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麻将姻缘 - 贞香 - 子怀   麻将游戏犹如人生。该吃的没吃,不该碰的却碰了,正如人生的机遇一样,抓与放就在一念之间。剑影喧嚣看不见,风云变幻料不准,还有那意想不到的柳暗花明,常常在这方城之间演绎,弄得人神魂颠倒。  天可怜见,聪慧美丽的少女贞香,毫不知晓自己的命运正被父亲李万顺玩于股掌,玩着玩着,他就要把她输给高得贵当儿媳了。  贞香像往常一样,提着铜茶壶来给父亲和麻友续茶水。门吱呀一声被轻轻推开,她站在门口浅浅一笑说:“各位大伯伯,我来给你们添点茶水。”  “贞香啊,快进来!”高得贵笑着伸手招呼她。  好一个贞香!也许,美貌本就是一种表情。虽然它不像悲哀、威严、狂躁等表情等待怜悯、慑服、安抚来反应。美貌是无心而无为无目的,它丝毫没有让人反应的意思。但是,它能不由自主地去吸引,去感动,去让人疼爱。贞香就具有这种美。小巧的鼻子和嘴巴,白皙透红的肤色,尤是那一弯新月眉下的丹凤眼,看一眼,顾盼生辉,勾魂摄魄,还有那清逸的身姿,楚楚娇柔的神态,浅浅一笑,煞是让人喜欢。  此刻,输得惶惶不可开交的李万顺心里有愧,不敢看女儿,只朝她点点头,等着她续罢茶水离开。善解人意的贞香知晓父亲的意图,含笑围着桌子一圈,轻盈地给大家把杯子的水续满,又轻轻巧巧地提着茶壶走了。走时,轻轻把门带上。  李万顺低头看牌,心里很恼火,嘟哝着:“驴日的!”  他恼自己的火,也恼克星的火,暗自寻思:今天手气如此之背,怕是撞鬼了,难怪一大早驴儿在磨盘前磨磨蹭蹭不肯走,耽误了豆腐磨浆。瞅瞅对面坐着的高得贵,心里犯嘀咕:这驴日的怕是早有预谋,不赢我的豆腐店,不要我的小饭馆,却盯上了我的小贞香。我说不出一句硬气话,是因为那灾荒之年曾受过他的恩惠,况且,高家是这江汉平原方圆百里的大户,咱小户人家不能丢份……  可李万顺输得心不甘。十五岁的贞香排行老二,虽然有点臭脾气,但她聪明伶俐,三个女儿数她最勤快,是李家豆腐店的好帮手。李万顺心里嘀咕着:若把贞香嫁给高家,认那个四岁的娃娃做女婿,准会气死她的。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下意识的搓搓手,像要驱散手上的霉气。  “别搓了,搓掉老皮更没火气!”  说这话的是坐在李万顺左手边的金世奎,裁缝店的老板,人称“金剪刀”。常年裁剪冬衣和夏衫,缝制嫁衣和寿服,他的右手中指和食指生出两条老茧又黄又厚,可这带茧子的手指今天摸麻将也毫不含糊,跟风赢点小钱,委实得意的很。  火气……老子就是要搓出火气来。李万顺继续搓着手,没理睬金剪刀。他知道,这把要是又输,再来个反悔不认账,那可就出大丑了。常言道,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李家住在这东门十字街头,东门传西门,再传到南门北门,老脸丢光了不说,豆腐店和小酒馆的生意就难做了,以后在这江汉平原怎么混,难道再回到那敲着三棒鼓沿街乞讨的日子?  “唔……心急吃不得热豆腐啊。”李万顺右边坐着的葛宇轩摸摸小髯开了腔。  葛宇轩年约半百,带着一副玳瑁边框的眼镜。国字脸,唇上和下颚留着小髯,老学究似的眉宇间,一望令人肃然起敬。出自云江县有名的书香门第的他,家里开着济世药店“葛氏草堂”。只因今天收到两个儿子的家书,得知他们都要回家了,心中高兴,便应李万顺之邀来玩起了麻将。这几圈麻将玩下来,葛宇轩的耳朵起了茧。他觉得李万顺的牌力加算度本也不差,可就是沉不住气,一次次为自己吃错牌、碰错牌不停的“啧啧”后悔,暴露了手牌的机密。麻将虽说靠三样,一双眼睛一双手,还有一个灵光的脑子,可是否能沉住气却是关键。诱敌误判该在不动声色上做文章,因此才能让对手摸不着头脑而迷糊出错。就因李万顺沉不住气,高得贵却含而不露摸准了李万顺的命门,在步步紧逼中赢得盆满钵满,还在李万顺仓皇之时猝然提出要赢娶贞香做儿媳。  李万顺那一双青筋突暴的手在洗牌,心里七上八下。高得贵生了一双过目不忘的“毒”眼,哗哗哗,风扫落叶,洗牌、码牌都是他的好机会。不一会儿,只见李万顺擦拭额头的细汗摸着牌,摸着摸着面来喜色,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眼见一色的麻子饼子一张张上手,撩拨得他心痒痒,不禁暗自窃喜。为了掩饰,他用两张条子混杵在小麻子大饼子里,顿时,被隔开的麻子饼子个个向他挤眉弄眼,像群狐媚的骚娘们。李万顺看着手上颇有来头的牌,精神抖起来了,胆气也壮了。  “高老板,你要是真有本事再赢我……我就依你。”  高得贵从李万顺的脸上看出了他有一手好牌,马上回答道:“好啊,这才叫有种。有诸葛轩和金剪刀做证,你可不能反悔噢。”  “哎,高老板,这把我要赢了呢?”李万顺突然高声问。  “好哇!前面的帐……咱们一笔勾销,”高得贵瞅着李万顺此刻得意的瘦脸,再瞅瞅他面前扔下的条字和万字,拆开手上一句成型的牌,慢悠悠也打出一张万,从容地说:“你要赢了,我再给你……上好的良田拾亩。”  “一言为定!”  “绝无戏言。”  葛宇轩也看出李万顺手牌的机密了,为了小贞香,他不动声色打出一张大饼予以成全,李万顺欣欣然碰了去。可是,仅此一张,李万顺再也进不到想要的牌了,望着手上就差一张大饼子的牌局,抓耳挠腮,一时自乱方寸。   “我胡了!”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金剪刀推倒面前的牌,巧笑着叫道。金剪刀虽是个屁胡,却断了李万顺“一条龙”的念想,赢家高得贵瞟一眼这好帮手,频频点头。  色子一掷,便是天命。小贞香的命运就在这方城之间。正如她不能决定自己生在何家,照样无权决定嫁到哪户。一个还未断奶,屙屎屙尿还要人照顾的小娃娃正等着她。此时此刻,牌桌上的高得贵并没有得势逞狂,他低眉浅笑,像个欢场女子讨好老相好,对李万顺和颜悦色,百般宽慰。  “万顺兄弟,咱们可有言在先啊!你呢,也别担心,今天我当着诸葛轩和金剪刀发个誓,贞香到了我家,就像我的亲闺女……”  “鬼话!”李万顺嚷道,“把亲闺女给亲儿子做媳妇,你见谁家这样?”  “你看你看,又胡诌了不是,这不是打个比方嘛。事先咱可是说好的啊,证人还在这里。万顺兄弟,你可要信守诺言哦!”高得贵瞅瞅急头黑脸的李万顺,笑呵呵地说:“嗯,你这个亲家我还是蛮喜欢的噢。”  李万顺正揪心揪肺,他的小帮工幺狗蹑手蹑脚走到身边,伏在他的耳边小声嘀咕起来。幺狗说,贞香和她妈打起来了。李万顺问,为什么打,幺狗说是为了裹脚,贞香扯掉裹脚布不肯裹,她妈按不住,气得拿鸡毛掸子打她。幺狗的声音虽然很小,但还是被大家听见。女孩子不裹脚这可是大事,哪个像样的婆家会要大脚女子,李万顺面起尴尬之色,却见高得贵沉吟片刻,瞅瞅李万顺,端出一幅息事宁人的派头开了腔。  “万顺兄弟,别不好意思啊,我都听见了。不过,我今天把话撂在这儿:贞香不裹脚我高家也要,大脚不大脚的……我不嫌弃!”  说罢这句气壮的话,高得贵起身拱拱手,来一句“告辞”,扬长而去。 第二章 裹脚风波 - 贞香 - 子怀   “驴日的,你们吵什么吵……”  李万顺的脚还没有迈进厢房,口头禅已飘进来,屋里顿时安静。借着油灯的光亮,只见裹脚布、平底鞋、针线篓、棉花、明矾粉等裹脚用的物件散落一地。  可怜小贞香本就生了一副细弱的身子和瘦小的脸,此刻的小脸上挂着泪珠,杏眼汪汪。她裸露着白嫩得莲藕似的一双小腿和脚丫子,突兀地站在床边,煞是楚楚可怜。她小嘴微启,好似随时准备据理力争。她的娘翠姑拿着鸡毛掸子气哼哼的坐在屋中央的椅子上,两边站着来劝架的大女儿贞兰和幺女儿贞莲。  “你们就闹吧,等着别人看老子的笑话!” 李万顺进门就呵斥道。  “咦,你把话说清楚,‘你们你们的’,你说谁呢!” 翠姑质问道。  “说的也有你。不是你生不出个带把的,我李万顺怎么会有今天?大的裹脚,小的裹脚,你生出来的个个都要裹脚。靠这些裹脚的,我李家的香火还怎么续!”  翠姑正要发作,贞香看爹娘争吵就要开战,忙拉开父亲嘟囔开了。  “爹,”她含泪轻声叫着走过来,一把抓住李万顺的胳膊撅起小嘴说:“这裹脚是谁发明的,真残忍!好好的一双脚,为什么要荚成一坨臭肉?以后让人家怎么走路,怎么干活呀!我不想裹。爹,你们别让我裹好吗?”  没等李万顺开腔,翠姑涨红着脸扒开贞香,说句“你的事先放放”,目光直逼丈夫。  “李万顺,你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要跟我过不去啊!今天你终于现了原形。你嫌弃我,嫌我没有给你生儿子。好哇!”  这一声“好哇”似叫板,随着叫板一片阴柔上了她的脸,翠姑那花鼓似的悲腔开始了。她一把鼻涕一把泪,从十七岁不顾村东头财主家求亲而嫁给李万顺说起,怎样在灾荒之年跟着他身背三棒鼓,逃荒要饭走四方;怎样忍饥挨饿一路奔波来到这云江城,穿街过市流浪,沿门乞生遭人白眼;怎样吃尽千般苦,受尽万茬罪,桩桩件件说了个够。  翠姑的一双大眼睛在浓长的睫毛下泛着泪光,满含悲屈和苦痛。她由于呕气双肩在颤动,可以看见坚实的胸脯在碎花布的衣衫下一起一伏地颤动着。她呜呜啊啊,悲腔小曲一唱三叹,直说得鼓儿咚咚,锣儿锵锵,就象一对儿钹,把李万顺生生扣住,只见他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动弹不得,只能耳听数落,心生闷气。  贞香三姐妹在娘亲的诉说中也不禁跟着流出了心酸的眼泪。  翠姑指着李万顺,又一声叫板:“李万顺,你忘本了呀!”  一场由裹脚引出的风波变成了控诉会,最后在翠姑的婆娑泪眼中默默收场。  把三个女儿的脚都裹成三寸小金连,这一直是翠姑的梦想。  翠姑除了腰肢儿不粗脸盘儿不大,哪儿都生得大气。她生得一双大手,一双大眼,还有一双大脚。大手从小干农活,栽秧割麦摘棉花,一年四季在黄土地上劳作。十七岁那年,她和流浪唱花鼓的李万顺对上眼并嫁给他,跟着他用这双手学会了打三棒鼓,学会了敲碟子打湘莲,再后来又靠这双大手摸清了烹饪门道,做得一手好菜,愣是把“东门小饭馆”做得红红火火。翠姑的一双大眼忽闪闪,李万顺在被窝里时常说,爱死这双眼睛,当初就是被看了一眼,骨头酥麻非她不娶。翠姑的脚大,五大三粗,可李万顺从来不嫌弃,他说多亏这双大脚塌实有力,灾荒年跟着他走街串巷,走遍了广褒无垠的江汉平原,最终来到云江县安家,成为城里人。这些年来,翠姑起早贪黑,千辛万苦,和李万顺一起卖力的操持,家底也渐渐殷实起来,若没有翠姑的大手大脚,哪有李家的今天。  可是,翠姑这些年在城里长了见识。她发现大手大脚真不是什么可炫耀的事,小脚女子才是男子的择偶标准。“娶妻要娶小脚妻”,即使是家徒四壁的贩夫走卒也以能娶小脚女人过门为赏心乐事。订婚之时,三寸金莲缠裹得如何必定是男方急于得知、多方打听的闺阁秘密之一。为了给自己的女儿找个好婆家,以便取悦官人、光耀门庭,母亲们在闺女很小的时候就将女儿除大脚趾之外的四个脚趾慢慢折弯,窝在脚心下,然后用布缠起来。大脚女人往往遭人耻笑,甚至难以出嫁。否则,如果别人骂你一句“这女子好大脚”,那可是很没面子的事。  翠姑寻思明白了,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不能再像自己一样,长着一双贵人们耻笑的大脚,也不能走自己的老路,将来,她们要做城里的贵妇人。好在大女儿贞兰是个好孩子,听话懂事,从六岁起裹脚,忍痛捱苦多年,终于裹就了一双三寸小金连,成为这东门一街两巷美谈。就因为这双小脚,这两年媒婆不断上门,要不是打算留着招女婿,年方十七的贞兰早出嫁了。  可是,甘蔗没有两头甜。贞香三岁跟姥姥到乡下钟滚垱,七岁从乡下回来就开始裹脚。翠姑照样每次将她的双脚在热水中浸泡洗干净,待脚温热而柔软,将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朝脚心拗扭,在脚趾缝间撒上明矾粉,再用布帛一层层紧紧的包裹起来,裹好以后用针线缝合固定。可是,只要翠姑将贞香的脚裹好,一旦走开,贞香的脚掌发热,她自已就偷偷地解开缠脚布,为脚松绑。缠一缠,放一放,这样反复无常周而复始,如今十五岁了,可贞香的脚总也没裹出个名堂。小的时候虽然嗷嗷叫,还能强压住裹一裹,现在长大了,越大骨头越硬,今天翠姑来了一点强硬的,贞香素性当着母亲的面,扯了裹脚布,嚷嚷再也不裹了。  “你看看……你看这双脚,拐头拐脑,丑不丑啊?”每当翠姑打开裹脚布,看到这双脚就烦心,该弯曲的四个趾头只有靠外的两个趾头勉强弯曲,可也没有熨贴地蜷回到脚掌底下了。再这样下去,那不成了个半成品?  “你个没长进的东西!”翠姑不知是在责骂贞香,还是在骂她那不成样的脚,骂得气急了,便拿出鸡毛掸子追着贞香打。贞香倔强地嘟囔着,被撵着在满屋子跑。贞莲听到动静来劝架,翠姑将鸡毛掸子一阵乱舞,贞莲也挨了几下,有了二姐做榜样,贞莲也抗拒裹脚,至今那双脚恣意妄为,让翠姑更无所作为。翠姑指着贞莲说:“小丫头片子,你也不是省油的灯!”  李万顺对两个女儿裹脚之事不理不问,总是让翠姑孤军奋战。想到此,翠姑的声音更高亢,更激越了。她哭着骂着数落着,好好发泄了一通。李万顺早已被媳妇整治得偃旗息鼓,耷拉着脑袋坐在门槛上。等翠姑的气息减弱,声音放低,嘤嘤哭泣时,他缓缓站起身,来到她身旁拽拽她的衣袖说,得了,闹够了吧,走,睡觉去。翠姑推开他的手,看也不看他一眼,拿手绢擦擦泪,昂起头,大步跨过门槛走了。李万顺回头扫一眼贞香和她的姐妹,做了个收兵的手势,便跟着翠姑去了正厢房。  卧房黑灯瞎火,翠姑进了房间麻利地**靠里边躺下,把背亮给了他。李万顺划根火柴点亮油灯,知趣地走到床边,也默默躺下。  不一会儿,他小心翼翼地靠近她,陪着笑脸贴近她的耳根,哼唱起小曲来。  “一不睡左边,二不睡右边,要与小姐脸对脸。  一更月亮起,相好只有你,好夫妻天生的。  二更月亮高,二人初相交,好夫妻同到老。  三更月当头,二人耍风流,不知姐怎罢休?  四更月亮卧,真心对姐说,我一夜上了三回坡……”  他哼唱着,时不时在她耳根子处轻挠一下,她仍然一副无动于衷。他没趣了,支起身贴近她,一把扳过她的身子,嬉皮笑脸地说:“你呀,萤火虫的屁股,没多大亮度。”说着,他嬉皮笑脸要去搂她,被她一把推开。  他皱眉,慢慢仰躺下来,有点心虚的嘀咕道:“驴日的,今天恐怕真是撞了鬼……晕头晕脑的,尽干窝心事。”她扭过头来瞪眼审视着他。在她的逼视下,他叹口气,慢慢坐起身,一五一十的把今天在赌桌上输了女儿的事说了一遍。 第三章 小婿之歌 - 贞香 - 子怀   “天哪!”听罢丈夫的叙说,翠姑一声惊呼,抬手向他肩上捶过去,一边捶,一边骂:“极做胞*啊,极做胞,真是你姆妈的极做胞!”  李万顺抱着头一边叫唤抵挡,一边忙不迭的解释。说贞香嫁到高家不一定就是坏事。他搬起手指头,替高家做着家产评估,还将贞香的未来好好的展望了一番,好像他已经看见了女儿幸福的光景。最后,他总结道:“这兴许就是贞香的福气呢。”  “放你娘的狗屁!”翠姑忍无可忍,“你知不知道,女儿家的幸福顶要紧的是个知冷知热、身强力壮的男人,光靠家产田地有屁用,你要是个女儿身,给你弄个鼻涕虫女婿试试!”  她的话让他惊醒了,他突然想起了《小女婿》的歌词,心里懊恼不已。看来今天是办了一件驴事。他拿胳膊肘拐一拐仍在生闷气的妻子,提醒此事不能生张,尤其不能让女儿们知道。翠姑气哼哼地踹了他一脚。  这一夜,夫妻二人背对背,心里都在犯嘀咕。  可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没几天的功夫,贞香要嫁小女婿的消息犹如炝锅的烟,很快飘散,在东门一街两巷一下子传开了。  这天清晨,街上像往常开始了闹腾。牛车、马车、三轮车,男人、女人和牲  畜,商贾贵客,贩夫走卒,为了生计的人们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与喧哗。  李家豆腐地道,豆制品物美价廉,在这云江县城出了名。豆腐档前,豆腐干,豆腐皮,豌豆蚕豆绿豆做成的豆腐块,还有热气腾腾的豆腐脑,一应俱全。买豆腐做菜的,吃热豆腐脑的,客人络绎不绝。翠姑和幺狗像往常一样在招呼豆制品生意,李万顺和贞香在热气腾腾的豆腐脑档前忙碌。  贞香机灵乖巧,声音脆甜,小脸忙得红扑扑,额头汗涔涔。  隔壁胖嫂每天都来。这是一个胸大臀宽生得十分壮硕的年轻妇女,她一来就  将硕大的臀部端坐在长条凳子上,不用她开口,贞香笑眯眯的给她端来一碗热腾腾的豆腐脑。胖嫂津津有味吃着锅盔就豆腐脑,却不时瞟一眼忙碌中的贞香。  又来了一个中年妇女,手里拿着锅盔,朝贞香笑一笑,要了豆腐脑坐在胖嫂身边。她对胖嫂嘀咕:“咦,你说这贞香怎么长的……像画上的人,像仙女……”等这妇人一坐定,胖嫂便摇头叹气,和她窃窃私语起来。  “哎,听说了吗,贞香要嫁小女婿……嫁给高家四岁的小喜。”  “是吗?这李万顺是鬼迷心窍了。”  说罢两人的头分开,看着自己的碗,一阵摇头,伴着“啧啧”叹息声。  这天底下的事常常让天下人早知道,就当事人蒙在鼓里。贞香头上蒙着的鼓皮,却是被一个无足轻重之人揭开的。  一阵刺耳的“呜呜”声,走来一个吊儿郎当的小青年,这是胡三,街上有名的“热爆头”。胡三的手上甩动着一根细长的柳枝,呜呜作响。他不紧不慢走向豆腐档。胡三是孤儿,六岁死了爹娘,如今十六岁了,却混成个懒汉胚子。家里四壁如洗,没锅没灶,穷得丁当响,只有一张睡觉的床,所谓的床就是两个长凳搁一块门板。作为安身之所的“家”,两面墙也是借来的:李家厢房的墙和胖嫂堂屋的墙,两墙搭成一个小窝棚,就是胡三的家。胡三靠吃百家饭长大,常来李家蹭吃蹭喝。每天一觉醒来,他总要来贞香跟前蹭一碗豆腐脑。  “热爆头,太阳还没晒屁股,你就起床了?”胖嫂看见胡三,免不了打趣。  “嘿嘿,”他笑着挠头。胡三长得浓眉大眼并不算丑,可长了一头癞痢,头上几根黄毛兹兹拉拉,如菅草般刺眼。由于癞痢常年结痂,他的头上总是热哄哄的,因此人称“热爆头”。 胡三从小没爹没娘,自然缺少家教,可他绝不缺幻想。他冬天在廊檐下晒太阳,掐虱子,挠脑壳,夏天时常跑到护城河洗那头上的几撮黄毛,还去堰塘里摘莲蓬,摸鱼虾。如今岁月流逝,他渐渐长成大小伙子,瘌痢头脑壳里想的东西也和过去大不一样了,想的都是好事儿,娶媳妇,捡财宝……有时他想得畅快了,还会嬉皮笑脸说点荤话,或是哼哼小调,唱唱小曲。  “驴日的热爆头……又来蹭白食了。”  李万顺看见胡三,脸拉长了低声嘟囔着。  众人瞅瞅胡三,打趣的,讥讽的,拿他寻开心,一时笑声四起。可今天胡三不同往常,既不着急要吃的,也不理睬胖嫂的话茬,扔掉手中的柳枝,一屁股坐在胖嫂旁边的空位上,神情诡秘。  “哎,胖嫂,我知道一个秘密呢,你想不想听?”  “你个热爆头能有什么秘密。”  胡三眨巴眨巴眼睛卖起了关子:“给你打个谜语猜猜,猜着了,我就告诉你。”  不等胖嫂发话,胡三高声朗朗,一字一句说出了谜语。  “手拿一张票,脚踏两块跳,前头开茶馆,后头煮酒糟。”  李万顺就像长了顺风耳,胡三的谜语最先听到,听罢大声嚷嚷开了:“热爆头,你个下三滥,老子是做进口生意的,你说的是撒尿拉屎,告诉你啊,今天你要乖乖地掏钱吃豆腐,没钱你就‘屎壳郎推臭球,滚你娘的蛋’!”  “哎,不给我吃,你想给谁吃?”胡三嬉皮笑脸反问道。  “给掏钱的客人吃。”  “哼,你是要给你的小女婿吃吧!”  李万顺打了个愣怔,“你个驴日的……你说什么?”  “我说小女婿!”胡三高声重复,说完嘿嘿笑。  李万顺瞟一眼懵懵懂的贞香,又瞟一眼大家怪异的表情,朝胡三喊道:“热爆头,你再胡说八道,老子抽你的筋!”  “小女婿家财万贯,你看中的就是这个吧?”  “驴日的!”李万顺嘟囔着,随手抓起一块盖豆腐的白布甩向胡三。可巧那块水淋淋热呼呼的白布不偏不倚,一下子正盖在胡三的热爆头上,众人见了哈哈大笑。李万顺仍不解气,操起一根烧火棍奔过来。  胡三嘻嘻笑,边跑边喊:“贞香,贞香!”  贞香抬头看胡三。  “贞香妹子,你知不知道,你爹要把你嫁给小女婿。你别嫁,我好喜欢你!”  众人哄然大笑,扭脸瞅贞香。贞香先前听见胡三和胖嫂笑闹没当一回事,因为这是惯常的,可眼下胡三指名道姓告知的讯息让她懵了,她打量众人,似乎明白了什么,心一沉,手里端着的碗掉到地上,地上顿时糊了一滩白浆。  李万顺拿着烧火棍追胡三,胡三毫不罢休,挑逗似的在摊档百米内兜圈。他一边跑一边唱起来,小女婿的民谣直往贞香的耳朵里灌:  “鸦鹊子嘎几嘎呀,老鸹哇几哇呀,人家的女婿多么大,我的妈妈吔,我的女婿一滴尕*吔。”  胡三的歌声和李万顺持棍追逐的滑稽样子引得众人前仰后合,嬉笑惊叫。有的小声嘀咕着,为贞香鸣不平。  “啧啧……真可惜啊……”  “唉,可惜了小贞香!”  “这李万顺吃错药了吧,这么好的女儿,找什么小女婿呵?”  “说他一滴尕吔,他人小鬼还大呀,我跟别人说个玩笑话,我的妈妈吔,他横眉鼓眼子煞呀。  站在踏板上啦,他没得两尺长啊,我说把他拉去喂豺狼,我的妈妈吔,他吓得像鬼汪啊……”  胡三的嗓音带着震颤,歌词深深入耳,让贞香羞愧,气恼。她倏地双手捂脸,哭着跑进屋去。  人们交头接耳。各色人等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瞅向贞香和屁颠颠追赶胡三的李万顺。豆制品档前的翠姑早已挂不住脸面,慌乱中把钱也找错了,一个劲儿地对客人赔不是。她瞥一眼丈夫嚷道:“老不死的,别跑了……你那张老脸不要了……”  *注:“极做胞”是方言,即傻瓜的意思;  “一滴尕”既是丁点小的意思。 第四章 诸葛支招 - 贞香 - 子怀   贞香跑进西厢房,贞兰正在绣花,看见贞香抹着眼泪急匆匆的跑进来,一把拉住她的手问:“怎么啦?”贞香推开姐姐的手,趴在床上索性痛快地哭起来。  贞兰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放下手里的绣框拍拍贞香的肩,轻言细语的劝慰道:“别哭别哭,跟姐姐说说,谁欺负你了。”贞香不说话,就是一个劲儿地呜呜哭,贞兰劝解道:“行了,别哭了,什么事大不了,说说我听听。”  这时,贞莲兴冲冲跑进来,还没进门就嚷嚷:“大姐,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看见趴在床上的贞香,贞莲止住下半句。贞兰瞅一眼贞香摇摇头说:“没事,你快说吧,什么好消息,也许贞香听了就不哭了。”  贞莲抑制不住内心的高兴,两眼放出光彩,“我去药店买药,看见春海哥回来了,他说……他们家要办学堂,他哥哥葛春江就是先生呢!”  “是吗?葛家大少爷可是在京城洋学堂念书的。”贞兰说着,贞香打了个激灵抬起头,瞅瞅妹妹贞莲。  贞莲笑着过来拉起贞香的手说:“二姐,你想上学堂吗?我好想呢!我们一起来跟爹爹说,去上学!”  贞香擦把泪,异常镇定:“等我把小女婿的事搞明白,然后就上学去。”  “谁的小女婿?”贞莲瞪眼问。  贞香的鼻子哼了一声,没有回答。  李万顺撵跑了胡三,在豆腐摊档忙完最繁华的时光,胡乱喝了一大碗豆腐脑,抹抹嘴,从篮子里拿出一沓子豆腐皮卷好,然后提着它,大摇大摆走了。  他要去找诸葛轩讨个主意。  昨天高得贵托媒婆带话,要李万顺准备好,让贞香尽早过门。可是,现在翠姑还揣着火,贞香正憋着气,这后院一下子好似有了两颗炸弹,怎么能嫁女儿。 李万顺懊恼不迭,满腹焦虑来到“葛氏草堂”。  堂内,葛宇轩正给排队的人号脉开药,见了李万顺点点头,算是打招呼。李万顺慢慢走近他,俯身耳语一阵,葛宇轩听罢“哦”了一声,朝李万顺努努嘴,示意等一会儿。李万顺歉意的笑着走开了。他站在药店门边,暗自打量着进出的人流和药店内的景象。  说起葛家,最为光鲜的是两个有出息的儿子。大儿子葛春江在京城上大学,时有好文章在一些知名刊物上发表,被评论家誉为“小诸葛”。小儿子葛春海在省城上中学,听说参加了学运,在省城闹得风生水起。生龙活虎的小儿子每次寒暑假回家帮着葛宇轩打理药店,羡煞一街两巷的街坊邻居。  此刻李万顺看见了柜台内的春海。十五岁的葛春海正和两个伙计一样忙着替人抓药,他转身瞅见李万顺,笑盈盈的喊了声“李叔好”,又专注地忙活起来。  来药店号脉抓药的人络绎不绝,眼见日上三竿,还不见诸葛轩闲下来,李万顺信步走到门廊和前厅,慢慢踱着闲步,心里却很焦急。这时,春海走过来了,他递给李万顺一张纸条。李万顺接过纸条,看着端正的毛笔字犯愁。春海面靠近了悄声说:“李叔,我爹让你别着急,就按这纸条上写的办。”  李万顺急了:“哎,你爹不知道?除了麻将上的字……我认不了几个……”  春海说:“别急啊李叔,我来念给你听嘛。”  李万顺说:“好贤侄,快念快念!”  春海拿过纸条一字一句念道:“哪有大麦不黄小麦黄的道理?宜行缓兵之计。”  李万顺问:“就这些?”  “是啊,就这些。”春海凑近李万顺:“李叔,难道这些还不够吗?你回家仔细琢磨琢磨吧。”  “哪有大麦不黄小麦黄……缓兵之计……” 李万顺眨眨眼,念叨着,“哦,明白了!”他一下子豁然开窍,顿时眉笑颜开。  春海见了舒一口气道:“好了,我这正忙着,李叔您走好,哪天我上门来看您和贞莲妹妹。”  “好好,你来啊!”  李万顺拿着纸条如获至宝,朝葛宇轩招招手算是告别和答谢,大步朝门外走去,另一只手上提着的豆腐皮也忘了给春海,又原样提回家了。  这下有主意了,他一边琢磨,一边哼起了花鼓小曲:  “哎呀我的天,等不到那一年,火烧眉毛我顾眼前……” 第五章 缓兵之计 - 贞香 - 子怀   葛宇轩的缓兵之计还挺管用。贞香听信父亲之言,那是麻将桌上的玩笑话,不能当真。得知眼下要给姐姐贞兰招女婿,又仿佛吃了颗定心丸,再也不哭不闹了。翠姑着手张罗招赘之事,也没空与李万顺生闲气。李万顺使银元请媒婆,媒婆凭一张三寸不烂之舌,让高得贵知难而退,没有再来紧逼。  大麦黄了小麦黄,大女儿成亲了才能嫁二女儿,这是天经地义的事,高得贵不得不认这个理儿。  媒婆来给李万顺回话时,在李家的“东门小饭馆”吃着喝着,涂脂抹粉的脸上泛起一阵油光。她吃饱喝足了,伸出小指甲壳剔剔牙,再用手摸摸后脑勺的发髻,笑眯眯的看着坐在对面长凳子上的李万顺,慢腾腾的开了腔:  “我说万顺兄弟,你这门亲事……我可是费尽了唾沫星子哦。好说歹说,才把你的亲家说服,往后拖延它几个月。”  李万顺拱拱手:“多谢多谢!”  “哎,我还给你说成了一桩好事……大好事。”  “什么好事?”  “到时候,你招女婿摆酒席的银子高家全包了!这……可是我的功劳一桩哦!”  “哦……”李万顺心知肚明,这是高得贵要夯实这桩婚事,他摆手说:“这个就不要了,我受不起。”  “不要?”媒婆诧异,又试探着说:“高老板还说了,除了摆酒席的银两,还要送一份厚礼呢。你也不要?”  李万顺嘻嘻一笑:“礼金可以收,这是人之常情。”  媒婆笑了。“我说嘛,还有不爱钱财的。你只要没被你家的毛驴踢了脑壳,就收了酒席银子和礼金,要是不收,高老板可当你想毁约,要你吃官司的哦。”  “他这样说的?”  “是啊,红口白牙,我能骗你。”  驴日的,他这是软硬兼施。李万顺低头沉吟片刻,对媒婆尴尬地一笑,算是同意接纳高得贵所有的慷慨大方。  就在李万顺陪同媒婆吃喝时,贞香正在豆腐坊煮浆做豆腐。  豆腐磨坊现在是贞香的天地。  李万顺来到后院豆腐房瞅瞅,看见女儿一如既往地埋头干活,便抬脚离开。贞香看见父亲追出门问,媒婆来干啥?李万顺搪塞说是为贞兰的亲事来的。贞香又问,我姐招女婿的事怎样了,李万顺支吾着,这不正和媒婆商量吗。贞香听了总觉得哪儿有不妥,可也想不明白,看着父亲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呆。  她虽有一丝疑虑,可小小的年纪,惯常把事情往好处想,想想就罢了。  驴儿一声叫唤,她回过神来。  后院豆腐房中央,一头黄驴正拉着硕大的磨盘转圈。这是一头正值青春没有被阉割的驴,声音洪亮,气宇轩昂。它习以为常地迈着训练有素不紧不慢不骄不躁的步子,颇为从容。在它的劳作下,浸好的黄豆通过磨眼顺着磨沿变成雪白的浆水,涓涓流淌,淌进了磨盘下的大木盆。  贞香正煮着浆。浓厚的生浆在锅内沸腾着,她蹲在灶堂前拨弄着柴火,又往灶里续了两根木柴。大锅敞着,白色的泡沫如雪花般在锅里翩翩舞动,此起彼伏,好不壮观。她掌控好火候又站起身来回到锅边,手拿木勺把锅面上的泡沫撇去。灶里的柴火烧得噼啪响,火候正好,不温不猛,豆浆只在锅里沸腾而不溢出锅外。  豆浆煮好了,雪浆飘香。贞香把烧好的石膏碾成粉末,用一碗清水调成石膏浆,冲入刚从锅内舀出的豆浆里。她用木勺轻轻搅动着,直到感觉上的均匀状出现,才放下木勺。她忙活得很惬意,忙完一段,她习惯地走向黄驴,一声呼哨,驴儿的步子即刻停下来。它知道,休息的时间到了,小主人又要和它拉家常,说说体己话了。驴儿高兴的抬起一只蹄子,鼻腔里哼唧一声算是表达欣慰和谢意。贞香伸手轻轻的抚摸驴儿光滑的脊背,靠近它的耳朵。  “你知道吗?没事了,家里没人再提小女婿了。”  “嗯昂――”  驴儿气宇轩昂仰头鸣叫,算是回应着小主人。  “你真乖。”  贞香拍拍驴背,笑了。她用几个指头轻轻的拉住驴的一只耳朵,继续絮叨着:“还有一件好事我要告诉你。我就要和贞莲一起去上学了,去春江书院上学。以后要背书,认字,写字……要学好多文化。嗯,多好啊,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我就要去做了。哎,我去上学,你觉得怎么样?啊?”  “嗯昂――嗯昂――” 第六章 心灵有柱 - 贞香 - 子怀   贞香冰雪聪明。这是诸葛轩的评价。诸葛轩还说李万顺偏心,不是个好父亲。  这也难怪。哪家哪户的老二都是不大受父母疼爱的。头胎是老大,新鲜、稀罕,被当做宝贝盼来人间,倍受关爱和器重。老幺最小,小就格外被娇宠被疼爱,意味着宝贝心肝。吃穿要让着,干活却轮不上。以小卖小,撒娇犯浑都是老幺的权利。只有中间的老二最不受关注,容易从物质上和精神上被忽视。贞香这个老二也不例外。她三岁时,李万顺就让她随姥姥去了乡下钟滚垱,且一住就是四年。这四年恰恰是人生启蒙的重要时期,姥姥自然成为贞香的启蒙老师,还成了她心灵深处的精神支柱。  贞香的姥姥不是一般的姥姥,因此她对贞香影响颇大。  贞香的姥姥叫春玲,是个有担待有胸襟的女子。二十一岁那年,丈夫得了血吸虫病,一年后挺着黄亮亮的大肚子撒手人寰,把年仅两岁的翠姑扔给了她。年纪轻轻就守寡的春玲怀里抱着女儿,独自把她拉扯成人。翠姑长到十七岁,那年和唱花鼓流浪至此的李万顺对上眼,硬是拒绝了村里财主家的提亲。春玲二话没说,让女儿嫁给了身背三棒鼓的李万顺,随她跟着丈夫走四方。几十年过去,守寡的春玲固守乡下一亩三分地,不肯跟着女儿女婿来城里,一直在乡下种田,孤身度日。乡长曾提议要给春玲立贞节牌坊,她却一口回绝。她说,我不要牌坊,你们最好把这立牌坊的钱拿出来修路。乡长又说,路归路,牌归牌,你是妇女的榜样,我们要把你立起来。春玲的回答把整个村子都惊呆了,她说,我不是什么贞节女子,其实我心里老想男人,我在等我的男人来接我……她等的男人是谁?是干什么营生的?多久来和她相会?何时带她走?没人能知晓。在村里人眼中,春玲是个好人,却也是个怪人,可在贞香的眼里,姥姥是个常人,却是个神人。姥姥不信邪,认准的事决不听旁人说三道四。姥姥虽然不识字,却会背三字经。小贞香常常跟在姥姥身后,稚嫩的双脚蹒跚走在田埂上,嘴里却跟着姥姥一遍一遍念那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蚕吐丝,蜂酿蜜……”看着朝阳念,瞅着庄稼念。不信邪的姥姥却笃信鬼神。她总跟小贞香唠叨,人在做,天在看,惶惶苍天有神灵。日后是上天去做神仙,还是下地狱当恶鬼,都是自己作出来的。如何种地,如何对待粮食和牲口,如何善待村里的孤寡老人,还有如何对待小猫小狗小兔子……她总是不厌其烦唠唠叨叨,小贞香会瞪着清澈的双眼,仰头看着一脸慈祥的姥姥,一边听,一边鸡啄米似的频频点头。贞香看见姥姥跟大伙儿一起劳动,雨过天晴时,看见姥姥推着独轮车,运来碎石和沙土为村里修路,还总见她为瘫痪的老**送煎饼。  贞香最爱姥姥家的菜园子和动物栏。在姥姥家房后是一座细心照料的菜园子,还有一个畜栏,鸡鸭猫狗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小动物们一起在圈栏里和睦相处,其乐融融,让小贞香总也看不够,爱不够,她整天和小动物混在一起,恨不得自己也变成小猫小狗。姥姥很勤劳。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用米汤浆洗过的宽大衣裤轻微的沙沙声。有了她的勤于照料,小动物们和五颜六色郁郁葱葱的菜地、未曾粉刷的篱笆土墙、粗糙的锅碗瓢盆、补丁摞补丁的衣裳和袜子,经常都是整整齐齐,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她的勤劳就象她手中的纺棉花的织机,吱吱呀呀,不知疲倦。  贞香七岁时被父亲接到城里离开了姥姥,她哭过好多次,有时想姥姥想极了,就到屋后环城河边大声呼换姥姥,喊得树枝摇曳,小鸟鸣和。姥姥像影子一直伴随着她,到她十三岁时,父亲教她制作豆腐,她把这活儿不仅看成技术活,还看成和姥姥关联的良心活。父亲说,除了将豆子去壳筛净进行原料处理外,比例拿捏,磨豆滤浆、煮浆点浆,还有石膏的焙烧程度,以及豆浆煮沸的时间温度和火候,都影响着豆腐的品位。在她看来,自家的豆腐好吃,不烘腥不寡淡,没有鸡屎味,豆香味十足,全凭着好豆子和每道严格的工序。因此,贞香总是细心做好每道工序,就象姥姥种菜和纺棉花。  “嗯昂——”  驴儿一声长鸣,贞香突然意会过来,这是豆浆已凝结成豆腐了。她拍拍驴背开心地和驴儿嘟嘟着,拿出白纱布和案板侍弄起成型的豆腐来。  这时的贞香看着凝脂成块的豆腐,好像看见了白玉般的前景,一双丹凤眼笑成月牙般。 第七章 春江书院 - 贞香 - 子怀   说起上学这件事,表面上是贞香和贞莲对父亲费了一番功夫和口舌,其实,李万顺是想用行动和金钱弥补一下对贞香的亏欠。本来女儿家上学就会和男孩子一起抛头露面,不是什么好事,理应不同意,可谁让自己做了亏心事呢。  他盘算着,让两个丫头学点文化也好,起码以后能写自己的名字,看个告示和药方,分个男厕和女厕,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受人愚弄。他打算让贞香上个短学,几个月就成,出嫁前认它几箩筐字,也算对得起她。高家逼紧了就嫁过去,逼得不紧就拖一拖,让她多帮衬家里一年半载的。十三岁的贞莲还小,可以多学点文化,兴许以后能顶替贞香干活,有一天生意做大了,她便成了能写会算的好帮手。  上学前几天,兴奋得睡不着觉的贞香起早贪黑干活,豆腐房忙完了又去小酒馆忙,贞莲也很乖巧,在酒馆前堂跑前跑后乐呵呵的。李万顺在无比欣喜之下,催促翠姑扯了几块好料子,带着贞香贞莲去金家裁缝店,让金剪刀裁剪了几身新衣裳,把姐妹俩乐得眉开眼笑。  上学第一天,李万顺行于前,贞香和贞莲穿了新衣裳,欢欢喜喜地随于后,一人手提一个装书的竹提篼,腼腆地走进了葛家开办的书院。  书院坐落在护城河边。  明媚的阳光照耀着“春江书院”的匾牌,黑底白字,创办人葛春江的笔迹遒劲端庄。  书院是一间正房带有两厢房的青砖青瓦老宅子,这原本是省城一个做绸缎生意老板的房产,由于兵荒马乱生意一年不如一年,他便放弃了这小县城的生意,打道回省城了。葛宇轩赶在儿子回家前就买下了这个院子。  李家父女三人走进书院大门,感觉这里很静谧。院中有一颗老槐树。老树长得杆粗枝盛,浓荫掩映着半个院子。这树有些年头了,透着一股精灵之气。传说这个院子过去就是一个书院,从这个书院里曾走出过一些大能人。葛宇轩就是冲着这些,说这院子风水好,有精气神,适宜办学堂。  老槐树下趴着一只大黑狗。奇怪的是这狗见了爷弎很平静,只是机警的昂起头,挺起身子,没像惯常的狗那样发出一阵吠声。贞香见了大黑狗下意识的站住,贞莲却向狗走近。狗站起来了,它向贞莲迎上去。  “大卫,你好!”贞莲抚摸黑狗的脊背,像老朋友似的。  “它认识你?”贞香问妹妹。  “是啊,它是春海哥带回来的,说是为了保卫这里的学生娃。”  贞莲说罢,笑着和黑狗挥手告别,随父亲进了教室。  书院的教室有两间,习字的学童和读书的学童分别在两间教室,先生分别对每个学童进行传授辅导。  方方正正的教室,方方正正的八仙桌,约有三十多个年龄不等男孩多于女孩的学生。他们中最大的十七八岁,最小的仅有七八岁。一间教室书声朗朗,有的读“四书五经”,有的读“人之初”。另一间教室大都在临帖,有几个小童的在画扁担,为写字练基本功。  可见先生已熟知每个学生的情况,给各自安排了合适的内容和进度。  李万顺领着贞香姐妹走进先生端坐的安静的教室,一眼就看见讲台上方的讲桌。  先生的讲桌上供奉着“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神位木牌,在桌子边上有一摞待批阅的大字本,文房四宝置于桌上右方。  正在批阅学生作业的葛春江放下毛笔,抬起头来,李万顺笑着点头,指指身后的贞香姐妹,春江站起身,手指靠前的八仙桌,那里正好还有两个空位,让姐妹俩坐下。  李万顺轻声和走下讲台的春江寒喧几句,从怀里摸出一个红包奉上。葛春江笑着接过红包放在了台上。李万顺又神情庄重地令贞香和贞莲站起来,要她俩在孔夫子牌位前三叩首,再向葛春江叩拜。姐妹俩做完这一切,在李万顺看来这才是确定了师生关系,自己才放心地回家了。  葛春江看看垂首顺目而立的姐妹倆,抬手指引,让她们去位置上坐下。  贞香慢慢的走向座位,坐下后小心翼翼的把手放在桌子上,瞪眼注视着身材高挑,面目清瘦,穿一件长衫的先生。葛春江二十出头,身上的学生气还没有脱去,可举手投足间却已显出一丝沉稳和庄重。他那双明亮的眸子炯炯有神,面带微笑看着贞香。贞香遇见了他的目光,感到几分窘迫,脸微微发烧。  葛春江笑着转身回到讲台上,长衫一甩,端然坐下。他那端正的坐姿和飘然的神情让贞香颇感敬畏。  贞莲瞅瞅姐姐有点傻呼呼的样子,碰一碰她的胳膊肘悄声问:  “姐姐,你怎么啦,像丢了魂似的。”  贞香回过神来朝妹妹一笑。她看着讲台上的先生和他桌案上的文房四宝,悄声细语地说:  “贞莲……你掐我一下……我不是在做梦吧。”  “李贞莲”  贞莲正欲回答姐姐的问话,却见先生走来,慢慢走向自己。  葛春江走近了微笑着问:“李贞莲,你上学是为了什么?”  贞莲说:“为了学文化,长见识啊。”  “李贞香,你呢?”葛春江示意贞莲坐下,转向贞香发问。  贞香怯怯地站起来。  “我上学……为了明理。”  “‘明理’,唔。”葛春江微微点头。他不禁仔细打量着她。  这是一个有着一双灵动的丹凤眼,面若春花的少女。他隐隐记得几年前见过她,那时她还是一个小女孩,梳着两个小刷子似的贴耳小辫,带领着头顶上扎着小鬏鬏的贞莲,在巷子里蹦蹦跳跳玩耍。几年不见,她已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了。她的樱桃小嘴和她的眼睛一样,微微上翘,透着一股倔强。只是有一点不明白,小小的眉头紧蹙,似有心结没解开。他对贞香点点头,示意她坐下。  “好,你们上学的动机都很好。”葛春江微微颔首对她们小声说:“好!泱泱大国,女子不让须眉的故事很多,望你们好好学习,将来成为国之栋梁。”  上学后,贞香每天和贞莲很早就到学校,识字诵经,唱歌临帖,还把那算盘珠子拨的稀里哗啦响。对贞香来说,这正是她想要的日子。如果说姥姥带给了她情感上的开化,而心智上的启蒙就是葛春江。但是,这启蒙不是源于《三字经》,而是来自先生的时事教育。确切的说,是从关于女性禁足的讲解开始的。 第八章 启迪之师 - 贞香 - 子怀   那天上课时,当贞香诵罢“天生物,人最灵”这一句,突然不吭声而进入沉思。她凝望着的教室前方虚无之处,脸上透出茫然和困惑。  葛春江见了走近贞香,关切地问:“李贞香,你怎么啦?”  她幽幽的说:“既然人最灵,为什么还有裹足这种落后之事……政府为何不好好管管这事?”  “唔……你也裹足了。”  她有点窘迫地低下头。“裹了,可只裹了一半。”  贞莲在一旁看着姐姐的样子,伸过头来替她说:“先生,我妈让我们裹脚,姐姐和我就是不想裹。”  看来裹足对这两个少女带来了精神上的困惑。他默默颔首,转身走向讲台,沉吟片刻对大家说:“同学们,请大家暂时放下课本,我想临时调整一下计划。”  同学们放下手中的课本,抬头看着先生。葛春江为了及时解开贞香姐妹心中的疙瘩,略微整理思绪便开始了讲解。  “同学们,今天我就给你们讲一讲,关于‘放足运动’的事情。”  葛春江长衫一甩端然而坐,敞开胸襟,对学生进行讲解。他时而凝重,时而叹息,时而引经据典。讲到动情处不禁站起来,走动着挥手扬臂,语气激昂。他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甲午战败开始讲起,讲到戊戌变法,讲到近年民国政府禁止女子缠足的通告,最后讲到缠足对女性的伤害,并号召学生们要从身边做起,坚决抵制家里发生的这种事情。  贞香专注地听着,随着先生的讲解和情绪波动,小胸脯一起一伏,完全融入了课堂。听完先生的讲诉,她情不自禁地带头鼓掌。  下课后,葛春江走到贞香身边问,你打算怎样去做,贞香的回答让葛春江颇感意外。  她说:“我绝不再裹脚,谁要来强制,我就让他撞南墙。”  “呵,”他看着她的神态笑了。  她感到失态了,笑着低声补充道:“当然,我会和爹娘讲道理的。”  葛春江点头。他感到眼前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她悟性好,且身上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与年龄不相符的巨大的力量。他想,这是一种学习与成长,自强不息的力量,是一个少女身上最宝贵的东西。  听了先生的讲解,贞香心里有了力量,嘴里有了词儿,胸中有了公开反对裹足的依据。裹足是封建的**心理,是陋习,是在残害女性;裹足愚蠢至极,是违法的……尽管不会讲那些深奥的东西,可她在心里总结了这些简单的道理,在晚饭时用上了。她在饭桌上对贞莲使个眼色,然后叫声爹妈,气氛一下子严肃起来。  “爹,妈,我要郑重说说关于这裹脚的事。”  一听裹脚之事,翠姑就觉得不妙,正要发作时李万顺用手势制止了她。贞香小脸白里透红,柳眉一挑,轻启红唇,把听课后总结出来的道理一一道来。她在宣讲时,贞莲在一旁拍手助威,李万顺点头算是认可,只有翠姑一时转不过弯来,她脸红一阵白一阵,心里直打鼓。她想,难道这富贵人家延续下来的裹脚规矩真的不要了,这世道不还是民国吗?贞香逼着翠姑表态,翠姑在丈夫公开倒戈的情形下也勉强点头答应。  “不裹就不裹,我还懒得管呢。”  翠姑在小酒馆忙活一天,答应的事第二天就变卦了。一大早,她把两个女儿叫到跟前。“你们听着啊,我仔细想了想……为了你们将来不被婆家小瞧,过得体面,裹脚还是要的。我打算从明天起,给你们上夹板。”  “不行!我不裹。”贞莲娇憨地笑着,不顾母亲发脾气,径自跑掉了。  贞香不回避,她盯着母亲问:“妈,你昨天可是点头同意了的。”她一字一句地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翠姑听了皱眉,不屑地说:“才读了几天书,就跟我说鸟语啊。”  “妈,这不是鸟语,这是圣贤在讲道理,讲的是诚信。意思是说,一个人不讲信用,就不知道怎么做人。就像车子没有轱辘,怎么能行走呢?一个人对自己应承的事就必须做到,这是守信。”  翠姑自知有些理亏,但固执地嘟囔,“就要裹,不然,我不让你们上学!”  一听母亲拿上学来威胁了,贞香这时搬出了法律。  “妈,我可告诉你,裹足是违法的,如果你再逼我和妹妹裹足,我就写状子,去到政府告你,让你吃官司!”  翠姑一听气极了,嚷嚷着又去找鸡毛掸子,贞香说,好,我来帮你找。贞香一边说一边满屋子找,在门背后找到鸡毛掸子,她双手拿着它递到翠姑面前。  “你打吧,只要你敢打,我就敢去告你。”  贞香捧着鸡毛掸子,杏目圆睁望着母亲,翠姑一见竟有几分发怵,一下子没了勇气,终于偃旗息鼓。当天晚上,贞香当着全家人的面,把家里的裹脚布及所有相关用具卷起来,扔进了煮浆的大灶膛,付之一炬。 第九章 比技招亲 - 贞香 - 子怀   贞香的好景不长。也许命中注定她的书缘浅,仅受了点儿启蒙教育就无缘学堂了,这两个月除了学会一点诗书和简单的算术,连个“半罐子”都算不上。可小妹贞莲就不一样了,她在学堂念了两年书,直到鬼子进城。她不断地学文化,长见识,葛春海这位课外辅导员不断地向她灌输革命道理和医药知识,后来,她的人生别开生面,走上了一条壮丽之路。  关于迎娶贞香,高得贵给出李家的期限并不长,他笃定地说开春后就要成就好事。在高得贵看来,李家招女婿不是什么大事,比不得他的儿子娶亲。可李万顺不这么想。招赘之前,他精心准备了一番。找人修缮房屋,让幺狗牵上毛驴去采买物品,还把东门有名的木匠万井山请到家里,管吃管喝管烟酒,用个把月的时间打了一套精美的家具。万事俱备,只欠上门女婿了。为在短时间内挑个好女婿,李万顺又去请教诸葛轩,葛宇轩捻须思忖,笑吟吟地给他支了一招。  “你就来个‘比技招亲’吧。”  李万顺一听眉开眼笑,笑呵呵地辞谢诸葛轩。他想,大户人家为寻到好女婿,自古有“比武招亲”一说。舞刀弄枪耍功夫,比的是武功,那武功是为了在江湖立足或称霸。可我李家既算不上大户,也不想称霸,靠辛劳挣得的一点家底,能够安生立命就不错了。安身立命靠什么?当然得靠手艺。现在兵荒马乱的,不知哪一天这豆腐档和小酒馆开不下去,又要去四处流浪,飘泊途中还得靠手艺吃饭。招个有手艺的上门女婿,家里有了顶梁柱,贞兰一辈子也有个依靠。  为招婿而广告四方,李万顺让幺狗到处张贴葛宇轩给他写好的“招赘告示”。茶馆、戏园子、澡堂子、满街鸡毛小店都贴上了李家招婿的告示,比技招亲的消息一下子在整个云江县传开,搞出了不小的动静,把县城当大厨的、做裁缝的、做木匠的、剃头的、打铁的、补锅的、刮痧拔火罐的,全都吸引来了。还有几个傻小子跑来酒馆告示前打听,问做包子的挑鸡眼的算不算有一技之长,能不能报名。幺狗回答得很干脆,他眼一瞪说:“自认为有本事的,都可以来报名”。  比技招亲这天,东门酒馆旁的空地上用十几张八仙桌搭了个台子,台子上用几匹红布铺得红彤彤,红彤彤的台上坐着小姐李贞兰和当家的老爷李万顺。  贞兰低眉垂目浅含笑,楚楚温柔端坐在那里。她今天略施粉黛,上身穿着绛红色金丝绒高领上衣,上套蓝色贴身小坎肩,下穿宝蓝素花绵绸长裙。不同寻常的是她手里拿着一把带吊穗的绢面绣花扇。贞兰手执扇子遮着半个脸,樱桃小嘴时隐时现。在她的小脚上穿了一双鲜艳的缎子绣花鞋,鞋上粉色缎子衬托着红黄相间的丝线绣成的兰花,在裙裾边半遮半掩下煞是醒目,搁在台上就像件艺术品,让台下的人赏心悦目,盯着看不够。  李万顺今天也把自己收拾的很光鲜,洗面刮腮,还把头发上抹了点发油,在早晨温暖的阳光照耀下,头上泛着缕缕光亮。  台下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男女老少挤在一起,热闹比得过庙会。只见李万顺慢慢站起身来,离开座位,神采奕奕走向台前,一幅精神焕发的样子。他笑眯眯的看着台下,就像长官检阅大兵。他清清嗓子拱手施礼,慢条斯理开了腔:  “各位父老乡亲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我李家‘比技招亲’的现场。首先,祝各位参选的后生们快乐!”  话音刚落,掌声和叫好声响成一片。后生们期待地望着台上的小姐贞兰。李万顺侧身爱怜的瞅一眼女儿贞兰,再次向大家拱拱手。  “小女李贞兰,今年十七岁,虽不算国色天香,可浆洗缝补,刺绣做鞋,飞针走线擅长女红,而且……还有一双三寸小金莲。”  “好哇!”  众人直叫好。  贞兰此刻羞红了腮,她赶快拿扇子遮住半边脸,低下头,那一双金莲小脚不自在的往后缩了缩。  台下众人欢呼,盯着台上的贞兰,品头论足。人群里众多青年男子是否怀揣技术不得而知,可一眼望去,个个跃跃欲试。  李万顺瞅瞅台下倍感欣慰。他继续说:“我李家靠勤劳致富,经营着豆腐坊和小饭馆,谈不上富贵,但也衣食无忧。为从长计,想招婿上门,一顶门户。不过,大家别担心,咱们有话在先,女婿进门无须更改名和姓,张三李四王二小子,原来姓啥就姓啥,只是啊,下一代要随我的姓,姓李。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女婿嘛,说白了就是我李家的顶梁柱、主心骨,我以后一定拿他当亲儿子看待。”  说到这儿,台下如同开了锅,拍手鼓掌的,叫好的,吹口哨的,一片鼓噪。那些参赛的后生更是喜笑颜开,情绪沸腾。李万顺面带微笑扫视台下,待声音略微平息后又慢条斯理的接着说开了。  “常言道,‘家财万贯,不如一技傍身’,我李家不谈门第,不论富贵,有意入赘者,请亮出你的手艺。好比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就让我们开开眼吧!”  话到末了,他伸出一只手在头顶划拉了几下,略微弯腰施礼,笑嘻嘻地收尾:“最后,入选不入选……祝后生们将来都行好运,万事亨通!”  这番话完毕,台下呱唧呱唧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跟着是大伙嬉嘻嘻哈哈,插科打诨,一片喧哗。李万顺到底是行走江湖卖过唱的,说起话来虽算不上文绉绉,可四平八稳,把想说的都说白了,真是恰到好处。  “我要我要,我要贞兰!”  突然,一声高喊,热爆头胡三不知何时混进人堆,怪声怪调起哄:  “我要三寸金莲!”  “狗日的热爆头,又做梦娶媳妇了。”  众人打趣着一阵哄笑。两个请来看场子的壮汉为了维护秩序,跟随声音发现了胡三,分头挤过人群,撵着胡三在人群里一阵混跑。胡三在人堆里左躲右藏,边跑边挑逗似的唱道:  “小姐胸前的一对妈,  好似那莲蓬花,  恨不得上前一把抓。  小姐的一双手,  好似那白莲藕,  弯弯曲曲好枕头。  小姐的一双脚,  好似菱角脚,  走起路来像那喜鹊拍。”  说罢开场白的李万顺看着台下的骚乱却不为所动,他脸上始终保持的微笑,待台下的鼓噪声略低,咧嘴一笑说:“就请我的好帮手……姜保全来主持吧。” 第十章 佳婿现身 - 贞香 - 子怀   姜保全就是幺狗。幺狗和胡三同龄,也是孤儿,可他不像胡三好吃懒做。幺狗十来岁就跑东家,走西家,干零活混饭吃,两年前被李万顺收留在身边做帮工。此刻上台的幺狗一定受过李万顺的言传身教,不怯场,声音亮,面带笑容向大家从容地鞠了一个躬,然后朗声宣布:  “各位父老乡亲,你们好!‘比技招亲’正式开始!”幺狗报出第一个参选者的姓名:“金无缺,请上台来!”  金无缺蹭蹭跳上台来。他是金剪刀的宝贝儿子。只见他提着一个包袱卷,登台亮相,咧嘴一笑。  这可是一个油头粉面的后生。十八岁的金无缺打扮得出奇光鲜,头发梳得油亮,和他脚下的那双皮鞋一样,可以照见人影。他身上好象还涂了香粉蜜,喷喷香。他那细长的眼睛笑成月牙般瞅着台下。靠前的人看他身上上好的衣料和裁剪做工,纷纷议论,说那定是他爹金剪刀的手艺。他穿着一件灰色粗呢敞襟外衣,一件浅蓝色细呢背心。背心上一条金链子系着一个珠宝挂件,那是一只形似兽角的小饰物。只见他抖抖肩,扫视众人,一幅养尊处优自命不凡的样子。他转身凝神贞兰,双手抱胸,一脸仰慕,尔后又朝羞怯的贞兰抛出一个媚眼。接着,他弯腰从包袱卷里拿出一件叠好的衣服,抖开来,是一件紫色的金丝绒旗袍。  “大家瞧瞧,这就是我的手工。看看,这领口、腰身裁剪得怎样,这针脚……很精细吧,还有这款式……哎,现在上海、汉口穿旗袍的女子洋气得很呐!”  台下的人啧声四起。金无缺慢条斯理把旗袍叠好放起来,又拿出一件藏青色的中山装抖一抖,脱去自己的短外套,轻轻放在脚边,然后将中山装穿在自己身上,穿好了侧转身朝贞兰一笑,再转对众人开腔,口气颇为得意。  “这可是刚时兴的款式,叫‘中山装’,哦,现在只有京城、上海和省城有人穿,以后啊,我们这小县城也会兴起来的!”  幺狗走近金无缺问:“哎,金大公子,你是来应选,还是来为你家拉生意啊?”  金无缺瞪着幺狗说:“你胡说什么,我就是来应选的啊!”说罢,他忙扭头看一眼贞兰,缓和口气说:“我早就喜欢贞兰小姐,……今天自然要来。”  这时的贞兰眉头皱了一下,用扇子遮住眉眼。  幺狗接着又问:“金大公子,就算你是来应选的,可我们怎么知道这是你的手艺,而不是你父亲‘金剪刀’的手艺呢?要不,你给我们讲讲。”  “讲什么?”  “请你仔细介绍一下,这件中山装的工序和要领。”  金无缺乜斜着眼看看幺狗,鼻子里“哼”了一声,看样子他正要对这个小长工发作,李万顺看出了苗头,马上站起身大声说:“幺狗啊,别说了,我相信这就是金大公子的手艺。不错!”  李万顺息事宁人,举起双手带头鼓掌。主人一鼓掌,台下也有人跟着鼓掌,虽然掌声稀稀拉拉,可金无缺再也不好发作了,他看看一直用扇子遮脸的贞兰,怏怏不乐。为了面子,他临下台前硬撑着摆出轻松的样子,朝台下耸肩一笑。  大伙儿看清了,贞兰的扇子完全遮住了脸,扇子上方只露出眉毛和额头。没戏。小姐没点头。  有人喝起了倒彩。  金无缺悻悻然走下台。接着,一个又一个选手依次上台了。厨师、木匠、补锅的、修鞋的、做包子的、修钟表的……一溜下来,亮作品,再,作介绍,纷纷讲行话,个个抖机灵,直说得众人拭目,仰头看那贞兰小姐是点头,还是摇头。  比试进行着,却总不见贞兰点头。喧闹中,当家的不声不响走下台,踱步到人堆里去了。李万顺走着,留心着周围的后生,冷不丁发现了两个面孔,倏地振奋。有两个人非同一般:一个是人称“小飞刀”的张小坤,另一个是人称“小皮影王”丁一芳。这两人一前一后混在人堆里,眼睛都瞅着台上。  李万顺看到的这两个人非同一般:一个是人称“小飞刀”的张小坤,另一个是人称“小皮影王”丁一芳。这两人一前一后混在人堆里,眼睛都瞅着台上。  李万顺纳闷了,他倆来干什么?是来参选的,还是来看热闹的。要说参选,可没见他们报名,要说看热闹……也不像。  狐疑中,李万顺悄悄走近张小坤,仔细瞅着不眨眼。  张小坤是铁匠,吉林长春人。传闻他飞檐走壁腿脚功夫好,还会耍飞刀。“九一八”事件后流浪来到江汉平原的云江县。两年前李万顺在街上见过他摆地摊卖刀具。他还清楚的记得那时张小坤在东门街头为一个少女解围,只因飞刀削掉了小恶霸的一只耳朵,他被恶霸的家丁追杀,后来听说他又跑回了家乡。  没错!就是他。张小坤左眼的眉稍上有颗黑痣,看起来像一颗黑豆,一目了然。张小坤二十来岁,黝黑的皮肤,方正的脸庞,生的骨骼轻奇,天生就象个练武之人。李万顺心里琢磨开了:这可是一块埋在土里的好钢啊,有手艺,还有功夫,招上门女婿,他可是最好的人选……  瞧罢张小坤,李万顺又悄悄走近丁一芳。  “小皮影王” 丁一芳和张小坤年龄相仿。李万顺看过他的皮影戏,略知他的身世。丁一芳幼年和姐姐相依为命,身背三棒鼓沿街串乡流浪,打渔鼓敲碟子唱小曲,九岁时姐姐病故离开人世,老皮影王赵九将他收入门下。擅长唱皮影,还擅长雕镂和撰词作曲的赵九收下这关门弟子丁一芳,凭他走南闯北阅人无数的眼力,认定丁一芳是他要找寻的皮影传人。被赵九收徒后,颇有悟性又勤学苦练的丁一芳深得师傅喜爱,悉心传教。五年后,丁一芳在三江口皮影打擂台时,连唱七台大戏而获胜,在众人的喝彩声中博得“小皮影王”的美名。  可是……李万顺瞅瞅丁一芳心里犯嘀咕:这小子长得也太招摇了:颀长的身材,直挺的脊背,白白净净的皮肤,额头贴着几缕卷发,生得风流倜傥,加上一副唱皮影的亮嗓音,闻说迷住了不少大姑娘小媳妇,江湖上总有他的闲言碎语在传荡。 第十一章 台下邂逅 - 贞香 - 子怀   不!丁一芳不合适,我李家不能要。李万顺暗自思忖,把丁一芳从心里抹去。  李万顺正思忖着,却见前面的张小坤推开人群,缓缓走上红舞台。好哇,张小坤不是来看热闹的!李万顺心内一阵欣喜  “这不是‘小飞刀’吗……”张小坤一上台,众人惊呼,有人喊起来。  “张小坤,小飞刀!”  台下有人高声喊,台上的贞兰睁大了眼睛。她拿开扇子看着张小坤,眼里含着惊异。张小坤窘迫地看看台下,慢慢扭头,想看又不敢看那端坐在台中央的小姐,身子有些别扭和僵硬。他呆呆的站着,手足无措的样子。一会儿,他向众人拱拱手,好似鼓了多大勇气才侧脸瞅一眼贞兰。这一眼,正和贞兰的眼波相交,把她的脸臊得通红,他连忙低头,那张黝黑的脸成了猪肝色,。  “俺……俺叫张小坤,是个铁……铁匠。”他磕磕巴巴地说。“俺愿意……愿意入赘李家。俺们那疙瘩被日本鬼子祸害,俺的家人……都死了。”  张小坤说到这儿鼻子发红,眼里泪光闪闪。台下台上顿时安静。  不善言辞的张小坤渐渐恢复了常态,他从包袱里一一掏出自己的作品:剪刀、汤勺、小刀具……明晃晃,亮闪闪,精巧无比。他又从包袱里拿出一张牛皮纸,走到台边让台下的人用手又摸又扯,证实这张牛皮纸的结实度,然后他拿起纸,用他的小刀对准了纸中央轻轻的一划,牛皮纸一切两半,刀口齐整无比。赢得众口称赞。  “好,刀口真锋利。”  “好手艺!”  不知何时到来的贞香在人群中使劲鼓掌,兴奋得两颊绯红。由于惦记姐姐的婚事,贞香上罢一节课就溜到这儿了。看了张小坤的表现,再看看姐姐贞兰的表情,她心中有数了。心想,恐怕这张小坤就是我未来的姐夫。她为姐姐高兴,小嘴一抿,脸上露出笑容。  “咦,姑娘,你乐啥?”  丁一芳站在贞香身旁,被她的纯真和俏丽所吸引。她望着台上,身姿单薄清逸,浅浅地微笑,淡淡地矜持,最最难忘的是她生了一双晶莹顾盼的丹凤眼,眼角微微上扬,恰有说不出的妩媚和娇俏。  她转脸看着他。  他微笑着看着她说:“请问小姐芳名?”  她回答:“我叫贞香。”  “嗯,贞香,好名字。……你是贞兰的妹妹吧?”他朝台上努努嘴,又问:“你也喜欢这‘比技招亲’?”  她仍然盯着台上仔细地瞅着,嘴角的笑意表明她对未来的姐夫很满意。  他咳嗽一声,希望引起他的注意。“嗯,贞香,我们认识一下吧,我是唱皮影戏的……”  “你说什么?”她回过脸来,带着一丝歉意地问:“你说你是唱皮影戏的?”  他点头。  这个男人面容清瘦,眼光炯炯有神,头发乌黑发亮,尤其是额前搭着的一缕卷发与众不同,她不禁多看了一眼。  “我叫丁一芳。哎,你还没有回答我,喜不喜欢台上这出戏呢。”  她仍然不回答,微扬下巴问:“你来应选吗?”  “不,我来瞧热闹。”他坦然一笑。  她好像有点失望地“哦”了一声,看着台上心不在焉地回答他。“是啊,我喜欢这‘比技招亲’。”说着,她低头抿嘴笑了一下,好似自言自语轻声说:“能随意挑选自己喜欢的人,不搞‘拉郎配’,多好啊……”  说罢“拉郎配”,她突然感觉不好意思,脸一红,闪身走了。走时,回眸一笑,那一笑醇美娇憨,让他怔怔地呆立。  好一个贞香!他盯着她的背影,嘴里喃喃念叨她的名字,再瞅瞅台上已觉了无趣味,便随即转身离开,消失在巷子口。  台上的张小坤正被众人叫好,李万顺看着起劲情不自禁的举起手,把手举到头顶上,冲台上拍巴掌,拍个不停。他的手拍红了,拍疼了,还一个劲儿的拍,那兴奋的样子就像被打了鸡血一样。  贞兰见了父亲的表现,再看看张小坤,心里琢磨开了:这强壮的汉子虽笨口拙舌不善言辞,可看起来很实诚,他一定会疼女人的;况且他无亲无故,孤身一人漂泊多年,心里一定很渴望亲情。有这样的男人做丈夫,此身有靠了……贞兰想得入神,忘了身处何地,李万顺跨上台走到贞兰身旁,低声对她耳语着什么,只见贞兰的脸泛起一阵红晕,她瞅瞅张小坤,执扇子的手垂下来,露出整个脸,她深深的点了一下头,点罢头,手执扇子站起身,移动三寸金莲,被适时出现的母亲搀扶着走下台去,只给大伙儿留下一个婀娜的背影。  “小姐点头了!”众人心领神会,纷纷议论。  幺狗走上台大声宣布:“李家的女婿选定了,就是张小坤!”  “好,小姐的郎君选得好!”  贞兰的表情和体态早已深入人心,台下的人盯着小姐的背影,一片喝彩声。  台上的张小坤腼腆的笑着,低头忙乱的收拾东西。台下众人意犹未尽,他们笑闹着久久不肯离去。人们恨不得这“比技招亲”就象连本大戏一样,直演到新人成亲入洞房。  李万顺向大家挥手,连连笑着说:“多谢多谢!多谢众位乡亲捧场!到时,请你们来喝喜酒!”  天随人愿啊,李万顺窃喜。他想,这“比技招亲”可是我李万顺有生以来最惬意的事。他感到自已一下子有了膀臂,有了后盾。他走近张小坤,让他拎起包裹,跟随自已回家。  张小坤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簇拥着,跟着李万顺走了。对张小坤来说,他不用再浪迹天涯,四处飘泊了。他将有一个家了。 第十二章 婚床珠泪 - 贞香 - 子怀   女婿入赘是大事,李万顺按风俗办事,婚事办得隆重又气派,煞是光鲜了一场。从张小坤跟他进门的第一天起,李万顺命家人收拾了一间屋,让张小坤住下,第二天一大早,又令贞兰收拾物品,让幺狗牵毛驴护送她回到乡下姥姥家,住进了那个叫钟滚垱的乡村老宅。就这一出戏,恰是最为讲究的礼节,为的是招赘嫁女两不误,双喜临门。  贞兰在娘家和姥姥住满一个月,李万顺请算命先生择了一个吉日完婚。到了婚庆吉日,吹鼓手吹吹打打,鼓乐伴行,花轿抬到姥姥家去迎亲。这边厢,李家门里一干人热热闹闹等在家门前,列队两排等候新人。花轿还没进城门,鞭炮锣鼓迎出去,把东门老街震得呼天海地。虽说是女婿入赘,可嫁女的规矩一样没少: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贞兰不枉当一回新娘,照样坐花轿“出嫁”,享受原滋原味的良辰美景。  喧天的鼓乐,大宴亲友和宾客,热闹的场面把入赘的形式掩盖得天衣无缝。入赘既没有受“六礼”约束,又不送任何聘礼,结婚时张小坤亦不需要备嫁妆,所需花费概由李家承担,他只需堂而皇之地娶亲。岳丈家的体贴和良苦用心,让张小坤心生感激,心诚意笃地按规矩叩拜岳丈岳母,磕头磕得碰碰响。  可是,新婚之夜,红罗帐下,天不遂人愿。一对新人伤心闹别扭,直闹得分被而睡,这却是家人万万没想到的。  那晚酒席过后,张小坤心驰神往地走近新房,他轻轻地掀开红盖头,看见贞兰娇羞红润的面庞,一边傻笑,一边手足无措的站着不知所措。贞兰拉一把他的衣袖,娇嗔的喃喃道:  “你……怎么啦……”  他看着她,顺势拿起她的手,把她拉进怀里紧紧的抱住。他喘着粗气,血脉膨胀,拥住她,亲吻她。贞兰陶醉在爱抚里。她不急着脱衣裳,却娇喘微微地伸出自己的脚,让他给脱鞋。张小坤拿起那双精致的小脚,迟疑着,慢慢解开鞋带。他喃喃道:“这脚……这脚真小呢……我今天要见识一下……”  她满脸娇羞,神情期待地注视着丈夫。  他笨拙的解开鞋带,脱去绣花鞋,再脱去白布袜子,顿时,一双细皮嫩肉雪白如棉的小脚出现在他的眼前。  “天哪,这是脚吗?”他失声惊呼道。  这是一双怎样的脚啊!他一下子愣住了,一双惨白耀眼的尖尖小脚,带着凄丽的神情。他伸出手,轻轻的触碰了一下那尖尖的、肉乎乎圆嘟嘟的皮肉,啊,柔若无骨,他又颤颤兢兢地把这双脚侧过来看,四个脚趾头扭曲弯折紧贴着脚心窝,就像一只没毛的不知名的胎生的小怪兽。他惊呆了,不禁放开那双怪物似的脚站起来,靠在梳妆台边,他的心有些颤抖,站着的腿也有些发软……  那双尖尖小脚,惨白耀眼地搁在床上,油灯的光环罩住它们,像两颗白色心脏,流干最后一滴学血的白色的心脏!  “你怎么啦?”她猝不及防,吃惊不小。  当看明白他的表情,她大失所望,并由失望转变为悲愤。她一下子抽回了脚,伸手拉开缎子被,把它们往缎子被里塞,塞进去,直塞得看不见为止。  老天爷啊!  她深深地悲叹。她怎不悲叹啊!只有老天爷才知道这双脚是怎样得来的。从六岁开始,伴随着幼年至青春岁月,泪水和血水,不知流了多少缸……可是,她急不可耐地把这双脚献给新婚的丈夫,就象献出自已养了多年的宝贝时,是想让丈夫庆幸自已不浅的艳福,更加珍惜自己。这分明不只是一双脚,这是自已的隐私,甚至等同自已的贞操啊!缠裹至今容易吗?为的是得到丈夫至高无上的赞许,获得极大的感官刺激,还要收获非同一般的爱慕。可是……  帷帐内,她珠泪滚滚。  她虽不懂“划步香阶,手提金覆鞋”,却希望自已的三寸小金莲让丈夫抱在怀里,柔情蜜意,越看越生怜惜。可是……她脸上一阵颤栗,微闭双眼,眼眶里顿时掉出凄冷的泪珠。她哭了,嘤嘤切切低声啜泣。她心里除了没有应有的甜蜜和幸福,什么味儿都有了,有悲伤有酸苦有刺痛,还有对爹娘的怨恨和自己的鄙视……难道一丈有余的裹脚布勒断八个脚趾骨,让它们紧紧地贴在脚心窝,就是为了在新婚之夜该有的千般温存万般疼爱都毁在它的手上么?  她在痛心的同时,感受到了万般的羞愧。那感受来自他像看怪物般的眼神。她想,新婚之夜的幸福算是彻底的被这双三寸金莲毁了。  这一夜,她和衣而睡,拒绝丈夫碰自已。自然,他惶恐无比,也不敢碰她。 第十三章 钟声为证 - 贞香 - 子怀   小坤很惶恐,面对新婚妻子一筹莫展。他不善于伪装,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简单地说,他是受不了那双可怜的小脚。情不自禁的表现伤了妻子的心,他不知道怎样弥补自已犯下的过失。躺在她身边,眼睁睁到天明。好好的新婚之夜是被自己毁的,他感觉自己像一个罪人,懊恼不已。  翌日清晨,贞兰起床还未梳洗就摇步出房门,一把鼻涕一把泪,在母亲面前哭诉着昨晚的委屈。她絮絮叨叨地说:“是你害了我……害了我啊。当初裹脚时,你说‘不烂不小,越烂越好,越烂越小’,为了裹成这双小脚,我眼泪都流了几缸,可是,到头来谁稀罕?什么三寸金莲……张小坤当它是怪物……你真是害了我,害我白白的受了那么多苦……”  翠姑听着女儿的诉说,心里犯嘀咕:裹脚不是很时兴的吗?怎么有男人不喜欢……张小坤这个五六不识的蠢货。她拍拍女儿的背,轻描淡写似的说:“他呀,年轻,不懂得欣赏女儿家的美。以后会好的。”  “好什么好,都怪你!”  贞兰挪动金莲步,赌气回房收拾衣物,张小坤怯步走近极力赔不是,他拉着她的手,磕磕巴巴的说:“贞兰,我没……没别的意思……就是不习惯。从来没见过……对不起!”  这几句磕巴的话哪能让她消气,她觉得这不是生不生气的问题,也不是对与错的事,只是自己情何以堪。她感到说不出的委屈、愤懑和羞愧。凄凄然低头收拾东西,收拾了一个包袱卷,当着丈夫的面叫来幺狗提走包袱准背好毛驴,她在幺狗的护送下又去了钟滚垱。  贞兰在钟滚垱住着,一住一月有余。张小坤来到钟滚垱三次,每次对姥姥和贞兰赔罪、表心意,态度十分诚恳,可每次只得独自而归。  今天,小坤又来了,他这次来了赖着不回,打定主意要把媳妇接回家。  傍晚,暮色渐浓,夜影子在朦胧的月色中漂移,小坤走近贞兰,对她可怜巴巴地说:“你要是这么讨厌我,今晚……我就去寻一颗歪脖子树,把自己吊死……”  小坤的话让贞兰警觉。晚上,他刚出门一会儿,她就悄然跟在他身后,留心他的行踪。月光下,田野四周静悄悄的,一大片苎麻在秋风中沙沙作响,田边横卧着的那口铸铁大钟像一座异型黑屋,看起来是那样诡异。她突然不见小坤的身影,不觉头皮发麻,心里一阵慌乱,三寸金莲再也挪不动了。  正在惊骇中,小坤突然出现,他拦腰抱住她,嘿嘿发笑。  你跟着我做啥?她嗔道。你不是要找歪脖子树吗,咋不去找?你总跟着我……我怎么去找?他回答,突然抱起她,俯头亲吻她的脸颊,然后把她托在臂弯走到大钟前,轻轻放下。两人靠着钟身站住。她看看四周又嗔怪道,来这儿干啥?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为啥?他问。她瞅瞅这搁置在野地里的巨钟,压低声音,有几分神经兮兮地说,你想想看,“钟”(终)这个字好不好?况且这是一个古钟。你想想,“送终”、“终了”……他说,你想多了。她又说,你知道这儿为什么叫“钟滚垱”?就因为这口钟。乾隆十六年它是洪水猛兽带到这儿的,这么多年过去,怕早成精了。唔……原来如此。他伸手抚摸着钟身,又屈指敲打几下,钟声不脆,含糊沉闷,却回声悠长。他喃喃自语:有意思,这口巨钟是被洪水冲到这儿的,因为被土挡住了,所以留在此地……此地便以此为名。  此刻在贞兰的心里,她隐隐觉得不妥,“钟”和“终”谐音,是不祥之兆,她拉着他要离开,可是,此刻的小坤恰恰相反,在蒙蒙的月光下,他瞅着惊惶的新婚妻子别有一番情趣,仰靠着钟身,一股压抑多日的激情被娇羞的妻子撩拨得更是热腾,他握住她伸过来的柔弱温软的手,拥入怀,尽情地在她的脸上、脖颈、肩上印下深深的吻。他吻着,她喘息着,心窍火热,她娇嗔地**了一声,一把紧紧地搂住他的腰,把头和脸埋在他的胸口。他不再有任何心理障碍了,他再次抱起她,把她抱进钟体内。他伸手怕打了一下古钟,在久久的余音中说出心里话。  “贞兰,咱们有钟为证,我要爱你疼你一辈子,永远不分离。”  她怔怔地看着他,“嗯……说好了,我们永远不分离。”  风儿吹动麻叶的沙沙声阵阵响着,隔着钟体,犹如过滤了杂音的伴奏,月光洒在钟口,犹如婚房**温馨的晕灯,她轻轻地**令他在情焰的起伏中酣畅淋漓。他不再别扭,不再退却了。但等第一次激情退下,他略事休息又折身抱住了她。这一次,他脱去她的绣花鞋,绢丝袜,双手握住了她那双柔弱无骨雪白温热的三寸金莲,抚摸着它们,轻轻地,一遍又一遍抚摸。在他柔情的抚摸中,她如彻底苏醒却带着泪珠的睡莲,嘤嘤地哭了,哭成了泪人儿。幸福的泪水如断线的珍珠,从她娇羞的脸颊滚过。小坤把哭成泪人的贞兰拥在怀里,把那双小脚抱在怀里揉搓着,呵护着,一遍遍轻轻抚摸,贞兰这朵彻底苏醒的睡莲止住泪,张开所有的花瓣迎接他……  此刻,他抱着她的脚,好像明白了一件事,她的这双三寸金莲不仅仅是一双行走的脚,而是宝贝,是开关……  夫妻俩告别姥姥离开钟滚垱,她终于跟随他回了县城。  说来也怪,爱屋及乌,自从新婚这场由小脚引出的风波后,张小坤渐渐喜欢上了那双三寸金莲。一年后,他从不习惯到习惯,从习惯再到怜惜与疼爱。他每每爱抚这柔若无骨雪白光滑的肉疙瘩一回,夫妻二人就能获得灵肉极大的满足和快感。这双小脚似乎为了弥补过失,极力为夫妻二人带来身心的极度愉悦和快感,终于成了情爱的源泉。 第十四章 父母逼嫁 - 贞香 - 子怀   李家大麦黄了,按约定,李家的小麦也该黄了。  这天晚饭后,贞香去豆腐房帮着干了一会儿活,回到房间和贞莲嬉笑打闹了一会儿,春海来了,他朝贞莲招招手,说他那里有新书,让她去挑两本拿来看。贞莲兴致勃勃的跟他跑出去。贞香看着他们的背影笑一笑,慢慢地趴在床上看起了小人书。她看着书中的画面,辨认着下面的文字,一字一句诵读着。  翠姑正向贞香的卧房靠拢。  “哟……喂……哟……”  翠姑的心底吟唱起了花鼓戏的咏叹调。  她带着使命而来:要在一夜之间说服贞香出嫁,去高家给四岁的小喜当媳妇。她迟疑着走进贞香的房间,心里惴惴不安。她虽然无法找出足够的理由破掉这桩与富贵结亲的婚事,可总觉得对不起女儿。作为一个拒绝受穷的母亲,她的心情很矛盾,在为女儿能嫁到荣华富贵的高家所庆幸的同时,又为女儿将要虚度的青春年华而凄然。她默默地看着趴在床上看着小人书,嘴里念念有词的女儿,心里暗骂丈夫。李万顺,你个老狐狸,该死的极作胞,把恶人让我来做,自己当缩头乌龟。叫我怎么向女儿开口呀。  翠姑可不知道,李万顺此刻就在不远处,悄悄的站在院子的墙根,正竖起耳朵倾听着她走进厢房后的每一个动静。  高家显赫的聘礼早就送来了,八抬大轿也已备好,后天就是高家选好的娶亲吉日。可是,对自己终身大事一无所知的贞香还整天兴致勃勃地往返于学堂。  我的老天爷!他感叹,今天怎么过得了这一关。要把受蒙蔽多日的女儿说服,还要让她心甘情愿地嫁给那个小糊涂虫做媳妇,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背着双手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无论使什么招,必须得说服她,明天家里忙活准备一天,后天就是出嫁的日子。  “不!我不要小女婿!”  厢房里传出贞香的声音,他急忙走近了站在门缝往里瞅,只见女儿正在哭泣。可怜的人儿好似如梦初醒,坐在床沿上无助地哭着,叫着,她的溜溜小肩耸动,哭声凄凄切切,直哭得昏天黑地。翠姑站在一边,“儿啊肉啊”地规劝和诱导,却在女儿面前毫不收效,翠姑不禁摇头叹气,一副无计可施的神情。  “儿啊,这是命……”翠姑喃喃。  “姥姥!”贞香扬起头,无助地哭喊了一声。  天哪,她把自己心中的活菩萨老岳母都搬出来了!李万顺急了,预感大事不妙,撩起腿进房。进门拉长脸,拿出一家之主的威风大声囔道:  “哭什么哭啊!好歹不识的东西。老子是把你去送到狼嘴,还是把你送进虎窝?这一街两巷哪个不知哪个不晓,高家的一根手指头也比我李家的大腿粗,这样的富贵人家你也不嫁?”  “他家再富,我也不要小女婿!”  “小女婿怎么啦?过个十来年,你就熬出了头,他的大儿子大喜是个瘫子,没得指望,他的女儿一出嫁也成了外人。就因为小喜小,他肯定处处依靠你,听你的话。吃香的喝辣的,还不是你说了算,那么大的家业,以后你来当家主事……这可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事,你还想怎样?”  “我就是嫁给南门卖菜的,也不嫁小女婿!”  “说邪了!”李万顺“啪”的一声,在茶几上击一掌,“就是天皇老子……也有娶大女人做皇后的呢!你嫁也得嫁,不嫁也的嫁!”  “你逼我……”贞香噙住泪,泪眼汪汪四处瞧,突然奔向梳妆台,打开抽屉拿出一把剪刀,右手五指套住剪刀把,明晃晃的刀口直对着自己的脖子,转身看着爹娘嚷嚷:  “你们再逼……我就一刀抹了。”  “唉呀!你疯了……”翠姑见这阵势不顾一切扑上去,抱着贞香的手夺剪刀,可贞香死死的握着剪刀不松开。李万顺一个大步跨上去,掰开女儿的手指头夺下了剪刀。贞香没辙了,双手捂住脸呜呜又哭了。这时的哭声不像刚才那样高亢,却充满绝望。李万顺瞅着嘤嘤哭泣的女儿,只见她双目红肿,单薄的身子在寒风中瑟瑟抖动。他双腿无力,咯噔一声,跪在女儿面前。  “小祖宗,你别嚎了,老子给你跪下……求你……”  李万顺说着,咚咚两下双膝落地跪在女儿面前。  贞香噎住气,泪眼从指缝里往外瞅,瞅见跪在面前的爹,身子微微一震。  哪有爹给女儿下跪的?翠姑楞了一下,伸手去拉丈夫,却听李万顺声泪俱下的声音,忙把手缩回去。  “贞香,我的乖女儿,我也舍不得你呀!我这也是没办法。可事已至此,你要是真不愿意,你爹只有死路一条了……”  李万顺说着,眼泪变戏法般哗哗流出来,好像天大的麻烦等着他,句句如钢锥钻进贞香的心。  “儿啊,你别担心,高家也不是狼窝。从大理说,灾年闹饥荒,高家总是搭棚施粥,从小理所,他对我们李家还有恩呢。那年闹水灾,高德贵借给我三斗黄豆,让我们度过了难关。况且,自古赌帐是赖不得的,如果你不答应嫁过去,豆腐店和小酒馆都得归高家,我们就没活路了……”  说着,李万顺像个娘们一把鼻涕一把泪,伤心伤意地哭起来,那悲切无助的样子贞香长这么大从未见过,使她感到李家的天可能真的要塌了。  李万顺长跪不起,省一把鼻涕抬眼望着发怔的女儿,又换了一副凄凉的神情。  “孩子啊,我也知道你不愿意。你要实在不愿意,我也不逼你。可是,以后全家靠什么为生,我是没招了。恐怕……恐怕我过不了这一关……”说到这儿,他眼睛发直,幽幽说出一句狠话来。  “以后……你可能再也见不到你爹了……”  这句狠话一出口,贞香绷紧的心弦被扯断了。高家有恩于我们李家,眼下一家人的生计和父亲的性命都与之相关。她如梦初醒,身子一软,靠在了梳妆台边。  贞香就像姥姥,从不相信命运之说,却相信天上有神灵。眼下她感到是神灵让她站出来,嫁出去,以自己的身子来报恩,来救全家。  “爹,你起来吧,我嫁,我嫁还不行吗……”   她一阵哽咽,凄切地答应了。说罢这一句,她趴在床上嚎啕大哭。 第十五章 锣鼓铿锵 - 贞香 - 子怀   李家大女儿结婚不到两个月,高得贵三媒六证,在初春时节欢天喜地把贞香迎进了家门。  真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翠姑贴近哭泣着的贞香耳边说,孩子,你以后就是高家媳妇了,这就是你的命,认命吧。  鼓乐声中,贞香哭得昏沉沉被扶进花轿,又哭得昏沉沉被扶着下轿走进高家门。和那些为了规矩而哭嫁的女儿不同,她悲声阵阵,来自心底。她在搀扶中行罢大礼,进了洞房仍是哭。睡了哭,哭了睡,昏沉沉度过三天。这三天高家宾客盈门,锣鼓鞭炮不断,还请来了丁一芳那响当当的皮影戏班子,好吃好喝招待,在东门连唱了三天大戏。这三天,东门老街口满街的喧哗盖不过铿锵的锣鼓,一到下午,看戏的男女老少人挤人,水泄不通,把高家搭起的戏台子差点挤塌。  束发粉面的小皮影王听说新娘是贞香,神色黯然,莫名的惆怅。和他仅有一面之缘的贞香让他一直萦绕心怀,念念不忘。每每想起那清纯明媚而又娇俏的模样,心里总是一阵悸动。眼下,深深的惆怅与惋惜中,只想再见她一面。可三天即将过去,一直未能如愿。忍至第三天中午,他借着酒劲对高得贵提出了要求。  “高老板,娶媳妇唱大戏,可唱了两天我们也没见着新娘子,你看,是不是让我们见一见,也好沾沾喜气啊!”  做为小皮影王的提议高得贵本该答应,可他呵呵笑着摆摆手说:“对不起,贞香身体不适,需要静养,过了这阵子……再请你们上门看新娘。”  第三天下午,高得贵的四姨太水枝,撇开那四岁的新郎官小喜,自己一步三摇,来到了戏台前。皮影戏就要开锣,台前人声鼎沸,如过年般热闹。水枝左避右闪,避开嘈杂的人堆,站在一边抿嘴嗑着瓜子,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戏台上。今天该唱《三调芭蕉扇》这一出神剧了。在她看来,儿子大喜的日子唱这出,预示着高家呼风唤雨的好兆头,令她很是得意。她耐心地等着开台锣鼓。  水枝矜持地等待了一会儿还不见动静,有些按耐不住,不禁“噗”的一声,把瓜子壳吐的老远。好不容易熬到了开场,戏却变了,不是《三调芭蕉扇》,却是《猪八戒背媳妇》。当戏目和猪头在屏幕上出现,水枝的火气不打一处来。  是谁擅改了戏目?  听说老皮影王赵九病了,今天根本就没来。是丁一芳,一定是他,他是二当家。水枝气恼地想,老皮影王已退居坐镇之位,小皮影王丁一芳当家主事,这改戏之事一定是他。  戏台上的屏幕出现了大腹便便摇晃着大猪头的八戒,水枝一见好似被马蜂蜇了一下。这不是在讽刺我们高家的婚配,嘲弄我的儿子小喜吗?水枝顾不了矜持,扭头向家里奔跑起来。跑回家如报案一般,气哼哼向高得贵报了案。  “老爷,不得了了,丁一芳把今天的戏本改了!”  高得贵一听,愣了一下,“改唱什么了?”  “《猪八戒背媳妇》!”  “是吗……我去看看。”  高得贵低头沉吟片刻,步履缓缓来到台前。这时的台前笑声一片,栩栩如生的皮影和生动有趣的唱腔令观众笑逐颜开。高得贵看着众人的神态说:“木已成舟,也罢,这出戏看起来乐和有趣,就随他去吧!”  老爷说罢转身走了,水枝气哼哼的,盯着台上的丁一芳心生怨恨。此刻,丁一芳的声音不再美妙,在她听来显得怪腔怪调。她想起四年前,高家为小喜满月摆喜酒,也是唱了三天皮影,那三天她天天看戏。丁一芳束发粉脸,面若芙蓉,美亢的音色,一出《梁祝》唱下来,把她的魂魄勾走了三分。这几年来,每每想到丁一芳,那份倾慕之情总会在夜里暗暗绽放,陪她度过了和老爷独处的无趣之夜。这一刻,她莫名的难受,只感到那份倾慕之情没有了,是被丁一芳生生摧毁的,她认为儿子的婚姻被他戏弄,自己也似被贬辱,受作践了。此时此刻对她来说,几年来对丁一芳的那份暗恋陡然变为恼恨。  锣鼓铿锵,铿锵锣鼓。  屋里的贞香哪知外面的时辰和场面。新婚之喜,雕花大床帷帐内,贞香躺在床上哭泣、昏睡,高得贵曾试着叫冬梅把她从床上拉起来,可别扭的面孔满脸泪痕,她死活不肯梳洗,高得贵听闻只好作罢,夫人潘氏有些忍不住要发作,被他制止了。  高德贵说:“这三天她为大,大家让着点吧,过了三天,礼数到位全了好事,煮熟了的鸭子飞不了,那时,她就是我高家的人,还拍她闹吗!” 第十六章 晓梦春寒 - 贞香 - 子怀   贞香出嫁这天,还有一个人独自黯然神伤,他就是书院的先生葛春江。  贞香没来上学,贞莲对先生报告了姐姐的婚讯,他一听惊呆了。询问缘由,贞莲气愤地将父亲的荒唐和姐姐的慈悲表述一番,令春江心内更加不安。  “贞香……你好傻!”他在心里抱怨。  当鼓乐声声经过书院时,葛春江踱步在院中。他围着老槐树一次次感叹。文化以沟通为己业,以传播为命脉。可是,身为先生的自己,不能把人世间的障碍与陈腐来消除,不能靠文化为心爱的姑娘来排解,这是何等悲哀……  他不禁仰天长叹。  他可是从心里喜欢贞香啊!他喜欢她的娇俏和灵秀,还喜欢她那倔强的脾气。只因她年幼,他对她除了师生情,还多了一点不可言喻的朦胧情愫,是一点儿无论如何也不敢表达的情愫。如今,恰是那点珍贵的东西还未来得及细想,就在倏忽间离他而去了。  “贞香……你好屈……”  浓荫掩映的大槐树下,葛春江无比惋惜地回味着短短的几个月的时光。他发现在他内心深处一隅,好像默默期待含苞的花朵绽开叶片,在阳光雨露的沐浴下冉冉生长,等着她慢慢明了那份纯美的爱情……可是,含苞的花朵突然受到摧残,居然被人随手采摘了去。他摇头顿足,感叹世俗的同时,深为自己作为先生的无力而郁闷。  这一整天下来,葛春江郁郁寡欢,水米未进,他不感到饥饿,总觉胸口有一团阴霾之气散不开去。  夜漏更残,明月盈窗。  葛春江站在冷清的书院,望着庭中那棵老槐树,一腔情愫,万千思绪。他长叹一声,忧郁地吟诵出心底**的词句,把幼芽般的情愫掐断在心底。他吟诵道:  “槛外花低香枝摧,  斜风卷帘楣。  月明星稀**去,  佳人去不回。”  人在两处,情发一心。贞香和春江犹如两颗流星擦肩而过,虽然匆匆相遇又匆匆而别,却在各自的心里划了一道触目的光。尽管这道光是那样短暂,且一辈子也没泄漏,但却明耀锃亮,深深地烙在各自的心底。  别了,先生……贞香的花轿路过书院时,她也曾对自己凄凄低语。  贞香这辈子有两个重要的人。  如果说姥姥是她心里的魂,那么葛春江就是她眼中的灯。她把他看成一轮高悬在天空的太阳,让她仰慕,使她敬畏。如今再也不能上学读书,再也不能见到敬慕的先生,她感到怅然无比。与葛春江的那份朦胧情愫不同,她对他的爱慕常伴随着自责和羞愧。自打见到葛春江那一刻起,除了仰慕和敬畏,她不敢奢望能和他平起平坐,相亲相爱,哪怕就是在独处时悄悄静静地想念他,她也感到羞愧。  出嫁最初的日子,她依然如此。有时,她想念他的音容笑貌,回味他曾经说过的每句话和每个动作。有时,她会默默地猜想,他此刻在干什么,会想到可怜的贞香我吗……她自然不懂这就是自己的初恋,只当是不谙世事的胡思乱想。晓梦春寒,随着嫁入高家,她更是把这还未开始就完结的相思之情深深埋藏在心底,一辈子从未吐露,直到将来有一天,她在他的墓前……  贞香在痛苦中熬过,舔舐心中柔嫩的伤口,又倔强的活过来了。  她不认命,从来就不。她把这屈从当成权宜之计,为的是家人,为了对得起自己小胸脯里的良心。可她心里很委屈,她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麻将桌上的赌注。他自然恨爹娘。她在心里暗暗发誓,再也不认他们,再也不回娘家。  按规矩新婚回门时,婆婆潘氏打发丫鬟冬梅来到贞香跟前。冬梅见贞香穿好衣服侧身躺在床上,小心翼翼的问,小姐,夫人问你何时动身回门。不回。贞香态度很坚决。高得贵又差吴妈来请她去商议回门之事,她也置之不理。最后,高家只有作罢。 第十七章 豪门深深 - 贞香 - 子怀   进了高家的门,贞香不再和任何人提起娘家。她就象是从石头缝里钻出来的尖笋,没爹没娘,自成一枝。贞香的气性这么大,让高得贵不敢小觑。在他的眼色下,夫人潘氏、女儿元红、四姨太水枝、还有管家和下人们,个个对贞香不敢小瞧,都要礼让三分。  不过,高家上上下下都明白一件事,贞香不能怠慢自己的小丈夫。那个每天还要吃奶,每晚尿床的小喜,恁她是谁,也不能怠慢他。  小喜是高得贵晚年得子,宝贝异常。  高得贵一共娶了四房,正房潘玉兰,出自大户人家,娶进门的第二年就生了大喜,可后来再没怀孕。不幸的是,大喜生下来得了小儿麻痹,四肢瘫软,口角歪斜流口水,十七八岁了还整天瘫在床上,吃喝拉撒要人伺候。  二房汪氏生了女儿元红,月子里得了血崩病,一病不起,第二年便散手人寰。  三房王氏人长得标志,肚子也争气,进门第二年生了个令人疼爱的儿子,高得贵给他取名叫万喜。万喜聪慧过人,六岁那年请私塾先生进门,教他读经识字,他过目不忘,竟能摇头晃脑把三字经背得像模象样。高得贵教他打麻将,他也一学就会。可是,鬼使神差,翌年春寒料峭,大冷天的一个早晨,王氏一个劲儿的让万喜吃糯软的年糕,不小心,冷风呛着万喜,一坨年糕噎住他,活活的噎死了。心尖尖的肉没了,这下可要了高得贵的命,恐惧之中,王氏奔向井边,一头栽下去,把自己淹毙了。  这些年高得贵喜欢上了潘氏的贴身丫鬟,出挑得丰满温润的水枝。花甲之年,高得贵和水枝有了小喜。晚年得子,虽说小喜体质偏弱,行为古怪,可更被奉为掌上明珠,水枝也因此沾光被收房成为四姨太。  高家上下宠着小喜,含到嘴里怕化,捧在手中怕摔,只要小喜高兴,高得贵能弯腰驼背趴在地上给儿子当马骑。只要小喜想要,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四岁的孩子了,牙口已是很齐整,可至今还未断奶。白天吃奶,夜里吃奶,有劲没劲也来上几口奶水当点心。晚上小喜要含着奶头,一只手还要摸着奶才能入睡。水枝被儿子折腾得万般无奈,可儿子就是她的资本和倚靠,她也不觉得累和苦,只庆幸日子有了盼头,自然对小喜百依百顺。  水枝本是潘氏陪嫁的丫头,出自苦寒人家。灾荒之年为了两斗米,六岁时被父母送给了潘家。九岁的水枝跟着潘氏出嫁,一直对主子尊敬有加,从不悖逆。自从被老爷看上,生了小喜又被收房,从此变化不小。借着小喜被宠,她也变得更放肆恣纵,连姿态也起了变化。她甚至于甘冒不韪,和老爷一同散步遛弯,大摇大摆地去当铺或是货栈。走在厅里或路上,总是目不斜视,旁若无人。  趁着小喜每天睡前要吃奶,水枝在小喜身上做足了文章。每到晚上睡觉前,水枝在儿子耳边说东说西教唆他,时不时搞得高家鸡犬不宁。有了小喜,潘氏对水枝的淫威不能像过去一样发泄了,常常让潘氏很恼火,为了面子又不能发作,心里自然很憋屈。作为正房正妻,高家的香火潘氏是要顾及的,因此只好忍气吞声。谁让自己的肚子不争气呢。潘氏开始吃斋念佛,暗自调理自己的心性,寄希望于佛陀来开解,稳固在高家的地位。  因儿子而得宠得势的水枝眼前见老爷拿刚进门的儿媳妇太当宝贝,看在眼里气不顺,每每一见贞香,就像有一把刀悬挂在心头。  对贞香来说,接下来的日子好似一切如恒。嫁进门之初,她原本深怕小喜会像鼻涕虫黏身,可是,她发现这一顾虑是多余的。四岁的孩子兴趣主要在玩耍上,草地、沙堆、蛐蛐,鱼虫、花鸟、风筝,还有看不完的西洋镜,都够他整天忙活的,只是他偶尔想起了贞香会突然跑来她的房间,仰着她的鼻息,说说孩子气的浑话,或是瞅着她傻笑一阵,又咚咚咚迈开小腿跑开去,继续他的玩耍。  在水枝的唆使下,管家针对贞香增添了一条新规矩。贞香要学会当个好儿媳,每天天不亮要起床侍奉公婆。梳洗齐整后要给老爷和夫人做早饭。除了厨房的大众吃食,贞香必须变换花样给高得贵潘氏做一份可口的早餐,然后还要伺候老爷和潘氏梳洗,以示做儿媳的孝顺。  或许是为了缓解矛盾,让贞香高兴,高得贵也补充订立了一条规矩:小喜这些年不用像平常人家那样跟媳妇同床就寝,待长到十五岁再和贞香圆房。现在这些年小喜依然和亲娘同睡,等睡着了水枝再离开小喜去高得贵房里,小喜由吴妈照看。这个规矩虽让水枝心生怨气,觉得便宜了贞香,但也不好和老爷对抗,只能任由贞香自由自在独享那间布置得富丽堂皇,温馨而雅致的新房。  度过出嫁之初伤心的日子,贞香慢慢缓过来了,渐渐恢复了精气神。  早上,院子外的竹林鸟啼嘹亮,晨雾迷蒙,不习惯睡懒觉的贞香总是早早的起床,做好高德贵夫妇的早餐,自己来到竹林,看那露珠在竹叶上闪耀,看金色的阳光在密叶中穿射,丝丝闪耀光芒。这时,她郁闷的心情会随着清风美景,生出一丝快慰。  又是一个艳阳天。吃过了午饭睡过了午觉,高得贵在水枝的陪同下去当铺和货栈转了一圈,回到家,高得贵心里很舒坦。当铺和货栈生意都不错。尤其是当铺。虽然兵荒马乱天下不太平,可典当生意却越来越好。高得贵再瞅瞅儿子小喜,健康活泼,小脸圆鼓鼓的,他感到自从贞香嫁进门,高家事事顺,越过越有滋味。他站在天井观天,伸出五指梳梳头,心情很惬意,便命下人收拾桌子,叫来潘氏和水枝说要打几圈麻将。三缺一,潘氏要冬梅去绣房叫女儿元红,高得贵却摇头制止,他把小喜叫到跟前,笑眯眯地吩咐道:“去,乖儿子,叫你媳妇来玩麻将。”  “好哇!”  小喜得令,哪管大娘不高兴。他迈开小腿便跑。水枝看见小喜跑,在后面喊:“慢点跑,别摔了!”小喜听不见亲娘的嘱咐,撒丫子似的跑得更快。      小喜好喜欢贞香。  尽管贞香对小喜不理不睬冷若冰霜,但他一见她就开心,毫不在意她的态度。高得贵当着贞香的面教导儿子,指着贞香让他叫姐姐。有时,高得贵还会提醒儿子说,去,找贞香姐姐玩,记住,她是你媳妇,要好好待她。不准打骂,但可以让她干任何事情。  好好待她,不准打骂……这样做媳妇哪成。水枝对老爷的说法最为不满。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哪个女人不是这样熬过来的。她愤愤地嘟囔。前几天,水枝让管家教贞香家规,还让贞香清早起来去向小喜问安行礼,可贞香不从。水枝为此找高得贵评理,高得贵却没事似的说,小喜还小,受这番礼会折杀他。  不讲规矩还不打不骂……那还不反了天。水枝心里窝火,总想伺机惩治贞香。  此刻,小喜跑到正厢房,见贞香在窗前绣花,他奶声奶气叫了一声贞香姐姐,跑过去拉住她的手。贞香见了小喜,放下针线和绣框,退让着不让小喜靠近。  她问:“你来干什么?”  “去……去……去打麻将。”小喜仰头,上气不接下气,抬起胳膊用衣袖擦了一把清鼻涕说:“我爹让你去。”  贞香看着眼前豆丁大的男孩子,鼻子跟前还挂着清鼻涕,厌恶地说:“不去,我不想打麻将。”  “去嘛……”  “不去!”  小喜又用衣袖使劲擦了一下鼻涕,奶声奶气大声命令道:“你必须去!”  贞香说:“我就不去。”  小喜没辙了,“哇”得一声哭叫道:“要去要去,你就要去……”  小喜的哭喊声把水枝引来了,她瞟一眼就知道咋回事,水枝给小喜擦眼泪。一边指着贞香的鼻子臭骂。  “不识抬举的东西!我们让着,忍着,依着,如今你还真蹬鼻子上脸了。”  “贞香姐姐,走吧,去打麻将……”  小喜推开水枝,又过来拉贞香,贞香依然不动身,还使劲扒开小喜的手。再次被无情拒绝的小喜急得大哭,这下脸涨得通红,一个尿禁尿裤子了。一泡尿顺着他的裤腿流下来,溺湿了一地。  “啪,啪,”水枝出手了。两巴掌狠狠地甩过去,顿时,五个手指印在贞香的脸上出现。水枝总算出了这口恶气,摆了回婆婆的威风。“小贱人,看把你惯得……你也不想想你是谁,嫁的是谁家,这么不知抬举,我看你就是欠打!” 第十八章 怀中小婿 - 贞香 - 子怀   水枝发足了威,恶狠狠的瞪一眼贞香,这时冬梅来了,她蹲下身为小喜脱裤子,擦去屁股上的尿渍。寒冬腊月,小喜的棉裤秋裤短裤都褪下了,脱得精光,光屁股裸露在寒气里,他嘴里乌鲁乌鲁,“得得得”牙床打得瑟。贞香拿起床上的一条绒毯子包住小喜的下身,小喜始终哭个不停,还不时在水枝怀里一挣一挣,水枝恶声恶气嘟嘟囔囔,见儿子哭得厉害,忙解开胸前棉袄的扣子掏出一只温暖的奶塞进他的嘴里。  小喜含住奶才止住了哭声。他叼着一个,又用手抓着另一个。当他的嘴衔住左边的奶头时,眼睛的余光却光顾着贞香,生怕错过她回心转意的好脸色。贞香瞅瞅眼前这个光屁股躺在娘怀里吃奶的男孩,一阵悲叹。  天哪,这就是我的男人……我的女婿!  贞香捂着脸跑出了房门。  她跑过厢房,跑过走廊,向后院跑去。假山石后,翠竹掩映下的院落外有一条小河,那是护城河。在小河边,贞香嘤嘤哭泣。哭过了,她坐在小河边发呆,看那河水静静的流淌。这条河水流淌了若干年,顺着汉江流下来,流向不知名的远方。她看着河水,心沉到了河底,在她的脸上,柳眉紧锁,眼神忧郁,仿佛被河水带走了她的鲜活和灵透。  晚饭前,高得贵踱步来到假山石后的小河边。他站在望着河水发呆的贞香身后,不紧不慢的说:“贞香,别生气了。”他吁了一口气,指着河水说:“你看,这护城河的水……是不是流个不停?你说,河里的水流向何方?”  贞香不语。  “水向东流。女人就像这河里的水,可要知道东在那里。对女孩子来说,将来要的不就是个好日子?一个人要想活得好,就要站得高,想得开,看得远……别给自己找不痛快。”  高得贵拍拍贞香的肩,不容质疑地说:“别生气了。走,回家吃饭。”  高得贵转身迈步,贞香未动,他回头瞅着她,她无奈的跟着走了。在高得贵面前,她总感觉有一股说不出的威严。他一不发火,二不打骂人,却不怒自威。  贞香跟在高得贵的身后,就象一只迷途的羔羊。  饭桌上,高得贵抿一口小酒吃口菜,又专门给贞香夹了一筷子豆皮炒肉丝。  “吃吧,多吃点,这是你家做的豆腐皮,筋道得很。”  贞香默默无语,慢慢扒拉饭,却把豆腐皮拨到一边。  “生气不好,会伤身体的。”高得贵瞅一眼贞香,补充说。  老爷一个劲儿的安抚贞香,她却并不搭话,潘氏低眉顺眼,一脸吃斋念佛之人的安详,水枝却有些忍不住了,不禁板起脸,把嘴撅得老高,那苍白的脸颊泛出青色来。  “家和万事兴。”高得贵抿一口小酒,慢悠悠的说。他似乎什么也没看见,又什么都知道似的。他扫视满桌子的人说道:“你们要懂这个道理。不要一点事弄得鸡犬不宁。这样下去,还不把小喜也教坏了。”  满桌子的人不吭声,只有小喜吃出了大动静,吧嗒吧嗒吃得跟小猪进食似的。他一边吃一边瞪眼瞅瞅众人,冷不防从正在喂她吃饭的冬梅手里夺过筷子,起身跪在凳子上,拿起筷子往一碗红烧肉上戳。别戳了,我来拣给你吃。冬梅制止道,她想从小喜手上拿回被夺走的筷子,小喜拿着筷子不松手,一边戳一边嘟囔,给贞香姐姐。他颤颤悠悠终于戳起了一块红烧肉,可还没有送到贞香的碗里,肉块就掉到了桌上。贞香不声不响地把跪着的小喜抱起来,轻轻放到座位上坐好,再不声不响端起自己的碗。高得贵看在眼里,眉头一扬,略过一丝喜意,他不动声色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吃罢晚饭,贞香回房,大步流星,小喜跟在她身后小跑。走到西厢房,贞香瞅着小喜还跟在身后,一溜哼嗤哼嗤小跑,她边走边问:“你还不去睡觉?”  小喜欢快的回答:“我不困。”  小喜说不困,贞香诡秘的眨眨眼,以**的口吻对小喜说:“睡觉多好啊,去睡觉……还可以吃奶呀!”  小喜愣住,有些神往,片刻,他还是打住涌上来的瘾头,继续跟着贞香跑。贞香见甩不掉小喜,又生一计。  “哎,想不想玩游戏?”  “什么游戏?”  “我们来玩躲猫猫吧。”  “有鬼吗?”  “自己家里……哪来的鬼。”  “好,玩躲猫猫!”  “嗯……想玩就按规矩办。你站住啊,”贞香拿起小喜的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小声神秘地嘀咕着:“可好玩儿了,但是有规矩啊,捂眼睛的手不能放开,蒙住了……捂紧了,不许偷看,等我说‘好啦!’你就放开手来找我。记住了吗?”  “记住了。”小喜笃信不疑,一个劲儿点头,马上用小手蒙着眼睛。为了蒙紧点,他把手指并拢,并得紧紧的,严丝合缝。他的脸仰着,脸上带着期待的笑容。贞香察看他的手没有缝隙,然后蹑手蹑脚的跑了。  她敏捷地跑出门,穿过走走廊,跑出后院,越过假山石,一口气跑到了环城河边。她不跑了,脚步慢下来,独自来到河边站住,回望高家青砖红瓦的大院落,忍不住孩子气般地哈哈大笑。这是她自嫁到高家后第一次发笑。她笑够了,静静的靠在树干上,听蛙鸣和鸟语,看河水流淌,静静的流向远方……  小喜捂着眼睛,左等右等等不到贞香的那句“好啦”,不禁慢慢的张开手指露出小缝隙往外看,四周静悄悄的,一只小花猫走过,“喵呜”一声,去找大母猫了。  哪有贞香的踪影,小喜急了,“贞香姐姐,你在哪儿?”他急得叫喊:“姐姐姐姐,好了吗?你在哪啊?”  水枝循声走来,看见小喜问:“怎么啦?你在干啥?”  小喜说:“玩躲猫猫。可姐姐怎么也找不着……”  水枝扫一眼寂静的周围,狠狠地骂道:“小狐狸精!”她拉起小喜的手说:“走吧。”  小喜赖着不肯走,水枝又说:“我们去睡觉,你不想吃奶了?”  小喜一听说吃奶来了一点精神,悻悻然跟着她走了。 第十九章 院内凝霜 - 贞香 - 子怀   每到晚上,就是水枝和儿子厮磨的时间。这时的小喜会一手捏着奶,嘴里含着奶和母亲唠嗑。  这天晚上水枝也像往常一样,和儿子一边亲昵,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唠。其实水枝的奶水早已枯竭,小喜满周岁后奶水就渐渐变得稀薄,本来日渐稀少的奶水,白天黑夜被小喜吮吸着,一点一滴越来越金贵了。  此刻小喜吮吸着干瘪的奶,吸几口就放开,小嘴里嘟嘟囔囔的,爬起来坐在了水枝的肚皮上,嘴里喊着:“骑马啰!骑马啰……”  水枝看着笑靥如花的小脸蛋,诡秘地问:“儿子,让贞香当马骑好不好?”  “好啊!”小喜一听很兴奋。  “贞香就是你的马。”  水枝说话的口气很干脆,不容小喜质疑。小喜不明白,瞪眼看着娘。  “自古媳妇就是马,想骑就骑,想打就打。”她继续补充道。  小喜眨巴眨巴眼睛说:“爹说不能打。”  水枝笑道:“傻儿子,不让你爹知道,打了不就打了。你是少爷,干什么都行。”  小喜听了两眼茫然,是懂非懂的,水枝追问道:“儿子,记住了吗?‘媳妇就是马,想骑就骑,想打就打’。”  小喜捣蒜似的点头。  “你自己说一遍。”  “‘媳妇……就是马,想骑就骑,想打就打’。”  “唔,我儿真聪明!”  这天下午,贞香来月经感到肚子痛,便睡了一个午觉。慈眉善目的吴妈知道了给她熬了红枣桂圆汤,轻轻叩门,端进来放在茶几上,朝贞香笑笑说,趁热吃吧。吴妈带上房门走了。贞香吃了汤羹又躺下,小喜咚咚咚跑来,门不敲,一头撞进屋。贞香披了衣服坐起身。  “你来干什么?”  小喜站在床前大声说:“我要骑马。”  贞香纳闷,看看四周说:“我这里哪有马。”  小喜双脚一前一后踏上了床前的踏板。站在踏板上,双手叉腰,稚嫩的声音喊道:“媳妇就是马,想骑就骑,想打就打!”  瞅瞅眼前站在踏板上的小豆丁,她可气又可笑。“你要骑我,还要打我是吧?”  “对!你来……趴下……趴下!”  贞香一边伸出胳膊套上衣服,一边说“好哇,长能耐了。”  她穿好了衣服下床,一把搂过小喜,一只胳膊挟住他,迈步往外走,边走边说:“走,我带你去喂豺狼!”  被贞香夹在腋下的小喜一听说喂豺狼,一双小腿又踢又蹬,两只小手瞎扑腾,吓得乱叫:“哇……姆妈呀……”  贞香站在门槛边,厉声问道:“你说,媳妇是不是马?”  小喜哭着说:“不是马……”  贞香又问:“你还打不打?”  “不打不打……”  “你记住了啊!”贞香把小喜放下了,低头看着他说:“以后再说这样的话,就真的拖你去喂豺狼。”  冬梅跑来了,后面跟着水枝,等她们过来时,小喜已经不哭不闹,正坐在门槛上嗑着贞香给他的瓜子。因为不会吃,满地吐得都是带着仁的瓜子皮。水枝看看儿子,又冷眼瞅瞅着正在收拾床铺的贞香。冬梅看着没事走了,可水枝乜眼瞅瞅房间没有离去。她信步走到儿子面前,从他的碟子里抓起一把瓜子,一边嗑着,一边悻悻然打量着早已熟悉不过,只是新添置了许多物品的新房。  这间卧房不小,除了老爷的房就数这间陈设华贵了。窗帘和床帐以及沙发的扶手上用的是同一种名贵丝绸,是老爷叫人大老远去杭州置办的。一个古色古香的檀香木大床,床柱床楣板上雕龙画凤,床上铺着两床鸭绒被和一床丝绒被,丝棉枕头上绣着一对鸳鸯,可此刻枕头又被贞香翻过去,鸳鸯被扣到底下。床前踏板上一双精美的绣花鞋,床边梳妆台上香粉香水和雪花膏等一应俱全,大床右边的架子上放着一对大瓷瓶,白底兰花,上面画的是月影梅,听说这是明清时的物件,金贵的很。水枝见了瓷瓶鼻子哼一声,又将眼睛投向檀香木的大衣柜。那里面挂满了绫罗绸缎,好些上好的衣料和款式她从没享受过。她越瞅越生气,随口扑哧扑哧吐出瓜子皮,眼睛却在房间里一阵乱扫。当她看见那套三件头的西式沙发和只有寥寥几本经书的书柜时,心里忍不住暗骂:老神经!儿子还没长大,离圆房的日子还远得很,为何置办得这样豪华?水枝临走前扭着水蛇般的腰肢回头,对贞香含讥带讽。  “贞香,你可既要绣好花,还要多读书哦,不然,老爷大老远买了运回来的沙发和书柜就糟蹋了。”  贞香没有吭声。在她眼里,这个家除了和高得贵还能说点理,谁都一样,没什么可和他们嚼舌头的。水枝不被理睬,转身跨出门槛,扭身气哼哼地走了。  第二天,贞香因为女儿家的事一时疏忽,被水枝和潘氏好好折磨了一番。  早饭后贞香忍着肚子痛回屋,还没来得及关门,小喜又一头撞进来。他看见了贞香盆里的血水泡着的内裤,大声呼叫着跑去告诉水枝,说不得了啊,姐姐流血,流了一大盆,她肯定会死的。水枝一听跑到贞香屋里来,虽然血水已被贞香倒掉,但湿漉漉的内裤她正拿着晾晒,水枝见了明白咋回事,鼻子哼一声,嘴角露出一丝冷笑,走了。不一会儿,水枝身后跟着一个持棍的家丁再次来到贞香的卧房。水枝劈头盖脸把贞香痛骂了一顿,说贞香“不知羞耻”、“女人的腌臜物会给男人带来厄运……让男人见了会有血光之灾……”诸如此类一大堆耸人听闻的说教,让贞香听了惊骇不已。水枝骂够了令家丁施行家法,让贞香在院子里跪着挨了二十棍,罚跪了一上午。  家丁好似心里有数,棍棒不算太重,可春寒料峭,洗衣板硌涩,即使在院中寒气也很重,加之贞香腹痛难忍,这一上午对她来说俨然残酷。她咬牙跪着,寒气加重了疼痛,眼泪在眶里打转,但她始终没叫一声。她咬牙坚持着不让泪水流下来。膝盖骨由硌疼变得麻木,使她感到整个人也麻木了。这一上午小喜跑来好几次,一会儿,他蹲在贞香的跟前奶声奶气问她疼不疼,一会儿凭他自己的经历劝告说,姐姐,你就哭吧,哭了他们就会让你起来的。见贞香摇头,小喜又说,你求饶吧,求饶也会没事的。贞香仍然摇头。  中午吃饭的时刻到了,高得贵见了跪在洗衣板上的贞香,小喜磕磕巴巴说明缘由,高德贵转身去把水枝臭骂了一顿。贞香被吴妈和冬梅搀扶起来,慢慢躺到床上,贞香抚摸着红肿的膝盖不说一句话,也拒绝吃午饭,高得贵便命吴妈重新做了红糖鸡蛋送到她的卧房。  为了让贞香开心,第二天晚上高得贵让水枝带小喜去睡觉,命元红叫贞香去打麻将,贞香出乎意料地答应了,她不动声色端坐到桌边玩起麻将来,平静的脸上好像什么事也不曾发生。从此以后,无论贞香有什么过错,水枝再也不敢对贞香动家法了。  也怪,自从贞香会玩麻将后,高得贵便不再去和李万顺金剪刀打麻将了。从这天晚上开始,他常在家里陪贞香玩麻将。麻将的秘籍在他悉心传授下,加上贞香的灵透,很快让她得心应手,成为闲来没事的乐趣。水枝元红虽对老爷心有不满,但也不敢吭声,眼瞅着贞香总是赢,一步步奔那麻将高手而去。  从此,麻将成了贞香在高家大院内不可缺少的娱乐活动,这一活动为她消磨了一些难捱的时光,排解了闲暇时的苦闷和惆怅。日后,这麻将还让贞香为高家救下一条性命,这且是后话。 第二十章 柳絮春晓 - 贞香 - 子怀   沿河边的柳树发芽了,飘起了白絮,絮儿飘飘,漫天飞舞,把河边的春景闹得格外隆重。  柳树的树叶绿了又黄,黄了又绿。贞香十七岁,小喜六岁了。  这两年虽然世道不安,民生艰难,可高家的生意还算顺利,尤其是典当行。另外,家人也还安康。小喜变得活泼健壮,无病无灾。高得贵想,两年前家里总是不消停,不是小喜生病,就是生意蚀本,这两年一切都顺起来了,恐怕真得亏了贞香,看来没选错,这是一个有“旺夫”相的好媳妇。  小喜六岁自然还是个混沌不开的糊涂虫,可十七岁的贞香却正值花季雨季,透着勃勃生机。  时已立秋,贞香坐在窗前的藤椅上绣花。看着院子里的两只蝴蝶翩翩起舞。她那双柔白细嫩的手轻放在一件紫罗兰厚布裙的褶皱里,白皙的手腕上戴着出嫁时娘亲给她的翡翠手镯。此刻,她那黑亮的头发平平的梳向脑后,随意扎成一束马尾,直垂到颈下。只有前额至太阳穴留有松开的刘海,那刘海拂碰着新月似的眉毛。贞香的眼睛很美,灵动,明亮,眼角微微上挑。眼不圆,却很细长,恰如朝阳的丹凤。她目光流盼有神,启阖时,使整个小脸显得灵秀,清新。  她穿了一件墨绿色收腰的金丝绒上衣,上面镶满着凸起的绒花纹,一条拖曳极地的紫罗兰厚布长裙将她婀娜的腰肢和修长的双腿轻轻盖住。由于不用风吹雨淋,除了早起,也不用过多地辛苦劳作,脸上总带着恬静。她愈发变得娇柔、慵懒、静美端庄了。她坐在房里绣了一会儿花,听着院外隐隐传来货郎的声音,停下来,发了一会儿怔。想到刚才的一闪念,脸上不禁泛起一阵红晕。她又想书院,又想到了先生葛春江。虽然这两年已暗告自己一定要忘了他,但有时还是忍不住想起。她想他的音容笑貌,想他儒雅的书生气,还想他长衫一甩端然而坐时的飘然神情。这一切已然远去,恍若隔世,但她仍然想一想,叹一叹,最后按耐住不去想,羞愧地低下头。  她也想娘家了。手腕上的玉手镯就是今天想娘而情不自禁戴上的。两年来的时光,锉平了心中的怨气,血缘之亲真不是说忘就忘,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突然,高家院墙外飘来一阵歌声,一听就是胡三。  贞香有点烦。胡三这家伙隔一段时间总来这院子附近转悠,唱小曲,哼小调,那略带震颤的嗓音时而怪腔怪调,时而如泣如诉,让贞香听了好笑,有时又心烦。  今天,胡三懒洋洋地靠在墙根,挠挠瘌痢头,抠抠鼻嘎巴,眯缝着眼睛,仿佛做梦般又哼唱起《小女婿》。  “才到鸡子叫,他扯起来一泡尿,把我的花卧单屙湿了,我的妈妈吔,他姆妈养的极做胞……”  听着听着,贞香的脸一阵阵发烧,听着听着,她忍不住气恼起来,放下手里的针线活,起身奔出门,来到院墙外。  她站在胡三面前,凤眼怒视,小脸绯红。  胡三见了贞香,眼睛一亮,直起身来笑脸相对。  “贞香,你来啦……”  “胡三,你有病,还病得不轻。”  “嘿嘿,”胡三嬉皮笑脸。“贞香妹妹,我是有病,可我的病只要一见你就好了。你看你……别生气呀……我今天来给你送消息。”  “我不想听你的消息。”  “哎,你听我说嘛,是好消息!你那驴日的爹添外孙了。贞兰生了个大胖小子!这……你也不想听?”  贞香听了心里一阵惊喜,但她不动声色,对胡三冷冷地说:“这关你什么事?你以后再像夜猫子,来这里鬼喊鬼叫,我叫家丁抽你的筋,打破你的热爆头。”  “嘿嘿,抽筋好,抽了筋,拿去钓鱼,鱼肯定上钩。” 胡三依然嬉皮笑脸。  “呸!”贞香扑哧笑了。“不要脸!”  “脸……脸有什么要紧,又不能当饭吃。”  胡三在贞香面前一副嘻皮笑脸的样子,无论怎样挨骂也不生气。他嬉笑后说:“贞香,说真的,没有你……你家的豆腐变得不香了,好像小饭馆的生意也不如从前,你爹那个驴日的……也不让我靠近豆腐摊了。”  “活该!谁叫你好吃懒做,”  胡三叹口气,又说:“你总不回家,你娘病了……”  贞香听罢愣了一下,她怔怔的看着远处。  “回家吧,你娘和你姐妹好想你呢。”  贞香把脸扭开,一会儿转身进屋。  胡三直愣愣的看着贞香的背影,直到目送她进院门,把门关上。  贞香走了,胡三并不着急离开这高家大院,他嘴里哼着小调在院外转悠。转着转着,他看见了那边正在和几个孩子玩玻璃球的小喜,鬼念头一转,走到小喜跟前,拍拍小喜的肩膀。  “小喜,这小珠珠有什么好玩的,来,跟我玩。”  小喜头也不抬,继续玩自己的。  “你想不想听故事?”  小喜抬起头,疑惑的看着胡三。  胡三说:“保准你听了很好玩。”  旁边几个孩子一听讲故事,跳起来嚷嚷道:“想听想听,想听故事……”  “去去去,我以后再跟你们讲,今天……我只讲给小喜听。”  胡三向小喜靠拢,拉起他的小手。小喜经不起**,另一只手拍拍手上的灰土,跟着胡三走。胡三不让那几个孩子跟着,把小喜带到一个墙旮旯,在一堆沙土上拉着小喜一并坐下。  小喜囔着:“讲啊讲啊,你快讲故事吧!”  胡三眨巴眨巴眼睛说:“嗯……你先告诉我一件事……我再给你讲故事。”  “告诉你什么?”  “你媳妇贞香的事。”  “贞香姐姐有什么事?”  胡三眨巴这眼睛问:“她对你好吗?”  “好哇……不打我,不骂我,还给我吃瓜子,吃糖。”  “那都是你爹买的,这不算。”胡三摇头,突然又问:“哎,你和谁睡觉。”  “我和我姆妈睡。”  “想不想和贞香睡?”  “不想。没奶吃。”  胡三哈哈笑了,他拍拍小喜的头说:“傻小子,贞香是你媳妇,她也有奶,你可以吃啊!”  小喜奇怪的看着胡三说:“不,我要吃我姆妈的奶。” 第二十一章 人小鬼大 - 贞香 - 子怀   胡三还不讲故事,小喜不耐烦的从沙堆上站起来,“你不讲故事,我走了。”说着拍拍屁股上的沙土就要走,胡三拉住小喜,打趣地说:“哎,把你的小鸡鸡给我看看……就让你走。”  小喜嘟囔着:“又要看……有啥好看的。”  小喜刚成亲的那些日子里胡三就拦住他看过他的小鸡鸡,现在小喜到底不是四岁的时候,要看就给,毫无条件。小喜想了一下说:“我也要看你的!”  “没问题!你先给我看。”  “看就看!”小喜拉开裤子,一下子把整个小腹和腹沟都敞在胡三面前。胡三坐着,他瞅瞅小喜一脸无私无畏的样子,再低眼看看小喜裤裆软塌塌的小玩意,窃窃地笑,笑着摇头说:“太小了……太小了,还是一滴尕”。  小喜拉上裤子,嚷嚷:“你的你的,我要看你的小鸡鸡。”  “我的可不是小鸡鸡哦……不好看……”  胡三站起来想走,小喜拉住他的衣角不放:“你不给我看,我就天天追着骂你,骗子……”  胡三站住,耸耸肩说:“看就看,我是怕吓着你了。”  胡三看看四周,确认没人注意他和小喜,便解开裤带把肥大的裤腰展开来。小喜凑近拉拉他的大裤腰看裤裆,那裆里的家伙由于正憋着一泼尿,红红壮壮的,胡三低头看了一眼,自豪地说:“怎么样,不是一滴尕吧……比你的大很多吧……”  小喜乜斜瞅一眼,摇头讥笑。“真丑!太丑了……”  胡三此刻憋着尿,即兴说:“来,我们都掏出小鸡鸡滋尿,看谁滋的远,”  “你的大,尿多,肯定滋的远,我不干。”小喜说。  “小气鬼!”胡三憋不住了,转身对着墙旮瘩撒尿,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撒完尿正要收起家伙走人,没想到小喜嘻嘻笑着冷不防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突然撒向胡三那昂扬的家伙,撒了就跑。胡三慌了,抖动家伙上的沙土,抖一抖,提上裤子,拔腿去追,没追几步就追上了小喜。他一把搂住小喜按在自己的膝盖上,对着他的屁股狠狠的打了几下,边打边愤愤地说:  “你个极做胞……人小鬼大,还敢玩老子啊……”  胡三下手重了些,小喜哭喊起来。胡三打罢小喜,一把把小喜推开,小喜一屁股坐到地上,又哭又叫。  贞香听见小喜的哭声跑出来了,她奔过来拉起小喜,替他拍打身上的沙土。问道:“怎么啦,他怎么欺负你了?”  小喜说,“胡三老是要看我的小鸡鸡。”  胡三在一旁窃笑不停,贞香瞅瞅他,伸出脚踹了他一下,骂道:“你个热爆头……一肚子坏水。”  胡三笑着背起手,哼着小调慢悠悠地走了。  贞香拿出手绢来擦拭小喜的眼泪,冷冷的说:“真蠢,跟谁玩不好,谁叫你跟他玩……以后见他躲远点,记住了吗!”  小喜点头。  今年春上,高得贵请了一个私塾老先生上门,每天教小喜读书认字。可小半年下来,小喜好像还没有收心,私塾先生为了俸禄尽心尽力,却对整天只知玩耍的小喜唉声叹气。贞香知道后曾对先生说:“你就按规矩办,拿出你的法度来,该打手板还是要打手板的。”先生摇头说:“打不得呀,他的娘……水枝可不是个讲规矩的人。”  此刻,她拍打着他屁股上的沙土,想起了私塾先生,她问:“怎么今天又不上课?”  小喜说:“先生病了,今天没来。”  贞香说:“先生怕是被你气病了。”她对他挥了一下手说:“去吧,去那边和那些小孩玩吧。”  小喜一溜烟跑了。  贞香看着小喜的背影,一声叹息。在她的眼里,从来就没有把小喜当成女婿,而当成懵懵懂懂的邻家小弟。她心底有个朦胧的期望,期望有一天日月星辰来个大变幻,但等那一天来临,她就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她慢慢走向那边大树下的货郎担。走到货郎担前朝货郎笑笑,便在担子里挑选心仪的绣花线。她在七彩的线线里挑选了几股,货郎瞅瞅她,拿出一个香粉盒递上,笑呵呵的说:“小姐,这个很适合你……不信你试试。”  