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从明天起就是高中生了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黄昏时,火烧天,微风拂面。 天台上: 木森大字躺开,懒洋洋的道:“毕业那晚你们宿舍干了什么?” 时优良坐在天台的边缘,双脚悬空,有节奏的晃着,道:“不知道,我喝醉了,好像跟某个女生打了电话,一直聊到很晚。” 木森蹭一下坐了起来,对着时优良大骂道:“原来是你这个畜生,我说我怎么打不通女生电话呢。” 时优良朝他翻白眼,道:“就算天下的女生死光了,我也不会跟你有相同的爱好。” “东琳。”“东琳。” 两人异口同声的说了出来。 “靠。”“靠。” 又异口同声的骂了出来。 木森瞪着时优良看了几秒钟,又躺了下去,问时优良:“说起来从二年级开始你们就是前后桌吧,还是青梅竹马的发小,东琳长得那么好看,你应该很喜欢她吧?” 时优良望着渐渐沉落的夕阳,默了一些时间,道:“不知道,好像是别人打的电话,然后传到我的手里,聊了些什么,也都忘记了。” 木森踢了时优良一脚,骂道:“东琳的眼睛是有多瞎才会看上你。” 时优良道:“东琳没有杀了你,对你才是真爱呢!这样的谣你也敢造。” 木森仰天长叹,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道:“我是倒了多大的霉,班上九十多个同学,偏偏跟你成了好兄弟,你这情商,带出去我都嫌丢人。” 时优良转过头来看着木森,道:“那你呢,那么努力的讨好东琳,憋着什么坏?” 木森道:“当然因为我要娶她姐,又打不过她姐夫,所以先跟东琳搞好关系,伺机夺位。” 时优良鄙视的看着他,道:“你的爱好还是那么恶趣味!”顿了两秒,又说道:“不过东沐姐确实很有魅力,温柔性感漂亮,是个男人都会喜欢的。” 木森撑起半个身子,防贼一样的眼神防着时优良,道:“你可不要打什么歪主意,要把东沐从地狱拯救出来的人是我。” 时优良更加鄙视他了,道:“你可要搞清楚,东沐跟她老公是自由恋爱结婚的。你是一厢情愿的第三者插足。” 木森不以为意,十分严肃的告诉时优良:“东沐只有跟我在一起才会幸福。那个一年有六个月在外面跑,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白痴只会让东沐的似水年华变成一片冰天。” 时优良无语了,木森初见东沐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一见钟情,之后开始了长达四年的单恋,在这个善忘的年纪,他却将东沐深深的刻在了心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时优良都相信他是真的爱东沐了。 可是,他的这份单恋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时优良真希望能够快点结束。那样的话,他也就不必被木森逼着找各种借口去东沐家了。 时优良过来木森身边,拍拍他的肩膀,道:“放弃吧,东沐比你大九岁,她上初中的时候你还在你爸身体里;所以东沐就算喜欢你,也是姐姐喜欢弟弟。” 木森的眼睛瞬间死灰,绝望的道:“真是羡慕你,借着去叫东琳上学的机会,还能跟东沐说声早安。” 这样的神情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这样的话已经不知道说了第几遍。时优良的回答从来都是一样的。 时优良道:“我没有你这么变态,别用你变态的思想来思考我的人生。” 木森把头偏向一边,低声叫道:“东沐……东沐……。” 叫唤两声,转过身来抓住时优良的领子,道:“如果你跟东琳结婚的话,我跟东沐见面的机会也就增加了;所以,跟东琳结婚吧。” 他无数次循环的恳求,已经让时优良分不清他喜欢的到底是东沐,还是喜欢‘时优良跟东琳结婚’ 时优良咬牙切齿,一巴掌打开他的手,长长的呼了口气,道:“以常理为公式,代入你的厚脸皮,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请问,你为了多看东沐一眼,牺牲好兄弟的幸福,你就心安理得吗。” 木森抱住时优良的腿,大呼小叫的道:“我们是好兄弟对吧,为了好兄弟做什么你都愿意的对吧。” 时优良回答他的,是一个大大的:“滚。” 时优良站起来,长长的伸了个懒腰,道:“明天就是高中生了,正是早恋的十六岁;相信我,你会遇到无数个‘东沐’的。”手搭在木森的肩膀上,一本正经的说:“为了你的人生,去偶遇吧。” 木森坐起来,昂首看着时优良,十分认真的说:“天底下只有一个东沐,她是我今生唯一的爱人,今生绝不会用看她的眼神去看别的女人一眼。” 时优良无奈,不再跟他争这些有的没的,道:“随你高兴,反正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去国立第一大学学习文学,所以我的高中没有爱情,只需要答出一张满意的卷子;把年幼无知失去的那些年都给挣回来。” 木森直挺挺的站了起来,抓住时优良,严肃而认真的对他吼:“我们正值憧憬恋爱的十六岁啊!怎么可以让花一样的年华只剩下纸张的腐臭,怎么可以让深爱你的女孩子等待……。” 他大义凛然的说了一堆,然后又跳入那个死循环当中:“所以,跟东琳交往吧,回应她对你多年来矢志不渝的等候。” 时优良鼻孔里呼出气来,脸上挂起一个威胁的笑容,道:“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打电话告诉东沐姐你是个跟踪狂,对她心怀不轨。” 木森立刻认怂,耷拉着脑袋朝楼道口走去。爬在门上回过头来,幽怨的眼神看着时优良,道:“作为最好的朋友,比手足还亲的兄弟,我对你很失望。” 时优良过去跟木森勾肩搭背,道:“不是我小看你,你连告白的勇气都没有,就算再见东沐一百万次,也不过是让自己的相思病变得更严重罢了。就算东沐的幸福真的突降骤雨,将要为她撑起一把伞的人也绝不会是你。” 002笔尖下的爱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戛然止步,直视时优良,十分正式十分认真的告诉他:“我喜欢东沐,但我不希望她因为我感到为难。” “所以,我不是不敢告白,只是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而已。”木森的声音充满了失落和绝望,大概是他自己也明白,这样一个天时地利人和都刚刚好的机会是绝不存在的。 时优良愣了一下,笑了笑,什么也没有再说,跟木森勾肩搭背下楼。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然后又全新的结束了。 已经是夜晚,已经是九点多的时间。时优良从迷你书架上拿了一本书正准备上床,木森叫住他,道:“开学第一天,就没啥新鲜事跟我说吗?” 时优良没有理他,爬上床打开床头灯进入到读者模式。 木森长叹一声,百无聊奈的说:“不用想也知道,肯定又是最角落的位置,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看书。” 时优良合上书本,十分不爽的的说:“你还会说人话吗?说过很多次了,我喜欢看书,不是交不到朋友,只是懒得去应付那些麻烦的关系。” 再次翻开书本,道:“而且今天我压根没带书,跟同桌和前桌的两个同学有一些交流。”时优良的语气像是在炫耀,却又显得底气不足。 木森立刻来了精神,问他道:“你的同桌是东琳吧,你们聊了什么,要交往了吗?” 时优良道:“是男的,似乎是个小混混。” 木森‘哦’了一声,道:“国立第一中学也有小混混吗?我还以为这里的学生都是精挑细选的呢!” 时优良白他一眼,道:“像你这种全科加起来考不上三百分的人都能上,有小混混算是什么奇怪的事,我可以肯定的说,他至少可以考的比你好。” 木森十分不爽的瞅了时优良一眼,道:“我是学艺术的,去年文化分两百七十分就能直升本校;国立第一大学艺术学院虽然不是最好的,但怎么也能排在前五,所以不要用你们文化生的分数线来量定我的好坏好不好。” 关于此,时优良不屑咂嘴,道:“可惜的是你的笔下只有东沐,更加可惜的是画的再好东沐也不会知道。” 木森立刻认输求饶,道:“别说了,否则我会自杀的。” 时优良‘切’一声,问木森道:“今天又画了一天?” 木森点头,道:“嗯,画了结尾。” 时优良道:“第三百六十九幅画。”转头去看,木森的床头立着速写本,日期正好是今天。鄙视道:“不,是一幅画画了三百六十九遍。” 木森双眼直勾勾的盯着画上的人,脸上洋溢着旁人不懂的幸福,道:“不管看多久,东沐永远都这么迷人。” 时优良有心无力的接话道:“是啊,迷得人七昏八倒的;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矣!”朝木森看去,问道:“那么,星期天东沐生日,你想好要送什么礼物了吗?” 木森道:“当然,已经准备了快一年了;就等着这一天呢!” 时优良愣了一下,嘴角抽搐,道:“所以,你从去年她生日结束开始,就已经开始准备今年的生日礼物了吗?” 木森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道:“这不废话吗,要不怎么配得上天使。” 时优良咽了口水,小心翼翼的开口道:“我得提醒你,虽然给东沐庆祝生日算是例行;但毕竟是东沐的生日,主角应该是她老公;所以你能做的,仅仅是献上自己的一份心意而已。” 木森机械的转过头,可怜兮兮的看着时优良,乞求道:“帮我。” 时优良果断拒绝,道:“除了前一天晚上给你下足够睡上两天的安眠药,其余的恕我拒绝。” 木森道:“我愿意给你购物车里的书付款。” “成交。” 时优良答应的跟拒绝的一样果断,放下手里的书,搬过凳子坐到木森床边,递过去手机道:“付款之后,我就听你的计划。” 木森拿过手机,看了购物车里面的书,皱了皱眉,但还是给他付了款,道:“不管你用什么方法,给我制造跟东沐独处的时间。” 时优良确认都已经付了款,才问木森:“且问一下你想干嘛?” 木森道:“让东沐给我当模特,画一幅真正的东沐。” 时优良沉思稍许,觉得可行,道:“再给我弄一把图书馆的钥匙,我让东沐穿上婚纱给你画。” 听到这话,木森的眼睛都会放光了,问时优良道:“你说真的?” 时优良十分肯定的说:“当然,你可是会给我买书的人,以后的日子还那么长,骗谁也不能骗你。” 木森转过身,对时优良深鞠躬,大声喊道:“请务必让东沐为我穿上婚纱。” 时优良吓得一下没有坐稳摔倒在地,愣了小半天才回过神来,道:“所以你没本事给我拿到图书馆的钥匙是吗?” 木森睁大眼睛,挺直胸脯,义正言辞道:“我会想尽一切办法的。”“但是,如果还是不行的话~请也务必要让东沐为我穿上婚纱。”说罢,再一次深鞠躬。 时优良呈大字型躺在地上,无奈长叹道:“我上辈子是不是跟你偷情了啊!” 木森道:“只要让东沐穿上婚纱给我当模特,这辈子我也愿意跟你偷情。” 时优良回答他的,只有一个‘滚’字。 木森已经掩不住兴奋,给时优良倒了杯水,谄媚道:“尊敬的殿下大人,请将你的计划透露一些给我这个卑贱的下民。” 时优良道:“不需要什么计划,只要让东琳把东沐叫出来,然后你提出要给她画一幅画作纪念,选择婚纱作为道具对女孩子来说也是理所当然的吧!就算已婚的身份不那么恰当,但是看到你期待的眼神,东沐那么善良是不会忍心拒绝的。” 木森悲喜交加,道:“美丽的天使,请原谅我,为了自己肮脏的欲望竟然要利用你的善良。” 说话间,已经拿起手机,问时优良:“礼服什么颜色的好?” 003没有说出口的告白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道:“你脑子被驴踢过还是被门夹过?” 木森瞪他一眼,道:“即便我有事求你,你也不要太过分了。” 时优良道:“那你觉得看到你穿的人模狗样的出现,东沐还会穿上婚纱让你画?知道你对她心怀不轨,东沐还能若无其事的把你当做朋友?她是你心中的天使不假,但也是一个真正的凡人。” 木森愣了一下,神色有些失落,道:“真是可惜,东沐穿上婚纱的时候,我却只能做台下的观众。” 木森低垂着头,左手牵着右手,看起来十分的难过和不安。 爱情是什么样的呢?只有爱着的人才知道。 作为木森最好的朋友,时优良虽然不能感同身受,但也会象征性的安慰一句:“你不是说过的吗,天使能够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木森点头,脸上挂起凄惨的笑容。 时优良拍了拍木森的肩膀,起身钻进卫生间洗澡去了。 男人最怕见到男人的眼泪,他不想看见木森的神情,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所以,只能选择逃避,选择视而不见。 木森的心情很快好转,开始计划要如何才能不辜负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 “夜晚纵有千般疾苦,天亮就该张开双臂拥抱太阳,否则,怎么敢说是最美的青春年华。”木森早早地起了床,站在阳台上长长的伸了个懒腰,如是说道。 他乐观的心态,也影响着时优良。从被窝里钻出脑袋看他一眼,无奈笑了笑!看时间才六点不到,又缩回去继续睡。 时优良是夜猫子,晚上会看书到很晚,早上一定是赶在时间刚好冲进教室。 课桌上放着一份早餐,狼吞虎咽的塞进肚子,开始高中的第一个早读。 说是早读,但因为还没有拿到课本,大家也只是在跟新同学熟络而已,男生女生凑在一堆,聊着属于这个年纪的话题。 时优良的同桌昨晚应该是通宵去了,双目通红,一脸的倦意;侧过头看了一眼时优良,道:“老师来了叫我一声。”也不管时优良是不是答应就趴在桌子上补觉。 时优良则是拿出一本诗集,立刻就沉浸进去。 时优良一旦打开自己喜欢的书,很容易就会入迷,沉浸在书本的世界里,理所当然的忽视周遭的世界。 听见有人叫他,才挣扎着从书中走出来。 叫他的人是东琳。 已经是午休时间了,教室里只剩下五六个同学,他的同桌还在睡梦中。 叫醒同桌,跟东琳走出教室。 校园的林荫小道上,秋风习习,偶有几片黄叶落下,两人并肩走着,东琳问他:“你的高中也准备像初中一样全部献给小说吗?” 时优良理所当然的回答道:“嗯,青春年少,耳聪目明,正是读书时。” 东琳鼓起腮帮子,有些羞涩的道:“我们正直憧憬恋爱的十六岁啊!” 时优良道:“你想恋爱了吗?” 东琳轻轻点头,轻轻的‘嗯’一声,道:“我有个很喜欢的男生……。” 时优良抢过话茬,道:“那千万不要跟他表白!” 东琳怯住,小半天才回过神来,故作冷静拉起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问他:“为什么?” 时优良转过头来看着东琳,脸上堆着贱贱的笑意,道:“因为如果你跟他表白了的话,我就不好意思让你每天带早餐了。” 东琳再次怯住,有些惊喜又有些意外,问时优良道:“你不问我喜欢的男生是谁吗?” 时优良道:“不问。” 东琳又一次话到嘴边被堵了回去,如果可以,她真想敲开时优良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什么。东琳暗暗呼口气,继续道:“你不好奇吗?” 时优良贱笑道:“很好奇。不过万一问了你说喜欢我,我又不能跟你交往,那不是很尴尬吗。所以还是不问了。” 听见这话,东琳的心停了一拍,小声问时优良:“为什么?你有喜欢的女生了吗?” 时优良道:“没有。” 东琳道:“那为什么不能跟我交往?” 时优良看着东琳,咽了口水,防贼一样防着她,严肃的问:“你该不会真的喜欢我吧?” 东琳把头偏向一边,倔强的说:“自恋,像你这种不浪漫又不帅的男生怎么配得上我。” 时优良劫后余生的样子,道:“那就好,吓死我了!” 东琳的心一阵阵绞痛,但还是故作坚强,装作不经意的问:“所以为什么呢?为什么不能跟我交往?” 时优良继续朝她贱笑,道:“你都不喜欢我,干嘛纠结这个问题。” 东琳瞪他一眼,道:“但是被青梅竹马的男生说不会交往,还是很不爽的好吧,这是在否认我的魅力。” 时优良耸耸肩,无奈的样子,道:“女人真是奇怪。那就告诉你吧,因为我觉得恋爱约会什么的好麻烦!” 这个回答,算是一个安慰吗?东琳自己也不知道,但是心里没那么难过了,甚至有些庆幸。 时优良是个很有魅力的男生,在这个憧憬恋爱的年纪,一定会有女生发现他是个宝藏男孩,东琳并没有信心能够走进他的心里,但是如果时优良连恋爱的兴趣都没有的话,东琳也就不担心他会被别的女生抢走了。 呼口气,转换个心情,加快脚步上去跟时优良并肩,道:“那说好了,我就不去告白了,你也不准恋爱;我们一起单着毕业。” 时优良点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道:“一言为定。”顿了一下,又说:“算了,你可以抛弃我单飞,总之我会单着毕业就是了。” 东琳道:“算了,作为青梅竹马,我要陪你单着毕业。”上前两步,转过身倒退着走,露出十分可爱的模样,道:“作为女神陪你单着毕业,你要感恩知不知道。将来如果我嫁不出去,你要娶我。” 时优良咯咯直笑,道:“不管怎么看都是我赚了,没有理由不答应。” 东琳也笑了,很开心的笑了。 不知为何,分明是失恋了,但是她却依然很高兴。 004计划去旅行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校门口,木森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见到两人,大骂道:“你们是生孩子去了吗?我……。” 他还要说什么,但时优良和东琳已经从他身边走过,完全无视了他。 木森气的抓狂,举起拳头一拳砸在时优良的肩上。 时优良受到重击,朝前踉跄两步,又像没事人一样跟东琳聊天,东琳大跨两步跟他并肩;道:“去哪吃饭?” 时优良伸长了脖子去看,整条路上都挤满了人。还没等他说什么,东琳强调道:“先说啊,我可不要等别人吃完了走了才去,那样没菜了不说,感觉就像是吃别人剩下的一样,我还会想菜里面会不会溅了别人的口水。” 时优良满是不情愿的表情,道:“知道了,没有公主命偏得了公主病!” 东琳瞪他一眼,怒道:“你再说一遍。” 时优良道:“我说我们正处于最贫穷的年纪,物质和精神都没有依托,就不要挑三拣四的了。” 木森跟在两人后面,十分的不爽,叫道:“我说,你们好歹也问一下我的意见好不好;虽说三人行必有一个是傻瓜,可是傻瓜也是有尊严的。” 时优良和东琳转过身来,用一种‘你终于知道了’的眼神看着他。 木森咬牙切齿,狠狠的瞅了两人一眼,道:“你们两个王八蛋看什么看。” 时优良道:“你个单身狗瞅什么瞅。” 听见时优良叫他单身狗,木森立刻来了精神,眼睛在时优良和东琳身上来回打转的,道:“你们两个狗男女终于搞到一起了?” 东琳握紧了拳头又松开,左手搭住时优良的肩膀,道:“看什么看~王八蛋。”对木森勾手指叫过来,右手搭住木森的肩膀,道:“瞅什么瞅~单身狗。”“你们两个王八蛋和单身狗接下来的一个月轮流请我吃饭,否则我就把你们肮脏的勾当告诉姐姐。” 时优良死猪不怕开水烫,理直气壮的反驳道:“你说话可要讲证据,不然我告你诽谤。” 东琳一把推开木森,盯着时优良的眼睛,道:“我记得前两天的时候你还说没钱买书了,可是今早我看你手机的时候发现你加入购物车的书都已经下单了,钱哪儿来的?” 反过手来朝木森勾手指道:“木森,要不要把你手机拿出来看看银行卡上消失的钱是不是刚好跟买书花掉的钱是一样的。” 木森九十度鞠躬,道:“我愿意请你吃饭。” 时优良道:“我的手机属于私人物品,你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我的隐私,我有权要求你停止这种行为并赔偿我的损失。” 没有等东琳开口,木森肃杀的目光已经将他钉在十字架上,道:“闭嘴,请你听从东琳小姐的一切安排并九十度鞠躬表示你的诚意。” 时优良站的笔直,义正言辞的道:“我拒绝,宪法赋予了我反抗不公平待遇的权利。” 木森道:“我可是拥有退款权利的。” 时优良立刻认怂,对东琳九十度鞠躬,道:“对不起东琳小姐,请你原谅我所有的言论和作为,另外请你务必要跟我共进晚餐,接受我卑微的诚意。” 东琳高高在上的样子,摸了摸两人的头,道:“两个都很乖,姐姐原谅你们了,抬起头来。” 东琳像个骄傲的公主一样走在前面,时优良和木森并排走在后面,眼睛瞪得圆圆的瞅着过往的人,保镖的派头十足。 到一家人不多的小吃店落座,叫了吃的,东琳开口道:“说吧,你们两又在计划着什么天打雷劈的事情?” 木森给时优良一个命令的眼神,时优良赶紧给东琳赔笑道:“不要说的这么严重,只是例行商量给东沐过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生日而已。” 东琳一副已经看透了真相的样子,‘哼哼’两声,道:“哦,是吗?给姐姐过一个有纪念意义的生日啊!可是我怎么觉得这是某人欲求不满设下的甜蜜陷阱呢!” 东琳说话的时候,目光有斜瞟向木森。木森喜欢东沐东琳是知道的,她能够猜到这些不足为奇。 时优良死猪不怕开水烫,木森却不行,跟东沐有关的一切事情,他都会失去主见和分寸。害怕东琳真的跟东沐说什么,赶紧招供,告诉东琳说:“没那么严重,我只是想东沐给我当模特让我画一幅画而已。” 东琳盯着他,质问道:“真的只是这样?” 木森咽口水,点头道:“真的。”有些羞涩的低下头,小声说:“如果可以奢侈一点的话,也希望东沐能够穿上婚纱。” 东琳有点失望的垂下头,道:“什么嘛,就这样啊,我还以为你们要让姐姐跟木森去参加三天两夜的海滨旅行,然后诱惑姐姐出轨什么的呢!” 木森和时优良同时瞪大眼睛盯着东琳,带着几分惊讶,几分嫌弃,两人几乎同时张口。 木森道:“你变态啊!” 时优良道:“为什么?” 东琳被两人瞪得心虚,朝着时优良怒吼道:“还不都怪时优良你,我看见你在看关于海滨旅行的杂志,然后最近有个海滨旅行住宿减半包一餐的活动,最后一天就是姐姐生日!” 时优良两眼放光,坏坏的笑着,朝木森道:“专业撩机,服务升级,要不要购买。” 木森也是差不多的表情,朝时优良伸出手,道:“我要赊账。” 他两自顾的高兴,东琳把头偏向一边,道:“旅费你两出哦,五个人三天两夜的旅费。” 时优良当即拒绝,道:“,拒绝,给东沐过生日,为什么我们要连你的旅费一块出?” 木森道:“东琳就算了,为什么那个白痴男人的旅费也要我们出,要我出钱请他旅行,我宁愿去死。” 东琳抓起筷子做出要打时优良的动作,道:“你要是不出钱,我就把全部真相告诉姐姐,添油加醋的说出来。” 把筷子转向木森,道:“还有你,那可是我姐夫,就算我也很讨厌他;但是,你骂他白痴,不是说选择他的姐姐更加白痴吗。” 005时优良的真与假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赌气把头偏向一边,道:“那我不去了,看到他就忍不住要揍他,一想到东沐肯定还会护着他,简直是比死都难受。” 东琳放下筷子,道:“你两就不能正常点听我说吗。是我妈啦,虽然她说是担心姐姐生日没人陪,不过肯定是跟我爸吵架了,所以要想让她不跟着是不可能的。” 木森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打哈哈道:“什么嘛,是岳母大人啊,你早说嘛。” 东琳瞅他一眼,道:“你还能再不要脸点吗!” 时优良看着木森,道:“我就一个问题:你还有钱吗?” 这个问题,算是问到节骨眼上了,木森顿时泄了气,跟时优良讨好道:“我们是好兄弟对吧。” 时优良呼口气,道:“如果你能把书原价卖出去再买回来,我可以暂时借给你。” 时优良的钱肯定都换成书了,而他一屋子的书全卖了也卖不了几个钱,求他是没希望了,把目标转向东琳,道:“东琳,你也很想去海滨旅行的对吧。” 东琳道:“如果你能保证给我买更好看的衣服,我可以把已经穿过的衣服都送给你。” 东琳的钱也全部都变成了衣服,只能再次把目光转向时优良,用几乎恳求的声音道:“时优良,是到了考验我们兄弟情义的时候了。”说话间,身体渐渐往下滑,如果时优良回答是‘不’,他绝对会立刻跪下去。 时优良知道逃不了,抓狂道:“我只出自己的跟东琳的。” 木森还在往下滑,时优良道:“不是吧,那不是你的爱人和岳母吗,你要我出钱,良心何在?” 木森把手机和钱包放到时优良手里,道:“请务必要连我的一份一起。” 时优良认输了,道:“记得你还欠我买书的钱。” 木森立刻精神起来,整个人神采奕奕的,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之中,道:“好的。” 看他们这边闹得差不多了,店员也正好端上来吃的。 东琳吃了一口,问时优良:“你不说你的钱全都买书了吗?为什么还有钱去旅行?” 时优良道:“因为我的钱都买书了,所以跟爸妈商量一下说去旅行的话,应该是可行的。” 时优良话音才落,东琳伸手道:“借我五百。” 时优良看着她,问:“你觉得我现在像是能随便就拿出五百块巨款的人吗?而且整个旅行你跟着混吃混喝,还要从我这个出资人的兜里掏钱,你良心不会痛吗!” 东琳的手还伸在半空,没有丝毫要缩回去的意思,再次重复道:“借我五百块。” 时优良把钱包手机都递给她,道:“密码你都知道,能不能凑出五百块我就不知道了。” 东琳还给他,道:“你真的连五百块的余额都不足了吗?” 时优良道:“我才想问你呢,钱都干嘛花了?” 东琳有些心虚的道:“刚刚不是说了吗,衣柜里面又添了些宝贝。” 时优良做出个不知道是哭是笑的表情,道:“所以,你接下来的日子要怎么过?西北风还没来呢!” 东琳道:“我是有计划着留下生活费,但是都充学校食堂了。” 时优良舒了口气,道:“那就好,只要你不会被饿死我就放心了。” 东琳做出个楚楚可怜的样子,道:“但是海滨旅行是意料之外的,总不能让老姐老妈知道我是个活得这么‘精致’的女孩子,好学生形象会崩毁的。” 完了又抱怨时优良道:“学校不是有图书馆吗,你干嘛还自己买那么多书!” 时优良白她一眼,道:“学校还发了校服呢,你不也买了那么多衣服。” 东琳左手杵在桌子上,右手吃饭,苦恼道:“那我怎么办啊!” 木森道:“这简单,你到时候在书包里塞两本书,手机和钱包都不要带,就说忘宿舍了。” 东琳朝他翻白眼吗,道:“也太婊了,而且好不容易去海滨旅行,只能看书的话也太可怜了。” 时优良道:“会吗,我觉得很好啊;一本诉说心灵的书相伴,偶有习习海风迎面吹来,很浪漫不是吗。” 木森和东琳同时露出不屑的神情,东琳道:“不懂你的浪漫。” 木森接话道:“同上。” 时优良耸耸肩,做个不需要你们懂的动作,一副不与俗人论短长的样子,往嘴里扒了口饭,道:“比起这个你们还是先上网查那边的景点,规划好游玩的路线。” 听他这么一说,木森又犯了花痴,道:“有什么关系,只要跟东沐在一起,去哪都无所谓。” 东琳鄙视他一眼,问时优良:“你呢?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时优良道:“找个风景如画的沙滩,选一本打动心灵的书;如果有帆船的话也想租一条帆船,试试扬帆出海的感觉,黄昏的时候从夕阳中归来,如果运气好,或许能看到那个对我挥手的姑娘。” 东琳嘴角抽搐,睁大眼睛瞪着时优良,手里的筷子一下又一下的戳在碗里,骂道:“你到底是风雅浪漫还是脑子有病?还是洗澡的时候脑子洗掉了往里面灌满了肥皂水。” 时优良气定神闲,完全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淡然道:“请你正视你自己,即便我算不上太聪明,但我们之间的差距确实是存在的,当你这么说我的时候,不知道你是如何给自己定位的?” 东琳气得咬牙切齿,牙缝间蹦出字来,道:“你是男人吗,跟个小女生吵架都要赢,你的绅士风度呢?” 时优良昂首看了一眼东琳,道:“抱歉,请容我自白:第一,我从未想过输赢的问题,只是吃饭很无聊,所以跟你和平的交流一些不成熟的意见而已;第二,我从未以绅士自居,相反的我觉得那是种耻辱。” 他一本正经的说着这些话,气得东琳笑了出来。时优良到底什么时候是认真的,什么时候是在开玩笑,她也分不清楚,恐怕除了他自己谁也分不清楚,或者他自己也不清楚。 006文林夕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但是,就是这个奇怪的男生总是吸引着她,到底是什么地方吸引她了呢?东琳也不知道。 午饭吃了不少的时间,回到教室已经快一点半了。班上的几个学霸已经各自开启狂人模式,拿着不知道从哪传承来的卷子在讨论。 时优良坐回位置上,拿出早上没看完的杂志继续。东琳坐在他的旁边,百无聊奈的翻着手机上那些亦真亦假的‘新闻’。 翻开一篇有点意思的文章正看得津津有味,忽然有个影子挡在前面,随即听到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道:“时优良,我在五班哦。” 听见这个声音,东琳整个人都不舒服了,抬起头看到她的人,东琳更加不舒服了。是个阳光清爽的女孩子,扎着马尾辫,五官长得很精致;单肩背着书包,脸上还带着刚刚出过汗的痕迹。 如果说时优良喜欢她的话,东琳一点也不意外;只是看到这个女孩,她已经如临大敌一般。 时优良抬起头看她一眼,颔首道:“你好!”只有一句你好,其余的什么都没说,又低下头继续看书。 这样的反应,反而让东琳很不安了,因为时优良并非是个混蛋,对不认识的人他一向是很有礼貌的;只有对很熟悉的朋友才会懒得礼貌。 可是,两人青梅竹马,从幼稚园开始就是同班,东琳从未见过这个女生。是时优良故意不给她知道的吗?两人认识很久了吗?东琳已经开始胡思乱想,痴痴的望着这个女生。 但是,女生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目光一直在时优良身上。取下书包,拿出一本书放在时优良跟前,道:“你上次说的书我找到了,另外店里添了不少的新书,其中有罗尔德·达尔的作品,记得你说他的作品很有意思的。” 听她这么一说,东琳就想起来了,之前的时候时优良在书店打工,就是那时候跟她认识的吗?但是时优良完全都没有提过,实在是让人不能不在意。 时优良合起杂志,道:“谢谢,但是这本书我已经买了;让你特意跑一趟真是不好意思。” 女生摇头,双眸中灵光闪动,道:“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是特意给你送书来的,就算不给你送书,我也会找别的借口来的。” 听见这话,东琳如临大敌,立刻把眼前的女生化为危险人物警惕起来。 时优良双手抱拳撑在桌子上托起下巴,道:“同学,我们已经是高中生了,请不要像初中生一样幼稚。”然后才正儿八经的给两人介绍道:“东琳,我的青梅竹马兼十一年同窗好友。”“文林夕,假期的时候是我的东家。” 给两人介绍完,拿起杂志挡住视线,不跟文林夕对视。 文林夕很热情的跟东琳打招呼,道:“请多多关照。” 东琳微微颔首以示礼貌,漫不经心的道:“请多多关照。” 时优良问文林夕:“所以,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文林夕道:“主要是好一段时间没见了,有点想你;然后问你学文还是学理?” 时优良道:“学文;你数学那么好建议你学理。” 文林夕盯着时优良,道:“我说我想你,你不给点反应吗?” 时优良放下杂志,叹气道:“你又说这种话了,现在的女生都这么早熟的吗!”说这话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瞟了东琳。见她还算平静才敢继续道:“我是东琳的未婚夫,你当着她的面调戏她未来老公,就算她脾气很好也会生气的。”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两个人刚刚出生的时候家长开玩笑给她们定了娃娃亲;以前的时候听到时优良说起这件事,东琳会毫不犹豫的把手里的东西砸在他脸上。 可自从上了初中之后,时优良就不拿这件事说了;时隔三年再次听到,东琳的心里竟有些高兴。脸也发烫变得红扑扑的。 文林夕惊讶的看着两人,脸色变得很难看,分不清是哭是笑,问时优良道:“你不是说你没女朋友的吗?” 时优良点头,道:“是啊,她不是我女朋友,比女朋友要重要一些,是未婚妻。” 文林夕愣了一小会,故作坚强的笑着,道:“这样啊,我还有事先走了。”拿着书包快速溜出教室。 东琳看着文林夕的背影,她好像哭了,转头瞪时优良一眼,道:“你个渣滓。” 时优良爬在桌子上,好像卸下千斤重担,道:“你去帮我安慰她一下好不好。” 东琳不大乐意,道:“你干嘛不自己去。” 时优良道:“我自己去的话,刚刚对她的伤害不就白给了吗。” 东琳无奈,抓起杂志朝他头上狠狠的砸了下去,跟出去看文林夕的情况。 东琳跟在文林夕身后到了花坛的草坪处,见她坐下来,就过去她身边坐下,递给她一颗糖,道:“还好吗?” 文林夕摇头,接过糖剥了放进嘴里。 两人尴尬的坐了一小会,文林夕才开口道:“你是来安慰我的吗?” 东琳点头,道:“嗯,不是第一次了,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的。” 文林夕的嘴角拉起一个并不好看的笑容,道:“是吗,真是大度,如果是我,是绝对不会去安慰对我男朋友有想法的女生的。” 东琳道:“因为那家伙是个混蛋嘛,说话不分轻重,总是让人误会,招惹了女生又只有一句我只把你当做朋友。” 文林夕噗嗤的笑了出来,道:“你对他真了解。” 东琳道:“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嘛。” 文林夕的笑容消失无影,垂下头小声问东琳:“你们真的订婚了吗?” 说起这件事,东琳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双手抱头向后仰躺在草坪上,悠悠不知所然的道:“说是还是不是呢!很小的时候家长给定的娃娃亲。” 东琳望着天空,眼睛变得湿润,神情也变得失落起来,道:“其实两个小时之前我想要正式告白的,不过被忽悠过去了;现在却要来安慰你,还真有些愤愤不平呢。。” 007青春年少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林夕转身看着东琳,不大好意思的说:“抱歉,还要你来安慰我。” 东琳露出个没心没肺的样子,道:“算了,同是天涯沦落人嘛。” 文林夕摇头,道:“所以你们其实没有交往是吗?” 东琳愣了一下,道:“你不是还不死心吧!” 文林夕点头,理所当然的说:“原本也没有打算放弃,现在知道他没有女朋友,更要抓紧了;不然怎么抢得过你近水楼台。” 东琳被她诡异的想法震撼到了,好半天才说:“你会再一次被拒绝的。” 文林夕很开朗的笑了,道:“有什么关系,只要不会不甘心就好了。” 她再一次让东琳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这个姑娘是何等的特别,何等的坚强。东琳原本是来安慰她的,现在却反而被她鼓舞了,对文林夕说道:“我不会把他让给你的。” 文林夕道:“那就各凭本事咯。” 东琳笑了,问文林夕道:“你喜欢他什么?” “一见钟情。” “作为他的青梅竹马,我有绝对的发言权说;时优良并不属于能够一见钟情的类型。” 文林夕道:“嗯,是呢。时优良绝对不是能够一见钟情的类型;可是如果你问我喜欢他什么,我也说不出来,所以我对他是‘一见钟情’,也只有一见钟情才能概括我对他的喜欢。” 说完,又问东琳道:“你呢?喜欢他什么?” 东琳的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道:“上天的安排;我们是青梅竹马,还在娘胎的时候就认识了;所以我对他喜欢是与生俱来的。” 文林夕把头埋在两膝之间,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啊!真羡慕呢!” 东琳轻轻‘嗯’一声,道:“我们是朋友了对吧?” 文林夕道:“不,我们是情敌。如果最后跟他在一起的不是我,我是绝对不会送上祝福的。” 东琳道:“我倒是想就算他爱的不是我,我也还是祝他幸福。” 文林夕把头偏向一边,倔强的道:“我绝对不会。如果他爱的不是我的话,我绝对要诅咒他不幸福,然后我会从不幸福中把他拯救出来,让他爱上我。” 东琳沉默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的心里闪过一丝跟文林夕一样的念头。其实,就连她自己也不是十分的肯定,如果有一天时优良跟别人结婚了,她真的可以大方的送上祝福吗? 听见上课的铃声,东琳和文林夕才各自匆匆跑回教室。 时优良的同桌还没有来,东琳就在时优良旁边坐下。还没有坐稳,就听见时优良问她:“文林夕~还好吗?” 东琳坐下来,暗中呼口气努力平静下来,用一个不大爽的口吻道:“肯定不好了,有哪个女孩子失恋了还会好的!”顿了顿,余光瞟了时优良,才又继续说:“不过也没什么大问题的;只是她说她不会放弃的;还说如果你娶的人不是她的话,她诅咒你得不到幸福,然后把你从不幸福中拯救出来,让你爱上她。” 时优良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有些苦涩和无奈,小声道:“那就好。” 这样的反应,让东琳有些失望;叹口气,问他道:“真的~就这样就好吗?” 其实关于这件事,时优良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但他还是很认真的点了头,很认真的告诉东琳:“嗯,诅咒这种事我是从来都不信的,何况我这辈子有书就够了,至于幸福什么的,有固然欢喜,没有也没什么关系。” 他到底是真的不懂还是懂装不懂,东琳搞不清楚;所以东琳很直接的问他:“我说的是文林夕,她说她不会放弃的,难道她告白无数次,你就永远的拒绝下去吗?” 时优良沉默了,默了十几分钟才开口,道:“不会。” 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可是东琳的心却紧紧的揪起,她害怕接下来的答案,又必须要知道接下来的答案。 等着听时优良的答案,却迟迟没有听到,迫不及待问他:“所以,如果她再跟你告白,你打算怎么办?” 时优良转过身来看着东琳,脸上的表情三分真七分假,道:“我们不是订了娃娃亲的吗,所以……。” “那你娶我啊!”他的所以还没有说出来,东琳就抢过话茬,说出这句在心里憋了很久的话来。 时优良愣了一下,很快平静下来,吊儿郎当的一副懒散样,应声道:“好啊,找个时间我就去你家提亲去。” 原本,东琳以为时优良要找什么借口把这个话题给糊弄过去的;现在的情况,她也觉得好尴尬,心跳加速,小脸羞红。紧张的说道:“我是认真的。” “我也是。”时优良虽然这么说,但完全没有认真的样子,也没有一点紧张,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东琳局促了一下,决定要乘胜追击,朝时优良伸手道:“给我婚约。” 时优良拍开她的手,鄙视的说:“都什么年代了,还婚约!”侧过身来看着东琳,道:“不过我是真的这么想;咱两是青梅竹马,彼此都有很深的了解,如果跟你结婚的话,或许可以不用去应付那些麻烦的事情。” 东琳立刻明白过来,咬牙问道:“所以,你想要跟我结婚,不是因为喜欢我,只是觉得恋爱结婚这件事本身很麻烦,让一个陌生的女人进入你的生活很麻烦,是吗?” 时优良轻轻点头,道:“嗯,是这样。” 东琳深呼一口气,骂道:“时优良,你就是一只发育不完全的仓鼠。知不知道什么叫青春年少。” 时优良满不在乎的样子,道:“也没什么不好。初中的时候老师不是说过的吗,并非只有急于成长才是青春;所以,我只是依据自己的喜好,让这个年纪一片墨香。” 东琳被气得发抖,但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来。两钟后放弃了思考,趴在桌子上道:“算了,跟猪吵一架,显得我还连猪都不如。” 008到达海边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也不再跟她斗嘴,从书桌里拿出书来自顾的沉迷进去。 看着他认真阅读的模样,东琳的脸上不知觉间就露出了好看的笑容。沉迷于书籍的时优良在东琳的眼里才是最迷人的。 掐着时间走进教室,听见铃声离开教室;学生时代两点一线的生活,没有那么多热血的事情,却是我们最热血的时候。 周五,是个很好的天气,天气预报说接下来的两天天气也会很好,可谓是天公作美。 校门口,时优良拿着一本书还在看,东琳站在他的旁边玩手机,木森气喘吁吁的跑来,把时优良手上的书抢了顺手扔进垃圾桶;骂道:“你就算是只被阉掉的老牛,也该知道旁边有母牛的时候要哼一声吧。” 时优良把书捡回来,检查了没有沾上脏东西,合起书本开口道:“东琳,木森骂你是母牛。” 东琳正要发怒,木森赶紧抢过话来,道:“就胸部来说,绝对是。” 东琳伸手摸木森的头,道:“真乖。” 时优良不屑的‘切’一声,道:“给东沐打电话了吗?” 东琳道:“打了,她们早上很早就过去了,说是既然是三天两夜就不要浪费了。” “东沐带泳装了吗?”木森脱口而出,东琳瞪他一眼,道:“就算没带,也绝对不会要你买的,穿了你买的永远会做噩梦的。” 木森瞪着东琳,眼看两人就要互怼。时优良插进话来幽幽说道:“做噩梦应该不至于,会不会怀孕就难说了。” 这一下,时优良成功引火烧身,东琳和木森都把矛头转向了他,木森怒道:“你胆敢再说一句侮辱我对天使的纯洁的爱的话,我就从你的狗腿上咬下半斤肉来。” 东琳也十分嫌弃的说:“看你平时温文儒雅的,没想到藏着这么肮脏的想法。简直是侮辱了古往今来的读书人。” 时优良停下脚步,转过身来面对两人,一本正经的开口道:“木森,你如果对天使只是纯洁的爱的话,又怎么会有让她穿上泳装和婚纱给你当模特的想法?东琳,你能秒懂我这话的意思,就不要来跟我谈什么单纯了;另:儒家尚讲周公之礼,《论语》中又‘敦伦’之说;古往今来的‘春宫图’,无不出自读书人笔下;可见,读书人大多是风雅且风流的。” 时优良顿了一下,木森和东琳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驳,时优良继续道:“还有,在过去几千年的文化沉浮过程中,‘书香门第’之家一直受到世人的敬重,如果按照你的说法,这世上的人岂非都是腐朽肮脏之辈。” 东琳看着他,白眼道:“我说的是你的想法,并非是恋爱和婚姻本身。” 时优良道:“你如何就知道我说的不是恋爱和婚姻本身;还是说你觉得木森对东沐的爱是肮脏腐朽的?” 东琳说不过他,朝木森大喊:“木森~咬他。” 木森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垂着脑袋走在前面,道:“算了吧东琳,这家伙的嘴比泼妇还溜,咱两一起也吵不过的。” 东琳也终于承认了这个事实,道:“时优良,你知道吗,一个吵架比女生还厉害的男生,是会被所有女生集体鄙视的。” 时优良道:“是吗,也没什么不好。” 东琳握紧拳头,咬牙切齿。约半分钟,呼口气道:“算了,反正你这家伙就算有一天杀了人,你也只会说是那家伙该死,绝不会觉得是自己错了的。” 时优良理所当然的道:“那是当然的,如果我不觉得他罪大恶极,我就不会失去理智;在理智的状态下,我是绝不会杀人的。” 木森长叹一声,对东琳道:“如果你不想被气死,到达目的地之前不要跟他说话。否则的话,我会告诉东沐和伯母你死的很光荣的。” 东琳接受了木森的建议,过去跟木森并肩,并且勒令时优良不准走在两人的前面,理由是如果时优良走在前面的话,她会更加不爽的。 时优良也懒得跟她争,跟在他两身后五六米走;上车之后也选择她后面的位置,坐稳就戴上耳机继续看书。 一直到下车,没有跟东琳再有任何交流。 到达目的地已经是晚上快九点的时间;下车之后,东琳把书包扔给时优良,道:“拿不动了。”也不管时优良是不是愿意,就带头走在前面。 酒店里,东沐和东沐妈妈出去玩还没有回来;时优良刚刚坐下又开始看书,木森想要说什么,可张口又放弃了,倒在床上去玩手机。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听见敲门声,木森打开门,见到来的是东琳,不大欢迎的样子问:“干嘛?” 东琳把他推开,进到房间里叫时优良:“姐姐让我们过去吃饭。” 大概过了一分钟时优良才合起书本,道:“走吧。” 见他没有要放下书的意思,东琳只得从他手上抢过来扔在桌子上。道:“你一分钟不看书就会死怎么的?” 三人照着地图,花了十几分钟找到东沐说的地方。是一家民族风情较为浓郁的小店,店面不过二十几平米的样子,客人却不少。 因为有东沐先来,虽然不用等,但是这种拥挤的地方,一向是时优良最不喜欢的;他是宁愿吃残羹冷炙也不跟人挤在一堆去抢食的性格。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挤进去,还没来得及落座,东沐跟他打趣道:“快坐下来尝尝,跟别人抢来的美食味道可是不一样的。” 时优良羞涩的笑了,打招呼道:“东沐姐、伯母,玩的还开心吗?” 东琳的妈妈,不到四十岁的年纪,风韵正好;是有非常幽默开朗的女人,跟晚辈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融洽的比较好的,而且,她还有个优雅而梦幻的名字,叫:梅姬。 时优良的话音才落,梅姬接话道:“要是说不开心,怎么都对不起你们花钱请我们来玩。” 时优良跟同龄人相处都有问题,跟长辈相处问题就更大了;东琳替她解围,道:“最重要的是姐姐开不开心?” 009清仓大甩卖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沐道:“很久没这么开心了;你们呢?在学校都还好吧?” 说起这件事,这是个不开心的话题!东琳无奈道:“老样子,时优良只知道看书,木森只知道画画,我的目的一如既往的是不扯后腿;有两个怪物级别的朋友,也真是难为我能活得这么好。” 东沐笑得很开心,道:“真是羡慕你,两个最好的朋友都这么优秀。” 梅姬立刻赞同,道:“就是,时优良跟木森都这么优秀,你随便抓住哪个,我就可以不用操心了。” 东琳朝她妈妈翻个白眼,道:“你还能像个母亲一样吗!我才十六岁不到呢!”呼口气,又说:“而且,木森的心里已经装了个小天使了;时优良对爱情的理解恐怕还是爱情小说里面的情节,跟恋爱不沾边呐。” 东沐有些惊讶的看着木森,道:“真是个大新闻,每次见到你都背着画板,一直以为你跟时优良一样,把画当做恋人了呢!” 木森回之以一个好看的笑容,道:“也可以这么说。自己画的老婆才最好嘛!” 东沐被他逗得发笑,扯纸巾擦了唇上的油污,道:“有点好奇,什么时候把你‘老婆’带来我看看?” “那不行。”木森拒绝的有些心慌,一来是担心东沐对他有不好的印象,再者他画的‘老婆’就是东沐,这点说什么也不敢让东沐知道。 不过,东沐没有听出木森的心虚,只当是木森在害羞。继续逗他道:“不要这么害羞,女孩子可都是希望男朋友能向全世界宣布‘我爱你’的。” 木森假装很饿了,假装在忙着吃饭,假装不经意的说:“哦!是吗,听起来确实浪漫的叫人羡慕。我也好想让全世界知道她是我的小天使呢!” 虽然他的种种表现都已经不能用正常来形容,但东沐还是没有丝毫的怀疑,因为在东沐看来,木森和时优良都是不能够用常理来判断的类型。 时优良担心木森把持不住,说出什么破坏气氛的话来,岔开话题道:“东沐姐,明天要去哪玩?” 东沐道:“我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你们决定吧。” 时优良道:“刚刚过来的时候看见那边有帆船,一直想要试试扬帆出海的感觉。” 东沐显得有些惊喜,道:“哦!你是说那种老式帆船吗,我也一直想要坐坐看;可是你懂得驾驶吗?” 时优良摇头,道:“书上看到过。” 他的回答永远这么有趣,东沐笑着,道:“优良的话应该没有问题的。” 时优良点头,很有自信的道:“嗯,不会驶出很远,只要不遇到天气突变,回得来的。” 见他两这就定了下来,东琳有些不甘心的说:“唉!这就确定了吗,我想去潜水的是。” 时优良道:“那就分开行动吧。”问梅姬和木森:“你们呢?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木森道:“我要跟你们扬帆出海。”这是当然的,因为有东沐在,木森是绝不会选择跟东沐分开行动的。 梅姬也说:“我也是,说起来海边来了很多次,还从来没有自己扬帆出海过呢。” 东琳泄了气,鼓起腮帮子道:“根本就没有给我选择嘛。”立刻又焕发精神,期待的说:“算了,好不容易一起出来旅行,就跟你们扬帆出海吧。” 时优良稍作沉思,道:“我记得你之前就学过潜水了吧,如果你对自己有信心的话,可以带着潜水服去。” 东琳道:“算了,你们都不喜欢,我一个人多没意思。” 时优良道:“所以我还是建议你去找跟你有相同爱好的人,船上的生活对你来说可能会很无聊。” 虽然知道时优良是出于好心,但东琳就是十分的不爽,瞪他一眼道:“不会的,如果无聊就用你做饵钓鲨鱼就不会无聊了。” 不知道东琳怎么就生气了,时优良愣了一下,又说道:“就事实而言……。” “就事实而言你给我立刻马上闭嘴。”东琳的心情突然变坏,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朝时优良吼完了,才心虚的看着其余的人。 好在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她两有事没事就吵嘴,所以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这样一来,东琳总算不用太尴尬,深呼口气让心情平静下来,努力装作这也只是故意要跟时优良找茬而已。 当她连自己都骗到了的时候,还有谁能够拆穿她的谎言呢。 时优良耸耸肩,道:“好吧,要带的东西今晚准备好。” 时优良还是一如既往的细心,东琳都懒得思考,问他道:“都需要带什么?” 时优良道:“我哪知道你要带什么,反正我只准备带本书就好。” 东琳再次深呼吸,努力不让自己暴走,龇牙咧嘴转过头看着时优良,道:“所以,你特别租条船扬帆出海,就是为了去海上看书的吗?” 时优良很认真的点了点头,道:“这么说也不算错;我想要去海上短暂的漂流,但是不论海上的风景多美,千篇一律的景色总是很容易就看累了的;所以,在广袤无边的大海中乘着一叶扁舟,习习海风中捧起一本能够打动心灵的书,这才是我追求的意境。” 东琳夹一嘴菜进口中,狠狠的咬了下去,腮帮子蠕动着,口齿不清的说:“不懂你的意境。” 时优良扯了张纸巾递过去,一脸嫌弃的表情。东琳装作没有看见,依旧很香的咀嚼着。 时优良嘴角抽搐,给她擦了嘴角溢出来的残汁,骂道:“你是我老婆吗,凭什么要我这么照顾你。” 不等东琳开口,东琳的妈妈抢话道:“这可是你说的,我们家不接受退货。如果你觉得吃亏了的话,倒是可以给一些补贴。” 时优良嘴里的菜差点喷了出来,强行咽下去被呛得直咳嗽;大大的灌了口水,止不住的咳嗽着,止不住的笑道:“伯母这就要开始清仓大甩卖了吗?是不是太早了点。” 010出海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睁大眼睛瞪着两人,咬住筷子无奈而无力的抗议道:“你们能考虑当事人的感受吗!”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她脸上的红晕已经出卖了她,眼睛不时的瞟向时优良,简直就是恨不能快点被他买走。 在欢声笑语之中,生活推向下一个时间点,只是我们谁也不知道等待我们的将会是什么。 清晨,东方刚刚露出鱼肚白,一行人就已驾船到了海上。 朝阳从东方缓缓升起,烈焰烧遍了整片天空。虽然还不感觉到灼热,但却已灼烧着每个人的心,每个人的心都沸腾起来,激动着,颤抖着,扬帆向朝阳迎接上去。 时优良望着初升的朝阳,拿起相机拍了几张照片,等天空已经不那么红的时候,便把相机递给了木森,抛下钓竿拿起了书本。 东琳坐在他旁边,长叹一声道:“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你未免也开始的太早了。” 时优良道:“我不懂打鱼,钓鱼技术也很差,早一些开始,或许能让今天的晚饭有着落。” 时优良的想法从来都是与众不同,东琳早已习惯了;同样的,也早就习惯了不跟他怼两句心里不舒服。 张口正要怼他,被笛声打断了;宛若清扬,清净如水,但听不出是什么曲子。 吹笛子的人是东琳的老妈梅姬,她站在船头的位置,身着清凉的泳装,虽然已经是奔四的年纪,两个孩子的母亲,但身材还保持的很好,看不出一点发胖的迹象,完全看不出是已经生了两个孩子的女人。 几个晚辈都安静下来,认真的听着她吹奏,沉浸在这悠扬婉转的乐声之中,仿佛看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世界。 当然,这个世界绝不会是天使之国,绝不是武侠剧中的绝世美人乘一叶扁舟在迷雾中吹奏着竹笛慢慢靠近;这个世界给他们更多的是震惊,没有特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吹奏的人是他们的长辈,只是因为他们从不知道这个长辈还会吹笛子。 等她吹完一只笛子,几个人纷纷鼓掌,掌声经久不息。 东琳好奇的问:“老妈,你还懂乐器啊!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 梅姬道:“跟你差不多年纪的时候参加过市民乐团,就是在那里遇到你爸;后来民乐团经营不善解散了,我才转业做了会计。” 东琳点头,脸上露出属于她这个年纪的花痴模样,道:“就是说虽然那时候你们都还只是半大孩子,两个半大孩子还是生出了我姐这么优秀的女儿;真是厉害!”说话间,朝她老妈竖起大拇指。 梅姬白她一眼,道:“没大没小的;我可告诉你啊,要是你敢有样学样,就等着被扫地出门吧。” 东琳斜眼瞟了一眼时优良,瘪嘴道:“我到是想,也得别人愿意啊。” 这话把其余的人吓得不轻,都不可思议的看着她,梅姬训斥她:“你最好不要想,不然以后跪着求我的时候,可别怪老娘狠心。” 见她们母女就要吵起来,时优良插话道:“伯母笛子吹得这么好,又长得这么漂亮,为什么会改行做会计,如果进娱乐圈的话,现在一定也是个大姐大了。” 梅姬咯咯直笑,告诉时优良说:“年轻不懂事嘛,有情饮水饱;跟着他爸处了对象,哪还有心思认真磨练技艺;加上那时演戏是贱业,也还没有什么娱乐圈;他爸就左右拜托人给我找了个会计的工作,先上岗再学习,在那时候可是个让无数人羡慕的工作。” 东琳啧啧两声,道:“你这些话可千万不要让我爸听见,不然咱家肯定得美苏对决。” 梅姬道:“你让我少操点心,咱家就世界和平了。” 在她们吵嘴的时候,东沐已经做好了糕点与饮料端出来。 接过东沐端来的饮料糕点和饮料,时优良似是无心又似是有意的说:“那你们怎么会在东沐姐都九岁多了才想要东琳呢?” 东琳立刻接话道:“大号练废了练个小号呗,我就是那个被寄予了希望的小号。” 一直安静画画的木森听见东沐被贬低,立刻就不乐意了,插嘴进来道:“我怎么觉得应该是大号满级了,所向无敌太过寂寞,所以才想开个小号找找当初打怪升级的刺激感。” 东琳瞪大眼睛瞅着木森,眼神里露出几分威胁的意思;木森只得低下头去继续画画。 梅姬被几个孩子逗得发笑,道:“其实是因为东沐太聪明了,各种成绩甩开同龄人一条街;我和她爸就商量说这么聪明的孩子再生一个;就算被罚点款,但是孩子这么聪明,将来是当大领导的料啊,肯定能给赚回来。谁知道东沐最后只做了个小公务员,看东琳这样,也没指望能收回罚款的钱了。” 东沐递给她糕点和饮料,不大开心的样子说:“我可没亏待你,就算你现在不工作了,我也保证不会让你冻着饿着的。” 开了个玩笑,东沐又问道:“可是小时候你和老爸从来都不说希望我能成为什么样的人,难道不是希望我自己思考自己的未来吗?” 梅姬道:“哪个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飞黄腾达,我和你爸不说是觉得你已经很努力了,不想给你太多的压力,而且相对于做什么大领导,当然还是更希望你能开心。” 东沐幸福的笑着,不管话怎么说,但是父母的爱是绝不会变的;她能够感觉得到。 东琳年纪还小,又正在最不稳定的青春期,对这些东西没有那么多感触,但她知道:爸妈是爱她的。索性就行驶她小女儿的特权,调皮的问:“那我是不是也做自己开心的事就好?” 梅姬白她一眼,骂道:“你给我老实点,先想想自己能不能顺利毕业。” 被她老妈这么小看,东琳立刻就不乐意了,大声反驳道:“我还是你亲生的吗?就这么不相信我,虽然我没有时优良一样想考哪就考哪的本事,但是直升本校的信心还是有的。” 011通向小岛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对于这个回答,梅姬还是很满意的,毕竟国立第一大学在国内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学府,即便东琳直升本校多少有些被照顾的成分在里面,但是对于她的人生而言,能够直升本校就是一个成功的转折点。 不过,梅姬是个有些‘吝啬’的妈妈,没有给东琳应得的夸奖,转而问时优良道:“优良呢?你成绩那么好,目标是国府还是出国留学?” 时优良有些不好意思的慵懒的笑了笑,道:“不,我选择直升本校,换一个地方的话很多东西都要重新去适应,那样很麻烦。” 梅姬看着时优良,眼神中饱含担忧的神色,关心他道:“你这样可不行,早晚要走入社会,要去面对新的事物新的人,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对梅姬而言,时优良不仅是别人家的孩子,也是她看着长大的晚辈。 时优良知道梅姬对他的关心,心怀感激,笑着说道:“谢谢伯母关心,不过我没问题的;我只是讨厌结交一些毫无意义的人际关系,基本的生活圈还是有的。” 梅姬显然不太相信,‘嗯’一声,说道:“那就好,可不能跟社会脱节了。” 时优良笑着答话道:“谢谢伯母关心。” 话题到这里差不多该结束了,东沐插进话来道:“虽然是出海了,但总不能在海上漂一整天吧,接下来往哪开?” 时优良道:“地图上标识前面有个小岛,要不要去?” 东琳立即应声道:“当然要去,我可不想在海上漂一天。” 时优良起身,叫木森道:“来帮忙。” 木森还在认真的画画,头也不抬的说:“我觉得你一个人也能搞定。” 东沐过来木森身边,道:“要做什么,我可以吗?” 听见东沐的声音,木森立刻放下画笔,露出舔狗的本性,献媚道:“还是我来吧,东沐这么漂亮,怎么可以让这家伙使唤干粗活。” 东琳叹气,摇头道:“木森,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是不是憋着什么坏呢。” 她已经给出机会,木森就顺着说道:“东沐姐这么好看,当然是想让她当模特了。”这话出口的时候,木森的脸已经泛起红晕,也不敢正视东沐的眼睛。 好在东沐虽然发现了他的窘迫,却没有往男女感情方面想,只以为是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本来就有的青涩。答应他道:“可以啊,能给未来的大画家当模特,不知道会羡煞多少女孩子呢。” 木森的小心脏怦怦直跳,脸更加红了;虽然忙着手上的活,余光却忍不住去看东沐,道:“谢谢东沐姐。” 时优良正在起帆,见气氛很好,就顺势开口道:“东沐姐你之前不是说婚纱照拍的不是很喜欢吗,要不要让木森给你画一幅,他在学校可是被称为灵魂画手。” 东沐有些惊喜的看着木森,问他道:“真的吗?一个假期没见画技见长;可不可以给姐姐当一段时间的专属画师。” 木森当然答应了,并且说道:“东沐姐能给我当模特,高兴还来不及呢。”顿了顿,又说道:“正好过段时间学校有安排画展,如果拿东沐姐的婚纱画去参展,肯定拿下冠军。” 东沐的脸也有些泛红了,虽然她很想让木森给画一幅充满梦幻的婚纱画,可是要拿去展览的话,还是觉得很难为情。 不过,对于木森说的她的婚纱画能够拿下头彩这件事东沐也有些激动就是了,所以没有反对,只是有些担忧的问木森:“可是这样不会有问题吗?你可是中学生,拿婚纱画参展,会被老师批评的吧。” 木森道:“没有题材限制,只要不违禁就是可以的;而且这是艺术创作,又不是东沐姐真的当了我的新娘。” 东沐笑得十分开心,脸蛋红扑扑的,声音也变得妩媚起来,跟木森开玩笑说:“不过这么一说,还真有当新娘的感觉呢。” 木森心里小鹿乱撞,害羞的不敢看东沐。 东沐也不再继续逗他,把话题转移到正事上来,道:“那我们约定个时间吧,要选择周末,不然我工作支不开身。” 木森的心里激动不已,恨不能现在立刻掉头回去开始。 来之前,东琳受到时优良的嘱托,是到了发挥作用的时候,趁机插话道:“我觉得明天最合适,有海有新娘,没什么比这个更浪漫的了,而且大家都有时间。” 说这话的时候,东琳不自知的咬了咬嘴唇,她的心里也在盘算着自己的浪漫。 只不过,大家的心思都在木森和东沐身上,谁也没有注意到她。木森当然是求之不得,问东沐道:“东沐姐觉得可以吗。” 东沐也没有意见,开心的道:“好啊,只是一天的时间够吗?” 木森道:“嗯,我们画一些基本的,再拍一些照片,我拿回去做详细的加工。” 他说可以,当然就可以了。东沐道:“那就拜托给你了,我期待早日看到成品。” 说话间,东琳已经看到了前方的小岛。