认不认命 - 认不认命 - 作者23bw58xb0 第一章 去留难两种心境,毕业季各奔东西 在二十一世纪初的中国大地上,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样子,日新月异的变化让每一个人都充满了希望。从城市到乡村,从工厂到校园,国人都相信,这个新世纪是属于我们的世纪;这个新世纪的开始,就是我们梦想的起点。 省城大学文学院大四506男生宿舍的四名大学生,就像羽翼初丰的鸟儿一样,正在蠢蠢欲动。作为本省最高学府、作为本学府最有幻想力的一个群体,相比于大多数同龄人的优越感是应该的。他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象牙塔里的一方天地,在他们日益长大的内心里已经显得狭小和拥挤。外面,有无限的世界等着他们去探索,有无数的可能等着他们去实现,当然,也许还有隐隐的不安,有小小的焦虑,甚至,一点点的恐惧。不过,在激情和期望的驱动下,这些都算不上什么。 然而,在整体乐观的背景下,并不是每个人的情况都完全一样,甚至大相径庭。 此刻,宿舍里只有艾天成和曹鑫两个人。艾天成正在收拾行李,他已经拿到省城某国有银行瑞华分行的入职通知书,准备明天回老家,先休息一个月,然后再去报到,从此开启金领人生。他还记得四年前刚入学校时,满校园都是迎新条幅,金融学院的迎新条幅最抓眼球,上面写的是:欢迎你们,未来的金融家!而号称浪漫的文学院的条幅,只有欢迎新同学之类平淡如水的口号。今年春招,有好多家银行到学校招收应届毕业生,艾天成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投递了简历。谁知竟出奇顺利,初试、复试、笔试、面试、体检,一套流程下来,几乎没有任何阻碍,顺利过关。除了由于自己专业不对口的一点心虚外,他自然更有理由相信自己的优秀是全方位的。没有别人告诫说的要找关系,没有传说中的送礼,对他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农家子弟,能够在这个大学生并不稀缺的年代找到满意的工作单位,也使得他对这个社会的公平性产生了深深认同。我们的主人公不知道的是,从2000年开始,各家银行开始进入高速扩张期,银行网点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在大街小巷,银行对人才的需求好象没有了上限。作为受益者,很容易把时势带给他的运气当作自身的能力。 曹鑫就没有那么幸运。曹鑫来自偏远的农村,据说他是那个遥远的小山村里、十余年来考上的唯一一个重点大学的学生。他是他们村的明星,是他父母的骄傲,但在省城、在这所精英荟萃的高等学府里,甚至在他们班级里,他却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就像校园花坛边缘里的一棵不知名的小草,或者干脆说就像体育场沙坑里的一粒沙子,他是如此的普通,如此地默默无闻、可有可无。这不仅仅是因为贫困,更多的是贫困天然所附带的自卑、羞怯、保守、敏感、节俭和寡言少语等特征,如影随形般的潜伏在他身上的各个角落,使得他总是不自觉地进行掩饰和逃避,从而和现实割裂开来。当然在另一方面,贫穷的土地上却也常常盛产踏实、执着、勤奋、可靠等优良品质,只是这些品质在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在大多数同学眼里,曹鑫留给大家最突出的印就是节俭。一年四季,他好像只有两套衣服,一套是说不清是什么颜色的棉衣,一套是军绿色的单衣。大学四年,他从不吃早餐,午餐和晚餐也是吃学校食堂里最便宜的饭菜,甚至常常只吃两个馒头或者一碗米饭。有一次,天成甚至发现他在捡拾同学掉在地上的大半拉馒头吃,但他假装没发现。天成知道,维护别人的自尊心,最好的方法不是安慰和同情,而是若无其事般的视若不见。