她放好了绣花线,又拿过香粉盒,打开盒盖仔细瞧。那细细的,香香的粉饼让她爱不释手。她边嗅边说:“嗯,真香啊……”她问了价钱,便从衣兜里掏钱。  这时,小喜不知何时来到贞香的身旁,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她。贞香瞅一眼小喜不予理睬,继续和货郎说着话。  她对货郎说:“你的货不错。”  货郎眉开眼笑地说:“我的货啊,姑娘媳妇都喜欢,人见人爱……”  “以后再来啊。”贞香转身准备走了。  “唉……”货郎叹了一口气:“只怕以后不能来了……告诉你,这里也要打仗  了,日本鬼子就要来了……”  就在货郎和贞香说话时,小喜察言观色两眼忙不停。这两年小喜的个子长的不多,可在亲娘的教导下心眼长了不少。小喜仰头瞪眼横眉冷对贞香和货郎,双眼鼓鼓的像金鱼一般。货郎发觉这小孩很鬼,尤其是那眼神,怪怪的,凉飕飕的,便笑嘻嘻的伸出一只手要抚摸小喜的头,没料想小喜打开他的手,还狠狠的一掌推过去,把毫无戒备的货郎推出去一步。  货郎站住了问:“咦,你这娃……我怎么得罪你了?”  “她是我媳妇!”小喜手指贞香大声说。  “啊!”货郎大吃一惊。  贞香对货郎说了一声“对不起”,一把拽住小喜。“走,回家。”小喜被拽着走,心有不甘,贞香两手箍住小喜,双手合着一使劲,把他挟在腋下,夹住后贞香回头朝货郎歉意的笑笑,然后走了。  小喜在扑腾。虽然比起两年前他的分量重了不少,但此刻也只有在她的腋下蹬腿扑腾的份。贞香轻蔑地笑一声,挟着小喜径自走。此情此景恰被走来买和花线的胖嫂看见,她不停的摇头,嘴里啧啧。  货郎注视着渐渐远去的贞香,自言自语。“唉,一朵鲜花插在鸟屎上啊!”  胖嫂纠正道:“是牛屎……”  货郎摇头:“是牛屎还好呢,牛屎肥得很,这是‘鸟屎’哦, 一滴尕‘鸟屎’。”  货郎收拾好担子挑上肩,边走边随口哼起了小调,声音渐渐远去。  “自从民国荒,小女婿一多半,我的爹妈来包办,我的妈妈也,想起来我的心里烦……” 第二十二章 亲缘苦短 - 贞香 - 子怀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随着时间的推移,贞香对娘家的怨恨一天天在减少。她从胡三口中得知母亲病了,心里纠结了一晚上,想到姐姐生下的孩子,更抑制不住探亲的愿望。  这两年来,她一直坚守嫁到高家时发下的誓言,不回娘家,对娘家人拒而远之。头一年,贞莲和贞兰上门来看她,可她见了她们态度冷若冰霜,竟对姐妹说,你们回去告诉爹娘,就当我死了……你们以后也别再来高家了,否则我当你们想高攀!这样的话实是伤了娘家人的心,她们不再来了。  现在一听贞香说要回娘家,高得贵忙点头称道,连连说好。他让管家亲自上街采买一番,拉回来好多东西,有绫罗绸缎,有酒有肉,还有一些点心和滋补品。管家把这些东西打点成大包小捆,按照高得贵的嘱咐,亲自带一个家丁护送贞香,一直送进家门。  贞香一踏进堂屋,看看熟悉而又变得陌生的一切,却有恍若隔世之感。李万顺从后面来到前厅,见了女儿愣神不敢相信,如雷击般立住,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鼻子一酸,竟然眼眶发红。  “贞香,你……终于回家了……”  她不动声色,咬咬嘴唇垂下眼帘说:“嗯,回来了。”  “好,好……”他巴巴地点头。  李万顺不知道怎样和女儿寒暄。他想,两年不见,见了连爹也不肯叫一声,表情是那样淡然,看得出她没有真正的原谅我。  “听说我娘病了,回来看看,再看看小侄儿。”说罢,贞香迈步欲走。  “噢,”李万顺在她背后说:“你娘就是想你想病的。这两年她常常吃不好睡不香,唉声叹气……”  “生意还好吗?”她站住,背对父亲问了一句。  “酒馆的生意不如从前,只有豆腐档还勉强撑得起。”  她淡然的“嗯”了一声,迈步走向正厢房。  来到厢房,一眼看见躺在床上的翠姑,她扑过去叫了一声,泣不成声。翠姑见了贞香也喜极而泣。  “儿啊……你回来了,我这不是做梦吧!”  翠姑爱怜的看着女儿,抬起手用衣袖擦把泪,嗔怒地说:“该死的……把你娘家都忘光了……你不要我们了,啊!”说罢,翠姑双泪纵横,不停的絮絮叨叨。贞香看着母亲那双昔日光彩熠熠的大眼睛生出细微的血丝,从心里感叹,娘变了,变得脆弱,变得忧郁了。  贞兰抱着儿子进来,贞香乍一见姐姐有点吃惊。贞兰比过去丰满窈窕,臀部和乳房圆圆的,脸也变圆了,一笑起来,过去不太显眼的酒窝竟在两颊醒目露出。  体态丰腴端庄的贞兰俨然已是一个动人的少妇!  贞兰结婚两年,李家传出了婴儿的啼哭声,还是一个带把的婴儿,天遂人愿,这对李家来说实是一桩美事。情爱开花结果,对拥有三寸金莲的贞兰来说真是来之不易。新婚之初贞兰和张小坤闹了一阵别扭,两年过去,不仅度过了磨合期,而且夫妻二人终于找到了灵丹妙药。这副灵丹妙药不是别的,恰是那双三寸金莲。每当夜深人静,那双小脚成了爱的源泉,小坤抚摸着它,由别扭到怜爱,夫妻二人从此琴瑟和鸣,情爱甚笃。眼前的贞兰因为月子里心安理得的享受着母亲无微不至的服伺和丈夫万般的疼爱,脸上光彩明艳,一点也看不出生养哺育带来的疲惫和憔悴。  贞香抱过姐姐的儿子,追问叫什么名字,贞兰告诉她,学名没有想好,乳名是爹取的,叫锁儿。她抱过锁儿,仔细的端详着。婴儿小脸红嘟嘟的,眼睛看着她,眼珠儿晶莹黑亮,他似乎认识这个小姨,小嘴一咧,竟然笑了。她看着可爱的婴儿,嘴里轻轻叫着锁儿,小锁,亲吻他的小手,嘟囔着含混不清的希望与疼爱。她拿着婴儿一只小手抚摸自己的脸,又忍不住咬了一下婴儿的小手,没想咬重了,锁儿哇的一声哭起来,贞兰听见孩子哭,过来佯装狠手拍打了一下妹妹的嘴,连忙把锁儿抱过去,嘴里噢噢噢哄着,抱着孩子走出房门。  贞香来到贞莲的闺房。推门定神一看,梳妆台上大大小小的书本煞是抢眼。她走近台前,拿起一本《女学报》,翻看了几页放下,又分别拿起《抗战文艺》和《蓓蕾》翻看了一下,她不认识封面上的蓓字,拿起来端详了好一会儿,由于不知名,又懊恼地放下了。妹妹能看着么多书,让她很羡慕。过去跟着自己鹦鹉学舌的小丫头,现在成了李家最有文化的新女性,她打心里佩服。隐隐觉得,能读这么多书的妹妹一定有出息,将来一定比自己幸运。  正如贞香所见,贞莲的世界正在急剧地变化。这两年多的时间,她除了读一些经书,学会了算术,更重要的是感知了外面的世界。贞莲在课堂上除了跟先生学文化,学会了三盘清,七盘清,斤求两,两求斤外,课后和寒暑假总跟春海在一起,跟他学着识别药材和药理,还学着思考人生。春海深深的影响着她。她的闺房时常会冒出一些刊物和小册子,还有一些思考笔记。这一切预示着贞莲的心灵悄然成熟,她为自己选择了一条向阳的坡道……  贞香站在妹妹的梳妆台前沉思片刻,感觉自己离家很久很久,一切变得陌生。家人都在变化,惟有自己懵懂。突然,她想起了姐夫张小坤,不禁走出妹妹的闺房,向后院走去。  她来到豆腐坊,不声不响地站在门边,一眼看到了磨坊靠墙边放着的磨好的豆浆,还有挑好的黄豆绿豆蚕豆,都浸泡在盆里。墙边整齐的盆盆缸缸,表明张小坤今天的重要工作完成了一半,接下来该是煮浆了。  后院空地上,张小坤和幺狗正在练功夫,一个在手把手地教,一个在认真地练,由于太投入,贞香站在门边也没被觉察。她看出幺狗是拜师不久的新手,一副初生牛犊的样子,在小坤的带领下一招一式比划着。当幺狗偶尔露出像样的一招时,张小坤会为他叫好。幺狗完成一组动作停下来,扭头发现了贞香,三人正在寒暄时,一阵笑声传来,放学的贞莲兴高采烈的进来了。见了贞香,贞莲放下手中的药包,一下子抱住她,姐妹俩又像从前一样亲热起来,贞莲拉着贞香的手嗔怪道,我说嘛,姐姐不会真的忘了娘家,忘了我的。贞香想到妹妹曾去高家看她却被冷言冷语相驱逐,愧疚地摇摇头,连忙说,这不是回来看你们了吗。贞莲摇晃着贞香的手,打趣道,高家的小东西没欺负你吧?我可不喜欢这小姐夫。那不就是个小屁孩吗。贞香回避高家的话题,问妹妹是否还在上学,没想到一句话激起妹妹的忧愁。贞莲双眉微蹙道,我恐怕也上不成学了。贞香问为什么,贞莲幽幽地回答道,听春海哥说,日本鬼子很快就要来我们这儿了。  一种压抑的气氛在弥漫,那边张小坤和幺狗默默的练起了飞刀,贞莲拉着贞香的手向闺房里走去。  回娘家的第一个晚上,贞香和妹妹合被而眠。她们絮叨了大半夜。贞莲兴奋而神秘地告诉贞香,她和春海相爱了,她说自己今后的人生就要和他相伴着往前走,走一条光明的路。贞香替妹妹高兴的同时联想到自己,一夜无眠。她又想到了葛春江,心里黯然无比。可不是什么话都能说出口的,哪怕是对妹妹。这是她的秘密,她不会告诉任何人,更不能让葛春江本人知道,因为她觉得这是自己的痴心妄想。想到自己被捉弄的命运,自怨自艾,泪流满面。她俯在枕头上期期艾艾地想,难道我就这样过一辈子?不,绝不!在她的心里总觉得前方有一束光亮在闪耀,有人在等她。尽管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她坚信有这么一天,有这么一个人,她坚信他就在前面某处等着她,隐约中,她似乎听见了他的召唤。心存幻想和希望,直到黎明时分,她才慢慢闭上眼睛睡去。  第二天,贞香陪母亲说会儿话,又抱着锁儿玩耍一番,然后习惯性地帮着家里干活。她来到豆腐房帮着姐夫煮浆做豆腐,那娴熟的技艺让张小坤见了不得不佩服,便放心地和幺狗去乡下收豆子去了。  傍晚,李万顺照样亲自下厨做好晚饭,来到磨房门口让她去吃饭。他讨好地说:“贞香,我今天特意做了你最爱吃的蒸芋头蒸茼蒿,还有炒豆饼,快去吃吧。”  堂屋里,大家吃着说着,突然见到高家管家进来。管家行色匆匆,进门和李万顺点点头,便替高家发起命令。  “贞香,小喜生病了,老爷让你赶快回去。”  贞香一听愣了,看管家急切的神情,仍然有些迟疑。  坐在贞香身旁的贞莲听了却拉着姐姐的手不放,低声说:“二姐,再留下来过一天吧。回门三天嘛。”  “怎么这么不巧……”翠姑显然不悦。  管家咳嗽了一声,站在一旁拉着脸,一时间气氛显得尴尬起来。  李万顺无奈的对贞香说:“回去吧,别让老爷等急了。你以后再找时间回来,我让贞莲去接你。”  贞香犹豫着站起来。  李万顺这句稀松平常的话,不料却成诀别之语。贞香万万没有想到,今日一别,她再也见不到父亲和侄儿了。 第二十三章 皓首托孤 - 贞香 - 子怀   贞香极不情愿的跟着管家回到高家。高得贵等在门口,见了贞香连连赔不是。  “贞香,对不起,真对不起啊!”高得贵面带愧色,眼光躲闪,“小喜没病,我……就是急着让你回来。你头一次回门,本该让你在家里住满三两天的,可这样急匆匆的叫你回来是不得已,不得已啊。”  说着,高得贵带领贞香走进客厅,伸手请贞香坐下,又说声“对不起”。他从容地说:“你知道吗?要出大事了。”  原来,贞香走的前一天晚上,高家货栈的老王从省城回来,他在汉口目睹了日本兵烧杀掠抢和飞机轰炸的情形,听闻灾难很快就要降临在云江一带。老王的描述让高得贵陡生忧虑。贞香刚出门,一向心思缜密的老爷子默默的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足有两个时辰不让任何人打扰,他筹划好高家的生家性命,当天就令管家亲自驾车,随他去了一趟高家湾。老爷一反常规,不带家丁和任何人,匆匆独自带着管家去乡下,到底去干什么,没人知晓,自然只有老爷和管家知道。第二天下午高得贵回来屁股还没坐热,便令管家快快去李家,把贞香接回来。  吴妈来了。她满脸堆笑,端着一个托盘,托盘里放着两只热气腾腾的碗。  “老爷,燕窝煮好了,你和小姐吃吧。”  吴妈笑吟吟地说。她的眼光很温和,瞅了贞香一眼,慢慢转身走了。  “哦,贞香,我特意让吴妈为你熬制的,快趁热吃吧。你晚饭一定没吃好。”  贞香说:“我不想吃。”  “你不吃,就是生我的气。孩子,别气了,我也是没办法。”  贞香端起碗,看着碗里晶莹剔透的燕窝羹,心里却沉甸甸的。她拿小勺轻轻搅动着碗里的羹汤,象征性地吃了几口。  “孩子啊,我高家要提前做打算了。”  高得贵依然一派沉稳之相,可是神色更凝重。他一副深思熟虑地样子看着她的眼睛说:“贞香,我要把一个重担交给你,希望你答应。”  贞香疑惑的看着他,心里惴惴的。  “我想让你带着小喜回乡下,回高家湾暂且躲避一阵。”  他说罢,凝神看着她,察言观色看她的反应。  她问:“就我和小喜回乡下?”  他答:“嗯,是的。不过,我会派管家和家丁护送你们,还让冬梅跟着伺候。”  她怔怔地听着,他从凳子上站起来,边说边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唉,兵荒马乱,始料不及啊,我没想到这一天提前来到了。”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一张纸,站在她跟前指着清单上面的文字说:“这是高家的财产清单……”他停顿了一下,意犹未尽地补充了一句,“还有的……等以后你回来我再告诉你。”  她依然怔怔地,并没伸手接那张纸。  他指着清单说:“喏,在乡下的田亩宅院,还有牲畜佃户等情况,这上面记载的很清楚,你把它收好了。”  她很困惑地看看他。  “你不用担心,我这里还有一份。我要告诉你,管家跟了我几十年,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乡下的家产田庄他心里都有数。给你一份,不过是要留个备忘罢了。况且,你是我高家的儿媳,唯一的儿媳啊,你应该了解,要做到心里有数。”  他拿起她的一只手,将清单放在她的手上,她不得已接过来。眼瞅着清单上麻麻密密排列有序的字码,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她扫一眼清单上的数字和文字,却无心去细看,心里仅被一件苦恼的事缠绕:我就这样离开县城娘家,远走他乡?一旦要离开生养的爹娘和熟悉的县城,她感到一股莫名的孤寂与恐惧涌上心头,茫然地看着屋子一角。  突然,“噗通”一声,高得贵跪在贞香的面前。他双膝着地,垂首哀叹。  她懵了。她似呼第一次发现高得贵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且如此可怜。他这一跪让她吃惊不小,不禁“啊”了一声,低头看着高得贵,嗫嚅着。  “老爷,使不得,你别……别……”  他泣声道:“孩子啊,好儿媳!我把小喜托付给你,就是把高家的未来和希望托付于你,希望你能答应。”  她愣住,手足无措,惶惑,心烦意乱。  “贞香,我当初选你为儿媳,的确不是一时兴起啊,作为街坊乡亲,我早观察过你的言行。那年发大水,你也就十来岁,我看见你给逃荒的人施舍豆腐脑,还救过街边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我看准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当你父亲找我借黄豆时,我二话没说就借给了他,那可全是看你呀!我高家有你这样的儿媳妇,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贞香,不管将来如何,我高得贵是一定会对得起你的。” 第二十四章 颔首之诺 - 贞香 - 子怀   贞香嗫嚅,瞅着满头霜染的高得贵一直跪着不起来,感到理亏而又于心不忍。极度的慌乱中,她拉住他的衣袖。  “老爷,快起来吧!”  他摇头说:“不,你答应了我,我才起来。”  她急了,“你不就是让我带着小喜去乡下吗?我答应就是,快起来吧!”  他仍然摇头。  “你究竟要我答应何事?”她跺了一下脚。  “将来……吉凶难料,求你无论如何,让我高家香火不断,高氏有后。”  贞香一听“高家的香火”垂下头,咬唇沉默了,她被彻底的难住。从进高家们那天起,她把自己当成高家的养女而非儿媳,她从心底期盼着,盼望着星辰日月的转变,等到那一天,自己这弱小的乳燕一定要展翅高飞,去找寻属于自己的世界。  “好孩子……你一定要答应我。可叹我高家就小喜一根独苗,世事变化无常,将来的事我也许看不见了,可是,无论如何,你要保证我高家后继有人。”  贞香垂目,扭过头去。  “贞香,算我求你了!”  高得贵说罢,俯首磕头。为了香火,一个高傲的老头竟俯首相求,这是贞香断断想不到的。她见高得贵向自己磕头,心内更为惶惶不安,连忙伸手要拉他起来,高得贵却握住她柔弱的手臂,就势抬头仰望着她。看到他眼里满含期盼,那巴巴的眼神让她无奈而惊慌。她想跑,跑不掉,她想哭,可哭有什么用。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退到了一个壕沟前,后面没有退路了。  时间在捱过,她垂目颔首,终于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  点头的这一刻,她并非想到高家那三斗黄豆的恩德,而是想让年迈的高得贵站起来,别长跪在自己面前。她没有来得及细想,自己的点头承诺意味着什么,将来会带来什么样的经历和苦难。然而她这一点头,高得贵长吁一声,释然地起身站立。  “好孩子……”高得贵眉头舒展,感激涕零地喃喃道:“贞香,多谢啊!你答应了……你可是答应了啊,这是你对我的承诺。”  从这一刻起,高得贵放心了。凭他六十多年的人生阅历和独到的眼光,他看准了贞香是一个信守承诺之人。  这一夜对贞香来说很短暂,眨眼而过,也很漫长,使她心绪纷乱,很不宁静。  这一夜也是高家的不眠之夜。高得贵、潘氏和管家最为忙碌,他们三人边商议边行动,为高家的未来和眼前筹划着,准备着,一直忙到三更锣响。  这天晚上,水枝最揪心。小喜和水枝的母子话别也在雕花大床上演绎。  小喜听说要离开娘,一头拱在水枝的怀里,在她温软的胸前**。  “姆妈,我不离开你……”  “你是舍不得娘呢……还是舍不得娘的奶?”  “都舍不得。……我要你也到乡下去。”  “不行,这是老爷的命令。再说,我要守着老爷,守着城里的家产啊。”  “那我也不走了。”  “你不要贞香了?”  “贞香也不准走。”  “必须走。高家湾偏远,打起仗来肯定会安全一些,再说,你以后可以跟你媳妇要奶吃啊,她也有奶哩。”  小喜嘟囔着,我没见过,能吃吗?你试一试不就知道了。水枝怂恿道。嗯,知道了。小喜低声应和,两只小手不停地抓着奶,热乎乎的小嘴在她胸前游走吮吸。水枝抱紧儿子,抚摸着他的脊背、屁股、脸颊,一寸寸的肌肤相亲,别离的泪水溢出她的眼眶。就要和儿子告别,这一别前途未卜。她祈祷着灾难不要在高家湾和云江县发生。这时,小喜嘴里含住一个奶不动,按习惯这就是要入睡了,水枝摇晃了一下儿子:“宝贝,你记住了,你是高家的继承人。”  “嗯……知道,读书时先生告诉我了。”小喜闭着双眼回答。  “家里的财产你知道吗?当铺货栈,田庄房宅,还有金银财宝……”  “嗯,不知道……”  “傻儿子,你以后必须要搞清楚,啊!”  在儿子含混的嗯啊声中,水枝再次凑近他的耳边说:“儿子,告诉你一个秘密。”  小喜就要进入梦香了,水枝摇摇他的头说:“你知道吗,我们高家金银财宝不少呢,就不知老爷把它们藏到哪儿了,以后啊,我会搞清楚的的。”  小喜嗯也没嗯,奶从嘴里滑落,他睡着了,不再搭理似有千言万语的母亲。 第二十五章 坟地凶讯 - 贞香 - 子怀   第二天清晨,东方才吐出鱼白肚,贞香就和小喜上路了。高家塆离县城六十里地,高得贵说,起早赶路方便,要抢在太阳前面走。  临行时,高家除了瘫子大喜躺在床上没起来,屋里的主人和佣人十几口人全来送行。高得贵起的最早,他盯着管家和冬梅忙碌,提醒着要紧的事,好似一切放心不下。水枝在一旁帮不上忙,只是一个劲的流眼泪,她不能陪在儿子身边,也不知要和儿子分开多久,显得悲伤和惶恐,悲悲切切的样子,被老爷训斥了几句才退到一边。临行前只有潘氏最从容。她招呼冬梅和家丁拿上这样那样,检查打点的行装,还给贞香拿来一件黑红色双面可用的缎子面斗篷,亲自披在她的身上,给她系好带子,还对小喜仔细叮咛了一番。  贞香坐上了马车,小喜被高得贵抱起放在贞香的身旁,他依偎着她,神情愉悦,昨晚在亲娘怀里的一时惶惑一扫而空。只要有贞香和他在一起,远离爹娘的管束,不用读书写字,可以尽情的玩耍。此刻他不仅不难过,相反十分高兴。  就要上路了,家丁黑子驾辕,扬鞭一声吆喝,马嘚嘚起步。马车上堆放着打包好的衣物和食品。车轮发出“吱吱呀呀”刺耳的声音,管家和冬梅跟在车后,不停的转身向高家人招手。高得贵领着家人直到看不见贞香等人马的影子才转身回家。  时至中秋,清晨风寒雾凉,田野麦子茎杆壮实,枝头粗溜溜秀着穗儿。散落在野地里的大小湖泊泛着亮光,像一面面镜子。湖边芦苇墨光光的,茎叶上沾满了白绒绒的毛毛,绒毛上还带着露珠。健壮的黑马腿脚矫健,耐力极好,它打了一个鼻息,周围那些狗尾巴草驴尾巴草和不知名的野花点头打颤。  渐行渐远。走了一半的路程,小喜的新鲜劲儿过去,嚷着要撒尿,管家抱他下来尿罢,他再不肯上路,大家便就地休息。小喜玩耍着,一蹦一跳在路边的草地上跑来跑去。他采来一把野花,编成一个花冠,伸手戴到贞香的头上说,姐姐,给你遮太阳吧。  一只蚂蚱跳过,小喜追赶着,看见草丛中一簇瓜秧,上面结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野瓜,他摘下来递给贞香吃,贞香摇头说,你吃吧。小喜拿起咬了一口,苦得伸出舌头皱起眉,随手扔掉了野瓜。在他挽起裤腿,就要跳到一个小堰塘时,贞香一把拽住他。  再次上路后小喜很快疲惫,一会儿就睡着了。他靠在贞香的腰间睡得很香。贞香时不时看看发出了小酣声的小喜,并用手绢擦擦他嘴里流出的哈喇子。  渐行渐远,日上三竿。贞香抬头望天空,天空湛蓝湛蓝,阳光明媚,秋意正浓。贞香注意到路上不知何时开始,前后左右都是逃难的人。用黑子的话来说,这是跑兵荒的人。人们携老扶幼,提着包裹的,牵着牲畜的,背着箩筐的,推车的,个个脸上泛出菜色,显得疲惫不堪。  “啊,快到了!”黑子高兴地说道。他扬鞭驱马,马儿跑得更快了。在他的  呼叫下,小喜惊醒,一个激灵坐起来。  “嗯……快到高家湾了。”管家手指前方那块高地,高兴地说。  走着走着,贞香看见一大片坟地,那是一片高地。翘首一望,还真像蜿蜒在远处暮色里的一条龙尾巴,模糊、高大、绵长。她不明白,这么好的地方,怎么用来建坟场,埋死人。   “这么多坟……”她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管家长叹一声,望着坟地说:“这里埋葬的可都是高家的先人哦。”  小喜看着坟地问:“姐姐,怎么这么多死人?”  贞香说:“人活到时辰……免不了都会死去。”  “我不想死,姐姐,你也不要死。”  “小少爷,不要瞎说,好端端的,说什么死。以后再不许说着样的话了啊。”  管家把小喜的话当成凶讯,连忙制止。  眼见坟头林立,里面有个立了大墓碑的坟冢尤为显眼。贞香想,也许这个坟埋葬着高氏要人。她叹息着,偌大一片地都被高氏故人挤满了,贞香不禁打了个寒颤,感叹埋在地下的高氏故人之多。  管家叙说着往事,还说自己三岁就到了高家,虽说高氏的祖宗和发迹史已无从可考,但在他眼里高家就是祖坟埋得好,洪福齐天,福旺财旺。他还手指远处的堤坝对贞香说,“看见了吗?那一个堤坝,……那叫‘高家滩月’,是老爷为了防水淹,花大本钱在河滩上打的堤,村里的人很感激老爷,叫它‘高家滩月’。”  管家为高老爷诵着赞歌,然后一声叹息。他面带期翼,看着远处某个遥远的地方幽幽而语:“望老天保佑,让高家的人丁再旺一点就更好了。” 第二十六章 祸从天降 - 贞香 - 子怀   走过坟地就要进村了,这时太阳渐渐西沉,夜幕快要降落。长龙一样蜿蜒东去的汉江大堤横在眼前。长堤下,高家湾就隐没在麦地稼禾后。灰蒙蒙的太空中,一群群白鸟越过长堤,在看不见的江水上方像纸片一样飞扬。  突然,一阵轰鸣从天空传来。  抬头望,天上出现一群飞机,每架飞机掠过时,屁股后面掉下一坨坨屎似的黑东西,掉下来一串,铺天盖地。顿时,顷刻间灰暗的天幕上,隐隐若现的星斗在炸弹的火药和金属声光里带着呼啸,打着寒颤,冒着烈焰,一路喧嚣,把汉水河畔的万物撕扯揉碎,搅得天翻地覆,面目全非。  人们霎时惊呼惨叫,失去方向而乱了阵脚。不少人瞬间倒下,血肉横飞。还没有倒下的人惊恐万状,四处逃散。一时间马嘶驴鸣,鸡飞狗跳,妇女哭孩子叫,四周一片巨大的嘈杂和惨烈的惊叫声。  贞香和小喜从马车上被突然甩下,掉下地翻滚着落在田沟里。马受惊跑了,不知去向。贞香和小喜在沟里算是保住了性命,但贞香的一只脚崴了,脚踝红肿,那只脚的鞋子也不知去向。她在惊恐中顺着哭喊的方向找到瑟瑟发抖的小喜,拉起他来看看,看他完好无损,只是一个劲的发抖,便吃力地把他抱起来放在沟沿坐好,自己再去四周找那只该死的鞋。  沟里、田埂上,路边草丛中,找了好一会儿也没找到那只要命的鞋。在找鞋的时候那只光着的崴脚又被杂草和土渣磨破刺伤,火辣辣的疼痛使她**着,她忍住痛,从上衣的衣襟撕下一块布包裹住那只脚板,拉起正在哭泣的小喜爬上路,又去路上寻找管家、冬梅和黑子。  路上不远处被炸开一个坑,坑边躺着管家、冬梅和黑子。他们横躺着,已在霎间失去了生命。黑子的尸身炸得七零八落,除了两条腿,其余不知去向。可怜刚才还在为高家人丁感慨的管家,被炸得血肉模糊,两眼瞪着灰暗的天空,似乎在问:“老天爷,这是怎么了?”  贞香浑身颤抖哭不出声,见躺在地上的冬梅,颤抖着用手背触摸她的鼻息,已无生命的迹象。她惊恐地抽泣着,转身用手指合上了管家的眼睛。  小喜此刻竟被这噩梦般的现实吓得不哭不叫,两眼发直,身子发抖。贞香克制着自己的抖动,搂住他说:“别怕,别拍……有姐姐呢……”  暮色渐沉,无云的天空转为青紫色,又渐变成泼墨般的黑色,一弯明月出来了,星星在月儿的周围闪烁,发出凄冷的光。风声阵阵,吹得路边田野的芦苇飒飒作响。月光洒落在贞香的身上,清晰的钩勒出她单薄的身子拖着沉重的伤脚在艰难地迈步。她那双受伤的脚真惨,此刻变得更加狼狈,它们虽然是裹而未成的半成品,此刻却坚实有力。  田埂上、水沟边、路牙和荒滩上都留下了她一瘸一拐深深的脚印。  小喜懵懵懂懂,被贞香拉扯着前行。  “姐姐,我的脚疼……口干……”  “坚持一下,坚持……往前走……走一段找水喝。”  她拉着小喜一瘸一拐地走着。茫茫苍宇,哪里是路?回家,回县城的家吗,红肿的脚寸步难行,况且还有一个嚷着赖着不愿行走,需要照顾的小喜。六十里地的家乡似乎远在天边。去近处的高家湾吗?远远望去,那儿分明是一片火海。她用那扭伤的脚跛行,一手拉扯着小喜。走着走着,她忍不住呼噜呼噜地哭起来了。粘稠的泪水流进嘴里,腥咸得像咸鱼一样。小喜看见贞香哭,“哇”的一声也跟着哭起来,哭声比她的更响。  小喜哭着,他的哭声唤醒了贞香的理智,她明白哭是没有用的,要赶快寻找出路。去高家湾吧,那儿近,只能去就近的地方。哪怕那儿一片火海,也要找一处安身之地。她想着,止住哭,蹲下身来,艰难地背起哭泣的小喜,挪动步子继续前行。在她的周围,遭遇轰炸的老百姓牵驴抱鸡、扶老携幼,闹嚷嚷地聚集在汉江两岸的大堤上。茅草、野花、树枝全都枯黄着叶片,在冷风中摇摆、颤抖。  一只乌鸦冷不丁飞来,在人们头上盘旋低飞一阵,发出揪心的叫声。  圆月当空,皎洁的月光洒落在生意盎然的大地上,四周却是一片凄冷的光亮。走过堤坝走小路,小路的两边,镶着茂盛的野草,疯狂的蒺藜爬满路径,蒺藜的硬刺扎着她那双可怜的脚。她悲伤地哼唧着,恍惚感觉进入到了传说中的阴曹地府,空气中充斥着泥土和死亡的气味。  “昂――”  一声马嘶,路上的人群吵吵嚷嚷散开。一个瘦高的黑影背着包裹骑在一匹白马上,在那条崎岖不平的路上来回奔波,他似乎在找人,又好像是为了指引人们前行的方向。 第二十七章 绝境重逢 - 贞香 - 子怀   白马奔跑着,从贞香身边掠过。  贞香背着小喜被裹挟在人流里,时而在路上走,时而在路下田中行,后来也分不清究竟是在路上还是路下了。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喜受不了惊吓和饥寒交迫,身子一个劲儿地瑟瑟颤抖,她伸手摸摸他的额头,滚烫。发烧的小喜开始说起胡话来,叫爹妈,叫贞香姐姐,还说要去捉堰塘边的青蛙。情急之中,她放下小喜,脱下身上的斗篷把瑟瑟发抖的小喜裹住,让他靠坐在田埂上。  她从沟里找来一辆歪倒的独轮车,费力地提起车把,哼哧哼哧地把车一点一点拖上路。  有车总比受伤的跛足强。她在路上试着推车,车轮完好,还能行走。她把小喜抱上车安坐好,脖子上挂着麻襻,独轮车“吱哟”一声起步了。  独轮车推起来有点拧巴,“吱哟吱哟”很难控制,她努力回忆着过去推独轮车的短暂的经历,力图记起父亲所说的推车技巧。想起过去跟父亲回乡下收豆子的情景,好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那时她年纪小胳膊不够长,只能一路嬉笑一路小跑,听父亲讲推独轮车的秘诀而难以实践。此刻能实践了,却面临如此境况。当红肿的脚每挪一步时便引起钻心的疼痛。由于两只车把距离太宽,她细弱的双臂不得不尽量伸展,扩张,以至于够得着车把。  浑身发热的小喜靠在车上,贞香推了一会儿停下车,伸手摸摸小喜的额头。小喜昏沉沉的,睁开眼看着他,声音微弱。  “姐姐,我快死了吧?”  “瞎说!”  他咳嗽了几声又问:“我会死吗?”  “不会的,姐姐不会让你死的。”  “我想回家……想我娘。”  “我一定让你回家。放心吧,你现在别吱声,好好睡一觉。”  不一会儿,小喜睡着了。车轮“吱吱悠悠”声音渐渐顺畅起来,小喜在车轮声中渐渐睡沉。  她看看前后左右逃难的人,月色如水她看清了人们的脸色,每个人的脸色不是苍白就是蜡黄,但都布满同样的焦虑、担忧或惶恐。  她忍着脚痛推着车,随着人流一步步挪动,艰难地行进到了高家湾,随着人流分散开,找块空地歇下来。  此时的高家湾集镇被飞机轰炸留下一片狼藉,到处是哭喊声和喧闹声。还没有被毁掉的家园的烟囱渐渐冒出浓稠的白烟。集镇上横躺着尸体,呼天喊地的百姓比比皆是。  “姐姐,我要喝水……”  小喜醒了,也许是被极度的**弄醒的。她应声强打精神站起来,一瘸一拐去找水。这时她感觉自己的嗓子好似冒烟办难受。借着明亮的月光,她看见从那边过来一个瘦高个的男子,他提着一桶水,有几个人围上去了,他们拦住他,一个一个趴在水桶边驴饮似地喝水。  贞香跛行着扑上去,待那最后一个喝水的人刚抬起头,她扑通一下跪在桶前,两手把住桶沿,把嘴往桶里伸,由于着急,头碰在捅把上。瘦高个男子说,慢点,别急。她**的把嘴扎到水里像牛犊一样滋滋地吸水,两只肮脏的手捏着桶沿不放,一顿猛喝。  “喝多了会肚子痛的。”提桶的男子提醒道。  贞香喝罢水,抬起头歉意的一笑,她擦擦嘴说:“我想给我弟弟喝水……在那边。”她手指小喜躺着的地方说。  男子没有听见似的,正愣神盯着她,不一会儿嗫嚅道:“咦,你……你好像是……是贞香?”  “你是……”  “我是丁一芳啊,你不记得了?你家‘比技招亲’……”他回忆着往事,两眼放出异彩。  借着皎洁的月光,贞香看见了他额上的一缕卷发,她也认出了丁一芳。  “丁一芳……丁大哥。”  看见他亲切的面容,贞香呜呜地哭起来。  “别哭……好了,现在一切有我呢。”  他的唏嘘和讶异难以掩饰,眼里含着难以抑制的惊喜注视着贞香好一会儿,又从口袋里掏出手绢给她擦眼泪。他在贞兰“比技招亲”时与贞香相识,一面之缘匆匆而别,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高家娶亲请他去唱皮影却未曾相见,为此惆怅了好些天,不曾想在这里遇见了她。  贞香在绝境中遇故人,喜极而泣。丁一芳为她擦去眼泪,把她揽入怀里,轻轻拍打着她的脊背。好一会儿她才平静下来。  “好了,不用担心了,我会照顾你们的。”他搀扶起她说:“走,我们找一个地方安顿下来。”  不由分说,丁一芳成了贞香和小喜的救命之人。他把自己的包裹斜挎在肩上,背起小喜,搀扶贞香,向高家湾深处走去。路上他告诉她,自己是在高家湾唱皮影戏时飞机扔炸弹,他和戏班子走散了。他曾骑着马在路上帮助弱小,指引众人。后来,在他搀扶一个老太婆时,受惊的白马跑掉了。 第二十八章 国恨家仇 - 贞香 - 子怀   云江县城没有逃过飞机轰炸这一劫。  飞机轰炸时,李家的小酒馆正如往常一样营业。李万顺、翠姑、贞莲和幺狗在厨房及前厅张罗,张小坤在豆腐坊忙碌,难得的是贞兰那时放下摇篮中熟睡的锁儿,来到豆腐坊帮着丈夫磨浆拣豆子。  劫难中,李家的房屋被炸,连同胡三借墙搭起来的那间偏房也一同被炸毁。李家被炸毁的那间厢房里,襁褓中的锁儿正在酣睡。贞兰是在锁儿甜美的睡梦中亲吻他粉红的小脸蛋后离开的,也因她的离开捡回了自己的一条性命。摇篮和锁儿瞬间消亡,连碎片也没留下。李家望着厢房一片火光和找不到踪影的摇篮呼天喊地。贞兰见状晕死过去,一家人又围着贞兰掐人中,捏脚心,不停的呼唤,贞莲跑到葛家叫来葛宇轩,贞兰喝过葛宇轩调制的醒魂汤才被救过来。  战争受欲望和野心的控制,是一切苦难和混乱的根源。  夜来临,悲声凄。在另一间厢房里,一盏油灯惨淡地发出微弱的光亮,灯芯上结着两朵小灯花。一阵微风,“噼啪”一声,一个灯花碎了,垂落下来。屋里显得黑黝黝的。右边的床上睡着翠姑,她闭着双目暗自流泪。左边一张木板架起的床上躺着贞兰。贞兰痴痴的看着灯花,仿佛沉浸在过去,她又在油灯下搂着锁儿嬉戏,锁儿眨着亮晶晶的眸子望着她,咧嘴一笑……  李家的两个男人彻夜未眠。李万顺和张小坤在收拾着残垣断壁,力求把家园拼接起来。此刻,李万顺还在一边呜咽,一边收拾,而伤心欲绝的张小坤独自蜷缩在墙角,失神的瞅着黑暗的角落,表情哀恸。  贞莲送葛宇轩出门后就一直没回来,她又和春海在一起了。街道上巷子里有他们一干人的声音,那是一个新近成立的抗日组织,春海就是这个组织的小头领。  在这一劫难中,高家比李家还要惨。  高得贵冥冥之中的决策甚是英明,不然,高家的独苗小喜也将难以幸免。飞机扔下炸弹的那一刻,高家正在吃晚饭。除了水枝闹肚子去茅房幸免遇难,高得贵、潘氏、大喜、吴妈及仆人们全都血肉横飞,一命呜呼。水枝从后院茅房回来目睹了高得贵和潘氏死去的惨状:老爷的一条腿不知去向,还有半截肠子横流,水枝见了惊吓过度,突然发疯失去理性,不会哭,却只会傻笑。她疯疯癫癫的笑着,拍拍高得贵血丝呼啦的脸,拉拉夫人潘氏那只失去血色的手,自言自语,絮絮叨叨。  “好啦,老爷……夫人……你们别睡了……啊……起来吧……”  水枝披头散发,在死人堆里和残垣断壁间笑着喃喃着。她在残破不堪青烟袅袅的大院转悠,旗袍被烟火燎得乌黑,袖口撕破拉出几缕布条。她凄厉的尖笑声在高家大院飘荡着,如厉鬼般瘆人。  突然,大院外一阵狗吠,声音疯狂,水枝似有所闻,愣住片刻,尔后一溜烟冲出高家大院,奔进夕阳下的黄昏。  夜来临,人未静。被轰炸后的县城留下千苍百孔,一片废墟。瓦砾和灰烬上,尸体横七竖八,到处都是。人们清理着尸体,可没法清理充斥在满大街的恐惧和慌乱。月光下,那些残垣断壁四处可见,余烬黑烟像鬼火似的。黑暗统治着县城,飞机轰炸时炸弹的呼啸声和人们凄惨的叫声似乎还在空中回荡,虽然声音很低,却无处不在,连墙角屋角也似乎还有低微的哭泣声和揪心的叹息声。  “我们就这样任凭侵略者掠夺和宰割吗?”  “不!绝不!”  巷子里,春海正面对二十来个青年男女做武装动员。  “大家看看,云江县已是满目苍夷。现在,我们是不够强大,将要展开的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斗争,这是围绕着侵略与反侵略,掠夺与反掠夺,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但我们绝不做亡国奴!”  “绝不做亡国奴!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群情激愤,大家在春海的带领下挥拳呐喊。  从此,活动展开后新四军长江支队的游击队小分队成立了。他们就活跃在江汉平原汉水河畔,千里长堤之下。葛春海、李贞莲和张小坤是游击队的骨干。大家推举张小坤为游击队分队长,政治指导员是葛春海,贞莲则担任着联络和宣传工作。  胡三和幺狗也积极报名,在同一天参加了游击队。  飞机扔下炸弹时,胡三正巧不在家,幸免于难的他回来看着自己的窝棚狼烟袅袅,不禁仰头朝天大骂。  “日本鬼子啊,我日你的八辈祖宗!”  游击队建立后,胡三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昔日的懒散不复存在,在分配的任务中数他最积极,他闷声不响地到各地联络熟人,能人,吸收发展游击队员。游击队员们深入各个场馆门店和学校,开演讲会、座谈会,印发传单、张贴标语,教唱抗日歌曲,通过宣传提高群众的抗日热情,很多群众迅速积极报名,争相参加抗日游击队。  这些人中唯不见一个人,就是春江书院的先生葛春江。飞机轰炸虽对书院没有造成大的损坏,可学堂失去了往日的宁静,学生们的书是难以如常续读,每天仅有三五个孩子前来,葛春江虽然坚持站在讲台上,心里却思索着眼前的形势和自己的未来。经过一夜思考,第二天一大早他对父亲说,我要走了,我想去找一只正规的部队,当一名正规的军人,给日寇最沉重的打击。  葛春江走了。临行前,他把书院交给了留下来坚持抗战的弟弟葛春海。新四军和游击队的联络点就设在春江书院,这是春海的主意。葛家在当地威信很高,经过日本的轰炸扫荡后,葛宇轩竭力支持组建抗日游击队的工作,春江书院成了抗日游击队的活动中心。组成人员以工人为主,包括一些小学教员、手工业作坊者。不到两个月的功夫,游击队在新四军的指导和帮助下发展迅速,共计300余人、200余条枪。他们以云江县为根据地,在江汉大堤堤畔训练队员,开始了抗击日寇的顽强斗争。 第二十九章 蛇鼠一窝 - 贞香 - 子怀   朝雾迷茫,带着几许寂寥,暗示着一天又要开始了。县城的巷子里响起叮铃铃的声音,这是金无缺领着一群身穿黑衣、佩着长枪、骑着自行车的人。  “孽障!”  “汉奸!”  路上行人见了金无缺等汉奸,不禁唾骂。  金剪刀一家不屑参加抗日的队伍,却出了个汉奸走狗金无缺,他参加了伪军的维新军,这支队伍受伪武汉行营主任管辖,当地日本情报机关军官森下五郎常常从这些维新军嘴里取得情报。过去县政府的两间办公室现在成了维新军的办公场所。  这天早上,金无缺来到维新军办公室门前,一眼看见就要出门的森下五郎,忙站住一声“嗨”,对他哈腰点头。  森下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厚厚的镜片下那双浑浊的眼睛时常笑眯眯,显得安详和蔼。他会说一口流利的中国话,乍一看像一个国文教员,可是他擅长用突然变得冷酷的毒蛇般的小眼睛狠狠地盯着对方,叫人不寒而栗。金无缺就是在他毒蛇般的眼光下成为汉奸的。  森下还不同于一般的日本军官,整天含而不露。见了周围的街坊邻居妇女儿童总是笑容可掬,有时问寒问暖,仿佛在中国大地轰炸屠杀的事儿和他没关系,他压根儿就没有参与过。游击队很清楚,他外表掩盖下的真实工作是发展情报员和埋头研究汉奸送来的情报,再向山本汇报,继而山本和他的上锋再制定出清剿杀戮或收买制衡等行动方案。  金无缺在森下跟前打着哈哈陪着笑脸,却感觉到森下阴险的眼镜后面闪烁着冷冷的寒光。他听森下招呼一声,乖乖的跟着进了屋,毕恭毕敬坐在森下对面。  “你好像躲着我。”森下冷不防眯起小眼睛盯着他说。  “没有没有!”金无缺立马摇头。  “你是不是害怕了?”  金无缺看着森下,不可置否。森下冷笑了一声,眼光变得阴森,金无缺站起来咧开嘴,似笑非笑的干咳了一声,慢腾腾的掏出一包香烟,那又细又长白森森的手指从盒子里拿出一支烟,恭敬的递给森下,又殷勤的给森下点上烟。森下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他的眼睛再次盯着金无缺,金无缺在他的逼视下承认了。  “我是有点害怕……害怕……大大的有。”  森下狡黠的看着金无缺,突然发问:“游击队为什么不杀你?”  金无缺迟疑了一下,说:“我不瞎抓人啊,只抓对的,不抓错的,所以他们不杀我。”  “哼!”森下眯起小眼睛哼了一声,突然拍了一下桌子,厉声问道:“你对皇军忠诚吗?”  “忠诚,大大的忠诚。”  “你要证明证明,好好的证明才是。”  “没问题!我可以证明。”  “游击队和新四军的联络点……”  “这个……”  “嗯?”  金无缺抬手擦擦额头上浸出的汗,咽了一口唾沫,凑近森下,用神秘的口气说:“八九不离十了……我再仔细证实一下就向你报告。”  森下又恢复和蔼的神情,拍拍金无缺的肩膀。  “嗯……你对皇军忠诚,很好,以后钞票大大的有,你的家人也会安全,皇军会保护你们的。”  听见森下的许诺,金无缺松了一口气,森下见了高声大笑。笑够了,他对金无缺发布新的命令:“你,明天让老百姓集中,山本队长要训话。”  县城的一切出路都被日军封锁了。  李万顺赶在鬼子封锁前好说歹说,执意让翠姑贞兰和贞莲回钟滚垱。他认为乡下应该安全一些。让女人呆在这县城鬼子驻扎的风口浪尖,在侵略者的眼皮子底下过活,终究危险。他的安排贞莲不服从,却执意留下来,整天和春海小坤在一起开展游击队的工作。  山本训话那天,李万顺把家里的毛驴栓好,放了一些饲料在它的食槽里。他对驴儿絮叨了一番:“驴儿,为了活命……以后咱们还要开店啊,你呀,今天吃好歇好,明天开工啊……”驴打着鼻息,他摸摸驴的脊梁走了。  李万顺出门看见了葛宇轩,他俩和数十个老百姓一样,被持枪的日本兵驱赶着来到十字路口的马路上。  路口,人们聚集在一起。十来个带着垂耳帽的日本兵手里端着枪,把老百姓团团围住,枪口指着这些手无寸铁的人。人们面对日本人的枪口和汉奸们,面无表情,冷眼对峙。  森下在山本耳边小声说着什么,金无缺站在离他们几步远的地方察言观色,不停地窥视众人。突然,山本哈哈大笑起来,金无缺和几个汉奸在一旁不知所云也跟着发笑。森下扬手向金无缺示意,金无缺明白了他的意思,走到人群中央的空地上,脑子里快速斟酌词句,慢条斯理开了腔。  “乡亲们,”金无缺干咳了一声,他清清嗓子说道:“你们放明白点啊,别找不痛快了。常言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人家日本人是来帮助咱们的,他们是为了大东亚……大东亚……”  说到这里卡住了,金无缺拿眼瞟森下,森下笑眯眯地接过话来说:“我们是为了大东亚共存的神圣使命,千里迢迢来到中国的,你们通通的要服从。”  “对,你们通通的要服从!”  金无缺重复着森下的话,人群中骚乱起来,不少人鼻子里发出“哼”声。  “驴日的!”  李万顺骂了一声,这一声叫骂虽不算高亢,却很清晰,在骚动中脱颖而出,  山本侧目看着森下,学着李万顺的腔调发问。  “‘驴日的’……什么的干活?”  森下看着山本,用手指扶扶鼻梁上的眼镜,欲言又止。他顿时灵机一动,用手指向金无缺。  “金公子,你来说!”  金无缺一脸难色,小声说:“太君……我不敢说。”  “嗯——”山本低沉的声音就象闷雷,把金无缺吓得大气不敢出。  森下命令道:“说吧!”  金无缺咽了一口唾沫,轻言细语,小心翼翼的说:“就是……就是……就是你的娘,和毛驴睡觉……生下你。”  金无缺说罢站在一旁,低头不敢看山本,众人顿时笑了,李万顺也笑起来,自从锁儿死后一直没有笑过的李万顺,现在开怀大笑,笑声朗朗。  “哇,八嘎!”  山本用刀指着李万顺,声嘶力竭的吼道:“你的……斯啦斯啦的!”  一个带着垂耳帽的日本兵拉开枪栓,打出一梭子弹。瞬间,鲜血飞溅,李万顺倒下了,倒在一滩血泊中。倒下时,他面带笑容,好像在去天堂的路上看见了亲爱得小孙子。  站在李万顺身边的葛宇轩见状闭上眼睛,悲戚地仰天长叹一声。  山本走进人群,恶狠狠的又开腔了。“你们……这个的不要……”他手指血泊中的李万顺,继续费劲地说:“你们良民的要做……游击队……新四军的报告,金……是好样的。嗯……”  山本看看森下,森下接过话面带笑容对大家。  “山本队长是说……你们要做良民。我们大日本帝国是来建立王道乐土,帮助你们过好日子的。你们不要像这个死鬼,和皇军对抗。以后有游击队和新四军的动向都要向我们报告,金公子……金无缺就是情报班的班长。” 第三十章 庵堂之困 - 贞香 - 子怀   当李万顺倒在日寇枪下的时候,贞香正在高家湾养脚伤。  那晚借着月光,丁一芳带领贞香和小喜找到一个庵堂,收拾好两间住处安顿下来。这个地方丁一芳曾经和皮影戏班来过,名叫止锣庵。相传清末年间,此庵堂曾住过一个学问渊博,品行端正的翰林学士,当地的官员总来拜见他。以后若干年间每当县官来到时上任或路过,均在此地止锣下轿,庵堂故得此名。丁一芳觉得此地安全,是养伤的好地方。  第二天一大早,丁一芳就出了庵堂,到树林和野地草丛去寻找草药,采集来草药给小喜煎服,为贞香敷脚伤。当天晚上,贞香的脚虽然还未消肿,疼痛却减轻了许多。小喜也退烧了。  第三天早上,丁一芳被一股刺鼻的味道冲醒。他和小喜睡在灶堂前稻草铺就的床上,小喜退烧后恢复了尿床的毛病,稻草床上一股浓浓的尿骚味,冲得丁一芳捂柱鼻子,连连摇头抱怨。  “真骚啊!原来是个尿床精……”  小喜爬起来,睡眼惺忪且不以为然的看看丁一芳。不一会儿恢复了活灵活现的眼神和气力。他从充满尿骚味的柴堆床上翻身坐起,穿上衣裤,跑到另一边的木床跟前,盯着昏睡的贞香。  小喜看见贞香脸颊通红,嘴微微张着。  “丁一芳,你快来看……我姐姐她怎么啦?”  丁一芳正忙碌着搂起稻草拿出去晾晒,听见小喜的叫声进门来。  “怎么了?”他走到贞香床前,瞅瞅昏睡的贞香,用手背试试额头,“啊,好烫,她也在发烧……”  丁一芳煎药喂贞香服下。贞香昏睡了一天,烧退了。  半夜里,贞香做了个噩梦。她在梦中看见了父亲,只见他满脸是血,在她前面不远处跑过,身后好像有无数的黑影在追赶。贞香喊了一声便跟在那群黑影后奔跑,可是,她的腿仿佛被什么缠住,迈不开,跑不动。她用力,怎么也追不着,她急了,大声呼喊起来:“爹……爹……”  她嘴里叫喊着,手朝前摇摆不停。  丁一芳从灶前柴堆里爬起来,他来到贞香的床边,摸摸她的额头,退烧了。看看她的情形,知道是被噩梦缠住。他守候在床边,静静的握着她的手,轻轻的抚摸着。“贞香,别怕,有我呢。”  “水,水……”  贞香迷迷糊糊的嚷嚷着要喝水,丁一芳端来水,扶她坐起来,靠在自己的臂弯给她喝水。神情恍惚的贞香看见眼前的男子,双手合抱在胸前,身子一阵战栗。  “贞香,是我,我是丁一芳……”  “哦……”  她清醒了,恢复了常态。  “贞香,我有这么可怕吗?”  他真的有点可怕。贞想清醒过后才意识到这一点。自从他清晰的面庞这么近距离的靠近自己,她就怕他。怕他的气息,怕他的温存,怕他强有力的手臂,更怕他灼热的目光。这是她意识到男女之情后,第一个贴近自己的男人,他的贴近让她心如小鹿撞击,脸如旭日炙烤。  丁一芳是个君子。证得这一点让她怕而不惧,而对他信任和依赖了。他如兄似父般的照顾她,为她疗脚伤,端泡脚水,搓脚按摩,搀扶她到长堤河畔练习脚劲,闲下来时,他编篓子去到堰塘抓鱼,熬汤给她补身子。一应事务细心照料,体贴入微,他的言行举止桩桩件件,逐渐让她放心了。  小喜没有忘记亲娘过去的叮嘱:小心野男人盯上贞香啊!他注视着丁一芳的一举一动,眼神总是带着敌意和警惕。他是野男人吗?  小喜很不喜欢丁一芳。不喜欢他看贞香的眼神,不喜欢他对贞香无微不至的服侍和照顾,可是,仅此而已,小喜看不出什么名堂,搞不懂这种关系,丁一芳对他时而细心关怀,时而的横眉冷对,时而视而不见,整天忙进忙出,忙大家的吃喝拉撒,有空就陪贞香说说话。小喜盯来盯去了无趣味,只有做罢。  “他有什么了不起的……”  看着丁一芳手提鱼篓离开的背影,小喜嘀咕一句。贞香不知道小喜的小脑袋瓜里在想什么,但看出了他的不满,瞥一眼说:“他是没什么了不起,可是他救了我们,不是他,说不定你和我的小命都没了,我们眼前怎么办?”  小喜哼了一声,装出一副大人的模样拂袖而去。看着他的小背影,贞香无声地笑了。  在贞香养脚伤的日子平静下来后,小喜往日的第二个习惯也在复苏,他的奶瘾犯了。傍晚,吃过丁一芳煮好的红薯汤,贞香坐在床前收拾衣服,小喜万般无奈的在贞香腿前磨磨蹭蹭。  “怎么啦,老跟着我干什么?出去玩吧。”  “不!”  “那你就呆在这儿吧。整天像个跟屁虫,真没出息。”  小喜听不见贞香在说什么,此刻他的脑子里除了吃奶,还是吃奶。眼前晃动的是的奶,心里想着的奶水。他盯着贞香的胸脯,那粗布衬衣内似小兔子的东西虽然不大,没有水枝的丰满壮硕,可坚实而富有弹性,随着手的姿势在微微颤动着,对小喜产生了巨大的**。  小喜突然扬起头,一头扑进贞香的怀里,双手向她的胸脯抓过去。  “我要吃奶,我要吃奶……”  贞香猝不及防,“呀”地叫了一声,下意识的一把推开小喜的手。  “你神经吧!吃奶找你娘去。”  “我要吃你的奶!”  “呸!”  贞香感到一阵羞辱,气恼地一把拽开小喜再次伸过来的手,由于用力大了些,这一拽一推把小喜推翻在地。小喜倒在地上,虽然无伤,可他“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正在外面收拾柴火的丁一芳听见哭声,放下手里的活计进门来。  “咋回事?”  贞香羞得低头不语。  小喜坐在地上大声叫道:“我要吃奶,我要吃奶……”  贞香满脸含羞,丁一芳似乎明白什么,他乜眼瞅着小喜,冷笑一声走过去,俯身拉起坐在地上的小喜。  “嗯……来,我们好好说道说道。”  “我要吃奶……”  “走啊,跟我走,看有没有奶吃。”  小喜跟着丁一芳走了。一前一后,一高一矮,迎着天边的晚霞,他们向高家滩月堤走去。  堤畔青草萋萋,野花送来阵阵清香,丁一芳回头看着小喜,讪笑。  “你笑什么?我就是要吃奶。”  “吃奶……回去找你娘啊。”  “我娘说贞香的奶也可以吃。”  “放你娘的屁!”  “放你娘的屁!”  “嗯……哈哈哈……”丁一芳大笑。“你他娘的多大了还吃奶?你知道吗,老子生下来就没有吃过奶,是靠米汤喂养大的。”  “米汤也能吃?怎么不吃奶?”  “哼,老子也想吃奶啊,可有奶吃吗?”  “反正我要吃奶。”  丁一芳在小喜跟前蹲下来,他突然变得严肃。  “我问你,你喜欢贞香吗?”  “喜欢。”  “我说的喜欢……是那种胜过一切的喜欢。”  “就是胜过一切的喜欢。”  “那么,和吃奶比起来呢?”  小喜哑然。他低下头,一只手垂着不停地揉捏着衣角。  丁一芳站起来,自顾自边走边说。“我说嘛,还是不喜欢贞香。当然啰,贞香也不会喜欢你。除非……”  “除非什么?”小喜小跑几步跟上他。  丁一芳扭头俯视着小喜,“除非你不再要奶吃,不再尿床,不再吵着闹着要人背。这些……你做的到吗?”  小喜站住,他挺挺小胸脯大声说:“我做得到。”  “我不信。”丁一芳使劲摇头,“反正我不信。”  “滚,不信你就滚!”  小喜气哼哼的喊了一句,回头朝小屋跑去。  丁一芳看着小喜弱小的背影消失,深深皱眉头。他继续向堤坝走去。走近堤坝,越过长堤,伫立在江边。望着眼前奔流的江水,他长吁一口气。汉水上涨了,散发着泥浆腥荤的气息。 第三十一章 乱世情缘 - 贞香 - 子怀   贞香伤筋动骨,脚伤用了近两月的时间才恢复过来。现在脚伤好得差不多了,她嚷嚷着要赶快回家,说恨不得即刻启程,一天也不要耽误。丁一芳知道不能再劝她留在止锣庵养伤了,同意明天就走,还打算把他们送到家,然后自己再去寻找戏班子的人。  明天就要启程,预示着就要和贞香分别,他眼含忧郁,紧皱眉头,独自在汉水河畔呆坐了好一会儿。  傍晚,夕阳隐退,暮色临近。  吃罢晚饭,丁一芳快速收拾碗筷擦把手,从柴火堆里拿出随身包裹,走到庵堂中央,把包裹里的东西稀里哗啦倒出来,唱皮影戏的一堆家伙一下子堆放在桌子上。  “咦,这是什么?”  小喜奔过来,眼疾手快,一下子拿起一摞花花绿绿的皮影片子,贞香从椅子上起身跟过来叮咛小喜,要小心,别搞坏了东西。丁一芳说,贞香,你可能还没有见识过这些东西,好好看看吧。贞香轻轻的拿起一张张皮影片,仔细的端详着。那一张张镂刻得精湛绝伦生趣盎然的人物、山水雷电、花草树木等图片,令她惊叹不已。  她问:“天啦,油光锃亮,这是什么东西做成的?”  他答:“哦,这是用驴皮马皮骡子皮做成的。”  她又问:“这上面的雕刻……缝缀、涂漆……好复杂的吧?”  他有几分得意地回答:“是啊,工艺精细,这样才称得上是艺术品呢。”  “这是谁发明皮影片……真有意思。”她兴趣盎然。  “是先人们,明清时期就有了,我不过是做了一些改进,在雕刻上动脑筋,让图案更加精致圆润,人物造型更加逼真一些。”他回答时眼睛看着她。  她由衷地说:“你可以称得上是一个能工巧匠了!”  他笑道:“嗯,不这样,我走遍天下靠什么吃饭?”  小喜冷眼在一旁瞅瞅,听着。他瞅瞅丁一芳,再瞅瞅贞香,两人热切的眼神和对答如流的情景使自己显得俨然多余。  “什么东西!”小喜一甩手,把几张皮影片子扔在了地上。  “哎,小东西,不喜欢也别这样啊……”丁一芳捡起片子,一点也不生气,面带笑意地说:“今天,我要露一手,给你的贞香姐姐唱一个专场,你呢……就算列席嘉宾吧。我不收你的门票哦。”  贞香问:“你一个人能唱吗?”  “能。要不……怎么称得上‘小皮影王’呢。”丁一芳灿然一笑。“我呢,今天不唱老段子,来个即兴的,简单一点的。嗯……专为你唱,既然是专场嘛。”  夜暮降临,一块一米见方的白布做成的屏幕挂起来。这块白布是经过鱼油打磨,挺括透亮。丁一芳进屋,对着镜子束发粉脸,很快妆扮完毕。他来到屏幕前,神采奕奕,精神焕发,如同换了一个人。只听一声叫板,以“渔鼓腔”开声,他用真假嗓音,高吭婉转地唱起了他自编自演的即兴皮影戏。  “咿哟――  夕阳(那个)伴炊烟,  天在(那个)水里边。  雨打哟窗棂光阴苒,  绿芽哟上树春盎然。  荷花(那个)映红天,  莲蓬(那个)香甜甜,  水里哟夕阳耀花眼,  胸中哟明月挂心帘。  (念白:我的小奴家呀――)  乍暖(那个)伴春寒,  人在(那个)云雾边。  广褒无垠的江汉平原,  小女婿在背上沉甸甸。  斑鸠呀咕嘟燕双飞,  奴家呀怎被雾**。  ……”  “不许唱!”  小喜“噌”的一下从门槛上站起来,冷不防大叫一声,打断了丁一芳的演唱。  此刻的丁一芳早已进入角色,他手指异常灵活的操纵着竹棍,看得小喜眼花缭乱。小喜听不懂,可他觉得很新奇好玩,但听着听着,他听到了里面的一句词儿,如黄蜂蜇脸,他被“小女婿”的词儿蜇了一下,因此大喝制止。  丁一芳正融入角色,他嘴上唱与念,脚下自如的制动着锣鼓。镂空的少女倩影袅袅娜娜投映在屏幕上,好一个美娇娘,这个美娇娘像谁?活脱脱一个贞香!她和五彩缤纷的荷花飞燕一应天水**真切动人,栩栩如生。丁一芳唱着,脸生色,目生光,吐字清晰,行腔柔情似水,这柔情中还含着一股且悲且喜,且盼且叹的韵味,款款情深。纵有千种风情,万种愁绪,尽在这唱腔之中……  贞香被打动了,一点一滴地被打动。她的脸颊泛起了一阵红晕,她笑了,慢慢地微笑着。就像有一种光亮从心底透出来,透到脸上,再透到眼中。她被唱词和高腔的情韵所打动,还被那戏中浑然一体的意境所感染。虽然唱本还未结束,他还在兴头上,**之意如山泉逶迤,似乎能涓涓流淌下去,但她的心底已泛起阵阵涟漪……过去,她总感觉有人在等她,在前面呼唤她,原来是他!  她的眼睛闪现出绚丽的色彩来。  小喜恼怒地叫声没有惹怒他们,他和她心有灵犀。人在满怀幸福和快乐时对一切更为宽容,况且是不谙世事的孩子。因此,他们都不去计较小喜的无理。丁一芳默默的收拾皮影道具,洗脸卸妆,又去烧热水给贞香和小喜洗脚。贞香转身招呼小喜洗脚去睡觉,一切像往常那样。小喜感到奇怪的是他俩在睡觉前连目光也未交流一下,好象毫不相干,没事儿一般。小喜看着两人的神态疑惑不解,看着看着也实在没趣,洗罢脚,哈欠连天,倒头便睡。睡前,他看了一眼丁一芳,他平躺在那一头,两眼看着房梁,发愣,犯傻。  第二天一大早,独轮车又上路了。他们启程往县城赶路。  小喜和包裹在车上,贞香跟着慢慢前行。丁一芳不擅推那个难以掌握平衡的独轮车,车子歪歪扭扭地向前,跟车走着的贞香扶住车把想给他换换手,丁一芳摇头不许。小喜时不时欠起身来要拉一下贞香的手,被她用眼神和手势制止。  小喜这一路上常常成为他们关系上的障碍。当他不睡觉的时候,丁一芳不但避免向贞香谈论他不能在别人面前说的心里话,甚至也不讲一句小孩听不懂的暗示语,贞香也是如此。这不是他们商量过的,而是自然流露的同心。他们不约而同地感到要是欺骗小孩的话,自己也会觉得不光彩而为此难堪。小喜盯着他们的时候,他们总是像新朋友一样小心而谨慎地交谈。尽管如此,丁一芳还是时常看到小喜向他投来凝神的注视和迷惑的目光。他感觉在这小小的年纪的态度上有一种奇怪的愤懑和犹疑不定,多日相处的亲密不是没有,却很少,冷淡和隔阂却很多。似乎小喜感到丁一芳和贞香有了默契,他们已经有了某种重要的关系,这关系的意义却是他所不能理解的。  不知何时下起小雨,雨雾蒙蒙,被雨淋湿后的车轴响得格外刺耳,“吱吱哟,吱吱哟”叫个不停,每转一圈便“吱吱哟”一次。下雨变得泥泞路滑,行走更不方便了,丁一芳推车越来越艰难,他不得不烦躁的停住脚步,“吱吱哟”声也随之停止了。他提议干脆丢弃独轮车,背上包裹,牵着小喜走。贞香犹豫了一会儿点头,小喜虽不愿意,可最后在贞香的劝导下终于下车。当小喜被丁一芳牵着走了一段路后,他甩开丁一芳的手,自己蹲下来再也不走了。  丁一芳蹲下看着把头埋进膝盖里小喜,慢悠悠地说:“哼,我不是早说过嘛,你做不到的……就是做不到嘛。”  小喜仰脸,眼光狠狠地瞪着他,一会儿,他站起来了。  “你胡说!”  小喜气哼哼地叫了一声,继续向前走,丁一芳来拉他的手,被他甩开。在这赌气中的行走,一双小腿却变得更稳更有力了。丁一芳和贞香瞅着瞅着,相视一笑。小喜走得更快了。 第三十二章 墓地分手 - 贞香 - 子怀   前面就是高家坟地。雨总算停了,太阳一下子露出了笑脸。就在小喜和丁一芳别扭时,从墓地东侧那一片稀疏的松树林里有一群骑兵正跑过来。骑兵后边,是齐刷刷一大片着黄衣和垂耳帽的人群。两队兵马会合后,他们沿着南北大路向高家湾扑去。那群扛着乌溜溜铁筒子、戴着垂耳帽的步兵跟着骑兵,一窝蜂般正涌向高家湾。  汉水长堤下的芦苇荡中有一群野鸭子被惊飞,“扑棱棱”从头上掠过,小喜仰头看了煞是新奇,丁一芳伸手掩住小喜正要惊叫的小嘴。“日本鬼子来了,别惊动他们!”  一眼望过去,高头大马上的日本人个子都短短小小壮壮的,但他们一个个正襟危境,坐得很笔直。他们的腰挺着,头昂起,一张张脸都被雨后耀眼的阳光照得白咣咣的,像一个个洒了面粉的白锅盔。那些高头大马也昂着头,摆出一副随时就要奔跑的样子,但它们自从来到这江汉平原后就没有畅快地奔跑起来过。在这广褒无垠的地面上,阡陌纵横,长江汉江带出的河汊湖堰比比皆是,芦苇丛生,高头大马们只能亦步亦趋或小跑,缩头缩脚地行进。  马上的人忽上忽下,他们都用双手拉着马缰,踩着马蹬的腿伸得笔直,两腿劈开像枯树杈。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在路边停住,它翘起尾巴根子,顿时一团团粪坨屙出来,摔在地上。马背上的人急不可耐地用腿后跟撞击了一下马肚子,黑马仍然站着不动,但马头晃动起来,仰头嘶叫了一声,直晃得嚼环哗啦啦一阵响。  丁一芳看清了马路上的情况,带领贞香和小喜拨开一丛茂密的荆棘,快速闪到一边,倏地闪进一个巨大的坟墓后面隐蔽起来。  突然,不远处一阵青烟冒起。少部分带着垂耳帽的日本兵并没有极速前进,而是辗转在坟地,有个士兵屋里哇啦随心所欲的点燃了松树林。霎时,噼噼啪啪的响声连成一片,夹杂着骑兵咿哩哇啦的嬉戏声和浪笑声。  贞香渐渐感到胸膛里越来越被恶浊的气体而充满,仿佛随时都要爆炸。更加不能忍受的是,面前不远处的灌木枝条被烤出了一层黑幽幽的油,烟熏火燎,一股夹杂着火星的热浪扑过来,那些枝条哔哔叭叭地燃烧着蔓延开来。小喜忍不住了,他呛着咳嗽了两声,贞香抱着小喜就要从灌木丛中跑出来,被丁一芳一把拉住。  往哪儿躲,藏到何处?  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情急之下,丁一芳发现了一条活路,是那墓碑后的洞穴。墓碑后,是这片坟地里最大的一座坟墓,枯草藤蔓间好似不久前曾被人动过,  触动藤蔓后的砖缝,便有一块活门可以推开。丁一芳无意间发现了活门。他不由分说推开活门,把身上的包裹塞给贞香,把贞香和小喜推了进去。他急切的叮咛着道:“千万别出声,等他们走远了再出来。”  “你也进来吧!”贞香拉着他的衣袖说。  “不行,他们已听见咳嗽声了。”  说着,丁一芳拿起贞香的手贴在自己脸上,然后使劲亲吻了一下,便把她推进去。  丁一芳刚恢复石门,日本兵就围上来了,他们发现了靠在墓碑上的丁一芳,顿时一拥而上,嘴里呜里哇啦把丁一芳押走了。  日本兵走远了好一会儿,四周一片寂静,贞香和小喜推开石门,从黑洞洞的墓穴里出来。  丁一芳被抓走了,生死未卜,贞香望着高家湾的方向双手合十抱在胸前,低头默默祈祷:愿他平安,愿他吉人天相,逢凶化吉,遇难成祥……她把能想到的好词都念叨了一遍,虔诚的作了三个揖。  天色不早,没有时间悲叹和伤感,她拍拍自己和小喜身上的泥土,背起包裹,拉起小喜的手又上路了。县城有多远?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家?小喜一路走,一路问,停停走走,走走停停,中途贞香看小喜实在走不动就想背他一段路,可没想到小喜就是不肯,再也不让她背了。  “姐姐,你难受吗?”  “嗯。”  “你想丁一芳了。”  “他是为了救我们被鬼子抓走的。”  “我看见他亲你的手了。”  “那是讲礼貌。”  “他怎么不亲我的手?”  “唔……可能嫌你的手脏吧。”  “你喜欢看皮影戏。”  “嗯。”  “他就会唱皮影戏,还会啥?”  “他还会在我需要的时候背我。”  “等我长大了,天天背你,天天陪你去看皮影。”  贞香不再说话了。  行走着的小喜看见贞香不理他,悻悻然站住。贞香默默地看着他。他低声嘟囔,我走不动。她说,天快黑了,再不走,就有危险。什么危险?有豺狼啊。一听豺狼两个字,小喜拉住她的衣角叫道:“我怕!快走。”  路边不远处有动静。灌木丛中,蹲着几十个穿白布褂子黑布裤子的人。他们头上戴着芦苇和柳枝编成的尖顶的斗笠,都瞪着眼,注视着路面和周围。他们有的搂着长枪,有的捧着炸弹,有的拄着红锈斑斑的大刀。前面是个面色黝黑的男人,他的斗笠比别人的大一圈,斗笠顶上缀了两颗红珠子,像是一双明亮的眼睛,时刻注视着敌人。他腰间别着手枪,手上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他就是张小坤。这是他和政治指导员葛春海带领的游击队小分队。他们最近活动在云江县周边的乡村一带。这些日子,占驻云江县城的日军经常到附近村庄抢劫物资,搜集情报,这一带是日本鬼子活动的一条重要交通线。  小喜的叫声传到灌木丛中,游击队员仔细看看他们,又警惕的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队长,你看……”  张小坤和葛春海已经注意到路上的行人,只是胡三眼尖,一下就看出是贞香和小喜,他不等命令冲出灌木丛,来到贞香面前。  “贞香,贞香,是我们……”  一场意外的重逢,贞香悲喜交集,想起这些天的遭遇,她竟喊了一声姐夫,双手捂着脸哭了。相反的,小喜一点儿不难过,他只是瞅瞅这个,瞧瞧那个,最后盯着胡三,眼睛充满敌意。小坤走进贞香,拍着他的肩膀安慰着说,好了好了,现在不怕了,以后也不用怕了。  胡三却盯着小喜说:“臭小子,这样瞧老子做什么?”  小喜也许是想起那些被戏弄的往事,不禁怒目而视。小嘴咕哝着:“臭热爆头,滚开点,我讨厌你。”  春海提醒大家隐蔽,又提议派人护送贞香和小喜回家。胡三自告奋勇去护送,张小坤点头同意。听说胡三来护送,小喜不乐意了,他过来拉住贞香的腿说,姐姐,咱们不要他送。  贞香没理睬小喜。  在胡三的护送下贞香和小喜终于到县城。一路上胡三没有告知李家和高家的巨大变故,进了城,他直接带领贞香去江边,去那片白幡飘飘的坟地。犹如晴天霹雳,贞香为惨剧悲痛欲绝,感到天地日月突然骤变。她为再也见不到爹,见不到小侄儿而痛哭……  贞香带着小喜去高家,看见了一片废墟。高得贵死了,管家也不在了,小喜交给谁?自己今后怎么办?她突然感到自己的路走到了死胡同。  小喜哭着,哭得很伤心。昔日的家园不复存在,亲人的面孔一个也见不到,他不知道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哭声里恐惧的成分尤盛,使他看起来是在嚎,嚎得人心悸。贞香在小喜的哭声中喘不过气来,她感到了无形的压力和责任。  “别哭!”  瞅着懵懂懂只会对着废墟哭泣的小喜,她突然明白,要活下去必须要足够的力量和勇气。她蹲下,看着哭泣的小喜说,小喜,别哭了。小喜眼泪淅淅看着她,她替他擦去泪。  “小喜,你听好了,从今天起你一定要记住,你是一个男人,以后不要动不动就哭。记住了吗?”  “嗯……记住了。”小喜含泪点头。 第三十三章 姐弟相依 - 贞香 - 子怀   回到县城的当天傍晚,贞香带着小喜住到了娘家。她清理了父亲的遗物,收拾好两间卧房,便四处去寻找毛驴。她相信毛驴还在,一定还在某个地方等她来把它接回家。傍晚时分,她终于在护城河边杂草丛中找到了它。  夕阳下,驴儿身上的皮毛泛出橘黄色的光亮,好像预感到小主人回来了,它机警地昂起头,一动不动,洪亮的叫了一嗓子。它似乎还明白今后要和小主人相依为命,见了她一遍遍舔着她的手,她的脸。它的眼里闪着亮晶晶的泪花,顺从的听凭她的抚摸,跟着她回家。  经历战乱的小喜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虽然笨拙,但很卖力的学着大人的样子干起活来。他收拾破烂的杂物,把庭院里的碎砖头一块一块捡起来,堆在墙角,还拿着对他来说有些沉重的长条扫把打扫屋子,干得气喘吁吁,小额头上热汗涔涔。贞香做好了晚饭叫他吃他才停下来。  睡觉前,小喜不肯去贞香收拾的房间,在她的房间磨蹭着不走。  “去,去睡觉吧。”她说。  “我要跟你睡。”他拽住她的衣角。  “不行。”她说着,牵起小喜的手,“走,我带你去睡。”  “我害怕。”他小声嘟囔。  “你忘记了?你是一个男人。”  “可你是我媳妇……”  “不是,我是你姐姐。”  “我长大了能跟你睡觉吗?”他站住了问。  “不能。”她继续拉着他走。  “为什么?”他悻悻地撅着嘴问。  “等你长大了……姐姐给你找媳妇。”  “我不要别人……”他甩开了她的手。  “不行。”她再次抓住他的手。  她牵着他走,他极不情愿的被带到床前。她坐在床边看着他脱衣服,然后慢腾腾地躺下。她离开前,拍拍他的脸。“睡吧,闭上眼睛,这才像一个男子汉。”  她的脚刚迈出门槛,他睁开眼睛。  “姐姐,等我真的睡着了你再走……好吗?”  “不,男子汉睡觉不能让别人陪。”  她朝他笑笑,向他竖起大拇指,他微笑着闭上了眼睛。她抬脚迈出门槛,带上房门走了。小喜望着闭上的房门,眼睛渐渐模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经历了路途疲劳,目睹家园破败而悲伤惶恐的小喜,虽然还不知道命运是什么东西,但在他有幼小的心灵里,昔日的一切不复存在,他以后能依赖的只有贞香,他并没有感到绝望,也不知道何谓绝望。  贞香回到自己房间躺下,迷迷糊糊的,睡到下半夜才阖眼。刚阖眼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高得贵。高得贵在梦中远远的朝她点头,她拖着沉重的脚步奔过去,好不容易走近了,他却看着她不言语,一副苍然欲泣的样子。高得贵清晰的面容和阴郁的神情让贞香打了一个冷禁,一下子惊醒了,坐起来仰靠在床上,再也不能入睡。她想,娘家活着的人都顽强的活着,娘和姐姐的下落姐夫也打听清楚了,妹妹如今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她们暂且安全。可高家境况非同一般,现在仅剩下一个弱小的孩子和一个不知去向的疯女人。水枝现在何处?  第二天忙碌一阵后贞香出门了,她四处打听水枝的下落。她在街上、巷子里穿梭,四处问询。有街坊告诉她,说在马路边看见过水枝,还有人说在护城河岸看见过水枝的身影。有人估摸水枝死了,还有人说,哦,你是说那个疯疯颠颠的笑邪子呀,她让日本人抓走了。  小喜似乎长大了许多,除了力所能及帮着贞香干活,还变得很乖。自从乡下被丁一芳那一番讥讽和激将,他再也不要奶吃了。他时而安详的坐在一边看贞香忙碌,时而坐在门槛上捡豆子,或是跟在贞香身旁转悠。他无声无息的变化着,尤其眼里时而闪现出一股凄迷的神情,那神情与他的年龄极不相符。贞香见了心内不安,对这小小的人儿生出几许爱怜,有时会递给他一个折叠的小玩具,或是陪他玩一会儿,逗他开心。  为了生存,贞香又开始磨浆做豆腐,让豆腐店开张了。每天早上到中午,她忙着做豆腐,下午张罗小餐馆,餐馆的菜肴也以豆制品为主,这样既省去了开支,又能节省摆摊卖货的人工和时间。街坊邻居直接来餐馆买豆腐和豆制品,还有人常来小餐馆喝上几口小酒,吃点贞香做的豆制品菜肴。  李家豆腐店和小餐馆又在贞香的忙碌中渐渐活跃起来。 第三十四章 惩治汉奸 - 贞香 - 子怀   今天,森下让金无缺来陪他和山本玩麻将,金无缺却带来了不好的消息。  麻将是森下除了情报的唯一爱好,金无缺时常陪他玩,玩的是日本麻将。山本偶尔来一局,总是输给森下。今天金无缺来到日军司令部,进了门,金无缺不敢在他们的对面坐下来,站在森下身旁,小声的对森下报告了一个新情况。  “太君,我发展的一个情报员……在千里堤下被游击队打死了。”  “嗯?”  森下扔下拿在手里把玩的骰子,和山本交换目光,并示意那个陪同的日本兵退下。金无缺向森下和山本鞠躬,竭力陪笑脸讨好说,太君,我们还会有情报员的。森下那双毒蛇般的眼睛注视着金无缺,金无缺重复着情报会有的。他提议去一个地方好好的密西密西。他说那个酒馆不大,豆腐特别好。山本疑惑地看着金无缺,森下翻译了几句,山本听了眉开眼笑,友好的拍了一下金无缺的肩膀。饶有兴趣地说:“豆腐的好,北海道……冲绳县……味道甜甜的……”  森下接过山本的话,对金无缺解释,要论豆腐,我们北海道冲绳县的豆腐最好吃。  金无缺带领森下和山本来到李家小酒馆。  来到李家饭馆门前,金无缺站在门口高声叫喊:“来呀,贞香,把你家的豆腐和好菜都端上来。”  贞香从里屋出来了,看见金无缺和两个日本人,不冷不热的“哼”了一声。  “贞香,你看怎样,我带太君来照顾你的生意,你可要识相啊!”  贞香远远地站在角落,冷冷地说:“金公子,说好了,我这可是小本生意,要付账的。”  森下和山本盯着贞香瞅瞅,又看看屋子的陈设,金无缺跨步走近贞香,拉扯她的衣襟,小声说:“想活命,识相点。不然我可救不了你。”他继而大声说:“快去准备吧。”  贞香打了个照面转身进厨房去忙乎了。金无缺陪森下和山本坐下。不一会儿,贞香先后端来两样小菜和两种用大碗盛满的豆腐。山本色迷迷地看着贞香,金无缺瞅瞅山本的眼神忙打起哈哈,连忙夹起一块白玉般的炖豆腐放在山本的碗里。山本吃一块豆腐,金无缺赔笑脸问,太君,好吃……好密西吗?幺嘻!山本美滋滋的回答。对坐的森下用勺子吃了另一个碗里的豆腐羹,赞不绝口,用中文说,嗯,太美味了,很地道。  豆腐豆皮豆干,甜的辣的酸溜溜的,三盘豆腐豆制品,三个人吃得很开心。山本对上菜的贞香伸出一个大拇指,再次色迷迷的看着她。金无缺连忙给山本夹菜,催请他“密西”。贞香转身进厨房了,山本瞅瞅贞香的背影,对森下用日语说了句什么,森下摇头,在山本耳边说伊利哇啦好一阵,山本皱眉,却勉强点头,他俩似乎为了什么权宜之计,好不容易达成了某种共识。  贞香端着一碗烩豆腐出来。森下对她说,你的豆腐很好,以后我们会常来的,这家小酒馆会受到皇军保护。森下说完这句话,山本瞅瞅贞香,金无缺对贞香使个眼色,冲她命令道:“贞香,还不快去拿酒,太君没有酒怎么吃得好!”  杯盘狼藉,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山本捂住嘴,打了个饱嗝。他吃得太多了,酒也喝足了,嘴里喃喃哼起小调。  “哎呀嘿……索兰……索兰”  山本眼晕脑胀,脸越来越红。森下扶起他来,架起他的胳膊往外走。山本扬起一只手,继续喃喃。  “索兰……索兰……索兰!”  山本醉醺醺哼着日本北海道小调,被森下驾着摇摇晃晃地走了。  森下和山本刚走,贞香来到前厅,一屁股坐到凳子上,对金无缺怒目而视。金无缺恢复了常态,靠近贞香。  “哟,贞香妹妹,我还没问,多日不见,你到哪儿去了?”  “看你这高兴劲儿……你捡金元宝了?”  “我高兴什么?你没看……中国算是没希望了。”  “谁跟你说中国没希望了?”  “你看,打仗吧,人家飞机炸弹开路,一扫一大片,打不过人家;比嘴皮子吧,说不过人家。人家说是来帮咱们建立‘王道乐土’的,你听这词儿,多好!看来,只有日本人才能帮助我们过上好日子。”  “哦,原来你这么看。我说这面前站着谁呢,”贞香鄙夷的瞅着他,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嗯……向上翻八代,你家说不定有忠义之人,可是,到你这儿……怎么就变成地地道道的汉奸了?”  “谁是汉奸?我这是曲线救国。”  “他们杀死了那么多中国人。”  “中国人多,死一些算啥。”  “你也是中国人,你咋不死?”  “你不知道吧?我已经是日本人了,我归顺了大日本帝国,我们全家都归顺了……都安全了。”  “是吗?”贞香一声冷笑,站起来凑近金无缺耳边说:“你可要小心了……小心一不留神……就见阎王。”  “你是说……张小坤那个小铁匠……你的黑脸姐夫?我告诉你,他想要我的命也没那么容易。我已经跟山本队长打了包票,不出十天,一定把张小坤抓住,枪毙……撕拉死啦的。”  不知何时又跑来两个维新会的小汉奸,他俩围上来了,有一个舔着笑脸帮腔。  “金队长一出马,哪还有游击队的好日子过。”  “小铁匠不就会玩飞刀吗,”金无缺不屑一顾地说:“飞刀哪有枪子快,又能飞多远?”  说话间,突然刷刷两把明晃晃的飞刀从梁上掷来,金无缺身边的两个汉奸还没有来得及说第二句,倒地见了阎王。  张小坤轻盈落地,跟着,幺狗也跳下来。金无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跪在张小坤面前。张小坤手指一刀毙命的两个汉奸,厉声喝到:“金无缺,你看到了吗?这就是汉奸的下场!”  金无缺跪在地上求饶,“我不想当汉奸……是不得已……”  幺狗掏出亮闪闪的钢刀,“求饶也没用,老子今天要慢慢消受,活剐了你!”  “别,”贞香拦住幺狗,“我有话要问他。”  贞香指着金无缺的额头,金无缺跪在地上一阵战栗。贞香说:“你回答我一个问题,暂时可以留你一条小命。”  金无缺瞅瞅张小坤和幺狗的腰间,嘴里说:“贞香妹妹,好妹妹,你说,今天我是不是帮了你?山本就是个畜生,不是我掩护,他今天能放过你?哎,你别说一个问题,十个八个我也知道……我……还可以给你们办良民证。当然,小坤不行,他是被日本人点名要杀的……”  “别啰嗦,”贞香拍了一下桌子,“我问你,高家高老爷的四姨太……水枝在哪里?”  “这个……”  “嗯!”  张小坤一声“嗯”,金无缺连连点头,“知道知道,你是说那个笑邪子,高老爷的四姨太呀,日本人抓住她,不过……可没有杀她,给她治好了疯病。嘿嘿,什么治啊,一顿嘴巴子,就是扇耳光,把她打醒了,再给点镇静剂什么的……她呀,好啦,知道哭了,不再笑个不停了……”  张小坤急了,踢了金无缺一脚,用他的东北话说:“狗汉奸,你扯什么犊子,说,她在哪旮瘩?”  “她……她现在就在日本人的跟前伺候……睡觉。哦,就是陪睡觉,叫‘慰安妇’什么的,就是……”  贞香挥手打断他的话,“你把她的详细情况告诉我,另外,我要一张良民证,限你三天办好。”  “行,我想想办法……”金无缺仰望着张小坤,可怜巴巴地说:“我就有一个条件,不杀我,留我一条命……以后肯定对你们有用。”  张小坤手里转动把玩着一柄寒光闪闪的飞刀,他阴森森的看着金无缺。“那要看你这王八犊子的表现,你已经罪大恶极了,要立大功才能赎大罪,才能拣回你的狗命。”  “我知道,记住了。”  幺狗踢了金无缺一脚,喝道:“滚!” 第三十五章 强盗行径 - 贞香 - 子怀   水枝正如金无缺所说,现在成了日本人的慰安妇。  她疯癫的那天,一直嬉笑着疯跑,天擦黑时跑到了护城河边,与一队日本兵撞个正着。那队日本兵带着掠夺来的家禽牲畜,边走边不时放冷枪,叽哩哇啦的赶着回据点。水枝看见了日本兵也不回避,毫无躲藏之意。她面不打怵嘿嘿笑着,笑声刺耳。她一边笑一边瞅着向自己走近的一个日本兵。那个日本兵靠近了水枝看得两眼发直,水枝嬉笑着凑近他,伸出一只手,慢慢的拽着他那垂耳帽的布耷子耳垂,拽着不停地摇晃拉扯,嘻嘻发笑。  日本兵瞅着她空茫的眼神,哇啦哇啦叫开了:“花姑娘……花姑娘……”  一群日本兵围上来。  猥亵,推搡,水枝被团团围住动弹不得了,她在拉扯推搡中被日本兵带走了。走时,她的旗袍领子被扯开,胸前的肌肤坦露出来,还有一只袖子被扯断。  这一幕被隐蔽在路边的几个老乡看见。  水枝的疯癫是为突如其来的惊恐悲伤所至。她被日本兵抓走后,也如金无缺所说,日本兵给她一顿耳光,又给她服用了一些镇静剂,算是治好了她的疯癫。水枝一觉醒来,恢复了神志。面对每日不断的屈辱而痛不欲生。她不吃不喝,一次次把头向墙面撞去,可日本人看得紧,加之生存的愿望使她狠下心来,强咽泪水在魔爪下受煎熬。  如同送进嘴边的羔羊,日本人把水枝关在一个有人看守的房间里,与抓来的十多个慰安妇为伍。  这些天,水枝每天要接待几十个日本兵。她在凌辱中咬紧牙关,麻木的脸仰望天花板,期盼奇迹出现,祈望有人来搭救她。当期盼渺茫时,她竟然臆想开天,对着天花板发出瘆人的笑声,她希望再来一次天崩地裂的轰炸,把这些**炸死,让她在轰炸中脱身……  可是,水枝怎么也没想到,她祈望搭救自己的这个人竟是贞香,是贞香开了她的天,创了奇迹,凭借一副麻将救下了她的性命。  贞香要救水枝,首先盯住的是金无缺。巷子里、家门口,她堵住金无缺不放。在贞香的步步紧逼下,金无缺也是为了给自已留一条活路,不被暴尸荒野或小巷,他告诉了贞香一个门道和契机。他说,水枝现在虽然关在日军兵营,可不知怎的,这些慰安妇没让山本管理,却让森下来调配。山本和他的部下只有使用权。只有找森下才能救水枝。  “有什么机会……快说!”贞香逼着他说。  金无缺卖弄了一下关子说:“森下是个麻将迷……可他是麻将高手,每赌必赢。”  森下的战间娱乐就是玩麻将,每赌必赢,所赢的赌注既有值钱的,也有不值钱的,大都是那些日本兵从千家万户掠夺来的东西。什么鼻烟壶,瓷瓶,头钗,首饰或古币等等。金无缺还对贞香讲了森下麻将夺宝的丑闻。  前些日子,森下带着两个日本兵去葛家察看,厅堂墙壁上一幅《唐宫仕女图》看得他垂涎欲滴,两眼放光。道貌岸然的森下为了得到心仪的古画,硬逼着葛宇轩出手和他玩麻将,那幅国宝级的古画就这样到了森下的囊中。  那天,葛宇轩被亲自上门笑容可掬的森下和两个持枪的士兵“请”到宪兵部,不论答应与否,森下让一位日本兵拿出麻将为葛宇轩讲解,说是“培训日本麻将”,葛宇轩双目微闭,捻须冷笑。不到十分钟,麻将开桌了。  森下在赌前对葛宇轩颔首示意,一脸阴笑,他轻言发问道:“葛先生,你看……我们怎样论输赢?”  葛宇轩讥讽地笑道:“呵,你不是看中我的古画才‘请’我来的吗?想必那就是赌注吧。”  “可我不会夺人所爱,要凭智力获取,我要让你心甘情愿的付出。”森下眨巴着狡诈的小眼睛,抬起左手腕说:“你来仔细看看吧,我手上的这块金表,它怎么样?能不能做赌资。”  “一块镀金表而已。”葛宇轩扫了一眼说。  “我们定好规矩,赌注是那幅画和这块表。”  “无需打这场日本麻将,我已知道结局。”葛宇轩微闭双目,摇头。  “不,一定要打这场麻将!”森下加重语气,而又缓和面容地说:“别说什么日本麻将、中国麻将嘛,大同小异。这麻将还是从你们中国传到我们日本的。据我所知,中国的麻将是清朝末年由上海租界传到欧美,唐朝又将它传入了日本。靠我们日本人把它发扬光大,使它更富有情趣了。你刚才不是受过培训吗?我们的组合、叫法,是不是更高明?”  森下看着葛宇轩冷笑的面孔,毫不气馁,继续说:“因此嘛,我们用高明的玩法赌输赢。葛老先生,你看怎么样。”  葛宇轩被逼上座。正如他所预测的一样,输赢一局定音,但他没有预测到的的是森下们还唱着日本军歌迈着方步来到葛家,把那幅价值连城的《唐宫仕女图》堂而皇之地取走了。  “葛宇轩,”森下取画前,望着图上的美女发出“啧啧”声。“你知道吗?《唐宫仕女图》出自于你们最为辉煌的唐朝时期,也是仕女画的繁荣兴盛阶段。你看,唐代仕女画多么奇妙,衣榴劲简,色彩柔丽,堪称独树一帜啊。它以其端庄华丽,雍容典雅著称,这幅画,把那‘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唐代美女众生像描画得栩栩如生……”  森下还要继续,葛宇轩打断了他。“请问阁下,在你们进驻中国前,你是否就我们的文化和宝物做了一番研究?为今天早就做好了准备?”  “哈哈哈!”森下取下画,心情快乐得无以复加,他不去计较葛宇轩的讥讽和鄙视,欣欣然说道:“嗯,你很讲信用,我也会关照你,从此……不会有士兵去骚扰你葛家的药店。”  森下带来的四个日本兵持枪站在葛家门口,迎接夺宝而归的森下,竟然气势雄壮地唱起了他们的军歌。那副《唐宫仕女图》就这样被堂而皇之的掠夺了去。  “无耻!”听罢森下豪夺古画的故事,贞香气得连连痛骂。得知森下爱玩麻将,她有了主意。她寻思着,鬼子为了装门面蒙蔽百姓,让大家体会到日本的大东亚共荣政策,豆腐店已然受到森下和山本的青睐和保护,何不趁机邀请森下来打麻将,寻机救水枝呢?当晚,她把金无缺堵在巷口,逼着金无缺提供信息,而且还让他在两日之内教会她打日本麻将。  “你要在两日之内学会日本麻将,还要去和高手对决?”  “这有什么?麻将的祖宗不是我们中国吗?”  “我可跟他们学了好些天呢!”  “你来教,我两个晚上就能学成。”  金无缺不敢推却。  接下来的两天晚上金无缺都来教贞香打日本麻将。这下,贞香那久违的麻将记忆又打开了。 第三十六章 速成牌技 - 贞香 - 子怀   金无缺对贞香的麻将辅导开始了。  这天晚上,桌面铺好,一副间杂着中国字的日本麻将一张张好似瞥嘴吊鼻,贼眉鼠眼,在贞香眼前一溜展示开来。金无缺拿起牌,一张张讲解,虽有些卖弄,但还算得要领。贞香专心地听着,看着,记着,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过耳能记,过目不忘的高家牌桌上。  日本麻将规则众多,限制也多,贞香搞清楚了日本麻将的名称和组合,什么“立直”,“役牌”,“杯口”,接着是日本麻将和牌规则以及算番的讲究,以她的耐心和悟性,很快搞清了那些区别于中国麻将的个中名堂。  对贞香的麻将天份金无缺惊诧不已,可还是有些许不放心,他嘻嘻笑道:“贞香,虽然你有麻将的底子,但这毕竟是和日本人玩日本麻将,有很大的风险。第一,嘴要软,不能吃眼前亏,丢了小命。在技术上你要记住,每次胡牌必须得有一个‘役’,吃碰以后除非你有碰过一次的中发白役牌,其他情况除非你是清一色或者混一色,直接门清立直才是王道。一句话说白了,就是有花才能胡牌!你可要记住,立直成立后,自己不能吃、不能碰、不能明杠和换牌,要自摸……”  “你啰嗦完了吗?”她打断金无缺,心里开始盘算:高得贵不是说过吗,打牌技巧,就要考你的记忆力,码牌过程中,就要记住大部分牌的位置,特别是自己码过的,一张也不要记错。在高家和高得贵学打麻将时,她已经练得投骰子可以自控,决定摸牌顺序时,骰子滚几圈,出什么点,也能够掌握自如。当然,她同时也明白,即便是这样,也不能做到百分百的赢,现在面临的是桌上也有跟自己类似的人,那就是森下,赢的几率预计只有四成,另外两个陪同是何等水平不得而知,如果是菜鸟,可加两成胜算,这样一来就有六成胜算了。既然有大过一半的几率,再祈求老天给点运气,我贞香不就心想事成,救人有望了……  第二天,贞香对金无缺下令约定牌局。  “你可以替我约森下了。就约在明天吧。”  “你行吗?”  “别废话。”  金无缺还是絮絮叨叨:“我这可是为你好。我还要提醒你,清、混、碰的规则和我们不一样,清一色,混一色是肯定能胡的,不管吃没吃。碰就要看情况了……要是想搞芝麻‘胡’,就不能吃不能碰,你可记住了。”  金无缺啰里啰唆,无非就是寄希望贞香能赢,这样救水枝成功,即少去自己被逼无奈的烦恼,又为自己的小命垫了一回底。  麻将开席前,金无缺按照贞香的嘱咐,提示森下不要让山本知道,说是怕他随着性子搅局,森下答应了,可森下同时也不让金无缺参加,而让两个日本兵作陪。  麻将开战那天晚上,贞香备好了一桌好菜,照样是豆腐坐庄,家常小菜陪衬,一桌子的菜肴红白黄翠,惹眼开胃,森下见了凑近桌面闻一闻,喜滋滋,赞不绝口。两个日本兵在一旁看着,垂涎欲滴。贞香向他们招手,森下却摇头制止。两个日本兵悻悻然退到了桌子后面。  “今天我要贞香小姐做陪,好好品尝这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森下说着,好像这桌酒菜出自他手,他是主人。他向贞香频频点头,赞许有加:“贞香,你是一个天使,心灵手巧的天使。”  贞香拿起了酒杯。  森下站起来摇头道:“我不会喝酒。用中国人的话来说,酒会误事,不是好东西。不过……我今天按你们中国人的规矩,以茶代酒喝一杯。”  说罢,森下端起茶杯仰起脖子饮尽,然后把空茶杯亮出来,沉醉的神态俨然饮酒般。他还咂嘴皱眉,模仿喝罢酒的样子,自得其乐,尔后哈哈大笑。  贞香看着森下,端起酒杯浅浅地抿了一口。  森下眯着眼,一副真诚的笑容。他瞅着贞香,沉吟片刻说:“贞香,你知道吗,你很像我的妹妹……越看越像。”  贞香不经意地皱眉,淡然一笑。“是吗?”  他推推鼻梁上的眼镜,“唔……真的。我的妹妹和你一样,很可爱的,她现在正在东京上学,更有趣的是,她的名字叫纪香……你看,纪香,贞香,多神奇,你们的名字都有一个相同的字。”   贞香听着心里犯怒。你的妹妹在上学,你却跑到别人的国家来杀人打劫,不让千千万万个学生上学……她按捺着,瞅着森下嫣然一笑。  “森下先生,要说相同点……我和你还有一个呢。”  “哦,是什么?”  “我们都喜欢玩麻将啊。另外,我俩还有一个相同的优点,认赌服输,说话讲信用。”  “嗯……这样说起来,我和你有两个相同之处。哈哈……”森下两眼放光,镜片后的小眼睛灼灼生辉。  她给他夹菜,轻轻放进他的碗里。“今天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能否答应。”  “唔,”森下警惕的收起笑容,从容地问:“什么事,请讲。”  她伸手请他坐下,她也跟着坐下了。她笑盈盈地让他尝菜,又给他夹起一块红烧肉:“来,尝尝怎么样。”她看看他说:“我在寻找一个人……”   “嗯……找到了吗?”   “我想是找到了。”贞香回答,说着举杯喝干杯中酒。  森下吃着,满嘴油光光的。他用手习惯的扶扶鼻梁上的眼镜,镜片后的那双小眼睛又闪现出温和的神情来。“找到了……哎,贞香,你说的这个人是谁?”   “是我的一个表姨。唉,她身患重病,需要治疗啊。”说罢,她叹了一口气,“我表姨她叫水枝,飞机轰炸时家人都死了,她后来被你们抓去当了慰安妇。可是……她可是一个有病之躯啊!”   “嗯,是这样的……你说她有病,什么病?”  贞香眨眨眼。“她有几种病。有肺病,还有女人方面的毛病。森下先生,你就开恩放她回来治病吧!”  “唔……可这件事……要走程序,做得有依据,使它看起来很合理。”  “你不肯帮这个忙?”  森下眨巴狡黠的小眼睛,盯着她问:“我帮你,有什么好处?”   “这样吧,听说森下先生是麻将高手,还是讲信用之人,我也喜欢打麻将,让我们就靠麻将说话。我赢了,你让我表姨回家,我输了,任凭你去验病取证走程序。哦,还有,如果我姨回家了,给你免费十天来我的小酒馆吃喝,你点什么菜,我给你做什么菜,你看怎么样?”  “哈哈哈,”森下乐了,“贞香,有意思,我听出来了,我如果输了……沾便宜大大的,赢了,反而占不到便宜。”  “但你有荣誉啊?怎么,你不想要?”  “说得对!我愿意赌,为了我的荣誉,成交!”  贞香显出一副怯懦的样子说:“我的麻将……只能指望今天的手气。”  “没问题。你尽管打,大胆出牌,好好打,把你的最佳水平发挥出来,嗯,我们可是要打日本麻将哦,你不会,我可以先教教你。” 第三十七章 慧救水枝 - 贞香 - 子怀   吃着聊着笑着,森下对贞香讲起了日本麻将的要点和区别,贞香好似听得很认真。教过了,森下朝身后的两个日本兵摩拳擦掌,高兴地叫道:“开始吧!”  酒席撤下,麻将上桌开局。通过掷骰子,决定座位到决定起家。坐在贞香对面的森下当起了起家,也就是庄家。  日本人在每一局的麻将游戏当中,庄家称为“亲家”,而其他三人则称为“子家”。亲家和子家,一张桌子两辈份,开牌之初贞香心里窃笑不已:什么鬼规矩!  在牌局开始之前的最后一个手续是收骰,森下把刚才丢出去的骰子拿回来,放在自己的右手边,又从那山牌中抓走一张牌,牌局正式开始。  她一眼望去,有两个观牌的日本兵不知何时来到,他们的腿靠着长枪,悄悄在身后观战。桌子上左右手边的那两个日本兵贼眉鼠眼,脸上咣白,看样子对麻将的感觉一般,她想,看来这俩人构不成威胁。  对坐的森下却显得莫测深高。他笑颜眯眼,一副藏而不露的神态。  打着牌,贞香领教了森下,这个家伙很善于猜牌,他能通过贞香手上的进张和出张还有桌面的牌,推算出她有什么,想要什么,各家正打哪一路牌;进攻时,他所想要的牌在哪家;守势时,贞香要什么牌,听什么牌,打这张牌会不会点炮,他心里都有数。  森下猜着,打着,瞅着,镜片后的小眼滴溜溜,随着脑筋转动,一刻也没闲着。他能快速觉察出几家的破绽来,时而计谋着出牌步骤,避免点炮放充。  高手不赢头三把,藏而不露是关键。贞香的脑子里不知怎么冒出高得贵昔日在麻将桌上的教诲,那些诀窍和领悟不断涌上心头,零星小雨般伴随着她和这桌面上的三个日本人对决。  一圈下来,两个日本兵各得了一个小屁胡。为了马虎对手,贞香也来了两个芝麻糊。森下的进攻开始了,在他的步步为营策略下,他连赢三把,一把“门清自摸”,一把“三暗刻”,第三把来了个日本称做“九莲宝灯”的满役之和。这种和牌全部由同花色组成,其中一和九各三张,二至八各一张,他的听牌是贞香打给他的。这一役满堂让森下乐得搓手搓脸,精神焕发,溢于言表。  “贞香,你们中国人发明的这麻将还真不错,有趣得很啊。”  “麻将起源于中国,明朝就有了。”瞅着森下正在兴头上,一个日本兵忘乎所以插了一句嘴,没想到森下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顿时闭嘴,不再开声。  森下摸着牌,兴致很高,侃侃而谈。“中国的麻将还是靠我们日本人完善,才得以更规范。”  “何以见得?”贞香瞥一眼问。  贞香嘴里在问,心里盘算着我该发力了。她瞅着森下,莞尔一笑。其实这一把,她的手牌很烂,东不靠,西不挨,不成看相。她扫一眼烂牌心里想,无论怎样,一不能怯,二不能急,三不能露底。任凭牌起牌落,她早已记住了各家打出的牌和那几张有用的壁牌。森下看看桌面上贞香扔出的牌就猜到了,她有一手烂牌。他眉头耸动,暗自庆幸。当他的嘴里还在歌颂着日本麻将时,没曾想贞香的烂牌最终也成了,而且成的是七小对加海底捞。  眼瞅着贞香从岭上牌海底捞月成功,那两个日本兵嘴里发出了惊呼声。  “唔……贞香,你烂牌也成了!”森下瞅瞅牌,面色隐晦,看着贞香发出感叹。  贞香谦虚地笑言,“呵,来了点运气。不然,我哪能跟森下先生比,这是瞎猫碰上了死老鼠。”  “嗯……有点意思啊。”森下搓搓手道,他打起精神了。洗牌时,他不时抬眼看看她,心里琢磨着什么。  这时,贞香不禁想起了高得贵曾经说过的话。他说,贞香,你一定要学会打麻将啊,因为这世界上只有两种女子有趣味,一种是识文断字有思想的女子,一种就是烂牌也能成胡的女子。你们李家贞莲识文断字有思想,是前一种,你贞香可要做后一种……她思忖着,今天麻将终于派上用场了,我一定要赢了这个狡猾的森下,救下水枝……  开场的起势森下占了上风,可起势过去,牌局进入常态,局面变得平淡,森下的锐气在贞香面前渐渐挫钝下来。贞香的逐步精进补偿了起势的不足。  此刻,她的手牌是两张红中,一色条子,听红中和七条。两组七八九条已成句,就差另一组了。若七条上手,那是混一色,还是一色三同顺,可是牌过几轮仍不能成功。当上家舍出九条时,碰成了,立刻增分,随后她舍出八条,听六、九条。不料下轮正好又抓入了七条,此时,贞香的表情或动作上都稳住了阵脚,不慌乱,无悔意,她立马将此张七条插入立牌中,抽出原有的七条打掉,仍然听六九条。森下见她拆舍八七条,以为不要六九条了,轻轻松松将六条舍出,正好掉入贞香设下的陷阱。  “嗯……狡猾狡猾的,贞香,你玩的是……诱敌误判的吃停术。”  森下的脸色变了,镜片后闪现一股寒光。两个日本兵对贞香侧目而视,怒意显现。这时,森下“嗯”一声,发出低沉的喉音制止了他们。森下琢磨开了,察言观色回味着刚才的一幕。他想,如果换作一般的对手,可能会认为碰九条后失去了一次自摸七条的机会,后悔之色稍有,难免暴露自己手牌的机密。显然,贞香是在诱敌误判上做文章,在“暗”字上下功夫,因为有了她的“暗”,才由此而产生我的“误”。  看来,这个小女子真厉害!森下此刻才开始对贞香刮目相看,从心里佩服。  第三把贞香又赢了,她这把赢得巧,赢了个“人和”。庄家配完牌后她立即听牌,用日本人的话说称为“立直”,并在第一圈内自摸和牌,成就了一个令森下无话可说的“役满”。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贞香技高一筹赢了森下。  “嗯……今天碰到了高手。”森下颔首抬眼瞅瞅贞香。  “不,森下先生才是高手。我只不过是一点运气而已。”  这时,金无缺突然跑进门,他俯身在森下的耳边小声报告着什么。森下听罢显然转移了兴致。他抬腕看看手表,对贞香说:“嗯……就这样吧。今天不玩了,改天……继续玩。”  森下眯缝着眼睛看看贞香,慢悠悠的站起来就要往外走。  贞香叫住了森下。  “森下先生,你答应我的事……”  “哦,没问题的。”  森下看着贞香耸肩一笑:“我没忘记呀,不就是你的表姨……那个病女人……叫‘水枝’的,明天我就放人。” 第三十八章 书院劫难 - 贞香 - 子怀   森下带着日本兵和金无缺刚走一会儿,突然,城里四面都响起了枪声。子弹啾啾地从街上乱射,街上的人们赶紧闪进胡同,回到家里。  街口,一排卡车十来辆,上面装满了掠夺来的粮食、家禽、被子等。  春江书院遭难了。  院子里,四处扔着劈开了的黑板和砸烂的桌椅板凳。被抓来的大人和孩子站在院子里。只见他们当中妇女披散着头发,搂着孩子,男人身上都有被鞭打的痕迹。  葛宇轩被打得血肉模糊,从屋里一下子被推倒院子里来。离森下豪夺古画并说不再骚扰药店的承诺还不到一周的时间,葛宇轩就被他们从药店抓来,进行了严刑拷打。此刻他躺在地上,眼眶上的眼镜没有了,不知掉到何处。他嘴里流着血。木匠万井山去扶他,敌人的鞭子挥舞过来,打在万井山的身上。  鬼子兵端着明亮的刺刀,凶神恶煞般的人们围成一圈,乌黑的枪口朝向他们。  万井山被抽打得脸上露出血迹,又被一脚踹到一边。鬼子将鼻青脸肿,脸上划有血痕的葛宇轩绑在了廊檐下的柱子上。孩子们的哭声顿时充斥着院子。  山本坐在太师椅里,他打着饱嗝剔着牙,眯着眼睛看着院子里手无寸铁的人们。森下在院子里慢悠悠的走动着,像个局外人似的。金无缺则指挥狗腿子们不断的把抢来的粮食往里屋搬运。  此刻,书院那只名叫“大卫”的黑狗也不同往常,虽被一根绳子系在大树旁,它却昂着头,龇出锐利的白牙,当金无缺伸手想触摸它的脊背时,它立刻抽身后退,露出利齿,喉咙里滚动着低沉的咆哮,脖子上的硬毛根根直立起来。大卫犹如弦上的箭,随时都会射向敌人。  “你他妈有眼无珠的狗东西!”金无缺朝大卫喊道。  金无缺不敢摸大卫了,恼怒地对着大卫踢了一脚,大卫更加深痛恶绝了。它发狂似的又吠又叫,拼命要挣开绳子,即便它被牢牢的系着,它也依然时而咆哮时而哀嚎,用力挣扎和反抗,一刻也不屈服。  孩子中有人的哭泣声更响了,四周一片恐怖气氛。  “别哭丧了!”  金无缺突然一声高喊,抻着油光水滑的脸说:“你们那游击队呢?你们的新四军呢,都到哪里去了,怎么不来救你们?啊!太君不是说了吗,只要你们说出他们的联络员……我就给你们找皇军办良民证,让你们安安心心的过日子。你们不要不识抬举,错过机会。”  金无缺走到人群面前,低声在森下耳边说着什么,森下点头。金无缺走向人群。他在木匠万井山的跟前停下,向这个中年男人逼问。  “谁是联络员?”  木匠万井山摇头。  金无缺拿起万井山的右手,用手枪对着他的手掌说:“唔,这可是一双巧手啊,你就是方圆几十里有名的木匠,啊,老子可认识你。你还想盖房子打家具吗?你的这双巧手……若还想要,就老老实实说!”  木匠摇头说:“我不知道。”  金无缺厉声叫道:“你撒谎!你一定知道。我数三下,你不说,这手掌可就穿洞了。”  木匠闭上眼睛。金无缺开始数数,当他数到二的时候,贞莲站出来,走近金无缺。金无缺撇开木匠,看着贞莲,从头到脚脸打量她。  “哦,李贞莲!你想说吗?好。你的姐夫张小坤骂我是汉奸、卖国贼,还要杀我,哈哈,怎么样,我活得好好的,现在你们的联络点被端了,葛宇轩这个老东西也被抓了,他是不是新四军的联络人?说,如果他不是,谁是?”  贞莲今天一早来,是为了部署一项偷运武器的行动,准备一次较大规模的武装斗争,她却意外得知游击队和新四军联络点被汉奸识破的消息,便决定抢先敌人一步安全转移。可是,游击队和群众走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老弱病残和负责人没来得及走掉,贞莲和木匠万井山就是留下来照顾群众而没走成的。贞莲一直觉得,进攻和吃苦她应该走在最前面,撤退她应该在最后。  贞莲蔑视金无缺,冷笑道:“你是搞情报的,怎么问我。”  森下走过来了,问道:“嗯……你一定知道,联络人是谁?”  贞莲看着森下,“你们看……我像不像?”  “哦……”森下盯着贞莲,围着她转了一圈,“不像……也像……”  金无缺对着贞莲大叫:“你他妈不许戏弄皇军!”  贞莲出来,大卫的眼睛一直注视着她和金无缺,它又一次咆哮起来,不依不饶的狂吠。昔日在它的保护下,贞莲和孩子们书声琅琅,快乐自在,今天却惨遭毒打,大卫的叫声由高亢激愤到哀伤。山本听得烦了,掏出枪来,连发三枪,大卫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呜咽,倒在了大树旁。  大卫倒下了,可它的眼睛还睁着,望着贞莲。  “大卫!”  贞莲一声呼叫,孩子们都呜呜的哭了。  突然,远处一声巨大的爆炸声传来,那气势之猛烈,声响之绵长,令山本猝然站立。  两个搬运粮食的伪军跑进来,在山本面前扭头指着门外结结巴巴地叫嚷着:  “太君,不……不好了……那边……军火库着火了……”  一个日本兵持枪跑进来,他向山本报告说军火库被炸。山本和森下同时发出惊呼,他们带着所有的鬼子不顾一切跑出院子,呼啦啦往城郊方向奔去。  金无缺带着院子里的伪军锁好装粮食的屋子,也乘机溜走了。临走前,金无缺不失时机折回来,对贞莲和葛宇轩咋乎了一阵,放出话来为自己开脱。  “你们快走吧,我放过你们!今天,要不是我金无缺积德,救了大家的命,你们都得死。以后……你们可要给我记住……今天……是我……”  张小坤和葛春海领导的游击队炸掉了日军的军火库,同时又吸引了敌人的注意力,救了葛宇轩和乡亲们。只是作为联络点的春江书院被日军霸占,游击队没有了活动中心。同时,日军疯狂的报复也将开始了。 第三十九章 劫后余生 - 贞香 - 子怀   猛烈的爆炸后震得窗棂哒哒响,贞香心内惊惧,目瞪口呆地立在门前。爆炸声终于停止了,枪声也渐渐稀疏,后来听不到了,她还失神的瞅着门外灰蒙蒙的天空发愣。  晚上,煤油灯灯芯跳着火花,她呆呆的伫立着,小喜拉拉她的手,她才回过神来,她坐在凳子上,看着小喜问,你想你娘吗?想。小喜迟疑着点点头。贞香又说,她就要回来了。真的吗?小喜有些淡然,好像对母亲的记忆并不强烈。他的表情令贞香有些失望。  夜里,她服侍小喜睡下。贞香刚回到自己的房间,隐约听见一阵细微的动静。好像有一条人影翻过墙头,咚的一声落地了。那人的脚步声来到她的房门口。  贞香隔着房门低沉地问:“谁呀?”  那人贴近房门说:“贞香,是我!”  她心头一热一阵惊喜拉开房门,一个人影闪身进来。  丁一芳的身体在黑暗中瑟瑟发抖,止不住哆嗦。  “啊……快……快弄点东西给我吃……吧,我快要饿……饿死了。”  “天那,你怎么了!”她瞅他一眼立刻拉起他冰凉的手带他进厨房。她从橱柜里拿出一块白面锅盔,犹豫着是否要热一热,他一把抓过来,拿起锅盔就咬。  他狼吞虎咽地吃了几口,她又提起暖壶,给他倒了一碗热开水。吃着喝着,有了一点垫底的食物了,丁一芳止住狼狈之相咧嘴一笑。  “你看,我是不是像饿死鬼托生?”  “像。”她回答,抿嘴笑了。  丁一芳擦擦嘴,给她叙述了自从分别后的经历。  原来,高家坟地一别,丁一芳被日本兵抓去修铁路,每天起早贪黑十分幸苦不说,他觉得内心的煎熬更不能忍受,因此他一次次尝试着逃跑。有一次他趁着夜色逃走了,可没逃出多远就被日本兵抓回,好一顿毒打。他不死心,趁着这次军火库被炸造成的混乱,他终于成功逃脱。  “现在,这条铁路归日本人管辖,运走我们的麦子和棉花,运来的是要消灭我们的枪枝弹药。给他们修路,运来武器打我们,这不是作孽吗,我无论如何不愿再干下去。”  贞香瞅瞅蓬头垢面的丁一芳,转身蹲在灶膛口点火,烧了热水,拖出大木盆来。  “你好好洗洗,就在这灶膛前睡一觉,这儿暖和。”  他盯着她,她说罢转身回自己的卧房去了。  回到房间,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心绪不宁,带有几分热燥。她强迫自己坐下来,坐在床沿双手搁在腿上。她想,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这样紧张……她站起来了,走到小喜的屋里,像往常一样叫睡梦中的小喜起来撒尿。小喜尿过**继续酣睡,她听着他均匀的呼吸声离开了。  她来到过去爹娘住过的房间里翻箱倒柜,找了一套父亲穿过的衣服,还有一床被子。估摸着丁一芳已经洗浴完毕,便忐忑不安的走向厨房。  厨房里,丁一芳洗浴完毕正光着脊背背对着门在擦身子。她看着他的后背,她把被子放在柴火堆上,又将衣服放在凳子上,低声说:“换上吧,这是我爹的衣服。”丁一芳“哦”了一声,放下毛巾拿起衣服。  他背对着她从容的穿好裤子和上衣,她站在他的身后,静静的,一动不动看着他赤裸的身体,像被钉住一般。他转过身子,洗浴过的脸容光焕发,目光炯然。  他看着她,热目直透她的心灵。  此刻,她扭过头,确感觉到了他目光中的烈焰。  他看着她,嗫嚅道:“好热……是不是……”  她转身迈步往门外走。  “贞香!”他叫住她:“别走!”  她停住脚步,站在门口背对着他,一动不动象一尊雕塑。  “你怎么了?”他盯着她的背影问  “呃……没什么。”  他走近她,撑起一只胳膊枎在门框上,把她挤在门边橱柜旁的狭小空间里,他的手碰到了她的手臂。  “你在逃避我。”  “逃避你?没呀……”  他的手和她的臂的接触把他们连在一起,他和她谁都没有动弹。那一会儿,她也觉得很热,脸上热烘烘的,有一种热流从手臂通向身体。  她缩紧身子,挪开手臂,那丁点儿联系没有了。  “你怎么了,害怕了?”他贴近她的耳边低声而热切的问,嘴里冒出的热气似乎能让她窒息。他的嗓音突然变得有点沙哑。可他的口气似乎带有一丝冲动和挑衅。  他沙哑着声音说:“是因为我的突然到来……使你害怕?”  她嗫嚅着,“……你说什么呀……根本就不是。”  “听你的语气……就知道你说谎了。你怕我!”  在他的逼视下她心跳加速,脸上泛起红晕。“我为什么怕你?”  他又一次贴近她的耳根,气息逼人,“真不怕?那……为什么和我拉开距离。”  “我不过是害怕……害怕……”  “害怕喜欢上我。”  “是!”她抬起头回答。  终于不用掩饰,她突然显得轻松了。她转身,如释重负的吁了一口气。“不过,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嗯,我知道……不是那个意思。可我是哪个意思?啊,你告诉我……”他低声笑着,声音充满魅力。  她嘟囔,“你别得意!事实上……我在你身边有点不自在。”  “是啊,我身上有魔力,可这个魔力是特为你准备的。”  “我不要。”  “贞香,”他轻声的呼唤着,“我日思夜想的贞香……”  他拉着她的手,把她揽进怀里,不容分说拥紧她娇柔的身躯。  她挣扎着,无力地分辨着。“你太自以为是了……不要以为你曾经救过我,就可以对我这样。”  他不回答,一下子抓住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轻轻的抚摸,然后把她的手指辦开贴在自己的胸口上,按在心口不动。“唔……你来摸一摸……它跳动的多么有力。它要对你说:‘来吧,我一直想着你,一直等着你呢。’” 第四十章 对月盟誓 - 贞香 - 子怀   她不敢面对,把脸低下去,他却把她抱起来,放在橱柜上坐好,他张开双手就放在她的臀边。她的眼睛与他的视线平齐了,目光相遇。她羞怯地望着这个热情似火男人,他的笑容和热气充满了**力。就在此刻她才突然意识到,自从遇难相逢又一别,此时此刻这一幕不正是自己内心期待已久的么,这一刻来到了,为何惶恐不安?她坐在柜子上,两腿悬空,他就在她的腿之间被她夹着,脸对脸,心对心。  她内心在挣扎,有个声音在阻止她,在呼唤她,在讥笑她:  “你和他算什么?能和他同床共寝做夫妻?不能,你有小喜在身边。”  他的头靠近她的额,嘴贴近她的嘴了。越来越近。一种濡湿温暖的味道犹如泥土的芳香和豆浆甘饴的气味,直击她的面庞,弥漫在她的周围和脑际,一下子笼罩了她。  “不,你该走了。”  “走……去哪儿?”他嗫嚅着,他亲吻着她的手,她的脸,她的脖子。“你是说去这……去这……去这些地方……还是……”他喃喃着。突然紧紧地抱住她,灼热的鼻息在她的耳边萦绕。她轻声吟叹着,大脑失去控制。他的唇越过她的下颚,轻轻的吸吮着她的脖子深处,向胸口移去……  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今天晚上她可以拒绝他,这样她就可能重新一如既往的等待岁月的流逝,过上十来年,小喜长大成人,她和他圆房,成为真正的夫妻。当然,感情是可以培养的,熬过多年之后,亲情和生活的惯性会让她像那些嫁给小女婿的女人一样,守着并不相爱的小丈夫,看着他一天天长大,再一点点感受着自己作为一个成熟女人,变得一天天衰老,在正当年的丈夫面前自己日渐老去。  但是,命运现在就在她的手上,由她决定她要爱与被爱,还要去当一个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  是命运一再把丁一芳送到她身边来,推动她走上自己的命运之路……  人生就是这样,好像一生只为一瞬间,一瞬间决定了人的一生。  贞香心底盼望的一瞬就这样来到了。他把她从橱柜抱到灶前。就在灶膛前的柴火堆上,这对心有灵犀互相牵挂的男女,犹如干柴,被一根火柴点燃,这瞬间,爱的火焰熊熊燃烧着,火苗阵阵颤动,欣然飞舞……  火苗窜动得渐渐平息下来,他看着窗外说,月亮真圆啊,她微闭双眼附和道,今天是十五啊,就是月圆之日。  “来,”丁一芳一个激灵坐起身,“贞香,让我们记住这个日子。”  他拉起她,先在灶膛前磕了三个头,然后他嘴里念念有词。  “灶王爷,贞香和我从此结为夫妻了,来日我们再补行婚庆大礼。祈求你老人家保佑我们平安如意,天荒地老,永不分离。”  贞香怔怔地看着丁一芳,又看看小窗外皎洁的月光,这时恰有两只飞鸟掠过,发出婉转的低鸣。她拉起他的手来到窗前。  “你对月亮公公说吧。”  “说什么?”  “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呀。”  一轮明月高悬在天空,他点头,搂住她的腰肢临窗而立。他抬头望着窗外皎洁的月亮,神情虔诚无比。  “月亮公公作证,让我们天长地久心不变,不离不弃永相随。”  “天长地久心不变,不离不弃永相随。”她看着他,眼睛对眼睛,重复了他的话语。  晨曦微露时,他贴近她的耳边厮磨,呢喃。  跟我走吧……他热切的话语撩拨她的心弦。你跟着我浪迹天涯,让我们做一对自由鸳鸯。她摇头,嘟囔。现在正打仗,还不行。他一把抱起她说,你看,我有的是力气,打仗时期也能养活你。她嗔怪道,我也有手艺,干吗要你养活?我做的豆腐最好吃。他噗哧一声笑道,是啊是啊,我差点忘了,你就是豆腐西施,我的豆腐新娘。他亲吻着她,侧身俯看着她明媚的笑靥,瞅着瞅着,他竟热泪盈眶。她擦拭他的眼泪问,你怎么了?他说,贞香,此生若有你陪伴,真是极尽奢侈,可是……可是我一定要和你做名正言顺的夫妻……天长地久的夫妻。你说,我是不是太贪心了?她拱进他的怀里,贴近他的胸脯喃喃。我知道,我也想,可是……还不能。  “为什么?”  他问道,声音很大,面部的表情突然变得烦躁。“你不会告诉我,是为了那个尿床精,为了那个还想吃奶的小屁孩吧?你不会告诉我,你要为这个小屁孩虚度青春,栓死在高家这颗歪脖子树上吧?”  “不是……”她颓丧地从柴火堆上坐起来了,把头埋进两膝之间。  他站起来,一把拉起她,把她又一次拥紧了在她耳边低声问:“那是为了什么……我不明白。”  “还不到时候……”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他摇晃着她的双肩。“贞香,你清醒吧,现在就跟我走,必须走。我们去找我的师傅和戏班子,你如果不愿意,我们就远走他乡去干别的营生。总之,我会让你幸福……我不愿意看到你这样每天为别人而活,为别人受累。”  “可是……”她迟疑了一下说:“我受人之托啊!” 说了这一句,她声音嘎然而止,像是被一块沉重的木板突然压住,不能动弹。  “我知道,”他松开她说:“你是受了高得贵之托,那个老奸巨猾的狗财主,以为他有万贯家财就可以随意支使别人。他把一个小屁孩托付给你,拴住你。你想想,等他长大,你得付出多少心血,虚度多少光阴?”  “现在,高家遭大难了……”  “高家遭难,谁没有遭难?国土沦丧,四周都是流离失所需要照顾的人,你救得过来吗?”   “小喜的娘就要回来了,我想把小喜交给她再走,我不能就这样扔下一个六七岁的孩子不管。”她低头沉思片刻说:“我看……这样吧,你先去探探路,在外面安排好,等我安置好小喜,你再来接我。像你说的那样,让我们远走他乡。”  他久久地看着她,很无奈。  “好吧。”他悻悻然。“说好了,我很快就会回来接你的……你得快点。” 第四十一章 送子归亲 - 贞香 - 子怀   森下没有失言,水枝被放回来了。  其实,狡黠的森下心里盘算着,贞香的面子得给。他也曾有一刻的犹豫,恍惚中把贞香当成了自己的妹妹纪香。他知道关于水枝的病情贞香是在诓他,不可信。但麻将输给了她,这可是千真万确的,还不如冠冕堂皇做个顺水人情。这样,即即便于控制小酒馆,又能时常满足自己的口福。  水枝步履蹒跚,拖着沉重的身躯回到了高家大院。她虽然穿着旗袍涂着脂粉,可面目憔悴。就像一个抽干了精髓的躯壳,眼无神,身无力,两腿在颤抖。  她靠着墙,看着残垣断壁。  房屋破损,天井一面墙被炸毁,两间厢房完全倒塌,大堂也被炸得面目全非,一根房梁掉下来,深深的插进堆砌的破砖烂砖瓦里,偌大的一个宅院,仅有后院和贞香住过的那间房还能勉强住人。  一脚踏进老屋时,她感到身上就只剩下恐惧了,她不禁捏手握拳,慢慢往里走。本被轰炸破烂不堪而又久无人居的老屋,此时更显破败了,屋前屋后被荒草覆盖,一片凄凉,原来遮风挡雨的玻璃窗现已形同虚设,不是关不拢就是破掉了。走进黑洞洞的屋子,无法阻止眼前奔腾不息的恐惧。