往桶里看一眼,调皮的说:“坏消息是一条鱼也没有钓上来,好消息是中午不会饿肚子。” 说是小岛,是真的很小,从一边走到另一边只需要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岛上也只有一家民宿餐厅和几处凉亭。 已经是午饭时分,但是只有他们几个客人,可见这里平时也不会有什么人来。 不过,服务员倒是很热情。 时优良从她手上接过菜单,倒吸一口凉气,道:“能告诉我价格吗,我得先确认我能够吃得起。” 听见他这么说,旁边的东琳赶紧凑过去看,才发现菜单上没有标明价格,也就是说店家完全可以乱收费。 不过,服务员的回答再次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服务员说:“没关系的,如果付不起的话可以刷盘子,也可以逃单,我们不会报警的。” 五个人都忍不住看向他,不知道该不该笑。时优良轻咳两声,玩笑道:“我还以为今天要大出血呢,没想到竟然是良心经营。” 012美人和酒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因为菜是我自己种的,鱼是我自己钓的,饭也是我自己做;所以饭钱你自己看着给就行,一块钱不嫌少,一个亿也不嫌多。” 说话的人是文林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藏在吧台后面了。 时优良看着他,呼口气道:“所以,你是要告诉我这里是你的地盘吗?” 文林夕点头,道:“正是,你说咱两是不是特有缘,你随便找个小岛登陆,恰恰就闯进我的家里。” 时优良无奈叹道:“真是孽缘!”站起身来微微鞠躬道:“不知道这里是私人地方,非常抱歉;但是请赠给我们一些食物,我们回船上自己做。” 文林夕道:“那怎么行,这里虽然是私人地方,不过偶尔有客人来也还是会招待的,何况我们还是朋友,哪有不招待的道理。不过,你不要期望像其它餐厅一样可以提要求就是了。” 没有给时优良说话的机会,以强势的态度说道:“另外开饭应该需要一点时间,出门右转有温泉泳池,无聊的话可以去玩一会,饭好了我叫你们。” 听见有温泉泳池,东琳立刻就不把她当情敌看了,兴奋的问:“真的可以吗?” 梅姬把她拉回来,很礼貌很温柔的说:“承蒙招待,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文林夕道:“姐姐不必客气,过门是客,岂有让你们动手的道理。而且我刚刚也说了,这里虽然是私人地方,但是偶尔也会有跟你们一样的客人来,也是会招待的。” 文林夕笑容阳光,言辞礼貌,显然是很善于应付这种场面;让几个人丝毫没有擅闯民宅的尴尬,反而像是被请来的贵宾。 算准时间,又朝时优良开口道:“不给我介绍你的朋友吗?” 时优良起身,露出非常专业和礼貌的笑容,给她介绍道: “东琳,你们已经认识了。” “木森,美术专业,如果你去过展览室的话,应该也看见过他的作品。” “梅姬伯母,东琳的妈妈。” “东沐姐,东琳的姐姐。” 文林夕显得很开心,微微鞠躬道:“很高兴认识各位,以后要多多叨扰了。” 打过招呼,才又说道:“那你们就先去后面玩。” 既然她说不需要帮忙,另外的人也乐得清闲;这种私人地方可不是随便就能来的,正好趁这个机会也享受享受大富豪的生活。 但是,真的到了温泉泳池,他们才知道什么事真正的大富豪的生活,简直是壕无人性。 温泉泳池的占地面积并不算很大,泳池上飘着淡淡的雾气,像是镶嵌在小岛上的一汪瑶池清泉;一眼望去,顷刻间竟分不清是人工打造还是浑然天成;泳池边上的摆设看起来平平无奇,但触碰到的一刻才知道,原来贫穷真的会限制想象力。 几个人还没来得及赞叹,文林夕已经换了泳装推着一辆迷你餐车过来,道:“招待不周之处还请见谅。”拿出一瓶看起来死贵的酒问梅姬和东沐:“两位要来点酒吗?新入窖的佳酿,很适合成熟性感的女人。” 东沐尴尬的赔笑道:“好意心领,非常感谢你的招待。” 她这么一说,使得原本很专业的文林夕也有些尴尬了,微笑缓解气氛,道:“姐姐你不必客气的,我跟时优良是好朋友,平时没少使唤他,今天能招待你们,我也觉得真是太好了;因为平时都没什么机会能够还他的人情。” 文林夕的专业和聪慧不是一般人能比的;明明是胡诌的谎话,却连东沐都不得不佩服她的假话说得实在太有水平了。巧妙的应用了时优良这个桥梁纽带,使人即便明知是假的也不会觉得尴尬。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如果还拒绝的话就实在是不识抬举了;东沐接过文林夕递来的酒,露出非常甜美的笑容,轻轻举杯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把杯子微微转向时优良道:“托你的福。” 时优良回之以笑容,道:“东沐姐尽情就是。” 东琳望着文林夕和时优良,心里有些酸酸的感觉;想要给他们找点茬,却连从哪下手都不知道。 吃了半天干醋,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她喜欢时优良,所以绝不愿意做出让他觉得难堪的事情来。 过去东沐身边,伸长脖子嗅了嗅杯子里血一样的液体,有些羡慕的说:“真好啊,我也好想喝的说。” 文林夕递给东琳一杯,脸上挂着一抹坏坏的笑,很职业的声音道:“请。” 东琳叹气道:“算了;虽然你家不缺我的一杯,不过我给你省下了。” 文林夕刚要放回去,东沐伸手道:“可以给我吗?” 虽然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但还是给了她。 文林夕很专业,差不多正好是三分之一的量,喝急一点差不多两口。东沐将先拿到的一杯一饮而尽,另一杯匀走大半,剩下一小口递给东琳,叮嘱她道:“今天破例给你尝鲜。” 东琳激动的手都有些颤抖了,连忙去看妈妈的方向;虽然她没有反对的意思,但还是移动身子,让东沐挡在中间,道:“给我遮一下。” 东琳小心翼翼的将酒杯凑到嘴边,轻轻的舔了一口;表情立刻就没有了先前的期待,呼口气才一仰脖子给灌了下去。 第一次喝酒,呛得剧烈咳嗽;根本无法展现出电视剧里面那种享受的表情。 等东琳好了一些,文林夕才问时优良和木森:“两位男士要喝点什么吗?” 时优良抬起头来,道:“如果可以的话给我一杯浓茶。” 木森昂首看了小餐车,道:“请给我一杯西瓜汁,一杯酒。” 文林夕把西瓜汁和酒拿给木森,过去时优良身边,有些哭笑不得,问他:“都到这里了,你还是放不下你的书吗?” 时优良看了一眼泳池,略无奈道:“我不会游泳,而这里正好很适合看书。” 文林夕道:“在我的印象中,除了走路的时候,任何地方你都会说它很适合看书。” 013泳池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回忆了一下,约半分钟后,笑道:“好像是。” “那要不要趁这个机会学学。” 面对文林夕的主动邀约,时优良终于放下书本,道:“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的,有这样的大美女做教练,我是绝对没有理由拒绝的。” 文林夕当然也是很高兴的,在她看来,这不是在叫时优良游泳,而是两个人之间的互动。 岸上就剩下木森,东沐问他:“你呢,也不会游泳吗?” 木森‘嗯’一声,道:“如果东沐姐愿意教我的话,我也想学。” 他这么说了,东沐也很乐意教这个弟弟,叫他道:“那你快下来,画留着明天画。” 时优良进入泳池,跟文林夕练了五分钟就不干了,找个浅水区坐下来,长舒一口气道:“温泉池里根本不是练游泳的地方。” 文林夕看向木森和东沐的方向,道:“谁说的,她两就配合的很好。” 时优良看着沉浸在幸福里的木森,露出了祝福的笑容,道:“因为他有非要学好的决心。” 文林夕不解,问他:“你没有?” 时优良道:“没有,会不会游泳又不是生活不可或缺的技巧;不是生活不可或缺的技巧我就不大愿意花时间去学。” 这样的性格和理论,是她认识的时优良;但是,文林夕就是想要改变他,想要时优良为她做出一些改变,质问的语气问时优良:“那如果你女朋友掉水里你能不去救她吗?” 时优良道:“找个会游泳的女朋友就好了。” 文林夕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压根不知道该如何反驳他。 东琳端着果汁过来,递给时优良和文林夕,问时优良道:“又准备半途而废了?” 时优良刚要开口,东琳歪着脑袋看他道:“我知道,不是生活的必须技巧,所以不会也没什么关系。” 文林夕‘哈~哈~’干笑,看着东琳道:“我不是第一个失败者啊!” 东琳耸耸肩,道:“嗯!时优良运动技能除了跑步之外基本为零。” 这边的三个已经开始享受温泉,木森和东沐还很有干劲。东沐感叹道:“突然觉得教木森实在太好了,如果教时优良,我绝对会有挫败感。” 木森见东沐已经有些喘气,不由得心疼,道:“东沐姐累了的话就休息一会吧,我可以自己试着找感觉的。” 东沐低头看木森,见他还是干劲满满的,就摇头道:“没事,能收到一个如此用心的徒弟,姐姐也是很高兴的。” 木森没有再说,东沐脸上的笑容很真实,这样的笑容,他想多看一会;这样的互动,他不舍得轻易结束。在心里祈祷:诸天神祗,请庇佑我的天使,我愿付出一切换来她的心满意足。 或许是他的祈祷感动了上苍,练习的时间,东沐跟他说了很多话;让他知道了原来在东沐的心里他也是一个值得信任的男子。 这无疑是值得高兴的,哪怕他从未奢求过什么。 练习了好一段时间,东沐的手很酸了,叫木森道:“休息一会吧。” 到浅水区坐下,木森给她拿来果汁,在她旁边坐下道:“东沐姐好像什么都会呢,真是厉害。” 东沐笑了笑,拿出大姐姐的模样跟她说:“你知道的,小时候我是‘别人家的孩子’,因为很享受万众瞩目的感觉,所以什么都学过一点。” 她虽然这么说,但木森看得出来,东沐的眼中有些异样的神色,是那种不知该从何而亡的无力感。 木森满脸的敬佩之色,道:“真是厉害,好羡慕啊!我也想像东沐姐一样想学什么就去学,还一学就会。” 东沐呼口气,跟他勾肩搭背道:“瞎说什么呢,姐姐才羡慕你们呢,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东西,全心全意的把它做到极致。” 木森有些害羞的挠头,嘿嘿笑着,道:“东沐姐想要专注去做并且做到极致的东西是什么?” 说起梦想,东沐有些感慨,有些害羞,告诉木森道:“我想要当个作家,那种四处游学书写所见所闻的作家;哪怕风餐露宿,也阻挡不住我吟诗作赋的心情。” 东沐原来还有这样的梦想,木森有些意外,转头跟东沐直视,很认真的说:“那哪天东沐姐要去游学的话,也告诉我一声,我也想用自己的手中的笔画下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东沐有些无奈的长叹,道:“不可能的了,我已经没有上路的勇气!” 木森大概猜测到了什么,又觉得自己想错了;问道:“为什么呢?东沐姐想做的话一定可以做到的。” 东沐笑了笑,笑容中有真实的开心也参杂着无奈,告诉木森说:“结了婚的女人,梦想会越来越远;等有了孩子的话,梦想就只能梦中再见了。” 这样的话,木森绝对不想听到。心如刀割,却只能将伤口紧紧的藏起来,只露出一些惋惜,道:“这样啊,那还真是可惜呢。” 木森的演技真的很好,东沐半点异样也没有察觉到,还在以一个姐姐的口吻跟他说:“有得有失嘛,等你遇到命中的公主就会明白的,为了她放弃一些坚持也是一种幸福。” 木森能说什么呢,总不能告诉东沐自己已经遇到了命里唯一的天使,完全明白天上地下‘唯她而已’的心情;这样的话他不敢说出口,因为他害怕东沐会追问他那个女孩是谁,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表露了心迹。 他只能装作什么都还不懂,装出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道:“是吗,那我还是不要遇见了,我的老婆自己画就好了。” “老婆当然是自己画的最好。”这句话虽然不知道他从哪学来的,但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见了;东沐每次都被逗笑。揉他的头道:“分明是个小孩子,说话却让人觉得含义非常。” 木森羞涩的笑着,他感觉很幸福,跟东沐打趣道:“代沟嘛!” 跟他聊天,东沐也觉得心情久违的放松了,勒住他的脖子,假装怒意道:“说话真是让人不爽,我也是风华正茂二十七岁好不好。” 014梅姬家的儿媳妇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个动作,简直就像是被东沐搂在怀里,木森心跳加速,脸上泛起红晕,轻轻‘嗯’了一声。 东沐没有明白,但他看到木森脸红了,明白了木森已经到了‘懂事’的十六岁,已经不是几年前刚认识的小弟弟。 不过,东沐并没有就这样放开,反而是有些调戏的跟他逗趣道:“哎呀,木森也长大了,跟姐姐都知道害羞了。” 原本沉浸在美好梦幻中的木森突然挣开,他虽然很享受东沐的怀抱,但是绝不愿意玷污心中的天使。羞红着脸道:“东沐姐瞎说什么呢!” 东沐‘咯咯’直笑,声音比黄莺歌唱还要好听,光是听着她的笑声,木森就已经沦陷了。乖巧的坐在她身边,有些手足无措。 看到他的样子,东沐没有再戏弄。她不是个不知道轻重的人,她知道这个年纪的男生,稍微的戏弄一下有利于促进友谊,但是如果过火了,会让他们生出别的情绪。 换上属于姐姐的微笑,跟木森说:“算时间应该快吃饭了,要练的话下午再继续吧。” 木森脑袋里已经装满了幸福,哪里还顾得上别的事。点头应声道:“嗯,我们过去他们那边吧。” 见到他们过来,时优良起身道:“木森已经学会了?” 木森看见了他眼中的戏谑,没好声气的说:“两个美女教你都没教会,我怎么可能就学会了。” 时优良道:“量的累积可以达成质变,但并非只要累积了量就一定能够发生质变的。” 木森做出个不爽的表情,问他:“你是欺负我艺术生没文化吗?” 时优良非常认真的点头,非常认真的跟他说:“所以也还有另外一层含义,那就是让你画画之余也抽出一些时间来看书。” 木森很认真的点了头,沉思几秒,问时优良:“那么你会把看书的时间抽出来画画吗?” 时优良很认真的沉思几秒,竖起右手食指,告诉木森道:“你是对的,相对于广泛的知识面,学好自己的专业才是重中之重。” 一直在旁边享受温泉泳池的梅姬突然插话进来,道:“我发现很多时候我都搞不明白时优良和木森到底在想什么;有时候我觉得他两都喜欢东琳,有时候我又会觉得他两都喜欢东沐,……偶尔的时候我甚至觉得这两人才是一对。” 另外的人纷纷点头表示有同感。 时优良还是很认真的回答:“首先我要声明我的取向是异性;其次,如果是以普通的生活为前提,我能够接受跟木森共处一个屋檐下;第三的话,我要求以后这样的聚会伯母你还是少参加为妙,中年妇女的想法太可怕了。” 梅姬立刻怒视时优良,并指责道:“你知不知道女人的年纪是女人最大的秘密;胆敢把我风韵正好的妖娆多情说成是中年妇女更年期的街边八卦,信不信我我把你要入赘豪门的事情告诉你爸妈。” 时优良举手投降;但还没有等他开口,文林夕就抢先道:“阿姨我觉得这个你可以说,我会给你媒人红包的。” 梅姬是能跟年轻人打成一片的性格,马上就跟文林夕像是好姐妹一样了,跟她商量说:“那要是成了,能给我随时来这度假的特权吗?” 文林夕想了想,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道:“这事要是成了,不止是这里,集团名下所有的度假村对你免费开放。” 梅姬像是捡了个大宝贝一样,开心的合不拢嘴,叫时优良:“以后你给我对儿媳妇好点,让她伤心了我饶不了你。” 时优良想要说什么,张了口又放弃了。像是落败的攻击,耷拉着脑袋长叹一声,不再插进去她们的话题。 见到妈妈和文林夕这么几句话就变得这么要好,东琳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尤其是当听到妈妈管文林夕叫儿媳妇的时候,她真想吼一句:“时优良是我的,谁也不准抢走。”可是她没有这个勇气,她害怕时优良拒绝,也害怕对妈妈承认自己喜欢时优良。 但是,东琳也忍不住要问自己:为什么这么难过呢?明明知道这一切都是玩笑的啊! 可是啊,人就是这么奇怪的,明知是戏言,却总也忍不住要在意;在意文林夕是不是有什么‘不良’动机,在意妈妈为什么能坦然接受文林夕对时优良的爱意!更加在意时优良为何不果断的回绝。 东琳在一旁沉默,其余的人并没有谁注意到她。欢乐的气氛中,谁会注意到一个不起眼的人在默默的独自悲伤呢! 不过还好,我们都是众神之子,慈爱的神是不会抛弃她的孩子的;她们正说得兴高采烈的时候,服务员过来叫道:“小姐,饭菜都已经好了。要拿到这里来吗?” 文林夕问她们:“你们的意思呢?” 时优良道:“过去吃,泳池边上可不是吃饭的地方。” 服务员的出现,时优良说去餐厅吃饭,这一切,东琳都觉得:实在太好了。却又忍不住想:哪里好了,不论泳池还是餐厅都是文林夕的地盘,不论在哪吃饭都改变不了文林夕已经彻底融入她们之中的事实。 当她这么想的时候,另一个想法也冒了出来:自己为何会变得这么没有肚量。 她感觉崩溃了,人格分裂,一面是圣洁的天使,一面是妒忌恶魔;交叉纠缠,彼此都不得安宁。 所幸的是,东琳是个很善良的女孩,善良的人,善于安慰别人,也善于安慰自己。从泳池走到餐厅的这一段路,她已经基本完成了自我治疗;找回了出游的心情。 这一顿饭吃得还算尽兴。 吃饱就该再次上路;刚刚放下筷子,时优良就开口辞别:“承蒙招待,感激不尽,我等将要启程远航,文姑娘江湖再见了。” 文林夕做个羞答答的样子,媚眼含春道:“君何不邀我一道上路!小女子居此地久矣,甚觉苦闷,君若是邀约,小女子是断然不会拒绝的。” 015文林夕和时优良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扼腕叹息,嘴角一抹寒酸书生的失意之色,道:“在下一介书生江湖飘零,过的多是风餐露宿的生活;文姑娘是名门之后,金枝玉叶,在下若是相邀,岂非坏了你家的门风。” 文林夕道:“公子说的哪里话,似公子这般才貌双全之人,小女子能与你结伴,家中父母是断然不会反对的。” 时优良道:“姑娘已这般说,小生本该感激不尽拜倒石榴裙下,奈何苍天弄人,姑娘的一片好意,小生恐要辜负了。” 文林夕别过脸去,眼中好像真的有了泪花,泣声道:“公子为何这般绝情,连邀我上船也不肯吗?” 时优良似乎犹豫了,左右为难,小半分钟才开口道:“方才小生看到府上添了不少的新鲜食材,猜是姑娘有贵客到访;姑娘万不可意气,为小生区区一人误了大事。” 时优良拱手作揖,行了个古礼,道:“小生与姑娘就此别过,望珍重之。”说完,后退了两步才转身出门。 木森在东琳耳边小声道:“你遇到对手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能跟时优良唱对台戏的。” 东琳瞅她一眼,什么也没说;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想要大闹一通,却什么也不敢说。 文林夕望着时优良的背影,气呼呼的吼道:“时优良,你去死吧。” 时优良终于还是停了下来,转身道:“讲良心话啊,就算我现在邀请你,不用三个小时,你肯定要我送你回来,然后我们全部都要成为你宴客的陪席。姐姐,就算你不愿意放过我,但是她们跟你可是无冤无仇的。” 一切都被猜中了,但文林夕死猪不怕开水烫,跟她犟嘴道:“宴请的客人里面有两位曾获得文道第一的称号,肯定跟你聊得来,我是考虑过的。” 时优良长叹一口气,道:“我看书,是因为我喜欢看书;并不是要跟谁坐而论道;何况古语有云‘文无第一’,他们既然敢称作‘文道第一’,就已经不配跟我坐而论道了。” 这话一出,目光立刻聚拢在他的身上。她们只知道时优良是个书痴,却不知道原来他还有这么猖狂的一面。 文林夕不解,问他:“那你读那么多书,就从来没想拿‘文道第一’吗?” 时优良道:“想过,并且我正是以此为目标。不同的是,我拿到的一定是最后一届;因为当我拿到这个所谓的‘文道第一’的时候,我一定会把它踩在地上,还所有喜欢读书的人一个公道。” 好几声‘咕噜’的咽口水声传出来,他们都不知道原来时优良还有这样一面。不过细细想来,这确实是时优良,确实是他作为一个臭书生该有的性格。 东琳最先笑出了声,过去拍着时优良的肩膀,道:“今天,你再一次刷新了我的三观!” 另外的人也都笑了,除了笑,她们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点什么。 文林夕深呼几口气,憋住笑对时优良说:“明天我有时间,你要是敢不邀请我,我就报警说你吃霸王餐。” 时优良转过身来,非常诚恳的邀请道:“文林夕,明天去海边玩,你一定要来。” 时优良妥协,文林夕立刻收起戾气,又变回那个温柔似水的女孩子,一双闪动着灵光的大眼睛落在时优良身上,双眸中饱含的是女孩子心动的神色。 时优良等人已经上船,文林夕给他们解开缆绳,后退两步,朝着渐渐远去的帆船挥手,大声喊道:“时优良,明天一定要来海边接我。” 时优良好像说了什么,但是声音太小,她没有听清楚。即便如此,她还是开心的笑着;因为她只当是时优良告诉了她:“我一定回来接你的。”因为换做是任何人都一定会这么说的,也一定会这么做的。 望着在岸上使劲挥手的文林夕,梅姬打趣时优良:“这么好的女孩子,优良可真有福气。” 时优良手上摆弄着鱼竿,道:“福兮祸之所倚,天上不会无故掉馅饼,就算真的有,也一定会砸死第一个去捡的人。” 时优良的理论从来都是让人怀疑人生的,梅姬苦着脸训斥他道:“一点也不讨人喜欢,都分不清你说的那句是真话那句是假话。” 时优良抛下钓竿,跟梅姬搭话道:“其实我是想说:如果我承认她很好,伯母会把我早恋的事情告诉我妈;如果我说她不好,这话同样也会传到文林夕的耳朵里。所以,什么都不说才是正确的选择。” 梅姬有些不大理解的样子,问时优良:“你爸妈不准你高中恋爱吗?没事,伯母找时间跟她们说说;你不用担心,恋爱的对象是文林夕,你爸妈绝对不会反对的。” 时优良道:“不,他们并没有说过不准我早恋的话,只是我觉得恋爱实在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恋爱而牵扯出来的一系列问题更加是麻烦的不行,把这些时间省下来的话,我可以多看好几本书。” 他的言论让梅姬受惊不小,过来他旁边坐下,犹豫着开口道:“优良啊,虽然伯母其实也不大赞同你们把太多的时间浪费在早恋上,但是人的一生有很多事可以做,书本不可能是人生的全部的。” 时优良道:“谢谢伯母关心,你说的我都明白的,我的正常生活没有问题的。” 梅姬好像被什么卡在了嗓子眼,所有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跟时优良谈话,每每总让她三观崩溃,怀疑人是不是真的有前世今生;怀疑时优良就是那个机缘巧合之下觉醒了前世记忆的人。 原本是想要开导时优良,却发现自己的等级完全不够;有些失落的叹气道:“算了,本来想开导你,却发现你小子脑袋比电灯泡还灵光,根本用不着我瞎操心。” 时优良道:“谢谢伯母;但你真的不必为我担心。” 梅姬道:“也是;你们有你们的路要走,而不应该是顺着我们指的路去走。” 016夕阳中归来的打鱼人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道:“嗯,若有需要我会主动找伯母资讯的,有时候长辈的意见还是很重要的。” 梅姬笑了笑,又换一副痛心的样子,道:“我真替你妈妈难过,养一个这么聪明的孩子,肯定都找不到做母亲的感觉。” 时优良看向东沐,问梅姬:“东沐姐就让伯母有这种感觉吗?” 梅姬很努力的点头,小声告诉时优良说:“所以东琳小的时候我就经常揍她,因为我担心她稍一长大就会跟东沐一样聪明,那样我就不敢揍了。不过值得高兴的是东琳没有跟她姐姐一样聪明,现在也还可以揍。” 虽然她装作很小声的样子,不过船上的人都听见了,在一片笑声中,东琳气呼呼的盯着她老妈,怒道:“你说清楚,什么叫小时候经常揍我,现在也还可以揍我;难道你不觉得我没有姐姐聪明就是因为被你打傻了吗?难道你不觉得我已经这么大了,会记仇了吗?” 梅姬朝着东琳做个调皮的表情,道:“记仇了又怎么样,反正你姐姐这么优秀,我不担心没人养老的。” 东琳呼口气,气得瞪大了眼睛,跟梅姬叫板道:“那你就不担心我跟姐姐分别给你和老爸养老吗!” 梅姬想了想,看向东沐道:“我觉得你姐姐一个人也不会让我跟你爸饿着冷着的。” 东琳向姐姐求助,东沐立刻撇开责任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东琳出嫁之前这属于你们的家庭矛盾,别扯上我。不过我对爸妈有赡养义务并且很乐意承担这个义务,这点无需讨论。” 显然,她还是选择站在老妈一边。 东琳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不再跟老妈斗嘴,过去时优良身边坐下来看他钓鱼,嘟起嘴道:“将来我让我老公带我跑得远远的,省得你们合起伙来欺负我。” 说这话的时候,余光一直在时优良身上;她选中的老公,毫无疑问就是时优良了;谁都能够看得出来;只有时优良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还是全副身心的看书,全副身心的钓鱼。 吵吵闹闹的,一天时间就过去了。 傍晚时分,帆船背向夕阳回到海滩。 帆船靠岸之前,东琳叫住时优良道:“你等会,等我上岸再进港。” 时优良疑惑的看着她,不过东琳没有跟她解释,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 东琳游到岸上,望着夕阳正挂在天边,她爱的人正驾驶帆船回到爱得港湾,这时候她才真的明白,原来夕阳中见到归来的心上人是如此的激动,她这还只是先一步上了岸而已,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一定更加的激动。 东沐朝时优良挥手,大声喊道:“我在这里。” 时优良也跟她挥手,叫道:“我回来了。” 海滨上的人纷纷看向这两人,把她两当做傻瓜一样在看。 时优良将船驶进港湾,东琳朝她飞奔过去,跃入他的怀里撒娇:“今天有什么收获。” 时优良把一条回程钓起来的小鱼给她,道:“你最喜欢的硬壳仔。” 东琳看了一眼那条只比大指姆大一些的小鱼,咂嘴道:“道具也太差了吧。” 时优良道:“我争取下一次真的给钓上来。” 东琳笑得十分开心,挂在他脖子上撒娇道:“老公,前面那家岛国餐厅好像很不错唉,我们去吃好不好。” 时优良推开她,退到一边跟她保持距离,十分嫌弃的道:“我们分手吧。” 东琳一脸怨妇脸,骂道:“你还是人吗,我这么亲切的叫了老公,竟然连一顿晚餐都换不来。” 时优良道:“我们的晚餐是酒店提供的,我为什么还要自己花钱去吃?” 东琳这才想起这茬,泄气道:“希望他们的伙食还不错,早上吃的那么好,如果晚上太差的话,我会哭的。” 她两吵完了,木森插话进来道:“如果你愿意的话,明天应该能吃到的,明天中午,文林夕会很乐意请客的。” 他一开口就被东琳盯上,凑过去笑嘻嘻的说:“木森哥哥,你这么好的人肯定会很乐意请我们吃饭的对吗?” 木森摇头,道:“我觉得酒店提供的免费午餐也挺好。” 木森但凡还有余额,肯定不至于无视她的威胁。没办法了,只得向她老妈出手,过去撒娇道:“老妈,你也想吃生鱼片的吧。” 梅姬白她一眼,骂道:“我可不想承认你是我女儿,从现在起别叫我妈,去找你老公还有好哥哥去。” 东琳鼓起腮帮子,把目光转向东沐;垂下脑袋道:“算了,姐姐这边实在是开不了口了。” 东沐还等着她开口然后答应她的,没想到会有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由得‘噗嗤’笑了出来,问她:“怎么了,我可爱的妹妹也害羞起来了。” 东琳道:“虽然我一直觉得尊严没有食物重要,不过从初中开始就受你照顾,我也还是有点底线的。” 东沐憋住笑,道:“冲你这份觉悟,我请你吃。” 东琳摇头,把流到嘴边的口水给咽了回去,很坚决的说:“不要了,我的底线坚决不能破,不然就会一破再破的。” 她这么说了,东沐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想着回去之后给她打点钱,让她以后想吃的时候自己去吃。 折腾了一天,回到酒店之后木森就倒下了,这一天的时间他都在给东沐献殷勤,实在是有些累了。 时优良还是一如既往,坐下之后就拿出书来,今晚,也会看到很晚的时间。 因为酒店方面只提供了两间房,所以梅姬带着两个女儿同住;回到酒店,把东沐东琳叫过来道:“好久没有这样闲适的凑在一起了,走吧,下去喝点东西,东琳请客。” 东琳不自觉的摸了钱包,拒绝道:“你们两好意思吗,我可是属于完全无收入的年纪。”她这么说,当然不是因为‘没收入’,而是她的钱早都用光了。 这些小心思,怎么逃得出老妈的手心,训斥道:“你呀,好好跟你姐姐学学,不要每次拿到钱立刻就花光了,女孩子要懂得为自己存点嫁妆。” 017允许早恋的老妈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低下头,心虚的接受训斥。 不过梅姬没有再骂她,告诉她说:“不过不用担心,饮料的钱你还有的,刚刚在船上我看见你老公偷偷往你钱包里塞钱。” 东琳惊喜的翻开钱包,里面果然躺着一沓红彤彤的票子;高兴的不行,嘴上却死不承认道:“什么老公啊,时优良情商那么低,我才不会喜欢这种男生呢。” 梅姬装作信了,道:“是吗,那我就放心了,我还担心要是你喜欢他的话,我就不舍得撮合他跟文林夕了呢。” 东琳立即反对:“不行……。”又为自己圆谎道:“时优良脾气那么差,又不懂得浪漫,跟文林夕这种富家千金完全合不来好不好,他们在一起不会幸福的。” 梅姬道:“可是我看文林夕很喜欢优良啊,而且文林夕温柔性感漂亮,是个男人都会喜欢的吧。” 文林夕是个能够一见钟情的类型,东琳早就知道了;现在就连自己的老妈都这么说,不由得有些泄气,低下头轻声说了句:“是吗!” 垂头丧气好一会,把钱包扔在桌子上爬上床道:“我要睡觉了。”拉过被子捂住头,紧紧的把自己蒙在被子里。 小半天时间,听见妈妈跟姐姐在小声说什么,突然掀开被子大吼:“对,我喜欢时优良,我早恋了。” 梅姬和东沐好像早知道她会这么做,没有半点惊讶。梅姬问她:“然后呢?要把他抢回来吗?” 这样的反应,东琳不能理解,更不能接受,问道:“你不骂我?” 梅姬道:“优良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也早就看出你喜欢他了;反正你都是要嫁人的,能嫁给你喜欢我也满意的,比什么都好。好了,作为老妈,很认真的告诉你,去把他抢回来。” 妈妈的态度,东琳还是不大能够接受,任何家长听到女儿早恋都不应该是这个态度的。 可是,她又有点小高兴,因为现在她好像已经得到双方家长的认同,只差跟时优良领证官宣了。而这是早晚的事情,因为时优良是个懒得花心思去恋爱的人,而如果不出现什么意外的变故的话,东琳绝对是他妻子的最佳人选。 东琳这么想着,心情不由得大好,从床上爬起来,叫妈妈和姐姐:“去喝点什么东西吧。”扬起手中的钱包炫耀:“用我老公给的钱。” 酒店内部半自助酒吧,趁东琳去点单的时间,梅姬叫东沐道:“以后你有时间多跟你妹妹聊天,不要让她爱得太深。” 东沐不解的看着她,问:“你觉得优良会选文林夕?” 梅姬道:“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己的女儿,东琳从小就固执,别看她总是没心没肺的,可一旦认定了的东西,轻易是不会改变的;还记得小时候吧,有一次考试,有一道题她坚持自己做对了,从学校到家里,费了多少口水都没用,挨了两顿揍也没改变。” 想起那件事,东沐禁不住笑了,哭笑不得叹气道:“那件事我记得,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梅姬道:“没怎么解决,谁会为了一个小孩子的坚持浪费很多时间,给她编了个理由,放着放着就过去了。” 不知为何,东沐突然有些心疼,望着正在吧台点单的东琳,小声说道:“或许当时应该花费一些力气,求出对错来的。” 她在想什么梅姬知道,大多数的家长对孩子的态度实在都太不认真了;因为她们对自己的生活就是敷衍的,这样的问题,就算是自己遇到了也是随波逐流就过去了,又怎么会为了一个小孩子去费时费力呢。 或许,这件事本身确实是不足轻重的,可是这种敷衍的态度,却也在无形中传给了下一代,下下一代,使得无数的天才无数次错失良机,最后可能都找不到自己这一生究竟为何而活。 梅姬也觉得自己对东琳的教育实在是欠缺了很多,自责道:“所以这次,我希望她能够遵循自己的心意,当然,我也真的不敢拦着;就怕她老黄牛怎么都拉不回来。” 东琳点了单端着饮料过来,见老妈和姐姐的神情都有些不大对劲,小心翼翼的问:“你们怎么了吗?” 梅姬她把拉到身边坐下,长叹短嘘道:“为你操心呗,生了个这么不让人省心的女儿,跟你姐姐商量怎么安排你的往后余生。” 东琳嘟起嘴,气呼呼的说:“这时候说的肯定都是假话,不告诉我就不告诉我呗,我又不是非要刨根问底。” 梅姬接过东琳递来的饮料,脸上挂着笑容。 家长总是很容易操心,也总是很容易就忘了操心;在家长的眼睛里,孩子都是长不大的,也总是一瞬间就长大了。 东琳含着吸管,余光看着老妈和姐姐,犹豫了好一会,终于还是开口问:“你们有没有什么好主意,可以让时优良乖乖就范的。” 梅姬翻白眼瞪她一眼,训斥道:“允许你早恋是我的底线,别把我当你的后勤军师;还有,虽然允许你早恋了,但你要是敢带不回女婿带个外孙回来,就别叫我妈。” 东琳竖起耳朵挨训,等她骂完了,才开口道:“那我不是没经验吗,要我有经验还用得着问你们;还有啊,就算你不相信我你也该相信时优良吧,他可是你看着长大相中做女婿的男人。” 梅姬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道:“我十点担心你对他不利,网上都说‘得不到他的心也要得到他的人’。” 东琳整个人都呆住了,有些怯怯的小声问:“老妈,你平时都接触些什么人?我爸都知道吗?” 梅姬白她一眼,道:“少跟我装不知道,你老妈我又不是从原始时代来的,用不着你操心。” 东琳拿出手机,一条条的仔细去翻那些垃圾信息,道:“可是我上网从来就没有看到你说的这种东西啊,你都在哪看到的?难道我们用的不是同一个次元的网络吗?” 018母女的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沐凑过去看东琳的手机,不由得觉得惊讶,道:“东琳,要不是你是我妹妹,要是在路上见到这个手机,我肯定以为是个老奶奶的。” 东琳不明白,反复翻看,疑惑道:“哪儿不对吗?手机最新款的,挂饰也是最潮流的,哪家老奶奶会跟我一样潮。” 东沐道:“没有游戏,没有奇怪的软件,手机桌面分的整齐简单,完全看不出你的青春朝气。” 东琳道:“时优良和木森的手机也是这样的啊。”这话出口,她才突然想起来,木森和时优良在人群中一直就是怪人,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之前的时候我也玩了一些游戏,可是整天跟时优良跟木森在一起,只要看着他两认真的样子,就什么游戏都玩不起兴趣了。” 对此,东沐深表赞同,她也有这种感觉,只要跟时优良和木森在一起,就忍不住想要做点正事。 东沐一把将东琳揽进怀中,长叹道:“突然有点同情你的青春了,身边有两个这样的朋友,实在很难拥有一个畅想年华。” 梅姬立刻赞同,道:“别说你了,就连我看着这两小子都觉得他们才是长辈!” 东琳朝她老妈翻个白眼,小声嘀咕道:“跟我在一起也不见得你就有家长的样子。” 梅姬朝她投来肃杀的目光,牙缝间蹦出字来质问她:“你说什么?” 东琳立刻换上笑脸,跟梅姬讨好道:“我的意思是老妈你长得这么漂亮,保养的这么好,一点也不显老,跟我和老姐走在一起简直就跟姐妹一样。” 话不论真假,听在耳朵里舒坦就行,梅姬展开笑颜,夸奖东琳道:“算你有点良心,还知道哄你妈开心。” 东琳摇头叹气,对于这个‘爱计较’的老妈,也着实是无奈了。心里也不由想到:“我到了她这个年纪,是不是也会这么在意别人谈论我的年纪跟颜值?” 不过,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只有等再过二十年才会知道;二十年后的事情谁知道呢,东琳也就懒得去想了。 现在,还是回到最现实的问题来。 东琳几大口喝了手里的饮料,伸长脖子打了个饱嗝,坐直身子郑重其事的跟梅姬说:“老妈,今天我要很严肃的跟你说一句:做你的女儿真幸运。” 梅姬没有理解她唱的哪出,冷冰冰的提醒她:“别给我搞什么幺蛾子,一码归一码,你要犯了什么错我照样揍你。” 东琳鼓起腮帮子,抱怨道:“你说什么呢,我承认我确实没让你少操心,可我真没打什么小算盘。” 梅姬看着她,确认她说的是真的,才跟她搭话道:“那就听听你怎么说好了。” 东琳道:“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呢一般家长听见早恋肯定都是雷霆大怒的,可是你没有给我扼杀在摇篮里,就觉得你真的是太好了。” 梅姬白眼道:“给你当了十六年的妈,担心受怕不少,没觉得我半点好,现在因为没有反对你早恋来跟我道谢;真是做好事招人嫌。” 东琳知道老妈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虽然不饶人,但心里是向着她的。跟老妈撒娇道:“没有嘛,因为啊你想,你是我老妈嘛,那些事情都是你理所当然的做了,我也就理所当然的认为是你应该做的,但是呢,突然你做了一件不大合常理的事情,我就会突然想起,虽然你是我老妈,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理所当然的。” 东琳趴在梅姬怀里,说着这些话,声音有些哽塞;默了一小会,昂首看着梅姬轻轻的说了句:“所以,真的谢谢老妈,为所有的事情。” 突然之间,梅姬好像看见自己家精灵可爱的小女儿变得成熟了,变得像个淑女了。 可是,相较于她能不能像个淑女,做父母的还是希望她能够活得开心一点。把东琳的脑袋摁在胸腔,轻声说:“好了,我知道了。这些话,你知道就好,你不告诉我我也知道的。” 东琳立刻得寸进尺,朝老妈伸手道:“既然你女儿这么乖,给奖赏点钱呗。” 梅姬给她拍回去,骂道:“你个鬼丫头,想都别想。我告诉你,说好了多少就是多少,不能预支更不能额外添加。” 东琳满不乐意的收回来,跟老妈叫苦道:“可是你看,我现在都花时优良的钱了,下月的生活费等还了他,就没剩多少了。” 东沐正要伸手拿钱,梅姬叫住她:“东沐,我也不准你给她钱;这丫头野惯了,你给她多少钱都不够的,必须让她学会自己算账。” 东沐把钱包放了回去,东琳装作就要哭出来的样子,道:“老妈真坏,不给我钱,也不准姐姐给我钱。” 呜呜两声没有得到回应,才又坐回去继续喝水。 母女三人难得聚在一起,吵吵闹闹的到了十一点多才回到房里。 对时优良来说,似乎这世上没什么事比看书最重要的事情,已经是零点过后,木森都已经收起画笔进入梦乡,他还在开着床头灯。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东琳发来的消息:“还没睡的吧,睡不着,陪我下去走走吗?” 看了一眼书,又看了手机,最后还是选择放下了书。 走廊上,东琳穿了一套雪白的连衣裙,很淑女的问他:“好看吗?” 时优良点头,有些害羞的说:“很好看,跟我的梦中情人越来越接近了。” 东琳‘咯咯’轻笑两声,道:“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文艺的男生,都喜欢身着白色连衣裙长发披肩的女孩子。” 时优良道:“关键一点是要长得好看;长得好看,连衣裙和散披的长发就是锦上添花;长得不好看,就是女鬼。” 东琳有些惊讶的看着他,道:“没想到,原来你也会在意女生的容貌。” 时优良道:“这不是很正常吗,不论男女,见到对方的第一眼肯定都是长相,长相是最为直观的东西,也是分辨你我区别的东西,然后是衣着,然后是谈吐,然后才是灵魂交流。” 019夜晚的星星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露出个嫌弃的表情,呼口气道:“我还以为你的情商终于有所回升了,却原来还是一套一套的跟着理论来的。” 时优良不解话中之意,问她:“这有什么不对的吗?” 东琳道:“不是对错的问题。作为一个女孩子,我有发言权,可以很负责的告诉说:在男女的所有交往交流过程中,女生很少会在意这个理论是不是成立,女生更在意这件事是不是浪漫。” 时优良点头,思考了些什么,道:“好像有本书上是这么说的。”顿了顿,特别认真的告诉东琳:“是一本我没读懂的书。” 东琳真的想朝他大吼一句,然后甩给他一个耳刮子,大骂一句:“时优良你去死吧。” 可当这个念头从脑海中闪过之后,东琳立刻就笑了,跟时优良说:“猜到了,你看纯爱情小说的时候都能纠结:男主为什么不捐一只眼角膜,这样就两个人都看得见了;这样的时优良,怎么可能看得懂女生的心事呢。” 东琳转过身来倒退着走,告诉时优良说:“所以,作为时优良你最好的朋友,我有权发言:如果有一天时优良能够像解读文学作品一样解读女生的心事,那么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会变成浪漫的天使。” 时优良略有所思,没有做出任何反驳。 两人离开酒店。 今晚的天气不错,满天繁星,海风轻轻的吹过沙滩;虽已是深夜,海岸上还有不少看星星的人,多是男女结伴,数着星星诉心事。 走到海边,踩在松软的沙滩上,听着海浪的声音,东琳突然递给时优良个什么东西,很小女生的说:“情人节快乐。” 时优良接过来,是一支钢笔。收下礼物,告诉东琳说:“七夕已经是三个星期之前的事情了。” 东琳朝他翻白眼,鼓起腮帮子不悦道:“所以说你一定也不懂得浪漫嘛;虽然七夕已经过去三个星期了,可是七夕的礼物还在,重要的是礼物,不是日子懂不懂。” 时优良道:“我知道,所以礼物我收下了,然后也给你说一句:东琳,七夕快乐。” 东琳朝他伸手索要道:“礼物呢?” 时优良把钢笔又送还给她,道:“七夕礼物。” 东琳不高兴的转过身去,抱怨道:“你都没送过我什么礼物,我每年都送给你,就凭这点,你也好歹在意一下好不好。” 时优良过去跟她并肩走着,道:“我送你了,七夕那天,吵架之后偷偷放在你包里的。你没发现吗?” 东琳不相信,仔细的回想,实在想不起包里有多出什么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问时优良:“有吗?你送我的是什么?” 时优良道:“太阳转身的地方。” 东琳很肯定,包里绝对没有跟这个题目对得上的东西,问时优良:“你确定吗?是不是放错了放别人包里了?” 时优良十分肯定的说:“我确定,我送你的书名字叫做《太阳转身的地方》。那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如果是这本书的话,东琳有印象,不过,她只以为是时优良看完了顺便放进去的。不由对时优良大骂道:“你是真混蛋还是缺心眼,自己看完了不要的书送给我,而且你知道我从来不看这一类的书的。” 时优良看着她的脸,忽地笑了,告诉东琳说:“我想送你的是夹在书里的东西。” 这下,东琳总算来了兴趣,总算有点高兴了,问他:“是什么?” 时优良道:“如果书还在,并且你没有把它乱扔的话,应该还夹在里面的,回去就知道了,不然的话,我是绝对绝对不会告诉你的。” 他一脸神秘莫测的样子,更加勾起了东琳的在意,抓住他撒娇追问:“告诉我嘛,你告诉我的话我给你买一本想要的书。” 时优良摇头,道:“说了不说就是不说,不准再问。” 时优良很认真,时优良一旦认真起来,是绝对不会轻易改变的。东琳无奈,不再继续追问,所幸的是那本书她虽然没有看,但也没有扔了,还好好的躺在书架上。回去翻出来就知道时优良给她的情人节礼物是什么了。 东琳是个急性子,筝恨不得立刻飞回去翻出来看。 可是书放在家里,现在也没有车可以回去。真的要看到,要等下个周末了。 为了缓解心头的好奇,仰望星空,问时优良:“你说牛郎织女一年才见一次,会不会很寂寞?” 时优良仰望星空,指出牵牛星和织女星给东琳看,告诉她:“虽然你看到的两颗星星相距不过咫尺之间,但实际上牵牛星和织女星是两颗恒星;彼此之间相距约十六光年的距离,也就是说织女朝牛郎抛个媚眼,牛郎需要十六光年之后才收得到。” 东琳愣愣的看着他,说了句:“你知道我并不想知道这些。” 时优良道:“另外,科学观察显示牵牛星和织女星正在远离彼此;换言之,现在这两颗星星不是象征爱情,而是象征感情破裂;是分手还是出轨就不好说了。” 东琳盯着他,只说了一句:“你赔我美好的爱情幻想。” 原本时优良已经准备就此打住,可是看到东琳的样子,实在又忍不住,继续道:“基于牵牛星和织女星都是恒星,恒星可以形成独立的星系,所以我认为牛郎织女应该是双双出轨,然后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 生气的不止是东琳,还有海边其他正山盟海誓的情侣。他们刚刚把誓言说出口,就被时优良给打上‘月老拒收’的标签。 好几对情侣斜目瞅他,估计都想找个每人的地方把这家伙淹死在粪坑里。 东琳努力克制住自己,尽力的保持着淑女样,跟他说:“看星星的人,并不在乎科学得出的结论是怎么样的,向着星星许愿的意义在于寻找心灵的寄托懂不懂?” 时优良若有所思的点头道:“明白了,就像我每次看书的时候都希望你不要在一边捣乱,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每次都会心里默默的许愿。” 020想要为她单膝跪地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愣了一下,咬牙切齿强作欢笑道:“你明白了就好。” 时优良大步跨了两步走到东琳前面,背对东琳开口:“你知道吗,我喜欢看你生气的样子。” 这算是个什么变态的喜好,东琳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深呼吸平定心情,道:“你果然心里有问题。”骂完了,才又问他:“所以呢,有什么原因吗。” 时优良转过身来,很得意的说:“因为我知道你真的生气从来不表现出来。” 这一刻,东琳整个人都被惊到了。心扑通扑通的好像要就要跳出来,小脸也变得通红。嗲声问时优良:“是吗?我都不知道呢。你这么关心我。” 时优良道:“当然的。” 东琳突然觉得,或许今晚的话,时优良不会拒绝她的。乘胜追击,问时优良:“那~为什么这么关心我?” “因为你是东琳;记得小时候家长总是说:时优良你要保护好东琳,不要让她被人欺负,你也不可 以欺负她听见没有;所以慢慢的,关心你保护你就成了一种义务和职责了。” 时优良的回答几乎没有任何思考的成分在里面,也就是说这个答案是不需要思考就有了的。东琳的 心里有些难过,却又要努力的告诉自己:“这样的结果,不是很好吗。” 东琳小声的嘀咕了句:“这样啊!” 时优良没有听清,转过身来问;东琳笑着摇头,道:“没什么,只是感叹有你这样一个变态的青梅 竹马,我实在太可怜了。” 时优良浅笑道:“彼此彼此。” 然后,两个人都笑了,笑得毫无顾忌毫不掩饰。 两人在海滩上游了不少时间,快凌晨两点的时候才回到酒店。 关于时间,不知是谁说过这样一句:指缝很宽,时间太瘦,悄悄从指缝间溜走。 时优良睡醒已经是快十点的时间,如果不是木森叫醒他,他可能还要睡好一会。 靠在床上,使劲揉着太阳穴,叫道:“头好疼,不会感冒了吧。” 木森道:“放心吧,你没感冒,只是安眠药药劲没过去。” 时优良道:“可我昨晚没吃安眠药啊。” 木森目光示意他道:“你喝的那瓶水,我下的。” 时优良愣了一下,不解问道:“为什么?” 木森道:“东琳周末有睡懒觉的习惯,伯母肯定也不愿意早起,如果你也不起床的话,我就可以跟东沐一起吃早餐了。” 时优良长呼口气,小半天才说:“干得好,再接再厉。” 木森很坚决的点头道:“嗯,多谢!” 时优良洗漱出来,其余的人也都准备好了。 今天的目的地,是海滨的婚纱店。 婚纱店最为集中的一条街,街口处,文林夕似乎已经等了有一些时间了,见到时优良,质问他:“说好的去接我呢?” 时优良装傻道:“我睡过了,刚刚被木森从被窝里拖出来。” 文林夕没有纠结这个问题,好奇的问:“东琳说东沐姐姐要给木森当模特,主题是婚纱,你也对婚纱有兴趣吗?” 时优良道:“今天的工作可能会很枯燥,你要是觉得无聊的话可以不用掺和的。” 文林夕道:“不,我有兴趣。我问你,是因为我认识的时优良并不是会对别人的婚礼感兴趣的男人,相对于融入别人,他更喜欢自己的书。” 文林夕说的十分肯定,她自信已经看透了时优良。 时优良回之以微笑,道:“那只能说你对他还真是不怎么了解,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会有想要融入的地方,但凡是正常的男人,都会想要看见漂亮的女孩子穿上婚纱,不关乎这个女孩子是谁。” 文林夕道:“可我一直觉得如果以相同年纪的人做基准,你算不上是个正常人。” 时优良道:“那么,印证了另一个道理,不正常的人在某些方面也会契合正常人。” 她两斗嘴的时候,一行人已经进到婚纱店里面。 文林夕跟店员交涉后,问时优良:“那么,你想不想看我穿上婚纱的样子?” 时优良点头,有些期待的说:“能想象是我想不到的漂亮。” 文林夕道:“那么,如果惊艳到你的话,可不可以配合我一些,暂时当我的新郎呢。” 时优良正在思考,东琳替她回答了文林夕:“可以。”东琳看着时优良道:“我也想穿,所以如果惊艳到你的话,就做新郎吧,特别允许你拥有两个新娘。” 话说完,并不等时优良同意或者反对,就拉着文林夕去选婚纱。 时优良也没有很在意这件事,他觉得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那么女孩子好奇穿一次也没什么关系。并 问梅姬:“伯母呢,好不容易有机会,也再回忆一次年轻的浪漫。” 梅姬瞪着他,纠正道:“我现在也还很年轻。” 时优良道:“是,伯母正直牡丹花一样的年纪。” 国花牡丹,代表了富贵,用来形容她这样的女人实在是很合适了,梅姬满意的笑了,道:“优良说话永远这么讨人欢心。” 话完。也跟东沐选婚纱去了。 剩下两个男生,木森命令时优良:“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把多余的三个女人弄走,如果让我的视线内出现东沐以外的人,我就把你用一麻袋钱买来的书拿去卖了买一个麻袋,把你装进麻袋里当废品卖。” 时优良很认真的点头,道:“放心吧,你已经用‘拿奖’的伟大目标来封口,她们不会成为你成功路上的绊脚石的。” 这么一想也是,就不再想这个问题了,问时优良:“东琳和文林夕同台亮相,你说谁会更胜一筹,成为最佳女主?” “东沐。” 虽然时优良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就选择了东沐,可是他这种逃避的手段可忽悠不了木森,给他更正道:“我问的是东琳和文林夕,女神不在选择范围。” 时优良盯着东沐看,坚持说道:“东沐是最漂亮的,东沐穿上婚纱,会让所有男人都忍不住单膝跪地。” 虽然知道时优良在逃避问题,不过一遇上东沐,木森的脑子就不灵活了,跟着时优良的引领,赞同道:“太对了,见到东沐穿婚纱不想单膝跪地的男人,都算不上是真正的男人。” 021艺术家的真实感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说完,警惕的看着时优良:“你要是敢动歪心思,我绝对半夜杀死你,炖了喝汤。” 时优良道:“我对东沐绝对是纯洁的,绝对不会有跟你一样肮脏的想法。” 木森道:“这叫爱情,寄托于纯洁爱情之上的奢求,虽然遥不可及,但绝不肮脏。” 时优良冷哼两声,鄙视的看着木森。 他两一直在这边闲聊,女生们不乐意了,东琳叫道:“时优良,你觉得我穿哪套好看?” 时优良望抬起头看一眼,想了小会,道:“你这么好看,穿哪套都绝对惊艳。” 当时优良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东琳就知道他不愿意给出任何意见了;原因是什么都不重要,反正时优良只想做一个过路的看客就是了。 时优良想要置身事外,木森却相反,立刻贴到东沐身边,问她:“这里的款式东沐姐还喜欢吗?” 听见他的声音,东沐转过身来,举起选中的一套问:“好看吗?” 木森很认真的点头,很认真的措辞道:“很好看,不过我觉得东沐姐应该选更加惊艳一些的。” 手指给东沐指了他看上的,是一套近乎三点式的私房写真婚纱。东沐为难道:“啊!这套会不会露太多了,你不是还要拿去参赛的吗?” 这么说来,木森才想起画展的事情来。 不过,当男人要看美女的时候,智商和情商都绝对爆表。木森有些羞涩的笑着,道:“我是觉得东沐姐身材这么好,穿起来肯定好看;今天不是有一天时间吗?这家婚纱店的款式也很齐全,东沐姐就多试穿几套吧。” 梅姬也不知道是看穿了木森的小心思,还是只是觉得好玩,竟帮木森说话,道:“东沐就试试吧,没有特殊原因的话,今后应该是没有机会再穿婚纱的了。” 东沐觉得也有道理,就答应了。 为了留下东沐最美的样子,木森特别建议道:“东沐姐要拍照吗?我去问问摄影师有没有时间。” 东沐犹豫道:“还是不要了吧,要拍照的话用手机就好,没必要特别花钱请摄影师。” 木森看向文林夕,道:“我觉得就算我们不请,文林夕也会请。” 听见木森这么说,东沐朝文林夕看过去,文林夕和东琳已经换了婚纱互相拍照,但是似乎对拍出来的效果很不满意。 想到机会难得,确实也不应该留下遗憾,东沐道:“那请摄影师的钱我出。” 木森拒绝道:“那不行,今天是东沐姐生日,这个也算是生日礼物,让你出钱的话,心里会留下不好的阴影。” 东沐不大理解他的想法,不过既然他已经这么说了,也就不再坚持,道:“好吧,不过要是有什么需要一定要告诉我。” 木森很开心的笑了,应声道:“嗯,我肯定不跟东沐姐客气的。”但其实,他的心里还留下了一句话:我最想要也最需要的就是东沐你。 时优良被文林夕和东琳叫过去拍照,但是怎么拍怎么被嫌弃。 正巧这时候看见木森拿着相机过来,叫道:“先给这两个女人拍几张,好累。” 话才出口,就被文林夕和东琳的目光秒成灰烬。 木森不大乐意的说:“我还得画画呢,你们就穿着玩玩,用手机拍一下就好了。” 话虽然这么说,不过文林夕和东琳都是他惹不起的,所以还是乖乖给两人拍照。 木森的技术还算过关,看到拍出来的照片,文林夕赞叹道:“看不出来啊,我还担心你跟时优良一样同属审美残缺一族呢。” 木森自豪的说:“你以为我什么时代的人。”自豪一句,又说:“不过比专业的还是差很多就是了,本来想找个摄影师的,不过店里没有坐班的摄影师;幸运的是前台美女愿意借给我相机。” 东琳右手拍在木森肩上,委以重任的说:“今天,任命你为公主的御用摄影师,感到荣幸吧少年。” 木森直视她,很认真的说:“先说清楚,公主是谁?” 东琳道:“老妈老姐文林夕和我,四个,一下子享有四份殊荣,是不是小心脏都要爆了。” 木森冷哼两声,白眼道:“在我的心里只有东沐才是真正的天使,你虽然是天使的妹妹,但属于被遗弃在魔界的那个。” 右手食指嫌弃的戳开东琳的手,道:“还有不要忘记,今天的目的是为我寻找素材。作为男主角的我,可没有陪你这个路人A疯的米国时间。” 说起来这一刻木森已经等了不知道多久,作为好朋友,东琳也不能在这个时候难为他,降低要求道:“那好吧,如果你弄完那边有时间,记得赶过来。” 木森道:“我优先给你拍照就是要说这件事,接下来的时间,请你们不要随便进入我的视线范围,更不要弄出任何杂音来干扰我。” 盯着东琳,在她开口之前抢话道:“东沐是天底下最珍贵的模特,这是一场千年不遇的画师和模特独处,谁要是敢捣乱,就是千古罪人。” 他把问题说的这么严重,其余的人都不由得咽了口水。 文林夕若有所思,问木森:“这就是艺术家常说的‘真实感’吗?” 木森很认真的回答:“至少这是我最真实的灵感。虽然凭空捏造出来的东西可能在视觉上更加华丽和美妙,但是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才会真实的刻印在我的心里,指尖的记忆比大脑的记忆更加真实和深刻。” 文林夕若有所思的点头,一脸认真的问:“你画过人体吗?” 另外的人都惊讶的看着她,木森嘴角抽动,问她:“你是认真的吗?” 她很快意识到自己问了个了不得的问题,连忙解释道:“因为你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但是年纪又真的有点小,所以有点好奇。” 也不知道是她的理由足够,还是木森的心不在此处,淡淡的回答:“没画过,虽然我一直有想要画,但又不愿意请模特。” 022触摸你的婚纱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话音未落,文林夕脱口而出:“看不出你还是个有节操的人。” 这样的调侃,让木森很不喜欢,垂下手很认真的说:“我会生气的。” 文林夕微微鞠躬致歉,又问他:“如果有个很有名的模特愿意让你画,你愿意吗?” “不愿意。” 木森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拒绝了,文林夕好奇问他:“为什么?很有名的模特,身材好气质好,怎么想都是你占便宜了,正常人是不会拒绝的。” 木森垂下双手,很肯定的告诉文林夕:“我是有尊严和底线的,如果不是我想画的,再好的我也不会下笔;你说的模特我虽然不知道是谁;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绝对不会有免费的早餐和晚餐;不论将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我都不愿意跟她做这个交易。就这样。” 被木森诡异的思维惊到,文林夕愣了半分钟;很赞同的点头,道:“确实是这个道理,但请容我在恭敬一句:怪人的朋友,多数也是怪人。”并对东琳说:“你也是个很怪的女人。” 东琳不爽的瞪她一眼,随即转怒为笑,移步到时优良身边抱着时优良的手臂道:“近墨者黑,在一起久了,难免沾上他的习气。” 东琳含情脉脉的看着时优良,即便时优良没有穿正装,两人看起来也十分配对。 当然,东琳这么做虽然也是有这个意思,但她主要是向文林夕宣示所有权以及示威。事实证明这个办法不仅好,而且一举多得。时优良没有推开她,文林夕看在眼里,全是醋意;再也顾不上木森。 她很想分开两人,却奈何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只得赔笑道:“等有一天我成为时家新一代女主的时候,青梅竹马可要记得送上祝福。” 东琳露出个很灿烂的笑容,回答她道:“应该不会有这么一天的。” 木森被解放,乐得不行,嘀咕了一句:“女人的勾心斗角是与生俱来的。”转身走了。 时优良不想夹在他两中间,向木森求救道:“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 作为好兄弟,加上他是促成这次旅行的大功臣,木森就大发善心救他一命,道:“有是有,如果你舍得撇开两个美人的话,我希望能知道婚纱背后的故事。” 他这个理由实在太好了,一下子就在三个人之间插上一根标杆,时优良只需要顺着滑下去就能化解尴尬和危机。 时优良道:“当然,今天这里所有的人都是你坚强的后援。” 时优良抽出胳膊跟木森走了,东琳问文林夕:“还继续斗吗?” 文林夕摇头:“老公都走了,谁还跟你一般见识。” 东琳上下打量文林夕,道:“我要穿你那套。” 文林夕道:“正好我也想穿你那套。” 两个人互换了婚纱,继续拍照。木森那边她们并不想去关心,因为就算去了也只是遭嫌弃而已。 东沐选了一套长尾婚纱,木森也觉得很漂亮;两个人准备工作了,时优良在给她们讲解一些基本的文化内涵以便木森构图;梅姬没有兴趣,就过去跟东琳还有文林夕一起。 梅姬刚走,木森就迫不及待了,阻止时优良道:“我先画,这些东西回去之后慢慢给我讲,然后你给我拍一些照片,注意明暗对比。” 时优良拿起相机,镜头对准东沐,问道:“东沐姐,我可以问你个问题吗?” 东沐道:“当然啊,什么时候跟姐姐也这么客气了!” 时优良问:“如果木森趁此机会向你表白,你会喜欢他吗?” 一时间,东沐的脸上画满了各种文化,惊讶,不安,疑惑,羞涩,期待等等参杂在一起,极少有的露出了呆萌的表情。 东沐真的很适合这个神情,美艳中带着些不知所以然,时优良的心跳都跟着停了一拍;快速的摁下闪光灯,把她的样子收进了相机里面。 遗憾的是,木森全副心思都在东沐的答案上,没有看到天使如此可爱的一面。 木森的心跳在这一刻达到了一百二以上,竖起两只耳朵等着东沐的回答,如果回答是‘会’,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告白。 东沐‘嗯’一声,尾音拖得很长,道:“你是在抓拍我吗?放心吧,姐姐很百变的,想要什么范只管说,不需要这种问答。” 木森从愣神中反应过来,双颊像是日落时的天空。 时优良‘哈哈’尬笑两声,道:“因为我觉得这样来的更真实一点嘛。” 木森呼口气定住心情,打住时优良道:“你只需要帮我拍一下服装的细节什么的就好了;你的摄影水平只够拍这个的。