但在他心里更多的还是理解和同情,甚至有莫名的亲近感。天成也来自农村,家里并不富裕,但也谈不上有多贫困,吃穿用度和城里的同学比起来,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曹鑫的贫困却是遮挡不住的,也许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他比一般的同学要矮半头,肤色也比较黑,加上有点抬头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上三五岁。但他却极聪明而且有见解,这也是天成发现的。 有一次艾天成读冯梦龙的《智囊》,看到孔子诛少正卯一节。子贡有疑虑,问孔子说,少正卯有贤名,老师你杀了他不会有错吗。孔子说,少正卯有五恶:心达而险,行僻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总之,该杀! 艾天成由衷感慨说:“孔子毕竟是圣人呀!他能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对这些大奸似忠的家伙,就应该用霹雳手段!” 曹鑫却说:“孔子列举少正卯的五条罪状,都是他自己的主观判断,并没有列举出具体的事实。再说了,心达而险什么的,孔子是怎么看到的?如果当官的看一个人不顺眼了,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按照自己设定的是非标准,随便往人身上一套就可以杀人了吗?鲁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我看,八成是少正卯威胁到了孔子的什么利益,孔子才痛下杀手的吧?” 天成想了想,还真是那么回事。没想到,平时看似木讷的曹鑫竟有这样别出心裁的看法,不由得重新审视起他来。在日常相处中,艾天成发现他和曹鑫的三观在很多地方是比较一致的,相比其他两个室友,他们的关系要更近一些。 “老四,你有什么打算?”见曹鑫有点无所适从的样子,艾天成不由问了一句。曹鑫是宿舍里年龄最小的。 “随遇而安吧,还能怎么样?无论如何,我不要回去,我要留在省城,就算打工也要留下来。”曹鑫在企业校招时,投了无数份简历,结果是颗粒无收。他几乎要绝望了,好在他面对各种困苦的承受能力很强,并没有放弃。 “要不要到人才市场再看看?我陪你去。”艾天成热心地说。 曹鑫不置可否,只是眼神空洞地望着天花板,不易觉察地点了一下头。他也是一只将要离巢的鸟儿,却还没有能力起飞,也不知道要飞向何方。 “为什么一定要就业呢?难道人的一生就是为了领着仅能维持生存的薪水,过着日复一日、一成不变的生活,把大好年华局限在社会的一个小小角落吗?”不知什么时间,白家琛走进宿舍。 白家琛也是这个宿舍的成员之一,只是很少在宿舍住宿。他家就在省城,据说他爸爸是政府高官,母亲姓黄,是省属某医院的副院长。白家琛中等身材,带一幅无边眼镜,白净,斯文,总是淡淡的样子。优渥的生活条件并没有使他沾染一丝那些纨绔子弟通常带有的浅薄的傲慢和庸俗的奢靡,相反,他穿着很普通,举止也很得体,说他低调谦逊也不过分。如果不是有同学认出他手腕上戴的是一块卡地亚的腕表,见他偶尔会掏出那个年代还很稀有的手机接打电话,谁也不会看到他的特别之处。但这并不影响同学们把他看成一个相当平和的人,或者也可以说是个情绪相当稳定的人。在和同学们的交往中,他并不活跃,即不拒绝同学们的热情,也能对大家有意无意的疏远泰然处之。他从不去刻意去讨好任何人,但却总是能让人感觉到他那无时不在的温和的微笑。对学校的一切,他有一点置身事外的样子。只有艾天成感觉到白家琛过于冷静,身上有一种高深莫测的神秘气质,让人很难走进他的内心。但此刻,朝夕相处四年的同学即将分别,依依不舍的情绪很容易让他们敞开心扉。 “老大,不要‘朱门酒肉臭’了,你看不上的人生,正是我们这些升斗小民的终极追求。”艾天成揶揄道。 “说真的,象天成这样就业,自然也不错,但我想说的是,真正有所建树、能够取得大发展的人,一定不是按部就班的上班簇。”白家琛慨然道,“中原地区为什么落后?中原人为什么贫穷?因为自古以来这里气候温暖,土地肥沃,适宜耕种,人们只要勤劳,就不会饿死。所以中原人普遍具有农耕文明的思维定式,安土重迁,中原地区的文化特征就是稳定、保守、忍辱负重、吃苦耐劳。中原人天生喜欢一成不变,稳定压倒一切。但世界已经变了,这些所谓的优良传统并不适合工业文明,更不适合海洋文明。在不确定的系统里,只有冒险、探索、创新才是为常态,奇迹也只有在不断的冒险、探索和创新中才能被创造出来。” “我现在还不想创造奇迹,我只想生存下去。”曹鑫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 “理解。如果暂时没有好的就业机会,你就自主创业吧。相信我,有无限的机会在等着你呢!”白家琛盯着曹鑫说,“你知道前些年的万元户吗?他们没有一个人是工作稳定的上班族,相反,很多是最早一批的下岗工人,另一批是没有固定收入的下海人。” 曹鑫苦笑一下,算是默认。 艾天成承认,白家琛说得有道理,但又觉得他过于理想化了。对于一个除了梦想、一无所有的大学生,拿什么去自主创业啊!现实的利益远胜理想中的画饼,不管白家琛说的未来有多么辉煌,他还是想稳定。 白家琛可能也意识到自己的建议,对曹鑫来说过于脱离实际了,补充道:“当然创业是需要一些条件的,不过话又说回来,等条件都成熟了,那就不叫创业了嘛。” 曹鑫赌气道:“实在不行,我就去工地搬砖去。” 白家琛投去赞许的目光,道:“你有这样的破釜沉舟的勇气,何愁找不到工作。等亦舒回来了,我提议506宿舍全体人员相聚一下,纪念一下我们四年的大学时光。” 老二杜亦舒几乎不在学校,这半年他去实习了。 杜亦舒总是很忙,是学校的活跃分子和知名人物。他来自离省城不远的一个小县城,父母早年下海经商,家庭殷实。不知是遗传还是家风的缘故,杜亦舒情商极高,口材极佳,见人自来熟,而且敢想敢试,学校里抛头露面的事,总少不了他的身影。他的口头禅就是“人生能得几回博”,还常常说:“不拼一把,怎么知道自己有多么优秀呢?”关键是这家伙还长得贼帅,身材高大,浓眉大眼,橡极了某个当红的电影明星,很受女生们的欢迎。到了大一后半学期,连白家琛都还没有女朋友的时候,杜亦舒已经换了两任,现在正和第三任女友打得火热,常常夜不归宿。别看他不务正业的样子,可是每次考试成绩都不错,有一学期还拿到了奖学金。有同学说,杜亦舒每次考试前,都能从老师那里得到额外的“辅导”,但也只是传闻,并没有人去深究。还没有毕业,他就拿到就业单位录取通知,早早去了人人羡慕的省广播电视台实习。 艾天成很羡慕杜亦舒,在他面前有点自惭形秽,又有点嫉妒,不过仅限于内心深处。曹鑫则更多地沉溺于自己的世界,感觉和杜亦舒他们的生活状态相差过于遥远,谈不上羡慕和嫉妒,只因室友的关系,和他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对他的行为不置可否。只有白家琛对杜亦舒好像波澜不惊、云淡风轻的样子,学校里了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总体上说,艾天成、曹鑫、白家琛、杜亦舒四个人相处得还不错,他们虽然出身不同,性格迥异,但他都明白一个道理,互相忍让和迁就,是友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他们都很珍惜这四年的缘分。 在将要毕业离校的前一天,四个人,在校门外的一家湘菜馆吃了散伙饭。大家没有像平时那样AA制,白家琛掏的腰包,点了很多菜,还要了两瓶白酒。吃着喝着,不知不觉大家慢慢兴奋起来,说了平时不好意思或者不愿意说的知心话,还有什么“苟富贵,无相忘”之类的,彼此都很动情,依依不舍的样子。杜亦舒喝大了,痛哭流涕的不肯回去,其他人又拉又劝,闹到很晚才结束。 