窗外、屋檐、墙角,所有可能映入眼帘的形迹,在她的眼里都成了高家的亡灵和冤魂。所有可能映入眼帘的形迹,在她的眼里都成了恶魔和厉鬼。  她靠着墙,回忆着过去,想籍昔日的好时光来消磨心中的恐惧。  突然,她眼睛一亮。她摒弃了恐惧,奔到院子天井周围,四处寻找着什么。找呀找,墙角、柜子旁。她翻开砖头瓦块终于找出一把铁锹。她拖住铁锹,走到院门口看看四周,没有人注意,她又靠在墙上,微闭双眼,脑子里极力搜索记忆,回忆过去老爷的只言片语,想找出其中关于藏宝的蛛丝马迹。  她似乎有了方向。拖锹走到老爷卧室,她在檀木大床前掀开踏板,拿起铁锹用力铲起来……  “姆妈!”  不知何时小喜出现在她的身后,他奔过来紧紧的抱住水枝的腰。水枝放下铁锹,泪眼看着儿子。小脸圆圆,肤色红扑扑。  “啊,我的儿……”  儿子好好的,水枝喜极而泣,她紧紧地搂住小喜,一遍遍重复着:“好啦好啦,咱娘儿倆还活着,好啦好啦,咱娘儿倆还活着……”  她扭头看见了贞香。贞香就站在房门外,看着她和小喜。  “贞香,多谢你……”她哀伤的一笑,给贞香深深的鞠了一个躬,“是你救了我们娘儿俩。过去,我对不住你……”  贞香轻声打断她,“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你好好拉扯小喜吧。另外,你也别把我想的那么好,这不,我今天把小喜给你送来……我就要离开这儿了。”  “什么?离开……”水枝愣了一下,“你要去哪儿?这高家可是你的家呀。你可是我们高家正儿八经的儿媳,独一无二的宝贝媳妇啊!”  “不,不是。你我都知道,我可是老爷打麻将赢来的,就当我在高家寄养了一段时间,我和小喜算是姐弟。我从来都是这样想的。”  小喜放开水枝走出门槛,走近贞香,拉住她的衣襟一角摇晃着。  “姐姐,你说什么呀……你不能走!”  贞香回过头对水枝说:“如果你们生活上有困难,可以来找我……我会尽所能的帮你们。”  看起来贞香的决绝神态不是闹着玩的,水枝愕然。  “贞香!”  水枝叫住已经转身欲往门外的贞香,走近她。由于心力交瘁,她手扶着门框,泪眼婆娑。  “贞香,你可是我们高家八抬大轿娶进门,拜过堂的儿媳妇,你不能走,不能走啊!好贞香,我现在是一个废人了……你应该来撑起高家……等小喜长大,你们圆房,还要为高家传宗接代……”  “不。”贞香摇头。“小喜现在安全了,我也完成了使命。常言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小喜好好的,等他长大了,你就可以给他重新物色合适的媳妇,为高家传宗接代。”  水枝见贞香一脸决然,突然意会到什么似的,“你是担心高家现在被毁了,会受穷吗?贞香,我告诉你,高家有的是金银财宝。只要你留下来……”  “我当初留和现在走……都与钱财没关系。我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有金银财宝那是你和小喜的。你们只要有钱财,以后的日子就好过。”  贞香迈开步子走了,走两步她突然站住,回头对水枝说:“哦,你记得每天晚上三更时叫小喜起来撒尿,睡觉前给他洗脚的水要烫一些,多泡一会儿脚。只要做到这两点……他就不会尿床。现在,他已经不尿床了。”  水枝眼眶有亮晶晶的泪珠在闪动,小喜却可怜巴巴地站在门口。他看看水枝,再瞅瞅贞香,欲留欲走,心里咚咚打着小鼓。  “姐姐,你别走!”  小喜神情凄漠,可怜巴巴的望着贞香,贞香回头向他摆摆手,毅然地走了。  小喜盯着贞香的背影,心里一遍遍默念着。  走了,贞香姐姐要走了!  走了,贞香姐姐远去了……  走了,贞香姐姐就要消失了……  “姐姐,等等我……”  小喜终于忍不住,他的神经随着贞香的脚步越拉越紧,似乎就在拉断的一瞬间,他顾不了身后亲娘的眼神和呼唤,迈开小腿奔跑起来。  小喜奔跑着,狂呼着,不顾一切的舞动着手臂加速跑动。  小喜跑着,离贞香越来越近。  可以没有娘,但不能没有姐姐。相依为命的日子已经让小喜即把贞香即当姐,又把她当娘了,这怎么能分得开。他跑着,不顾一切的跑。突然,一块小石子绊了他一下,一个踉跄,小身板重重地倒在地了,他朝前匍匐倒地。  “哎哟!”  一声呼叫,小喜清晰的喊了一句话让她回头了。  “姐姐,我摔倒了!”  她转身奔回来扶起了小喜,拉起他嘟嚷道,“冤孽……为什么总不肯放过我,啊……我上辈子欠你的了?”她拍打小喜身上的尘土,看见他的裤子膝盖上擦破了一块,气恼而心疼地嘟嚷着:“啊……擦破了……疼不疼啊?”  “疼。”小喜点头,他一把死死地抓住贞香的衣角,仰头盯着她说:“姐姐,别离开我。”  这一幕就在水枝眼前发生,她眼睁睁的看着小喜和贞香离去。儿子离开娘了,那是她的唯一。可是她很平静,好奇怪的感觉,她想。就在小喜离开她跑向贞香时,她竟然没有了不可遏制的痛苦,犹如看着邻家的孩子去追随他的亲人。我这是怎么了?想当初,自己曾教他学会发号施令,怎样整治媳妇,让她顺从……那一切都白费了,儿子成了贞香的影子,竟然一步也离不开她。天哪,这是怎么了!她在心里惊呼一声。  就在贞香回身扶起小喜的一霎那,水枝闪身进屋。因此,当贞香拉起小喜的手回头时再不见水枝的身影。  靠在门框上的水枝欲哭无泪,悄然目送儿子紧紧地抓住贞香的手离去。  我失去他了,水枝绝望地想。我还剩下什么?她看着儿子和贞香远去直至消失,伏在门上干嚎了几声。尔后,她寂寥地走进屋里,又拿起了沉重的铁锹。  没有了亲情,她更寄望于财宝……  跟随贞香的小喜从此更紧地缠住了贞香。撵不开,骂不走。因为他的缠绕,贞香的人生还在原地踏步。因为他的缠绕,贞香和丁一芳的约定泡汤。他只能独自浪迹天涯,远走他乡……  她对他说,你再给我点时间吧……他说,好吧,我先去找找师傅的下落,过段时间我再来接你。记住,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 第四十二章 巧取情报 - 贞香 - 子怀   那天军火库被炸,火焰舔着灰暗的天空,黑烟升腾,翻滚跳跃,犹如游击队战士唱起了一首气贯长虹的战歌。日军的军火库被炸毁,预示着新四军指挥的游击队获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住在云江县日本宪兵队,恨透了这支游击队。  “困死他们,饿死他们,孤立游击队。”山本恶狠狠地叫嚣着。  森下和山本合计,要向游击队展开疯狂的报复。他们出动大批的宪兵,在沿江两岸到处搜湖、抓捕游击队员。为了困死饿死孤立游击队,日本人还持枪驱赶老百姓集中在学校、茶馆、戏园子等地方,不许出门。老百姓洒泪告别自己的家,携妻带子委屈在屋檐下,十几口人住一个房子,饿死冻死的老百姓时有发生。  或许是森下看见贞香真的想起远在樱花之乡的妹妹纪香,这一丝人性起了作用,或许是森下和山本隔三差五要吃豆腐,贞香的豆腐店侥幸得以生存。小喜和水枝也沾贞香的光,幸免于被困被囚。  每当贞香在豆腐房忙碌时,小喜总爱一边瞅瞅干活的贞香,一边跟在驴屁股后面围着磨盘打转,他认为这远胜于去屋外和那些脏兮兮的小孩玩。  小喜就这样形影不离的跟在贞香的身边,而且变得很乖,很听贞香的话。  豆腐房弥漫着豆香,这是贞香最喜欢的味道。今天她闻到豆香却感到恶心,几次捂着鼻子,似乎怕豆子的味道进入到胃里。早晨起来还干呕了两次。她想,也许是昨天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或许是受了凉。她克制着胃区的不适,忙乎着游击队交给她的重要工作。  春江书院被日本人霸占后,在贞莲和小坤的提议下,豆腐店成了新四军和游击队的联络点。一些指令、宣传材料或其它物品,尤其是情报,都是在这豆腐店交接传递。这可是游击队的核心秘密。在贞莲和春海的指导下,贞香日渐成为游击队合格的联络员。   计算着日期,贞香感觉今天要来人。果真不到一个时辰,从门口传来了声音。  “贞香,乡下送豆子来了。”  “豆子来了,好哇!”贞香应答着上前,却看见来人是胡三。他带着斗笠,挑着担子,在大门口吆喝。  贞香对小喜说:“小喜,你在门口看着点啊,有人来了叫一声。我们去后面看豆子。”  “知道了。”小喜扭头躲开胡三嬉笑中伸向自己的手,啐了一口。他拿着簸箕端坐在门槛上,挑拣着簸箕里的豆子,不时看看门外。  胡三跟着贞香进了磨房。  放下担子,他把篓子里上面的豆子拿开放到一旁,取出两只用塑料布包好的包裹递给贞香,贞香把包裹放进装满豆子的大缸里,又从大缸里取出几封信件,还有一张卷成小烟卷似的纸条,全都交到胡三手中。贞香指着那几支烟卷似的东西特别叮嘱道:“送来的人说非常重要,要格外小心。”胡三将那几支烟装进贴胸的口袋,把那些信件放入篓子,又将一些空袋子覆盖在上面,藏得严严实实。两人不动声色地交接完毕,她将胡三送出门。  “胡三,你变了。”  带着斗笠的胡三脸晒得黝黑,皮肤粗糙,他全然不知似的嘿嘿傻笑。“我变好看了吗?”  贞香笑道:“好看好看,像画上的好看。”她表情略微严肃地说:“变得像一个男子汉,有出息了。”  她说出的话尽管不是他最想听到的,但他还是很高兴。他嘿嘿傻笑着朝她挥挥手,挑着担子走了。  她刚送罢胡三转身,又一阵恶心袭来,她不禁蹲下身又干呕起来。小喜见状放下簸箕跑过来。“姐姐,你怎么了?”他伸出手拍打她的脊背,非常关切的看着她。  “没什么……可能昨晚受凉了吧……”  她手捧胸口琢磨着,突然受惊似的打了一个冷颤:难道……她忐忑不安并有些害怕了。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她叮咛小喜别出门,说要去找葛宇轩看看病。  来到葛家,她被门口的两个伪军拦住,她出示良民证才让进门。  葛宇轩自从在春江书院被日本鬼子毒打折磨后就一病不起,看见贞香,葛宇轩颇感意外地支撑起身子。寒暄过后,葛宇轩从她羞于启齿的神态上看出了端倪,他默默地伸出手拿起她的手腕,她撩起自己的衣袖不言语。  葛宇轩微微闭眼,静静的为她号脉。  葛宇轩号脉完毕,睁开眼睛镇定地说:“贞香,你有喜了。”  贞香收回手,眼里带着询问地看着葛宇轩。“葛伯伯,这……是真的吗?”  “嗯。真的。”他点头。  沉默中,他叹了一口气然后看着她关切地问:“可是,贞香,你想好了吗?要不要这个孩子……”  她低下头,有几分羞愧地轻声说:“葛伯伯,你怎么不问我,这是谁的孩子……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葛宇轩摇头。“我知道,这一定是你喜欢的人。别人能有喜欢的人,你为何不能有。当初……只怪我阻止不了你爹和高得贵。”葛宇轩目光慈祥,态度和善可亲,令她感动不已,不禁连连含泪点头。  “贞香,你想不想要这个孩子?”葛宇轩又问。  我能要这个孩子吗?她在心里自问。我的“丈夫”还是一个不谙世事,没长全乎的孩子,街坊邻居都知道,我现在却怀上了孩子了,这孩子在外人看来就是野种,生下来必定遭人耻笑。  可是,这些又算什么……   “葛伯伯,我想要这个孩子。”  她对葛宇轩做出了肯定的答复。“我们真心相爱,所以我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还要让他健康的成长。”  “嗯,只要你想好了,就把孩子生下来。我以后会帮你的。”葛宇轩眼光满含鼓励。  她谢过葛宇轩,带着他给的几包安胎草药和一些嘱咐回了家。  怀孕的时光使她变得更坚强,更无畏了。她想要这个孩子,这是她和相爱的人的结晶。她还要带着这个孩子完成游击队交给她的使命。  贞香不畏艰难地支撑着作为游击队和新四军联络点的豆腐店。  这几天,游击队捎信来让贞香多了解日军的动态,想办法探听一些情报。贞香想,一连好几天森下和山本都没有来小酒馆了,只是派两个日本兵来买豆腐送回军营。他们在忙什么?真有什么大行动吗?贞香琢磨了几个新菜式,让士兵带话,请山本和森下来品尝。  山本和森下果真来了。  “啊,贞香,豆腐,大大的好。”山本吃着夸着,脸红的像猪肝。  这种白花花,软乎乎的美味食品,贞香把它做出了七八个花样。溜豆腐片,煎豆腐块,炸豆腐圆子,蒸豆腐羹,还有凉拌豆腐皮,卤豆腐卷。桌子的中央是一盆热气腾腾的猪红菠菜炖豆腐,里面有些许肉末和姜片,本来清汤寡水的东西,她却把它做得色香味诱人。红白绿相间,既原汁原味,又嫩香爽口。  森下不喝酒,慢慢品尝着。他和山本用日语赞美着这桌豆腐席,吃得如同山珍海味般美滋滋。  金无缺来了,他在一旁看着这一桌豆腐,很想坐下来享用,可森下只是冷冷的看他一眼,居高临下的问道:“车站准备的怎么样了?”  “您是说接车的准备?没问题,不是还有三天吗,完全没问题。”  山本高兴了,向金无缺招手。“你的,坐下,陪我喝酒。”  金无缺大喜,“谢谢太君!”  贞香听见接车的信息,打了个激灵,这个信息印证了游击队的推测,说近日有一军列运送武器,但不知何日到达。她立刻凑近山本,给他斟酒。  “太君,哪天能再来,我给你们做豆腐肉馅包子吃。”  “嗯,过三天再来吧。”山本朝贞香嘻嘻笑着,贞香身子一歪,拿酒瓶子挡住了脸。她笑着说:“过三天,就是初九,来吃包子吧?”  “初九,正好没事了。”金无缺对森下说:“我也想来吃。”  “豆腐包子?好!初九来吃。”森下点头。  今天初五,那就是初八要接车,游击队行动的时间可以确定了。时间紧迫,她必须将打探来的情报连夜送到游击队。  傍晚,她关了店门,叮咛小喜在后院择豆子,看着驴儿吃食,自己揣上良民证,扮作小媳妇走亲戚的模样,手挎包袱出了门。  黄昏十分,天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冷雨淅沥,贞香出门看天,打了个冷禁。她回屋拿了一把油布雨伞。锁上门,撑起伞,消失在细雨纷纷暮色昏黄的帷幕里。 第四十三章 神勇之战 - 贞香 - 子怀   鸦雀无声的芦苇丛。  芦苇丛中的数个堰塘边,有十来个小茅屋零星散落,茅屋里挤满了游击队战士。被日军封锁追杀,由张小坤和葛春海领导的这支游击队就驻扎在堰塘周围的芦苇丛中。一间间被隐蔽的小茅屋,就是游击队的安身之所。  这支江汉平原游击队虽然眼前只有三百多人,可他们最擅长打突击战。不能跟武装到牙齿的凶残鬼子硬拼,他们就来巧的,来奇的。挖断日本用来运输军用物资的主要公路,破坏日军的电话线,还经常打死、抓获日本小股外出的宪兵,成为新四军打进沦陷区的楔子,形成了敌后游击战场,构成了对日军的严重威胁。这支游击队起到了配合鄂东正面战场、牵制和困扰日军后方,使沦陷区民心得到维系的作用。  淅淅沥沥的小雨不停,虽是初冬,可阴冷的东北风吹得湖水冰凉,潮湿的水汽袭上来,沁人心骨,游击队员们身上的棉裤棉衣被弹片崩破,每人身上都有少则七八个,多则十几个拳头大的窟窿,一件件看得见脏污的棉絮。  坐在湖边茅屋里的队员们脚上穿着草鞋,个个嘴唇发青。一望而知,日军的封锁和掠夺使游击队的日子很艰难。  茅屋很暗,里面点着两支蜡烛。红缨枪,竹刀片,堆放的新草鞋,地上还有一些茅草和细麻绳。游击队员们在蜡烛的微光中,有的擦枪,有的在给伤员包扎伤口,有的在搓绳子打草鞋。  一阵狂风,带着哗哗的呼啸声把茅屋吹得快要倒塌似的,摇摇欲坠。在门背后,明光铮亮的一把小刀在烛光里闪耀着寒光,短柄的钢刀,刀柄上缠着红布,红布迎着寒风飘动,那是张小坤的武器。这时,他们好像忘了肆意妄为的狂风,各自紧张的忙碌着。春海,小坤,胡三等人都在默默地打草鞋,幺狗在帮助卫生员照顾伤员。  “狗日的!”胡三的手指被勒破了,不禁骂了一句。  正在打草鞋的春海扫了一眼队员们,问道:“大家能坚持吗?”  “能!”众口回答。  “贞莲!”春海习惯的叫了一声,正在擦枪的张小坤提醒他说,贞莲去联络点取情报了,顺便看能不能搞点药品。春海哦了一下朝胡三命令道:“现在风声很紧,你去看看,情急时也好掩护掩护。”  胡三放下手里的草鞋站起来,张小坤叮嘱他注意警戒,胡三点头出了茅屋。  天擦黑,胡三在泥泞的路上看见一个撑伞的人影在晃动,不禁隐蔽起来,一会儿,贞香在风雨飘摇中吃力的打着一把油布雨伞出现,她身子摇摇晃晃,随时会摔倒,胡三急忙从芦苇丛中出来,还没来得及叫她,她啊了一声摔倒了。  胡三扶起贞香。  “快!鬼子初八……有接车行动。你快去报告给小坤。”贞香见了胡三顾不得身上泥水和雨水,急切地说。  她拧干衣服上的泥水,不听胡三劝阻,连忙转身往回走。  她嘟囔着说小喜一个人在家,她不放心。  贞香的情报为游击队赢得了准备的时间,最终打了个神速的大胜仗。  初八这天,初冬的夕阳分外耀眼,晚霞映红了汉水万顷波浪,江天一色,迤逦如画。汉水东岸的铁路旁,张小坤和葛春海带领的游击队展开了一场筹划齐备的行动。现在,这条铁路归日本人管辖,运走养活日本人的麦子和棉花,运来消灭中国人的枪枝弹药。  铁路旁,有近百个的老乡在刺刀的逼迫下给鬼子背着弹药箱、行军袋和抢来的包袱。鬼子跑来跑去,和大桥据点遥相呼应。  在大桥两端距此三华里的车站上,鬼子们守在碉堡群里朝外观察,膏药旗斜插在他们的阵地上,如墓地的白幡飘舞。  “准备行动!”  张小坤用大镜面匣枪枪口顶了一下头上的斗笠,命令道。  路桥下灌木丛中,带着斗笠的游击队员们两眼紧盯着路面,随即便是骤起的枪声。日寇一阵乱枪咋响,像示威似的,好像在警告游击队员。  木匠万井山被流弹上了胳膊,贞莲立刻给他包扎。游击队在芦苇丛中迅速行走,如龙蛇般巧妙地前进。  车站附近,另一队人马由葛春海带领着开始行动了。  葛春海拨出勃朗宁手枪,对大家命令道:“开始行动,迅速拔掉车站这颗钉子!”  车站周围的高墙上、房顶、树林中,到处都有敌人的岗哨。葛春海和战士们机警地寻找有利地形,按计划闪避,盯住目标。  远处的铁路上正哧啦啦作响,一簇夺目的蔚蓝色火花出现,蓝中透着亮,在铁路桥的梁架间突然咋现,是那样的耀眼,夺目。桥洞、桥墩、钢梁、铁架、一个个带着尖斗笠的人头,驴子和马,还有铁路桥周围的一切都呈现出了原形,展现一览无余,似乎连人的一个手势和面部表情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可是晚了,看得再清楚也没用了,小坤他们已放好炸弹迎接这奔驰而来的货车。不知变故的货车一如既往疾驰而来。  天边夕阳似火,阡陌纵横的原野镀上了淡淡的金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湖泊结着冰,静卧在田野。大铁桥默默地趴着。  “操你妈的小日本!”  张小坤紧张地连连搓手,嘴里咕噜着一些粗话。火车铿铿锵锵、威风凛凛地压过来,临近铁桥时,鸣起了响彻天地的汽笛。  霎时,车头上喷吐着黑烟,车轮间弥漫着腾腾白雾,咣当咣当的巨响令人胆颤,大小湖泊上的薄冰在微微颤抖,开裂,吱吱作响。张小坤和他的队员们惴惴不安地望着火车。只见火车愣头愣脑粗野蛮横,不顾一切地冲上铁桥。随着一声巨响,大桥在瞬间坍塌了,那些枕木、钢轨、沙石和泥土,与火车头一起翘起来,落下去,重重地砸在地上。几十节满载着枪支弹药的车厢轰轰烈烈地栽在道轨两旁,随即一片爆炸连绵,火光冲天,把半边天都染红了。  就在此时,车站也传出爆炸声,这颗敌后的钉子也同时拔掉了。  胡三神气活现吹起了冲锋号,只见他挺胸脯,扬起头,腮帮子鼓得圆圆的,号声是那样的激越高亢,队员们在号声中冲向铁路附近惊慌四措的鬼子,趁机歼灭了不少敌人,一路奔跑时,空气中散发着呛鼻的火药味和胶皮味让几个队员禁不住呛咳了几声。  “八格压路!”日军的机枪在密集地扫射,可一时顾头顾不了腚,铁路和车站,全都陷入瘫痪。铁路边山本挥舞着军刀一顿嚎叫,鬼子们张皇失措。  游击队快速地打了一阵,按照策划好的路线,借着芦苇和湖泊的掩护又快速地撤离,他们把同伴的尸体暂时草草地用芦苇掩盖住,活着的队员顷刻间神奇地消失了。  这一切是那样地迅速,使田头,车站,荷枪实弹的鬼子在惨败中哇啦哇啦叫唤。 第四十四章 身孕遭咒 - 贞香 - 子怀   就在游击队打了胜仗,欢聚在芦苇丛中大碗喝酒庆贺的日子里,贞香和腹中的孩子却将面临灾难了。  一道猝不及防的难关不是来自于敌人,却始于小喜和水枝。  贞香的腹部凸起,孕像显现,她身边的小喜和来探视儿子的水枝先后发现了贞香的秘密。  小喜发现贞香凸起的腹部,狐疑的看看她的腹部问:“姐姐,你的肚子怎么变大了?”  “是啊……变大了。”贞香点头,并不正面回答。  “那里面是啥?是个孩子吧?”  贞香想了想,再次点头说:“嗯,是的,是个孩子。”她镇定的神情和语气连自己都觉得奇怪,她只觉得有一股力量升腾起来,这力量足以使她正视眼前,不再遮遮掩掩。  “我娘的肚子怎么不大?”  八岁的小喜正是精力过剩心眼膨胀的时候,一肚子疑问又想不出所以然,不禁皱紧眉头,斜眼瞅着转身不搭理他的贞香继续朝着她的背影追问。  水枝来了。  久未露面的水枝一进贞香的门,第一眼看见了面色红润的儿子,她蹲在小喜跟前,问寒问暖,好一阵亲热。  近几个月来,水枝隔一段时间会来看看儿子,送点好吃的好玩的,算是尽了做母亲的心意。今天,她拿着一件新做的夹袄要小喜试穿,还买了一盒小喜爱吃的麻烘糕,打开盒子拿出一块就往他的嘴里塞。  水枝可有一段时间没来了,因为家里来了不速之客,是她多年未见的同胞弟弟水生。水生得知高家惨状,惦记姐姐的身家性命,来给她出谋划策。姐弟俩神叨叨在高家残垣断壁间忙着寻财宝,找金银,整天东挖西掘,可除了在老爷的床底下挖掘出一罐银元,再无所获,只得暂且作罢。姐弟俩雇人将被炸毁的房屋修整出两间仅够居住的安生之所,置买了一些家私和物件。忙过一阵,水枝才有空来看儿子。  贞香从厢房来到前堂,水枝一眼看见了贞香隆起的腹部。她惊愕地看着贞香,上下打量一番,然后死死盯着她的腹部,就像看见了妖魔鬼怪。  “你,你……怀孕了?”  贞香从容的看着她,嗯了一声,一副安详的神态。  “谁……谁的种?”水枝看着脸不变色的贞香,一只手按住儿子的头顶,冷笑一声,嘲讽道:“你不会说……这是你的丈夫……我儿子的种吧?”  贞香闭口不言,依然冷冷的看着她。水枝被贞香的神态激怒,用手指着贞香,气急败坏的骂开了。  “……我说了……原来,你是个贱货!你口口声声要离开高家……就是为了和你的野男人在一起!老天爷……这叫怎么一回事……”  贞香似乎早料到会有今天,任凭水枝嘲笑辱骂喋喋不休,一言不发转身进里屋。她的漠视更刺激了水枝,受到莫大侮辱的水枝双手拍大腿,撒泼大叫。  “贱货,你偷人!”  小喜走近水枝,瓮声瓮气地问:“偷人……啥叫偷人,怎么偷啊?”  “我的傻儿子啊……”水枝蹲下身对小喜说:“这只有问你呀,你整天和她在一起,她就是和野男人睡觉才怀上野种的!”  “怎么下种?”小喜迷惑地追问。  “哎呀,你还小……跟你说不清楚。”水枝跺脚站起来,指着里屋大声嚷嚷一阵,越嚷越来气,不禁仰脸高声叫道:“老爷子啊,看你娶了个什么儿媳,高家的名誉全被这个小贱人毁了,他要让你的儿子当王八当乌龟啊,高家可要丢人现眼了,你……你……你睁开眼看看吧!睁开眼看看吧!老爷子啊……你说你怎么给我儿子娶了这么一个小贱人啊……”  小喜稀里糊涂地听母亲嚎叫一通,却只听懂了“当王八当乌龟”。那不是做畜牲吗?他感到很气愤,不禁握住小拳头也跟着嚷嚷起来。  “我不要当王八当乌龟,那个野男人是谁?我要杀死他!”  水枝瞅儿子一眼,心头一亮,放低声音用诱导的口吻说:“小喜,你想想,她和谁睡过,你不是整天和她在一起吗?你好好想想。”  “她一直自己睡啊……野男人……”小喜皱眉,翻着白眼仔细回忆着什么,突然明白似的说,“我知道了,就是丁一芳,那个唱皮影戏的。就是他。在乡下时,只有他和我们在一起,可是……”他仍然困惑,嗫嚅道:“他……他……和我睡呀!”  “傻儿子,他们什么时候不能睡,能让你知道吗?哼,一定就是他。就是那个唱皮影戏、人模狗样、沾花惹草的丁一芳了。”  水枝明白了,她认定丁一芳是贞香的野男人。想起在小喜婚庆之日擅改戏目的丁一芳,新仇旧恨从心头腾地冒起,她狂叫起来:  “天杀的丁一芳,你个狗杂种!我要让你不得好死!”  呸!不就是个唱皮影的吗?她啐了一口。此刻在她看来,一个唱皮影戏的还不如**,连下九流都算不上,是个不入流的贱命。她不能容忍贞香背叛他的儿子,更不能容忍的是贞香竟然和一个不入流的戏子勾搭上,那样贬低了高家,贬低了他的儿子。  “哼!下贱货配下流货!丁一芳,你败坏我高家的名誉,是要下地狱的,我要让你生个儿子没腚眼……我……我要杀了你。”  待水枝的咒语道出,靠在里屋门边的贞香的耐性也完全耗尽了。她冲出门,一把抓住水枝的手腕撵她走。  “滚!你滚远点,别在这儿撒泼!”  贞香说着,另一只手也拉起小喜的胳膊,“小喜,你走!跟你娘回家,我这儿再不能收留你了。”  “姐姐……”  一听说要撵自己走,小喜的气恼和愤恨顿时烟消云散。他又变得眼波迷离。水枝不顾儿子神色的变化,就势拉过他来。“走,我们回自己家!”  小喜被水枝拽着,扭脸看着贞香,“我不想走……”  “你必须走。”贞香神色异常坚定。  水枝急了,厉声叫道:“苕货儿子啊,你鬼迷心窍了?她就是狐狸精投胎,是狐狸精!我们赶快走!以后再也不许你沾她的边!”  小喜被水枝拽着,泪眼巴巴一步一回头,依依不舍地走出门去。  就在水枝双脚跨出门槛的那会儿,贞香叫住她。  “水枝,你听好了,我和丁一芳是你情我愿的事,是我主动的,你不要恨他。要恨你就恨我吧!”  “呸!”水枝转头对着贞香啐了一口。 第四十五章 情仇之箭 - 贞香 - 子怀 贞莲先是藏在巷子一角,后来从后院翻墙而进到厨房,水枝泼妇般的一幕她都看见了,她为二姐感到深深地难过。没想到整天被小女婿缠身的二姐如今深陷高家泥潭。贞莲暗自责怪自己太粗心,作为革命路上的引路人却对二姐缺乏关怀和了解,对她面临的窘境和痛苦无能为力。想到此,贞莲感到内疚。可是,她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能改变目前这种局面。就像春海所说,每个人都要做出牺牲,投身到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中。贞莲深深地叹口气,怀着愧疚走进二姐的房间。贞香伏在床上抽泣,肩膀耸动着。贞莲悄然站在门边,轻声唤她,贞香扭过脸,脸上满是泪痕。看见妹妹立刻擦拭泪水,又恢复了常态。贞莲眼里充满了关切和爱怜,但她不知说什么好,只说了一句“对不起。”贞莲从背后搂住贞香说:”你怀孕了,丁一芳知道吗?”贞香低声嘟囔,“告诉他只能多一个人担心。”贞香撇开自己的事,问妹妹又有什么新任务,贞莲拿出一张纸对她说:“部队缺医少药,伤员的生命受到威胁,搞到药品现在成了头等大事。这里列了一个单子,想去找葛伯伯……”“可鬼子把葛家看得很紧啊,你怎么去?还是我去吧。”贞莲思忖片刻,担忧地说:“二姐!你最近要小心,少出门,不要出岔子。刚才我听见水枝的话了,搞不好她要寻机报复你和丁一芳……”“我有良民证,我去想办法容易一些。”贞香很镇静。“他们没有把柄,不能抓我。森下答应过的,要保护我这豆腐店。”贞香不想让妹妹操心自己的安危,连忙说:“你走吧,把药品的事交给我,过几天派人来取。”“可能过不了几天豆腐店也不安全了。我要去向组织报信。”贞莲眼里露出忧郁。姐妹俩说话间胡三来了。他进门就说:“今天有点儿古怪,那么多宪兵,对男人放得松,好像是专门检查女人。”贞香对妹妹说:“搞不好要抓你。”贞香打量着贞莲,“你这样出门不行。我要找几件破旧衣服,越破烂越好。给你妆扮一下。”贞香翻腾挑选出两件破旧的衣裤,让贞莲穿在身上。 胡三说:“既然查女人查得紧,那你们都别出去,药品的事我到外面去跑。你们撤退,到芦苇里躲起来。”贞香没有理会胡三,只顾端详贞莲身上的衣服,感觉不够脏。她推着贞莲走进厨房,一会儿出来贞莲就大变样了。只见她衣服脏兮兮的,头发打了好几个乱结,一抹抹锅底灰涂抹在贞莲的衣服上、脸上。一眼望去,贞莲就像个逃难多日饥寒交迫的难民。为了更真切的像一个难民,贞香用油污抹布在妹妹的衣服上蹭了蹭,把衣衫和裤脚撕破几处,“衣衫褴褛”的自然,不露加工痕迹。 贞香拿起一只破旧竹篮,往篮子里放了两件旧衣服,贞莲把自己的手枪藏在下面,上面又放了几块孩子尿布似的布块。似乎还缺点什么。她想了想,拿起一只搪瓷碗,往里盛了一些剩饭菜,一并放入竹篮。如此这般,彻底做成了一个长久漂泊,脏兮兮流落街头沿街乞讨的难民。 胡三说:“贞莲,我装扮一下跟着你,掩护你。”胡三很好装扮,他本已衣衫褴楼,只需把稀疏的头发上抹点泥灰。贞莲拎起竹篮出门。胡三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贞香为他们担心,心里祈祷着。街口,守着十几名宪兵和警察。这里是他们搜捕的重点地段。他们的搜捕是有目标的,且已经掌握了贞莲在县城活动的情报。他们在搜捕的时候,目标以外的挥挥手就过去了,接近目标的一一盘问,有嫌疑的就被扣留在一旁。已经有几个穿旗袍的年轻女子被扣留下来。 一阵嚷嚷,那边一个长得和贞莲有几分像的学生模样的姑娘被抓住,敌人一阵叫嚣,误认为贞莲被逮着了。就在敌人混乱和麻痹中,贞莲混在人堆里侥幸脱险。想到刚才自己手摁竹篮,随时准备拼它个鱼死网破,觉得真是一步险招。贞莲和胡三走后,贞香揣上良民证正准备出门,可是山本带着四个日本兵来了。他们挡住贞香的去路。山本说:“李贞香,你的……知情不报,游击队的下落的不说。”贞香不得不退回去,她转身走进门,进屋后看着跟进来的山本,态度从容地说:“太君,我哪知道什么游击队,就知道做豆腐,开饭馆,招呼太君密西呀!”山本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用他的夹生中国话继续说:“丁一芳,游击队的干活?嗯!你的……交出来!”贞香心里明白,水枝已经开始她的报复计划了。“太君,你听谁说的?恐怕搞错了!丁一芳,他当不了游击队,只是个跑江湖,唱皮影戏的。”“嗯!”山本对手下的一个兵使了一个眼色,他跑出门,不一会儿,那个日本兵带来了水枝和小喜。水枝一声冷笑走上前,看见贞香一副幸灾落祸的样子。小喜躲在水枝的身后,探头探脑。他盯着山本看看,再瞅瞅贞香,趁水枝不注意,叫了一声贞香姐姐,一下子过来拽住她的衣角。山本指着水枝对贞香说:“她的,报告,好样的……”贞香眼睛逼视着水枝问:“哦,你说丁一芳是游击队,我怎么不知道,你看见了?”水枝手指贞香对山本说:“太君,她知道,丁一芳是游击队的干活,他来找过她,这儿……这儿……肯定就是联络点。丁一芳是贞香的野男人!”“吆西!联络点……”山本点头,突然发问:“‘野男人’……什么的干活?”水枝冷笑道:“就是和她睡觉的男人。”“睡觉……吆西!一起睡觉的干活……哈哈哈……”山本一阵淫笑,挥刀指向贞香。“带回去……审问,这里……看住……”他对两个日本兵攥拳,示意抓人。“嗨!”两个留下来的日本兵像门神立在大门两边,一副守株待兔的样子等着抓丁一芳。 第四十六章 姐弟分离 - 贞香 - 子怀 就在日本兵扭住贞香的胳膊要将她带走时,小喜一见急了,他冲上去不顾一切死死抱住山本的一只腿,嚷嚷着不让走。“贞香姐姐不是游击队,不能带走她!”山本低头看着小喜,“小孩子的干活,走开!”山本抬起腿,没费什么力气就挣开乐小喜。小喜被踢倒在地上,顿时鼻孔流出了鲜血。“姐姐!”小喜眼见贞香离去,从地上爬起来,不顾脸上鲜血滴淌,也不管水枝的大呼小叫叫,跟着日本兵后面一阵猛追。他跑着跑着,脚上的鞋子跑掉了一只,但他仍然头也不回地奔跑着,挥舞着两只手臂,高声疾呼:“姐姐,你别走,别走!”一声声刺耳的童声在街心飘荡,前面的贞香挣扎着站住了,她扭头看看小喜大声说:“小喜,你别跑了,快回去!去找你妈!”“姐姐!”小喜绝望地叫了一声,大声痛哭。此刻的小喜早已忘记了水枝成天灌输给他的仇恨,也顾不得水枝在身后的呼唤和辱骂。这些天失去贞香让他失魂落魄,他再不能忍受这样的日子。整天面对只有仇恨和怨怼的母亲,小小的心灵变得狂躁不已。对贞香的依恋早已成为他的习惯,这种没有血缘却有着生死相依的亲情在他幼小的心灵里丝丝缠绕,割舍不去。“小喜,你找死啊!”水枝跑上前来,一把拽住儿子。“管那个贱人做什么,让她走吧!娘对你说过,她就是个狐狸精!”“不!不是!”小喜扭脸瞪着水枝,眼光如剜刀狠狠地怒视水枝。“你真是个苕货!”她指着小喜的鼻子说着,然后放低声调:“娘还会骗你不成?她就是个贱货,咱不要,以后娘给你重新娶一个媳妇,比她好百倍……”“我就要贞香姐姐!”小喜倔强地说。“你真是个苕货呀!”水枝气得咬牙。“我就要贞香姐姐!”小喜高声喊叫。水枝气急了,给了小喜一巴掌。那一掌掴过去,小喜除了用恶狠狠的眼光来回敬,没有喊叫,也没有一滴眼泪。他扭头看看路的尽头,贞香的背影不见了。水枝瞅瞅远处贞香消失的方向,眼里波光隐晦。她死拉硬拽,两手紧箍着又踢又喊的小喜回到了家。水枝夹着小喜进门,有一个二十来岁梳着小分头的瘦高个青年男子坐在客厅,他仰躺在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在吸烟,见有人进来既不打招呼,也不动身。水枝说:“小喜,这是你舅舅,水生舅舅。”小喜被夹在水枝的腋下,他抬头瞟一眼这个冷目冷脸瞅着自己的舅舅,也报以毫无表情。水生鼻子哼了一声,算是对小喜打招呼。水枝夹着小喜直奔里屋,她放下小喜,把他放在床边的藤椅上。偌大的椅子,小喜坐在里面显得十分无助和可怜。小小的身躯,空忙的眼神,他又恢复了失魂落魄的样子。小喜怔怔的望着屋角黑洞洞的地方。水枝瞅了一眼儿子,闷哼一声嘀咕着:小东西,真不知好歹,没想到一个贱女人也是你的宝,高家怎么养你这么个极做胞……水枝气恼地走出房门。她做好了饭,进来让小喜去吃,他推开她的手,还对她吐唾沫,水枝这下真生气了,按住小喜,朝他的屁股狠狠地打了几下。她边打边骂,出了一顿恶气才气哼哼地离去。水枝和水生吃罢晚饭,姐弟俩坐在堂屋吸了一支烟,嘀嘀咕咕的不知说些啥,小喜充耳不闻,眼睛仍然失神地瞅着黑洞洞的角落。这时,水生起身走了,水枝关上大门,缓步走进房间来。她瞅着小喜长叹一声,看着无动于衷的儿子,不禁摇头。到了晚上,水枝进进出出,佯装轻松自在,嘴里还哼起了小调,然后脱去外衣,好像要准备睡觉了。这时,小喜突然开口说:“我要吃奶!”“什么?”水枝惊异的看着儿子,“你多大了还吃奶?笑话!”水枝嘴里这样说,心里却想:哼,小东西,终于缓过来了吧,她不禁窃喜。小喜不理她的讥讽,腾地一下从藤椅上站起来,扑上床,蛮横地掀起她的衣服。水枝向后倒去,倒向被子靠住身,嘴里抱怨:“你急什么?慢点啊,还怕谁抢去了?”小喜似乎没听见,他双手抓住她胸前两坨温软的皮肉,一张嘴,叼住了一个肉坨坨。 第四十七章 豪门根断 - 贞香 - 子怀 水枝被儿子叼住的那一刹那间,一股舐犊之情油然而生,儿子的嘴唇软软的,舌尖温润有力,这是久违的感觉。她拍拍他的头,嗔怒着抱怨道,真羞死人了……这么大了还吃奶,可我哪还有奶水啊……水枝嘴里抱怨,心里却莫名的涌起一阵欣慰和哺育的冲动。这是作为一个母亲,一个重新找回失散的儿子的母亲的情愫。她很享受的闭上眼睛,努力回味着儿子幼小时吃奶的时光。那时,小喜嘴里叼着一个,又用手抓着另一只。当他的嘴衔住左边的奶时,眼睛的余光却不停地瞟着右边,还瞟着周围的动向,生怕那只暂时闲置的粮仓被谁抓走……儿子的神情常惹得老爷发笑,还不时过来亲儿子一口……此刻,小喜故伎重演,嘴里吮吸着左边,一手抓着右边的另一只,可是此刻比起过去大有不同,不同的是他的眼神,那与年龄不相称的眼神。他的眼睛犹如一泓阴影之泊,带着可怖之光。他抬眼瞅瞅水枝,嘿嘿笑了。小喜的笑声怎么听起来那样怪异,森冷?水枝心头悸动,还没有来得及琢磨,小喜冷不防咬了一下。“干什么……你是狗啊……”她感到疼了,很疼。她下意识的推开他,可是小喜又一次靠近了,倏地一口又咬住了,就在水枝想再次推开他的时候,他狠狠地咬住,撕咬,左边的小肉球在水枝的惊叫声中被生生拽咬掉,含在了小喜的口中。“啊!”一声惨叫。剧烈的疼痛使水枝弓腰佝背,囚成一团,她下意识的手脚合并用力,给蜷缩在她怀里的儿子狠狠一推。这一推力非同一般,又重又狠,使出了水枝浑身的力气。小喜被推下了床。当时,只见茶几的腿颤动了一下,小喜只是不太响亮的叫了一声,顿时了无声息。水枝痛哭地闷哼呻吟着,鲜血从她的胸口流到腹部,再从腹部滴滴嗒嗒溅在地上,如殷红的番茄汁。她疼痛难忍,不停的呻吟,泪水在她苍白的脸上流淌。她的胸脯在贴身衣襟内剧烈摇摆着,颤动着。她疼得颤巍巍,支撑着身子要下床去找药水。“你这个白眼狼……”水枝忍痛咬牙嘟囔着下床,她看着倒在梳妆台边的儿子,只见他的嘴边满是鲜血,一小坨红肉还含在嘴里。他的嘴角带着坏笑。水枝看着儿子愤恨不已,颤悠悠的带着哭腔说:“你个白眼狼啊,喂不家的白眼狼,竟然为了一个贱货……咬你的亲娘……”水枝朝儿子投去一抹哀痛怨恨的眼神,可是他看见小喜无动于衷,始终一动不动地歪靠在梳妆太边,好似睡着了一般。“你怎么啦?”恐惧慑住水枝,忘记疼痛,倏地扑向儿子,伸手摸摸他的脸,又下意识的试试鼻息,试着试着,她的手不动,身体僵住。此刻,她胸脯的疼痛也似乎完全消失了,只有心尖被揪紧的感觉,那感觉让她喘不过气来。“儿啊,你别吓我……”她嘶声哑气地说。小喜死了,从床上居高临下被重力推下来,他的头正巧碰在梳妆台的角上,后脑勺那狠狠的一击,脑内颅被瞬间撞毁,足以要了一个七岁孩子的小命。水枝搂着小喜的尸体,恐惧,悲伤,自责,悔恨……一时间天崩地裂,又一次迷失自我,失去正常思维。她搂紧儿子,脸贴着脸,慢慢摇晃着身子,一遍遍摇晃着,哼唱着摇篮曲……“睡觉了……宝宝睡觉了……”天亮了,水枝仍然抱着儿子,这时,小喜的身体已经变得僵硬。窗外射进来一缕阳光,水枝意识迷失,神情呆滞,只是嘻嘻傻笑。她抱起小喜的尸体,喃喃道:“好啰,天亮了,我们去晒太阳哦……”水枝在儿子耳边喃喃细语,不停地嘻笑,摇晃着,轻轻拍打着。她意识里的儿子此刻睡着了,正在她的怀里享受着她的爱抚。她抱着他出房门,走出院门,走上马路。除了神情呆滞不同以往,就像过去一般,她抱着儿子一步一步向街上走去。 水枝在街上出现。她怀里抱着的小喜,双眼闭着,嘴里含着一小坨带血的肉,嘴角边到脖子上有一条结痂的血迹,水枝的胸前和裤脚也都沾着已经变得乌黑的血迹和血痂。她摇晃着身子,哼着摇篮曲,一步一摇,目若无人的穿街走巷。“水枝!你怎么了?”是胖嫂在叫她。水枝目光呆滞,缓缓地走过胖嫂的身边,没任何反应。路上的行人和街坊邻居看见了水枝,走近看看,惊骇不已。“天啦,小喜死了……怎么死了……”“造孽……她恐怕又疯了……真是造孽啊……”水枝旁若无人地走着,抱着小喜走到了贞香的门前,径自进门,被两个日本兵拦住。这时森下来了,他走近水枝看看,还看看她怀里抱着的小喜,惊恐得神情从眉头掠过,他紧锁眉头,一手捂着鼻子。“她抱的……死人。她疯了!”水枝笑着,拿胳膊肘撞击森下说:“快进去,快带我进去找贞香。”森下厌恶地后退一步,手捂鼻子朝两个日本兵做了一个手势,日本兵推开水枝,不让她进门。“贞香,小喜睡了,你快来……”水枝大声喊。“滚!”水枝的话还没有说完,被日本兵推倒在地上。她的身子慢慢的倒地。小喜僵硬的身体被水枝紧紧的抱着,压倒在她的身上。她嘻嘻笑着,两眼看着空茫的天空,手环抱着儿子,一直没有松开。水枝疯了,她嘻嘻笑着,成了云江城俗称的笑邪子。葛宇轩和胖嫂死命从水枝的怀里抱出小喜,安葬在江边坟地,一座小小的新坟隆起。当时,水枝围着新坟又跑又笑,好象在办喜事。可是,当小喜的棺木落葬的那一刻,水枝却随后跳进墓穴,站在棺木上,葛宇轩让几个男子费了好大劲才把她连拖带拉拽上来。水枝从此游荡在大街小巷,河边路旁,荒芜野地,鬼畜一般的活着……从小喜入土那天起,高家残破的后院夜里时常闹鬼,总是不得安宁。有人看见院子里有长长短短的白幡飘飘;有人看见披头散发忽高忽低的鬼影飘忽在高家后院的竹林之间;还有人听见院子里有恶鬼在撞墙掘地……传言阴森可怖。有人说,是高老爷子不死心,带着小喜回来看望故人;还有人断言,高家的冤魂太多,聚众寻仇来了…… 第四十八章 身陷囹圄 - 贞香 - 子怀 贞香被捕,贞莲在心里自责。她认为是自己把二姐带入了危险的境地。 贞香被押往宪兵队接受审讯。山本希望从她的嘴里找出新四军线索和游击队人员名单。开始,金无缺按宪兵队的命令好吃好喝招待她,并以大把银元来诱惑,不对她用刑。可是,贞香不领情,面对款待和诱惑无动于衷。来软的不行,山本命令要用刑了。木棍和皮鞭,轮番使用,贞香在酷刑的折磨下气息奄奄,腹中的胎儿也流产了。随着一团鲜红的血块,带着就要成形的胎儿排出,贞香见了昏死过去。第二天,金无缺悄悄地端来一大碗药汤让贞香喝下去,还对她表白了自己的难处。他说:“贞香,实际上,我真的想帮你……可是,我和我的弟兄们不过像皮影戏里的小戏人一样,无论怎样蹦跳,线在日本人手里,我们都是身不由己。”原来,金无缺是在张小坤的威逼下答应善待贞香,而让她喝下葛宇轩熬制的汤药。面对严刑逼供,至始至终贞香只有一句话:“我是被疯女人冤枉的,我不知道新四军和游击队的事。”山本没有从贞香的口中得到他们需要的情报,便把她关押起来,让人看守着不许接触外界。自从贞香被捕以来,贞莲吃不下睡不着,心急如焚。贞香正在受敌人折磨,她真想冲进去救出贞香。贞莲还有一个担忧,作为情报员的姐姐身怀有孕,万一经不住酷刑,从她那里泄露了游击队和上级的信息,这支队伍就会全军覆没,新四军也会受到牵连。贞莲提出营救的申请一经上报给新四军,就得到上边的批准。这些天来,春海和幺狗等人也筹谋了具体的营救方案。贞香被单独关押在一个小房间,离他不远处还关押着很多百姓。就在贞香被捕的当天,葛宇轩和十来个游击队家属也被鬼子一同抓来,关押在同一个院子里,他们现在与贞香为邻。关押贞香的院子就在敌人据点对面,里面有十几个荷枪实弹的伪军把守。游击队员们做好营救准备,只等张小坤一声令下,今天夜间就采取行动。胡三拍拍腰间说:“家伙带好了,队长,就等你下命令。”时间到了,张小坤本能地别上手枪,手握大刀,不假思索地命令:“走!开始行动。”他带着大家直奔关押贞香的院落。 小坤按计划带领胡三走进旁边的一个院子,刚进院里,胡三就喊:“有敌人!”话声刚落,啪的一声从耳房打来一枪,跟着就冲出一个鬼子兵来,“哇啦哇啦”的嚎叫着,举刀劈向小坤,小坤用刀背猛力一架,推开敌人的刀,跟着一刀劈过去,只听一声嚎叫,鬼子倒下了。也就在这一瞬间,耳房里啪的一声又打来一枪,小坤大臂一麻,受伤的右臂举不起刀来了。又听见一声嚎叫,一个鬼子少尉冲出来了,他两眼通红,口里挂着涎水,像疯了一样,举刀直向小坤砍去,小坤并不退让,只在千钧一发之际,猛地一闪身,让过敌人的刀锋,他一左拳打过去,接着抓住了敌人的刀柄。那鬼子少尉哼叫了一声,站在那儿两眼发直,刀已到小坤手里了。小坤把刀交给胡三。贞莲背着药箱来了,看着小坤的伤口,打开药箱忙给他包扎。小坤咝咝吸口冷气,问道:“伤到我的骨头了吗?”贞莲说:“还好,没伤着骨头,把软组织打穿了。”这时,枪声惊动了敌人,一阵密集的枪声响起,跟爆竹点燃似的。当淡淡的月光射进窗户,贞香手扶窗户栏杆望着窗外。她听着枪声知道游击队来营救自己了,一阵颤栗爬上脊背。不会有人为了我牺牲吧……菩萨保佑,千万不要啊!我真笨,她想。如果早点想出办法,或许可以通过当初和森下的约定来脱身,就不会连累游击队……如果早点让游击队带走水枝,就不会让她气急败坏来这一场报复。如果……她为腹中夭折的孩子伤心,双手捂住脸呜呜地哭了一阵。突然,她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明知水枝心性诡异,脾气古怪,可为什么还要把小喜交给她?小喜是高家的独苗,高得贵跪言相托于我,可我却没有保护好他,我食言了呀!也不知小喜怎么样了,水枝会拿他当出气筒吗?他回家后会不会跑到宪兵队来寻找我……她左思右想,心里不安。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困扰这她,不禁自怨自叹起来。种子放到土里才会生根发芽,可放到锅里就成了食物……她一顿自责,心里感到隐隐作痛,还有一丝莫名的忧伤。外面的枪声响着,声声伴随她的思绪,使她心乱如麻。 第四十九章 胡三舍身 - 贞香 - 子怀 黑暗中,游击队悄悄的接近了鬼子据点,他们俯身在一片荒坟地里,分批匍匐前进,渐渐向据点靠近。小坤带着精干的队员悄悄摸上了鬼子驻守的据点碉堡,春海带着胡三等一干人去攻击守院的伪军,准备接应贞香和家属往外逃。小坤轻轻推开碉堡的门,看见两个鬼子正抱着枪坐着吸烟,他飞刀干掉这两个鬼子,五个队员进了碉堡。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干掉了碉堡里七八个敌人。一个伪军经过碉堡,晃着手里的汽灯大声问:“有情况没有?”小坤靠在碉堡门前答话:“没有。”就在他们下梯子时一阵枪响,敌人发现了他们。“游击队,碉堡里有游击队!”院子里的伪军从屋里出来往外窜,这时院门被春海打开了,贞莲搂住贞香问她可否还能行走,贞香点头说行。胡三搀扶着贞香作掩护,三人一起往外走。春海打开了另一间牢门,几十个家属涌出来。春海找到遍体鳞伤的父亲葛宇轩,背起他就走。幺狗搀扶着被敌人鞭刑重伤的胖嫂往外奔。这些家属大半是妇女,没受伤的家属门小声应和着,听着游击队的指挥往院外跑去。游击队员们披着黑色的蓑衣,端着上起刺刀的步枪掩护撤离,人群里爆响了一阵枪声,好几个队员跌倒了,但立刻又有队员补上了缺口。这时,几颗手榴弹飞进院子,炸得天崩地裂。葛春海的左耳上破了一个洞,粘稠的血糊在了他的腮上、头发上和脖子上。他根本顾不了包扎,背着葛宇轩,随着家属涌出大院,向门外冲去。有的群众和伪军厮打着,有的已经跑出去了,小坤远远的看见跑出来的群众不敢向院子里的敌人开枪,怕误伤了自己人。突然,院墙上突出一阵火苗,只见胡三向对面上了房的敌人开了枪。敌人向贞香这边开枪,胡三迅速推离她俩到墙角,自己往里跑着引开敌人。跑着跑着,胡三腿上中了一枪,只见他身子一歪,倒在地上。胡三受伤跑不动了,他举起一支粗筒子短枪,对着墙头开了一枪。一颗黄色的火球,飞到不太高的空中略微停顿一下,便划出一道拖着白烟的弧线,簌簌地响着,落在了远处河道中央。“贞香,快跑吧!”胡三手捂着头,臀部高高地撅起来。他的棉裤被弹片崩破,十几个拳头大的窟窿里,吐出了脏污的黑色棉絮。“贞香,我喜欢你……喜欢你!” 胡三大声喊,他把敌人的注意力有效地吸引过来了。贞香停住匆匆的脚步,回头愣在那儿。她听见胡三的声音,眼眶湿润,心里热热的。胡三向远处望着,慢慢地爬行了几步。队员们噢噢地叫着,弓着腰,放着枪,踩着敌人的尸首和鲜血,冲到了围墙下,然后生死不顾地爬墙,踩着梯子,攀着绳子,敌人一个个哀嚎着的身体从空中跌下去,跌在壕沟里,抽搐、打滚、爬行。胡三不顾一切扯起嗓门高声呼喊:“贞香,快跑吧!好好活着!你一定要活下去……活下去……”他边喊边流泪,在枪声中,他的声音变得无比绝望。“乡亲们,永别了!”不知为什么,从不流泪的胡三此刻眼泪哗哗,也许是面临死亡的恐惧,他打了一个寒颤。他嘴里呜噜呜噜一阵,含泪高声喊出了最后一段话:“贞香,乡亲们,我胡三……从小吃着百家饭,是你们把我养大,在这里说声谢谢……多谢你们!”胡三的声音响彻院子,在空中飘荡。“胡三……”贞香哽咽,眼泪夺眶而出。她回身想回去救胡三,贞莲一把拽住,死命拉住她。“快走吧二姐,咱们救不下胡三,你不走,会让他的血白流,还会多搭上几条性命。”贞香被贞莲拽着向前,她扭脸再次看看胡三,只见他向前爬了一段,没爬几步,就见身子周围白光闪闪,鬼子围住了他。胡三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挎战刀的鬼子军官和四五个鬼子兵,他们冷冷地看着他,眼里含着杀气。最后的时刻到了。胡三伸手挠挠头。瘌痢头上,稀疏的头发一根根孳着,如枯黄的菅草。他跪起来,朝着群众逃走的方向深深的鞠躬,再鞠躬。这时,一梭子弹射来,胡三没有了声息,扑倒在地上。“胡三!”贞香一声惊呼,在贞莲的生拉活拽下离去。 第五十章 冲出牢笼 - 贞香 - 子怀 四面响起了枪声,伪军和日本兵混作一团。游击队领着跑出来的群众边打边撤。这时,负责断后的木匠万井山跑上前来,上气不接下气地汇报。“队长,鬼子追上来了。”“有多少人?”“天黑看不清,可能有三四百人。”负责探路的幺狗也打前面跑来,急匆匆地说:“队长,不好,前面也发现日军。”“嗯……看来我们被包围了。”春海当机立断:“保住性命,保存实力最要紧。要冲出去!”小坤命令道:“我和春海各带一组人马前后抵挡,大家分散行动,注意保护好家属。冲出去就是胜利!”游击队员们发出喊声:“冲出去!冲出去!”混乱的马蹄声,鬼子干哑的怪叫声,子弹从头上啾啾声,还有人群沉重的脚步声响成一片。鬼子兵在马背上骄横地耸着身子,背上的钢盔和腰间的马刀在月色下闪着寒光。众人分开四处奔跑,敌人没有了方向。游击队领着跑出来的群众边打边撤,小坤和春海各带了一队人分组突围,好在撒开的人群分散了敌人的注意力。游击队和群众迅速越过开阔地,利用树丛和湖泊,一口气跑出了一里多地。汉江的水在涨。昏黄的江水汹涌翻滚,打着旋窝,浮起一阵阵泡沫。贞莲和贞香被四个持枪的鬼子兵追赶着,跑得气喘吁吁,筋疲理解。跑到江边,她们走投无路了,回头看看穷凶极恶的鬼子,俩人牵手不顾一切纵身跳下江去。只听扑通一声,江水溅起一片水花,冒出一串水泡。贞香跳下去好一会了也不见浮上来,水性好的贞莲冒出水面四处查看,不见姐姐的动静,心里十分着急。敌人追赶到江边了,他们哇哇一阵乱叫,并纷纷向水里射击,贞莲一个猛子扎进水里。突然,岸上一颗来路不明的手榴弹在鬼子中炸开了,四个鬼子纷纷倒下。江水茫茫,贞莲在水里游着,终于看见贞香冒出头了,她奋力游过去,可不一会儿就被浪花打进水里,一会儿又见她奋力的浮上来。她用力划动手臂,张嘴急剧的喘息。贞香在浪花的打击下灌了一口又一口水,她极力挣扎着,渐渐体力不支,被凶猛的激流卷开去……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不知何时跳下水,他向贞香游去,和浪花搏击,终于靠近她了。贞香沉浮不定,他费尽力气才在她的身后把她抱住。朦胧的月光下,他双臂托着她在江边浅滩中跋涉着,由于在水中的搏击耗尽体力,他的双脚沉重,步履艰难。那双脚一步步向岸边挪动着,又一步步走向树林。贞香在他的怀抱里昏沉沉地闭着双眼,散乱的头发从他的臂弯垂下来,滴滴答答往地上滴着水珠。“丁一芳!”上岸的贞莲喜出望外看着丁一芳。他喘息着笑一笑,在树林中轻轻放下昏迷的贞香。他轻轻地用手抿上贞香额前的一缕头发,眼睛看着贞香说:“我去警戒,你守着她醒来。”小树林中,贞香渐渐的醒过来了,慢慢的睁开眼睛。此刻,月影婆娑,星星眨着眼睛,周围的树木披着朦胧的月色,一片寂静。“我这是在哪儿?”她问自己。“二姐,你醒了!”贞莲欣喜地指着那边,“你看,那是谁……是他救了你。”贞莲指着丁一芳的背影,“你的情郎哥哥来了。”贞香转动头,看见不远处有一个男人的背影。那背影的手叉腰,他在向林外瞭望着。他转过身来,警惕的看看四周,向贞香走近。他扶着她坐起来,把她的头靠向自己的臂弯。“贞香,”他握着贞香的一只手,“你知道吗,我日夜兼程回到你的身边……”丁一芳叙述着离别后的经历:自从离开贞香后,他独身一人四处寻找戏班子的下落,好不容易找到了他们,可是戏班子遭遇鬼子的杀戮,老皮影王赵九就惨死在日本人的枪口下。他掩埋了师傅,告别戏班子,又踏上寻觅之途。“有一次,伪军抓民夫,我在搏斗中脱身,也是在这次搏斗中夺得了一样武器。诺……”他对着江岸努嘴,“没想到,这颗手榴弹今天用上了。”丁一芳说着,望着贞香庆幸地笑。“又是你……救了我。”她低声呢喃。“这是天意,老天就是让我来保护你的。”贞莲看着姐姐和丁一芳含情脉脉的神情,打趣道:“嗯,丁一芳,姐夫,小妹这厢有礼了。”丁一芳和贞莲说了几句笑话,又回到眼前的困境,贞莲收住笑意,突然严肃的看着他说,“你可知道我姐姐为你所受的苦?”“我听说了……”丁一芳声音变得低沉,“我找到你们之前,曾悄悄去过豆腐店,看见有两个日本兵守在那儿。后来辗转到巷子里,胖嫂告诉我,贞香被山本抓走了,水枝疯了,小喜死了。”“什么?”贞香抬起身子,惊诧不已。“小喜死了。”丁一芳补充说。贞香睁大了眼睛,身子微微一震,惊惧呈现在她的脸上。她问:“小喜怎么死的?”他摇头,“说来也怪,没人知道小喜是怎么死的。”贞香怔怔的看着远处的江水。“我知道。”可她没有说出声。在她内心一隅,有个声音幽幽地说:“贞香,小喜死了,那个曾说长大了要天天背你去看皮影戏的小喜死了,他的死……你脱不了干系……你对得起对白发人的承诺吗……” 第五十一章 故里重逢 - 贞香 - 子怀 这是日本投降后的第二年,麦子抽穗的季节。那一年,葛春江从书院远走高飞,参加了国军正规部队。参军后很快得到军旅长官的器重,又被推荐去上了两年军校;军校毕业回到军营,当上了少尉参谋,从此,他进出在省城军部的首脑机关,为抗日救国施展着聪明才智。军校毕业两年后,他又成为国军劲旅中的上尉参谋。如今,葛春江那本就笔挺的身材和儒雅的气质,着一杠三星的制服,头戴硬壳短舌大盖帽,腰上系着一根黑色的皮带,更是韶秀英武,出类拔萃。可是,他感到无奈的是抗战胜利了,赶走了鬼子,新的战争又开始了。他所在的抗日劲旅现在被改编为整编师。武器没变,枪支弹药飞机大炮一应俱全,由于有美国的支援,武器装备甚至比过去更先进了,可是,战争的对象变了,不再是外来侵略者,而是曾并肩抗日的兄弟部队。还有一些令他费解的事频频发生。军中骨干人才在逐渐流失,都跑到昔日友军今日的敌对阵营去了,周围一片议论和叹息,黯然的气氛周遭蔓延。“损失太严重了。”“我们成了昨日黄花。”军中议论纷纷。在葛春江看来,这支军队眼下就象西山落日。他心里明白,自已选定的正规军辉煌不再,要想在短期内绝无恢复过去战斗力的可能。人心涣散,犹如一盘散沙,即使现在得到美国的支持又怎样。他寻思着,懊丧不已,越寻思越烦闷。近日整编和动员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可他感觉不到作为一个军人应有的兴奋和激情,却像正在泄气的皮球,奄头奄脑。他忘不了从云江县和弟弟离别时的情景。那天晚上,葛春海劝他参加新四军,他回绝了,他向往的是国军大部队的气势和实力。记得临别时春海曾告诫说:“哥,你的路可要走对了,否则会后悔一生啊!”发动眼下这场战争是正义的还是无义的,维护着谁的利益,血会不会白流……耳闻目睹了军中派系斗争和高层敛财的丑闻,这些天来他的脑子里时常会冒出这样的念头,让他对自己选择的道路感到了危机。“葛参谋,你的信。”他接过收发员送来的信,一看是父亲的亲笔字。端正的小楷,可笔力不如过去遒劲。他看着父亲的字迹黯然地想,父亲老了,身体一定不如从前了。葛春江直到抗战胜利才给家中去信,这是父亲的回信。他拆开信看罢,心情异常沉痛。父亲病了,家里的变化很大,比他想象的更艰难。母亲两年前已病故,父亲九死一生。因为春江书院作为抗日的活动中心,还因为儿子参加抗日队伍,葛宇轩受到牵连,被日本人多次折磨,后来一直卧病在床。父亲在信中说,要不是贞香隔三差五常来照料,自己的这把老骨头早就被埋进黄土了。提到贞香,春江的心为之一颤。自从婚配高家,再无她的音信,除了在梦里,他以为早已把她淡忘,可没想到一经提起,心底还是涌起一丝悸动。父亲还在信中告诉他,弟弟葛春海现已成了解放军的营长。他不仅自己跟随部队转战南北,媳妇贞莲也参加了解放军,成为解放军部队的一名医生。想到李贞莲,葛春江记忆犹新。这个有文化,有思想的女子,心里好像揣着一团火,有一颗求索之心。她受弟弟和父亲的影响与言传身教,懂医识药,成为军中人才却是在葛春江意料之中。葛春江放下家书,习惯的摸摸硬壳短舌帽沿,心里抱怨着这难看的帽子。他还是喜欢抗战时的军装,特别是那个仿照德国山地帽的圆桶帽子。他更喜欢“抗日铁军”的称号,怀恋南昌会战、豫西鄂北会战的那些万众一心的日子。父亲病重,葛春江以此为由请假回家探亲,虽然颇费周折,但假期总算得到上司的批准。他回家乡一是为了探望父亲,二是想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春海,你应该给贞香鞠躬。”葛春江进门伊始,躺在床上的葛宇轩就这样命令儿子。葛春江瞅着贞香,端正的给她举了三个躬。贞香脸颊绯红,两手摇摆,轻声说:“别,我不过是力所能及罢了。春海弟弟不在家,贞莲也不在葛伯伯身边行孝,我来代替一下,这是应该的。”春江怔怔地看着贞香,搜索记忆。在他的印象里,她是被定格在六年前的少女,穿着白底素花淡雅的小旗袍,总是微微抬起下颚,用清丽而好奇的目光看着讲台。那神情现在想起来犹如繁杂的尘世中一缕皎洁的月光。眼前的她,显得清瘦,还有些憔悴。有一刹那,他觉得她的脸庞不如这几年来一直珍藏在心中的娇俏,但却更为美丽。这种美带着沉静和成熟,还透着一股高洁和坚毅。看见贞香,他就像回到了春江书院,自己又有了当先生的感觉,贞莲和贞香这姊妹俩仍然是他的学生。贞香看见葛春江,端庄地叫了声“先生”,却在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第五十二章 珠玑之言 - 贞香 - 子怀 药罐子里冒出袅袅热气,在贞香的面前弥漫。她在为葛宇轩煎药,低头默默地扇着炉子,眼睛注视着炉火。春江在一张竹椅上慢慢坐下来,静静地打量着她。在葛春江看来,如果说贞莲像一盆火,贞香就象一幅画。前者蓬勃向上,其心性能感染身边的人;后者如山间溪流涓涓向前,静然有致,只有细细品味方能感受她深蕴的魅力。他看着眼前的贞香,那个在课堂上曾为裹脚而烦心的女孩,那个溜溜肩膀眉头微蹙的少女,除了那双丹凤眼还似从前,如今一切都在悄然变化着,尤其是她的言行举止透着温柔和端庄,远非过去的小摸样了。“贞香,你过得好吗?”“嗯,还行。”她莞尔一笑,回望了他一眼。“你还在高家?”“不,”她摇头,“我早已离开高家了,现在……现在的丈夫叫丁一芳。”不知怎的,说到丈夫,贞香竟有些拘谨而羞怯。葛春江听了先是心一沉,沉吟片刻,心底也释然了。毕竟六年过去,一个柔弱的小女子……她应该有个肩膀来依靠。他怔怔地看着她的笑容。他喜欢她羞怯的样子,喜欢她一如从前的美丽。“这些年……一定吃了不少苦吧?”他问。她点头说:“不过,都已经过去了。”她简短地讲起了这几年的经历,他从她的话中得知了概况。贞香和丁一芳曾随戏班子唱皮影,辗转江湖,后来困境中的戏班子熬不下去而一拍几散,夫妻二人只得另觅活路。他们采莲挖藕算是好日子,吃野菜充饥是常事。给人打短工,漂流四方,一直到抗战胜利才归故里。原来,翠姑和贞兰一年前就从乡下回到县城的家,小坤和贞兰团聚,又生了一个女儿,李家人气又旺起来。看见娘家已是三代同堂,姐姐和姐夫居家安稳,贞香不想再住到娘家,好说歹说,终于说服打算再次带她远走高飞的丁一芳,就在县城安顿下来,住进了高家老宅。贞香说起高家老宅颇有一番无奈。她说费了一番心事才说服丈夫并鼓动娘家人帮助,一起动手修缮,把经常闹鬼,面目残破不堪的院落整出了一大两小三间瓦房。完工后又请来道士驱邪避鬼,在街坊众目睽睽下放鞭炮,点红烛,这才热热闹闹住进去。现在,夫妻二人开了间小茶馆。贞香说到这儿打住话题,低头不语了。她还有心事没有说出来,因为她担心说下去会打扰春江心里的宁静。其实她心里很茫然。曾满心期待抗战结束,云江县会是祥和安宁之城,逃出鬼子的牢笼后和丈夫漂泊归来本可以好好过日子了,没想到回到县城,面临的却是阵阵风声,惶惶人心。恰在这时,她又怀孕了。这是她第二次怀孕。第一次在监牢中受刑流产,她担心一旦打起仗来,这个孩子在胎里又不安生。为了生计,丁一芳本想重操旧业继续唱皮影,可现在一片白色恐怖,禁忌也多,唱皮影不能自主曲目,弄不好说是搞赤色宣传而被捕收监。为了生存,夫妻二人利用临街房屋,经营起了一个小茶馆。葛春江看着陷入沉思的贞香,颔首叹道:“贞香,你真不容易啊。”“先生,你呢……这些年你还好吧?”她照过去的习惯称呼他,询问他。“以后别再叫我先生,就叫我‘春江’吧!”他笑着说。春江,这个称谓太亲密了。她想着,心头发热,有几分窘迫地低下头。她不敢盯着他看。过去,她对他只有神往,从不敢有亲密的奢望,今天依然如此。意外重逢又相见,她已经感到很高兴,很欣慰。她嗫嚅道:“这……这样叫不好吧……”“没什么不好的,就这样叫。”“哦,”贞香还是没有叫出口,她用停顿省略来代替了,“……嗯,又要打仗了,……你说,这一家人过去一起打鬼子,并肩战斗。现在打什么呀,就象两兄弟,有什么不好商量的。”“哦,你觉得好商量?”他笑了,看着她的样子笑得很开心。他在军营机关好久没有这样轻松而开心地与人对话了。“是啊,原本两支队伍一起抗日打鬼子,就象两兄弟,现在有什么事不能协商啊。”她认真地重复道,说着不禁皱皱眉。那样子带着一丝困惑,还有一些不满。他提醒似地发话道:“就算是两兄弟,那可是谁来当家作主的大事,你说,好商量吗?谁来当家?”“要我说呀,谁能让老百姓过上安稳日子,谁得人心……就让谁当家!”她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不为百姓,还要这天下干什么?”“嗯……”听到这儿,他为之一振。贞香短短的一句话,让葛春江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把他多日的愁绪驱散开来。没读多少书的贞香却很明事理。他不禁对昔日的学生心底的暗恋更多了一份敬重。“唔……贞香,你说得好,说得真好啊!”他感叹着站起身,“你还是原来的贞香……哦,也不一样。唉,我是说……”他看着贞香迷惑的眼神笑了,他不知道想说什么,一时竟有一点尴尬。窘罢,他盯着炉子的火苗,不一会儿又在她面前来回踱步,好像又想起了难以搁置的心事,眼光又变得忧郁起来。他望着炉中蓝色的火苗,沉吟片刻扭头看着她问:“你还想读书学文化吗?”“嗯,当然想。”她回答。刚回答完,又有些惭愧地说:“那时……在春江书院只上了几个月的学,认识的大字可能不到一箩筐,可是,你看贞莲,不仅有文化,还会给人看病疗伤,现在跟春海在部队里,算是有用之人。”“唔,以后有机会,我再教你学文化。”“恐怕……这样的机会不会有了。”她盯着炉子里的火,不经意的摇摇头。“为什么?”她摇头不语。在她心里,他仍是一轮太阳,只能仰望,却更不能亲近了。药煎好了,揭开药罐的盖子,她感到一阵恶心,不禁用手捂住嘴。葛春江问她怎么啦,她说,哦,没什么。他忙接过药罐,一边往碗里倒药汁,一边关切的瞅瞅她。贞香忍住胃里的难受,和葛春江一道来到葛宇轩的卧房,服侍葛宇轩服下汤药,她对葛春江叮咛几句有关葛宇轩病中的饮食习惯才离去。临走时,葛春江叫住她。“贞香,这段时间真难为你。最近有我在家照顾我爹,你就在家里好好休息休息吧。”贞香临走时和葛春江客气地告别,还邀请他去她家喝茶,他得知茶馆还没取名字,说为了答谢,要给她家的茶馆取一个好听的名字,贞香高兴得直点头称好。 第五十三章 疯妇巷影 - 贞香 - 子怀 贞香从葛家出来,天色已晚,夕阳渐渐隐退,大街小巷显得毫无生气。阴沉沉的天空弥漫着似雾似尘的东西,释放着一股肃杀之气,叫人喘不过气来。她走着,走进小巷,心也像走进了胡同般幽暗,沉闷。回到家乡的这些日子并不轻松,虽然不再四处漂泊,可仍然没有安稳的感觉,她所憧憬的生活在周遭一片纷乱压抑的环境中没法实现。她茫然地走着,巷子两旁的墙壁和屋角所构成的阴影无形中给她压迫感,她不禁加快了脚步。突然,前面十步之遥出现了一个身影,那是从一个阴暗屋角刚冒出来,披头散发的女人。从侧面看,这女人蓬头垢面,她嘴里叨念着什么,念一句嘻嘻笑一下,径直往前走去。是水枝!冥冥之中她认定这是水枝。刚回家时贞香曾向母亲打听过水枝的下落,母亲说水枝流浪到乡下,后来又人不人鬼不鬼的出没在城里了,不知她在哪里有固定的窝。贞香追上前去,追上了这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水枝,是你吗?”出了巷子口,贞香站在这个披头散发的女人面前,拦住她的去路。只见这疯女人怀里搂着一团破布裹着的烂棉絮,脸上僵硬的嬉笑着,站住后仍然神经质的对着虚无的前方喃喃道:“小喜睡着了,嘻嘻,小喜睡着了……”如若不是呓语中提到小喜,贞香真认不出她就是水枝。她的变化如此之大:过去那凹凸有致丰满圆润的身子变得干瘪,一件看不清颜色的花布上衣套在身上显得宽大,空荡。再看看面孔,神情呆滞,眼神空茫。从前黑亮的头发现在枯黄如麻绳,纠结成一缕一缕。过去双颊上的红晕被一层病态的蜡黄所替代。嘴唇干裂,像久旱多日的皲裂之地。难得巷子里有一缕夕阳照射,在她那张被命运捉弄失魂落魄的面孔上洒下了一层淡淡的光亮,才勉强认得出这是一个女人,一个不知年龄的女人。贞香仔细辨认着她的眉梢和嘴角,那是过去曾显现傲慢和蛮横之气的所在,如今,那点气息全没了。显然经过了疾病、牲畜、风雨的侵袭和蹂躏,蜡黄的面孔上带着令人窒息的气息。“水枝,你认得我吗?我是贞香!”水枝嘻嘻笑着,一只手推开她,嘴里叨叨着:“小喜睡着了,嘻嘻,小喜睡着了……”继续往前走。她的步子就像丈量好的,每一步都是相同的幅度。贞香怔怔地看着水枝的背影,一阵心酸。水枝越走越远了,她走着,前面跑来一群小孩,拍手围着她叫喊。“笑邪子,笑邪子……”十来个孩子,大的七八岁,小的四五岁。里面有个长得最壮实,约莫七八岁的男孩率先捡起地上一块碎石子,对准水枝投掷过去,顿时便有好几个孩子效仿他,弯腰撅腚拾起碎砖头瓦片和石子,纷纷投向水枝。水枝被击中了。虽被一次次击中,她却浑然不知似的,并没有加快脚步或退避。投掷中,孩子们像比赛似的,此起彼落,有的石子打在她的身上,有的碎砖头打在她的头上、手背上,可她继续走着,没有任何反应,只是重复着一句呓语。“小喜睡着了,嘻嘻,小喜睡着了……”贞香瞅着眼前的一幕,蓦地大喊一声:“你们干什么!”孩子们站住,循声回头望着贞香。贞香感到自己的态度太粗暴,连忙向孩子们招手,口气变得温和了:“来,小朋友们,快来吧!”孩子们犹豫着,慢慢来到贞香跟前,那个壮一点的男孩子问:“你有什么事?”贞香没有回答他,却微笑着问大家:“你们想吃糖吗?”“想!想吃!”几个小一点的孩子们跳起来说。“好,我给你们买糖。”贞香转身走到一个糖果点心铺前,掏出兜里的钱,买了一大把棒棒糖。孩子们盯着她手里的糖,等着她分配。她一人一支分配完毕。当每个孩子手里都有一只棒棒糖的时候,贞香的手里还剩下一只,她看着一群急不可耐剥开糖纸津津有味吃糖的孩子,将剩下的那颗糖给了那个壮男孩。男孩接过糖,手里比别人多一只,他看看受理的糖并不吃,却疑惑地看着她。她真诚地说:“吃吧!”男孩剥开一根棒棒糖的糖纸,塞进嘴里,仍然盯着她,眼神带有一丝警惕。“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钢伢子。”“钢伢子,我求你一件事,希望你能答应。”她的语气很恳切,“请你们以后不要欺负她,好吗?”“她是疯子。”钢伢子不屑一顾地说。“可疯子也是人啊?你说……是不是?”“这……”“小朋友们,”贞香看见孩子们都渐渐围过来,离自己更近了些,她对大家说道:“你们过去不懂,可现在要记住,疯子也是人,是个病人,你们不要欺负她。” 第五十四章 绵里藏金 - 贞香 - 子怀 贞香的话让孩子们听了面面相觑,他们吃着手中的棒棒糖,表情却变得严肃起来。她又说:“你们知道吗,她叫水枝。你们也看见了,她破衣烂衫,瘦骨嶙峋,整天四处游荡着,没吃没喝,没有人给她关怀和温暖,还经常被人欺负……”听着她的话语,孩子们瞪大眼睛,有几个大一点的眼光里有了愧疚之色,它们互相看看,点点头。“其实,水枝就是得了一种病,是一个身不由己的病人。你们想一想,如果你的亲人得了病,你会欺负他吗?如果疯子可以被欺负,那么,跛子呢,瞎子呢,还有所有生病的人呢,是不是都可以被欺负?可是,他们都和我们一样,是人呐!……小朋友们,你们好好想一想……”孩子们听着,有的已经低下头来,可有几个孩子看看贞香,又有所畏惧地看看钢伢子,好像要经得他的同意……“钢伢子!你呢?”贞香盯着孩子王问。“嗯……我知道了!”钢伢子眼睛看着地面,点头。贞香抚摸钢伢子的头,笑着说:“我们钢伢子是个男子汉了,应该最懂道理。”“我也懂道理!”一个约莫五岁,穿虎头鞋的男孩高声说。“我也懂!”几个孩子一起大声说。她看着孩子们都异口同声地表态,无声的笑了。她松了一口气,笑着对孩子们连连点头。“孩子们,我替水枝谢谢你们!”说罢,她朝孩子们挥挥手走了。眼前的这一幕并没引起路人注意,却被前来店里打酱油的胖嫂尽收眼底。她看着贞香的背影不住地点头,嘴里喃喃道:“奇了……这群小混蛋……居然听贞香的话呀……”这群孩子此刻看着贞香匆匆离去,还瞅着她的背影。他们嘴里咝咝吃着棒棒糖,却好像忘了糖的滋味,站在那儿发呆。贞香走着,快步走变成了小跑,她追寻着水枝的踪迹。她问过路边的行人,找到了水枝的去处。一条弯曲而狭窄的小巷子,充满了恶臭,交叉着另一条狭窄而弯曲的小巷,这里都是衣衫破旧的人,周围全是酝酿疾病的环境。贞香就在这儿找到了水枝。这时,水枝正靠在一个圆筒似的水泥涵洞上啃着也不知是从哪儿捡来的半截生红薯,看起来她会专注的吃一会儿,暂时不会挪动了。贞香环顾四周,看见一家卖汤面的小馆子,小跑着走过去说:“店家,请来一大碗汤面,我要带走。”她补充说碗不能送回,要把碗钱也付了。店家拿来一个有缺口的大碗,装上热气腾腾的汤面,好像知道她给谁买的汤面,对她说:“不要碗钱,你就赶快端走吧!”来到水枝跟前,当贞香把那碗面递给她时,水枝看也不看,夺过碗便用手抓起往嘴里塞,贞香连忙把筷子塞给她,说:“来,慢点,用筷子吃!”水枝下意识的拿过筷子,挑起面条,吸溜吸溜地吃起来。贞香打量着周围。水枝的身边靠墙放着一个被闲置的水泥涵洞,她探头看看洞内,里面有一张破絮,她想,看来水枝是在这儿栖身。水枝三两下吃完了汤面,把碗放在涵洞上,弯下身子就钻进洞里去了。水枝爬进涵洞里了,只是一双脚展露在贞香面前。她看见破碎的裤脚下是一双露出几个脚趾头的破布鞋。贞香走了,她心情沉重地回到家里。当她告诉丁一芳水枝的情形时,他说,你还是离水枝远一点吧,别把脏病或是晦气带给腹中的胎儿。丈夫决绝的态度她也能理解,但于心不忍。她想要力所能及地帮帮她。这一夜,她睡得很不安,水枝那空茫的眼神总是晃动在她的眼前。翌日,她找出自己的两件旧衣服和一双自己亲手做的还没穿过的布鞋,来到水枝栖身的涵洞,可是,水枝不在了。贞香问旁边捡破烂的老人和玩耍的孩子,水枝大概去了哪里,还会不会回来,他们都回答说,笑邪子居无定所,来去不定,没人知道确切的地方。贞香失望地离开涵洞,又去到葛家,她想请教葛宇轩关于水枝的疯病是否还有救。葛宇轩说:“唉,水枝病入膏肓,已无药可治啊。”他向贞香述说了当初的情景。当初安葬好小喜,葛宇轩曾和胖嫂试过救治水枝,还给她强制地灌过汤药,丸丹,也扎了针灸,可是没有任何反应,好像她的脉被死死地封住,击不通,心窍也被紧紧关闭,撞不开,因此成了一个行尸走肉。葛宇轩对贞香分析着水枝的病情,说她是被内心深处极度的痛苦所毁伤,也许永远就这样了,而且……葛宇轩欲言又止,好像知道小喜的死因。他捻着下颚的胡须,幽幽地说:“唔,这就是水枝的命啊,她有去不掉的心魔缠身,谁也救不了她啊。” 第五十五章 丁香茶馆 - 贞香 - 子怀 贞香来到葛家没有看见葛春江,葛宇轩告诉她,春江回部队了。贞香怎么也没想到,葛春江的心境正是在她的点拨下变得敞亮的。他在家呆了十来天,是她的点拨让他忽然想明白一个道理:天下是老百姓的,掌权握枪杆子的如果不得人心,迟早会失去天下。他不想再留在军中混下去了。说来也巧,探亲假结束,春江回去就大病了一场,得的是急性肝炎。不幸之幸,他就坡下驴,借病递交了辞呈,提前结束了军旅生涯。他的上司竭力劝诫他留下,他回答说,我这也是为了减轻军部的负担,可以在家好好养病。当葛春江再次回到云江县时,既是一个因病退伍兵的身份。一年后,春江的身体康复,又开始了教书生涯,且是几十年如一日的教书生涯。他的身影出现在云江县第一中学的讲台上,当起了名副其实的教书匠。为了葛家香火,葛宇轩托人为儿子说了一门亲事,这是一个做水产生意人家的千金,春江没怎么挑剔就答应,成全了父亲的心事,很快娶妻成婚,这且是后话。春江走之前给贞香家茶馆取名为“丁香”,取他们夫妻二人名字各一字,为两好合一好之意。“丁香茶馆”的匾额字迹也出自葛春江之手。丁一芳和贞香都很喜欢这个名字,贞香更喜欢匾额上的书法。匾额上隶书的运笔之美被他展现得淋漓尽致,笔势如电闪,挫锋有控制,字脉行气贯通浑成。尤其是那个“香”字和“茶”字,侧点急骤,拔笔方折,笔势之美,鲜明灿烂,浑然天成。每当清晨,贞香习惯站在门口抬起头,瞅瞅门楣上的匾额,似乎这样心里才感到有底蕴,好像自己也是个文化的人了。她虽然不懂书法,却也能感受到葛春江书法的美。她习惯的看看匾额,打量一番街景,每天如此这般她才能心内坦然地进屋去忙碌。贞香在茶馆生意上主要负责厨房烧水洗碗备茶叶的活儿,茶馆前堂不亦乐乎忙碌的身影是丁一芳。这个走四方唱皮影出身的男儿,把开茶馆这个行当也搞得有声有色,深受街坊邻居喜爱。“丁香茶馆”总共只有六张八仙桌,可风景这边独好,在东门老街渐渐成为街坊邻居排解苦闷,苦中寻乐的一个好去处。今天茶馆里的人像往常一样,三三两两的在喝茶聊天。有人窃窃私语,有人唉声叹气。“……没想到打跑了日本鬼子,还要打仗,何时是个头啊。”“一斤猪肉三百万,一斤豆芽三十万,一斤青菜还要十万,这日子怎么过?”“老子一个月没沾荤腥了,昨天婆娘要去买一只鸡给孩子们打打牙祭,一问,要三百二十万。妈的!我儿子一个月薪水不到十万……”“一个少校月工资六十几万,也吃不起鸡,别说你了。还提什么养家糊口哦。”丁一芳摇头叹气,但他警惕地看看门外,马上面带微笑,声音瞭亮地招呼着众人。“大家看好了,好茶好水好相亲,不谈国事不谈心,一天泡得皮沓嘴软,日子过它个水水滋润……”他提一把锃亮长嘴大铜壶,笑容可掬,不卑不亢。他疏导着大家的情绪,又不时说些警语。“小皮影王,你嘴壳子莫硬,你瞧,今天够你招呼的!”一个戴老花镜的先生顺手一指,只见茶楼外停了一辆美式吉普车,车上下来四名大汉,他们穿着黑色中山装,派头不小。这派头阵势丁一芳倒不多见,他赶紧迎上去。这伙人为首的是谁?却是汉奸金无缺。日本人被打败之前,金无缺临了立下个大功,是他给国军通风报信把山本干掉了。现在,金无缺摇身一变,成了国军军统的情报人员。丁一芳见了金无缺,脸上堆着笑,心下却是惴惴的。他想,这狗日的……带着同伙光顾茶馆,怕是为了收集情报。“看好啦,别烫着,行船走水稳当了!”金无缺等人刚坐定,丁一芳那清朗喝语声如歌声绕梁。只见他一只手提着盛满开水的铜壶,另一只手重重叠叠地拿着一摞盖碗茶具。那正是泡茶的行头:茶碗和茶盖。他左手一放,桌上垒起一座小山一般,紧接着,他仅凭一只手,上下飞舞,叮叮当当的悦耳声中,茶碗打着漩儿分配给金无缺和他的同僚。嘁,那几只茶碗因其惯性转了转,便准确稳当地落在这四个人面前。金无缺乜斜着双眼瞅着丁一芳,另外三个人还没有醒过神来,又听“咔”“咔”几声,丁一芳顺势身子往后一仰,右手缓缓抬起时,一股冒着白气的滚烫鲜开水,从大茶壶那尖亮细长的壶嘴里一喷而出,端端注入茶碗中。“吓,这招叫做‘雪花盖顶’。”丁一芳对金无缺呵呵笑道。茶碗中的茶叶在开水的冲激下跳舞翻飞,一阵氤氲香气便慢腾腾升起来。摆碗,续水,丁一芳把这套动作耍得酣畅流利,如行云流水,金无缺和那三个中山装脸上的狐疑渐渐散去。金无缺低头喝两口茶,长颈一探,对众人大声咋呼起来:“我把丑话说在前头噢,开店做生意,喝茶混时光,可不许私下诋毁国军,抬举共党,有地下党的消息立马报告,知情不报者,一律格杀勿论!”金无缺的话音刚落,他旁边一个同僚刷地掏出手枪,往桌子上一拍。丁一芳心中一紧。哼,搞起了白色恐怖,看来没处讲理了……他依然泰然自若地给他们续水,陪着笑脸。眉头一皱,嘴里串串句子涌出:“四条腿儿桌一张,各就各位稳当当,今朝有茶今朝饮,莫管明日闹饥荒。”丁一芳笑脸看着金无缺和他的同僚,低声问道:“各位先生,建议你们再来碗苦丁茶,润肠去火清心肺。”“你刚才一溜子屁话是何意?”金无缺冷眼问,“不想做你的生意了!”“刚才……什么?”丁一芳楞了一下,佯装不知。正在气氛凝固之时,突然,警笛长鸣,一阵警车的汽笛声划破了小城的上空,街上乱哄哄的,脚步声,车轮声,夹杂着呼喝声,响成一片。一辆巡逻车接连发出刺耳的嚓嚓声。“怎么啦?”金无缺站起来,脸色一变,对三个同伴说:“走,去看看!”金无缺等人起身离去。他们刚出门,丁一芳狠狠地啐了一口骂道:“呸!什么东西!” 第五十六章 智救红鬼 - 贞香 - 子怀 一个女人风一般跑进茶馆。金无缺一伙儿刚走没一会儿,茶客们有的听见警笛已经离开,有的还在静候消息,还有的正猜测缘由纷纷议论,这时却见一个女子神色匆匆地跑进来,大家的眼光都转向她了。丁一芳看见这女子,放下手中的铜壶,走上前问:“你怎么了?来喝茶?”贞香从厨房前来,她见状楞了一下,然后神情从容地走过来,拉起这陌生女子的一只手说,“哟,我说你怎么还不来了……快进来,我正等你呢!”贞香不由分说把这个女子带离了众人视线。她们手拉手,亲友般转身去了后面的房间。瞅着妻子的背影,丁一芳心里很纳闷。他不认识这女子,也没听贞香说今天有稀客来,这是咋回事?正犯嘀咕,却听得外面又想起了嘈杂的脚步声和呼喝声。“快!快!赶紧搜,别让她溜了!”这是金无缺的声音,他大声叫喊着和五个同伙一起走进了茶馆。金无缺跨进门就气势汹汹地说:“这个女共党不会跑多远的,就是上天入地,也要把她抓回来!”说着,他的眼睛瞅着丁一芳上下打量,阴阳怪气地嘀咕道:“哼……我总觉得……这茶馆不一般,里面有名堂……”丁一芳不经意地瞟一眼静无声息的厨房,好像明白了什么。他看着金无缺笑眯眯地说:“我说金大公子,你的眼光就是‘毒’啊,要不我怎么就喜欢你呢!你说对了,我这茶馆就是不一般。你看,我这儿有好几种茶,乌龙茶,碧螺春,还有苏州花茶……哎,都别具一格,品质上乘,你在其他地方还真不好找呢!”“少废话!告诉我,你这儿来人了没有?”“来人?瞧你这话!”丁一芳打着哈哈笑道:“我这儿来的基本上都是人啊!你看……他们,你说是不是人?”丁一芳指过茶客收回手,再对金无缺的同伙嘻嘻一笑说:“要说来的不是人嘛……我就要遭殃了。我看……我赶快给你们好好冲泡几杯好茶,调剂调剂你们的脾胃和心气。”丁一芳不等金无缺回话,马上从拿出一罐茶叶盒,举到金无缺眼前。“喏,这可是花茶中的上品。这茶清代雍正年就盛行,极受推崇。它花蕾肥硕饱满,色泽洁白晶莹,香气浓郁……”金无缺对丁一芳的介绍心不在焉,不屑一顾推开他的茶叶罐,和同伙们眼睛贼溜溜打量着桌边每个面无表情的茶客。金无缺正要往厨房去,却被丁一芳一声道白和皮影高腔所吸引,不禁脚步停住。“梁兄啊……我家有个小九妹,聪明伶俐人钦佩,描龙绣凤打豆腐,麻将溜溜筛子飞。英台我此番杭城求名师,九妹一心想同来……”“别唱了!”金无缺喝到。“搜!给我赶紧搜,别让女共党跑了!”全部的茶客被驱赶,却不然他们出门,金无缺把他们押出堂屋,集中在后院里,由一个人拿着手枪威逼他们统统蹲在地上。另外五个人开始搜屋子。他们把每间屋子的每一件可藏身的物件犯了个个,柜子、大木盆、杂物柜,一一抖翻,柴火房也没放过。各种工具和杂物翻得乱七八糟。金无缺进了卧房。他装作有礼节的样子敲敲本已开着的房门,看着躺在床上的贞香问:“怎么?病了?我早晨看见你不是还好好的?”贞香一动不动,她低声弱气地反问:“谁的病还会打个招呼?我这是老毛病又犯了……还不是在鬼子的牢房落下的病。”一说鬼子的牢房,金无缺的气焰不仅从脸上且从心底灭了,整个人显得猥琐起来。贞香讥讽道:“这是怎么了……金大公子?我家犯什么王法了,老是让你这样惦记。”“没事。”金无缺佯装稀松平常,“一视同仁,搜共党。你别介意。”不知怎的,金无缺谁都不怕,可就是见了贞香有几分打怵。是她知道他的底细太多,还是他畏惧她的凛然正气,总之他在她面前不敢放肆。金无缺嘻嘻一笑说:“哎,你……能否起床,让我在你这屋子里好好搜一搜,这样我也好交差,你也不给他人落下话把。”贞香依然不动声色地说:“没想到你还是这样。一个女人在睡觉,你说有什么好搜的?难道……共党会不顾脸面跑到我的房间,他就不怕别人说他……不知廉耻你?”“她是女的。”“哦!”贞香探探身,一副惊诧的样子,“天哪,女的!你们那么大动静……就是抓个女的。”她坐起身说:“我让你搜……搜,”她好像要挣扎着起床了,这时丁一芳出现在房门口,他见她要起床马上制止道:“哎,你不是病了吗?起来干什么?快躺下!”“哎,我说……”金无缺正要说什么,被丁一芳打断:“要搜吧?贞香躺着也不妨碍你执行公务,”说着,丁一芳走近床边把贞香按下,回头对金无缺说:“你搜你的,她睡她的,井水不犯河水,我就在这儿配合你!”金无缺鄙夷地看看丁一芳,两眼好似又恢复了机警,他东看看,西翻翻,把大木箱子打开,用手在里面抓了几把;探头在床底下看看,一无所获。他站在床前盯着眼前雕龙画凤的古床发愣。“这床……有些年头了吧?”金无缺自言自语,好像沉浸在对古床的遐想之中。贞香接过他的话茬说:“这是高家留下来的唯一物件。”金无缺盯着大床上下琢磨,拍拍床架,看看床柱,好像在研究什么,这时,那五个喽罗纷纷跑来,大声嚷嚷。“他妈的,什么也没找到。”“没有没有!一个女人也没有!”有个肥头大耳的说:“哎,这屋子不是有名的鬼屋吗?怎么老子就见不到一个鬼!女鬼!”金无缺带着那五个同伙悻悻然走了,走时他留下一句话:“你们……记住了,有共党的消息就要报告,知情不报者,格杀勿论!”黑暗的墙角里出来了一个人,她从墙角和帷幔中走出来。贞香拍拍她身上的灰土,歉意地说:“委屈你了!”这女人叹了一口气笑道:“谢谢你们!我又逃脱了一次!”这是一个浓眉大眼的中年女人,由于宽宽的眉毛又浓又黑,眉宇间透出一股男人气。她告诉贞香夫妇,她叫玉银,是云江的地下党。谢过救命之恩就要离开时,她对丁一芳的嗓音赞不绝口,说他瞎编的唱词也很有趣味,还说等以后全国解放了,一定要好好坐下来,泡一壶清香的花茶,听他唱皮影。 第五十七章 魂兮呼唤 - 贞香 - 子怀 日子在铅色中度过。接连几个月都是阴雨连绵的天气。仿佛太阳忘记了大地,不予光芒,尽施浑浊的雨水。空气湿漉漉的,吹到人的身上粘乎乎,老年人感觉骨头酸疼,孕妇感到拖泥带水,行动更加爱困难。贞香挺着大肚子,一边捱时光,一边掐算着临盆的日子。还有一个月……临盆就在夏秋之交的时节了。金无缺对茶馆总是不放心,觉得丁一芳就像隐蔽的地下党,要不是贞香威胁要揭他的老底,他早把丁一芳关押起来了。贞香对金无缺知根知底,他的软肋她最清楚,那一桩桩,一件件,他不得不有所顾忌。这天清晨,丁一芳看见贞香坐在床前揉脚踝,他过去一看,她的小腿和脚踝肿得老高,他心疼的将她的脚放进自己怀里揉搓,关切的说:“要不,我干脆把茶馆关了,专门伺候你,一直到生产,孩子满月咱们再开张。”“这哪行啊。”贞香摇头。“我哪有那么娇贵。”她看着丈夫迟疑片刻说:“一芳,我别的无所求,可是生产前,有件事……有件事……”她嗫嚅着,凝重的神色让他颇感意外。“什么事?你说嘛。”她抓住他的一只手贴进自己的脸说:“你知道,过去,我曾受高得贵之托,答应要把小喜照顾好,不让高家断后。本来……我是想等小喜长大给他说一门亲,娶妻生子,可是,小喜一死,高家再没有后人,诺大的一户人家,说没就没了,这件事想起来我心里总感到不安,觉得对不起托付之人……一个白发老人。”丁一芳一听挺直身子,从她手中拿开自己的手。“贞香,高家的遭遇不是你造成的,你对得起他们了。”“不,我不该把小喜推给水枝。”“你说疯话吧!水枝可是他的亲娘。再说,小喜死的时候,你被鬼子抓走了,还是水枝这个疯婆娘出卖你的!”“就是因为水枝不正常,我却把小喜推给她,这就是我的错。”他瞅瞅妻子隆起的腹部,低声问道:“你想怎样……啊?你要承担这莫名其妙的责任?”她幽幽地说:“我想,即使小喜的死我没有责任,可我对高德贵有承诺,不能让高氏断后,我想……我想……就让我们这个孩子姓高,算是顶高家门户……也算是我信守了承诺。”“你说什么?”她嗫嚅着,“你看……我们还年轻,我保证,以后我们再生,三个四个,直到你满意为止……”“你把自己当什么了?生孩子的工具!……他高得贵是什么东西!”“答应的事就要做到,天上有神灵看着。”她低头嘟囔一句。“神灵!神灵在哪儿?”他站起来,仰头看看天花板,又盯着她说:“要是有神灵,就不该把你嫁给那五六不开的小东西!”她立刻制止道:“你可别轻慢神灵!”“贞香,神灵朝你撒尿,你还当琼浆!”说罢,他有些生气了,转身朝房外走去。贞香怔怔地坐在床头,感到很沮丧,听着厨房里的动静,低头叹息一声,然后起身走出房门。当天的客人不少,可丁一芳心事重重。茶客们执意要丁一芳给大家唱皮影,他推脱不了,即兴给大家来了一出,却也不像往常饱含激情。贞香帮着招呼客人,端茶续水,比往常更劳累。一天下来,她觉得心身十分疲惫,晚上手捂腹中的胎儿,久久不能入眠。她看看熟睡的丈夫,独自悄悄起床,披上外衣,手按腰背,慢慢的向后院走去。她感到胸闷,想呼吸一下夜里的清新空气。这些日子的阴雨使屋里空气沉闷,潮湿,好像身上的皮肤都在发痒。而且丈夫的态度使她心里有无法排解的郁闷。虽然她理解他,知道是自己难为他了,可是,她的心总有一丝歉疚和不安,就像得了难言的心病。她站在院子里望天空,一弯下玄月高挂,湿热的南风阵阵吹来,柴火房的窗棂响个不停。她迈着沉重的脚步,手捧腹部慢慢走着。过去的高家大院,如今残垣断壁,沉寂,冰冷,黑暗,到处充满死亡的气息。如今除了临街的门面整治后还像个住房,后院残破不堪,一片阴森。她看见东西两面的几间厢房坍塌着,虽然收拾了断木横梁,却仍旧废墟一片。她曾和小喜玩躲猫猫的假山石被飞机轰砸平了,奇石散落,显得光怪陆离,不成景象。大院周遭的院墙炸毁,那些转头也不知去向。这昔日的高家大院,如今那一片青竹郁郁葱葱,显示出一片生机。此刻,她走着,黑暗角落仿佛传来小喜的呼唤声。“姐姐,姐姐……”若隐若现的声音,悠远,诡异。再细听,声音又没有了,她不禁毛骨悚然。可是,她的脚步不由自主,却径直朝那堆放柴火和杂物的房间走去。“姐姐,姐姐……”悠远的呼唤,冰冷,哀伤,透着石头的气息。她不由自主的走着,步子似乎也变得轻快了。忽然,她看见杂物房里有一片光亮忽闪着,还传出淅淅飒飒的动静,她惊住了,揉揉眼睛,唯恐看花眼,可是她分明听见里面的动静和声音了,那声音细细飒飒,虽然轻微,却那般清晰。她在心里惊呼:天哪,是谁?难道真是小喜的魂魄来了…… 第五十八章 老宅鬼影 - 贞香 - 子怀 这老宅真如传言所说有鬼?狐疑中,光亮和声音突然没有了,一个白色的影子从里面飘将出来。那影子一会儿长长的,约莫七尺有余,一会儿又变得很短,仅有两尺来长。贞香见了吓得屏住呼吸,只觉胸口发紧。这时,那影子霎时转过脸来。这是人的脸吗?惨白耀眼,除了两只突兀的黑眼圈,就是白纸一张。那白纸缺角了,上半部被黑色的长发遮住一角。影子像木偶开始动了,只有上身在飘移。看不见那似人似鬼的腿和脚,胳膊也空空如也,飘飘荡荡。最可怕的是他在飘移中发出了细微的呻吟。“哎呀!有鬼……”贞香认定那是鬼,吓得尖叫一声,身子一软慢慢倒地,她失去了知觉。丁一芳本是睡着的,翻身搭手发现贞香不见了,正在纳闷,却传来惊呼声,他腾地起身,及鞋冲出房门直奔后院,朝着发声的地方跑来。他抱住贞香,把她搂在臂弯,又掐人中又捏虎口和手指,贞香醒了,慢慢睁开眼睛。他轻声问:“香……你怎么了?”她微弱地说:“我……我看见鬼了……”他将四周扫一眼,回看着她的眼睛说:“不会……哪来什么鬼,你看花眼了。”“柴房……我看见了亮光,后来一个白影……很吓人。”丁一芳扭头看柴房,无声无息无光亮,他摇头连忙说:“你一定是看花眼了,走,回屋吧,睡一觉就好了。”上床后,他把她搂在怀里,轻轻的抚摸他的脊背,哄孩子似的说,“好啦,过去了……过去了。你是太累产生幻觉,好好睡一觉啊,睡一觉就没事了。”贞香在丈夫的抚慰中渐渐平息,可她心里还在寻思着。或许真是劳累了,胡思乱想看花了眼……她慢慢阖上眼睛。丁一芳想着这闹鬼之事心里郁闷,联想到街坊邻里的传言,再看妻子的神情,越想越觉得蹊跷,难道这破旧的老宅子真有什么鬼怪不成……他越想越觉得有必要弄个究竟,不禁暗暗起念:让我来查一查,看看到底是人是鬼。打小风里来雨里去,唱戏打狗走四方的丁一芳,仗着身上有点学戏得来的功夫,胆气十足地连着两个晚上抓鬼。晚上等贞香睡着,他便悄悄起身,手拿家伙隐藏在暗处。第一个晚上没动静,直到天快亮时他才回屋睡觉。第二个晚上,这鬼还真现身被他撞见。当丁一芳隐藏在柴火堆不到一个时辰,鬼出现了。丁一芳仔细望去,那鬼一袭白衣,头上仿佛戴着面具,脚上踩着约莫七寸高的高跷。这鬼披头散发拿着一把铁锹,蹑手蹑脚在门口探看一番,然后走进柴屋。哼,好哇,来了!丁一芳看着这鬼轻足熟路跨过一堆杂物,脱去脚上的高跷,不慌不忙拉开一堆柴火,埋头挖掘起来。老生没猜错,这分明是人扮鬼。丁一芳的猜测被证实,不禁暗喜。可是……他是谁?在寻找什么?只见这鬼哼哧哼哧挖掘不止,土甩得到处都是,有一锹土洒落到丁一芳的脸上了,他差一点叫出声来。就在鬼挖掘正欢之时,丁一芳突然大喝一声跳将出来,手里的的榆木大棒对着鬼使劲砸下去,只听“哎哟”一声,鬼倒下了。“老子让你装神弄鬼……”丁一芳把鬼拖到月光下,用绳子捆在一颗树杆上,捆了个结实。他一边恨恨地说,一边扯下面具,顿时,耷拉着的脑袋让他一目了然,看得很清楚,这他妈就是个人!这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瘦小的脸在月光下显得惨白,细高的个子像个落魄的大烟鬼。丁一芳见他昏死不醒,便匆匆进屋打来一盆水,端起脸盆劈头盖脸朝他泼去。“啊……”“鬼”惊声叫着,醒来一通挣扎,可被绳索缚住,手臂无法动弹。丁一芳的木棒搁在他的头顶上,“说,你是谁?”小瘦脸哼了一声不开口,丁一芳抓住他的一只胳膊向身后反转过去,他疼得尖叫起来,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叫水生……”“水生?什么人?”“我是水枝的弟弟。”“水枝……就是高德贵的四姨太……那个疯女人?”丁一芳的眉头紧皱,露出厌恶的神情。水生点头说:“我是水枝的亲弟弟,小喜的舅舅。”丁一芳叹了一口气,心里的疑团渐渐散开,“这高家闹鬼……就是你这小狗日的在作怪啊……说,跟老子老老实实交待,你他妈的在找什么?”“我……我……”“不说我敲掉你的门牙!”“我说我说!我全都说。我姐告诉我,高家……高家埋有金银财宝,就在这宅子什么地方。”原来如此。这高家出鬼就是这金银财宝闹的。丁一芳又仔细拷问了水生何时何处掘到过财宝,水生告诉他,只在老爷卧室的床底下挖到过一个坛子,可里面只有一些银元。他还说,这高家经营当铺和货栈,田宅佃户不老少,金银财宝海了去了,绝不仅仅就一坛子银元。丁一芳听罢冷笑一声。“你和你姐姐在做梦吧!高家被鬼子炸了个精光,若现在真还有金银财宝,肯定不在城里,不然,还能让你们姐弟俩三番五次挖不着?也许……”丁一芳怔了一会儿说:“那些金银财宝……怕是藏在乡下什么地方吧。”“这我就不知道了。”水生悻悻地回答。丁一芳解开水生的绳索,拍拍水生的脸说:“你狗日的别想钱想疯了,像你姐姐一样不得善终。我警告你,你若是再敢来装神弄鬼,我定将你扭送政府,让你坐大牢。”水生连连点头。他好像被丁一芳放出的狠话吓住了,同时,他费劲心力折腾了几年,财宝毫无踪影,他对姐姐当初的判断失去信心。水生笑着指天发誓道:“嘿嘿,丁大哥,我以后再也不会来装神弄鬼,否则……遭雷劈!” 第五十九章 生死之间 - 贞香 - 子怀 丁一芳收拾好柴房,填上了一个又一个被挖掘的土坑,掩盖了一切痕迹,像从没发生过闹鬼的事儿一般。从此,水生真的再也没有露面,高家老宅子的鬼影不再重现。抓鬼的事丁一芳没有告诉贞香,他怕引起她的担忧而影响腹中胎儿。这天晚上,丁一芳睡了一个安稳觉,可贞香睡的并不踏实。她前一会儿还在熟睡,突然之间却惊醒过来。丈夫依偎在身旁,一只手还搁在她的腰间,胸脯紧贴她的脊背,呼吸均匀。盖在他们身上的薄被单有些凌乱。卧室漆黑一片,沉寂无声。看看窗外,月落星稀,天快亮了。我怎么醒了?好像听见了什么。难道……鬼又来了……一阵晚风轻叩窗棂,发出了轻微的叹息声。从院外某个角落,她听见了猫咪的叫声。哦,也许是小猫弄出的声响,除此之外能有什么呢?睡吧,她暗示自己。大院如此宁静,身旁躺着丈夫,有什么可怕的。也许是刚才做了什么噩梦,棺材铁锹坟墓什么的,那些响声就是来自梦里,然而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了。近日的孕相让她筋疲力尽。她慢慢的拿开丈夫的手,费力的翻了一个身,尽量使自己舒服一些。胎里的小家伙在动,伸胳膊蹬腿,比往常闹腾的厉害了。“宝贝,安静点吧,让我再好好睡一会儿。”她翻好身,腹中突然疼痛起来,一阵比一阵厉害。天哪,真疼。难道要生了?可是离预产期还有个把月呀,葛伯伯说临盆前的疼痛要忍一忍,瓜熟蒂落,急不得的。忍忍吧。她忍着,再忍着,没有叫出声。不行,太疼了,她忍不住叫起来:“啊,疼……”丁一芳醒了,看见她的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一骨碌爬起来。“怕是要生了,我去请接生婆。”丁一芳在她耳边轻声说:“忍着点啊,我很快就会回来的……忍着点啊……”说着,他急匆匆出去了,脚步声咚咚响。她听着脚步声感到腹中一阵拳打脚踢,剧烈的痛楚碌碡般滚动,汗水从每一个毛孔里渗出,散发着淡淡的鱼腥味。她紧咬牙关,为了不使那嚎叫冲口而出。她想,我可要保存好体力,待接生婆到了再和她一同用力。她暗暗的祈祷:“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求你保佑我,平安的生下这个孩子吧!”天刚蒙蒙亮,被称作金婆的接生婆到了,还没进门贞香就听见金婆的声音。“真的发动了……不是还差个把月吗?”金婆放下手里的包袱和小木盆,直奔卧房,丁一芳要跟着进门,被金接档在门槛外。她放下随身携带的装有接生工具的包袱,对他命令道:“你去烧水,快去吧。记住,别进这个门槛啊,这是规矩。”金婆见了躺在床上呻吟的贞香,几步跨上来,一边挽着衣袖,一边嘀咕着。“啧啧,这是怎么回事嘛……急什么嘛!”金婆对着贞香的肚皮伸过手来。贞香看着金婆那副瓦刀脸,尤其是那双手,顿生恐惧。那双跟自己和胎儿就要发生关系的手,手指生的骨节粗大,指甲十分坚硬,连手背上都布满老南瓜似的硬皮。贞香一见这双手头皮发麻,她想躲避这双手,但没有气力。金婆的双手毫不迟疑地按在她的肚皮上,她感到自己的心跳都要停了,冰凉的感觉透彻了五脏六腑。她不可遏止地发出了连串的嚎叫,不是因为痛疼,而是因为恐怖。“瓜熟自落……还没有到时辰,”金婆的眉头皱了一下,手粗鲁地摸索着,挤压着她的肚皮,最后,拍拍隆起的肚皮表现出失望的样子:“还早着呢,你就忍着点儿……别叫了,留点力气啊。”“嗯……疼啊……”贞香感到体内有一股力量不可遏制,横冲直撞。就象炭火在她的子宫内燃烧。“哼,你怀的怕是一个练武的臭小子……在你肚子里造反,要出山呢!”金婆嘀咕着,一会儿站在门口高声喊:“水烧好了吗?”丁一芳的声音从厨房传来:“快了,水快开了。”“行了,就这样,快点端进来吧!”丁一芳还没动静,好像在坚持等水开,金婆“哼”了一声,立马冲出去厨房。一阵剧烈的疼痛让贞香忍不住呻吟着。金婆端着冒热汽的水进来。她放下盆子,踏上床前的踏板,一把掀开被子,然后掰开贞香的腿,只见一摊殷红的血浸湿了床单,一条细弱纤巧的粉红色小手,从她的产道里直伸出来。这只小手真讨厌,金婆见了恨恨地皱眉,她抬起头嗔怪地看着满头大汗的贞香,一番训斥。“你怎么搞的呵,真不会用劲,生歪了,怎么能先出手呢?横生竖养,你不想活了?……要让头出来,先出头啊!”贞香的眼睛含着泪水,有气无力的抽泣起来。接生婆站起来,伸手一把擦去贞香眼睑上的泪,又响亮地擤了擤鼻涕,然后转过头,用力的把鼻涕甩出去,对贞香说:“怕是难产了……你要有准备啊。”“小皮影王!”金婆扭头大声叫唤,脱口叫着丁一芳过去的尊号。丁一芳就站在门边,声音焦虑地回应道:“金婆,怎么啦……”“孩子伸出手来,这是讨钱呢,快拿钱来吧!”“好,好,这就给……”丁一芳像个木偶似的点头,忙着去厨房外衣口袋拿钱,不一会儿跑来了,金婆迎出房门,伸手接过一叠钞票,看一看大概的钱数,那只拿钱的手倏地插进自己的腰间口袋。“好了,你现在最好去外面喊,跑远点去喊叫,孩子啊,快点来吧!……去,快去!”“这……”丁一芳听着金婆发出的新命令,错愕地楞住,那一刻他像被手枪点中了致命之穴。过了一会儿,他跪在堂屋的神龛前,在慈悲的观音菩萨前往香炉里插上了三炷紫红色的檀香,虔诚的磕了三个头。香炉中香烟袅袅,香气弥漫,整个屋子都有了檀香的气味,里屋的贞香好像也闻到了。透过朦胧的泪水,贞香扭脸瞅瞅堂屋,虽看不见丈夫,但她感觉丈夫已经点好香,磕罢头,急匆匆的跑出去了。她听见脚步声远去,心里变得更恐惧。“来,要想法子……你自己要想法子了啊。”里屋,金婆一边说着,一边上来撸着贞香的一把头发,往她的嘴里塞,“嚼头发,嚼断它,吞下去……” 贞香疼痛得万般无奈,她一边嚼自己的头发一边流泪。好不容易嚼断了一些,还没吞咽到肚子里,喉咙灼热奇痒难耐,一阵呕吐不可抑制。她侧身呕吐起来,随着呕吐,腹部跟着一阵阵收紧。这是金婆借以增加产妇腹压的招数之一,此刻在贞香这儿用上了。可是,这一招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金婆使出又一招。这一招是她自己亲自上阵。只见她坐到床沿上,抬脚脱鞋,翻身骑在了贞香的身上。金婆开始了汗流浃背的催产运动。她运用粗糙有力的双手,作用于贞香隆起的腹部,一次次按下,挤压,向产道方向推动。“赶紧出来吧!小混帐……”金婆嘀咕着,手口并用,似使出浑身解数。贞香已经疼痛得绝望了,她第一次想到了死,生死之间,好像仅一步之遥。她想只有死才能解脱…… 第六十章 顽儿降世 - 贞香 - 子怀 就在此刻,马路上正疾驰着一辆自行车,前座骑车的是丁一芳,后座坐着贞莲。丁一芳心急如焚,死命赶路,脚踏上的链子都快要被他转崩散了。他是在听到金婆发出的最后号令时突然醒悟的。去远处喊话助产,让孩子快来,这真是可笑至极。在他看来,金婆的做派和手忙脚乱的接生行为实属愚蠢,真不能指望她。他懊悔去找这该死的接生婆了。为了补救,他虔诚地叩拜观音菩萨,出门找了一辆自行车,骑车直奔葛家。他想请葛宇轩来救贞香和孩子。当他跑进葛家门,却意外的看见贞莲。他想,天无绝人之路啊,贞莲就是救星……情急之中,丁一芳拉着贞莲,不由分说让她坐上自行车。“快,去救你姐姐!”仅听丁一芳气喘吁吁说出的三言两语,贞莲知道发生了什么,心急如焚。她想,如果二姐碰到一个稍好一点的接生婆,就是多给产妇鼓励,等孩子生下来,用剪刀剪断脐带,敷上生石灰,包扎起来完事,也许还有救。可听了丁一芳的陈述,她明白这是个最糟糕的接生婆。贞莲听说过接生婆常备在手边的“三件宝”,就是一把普通的或许生锈的剪刀,一个不知多少人用过且不消毒的小木盆,还有一条不知从哪儿弄的脐带布。要说接生,接生婆不戴经过消毒的手套,赤手空拳拉孩子、包脐带,这样,产妇和婴儿很容易从接生婆手里的那把没有消毒的剪刀、用了很久的木盆,还有那几年都没有换过的脐带布得上“破伤风”。民间常有“七天风,八天扔”的俗语,就是孩子出生后第七天死亡,第八天就可以扔了。而产妇更是危险,有些接生婆竟用手拽住脐带用力将胎盘往外扯,导致产妇子宫整个翻转过来,甚至被扯出体外。贞莲越想愈怕。“快呀,姐夫,再骑快点!”终于到家了。丁一芳丢开车冲进门,听见里屋贞香惨烈的叫声,闻声脸色煞白,他双手合十,一下子跪在观音像前祈祷起来,他的嘴里念叨着一些含混的话语,虔诚无比。贞莲手提药箱冲进贞香居住的那间厢房时,金婆正挥汗如雨。只见她正骑在贞香身上,双手用力地挤压贞香高高隆起的腹部。贞香急促地喘息声与贞香惨烈的嚎叫声混杂在一起,撕心裂肺,窗户和房梁似乎都在打颤。“住手!”贞莲大喝一声。看到床上的情景怒不可遏,贞莲扔下药箱冲上去,抓住金婆的臂膀把她拽下了床。由于用力过猛,金婆头碰在椅背上,虽然并无大碍,但她顿时尖声嚎叫,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虚张声势大喊大叫。“杀人啦!她要杀我啊!”外屋的丁一芳哪里见过这阵势,被金婆吓住了,他隔门劝慰贞莲,“贞莲,别出人命了……”贞莲瞥一眼金婆说:“她死不了!我姐姐却差点被她害命。哼,等会儿……我还要和她算账呢!”金婆本想大闹一场,一听要和她算账,瞅瞅贞莲的药箱和正气凛然的神态,偃旗息鼓,马上出来收拾家伙,骂骂咧咧走了。贞莲站在床前看着那条从产道伸出来的粉红色小手,心里着实受到惊吓,这只小手怎么看都别扭,好像是一块橡皮泥捏好了粘上去的,那么突兀而令人揪心。但贞莲不动声色,镇定地看看贞香,一边抚摸贞香的额头,一边轻声细语。“姐姐,你不要哭叫,那样无济于事,只会消耗你的体力,到该用力时没力气了。听我的,我让你怎样就怎样好吗?”贞香止住哭,恐惧的眼神略微缓解,她点头。贞莲说:“这是胎位不正,要用点技巧生。别拍,我来帮你。”贞莲从容地戴上橡胶手套,吁口气,很快让大脑冷静下来。她回忆着汉江岸边的芦苇深处,部队医院的接生经历。她要把那儿的消毒室、治疗间、手术室,一起搬到这间小卧室来。江政委爱人难产,就是她李贞莲保了母女平安。她用上了在部队医院培训班学到的知识和临床经验,还用上了她通透的心灵和手上的技艺,自然最有用的是她的沉着冷静,使产妇好好配合。就在贞莲的手触摸到贞香肚皮上的那一刻起,贞香感到金婆带给自己的恐惧在消失,她变得服帖了,她还从贞莲的碰触上感受到一种力量,产生了勇气,那撕肝裂肺的痛疼似乎也减轻了许多。贞香听着妹妹的劝告,停止了哭泣。此刻,贞香的眼睛离开身体,飞到了千里堤畔的汉水边,循着缓缓东流的水波,看见了一只正在疯狂玩耍的野兔;她的手落在兔儿满身是毛的身上,轻轻抚摸它,使它渐渐安静下来;她的口不由自主轻吐款言,句句温馨:“小家伙……别折腾了,你顺顺地、乖乖地出来吧!妈妈敞开怀抱在迎接你呢!”时间一分一秒捱过,姐妹俩一起努力,终于把一个顽皮的婴儿接到人间。孩子落地了,这是一个男孩。 婴儿生下来时全身青紫没有一点呼吸。贞莲将他倒提起来,拍打他的后背和前胸,终于使他发出了猫叫般的哭声。婴儿哭了,声音嘶哑无力,哭着哭着声音,渐渐高亢起来,好像玩得又来了兴致,不禁唱起了赞歌。“哇……哇……哇……”婴儿的哭声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听着啼哭声,贞香醒过来,看了一眼贞莲手腕上的婴儿,皱巴巴的小脸小嘴,近乎虚脱的疲惫使她不由自主的闭上了眼睛。贞莲看看婴儿两腿间的小鸡鸡,窃笑着,然后嘟囔道:“小东西,还没出生就这么不守规矩……以后还不定怎么爱折腾呢……” 第六十一章 姓名之忧 - 贞香 - 子怀 贞莲包好婴儿,抱给守候在门口的丁一芳。“姐夫,看好了呵,我姐可是给你生了个带把儿的!”丁一芳接过婴儿嘻嘻笑,他鸡啄米般地亲亲孩子的小脸蛋,一手托着婴儿的身子,另一只手掰开婴儿的小腿瞅瞅,语无伦次,喋喋不休。“好哇……贞莲妹妹,谢谢你,贞香……你可真行!”听着婴儿的啼哭声和丈夫的叫好声,贞香疲惫至极的脸上绽开了灿烂的笑容。丁一芳笑颠颠地进来了,抱着孩子坐在床沿上,他看看贞香,又瞅瞅怀里的婴儿,一个劲儿地傻笑。贞莲拿起婴儿一只紧握着小手说:“这小东西真有劲,以后恐怕是个又蛮又顽的调皮鬼。”贞莲对贞香抚慰了一番,又向丁一芳讲授了一些关于女人坐月子的注意事项,背起药箱就要走,贞香一把拉着妹妹的手不放,“别走,陪陪姐姐。”贞莲回望贞香,粲然一笑道:“姐,你怎么了?像个孩子似的……”贞香也不知为什么,突然心里一阵莫名的难受,就象生离死别般竟然流出了眼泪。丁一芳一见急了,看着妻子说:“哎,好好的,哭什么啊!”贞莲为姐姐擦去眼泪,耐心地解释道:“姐,我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去做,必须马上走。现在是战略防御时期,我这次回来的任务是给云江县地下组织送一份重要文件,顺便回家看看公公。”贞香问:“春海呢?他怎么不回家?”“别说回家,我在后方医院有好几个月没见到他了。他现在是侦查排的排长,整天滚爬在前线,那顾得上家啊。”贞香知道留不住妹妹,依依不舍地放开了她的手。贞莲走了,丁一芳放下襁褓中的孩子,说要为贞香准备催奶的鱼汤和婴儿的米汤,贞香挣扎着要起床,被他按住。他握着妻子的手说,你是功臣,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休息,养好身体。婴儿嗷嗷待哺,由于没有奶水,小家伙哭得更凶了。贞香抱起孩子贴近胸口轻轻摇晃着。也许是熟悉的心跳让他感到安全了,小家伙哭声渐弱,不一会儿睡着了。不知怎的,危险和痛楚过去,就像经历了一场战争,她赢了,赢得了一个孩子,可她此刻却陷入忧郁。孩子叫什么名字……他的姓……关于孩子的姓氏开始折磨她了。丈夫已经明确表示,不同意让自己的骨血为高家顶门立户,若再次提起,也许太不近人情。她听着丈夫在厨房哼着皮影调,还有锅盆碗盏碰磕的声音,一时百感交集。孩子生下后的一个来月,夫妻二人都不提孩子姓名之事。丁一芳在后院种了一颗石榴树。她看着石榴树苗,明白丈夫的心事。石榴多子,他想多要几个孩子。贞香的娘家都来贺喜,翠姑眉开眼笑,抱着孩子问取名字没有,贞香摇头,丁一芳说,要好好想一想再定。翠姑不知姓氏之虑,只为名字操心,她取了好几个名字给女儿女婿备选。“贵山”、“丁旺”、“来福”……还有一大堆吉利字眼,可都被否决了。翠姑有些生气地走了。孩子快满周岁,夫妻二人还未定下孩子的姓名,总是“宝贝宝贝”的叫着。可是,她分明从他的神态上看出他在有意回避这件事。一件无力避免的大事发生,促成了孩子姓名的诞生。这天凌晨,他们突然被门外响亮的敲锣声惊醒,有人在拍门,大喊大叫。“开门开门!查户口了!”贞香顿感到紧张,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她催促丈夫躲一躲。丁一芳说,为什么要躲,我又没做亏心事。丁一芳去开门,两个持枪的国民党士兵立在门前。“走,你要去排队集合!”“干什么?”“不知道吗?所有男子,均得服从征召。”“你是说征兵……我家就我一个男子。”“逃避征召,格杀勿论!”贞香走出来了,她笑着说:“老总们,孩子他爹不是年轻小伙,也要去当兵?”“凡在18―45岁之间,除了残废,均得服从征召。”“可是,孩子太小,他一走,家里孤儿寡母的怎么行,能不能通融通融?”“不行!”贞香拉着丈夫的胳膊不让走,两个征兵的一把拽过丁一芳。丁一芳说:“能不能等我安排一下家里再走……”“不行!快走。”丁一芳就要被带走了,他无奈地看着妻子说:“你进去吧,好好照顾自己,照顾好孩子。”“一芳……别走……”她声音哽咽。丁一芳被推搡着走几步站住,对征兵的低声央求道:“老总们,我会好好跟你们走的,请让我对妻子说几句,我有很重要的话要交代。”丁一芳被松开了,他转身走近贞香,一把抱住她,在她的耳边说:“贞香,我一定会回来的!等着我。”说罢,他迟疑了一会儿说:“我想好了,为了你的承诺,孩子就姓高,大名叫‘高兴’,小名叫‘丁咚’。‘丁咚’你可记住了!”她眼里含着泪水,不停地点头。丁一芳被带走了。东门一条街上,士兵还在挨家挨户地搜查,巷子里传出女人的哭声和嘈杂声,贞香靠在门边流泪,这时,一个女人凄厉的尖叫声响起。是她躲藏的丈夫被士兵在柴火堆里找到了,士兵用刺刀挑了他。“躲避征召,格杀勿论!”凶恶的喊叫声充斥大街小巷。就在这次国军征召中,张小坤也没能幸免,他和丁一芳一样被强行带走。一夜之间,东门一条老街有一百余人被抓壮丁。国军将集合起来的男子用刺刀团团围住,连夜被拉走了。 第六十二章 旷野之丁 - 贞香 - 子怀 旷野一片灰暗。黑土地上升起苍皇的迷雾。没有车辆,没有马匹,队伍里没有举旗也没有军乐吹奏,只有一片死寂。一条绳索套在丁一芳张小坤和众壮丁的手腕上,长长的一串人连在一起,谁也离不开谁。壮丁们在黄尘滚滚的小路上全靠两只脚步行,亦步亦趋,步步艰难。太阳还没出来,他们早已汗流浃背。炎热的天气让人喘不过气来。“渴啊,渴死了……”有人低声嘀咕,眼睛四处搜寻。一条脏水沟出现,众人牵扯着绳索奔过去。水沟边,几个渴极了的壮丁蹲下身,手捧混浊的水,对着嘴往肚子里灌。“为什么不让我们到就近的部队参军?这千里迢迢要去哪儿?”张小坤看着水沟的脏水皱眉,他问身旁持枪的征兵头领。征兵的头领是一个肥头大耳满脸横肉的家伙。他瞅一眼张小坤,冷冷的回答说,“嗯,就近?你他娘说的就近,不就是方便开小差?恐怕你还想回家过年吧?啊,你想得美。”狂风卷起尘土,呼啸着从壮丁们的耳边掠过,一声声,凄厉无比,似乎在诉说他们的愤懑。冥冥之中,丁一芳仿佛听见了贞香的呼唤,他茫然抬头,仰望苍天。“贞香,你说的神灵在哪儿啊?”他内心深处发出凄然的感慨。妻子孤身带着婴儿,兵荒马乱的,谁来照顾他们,以后靠什么生活……他想着,意念中希望飞来一匹马,马蹄嘚嘚把他送回家门;他还希望有一架飞机,机翼展翅带他飞回家乡……他想把妻儿紧紧地搂在怀里,带他们远走高飞,去找寻没有盘剥,没有威慑,没有兵荒马乱的世外桃源……可是,一切都是空想。头顶上方,一只老鹰在盘旋,俯瞰着这地面上持枪的人,被捆绑的人,由于饥渴病痛慢慢倒地的人……贵根的正患痢疾,他伸出一只手,虚弱地说:“我……我又要拉稀了……”贵根是胖嫂的弟弟,过去是游击队战士,张小坤的麾下。今天,他被疾病缠身,身体日渐虚脱。“他娘的!”一个小方脸持枪走过来,凶巴巴地说:“你他妈不是刚拉过吗? 稀屎只怕还是热乎的。”贵根头冒虚汗,牙关紧咬,脸上呈现灰色。“我真的又要拉……不行了……”走在贵根身后的是张小坤。他不时用手支撑着好像随时就要倒地的贵根。张小坤看着征兵的说,“哎,你就行行好,救救他吧!”“救?怎么救?老子又不是郎中!”横肉脸走过来了,他用枪指着大家,恶狠狠地高声命令:“拉吧拉吧,老子准许了。你们都他娘的给我拉屎撒尿,陪他拉个够。哎,我可说清楚了,你们有屎尿的都拉干净啊,没有屎尿的也要跟老子拉,不然,不再走个百八十里……不准停。”几个征兵的嘴里骂骂叽叽,持枪来回走着。横肉脸还在骂,一副吃亏的表情。“他娘的!像你们这样,何时才能到军营!”壮丁们随着贵根手腕上绳索的牵动,前后一阵躁动,大家互相牵扯着走进路边草丛,解裤袋,集体排便开始了。这时,一溜队伍看不到头尾,被绳索牵扯着七上八下。有的站着撒尿,有的蹲着拉屎,倏地,犹如昏黄的苍天下雨飘雾下热雹,路边的草地和沟渠应接不暇。有个十八岁的矮墩青年蹲着使劲拉屎,脸涨得通红。他有三天没有大便了,吃得少,消耗的多,吃得那些粗糠咸菜似乎把肠子里的润滑液刮刷干净,肠壁早已粘连在一起了。但是,他还在努力,他用尽年轻的体能在使劲。他知道,如果此刻大便不出来,再要拉屎就难得有机会而被生生的憋住了。虚弱的贵根蹲在草地上,腚撅着,脸朝着张小坤。张小坤的一只手就像救命的绳子紧紧地拽着贵根。要不是张小坤的这只手,贵根恐怕随时会倒在那一滩自己拉出的似屎非屎泡沫状的液体上。“贵根,你慢慢拉……别着急。”小坤安慰道。“小坤,”贵根抬起头,脸色死灰,“……这一路要不是你照顾……我早去见阎王了……”“别这样说,你要坚持住!你想想,过去多难啊,吃草根树皮,冬天穿草鞋,我们不是照样打鬼子,夺军火……你再坚持坚持,我来想办法……”贵根在张小坤的鼓励和扶持下试图站起来,可他腿一软,翻着白眼仰天倒下。他两眼睁开,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发出一声轻微的叹息。“贵根!”张小坤拉着贵根的胳膊,想再次把他扶起来。小方脸走来了,他端着长枪,枪口顶着张小坤。“哎,他就要咽气了,别管了,走!快走!”“他不是还没死吗?你没长眼睛?”张小坤的手没放开贵根,有几分凶狠地回敬小方脸。小方脸抡起枪托砸过来,被张小坤伸手挡住。他再次抡枪时,横肉脸过来了。“干什么?想造反?”横肉脸拿着手枪指着张小坤。小方脸指着地上的贵根说:“这个家伙离死不远了,也就一支烟的功夫。可他偏要咸吃萝卜淡操心,瞎耽误老子们的功夫!”“活得不耐烦了!”小方脸嘟囔着,乘其不备枪托狠狠地砸在张小坤的肩膀上。这时,张小坤身后的丁一芳怒不可遏,低沉地吆喝了一声,前后的壮丁群情激愤,也跟着发出怒吼。怒吼声一声比一声雄壮。这些天来,壮丁整日行军,夜里,征兵的以防他们逃跑,睡觉时剥光他们的衣服,让他们赤身而眠。因为征兵的军官们为了一己私利惯常“克扣”给养,白天,每个人不到半斤糙米的定量要支撑一整天十几个小时的行军,壮丁们个个面黄肌瘦。对这些困苦的壮丁来说,最不堪的是饮水。征兵的不把这些壮丁当人看,食物仅是维持活命不令他们饿死而已,而饮水还不如牲畜。