不要学大师的操作。” 时优良‘哦’一声,干脆就拿着相机去橱窗里面拍;而这,也正是木森想要的结果。他留时优良在这里,只是不想要东沐尴尬,也是为了防止其余的人来捣乱;现在时优良的任务已经完成,可以滚蛋了。 木森拿起笔画了几笔,几次犹豫终于开口:“东沐姐,我可以摸摸你身上的婚纱吗?” 东沐当然是答应的,道:“当然啊,不过注意,你手上没颜料吧。” 木森举起双手,道:“嗯,现在还没有。” 木森走到东沐跟前,单膝跪下去摸婚纱的摆尾;他是真的在感受婚纱的质感,绝对没有带着任何邪恶的思想。 不过,当他抬起头的时候,内心的纯洁就不见了。东沐站的地方比他高一个台阶,婚纱的前摆又是刚刚及膝;虽然不太明显,不过他也确实看见了。 心跳停了一拍,赶紧站起来;慌乱的说:“那个……,附加艺术效果的话,东沐姐想要什么样的。” 他的反应,东沐自然立刻就明白了,尴尬的并拢双腿,假装怒气瞪木森一眼,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罢了,告诉木森:“奇幻一点,像天使的那种。”稍作思虑,又说:“刚刚我看见一套很好看的嫁衣~凤冠霞帔;画完这套我换那一套,你帮我设计成古风玄幻的;能做到吗?” 023她的味道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很坚定的点头,道:“我保证让你成为最美的玄幻女主。” 说话间,木森已经转到东沐身后。 身着婚纱的东沐,背影也是美得惊艳,用倾国倾城都不足以形容,简直是非人间之物。木森看得有些出神,伸手去撩起东沐的青丝。 虽然两人很熟,是姐姐弟弟,可木森毕竟是男生,东沐有些不习惯,道:“要是想研究女生的头发的话,找个女朋友或者模特会更好哦。” 木森赶紧放下,尬笑赔礼道:“对不起。” 东沐笑了笑,跟他说:“没事,只是我不习惯;被你围着观看已经很尴尬了。” 虽想多看一会,但怎能让天使委屈;木森道:“对不起,是我考虑不周。”说了,就准备回去静心动笔。 木森还没有回到画架前,东沐叫住他。双手合拍,呼口气道:“给你一分钟,条件是向我保证拿到奖。” 话落,朝木森张开双臂。 幸福来得太突然,木森愣在那里不知所措。 东沐叫道:“不要吗,我很尴尬唉!” 木森的脑子都被东沐的声音完全占据,放弃了思考,凭着本能投入东沐的怀中。 当他抱着东沐被东沐抱着的时候,他觉得此时此地就已经足够了,这个世界不需要有多余的时间,更不需要有多余的地点。 东沐的体香溢出,钻进了木森的鼻腔,使得木森更加晕乎乎的,像是在天上飞,像是在水里游,像是被软绵绵的白云包裹着。 奈何,幸福的时间实在太短。神游天界的木森听到了东沐的叫声:“还没抱够吗?我要告你骚扰了。” 这一刻,就算是东沐的声音也变得很沉重;依依不舍的放开,羞红着脸道:“东沐姐的味道真好闻。” 东沐也脸红了,笑道:“是沐浴露和洗发水的味道,要我告诉你牌子吗?” “要。”木森的样子很认真,因为他是真的要。他不会特意去看东沐用的私人用品都是什么牌子,因为他不是变态;但是,作为一个最真诚的倾慕者,东沐的一切在他的眼里都是神圣的,他都想要知道。 木森的回答出人意料,东沐顿了一下,噗嗤笑了出来;道:“嗯,让我有点刮目相看了,木森也到了懂得讨女孩子欢心的年纪了。” 当然,最后东沐没有告诉木森她用的沐浴露和洗发水是什么牌子。 木森回到画架前继续动笔,东沐的拥抱给了他力量,他好像突然知道自己要画什么了。 一整天的时间,东沐换了好几套婚纱,每一套都在画纸上,在相机里,在木森的心里。 大概是下午六点多的时间,木森准备收工了,时优良告诉他:“如果东沐姐不觉得累的话你可以再画几张;我已经给学校请了假,回去的车是晚上十点十五分,从这里到车站只需要二十分钟。” 木森是很想继续画的,不过东沐已经辛苦一天了,他有些心疼;不舍的摇了头,对东沐说:“东沐姐你去吃东西休息吧,我再研究一下。” 东沐道:“你也吃点饭吧,从早餐之后已经快十个小时了,你还什么都没吃呢。” 机会难得,木森哪里肯吃饭,告诉东沐说:“没事,时间紧急,我再看一会,带回在车上吃就好。” 在东沐的眼里,木森是个为了自己的事业爱好拼到底的人,她觉得这样的男生很帅,所以没有多余的劝解,给木森说了句‘加油’;换了衣服去吃饭了。 木森坐在画架前,望着纸上的东沐;眼眸中尽是倾慕;如果东沐见到了他这个神情,也一定会知道他眼中的弟弟早已长大;并且不可自拔的爱上了姐姐。 不知何时,时优良站在了他的身后,望着木森,也望着东沐的画像,感叹道:“画中人是心上人,画中人是眼前人,眼前人伴于他人。跃然纸上的爱,是该让晚风吹散,还是送给那个姑娘呢?” 木森手中的画笔‘咔嚓’断了,两半都还握在手里,小声道:“我没事,只是在想;或许,我不该抱她的。” 时优良分明看见,他的手在抖,他的双目噙满了泪水;却坚强着不流出来。 时优良轻拍木森的肩膀,道:“但是至少,你知道了怎么让你眼中的天使也变成惊艳八方的天使。” 木森长呼一口气,道:“时优良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的好羡慕你;真的在想,如果我可以跟你一样,把所有的爱都献给艺术,那该有多好。” 时优良顿了半拍,无奈笑了两声,道:“但是,木森就是木森;木森可以把所有的爱都献给艺术;木森绝不会把对东沐的爱分出半点。” 木森笑了,笑得很自豪,自豪中带点悲伤,却十分肯定的说:“是的!”转过头来看着时优良,似是认真又似是玩笑说道:“如果有一天我要结婚了,新娘不是东沐的话,我一定要杀了你,因为曾经你阻止我去表白。” 时优良道:“如果有一天我要结婚了,结婚的新娘是东沐的话,我也一定会杀了你,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不杀了你,你就会杀了我的。” 两人互瞪十秒,然后都笑了。哪怕是玩笑,他们也说得很认真。 笑意中,木森慢慢垂下头,问时优良:“所以,你会鼓励我去告白吗?” 时优良看着木森,很坚决的说:“不,我选择让你杀了我。” 木森的头垂得很低,轻轻的道了句:“是吗!你还真是够混蛋的。” 时优良道:“东沐是你的天使,也是我的姐姐;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希望两全其美,但‘世间安得双全法’。” 木森没有再说,重新拿起一支新的画笔。 知道他没有胃口吃东西,时优良拿着盒饭走了。 在一群人里面坐下来,跟东沐说:“东沐姐,那套凤冠霞帔你不试试吗?我觉得东沐姐穿上一定合适。” 他一开口,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东琳和文林夕几乎同时开口问他:“你喜欢?” 024东沐的凤冠霞帔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没有理她两,跟东沐说:“木森也说想让你试穿,不过辛苦你一天了,不好意思再开口了。” 东沐道:“早上的时候还在预选范围的,下午时间比较紧就忘了。吃了饭还有时间,就不知道木森那边赶不赶得及。” 时优良起身道:“我去问问。” 其实,根本不用问;对木森来说,东沐穿上凤冠霞帔的样子一定是不容错过的一张画。 时优良再次到了木森身旁,递给他相机道:“东沐姐说吃了饭要试穿那件凤冠霞帔,看时间应该是来不及画了,拍几张照片吧。” 木森接过相机拿在手里,有些沮丧的说:“你知道吗,我一直不敢提出这个要求。我想象不出东沐穿上之后会有多美,我怕我真的会控制不住。” 木森的心情,时优良多少能够理解一些;告诉木森说:“不用担心,回去之后我会给你泼几盆冷水,很快就会冷静下来的。” 木森点了点头,对时优良说了句‘谢谢’。 他的语气很沉重,时优良听得出来,对木森而言这是个不亚于人类登上太空的伟大举动。 时优良叹气,无奈笑了笑,说了句:“我收下了。”跑回去让东沐准备换衣服。 木森自顾的笑了笑,准备画下一张。在东沐出来之前,他一直准备着。 人生的很多时候,事实远比想象惊人。 东沐穿上凤冠霞帔出来,一亮相就惊呆了众人;就连时优良也看直了眼。 这件凤冠霞帔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大小、长短丝毫不差;除了合身之外,更是完全衬托起她的身材和气质。 东沐有着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面容,身高一米七多,经常健身锻炼;凤冠霞帔穿在她的身上,恍惚间,使人觉得回到了数千年前,女将军征战归来,天子赐戴凤冠霞帔的场景。 被她的美貌惊艳到的不只是两个男生,就连梅姬、东琳、文林夕以及店里的工作人员都被东沐吸引了眼球,纷纷过来围观。 听见众人的赞叹,见到这个场面,东沐幽默的说了句:“我结婚的时候没有穿凤冠霞帔真是人生一大遗憾。” 东沐在一众人的拥护下走来,从她出试衣间开始闪光灯就没停下过。 木森也好像获得了来自上天的力量,手中画笔前所未有的坚定,每一笔都迅速而精准的落下。他的画笔仿佛不是落在画布上,而是顺着东沐的曲线在走;仿佛不是他拿着笔,而是笔在引导着他的手。 时优良不知道拍了多少张照片,突然问东沐:“东沐姐要不要盖上盖头?” 他再次聚集了所有人的目光,这么美得人,多白痴的男生才会舍得遮住她的脸!可是,所有人也都很期待,东沐盖上盖头会不会更美了,如果此时是一场真正的婚礼,掀开东沐盖头的人,会不会高兴的当场死去。 东沐点了点头,脸像是熟透了的樱桃。 店员拿来盖头。 东沐要盖上盖头的时候,所有人都自觉的闭上了眼,这是神圣的一刻,闭上眼睛再睁开,是对眼前这位至高无上的女神的致敬,以免玷污了她的美艳和圣洁。 当他们睁开眼的时候,也果然没有失望,盖上盖头的东沐,更加能够触人心弦。虽然看不见她的脸,但是她隐藏在盖头下的美艳脸庞,却是让所有人都为之屏吸咽口水的。大概正是因为知道了她的美艳,所以当她盖上盖头的时候才更加神思无限。 有什么能表达他们此时的心情呢?大概就是那句: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如今:东沐的美已经浸透到他们的心里。 多余的人拍了几张照片之后就各自散了,只留下东沐、木森和时优良三个人。 木森在很认真的画画,东沐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虽然她已经很累了,但她还是极尽全力的不动一下。 时优良围着东沐不知道转了多少圈,尽量将一些不易察觉的细节也拍下来,这是他帮助木森的办法,除此之外,他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 时优良不知道摁了多少次快门,木森也终于接近收尾,九点钟的钟声正好敲响。木森叫道:“东沐姐你们去准备吧,我这里最后收尾一下就好了。” 东沐且问了他一句:“这样可以吗?不会影响到你的发挥吧?” 木森道:“放心吧,东沐姐的模样都已经刻印在我脑子里了。” 东沐应了声,去换衣服了。时优良看着木森,笑道:“东沐姐的模样都已刻在我的脑子里了,不知道大画家你说的是东沐姐当模特的模样,还是她本人?” 木森的手没有停下,也没有看时优良,却很严肃的告诉他:“谢谢。” 当木森变得特别正经的时候,时优良就知道他的心里一定藏了很多事情,无奈一笑,回答木森:“不客气。” 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却两人的心里都泛起一些不一样的感觉。 木森的心里怀着对时优良的感激,真想说一句:“能跟你成为好兄弟真是太好了。”不过他没说,因为他知道时优良肯定不愿听。 时优良的心里也终于找到了一个答案,经过今天,他再次坚定自己的信念:在这个年纪,还是应该多读一些书。 九点四十多离开婚纱店,木森、时优良、东琳、文林夕四人去赶车,梅姬和东沐自驾回家。 忙手忙脚的总算赶上最后一趟车。 车上,东琳坐时优良对面,见他又拿出书来,不乐意道:“好不容易出来玩,你就不能跟我们多说说话吗?” 时优良放下书,道:“好吧,你想说什么?” 这下,反倒是东琳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张口半天,跟时优良抱怨道:“本来我有很多想说可以说的东西的,不过被你这么一问,就不知道说什么了!你真是聊天终结者。” 时优良忍俊不禁,跟东琳说:“还有两个星期就要第一次月考了,高一结束的时候会进行分班,我会被送去特优班,希望你能一起,还做我的同桌。” 025一岁之差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没等东琳说话,木森道:“那不可能,东琳的升学成绩是勉强过线,而你是第一名,进入特优班之后会依据成绩排座位,就算东琳勉强进入也肯定是角落的位置,而你一定是VIP。”完了,又补充一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现在你们已经不是同桌了。” 东琳瞪他一眼,告诉他说:“已经是了,星期三的时候,因为时优良的同桌受不了他每天只知道看书,所以跟我换了位置。” 木森朝东琳说了句‘恭喜’,然后问时优良:“这是真的吗?” 时优良道:“是真的,不过不是我同桌受不了我每天看书,而是东琳的位置更适合睡觉。” 东琳戳时优良,争辩道:“就是,他就是受不了你每天看书,是个人都受不了你只知道看书。” 文林夕立刻举手说:“不,我觉得他专心看书的时候很帅很迷人。” 时优良拿出一副老者的态度,跟文林夕说:“小姑娘有眼光,我喜欢你。” 空气凝固了几秒,文林夕一脸幸福的说:“做我男朋友。” 时优良好像完全没有在意到东琳和木森的表情,回答文林夕:“我说的是长辈对晚辈的那种喜欢,毕竟我可是整整比你大了一岁的人。” 文林夕道:“你不觉得这样才会很幸福吗;首先年龄差不多,不会有代沟,其次你性格相对老道成熟,我偶尔耍耍小脾气更能增进感情;如果你觉得无聊了,我可以上演百变萝莉的一面;怎么样,我这样的女朋友,绝对是当世第一。” 时优良略作沉思,很认真的点头道:“有道理,但是我比你大了差不多一岁啊,在这个平均年龄不到十六岁的圈子里,我比你大了一岁,就是三百六十五天,760小时,525600分钟,31536000秒。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 文林夕愣住,暂时不知从何反驳,朝时优良握拳道:“你让我捋捋。”随即又鄙视的看着时优良,说:“所以你是再次拒绝我了吗?” 时优良道:“因为我现在真的不想谈恋爱;我的钱都买书了,我的时间都用来看书了;根本不敢跟女生约会。” 文林夕若有所思的点头,‘哦’一声道:“这样啊,这个理由还能接受。” 木森惊讶的看着她,啧啧两声道:“我还以为你会说包养他。” 文林夕道:“我看起来像是会保养小白脸的吗?” 木森很认真的点头道:“像;从这两天的相处来看,我觉得如果时优良愿意,你包养他的可能高达百分之九十。” 文林夕脸不红心不跳的点头了,承认道:“百分之一百;但我要声明的是:时优良绝不算是小白脸,保养小白脸的富婆绝不会保养时优良。” 木森不由得点头,道:“这话是由富婆说出来的,无法反驳,但我且问一句:你是如何定位时优良的?” 文林夕道:“首先,恋爱结婚的首选;时优良喜欢书,做事认真负责,不用担心他会出轨什么的;其次,值得投资,理由同上;其三,值得交的朋友,时优良少年老成且没有代沟,绝对算得上是指路明灯。” 木森若有所思,杵着下巴点头道:“嗯~。我觉得你不是喜欢他,你是在写观察日记。” 文林夕气得瞪眼睛,举起拳头威胁木森:“说话小心点。” 木森立刻认怂,道:“武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东琳和时优良在一边看照片,完全不理会这边了;文林夕的目标是时优良,也不想跟木森斗嘴,就也凑了过去,木森当然也凑了过去。 吵吵闹闹的,车子到站。 学校门口,望着已经挂上大铁锁的大门,时优良叫木森道:“别管他们了,咱们回去睡觉吧。” 两个女生立刻投来杀人的目光,木森不敢跟他一起犯众怒,拒绝道:“不好吧,两个女孩子大晚上的不安全。” 见他已经站在女生一边,时优良叹气,跟他抱怨道:“哥,你是不是画了一天画傻了;文林夕是谁,就算晚上遇到流氓也是流氓吃亏的主;她能没有住的地方,她能丢下东琳不管。但是,现在你必须为她们寻一处舒服的窝点。” 木森拍着时优良的肩膀,很坚决的说:“兄弟,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就没读到过一句话叫做骑士精神吗!” 时优良朝木森露出个十分佩服的表情,告诉东琳和文林夕:“这一带的酒店你们尽管选,他出钱。” 木森打住他,道:“为什么选酒店,带她们回宿舍不就好了。” 时优良惊讶的看着他,质问道:“东琳可是把你当做亲哥哥的,你这个禽兽。” 木森咬牙道:“你才是真的禽兽,这种事情你也敢想;宿舍两张床,她两睡你床,你睡地上不就好了吗。” 时优良拒绝道:“她两睡你床,你睡地上。” 木森道:“那我愿意出钱,一人一半。” 木森和时优良的争吵似乎永远不会有尽头,文林夕插进来,很强势的说:“我决定了,今晚也去这两个禽兽的宿舍。”转过头问东琳:“你呢?” 东琳跟文林夕并肩道:“禽兽的窝,怎么能让你一个人独闯。” 没有给他们选择,东琳和文林夕已经走在前面;时优良和木森还在为谁睡地上争吵。一直吵着回到宿舍。 宿舍外面,文林夕探头看了一眼没有发现异样才敢走进去。 进到两人的宿舍,文林夕不由得惊讶道:“这真的是宿舍吗?分明是单间版的豪华公寓好不好。”确实如文林夕所说,这间房约有四十平米,两张床,半屋子摆放的整整齐齐的书画,对两个学生来说确实是非常豪华的了。 木森和时优良不想解释,东琳告诉她:“因为这两货分别是今年文化生第一名和艺考生第一名,报名第一天两个人的行礼加起来整整一辆小货车,而且全是书画;不能在学校给他两搞特殊安排单间宿舍,教导主任只得给他两介绍了这地方。而且学校给承担一半的房租。” 026过期了的萝莉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林夕啧啧两声,感叹道:“见识了!”说话间,已在书房的懒人沙发上坐下来,随手拿起一本书,吩咐时优良和木森:“给我找件睡衣,今天出了好多汗,我要洗澡。” 时优良已经找地方坐下,叫木森道:“木森,把你的睡衣给她一件。” 木森道:“你觉得你在两个男生的地盘上洗澡安全吗?” 文林夕道:“要说不安全,从决定夜宿狼窝就已经不安全了;所以,除非你忍心把我赶出去,不然就得看我作威作福。” 木森无奈长叹一口气,叫时优良道:“下面小卖部应该还开门,你去给她两买睡衣。” 时优良不乐意道:“把你的睡衣给她两穿就好了;下面小卖部也没有睡衣卖。” 木森道:“不是有T恤吗,买两件大码T恤,她两能将就的。” 时优良还是不起身,懒洋洋的道:“你去买吧,我实在不想动。” 木森道:“那好,把你的睡衣给她两穿。” 他两这么毫无顾忌的大声争论,东琳和文林夕十分不悦。文林夕咬牙道:“你两什么意思,最好能给我说清楚?” 木森和时优良终于不争了,都心虚的离她远一点,木森解释道:“别误会;只是觉得要给女生穿自己的睡衣,有点怪怪的。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时优良道:“另外的话,木森是御姐控。”上下打量东琳和文林夕,提醒两人道:“今晚不要睡太死,你两只穿一件T恤,绝对是御姐中的鼻血收割机。” 木森怒不可遏,解释道:“我喜欢御姐不假,但是我不是变态。”感觉到了东琳和文林夕警惕的目光,木森嫌弃道:“还有,东沐那样的才算御姐,她两只能算是过期了的萝莉。” 这下算是彻底惹怒了东琳和文林夕,朝木森叫嚣道:“立刻道歉。” 木森道:“可是,时优良喜欢萝莉。” 成功把东琳和文林夕的视线转移到了时优良身上,时优良怒目瞪着他;立刻又坏笑道:“不要岔开话题,你骂两个可甜可咸的女生是过期了的萝莉,你知道这是多大的罪过吗?上下八千年天打五雷劈都不为过。” 木森被两个暴走边缘的女禽兽盯着,不由得咽了口水;撤退道:“我去给你们买睡衣。” 小心翼翼的从东琳和文林夕中间穿过,出门之后小心翼翼的带上门。 时优良还悠闲的坐在沙发上,随手拿起一本书。 东琳和文林夕移步到他身后,摩拳擦掌。 时优良假装不知,把全副心思都集中到手中的书上。 东琳和文林夕一齐出手拍在他后脑勺,文林夕发难道:“说清楚,谁是过期了的萝莉。” 时优良合起书本,呼口气给她们解释道:“首先你们要搞清楚,说你两是过期萝莉的不是我;其次就事实而言你两的年纪说是萝莉确实过期了;再者希望你们明白这里是我的地盘,既然是客人,就不要喧宾夺主。” 时优良停顿一拍,但没有给两人说话的机会,继续口若连珠道:“现在放下这个无聊的话题;让我们回到正题上,两位女士,难道你们真的觉得夜宿狼窝没问题吗?” 东琳和文林夕互看一眼,很确定的点头。文林夕说:“有什么问题吗?我赌你们两个变态不敢怎么样。” 时优良什么也没说,又翻开了书;完全忽视了东琳和文林夕。 他不理会两人,两人也懒得客气,挤在一个小沙发上小声的讨论着什么。 木森买了东西回来,敲门叫道:“里面的准备一下,我要进来了。” 话音才落,已打开门进来了。把手上的一个袋子扔给东琳和文林夕,与她二人报价道:“总共一百六,算上我的跑腿费两百,一人一百,现金还是刷卡。” 文林夕打开钱包,拿出一百块递给木森。 东林没有要给钱的意思,讨价还价道:“今天姐姐给你当模特的钱还没结,从里面扣吧。” 木森拒绝道:“东沐姐给我当模特,跟你有什么关系;现在,立刻给钱。” 东琳还是不给,对着木森抛个媚眼道:“我接受肉偿。” 木森白她一眼,后退两步嫌弃道:“这是什么新的惩罚游戏吗?” 文林夕‘噗嗤’笑了出来,煽风点火道:“东琳,他嫌弃你,这不能忍。” 东琳果然怒气冲冲的盯着木森,威胁道:“你是不想活过今晚了吗?” 木森早有准备,给东琳说:“你不觉得文林夕一直在诱导你发怒吗;想想,两个年华正好的女孩在一起,一个是动不动就骂街的泼妇,一个是窈窕淑女;谁会更招人喜欢;如果这两个人还是情敌的话……。” 话说一半最能让人冲动,木森的适可而止,成功把东琳的戒心转到文林夕身上。 文林夕本来只是逗趣看戏,没想到引火烧人。虽然两人是情敌,但是文林夕可不想在竞争关系之外跟东琳结仇,赶紧解释道:“我没这个意思……。” 话未说完,她却顿住了,因为她突然发现不管怎么解释都摆脱不了“绿茶婊”的嫌疑。 东琳突然笑了,调戏文林夕道:“你这么紧张干嘛,我知道你不是婊子,只是在想咱两可是情敌,为什么还能相处得这么好。” 文林夕疑惑了两秒,接东琳的话道:“是有些奇怪,别的姑娘的话,知道我盯上她男朋友的时候就把我放入追杀名单了。” 东琳也想了想,道:“可能因为他还不是我男朋友吧;而且,我有信心你抢不走的。” 她两在一边肆无忌惮的讨论,木森突然很好奇,问时优良:“作为当事人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时优良的眼睛还盯着书,想也没想的说:“这本书已经看了三遍了,如果明天还收不到快递,我就打电话投诉快递公司。” 他就这么脸不红心不跳的忽悠了过去,木森无奈,朝东琳和文林夕做个无奈的表情,道:“事实证明,禽兽的世界强者才拥有交配权。” 东琳和文林夕嫌弃的看着她,却又不由得僵硬的点头。 027强者才配拥有交配权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强者才配拥有交配权,这个原始而野蛮的方法,对时优良来说或许是真理。”她们都在心里这么想。 理由当然是:很现实的问题,如果有一本他足够喜欢的书作交换,那么不论是谁要对他做什么他都不会反抗的。 因为有这个想法,东琳和文林夕一起问道:“时优良,你最喜欢的书是哪本。” 一齐问了出来,一齐脸红到耳朵根,一齐笑得直不起腰来。时优良和木森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疑惑的看着她两。时优良答话道:“我的书我都很喜欢,但是要说最喜欢的,第一本认真看的书‘金瓶梅’,应该算是看了最多遍的吧。” 这是语惊四座,三个人惊讶的看着他,木森咽口水问道:“内容吸引人吗?” 时优良道:“作为四才子书之一,质量是肯定的;是一本值得研究的书。” 木森使劲点头,一百分赞同道:“嗯嗯,什么时候也借给我研究。” 时优良这才反应过来,瞪着木森道:“我说的是研究当时的经济社会状态,不要用你那双肮脏的手碰我的书。” 原本还有些不好意思的东琳和文林夕,立刻无奈叹气;她们都是知道的,时优良的脑子里根本不可能有那种东西。 四个人吵闹到很晚才睡,东琳和文林夕睡时优良床,时优良跟木森一起睡。 玩了一天,又闹到大半夜,倒是睡得很香。 早上天未亮,文林夕的生物钟响了,挣扎着睁开眼睛,见木森和时优良已经不在床上,推醒了东琳,长叹道:“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管这两货叫禽兽了;昨晚那么晚才睡,还能这么早就起床!看起来还很精神!” 东琳摸起手机看了时间,裹着杯子朝里面翻了一转,叫苦道:“你也是够禽兽的,知道昨晚睡得晚还这么早吵醒我。” 文林夕半靠在床上,无力长叹道:“习惯了,初三的时候为了补课每天只睡七个小时,晚上六个小时,中午一个小时。” 东琳‘哦’一声,继续裹着被子酣睡。过了五六分钟,突然坐起身来,问文林夕:“之前时优良说你是他假期打工时候的老板,我还以为你们那时候才认识的呢。” 文林夕道:“我们是那时候才认识的啊。” 东琳睁开眼看了文林夕一眼,又继续闭目养神,有气无力的道:“大早上的就编谎话,你不怕将来你老公送你一箩筐谎话做新婚礼物吗。之前的时候你说你来第一中读书是因为时优良,如果是假期才认识的,这个契机是如何成立的呢,难不成你们还能梦中传情?” 文林夕道:“我倒是想啊,不过我觉得那家伙梦见的女人不是女老师就是女作家。” 东琳赞同道:“同意,就算梦见你,也肯定是梦见在你家书房里看书,至于你的骚姿弄首,他绝不会看见的。” 文林夕稍微转头睁开眼瞪了东琳一眼,骂道:“别太过分,我可不想一大早跟你吵架。” 东琳道:“所以呢,你来第一中读书的契机是什么;女子中学那样的地方更适合你吧;第一中很难找到你的同类。” 文林夕道:“刚开始认识时优良的时候觉得这个男生真的是糟糕透了;一点绅士风度没有;相处一小段时间以后我以为他只是害羞不善于跟陌生人搭话;可是当我主动搭话之后才发现这家伙简直是个恶魔;凭一张嘴让我无数次怀疑人生,仗着自己头脑聪明,变着法压榨同事的剩余价值……。” 文林夕嘴角勾起一抹很浅很好看的笑容,似乎是回忆起某件开心的事情,告诉东琳说:“但是,如果别人真的需要他的时候,他比任何人都可靠。不知不觉,就成了他的小迷妹了。” 东琳没有睁眼,她不愿也不敢;她知道此时文林夕的脸上一定挂着遇上真爱的幸福笑容,这是她不愿意看见的;她怕自己会心软,会成全了文林夕和时优良,因为这两个人不论怎么看都实在太般配了。 东琳的心微微的揪扯着,小声说道:“是这样吗?”又开玩笑说:“我还以为是习惯了被人追捧的大小姐遇上违逆自己心意的市井狂徒这种展开呢!” 文林夕知道东琳一定在伤心,作为朋友,她希望可以安慰东琳;但是作为情敌,她不能退步,告诉东琳说:“这么说也不为过;他留在我身上的痕迹虽然已经找不到了,但是心里的痕迹是永不消亡的。” 东琳没有再回话,文林夕也沉默着。 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天微微亮。时优良叫道:“床上的两个女人,你们还要睡多长时间。” 迟迟没有听见两人起床的声音,时优良再次开口道:“友情提示:从这里走到学校需要十分钟,我们必须花费大约二十分钟吃早餐;如果你们不能在十分钟之内起床洗漱出门,那么你们只能选择迟到或者不吃早餐或者不能吃早餐还迟到。” 东琳还闭着双眼,叫时优良道:“你就去跟老师说我生病了,早上也需要继续请假;如果可以的话,我还希望你能给我买一份早餐回来再去上课。” 时优良道:“那我再提醒你一件事,学校规定:迟到早退超过六次,请假超过四次就要记录在案,随着期末成绩单一起拿回去给家长签字。而本学期开学不到三个星期,你已经请假两次,早退迟到各一次。” 东琳终于愿意起床,并问时优良:“请假两次我记得,第一次是因为开学太兴奋感冒了,第二次是昨晚;迟到早退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时优良道:“开学第二个早自习,女王殿下光荣的成了我们班第一个迟到的人;上周三体育课,你再次成为我们班第一个早退的人。” 东琳呆了小半天,叫冤道:“开学第二天,课本都还没有拿到,竟然算我迟到!体育课老师自己先走了,让我们自己练习,我只是去买根冰棍没有赶回来点名,竟然算我早退!还有没有天理了?” 028拒绝一个人需要二十五页的论证资料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回答她:“我们目前所必须学习的知识中暂时不包含这个学科,如果你可以降低要求的话:地理勉强可以凑合。” 东琳抓起枕头朝他砸过去,嘴里骂了句什么,接着跟时优良抱怨道:“迟到早退这种事,你就不会帮我想点什么办法瞒过去吗!” 时优良回答他说:“姑娘,你已经十六岁了,已经不再是那个犯了错只会进少管所的小丫头了。” 跟时优良斗嘴,永远不可能占据优势,深有感触的东琳长叹一声不跟他说话。一个人生闷气钻进去卫生间。 等东琳和文林夕洗漱好,时优良看了时间;呼口气放下了手中的书。 常去的早餐档,人还很少,这个时间点,学生都才刚刚起床。 简单的豆浆油条,四个人四份,一样的豆浆不加糖,一样的油条要抹上辣酱。 文林夕好奇的看着东琳,嫌弃道:“口味真重。” 东琳怒目瞪她道:“你有资格说我吗!” 文林夕道:“两个原因,第一我没见过这种吃法,好奇;第二你们都点这个,口顺就说了。” 东琳道:“彼此彼此;平时的话我一般不吃豆浆油条,就算吃豆浆也是要加糖的,油条也绝对不会抹辣酱;但是看这两货都这么吃,所以就同上了。” 文林夕看向时优良和木森,问:“你两呢?这么奇怪的吃法是怎么来的?” 木森转过头看着文林夕,严肃的道:“请你给老板以及每天早上来这里吃早餐的人道歉。” 文林夕不知为何变得特别的乖巧,鞠躬道:“对不起,我献上十二分的歉意。” 豆浆端上来,文林夕喝了一口;盯着豆浆道:“没有想象中的难喝,但也算不上好喝,虽然有豆浆的味道,但是却找不到豆浆的香浓;到底该说它是一杯加了豆汁的水呢,还是一杯豆汁被加满了水呢。” 她话才出口,时优良率先端着盘子去了另外的桌子,木森跟东琳紧随其后;文林夕瞪着三人咬牙切齿,但还是端起盘子跟了过去。 东琳刚要起身,被文林夕摁了坐下,朝她们吼道:“你们是小学生吗,玩孤立这种幼稚的游戏。” 三人的目光同时看向她,东琳小心翼翼的问:“你小时候被孤立过?” 文林夕道:“有什么奇怪的吗?这种经历谁都有的吧!” 三人均沉默以对;东琳不仅骇然,不敢相信的问道:“你们没有?” 东琳摇头,朝文林夕投过去怜悯的目光,安慰她说:“肯定是你太优秀了,家世好,长得漂亮,成绩好,所以才会遭到妒忌。” 虽然她是这么说,但是眼神已经出卖了她。 文林夕感觉自己真的太可怜了,问东琳:“那要怎么样才能避免被孤立?” 三人再次震惊,东琳一口豆浆咽下去,脖子里传来火辣辣的感觉,却硬是忍住没有咳出来,问文林夕:“你不是要告诉我你现在还会被孤立吧?” 文林夕心虚的点了点头,回答东琳:“不知道为什么,军训的时候还好,正式开学之后一直无法跟班里同学处好关系。” 东琳十分不解道:“没道理啊,女生疏远你情有可原,就凭你这张漂亮的脸蛋,男生应该都恨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贴在你身上才对啊。” 文林夕白她一眼,振奋精神道:“你能不要用这么奇怪的比喻吗,我现在是弱势群体;然后,给我分析一下原因呗!” 说话间,也把目光看向了时优良和木森。 既然她求救了,时优良和木森也就出手相救,木森问她:“开学到现在收到几封情书?” 文林夕道:“不记得,不少就是了。” 木森问:“怎么处理的?” 文林夕道:“约他出来,告诉他我有喜欢的人了。” 木森震惊的瞪大眼睛,坐直身子,裂开嘴唇咬紧牙关道:“佩服,实在是佩服。” 文林夕不懂,问木森:“这样做有什么不对的吗?” 木森道:“你不作出任何反应他就知道自己被拒绝了,可是你偏要约他出来;怀着十万分激动的心情忐忑等待,好不容易见到了你却告诉他不能跟他交往;不回应是擦身而过,他只是看了你一眼;而当面拒绝是擦身而过的时候他看了你一眼,你就朝他肚子上捅一刀。” 文林夕大惊,捧着豆浆咕噜咕噜喝了两口,尴尬的强作笑容道:“那好歹也是一片心意,就这样扔了不好吧!” 木森实在无语了,‘哼哼’两声,问时优良道:“如果你收到女生的情书会怎么办?” 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时优良拿起未喝完的豆浆起身,说道:“准备一份二十五页的材料,向她论证这个年纪谈恋爱不划算。” 东琳一口豆浆直接喷了出来,大街上就肆无忌惮的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木森一边大笑一边告诉文林夕:“现在你知道了吧,你的行为跟时优良的做法有的一拼。” 文林夕没有理会木森,反倒是问时优良:“为什么是二十五页?” 时优良道:“因为她向我告白的行为像二百五一样,我的回应也像二百五一样。” 文林夕和东琳都怒了,因为她两都曾向他告白,并且都准备寻找机会再次告白。 可是生气归生气,她们能做什么呢?什么都不能做,只有生闷气而已。 时优良并不是很在意她们的心情,继续道:“但是,让男生对你敬而远之的关键,不在于你约他们出来当面拒绝,而是拒绝的态度;本来只需要一句‘我觉得我们不合适’就可以的,而你却准备了二十五页的材料跟他论证‘为什么我不喜欢你’这个话题。 不是每个人都是天才,你这个天才虽然是好意,但是在笨蛋的眼睛里,你只是单纯的想要羞辱他们;或者,这个女人虽然长得好看,但是脑子有病这种感觉!” 木森和东琳不禁骇然,盯着文林夕问:“你真的准备了二十五页的材料去拒绝他们?” 029被孤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林夕怒不可遏,低声吼道:“我没有,我又不是白痴,怎么可能那么闲。”这么说着,又不由得心虚道:“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不过大概也说了一些多余的话吧!” 现在,所有的真相浮上水面。 但是,预备铃已经响起,时间已经不够给他们解决问题。匆匆道别,各自朝着自己的班上跑去。 早读结束,时优良问东琳:“没睡好吗?一节课都在走神。” 东琳的心情不大好,摇了摇头。 趴在桌子上两分钟,终于还是开口问:“时优良,你喜欢文林夕吗?” 她这么一问,时优良才明白过来一节课的时间东琳都在纠结这个问题。默了半分钟,回答东琳:“文林夕长得漂亮,人也温柔,是个男生都会喜欢的吧。” 这个答案,分明是意料之中的,可是真的听到了;东琳的心还是像刀割一样的疼。失魂落魄的‘哦’了一声,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说不出来。 紧紧的抱住自己,眼泪不自觉的就流了出来,但强忍住没有哭出来。她想要抬起头看时优良是怎样的神色,看时优良的脸上是不是正洋溢着熊孩子骗到人的得意。可是她不敢,她害怕看到时优良一脸认真的样子,也害怕让时优良看见自己泪水滑过的脸庞。 过了一小会,又听见时优良的声音:“其实喜欢或者不喜欢都没有关系;虽然她是能够一见钟情的类型,我却不是个懂得一见钟情的人。” 东琳没有明白,但是心里开始有些期待,小声的说了句:“不懂。” 时优良很认真的回应了她的期待,告诉东琳:“简单的说,就算文林夕的美倾国倾城,但如果我的心里已经被填满的话;她的美于我而言也只是大千世界万千皮囊中的一副。所谓的爱情,是觉得一个人特别才会产生的。” 东琳的心情好了九成,不由得在心里笑了起来,问时优良:“所以,你上次拒绝她就是这个理由吗?” 时优良道:“不完全是,更主要的原因是答应了你单着毕业。我是个很重承诺的人。” 这个答案,不那么好也不那么坏。但是对东琳来说,应该算是个坏消息吧。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觉得自己太任性了,暗暗呼口气,告诉时优良说:“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喜欢文林夕的话,这个约定就作废了吧。我要作废的,不算你违反约定。” 这话说出来的时候,她是希望时优良能够反驳她的。 时优良也真的反驳她了,几乎没有犹豫就告诉东琳:“不,我要单着毕业。” 虽然已经上课了,但东琳还不想结束交谈。写了张纸条递给时优良,问:“因为我答应以后嫁给你了吗?” 时优良很快还给她,上面只有两个字,很大的两个字:“上课。” 东琳知道时优良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也就不再好奇了。 而时优良是怎么想的呢?他正很认真的看书,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谁也猜不透他的心思,因为连他自己也没有搞明白。 东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被时优良叫醒已经是中午放学。尚未完全清醒,睡眼惺忪的朝教室外望了一眼,合上书本就起身往外走。 走出教室,时优良叫她道:“去洗个脸吧,你现在样子让木森见到了,绝对够笑一年的。” 东琳脑袋还不是很清醒,晕乎乎的走进洗手间。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也忍不住嫌弃了,脸上全是刚睡醒的压痕,眼角还有眼屎,像个疯女人一样。 约定的小吃店,木森和文林夕已经给她两叫了吃的。 时优良和东琳刚刚坐下,文林夕就开口道:“继续早上的话题,要怎么样才能跟班上同学搞好关系?” 东琳不作答,木森不作答,时优良也不作答;都只在专心的吃着自己碗里的饭。 文林夕不悦,敲桌子道:“你们三是商量好的吗!” 时优良告诉她说:“其实你不必在意这些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不必强行拉别人进来,也不必强行进入别人的世界。” 时优良算不上是个正常人,他的意见可以忽略,文林夕问东琳:“东琳有没有什么好主意啊?” 东琳叹气,回答她说:“我觉得时优良说得对,你是身价过亿的大小姐,有人羡慕嫉妒恨很正常,太在意会累死的。” 文林夕气不打一处来,骂她两说:“真是男盗女娼的模范夫妻。” 最后剩下木森,但是当文林夕把目光转向他的时候就放弃了。木森在三个人中是性格最孤僻的,文林夕觉得如果没有时优良和东琳,他的情况不会比自己好很多。 文林夕心事重重的扒了两口饭,又问木森:“我问了他两不问你,你就不觉得奇怪吗?” 木森道:“因为你觉得我除了东琳和时优良之外也没有别的朋友,所以问了也是白问。” 文林夕不禁愕然,小心翼翼的问木森:“我这么想你你就一点不在意吗?” 木森看她一眼,略作沉思道:“为什么要在意,这又不是事实;而且如果这么想对你能够有所安慰的话,也算是功德一件。” 文林夕的目光在三人身上打转,嫌弃的问:“你们三说没有被孤立过,不会是因为从小就没有别的朋友,所以压根不知道什么叫做孤立吧!太可怜了。” 时优良和木森懒得做声,东琳告诉她说:“这么说也不算错,初中的时候我们有怪人铁三角的称号。” 文林夕盯着东琳,稍稍垂下头,怅然到:“我很想理解成你在安慰我,但是,扎心。” 呼口气,昂首望着另外三人,几乎以命令的口吻说:“从现在起,怪人铁三角改名为钢铁四边形。” 另外三人愕然,东琳裂开嘴‘嘶’一声道:“这名字……” 时优良道:“听起来……” 木森道:“还真是恶心!” 文林夕怒目瞪着三人,咬牙切齿,低沉的声音问:“你们三有意见吗?” 030朋友随缘而来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三人齐齐摇头,很默契的端起饭碗往嘴里扒饭。 文林夕的心里有些失落,她不懂他们的默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开心又为什么失落;他们的大多数行为都是她不能理解的。 但是她还是强行插了进来,因为文林夕在想,只要插在其中,总会懂得的。 文林夕问时优良:“下午你们班体育课上吗?” 时优良问东琳:“下午有体育课吗?” 东琳想了想,回答道:“第一节自习,第二节第三节体育。晚上物理老师留守。” 时优良告诉文林夕说:“应该要上吧,记得开学的时候班主任说过:虽然高中的课程很紧张,但是也不能只顾着学习,要争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进步。” 文林夕道:“我们班第一节第二节是体育课,第二节时间重合,你两有什么擅长的运动吗?一起啊!” 东琳极为不爽,朝文林夕吐槽道:“不要说的跟你什么都很擅长一样好不好。” 文林夕道:“算不上专业级别,但是随便玩玩总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呢,什么安排?” 东琳差点被气得吐血,干咳两声对文林夕说:“就是因为这样你才会交不到朋友;亏我还以为你是个天使呢,现在看来,你是天使的面容魔鬼的心。” 文林夕骇然,问东琳:“我有说错什么了吗?” 东琳实在无奈,告诉她说:“说话太直接;一般的女神这个时候都会说:没有啦,反正就是开心嘛,人家不会的你们可要教人家哦。” 文林夕道:“人家……!也太做作了,你不会是骗我的吧。” 东琳道:“是很做作,不过至少听起来舒服啊。所以男生对绿茶缺少免疫力,温软糯,最大程度的满足了他们的征服感。” 文林夕看向时优良和木森,想要从他两身上知道东琳说的是对是错。 时优良说:“如果非要说的话,我选绿茶。” 木森稍作沉思,很坚定的说:“选我所爱;我若心动,他是什么性格又有什么关系,我若不爱,她是什么性格又跟我有什么关系。” 文林夕愣了三十秒,皮笑肉不笑的说:“你两的意见果然不能作为参考。所以呢,时优良,为什么选绿茶?” 看似问得不经意,但她已经竖起耳朵,一个字也不会漏掉。 时优良道:“我没遇见过这种被称为‘绿茶’的女生,但是从称谓判断应该是反派角色;在绝大多数的故事中,反派角色都比正派聪明;而且,我喜欢和懂得耍心机的人交朋友。” 文林夕感觉自己的三观接连被刷新,差点吐血,龇牙咧嘴道:“果然,问你两这种问题是我脑子有病。” 时优良道:“讲道理啊……。” 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文林夕朝他吼道:“闭嘴,你要是敢说,我就把这碗~汤泼到你脸上。” 文林夕不给时优良说话的机会,因为当时优良说出‘讲道理’这三个字之后,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歪理;可是这家伙的气场和思维实在太强大了,他的歪理往往令人绝望;毫无反驳的余地。 东琳望着文林夕有些幸灾乐祸的问她:“你该不是不知道这碗汤叫啥名吧?” 察觉到了东琳口气重的调侃,文林夕恼羞成怒,吊儿郎当理直气壮的说:“谁说我不知道,免费配餐汤嘛。” 东琳强忍住不笑,拿起勺子喝了一口,装出一副吃到山珍海味的神情道:“这碗配餐汤虽然是免费的,可味道着实不错,你说对吧,免费配餐汤。” 被她如此调侃,文林夕小脸红到了脖子根,尴尬的连说话都不会了;这样的窘境,印象中还是第一次。 偏偏,木森要给她火上浇油,对文林夕说:“其实你不必将就我们的;以你的标准来说,这个地方不论食材还是烹饪都是劣质的;食品的安全卫生也有很大的隐患。” 文林夕觉得自己似乎被拒之门外了,一直以来她都希望能有一些在生意和家世背景之外相处的朋友;她来第一中学,不仅是因为这里有时优良,更是因为这里汇集了各种各样的人,她觉得在这里的话说不定可以找到一些能在‘公事’之外单纯的接受自己的人。 可是她似乎错了,不论是第一中学还是别的地方,不论是奋进向上的好青年还是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人类这种群居动物,在一些好恶上会相似的叫人发抖。 在女中的时候至少大家都是一样的,可是来第一中学,老师和同学都把她当做娇滴滴刁蛮任性的大小姐。 来时的幻想已了无踪迹,是不是还要继续呆下去呢? 文林夕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委屈,眼泪不争气的流了出来。心里骂自己道:“这么不争气,难怪人家把你看成一无是处的大小姐。” 时优良放下碗筷,坐直了身子,十指交叉手肘撑在桌子上,望着文林夕开口道:“话可能不大中听,但确实是这个道理。我们把你当朋友,所以在岛上的时候欣然应邀;你把我们当朋友,也不必委屈自己来将就。” 文林夕不大明白,稍微抬头看了时优良,问他:“什么意思?” 时优良递给她纸巾,告诉她说:“意思就是:朋友是互相理解的,而不是互相将就的。” 文林夕哭得更加伤心了,责备时优良:“你说话怎么总是这么绕。我现在已经这么难过了,你就不能说的简单点吗。” 时优良道:“但是如果我只说一句:我们是朋友!干巴巴的空洞无力,你只会觉得我是为了敷衍安慰你才这么说的。” 文林夕的心情一下好了很多,时优良安慰人的方式很特别,也很有效。 文林夕抽泣几声,擦了眼泪,呼口气平定心情说道:“所以,你们真的没把我当成朋友吗?不会觉得我太娇气?” 时优良道:“不确定,但哪有什么关系;把你当朋友就是虽然你很娇气,我们还是把你当朋友。” 031月考将至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和木森强忍住不笑出来,点头称是,附和道:“对,朋友嘛,就是包容彼此,互勉共进。” 文林夕破涕为笑,之前她一直觉得这种桥段在现实生活中绝不可能出现。人是群居动物,也是极聪明极善于选择的动物,异类理所当然的被排斥。 可是,人类这种动物,也免不了一些笨蛋,他们喜欢‘随缘’。 发生了很多事情,开心的不开心的;文林夕却只牢牢记住了一句:“把你当朋友就是:虽然你很娇气,还是把你当做朋友。” 文林夕终于放弃了迎合别人,她终于像‘怪人铁三角’一样随着自己的性子做一些事,至少在交朋友这件事上,他在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 “时间总是不经意的从指缝间溜走,等你发现它们悄悄离去的时候,已经一切都来不及了。”星期五,东琳望着沉落的红日如是悲叹道。 时优良坐在她旁边,手里拿着一本不知道从哪淘来的旧书,鄙视的骂道:“一个星期前我就提醒过你,这一个星期的时间你每天走神开小差,现在想要临时抱佛脚也来不及了。” 东琳楚楚可怜的看着时优良,眨巴眨巴眼睛祈求道:“给我抄。” 时优良道:“可以,不过关于你考试作弊的时候我会如实向伯父伯母汇报。” 东琳道:“给我抄,不要给爸妈汇报。” 时优良道:“那是不可能的,我没义务帮你撒谎。要知道,谎言是精神的毒药,会上瘾的;更加可怕的是谎言的瘾是会成为习惯的,要戒掉谎言的瘾可比戒掉毒瘾难得多。” 东琳鼓起腮帮子不以为意,跟时优良唱反调道:“不要说的这么冠冕堂皇的好不好,你这种天才怎么会明白凡人的痛苦。” 时优良道:“关于这件事,我可以十分肯定的告诉你:我不知道你说的痛苦是指什么,但我沾染过网瘾,也沾染过谎言的瘾,所以我说的话是真理。” 东琳整个人都颤栗了一下,好像被丢进冰冷的寒池中,被几根棍子涮了一遍又给捞上来。 那件事是两家人的禁忌,唯独时优良这个当事人可以肆无忌惮的说出来,就好像只是在谈论别人的故事一样。 但是,他到底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看待自己得这个过去的呢?东琳也不知道,问他:“过去好久了吧?你好像彻底改变了呢?” 其实东琳自己也不大确定,时优良真的变了吗?还是只是选择了另外的东西来麻痹自己。这么想着,东琳不禁看向他手中的书;心情颤抖着说:“记得以前你不喜欢念书的,你喜欢伤看书的契机是什么?” 时优良笑了笑,放下书本说:“快四年了,听说网瘾和毒瘾一样,会寄存在宿主体内,永远都戒不掉的;这四年来我时时刻刻都在防备着它们的突袭,沉浸在书卷之中,也是希望给自己找到精神的寄托。” 东琳的担心更加强烈了,双手小心翼翼的抓住时优良,小心翼翼的问他:“那你现在还会想吗?” 时优良沉思稍许,开口道:“如果将来我写一本自传,第一篇一定是谢罪文;最后一篇也可能是谢罪文,中间可能会洋洋洒洒写上几百万字,也可能只有一句:我来到这个世上经历了很多事,然后写了这本自传。” 东琳噗嗤笑了;她并不想笑的。可是东琳知道,唯有她笑了,时优良才会跟着笑。东琳说:“这样就不是自传,而是‘罪己诏’了。” 时优良道:“我这一生给太多的人带来了灾难,若无这样一份‘罪己诏’,便是离去也难心安。” 东琳的心咯噔一下听了半拍,再也笑不出来了,拉起个苦涩的笑容,很正经的跟时优良说:“时优良,没有人怪你;过去的都已经过去,现在的你是他们的骄傲,也是我的骄傲。所以,一定要让我们继续为你骄傲下去。” 时优良看着东琳,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温柔的说:“嗯,我会的。” 东琳望着时优良,眼中充满了幸福。 时优良问她:“所以呢,你要挣扎一下吗?距离第一次月考还有两天,临时抱佛脚多少会有点用的。” 幸福被一扫而光,东琳爬在桌子上,不大肯定的说:“还是挣扎一下吧,至少不能是倒数第一,那太丢人了。” 时优良道:“那好,我打电话给木森说一声;教学楼十一点半锁门,那之前我会陪着你。” 东琳摸着肚子,朝时优良傻笑道:“那你去买吃的,我要吃炸鸡。” 时优良拒绝道:“学校超市又泡面和面包,你选哪个?” 东琳长叹,叫苦道:“我可是要发愤图强的人,不吃点好的哪有精神啊。” 时优良再次问她:“泡面还是面包。” 东琳装出苦哈哈的样子,万分委屈的说:“一样来一点。” 时优良给木森打了电话,回来告诉东琳:“恭喜你,木森和文林夕说来陪读,我让他们带吃的了;文林夕说请客,应该会有不错的晚餐。” 东琳大不悦,就算临时抱佛脚她也希望跟时优良独处,那两个电灯包来算是怎么回事;立刻反对道:“赶紧打电话叫他两回去,不要来捣乱。” 时优良道:“就算我这么说他们也不会听的,而且还可能丢掉晚餐。” 时优良又翻开了书,看来是绝对不会打电话的了。 东琳也没有选择,只能拿出不知道什么时候发下来的卷子。 不多一会,木森和文林夕走进教室,给他们带来了不错的晚餐。 风云残卷之后,时优良叫文林夕道:“文林夕你教东琳功课吧。目标是让她第一次月考进班级前二十。” 文林夕拒绝道:“据我所知,开学一个多月她就没怎么学习过;要在这个高手云集的地方考近前二十,她的态度首先就给她宣判死刑了。” 东琳怒气冲冲的盯着文林夕,问她道:“你是在小看我吗?” 文林夕点头道:“是的。”轻描淡写一带而过,更加表明了她的态度和真实意思。东琳不能忍,跟她宣战道:“本姑娘非要给你证明,只需本姑娘稍加努力,考进前二十简直是小菜一碟。” 032夜色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话虽说得满,却谁都看得出她不怎么有信心。 不过谁也没有管她,月考将至,除了时优良依旧看着自己喜欢的小说,其余的人也都要查缺补漏。 周六一大早,时优良刚刚起床就听见敲门声;门外的人喊道:“开门,是我。” 是东琳的声音,时优良打开门,心不甘情不愿的问:“周末你能起这么早,决心可真不小;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你敢拿一些近乎于智障的题来问我,我就把你赶出去。” 他话还没有说完,东琳已经在书桌前坐下。拿出课本开始复习。 木森还没有起床,钻出被窝往这边看了一眼,又继续闷头大睡。 一整天的时间,东琳都在认真的看书解题,偶尔问时优良一些,偶尔自己上网去查。 晚饭过后,时优良下逐客令道:“你该回宿舍了,再不回去你就只能睡大街了。” 东琳伸个懒腰,回答他:“今晚我留宿;不必管我,累了怕桌子上睡就是了。” 虽然不知道东琳突然从哪冒出来的决心,不过时优良觉得只要她能认真学习,其它的都无关紧要,就没有再管她了。 二十几平米的书房里,大半地方摆满了书画,不大的空间里塞下三个人,东琳在书桌前解题,时优良在懒人沙发上看书,木森在画架前描绘。都很默契的尽量不打扰彼此。 半夜,时优良迷迷糊糊间被惊醒,打开床头灯深呼吸平静下来,咬牙切齿骂道:“东琳,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东琳抱枕着他的手,呓语道:“干嘛,人家很困了。” 时优良要抽回手,但东琳紧紧的抱住不让。 时优良无奈道:“放开,我去跟木森睡。” 东琳不依,往他怀里缩一些道:“我冷,又不是没抱我睡过。” 时优良道:“那是多久前的事了;我们现在已经是懂事的年纪;你这是诱导犯罪知道吗。” 东琳没有理他,就枕着他的手臂。 时优良欲强行抽回,东琳小声道:“求求你,我害怕。” 时优良‘啊?’一声,叫东琳道:“别找借口啊,虽然咱两说了会结婚的,可是有的事也不能提前发生。” 东琳还是抱住他的手,依偎在他怀里,告诉时优良说:“我是真的怕,想着就要月考了,自己还什么都没学,就心烦意乱慌张不已。” 这是东琳的性格,每个学期新开学的一个月肯定都是废柴中的废柴,然后第一次月考前两天被时优良提醒之后开始恶补。 一般来说,效果不会很好,但是接下来的时间她会奋起直追,期末的时候能够进入全班前十。 时优良这个青梅竹马是很合格的,听见东琳这么说,立刻就心软了。把东琳抱在怀里跟她开玩笑说:“你可别再犯傻了,如果不够优秀的话,我是不会娶你的。” 东琳没有应声,时优良的这句‘不够优秀’让她有些受伤;因为有了文林夕做比较,就算在东琳看来,文林夕跟时优良也真的实在是太般配了。 东琳没有应声,时优良也不再继续说。 抱着东琳把她翻到里面,在床头柜里翻出安眠药叫东琳:“吃了药睡。” 东琳咽口水望着他,有些惊喜又有些害怕的说:“不用了吧,我不会反抗的。” 时优良白她一眼,骂道:“你是禽兽吗!不吃药我睡不着,你不吃药我又担心我睡着了遭到袭击。” 东琳心不甘情不愿的吃了药,看着时优良也吃了,抓过他的手臂枕着,叮嘱道:“你不准称等我睡着就去木森那边。” 时优良闭上闭上眼睛懒得理她。 好一会没有听见动静了,木森才敢从被子里钻出头来,捂了一身汗。 木森看一眼另一边的两个人,又拿起床头柜上东沐的照片,盯着看了两分钟,露出跟苦涩而无可奈何的笑容;长呼口气,也吃了两片安眠药睡下。 东琳睡醒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拿过手机看时间,已经九点多了。感觉头很疼,叫道:“时优良,拿体温计给我。” 时优良拿过体温计,摸了摸东琳的额头问她:“你昨晚就感冒了吗?” 东琳道:“嗯,洗了个冷水澡,就着凉了。” 时优良白眼道:“姐姐,昨晚温度不到十五度,你是觉得自己正直青春可以肆意挥霍吗?” 东琳傻傻的笑了笑,略为得意的说:“其实我是想,如果清醒了正好继续做题,如果着凉了跟你撒个娇能让你抱着睡,怎么都不亏。” 东琳是这么想的,时优良毫不怀疑;训斥她道:“你也替我考虑考虑好不好,万一真的做了禽兽不如的事情,怎么面对你爸妈和我爸妈。” 东琳依旧傻乎乎的笑着,好像半点也没有为这种问题担心过。 给她量了体温,时优良叹气道:“如你所愿,发烧了。吃过早餐之后吃药,然后睡一会,不退烧的话就去医院。” 东琳装出一副傻白甜萝莉的样子,咯咯笑两声道:“好,我听老公的。” 时优良拿过早餐和感冒药给她,看着东琳吃了早餐吃了感冒药躺下又叮嘱道:“不要踢被子。” 东琳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眨巴两下,撒娇道:“睡着了谁知道啊,要不你抱我睡吧。” 时优良道:“那你还是踢被子吧,感冒加重我陪你去医院。” 东琳瘪嘴,不乐意道:“亏我叫老公叫得那么甜。” 时优良道:“说真的,我很想求你别再这么叫了;如果你愿意听的话。” 东琳鼓起腮帮子,说了声:“不听。”翻过身把脸朝向里面。 时优良收拾了垃圾出去,又继续看书。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东琳睡了一整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虽然退烧了,但也没有什么心情跟力气继续学习了。 终于,到了上战场的时候。 星期三早上八点半,第一次月考的铃声敲响。 虽然只是一次简单的检测,但学校还是很重视的,安排了单人独坐。 试卷发下来,东林开始还信心满满,可是还没过半就像是掉进了冰窟。 033约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等考完的时候,也长叹一声:“考完了!” 时优良拍拍她的肩膀,四是安慰又似是嘲笑道:“嗯,考完了;接下来的路每一个方向都是上坡。” 吵闹两句,生活又继续朝前推进。 今天是星期五,考完就放假了。 校门口,时优良问东琳:“要回家吗?” 东琳点头道:“嗯,趁着成绩还没出来先回一趟,省的被问成绩不知道怎么说。” 木森道:“我要完成参赛作品,这两天应该不会出门,时优良你回来的时候给我带点家常菜什么的。” 文林夕看了看时优良,又看了看东琳道:“东琳,我可以去你家玩吗?” 东琳当即拒绝道:“不可以;我不想招待你。” 时优良问文林夕:“你不回家?” 文林夕道:“不太想回家,” 时优良道:“那你可以找木森玩,顺便照顾他。” 文林夕拒绝道:“我还是回家吧。” 吵闹一阵之后,各自朝着自己的方向出发。 东琳回到家里,迫不及待的找出时优良放在她书包里的那本《太阳转身的地方》,拿在手上,深呼口气才敢翻开。 果然找到了时优良说的东西,是两张科技馆的门票。 “七夕当天去科技馆,真是浪漫的约会,可是为什么就吵架了呢?”东琳不免有些失落,如是叹气道。 东琳失落半分钟,突然情绪高涨,合起书朝床上一扔,窜出房间扑腾到客厅。 在梅姬身边坐下,抱住梅姬恳求道:“亲爱的老妈,你可爱到爆炸的女儿周末要出门,可以给点经费吗?” 梅姬别过脸,拒绝她说:“没钱,除了钱的事都可以谈。” 东琳当然不会就这样轻易放弃,跟她死缠烂打道:“可是你不是也希望我跟时优良能成为情侣吗,趁这个周末我想跟他去约会,奈何手头没个子;反正以后你女婿会补偿给你的,现在就不要这么小气了。” 东琳要跟时优良约会,这个消息让梅姬颇有兴致,问东琳道:“时优良答应了?” 东琳摇头道:“还没跟他说。” 梅姬道:“那你就不要想了,时优良才不会浪费时间陪你去玩。” 东琳‘嘿嘿’两声,很有信心的告诉梅姬说:“情人节那天他买了科技馆的门票,不过好巧不巧的吵架了,所以我觉得我以此为理由邀约,他应该不会拒绝的。” 梅姬盯着东琳十秒钟,终于还是拿起了手机,给东琳赚了钱,告诉她说:“这里面包含了你一个月的生活费。” 东琳说了句‘谢谢老妈’,又几个步子窜回房间。 在网上看了科技馆的门票,才给时优良打电话。 时优良刚回到家就受到东琳的点化,不高兴的口气说:“要是没什么事,我就把你拉黑了。” 东琳骂了他一句,问他道:“明天有时间吗?” 时优良道:“时间永远不够用,但事有轻重缓急;所以,如果你也觉得你的事情无关紧要,就不要说了。” 东琳被气得差点暴走,强忍住怒火跟他交流道:“去科技馆吧。” 时优良立刻想起情人节那天送给东琳的门票,告诉东琳说:“门票仅限当日使用。” 东琳道:“我当然知道,那天不是狠狠的骂了你吗;明天我请客,去不去。” 电话那边没了声音,东琳的心随之被揪起,她已经准备好被拒绝了。 约二十秒之后,时优良的声音传来:“换个地方吧,科技馆我已经去过了,你应该也不是十分喜欢。” 东琳的脑袋翁一声,立刻想起了文林夕;如果是时优良是跟谁一起去的科技馆,那一定是文林夕,而时优良一个人的话,他也绝不会去科技馆的。 虽然已经肯定了,但还是抱着一丝期待,期待时优良会骗她,问时优良:“什么时候,跟谁去的?” 时优良道:“七夕那天,跟木森去的。” 听到前半句的时候,东琳已经准备哭了,听到后半句的时候,立刻就笑了出来;嘲笑时优良道:“要说你跟木森是一对,我绝对相信。”笑够了,又问时优良:“怎么样,你们有没有牵着小手走在大街上。” 时优良道:“牵手是有,走在大街上就没有了。” 东琳愣住了,嫌弃又小心的问:“你们还真的签收了?而且是七夕那天?” 时优良也不知道是没有听懂东琳的话外之意,还是压根就懒得去想之外的事情,告诉东琳说:“七夕那天科技馆推出个‘心有灵犀’活动,刚好我两都有兴趣就参加了,而且契合度高达百分之九十六。” 东琳想哭,也想笑;深呼口气整理心情,才又继续说道:“所以,你们两个混蛋七夕那天瞒着我去约会了吗?” 时优良道:“说话可得讲良心,本来我是想跟你一起去的,不过一大早被你一通臭骂,之后也不接我电话。然后刚好木森也没有约到东沐,门票又不能退,我就跟他一起去了。” 东琳叹气,问时优良:“那天为什么吵架来的?” 时优良想了小半天,告诉东琳:“我也很纳闷,一大早跟你没说上三句话,突然你就暴走,跟发情的母猩猩似的,油盐不进,好坏不听。” 