第二天,他们就各奔前程了。 认不认命 - 认不认命 - 作者23bw58xb0 第一章 去留难两种心境,毕业季各奔东西 在二十一世纪初的中国大地上,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样子,日新月异的变化让每一个人都充满了希望。从城市到乡村,从工厂到校园,国人都相信,这个新世纪是属于我们的世纪;这个新世纪的开始,就是我们梦想的起点。 省城大学文学院大四506男生宿舍的四名大学生,就像羽翼初丰的鸟儿一样,正在蠢蠢欲动。作为本省最高学府、作为本学府最有幻想力的一个群体,相比于大多数同龄人的优越感是应该的。他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象牙塔里的一方天地,在他们日益长大的内心里已经显得狭小和拥挤。外面,有无限的世界等着他们去探索,有无数的可能等着他们去实现,当然,也许还有隐隐的不安,有小小的焦虑,甚至,一点点的恐惧。不过,在激情和期望的驱动下,这些都算不上什么。 然而,在整体乐观的背景下,并不是每个人的情况都完全一样,甚至大相径庭。 此刻,宿舍里只有艾天成和曹鑫两个人。艾天成正在收拾行李,他已经拿到省城某国有银行瑞华分行的入职通知书,准备明天回老家,先休息一个月,然后再去报到,从此开启金领人生。他还记得四年前刚入学校时,满校园都是迎新条幅,金融学院的迎新条幅最抓眼球,上面写的是:欢迎你们,未来的金融家!而号称浪漫的文学院的条幅,只有欢迎新同学之类平淡如水的口号。今年春招,有好多家银行到学校招收应届毕业生,艾天成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投递了简历。谁知竟出奇顺利,初试、复试、笔试、面试、体检,一套流程下来,几乎没有任何阻碍,顺利过关。除了由于自己专业不对口的一点心虚外,他自然更有理由相信自己的优秀是全方位的。没有别人告诫说的要找关系,没有传说中的送礼,对他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农家子弟,能够在这个大学生并不稀缺的年代找到满意的工作单位,也使得他对这个社会的公平性产生了深深认同。我们的主人公不知道的是,从2000年开始,各家银行开始进入高速扩张期,银行网点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在大街小巷,银行对人才的需求好象没有了上限。作为受益者,很容易把时势带给他的运气当作自身的能力。 曹鑫就没有那么幸运。曹鑫来自偏远的农村,据说他是那个遥远的小山村里、十余年来考上的唯一一个重点大学的学生。他是他们村的明星,是他父母的骄傲,但在省城、在这所精英荟萃的高等学府里,甚至在他们班级里,他却是可有可无的存在。就像校园花坛边缘里的一棵不知名的小草,或者干脆说就像体育场沙坑里的一粒沙子,他是如此的普通,如此地默默无闻、可有可无。这不仅仅是因为贫困,更多的是贫困天然所附带的自卑、羞怯、保守、敏感、节俭和寡言少语等特征,如影随形般的潜伏在他身上的各个角落,使得他总是不自觉地进行掩饰和逃避,从而和现实割裂开来。当然在另一方面,贫穷的土地上却也常常盛产踏实、执着、勤奋、可靠等优良品质,只是这些品质在表面上是看不出来的。在大多数同学眼里,曹鑫留给大家最突出的印就是节俭。一年四季,他好像只有两套衣服,一套是说不清是什么颜色的棉衣,一套是军绿色的单衣。大学四年,他从不吃早餐,午餐和晚餐也是吃学校食堂里最便宜的饭菜,甚至常常只吃两个馒头或者一碗米饭。有一次,天成甚至发现他在捡拾同学掉在地上的大半拉馒头吃,但他假装没发现。天成知道,维护别人的自尊心,最好的方法不是安慰和同情,而是若无其事般的视若不见。但在他心里更多的还是理解和同情,甚至有莫名的亲近感。