炎热的夏天,他们不得不喝路边阴沟的水,有时渴急了看见小渠和脏河流的水,甚至泥水坑的水也不得不喝几口。正因为此,腹泻成了致命的疾病,由于没有医药,疾病很快在这些壮丁中流行开来。贵根拉了三天,又因为长途跋涉,累乏过度,粗劣的高粱米饭就咸菜,撑不住他虚弱的病体,终于倒下了。他睁着眼,鼻息虽然微弱,但他意识非常清醒。他又将被抛下。赤手空拳且被绳索套着的壮丁们,一腔怒火,只能对持枪者以怒视,抑或怒吼。“你们真想造反?”横肉脸和那几个征兵的对贵根的情景早已司空见惯,他们持枪咆哮着,对于壮丁的死亡毫无同情之心,因为看得太多,感觉也就麻木了。“你们不是还没死吗!怕什么?运气好的都不会死,你们他娘的还要去前线杀共军呢,走,快跟老子上路!”怒吼声不断,连接大家的绳索一阵颤动,队伍似要骚乱。“啪”的一声,横肉脸开枪了,有个壮丁倒下。张小坤被两支枪驱赶着上路,他扭头看看躺在地上还光着屁股两眼发直的贵根,悲痛地叫了一声。“贵根!”身后的家乡越离越远。荒凉的原野,没有湖泊,没有堰塘,没有莲蓬飘香,没有麦浪滚滚和稻秧。这几天已经行进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域。山脉绵延,瘴气廖曼。张小坤突然感到头晕,身上一阵寒颤。他想回头看看身后的丁一芳,可身子一晃,差点摔倒。他的神态被丁一芳看见。丁一芳心里打了一个冷颤。横肉脸朝张小坤走近,厉声喝斥道:“别像醉鬼似的……快走。” 第六十三章 小坤饮恨 - 贞香 - 子怀 张小坤站住定定神,强打精神往前走,他心里还在盘算如何伺机逃跑的事。这些天来,如果不是为了照顾胖嫂的弟弟贵根,他早行动了。凭他的身手,带上丁一芳逃跑绝不是问题。这一路押送途中,丁一芳和张小坤之间相隔着两个人,他们遥遥相望不时交换着眼神,相互传达了择机而动,逃出生天的讯息。但此刻,丁一芳看见张小坤身躯摇晃,不禁担心起来。他想,这些天一直照顾贵根,小坤弄不好传染上了痢疾。可是,丁一芳万万没想到,痢疾没有染上身强力壮的张小坤,西南地域的恶瘴却粘上了他。小坤被恶性虐疾袭中了。张小坤和好几个壮丁染上虐疾后,一天数次发冷发热,身子像筛糠似的不停地颤抖,在行军路上东倒西歪,由此不时引来征兵的枪托和拳脚加身。昔日强健的张小坤,只几天的功夫已瘦的不成人形。张小坤和丁一芳之间的两个壮丁被虐疾和枪托折磨,在一天之内都死去。“难道……我也要客死他乡……” 晚上,小坤不禁哀叹着,一阵恐惧袭来。他感到奇怪,过去枪林弹雨跟日寇干仗,怎么就不怕死呢?可今天……他只觉胸闷异常,喘不过气来。他悲叹着,内心深处在自语:“贞兰,你还好吗……我们的女儿可好……你腹中的胎儿可好……”他透过稀疏的树叶望着星空,夜色幽暗,星光惨淡。他忘不了临行前,贞兰拉着他的衣襟,泪眼婆娑地叮咛他:“小坤,你一定要回来呀,不要把我和女儿扔下……”她把他的手贴近自己的小腹,有几分羞怯地告诉他,又怀孩子了。张小坤高兴得连连点头,嘱咐她要好好照顾自己,等他回来。又是一阵寒颤袭来,张小坤抱紧双臂,牙齿嘚嘚作响。丁一芳手腕上的绳索在颤动,他被绳索的牵扯弄醒了。“小坤,你怎么样了?”“唔……没什么……老样子……”“小坤,”丁一芳有些紧张地看着小坤,“你可要坚持啊,一定要挺住。”“坚持……”小坤蜡黄的脸在惨淡的月光下变得更加灰暗,可他的眼光带着一丝神往,嘴里喃喃道:“我也想啊……可是……”“你不能悲观……不能啊!”丁一芳恳求似的叮咛他。“你看看今天……”小坤的声音带着绝望。今天,他们同时想到了今天白天的情景。在行路的队伍里,夹在丁一芳和张小坤之间的两个人被虐疾夺去了生命,黄昏时被草草掩埋在路边。丁一芳看看张小坤痛苦的神情心里突然紧缩,寒意袭来,浸透他的全身。他和小坤一样,感到了对死亡的恐惧。丁一芳伸出手背放在张小坤的额头试一试,滚烫得很。“你又在发烧。”丁一芳说。张小坤被痛苦折磨,渐渐没有了清晰的意识。“小坤……你可不能丢下我……我们可是连襟啊……”丁一芳面带哀伤,在小坤的耳边喃喃细语。他守在小坤的身边,扭脸看看周围四周横七竖八赤身躺着的人,心里十分凄迷。这时,借着淡淡的月光,他突然看到小坤眼里流露出一股奇特的光亮,那是对生命的眷恋之光。那点光亮在昏暗的月光陪衬下,显得无比绝望而凄凉。丁一芳明白了,他那眼中的亮光透露着对生命的眷念,对亲人的眷恋……看来,他的大限到了……小坤喘息着,张着嘴,突然说不出话来。夜深沉,天黯淡。惨淡的月光下,张小坤喘着热气,胸口极具起伏,不一会儿呼吸好像也停止了,露出咽气的光景来。丁一芳摸摸张小坤的鼻息,手被烫似的缩回。啊……气若游丝,气息微弱得近乎生命就要完结。他又伸手摸摸张小坤的胸口,哪还能感觉到心跳啊。怕是断气了……他悲哀地想。“小坤……小坤……你怎么了?”他看不到反应,但仍然不死心。“小坤,你能哼一声吗?就一声……求你!”仍然毫无动静,小坤的脸上毫无表情。天那,他的魂魄恐怕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丁一芳不敢细看小坤的脸,内心却一阵紧缩,悲从中来。他无比感叹,这个强壮的汉子没有死在鬼子的枪口下,却草芥般死在征兵途中。我怎么办?环顾四周,一片死寂,阴风嗖嗖,树影幢幢如鬼魅。我不能死!我不能客死他乡,弃尸荒野,让狼啃狗咬!此刻,求生的愿望强烈地占据了他的心,倏地产生巨大的魔力,让他陡生智慧和勇气。他从心底呐喊:我不能死,我要回家,我要回到贞香的身边!他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对着张小坤默默祈祷。祈祷一番后,不声不响在草丛中摸索,寻找。他的手摸到了一块尖角的石头后一把捏住它,用尖利的一面按在手腕上,直捣绳索。他使出浑身巧劲不断的磨砺,一下又一下,一次又一次,硬是用这块小石头磨断了绳索。趁着夜色,趁着横肉脸和同伙难得的熟睡,他像一个幽灵般起身,蹑手蹑脚走到衣服堆前,从里面抽出两件夹在腋下,跌跌撞撞消失在星光惨淡的树林中……他跑着,悄然小跑变为大步奔跑,赤身跑到树林尽头,跳进一条沟里站住,手忙脚乱地套上衣裤。就在跳进沟里的那一瞬间,他感到脚踩在了什么荆棘上,刺痛,火辣。穿好衣裤,他连滚带爬上了沟沿,一条小路在眼前展现。月淡星稀,他在路边看到一双脚伸在黄土外面,那是一个被草草掩埋的死去的壮丁的脚,他扒下他的鞋蹬进自己鲜血淋淋的脚上。他辨认着方向,拔腿向来路上跑去。 第六十四章 逃出生天 - 贞香 - 子怀 他跑着,不顾一切。他跑着,心在抽泣。苍天啊,帮帮我……给我力量……我再也跑不动了……他在心底呐喊,感到心肺快要跳出来,肋下汩汩的,就像要炸开。但他的两只脚顽强地向前挪动。一只,另一只,一步,又一步。他告诫自己:只要远离壮丁队伍,一步是一步……他低头瞅见自已脚上丑陋的破布鞋,脚步不敢停下。记忆中这双鞋应该是蓝色的,可现在这双鞋黑不黑紫不紫,被血迹浸染,鞋和脚已经紧紧地黏在一起了。鞋尖露出四个脚指头,在两只鞋前探头探脑,似乎不停地探寻着回家的路。他不时看看路,不时低头盯着脚尖,跌跌撞撞,一路跑着。越过大路,跑上小路,跨过小渠,涉水过沟坎。这双脚就像两根木棍,笨拙不堪,渐渐没有知觉。贞香……你说天上有神灵,神灵在哪儿啊?也许有……可我现在很想见到他老人家!他默念着,心在哭泣。贞香……我太累了,不能再走了……就像这双鞋……这脚好像不是我的了,可是,我说过的,我一定要回来,一定要回到你身边……他每走几步,就要提提裤腰带。腰带怎么也系不紧,裤腰总往下坠。他苍然地想,哦,这是饿,太饿了,把腰饿细的缘故。他刚意识到饥饿,腹中便饥肠辘辘,排山倒海的饥饿感涌上心口,窜上大脑,贴住脊背,使他腿发软,眼发花,最后只剩下这饥饿的念头。他用昏花的双眼四处观望,看到了嫩树叶和桑果,忙踉踉跄跄奔过去,采摘树叶和野果充饥。他把嘴里塞满汁液酸涩的果子,咀嚼,吞咽,不禁被酸得皱起眉头,可是,他仍然把这野果树叶汁当成琼浆玉液,咽进腹中。补充了养份,凭着记忆中的方向,按照裸露的脚趾头的感觉,他又上路了。突然,他看见三只野狗在前面路边撕拉拽扯,争食一块血丝呼啦的东西,他躬身前行,悄悄走近,看见了骇人的一幕:那是一条人腿,野狗们正在啃食腿上的肉,咯哧咯哧地噬咬着,脚指头被啃下两个,还有三个趾头耷拉在一只野狗的嘴边。他悄然环顾四周,记起曾在这儿拉屎撒尿,那只腿也许就是贵根的……,想到此,他一阵颤栗。野狗由于争食而红着眼,厉声低吼,发出极其恐怖的叫声,他感到毛骨悚然。或许是狗们太专注于口边的食物,无暇顾及他,他蹑手蹑脚走过去,无声无息。为了不迷路,他努力搜索记忆,以尸骨为标记。他依稀记得死去的壮丁们曾被草草掩埋,在枪口的催促下尸身埋的很草率,仔细辨认一定会有痕迹。他寻觅着痕迹,路边土沟,杂草丛中,果然让他看到了裸露的一条腿或一只脚,突兀地斜伸出地面,有的似乎还在抽搐。这是那些还没有断气便给活埋的人……他走着,突然一阵阴风刮过,空气里充满了浓烈的臭气,因为弃尸太多,臭虫苍蝇聚集,发出嗡嗡的声响,他头皮发麻,不禁屏息捂嘴,却难抑一阵强烈的恶心,倏地撒手呕吐起来。翻江倒海的,把那痉挛的胃吐了个干净。天哪,我的胃还在吗……呕吐后,他克制不住地抽泣起来,痛苦和庆幸交织,别样的泪水抑制不住地流淌,在脸颊滚落。他孩子似的抽噎着哭出了声。泪珠流经嘴边,舌头感觉到了咸酸苦涩,他一边抽泣,一边顽强地命令自己,我要活着回家,替小坤活,替贵根活,替那些死去的壮丁活……他走着,跌跌撞撞,踉踉跄跄。他不停地走。他知道,只要停下来就是放弃,就会在旷野中死去。他走着,不停地走,直到走得失去知觉而倒下……一只灵巧的小猴独自站在一颗树丫上,它似乎刚刚睡醒,慵懒地一次次打着哈欠。人的气息在空气中飘荡。虽然微弱,但被它捕捉到了。是树林的风儿给它送来人的气息。它抬头仰起脖子,嗅了嗅,它慢腾腾地扭过头,瞟一眼远处的河流,发现了一条大船在水上航行,当它看见船只时忽地站起身来,从树上跳下,连蹦带跳地向河边跑了几步。它站住,抬起瘦弱而又毛烘烘的手臂挥舞着,挥舞着。可是,船儿走了,没人看见它的友好举动,它有些失望,一直站在那里目送船只离开,好一会儿才悻悻然回到树林。它心里还惦记着人的气息。这是一只病愈才几天的小猴,此刻并不饿,因为就在一刻钟前,它吃掉了哥哥姐姐送来的一堆生果。小猴非常敏感,也怪可怜的,因为它的母亲自从生下它后很反常,曾不断将叼在嘴里的它摔到地上,时不时还咬一口这柔弱的亲生骨肉, 致使刚刚出生不久的小猴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它甚至觉得自己有被疯母吃掉的危险。小猴被咬的那一会儿,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也许它认为与其被摔死或被抛弃,还不如让母亲充饥,颐养天年。这几天要不是姐姐和哥哥的照顾,它可能早死了。猴儿循味寻源,蹦跳着的步子有些焦急。一缕阳光照射着它,淡黄色的皮毛洒满斑驳阴影。它终于找到了源头。这是什么动物?他躺在树下,像死了一样。它把毛烘烘嘴凑过去,在他的鼻子边喷着热气,它还伸出小爪子撕扯他的衣服。一条条撕扯。啊,近乎死去的他似乎听见了嗤嗤的声音,还感觉到有尖尖的小爪子在脸上抚摸,一阵瘙痒,刺疼。他的意识又活了,尽管动弹不得。这是什么动物……它弄醒我了。我可是好困,好累。我已经倒下……已经游离于人世了……现在睁不开眼睛。就这样睡吧,好好的,安安心心的睡一觉……长长久久地睡下去……小猴靠近他嗅一嗅,虽然有点人味,但不动不叫,毫无声息,它玩弄着他的破衣衫,觉得了无趣味,盯着这个死物左瞧瞧,右看看,它多么希望他温软有情,还生气勃勃,像自己的哥哥姐姐领它玩耍,给它食物,把它抱在怀里给予一点关爱……可是,它失望了。看着这无声无息一动不动的东西,小猴发了一会儿呆,悻悻然离去。那个毛烘烘的东西没有了,树叶沙沙响不停,他惊醒了,虽然眼睛睁得十分费力,但清醒的意识回到了他的脑海:“我不能睡下去,否则,将长眠不醒!”南风拂过纠结的发丝,温馨而清香,一如贞香的手指。他躺着,静静的躺着。心里感激弄醒他的动物,耳边倾听着鸟儿的歌唱。他感受到河流的脉动。他用力,却只能慢慢的睁开眼睛。啊,我还活着!曙光微露,照射在他由于虚弱而浮肿的眼皮上,光的刺激使他几乎又要晕过去。他的内心在歌唱:我活下来了,我终于逃出了魔爪。我将要呼吸自由的空气了!猛然间,他张开大嘴哈哈大笑,笑声是那样的干涉,嘶哑,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原来是这样的怪异和突兀,他遗憾地想,怪声怪气地笑。贞香我的妻啊,我的笑声如此的丑,幸喜此刻你听不见。不过,我的心境却格外的美妙啊!呀,河流下游,初生太阳的光芒照耀在清风吹拂的江面上。他扭头看见河流正在亮片似的阵阵泛光。他伸出手掌抚摸着身体的周围,岸上被浸没的腐败枝叶成了他柔软的床铺,他咧嘴无声地乐。突然,一个虱子爬到他的颈上,他几经努力,扬起胳膊反手捉住,用拇指和食指捏碎了它。接着,又有一只虱子跳上他的脸,他伸手一拍,捻起来轻轻弹出去。“哈哈哈……”他嘶声哑气地笑。贞香,我自由了,就要回家啦! 第六十五章 难兄难弟 - 贞香 - 子怀 他满心偷乐而颤抖,却四肢无力难起身。费了好半天的力气才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走向河边。他蹲下身子,清澈的河水鱼翔浅底,映出的头颅是人非人,是兽非兽,全不是他熟悉的那个模样。他饥渴难耐,顾不得形象,双手捧水大口驴饮。冰凉甘甜的水犹如琼浆玉液,一捧一捧的被他灌进嘴里,直到胃里被水灌满才罢休。“啊!我又活了……”他喘息着,慢慢积蓄刚才消耗的体力。他再次端详着水中的面孔。这是我吗?胡子拉碴,整张黝黑的脸被乱稻草似的稀疏毛发包裹。眼窝深陷,灰土浮面,一副污秽不堪的形象。真丑啊……像从地窖里刨除来的怪物。贞香还会认得我吗?他摇头自嘲,倏地跪下,把头埋进了水里。他撩起水洗头洗脸洗脖子,双手捧水一顿猛搓。洗着洗着他觉得气力跟不上了,心慌气短,头晕目眩,不得不颤巍巍站起来。他喘喘气定定神,慢慢脱下身上褴楼不堪已认不出颜色的衣裤,强打精神再次蹲下来,把衣裤搓洗了一遍,然后将它们挂在一撮低矮的植物枝丫上,又赤身晃晃悠悠走进了水中。他把头深深的埋进水里,咕噜噜,好似在和鱼儿对话。当他扬起脸时,像落水狗般猛地一甩湿漉漉的头发,纠结的发丝和胡须顿时散开,在风中飞飘。他开始洗手,仔细地洗那被污泥填满的长长的指甲。这双手曾让贞香赞不绝口,这双手曾雕龙画凤镂刻皮影,制作了无数精美的篇章。他想,我今后还要靠着双手,用它镂刻雕琢,描刻生活,还要用它轻抚爱妻那洁白如玉的肌肤……他洗干净指甲缝,洗干净手掌,洗干净手背和手腕,这双手终于露出白皙的皮肤,细长坚韧的手指,过去的好模样又回来了。这下……她可以认出我了……他想着,不禁点头。他伸手自我欣赏着,不禁嘶声大笑。这笑声嘶哑,却有一股顽强的爆发力。笑过,他畅怀地开声唱起来。“咿哟――刚开口就是一阵混沌的破音,但这并没使他扫兴,清清嗓子,他又婉转偷巧地唱起来。尽管由于生命的体能弱势使他上气不接下气,可是他唱得很专注,很投入,就象戏园子临场应试的学徒。“夕阳(那个)伴炊烟,天在(那个)水里边。雨打哟窗棂光阴苒,绿芽哟上树春盎然……”他嘶声哑气地唱罢,心里很爽快。可是,唱罢更觉肠鸣阵阵,他感到腹中饥饿实是难耐,成了眼前头等大事。可吃什么?打眼四周一望,眼光落在河边草丛中蹦跳的青蛙身上,他又嘶嘶笑了。蛙们被这个裸身的汉子追赶着,一个个纷纷蹦跳着逃之夭夭,可就有那么三五只一直被他穷追不舍而彼于奔命,最终被他活剥生吞,成了穿肠而过的佳肴。穿上已经晾干的衣裤,迈开略微轻快的步子,他要上路了。这时,他似乎听到了一个异样的声音,这声音很虚弱,很轻微,像是来自地狱。天哪,这是人。他停住脚步,屏住呼吸,明辨了声音的源头。顺着声音走到一棵大树下,这儿有堆枯枝腐叶,腐叶上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人。“啊!你是谁?”他问罢又自责了。俯身仔细看着地上的人。骨瘦如柴,状若僵尸,气息十分微弱,脏乱的头发、凌乱的胡须和深陷的眼眶,分明是一个行将就木的人。只见这尸身似的人眼睛微微睁开,向丁一芳注视片刻。说是注视,是因为丁一芳俯视着他,与他眼中微弱的亮光相遇。也许他什么也没看见,只是有一丝无意识的光罢了。他微弱的哼了一声,又闭上眼睛。这尸身似的人大概想从此长眠于此吧。哦,你快坚持不住了,我知道。丁一芳嘟囔着,用指头翻弄了一下他的眼皮。你必须动起来,听见了吗?要动一动,动动手指头,动动脚指头,动动心眼。唉,哪怕……动动眼皮也行。丁一芳边嘀咕边打量这个快要被埋在枯枝腐叶中的男子。他多大了?身上褴楼的衣衫和树叶混为一体,看不出年龄,只有深凹的眼眶,只有微微颤抖的眼皮表示他还是一个活物……丁一芳一屁股坐下来,坐在了他的身旁。他推心置腹谈心似的说:“听着,我打算救你。但是,我要搞清楚,你这个家伙想不想活。”丁一芳贴近他的耳边声音稍大一点说道:“你想活吗?”这时,他的眼皮动了一下。“我知道你已经说不动话了,这样吧,我说,你动动眼皮可以吗?我说对了你就眨一下眼皮,我说的不对你就像个木头,眼皮不眨。”他的眼皮眨了一下。“哦,好,就这样。”通过嘴和眼皮的对话,丁一芳知道了他的概况:这是一个落伍的壮丁,他是生病被遗弃的。不知过了多少个日出日落,他支撑不住衰弱的病体,倒在了这大森林。“你死沉死沉的啊。”丁一芳嘟嚷着,费力地搀扶起他。虚弱之人搀扶垂死之人,他将双手塞进这个垂死之人的腋窝下,闷哼一声,拖扶他靠着一颗大树歪坐着。丁一芳气喘吁吁地说:“不要放弃啊!你答应我了,不要放弃……我……我来帮你找回生命。”丁一芳一门心思要救活他。由于没有火,他摸鱼抓蛙后自己咀嚼,再用自己的嘴一口一口喂给他吃;他挖来野菜采摘野果用木棍捣碎了加水灌进他的嘴里。三天下来,这个活死人的唇间脸颊有了些许人气,眼睛能长久一些地睁开,并生出一丝光彩来。当他真正的活过来后,断断续续对丁一芳讲述了自己的身世和遭遇。原来,他和丁一芳同是云江人,比丁一芳小两岁,家在农村,启程比丁一芳早几天。“我叫武天明,是在田头搭瓜棚时被突然抓走的……我爹连夜送给他们二十个袁大头,本来说可以免征,可那帮征兵的军官不讲信用……还是把我抓来了。我们动身的时候有三百人,可是被抛下时剩不到一百人了。饿死,渴死,被打死了很多人,病死的最多……我生病后拖着将死的身躯,后来被扔下了,他们临走前说我活不过一袋烟的功夫。我昏死了多久不知道,后又醒过来,啃着野草,一步步爬到树林里……”武天明蓬头垢面,一脸蓬乱的络腮胡子,看不出年龄。他将身子紧紧的蜷缩成球状,将脸埋向胸前,抽泣着回忆被抓壮丁的日子,说着,就象遇到久别的亲人,抽泣起来。丁一芳连忙制止道:“好啦,兄弟,别哭,别把狼招来了。再说,你必须节省力气,我们还要一步步走回家呢。”“兄弟……我……我如果能活着回家,以后一定好好报答你……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嗯,我就等着这句话呢,所以,你我都必须活着回家。”黎明时分,他们重新上路。天空同丁一芳逃离壮丁队伍时一样漆黑。走着走着,天上飘下了小雨。淅淅沥沥,淹没了他们艰难的脚步声,模糊了他们的视线和面孔。他们各自拄着一根树干做成的拐杖,向着河流的下游前行。武天明坚持自己的意见,要远离大路,只找荒芜,哪怕听见了狼嚎也不更改。丁一芳本来为了速度走向大路,可在武天明的坚持下不得不同意。他们一直沿着河流走,当他们一次次确认没有人来追赶才放心大胆的走上大路。“这是哪儿?”走过一片饱受雨水蹂躏的玉米地,白杨树摇曳着枝条,武天明在树下发出这样的问句。“不知道。顺着河流走吧,总能找到汉江的,那样就能回到我们的家乡了……”丁一芳仍然这样回答他。雨水来了又去,天空阴霾不散。第二天早上,丁一芳注意到白杨树下长苔藓的地方似乎不对劲。“走错方向了。”丁一芳一声惊呼。“你不是说……顺着河流就能找到汉江吗?”武天明吞下一口唾沫问。丁一芳垂下头,又无可奈何地摇头,口气十分颓丧。他怅然嘟嚷着,是啊,我们今天一直跟着河流走,昨天也是,因为沿着河床就能通往长江,长江连接着汉江,汉江边就是家乡……可是,我没有注意到苔藓,因此不太确定。“我们迷路了。”武天明断然地说。只见他镇定地蹲下来,捡起地上的树枝和土块,认真地做起了方向和路程的分析,丁一芳看看他,随后也蹲下了…… 第六十六章 丁咚洋洋 - 贞香 - 子怀 丁咚脸圆圆的,长得虎头虎脑,十分惹人喜爱。额前的一缕卷发,颇像丁一芳。只是这小东西两岁了还不会说话,整天只会嗯嗯啊啊。不会说话的丁咚却争强好胜,一副男子汉摸样。贞兰的大女儿小荷比丁咚大两岁,却打不过他。他两岁就知道抡拳头,生气了会把拳头攥紧,呼喝着向表姐示威。丁咚很淘气,爬上爬下,每天一身泥灰;拉了便便拿盆扣住,不让小狗吃;后院的驴儿活怕了他,见他就把尾巴使劲地甩,不让他靠近了拿烧火棍捅尾巴。此刻翠姑坐在堂屋椅子上抱着丁咚,一边鸡琢米似的亲着外孙红扑扑的圆脸蛋,一边欢天喜地嘟囔。贞香昨天到乡下收豆子去了,要到晚上才回来。翠姑习惯地望望门口,一边嘟囔一边拿下巴蹭着丁咚的脖子,逗得他咯咯咯笑不停。在丁咚的笑声中四岁的小荷从后院跑出来,她拉着翠姑的衣襟说:“奶奶,驴儿没吃的了,它在‘嗯昂嗯昂’叫不停呢。”翠姑看一眼外孙女,不耐烦地说:“去,告诉你妈,让她去看看。”“我妈在哄妹妹睡觉……”小荷撅嘴,显出不高兴。“你整天就知道抱着弟弟玩,不管我和妹妹,也不管驴了。”“咦,谁叫你来教训我的?”翠姑不满地看着孙女。自从两个女婿被抓壮丁,家里的日子日益窘迫。翠姑把贞香娘儿俩接回娘家,一是稀罕外孙子,二是想一家人在一起相互有个照应。贞香的豆腐做得好,翠姑让她重操旧营生,帮着养活一家人。贞香回到娘家后里外忙碌,做豆腐,招呼生意,还要割草剁菜准备驴食,时常回乡下收豆子,真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可是,贞兰似乎不领妹妹的情。丈夫张小坤被征兵的带走后,她一直闷闷不乐,仿佛对所有的事物都失去兴趣。尤其是生下二女儿小花,她更是打不起精神,变得颓废不堪。昨天,贞兰居然悄悄地抽起香烟来了,吞云吐雾,在卧房里毫不忌讳。小荷发现了,跑来向奶奶告状。“我看她是不想过了……”翠姑听罢嘟嚷着走进贞兰的卧房。吞云吐雾的贞兰一见母亲,愣了一下,那一瞬间眼里露出惶恐,她把烟头扔到地上,踩灭,将半盒烟放进了抽屉。“你这是造了什么孽呀,”翠姑长叹一声。贞兰一脸漠然。她将双手放在后脑勺仰靠在床头,闭上了眼睛,摆出一副听凭教训不再理睬的样子。翠姑看看窗下摇篮里熟睡着的小花,愠怒地说:“即使不顾自己的身体和脸面,难道你的骨肉也不管了?壮丁一大串,他们的女人要都像你,日子就没法过了”贞兰仍然闭眼不说话,面无表情。翠姑气得一跺脚出去了。她嘀咕着,抱怨着,气咻咻地踢倒了脚边的一个小板凳。丁咚走来抱住姥姥的腿,抬头仰望着她,嘴里嗯啊一声。翠姑见了丁咚里立马消气,说声“乖宝宝”,俯身抱起他来。外面有孩子们玩耍呼喝的声音,丁咚咿咿呀呀,挣扎着要出去玩,翠姑放下他叮咛道,“乖宝宝,别跑远啊,就在门口玩,看贞香收豆子回来没有。”她说着,扭头招呼门口的孙女:“小荷,看好弟弟啊,别让他摔跤。”隔壁身怀六甲的胖嫂挺着肚子,一手撑扶着腰,缓缓走过来了。她走近丁咚稀罕地摸摸他的头,又轻轻拍拍他的脸蛋,嘀咕道:“哎……这贞香的儿子真可爱……怎么养的……给他吃什么了?”“没吃什么呀,他就爱吃豆腐。”小荷扭头看看胖嫂,不以为然的回答。看来豆腐真是好东西。胖嫂对着丁咚感叹豆腐,牵着大狗的金洋洋来了。金洋洋四岁,是金无缺的儿子。这时他手里牵着一根黑皮绳,皮绳那一头拴在一条金黄色卷毛大狗的脖子上。在狗的后面,走着穿警服戴大盖帽的金无缺。胖嫂远远地见了眯缝着眼打量一番,他们走近了招呼道:“哟,是金大公子啊,什么时候摇身一变……当警察了。”金无缺不以为然的对她点点头,对胖嫂说:“唔,我当巡佐都个把月了。”他对胖嫂所说的警察一词显然不满,纠正后便不再理胖嫂。他对儿子发话:“去吧,去跟丁咚去玩。”胖嫂可记得眼前的警察上士巡佐金无缺是什么货色。他曾当过一段时间国民党小特务。虽只是个小喽啰,可那时的他刁狠凶煞,打探情报、盯梢、抓地下党,玩了不少阴招,后来被一个蒙面大汉惩戒,左手的小指头被剁掉了。把性命看得无上珍贵的金无缺从此感到了恐惧,就像当初怕张小坤一样又怕上了地下党,因此使重金找郎中配药方,吃出貌似重病的体征来。特务上司见他病恹恹卧床不起,厌恶之下便开掉了他,这样一来,他便得以名正言顺退出特务组织,不再担惊受怕了。金无缺休养一年后,他爹金剪刀又花大把钞票,让他进了警察局当上了巡佐。当上巡警的金无缺又有油水可捞了,他每星期都要带儿子到管区内走一走,转一转。虽不敢不像过去那样作威作福,气焰嚣张,可他却把当警察巡佐的权利用到了极致。索取保护费,收受贿络,买卖商业信息,摆平小混混,暗地里捞了不少好处。平日里,一街两巷的商铺小老板,还有摆地摊的小百姓,尽受金无缺一伙的盘剥。今天,金无缺又照常带着儿子去巡视了一圈。他很乐意地看到有的老板主动把手伸过来,同他握手寒暄,还有的用被勒索的甜言蜜语把他恭维一番,然后打开现款箱,取出纸币,或是三两个袁大头送给洋洋。逛了半天,洋洋的衣服口袋鼓鼓囊囊,全给银元和纸币塞得满满的,小小的人儿真感到得意洋洋了。洋洋每次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悉数把这些钱交给金无缺,金无缺说要存到银行里,将来让他上大学、娶媳妇的时候再使用。 胖嫂看看洋洋,再看看丁咚,狡黠地眨眨眼问洋洋:“你长大了想当什么啊?”“我要当警察。”洋洋抬起头看着胖嫂,口中似含着烧豆腐块,口齿不清却稚气十足地回答。由于口齿不清,他把“当”说成了“汪”,把“察”说成了“扎”。“哇,真有出息!”胖嫂轻轻拍拍洋洋的脸,朝金无缺嘿嘿地笑。她又转脸问不会说话的丁咚:“丁咚,你想当警察吗?想就点头,不想就摇头。”丁咚把头摇得像波浪鼓,然后两手握拳,高高地举起来,举过头顶,他朝金洋洋挥舞着拳头,大声重复着单调的声音:“啊……啊……”金无缺错愕地看着丁咚,胖嫂却哈哈大笑。小荷走过来不以为然地说:“丁咚长大了不想当警察,他要练武功。”丁咚瞅瞅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洋洋,挤眉弄眼扮鬼脸,把洋洋父子气得扭头牵着大狗离去。见证了丁咚和洋洋的今天,没想到二十年后的胖嫂将会替丁咚出谋划策,智救娘亲…… 第六十七章 郊外被缚 - 贞香 - 子怀 就在胖嫂见证丁咚和洋洋的雄心壮志的时刻,贞香正面临一场劫难。云江城郊五十里外,一条贯通城乡的羊肠小道上,贞香被一条绳索捆绑着,和一个被俘的解放军走在前面,后面是三个持枪的国军押送着他们。贞香是在收好豆子回家的路上被抓的。那个头戴大盖帽的被另外两个士兵称班长。班长老气横秋的脸上满是沟壑,看样子四十来岁。他虽然话不多,可油腔滑调,有时还透着闷坏。他说,现在战事吃紧,驻守在江边整天挨上司的骂,今天出来逮住了一个共军伤兵,还在半路上遇见了一个漂亮娘们,回去一定会受到上司夸奖,说不定还能弄到几块袁大头当赏赐。另外两个士兵一高一矮,都是约莫十七八岁的新兵蛋子,可这两个兵面黄肌瘦,就象从没吃饱饭似的。这三个人一路不停地扯着闲话,抱怨着一次次败仗,诅咒着脾气暴躁克扣军饷的上司,两个士兵还在无意中提起被抓壮丁的事,将他们被迫当兵的实情坦露无遗。只有那个老班长说话有所顾忌,还记得自己的职责,不时打断这两个士兵的忘情之语,拿枪顶着解放军和贞香一顿喝斥,催促着赶路。贞香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得知,和自已同行被五花大绑的解放军可能是一个侦察兵,他活动在沿江一带的国军阵地,是受伤后被俘的。这个侦察兵腿部两处受了伤,尤其膝盖处的伤很严重。在腿上的绑带处显出斑斑结痂的暗红血迹。他步履艰难的行进着,眉宇间不时露出强忍疼痛的痕迹,他和贞香刚打照面的那一刻就通过眼神向她传递了一个讯息:“伺机逃脱”。“全国就要解放了……”解放军一瘸一拐,回头看看这三个国军,意味深长地说:“你们应该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怎么留后路?去投靠解放军?老子手上可有他们的血。”班长闷哼一声说,“哼,不用想,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是啊……想了也没用……”高个子士兵附和着。“我说……小兄弟,”贞香插话,她和颜悦色回头看一眼持枪的俩士兵,“你们的爹娘知道吗?”“知道什么?”“你们总打败仗啊,说不定哪天就死在战场上,陈尸荒野,连一个收尸的人也没有。”两个士兵听了面面相觑,一脸茫然。“臭娘们……少来这套!”班长把枪杆子抬了抬,对着贞香和解放军厉声呵斥道:“你们倆想干什么?想让他们当逃兵?逃兵是要被枪毙的。”“别看今天还能混,很快就混不下去了。老班长,我可是关心你。”解放军说,“看你一把年纪了,有四十好几了吧?才混个班长,你那几块军饷可能还不够你抽烟。”“你管得着吗?你们呢?你们解放军有军饷吗?”班长得意的笑了,“他妈的,你们一个子儿的军饷也没有,我说的没错吧?”“我们不需要军饷,自己种粮食,自己做衣服。我们是人民的军队,走到哪里都有人民帮衬,吃的用的都有,小米加步枪就能干掉你们。”太阳西下,暮色来临。国军和解放军,还有时不时插进来打打圆场的贞香,他们一路走,一路辩,全然不像押送,倒像在散步开会,主题围绕时事来进行辩论。一路走着说着,路边的树木变得稀少,远处仿佛传来江水的涛声。长江汉江带出的河汊湖堰比比皆是,杂草长到齐腰深,株株芦蒿随风轻曳。一处高地上大水淹不到的地方出现一片坟地。贞香扫视四周,突然觉得这里好像来过。又走了一段,她看见了一片松树林。啊,这不是高家湾……高家的坟地吗?旧地往事重现,那墓碑后有个机关!一个激灵,她顿时打起精神。这时,几只野鸭子招摇而过,两个士兵随性追逐着野鸭子跑下田埂,嘻嘻哈哈说要抓来煮了吃,打打牙祭,老班长一阵呼喝,并跟在士兵后面撵了几步。见状,贞香趁机凑近解放军耳旁低声耳语。“记住,那边大墓碑后的坟墓有个活门,我掩护你……”  “我们一起走……”解放军低声说。“不,我们分开走。”贞香突然站住脚大声呼叫:“军爷,我走不动了。”她的脸上显出一副痛苦的表情,随之蹲下。 第六十八章 墓地自救 - 贞香 - 子怀 “不行!快走!”老班长大声喝道。“我实在走不动了……”贞香慢慢蹲下,一副就要支撑不住的样子。老班长气哼哼地走近她,持枪抬腕想动武,可迟疑了一下,作罢。“要不是看你是个漂亮的小娘们……一枪托砸下去,你的小脸蛋就毁了。”“我要解溲。”被缚的解放军也急着喊道。“不行,憋着!”“撒尿拉屎也不许,你们就这杨对待俘虏?”贞香站起来生气地说。高个子士兵用胳膊肘撞了一下班长,低声说:“班长,我看算了,该拉就拉,该歇就歇,我们也走不动了。”“是啊,我的脚都走肿了。”矮个子士兵也附和着。老班长哼了一声,迅速的扫视四周,沉吟片刻说:“真他妈倒霉……碰上你们这群窝囊废。”然后厉声说道:“好吧,就休息十分钟,撒尿拉屎,坐下歇会儿。”“走,”老班长持枪指着解放军,“我陪你去拉屎。”说着,他扭头招呼倆士兵说:“你们看好这小娘们啊……回去有赏的……”班长持枪跟在解放军后面,一步步向墓地密林深处走去。之间解放军在前,拖着那条受伤的腿,一瘸一拐艰难行走,老班长慢悠悠持枪跟在后面。离那块墓碑不远了。老班长在一树丛旁站住,不耐烦地喊说:“别走了,就在这儿拉吧!”解放军站住看看四周,好像有几分窘迫地回头:“噢,我拉屎……要离人远一点,不然拉不出来。”班长骂骂唧唧抱怨了几句,跟着他到了一丛树木跟前。“来吧,班长,请给我脱裤子……”解放军挺一挺被捆绑的身子,摆出一副要人伺候的模样,班长不情愿的走近他,动手解他的裤袋。解放军又说:“哎,脱裤子和后续的活儿,可都要劳驾做仔细点。”“他娘的!”班长一听“后续的活儿”就冒火,他哼了一声,使劲扒拉他的身子,让他把背转过来,给他解开了捆绑的绳子。“什么东西……要我伺候。想得美。”解放军笑道:“我说嘛,你有什么可怕的!你有枪,我有伤,我能怎么地……”“快点拉干净啊。”老班长说着,背过身去,往另一个方向走了好几十步。解放军一边解裤袋,一边意味深长地大声说:“嗯,说得对,一个人屎要拉净,可路不能走绝……”“废话少说,快拉吧。”老班长瞅一眼蹲在树丛旁的解放军,把枪垂下来。他背对着他,枪靠在腿上,一手掏出香烟和火柴,点上烟,咝咝的抽起来。抽了几口,他吐出一口烟圈,不禁放松下来,提枪就近游荡着。就在此时,路边的士兵正被贞香好一顿劝说。两个小士兵被贞香开解,询问,脸红一阵,白一阵,由迷惑到清醒,渐渐心猿意马,心旌动荡了。“你们还在犹豫什么?”贞香看看他俩心神不定的样子,催促道,“再不跑就没机会了!跑出去就是活路,不然,上战场不是死,就是悔。你们想想,即使活下来,全国解放了……你们这国民党的残兵败将……心里不愧得慌吗?”高个子眼睛骨碌转,他瞅瞅矮个子,矮个子因为思想斗争的激烈而紧张,瘦削的脸涨得通红,他抬头望望天,暮色笼罩,田野一片昏暗,再瞅瞅远处正吸着香烟慢慢踱步的老班长,矮个子频频点头。高个子得到了同伴的支持,突然拍了一下大腿。“快!跑吧!”两个士兵爬起来就要跑,贞香提醒说:“帮帮我呀!”矮个子回头帮她解开绳索,她又提醒道:“你们扔下枪,沿着田沟跑一段再上大路……机灵点……”“多谢!”这一切发生的那样迅速,那样自然,贞香望着两个士兵躬身奔跑的背影,畅快地一笑。俩士兵跑远了,眼见已跑出了射程。她扫视田野,然后对着墓地的方向高声呼叫起来:“快来人啦……他们跑啦……”听见呼叫,老班长从那边大声询问道:“什么?你喊什么?”他朝这边跑了几步,手搭凉棚仔细看看远处,明白发生了什么,跺脚一顿臭骂。“混蛋……兔崽子们!你们他妈的要遭枪子的……”骂着骂着,他突然想起自己的职责,再回过头来时,树丛边蹲着拉屎的人也不见踪影了。“他妈的!”老班长急了,端枪拉开枪栓胡乱射出三发子弹。他第一次碰到如此倒霉之事,气急败坏的大喊大叫。“你跑不了……老子要把你抓回来!”老班长边喊边在墓地里转悠,寻找伤兵的踪迹,可是转了好久毫无踪影,这刚才还蹲在地上的拉屎之人怎么就象人间蒸发一般,令他大惑不解。他寻思着:真不可思议……一个受伤的瘸子兵……一眨眼的功夫突然不见,他能跑多远啊……莫非……有鬼!一想到鬼,再打眼看看四周,夕阳渐渐隐退,昏黄之光照射坟墓,更显现出一种凄阴晦暗。暮帐愈伸愈宽,愈伸愈暗,似把一个个坟墓中累累阴气集结起来。树林中,大大小小的坟堆间似鬼影祟祟,阴风阵阵,“有鬼啊!”他头皮发麻,蹭地一下跑离墓地,向大路跑去。跑到路上,那个漂亮的小娘子也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发生,就是有鬼!他想,也许那个漂亮的小娘子……她就是鬼! 第六十九章 侦察英雄 - 贞香 - 子怀 此刻的贞香甩手快步奔跑着,跑出了老班长的视线。她的脚印画出了一个长弧线,跑着跑着跑到了墓地。对国军老班长来说,解放军伤兵和贞香都是战利品,可两个士兵却是自己的资本,士兵跑了,自己无法交差,老班长捶胸顿足一顿嚎叫,很快消失在暮色中。他也踏上了背离国军的路途,寻道回老家了。当夜,贞香在墓碑附近的树林找到解放军,连夜搀扶他来到高家湾。叩响一个老乡的大门,她和老乡一起为这个解放军洗伤口疗伤,解放军的名字叫王奎。他说时间紧迫,要急着回侦察连。一听是侦察连,贞香马上联想到妹夫葛春海。“葛春海?你是说葛连长?”王奎的眼睛倏地闪现悲伤的泪光,他唏嘘着,低声说:“葛连长牺牲了。”“你说什么?牺牲了……”贞香的心揪紧了,拉着王奎的胳膊追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王奎低沉地讲述了侦察英雄葛春海的事迹。葛春海当先遣渡江排的排长时,王奎就是葛春海的部下了。半年前,葛排长时常到敌人后方侦察敌情。有一次他和副排长江村喜、属下王奎和小吴等三个战友乘上木船,一上岸就被两个敌人发现。葛春海命令江村喜带领王奎,自己带领小吴两队施行包抄。敌军一边逃,一边朝他们放枪。葛春海一听声音是手枪,便判断这是个当官的,命令一定将其活捉。在他们的包抄下,这两个敌人被活捉,从身份证发现其中一个是上校团副,另一个则是营长。这次的情报任务完成圆满,葛春海后来一直利用这个营长身份,多次化装成国民党军官闯入敌营侦察敌情。连队奉命执行先遣渡江侦察任务,葛春海巧妙地插入敌后数百里,为部队顺利渡江提供了大量的沿江纵深布防珍贵情报,立下赫赫战功,军区战略决战第三战略开始实施前,春海被晋升为侦查连连长。就在上个月,葛春海又亲自带队到敌人后方侦察敌情,为部队渡江做准备。这一次,他又以敌军营长的身份出现在敌人阵地。那天傍晚,借着整天都没散去的浓雾,葛春海带领王奎和江村喜起程,很顺利的摸到敌军大营。军营门口,他们撞到敌人查问身份,葛春海抢先一步上前,朝两个睡眼惺忪的士兵一阵训斥,来了个先发制人。“混蛋!瞧你们……无精打采的样子,昨晚干什么了?又打牌了是吗?”葛春海的气势和口吻,变被动为主动,给了守卫下马威。守卫先是敬畏地看看葛春海的军衔,再瞅瞅他凛然从容,全副武装的外貌,从他脖子上系着的国军的披风,手上带着的白手套,还有举手投足,断定他是一个纪律严明的国军营长。两个守卫赔笑脸放过了他们。在松懈的敌军阵营中,他们伺机逮到一个敌军排长,将其拖入沟边,从他的口中得到了所需的情报。正打算连夜将情报送回去,却在铁丝网附近被突然跃出巡逻的军犬发现。当军犬冲来时,葛春海的反应迅速。他从军靴中拔出短刀,对王奎和江村喜发出命令:“你们快走……情报重要!”铁丝网周围闪烁着探照灯,时隐时现,葛春海的短刀自下而上迎住尖锐的犬爪,接住了军犬的第一招,巧力之下,他的攻击迅猛有力,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不给军犬喘息的机会。“你们快走!”他挥舞短刀,再次厉声命令。在春海的命令催促下,排长和王奎爬向铁丝网,王奎用腰间的剪刀剪开铁丝。军犬发狂似的缠住春海,因为扑不倒,抓不住,咬不上而变得更加凶恶,葛春海的短刀挥舞着,手臂一刻也不能停息。刺拉,弹开,刺拉,再弹开,犬毛飞舞,犬血飞溅,短刀一次次亲吻着犬身、犬头、犬臀……军犬移向右侧,但春海迅速横跨一步加以阻挡,将它逼向另一边,逼向带电的铁丝网。军犬不得不向后退却了,它感到了对方的力量,它知道这是一个难对付的敌手。它快速一瞥,以图计谋下一步的攻势,可这霎时的微小动作几乎让它的喉咙被划开。葛春海趁机发动新一轮攻势,又一次将它逼到电网跟前。就在这时,敌军的探照灯照射过来,他们瞬间暴露在灯光下。“哒哒哒,”敌人射来一串子弹。“哒哒哒,哒哒哒,”一阵疯狂的扫射。葛春海惊闻枪声而迟疑,军犬伺机扑上来了,一口死死的咬住了他。“你们快走!”葛春海发出了最后的命令。敌人一梭子弹扫射过去,一排长江村喜受伤了,铁丝网内的葛春海嗷嗷叫着,吸引了敌人的火力。王奎搀扶着排长消失在杂草和丛林中。临别前,王奎转身,借着探照灯的灯光看见了惨烈的一幕:葛春海身中枪弹,缓缓倒下。他仰面倒下时大声笑着,不断的吸引敌人,他似乎在笑军犬,笑它奈何不了自己。他的笑声直到枪声再次响起,射中他的心脏。一幕奇特的图画出现了:军犬本来卡在他的喉咙上,可他无声无息时,它也悄然退下,默默地站在一边。泥土吸收了血液,军犬发出长长的一声呜咽,那是悲鸣。它最后赢了,看着对手悲壮地倒下,但它似乎高兴不起来,却有一丝悲伤……“我和排长泅渡过江,胜利完成情报传送任务,可为了情报,为了掩护我们……葛连长牺牲了。”王奎泣不成声的讲述了葛春海牺牲的过程,贞香呆呆的听着,悲痛的同时,感到一腔热血在沸腾。模糊的泪眼中,他仿佛看见春海的音容笑貌和一幕幕鲜活的形象:他站在药店的柜台前微笑;他领着妹妹跑出门;他手把手教妹妹辨认草药……“春海牺牲的事……我妹妹知道吗?”贞香含泪问王奎。“这……我不清楚。我只听他说……他就要当爹了。”“当爹……”春海有后了!这一喜讯给贞香多少带来一点欣慰,减弱了些许悲痛。送走王奎,告别老乡,她在回家的路上情感起伏,悲痛过后,想起妹妹贞莲和她腹中的胎儿,或叹或敬,或喜或忧,那颗心怎么也放不下,脚步更快了。她在心里祈祷。贞莲,我的好妹妹,你可保重啊……为了春海,好好的把孩子生下来…… 第七十章 江边小路 - 贞香 - 子怀 黎明正在战胜黑暗,夜色渐渐隐退,一道道霞光浮在江面。一所解放军医院就驻扎在江边芦苇丛中。清晨的阳光还未出来,身怀六甲的贞莲早已起床了。此刻,她晾晒完一堆纱布,双手支撑腰部,仰起僵硬的脖子缓缓地转悠着脑袋,长长地吁了一口气。难得的清静啊,沿江两岸的黎明静悄悄。她眺望着远处闪现的光亮,江水在微微抖颤,仿佛正在孕育一场滔天的波浪。一条小路延绵起伏,逶迤而来,贞莲顺着小路慢慢走上了田野。她沿着弯弯曲曲的小径前行,在一个土坳处停住脚步。这儿姹紫嫣红,无名的小花开得很烂漫。她驻足观赏一番,还摘下路边一朵淡黄色的小花,拿起来靠近鼻子贪婪地嗅一嗅。不一会儿,她转身往回走了。青草打湿了脚上的鞋子,江水的气息潜入她裸露的头发。她依依不舍地转回头,再一次瞅瞅蜿蜒起伏伸向远处的小路。小路,不寻常的小路啊……一只雀儿飞来,在她头上盘旋一阵,飞走了,向江边飞去。这只雀儿通体红亮亮的,羽毛上仿佛镀了一层金,虽只是短暂的停留,却让贞莲过目不忘,尤其是它身上泛起的金橘色的光亮。“雀儿……红雀,是他让你来问候我的吗?”她寻思着,望望小路,再抬头望望天空盘旋显得那样孤独的红雀。看哪,它飞向江面了,时而茫然的俯冲下来,在浅浅的江面上吸上几口。使者!它一定是春海的使者!她想着,一阵热流涌上心头,止不住地思念之情,让她热泪盈眶。现在他在哪儿?他好吗?受伤了没有?……自从三个月前丈夫来看望她,见了一面又匆匆别离,再没有他的音讯了。他说,等全国解放了,要补给她一个完整的婚礼,一个坐花轿吹喇叭盖红盖头的婚礼。她伏在他的怀里轻声呢喃,不……我不要花轿和红盖头,不要补婚礼,只要你平安归来。那不行,我欠你的,就要给你补上。他固执地回答。一年前,春海和贞莲在部队医院草草结婚。因为那些日子战略反攻如火如荼,刘邓大军强渡黄河,千里挺进大别山,直接威胁国民政府的统治中心南京和武汉,在黄河与长江之间的广大地区形成了一个“品”字形的战略态势。葛春海所在的部队居于“品”字之中,牵制了南线国民党军的主力。“仗要打,婚要结。”这是团部政委的命令。葛春海奉命不再拖延婚期,来到江边医院和贞莲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喝酒,鞠躬,发喜糖,医生护士闹洞房,匆忙间就把整个婚礼进行完毕,度过新婚之夜,当曙光还没出现时,葛春海就依依不舍离开了新娘,奔赴前线去了。就是这条小路,这条蜿蜒起伏的小路把春海带向远方,带向战场的。她在这条刻骨铭心的小路上流连忘返,不停地望一望那隐蔽在芦苇丛中蜿蜒起伏的小路尽头,盼望熟悉的身影再次出现。结婚后春海只来过一次,就是从这条小路走来的,那天是傍晚,她在院子里看见他,扑进他的怀里,他一下子把她抱起来,转圈,说疯话,说要把她装进麻袋里带走,带到前线去……也是在这条小路上,她和他惜别,在小路尽头分手。小路通向江边。日日夜夜,江水奔腾不息。她最近总睡不好,老做梦。她不记得上次睡的一个囫囵觉是什么时候。闭上眼睛,便梦到战场,梦到牺牲,很多人倒下去,又有人冲上前,前赴后继,一茬一茬的,犹如雨后春笋。睁开眼睛,看见的就是洁白的床单上躺着的伤员在流血,她要做的就是止血,或是取出子弹,或是截肢保住性命,或是帮助伤员恢复健康。总之,她整天的工作都和鲜血与生命直接关联。“贞莲!”院长在唤她。远处,院长步履沉稳地朝贞莲走来,走近了关切地问:“你感觉怎么样?”“还好,您不用担心。”这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女院长,为了战区医院的安危和繁忙的工作所操劳,她的鬓角已出现白发,略显疲惫而苍老。她看着贞莲高高隆起的腹部,目光透着关切,说出了心里的担忧。“嗯,我想你就在这儿。我就是来看看你……你的脸色还是那么差,还贫血吗?预产期快到了吧,是不是要休息待产……”“离预产期还有二十多天呢,院长,不用担心我。”贞莲的眼光和思绪从小路尽头收回,她微笑着向院长保证,一脸灿然。院长又问:“江村喜的情况好转些了吗?”“哦,他的高烧虽然没退,但是伤口逐渐愈合,应该没问题了。”“这真是一个好消息。”院长点点头,叮咛了几句,要她注意身体和营养。贞莲跟在院长身后走在小路上,走回医院,自己向病房去了。江村喜是丈夫的亲密战友,她希望他早日醒过来,早日康复起来。她有好多事要向江村喜打听呢! 第七十一章 军医贞莲 - 贞香 - 子怀 江村喜醒了。这几天来,他的伤情得到精心治疗和护理,身体也渐渐好起来。可是,江村喜情绪一直很低落,郁郁寡欢,连话也不想说。尤其是看见贞莲,眼光总是在躲闪。他是担心要截去手臂吧。她想。她把不用截肢的好消息向他宣布了,但没有看到应有的反应。江村喜听后只是轻轻地吁了一口气,一点儿也不激动,更不寻常的是,他避开她的脸,把头埋在一边。也许……是激动……也许是懊丧,或是强烈地不安?春海曾经说过,作为侦察连,他们的任务是走在大部队的前面,侦查一切有利于敌情分析的情报。可决战在即,战事如火如荼,他却不得不躺在病床上养伤,怎不叫一个侦察排长焦急而不安呢?今天,贞莲来到江村喜的病房,刚想和他交谈,可他似乎很疲惫地闭上了眼睛。他有时了没难解的心事?她感到纳闷,默默地走出了病房。他睁开眼睛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很纠结。他不敢正视贞莲,不敢与她对话。听见她的脚步声走出门他才敢睁开眼睛。葛春海英勇牺牲的场景还浮现在眼前,在脑子里挥之不去。他不能违抗命令,政委和医院院长千叮咛万嘱咐:葛春海牺牲的消息现在还不能告诉她!江村喜理解政工工作方式,也知道身怀六甲的贞莲和她腹中的胎儿现在不能受到如此大的刺激,但是,在医治伤臂期间,每当眼光与她相遇,他就有一种隐瞒事实的愧疚,这感觉令他寝室难安,忧心忡忡。要等到孩子临盆后再告诉她噩耗,这是命令……贞莲每天都在想念丈夫。当然,她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有时间给丈夫。她忙碌一天躺下来,总会留一点时间静静地和他对话。回忆、想念、担心、企盼和祈祷,这是她每天晚上都要做的事情。白天她实在没有一点空暇做这些。这些天来,贞莲医治并最担心的是两个病号,一个是江村喜,一个是杨涛。江村喜显得心事重重,郁郁寡欢,她担心这样很不利于他伤口的修复,需要想办法让他放下包袱。杨涛是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年满十八岁,刚参军不久。听说他作战勇敢,不怕牺牲,她能从他的言谈话语中感受到他为自己能报效祖国觉得无比的光荣和自豪。可是,有一点很无奈,这个血气方刚的杨涛却非常怕痛,对疼痛异常敏感。她得知他负伤的经历,对他格外关心。一天,他和战友们去前沿阵地侦查,被敌人发现,一颗手榴弹扔过来,在就近隐蔽的地方炸开了,为了掩护他的上级,他奋不顾身扑上去,霎时,他的上半身包括脸部血肉模糊,生命垂危。由于杨涛受创面积大,失血过多,贞莲怕打麻药后对他的生命造成威胁,造成难以恢复的后果,只能在不用任何麻药的情况下给他全身的伤口进行缝合。这是一种让人无法忍受的手术,伤口缝合不用任何的麻醉剂,况且是对一个异常怕疼的人。杨涛忍不住大声喊叫,医护人员听了个个头皮发麻,在一旁战兢兢,有的护士还为之掉下眼泪。就在杨涛难以承受疼痛而激烈抽搐的时候,贞莲悄悄地俯下身,用自己温柔的双手轻轻的抚摸着他的面颊,像一个母亲爱抚婴儿一般,让他的抽搐变得渐渐平静下来。当手术缝合的时候,剧烈的疼痛使得杨涛又一次大声呻吟起来,只见贞莲取下口罩,又一次轻轻的俯下身去,在他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又一下,她握着他的手,不停地抚摸他的手背,嘴里喃喃道:“好了,杨桃,坚持一会儿,再坚持一会儿,一切都好了……”杨涛感觉到了,这是女性的吻,是女性的抚摸,是女性温柔的声音。像母亲,如大姐,还似温柔的情人。一股热流涌向他的全身,荡涤着那根敏感怕痛的神经。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个男人,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他对自己说:男人有泪不轻弹,怕痛是很丢人的事……接下来五个多小时的手术,杨涛再没有喊叫一声。当杨涛再次醒来时,手术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他不禁看着身边的贞莲,从心底涌出深深的感激。他一把拉住她的手,眼里泪光盈盈。他诚挚地说:“李医生,谢谢你,……是你让我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坚强的战士。”从那以后,杨涛对贞莲有一种近乎虔诚的爱,在他的心里,她是一个温柔端庄,神圣崇高的女性。这是,贞莲和端着托盘来给杨涛打针的护士来了,贞莲看着杨涛淡定的神情感到很欣慰。她询问了他的情况,看看另外几个伤病员的伤口和病情,刚要离开,杨涛却突然的叫住她。“贞莲姐,别走!”“你叫我什么?”贞莲回头,一脸惊异。“姐姐……我要认你为姐姐!我从小就想有个姐姐。”杨涛大大方方地说。听见杨涛这样说,护士愣了一下,笑了。其他几个轻伤员也羡慕地微笑 。贞莲回身走近他,一副很开心的样子说:“呵,怎么,要认干姐姐了?告诉你,我可没什么见面礼哦!”“你已经给过我最好的礼物。”杨涛真诚地说:“姐姐,以后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好啊,一言为定。我想……等我的孩子长大了,你这个当舅舅的对他讲讲你在战场上舍己救人的故事……还要教他如何变得坚强。”“咦,我来教育你们的孩子,那你和孩子他爸干什么?”杨涛瞪大眼睛看着她:“我这不是篡权吗?”杨涛的回答把护士和伤员们逗笑了,他也跟着傻笑起来。可是笑着笑着脸上的笑肌牵扯着痛感神经,他孩子似的又“哎哟哎哟”叫起来。就在这时,贞莲看见门外走廊上照顾江村喜的护士带着院长闪身而过,匆忙的神色让她预感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了,便回头和护士叮咛一番,转身离开了这间病房。她走出病房,突然感到腹中的胎儿一阵躁动,她不禁在走廊上站住,默默地轻声念叨:“小东西……别着急,还要等一些日子呢……那时,也许就有你爹的好消息传来,兴许他就来了。”她的手轻轻地抚摸着高高隆起的腹部,略微吃力地向江村喜的病房走近。快到门口,见门虚掩着,里面传出的话语声正是院长的声音。“……江村喜同志,你别犯糊涂,现在还不能告诉她,一定要等她临盆后……”听到这儿,贞莲正要推门的手警觉地缩回,她感到脑袋一阵发紧,就象突然被闷棍击了一下。她不由自主地靠向门边站住,里面的声音再次传进耳中。“我也知道……葛连长牺牲的噩耗应该告诉他的妻子,而且,我也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可是,你作为战友不能为了自己解脱而不顾后果。你记住,这不是隐瞒……这是政委的命令,你……” 第七十二章 烈士遗孤 - 贞香 - 子怀 “咣当”一声,门框撞击墙面的声音惊动了病房,里面的声音停住。院长走出来,一眼看见靠墙瘫坐在地上的贞莲。“贞莲!”院长呼叫一声,和护士一道搀扶起她。只见她微闭双眼,呼吸急促,她的双手捂着腹部,面部一阵阵痉挛,被痛苦扭曲着。“春海……”她痛楚地叫了一声便晕过去,倒在院长怀里。院长俯下身,看见从贞莲身下流出的鲜血,那殷红的血水如蛇一般在地上慢慢爬行……“不好,她要生了……”院长对护士下令:“准备手术!”产房内,鲜血溅满了院长的白布褂,倒提在她手里的是一个全身粉红的女婴。她拍了一下婴儿的屁股,婴儿哭了,声音是那样的洪亮而高亢,就象在为她英雄的父亲高唱赞歌。贞莲死了,死于产后大出血。她本就虚弱而贫血的身体没有经得住噩耗的打击,生命在最后一刻被她放弃。也许她的身体太脆弱;也许她急于去见丈夫,为他治疗军犬袭击的恶伤。临终前,贞莲眼里没有泪。她微笑着,笑容凄美。她苍白的手腕抬了抬,指向院长怀中的婴儿,虚弱地叮嘱一句,对院长留下了遗言。“院长……请把孩子交给贞香……我的二姐……让她来抚养孩子……”说罢,她安详地闭上了双眼。贞莲的死讯让医院上下一片悲痛。被她医治过的伤员,和她并肩工作的同事都无不痛心。葬礼在江边举行时,除了全体医护人员,伤病员无一缺席,有的重伤员坚持让担架抬着参加了葬礼。墓地,人们肃穆而立,却见一只红雀急速地低飞而来,在墓地上方盘旋一阵,翅膀在墓碑上轻轻的碰触一下,又轻轻飞走,可是,另一只红雀跟随而来,接着是一小群,它们同样低飞,同样发出吱吱啾啾的声音。它们真美啊!身上圆形薄片闪闪发亮,好似被冲洗后又镀金一般。像是举行告别仪式似的,墓地上空的红雀使出浑身本领盘旋,然后斜向而下轻轻的碰触墓碑,再欣欣然飞走,一边飞,一边发出吱吱啾啾的声音。红雀的惊人之举让葬礼气氛非凡,带来了浪漫的色彩,淡化了悲切,人们似乎从悲痛中得到某些感悟。墓碑前,杨涛肃穆而立,他怀里抱着婴儿。这时,红雀刚飞走,婴儿突然哭起来,院长走过来接过孩子,嘴里喃喃道:“看我们的小宝贝……被红雀吵醒了。哦……别哭……别哭……可爱的小东西。”院长突然问站在身边的杨涛:“哎……孩子的乳名就叫红雀……你看怎样?”杨涛脸上满是泪痕,他听了院长的发问愣住片刻说:“我听说红雀是吉祥之鸟,这个名字好。”孩子满月后,院长让杨涛和江村喜一同完成了贞莲的心愿,把红雀交给贞香。贞香抱紧红雀,贴近婴儿的脸,止不住的热泪滴答掉在孩子脸上。她赶紧轻轻擦拭婴儿脸上的泪水。丁咚看见来了一个小娃娃,踮起脚,从贞香怀里扒开襁褓一角。看着粉红脸蛋的小红雀,他嘴里吱吱呀呀一阵,突然叫道:“妹妹,妹妹”。丁咚会说话了!这个从天而降的婴儿让丁咚乐开了花,说出了人生的第一句话,让贞香悲喜交加。丁咚拉扯着包裹,想把红雀揽入自己的怀中。杨涛摸摸他的头说:“你还小,抱不了。”丁咚狐疑的看着杨涛,杨涛好像明白他的意思,抚摸丁咚的小脸说:“我们把她留下来,以后她就和你在一起。”葛春海和贞莲的噩耗击倒了葛宇轩,他听罢噩耗一病不起,多年不见的儿子儿媳牺牲在解放前夕,葛宇轩痛不欲生。葛春江带着妻子桂娟和三岁的儿子箫晓守候在父亲身旁,伺候了三天,三天后葛宇轩闭上眼睛。葛春江给侄女取学名为葛霜英,意为凌霜傲雪,永远怀念英雄的双亲。翠姑被噩耗击倒后又站起来了。她终又扛住悲痛。这个粗脚手大性格倔强的女人走下床,照常带着外孙和孙女。她说:“不管发生什么,日子还得过下去。”有一天,贞香抱着红雀对儿子说:“丁咚,你要记住,以后红雀就是你的亲妹妹。”丁咚点头。贞香看着儿子想一想,给他提了一个难题。“你说,要像亲妹妹一样,你该怎样对待她呢?”丁咚想了想,瓮声瓮气地说:“吃的,玩的,好东西都给她……”他说着又想想,“我要保护她……不让别人欺负。”小小的年纪,他的回答却表现了一种基本的逻辑规范和理性能力,这让贞香感到欣慰。贞香有了一双儿女,她的人生更丰满了。是红雀的到来让丁咚第一次开口说话,也是红雀促进了丁咚的成长,有一天成为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在关键时刻他会为母亲站出来…… 第七十三章 土地寒庙 - 贞香 - 子怀 要过年了,这是一个雪花飞舞,润物无声的节气。春节来临,气象一新。虽然人们还照样穷困,战后的一切还在兴建之初,可解放了的城镇群情振奋,百姓们从腊月中旬开始准备,不顾大雪纷飞,把街市忙乎得花团锦簇,一派新气象。大年三十响起了阵阵锣鼓鞭炮,门前已经有踩高跷,走花船,舞龙灯的。东门十字街口,李家豆腐店尽显风光。门前灯笼高挂,周围埋上了竹竿,四周用红绳连接起来,屋门前中央还建了一个大棚,棚子四面立着四根高杆,每面都挂着一串自制的五星红旗。风中,红绸小旗迎风飘动,飒飒作响。李家这番景象出自葛春江之手。翠姑和贞香的执意邀请,让葛春江带着儿子箫晓妻子桂娟来团年,吃年饭。今天一大早,春江带着一群孩子在大门口放鞭炮,吃罢早饭又领着他们逛街市,看龙灯。贞香忙过午饭又将要准备晚上的团年饭了。准备年夜饭前,她手提盖有布幔的竹篮匆匆出门,匆匆消失在巷子尽头。她疾步走着,走过巷子,出了东门,穿过一片竹林,近乎小跑地来到东门郊外那银装素裹的寒庙前。她对着冰冷的手哈气,跺去脚上的积雪。雪停了,大地皑皑白雪,茫茫一片。她站在大树下习惯的叫了一声。“水枝,吃饭了!”其实,这庙里根本就没有水枝的人影。贞香清脆的叫声好像是在这荒野城郊给自己壮胆。她走进庙门,把篮子放在庙门一角。这是一座小庙,里面供着土地爷,从前大概香火旺盛,但是现在很冷清。土地爷的牌位像一个光杆司令突兀地立在神龛里,牌位上满是灰尘。庙的墙壁上还挂着“有求必应”的一块木匾,匾破了一角。神龛前有一张缺腿的供桌,桌上有个香炉,里面却没有香火。贞香从篮子里拿出三支香和一盒火柴,插上香,点上火,双手合十,对着牌位作了一个揖,微眯双眼虔诚地念叨。“土地爷,多谢您让水枝在这儿栖身,您老大慈大悲,保佑她无病无灾……多谢了!”她把篮子里的食物取出来,摆放在供桌上。这是两大块烘烤的锅盔和一个铝盒装着的冒着热气的豆腐青菜汤。就在她的祈祷之时,水枝姗姗来迟。远远望去,水枝的怀里抱着个布娃娃,那是贞香给她做的。贞香用蓝白相间的布和旧棉絮缝制了一个有头有脸四肢健全的大布娃娃,替换了过去那一堆破棉絮。这娃娃上身还穿着一件小褂,咋一看很像婴儿时的小喜。让水枝只认这娃娃而不要那堆破布烂棉絮,贞香颇废了一番心事,扔下,捡起,再扔下,再捡起来扔,训练了好半天才见效。此刻,水枝机械似移动着僵硬的步子走来。远远看去,她穿着厚厚的棉衣棉裤,头上戴着不知从哪儿捡来的一顶棉帽,要不是怀里抱着娃娃儿的母性姿态,乍一看真分不清是男是女。水枝慢慢走来,走进庙里,虽不像过去那样嘴里不停地重复着那句“小喜睡着了”的呓语,但仍然望着虚无的前方,不时嘻嘻发笑。贞香看着她,她却熟视无睹,径直从贞香身边走过。水枝看见供桌上的食品,霍地松开两手,怀里的娃娃落下地。水枝伸手抓起供桌上的锅盔,狼吞虎咽啃起来。“慢慢吃,别噎着。”贞香提醒她,捡起娃娃放在草床上,然后上前端起盛装汤水的饭碗,揭开盖子送到水枝的唇边。水枝咕嘟咕嘟几大口,连汤带菜喝下了半碗豆腐青菜汤。贞香把水枝按在一个木墩子上坐下,从篮子里拿出木梳给她梳头。她顺从地坐下让贞香梳头,继续啃着手里的锅盔。打住了饥饿,这时水枝的吃相变得缓和了许多。从水枝的脸色看,已褪去蜡黄,有了血色。曾经纠结的发丝早被贞香剪短了,梳通后顺在耳侧,身上的棉衣棉裤没有臭味,脚上的胖头大棉鞋虽然脏兮兮的,但完好无损。两年前,贞香让钢伢子协助,摸清了水枝的足迹和活动规律,以食物引导水枝在这土地庙常住下来。在贞香的关怀和庇护下,或许还有这土地爷的保佑,水枝捱过几番春夏秋冬,竟然安然无恙活到现在。水枝吃着锅盔,喝完菜汤,时不时望着虚无的某处嘻嘻一笑。她又拿起娃娃抱进怀里了。她一只手臂搂着,头看着臂弯,晃动着身子,用另一只手轻轻拍打着棉絮。贞香看着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好了,我走了。” 水枝专注地盯着某处,她仍然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贞香习惯地对她说着从没回应的告别语,收好饭碗离庙而去,她要急着回家忙年饭了。 第七十四章 归心似箭 - 贞香 - 子怀 一个灰头土脸满身邋遢的男子,今天凌晨就踏上了家乡的地界。雪花纷飞,如回忆般轻柔而静默,他艰难地行走在厚厚的积雪里。田野,湖泊,堰塘,小路,一片洁白。雪花无声地飘落了一整夜,盖住青草和所有的植被,给天地披上了一件洁白的外衣。积雪压弯了树枝,抹平了沟坎。凛冽的寒风令他想起儿时苦难的童年。那时,他最怕过漫长的冬天,因为家贫如洗,父亲病逝后靠母亲种植薄田养活他和姐姐,过度的劳累也使得母亲英年早逝,他还不满九岁时就没有了娘亲。对他来说,寒冬犹如鬼门关,冬天是最可怕的季节,没有厚被,没有棉鞋,而肠胃在寒冷中会倍感饥饿。时常夏季闹水灾的江汉平原,大水过后的秋季是大片空旷荒芜的原野以及东倒西歪的房屋,尤其一到冬季,田地里到处扑满烂掉的稻茬和棉梗的枯枝败叶,人们更加挨饿受冻。无论怎样努力,冬景总是最为凄凉难熬的。他和姐姐缺衣少被,每到严寒三九,无论睡着还是站着总感觉寒冷难耐,从进九之日就开始盼望春暖花开,盼望不愁棉衣棉被和棉鞋的暖日子到来……“儿时的噩梦结束……漂泊的噩梦也结束了。”四年来,经历了逃亡奔波和疾病的折磨,虚弱不堪的丁一芳终于回到了经历战争满目苍夷的云江县,他聆听着狂野呼啸的北风,枯瘦的手紧紧抓住赖以支撑身体的拐杖。此刻他深凹的眼眶泪光闪闪,一脸沧桑。全国解放了,我终于可以回到日思夜想的家,这两件喜事足以让我忘记过去的一切苦难啊!他内心狂呼:神灵啊,你终于开眼了!他一阵祷告,心内被感激、兴奋和希望塞满,他抑制不住地对着狂野大喊:“贞香!我回来了!”当喊罢妻子的名字,他噙住泪,嘴里喃喃道:“贞香,我的女王啊……你说的对,有神灵,有神灵啊!是神灵救了我!”凭着昔日小皮影王的灵性,他随口吟唱道:“洁净天空啊,可映幻梦;宽广旷野哟,尽展银装;风吟耳际呀,婉转千回:等一等,等一等,伴我回家乡!”随心吟唱一曲,他豪放地杨起拐杖,仰天长叹,哈哈大笑几声,尔后将拐杖深深扎进雪地,一阵急促地捣腾加快了脚步。真冷啊!狂野寒气逼人,倏地,一阵寒风刮来,他不禁瑟瑟发抖,不由自主的缩了缩脖子,夹紧双臂。腰间的棉衣虽然很厚实,可风里雨里雪里不停地奔波,早已不是老和尚给他刚穿上时那样暖和贴身了。他感念那寺庙的僧人,为他治病疗伤,使自己恢复体能,又能上路奔波。四年前,他和武天明几经周折好不易走出迷途,却在江边分手了。是那江边驻扎的解放军让武天明眼热,心明。解放军给这两个逃丁热汤热水热饭菜,还给他俩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武天明执意要参军,说要在这支队伍里混出个人样来。丁一芳拒绝了武天明的劝说,声言自己想念妻儿,唯一的希望是早日回家与他们团聚。这两个难兄难弟在天明前告别。丁一芳辞谢解放军,独自踏上了回家之路。他跋山涉水,朝着回家的方向死命赶。他挨过土匪的棍棒,被迫当过挑夫;他一路卖艺唱小曲,混口饭吃再上路;他还在江边拉纤当纤夫,脚印深深留在淤泥和沙土里。由于一场伤寒大病使他猝然倒下,昏死在江边丛林,幸好被一僧人所救。最后一年的时间他就是在寺庙度过的。木鱼声声,梵音袅袅,他终于被一老和尚救活,可还没等九死一生的身体完全康复,思乡心切的他又踏上了归途。经历了许多磨难,病魔把他折磨得不成人样,可他一如既往奔波赶路,生怕自己倒下后再也起不来。他走着,偶尔回头,长堤已在视野中渐渐消失。往南就是家的方向。棉鞋越来越厚重,在软涩的白雪表面留下及踝深的脚印,发出微弱的喳喳声。他走过结霜的矮树丛,望着被白雪妆扮的松树,突然感觉是那样熟悉和亲切。大墓碑,松树,这不是高家湾吗!尽管白雪覆盖,但他辨认出这就是高家坟地。他想,这片墓地我曾来过。那时,还带着贞香和小喜。如梦似幻,往事重现,他和贞香就是在那块墓碑后分手,自己被鬼子抓走的。那个大墓碑后的玄关曾救过贞香和小喜的命。寒风刺骨,他看着墓碑发了一会呆,扔下拐棍拾起一把雪,放在掌上捏紧,挤压,轻松地捏成一个湿湿沉沉的白球,拿在手心把玩,直到手掌发热,才把雪球丢弃,再拾仗而行。他看着熟悉的原野,仿佛听见贞香的召唤,看见儿子的笑靥。我一定要赶在夜色降临前回到家,一家人团聚,一起吃年夜饭……棉鞋湿了,外层的棉布已经结冰,脚指头麻木,脚掌又湿又冷,但他浑不在意,只是一个劲儿地想,贞香,你和儿子好吗……你们此刻可想到了我……他一瘸一拐往前行进着,脚不停歇。遥遥望去,他看见了袅袅炊烟,心里温暖如春。贞香,我回来了!当他走进熟悉的街道,看见李家门前的景象,心里更是乐开了花。看见两个打架的男孩,他认定其中一个就是丁咚,是自己的儿子……雪堆前,一群孩子围上来,观看丁咚和箫晓掐架。叫喊、起哄,把丁咚和箫晓鼓动得更加热血沸腾。箫晓比丁咚小一岁,却很机灵,可箫晓再机灵也不是长得壮实且正跟着幺狗练功的丁咚的对手,打起架来仅是丁咚的陪练而已。丁咚不用费力,就能一次次把箫晓摔倒。这一架对丁咚来说,开头还带着一点儿怒气,渐渐的纯属好玩罢了。“箫晓,绊倒他!”这是金无缺的叫声。闲逛到此偶见丁咚和箫晓掐架,百无聊赖的金无缺仿佛屎壳郎见了粪蛋蛋,陡陡然来了精神。他带头起哄,孩子们跟着他叫喊,把箫晓挫败后雄起的热情大大提升。趁着丁咚转脸张望,箫晓趁机绊倒了丁咚。“好!箫晓有种!再来!”金无缺高声喊。不远处,有个叫花子似的男人正凝神看着这一幕,等他看真切后一把扔下手里的拐杖,疾步朝孩子们奔过来。金无缺正要再起哄掀起风浪,却被叫花子厉声喝斥住:“金无缺,你个孬种!”丁一芳高声大喊,金无缺回头看见了昔日的老冤家。丁一芳哪知道,此刻的金无缺今非昔比,眼前又落魄又潦倒了。解放后,金家用钱为儿子买来的警察巡警公职自然没了。由于金无缺过惯了投机取巧讲排场要脸面的日子,如今又将收受贿络积攒的钱财挥霍得差不多,不得不再靠老父过活,回啃金剪刀。金无缺唯一能干的活儿就是倒腾点烟土买卖,赚点昧心钱。此时,他优哉游哉百无聊赖,领着儿子来凑热闹,却不想见到了丁一芳。 第七十五章 叫花夫君 - 贞香 - 子怀 这个蓬头垢面全身邋遢的叫花子一出现,金无缺见了目瞪口呆。似曾相识,又认不出他是谁。只见叫花子伸出瘦骨嶙峋青筋突暴的一只手,揪住金无缺的衣领,瞪眼瞅着他,恨恨地咬牙道:“你个阴损的狗东西!”“哎……你……你他妈是谁?”金无缺愕然地瞪大双眼,试图挣开叫花子那脏兮兮的手。叫花子哼了一声,终于放开他。叫花子转过头看着丁咚,深凹的眼里泪光点点,满含慈祥之光,“孩子……”丁咚不知所措,后退一步,瞅瞅这个满脸胡子拉碴的怪人,瓮声瓮气地问:“你是谁?干嘛这样看我?”“丁咚,你是丁咚对吧?”“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丁咚边问边低头拍打身上的尘土。“我是你爸爸!”丁一芳虽声音嘶哑,可含泪带笑,嘴角有些颤抖,那深沉的笑意使他的面目显得不那么可怖可嫌了。丁咚吃惊地看看他,直摇头。他目不转睛的看着儿子,好像时间就此凝固,万事万物不复存在。“我……我……我不认识你。”丁咚说着直摇头,又后退一步,和丁一芳拉开距离。这时,在一旁的金无缺皱眉捂嘴,饶有兴致眯缝着眼睛打量着眼前的一幕,孩子们都愣住了,只有小荷机灵地突然转身往家里跑,嘴里嘟囔着要告诉奶奶去。丁一芳不顾儿子的退缩,不由自主的向他走近一步。“别拍,儿子,我的样子吓着你了吧……我真是你爸爸。”说此话时,丁一芳的声音里透着深深的歉意。“哼,丁一芳……”金无缺冷笑着开腔了。他阴阳怪气地说:“哎,你不是去给国民党当炮灰了吗?张小坤呢?他怎么没回来?你们……参加国民党还回来干啥?”金无缺将“参加国民党”五个字格外加重了语气,丁一芳毫不理会他,只顾着与儿子亲近。“丁咚,到爸爸这儿来……”“你不是我爸爸。”“我是!你妈呢?她会告诉你……我是谁。”不远处,贞香和翠姑跨出门槛,随着小荷向这里走来。丁一芳看着她们,慢慢站起身,目光迎着越走越近的妻子和丈母娘。贞香走近了,她泪眼婆娑地看着眼前的丁一芳,愣是许久没有认出来他就是自己的丈夫。“贞香……”他沙哑的叫了一声,叫声里满含期待和柔情。她依旧仔细地打量着他。蓬头乱须,昔日那缕自来卷的额前发丝不见了,与乱发纠结在一起。瘦骨嶙峋,脸颊和眼眶深陷,双手青筋暴突,从那瘦弱的下巴和褶皱的面孔上长出的短须如此稀疏,他看上去不止苍老,而且身体虚弱。再看他的衣着吧:上身穿着一件褪色而露出棉絮的破棉衣,下端的扣子掉了两颗,腰间系了一根麻绳才让衣服贴身。由于棉衣下摆过长,盖住了前档,盖住了臀部。蓝布裤子裤脚扯破了,布条垂挂,裤脚下的脚上瞪着一双用麻绳缠在脚心的破棉鞋。她心疼的想,如果再配上一根打狗的拐棍和一个粗瓷碗,就是地地道道一难民了。难得的是虽骨瘦如柴自然饥肠辘辘,但他依旧目光如炬,两眼炯炯发亮。要不是那双眼睛闪现着熟悉的光彩,她很难认出他来。“一芳……”她声音哽咽扑向他,他双手扶住她却不让它靠近自己,愧疚一笑说:“我身上有虱子呢。”翠姑也认出丁一芳了,她嘟囔道,唉,一走就是几年,现在终于回来了。贞香对丁咚说:“来,丁咚,叫你爸啊。”丁咚并不上前,却往后退缩了一步,贞香对儿子发出命令。“丁咚,这是你爸爸,快叫!”“他……像叫花子。”丁咚低声嘟囔。丁一芳两眼盯着儿子,眼光满含期待,但他见状却自嘲道:“不怪孩子,怪我太邋遢……”这时,贞兰小脚颠颠跑来,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她走近了,一把拉住丁一芳的胳膊问:“咦,怎么就你回来了,小坤呢?你不是和小坤一起走的吗?他怎么没有回来?”“这……”丁一芳看见贞兰,眼光躲闪着,支吾了一句。“哦,我一会儿告诉你”。贞兰还在追问,他答非所问地说:“哦……一言难尽。今天是大年三十吧?”他想岔开话题,一定有难言之隐,作为妻子的贞香看出端倪,忙对大家说:“瞧他这个邋遢样,等洗洗再见人吧。” 第七十六章 君泪如斯 - 贞香 - 子怀 按年饭的规矩,菜上齐开席前要放鞭炮。葛春江带着孩子们到门外放了一串鞭炮。噼里啪啦,鞭炮阵阵炸响,那声音在贞兰听起来格外刺心灼肺。她等待着,耐心等待着,等待着三缄其口的丁一芳洗洗上座,将在饭桌上说出小坤的下落。后院磨房内,贞香烧了一桶热水倒进大木盆,丁一芳不顾严寒脱去衣裤,赤条条洗浴一番。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又喝了贞香端来的一大碗温开水,脸上才泛出些许光泽,像个人样了。他迈进堂屋,在众人的关切和贞兰的眼光追视下,坐在了八仙桌前,开始了长吁短叹声泪俱下的叙述。他一五一十把在壮丁途中和小坤经历的恐怖场景略作概述,然后声声血泪讲起了怎样赤体逃过征兵的魔爪,怎样从尸体上拔下死人的鞋子穿在脚上,怎样被小猴戏弄而得以醒来,怎样在森林中迷路,怎样躬身驼背当纤夫,口朝黄泥背朝天,染上伤寒被遗弃在江边小树林……当说到归灵山老和尚的救命之恩时,竟虔诚的双手合十,念了一句阿弥陀佛。一肚子的苦水和故事,句句道来都是悲……说罢,他伏在桌子上掩面大哭。他诉说的故事很惊悚,很惨烈,在场的亲人同情而心疼,可他的故事里缺少另一个不能避开的主人翁,那就是让人牵挂的张小坤。他掩面恸哭,那哭声虽然沙哑无力,却镇住了满桌子的人,此刻没人发问了。孩子们虽听不太懂,但也被他的故事和表情所吸引,只是呀呀学语的小红雀见他哭,自己也哭起来,春江的妻子桂娟见了连忙抱起红雀向后院走去。葛春江突然醒悟,此情此景要让孩子们避开。他招呼丁咚、箫晓、小荷和小花一起去后院豆腐房,说要给他们讲快乐的故事。贞香预感到这顿年饭吃不安生了,端起珍珠丸子和两碗蒸菜送到后院,让葛春江夫妇带着孩子们去后院磨盘上吃。贞香从磨房回到堂屋时,丁一芳还趴在桌上抽泣。他心里明白,接下来应该对贞兰,对大家讲讲连襟张小坤:为何没有回家,他现在何方……无论他怎样努力,只要想起张小坤,他的脑海中就浮现那张临终前痛苦绝望、惨笑诡异的面容,彷佛还能嗅到他身体散发出的浓烈气味。昔日的壮汉,过去的抗日英雄病死他乡,自己却活灵活现地回来了,这一事实好残酷,李家会怎么想,贞兰怎会不怨恨?这可是大年三十啊……他想着,不寒而栗。他预感今天的年夜饭将被自己下面的故事所毁掉。丁一芳趴在桌上哭,哭声切切。他哭小坤的惨死,哭自己面临的窘境。他沙哑的声音和耸动的肩膀暂时止住了周围满腹疑问。他在心里祈祷:神灵啊,想想法子解救我,就让我和家人好好吃顿年饭,等年饭后再让我去诉说小坤惨死的那一幕吧……贞兰一直错愕地瞪着丁一芳,一忍再忍,她再也忍不住。“丁一芳,你别哭了,你现在该告诉我了,小坤他怎么了?”“我想洗把脸……”他抬起头,可怜兮兮的看着贞香,寻求解围的途径。贞香说:“你跟我来厨房吧。”她拉着丁一芳刚要站起来,贞兰厉声叫住他。“不许走!洗什么洗,刚才不是洗过了吗……丁一芳,你现在就告诉我,小坤他怎么了?什么时候回来?他是不是死了?”最后一句话出口,贞兰的眼泪夺眶而出。“贞兰!”翠姑预感不祥,忍不住大声制止,“大年三十,你说什么丧气话!”“你现在必须回答我!”贞兰擦把泪,高声嚷到。丁一芳嗫嚅道:“姐姐……你太心急了。”“你虚伪!”贞兰一只手指向丁一芳,“我现在就要知道,他是死是活。”“我说。”丁一芳带着凝重的神色站起来。他慢慢的拿起桌子上的一瓶高粱酒,给自己倒了一杯,仰起脖子,随着喉结的蠕动,咕嘟咕嘟几大口,一杯酒被他喝下,好像有了胆气。他放下酒杯,酒液流过他的下巴,从乱胡须上滴下来,他抬手在胡须和嘴角抹一把,终于敢正视贞兰,语言也变得从容。“贞兰,小坤死了。”“你胡说!”“他染上了疟疾。那天晚上就在我的眼前对我说了几句话,然后气若游丝,后来断气了……”时间好像凝固,没有一点声响,贞兰怔怔的看着虚无之处。“贞兰,他回不来了。你想等他,那可是没有结果的事。”他尽量压低声音,平静地补充道。“那天晚上……你就是那天晚上逃跑的?”贞香问丈夫。丁一芳点头。贞兰此刻的眼神很犀利,她好像看到丁一芳的眼神似有一丝游弋,她盯着他片刻,拿起面前剩下的半瓶酒,举起来,看着瓶子里的白色液体,凄然一声冷笑。“我不信。小坤就象这酒一样,生命力旺着呢!”丁一芳说小坤死了,翠姑相信,大家都相信,因为他的话入情入理。只有贞兰不相信。翠姑忍住悲痛,想挣扎着带领大家吃罢这顿年夜饭。可是,心理陡然升起一阵悲哀。李家……她戚戚然地想,苦难的李家啊,怎么这么凄凉!当家的死了,孙子死了,小女儿和女婿死了,现在顶梁柱的上门女婿也没了,李家门内只留下两个孙女和贞兰这个不顶用的女儿。这李家的香火……翠姑站起来,盯上了贞香。 第七十七章 断肠年饭 - 贞香 - 子怀 “小坤死了,这是命。”翠姑擤一把鼻涕说:“贞香,你们夫妻俩好好听着,事已至此,我有事不得不当着大家的面,和你们商量……”“商量什么?”贞香有预感母亲要说什么,但此刻没法制止,只能硬着头皮。“还是那句话,丁咚不能姓高,也不能姓丁,要姓李!”这是翠姑对贞香叨咕许多遍的老话,贞香一点也不感到惊奇,只是当着丈夫的面,她有点难堪。丁一芳先是一愣,然后看看有几分窘迫的妻子,再瞅着丈母娘,嗫嚅道:“我……我……听贞香的。”“妈,你这是唱哪出?姓能随便改吗?。”贞香拒绝的声音虽然不大,态度却不容置疑。“为什么?”翠姑以嘲讽的口吻一字一句地说:“是不是因为你……当年心甘情愿嫁给高家做儿媳,而不是你爹打麻将输给高家的?是不是因为你……是小喜有名有实的媳妇?还是不是因为……你还要靠高家发迹,不再管娘家死活了?”翠姑一声冷笑着站起来,以逼迫的口吻对贞香说:“你必须告诉我,告诉这一大家子人!”“都不是。”贞香从容地回答,“是为了我的承诺。我不能失信于人。”“承诺!谁听见了?你知道自己有多蠢,我拿你好有一比,鲜活的鱼,摔死了卖,糟蹋我的好外孙!”丁一芳看看妻子再瞅瞅丈母娘,好言好语说:“一家人,什么事不能商量……”“这事不用再商量。”贞香倔强地说。“你……到底欠高家什么,要拿丁咚做人情?”“哈哈哈,”在一旁独自喝闷酒的贞兰突然发笑,摇晃着站起身,兰花指一伸指指贞香和丁一芳说:“哼,跟他们讨论李家的香火……这不是对牛弹琴!”说着,贞兰举起酒瓶子,嘴对瓶口仰头喝了一大口,喝罢哈哈笑着,抬手将剩下的半瓶酒朝丁一芳脸上泼洒过去。霎时的动作,贞香想拦没拦住,只见酒水从丁一芳的鼻子上脸上滴滴嗒嗒滚落下来。酒水劈头倾泻过来时,丁一芳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当酒水淌过脸颊,他慢慢睁开眼睛看着贞兰,语气变得无奈而忧伤。“你……”贞兰呵呵笑着,她已经醺醺然满面桃花颜色,虚眼微笑的神情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她摇晃地要走动,差一点摔倒,她双手按住桌沿,轻轻巧巧地说:“小坤是一个强壮的汉子,鬼子抓不住,枪子儿绕着他飞,谁也奈何不了他,他有能耐带领队伍打游击,造钢刀,飞檐走壁,怎么能……说死就死……说破天我也不信。”贞兰说着,眼里充满希望。她内心执着地想,小坤不会死,不会死的。他曾在古钟前发誓,一辈子疼我爱我,我们永远不分离。就在昨天晚上,她还梦见小坤在自己眼前微笑着擦拭一把亮晃晃的小钢刀,还梦见他高高的坐在一把太师椅子上,俯瞰众人,满脸豪气。她清楚的记起临别时丈夫的嘱咐:“你好好的等我,我一定会回来的。”她喃喃道:“他会回来的……会回来的……他还没有见过小女儿。”贞香看着摇晃而不清醒的姐姐,拉起她的一条胳膊说:“来,姐姐,坐下来,冷静一些……”“别管我!我冷静的很。”贞兰回望着贞香,眼里都是怨恨。“你看我笑话了是吗?……你的丈夫回来,捡了一条命,却把小坤抛弃在荒山野地,说他归西,这是什么心肠?现在,贞莲死了,春海死了,只有你们活着,成双成对的活着。多好啊,老天爷就留下你们……说小坤会病死,笑话!他强壮得像只老虎,阎王爷敢收他吗?哈哈哈……”贞兰说着噩梦般的大笑,脸上却滚落着串串泪珠。独自哀伤地看着这一切的翠姑这时又说话了,她好像自言自语。“这都是命。这就是我李家的命,你就认命吧!”“认命?认什么命?”贞兰对母亲质问道。“我的命是什么命?不就是被你们摆布?”一向看似沉静而温婉的贞兰今天彻底变样了。她悲悲切切地唠叨开来:我的命怎么这么苦,从小,三姊妹中只有我要用那又臭又长的白布裹脚,裹得血水泪水流一缸。长大了,我要做家里的压箱货,招女婿。女婿不喜欢我的三寸金莲,新婚夫妻受折磨。好不容易熬到琴瑟和鸣,生儿育女,可儿子惨遭屠杀,死在襁褓中,现在又传来丈夫的死讯……“我……我这是什么命……老天爷为何这样待我?”贞香心疼地看着姐姐说:“姐姐,我们大家都理解你的痛苦,想哭……你就哭出来吧,痛痛快快的哭一场。”贞兰一听并不领情,满脸泪痕瞪着她说:“哭,哭什么呢?哭我的命,还是哭小坤的命?我能把小坤哭回来吗?你们想看我哭?不!”贞兰抬腕用衣袖使劲擦一把眼泪,冷漠地说:“团年,团什么年?你们既然不是李家人,还在这儿装什么善人?你们的儿子不是姓高吗?你们该去高家团年!”贞兰的兰花指再次伸出来,气狠狠地说:“你们滚!滚!滚出李家!”贞兰在怒吼声中双手抬起桌面,一下子掀翻了那张杯盘碗盏满当当的八仙桌。霎时,稀里哗啦,一桌丰盛的饭菜和酒水倾桌而下,瓷片玻璃渣碎了一片,汤水酒水和菜肴洒了一地。“天哪,一家人自伤心肺,这过的什么年啊!”翠姑见这场景,嘴一阵哆嗦,大声哭叫起来。磨房的孩子们听见前堂的嘈杂声跑上前来,葛春江夫妇没能拦住。看见地上一片狼藉,孩子们吓呆了。门口一只大黄狗慢慢走进来,嗅嗅地上的食物,舔了几下,继而大口吃起来。 第七十八章 重建家园 - 贞香 - 子怀 傍晚时分下起了小雪,几只倦鸟打头顶飞过,贞香抱着红雀,丁一芳提着包袱卷,丁咚一路小跑跟在后面,一家人顶着寒风回到了老宅。几年无人居住的老宅此时显得破败不堪,屋前屋后虽被积雪覆盖,看不见荒草,但一片寒凉可见。夹着小雨雪的寒风阵阵,风声格外凄厉,在这晚间听起来好似有人在哭泣。踏进老屋时,一望满眼黢黑,贞香不知为何又想起了高家被日机轰炸的惨景,一阵恐惧袭来,不禁搂紧红雀。丁一芳放下背上背着的大包袱,走到了最前面。他拿出临行前丈母娘给的手电筒。他尽量用轻松欢快的语调对妻儿说:“好啦,到家了,你们先坐下来休息,我来收拾吧。”他摸索着找到油灯,从包袱卷里拿出一瓶豆油,往灯盏里添满,拿火柴点燃了它。灯芯乍一被燃烧,爆出火花,一家人坐下来,满眼都是惊异。丁一芳说,这下好了,一家人团聚了,坐在床上,一把搂住贞香和丁咚,激动的眼眶发热,喋喋不休。“好啦好啦,一切都好了!我们一家四口再也不分离了,永远不分离。”“……再也不分离了,永远不分离。”丁咚重复着父亲的话,看看娘,又看看爹,好像在品味这句话的含义。红雀咿呀着从贞香怀里溜出来,一步步爬上丁一芳的膝头,她坐到他的膝盖上,两眼瞪着他。红雀的神情很新奇,那双眼睛忽闪着,好似看见了可亲的大动物,陌生、好奇,忍不住要去亲昵。丁一芳心里扑腾一下,立刻抱住她,他感到兴奋而有趣,亲了一下她的小脸蛋,满心欢喜地嘟囔着。“哎哟小宝贝……贞莲……你给了我一个好闺女,爹的好闺女……多谢神灵啊……我丁一芳有闺女了。”说着,他用下巴咯吱红雀的脖子,红雀咯咯笑了,笑着笑着,她小嘴发出愉悦的奶声:“爸……爸……爸……爸……”“哎呀,红雀会说话了!她才九个多月呢!”贞香一声惊呼,一家人围着红雀开心地又笑又赞,把红雀乐得嘻嘻笑不停,又连连叫了几声爸爸。一家人顾不得收拾整理,围着小红雀教她学说话,“叫妈妈、哥哥……叫啊!”可红雀只会叫爸爸,丁一芳说,你们别着急,以后都会叫的。一家子高兴笑闹了小半夜,天快亮时累了困了,来不及收拾床铺,挤在一张床上沉沉睡去。年初一住进了自己的窝,接下来一连几天丁咚带着红雀玩耍,夫妻二人忙着采购、清洗,房前屋后整理,一个新家又建起来。今天,家里终于忙活得差不多了。四口之家有了一个像样的安生之所。他们像镇子上大多数人家一样,屋后有一个小院子,院角有一个砖头石块垒起的厕所。由于久无人居,小院子丛生的杂草在寒风中瑟瑟颤抖,经过铲除修整,小院子也变得整洁明亮。这几天一直忙碌着的丁一芳干完这一切,突然独自不语,显得心事重重,行为怪异起来。他在屋前屋后叨叨自语,不停地转悠,一会儿看着院子里那棵自己亲手种下也已长大的石榴树,颇感欣慰地点点头,一会儿又在植物掩蔽的厕所门前发愣,站着好半天一动不动。贞香和丁咚都觉察到了他的怪异行为,丁咚问:“他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别打扰他。”贞香叮嘱儿子说。傍晚时分,丁一芳不顾儿子和贞香诧异的目光,独自一人向护城河边小竹林走去,丁咚迈步想尾随跟着去看个究竟,被贞香拦住。直到夜深人静,丁一芳才一头露水地回来。那时,红雀和丁咚已经睡了。贞香在床前油灯下做针线活儿。夜里,繁星闪烁,在竹林徘徊许久的丁一芳回到房间,他瞅着坐在床前的贞香,像梦游似的慢慢地走近她,紧挨着她坐下。他轻轻拿开她手上的衣服和针线,再轻轻揽住她的腰。那缓慢而轻揉的动作就像怕惊动她或是惊动黑暗中的精灵一样。他在她的耳边轻声细语。“贞香,我感觉自己缓过来了。”他说完这一句,叹了一口气。“我害怕……我担心……我没想到还能活到今天……”他在她耳边一阵厮磨,又双手撑开她,凝神仔细望着她说:“我……我要好好看看你……”他冲动地拉她入怀,把她像一个孩子似的抱起来,虽然很吃力,意想不到地吃力。他让她在自己宛如圈椅般的怀里躺着。他看看她,又紧闭双眼,似乎不敢相信他和她团聚了,又看到了她的模样,听见了她的声音。她,自己的妻子,贞香,这在逃亡途中千呼万唤的名字,千里万里牵引他回归的源泉。“贞香……我的贞香……”他断断续续地叫道,看着她略显苍白、憔悴然而依然美丽的容貌,看着她那双闪耀着泪花的眼睛。他鼻息炙热地亲吻着她的脸颊,嘴唇,抚摸着她的头发和肩膀,嘴里不停地说:“好香……好香……”一阵紧紧的相拥后,他开始用颤抖的双手解开她的衣扣,脱去自己的衣裤。可是,悉悉索索一阵颤抖,妻子的身体宛如娇丽的丝缎,自己的躯干却如一片褴褛,他突然感到动作中极度的心慌与胆怯,头上竟然冒出了豆大的汗珠。他一阵惶恐,感觉自己不像一个男人,除了冲动却没后续之力,为此,剧烈的战栗起来。他感到心里的惶惑和恐惧铺天盖地袭来,像大厦坍塌般颓然倒在床上。他嘴里发出痛苦的声音:“我……我成废人了……”这时,贞香也呆住了,怔怔地看着丈夫,内心五味杂尘。她靠近他,摩挲着他的脸颊,他的手背,他的胸膛。“别气馁,也许一会儿就好了。”她悄声细语,抚摸着他,过了一会儿说:“来,我们再试试……”她引导着他在自己身上寻找柔情的动力和源泉。她此刻做的一切,正是之前丈夫对自己所做的。她在情感的海涛畅游,可他却身体僵持,萎缩,宛如一堆废墟。一次次,一处处,一切徒劳。“我真的成了一个废人……”“别瞎说。”“是的,是的,我成了一个废人……”她搂住他,他埋在她的胸口抽泣着:“贞香……我成废人了,是的,我知道。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死了……”她抚摸他的脊背,他却一把推开她,伏在枕头上痛哭。他泪雨滂沱,像孩子一样的哭泣。他捶打着自己的头,捶打着枕头,那嘎哑而深切的哭声把她的心揉碎,震颤。她含着泪,紧贴他的脸说:“你别着急……会好起来的,别着急……过些日子就好了,一定会好的。”他还在低声呜咽。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扳起他的头,看着他的眼睛说:“你怎么了?你还是当年骑马奔跑在汉河堤下,救人于水火的丁一芳吗?你要像他那样,像一个男人那样活着!”“能吗……还能吗?”他啜泣着摇头。“一定能!”她看着他的眼睛,使劲地点头。“你要相信,一定能。我来帮你。” 第七十九章 帷帐馨香 - 贞香 - 子怀 为了丈夫早日康复,贞香不让他操心家里的一切。她一方面为了生计而劳作,给人织毛衣,织线裤,没日没夜的织。男人的,女人的,老人和孩子的。有钱人家穿羊毛的,没钱人家穿棉线的,家里各色线团不断有人送进门,取走是一件件体面的毛衣毛裤线衣线裤。除了手工挣钱养家,缝补浆洗,操持家务,对丈夫的冷热她也没有疏忽。熬汤补身子,找郎中诊治开方子抓药。在贞香的叮嘱下,丁一芳每天清晨和傍晚都要去护城河边遛弯看杨柳,隔三差五去澡堂子泡澡。贞香说:“澡堂子放松筋骨和心情,对你大有益处。”丁一芳频繁地出入大澡堂子,揉腹搓背敲腿,全身搓洗按摩。还真不假,澡堂里暖烘烘的气息和男人们赤条条的身体仿佛是一剂良药,让他的心境渐渐放松了。在袅袅蒸汽和哗哗水声中,他全身变得自在起来,筋骨好像泡得酥香了,精气神也渐渐回到身上。更有趣的是,当他看到男人最隐秘的器物暴露在昏暗的光线中,好像天下都没有了隐私,人人平等,这坦然的镜头使他变得松快而乐呵起来。他看见金无缺,自信更快地复苏了。袅袅蒸汽水池中,金无缺赤身站着,一见丁一芳,“咦”了一声讥讽道:“嘁!你也来澡堂子!”丁一芳说:“他妈的,你有的……我也有,你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哎,”金无缺故意提高声音回敬道:“我前几天看见贞香给你找郎中,你得了什么病?说来听听。”“你才有病。”丁一芳毫不示弱。“你不说我也知道。一定是家伙不好使……”金无却呵呵讥笑。“也难怪,出门在外奔波了好几年,老马也会疲软不识途的。我说,你狗日的肯定是阳痿了。”“放你娘的屁,老子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不阳痿!”丁一芳撒了欢的胡诌,心里好像畅快了许多。他瞥一眼金无缺的腿根,含笑反击。“瞧你那耷拉着的丑玩意儿,像根棉条,还有……一对破轮胎。”“你……”金无缺扭捏着身子,脸涨得通红。“哈哈哈,”丁一芳见此情景高声大笑。他抓着毛巾在自己身上搓着,揉着,开怀大笑着。金无缺咬牙骂了一句,“神经!”一阵水响,金无缺实在受不了丁一芳,像躲避瘟神般远离了他。大笑后的丁一芳感到一股雄性和自尊冉冉回身,下腹暖洋洋的。清晨的窗外,细雨唏嘘。帷帐内,贞香妩媚的笑着,风调雨顺,情意绵绵,一切又回到从前。她静静地躺在他的怀里,眼前好似又见到那个高腔引吭,策马扬蹄,来回奔跑在长堤脚下神采飞扬的丁一芳了。“贞香……你是我的福星……福星。”缠绵温存,他从床上挣扎着十分倦怠的身躯。尽管疲惫不堪,只要闭上眼睛就能长睡不醒地进入梦乡,但他知道那样她会独自索然无味地度过余波未了的时光。他再次轻轻的拥她入怀,亲吻她。他问:“你猜我此刻想干什么?”她说:“想睡觉。”“不,”他笑着回答。“我又想唱啊!”他坐起身搂住她靠在床头,深情地看着她,一声念白,“贞香我的妻呀,”便用四平花鼓调唱道:“我为你死里逃生冒风险,我为你跋山涉水赶路程,我为你挨过土匪无情棍,我为你拉纤负重寒水浸,我为你忍痛捱病血沾衣,我为你手拿木鱼敲碎心。漂泊四载归故乡啊,满腔揣着别离情。一朝团聚永相守啊,凤凰有偶展翅飞!”她听着,想着他吃过的苦受过的罪,还有那天高水长一路的艰辛,不禁热泪滚滚。他为她擦去泪水,拿起她的一只手,放在嘴边亲吻,喃喃细语:“贞香,你是老天爷赏赐我的,我决辜负他老人家……”这些日子,起死回生的丁一芳恨不得把几年的恩爱补回来,要不是贞香温言款语施与节制,他每天晚上都要拉着她缱绻在床,深涉云雨。夫妻团聚,时光温馨,夫妻二人联想到了形孤影单的姐姐贞兰,心里隐隐作痛,好像真的亏欠她什么。贞香劝解他说,解铃还须系令人,你去向她承认过错吧。你没有照顾好生病的小坤,还让他暴尸荒野。把心里的愧疚说出来,想必姐姐会原谅你,这也许能让她彻底释怀。他点头同意,答应起床就去。 第八十章 青鸟传信 - 贞香 - 子怀 按照妻子的嘱咐,丁一芳去找贞兰。进了门,贞兰不在家。翠姑正在煮浆做豆腐,他在灶膛前蹲下,往灶里添柴火。翠姑对他抱怨着整天腌头耷脑的贞兰,说今天一大早出门不知去向。丁一芳说我等等她吧。没人想到贞兰去了墓地。年三十晚上,贞兰哭闹过后回到自己房中,颓然倒在床上。没有人来搭理她,也没有任何打扰。她感到这个世界好像也忘了她的存在,太令她失望。整夜情绪紊乱的她十分懊恼而颓丧。她不知道自己今天在年饭桌前到底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不知道为何要对自己的亲人产生如此大的仇恨,在年夜大动肝火,搅得全家不得安宁。她隐隐不安,自怨自艾。可是,仅此而已,她依然不能原谅丁一芳,让自己从不幸中摆脱出来。自从丁一芳带回小坤病故的消息,她似乎再不想在灰暗的人生中拥有新生活了。她感到世界一天比一天黯淡,日子一天比一天难捱。想到今后再也见不到小坤,自己将孤独地面对两个孩子,她的心无法承受。这段时间抽烟、睡懒觉,自暴自弃、自怜自叹,就是她全部的生活。几个月来,贞兰的心路历程很漫长,由自暴自弃到渐渐缓过精气神。今天天蒙蒙亮时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小坤就站在她的面前。他满脸血污,欲言又止,好似来给她报信,她倏地坐起来,仿佛又捕捉到了小坤的气息,那是心爱男人的体味,她伏在枕头上呜咽,哭了好一阵,她想,看来他是死了。她起来坐在梳妆台前,盯着久违的镜子发怔。镜子里,凹陷的眼睛和脸颊,把她吓了一跳。可是,对镜怜己更怜君,喃喃自语道:小坤,你不是说我们永远不分离吗?当初我要是死死拉着不让你走……她流出悔恨的泪水,后悔当初应该让他藏起来。她甚至想:那时要剁去他的一个手指头,那个拉枪栓的指头没了,当兵当不成,也许他就不能当壮丁,就保住了性命。她悔恨不已。“给他弄个衣冠冢,好好安葬吧。别让他眼巴巴的等着你的祭奠,不能安息。”想起贞香临走前说的话,她开始梳妆打扮。描眉涂腮红,略施粉黛后再看看镜子,感觉好多了。她不能让小坤看见自己容颜残败的摸样。她离开卧房,找来一口木箱,默默地清理丈夫的遗物。她打开抽屉,拿出一把小钢刀,抚摸刀柄,擦拭刀刃,刀柄上自己亲手绑上的红稠穗子鲜艳依旧,物在人去,她的泪水不禁夺眶而出。她把小钢刀包在一块手绢里,想留下它做个纪念。她收藏起来小钢刀,又将其它的物品收集好,装进了木箱。一梦醒来,她想独自面对一切。她去小巷尽头叫了两个掘土的帮工和一辆马车,黯然去到墓地。墓地一片凄凉。 肃穆的地界,野风飒飒。虽是初秋,林立的老冢新坟使这片倚堤的墓地空气萧杀,可是,空气中依然溶进了甘美清幽的花香。馥郁的香气来自那些老墓,那上面生长的野花,凋零的花瓣上飘过来阵阵花香。一大一小两个坟,赫然出现在她的眼前,那是父亲和儿子的墓。他们爷孙二人在这旷野紧紧相依。一阵凉风刮过,墓上芳草凄凄,在风中摇曳。在李万顺和锁儿的墓旁,一块新的墓碑竖起来了,这下面掩埋着张小坤的遗物。一袭白衣的贞兰跪在小坤坟冢前,五指紧握,放声恸哭。经过日久压抑的哭声,凄厉,哀婉,她尽情倾泻着心内积郁的忧伤和悲痛,也把横隔在心里的怨怼与浊气吐将出来。她哭着,哀哀切切。她哭诉自己的命运,哭诉裹脚伴随的苦难的童年;哭诉失而复得,得而复失的姻缘。她号啕,哽咽,哀声震天。她一面哭,一面诉,模糊话语夹杂着缠缠绵绵的悼念,没有人陪同和劝阻的祭奠让她很放得开,她倾诉痛哭了个够。“小坤……”她哀叫一声,趴在坟堆上。她在温湿的土壤上趴着不知哭了多久,后来竟然阖了一下眼。恍惚中,小坤出现了,他就出现在不远处父亲的坟头。乱草丛中,满处都是黄色的花穗,一阵寒风扑面而来,竟夹杂着几丝细雨,她不禁打了一个寒颤。那花丛在这阵风中飒动,又飘下无数花瓣,他就站在花前看着她,好似笑问她,“贞兰,你在干什么?”小坤双手放在腰间,双目炯炯凝视着她。天哪,黝黑的脸庞,眉头那颗豆粒大的黑痣神气活现,他的表情就像当年当游击队长时,一脸自信,满眼豪情。他没死!她倏地坐起来,望着坟头再仔细看,可不见了小坤的身影。这时,有一只青鸟飞过,啾啾啾,声声阵阵鸣叫不停。那鸟儿的叫声满含喜兴,煞是清脆悦耳。她默默擦去眼泪,心想,这回他真来报信了,还托付鸟儿来看我,告诉我他还活着。她笃信不疑,不再悲伤,嘴角露出的笑意表明她看见了希望。掩埋了小坤的遗物,宛如埋葬了噩耗,也安抚了自己的心。可是,她更不能原谅丁一芳了。当她红肿着双眼回家看到他时,坚决地把他撵出了家门,任凭母亲怎样劝说也不起作用。壮丁途中的人鬼分界成了丁一芳和贞兰的死结,直至若干年贞兰临终之时也没解开。从看到青鸟叽叽在小坤的坟头低飞的那一刻起,贞兰不再悲伤。她一改常态,不抽烟,不贪睡,也不冷言冷语对待母亲和女儿了,除了照看孩子,还帮着母亲做家务。可是,只要有空,她就在卧房静静地绣花,有时一绣就是大半夜。她床头的油灯总是亮半宿。贞兰的转变让翠姑暗中惊喜,可很快又有新的担忧。看见贞兰绣的花,除了鸳鸯,还是鸳鸯。鸳鸯戏水,鸳鸯随行,鸳鸯交颈……她的心恐怕被成双成对的鸳鸯塞满了!翠姑想把贞兰从年轻守寡的阴影中拉出来,认为唯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贞兰快点成亲,忘记过去。可给她找个什么样的人合适,翠姑琢磨了一个晚上。一定是知根知底不嫌弃贞兰的,知冷知热明白事理的,还要有一门手艺,更重要的是愿意上门入赘的。翠姑左寻思,右掂量,最后想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过去的小帮工,打鬼子时小坤的下属和徒弟幺狗。可幺狗愿意吗?打至抗战胜利游击队解散,幺狗拜师老木匠万井山,成了小木匠。由于在抗战时幺狗对万井山有过救命之恩,加之幺狗对师傅孝顺,学艺刻苦,几年的功夫,万井山就把幺狗培养成了合格的木匠。除了做房屋打家具,再看看幺狗做的那些木匠工具就可见他手艺的精到。斧子、锯子、羊角锤,墨斗、直尺及各种推刨……那些凡是涉及木头的精细部分,全都出自幺狗的手。这几年来,劈、砍、剁、刨、截,他样样勤学苦练,悉心钻研,即使称不上技艺一流,可也算得上手艺出众。经幺狗打的家具无数,被城里和乡下方圆百里的乡亲们褒奖为“姜鲁班”。如今,县里新近成立了一个家具厂,幺狗被这国营的家具厂三请四邀,请去当上了木工师傅。翠姑请出媒人撮合,没想到幺狗对昔日的雇主依然心存眷恋,他既不嫌弃贞兰是再婚,又十分愿意入赘李家做上门女婿,当天就点头回话同意。翠姑想给贞兰和幺狗神速完婚,贞兰却回复,等等再说。“等等!等什么?等谁?”翠姑连连发问,却问不出答案,好说歹说贞兰不听。一个月后,幺狗利用许多个休息日上门,为李家打了一套精美的家具。光看幺狗用斧子的技艺就令翠姑惊叹不已。那一斧一斧,落斧轻快,切口齐整准确,推刨技术更是漂亮。刨花一层层掉下来,堆得像一座小山。幺狗将推得溜光水滑的两块木板用猪皮胶粘在一起,中间的缝隙若有若无,对缝儿严丝合缝。再看墨线濡墨后,从滑轮里放行,贴着木头他轻轻一弹,墨黑的线儿溜溜笔直。翠姑站在一边观看幺狗干活,喜爱异常,在她眼里幺狗真是能工巧匠,能为李家在缔造一个新王国……翠姑很想替代那墨斗上的替母弦,起到婚事的固定作用,让贞兰吃住钉,不跑线。“再等等。”贞兰只会说这句话。看那笃定的样子,好像有座金山银山在后面,有个王子在召唤,她如今谁也不想再嫁了。冤孽!翠姑摇头,她叹息着走出门,想去找贞香出主意。 第八十一章 夫君出山 - 贞香 - 子怀 翠姑看见“丁香茶馆”的匾额再次高挂在门楣,眼前一亮。茶馆好兴旺啊!新老茶客进进出出,丁一芳笑呵呵沏茶续水,贞香在厨房烧水备茶叶,忙得好开心。翠姑和贞香说会儿话,逗红雀玩玩,又在房间里兜一圈。突然听见丁一芳在厅堂喊了一嗓子。“客官看好了,现在是皮影惠顾时间。”在一片叫好声中,一阵锣鼓锵锵,丁一芳要准备开戏唱皮影了。翠姑觉得茶馆风生水起,宾客盈门,自己在这儿插不上手,贞香也没空来和自己商量贞兰的事,自觉无趣,便独自回家了。就在翠姑走后不一会儿,一个干部模样的女士走进茶馆,不动声色坐在了靠墙壁的一个位置上。“瞧,来贵客了。” 有人指点着低声说。只见八仙桌前坐着的女士身着双排扣的上衣,梳着齐耳短发。白皙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只是眉毛生得隆重了些,又黑又粗,显出一股女人少有的阳刚之气。她自打进门伊始就默默坐在一边,不动声色地仔细打量着丁一芳。皮影戏就要开始,丁一芳如常拉起屏幕,喊了一嗓子,白布上顿时出现鲜活景象。兽走鸟飞,树木花草,流水潺潺,衣着鲜亮的一群人载歌载舞。随着栩栩如生的图像变换,丁一芳当起了“掌影子”,只听他随口唱到:“解放了,新气象;老百姓,日子长!咦呀!农林牧渔工学商,各干各行皆兴旺!”说起皮影,戏班子一般有四个人,一个“掌影子”,三个乐手,除了乐手偶尔“搭白”,一般是“掌影子”从头唱到尾,一人分饰不同的角色。丁一芳此刻即是乐手,也是“掌影子”,他随性而唱,嗓音依旧清亮。一折唱毕,他面对掌声四起的客人深深的鞠躬,然后收起幻灯,走进厨房,再出来时手提铜壶,以娴熟的动作变换着各种招式,忙活着他的堂倌好技巧。只见他壶举头顶,半蹲桌前,茶如银箭倾入茶客杯中;又见他轻绕在九张八仙桌间,随即一个旋转,身体半倾,壶嘴从右后背穿过左腋出枪,水柱跃入杯中。那水柱临空而降,泻入杯碗,翻腾有声,转眼之间,嘎然而止,茶水恰与碗口平齐,而碗外无一滴水珠。“好!好!好!”众人看得眼花缭乱,连声叫好,惊叹不已。 丁一芳面带微笑走到女干部桌前,她先开口说:“你刚才唱的是‘鸡鸣腔’吧?”他笑着点头,然后背对着桌子弯腰后仰,身子曲如钩,铜壶置于胸前,壶嘴长长如电闪掠过他的喉、颈、下颏,几乎就要戳到突起的下巴时,长嘴又绕过来朝向女干部。一股滚水细若游丝,越过桌面,反身稳稳地掺进女干部的茶碗里了。“这叫什么?”他转身面对她,带有几分调侃地问。“这是茶倌的技能,我猜猜看……这招好像叫‘回头是岸’。”他笑盈盈地对女干部伸出了大拇指。刚被他续水的动作搞得有些紧张的女干部放松了,粗黑的眉微微一挑说:“嗯,很精彩,干啥像啥,是个好演员的料。”她又似漫不经心地问,“丁一芳,你还记得我吗?”丁一芳盯着她看,摇头。“你想想……那一天,你把梁祝的唱词都改了……说人家祝小妹会做豆腐,还‘麻将溜溜筛子飞’……”“哈哈哈!我想起来了!”丁一芳笑道:“你是地下党,红鬼,名叫……玉银。你现在变了,脸上没有土灰颜色,发型衣装一变,整个人都变得认不出来了。”“我姓潘,潘玉银。”她看看四周关注的眼光,一语带过,笑着转移话题。“哎,丁一芳,你就想干一辈子茶馆,不想干点更有意义的工作吗?”“什么是更有意义的工作?”他问。女干部好像正巴不得等着这句话,微微一笑道:“哦,忘了介绍。我是县里负责文化宣传的干部,今天,我代表政府来找你,请你出山……”丁一芳一怔,瞅瞅眼前的中年女人,哈哈朗声笑道,“出山?潘同志,你太抬举我了。”“你不是名扬云江的小皮影王吗?我可没小看你。‘舌生花’、‘口生香’、‘脸生色’、‘目生光’,这可是说你吧。”“不不不,”丁一芳急了,连连摇头摆手,“那是说我师傅,赵九。”“我知道,这里面也有你。皮影戏虽说是‘一担挑’艺术,看似拙朴,但拙中寓巧,蕴含着劳动人民丰富的想象力和奇巧的艺术创造力。咱们江汉平原的皮影戏是以歌腔和渔鼓腔为主,和花鼓戏颇有渊源。”说到这儿,她意味深长地看着他说:“现在,你有没有胆量挑大梁,拉个戏班子……”“唱皮影?”“不,唱花鼓戏。”“唱花鼓戏?”丁一芳不吭声了。他心里估摸着,我一个唱皮影的,虽说会唱几段花鼓,可终究没领导过戏班子,岂能行。皮影在表演时仅靠艺人根据故事展开情节,刻画人物,唱做念打浑然一体,无需有多么强的大局观,很多即兴的东西在里头,口头艺术形式罢了,可这花鼓戏名堂就多了,我恐怕不行……“丁一芳,我是做过一番调查研究才来找你的。”潘玉银好像看出了他的心事,循循善诱,一番鼓励。她期待地看着他,笑容可掬。“触类旁通嘛,皮影和花鼓相去不远,况且你儿时身背三棒鼓流浪,颇有唱花鼓的童子功。我通过了解还知道,你师傅赵九过去就擅长唱花鼓,据说他还有‘摘花’‘带彩’‘咬碗’等绝活。你的音域宽,音色美,高吭婉转,传情达意……”“可是……我现在老了。”丁一芳被夸赞得很不好意思,连忙打断她。“嘁,还不到三十吧,老什么老?趁现在还年轻,唱唱戏,以后年纪大了可以专职带徒弟嘛。”她看着他沉思的样子一鼓作气道:“你不用担心,我们主管部门不能让你一个人挑这副担子,会委派一个团长来,大方向由他把握,你主抓业务。你看这样还不行?”她说罢瞅着他,看他的反应。只见他低着头,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怎么样,还下不了决心?还是我说得不够清楚?总之你要有信心。凭你过去转战城乡,遍历江汉平原的见识和号召力,我相信没问题。再说,咱们兴办的是国营剧团,就是愉悦百姓,开化民智民风,活跃一下市民的文化生活,难道你不愿意?”“唔……我要和贞香商量。”“贞香?好哇,尊重妇女,好样的。”“什么尊重啊,她是我的领导,我的当家娘子。”潘玉银一听“当家娘子”四个字,哈哈大笑。他说话时眼睛瞪着,表情严肃,毫无做作之态,因此颇为滑稽。她觉得此人不仅有艺人天分,还不乏幽默机警。她笑着说:“好好好了,就这样,我明天再来等你的回话。”“不用等明天,我同意。”贞香突然出现。轻声细语一句话,扫去了丁一芳的顾虑和女干部的担忧。原来,她见今天来客多,怕丈夫太累,从厨房来前堂观察,正巧听见了刚才女干部和丈夫的话。贞香歉意的一笑道:“潘大姐,您要相信,丁一芳是最好的人选,如果不选他,你们将来肯定会后悔。”“哦,”潘玉银微微颔首,以赞赏的眼光打量着贞香,左看右看,对这位机警地救过自己的恩人频频点头。“贞香同志,我相信你的眼光,谢谢你对剧团的支持。谢谢!”晚上,贞香想起了清早夫妻间的玩笑,不禁莞尔。今天一大早,贞香的窗前也有阵阵喜鹊叫,那声音让丁一芳打趣说,是有好事要降临。她问有何好事,他嬉笑着回答说,许是石榴开花,兴许我丁一芳晚间的辛勤劳作又将有果实了。“你看,喜鹊声声,原来这好事应在你身上。我支持你出山。”就这样,丁一芳在贞香的鼓励和支持下,告别壶里乾坤,开始了唱戏的老行当。对他来说,真如时来运转,他即刻成了云江县解放后第一批以专长录用的文艺人才。经过两个月的干部培训后,他和团长一起完成了演职员的招募。不到半年,《云江时报》头版上一则要闻跳进市民的眼帘,这篇要闻的标题醒目,写着“皮影乾坤大,花鼓日月长,贺云江县花鼓剧团成立!”丁一芳忙起了剧团的工作,茶馆便由贞香打理。为了兼顾孩子和家务,丁香茶馆不再开夜市,只在白天营业了。 第八十二章 不速娇客 - 贞香 - 子怀 这一年的春季发生了两件大事,来了一个稀客,随之,贞香的人生将出现重大变故。第一件大事是政府改建东门老街街市,将高家老宅院那片地段的残垣断壁平掉了,在废墟上修路盖房,建起了一所国营幼稚园。贞香居住的临街三间瓦房未动,后院和幼稚园仅隔了一条马路,喜爱孩子的贞香打开院门就可以看见蹦蹦跳跳的幼儿,他们如快乐的小鸟,叽叽喳喳进出在红墙青瓦的院子里。欢快的童声飘荡,将过去高家老宅的阴影消失殆尽。还有一件大事来得意外,街道办主任胖嫂给贞香委以重任,让她关闭茶馆,来当幼稚园的园长。贞香开始有些惶然,婉言推却,说自己条件欠缺,又无教育经验,不能担当此任,可胖嫂再三邀请,偏说非她莫属。贞香感到再坚持却之不恭,便应承下来。胖嫂看重贞香,全因过去的岁月。贞香为庇护水枝,曾教育和引导钢伢子那帮小孩的往事让胖嫂记忆犹新,她认定贞香心眼好,是一个善于儿童教育的人才。胖嫂对审查小组的人说,贞香虽只上过几个月的私塾,没多大文化,但模样周正,心地善良,适合做幼稚园工作。这样一来,贞香当起了孩子王,她和整天忙着国营剧团发展的丁一芳一样,吃上了政府的皇粮。为了这份工作,贞香很上心,凭籍自己的那点薄薄的文化底子,读书写字学文化,学唱儿歌,自己动手做教材,使新开的幼稚园两个班,一切井然有序,蒸蒸日上。在孩子们的家长看来,贞香做得最为绝妙的一件事是把三字经写在彩色的纸版上,每个孩子一个字,做游戏时寓教于乐,让孩子们边玩边学,记得快记得深。“人之初,性本善……”贞香为着呀呀学语童声稚嫩的幼儿,育心育德,其乐融融。春意盎然,万物更新,街边的杨柳叶儿绿,絮儿扬,飘飘荡荡的白绒花带着一份梦幻,一份童真,还有一份慵懒,使天气变得心猿意马,空气中充满使人倦怠的气息。大街上行人熙熙攘攘,车来车往。牛车马车自行车,叮叮当当,吱吱呀呀,赶车人的吆喝声,车轮声和牲口的鸣叫声响成一片。丁一芳骑着剧团破旧的自行车,把铃铛按得像学生下课铃声一般。他此刻急于汇入车流,想让脚踏带起轮子转的快一点。街上不知哪家商铺的收音机突然开大音量,收音机里传出一个洪亮而沉稳的男中音,播报着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中央委员会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丁一芳听着播报内容,不禁从自行车上下来,手扶车把,推车缓缓而行。“艺术事业必须贯彻‘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逐步地进行改革工作,使它们能够更有效地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服务。办好国营剧团,逐步地提高各国营剧团艺术干部的政治、业务,文化水平,并丰富上演剧目,提高演出质量……”新中国建立后,这云江的花鼓戏获得新生。丁一芳在整个江汉平原率先打出了“剧种回归”的旗帜,并得到了省里文化主管部门的关注和扶植,成为第一批县级花鼓剧团。去年,云江花鼓戏在继承与改革的道路上又迈开了步伐,其重要标志是将“一唱众和,锣鼓帮腔”的传统演出模式改成了弦乐伴奏。花鼓戏向着定型与成熟而迈步。收音机里的男播音员的嗓音很有气势,顿时压到了街头巷尾犄角旮旯一切声音。丁一芳听着听着,心里浮想联翩,一股热情油然而生。现在剧团面临尝试新戏目,他创作了一个关于妇女解放自由恋爱的本子,眼下正在紧锣密鼓地排练,今天晚上彩排后就要公演了。想到此,他感到精神振奋,撩起右腿又上车了。他急着回家,想早点吃过晚饭就到剧团忙彩排。今天宣传部的潘玉银部长还会亲自来看戏,审查剧目,他想,一定不能让彩排出任何差错。就在丁一芳往家赶的时候,贞香的晚饭已经做好。因为今天家里来了不速之客,这客人像从天外不请自来。这客人热情洋溢娇媚可人,是个年轻姑娘。此刻,她把发育得十分成熟的身子坐到竹椅子上,椅子咯吱咯吱响了几声,那姑娘不好意思的笑了。她那带有川南味道的脆生生的嗓高在毗邻小巷间回荡。“贞香姐,你朗格认得我嘛,我们本来素不相识,都是因为你妹妹贞莲呀!我是杨涛的媳妇!”这个热情洋溢的姑娘非亲非故,是杨涛的新婚妻子,名叫苏蕊。当年在江边解放军部队医院疗伤,杨涛认贞莲做姐姐,又按贞莲的遗嘱将红雀亲自送到贞香的怀抱。眼下,杨涛掐指一算,红雀该上学读书了,他托苏蕊带来一些读书用具和小人书,还捎来书信一封。杨涛在信上说,抗美援朝回国,早想来看望红雀,可现在部队照样大练兵,一直抽不出空来。新婚媳妇苏蕊高中毕业还没工作,因此特让她代替完成自己的心愿。苏蕊年方二十,生得脸圆眼长肤色美,虽不算绝色美人,可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活力,红润娇嫩的皮肤好似轻轻一弹能出水。加之脸上总带着迷人的微笑,真可谓人见人爱。进门伊始,苏蕊一口一个姐姐叫贞香,热心快肠地帮着干家务。她一会儿说云江县城好,比家乡的山城繁华,一会儿说这儿一马平川,生活十分便利。贞香说,你既然喜欢这儿,就多住些日子吧。苏蕊甜甜的笑着,一口答应。苏蕊真是个利索的姑娘,说留就留,哼着小曲即刻自己动手收拾后院,不到一刻的功夫,她便把那剑堆放杂物的小厢房收拾好,成她的卧室了。傍晚,苏蕊嘴里哼着歌,又挽起衣袖主动帮贞香摘菜做饭,晚饭在热烈的气氛中做好了。丁一芳进门看见来了陌生人,还没来得及打招呼,苏蕊一口一个姐夫,让他真有些心不自在却暖意融融。见了丁一芳,瞥一眼,苏蕊竟然红了脸。她大大方方地向他介绍着自己,然后麻利地摆桌椅拿碗筷,张罗吃晚饭,让放学回家的红雀丁咚一见她,就像见了久别的姑姑或小姨,亲热的不得了。苏蕊带来的鲜活劲儿,一时间让贞香和丁一芳日趋平淡的生活变得新奇而有趣,家里倍添热乎劲儿。晚饭时,苏蕊自来熟的言谈话语使饭桌上的气氛活跃,惹得丁咚和红雀笑呵呵,丁一芳客套几句,吃罢饭倏尔离去,他说今晚彩排,要早些去化妆。晚上,苏蕊对贞香说想看戏,贞香说新戏还没公演,以后再看吧。苏蕊执意要去看彩排,贞香见她兴致勃勃不好拒绝,便招呼丁咚照顾好红雀,自己带她去了剧团。来到剧场演出大厅,只见台上的彩排正在进行。她俩看见乌洞洞的台下仅是前排坐着十多个观看演出的人,那阵势好像是领导在审查节目,指指点点的,气氛颇为严肃。贞香拉着一进来就眼光痴迷盯着台上的苏蕊的手,在离前排不近不远的地方找位置坐下来。 第八十三章 惊鸿一瞥 - 贞香 - 子怀 台上聚光灯下,一对乔装的男女互诉衷肠。丁一芳唱腔饱满含深情,笑靥如满月,正欲离开的贞香见此情景情不禁被吸引,慢慢坐下来欣赏了一番。本就英俊的丁一芳经过妆扮变得更年轻,贞香见了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的汉水边,那长堤脚下的止锣庵,她又看见束发粉脸的丁一芳……苏蕊心无旁骛,两眼盯着台上,惊鸿一瞥,丁一芳的形象一下子迷住了她。她双耳细听戏词,好像忘了周围的一切。这是一出自由恋爱的新戏,此刻正合她意。只见丁一芳对着一个小妹眉目传情,唱腔委婉,颀长的身躯抬手迈步间显得那样潇洒飘逸,看着听着,苏蕊一下子沉浸在戏里,进入角色。男:一不上妹的前,二不下妹的后,我与妹妹手牵手。篮子我一手提,包裹我肩款起,多谢妹妹你来相送。女:一没爹娘之命,二没媒妁之言,我今送你心没底。男:讲什么爹娘之命,说什么媒妁之言,你我二人心连心。女:你在顾眼前,我要顾脸面,爹妈说话大于天。男:有一个王母娘,打坐在天堂,她与玉帝配成双。有一个何仙姑,她在蓬莱住,她与凡人成夫妇。有一个张七姐,她是神仙女,也与董郎配夫妻。女:送了一个坑,送了一个洼,我送哥哥到山下。只要真心哥,只要哥真心,哪怕高山水又深。……此刻的贞香看着戏台上,虽依依不舍,但心里却担心着家里的两个孩子,没等看完这一幕就离开了剧场。她临走前贴近全神贯注的苏蕊耳边叮咛,让她看完戏和丁一芳一同回家。自从那晚看戏后,苏蕊在贞香家一住就是小半月,这期间她又去看了好几次戏,那是剧目的正式演出。苏蕊就像在娘家一般日益自在起来。她早起晚息,白天在街上逛逛,帮着贞香洗衣做饭打理家务,晚上细心辅导刚上一年级的红雀写字读书。外人一见,苏蕊真不像是来探亲访友,却与贞香似嫡亲姐妹一般。每当晚饭时刻,一家人团聚时正是最活跃的时光,家里的气氛因为有了苏蕊变得格外活跃。