这样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的,反正就是吵架了,吵架的理由什么的,任何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有可能。 东琳也懒得深究,回到正题上,问时优良:“所以,明天想去什么地方?” “图书馆。” 时优良想都没想就说了,东琳差点暴走。 不过,这也是预料之中的吧;东琳放弃了,答应道:“好吧,反正就算你答应我去别的地方也是手不释卷,勉强而已。” 手机里传来时优良的笑声,似乎很得意。 东琳静静的听着他笑,脑子里突然冒出个想法来:长久的时候她总是跟时优良争,让时优良来将就自己;但是以后,她要尝试着去将就时优良,陪着他看书,听他讲故事。 突然起来的沉默,时优良也察觉到了异样,改口说道:“去水族馆吧,回来的时候绕路陪我去图书馆。” 034约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虽然已经肯定了,但还是抱着一丝期待,期待时优良会骗她,问时优良:“什么时候,跟谁去的?” 时优良道:“七夕那天,跟木森去的。” 听到前半句的时候,东琳已经准备哭了,听到后半句的时候,立刻就笑了出来;嘲笑时优良道:“要说你跟木森是一对,我绝对相信。”笑够了,又问时优良:“怎么样,你们有没有牵着小手走在大街上。” 时优良道:“牵手是有,走在大街上就没有了。” 东琳愣住了,嫌弃又小心的问:“你们还真的牵手了?而且是七夕那天?” 时优良也不知道是没有听懂东琳的话外之意,还是压根就懒得去想之外的事情,告诉东琳说:“七夕那天科技馆推出个‘心有灵犀’活动,刚好我两都有兴趣就参加了,而且契合度高达百分之九十六。” 东琳想哭,也想笑;深呼口气整理心情,才又继续说道:“所以,你们两个混蛋七夕那天瞒着我去约会了吗?” 时优良道:“说话可得讲良心,本来我是想跟你一起去的,不过一大早被你一通臭骂,之后也不接我电话。然后刚好木森也没有约到东沐,门票又不能退,我就跟他一起去了。” 东琳失落叹气,恨不得一头撞死在桌子上;可是,她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忘了那天到底为什么会跟时优良吵架。 自己忘记了,就问时优良:“那天为什么吵架来的?” 时优良想了小半天,告诉东琳:“我也很纳闷,一大早跟你没说上三句话,突然你就暴走,跟发情的母猩猩似的,油盐不进,好坏不听。” 这样的事情也不是一次两次的,反正就是吵架了,吵架的理由什么的,任何鸡毛蒜皮的事情都有可能。 既然已经过去了,东琳也懒得深究,回到正题上,问时优良:“所以,明天想去什么地方?” “图书馆。” 时优良想都没想就说了,东琳差点暴走。 不过,这也是预料之中的吧;东琳放弃了,答应道:“好吧,反正就算你答应我去别的地方也是手不释卷,勉强而已。” 手机里传来时优良的笑声,似乎很得意。 东琳静静的听着他笑,脑子里突然冒出个想法来:一直以来她总是跟时优良争,让时优良来将就自己;但是以后,她要尝试着去将就时优良,陪着他看书,听他讲故事。 突如其来的沉默,时优良也察觉到了异样,改口说道:“去水族馆吧,回来的时候绕路陪我去图书馆。” 东琳的心一下子放松下来,她突然觉得,如果能舍弃自己去将就一个人,那也是非常不错的;告诉时优良说:“算了,是你已经确定的行程,就将就你吧。” 时优良道:“没关系的,本来也是打算借回来看的。” 东琳顿了十几秒的时间,跟时优良确定道:“真的吗?不是对我心里愧疚才这么说的?” 时优良问她:“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吗?” 东琳道:“你做得对不起我的事情嘛,实在是太多了,不过既然你都不记得了的话,就不好说了,因为如果一一记下的话,估计目录就要好几个本子。” 两人调侃几句,时优良道:“如果要去别的地方也可以,但是有一点,明天早点起床;不要等我来叫你。” 东琳回答他:“那怎么办可能,周末要一起出门,等你来叫我也是必须的一环。” 时优良刚刚放下电话,她老妈就凑过来,好奇地问:“明天要跟东琳出门?” 时优良被吓了一跳,点头道:“你有别的事要我做吗?” 这个算是询问还是逐客令,时优良自己也不知道。她老妈艾玥,跟梅姬有几分相似,都是年纪不小心却不老的类型。 艾玥叮嘱时优良:“跟女孩子出门,不要总去图书馆、书店什么的;更高的要求老妈也不难为你,简单的吃饭逛街看电影就行。” 说话间,已经给时优良转了账,告诉时优良说:“听好了,虽然你跟东琳从小就认识了,但是也不能那么不懂事,明天要主动买单。” 每一次听见时优良要跟谁出门,老妈总是唠叨不停;以前的时候叮嘱他不可以惹是生非,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叮嘱他要有绅士风度。 时优良虽然不觉得老妈多管闲事,不过他也不喜欢被当成生活不能自理的智障儿童。 时优良完全没有在意老妈到底说的什么,精神又回到了书上。 见到儿子这样,艾玥来气了,抢了时优良手里的书,教训他说:“年纪轻轻的不开派对不约会,就知道看书,你的青春还有意义可言吗?你表哥只比你大一岁,都换了两个女朋友了。” 时优良望着老妈,无奈道:“可是你们不是还对他开批斗大会了;远近亲戚二十几个中年妇女,要是我,不用你们开口,见到这阵势就得吓哭了。” 艾玥一时无言,朝时优良他老爸叫道:“你也说说他。” 时优良的老爸时辉,是个比较重视对后辈的教育的人,对时优良手不释卷的习惯更是大为赞赏,这时候当然是站在时优良一边,告诉妻子说:“优良还小,这才刚上高中,谈恋爱怎么也得上大学吧。” 时优良立刻应和:“老爸说的对。” 这父子二人一唱一和,艾玥生气了,质问时辉:“你看他这样子,除了东琳还会有别的姑娘喜欢吗?” 对于除了东琳不会有别的姑娘喜欢时优良这件事,时辉也是一样的看法,立刻认怂,叫时优良道:“你妈妈说的也有一些道理,跟女孩子出门主动买单也是应该的嘛。” 老爸既然会站在老妈一边,时优良吃惊不小;不过这似乎也是早晚的问题。沉思片刻,告诉老爸老妈道:“别把你儿子说成是普通的书呆子;开学第一天就有女生跟我表白,并且送了一本喜欢很久的书作为信物。” 35约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夫妻二人吃惊不小,艾玥立即问道:“所以你有女朋友了?” 时优良道:“我拒绝了,在她送给我的前一天晚上我刚好下单了那本书。” 拒绝的重点是那本书他已经买了吗?理由虽然气人,不过如果这话是从他们的儿子口里说出来的,艾玥和时辉都不怀疑。 时辉问时优良道:“那个女孩子不普通吧?” “老爸果然还是老爸,依然这么犀利;是个有些奇怪的女生,绝对不是老妈会喜欢的类型。” 艾玥正要追问,时辉打住她,似是玩笑又似是认真的跟时优良说:“明天好好跟东琳约会;虽然我支持你恋爱自由,不过以结婚为目的,还是选个能跟你妈合得来的;不然你的婚姻生活和我的老年生活都会很悲惨。” 时优良也幽默道:“我也是这么想的,相对于我跟我妻子是不是相爱,她能不能跟老妈相爱更重要。” 这对父子的态度让艾玥很恼火,想要骂他们又放弃了;气呼呼的过去沙发上坐下来,气呼呼的说:“晚饭自己做。” 父子二人均闭口不言,时优良继续看书,时辉过去妻子身边说几句好话。 家庭瞬间又和睦了,艾玥也不是真的生气;这事就这样过去了。 周六,早上七点不到的时间,东琳正做着美梦,没急促而沉重的敲门声叫醒,门外的时优良叫道:“如果你不能在十分钟之内出门,我们就会赶不上七点半的车去水族馆的地铁;如果你不能在半个小时内出门,你就只能在楼下超市买一片面包当早餐;如果八点钟你还不能出门的话,对不起,请原谅我的任性。” 东琳慵懒的睁开眼睛,看时间才七点不到,长呼口气做起来靠在床上,叫时优良道:“帮我把阳台上的衣服拿进来。” 时优良道:“我拒绝,我以一个男生的身份告诉你,在这个多情的年纪,即便是青梅竹马也会有禽兽的心思的。何况,就皮囊而言你还是很不错的。” 东琳听了时优良的话,不禁有些高兴,调戏时优良说:“爸妈都出门了,你要是想做什么,我会闭上眼睛的。” 时优良道:“好的,如果你能出门的时候已经超过八点钟,那吗吃午饭的时候叫我。” 时优良虽然不是个傻子,但他尽量的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傻子,东琳很了解他,继续调戏他说:“你可要想好了,我习惯裸睡的,如果我出来拿衣服,就意味着要光着从客厅经过。” 时优良已经到客厅沙发上坐下来,翻开书道:“如果你不特意从我面前经过的话没问题的。另外再次提醒你,给你的时间最高限度是一个小时,而以我对你的了解,你出门前至少需要二十分钟的准备。考虑到多重原因,今天的时间很紧张。” 东琳也知道,时优良规定的时间限定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如果八点钟她还没有准备好的话,今天的约会就泡汤了。 “谁让本姑娘喜欢你呢!”东琳抱怨一声,长呼口气精神饱满的从被窝里钻了出来。 打开卧室门的时候,她看到时优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正聚精会神的看书。有忍不住调戏他:“怎么不回过头来,我都准备好给你福利了。” 时优良道:“窗边响起的不是风声,是昨夜没有握住的梦,悄悄钻出手心,乘着朝阳推开了窗,你猜她会去哪儿呢?我想,大概是另一个人的心里。因为啊,我看见了,那个人的脸上还洋溢着不属于今天的泪光。” 东琳连忙伸手去抹眼睛,气呼呼的朝时优良吼道:“我哪有哭。再说了,你根本都没看到我。” 时优良举起书,回答东琳道:“是这本书里写的,你对号入座了而已;另外,虽然今天我还没有见到你,但我知道你穿灰绿色格纹日系风的睡衣,灰白色拖鞋,右边脸上有书的压痕。” 东琳哽咽道:“你是不是在我房间装监控了?” 时优良鄙视的说:“用得着吗,你喜欢日系,但又很懒,所以你的睡衣肯定是不易脏的类型;因为睡衣不需要给别人看,所以即便不是潮流的也没有关系;至于脸上的压痕,你在床上玩手机的时候一般都会拿着本书。平常的时候会随手扔到一边;倒是‘太阳转身得地方’是我的书,里面还夹着七夕礼物,肯定不舍得扔,所以你会抱着睡。” 不知怎的,东琳的心喷喷乱跳,高兴的想要大吼大叫。 她努力的压着兴奋,羞涩的说:“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你这么了解我。” 时优良道:“从另一个面来讲,你也很有动漫女生与现实脱轨的性格。抱着别人的书入睡这种事,我觉得很恶心。” 好感瞬间降了大半,东琳咬了咬嘴唇,依旧开心的说:“但是你也得承认,你很喜欢这样的青梅竹马。” 时优良点了点头,道:“嗯,因为很有萝莉的感觉,不见到本人的话。” 这下,东琳真的生气了,质问他:“你凭什么要求我改变来迎合你的喜好;还有,我哪里破坏你对萝莉的幻想了?” 时优良的眼睛从书本上移开,但也没有去看东琳,而是看着窗外,对东琳说:“大概因为我们是青梅竹马吧,因为太熟了,所以在你身上找不到书中描述的爱情的感觉。” 东琳不由得难过起来,问时优良:“你寻找的爱情是什么感觉?文林夕的感觉吗?” 当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东琳恨不得立刻转身远远的跑开,恨不得割了时优良的舌头让他什么都回答不了,恨不得当场自杀以免听见答案。 因为她已经知道答案了。不论时优良是不是喜欢文林夕,答案都是确定的。 时优良说:“嗯,对着文林夕的时候,像是在看着天使。” 东琳的心痛的无法呼吸,她想要逃避,想要时间回溯,想要怒吼,想要毁灭这个世界。 可是,她什么也做不到。她只能故作坚强,对时优良说:“既然这样,抛弃我不就好了吗;反正娃娃亲是爸妈的玩笑,我是你未婚妻也是你拒绝别人的借口。” 036约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已经哭了,时优良听得出来。 但他却很平静,就像是已经成佛了一样,感觉不到任何的喜怒哀乐。不轻不重的声音说:“可能是因为我不相信真的有天使吧;所以,即便对着文林夕的时候回心跳加速,会有一种想要靠近的感觉,但是我却也能够清楚地感觉到我并不想跟她恋爱、结婚。” 东琳听不懂,也不想花心思去想。她的心已经很痛了,痛得将她全身的力气都抽干了,转身回房,告诉时优良说:“我不去了,我要睡觉。” 时优良沉默了稍许,站起来准备走。 东琳突然冲过来把他扑倒在沙发上,骑在他的身上,俯身去吻他。 时优良避开东琳,依旧是佛祖一样的说:“快换衣服,你只剩下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 不知为何,他虽然避开了,东琳却没有那么难过了。抖擞精神,决定履行既定的约会。 匆匆出门,往地铁站赶的路上,东琳问时优良:“为什么你既不愿意跟我正式交往,又要把我当女朋友对待?” 时优良望着东琳,神秘的笑着说:“我还以为你会更早问这个问题呢!” 东琳截然止步,叫道:“不去了,我们去公园,把这个问题说清楚。” 时优良拉着她继续赶路,告诉她说:“放心吧,两句话就说清楚了。” 东琳竖起耳朵听着,时优良说:“因为书中的世界太清奇,也太复杂;有时候我会像是被拉进去了一样;这时候,如果跟你闹两句的话,就能够感觉道世俗的烟火气了。” 东琳不懂,问时优良:“所以,我对你来说,只是让自己知道自己活在现实社会的媒介吗?” 时优良道:“不,书是这个世界的彼岸,而你是我在彼岸看到的的这个世界。” 东琳还是不懂,时优良的意思是在说她跟书一样,都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吗? 或许是行程太过匆匆,东琳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思考,她的心里只是浅浅的想着:“算了,如果他没有答案的话,就等他自己找出答案的时候吧。” 不过,虽然是这么想,但很快她就否决了。“凭什么要我来将就他?” 可是,当她张口的时候,却是问时优良:“你有做水族馆的攻略吗?” 时优良的眼睛盯在书上,摇头表示了没有。 东琳也不是真的想问这个,就没有再跟他搭话,而是发消息问木森。 如果世界上又比自己更了解时优良的人,那一定是木森;而且,木森深爱着东沐,所以对感情的事情肯定也知道很多。 木森收到东琳的消息,给东琳回消息说:“如果这句话是时优良说的,那他大概是想说‘我的眼中只有你’,不过,既然是时优良说的,也就表示了眼下他虽然愿意跟你恋爱,却不会跟你恋爱。” 没了,又附上一句:“作为你未来姐夫,给你个建议,继续以青梅竹马的身份缠着他,等他自己主动正式跟你告白的一天。因为如果你不缠着他,他一定会跟别人走,而你缠着他要正式的名分的话,他也会害怕的逃走。” 东琳噗嗤笑了,给木森回信息说:“真心觉得,你两真的太配了,简直是十世修来的缘分。” “就算真的在十世之前就认识,也不是缘分,而是诅咒;彼此都诅咒对方得不到幸福。” 东琳回信道:“这么听起来,虽然虐心,但也真的是让人羡慕的佳话。” 木森没有再回信,他手上的活也很多,没时间跟东琳瞎侃。 东琳收起手机,轻轻靠在时优良肩上说:“从现在起,二十四小时之内你必须像舔狗一样听从我的使唤,这是对我的补偿。” 时优良没有反对,他懒得反对。 队时优良来说,如果他愿意,他会像条狗一样贴在东琳身边,如果他不愿意,随时可以拍屁股走人。 东琳深知时优良的性格,她知道,既然时优良已经跟她出来了,那么今天她甚至可以稍微的越过时优良的底线。 地铁到站,东琳展开双臂以命令的口吻叫时优良:“背我。” 时优良温柔的蹲下身,恭敬的说:“尊贵的公主殿下,请您上马。” 东琳爬在时优良的背上,丝毫不理会旁人的目光。 在东琳的眼睛里,时优良跟文林夕是天造地设的的一对,可是在旁人的眼睛里,她跟时优良才真的是天造地设的的一对,相反的,如果时优良跟文林夕走在一起,难免会让人有“好白菜都让猪拱了的感叹。” 并不是东琳不好,而是文林夕给人的印象太高贵,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是不可侵犯的女神。而时优良,只是人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破落书生。他生命的伴侣,东琳这样的平常女子更加适合。 时优良虽然不看人间百态,却比任何人都知道人间百态的真实面貌,所以,他当然也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时优良背着东琳一路到了水族馆,东琳凑在他耳边小声说:“没想到我老公体力原来这么好,我还以为你肯定连地铁站都走不出来呢。” 时优良把东琳放下来,喘息着说:“虽然听你叫老公其实蛮开心的,不过还是不要叫了。” 东琳没有答应,问他:“既然蛮开心的,为什么不让叫?” 时优良道:“青梅竹马这么多年,要对你负责心里总感觉不是滋味。” 东琳没有明白时优良的意思,但是时优良已经走在前面进去了;她也没有机会追问,就暂时把这件事放下了。 水族馆里面,东琳拉着时优良到了海豚表演的地方,跟时优良说:“听说海豚会爱上跟它亲近的异性,想想还真是浪漫。” 时优良稍加思索,告诉东琳说:“并非只是如此,海豚会爱上它遇上的绝大多数生物;以人类的标准来说,绝对是不挑食的渣男。如果你觉得这样很浪漫的话,我只能说你口味真重。” 东琳白他一眼,小声骂道:“女孩子的浪漫看重的是爱情本身;如果一定要刨根究底,世界上哪还有所谓的浪漫。” 037换座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道:“所以,我一直不明白你们所谓的浪漫是什么!” 东琳道:“这就有个对象的问题了,和想要浪漫的对象在一起,就是浪漫;比如咱两,此时此刻我就觉得很浪漫;相反的,如果是和讨厌的人在一起,就算是浪漫的事情,也会恶心的。” 时优良道:“是这样吗?如果和想要浪漫的人在一起才算是浪漫的话,那么为了看得见的东西而和恶心的人被迫浪漫算什么?” 东琳愣住,她明白时优良的意思。稍加思索告诉时优良:“因为想要浪漫的对象不单单指人;金钱、权利等等都可以是想要浪漫的对象。至于那些发臭的东西,和想要浪漫的执念比起来会显得微不足道。” 时优良笑了,笑得似是而非。 东琳看不懂他的笑,但也没有问。是有的的心思,很多时候都是莫名其妙的,青梅竹马的东琳早就习惯了。 水族馆是个适合约会的地方,两个人牵手走在水族馆是很适合宣誓主权的行动。 东琳拍了两个人亲密约会的照片,发朋友圈的时候特意艾特了文林夕。 但是文林夕装作没有看到,完全没有反应。 东琳也不想继续玩这种幼稚的游戏,她是跟时优良出来约会的,如果把时间都用来气文林夕,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就没有意义了。 一整天的额时间,两人差不多走遍水族馆的每一个角落,在时优良不知第几次叫苦的时候,东琳终于也觉得累了,叫时优良道:“背我出去,然后就陪你去图书馆。” 时优良把东琳背到水族馆,现在有背着他离开。 爬在时优良的背上,东琳的心里其实是很内疚的。时优良早就喊累了,现在肯定已经非常疲惫。但是,她没法不任性,因为时优良允许她任性的机会并不多。 作为补偿,就言语上关心他:“还背得动吗?” “还行,你很苗条。” 东琳高兴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时优良的回答超出她的预想之外,在她的心中,时优良应该是要说“你这么重当然背不动了。”这样的像普通青梅竹马一样的话,而不是这种像是暖心的男朋友一样的话。 突然,东琳好像明白了,时优良也不再是那个只会跟她打闹的小男生;现在的时优良,心里已经有了男朋友的潜质和觉悟。 可是,女生是个很奇怪的东西。 当东琳想到时优良已经从一个只知道看书的呆子变成了一个懂得照顾人的男生的时候,又忍不住要去想:他是为了谁改变的呢?为了我吗?还是为了文林夕? 这两个答案,在东琳的心里分量是一样的。时优良是今年以来才改变的,而今年他遇到了文林夕。所以时优良是为了文林夕改变的,这绝对说得通。 但是,她们也长大了一岁,从初中生变成了高中生;时优良当然也不再是那个不解风情的小男生,对青梅竹马各方面条件也都不差的自己动心,也是理所当然的。 东琳的心里纠结了一小会,长呼口气,对时优良说:“听好了,你的新娘只能是我,如果是别人的话,我会恨你一辈子的。” 时优良随口应了一声,听起来有些口是心非,好像在故意回避东琳。东琳的心里很难过,却也很高兴,她自己也不明白,到底有什么值得难过的,又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欣喜中夹杂着悲伤,浪漫中掺和了些许背叛的味道;这对青梅竹马的算不上情侣的情侣,也一步步的前进。 从图书馆离开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走在霓虹灯照耀的街道上,东琳的余光望着时优良,他的脸上是跟往日一样的表情,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 一天的相处,一天的约会,对东琳来说是想要向全世界宣布的浪漫之旅,可是时优良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东琳实在是猜不透。 “或许,对时优良来说这并不浪漫,只不过是青梅竹马的两个人理所当然的玩了一天。”东琳的心里如是想着,不由得难过起来。虽然在各个层面上他们都已经是情侣,可是东琳丝毫找不到情侣的感觉,联系着他们的,仍旧只是简单的‘青梅竹马’。 不论开心或者难过,但时间已经朝前走两天。 他们又回到了学校,回到了这个年纪的归宿。 这次返校,是东琳自打上学以来最难过的一次;因为今天晚上会调整座位,虽然在考试之前尽全力抱佛脚了,但是她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总之是绝对不可能跟时优良做同桌的了。 晚自习刚刚开始,老师就拿着成绩单进来。 把成绩单发下去之后即叫道:“从讲台前的位置开始,依照名次换座。” 时优良理所当然的第一名,理所当然的坐在讲台前面的位置;新的同桌也是个女生,不过时优良还是第一次知道班上原来还有这样一号人物。 她长得很文静,虽然是穿着校服,却给人一种故意不引起别人注意的感觉。头发刚刚齐肩,修剪的整齐,打理的也很朴素,标准的好学生。 坐下之后,余光不停的瞟向时优良。 既然是新同桌,又是个害羞的女生,时优良就主动打招呼:“时优良,请多指教。” 她似乎没想到时优良会主动跟她说话,有些惊慌的说:“我叫陈雅,我……很高兴跟你做同桌。”立刻又解释说:“我不是客气说的,我……。” 陈雅害羞的不知道说什么好,时优良温柔的笑着说:“很高兴跟你做同桌。” 陈雅更加害羞了,时优良也没有过多的注意,就低下头继续看书。 东琳考的不好不差,中上游的成绩,但是选座位的时候特意选在了不会有事没事就看见时优良的地方。她当然想看见时优良,但是想到时优良的同桌是个长得还不错,看起来就讨人喜欢的女生,她就各种不爽。 放学之后更是直接质问时优良:“怎么样,新同桌是个大美女,心里乐开花了吧!” 038放弃和不放弃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醋意之重,让时优良觉得骨头都软了。装出一副不大明白的样子,回答东琳说:“不大能理解,她确实很漂亮,但是如果和你相比的话,我觉得还是你更胜一筹。” 东林的醋意瞬间散了八九分,羞涩的问时优良:“真的?” 时优良道:“真的,客观上来说你两都很漂亮,但是我不喜欢太安静的女生。” 动力立刻像是发情的母狼,盯着时优良问:“你怎么知道她很安静的,观察的很仔细嘛!” 时优良依旧是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好像完全没有在意道东林的醋意,告诉东琳说:“虽然我不怎么跟班上的人接触,甚至大半的人还不知道名字,但让我连印象都没有的,估计也就她一个;所以,这个女生不是过去的一个月没有来上课,就是安静到没有存在感。” 听见时优良这么说,东琳立刻就释然了,告诉时优良说:“分析的很准确,确实,都开学一个多月了,她似乎一个朋友也没交到。” 时优良道:“既然这样的话,你主动一点跟她做朋友呗。” 东琳心里吃惊,问时优良:“为什么?” 时优良道:“以我对你的了解,接下来你会没完没了的跟我问问题,她是我的同桌,如果你们连朋友都算不上的话,是个人都会觉得你很烦的。” 他的说法虽然没有人情味,但事实也确实是这样,东小声的应了声:“也是。”鼓起腮帮子不乐意三秒钟,又反过来责备时优良:“都怪你,你明知道我没有自觉,也不知道多关心我多敲打我。” 东琳话音才落,后脑勺就传来阵痛,力道之大让她险些失去重心摔倒,朝时优良大吼:“你想找打吗?” 时优良无辜的说:“是你让我多多敲打你的,看吧,我真的敲打你的时候,你往往是这样的反应,就算我是神,也没法拯救一个不自觉的人啊!” 东琳哑然,时优良想要扯歪理的时候,他有一千个看似合理的理由让任何人承认他是对的。因为时优良不仅头脑聪明,更有绝不服输的心,不管对方是谁,不管是怎样无聊的事情,只要他心里是这么想的,就会不厌其烦的坚持下去,哪怕这件事的结果毫无意义。 对时优良来说,他愿意做这件事,就是他坚持下去的意义。 一如往常,木森和文林夕已经等在学校门口。 四个人去了常去的店里,点了常吃的套餐。吃过之后互怼两句,才分道扬镳。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文林夕挽起东琳的手臂,商量道:“为了接下来的三年和平相处,咱两做个约定吧。” 东琳想都没想就拒绝她:“不要,这对我来说太不公平了。” 文林夕道:“约定的本身在于维持咱两的感情,以及在我们三人之间寻求一个平衡,怎么可能不公平。” 东琳道:“因为我每天都要给他买早餐,而且我们已经有婚约了,你作为小三,我不赶你走已经是莫大的恩德,你还要跟我争名分,这就不道德了。” 文林夕气得瞪眼睛,指责东琳说:“你真有脸这么说,不过因为你们是青梅竹马,他才用你当做拒绝别人的借口而已,也亏你能欺骗自己到这个份上。” 虽然心里各种不爽,但东琳没有生气;而是很有信心很开心的回答文林夕:“是吗,反正我不这么认为。至少在我看来,现在他喜欢的是我。” 文林夕沉默,沉默了好一会,有些悲伤得说:“我当然知道啊,但是看见你两狗男女这么要好,心里真不爽。”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喜欢一个人可以让自己卑微到什么程度,只有真正喜欢过的人才会知道。 东琳是真的爱时优良,所以她明白文林夕的心有多痛。 虽然不能把爱的人拱手相让,但说到底东琳是个善良的人,是个大度的人,她并没有因为文林夕喜欢时优良这件事吧文林夕当做敌人。所以东琳安慰文林夕:“如果他喜欢你的话,我绝对不会用道德和责任来绑架他,但是只要他喜欢我,我是绝对不会让一点点的。” 文林夕沉默,沉默的让人觉得寂寞。 东琳带着她到了球场上,找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小声说:“想哭的话就哭一会吧。” 文林夕轻轻的抽泣说:“说真的,我挺佩服你的;如果是我的话,但是有人要跟我抢男朋友这件事,就足够我把她当成敌人了。” 东琳也觉得她应该把文林夕当成敌人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觉得文林夕应该是她的朋友。告诉文林夕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虽然很想给你一个巴掌,可是又觉得,打你的话,自己也会痛的。” 巴掌打在别人的身上自己也会痛,这是理所当然的。 只是,相较于自己的痛,别人应该会更痛。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哪怕自己遍体鳞伤,也要将敌人碎尸万段。文林夕如是想着,忍不住真的想给自己一个巴掌。 面对东琳,她有种无力感;无法当成敌人,也无法当成朋友。就像是一对姐妹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玩具,不论为了争抢这个玩具如何撕打,但是最终还是姐妹。 两个人似是争吵,又似是彼此开导的低语几句,东琳抱怨道:“我真是倒霉,现在想想,那天真不该追出去安慰你的。” 文林夕噗嗤的笑了,告诉东琳说:“嗯,绝对不应该。”顿了顿,有对东琳说:“但是,那天的事情,真的谢谢你。” 东琳道:“你应该谢我的事情多了,那天的只算是很小很小的一件事。” 文林夕道:“但是,那天之后我们是朋友了,所以偶尔的时候,你为我做一点事情也是应该的。” 东琳道:“换言之,偶尔的时候你也应该为我提供便利;那么,现在,作为朋友要求你放弃对时优良的喜欢。” “好。” 文林夕的声音虽然不大,却十分的干脆,吓了东琳一跳。 东琳没有关心她为什么突然愿意放弃了,只是对文林夕说了句:“谢谢。” 039时优良的新同桌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林夕告诉东琳说:“不过我不是不喜欢他了,也不是不跟他表白了,只是暂时就把你们都当成是好朋友;如果有一条你们吵架了,我会毫不犹豫的插进去,如果你们结婚的话,我也是绝对不会送上祝福的。” 东琳抱着文林夕,哭笑着说:“你这个女人真的一点都不讨人喜欢,简直就让人恨不得掐死你。” 文林夕跟东琳拥抱,抱得很紧,勒得东琳感觉骨头都要碎了。 抱了好一会,文林夕终于松了一些力气,问东琳:“你们接吻了吗?” 东琳一怯,随即又哑然失笑说:“虽然很想告诉你我们不止接吻了,不过事实是我们有过比接吻更亲密的接触,却没有接吻。” 她的话才说完,嘴唇就被堵上。 事情发生的太快、太突然,东琳整个人都被惊呆了,甚至没有意识到她应该要推开文林夕的。 等她想起要推开文林夕的时候,文林夕温润的舌头已经钻进她的嘴里。 东琳狠狠的推开文林夕,干呕半天。 她想要哭,想要破口大骂。可嗓子眼好像被什么堵住了,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眼前的状况实在太复杂了,她甚至连应该流泪都忘记了。 文林夕认真的看着东琳,认真的说:“我把我的初吻也放在你这里了,同时也夺取了你的初吻,将来不论我们谁得到他的,都连带彼此的一份一起。” 东琳终于理解了眼前的境况,虽然不能接受,但还是朝文林夕骂了一句:“你去死吧。” 文林夕还是认真的看着东琳,认真的说:“好了,现在你要打我还是要对我干什么,我都绝对不会反抗。” 她似乎已经预料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有些悲戚的说:“对不起,但是我是认真考虑过决定要这么做的。” 东琳的脑子虽然什么也无法思考,但她努力的让自己明白了一件事,文林夕这个高高在上的女神,行事虽然不能用常人的准则来判断,但作为一个朋友还是很够格的。 对东琳来说,这就够了。她努力的朝文林夕露出个笑容说:“既然这样,那么把你想献给我,做我的奴隶吧。” 东琳的回答,让文林夕大为吃惊。随即笑了,说:“中二病晚期了吗?还是你逃避了刚刚发生了什么?” 东琳道:“彼此彼此,不是中二病晚期的人,也绝对不会说‘把我的初吻一起交给他这样的话’。” 文林夕仰躺下去,望着星空,小声的说:“今晚的天空真美,天气真好啊!” 东琳也仰躺下来,枕着她的手臂说:“我却觉得糟糕透了。” 文林夕默了些时间说:“要不咱两凑合过算了;或者把你老公分我一半,你一三五,我二四六。” 东琳骂道:“所以你是死活不让我幸福吗?” 文林夕再次陷入沉默,沉默了好一会,说:“我收回之前的话,虽然我不会放弃,但是如果你们结婚的话,即便不是真心的,我也会送上一句祝福。” 东琳道:“只要你到时候不当面告诉我你不是真心的,我就会当做你是真心的。” 哭闹过后,夜空恢复了宁静,时间依旧向前。彼此视为最大的敌人却又关系最好的两个姑娘也终于又恢复了刚刚认识那时候的样子,没心没肺的活着。 即便心里多了一些东西,但并不影响她们依旧是最好的朋友,彼此敌对。或许,很多年之后想起来,会替自己感叹一句:“年轻真好!” 太阳绕着地球转了一圈,光明又再次照耀在这片土地上。 一大早的时间,东琳到教室的时候教室里只有一个女生,时优良的新同桌陈雅。 从她选择成为时优良的新同桌开始,东琳就把她当做敌人了。流里流气的走到她旁边,把一叠试卷拍在时优良的座位上,以强势口吻‘请求’陈雅:“时优良来了告诉他,把我不会的解出来,下了早课我来拿。” 陈雅也真的被她吓到了,小声的应了声;听得出她的声音在发抖。 东琳得意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拿出课本开始认真的学习,完全忘记了自己装坏人留下的惨祸。 时优良踩着时间走进教室;对桌子上的东西已经见怪不怪。但是陈雅还是传达了东琳的话,顺带问时优良:“你们关系很好吗?” 时优良道:“嗯,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这个词,包含了太多的暧昧关系。陈雅吃惊的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小声的应了声就把精力集中到课本上。 早课下课,东琳来拿试卷,时优良把试卷递给她,顺便抱怨道:“既然要差遣我,就顺带投食;下次没有早餐的话,我是绝对不教你解题的了。” 东琳朝她扬拳头示威说:“你也该学会自己吃早餐了,或者下次换座的时候告诉老师你要跟我做同桌,二选一,便宜你了。” 时优良长叹一声,爬在桌子上说:“陈雅,放学叫我,尽早太饿了,没力气上课了。” 陈雅望了一眼东琳,又望了一眼时优良,从书包里掏出保温杯递给时优良:“里面是汤,可以将就吗?” 时优良没有接,告诉她说:“谢谢,但是这是你的早餐吧,抢女孩子早餐这种事,我的底线还没有那么低。” 陈雅摇头,用她那羞涩的比蚊子还小的声音说:“这是准备中午喝的,没有也没有关系,可以吃别的东西。” 时优良笑了,朝陈雅笑着说:“你真是太善良了;你这么善良,我就更不好意思收下了。”坐直身子打起精神开玩笑说:“被温柔的大美女如此善待,突然就有精神了。” 东琳的心里十分的不爽,她本来只是为了认真学习来的比较早,想着卖了早餐的话等时优良来的时候已经冷了不能吃了;结果,阴差阳错的给他和别的女生促进了关系。 东琳瞪着时优良,质问他:“我不是发消息给你,告诉你自己去吃早餐了吗?” 040陈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老妈还给我列了一张三餐营养表呢;我要是听话的乖孩子,就不用送来学校深造了。” 东琳气不打一处来,等着时优良质问:“你是说我像更年期妇女一样啰嗦吗?” 时优良吃惊不已,不明白东琳怎么会吧问题上升到这个高度,为自己辩解道:“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单纯的想要表达世上的事情并非是有人说了,知道该怎么做就会去做的。另外,关于你说我妈更年期这件事,我会如实汇报的。” “到时候我就说‘是时优良说了一堆坏话,我是为了替阿姨辩解才这么说的’。” 陈雅看着他两争吵,保温杯尴尬的收了回去。她的心里有些羡慕东琳,有时优良这样一个可以任性的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课间十五分钟,东琳跟时优良吃了十四分钟的醋,听到铃声才愤愤的回到座位上。 和新同桌相处的第一个早上,又是讲台前面的桌子,时优良也认真的努力了一个早上,重新捡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已经忘了的‘认真听课’。 当然,这不是因为想要和陈雅处好关系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而是因为没吃早餐,第二节课的时候他就饿得胃疼,就算想看书也看不进去,至于认真听课,当然也只是看起来很认真而已。 当放学铃声响起的时候,时优良久违的跟随大流冲出了教室,向着食堂跑去。 似乎全国的食堂都是一样的,绝对不好吃。不过,对于饿的发昏的人来说,只要是可以填饱肚子的东西就是山珍海味。 看着时优良狼吞虎咽的样子,东琳突然觉得愧疚。 长久以来,她给时优良带早餐,然后对时优良使性子,已经是习惯了的‘天经地义’。这种天经地义,本不该轻易被打破的,因为一旦打破了,很多事情就会变,朝着完全跟当事人心意相反的方向发展。 东琳突然有些害怕了,害怕接下来真的会发生什么变化。 往嘴里扒了两口饭,小声的对时优良说:“对不起啊,让你饿了一个早上。” 时优良抬头看了她一眼,见到东琳真的在自责,就安慰她说:“说什么傻话,如果是我要每天给人带早餐,早就厌烦了。” “我没有厌烦,只是想着等你来早餐已经凉了也不能吃了。”东琳连忙的解释,她的解释虽然是真话,但是听起来却不大有说服力。 还好时优良并不怀疑,告诉东琳说:“我知道啊,但是呢我们是朋友嘛,你给我带早餐是因为我们是朋友,你不给我带早餐也是因为我们是朋友。” 东琳虽然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心里总有一种不可言喻的东西梗着,让她觉得十分的不舒服。 还好木森和文林夕来了,两个人虽然会有间隙,但是四个人的话,间隙就会转移了,生活又回到四个人相处的时候,互相贬低,互相激励。 陈雅绝对是班上最认真最努力的人,时优良等四人吃过午饭来到班上的时候,她已经在了;种种迹象都表明了她压根没有去吃饭。 时优良将手上的一盒饮品放在她桌子上:“谢谢你早上的好意。” 原本只是单纯的好意,可陈雅竟然羞红了脸,小声的说了句‘谢谢’。 东琳和文林夕立刻竖起防卫的壁垒,把陈雅当成了从山野袭来的野兽大军。 木森把她两从陈雅身边隔开,像个好奇的小精灵盯着陈雅,问她:“你不觉得孤单吗?” 陈雅被他突然搭话吓了一跳,怯怯的不知道怎么回答。木森完全忽略她的窘态,继续自说自话:“我觉得人都是害怕孤独的,你这么安静,让我觉得如果你不是内心世界特别的丰富,就是内心世界已经孤独到濒临奔溃了。” 时优良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扯开,给陈雅道歉说:“抱歉,他脑子坏了,你别放在心上。” 时优良虽然这么说,但是陈雅已经无法释怀了,她的脸红的像是熟透了的樱桃,似乎已经快哭出来了。 这时候,文林夕和东琳也放下了对她的敌意,把敌意转向木森,东琳指责木森:“你是变态吗,随便向女生搭话,还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东琳骂完木森,又安慰陈雅说:“木森是艺考生,艺考生脑回路都很奇怪,他的话不能用常理来理解。” 文林夕应和道:“嗯,而且木森绝对算是艺考生里面脑回路最曲折的一个,已经接近疯狂的变态了。” 她们一人一句说的很欢,但是她们不知道,陈雅的内心其实被木森说中了。她甚至把吃饭的时间都用来努力,并非是因为她的内心世界已经丰富到可以不要‘朋友’这种关系独自生存,而是她已经孤独到除了学习不知道还应该干什么。 当一个人孤独的时候,别人的欢乐就会变得很刺眼。 所以,此时,陈雅对文林夕和东琳可以说是羡慕嫉妒恨。 时优良大概发现了这点,阻止东琳和文林夕继续说下去,问木森和文林夕:“你两不在自己班上来我班上干什么。” 木森道:“你这不是废话了,午休时间,除了找你打发时间还能干嘛。” 文林夕说:“而且月考刚刚过去也不太想努力,动逛逛西逛逛,能在全校第一的身边沾点福气,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时优良懒得理这两人,坐下来随便从书桌里抽出本小说,以命令的口吻说:“你们插班没问题,但是别给人添乱。” 文林夕和东琳在他后面的位置坐下来,木森就坐在讲台上。木森叫时优良:“有什么好看的小说给我一本。” 时优良随手从书桌里抽出一本扔给木森。木森看了一眼不悦道:“我说的是好看的小说,这书看封面就知道不好看了。” 时优良收回来,扔给他本子和铅笔:“如果你能画出直击人心的画面,我可以勉为其难为你作词。” 对木森来说,画画是生命中最重要最开心的事情,虽然让时优良使唤不大开心,不过也没有太在意。 041不要脸的人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画了两笔,内心突然生出邪恶的念头,叫时优良道:“给我钢笔?” 时优良一旦沉迷道书中,就不会在意现实的社会发生了什么;没有注意到木森脸上的邪恶,毫无防备的把钢笔给了他。 再次听到木森的生意,已经是快两点的时间,木森叫班上的一个同学:“未经本人允许,请勿随便观看。” 随后把本子和笔还给时优良,并叮嘱他:“记得作词,如果你的词还不错的话,我会考虑重新画了当做收藏的。” 时优良从木森手里接过本子的时候瞟到了异眼,对其中的内容已大概知晓,却还是装作毫不知情的说:“好的,我会尽快的。” 见到他就这么若无其事的把本子收进书桌,文林夕叫道:“也给我看看,你两都在玩什么?” 时优良可不想让她看到本子里的东西,回绝道:“快上课了,你该回自己班上了。” 虽然不知道时优良到底隐藏了什么,不过文林夕很清楚,时优良既然不愿意给她看,那么强求也无用。 东琳虽然也想看,不过他也知道时优良肯定不会给她看的,而且,从时优良和木森的反应她已经能够猜到里面的内容绝对少儿不宜。 木森和文林夕走后,东琳也回到自己的座位。 陈雅朝时优良看了好几次,显然也想看木森到底画了什么,不过本就害羞的她,实在很难开口,毕竟时优良连文林夕和东琳都不给看。 时优良虽然是个书呆子,却是个很敏感的书呆子;察觉到了陈雅的心思,也想要跟她逗趣,故意的说:“你很容易害羞呢,跟你坐在一起,我常常会有‘她是不是喜欢我?’的感觉!” 陈雅的脸立刻像是熟透了的樱桃,都不敢对时优良对视了,小声的反驳:“你误会了。” 时优良说:“我知道了这只是我的错觉,我的意思是希望你把我当朋友,否则的话,同桌是个长得好看还容易害羞的女生,男生是很容易本俘虏的。” 陈雅沉默着,脸已经充血了,感觉脑袋都晕晕的。跟时优良说了句:“我去厕所。”就逃跑了。 时优良不由得得意的笑了,然后继续看书。 下午,时优良坐回了之前的自己,基本都在看自己喜欢的书,陈雅提醒他,却被他告知:“我一直是这样的,你不用管我。” 听到这样的话,陈雅多少有点难过。一来是感叹两人之间的差距,她可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考了全班第二,而时优良看着自己喜欢的书,吊儿郎当的竟然是全校第一。二来,时优良虽然不是一见钟情的类型,但日久生情却是他的特殊魅力。相处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早上,但是对有些孤僻的陈雅而言,时优良是个很有魅力的男生。 青春年少的情窦初开,她也在心里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株相思豆。 陈雅是个孤独的人,孤独的人,往往会从内心深处审视自己,也往往会误会一些事,然后把误会当成是事实。 此时的陈雅得出的结论是自己喜欢上了时优良,但是她不知道这其实是一个美好的误会。 她会对时优良有这种感觉,只是一个人呆的太久,加上时优良语气暧昧的关系。 不过,青春年少。暗恋不是坏事。至少有两点是可以确定的,第一,是暗恋的话,就可以欺骗自己永远不会失恋。只要不表明心迹的话,就可以单纯的做朋友。第二,在暗处看着也是喜欢,既然喜欢的话,就可以告白。而且,在暗处看着,往往会引来一些惊喜。 陈雅跟时优良的相遇,是必然,也是偶然,她对时优良动心,是误会,却是个美好的误会。至少对于安静而孤单的陈雅来说,时优良会是一个不错的人生导师。 第二天一早,时优良依旧踩着时间走进教室,桌子上放了两份一模一样的早餐,不一样的是,其中一份豆浆加了糖,而且糖很重。 时优良喝了一口,立刻就知道这是陈雅给他买的,因为在这个学校里,会给他买早餐的人只有三个,而文林夕和东琳都知道时优良喝豆浆是不加糖的。 虽然已经猜到了,但是直白的说出来的话就很尴尬了,故意问陈雅道:“是你帮我买的吧?” 陈雅羞红了脸,小声说:“嗯,你昨天没吃,我以为东琳今天也不会给你买。” 时优良道谢之后,问陈雅:“多少钱?我给你。” 陈雅说:“今天的我请你,明早要吃什么?我给你带。” 说话间,她望着时优良桌子上两份一模一样的早餐。心里有些不舒服,因为她买的一份时优良只吃了一口,但是东琳买的却吃得干干净净。 时优良再次道谢,回答陈雅说:“不用了,东琳会给我带的。” 虽然已经知道东琳和时优良是青梅竹马,甚至可能正在交往,但是陈雅还是很受打击,毕竟,两份一模一样的早餐,时优良却似乎能分得出哪个才是东琳买的。这件事就是在告诉她:“你没有机会的。” 时优良是个很敏感的人,察觉到了陈雅的异样,不想有奇怪的误会,给她解释道:“我喜欢豆浆,但不喜欢甜食。而且一直以来我的早餐都是东琳负责的,早餐钱也都放在她那了。总之很谢谢你就是了。” 超级学霸时优良似乎也解释的有些口不择言了,陈雅的心里突然有些高兴。 至少有两个原因值得她高兴的,第一,她能够接受时优良的理由;第二,时优良虽然说不喜欢甜食,但还是吃了她买的豆浆。 不知道为什么,陈雅突然觉得跟时优良之间似乎没有了隔阂,也小声的跟时优良开玩笑说:“我还以为让同桌给你带早餐是你的习惯呢?超级学霸嘛,有一些怪癖也能理解。” 时优良愣了一下,笑道:“应该不会有人有这么不要脸的习惯吧!” 陈雅立的脸本来已经很红了,现在更是红的几乎要浸出血来。 042朋友和老师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盯着陈雅,突然‘噗嗤’的笑了出来,跟她开玩笑说:“好像新婚夫妇……。” 陈雅理所当然的选择了逃避,用一句:“我去洗手间。”溜之大吉。 如果她不逃避,时优良会理所当然的跟她开玩笑,可是她逃避了的话,时优良就为难了;因为随口的玩笑留下了祸根。 不过,时优良也没有太在意;或许是因为他不是很理解‘爱情’,所以他对‘爱情’一向不是很在意。 下午第一节课是物理课,物理老师望了一眼时优良,见他连课本都没有拿出来,深呼口气,指着门外叫他:“出去。” 时优良没有丝毫的犹豫,拿起正在看的小说走出了教室。 整个过程中,包括作为同桌的陈雅也没有完全搞清楚,物理老师叫时优良出去的理由,到底是因为他没有尊重老师,还是有什么别的隐情。 她想要为时优良说句话,可是胆子实在太小了什么也不敢说。不由自主的回国过头看东琳,眸中流露出连她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求救。 东琳倒是丝毫不在意,因为时优良被赶出教室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在这所成绩至上的学校,时优良是唯一的列外,是唯一一个成绩优异却在走廊上课的学生。高中虽然还是第一次,不过初中的时候每个星期总有那么两次的。 时优良走到教室门外,物理老师叫住他:“如果我教你的时候你没有进来,我就算你缺席。” 时优良转过身来。虽然转过身来了,但目光没有从书本上移开。他已经沉迷其中,任何姿态都可以认真的看下去。 物理老师似乎也只是想要跟他找茬,不过却没有找到想要的快感,长呼口气,朝时优良说了句:“我讨厌天才。”就叫班上的人拿出试卷来。 物理老师简单的解析了第一道题,拿起粉笔要在黑板上写公式的时候,时优良突然开口:“你要看吗?” 这句话当然是为物理老师的。他们应该算是书友,因为这种关系,所以他才会毫无理由的找时优良的麻烦,时优良也才会突然的搭话。 一个字母没有写完整就停了下来,咬咬牙问时优良:“你来讲?” 时优良点了点头,告诉他说:“你上一节课平均一百五十块,我给你八折。” 物理老师说:“你的算法里面包含了我的奖金和基本工资,刨除这些,一节课只有五十块不到,考虑到你没有上岗资格证,给你三十块。” 时优良没有拒绝,走过去讲台上从他手中拿过试卷,并把手里的小说给了他。 从两人之间的默契来看,这样的勾当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事实也是如此,物理课差不多三分之一是时优良在讲。对于班上的人来说,时优良讲的也更加浅显易懂。 相较于物理老师而言,时优良更加知道大家不懂的地方,挑肥拣瘦,很快就讲完了一张试卷。距离下课还有五六分钟,物理老师抬头望了时优良一眼,叫他道:“最后一题你不是做出来的吗,也给大家讲讲。” 时优良道:“这题知识点太多,讲不完了。” 试卷放在桌子上,就下去站在物理老师旁边,无声无息的下达了逐客令。 物理老师无奈,只得起身给他让座。 回到讲台上,盯着试卷看了稍许,告诉班上的人说:“这道题虽然超纲了,不过却很有研究的意义,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借时优良的卷子看看,然后如果感兴趣的人多的话周五放学后我们开个研讨会。” 下课铃敲响,物理老师匆匆离去,顺带拿走了时优良的小说。 物理老师刚刚走出教室,陈雅问时优良:“你们的关系很好吗?” 时优良道:“让我想想~学校前面的‘书虫’是物理老师开的,假期的时候我在那打工,兴趣相同结成忘年交。” 陈雅轻轻的‘哦’一声,好奇的看着时优良。在这之前,她只是因为入学考试第一名的名头知道班上有个叫时优良的人;和时优良接触之后,她觉得他的人生实在是充满了惊奇。 在陈雅看来,时优良是书中的角色,从另一个次元来的生物。因为这个次元的人,是不可能活得这么精彩的。 陈雅应该还有想说的话,不过她没有说。只是简单的羡慕的又有些悲戚的笑了笑,叫时优良道:“试卷可以借给我看看吗?” 时优良把试卷拿给陈雅,顺带拿出一本小说继续沉迷。 天下实在有太多的巧事,而这些巧合,很多又凑成了不巧。时优良翻看小说还没有看到五个字就被东琳打断,叫他道:“试卷给我。” 时优良抬起头,惊讶的看着东琳,告诉她说:“你不是要告诉我你也对最后的那道题感兴趣吧?” 东琳极为不爽,瞪他一眼怒问:“怎么?不行吗?” 时优良道:“也不是不行,只是那样的题除了立志要上国府的,还有兴趣是物理的,实在没有必要研究。” 东琳的心里涌起一股无名火,怒问时优良:“我立志要上国府,不行吗?” 时优良竖起大拇指,低头致敬。告诉她说:“等陈雅看完了拿给你。” 东琳不爽的地方就是这里,偏偏时优良给她火上浇油;不过东琳也没有理由爆发,于是乎,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她从时优良的手里抢走了小说,并且放狠话说:“不用了,我这种考不上国府的废柴,看课外书就好。” 时优良无奈长叹。从课桌里拿出另外的小说来。 陈雅小心翼翼瞟了东琳一眼,见她已经回到了座位上,才敢小心翼翼的向时优良请教问题。她虽然孤僻,但她不傻;同样的,她也绝不会因此就自觉的拉开跟时优良的距离。 鸡飞狗跳的生活一天一天的过,周五,几个班的学生聚集在时优良班上研讨物理题。 时优良已经到了校外被叫回来,不大愿意的说:“我不准备考国府,也不打算研究物理,没有参加的意义吧!” 043共餐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物理老师瞅他一眼,命令的口吻说:“这次考试只有你一个人做了出来,研讨会又是在你们班上进行,你有缺席的理由吗?” 时优良只能坐了下来,不过人群已经自动的远离他;理由当然是‘他是唯一一个做出来的,却说出来对物理不感兴趣的话来’。 而且他那种慵懒的废柴态度,使人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事先就知道答案,全校第一的成绩是否属实? 能聚集在这里参加研讨的,都是学校的尖子生,每个人都是骄傲至极的,哪怕没有证据,作弊这个疑点也会让所有人跟他保持距离。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陈雅。因为她知道时优良绝对没有作弊,因为她是真的崇拜时优良。 不过,区区一个陈雅,谁也不会在意,她那微不足道的力量,甚至成了时优良污点的另一个‘闪光之处’。 物理老师自然也注意到了这点,加上时优良似乎确实没有丝毫想要参加的意思,就叫时优良说:“既然这样,你给大家讲讲你的思路就可以走了。” 听到物理老师叫时优良讲,所有人都竖起耳朵来,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是用心的听着了。 时优良拿起试卷,简单的解析了题目之后扯了个题外题,放下试卷道:“我能做出这道题运气成分很多,就这样。” 虽然参与研讨会的人对他的信任已经大幅度提升,不过时优良依旧没有丝毫想要参与的意思。物理老师也不再强人所难。 时优良走出教室之后,陈雅犹豫了一下,也扯了个借口跟着离开了。当然不是因为她不想参加了,只是相对于参加研讨会,她更想跟时优良一起走。 理由嘛:青春期的女生。仅此而已。 时优良本来是打算立刻会宿舍看书的,但是陈雅追了上来,原计划只能作罢,问陈雅:“一起吃饭吗?” 陈雅本来只是想站在同桌的份上、勉强算是朋友的份上或者倾慕者的份上跟时优良说两句好话,突然被邀请,心里顿觉欢喜,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安慰时优良的话也跟着丢到了一边。 陈雅虽然孤僻,但傲娇的学霸,自然有傲娇学霸的思维。时优良邀请她吃饭,她主动提出说:“那请我吃冰淇淋吧,意大利冰淇淋。” 意大利冰淇淋是学校旁边的的一家小餐厅,装修风格典雅,消费偏高,但绝对是物超所值,在学生群中有着相当不错的口碑。 陈雅努力表现的很可爱、落落大方;这本不是她擅长的领域,表现起来自然显得吃力而且不伦不类。 时优良却看得有些出神,突然的笑了,说道:“我一直觉得可爱风的女生努力做一件自己不擅长的事情的时候出奇的可爱。” 时优良说的很暧昧,陈雅理解的也非常的暧昧。小脸立刻红扑扑的,更加可爱了。 意大利冰淇淋,因为是星期五,所以很安静。时优良和陈雅也都是喜欢安静的人,所以在安静的店里找了个很安静的位置坐了下来,点了些看起来很好看的东西,时优良又拿出书来。 见到时优良竟然立刻就开始看书,陈雅不禁有些难过。 时优良也立刻意识到坐在他对面的不是以往的好友,尴尬的笑了笑把书收起来,跟陈雅说:“不好意思,习惯了。” 陈雅也尴尬的笑了笑,问时优良:“你跟她……东琳在一起的时候也都是在看书的吗?” 时优良疑惑了一下,对于陈雅的这个提问,他没有完全懂,但还是如实回答了:“嗯,应该更多一点吧,跟东琳在一起的时候不用考虑礼貌什么的,也不用担心会错过时间。” 这样的回答,绝不是陈雅想听的。 但是这是事实,陈雅也不能不承认,因为这是她看得见的,时优良也没有理由骗她。 陈雅突然想到,时优良和东琳是青梅竹马,却不仅仅是青梅竹马,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像是共存。扶桑树只有两颗在一起才叫扶桑,而时优良和东琳,也只有彼此才配称得上是青梅竹马。 作如是想,不由得有些悲戚。 许些失落中,她有安慰自己:“即便是这样,但是她们还只是单纯的朋友关系,或许,他们就像是姐弟一样,彼此之间并没有男女关系的意思。” 孤独的人,往往懂得安慰自己。自我安慰之后,陈雅的心里的阴霾散了大半,注意的重点重新回到现实中,把一大杯冰水灌进独自,神经被刺激的差点死掉。 做过傻事之后,终于冷静下来,怯生生的目光一会去看服务员,一会又假装无意的瞟一眼时优良。 时优良对于微表情是做过研究的,猜到了陈雅的行为,但是他不能够理解,在时优良看来,陈雅本可以正大光明的盯着他看的,所以她这种行为实在是南辕北辙。 来到意大利冰淇淋,当然是为了吃意大利冰淇淋。 特饮端上来之后,陈雅很淑女的尝一小口,问时优良:“虽然可能问的很不解风情,不过还是想问‘你喜欢吗’?” 时优良盯着特饮,不大理解的样子说:“冰块加上奶油水果等,味道太甜了,不是很喜欢,价格我也不能接受。” 陈雅看着时优良,惊讶的神色还在脸上,羞涩的笑了笑说:“如果是你请我,我一定会觉得这个男生真小气的。但是是我请你,所以有些‘耐人寻味’,这种滋味怎么说呢,清新脱俗,忍不住要说一句‘不愧是你’,” 时优良盯着陈雅看,目不转睛的盯着,眼睛也不眨一下。 陈雅被他看得羞红了脸,羞涩的问:“怎么了吗?” 时优良说:“有些意外,我还以为应该说不上什么话的。” 陈雅突然沉默了下来,低下头露出一个算不上笑容的笑,小声的说:“嗯,本来应该是这样的。因为刚刚聊的这些,也不是我想聊的;只是难得跟你勉强成了朋友,不想让难得的气氛冷掉。” 044追着夕阳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有些惊讶,这是他没有料到的情况。 大大超出预料的情况,总是使人手足无措。时优良有些慌乱的说:“那就聊想聊的呗,你想聊什么?” ‘你想聊什么?’这句话,实在是一句让人很难清楚的理解的话,不过,如果是时优良对陈雅说的,那么陈雅只会有一种解释;因为即便有其余的解释,她也会过滤掉。 陈雅抬起头看时优良,回答他说:“聊学习、聊生活、聊你喜欢什么、我喜欢什么……,总之不是这种看起来很正常,其实两个人都觉得尴尬的话题。” 时优良露出个很阳光的笑,跟陈雅说:“这样的反转,跟我印象中的女学霸有些像了。” 陈雅说:“真的吗?我在你的印象中是什么样的?” 时优良说:“总是一个人,容易害羞,做什么事都很努力。” 听见时优良对她的评价,陈雅不禁觉得有些悲伤,到不是因为时优良说了什么让她难过的话,只是她自己对自己很不满意。 人都是害怕孤独的,陈雅比常人可能害怕的更多一点;因为她本身是孤独的,更加明白孤独为何物。 但是,她依旧没有主动跟人接触,不是不想,而是不敢,人一旦陷入孤独,就会变得胆小,害怕被拒绝,害怕去接触。 陈雅垂下头,小声的说:“其实不想一个人呆着,想要跟班上的人打成一片,但是就是不敢。我也没有那么上进,只是害怕自己不上进。” 时优良说:“在某些方面,我们是同一类人。我能够理解你的这种心情。”他真的能够理解吗?当然不是,只是大概猜测“是这样的心情”。 但是,这对于陈雅来说真假并不重要。她很高兴,很高兴有一个同病相怜的人,很高兴这个人叫时优良。问时优良说:“你也是这样吗?我还以为你肯定不会觉得孤独呢!” 时优良说:“不是不觉得,只是不去觉得;我把全部的心思都倾注在学习上,所以你效率奇高,努力把自己变成怪人,也是因为怪人不会觉得孤独。” 这是时优良的幽默吗?陈雅突然笑了,对这个算不上安慰的安慰,她真的从心底感觉到了开心。回答时优良说:“有些羡慕你,羡慕你有那么好的朋友,羡慕你可以活得如此潇洒。” 时优良说:“我们不也是朋友了吗;至少我把你当成是朋友了。我觉得和你做朋友的话是个很好的选择,于整个人生而言也会是一个不错的经历。” 任何人听到这样的话都会很高兴的,陈雅起身微微鞠躬说:“荣幸之至。” 时优良学着她的样子,也起身微微鞠躬,说:“再加一句,和你做朋友也肯定会遇上很多有趣的事情的。” 接下来的时间,愉快了很多。话题朝着两个人都觉得愉快的方向发展,两个人的笑容也变得舒坦欢快了。 聊了一个多小时才算结束,从餐厅出来,临分别时,陈雅对时优良说:“下一次的话,记得约定,要聊生活、学习和喜欢。” 这时候的陈雅,不像是一个学霸,不像是班上最安静的女孩,是一个真正的淑女,一个才貌双全的倾城女子。时优良也不得不在心里感叹一句‘真是个让人忍不住喜欢的姑娘’。 时间是黄昏,时优良是很喜欢黄昏的,望着太阳落下去,他会觉得悲伤,但这种悲伤的感觉,他并不讨厌。 闭上眼睛,仰面朝天,大概一分钟。 睁开眼,迈动步子,却不是回宿舍,而是追着落日去。 他自顾的追着落日,一直到城边的公园。在广场上,望着最后的火烧云,时优良自吟唱道:夕阳无限好,哪怕近黄昏。 时优良站在广场上,一直到天完全黑了下来,广场被路灯照亮。暖黄色的灯光下,他一个人站在人群中,看起来很孤单,看起来又丝毫不觉得孤独;大概,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孤单还是不孤单。 时优良回到宿舍已经是晚上九点多的时间,木森在认真的画画,旁边一盒泡面来不及吃已经冷了。时优良递给他打包的盒饭,木森也没有理他。 盒饭放在一边,顺带扔了冷掉的泡面。稍微的收拾了房间,在书架上找到一本喜欢的书陷进去懒人沙发。 今天是星期五,明早不用上学,所以也不用在意时间。 时优良觉得困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两点多的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森已经睡了。 时优良摇摇晃晃的进去厕所,拿起牙刷顿了稍许,慵懒的叹口气又放了回去;摇摇晃晃的就回去睡觉。 