天成也来自农村,家里并不富裕,但也谈不上有多贫困,吃穿用度和城里的同学比起来,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曹鑫的贫困却是遮挡不住的,也许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他比一般的同学要矮半头,肤色也比较黑,加上有点抬头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上三五岁。但他却极聪明而且有见解,这也是天成发现的。 有一次艾天成读冯梦龙的《智囊》,看到孔子诛少正卯一节。子贡有疑虑,问孔子说,少正卯有贤名,老师你杀了他不会有错吗。孔子说,少正卯有五恶:心达而险,行僻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总之,该杀! 艾天成由衷感慨说:“孔子毕竟是圣人呀!他能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对这些大奸似忠的家伙,就应该用霹雳手段!” 曹鑫却说:“孔子列举少正卯的五条罪状,都是他自己的主观判断,并没有列举出具体的事实。再说了,心达而险什么的,孔子是怎么看到的?如果当官的看一个人不顺眼了,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按照自己设定的是非标准,随便往人身上一套就可以杀人了吗?鲁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我看,八成是少正卯威胁到了孔子的什么利益,孔子才痛下杀手的吧?” 天成想了想,还真是那么回事。没想到,平时看似木讷的曹鑫竟有这样别出心裁的看法,不由得重新审视起他来。在日常相处中,艾天成发现他和曹鑫的三观在很多地方是比较一致的,相比其他两个室友,他们的关系要更近一些。 “老四,你有什么打算?”见曹鑫有点无所适从的样子,艾天成不由问了一句。曹鑫是宿舍里年龄最小的。 “随遇而安吧,还能怎么样?无论如何,我不要回去,我要留在省城,就算打工也要留下来。”曹鑫在企业校招时,投了无数份简历,结果是颗粒无收。他几乎要绝望了,好在他面对各种困苦的承受能力很强,并没有放弃。 “要不要到人才市场再看看?我陪你去。”艾天成热心地说。 曹鑫不置可否,只是眼神空洞地望着天花板,不易觉察地点了一下头。他也是一只将要离巢的鸟儿,却还没有能力起飞,也不知道要飞向何方。 “为什么一定要就业呢?难道人的一生就是为了领着仅能维持生存的薪水,过着日复一日、一成不变的生活,把大好年华局限在社会的一个小小角落吗?”不知什么时间,白家琛走进宿舍。 白家琛也是这个宿舍的成员之一,只是很少在宿舍住宿。他家就在省城,据说他爸爸是政府高官,母亲姓黄,是省属某医院的副院长。白家琛中等身材,带一幅无边眼镜,白净,斯文,总是淡淡的样子。优渥的生活条件并没有使他沾染一丝那些纨绔子弟通常带有的浅薄的傲慢和庸俗的奢靡,相反,他穿着很普通,举止也很得体,说他低调谦逊也不过分。如果不是有同学认出他手腕上戴的是一块卡地亚的腕表,见他偶尔会掏出那个年代还很稀有的手机接打电话,谁也不会看到他的特别之处。但这并不影响同学们把他看成一个相当平和的人,或者也可以说是个情绪相当稳定的人。在和同学们的交往中,他并不活跃,即不拒绝同学们的热情,也能对大家有意无意的疏远泰然处之。他从不去刻意去讨好任何人,但却总是能让人感觉到他那无时不在的温和的微笑。对学校的一切,他有一点置身事外的样子。只有艾天成感觉到白家琛过于冷静,身上有一种高深莫测的神秘气质,让人很难走进他的内心。但此刻,朝夕相处四年的同学即将分别,依依不舍的情绪很容易让他们敞开心扉。 “老大,不要‘朱门酒肉臭’了,你看不上的人生,正是我们这些升斗小民的终极追求。”艾天成揶揄道。 “说真的,象天成这样就业,自然也不错,但我想说的是,真正有所建树、能够取得大发展的人,一定不是按部就班的上班簇。”白家琛慨然道,“中原地区为什么落后?