有一天晚饭时,苏蕊瞅瞅丁一芳,放下碗筷,猝然提出了一个令夫妻二人倍感意外的要求。“姐夫,我想工作。”“工作?”丁一芳看看苏蕊,又看看妻子。苏蕊睁大眼睛一副真切的样子,可贞香却是一副茫然不知的神态。他心里有些犯嘀咕,心想,真怪,她想工作咋不找贞香参谋,关我何事。“姐夫,我想到你的剧团去工作。”“什么……”丁一芳打了个愣怔,被难住了。他和贞香面面相觑。他笑道,“你想演戏?我们剧团可是唱花鼓戏的,你会吗?”“我不会演戏,但除了演戏我什么都能干啊!我有文化,能写会算,搞个服装道具什么的……更不成问题。”苏蕊说起来喋喋不休,毫不含糊。“杨涛兄弟同意吗?”贞香问。“他?”苏蕊摇头,“他远在天边,忙着练兵,哪有闲心管我的事。我嫁给他,纯属意外……”“此话怎讲?”贞香诧异的问。丁一芳不禁仔细打量起苏蕊来。这真是一个新派的女子,且浑身上下洋溢着活力。就像一片多彩的云,虽然飘忽,可清新,还像一颗小辣椒,色彩分明,热烈暖烘,从不会掩藏。他有些不理解:一个高中生,算得上大文化人,怎么会看重异乡的花鼓剧,还要为它工作。他瞅瞅她那副心诚意笃的神态,心里琢磨不透。她想进剧团,行吗……他琢磨着。剧团目前的人员状况的确搭配不力,有文化的不多,后勤管理混乱,缺得力的管事之人。苏蕊浑然不知丁一芳此刻的心情,她正打着哈哈对贞香搪塞解释“纯属意外”的婚姻。当她转脸看见丁一芳思虑的样子,不容置疑又一次发出追问。“姐夫,你说你同不同意吧?”她说着站起身,直视他的双眸,“我就想到你们剧团工作,哪怕先按临时工也行。”贞香笑着对丈夫说:“你就帮她进剧团吧!你也知道,她近来总去看戏,可见她对你们的花鼓剧团多诚心。”丁一芳瞅瞅贞香,她眼波里满含赞同的意味。他转头面向苏蕊,支支吾吾着说,等我问问团长,看看有没有机会吧。丁一芳这样的回答并没有让苏蕊退却,相反让在夫妻间左右逢源的苏蕊感到很满意。苏蕊明白,实际上丁一芳已经同意了,上班只是时间问题。果然不出苏蕊所料,由于剧团下一步要上才子佳人的全本新戏,行政后勤缺人手,团长很爽快地答应让苏蕊来上班。苏蕊上班的第一天,低眉顺目,言语乖巧,拜见团长后立马着手工作。虽说是从临时工开始干,但她像剧团主人翁般勤奋。她从团长的口中得知剧团意图改革,自己率先抓住机会,来了个后勤工作全盘摸底,很快就看出了其中的门道和问题。她把服装道具和采买等事务做出表格来,逐项规整计划,一改过去的乱象。这一切有条不紊的进行,面貌日新月异,她的工作很快取得团长和丁一芳的认可。本来演职员初见异乡闲散人员加盟颇有微词,但现在也没怪话可说了,都对她的工作表示支持。趁热打铁,聪明的苏蕊想尽快站住脚。有一天中午,她在食堂门口堵住丁一芳,笑盈盈的问:“丁副团长,我干得怎样啊?”她盯着他的眼睛问话,他不可置否地点点头不言语。她噘着嘴,小声撒娇似的说:“你提提意见,让别人更好的工作嘛……不然,你就是不关心我的工作,不像个领导有责任心。”丁一芳挠桡头,想了想说:“嗯……还行吧,你就这样干。”“那我……转正有希望啰?”丁一芳在苏蕊的追问下点点头,“只要你继续努力,年底想办法给你转正就是了。”“谢谢丁大哥!”苏蕊说着,嫣然一笑。他转身走时特地看了她一眼。他这一眼并不是因为她美丽,也不是因为她全部姿态上所显露出的亲近和温雅,而是因为在她嫣然一笑的表情里带着几分特别的柔情蜜意。当他看她时,她也掉过头来了。她那双闪烁着神采的灰色眼睛亲切而专注地盯在他的脸上,好像在辨认一件事情,寻找一种痕迹。在这短促的一瞥中,他已经注意到有一种心花怒放的感觉在她脸上流露,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在她巧笑的眉际间掠过。 第八十四章 伊本多情 - 贞香 - 子怀 苏蕊心花怒放。她已经有了答案:他注意到她了,虽说还谈不上爱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不讨厌她,甚至还有些喜欢她。对她来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自己来的的正是时候。从工作上来说,她到来的时机正逢剧团发展,第一次唱全本新戏,管理上需要改革,她来了恰巧可以添砖加瓦,带来颇见成效的后勤管理措施。对自己倏忽间萌生的意念来说,也正是玄妙时机。从情感玄机上来说,隐隐觉得他的家庭正面临灰暗。她似乎察觉到了他们夫妻间淡漠和隔阂。日子虽然过得波澜不兴,却分明已潜在一股危机。苏蕊还真没看错。这几年来,丁咚的姓氏成为一束病根,蛰伏在丁一芳心底一隅。他没想到儿子上学后日益变化,已渐渐习惯冠名在前的高氏之姓,而忘了当初死活想改回的丁氏本姓。同学和老师开口闭口叫“高兴”,丁咚居然乐于接受,有时竟像胜过自己的乳名,喜欢别人称呼他的学名了。丁咚现在上四年级,虽说学习成绩一般,但由于从小跟着幺狗习武练功,身板儿长得壮实,在东门一街两巷的孩子中,他早已盖过人称“小金霸”的金洋洋,成为孩子王了。可是,快乐的丁咚懵懂不知,在外吃香,在家却让父亲心生嫌隙。丁一芳对儿子的爱已今非昔比,远不如红雀。不知是为了做给儿子看而有意为之,还是女孩儿本来贴心可爱,红雀就像丁一芳的掌上明珠般,一直备受呵护。每逢星期天休息日,丁一芳总撇开儿子而带红雀去公园,看电影,下馆子吃三鲜面。有时他还带着红雀去剧团看戏。红雀虽然开始上学了,可还象小时候两三岁时那样,喜欢爬在他的膝头,在他的摇晃和亲昵下渡过他在家闲暇的时光。这一切让贞香和丁咚看在眼里早成为习惯。丁咚不以为然,贞香却有一丝疑虑。她感到丈夫对儿子过于疏远,这好像是做给自己看的。由于近年来的淡漠,夫妻间说话不似从前,有些敏感的话她只能放在心里。贞香很无奈。夫妻二人盼着再怀孕生子,可盼了一年又一年,至今没有结果。后院的石榴树越长越高大,每年开花结果,个个果实饱满,粒粒酸酸甜甜,可贞香却怀孕无期,腹中杳无音信。丈夫的焦虑虽不说出来,但她心里很清楚。她知道他担心丁家从此无接户口本的人。丈夫的心情她了然于胸,她比他更着急。这几年她不停地寻医问药,郎中却说无甚大碍,只是开了一些草药,叮咛煎服,还告诫她,受孕是一个复杂的生理过程,阻碍受孕的原因很多,要她加强调理人体的阴阳和气血,切不能心急。可是,她怎能不急?一晃一年又过,腹中还无动静。她祈求至尊至善的菩萨,烧香磕头,叩拜送子观音。这段时间,除了清晨,她每天临睡前还要跪拜祷告一番。多番作为腹中仍无成果。偏偏愈急愈迷,愈迷愈乱,她的经期也隔三差五超前错后不规范了,子嗣之虞闹得她真有些心力憔悴,一筹莫展。为此,夫妻二人都有些垂头丧气了。那份情虽在,可在耕种与收获不相匹配的懊恼之中,无可奈何,淡然了许多。苏蕊恰在这时出现,且活跃在丁一芳的身旁。就像一枝即使视而不见也争春怒放在脚边的月季,顽强地摇曳着身姿。这朵月季随时展开眼帘似的叶片,朝着目标孜孜以求。苏蕊盯着,想着,眼前一片缭乱,心底一泓春水荡漾。只是……苏蕊苦闷地想,他对我好似浑然不知,不冷不热,不卑不亢,他是真有这么呆,这么傻,还是另有原因……苏蕊有时也惶惶然,不知如何是好。她一时间有些茫然。想着自己来这异乡的花鼓剧团到底是为了什么。可是,当她一想到新婚第二天就离家,单凭书信来往的丈夫,想到新婚之夜丈夫的阳痿不举和惶恐的眼神,黯然神伤。杨涛在抗美援朝战场上不幸负伤,伤了脊椎神经,按医生的话说,需待时日调养,才能重振雄风。杨涛在战场立功,被晋升为副连长,回国后部队给他一个长假,让他结婚娶媳妇,休养好了再回部队。新婚的窘态让他不想再留在苏蕊身边,提前回部队了。苏蕊绝不满意这门婚事,不单是因为丈夫新婚之夜的无能,还因为这是父亲一手包办的婚姻。苏蕊的父亲苏常令因为杨涛的父亲是律师,曾对自己有救命之恩,因此和杨家联姻,算是报恩。苏常令时运不济,娶了个从小娇生惯养,娶过门就红杏出墙的妻子,后来惹来的人命官司让他一贫如洗,若不是杨律师运筹帷幄,施以解救,他恐怕还会有性命之忧。实在不知情为何物的苏常令拿女儿报答杨家,以为自己做了一件于己于人的天大好事。苏蕊临来云江前,跟父亲大吵了一架,她抱怨是父亲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赌气说再也不回家了。在苏蕊看来,杨涛硬朗的身子板和雷厉风行的军人气质值得欣赏,但并不可爱。她承认,他是个好军人,可不是一个好丈夫,起码不懂得柔情蜜意。她与杨涛从小隔着两条街,既不是青梅竹马,也非梦中情人,杨涛在军中服役时,苏蕊在学堂念书,即使擦身而过的机会也没有,哪来那份眉目传情和心心相印的情意。可是,不熟悉的两个男女居然成了夫妻。从小爱看看言情小说,喜读爱情诗句,心底充满罗曼蒂克的苏蕊,一向钟情于风流倜傥,神采飘扬的男子,她一直寻寻觅觅,希望遇到这样一个人。没想到,丈夫的一声托付,江汉平原一行成就了她的心愿。见了丁一芳,苏蕊认定他就是自己的梦中情人。那颀长的身躯,含笑的桃花眼,方正而白净的脸庞,柔软而卷曲的额发;那敞开的衣领,白色的回力鞋,在她看来好生令人心动。她觉得丁一芳身上有一种成熟男子的魅力,有一种独特的丰仪深深打动了她的心。当那天在贞香家第一次见到他,又在戏台目睹它的风采的时候,惊鸿一瞥,不禁让她心旌动荡。 第八十五章 月季妖娆 - 贞香 - 子怀 可是……苏蕊怨天尤人地想:老天不作美,为何有贞香,让他在认识我之前有了家室?苏蕊一边怨天尤人,一边努力地工作在丁一芳的身边。她也曾抑制过自己的希望,不让它破土而出,继而枝繁叶茂地生长。自己有丈夫,他有妻子。她心里明白,这愿望不可能实现,只能成灰,成烟,成汉江水边的泡沫。丁一芳对她来说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即使努力,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想到此,苏蕊在堆满服装道具狭小的服装间顾影自怜,对着一面铜镜子左顾右盼,细细端详。越端详,越对镜子中的脸庞心生嫌意。娘啊,你怎么生的我呀,生下我就不管了,却跟着一个跑单帮的远走天涯……你给我的这双眼睛为什么不能大一点,灵秀一点;这脸也太圆了,哪有淑女雅致的味道,若像贞香那瓜子型的小脸多好……她侧过脸,不禁皱眉。她琢磨着,即使专挑自己的美好之处看,除了光泽滋润白里透红的脸色,好像再无过人之处。唉,他的眼光不会如此差……想到此,叹了一口气。他的家里放着一个毫无做作姿态却天生丽质的女人,虽不如自己年轻,可只要稍加装扮,便会楚楚动人,我怎能与她一争高下?自叹自怜,自怨自哀,她颓然坐下,坐在了一口服装箱子上。她随手掏弄着箱子里的服装,从中抽出一件粉红戏装,悻然站起来,慢悠悠套在身上,当她再次出现在镜子里的时候,突然来了灵气。想着整天耳濡目染的角色,凭着她对身段怎样柔美、眉眼怎样传情的心得,学着舞台上的佳人,甩甩水秀,侧脸颔首,朝着镜子妩媚的一瞥。天哪,镜子里的人儿霎时灵秀起来,似乎脸儿也变得瘦削俊俏了。人靠衣裳马靠鞍,再添一点妩媚和柔情,我不就是美娇娘?镜子里的女子面若桃花,正值人生花好月圆的好时光啊。她释然了,冲着镜子妩媚地一笑。人们常说事在人为,她想,丁一芳整天沉溺于工作,怎会顾惜家里那随手拈来的妻子。即使再美,也没了感觉,就象常言所说,熟悉的地方没风景。我年轻而新鲜,还有一腔激情。凭我一往情深,你丁一芳终不能视我为无物。傍晚,排练的人们都走了,丁一芳推着车,打从舞台经过,扭脸一看,灯光师在调试灯光,台上钨丝灯下却有个盛装的女子,回眸一笑,煞是动人。他仔细一看,那人竟是苏蕊。丁一芳随口问道:“咦,你怎么还不去食堂吃饭?”“哦,丁副团长啊。”苏蕊抖抖水袖,朝他嫣然一笑。“我在试新到的服装呢。你看,你看我……像莺莺小姐吗?”她扭动着身躯,丰满的身子在华服的装裹下富丽堂皇,华而不俗。她学着花旦的样子,将水袖收了又回,回了又收,欲言又止、欲罢不能……“嗯,”他第一次感到她的美,确切的说是她的媚。他淡淡地说:“像,也不像。总之还算不错。”“此话怎讲?”她俏笑着好奇地问。“演戏嘛,要在像与不像之间。不像不是戏,太像不是艺。”“太精辟了!”苏蕊轻轻拍手,眉开眼笑,带着几分矜持的神色说:“丁副团长,我想投师在你的门下。”灯光师“嘁”地一声,从灯架子下探出头来,取笑道:“苏蕊,投师如投胎哦,你要想投师在丁副团长门下,就要像投胎一样,来个脱胎换骨,这个……你愿意吗?”“愿意啊。”苏蕊娇声回答。丁一芳笑笑,摇摇头,朝台上笑道:“作为徒弟嘛……你没有童子功,再则,岁数偏大了些。”苏蕊嘟囔说:“嗯……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锈花针,这有什么难的。”灯光师嘴里唱了一个喏,连忙补充道:“没错没错,说得好!还有呢,‘要想学得会,就跟师傅睡’,苏蕊,这你也愿意吗?”苏蕊毫不退让,娇嗔地回敬道:“人家不是投胎了吗,既然投胎,师徒如父子,父子俩睡就睡嘛……这有啥……”灯光师一听这样取巧的回答,说声“鬼丫头”,仰脸哈哈大笑。丁一芳听了她的这番话还是无可奈何似的摇头,微笑着推车匆匆离去。他把愣神盯着他背影的苏蕊和灯光师留在身后继续嬉笑。一连几周来,苏蕊想办法接近丁一芳。食堂、剧场、后台,总能看到她走在他身旁的倩影。她向他讨教、提意见,还不时摆出小妹妹撒娇的姿态,挥动小拳头,扬起白皙的胳膊肘,佯装不经意似的碰触他。在她的试探中,从而明白了一件事,他并不反感这些方式,甚至觉得有趣而新鲜。她伺机而往,终于机会不负有心人,在一个落幕的深夜,捕捉到难得的时光。 第八十六章 后台** - 贞香 - 子怀 剧团开演前的后台是忙乱而多姿多彩的。空气中混合着汗水和油彩、脂粉的香味儿,男男女女,红红绿绿。有人“米迷马吗”吊着嗓子,有人对着墙壁自命不凡地念台词,有人翘着二郎腿用火柴棒津津有味的挖耳屎,也有人笑语盈盈插科打诨,还有的嬉笑怒骂,打情骂俏……。身着张生戏装的丁一芳充耳不闻,双目不见周遭的一切,将手里的夹克外套随手放在椅背上,然后迈着小方步走到墙边,面壁而向地喊出一句优雅的台词,颇有自命不凡的味道。然而,此刻在那边服装间门口却有一双眼睛瞟过来,看见了可作为道具的夹克外套。戏散场,台前台后人们都走了,丁一芳折回来后台找外套,东找西寻没看见,最后在服装间门口才找到了。丁一芳拿好衣服搭在手腕上正要走,一个抑扬顿挫的女声从服装间传出,那声音清脆悦耳,颇具朗诵水准,他不禁驻足聆听。“我说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里早天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他听着诗句,仿佛感觉到黯淡的灯光,幽幽的舞台,才子佳人情感演绎的场所还留有余温。愣神中,随着一声娇媚的叫声,还有一只温情的手,在他还没有明白事情的缘由时就跌进了狭小的空间。她热情地拥抱,他本能地退让,却被更紧的拦腰抱住。“丁大哥……我想你……想你……每天都想你……”她在他耳边呢喃着汹涌的激情,不顾他一次次半推半就的抵抗,紧紧地环抱住他的腰际,把他拥靠在一堆柔软的服装上。“你知道吗,我爱你……”这越轨新潮而大胆的表白使他懵了,他的脑子嗡地一声发胀发晕。她看着他幽深的眼睛喃喃:“你不知道吗……我一见你……就喜欢你……”她抚摸他额前的那缕曲卷自如的发丝,又轻轻地吻他的嘴唇。那蜻蜓点水似的吻使她看起来那样娇媚。他一次次感到她的情很炙热,她的吻很温柔,她的唇温很清晰。“不行!”他想推开她。他的理智告诉他这不好,这不对,这不行,可是,他动弹不了,身子骨软软的。她紧紧地贴近他,嗫嚅着,“现在,什么都不要想,我……我是你的爱慕者,我崇拜你!”她抓起他的一只手贴近自己的脸,热烘烘的脸,似乎要把自己的勇气从这热浪中传导给他。“我不能……”他说。世界上的事情往往就是如此奇怪,有时人们的内心对自己的行为所招致的巨大危险也确实感觉到了,但在一定的精神支配和一种欲望所唤起的的力量激励下,他却能将一切置之度外,不管不顾。他所一心向往的,是境遇能带给他的刺激和乐趣,哪怕这刺激和乐趣让他由此随时都会遭到不测,甚至死于非命。丁一芳感到困惑。过去,他还是小皮影王时,大姑娘小媳妇喜欢他,都只是眼神的传递或语言的挑逗,最多痴迷地多看他几眼,请他吃喝谈心,即使大户人家的太太小姐也甚少像这样炙热地生扑。他第一次被一个热情似火的姑娘如此仰慕,心里一下子被喷张的血液所控制,脑子里一片空白。在被动里,他被脱去衣服,好像褪去包装,动作有些羞羞答答,可是身体不争气,却在悉悉索索动态地诉说此刻的窘境和难堪。被欲火撩拨中,他感觉自己就要落下山崖,坠入深渊,可那是令人晕乎的深渊,令人窒息和愉悦至极的恐怖的深渊……久违了,他和贞香好久达不到这样的愉悦,夫妻间总是被有目的的动作和心境说阻滞……他脸色煞白,她却激动得脸泛红光。他们都好像迷迷糊糊地往前走着,像脱缰的野马。一阵剧烈的喘息伴随压抑的惊呼,他们安静下来。她的发丝和脸就搁在他的胸口。一会儿他醒了,想起什么来,无话找话的问道:“嗯,你……还会写诗……”她双臂环绕着他说:“是啊,我当然会。不过,刚才那首是女诗人林徽因的爱情名篇,我很喜欢。”她又说:“你就是我的四月天……”“嗯。”他坐起来,挪开身子和她保持距离,又从一旁的上衣口袋里取出香烟和火柴,她连忙为他点燃烟。他抽着,长长的吐出一口烟。“你爱我吗?”她期待地看着他问。哦,天哪,他想,为什么要问这么愚蠢的问题,爱不爱又与这何干……这分明是蠢话。贞香就从来不问这种蠢话。她望着他,她的两眼还是那么亮闪闪的,只是嘴巴撅得高了些,带着一丝无辜,这神情有点扫兴,虽然只在一霎那间闪现,却使他垂下头。他若有所思地叹气,抽罢一支烟,匆忙地离去了。就像一个被败下阵来的斗士,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懊丧。这些天他很愧疚,被自责折磨。作为一个过来人,他很明白今天的一切是如何发展起来的。他一幕幕回忆着:舞台巧遇和借着灯光师的打情骂俏表白心迹,后台服装室倏忽间传出的吟诗诵曲,一次次的巧遇和讨教,还有谢幕后突然找不到的外衣……这一切都不是偶然,其实他心里早已清楚,只是听之任之甚至很享受这种由爱到贪所精心设计的小把戏罢了。如果他心地坦然,那些巧遇或偶发事件会像生活中的一切意外随风消逝,可偏偏心里蛰伏着暗流和欲望,正是这欲望支持着他,使他自觉自愿地被苏蕊牵着鼻子,一意孤行,最后迷失在苏蕊阴柔的温床……  为什么不能冷静一些,克制一点,为何不能以略微正常的理智来看待自己的情欲?他无法回答。每当很晚回到家,他总是掩面而睡,不敢正视贞香。贞香蒙在鼓里则是他最惭愧的事。她整天忙完工作忙丁咚红雀的一日三餐和所有家务,有时还去看看水枝。里里外外,没有一刻闲暇。这惯于付出而不索取的女子,习惯了平淡,习惯了渐渐不被关注,也无暇去关注已不再关注自己的丈夫。这,或许就是她不幸的根源之一。当丁一芳的自责和愧疚还没有形成足够驾驭情势的能量,一个意外的喜讯让他恢复了心安理得,他的胆子更大了。 第八十七章 欲罢不能 - 贞香 - 子怀 丁一芳升官了。县里一纸公文,丁一芳晋升为团长,本就很少露面的团长调到文化局去了。一夜之间,丁一芳的薪饷和权威随着他的心安理得跃上一个台阶,他变得颇为斗志昂扬,意气风发。现在回到家,他在妻儿面前那份愧疚的心也荡然无存。当大家去掉一个在他看来早就多余的“副”字,直呼他为“团长”时,当他带着一家子到剧团看戏,他在妻儿面前被众人毕恭毕敬伺候时,他觉得更有派头和脸面了。作为县里吃皇粮的单位,这剧团团长之职虽是芝麻县令下的的更小芝麻官,堪比科级,可毕竟是云江县唯一一个吃皇粮的剧团的一把手,是省里同行的先进单位,他感到火热的心脏变得扩张,胆气也从腰部膨胀,举手投足间,好像整个人也显得更加潇洒自如,张驰有度。在他的感官世界里,突然生出一个奇怪的感觉,使他把所有的人分成了极端相反的两类。一类是听命于他人的阶层,他们是卑微的、人微言轻。他们把作风问题看得过于严重,看成是天大的事。这类人希望女人要端庄,男人要坚强,若是发现有谁越轨,一定会上前唾弃和贬毁。可他们这代表芸芸众生的一大拨人却毫无话语权,因此显得十分可笑。另外一类人……人不多,他把自己归于此。他们是轻松自在的一类人,是社会的主宰。自大,勇敢,经受得住磨难,毫不扭捏地享受生活和情感,敢于嘲笑一切拘泥于道德形式的清规戒律。最重要的事,这第二类人在一定范围内,往往有不小的话语权。仅仅在最初的那一瞬间,他因为刚从被人仰慕的世界里感到踌躇,但没过多久他就习惯了,就像把他的一双脚套进了一双新鞋里,慢慢的,他觉得渐渐轻松自在起来。尤其他和苏蕊在一起时备受爱戴和景仰,他喜欢这样的感觉,也很享受这从未有过的待遇,由此一来,他心底从未有过的的满足感自然膨胀,心情越发愉悦开怀。在他看来,这几个月来苏蕊在情的滋润下也好像变得更美丽了,面带春色,眼含柔光,比过去刚见到时变得更具诱惑。在她面前,他可以居高临下,发号施令,还可以拿淫词艳句和她调侃打趣。对他来说,她就是一个热情似火,俯首甘为情欲的奴仆,是唾手可得的红颜知己。每当看见她眼里的波光,如汹涌波涛,脸上的光彩,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他仿佛丧失了语言能力,喉咙发干晦涩,语音出不了口腔,脑子迷迷糊糊,理智便会睡去。一旦扫视她白皙的手臂和浑圆的胸部,尤其是她轻佻而活泼的举止,就会联想到她美妙的色彩和丰盈的曲线。我快乐,被生活所宠爱。因为我过去遭受了太多苦难,这是老天对我的补偿。他想着,叹着,更心安理得。他骑在自行车上,两脚机械地转动脚踏板,意识却轻歌曼舞。意识中近期剧团的工作有条不紊。排练、演出、带徒弟,第一次的剧本创作就受到县里的嘉奖。他踌躇满志,感到自己很称职。他甚至有点抱怨团长一职早就应该非他莫属。回想起宣传部长潘玉银对自己的夸奖,想起属下们的勤勉和恭敬,尤其是想到娱悦的幽会……他不由得开颜微笑,从心底升起一股爱,爱自己。他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爱过自己的意识和自己的肉体。轻微的风儿把短短的胡须上的香皂味消散在鼻腔周围,静静散发,淡淡的好闻的味道令他自我陶醉,十分愉快。街上,行人和马车喧哗,商店和房屋轮廓鲜明,路边的树木随风摇曳着枝叶……这一切太美了。他骑到了剧团,把车支在墙角,迈着潇洒的步子上了二楼。当他走到二楼那间全团共用的办公室兼大道具房门口时,里面非同寻常的声音传出来。“……居然枪毙,也太严厉了吧!”“就该枪毙,不然军队哪有保障?军队无保障,国家何以依附?”丁一芳走进去。他看见五六个人围着一张报纸。大家见了他笑一笑,叫声团长早。“你们在说枪毙谁呢?”丁一芳问。“你看!”敲扬琴的小肖拿着一张报纸指着标题给丁一芳看,“破坏军婚,居然被枪毙了!”丁一芳身子微微一震,“哦……是吗,我看看。”他佯装轻松地坐下,架起二郎腿浏览报纸。在大家分头去练功拍戏的时候,他将报纸上的这篇巨幅新闻仔细看了三遍,关于对待破坏军婚罪的处置让他胆颤了,他阁下报纸,掩面沉思,就像一觉醒来变得异常清醒,懊悔和一丝恐惧向他突然毫无准备地向他袭来。肉体经历了登峰造极的狂热和欢娱,他觉察另一个自我在黑暗中越来越渺小,而且早已变得忧郁彷徨。他记得曾为这一觉察烦心和焦躁过。一连几天他时常坐立不安,就连身边的同事也发觉了,问他是不是病了,他说,是近日睡眠不好的缘故。他懊恼着,挣扎着,设想着……怎样做出纠正这一致命错误的姿态,刹住这任由欲望控制奔腾着冲向悬崖的野马……傍晚,人们都下班走了,丁一芳徘徊在舞台后苏蕊忙碌的服装间门口。“快进来,我正想你呢。”苏蕊出来,笑脸相迎,把他拉进小屋。苏蕊今天穿了一件淡青色的府绸洋裙,露出半个胸脯和两条丰满圆润的白臂,凹凸有致的身材,风骚的神态,比起贞香来另有一番风韵。她用眼瞟着他,娇俏的笑着,清浅低吟:“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她靠在箱子上,口中吟诵着诗句,态度依然活泼而轻佻,好像在她的眼里人世间没有任何烦恼和忧愁。这一点,是他曾经感到就象兴奋剂那样新鲜而喜欢、今天看起来犹如毒药。他坐下,想好的话还没出口,她朝他嫣然一笑。“说呀,找我何事。怎么变得含蓄了?”他欲言又止,深吸一口气。“我的四月天――”她轻声在他耳边悄声说。她此刻发出的声音再也不能让他骨头酥软。她的柔情就像一把刀子捅过来……他挪开步子,不再感到有魔法牵引着他。“有什么事,你说嘛……”她娇嗔着,慢慢将身子贴近他。小屋子很暗,光线暧昧。这真不是个好地方。“不,”他推开她。他想跟她说,我来告诉你,我们必须分手。但看见她眼里的波光,如汹涌波涛,脸上的光彩,洋溢着青春的气息,他仿佛丧失了语言能力。“亲爱的……怎么啦……”她在他耳边轻声问。我都干什么了?他突然觉得自己一直以来实际上是在玩火,现在火势蔓延,人生的大厦将瞬间坍塌。想到此,他彻底惊醒了,一个激灵收住心潮。羞耻和自责在脑子里嗡嗡乱叫。我在做什么?我忘了我有妻儿,她是军婚,老天!我正在往火炕里跳……“你怎么了……”她看着他的后背,带着央求的腔调,“你到底怎么了……”不,这是个错误,绝对的错误。他扭头坚定地说:“我们必须分手,必须!”他脸色很吓人,她怔住了。极端的表情过去,他带着哽咽的腔调低下头颅,摇晃。“我该死,我这是在犯罪……”他说着,感到狭小的房间很热,热得不能忍受。然而他却受冻似的颤抖不停,懊悔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你遇到什么了?”她看着他的样子和听到他的心声,感到异常震惊。当她看到他的决然的眼神时,敏感地想到事情到了完结的那一刻。她虽心有不甘,但好似大度地说:“既然这样,你走吧……我让你走……”丁一芳转身就走。他心底有个声音在提醒他,回归吧,回归家庭,回归正常,回归和所有人有秩序的关系。可是,那是他的一厢情愿。觉醒迟矣。在他提出分手的第二天,苏蕊在墙角告诉他,她怀孕了。 第八十八章 榴断情殇 - 贞香 - 子怀 对贞香来说,平淡的生活如云烟。她已放弃怀孕。小半年来,她和丁一芳也很少有床第之欢。她把精力放在丁咚和红雀身上,放在幼稚园孩子们的身上。偶尔,她还要去照顾一下水枝,她知道,水枝需要她。贞香去给水枝梳梳头,送点吃的穿的,把她睡觉的稻草和被子拿到太阳底下晒一晒。哪怕很忙,她也会抽空去瞅一眼,看水枝回到了土地庙没有,水枝是不是还活着。也怪,天长日久的,水枝对贞香似有依赖了,只要贞香出现,她那迷离空茫的眼神变得略微聚光,她会顺从的听凭贞香摆弄,要她坐就坐,要她睡就睡,竟然能在贞香提来的一桶热水前拿出毛巾,在水桶里涮一涮,提起来像鬼画符似的给自己洗脸,搓身子,贞香见了禁不住发笑,嘟囔着顺势而为,教她正确的擦洗方法。水枝活在她自己的世界,虽然活得于人无益,但就像一个另类生物,她享受着非同寻常的生命,混沌沌,乐在其中。贞香的生活轨迹很简单,很忙碌。上班下班,忙了家里忙孩子们。对她来说,幼稚园园长实际上就是一个孩子们的领班和玩伴,除了维护和启迪孩子们良好的心智,她尽力把快乐带给他们。从朝霞出现在天边开始,每天清晨,她都会站在幼稚园门口,点数幼儿。今日,她数到三十三,发现少了一个,四岁的萍萍没有来。跟进查询原因,原来萍萍跟拉胡琴的爷爷去了剧团。今天是注射疫苗的时间,一个孩子也不能少。她要去剧团找到萍萍,把注射补上。中午时分,丁一芳一向不回家吃午饭,而在剧团食堂就餐,贞香争分夺秒招呼放学回来的丁咚和红雀吃过午饭,急匆匆去了剧团。这天中午发生的事,后来想起她觉得非同寻常,堪比死而复生。中午的剧团格外的静,大厅没有灯光,排练的锣鼓乐器偃息着,舞台上下没有人。大家都在午休。贞香怕打扰丁一芳餐后小憩的习惯,没去宿舍看他,而是径直在剧团宿舍门口和舞台上下寻找萍萍。绛红色的天鹅绒帷幕低垂,每处都是萍萍这样的孩儿睡觉和做梦的好地方。她想,萍萍和拉胡琴的爷爷也许就在帷幕的某一角休息,先到这儿找找。当她走上舞台,放眼静静搜寻,却冷不防听见帷幕那边传来的低沉而清晰的声音,令她大吃一惊。那声音她太熟悉了,是丈夫和苏蕊。“……你确定怀孕了……”“都三个月了,怎么能不确定!我今天就是来要你一个态度,怎么办?”犹如晴天霹雳,她听了摒住呼吸,一阵眩晕。沉默,帷幕那边是死寂的沉默。片刻,丁一芳的声音再次传进如雷击般呆立的贞香的耳朵,在她的耳膜上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怎么办……打掉吧,”他的语气带着愧疚之情,“对不起苏蕊,只能把孩子打掉。再说,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们分手的事,否则,对你我都不利。”“你……”苏蕊气急的回答,“你混蛋!偷了腥就溜,有了麻烦就跑,这就是你丁一芳?难怪别人说,戏子无真情。没想到,我真心爱你,你却如此薄情。”“那你想怎样?”“我想让你娶我,我想要这个孩子……” “不行,绝对不行。你想让我毁掉……就生下这孩子,我可不愿意被毁掉。我有家,有妻儿,我不想失去他们……”“哦,今天你想到有妻儿……会毁前程了,事情刚发生时,你怎么不坚决点,干脆些?你替我想过吗?”沉默。僵持和博弈,不像是两个有情人,可铁定的结果不容置疑。苏蕊开始啜泣,幕布后传来擤鼻涕的声音和急促喘息的声音,一会儿传来苏蕊一句决绝的话,腿如锥子的贞香差一点失去支撑。“你别忘了,我可是军婚,破坏军婚该当何罪,有什么下场……你可要想清楚。你如果抛弃我,我……我就去告你!”“你吓唬我?!”他接下来的语句明显少了刚才的底气,“那样……那样……你也会臭名远扬……你也要想清楚了。”“我不管,你要对我负责!”天昏地暗,人飘飘忽忽,懵头懵脑,凉彻心骨的疼痛使她强忍痛愤后退几步,悄然离开了后台。她踉踉跄跄,如同脚踩棉絮。她始终坚持着、隐忍着,没有惊动这一对身在幕后纠缠于制服与反制服,要挟与反要挟的男女。痛不欲生而心碎的她明白了,丈夫已成了陌生人。贞香出来了,走出剧团,踉踉跄跄一阵才稳住脚步。痛苦啃噬着她的心。她跑在大街上,不知何时下起了雨,雨水携带着风,打在脸上凉飕飕的。她不顾一切在雨中奔跑着,一口气跑到护城河边。她的嘴唇苍白,本能地站在河边,绝望无比。她甚至想过一头扎进水里,再也不起来……她仰头,紧闭双眼,阵阵黑暗像漩涡似的在转动,她仿佛听到远处有洪流滚滚而来。她想到了神灵。神灵啊,怎么了!怎么这样对我?河水在上涨。河面被雨水砸出一个个小涡,水面雾气腾腾。她睁开了迷离的眼睛,望着雾气腾腾的河水,尽情品味风雨抽打面颊的疼痛滋味。这时,突然狂风大作,河边的树枝被折断, 水仗着风势,悄悄向岸边蔓延。河里的水竟然显出有声有势的景象来。她望着河水,心绪千丝万缕。风雨侵袭得她全身湿淋淋的,她痛苦茫然到了忘我的地步,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般。这是为什么?她对自己说。他是我的丈夫,唯一的爱人,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他不要我了。她绝望地想。我必须惩罚他,让他……可惩罚他,事情就过去了?我的生活就完美了?她抬眼望天,雨水狠狠的砸向她的脸,仿佛被谁不停的论起鞭子抽打着,一次次狠狠地抽打。远处,一个草棚中钓鱼躲雨的老人注意到她了。他手里撑着一把雨伞走向她。走近了,把伞伸到她的头顶。“你疯啦?这么大的雨,会生病的!”她扭头看看这个满头白发的陌生人,惶惶然点头,随着他往回走。一场狂风大雨,后院被摧残。石榴树在风中摇曳,两支主干断了一支,落红无数,地上满是星星点点的花瓣和枝叶。她凄然地想,完整的家就像这石榴树,再也回不到从前…… 第八十九章 夜幕深处 - 贞香 - 子怀 我要让他走。我宁愿一个人和孩子们在一起。她想,他已经不属于这个家,不属于我和孩子们了。她坐在后院流泪,回忆着往事。那种属于她和他,并由他们共同缔造出来的感情世界,如今看起来那么不堪一击。就像一个遭受风霜的藤架一样,顷刻间就散架,坍塌。她怎么也不明白,那个对她钟爱的男子,那个跪对灶王爷许愿、对明月山盟海誓的爱人会是这样一个薄情郎。想到他的欺骗和背叛,扑簌簌,泪如雨下。她进了卧室,把自己关在里面。这是一个闻挽歌而知哀吊的女子。她把自己关在屋里嚎啕大哭,哭罢,屈膝跪下,按自己的方式祈祷起来。她仿佛就跪在神灵面前,祈求神灵给予解释,给予指引,给予面对的勇气和力量。她跪着,久久不起,好像过了一个世纪,她终于站起来了,下了一个决心。她面对每天回家的丈夫不哭不闹,日子过得一如既往,照样波澜不惊。她在默默等待,等待他给自己一个交代,一个说法,她要先看一看,看他做出什么样的解释和抉择。她想,好比一个门槛横在他的眼前,单等他动作,是迈过去,还是退出来,她要耐心等待。终于,她等到了这一天。这天离那个痛苦的中午仅有三天的时间,可这三天很漫长,她走过了长长的心路。这天晚上,丁一芳没有去剧团,吃过晚饭后对丁咚说,好好带着妹妹写作业,我和你妈出去有点事情。说罢,他在孩子们面前微笑着牵起妻子的手,往对面的幼稚园操场走去。那里离家不远,浓荫掩映,很寂静。男人可以对钟爱的女人无情无义,但对有过肉体之欢的女人总有一种愧疚之心。丁一芳怀着愧疚和恐慌,这几天不停地约苏蕊协商。服装间的天地狭小,已不能掩藏有妻之夫涉足军婚的天大秘密所带来的危机。小河边,竹林里,可终究达不成共识。他魂不守舍,像一个幽灵游荡在家庭与单位之间。他感叹着人性。这卑贱的人性啊,真不堪一击!想到结婚十载,可情感的沉淀终究抵不过凡间浊气,一有沉渣泛起,便被污秽冲散。自认为孤高自傲的他,却仍然未能冲破这人间樊篱。他想,家庭就要被毁,贞香受到伤害,自己的生活也将天翻地覆……静谧的树荫下,一弯下玄月冷冷的,像一把梳子,躬身驼背俯卧在天穹。星光暗淡,四周静悄悄的,只有风儿在沙沙作响。她不禁看着他的面孔,眼前却有阵阵黑暗像漩涡似的潮涌在她四周舞动,思绪如混浊而混乱的潮水,滚滚不息。他叫了一声“贞香”,双膝落地跪在她的面前。沉痛的语气,简短的诉说,他把和苏蕊的情感经历略微带过,低声把苏蕊怀孕这一结果对贞香如实相告,最后,痛心疾首地说:“贞香,我对不起你!”她打了他。反手一掌,用了全身力气,蕴涵着所有的失望、愤怒和痛苦。他没有躲避和辩解,这一掌却让他变得略微轻松。他仰望天空,泫然欲泣,嘴里咝咝地说:“我对不起你,昏了头……是个混蛋。你打我吧,骂我……诅咒我……”他说这话时,他的嗓音和手都在发抖。她摇头不语。他低着头说:“我宁可你打我,怒气冲天地骂我,千万别不说话,不理我。我看到你脸色苍白……眼睛无光,可我希望你喊出来,骂出来,哭出来,不然,我怕,怕你闷在心里会生病的……”他哽咽的语调像是从心底绞出来的,使她的神经为之震颤。他絮叨着,我是爱你的,我只爱你,这一切只是鬼使神差,中了邪……她瞥了一眼,深深一瞥。在那一瞥中,他看到她眼中被深深伤害的神色。她没有哭泣和喊叫,看不出有多么悲伤,可那双明媚清澈的眼睛陡然之间黯然了许多。他在心里痛骂自己伤害了她,但在她的面前他感到她是那样高傲,因此不肯显露痛苦和悲伤,不肯在他面前呈现软弱的神情。他沉痛地絮叨着。“我造孽了。”他在絮叨。“这些日子来几乎到了绝望的边缘,只是想到你和孩子……才没有走上绝路。在世人眼里,我不是个好东西,在你眼里我更是可耻的、令人厌恶的。但是……贞香,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你,我对自己的致命大错感到悔恨,真的,有时觉得痛不欲生。唯一……唯一只有一个心愿,求你原谅我,给我一次机会。赎罪的机会。”他辩驳无力的嘴蠕动着,可是那张昔日看起来英俊的脸由于辩解愈发显得扭曲,变形。他那原本好听的声音也变了,变得嘎哑,无力,空洞,全然不像有着良好的头腔共鸣,擅长高腔的皮影王。她终于开口了。“你忘了,忘了那个月圆之日。”他说:“我没忘,我曾对灶王爷叩头,请圆月作证,让我们天长地久,不离不弃。”他重复着,“我没有变心,永远也不会变心,只是……只是……”她冷冷地说:“你起来吧,我受不起。”等他缓缓站起来,她看着远处幽深的夜色问,“你打算怎么办?”他变得异常冷静。“我已经对她表明态度,让她打掉孩子,再也不和她来往。”“那可是你的亲骨肉,或许是个儿子。”“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被人钟爱,要看他的母亲。”“也许,我再也生不了孩子了。”“我们有丁咚。”“丁咚姓高,他接不了你的户口本。”“我不后悔。”“可是,你想清楚,你会为此坐牢,判刑,甚至被枪毙!”她说着,彷佛看见他倒在枪口下的惨景,眼泪流出来。她双手捂着脸呜呜的哭泣。她哭这多舛的命运,哭这薄情的男人,为他眼前的绝境而流泪。他过来轻轻地搂住她。本来是自己混账对不起她,现在却反过来让她来顾及他的伤痛和死活。这金子般的女人就要失去,他痛彻心肺,嘶声长叹。他轻轻地搂着她,生怕她厌烦而推开他。他把下颚搁在她的发丝间抬眼望天,一颗流星掠过,烟状的轨迹狠狠的涂抹了一笔,幽蓝的天空仿佛被谁抓了一把似的,霎时出现了一道弯而悠长的伤痕。他望着天什么也没有说,无声的流出泪来。深夜,露水打湿了头发和衣衫,他跟着她回到了家。丁咚和红雀已经睡了,丁咚睡梦中发出自在的呓语,红雀却在咯咯咯磨牙。他去把丁咚的一只胳膊塞进被子里,又给红雀掖了掖肩膀周围的被子。他坐在红雀的床边发呆。他回到桌边时,贞香正在挑灯花。“啪”的一阵火花,亮堂了许多,夫妻二人对坐,看着桌上的煤油灯烧干了最后那点油,渐渐黯淡,变黑,灭了。他说:“贞香,我们走吧,去乡下……像过去在止锣庵……” 第九十章 冷月盈窗 - 贞香 - 子怀 他神情恍惚地说:“贞香,我们不能分开……我眼前只需要找到一个方法摆脱苏蕊,摆脱困境。我想,我一定能找到的……”他说着,神情却越发迷茫。那句“一定能”的话刚出口,他就感到更加沮丧。贞香在黑暗里摇头不语,盯着幽暗的一角。她不看他却能感觉到他的眼光像鬼火般陌生而阴郁。黑暗中,贞香苦笑了一下。她思忖着,事情再明白不过了,他和苏蕊协商无望,等待的是法律的制裁,监牢的铁窗,甚至还有杀身之祸。她的心一阵剧痛。她想起了报纸上的案例。一个破坏军婚被枪毙的案例。报上说了,实现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在当前环境下的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人民的敌人很卑鄙,将采取各种方法来破坏五年计划。全国人民必须时时刻刻地提高政治的警惕性,肃清一切暗藏的敌人……报上一再提醒说,是任何形式的破坏活动……破坏军婚的形式最卑鄙,因为它意图伤害伟大的钢铁长城,最要严厉打击。想起报纸上对这一案例的评述,令她不寒而栗。这时,她感到作为夫妻最后的时刻来临。她强迫自己站起来。“走,我们去睡觉吧。”她说,一把挽起他的手臂。她想,今天,我将最后一次作为他的妻而活。这是一场噩梦,每一步都很挣扎。她挽着他走进卧房。他的身体随着踏出的每一步左右摇晃,剧烈的摇晃着,仿佛一头行将就木的怪兽。她挽着他的手臂来到床边。她看着古床发怔。这张古色古香的大床依然如故,上面挂着轻纱帷幔。这张床是贞香嫁到高家时就一直睡着的,多少年了,还是那样堂皇。高家原本想让它成为她和小喜的婚床,因此极尽奢华。床柱和床架的顶板,还有床楣,通体雕刻着一色吉祥图案。龙、凤,牡丹、莲花,麒麟、貔貅,松柏、寿桃……各种图形线条优美流畅,雍容华贵。虽然床有些旧了,几十年的光阴却没使它陈腐,如今望去更是熠熠发亮。走近了嗅嗅,一股浓郁的香味沁人肺腑。这个古床价值不菲,是一段不能忘却的历史,是荒诞故事留给贞香的唯一见证。此刻,这张曾让夫妻二人情感交融的大床,这张生产丁咚而将她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床,从此将变得冷清,变得情感荒芜……想到此,贞香的心骤然紧缩,她感到黯然无比。以往和这个男子在这张床上同枕共眠,交换过海誓山盟,他在这张床上说过不少的甜言蜜语,吟唱过爱意绵绵的歌谣,今后,这一切将化作一缕缕青烟,消散得无影无踪。轻柔的纱幔之床,多像人生的舞台啊!此刻的丁一芳也在冥思苦想。我和贞香虽没有凤冠霞衣,没有涂脂抹粉,没有鼓乐胡琴伴奏,却真实的演绎着男人女人,演绎着坎坷多舛久的那份情,那份爱,演绎着残缺不全的家庭故事,演绎着眼前生生的别离,演绎着不知结局的人生……他感叹,我们的婚姻怎么成不了圆满的全本,唱念做打,却不过是场折子戏,自己身在戏中,不过是个过客……折子戏……他失神地想着,茫然地脱衣服。他看看她,她已脱去外衣。夫妻二人上床,并排躺下。她闻到了熟悉的气息。他穿着长袖土布白卦,身上散发出一股她极为熟悉的混合了体味的香皂气味,这味道弥漫在帷幔里,渗进她的心脾,百转千回,久久难以散去。他靠近她。他把额头贴近她的前额,右手搭在她的肩上,她没有推开。他侧过头去久久地注视着她,眸子脉脉又似回到从前。他突然觉得她还是那么美丽。他伤感,贞香……难道我们只能分开?我们只能离婚。她冷冷地回答。她静静地躺在他的身边,和他共枕,内心汹涌却双目紧闭无语。她试图再说点什么,可千头万绪,无从理顺。无声流淌的泪水濡湿了枕巾。她隐隐感到,生活在瞬间出现了厄境,以后……以后将留下漫长的困顿。虽然不知道生活的走向,但她很清楚,一切轨迹都会发生不可逆转的变迁。他又黯然开口:“我原以为……原以为放纵一下来弥补过去残酷的生活带给我的不幸,可是并非如此,它带给我的是更大的不幸,我……我……我不能把你半道扔在一个孤立无援的荒山野岭。”她听了他坦白的表述并不惊讶,内心深处却在深深感叹,感叹男人和女人的不同。男人和女人,这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吗?她在痛苦中试图想清楚。她想,男人到底是比女人多情……还是无情?其身上是否具有更多动物的天性?她看看他,熟悉而陌生。想到他身上具有的洒脱和浪漫,坚定和脆弱,真实和虚伪,成熟和无知,她困惑不已。天哪,一同生活这些年,可我却并不真正了解他。看着床顶雕龙画凤,她心底一遍遍地叹息……窗外,一缕月光洒落在床前,冷寂,凄清,使屋内格外静谧,就象在遥远的他乡,又回到了从前漂泊的日子,他们交流的言语仍是那样平静。她轻声问他,你打算把丁咚带走吗?如果眼前不行,有一天你想要丁咚,我再把他给你,你可以为他改姓。他回答说,不,丁咚跟着你会更有出息,也不必改姓。我倒是想要红雀,你把红雀给我吧……他还断断续续带着哭腔说,我的良心已受到审判,将来的日子不知怎样熬过,我想有个亲人在身边,多一份牵挂,多一份支撑……不,不能。我不能把红雀给你。她肯定地说。她是我妹妹的骨肉,是烈士的后代,我要亲自把她抚养成人。嗯,我知道,我理解。我不配做一个父亲……就按你说的吧,我会在经济上帮助你们。不要。她拒绝。他擦去眼角的泪水,迟疑片刻,伸出手轻抚她头顶的发丝。她说,这是我们最后一次做夫妻。一股酸楚和疼痛让她心底涌起无名的情愫,她同时听到他竭力屏住呼吸而胸口发出的如潮水般气息,携云带雨的声息和夫妻末日的意念使她涌出千般柔情。他的手臂小心翼翼地伸进她的脖子下面,她猛地转身,紧紧地贴近他的怀里。多少次入眠前或醒来就这样,她知道,今晚以后一切归于虚无。今后,不再是一家人,不再是夫妻。这一晚,弥足珍贵。明月高悬,月光皎洁,两个不知未来如何是了的男女,在泪水汗水的交织中,在琐碎无尽的分手细节的商谈中,度过了一个无眠之夜。 第九十一章 狭路相逢 - 贞香 - 子怀 放过他,我放过他了……也解脱了自己。新的一天开始,贞香对自己这样说。虽然丁一芳没有权利提要求,不得不默认贞香所说的只能离婚,但他心有不甘,不肯就范于苏蕊。他在心灵的痛楚中挣扎着,躲避着。苏蕊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毅然独自来到贞香上班的场所。她觉得要解决问题症结就在贞香这里。幼稚园教室里,孩子们围着圆圈席地而坐,他们正在贞香的带领下玩三字经的游戏。只见每个孩子胸前贴了一张红纸,纸上写着一个金黄色的大字,一个口齿清晰的女孩在圆圈中央朗读三字经,每读到三个字时,小鼓响起,孩子们中间很快便有人应声出列,争相来到中央。贞香面对可爱的孩子们笑盈盈的在一旁轻轻敲击着一面小鼓。苏蕊悄然出现在窗口,却久久不肯离去,贞香瞥见她身子微微一怔,转身示意孩子们的游戏暂停,自己径直走出教室,把那面小鼓交给另一个阿姨请她来代替,然后点头示意苏蕊去另一个小房间。进了门,苏蕊缓缓的坐在一张凳子上,她瞅一眼默默立在一边的贞香,低头小声说,贞香姐,好久不见,你好吗?问着好,她却不敢看贞香的眼睛,有些尴尬的清清嗓子,等着贞香说话。贞香看着苏蕊,一直打量着她。自从苏蕊从家里搬到剧团,贞香几乎再没有机会好好看过她。嗯,她是一个可爱的姑娘,且新派时尚。一头看似刚烫过的头发卷成麻花般黑亮亮披散在头上,把绯红的圆脸衬托得更加妩媚。身着时兴的双排扣灰色上装,一条粉红色的丝巾系在雪白的脖子上,飘忽在胸前,显得那样娇俏。她的脸上好像还抹过水蜜香粉,淡淡的香味飘散着,渐渐弥漫了这间屋子。她虽然生得不算很漂亮,阔短圆了些,鼻梁也不够挺,可她有桃花般的颜色,且红红的嘴唇总是带着微笑,笑时偶尔露出那微突的牙齿,显得坦然而率真。她的体态丰满,浪漾着善解风情的女性韵味。她的确有魅力吸引身边的男人,我的丈夫也不例外。贞香怅然地想,她那灵动的脑子里恐怕藏着不少获得情爱的灵丹妙方,自己怎不甘拜下风……苏蕊打破僵局先声夺人,开门见山地说,贞香姐,你应该已经知道了,我和丁一芳的事……贞香点头一笑,淡然地回答道,嗯,知道,还知道你有孩子了。说罢,看一眼苏蕊的腹部问,你感觉还好吧?苏蕊很诧异。她预计的冲突没有出现,不觉有几分庆幸。她原以为事情会很糟,很难得手。她设想过即将面临的种种局面,甚至在心里预演了怎样应对愤怒和咒骂,怎样在适当的时候给予相应的还击;怎样应对眼泪和哀怨,把自己破釜沉舟的心迹表明……看着贞香隐忍而淡然的眼神,突然间,一阵愧疚袭上心头,她略为低头,双目垂下。那一刻她瞥见了贞香的脸色。贞香脸色发黄,眼圈周围泛出青色,一幅倦容,憔悴的眼窝有些下陷。那是心情郁洁,没有睡好的缘故。看到这幅面容的那一刻,她为此感到高兴,这样一幅面容已不算动人,怎能与我竞争,可略为静心,她发现并非如此。贞香还是美的。虽然她脸色发黄,眼窝下陷,但这些根本掩盖不住她天生丽质。只要仔细看看她脸庞的轮廓,嘴唇和鼻子的线条,尤其是那双清澈幽静的丹凤眼,便会从心里承认,这是一个美人胚子,她眼前的倦容和黯淡,只是因为心灵受到伤害而心灰意冷造成的,如若换一副好心情和境遇,她的倦容和黯淡定会霎时蜕去,从而显出一种动人的容颜……苏蕊意识到此,突然升起一阵无名之火。看着那精巧的面庞,联想到丁一芳对她的爱抚,以及即使出现目前的局面也对她恋恋不舍不离不弃,她胸中的炉火转为愤恨,腾腾燃烧起来,让她下面的语气蕴含了深深的寒意,哪怕语句本身毫无恶意,也让人感到无比冷漠而毫无恻隐之心。“贞香姐,可能这就是命吧。其实我感到过愧疚,愧疚的是我没想到事情会这样。原来……我只是喜欢丁大哥,可是事情偏偏就成了这样。所以……我相信这是命。”“哦?”贞香意味深长地叹口气,“既然是命……你大可不必愧疚。”看着前方某处虚无的地方,她又淡淡一笑低沉地说:“人都是自私的,感情这个东西更是如此。我能想明白你……想明白眼前的事。”“不!”苏蕊从对方淡然的语气中感到了被鄙视,她的声音又恢复本来的高亢音调,且加重了语气,“你不明白。我爱丁一芳,是真正的爱。”“你不爱你的丈夫杨涛?”“不爱!我和杨涛仅仅只是同乡,过去互相认识罢了。我们可以称得上是包办婚姻。”“因此,你就来夺走别人的丈夫,成就你的爱。”“对不起!”苏蕊再次低垂目道歉,但她再抬起头时,眼里滤去妒恨,闪现出恳求,她以哀求的口吻说:“贞香姐,你就成全我吧,把丁一芳让给我,我……我……下辈子给你当牛做马都行。”“你不用下辈子给我当牛做马,我答应你。”贞香直视苏蕊。“苏蕊,只是请你别想错了,我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他,为了我孩子的父亲。”“我明白。”就像谈一桩生意,苏蕊觉得生意成交了,她不在乎贞香究竟是为了谁这样痛快地答应,反正丁一芳不属于贞香了,这是她关心的结果。苏蕊以一种谈生意的口吻说:“我知道,贞香姐,这辈子算我欠你的……对不起你……假如,以后能有什么方式补偿你。”贞香没有接他的话茬,而是问起眼前最现实的问题,“你打算怎样告诉你的丈夫,那个远在天边,保家卫国的杨涛。”贞香的提醒丝毫没有引起苏蕊的不安,她猝然说:“这没什么,反正我们没感情,我会写信通知他,我们早点办妥离婚就是。”原来一切这么简单。贞香自嘲道:“看来……是我把问题想得太复杂了。”苏蕊达到目的,一块石头落地。虽然心存一丝狐疑,但总算能睡个好觉了。她认定贞香不会反悔。苏蕊离开前,贞香告诫她,在办好各自的离婚手续前,不要再去纠缠丁一芳。这一点,苏蕊满口答应。就像吃了定心丸,她已不太在意目前丁一芳对自己冷漠和对抗的态度。苏蕊走了。贞香看着苏蕊的背影想,我和丁一芳的缘分尽了,这就是现实。想到缘分已尽,她不得不看开去。一个人若想开了,看开了,行事就会通达,内心也会泰然。她不经意地擦去眼角的泪水。她想,但愿我很快就忘了这一切……也许,放手才叫人生,人生就是不完美……放下和放手,才能走下去。她暗暗告慰自己,我有丁咚,有红雀,还有需要我的孩子们。突然,她想到了水枝。好几天没去看水枝了,该去看看她咋样。下班后她做好晚饭让孩子们吃,然后盛了一大碗饭,上面放好菜扣上盖装进竹篮,她去了土地庙。 第九十二章 小巷回声 - 贞香 - 子怀 贞香昨晚做了一个惊异的梦,梦里出现了一道白光,明晃晃的,却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河。这条河突然之间把她和丁一芳阻拦,使之天各一方。梦醒时分,天刚刚放亮,她坐起来穿衣服,觉得浑身无力,整个人像垮了似的。最令她难受的却是心灵上有一种无处倾诉的痛苦,这痛苦使她常常在独自一人时默默流泪。这痛苦好像一枚果子,为了生存她必须把它吃下去,哪怕这枚果子带刺带血带腥臭,她必须把它嚼碎,咽下。她穿着衣服,眼泪扑簌簌掉下来。她刚刚从嘴角舐到泪珠咸涩的味道,马上又有断线似的泪珠滚落。她听见了自己心灵的声音,那轻若游丝的声音,嘀嗒,嘀嗒,嘀嗒……她失魂落魄地游荡在孤独中。此刻,她庆幸孩子们还在熟睡,没人看见她流泪。她对自己说:贞香,你犯不着把情感看得太重了!其实它留下的只是伤痛和眼泪。这个世上还有需要你的人,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神灵在看着你,你是站直了活下去,还是趴下起不来……昨天,贞香和丁一芳去办了离婚。他们的手续办得很低调,也很顺利,这全仰仗街道办主任胖嫂。几天前贞香曾来到街道居委会,胖嫂一看见她就体贴地关上门,拉她坐下,听她诉说了自己的婚姻突如其来的变故以及离婚的请求,胖嫂听罢义愤填膺,怂恿她和那个“偷汉子的小贱人”针锋相对。可贞香把涉足军婚的严酷事实向胖嫂摆出来,这性命攸关的处境和贞香恳求的眼泪让胖嫂终于屈从,很快给她出具了证明。胖嫂虽然文化水平不高,心肠却很软,她以夫妻感情不合为由开出离婚证明。“唉,贞香,你真冤啊!”在胖嫂的眼中,贞香实际上是一个忍气吞声出让丈夫的冤大头。她不明白贞香对这种负心汉为什么不报复,不给予整治。胖嫂认为,眼下贞香站得正,行得端,只要坚守自己的婚姻,那丁一芳该死该活都是他自找的。胖嫂还记得当年贞香和丁一芳结婚时的样子:他牵着她的手一路小跑从门前经过,胖嫂问,你们去干什么,丁一芳回头朗声说,我们要去登记结婚!那时两人脸上的色彩好比春季的桃花,一闪而过的眼神比正午的太阳还明媚……可如今,那一切如云烟,贞香成了被弃之人。胖嫂不理解贞香的做法,内心真有些愤愤不平。昔日的恩爱夫妻生生被分离,丈夫将毫无羁绊地找他的相好去结婚。虽然他会对威逼自己的新人抱着轻蔑冷淡甚至敌意的态度,但终究是走上了受律法保护的正道,成为名副其实的一家人了。胖嫂想,这不是冤大头是什么……还有没有天理?没几天,东门老街爆出了一条爆炸性的新闻,一街两巷上至官差,中至商贾,下至贩夫走卒与街坊邻居,都在谈论贞香的故事:贞香那唱戏的丈夫玩女人,竟然玩上了军婚。贞香不哭不闹不提任何条件,把自己的丈夫让给那个贱女人了,真是天下奇闻。有人认为这是贞香为救丈夫的无奈之举,有人认为这是贞香气急了神经出了毛病,还有人就等着看稀奇,看贞香会不会像自己伺候的婆婆水枝那样,有朝一日也会变疯……苦了两个孩子。这天,丁咚和红雀在后院石榴树下写作业,却听见院外传来一群黄口小儿稚嫩清脆的歌谣声。“丁咚的妈,一枝花,地地道道大傻瓜。儿子顶了绝户姓,自己的男人送人家。世人听了笑掉牙!”红雀抬起头,惊声说:“哥,你听,他们好像在说你……还有妈妈……”“再听听……”丁咚脸涨得通红,他低声嘟囔。这些天来,丁一芳按当初和贞香商议的决定,离婚后他不再进家门。他们约定,离婚的消息暂且不告诉孩子们,如他们问起爸爸来,就说下乡去了。等过了一段日子,孩子们渐渐习惯后再告诉他们。这几天见不到父亲的红雀听了母亲的回答只是觉得不习惯而感到失望,也没有多想,可丁咚听了满腹狐疑。他看见父亲常穿的衣服鞋帽和牙具不见了,他发现母亲的眼里常常噙着泪水。他还看见母亲干着过去都由父亲干的劈柴挑水的重活,由于劳累,她总朝腰背上贴膏药……这一切令丁咚无论如何想不通,他预感到家里一定出了大事,这件大事还和父亲有关。“丁咚的妈,一枝花,……”院外的孩子们还在吟唱,不知道厨房里的母亲是否听见。丁咚联想到家里的变故,好像明白歌谣里的意思了。“你等着……”他对妹妹说了一句,然后腾地站起身,奔出院子,朝那帮孩子飞一般跑去。十来个学龄前的孩子见了气势汹汹的丁咚,顿时一哄而散,撒丫子四处逃窜。丁咚紧追着一个不放,没几步追上了他。这是一个约摸六岁的男孩,被丁咚一把抓住胳膊,他打了小男孩一嘴巴。“日你妈!”男孩捂住脸怒视着丁咚:“你干嘛打人?”“你再唱,老子再打!”丁咚说着又踢了男孩一脚。男孩分辩道:“又不是我一人唱……”丁咚将男孩双手反剪擒住,男孩的手腕被弄疼了,大声喊叫起来:“大家都唱,你为什么打我?”“不打可以,只要你告诉我……这歌是谁让你们唱的,我就放了你,不然,把你得胳膊扭断。”“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男孩疼得哭起来,他抽泣着说。丁咚正要下狠手,贞香跑来了。她气喘吁吁地拉着丁咚。“别打人!”丁咚走时一掌推开那男孩,男孩摔倒在地上。还没等贞香俯身去扶他起来,男孩早爬起来跑了。回家的路上,丁咚阴沉着脸,瓮声瓮气。“妈,我爸好几天没回家,到底咋回事?”“不是跟你们说了吗,他下乡去了。”“你骗人!”丁咚站住,他虎着脸怒气冲天地说:“他跟别的女人走了!你以为我跟你一样……是傻瓜。”贞香看着丁咚,突然感到儿子非常不幸,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地从眼眶溢出来,滴答落在地上。有人从他们母子身边走过,她不经意地擦去眼泪。“他不要我们,跟一个狐狸精跑了。”丁咚大声嚷。贞香摇头。她拉起儿子一只手,指着天边说:“来,你看看那边……”她把丁咚推转身去,看着远处即将西沉的太阳说:“你看……太阳多高,多亮啊,可它也会变暗,下沉。到了晚上你再看月亮,月亮每天都不一样。圆了缺,缺了圆……孩子,世上没有不变的东西。”“他说过,他说过的……”“他说什么?”“就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像个叫化子回来了,他说……他说,我们四个人永远不分离!”“可是他忘了。”贞香控制着自己几乎哽咽的声音,“谁没有忘事的时候。一句话……一件事……嗯?”母亲的劝解不起作用,可她的话让他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他从母亲话语的侧面得到了所有的证实。一种被抛弃被欺骗的伤心遍及他幼小的心灵,他突然扬起头,冲天狂叫一声:“丁一芳,王八蛋,我以后要杀了你!杀了你!一定杀了你!” 第九十三章 台上台下 - 贞香 - 子怀 离婚虽然办得低调隐秘,但消息仍然不胫而走,两个月后被翠姑得知。这是贞香最不想告知的人,她怕母亲伤心,又怕母亲气急了闹事。果不其然,当翠姑找贞香逼问了事情的真相,捶胸顿足,哭天抹泪,几乎气昏过去。她被不可遏制的怒气所支配,晚上一个人气冲冲去了剧团。华灯初上,剧团的演出就要开始了。门口还有三俩个稀稀拉拉的人在进出。翠姑看看四周,走到窗口买了一张票,抬头挺胸冲进了剧场。进了剧场不找座位,扫一眼乌泱泱的人头,然后站在过道紧盯着台上紧闭的紫色帷幕。随着一阵锣鼓,盛装的小姐出现了,一段唱腔过后,丁一芳也身着戏装出来。他面若粉桃,俊俏的扮相和洒脱的身姿在舞台上是那样的耀眼,翠姑见了火冒三丈,不等他的戏词唱出,几步跑来到台前,两手按住台沿,一个撑跳翻到了台上。翠姑上台后直奔丁一芳,手指点戳,劈头盖脸把丁一芳骂了个狗血喷头。“丁一芳,你个砍脑壳的!剁八块的!你在台上人模狗样,台下是个什么东西啊!”顿时,剧场哗然。人们纷纷站起来看热闹,交头接耳的,叹息的,吹口哨的,叫喊“这出戏真过瘾”的,剧场乱哄哄成了一锅粥。台上,丁一芳不住的躲闪着翠姑戳来的手指,低头叫嚷着“妈,千错万错是我的错……你暂且饶了我。”“你个剁八块的……”翠姑说着,抡起手一巴掌甩过去,他捂住了脸。翠姑不解气地诅咒。“狗东西,造孽啊!你毁了我的贞香……你不会有好下场的!”翠姑呼天抢地,时不时还拍打着自己的胸脯,直到剧团看场子的安保人员围上来,才把她家拉走。她的恶气还没有出够,嚷嚷着要去寻找“那个骚货”,可苏蕊早在翠姑进场时得知消息而溜了。翠姑在被人驾着胳膊的束缚下跳起脚咒骂了一通,总算出了气。那一刻,重重的一掌使丁一芳眼冒金星,他噙泪站立,目送着昔日的丈母娘被保安驾着离去。他羞愧无比,无地自容。他神情灰暗地想到了那天最后一次从家里出门的情景。那天办完离婚手续,贞香不再与他做任何交流,好像她对他一辈子的话都说完了。他提着一个鼓囊的包包,失魂落魄从家里出门,三步一回头走进了剧团大院。在剧团大院的门口他突然站住了,好容易才想起自己是从哪里出来,现在在什么地方。他精神恍惚,却清晰地感到羞耻、屈辱和罪孽,而且最令他痛心的是贞香不给他荡涤屈辱弥补过错的机会。冥冥之中,他感到自己好像是从一辆正常行驶在阳关道上的列车里被抛出窗外,不仅遍体鳞伤,且爬起来失去了方向。以前曾有的放浪形骸成了幸福生活的障碍和可怜可叹的印记。那个昔日里看着平凡、琐碎的妻子,突然之间仿佛升到了自己对面的高山峰上,睥睨着他,他必须仰视才能见到。他感到了她的崇高和凛然,自己的卑劣与渺小。他开始了度日如年的日子。他先是维系着离婚单身的日子,可要应对已经变为单身的苏蕊的紧逼。对他来说,和她生活在同一个单位真是恶梦,抬头不见低头见,处处都有她的身影。当阳光早已不像春天那样温暖却像夏天那样烤人时,剧团后面的树林绿叶成荫,身怀有孕的苏蕊已顾不得同事的窃窃私语,总以身孕为由,让丁一芳随她来到树林商谈婚姻之事,使他们本就不情投意合的关系在众人眼里变得更充满炙烤和功利。促使他们更加不合的其实没有外在的原因,或者说外在的原因现在还排不到日程。是否履行婚姻责任,给孩子和生母一个合法的名分才是当务之急。苏蕊瞅着日益隆起的肚子更加紧了逼迫,这样使他没有了退路,在履行婚姻责任的同时,他们的关系更恶化了。他如今感到更不能忍受的是,前段时间苏蕊被可谓的人言、日渐隆起的肚子、离婚又结婚所折磨得渐渐冷下去的热情,如今变得比以前更为强烈,变成了一种极强的占有欲。越是这样,他在苏蕊的面前越是感到屈辱,在他心中,关于他和她的过去除了留下可耻的记忆以外,再没留下什么。最可怕的是,当他六神无主,站在一边懊丧和羞愧得如同精神错乱时,只有苏蕊――这最不想面对的人来安抚他,开导他,给他不想却无法抛开的温存。在这困境里,他还注意到周围所相识的人,特别是那些女同事,对他和苏蕊表现得特别关心,有人煞费苦心来隐藏对此事所带来的一种刺激和喜悦,好像真心祝福和羡慕他们似的。他心里明白这关心和羡慕并非如此。 第九十四章 水月镜花 - 贞香 - 子怀 苏蕊的心,已被折磨得千疮百孔。她愈爱丁一芳,愈加恨贞香。对于一个看似胜利却实属惨败的女人来说,整个的战利品就在眼前,一个并不爱自己的男人。他的习惯、思维、愿望、心理和生理上的特质只有一样她是清楚的,他当初仅仅是把自己当成了调味品。就像食物里添加的调味品,一点酱油或一点醋,一勺白糖或辣椒油。没有调味品的食物也是可以吃的,只不过原汁原味缺乏刺激和口感,可没有原材料的调味品却是断然没用的……她期期艾艾地想,他的爱只属于一个人,那就是贞香。可是她不甘心,不服输。她现在也输不起。苏蕊结婚后不用寻找就有一大堆理由可以发脾气,但她尽力忍着,维系着新婚后的夫妻关系。他酗酒,有时夜宿剧院后台,一连几个月都不碰她,哪怕抚摸一下她那变得了冷汗涔涔沉重的肩膀。她把这一切均归咎于在他心里还未成为过去的前妻。苏蕊在感情没有丝毫回报的难堪境地里痛苦,忧郁,直到生下瓜瓜坠地的婴儿,她又开始了新的希望。暮色朦胧,苏蕊孤单地摇着摇篮里的婴儿,看着他粉红的小脸,不禁潸然泪下。可怜的孩子,从生下来就不被父亲正眼瞅瞅,真正关爱一下,就因为他的母亲不被尊重!她恼怒了。她不像往常那样睡去,而是等待着戏台落幕后他回来。听见了他的脚步声,她赶紧揩干眼泪,不但揩干眼泪,而且还坐在摇篮边,打开一本书。那是一本爱情诗集,她装出泰然自若专心欣赏的神情。曾在坐月子时她就开始了修饰打扮,还抽空浏览了一些书籍。小说、评书、戏剧理论。诗集是时常看一看的,有时在极度忧伤和绝望时,她会大声朗读,以此来缓解自己的情绪。她一定要让他看出,他的冷漠令她变得淡然处之,仅仅是淡然处之而已。她决不能让他看出她很痛苦,很伤心,更不能让他看出她的顾影自怜和凄凄切切。她不需要怜悯,而要他的爱。她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能和他吵架,只能和他暗争,把他争取过来,或是把他感化了……“哦,今天的票房怎样?”他进门,她主动问道。在她确定了他看清自己在专心看书,只是被夜归之人打断后礼貌地发问。问罢,她站起身,语调愉快而活泼,体态显出轻盈地向他走近。“我感觉折子戏很多观众更喜欢。”他总算有了点回应。“你累吗?”她关切地看着他的眼睛问。“不累。”他把头扭过去,走到一边去脱外衣,把衣服扔到床头。他同她说话惜字如金,她早已习惯,但是,她仍然要说,说一些关切的话,中庸的话,不触及他那敏感神经的话。“一芳,孩子都满月了,你看……该给他取个名字了。”“你看着办吧。”“你是他的父亲。还是你取名好。”他一声冷笑道:“我不擅长取名字,文化和心眼都不够。还是你来吧。”他的回答她听出来了,是在嘲讽她,有意气她,可她仍不计较。她依然面带微笑。仰着头,踱着步,似冥思苦想地喃喃,语气里也带着笑意和轻快。“好吧,那我想想看啊……取什么名字好呢……富贵的,太俗;响亮的……太招摇,金贵的……噢,恐怕孩子承受不起……”她自言自语,像一个幸福的母亲那样,可当她回过头来时,却见他已经睡下,把脊背对着自己。她不作声了。经过苦心的掩饰和面对,她很累很累。她昏沉沉地躺在他的身边,咀嚼着痛苦。她爱他,像一个把爱情看得至高无上的女人那样,而他比起当初在后台服装间和自己温存的时候来,已判若云泥。她在结婚前受到冷遇也曾感到过不幸,但是寄希望于婚后,觉得幸福总会在适当的时候来临。现在,她越来越感到幸福已成为过去,再也不必盼望,他们之间恐怕看不到未来了。最让她颓然懊恼的是眼下的他完全不像她初见时的样子。在精神上,肉体上,他都不如以前了。他脸上的皮肉松弛下来,伴随着拉长的脸,他的面孔上有一种损坏形象的怨恨的表情。她看着他的脊背,好像看见了一堆毫无生命的支架,很难与她过去形容他的词句相关: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他对不起我。她哀怨地想。他有权力想回家就回家,不想回家连招呼也不打一个;他想说就说,不想说时好象我不存在。他不但可以离开家,以后,还可以抛弃我和孩子。她想起了他们昨天吵架的言语,那无比轻视她深深刺痛她心瓣的语言,又想到了吵架的原因,全因为她提起了他的前妻贞香,他那提起前妻神圣不可侵犯的口吻深深刺伤了她。她在他的言语里听出轻视她的人品的暗示,于是,她当时想出一句话来报复他。“看来是你自轻自贱!谁不知道爱是自私的?一个把丈夫拱手让人的人……算什么好女人?她却让你如此难以忘怀,你不是贱,就是蠢!我若是那个爱丈夫的妻子,一定不会放手。我想,世人都会像我。”“可惜的是,这世上让人难以忘怀的女人太少……”“那又怎样?你抛弃了‘难以忘怀’,却来和我结婚!”“你清楚我为何与你仓促结婚。”他在结婚前加上“仓促”两个字,令她大为光火,但她克制住了火气。她当然清楚,那仓促的登记就是结婚的全部。没有摆酒,没有闹洞房,更没有亲朋好友的祝福,说是结婚,还不如说是用一种徒有虚名的合并来敷衍她。 第九十五章 天降救星 - 贞香 - 子怀 苏蕊早在得知自己怀了丁一芳的孩子时,就书信一封,以感情不和为由,对丈夫提出了离婚。她没想到的是杨涛很快就回信答复,同意离婚。杨涛从部队专程回老家,与匆匆赶回去的苏蕊一道办妥了离婚手续,杨涛还向她客气地道歉,说对不起。杨涛自然不知道苏蕊怀孕之事。旦等杨涛回部队,无畏的苏蕊又匆匆赶回云江,在流言蜚语和众目睽睽下,挺着微微隆起的腹部,和丁一芳登记结婚。结婚本是人生大事,丁一芳又是她的如意郎君,可天不作美,她的婚姻只能草草行事,连一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两人别别扭扭地登记后,只是在剧团散发了象征结婚的喜糖。就在散发喜糖的第二天,因独自在外酗酒喝得酩酊大醉的丁一芳还没完全清醒过来,就被宣传部来人请去谈话,接受了命运的嘲弄。和苏蕊结婚,是丁一芳认为人生中最失败的事情,不仅事业受到阻滞,且身心俱损。县里宣传部对他进行了记过降薪处分。虽然从形式上避开了破坏军婚罪,可未婚先孕的作风问题也非同小可,若不是宣传部潘玉银部长出面斡旋,恐怕这样的惩戒绝不能收场。那个由苏蕊生下而不被期待的男婴,也未能让丁一芳和他母亲的露水之情修成正果,终究没使家庭和鸣。丁一芳从此酗酒抽烟,一蹶不振。可是,事情仍未完结,没多久,丁一芳所在的剧团仍有群众写出检举信,向县检察机关举报丁一芳破坏军婚,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安全。一时间风雨来袭,丁一芳犹如惊弓之鸟。老天有眼,善恶有报。倏忽间,丁一芳昔日建下的救命功德现世就有了回报,武天明横空降临,他转业到云江县了。是武天明保全了丁一芳。他作为团级干部,带着妻儿转业到了云江,担任云江县副县长,巧的是,他恰恰主管公安司法和信访这一摊事情。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立下不小军功,军旅生涯颇为辉煌的武天明,新官上任,军人作风。做起事来嘁哩喀喳,雷厉风行。说出话来铿锵有力,处事公正,在县政府很快被众人买帐。武天明对待丁一芳被举报之事颇为得力,来了个调查开路,治水治源头。了解情况后,武天明首先令人书信联系苏蕊的前夫杨涛,告知丁一芳的处境,对过去有名无实的妻子心存愧疚的杨涛明白事情的原委后很快回信,说他不怪罪苏蕊,他和新婚别离的妻子本无真情。杨涛还给云江县来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把离婚的提起人和责任归咎于自己,这样一来,源头之水堵住,流沙和污泥自然好治理了,丁一芳的破坏之罪不成立,头上那顶团长的乌纱帽也保住了。武天明和丁一芳一别数载,如今相逢却是如此境地,丁一芳感到狼狈不堪。在小巷深处的一个小酒馆里,这昔日的难兄难弟相对无言,闷头豪饮,几乎过去了一个时辰才开始交谈。你一言,我一语,患难兄弟相逢一笑,说的并非眼前棘手之事,而是壮丁途中的苦难和离别后各自的人生故事。眼下,他们在逃丁途中的地位翻了个个,心境也今非昔比。丁一芳感到自己要仰视昔日被救之人。不是因为地位,而是因为自己所干的窘事。武天明不以为然,推杯换盏中,有时还不失时机插科打诨,让丁一芳宽心。“老兄,你又踩到青苔了。”武天明打趣道。“是啊,就像那次……我带路,却迷了路。”丁一芳承认。“要不是你记住青苔的位置,沿路做记号,恐怕我们的奔波还要增加许多时日。”“哈哈,这可是你当时死活不承认的。”丁一芳尴尬地摇摇头,无言以对。看着昔日的生死兄弟如今灰头土脸,满脸晦气,武天明不仅摇头叹息。他拍拍丁一芳的肩膀安慰道:“行了老兄,人总有走弯路的时候。现在,事情到了这步田地,你和贞香已不能挽回,将来换一种方式去弥补吧。眼前,你只能往前走。哪怕是贼船,既然你已经上去,那就不能怕风浪了。”武天明的态度和点拨令丁一芳肃然起敬。现在他才明白,是当初这位兄弟执意选择的道路成就了他,和自己拉开了距离。当武天明帮助丁一芳度过疾风骤雨的日子,丁一芳抚摸了伤痛又重新打起精神,在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再次出现在贞香和孩子们的面前。 第九十六章 咫尺天涯 - 贞香 - 子怀 贞香和孩子们在吃晚饭,却听见一阵敲门声。冥冥之中,年幼的红雀好像知道是谁,蹭地起身跑去开门。看见门口站着的是多日不见的父亲,她鼻子一酸,叫声爸爸扑进他的怀里。“爸爸,你为什么不要我们了……”红雀嘤嘤的哭说。丁一芳眼眶一热,一把抱起红雀,在她耳边轻声说:“乖女儿,红雀,我的小宝贝,爸爸也想你……好想。”在他和妻儿分别的以来,在他面对亲人感到汹涌而至的爱时,他总把平常与自己最亲近的红雀想成她三岁时的样子,那是他最爱她的年龄。像贴身的小棉袄,又像小精灵。他记得她三岁时,仰着小脸笑吟吟地,慢慢爬上他的膝头,瞪着一双大眼睛问,人是动物吗?他说,不是,人比动物高级。她又问,人是怎么来的?他亲亲她的小脸蛋说,是女娲娘娘创造出来的。她问,女娲娘娘是怎么创造人的呀?他呵呵笑道,她先是用泥巴捏好,做成人样,然后往泥巴人里注入了灵气,这泥人便活了,成了真正的人。她还问,怎么有男人和女人哪?他哈哈大笑,捏捏她的小鼻子说,女娲在一些人身上注入了太阳的味道,于是他们就成了男人;又在另外一些人身上注入了月亮的味道,于是她们便成了女人。这些男男女女围着女娲娘娘又是唱来,又是跳,嘻嘻哈哈,叽叽喳喳,于是就有了这喧闹的世界。现在红雀再不会问这样的问题了,她依偎在他的怀里,可那双眼睛怀着敏感和一丝与年龄不相称的忧郁。他颤抖的把她抱紧。可怜的孩子,都是因为我,她现在大变样了,她的眼睛里有了令人心疼的变化。“孩子,你长大了,怎么瘦了呢……”他说,用手臂紧紧抱住那瘦弱的身体。“我想你……”红雀流着眼泪说。“我知道……所以,爸爸来了。”他把脸颊的泪悄悄抹去。“你别走了行吗?我想让你再带我去河边看杨柳,去街上吃三鲜面……”“好……好,好的。我们今天就去。”红雀自从最后一次看见父亲,已经过了一年的光景,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见到他。在这一年里,母亲生过一场大病,姥姥来过许多次,哥哥命令自己不准再提起他,还扬言她若偷偷去找他,就扁死她。要不是在学校认识了好多新同学,有了好朋友,自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眼前,就在眼前,他与女儿在呢喃,过去的时光仿佛重现。此刻的丁一芳完全沉浸在父女温馨的抚慰里。此刻,贞香转身进厨房。她知道,过去的永远过去了,咫尺天涯,他和她中间已隔着万水千山。突然,一直阴着脸在一旁咬牙切齿的丁咚跑进厨房,操起一把菜刀。“王八蛋!我要杀你!”丁咚挥舞着菜刀冲出厨房,向丁一芳咆哮着。贞香跟着跑出来了,追着儿子。“别犯浑啊,杀人犯法!” 她上前拽住丁咚的胳膊,厉声说。“他不是人!他不是人!”丁咚大声喊叫。抱着红雀的丁一芳见了冲到自己眼前而被贞香死死拽住的儿子,没有退缩,他对儿子低沉地说:“杀吧儿子,我对不起你们,你杀了我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贞香怒目相视,冷冷地说:“你还不快走?要让我被你们活活气死吗!”丁一芳死死的抱住哭泣的红雀不放手,贞香推开儿子,又把丁一芳和被他紧紧搂住的红雀一齐推出门。她站在门廊下对他说:“你别忘了你我的协议,以后不许再来了。”他摇头固执地说:“我做不到。”丁一芳从此不再遵守协议,他过一段时间来带着红雀出去,傍晚才送她回家。起初,贞香和丁咚把他关在门外,听凭他敲门或叫门,不让红雀开门。可红雀会在丁咚禁锢的怀里哭叫,呐喊,喊得四邻不安,甚至挥舞小拳头不停地捶打丁咚,最后丁咚不得不放开她。犹如丁一芳的一盏吉祥小灯笼,红雀照亮了他的回家之路。在她幼小的心灵还不知道背叛为何物,更不知道怎样去仇恨自己的父亲。儿时倍受养父的关爱,她深深依恋那份父女之情。就是看准并依靠这一点,丁一芳过一段时间总会来一次。有时在休息日来,有时在掌灯时分来。有时来呆上半小时,坐下来和贴近自己的红雀聊一聊,亲昵一番,有时送来一些孩子的零食或学习用品。有时甚至仅在门口看一眼,只要看见贞香和两个孩子都好,他便匆匆离去。如若不是贞香以死相逼,丁咚的杀戮之气恐怕早已造成弑父之实。每当丁一芳来到,贞香总是避而不见。在她内心深处,已把他当成陌生人,她的困境一望而知。因此,她打算做出重大改变,走出这困局。 第九十七章 登舟远嫁 - 贞香 - 子怀 晨曦,渡口,艄公,一条小船。晓雾还未消退,岸边绿柳低垂。柔弱的柳枝摇曳,轻拂水面。水草下,似有鱼儿唧唧。站在岸边,她苦涩地回味着那个伤偷了她的心的男人,再次反复咀嚼痛苦,以此坚定自己远去的决心。贞香要远嫁他乡了!这一婚约的促成得宜于母亲翠姑。自从翠姑在剧团大闹一场,把丁一芳骂了个狗血喷头后,翠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甚至有几分庆幸。她愤愤地想,不就一个薄情的戏子吗,离了就离了,就让那个骚货捡了去!一个男人如果坏了良心,就像一锅变馊的饭,吃了也会翻胃,还不如倒了它。她走着,骂着,寻思着,平息了心头之恨,却不由想起了一件往事,心里更加庆幸起来。她想:这或许是天意?当年,贞香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有一天她在门口跳绳,翠姑在一旁纳鞋底。路上走来一个身穿长袍颇有仙风道骨的老道,他盯住小贞香看看,又向翠姑问了贞香的八字,老道拈须沉吟片刻,微闭双目对翠姑开言,说贞香命运多舛,惟有躲避当官的做夫君,才能保一生平安。多大的官为官,老道说吃官饭带官衔的都算。翠姑想,原来这冥冥苍天煌煌日月总有它的定数。如今发生的事使翠姑相信老道的话了。在她看来,丁一芳虽然只是个芝麻大点的小团长,可吃着国营饭,带“团”又带“长”,大小也算个掌印的官了。翠姑归咎于丁一芳升官才变坏,是造化弄人。翠姑相信算命先生的话,以致更坚定了手艺人为尊的信念。贞香找女婿一定要找手艺人,决不能再找吃官饭的。翠姑打定主意,贞香的婚事得由她这当娘的来作主。她上门数落贞香一番,然后命令道:“你下半辈子要想过太平日子,必须嫁个手艺人。”“我谁也不嫁。”贞香冷冷地说。翠姑不管贞香怎样回答,只顾在暗中忙活,终于忙成了这婚事一桩。贞香的再嫁让翠姑操了不少心,对上门提亲的,只要翠姑知道,她都拦截了问长问短,暗查私访。这样仔细筛选下来,挑出来的寥寥无几,可本就寥寥无几的男人贞香也不去理会。曾经有媒人上门,说商业局一个死了老婆的副局长看上了贞香,得知翠姑这一关重要,副局长亲自找上门来却被翠姑三言两语打发掉了。贞香如今同意再嫁实属无奈,因为她的心被深深的伤害后只专注做一件事,就是关闭心扉。她把自己的感情关闭起来,上了锁,加了封印,为的是不轻易打开它。这些日子以来,面对两个孩子对待丁一芳的态度,最痛苦之处就是她怎样也难以把过去和现在连接,且有效的调合起来。扰乱她的心境的,并不是她和他一道生活的那个过去,她已痛苦地度过了那个阶段。虽然那种过程令她痛不欲生,但只要坚持就能渡过,而且已经过来了。她无论如何不能把最近他的探访和另一个家庭的存在,以及两个家庭的处境在想象中调合起来。她现在落得孤孤单单,独自面对痛苦,遭受世人屈辱和嘲笑。她在漫漫长夜中啜泣,在寒冬冷月中感叹,她不得不横下心来。走吧,走得远远的。我只有远嫁才能摆脱他的纠缠,离开这伤心之地是我唯一的出路……那天晚上,贞香对又来劝嫁的母亲说,我同意再嫁,但我唯一的条件是要远嫁,离开云江。翠姑听罢如获至宝。远嫁就远嫁,只要肯嫁就行!在翠姑连轴的忙活下,没过多久就有了音讯。她给贞香选定的夫家是沔阳县一大户,开染坊的王家,户主王宝旺去年死了老婆,是个鳏夫。这是一个不能生育的中年男子,染坊开得好,家产颇为丰。兴许是自己子嗣无望,王宝旺对贞香的一双儿女欣然认可,毫无嫌弃之意。媒人牵线搭桥,又经过翠姑面对面的仔细盘查,八字婚配测算,王宝旺上门来和贞香相亲……一应事务均是圆满。对贞香来说,无所谓满意或不满意,她很快点头答应了这门亲事。大目标定下,其他无关紧要。吉日是男方和翠姑选定的。这门亲事丁咚和红雀全然不知情。翠姑和贞香母女俩心照不宣,都恐此事张扬生事,她们商议着待贞香过门安顿好,再来接两个孩子过去,一家人在新家团聚。晨曦撕破晓雾,一个女子孤独的倩影出现在路口。茫然的神情,落寞的面孔。她手中提着一只藤条箱子,走到大树底下的一辆马车旁,黯然坐上马车。车启程了,她摇晃了一下单薄的身躯。恍然中,她感觉像是在梦里。我真的就要走了……她的意识有些飘忽。我要去和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过活,过完余下的大半辈子。她安慰自己说,我会淡忘这里的一切的……恍惚中,她依稀记得他昨天还来过,和红雀依偎在一起看小人书。她只给了他背影。叽叽喳喳的红雀和粗心而气哼哼的丁咚一概不知母亲心里的秘密。 第九十八章 渡口被截 - 贞香 - 子怀 她到了渡口。站在汉水边,眼角的余光告诉她,那个陌生男人的目光正一遍遍在自己身上、脸上、肩膀上、手臂上徘徊,尽管他装出一副漫不经心很随意的样子,但她还是很容易感觉到。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当初相亲时在母亲的眼皮子底下,再则自己也没有心情,她并没有细看过他。此刻,艄公在移动船只,这当口她瞅了一眼这个叫王宝旺的男人。这男人的年龄与他的长相比较吻合,甚至长的更年轻一些。他身材细高,举止拘谨,面色不像跑江湖的人,显得很白净。常年的染料看来没有对他造成浸润,可能有不少干活的帮工。他身上最明显的是衬衣和裤子料子的板板正正。打量他的功夫,却见他抬起一只胳膊,用五个指头在头上梳梳头,朝她粲然一笑。尔后,他在艄公的招呼下提起了她身边的藤条箱。“你饿了吧?我带了点心,我们上船吃吧。”他体贴地对她说。她点头说,“好,谢谢。”男子跳上船了,他放下箱子,把手伸向贞香。“来,握住我的手。”她迟疑着看了他一眼,好像这迟疑的瞬间很漫长,他一直眼巴巴地望着她,就等她把手伸过来。就在她将要伸出自己的手,放进这个陌生男子的手掌时,岸上“嘚嘚嘚嘚……”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而近,那马蹄声还伴随着高亢的呼喊声,清晰明亮地突然传来了。“停下!别开船!”艄公和男子停住,扭头望岸上。“天哪!他还是知道了!”她的肩膀微微一震,自己担心的事……抑或冥冥期待的事就要发生了。丁一芳策马扬鞭,穿越晨雾,携带清风,一路疾驰而来。“贞香!站住!”丁一芳翻身下马,那匹不知从哪儿借来的黄骠马打着重重的鼻息,丁一芳像红脸关公般站在岸上瞅一眼,旋风般奔向船边。“贞香,你不能走!”他心无旁骛,眼无他人,瞪眼对着贞香以命令的口吻说“你来干什么?”贞香双手交叠在胸口,扭头冷眼看着丁一芳问。王宝旺用狐疑的眼光看看丁一芳,眉头紧锁,冷冷发问。“咦,你是什么人,跑来干涉贞香!”丁一芳已来到船跟前,没有理会王宝旺,只顾盯着贞香继续说:“回去吧,贞香,不然你会后悔的。你知道吗,那些孩子……幼稚园的孩子乱成一团了,他们到处找你,你找来的替换人,孩子们根本不喜欢……”王宝旺急了,打断丁一芳,“你回答我,你究竟是什么人?”“你想知道我是谁?” 丁一芳呵呵笑道:“告诉你吧,我是贞香儿子的亲爹,是贞香女儿的养父。这个关系怎样?你说我能不能来告诉她,提醒她?”王宝旺愣神地看看丁一芳,再看看贞香,他看到的答案使他心生怨气,但他隐忍不发。“……看着你大老远跑来这里,我给你一句忠告吧,贞香即使随你去了,也不会和你天长地久过一辈子。”丁一芳继续刺激着王宝旺。“为什么?”“她的亲娘和孩子都在云江,她的工作也在云江,关键是……她的魂也会在云江,你说,她离得开吗?”丁一芳不待王宝旺回答,扬起手说,“你聪明的话,赶快走,别耽误你的功夫。”“你!”王宝旺气得满脸通红,正要发作时,站在一旁的艄公看出了端倪,吆喝道:“你们郎格打算啊,走还是不走?”贞香的脸色随着丁一芳的话语,红一阵,白一阵,进退两难。这当口,丁一芳伸出手来朝向她说:“贞香,快跟我回去吧!”她还在游弋不定,丁一芳一把抓住她的手,用力拽到身边,离开了船只。丁一芳朝艄公喊道:“船家,得罪了,请你送这位客人走吧。多谢!”站在船上的王宝旺尴尬无比。他气哼哼地拿起箱子朝岸边甩过来。“拿去,你的东西。”丁一芳稳稳地接过箱子,然后笑着朝他大声喊:“兄弟,祝你行船走水稳当,一路平安啊!”“哼,两个神经病!”王宝旺低声骂道。见惯了人间百态的艄公叹了一口气,撑杆驶船,一阵水声悠悠,小船离岸而行。丁一芳此刻就站在贞香的身后,他的声调低下来,头也垂下了。“贞香,我不能……不能看着你跟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远走他乡。”“你是我什么人?”她看着河水问。“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关心你的人!我已自毁长城,可我不能看着你也被毁了。”“我就是不想被毁了,才远走高飞!”“你应该知道,想也能想明白,和自己不爱的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那是一种折磨。”她脸上由于生气出现的红晕消失,她那一分钟之前还似有一丝柔情的眼睛突然闭上,嘴唇颤抖地说:“我即使受折磨,也好过让你无休止的纠缠!”“你……”他十分诧异地说:“原来……你如此讨厌我。”“没错,讨厌你,厌恶你!”她面对他瞪眼喊道。他眼中的希望之光瞬间黯淡,看着水面,忧郁地说:“好吧,贞香,我答应你,只要你善待自己,不再想着远走高飞流落他乡,我……我不再去看你,去打扰你的生活,这一点我保证做到。”她回头看着他,他对她点头保证。她说:“你早该这样了。”她早在心里评估过他和自己的关系。好有一比,她和丁一芳的婚姻好比一尊精美的瓷器,已经彻底打碎,要像复原只能靠粘合,此外再无别的办法。可是,粘合起来也是支离破碎的拼凑,况且瓷片可能已残缺不全,残缺的碎片有些已混到新的瓷器中去了。他呆呆地看着她,看着她头也不回地离去。她转身走了,沿着河岸逆流而上,大步而行。他看着柳荫下熟悉的身影朝回家的方向走去,也不再追赶了,自己悻悻地去牵了马,默默走近河滩,让马儿饮罢水,慢慢地上路,远远地跟在她的身后。贞香回到家,除了不再见到他的身影,生活又恢复原样。丁一芳信守承诺过了两年,他不再来打扰她的生活。到了一九六零年,灾荒来袭的年月,丁一芳才恢复了和红雀的来往。通过红雀,他又可以见到梦中的“家”和小院的石榴树。六零年的盛夏,汉水像一条缎带一直线的穿过平原。江汉平原如一幅地图,上面镶嵌着阡陌纵横的农田、湖泊、堰塘,网似的交错,斑驳陆离。酷热而灰暗的太阳把大地照得灰蒙蒙的,地图上一片灰暗。盛夏时节,昔年的浓荫不见,堰塘没有莲藕和荷叶,呈现干涸,土地一片焦黄,毫无生气,就连树上的叶子也没踪影,树木光秃秃的。瘦削而苗条且轮廓分明体态衰老的树干,一根根突兀的伫立在路边。大大小小的树木上,绿色的叶子都被人们采摘一空,当做充饥的食物了。 除了大地还留着星点儿残枝败根外,一眼望去,绿色消失殆尽,哪怕是小草的那一丁点儿绿色也没有给人留下。这是万物萧疏的年月,到处闹饥荒。贞香想姥姥想得心疼,不顾酷暑和饥饿带来的头晕,她顶着烈日去了钟滚垱。可她仅和姥姥见了一面,听她说了一句话,就见姥姥倒在门槛上,再也起不来了。姥姥手里拿着一只金钗,微弱地说:“贞香,这是他送我的……他是赵九……皮影王……他就是我的男人……”贞香接过金钗,愕然,痛心,还有一丝惊惧。她感叹这人世多么无常!姥姥的男人是老皮影王,自己的男人是小皮影王。这仅仅是一个巧合……还是神灵有意而为之啊!她欲哭无泪,仰天长叹。如今在她看来,老皮影王也好,小皮影王也罢,师徒二人都作古归西了。是的,死了,丁一芳也死了,在她心里他没有了位置。姥姥是饿死的,可贞香总觉得姥姥的死和老皮影王有关。她等他,候他,守他,心力憔悴,等不动了,后来才知道他归西了,她便去找他。可怜老朽的春玲躺在一块薄木棺材里,棺木上方的神龛旁立着两块牌位,一个是她早年病故的丈夫,还有一个是她守候了几十年的男人赵九。她等他等得好苦,等了几十年,最近才知道守候的男人已经作古多年,他早已死在日本人的乱枪之下。春玲和赵九这对苦命的鸳鸯仅有短短的几夜情分,可遥遥相望,心心相印。春玲一直记得赵九说的话,“我不忍带着你四处漂泊,到处流浪,等两年我不唱皮影了,就来钟滚垱和你过寻常夫妻的安稳日子……”贞香看看牌位上的名字,再凝视着姥姥衰老的面容,泪如雨下。春玲瘦骨嶙峋的脸上如镀着黄蜡,一双眼睛瞪着,看着虚无的远处,眼光里充满期盼。她好像还在等待,遥遥无期地等待,等待她那爱恋了一辈子也没有团聚的男人…… 第九十九章 地老天荒 - 贞香 - 子怀 想起姥姥活着时的音容笑貌,回顾姥姥平凡而奇特、孤寂而热烈的一生,贞香嚎啕大哭。姥姥的坟前白幡飘飘。村里面黄肌瘦的孤儿寡母男女老少都来为春玲送葬,他们以不同辈份的各种称谓呼唤着她。贞香和乡亲们一道,吹吹打打掩埋了姥姥。贞香被悲哀被饥饿折磨得懵懂,神志清醒了许多。她强烈地意识到,活着不易,保命要紧。回到县城后,贞香的处事方式有了改变。有时,丁一芳悄悄让红雀带回的红薯高粱米和面条,她再不斥责孩子,一概收下,她太需要这些食物了。在她负责的命数里,食物比其他家庭更紧缺,因为多了水枝一张嘴。这年月,大人孩子都吃不饱,粮食定量远远不够,因此都勒紧了裤腰带。为了渡过饥荒,贞香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连当年出嫁高家时,母亲给她的玉手镯也变卖掉了,她用它换来了一袋高粱米,让全家好好吃了几天饱饭。丁咚红雀正长身体,犹如半槽子猪一般能吃,还有活得不知岁月星辰、生命力颇为顽强的水枝也能吃。贞香好像听见神灵在命令她:“你要让他们都活下去啊!活下去……”郊外破庙前,一片连绵不断的平原在天空下伸展着。没有山丘,没有冈陵,像风平浪静的日子里的汉水一样平静。日子也如同缓缓东流的江水般,麻木不仁,一如既往。水枝又瘦回原形。苍茫的天穹下,她现在真的显衰老了。她在土地庙前的大树下无知无识的望着空洞的远方,怀里的娃娃不知何时不见了,她现在仍旧抱着一团破棉絮。那象征儿子的襁褓似的东西也许就是她的唯一。她的瘦,是因为还不习惯红薯叶野草根和粗糠。她哪里知道,贞香为了省下她的那一口食物,忍饥挨饿,费尽心思,绞尽脑汁。翠姑有时接济一下贞香。当然,她绝不允许在粮食十分吃紧的境况下,省下长势正旺的孩子们的口粮来照顾水枝。贞香只能偷偷行事。贞香在水枝懵懂的期望下走来了。她的脚步显得沉重。从家到这土地庙不远也不近,大热天,虽然没有大太阳,但江汉平原的夏季盛行温湿的东南季风气候,湿热得很。她那碎花布衫早已汗湿,胸前呈现出盐碱似的白渍印迹。看见贞香,确切地说水枝是感觉到贞香的到来,她似有知觉一般,衰弱的胸腔里竟然有哼哼唧唧的声音作响。贞香走近水枝,用那只没有提篮的手拉了她一把。“走,饿了吧?进去吃。”长条木凳上坐着的水枝狼吞虎咽,贞香拿起桌上自己曾经放在这儿的一把芭蕉扇,对着水枝忽扇。水枝吃着,大口的咀嚼着糠菜团,她趁着汹涌而来的饿劲大口吞咽,来不及细嚼。可是,当饿劲稍稍打住,几口食物下肚后她便匆匆作罢,放下碗,直愣愣的看着庙里一角。“怎么,不喜欢吃?”贞香看着水枝,有些生气地说,“不吃你会饿死。别看这是糠菜团,薯叶汤,我还没吃饱呢!你要再不吃,我可吃了啊!你知道吗,也许……以后这两样东西都难吃到了。”水枝毫无反应,贞香继续唠叨着劝她多吃一点,看水枝仍无吃的愿望,便端起薯叶汤,送到水枝的嘴边,嘟嚷着命令道,“喝吧,再喝几口。……哦,就喝两口……”水枝的嘴紧闭,贞香和颜悦色道,“两口,就两口。”咕嘟咕嘟,水枝顺从地喝下两口薯叶汤。贞香将带来的几个生红薯留下,唠叨着对水枝交代一番才离去。贞香着急着回家,她要为两个孩子做晚饭了。当她匆匆忙忙热汗淋漓赶到家门口时,看见巷子里围了一圈人,好像又有人在打架。贞香看见红雀在一旁叫嚷,走近了瞧,只见一群男孩子在金洋洋的带领下,将丁咚和箫晓团团围住,正在打群架。“哥们,把他俩放倒,”金洋洋高声喊,“我们打赢了我请客,请你们吃三鲜面,一人一碗。”“好哇!”七八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应和着,摆出阵式围着丁咚和箫晓转悠,狞笑。红雀和几个女孩子在一旁急得跳脚。红雀看见了贞香,跑过来拉着她的胳膊说:“妈,你看他们……这么多人打哥哥和箫晓。”“他们为什么打?”贞香问。“为一个红薯。那红薯是我的,被金洋洋抢去了,哥哥就和他打起来,可金洋洋叫来了一群人。”贞香疑惑地问:“你哪来的红薯?昨天不是都吃完了吗?”红雀不好意思低下头,“我藏起来了一块……”红雀是个小气鬼,她常常把从母亲那儿分到的食物放到自己的抽屉里,攒起来,然后等馋涎欲滴时享用,或是咐吩丁咚和前来玩耍的箫晓为自己做事情时,以此为诱饵。那个烤红薯她放进抽屉一天一夜了,饿了也没舍得吃。今天是星期天,箫晓来约丁咚去河边树林找知了壳卖钱,红雀想跟着去,丁咚却让她在家写作业。正在万般无奈时,箫晓发现了抽屉的秘密,私底下对红雀说,我要是让你哥带你一起去,这个红薯就归我。红雀想了想,虽然舍不得,还是点头同意了。可是,当红雀拿着红薯随他们出门,没走多远却见金洋洋带着一帮人走来。金洋洋瞅见红雀手里的红薯,仗着自己人多势众,一把抢过红薯,嘻嘻笑着将红薯给了身边的人,那人大口吃红薯,边吃边看着红雀发笑,激起了丁咚和箫晓的愤恨。“又是你惹的祸……”贞香说着走上前想去拉架,但无从下手,丁咚和箫晓虽还能招架,但金洋洋一伙人多势众,还有两个小子招招使狠劲,专找丁咚和箫晓的致命处踢,贞香一见急了,急中生智,高声大喊。“警察来了!警察来了!”一听警察来了,群架的阵势顿时稀松下来,好几个小子扭头四处张望,悻悻然松懈。可是,贞香前一会儿还在高声喊叫,可突然间慢慢倒地,有个孩子见状呼叫一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他们围上来了。丁咚伏下身,抱着母亲的头让她靠在自己怀里,并在她的耳边一遍遍呼唤着。“妈,你醒醒,妈,你醒醒……”见母亲脸色苍白,嘴唇紧咬,他对呜呜哭叫的红雀说,你看着,我去找医生。金洋洋带人跑了,箫晓对丁咚说,我去叫我爸,他懂医。箫晓的语音未落,恰巧见葛春江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来了,他是来找箫晓回家吃饭的。他来到人群跟前架好车,走过来蹲下,看看贞香的面色,摸摸她的脉搏,又翻起眼皮看看瞳孔,然后自言自语地说:“怕是中暑了,要赶快送她去医院。”贞香这一病,有了这辈子唯一一次近距离和葛春江单独相处的时光。夜幕降临了。葛春江守着昏睡的贞香。病床前,她毫不知晓地第一次这样近距离被初恋的男子凝神相望。雪白的床单,雪白的墙壁,病床上的那张脸映得更加惨白。输液瓶高高的架在她的头上,犹如沉重的十字架在他的心头。药水缓缓的滴下,点点滴进他的心里。他望着那张苍白的脸,轻轻握着她冰凉的手。她静静的躺着,不知道他坐到床前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不知道他离自己这样近,更不知道此刻的他想起了遥远的过去,还在心里一边边呼喊着她的名字。他情不自禁吟诵了一句:“深树云来鸟不知,知来缘想景当时。”稍纵即逝的幸福感弥足珍贵,可霎时被负疚感替代。多少年了,他以为早忘了她,忘了年轻时从心头悄然滑过的恋人,可是,并非如此。他想,假如……假如当初在她嫁与小女婿时,我勇敢地迈出一步,何至有今日?她怎会有今天的痛苦。他为失之交臂的恋人和她痛楚的婚姻而伤感。一阵自责,他久久地望着她,静静地陪伴她。回忆起二十多年前那短暂的时光,他仿佛又回到春江书院。想起第一次见她,听她说上学的初衷,讲裹脚的苦恼……渐渐地,他的眼皮变得沉重起来……一阵风从窗外乍地吹进,她微微睁开眼。我这是在哪里……不是在巷子里找孩子们吗?她又闭上了眼睛。黑洞洞,荡悠悠,人飘飘忽忽,似有人在轻声呼唤她。她突然感到除了意识,身体变得麻木,体内空空如也,骨架无所依附。她想睁开眼睛,可眼皮沉重无比;她想喊,却发不出声音……我只能靠想了,靠想东想西活着……我不能死,不能,红雀需要我,丁咚还没长大,水枝,还有水枝也离不开我……她搜肠刮肚,终于想起了最后的画面:打群架的丁咚和箫晓……她看看周围一片白色,知道这是医院。可我是怎样到了医院? 第一百章 岁月如梭 - 贞香 - 子怀 厚密的黑发,一阵男人的气息。她费力抬起头,从侧面看看趴在床边的男子,等看清楚时,惊了。春江!是他,是先生。他怎么会在这里?他醒了,微笑着问:“你……好些了吗?”她轻轻点头。他看见她眼角的泪光说:“你流泪了。”她说:“哦,是风吧……风迷了眼。”她明白,人世间不是什么话都可以说的,尤其是对你所爱的人。她扬起下巴示意,是那窗外的风让我流泪了。“哦,我把窗户关严实。”他站起来,走到窗边关好窗户。他回来坐下,轻轻拍拍她的手背。“好些了吗?”她又点头。他那只温暖的手的碰触,如一股暖流划过她孤寂的心田,倾刻间宛如冰川在融化。旧梦依稀,但她克制住了自己。她吃力地问:“先生,我怎么了?怎么到了医院?”他望着她,眼睛溢满温馨。“嗯,贞香,你身体不行啊,各项指标偏低,严重的营养不良,还中了暑。不过,现在没事了,医生说打完针就可以回家了。”恍惚中,意乱神迷,一缕柔情在心头涌起,她霎时感到心扉隐痛。她双唇微启,“是你送我来医院的?给你添麻烦了。”“哪里话,贞香,我们过去是师生,现在还是亲戚啊!你看,我们葛家的后代还是由你抚养的呢。”她怔怔地看着他,感到精神的愉悦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可以替代的。能这么近距离地和少女时代暗恋的人独处,对她来说很满足,这和梦中的景象差不多,他们相聚了,离得很近很近。她想,我和他的缘分仅此而已。他关切地看着她说:“贞香,你怎么不把自己嫁了?不会是嫁不出去吧?”说罢这句话他笑了。“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很苦,如果能有一个知冷知热的伴侣,日子要好过得多。”她轻轻摇头。“先生,你真不知道……带着拖油瓶是很难找婆家的。”“要不把红雀交给我们,我和桂娟两个人,日子肯定要好过些,比起你来要轻松许多。”“不,谢谢先生,既然是妹妹的托付,我岂能辜负。”她由衷地回答。他不再作声,默默地看看她,起身站在窗前,轻轻地吟了一句,她没有听清。输液后,他把她背回了家。那天晚上,他看着丁咚和红雀写完作业,叮咛一番后才回自己的家。这一夜,贞香神昏谵语,眼前晃动着许多像大树一样的巨兽,还经常地感到一只温软的手围着自己的脸庞转圈拂动。天亮时,她觉得身子软绵绵的,心里被什么掏空了,掏得好似没有了五脏六肺。一个人的德行不取决于他如何享受幸福的时光,而取决于他如何忍受痛苦和不幸。贞香在不幸中由“有人需要我”的信念所支撑,独自支撑起一个家庭,度过了艰难的岁月。十年过去。到了一九六六年。这一年,丁咚高中毕业去了木工厂,跟着姜保全当学徒,学木匠手艺。红雀也已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如今正在读高中。只要看上红雀一眼,就像看见当年的贞莲,她不仅貌似贞莲,神情,声音,举手投足也像贞莲。水枝还没死,年过半百,疯颠依旧,可她出人意料奇迹般地活下来了。生命如果跟责任联系在一起,你就会由衷地感到它的震撼。况且这是一个风起云涌,颠倒众生的年代。有人说,一个疯子能活这么久,真是奇迹。南门街上有名的王邪子疯后流浪在街头巷尾,活了不到两年,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晚上死了。水枝一年又一年,度过严寒酷暑,度过自然灾害粮食吃紧的年月,疯后居然活了二十多年。有人说,水枝活下来得亏贞香;有人说,水枝怕是成精了。对于水枝成精的传言人们采取了两种态度,一是离她远远的,见了绕道而行;二是见了她以礼相待,有吃的给口吃的,没吃的给碗水喝。这样一来,这几年贞香对水枝的操心和付出也略少了些,水枝也落下个更安全自在。可是,好景不长,而今眼下风云变幻,疯子也变幻莫测了。照说不识字的水枝是看不懂满大街白纸黑字的标语口号,自然也不会去看大字报。可鬼使神差,不知她跟谁学得一些新词儿,什么“革命”、“造反”、“走资派”,这些与她过去的人生毫无关联的单词会时不时出现在她的口中。只见她一手搂着“小喜”,那堆破布裹着的棉絮,一手高高扬起手臂,挥舞着来一句此类单词,有时还从嘴里突然蹦出一句“打倒!”路人见了水枝这副摸样,说她不是成精,而是成妖了。“妖”,一定是不祥之物,会带来妖风邪气,祸害邻里乡亲。人们如今见了水枝就躲,再没有人给她吃喝。过去的惨景又在街头巷尾出现,小孩子们无端会走向她,向她投掷砖头瓦块和碎石子,水枝的身上脸上和手臂上,到处是伤疤和血迹,让人见了惨不忍睹。水枝的日子不好过,贞香自然又多一些担忧和操劳,她去土地庙的次数更多,去大街小巷犄角旮旯找水枝的次数也更多了。最无奈的是,如今风云一变,人心也变了,哪怕是孩子们,也不如过去好教诲,能协商,贞香只能疲于奔命,为了苟延残喘的水枝能活得稍微有点尊严,她奔忙着,寻找着,对水枝施以庇护之手。“请问,看见那个女疯子了吗?”贞香行色匆匆问路人。“你说那个笑邪子呀?没有!”贞香的言语和行为往往招来冷眼,人们见了嗤之以鼻。“神经!好人都管不过来,还管疯子。”贞香庇护水枝,在家里也遭到儿女极力反对。红雀说:“妈,你再管水枝的死活,就是自找麻烦。”贞香说:“水枝的阳寿还未到,当然要让她活着。”红雀又说:“水枝是地主阶级的小老婆,是阶级敌人。”贞香声音不高,态度却很固执。“什么地主不地主的,水枝也是苦出身,现在只是一个疯子罢了,可疯子也是个人啊,是人都应该活,这是神灵定下的。”红雀一听说水枝是苦出身,寻根问底,贞香把水枝的身世说了一遍,还坚持说,不关她的出身如何,都应该帮帮她。红雀不管,只要水枝不是剥削阶级出身,心里才觉得平衡。今天,红雀坐在教室里,眼睛看着黑板,可心不在课堂上,她还想着昨晚和母亲的争执,为母亲的愚昧和固执而生气。葛春江站在讲台上,为人师表的他一身端庄的职业装。白衬衣,蓝裤子,只是眼眶上多了一副近视眼镜。时光的流逝没有在他的脸上和身上留下明显的痕迹,也许是腹有诗书,过去还当过兵的缘故,他还是那么儒雅,那么自信,那么孜孜不倦。从他那熨贴的衬衣领子和袖口,还有一尘不染的蓝咔叽裤子和军绿色球鞋可以看出,在家操持的桂娟很贤惠。他的大儿子箫晓高中刚毕业,想等着高考,整天在家复习功课。小儿子箫阳正在上初中。葛春江把心血放在教育上,十几年教书育人,可以称得上桃李满天下了。此时,他目光炯炯,正和眼前这高二(一)班的学生讨论关于交作业是否属于诚信的问题。因为有任课老师向他这个班主任反映,近来总有人不交作业。一个长得浓眉大眼虎气十足的男生正回答葛春江的提问。他站在自己的座位上,用疑惑的眼光看着站在跟前的葛春江。“老师,你说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要靠我们,可是,现在没有社会大环境的支持,我们感到太难了。”“武钢,你能说具体点吗?”“比如,就说交作业吧,你说这是‘诚信’问题,可是,这‘诚信’就不分阶级,对谁都要讲诚信吗?一个资本家出身的老师,我们也要向他讲‘诚信’?还有,你说我们是礼仪之邦,同样,对阶级敌人也要讲‘礼仪’吗?”教室后面不知是谁小声吹口哨,有人开始低声议论起来。名叫武钢的男生身着班上唯一一套货真价实的军装,腰间系着一条军用皮带。那军装和皮带让同学们羡慕不已,因为它不是当地裁缝能做出来、街上能买得到的。他这身行头是他的老子武天明过去的部队发的。那军装上的钮扣凸起“八一”字样,铜钉锃亮。只见武钢一副洋洋自得的神情坐下了,尔后瞟一眼正在窃笑的那几个男生,嘴角出现了不易觉察的挑战权威而带来的自豪之感。教室里五十二个学生各怀“鬼胎”,眼睛齐刷刷期待的看着老师。葛春江转身走到了讲台上。站定后略为思忖,便字斟句酌地讲出了如下一段话,他无论如何没有想到,这段话日后将被作为他有效的罪证留下来了。 第一百零一章 小城枪声 - 贞香 - 子怀 “同学们,我们首先要从‘人’的属性来看待‘诚信’。我个人认为,它不能按阶级属性来划分。作为人,都要讲诚信。中国人之所以突然不像中国人,对传统文化的继承还不如小日本,就是因为划分属性发生了偏差。几千年来,我们的祖先一直很讲诚信,‘一诺千金’。你们看,从古代所有流传下来的……无论是史书,还是民间故事记载,有签约和订立合同之说吗?中国人的诚信曾让外国人感到不可思议。而今天,那一诺千金何在?同样,‘礼仪’也不应该以阶级属性来划分,中国人传统的礼仪,对待国君、对待父母、对待老师,以及对待周遭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礼仪。“同学们,你们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未来是你们的,这社会的进步就得靠你们啊!一个连作业都不肯完成的学生,还有什么诚信可言?对待老师的作业置若罔闻,还谈得上礼仪吗?”“武钢!”葛春江突然叫道。发现武钢走神,葛春江叫了他的名字,他回过神来啊了一声。武钢的思想正开小差。他通过老师提到的“阶级”一词,联想到今早的一件不寻常之事。清晨,父亲眉头紧锁,神态有些异样,临出门走前拉着母亲进里屋,小声叮嘱着什么,他就听到了“阶级”两个字。母亲出来时,神色大变,一脸凄然。他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或是将要发生什么……葛春江的一番话,除了那几个平常对考试、交作业厌恶的同学露出不屑的神情,其余大多数人都不同程度地陷入沉思。语文老师今天的一番话让大家颇感意外而记忆深刻。看见同学们在沉思,葛春江停顿了一会儿,招呼大家回归课程计划。“好了,同学们,我的话希望引起你们思考。下面……我们开始作文讲评,请听一个同学的作文。”葛春江翻开一个白皮红字的方格字本,口齿清晰地朗诵着。“‘在汉江两岸,千里堤是多么的谦卑啊,它可真了不起,无私无畏,富有奉献精神。’……同学们,你们认为这段描述生动吗?应该怎样改写才好?”讲台下无甚反应。同学们或许还在想着前面的话题,或许有其他困扰。最近一段时间心不在焉已成为常事。不少老师抱怨,一些学生整天舒舒服服地混日子,游游荡荡,不写作业,不参加测试,学习的氛围已一天不如一天。葛春江再次走下讲台,他环顾大家,目光含着疑问和期许。他信步走到红雀的身边站定。红雀此刻的思绪也正不着边际。她也因“阶级”一词联想到昨天晚上自己对母亲说的那些话,想到了母亲一直照顾的水枝,还想到了哥哥的姓氏……当她突然感觉身边的葛春江时,有些慌神了。这位一直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老师和亲大伯,不仅向她传授文化知识,而且能时常点醒她的某些困惑,启迪她的心智,自上中学以来,一直被她所尊敬,爱戴。“葛霜英,我刚才说什么了?”红雀站起来。她为自己思想开小差而感到窘迫。同学们不觉注视着她。红雀梳着齐耳短发,白衬衣,蓝裤子,青布鞋。她的小脸还没有褪尽孩子气,脸颊泛着朝霞般的红色。此刻棱角分明的嘴唇抿着,那深嵌在光润的额头下清澈的大眼睛有些惶然。“对不起,我……我走神了。请你再重复一遍好吗?”葛春江重读那段文字,然后说:“如果让你来改写……”红雀咬咬嘴唇点头,思忖片刻,她一边想,一边慢慢朗读似的说出下面一段文字。“看那江汉平原的汉江两岸,巍峨的千里堤显得多么谦卑啊,谦卑得犹如一匹忠实的老马,静静地横卧在汉水边,不管风吹浪打,听随脚步阵阵,任凭车轮滚滚,它总是一如既往,昼夜不息地为百姓做着无私的奉献。”同学们都安静下来,听罢红雀的朗读,不禁鼓起掌来。葛春江向红雀点点头,示意她坐下,他面带微笑低声说:“嗯,还比较生动。”葛春江转向大家提高了声调。“同学们,现在虽然时兴喊口号,但你们想想,口号是很苍白无力的,而形象的描述才是文学的正道。恰当地使用比喻、拟人等手法,会让语言变得更生动,更富有灵气。不然,文章的韵味哪里来啊……”“叭!”葛春江话音未落,突然一声清脆的枪响划破正午的天空,教室里顿时安静异常。这枪声好像就出自校园外的大马路附近。校园外发生了什么大事,需要以枪声来向人们宣告?片刻的沉静过后,教室里一下子喧闹开了。一张张小脸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他们体内聚集的热能、欲望和好奇心足以让这个世界翻天覆地。此刻凝重的神色在这些脸上呈现,与年龄实不相符。不一会儿,七嘴八舌,一张张小嘴叽叽喳喳议论开了。“开枪了!啊,肯定是造反派和保皇派打起来了!”一个男同学神秘地说。“我知道,今天一大早我姐就说他们有行动,还警告我,不要在街上玩。”小花一脸神秘,小声地对同桌说道。枪声使葛春江皱眉头,就要放学了,他告诫同学们不要离开教室,他说自己去请示校领导。说罢,他走出教室,消失在窗口,急匆匆向校长办公室奔去。教室里顿时象开了锅,议论得更热烈。“我们放学怎么办?”“枪子可是没长眼睛的……”“怕什么!”武钢很兴奋,拍了一下桌子说:“革命不怕死!怕死不革命。舍得一身寡,敢把皇帝拉下马!”班上后排最高个的那个男生大声说:“哎,武钢,你爸是县长……是我们云江最大的走资派,他就是皇帝!”“你爸才是走资派!”武钢腾地站起来厉声反击。同桌拉拉武钢的衣角,小声说:“他爸是县委大楼的门卫,你忘了……”同学们窃笑,起哄。此刻,在枪声的背景下,紧张和兴奋使他们莫名的开心。“我爸决不会是走资派。他身上有好几处伤疤,那是在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时留下的,他的腿上还取出过一个弹片呢……他怎么会是走资派!”武钢说完,扫一眼大家,坐下。“你爸还当过国民党兵,是吧?”高个子又眨巴着眼睛问。 “放屁!”武钢怒不可遏,冲出座位,向高个子冲过去,“我让你胡言乱语……”武钢的拳头就要伸过去了,这时,红雀和另外三个女生拉住他。武钢被几个人拉着,嘴里不停的骂,高个子嘴里吹了一声口哨,然后对大家扬手说:“哎,你们看,这像不像匪徒?难怪说‘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家伙就是一个混蛋!”红雀大声说:“你们别吵了!谁是走资派,谁是特务,我们也不知道,何必瞎嚷嚷,还不如分析分析。”有个刘海整齐的女孩说:“枪声……是不是特务开枪啊?我们医院就有一个特务,女的知道自己的男人是特务后,前天晚上服安眠药自杀了。”“这有什么奇怪的!”一个戴眼镜的男同学插言,“你们没听说吗?敌人为了颠覆无产阶级专政,无所不用其极。”铃声响了。长长的一串铃声响着,葛春江的身影在铃声中从窗外出现,他快步走进教室。只见他面色有些苍白,镜片后的眼睛有些忧郁地看看同学们,低沉地说,大家别担心,我送你们回家。瞅瞅大家惊诧的脸色他又补充了一句,哦,我送你们过马路,现在大家去排队。同学们在紧张兴奋中推搡打闹,嬉笑着走出教室。有人说,我们都多大了,还要老师护送,让路人看了真丢面子。葛春江听见了说,今后一段时间都会这样。他一再叮咛同学们,走过繁华地段后才可以各自回家。学校操场突然不按规律接纳着从各个教室里鱼贯而出的同学,一群群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半大人等嘻嘻笑着,他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奇、刺激和兴奋,心里不时涌起莫名的冲动。不一会儿,操场上依次排起的队伍一溜溜的,很快挤成了蛇形,弯弯曲曲,从操场向校门处延伸。红雀和小花走在队伍里,她俩的担忧胜过兴奋。红雀偶尔扫视一下墙角和树丛,神情颇为紧张,好像从那个角落会突然冒出一串子弹来似的。街心的气氛真不寻常,马路上纠集了一堆堆人,路两边排着两个阵营。路北面是手持铁叉铁棒的汉子,他们臂上的红袖章上写着“云江地区兵团”。这支队伍清一色的工装,每个人头戴蓝色的鸭舌帽,全都是一身蓝色咔叽工作服,面色严峻,手持铁棍铁叉,且个个鸦雀无声,看起来纪律严明,训练有素。“这些是江汉油田的人……他们可是个大兵团,直接归属中央管,很利害的……”高个子小声对伙伴说。 第一百零二章 街头乱相 - 贞香 - 子怀 路南面站着的一溜人与北面形成不小的反差,队伍嘈杂,服装、武器和表情不一。他们打着“老大哥司令部”的旗帜,不停地呼上几句口号,仿佛是为了壮威壮胆,吓唬人。这一派是地方组织,聚集的大都是工人。他们是拼凑起来的队伍,来自针织厂、火柴厂等小单位。队伍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人拿着铁棒,有人拿着铁锹,还有人拿着烧火棍。只听激情四射的声音就知道他们心潮澎湃。他们一遍遍喊着口号:“打倒走资派!”“保皇派不投降,就叫他灭亡!”这时,红雀在队伍中看到了哥哥丁咚,小花看到了姐姐小荷。她俩分别钻进队伍,向自己的哥哥姐姐靠近。“哥,你怎么在这儿?”红雀着急地问。“什么话!今天我们要和保皇派决战,没我行吗?!”“决战?”红雀感到吃惊,她明白决战就是到了最后的时刻,是最严峻的战斗。“哥,‘决战’会死人吗?刚才打枪是不是有人死了?”“有人受伤了。”丁咚低声说:“你知道受伤的是谁吗,是箫晓!他今天本来是去学校取复习资料的,唉,只怪那小子不小心,枪走火,箫晓倒霉了。他伤的很重……刚送到医院去了。”“啊……”红雀急匆匆走了,她在人缝里东瞅西瞧,想找到大伯葛春江,可一直没看到他的影子。担忧和恐惧占据了红雀的心,她担心哥哥出事,又知道自己劝阻不了哥哥,便飞快地往家跑。她想,如果母亲来点厉害的,想必能劝哥哥回家。红雀满头大汗跑回家,母亲不在,她便跑步去找姥姥。上气不接下气来到姥姥家,姥姥正在做饭。“姥姥,你去管管哥哥和小荷姐,他们在街上参加武斗呢。”“什么,武斗?!”身上的围裙还没取下,翠姑拔腿就往街上跑。已近古稀之人,没跑多远就感体力不支,不得不跑几步歇一下,喘口大气再继续跑。跑到街心,她看见蓬头垢面笑个不停的水枝。 水枝怀里依旧抱着破布包裹,一手挥舞着,一边跑一边喊。“嘻嘻……造反啰!……造反啰!”这时,只见金洋洋带着一个十分矮壮的青年男子走过来,他俩手臂上的红袖章上写着“甲壳虫战斗队”。“笑邪子,你个狗地主婆!”金洋洋喊了一声,追上去,一把夺下水枝怀里的破棉絮扔在地上,还朝破棉絮狠狠地踩了一脚。矮个子随手拿出一条粗麻绳,和金洋洋三下五除二把水枝捆绑拿下了。矮个子蔑视地瞅着水枝,说话声调怪声怪气。“咿哟喂,笑邪子呀,笑邪子,你个地主婆,也想兴风作浪了是不是。”水枝空洞的眼睛好似沉浸在美好的回忆里,她瞅着远处某个地方,一个手指放在在嘴边,神秘地说:“嘘,造反了,造反了……”“啪”的一声,金洋洋抡起巴掌甩了水枝一耳光。