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被敲门声叫醒。看时间才七点不到,已经是晚秋了,窗外还没有完全放亮。 这个时间来叫门的,除了东琳不会有别人。 时优良起身给她开门,顺带抱怨:“一大早就来男生宿舍,你知道你的做法有多危险吗?弄不好会留下一辈子的阴影的。” 东琳跟在他的后面,跟着他钻进去被窝,主动调戏他道:“向你这种没有贼心也没有贼胆的男生,我想在想不出会给我留下什么样的阴影。” 说话间,东琳主动把嘴唇凑到他的嘴边。 不知为何,两人就要烙下印记的时候时优良竟然避开了。 东琳虽然一直装出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可是她也是女生,女生内心的细腻她一点也不缺;被时优良这样拒绝,心里莫名的难过起来,忍不住就要想哭。转过身背对时优良,小声的叫他:“可以抱着我吗?” 她没有听到时优良的回答,回答她的是木森的怒吼:“你两是变态吗?”木森吼完,气冲冲的掀开被子起床了,麻利洗漱之后朝床上的两人大吼:“我要去租另外的房子,房租你两出,听见了没。” 两个人完全没有理他,时优良半坐在床上,不知什么时候又拿起来书。 东琳再次主动靠在他身上,沉默了好一些时间,问他:“时优良,你喜欢我吗?” 045爱情痴女和变态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缓缓合上了书,开学的时候他绕开了的问题,原本以为高中三年不会在遇上了,但是人算不如天算,短短的一个多月,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这个问题他已经不可能再次绕开了。 长呼口气,合上了书本。撩拨开东林的头发,低下头吻了她的脸颊,告诉东琳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但是,要说不喜欢你,那我实在想不到还有谁能让我喜欢;要说喜欢你,好像跟你说的喜欢又不一样。就像我们现在这样,我对你并没有邪念;所以如果要说的话,大概我对你,就像是姐姐一样。” 意料之中的答案,但不知为何,东琳就是觉得很难过。 可是,真的难过吗?似乎也没有想象中的难过,至少,东琳并没有被拒绝了的感觉。 听见了关门的声音,木森已经出门了,东琳问时优良:“那要试试吗?试试你是不是真的不会对我有男女之间的想法。” 时优良说:“不,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状态就很好。” 时优良的态度很坚决,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东琳觉得很受伤,自己主动提出来被拒绝,怎么想都觉得掉价。 还好,时优良很了解东琳,他告诉东琳说:“人的欲望是很可怕的,所以我努力的不让自己有过多的邪念。东琳你啊,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人,比爸妈都重要,所以在我没有牵着你的手保护你一辈子之前,我希望我们的关系可以保持着单纯。” 这样的话,是时优良会说的,但是东琳并不能完全理解。跟他抱怨说:“时优良你知道吗,好多时候我都不明白,你到底是聪明绝顶还是笨的无可救药。”东琳沉默了一小会,又说:“跟你在一起,我突然相信世界上是存在神的,存在转世轮回的,而你保持了前世的记忆。” 说完,东琳抬头望着时优良,认真的他:“是这样的,对吗?” 时优良很果断的说:“嗯,所以我是对的,因为这是我两世为人得到经验。” 可是,真的存在着神吗?真的有转世轮回吗?时优良也很想知道。 时优良轻轻的抱着东琳,安静的过了十秒钟,把东琳推下床,告诉她说:“两件事,第一,从此时起,不准你随便钻进我的被窝;第二,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真的想要恋爱的话,不是我也可以的。” 东琳妩媚的依坐在地上,嘴角勾起妖媚而邪恶的笑容,问时优良:“你是不是突然有某种心思了?”没有等时优良反驳,立即又说:“一定是的,你的小动作逃不过我的火眼金睛。” 他们是青梅竹马,对彼此的了解比对自己的了解都要多,不管他说什么都掩盖不了东琳的直觉。 因此,时优良也不再掩饰,承认道:“这不是很正常吗,我又不是无能,你又长得很好看。” 东琳放肆的大笑,似乎是嘲笑,又似乎是高兴。 时优良朝她翻过白眼,拿起书继续阅读,只是,他的心好像被什么揪着,已经无法想之前一样愉快的读下去了。 时优良已经不再理会这边,东琳也觉得无聊,就过去书桌上开始学习。 时优良看了十几分钟,心中那种瘙痒的感觉始终难以散去,不由得长叹一声:“人的欲望真是可怕。” 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勉强传到了东林的耳朵里,不过具体说的什么,东琳却没有听清楚,问他道:“你说什么?” 时优良的心短时变得慌乱,不过他很擅闯伪装,告诉东琳说:“问你饿了没有,饿了的话出去买饭,顺便给我带一份。” 东琳并未起疑,转过头不高兴的说:“不去,今天你照顾本小姐。” 如果没有什么事,周末的时候时优良是坚持不出门的;看样子东琳也没有要出门的意思,就给木森打了电话。 东琳指责他说:“你真是没救了,为你的余生感到担忧。” 吵闹一些之后,时优良的心静了不少,瘙痒的感觉淡去,也能继续看书了,能够继续看书,他就可以不理会这个世界的喧嚣。 木森回来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两个人闻到午饭的香味,立刻都放下了手上的工作,从木森手上拿过午饭,边吃边数落他不懂得照顾人。 木森拉过懒人沙发陷进去,闭上眼睛懒洋洋的说:“东琳,我想问一下,你不会以后每个周末都要来打扰吧?” 东琳做出一个思考的样子,告诉他说:“不是,我不止每个周末都要来打扰,平时的时候也会多多打扰的。” 木森长叹一声,叫她道:“那你给我重新找个地方住吧,我把床位让给你。” 东琳鄙视他说:“你看我像是有钱租房子的人吗。” 木森再次长叹,说道:“那你两能不一大早就那么恶心吗,时优良是变态,但我很正常。” 东琳说:“你可以去理发店、洗脚城等等等等的地方,我不会告诉我姐的。” 木森咬牙切齿,恶狠狠的说:“东琳,你知道吗,你的痴女潜质已经爆发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了。” 东琳瞪他一眼,斥责他说:“小心我在姐姐面前造谣。” 东沐是木森的软肋,不论如何,木森都想在东沐勉强保持他‘完人’的形象,所以当东琳吧东沐搬出来的时候,这场战争的胜负就一惊分出来了。 不过,时优良还不准备让这场战争落幕,他问木森:“你们班有个叫李可儿的女生吧,听说被评为动漫里走出来的女生,是个什么样的人?” 原本懒洋洋的木森像是被电了一下,瞪大了眼睛盯着时优良,咬牙说道:“是啊,可爱到让人看着她就觉得被治愈了,标准的萝莉。” ‘标准的萝莉’这五个字像是刀子一样插进东琳的心里,她可是忘不掉的,时优良是萝莉控这件事。 她想要问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本来她应该理所当然的问出来的,可是不知为何就是不敢开口。 时优良和木森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窘态,时优良朝木森坏坏的说:“真的有啊,听到了一些传言,看来是真的了。” 046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又缩回了沙发了,警告时优良说:“传言可是不能随便传的,传谣言可是要下拔舌地狱的。” 时优良道:“是吗,我很想认识他,明天一起去赏花如何。”没有给木森拒绝的时间,就叫东琳:“东琳也会去的,对吧!” 东琳愣了一下,稍微整理思绪之后明白了过来,立即答应:“你想认识的话,就去咯。” 木森还是懒洋洋的窝在沙发里,告诉时优良说:“手机在桌子上,你想认识她的话借你就是了,不过先说好,我不想出门。”说完,睁眼看了一眼东琳,挑拨说:“青梅竹马跟别的姑娘约会,你会做后勤的,是吗东琳?” 这次轮到东琳落败了,瞪时优良一眼,气呼呼的说:“不去,都晚秋了哪有花儿可赏。” 看样子,再开口只会引火烧身,时优良也很识趣的闭嘴了。 星期一。 木森正在聚精会神的画画,突然被人从后面拍了一巴掌,一个早上的努力成了无辜的牺牲品。 正要发怒,转过身来看到是时优良、东琳和文林夕,硬生生的把怒火压了下去,装出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问道:“你们来干嘛。” 时优良伸长脖子左右看看,回话说:“当然是听说美术班的女生很漂亮,来一睹芳颜的。” 他们的目的不用想就知道,木森下逐客令道:“大家都在为画展的事忙,你们可别讨人嫌。” 三个人很默契的问他:“说这种话,你不会是跟班上的人合不拢吧。” 他们故意提高音量,引起其余的人注意。 效果格外的好,立刻有个女生反驳:“才不会,学长开学到现在都收到好多情书了,班上的男生都叫他偶像。” 说话的女生是个小个子,长相可爱,身上的校服稍微偏大,声音也是标准的娃娃音;毫无疑问,这个女生就是传说中‘从动漫里走出来的女孩。’ 时优良跟她打招呼道:“你一定是李可儿了,真人比传说中的可爱,常常听木森提起。” 李可儿显得特别的高兴,问时优良:“真的吗,学长都说我什么?” 时优良装作很难为情的样子,告诉李可儿说:“这个嘛,背后说的算是恶趣味的称赞,当着本人的面说出来就变态了。” 这么一说,立刻让人浮想联翩,木森手中的画笔‘咔嚓’断了,咬牙切齿说:“没关系,你可以一字不漏的传达。但是,如果有一个字是假的,我就用这支笔戳穿你的脖子。” 木森的怒火已经看得见,时优良也不敢继续刺激他,就退下了。 文林夕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李可儿的身后,围着她研究说:“真的跟传说的一样啊,难怪男生都说想要抱回去当吉祥物。” 李可儿瞪她一眼,怒气冲冲的吼道:“你是变态吗?” 文林夕完全忽略她的态度,伸手道:“文林夕,做个朋友可好。” 显然,李可儿并没有想要跟她做朋友的意思,不过文林夕可不管她这些,抓住李可儿的手,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李可儿立刻改变态度,跟她讨好说:“是文林夕学姐啊,你能跟我做朋友我真的太荣幸了。” 李可儿跟文林夕瞬间就好得像是亲姐妹,至于原因,其余的人当然也是心知肚明。 木森可不想跟这条线搭上关系,懒得理他们转身准备要走。并叫时优良道:“地板擦干净。” 李可儿刚要动,被文林夕拉开了。 时优良没有选择,只能负责善后。东琳当然给他帮忙。 从美术教室回去的路上,东琳问时优良:“你想要让木森选择李可儿吗?” “她很可爱,对吧?” “可是……木森不可能的吧。” “难道你觉得木森喜欢东沐姐会有希望吗?” 东琳沉默,东沐已经结婚,而且过得很幸福,木森绝对没有机会的,她当然知道。 东琳告诉时优良说:“可是喜欢一个人,并不是可以用喜欢另一个人来掩盖的;我觉得木森肯定会生气的,可能还会跟你绝交;至少现在来说,这样的可能很大,无限大。” 时优良说:“我知道,但是即便那样,我也选择这样做,你应该明白的。” 是的,东琳知道时优良在想什么。他们三个对彼此来说都是最重要的朋友,已经是人生的一部分,如果可以的话,她也希望木森可以不要喜欢的东沐,喜欢上别的任何人都可以;如果可以的话,她也想跟时优良一样的做法;但是,东琳没有,之所以没有,是因为她知道没有如果,木森是绝对不会放弃喜欢东沐的,也绝对不可能喜欢李可儿。 虽然知道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东琳也没有阻止时优良,因为她也有‘试一试’的想法。 反正只是‘试一试’。他们三个之间一直是这样的关系:两个人吵架了的话,另外一个从中调和。所以,东琳不阻止时优良,反正如果他们闹翻了的话,自己从中调和就好了。 不过,事情似乎没有想象中的困难复杂。那之后,时优良并没有刻意的做什么,甚至没有再去木森班上。而木森那边,似乎也没什么改变。 倒是文林夕,她似乎交到了新的朋友,虽然还每天跟时优良、木森、东琳在一起,但是也不只是跟这三个人在一起了。 “时间,总是不知觉间从指缝间溜走;而金钱,往往会随着时间悄然逝去。”时优良站在床边,望着窗外一片洁白的世界如是感叹。 捂在被子里的木森回答他说:“你少买点书,时间和金钱都会乖乖的躺在钱包里。” “书是我生命的二分之一,你会抛弃你生命的二分之一吗?” 木森懒得理他,继续捂着杯子,以免让寒风侵袭。 时优良叫他道:“如果你有让东沐等你的胆子,你就可以睡到天黑。” 木森没有丝毫要起床的意思,告诉时优良说:“如果你觉得我会被你唬到,你就太小看我了,这么冷的天,又是学校自己办的画展,东沐怎么可能会来。” 047画展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说:“当然会来,且不说这次参展的画她可是模特,就问问你你那次参赛东沐姐缺席了。” 木森说:“所以,这次我没有告诉她时间。” 时优良吃惊不小,问木森:“为什么?你应该很期待她来看画展才对的。” 木森说:“这不是你希望的吗,原因什么的不重要,结果是这样就好。” 时优良不知道该说什么,就结果而言,是他希望的结果;他希望木森可以试着放下东沐的生活。可是时优良也知道,眼下而言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木森没有告诉东沐参展时间,那只能说明他对东沐的执念更深了,已经到了见到东沐保持自然的勇气都没有了。 时优良顿了稍许,告诉木森说:“虽然你没说,但东沐姐一定会来的,因为我说了。” 理所当然的事情,木森并没有觉得吃惊,告诉时优良说:“我知道。”他的声音很小,只够时优良勉强听见。 木森从被子里钻出来,有气无力的换衣服、洗漱。 刚刚从卫生间出来,衣服都来不及穿戴整齐就被时优良抓住后劲拖出门。 校门口,东沐和其余的人已经都在了。 见到时优良和木森,东琳领头抱怨道:“你两男生越来越懂得耍大牌了,这么冷的天,让一群可爱的女孩子等你们,该说你们没良心还是说你们没风度!” 有东沐在的地方,木森总是特别的绅士,就默认了她的指责。时优良却半点没有收敛,给她个白眼说:“东沐姐作为客人和家长都没说什么,救你事多。” 两个人一如往常的斗嘴,其余的人一如往常的忽视他们。 虽然是学校主办以本校学生作品为中心的画展,不过在地区也算是小有名气的画展,加上更有木森这个被称为‘天才’的青年画家镇场,就连很多本地有名的画家都‘莅临指导’。 东沐、时优良、文林夕、东琳、李可儿等人作为木森的亲友自然也不列外。 不过,木森参展的画到底是什么样的,还没有人知道,因为在这之前,就连时优良也没有真正的看过木森的画,只知道内容肯定是东沐。 画室,已经变得很喧嚣了。 木森刚刚走进画室就被老师叫走,理由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跟他的画有关;在同辈人之中,木森可算是抢手货。 东沐一行人也都不是收藏家或者艺术家,所以木森被叫走之后,他们直接忽略了大部分的作品,直接去找木森的画。 看到木森的参展作品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由得愣住了。 他画的是什么?这是所有人的疑问。 该说他画的实在太好了,还是完全是涂鸦呢? 木森的作品,是一个天使即将降落的场景,只是大地之上一片鲜红,至于是血还是花,没有人分辨出来。 而这个天使,虽然看起来圣洁无比,却总给人一种迷茫感;如果仔细的看的话,还会发现甚至分不清画中的天使到底是在笑还是在哭。 在大家盯着画看得出神的时候,时优良突然说:“天使的眼睛很浑浊,木森画的是他自己吧,天才遇到瓶颈了,心里的瓶颈。” 天才的瓶颈是什么,时优良知道,东琳知道,文林夕知道,天才自己知道,其余的人,谁都不知道。 可是,不知道的人想要知道,知道的人却希望自己不知道。东沐问时优良:“你跟木森的感情最好,也几乎都在一起,知道他遇到什么难题了吗?” 时优良很想告诉东沐,可是他知道,如果他说出来,木森真的会杀了他。所以,他只能告诉东沐:“青春期的男生,遇到瓶颈难免的。作为朋友,也只能说‘木森回处理好的’。” 木森的瓶颈决不能让姐姐知道,东琳也是这么想的,插话进来说:“我觉得也不用为他担心,他是天才嘛,天才自然有天才的烦恼。” 木森最好的两个朋友都这么说了,东沐自然也不好在说什么。自顾的笑了笑,又继续盯着画看。 人群中最不明白原委的人当属李可儿了,加上她又是木森的倾慕者这层关系以及对艺术的解读能力,这时候,青春少女多愁善感的本质露出来,盯着木森的话感叹道:“这幅画,画的是他的心情吧,爱而不得的心情。画中的女子,一定是比画中人更美,而学长对她的心意,一定也胜过对画的心意。” 她一语道破玄机,时优良担心东沐察觉,立刻岔开话题:“可儿你也参赛的吧,你的画在哪,也带我们看看。” 李可儿得意的笑了,很自豪的说:“虽然没有像学长一样拿到大奖,不过也且算是能展出的作品。”说话间,领着大家朝她的作品过去。 李可儿是个很可爱很活泼的女孩子,跟其余的人不同,在评选刚刚结束的时候,她就已经用各种手段知道了自己作品的情况。 看着李可儿的画,时优良玩笑说:“总有一种看着另一个木森的感觉。” 另外的人虽然没有说,但也都稍微的点了头。 是的,李可儿的话内容虽然跟木森的完全不沾边,但是画风上总有一种刻意模仿的感觉。 为什么说是李可儿模仿木森而不是木森模仿李可儿呢,单纯的是因为他们认识木森的时间更长,木森的知名度比李可儿大。 不过,他们猜对了,李可儿承认说:“其实之前我的画风也不是这样的,但是看到学长的画之后感觉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看得多了,好像就不知道自己要画什么了;这次参赛的作品也是从学长之前的画作中找到的灵感。” 原来不止是画风,就连内容都有关联的吗!看样子,木森迷上了东沐;而李可儿照葫芦画瓢青出于蓝。 时优良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总之如果时间倒流,他会收回刚刚的玩笑,让自己做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东沐盯着李可儿的画看了小半天,问李可儿:“这幅画的灵感,是从木森初二时候画的一副菜花女孩中得到的吧。” 048卖掉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大为吃惊,东琳大为吃惊,文林夕大为吃惊,最吃惊的还是李可儿。 李可儿几乎是脱口而出,问东沐:“姐姐你看出来了!”很显然,她想问的不是这个,是更为深刻的、感情上的东西,只不过是因为还不知道东沐跟木森的关系,所以临出口改口了而已。 东沐摇了摇头,告诉李可儿说:“也不算是我看出来了,那副画是木森首次参赛并得奖的作品,记得那时候我们高兴的给他庆祝了一整晚;‘春思比秋愁更让人愁,秋愁比春思更引人思’,这两句词是木森在获奖感言中说的,是我作的。” 李可儿吃了一惊,其余的人也吃惊不小。‘春思比秋愁更让人愁,秋愁比春思更让人思’这两句词时东沐所作,就连东琳和时优良都不知道。 不过,时优良似乎突然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木森为何对于在自己的画上题词这件事如此执着。之前的时候,他一直以为这只是兴趣罢了。 这么想起来,东琳立刻跑回去,去看这次的画木森又有怎样的题词。 但是,这次的画没有题词,干净的让人觉得不舒服。 时优良也跟了过来,告诉东琳说:“所以,天才是真的遇到人生的难题了。” 东琳没有接话,她觉得自己能够理解木森的心情,那种痛到呼吸都会死的心情。 东琳伸手轻轻的触摸,问时优良:“这幅画,木森会卖掉的吧?” 时优良望着画,回答东琳:“不知道,不过,我希望他能够卖掉,卖了的话,或许天才的劫难就过去了。” 东琳沉默,她的心情很复杂。她希望木森卖掉这幅画,又希望他不要卖掉;因为以木森的性格,如果这幅画卖了的话,就说明他已经决定要放下东沐了。 可是,真的是这么容易就能够放下的吗?如果木森都能够放下东沐的话,东琳就找不到义无反顾的理由了。 不卖掉呢?站在朋友的立场,东琳又希望木森能够卖掉,因为这是一份绝对不会有回报的付出;最后的结果不过是一个人伤痕累累或者一群人伤痕累累。 东琳望着木森的画很久,问时优良:“你说,木森是对的吗?” “或许吧,也或许根本就不存在对错。” 时优良作如是答,声音充满了苦涩。 东琳听出了异样,也苦涩的笑了笑,跟他打趣:“你竟然会如此纠结,实在是出人意料。”东琳长呼口气,继续说:“我还以为你会肯定的说‘当然,木森绝对是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才选择这么做的’。” “大概是我从画中看到了纠结吧,所以,我也不太清楚了。” “嗯,我也是。”东琳的声音跟时优良一眼,都充满了苦涩,充斥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味道。 青春,本该是肆无忌惮的;可是他们硬是让这个年纪蒙上了一层不该有的沉着冷静。但是谁又敢说这不是他们该有的青春模样呢。青春,就应该肆无忌惮,他们正在用自己的方法肆无忌惮。 东琳难过了一小会,立刻就将不开心彻底抛掉,换个该有的样子,问时优良:“好不容易参加画展,你没有看上的吗?” 时优良也立刻就放下了沉重,回答东琳说:“纠正你两个错误,第一不是好不容易参加画展,学校每年会举办两次,两次我们都会参加;第二不是没有看上的,而是我的钱包不允许我看上。” “我送给你,要哪个?” 能说这样的话的,毫无疑问就是文林夕。这种财大气粗,却并不让人讨厌的态度,时优良当然是不会拒绝的,就看着木森的画说:“我要这幅。” 文林夕白他一眼,骂道:“你是故意找茬的吗,明知道木森不可能把这幅画卖给我来跟我找茬。” “我卖给你,价格你开就行。” 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森已经回来了。听见了她们的话,然后应了声。 他惊到了众人,众人都很不解。在时优良等人看来,木森是绝对不会卖掉这幅画的。 不过,他既然这么说了,文林夕当然也没有不买的理由,问木森:“你的要价呢?” 木森叫来工作人员,小声的说了些什么,告诉文林夕:“之后的事情,画展之后再商量吧。” 虽然有一大堆不明白的事情,不过木森已经这么说了,当然也就没有人继续追问。 之后的时间,他们各自去欣赏这些未来大师的作品。一直到当日闭馆。 工作人员办公室,木森、文林夕和负责老师都在。文林夕很直接的问木森:“为什么要卖了?” 木森说:“不是要卖了,是一开始就决定要卖掉的。” 文林夕不明白,但也不知道要如何开口,只得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愿意买;她没有问价格,也没有问画的事情。 木森知道文林夕想问什么,就要求要跟文林夕单独谈。 老师离开之后,木森给文林夕到了茶,告诉她说:“你应该也感觉到了,这幅画充满了犹豫,所以我要卖掉。” 文林夕恍然大悟,苦笑说道:“原来如此,所以,你的执念更深了是吗?” 木森道:“或许一直就是这么深的,只是之前还看得见一丝光明,现在连这最后的光也渐渐淡去。”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告诉她?” “为什么要告诉她呢?”被木森这样反问,文林夕瞬间像是被人在头上敲了一锤子;脑袋已经无法思考,只是凭着本能告诉木森说:“我竟然听懂了你的意思,不过,告诉她你喜欢她,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因为我们是同类人吧,所以,我愿意把这幅画卖给你。” 又是鸡同鸭讲的对话,文林夕无奈摇头,叹气说道:“看起来,你真的病入膏肓了!” 木森说:“你不也一样吗;只不过,你知道自己没有机会就暂时撤退揠苗助长另寻良机,而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有机会,所以守株待兔,刻舟求剑。” 049圣诞节的礼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林夕惨笑说:“虽然你的用词乱七八糟,语序也丝毫不通,但是我听懂了;要称赞你一句‘一语道破’。” 文林夕长呼口气,告诉木森说:“画我暂时帮你保管,什么时候想要了就还给你。” 木森说:“不,我卖给你,不是请你保管。” 他的决心让文林夕骇然,不过,见他有这样的决心,文林夕当然也无话可说,点了点头,问木森:“多少钱?” “那件凤冠霞帔,下周末我去取。” 文林夕道:“明白了,我会跟那边联系的,还有,我会让人给你送来,就不麻烦你跑一趟了。” 木森很认真的跟他道谢,他认真的态度,让文林夕都觉得诧异。 道谢之后,木森告诉文林夕说:“还要求你一件事,这件事别让你我之外的第三个人知道,如果时优良和东琳问的话,就告诉他们你给我十万块买下的。” 文林夕笑了笑,自认为幽默的说:“对一个中学生来说,这可真是个天价。” 木森的心情很沉重,沉重到他甚至无法回应文林夕的幽默。 文林夕大概也能够理解,所以没有再说什么,安静的退了出去。 所谓的朋友,大概就是没有理由的感应到朋友的难过;时优良和东琳都有这种感觉,所以在文林夕和木森走后,他们就已经处理好了这边的事情。 所以那之后,关于画的交易,没有任何人提起。就好像从未发生过。 当然,事情确实发生了,并且在继续进行。 圣诞节,浪漫的气氛充斥着整座城市。 虽然还没有放假,但是木森还是跑到了东沐家,一个人,抱着一幅画。 这是他对东沐的许诺,答应给东沐画一幅完美的婚纱照。准确的说,应该是天使穿上嫁衣的模样,因为在木森的画里,绝不会有东沐之外的人影。如果有,那一定是他自己。 听见敲门声,东沐兴冲冲的开门,见到来的人是木森,不由得有些失望,立刻又恢复了平常的东沐,叫木森进屋,问他:“应该还在上课的,你怎么来了?” 木森道:“翘课了,为了给女神送圣诞礼物。” 东沐当然是知道他的圣诞礼物的。虽然知道,却还是激动的双手都在颤抖,颤抖着撤下了包着的布幔。 见到成品的那一刻,东沐整个人都呆住了。画上的东沐,跟木森参展的作品是同一套婚纱,却完全是不同的风格和意境。 这张画上,东沐完全是降临的天使,纯洁的找不出半点瑕疵,就算是诸天亲临,恐怕也要倾倒在她的裙下。 如此美妙的画作,就连东沐自己也看呆了,木森调侃她:“盯着自己的影子沉迷,水仙花之后也只有东沐姐了。” 笑了笑,又说:“不过,我也不能笑东沐姐就是了,这幅画在参展作品之前完成,我却一直舍不得交出来,盯着看了好久;所以,如果东沐姐要沉迷的话,我一定会跟着东沐姐一起化身的。” 东沐收起画作,给木森到了茶,问他:“为什么不用这副参展呢?如果是这幅画的话,或许你已经名扬天下了。” 木森坦然道:“之前确实是想要拿这幅画参展的,想要将拿奖的作品送给东沐姐;可是画完的时候我就改变主意了,这幅画,是我执笔以来的全部,之前没有画出如此神作,之后大概也不会了,所以,我想自己留下来,送给东沐姐,……只送给东沐姐一个人。” 虽然木森的意思已经再明确不过了,但是因为两人之间特殊的关系,东沐还是没有让自己往男女关系去想,只当木森是天才的阴暗一面暂时占据主动,才会说这些暧昧的话。 不过,对木森来说,东沐不会往他要表达的方面想是意料之中的,正是因为是意料之中的,他才敢肆无忌惮的说出来。 这个圣诞节,是第一次两人单独过。虽然没有该有的浪漫,不过对两人来说都已经非常的浪漫了。 圣诞节过后就是期末了,寒假的脚步已经走到了门边。 期末考试的前一天,东琳信誓旦旦信心十足的说:“苦苦训练半年有余,终于到了上战场的时候了,看我不一雪前耻,用一张满意的答卷来换一个美好的年。” 另外的三个人懒散的说了句‘加油’,就把她给敷衍打发了。 东琳跟他们叫嚣:“你们三什么态度,告诉你们,小看本小姐,是要吃亏的。” 文林夕在背单词,木森在背公式,都懒得跟她较劲,时优良应付她说:“绝对没有,我们都知道东琳想做就能做到。” 东琳勉强得到一点安慰,也就不再计较了。凑过去文林夕旁边,从她手里拿过单词本也跟着背单词。 四个人里面,只有时优良完全没有紧张的样子,依旧在看喜欢的小说。 另外三个虽然心里不平,不过也不敢说什么。毕竟,论骂街他们是骂不过时优良的,找虐的事情,这个时候可绝对不能做。 或是习惯,或是有意为之,四个人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时优良班上。 因为临近期末,大家都在查缺补漏;没有可以给文林夕和木森坐的地方;木森很不客气的坐在讲台上,文林夕则叫时优良:“在女生面前要知道谦让懂不懂,你的绅士风度都哪去了。” 时优良没有要给她让座的意思,反而问两人:“你两是不是在班上被排挤了,怎么没事总跑我们班来。” 他敢这么问,木森和文林夕当然是毫不犹豫的出手教训他。 闹完了,文林夕问时优良:“假期有什么计划吗?” 时优良道:“没有,如果你有好的介绍的话,直接开价就好,咱们都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一句话的事。” 文林夕说:“家庭教师,八小时工作制,无休,干不干。” 时优良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很果断的拒绝了:“不干。” 他如此果断,倒是让文林夕有些列外。在文林夕看来,时优良是绝对不会放弃的,如果时优良放弃的话,那一定是价钱没谈拢。 050文林夕的小心思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林夕不能接受时优良拒绝她的工作,问时优良:“为什么?怕我开不起你的工钱?” 时优良道:“不是,只是高中已经过去六分之一,前面三次考试你分别拿到了第三名,第二名,第五名;这样的成绩实在没有找家教的必要,就算要找家教,也绝对不会找我,所以,我的结论是这份工作不好干,不能接。” 小心思被时优良戳破,文林夕不由失落。立刻又振奋精神,告诉时优良说:“找你做家庭教师怀有私心,我不否认。需要声明的是不是教我,是我妹妹;初中一年级。” 时优良看了一眼文林夕,确定她没有说谎,再次拒绝:“不干。” 这一下,文林夕不禁有些生气了,质问他:“为什么,好歹问一下价格,让我知道你是因为钱不到位才拒绝的。” 时优良回答道:“不是钱的问题,就算我的开价稍微逆天,你肯定也会答应。只是根据我的推测,你这个妹妹绝对是废柴中的废柴,标准的富二代,烧钱造作的事情无一不通,正经的事情一样不会;典型的不值得用心去教的类型。” 文林夕稍微的点了点头,告诉时优良说:“这是没错,之前的家庭教师不是被她气走了,就是被开除了;不过我觉得是你的话应该可以教她一些东西,至少,你可以让她知道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包括小看别人和小看人生。” 时优良想了想,告诉文林夕说:“我要最高市价五倍的工资。” 文林夕似乎被他的开价吓到了,不过也没有很吃惊,轻轻点头答应了,告诉时优良说:“可以,条件是让她高一结束时候成绩进全校前一百,在这之前,我只按五十块一小时开你的工资。” 时优良说:“我的条件是我有权利用我的方法教她,包括暴力施教;而且,我不对产生的后遗症负责。” 文林夕被吓到了,不敢答应时优良,只回答他说:“等我回去跟老头商量商量,稍后回答你。” 时优良也不着急,点了点头继续看书。 陈雅好几次斜眼瞟向文林夕,好像有什么想说的却不敢说。 不知道第几次的时候,文林夕终于愿意理她,问她道:“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陈雅被吓了一跳,立即避开了文林夕的目光。 稍许又转过头来看着文林夕,问她:“我可以吗?”她的声音很不自信,听得出在发抖。 文林夕想了想,告诉她说:“恐怕不行,我妹妹是混世魔女;平时在学校就跟着一帮小混混惹是生非,就你的性格,估计只有哭的份。” 陈雅当即不敢再说了,她连跟文林夕这个女王搭话都害怕的不行,平时在街上见到小混混更是恨不得多生两条腿跑远点,怎么可能给小魔女当老师。 而且她之所以想要去当家教,有很大的原因也是因为时优良。 文林夕当然知道这点,所以她也有了坏心思,告诉陈雅说:“不过如果时优良愿意聘用你的话,或许你两会成为好搭档。” 陈雅不明白文林夕说什么,眼角的余光瞟了一眼时优良,又看着文林夕,有些尴尬的笑着说:“但是他不是给你打工的吗!” 文林夕说:“我聘用时优良,是我觉得他的魔性正好可以压制我妹妹的魔性;但是真的要考虑到实际教学的话,应该还是你更合适。” 陈雅赞同文林夕说的,毕竟时优良自己都不认真学习,班上的人如果底子不好,也完全不敢找他讲题,因为完全听不懂。 陈雅想要问时优良是不是愿意聘用她,但是当她看到时优良正在认真的看书的时候,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了。 还好,她们的谈话时优良一个字不漏都听在耳朵里,眼睛依旧盯着书,告诉文林夕和陈雅:“如果你要聘用陈雅的话,我可以跟她搭档。” 最终时优良还是把这个问题丢给了她,文林夕像跑皮球一样又给他踢回去,问时优良说:“为什么你不聘用陈雅,难道你不觉得她刚好可以弥补你没有耐心、心狠手辣的缺点吗?” 时优良说:“如果你妹妹不是笨蛋的话,只要揍一顿自然学得好;如果是个笨蛋的话,我会很快就放弃的。另外,我没钱。” 没钱才是重点吗?文林夕呼口气,告诉陈雅说:“我聘用你了。”拿出手机问陈雅:“给我你的联络方式,考试过后我联系你。” 存下陈雅的手机号,文林夕问时优良:“放假之后随时都可以上班的对吧。” 时优良点了点头,稍加思索又告诉文林夕:“星期二考完,最好是星期五之后再联系我。” 文林夕做个OK的手势,告诉时优良说:“没问题,那待会见。” 文林夕和木森走后,陈雅问时优良:“你每个假期都会去兼职的吗?” 时优良说:“不是,之前是我第一次假期打工;这个假期本来也没有这项安排的,只是既然有这么好的工作,就做了。” 这样的回答,是标准的‘时优良方程’。陈雅笑了笑,跟时优良伸手道:“合作愉快。” 时优良跟她握手,并说道:“合作愉快。” 下午放学,东琳勒着文林夕的脖子把她拉到女厕,笑里藏刀问她:“咱两是朋友吧?” 文林夕答应道:“当然,我们是好闺蜜。” 东琳说:“既然这样,那就老实交代,你心里打的什么算盘。” 文林夕盯着东琳楞了一下,随即笑了,说道:“果然瞒不过你的眼睛;好吧,既然是好闺蜜,那就站在公平竞争的角度告诉你;虽然我从你的手里抢不走时优良,但是陈雅的话就不一定了;我虽然从你的手里抢不走时优良,但是从陈雅手里抢走时优良的信心还是有的。” 这个答案,东琳似乎已经猜到了;装作不在意的样子问文林夕:“你觉得时优良会喜欢上陈雅?” 文林夕说:“如果给她们相处的机会的话,是有可能的,至少,如果在一个暧昧的时机陈雅跟时优良告白的话,时优良肯定不会立刻就拒绝。” 051背叛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会有这样的可能吗?东琳不知道,跟文林夕不同,她虽然了解时优良,但她不善于分析。 但是,这样的话就太糟糕了。东琳指责文林夕:“之前你不是还说了吗,你会祝福我们的。” 文林夕坏笑道:“我我说的是如果你们结婚的话,但是,我可从来没说过我会放弃。” 东琳无话可说,文林夕不会放弃,这是早就知道的,但是文林夕会耍这样的手段,却是意料之外的。她突然有些怨气,有些恨意了。瞪着文林夕,想哭,想叫,想骂。 最后,却什么也没有做。长呼口气,跟文林夕说:“好吧;算你狠,不过我相信陈雅抢不走,你也抢不走的。他是属于我的,一定只会是属于我的” 她真的这么有信心吗?文林夕不相信,她已经听出了东琳语气里的动摇,那种不安的动摇,是会断送很多东西的。 文林夕不禁问自己“这样真的好吗?”可是,哪怕明知这样不好,她也仍旧选择了这样做,因为对文林夕而言,拥有比放弃简单得多,哪怕手段肮脏,也总比拱手相送。 文林夕告诉东琳:“我说过了的,一旦有机会,我会不惜一切。所以,且先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吧。” 东琳突然笑了,虽然笑得很难看,但她确实笑了,虽然她并不想笑的。东琳回答文林夕说:“没事,从一开始我们就知道的,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所以,你不用说对不起。” 东琳是真的这么想,文林夕没理由跟她说对不起,从一开始她们就是这样的关系,是朋友,也是敌人。 只是这两个月实在太平静了,文林夕就像放弃了时优良一样,就像真的成了支持她恋爱的好闺蜜一样,所以她突然亮出这样一招,让东琳有些猝不及防。 因为这两个月来,东琳已经单纯的把她当做是朋友,忘记了敌人这层关系,所以当文林夕突然露出獠牙的时候,她有种被背叛了的感觉。觉得自己的感情遭受了欺骗和侮辱。 但是,在某些方面东琳是个很理智的人,她很快理清了这种关系,她和文林夕之间的是朋友亦是情敌的关系。 她也立刻就说服了自己,告诉自己文林夕没有错,因为从一开始文林夕就说过了,她绝不会放弃的,从一开始她们就约定过,可以怨但不可以恨的。 想清了这一层关系,东琳也就理所当然的放下了;瞪一眼文林夕,咒骂道:“贱人。” 听见她的骂声,文林夕不知为何竟觉得有些高兴。 她毫不掩饰这种心情,告诉东琳说:“我好像觉醒了m的属性,明明被你骂了,却觉得有些高兴,掩不住的兴奋。” 这种心情,东琳也有,不过她绝不会在这个时候说出来,冷冷的说:“果然是个贱人。” 吵了两句,两人又和好了,继续互怼着去追时优良和木森。 常去的小吃店,时优良和木森已经在吃了;东琳和文林夕望着排起长龙的队伍,没有去排队的心情,在他们对面坐下来,骂两人道:“你两还是人吗,只顾着自己,都不知道照顾迟到的女生。” 时优良和木森都只顾自己吃饭,完全不理会两人。 见他两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似乎不论另外两人说什么都只会当做耳边风,文林夕和东琳也就不想再继续浪费口水了。 正常的饭点,独自已经饿的直叫唤;有看到对面的两人吃得津津有味,文林夕和东琳都觉得饥饿难忍。 可是再看排起长龙的队伍,也实在不愿意去跟着排队。东琳把目标转向时优良,叫他道:“喂我。” 时优良看了她一眼,嫌弃的端着盘子转过身去。 木森似乎害怕被殃及,干脆端着盘子去了另外的桌子。 没办法,这两个男生靠不住,东琳和文林夕虽然不愿意,但也只能跟着排队去了。 废了好大劲终于拿到实物,坐下来,开吃之前,文林夕说:“其实,也没有那么恐怖嘛,安安静静认认真真的排队,得来的实物更显得珍贵美味。” 东琳立刻赞同,应和她说:“就是,而且空腹是最好的调味品,排队的过程中充分提起了食欲,吃起来更有味道了。” 时优良和木森神同步露出嫌弃的眼神,时优良说:“既然这样,那以后劳烦你两排队打饭,省了我们避开高峰。” 对他两实在忍无可忍,文林夕怒瞪骂道:“你两就是两禽兽,跟女生在一起不懂得照顾女生也就算了,还想被女生照顾,还有羞耻心吗?还记得底线和人品是什么吗?” 文林夕说完,东琳接着说:“就是,好歹你两分别霸占了文化生第一名和艺术生第一名,被众人敬仰的英雄,能不能也考虑身边的女生也需要被照顾。” 时优良望东琳一眼,木讷的说:“大部分的英雄,因为太照顾陌生人的感受,所以对身边的人往往会很冷漠。”稍微顿了一下,又继续说:“我的目标就是成为那样的英雄:受到世人的敬仰,身边有一群可以随时欺负抛弃的朋友,世人还会安慰我说‘不要哭,你还有我们’。” 文林夕和东琳气得差点暴走,文林夕紧紧的抓着手里的筷子,威胁时优良说:“你信不信我把这盘子扣在你脸上,把筷子插进你的鼻孔。” 时优良依旧是一副木讷脸,波澜不惊的说:“我信,但是我赌你不会这么做。” 文林夕认输了,跟东琳搭话说:“你有没有发现这两个混蛋今天特别的气人。” 东琳点头道:“嗯,虽然我一直觉得他两不是人,但是今天似乎特别不是人。” 文林夕感叹道:“原来不是我的错觉!”问时优良和木森:“所以,你两禽兽怎么了?” 木森和时优良对视一眼,木森郑重其事的说:“刚刚我两听说了了一件惨无人道的事情,关系到我两接下来的人生,如果是真的的话,整个高中生涯都会受到惨无人道的待遇的。” 052重逢的命运暴漫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他的表情语气辨别不出是玩笑还是真的,但东琳和文林夕都有些在意,东琳问:“什么事?” “李老师调到高中部了,而且我们班和你们班都有他的课。” 东琳皱眉想了小半天,终于想起这个李老师来,问木森:“你说的是初中部教体育的李老师?” 木森很认真很沉重的点头道:“正是,之前的体育老师不是调走了吗,从明年开始,我们的体育课将由她来上。” 东琳同情的看着两人,拍拍木森的肩膀,也拍拍时优良的肩膀,四是安慰又似是嘲笑的说:“少年,千万要珍重。” 文林夕对他们初中时候的事情知道的不多,对这个李老师也没什么印象,对于发生了什么十分的好奇,追问东琳道:“这个李老师很可怕吗?看她两的样子,简直就是恶魔在世啊!” 东琳憋不住笑了,告诉文林夕说:“作为一个老师,是十分合格的;初三的时候大部分的体育课都听课了,只有这个老师坚持要上,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体育课一节也不能少。” 东琳说了一些废话,文林夕完全没有听到关键的,回答东琳说:“我更想听关键部分,其余的可以省略。” 东琳继续说:“这两货初中体育分别是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初中的时候经常受到体育老师‘虐待’,毕业的时候两人联手送给体育老师一本涂鸦暴漫《肌肉女老师和小鸡仔学生斗智斗勇》。” 东琳已经憋不住笑出来了,文林夕也听得热血沸腾,当然也不由得指责两人:“你两人品也太差了,估计李老师当时被气得吐血。” 时优良和木森沉默,东琳告诉文林夕说:“那时候李老师就说过‘希望能调到高中部继续当你们的老师,看到暴漫的续集’。” 这句话代表什么,文林夕不是十分明白,不过文林夕觉得,如果不再相遇,这个老师会成为木森和时优良记忆里最好的老师。而有和木森,也一定是老师众多学生中最容易想起的两个学生。 但是既然发生了在这个年纪以不变的身份再次相遇的事情,那就注定是一场灾难,时优良和木森的灾难,在良师成为益友之前,时优良和木森首先会被虐待的体无完肤。 想到这些,文林夕忍不住笑了出来,笑得花枝乱颤,笑话时优良和木森说:“画完了也给我看,另外,老师虐待你们的时候告诉我一声,我保证不笑,除非忍不住。” 东琳立刻答应道:“放心,他两不告诉你的话,我会告诉你的。” 说完,又问时优良和木森:“这个消息你们从哪来的?巧合的让人不敢相信。”说这话的时候,她分明是一张等着看戏的脸;她会这么问,也只是想要调侃时优良和木森而已。 事情已经这样,时优良也懒得隐瞒,告诉东琳说:“约二十分钟之前,跟李老师小路相逢,她问木森续集画完了没有,并且让木森没画完的话加把劲,开学带来给她看,说是她已经顶替原来的体育老师,并且为了方便看续集,已经跟木森他们班的体育老师商量过了。” 东琳继续笑,并感叹道:“想不到李老师还是个记仇的人,真不愧‘天使与魔鬼同在’的称号。” 木森在手机上打开录音,叫东琳道:“把刚刚的那句话再说一遍。” 东琳排开他的手,指责他说:“你还是人吗,自己遭难就算了,竟然想要拉好朋友下水。” 木森说:“好朋友不久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现在就是见证你对朋友忠诚的时候了。” 东琳果断的拒绝了,并理直气壮的说:“我们是酒肉朋友,狐朋狗友,只可同享福,不可共患难;不过你放心,你被虐的场面我会拍下来传到网上的。” 木森鄙视的看着东琳,冷笑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是那种会等着被虐的小可爱吗!” 东琳毫不怀疑,木森和时优良绝对不会乖乖的听话,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有被找茬的意义;如果他两是被欺负了乖乖举起手来的乖孩子,恐怕那个老师压根不会在意。就因为这两人三观正常,倔强不服输,又都是极为聪明称得上天才的人,才会跟那个老师有这番纠缠。 接下来的剧情似乎会很好玩,东琳已经有些迫不及待,问木森道:“所以,你打算反抗她吗?” 木森摇头,告诉东琳说:“不,我怎么会反抗老师;我可是听话的乖孩子,老师让我画续集,我当然是乖乖的画续集了。” 他那一脸的坏笑已经出卖了他,续集肯定会画,只不过内容是什么,那就很难说了。 可是,越是这样,就越忍不住好奇,文林夕叫木森说:“可以也给我看吗?” 木森当即拒绝:“不,这是我为老师创作的作品,只能给她一个人看。” “恶心。” “肮脏。” “贱人。” “渣宰。” 在东琳和文林夕你一句我一句的咒骂中,木森完全是一副你们羡慕去吧的笑容。等她两不骂了,才悠悠的说:“你两小女生不好好的单纯,偏偏要涉足大人的世界,小心被怪叔叔拖进小巷子。” 文林夕和东琳鄙视的瞪着他,木森抢在她们开口之前说:“总之,我绝不会给你们看的,有本事你们到时候去找老师要。” 他这是要拉两个人下水,文林夕和东琳当然不会轻易上当。 文林夕邪魅一笑,回答木森说:“那你可要小心点,万一掉了,交不上作业,老师恐怕不会听你的解释。” 这算是提前预告,不过木森并没有在意,因为这是两个月之后的事情,寒假期间,他首先要做的是完成续集。 木森叫时优良:“记得把故事写出来。” 是有拒绝道:“老师说的是让你画了续集给她看,跟我没关系,我拒绝。” 木森转过头来瞪着他,威胁的口气问他:“你说什么?要不要我现在去告诉老师当初的故事是你写的,问老师是我自己画就好了还是跟当初一样你负责剧本我负责画。” 053看得见的未来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为自己辩解道:“这不公平,当初我只是稍微的发泄,动笔写了一个小故事,是你擅自作画,并且把它作为毕业礼物送给李老师的,现在没理由让我跟着你受过。” 看样子时优良对于‘老师的虐待’感觉到深深的恐惧,当初的阴影还未散去。 可是,即便是这样,木森也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告诉时优良说:“废话少说,总之,一切照旧。” 时优良长叹一声,感叹道:“都怪当年年少无知!” 东琳和文林夕已经忍不住了,毫不避讳的笑了出来。东琳说:“想着你两初中的时候被李老师虐待我就觉得特别的想笑,想到你两接下来还要被李老师虐待,我就难以掩饰内心的兴奋,到时候务必让我录像,拜托了。” 东琳这么说的时候,顺便给他两鞠躬致敬。 接下来的生活将是什么样,时优良似乎已经看见了。他看见了那个成熟的让人觉得遥不可及,却又幼稚的让人觉得她永远长不大的李老师在前面等她,继续初中时代的虐待和调戏。 这样的生活他并不讨厌,他觉得很好,虽然每天都会有抗拒,不过整体联系起来,就会觉得特别的有意义,甚至想要再来一回。 终于,期末考试结束了,他们结束了最美青春的第一个学年,在最美的十六岁,留下了很多不堪回首又忍不住要回味的记忆。 时优良站在校门口,望着这个已经呆了半年还要再呆两年半的校园,自语说:“暂别了,我会回来的。” 另外的木森、东琳、文林夕、陈雅、李可儿五人望了他一眼,也说了同样的话。 自从跟时优良接触之后,他们总是不自觉的学着时优良的步子。甚至忍不住要说一句:“这才是真的青春。” 李可儿望着时优良,跟他说:“学长,有句话说‘暂时的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聚’,你预测一下,开学的时候会不会有惊喜。” 时优良说:“你把我当做预言家还是算命先生?”又说:“会不会有惊喜就看你怎么想了,如果只是见到他就觉得惊喜,那开学的时候一定是惊喜的。” 李可儿立刻笑了,说道:“真不愧是学长,说的太有道理了。”沉默了稍许,又说:“真羡慕学长跟学姐,随时都可以见面,而且听说你们家长都默许了。” 这算是一个沉甸甸的值得开心的话题,东琳问李可儿:“可儿也有想要随时见面得到家长默许的人吗?” 这当然是故意说的,故意说给木森听的。 李可儿朝木森看了一眼,回答东琳说:“嗯,不过他应该不会出来见我就是了。”李可儿鼓起腮帮子,像一只吉祥物,可爱度让人忍不住想要拥抱。 东琳把她抱在怀里,跟他说:“那可儿就来找我玩好了,还有木森和时优良,他两也会陪你玩的。”东琳问时优良和木森:“你两不会拒绝的对吧?” 时优良说:“我要给文林夕的妹妹补课,应该不太有时间。” 木森说:“我要完成续集,大概也不会有很多时间。” 两个人以不同的方式回避了,让东琳有些诧异,在东琳看来,时优良应该会有心要帮李可儿才对。 他两回避了,东琳就业撇开他两,告诉李可儿说:“算了,男生都是混蛋,可儿找我玩就可以了。” 东琳突然生气,当然不是因为时优良和木森都回避了,只是她突然有些不安。时优良要给文林夕的妹妹补课,换言之,整个假期时优良都会和文林夕在一起,两个月的时间,不长不短,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 当然,其余的人并没有在意到东琳的小性子。就算注意到了,也假装不知道。 李可儿也不再想那些有的没的,像个小妹妹一样依偎在东琳身边,更东琳撒娇道:“嗯,我会乖乖陪在姐姐身边的。” 简单的相聚,简单的分离。 人群中最安静的陈雅,直到分离时刻才有人注意到她,跟她说一身:“再见。” 值得庆幸的是,她还得到了一声‘再见’。对陈雅而言,这就很好了,因为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她甚至没有听到朋友对她说一句‘再见’。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陈雅甚至想过‘自己是不是真的活着’。现在,她已经不需要再想这些,因为她已经知道了,她是活着的,有朋友,有挂念的人,也有被人挂念。 回到宿舍,时优良简单的收拾了几本书,跟木森打招呼说:“我赶时间,就先走了。”走到门外,又问:“你真的要过两天才回家吗?” 木森白他一眼,不爽的说:“你是女人吗,婆婆妈妈的;要管我的事就直接表白娶我,我不会拒绝你的。” 时优良骂了句“渣滓”,转身走了。 小区外面,东琳正在等着她。时优良接过东琳的行李,有些不大乐意的说:“为什么你每次来的时候一大包行李,回去的时候也是一大包行李!不觉得麻烦吗?” 东琳轻轻的锤他一拳,回答他说:“我才想问呢,你每次都是一个背包,除了书之外你什么都不带,衣服什么的都带了吗?” 时优良说:“反正每次回家都要陪老妈逛街,然后她会给我也买几套,所以分成两份,省的带一大堆行礼麻烦。” 东琳打住他,‘哼哼’两声说:“我的配置太低,跟不上你的处理速度,这种事不用跟我说了。” 时优良当然也就不再跟她搭话,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从背包里抽出一本书来享受阅读的充实感。 东琳戴上耳机,放一首喜欢的歌,拿出试卷开始做题。这是东琳的习惯,假期有很多想做的事情,为了不到最后手忙脚乱,她会在一开始就完成作业。 车子摇晃的厉害,东琳只能做选择题,把对的勾选出来。 从学校到家需要大概一个半小时,东琳做完了三张试卷的选择题。到家的时候,伸个懒腰感叹道:“我实在太努力了!” 054诗句和你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她感叹的时间,时优良已经走出去很远。 东琳快步跟上去,指责他说:“青梅竹马这么努力,你不应该奉承两句吗?” 时优良白她一眼,说道:“因为我知道你的努力,只是为了更为广大和长久的利益,并非是真的想要努力做点什么,这样的努力不知道夸赞。” 东琳等着她,怒气冲冲的说:“本小姐生气了,现在立刻作一首情诗给我听,否则的话我就告诉阿姨你欺负我。” 时优良鄙视的看了她一眼,即张口道: 美人不是母胎生,应是桃花树长成, 已恨桃花容易落,落花比汝尚多情。 静时修止动修观,历历情人挂目前, 若将此心以学道,即生成佛有何难? 结尽同心缔尽缘,此生虽短意缠绵, 与卿再世相逢日,玉树临风一少年。 不观生灭与无常,但逐轮回向死亡, 绝顶聪明矜世智,叹他于此总茫茫。 山头野马性难驯,机陷犹堪制彼身, 自叹神通空具足,不能调伏枕边人。 欲倚绿窗伴卿卿,颇悔今生误道行。 有心持钵丛林去,又负美人一片情。 静坐修观法眼开,祈求三宝降灵台, 观中诸圣何曾见?不请情人却自来。 入山投谒得道僧,求教上师说因明。 争奈相思无拘检,意马心猿到卿卿。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误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东琳惊讶的张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敢相信的问时优良:“你什么时候变成如此多娇多情多才的诗人了?是不是喜欢上谁了?是李可儿吗?还是陈雅?” 时优良鄙视的看着东琳,比之前所有的次数加起来鄙视的都要严重,告诉东琳说:“就算你不知道全诗,也该听过最后两句‘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东琳说:“这两句我是知道,但我哪知道你全诗照着背诵啊,我以为你肯定是以为这两句写得好,所以借用了而已。” 时优良说:“如果要说写的好的话,我更喜欢开头两句‘美人不是母胎生,应是桃花树长成’。爱一个人,应该是看到她就觉得全世界只有她就好了,而不是左右为难,感叹‘世间安得双全法’。” 东琳听得一愣一愣的,心情十分的复杂,追问时优良:“你果然是有喜欢的人了吧,要是以前的话,你会说‘写出这种病娇的句子,作者一定是个病娇的人’。” 时优良望着东琳,告诉她说:“不是你说我不懂的浪漫的吗,我觉得既然说你是我的未婚妻,偶尔也该回应你想要的浪漫。” 东琳的心情更加复杂了,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理性来说,她无法相信时优良说的是真的,理性来说,她也不能觉得时优良说的是假的,因为时优良没有理由哄她,也没有理由骗她。 而感性上,她是很高兴的,因为就算是假话,时优良也在哄她开心。 女人就是这么奇怪,随便哄哄,智商就成负数了。 东琳的心情虽然很复杂,但她还是从复杂的心情中找到了关键的浪漫,叫时优良说:“不要停,继续哄。” 时优良今天格外的听话,继续开口道: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读到这一句的时候,时优良很自然的握住了东琳的手,十指相扣,虽然是第一次,但没有丝毫的不自然。)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不离,不弃。 他深情的看着东琳,眼眸中的深情,让东琳觉得这不是时优良,这是另外的人。 东琳突然觉得有些惊慌,慌乱的从时优良手中抽回自己的手,慌乱的问时优良:“你绝对遇到什么事了,太不正常了?” 时优良笑了,笑得很不自然,或者说太过自然了,就跟往日的时优良一眼,闪着灵光的眼眸里透着几分邪魅。 时优良把手里的书递给东琳,告诉他说:“最近刚好在读仓央嘉措的诗集,不太理解他的心情,所以想着如果我像他一样多情,或许会懂。” 东琳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总之心情更加复杂了。卷起诗集狠狠的敲了时优良的脑袋,骂他道:“你脑子里是不是都装的浆糊!” 时优良有些得意又有些失落的样子,跟东琳说:“有你这个青梅竹马真的太好了,即便我还是不能明白相爱的心情!” 东琳也笑了,虽然心情依旧复杂的理不清,但是似乎有了一条主线,那就是“这样也挺好,时优良不必明白什么是爱情,只要心里始终把东琳当做未婚妻就好。如果懂得爱情了的话,说不定就会爱上别人。”东琳这么想着,也就更时优良说:“你不要想了,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懂的,因为天才不配拥有爱情。” 时优良没有反驳,反而是十分高兴的说:“天才不配拥有爱情,我喜欢这个夸赞,可以当做至理名言来牢记。” 东琳笑了,笑得很开心。 时优良也笑了,笑得很开心。 两个人走在一起,在旁人的眼中是绝配,世上再也找不到比这两人更加般配的伴侣了。 已经走到小区外面了,东琳突然叫住时优良:“你明天要去文林夕家吗?” “嗯,你要一起去吗?” 东琳当然想一起去,不过她也知道这不合时。摇头说:“不去,假期应该不会有机会了,所以今天陪我去游乐园吧。情侣的约会。” 时优良看了时间,告诉东琳说:“二十分钟后在这里集合。” 东琳跟时优良挥了挥手,小跑着回家去了。 放下行礼,换了一身适合约会的衣服,又迫不及待的跑下楼。 小区外面,时优良已经等着了。他似乎只是回去放了行礼,没有换衣服。 东琳跟他抱怨说:“女孩子第一次主动邀你约会,好歹换一套正式一点的衣服。” 时优良厚颜无耻的说:“咱两都已经认识十几年了,游乐园也不是第一次去,还要这么麻烦吗?” 055书店老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叹气,没有再跟他争这个问题。 东琳望着时优良,他少有的没有带书,摸摸他的头说:“没有带书值得夸奖,说吧,要什么奖励。” “那你给我买我想要的书吧。” 东琳立刻就炸毛了,恶狠狠的说:“信不信我把你撕成两半。” 时优良耸肩,催促东琳说:“走快点,否则就只能看游乐园的大门了。” 东琳快步跟上去,跟时优良说:“我改变主意了,不去游乐园了,我们去书店。” 时优良惊讶的看着她,笑着说:“我开玩笑的,而且你这么顾及我我会很愧疚的。” 东琳道:“自恋,才不是顾及你呢,我也想买一些参考书,而且,其实我不怎么想去游乐园,只是爸妈也不在家,自己在家觉得很孤单。” 时优良笑了,说道:“女人真是奇怪的生物。” 东琳说:“相较于女人,你更奇怪。” 两人又继续斗嘴,互怼着朝最近的书店去。 这家书店,小学时代起就是时优良的基地之一。书店老板曾玩笑的说:“流水的客人流水的店,铁打的时优良。” 这家书店应该是六年前,时优良东琳还在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开起来的,那时候整个片区只有这一家书店,一放学一大帮人涌进来看免费的书。 老板人也好,只要不损坏也不会骂人。以此为契机,时优良开始成为这里的客人,并且渐渐的成了常客。 那时候这个片区还只是近郊区,只有一所学生不到百人的小学。 后来这片区划为重点开发区,一下子涌入了很多人。人流的增加,商业也跟着繁荣起来,各种书店一家接着一家开起来,到现在,这个片区总共有十几家书店。但是时优良很少去别的书店,就算是不顺路,也要特意绕路过来。 东琳曾问他为什么,时优良告诉东琳说:“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觉得他家的书好像拿起来特备顺手。” 因为这个回答,曾几何时,东琳还当过特工队探查书店。 现在想来,大概是因为时优良是个念情的人,在时优良的世界里,这家书店是开启他书香世界的源头,所以他对这家书店有着特殊的感情。 东琳和时优良走进书店,老板立刻笑呵呵的招呼,问她两:“喝杯茶不?” 时优良笑了笑,也跟老板开玩笑说:“你要转行了还是扩展业务?” 书店老板跟时优良东琳应该算是熟人了,毕竟已经在他店里买了五六年的书,加上时优良是个很容易让人注意的人,是个十分讨长辈喜欢的年轻人,所以书店老板也会给他们很多的优待。买书或者日常都会给一些方便。 就像今天,时优良随便拿了本书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老板给他泡了杯茶,坐在他对面跟他搭话说:“你还是这么喜欢看书,上高中了吧。”往东琳的方向看一眼,小声问时优良:“还是没上学跟女朋友私奔了。” 时优良‘噗嗤’笑了出来,跟书店老板打趣说:“大叔你还是这么不正经;好几年前就拿我们打趣,可是让我吃了不少苦头。” 书店老板也跟着笑,继续拿时优良和东琳打趣说:“一码归一码,我拿你们取乐子,你可是没吃亏,白白转了个漂亮媳妇。” 时优良告诉书店老板:“我已经不是那个被你一句玩笑就能骗到的小屁孩了。” 书店老板哈哈笑两声,跟时优良说:“你问问这附近的人,谁敢说你两不是一对。谁不说你两恩爱的神仙都羡慕。” 他似乎在回忆什么,有些感叹的说:“从我俩这开店起,就看着你两形影不离,那时候才十来岁,现在都已经懂事了;看着你两,就跟看着自个孩子一样。” 