中原人为什么贫穷?因为自古以来这里气候温暖,土地肥沃,适宜耕种,人们只要勤劳,就不会饿死。所以中原人普遍具有农耕文明的思维定式,安土重迁,中原地区的文化特征就是稳定、保守、忍辱负重、吃苦耐劳。中原人天生喜欢一成不变,稳定压倒一切。但世界已经变了,这些所谓的优良传统并不适合工业文明,更不适合海洋文明。在不确定的系统里,只有冒险、探索、创新才是为常态,奇迹也只有在不断的冒险、探索和创新中才能被创造出来。” “我现在还不想创造奇迹,我只想生存下去。”曹鑫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 “理解。如果暂时没有好的就业机会,你就自主创业吧。相信我,有无限的机会在等着你呢!”白家琛盯着曹鑫说,“你知道前些年的万元户吗?他们没有一个人是工作稳定的上班族,相反,很多是最早一批的下岗工人,另一批是没有固定收入的下海人。” 曹鑫苦笑一下,算是默认。 艾天成承认,白家琛说得有道理,但又觉得他过于理想化了。对于一个除了梦想、一无所有的大学生,拿什么去自主创业啊!现实的利益远胜理想中的画饼,不管白家琛说的未来有多么辉煌,他还是想稳定。 白家琛可能也意识到自己的建议,对曹鑫来说过于脱离实际了,补充道:“当然创业是需要一些条件的,不过话又说回来,等条件都成熟了,那就不叫创业了嘛。” 曹鑫赌气道:“实在不行,我就去工地搬砖去。” 白家琛投去赞许的目光,道:“你有这样的破釜沉舟的勇气,何愁找不到工作。等亦舒回来了,我提议506宿舍全体人员相聚一下,纪念一下我们四年的大学时光。” 老二杜亦舒几乎不在学校,这半年他去实习了。 杜亦舒总是很忙,是学校的活跃分子和知名人物。他来自离省城不远的一个小县城,父母早年下海经商,家庭殷实。不知是遗传还是家风的缘故,杜亦舒情商极高,口材极佳,见人自来熟,而且敢想敢试,学校里抛头露面的事,总少不了他的身影。他的口头禅就是“人生能得几回博”,还常常说:“不拼一把,怎么知道自己有多么优秀呢?”关键是这家伙还长得贼帅,身材高大,浓眉大眼,橡极了某个当红的电影明星,很受女生们的欢迎。到了大一后半学期,连白家琛都还没有女朋友的时候,杜亦舒已经换了两任,现在正和第三任女友打得火热,常常夜不归宿。别看他不务正业的样子,可是每次考试成绩都不错,有一学期还拿到了奖学金。有同学说,杜亦舒每次考试前,都能从老师那里得到额外的“辅导”,但也只是传闻,并没有人去深究。还没有毕业,他就拿到就业单位录取通知,早早去了人人羡慕的省广播电视台实习。 艾天成很羡慕杜亦舒,在他面前有点自惭形秽,又有点嫉妒,不过仅限于内心深处。曹鑫则更多地沉溺于自己的世界,感觉和杜亦舒他们的生活状态相差过于遥远,谈不上羡慕和嫉妒,只因室友的关系,和他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对他的行为不置可否。只有白家琛对杜亦舒好像波澜不惊、云淡风轻的样子,学校里了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总体上说,艾天成、曹鑫、白家琛、杜亦舒四个人相处得还不错,他们虽然出身不同,性格迥异,但他都明白一个道理,互相忍让和迁就,是友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他们都很珍惜这四年的缘分。 在将要毕业离校的前一天,四个人,在校门外的一家湘菜馆吃了散伙饭。大家没有像平时那样AA制,白家琛掏的腰包,点了很多菜,还要了两瓶白酒。吃着喝着,不知不觉大家慢慢兴奋起来,说了平时不好意思或者不愿意说的知心话,还有什么“苟富贵,无相忘”之类的,彼此都很动情,依依不舍的样子。杜亦舒喝大了,痛哭流涕的不肯回去,其他人又拉又劝,闹到很晚才结束。 第二天,他们就各奔前程了。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