“他妈的,你个老不死的地主婆也想造反,啊!我看你是活腻了,这反是你造的?你他妈的想造谁的反啊?你这个地主婆,你说,不说今天打死你!”“嘻嘻……”水枝在嘻笑中被绑了个结实,她脸上现出了几个呈猪肝色的手指印,那猪肝色伴着她那扭曲的笑容和着那沙哑的笑声,在混乱的街头成了和谐的一幕。现在没人在意打人与被打,况且是造反派打疯子。只有少数几个人围上来,默默地看一眼,走开。“你们……不要这样啊!她只是个疯子,”翠姑出现了,她气喘吁吁站在金洋洋面前央求他。“你是她的什么人?”金洋洋盯着翠姑,厉声问。“你不认识我?我是革命群众啊。”“是革命群众就不要护着地主婆。走开!我们要把她带走审问,看她想造谁的反。”金洋洋鼻子哼了一声,有些自鸣得意神经兮兮地对矮个子说:“哼,搞不好啊,她根本就不是疯子,是个隐藏最深的女特务!”“没错没错,队长的警惕性真是高。”矮个子附和着说。水枝被金洋洋推搡着带走了,她面无惧色嘻嘻笑着,那笑声让翠姑觉得背脊发凉,凉气直透心底。翠姑望着水枝的背影,心里犯嘀咕:看来,水枝怕是活到头了,这一回,贞香救不了她了……翠姑替水枝担忧,眼里露出迷茫,她不明白这些人怎么连疯子也不放过。突然,她想起了自己上街的目的,“咚咚咚”又迈开脚步。她走着,走了几步再想走快却走不快了,瞅着满大街摩肩接踵的人,无可奈何。好些天没出门,怎么乱七八糟!她心里抱怨着在人群中拼命往前挤,一不小心就冲撞到人,被她冲撞的人看也不看毫不客气地用脚踹她,用胳膊肘顶她。那边队伍有一堆人,他看见了几个熟悉的面孔,那是木工厂的大小伙子们,她费了很大力气也没有挤进去,她感到衣裳被汗水濡湿,凉风一吹冷飕飕的,气恼的是不但没挤到里面,反而被挤出圈外了。她在人群外踮起脚张望,好像看到了丁咚,使出浑身力气大喊。“丁咚!”她的声音很大,但被嘈杂声淹没。她身边的人听见了叫声瞅她几眼,她感到这些人的眼光不友善,但顾不了这些,只是改了改口,大声叫着叮咚的大名。“高兴!高兴!”丁咚似乎听到有人叫自己,好像是姥姥的声音,他不禁把铁棍往地上一趸,叫道:“姥姥!我在这儿。”丁咚伸手来拉姥姥,翠姑在他的协助下挤进人群。她一眼看见丁咚手中的铁棍,就像看见了毒蛇猛兽,倏地想起了老道士的告诫。在她看来,丁咚不能行武,远非从军或持枪,习武或掐架,而是包含一切可以械斗的武器装备。翠姑二话没说,拽住丁咚就要他跟自己回家。“走!放下家伙,跟我回去!”当着革命战友的面,丁咚觉得难堪,他用力挣脱开姥姥,嘀咕。“姥姥,你干嘛呀!革命不能当逃兵。”“革命……革命,”翠姑重复着这两个字,压低嗓门对丁咚说:“吃大麦饭,喝地瓜汤,豆腐做不成,也吃不上,连火柴都要凭票买了,再革下去,真的没命了。我说,这个命还是不革的好。”她说罢死死的拽住丁咚,用力往人群外奔,丁咚第一次感到姥姥真蛮横不讲理。翠姑的言行使周围的人群面面相觑,有些骚乱。这时,一个头戴军帽,还长着一对金鱼泡泡眼,貌似造反派小头目的男子挤进来,他看出端倪,向翠姑逼近。“哎呀,老太婆,你这是干什么?丁咚绝对不能走啊,你看,”他手指周围,“大家都在这儿坚守阵地,你拉他走就是害他,知道吗?”“他必须跟我回去!这兵荒马乱的……”“什么?”金鱼眼厉声问。丁咚马上制止姥姥说下去,在她耳边小声说:“你可千万别这么说,兵荒马乱,那是解放前……小心把你抓起来。” 说罢,丁咚又大声说:“姥姥,你回去吧。”翠姑长长的叹息一声,跺跺脚,终于无可奈何地松开手。她茫然的走出人群,心底又着急上火起来。心想,丁咚遵从家训没有从军,就是为了免灾避祸,如今端上铁饭碗,已成为工人阶级,可好端端的参加武斗,这铁棍和真刀真枪有什么区别,都能招来杀身之祸。她感叹道,老天爷啊,你怎么了?翠姑想着,怨着,无可奈何又在人群里挤进挤出,她要寻找火柴厂的队伍,在那里把小荷找到。翠姑无可奈何,心里抱怨起她贞香来,怨她没管好儿子。贞香也听到了枪声。她送走最后一个孩子,关好幼稚园的门窗,匆匆走出院门。想到了丁咚和红雀,她向街心最嘈杂的地段走去。半路上遇到红雀的同学小娟,小娟说学校下午停课,红雀已经回家了,贞香松了口气。她转身去木工厂找丁咚。工厂门卫告诉她,全厂都上街去参加游行示威了。门卫还莫测高深地笑问,你想参加游行,那就去吧。贞香摇摇头,悻悻然回家,她不想参加游行。这时,胖嫂突然从巷子口出现在她面前。现在的胖嫂已不是街道办主任,她整天把自己和两个小孙子关在家里。此刻,也许是街上的动静惊动了她。她一把拽着贞香的胳膊,瞪大眼睛告诉贞香:“你知道吗?水枝被金洋洋绑了,现在也不知去向。”胖嫂说罢放开贞香的胳膊,叹口气,嘴里唠叨着,“唉,这世道……和水枝一样,都中邪了!”贞香匆匆去了金家,金家大门紧闭。她等了好一会儿不见动静才往街上去。她沿途打听水枝的下落。“请问,您看见一个女疯子了吗?”她拦一个中年男子问。“请问,笑邪子水枝……您看见没有?”她问一个妇女。她还问了几个青年和老人,人们均对她报之以冷眼。 第一百零三章 莲花闹腾 - 贞香 - 子怀 从东门到南门,又到西门和北门,路两边乌泱泱都是人,她不敢相信这城里竟然有这么多人,过去逢年过节也没有这么齐整地出现过。商店关门,学校停课,所有的店铺和摊档也不见人影,人们像入魔一般投入心身,聚众游行示威,她见了这么多人不禁有些惶然,眼皮直跳。她想,该不是要出什么大事吧……看来人们真像胖嫂说的,都不正常,邪了。东寻西找,打听半天也没有水枝的下落。贞香走着,迎面而来的是一列游行的队伍。真是冤家路窄,她见了不想见的人。在震耳的口号声中看见领队的竟是苏蕊。几年不见,苏蕊变得消瘦了许多,她身着白上衣,蓝裤子,臂上的红袖章写着“火炬战斗队”。只见她挥臂高声领呼,队伍跟着她,一领一应,口号声此起彼伏,从“打倒走资派武天明”开头,到“敌人不投降,就叫它灭亡”结尾,一遍又一遍呼喊着十来句口号,走一路,口号响一路。路上的行人无不驻足观看。有的指指戳戳,有的小声议论,有的由于动了恻隐之心而不经意地摇头叹息,还有的兴奋地跟着队伍跑,等靠近那一个个戴高帽子低头哈背的倒霉蛋时,便弯腰瞅仔细,看看是不是自己所认识的人。被驾着游街打头的是武天明,无论从官衔还是从“装束”上来看,都数他最抢眼。县里的一把手,白纸壳糊成足有五尺高的帽子,顶端尖尖直指上苍,上面用墨水写着“云江最大的走资派武天明”,名字上打上了红叉。两个大汉的手臂伸得很长,死死的按住他的头颅。只见武天明弯腰哈背,头快要挨着自己的脚尖,样子十分狼狈。贞香曾见过武天明,那一年他刚到云江,和丁一芳从小酒馆出来时,她正好从水枝那里回来,侧面见了武天明。那时的他步履坚毅腰板直,颇有几分军人的豪气和英姿。此刻,他却像霜打的茄子。武天明的后面跟着一溜当官的,什么教育局的局长,商业局的局长,医院的院长。还有中学的校长也在里面。这些人都是走资派?贞香感到困惑。正在困惑中,她看见了一个相识的面孔,她的高帽子上画着一条蛇,上面写着“特务、走资派潘玉银”。贞香从侧面看出来了,她就是那个浓眉大眼的地下党,是她引领丁一芳走上剧团团长之位的。潘玉银皮肤白净,眉毛如男人般粗黑,那双大眼睛此刻垂着,看不出任何表情。看来她就是人们所说的双料货了。贞香为她感到惋惜。同时,对云江县有这么多坏人深感疑惑和不安。后面跟着的粗粗的游行队伍脚步凌乱,贞香扫一眼,快步走过,因为她看见了丁一芳,他面色疲惫地走在游行的队伍里,跟着众人在苏蕊的带领下扬臂呼口号。贞香的那一眼正被丁一芳接住,她感觉到了。他那一眼很深,很复杂,骤然出现在他眼中的火花好似带着询问和担忧,或有万语千言。贞香把脸扭开,不想被他注视。擦肩而过的队伍走远,天色渐暗,贞香到家了。不一会儿红雀和丁咚一前一后相继回到了家,见了儿女贞香松了口气。贞香做好晚饭,丁咚和红雀刚把碗筷摆好准备坐下吃,门口传来“莲花闹”的声音。好久不见的“莲花闹”现在又重出江湖。红雀感叹一句跑去开门看热闹,丁咚也随着跟到门口。只见一高一矮两个男子,各手执一副竹板有节奏的敲打,嘴里朗朗吟诵。竹板声声,两个汉子笑吟吟的对兄妹俩点头,其中一个高个子走近时,挪动几步,看得出他的腿有点儿瘸,他口中念念有词,配合着竹板的节奏,带头诵一句,矮个子跟着他一起诵道:“莲花闹,莲花闹,说说斗争形势好,走资派被打倒,革命群众拍手笑。莲花闹,莲花闹,牛鬼蛇神缩头了,阶级斗争天天讲,众人拾柴火焰高。”贞香出来,手里拿着两双筷子,端着热气腾腾的满满一碗米饭,米饭上面盖着渣胡椒和萝卜丝,她对那两个汉子点头说:“别唱了,快吃吧!”竹板声骤然停住,两个汉子嘿嘿笑着,朝贞香说声“多谢多谢”,拿起筷子,蹲在地上,你一口我一口,大口大口地分而食之。贞香问他们要不要拿个碗来分开吃,他们埋头说,“不用不用,阶级弟兄这样好。”说话间,一大碗饭菜很快吃完,他们抹嘴一笑,露出朝天碗底。贞香吩咐红雀端来一碗水给他们喝。喝罢水,两个汉子双手握拳报胸,连连道谢后离去。晚饭被莲花汉子分食,不够母子三人吃了,贞香让丁咚和红雀吃,可是兄妹俩也不吃,一家人推来推去的,最后分成三份,每人象征性的吃了一些。就在这食不果腹的餐桌上,丁咚和红雀嘴里一刻也没闲着,面红脖子粗地议论着当今时事,哪一派人多,哪一派有狠,哪一派最无私无畏,哪一派的人连自己的亲爹也不姑息,属他们革命最坚定。贞香瞥一眼兄妹俩说:“那不就是六亲不认吗,你们以后不会也这样吧?”“唔……我不会”丁咚摇头笑道。贞香问红雀,“你呢?”红雀说:“我们家不会有黑帮的,我当然不会。”贞香幽幽地说:“记得上学时……先生曾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天地老爷都无任何偏私,一样看待众生,人们为什么就做不到……”丁咚一听乐了,扒拉着碗里仅剩的一口饭,笑着说:“妈,到底是上过几天私塾的,说话还带古文呢。”红雀打断哥哥的话,突然话题一转,问道:“妈,你还在找水枝吗?”“是啊,也不知金洋洋和他的手下把她带到哪儿去了……是死是活还不知道。”贞香说着,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不停地唠叨。“唉,都说人之初,性本善……如今是怎么了?好像人之初,性本恶了……这疯子怎么就成了敌人?有谁看见她拿刀还是拿枪了?有谁看见她搞破坏活动了?她活着到底妨碍谁?”贞香连连发问,瞅瞅红雀,又瞅瞅丁咚,可他们都低头不语。贞香感到意外的是红雀今天没有反驳她,没有以阶级斗争为借口,反对她找寻水枝。贞香站起来,自言自语地说:“跟你们说不清楚,看来,我还是去请教你们的葛伯伯。”“别去!”一听说葛伯伯,丁咚连忙制止。“箫晓受了枪伤,他们可能都去医院了。”“你说什么?”贞香惊呆了。贞香来到葛家门口,望望黑洞洞的门缝,敲门,一遍遍没应声。这时从隔壁走出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说,他们家的人都去医院了。贞香连忙赶到医院。在医院太平间,她看见了惨痛的一幕。箫晓死了,躺在太平间的白布单下。他的脸色如灰白的纸张。在箫晓的身旁,静静地躺着桂娟。她是在眼睁睁看见儿子由于没有血浆,流尽身体里最后一滴血而心疼死的。对心脏有病的人来说,生龙活虎的儿子慢慢死在自己的怀里,剜心的惨景足以要她的命。那天箫晓被送到人民医院时,医院的医护人员都服从命令去参加政治活动,上大街游行示威。医院除了一个新分配来的值班医生,就是一群等着医生护士的病人。箫晓腹部中弹,虽不是致命之伤,但一直流血不止。桂娟得到箫晓的信息,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目睹儿子躺在手术台上,静等血浆。箫晓看着母亲,苍白的脸上起初还露出过笑容,他虚弱地说:“妈,你别着急,不是致命伤。”桂娟抚摸着儿子的脸,含泪点头。她看着空无医护人员的医院,心急如焚。她出了病房奔走在走廊上、医务室、病房之间,一次次催促那唯一的值班医生找血浆,值班医生像没头的苍蝇般,东奔西走,束手无策,后来值班医生只有亲自上街去找人。诺大的医院,没有医护人员,箫晓身体里的鲜血一点一点在流淌,每一滴如锥子,砸落在桂娟的心坎上。她眼睁睁地看着儿子流干了身体里的血,慢慢的死去。那两个小时的时光对她来说就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她伏在儿子身旁,眼睁睁的看着箫晓脸上的血色一点点消失,在极具的惊恐和悲愤驱使下,她像疯了一般从手术室找来一把手术刀,剜开自己的手臂,把一滴滴殷红的鲜血滴进儿子的嘴里。可是,箫晓的脸色最后变成鱼肚般的苍白,她猝然倒下,倒在儿子的身上,自己的血泊里。此刻,葛春江伤心欲绝,搂住还在上初中哭得死去活来的小儿子箫阳。葛春江的神情像在梦里,他没有泪,胸中却发出一阵呜咽声,搂紧儿子的手在微微颤抖。箫阳大声嚎着,若不是被父亲紧紧搂住,他会随时扑在母亲和哥哥的怀里。贞香看着这伤心的一幕,忍住泪走近了说:“先生,节哀吧,他们娘儿俩可不希望你们也倒下,你们要活着,活下去。” 第一百零四章 斜雨葬魂 - 贞香 - 子怀 箫晓和桂娟的丧事是由贞香和翠姑置办的。下葬那天,早上天空还出奇的蓝,万里长空没有一丝云彩,可是棺木刚刚落下,晴空被一道闪电划破,天气突变,顿时狂风大作,疾雨挟带着闷雷,闪电仿佛把大地切割得支离破碎。雨水在空中的时间短暂而眩目,好像在为桂娟母子的死痛哭。雨水如注,越来越大,从空中摇落在棺木上,琵琶作响,声声击打在送葬人的心上。贞香看着雨水,听着雨水击打棺木的声音傻愣愣地站着,好像忘了她在干什么,要不是翠姑拉她一把,她不知会在雨中伫立多久。埋葬了箫晓和桂娟的第二天,贞香又要去安葬水枝了。贞香在土地庙前看见了水枝,她的尸体横陈荒野,四仰八叉倒在一颗枝干皲裂的大树下。由于水枝已经死了两天,尸身早已变得可怖,认不出原样。乌鸦正在啄她的脸。想必野狗一定享用过她的小腿,膝盖以下白骨裸露,布条丝丝。贞香捡起一只被野狗嚼烂的蓝色布鞋,那是贞香糊壳晒鞋底,一针一线纳底缝制成的方口布鞋,上个月才给水枝换上。此刻,水枝的一双鞋一只在地上,一只斜埋在土壤中。那天,水枝被金洋洋当成隐藏最深的特务带到了“甲壳虫战斗队”审讯室,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金洋洋和另外两个队员轮番审讯,可水枝除了笑,好像永远在冥思。皮鞭和棍棒加身,直打得她鼻青脸肿,嗷嗷乱叫,后来叫累了,叫惨了,连声音也发不出来。她的声音哑了,嘴角还带着笑意,仿佛还没有笑够似的。只是那嘴角的笑意好似带着嘲讽,还有几分无畏,乍一看起来煞是可怖,金洋洋见了受不了,把她推出了审讯室。水枝被推倒在地,她哑声嘻笑着,挣扎着爬起来,扶着墙,扶着路边的树木,走一段,倒下,嘻笑着爬起来再走。好像要试一试生命的冥顽,最后她爬行着到了土地庙前。她艰难地爬到破庙前,可是再没有力气爬进庙里去了,在那棵常常歇息老鸦的大树下,水枝像一只甲鱼翻盘,仰面倒在树下。水枝奄奄一息,过了几个时辰死去。她阴阳头上本就稀疏的头发掉光了,脸部肿胀,呈铅灰色,面目阴森瘆人。水枝死在了冥冥之中自己最熟悉的地方,死在了土地爷保护下有人送来人间温情的地方。贞香看着地上四仰八叉的水枝,没有泪,也不悲伤,凄然一笑。她想,虽然这个疯女人阳寿还未到限,但眼前还是死了的好。“水枝……你死了好。”她看着水枝的遗体喃喃。她找幺狗赶做了一副棺木,又请来了那一高一矮两个唱莲花闹的汉子,让他们好吃好喝一顿,然后用一辆板车拉着棺木,在淅沥的斜雨中埋葬了水枝。伐杀生命的酷热和严寒没有杀死水枝,灾荒年没饿死她,因为有贞香,可是,这一劫贞香却没能帮得了她,水枝终于死了。唱莲花闹的汉子动了恻隐之心,他们安葬水枝后陪伴贞香默默坐了好一会儿。“好了,她也活得够长了,”高个子看着坟墓说:“死了,葬了,落了个干净!”“来,我们也热热闹闹地送送她吧!”矮个子说。顿时,莲花闹响起来。两个汉子轮掌敲竹板,一板一眼,你一句我一句,洋洋洒洒地吟唱道:“莲花闹,莲花闹,流浪汉抬棺葬水妖。不为钱财不为米,为助大姐行仁道。莲花闹,莲花闹,笑邪子墓前双脚跳,不要金银和财宝,只要人人开口笑。”水枝的墓前倏地热闹而不冷清。贞香听着莲花闹,瞅瞅两个在细雨中湿了头发和衣衫而乐呵呵的汉子,不禁凄婉一笑。她拿出纸钱和用细草纸剪裁的衣裤,他们遮风挡雨让她点着了火。她在水枝的墓前一边烧,一边念叨:“水枝,去吧!免得受罪。”“水枝,好好走,愿你在那边衣食无忧。”“水枝,你下辈子一定要托生成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不要再成为疯子了。”在当时的人们眼中,得到爱而爱,是人;得到怨却报以爱,是怪。贞香为水枝所付出的不被众人所理解,自然她就是怪。水枝死了,虽然贞香可以省去一些麻烦,再不用为她操心劳神,可她带给贞香的苦难远没有结束。风云怪异的年轮,贞香迎来了更加糟心的日子。这天早上丁咚低头吃着早饭,好似有话要对母亲说,可几次欲言又止。贞香看出苗头,问他怎么了,他迟疑了一下说,妈,我想改姓。“怎么又提老话?”贞香回避儿子的目光,显出不安地回答。“眼前,我必须改姓了,这件事拖不得。”丁咚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粥,语气坚定地说。“为啥?”“高家是地主,我不能随地主的姓。”说着,他站起身,直视母亲继续说:“你想过没有?一旦别人纠着此事不放,我受牵连不说,到时最倒霉的可是你。”丁咚说罢大道理,又叮嘱几句,要母亲想清楚。关于丁咚的姓氏就像一座大山一直压在贞香的心头,可她就是不能说服自己。昨晚,她做了一个梦,又梦见自己行走在逃难途中。她背负着小喜奔波在长堤下,田埂上,坟堆中。一路上颠簸流离,暗无天日,暮色中,却见一位老者从阴影中浮现,缓缓地向她走来。他低沉的声音像是从坟墓里忽闪出来的。“贞香,你忘了答应我的事了?”她惊骇的醒来。这是高得贵的声音。他全身黑衣,白头发白胡须,却似一落魄道人。她清晰地记得他在梦中冷冷地望着她,眼光如一池荧绿之泓。她问:“你要我做什么?”他阴沉沉地说:“唉,看来你是忘了……忘了啊,我就是来提醒你的。记住,记住你答应我的事。”说罢,黑衣人飘然而去,四周恢复沉寂。“丁咚,让你姓高不是为难你,这是我对一个临终之人的承诺,况且他的儿子的死……我也是有责任的。”“妈,你这是迂腐!现在这年头谁顾得了谁啊?”“为人要守信。”“那看是守谁的信。地主阶级的信用你也要守?那不是敌我不分了。”“是人就要守信,哪有什么阶级不阶级的。”“你这是糊涂!妈,你可能还不知道,最近……最近就因为你的所谓守信,让我有麻烦了。”“什么麻烦?”丁咚的眼光躲闪着,最后在母亲的眼神追踪下不得不说。“狗日的金洋洋……他要把我驱逐出‘老大哥战斗队’。我现在正想着呢!”“金洋洋不是‘甲壳虫’的人吗……怎么又到你们‘老大哥兵团’了?”“斗争形式风云变幻,强者生存。我们是个大兵团,收编了他们。只是没想到,这小子来了没几天,上蹿下跳的干坏事,却成了我们兵团的副司令。”说着,丁咚颇为愤愤不平地直摇头。贞香怔怔的,神情担忧,丁咚见了马上安慰道:“不过,没什么,我已经有办法……就要解决眼前这个麻烦了。只是……”“只是什么?”“也没什么……到时你就知道了。”贞香想着儿子的话,回头想叮咛什么,可他已匆匆离去。家里就剩下贞香。幼稚园近日入园的孩子仅三两个,你来他走。家长们怕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不安全,索性不送孩子来了。幼稚园关门,贞香再也看不见每天相处的孩子,一想到那些可爱的笑脸,她的心里无比寂寞和惆怅。她心事重重的,一会儿想幼稚园,一会儿担心整天在学校闹革命的红雀。又想起丁咚说到的改姓之事,突然意识到一件东西的重要性,那就是家里的户口本。她开始在屋里东翻西找,翻箱倒柜好一会也没有找到户口本。这小本本何时不见了?一阵忙碌折腾,她倒是发现还有四旧留下的痕迹,就是那绿玉头簪,她拿起来,投入了灶膛。虽然早在街道鸣锣喧叫破四旧的那阵子,她已经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过去留下的瓷瓶、铜勺、太师椅,她都处理掉了,烧的烧,卖的卖,没留下什么。还有什么……她扭脸看到那个古色古香的雕花木床,心一沉。那是她的一块心病。可她舍不得。站在床前,犹如站在一幅古建筑前,她再次犹豫不决。一缕阳光从洞开的窗户照射进来,窗外一片寂静。贞香在窗内阴影中盯着古床发怔。突然,一阵纷乱的脚步和嘈杂声旋风般地逼近。首先听见虚掩着的大门“咣当”一声被撞开,接着有人来到卧房门口,探头探脑,看着贞香。“她在这儿呢!”金洋洋高声叫。一群人蜂拥而至。贞香看着气势汹汹的来者,心一惊:怕是有劫难降临了。她寻思这几天眼皮总是跳,也许此刻正是应验。“你们想干什么?”贞香问。“干什么?哼!”一个戴红袖章的瘦小子跳到贞香跟前,“你个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居然敢问革命群众想干什么。干什么……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第一百零五章 广场大会 - 贞香 - 子怀 瘦小子贴近金洋洋,面带难色地问:“她是李贞兰的妹妹……”金洋洋打断他的话,果断地说:“这个人不用顾虑,绝对的阶级敌人。”说罢,金洋洋朝身后的人挥手下令道:“动手吧!”这伙人刚从贞兰那儿来。金洋洋本想将贞兰贞香姐妹俩一同抓了押送批斗会场的,可不巧,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当他带领的红卫兵踢开贞兰的门,撕碎她做的一双双鸳鸯鞋,叫嚣着要把贞兰带走时,翠姑拦住质问,为什么抓人,金洋洋理直气壮地说,李贞兰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家属,理应被批斗。翠姑极力分辨,说张小坤是被抓壮丁抓走的,且已人死灯灭。瘦个子跳起来嚷嚷道,张小坤没死!据可靠情报,他跟随老将去了台湾。“什么?小坤没死……”贞兰一听笑了,自言自语地说:“我就说嘛,他没死,这我知道。”瘦小子的一句话犹如天降喜讯,印证了贞兰冥冥之愿,她蔚然长叹,嘴角露出笑来。贞兰迈出三寸金莲,毅然爽快地说:“走,批斗就批斗,我愿意。”就在贞兰两手被缚,翠姑哇哇叫嚷时,胖嫂突然颠颠跑来了。胖嫂虽然不再是街道办主任,可她作为街道知根知底的人物,还有她几十年的工作威望,无人敢小觑。只见她手指李家门楣上的铜制匾额大声嚷嚷,“金大公子,你看看,那上面写着什么,光荣烈属!她李贞兰的男人是谁?堂堂的游击队队长,英雄!你去问问你爹,张小坤的媳妇该不该批斗?要不,我去把街上的乡亲都找来,理论理论。”瘦小子一听瘪气了,瞅瞅金洋洋。金洋洋一听要找乡亲们,便嘟嘟嚷嚷着带人离开,弃贞兰而去。从贞兰那儿离开,这伙人憋着一肚子气,直奔贞香家。此刻,他们顷刻间在贞香的几间屋里撒了欢的折腾,横冲直撞,翻箱倒柜。丁咚的房间里,衣柜里的衣服和床上的被子被扔到地下,桌子的抽屉被抽出来,摔破了,零碎的物品洒落一地;堂屋里,一个陈旧的座钟被一个女红卫兵打开来,左瞧右看,摸摸捏捏,还拿小剪刀捣鼓了一番。经过仔细研究可一点也看不见有什么机关时,她竟露出失望的神情来,不禁使劲把钟门一关,“咔嗒”一声,座钟盖子掉了,成了一个废物。厨房里,一个柳条包被撕坏了,案台下锅盆碗盏被掀开,打碎,锅台上的锅被端下地,露出黑洞洞的灶膛,两个戴着红袖章的胳膊拿两根粗棍子伸进黑觑觑的灶洞里,使劲乱捣,直捣得乌烟瘴气,黑灰乱舞,可依然一无所获。只有贞香的卧房让他们凯旋而归。那个赫然耸立的大床就像一个标志,作为贞香继承地主阶级衣钵的状物,端然坐在那儿。古床张开大嘴,好似在嘲笑他们:“来吧,老子活够了!”金洋洋看见大床兴奋异常,走近了抚摸着床柱、床身。它那雕刻细腻的神来之飞禽走兽和吉祥花瓣,让他看不够,紫檀木发出的阵阵幽香让他伸着鼻子如痴如醉。也许,就是这阵阵香味倏地把他的怒火点燃起来,他不可抑制地发出愤怒之声:“你们瞧啊,铁证如山!这是最最‘四旧’的东西……你们知道吗,这可不是一般人家睡得起的……她李贞香居然睡得起,这……就是铁证!”金洋洋手指贞香,冷笑一声。“哼,李贞香,你就是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千古罪人!”“我们怎么处置它?”一个戴红袖章的小将贴近金洋洋发问。金洋洋瞥一眼低眉顺眼站在一旁的贞香,冷笑一声说:“那还用说,‘要砸碎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砸碎它!毁了它!”一时间,刀劈斧砍,五六个壮小伙子轮番上阵,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把那个大床“砸碎”,摧毁。贞香眼见着大床的毁灭,她的心内一片狼藉。她暗暗自嘲:还想千年不坏留个稀罕物给后代,看来,真悔不该……床毁了,一阵揪心反胃,她挪动步子,欲离开房间。“别走!”金洋洋喝道。他看看眼前一堆已成柴火的木桩木片和木渣,再看看贞香,得意洋洋。“告诉你,你是脱不了身了。”“我去上厕所。”金洋洋命令帮手,“跟着她。一会儿带走!”等贞香上完厕所,几个人一哄而上,把贞香用一条麻绳捆绑,双手反剪在背后,带走了。贞香被带到会场时,会场上已是人山人海,像一个喧闹无比的大集市。昔日的一块空旷场地,如今用黄土和红砖建造了院墙,俗称“云江县万人广场”。这时的广场舞台上插着几十杆迎风招展的红旗,呈八字排列开来。红布白字大横幅高高悬挂在舞台上方,上面写着粗大的黑字“云江批斗大会会场”。台上两侧的对联字迹龙飞凤舞。上联是:“风雷滚滚,与天斗,其乐无穷!”下联是:“万马喧嚣,与地斗,其乐无穷!”台角的两边四个硕大的高音喇叭好像张着血盆大口,笑傲众生,刺耳地播放着“造反有理”的歌曲。这是由“火炬司令部”联合几个小派别组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批斗大会。由于“火炬司令部”的成员大都来自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颇为擅长阶级斗争,且这里面大都是过去不得志之人,斗争士气憋了好久好久,如今终于有处可发,自然十分高涨。他们把大会气势也搞得非同凡响。台下有支队伍敲起了锣鼓,炸耳的声音阵阵,此起彼伏,可声声不在点上。台下的人们并没有被嘈杂的声响弄得迷失方向,他们的视线仍然聚焦在台中央,既是那两长排人挨人站着,被五花大绑戴着高帽子的批斗对象。台下有个群众代表数了一下,大声说:“妈呀,有三十多个坏蛋!”有个爱琢磨的中年妇女皱眉,似乎看出了问题,她问身边的同伴,哎,怎么没有走资派?她身边的是一个男青年,讥笑道,你看你,妇道人家吧,阶级斗争的敏感性太差了。这斗争的顺序是这样的,先整上面的走资派,不是已经整过一遍了吗,现在是整下面的。你没看……这一轮都是群众,是些小角色。唔……妇女若有所思,自言自语似的说:“知道了,知道了。今天这批斗大会……就是群众整群众。”“什么?”政治敏感性强的男青年厉声反问,她回过神来,吓了自己一跳,马上改口大声说:“嗯……我是说呀,群众斗争好,斗的都是群众中的坏蛋。”“这样说还差不多。”台下不时有人领头呼喊口号,此起彼伏,声嘶力竭,不绝于耳。喧闹声和口号声锣鼓声响成一片,人们的话语声全被淹没了,因此大家都是扯着嗓子说话,哪怕近在咫尺。东门街道的居民也被金无缺组团带到了大会会场,他们稀稀拉拉,姗姗来迟,来后聚集在台侧不远的地方,在金无缺的命令声中席地而坐。由于这个队伍大都是些妇女和老人,也许平时很少出门,东南西北子丑寅卯难以搞清,今天虽被吆喝着支使着,可队伍仍不成看相,毫无战斗豪情可言。变色龙似的金无缺,此年头又不失时机地掌握先机,在街道率先造反,他领着一伙酒友牌友成立了一支名为“人民公社”的队伍,到处张贴标语口号,大写特写街道当权者的大字报,还抄了居委会主任胖嫂的家,说她是街道最大的走资派,理应靠边站。金无缺凭借写大字报和带头抄家的功劳,在他儿子金洋洋的簇拥下,抢班夺权,堂而皇之地成为街道造反派领导。 胖嫂此刻面无表情,睡眼惺忪,只见她扫一眼台上,打了一个哈欠,一屁股坐到地上,两手撑头,两眼一闭,又似要睡觉了。胖嫂身后的一个青年媳妇指着台上的人大呼小叫。“你们看,你们看台上……那不是李贞香吗!”贞香戴着的纸帽尖尖,比旁边的人要高出好大一截,她的胸牌上写着“地主老财的孝子贤孙”。她低头站在第一排左边角上,本来位置并不引人注目,可因为高出一截的尖尖纸帽,在台上尤为显眼。此刻她弯腰低头,两眼看着自己的脚面。贞香?唔……是她。一个满脸皱褶的老太婆手搭凉棚,望着台上慢悠悠地说:“唉,她过去是高得贵的媳妇。可真造孽哟,嫁了个小女婿……还早早的死了……”“嗯,她可是笑邪子的恩人呢。”一个两鬓斑白的老头看看台上,从他的语气中听不出褒贬,却意味深长。“得亏贞香啊,水枝多活了好些年。真是……这人哪……”金无缺走来了,大声指挥道:“大家听招呼啊,我们要开始呼口号了。” 第一百零六章 丁咚竖旗 - 贞香 - 子怀 批斗大会散会,大家一哄而散。小荷回家后把贞香的遭遇和丁咚的壮举告诉了奶奶,翠姑听了心急火燎,脸颊通红,着急上火,嘴里直嚷嚷。要不是贞兰和小荷拦着,她当晚就要摸黑去找丁咚和贞香。这晚,翠姑伤神劳心,心神俱损。丁咚不能行武,可看这样子他非行武不可了。贞香孤单一人,眼下又遭难了,他们以后的日子咋过……翠姑神志疲惫折腾到半夜。睁眼睡到天快亮,她想起来小便,可刚起身,只听脑子里嗡嗡乱叫,耳边一阵阵轰鸣,她一阵气喘,探起头想叫贞兰,可两眼发直,发不出声音了。翠姑猝死,在轰轰烈烈的年代伊始撒手西去。贞兰披麻戴孝,领着小荷小花丁咚红雀四个小辈埋葬了翠姑。下葬那天,在大家哭得最伤心的时候,红雀的哭声却骤然停止,她对丁咚诡异地说,她听见姥姥在坟里唱花鼓。她还说,旁边姥爷的坟里好像还有拍打渔鼓的声音,一声声,邦邦邦,邦邦,好似专为她伴奏……“哟……喂……哟……”红雀学着姥姥的腔调,唱着花鼓戏的咏叹调给丁咚听,丁咚听了直摇头。“别唱了,我身上起鸡皮疙瘩……”被困的贞香没有参加母亲的葬礼,冥冥之中却像受到了母亲的保护。她算是幸运的,没有受到大的冲击,只是和牛鬼蛇神们一起,被送到离县城十里外的学习班即农场关押着,进行细致的思想改造。眼下再没有人管丁咚了,他的面前倏地出现一条通道,这条道儿荆棘丛生,却多姿多彩向前延伸,注定是他的必经之路。姥姥死了,母亲被关押,丁咚把这两笔账算在搅动阴风的金无缺之流头上,他要与之抗争,实施报复,还要救回母亲。在他冲上舞台的那一刻起,预示着金无缺倒霉的日子来了,同时,丁咚也把自己推到了斗争的浪尖上。通过广场舞台的斗争,丁咚好像弄明白了一个道理:要主动,不能被动。要豁出去,把胆子放大了才有力量。红雀跟着大姨和哥哥埋葬了姥姥,红肿着双眼嚷嚷着要去找回母亲,丁咚安慰她别着急,说自有办法。红雀也说要找明白人问清楚,还要找到尚方宝剑来解救母亲。兄妹俩为母亲的遭遇着急,开始各行其道。这一天,丁咚在后院石榴树下对着时常练功的沙袋一阵拳打脚踢,直到筋疲力尽。他颓然躺在床上,望着蚊帐顶端,细细琢磨了一夜,直到成竹在胸,黎明时分才阖眼小睡了一会儿,翌日,一个激灵起床。他拍门叫开了一家国营店铺,硬是逼着店员在开门前给他扯了一块红布,自己屁颠颠跑到裁缝铺做了一杆鲜艳的大旗。他把队名烫上去,“东风兵团”四个大字用黄色的油漆烫得金光闪闪。他左看看,右瞧瞧,很是满意。他站在街口扯起旗,“呼啦啦”,红旗猎猎,迎风招展。说起这大旗的名字恰是昨晚最让丁咚伤脑筋的事。起初,他想为队伍取名叫“全无敌”,可好像已经有邮电局的那帮小子叫这个名字了。想叫“反到底”,又觉得没有文化含量,再者,这“底”是哪儿,也难说。他想,只要达到我的目的,管什么底不底的。他还想以昨天自己登上舞台的时间,模仿部队番号搞个“9。12”什么的,可又觉得自己的意图太明显,也作罢。很多不错的名字,诸如“红星”、“火炬”、“永向前”,等等名字都被别人用了,只怪现在的队伍多如牛毛。他琢磨着,好像“东风”还没人用,这两个字简单上口,很容易风行,他想,“东风”压倒西风,永远是真理。至于后面的两个字“兵团”比起大家常用的“战斗队”和什么“公社”来,自然气派洋气得多。他为队伍的名号深感庆幸,汹涌的豪情一下子澎湃起来,把胸腔鼓胀得满当当。接着,他四处张贴告示,招募队员。没用什么力气,他很快招到一批斗志十分昂扬的骨干,他和骨干凑一起,连夜写了个“革命宣言”,什么“誓死保卫”、“砸烂”、“ 文攻武卫,针锋相对” 之类的词句自然少不了,然而,最能体现兵团境界的还属那句说起来能让人热泪盈眶的名句:“我们一定要解放世界上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劳苦大众”。宣言写好了,他们用蜡纸刻成传单,往大街上一撒,不几天的工夫,又有一大批应征者接踵而来。为了兵团的形象和权威,丁咚令人去雕刻了一枚反正也不用去公安局备案的“公章”,就这样,云江县又一支强势的造反派队伍应运而生。丁咚畅快地想,好哇,今天也该轮到我无法无天、好好威风一下了!他对兵团战士说:“我们也要‘破四旧’。”一夜之间,他们不知从哪里找来十几辆大都铃铛不响,坐上去吱吱嘎嘎响不停的破自行车,丁咚骑车打头,车轮滚滚,一起冲上街。自行车后面跟着一些没有车骑的兵团队员,气喘吁吁跟在后面一溜小跑。他们脚步零乱,灰尘仆仆,引得路人驻足观看。他们的车和人到了街上,凡是看见那些他们认为带有封资修特点的招牌,无论商店、医院、饭馆,不管招牌是什么材质,一律拿铁棍和钢钎捣碎。由于捣碎的地界涉及到两个小混混的地盘,免不了推搡拉扯,后来演变成武斗,武斗的结果自然是“东风兵团”取胜,那些小混混根本不够丁咚施展,很快偃旗息鼓,其中不少人神速倒戈,投奔到丁咚的麾下。也许是万人大会上那“烈属”和“抗日英雄”之后的光环,也许是他那威武有型的身躯和身怀武功的传说,总之颇具号召力。不到三天的功夫,丁咚的麾下竟聚集了三百多人。又不到一周,“东风兵团”发展到六百人。“李红卫”的名字响当当,成为云江县革命派的著名代表。“东风兵团”被大伙认为是云江县一支劲旅,足以傲视群雄。丁咚每天打着红旗召集麾下在四处活动。只要他一阵吆喝,就有人跟上来,接着,几十辆破旧的自行车和凌乱脚步声跟在他的身后,所向披靡,一往无前。丁咚利用“破四旧”,进一步扩大影响并扩编队伍。他对队员们振振有词:“我们的革命行动要惊天地,泣鬼神,不达目的不罢休!”众人呼应,得令去抄家,“专抄汉奸特务金无缺的家”。当金无缺和金洋洋抄别人家的时候,老裁缝金世奎早把家里收拾妥当了,似乎没留下什么把柄。可是,在丁咚的火眼金睛下,仍然颇有斩获。一本黄色的账本,那上面本来记载着做衣服的往来账和客户欠款,被丁咚和他的战友上线上纲,说是特务的“变天账”,是密码本。金家的一个梳妆匣子,兵团战士硬说它是传递敌情的工具。“金无缺,你个狗特务!你还有什么可说的?”“那不是变天账。我家没有什么密码本……”“拉出去,好好审问!”丁咚说这话的时候很威风,好似在说“拉出去毙了”,那神情把他的手下小哥们佩服得五迷三道,直喊“过瘾过瘾,真过瘾!”在审问中,金无缺的一条腿被打断,一夜之间成了残废。“‘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金洋洋,你还敢迫害革命群众吗?”“不敢了!我服了。”金洋洋被赶出了兄弟兵团,机械厂“老大哥兵团”不敢留他了。金家父子当初“先下手为强”的策略失败,不再心存侥幸而神气活现。由于胖嫂及东门乡亲大都知道金无缺的底细,这件事让他们拍手称快。 丁咚的第三个行动目标是要搞到一辆卡车,他要用它撑门面,做宣传工具。他看中了“红星战斗队”的那辆大卡车。酱菜厂用做运输的大卡车虽然旧了些,但外观形象和内部动力都不错,他乘坐过一次就盯上了它。丁咚冥思苦想了一晚上,想出比赛背诵老三篇一招。他想通过和“红星战斗队”唱语录歌,背诵老三篇,在比赛中夺得大卡车,这样显得名正言顺而不失大兵团的体面。比赛前,酱菜厂对丁咚派出的代表不屑一顾,但他们认同了比赛这一招。双方各自提出了赌注,红星赢,便可兼并东风兵团,东风赢,便可赢得大卡车。酱菜厂的糊涂蛋们那时还没把新近成立的“东风兵团”放在眼里,认为唱语录歌,背诵老三篇是自己的强项,拿手好戏,哪知大意失荆州。这背诵老三篇或唱革命歌曲早在九州大地风靡,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能人最不缺,况且是有备而来的东风兵团战士。丁咚曾让麾下在比赛前玩革命歌曲接龙,比赛老三篇正背和倒背的技能,连夜苦练好些天了,早已成竹在胸。 第一百零七章 南辕北辙 - 贞香 - 子怀 在比赛中,声嘶力竭的“红星”自然输给了“东风”,卡车在近乎一场决斗的行动中易主。丁咚和他的队伍鸟枪换炮,乐得当晚丢弃破旧的自行车,围着大卡车又唱又叫转了好几圈。他们将巧取的大卡车来了一番大装扮,四角装上高分贝的大喇叭,插上彩旗,刷拉拉开到东门老街闹腾一阵,然后又开到了街上,整天沿街行走,广而告之,一路高唱语录歌,从东门到南门,再到西门北门,整个县城都留下他们的车辙和声响。自然,丁咚成立队伍的目的不仅是抄家和夺车,那只是热身而已。最重要的目标是县委办公大楼,通过给那幢楼施压,救出被押的母亲。那天一大早,丁咚的队伍就出发了。他将宣传车开到“火炬司令部”总部,即原来的县委办公楼前,把车停到大门口。县委楼前的两个石狮子瞪眼瞅着大卡车,虎视眈眈。“砸碎石狮子,这是‘四旧’!”丁咚一声吆喝,麾下拿出随车携带的铁榔头轮番打砸。石头铁锤砸不开,他们不知从哪儿找来一把大斧子,硬是把那对石狮子砸开了。他们欢呼雀跃,合着高音大喇叭音域高亢的声音,在大楼前冲来撞去,四处飘荡。这声音最直接的角度是火炬司令部办公室洞开的窗户。只听大喇叭里播放一阵歌曲,播音开始了。一个尖亮的女声从容不迫,历数已经被打倒的“走资派”。某某某“十大罪状”,某某某“还需要向广大的人民群众作彻底的交代” 。更意味深长的是,女播音员用抑扬顿挫的声调说出了下面一段更具威慑力的话:“我们要深挖细找隐藏的敌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就是粉身碎骨,也要誓死保卫革命成果,与敌人血战到底!”随着宣传车上耳熟能详颇能引起人们共鸣的歌曲和激情四溢的播报,大街上过路的人纷纷被吸引,渐渐聚集在大楼前,空气中荡漾的是高音喇叭的轰鸣,人群的叫好、起哄、鼓掌,各色人等根据自己的情绪,在县委办公楼前乱成一锅粥。一时间,进出大楼的人惶惶然不知所措。贞香的命运就被这栋楼里的人掌握着。窗户内,一帮人挠头搓手。火炬的司令阙如海探头看着窗外的宣传车,想着“深挖细找”这个词,心里不是滋味。他问手下的人:“‘东风兵团’……这是谁拉起来的队伍?”“就是那个李红卫啊。他的母亲叫李贞香……她还被关在学习班。”“放了放了!” 阙司令命令道:“赶快让他们放了李贞香!”贞香此刻身在地处学习班,和那些地富反坏右,牛鬼蛇神一道,被关押在此已一月有余。这些日子来,她眼见有人被批斗挨整神形俱损,气息奄奄。有一个喝了敌敌畏,有一个跳了河。这自寻短见的行为虽然换得永久的清静,却被当权者视为自绝于人民的狗屎。贞香从来没有放弃生命的念头。哪怕耀武扬威者让她连续几天不吃不喝不睡觉,一门心思斗私批修,玩命的背诵语录和老三篇,在“灵魂深处闹革命”,或是施以繁重的体力劳动,她都象霜打的腊梅挺过来了。她说了一句话,却惹来难友怪异的目光。她说,我在这里虽然受苦,却很有收获。她说的是真心话,尽管没人相信。她感到最大的收获是有机会学文化,想人生。她忠贞不渝地信仰主席著作,尤其是老三篇,这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先进的思想和最经典的文字。为了尽快背诵老三篇,她常常不睡觉,一个字一个字的抄写,背诵,再默写出来。管教说,这一任务数李贞香完成的最好。贞香没有觉得学习班是苦难的,难熬的,她看成是神灵给她的机会和对她的考验,让她在今后的岁月里脊背更挺,腿脚更有力。但是,她在这儿唯有一件担忧的事,那就是红雀。有个室友悄悄告诉她,红雀一个星期前和他的儿子还有一帮同学去省城了,说是去大串联。她问从哪里知道的消息,室友说天机不可泄漏。到了晚上,她无意间听到两个看守之间的谈话,有一个说几天前去省城看弟弟,眼见红卫兵客死他乡,死的还是个女学生。贞香顾不了纪律,连忙走近看守,小心翼翼地问死去的女孩有多大,长什么样,穿什么衣服,看守不想回答,她不停的向他鞠躬,嘴里念念有词,把“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语录反复背诵,看守受不了,便告诉她说,那个女红卫兵就死在车站,是病死的。大约十六七岁,梳两条小辫子……贞香听了失魂落魄,这两个特征红雀都对上了。这天晚上,她一夜无眠。妹妹的音容笑貌和妹夫的英姿总在她的眼前晃悠。第二天早上,她昏沉沉迷迷糊糊扛着锄头正要去出工,有人高声叫她。“李贞香,出来,出来!”她以为要责令她写思想汇报,连忙去拿纸笔,可来人说:“你可以回家了!快走吧!”贞香如同在梦里醒来,不顾周围诧异的目光,扔下锄头便走。她径直走出农场大院,急急忙忙拦住一辆马车,好说歹说让别人送她回到了城区。贞香进家门,丁咚不在。她不知道儿子已被一股不可阻挡的洪流推着向前。他所开创的队伍正一发不可收拾。眼下,他正忙着四处张贴最新指示,忙着深挖细找阶级敌人。他已经忘了当时拉大旗的初衷,形势的发展令他刹不住车了。贞香此刻并不清楚儿子所干的事情,却一门心思为红雀担忧。她在桌子上发现一封折叠的信时,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是红雀的字迹。妈:我走了,我要去省城,上北京,请上级革命派告诉我,我的母亲到底是不是反动阶级,应不应该被批斗和关押。妈,放心吧,我是借红卫兵大串联的机会,和同学们一起去的,请你不要为我担心。女儿:红雀匆忙的短信连日期也没写上,贞香手拿信纸在颤抖,她想起看守的话,牵肠挂肚,喃喃自语:“不得了,我要去把她找回家。”临行前,贞香去看望母亲,却看见了母亲的遗像。她一阵昏眩,支撑着身子去坟前祭奠。模糊的泪眼中,她仿佛见到母亲在坟头凄凄草丛中看着她,似有千言万语,满腹忧伤,贞香朝她叩拜,喃喃细语对母亲说:“妈,你不用再操心了,我现在好好的,丁咚也没事,你就放心吧。等我找到红雀再来好好祭奠你老人家。”第二天清晨,贞香收拾好随身携带的包裹,然后从墙上取下一个摆满照片的镜框。镜框里放着丁咚和红雀的相片,有的照片已经发黄。她吹拂玻璃上的灰尘,打开后面的薄木板,取出一张红雀刚上中学时的照片,又用一张纸包好照片,放进了怀里的贴身口袋。贞香左等右等等不到丁咚回家,便给儿子留下一封简短的信,匆匆踏上了去省城之路。 就在贞香踏上寻女之路时,红雀和她的同学们已进驻北京了。贞香怎么也没想到,手臂受伤的红雀已经站在天安门城楼前,正为她的神圣目标而思考。十多天前,在一个红日升天精神振奋的日子,红雀和武钢、小花等十几个同学在校红卫兵总队长的支持下离校了。她打好背包,身着自己改制合身的军绿色上衣,背上行李卷,又斜挎上军书包,怀揣一颗寻求真理解救母亲的赤诚之心,和同学们一同启程了。“云江县长征红卫兵”的旗帜由武钢扛着,大家徒步上路,走上了串联之旅。北京的红卫兵运动如火如荼,使全国红卫兵仰慕不已。红雀听说主席他老人家非常支持红卫兵小将串联,已在北京城楼上多次接见红卫兵,兴奋得好几夜没睡。去北京可以见到日夜思念的伟大领袖,还可以解除心中的疑惑,她觉得这一趟很值得。她没想到这一路太艰难。当他们步行三天到达省城时,脚上已满是血泡,鲜血结痂,连着鞋袜,脚一触地钻心的疼痛。一路饥渴到了省城,他们进城的第一件事就是四处寻找接待站。当他们来到省委门前,看见了静坐绝食的红卫兵队伍,红雀上前打听,知道了他们是来自首都的红卫兵,是“三司”联络站的代表。他们专程南下,却不被省领导接见,这几天正闹情绪,采取静坐绝食来抗议。有个高个子戴着一副瓶底似的高度眼镜端坐在静坐队伍的前排,红雀和大家好奇地看着他,正与他的目光相遇。只见高个青年从容地站起来,笑微微地走向大家。高个先是盯着旗手武钢,瞅瞅他的光头,又瞅瞅他臂上一红一黑两个袖章,感到不解地问:“为什么戴黑袖章?”武钢低头,心情沉痛地说:“黑袖章……是为病故的母亲戴孝。”“不必这样嘛,”高个青年说:“这也是四旧思想在作祟,哀吊亲人放在心里就行了,不要以陋习吊丧。你想,黑色代表什么?” 第一百零八章 雀儿北上 - 贞香 - 子怀 高个子的话音落下,武钢眼中闪现迷茫,他手扶旗杆看着脚面,思忖片刻点头,然后把旗杆靠在怀里,伸手默默地取下了手臂上的黑袖章,揣进裤子口袋。高个看着他微微点头,瞅瞅武钢手中的旗子,笑着对大家说:“你们是云江的红卫兵?难怪我感到特别亲切。我有一个亲戚就在云江。”高个子举手投足及说话的神情在同学们的眼中像一个年轻首长,颇有天子脚下的大家风范。最难得的是他给出大家一段忠告,让他们觉得他的形象更为高大。“同学们,红卫兵战友们,我提醒你们,要时刻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所到之处都要记得‘破四旧’,要自觉闹革命。”红雀和同学们如同聆听了福音一般,倍感神圣。大家带着敬意离去。红雀没走,却严肃地走到了高个青年的面前。他看着红雀迷茫的眼睛问:“你有什么问题?”红雀迟疑着,之后把心中的疑问一股脑端出来。关于母亲的历史和现在的遭遇,还有关键人物水枝的贫苦身世,如此这般,一一道来,最后说出了她心里的困惑。高个青年专注地听着,不时摇头、叹气,还时不时打断她,把事情问仔细。她说完了,期待地看着他,他侃侃而谈。“你不必紧张,革命就是一件大公无私的事。虽然你的母亲不一定是地主阶级的孝子贤孙,但她有些做法还是有问题的。比如,嫁给地主老财的儿子,这一步就走错了,太软弱嘛!还有,即使水枝是苦出生,可她到底是剥削阶级的小老婆,姨太太,这可是资产阶级啊……你说你母亲管她的死活干什么?这不是立场问题是什么!起码这是缺乏阶级觉悟。”红雀有些懵了。她既觉得他的话有道理,又觉得从情理上说不通。临别时他对神情落寞的红雀说:“别想那些事,革命的大风大浪你见识见识也好,为了让你更坚强,我送你一个珍贵的礼物。”他拿起红雀的一只手,把像章放在红雀的手心。“这是伟大领袖的夜光像章,到了晚上会闪闪发亮,你戴上了永远不会迷失方向。”红雀向他鞠了一个躬表示感谢,手捧像章摇头说:“不,现在不戴,我要在最幸福的时刻才戴上。”她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绣着腊梅和小鸟的手绢,把像章用手绢包好,然后装进军绿色的书包里。告别高个子青年,红雀和静等着她的同学马上奔赴红卫兵接待站,要解决饥渴问题。接待站的红卫兵真多,站排等着站长接待。极度的疲劳和脚伤使大家不禁在安稳的环境下像放气的皮球,一下子松弛了。懈怠,散漫,还有初到省城的新奇感,令大家坐立不安。有人开始闲逛,有人躺在树下遐想,只有武钢精神状态最好,他将红旗靠在树干上,自己出院门游游窜窜了好一会儿又回来。他朝一跛一跛地红雀招手,然后走向一个高地对大家说:“哎,关于首都红卫兵老大哥的话你们想过没有?要时刻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所到之处要记得破四旧。你们想想,在这省城,还有什么四旧没有破啊?”大家面面相觑。小花说:“别卖关子了,你发现什么就直说。”剃着光头的武钢在取下手臂上的黑袖章的那一刻起,精神完全松弛了,仿佛对母亲哀吊的形式一经取消,压抑和悲伤的情绪也随之烟消云散。他似乎忘了那天的情景。那天在课堂上听闻枪声,列队回家跨进家门时,武钢从母亲口中得知父亲真的戴上走资派的高帽子,被拉去大街游行了。原来同学们的话没错。一气之下,他拂袖而去。这是武钢第一次离家出走。为了展示自己的大无畏的反叛精神,他让剃头的师傅给自己剃了一个光头,他认为光头是一种象征,象征无私无畏,表示背叛走资派的父亲并和他彻底决裂。他好多天没回家,母亲要为关押的丈夫和出走的儿子忧心思虑,没几天就病倒了,有一天半夜高烧不止转为急性肺炎,由于没人照顾而及时就医,孤独地在黑暗中死去。武钢得知母亲的死讯后悔恨交加,但他更增添了对父亲的仇恨。他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父亲造成的。作为黑帮后代,学校红卫兵领导见了武钢的形象不但没有歧视,总队长还说他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对他以光头示威背叛家庭,离家出走的连锁革命行动表示出赞许和褒奖。这次串联行动,武钢第一个报名参加。此刻,武钢发表演说后背靠树坐着,他看看大家,眨巴着一双虎眼说:“哎,我这出来一遛达啊,还真有一个新发现。”一听说有新发现,红雀很高兴,“快把你的新发现告诉大家吧!”武钢神秘地说:“我来到这省城一看啊,现在真有一个最大的四旧,可能全国大城市都有,我们可以破了它。”“你就快说吧。”小花不耐烦地说道。他指着院外的马路说:“你们看,那马路上的红绿灯……问题大了。”这句话提起了大家的兴趣,小花立刻问:“什么问题?”他两眼发亮,循循善诱似的说:“你们想啊,红色象征着革命,象征着红旗,象征着正义,所以红灯应该是通行才对。绿灯代表着冷色,象征黑暗,象征资本主义,是反动色彩,是牛鬼蛇神,所以绿灯应该是止步不前。可是,这红绿灯设置正好相反!这问题不大吗?”“我明白了。”红雀若有所思。她好像受到启发,对大家兴奋地说:“我们马上要接待站协助,赶印一批传单,迅速把它张贴出去。我们要向全国发出倡议,把红灯停绿灯行改成红灯行绿灯停,而且……而且还要把传单带到北京,向党中央汇报。”大家被这一即将开展的革命行动振奋起来,纷纷挤进接待站,当他们把自己的思想告诉接待站的同志时,却怎么也得不到理解和支持。接待站的站长最后出面了,他弄清问题,咧嘴一笑,然后看着红雀一干人等语重心长地说:“小将们啊,你们敢想敢干的革命精神真令人佩服,让我肃然起敬。可是,关于这红灯停,绿灯行……它可是国际惯例呀,没有什么阶级性可言,你要说绿色是资产阶级,那它可不答应!多少年来,它代表着安全,放行,放心。你们仔细想想,如果按你们的思路一改……恐怕交通会出现大麻烦,会死人的!你们看,这满大街是革命群众多,还是阶级敌人多?”“当然是革命群众多。”武钢等人低声说。“死的都是革命群众,这不正中敌人下怀吗?‘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你们愿意和阶级敌人一样,看着我们革命的车辆乱套,革命的群众死在车轮下吗?”红雀和武钢被慈眉善目的站长问住了,大家面面相觑,心生愧疚,悻然离去。离去前,接待站站长为了表示自己的好心和诚意,表示对他们知错就改的赞赏,派人开了接待站仅有的一辆人货车带领他们在武汉三镇兜风,好好玩了一天。在站长的告诫下,他们没有到处乱窜,除了去大专院校抄写大字报,就是去了一趟烈士陵园。这是红雀的提议。站在烈士墓碑前,红雀觉得自己仿佛看见了亲生父母的模样,革命的决心和信心更加坚定。关于母亲的遭遇和结论,她相信北京一定有高人给她答案。这一路乘车吃饭都不用花钱,却因为人太多而举步维艰。仿佛全国的红卫兵都在移动,迁徙。黄军装,蓝裤子,腰里系根皮带,肩上斜挎黄书包,这标志性的装束到处都有,红卫兵的身影如草芥般过去了一茬又来一茬。红雀和同学们靠徒步走了三天到省城,精疲力竭,几个女生脚伤滴血,不得不放弃当初徒步的决定,而是改乘火车上北京。从汉口开往北京的列车徐徐开了,火车上人满为患,原定装载一百多人的车厢,每一节居然装载了近三百人。两排座位之间约三平方米的空间,人头攒动,坐有二三十人。茶几上、行李架上、座椅下面、椅背上、过道里都是满脸疲惫灰头土脸的红卫兵和不得不乘车的乘客。更为难堪的是车厢厕所内常常满员,总会有六七个人端坐在里面,要想上厕所难上加难。上厕所都要从座位的靠背上跳跃前行。对红雀来说,在座位下睡觉她都能忍受,可就是上厕受不了。手臂上的伤痕就是在武钢带着她和别人协商不成,推搡拉扯中被铁门把手划破的。那时,鲜血顺着手臂,滴滴答答,把厕所里端坐的人吓住了,就在武钢挥拳将大打出手前一秒,众人让出了厕所。红雀终于可以痛痛快快地尿,她尿得眼泪都流出来了。由于喝水少,那浓浓的尿液还不如手臂上流出的鲜血多。 第一百零九章 红卫小将 - 贞香 - 子怀 列车到了郑州站,尽管播音员反复广播:“这是湖北红卫兵代表的专列,上边没有空位了!”但是,谁听广播啊。到了郑州,当地的红卫兵一拥而上,上车的人群中还有一些正常旅行的妇女、小孩、白发老人。小孩被挤得哇蛙乱叫。红雀看见一个大个子红卫兵从窗户外爬进来,他瞅着诧异的红雀笑笑,边爬边说:“哎呀,中国人也太多了,我们等了三天才上车,看来是得造反,不造反不行……”人们涌进车厢,红雀贴身让了让,她没座位可让,只能让路。一位小脚老奶奶和一位抱孩子的中年妇女过去了。红雀对身边有座位的小花说:“你给她们让座吧。”小花虽然不高兴,但还是让了,另一个有座的女生也让了座。中年妇女感动得直抹眼泪。老奶奶说:“菩萨保佑,你们真是个好孩子!”说着,老奶奶从提包里抓出一把水果糖硬塞到小花的手上,小花将那把糖很快分给大家。车轮飞奔,小花和红雀挤在一起。对于让座,小花心里显然不悦。她把嘴里已化得还剩丁点大的糖渣吐掉,附在红雀耳边小声说:“红雀,你傻不傻呀?给她们坐位,谁知她们是什么出身!你看那个满脸褶子的老太婆……闭着眼睛还在笑,像个笑面虎,说不定她就是化妆的老蒋特务!给我们糖吃,那不是‘糖衣炮弹’吗?你说,如果是贫下中农,我们让得值;如果是特务或者是黑帮家属呢?值吗?”小花的话让红雀的心揪了一下,但她凭直觉说:“没问题吧。我当时没有考虑那么多,只是感觉应该那样做。”她对小花诚恳地说:“她们是什么出身……但也不好问啊,即便她们是特务或黑帮家属,你能问得出来吗?再说了,人家雷锋叔叔雨中送大娘,火车上让座位……他不也没有问对方是什么出身吗?”“你呀!”小花不屑地说:“你不想想……雷锋叔叔都牺牲好多年了,那时人们有什么觉悟和警惕性啊?可现在就是不一样!”为让座的事,小花和红雀反目,竟然离开了队伍,去和长沙上车的那些红卫兵打成一片了。在那里,小花获得了轮流上坐的机会。晚上,超载的车厢里,大家东倒西歪、相互挤压着进入梦乡。车外万籁俱静,只有火车“隆隆嗒、隆隆嗒”,不知疲倦地向北驶去。忍着,受着,在火车上、车站、马路边,什么样的苦都能忍受,因为心中装着一团火,装着神圣的信念和求索的心。终于到了北京。红雀和她的同伴曾经看见伟大领袖的车队骤然驶过,可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天南海北聚拢来的红卫兵按军事建制编为班排连,由解放军带领,秩序井然。红雀和同伴等着,盼着,吃着所剩无几的红薯干和解放军发给的烤馒头片,足足等了半个月。这半个月他们除了花去七天的时间去两所大学三所中学抄写大字报,其余的时间按解放军的吩咐再不敢四处走动,生怕失去领地,误了被接见的时辰。北京虽然还未入冬,但已落叶纷飞,寒风凛冽,总在等待中度日,砭骨的寒风透心凉。本来刚出门时还是初秋,衣服没带够,单薄的秋衣经不住寒气,红雀常常在等待中瑟瑟发抖。放眼望去,阴沉沉的天幕下,几十万红卫兵整整齐齐盘腿席地而坐,黑压压一片人头,无边无际,芦席棚内肃然得几乎没有一点声息。红雀受了风寒,不禁咳嗽起来,听见咳嗽声大家扭脸瞅瞅她,让她很难为情,恨不得有个地洞钻进去。她克制着,使劲的吞咽口水。 在进京的第十五天,红雀和同学们终于等到了幸福的时刻。这一刻,红雀拿出那枚夜光像章,郑重地戴上。她的感冒好似霎时痊愈了。只见她闪电般冲出芦席棚。不巧,秩序肃然的机场刹那间乱成一锅煮沸的粥,队伍乱不成型,已经不存在什么队列了。所有人齐刷刷全站起来,有的矮个子踮着脚,还不停地向上蹦达。伟大领袖的车队将要经过的跑道已经淹没在人头攒动的海洋里。车还未到,欢呼声早已响起来。“万岁!万岁!万万岁!”红雀站在人堆里,踮着双脚伸长了脖子,跳着喊着,鼓着掌。可由于太激动,还没怎么喊几声,她的嗓子就哑了。无论是谁,不放大声说话是根本听不到声音的。激动、高呼、跳跃,此起彼伏,惊天动地。远处,似乎出现了车队的影子。红雀当机立断,转身朝后面跑去,找到一块略微凸起的高地。无数双眼睛盯着跑道,又喊又叫,又蹦又跳,一时间,机场尘土飞扬,弥漫成朦胧一色。车队终于渐近,可不一会儿就过去了。那一刻太短暂,弥足珍贵。伟大领袖的模样还没看清,车队就过去了。红雀仿佛看见领袖在挥手,在微笑,在向小将们表示欢迎。当车队转眼消失在浮尘的背后无影无踪时,红雀放声大哭。她呜呜咽咽哭了一阵,因为她突然感到内疚,惭愧。认识到自己的自私:竟然想拿自家的小问题去打扰伟大领袖,真是太不应该了。现在,该有多少国家大事世界大事需要他老人家去操劳啊!她不打算在这神圣的地方浪费领袖和首长们的时间,母亲的问题回去再说。主席的车队走了好一会儿,大家还沉浸在幸福之中。晚上,一个首长模样的人来到红卫兵队伍面前。他笑眯眯地看着小将们说:“红卫兵小将们,你们辛苦了!希望你们利用进京串连,学习北京的‘造反’经验,还希望你们在大风大浪里成长。”武钢和小花同许多外地来京的红卫兵一样,趁串连期间准备去革命圣地延安、井冈山、韶山等地,可红雀等不及了,她要赶快回家,向学校传达首长的指示。当红雀和同伴们经过革命洗礼千辛万苦回到家乡,她并没有像同伴们那样急着回家,而是匆匆赶到校园。因为她在下车后就听人说,云江中学的阶级斗争盖子终于被揭开了,学校的革命浪潮正汹涌澎湃,热火朝天。秋冬之交,一夜寒风紧,校园的树木萧萧,地上焦黄的叶儿洒落一地。天蒙蒙亮,葛春江就听到校园操场那边传来的歌声:“造反有理!造反有理!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反抗就斗争……”自从妻子和大儿子死后,葛春江病了一些日子,就在病中,他突然被从讲台上赶下来,和教导主任及几位平日里兢兢业业的老师一起变成了黑帮。葛春江曾在国民党部队服役的那段历史成为理所当然的罪状,在省府总部任职上尉军官成了铁定的“老蒋特务”。小儿子箫阳被姥姥家来人接走,就剩下葛春江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唯恐睹物思人,也为了方便政治审查,他服从校红卫兵总队的命令,搬到了学校宿舍。或许是换季,或许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打击,他近来总感到心力憔悴,嗓子干疼,连唾沫也难以下咽。听见操场的动静,他坐起来端起床头的水杯喝口水,又支撑不住躺下了。他皱眉,深感口干舌燥。近来葛春江常在半夜惊醒,像触电似的,耳边轰轰响个不停,一阵阵,如鼓响锣鸣,有时耳边刺啦啦还会产生怪异的声音。而最难受的是进食物,如鱼刺卡在喉咙里,吞咽疼痛。操场那边的声音越来越响,他坐起身斜靠在床背上,一手抚摸着干涩痛楚的喉咙,闭着眼,抑扬顿挫地吟咏道:“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操场那边的歌声停止了,好像是谁在发号施令。顿时,叫喊声和凌乱的脚步声从操场向四面扩散。他听到有一队急切的脚步声向自己的宿舍靠进。脚步声很快停住,紧跟着猛烈的敲门声和气势汹汹的叫唤声响起来。“咚咚咚!咚咚咚!”“葛春江!快开门!”他起来开门,扣着衣服上的扣子说:“来了,来了。”还没等扣完最后一颗,上来几个人早已连推带搡驾住了他。“别装蒜,今天可不比往常,你得放老实点!”“噢,还有我的招牌。”葛春江迥然一笑,朝门后扬扬下巴努努嘴,一脸认真。葛春江的口气和神态在红卫兵小将们看来不谛是一种蔑视,他们被激怒了,振臂高呼:“打倒狗特务葛春江!”“葛春江不投降,就叫他灭亡!”领头的是一个女“兵”,是高三班的学生。葛春江瞅一眼,觉得她的身材和声音颇似红雀。他脑海一个念头一闪:红雀到哪里串联去了,她还好吗……葛春江想到此,不禁晃了一下头,可他的细微动静也没有逃过小将们的火眼金睛。有个虎视眈眈的小将厉声斥责道:“葛春江,别自以为是,要放老实点!”接着,一个高大的汉子上来使劲摁下了他的头。 第一百一十章 老九臭兮 - 贞香 - 子怀 葛春江低着头弯着腰,一双胳膊被身边的两个人掐住后翻高高扬起,好像一对起飞的机翼。他被驾着簇拥着呵斥着带到操场。此刻的操场人声鼎沸,群情激昂。口号声、歌声、呼喝叫喊声,从十分年轻且沸腾不已的胸腔里喷出,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同志们!”红卫兵总队长开始讲话了。总队长原是教体育的,姓庄,他被誉为云江中学“四个一革命派”。就是这位总队长,曾是云江中学第一个写大字报,第一个提出“停课闹革命”,第一个打校长耳光,还是第一个号召同学们搞大串联的人。作为雇农出身的庄老师,理所当然成了学校红卫兵的总负责人,红卫兵都叫他“总队长”。只见他迈开矫健的步履,挥动有力的胳膊,声音好像是从胸腔震出来的,虽然嗓音浑厚,但听起来颇有刻意朗诵意味而有些不自然。“现在全国形势一派大好,不是小好,而且越来越好。” 掌声热烈地响起来。“我们云江中学的斗争也是凯歌频传,捷报飞扬。”又是一片掌声。“今天,我们召集全校师生员工,一是为了庆贺胜利,二是为了穷追猛打这伙顽固不化的阶级敌人。”说到这里,他轻蔑地瞥一眼身后那一排倒霉蛋,这些倒霉蛋里校长是“走资派”,葛春江是“特务”,还有一些出身不好的地富反坏右,连同过去总在讲台上过于正儿八经教学的被打成“走白专道路”的典型代表。这些倒霉蛋都是斗争得来的“胜利果实”。只见他们一个个低头垂手、面无表情,过去在讲台上的豪情壮志和孜孜不倦的精神此刻完全被埋没。总队长的开场白结束后,操场越来越躁动。有个穿军装的小伙子很醒目,因为他上衣两边口袋各插有两只钢笔,显得与众不同。他靠近总队长耳边,压低嗓门问:“这次按什么顺序?”“老样子,先是‘走资派’,然后按以前的顺序往下排。”总队长如是说。批斗会开始。那帮低头垂手胸挂硕大标牌的家伙们,一旦被叫到名字,就得上前一步接受批斗。校长第一个接受批斗。这个“走资派”年过半百了,两鬓染霜,一脸沧桑。他被两个人驾着走上了台前,确切的说是被拖上了前台。因为他的一条腿断了,那是在游街批斗时,“不老实”被造反派教训的结果。没办法,“臭老九”就是难搞,举手投足的那股劲太傲了,总会引起造反派们一些无边无际的联想和义愤,不得不下狠手。现在,这个“走资派”不仅断了腿,而且真的体无完肤,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简直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糟老头子”。“糟老头子”的确没什么可折腾的,何况今天也算不上重要人物。钢笔小将在主持人的耳边嘀咕了几句,走了一遍程序后,就让这个“走资派”过了关。按照顺序,该那个标牌上画有一条蛇的女音乐教师接受批斗。这可是个地主出身的双料货,由于常常教唱外国反动歌曲被定性为“美女蛇”。好在她自觉革命,每天不停地自我反省写材料,揭发自己的家庭,挖掘自己的灵魂深处,声泪俱下控诉自己的出身和家庭历史,深刻检讨自己灵魂深处的“一闪念”,在她一遍又一遍鞠躬下,她也勉强过关了。归类为“美女蛇”的音乐教室踉跄着退下,台侧一阵小声商议,随后传出叫声。“葛春江!上前来!”“报告,按照顺序……我应该排在葛春江的前面。”自称应该排在前面的人名叫况重,是一位化学老师。他将头一偏,瞅一眼葛春江,嘴角露出好似天真的一笑。况重何许人也?他原本在区中学教化学,由于教学优异被上调到这县一级重点中学。他家有四个孩子,家境寒酸,平时个人又不修边幅。有一次做化学实验怕烧了帽檐,他把帽檐扭转在耳侧,不巧被红卫兵小将看见,说他“帽子歪歪戴,像个反动派”,看着就不像个好人,没几天就被定为了“坏份子”。况重是葛春江的难兄难弟。他们在校园农场一同劳动,大雨天不能下地就下棋唠嗑,玩笑解闷,以此打发一些难捱的时光。况重时常在葛春江面前喊冤,并以在猪槽里洒泡尿、在瓜果上写写歇后语为乐。他劳动过的地里长满了了南瓜、冬瓜、倭瓜,那些瓜还没熟,隔三差五的却被刻上了印记,写上了“狗咬皮影――没人味”、“秃子剃头―― 一扫光”、 “种地不出苗――坏种”……诸如此类的歇后语。况重常常面对瓜果上自己的杰作自嘲,说只有这样才不枉担虚名,而对得起头上的这顶“坏分子”的帽子。况重此刻的“认真”倏地吸引了人群的注意力。眼前,只见况重反穿着两只鞋,脖子上的大标牌斜挂着。这个胸牌很特别,上方画了一个鬼,这个鬼着一身黑衣,长着黑而长的头发,蓬头垢面,面目可怖。鬼的下方写着“坏份子况重”。可“况”字已掉了两点水,成了“兄重”。再仔细看,标牌下露出的衣角一高一低,那是衣扣错位所至。或许清早起床匆忙,或许这位老兄对戴帽扣衣这样的小事一贯不甚在意。钢笔小伙瞥一眼他说:“况重,你老实点,没人让你来管顺序。”今天打乱批斗顺序本是临时受了总队长旨意的。葛春江是重点人物,要多花点时间来“打磨”,况重反正是个老油条,最后看着办就行了。钢笔小将向况重投去不屑的一瞥,像瞧罢一只屎壳郎一样,厌恶地皱眉,不再理睬,他们把目标锁定在葛春江身上。主持人一声“开始”,葛春江机械式地上前一步,低着头按惯例首先背诵语录:“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什么什么?”没等他背诵完,一个红卫兵小将讥笑道:“领导‘你们’事业的……,‘你们’是么东西?你们是‘不耻于人类的狗屎堆’!”葛春江听了马上顺从的说:“那……我就重来吧”,继而他改口,将“我们”改成“你们”。“领导‘你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啊!真反动!竟然敢篡改语录!”“臭老九!他这是‘捞稻草’!”几个小将在台侧嘀咕一番,一个个转身跳上台逼近葛春江。“看来你就是那茅坑的石头,又硬又臭!”“葛春江不投降,就叫他灭亡!”随着口号声,四个红卫兵跳上台来,怒轰伴随着推搡,间夹着拳脚,一次次落在葛春江的脑部、腰部、肋下和腿根。“报告!”况重突然又叫了。况重的叫声之高之粗,如狼嚎一般,台上台下倏地安静,拳脚也停止,视线转向况重。“你鬼喊鬼叫什么?”钢笔小伙厉声问。“我想撒尿!”况重抬起头来,他推推鼻梁上那一副厚如瓶底的眼镜,面带谦卑,一脸讪笑。台下“哄”的一声,笑声,嘘声,怪异的咳嗽声响成一片,台上台下的眼光一下子都集聚在“坏份子”况重身上。“况重!在这种神圣时刻,你这狗日的是何用心?”人群中一个教工对这个“坏分子”开骂了。况重瞅瞅发话处,满脸歉意地一笑说:“呵,今天清早形势紧迫,鄙人没来得及如厕,现在……”况重夹紧两腿做痛苦状,“现在……实在忍无可忍,我知道在这神圣时刻……想此等下作之事,真是不得要领,罪该万死。”说着,况重两眼转向主持人,讨好地说:“如能批准,不胜感激!不胜感激!”“别理他!让他憋着吧!”钢笔小将看看总队长的神色,代替总队长喝道。“对,别理他,看他怎样。”人群中有人故意大声起哄。况重再看看总队长,除了厌恶的回眸,绝没有应允的意思。“对不起,‘人有三急’,我只有现丑了……”说话间,况重嘴里“嘘”的一声,只见他双眼眯缝,两腿微叉,裤腿里随即流出浓黄的液体。那液体顺着裤管,没完没了似的,地上濡湿了一大片,直浸到站在他前面的葛春江的脚下。突然一阵风吹来,把这格格不入的尿骚味向台下散开,在议论声中无形的放大,扩散。红卫兵小将们也顾不得维持严肃的会场纪律,嗡嗡嗡的噪杂声,好像屎壳郎周围的苍蝇,会场仅存的一点神圣气氛被丧失殆尽。这时,再没有谁愿靠近况重和他身边的葛春江,葛春江就此获得暂时的解脱,免去了一顿更加阴毒的拳脚。总队长看看不行了,不得不出面。他清清嗓门,似语重心长地说:“同志们呵,对阶级敌人仁慈,就是对革命群众犯罪!我们要时刻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牢牢记住:‘树欲静,而风不止。’让我们口诛笔伐,勇敢地站在斗争前列,狠狠地批斗他们、打倒他们,再踏上一只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第一百一十一章 卿遭劫难 - 贞香 - 子怀 况重一泡尿,使人群躁动,会场顿时乱糟糟的,红卫兵头领们不得不聚集在一起商量紧急对策。那个钢笔小将马上站到台前,他仰起脖子起头让大家唱歌。“‘革命,不是请客吃饭,’预备――唱!”歌声响了,可怎么也雄壮不起来,一句比一句散漫,一句比一句无力。前面有人捂住鼻子做难受状,有人说,这他妈的什么分子式,况重这个教化学的坏份子,制造的液体和气体,简直臭不可闻!人们交头接耳,竟相传扬着况重的杰作。有人高声喊:“况重,你个坏份子真他妈的坏,你的尿也像你的人一样!”“况重,你说说看,你的尿液是什么分子式?”“哈哈哈……”况重瞅瞅众人,好似满脸愧疚地和他们相对,并点头哈腰连声说:“该死该死,在这神圣时刻,鄙人却想做这等下之事,真是罪该万死,可是……可是,鄙人真是不得已啊。”他好似自觉罪孽深重,说罢便把头深深的低下,不再瞅任何人。声势浩大的批斗会虎头蛇尾,台上的操盘手们怒不可遏,无奈中,那位总队长说:“来日方长,暂时休会吧!把这些‘牛鬼蛇神’押下去,以后随时接受批斗。”操场后面的一颗大树下有一双眼睛一直注视着台上,那是红雀的。她是在葛春江上前一步时到来的。台上的大伯挨拳脚的一幕触目惊心,红雀几乎叫起来。为了掩饰内心的矛盾和惊恐,她悄悄的闪身,站在一棵大树背后观察着台上台下的动静,好在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况重的身上,她才没有被人发现。她没想到革命革到自己的亲人头上了,她最尊敬的大伯,最有才华的老师,现在成了“特务”,她很难接受。想到临走前的那个晚上,她来看他的情景。那天学校又停电了,她在窗外借着黯淡的月光,看见葛春江正准备伏案批改作业。桌子上一个墨水瓶,一根棉灯芯,他倒进煤油,划根火柴灯亮了,只见他伏在油灯下,阅文一丝不苟。一阵风透窗而进,灯光摇曳,整个房间在晃动……大伯怎么会是特务?回想平时他的所作所为,实在难以和特务挂钩。她希望这是一个误会。她想,这一定是误会。批斗会散场,大家一窝蜂走了,校园里一片肃静。红雀露面了,思想经过激烈的斗争,终于敢面对眼前的一切。她在操场上的身影被几个红卫兵发现,跑上来,纷纷问长问短,还有的主动向她汇报校园的阶级斗争新形势。“真没想到……” 红雀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掩饰着内心的巨大震动。当着革命战友的面,她第一次感到说话要注意。她含糊其辞的支吾着,好似去了一趟大串联,变得深沉了。红雀突然想到了自己的使命,下决心忘掉刚才的一幕,便放下思想包袱,连夜召集红卫兵骨干开会,传达中央首长的指示。她建议学校正式成立红卫兵总队而不是眼前的一个虚名,以年纪为中队,班级为小队。高中和初中每队选出一个队长来。听了红雀的传达和建议,一个个年轻的面庞兴奋、激动,大家在操场上欢呼雀跃,整个学校都沸腾了。这时,学校红卫兵总队长庄老师来了。他的出现顿时鸦雀无声。他来到操场扫一眼众人,眼光落在红雀身上,朝她很严肃的点点头,示意她跟他走。总队长带着红雀来到一间空荡荡的教室里,只见他沉吟片刻,侃侃而谈。他的语音时高时低,在教室里回响。“葛霜英同志,你回来的正是时候,你是烈士的后代,根红苗正,我正在考虑你作为红色接班人的代表,进红卫兵领导班子呢。”说到这儿,他看看她的反应,她有些惶恐地瞪着双眼。总队长开始踱步,他一边迈步一边回头说:“葛霜英同志,党和革命考验你的时刻到了,你目前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勇敢的站出来,口诛笔伐,揭露和批判你的大伯葛春江,二是……”说着,他站住了很严肃地看着她。“二是打退堂鼓,成为政治上的糊涂虫。当然,你会因此失去一切政治资本。你想想吧,何去何从,大家就看你的表现。”红雀耳边响着总队长的话,可脑子似乎不听使唤,不由自主的点头。好像有一只手,一直无名之手在推着她走。在接下来的谈话中,总队长不止一次用上了“革命派”、“闯将”、“红色接班人”等赞扬褒语,激励她,催促她。她迟疑着,再一次点头。“好的……我会认真考虑,正确对待这件事的。”晚上,红雀带着疑问和茫然,懵懂懂回家了。十几天不见,家里变化不大。唯一的变化是椅子上堆了好些白手套,确切地说是没有成型的手套零件,手腕和手掌,针线篓子、剪刀。这需要拼接的半成品上插着针线。她明白了,母亲的工作没了,她开始做手工供自己读书并养活家。来到睡房门口,她看见了躺在床上的母亲。母亲面容憔悴靠在床头,丁咚在一旁给她喂汤药。见了红雀,母亲支撑着坐起来,眼里放出光彩。“红雀,你回来了!” 红雀含泪扑过去,趴在母亲床前哽咽着,“妈,你怎么了?”一句问候,引起丁咚劈头盖脸的训斥。“你知道吗,就是因为去找你……妈才病倒了。”贞香自从离家去省城,一路忧心忡忡,忧郁成疾,一到武汉就病倒了。这一路,贞香手里拿着红雀的照片,沿途寻找。看见红卫兵,走一路,问一路,却没人知道红雀的下落。但是有好心的红卫兵告诉她,去省城“红卫兵接待办”或许能打听到。贞香虽然没有像红卫兵串联徒步行走,而是拦牛车马车拖拉机,少吃了步行之苦,可由于心急上火,肝阳上亢,到了武汉的当晚就病倒了,一个好心的红卫兵领她去了接待站,是那个曾接待了红雀的站长帮助了贞香。站长不仅面慈心善,还不乏智慧。他就像轻而易举地制止红绿灯的闹剧,又很快从贞香手里那张发黄的照片上认出了红雀。红雀的去向有了,贞香不再漂泊,站长找了一辆顺路车,让她搭乘回家。“孩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贞香虚弱地说着,笑着,把丁咚的怨气驱散了许多。红雀为了表示对哥哥的亲近,低头取下胸前的像章,双手递给他。“哥,给你,夜光的……一到晚上闪闪发亮,可神奇了!”丁咚接过像章看了看,轻描淡写地说:“我有,”他说着走回自己的睡房,不一会儿拿来一个纸盒子。他打开盒子让红雀看,红雀一见“啊”了一声,情不自禁叫好。“太好了,这么多,有好多样式啊!哥,你从哪里弄来的?”盒子里的像章有十多个,塑料的,瓷的,半透明奶白色玻璃状的,半身的,站立的……主席的形象五花八门,个个精彩,让红雀应接不暇,看了惊喜异常。“都给你吧。我好不容易收集的。有的还是用粮票换的呢……”红雀拿起一枚枚像章爱不释手,正在高兴地嘟嚷时,门外传来叫声。“李司令!李司令!快走吧!”丁咚应声奔出门。红雀一听愣了,她疑惑不解地看着母亲问:“哥哥改姓了。他还当了兵团司令?”贞香双目微闭着点头。母亲好像极力回避提起这件事。红雀看着哥哥的背影,若有所思,自言自语说出让贞香感到莫名其妙的话来。“看来……革命就是灵魂深处的事……自觉自愿才行……”贞香惊异地瞅一眼女儿,“你没事吧?看你小脸瘦的……”“我很好。”红雀微笑着看着母亲。她和母亲好似闲聊,好似不经意地问了一些关于葛春江的往事,贞香不知缘由,断断续续回答了红雀的一些提问。临了,红雀结论似的说:“原来,大伯当过私塾先生,那可是有产阶级,他还真的当过国民党兵,还是指挥部的小军官呢……”贞香瞅瞅女儿,不知何意。红雀继续说:“大伯也真是的,他为什么不跟我父亲一样,去参加新四军抗日,而去投靠国民党呢?那不是明珠暗投,弃明投暗吗!”贞香听着红雀的话,仿佛有所预感,突然问:“你大伯……不会有什么事吧?”“哦……没什么。”红雀目光躲闪。贞香狐疑地看着女儿说:“孩子,你千万要保护好你大伯,他可是天底下最正统,最规矩的好人。”“什么话,”红雀听了感到别扭,她纠正道:“妈,好人坏人不是凭正统和规矩来判断的,要看他的思想,历史……”“谁的思想能亮出来让你看?想什么那是人家自己的事,难道这也要管?再说,历史……历史是什么东西,谁又说得清啊……”说着,贞香一阵虚弱地咳嗽起来,红雀轻轻拍打母亲的脊背,心疼地说:“好啦好啦,你好好休息吧,别再伤神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大义灭亲 - 贞香 - 子怀 晚上又停电了。红雀在煤油灯下欣赏着哥哥给她的像章。她把那一枚枚材质不一,色彩不一,姿势不一的像章用一快红绸子包好,放进了抽屉。她仿佛被打了强心针,又好像吃了上瘾的药物,一阵亢奋涌上心头。“亲不亲,阶级分。”“要把对革命的忠诚融化在血液中,铭刻在脑海里,落实在行动上。”她仿佛听到召唤,是总队长庄老师的声音。她想,总队长所讲的没错,“革命理想高于生命价值和个人尊严,高于个人自由及个人权利。”革命正需要我冲锋陷阵,我理应抛开个人顾虑,大义灭亲……红雀提起笔,开始写揭发大伯的批判材料。她写下题目“关于葛春江的历史问题”,写罢觉得不妥,好像领导居高临下而不像是揭发,还像是领导在作总结,她划掉题目又写。“葛春江弃明投暗罪不可赦”,她看看觉得还是不行,又划掉。三下两下纸被划破了,索性撕掉再来。她纠结着,干脆先写内容罢。她沉吟,思索,搜肠刮肚,冥思苦想,开始了内容的撰写。她认为沾边的,可挖掘的,或是藏有深意发人深省有斗争价值的……一一列举,进行批驳。写着写着,她抬眼看见了一只老鼠。它“唧唧”叫着,像是在寻找食物,又像是在无事闲逛,总之,它此刻并非贼头贼脑,却很是自由。若在平时,她看见老鼠会大叫,叫哥哥或母亲,可此刻的红雀见了从容的老鼠并不感到害怕,但十分讨厌。厌恶来自心头,怒气从胆边生起,她拿起一把剪刀朝老鼠扔过去。可惜,老鼠跑了,它自由了。想到大伯葛春江也许会因为自己的揭发材料失去自由,突然一阵恐惧闪过她的心头。这时,她的眼睛很疼,她揉着,不一会儿眼睛肿起来了,越肿越高。可能是灯里的煤油不好,有点熏,也许我揉得太多太重了。她想,坚持写吧。她一边揉眼睛,一便告诫自己。她写着写着流泪了。嗯,这地上到处都是灰尘,弄的人眼睛痒痒的,总想流泪。“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她想,我要打扫思想上的灰尘。地上的灰尘容易打扫的,思想上的灰尘就难以打扫……我为什么在内心深处感到恐惧,有些不忍,有些恍惚,有些难过……是不是太软弱,太落后了?这……就是我思想上的灰尘吧。她胡思乱想,随笔涂鸦,涌泉般的词句如臆语,揭发材料越写越不着边际,她感到笔下生风,好似飞禽走兽,跑马行蛇,一发不可控制。颤抖中,她不得不扔下笔,仰靠在墙上。她伸左手,使劲捏一捏酸胀的右手臂。她很惊讶油灯的油已快燃尽,恍惚间今天还没有吃晚饭,哥哥出门也不知去干什么,神神秘秘的。母亲吃罢药睡了,睡得很沉。吃稀饭是今天还是昨天的事?她记不清。她艰难地站起来,小腿麻麻的,全是这揭发材料弄的。于是,她给油灯添了一点煤油,右手拿着油灯,走向窗边。一束月光照射进来,惨淡,幽暗,她看着窗外,天色是铅灰色的,就像一个玩过头的孩子跳起来,往天上撒满了煤灰。 红雀的揭发材料一经张贴,顿时轰动了整个云间中学。学校大门旁的院墙上浆糊未干,红雀就新贴了一篇批判文章。题目颇长,煞是醒目。“葛春江倒行逆思,回头悔改才是岸!”白纸黑字整十张,贴满了一面墙。全校师生顷刻之间争相围上去,阅览,诵读,口口相传,奔走相告。“它是葛春江的至亲侄女写的,绝对具有可信度。”有个戴眼镜的男生在院墙下如是说。他阅着,阅到兴奋处,不禁大声朗读起来。他的声音从人群中传出来,操场上也听得见。“……可悲啊!可悲,舍弃光明寻找黑暗,竟然投入到国民党的怀抱,这是为什么?这是阶级情在作怪!什么‘作为人都要讲诚信,不要分阶级属性。’什么‘中国人之所以越来越不像中国人,对传统文化的继承还不如小日本。’什么‘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不应该以阶级属性来论礼仪。’够了,足够了!仅凭这些言论就可以断定,葛春江即便不是当年国民党打入的特务,那么,至少他在思想上早已堕落成共产主义的叛徒!葛春江,这一切该收场了!蚂蚁缘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蒋匪特务无论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无论怎样隐藏和伪装,都逃不过革命小将的火眼金睛!我们早已被大无畏的革命思想武装起来了,时刻准备着,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红雀被大伯一手调教出来的文笔在残酷的时刻发挥了超常的作用,令校园小将和大大小小的头领所折服,在云江中学叹为观止。“葛霜英同志,你大义灭亲,太了不起了!”“你不愧为烈士的后代,革命干将!”“哎,笔端犀利,嘲讽够辛辣的……不错!”“红雀,我支持你!”武钢走到红雀身边,向她伸出大拇指。他认为她和自己一样,背叛反动的亲人,是最坚定的革命派。红雀在一片夸奖和赞许声中不为所动,低头小声说:“我可不是为了被你们夸奖,而是为了那颗红心。”原本没有写过一张大字报的红雀,在忠心无处可表和从众心态的驱使下,为了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为了向别人证明自己是坚定的“革命派”,同时也是为了摆脱心灵深处游弋不定的恐惧感,于是写下的这篇大字报,揭发和批判昔日最尊敬的大伯,倏忽间,博得了众人的喝彩。 盲从和狂热犹如一把利剑,以夸大扭曲的形式在表现忠心的同时,恰恰最无情地刺伤了自己的亲人。校红卫兵干将连夜对葛春江进行刑讯逼供,他们试图挖出“特务团伙名单”,以巩固阶级斗争的胜利成果。一间教室昏暗的灯光下,葛春江被三个臂缠红袖章的毛头小伙围着,他们指手画脚,大呼小叫一阵,然后那个鼻梁有些塌陷的矮个子把另两个同伙叫到教室一角,窃窃私语一番。塌鼻梁说,“要整出一点高潮来”,三个人顿时低声窃笑,走向葛春江。塌鼻梁嘴里诵着“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一边随意用宽厚的军用皮带抽向葛春江。“说!你为什么参加国民党反动派?”“为了抗日。”葛春江忍着痛楚,平静地回答。“胡说,你是为了攻打解放军才参加国民党的。”“那时还没有‘解放军’,是‘八路军’、‘新四军’。我们并肩抗日。”“又胡说,和你们并肩?你们是反动派,是‘蒋匪’。你老实回答,在云江还有什么特务和你联络?”“我不是特务。没有联络人。”“啪!”皮带再次落下,那上面的金属扣子打到了葛春江的头上,他的头顶顿时冒出了鲜血。“嗯……”压抑的惨叫声从葛春江胸腔丝丝冒出。塌鼻梁获得一阵心底的快感,晃晃头,又将持皮带的那只胳膊抬起来,晃动几圈。另外两个站在一旁熟视无睹,冷眼观看。其中一个漫不经心地说:“葛春江,你就招了吧,少受皮肉之苦。”另一个说:“你以为你是地下党……挺坚强的,狗特务,快招了吧!”“没什么可招的。”葛春江摇摇头。“那你就等着每天的皮鞭和批斗!”一下,又一下,金属扣击碰骨质的抽打声和惨叫声此起彼伏。人性中最卑劣、最丑恶的一面在恶性膨胀,它无情地践踏、摧残人的自尊和良知。窗外,红雀怀着对大伯的恻隐之心悄悄前来,她看到了这惨痛的一幕,令她毛骨悚然。这绝不是她所预料到和想看到的结果。她想呕吐了,她想呵斥他们,可她赶紧捂住嘴。仓惶中,她踉跄着跑开,悄悄消失在漆黑的夜里。她回到家,母亲已睡了,她伏在枕头上闷声恸哭。她哭着,痛苦和悔恨,还有不可名状的恐惧和无奈,泪水浸湿了枕头,她不敢放声。她为大伯所受的折磨和屈辱而哭,还为自己的无知无识和茫然无助而哭。我这样做是忠还是奸?她在心里问自己。红雀更没想到的是,那天晚上葛春江被折磨了半宿,回到宿舍已经是下半夜了,他头上和脸上满是血迹和鲜血结成的紫红色痂块。他拖着伤残的身子,摸索着找到了一小块眼镜碎片。他慢慢地躺倒在床上。此刻,有一个心愿强烈地折磨着他。“贞香……她咋样了……”他突然很想见她,与贞香见上一面,哪怕短短的几分钟也好。在他的内心深处,她一直就是他最亲的人,虽然这样的情愫埋藏在心底一隅,从没人知晓。“她怎样啊……以后恐怕她的日子也难捱……”他想见她,可控制了这一念头,他知道这是痴心妄想,且即使见了也于她无宜。他割断了手腕上的动脉,静静地躺着,弱声喃喃道:“生亦何喜,死亦何悲啊……贞香,永别了!“箫阳,好好活着,爸爸对不起你……“箫晓,桂娟,我来陪你们……这就来……” 第一百一十三章 坟前心曲 - 贞香 - 子怀 红雀知道大伯的死讯后跑到校园树林深处大哭了一场。总队长听一个同学反映后把红雀叫到了办公室。看见红雀的眼睛红肿,他严肃地问:“葛霜英同志,怎么啦?是为葛春江伤心……还是为他痛心?他可是自绝于党和人民,是畏罪自杀的,死有余辜。”红雀默不声响。他走近了拍拍她的肩膀说:“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才有我们的今天,你作为一个烈士的后代应该很清楚。如今,你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得对,做得好,对得起‘红卫兵’的光荣称号。你应该感自豪,感到荣光啊!怎么能伤心流泪呢?”红雀身不由己地点头,心里并不敞亮。“好了,通知你们葛家的人来收尸吧,不要让他玷污了我们的革命阵地。”当红雀回家告诉母亲葛春江死讯时,没想到母亲是那样的平静,好像她早有预感似的。“妈,大伯是自杀。”红雀低声提示了一句。“嗯……他去找箫晓和桂娟去了。”那一刻,贞香得知噩耗后不悲不惊,平静而安详,母亲的反应让红雀吃惊不小。她看到母亲平静地起身,背对着她,低声说着要去找箫阳。对红雀来说,这短短的几天以来,大伯葛春江的死让她那颗幼稚脆弱的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在某些不多但的确存在的场合,她会暗自设想着把自己杀了。她还清楚地记得,当那天在路边的板车上看见葛春江的遗容时,就是这样的场合。那天,贞香带着箫阳去给葛春江收尸,在学校看见了院墙上的大字报。贞香一进校门就看见红雀签署的大名。那落在文章下方,靠近校门处的名字是那样刺眼。箫阳自然也看见了,那一刻,他喊着红雀的大名,要去找她报仇。箫阳对着空无一人的操场大声喊叫。“葛霜英,葛家的败类,你害死了我爸,我要你抵命!”贞香拦住了箫阳。她把哭泣着的箫阳搂在怀里说:“孩子,我们要让你父亲早些下葬,入土为安。”板车上躺着葛春江,他的身上盖着一条白床单。贞香拉车,箫阳在一旁帮着推车。车行进到大街上,正遇上且舞且行的忠字舞浩荡之队,大队人马突然拦住了板车的去路。离板车最近的方阵约有一百人,队伍逶迤向前,完全挡住了去路。这个方阵里不分男女老少,每人手拿一本红宝书,表情都很庄严,以至来了一辆欲之通过的板车也毫无引人注意。在忠字舞的队伍里,贞香意外地看见了两个人。一个是年逾古稀的金剪刀,一个是拥有三寸金莲的姐姐贞兰。金剪刀杵在队伍里十分硌涩。老朽的金剪刀背部佝偻却并不乏狂热亢奋之态。只见他胸前别着像章,虽然舞蹈姿势僵硬机械而不够标准,但笨拙而认真。他用舞蹈语言表述着“有多少热情的歌儿要对您唱”。他和旁边的儿子金无缺以及更年轻的舞者一样,先是两手贴近腮帮子,仰头凝望,然后一双手的手指张开,呈放射状地一闪一闪。接下来的舞蹈姐姐贞兰也跳得很认真。这是一个设计得动作粗放简单而夸张的舞。舞蹈动作大多采取象形表意或图解化的表现手法。只见贞兰双手高举,虔诚地表达。年过不惑的贞兰红颜不再,面颊略微塌陷,过去浓密的黑发已变得稀疏,皮肤也没有过去白皙细腻了。唯有眼中的火花还没熄灭,哪怕在漫长而孤寂的等待岁月中,还不时泛起一点亮丽的光泽,闪耀着为脸庞增添生动的气韵。姐姐老了。贞香看着老姐思忖道。自从那次为了是否宽恕丁一芳和姐姐发生争执,贞兰对贞香越来越疏远,上门不理,路上碰到了扭头,贞香送去的节日礼物也被贞兰甩出门,还不让女儿小荷小花和她这位独一无二的姨妈亲近。姐妹之间的情分就这样被搁置,渐渐淡下去。贞香看着老姐,心里在流泪。岁月流逝,孤独而又怪僻的贞兰鬓角已经有了丝丝白发。贞香很想上去让姐姐下来,别跳了。看见姐姐顽强的身姿,此刻的贞香不禁相信了一件事:张小坤还活着。她想,那个活在姐姐心中不知身处何方的张小坤,如若得知妻子如此顽强地等待着,无论在天朝还是地府,他一定会回来的……贞兰特立独行的舞姿与金剪刀一样,成为独特的风景,杵在队伍里,别开生面,使舞蹈队伍颇添个性。贞香眼睁睁地看着姐姐边跳边舞行过去了。接下来的方阵还没走近,逼人的青春气息和掷地有声的标准动作扑面而来。是中学生队伍舞过来了。这是最长最大的一个方阵,恢宏,壮观。他们的装束整齐:清一色的白衬衣,挽着袖口,醒目的红色袖章上印着“红卫兵”三个字,他们每人的胸前几乎都别着一枚像章,个个表情即沉醉又有些木讷。中学生方阵且歌且舞,整齐划一。舞蹈中,他们一会儿伸出手指怒指地面,表示要彻底砸烂资产阶级;一会儿紧握双拳,表示要将革命进行到底;一会儿双手按着自己胸口,表示有多少知心的话儿要对最敬爱的人讲……中学方阵虽少了个性,但那刚阳有力、奋发向上的一面被淋漓尽致的展示出来。箫阳眼明腿快,看到了行走在这方阵队伍中的红雀,倏地冲进队伍,一把拽住红雀。“葛霜英,你出来!”“你放开我!”红雀发现箫阳,大吃一惊,后退着嚷嚷,想使劲推开他,却被他拽得更紧。箫阳不知哪来的牛劲,死死拽住她的胳膊不放,“走,跟我走!你害死了我爸!”队伍乱了,舞步乱了,周遭乱哄哄的。红雀硬是被箫阳拽出了队伍,拽到路边。队伍在一阵骚乱后继续舞蹈着前行,把红雀甩在了身后。红雀被箫阳拽到板车旁,他怒不可遏地看着她,咬着牙,压抑的声音与年龄很不相称。“你看吧,这就是你犯下的罪恶。”箫阳双目含泪,他生怕惊动父亲睡梦似的,轻轻掀开板车上覆盖尸身的白床单,葛春江的头颅和脸部露出来。红雀见了葛春江,霎时惊呆了。葛春江的遗容惨白,双目紧闭。她看得两眼发直,眼神凝聚在他那被皮带金属扣砸过的额头,那上面伤痕依稀,赫然在目。贞香站在红雀身边望着葛春江,含着泪低声说:“春江,你宽恕她吧……”说罢,贞香拉住红雀的胳膊,威严地命令:“跪下!”呆滞的红雀没反应,贞香踢了红雀一脚,“咚”的一声,红雀双膝一软,跪在了板车前。她跪着,头深深的埋下了,她用双手捂住脸,嘤嘤的哭泣,声音是那样的悔恨和无助。“冤孽啊……”贞香仰起脸,望着天空,双泪纵横。红雀跪在葛春江的遗体前,死的心都有了。她最想做的事就是把自己杀死。时间在一分一秒过去,红雀感到自己快要发疯,继续行进着的队伍中突然从前面跑回来三个块头壮硕的红卫兵,武钢打头,他们一边跑,武钢一边嚷嚷。“干什么,干什么,谁他妈的想破坏忠字舞?啊!想造反了?”贞香被拉开了,箫阳也被推出一掌,三个红卫兵拉起跪在地上的红雀。武钢对红雀说:“走,别理他们!快跟上队伍!”红雀被武钢拽着跑了,这一刻,她虽然摆脱了箫阳,却无论如何摆脱不了内心的悲哀。贞香和箫阳一起安葬了葛春江。他就安葬在桂娟和箫晓的身旁。箫阳披麻戴孝,跪在父亲的坟前叩头,流着泪说:“爸,我不相信你是特务。”贞香安慰了箫阳,让他去旁边的两座坟给母亲和哥哥烧纸磕头,说说自己的心里话。箫阳红肿着双眼走向一边的坟墓。凄厉的风声中,贞香独自留在葛春江的坟前。她双膝跪地,凄楚地叫了一声“先生”,泣不成声。她好像听老辈们说,黄泉路上向上看,看不到日月星辰,向下看,看不到土地尘埃,向前看,看不到阳关大路,向后看,看不到亲朋四邻。她跪在坟前,仿佛看见孤单的身影渐渐远去,她为他的孤寂疼碎了心。她给他烧了许多纸牛纸马纸车纸钱,烧罢,又在墓边插上了一圈柳枝。她细声喃喃,第一次道出了隐藏在心底几十年的秘密。“春江,黄泉路上好好行吧……可别忘了在望乡台,回头看看我。”说着,她一阵难以抑制的哽咽,泣不成声。“春江,你知道吗,你是我最爱最敬的人。我上学堂……第一次见你就喜欢你,爱慕你,你却不知道,今天,我要告诉你这一切……”她俯身在坟头,含泪轻声唱起了记忆中遥远的一支歌。这支歌好像是在春江书院读书时跟春莲学唱的,不知怎地,它忧伤的词曲此刻突然涌上了她的心头。“鸟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去泪满腮。花儿未开却谢,连心儿一并埋。企盼他日燕归来,带来你的音讯,慰籍我的情怀。我在人间思念你,请你静静等待。” 第一百一十四章 半夜敲门 - 贞香 - 子怀 葛春江的死让贞香倾吐了心中的秘密,却并未释怀,她悔恨自己没在他的有生之年告诉他;更悔恨的是没有把红雀管教好。也许他是带着对亲情深深的困惑和遗恨离开人世的。春江下葬那天,红雀很晚才回家,进门就病倒了,不吃不喝躺倒在床上。从墓地回来的贞香拭拭红雀的额头,滚烫。昏迷中的红雀拽过贞香的手,嘻嘻笑着,嘴里喃喃道:“老师,我会飞了……飞得好高。我飞到了北京……北京……”贞香服侍女儿吃了退烧药,熬了稀粥给她吃,昏睡一夜后第二天红雀退烧了,可仍然昏睡。昏睡中,红雀总感到自己不断地下坠,仿佛没完没了,深不见底。“快飞吧!”一个声音在黑暗中低语。“我没翅膀,不会飞呀,”红雀说。“来,跟着我……不要停下来。”虽然四周雾蒙蒙,看不清地面究竟在哪里,有多远,但她可以感觉到自己掉落的速度有多快,也不知下面等着自己的是什么。她心里惶惶然地想:我这是在做梦吗?如果是做梦就不用担心……是梦总是会醒来的,我一定会在落地前醒来……“你愿意醒过来,还是想飞?”那个声音又问道。飞的感觉很好,轻飘飘的,没有重心,脑子晕乎,但带来少有的快感……“我喜欢,我不想醒过来……”可是,地面更近了,虽然还不知底有多深,但总是越来越近的。这半空好阴冷,没有阳光,没有星辰,只有迎面扑来的大地和尘土,还有这陌生而冷漠的细语。她想哭,好想好想哭。“别哭!快飞!”那声音又出现了。“不!”她哭着说,“我不想摔死……”“不行!必须飞。”“不……不要!”红雀叫出了声。贞香不知是被红雀的梦语惊醒,还是听到了什么其他的动静而突然醒来。床前漆黑一片,天还没亮,好像就是半夜。她清醒后想到醒来前的梦。在梦中,她和丁一芳还是夫妻,在这老宅子里过着简单平静的生活,他像往常一样爱抚她,亲吻她……她还梦到飞机轰炸遇难途中的止锣庵,丁一芳在庵堂前束发粉脸,高腔喜调为她唱皮影戏……“咚咚咚……咚咚咚……”是敲门声!她听得很清楚。这深更半夜的,谁会在这时候来?丁咚知道我留了门,他会挪动门背后的椅子悄悄进门,不会敲门的。“咚咚咚”“贞香,快开门!”她听出来了。这是丁一芳的声音。“贞香,开门!”不由细想,急促而带着一丝恐惧的语气使她从床上爬起来,冲到后院的小门边。门闩拉开了,贞香看见失魂落魄的丁一芳站在门口。没等门停稳当,他闪身进屋。“你怎么来了?这深更半夜的……”她感到惊异地问。他垂头丧气,“贞香,我遭难了,遭了大难……”说着,他走进厨房,颓然坐在厨房的凳子上,埋下头,低声讲起了他的遭遇。今天一大早,宣传部通知剧团,说省城的造反派“立新兵团”要为云江的造反派传经送宝。剧团指令丁一芳为演出必须做好幕后的一切准备。写海报,做布景,准备幻灯机和幻灯片,丁一芳一直忙到晚饭前才妥当。剧团早已不唱戏了,丁一芳也不再是团长,这个位置上现在坐着他的妻子苏蕊。因为她造反有功,带头将才子佳人帝王将相赶下舞台。她那坚定的革命态度和连篇累牍的大字报,把剧团的阶级斗争推向了一个新阶段。对苏蕊的溢美之词和任命均出自县委宣传部造反派领导之口。苏蕊上台后,资产阶级不能再统治无产阶级文艺阵地,剧团的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革命文艺节目。歌舞、三句半、诗朗诵、锣鼓词等最直白最简单和最极端的方式充斥舞台,展现并歌颂着风雷激荡的革命形势。剧团也改名了,叫“云江红艺剧团”,过去唱花鼓戏的道具、服装以及脂粉全被苏蕊一声令下毁弃。苏蕊说,剧团要跟上革命形势,下一步要改唱京剧,上演样板戏。丁一芳不擅长跳舞唱歌,他那唱皮影和花鼓戏的嗓子很奇特,只要一唱革命歌曲就像猫叫,实在没人爱听。好在他颇有自知之明,及时向剧团革命组织递交了申请,苏蕊领导的小组很快批准他去搞布景海报和幻灯了。擅长镂刻皮影的丁一芳写写画画搞布景及木工,很是得心应手,且乐此不疲。从此,他和她的地位掉了个,他工作的乐趣在新形势下也开始了新变化。名存实亡的夫妻俩,在一个屋檐下性同路人。让丁一芳庆幸的是,这样的生活原来并不太难,竟也相安无事。苏蕊对丁一芳早已彻底死心。那是在经过无数次的热脸碰冷腚,是在千般柔情万般爱最终化成泡影后,她的心彻底凉了,死了。但是,她仍然不放过他,因为她恨他。他提出离婚她坚决不同意。她要让他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活着,受着,不能自由自在随心所欲。苏蕊为儿子取名叫“丁永苏”。她想,你丁一芳永远是我的,儿子永远架着桥梁。儿子不能没有父亲。哪怕你化烟化灰,化脓化血,都是我苏蕊的丈夫。她的苦心他好似明白,却听之受之,忍辱不惊。他对一切灰心,一切无所谓了。今天开演前,苏蕊和上小学四年级的儿子坐在台侧,她的眼光不时望望对面二楼幻灯室的洞口,那里坐着丁一芳,将会一次次出现光柱,映出字幕,放映舞台背景和即时场景图片。二楼幽幽的洞口内坐着的丁一芳在幻灯机旁忙里偷闲在抽烟。报幕员擅长渲染气氛,她在开场白里把“造反派的亲人”和“传经送宝”说得情真意切,语句里湿漉漉的,就像饱含热泪。台下的观众也非同寻常,全都是云江有脸面的造反派头头脑脑。一时乎,好像全县的造反派干将都来了。县里的宣传喉舌是个女青年,齐耳的短发,嘎嘣脆的声音,她上来念了一串姓名和尊号,做个有请的姿势,顿时,各派司令、部长、队长纷纷登台,一一亮相。自然,丁咚也在里面。他可是在最后被请上台的。最重要的人物总是在最后出场。“这是‘东风司令部’的李红卫司令,大家欢迎!”灯光打在丁咚的身上,一经介绍,掌声热烈地响起来,经久不息。他的出现让二楼幻灯室的丁一芳眼前骤亮又骤暗,扔到烟头,唏嘘不已。唉,儿子早已不是儿子,老子也不是老子了。自从背叛了家庭,老子就成为了儿子眼中的敌人,再无正常的父子关系,也从不被儿子正眼相视,他只有在梦中还能感受到那点父子之情。造反派的头头脑脑亮相后一一表态,都以热烈的掌声表示对省级造反派的欢迎和崇敬之情。此时先后登台,舞台上站起的一长溜造反派骨干,正是云江目前一支奇特的政治势力。在这些造反派的头目中,有政治敏感性特强而奋起的先知先觉;有一不留神被整受害,奋起反抗的抗争者;有善于钻营投机的机会主义;还有失意或被害而采取自卫的复仇者。自然,也不乏流氓地痞和无赖。各色人等,鱼龙混杂,组成浩浩荡荡的造反大军,在舞台上正演出着一幕幕悲喜剧。丁咚已成为云江数一数二的造反派头目,他的队伍颇为庞大,成为了造反派的一杆旗帜。平常,他被直呼“司令”。这时,丁咚站在台上看台下,心里却有滑稽之感。瞅瞅台上的这些人,心里止不住地想:就凭这一干人等,有几个可以担当大任?有几个具备大将之材?老子从未想到过自已会当“官”,却当上了。想当初自己最初造反的动机,是想保护母亲不受欺负,保住自己的“革命派”的尊严,能做一个正常人,尔后,一路发展,完全出乎自己的意料,呼啦啦追随者竟蜂涌拥而至,撵也撵不走,这岂不是怪事!懵懵懂懂的,他实在不知自己是怎么摇身而成政坛人物的。现在,县里有大事总让他参与,气派的场合还会请他去亮相,无论情愿与否。好像他的身上有一圈夺目的光环,谁也不能小觑。对这一切感到意外的同时,他总有不真实的感觉。掌声中,丁咚眉头紧锁,不卑不亢。丁一芳打量着舞台上的儿子思忖着:昔日那个丁咚在哪儿?如今看到的人怎么这样陌生,就像他新改的姓名一样。台下造反派欢歌笑语。开场前大家好像忘记了派别,在上级造反派面前,不再乌眼鸡似的斗嘴抖威风,改为自觉比赛唱革命歌曲。一时间,歌声、斗志昂扬的朗诵声和各头领夹杂的命令声,此起彼伏,满场飘荡,好像要把剧院的屋顶掀它个底朝天。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临别赠刀 - 贞香 - 子怀 演出终于开始,热烈的开场歌舞节目后是锣鼓坐唱,接着,忆苦思甜的节目上台。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手拖一根木棍出场了,他臂跨破竹篮,在大雪纷飞的场景中踉跄前行,一个悲苍的男中音回响在剧团大厅,幻灯里映出的歌词,催人泪下:“天上铺满星,月呀亮晶晶,生产队里开大会,诉苦把冤申……”幻灯前的丁一芳眼眶慢慢湿润了,他从那流浪少年的身上联想到自己苦难的童年,幼年时和姐姐一起逃荒要饭的经历一桩桩一件件,历历在目,令他不能忘怀,他甚至想起了追赶他的一只大黑狗……他的阶级情感被激发起来,很真,很深,他的眼泪随着台上的表演情不自禁的从眼眶溢出。这个节目结束,布景应该切换成伟大领袖身着军装,头戴军帽,手臂戴着红袖章接见小将们的巨幅照片。还沉浸在悲情中的丁一芳拿出幻灯片看看编号,随手将玻璃片插下去,可画面刚一出现,骤然引起剧场哗然,因为画面上的巨幅照片放倒了,照片上的人一个个都是头朝地,脚朝天,全都倒立着。“啊!放倒了……”“混蛋,真反动!”这还了得,伟大领袖被倒立,观众齐刷刷站起来了,扭脸望着二楼,惊呼声,咒骂声,口哨声,四面出击。当丁一芳发现时,魂惊魄动,吓出了一身冷汗,他赶快调转镜片将画面正过来,可是,这一切在瞬间如板上钉钉,进了人们的眼睛,拔不出来,再也正不过来了。丁一芳痛心疾首,狠狠的扇了自己一耳光。台侧的苏蕊没有心情看下去了,她为名存实亡的丈夫捏着汗,她担心灾难在向丈夫降临的同时,也捎带着毁了这个不能没有的家。上小学的儿子还不知道厉害,虽然看见众人的表现心情紧张,但他庆幸地说:“妈,好了,正过来了!”“能正得过来吗?真该死,”苏蕊咬牙切齿:“恐怕这次谁也帮不了他……活该他倒霉……”就在丁一芳惊魂未定之时,一楼有一伙人开始纠集,还有人扬起手里的枪。“好哇!太猖狂了!”“他这是在诅咒我们伟大领袖……”“这是谁?把他揪出来!”丁咚怔怔地望着二楼,眼里阴霾密布。他扭过身子,动作缓慢,宛如梦游般走出座位。“是他,一定是他。”丁咚喃喃自语:“他也该遭到惩罚了……”他大声喊:“抓起来,枪毙!”这是丁咚的声音。丁一芳仰天长叹。危急中他却看见一只飞蛾离开灯光,落在窗棂上,张开翅膀煽动着,扑扑作响。他猛醒过来。“逃!”第一个反应出现在脑海。恐惧和求生的欲望紧紧地扼住他的心魄,没有时间筹划,楼下纷乱的脚步声沿着过道走向楼梯,越来越近,越来越响。他踩着凳子上窗台,借着剧场大窗外泻的灯光,跃上围墙,沿着墙躬身小跑,再跳到旁边的屋顶,将自己彻底投入了黑暗……“贞香,我恐怕再难躲过这一劫,”丁一芳凄然一笑,“当失去你和孩子们,我的一切变得很糟,今天的劫难本不算什么,说不定对我是很好的解脱,可是……我在被他们抓住、整死前……我要来看看你,对你说说闷在心里多年的话……”此刻,丁一芳抬起头看着她,徐徐敞开了心怀。“贞香,我感到不是所有的痛都可以喊出来的。自从失去了你……我才知道我完了,我毁了。上天把你赐给我,我却没有珍惜,这是报应。无论受到什么惩罚,我都认了,只望你能宽恕我……”一阵咳嗽后他继续说:“我发现,日子一天比一天难过了,我看不到希望,多次想过死,死或许对我是一种解脱。真的。假如我从楼上纵身一跳,假如我买来一瓶敌敌畏,便可惩罚我的罪过,结束一切苦难。可是,我还有心愿未了,我不想死。”贞香微闭双目听着,脸上看不出她的悲戚和怨恨,只是此刻,她的眼睛闭上,一滴清泪流出来。他说着,眼眶通红,接着流出悔恨的泪,声音更加哽咽。“我对不起你,总想有一天能够补偿你。这些年你不让我来打扰你们,我又怕你再次远离……一直遵守诺言不来找你们。我平时存了一些钱……有时,我甚至残忍地想,等有一天你老了,病得倒下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我哪怕像佣人一样来到你身边照顾你,也算赎罪,略微弥补我对你的亏欠……”“过去的一切别再提了,我不需要你弥补什么亏欠。”她平静下来,淡淡的口气打断他的话。“今天只说说你吧……怎样过了眼前这一关吧。我想,恐怕丁咚回来也不肯放过你。”是啊,他恐怕更不肯宽恕我了。丁一芳在厨房狭小的空间踱步。他想,儿子是我的最大敌人。她好像看出了他的心思,望着厨房幽暗的油灯说:“你怕儿子,还来他的窝做什么。”“灯下黑呀,没人会想到,我会跑到对我有满腹仇恨的儿子的窝里来。现在,他可能正带着队伍,满世界找我呢。”那边睡房传出红雀的梦语声。丁一芳循声扭头看看房门,径直走过去。他嘴里喃喃自语:红雀,我好久没见她了……他走进里屋,贞香跟在他的身后。红雀此刻的睡态还算安详。也许大脑经过了急风骤雨的冲刷,变得宁静,混沌的世界没有出现,真正的睡眠刚开始。丁一芳坐在床沿,盯着红雀。她的额前有一缕发丝,他给她抿上,把她伸出的胳膊轻轻拿起放进被窝。他心疼地盯着红雀看了个够,又扫视睡房,扭头看见了床榻前椅子上堆得高高的针织手套。他起身拿起一双,上面的针还别着。他说:“你……你就靠缝制手套过生活……”贞香垂目不语。自从幼稚园关门贞香被批斗后,她的生活失去来源,不得不靠手工活吃饭。她和贞兰一样,从针织厂领回手套缝制挣钱,养活自己,供女儿读书。他不禁拿起她的手,轻轻抚摸着那变得粗糙的皲裂的皮肤和被针扎过的手指说,你受苦了……她从他手中抽回自己的手,淡然地说,这有啥,要活下去就得这样。外面传来纷乱的脚步声,夹杂着吆喝声,打断了丁一芳的唏嘘声。“哎,你去那边……你,还有你,去幼稚园围墙边看看……”这是丁咚的声音!贞香示意丁一芳别出声,自己悄悄起身走到后院,开门出去,她往墙角退缩着,双眼惊恐地望着巷口,又悄悄地进屋,关上门。她咧着嘴,嗫嚅着:“巷子里尽是…尽是造反派……”“看来我走不掉了……”“贴着墙……到沟里,再往野地跑……快!”她说着,冲进丁咚的睡房拿出儿子的一件深色厚外衣,“拿着,挡风寒。”她打开抽屉拿出仅有的钱递给他,他推辞,她执意道:“你突然走,肯定没带钱。穷家富路,用得着的。”她硬塞给他钱,又匆匆去了厨房。只见她手拿着一把带鞘的小刀出来,那把刀的刀身约摸五寸长两寸宽。她拔刀亮刃,一道寒光闪现。“刀!”他愣了。那把小钢刀在幽暗的房间显得是那样阴冷,冰凉。她盯着刀口看看,好像满意地点点头,又将刀身入鞘,然后把刀递给他。“用它防身吧,逃亡在外用得着。”“嗯。”他接过刀。“记住,这钢刀是用来对付野兽的,可别随便捅人啊……”“嗯,也许在野地生存还得靠它。”他又点点头。是时候了,他想,走吧,必须走。我不能被儿子和他的手下生擒活捉,当成敌人来枪毙。他套上外衣,把刀别在腰间,在贞香的催促下走向小院的后门。贞香拉开门闩,把他推出去。“记住,要活下去……神灵既然造了人,总会尽力保佑他活下去的。你一定要像个男人……活下去!”“贞香!”他不顾一切楼住她,在她的耳鬓哽咽着说:“保重。我走了……我听你的……一定要活下去。”贞香推开他说:“快走吧!”他依依不舍地看着她,好像要把她嵌入心底。她使劲推开他。他走了,她叮嘱一句:“快跑!”他躬身小跑,沿着墙角蹑手蹑脚的,不一会儿消失在黑暗中。她看着黑暗处的影子消失,轻轻关上门。一阵闹腾和咋呼靠近小院附近。丁咚和他的手下没有找到丁一芳,大伙只得无功而返。临回剧团阵地前,丁咚让他们先走,自己鬼使神差还是回了一趟家。丁咚进门,警惕地东瞧西看。妹妹睡得很沉,母亲安然地坐在床边缝手套。“妈,你怎么还没睡?”“外面乱哄哄的,睡不着。”丁咚凭直觉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但他找不到任何破绽,便匆匆离去。 第一百一十六章 亡命坟冢 - 贞香 - 子怀 前面是黑暗,无边无尽的黑暗,后面是追杀,是亲身骨肉的步步追杀。丁一芳心里很明白,自己必须在今晚逃脱才能活命。逃出升天,我不能死,不能被擒,不能被亲生骨肉残害。贞香说得对,我要像一个男人……像一个男人那样活下去!他摸黑跑进小巷,身后的呼喝声,脚步声,伴随着儿子那熟悉的狂叫声,声声入耳。“快,分头去找!一定要抓住他!”快跑,快!别停留。他对自己下令。“丁一芳,我们看见你了!你站住!”“丁一芳,你再跑我就开枪了!”儿子的声音充满从小被抛弃被遗忘的仇恨,他报仇的时机终于等到了,他怎能放过?跑到小巷尽头,跳下干涸的阴沟,隐藏着颤抖的身躯让呼喝声散开后不顾一切爬上沟沿,倏地窜进齐腰深的乱草沟中。他仍然听得到叫喊声,虽然这声音渐渐远去。儿子呼喝咋唬的声音在他耳边萦绕,挥之不去。他在草丛中跑到郊外,到了一片空旷的开阔地。土地潮湿而荒僻。枯枝烂叶在脚下沙沙作响。他踏着丛生的野草,绕开塘渠,跃过田埂,朝旷野深处前进。不消说,这冬天的夜晚,若有人走在这里便是风声鹤唳,胆颤心惊。他跌跌撞撞行了一段,然后才敢上正路。远了,渐跑渐远,他估摸着已经甩开儿子和他的手下。因为再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了。他拖着疲惫的身躯和沉重的双腿,颓然走在羊肠小道上。突然,绝望挑起暴怒,紧紧揪住他的心。他狠狠地痛骂自己。丁一芳,你个蠢货,瞧你干的驴事!什么东西缠住了脚,他奋力扭开,大声咆哮:“啊!滚开!滚开!”他用手扯开脚踝的乱草。咆哮过了,他的忧虑与时俱增,虽然他将忧郁和惶惑埋藏在愤怒的面具之下,但它依旧存在,并随着他一步一步远离县城的步子不断增长。行走了大半夜,天边出现鱼白肚,他又像一只受惊的耗子,焦虑不安的躲人,避人,警惕地暗自观察人。半夜,他不得不在芦苇丛中的小桥下栖身度过,第二天天没亮就开始逃亡。每一次飞过头顶的乌鸦或是麻雀,都令他心头涌出苦涩,令他惆怅无比。冥冥之中他又来到了止锣庵。站在庵堂前不由触景生情,一阵唏嘘。眼前的庵堂残破,衰败,一片凄凉景象。这儿曾是我的福地!他想。我和戏班子曾在这儿躲过鬼子的枪炮炸药,带着贞香在这儿养好脚伤,和她在此朝夕相处六十多个日夜,日后成就了一段好姻缘。眼前我又来到这儿了,但愿吉星照庵堂,让我躲过今夜,在此好好睡一觉……他不禁双手相合放在胸前,朝着堂中深深鞠躬,再鞠躬。大礼施毕,他便进庵堂。庵堂内魍魉滋生,厚厚的灰尘覆盖,他在柴房动手收拾了一块栖身之处,倒头就睡,精神和肉体的极度疲倦让他酣然入睡,一觉到天亮。夜长梦多,还是远走他乡吧!他想。家乡固然值得眷恋,但是危险降临,生命受到了威胁的时候,只有选择离开,这也是为了明天能够有命回来……他原以为躲过风头就可远走他乡,可是,他想错了。他的案子由丁咚亲自申报,惊动了革委会更多地造反派头头脑脑,他们把这叫做“阶级敌人的猖狂反扑”、“隐藏的敌人狗急跳墙”,要严加惩处,以儆效尤。因此,事发两天后就对丁一芳发出了通缉令。一时间,附有人头照的通缉令出炉,被丁咚带领的一干人张贴在大街小巷,他们还不忘了贴在车站、码头、舟楫渡口也张贴出来,杜绝陆路和水路。准备渡河远走他乡的丁一芳看着渡口树干上的通缉令,绝望地想,我怕是走不了了,生命在这儿又一次发生危机。他又回到止锣庵。他凄然地自嘲:看来,我大半生攒下的智慧和胆量,都得用于这逃亡啊…… 他告诫自己:要想活下去,不仅要有无惧危险的勇气,更要有预感危险的嗅觉。如若你今天不能预感明天会发生什么危险,那么明天或许就会遭殃……唯恐被人认出,他把头发抓乱,抹上泥水,把脸上涂抹了一些乌黑的锅底灰,还把身上的衣裤边角撕了好几处,巾巾吊吊的,再往腰上系了一根草绳,褴褛邋遢之状俨然是个叫花子,比起上一次壮丁途中的的逃亡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给自己定下的一个大原则:按兵不动,静观其变,不明事态,绝不乱跑,暂时就辗转在庵堂附近。晚上,借着月光,他来到汉江大堤,站在长堤上望着滚滚东流的汉江水,怆然泪下。他不禁想起了二十年前壮丁途中的逃逸。那时刀枪阻挡,跋山涉水,遥遥数千里我都活过来了,现在难道我过不去这难关?不,能过。但是……原来只是少数人要捉拿自己,现在却是人海战争。谁让我稀里糊涂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广大的人民群众早已被革命思想武装起来,警惕性空前的高涨,他们现在正张开天罗地网等着我,况且还有我那被仇恨缠身的亲身儿子领队来追杀,我怎不成为丧家之犬啊!