似乎又有些尴尬,干笑两声说:“不过我家那小子没法跟你比,没你听话,成绩也不行。” 说完了,又问时优良:“你有啥秘诀,也跟我说说,我给我家小子弄弄。” 时优良想了想,告诉书店老板说:“要说秘诀,实在没啥秘诀。非要说的话,应该是因为我喜欢看书,看的书多了,一些东西就会自然的跑出来。” 书店老板显然觉得他是故意推脱,不大高兴的说:“你小子,跟我打哑谜了不是;放心吧,不会要你白说的,你开口,我送你一套典藏。” 时优良尴尬的笑了笑,告诉他说:“真不是跟你打哑谜,拿你这书店来说,你知道那种书摆在那个地方最合适,肯定也不是一开始就知道的,肯定也不是跟什么资深店主学来的吧。” 书店老板无话可说,喃喃低语道:“有点道理,那小子确实不好管;小丫头就好多了,成绩好,也懂事。” 这么说着,又立刻抓到了时优良的用处,跟他打商量说:“我这里有几套典藏的书,你随便挑一套,我送你,你给她指导指导。” 这老头好像非要赖上时优良不可了,说起来他们也算是忘年交了;加上之前没少得到他的便宜,时优良也觉得教他孩子是应该的,可是已经答应了文林夕,那边是绝对不能毁约的。 没办法,只能拒绝这里,告诉书店老板说:“真不是我不干,我已经答应了别人要去当家教,对方开出的条件实在拒绝不了。只能对不住你了。” 时优良是认真的,老板听出来了;他也不能强人所难,就不在为难时优良。不过,这个老板是个十分懂得笼络人心的人,叫他老老婆道:“之前进来的那个书不是让你放起来的吗,拿来送给优良。” 称得上典藏的书,对于爱书的人来说都是无价之宝。 时优良肯定是想要的,但是无功不受禄,他也只能拒绝:“这不行,你要是借给我或者赊账给我,我要,你要是送给我,我不要。” 店老板说:“别急,我也不白送你,小丫头今年四年级,成绩还行,不过我总是不放心,你给指导指导,别让她走错了路。” 时优良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为难的说:“你不是开玩笑的吧,我可是你看着长大的,你哪只眼睛觉得我能够知道她走‘正路’。” 056往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店老板说:“想啥呢,要说让我女儿像你一样变成书呆子,我可是不愿意,不过啊,我敢打包票说找遍全世界也找不到比你会读书的人了。老话说得好‘少年不知勤学早,老来方悔读书迟’啊,过来人说句实在话,多读书真有用处,所以啊才请你给指导指导。” 他把话都说了,条条都在大道理上,时优良也觉得自己欠着店老板的人情,于情于理都该答应他的请求。无奈笑了笑,大营店老板说:“成吧,书我就收下了。今年应该是不行了,明年暑假我来你店里工作。” 店老板好像很心急,局促了一些,跟时优良说:“你跟那家人问问,要是行啊,让他家孩子来店里,吃的我负责。” 时优良不是很理解他的心急,告诉店老板说:“这不大好;不用急,她才四年级,小孩子贪玩不是坏事。” 可是,店老板忧心的地方似乎不是这个。局促犹豫了好一会,才跟时优良说:“我就不瞒你了,学校老师说孩子有些孤僻,怕生,我也带着去看心理医生了,没啥见效;这不那时候我也觉得你很孤僻,才厚脸皮来求你的。” 时优良的心情不知道怎么形容了,调整坐姿面对店老板,问他:“叔,你跟我闹着玩的吧,我是学习还行,不是善于交际。说实话吧,跟人打交道这种事,现在我也不在行。” 店老板说:“这不是病急乱投医吗,我可是记得的,你那时候虽然孤僻,但不怕生啊。给帮帮忙,我也会想想别的办法,你就当是自家妹妹,能教就教,教不好我也不怨你。” 不管怎么样,时优良觉得这不算是一件坏事,就答应了,问店老板说:“她在家吗,我且以一个老师的身份跟她见个面。” 店老板说:“今天不在,你明天有时间吗?” 时优良说:“明天开始要去那边上课了,恐怕要到年三十。” 店老板一副很急切的样子,看来是想要尽快知道时优良是不是可以帮他女儿走出阴暗。 时优良看出了店老板的难处,沉思片刻,告诉店老板说:“我觉得可能只是小孩子性格上喜欢安静,你再跟她聊聊,带她出去玩一圈。没准就知道是其中原因了。” 店老板也知道他的请求是在强人所难,应声说道:“也是个办法,总之试试吧。” 时优良说:“我给你我电话,你要有需要就打给我。” 东琳已经选好了资料,老板本来要送他们的,但是时优良和东琳都坚持付钱。 店老板送给时优良的典藏版是书时优良也没有拿走,只是告诉店老板说:“无功不受禄,你放心,明年暑假我肯定不干别的,那时候要是还帮得上忙,我就收下。” 你来我往的推脱了几次,店老板终于不再强求,送时优良和东琳出门。 离开书店一段距离,东琳跟时优良打趣说:“看不出来啊,你还成了这片的名人。” 时优良笑道:“大概是觉得我跟他女儿是‘同道中人’吧。” 东琳不能不承认,曾经的时优良也很孤僻,被家长带着看了很多心理医生,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家伙完全没问题,只是性格比较安静而已。 也得多亏了看了那么多心理医生,让时优良养成了现在的本领,他懂得察言观色,懂得掌握别人的心理活动,懂得调节自己的情绪。 这些优秀的品格,可是让东琳这个青梅竹马吃了不少的苦;吵架从来吵不赢! 东琳问时优良:“所以,你觉得那姑娘完全没问题吗?只是跟你一样是个书呆子?” 时优良说:“不知道,不过从老板的话里听来,恐怕不是,至少来说她很怕生,这是一个大问题。” 东琳疑惑道:“这没什么吧,小孩子怕生很正常啊。我小时候也很怕生,只敢跟在你后面瞎跑。” 时优良说:“纠正你两个错误,第一如果只是有点怕生,就不会让老师告诉她的家长需要带孩子看心理医生。第二我可记得你打起架来比男生还有气势,你怕生,是因为阿姨告诉你女孩子要矜持,你把矜持理解成了害羞和怕生而已。” 东琳咬咬牙,恨恨的瞅着时优良。告诉时优良说:“这是你的猜测,我那时候是真的怕生,尤其是五六年级的时候,姐姐大学毕业独立出门,又处在发育初期,各种尴尬各种害羞。” 时优良说:“你是想说可能她也跟你一样的情况,不好意思跟父母说吗?” 东琳似乎想起了不堪回首的往事,羞得红了脸,锤了时优良一拳说:“我觉得很有可能。女生又不像你们男生那么没羞没臊的。” 时优良笑了出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说:“谁没羞没臊的,五年级第二学年,刚刚开学,回家路上跟我炫耀卫生巾,说是这是长大成人的标志。” 往事不堪回首,东琳又羞又怒,大声朝时优良骂道:“时优良你去死。” 时优良笑完了,感叹说:“貌似咱两一直没怎么变,小时候就是这样没心没肺没羞没臊的,到了现在还是这样。” 东琳说:“是没怎么变,小时候就被你欺负,现在还被你欺负;我妈告诉我那是长大成人的标志,拿着去跟你炫耀,结果被你取笑了这么多年,现在想想,那可真是我的亲妈,坑娃的方式简直是十八般武艺练全了啊。” 时优良说:“用阿姨的话来说,养老大的时候没啥经验,所以小心翼翼的,结果发现其实孩子的成长有她自己的轨迹,家长过度的干预反而不好;所以养老二的时候就想着随她去吧,不给她饿着冻着就行了。” 这话是老妈的原话,东琳无从反驳。只能叹气说:“都说笑得受宠,我哪受宠了,分明就是姐姐剩下的养活了我。” 时优良说:“如果东沐姐听见的话,她一定会一本正经的说‘我会补偿你的’。” 057广场内的儿童乐园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再次叹气,叫苦说:“分明不欠我什么,却搞得好像我在在跟她埋怨一样,完全不能像普通姐妹一样吵个架。每次吵架,就算是我的错也是她先道歉!然后我都不敢跟她吵架了!” 东琳家的情况,是梅姬‘返老还童’,对东琳的的放任完全偏离了正常轨道;东沐觉得自己作为姐姐有责任,对东琳怀着愧疚,所以什么事都将就着东琳。 时优良跟东琳逗趣说:“你刚刚还抱怨自己不得宠,这不是挺受宠的吗。” 东琳白他一眼,无奈的说:“是很受宠,但正常的家长那会这样教自己的孩子!” 时优良指责她说:“人心不足啊!你这么说的时候,可知有多少人羡慕你的家长开明,羡慕你有一个‘完美’得姐姐。” 东琳哼哼两声,不屑的说:“首先有这种想法的人,肯定自己本身就有问题;其次,我承认她们都很好,可是就是因为她们太好,才让我觉得愧疚。” 时优良伸手摸着东琳的头,安慰她说:“很好很好,东琳最乖了。” 东琳白他一眼,却没有抗拒。对东琳来说,这也是幸福的一个环节。 从书店回家的路上要经过一个文化广场,此时正是华灯初上。 东琳叫时优良:“去广场溜达一圈。” 时优良没有反对,两人朝着广场过去,彼此之间走得很近。 广场内有个儿童乐园,东琳跟时优良走到了这里;时优良说:“没去成游乐园,带你来儿童乐园将就一下。” 东琳也跟着调侃时优良说:“好久没来了,还记得小时候每次来这里你都感动的大哭。” 时优良立即反驳:“说清楚,我哭是因为每次你都要抢我的东西,那时候力气没你大,总受你欺负。” 东琳说:“但至少,你哭是事实。” 时优良反驳道:“本质问题是我哭的原因,换言之,我承认我哭,难道你就不觉得愧疚吗?” “我……。” 东琳哑然,她说不过时优良,就不在跟他斗嘴,问时优良说:“记不记得有一次你受伤了,我要背你可是背不动,还死要面子不肯承认,就半拖着回去的。” 时优良说:“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本来我只是擦破了皮,结果因为你硬要背我,给摔得遍体鳞伤。” 东琳羞涩又不乐意的说:“我也摔伤了好不好,手肘上现在还隐约看得见伤痕呢。” 时优良没心没肺的说:“你那是自找的,我都告诉你我能自己回去,你非要背我,我不同意还威胁我说自己走回去会死的。” 东琳忍不住笑了,时优良也忍不住笑了,过去的那些欢乐日子,说起来还仿若昨日。 时优良和东琳在广场上转悠了有些时间,十点多的时候才想起要回去。 东琳叫时优良:“走不动了,怎么办!” 时优良很懂事的蹲下身说:“尊敬的公主殿下,请允许我背你回去。” 东琳爬在时优良的背上,环住他的脖子,在他耳边小声说:“有人心疼实在太幸福了。” 时优良没有给她太多的得意时间,质问她:“你什么时候不幸福了吗?” 东琳咬他一口,咒骂道:“你不懂什么叫浪漫吗禽兽。” 时优良‘咯咯’笑两声,背着东琳外家的方向走。 广场出口的地方有夜市,经过一个卖小饰品的摊档,时优良问东琳:“要买一个吗?” 东琳从时优良背上下来,在摊档跟前双手合十,心里默念了一些什么,闭上眼睛伸手拿下来一个,告诉时优良说:“就要这个了。” 时优良给她付了钱,望着她手上的饰品说:“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么可爱的地方。” 东琳立刻朝他露出恶狠狠的眼神,质问他:“你什么意思,敢说清楚吗。” 时优良立刻举手投降,认错说:“你误会了,我是说这个饰品,我以为你喜欢那种有点怪异的东西,你看我,你的衣服上图案都是比较怪异的那种。” 东琳低头看了自己衣服上的图案,怒气冲冲的质问时优良:“你眼瞎啊,这哪儿怪异了,分明就是很正常的好不好。” 时优良盯着东琳衣服上的图案看了十几秒,问东琳,你知道你衣服上的这个图案是什么吗? 东琳自己也低下头去看,她只是觉得挺好看的,至于是什么,还真的不知道。问时优良:“你知道是什么?” 时优良说:“相传,大禹治水的时候有个得力助手叫伯益,原本是内定要得到大禹禅让的人,可是却被大禹的儿子启夺取了王位。 伯益有个儿子名叫若木,是当时天底下最厉害的剑客,也是伯益和启争夺王位的过程中伯益一方的统兵大元帅。 若木的能力不止威胁到了启,还让诸天神祗都觉得害怕,于是诸天神祗商议之后决定支持启讨伐伯益父子,并且在龙门关将若木和他的军队覆灭。 若木死后灵魂不散,诸天神祗不得已只得将他的灵魂封印。 若木的灵魂被封印之后也没有停止讨伐,他借助封印的力量,修炼成为超出三界之外不在无形之中的大神,并在幽王烽火戏诸侯之后借助诸侯的怒火破开了封印。 他破开封印的那天,普天之下的刀柄都发出龙吟一般的声音,后世称之为剑啸,说剑啸九天,诸神陨落。 若木破印出关之后,立刻就跟诸天神祗下了战帖。 为了跟诸天神祗一战,若木在人间四处招兵买马,在他要收服为部将的生灵之中,包括了妖精鬼怪散仙等等;在这些所有的生灵之中,有一只十尾狐狸和一条小妖龙。 十尾狐狸是若木被封印的山上的一只小狐狸,没什么修为,也没有任何的身份背景,只是因为封印的影响让它与众不同了;若木破印出关之后,她因为怕死祈求,若木怜悯它就把她收为弟子了。 而小妖龙,是四海龙族正统血脉,甚至有可能觉醒上古黄龙的力量;为了让小妖龙听话,若木首先要让四海臣服。 当然,若木已经超越五行三界,要让四海臣服并非难事。 058时优良讲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四海当然知道它们在若木的面前没有抵抗之力,所以当若木降临的时候,四海毫不犹豫就投降了。 收服了四海,接下来就轮到了小妖龙。 小妖龙住在男孩之南的天涯海角,说是住在这里,其实她只是运气不好,因为生下来就是妖龙,所以他的长辈们为了防止她作乱把她关在了这里。 小妖龙住的地方叫做天涯不归阁,算是四海的一处行宫。 这一天,若木化身为一偏偏书生到了天涯海角的天涯不归阁。见到天涯不归阁玲珑美丽,不由得自吟唱道:此花此情此时忆,他日他时绝不同。 若木见到天涯不归阁的景色一时得意,一不小心竟走进了小妖龙的居所,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有一十三四岁的姑娘从柱子后面跳了出来,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将他吞进肚子,左右看看没有别的东西,又缩回柱子后面。 等了两刻钟时间还不见有另外的东西进来,就急急忙忙的跑进去闺房。 关上门又打开,小心翼翼的往外面看一眼,确定安全之后才关上。 运口气将若木吐了出来,见到若木还稳稳的站在原地,拍着胸脯,惊魂未定的样子说:“没死,还好还好。” “你既然吃了我,为什么又害怕我死了?说不过去啊!” 若木过去桌子旁坐下来,自己倒了一杯茶喝,眼角的余光打量着刚刚吃了他现在又担心他死掉的姑娘。 那姑娘坐在他对面,两只眼睛直溜溜的盯住他:“过了今夜子时,我就已经在这里呆了一百年,一百年才遇上这么一个……?” “人。” “好不容易等到一个人来,万一你死了,那多没趣?”姑娘调皮的这么说。 话虽然这么说,但从她的眼中看得出来,她是担心若木的,人的寿命只有百余年,五六十年之后,她又将是一个人,孤独的生活在这个没日没夜的地方。 这个姑娘实在是很可爱,一双眼睛闪动着灵光,嘿嘿的笑两声,从自己的脖颈上扯下来一片鳞片递给若木:“你把这个吃了,然后我教你修炼成仙好不好?” 这是承载龙族修为的鳞片,一片就是一百年的修为,这片给了若木,这一百年的孤寂就白熬了。 若木没有去接,自顾的喝着茶水也不看她,三五杯之后才开口:“人间有一句话叫做无功不受禄,你给我一个接受的理由。” 这可真的难为她了,一百年没有个人交流,平时闲着也只有对着坛坛罐罐、桌椅板凳发牢骚的份,突然要给出个让人信服的理由,还真不容易。 实在想不出来,干脆过去从后面抱住若木,小脸使劲贴在他的脸上:“因为我喜欢你,你娶我好不好,我们一起修炼,有一天一起破关而出,遨游三界。” 说话的功夫,不忘把那片龙鳞往若木的嘴里喂。 从她手上接过来龙鳞,给她放回颈上,然后换过去跟她对面的位置才说:“你不是喜欢我,也不是想教我修炼,你只是害怕我会走,或者几十年之后就死了,那时候这‘天涯不归阁’中又只剩下你自己,之后千万年的煎熬,会让你生不如死。” 小心思被看穿,她也不在意,过去离若木近一些,特地选择挡在门口的位置:“那你会走吗?” 若木点点头,回答她说:“回,而且很快就会走。” 害怕若木真的走了,赶紧抓住他,扯下一片龙鳞强行喂给他吃。 很轻松的闪过,又给她把那片龙鳞生回去,告诉她道:“即便我吃了这片龙鳞,我还是会走的。” 时优良好像准备讲很长时间的故事,东琳可不想听,打住他问:“所以,你编这样一个故事来忽悠我,用心何在?” 时优良哈哈笑两声,说道:“被你看出来了;好吧,我也不知道你衣服上的图案是什么。” 东琳白他一眼,指责他说:“你就不能正常的承认自己不知道吗,每次都绕一个大圈子,把别人绕晕了才算。” 时优良说:“反正又很多时间嘛,如此打发时间也不坏。我是这么觉得的,要是你不喜欢的话,我下次不说就是了。” 东琳再次败给他,顺着他说:“不是不喜欢,是你的故事没有新意,希望下次您能够编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出来,至于个中需要拿捏的度,就看少年你的本事了。” 时优良默了几秒,一本正经的答应道:“我知道了,下一次,我一定会编出一个让你喜欢的故事来的。” 他一脸认真的说着这句极不认真的话,东琳理所当然的嘲笑他:“你知道吗,我最佩服你的地方就是不管做什么事都能够认真的投入,哪怕是说谎,也绝对不会带着半点心慌或者骗人的心思。” 东琳望着时优良:“怎么说呢,就是那种连自己都骗的人。” 时优良回答:“一个说谎的人,如果连自己都骗不了的话,又怎么能够骗到别人呢,说到底,所谓的谎言,其实也是人心人性的一部分,只不过是因为没有成真,所以成了谎言。” 他的神情依旧十分的认真,东琳甚至不敢猜测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真的这么想,还是只是想要开个玩笑骗自己,也骗骗别人而已。 也或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又是假的。如果是时优良的话,这是极有可能的。 东琳问时优良:“你常说现实和幻想是没有严格的界限的,一纸之隔,一瞬之间,我一直好奇,你会不会把书里的故事联系到现实来,就像有的人玩游戏入迷了,会在现实里做一些危险的事情。” 时优良沉默了一些时间,笑了笑:“不会,对我来说书就是现实,现实就是书。” 东琳叹气:“这样的话你也不是第一次说了,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但是……真的是挺担心的!” 时优良说:“不必担心,对我来说书就是现实,现实就是书。借佛门的一句话来说:与万千世界而言,我只是极不起眼的一粒尘埃,但是在我自己的小世界里,我就是一切的主宰。万千世界是怎样的我没有兴趣,但是我的小世界,也不会轻易崩毁。” 059会寂寞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好像听明白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听明白。长叹一声:“算了,只要你自己掌握得好就行。” 时优良笑道:“这话真像我妈说的!你也终于不再年轻了。” 东琳有些得意:“是吗,你是说我也终于长大成为一个成熟的女人了吗?” 时优良望着她,犹豫了好一会:“不,我是说你成了一个无趣的老女人。” 他这话出口,东琳手里的东西就朝他砸了过来。早有意料的时优良毫无悬念的躲开了;得意的笑着:“看起来你不仅长成了一个无趣的老女人,还长成了一个暴力的老女人。” 东琳瞪着他,威胁时优良:“你说话小心点,祸从口出,会被杀死的。” 时优良朝东琳敬礼:“明白了。” 两人就这样吵吵闹闹的,丝毫不在意路人的奇怪的目光。 暂时停止斗嘴的时候,东琳望着时优良:“给我作一首情诗。” 时优良愣了稍许,回绝她:“绝不,所谓情诗,是在合适的时候写给心爱的姑娘的;我虽然承认我两在某种意义上确立了某种关系,但是此情此景,实在不适合写诗。” 他这话说出口的时候,后背又挨了东琳一个巴掌:“叫你写你就写,哪来这么多废话。” 时优良望着东琳: 《愁》 青梅共竹马。 许点眼前, 昨日今朝, 故人往事, 非是多情无情, 莫道:人间晴雨。 是是非非, 嫩叶早落, 一场霜雪, 又见三千里榴火, 梧桐洗凤凰, 献此身。 东琳望着时优良,两只眼睛睁的大大的望着他:“首先,你写的是愁,可是我半天愁思也没有感觉出来,其次,不知道是不是我们之间的等级相差太远,我完全没有听懂你写的是什么。” 时优良说:“是的,我也没有听懂自己写的什么,说真的,不过是你教我写诗,我就写了而已。” “你可以拒绝的啊!” 时优良点头:“是的,本来是可以拒绝的,但是我突然想到如果我能够成为一个诗人,或许也是极好的。” 时优良在想什么?东琳完全搞不懂:“虽然大多数时候我都不懂你的脑袋里到底装了些什么,不过此时此刻,我更加不懂了。而且还有一种强烈的想要知道的愿望,或者说是愿念,所以,可以请你解释清楚吗?” 时优良犹豫了稍许,告诉东琳:“怎么说呢,一个人写诗的时候,一般是带着某种念力的,比如古代文豪们的忠君爱国的情怀,写情诗的人肯定多情,写悲苦诗的人生活肯定悲苦。正是因为他们虽然处于这样那样的情景之中,才写出了代表自己心意的诗句。 但是我不同,我的生活很好,很平淡,像一杯水,所以我是写不出那种动人心弦的诗句的。 对我而言,这个世界如同一杯白水;没有水绝对活不下去,但是日常的白水,也实在是淡而无味。偏偏,我这个人又很懒、很怪。所以,你听不懂我写的诗,是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写了什么。只是吧最近看到的东西用艺术的语言说了出来,仅此而已。” 时优良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东西,东琳难以消化,倒吸口凉气,朝他竖起大拇指:“虽然我一直知道自己是个笨蛋,但是今天我觉得自己非常的笨蛋。谢谢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脑容量原来是如此的微妙。” 时优良十分得意的说:“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还真敢答应,信不信我一巴掌拍死你都不带漏血的!” 时优良很惊讶的望着东琳:“你生理紊乱了吗?这可是让人很头疼的,还是早点看医生。” 东琳瞪着他:“你真的很想被我杀死吗?” 时优良双手合十:“对不起。” “请我吃冰激凌。” 东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朝小卖部过去。 时优良跟上去:“你认真的吗?现在的温度可是个位数,这个天吃冰激凌,会死的。” 东琳丝毫没有要让步的意思,已经开始在冰柜里翻找。并告诉时优良:“如果是你的话,的确可能会死,但我跟你不一样,我不仅不会死,而且还会很精神。” 找到喜欢的冰激凌,拿着就走了,时优良付了钱跟上去,‘嘶’一声:“如果你被冻死了的话,我会在你的墓碑上写‘这个家伙死的很勇敢’。如果你有别的要求,也趁着现在还清醒告诉我。” “你是不是盼着我死了你好找别的女人啊?” 东琳把冰激凌递给他,时优良咬了一口:“纠正,我并没有盼着你死,相反的担心你这种随性的生活习惯会不会导致很早就死了。这是其一,其二,关于我找别的女人这件事,其实我对女人没有多少兴趣。第三,如果我要找女人的话,会光明正大的。行得正坐得端,不做亏心事哪怕鬼叫门。” 东琳叹气:“算了,随你的便吧。我实在太累了。” 时优良说:“你吃着冰激凌,一脸幸福的说着这样的话,良心不会痛吗?” 东琳说:“良心,本姑娘要是有良心早就被你气死了,跟你这种没良心的人在一起,还需要什么良心!” 说话间,再次把冰激凌递给时优良。 时优良也理所当然的吃了。 东琳问他:“其实你挺想吃的吧?既然想吃,为什么不买?” 时优良楞了一下:“我不想吃啊,只是你递给我了,我就吃了。” 时优良的回答还是一如既往的令人摸不着头脑,东琳也一如既往的哀叹之。 吃完冰激凌,东琳问时优良:“说起来我一直很奇怪,你平时看起来寡言寡欲的,但是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话特多,为什么?” 时优良望着东琳,好奇的望着:“你不希望我跟你说话吗?” “不是,只是好奇你怎么对别人这么冷淡?” “因为朋友吧,我不是那种跟谁都可以交朋友的人。但是没有朋友的话也会觉得孤单的;所以就把一辈子的话都对你这个青梅竹马说了,省了麻烦,也解开了寂寞。” 060妖精的宿命牌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望着时优良,心里乐开了花,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冷冰冰的说:“此处,我应该高兴吗?” 时优良非常认真的点头,回答东琳说:“是的,你青梅竹马的发小对你说了这样深情的话,一般人都应该感动的涕泪盈眶,然后心甘情愿的为他做很多事情。” 东琳虽然知道时优良一定在这里给她挖了个坑,但她还是心甘情愿的跳了下去:“说得有道理,我就心甘情愿的为你做很多事情吧。那么,王子殿下,请您吩咐。” 时优良很认真的说:“作为你的王子,等我登基为帝的一天,一定会许你做三宫之主。但是在那之前,为了我们的共同目的,可以请你全方位的给予我支持吗!” 东琳笑得十分灿烂,灿烂的如同八九点钟的太阳:“你去死吧,死的透透的。” 时优良十分悲伤的应了声“好的”,爬到护城河围栏上:“我亲爱的王妃殿下,永别了。” 东琳抱着双手望着他:“如果你不跳下去,我会鄙视你一辈子的,相反的如果你跳下去,我答应你接下来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答应你。” 时优良转身回到路上,指责东琳:“我如此深情的要殉情,你好歹给我一点气氛啊。” 东琳说:“别蹬鼻子上脸,本小姐才没有心情做你的三宫之主,在本小姐的世界里,没有离婚,只有丧偶,管他王子还是皇上,他要敢有后宫三千,我就让他下地狱做个孤魂。” 东琳警告的眼神望着时优良,时优良很配合应和她:“果然是女中豪杰,人间正道。还好还好,要是晚一点知道爱上了你,这辈子可就算完了。” 东琳怒视着他:“你说话小心点,像我这样的女生,很容易就生气了的,一旦生气了,很容易就会杀个人什么的。这天这么冷,要是一不小心掉进河里冻死了也是很正常的。” 时优良举起手:“我知错了,尊敬的女王大人,请你原谅我的无知。” 东琳拍拍他的肩膀:“这才像样嘛,继续保持,女王不会亏待你的。” 然后,两人都笑了。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像他们一样最不像发小的发小,再也找不到时优良这样最不像天才的天才。再也找不到东琳这样最不像倾慕者的倾慕者。 但是,这就是她们,她们之间正因为这种特殊的存在关系,才使得她们的人生丰富多彩,才使得她们的人生与众不同。 趋于大众的人生或许不坏,但是对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来说,随大众的人生实在是有些悲哀了。 至少,于人的一生而言,附和别人的喜好实在不是个好的习惯;一个没有自己主导的灵魂,在这个伟大的世界里,实在是有些可怜。对于这个世界的生命而言,人的一生实在是太短暂了,如果还要用短暂的一生去迎合别人的喜怒,那是在是太悲哀了。 或许很多人觉得为别人活着也不错,但至少对时优良和东琳来说,那实在是太悲哀了。哪怕相爱,哪怕喜欢,哪怕没有对方会生不如死,他们也是绝对不会简单的为对方活着的。 要为对方活着,至少需要两个人能够平等的活着。 一份不平等的爱情,破碎也是早晚的事情。时优良和东琳都坚持这点,所以他们彼此之间才能吵吵闹闹的走到现在。才能够不论发生什么都坚持信任彼此,如果两个人的关系不对等,是绝对做不到的,而一旦失去了信任,失去爱情也是早晚的事情。 经过一个花坛的时候,时优良顺手摘下一朵已经开败的小花递给东琳:“你说人生是什么?是不是也向这支花一样哪怕是出于最严峻的冬天也努力绽放!” 东琳接过花儿:“谁知道呢,世人实在是很奇怪,就像这支花儿,在如此严峻的冬日拼尽全力绽放,可是真正懂得它为何绽放的又有几人,大多数的人,就算看见了也不过就是觉得“原来冬天也是有花儿的”,亦或者嘲笑一句‘这寒冷的冬天里,还有谁会赏花’! 当然,也有的人觉得:这花分明不是冬天的,却在冬天里绽放了,实在是稀奇,所以就把它摘了下来。 你说这人是不是很傻,不是冬天的花儿在冬天里绽放了,本来有更多的人可以欣赏道这朵花儿的,他却把这花儿给摘走了,离开了土壤的花儿,还是花儿吗!” “谁知道呢,或许,正因为离开了土壤,花儿才是花儿。或许花儿之所以在冬天绽放,就是为了有个人能够把它带到温暖的家里。 其实我们都知道的,人也好,动物也好,植物也好,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也好,虽然都生存在这个称之为世界的社会里,但是大家彼此都是不同的。” “到底有什么不同呢?” “至少,人有人的社会,动物有动物的社会,之物也有之物的社会,就算同样是人,不同的人所拥有的社会情感也是不同的,所以,也或许:对花儿来说被人摘走就是绽放的意义;就如同人拼尽全力只为了让这个世界承认自己。” “但人却是不会想死的,人拼尽全力是为了活着;花儿一定也是一样的,一定也是想要活下去的。” “嗯,一定是的。” “但是你却摘走了它。” “嗯,我摘走了它。” “为什么呢?你明知道它一定也想要活下去的。” 时优良沉默,沉默了好一会:“我以为它应该跟我一样,都想为一个女孩献上全部,我以为它跟我一样,都是为那个女孩才绽放的。但看来,不是的。至少,那个女孩完全感觉不到它的心意,实在是太可惜了。” 他沉默这么长时间酝酿出来的话,果然成功的击败了东琳:“不,一定是的,你们一定是一样的,你们的心意一定已经传达到了。” 东琳说了,才又问时优良:“这本书叫什么来着?话说你后面的这句书里应该没有的吧。” 061时优良读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说:“《妖精的宿命牌》,我觉得原来的情节不好,太悲惨了,所以改成了温和一些的。” “《妖精的宿命牌》,我记得书里有一句‘神不喜欢运气不好的人’,那时候特别喜欢这句话,因为我觉得我的运气一向不错,所以神一定很喜欢我。” “嗯,神一定很喜欢你。”时优良跟东琳挥手:“晚上别给我打电话发消息了。” 望着时优良远去的背影,东琳很是不舍,心里不禁抱怨:“这么快就到家了吗,这段路,也真是太近了。” 人生,大部分的时候都嫌路远,但也有时候会觉得‘这条路实在是太近了,如果能更远一点该有多好’。 时优良刚刚到家,东琳的电话也掐准时间打了过了。 接起电话,朝东琳吼:“不是告诉你不准给我打电话发消息了吗,姐姐。” 东琳假装抽泣两声:“爸妈也不在家,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也没有别的朋友,不给你打电话我能怎么办。” 如果他挂了电话,东琳也会立刻就跑来他家里的,左右都要被她打扰,时优良放弃了挣扎,问东琳:“要看书吗,我读给你听。” 这种稀奇的事情,在两人之间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事。 有时候,东琳睡不着或者心情不好,就会让时优良隔着电话给她讲故事。 东琳爬上床,调整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可以了,开始讲故事。” 时优良翻开书: 新人类纪元一千两百三十五年。 炎之国: 凤鸟镇三无街区一栋废弃的大楼地下广场,约二十三四的美女被一群流浪者逼到角落,浑身是血,身后紧紧护着一五六岁小女孩。 流浪者中一络腮大汉手里颠着一袋钱币过来,朝美女喊道:“都是混口饭吃,何必要拼个你死我活;我知道你是‘三不待’酒馆的老板娘,凤鸟镇数一数二的大姐头,这小东西既然是你先找到的,兄弟也不能不讲情面,这袋钱收下,当是我从你手上买的,大家交给朋友如何?” ‘三不待’的老板娘转过头看小女孩。 小女孩紧紧抓住她的衣角,瘦弱的身子止不住的颤抖,努力想要藏起来,又忍不住偷看死亡距离自己还有多远。 当她发现三不待的老板娘正看着她的时候,也抬起头来看三不待的老板娘,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祈求着她,眼泪止不住的流,却强忍着不敢哭出来。 她想要求这个女人不要把她交出去,但她实在太害怕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或是被勾起了女人与生俱来的母性,‘三不待’老板娘深呼口气,朝小女孩露出个温柔的笑容。转过头来直视黑老八作强冷笑道:“我若不同意呢?” 络腮大汉显然没想到这个女人会如此不识抬举,神色骤变,怒目瞪着三不待的老板娘,恶狠狠的警告她说:“那就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他把钱袋朝前托起,告诉‘三不待’的老板娘说:“我数三个数,你若愿意拿着钱走,算是我黑老八欠你一个人情;若不然的话就别怪我黑老八不讲情面。” 黑老八开始数数;‘三不待’老板娘自知不敌,身子有些发抖,却没有丝毫要妥协的意思。 黑老八数得很慢,数完三个数用了大概三十秒的时间。 黑老八数第三个数的时候,‘三不待’老板娘也弓起身子,眯起眼睛盯着黑老八,两柄短刀倒握在手准备拼命。 见她这副架势,黑老八气得不轻,手里的钱袋狠狠朝她砸过去,怒吼道:“找死。” 钱袋被‘三不待’老板娘划开,金币叮叮当当的掉到地上发出一阵悦耳的铜臭声。 黑老八紧随钱袋而至,手中一根齐眉混铁棍照着‘三不待’老板娘的命门砸下。 ‘三不待’老板娘用短刀勉强挡了一下,奈何实力悬殊,两把短刀断了一把,另一把被砸鸡蛋那么大的豁口。她自己也撑不住重击半跪在地,两条手臂除了痛之外再没有别的感觉。 黑老八不屑冷‘哼’一声,眸中闪过一丝得意,举起混铁棍就要结果了她,被一个飞来的什么东西分了神,连忙抽身去应付。 一个简单而直接的碰撞,发出一声不大的闷响,撞击的力道却震得黑老八的一双手掌生疼,虎口浸出血来,握着混铁棍的手疼的发抖。 黑老八来不及看清是谁偷袭他,凭本能跃起身子退出五六步之外,与手下兄弟互成掎角。 待定神看清了,却原来是个跟‘三不待’老板娘长相相似、年纪相仿的年轻男人所发射的暗器。 说是暗器,其实不过是一颗再普通不过的水泥块。 男人看起来像是没睡醒,还在眯着眼睛打瞌睡。散漫的目光中见不到半点精神,可浑身竟找不出半点破绽。 虽只有一次简单的交手,彼此之间也是初次见面。但两人之间的差距黑老八心知肚明,疼痛和恐惧使得他手心和额头都是冷汗。 男人打个呵欠,眯成一条缝的眼睛斜瞟了黑老八一眼,问他说:“没人告诉你吗:这个女人叫歌雅,是我的姐姐,在凤鸟镇最不能惹的人里面排行第一。” 他的声音同他的人一样懒散没有精神,隐约还听得出些许起床气!可即便这样,还是把黑老八吓得发抖,喉咙里传出‘咕噜’到咽口水的声音,盯着男人说了句:“你是异眼!”他不是在问,而是已经肯定了。 男人点了点头,回答黑老八:“正是。留下一只手,滚蛋。” 不甘和恐惧使得黑老八咬碎了自己一颗牙齿,颤抖着伸出左手,齿缝间蹦出声音喊手下兄弟:“砍下来。” 他手下的兄弟也都在发抖,兵器虽然还朝着异眼,但谁都看得出来,恐惧已经是他们丧失了行动和思考的能力。 小半晌不见有人动手,异眼又打了个呵欠,慵懒的瞅了一眼黑老八,揉搓着手里的一颗水泥块,有些不大耐烦的说:“是要我帮忙吗?” 黑老八的脸色霎时变得更加惨白,他知道绝不能让异眼动手,因为异眼绝不会对他心生怜悯。自己的兄弟动手只是砍掉一只手;可若是异眼动手,他手中的那颗水泥块发射出来,九成会要了自己的命。 062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一只手换一条命,绝对是划算的买卖。黑老八朝手底下的人大吼道:“没听见吗?你们什么时候连砍只手都不敢了!” 这种时候,距离他最近的人往往是最倒霉的,被迫举起刀来,恐惧而愤怒的一声嘶吼一声之后砍了下去。 “啊~。” 黑老八凄惨的怒嚎声从牙齿缝里迸出来,震得人耳膜发麻。 异眼却好像没听见也没看见,依旧慵懒的站在那里。 黑老八倒在地上喘息抽泣两声勉强忍住了剧痛,又使劲怒嚎了两声,强打起一口气跪起身子问异眼:“够了吗?” 异眼没有再说什么,也没有再看黑老八一眼,轻一跃身到歌雅身边,扶着歌雅离开三无街区。 自始至终:异眼没有看小女孩一眼。自始至终:小女生都紧紧抓着歌雅的衣角,因为双脚不听使唤,她基本是被拖出来的。 从三无街区出来,在一处还算干净的台阶坐下,异眼看了一眼小女孩,问歌雅:“她是谁?” 歌雅强忍住伤口的剧痛,把小女孩抱到异眼跟前,脸上露出个开心的笑容;告诉异眼说:“人类跟魔兽的私生子,出来买菜的时候发现的。” 异眼捏着小女孩的脸蛋拉到眼前仔细看了,还算满意的说:“品相不错,应该能卖个好价钱。”打量完女孩,才正式问歌雅:“给我的提成是多少。” 听见异眼说要把她卖了,小女孩刚刚消散一些的恐惧又涌了上来,惊恐的看着歌雅,不敢开口祈求,更不敢哭,眼泪顺着她的双颊牵成线的落下。 歌雅拍开异眼的手,把小女孩拉到怀里,温柔的让她的脸埋进胸前,告诉异眼说:“谁说我要卖了她的。”语罢,又警告异眼说:“你要是敢打这样的主意,小心我杀了你。” 异眼脸上的神色僵住,也警告歌雅说:“你要是敢说你要养着她,我立刻就杀了她。” 歌雅微微侧过身子警惕着异眼,斥责他说:“作为前王军死神战队的队长,你为世界和平做点贡献怎么了?” 异眼道:“我为世界和平做贡献的做法,就是将所有的魔兽血脉斩尽杀绝。况且你也说了我是前王军。过去的光环早已不存,现在我是赖在姐姐家里混吃等死的废物,对魔兽的恨意如同无尽深渊,黑暗永无尽头。” 异眼心里的痛苦,歌雅大概也知道一些,为难的垂下头,溺爱的抚摸着女孩的脑袋,为难的说:“可是如果我不管她的话,她一定会被放到拍卖场,不论被谁买走,肯定都活不长的。” 异眼道:“那也是没办法的,这是她父母作下的孽,也是她命中注定的缘。” 歌雅望着怀里的女孩,心里痛得不能呼吸。强忍着不让泪水留下来,十分坚决的告诉异眼:“我要收养她,把她当妹妹养着。” 从歌雅的语气里,异眼知道姐姐已经不准备听取他的意见了。 姐姐的态度为何会如此强硬,异眼不知道看,也不想刨根究底,反正只要这小东西死了,就一切都没关系了。 如此想的时候,异眼右手剑指也就毫不犹豫的朝小女孩刺了过去。 歌雅早料到他会这么做,立刻用自己的身体保护了女孩。 异眼被歌雅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收手,但还是伤到了歌雅,剑指没入歌雅右肩戳到了骨头上,鲜血溅在女孩脸上。 女孩被吓得瞪大眼睛,瞳孔收缩、嘴唇微张,想叫想哭却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异眼连忙给她止血疗伤,但是只进行了一半就停住,告诉歌雅说:“留着点痛,好好记住这个教训。” 歌雅很开心的笑了,问异眼说:“这么说你同意收养她了。” 对于姐姐的固执,异眼知道说什么都是白费力气;无奈道:“你有想过吗?你收养了她,会引来多少麻烦!” 歌雅道:“我知道。”转过头望着异眼,很有信心很自豪的说:“但是有你在,谁敢打我的主意。” 姐姐对他十分信任,异眼也很乐意给歌雅解决麻烦。但是,这个魔兽族和人类孕育的产品,异眼不愿意接手,十分坚决的告诉歌雅:“我不可能保护魔兽血脉的。” 歌雅笑了,他听得出异眼已经接受了她的人心。朝异眼装出个万分委屈的样子,可怜兮兮的说:“如果你忍心看着我和她被杀死的话,在一旁看着也可以,反正姐姐是不可能怪弟弟的。” 异眼无奈苦笑,沉默了。 歌雅哄逗小孩女,脸上虽然挂着笑容,眸中却有明显的担忧和悲伤。 太阳即将沉落,歌雅抱着女孩起身,喊异眼道:“走吧,该回去了。” 歌雅走出去五六步,异眼叫住她,长呼一口气,伸手道:“把她给我。” 歌雅刻意动了动身子,不让异眼有朝小女孩下手的机会,告诉异眼说:“我喜欢她,你不能杀了她。” 异眼给她保证道:“放心吧,我不会杀了她的。” 歌雅将信将疑的把女孩递给异眼,女孩紧紧搂住歌雅的脖子,不愿意到异眼那边去。歌雅安慰她说:“不怕,他说了不会伤害你的。” 女孩几乎是被异眼抢过去的,单手提起,命令她道:“不准哭,也不准跟歌雅撒娇。” 异眼眼中的杀气并没有完全散去,表情语气也没有半点和善,女孩吓得连哭都不敢哭;向歌雅投去求救的目光。 歌雅斥责异眼道:“你好好抱着她,这样会吓着她的,也会弄伤她的。” 异眼不情愿的把女孩放在肩上,叫她道:“自己抓好。” 女孩坐在他的肩上,两只手紧紧抱住他的脑袋。歌雅过来安慰她:“叫他爸爸,让他给你起名字。” 女孩小心翼翼的看了异眼,几次张口都不敢叫出来。歌雅鼓励她道:“乖,你叫他爸爸,他给你起了名字就会一辈子保护你的。” 异眼道:“我绝不会认一个杂种当女儿的,让我跟她好好相处的想法你最好不要有;能保她不死就是我最大的限度。” 063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歌雅想了想,一脸认真的说:“那把她养大了给你当媳妇,反正你也没有女朋友;加上这小丫头也挺可爱的。” 异眼怒目瞅了歌雅一眼,没有再跟她调侃。 歌雅却乐此不彼,继续逗异眼说:“果然这样不行吗?毕竟也不知道她长大了看不看得上你。” 危机一旦过去,姐姐的恶趣味就上来了,异眼有苦说不出,索性就当个哑巴,不管歌雅说什么都绝不搭话。 异眼不理她,歌雅自说自话也觉得无聊;就不再调侃异眼了;叫异眼道:“给她起个名字吧。” 异眼问女孩:“叫什么名字。” 女孩叽哩哇啦的说了一通,异眼听了个大概,告诉歌雅:“她的名字叫:白里安·米娜·陌璃鸢,是苍皇山魔狼一族。” 话到此处,异眼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脸色怯了一下,告诉歌雅说:“米娜·陌璃鸢这个姓氏,是魔狼族皇室,她可能是某个被放逐侯爵的后代。”似是而非的笑了笑,又说:“既然是有来处的,就祝她早日找到归宿,陌璃鸢这个名字很合适。” 异眼给她起名陌璃鸢,是希望早点把她送走。歌雅知道,却装作不知道,惊讶的看着陌璃鸢,问异眼道:“被放逐的原因是因为跟人族相爱吗?” 异眼道:“应该不是,魔狼一族跟人类相处的不算坏;据我所知早在六百年前就跟人族有政治联姻。” 这些事情歌雅不清楚,也不想刨根问底。她已经决定要照顾陌璃鸢,既然已经决定了,其余的事情就都不重要。只是跟陌璃鸢打趣道:“竟然是皇族,可真是捡到宝贝了。” 异眼冷冷的应声道:“是的,把她卖了够一辈子吃喝的了。” 歌雅白眼瞪了异眼一眼,再次叮嘱道:“你要是敢打歪主意,我就杀了你。” 异眼知道姐姐决定的事情说什么都没用,也就不再争执了,顺着歌雅的心意说:“知道了,她是我的女儿,你的侄女。天下哪有人对自己女儿不好的。” 即便他的态度很敷衍,但是说辞还是让歌雅很满意,怂恿陌璃鸢道:“陌璃快叫爸爸,叫了爸爸他就会一辈子保护你了。” 陌璃鸢在歌雅的怂恿下尝试着张口,试了很多次终于勉强叫了出来。 异眼不耐烦的应了声,就把陌璃鸢扔给歌雅,并叮嘱道:“从现在起,我答应保护她的安全,但是不包括照顾她,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让我一个人呆着。” 歌雅抱着陌璃鸢逗她开心,完全不理会异眼的态度。 回到‘三不待’,歌雅带着陌璃鸢洗了澡,又找了一件T恤给她当裙子穿。忍住伤痛到厨房做了吃的,让陌璃鸢给异眼端过去。 见到陌璃鸢,异眼的眼中没有半点温柔,手里捏着茶杯,眸中神色痛苦的纠结着、挣扎着要不要趁姐姐不在杀了这个小东西。 但是,他终于还是没有下手,不是舍不得,只是他知道姐姐的性格;如果杀了这个小东西,恐怕姐姐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的。 放下了杀意,却还是不肯接受陌璃鸢,冷冰冰的叫道:“出去?” 陌璃鸢也很害怕异眼,想哭又不敢哭,勉强坚持着开口:“爸爸……吃饭。”说完这简单的一句话,她已经吓得把汤水洒了一大半。 异眼没有丝毫的怜悯和感动,深深的瞅了陌璃鸢一眼,呵斥道:“出去。”他的声音不大,却足够威慑,足够冰冷。 陌璃鸢被吓得愣在原地,不敢出去也不敢过去,连路都不会走了。 门外的歌雅看不下去了,冲进去从陌璃鸢手上抢过盘子,狠狠的砸在异眼跟前,抱着陌璃鸢道:“陌璃我们走,管他会不会饿死。” 陌璃鸢终于哭了出来,搂住歌雅的脖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瘦小的身子委屈而恐惧的颤抖着。 歌雅抱着陌璃鸢走到门外,听见异眼的声音:“我带回来的箱子里有一颗獠牙坠子,给她戴上。” 歌雅抱着陌璃鸢爬上阁楼,在异眼带回来的箱子里找到獠牙坠子递到陌璃鸢跟前,告诉陌璃鸢说:“陌璃不哭了,看见没有,这是爸爸送给你的;爸爸是爱你的,他只是心里的仇恨还放不下,伤口还没有愈合;陌璃要努力,给爸爸治好心灵的伤口,知道了吗。” 在歌雅的怀抱中,陌璃鸢的情绪渐渐平复,开始跟歌雅说话,但是因为语言不通,歌雅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陌璃鸢似乎倒是可以听懂歌雅说的。 陌璃鸢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得到过温暖,情绪平复之后很快就睡着了,一只手紧紧攥着獠牙坠子,一只手紧紧抓住歌雅的手指。 等她睡熟之后,歌雅轻轻抽开手,给陌璃鸢盖好被子又去了异眼的房间。 异眼坐在桌子前拭剑,陌璃鸢端来的食物一口也没动。 歌雅在他对面坐下,轻呼口气,勉强作笑开口道:“你真的这么讨厌她吗?” 异眼拭剑的手顿住,脸上闪过一抹痛苦的杀意,回答歌雅说:“比讨厌我自己更加讨厌。” 答案比预料的更坏,歌雅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劝解宽慰异眼:“过去的事情……。”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这样的话歌雅也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但从来不见半点安慰作用。 这一次,歌雅不想再说了,长呼一口气,拿出姐姐的态度说:“你答应我不会杀了她的。” 歌雅警惕的盯着异眼手中的剑,在她的记忆里,异眼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拿兵器了,从死神战队退役之后,他连菜刀都没拿过。 异眼还是认真的擦拭佩剑,告诉歌雅说:“要杀她,根本用不着浪费我的剑。” 这话的意思:是异眼已经决定不会杀了陌璃鸢了吗?歌雅不敢完全肯定,也担心异眼真的负气出走。小心翼翼的问他:“那你是要……?” 异眼佩剑回鞘,长叹道:“恐怕等不到明天天亮麻烦就会上门,提前磨好剑,以免临阵乱了方寸。” 064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异眼的眼中充满了杀意,这份杀意不是对着将来的麻烦,而是对着陌璃鸢。 终究是姐弟,见到他这个样子;歌雅终于不忍,伸出手拿过异眼的佩剑拔了出来,在剑身上敲出几个音符。片刻间已湿了眼眶,长呼口气告诉异眼:“如果你真的那么讨厌她的话,送她去苍皇山吧,或者送去港城。” 异眼小声的应了声,低垂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歌雅的心紧紧的揪扯着,她知道弟弟哪里痛,却不知道该如何用药。 姐弟二人相对无言小半天,异眼终于抬起头来,问歌雅道:“你为什么想留下她?” ‘为什么想要收养陌璃鸢?’歌雅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摇了摇头,苦笑着告诉异眼:“我也不知道,见到她的时候我只觉得太可怜了,就想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异眼道:“但你现在正在做的,已经不是你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 歌雅无言,眼角溢出一滴泪水,顺着脸庞滑过,强作个似是而非的笑容说:“我知道我的想法很天真,但我真的做不到冷眼旁观。打仗也好,仇杀也罢,跟陌璃鸢有什么关系呢,她只是很不幸的被一对很不幸的夫妻生了下来而已;人族也好,魔兽族也好,我们这些满手血腥之辈,凭什么否定她生存的权利?” 异眼都明白的,但是恨意和痛苦,并不是明白了就能消解的。回答歌雅说:“我不否定你说的是对的,但这世上的道理,不就是父债子偿吗?一代人犯下罪孽,后世百年都不得安宁。” 异眼眼中的仇恨、痛苦和杀意歌雅都看在眼里,但她却不知如何才能抚平他的心灵;只有也跟着痛苦着、悲伤着;扑过去抱着异眼,哭泣着说:“对不起,姐姐这么任性。” 异眼沉默。他无法说服歌雅,也无法说服自己。 姐弟拥抱小半天时间,歌雅在异眼的肩膀上咬了一口;低声说:“还记得吗?小时候为了逃避父亲的训练,我总是带着你逃到后山,玩到天黑才回家。” 歌雅把异眼抱得更紧,哽咽着说:“最近我常常在想,如果那时候能够认真听从父亲的训练的话,如果爸妈死后我能够更像个姐姐的话,或许你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说到这里,歌雅也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哭泣着说:“可是啊弟弟,就算我知道自己是个很不负责的姐姐,就算我知道自己拖累了你,我也只能因为我们是姐弟,任性的把你绑在我的身边;有好多次我都想跟你说一句‘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可是怎么也不敢开口,我害怕一旦说出来,一旦过去的成为过去,你就再也不要我这个任性又麻烦的姐姐了。” 往事再现,悲伤自内心深处涌出,姐弟二人都被包裹其中。异眼抱紧了歌雅,哽咽着在她耳边小声说:“没关系的姐姐,我都明白的;父亲临终时对我说:姐姐很善良,为了让姐姐永远的善良,你必须拥有驱散一切黑暗的力量。所以,我的恨不会强迫你的善良,你只要善良下去就好。” 异眼的话没有使歌雅感觉到安慰,反而让歌雅的内心受到沉重的压迫! 父母死在魔兽袭击中,她却妄想跟魔兽族友好相处;把所有的仇恨和悲伤都扔给弟弟,将原本天真善良的弟弟抛弃在仇杀和愤恨之中;这份愧疚和自责,这些年一直潜藏在她内心深处,悄无声息的孕育成长。 如今,这份愧疚和自责终于爆发,彻底的吞没了歌雅;她悔恨的无以复加,口中不停的重复:“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歌雅重复了好几遍,异眼的心也被紧紧的揪着,打断她说:“不是说了吗,我不怪你,姐姐只要坚持你的善良就好了,我喜欢任性又善良的姐姐。” 听见异眼这么说,歌雅好像了解到了一些他的内心,问他道:“真的吗?” “真的。” 异眼的声音很小,却很坚定。 歌雅爬在异眼肩膀上又哭了几声,擦干了眼泪才坐回去。望着异眼,见到他的眼中依旧布满了杀气,手中的佩剑随时准备出鞘杀人。 歌雅从异眼的手里拿走剑,拔出半寸又摁回去;她想要劝异眼一些什么,开口却成了:“我都哭成这样了,你好歹也流一滴眼泪吧!” 歌雅在笑,但她的笑却实在太苦了,哭得让异眼都不知道该用一句什么来回想起甜。 异眼沉默,歌雅也收起笑,脸上只剩下苦涩和不安,问异眼:“我可以留下陌璃鸢吗?” 异眼轻微点头,回答歌雅说:“那就留下吧。” 他的声音还很纠结,眼中的杀意也没有减退半点,但往日沉浸在眼中的灰暗淡了一下。歌雅知道,异眼终于在过去无限的悲伤中挣扎了一下。 “这是个值得高兴的开头,也一定会有一个令人激动的结尾。”歌雅如此想着,把陌璃鸢端进来的食物推到异眼跟前,似是认真又似是逗趣的说:“既然已经认下这个女儿,吃一口吧。” 异眼面无表情的吃了一口就放下筷子,又继续拭剑。 歌雅没有再说什么,收拾了碗筷端着出去。走到门外站了很长时间才轻轻的离开。 夜已深了,小镇已见不到灯火,沉没到睡梦中去了。 歌雅不知几时,被一阵急促而粗鲁的敲门声叫醒,睁开眼朝窗外看了一眼,天还没有亮。 果然跟异眼说的一样,等不到天亮麻烦就上门了。 被惊扰了美梦,一肚子怒火准备下楼骂街。 起身到一半,发现陌璃鸢也被吵醒了,一只手抓住她的衣角,一只手攥紧獠牙坠子,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 歌雅的心一阵刺痛,把陌璃鸢抱在怀里,微笑着安慰她说:“陌璃不怕,爸爸会保护我们的。” 话虽然这么说,但楼下的敲门声响个不停,异眼似乎也没有要去开门的意思;歌雅只能带着陌璃鸢下楼,把她放在吧台过去开门。 065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店门刚虚开一条缝就被人粗鲁的撞开,歌雅踉跄几步险些摔了跟斗;狠狠的甩了撞她的人一个耳光,朝往里面挤的人大吼道:“站住,你们是什么人?” “旅行者兵团,要你白天带回来的女孩。” 声音从门外传来,伴随着这个声音,一身着铠甲身材十分威武的男子走了进来,他身后跟着五六个同样身着铠甲的人,其中就有黑老八。 见到黑老八,歌雅猜到了男子的身份,他是黑老八的老大,凤鸟镇旅行者兵团的团长夜星狐,是个无恶不作,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混蛋。 歌雅虽然没见过他,但对他早已厌恶到骨子里。 歌雅把他拦在门口,警告的口气说:“他是我弟弟的女儿,你们也想抢吗?” 夜星狐朝屋里瞅了一眼,瞟到了吧台上的陌璃鸢,却没有发现异眼的踪影,心里有几分得意和侥幸。冷笑不屑道:“你们姐弟自信能打得过凤鸟镇两千多人的旅行者兵团吗?” 歌雅丝毫没有被他威胁,压根不把他放在眼里;依靠在门框上,冷‘哼’一声道:“旅行者?你是说你们吗?我可听别人管你们叫流浪者,说你们是下水道里老鼠的同伴。” 她的态度实在太猖狂了,夜星狐脸色微变,目露凶光问她:“这话是谁说的?” “是我。” 声音从屋里传来,异眼站在楼梯口。他终于肯现身了,夜星狐盯着异眼,兴奋的发抖。挑衅道:“前王军死神战队的队长,立国之战中打得魔兽族闻风丧胆的大战士,幸会了。” 异眼都没有看这边,完全无视了他,自顾下楼,叫道:“撞门的人,手推的就砍下手,脚踢的就砍下脚。” 夜星狐目露凶光,朝异眼吼道:“你未免太猖狂了。” 异眼下楼梯到一半,睡眼惺忪的望着夜星狐:“我不想杀人,你应该也不想死吧。” 夜星狐对异眼是畏惧的,朝门外望了一眼,见到自己带来的两千余人都在才敢跟异眼叫板:“我兄弟惹到歌雅小姐,你砍下了他一条手臂,我无话可说;既然起因是这个丫头,把她交出来,当做是赔给我兄弟的医药费,不然的话……除非你自信能打得过两千人的旅行者兵团。” 他的话,也不知道是在威胁异眼还是在跟异眼讲道理,亦或者,他觉得这是一笔异眼必须答应的交易。 不过,不管他的意思是什么,异眼都稍微打起了一点精神,瞅着夜星狐说:“我有点杀人的兴趣了,自炎都血战之后还是第一次。” 夜星狐不由喉咙里‘咕噜’咽了口水,炎都血战他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那场被称为炎之国立国之战的战斗,普天之下不论魔兽族还是人族,恐怕没有谁不知道的。 据说战争最惨烈的时候,炎都城外魔兽的尸骨堆得比炎都城的城墙还高。而站在那场战争最前沿的,正是异眼和他率领的死神战队;作为杀戮兵器存在的死神战队,每一个成员都拥有能够毁灭一个城镇甚至一个国家的力量。 之前的时候夜星狐一直不愿相信,可是现在面对着异眼,他开始有些信了;那种慵懒中带着几分藐视的态度,无疑证明了异眼有绝对的信心能对战他们所有的人。 但是,夜星狐也不能认怂,这是他作为老大的尊严。朝异眼喊话道:“你若要留下她也可以,一百万金币,这是她的市价。” 异眼虽然完全没有把夜星狐放在眼里,但他讨厌这种被讨价还价的感觉。不悦中浮起杀意,朝夜星狐喊道:“旅行者兵团的名号,不是靠嘴皮子磨出来的吧。” 夜星狐哪受过这样的气,他也不相信异眼真能凭一己之力挫败他两千兄弟;怒吼下令道:“把那丫头抢过来。” 门外的人开始往屋里冲,最前面的刚刚跨过一只脚,就被天降雷电烧成了焦炭。 雷电来自异眼,他的后背生出一双雷电翅膀,释放出的雷电噼里啪啦的炸响在夜星狐等人的头顶。 夜星狐和他的旅行者兵团似乎已经被瞄准了,可是异眼为何没有出手杀了他们,夜星狐心怀侥幸。怒而拔剑,怒吼着攻向异眼。 异眼并未拔剑,而是以雷电迎战。 见到雷电落下,夜星狐连忙使用魔力防守。 夜星狐能领导两千余人的旅行者兵团,实力自然不弱。挡住异眼的攻击之后,推动魔法墙到了异眼身边,他的剑瞄准了异眼的脖子。 但是他跟异眼实力悬殊太大,在他的剑砍下异眼的脑袋之前,他自己先被异眼的雷电双翼给吸了进去。 身处雷电之中,魔法墙瞬间就被击碎;这时他才真正看清了他跟异眼之间的差距,那是一条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异眼并未杀死夜星狐,展开翅膀将他扔到门边。 夜星狐吐了口血,昂首望着异眼,十分的不甘,十分的不解;他想象不出异眼的力量到底有多强;但相信了异眼真的有能力把他们全部杀死。至少现在,他手带来的两千多人没有一个敢轻举妄动。 异眼望了夜星狐一眼,又朝他手底下的人看了一眼;收了雷电双翼走下楼来,喊道:“撞门的,手推的把手砍下来,脚踢的把脚砍下来。” 望向夜星狐,叫他道:“你是下令的,把舌头割下来;朝我出了剑,拿剑的手也要砍下来。” 夜星狐好歹是领导两千余人的枭雄,怎甘受此等屈辱;抓起兵器再次朝异眼出手,他知道自己没有丝毫胜算,所以他的出手虽然气势很足,却漏洞百出,是去送死的。 不过,他达成愿望的过程不大如意,刚刚迈出步子就被人一刀穿过胸膛,是他手底下的人。 夜星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亲信兄弟会朝自己出手,满脸的不敢相信;不过随即又释然了,狰狞的笑两声,喷了那人一脸血,便短期了。 那人杀了夜星狐,连忙又用披风抹掉脸上的血,跟异眼讨好道:“我不是撞门的,也不是下令的,可以放我走吗?” 066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异眼斜目瞟了已经死透的夜星狐,指尖放出一道雷电劈了杀死夜星狐的家伙。锐利的目光扫过夜星狐的几个手下,冷冷的道:“我不想杀人,不是不会杀人。” 雷电双翼再次展开,电光对准了在场的两千余人。 这时候,他们才算明白,对异眼来说杀死他们跟踩死一只蚂蚁没什么两样。 明白了彼此之间的实力差距,该怎么做也就很明白了。 接连几声惨叫响起,撞门的几个按照异眼说的做了,有人砍下了手,有人砍下了腿。虽然成了废人,但至少保住了命。 异眼总算满意了,收起雷电双翼,朝门外喊道:“门外的,收拾干净了就滚。” 门外进来十五六人,把断手断脚的抬了出去;负责打扫的甚至没勇气去找抹布,就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擦地。 水混着汗水混着失禁物擦掉血渍。 听见异眼叫他们滚,赶紧连滚带爬逃走;心里只恨爸妈没有给他们多生两条腿。 此时,天已亮。 歌雅打个哈欠,稍微动了动手臂,感觉伤口火辣辣的疼,抱起陌璃鸢道:“陌璃,我们回去睡觉,叫你爸爸开店。” 陌璃鸢自然不敢,依偎在歌雅怀里。勉强探出头看了异眼,又赶紧缩了回去。 异眼也没有要开店的意思,先歌雅一步回到了楼上。 …… 读了这么多,觉得有些口渴,时优良就去倒了杯水。 回来的时候拿起电话,跟电话对面是说了声:“继续。”就又开始读。 读了两段,没有听到东琳的回声,就喊她:“东琳,还要听吗?” 东琳还是没有应声,应该是已经睡着了,时优良伸个懒腰,也放下了书。 寒假第二天,早上九点多的时间,时优良穿越半个城市到了文林夕家的别墅。 文林夕是真正的富豪,毫不夸张的说,这座城市有七成是她们家族的。这样的一个大家族,她家的别墅也只能用‘壕无人性’来形容,从大门处走到客厅,足足要一分零三秒的时间,这是时优良的正常速度,差不多也是正常人的速度。 客厅里,文林夕已经等着她了,只有文林夕一个人。 没有见到真正要见的人,时优良往外面看一眼,装出一副很担心的样子:“难道说你骗了我,接下来我要过上被关起来饲养的生活了吗。” 文林夕起身,很认真的说:“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一眼就看穿了我的心思。” 时优良很配合的伸出双手:“我申请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待遇,我会很听话的,请你千万不要对我施暴。” 文林夕要跟他牵手,但在两人的手触碰到的时候时优良收了回来。他伸出手,是因为他以为这是在家里,所以文林夕不敢伸手。 但是,她似乎太小看这个姑娘了。 这么一来,文林夕就有种被人耍了的感觉,瞪着时优良:“所以,你是成心的吗?” 时优良解释道:“当然不是,只是计算失误,把必然事件计算成了不可能事件。” 时优良什么意思文林夕当然知道,他也知道虽然时优良自己从未主动说过,但是其实时优良的心里装着东琳。 