他敏锐地察觉止锣庵已经引起外人注意了。那天傍晚,当丁一芳从野地寻找食物回来,看见有两个人躲躲闪闪出现在屋侧,他警觉起来,来不及细想,在腰间别上刀,拿起那件厚外套,拔腿就跑。他跑着,转头看见那两个人尾随其后,也在跟随着他跑,惟恐被他发现,他们跑跑停停。他的判断没错,是被盯上了,他已经被丁咚盯上。儿子啊,冤孽!你怎么就不放过你爹……他绝望地呜咽。跑吧!快跑!他一次次命令自己。江汉平原广褒无垠的原野和湖泊都是我的栖身之地,任凭我奔跑,辗转,求生……恐惧,天生就是一个无情而有效的追逐者,它倍增了丁一芳的力量。与其说他是在路上跑,还不如说是穿过杂草丛生的沟沟坎坎。这种地方好处在于没人能追得上,坏处是崎岖不平。有时像蛇一般蜿蜒起伏,有时和荒僻的小径交相缠绕,还有时路径突然消失,出现了一个堰塘,等他就要放弃希望时,旁边又出现一条似路的小径。他跑着,回头望去,身后的影子和声音不见了。他确认甩掉了丁咚和他的手下。他实在跑不动了。毕竟是年近半白的人,不如当年跑壮丁时气壮。环顾四周变得越来越漆黑的夜,他不由站住大口喘粗气。他在一个土包旁趴下,惊魂未定,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周围一堆堆的黑影,凉悠悠的夜风丝丝地吹着。耳边的风声凄厉,似声声在告诫他:“别跑了!别跑了!再跑就没命了……”他捂住耳朵,听不到任何声音。啊,坟地!我原来趴在坟冢之上!借着黯淡的月色,他感觉周遭鬼影憧憧,阴风飒飒,他觉得毛骨悚然,身上直起鸡皮疙瘩。他过去不怕鬼,今天也不拍,但他被突然出现的景象所惊骇。他扭头,不远处隐约可见一块墓碑,墓碑的周围还有一片松树林。天那,这不是高家坟地吗?我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大地缄默无声,仿佛在窃笑。我做了什么……总和坟有缘啊,还总与这高氏故人纠缠在一起。这荒郊坟地一片荒凉和冰冷,我要面对林立的坟头和游走的高氏亡灵,真正是与鬼魂为伍了……这叫什么事啊……眼前,对亡灵的恐惧比起对死神的恐惧来,终究是小巫见大巫,看见墓碑他反而略微宽心,绷紧的神经有所松弛。他知道追赶的人无论如何不会来这坟地,起码不会深入进来和鬼相伴。他坐起身,仰靠在坟堆上,低沉而凄然地坏笑起来。儿子,你输了,你输定了,你是抓不到我的……你爹我是谁啊……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早就机灵的像泥鳅,还在荒郊野岭百炼成钢了……惨淡的月光下,他的脸憔悴而哀伤,可一经笑起来的面孔在夜色里显得颇为狰狞。他的笑声由小到大,伴着泪水,藏着恶作剧似的意象,在这空旷的坟林上飘荡,乍一听,真让人汗毛竖立。“呜呜呜……哈哈哈……”望着灰暗的天空,他笑着,声音变得嘎哑,他笑得浑身乱颤。突然,他的身子一动不动,眼睛一眨不眨了,好像有了一个极其惊人而又富有乐趣的想法出现在他的脑子里,他猛然举手扶住额头,像是稳固脑子不让晕眩发生。一会儿,他诡异地笑了。有一个强烈的念头占据了他的心:老子真不用担心了,也不必跑了,想必那个墓穴还在……那就是我的窝,我的家。我不用风餐露宿,饱受严寒之苦。它,才是我真正的福地…… 第一百一十七章 伊容未改 - 贞香 - 子怀 清晨,天空飘着毛毛小雪。贞香感觉到脸上飘落的雪花一碰皮肤,即刻融化,湿在脸颊如轻柔的细雨般。这是春节前的最后一个星期天,街上人群如蝼蚁般,熙熙攘攘。集市两边蹲着一些做买卖的人,男女老少,衣着年龄不一,可眼神都很相同。他们守着自己的农副产品,大白菜、红薯叶、渣胡椒、腌萝卜干等等。每个提篮采买的人都被他们眼巴巴地望着,希望自己的东西被光顾,以图换取过年的钢蹦和纸币。离集市外不远的马路上,“红卫兵”敲锣打鼓,正押解着又一批牛鬼蛇神们游街示众。年轻气盛的胸腺发出的口号一声声气壮山河,威武雄壮。这可能是今年最后一批了。贞香瞅一眼游行的队伍这样想。她低下头来买菜。在大白菜摊档前挑选了两颗实沉的白菜,付了钱,又买了些萝卜芹菜和莲藕。要过年了,该买鸡蛋和猪肉,手上的蛋票和肉票一直舍不得用,就等着现在来用。她转身往副食品商店去。这时,谁拍了一下她的肩膀,一回头,苏蕊站在身后。“贞香姐,好久不见了。”“哦……是你。”贞香见了苏蕊感到很诧异,“你好吗?”“还好。”苏蕊自信地笑着,神态自如。贞香打量着苏蕊。苏蕊很自信,可以唱得上精神抖擞。如果仅从她那蓝色的衣裤和齐耳的短发来看,完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但是,再细看,就会发现她的眼珠转动很快,时时闪现着智谋和心计的光亮。她的身材健美,胸脯结实,没有那种为孩子、家务拖累过的痕迹。看来,她的确过得还不错。没有丁一芳在身边,也许对她来说是一种轻松的活法,好像解脱般令她欢畅。“哦,好,过得好就好……”贞香点头说着,那淡然的神情和欲迈动的脚步,有结束邂逅闲谈之意。苏蕊看出了贞香的意念,紧跟着问:“贞香姐,你还在恨我吗?”“不,”贞香轻轻摇头,“往事如烟,早忘得无影无踪。”再痛的伤口,忍过了疼痛也就习惯了。有些话不必说就不说为好。有人来来往往,撞了贞香的菜篮子,苏蕊就势拉着她到人少的地方,站住,一脸真诚似的看着贞香的眼睛说:“贞香姐,我一直就想告诉你,我对不起你。真的。我还想告诉你,如果你见到丁一芳……就对他说,我和他两清了,他不必再回我这个家。”她把“我这个家”加重了语气,言下之意还有“你这个家”。贞香眯缝着眼睛看着苏蕊,片刻,慢慢说道:“哦,对不起苏蕊,让你失望了,可能没有这个机会,因为我见不到丁一芳。”苏蕊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像是回味孩提时代的往事,轻描淡写。“贞香姐,说来不怕你见笑,我那时真傻。真的。我和他可能是一场误会,其实我们很不般配。不管从年龄上看,还是从文化、兴趣爱好,尤其是政治立场……”说到这儿,她点到为止似的补充道:“哦,算了,不说了,今天把这些告诉你,我感到轻松多了。希望你有机会告诉他。当然,我有机会也会对他说的。”“是吗……”贞香看着眼前的女人,心里明白了她的来意。“嗯……我看出来了,你现在想和丁一芳撇清关系。”贞香不经意地眯缝着眼睛看看苏蕊问道:“嗯,他倒霉了,该没连累到你吧?”“没有。我和他政治立场不同,上面都知道的。”苏蕊很直白。“关键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和他不是一类人。而且……”“而且什么?”“我要为我的儿子着想啊。”苏蕊抱着一不做二不休的神态说,“我不会让一个通缉犯成为孩子的父亲。告诉你吧贞香姐,我的‘离婚宣言’就贴在剧团门外,宣传部已经同意,我和丁一芳解除婚姻关系。”苏蕊说的是事实。剧团售票窗口的一面墙上就贴着署名苏蕊的离婚宣言。近来围观的人虽不如当初宣言问世时多,但依然门庭若市。无论造反派和保皇派,头头脑脑或虾兵蟹将,走过路过都回来瞧一瞧,看眼看。那上面写着的丁一芳像狗屎,臭不可闻。是引诱军嫂的色狼和居心不良的阶级敌人。“哦,宣传部现在管婚姻了……”贞香淡然一笑,忍不住揶揄道,“恭喜你啊苏蕊。你自由了,我理解,你总是自由的,就如当初你自由地离开丈夫前……自由地盯住丁一芳,你现在的自由更自然啦。不过,有句话我还是要提醒你,即使你现在和他真的离婚,你也曾是丁一芳有名有实的妻子,以后再怎么自由,也希望你别把事情做绝了。”苏蕊一时语塞,想了想,很大度地一笑,似把贞香的话剔骨去刺。她拂去心头涌起的极度不快说:“我的确自由了,贞香姐,再见!”苏蕊走了,扭身走之前朝贞香意味深长地一笑。苏蕊走得好似很坦然,很畅快。转身时样子很潇洒,就像把一个借来的破包袱扔下,完璧归赵扔给昔日的主人,再也不欠人什么了。她步履很快,走得又匆忙,贞香感觉她心里还是有愧的,有所畏惧才加快脚步。贞香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就像打翻了五味瓶久久难以平静。她担心着丁一芳的处境,心里暗暗为不知身在何方的他祈祷,祈祷他平安无事,哪怕是苟且偷生也要活下去。回到家,贞香看见门口站着多日不见的姐姐贞兰。贞香很高兴,有些诧异地问:“姐姐,你有事吗?”贞兰说:“当然有事,不然来干什么。”贞兰神秘而兴奋,带有几分神经质。她进门后随手关好大门,拉上门闩,贴近贞香的耳边说:“快,快打开收音机,帮我找一个台。”“什么台?”贞香打开客厅桌子上“红灯”牌收音机,问贞兰想听什么台。贞兰说要听什么“自由中国之声”。贞香一边调台一边嘀咕,没听说过这个台呀。突然,贞香好像意会过来,脸色一变。“你想听敌台!找死啊!”“别大惊小怪,我也是刚知道的。这个台有小坤的消息。”“天哪,”贞香惊呼道,“小坤即使活着,也不会自找麻烦,到电台去嚷嚷着找你!你从哪里知道的?”贞兰说:“你别管,帮我找到这个台就成。”贞香正色道:“不行!你要找的台中波干扰大,只能夜深人静时把音量调得很小,用短波收听,可这叫什么啊?收听敌台!”贞香摇头,坚决不答应。贞兰气咻咻地说:“真是的,我鬼迷心窍来找你,你和丁一芳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姐姐,我这是为你好。”“我不要你的好。我要小坤回来!我要告诉他,我在等他,等他,等到地老天荒,等到海枯石烂……他必须回来!”贞香看着姐姐小脚颠颠的背影,心里震颤,可她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不知该如何帮助迷失在心魔的姐姐。她呆呆地站了一会儿,收音机三声粗,一声脆细的正点报时响了,已到了中午十二点。收音机报时的声音让她回过神来。今天,红雀说学校把贫下中农请到学校,召开忆苦思甜大会,还要吃忆苦饭,丁咚也说他有政治任务,都不回来吃饭。家里就剩下她自己。    严肃的新闻联播开始了。这无比气派做梦都不敢想的收音机,是丁咚的麾下抱来的,贞香几次让丁咚抱走,可他说这不是偷不是抢的,是正大光明得来的,要她尽管享受。不偷不抢就是正大光明?丁咚最近在忙些什么?贞香的眼皮又跳起来,就像有一根筋扯住,不停地拉扯着眼皮阵阵跳动。她的心思完全回到了儿子身上。自从丁咚登上万人大会批斗舞台的那一刻起,别说是她,无论什么也无法控制他了。每当她试图苦口婆心劝说儿子,不要参加武斗和游行,不要惹事,他总是说,放心吧,我是在干革命,走正道,为保卫尊严而战斗。她怎么也想不到,丁咚今天的战斗升级,要大开杀戒了。今天一大早,“红星战斗队”的造反派抓了“东风兵团”的司机黄光中。这是蓄谋已久的抓捕,为的是报夺车之仇。他们把司机带到郊外,绑在大树上进行拷打,逼问,要他反戈一击,把车开回到酱菜厂。司机说,我不敢,那是背叛,是死罪。酱菜厂的造反派在严刑逼迫下不见成效,便开枪射杀了司机。这一幕,恰巧被路过此地的小木工看见,他和丁咚是一个车间的。丁咚得知情报,七窍冒烟,抑制不住怒火,他一边让人去找家属收尸,一边拿出前几天刚从属下那儿得到的盒子枪,带了几个手下,亲自开着卡车来到了酱菜厂。 第一百一十八章 子陷深渊 - 贞香 - 子怀 到了酱菜厂门口,丁咚下车后不顾门卫阻拦,率领东风的主力队伍很快围住了酱菜厂。丁咚站在院内向麾下挥手,顿时,停靠在门外大卡车上的高音喇叭开始广播,一个脆亮的声音响起来:“红星战斗队的叛徒们,你们背叛了造反派,背叛了革命,你们谋害我们的战友,该当何罪?限你们在一小时内交出凶手和主谋,否则,我们将誓死讨还血债,保卫革命成果,血洗酱菜厂!”酱菜厂似乎早有准备,他们在远处悄悄围上去,试图包围来犯者。而且,酱菜厂房头的高音喇叭也开始广播了。他们采取直接攻击和咒骂的方式回击,声音高亢,毫不示弱:“你们东风兵团不是好鸟,是骗子,是强盗!你们骗走了我们的卡车,是可忍,孰不可忍!你们居心叵测,是革命队伍的机会主义,小爬虫,我们要与你们血战到底!”不一会儿,酱菜厂的喇叭哑了。它被丁咚手下那个小个子的枪弹打中。这下子“东风兵团”更加士气高涨,只听喇叭趁机高喊:“找出凶手!抓住主谋!”大门外的兵团战士和院内的人兵分两路,不一会儿冲进一间间办公室和厂房,他们渐渐占领了整个厂区。“交人!交出凶手!”有人高声喊。厂门口已经聚集了一群手持石头、棍棒、钢钎的人,他们拦住东风兵团继续赶来的人,不让他们进去。推搡中,由肢体冲突演变成打斗,顿时乱成一团。这时,“啪”的一声,丁咚朝天开了一枪,顿时安静下来,片刻,东风兵团有人翻墙而入,进入到酱菜厂。酱菜厂办公室前,大家手里除了棍棒、钢钎和榔头,双方各有几支手枪,虎视眈眈对峙着,势同水火。东风高喊:“交人!交出凶手和主谋!”红星回答:“没人可交!滚出我们厂!”东风再喊:“交人!交不出人我们就血洗酱菜厂!” 红星再答:“别吓唬人,现在世界上谁怕谁?”丁咚来到一楼厂办门口,站在中间。这时他手里的枪还垂在腿边裤缝处并没有举起来。他对靠上前来的红星战士气势汹汹地说:“只要你们交出凶手和主谋,我们就撤兵。”“没有什么凶手和主谋。”一个楞头小子回答。“必须交!”丁咚说。这时,突然从暗处扔出一颗手榴弹,嗤嗤冒着青烟飞过来了,丁咚一见惊惧,他娘的还来真格的了!,高喊一声“快卧倒!”手榴弹在他身边不远处爆炸了。懵懂中,他只觉得有个东西进入到小腿,热嗤嗤的,顿时腿部鲜血淋漓。可他看见鲜血却并不感到疼痛,也许腿麻木了。“好哇!来真的了……”丁咚嘟嚷着爬起来,腿虽然有点麻木,但跛着还能跑,他边跑边喊,“走,抓两个舌头带回去!”说话间,他冷不防上前,一手搂住酱料厂那个愣小子的脖子,拿枪指着他的太阳穴命令:“走,跟我走!”有个人举着钢钎冲上来,要他放下愣小子战友。他对着丁咚喊:“放下他!不然我捅死你!”“你别过来,小心我开枪!”丁咚厉声威胁着,见对方挪步不停,举起枪朝天开了一枪,可是,来人还不理会,手持钢钎直冲过来。丁咚急了,眼红的喊道:“别过来啊,否则我真的向你开枪了!”来人没听见似的,双手紧握钢钎直捅过来,眼见就要捅向丁咚,那一瞬间,只听“啪”的一声,丁咚的枪朝着来人不加瞄准就扣动了扳机。枪响了,刚才还手握钢钎生龙活虎的人随着枪声倒地,钢钎“咣当”落地。丁咚好像听到那人倒地前叫了一声,还像看见了那人的腹部流出殷红的鲜血。慢慢倒地。红星的人为上来,有人嚷嚷着:“快送医院!”还有一个人颤抖着说:“他好像没气了……”我杀人了?他死了!丁咚的脑子“嗡”的一下,感到像在梦里。他愣了一会儿,只觉得四周突然变得异常安静。他一手拖着俘虏,一手僵硬地握着枪,头也不回地跛着行走,一步步像个机械人似的,步子不紧不慢,脸色不急不躁。红星的人一见这阵势和丁咚的表情完全吓傻了,不禁都给他让出道来。丁咚面无表情地跛足走着,拖着被吓懵的俘虏,一直走到了门口卡车前。这时,他的腿不禁颤抖了一下,接着腿软,他靠在车身上。俘虏被手下接走,丁咚身子歪倒在车门边。丁咚和小个子一伙人各抓了一个俘虏,这两个俘虏当天被关进了东风兵团的办公室,有两个持枪的人看守。丁咚的腿负了伤,被手下送进了医院。幸好一颗蚕豆大的弹片没有伤着骨头,取出小弹片便无大碍。 武斗的第二天,小个子迫不及待带人审讯俘虏。那两个被抓的其中一个叫王云,就是丁咚挟持的楞头小子,他还是个高中生,是来哥哥的单位玩,赶上了这场自认为很刺激很好玩的武斗,一时兴起加入进来的。另一个叫周小钢,是酱菜厂的工人,工龄可有七八年了,是从农村招工来的。审讯那天丁咚还没出院,小个子主持着审讯。俘虏王云见审讯室有三个人,荷枪实弹、杀气腾腾,心里恐惧不安,不等严刑逼供就开始主动交代。“大哥们,放了我吧。为了将功赎罪,我交代:我家里……家里还有一支手枪,是我哥哥的,我可以叫人带来交给你们……”“哦?”小个子欠起藤椅上的瘦小身子说:“听你那意思,想让我饶你一命?”“我向伟大领袖发誓,我不是红星战斗队的。”王云频频点头,像捣蒜似的。“那你还拿着家伙在里面玩!很开心嘛!”“我哥是酱菜厂的,我一时无聊……凑热闹。这不,学校停课闹革命嘛……”“你哥是红星的,那不一样吗。除非你告诉我,谁是杀害我东风战士的主谋,谁是凶手,否则,我这枪……”“我真不知道。求你们放了我!”王云的声音带着恐惧和无奈,腿也颤抖着。小个子乜斜着眼,瞅着眼前向自己求饶的人,心里很是满足和惬意。这时,王云扑通一下跪在小个子面前,两手向前伸开,眼里满含祈求:“大哥求求你!”小个子摇头晃脑,嘴角一歪,他猛地往后一仰,打了个响指。就在那时,小个子身边的人扣动了扳机。一颗子弹正中王云的脑门心。王云一声不吭,身体如烂麻袋一般一歪,慢慢向左侧倒下去,就这样命丧黄泉。 一个年轻的鲜活生命没了,审讯室的三个人如瞅草芥般毫无恐惧之态,他们看看地上的王云的尸体默默无语,既无议论,也无人叹息,好像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拖去河边吧……干净点。”小个子淡漠地说。两个面无人色的人拖走了王云。“带另一个来!”小个子命令道。不一会儿周小钢被带上来。 周小钢大约二十七八岁,身材壮实,个头中等。他进来前就被暴打了一顿,头破血流,衣服也给撕破了,他擦拭着嘴角的血,盯着审讯室的人。 小个子看看周小钢,讪笑。“看你这鬼样子……就是一个小爬虫吧。”小个子问手下的人。“他也没招是吧?”身边的人点头。小个子好像很累似的,头一歪,露出狰狞的笑容对身边的人说:“好了,反正无招,那就把他放了,明白吗?” 他扬手,朝门外指着,“送送,我和你们一起去送送。”天色已晚,昏黄的天空阴沉,小个子带着两个手下押送着周小钢向护城河走去。周小钢心里忐忑不安,左顾右盼,脚下都是齐腰深的荒草,他听见自己的脚步在荒草中发出“飒飒”的声响,似乎发觉情况不妙,便开始哀求。“大哥小弟们……这是去哪儿啊?”三个押送的人一声不吭。周小钢心头发紧,头皮发麻。哀求着说:“我求你们,千万别杀我。我家里有老婆孩子,还有一个生病的老母亲……我不能死啊!”他说着说着就停下脚步,再也不走了。 “走!不走就一枪崩了你!”周小钢绝望地发出一声呜咽,抬头望灰蒙蒙的天空,一声长叹:“老天爷,难道我真的犯了死罪不该活在世上了吗?”说完,他默默地跟随着,脚下又响起“飒飒”的声音。到了河边,周小钢站在河边不动,整个人吓傻了,身后的小个子只歪了一下头,一个拿手枪的家伙像点靶似的,三声枪响,周小钢应声落入水中。好一会儿水面没有动静,三个人站在岸边看着,直到沉入水中的周小钢冒出水面,水面再次恢复平静。杀完人后,三个人站在河岸沉默了一会儿,小个子突然皱眉说:“他妈的,真没想到啊……这年头,杀个人比杀只鸡还容易!” 第一百一十九章 飞蛾取火 - 贞香 - 子怀 第二天丁咚来到审讯室,得知两个俘虏被杀,顿时又惊又怒,那一刻,他像被谁揪住心似的,感到喘不过气来。他对小个子怒吼一通后瘫坐在藤椅上。回想这几天的经历,他不禁打了个冷颤。“我杀人了……手下也在杀人!”他低下头,双手撑住脸颊,把身子深深地埋下去。丁咚迈出的这一步日后将成为被清查的“三种人”的铁证,连同小个子的杀人之罪也有丁咚的份……他感到自己就象走进了沼泽地,深陷泥潭不能自拔。当贞香知道儿子杀人后气晕了。“你杀人了,杀人了,你这畜牲!”贞香发疯似地摇撼着丁咚大声嚷嚷,“杀人抵命你不知道?”“我不杀他,他就杀我!”他瞪着眼睛对她说:“就差那么一点,你儿子就被人捅死了!”她哭喊着,把他推进卧房,锁在房间里。她在堂屋走来走去,喃喃自语:“造孽啊,造孽……”他在屋里大喊:“我不想杀人,可是我不杀他,他就杀我。难道你希望我去死?”她顿足,仰天叹道:“天啦!我家出杀人犯了!”贞香一天不吃不喝,也不给丁咚吃喝。她要他好好悔罪,受到良心的制裁。贞香还说,要找好人,带丁咚去投案自首,以图洗心革面,留住小命。她想为死者做点事,便去酱菜厂打听。厂里的人告诉她,说死者叫黄明,可今天一大早他的媳妇带着婆婆和两岁的孩子回乡下娘家去了。死者的家门突遭不幸,这个家庭如人间蒸发,从酱料厂消失了。她感到悲哀。想赎罪却没有门。就在贞香去给死去的黄明烧香祷告时,丁咚被小个子一伙撬锁弄出了门,丁咚又回归到兵团司令的位置。丁咚离开家后,贞香再想见儿子已经很难了。他从铁锁里挣脱出来,日子凭着惯性又向前推进。为了不让母亲担忧,不再受吗而行动方便,丁咚干脆住在厂里的兵团宿舍,也在厂里的食堂就餐,好些天不回家。经过那场有死有伤的战斗,他的心虽然时常纠结不堪,噩梦连连,但在大白天看来,他变得更坦然了。贞香好些天在无比沮丧的情绪中度过,她想到了丁一芳。这父子就象一对冤家,成了她心中的顽疾。她希望丁一芳活着,平安。他好吗?她替他担忧。坟间阵响,萦绕耳际。腊月寒风萧飒,发出阵阵凄厉的声音,在墓地坟头间不绝于耳。刺骨的寒气,逼着他一个劲儿地想:赶快进洞避风霜吧。那天晚上,丁一芳在坟边趴着,奔跑的热劲儿过去,身上感到一阵阵寒意袭来。丁一芳藏进了墓穴。这墓穴还是过去的样子。墓碑后有一个不容易发现的机关,拇指头大,藏在封住的砖缝里,使劲按,坟堆乱草丛中的土门便会打开,打开的门犹如涵洞,要躬身才能进去。由于年久,洞门被草皮乱叶缠绕,他分拨开一丛茂密的荆棘,棘刺扎伤了他的手,臂力用得太猛而受了损伤。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推开土门钻进去。墓穴内,约摸四尺见方的场所,仅容得下他四仰八叉躺着,想多一点活动空间也没有了。不过,天寒地冻,这的确是容身的好地方。丁一芳半开着墓门,他想,人们对鬼的敬畏所至,这深更半夜即使抓逃犯也不会往墓地里钻,况且还有一个墓碑挡在洞口,不易被察觉,即使有动静他也来得及把门关严。手臂火辣辣的痛。他感到火辣的焰苗舔噬手臂,刺破的手指头在燃烧中枯萎,断裂。他躺下,仰头望着墓顶的黄土,试图不去想手臂无时无刻不在的疼痛。他感到自己清醒地躺在地狱,因恶梦而难眠。他虽疲惫、饥饿、虚弱,但丝毫不敢大意地弄出声响。与外面刺骨的狂风和随时可能出现的危机对比,洞内犹如天堂。他打量着身子四周,黄土发出的潮湿气味渐渐在洞口散发出去,变得可以接受了。寒气越来越重,他裹紧身子靠在洞内,一双眼睛像野狼般对着墓碑闪闪发亮。不一会儿,极度的疲倦让他进入梦噩之乡。他梦到被追杀,和现实一样,只是梦中的自己脚步更沉重一些。他不停地跑,掉下了深渊……这一夜是他一生中最心神不宁的一夜。过去在壮丁逃逸时只怕人,眼下除了怕人还怕鬼。他自认为胆大,可千百年来传闻的鬼蜮之说不可能全然不顾。在夜的进程中,各种各样的鬼故事和鬼蜮传说交相缠绕在梦境之中,荒诞,古怪,不着边际,弄得他心神疲惫,心悸不已。第二天黎明,他昏沉沉的假寐被一阵鸟鸣惊醒。“勃咕咕……勃咕咕……”是斑鸠的叫声。他从墓穴中探出头来看一看,天色尚早,雾气蒙蒙,路上还没行人。白天,除了幻想以外,还给人带来理智。他的眼光像地洞里的老鼠搜寻一番后才出洞。爬出洞外,他又警惕地看看四周,然后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在苍天昏黄的花眼俯视下,他孤零零地站在坟边。坟堆林立,稀疏的树影在晨雾中似鬼影般诡异。他在鬼影中无目的的穿行。他想,要在这墓地中与鬼们为伴生存,就得和他们亲近,还要熟悉地形。他溜达着,察看着,突然,两只斑鸠“扑棱棱”从树杈的窝里飞走了。他抬头看看天色,已经大亮,天边的太阳冉冉升起。他经过墓地,穿过松树林,绕过小水塘,看见了一处村舍,他悄悄走进村舍,在靠近村舍不远处的一片菜让他提起精神,那片地里种满了萝卜,绿茵茵的叶片下,有的还露出了红皮。天无绝人之路,恐怕这就是我救急的干粮了。路上开始有行人走动。单行者,结伴而行的,大都是些青壮年。有人驾着马车,有人推着独轮车,或是坐在牛拉的板车,一颠一簸慢慢行驶。他们的方向一致,都是向着城里,朝他丁一芳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去。没人的时候,他在杂草丛生崎岖不平的小径上如履平地的大步行走。他步履踏实,双腿矫健。这是他一直坚持练功的结果。他的脑海里充斥着各种气味,来自松树和柳树,来自生命顽强的野草和不怕严寒的无名小花,还有腐烂而变成肥料的落叶与枯枝。他感到饥饿,急切地奔向那片菜地。丁一芳的通缉令在年关前后自然放松,白天猫着,晚上活动,他在墓地的日子也相对逍遥了些。隐隐记得该过年了,但他不知道今天是初几。傍晚,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地,丁一芳就出来见天日了。他左顾右盼,像猎狗般敏捷。当确认没什么危险时,他站直了,信步走出墓地,穿过松树林。饥饿感狂热的使他急燥起来,他跑了一段路找到那洼菜地,里面种着的萝卜又被他揪出两个。这几天打嗝放屁都是讨厌的萝卜味,他想,该改善生活了。趁着天还没完全黑下来,趁着黄昏人们警惕性最弱,他一改叫花子形象,穿上外套,把头发用手指梳一梳,在小塘里洗把脸,上了路。他要去买火柴,吃熟食,喝点热乎的东西暖暖胃。我真笨。他边走边想。人和动物重要的区别就在于会否取火,用火,猿人在多少万年前就开始用火了,可我却不会取火。今天,他找了两块石子磨擦,怎么也没有像书中所说擦出火苗来。吃喝了几天凉的冰的生的,肠胃里凉飕飕,肋下气鼓鼓,他感觉再这样下去怕也成动物,还是一个衰弱的动物。他决定不顾一切出去买火柴。他知道,火柴凭票才能买得到,他打算向店家说说好话,两分钱一包给人家一毛钱买一包,还是有希望的,因为价钱番了几番,没理由不卖。他来到渡口旁边的一个小店铺。这是离墓地最近的一家店铺。昏暗的油灯下,店家门庭冷落,店铺的名字很普通,叫“斗私批修店”。丁一芳把一毛钱从柜台上递过去,冲着低头忙碌的店员说:“店家,请给一包火柴。”“火柴?”店家起身,抬起头,是一个年轻人。他看着那一毛钱皱眉。“要票。”“不用找钱,给我一包。好吗?”年轻人打量着丁一芳,他的眼睛里满是疑惑。他答非所问地发话,“你是哪里来的?”丁一芳没立刻回答,把脖子往衣领里缩一缩,迟疑道:“哦,我家里遭灾,流浪到此,是河南的。”“听你的口音不像。”“出门多年,变了。”“你有单位证明吗?”“证明? 弄丢了……”坏事!丁一芳知道大事不好,可进退两难。继续陪聊吧,肯定露破绽,走吧,有逃的嫌疑,现在不想要火柴也走不成了。就在这危难之时,一个小孩的哭声渐近。小孩在中年妇女的臂弯里哭个不停,妇女来到店前。“贵宝,”妇女大声叫道:“给我来根棒棒糖。”店员叫贵宝。趁贵宝招呼妇女和哭闹的孩子时,丁一芳好像想起什么似的笑着说:“哟,我该走了。”“哎,你等等!”贵宝说。他好像没听见年轻人的招呼,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一百二十章 墓穴之谜 - 贞香 - 子怀 他大步流星,后来小跑,直到感觉已跑出贵宝的视线才慢下脚步。火柴没买成,险些成为扑火的飞蛾,他很懊恼,躺在洞穴里他不停地想,我很需要火,越是难到手的东西越是珍贵。过去不知“火”的重要,如今算是知道了,他发誓以后再有机会,身上一定带“火”。胃寒胃酸胃痛,让他思绪纷乱,不停地胡思乱想,不着边际。他的脑子里想的都是温暖的火:火的使用是人类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状态迈向文明的第一步,是人类与动物界分化的标志之一……此刻我多么需要火!人工取火是由摩擦而成,我拿什么摩擦?可也有天然火,火山爆发、雷电轰击,火的威力和作用非同小可……可我,一不留神被火烧,竟然犯下不可饶恕的过错。老天啊,造反派啊,如果我说假话遭天打雷劈,没有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就没有我丁一芳,一个到处流浪的孤魂野鬼变成国家干部,有了用武之地,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我怎么会一夜之间成为敌人,怎么就没人信我呢……人们为何着了魔、着了“火”,谁也不信谁了?我怕是没指望了,雷公你就劈了我吧!他绝望了。他躺在地上,微睁着眼睛,他的舌头舔着久未修剪的梢儿焦黄的胡须。他左手按着右手粗大的手指关节,发出“啪啪”响声,他感觉自己瘦骨磷峋、散发着野兽气息。他苍然欲泣。这是报应啊,报应。他胡思乱想着,在胃区的疼痛中煎熬。墓葬风水先生说过,死者的真气会与穴气结合形成生气,通过阴阳交流成途径,在冥冥中影响在世的亲人。我如果死在这儿,也许贞香和丁咚都能感应得到,或许能宽恕我,因为贞香会有感觉,这个墓穴她蹲过,这儿留有她的踪迹和气息……他不禁想起过去最美好的时光,那是二十多年前,他和贞香刚离开县城,去开始新生活的日子。荡舟采莲,岸边折柳,湖塘踩藕……如今,心中所插之柳依然柔丝拂动,却天公不作美,我丁一芳成了丧家之犬。想到贞香,他的心很疼。最后一次见她时的那双粗糙皲裂的手在他眼前浮现,他握拳捶向自己的胸口。你很无耻,活该有今天,在这地狱般的墓穴地苟活,假如你死在这墓穴……想到这儿,他打了个冷颤。墓穴外斑鸠阵阵鸣叫,他在短暂的浅眠中惊醒。今天是大年初几啊?灰色的晨光正透过土门缝隙流泻进来,同时进来的还有刺骨的寒风和飞雪。风雪逼迫他必须在墓穴里忍饥挨饿,风雪还换起千般沉睡的味道,使万物具有如此的魅力。小草和野果,树叶和青菜,钻过灌木丛的地鼠……一切清晰可辨,他似乎还捕捉到河沟里小鱼腥咸的气味,以及刚宰杀的野兔所散发出来的浓烈血腥。空虚阴冷的胃灼热,刺痛。 是什么东西窜出来,在奔跑,他探出头,看着洞穴外,雪花飘飘,地上一片银白色。雪花撒落在脸上,很快融化。那边,一只松鼠在不远处蹲着,东看西瞧,在这冰天雪地的早晨自得其乐。他来精神了,从身边拿出那把小钢刀,拔出刀鞘来,悄悄爬到穴外,亮闪闪的钢刀对准松鼠掷过去。可是,差一点,受惊的松鼠跑的无影无踪。树杈上,斑鸠又在叫:“勃咕咕……勃咕咕”风雪天的寒冷使斑鸠反应迟钝,除了叫声,它们几乎一动不动。他抬头看斑鸠的栖息之树,那是一棵老杨树,树叶发黄,寥寥无几,可树干粗壮,枝丫众多,它伫立在寂寥的墓间,也许给斑鸠带来了宁静和安祥。丁一芳对这江汉平原上最常见的斑鸠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比野鸽子形体略小,长得并不好看,大都是灰不溜秋的羽毛,叫声也不好听,羽毛和歌喉都无法和画眉百灵相比。可老杨树上的这对斑鸠却是黑色的,难得的是后颈项大半圈黑羽毛之上,缀满了黄白相间的珠状斑纹,仿佛围着熠熠生辉的珍珠玛瑙项圈,这天然的毛色,为它们平添了几分高贵。“花姑子!” 他叫着它们,仿佛忘记了狂热无比的饥饿。“勃咕咕……勃咕咕”斑鸠没动窝,却仍然叫了两声,就像在回应他。他热泪盈眶,凄然地想,这斑鸠都愿意和我相伴,可人们却要抓捕我……不让我自由。他盯着斑鸠想,我得尽快找到食物,决不会打斑鸠的主意。恐怕……只能再去偷。田里,大雪覆盖,扒开皑皑白雪,没有萝卜了!他懊丧,悔恨,绝望。回到墓穴,他拿起贞香在临别前塞给他的小钢刀。刀光闪耀,在洞内露出光亮。他拿起刀舔一舔刀刃,好像在感受它犀利冰寒而独特的味道。也许有一天,它会成为我最后的随从,送我上西天……他懊丧地用那寒光闪闪的小钢刀在四周的洞壁上和地上胡乱刺划,捣动,发泄着心底的悔恨和绝望。突然,频繁而疯狂的捣腾中,靠底的一块土层变得十分稀松,大不同于周围,好像土层很浅,他越捣越觉得异样。又捣了几下,不一会儿就露出一个两尺见方的地洞来。啊,这是什么?他惊住了,有机关!大脑第一个反应过去,接着的反应让它热血沸腾。有财宝!他兴奋难抑,嗓子眼发出如野人般“噢噢”声,他那捣动的手臂如抹油的机械手,挥动自如,不受控制。他捣腾着,一个木箱的边缘露出来,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挥汗,喘息,他很想一下子把它挖出来,但他的腿发软,头发昏,膝盖骨瑟瑟发抖,他的心跳得异常剧烈,他的眼睛也变了,变得模糊起来,以致他不得不停下手上的动作。这里究竟埋着什么……他脑子嗡嗡乱了。他的脸色发白,心跳不能在快。他想,大凡遭了祸灾的人,但等极度的恐惧过去,有时会盼望出现好运。他扪心自问:我这是怎么啦?想好运想疯了……刚才不过是梦境,是眼花了……他告诫自己要理智一点。“唉,倒霉鬼!”他对自己说:“我是一个苟且偷生的人,即使那真的是一箱财宝又能怎样……”“不,有用。”有一个声音对他说:“你可以拿它来补偿你的至亲至爱……”他又抖擞精神,开始挖掘,挖出这个箱子便有了答案。他用可怜的小刀不停的卖力挖掘,沿着箱子四壁,再用手刨土,一点一点把土扒开,给箱子让出位置。这是一只包着铁皮的箱子,他看到了镶嵌的边角和铁皮。沿着箱边再挖下去,他的小刀碰到了箱子两当头的铁环,金属碰撞的声音在他听起来是那样的美妙。箱子终于全部露出来了,他抓着铁环想提起它,它却纹丝不动。再一用力,一个铁环松了,掉下来。他不得不放弃提起箱子的主意,改为撬开箱子盖。当他费力撬开箱盖的那一刻,他头昏目眩,惊呆了,一屁股坐在松软的土上。这是满满一箱金银珠宝!这不是做梦吧?他迷迷瞪瞪,脑子发蒙,意识不清。他抓起一根金条,贴近脸上的皮肤,冰凉;他捧起一串珠宝,沙沙作响;金钗、金锁、宝石,他拿起一颗宝石嗅一嗅,舔一舔,又拿起一个金锁摸一摸。咦,那是什么?是什么东西在下面发出的亮光如此幽深,美奂,即使在箱子底部也掩藏不住它静静释放的光芒。他翻弄着,从底部拿出了那个泛着暗绿色幽光的珠子,握在掌心,捧在手上。他一遍遍搓摩着这半透明,主动发光的珠子,还用舌头舔了一舔,冰凉的感觉却让他热血沸腾。“天呐,这是夜明珠!”他立刻想到了关于夜明珠的传说。那颗珠子在他的把玩下,吸收了他的热能后光亮越来越强,在这阴暗的墓穴中,它逐渐主动地发出震撼而激动人心的通体光亮,如一轮幽深剔透的明月,把他的心彻底激活,照亮。一声惊呼,像洞外的风声吟过。“贞香……宝物……宝物……”他激动得语无伦次。倏地,想起了一件往事:当年,满街风传着高家老宅“闹鬼”,水枝的弟弟水生装神弄鬼,还被他深夜埋伏逮个正着。原来,水生要找的财宝不在高家大院内,却埋藏在高家坟地!天哪,这就是那些宝物,他是我的了!一声嘎然而止的闷哼冲出墓穴,穿过晨空,撕破晨曦,很快又消失了,正像鬼啸般。快!快收好!收拾前,他摩挲着夜明珠,爱不释手。这颗宝珠不能离身……他想。他掏出口袋的手绢,用它包好珠子,揣在怀中。他急忙把那一箱来不及细看,沉甸甸,明晃晃、亮闪闪的财宝复又关上,盖好箱子,再用土覆盖住。他那迅速的动作十分麻利,好像拖沓间这些宝物会不翼而飞。 第一百二十一章 赎罪遭拒 - 贞香 - 子怀 墓穴得宝,他本来想好好自娱自乐庆祝一番,可精神体力难支,他伏在埋藏箱子的软土上闭上眼睛,瘫似的倒下,死死地睡了一觉。这一觉仿佛有一个世纪,他醒来时好像换了一个人:他的精神大为改观,就像打了强心针。他不再想死了,决意好好活着。当然,先把肚子填饱,然后再仔细想想这如梦似幻的眼前和明天。他站起来关好墓穴,在门口抓一把雪搓搓脸,动窝了。又一阵疾风低吼而过,他不惧寒风,脚步变得轻快。雪在脚底下被踩出“嚓嚓嚓嚓”的声响,他凭着记忆踏着厚厚积雪的路径,穿过白雪覆盖隆起一座座小山似的坟堆,绕过结冰的堰塘,跃过冰碴覆盖的田埂,路过冰冻的菜地,他终于来到了一家农舍前。不用敲门,门是洞开的,有个十岁左右的女孩坐在门槛上埋头剥玉米。女孩看见他,放下簸箕站起身,朝里屋发出叫声。“奶奶,有人来了!”一个拄拐的老太婆颤巍巍走出来。她咕哝着,“谁来了?大清早的……”丁一芳慢慢走了几步,站住。老太婆却瞪着眼,眼神空茫,原来她是盲的。丁一芳上前,靠近老太婆,伸手搀扶她。“老人家,我是过路的……家乡遭难流落到此,向您讨点吃的。”“哦,”老太婆瞪眼看着虚无之处,“小瑛子,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拿上来。”丁一芳搀扶着瞎眼婆婆进屋,走进厨房。小瑛子从碗橱里端出两碗吃的,他见了碗,还没看清是什么,口水就情不自禁的往外冒,胃里的狂热又开始了。“还是温热的吧?快趁热吃!”瞎婆婆望着虚无之处说。“多谢!”他坐在桌子旁,拿起小瑛子递来的筷子,埋头吃起来。一大碗剩粥还是温热的,是小麦和大米熬成的粥,还有一碗咸菜干。这是他平生吃过的最香的一顿饭,吃得稀溜稀溜,巴咂巴咂。“慢点吃,别噎着……”瞎婆婆坐在暗处的竹椅上,听着吃饭的动静,嘀咕着提醒他。他三两分钟吃完。吃完饭,小瑛子在奶奶的吩咐下又倒了一碗热水,他端起来一饮而尽。吃了热粥,喝了热水,他的胃区舒服了很多。他此刻才想到一老一小的家人来。“小瑛子,你的父母呢?”“他们去大队跳忠字舞去了。”女孩说着笑了,“不去要扣工分的。”“哦。”丁一芳站起身,扫眼看见碗柜里有一瓶高粱酒,他突然来了精神。联想到它的滋味和劲道,一阵欲望涌上心头,不能自已。他摸摸贴胸口袋,那里有贞香塞给他的纸币。他走近瞎婆婆,轻声说:“老人家,我和你商量一件事,你……能不能把厨柜里的那瓶酒……卖给我?”瞎婆婆眼睛瞪得更大了,“啥?”小瑛子大声说:“他要买我们的高粱酒。”“哦,好,拿去吧!”他没想到瞎婆婆如此大方,对他毫无戒心。也许……他想,因为她什么也看不见,她想到的世界都是美好的,不知道自己正给一个逃犯吃喝。他感激地看看瞎婆婆,掏出兜里的一把零钱捏成团,都给了小瑛子,“拿好。”“不要钱,小瑛子。”婆婆说。女孩把钱还给他,他摇头不接,小瑛子把钱硬塞进了他的裤兜。他愧疚地走了,手里拿着那瓶酒。瞎婆婆颤巍巍出来送他,小瑛子也跟着,走了好一段路。他大步离去前,转身朝她们招手,眼泪夺眶而出。他站在千里长堤上瞭望,看着天边的夕阳,再看看白雪皑皑不见黄土的堤坡,他的心境犹如水面在夕阳的辉映下粼粼波动,比之钻洞入穴时判若云泥。望着汉水循源而下,他心潮起伏,竟联想到了夏商周三代的荆州域,还有春秋战国的楚地。他暗暗思忖:这地处江汉平原的云江啊,你天高地厚,有多少传奇的故事,可否让我借光,把我这余生相续……墓地有了夜影子,斑鸠飞回来了,“扑棱棱”,动静很大,生怕他不知道似的。望着这冬天也不肯迁徙的小鸟,他会心地笑了,情不自禁地叫斑鸠:“花姑子!多谢陪伴啊。”他拿出那瓶酒放在身边,跪在墓碑前,叩拜,忏悔,答谢。他跪着,双手合掌贴于胸,虔诚地、字斟句酌地喃喃细语:“高家的先人啊,对不住啊!你们留给高氏后人的财宝被我取走了,别怪我,别怨我,权当你们行善吧。用你们的财宝替我谢罪,这是积德哦!况且,高氏已无后人……”说到这儿他觉得不妥,又改口道:“普天之下,高姓人之多,谁能分得清这高与那高,可不都是高姓的后人吗?成全我吧!高氏先人……愿普天之下高氏兴旺!”他喃喃着跪拜完毕,起身来拿着酒瓶子,用嘴咬开瓶盖,仰起头来喝了大半瓶,然后在墓前轻扫,洒尽瓶中的酒水。“多谢了!”斑鸠又发出“勃咕咕”的叫声,它们好像从那边的老杨树上一直俯瞰着他。“再见了!我的花姑子,我的好伙伴!”他朝斑鸠挥手示意,然后,走向坟间。他摇摇晃晃,踉跄着,在坟间游荡,醉语喃喃。“我的伙伴们……再见了!……承蒙不弃不扰,多谢,多谢啊!原谅我的打扰……还要原谅我,没有加入到你们当中。别怪我,我想活……想活啊,我的贞香让我活下去!”深夜,繁星当空,一湾上悬月若隐若现,寒风凛冽,吹得大地万物嗖嗖作响。屋内,贞香坐在床头油灯前缝制着手套,她左手上的食指和中指都贴满了白色的胶布,胶布上有血迹渗出。她穿针引线,细细缝着,黯淡的灯光使她不得不一会儿眯缝着眼睛,一会儿把眼睛睁大,为的是把针孔看清。手指又被扎了一下,旧疾新伤,疼得锥心,她不禁放下缝制了一半的手套轻声呻吟。十指连心,她的右手不停地抚摸左手,按压着,揉捏着,好一会儿才再拿起针线。红雀睡着了,她躺在贞香的身旁发出细微的鼾声。自从生病康复,红雀似乎清醒了许多,以身体不适为由,在经得校革委会的同意后,减少了很多革命活动,她还以“不想让身体影响革命工作”为由,辞去了红卫兵中队长的职务。如此这般,红雀的睡眠也变得安稳了许多,过去常梦见的坠落再也没有出现。就在这夜深人静之时,后门外的巷子里跌跌撞撞走来了一个步履疲惫的人。他走近后门,闪到门边,后背紧贴着门,警惕地看看四周,然后伸手敲门。一下,两下,里面没有动静,他来到侧面窗前,轻轻敲着窗棂。贞香隔窗低声问:“是谁?”“是我,贞香,快开门。”她听出是他的声音,惶惑中披着衣服来到后门,拉开门闩,看见他的样子惊呆了。黯淡的月光下,丁一芳颓丧,衰弱,胡子头发连成一片,困苦的生活和跋涉的艰辛在他的脸上展露无余。“你……怎么又回来了?为何不远走高飞啊?”他把她拉到墙根,握着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说:“贞香,我的魂就在这里啊!我只能在那汉水堤畔转悠,我能去哪儿?不,我哪也不去,即使能走得掉,我也不想走了,今天,我是来了心愿的。”她闪身让他进屋。他经过厨房,来到卧室,看看红雀已安然入睡,再拿起贞香缝制的手套端详了片刻,胡子拉茬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嘿嘿笑着,她十分诧异。他转脸对她说:“不用再这样吃苦了,贞香,你来,我告诉你。”他拉着她的手来到厨房,在条凳上一起坐下。丁一芳先问了丁咚的去向,她告诉他,丁咚整天很忙,有时连家也不回。他的脸上突然露出怪异的笑容,慢慢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手绢包好的东西,握在手上。“嗯,你打开来看看!”那包着的东西好像会发光,手绢一层层也没能阻挡它的光芒。她狐疑地看着他,慢慢打开手绢。夜明珠如幻彩的魔珠,闪现在她眼前。他瞅瞅她眼里奇异的光彩,自己拿过夜明珠,高举过头。“你看,多美!”她看着,眼里的光彩被担忧的神色替代。“这是哪来的?”他把夜明珠塞进她的手中,神秘而兴奋地说出了金银财宝的故事,还说让她带着这箱金银财宝和儿女们远走高飞,去过衣食无忧不受打捞的生活。她听着一愣一愣,既惊骇,又担忧,断然摇头拒绝。她把夜明珠推向他,塞进他的手中。“丁一芳,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真是神经了!且不说这珠子和那一箱财宝不是你的,就是,你也要全部上缴国家啊。”“这可是夜明珠!你知道吗,夜明珠价值连城不说,它可是有灵性的东西,人们对它看得无比珍贵,它可是地地道道的宝物。它能镇宅,能避邪,还能保平安,给人带来好运。这夜明珠应该属于你,你把它常年带在身边。”“我不要。” 她坚决地说。 第一百二十二章 献宝救君 - 贞香 - 子怀 贞香蹲在灶前烧水,烧好了拿来一个大木盆,把热气腾腾的水一瓢瓢舀进盆里。他跟在她身后唠叨,由于心愿不被重视而使他心焦,言语也变得结巴了。“还有……还有那整整一箱……一箱金银财宝啊!足够你和孩子们搭车乘船,远走高飞,坐火车,乘飞机,哪怕乘坐火箭……这路费也够了。以后,你们可以过锦衣玉食的日子,还能让丁咚娶媳妇,让红雀上大学……”“你糊涂!”她停下手中的活,站起身打断他,“那不是逃亡是什么?是要钱不要命。有什么比命重要?我看,要让财宝来救命……救你的命。”“救我的命?我还要命做什么?”丁一芳怆然摇头,“贞香,你忘了……我说过,我之所以活着,就是因为心愿未了,只要你答应收了财宝,了却我的心愿,我活不活随他去吧,反正于私于公罪不可赦,与其这样躲躲藏藏地活着,就像地沟的老鼠,还不如死了的好。你知道逃亡和躲藏的滋味吗?我受够了。这些日子趴在墓穴里,整天与鬼为伍,和鬼说话,和鬼躲猫猫。你说,我这样还不如死了和他们成朋友。”她好像没听见他的话,慢慢站起来一字一句地说:“我看就这样吧,就这样……全部上交!就用这些财宝向主席他老人家请罪,让当官的修建一座巨像……就像电影上,天安门广场那样大的巨象。在云江铸造主席的金身,这也是好事,大好事,这样,你就立功了,将功赎罪保住性命,不用像鬼一样活着。”“啊……”他大吃一惊,被她的话镇住,呆立了一会儿包好夜明珠,默默地揣进怀里,怔怔地看着她,一时语噎。就在贞香站在盆边不停地诉说自己的想法时,丁咚开门回家了。或许他的动静小没引起注意,丁咚穿过堂屋进厨房,到了灯下他们才发祥。丁咚一见丁一芳,犹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他怒指着丁一芳语言也结巴起来:“你……你这个通缉犯!”贞香回过神来,她一把抱着儿子,不让他冲向自己的老子。丁一芳看着儿子,没有躲藏和退缩,他听凭丁咚发泄。“丁一芳,你这个通缉犯,你等着,我要绑了你,公安机关不一枪崩了你才怪呢!”丁咚说这话的时候,就像对一个凶恶的猎物发狠,一边说,一边不依不饶地要去找绳子。“儿子啊,求你了!”贞香突然一把拽住丁咚,在他的面前跪下。丁咚愣住了,片刻,他嚷道:“妈,你这是干啥?快起来!难道你要替这个背叛你的畜牲求情?他现在可是通缉犯!”“要杀你的老子,你这是忤逆,是大逆不道啊!”贞香扬起头,泪眼看儿子说出了这句话。丁咚气恼地拉她拉不动,嘟囔着:“我不认他,不认他。”“可是,你也不能害他!”贞香厉声说:“父子之情骨肉亲,打断骨头连着筋!你如果连自己的亲生父亲也不放过,菩萨是要降罪的!”这时,红雀出现了,她睡眼惺忪站在一边看着这一幕。当她明白事情的原委时,也和母亲一起跪在哥哥面前。“哥,你就放过他吧,他可是咱们的父亲!”“我没有这样的父亲!”丁一芳再不忍贞香一直跪着,泣声对儿子说:“你混账啊,就这样让你妈跪着?”丁一芳的话让丁咚警醒,他气恼地对母亲说:“妈,你起来吧,我答应你,暂且饶了他的命。”直到黎明鸡叫,一家三口仍然未能就财宝赎罪之事达成默契。丁咚一直拉着冷脸,犟着脖子不肯屈就。“金钱,金银财宝,那是些什么东西?是粪土!怎能拿来赎他的罪?他的罪……罪大恶极!”丁咚的气难平。贞香摇头道:“古往今来,以财换命以财赎罪的事还少吗?就是皇帝老子也会同意,这样的先例多的很。这么多金银财宝,足够他赔罪了,你为什么就不同意?”“哥,你就同意吧!妈的主意很好,这些财宝应该够赎罪了。”丁咚低头思忖着,一会儿“哼”了一声,腾地站起来,他从自己怀里掏出印着主席头像的红宝书,把它立在橱柜前。“你……跪下!请罪!”“好,我请罪。”丁一芳老老实实地跪下,跪在红宝书前。他双手相合贴于胸,嘴里小声念叨着“我罪该万死”,“我要将财赎罪”之类的话语,足足跪有十分钟的光景丁咚才让他过关,丁咚勉强同意了母亲的主意,还让他自己在厨房洗了个难得的热水澡。当天晚上后半夜,丁咚叫上一个亲信拿上铁锹,在丁一芳的带领下驱车行驶到墓地外的大路边,然后步行赶到了墓地。他们挖掘出那箱财宝连夜往回赶,上班时分就到了县城。丁咚没有回家,而是把丁一芳和那箱财宝带到了厂里的兵团办公室。当丁咚和亲信押解着丁一芳,抬着箱子大摇大摆走进厂区,穿过门廊时,在门卫睽睽之下,他像捕获了罪大恶极的战犯似的,让保安和门卫无不向他行侧目礼。丁咚在里面开小会,疲惫不堪的丁一芳昏睡办公室的椅子上。丁咚出来看见了他蜷曲的身子,扔给他一件军大衣。“东风兵团”的办公室原来是厂部办公室,宽大,敞亮。丁一芳醒来时,里面的屋子已经有大动静了,看来,丁咚一直在和麾下商议着什么。此刻对丁一芳而言,显得非常空虚而寂寥。他站起身,长影洒在地上,顾影自怜,巴巴等着。丁咚和麾下争论着什么已经好一会儿了,可还不见他们出来。里屋的说话声忽高忽低,隐约可闻。好像关于财宝的去留产生了分歧,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办公室门口有两个来回踱步的保卫不时交换冷漠的目光,偶尔斜视丁一芳几眼,就像瞅一堆狗屎。丁一芳心神不宁,焦灼不安。他最担心的是贞香的意愿不能实现,舍弃了财宝仍然换不来生的希望。冤不冤啊……他在心里一遍遍问自己。他一会儿想到“谋财害命”的典故,一会儿又想到“舍财免灾”的俗语,不禁伸手摸摸胸口,那儿藏有夜明珠。无论如何,这个宝物我是不会撒手的了,我要留给贞香……可是,如果我即刻被入狱搜身,或是被拉去枪毙,横尸郊外,这宝物不是明珠暗投吗?他为此苦恼。这时,小个子突然冲进来,他风急火燎的,看也不看丁一芳一眼,直接冲进了里间。顿时,他的声音传出来。“司令,快走吧,组织队伍,带上家伙去救援,快!”“怎么了?”丁咚问。“我们和‘火炬’干上了。”原来,小个子此时来自汉水堤畔的械斗现场。今天早上,东风的人和火炬的人在江边大坝上为争抢宣传阵地开始了磨擦,肢体接触变成武斗,武斗演变成鸣枪械斗,不到一小时的功夫,两边各纠集了百十号人,开始了真枪实弹的决战。东风的人没想到火炬持枪者不少,他们有手枪,还有机关枪,好像还经过训练,对使用枪械早已是行家里手。东风有人受伤送进了医院,挑衅者之一的小个子不得不来请示司令搬救兵。一阵忙乱,接着传出箱子擦地的摩擦声,嘈杂的商讨开始了,他们七嘴八舌小声的计划着什么,过了一会儿,终于从里面走出来四个人。“丁一芳,”丁咚的一个亲信向丁一芳发话了:“勒令你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深刻的反省报告,然后……”“然后等我们回来,将你扭送到你该去的地方。”丁咚接上话说。丁一芳从冥思苦想中回过来,他意识到丁咚这是要去江边参加武斗,加入到枪战的行列。枪子儿可没长眼睛,他要去送死……想到此,丁一芳一阵战栗。“我也去。”丁一芳毅然决然地口气把他们搞懵了。“你算啥?”小个子乜眼看着丁一芳问,另外三个人也瞅着丁一芳。“我过去打过日本鬼子,会用枪,会使手榴弹,我曾经在日本兵手下救过好几个人呢……”丁咚和他的战友面面相觑。“你们就批准吧。我……我想将功赎罪。你们不正是用人之际吗?我的心和你们造反派在一起,我愿意以满腔热血将功补过,为革命献身!”丁一芳不知哪来的勇气和斗胆,鬼使神差,好像在戏台上,此刻冒出一串自己都觉得陌生的戏词来,而且越说语音越铿锵,情绪也显得亢奋起来。“行!现在就批准你加入我们‘东风兵团’。”小个子说道。用不着思考,既然急需用人又有人发话,大家都顺其自然,巴不得有能人出来补充战斗力。小个子十分豪爽地说:“愿意为革命献身,当然既往不咎啦,只要你好好干,在战斗中改造自己,出身啊、过去的表现啊,都去他妈的,重在政治表现嘛!司令,我说的对吗?” 第一百二十三章 再遇坟地 - 贞香 - 子怀 在一旁冷眼抽烟的丁咚瞥了一眼小个子,他不能肯定小个子是否认出了丁一芳就是那个通缉犯,心里有些犯嘀咕,可亲情涌出的恻隐之心让他点头迎合了他。“不错,只要立功,立大功,可以既往不咎。”丁咚如是说。时间紧迫,他们锁上门,奔出了办公室。出发前,小个子给了丁一芳一把手枪。丁一芳拿着枪,神色凝重地掂一掂枪身,然后把枪别在腰间。他满腹心事,一边走心里一边盘算,怎样在这生死关头保护儿子,怎样脱身,在脱不了身的情况下怎样把宝珠藏起来……他今晚就像已经到了地狱的门口,倏地,又看到了改变自己命运的曙光。来到千里护城堤畔,寒风阵阵,他们不禁缩了缩脖子。东风和火炬经过一上午的打斗与对峙,双方虽无大的伤亡,可战火在悄然隐蔽中即将升级。丁咚带领众人和部下会合,匍匐在长堤脚下的乱草丛中,丁一芳就趴在丁咚旁边。他们一趴就是两个钟头。遥遥相对的江岸静悄悄的,毫无动静,好像火炬的人都撤光了,丁咚疑心火炬的阙司令有诈,为了速战速决,早点结束这寒气缠身的战斗,低声与小个子商议着计策。“我们成立一个突击队,引蛇出洞。”小个子的提议得到丁咚点头认可,行动总比无期的对峙好,他们可耗不起。丁咚撑起身子,欲挑头充当突击队队长,可丁一芳抢先了。“我来!我来带领突击队,我年纪大,又有打仗经验。”说着,丁一芳拿着出发前领到的手枪瞅瞅,吹了吹枪口,像个老枪手似的。小个子马上答应,“好!就你来带队,我们跟着你。”“我也去。”丁咚不放心地补充道。丁咚宣布这个突击队的任务就是渡江去到对方心脏,为队伍摸清敌情,必要时打前站,他指派了十几个手下作为突击队员。天空突然阴沉,不一会儿刮起了大风,江面上灰蒙蒙的,丁一芳带领队伍展开了渡江行动。一列小队犹如一条蛇进入树林,迂回绕过堤坝,走上一座木拱桥。抢先走在蛇前的是丁咚,他两眼炯炯发光,紧跟着他的是丁一芳,再后面是小个子,他的身后跟着十多个造反派小将。作为突击队的队长,丁一芳的心突突乱跳,刚才从心底涌上的一丝求生的曙光和种种活思想被恐惧替代。人活着被通缉,不能抬头见阳光,活得像一只钻洞的老鼠,整天在阴沟和墓地生存,与野鬼为伍,这日子也太难过了,能堂堂正正的做人,做个保护儿子的父亲,这机会不是每天都有的。可是,他清楚,这不是玩游戏,这是真刀真枪去玩命,去干掉别人或是去被别人干掉。他只是不明白,为什么革命一定要这样,事情弄到如此真刀实枪的地步。突击队说白了就是敢死队,他开始在心中默默祈祷,希望神灵赋予智慧,让眼前的事情出现转机。舐犊之情和对生存质量的追求泛起强烈的愿望,这个愿望最终战胜了他心里的恐惧。汉水拍打着两岸,潮湿的树林响起蟋蟋的脚步声和枯叶的簌簌声。林木深处,一只孤单的乌鸦惨烈的叫着,“哇唔!哇唔!”它不知是被扛枪的人吓着了,还是在为季节悲鸣。突击队在鸦声中过了江,在江岸摆开了阵势。灌木稀疏,天色渐晚,阴风中显得夜色就要来临,那边树林里好像有动静,丁一芳立刻挥手指挥大家匍匐,隐蔽在浓密的灌木中。“啪!”对方的枪声响起了,清脆的枪声犹如信号,此刻有人“啊”了一声,那是小个子,他没有了刚才的激情与豪迈,对生命的眷念使他心惊胆颤,不由得身子瑟瑟发抖,颓然趴在地上。“嗒嗒嗒……嗒嗒嗒嗒”突然,一阵密集的机关枪枪声响了,枪声震耳欲聋,硝烟弥漫在空气中,丁一芳在嗅到火药味的同时,他似乎还嗅到了血腥味。队伍中有人呼叫:“救命!”有人受伤了!真是出师不利。丁一芳听出声音发自小个子。“别叫!”丁一芳小生命令着爬向小个子。此刻的小个子一副求生不能求死不成的神情,呻吟着,他挣扎着想起来,又因伤痛而倒下。“哒哒哒”机枪响了,震耳欲聋,吓懵了所有的人,有人起身跑向树林,在树林里乱窜。丁咚爬过来想看看小个子,这时,一串子弹在瞬间飞来,小个子停止了呻吟。丁一芳摸摸小个子的鼻息,对丁咚摇头说:“死了”。突击队队员此刻明白,死神真的到了。“跟我来,快撤!”丁一芳命令儿子。“就这样撤退?!”丁咚心有不甘地问。“你看大伙……再听枪声。”“撤退!”丁一芳一声命令,大伙顿时作鸟兽散。丁一芳象征性地朝天开枪,然后跟在队员身后撤退。突击之战其实还未真正开始,队员全都蹭地而起,在队长的前面没命似的往树林里狂奔。“要回去,保住性命……”丁一芳对儿子说。子弹在他们的头顶、耳际、身旁如散乱的流星飞过,树林中狂奔的队员正拚命的跑,他们胸部和肋下以及腹部都已贲张到了极限,似乎马上就要爆炸了。丁一芳拖住丁咚的胳膊,生拉硬拽把它拖着跑出了一段路,丁咚不情不愿,甩开丁一芳,站住生闷气,他是这群人中最后一个跑进树林的人。实际上这整个战斗丁咚还没来得及拉开枪拴,就在丁一芳的命令下结束了。身后的枪声虽不密集,但零星不断。“别琢磨了。”丁一芳跑在丁咚身旁,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看着丁咚懊丧的样子,丁一芳一屁股坐到地上,仰起脸对儿子说:“丁咚,你也不想一想,即使你们打赢了这场战斗又怎样,这就叫革命吗?你们打死的是什么人?为什么一定要他们的命?你想过没有……这一切,意义何在?”丁咚闷声不响,低头看着脚下。“你当初为什么要当这个司令,难道就是为了要别人的性命,或是把自己的性命搭上?”丁咚摇头,他感到茫然,这一切好像不由自主,凭着惯性。父亲的连连发问,使他心里堵得慌,突然间,他大叫一声:“啊――”丁咚举起手里的枪,枪口冲天,“啪啪啪”,连放了三抢,这枪声似向对岸告别,还似向世人宣告,他真的不想玩了……暮色苍茫的天空,亮晶晶的弹壳四处进溅,枪声震耳,树上的叶子纷纷下落。对岸的枪声稀疏,冷枪时不时炸响,丁一芳拉着丁咚离开灌木丛,向田野跑去。这叫什么战斗?溃不成军,真像电影里的国民党兵。丁咚越跑越厌恶这支队伍,越跑越厌恶自己,枪对枪被打散了总比鸟兽散光彩,即使被俘,被毒打,只要留着性命就行,即使不幸死了也悲壮,还有……假如能有体面地放弃战斗,能悲壮地放弃,那该多好啊……可是,却这般狼狈!这叫什么革命派,造反派……丁咚心内疚灼,烦躁,仓皇。他踉踉跄跄地跟着跑,漫无目的地跑,树枝挂住了裤子,他回头撕扯裤子时,看见丁一芳中了流弹慢慢倒下了,他扯开树杈上的裤子奔过去。丁一芳呻吟着,丁咚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臂弯,摸摸他受伤的小腿,湿漉漉的,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挺住!”丁咚说。“没事,不是致命伤……擦破点皮……”丁一芳朝儿子笑一笑。丁咚在丁一芳的指点下,撕扯了自己内衣边的一条白布,让儿子为他包扎,包扎完毕,丁咚背起丁一芳。“走,我背你回家。”尽管多少年来丁咚不认丁一芳,可血缘这东西是不受人控制的。他背起丁一芳的那一刻,心里涌起一丝恐惧和不安,还有一缕温情在流动,就象哪根神经被扯住了,令他隐隐作痛。半明半暗的天穹下,沉沉的夜色降临,氤氲在江面之上,星星一颗一颗的亮起来了,从丁咚所站的高坡,能看到一条蜿蜒曲折、通向大道的小路。“快,放我下来。”丁咚放下父亲,把他的身子靠在坟堆上,自己站在一边一个劲地喘粗气,由于刚才心急走得太快,他感到自己的气力跟不上了。丁一芳扭脸看见了周围的坟地,大大小小的坟堆,新坟老冢,黑影幢幢,他扫一眼坟堆想哭,往事如烟,一幕幕再现脑海,与坟相交的一桩桩一件件涌上心头。他感叹道:神灵啊,我丁一芳怎么就总跟这坟冢有不解之缘啊……打从鬼子进城战乱开始,在高家坟地救了贞香和小喜,再到壮丁逃亡的归途又遇坟地,如今在坟地藏身近半年,原以为离开了就不再相会……可是,今天又遇到了它,难道?他打了个冷颤,同时,心里有了主意。 第一百二十四章 赎金水漂 - 贞香 - 子怀 丁一芳悄悄地摸摸胸口那揣宝的地方,迟疑着对儿子说,“我想喝水,很渴。”丁咚嘟囔着,“这乱坟滩……哪有水。”丁一芳手指那边月光下暗影稀疏的地方说:“有,那边有个堰塘……”“你怎么知道?”丁咚惊异地问。“唔,我过去来过。唱皮影,走四方,什么地方都去,这河滩我可是走过好几回,有个灾荒年,我们戏班子饿得走不动那个了,还在这坟地睡过觉呢……”丁一芳感慨,不禁长叹一声。“可是……你让我怎么取水。”丁咚扭头四处看,想借着月光寻找到装水的工具。丁一芳太守一指说:“你看,喏,就用它。”丁咚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仔细观察,在惨淡的月光下,离那边地上有个骷髅,那骷髅上的两个眼孔使人见了感到恐惧和恶心,丁咚看见骷髅一阵战栗。“他死了。”丁一芳朗声道,“只是一颗骷髅头骨,他伤不了我们。”丁咚可不这么看,他总意识到它空洞的眼睛穿过夜色看着自己,就像被一头惊悚的怪兽注视着,感觉背脊嗖嗖发凉。“别怕,骷髅是吉祥物,去吧,就用它给我打水,我太渴了……”骷髅是吉祥物,丁咚一听打了个寒颤,他不禁转脸看着丁一芳,就像瞅一个老怪物,眼里露出困惑。在月光下他显得多阴森而苍老啊……他五十岁了吧……丁咚感觉他正在迅速衰老,眼前看样子也超过这个岁数,他胡须蓬蓬松松如刺猬一般,头发又长又乱,过去那额头上的自然卷发此刻纠结成油乎乎的一缕,耷拉着,毫无过去的英气。他那昔日炯炯有神的眼光变得黯淡了,在一缕缕的乱发后闪出幽幽的光亮,仿佛是躲在藤蔓乱叶后面往外看事物,总也没看清似的。从他露出的脸孔上可以看出他面无血色,在月光下显得更加苍白,就像死去的鲶鱼的肚皮,叫人看了一阵心酸……这个人是我爹,我不想认他他也是我爹……想着想着,一阵怜悯涌上心头。丁咚扭过头,默默地走过去,弯腰捡起骷髅,向远处走去。看着儿子渐渐远去的背影,丁一芳意识到时机到了,他忍住伤痛挺起身,受伤的小腿一阵痛楚,可还能忍受,他从胸口掏出那个手绢包好的宝物,眼光四处察看。他要把这坟地相关的标记牢牢地烙进脑海深处,便于以后记起。丁一芳满地寻找挖掘的工具。他拖着伤腿找到一截尖头木桩,在目光锁定的位置挖掘了一个深约两尺的小坑,埋下了手绢包好的宝物,然后小心打扫挖掘过的痕迹,干完这些,他又靠在了坟堆旁。这是宝珠,吉祥之物,我一定要留下来,留给贞香……这时,儿子的身影出现了。伤口经过激烈的动作后撕裂般的疼,他望着儿子渐近的身影不禁低声呻吟起来……“给我一支烟。”“你他妈死到临头了,还要抽烟。”“就是死到临头……才要抽烟。”“除非你告诉我,你那箱财宝是从哪儿来的,否则,别想。”“说话算数!”“算数。”“是从坟墓里来的。”“什么?从坟墓里来的……你蒙谁呢。”这七尺见方的牢房,地面比外面的土地低矮得多,甚至比护城河的水面还低,因而非常潮湿。墙的上方有一个窗户,确切地说是一个洞口,那洞口可以透光,丁一芳举起手来也够不着。刚才和他对话的是同囚一室的137号,老木匠万井山。万木匠很冤枉,也是个地地道道的倒霉鬼,因为失手杀死自己的儿子,成为杀人犯入狱。那天,他那当木匠的大儿子和读高中的小儿子唇枪舌剑辩论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哪个最革命,后来辩论不清发展到大打出手,吃亏占下风的小儿子高声吼叫,引得正在俯身推刨的万井山心烦,一时气起,随手将手中的刨子扔过去,可那沉重的铁刨正巧打到大儿子的后脑勺上,年仅二十三岁的大儿子当场气绝身亡。虽然造成命案,但万井山只判了五年牢狱之灾,比起丁一芳来,他可幸运得多。半年前丁一芳自投罗网就被定论为死刑。可是这半年来既没有开庭审判,又没有人来辩护,他却像野狗一般被扔在这黑咕隆咚的大牢里,冬去春来,春去夏至,就像被开除了人籍,没一个正常人来搭理过他。贞香毕竟是孩子气的,哪怕如今不再年轻。丁一芳常这样看待她。他认为孩子气的真诚秉性和善良的心性,在她身上达到一种近乎自然的混合,甚至达到了完美。有时她嫉恶如仇犹如法官,有时她单纯得近乎无邪的孩童,即使在她发怒着要干某一件事的时候,那双丹凤眼的眸子里也会瞬间闪现出一泓仁爱之泉。她总是把对人的承诺看成天大的事情,还总把人和事往好处想。贞香是他心目中的女神,即使她出了这么个“以宝赎罪,以财换命”的馊主意,把那一满箱金灿灿、明晃晃、许是天价的金银珠宝拱手送与那几个心怀鬼胎的孬人,丁一芳也这样看她。嗯,她要不这样,就不是贞香,他这样想。他清楚地记得孬人们看见财宝的那一刻,揭开盖子眼珠冒着绿光,当场答应丁氏父子,“只要认罪态度好,以财赎罪还是可行的。”但是,时过三日,他们来到隔离审查室,很快盖箱定论,以冠冕堂皇掩盖住内心世界的丑恶,义正严词对他说:“丁一芳,经过研究,金银珠宝是不能赎罪的。革命者视金钱如粪土,粪土岂能洗刷罪行?那不是越洗越脏吗?你丁一芳犯了重罪,罪不可赦。”他们说,一切财产属于国家,金银财宝将归还国库。他们还说,你丁一芳只有等着伏法,关上几个月,等秋后牛鬼蛇神够死罪的凑足一定数目再执行枪毙。财宝算是白交了,丁一芳怎么也没想到,那箱财宝在脱离了他和丁咚的视线后,早被私下瓜分,还因为分赃不均险些出人命。丁一芳作为通缉犯的认罪书必须深刻,他蓬头垢面,三天未眠写出的深刻检查也没过关,其实根本没人看,当天就被他们拿去拉屎擦腚了。可叹这唱皮影出身,年幼就开始漂泊的小皮影王,至诚挚真对自己犯下的罪过一通声讨和控诉,还表示要把天大地大的恩情用余生以犬马相报,深刻的检讨和悔过,终究没有人能好好看一眼,读一读。人生最大的悲哀,是对未来不抱希望。几个月来,他得知死罪难逃,便不再对人生抱有幻想和希望了,这样,他反倒安宁了些。既不申诉,也不求饶,只在这暗室之内一天一天捱时光。交了财宝又丧命,这是他预料之中的事,没什么可惊慌的。只是心有两个遗憾,一是贞香不能享受财宝,二是至今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知道,对重要的死刑犯看管的尤其严,况且他不希望她受连累,也从不提要见任何亲人的要求。况且,贞香早已不是他名分上的亲人。烟,就想抽支烟……他禁不住老想抽烟。其实,自从逃亡开始他就没烟可抽而自然戒掉,现在无非是借烟火来燃烬心底残存的那点对生的奢望。他想起来了,就在一个小时前,一个大腹便便的看守带着幺狗来,他是来看万井山师傅的,还给他带来了烟和酒。万井山和看守好像混得很熟,或许有非同寻常的交情,破例让他收下了烟酒。他太想抽烟了,便弯腰在地上寻找。光线太暗,从穿孔透进来的一点天光非常微弱,即使在这中午时分也显得若隐若现。他双手摸着能摸到的地方,后来索性趴在地上摸。老鼠,蟑螂,壁虎,它们好不自在,在黑暗中爬来爬去,如入无人之境,就像在自己就寝的洞府一般逍遥。唧唧唧,突然老鼠叫,丁一芳听见叫声头皮发麻,摸索的手掌不禁颤抖一下,摁在地上。可就在这时,他摸到了一截烟。“哈哈,摸到了!”他转身坐在地上,手颤微微的,把烟头放进嘴里。“真有你的。有一箱金银财宝不用,却跑到这大牢里来捡烟屁股抽,你说你贱不贱。”“木匠兄弟,我的大义灭亲的木匠兄弟,给我火柴……点烟。”丁一芳从嘴边拿开烟头,笑着。那笑容,就象墓穴里的鬼,笑声,嘎呀寒凉。“你再摸啊,摸盒火柴。”丁一芳知道,再怎么手气好,火柴是摸不到的。“‘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嘛,你就做点好事,给我火柴。”“好好的财主不做,自投罗网找死,我老子呀……就是不想为你这种苕货做好事。”万井山靠在床边,自己掏烟掏火柴,点烟,巴巴抽起来,他吐出一个眼圈,态度傲慢地看着丁一芳,冷笑。 第一百二十五章 死囚之躯 - 贞香 - 子怀 丁一芳感到丧气极了,感到生命子总是缺把火。在壮丁逃亡途中的大森林缺火,在藏身的墓穴里缺火,在大牢里还是缺火,他妈的……这辈子总是缺火。他嘴里叼着那半截烟屁股,又趴下身子开始在地上寻找,摸索,要找火。“老财主,你在摸什么?摸鱼,还是摸虾?”万井山咧嘴笑,笑着笑着被烟呛了一下,肺痨似的又剧烈地咳嗽起来。万井山个子不高,但神灵赋予他宽阔的胸膛,也许是过去战争年代打鬼子游击在湿冷的芦苇丛中落下的毛病,支气管炎一发作,咳嗽起来犹如山呼海啸。“别把屎尿咳出来了。”心底在阴暗中沉寂坠落的丁一芳冒出一句歹毒的话报复木匠,讪笑不已。万井山还在咳嗽,顾不了还击,丁一芳却在咳嗽声中终有斩获,他摸到了一小块石子。他一声不吭站起来,走到墙边,仰头看看洞口,那里有一束微光,是勉强射进来的夏日的阳光。他眨眨眼,开始劳作。他拿着石子在墙上磨,一遍遍磨,不停息地磨,磨得热汗淋漓,气喘吁吁。石子磨墙,阻力越来越小,声音越来越刺耳:“嗤嗤嗤嗤……”“狗财主,你他妈磨什么?磨心磨肝的……还让不让人安生了?”“磨石取火,你不懂。”丁一芳一刻不停地磨着,消耗自己体力的同时,也一点一点消耗着生存的欲望,而不可预料的是烟瘾却因为磨砺在加重,在他潜意识的深处,它比生的欲望更强烈了许多倍。万井山忍不住了,他跳起来,奔到墙边,一把按住丁一芳的手近乎哀求道:“财神爷,给老子住手吧!”丁一芳不理。万井山乖乖地拿出火柴,抽一根擦出火花,给丁一芳点上了烟。“这就对了,”丁一芳坏笑道:“老木匠,你跟一个将死之人较什么劲嘛。”说着,他拍拍万井山的肩膀,吸血似的抽口烟,嘴丝丝地响着,那神情充分享受着以勒索从万井山那儿得来的尊敬和服侍,而香烟的味道对他来说,就像久逢甘露般令他怡神。“这是‘白鸟’,不是‘大公鸡’。”丁一芳抽了几口笃定地说。“放狗屁!”木匠气不过骂道:“还从没听说过‘白鸟’这个牌子,只有‘白鹤’,这是幺狗给我的,就是‘白鹤’。”万井山瞥一眼烟屁股,不屑一顾地说。丁一芳嘿嘿笑着,也不辩解。烟头几口就抽完了,还剩一点烟丝贴在手上,要不是烧到手指了,他恨不得把沾上烟气的手指也吸出烟味来。他百无聊赖地借着洞口的光亮欣赏着自己差点被烟火烧伤的手指,心里颇为惋惜。可惜了老子这双手,雕镂皮影,鬼技神功,还没有好好传予后人呢……想到自己还有一个来月的活头,现在就要走到生命的尽头了,他的眼光更加黯然,心坠落得更彻底。他看着洞口的那缕日光一遍遍哀痛地想,贞香,她现在好吗?在干什么?是在缝制手套,还是在忙着做午饭……他不知道贞香此刻不在家,正在为解救他而四方打听,到处奔走。人总是在变,有人因为生活而改变,有人选择改变生活。贞香既是后者。她从丁咚那儿知道了实情,丁一芳没有获救而是下了大狱,那一箱金银财宝并没有起到预计的作用,哪怕丁点儿作用也没有,比如缓刑。她顿足长叹,这是怎么了?那一箱财报不够……还是财报真的不能赎罪……她不惋惜那自认为已经交给了国家的一箱财宝,但却为丁一芳的死期一天天来临而揪心,这些天她把街角道边的时事看了个够。她扪心自问,丁一芳的过错何以致死?怎样才能救他一命……她不再坐得住,拿针线的手,再也稳不下来穿针引线,可用这手调频听广播,倒是一调一个准。新闻,时事,最新指示,云江早报……她开始关注过去不曾花时间关注的事情。“要文斗,不要武斗。”街上贴着这振奋人心的口号。“‘革命委员会好。’这是新生事物,它将保障地方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广播里的这条信息令她颇受鼓舞,她似乎又看到了生命在有秩序地环境下,能得到保障的曙光。除了听广播,她每天走上街头,关注人群,关注云江的政坛和政要,风雨无阻,影剧院人群众多的场合,十字街头车水马龙的要道,一面面贴满大字报、小字栏的砖墙下,都留下她的足迹和身影。虽然,她心里一时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能找到什么契机,能干什么有用的事,但她每天如坐针毡,不停的外出,寻觅为丁一芳保命的机会。有一天,她从广播中得知一个重大消息:走资派武天明站出来了,他被结合进了县革委领导班子,成为了革委会副主任,现在由他主持云江县里的工作。这一消息如久旱逢甘森,把她干涸如火的心润湿、激活了。武天明可是丁一芳的患难兄弟,丁一芳落难下狱,重回云江政坛担任要职的武天明能见死不救吗?会,一定会救,即使他有难处也会想办法搭救的,退一步想,哪怕武天明是一根稻草,救命的稻草,为了丁一芳,我也要抓住他。只是……她想,会不会因此影响武天明的政治前途,他可是刚刚站出来工作。可为了救丁一芳的性命,她顾不了许多。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想到此,她毅然走出门,向街那头一座不熟悉的办公大楼走去。“同志们,革命的同志们,‘要文斗,不要武斗。’请大家平静下来,请保卫同志注意了,把你们的枪放入枪套好吗?”此刻,县委办公楼前,人头攒动,一大堆人聚集在一起,有人拿着铁棍,有人拿着木棒,还有人拿着手枪,这些人除了少数看热闹的,大都是从木工厂和机械厂来的工人老大哥。武天明微笑着,逐个拍着那些和自己当年参加解放军时同样年龄的保卫战士的肩,尽量使自己的语气既自然,又轻松,还不乏应有的礼貌。“保卫同志,请听我的命令,退出子弹,将手枪放入枪套,马上离开这里好吗?”四个县政府的保卫战士即刻服从命令,迅速地退出子弹,套上手枪,走出人群。“谢谢你们!”武天明在他们的身后高声说。保卫走了,武天明面对大家,声音放下来,放得很低。“诸位,大家都散了吧,各行各便,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我知道,你们很辛苦,既要闹革命,还要保证我们云江的各项工作继续运转,很不容易。可不这样也不行啊,不然,‘备战、备荒、为人民’不就成了一句空话?‘抓革命,促生产’不就泡汤了?城市没有生产力,全都瘫痪了,老百姓吃什么,喝什么,用什么?我们拿什么与修正主义对抗,用什么去消灭睡在身边的帝修反?因此,我们再不能冲动了,要大力搞好生产。遇到问题时,有理说理,别再动武。我希望,你们不要再参与任何形式的武斗,就算我恳求大家了。”说着,武天明给大家鞠躬,深深的一躬。“武县长――”“别叫我县长,就叫我老武,武天明,或者干脆就叫同志。”“武同志,我想问……那些破坏工厂,偷卖国家财产的坏人,我们能追查吗?”“当然。保护国家财产,人人有责。”武天明毫不含糊地说。他对发问人产生兴趣,不禁问:“你叫什么名字?在哪个单位?”“他是我们的厂长。”有人插言回答。“我姓姜,叫保全。”发问人说。发问人是当年的幺狗。这幺狗可不是那幺狗,他早已不是当年的摸样。小名也没人叫了,大家叫他“保全师傅”,“姜厂长”。姜厂长说:“我们经过调查发现,破坏工厂的人……就是这大楼里的人。”武天明对他点头,“你,姜同志,我答应你们,一定追查,找到搞破坏的人,无论是谁,一定严肃处理。”“我们希望能有法律来保护国家财产。”幺狗的这句话,让武天明低头沉思,同时对他刮目相看。法律保护,现在的法律……武天明犯难了,他不能回答着个问题,更不能做任何承诺。他想婉转地对他们说点关联的什么,哪怕给予一些安慰和希望,好让他们在无序的环境中持有一颗安定的心,可正当他字斟句酌打算说一番时,突然从人群外挤进来县委秘书,他伏在武天明耳边小声说了几句,武天明便借此机会向大家拱手告别道:“好了,大家回去吧!希望你们记住我的话。我也会兑现自己的承诺的。”大家在武天明的劝导下散去,颔首凝望着这些人的背影,好一会儿武天明才转身,迈出沉重的步伐。 第一百二十六章 窗外白鸽 - 贞香 - 子怀 贞香此刻就在县革委办公室等待武天明的到来。看见贞香,武天明一愣,微笑着问:“怎么,这位女同志,你有事找我?”贞香歉意地一笑。“对不起,我这事必须找您。”他打量她时,她也看着他。武天明身上穿着洗得发白、打了深色补丁的旧军装,胳膊上戴着红色袖标。他的头发变得稀疏了,头顶最为明显。贞香记得曾两次见过他,一次是他和丁一芳在一个小酒馆出来,她在暗处看见过他,那时的武天明意气风发,一身军人的气息,第二次相见是在他落魄时,戴着高帽子游街。“遇到什么发麻烦了?”说话间,他把她请进办公室,让她坐在椅子上,自己也在桌前木椅上落座。贞香下叹了一口气说:“不是我有麻烦,是丁一芳有麻烦。”“丁一芳……”他又是一愣,“你是……”“我是他的前妻,叫李贞香。”“哦,贞香同志……嗯,我可以这样叫你吧?”贞香点头。“原来,你和老丁有这么一层关系……”“不,”她连忙摇头,“我和他现在并无任何关系,只是想救他。”秘书倒水递给贞香,贞香接过水。秘书出去时带上门,但又很识规矩地让门虚掩着,留条缝,不让门合上。“武县长,我要说声对不起。”她带着歉意,声音较低弱。“唔,这事不知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你刚‘站出来’,我就来用麻烦事打扰你,为此也犹豫再三,可……实在是没办法。丁一芳蒙难,我想,也只有你能帮得了他了。”武天明看着她点点头说:“不必客气,你应该来找我。”他端详着眼前的女子,觉得顿时有了谈话的基础。他想,这是一个善于为别人着想的女人,她怕影响武天明的政治前途和丁一芳目前的处境,恰恰没有想到她自己。作为前妻,必将承受心里的困扰和旁人的非议。他不明白,丁一芳这家伙当初怎么会把这样一个女人从自己的身边放走。听着她的叙述,看着她的眼神,淡然和真挚的神情中,让他感受到了这个女子的正气和惠心。他不时的重复,问询,有时归纳她谈话的重点,尤其关于失误造成倒置的幻灯片,关于一箱子金银财宝,关于丁一芳关押的时间和死期……他拿出小本本做了笔记,听着记着,眉头紧锁,似乎感到问题非同寻常。“贞香同志,你有什么具体的要求?”他问。“让他活着吧,既然财宝不能赎罪,那就用劳动改造来赎罪。”她回答。她直率而简短的回答让他心里为之一振,感叹着女人真坦诚而聪明。临了,他向她伸出手,握着她的手说:“放心吧!我会着手调查这件事,现在就可以答复你的是,丁一芳不应该获死罪。”贞香走出门,再次回头对他真挚地道歉,说打扰了,对不起。他盯着她的背影,感觉一股无形的压力。丁一芳遇到天大的麻烦了,于公于私他都要帮助丁一芳渡过难关。从贞香叙述的情况来看,这老朋友的官司的确蹊跷,也许不知哪一天他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如果没人管,见阎王是很容易的事。显然,如今法律睡觉,这一切没人监督和跟踪,丁一芳的案子很显然都是在暗中进行的。法律……他想到那个姜保全同志说到的希望,不禁摇头。对沉沉睡去的律条,不知如何能帮着它苏醒。他叫来了秘书,要他通知革委会全体成员,下午召开紧急会议。牢房的一切被阴影笼罩,除了那高高在上的洞口,阳光只在外面的世界闪耀。床前的方凳子上放着两瓶高粱酒,一个瓶子已经空了,摆在那儿。万井山满脸通红,嘴对着另一个瓶口,咕嘟咕嘟,喉管里流淌的烧酒很快下肚。丁一芳坐在地上,头歪靠着床,他的眼睛懒得睁开。那瓶酒就是被他喝空的。这时,突然有一群鸟儿从洞口飞过,它们煽动翅膀,嗓子眼发出带有磁性的令人热爱的叫声。是鸽子。白色的鸽子在苍然的天空接成一群,像一片白云,在辽阔的天空自由的飞翔。“别飞走……等等我。”丁一芳抬头,微醺着眼,醉语喃喃。“可爱的小东西们,带我出去吧……把我的魂魄带出去也好……”万井山站起来,摇摇晃晃,他也在低声嬉笑,嘀咕。“狗财主,你能体会到我的……切肤之痛吗?我杀死了自己的儿子。”“死了好。”丁一芳看着窗外笑道。万井山咳嗽了几声,又叨叨着什么,叨得丁一芳心烦,他的眼睛又闭上了。他想站起来走动,走到洞口下方去看飞过鸽子的天空,却浑身无力,挣扎了一番,没有成功,他甚至感觉不到双腿的存在。“他没死,”万井山自顾自继续自语,摇晃到丁一芳跟前,低声诡异地说,“你知道吗?我儿子没死,他与我们同在。我,我老婆,我小儿子。告诉你,老子们家三分派,噢,分四派,老婆是反对派,哎,不是反动派啊,可听清楚了。是反对派。她反对一切,反对辩论……反对武斗……反对批判大会……反对学习班……她都反对,嘿嘿,就过日子……上床……她不反对。”万井山有些醉,他的手在发抖,颤颤巍巍。“上床……和谁?”丁一芳乜斜着眼问。“我儿子是……是天才,”老木匠没搭理他,继续絮叨自己的心里话。“他学走路之前,已经开始学木匠手艺了,会用刨子,锤子,锯子……哦,锯子不对……锯子是后来学会的。他是一个好木匠,‘三分下料七分做’,你懂吗?老财主,你不懂。化腐朽为神奇,你懂吗?你也不懂。哈哈,他打的家具……一流,没人能比。”丁一芳笑道:“哎呀,老东西,别说了,你真是应了一句成语,‘木匠带枷,自作自受。’”丁一芳哈哈大笑,他睁开眼,伸手揉一揉混浊的眼睛,讥笑着突然提问:“老木匠,你会……会做棺材吗?”“会做。棺材……匣子,我都会做。”“他们说……我秋后问斩,你给我做一副棺材吧。”“他们还说什么?”“他们说……金银财宝……脏,不能赎罪。”“他们?他们是窑姐!”“是……是想立牌坊的那种。”“啪”地一声,万井山把喝干的瓶子摔在地上,碎玻璃碴溅了一地。响声让丁一芳的酒醒了一半,他瞪眼看地上,昏暗的光线中,他捡起一块亮闪闪的玻璃碴,握在手中。一只冰冷的手抠住了他的心。他仿佛看见自己被五花大绑,押送着推上大卡车,游街示众,在卡车周围乌泱泱都是人,他们抬头望着卡车上的罪犯,群情激愤,有人朝他戳指,有人朝他唾骂,有人在讥笑,还有人朝车上扔来砖头石块……他看见一双,不,是三双眼睛在暗处注视着自己,满含屈辱和悲情。有一双眼睛令他的心在焚毁,在颤抖,他不忍心看见她为自己伤心……他最后看见的是黑洞洞的枪口朝着他,一声巨响,他血肉模糊倒在荒草丛中……酒精和萦怀的意念,以及关于被枪毙的种种恐惧,把他的温热的体能掘取得干干净净。在他的生命的骨髓上面,好似长起来一层硬壳,而且这几个月的时间,这层硬壳已经越来越厚,越来越坚硬。他的胃里好像盛满苦涩的胆汁,腰上的伤疤奇痒无比,他用玻璃碴的尖端再伤疤处乱划,直到奇痒便承奇痛。死亡将降临到我身上。他想,人迟早都是死,不必等着挨枪子,不必等着被人唾弃,更不必去伤不该伤的人心。在他四周是黑暗,腐烂,污浊,寂寥,颓丧,还有他和老木匠起伏不停的怒气和时常冒出的污言秽语。死神早就挑逗似的盯着他了,一种放弃生命的意念又开始向他发起最后的总攻,他觉得这一意念就像一条蛇,将他的身体当成一棵树,再次贴着他的脚踝、腿、腰,一个劲儿地往上爬,缠绕,一直缠到脖颈子,要勒死他。他不想等到秋风卷扫的时刻,颓然倒下,尸体被众人蔑视,灵魂在那凄凉的幽冥里不得安宁……他想提前结束这无谓的等待。看看万井山,酒劲上来已酣睡。他也摸索着上床,挣扎着,手扶床沿起身,上床,躺下。要恢复一下体力,否则,力度不够玻璃扎不深,自己会吃亏,受洋罪的……他告诫自己。昏沉沉,他半睡半醒地假寐。“谁?”迷糊中,他仿佛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片刻,她的声音隔栏传进来。“是我。”“贞香?”他陡然坐起身,复又倒下。是做梦,一定是梦,我不能被这个相同的梦再折磨了。睡吧,养一养气力,别再想她了,最后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他妈的,说不想了……他突然感到庆幸,他好像没有连累她。“丁一芳,你醒醒!有人看你来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 雀儿下乡 - 贞香 - 子怀 看守的声音传进来,很大的声音,把他叫醒了。他再次坐起身,头疼欲裂,口干舌燥,哦,不是做梦,是喝酒了,是幺狗给老木匠拿来的两瓶酒。谁会来看我……他嘟囔。他踉跄着来到铁窗前,看见了贞香,她怔怔地望着他。咦,我还没醒过来?可我分明看见她眼里有晶莹的亮光在闪动。“贞香……我不是做梦吧?”她摇头说,“青天大白日的做什么梦,把你的手伸过来。”他伸出手,从铁窗伸过去,紧紧的握住她的手。她用指甲使劲抠了他一下,问道:“疼吗?”“疼。”他笑了一下,笑得很辛酸。“不是做梦,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他盯着她的眸巴巴地说,“可是,你为什么来啊?你不该来的。这对你没什么好处,我想,恐怕为了来看我,让你费了不少周折……是吗?来看一个死刑犯……不值,不值啊!”她叹了一口气说:“你总是这样悲观,把事情往坏处想,我来就是要告诉你,好好活着,你还不够死罪。”“你是安慰我。”“不,是武天明说的。”“武天明?他不是被打倒了吗?”“他又站出来了。”“是吗?”他惊异地瞪起双眼,这是好久以来最令他振奋的消息。“就是他给我写了条子,我才能进来看你。难道……他的话你也不相信?”他手中的玻璃碴掉在地上,双手扶住窗栏,贴近了说:“信,我信天明!他是我的生死之交……”他不再想死,贞香带来的消息犹如一剂强心针,把他刺活了。贞香走后他把木匠从床上拖起来,抱着他又亲又咬,两张宿醉未尽的臭嘴又开始了无休止的对骂和取笑。可是,丁一芳的骂声和笑声怎么也听不出悲哀和绝望的味道了。静谧的夜,贞香坐在床边,一针针为红雀缝制着贴身的圆领衫,她时不时抬眼看看女儿。她就要走了,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去和黄土打交道,这一走,就不再是小女孩……红雀在一个小红本上低头写着什么。“红雀,”贞香轻声叫女儿,“早点睡吧。”“唔……等一会儿。”“睡吧,不早了。”红雀放下本子和笔走过来,蹲在母亲的面前,看着她,眼里不禁发热,轻轻叫了一声妈,扑入母亲的怀抱。母亲的脊梁还是挺直的,眸子依旧明亮,面庞依旧光洁,尽管岁月的风霜使母亲不再年轻,眼角和额头添了细纹,可她依旧美丽……“妈……我这一走,会想你的……”红雀再看一眼母亲,喃喃。贞香抚摸的女儿的头叮咛一番。“明天,你一定要去江边墓碑前祭奠你的生身父母,和他们说说话……”贞香的手又在女儿的肩背上摩挲,她的眼里满含柔情。“昨晚……贞莲来给我托梦了。怎么就那么神,她说……想让你上大学。”“是吗……”红雀若有所思地问,贞香断断续续对女儿说着自己的担忧,让她以后学会照顾自己,学会忍让,不要得罪贫下中农,好好锻炼自己……她取下花镜擦拭眼睛,好像还有千言万语。“我都记住了。”红雀迟疑着说:“明天,我还要去看看大伯……和他告别……”第二天,红雀在江边的英雄纪念碑前祭奠了生身父母,又来到千里长堤畔的墓地看望大伯葛春江。贞香为了给红雀一个独处思念的时光,她在春江坟前上好贡品,叩拜祭奠一番,早就远远地站在一边去了。红雀在大伯的墓前放声痛哭,悲伤的情景远远超过祭奠自己的父母。她哭过了,红肿的眼睛布满悔痛,叫一声“大伯,敬爱的老师,”把长久以来压抑在心里的忏悔之情细细表述。谁也不知道,红雀此刻在她的大伯墓前许下了什么愿,立下了什么忏悔弥补之志。红雀出发的那天,三辆解放牌卡车并排停在云江中学校园里,操场上满是即将下乡和前来送别的人群。校园广播里传出阵阵雄壮的歌声,在校园上空冲来窜去,不绝于耳:“我们这一代,豪情满胸怀……”操场上锣鼓喧天,和歌声混为一团,连同告别声和叮嘱声,充斥在整个广场上空。三辆大卡车上已经上去了不少人,车上车下的人有的招手,有的叫唤,有的擦眼泪抹鼻涕,车下有人给车上递东西。今天,除了生病在床的贞兰没有来,小荷、贞香和丁咚都来给红雀和小花送行。他们的眼光都停留在这两个豆蔻年华一脸茫然的女孩子的身上,也许这些天已经把该说的说完,此刻只是要多看看她而已。领队的老师开始叫唤,催促大家上车,说车马上就要开了,红雀向母亲和哥哥挥挥手说:“你们回去吧。”“红雀,记住我的话。”贞香叮咛着。红雀点头,可她有些茫然,不知母亲指的是哪句话,这几天娘说了很多。她不住的点头,努力忍住离别的泪。葛春江的死成为红雀心底永远的痛。这几年她一直暗地忏悔,偷偷立下誓言。为了赎罪,她已默默宣誓:永不回城,在艰苦的农村做苦行僧,争取当一名老师,去继承大伯未尽的事业。再见了……县城……我的中学时代……红雀默念着,扫视周遭的亲人和城市,双眼模糊。她和小花在亲人的帮助下上了同一辆车。那辆车车身的标语上写着“到农村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最后的惊叹号又黑又粗,格外醒目。卡车就要启动时,武钢匆匆跑来,他跑得满脸通红,他把行李扔到车上,也爬上了这辆车。上车后他向远处来给他送行的父亲武天明摆摆手,让他回去,武天明站住了,他望着车上的儿子频频点头,也向儿子挥手。三辆大卡车的引擎启动,车就要开了,车上车下眼巴巴依依别离的气氛越来越浓,这时,三个小兄弟的笑声冲淡了这气氛。他们一路跑,一路大呼小叫,嘻嘻哈哈。说话的小兄弟手里提着一网袋柚子,跑到车箱跟前朝武钢喊叫,武钢接住抛上来的柚子,颇有哥们风度地说:“哥们,你们留城的……也保重啊,再见了!”武钢回到车上不再与车下唯一的亲人和那帮小兄弟交流,回坐到车上。他的神情没有丝毫的忧伤,倒有几分喜色,对他来说,似乎下乡是寻常事,他只是去走亲戚。他忙着扒开一个柚子。三辆卡车徐徐开动,车下有几个母亲大人嘤嘤哭泣。武天明正要转身回家,却看见了凝望着车身出神的贞香,便向她缓缓走来。“贞香!”他叫她,她回过神来。“武县长,你来送儿子?”贞香看着走近自己的武天明问。“别叫我县长,叫我老武,记住了,否则……我认为你是在嘲笑我。”武天明说着笑了。“好吧,……老……老武。”她叫着,感到拗口,笑了。满载着知青的三辆大卡车驶离县城,车上车下大家再次挥手告别。车刚开动就传来“到农村去,到边疆去”的歌声。歌声渐渐远去,车后卷起尘土,飞扬的尘土就要把人们的视线阻隔时,突然卡车加速,汽隆隆跑了,好像小小的县城已经无法忍受这几卡车“吃闲饭”的人。武天明和贞香看着大卡车消失在尘土的弥漫中,便在人群的簇拥下边聊着,边往回走。那边的丁咚看见母亲正与武天明说话,便叫住小荷一道回家了。武天明很沉静,起伏动荡的政治生涯使他略显黝黑的脸上带着刚毅。他依旧身着洗得发白、打了补丁的旧军装,精神闪烁,步履稳健,举手投足间还似军人般充满英气和硬气。贞香和他一同慢慢走着,默默无语。一会儿,随着人流到了十字路口,武天明突然向贞香伸出手,她有些意外的愣了一下,也伸过手去。他握着她的手说:“贞香,谢谢你!” “谢我什么?”她很诧异地问。“谢谢你救了丁一芳。”他回答。他的手很有力,以一个军人的习惯握过她的手后很快地放开,他不等她开口继续说:“要不是你,他会冤死在大牢,没人知晓。”“那应该谢你才对啊。”“不,我和他的兄弟情谊未断,而且,我有责任纠正相关人员的错误。可你就不一样了,”他略微沉吟地说:“我知道你们的过去,夫妻关系早没了,谁处在你的位置,都不会认为帮他是理所应当,因此,你理应受到感谢。”贞香不以为然地摇头,“不,应该感谢你!”丁一芳的案件是在武天明的精心运筹下得以改判的,改死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作为损毁伟大领袖形象这样严重的政治犯,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被改判,让武天明颇费心思和周章,这个结果来之不易。贞香虽然不知道里面的道道,但她心里很明白。 第一百二十八章 天明到来 - 贞香 - 子怀 为了丁一芳的死刑改判,武天明就像谈判做生意,和相关人员交涉了几个通宵。死刑改到无期死缓,然后再几年几年的减刑,最终才与专案组达成默契,改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在劳改农场服刑。那箱金银财宝也被武天明派人跟踪追回,将主张私分的祸首刑拘,财宝上缴到县委财政。至于贞香提议的塑造主席巨幅金身之说引起了一番激烈的讨论,县革委会成员七嘴八舌,大多数人跃跃欲试高喊万岁举双手赞成,但以武天明为首的少数派却摇头不同意。在纷争不定的情况下,最后武天明来了个智截财宝,他经过思忖后在会上婉转地说了一番话才成为定海神针。“同志们,我和你们想的一样,塑造主席巨幅金像的确是大好事,我只是有个顾虑供大家参考,咱们云江县并不富裕,省里财大气粗都没有做这件事,我们破例而为……其他大县富户怎么看我们?地区领导怎么想我们?还有,省里得大领导怎么看带这件事?我们革命坚定一往无前忠心耿耿,却不被理解而认为我们抢占领导风头,这……大家觉得合适吗?”武天明这一苦口婆心的理由终于说服了多数派,于是,金银财宝在他的提议下,将用于云江县汉江码头的最新建设。丁一芳的命保住了,他在原定枪毙的时间去了劳改农场。他是乘汽车哼着皮影调掏着耳屎去的农场。对他来说,能活着就是检了一条命,在他看来,十五年的光阴很不错,够他一活的。他评估着自己几度逃亡伤痕累累的身体,认为能活十五年也是自己的造化。武天明迈步走向十字路口的另一端,要和贞香分道了。他突然叹了一口气,望着贞香说:“哦,我还要告诉你,那天我去牢里看老丁,他提起你时……还给了我一个任务,”他笑着问:“你猜,是什么任务?”贞香瞅他一眼,摇头道:“我可猜不着。”“嗯,他要我以后时常照顾照顾你。”“是吗,”贞香感到恨意外,朝他笑笑说:“真有意思,我哪有让别人照顾的命啊,难道他忘了。”武天明沉吟着点头,“可你是女人啊,女人就应该让人照顾。贞香,我以后会去看你的,你可别把我当成黄鼠狼……撵我出门哦。”她“噗嗤”一声笑了,这一刻,她笑得很开心,但却没有接他的话回答是否欢迎他。他望着她笑,很温馨,她的笑声让他感到心里一片纯净。他走了,走过路口又转回身来向她挥挥手。她站着,心里怔怔的久久的望着他的背影,好像在辨认一个老友,是亲,是疏,是近,是远……好久没有这样看一个男人了,当她回过神来,连忙看看四周,难为情地抿嘴笑了。扫视着满街的行人,着装大都是蓝色黑色与灰色,间或有点白色,这冷基调的颜色无序地流向东西南北,她看着,内心突然沉寂,怎么也无法敞亮起来。是哪个星期天开始武天明成了家里的常客,贞香不记得了。她只记得武天明来了很自然,很随和,不像刚认识的新知,却像相识多年的老友。他在星期天来到时,有时带来一些报刊,有时提来一网兜水果,最奢华的是提着一块猪肉,说是要她红烧或是粉蒸。总之,武天明每次都有理由前来探望。他来了会给她劈柴,会在后院陪她谈天说地,还会陪她缠绕悠悠长长的毛线团。她感到自从他的身影出现在这寂静的小庭院,家里突然变得敞亮而热乎起来。武天明的来访丁咚碰到过一次,那是一个星期天他打完篮球回家,武天明正在后院帮贞香缠毛线。这两人一个在挽毛线陀螺,一个撑开手臂让线圈打转。线儿悠悠连接着两个人,笑语声不断。武天明看见丁咚,谈话声止住,两人脸上的笑容竟然显得微妙而不自在。那是丁咚第一次在家里见到武天明,后来,由于家具厂响应武天明提出的“狠抓革命,猛促生产”的号召,师父姜保全硬性命令关键岗位的工人加班加点干活,丁咚便住到了厂里的临时宿舍,那些日子,关于武天明和母亲之间的来往频率他便不得而知了。虽然丁咚出于不可抑制的念头很想知道母亲和武天明接触的目的,但他一直没有机会。今天又是一个星期天,本来丁咚想留在家里,可厂里一帮兄弟硬是拉他去打篮球,喝酒,他被大家生拉硬拽,只好跟着走了。又没机会和母亲聊聊最重要的事情,他想只能再找时间。在他看来,母亲的余生伴侣很重要,他想知道母亲对武天明的真实想法,希望她有一个幸福的晚年。武天明一反常规,今天的礼物很特别,他端来了一个盆栽,里面种着一颗有了绿骨朵的栀子花树。“来,把它种到后院,跟你的那些花花草草为伍吧。”他笑呵呵地说。贞香看着栀子花树好开心。栀子花还没开,里面有紧闭叶片的花骨朵,她和他一起,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移栽到院里靠墙的土围中。种好了,武天明蹲下靠近它嗅一嗅说:“哎,还不香,请你把它维护好,我可是要常来看它的。”“放心吧。”她笑着回答。“今天要做几样好吃的犒劳你,就为了这栀子花。”“好,我还想吃你做的‘三蒸’,你不知道,我做梦也在吃你做的菜,口水把枕头都流湿了。”厨房里又有了笑声。武天明坐在灶口续柴,贞香在锅台之间忙碌,锅瓢碗盏,油盐酱醋,饭还没做好,两人的味蕾却已被酸甜苦辣所启动。武天明看着灶膛里的火,心里甜蜜,慢腾腾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旧口琴来,他破天荒坐在灶前为贞香吹了一段军歌,口琴虽吹不出军歌的豪迈,但琴声里却透出一股当年的英气:“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贞香听着口琴声瞅瞅他,两人会心一笑。开饭前,武天明像个孩子似的说吹口琴吹得口渴了,想喝酒,不等贞香同意,他已大步流星出了门,很快打了一斤白酒回来,进门就嚷,“贞香,你今天也喝点酒啊,陪陪我。”掌灯时分,来电了,高悬在餐桌上方的电灯泡熠熠生光。饭桌上,她和他对坐,她给他斟酒,他要再拿来一个杯子给她,她说不要不会喝酒,请你别强求。饭桌上遥相对坐的她看着他喝,自己只是吃菜,陪他说话,不时看看他。这段时间以来,她已经很多次这样近距离的看着武天明,不知是口琴声的缘故,还是酒的缘故,她今天感觉最真切。这是一个富有军人气质而不乏情趣的男人,他行事果断,笑容坦诚,眼角和眉梢总掩藏不住内心的真实想法,嘴角满是刚毅,可狭长的眼睛看她时常常冒出一丝脉脉温情。“贞香,你就不能陪我喝两杯吗?”她摇头,“我真的不会喝。”武天明自饮自酌,他好像憋了一肚子的话,脸涨得有些红。“贞香,嫁给我吧。”他终于借着酒劲把话说出口。她听了身子略微一怔,一阵红晕止不住上脸,他看着笑了,款款深情地望着她。她低头嗫嚅着,“我……我怕是不再适合嫁人了。”“为什么?”“我老了……也独居惯了。”“嗯,鬼话。”武天明端起酒杯啜一口酒,叹了一口气道:“老什么老,正当年。我想好了,今天一定要说出来,希望你不要找借口拒绝我,除非……”他盯着她的眼睛,“除非你还爱着丁一芳,要等他。你回答我,你还在等丁一芳吗?”贞香缓缓摇头,“不。”她扪心自问,自从和丁一芳离婚的那一刻起,就没有打算有朝一日还能复合。她虽然从没想过,但实际上她和丁一芳的婚姻所付出的比得到的多得多,尤其是因为丁一芳被抓壮丁,一走就是三四年,她守候的续篇是对丈夫的安慰调理和伺候,可没过几年好日子,倏地发生情变而让她猝不及防。婚姻本身给她带来的幸福时光很短暂,但伤害却很深。丁一芳把她从渡口拦下时也许就明白了,自己对她的伤害有多深,足以使他永远的失去她。武天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点头道:“老丁不会骗我的,他说你们绝无可能复合了。况且服刑十五年,那是漫长的岁月,你贞香可不能那么傻。人生短暂,有几个十五年啊。贞香,既然没有这一层原因,我就放心了,请你……别拒绝我好吗,我是真心的。”贞香靠在椅背上,瞅他一眼低下头说:“别犯傻,你完全可以找一个年轻一点的。我风里来,雨里去,粗糙惯了,你大可不必找我这样的人。”她说最后一句话时,脸上泛起一阵红晕,声音变小,眼帘垂下来,好像愧对天下人,自己再不敢面对婚姻嫁娶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栀子花开 - 贞香 - 子怀 “你是怎样一个人啊?”他问。“你说呢。”她略带几分羞怯地红了脸,表情有点小女人的窘迫,他从心里喜欢这自然流露出的女人气,他看着她笑了。这是一个很别样的女人,清澈的双眸和精致的脸庞容易使人忘却她的年龄。况且在他看来,女人的年龄有两个,一个是外在的,涉及风雨年轮;一个是内在的,涉及心理和秉性。他觉得她外在的美很纯粹,是那种天生丽质,岁月好像不忍在上面留下太多痕迹;更难得的是她内在的美时时溢透,为外表增辉,让她丝毫不见中年妇女所显现的疲塌慵懒和老于世故之态。他想,她很难得。谁都知道,一个人或是一个动物,年轻时都很美,农妇村姑,城里姑娘,大户小姐,小家碧玉,以及鸡鸭猫狗们,年轻时都很美,可那仅仅是因为年轻带来的美,这种美在岁月的长河中如昙花一现,弹指间就过去了,只有内在的美才显出本质的区别,能天长地久。她或许过于坚强,他还这样想。这些年来独自支撑着孤独的内心和特型家庭的一片天地,女性的柔美或许已被磨砺的斑斑驳驳,变得坚硬起来,可他固执地认为,当一个女性觉得对方弱,自己比对方有力量的时候,她是一个要强的的人,反之,她便是柔弱依人的女性。他还认为女人的坚强是因为没有碰到一个好男人,其实女人不需要坚强,否则要男人干什么……“你在想什么?”她看着他嗔怪地问。他听见她的声音停止遐想,幽幽地说:“唔……贞香,我在想你呀。”“我就在你眼前……有什么好想的!”“谁叫我是个凡夫俗子呢,”他又自信地说:“不过,我觉得自己是个有着过人之处的凡夫俗子。”“过人之处在哪里?”“比如对待感情。我认为,感情是有导火索的……”他的话还刚开始,电灯突然熄灭,屋里漆黑一片。“怎么……又停电了……”黑暗中,贞香抱怨着,她突然显得有些慌乱起来。“嗯,怎么搞得,这促生产看来还要注重细节……”他嘟嚷着:“你别慌。”她的慌乱不是因为怕黑,而是因为孤男寡女黑暗中独处的尴尬,她小声抱怨着怎么老是停电之类的话,站起身欲找煤油灯,慌乱中脚踢到桌子腿,差一点被绊倒。恰在这时,他一把抱住她。“小心点……别摔了……”他鼻息炙热,先是稳住她,然后紧紧地搂住她。她的第一反应是挣脱,可在他的有力的怀抱中根本挣脱不了,他把嘴伸向她的脖子,热烈地喃喃。“别怕……贞香,别怕……有我呢,我很喜欢你,难道你感觉不到……”“噢……这不好……”她低头,伸出手欲推开。“怎么不好?你觉得这不合规矩是吗?”他搂紧她说:“不,很好……这很好。你正寡居……我是鳏夫,我们有情有义,我喜欢你已经好久了……我忍着……忍着。今天,我不想再忍下去了,假如你不反对,我想用另一个字眼来表达,‘爱’,嗯,我爱你贞香,嫁给我吧!”“说什么呢……”犹如在梦中,她喃喃着仰起头,和他目光相遇,黑夜中两双眼睛闪烁着灼灼的热光。“嗯,别拒绝我……”他呢喃着回应,轻轻吻了她。这一吻点燃了她内心的情愫,关闭的情感大门渐渐开启了,他温暖的唇,有力的怀抱,她感到自己对他是多么渴望,这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她说不清。他触摸到她的脸颊,抚弄她的头发,在发际边嗅着她的馨香,她神情有些恍惚,有些惊慌,越是这样越是感到翻涌的激情起伏,不能自已。她开始了第二反应,那是心底涌出的激荡,她不由自主地贴近他,感觉到他的面颊贴得很紧,胡须的摩擦使她感到了皮肤轻微的刺痛,那是很舒服的疼痛,她嗅吸他的体味后额头在他怀中不禁轻轻地摩擦。我真喜欢他,她想,尽管不知道这是怎样发生,从何时开始的。她发出轻微的叹息,用手臂环绕着他的脖子,手指不由自主慢慢插进他光滑柔软的发丛中,来回摩挲,像是无声的回答。“天明……”她轻声呼唤着他,很轻很柔,很甜美。“天呐,”他叫道:“从没人这样叫我……”“这不是你的名字吗?”她细声问。“是,可我说的是名字叫起来的感觉和意义……”她再次呼叫了一声,两人倏地紧紧拥抱,犹如树和藤相缠,枝蔓不分地久久缠在一起。此刻,他的拥抱和抚摸释放了她内心多年以来集聚的所有的屈辱、愤懑、忧郁、恐惧和孤独。多么温暖的手掌,我究竟有多久没有被男人爱抚了,这温暖如斯的怀抱,我以为自己早已忘记了他的滋味。他拂去了她的胆怯,拂去了她的忧伤,强有力的抚爱唤起了深埋在她心底的渴望和热情,她依偎在他身上,感觉到自己的内心原来是这么孤独,这么脆弱。不过,她被他紧紧拥抱和抚慰的同时,竟有一丝担忧:他一旦停止爱抚,自己又将无所依附了啊……她感到有一股热流在渐渐浸润着小腹,温暖如春,慢慢在体内起伏动荡,她渴望他把自己抱得更紧,让热流更加畅快地地浸润自己的心田……电灯泡在最不该亮起时亮了,贞香短促的一声惊呼,窘迫和迷茫呈现在她的脸上,她红脸低头推开了他。他也满脸通红,用他那此刻变得低沉而沙哑的声音嗫嚅道:“唉……电灯这鬼东西……有时还真不如油灯……”贞香脸泛红晕,面带春色,久违的爱意流露在心里和脸上,她理理额前的发丝,有几分羞怯地坐回自己的座位。他也有点窘迫而手足无措,便端起桌上的酒杯小酌一口,然后放下酒杯,慢慢拿起座椅挪到她的身旁坐下。他的眉宇间流露出深情和笑意,怔怔地看着她,一会儿,两手握住她桌子上那只温软的手缓缓说:“贞香,我刚才……哦,停电前那会儿说到哪儿了?哦,说到爱,感情。……感情需要导火索。”“导火索……”贞香吃吃笑道:“你要跟我说打仗吗?”“感情就是一场大仗啊。”他笃定地说:“跟自己打,跟对方打,跟周遭一切打。年轻人情感来得快,来了就是一切,但在你我这般岁数,所想和所要的和年轻人比起来截然不同。我们一定要把内心深处的电流接通,就像在战场上炸碉堡,要把导火索引燃,然后开始攻克碉堡,拿下据点,最后打扫战场过太平日子。当然,导火索这东西有时也会闹点小毛病,就像刚才突然灭了,那是故障,没关系的,你看,这么快就再次点燃了,导线没问题嘛。”她听着他别有趣味的比喻,看着他费劲而认真的神情,想笑可一直控制着没笑出声,待他说完噗嗤一声笑道:“嗯,我不懂打仗……没想到这个你也拿打仗来比。”“嗯,战场上的事就是包含了天下事,以后天长地久的,我要让你慢慢了解……”他们吃着,聊着,像故知,又像一对老朋友,后来武天明毫不避讳地再次向她说:“嫁给我吧,别犹豫了,再犹豫,我们可真老了。”她低头思村片刻后说:“我……我只是要告诉儿子一声,好让他有接纳你的思想准备。”提到丁咚,武天明突然有点紧张,想起他们之间的照面,心里犯嘀咕,他对丁咚是否接纳他心里没底,于是有点底气不足地说:“丁咚……那臭小子……他会接纳我吗?我还没有和他正面交锋过呢。”“你看,又是打仗的术语。”贞香安慰说:“不用担心,丁咚会接纳你的,不是还有我嘛。”武天明连连点头,在他看来,贞香总是能把人心头的皱褶慰抚得平平展展。他望着她,神摇意夺,他端起酒杯又啜了一口酒。武天明离开时,正和丁咚撞了个满怀,他们在家门口相遇,客客气气地招呼一声便分开。“武天明……这家伙越老越骚了。”丁咚打着酒嗝,瞅着武天明矫健的背影在心里嘀咕。自从听了师父姜保全的话,丁咚对武天明颇有几分敬意,仅此而已。要说让武天明来当自己的继父,他还真没细想过。师父说那次在县委门口武天明言而有信,兑现了曾对大伙作出的承诺,在县委大院追查到了偷盗份子,将作案者拘留审查,给与了相应的处罚,还帮着找回了工厂的许多物品,令姜保全和工人们很是信服。丁咚感觉武天明应该算个好官,有他在台上,云江乱不到哪去。丁咚在门口发了一会儿呆,推门进屋,转身插上门闩,听见厨房有声音,他带着几分醉意往里走,一直走到后院,见母亲正在给栀子花树浇水。“啊,好香啊!”他深深地吸一口惊呼道。“是啊,你没见这栀子花开了吗?”贞香看着洁白的花朵,眉眼透着幸福,声音包含喜悦地说。 第一百三十章 母子连心 - 贞香 - 子怀 丁咚今天打了大半天的篮球,喝了一会儿小酒,此刻有点头重脚轻,晕忽忽的。他走到母亲跟前,将头低下凑近了看正在扫地的母亲,嘻嘻笑着说:“娘啊,你今天可好?”贞香推开他的脸说:“瞧你的酒味……真醺人,你喝了多少啊?”“不多,一斤。”贞香一听生气了,“还说不多,一个人喝一斤,你想变成酒鬼啊?老大不小了,连媳妇都娶不到。”“嘿嘿,”丁咚觉得打探情报的机会来了,笑着说:“妈,我不想娶媳妇,你也不用操心,有朝一日想了……手到擒来。可是,你要找个好老伴,这才是我目前最关心的。”贞香正色瞅儿子一眼,嘀咕道:“没正经。”“哎,真的好香啊!”丁咚扮了个鬼脸,深深吸一口气使劲嗅着,他的鼻子和眉头紧缩一团,样子滑稽地讨母亲喜欢。几朵洁白的栀子花在暗夜中静悄悄地开放,贞香嘀咕说,真不可思议,晚饭前看它还是花骨朵,这夜里怎么就开得这样肆意,她说着靠近了嗅一嗅,花香浓郁,直沁肺腑,她要儿子过来好好闻一闻,丁咚看看满天星星,再看着栀子花慢悠悠地说:“嗯,栀子花又香又美,可是我忘了问,哪来的栀子花啊?”“武天明拿来的。”她回避儿子的目光,转过脸放下水壶要进屋去。丁咚不放过机会,跟着问:“妈,你和武天明那老小子……到底是怎么回事?”贞香一愣站住,“你是指什么?”“我说的你明白。凭我娘灵光的大脑,你心里清楚我问啥。只是娘啊,我可提醒你啊,别糊弄我,我不是三岁的小孩,你就直截了当告诉我,你是不是真喜欢这家伙?至于他对你安的什么心……反正我是知道的,不要你费口舌。”贞香放下手中的水壶,怔怔地看着儿子说:“我……我是喜欢他。”她带有几分试探意味地说问:“你觉得……我和他合适吗?”“哦,真的喜欢他啊,”丁咚嘻嘻笑了,“只要你喜欢,我不反对,看得出来……那老小子是真心对你好。”丁咚的回答让贞香满意,她有些不好意思地垂下眼帘说:“既然你不反对,那我就可以和他再了解了解……”“别!”丁咚打断她的话,“了解啥,全县人民都帮你了解清楚了,他武天明算得上是一个好人,我的娘啊,您老不年轻了。哦,顺便问一句,武天明多大岁数……他比丁一芳……”一提丁一芳,贞香的脸即刻沉下来,听见儿子将父亲直呼其名,不禁瞪了他一眼,然后低声说:“他们同岁。”丁咚没拗过母亲,在母亲的催促和安排下不得不与武天明正面“交锋”了一回。那是一个晚上,武天明和丁咚一同吃罢贞香精心准备的晚饭,两人如同老朋友般喝了几杯高粱酒,可他们天南地北,聊了半天尽是打仗、习武、打篮球,没有一句与家庭和父子相关的话题,后来,在丁咚的提议下,他俩竟扳起了手腕。 贞香没想到扳手腕是以儿子的失败而告终。武天明走后丁咚后来对母亲说:“这家伙还凑合吧,以后把你交给他,我也放心了。只是这年头当官的不吃香,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麻烦,你可要有思想准备。”“当官的……”她怔住了,好象突然想到这个问题。贞香想起了母亲当年的担忧,既是算命先生的忠告,告诫自己命中不能嫁给当官的……可贞香不相信命运,她相信神灵。她感觉是神灵的指引让武天明来陪伴她,和她一同度过余下的人生。最近一段时间,与抓革命促生产初见成效有关的新闻陆续从云江新闻里播出,武天明越来越得云江的人心,他也越来越忙了,贞香有十来天没见他来,自己去了一趟他的住处。第一次走进他的门,她站住了,这哪是过日子的家啊,她看着屋里的陈设摇头。虽然整间屋子收拾得干净利索,可仍然像个部队宿舍,除了醒目的床,空荡荡的房间里没有居家气息。她去清理他的衣物,箱子寥寥无几的衣服很是寒酸,眼见秋天就要到了,他连件毛衣都没有,那件穿了十来年的军绿色绒线衣破了好几个洞也没舍得没扔掉,叠得整整齐齐放在箱底。她要为他赶织一件毛衣,毫不犹豫即刻上街买好了毛线,回家就起手织上了。坐在屋里埋头织着,四周好寂静。过去她从这静里感觉的是孤独和冷清,可如今依然自身一人呆着,却没有丝毫的孤独感。什么是孤独,不是独处,而是没有人理解你,没有人关心你的所思所想。现在有了一个人的关心和爱护,她觉得周遭都是他的影子和气息,她的内心不时会漾起一阵阵温馨。生活好像在这儿拐了一个弯,出现了重大转机,多年苍白的感情有了色彩,儿子也渐渐走上正道,她感到生活就要善待她,前面的路有了盎然有趣。除了自己的境遇,她对儿子的变化也暗自高兴。自从幺狗当上家具厂的厂长,丁咚就像戴上了笼头,过去的武功师父现在是工作上的直接领导,师傅的话丁咚当然能听进去。抓革命促生产,最上面是武天明主管,厂里有师傅督促,丁咚从事的兵团头目事物渐渐停顿。作为东风兵团的形象大使,那辆卡车一夜之间报废了,先是没有了车胎,接着没有了方向盘,再后来被人拆得七零八落,仅剩下车头和车厢,所有零件不知去向。最神气活现的兵团形象没了,兵团的哥们也作鸟兽散,好似销声匿迹。除了偶尔有几人在一起打球喝酒聊会天,或是凑到一起打打球,不再谈论本兵团昔日的风光,频繁的造反活动与紧急事务突发的局面也不再出现。为此,贞香在暗中窃喜,她企望周遭一切走上正轨,儿子也从此走出乱像。她想到了丁一芳,自己命中的那颗流星,眸里顿时黯然。他现在怎样了……为了让劳改中的丁一芳有点所慰籍,贞香几番劝说让丁咚去看望,好说歹说,苦口婆心,也许基于母亲的个人生活就要叫上好运,亲生父亲还在倒霉服刑,处于恻隐之心,丁咚终于同意去见他。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丁咚搭车去了离县城六十里开外的沙洲劳改农场。沙洲劳改农场就在荆州古城百里之外的刁子湖畔,扼据汉江中下游,是解放后最大的劳改农场之一。中央只给这里划拨了一些小米和高粱,而这里却在几年内,收押改造了大批土匪和反动分子,还使十余万亩荒滩变成了良田。丁一芳就关押在这里。和他一同押送来的还有一批政治犯和刑事犯,杀人犯万井山就像丁一芳的影子,也跟他在一起。在一个黄沙飞舞的中午,押送犯人的汽车来到农场,等待他们的是一片劳改农场的大田和以军管会为领到的管教支队。负责管理丁一芳等人的管教姓曾,犯人都叫他“曾教”。曾教第一天给他们介绍农场,说大田每块约有一千亩,田地的四面环绕着葱郁的树木和深深的沟渠。下车伊始,曾教就将“改造是唯一出路”的观念传导给这批新到的犯人,接着发布命令,要他们自己动手盖房子住,一切从零开始。新房盖好前,暂时住在农场的库房里,一律睡地铺。这些劳改犯刑期最长的是无期,最短的有半年。在劳动中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是大多数人的心愿。这是一片带有传奇色彩的土地。当晚在地铺上就寝前,万景山把他从管教那儿打听来的关于农场的传闻絮叨着告诉丁一芳。万井山现在是服了丁一芳。自从万井山看见武天明来探监,丁一芳死刑变有期,他认定丁一芳是颇有运气的人,因此,尽管依旧拿丁一芳来调侃,打趣,但心里却对他刮目相看了。他躺在丁一芳旁边的床上,不停地絮叨着。“据说,这劳改农场还是土匪的功劳呢!”“土匪的功劳?你又胡说八道。”“咋不是。”“你懂个屁。老子行走江湖时,早知道这回事。”丁一芳翻身接过万井山的话茬。“解放前,这里的土匪很多,老百姓经常遭受土匪抢劫,搞得民不聊生,大家只好背井离乡去逃难,可是这里的土地却大片大片的荒芜,到处芦苇和杂草丛生。解放后,人民政府清剿土匪,抓了很多人,也杀了不少人,当时有人主张把土匪全杀了,以解过去被祸害的心头之恨,但也有人提出建议,主张把这些土匪组织起来,进行劳动改造,让他们把荒地改造成良田。政府觉得后一种办法好,所以在这儿办起了劳改农场。眼前这一切……不是土匪的功劳,是人民政府的远见卓识,充分说明了人民政府的英明,你一个老木匠……你懂吗?”万井山瞪大眼嬉笑道:“啊,我听出来,你很爱政府啊,可是却还犯那么低级的错误,好端端的你干吗去当通缉犯?” 第一百三十一章 劳改农场 - 贞香 - 子怀 丁一芳被老木匠的话噎住,鼻子里哼了一声扭过头去,老木匠继续调侃道:“哎,我说大财主,你既然这么清楚这里的情况,一定是过去被劳改过吧?”“老子祖宗八代都是雇农,解放后爱党爱政府,为什么被劳改?”丁一芳甩给他一句,决意不再理他。万井山笑了,他就爱刺激丁一芳。他来到这儿没有了酒,麻醉自己的神经的东西没了,只剩下和丁一芳说鬼话,拿他开心,聊以打发难捱的时光。丁一芳暗自思忖。这里好,是我的归宿。他闭着眼睛装睡,不一会儿真的睡着了。万井山没人搭理又睡不着,他慢悠悠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好似永远取之不尽的白纸片放在手心,然后从枕头边拿出一个小布袋,小心地从里面倒出一撮烟丝,动作麻利地卷了一支烟。他靠在床头掏出火柴点烟,然后放在嘴上深深地吸了几口。他惬意地咂巴着嘴,不禁用脚踢了一下丁一芳,语气挑逗地说:“哎,我说大财主,别睡了,咱们好好聊聊,关于你那财宝的故事……你还没有给我说清楚呢。”丁一芳的呼噜声回答了他。这是来到劳改农场的第一个晚上,丁一芳睡得很安稳,他慢慢进入梦乡。他梦到自己又在止锣庵束发粉脸唱皮影,贞香就在他的面前,朱唇微启,眸子闪亮,专注而深情地望着他……他醒来时天已亮,起床号子响着,管教催促的声音也跟着叫起来。吃罢稀饭馒头,丁一芳和劳改犯们来到建房工地上。太阳光并不强烈,可许久不见阳光的眼睛还有些不适应,他转身背向太阳将视线投向远方。前面不远处是一排排郁郁葱葱的树木,在阳光的照耀下,树梢上闪现着桔黄色的光亮。树林那边有个湖,名叫刁子湖。他的眼光触及那刁子湖畔芦苇深处,身子不禁一阵颤抖。虽然初来乍到,但冥冥之中好像对这儿很熟悉,逃亡至今他心灵深处就期待有这么一个地方了,他把这地方当成自己的归宿。节接下来的日子丁一芳凭着惯性时常做噩梦,每当夜深人静,老木匠也睡下,他的梦便开始了。一会梦见儿子在追杀,一会梦见贞香把自己推出门,还不止一次梦见自己被五花大绑,推到刑场被枪决……这样的梦习以为常,他不再理会。他态度积极,劳动卖力,工地上总在脏活累活处见到他的身影。此刻,他扛起一带水泥,思绪随着起步在游走。这里兴许是我生命的终结之处,是我人生的最后一站。想到此,他的脚步加快了。最后的时光很宝贵,管他多少年,我要把它过得有尊严。这批新到的犯人建房所需的木料、门窗、水泥等建材大多是从汉江水路运来的,除了砖瓦是从当地的窑场买的,沙子和碎石都是犯人从附近的河滩里用汽车拉来的。盖房子是技术活儿,劳改农场劳动力最不缺,可懂得盖房技术的并不多。管教让几个被改造好称为“新人”的老犯人来当大家的师傅,却引起了许多新犯人的不满,万井山首当其冲。那几个已经刑满释放仍留在农场的人承担起了师傅职责,他们中有各种人才,当然有会盖房子的人才,包括泥瓦工、木工、架子工、油漆工等等。丁一芳跟着一个“新人”木匠学了个把月就有了大长进,可万井山不乐意了,他是有名的木匠,怎能让他人占领木匠师傅的位置,况且他一直把丁一芳当成自己的战利品,老伙伴。在他的牢骚带动下,其他犯人跟着开腔了。“曾教,我们怎么向老劳改犯学盖房子?应该跟好人学。”“请曾教向上级政府报告,我们要换师傅。”后来,曾管教请示场长,除了一点小改进,一切照旧。改进之处是把这批新犯人中有盖房技术的找出来,补充到师傅的队伍中去。万井山自然当上了木工师傅。丁一芳被老木匠要去当了徒弟,他的心里得到平衡不再发牢骚了。他对丁一芳说:“我就喜欢你,你只能跟我混,别想攀高枝。”工地上,有的负责运沙石,有的负责泥瓦工,按比例和各种水泥灰浆、砌墙,丁一芳跟着万井山负责木工做房梁、木椽、檩条。木工活的技术性很强,一段木料怎样经过锯、砍、刨、削等手段做成合格的梁、椽、檩等成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丁一芳在万井山的示范和手把手传教下,很快掌握了基本技能,也许是雕镂皮影的基础使然,万井山很快把他当“人才”看待了。一眼望去,工地那边的刁子湖烟波缥缈,湖岸边芦苇杂草丛生,杳无人迹。丁一芳有时会独自走到湖边去,在离警察不远的一个高坡上站住,望着湖水发呆。每到这时,万井山也会像那边的警察一样,盯着丁一芳,远远地一边关注着他,一边掏出纸片为自己卷烟抽。经过几个月的苦战,一排简易的新房盖起来了,可搬进新房没几天,倏忽间发生一件意外,丁一芳的人生又一次惨遭变故。万井山唯一的爱好是抽上几口自己卷制的烟卷。本来劳改犯抽烟是有限制的,但管教和众人看见万井山慈眉善目,所犯的罪也冤枉而可怜,失手杀死儿子,留下不可言状的哀痛还必须忍痛赎罪,恻隐之心让人对他网开一面,管教见他抽烟也熟视无睹,听之任之了。那天深夜,大家都睡了,万井山突然又想起死去的儿子,翻来覆去睡不着,一阵揪心揪肺的难受,他便又像往常一样,坐起身掏出纸片卷烟抽。黑暗中,他嘶嘶地抽着烟,眼光如鬼火般阴郁。抽罢烟,他把烟头习惯地扔在床前用脚踩踩,倒头便睡。已到呼噜声四起的半夜,烟头烧造了地上的一张纸,渐渐燎着了一个无人的空床单,火势在干冷的寒风中呼呼作响,迅速燃起大火。众人从沉睡的梦中惊醒时,由干燥的木桩和木板做成的内壁已经开始摇晃,瞬间倒塌,燃烧的碎木片散落在四周,大家沐浴在一片火海中。丁一芳很快听到尖叫和呼喊声,和大伙一起奋力冲出去,可听到火海里还有人未脱险的叫声,他又冒着浓烟冲进屋里救人。他快速拖住一个傻愣喊叫不会动弹的小个子,把他安全地救出来了,突然一个激灵想起老木匠万井山,再次冲进屋里。“万井山!你在哪里?”他喊叫着,正在惊恐中找寻出口的老木匠看见了丁一芳,失声叫道:“快救我!”丁一芳过来驾起他的胳膊就往外冲。刚走了几步,这时,屋梁一柱擎天烈焰和浓烟随着房架在霎时坍塌,丁一芳的大腿被压在火柱下,万井山被葬身火海。火势被控制,灰烬和火星中的房屋已烧毁,这场火灾造成一死九伤,祸首万井山死了,丁一芳的伤势惨重,他的腰腿大面积烧伤,左腿被截去。农场场长说:“幸好,保住了他的性命。”丁一芳丝毫没有庆幸之感,面对残生,他无数次希望自己被烧死,而不是残缺不全的苟活。丁一芳被担架抬回来的第二天,丁咚启程来看他。汽车到了沙洲,丁咚跳下车,在沙洲街上看到几个穿蓝色棉衣的人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一个警察,他想,这必定是押着犯人外出办事。他欲走上前仔细瞅瞅,想看看这里面有没有父亲,但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在他心里既希望被押送的人里有父亲,这样省得再满世界去找。但他又希望这里没有父亲,这样就用不着看周围人的眼色,“原来,这小伙子是犯人的亲属……”到目前为止,他还难以接受自己已经忘记对父亲的仇恨这一事实。他忍不住悄悄走上前,看清这里面没有丁一芳。他向路边一个身着制服,看守模样的干部打听,那人摇头。由于农场劳改犯人多,不清楚新进的犯人名字是常事。他便沿着汉江大堤,寻找劳改人集中的工地。他沿途看到大片的农田里有人劳作,每个地段的地边都站着或坐着一两个警察,他寻思父亲可能就在这堆劳改犯里。当地头的警察告诉他丁一芳被烧伤的处境时,他一路奔跑着到了犯人住处。这是父亲吗?他气喘吁吁惊魂未定看着眼前躺着的人,着实不敢相信。他不是和武天明差不多年纪吗,这可是母亲亲口说的,准没错,可看起来相差多大啊!狗日的武天明!丁咚莫名地恨起那个和母亲情投意合威武有型正春风得意的男人。眼前这个躺在床上双目微闭的男人是谁?他无法辨认。瞧他理着寸头,过去前额的卷发不见,发际线上移,额上基本秃光了,脸上的肉开始松弛,眼睛下面不知何时出现了两个泪囊。 第一百三十二章 父子相认 - 贞香 - 子怀 丁咚的脑海里倏地出现了当年的父亲:身材颀长,额头宽阔,说话走路总给人气宇轩昂之感,俊朗的外貌以致引得苏蕊那个骚狐狸盯住不放。这才几年的光景啊,他迅速的衰老了,变得精神萎靡不振,气色蜡黄,如从坟墓里扒拉出来,没有生命的气息……此刻,丁一芳半掩残躯,被子上搁着那条裤管空荡荡的长腿,就像他的后半人生。那条虚无的腿轻飘飘的耷拉在床上,看了令人心酸。或许因为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疼痛,使他双目闭着,眉宇间露出痛苦的神情。丁咚的眼眶湿润了,轻轻地咳嗽一声,丁一芳睁开眼睛。他看见了儿子,顿时,眼中立刻闪现一阵火花。“丁咚!”他探起身。丁咚凝望着突然睁开眼睛的父亲,打了个愣怔。“你来了……”说罢这一句,丁一芳双泪纵横。他留着泪的眼中一阵火花闪现,顷刻间又熄灭,他慢慢扭过头去,垂着的眼皮回避着儿子看过来的目光。刚过知天命,生命好像就到了尽头,残躯带来的绝望让他此刻除了想速死,已不去在意一切了。丁咚瞅着,一阵怜惜和疼痛股涌上心头,鼻子一酸,一个声音竟然不受大脑控制,一下子冲出口。“爸!”这一声好清晰,好响亮。他这是叫我?丁一放愕然地回过头来看着儿子,丁咚的眼睛告诉他,是的,是叫你,你是我爸。这久违的一声称呼让丁一芳撕心裂肺,埋头失声痛哭起来。他侧身朝里,只见他的头部在抽动,肩膀在颤抖着,那哭声满含愧疚痛苦与屈辱,似把一生的曲折与不幸都倾泻出来了。丁一芳万万没想到,在沦为阶下囚,不得不把劳改农场作为自己的生命终点时,却得到了儿子的相认,听到了梦寐以求的叫声。丁咚看着父亲哭,自己闷声不响坐一旁,抹一把自己那不争气的泪,听凭父亲哭个够。哭过了,他问父亲这腿怎么会这样,丁一芳轻描淡写告诉他,这是报应,天地间神灵对他的报应。不知为什么,他想起了贞香的姥姥常说的一句话,自言自语说出来:“人在做,天在看,天上有神灵的……”丁咚不懂怎么安慰,不擅长和父亲聊天,哪怕此刻这种意愿很强烈。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拿起脸盆接来水,拿了架子上的毛巾浸湿了再拧一拧,递给父亲。“你擦擦脸吧。”丁一芳接过毛巾嗡声说:“你来干什么……不好好呆在家里……”“我妈要我来看你。”丁一芳抬起泪眼问:“她……还好吗?”“还好。她要你好好活着……”“好好活着,你看我……废人一个。”“你怎么……这么不幸……”丁咚低头叹气道。“我说了,这是报应。”丁一芳擤了一把鼻涕说:“记住……你回去别告诉你妈……就说我还好……没那么糟,免得她担心。”丁咚想和他闲聊,想和他亲近,可无论如何找不到感觉,心里感到别扭。父子二人无言相对显得窘迫起来,丁咚默默地做了一会儿站起身来说要走了,回去还有事。丁一芳应了一声,眼睛的火花被儿子的到来和离去点燃又熄灭,他挺起身子,眼光盯着他说:“走吧,你走吧。”丁咚迈步了,刚走到门口丁一芳叫住了他,眼里闪着依恋和惶惑,招手示意儿子靠近自己。丁咚走近了站在他跟前,他略带神经质地低声问:“你还记得千里堤的那次枪战吗?”“当然记得。”“那片坟地呢?”“你是说……‘乱坟滩’?”丁一芳点头,“那个看见骷髅的地方,还有印象吧?”“你……”丁咚有些紧张地瞅着父亲,以为他由于伤残变得疯颠了,丁一芳看出了儿子的担忧,马上说:“别紧张,我很正常。儿子啊……我现在要告诉你的话,你一定要记牢。”丁咚瞅着父亲不以为然地点点头,坐到他的身旁说:“你说吧,我会记住的。”丁一芳俯在儿子的耳边,悄声嘀咕一番。他对儿子说出了那个藏有夜明珠的秘密。地点、朝向、深度……丁咚听罢,狐疑地再次看着父亲,丁一芳伸出手掐捏了一下儿子的手臂,再次在他的耳边重复了一句,然后放开了儿子的手。他略微轻松地叹口气道:“儿子,你爹我很正常,你只需记住我的话,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它,因为,那是我留给你妈的,算是我向她赎罪。”“我妈知道吗?”丁一芳摇头,“她知道有颗宝珠,以为我上交了。你以后在关键时候取出来交给她,再告诉她吧。”丁咚走了,他带着宝藏的信息走了,可他根本没把这当回事,他隐隐的总感觉父亲是被困境折磨得神志不清,异想天开。因为当初上交财宝时并没有听父亲说起过这颗夜明珠。可是,就在几年后一个“万不得已”的绝境之下,他不禁想起了父亲的这个秘密,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他体藏这颗夜明珠,一直向南,远走天涯,逃到了维多利亚港湾,这且是后话了。告别了父亲,丁咚带着满腹疑问回到了家。他悄声进家门,穿过堂屋和厨房,站在后门一眼看见母亲正在飞针走线绣花,他愣住了。从侧面看得很清楚,母亲好惬意,好自在。在他的记忆力,见过母亲缝补浆洗织毛衣,还见她做过布鞋,好象从没见过她绣过花。在他的意识里,绣花应该是大姑娘小媳妇干的事,可眼前……她端坐在花坛跟前的竹椅子上,面带微笑哼着歌,好像是一支家乡民歌,曲调情深意切,琉璃酣畅。“手拿布鞋仔细看,内中情意不一般。灯油耗尽多少盏,飞针走线夜不眠。一针一线密密缝,针针线线紧相连。绣上我的心一片,绣上一朵并蒂莲。”贞香扭头看见丁咚,有几分惊吓地嘁了一声道:“你怎么走路没声音,像鬼似的啊,吓死我了。”丁咚支吾了一句,脸扭过去,装着在后院随意浏览。如果在往常,他一定会和母亲打趣地发问,调侃这绣花,调侃那歌声,可他现在没有。贞香有点意外地看看他问道:“丁咚,你爹……他还好吧?”“哦,好……他还好。”他看着别处回答。“嗯,他没对你问这问那?”“有什么好问的,我们不是都很好么?”丁咚说着突然来气了,转过头来冷不丁冒出一句含讥带讽的话:“你看你多有福啊,都在为自己绣嫁妆了,离出嫁不远了吧?”贞香一听这酸溜溜的话颇为惊讶,她盯住他,怔怔地不说话了。丁咚在母亲的注视下憋了一会儿,终于憋不住,“咳”地一声蹲下,泄气地说:“我不跟你装神弄鬼了,老实告诉你吧……”他说出的讯息让她惊骇了。 当他亲口把丁一芳已经残废的讯息告诉母亲时,以为她会惊异或痛苦,或是感叹与追问,她将追问关于伤残后怎么生活之类的话题,但没有,一句也没有。她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平静,丁咚不禁愣在一边,以为母亲根本没有听清或是没有听懂,残废对丁一芳意味着什么。“他的一条腿被截去了,没有了,那条裤腿空荡荡的,空荡荡的……”他看着远处重复着后一句话,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空虚。贞香听着没出生,他说完了,她只是慢慢地放下画框和针线,缄默无语。丁咚迷惑地看看面无表情的母亲,走到一边。她是有了新欢就忘了旧情……还是恨他恨得入骨不去想他的余生了……丁咚寻思着,摇头,百思不得其解。贞香默默地为丁咚做好了晚饭让他吃,他吃着发现两盘菜都忘了放盐,他嘀咕着把酱油瓶拿来,对着菜碗浇了一遍。见母亲不上桌,问她怎么不吃,她一会儿说中午吃多了,不饿,一会儿说可能胃病犯了,要空空胃。丁咚给她倒了一杯温开水,她端着杯子却对他说,你吃罢饭去看看贞兰姨妈吧。丁咚走了,他没有多想,因为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去看看贞兰姨妈,这早成了惯例,因此他不认为这是母亲把他支开让自己独处。一路上他还在为母亲的淡然处之而困惑。丁咚走后贞香一直呆坐,在后院石榴树下坐了好久没动窝。她眺望院外长长的小路,那通向沟渠的小路上布满了夕阳,再抬头看看石榴树,那断了的老枝丫下早长出一支劲干,上面又生出了新枝绿叶。石榴树顽强地活着,获得枝繁叶茂,健康茁壮,可是……她的心乱了,思绪也跟着乱了,她想理一理,可无论如何理不清,丝丝缕缕的东西缠绕在一起,让她无法把眼前和过去还有未来分割的清清楚楚……丁咚回来已经很晚了,他把呆坐的母亲叫进屋,说该睡觉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午夜惊梦 - 贞香 - 子怀 夜静的出奇。外面的一切喧嚣声停止了,丁咚那边的卧房也没像往常那样传出鼾声,只有窗外后院传来几声蛐蛐鸣叫,这声音好像在为静夜吟唱,更增添了夜的寂静。她靠在床头织毛衣。一件就要完工的毛衣堆在她面前的被褥上,一双略微骨感而显纤细的手拿着光滑的木针,一扣扣,一针针,东进西出,那藏青色的毛线渐渐变成了衣领、衣袖。她守着一盏昏黄的电灯,重复着同样的动作,一来一回,一刻也不停息。就像密实的针脚正在注入爱意,织就着短暂爱情的足迹,一扣扣,一针针,东进西出,这极其简单周而复始的动作却丝毫没有疲惫她的眼睛。夜很静,墙上有一个身影,那是昏黄的灯光把她拈针的姿势放大投上去的,投在墙上像梦影。木针在简单而重复的动作中好似在吟唱: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一辈子织毛衣……她看着针线一遍遍地想:美满的生活就像一件完整的毛衣,我就要织好它了,只剩下这半只衣袖……如果,如果可以,我多希望把自己编织进去……毛衣织好了,一件温暖如斯的毛衣展现在眼前,她摩挲着,又捧起来靠近脸颊。想着他穿上的样子,她会心的笑了。毛衣织好可多了一截毛线,那线头从袖口掉下,牵扯着线团,她看着多余的毛线习惯地拿起剪刀,正要张开剪刀口她却怔住了……也许,我的爱情就像这多余的线头?她有些昏沉沉地躺下,不一会儿做了一个梦,一个迥异的梦,梦醒后她再也不能入睡,一直坐到天明。晨曦中,一条江水缓缓东流,从她身边淌过,她背着小喜在岸边,眼见擦身而过的江水正在发愣,一阵狂风乍起,小喜突然不见了,仓皇中她四处寻找,却见远处一团乌云倏地抱着小喜,在狂风的肆虐中腾空而起。“小喜!”她仰天呼喊,却发不出声,她听见另一个声音在唱:“咿哟――夕阳(那个)伴炊烟,天在(那个)水里边,……”天哪,是丁一芳的声音!她看见他穿着稀松飘逸的长衫站在远处,朝她望一望,径自拄杖跛足而行。他的肩膀一高一低,跛行几步,突然飘飘然飞起来,飞到了半空中。她仰头瞅着他在后面追赶,没料想自己也身轻如燕, 竟能飞着随后而行,她轻盈地飞着,飘忽间见他飞到了一片坟地,落下地后便在坟间跛行,低着头,似乎在寻觅着什么。她也轻飘飘落地,却理他并不近。她远远地见那跛足之人在坟头林立的空隙间忽闪着身躯,一会儿不见踪影,她再要追他时,双腿却似被一团厚重的乱絮缠住,怎么也使不上劲了,不小心,她踩到了一颗树,是一颗开满栀子花的小树。说来奇怪,那被踩倒的小树上的花朵竟然瞬间枯萎,洁白的叶片突然凋零,最奇的是那被折断的枝干冒出血水来,涓涓地流淌着的鲜血,浸染了一地,看着殷红的鲜血满地流淌着,她吓坏了,大声呼喊,仍然发不出声音,只能嘶哑地喘气。这时,丁一芳在远处的坟头再次出现,他抬脸仰望天空,眼睛不知为何变成了灰色,他就用那灰色的岩石般的眼睛望望天,再回头凝视着她,她刚要叫他,却听见另一个声音在叫自己:“贞香!贞香!”她扭头看见武天明走来,他笑吟吟地走近她,魁梧的身躯就站在她的面前,狭长的眼睛眯缝着,依旧充满柔情,他照样穿着洗得发白,打着补丁的军装,可他容光焕发,脸上好像镀金一般。她盯着他看,他却直冲她笑,他笑得笨拙,孩子气,这是她熟悉的。“跟我回去吧。”武天明说。她迟疑着,扭脸再去看丁一芳时,却已不见他的踪影。她撇下武天明,凭着直觉追赶丁一芳,好不容易再次追上他,却见他悄立在高高的悬崖上,一阵山风吹来,拂动他的长衫,他站在悬崖上朗声高唱:“荷花(那个)映红天,莲蓬(那个)香甜甜,水里哟夕阳耀花眼,胸中哟明月挂心帘。”唱罢,他扭头朝她一笑,然后伸开双臂,向悬崖下飞扑……“一芳!”她惊叫一声。她醒了,梦中的景象是那样诡异,却又那般清晰,好像刚刚发生在眼前。她醒来后觉得脑子发胀,眼前是混沌。她在蒙蒙晓色中穿上衣服,听见了儿子房间熟睡的鼾声。她想,他也做梦了吗,是否也梦到自己的父亲?无名鸟在后院石榴树上啼啭几声,留下凄清悠远的余音。她起床后为丁咚做好早饭,做罢早饭提上篮子上街买菜。今天是星期天,可丁咚说要跟着师傅赶木工活,晚上才回来。一个月前她就和武天明约好,今天去领证登记结婚。约定的日子他一准会早早到来。她在菜场穿梭,很快买好了菜。正如所料,她回来时武天明背着双手正等在门口。见贞香提着菜篮子走近,武天明的眼睛豁然发亮,笑着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她拿钥匙开了门,他却缓缓地把一只手从背后拿过来,站在她的身后,将一朵洁白的栀子花戴在她的鬓角,贴近她的发卡。她问:“你从哪儿摘来的花?”“你猜。”他眨眨眼,看她低头不语,一直瞅着她说:“我在街边一个小女孩那儿买的,她的栀子花又大又香。”“咱们后院不是有吗。”她说。“后院的给你留着欣赏,别摘。”她闻到了浓郁的花香,他轻轻地触摸把温馨带给了她,从耳廓到脑际,再到心坎……她把他让进门,然后跟着进屋。菜篮子里都是武天明爱吃的菜,有茼蒿,莲藕,一条鲫鱼,有腌制的炸胡椒,还有一斤猪肉。她把和丁咚两人一个月的肉票都拿来买了猪肉,还称了半斤花生米,打了一斤白酒。武天明见了既高兴又感到惊异,他嗫嚅道,“怎么,像过年似的,买这么多好吃的。”贞香听见他的声音总是感到很甜蜜,这种感觉会立刻传导到她的头脑和四肢。这样的感觉对一个多年情感荒芜的中年女子的感官作用如此强烈,就仿佛昏睡多年的河流被唤醒。她清晰地记得和他不不久前刚刚欢欢喜喜地一起打扫过房间,结婚照就挂在床头。她说还是把家安在小巷里好,县委大院住着不踏实,太张扬,她会不习惯的。他同意了,说只要你愿意,怎么都行。他们忙了一整天,忙个不停,又刷、又扫、又冲、又洗,里里外外,包括门楣和后院。他还把后院花坛里亲手种上的栀子花修剪了一下。他曾站在她面前,贴近她的耳边轻声笑着说:“贞香,你就像栀子花,可你不知道自己有多香……”他为她专门添置了梳妆台和穿衣镜,还购置了一些新家具。常用的保持原样,可新添的精心摆弄,为的是能带来新鲜明媚的感觉,比如白底兰花的布窗帘和椅套,是她亲手缝制,她把它们浆洗得平平展展。愉快而舒适的环境万事齐备了,只等今天去领证……他进门后帮她收拾洗摘,又问今天为什么买这么多好吃的,她说不为什么,就是想在今天再为你好好做顿饭。他轻轻的搂住她的腰,从后面把她抱在怀里,他用一个男人的控制力抱紧她,她没有拒绝。他问,我们几点去领证,她在他怀里迟疑着说,午饭会花不短的时间吧,咱们先做饭吃吧。她在锅台边忙碌,他在灶前续柴,兴奋之中还掏出口琴,瞅空吹了一段,这次他吹的是打靶归来。“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午饭好了,贞香张罗吃饭,武天明一见并排放着正被她斟酒的两个酒杯心里咯噔一下:她不是不会喝酒吗?又一想,嗯,因为高兴要破例了。他尽力克制着自己激动的情绪,慢慢地享受着默契的时光。“天明,来,我敬你。”首先她举杯了,可不知怎的她说着自己先干为敬,就把一杯酒倏地喝下肚。他惊诧地看着她一饮而尽,想制止,告诉她猛酒伤身,可根本来不及。贞香再次给自己斟酒时,朝他笑笑,轻描淡写地说:“别担心,我好像会喝酒呢,不信,咱俩比试比试!”武天明看着不同寻常的贞香,心里又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了,他按住她的手,不让她端起第二杯。“你干什么呀?”她轻轻推开他的手,嗔怒地看着他,乘其不备,又端起那杯酒,一饮而尽。两杯酒下怀,她觉得眼前出现了重影,杯子和碗,桌子和人,都是双重的。那是武天明吗,哎呀,那怔怔的呆人可不像他,唔,是谁……好像有两个身影在晃动。她隐隐听到了声音,侧耳倾听,好像风在后院的树梢低声叹息,呼唤:“贞香!贞香!” 第一百三十四章 琵琶别调 - 贞香 - 子怀 是谁在叫唤?声音是那样熟悉,那样急切,那样充满期待。天哪!那是他的声音,不可忘记的、绞心绞肺的声音,那声音饱含悔恨、苦痛、幽怨和期待,还有一丝永远的狂野和不羁……他为何总不远离我……“别叫我……”她自语。“你说什么?”武天明从默然的惊讶中回过神来。她眯缝着眼睛望着前面什么地方,不回答,也吭声了。他也不再问,自己端起酒杯喝干了杯中酒,仰靠在椅背上狐疑而揪心地看着她。他寻思,她遇到了困惑,有了无法排解的难题,她需要酒的冲劲来为自己开怀。阻止她,只能适得其反。她微红着脸,微醺着眼问:“你……你怎么不喝呀?我做的菜……不好吃?”他摇头,仍然关切地看着她。她自饮自斟,又缓缓地端起酒杯喝酒,一饮而尽。她喝了三杯了,这三杯约有半斤酒的量。他估摸着并为她担心。他心里像被烈酒下肚后烧灼,隐隐作痛。“天明,”她低低地叫了一声,泣声说:“我……对不起你,我不能和你去领证了。”是吗……为什么?但他没有说出口。他依旧仰靠在椅背上,却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才听见沙哑的嘎声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决定?为了什么?能告诉我原因吗?”她不敢看他,直觉告诉她他很难过,难以接受这样的结局。他连连发出的三个问句,使她觉得自己像个罪人。“丁一芳……他在一次火灾中成了残废。”“什么?”他愕然,深深地叹息,低声问:“你去探视过他了,他怎样啊?”“不,丁咚去过,他的一条腿被截肢了。”“唔……他够倒霉的……那……”他把半截话咽回去,就象使劲咽下一枚误入口中的苦果。沉默,难耐的沉默。他站起身在屋子里慢慢踱步,过了好久又坐下。她背对着他拿着开水瓶在倒水,他望着她的背影询问了一些关于丁一芳受伤的经过和结果,依旧对着她的背影安慰了一番。在为丁一芳痛惜的同时,他对自己将要无疾而终的情缘感到深深的悲哀。他知道,她会因为丁一芳的倒霉与之再续前缘,这就是她,他了解这个女人。不用说他也知道,那个背叛了家庭和感情的男人,虽然已经从她的生命中走过,可影子一直在她身边,她明白他有多么对不起自己,有多么不好,有多么混蛋,可她还是忘不了他,在他倒霉时仍不愿抛弃他。她最不想的是他残缺的身躯回归后,成为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她想让他在“家”的地方老有所依,了此残生。丁一芳,你这混蛋……你的脚无情地踏踩了栀子花,栀子花却把香气留在了你那该死的脚上……武天明愤愤不平地想。“贞香,你这是要用生命作陪葬啊?”他意味深长地说。她转过身了,慢慢坐到了椅子上。由于酒精的作用,贞香喝过温水的脸颊红晕依旧,她克制着体内一股冲撞的热流,喃喃自语似的说:“生命……陪葬……也不是吧……”她突然笑了,低浅的笑声夹杂着近似哽咽的气声,笑得瘦削的双肩微微颤抖。她笑着,流着泪,后来趴在桌上呜咽起来。他走过来,把她搂进怀里,抚摸着她的双肩道:“嗯,哭吧,哭出来,最好再放开手,事情就好办了。”她在他的触摸下怅然地想:我的爱又将离我而去,我又将被生活遗忘。虽然好不容易克服了孤独和畏惧,刹那间幸福在望的大门徐徐打开,昏暗的房间充满了种种久违的幻想,可是……“贞香,车到山前必有路,你是不是太死板了!”他双手捧起她的脸,看着她的泪眼说:“相信我,我会让他安然度过余生的,他一定不会孤独无助。”“可是……当初……”“当初怎么了?”“当初我们曾立下誓言,对着明月说,不离不弃……” 他嗟然无语。她轻轻拿起他的一只手,握在两手中说:“你想,我们以后即使生活在一起,看着他那样,还能愉快起来吗……如果我们之间出现了别扭,你心里不畅快,那对你绝不公平。天明,你应该得到幸福,得到完整的幸福……”“没有你,我能幸福?”“不对,有我,你才不会幸福。你说过,我们不像年轻人,感情就是一切,还有很多东西不能忘记,比如誓言、承诺。当初我和他面对明月发出誓言,做出承诺,现在他遭难,正是我遵守誓言的时候。”武天明哑然。他明白再没法劝得了她,从理智上他觉得她是对的,也是她的秉性使然。夜色苍茫时分,武天明怅然离去。走之前,他久久地看着她,他很想对她说说两情相悦以来最后一番话,恳请她好好想一想,想一想一十五年的岁月有多漫长,想一想今后风雨飘摇的日子如何孤身在等待中度过,他更想对她说,荏苒的光阴把两个相知相爱的灵魂分离,所带来的痛楚将有多深……他什么也没说,把这些话语咽回去,统统埋藏在心底。贞香又如初恋一般与爱失之交臂。武天明第一次迈出的脚步不像一个军人,步履蹒跚,东摇西晃,走得很艰难。她看着他的背影,伤心欲绝。往后的日子她无数次地重温过那天上午她和他打算去领证时的情形,她多么希望那仅仅是一场梦啊!可那不是,那样真实,那样刻骨铭心,那感觉多少年后还在心底抹不去,忘不掉。岁月荏苒,八年过去。那四个操蛋的野心家被打倒了,举国一片美酒飘香的欢腾。农场表面虽没什么大的变化,可犯人的命运却在暗无声息地骤变,倒霉蛋丁一芳更不例外。劳改农场的曾教早在第一次见到丁一芳时,就觉得他是个老人了,可八年过去,丁一芳除了截去一条腿,似乎年轻了十岁,不像老人,那精神烁起的第一天是从儿子前来相认开始的。可是,自从前天告诉他即将刑满释放的消息,仅两天的功夫,这老小子又打回原形,那忧伤的神情再次上脸,使他看起来比过去还苍老了许多。“真是个怪人……怪人。”曾教百思不得其解,暗自嘟囔。他过去一定是个美男子,曾教常常这样想。他宽阔的额头,炯亮的双眸,棱角分明的脸上虽饱经风霜,但眉宇间的神韵依稀可见,只要见过他的人,一定不会忘怀。曾教早已熟悉丁一芳,颇为了解他的习性,只要是分派给丁一芳的活计,比如厨房的活和临时派给的修理桌椅板凳的活,他都会很好的完成。他沉默寡言,干活仔细,只要得空,他便会在自己的寝室里不停的画,不停的雕镂。他的房间堆满了镂雕皮影的工具、颜料和牛皮驴皮,这些原材料由他的儿子定期或不定期源源不断地送一些来,一到那个日子,就是他最开心的时光,他会在之后的好几天面带喜色,逢人便咧嘴点头,频频微笑。这些年一直让曾教不明白的是,农场杨场长不知为何对丁一芳大动恻隐之心,丁一芳可是个被判了十五年的现反啊!可一直以来,场长交待管教别去干涉丁一芳的业余爱好。曾有人对他的业余爱好提出质疑,场长却说,随他去吧,看在火灾中救人的份上,对他略为宽松一点也是合情理的。杨场长是否有先见之明?如今动乱结束,丁一芳将彻底宽松而被提前释放,算起来他的刑期几乎对折,可是,他知道了这一消息却没有半点喜兴,曾教琢磨不透,也懒得理他,开饭时不见他来食堂也听之任之。曾教想,丁一芳怕是乐得不轻,神经了。没人明白,其实这是丁一芳一生中最纠结的一天。黎明时分,凛冽的寒风穿过这劳改农场,隔着窗子,他好似听得见刁子湖畔芦苇翻飞,低语沉吟。这是秋天,还不曾立冬却让他感到无比寒冷,并非两天下雨的缘故。就在前天大雨滂沱之时,曾教在厨房告诉他,你可以收拾收拾,准备回家了。雨停了,太阳出来,万物洁净,空气清新,可是,在他的心里却阴郁、低沉、阴云密布,久久不肯散去。两天来,他惴惴不安,除了去干活,就是窝在寝室,也不去湖边散步,看芦苇叶儿摇曳,听水鸟低飞起舞而轻吟。丁一芳一天没去就餐,管教站在稍远处迟疑着是否叫他去吃饭,却听见从屋里传出颇为高亢的吟唱声:“叹美满姻缘并非前生就,见浩浩明月辉映频添愁。窗栏外露珠滚动滴不够,那孤眠晓梦一并付东流。”“老神经!”曾教听见“美满姻缘”一词不禁讪笑,远远地瞅瞅,走了。如果不是由于心内纠结而寝食难安,丁一芳此刻决不会壮着胆子造访杨场长。 第一百三十五章 亲情嘎然 - 贞香 - 子怀 军人出身的劳改农场场长比丁一芳小两岁,可不拘言笑,严肃冷峻,颇显苍老,他的脸上似刀刻泥抹,满是沧海桑田,天生一副老相也很得力,使他平添了几分劳改农场最高长官的威严。突然出现的丁一芳让杨场长觉得很意外,闷声说句“稀客”,心里却犯嘀咕:嗯,太阳从西边出了?这个从不主动与人交往的跛家伙……今天来找我干啥,要释放回家了,还有什么可求老子的……丁一芳的一条肉腿和一根木头拐杖如生根一般,直直地杵站在厂长面前。“场长,请求让我留在农场吧!”丁一芳的开场白很直接,他的请求让场长微微一怔,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场长嘀咕道:“你神经没毛病吧?”丁一芳摇头,“我很清醒,脑子很好用,不信,我现在给你背诵‘老三篇’。你说……哪一篇?”“得得得!”杨场连忙制止道:“不是神经出毛病,那就是……就是我们待你太好了,好过头了,让你得陇望蜀,不然,怎么会不要自由,不要亲人,愿意留在这土疙瘩上。”“我在农场就很自由,你和农场的管教就是我的亲人……至于土疙瘩,我习惯了,离不开它们。”“放屁!”杨场长忍不住开口骂了一句,瞅一眼低眉顺眼的丁一芳,双手反剪背后,在屋里踱步。丁一芳望着场长的背影,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天下哪有比这农场更美,更适合自己的地方……我早把这劳改农场当成自己的归属了。丁一芳凄然地想。他看惯了这儿郁郁葱葱的树木,看惯了幽静的刁子湖,看惯了阡陌纵横的良田,听惯了斑鸠野鸡和红雀的叫声,还听惯了数不清的青蛙和蟋蟀的低鸣。而且最重要的,他离不开这里不受外界干扰的寂静容身之地,还有人们不含怜悯的目光。他习惯了安静,不愿意被怜悯。他想:我出去意味着孤独,意味着被同情、被怜悯,还将成为亲人心里的包袱。“我不能回去。”他对着场长的脊背说。自从八年前火灾一劫后,贞香令儿子常来常往,使他重拾昔日的皮影镂刻爱好,尤其红雀还给他来过信,告诉她在乡下一切都好,让他保重身体。每每阅读红雀的来信,心灵的慰籍会使他热泪盈眶,泪眼迷离。亲人们都好,他认为生活对他已经格外开恩,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他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和生活的乐趣,这一切足矣。他早已从儿子的嘴里得知武天明是常客,和母亲很谈得来,她越活越年轻了……关于这些他毫不奇怪,当初他对武天明提出“关照”的要求时就已预料到这一天。他希望贞香幸福,有一个男人照顾她,爱她,慰籍她的心灵……虽然为永远失去她而感到掏心摘肺的难受,但他认命了。眼下要我出去,回家,我回去如何立足?除了成为大家的负担……场长转过身了,看着忧心忡忡的丁一芳说:“丁一芳啊丁一芳,你以为劳改农场是一家旅店,是你家开的茶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住多久住多久?你这不是开玩笑吗!政府将你提前释放,说明过去错了,有错就改,这是我党的英明,再说……你表现也不错啊,现在罪魁祸首倒台,动乱结束了,你的问题嘛……”该说说丁一芳提前释放的缘由了,可场长感到很为难,怎么给这个倒霉鬼下结论?场长略微思忖,干脆啥也不说为好,改为命令的口吻道:“废话少说,丁一芳,你赶快收拾东西,离开我的农场,不然,我会让管教拿枪撵你走!”“场长,请考虑我的请求吧,我很迫切的希望留下来。”他近乎带着哭腔说:“你了解我,我心里也知道,这八年来你一直在保护我,关照我,你好像一直没有把我当犯人看。”“放屁!犯人就是犯人,只有改造好了才不是犯人。”场长不允许有这样的言论,马上制止道。“让我留下吧,我愿意终生做你的犯人……就让我在劳改农场改造一辈子。”“不行!”场长厉声回答。看着丁一芳茫然的样子,场长动了恻隐之心,他想,丁一芳必定是遭罪遭怕了,恐出去受屈辱,遭人白眼,于是靠近丁一芳,拍拍他驾着拐杖的左肩,又低头瞅瞅他那吊儿郎当的空裤腿,叹了一口气说:“这样吧,为了改变一下你的外表,我想办法拨点钱,给你装一条假肢,让你看起来象个正常的人……正常的男人。”“我早已不是正常的男人了……”“又在这胡扯,老子知道的……你大腿以上都没问题,肯定还是个男人,不信你自己回去试试。”场长说罢呵呵笑了,他以为自己的笑声可以感染和激励丁一芳,但他错了,他的话更让丁一芳气馁。丁一芳此刻想起了贞香,抑制不住地想,可他想的是怎样见他一面就从她的眼前消失……贞香好像有感应似的,此刻在姐姐临终前也在为丁一芳辩解。贞兰病危,三寸金莲的一只脚已踏上黄泉之路。贞香来到姐姐病榻前,贞兰见了她招手,让她靠近些。病床上的贞兰已经把自己装裹好了,她穿着一身新衣裳,蓝底白花的上衣,蓝布裤子,头上挽着的发髻正是过去张小坤喜欢的样式。贞香走过去握着姐姐的手,贞兰微弱地说:“我怕是不行了……等不到那一天……小坤回来……”“别这样说。”贞香忍住泪,凝视着姐姐。“是的……我清楚……油尽灯枯……就是这样吧。”贞兰凄婉一笑。“姐姐,”贞香抚摸着贞兰的手,宽慰老姐道:“小坤哥他知道的,知道你一直在等他,守候了他几十年,他也知足了。”贞兰微闭双目,幽幽地说:“丁一芳呢,他遭报应了吧?我不会原谅他的。”说罢,流出一行清泪。贞香轻轻抹去姐姐眼角的泪,劝解道:“别咒他了,他也够倒霉的,过去的事过去了……小坤活着,我想也会原谅他。”贞兰气息微弱,费力地拉着贞香的手说:“快找个相爱的男人共度余生吧,别太苦了自己。”“男人……可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了。”贞香支吾着。“你还在等他呀!”贞兰闭上眼睛,摇头,语气里含着怨怼。天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雨声传进来,贞兰扭头看看窗外喃喃:“下雨了……下雨了……他今天不会回来了……”贞兰示意让贞香把自己扶起来,她靠床坐好喘息着,气息越来越微弱,最后抬起头看看天花板,冥幻莫测的双眼好像看见七彩云霞中有一张熟悉的面孔,脸上露出静美的笑容。贞香明白姐姐内心深处的期盼,在她耳畔轻声说:“姐姐,你以后一定会见到他的。”贞兰的头垂下了。此刻,贞兰若泉下有知,一个月后丈夫真的会回来,她无论如何会支撑下去,等到夫妻团聚的那一天。一个月后的一个傍晚,两鬓染霜的张小坤千里奔波终于回到了家乡。他的经历堪称奇迹。那晚月黯星稀丁一芳逃走时,巧的是也染上疟疾的横肉脸昏昏睡去,另外几个持枪的押送者没人管制便呼呼睡去了,第二天早上醒来既没人去追赶逃亡的丁一芳,也没人催着赶路。气息奄奄的张小坤扛过黑夜没有死去,他那微弱的心脏又顽强地跳动起来。第二天张小坤醒了,他想起了小姨子贞莲曾经教他治愈疟疾的草药,踉跄着爬起来,说服众人去满山采药,后来疟疾得以控制,自己也得救了。兵败如山倒的国军去了台湾,他就在这队伍中被迫随行,流转到台湾后被派往金门,成了一位驻守金门的国军排长。与妻隔海相望几十年,这位排长望穿了双眼,终有一日能得令归家探亲,万里迢迢奔回家,没曾想见到的却是妻子的坟冢。张小坤跪在贞香的坟前述说自己的思念和遭遇,仰天发问:“老天爷啊,我回来了,她在哪儿啊!”张小坤在墓地出现后再也没有在小城出现,而是去了乡下钟滚垱,去了那个曾经让夫妻二人重新和好,心心相许的地方,他的余生就在那儿度过……此刻,踏上黄泉之路的贞兰脸上的笑容未变,只是没有了生气,贞香的一支手轻轻合上她的眼睛。贞香附在姐姐耳边细声说:“守候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姐姐,我知道,你现在可以休息了,不用再辛苦地等待他,总有一天……你们会见面的。”许是贞香的话语被贞兰听见了,她的眼角湿润,竟然流出一滴泪来,贞香为姐姐擦去那滴泪珠,却见贞兰的头发散了,长长的黑发抖落开来,凉凉的,轻轻拂过贞香的脸颊。贞香望着姐姐的脸,深切地叫了一声:“姐姐,你安息吧!”床前榻板上,放着一双小巧精制的绣花鞋,两只鞋上各绣着一只鸳鸯,贞香拿起鞋,穿在了贞兰脚上。 第一百三十六章 人生码头 - 贞香 - 子怀 “男人……相爱的男人……”她注视着贞兰安详的面容,喃喃自语重复着她的临终嘱咐,不由想起了武天明。“姐姐,这些年来,他就是我心爱的男人。”她对贞兰幽幽地说,说着凄然一笑。迷离的泪眼中好似看见他的身影和笑容,她第一次感到思念如此强烈。“天明……你好吗?”天明不太好,他遇到了从未有的难题和压力。秋风在窗前低吼而过,树枝陡然被风折断,发出脆断的响声。武天明刚打完电话,那是打给劳改农场杨场长的,他放下手中的话筒,怔怔地望着窗外,眼神忧郁,嘟囔了一句“这老东西……”他从电话里得知丁一芳居然不想被释放,要赖在农场颐养天年,反常的举止难煞了杨场长。武天明惊诧之中定住神,在电话中以体谅开解并支持场长,感谢他为丁一芳安装假肢,然后恳请场长到时给丁一芳派一辆车送他回到安置的地方,街道办的一家茶馆。云江实行了县改市,武天明现在是市长了。这几年来他主管过工业和农业,还当过县委副书记,现在当市长。虽然在位时日无多,他即将卸任退出云江的历史舞台,可目前是他的最后一班岗,他要在最快的时间以最有效的方案带领司法机关解决云江冤假错案,将动乱年月中的罪犯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武天明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和压力。今天早晨专案组的会议是昨天傍晚开始的,会议一结束,他才有了打电话的功夫,还有了思考的时间。岁月悠悠,往事萦怀,可他只有时间面对今天,无暇沉浸在过去。偶尔,他的脑子里会倏忽间想想自己未来的日子,在他的闪念中,总想退下来后做一个心安理得纵情于河边垂钓乡间云游的平头百姓。他活得很明白。八年前,武天明到底没有说动贞香嫁给自己,他也一直未娶,两颗充满沧桑而柔情不灭的心在岁月蹉跎中遥遥相望,默默相对。八年来,武天明再也没去打扰贞香的平静,他在自己的小院里亲手种了好些栀子花,每到开花季节他会在花前坐坐,嗅着花香,一坐就是半夜。丁一芳就像一根枕木横垣在他和贞香之间,无法从贞香的心里搬走。武天明知道,尽管她从不去探视丁一芳,可她一直支撑着他头上的那片天。他从劳改农场场长那儿得知,几年来丁咚总会去给他父亲带去特别的礼物,那是镂刻皮影的工具和一些驴皮牛皮及颜料。武天明还知道,这一定是贞香的主意,且为了能拿得出钱来买这些东西,她一定和儿子省吃俭用,自己会夜以继日地干手工活。也正是她让儿子送去的这些东西支撑着丁一芳饶有趣味地活下去,撑到了今天。武天明最后一班岗的难题都与贞香有关。一道是平反冤假错案,这与她的前夫丁一芳有关;一道是追查“三种人”,与她的儿子丁咚有关。前者关系到丁一芳的案子和刑期,武天明亲自过问,已经有了结果,武天明在与场长通话后打算再与街道联系,由街道给释放的丁一芳一个安身之所,一份适合残疾人自食其力的工作。可丁咚的问题却不那么简单,会议决定所涉及的“三种人”都要进一步审问和调查,最后进行公开审判,而将在明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进行关键的一步,实施抓捕。明天是重要的日子,实施前不能泄漏一点风声。为了名单的定性和画圈,专案组一次次开会讨论,复核审查,武天明为此好几天不曾睡个囫囵觉,有时整夜不能合眼。李红卫,既丁咚,贞香和丁一芳唯一的儿子,经调查审核不容置疑,曾枪杀一人,手上沾有鲜血,还有手下的小个子枪杀的两人丁咚也负有连带责任,丁咚铁定是抓捕对象,也许会判死刑。武天明已在李红卫的名单上画了圈。老子从劳改农场释放,儿子却要被捕进牢房,父子轮回,生死交替,白发人送黑发人,这违背自然规律的悲剧将在贞香的晚年发生,就像老天开了一个诺大的玩笑,又要让贞香历经不同凡响的生离死别。想到明天的抓捕即将为她带来的痛苦和悲伤,武天明仰望着天花板,手上写有李红卫名单的抓捕令在微微颤抖垂下来,他慢慢阖上眼,双眉紧锁。丁咚最近也很忙,最忙的是他的心。四个结帮的祸首不堪一击败下阵来,且败的那样狼狈,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光环”,更失去了可以载舟的民心,如今全国上下没人组织,没人号召却自发的到处欢庆胜利喝庆功美酒,丁咚和原来的兵团战士也趁机乐呵聚集在一起。那天,丁咚在“美酒飘香歌声飞,朋友请你干一杯”的歌声中举杯畅饮,每人一瓶白酒,中间一包咸菜和一包猪耳朵,大家围坐在一起喝得非常高兴。两圈过后,咸菜和猪耳朵吃完了,酒还有很多,然后丁咚又让人去找来两根白萝卜切条,脆生生下酒。这时,一个小哥们省城的亲戚来了,他也来这酒桌上凑热闹。一杯白酒下肚,这省城来的亲戚抹抹嘴大讲起省里的好形势,还讲了法院一次抓捕落空,嫌疑人逃往境外的神秘案例。他的故事绘声绘色,让丁咚一个冷颤,捕风捉影中不寒而栗,想到那次在酱料厂刻骨铭心的武斗和枪战,想到那个躺倒在自己枪口下苍白的脸孔,他隐隐感到自己在劫难逃,冥冥之中,“杀人抵命”的俗语在他脑海里一遍遍回响。好几天来,他的后脊梁总会冒出一阵阵凉气。前天,他又在牌桌上从酱料厂一个老熟人那儿得知,一个月前曾有两个便衣去过酱料厂,佯装不经意地找人闲聊,实际上是调查那次武斗,还说他们还去乡下走访了死者家属。这是在调查我……丁咚本已悬着的心更为紧张和恐惧,当天晚上他又像当年组建东风兵团前夕辗转反侧,眼睁睁望着漆黑的窗外,冥思苦想了一夜。我必须走,我不能进班房或是去劳改……我不能像我父亲那样。我如果留下来,等待我的是锒铛入狱,杀人抵命,被拖至郊外枪决……不!我不能!我要逃出生天!第二天清晨,他听见母亲在梳洗,他蹑手蹑脚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信封上画着的圆圈里写着一个数字:39。85 元,这是刚刚计发的工资和加班费,他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这装有一叠纸币和钢崩的信封使他犹疑不定。过去除了烟钱,其余的悉数交给母亲去安排,可今天不能像往常了……他犹豫着将信封揣进了口袋,抬眼打量即将离别的家,恍若隔世,已提前进入逃往的那颗心在颤抖。母亲进来问他吃早饭想吃啥,他支吾着说有事要马上走,到街上去买的吃。他说着头也不回的走出去,奔出门外。“丁咚,”母亲在背后叫他。他像没听见似的继续走,直到走远。他不敢回头,怕母亲觉察出什么,他的眼睛湿润,感觉背后的眼神灼灼发热,他清楚,只要自己一回头看见母亲,该死的眼泪就会难以抑制地流出来,那将更难脱身了。此时此刻他想起了父亲,想起他的逃亡,还想起他那藏身的墓穴。突然,他想到了父亲所说的乱坟岗,想到了那颗不到“万不得已”不去取走的不知是否存在的夜明珠。财宝,这可是逃亡最需要的……他边走边问自己,父亲说的是不是疯话?他想,那满满一箱子财宝亲眼所见不是真的吗?里面有一颗夜明珠也很正常,父亲的神情虽然诡异,可不像是疯癫之语……他说话时的眸子多么明亮啊!我将远走天涯,有了宝珠便会多一份保障,或许它能救我于危难……脚步在迈出家门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境立刻陷入了逃亡的领地,他看似平常实则急切地走一走,瞧一瞧,确认身后没人跟踪,沿路找了一辆货车,拿出一包香烟给司机,谈笑声中到了汉水码头,在堤畔下车了。他绕过水田,登上长堤,站在长堤上看那浩瀚的汉水在秋阳的照耀下闪着金光,水天相连,汉江码头被建设得威风八面,气势不凡,他仿佛从这码头上看见了生的希望。“我要去另一个陌生的码头,我的家乡,我的母亲……还有我那倒霉的父亲……也许再也见不到他们了……”他喃喃自语面对江水道别,眼眶阵阵发热。他知道该走了,该去办好临行前的最后一件事,再次望望缓缓东流的汉江,见有一油轮和驳船前后驶过,巨轮游弋,扁舟飘荡,好一幅美丽的图画,可他不能驻足观看了,他沿堤行走,悄悄往那汉水河畔的乱坟滩走去。 第一百三十七章 子蹈父辙 - 贞香 - 子怀 乱坟滩赫然展现在他的眼前,旧坟新冢挤满墓场,旧坟趴着,枯枝败叶;新坟跟前香烛纸马,白幡飘飘,整片坟地乱草萋萋,野风阵阵。突然打头顶飞过一只乌鸦,突兀的叫声令他感到丧气。据说乌鸦是不祥之鸟,他庆幸它很快掠过头顶,没有滞留。天哪,那不是骷髅吗!他又看到了骷髅,就在那座老坟边。这骷髅的两个乌洞洞直愣愣盯着他,他不禁打了一个冷颤。他是死人,没什么可怕的。他想起那晚父亲的话。骷髅是没什么可怕的,但它为何在这里?即使坟身老朽坍塌,矮矮的趴在一边,里面的尸身腐烂成泥,灵魂化成烟,化成风,可它如何从坟墓里出来的?他的心一阵紧缩,赶紧离开骷髅。没人注意到我,他再看看四周笃定地想。秋风阵阵呼啸着,打着狂野的招呼,好像在催促他赶快办事上路,尽早踏上逃亡之旅。该准备行动了。他面堤而站凝望着远处,尽量回忆着月明星稀的那个晚上,以及父亲所述的标记:“面向长堤……从南数……第五个坟堆的脚下,两尺深处……一个手绢包着……”他数过坟堆,找准位置,不时警惕地察看四周,便用找到的一根劈开的坚硬的竹棍开始挖掘。由于一场秋雨刚过,土质并不板结,他用手一捧捧掏出挖掘的土壤。挖掘下去却毫无所获,就这样挖掘了两个坑也不见宝珠的影子,他再次怀疑父亲是因为疯癫而臆想,讥笑自己想财宝想疯了。不!一定是偏离了……他继续开坑,换了一个更坚硬的工具,在松软的土壤不远处延续着前一个坑洞继续连线挖掘,终于挖出了一包东西,那是一张塑料纸包起的一个蓝色条纹手绢团团。他停止了挖掘,用手扒拉着浮土,迫不及待地取出手绢团团,一层层揭开,一颗珠子呈现在他的手中。哎呀,这可真是一颗宝珠!他拿在手中摩挲,晶莹剔透,宛如仙物。他不敢沉溺它的美色和因美色所带来的幻想,赶忙包好它揣进怀中。他把周遭按原样恢复起来,用脚踩一踩松软的土,看看四周无甚异样,然后悄然消失在堤畔坟外的树丛中……朦胧夜色中,一个壮小伙闪身一跃,出现在一辆货车上,他的身上沐浴着清冷的光。他的兴奋和紧张在极度的疲劳中慢慢消失,他靠着煤堆睡着了。第二天傍晚,从北方驶来的运煤火车摇摇晃晃,猛然停靠在广州货站。丁咚在忽醒忽睡的假眠中感到了火车的颤动和反弹力,哐当一声巨响,身下的煤渣稀里哗啦,随之发出坍陷的声音,他差一点随着煤渣滑下去。他蚯蚯身子,从煤堆上爬起来,但不敢站起身。他习惯地摸一摸胸口,然后纠起头看看货站月台,火车喷发着蒸汽,月台那里射来刺眼的灯光,白晃晃的,刺得眼睛疼,他眨巴眨巴眼睛,眯缝着瞧,只见铁路两边有许多人在铁道周围跑来跑去,还嚷嚷着什么。周围朦胧一片,被暮色笼罩。此刻不跳更待何时!他摇摇晃晃站起来,拍拍身上的黑煤灰,小心地弯下腰,从车上跳了下去。终于按计划达到第一个目的,远离家乡,来到这南方异乡了。现在可以松口气了,离家远就是离危险远,虽还在不可防范的位置,还有随时随地被抓捕的可能,但走一步是一步,离危险越远越好。他不停地想:父亲两度逃亡而活下性命,当初,我为何不要他传授点这方面的秘籍和经验……怎样保命,如何躲藏?他感叹时运不济,重蹈父辙踏上这万般无奈的逃亡之旅。不过,他感到自己比起父亲来,多了一颗宝珠,这是值得庆幸的,他相信它用得着,在关键时刻能救自己。踏上逃亡之路,他终究感到深深地悲哀。夜风从旷野上吹来,但一点不带秋风的寒意,不像家乡那么冷。这是南方,从未来过的广州城原来气温与家乡差别很大。他打了个哈欠,揉一揉眼睛,又有一辆火车驶来了,它的方向正和这辆货车相反,由南至北,往家乡的方向驶去。他怔怔地站着,瞅瞅再也回不去的家乡,心里怅然无比。那天取了宝珠后,他从汉水堤畔步行到车站,乘车到了汉口,然后从汉口悄悄爬上了这趟装满煤炭的货车。他记得最后一次吃东西是在上车后,可携带的锅盔和水没有了,已经饿了一整天。在车上颠簸没吃没喝,此刻饥饿感轰轰烈烈的袭来,闹得他头有些晕,眼有些花,脚腿瘫软无力。他忍饥挨渴走着,穿过月台上杂乱的货包和人群,朝车站外面灯光处,房子密集的街区走去。他在车站附近的一个露天火锅摊档前,又吃又喝,把胃区高高的隆起才罢休。抹抹嘴巴,仿佛听到血管里热血汩汩,又沸腾起来的声音,腿肚子也恢复了气力,走路不再发虚。他想,该迅速实施第二个计划了。他在车站四周转悠,察看,眼睛的余光也用上了。还没看准目标,不料有人主动上来跟他搭讪。“想做么耶生意?”问他的是一个年约二十左右的青年,个头不高,眼睛有些凹陷,听口音就是这南方的。“小老兄,你叫什么名字?”“你叫我华仔。”丁咚问:“你是做什么的?”华仔说:“什么都做,什么难做我就做什么。”丁咚讪笑着走近他,伏在他的耳边低声说:“我想出境,你能做吗?”“教脚!”“你说什么?”丁咚愣了,不明白这两个字的含义。华仔不屑地说:“哎呀,教脚就是偷渡的意思啦。”丁咚哦了一声笑了,他想一想又觉得很贴切,用脚行动,那不就是让脚听从心愿,往活路上奔吗。“对,我要‘教脚’。”丁咚连连点头。华仔打了个响指,很快,走过来三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青年。其中有一个瘦瘦小小的,左眼角上一定有伤,贴着一块白色的胶布。这三个人乜眼瞅瞅丁咚,慢慢迎上来,不知是谁吹了一声口哨,不问青红皂白,他们上来围着丁咚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瘦小个嘴里嚷嚷着:“丢你个老母,还想‘教脚’……”“你们怎么打人?”丁咚招架着,伸出胳膊护住头,左档右避,鼻子上挨了一圈,火辣辣的。可这三个家伙不回答,也丝毫没有罢手的意思。就在他们将要痛下狠手,欲将丁咚打趴下时,丁咚出手还击了。“他妈的,老子不忍了。”他拿出了久违的拳脚功夫,一个鹞子翻身,他从他们的乱拳瞎脚下跳出来,然后又来了个扫荡腿,地上倒下两个,最后一顿猛拳,全都趴下。没想到过去胡乱操练被姨父戏称三脚猫的腿脚功夫此刻仅用了三分便解决战斗,把那三个小子全都打倒在地。他们趴在地上,抬头诧异地瞅着丁咚,虽不求饶,但脸有愧色,真的服了。他们一个个从地上爬起来。“你们是土匪吗?干嘛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过就是让你们指条路。”华仔瞅瞅自己的小兄弟,瘦小个站起来擦拭嘴角的血,另外两个揉着脸和腿,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华仔笑着说:“大哥,你算是找对人了。不过,想指路不难,要帮忙先。”“要我帮忙?”丁咚拍打着身上的尘土,乐了,“我一个外乡人,能帮你们什么忙?”“帮我们夺回地盘,收拾那帮衰仔……”经华仔解释丁咚明白了,他们是帮小混混,想找帮手打群架。丁咚摇头,“不,我不干,我从不干掐架行凶的事。”华仔冷笑,用蹩脚的国语道:“没搞错!是你求我们先啦。你到底想不想出国?香港,澳门,由你挑,我们可熟悉门道。你不帮忙,我们就去告发你……想偷渡出境,你不进大牢才怪,你可要想清楚。”华仔那说话的神情很牛,仿佛他是专售出国门票的,还负责监狱的大门。丁咚一听乐了,他虽然知道华仔在吹牛,但知道他一定了解门道,再说眼前没路可走,自己的处境摆在这儿,只能低头。“好吧。”丁咚思忖片刻,答应了。当华仔和三个小兄弟相视一笑,庆幸有了打架的好帮手时,丁咚又说:“我先把话说明白,对方如果人多势众,我也不能保证赢,但只要我卖力你们就要认账。”华仔答应了,并说对方人不多,能搞掂。丁咚昧着良心点头,他第一次感到穷途末路的无奈。看看自己一身煤灰,身上好像有蛆虫在爬,到处痒痒的。“你们必须让我洗个澡,活动一下筋骨,舒服了……才好打架,打赢对方,不然,会伸不开腿脚。”“没问题,我带你去,好好享受享受……”瘦小子乜斜着眼说。 第一百三十八章 深圳河岸 - 贞香 - 子怀 这澡堂是一座低矮、阴暗、雾气弥漫的房间,里面有十来个木制的大浴盆。瘦子领着丁咚去旁边的厕所撒完尿,又让他在淋浴下冲了冲身上的浮土与污泥,拿条乌涂涂的浴巾给他围着身子,然后撩开门帘进了澡堂。走进澡堂,丁咚一眼看见一个大块头正坐在中央的浴盆里,几乎怒吼地向搓背的女工发布命令。“重点,妞儿,你没吃过肉吗?老子等会儿就可以给你吃!”女搓洗工听到命令忙不迭下手,重重的搓洗他那宽壮结实的后背,大块头吼罢用一只堪比巨掌的手捏住她的一边胸部,旁若无人的一顿捏揉。女工的身体停顿一下依旧挺着并未退让,也许她早就习惯了这凌辱且知道怎样才不至于受更多的苦楚。弥漫的雾气中,女工看起来约摸二十来岁,胸部平坦,整个胸部看起来就像饥荒年匮乏营养,还没有发育起来的幼童一般,与她繁重的劳作变得颇为壮实的双臂极不相称。丁咚打量四周,这里的人都闷声不响,好像缄口不语才是这儿的常态。他低下头,缓缓走到分派给他的澡盆前。丁咚进盆后蹴溜一下躺倒,将身子舒展,让冒着蒸汽的热水一直浸泡到下巴。前来服侍的好像是一个新手,十六七岁的小样儿,也许年龄更小。他看了她一眼,想不出她的身上怎么弄得如此伤痕累累,整个人好像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在丁咚跟前站着,一副无从下手的样子。他看着她很可怜,心生恻隐。是否换个熟练的人,自己舒服也免得她尴尬,但一想到自己的处境,他心里坦然了些。今后还不知道会遇到多少身不由己惊心动魄的事,千万不要大惊小怪,要装出见怪不怪江湖上混久的样子,一点儿不能露怯,要把真实的自己掩藏起来。他好似漠然的看看小妞,低声嘟囔道:“别怕,你看你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对你没兴趣。”小妞一听这话好像打消了顾虑,连连点头,开始在他身上搓洗,且手法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愈加松快自然。他闭起双眼享受着破天荒的第一次,将胳膊放到浴缸外。突然,他意识到什么,赶紧吸气夹住腚眼,使劲夹。他提醒自己,在两腿之间离腚门不远处藏着那颗宝珠,那是他在上厕所时把它塞进去的。他自认为把珠儿藏到了唯一能藏东西且最保险的地方。他告诫自己,别使劲,收紧括约肌,不能让宝贝滑出来。他还提醒自己,未来的日子除了喝水撒尿,拉屎要格外注意,取出塞进,绝不能忘形。阁楼上好像有人在生孩子,大呼小叫很热闹,纷乱的脚步和呼喝很嘈杂。这是什么鬼地方,他有点恶心,他万万没料到自己这辈子会来这种破地方。慢慢地,随着身上深层结块的污垢被搓洗掉,浴缸的水越来越混浊。小妞搓得很卖力,柔韧有力的手指用上了巧劲,搓得他不疼不痒很舒服。为了表示赞许,丁咚向她伸出一个大拇指,说了声谢谢。小妞摇头,对他笑笑。他发现,她笑起来还是很好看的。被服侍过的男人鱼贯而出,他也浸泡搓洗够了,瘦子来接他去了一个带阁楼的住处,一觉到天亮。一个难得的踏实觉醒来,睁眼就见来华仔。他带丁咚来到熙熙攘攘的小店坐下来吃“早茶”,华仔让跑堂的端来小碟子小蒸笼,一会儿吃食摆满了桌。有碎排骨,有肉丸子,有鱼片粥,还有雪白如粗棉条似的肠粉和甜肉馅的叉烧包,丁咚觉得这些吃食虽然新鲜而又丰盛,可他吃不惯,觉得还不如家乡的猪油锅魁和碱水面条来劲,他胡乱喝了一碗粥,吃了一蒸笼排骨和肉丸子,嘴一抹说,走吧,干活去。他们大摇大摆招摇过市,来到事先约好的地方,华仔的几个小兄弟已在此等候。这是哪儿啊,丁咚问华仔。这是“高第街”。这儿真是一个人流混杂的小巷子,是个掐架的好地方。对方已经有一群人摩拳擦掌,虎视眈眈看着华仔和他的人马。丁咚一见这些人心里暗笑,他妈的,这不过就是一伙小扒手之间为争夺地盘的群架罢了。这繁华的街道一大片可是扒手的天堂,这里除了戒指、名表、手袋、钱包之外,还有护照和身份证,这些东西都能卖个好价钱。两路人马在这里揾食,自然双方都心有不甘。对方有十来个人,这边加上丁咚只有五个人。一番打斗下来,地上趴下了不堪一击的,只剩下丁咚和一个矮壮个子对阵。这矮壮个子比较经打,有点拳脚功夫,也许是好久不打架的缘故,丁咚最后虽然打倒了他,但自己也受了伤,鼻梁挨了一拳,右胳膊被他脚上的铁钉划伤了,鲜血直流。事后,华仔一边包扎一边讨好地对表示,“哥们,就冲你为我们光荣负伤,我也要好好给你指点迷津,让你教脚成功。”后来华仔和他的小兄弟为了巩固胜利果实,第二天和对方协商,搞了一份以高第街十字路口为界限和平共处的六项协议,丁咚看看华仔拿给他请教的协议条款,不作任何评论,只说快拿去签字画押吧。华仔对丁咚的承诺拖延到晚上也不见兑现,丁咚生气骂人了他才吞吞吐吐说出真相。他说自己并不是蛇头,只能提供信息,在丁咚的催促下华仔说出了出境的三条路。一听有三条路,丁咚心里着实高兴了一下,可听罢不禁心惊肉跳,难下决心。华仔用他那蹩脚的国语介绍着路线,说了好几遍丁咚终于弄清楚了。原来,要想出境去香港,有三条路可行,东路西路和中路。东路从大鹏湾走,要从海里游水过去,可海湾里有很多吃人不吐骨头的大鲨鱼,被鲨鱼咬死吃掉的偷渡客比比皆是,在血水中无端消失实是可怕。西路最麻烦,历时也长,要由广州陆路至深圳湾,然后游水到元朗。这条路成功率最高,但游水时间最长,还有探照灯不停地扫视海面,有时要沉进海水中久久不能浮出水面,因此水上功夫要好。 中路是从小渔村的深圳河过去,这条路最短,过河最快,可也死得最快,因为河边常有荷枪实弹、刺刀出鞘的武警战士和警犬把守。 “我还是走最快的中路吧。”丁咚终于做出决定。“中路九死一生,你可想好了。”“九死一生,不还有一生吗……我就是那一生。”丁咚拍拍胸脯给自己壮胆说。水性一般的丁咚不想自不量力选择东路和西路,且时间紧迫,他担心一旦通缉令下来,自己插翅难飞。“深圳河怎么走?有多远?你能不能给我带路?”华仔被丁咚逼得没办法,答应了给他带路,但要带路费,且只带到渔村。丁咚想,到了渔村就行,反正离河不远,河对面就是香港。至于武警和警犬……他想等到了实地再做打算。经和华仔讨价还价,带路费十五元,另外还要给乘车费十五元,发仔说,若不是看在帮忙制服对手而又负伤的份上,这点钱断断不行。当天晚上,丁咚去买了一包红牡丹的香烟,搭乘华仔的摩托车,直奔小渔村。渔村到了。摩托车突突熄火,华仔手指远处说:“你看,那边就是深圳河。”华仔想把他就此放下,自己开溜。丁咚坐在车上不下来,他掏出那包烟递给华仔,然后对他说:“送佛送到西,好事做到底。”“不是说好了,带到渔村就行了?”华仔嘀咕着,很不情愿。“做好事有好报。”丁咚说。“你以为那是去游泳啊?是偷渡,会被抓住的。你被抓住了供出我,我也会进大牢的。”“放心。”丁咚安慰他。“我即使被抓也绝不供出你。况且,我吉人自有天相,不会被抓到的。有朝一日……你来香港作客,我一定好好款待你,说不定……还给你找份当财主的工作,让你吃香的喝辣的。”华仔被他逗乐了,骂了声“衰仔,”抬腿坐上车,轻启油门,摩托突突又上路了。华仔的车开的很慢,很小心,在离深圳河还有一段距离时,他停车让丁咚下来,他把车就停靠在路边杂草丛中。不远处就是深圳河。借着暗淡的月光,丁咚和华仔趴在草丛中,注视着河边的动静。河这边不远处,仿佛是武警在巡逻,华仔俯在丁咚耳边提醒,趴好别出声。丁咚望着河面,寂静的河水闪着幽光,远远望去,对岸静悄悄的,那是一片乌黑的森林。华仔给他简略地讲述着河这边的地形和武警的习惯,叮咛了几句,然后躬身站起,丁咚给他付钱,他便匆匆离去。华仔临别一再嘱咐他,河面平静只是表象,实际危机四伏,要他小心。 第一百三十九章 阴错阳差 - 贞香 - 子怀 他独自趴在河边,感到自己像一条孤立无助的野狗,茫然,绝望。他曾设想了无数次逃亡,但不是这样的漫无目的。从哪下河?武警会开枪吗?对面等着的是什么?过了河往哪里逃……他又想到了父亲,不能相信他曾两度逃亡,且后一次有自己的死命追杀……那一次,他竟在突然间人间蒸发,可他活下来了……他双手合十,第一次向苍天祈求,在逃亡中得到父亲那样的好运。他机警地察看四周,找寻适合下水的时间和地段。这时,传来警犬的叫声,一阵阵狂吠,丁咚吓得紧缩身子。有几个武警在跑着,有人招呼着警犬,好像有人从那里的河岸下河,已经在偷渡了,武警和警犬在追赶。时机来了!丁咚躬身站起,迅速地朝眼跟前的河边跑去。他尽量不弄出声响,很快的跑到河边,伸出一只脚试试水的深浅,然后泥牛入海,悄然下河。水很深,深不见底。他踩着水,望着黝黑的水面,用力往对岸游去。那边,警犬的狂吠声和武警的吆喝声阵阵传来,一会儿出现偷渡者凄惨的惊呼声。“别开枪……我回来……我回来就是。” 那是被武警鸣枪逼回岸的偷渡者。由于他的出现,让丁咚逃过警犬和武警的注意。他悄悄的游着,回首望,已经游出好远。月光正好,不明也不暗。天空是铅灰色的,黑云弥布,一弯下玄月高悬在天空,好似眼睁睁地窥探着他。月亮周围的星星却眨巴着小眼睛,神秘地为他壮胆。他嗅到了死尸的味道。尽管气味很微弱,被其它味道所掩盖。这些味道里有苔藓、塘泥和腐水,发霉的树叶和死耗子。他有气无力缓缓地趟着,游着……“呜哇!”又是乌鸦叫。这不详之鸟怎么阴魂不散,在这夜静之时出现,难道是汉水岸边的乌鸦追随而来?他胡思乱想,奋力游着。乌鸦拍打着黑色的翅膀,掠过灰色的天空。气味更强烈了。他竖起耳朵,武警和警犬押送着偷渡者远去,他仿佛听到了狼群的低喉和马匹飞奔的蹄声。是有人追来了吗?静下心来倾听,什么声音都没有。他感到渴,嗓子要冒烟似的。不管水有多脏,有多臭,我渴极了,顾不了那么多。他捧起水饮了几口,又抬起头嗅着杂陈的臭味。绿色的河流中满是漂浮物,那边浅滩上是什么,黑乎乎的一堆,好像是人,一定是死尸。在流水的冲击下死尸在一点一点挪动着,远处有一具尸体已经冲到了岸上。我不能成为他们。他心里想。能看见对岸,太好了,我就要到岸了。他奋力游过去,游到了对岸。他倏地跃身而起,穿过浅滩,朝密林深处飞奔。他穿过松软的地面,跑进一片松林……就在丁咚偷渡的这一天,丁一芳回到了云江城。他被街道安排在一个茶馆,那里给他一个饭碗让他当茶倌,还给他腾出一间耳房来住下,遮风避雨。这个茶馆的招牌很独特,叫“汉水行舟”,传说是一个老茶客起的名字,被众人所喜爱。这茶馆是街道政府承包给胖嫂的儿媳妇的。胖嫂已满头白发日渐老去,可儿孙满堂又令她步履稳健,不像一般人家一老妪。她和沿街的老屋子一样,见证着东门街的历史。“汉水行舟”在小镇上算是老资历的茶馆,过去虽名字不同,在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公私合营,几经变迁,却质朴的滋味依旧。武天明让街道把丁一芳安排在这里,自有一番说道。他希望他在这茶香水氲的氛围里醒过神来,回归安顿。丁一芳释放回来后的第二天,武天明就来看望他。来时,携带一瓶白酒和一斤猪耳朵。两人对酌,话语不多却心有灵犀。丁一芳先发制人,他说:“老小子,你怎么还没成家,吊儿郎当的,耽误了别人,也苦了自己。”武天明谓然长叹:“谁让咱是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老东西,没人稀罕呢。别人重情重义,偏要等那个破老头回来。”丁一芳一声冷笑:“让一个废物拖累人,只有傻瓜才想的出来。没人领你的情。”那天贞香也来了。她来时,夕阳西斜,从窗外射进来,射在凌乱的床上,却见丁一芳不死不活赖在床上。她说:“回家吧,屋子收拾好了,过几天,我们去领证,名正言顺地过日子。”他不搭理她。她坐在床边,平静地提醒他:“这天下的人谁没受过伤,只要肯医治,没有不能愈合的伤口。没见过你这样的。要都像你……地球上早灭绝人烟。”他双目微闭仍然不言语。她有点生气。“人要经得起事儿,腰板直起来,没人看不起你。你回家,我们相依相伴,过好余下的时光。”说着,她推了他一下,“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他不看她,终于不紧不慢开口了。“我已经不习惯和别人在一起生活。或许,我要出远门。”“你要去哪儿?”她问。“去很远很远的地方,也许是天边。”他又补充说:“没有我,你会生活得更自在,更轻松。”她站起来,淡然一笑,“是啊……我忘了,你曾经是一个多么寡情和健忘的人。你不是说亏欠我,总有一天要还债吗,看来你又忘了。”他避开他的目光。“有人会替我还债的,他更适合你。”她恼了,“你要像一个孤魂野鬼去云游,我不拦你,这很好啊,你走吧,省得大家操心。”他问:“大家?你指武天明吧?他应该操自己的心才对。”“就是武天明。”她回答。“他比你勇敢,坚强,有胆气。”“可他就喜欢瞎操心,连跛子的心也操,真可笑。”他无动于衷,她无功而返。走前她丢下一句话:“我回家去等你。”武天明的心操得也许很冤枉,他以为丁一芳即使不会立刻走近贞香的家门,茶馆的氛围和休闲的生活总该适应丁一芳,日子久了,他总会想通,一定会回家。他还想,江汉平原一马平川,云江就在这平原的腹地,湖泊和田良成就这水乡园岭和鱼米之乡,富饶的物产只要在有序的政策环境支持下就能使民众不用太费劲却饶有趣味地过日子,活人。由于江汉平原人的心性使然,他们一向善于过这悠闲的生活。就像在湖里荡舟采莲,悠悠荡荡,不慌不忙。江汉平原人的悠闲,主要取决于安之若素的心态,知足常乐、清闲散漫,从云江小城的茶馆和围着“方城”酣战的人们身上,可见一斑。丁一芳在这样的氛围中怎能不跟上趟。把丁一芳安排在茶馆当茶倌,武天明觉得这个去处应该适合他。可是,武天明想错了。有一天,丁一芳突然失踪,看来他并不领武天明的情。街道办主任很诧异。他是遵从武天明的旨意,费尽心思才安排了下来,和承包人胖嫂的儿媳妇费了许多口舌才达成协议,给他一个住处和这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可他竟然在劳改农场送他回来的第三天不知去向。他去哪儿了?大家猜测不已。“他去找当初整他的人去了。”“他还有财宝,去取宝了。”“他又去走四方,唱皮影去了。”“丁咚被通缉,他去找儿子归案。”关于丁一芳的去向一时扑朔迷离,种种说道成为茶馆闲聊的热门话题。当一群人汲着清香的花茶,笼罩在悠闲的氤氲之中,或是那围圈酣战方城之人,总喜欢拿丁一芳说事,一次次开启一段跌宕起伏的故事。丁一芳的大半生经这小城老街的人们口口相传,被演绎得多姿多彩,有滋有味,可只有贞香知道,那些传闻都远离真实,当不得真。他走了,走的那天,天还没亮,没人知道他要出远门。他轻轻打开门,那条假肢颤颤悠悠地迈出门槛,茶馆的主人胖嫂的儿媳妇没看见他。他肩款一个帆布包,艰难地行走了一段,半道上拦住一辆马车。他给了车夫五块钱,让车夫把他送到长堤脚下,下了车,他首先去到那长堤畔的三间瓦房和一片菜地前。站在瓦房门口打听,一个中年妇女告诉他,瞎婆婆死了,小瑛子去北京上大学了。他怅然若失一阵,又不禁庆幸着微笑点头。他颤悠悠走到那片曾经救过他的命的菜地,如今菜地里种的不再是萝卜,而是大蒜。要论经济价值,萝卜自然不如大蒜,但在丁一芳看来,萝卜救过他的命,是他此生最爱。在劳改农场的八年,只要厨房有萝卜他都会拿来吃。他来到坟地,墓碑依然伫立,老树更加苍劲,望过去,终又看见斑鸠。“勃咕咕――勃咕咕――”他望着斑鸠长叹。他知道,它不是过去的花姑子,但它一定是那两只花姑姑的灰灰孙。他想,它们的子子孙孙是没有穷尽的。 第一百四十章 临风守望 - 贞香 - 子怀 丁一芳离开坟地,一瘸一拐艰难地登上了汉江长堤。站在长堤眺望远处,汉水波浪起伏,缓缓东流,朝着远方奔流不息。它昼夜不停,无论前面等着它的是激流险滩,还是风平浪静,抑或巨大的漩涡,也不能阻止它终究要回到前行的航道上。他看见堤上一辆装载得满当当的牛车正吃力地前行,牛和人都在奋力,在挣扎,在不顾一切地向前移动。人类生存和劳作如斯,他突然感到肋下鼓胀,热流涌动。他离开长堤,在乡下辗转。他变卖了身上所有能让人接受的东西,用来换饭吃。帆布包、外套、皮带、拐杖。假肢已经可以充当身体的一部分了,不必要拐杖,拐杖是自己用樟木做成的,上面还雕刻了一个龙头,因此有人很稀罕它。可惜了那根皮带,那可是劳改农场老场长临别时送给他的。身外之物没了,虽然只剩下缠裹皮囊的一层包装,可一无所有的他心境反倒轻松了许多。“……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贞香的话总回响在他的耳畔。他说服了自己,哪怕明天就要死去,哪怕遍体鳞伤,哪怕人生遍布破碎、冤屈、颓败……也要过好今天。他花完身上的钱,靠饮江水吃野果野菜和沿村乞讨过活,一直到自己耗尽了所能,这种自我强迫的行径让他精疲力尽为止。现在,那条残腿的根部时而隐隐灼痛。他在路边、田埂、草地随性而坐,随心而躺,听天由命地屈从内心和肢体。眼前的天湛蓝,身边的地布满禾苗和花草,一条波光粼粼的溪流蜿蜒曲折,不间断地流过一片片生前不一的绿荫,流过正在秀熟的庄稼。望过去,他的心境幡然一新。他在阡陌间徜徉。丧失自由太久,这黄土地的农村大变样了,田地包产到户,人们干自己的吃自己的活自己的,好像都有了奔头。他在富足多姿的阡陌和湖泊间不禁大发雅兴,随口吟唱道:“三棒鼓子热闹闹啊, 悲也敲来喜也敲。彩莲船儿老少划哟,莲蓬点头荷花笑。”他走走歇歇,东游西逛,游手好闲任凭心境敞开吸收八方气息,三月有余,终于在他心驰神往的地方安顿下来。他来到了梦中的地方止锣庵。他第一次对贞香倾诉衷肠就在这里,壮丁逃亡时也来过这里,这里是他几十年来梦里光顾最多的地方。他很庆幸,这荒芜之地依然无人关注,或许被人看成圣地,居然一切还是过去的模样。有虫有草有野果,虽荒寂,却清静,虽杂乱,却富裕。他打扫了住处,用几天的时间哼哧哼哧费力整治一番,在庵堂四周整出了一片良田,用裤兜里留下的最后一笔钱去镇上买了几包菜籽,心安理得重起了蔬菜。他把这儿当成了自己的归宿,好像已经把东门老街的“汉水行舟”和那神圣的小院遗忘了。当蓬头垢面脸色红润的丁一芳踉跄着进出庵堂,把偶遇的村民吓了一大跳。他们以为来了一个不施剃度的老和尚,对他敬而远之,让他安然而活。这一趟神秘的云游,他那颗颓丧的心趋于平静,他又同在劳改农场一样,开始在地头劳作,只是闲暇时不再哼唱皮影戏了。离庵堂不远处的有个小集镇,集镇上排列着一溜老屋,木板上红漆斑驳,一块块窄窄的木板因为年代久远颜色深沉,天黑时人们把木板插进门槛里,这一天的生活就宣告结束,丁一芳恰在这时最为忙碌,给菜地浇水,为自己卷烟,然后跛足行走在羊肠小道上。他垒起了一个土灶,为自己烧水冲茶,茶叶是自己亲手种下的。每天天麻麻亮,他便起床烧水。他首先将那拾来的柴火抱到灶膛前,点火烧着,让火旺起来,第一口热气扑洒的无名茶水一下肚,似乎宣告这日复一日的一天又开始了,他挑水,种菜,种茶,去村里小集市上将新鲜的蔬菜瓜果卖掉,再采购一些生活必需品。这样的日子周而复始,年复一年。他似乎忘了小城还有一条繁华的老街,忘了那撒落石榴花瓣的小院落,更忘了斗转星移,这是何年月。时光稍纵即逝,云江城东门老街那个小院落依然如旧,院落里的女人临风守望,为丁一芳把沧海守成桑田,把黑夜守成了白天。贞香的身影除了在自家后院,每天会出现在一家名为“添寿坊”的养老院里。年逾古稀的贞香不再做针线活了,她在后院种了好多盆景花卉,大大小小盆栽植物摆满了后院,月季、水仙、玫瑰、紫罗兰……还有青翠苍然的盆景。姹紫嫣红青翠欲滴与她为伍,她总是不厌其烦地侍弄土壤肥料和清水,在小院忙进忙出不闲着。当然,她还得靠它们把日子过好。隔三差五的,总会有一辆平板车来到她的后院门口,收购她种植的花草和盆景。买家说,也不知贞香奶奶是怎么种的,种什么活什么,花花草草凭她一经手,一拨一拨,一茬一茬毫无衰败的迹象……可是,让人不解的是,她种植的栀子花是断然不肯出售的,无论买家好说歹说都没有用。她说,栀子花是留给自己的,再多钱也不卖。除了种植花草,她每天还会去一个地方工作三四个小时,那就是“添寿坊”养老院。她来这儿做义工,已经整整五年了,从她不再做针线活开始。“添寿坊”是街道办的养老院。由于这里真正能自由活动的人很少,绝大部分都是失能老人,于是,一天的光景里就有几个类似放风的活动时间。每到那个时候,只要能坐轮椅、有专职护工的老人都会被扶着或用轮椅推着到花园里来。下午四点钟,就是花园第二次热闹的时间,贞香准会在这时来到。今天,贞香来得稍微早了点,她看见花园里的先行者零星到来,知道他们是身体状况硬朗些的老人,他们会自己杵着拐杖一小步一小步溜达着来。贞香要去服侍的是一个只能坐在轮椅上晒太阳,偶尔扶墙走几步的孤寡老人张秋菊,贞香称她张姐。秋菊比贞香年长五岁。三年前秋菊开始患老年痴呆症,加上做过腰间盘手术,目前身体状况很差,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为防止她走失而出危险,街道居委会出钱,把她送到了“添寿坊”养老院。养老院的护工大都来自本土乡下,工资不高,愿意服侍像秋菊这样不能自理的老人的护工很少。老年痴呆,又爱力不从心不分白天黑夜走动,她那佝偻着的身子总是扶着楼道墙边的扶杆,颤巍巍挪着脚步来回走动,回房间后,她就坐在椅子上佝偻着身子和自己说话,或闭眼睡一会儿,但她从来不上床。秋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贴着创口贴,还有缝过的伤口,那都是她偏要走路摔的。自从贞香义务来为秋菊服务,她的情况大为好转。“来,张姐,我们出去走走,今天有太阳呢!”贞香推起了轮椅。秋菊老人孩子似的笑着,嘴里不停地嘟嚷着:“走啰,晒太阳啰……走啰……”每天下午四点钟,贞香来推老秋菊晒太阳,然后帮她洗澡,照顾她吃饭。没有太阳只要不下雨,贞香也会用轮椅把她推到花园,让她扶着轮椅走走。贞香会在秋菊发呆的时候唱两首老歌给她听。晚上,贞香为她洗澡擦身,让她干干净净地睡觉。自从贞香来到的一年里,秋菊老人跌倒的事减少了,身上脸上的伤疤也渐渐好起来。很多坐在轮椅上的老人头歪着或眼睛闭着。不管是坐着的还是自己在努力挪动脚步的老人都不说话,个别说话的都是自言自语。秋菊自言自语似地说:“我家老头子要回来了,昨天给我打电话呢……他要带好吃的给我!有荔枝……有饼干,是香港的饼干……”贞香知道,秋菊的独子在南边打工,出车祸死了,老伴也相继去世,可她还活在过去的世界里,那个早与现实不相通的世界。“是啊,张姐,”贞香用手轻轻抿上秋菊额前的一缕头发,笑着对她说:“你的老伴就要回来了,等着他吧,等他给你带好吃的……”我和你一样,张姐,总忘不掉过去……来到这儿贞香觉得自己也和秋菊一样,说得最多的话就是过去的事儿,她会对秋菊据说说千里长堤下,缓缓东流的汉水边发生的故事,还时常提起那颠沛流离的逃难途中……秋风习习,贞香家后院有阳光的时间已颇为短暂,阳光也颇为柔和了。她几乎没有留给自己时间在后院屋檐下晒晒太阳,或是靠在藤椅上微闭双眼养养神。如今,她进出的脚步还算平稳,举止还很利索,脸上依然安详而平和,看不出她内心的阵阵涟漪…… 第一百四十一章 魂兮归来 - 贞香 - 子怀 贞香把她的心和眸都聚集在大门前那条逶迤而来的石路和后院那扇斑驳陆离的木门上了。尤其每天清晨和傍晚,还有她从养老院回家后的寂静之夜,她总会站在风中,瞅瞅门前屋后的道路,仿佛生怕错过一个跛足行走的耋耄之人。岁月如梭,光阴荏苒,她年复一年重复着一件事,既是望着后院的石榴树发怔。她嘴里悄悄念叨着什么,还似乎在每一朵花瓣那开过的,未开的,坠落的,飘飞的,碾碎的花瓣上辨认一个被心底珍藏而又怨怼的名字……如果人的一生只能对明月盟誓一次,那么,她此生正在遵从誓言,无怨无悔地守候,等着他的归来。有时,星空无数只眼睛闪亮着好像在发问:究竟是生命之途注定了她的孤单,还是放不下曾经而拒绝了芳草,这傻女人……她可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哪怕躺在病榻上也未放弃她的守候。眼前她病了,她依旧支撑着逐渐衰弱的病躯走到门前,望着逶迤而来的人行路和后院斑驳陆离的旧木门。今天是什么日子啊,她问自己,翻看了一下日历,哦,一九九七年,十月九日,她觉得今天自己的心境好奇怪,耳朵也特别灵,好像听见了他的声音,她想,他在哼哧哼哧忙什么,忙着出门吗?她还预感不久就要见到他了。“老冤家……”她望着白纱帐的顶端,眼角凝结了一滴数年的泪。本想将前缘再续,可是,一场情深至此的漂泊,终将筑起壕沟,荒芜了岁月。她业已老去,尤是这几年的功夫,昔日的那双丹凤眼失去了往日的光泽,暗淡下去,圆润的脸颊也渐渐凹陷,但是,只要她站起身,她身板依然直挺,那略微稀疏的头发依然黑亮,长长的青丝绾成一个发髻贴在脑后,衬着一张额头依然光洁皮肤依旧白皙的脸,显得依然清秀而具神采。养老院的护工们总是说,真是怪事,贞香大妈怎么老了也那么好看。人们也许不知道,这是一种意念的结果,这意念支撑她独自一人进出这小小的院落,是这意念使她老而弥秀,老而弥坚。这一刻,午间的秋阳照射小院,她躺在藤椅上一会儿就睡着了。一阵凉风乍起,“吱呀”一声,她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小院的门,缓缓走进来。天明……是天明来了!他在对着她笑,那狭长的眼睛依然含着一丝温柔。她站起身,迎上去。“天明,你来了!”他笑望着她。他还穿着那身打补丁的军装。天哪,他的头发白了,怎么腰弓背驼,满脸沧桑啊!可他在笑呢,细细的眼眯成一条缝,笑得依然如故。那额头上的一撮灰白的毛发耷在眉上,好似在抚摸那额头上的两条深深的横纹。“天明,告诉你啊,这些年栀子花每年都开呢,又白又香,你知道吗,每到开花时节,我常常摘下两朵,把它放进内衣,低头就能闻到花香……可是……你……怎么就不来看看我……”她喋喋不休地抱怨,声音是欢快的,可奇怪的是他久久凝视着她不说一句话,只是在微笑,一个劲地微笑。“你怎么不说话……只是笑啊?”她伸手想拉他一把,却没够着。“啊……”她不解,瞪眼望着他。“哎呀,你不是天明啊!”她惊骇了,眼前是丁咚。她怪自己老眼昏花看错了人,竟然把两个年龄和外貌相差甚远的人看错了!丁咚,我的儿……她迎着他沉寂的目光走近,丁咚惶惶然却一动不动地瞅着她,神态凄然却不说一句话。他的眼光比起过去来,褪去了刚毅和果敢,分明饱含忧郁和哀伤。“丁咚,你这些年在哪儿?为什么不回家?你的心怎么这样很啊!”她盯着儿子迫不及待地发问。丁咚摇头,依然不语。突然,他看见他的眼角流出两滴眼泪,不等她开口,苍然欲泣地望着她,望着望着,默默跪下,跪在她的面前。他慢慢垂下头,片刻后似捣蒜般朝她磕头。一个,又一个……磕头磕得她心慌慌,正要伸手拉儿子起来,却听见一阵拍门声。她睁开眼,原来这是一场梦!拍门声在继续,她怔了好一会儿才起身。敲门的人是谁?难道……她迈着不太沉稳的步子走过小院,穿过厨房,慢慢走到堂屋打开门,却见门外站着一个陌生的漂亮女子和一个小男孩,那男孩约十岁光景。“你找谁?”贞香问。“我是丁咚的太太,阿娟。”女子的声音很好听。贞香打了个愣怔,用围裙擦拭老花眼,她那如梦似幻的眼睛眯缝着,喃喃道:“丁咚?高兴……”女子频频点头。这女子大约三十几岁,脸庞秀美,眼睛顾盼有神,一头乌云似的卷发舒卷自如地披散在肩上,凹凸有致的身材被裁减合身的米色套裙装裹得煞是好看,纤细的腰肢,裙裾下露出白皙而健美的小腿。她的脖颈上系了一条若有若无轻盈细长的亮色丝巾,使整个人看起来更显秀丽,飘逸。这样的装束在云江眼下的季节很少见。阿娟看着贞香的眼睛,手扶着小男孩说:“这是小江,是我和丁咚的孩子。”“丁咚……小江……”贞香仿佛在梦里,恍惚地喃喃。阿娟把小江推倒她的面前,让儿子叫奶奶。“奶奶!”小江迟疑着叫了,她答应着,凝神望着眼前虎头虎脑,颇似丁咚儿时模样的小江,拿起他的一只手,轻轻摩挲着,嘴里不停的喃喃。“小江……孙子……我的孙子。”她把小江一把搂进怀里,眼泪溢出眼眶,噙泪问阿娟:“丁咚呢?他怎么没有回来?”阿娟低头轻声说:“他……已不在了。”“不在了……他死了。”贞香愣神看着阿娟,竟然流不出泪水,只是一阵灼心地难过。“他很想回家来看你,可是……”“嗯……他已经回过家了……来向我拜别。”她想到了刚才的梦。“丁咚……儿子,”她念叨了一句,对阿娟凄然一笑道:“他走了就走了吧,来,你们快进屋,进屋再说说他。”阿娟在小院里对贞香讲述了丁咚的故事。二十年前,丁咚巧被那不知名的偷渡者所掩护,从深圳河成功偷渡,上岸后,却在河岸那片针叶松林被两路以打蛇为生的黑社会打手盯上。一路打手身穿斑驳的迷彩服,头戴迷彩帽,手执粗大的棍棒。这是当地帮会的专职打蛇者。他们抓住丁咚关进一间黑屋严刑审问,得知丁咚在香港无亲无故,的确是一个逃难的,显然毫无油水可榨取,于是欲将他押送警方以换取打蛇费。丁咚困兽犹斗,施展拳脚奋起反抗,让两个打手只有招架之功,似无还手之力,这一幕被在暗中窥视的上海帮看见。上海帮中的一个小头目红棍相中了丁咚,他觉得丁咚身材魁梧,又有拳脚功夫,想起帮会香主曾说,如今堂口生意扩展,目前急需人才,便领着麾下出手劫杀,把增援的打手制服,救下丁咚。红棍回去后领着丁咚参见香主,香主让丁咚归为红棍麾下,成了一名“草鞋”。这“草鞋”亦是帮会的小头目,受打手领班红棍的直接领导,在斑里地位倒数第二,仅高于最低等的四九仔。为了活下来并在香港站住脚,丁咚忍气吞声住在不带窗户的小阁楼上,和七个小兄弟住一间十几个平米的鸽子笼似的小屋。红棍说这是暂时的,可丁咚每天要像狗一般从一个洞口爬进屋里睡觉,让他不能忍受。最让丁咚不习惯且无法忍受的是每天要在别人上厕所的声音伴随下入睡。为了活下来,丁咚整天被吆喝来,吆喝去,送货、取货,踩点、探路,以及最高头目香主临时安排下来的一应杂事,他也要屁颠颠的去办理。由于和周边人物语言不通,丁咚遭了许多白眼,受了很多责罚和毒打。不过还算幸运,两年下来,他不声不响卖力干活,在一位四九仔的帮助下学会了本地基本用语,既没出什么大乱子,也渐渐熟悉了这个堂口的营生和手段。生得健壮伟岸的丁咚运气不错,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香主发现而得到赏识,香主很快把他抽调到自己身边做保镖。其实,香主的保镖已有不少,武功好的和机灵的都不缺,但论模样和架势好像都不如丁咚出众。香主为了撑门面,把丁咚添加到自己身边。这下,丁咚的命运更加牢固地掌握在堂口香主的手上。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熙熙攘攘的繁华街道,让他徜徉其中却并不感到它的美好,只觉得处处陷阱,步履维艰。我的家乡江汉平原如今怎样了……我的母亲还好吗?他无数次梦到过家乡,梦到过母亲,也只有在睡梦里才能见到她。他很想找地方打听。 第一百四十二章 丁咚逃亡之港湾偷生(红包加更) - 贞香 - 子怀 丁咚很想知道家乡的信息,可他无处打听。一般香港人对大陆非常隔膜。他见到香港富人住半山别墅,开欧洲跑车,而工人住的是廉租屋,月薪不足八百,他感慨这天大的不公。但他同屋的一个兄弟却说,当老板和当香主很辛苦的哦,你看我们下班了,他们还要工作,还要琢磨事情,他们读过好多书,花过大把银子在外国留学,我们读书少,不用费脑子,有免费的地方住,钱够生活就满足了。丁咚问同屋的小厮知不知道大陆的事,他说得更直白,我们是英国人,中国不关我的事。这就是堂口里的香港人,两耳不闻天下事,只要自己有饭吃。我可不愿做这样的香港人。可我现在是哪里人?丁咚常常被这样的问题折磨得睡不着。他去送货,站在天桥交汇处四顾,心被茫然紧缩。盘缠交错的路径,如同八卦掌,它牢牢地搂住怀中的高楼,就像自己被生生擒住一样。晚上,他站在维多利亚港湾,看着被灯火点缀得美丽异常的夜景,轻盈跳跃的海浪仿佛把他带回了家乡,他想起了长堤下的汉江。这里的海水被摩天高楼环绕,家乡的汉水却行驶着破旧的油轮与孤舟,虽天壤之别,却依稀相似,相似的是波光粼粼,柔水依依。逃亡的日子原来如此。丁咚思念着娘亲,在混乱、嘈杂、充满惊骇和诱惑的环境中生存,像逃亡时的父亲一样活得卑琐。他想离开,离开这无奇不有的黑道,脱离王宇峰的手心,可几经设想和推测,他否定了这一想法。他知道在这人地生疏巴掌大的小岛上逃亡,绝对是盲目的、非理性的,甚至是毁灭性的。孤独与困惑的极顶往往带来绝望,仅有一丝欲念在心底勃勃跳跃……与其听天由命,还不如最后一搏,置于死地而后生……他在寻找机会。浅水湾是香港最美丽的海湾之一,香主的别墅就在浅水湾。这儿浪涛低垂,水波清澈,它东临舂坎岛,西靠熨波洲岛,这种阵势把浅水湾呵护成一个静谧的内海,使得海水终年风平浪静,温馨宜人。机会不见,可他的厄运又来了,就来自这美丽的港湾。浅水湾有长长的金色的沙滩,沙滩近处一棵棵浓荫遮盖的芭蕉树,宛如遮阳伞,香主的别墅就在绿林深处,那所精致的,同周围圆顶的、尖顶的、红顶和白顶的小洋房相比,这意大利式的建筑风格独树一帜,气派异常,香主的的太太和十八岁的女儿莎莎常来浅水湾行海水沐浴,湉息遮荫。盛夏或金秋,这里游客如云。人群来来往往,显得鱼龙混杂,丁咚作为保镖自然也跟随香主太太和女儿以及她们的爱犬波比至此。不可意料的是莎莎看上了丁咚。这个任性骄横,有几分灵秀的十八岁少女,对身材健壮而外貌冷峻,气质不同于一帮香港仔的丁咚一见钟情,一往情深。在海湾,她拖他下海,在陆地,她紧挽他的胳膊推也推不开。她嗲声叫他“阿咚”,还寸步不离地让他“保护”自己。莎莎裙裾婆娑,丁咚却退避三舍。他被吓住了,他知道,这样下去必有麻烦,说不定会给自己带来厄运。两年来的耳濡目染,他早知道这个堂口是干什么的。香主王宇峰,堪称奇诡之才,他擅长珠宝鉴定,通晓琴棋书画,在香港黑社会颇有名望。他巧取豪夺,占有了不少金银财宝,如今资产数亿,他还干着贩卖白粉的勾当。只是近年打蛇业油水大,且生意越来越好,近来才兼顾打蛇的行当。当然,最可怕的是他杀人如麻。丁咚曾经看着他不用言语,弹指间指挥红棍打死一个违规的弟兄,还把他的老婆也推到了海里喂鲨鱼。被香主的女儿看上不是什么艳遇,却会惹来杀身之祸,怎样在不招来祸灾的情况下摆脱香主的女儿?丁咚为此苦恼,忧心忡忡。有一次在海边,莎莎拉着丁咚坐下,亲昵地拱进他的怀中。他望着怀中鲜活而对自己倾心的姑娘,一时心乱如麻。他铭记自己偷渡来的目的,望着海水,把莎莎小心而坚决地推开了。“你怎么啦?”莎莎抬头问,嘴撅得老高。“莎莎,你真的喜欢我吗?”他低沉地问。莎莎瞪着无辜的大眼睛嘟囔着:“这还用得着怀疑?真笨!”“你肯嫁给我?”“当然。”“假如你父亲杀了我……你还怎么爱我?”“我父亲不会杀你的。”“那好,”一个计划的雏形在心里出现,“你去对他说,你要嫁给我,你敢吗?”“这有什么不敢的……我本来就是想等他从马六甲回来,就对他说这事。”“好,我等着。但是……这之前……请你不要和我太亲密,不然,会让别人误会,是我在异想天开,或是我想欺负你。”莎莎虽然有些生气,忍不住想去亲近他,但还是听从了他的告诫,勉强同意和他保持一定距离。丁咚明白自己这样怂恿莎莎会带来什么后果,实际上这是在冒险。他想象着莎莎一旦对其父道明这层关系,后果一定凶大于吉,香主要么会杀了他以泄小杂毛觊觎女儿的不屑之愤,要么对他酷刑伺候,让他死心。他想,如若能博得后者,只要扛过去,就能摆脱烦恼或博出一条出路。如果死了,那只能认命。他想,无论怎样,总比现在这样被莎莎纠缠不明不白如履薄冰的好。香主回来,莎莎真的对父亲说了。那天,红日西沉,棕榈婆娑,芭蕉摇曳,一抹夕阳将海湾、林木和远处的小岛镀上了一层黄金。富丽堂皇的海边别墅传出叮叮咚咚的琴声,莎莎开始自己的计划了。她在别墅的客厅里面对大海弹琴,手指在键盘上起落有致,洋洋洒洒,尽情地弹奏着一支父亲最爱的曲子,柴科夫斯基的《第五交响曲》。这会儿,香主和太太坐在一边的躺椅上,尽情的享受天伦,享受美妙的音乐。作为保镖的丁咚默默站在屋外一角,不近不远,不卑不亢。琴声妙曼而神秘,不懂音律的丁咚只听出了小提琴的激越和长笛的悲凉。丁咚听不懂音乐的含义,只是感觉这起伏跌宕的琴声表达了复杂,他想,这作曲的和喜爱它的人心中定有复杂的隐秘之事。欣赏着琴声,香主太太对丈夫投去心领神会的一笑,她最得意,因为她懂得音律,这是柴科夫斯基乐曲中情感最为复杂的一部,是最具矛盾、最不平衡的一个乐章。她还知道,丈夫喜爱它,正是它的矛盾与不平衡,他所追求的王国独自高高在上,在这不平衡之高端。王宇峰十八岁从上海滩来到这灯红酒绿的香港岛,大半辈子苦心经营,就是被矛盾与不平衡所缠绕,为之而奋斗,不择手段。莎莎忘情地弹着,一曲终了,作为母亲带头鼓掌,香主颔首微笑,不停地点头称“好”,莎莎离开琴扑到父亲跟前,娇笑道:“爹地,为了奖赏,你答应女儿一件事好吗?”王宇峰靠在椅背上怜爱地看看女儿,微闭双目慈祥地说:“乖女儿,只要合规矩,我一定答应你。”莎莎亲了一下他,猝不及防地说:“我要嫁给丁咚。”“你说什么?”女儿话音落下,王宇峰怔住,一会儿瞪眼凝神盯着莎莎,以为她在开玩笑。莎莎频频点头。一旁的太太站起身,高声说:“莎莎,不可以!”王宇峰不动声色,对身后一个保镖低声说:“去把丁咚叫来。”天边的晚霞退去,夜幕降临,万盏灯火把香港之夜装扮得绚丽多彩,远远望去,犹如仙境。丁咚望着夜色,耳边却传来召唤。浅水湾明月当空,繁星闪耀,丁咚就在这美丽的夜晚被绑赴到后院,突遭酷刑。红棍说他色胆包天,竟敢勾引香主的女儿,实属罪大恶极。莎莎第一次看见父亲气势汹汹,不停的踱步,虽一言不发,眼光里却暗藏杀机。莎莎极力分辨和哭诉毫无用处,只是更增添了丁咚的危机。这是一个卑微如同蝼蚁的小辈,竟敢和一个王国首领结亲,好似分庭抗礼掠夺亲情,此危机非同小可。丁咚被痛打一顿,红棍得令要拉他去喂鲨。满身伤痕的丁咚并不感到意外,他忍住浑身伤痛向香主低头,恳求饶命。香主瞅瞅他,摇摇头。那意思好像是在说,你的命在香港一文不值,我要让你用命长记性。满是血污的丁咚绝望了。他明白,此刻到了父亲所说的“万不得已”。他扭头看看幽暗的海水,有气无力地说:“我用……财宝……赎命。”“你说什么?你有财宝?”红棍问。丁咚点头。端坐一旁的香主以为他死到临头打诳语,冷笑一声,红棍让他说出财宝的下落,丁咚一字一顿说出的藏宝之处让他们大吃一惊。 第一百四十三章 榴阴映院 - 贞香 - 子怀 “宝珠就在我的体内……肛门里。”香主愕然,示意手下给丁咚松绑,搀扶他进盥洗间。当丁咚拿着那颗从他腚眼里抠出来的夜明珠递给香主时,他接过来拿在手上看着,目瞪口呆。他知道这颗夜明珠的价值,是稀世珍宝。他惊喜异常高举着它,怎么也看不够。“宝物……宝物啊……”香主抑制着惊喜之情,颔首示意手下安抚丁咚。这颗夜明珠终于救了丁咚的命。王宇峰把玩着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对歪靠在躺椅上的丁咚说:“唔……还算缘分。免你一死吧,看在这颗宝珠的份上,你还可以提出一两个要求。当然,这要求要合理。”丁咚问:“你不会在以后……再找机会杀我?”“当然不会。”丁咚坐直了盯着王宇峰,眼睛里满含期待地说:“我请求香主……给我办好在香港居住的合法证件……让我离开堂口。”王宇峰皱眉,这个条件是他没想到的,让他没有精神准备。这颗夜明珠从哪里来的……还有没有其他宝物或信息可从他的口中挖掘……就这样让一个还有利用价值的活死人离开,王宇峰心有不甘。但他明白,自己话已出口,不能失信,且女儿的心事他也明白,她的追求才有丁咚的今天,不然,借他个胆子他也不敢。如果一旦食言,凭她的任性会把堂口的未来及眼前的事情搞复杂,甚至带来危机。为了断去女儿的那份念想,王宇峰答应了丁咚的要求。“就依你,我答应你的条件。不过有一条,关于我堂口的生意……”丁咚的肉体已被酷刑和内心矛盾折磨气息奄奄,他虚弱地发誓:“香主……你放心,海枯石烂……我也不会说出……半个字,否则……你千刀万剐我。”说罢,他昏死过去。丁咚终于以半条命和一颗宝珠作为代价离开了黑帮。王宇峰心里正盘算着,怎能让那小子就这样离开堂口,等过了女儿的这个坎,再找机会把他收来,就像阎罗收小鬼。在香港只要他盯住,没人能逃出他的手掌心,对此,王宇峰笃信无疑。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丁咚的证件办好人了出了堂口,流落到港口码头谋生,可他走了不到一月,王宇峰得脑溢血猝死,他苦心经营的王国以及黑道生意由从欧洲回来的儿子继承。王宇峰死的突然,贴身的保健医生也说不出所以然,有人感觉香主死的蹊跷,可人死如灯灭,有了后主的大人大量,还有谁去计较前主的死因。由于丁咚的事老香主根本没有来得及向谁交代,新香主上任千头万绪,哪有功夫询问昔日小喽罗的去向。就这样,丁咚的这条命算是捡成,从此成了香港一位自由合法的公民。丁咚离开堂口时身无分文,他靠卖苦力谋生,在码头扛大包,睡窝棚,起早贪黑,可虽吃进了苦头,他却心有喜庆。渐渐的,除了维持生存还略有小赚,他开始每月存点小钱了。“是丁咚行侠仗义救了我。”阿娟擦拭着眼泪,继续对婆婆说着他们的故事。有一天晚上,丁咚干完活在路边摊档吃面,突然看见有个年轻姑娘披头散发跑来,他的身后不远处跟着跑来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家伙,丁咚起身把姑娘拉住,把那个张牙舞爪的醉鬼三拳两脚打趴下了,就这样救了阿娟。姑娘站在丁咚的面前诚挚地说:“先生……谢谢搭救!”月光下,丁咚送姑娘回家时才发现姑娘满脸血污。他拿出身上的毛巾让她擦脸,擦去脸上的血迹,倏地,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子出现在眼前。她告诉他,她叫阿娟,十九岁,是做舞女的。她还对丁咚哭诉了被人欺负的遭遇,说这个混蛋纠缠她好几天了,由于她在香港无亲无故,这些天一直提心吊胆。“为何要干舞女?”丁咚问。阿娟悲戚地说:“我母亲刚去世,我无依无靠,又没本钱做生意,除了能跳跳舞吃点青春饭,还能干什么。”和丁咚相识使阿娟有了依靠,她把他当大哥。阿娟听从丁咚的劝告再不去歌舞厅跳舞了,她喜欢丁咚,信任这富有侠义心肠的壮汉,拿出自己的积蓄和丁咚的积蓄凑在一起,两人摆摊做起了小吃生意。经过几年的辛劳,他们的生意日渐起色,又开起了日杂小店,后来结婚生子,有了小江。阿娟说,她多想同丁咚作长久夫妻啊,他耿直豪爽,狭义心肠,但又并非心拙口笨之人。他还心灵手巧,会干木匠活。他们把旁边的门店也盘下来,请了看店的帮工,他自己动手做家具,扩展经营起小家私来,且生意越做越兴旺。有一天,他们在油麻地买了住房,又有一天,小江进了一所英国人开办的小学读书。就在夫妻二人计划将来的幸福时,丁咚为了被欺负的儿子小江出口恶气,和一个黑帮干了一仗,由于对方人多势众,丁咚头部受重伤,不治而亡。那是一个台风骤起的傍晚,屋外斜雨狂下,把油麻地的老榕树打得飒飒作响。丁咚因为头部伤重进入昏迷状态。他已经昏迷了好几次。床前,阿娟泪眼朦胧,轻声呼唤着他。“丁咚,你醒醒!”丁咚睁开眼睛。“你好点了吗?”阿娟泪眼朦胧地问。他拿起她的手,费力地说:“阿娟……我恐怕不行了……”阿娟一听伏在床边哭泣,“不,你不能走,别丢下我和儿子,我们需要你……”丁咚忍住疼痛,强作笑颜,“阿娟,你是我丁咚的老婆,要坚强些。”他拉着她的手,眼里含着恳求,“阿娟……对不起,我不能和你一起把小江抚养成人,可是我要拜托你一件事……你一定要办到。”阿兰含泪点头,“你说,我答应。”“以后……一定要带着儿子回老家,回到孩子的奶奶身边……回到……江汉平原……”“你会好起来的,我们一起回去!”“我会回去的。”他说,她愣住,觉得丈夫开始说胡话了。“我的魂魄……一定回去,回……家,给我妈……磕头……”丁咚说着闭上了眼睛,这一次昏过去,狂风暴雨和惊雷也没有把他震醒。听了阿娟的诉说,贞香不再哭泣,只是长长的一声叹息。她说:“好了,小江回来了,他就是丁咚。”阿娟让小江在云江建设小学上学了,她启程回了香港。她和婆婆约定,等去香港安排好一切再回来看她和小江。贞香拉着孙子的手,双眼模糊,含泪带笑,她觉得庆幸。本以为生命本身就是一场孤单的岁月,却不想还会有今天,贞香知足了。“小江,以后就跟奶奶过,你会习惯的。”她说。“嗯。”小江看着奶奶笑了。小江是个活泼乖巧的孩子,血缘之亲使他很快与奶奶贴近。放学后,他在堂屋,在后院,在大街小巷,为贞香带来了笑声和春光。奇怪的是贞香好像承受不起这从天而降的幸福,突然生病卧床不起了。小江每天在床前陪一会儿奶奶,但是他不明白,躺在床上的奶奶总是把房门打开,静静地看着门外,有时,她突然睁开眼问他,有人来过没有,小江说没有,她又叮咛他,除了前门,还要看看后院门外的小路,有没有人来。小江疑惑不解。红雀回来了。这位如今是云江中学高中语文老师的红雀比之过去判若云泥,她为人师表兢兢业业的形象早已深入学生之心。她带母亲上医院看病,问医生病情,医生说,人老了,情绪波动,并无大碍,只是心力交瘁所至,不用吃药打针,卧床休息一些时日或许会好转。“那就好。”红雀放心了。红雀很忙。自从她在下乡前暗自忏悔,痛下决心赎罪,她的人生就被自己计划好了。她在农村拼命地干活,两年没有回过一次家。后来,她被贫下中农被推荐去上了工农兵大学。大学毕业后,她当上了一名教师,这正是她希望的结果。幸运的是,她被分配到云江中学,继承了大伯葛春江的衣钵,就连班级的称谓都是一样的。她孜孜不倦地教书育人,想以此减轻自己的罪过。在红雀的心里深信无疑,大伯葛春江泉下已有知,已感到欣慰。红雀一直没有成家。除了母亲,学校就是她的家,她想过苦行僧的生活,得到上苍的宽恕。红雀陪伴母亲一宿,被母亲催促着离开回校了。走前她叮咛侄儿一番,让他放学就回家。今天是星期天,贞香感觉好多了,红雀和小江搀扶着她来到后院,让她躺在藤椅上。她微笑着说,嗯,真好啊,这后院就是清爽。看看姹紫嫣红的花朵和郁郁葱葱的植物,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把双眸投向枝繁叶茂的石榴树和那院外的小路,悠然间,她微闭双目喃喃自语。“现在……真是好时节啊……” 第一百四十四章 天外来信(礼物加更) - 贞香 - 子怀 不一会儿,贞香有些惊喜地说:“红雀,你听,他的脚步声……他在路上呢,咚咚咚,我都听到拐杖的声音了,你看,他一会儿就要回来。”红雀正在浇花,她听见母亲的话语有些吃惊地放下手里的喷壶,疑惑地看看母亲。她觉得母亲一定是产生了幻觉和幻听。“是吗……”红雀不动声色地迎合道:“嗯,好像是,我也听见了。”贞香执着地说:“嗯,没错,你听见了吗……他的脚步声……和过去不一样,因为成了跛子嘛,”说着,她笑了,“别看他是个跛子,他走得很快……嗯,就要到家了。”贞香话音刚落,丁一芳一瘸一拐进了院门,进门就呼喊着她。“贞香,贞香,我回来了!”丁一芳终于出现在小院后门,正是贞香弥留之际。“天哪!”红雀惊呆了!她知道有心灵感应之说,这是一种大多数人认为存在的能力。此能力能将一些讯息透过普通感官之外的途径传到另一人的心中,也许属于玄学。某些宗教概念也认为心灵感应是连接仪式与人的情感的重要成分。红雀认为,父母之间的感应是两个人心灵相通的结果。当一个人想起对方的时候,另一个人也可以感觉到。当父母的意识重叠的时候,就出现了心灵感应,她确信这感应只有感情很深的人之间会存在。感叹中,她看见父亲跛足奔过来,几乎是扑到母亲的跟前。“你回来了……我知道你今天一定会回来的……”贞香看见丁一芳点了点头,面部很平静,很安详,好像他们从未分别过,他只是出了一趟门而已。他望着她笑,向她伸出手,轻轻地握住她慢慢抬起的一只手。他俯身拿着她的手贴近脸,在她的耳边喃喃细语:“贞香……迟了……我知道我回来迟了点……对不起!对不起啊!”她摇头,微弱地说:“不迟啊,正好呢……我等到你了……我终于等到你了。”说罢这一句,她微笑着,眼睛慢慢合上,她的眼角和嘴角都带着笑意,好像最后的结局正是她所要的,她如愿以偿。“贞香……”他呼唤了一声,这一声振颤而低沉。他一把搂住她,把她紧紧的搂在怀里,声音嘶哑地呼唤着她,“贞香……你再呆几天,哪怕几天的功夫,好歹等等我啊!”“爸爸,你怎么现在肯回家了?”是啊,我丁一芳为何肯回家了?那是因为一封信啊!他的回归是因为阅读了一封辗转多年才到手的书信,那封信是武天明写给他的,迟到了十三年的信啊!十三年前的一天早上,“汉水行舟”茶馆门前自行车铃铛骤响,邮差喊着丁一芳的名字,胖嫂的儿媳接过了那封牛皮纸信封装好的信。失踪的丁一芳早已成为茶馆的过去,收信人看看信,无奈摇头,便将这来自省城的信随手扔进了茶叶柜。十多年过去,一个饱经风霜的老茶倌收拾柜桶时,从柜缝里发现了这封被鼠咬虫啃过的信,熟知丁一芳故事的老茶倌把寻找书信的主人当成了一件紧要事,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丁一芳,才使信件物归原主。十三个年轮,十三个严寒酷暑,四千七百多个日日夜夜。当老村长把信差领到止锣庵时,西天一片烧得火红的晚霞正照在丁一芳的菜地上。庵堂门口的小竹凳子上坐着丁一芳,他的手上剥着玉米,一副新制的木制拐杖安静地倚在他那条残缺的腿上。他听说是一封信,一封十几年前的信,站起来伸手颤巍巍地接过信,紧紧地贴在胸口。老村长和信差走了,他又颤抖着拆开被鼠咬虫啃的信封,一气阅完。武天明在信中写道:老兄:你还好吧?你一定没想到我会给你写信,就像当初我没想到你会把我从死亡的森林里救活。一报还一报,我们谁也不欠谁,算是扯平了。回家吧!别死要面子活受罪,死撑着残废的身躯,心里却像在打仗,这是自寻烦恼,何苦来着!我早年打仗后来做官,虽然什么都没留下,倒长了点见识。人活着不容易,必历经许多磨难,人的心只有一颗,肺只有一个,骨头架子也只有一副,转眼间就会残破劳损,一天不如一天。我认为,你就是个混蛋。怎么样,有人出现过,在你的眼前一亮,可走着走着就溜了,对你来说,只是在你千疮百孔的身躯上多留了一个疤痕和回忆。记得我刚上任时,正是你鬼使神差就要落难的日子。我们在小酒馆对酌,你喝得醉醺醺,神昏颠倒,魂不守舍,可你念叨的人还是她贞香。看来,只有喝醉酒才知道爱的人是谁。你生生地背叛了她,背叛了你们的誓言,算是把她伤透了,可当你走背运,她却还在等你,可见只有倒霉时才知道是谁爱你疼你。一个人一辈子也许会爱上几个,可最后相伴的只有一个。只有一人知冷知热陪你走到天尽头。有个人肯陪你走到最后,那是你的福气,千万要珍惜。劝你像个老爷们,别把那个你深爱的人当人情推来让去,这只会让她更伤心。我承认自己爱她,或许比你更爱,因为我懂她,绝不会辜负她。可遗憾的是我这枪林弹雨过来之人却争不过斗不过你,只得放弃。我曾不服气过,想我哪点不如你,可后来想明白了,那是个天地间重情义的女子,你们是结发,我半路杀出来,怎敢和你争高低。再把她的手牵上吧,牵上了别松开,一起往前,走一天,少一天,人生百年却如梦,都在转眼间。下辈子你会牵谁的手不知道,可有一点我深信不疑,你再也碰不到,寻不见她了。我走了,退休一身轻松,无牵无挂,将在儿子这里小住一段时日,然后落叶归根回到乡下去。家乡的黄土天高地阔,莲荷飘香,生与斯,葬于斯,我甘愿在那里了此一生。我不会再回云江城里了,好好过你们余下的日子。就此别过!武天明一九八四年五月九日丁一芳读完信叫一声“我的好兄弟”,老泪纵横,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这封意外之信啊,它为何躲藏了十三年!是在跟我丁一芳捉迷藏啊!哭罢悔罢痛罢,他收起信来放进私密的小木盒,当晚收拾齐整,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柱杖出门了,跛行一路悉心打听,经过几天的寻觅,七弯八拐寻到乡下一个小山村,终于找到了武家老宅,一个早已荒芜的院落。可是,他却没见到武天明。武家大门铜锁垂挂,有一个须白老者走来告诉他,武县长死了,五年前就遇难了。他说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夏季,他去堰塘垂钓,见打猪草的兵兵落水,不顾老朽的病腿跳下深水,救了兵兵,自己却上不了岸,淹死了。老者给丁一芳絮絮叨叨讲了武天明的故事。武天明回到家乡后不闲着,除了钓鱼,自己种了两亩田,专门种植树苗,年年将树苗拿到村子里让大家种植在沟渠边和道路旁。村里有个刚上初中的男孩叫兵兵,因迷恋镇子上的游戏机,经常夜不归宿玩游戏,还向网吧赊账。他家几亩田种完,父亲便在街头修单车,母亲养猪补贴家用,收入很有限。兵兵没钱给网吧,就参加了镇上抢劫团伙,拿着小刀在小树林里威胁路人要钱要财物,结果被学校除名。父亲为了阻止兵兵去网吧,用铁链锁住他的脚,他居然把铁链砸烂跑了,后来被少管所判了三年。 武天明听说了这件事后,每个星期都去一趟兵兵家,开导两夫妻要用道理教育孩子,告诫他的父母亲到少管所探望的时候,不要骂孩子,要劝他服从管教和纪律,争取早日释放回家。而且,武天明还亲自去了一趟少管所,和兵兵促膝谈心,结果,兵兵表现好,提前九个月释放回家。 兵兵回家后武天明马上赶到他家给他讲做人的道理,对他说,你才十四岁,还很年轻,要继续上学读书。在武天明一次次苦口婆心的劝导下,兵兵去上了技校,也就是在上技校的第一年暑假,他给家里打猪草落水,被武天明用生命所救。“这是一个难得的人啊……”老者一声感叹,用衣袖擦拭眼泪。丁一芳要去祭奠武天明,老者说,他的骨灰盒被儿子捧到省城去了,他现在和儿孙在一起。丁一芳在武家柴房住了一夜,月明星稀时,他声嘶哑气为武天明清唱了一段多年未唱的皮影,唱时,两行老泪滚落,和着清涕和露珠。“叹美满姻缘并非前生就,见浩浩明月辉映频添愁。荒野外露珠滚动滴不够,那孤眠晓梦一并付东流。(念白:呀,我的兄弟!)咿呀!苍老了等待,荒废了年华,辜负了情爱。” 第一百四十五章(完结篇) 云卷云舒 - 贞香 - 子怀 丁一芳从武家老宅回到止锣庵,第二天启程回到了云江城。那天,他默默收拾好行李,叫来一辆马车,将行李放在车上,让一个善于哼唱花鼓调的壮汉将他和他的包袱卷送到了小城,那魂牵梦绕的家院。到家时,天快要降下帷幕。人生的路总是这样,等走偏了走远了再回首,才发现一路的伤痛。他把回家这条直路走成了弧形,画了一道弯,一个大大的弯。他用半辈子来赎罪,用跛足认路,终于回到他多年来在心底走了无数趟的那个家门。这个糟老头子,得亏了乡下的好风好水好食物,还有自己辛勤的劳作,生得苍然古貌,鹤发酡颜。眼不昏,眉如霜,还有那额前稀疏的一缕白发,依然卷曲有型,仍然看得出是当年的小皮影王。贞香离去的那天晚上,家里的灯一直亮着,亮了一通宵。丁一芳坚持要独自为贞香守灵,让红雀和小江去睡觉,红雀蹲在父亲跟前告诉他一件事,说母亲屋里的灯每天晚上亮半宿,多少年来一直这样。“这灯是留给我的。”丁一芳眼发直,语发颤,语气苍然地说。他执意让红雀去睡,自己守着贞香。他握着她的手,望着她安详的脸,戚戚然却没有一滴眼泪。他好像早已预料到这一天,眼下只关注和她细语叨叨。“贞香,我知道,你为我留着一盏灯,好多年了,这灯没灭过……你知道吗,这盏灯就像几十年前窗外的那轮明月,照亮着门前的石板路……”他说着,自己笑了,因为他仿佛听见了她的回答:“我守候着你,还守候了自己的心。”他在她耳畔絮絮叨叨说了一整夜,红雀起床来看看这阴阳两隔之人,虽不知父亲说了些什么,但她明白,母亲听懂了,因为她的脸上呈现了罕见的红晕。翌日一大早,丁一芳神态自若,甚至有几分欢喜。他对女儿和赶回来的儿媳神神秘秘地叮嘱道:“哎,你们记住了啊,要准备一个大一点的骨灰盒,要最大的。”说罢,他自顾自,看也不看她们惊诧的目光,淡然走出灵堂。他的肩膀一高一低,跛足去了后院。后院的石榴树还开着花,好似枝头晕染着红浆,院墙边栽种的植物争相开放,有栀子、月季、茉莉、秋葵和白菊,它们把小院装点得清气满庭,一阵秋风起,院里阵阵飘香。他站在后院,模糊的双眼出现幻影:贞香在温馨的小院里给花浇水,他仰靠在躺椅上。那条残腿边,小江正在他的膝前把玩皮影。他仿佛听见自己一阵痰厥的声音,她放下水壶走过来,轻轻拍打他的后背。他费力地咳出一口老痰,瞅瞅她歉意地一笑,他的笑露出了一点牙床。他想象自己的牙齿肯定掉光了,只能机械式的呼吸,好似汉江江面上破散的气泡,生命渐渐陷入虚无。小江在一旁关切地看看他越来越干瘪的脸,问他怎么啦?他摆摆手说没事。然而,他听见贞香在一旁嘟囔着:“这是累了,你就悠着点吧。”她嘟囔着走开,又去忙自己的。“贞香!”他不禁轻声呼唤她,仿佛又见她再次放下手里的花洒,走近了瞅瞅自己,靠近耳边问:“你要喝水吗?”“不喝。”他嘀咕着:“喝了老爱撒尿,有时……尿了也不知道。”她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尿就尿呗,不就是换裤子的事……”她说着吃吃笑了,样子还是那样娇俏。他突然听到她熟悉的声音和语句,又像在他逃亡归来时,用清澈的丹凤眼望着他,命令他“要像一个男人那样活下去。”他笑了,笑自己构想的美景,一幕幕如皮影晃动在眼前……贞香火化这天,和煦的秋风秋阳映照着小院,他的手颤颤巍巍的拿起一张皮影,慢慢地举起皮影,昏花的老眼倏地灼灼生辉。这是一个头像,一个年轻女子娇俏清丽的侧面,眉宇间可以看出是年轻时的贞香。如狂风暴雨般的咳嗽过去,一阵老痰咳出来,他仰面躺在椅背上张开掉牙的嘴,发出嘶哑的嗓音缓缓而唱:“咿哟――夕阳(那个)伴炊烟,天在(那个)水里边。雨打(哟)窗棂光阴苒,槛外(哟)花低亦辛酸。荷花(那个)映红天,莲蓬(那个)香甜甜,天上(哟)夕阳耀花眼,心中(哟)朝阳暖丹田。(念白:我的小奴家呀)……”他在微弱的念白后突然头一歪,慢慢闭上了眼睛。他一辈子视为夜明珠的女人走了,在她火化的当天他也猝然离世,无疾而终,紧随她而去。红雀怔怔地看着父亲,凝视着他面带微笑的脸,怕惊醒似的轻声对阿娟和小江说:“唔,他累了,睡着了……就让他俩一起安息吧。”红雀说罢看着天边的一团晚霞,她的心豁然开朗。那天边的晚霞的图形宛如一对老人携手与共,蹒跚而去,那晚霞绚丽多姿,七彩相融,幻化着奇异的形神,云卷云舒,若梦境般……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