这样的,关系,虽然很尴尬,但文林夕暂时还不准备改变,她想要继续爱着时优良,爱着这个让她猜不透看不透的男生。 文林夕请时优良坐下:“那姑娘昨晚闹脾气,现在还没起床呢。老爸也有工作,要中午才能回来,怎么样,中午之前你是跟我聊天,还是陪我逛街。” 时优良笑道:“貌似我并没有选择,不管我选什么,你一定会让我做完全相反的事情。所以,我什么也不选,逛街还是聊天,全凭你的心情。” 文林夕说:“这时候,如果你跟我说:你要干什么都可以,我会很高兴的。” 时优良摇头,很坚决的说:“通过刚刚,我知道了你真的会干点什么,所以这句话我真的不敢说。” 文林夕不再跟他辩论,恢复了一些正经,问:“老问题,为什么喜欢东琳?” “因为是青梅竹马。” 文林夕望着时优良,很认真的说:“这个问题,我问过你很多次了,你的答案每一次都差不多,但是每一次都不尽一样。” “好吧,为什么喜欢她,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就像我问你你为什么是文林夕,你能怎么回答呢?因为你爸妈生了你,所以你叫文林夕,还是因为你爸给你取了这个名字,所以你叫文林夕。不管怎么回答,好像都是对的,但又好像都不会。所以,如果要问我为什么喜欢她:那么我只能回答,因为是青梅竹马,因为她是东琳,刚好遇见了而已,” 文林夕沉默,脸上的神情不知是悲是喜。大概沉默了三十秒,突然又笑了,说:“果然,时优良说的就是有说服了。” 时优良对她笑了笑,没有接话。 文林夕看了一眼手机,犹豫了一下还是问时优良:“你跟东琳正式确定交往了吗?” 时优良摇头:“我不想因为她是东琳就跟她交往,也不想因为我们是青梅竹马就交往,也不想因为她喜欢我就交往;也不想再这个年纪跟她交往,结论是:我们都喜欢彼此,但都凭本事单身。” 这个答案,似乎刚好是文林夕想要的,她望着时优良,很认真的说:“那么,即便你为我做些什么,也不算是背叛了吧。” 时优良想了想,从文林夕的态度来看,她要时优良做的事情应该并不触犯禁忌,就答应她:“如果是我能做的,我尽力而为。” 文林夕坐了靠近时优良一些,靠在时优良肩膀上说:“我答应过东琳了,如果有一天你们在一起了,我会祝福的。所以,作为送出祝福的回礼:这个暑假,做我男朋友吧。” “交易不成立,你知道的,我并不想不论是东琳还是别的任何人,我并不想跟谁成立这种关系,很抱歉。” 气氛很尴尬了,时优良站起来要走,文林夕拉住他:“不,你不可以拒绝。” 时优良非要拒绝不可,她告诉文林夕:“这种做法太不负责了。” 文林夕笑着:“那我退一步,你不用做我男朋友,但对我好一点,暑假期间,除了给我妹妹补课的时间之外,你有空闲时间就陪我,给我读故事、讲笑话、陪我逛街。算是男闺蜜吧,或者私人秘书。” “有加钱吗?”是有决定不再逃避了,他了解文林夕,他知道文林夕既然这么说了,定然是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决定。作为朋友,为朋友做点事也是应该的。不是有句话说的:朋友就是用来麻烦的。 文林夕指责他:“你能再现实一点吗?谈钱性质就变了,不要那么世俗。” 时优良坐下来,文林夕再次开口:“时优良,答应我一件事吧。” 没有给时优良说话的机会,文林夕说:“如果你不会跟东琳结婚的话,一定要跟我结婚。” “条件不成立,人生是充满了变故的。或许,你会在我们之前结婚,或许,东琳和你都会在我之前结婚,甚至不排除你跟东琳交好。最坏的情况,我们随时都可能死去。” 文林夕没有继续跟他争论,扔给他一本书:“读给我听。” 时优良拿起书本,望着封面笑道:“看不出来,你喜欢霸道总裁啊。不过说真的,就算发生这种事,你也绝对是总裁的身份。路人角度,想想,好像也挺有趣的。” 文林夕没有理他,时优良翻开书给她读: 昏沉沉的月色映照着这片山,山道上有一个孤寂的人影,手里拿着根树枝百无聊奈的抽打路边的野草。 几声急促的脚步声由远而近,还没等她看清来的是人是鬼,就跟对方撞了个满怀抱,沿着斜坡滚下山涧。 冰凉的溪水湿了衣衫,寒意刺骨,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卫长旖怒不可遏,正要破口大骂,被一只大手捂住口鼻,脸上传来一阵火辣辣的感觉,也不知道是摔下来的时候擦破了脸,还是那只大手上长了刺。 他一只手捂住嘴不让卫长旖叫喊,另一只手掐住她的后劲,双脚缠在卫长旖的腰间使她无法发力。 虽然看不见对方的脸,但通过身形、力道、呼吸,卫长旖判断对方是个男人,且是个力大如牛身手极好的男人。 被对方钳制住,卫长旖不敢轻举妄动,心中叫屈道:果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这是夜路走多了终于遇见‘鬼’了吗。 男子的呼吸渐渐平稳,见她还算老实,就开口道:“我松开你,但你不要出声。” 卫长旖点了点头。 男子慢慢的松开了手脚。 卫长旖的身子才动了一下,男子沉重的声音就传入耳中:“不准回头。”与此同时,一柄锋利的匕首不轻不重的顶在她的后脑勺;像是被马蜂蛰了一下,应该是刺破了皮肤。 卫长旖举起双手,听着男子的心跳,以及水滴落下的声音,鼻腔隐约嗅到了血腥味;她们落在山涧之中,如果是简单的擦伤,鲜血应该被水冲散了才是,还能嗅到血腥味,就说明出血量不小,应该是男子身上有较重的伤口在流血。 067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微微侧过头,斜目瞟向后方,问男子道:“你受伤了?” 男子没有做声,只是顶在她后脑勺的匕首加大了力道,算是无声的警告。 卫长旖感觉把手举得更高,以表示自己没有恶意,给男子解释道:“我是弱女子,不会把你怎么样的,但我懂得一些草药,在村子里经常给小猫小狗看病,可以帮到你。” 男人并没有相信她的话,只是低沉的声音再次吼了句:“老实点。” 卫长旖还想说什么,却听见了一阵脚步身在他们刚才摔下来的地方,应该有十五六人,行动迅速,相互之间配合极好。 男子也瞬间绷紧身子,抱着卫长旖一个翻身滚到了崖下藏了起来。 刚刚藏稳,那一群人就到了他们头顶上,有声音传来:“三哥,人跟丢了。” 被唤作三哥的人狠狠的朝地上踢了一脚,怒道:“妈的,给我搜,掘地三尺也要把他揪出来。”顿了片刻,又道:“他中了邝爷一枪,跑不远,咱们继续追,通知另外的兄弟守在药店、诊所、车站这些地方;我要活捉了他带回去给邝爷。” “是,三哥。” 被唤作三哥男子嘴角上扬,双眸中尽是阴狠,似已将对方视作盘中之物;不屑冷‘哼’一声道:“方圆百里只有一个鸟不拉屎的荒村,就算你插了翅膀也休想飞出老子的五指山。” 挟持卫长旖的男子似乎也知道自己形势堪忧,不知觉加重了手上的力道。卫长旖吃痛不满道:“你轻点。” 那一伙人就在悬崖上,卫长旖这么大声,肯定已经听见了。男子阴鸷的眸子剜了她一眼,将她推倒在地,握紧匕首准备先下手为强。 卫长旖一个箭步挡在男子跟前,手上一用力将他推到崖下。 顺势解开了自己身上的纽扣,对方正好准备下来,卫长旖破口大骂:“没见过人野合啊,你妈生你们的时候用的竹竿啊。大半夜的装什么黑社会,当本姑娘没杀过人啊。” 悬崖上的人用手电打在她身上,嬉笑道:“哪来的野妞,想男人了,小爷几个陪你玩玩。” 说话间就要下来,被那叫做三哥的人呵斥住:“干什么,没见过女人啊;敢给我节外生枝放跑了猎物,老子剥了你的皮。” 那几人迈开的步子硬生生的收了回去。 叫做三哥的人问卫长旖:“有没有看见一个带着伤的男人?” 卫长旖撇开脸,伸出手道:“看没看见的,很难说啊。” 男子在口袋里摸出皮夹扔给他,问道:“朝哪去了?” 卫长旖打开皮夹,见到里面红彤彤的钞票,告诉他说:“他刚刚从这里摔了下来,然后顺着河往下游去了。” 叫三哥男子并不完全相信她说的,盯着她问:“你没骗我?” 卫长旖装出一副爱信不信的样子,回答他说:“我干嘛骗你,又没有好处;你要是再给些钱,我帮你去追也可以。” 叫三哥的男子好像发现了什么,子弹上膛,叫卫长旖道:“叫那个男人出来。” 卫长旖装傻充愣,问他:“说了他顺着河跑了,加钱才能替你追。” 叫三哥的男子冷笑道:“我说的是跟你野合的男人,你总不会一个人在这里野合吧。” 卫长旖邪魅一笑,回答他说:“当然不是。”吹了声口哨,不知从何处钻出一只大黑狗,一个纵身将卫长旖扑到地上,长长的舌头从卫长旖胸前一下舔到下巴。 卫长旖抱着黑狗哈哈大笑,告诉他说:“看见没,有多爽回去问你妈就知道了。” 男子气得双手都在颤抖,叫手下的人:“下去看看。” 两男子顺着斜坡滑了下来,卫长旖完全没有理会他们,继续跟黑狗闹着玩。 两人刚到崖下,黑狗就对着他们狂吠。 卫长旖提醒他们:“小心点,大黑可是村里的狗王,一口能咬断骨头的。” 这黑狗个头确实不小,被它咬一口,就算不咬断骨头,估计也都咬下二两肉来。 小心翼翼的打着手电往悬崖下搜寻了一番,没有发现异样;再看那大黑狗,东西还没有完全收回去,不由得心里卫长旖的话,昂首像那叫三个的人喊:“三哥,确实没人。” 那叫三哥的人脸上的表情十分丰富,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差点恶心的吐了出来,大声吼道:“往下游追。” 等对方完全不见了踪影,卫长旖使唤黑狗上去查看。 小半天没有听见黑狗的叫声,才顺着悬崖过去找到已经只剩半条命的男子。 他靠在岩石上,神色复杂的望着卫长旖,似乎对她刚刚说的话有些信了。 卫长旖据他还有五六步,男子手中的匕首对准卫长旖,警告她:“离我远点。” 卫长旖偏不如他的愿,几步到了男子跟前。 几乎在她靠近的瞬间,男子的匕首毫不犹豫的刺向她的腹部,出手势如疾风快如闪电。 卫长旖早有防备,向右边一个侧翻躲开了他的攻击。 不过,她似乎有些小看了男子,千钧一发之际,男子还是在她腰间留下一道浅浅的划痕,血珠从里面滚了出来。 见到卫长旖竟然躲开了自己的攻击,男子大惊,对卫长旖更加警惕了,等着眼睛怒问:“你是什么人?演了这么长时间的戏终于要动手了吗?” 卫长旖也警惕着男子,就凭这一刀,她可以肯定这是个很会杀人的男人。好在她有点底子,否则,这时候肯定已经见了阎王。 卫长旖做出防守,怒声吼道:“你爸妈没教你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吗,姑奶奶好意救你性命,你竟然像杀我。你还是不是人?” 男人没有回声,左手一记长拳朝卫长旖砸了过来。 卫长旖气不打一处来,扬起拳头迎了上去。 男子的拳头很快,很重。卫长旖感觉自己可怜的小手好像被铁锤砸了一下,火辣辣的疼痛传来,半个身子都在发抖,但她没有丝毫的退让和犹豫,一记高鞭腿扫向男人的脑袋。 她习武多年,虽未杀过人,但要怎么杀人却是知道的。 男人似乎小看了她,不躲不闪,也没有多余的动作,化十指成爪就去抓她的腿。 女子力薄,卫长旖可不想跟这个变态硬刚。男子才碰到她的脚就立刻一百八十度大翻转,一双玉臂如同出鞘的利剑朝男子的双眼插过去。双目像狼一样眯起来。 千钧一发之际,男子挡开了她的一只手,避开了另一只,她锋利的指甲只是险之又险的擦过了男人的眉间。算是还了他留在卫长旖腰间的一刀。 那个男人简直是头野兽,任凭卫长旖的攻击势如疾风快如闪电,总能像蟑螂一样逃走,然后像野狗一样咬回来。 他的回击绝对凶猛无情,卫长旖知道,所以她在占据上风的时候选择了撤走,身子一跃跳出男人的攻击范围。 经过这短暂的交手,男子也知道眼前这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不是个花瓶,而是个铁药罐,不敢再轻易出手,望着卫长旖讥讽笑道:“好美的人,美人可不适合拿刀,尤其还是替那种男人。” 卫长旖呼口气,破口大骂道:“你是有被迫害妄想症吗,还是那个精神病院放出来的;本姑娘好好的走在路上,你无缘无故挟持了我,反倒说我要杀你,是不是觉得月黑风高没警察就可以装作疯狗乱咬人啊。” 男子没有跟她争吵,微微弓起身子准备再次出手,卫长旖咬咬牙,叫了一声:“大黑。”大黑狗从男子后面跃出,锋利的獠牙咬在男子右肩上。 大黑狗似乎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咬住他的肩膀撕扯两下,立刻就松开跑到卫长旖身边,弓着身子低低的吼着。 男子本就身受重伤,现在又被这恶犬咬伤了三角肌,右手完全用不上力;加上失血,视线越来越模糊,很快就要支撑不住了。 卫长旖看穿了他的弱点,问他道:“你叫什么名字,等你死了我可以给你立个碑。” 男人咬牙切齿,虽然不甘心,但他也知道自己要想活下去,除非这个女人大发善心。齿缝间蹦出“靳余殊。” 说出名字,他就单膝跪下。 卫长旖戏谑的看着他,嬉笑道:“乖孩子不用行这么大礼的,不过要记住奶奶的名字,叫卫长旖。” 靳余殊咬牙切齿,眼珠子瞪得老大;恨不能扑过去咬断卫长旖脖子。 可是他已经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光是要不倒下就已经很困难,更不用说跟卫长旖交手。 靳余殊终于撑不住了。倒在地上的时候还有最后一丝意识,这时候他脑子里想的不是自己能不能活下去,而是大黑狗舔卫长旖的画面,耳边充斥着卫长旖的那句:“没见过人野合啊。” 是的,他没见过,他不只是没见过人野合,他连岛国片都没看过,他还是个处。要带着这副纯洁的身躯去见阎王,还真是不甘心。这么想着,他也彻底失去了意识。 靳余殊再次醒来的时候是正午时分,火辣辣的阳光打在他的身上,伤口火辣辣的疼,他是被疼醒的。 他身上每一处都在痛,稍微动一下就感觉有人在拿着刀割他的肉。 068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等勉强缓过神来,靳余殊才发现自己被关在笼子里,挂在一棵歪脖子树上,笼子底下放了柴火。 四周并没有发现人影,卫长旖不知道去哪了,那个死女人,难道想烧死他吗?靳余殊感觉到了深深的恐惧,他无数次从鬼门关来回,可这种恐惧还是第一次。 不过还好他醒了过来,笼子是用藤蔓固定的,只要弄断藤蔓他就能逃走。 靳余殊挪动身子,他身上每一处都疼,双手也使不上力,只能用咬。 可事情似乎不如他想的那么容易,这藤蔓硬的像钢筋一样,牙齿都咬松了,只留下了几个齿痕。 喘口气,筝准备再次下口。听见了卫长旖的声音:“这叫油麻藤,用桐油泡过之后熊瞎子都咬不断,你的牙口难道比熊瞎子还好吗?” 靳余殊转身去看她,卫长旖身上背着背篓,里面装满了好像是草药一样的东西。但是她是为了救自己吗?靳余殊可不相信,问卫长旖:“你想干什么?” 卫长旖放下背篓,回答他道:“这步明摆着的吗,看你的样子也不好吃,所以只能是给你疗毒了。你中了山里的毒虫,已经钻进肚子里,只有拿这个草烧烟熏才能熏出来。” 靳余殊不愿相信,又不能不信。问卫长旖:“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我会被熏死的。” 卫长旖道:“有是有,但很麻烦。反正你又不是我儿子,治好了是功德一件,治不好也不会心疼。”抬起头看向靳余殊,告诉他道:“不过你最好活下去,如果你死了的话,我会把你的尸体扔进山里让狼给吃了的。” 靳余殊咬牙切齿,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卫长旖休息的差不多,站起身来伸个懒腰,开始往柴火上铺草药。 她把草药均匀的铺在柴火上,大呼口气,背篓里拿出水瓶递给靳余殊,告诉他道:“喝点水吧,千万要撑住。” 到了现在,靳余殊只能相信卫长旖说的是真的。 接过水喝了,深呼口气,叫卫长旖道:“有没有什么药能让我晕过去的?” 卫长旖道:“有是有,不过我没带。你要是接受,我倒是可以把你打晕。” 靳余殊并没有选择,回答卫长旖:“打晕我。” 卫长旖朝他吐舌头,嘲笑道:“才不呢,我要让你醒着,让你的哭声响彻山野;让你被熏得想哭又不敢哭。” 靳余殊瞪大眼睛,怒道:“你个臭女人,千万不要让我有机会,否则一定会百倍还给你的。” 卫长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袋子,拿出两个东西来,一个打火机还有一粒黑不拉几的药丸。对靳余殊道:“如果你答应以后像大黑一样听我的话,我就给你吃。” 这个女人竟敢把他当成一条狗,靳余殊的尊严被摁在地上摩擦。 但奈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得答应了卫长旖:“好,算你狠,我答应你。”口头上虽然答应了,心里却在盘算:“等身体养好了,一定要这个百倍偿还。” 卫长旖也还算守信,就真的把药丸给了靳余殊。 靳余殊吞下药丸,卫长旖立刻点火。 被浓烟一熏,靳余殊立刻感觉腹中变得火热,然后晕厥过去。 卫长旖点火之后,也呛了几口浓烟。赶紧跑开了,带着大黑去山涧中戏水。 玩累了就躺在河边睡觉,等醒来已经是傍晚,太阳已经落到天边。在小溪边呆坐了一小会,才洗了脸带着大黑回去。 时优良紧皱眉头,嫌弃的说:“实在太难为情了,还有别的吗。” 文林夕的心思都在时优良身上,哪管他读的什么,给是有指了指迷你书桌:“选一本你喜欢的吧,让我也知道你喜欢的样子。” 经她的指点,时优良才发现了客厅里原来还有这样的迷你书桌,打趣说:“我还以为这种东西只有我们穷人蜗居才会用呢,原来在某些方面富豪跟穷人的思维是相同的。” “当然咯,人类自从有了智慧开始,就一直想方设法的偷懒,可以偷懒就尽量偷懒,这是全人类的共同点。” 时优良望着迷你书架上的书,每一本都可以说是典藏,啧啧称赞:“羡慕,除了羡慕不知道还能说啥了。 不过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你还看武侠啊。” 文林夕望着时优良,眼中充满了柔情,告诉时优良说:“一本好的武侠,里面可是包含了很多东西的,我喜欢作者写作是的那种家国情怀。怎么样,你这样的书痴,肯定也看过很多吧,有没有做过比较,两大武侠泰斗,你觉得谁的更好。” 时优良说:“没法比较,五大侠客都是武侠世界不可缺少的,都是顶尖的存在,是不能用来比较的。 不过相较于金老的家国情怀,我更喜欢古大侠的惬意江湖:歌一曲,酒一杯,半生浮沉半生醉。大概就是我所追寻的武侠世界了吧。” 文林夕有些惊讶的望着时优良:“我还以为你这样的书痴,应该会细化金老的作品呢,喜欢那种家国天下的大格局。” “这就像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说不准的,我到底是喜欢古大侠的浪子还是喜欢金老的侠义,我只能说都喜欢。” 时优良在书架上选了一本没有看书的,又坐回原来的位置,给文林夕读到: 七月十四,日暮黄昏,残阳下传来一声:“余氏借道……。” 他刚读了两句,文林夕打住他:“为什么选这本?” “你不喜欢?” 文林夕摇头:“不是,只是觉得这本书实在不适合此情此景。” 时优良把封面朝向文林夕:“只是觉得这本书似乎很有意思。” 文林夕无奈:“好吧,记得要是声情并茂。” 时优良十分自信的说:“这你就放心好了,别的不敢说,唯有声情并茂这点我还是有信心的,毕竟年轻的时候我也曾学过几天声优。” 文林夕惊讶的望着他:“你是认真的吗?” 时优良很认真的点头,然后开始朗读: 喊声近了,先来的是个穿黑袍骑黑马背上插了三支三角黑旗的武士。扬鞭催马,口中喊道:“余氏借道,行人让路。” 他身后十丈之内,十余名黑袍武士拥护三辆马车紧紧跟随。为首的是一辆两马并驰的战车,赶车的车夫年约三十岁,面相慈善。车上一人一狐。 那人白发散披,两眼一红一紫,面如寒霜;左手六根孔雀翎,右手一柄四尺长刀;穿紫衣披红袍。紫衣上金线绣虎狼,红袍上朱砂绘咒符。身边的火狐昂首挺胸,人狐神情如出一辙。 其后跟着的是一辆六马并驰的覆顶大车。 六马拉车,至尊之象,这里面坐的,必然是非富即贵。 后面又一辆两马并驰的板车,车上放了口花梨鬼纹棺,两条手腕粗的朱砂绳捆着,还钉了四十九根桃木钉。 路人翘首遥望,见了这身装扮,知道是五莲峰下巫门余家的人。 余家是百越第一仙道世家,门人弟子以蛊法巫术见长。 那白发老头就是余家三大巫师之首‘月残刀’。 月残刀是刀名也是人名,据说是他总喜欢在月亮升的最高的时候动手,且从不轻易结果性命才得了这个绰号,至于他的本名,怕也只有他自己还记得了。由他亲自带回,可见马车中人不简单,后面棺材里的东西也不简单。 队伍到了天水河九柺十八弯第一个弯道的地方,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马车里传出侍女的声音:“巫师,夫人恐怕等不到五莲峰了。” 闻言,微皱眉,仰面望天。自语道:“真不是个好时候!” 又走了三百余丈,进入第二个弯道,马车中传出女人惨叫声。 月残刀立时出鞘三分,喊道:“止步,就地扎营,武士五百步外警戒。”站起身来,眼角余光看着旁边的火狐。道:“伊殇你听着,夫人跟少主有什么好歹,你就陪他们去吧。” 火狐纵身下车,化身彩衣美貌女子,行礼道:“是,巫师。”怀中取出银盏,双手托过头顶:“弟子斗胆,恳请巫师赐一盏热血。” 月残刀放下长刀,扒开衣服在胸膛上插一根孔雀翎,血顺着孔雀翎流入盏中,腾起层层云雾。 伊殇的手在抖,她知道,这时候要巫师一盏心头血,可能会让巫师殒命,可她也没有别的选择,九柺十八弯是极阴之地,又时缝七月十四鬼节将至,夫人在此生产,若无巫师的血驱邪避阴~则母子二人必死无疑。心头血最为炙热,效果自然最好。 放满一盏血,月残刀在伤口上抹了药,血止住即下车来,严声高喝:“中元夜又是极阴之地,巫女在此诞子,必是群妖来朝万鬼道贺。众武士听令,以我为先,有邪物近她母子三百步内,必是踏我等尸体而过。”语罢,纵身一跃去了河对岸,吼一声:“旗来。”河对面一杆丈二长短的方形黑旗飞来插入岩壁,月残刀立于旗下大喊道:“月残刀在此,谁敢放肆。” 月明风停,山野静了下来。黑暗中,只听得到河水怒吼而去。 069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旗子在风中飘荡着,那副牛首人身肋生双翼的图腾隐隐泛着血红的光芒。这是杀戮之光,灾厄的象征,今夜,此地,必有一场泣血之争。 夜渐深,寒气渐重,皓月当空时河岸上传来婴儿啼哭。 紧随其后,夜幕下一阵鸦鸣,数不清的黑鸦已在天空盘旋,遮天蔽日,惨叫连连。山中的野兽、水里的蛟龙、地下的蛇虫也不安分起来。 被惊动了的山野变得纷乱,龙吟虎啸、狼嚎鬼叫,蛇抬头、蝎扬尾;都心急的跃跃欲试。 恶战一触即发。 见形势不妙,月残刀飞身而起至黑鸦之上,双手掐诀怒吼“炎鸟~火乌。”一只火鸟从身体里钻了出来,在黑鸦群中一个盘旋驱散了黑鸦。皎洁的月光洒落下来,营地暂时恢复了宁静。 马车内:跳动的灯影中,巫女看一眼怀里的婴儿,叫伊殇道:“拿我的锦盒来,你退开十步之外。” 伊殇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在车尾的地方有一个黄布包袱;在她的记忆里这个包袱夫人从不离身。小心翼翼的拿了放在她手上,躬身见礼道:“伊殇告退。” 伊殇下车后,夫人打开锦盒,自其中取出三株同样大小同样鲜艳的常开花拿在手上。 她的眼睛始终在婴儿身上,充满了溺爱、痛苦、坚毅和悲伤。 轻一摇,花瓣化作粉尘落在婴儿身上,原本带着血渍皱巴巴的婴儿似在一瞬之间长大了四五个月,面色红润双目炯炯有神。 伸出小手抓住母亲的衣襟,费了好大劲凑到胸前‘咕噜咕噜’的吃了起来,不时还发出‘咯咯’的笑声。 看着他吃得这么欢,夫人疲倦的脸庞挂起笑意。十指握拢,藤枝上的尖刺插入手心;笑意中皱了眉头,双目始终不曾离开孩子,喃喃道:“是福是祸,就看你的造化了。” 她的血并未滴下,都被那五根藤枝吸食了。大概过去三刻钟时间,藤枝已经完全变成了血红色,夫人的脸色也变得十分惨白。 呼口气,张开手指,五根藤条从她手中脱落结成藤篮,叶子则化作绸布。 常开花是百越巫女的象征。此花常开,此情长在;花谢人归去,叶落永离别;是一代代巫女用生命和灵魂传承的信念。 现在她将这花叶赠与她的孩子,是母亲永远的守护;是在这九拐十八弯极阴之地保护这孩子的最后一道屏障。 婴儿吃饱了,一只手却还贪婪的抓住,生怕有人抢了他的口粮;另一只手接了一些乳白的汁液递给妈妈,开心的笑着。 初生婴儿的笑声是很悦耳的,可堪比歌唱的黄莺、风摇的银铃。 ‘咯咯’的笑声不大,但在静谧的夜空下却很响亮,传得很远。 众武士听了都抖擞精神,握紧手中的兵器。 妖精鬼怪则都竖起被毛、弓起身子,龇牙咧嘴低低的吼着。 恶战的脚步声近了,越来越近了。 夫人侧耳细听。低下头吻了孩子的脸蛋,轻轻放入篮中。 怀里抱着锦盒,纤细修长的十指摁在锦盒上,缓缓合上湿润的双眸,静心聆听车外正在发生的一切。 泪水从她的眼角滑落。 眼睛虽然闭着,她的心可是清明的很。 外面虽有月残刀及数十武士,可要挡住觊觎这孩子的妖魔鬼怪却不容易,她必须准备着,祈祷着。 伊殇变回了狐狸,坐在马车十步之外的地方昂首看天。 现在已经是子时过半的时间,鬼门关已打开,在他们周围已经聚集了数不清鬼怪妖精,只等一个时机就要一拥而上抢夺刚出生的少主。 她们~月残刀、众武士还有伊殇都已有了赴死的觉悟,一息尚存就不会让一只野鬼、一个妖精靠近马车。 这是她们的使命,更是她们的信仰。 夜色越来越沉,星月早已不见了踪影,玄黄之间一片暗红色。 电闪雷鸣,好几次就在他们头顶。 晴天旱雷最是惊人,引得花梨鬼纹棺中的东西也不安分起来。 听见棺椁中有动静,伊殇惊得竖起全身的毛,盯着棺椁发出一声低沉的长啸。 但并未镇住棺材里的东西。 伊殇犹豫了一下,纵身一跃跳了上去。 被她压着,里面的东西总算安静了下来。但伊殇能清楚的感觉到棺材里发出的惊人的寒气,也清楚的看到了棺椁表面已结了一层冰霜,鬼纹正在渐渐淡去。 棺材里是什么东西,就连月残刀也不知道,所以才要带回五莲峰请余家先祖查验。 伊殇不敢有丝毫的轻视,连忙施展法术镇压。但效果甚微。 自知压它不住,仰天大哭通知了河对岸的月残刀。 听到伊殇的嚎哭,月残刀没有丝毫犹豫飞身过来;一眼就看出是棺材出了问题。 走到棺材跟前,伸手去摸了摸,大惊失色。道:“好强的寒气,再晚些发现,恐怕就要酿成大祸了。” 说罢,取出孔雀翎插入胸膛。 伊殇大惊,阻止他道:“巫师……。” 但晚了一步,孔雀翎插入胸膛,冒着热气的鲜血顺着孔雀翎滴在棺材上。 月残刀摆手,淡然道:“无妨,不必担心我;本座纵横天下三百年未逢敌手;即便失了两杯心头血,夜月虽隐,长刀犹在;料这些山精野怪恶鬼之辈也奈何我不得。” 伊殇没有再说,她知道巫师是在逞强。一日之内失了两杯心头血,常人不丧命也要落下终身病根;巫师虽然修为高强,但短时间内也难恢复元气。 可不如此又能怎么样呢! 恶鬼妖精已经越来越多,丑时之前一定会攻击。 七月十五要在九拐十八弯这个地方抵挡数以百万计的恶鬼妖精,他们谁不是在逞强。 但他们没有一丝惧色,一息尚存血战到底;这就是百越第一巫蛊世家的气势。 “这股气势已经镇压百越的妖精几千年,今后的千万年也绝对只会更加霸道。”伊殇望着月残刀,低声自语如是说道。 被月残刀的心头血压住,棺材里的东西安静了下来。 寒气退去,鬼纹也更加鲜红,如血一般。 不,那就是血;朱砂早已被棺材里的东西蚕食,这鬼纹~是月残刀的血凝成的。 一日之内失了两杯心头血,月残刀脸色苍白,脚步也有些虚浮了。飞身过去的时候趔趄一下扶着岩石才站稳。 但他还是站得笔直,紧握手中的刀,一双放着寒光的眸子看着藏在暗处的那些东西,吓得它们瑟瑟发抖。 百越第一巫蛊世家的门楣,大巫师月残刀的威名,足够让他们中绝大多数吓得尿裤子的了。这便是虎啸山林~威名远播。 月残刀的计划就是让它们恐惧,拖延时间;他只要等到天亮就好了。 白天是人的世界,大多数的野鬼妖精都要回到自己的窝里去;剩下的那些就算撑得住烈日,能力也会大打折扣,不会造成多大的威胁。 况且,晌午之前五莲峰的援兵一定会赶到。那时候,这些野鬼妖精保命都来不及。 夜越来越深,越来越沉。 子时近末尾,丑时将近;苍穹上的黑幕已经压在头顶,恶鬼妖精已经到了防线跟前。 月残刀察觉身后传来极寒之气,侧身去看,见到西北方向一点白光正在靠近。 来者并不着急,慢慢悠悠的到了跟前。缘是三个身披黑色斗篷手持修罗刀辨不出是男是女的怪人。 三人看起来都十分的清瘦,瘦的只剩皮包骨,皮肤白中带灰,像是用烧过的骨灰涂抹成色。 与月残刀隔着防线相望,作揖见礼,为首一人道:“大巫师,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可谓缘分了。” 他的声音很尖,如同孤鸟长鸣,似有勾魂夺魄之力,月残刀脸色微变。 手中长刀出鞘三分;微微颔首以示还礼,道:“我当是哪个不长眼的山野妖精敢当我巫门余家的路,原来是你们这三个打不死的怪物;夜之三郎:烛、光、影。” 三人嘴角请撇一笑。 三郎之烛沉声道:大巫师还记得我们,也一定还记得三百年前的事情。”左手抚摸在胸膛上,说:“时隔三百年,很多东西都已经归于尘土,只有这伤还在隐隐作痛;伤口尚未愈合,所以仇恨也还在。” 月残刀眯着眼,紧紧的盯着他的胸膛,道:“只怪那时修为不济,让你逃过了一劫。” 月残刀在找机会刺穿他的胸膛,烛却不变声色,缓缓道:“是啊,可惜得很,你已刺穿了我的护心鳞甲,之需再多半分力就能要了我的命。”狡诈的笑着,又说:“今日也可惜得很,名震百越三千城的大巫师月残刀要殒身于此。” 说罢,身子动了一下。 人还在防线之外,修罗刀却已到了月残刀眉心不足半尺之处。 月残刀挡了一下,双方又归于平静,了无声息的对峙着。 月残刀本不该平静的,对方已经出手,不论是谁,不论是否敌得过,他都应该要拔刀的。 可是今夜此时他却顾虑颇多。 极阴之地极阴之夜,失了两杯心头血的他绝不是这三个怪物的对手;月残刀深知,烛、光、影也深知。现在还僵持着,是因为双方都在等。月残刀在等时间,对方在等时机。 070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僵持不多一会,远处传来了钟声。 形势不利,月残刀已是杯弓蛇影;被钟声乱了心神,寻着钟声来的方向看了过去。 烛、光、影伺机而动,三条身影以诡异的身法朝他过来,只一个瞬间就已从三个方向攻来,速度之快使月残刀来不及出刀。 朝地上一滚逃出五六仗之外,背靠天水倒握长刀;瞳孔收缩,眸中尽是痛苦之色。 一瞬间的交手,他虽然逃脱保住了性命;后背却留下了一道约两寸长短的伤口;白发也被斩落一半,被三郎之影握在手里。 影道:“差了半寸,你的运气实在是很好。” 虽已是必胜一战,但三郎脸上却见不到丝毫得意之色;只有警惕和小心翼翼;不给月残刀丝毫可乘之机。 月残刀的后背虽有伤口,却无流血,因为伤口已经被冻结,冰霜正在蔓延蚕食他的身体。 他体内的炎火与寒冰之毒抗衡,疼痛让他的五官都缩在一起,汗珠顺着脸颊、胸膛流下,已经分不清是冷?是热?还是痛? 夜之三郎也不急于进攻,任就小心翼翼的警惕着寻找最佳的机会。他们与月残刀是三百年的宿敌,知道虽已重伤,要杀他却还不容易。 而月残刀之外,河对岸还有一只狐狸和一个巫女,也都不是容易对付的。 他们的目的是刚降生的五莲峰巫门余家少主,跟他们一样目的的还有数不清的野鬼妖精,如果不保留足够的体力,必然落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下场。 月残刀也不能主动攻击,他要拖延时间。所以集中精神,忘掉背后伤口的疼痛,不给敌人丝毫可乘之机。 夜之三郎同月残刀交手之时,诸妖魔鬼怪也都安耐不住了,朝着防线猛冲,以血肉之躯接下白刃。霎时间鬼哭狼嚎、雾惨云昏,玄黄亦为之惊变。 长夜如歌,今夜此时唱的是一首丧歌,见者怯之,闻者哀之。 伊殇守在马车旁,隔着河水望着对面的月残刀;眼角溢出泪水,伏在地上低低的哀鸣;她的声音压得很低,在恶战的嚎啸声中,只有她自己听得见。 朝着河对面拜了三拜,转身去查看棺木。 她奉命守护马车内的巫女母子,距离马车最近的威胁就是这口棺材,须确保无虞。 棺木上的鬼纹又淡了一些,朱砂绳蹦的很紧,且有细微的寒气浸出。 在棺椁上走了一个来回,见到鬼纹虽然淡了,却还很完整,暂时不会有什么问题;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走到棺尾的地方昂首挺胸坐了下来,凝目望着对岸,余光又不时去瞟马车;一颗心被分成几半,揪成一团,各自纠结。 伊殇在发抖,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怕。 她出生在五莲峰下,受余家阴翳庇佑修炼成形。一百年前被月残刀发现,因她并未犯什么业孽,可怜她修炼不易将她收入坐下。 一百年来她过得很安稳很舒适,修炼虽有很大长进,却只做过导人向善的事,从未动过杀念。而今大敌当前,两只爪子究竟能不能掏出敌人的心脏;她也不是很有自信。 伊殇深感无力,内心在挣扎着,祈祷着。 丑时过半,双方交手已经半个多时辰;恶鬼妖精之辈突破了第一道防线。距离夫人和少主又进了一步。 月残刀和夜之三郎始终胶着不战。 夜幕虽然已经过了大半,但距离黎明尚有许些时间。夜之三郎并不着急,他们在等,等其余的恶鬼妖精攻破防线,月残刀顾彼失此之时。 月残刀的心紧紧的揪着。战况恶化的速度比他预料的要快,那些个恶鬼妖精好像被什么操纵着,完全不再乎灰飞烟灭的下场。 月残刀和夜之三郎都看着这边。 三郎之影道:“你现在可以走。”余光瞟了一眼月残刀,继续道:“大势所趋,即便再搭上你这条老命也不会有什么改变的。” 月残刀沉默着,默了好一会。道:“五莲峰尸骨堆积起来的,巫门余家的大门是鲜血染成;本座在,长刀在,半点不退。” 三郎之影冷笑两声,不再说话。 月残刀道:“倒是你们,为何还不动手;是有什么该来的人未到吗?” 三郎之影摇头,道:“都已经这时候了,该来的早都已经来了。” 月残刀笑了笑,问他:“那你们还在等什么?” 三郎之影看他一眼,道:“等你顾彼失此,分心乏术之时。”他的声音冷静、平和,没有丝毫的得意或者心急。 三个妖精的心思,月残刀当然是知道的。 今夜聚集于此的妖精无无不是为争夺新出生的少主而来,各方势力云集,这不仅是力的角逐,更是智的比拼。 若不步步为营计划周密,即便是抢夺到婴儿,也逃不过‘后来者居之’。 这三个妖精足够聪明,也足够狡诈。他们一直在寻找机会,跟月残刀的比试如此,抢夺婴儿也是如此。 伊殇昂首坐在马车旁,听着四面传来的嚎啸声。颤抖着开口道:“夫人,伊殇有一事不明,能请教于你否。” 夫人正闭目聆听,本不愿说话。但伊殇在余家百年有余,尽心竭力;而今受累于此凶多吉少;心有不忍,道:“你说吧,但凡我知道的,一定不瞒着你。” 伊殇道:“诸恶鬼妖精之辈,明知车里坐的是你,为何还敢跟余家为敌;即便今夜得手,家主焉能绕过它们!” 夫人看着怀里的婴儿,无奈叹气道:“因世间盛传余家家主与巫女所生之子能主百越帝王之气,谁得到他,谁就是百越之主。” 伊殇大惊,道:“缘是如此。”苦笑两声,又说:“难怪巫师常说名利是天地间最厉害的弑神刀;今夜聚集于此的,怕也不全是妖邪之辈吧!” 夫人叹气,道:“嗯,你也发现了吗。” 伊殇没有再说,这样的事情;不该她说的,听都不应该听、想都不应该想的。 伊殇不再说,夫人也不再说。 沉默了一些时间,鬼哭狼嚎的声音更近了,也更清晰了。 马车里传出夫人的声音,很柔弱,伊殇一直注意战况没有听清,问道:“夫人说什么?” 夫人道:“我问伊殇:如果你得到少主,能做一代明君吗?” 伊殇吓得连忙叩首,道:“夫人明鉴,伊殇绝无此心。” 夫人道:“你起来,我并非怀疑你;只是想若是到了万不得已之时,与其叫他落入别人手中,不如伊殇你近水楼台先得月。若是伊殇你的话,我虽对不起这孩子,却总不算辜负百余的苍生。” 伊殇叩首道:“伊殇斗胆请夫人收回前言,伊殇可以一死,却不能不忠不孝不仁不义。” 夫人道:“你虽入余家门,余家却未曾给你什么名分……。” 她尚未说完,伊殇抢过话来大声吼道:“夫人……。”缓和了一些语气,才又继续道:“伊殇侍奉大巫师左右,大巫师在,伊殇同生,大巫师去,伊殇共死。” 马车内,夫人的神色怯了一下。默了稍许,缓缓道道:“我明白了。” 夫人附身在孩子的脸上轻吻一口;将他放在一旁,掀开帘子探出头来;四下打量了一遍才钻出身子。 伊殇见了,连忙化作人形上前阻止,道:“夫人不可,你身子尚弱,沾不得这戾气。” 夫人坚持下车,伊殇赶紧为她拿来长披风御寒。 在伊殇的扶持下走出五六步,立地站稳;呼口气,望着那些不断以血肉之躯冲击防线的恶鬼妖精,望着更远的地方;道:“只因一个空穴来风的传言,聚集了百越半数妖精;此一战不论胜负如何,今后的百越,恐怕再难相安无事了。” 伊殇跟在夫人的身边,沉默不语。 她很害怕,心很乱;她只是跟随在月残刀坐下的一只狐妖,不想参与那争权夺利之事。百越如何,天下如何,跟她都没有关系。 夫人也不再说话,就静静的看着、听着。 时间点滴流去,不知何处传出一声喊杀响彻山野,诸恶鬼妖精的攻势更加迅猛。 丑时将尽的时候,防线彻底崩溃,武士已全部战死;沦为恶鬼妖精的口腹之物,尸骨无存。 望着蜂拥而来的恶鬼妖精之类,夫人的眼角滴落泪水;手中六株常开花一齐散去,化成一个坚固的囚笼将马车困在里面。 大巫师月残刀掠身过来,挡在伊殇和夫人前面。 夜之三郎并未拦他,他们的目标是刚刚降生的少主,战术是瞅准时机抢了就跑,所以若非必要是不会和月残刀拼杀的。 月残刀降临的瞬间,长刀横着一劈,冲在前面的几个立刻灰飞烟灭。后面的那些畏惧月残刀,也暂时停止了进攻。 月残刀呼了口气,沉声对伊殇下令道:“伊殇听着,人在、长刀在,只进不退。” 伊殇的两个爪子露出锋芒,双目变得漆黑,颔首应声道:“伊殇明白。” 妖精们之顿了稍许,就又开始动作起来。 月残刀提刀主动迎了上去,横劈竖砍,阵阵哀嚎。 到了此时,月残刀深知回天乏力;已放弃求生之念,故而只攻不守;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剩下的每一分力量都要砍下一个脑袋。 071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在月残刀所不能及之处,无数的恶鬼妖精朝着婴儿冲过去。 夫人留下的常开花囚笼上长出千百根藤条,像是长了眼睛,凡是靠近的恶鬼妖精都逃不过抽打,轻则遍体鳞伤,重则魂飞魄散。 夫人和伊殇在常开花的庇佑之下,暂时倒是无虞。偶尔有妖魔鬼怪避开藤条,也被伊殇的爪子掏出心肝来。 激战正酣,花梨鬼纹棺突然炸裂,里面的东西破印出来。 只那一声炸裂,就要了周围十数丈之内半数妖精的性命。剩下的即便明强活了下来,却也都身受重伤。 夫人本就虚弱,此时已晕厥过去。伊殇吐了口血,但还能动;连忙去看常开花的囚笼,尚还无虞,但常开花的灵力将近。 刚刚的破印而出力量之大实在惊人,修为之高恐怕就算是巅峰时期的月残刀也未必能敌。 那东西破印出来,阵阵怒吼、阵阵哀嚎;震得人耳朵发麻、头晕眼花。 月残刀闻声,只朝这边看了一眼;又举起长刀继续进攻,比之前更加迅猛,一刀砍下,伴随一声怒吼。 正是怒从心头起,以命换命。无力保护夫人和少主的自责,让他把所有的愤怒和悲伤都化在刀刃上。 伊殇剩下最后一点力气,把夫人放了躺平,等着那东西来了结。 可是迟迟也没有来。 她抬头去看的时候,对方也正看着她。 看到她的时候,伊殇以为自己看错了。 那是一个女人,一个很美的女人,一个任何人见了都会为她倾倒的女人。 精美的脸庞距离伊殇只五六尺远,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透着灵光;正看着伊殇,似有许多疑惑要问。 见到这双眼睛的时候,伊殇竟有一种‘得救了’的感觉。可是她们之前是从未见过的。 她慢慢的朝伊殇靠过来,两只眼睛盯着伊殇,是那样的灵动,那样的认真。 见她的双脚就要落到地上,伊殇赶紧伸手去接;她觉得让如此飘飘仙子沾上俗世的尘土,那实在是大不敬之罪。 伊殇的举动把对方也吓了一跳,远远的腾空飞了出去,远远的看着她。 伊殇也看着她,眼睛很温和,充满了善意。 对视了许久,对方确定她没有恶意之后才又靠过来。 伊殇依旧伸手去接。 她并没有落在伊殇的手上,隔着约两尺的距离落地,踱步过来,蹲下身子盯着伊殇看。脸上写满了好奇二字。 伊殇昂首仰视她,等着她开口问。 不知为何,伊殇很期待她开口,觉得她的声音一定跟她的人一样美,美得摄人心魄。 但她始终不开口。 在她盯着伊殇看的时候,比之前更多的恶鬼妖精已经冲到了近前。 听见喊杀声,她被吓得腾空远远的躲开。与破印而出时的强大修为完全相反,此时她仿佛只是个身着嫁衣待出阁的娇弱新娘。 伊殇看了一眼那些龇牙咧嘴的东西,又把目光转到高高腾起的娇弱新娘身上;撇起一抹无奈的笑意,缓缓合上了双眼。 她已经无力再战了,哪怕是一只没有任何修为的野兽也能一口咬断她的脖子。 但她还没那么快就死去,常开花残存的灵力还在保护着她。 耳边传来常开花藤条划破夜空的声音,还有恶鬼妖精的嚎叫。 忽地,耳中闻得一声鹤鸣,伊殇死灰的心瞬间复燃。 寻着鹤鸣望去,夜空中一人踏空而来,他一身白衣,手持白扇,头戴金冠;脸比衣服扇子还要白。 听见鹤鸣,月残刀挥刀斩杀了最近的几个恶鬼妖精不再进攻;恶鬼妖精之辈也不再进攻。 伊殇朝来人见礼,余光瞟着晕倒在地的夫人,哽咽道:“巫师,伊殇护主不力,请你责罚。” 他看向伊殇,道:“我知道你已尽力了。” 精锐的目光扫视一眼诸恶鬼妖精,沉声道:“尔等无故犯我余家,是以为家住闭关,余家无主好欺吗?”顿了顿,又说:“但凡还有谁觊觎我家少主,先来与我分个高下。” 山野静了下来。 只片刻,黑暗中掠出十数个身影,其中就有夜之三郎。 不知是谁发了声,道:“百越之主南天子,余家三巫师;素闻你修为比大巫师月残刀更胜一筹,就算所言非虚,我等妖王鬼王一拥而上,你挡得住吗?” 南天子摇着纸扇,目光扫过这十数个妖王鬼王,道:“不错,你们一拥而上,我必死无疑。”说到这里脸色大变,收了纸扇。怒道:“但那又如何,本王若死,所部大军必要复仇,所到之处篇鳞不存。尔等同类之族,都要为本王陪葬。” 百越之主南天子,余家三大巫师中排名第三。 排名最末可不意味着修为最低,南天子的修为在三大巫师中排名第二,在月残刀之上。 而且跟卫道修行的月残刀不同,南天子镇抚百越,能调动百越半数兵力,所掌握的权力甚至比余家家主更胜一筹。 与南天子对阵,十数个妖王鬼王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他们都很清楚,此次救援南天子所部精锐必然尽出;一时三刻未必能将他们击败,一旦天亮,战局必然反转。 就此离去,也不行,这一次闹得这么大,余家怎能善罢甘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找到了它们的老窝,一家老小都要成刀下之鬼、不能超生。 见那十数个妖王鬼王已经动摇,南天子再次开口道:“今夜之事必有幕后,诸位若就此离去,巫门可既往不咎,如何?” 不错,这么多妖王鬼王能同时聚集于此,是因为有人提前将消息泄露给它们;原本也是抱着姑且一试,不行就跑的心思来的,现在遇到了危机,南天子又给出这么一个台阶,没有不下的道理。 众妖王鬼王都有了退却之心,拱手作揖退了下去。 只有三个尚未离去,便是夜之三郎。 与南天子对峙,三郎之烛道:“真不愧为百越之主,我主几百年的谋划,被你如此轻易就击碎。”冷笑两声,又说:“但此事还没完,你家少主在此地降生,已经做不成巫师,修不成正果。早晚是我妖族中辈,领导妖族君临百越。” 语罢,扬长而去。 南天子紧紧握住手中的纸扇,他很想出手拦住这三人。 可是他不能,一来他没有绝对能赢的信心;二来一旦交手,可能把已经离去的妖王鬼王又给引回来。 危机解除,松了口气的伊殇瘫坐在地上,再也提不起力气。 喘匀了去寻找那嫁衣新娘新娘时,她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其实在南天子来的时候,那嫁衣新娘就已走了。没有人注意到她的离去,所以也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南天子下到地上,先替夫人把了脉,让侍女照顾好夫人,才去解开常开花的囚笼。 把孩子抱在花梨,伸手去摸他的下巴,把孩子逗笑了,才交给侍女去。下令道:“细软杂物分离,昼夜兼程赶回五莲峰。” 就要启程,月残刀却没有动。 察觉到事有蹊跷,一个箭步到了月残刀跟前。月残刀已经动不了了,身体已结了一层寒霜,呼吸微弱的几乎探查不到。 南天子连忙运转法术,试图导出他的本命真火。 但月残刀消耗了太多修为,又伤得太重,本命真火已残存无几。 伊殇赶了过来,把他抱在怀里,对南天子道:“巫师,请将我同大巫师一同封印在棺椁之中;我本命属火,必定有用。” 南天子犹豫道:“可是伊殇……。” 他尚未出口,被伊殇抢过话去,说:“伊殇为主人奴仆,与主人同生死共存亡,巫师不必犹豫。” 话已至此,南天子不在说什么。将伊殇和月残刀一同安置在花梨鬼纹棺中,又以蛊虫封边,绘上一道太阳真火符。 如此,月残刀有伊殇护佑,伊殇有蛊虫和咒文护佑,应该能撑到回到五莲峰。五莲峰内巫门圣地,有余家历代先祖留下的巫蛊之术无数,其中必有解救之法。 再次启程,已是黎明时分。 泛白的天空下,可见远处山峰上已挂起了白霜,那是秋日的讯号。 天已经亮了,九拐十八弯也恢复了喧嚣,虫鸣鸟叫、大江东去浪长啸;却连半具尸骨也看不到,使人不由得怀疑,昨夜此地真发生了一场惊变玄黄的恶战吗?还是只是一场噩梦? 当然是真的发生了,证据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晨间的露水闪着淡淡的血光,那是昨夜葬身在恶战中的灵魂不屈的咆哮。 太阳只在天边露了个脸,就又被晨雾掩去。 百越流传着一句话:秋天是成熟的季节,是神圣的时刻。所以秋天的雾很浓、很白,这乳白浓厚的雾不是要掩盖过去,而是在替这片大地上生长的人们洗去曾犯下的业孽。 浓雾中马蹄声嗒嗒作响,南天子已带着嫂夫人和新出生的婴儿启程了。 九拐十八弯的路不平坦,刚刚启程就颠簸醒了孩子,他瞪着大眼睛,朝南天子伸出了手。 南天子将他抱起来,侍女连忙过来接。 南天子道:“无妨,他是我的侄子,五莲峰巫门余家的少主;却遭遇如此境遇,不任性些反倒让我过意不去。” 072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婴儿似乎不大高兴了,在他的怀里张牙舞爪的挣扎起来。挣扎不脱,就抱着他的手臂咬了下去。 刚出生的婴儿,应该是没有牙齿的,可南天子的手臂却被咬出了血。 南天子皱了皱眉,却没有阻止他,看着怀里的婴儿,道:“我说过你可以任性,可以不做巫门之主,可以不做百越天子,也可以不管苍生存活;照自己的意愿去活就好;如果谁挡了你的路,你就告诉他这是你的三叔百越天子说的。” 说来也怪,刚出生的孩子应该是听不懂的,可听了他这话,怀里的孩子竟老实了下来,松开了咬住他手臂的牙齿,裂开嘴笑着,两颗尖尖的獠牙露了出来,鲜血混着口水挂在嘴角。 人依旧,笑声依旧,却谁也不觉得这个少主可怜可爱了。 见到他的獠牙,南天子也吓得愣住了,脸上充满了愧疚之色,他在怪罪自己的‘迟来’。 昨夜的九拐十八弯是真正的人间炼狱,刚出生的孩子哪里承受得住,自父母身上继承来的灵气早已耗尽,邪气入体,暴戾之气异于常人,已担不起‘巫门少主’之名。 南天子呼口气,无奈道:“看来麻烦还不止于此啊!”他的眼睛眯起来,凝视着怀里的婴儿;眼中露出杀伐之气,吓得身边的侍女大气也不敢出。 随行的人都沉默了,只有策马疾驰的声音还在云雾间回响。 出九拐十八弯后,云雾渐渐散去;太阳从天空冒出脑袋,洒下温暖的阳光。南天子掀开车帘,让阳光也温暖怀里的婴儿。 新生婴儿初次见到阳光,特别的开心,伸手去抓,朝着阳光挣扎着去。 南天子把他放到窗口的地方,他两手抓住床边,尽全力往外爬。可是他的手脚还很稚嫩,力气还不够支撑起整个身子,挣不脱南天子的怀抱,哇哇的大哭起来,两眼瞪着南天子,一脸的怒相。 南天子笑了,道:“黑暗不足惧,上天不足法;这才不愧为巫门之后、帝主子侄。”把孩子举出窗外,任由凉风吹打。 太阳虽已出来了,却还并不很暖和,大人尚需裹紧衣衫,这孩子却似乎并不觉得冷,乱抓乱踢,‘咯咯’的笑着。 南天子半生修道,既无妻儿也无门生,想必是把这孩子当做自己亲生的一般对待。 随行的人见他高兴,也跟着高兴起来;扬鞭催马,卯足了劲往五莲峰赶。 夫人醒来已经是正午过后,在侍女的搀扶下半坐起来,问:“少主还好吗?”她的声音很弱,双目下垂无神韵。睁开眼见到随侍的人的时候,对于昨夜晕倒之后的事情就已猜到了七八分。 之所以还问,只不过是实在不愿意那么去想罢了。 侍女给她披上毯子,道:“少主跟主人在一起,不会有事的。” 夫人道:“嗯,那就好。”微微抬头看着侍女,道:“其余的人怎么样了?” 侍女垂目避开她的目光,道:“随行一十六名武士全部战死,大巫师重伤!” 夫人道:“伊殇呢?” 侍女道:“受了些轻伤,此时正照顾在大巫师身边。”她的目光躲躲闪闪,言辞含糊不清,夫人知道她说的虽然不假,却也是咱三思量之后的一些避重就轻、挑肥拣瘦的话。 她并不怪这个侍女,伴君如伴虎,跟随在百越天子身边,说话讲一些艺术手段是理所当然的。况且这个侍女此时如此跟她说,想必也是为她着想。 夫人朝窗外看了一眼,问:“此到何处了?” 侍女道:“前方不远就是叠水城,夫人要进城稍作休息吗?” 夫人道:“此处应有常开花,你去替我摘一篮来,其余的听南天子安排就好。” 侍女应下差事,退出马车去了。跟护卫交代了些细事便驱马前去。她们是南天子的侍婢,却不是弱不禁风的弱女子,到了必要时,每一个都是可以披甲执剑、上阵杀敌的精锐。 侍女去得快,回来的也快,前后不足一个时辰,带回满满一篮开得正好的常开花。 将常开花递到夫人手上,道:“叠水城内应有巫女……。” 侍女的话尚未说完,夫人打断她道:“不了,多事之秋,南天子已有打算,就不要给他多添事端了。” 侍女见礼,道了声‘是’退到一旁伺候着。她明白夫人的想法,明白一个母亲要拯救自己孩子的心意,明白巫女心系苍生的难处。 夫人摘下常开花的花瓣放入口中,细细的咀嚼了咽下。常开花是非常苦的,平常用来入药都是仰脖子一口灌下去。细细咀嚼,一般人是绝对咽不下去的。 夫人显然也不喜欢这味道,紧闭着双目,眉间可见皱纹,腮帮子的蠕动也跟平常嚼食不同,似乎咬合的很用力。如此种种无不都是佐证。 但不论这常开花有多苦,她都咽了下去。因为她必须要照顾她的孩子,为了孩子,不论多苦她都咽的下去。因为常开花是巫蛊之术的双生子,对修炼巫蛊之术的人来说是疗伤的不二良药。 咽下去一口,侍女赶紧端水来给她漱口。 夫人挥手让她退下,又摘了几片花瓣放进嘴里,仍旧细细的嚼食。 一篮子常开花吃完,已经是黄昏时分。 队伍已过了叠水城,但若是回首去望,正好可以看见叠水东支蜿蜒在身后,如同一条巨大的蟒蛇,看不见头也看不见尾。 叠水城又叫白果城,与这名字相符,白果城包裹在绵延数十里的白果林中。虽还只是初秋,但今年的秋风似乎来得特别快,也特别的早,山上的白果树已黄了叶。 黄叶和夕阳映照在水面,水面的涟漪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叠水河边三三两两的散落着几户人家,屋顶上冒着炊烟;几个孩子在河边嬉戏,老牛在古树下享受悠闲的午后时光。行走于此,嫣然也成了画中之人。 只是这副美景,这一群过路的人却没有半点欣赏的闲情,每个人的心都绷得很紧。 黄昏之后就是夜晚,夜晚一定是充满了未知和危险的!昨夜在九拐十八弯以惨痛的代价取胜,今夜虽有南天子威慑,可谁也不敢肯定的说诸狼子野心之辈能沉得住气。 按照之前南天子的吩咐,赶回五莲峰之前队伍不做停顿;但入夜之后各种条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得不将速度放慢。前面探路的也由原来的两个增加到六个,分作三组轮流回来报告情况。 好在妖精们都惧怕南天子的威名,虽然潜伏在暗处却不敢妄动。 南天子陪在孩子身边寸步不离,不给觑觎这孩子的狼子野心之辈半点可乘之机。 夜越来越深,也越来越冷,南天子将孩子抱在怀里,竖起耳朵警惕着外面。 又到了子夜时分,又是一个极阴之地:不知道是那个不长眼的吼了一声,十五六只妖精就冲了出来。还没来到跟前就到了下去,被南天子的仙鹤一击击杀。 这些妖精实在不懂得量力而行,和昨夜聚集在九拐十八弯的妖精相比,她们还只算得上孤魂野鬼、山精野怪之类,也敢来打巫门少主和百越天子的主意。 有了它们的前车之鉴,其余的妖精总算老实了,乖乖的藏在自己的窝里,大气也不敢出。 之后的路很少再遇到妖精滋事。昼夜兼程,将原本预计的时间缩短了一半。 从九拐十八弯启程后的第八天下午回到五莲峰脚下;到了这里,就算进入了巫门余家的心腹地带,任何妖魔鬼怪也不敢到这里来抢人。 但也是从这里开始,马车不能再用了。“绝壁五莲峰,十里无人迹;白鹤腰间过,猿猴戏脚边。”这是百越人对五莲峰的颂词,可见其高,可见其险。 而百越第一巫蛊世家余家的门庭,坐落在据地面九百仞高的云层之上;所以要登上巫门圣地五莲峰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南天子抱着孩子从马车里钻出来,他的脚刚刚踏出,白鹤就过来承载着他,十几只白鹤围绕在他脚边,搭起阶梯供他登上五莲峰。 夫人手中九珠常开花轻一摇就变成了一群彩蝶,驮着夫人也上了五莲峰。 两人刚上去,五莲峰上就放下一根手腕粗的麻绳,护卫将装了月残刀和伊殇的棺材绑好挂在麻绳上,就从北边的蛇道上去。 所谓蛇道,其实就是几根铁索连接起来的索道。五莲峰卧于天水之南,四面绝壁险不可攀,平常人只有通过这索道才能登上五莲峰,见到百越第一巫蛊世家的门庭。 但蛇道也不是随便就能用的,蛇道上施加了禁术和蛊虫,末端在天水河中;若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不仅到不了五莲峰,还要跌落到天水河去做鱼虾的饵食。 南天子抱着孩子上了五莲峰,一美髯公迎接出来,躬身见礼,道:“参见南天子、少主。”朝南天子身后看了一眼,问:“怎不见夫人和大巫师?” 南天子颔首回礼,道:“夫人随后就到,巫师还在闭关吗?” 美髯公道:“正是,还有两三日才能出关。” 073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南天子皱眉,沉吟道:“这可麻烦了,这孩子七月十五降生在九拐十八弯,引发百越千年来最大规模的一场恶斗;大巫师身受重伤,他也邪气入体,若不及时施救,只怕后患无穷。” 美髯公大惊,连忙作揖道:“我这就去通禀主人,请主人出关。” 这也正是南天子的意思,这件事已经超出他的掌控之外,唯有三大巫师中修为最高的余家家主出来才有转机。 夫人回到五莲峰,接连几天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困意席卷而来,被侍女扶回房去。 南天子带着孩子和巫师去祠堂。 美髯公已经等在那里,他的身边还有一个男子。看上去不过四十岁的年纪,剑眉星目、英姿勃发、衣冠讲究、穿戴的一丝不苟,手里握着一根牛头权杖。他便是五莲峰巫门余家三大巫师中的第二位,百越第一巫门世家的家主,名‘永敕’,世称‘玄穹’ 他凝目望着棺材,脸上露出愠怒之色。 南天子把孩子交给侍婢,朝那男子见礼道:“要请五位祖师出来吗?” 玄穹走到棺材跟前,接到示意的武士打开棺材。棺材内,月残刀和伊殇已被冰冻,生死不知。 玄穹紧皱眉头,手摁在冰面上,稍许,与南天子道:“伤得很重,但不至死,不必劳烦五位祖师了。” 玄穹身为家主,南蛮第一的大巫师,不会不知道他的孩子现在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境地;他不说,只有一个理由,他身为家主,事事都要以家族门楣为先。请五位祖师出来纵然能够救他的孩子,可对于当下的形势来说却对家族门楣不利。 可南天子不这么认为,相较于家族门楣,相较于百越的天下,他更在意这个孩子。对玄穹的处置不大满意,沉声道:“可是这孩子……恐怕非要五位祖师出来不能解救!” 玄穹看了一眼婴儿,叹气道:“七月十五降生在极阴之地,就算是五位祖师只怕也是回天乏术;这是他的命……。”顿了顿,又说:“我会封印他的奇经八脉,至于之后如何,就看天意了。” 南天子吃惊不小。封印了奇经八脉,就一辈子只能做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连正常的行动都成问题。 若是生在普通人家,或许也就是生活艰难一些;可这世家门楣的光辉之下,又岂是三言两语说得清楚的。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要怎样渡过这漫长的一生! 南天子的眼角有些湿润了,闭上眼睛咬牙道:“如此,还不如死了的好。”他的折扇展开又收起,脚下的青石砖硬生生的碎了两块。 玄穹从侍婢的手中接过孩子,割破中指喂到他的嘴里,道:“但活着总算是希望,他活着,就还是我余家的少主。” 南天子不语,他的心里很清楚,在百越这块土地上,所谓的长幼尊卑只是强者给弱者制定的规矩,弱者是没有权利称长为尊的。 所以百越巫,女余家家主的夫人才能乘坐六马车乘;所以月残刀才敢冒险在九拐十八弯扎营;因为在百越,五莲峰巫门余家就是权力的代表,月残刀有他自信到自负的资本。 只是这一次,他自信的资本、五莲峰余家的脸面本人狠狠的踩在了地上。数千年来这还是第一次。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越是万间广厦,崩溃起来就越是迅猛。今后余家将要如何?百越将要如何,南天子恐惧着,也期待着。 玄穹话已出口,南天子就不再劝了,因为劝也是没有用的。 那孩子大口大口的吸吮他父亲的血,之前藏起来的獠牙又露了出来,在他老子的手指上又要了两个洞,贪婪的吸食着。 玄穹不仅不阻止他,反而是饶有意味的看着,似是开玩笑又似是认真的说:“小子生下来就是为了吸干老子的血脉,你倒是也真不客气。” 南天子苦笑,道:“来这世上走一回,喝到了余家家主和百越天子的鲜血,他倒也不亏。” 玄穹也笑了,笑得坦然,道:“他尚未出生,我等就寄希望于他能够改变百越千万年的格局,谁又敢说这不是必经的一环呢!” 南天子皱眉,没有完全听懂玄穹的意思。但他也没有问,因为他不能像玄穹一样笑出来,他实在不能相信这孩子还能继承他们的意愿。 孩子虽然小,吃的可不少,一直吸到他老子脸色发白才松口。 玄穹给他擦了嘴角的血渍,道:“我为大局弃你不顾,你吃了我一顿血;这样,我们就算两清了。”说罢,伸出小手指勾住了孩子的小手指。 其余的人在一旁看着、听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孩子抓住他的衣襟,满足的笑了。 美髯公作揖道:“主人,给少主起个名字吧。” 玄穹看着怀里的孩子,点了点头,道:“他尚未出生之时,我就拟定将来要他继承家主之位,君临百越;如今虽差强人意,但事有成败得失,人有悲欢离合;只要活着,一切就都有可能;就叫他亦生吧。” 美髯公早已准备好族谱,余亦生的名字落在族谱上,为同辈中之嫡长子。 “亦生,真是一个充满了希冀和悲伤的名字。”月残刀已经醒来,从棺材里爬出来,身子还很虚弱,在侍婢的扶持下过来看着孩子说了这句话。 玄穹把孩子交给侍婢,接过月残刀道:“哥哥重伤在身,还是不要起身的好。” 月残刀道:“家主费心了,我已无大碍,只是这孩子……是我之过。” 玄穹道:“哥哥不必自责,此仇,当找那滋事的妖精才是。” 月残刀点头,又摇头,无奈苦笑道:“此仇必报,只是我这身体怕不如嘴争气了。” 月残刀伤得太重,十年八年也未必能恢复到从前的光彩;对于一个巫师而言,这实在是一件痛苦不堪的事情。 玄穹安慰他道:“哥哥只管养好身体,有心杀贼,哪怕百年光阴。趁此期间,我会把那幕后之人揪出来,他欠我余家的,要用命来还。” 南天子插话进来,道:“大哥伤重,是否跟我回药山静养?” 南天子是故意要打断两人的话,身为百越天子,他有他的立场;他必须要维持百越的稳定和安宁;而即便是站在余家的角度,南天子也不希望有太多的流血和牺牲,他反对将复仇进行到底的做法。 对于这位‘仁慈’的百越之主,月残刀和玄穹也都是理解的;虽然看法常有不同,但三人很少有争执,他们都能够理解彼此所处的立场和身份。 也正是因为有这份包容,巫门余家才能屹立不倒。 月残刀沉思少许,道:“也好,经此一事,五莲峰的麻烦必定不少,我留在这里反倒麻烦。” 玄穹也点头,道:“虽有失仁义,但确实为上上之策,药山人杰地灵,乃百越三大药柜之一,又有南天子驻军保护,必然不会有什么闪失。” 玄穹看向棺材,道:“让伊殇也跟着去吧,她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是我余家欠她的。” 月残刀苦笑,过去棺材边上,使个法术吧伊殇变回狐狸抱在怀里,道:“我已经没什么力气了,之后的事就不再管了。”说完,自顾离开了祠堂。 他确实已经很累了,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受了那么重的伤,还能活着就已经是奇迹了。 但他急于要走的原因,是因为他跟南天子一样不满玄穹的决定,这孩子是他拼了命保下来的,玄穹却没有将孩子放在第一位,月残刀的心里怎能好受。 南天子暗自叹气,朝着玄穹抱拳行礼,道:“我也告辞了。” 玄穹什么都没说,让美髯公送他下山。 三人是几百年的兄弟,玄穹知道他两对此事不满。但此事必须这么做,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月残刀和南天子走后,玄穹抱着孩子回了房间,让侍婢都退了出去。 夫人还在昏迷中,他把孩子轻轻放在夫人身边,苦着脸道:“华衣,我对不起你。”华衣,正是他夫人的名字,这个名字很少有人知道,闺中之时世人只知道她是高高在上的巫女,出嫁之后世人只知道她是五莲峰余家的夫人。 霓华衣这个名字,只有家里的姐姐和玄穹还会叫,其余的人似都已经忘了。 玄穹的声音虽然很小,但还是吵醒了霓华衣。 亦或许是她本就没有睡着! 霓华衣看着玄穹,露出一个不大好看的笑脸,道:“只怪他命苦……。”她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玄穹背过身去,不留痕迹的拭去眼角的泪花,才又转过身来对霓华衣说:“你也无需太担心,他喝了我和南天子的血,不会有性命之虞。” 霓华衣微微颔首,眼泪顺着两颊滑落,道:“让你为难了吧,我知道,如果不是考虑到我,你是不会让这孩子上到五莲峰踏进余家门的。” 玄穹摇头,道:“也没有为难,他是我们的孩子,是人也好,是妖也罢;五莲峰,也没有规矩说妖精之类不得入内。” 074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霓华衣看着怀里的婴儿,心一阵阵绞痛。问玄穹道:“之后呢?你打算如何安置他?” 玄穹道:“他是你我的孩子,巫门余家的少主……,我想让他到书房去住,之后的事情,且看且说吧!” 玄穹顿了顿,问霓华衣:“你的意思呢?” 霓华衣道:“能如此,当然最好。那里跟五位祖师隔得近,跟祠堂也隔得近,但愿五位祖师和余家的历代先祖能保佑他祛病除灾长大成人。” 她能够同意,玄穹可算是松了一口气,道:“你也伤得不轻,孩子就让他奶娘去照顾吧。” 霓华衣摇头,道:“不,他变成这副模样,是我的错,我没能保护他出生,不能再离开他的成长。” 霓华衣很坚决,玄穹也不再说,他知道即便他反对也没用。 南天子离开五莲峰之后,为了照顾伤重的月残刀和昏迷不醒的伊殇,每天只走五六十里。 第八天才走到螳螂江边,走到这里,从五莲峰到药山的路才走完了一半。 队伍前方传来几声铜铃响,随即听见卫兵的呵斥声:“南天子车驾跟前,什么人挡路?” 南天子探出头看了,乃一肥胖的花甲老者,骑一头干瘦毛驴,在秋风中摇摇摆摆慢吞吞的走着,那毛驴被他压成了骆驼,随时都会倒下去的样子。 南天子对卫兵道:“跟一个老人家较真干什么,路很宽,绕得过去。” 卫兵虽然很不愿意,但南天子开口了,也只能绕过去。 那骑驴的老者似乎是故意要挡路,为君从旁边走,他就拍几下毛驴斜插过去继续挡在前面。 如此明显的寻衅,卫军当然不能忍,怒斥道:“老头,你好大的胆子,是不想活了吗?” 老头连头也没有回,懒洋洋的道:“将军这话说的笑人,南天子已经说了让你们让路给我;我这毛驴不懂得让路,你能跟他争不成?” 卫军将军气不打一处来,拔剑怒斥道:“速速让开,否则休怪本将拿你问罪。” 老头还是不让,一副倚老卖老的态势,慢悠悠的走在前面,道:“那我也没办法,老叟年过六旬, 能葬身在南天子座前,也算是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 卫军将军正要动怒,南天子开口道:“老人家说得有道理,本座身为百越天子,尔等既是我的部属,也该有些王者风度,怎能跟驴子一般见识;就地扎营,明日再走。” 禁军将军心中的不快一扫而光,他是个粗人,不懂得口舌之利,但他听得出来南天子是帮他的。 那骑驴的老者听见南天子的话,也赶着毛驴让开了路。 他虽然让开了路,南天子却不愿走了。就地扎营,还让卫军搭起炉灶,去河里抓鱼来吃。 骑驴的老者朝前面走了一段路,没有见到南天子一行人跟上来,又折身回来。 到了营地外面,被卫兵拦下。他赶紧陪个笑脸,道:“老叟乌蒙城外老树边人,名柯四,求见南天子,请将军代为通报。” 卫军将军恨不能将他剁了吃肉,哪里肯理他,训斥道:“南天子此行并非出访,不见闲客,你请回吧。” 柯四不肯回去,高声喊道:“柯四求见南天子,请南天子降下恩宠准允拜见。” 营帐内,南天子听见他的喊声,笑着与月残刀道:“这柯四先生倒真是个有趣的人,他拦了我的路,又要来求我,有趣的很,有趣的很!” 月残刀没有笑,他笑不出来。九拐十八弯一战使他受到不小的打击,巫女受创,少主成魔,伊殇至今昏迷不醒,他怎么能笑得出来呢!冷着脸道:“不过是个自以为读过些书的臭人罢了,何必理他。” 南天子还饶有意味的笑着,也不知心里在盘算些什么,道:“哥哥有所不知,这个柯四先生在乌蒙至昭觉一带可是个有名的怪人,我曾耳闻他是个从不攀权附贵、溜须拍马的大才子,是个致力于为民请命、造福乡里的读书人,今日他到行辕喊话,本王可是不能不见的。” 南天子与月残刀说罢,朝着营帐外叫道:“左右,迎接柯四先生进帐。” 月残刀转身进去内帐;南天子方才落座,左右亲卫引领柯四先生进来。 柯四行至中堂,跪拜行礼道:“乌蒙城外老树边素衣秀才柯四拜见南天子。” 南天子道:“柯四先生免礼,久仰先生大名,今日得见真容,是本王之幸。” 柯四没有起身,叩首道:“臣请南天子治罪。” 南天子皱眉道:“哦?先生何罪之有?” 柯四道:“臣于驴背上打了个盹,被南天子卫兵吵醒,心中不快故意挡道;南天子宽宏大量不予追究,臣感激不尽,今已知错,特来认罪。” 南天子大笑,道:“先生何错之有;本王为百越之主,受百越苍生之恩德才能享此等人间至极之荣华富贵;理当尽己所能为百姓之福祉,体恤民生之艰难;倒是那厮惊扰了先生美梦,还望先生不要怪罪才是!” 柯四再叩首,道:“臣不敢放肆,拜谢我主恩德。” 南天子道:“先生快快请起。” 柯四唱了句:“南天子万福。”起身见礼,立于中堂没有丝毫要走的意思。 南天子脸上堆起饶有意味的笑容,道:“素问柯四先生乃品酒名家,行辕之中正好有从五莲峰带来的美酒,今日本王定要与柯四先生对酌。” 柯四作揖,道:“臣拜谢南天子赐酒之恩;臣今日造次,还未旬月之前九拐十八弯一事,斗胆求教南天子,不知此事五莲峰要作何收场。” 南天子脸色大变,瞪着柯四道:“先生该知道,此事先生不该问的。” 虽然南天子已经明显不悦了,但柯四却没有半点要退缩的意思,拱手作揖,高声道:“殿下,九拐十八弯一事搅得百越人心惶惶,三千城池不论人妖皆整兵备战,臣非问不可。” 柯四与南天子对视,眼睛也大大的瞪着。继续道:“人妖之间怨念由来已久,稍有不当便要血流成河尸积如山,请殿下以苍生为念,给百越的百姓一个交代。” 南天子拍案而起,怒视着他,吼道:“柯四,你虽有秀才之名,却不过一介素衣;也敢来指点本王,再敢多言,休怪本王不留颜面。” 南天子的怒火,把柯四也吓了一跳;但他并未退缩,沉声问道:“莫不是在南天子心中,这百越的天下,只是诸位城主世家的天下?” 南天子道:“不错,不在其位不谋其事,望先生谨记于心。”南天子坐回去,呼口气顺了顺心,继续道:“先生若要品酒,请至账外稍后,若无心思,就请自便吧。” 柯四还不甘心,做了个要去抓南天子的动作,并叫道:“殿下。”他的身子才动了一下,两把快刀已架在他的跟前。 南天子侧过身去,如果他胆敢再有动作,两把快刀会毫不犹豫的刺进他的心脏。 南天子已经发怒,柯四也不是没有眼色的人,自然不敢再说,拱手作揖道:“臣拜谢南天子赐酒之恩,账外恭候之。” 语罢,退了出去。直到帘子合上之时,他的眼睛还看着南天子,似乎并不打算就此放弃。 但帘子已经合上,他想要再劝谏也只能等南天子出来了。 营帐内,南天子呼口气,理顺了心情进去内帐。 月残刀面无表情,道:“这位柯四先生虽刚正不阿,却不是个可塑之才。” 他是在嘲讽南天子对柯四的评价过高,南天子听出来了,无奈苦笑,什么也没说。南天子无话可说,接见柯四如果说有什么用的话,也只是证明了柯四此人不足为用。 南天子避开这个话题,问月残刀道:“伊殇有好一些吗?” 月残刀摇头,道:“这几日来心脉虽恢复了一些,意识却不见半点好转,反而越睡越沉了。” 南天子看着伊殇,她蜷缩在藤篮中,火红的被毛没有了往日的光泽,眼角的地方还有泪水浸湿的痕迹。 从九拐十八弯之后,伊殇和月残刀一直被冰封在棺椁之中,谁也没有注意到。从五莲峰离开之后才发现,伊殇似乎一直在哭。 伊殇为什么一直在哭,月残刀和南天子都是再明白不过的了。 南天子犹豫着开口。道:“九拐十八弯你伤得很重,……伊殇户主心切,或是过于自责才会选择逃避,沉睡于梦中。哥哥不妨试着叫她,或许能唤醒。” 月残刀紧皱着眉,紧握着拳头,紧绷着身子,僵硬的点了点头。 月残刀是何等的骄傲,何等的自负,要他做这种矫情造作的事情实在为难,南天子能够理解,便识趣的退了出去。 账外,柯四还恭候着。 见南天子出来,连忙上前见礼,道:“臣闻大巫师月残刀与殿下同行,可否容臣拜见?” 南天子站的笔直,看着不远处的江面,道:“家兄有伤在身不愿见客,先生见谅了。” 柯四道:“不才懂得一点医术,愿尽绵薄之力。” 075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个柯四先生实在不懂得适可而止,南天子对他越来越不喜欢了,甚至有些后悔留他下来喝酒了。不悦道:“家兄的伤已由家主看过,先生不必担心。况先生虽有妙手回春之能,却无修为傍身,家兄身上的妖邪寒气尚未散尽,先生还是不要插手为好。” 柯四老脸尴尬得发红,他本是想借此机会也见一眼名满百越的大巫师月残刀,没想到却被如此看轻。 但他也无可奈何,南天子对他的不快已经表露出来,不管他在民间如何受人尊敬,也不敢惹怒百越天子。 而且要说起疗伤医术,五莲峰上巫门余家中医术比他强的人一抓一大把。如果硬要替人看病,只怕反是自取其辱。他是个聪明的人,不会干这种蠢事。 柯四的适可而止总算没有惹怒南天子。错开柯四朝着江边走去,柯四及卫兵跟着走了几步,南天子下令道:“我自己走走,你们不要跟着。” 柯四及卫兵止于他二十步之外,南天子的心情不好,谁也不敢上前。 南天子双手负背望着河面、望着河对岸,眉宇间堆起深深的褶痕,也不知在沉思什么。此时正值日暮,昏黄的余辉打在他的身上,影子拖得很长很长,在空无一物的河岸上显得是那样的形单影只。 不多时,夜幕降临,黑暗没有隐藏掉他的影子。只是在篝火的映射下,他的影子打到水面上,随着涟漪的起伏跳动不安。 不值几时,卫军将军走了过去,作揖道:“王上,您该用膳了。” 白天从河里抓来的鱼都已经做好端上了桌子,可是南天子不动谁也不敢先动。 南天子轻轻‘嗯’了一声,又过了稍许才转身回去篝火边。 南天子落座之后,亲手斟满两杯酒,递一杯给柯四,道:“本王心中不快累及先生,对不住了。” 柯四受宠若惊,连连陪笑道:“殿下为天下苍生殚精极虑,能为殿下分忧是我等臣民之福。” 南天子浅浅一笑,道:“先生过誉了,本王不过是在其位谋其政罢了。倒是先生在乌蒙昭觉之间与人方便贤名远播;古语有云:声名是是非之故!不知可有需要本王相助的地方?” 柯四眼中闪过一缕精光,连连作揖,大欢喜道:“南天子有此心,是我等百越苍生之幸;臣此来确是有事相求,欲求南天子与臣一道指令,许臣出入诸城主门庭,以便传达邻里乡亲之所请。” 南天子略加思索,点头道:“先生所请并无不可。”将一块令牌放到柯四面前,道:“持此令牌,诸城主当视先生为座上宾。” 柯四跪拜叩首,道:“臣谢南天子大恩。” 南天子扶他起来,道:“先生为民请命刚正不阿,能助先生一臂之力,也是本王所愿。” 各自坐下,南天子继续道:“先生日后若有难处,也可以随时来药山,本王能力之内绝不推辞。” 南天子的这句话,给柯四戴上了代天巡狩的帽子;顷刻之间,柯四从一介素衣晋升为天子门生,可谓是老来得志,高兴的合不拢嘴。再次跪拜行礼。 夜已经很深了,南天子和柯四都已经喝了不少的酒,有些微醉了。 柯四深知喝酒误事,不敢再喝,只在一边做个酒童给南天子倒酒。 南天子本想灌醉柯四,却没想到此人还有此等自律能力,也就不再继续做无谓的事情。 翌日,柯四一早就候在南天子帐外。 南天子方才洗漱完就接到卫兵的通报。 大帐内,柯四叩首见礼,道:“臣为请旨而来,如今目的业已达成,特来向殿下辞别。” 南天子有些惊讶,看着柯四道:“先生何故心急?” 柯四道:“臣厮混久矣,天子驾前,唯恐语出无状。今虽离别,然终乃天子足下,他日天子有诏,必当效命。” 南天子面露遗憾之色,道:“素闻先生乃治世之良才,本欲多多求教,……匆匆而别实属遗憾!” 任谁听了南天子的这番话也不能不动容,柯四也不能免俗,道:“殿下抬举之恩臣铭感五内,然乡野村夫难登大雅之堂;今后定当殚精极虑,不负殿下知遇之恩。” 南天子叹气惋惜,叫道:“取酒来。” 南天子起身走到柯四跟前,亲手将一杯酒递给柯四,道:“先生心系百姓,本王不敢阻拦,今以一杯苦酒为先生践行;但愿苦酒下腹不复再来,他日再见之时四海承平,我与先生皆能摒弃尘心把酒言欢。” 柯四屈膝重重的跪下,酒杯举过头顶,道:“臣替天下百姓饮殿下这杯酒,愿殿下心想事成。” 喝了饯别酒,柯四退出帐外,骑着他的干瘦毛驴走回头路;南天子一行也拔营上路。 启程不久,卫军将军越想越觉得憋屈。策马过去南天子车驾旁边,道:“属下斗胆:有一事不明,请殿下示之!” 南天子掀开车帘,看着卫军将军道:“何事?” 卫军将军道:“那柯四不过一介素衣……,以属下来看他未免恃才傲物高看了自己,不懂得殿下何故对他如此厚待。” 南天子道:“你呀就是太正直了,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殊不知黑和白之外还有一个和。” 卫军将军满脸疑惑,道:“属下听不懂。” 南天子问他:“你觉得这百越的天下是谁当家做主?” 卫军将军楞了一下,道:“自然是殿下您。” 南天子道:“很多人都跟你一样这么以为;但百越之地,是先有巫师,再有世家,其后才是百越之主。百越之主的存在,实际上是为了调和诸世家之间的矛盾。并非是凌驾于巫师世家之上。” 卫军将军紧皱眉头,道:“殿下您也是当今百越能力最强辈分最高的大巫师之一。”又道:“属下还是不明白,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南天子道:“柯四是个极聪明的人,他选择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地方挡我的道,是算准了我一定会答应他的要求。” 卫军将军道:“殿下也可以不答应的。” 南天子看着卫军将军,无奈的笑了。这个卫军将军是他的亲传弟子,修为天赋很好;为人处事黑白分明,却不够圆滑;为将是一把好刀,要做百越天子却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南天子默了片刻,与他说道:“九拐十八弯一战,人妖之间积蓄已久的矛盾披露出来,战争的种子已经埋下,生根发芽是迟早的事情;但我还是希望能晚一些就晚一些;为了抑制战争的苗头,需要那些在民间有相当影响力的人物;柯四先生正是看透了这点才会来见我的。” 卫军将军默了些时,道:“如此说来,他倒是确实有些本事。但他胆敢拦百越天子的驾,未免太狂妄了些;要是依着属下,就该拿他治罪,取了他的项上人头以儆效尤。” 他的黑白善恶实在是太过于绝对,一切都是规规矩矩方方正正的陈列于条框之中;南天子曾多次叫他要懂得圆滑,卫军将军却半点都不曾改变。 南天子颇为无奈,再一次说了那句不知道说了多少次的话:“我倒觉得你应该跟他学学;为人处事自然是要分清是非黑白,但圆滑一些也是相当重要的,直路走到头的时候乖个弯,或许就会有别样的美景。” 卫军将军不大乐意的应了声‘是’,道:“属下去前面领路。”他这个敷衍的态度,已经表明他的态度是绝不会轻易改变的。 别人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他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说了太多遍,南天子也觉得自己是在是太啰嗦,就随着他的性子去。 如果他自己不愿意改变,不论别人说多少次都是没有用的。 当然,南天子也并非是觉得这个卫军将军错了;他希望卫军将军能够改变,不过是因为卫军将军的表现与他的期望不一致罢了。 凡事常有不如意,即便是君临百越的南天子也无可奈何。 离开五莲峰半个月,南天子一行终于到了药山脚下。 药山乃是百越天子的居所,又有百越三大药柜之一坐落于此,自然是热闹非凡。药山脚下的始安城人流如织。 这时节,正是始安城最热闹的时候,药贩子们都挤了进来,不惜以重金收购药山产出的上品药材。巫门世家也会趁机来凑热闹,他们看准的,是南天子私藏的奇珍异品。 南天子一行并未进城,他的居所不再始安城中,而是在药山主峰之上。 药山主峰自山腰以上的地方为南天子宫殿所在,一般人是不可以踏足的。 宫殿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位于山腰处,名为阙城,是南天子卫军的大本营,超过七成的卫军驻扎于此,为南天子安危的第一道防线。 第二部分位于距离阙城之上约一百仞高的地方,名为朝阳宫,是南天子的寝宫所在和日常处理政务的地方,贴身侍卫和侍婢也大多住在这里。 第三部分位于药山之巅,名为玄京殿,经由一个洞窟改建而成,存放着百越的许多秘籍宝典以及南天子收藏的奇珍异品。 076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玄京殿的存在,往轻了说是药山大药柜的核心所在,往重了说关系到百越的战和存亡,比南天子的性命都要重要;只有一条路可以通行,由南天子卫军中最精锐的部队把守;没有南天子的亲笔手谕,稍微靠近都是死罪。 朝阳宫养心殿前的观景台上,月残刀已站了多时。观景台前有一片常开花,他就盯着那花树看。姹紫嫣红的花朵映在他的眼睛里,他却没有半点赏花的闲情!他的心很沉,像是被几千斤的东西坠着。 伊殇为保护他而受重伤,他却连为她疗伤的力气都没有,夜之三郎也踪迹全无,幕后之人究竟是谁也无从得知,所有的事情都压在一起,他却一点解决的头绪也没有,这种无力感,月残刀是生来还是第一次。 “哥哥无需太过担忧,伊殇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夜之三郎那边我也派出了大批探子,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揪出那幕后之人。” 南天子已到了他身后五步之内,月残刀却一点也没有察觉到,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天水十八弯一战他伤得太重,要完全恢复不是一时三刻就可以办到的。 可眼下之事刻不容缓,月残刀心急如焚;心越急~就越乱,就越是力不从心。 月残刀握紧双拳,目露寒光;道:“嗯!有了夜之三郎的消息务必要告诉我,我与那三个妖精三百年的恩怨,若不亲手了结,此生难以心安。” 南天子道:“哥哥只管安心静养,待我顺藤摸瓜揪出幕后主使之人,定会让哥哥亲手取了鼠辈的首级以泄心头之愤。” 月残刀道:“你也要小心点,能将夜之三郎收入麾下,这幕后主使之人绝非等闲之辈。” 南天子道:“我明白,要对付这幕后主使,恐怕非要家主出山。” 月残刀也是这么认为的,道:“你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 没有玄穹在的时候,这两个人更像是兄弟,能够毫无顾忌的谈话。三兄弟聚在一起的时候,则要显得生分很多。 月残刀跟玄穹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是可以毫无顾忌的谈话的,玄穹跟南天子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可以畅所欲言的。 转眼,月残刀和伊殇到药山已两个月,月残刀的伤口已基本愈合,伊殇却一直昏迷不醒,派出去打探夜之三郎踪迹的探马也一直没有带回来什么好消息。 时入寒冬,冷风吹过,药山顶上的雪盖了下来,气候变得寒冷。 月残刀从养心殿走到观景亭中,望着飘然落下的雪花,任由冷风吹打在脸上,背后的伤口似乎又开始作祟,分不清是痛还是痒,想着尚还昏迷不醒的伊殇,心底不由生起悲凉之意,吟唱道:“十月寒霜病加身,残躯锈骨半死人。纵有身前花常在,……。” 正悲情间,忽然听见有人叫他:“主人……。” 这个声音打断了他,月残刀既惊又喜,连忙回首 。 伊殇已经醒来,依靠着门边勉强站稳,痴痴的望着月残刀。 月残刀的心情瞬间大好,面带笑意道:“寡面更胜粉妆情!”朝着伊殇过去。 伊殇没有听清,问道:“主人说什么?”她的声音很柔、很柔,听得出来光是说这句话她就需要废很大的力气。 月残刀已到了伊殇身边,道:“你这一睡就是近三个月!恰巧今日朝阳宫初雪,白雪点装下的常开花格外的美,不看实在可惜。” 伊殇昂首去看,这里是看不见常开花的,她想要过去观景亭,可是身子不听使唤,歪歪斜斜的差点摔倒,好在月残刀及时接住了。 伊殇吓得连忙避开,请罪道:“伊殇失礼,请主人责罚。”她这一让,又差点倒了下去,月残刀搀扶着她,笑道:“你重伤未愈,就不必在意那些规矩了。” 他的声音和眼神都很温柔,这样温柔的月残刀,是伊殇从未见过的。这世上,应该也不会有第二个人见过。 照看伊殇的侍女赶过来,从月残刀手里接过伊殇,请罪道:“巫师恕罪,贱婢想要给小姐洗脸,打水的时间小姐就起来了。” 另一名侍女拿来披风给伊殇披上,月残刀道:“扶小姐过去观景亭。” 伊殇在侍女的搀扶下慢慢走到观景亭中。雪比之前的时候更大了,已经堆积起来。白雪点装下的常开花更显得姹紫嫣红、常开不败。 伊殇似乎看见一朵朵傲视风雪的常开花都在朝她招手,欢庆她从昏睡中醒来。伊殇的脸上露出浓浓的笑意,醒来的第一天能见到如此美景,实在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在观景亭中站了稍许,月残刀道:“回去吧,这风雪冷得很,你重伤未愈身子受不住的。” 伊殇轻轻应了声,让侍女扶她回房。她的心里有一些奇异的感觉,也不知是高兴还是不高兴。月残刀如此关心她,她应该高兴的。 可是她却也高兴不起来,她知道月残刀之所以关心她,是因为愧疚,让主人如此愧疚,伊殇也很痛苦。 南天子处理完公事回到养心殿,得知伊殇已经醒来,虽然身体还很虚弱,但是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落下,与月残刀:“我要暂时回五莲峰,这边的事情就先托付给哥哥了。” 月残刀十分为难,道:“若是平时自然没什么问题,可眼下九拐十八弯一事尚未平息,又时缝秋收,各城主使者络绎不绝,百越天子不在,恐怕要生出是非来。” 南天子道:“哥哥不必担心,我已向各城主传去谕令,说明了关于九拐十八弯一事;至于关于奇珍异品的分配也交代下去,哥哥只需坐镇于此,威慑那些心怀不轨之人即可。” 月残刀默了些时间;眼下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道:“既如此,那就照你说的办吧;为防万一,你我还需保持通信。” 南天子道:“还是哥哥考虑的周到;另外或许有事态紧急之时,哥哥也不必有太多顾虑,天下之至善对天下之至恶,是需要鲜血和白骨的。” 月残刀点头,道:“好,有你这句话,我也可以放得开一些。” 次日一早,南天子乘鹤往五莲峰去。 书房,霓华衣听说伊殇已无大碍,不由得喜上眉梢,自九拐十八弯之后已经过去两个月,这还是她第一次笑了出来。 玄穹见了,也跟着笑了,道:“两月来,夫人每日挂念,如今伊殇已无大碍,可以放心了。” 南天子问:“关于幕后主使,这边有查到什么消息吗?” 玄穹道:“没有,九拐十八弯一战震惊百越,可关于参战的妖王鬼王,只找到了一些不足轻重的家伙。这幕后主使之人,实在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南天子道:“当夜我见到的妖王鬼王有十几个,不像是统一行动的;十几个妖王鬼王各自为战,虽然都遮了面,但也不应该一点消息都查不出来,实在是太诡异了。” 玄穹的拳头反复张握,担忧道:“此事绝不是才开始的,恐怕在我们想都想不到的过去就已经在谋划了。这幕后之人,也绝不是个简单的人物,恐怕是个能够跟你我坐而论道甚至更胜一筹的大人物。” 南天子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要知道这孩子身上的秘密已经很不容易,又能够将夜之三郎收为己用,还在不走漏任何风声的情况下将这个消息传到那些妖王鬼王的耳中,能做到这些事的人,纵观天下也没有几个。” 玄穹长叹一口气,道:“更为棘手的是能做到这些事的人,没有足够的证据的话我们是决不能有丝毫的轻举妄动的。稍一不慎,整个百越都会天翻地覆。” 面对这如堕烟海的处境,就算是第一世家的家主、就算是百越天子也束手无策。 南天子默了一些时间,实在想不出什么头绪。问道:“亦生怎么样了?” 玄穹的脸上闪过一抹疑难,道:“命是暂时保住了……。只是嗜血好斗,是我平生所见邪性之最,不要说是修炼,恐怕连人都做不成。” 南天子此次登临,有一半的原因是为了这个孩子;余亦生是余家后代中的嫡长子,又是继承巫师血脉和南天子帝气的传人,是余家的希望;再塑造一个这样生命至少需要一百年的时间,南天子不想等,所以无论如何他都想要做点什么。 呼口气,对玄穹说:“听说乌蒙城有一棵千年常开花,我想带他去拜见乌蒙城城主。” 玄穹转过头看着南天子,道:“你是说引蛇出洞~顺藤摸瓜。” 南天子道:“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办法。” 玄穹很犹豫,道:“这是不是太冒险了,九拐十八弯一战,无疑是证明了传言非虚,此时带着他离开五莲峰,怀有异心之辈比不会错失良机,只怕蛇没有引出来,倒是引出一群蚯蚓。” 南天子很坚持,道:“如此正好,他们既然不想要和平,就用他们的命来巩固和平。” 077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玄穹略沉思,也觉得是有必要给那些骚动不安的人尝尝苦头了;问南天子道:“你已有计策?” 南天子点头,道:“世人皆知余家家主从不轻易离开五莲峰,这是一步很好的棋。我带着亦生上来,你藏在暗中随机应变;有你我联手,不论来的是什么人都休想全身而退。” 玄穹沉思稍许,道:“眼下确实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是我还是不大放心,你我不论谁有点损伤,于百越而言都是一场巨浪;稍一不慎,百越就会陷入全面战火之中。” 南天子道:“风险很大,但着眼于长远的利益,这个险是值得冒的。” 玄穹点了点头,道:“那好吧,我会调集五莲峰最精锐的巫师随行,你也要万分小心,务必要把自身安危放在第一位。” 南天子点了点头,却没有应声。他心中所想,玄穹能猜到七八分;也没说什么,各自照着自己的心思去准备了。 在距离五莲峰和乌蒙城都很远的北边,百越最大最繁荣的昭觉城;大雪已经将昭觉城完全包裹,一片粉妆玉砌的大地上,几支轻骑正在紧急调动。 城主府,暖阁之中做了八个人,是昭觉城刘家的八兄弟;具是刀剑在手、面如寒霜;一身着灰衫的中年男子开口道:“消息是九天前从五莲峰传出的,已经得到证实;我们这里太远,必须要尽快启程,不然就赶不及跟其余的人汇合了。” 所有人都看着北边的一个身着黑衫看起来年纪少长的男人,他的眉头皱的很紧,眯着眼睛,有些担忧的道:“我实在是想不通,玄穹跟南天子两个精得跟猴一样的人,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带着余亦生去乌蒙城?是引蛇出洞还是羊入虎口!” 灰衣男子名为刘钺,是昭觉城的二把手,最擅长打探消息,在百越论及情报能力无人能出其右。 身着黑衫的男子名为刘珏,乃是昭觉城主;同时也是百越之地身份地位能够跟玄穹和南天子相当的大巫师。 与玄穹及南天子不同的是此人要随性得多,是个让人略为头疼城主。 看着另外的人,道:“既然南天子有心搭起这个舞台,我等当然也要去陪他唱一出好戏。” 刘钺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问他:“哥哥打算派谁去?” 有人请缨道:“让我去吧,在家待了许久烦了,正好去见见血腥。” 请战之人名为刘钰,八兄弟中排在第六,是最为焦躁好战的一个。 刘珏看着他,道:“我也是这个意思,不过事关重大,让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夫人也说想见见那个余家少主,所以这次我跟夫人与你同行。” 刘钰不大乐意,道:“哥哥嫂子莫不是信不过我,去管着我的吧。” 刘珏道:“也有这个意思,南天子带着余家少主离开五莲峰,整个百越都动了起来;你应该知道事情有多严重,若是搞砸了,我可绕不了你。” 刘钰虽然不服,但也不敢跟他顶嘴,拱手道:“小弟明白。” 刘珏道:“明白就好,去准备吧,明天一早就出发。” 次日一早,昭觉城出来一只队伍,紧五十余人,清一色的白袍裹身,在风雪之中不多远就淹没了身影。 半月之后,南天子带着余亦生从五莲峰启程前往乌蒙城。 一行尚未离开五莲峰地界,就已引来了不少送行的人。 这也是当然的,九拐十八弯一战已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半月之前南天子又故意放出风去,他们的行踪早就毫无保留的摆在世人的面前。 这是计策必须的一步,为了引出幕后之人,也为了看清到底是那些人心怀不轨,南天子才想出这个引蛇出洞的计策,并将自身和余家少主作为诱饵。 不过,散布出去的消息中不包括余亦生已遭受邪气侵害,成了半人半妖一事。 如此一来,此行便是百越天子和余家少主同行;若是这两人同时出事,百越立刻就会翻了天;对心怀不轨之人而言,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是绝对不容错过的。 五莲峰脚下,南天子望了一眼五莲峰,又把目光望向前面,对几个领头的巫师说:“此行的目的,首先是替少主治病,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尔等务必要以保护少主的安危为首要任务。” 几个巫师明显为难,他们从玄穹那里接到的命令,是保护南天子的安危;在玄穹的命令里,若是到了万不得已,少主是可以舍弃的棋子。现在南天子要却他们优先保护少主,到底该听谁的,他们也很为难。 南天子似乎早已料到,告诉他们说:“不必担心本座的安全,放眼百越,能够取我项上人头的还没有几个;换言之,若他真有于此时斩我头颅的本事,就算你们全力保护我也是没有用的。” 几个巫师沉默着,他们知道南天子所说句句属实,可是不论玄穹还是南天子,谁的命令他们都不敢违抗。不论少主还是南天子,谁出点差错他们都担不起这个责任。 南天子体谅他们的难处,道:“总之任何情况都可能发生,随机应变全力以赴就是了。” 一行人离开了五莲峰。 出了五莲峰境地,明显能够感觉到不同。刺骨的寒风中带了几分血腥的味道,巫师们手中的刀紧紧握着,恨不得立刻就能出鞘砍下敌人的脑袋。 走出五莲峰不远,开始下起雪来。 南天子掀开车帘,接几片雪花在手里,自语道:“雨送祸端,雪主祥瑞,此行当有收获才是。”将一些雪水抹在余亦生脸上,道:“你也来感受感受这祥瑞。” 余亦生被冰的哭了起来,露出两颗獠牙,手脚乱抓乱踢。 他其余的牙齿都还没有长出来,只有这两颗獠牙,也不知道是一出生就有的还是受到邪气侵袭之后留下的祸根。 不过,不管是祸是福,玄穹和南天子都没有要给他拔掉的打算;既然已经长在了他的身上,就是他的东西了。 南天子带着余亦生离开五莲峰不远,玄穹也带着十余名巫师离开了五莲峰,他们虽然是一同离开的,却没有扎堆在一起,每个人都朝着不同的路线去追南天子。 敌人不知道会在什么地方设伏,但不论帝君将从何处献身,他们都必须保证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驰援南天子。 几乎玄穹等人离开五莲峰的同一时间,药山阙城出来一队人马,有三百余人,都是南天子卫军中的精锐,由卫军将军率领,直奔丽水而去,五莲峰到乌蒙城,丽水是必经之地。 南天子并未通传各城城主,流传出去的消息之中,也并没有南天子此行的具体路线和时间,可是南天子离开五莲峰不到两天的时间,沿线的各城甚至大半个百越就几乎都有了明显动静。 这样的行动速度和规模,足以见得各城主对南天子此行的关注。 从五莲峰到乌蒙城,一共有三大难关,第一关名为九门汇水崖,南天子已到了汇水崖前。 九门汇水崖,得名于螳螂江起始处的九条山涧于这山崖上交汇,山涧交汇处有一九孔石桥。水流穿过桥孔落下,形成一个巨大的瀑布,是一处远近驰名的奇观。 南天子正在马车里打盹,恍惚间听见很大的水声,才想是已到了九门汇水崖处。掀开车帘望了一眼,将怀中的余亦生交给身边的侍女,叫道:“停车。” 南天子从马车里出来,雪还很大,侍卫为他撑伞,南天子摆手道:“退下吧,你们就在此处警戒。” 只身慢步过去瀑布下,在河里洗了手,捧一捧水喝了,掰一根冰柱扔给后面的卫军头领,道:“你怎么看?” 这卫军头领乃是药山卫军将军的副将,名叫游里溪,这一次因为局势走向未明,卫军将军被南天子留在药山听月残刀的调遣;和卫军将军相比,更懂得圆滑处事,不过要说修炼的天赋,就比不上那个卫军将军了。 或许正是因为他懂得圆滑,所以他还有名字。那个卫军将军,因为太过黑白分明,所以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要了!在药山,只有南天子听过他的名字。 游里溪仔细的看了冰柱,道:“似有血腥的味道,要绕路吗?” 南天子道:“不,本座身为百越天子,今日又是带着余家少主上路,岂有给别人让路的道理。继续前进,探马速去查明上面发生了什么事。” 这里虽然已经是汇水崖下,不过要到上面的九孔桥还有很长一段路,就算走到晚上也未必走得上去。 南天子昂首上看,只见灰蒙蒙的一片,雪花纷纷扬扬的落下,他的头上、肩上……都已经积了雪。 南天子在瀑布下矗立不动已经有好一些时间,他的衣服已经被溅起的水花打湿开始结冰,身上的积雪已经很厚。他就像是一尊塑像,矗立在这冰雪之中,瀑布之下,动也不动一下。 078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不远处的侍卫虽然很想做点什么,可是他们都清楚南天子的性格,如果南天子自己不动,他们是决不能打扰他的。否则一顿臭骂是小,遇到南天子心情不好的时候甚至会被发配道角落里去,日复一日的干着养猪养鱼洗厕所的工作;堂堂武士,怎能如此荒度人生。 南天子在瀑布下已经站了两个多时辰,外面的长袍披风已经完全被冻住;露出帽子的头发和长长的睫毛上都挂了冰霜,皮肤被冻得通红。 在一众人紧张而焦急的等待中,南天子的手终于艰难的抬了起来。如此严寒的天气,又被打湿了衣服,他早已被冻僵了,只能通过这个动作通知这边的侍卫。 卫军虽然也一动不动的站了两个多时辰,但是他们身着裘皮,又有厚厚长袍披风御寒,也没有被水打湿,所以并不感觉到很冷。 见到南天子动了,游里溪赶紧让侍卫把屏风和一直准备着的浴桶及热水拿过去。 几块屏风拼接城一个临时的小房间,挡住了风雪和瀑布溅起的水花。 南天子的衣服早已冻成了冰块,侍女只能将衣服一起放入浴桶中,等冰块融化了才给他把衣服脱掉。 泡在温水中,南天子渐渐的暖和起来;睁开眼,问侍女道:“是什么时候了?”南天子习惯在思考的时候一动也不动,就像是入定了一样,每次回过神来,问的第一句话总是:“是什么时候了?” 侍女道:“已是申时过半的时间,殿下您已在瀑布下站了近三个时辰。” 南天子似乎也很惊讶,道:“哦!已经这么晚了吗,天就快黑了,让游里溪就近扎营。” 游里溪接到命令,立刻下令让部队在江边扎营。 九门汇水崖是出了名的山高水远、悬崖峭壁,九条山涧的边上更是居住着九个不服管教的部落,山林里面时常有猛兽出没;时常有旅客商队在这里失踪的消息传出;如果不是仗着人多,是绝对不敢在这里过夜的。 不过,南天子一行人倒是不用担心,他们都是南天子卫队的精英,南天子更是百越数得上名的大巫师,就算九个部落想要袭击,也绝对是自讨苦吃,更不用说那些野兽了。 唯一有些困难的,就是这个地方实在很难找到一处能够容纳这么多人露营的地方,帐篷不得不顺着江边搭建,呈一字排开;可是这样的营地,一旦遇到敌袭,他们就会很被动。 游里溪望着营地,心里十分的担忧。 不得不给南天子报告,道:“殿下,是不是往前一些找更适合的地方,此处地形狭窄,一旦跟敌人遭遇,我军会很被动。” 南天子还在沐浴,听见游里溪的汇报,沉思稍许,道:“就在这里吧,天已经快黑了,夜里在山里行走也是很危险的。” 游里溪是沙场宿将,经历大小上百场战役,从千万人中杀将出来才爬到今天的地位;天黑之后的深山野林有多危险他是知道的;且不说敌袭,野兽就是一个很大的威胁! 进退都有各种可能,他只能相信南天子的判断。 因为地形复杂,游里溪必须亲自去安排。 南天子觉得身子还有些僵,让侍女又往浴桶里加了一些热水。 南天子在热水里泡了有一个多时辰,终于不再觉得寒冷。穿戴整齐出来,神色已经恢复如常。 此时,雪依然很大。 天边的太阳拨开云雾冒出脑袋,昏黄的日光洒落下来,与漫天飘雪相映成色,天地乍时一片金装玉裹。 冷风吹过,身处这片天地的人虽然裹紧了衣衫,心情却激动地不能自己!只因为这样的美景实在是不遑多见,只因为此时的美景实在是给了他们太多的鼓舞。 南天子从裹紧的长袍披风中伸出手来,接住了日光和雪花。雪花在他的手心里很快融化,日光也渐渐暗了下去;分明什么都没有抓住,但是他的心却充实了很多。堵在心里许久的瓦砾似乎一下子被清空了,脸上浮现出笑容,自语道:“黑暗总会来临,也总会过去的,有什么可怕的呢!” 夜幕终于降临,黑暗笼罩了这一方天地。 白天的时候看得见山峦、林木、白雪、流水,还不觉得有什么;到了夜晚,这所有的一切都被黑暗隐藏起来,山野随之变得诡异;分明还看得见跃动的火焰、巡逻的身影,分明还听得见水声、风声;却让人觉得这山野格外的寂静、格外的冷清。 营帐中,暗淡的灯光下,南天子裹紧了衣衫,手里拿着一本地理志正看得入神;游里溪在账外叫道:“殿下,探马回营,有要事禀报?” 南天子放下书,坐直了身子,叫道:“进来吧。” 游里溪抖落身上的积雪,稍微整理了着装才走进营帐;他身后跟着个穿白衣,披白袍,带白面具的人。 二人行至中堂,跪拜见礼道:“南天子圣安!” 南天子问:“起来吧。上面发生什么事了?” 探马答道:“九个部族发生混战冲突,九孔桥已被封闭,恐怕暂时不能通行了。” 南天子皱眉,问:“是什么原因?” 探马犹豫了一下,答道:“不知真假,属下打探到的消息说是因为一头年猪;山上不知何时来了头被毛金黄、膘肥体重的大肥猪,九个部族都想据为己有,祈求赐福,互不相让,终于在昨日,争吵演变成了混战。” 南天子惊讶不已,面如寒霜,沉声道:“九部原为兄弟之族,竟为了一头年猪开战,此事的背后,必有人在暗中动了手脚。” 探马道:“属下也是这么认为的,已派人去各部族打探具体消息。” 南天子点了点头,道:“你做得很对;另外,你再辛苦一些,立刻赶去九部传我号令,要九部族长明日于九孔桥前亲自将金猪献与本王;若不从命,本王要追究九部藐视王权之罪。” 探马楞了一下,面露惊讶之色。但是什么也没有说;他虽然觉得这样做不妥,但是南天子的命令,他只需要执行就是,至于对错,那不是他该考虑的问题。 探马接了命令下去,游里溪作揖道:“殿下此举,属下不大看得懂,斗胆向殿下发问。” 南天子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九部之所以轻易开战,是因为没有外在威胁;现在本王把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兄弟之族焉能继续自相残杀。” 游里溪道:“属下还是不能理解,殿下此举,不是将自己置于危险之地了吗;九部族原本就不服管教,如今殿下抢了他们的金猪,又有人暗中挑唆,那几个野人岂能善罢甘休。” 南天子道:“所以明日,你也要准备好同九部一战。” 游里溪大惊,南天子这是用自己的安危在赌,跪拜谏言道:“殿下三思,请准属下追回探马,另做计划。” 南天子没有同意,坚持道:“本王意已决,无需多言。” 游里溪知道,南天子既然已经说了这话,就绝无收回成命的可能,无奈,也只能下去备战了。叩首道:“臣告退。” 南天子挥了挥手,又拿起那本地理志凑到灯光下。 游里溪从大帐出来,没有走远,笔直的站在大帐外面;他在思考明日要如何威慑九部使他们不敢作乱,也希望南天子突然改变主意让他去追回探马。 站了很长时间,南天子没有改变主意,他也没有思考出有绝对把握的对策,叫来卫军各小队长,道:“九部原就不服管教,今次也绝不会俯首听命;我等肩负王上安危之重责,绝不能有半点疏忽;守夜巡逻的时候务必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探马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他们都是看见的;事出无常,几个小队长都嗅到了血腥味,问道:“将军,其中曲折,是我等能知晓的吗?” 游里溪沉思稍许,还是把事情告诉了他们。并说道:“九门汇水崖是九部自家的院子,进可攻退可守,一旦交战于我军十分不利,所以明日九孔桥前,以威压为主,开战为下下之策。都明白了吗?” 几个小队长面面相觑,他们都清楚以此行的兵力要跟九部开战实在有些勉强;不过,南天子既然已经下令,他们只需要执行就好,至于是是对是错?用意何在?那不是他们该思考的问题。 军营的异常,五莲峰派来的巫师也察觉到了,见游里溪和几个卫军队长凑在一堆商量,他们也凑了过来。知道了事情的原委,领头一人道:“南天子做事一向滴水不漏,此事想必已有主张,我等无需多虑,只管听从命令行事就是了。” 游里溪长呼一口气,道:“巫师言之有理,只是我担心九部受人挑唆,王上又旨在平息九部之间的内乱,如此,我军与九部恐怕就很难善了了。” 领头的巫师听了,面色变得凝重,南天子会为了让九部和解置自身于不顾,这是意料之外的事情。沉思稍许,道:“若是在此处与九部开战,全盘计划可就都被打乱了。” 079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他们虽然是玄穹派来保护南天子的,但最终的目的是揪出幕后主使之人,若是在这里被九部所阻,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略作思索,与游里溪说道:“九部不足为惧,真正的敌人是那暗中挑唆之人;明日一早,我带着几个巫师先行在前,将军护卫南天子及少主在后,九孔桥上鸣箭为号,若见鸣箭响,将军立刻派兵抄小路劫持九部老幼为质;反之,则不与九部交兵。” 游里溪身为南天子卫军的将军,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南天子的安全,五莲峰派来的巫师都是百里挑一的高手,九部长老见了他们,想必会收敛一些;如果他们铁了心要叛乱的话,游里溪也只能依计将老弱妇孺劫为人质;进而传信给药山领兵前来拿九部长老问罪了。 计策已定,游里溪与领头的巫师道:“这事还需瞒着南天子,若将来追究罪责,我一人承担就是。” 领头的巫师道:“将军之意在下明白,但此事还是让给我等为好;我等下五莲峰来,一位保护南天子及少主安危;二为引出幕后之人;临行前家主与我一道特指,说: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游里溪不由得皱眉,心里有很多疑惑,为了大局,必要的时候牺牲一些东西也是当然的,但玄穹为何要特意叮嘱?话中是否含有更深的意思?这实在值得怀疑。 游里溪虽然这么想,但这是五莲峰的事情,不论玄穹是否话中有话都轮不到他来操心;只是提醒自己多个心眼罢了。 默了稍许,双方似乎都已经没什么需要再补充的了。游里溪道:“那就这样,明日启程,就劳烦几位巫师在前开路了。” 互相见了个礼,各自都去准备去了。 大雪又下了一整夜,前方的路上已经有两尺多厚的积雪,昨天走过的路也被完全覆盖。 一眼望去,除了白什么都没有,白的使人心也跟着寂寞起来!或许是因为太白了,河滩上的营地竟成了这冰雪世界的一个点装,看起来是那样的令人激动。 天还没有完全放亮,南天子已经从营帐里走出来,看着比昨天更厚的雪,叫来游里溪问:“还能走吗?” 游里溪道:“属下已经派人在前面开路,可能会慢一些,但一定能安全护送殿下及余家少主过汇水崖的。” 南天子点了点头,又问:“九部长老愿不愿意献出金猪,探马可有回报?” 游里溪道:“还没有回报,这样的大雪,不会这么快就有消息的,殿下无需担忧,为防万一,五莲峰的几个巫师已经先行一步,即便有什么突发变故也一定能够解决的。” 南天子侧身看着他,‘嗯’一声,道:“难怪一大早见不到人影,我还以为是天太冷,都躲在被窝里呢。”话还是玩笑似的,但语气明显有责怪的意思,问游里溪:“这样的事情为何不事先与我商量?” 游里溪跪下请罪,道:“属下知道殿下一定不会同意的,属下擅作主张,愿受责罚;但请殿下开恩,过了汇水崖再问属下的罪。” 南天子虽然很不悦,但也没有那游里溪问罪的意思,道:“罢了~罢了!”稍微缓和了语气,继续道:“我虽觉得不妥,却也不是说你错了,起来吧。” 游里溪起身,道:“谢殿下不罪之恩。” 南天子道:“你们的计划是什么?” 游里溪犹豫了一下,给南天子答话道:“属下不知,巫师只告诉属下说九部必不会安分,要先行去与九部长老相见。” 游里溪之所以瞒着南天子,是因为他不敢也不能告诉南天子若是九部叛乱,他就要率兵直捣九部老巢,拿他们的妻儿老小做人质,南天子是绝不会同意这么做的。 南天子余光瞟了游里溪一眼,什么都没有说,他知道游里溪在说谎,但他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是位仁王,也是一个明主,他对属下的要求仅有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八个字而已,只要是他们本职工作范围之内,即便是手段偏激一些南天子也会装作没有看见。 南天子给予他的部下极大的信任,相信他们不管做什么都是因为本职必须要这么做;也正是因为这份信任,南天子卫军才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奋战力,不管面对多么强大的敌人他们都绝不退缩。 南天子望着河对岸,游里溪在他身边伺候着。卫兵已经收拾打点好了行装,过来询问道:“将军,是否要启程了?” 听见声音,沉浸在雪景中的南天子回过神来,告诉游里溪道:“启程吧,这雪恐怕还得再下些日子,今日务必要赶到九孔桥,否则就要被困在山上了。” 游里溪拱手作揖,道:“属下明白,请殿下上车。” 启程之后,南天子坐在大车里,或是觉得无聊,顺手又拿起来身边的一本书,正是昨夜在看的地理志。 一旁的侍女见了,问道:“殿下要看别的书吗?奴婢去给你拿来。”她是南天子的贴身侍女,在她的记忆里,这本书昨晚南天子应该就看完了的。 南天子道:“不了,许久前就想认真看看百越的山川河湖,这一路上正好是个机会。” 侍女应声见礼,退到一旁安静的伺候着。 大雪严重阻碍了行进的速度,直到天黑才走到九孔桥。 九孔桥上空空如已,没有见到九部长老,也没有见到在前面开路的巫师和探马。 游里溪立于桥头,大吼道:“就不长老何在,南天子在此,素来拜见。”只有微弱的回声回应了他,其余的什么也没有。 事出无常,游里溪的心开始紧张起来,紧紧的握住宝剑,示意卫军备战,独自小心翼翼的朝桥上走去。 走了十几步,伸出去的脚又缩了回来,慢慢的蹲下来,看到了脚下已经是一片红雪,被血染红的!已经冻得很结实,至少是两三个时辰之前的事了。 不敢再朝前走了,转身回去南天子车驾前,道:“殿下,先遣部队全无踪迹,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马车里沉默稍许,南天子掀开车帘准备下车。 刚刚踏出一只脚,迎面飞过来一支箭,擦着他的脸颊飞过,钉入马车之中。 顷刻间,数十名遁甲兵立刻将南天子保护在中间,一队刀斧手立刻朝着箭飞来的方向搜索过去。 南天子分开遁甲兵,道:“无需惊慌,此人箭技之精湛说是百里穿杨也觉得有辱高人,若是真想杀了,那一支箭已穿透了我的喉咙,这一箭,只是在提醒我此处有埋伏。” 南天子下车来,数十名遁甲兵将他包裹在中间,滴水不漏的保护着。他想要看看箭飞来的方向,却只看到几块黑漆漆的盾牌。 无奈,转身去拔下钉在马车上的箭。道:“这是五莲峰的箭,上面沾着的血还没有冻结,虽然还不知道先遣部队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但这这支箭应该只是在警告我,没有杀意,否则,也不会只擦着我的脸颊过去。” 游里溪接过来看了,不由得紧皱眉头,道:“属下斗胆直言:殿下万万不可疏忽,五莲峰的巫师具是百里挑一能够以一当百的高手,他们行踪不明,正是来者不善的最好证据。” 南天子点了点头,朝马车上喊道:“拿我剑来。” 马车里出来个侍女,将一柄黄金剑鞘上镶嵌着几颗鸽子蛋那么大的宝石的长剑递到南天子手中。 南天子下令道:“探马速去九部打探消息,其余人等准备过桥。” 要在这个时候过桥吗?游里溪的心理很慌,桥上空无一人,这很显然是敌人设下的陷阱。南天子为何要自己走进去呢? 虽然很冒犯,但他不能不问,道:“殿下,明知是羊入虎口,何故还要执意如此。” 南天子望着九孔桥,与他说道:“也有句话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敌人在桥上设下如此明显的陷阱,就是不想让我们过桥;这雪一时半会停不了,留在山上才是最危险的。” 这个道理游里溪自然明白,但是这并不能打破他的担忧,道:“可是殿下……。” 话未出口,被南天子打断,问他道:“你可知道汇水崖上最危险的是什么?” 游里溪被问得莫名其妙,愣了小半天才答话道:“属下不知,殿下赐教。” 南天子道:“是雪后的冰天,一般的地方大雪封山就很可怕了;但汇水崖与一般地方不同,这里虽然是山崖,路却宽的很,即便是大雪封山的情况下也能勉强前行,可一旦到了雪后冰天,路面冻结成冰,寸步也休想前进。” 这些事游里溪并不知道,深感失职,请罪道:“属下未曾事先查探清楚,请南天子治罪。但这雪后冰天属下从未听过,敢问南天子是否偏信了谣传?” 南天子道:“本王岂是那听风就是雨的人,若无亲身经历,怎敢如此断言。汇水崖是条分界线,大雪过后,南风会有一股暖气过来,短暂的融化冰雪,等北方寒气再临的时候,路面就会被冻结,直到暖春才会解冻。在此期间,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休想凭双脚下山。” 080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此等怪异的天象,游里溪却毫不知情,深感失职,请罪道:“属下只顾赶路对沿途天气未曾详查,又质疑于殿下,实在罪该万死。” 南天子道:“既然都明白了就赶紧上路吧,到了桥那边再找扎营的地方。” 游里溪应了声‘是’,作揖恭请道:“请殿下上车。” 南天子不曾转身,被遁甲兵保护在中间,一脚已踏上了九孔桥,道:“他们是冲着本王来的,本王若是只躲在车里,还配叫什么百越天子,叫什么五莲峰三大巫师之一。”对遁甲兵下令道:“你们也退下,去保护少主的安全。” 遁甲兵自然不肯,他们是南天子贴身卫军,必要的时候即使抗命也必须保护南天子的安全。 南天子再次下令:“立刻去保护少主安全。”声音比之前大了很多,已经是绝对不容抗拒的命令。 遁甲兵很是为难,向游里溪请示,游里溪无奈,只得叫道:“你们来保护少主,南天子的安危我会亲自负责。” 等游里溪到了南天子身边,遁甲兵才撤走一半,另一半在前面开路。 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南天子也不能再使性子。 因为经过大战的原因,桥上的雪化了,已经结成了冰,变得很滑,一不小心就会摔倒。 卫兵的鞋底装了钉刺,是专门用在雪天行走的,南天子也能凭借多年的修行走在冰面上,可是马匹就不行了,刚刚踏上桥面就摔了个四脚朝天,挣扎了几下也没有站起来,若不是栏杆挡住就跌入瀑布下喂鱼了。 卫兵赶紧去拉摔倒的马匹,南天子叫道:“各司其职,不可轻举妄动。” 听到他的命令,卫兵止住将要走上桥面的马匹,后退了两三步。 南天子过去摔倒的马匹跟前,先把他安抚下来,让人拿来几块破布给它四个蹄子包裹起来,然后才尝试着把它拉起来。 四个蹄子都被破布包着,果然不再打滑。 卫兵见了,立刻用破布把所有的马蹄包起来,然后才踏上九孔桥。 九孔桥明显是个陷阱,或许敌人的初衷只是阻止南天子过桥,可是现在南天子执意要过桥,他们也不能干看着。 南天子走到正中的位置,之听到嗖嗖的破空声入耳,他的周围已经落下百十支羽箭。与之前的警告不同,这里的每一支箭都带着极强的杀意。 遁甲兵立刻一拥而上,南天子又被滴水不漏的保护起来。 南天子垂目看了手里的剑,叫道:“无需惊慌,这样的箭伤不到本王,各自归位,继续前进。” 遁甲兵虽然很不放心,但也不敢抗命,各司其职,又照着之前的阵势继续前进。每个人的眼睛都瞪得又圆又大,不放过敌人一丝一毫的动作。 遁甲兵才撤走,又有一支箭朝南天子射来。 南天子一抬手将箭抓在手里,道:“阁下若真不想让在下过桥,还是亲自出来吧,凭这区区羽箭,是阻止不了我的。” 南天子话音才落,山涧中激起一股水柱,落在桥上与南天子大概相距十步的位置。 水柱散去,南天子才算看清来者面容,缘是一只长着两个头的妖精,浑身裹覆着青黑色的鳞片,以一把青黑色的鱼叉做武器。 落地的瞬间,他就被遁甲兵包围起来,游里溪的剑拔出一半时被南天子摁了回去。 南天子让遁甲兵退开,问那妖精道:“若是本王没有记错的话,你是南海琼台岛上镇边将军双首鲛?” 那两个头的妖精跪拜道:“臣琼台岛镇边将军双首鲛拜见南天子。” 南天子道:“你是来杀我的?” 双首鲛低垂着脑袋,只应了一个字:“是。” 南天子顿了顿,继续问他:“为什么?” 双首鲛狠狠的磕在地上,道:“有人劫持了臣的家小,若是臣不拿着殿下的脑袋回去,臣的家小都要遭殃。” 南天子长呼一口气,道:“果然是这样吗!”顿了一下,又问他:“先遣军都还活着吗?” 双首鲛答道:“臣只是迷晕了他们,相信前去搜索的卫军很快就会把他们带回来。” 南天子点了点头,道:“那就好,祸不及旁人,既然你的目标是我,本王与你分个高低。” 听见南天子要跟双首鲛交手,游里溪大惊,连忙阻止道:“殿下不可……。” 南天子斜眼瞟他一眼,道:“你以为我会输?” 游里溪道:“属下不是这个意思。” 南天子道:“那就无需多言,他是本王钦点的镇边将军,如今也该由本王来为此事做个了结。” 游里溪不再多言,对于这样的战斗,谁也阻止不了的,这是南天子的威严,南天子要自己找回来,谁也不能拦着。 双首鲛还跪在地上,南天子叫他道:“起来吧,亮出兵器,本王恕你无罪;” 双首鲛叩首道:“臣拜谢南天子大恩,还有一事相求请南天子务必答应。” 南天子道:“你我总算君臣一场,有什么事你且说说看,若是不太为难,本王定不推辞。” 双首鲛又磕了三个头,额头都磕出血了,道:“若是臣葬身于此,请南天子派人去天涯不归阁看一眼,回来告诉臣家小是否平安,得知家小无恙,臣死而瞑目,九泉之下亦拜谢南天子大恩。” 南天子点了点头,道:“本王答应你。” 双首鲛终于抬起头,有狠狠的磕在地上。半晌,再次抬起头来,慢慢的站了起来,紧紧的握着鱼叉,双目瞪着南天子。 突然,双首鲛如闪电一般的朝着南天子冲了过来,速度之快,就连游里溪也没有完全反应过来。 但是他这疾风暴雨般的一击,却落了个空,南天子已悄无声息的转到了他的身后,宝剑只出鞘三分。 出鞘三分,是一种威慑。 双首鲛知道,再次交手的时候,他的脑袋就会被南天子砍下来;可是他不能退缩,握紧鱼叉,又朝南天子攻了过去。 交手还是只有一刹那的时间,南天子又到了双首鲛身后,没有人看清他是怎么移动的,也没有人看清他是怎么拔剑的。 可就在刚刚的一个瞬间,胜负已经分出来了。 双首鲛倒在南天子身后约三步远的地方,左臂已经被砍下来,虽然他并不用左手拿兵器,但损失了一条手臂的双首鲛,已经是濒死状态,任谁都能砍下它的脑袋。 南天子背对着他,道:“本王再给你一个恩德,就不亲手砍下你的脑袋了,这瀑布有数百仞,你跳下去,是死是活全看你的运气。” 双首鲛楞了一下,立刻明白南天子这是在故意让他逃走,这里有数百仞之高,下面也一定是个很深的水潭;双首鲛是水里的妖怪,即便已经收了重伤,但乘着瀑布下去是绝对死不了的。 可是若是就这么逃走了,他的目的就难以达成,虚弱的声音道:“属下已经动弹不得,殿下大发慈悲,给属下一个解脱吧。” 南天子提剑过去,朝着他的心脏刺了下去。命令卫兵道:“将他好生安葬。” 五六名卫兵将双首鲛的尸体抬走,南天子朝着山野吼道:“藏在暗处的诸位,双首鲛已死,你们是出来与我一较高下,还是就此隐遁再寻时机?” 片刻,山林间有百十个身影接连从雪地里冒出来,在山林间几个跃动不见了踪影。 看来暂时不会有什么人来捣乱了,南天子继续过桥。大队人马紧随其后,浩浩荡荡的从九孔桥上走过。 桥的另一边约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有一个冷清的小镇,有多冷清呢,一眼望去小镇上约有两百余户人家,却看不到一盏灯亮着;街道上的积雪很浅,是有人清扫过的,可是却半个人影也看不见。 这是绝对不正常的,南天子一行有千余之众,浩浩荡荡的走过来,小镇的人绝不可能丝毫没有察觉。这镇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南天子的心也紧紧的揪着。 南天子站在街口,凝视着这个诡异的小镇,对卫兵道:“去查探一下,要小心点。” 游里溪带着几名遁甲兵小心翼翼的进入镇子,敲了两三家门都无人回应;只得破门而入。 进去屋里简单调查了,回来报告道:“镇上的人应该已经离开有些日子了,家具行礼都收拾得很妥当,不像是遇到什么事突然离开的。” 南天子还是无法完全放心,道:“今夜就在镇子里过夜,多安排几队士兵巡逻守夜,若是见到九部的人直接带来见我。” 游里溪接了命令,立刻就去安排了。 镇子里有驿站,南天子就落脚在驿站里,其余的卫兵则以驿站为中心驻扎。 驿站里,南天子方才落座,就听到游里溪来报:“殿下,先遣队的人找到了,九部长老跟他们在一起,暂时昏迷不醒,已让军医去看了。” 南天子起身到一半又坐回去,朝着门外道:“你去看着,大巫师、九部长老及斥候总长醒了之后立刻带来见我。” 游里溪道了声‘是’,匆匆赶过去病房营。 南天子威坐在椅子上,手里紧紧握着宝剑,双目低垂,浑身的肌肉都紧绷着。 081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病房营,军医给昏倒的人检查了身体,过来告诉游里溪道:“没有严重的外伤,体内也没有发现蛊虫,晕厥的原因暂时不明。” 游里溪道:“殿下等着问话,他们要多久才能醒。” 军医道:“可以强行叫醒,只是他们在雪地里放了太长时间,不知道能不能撑得过殿下问话。” 游里溪沉思稍许,道:“叫醒大巫师、九部长老及斥候总长,他们都有修行傍身,这点程度应该撑得住才是。” 军医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里面爬出几只火红色的跟七星瓢虫有八九分相似的甲虫,放到谁的身上,那人片刻便醒了过来。 大巫师最先醒来,看到站在门口阴沉着脸的游里溪,连忙问道:“南天子怎么样了?” 不及游里溪回话,斥候总长从床上翻滚下来,跪在游里溪跟前请罪道:“属下办事不力,请将军责罚。” 九部长老虽然醒了,但是却还不愿动。 游里溪望向九人,觉得这九个老家伙实在是把自己看得太高了,不悦道:“九部长老,殿下传你们问话,都还有力气吗?” 九部长老这才勉强支起身子,点了点头,整理着装跟着游里溪去见南天子。 南天子房门外,游里溪叫道:“殿下:大巫师、九部长老及斥候总长求见。” 南天子稍微整理衣衫,叫道:“都进来吧。” 十二人推门进来,行至中堂见礼。 南天子看了一眼九部长老,目光落到斥候总长身上,问他:“本王的命令传给九部长老了吗?” 斥候总长道:“已经传达,九部长老接到命令,立刻带着金猪与属下一同前来九孔桥恭候我王,到了小镇本想打扫接到迎接我王,却不知道怎的就晕了过去。” 南天子面色凝重,手指不安的敲打着桌面。继续问道:“金猪的来历有查清吗?” 斥候总长作揖请罪道:“属下无能。” 南天子的目光落到九部长老身上,问道:“九部长老想必知道?” 九部长老低垂着头,什么也没说。 答案已经很明显,南天子顿了稍许,道:“你们辛苦了,暂且都退下吧,大巫师留下,本王有些事要问你。” 其余的人都退了出去,房中就剩下大巫师与南天子,一个坐着,一个站着,坐着的似有些心浮气躁,站着的却无半点不安。 沉默了稍许,南天子终于开了口,道:“仇煞,你的能力我是知道的,就算是本王也不敢说一定能够胜过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竟然让你也毫无反抗的昏倒了。” 大巫师抬起头,坦然的笑了笑,道:“玄黄惊起恨,世间孤怜人~仇煞,这个名字已经一百多年没人叫过了!连我自己都忘了,没想到南天子还记得。” 你那天子脸色微变,不悦道:“本王可没问你这个。” 仇煞作揖,道:“是。”抬起头来,与南天子说道:“如南天子所料,属下是故意让双首鲛偷袭的!” 南天子皱了皱眉,戾气也收敛了一些,道:“为什么?” 仇煞道:“在九孔桥上见到双首鲛,属下的心里震撼不已,也知道了敌人远比我想的要狡诈;于是故意露出破绽让双首鲛得逞,以便寻找机会揪出幕后之人。” 南天子看着他,两只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仇煞与南天子对视,没有半点畏惧之色,丝毫不以为自己的做法是错的。 两人互相瞪了片刻,仇煞作揖道:“属下也要向南天子请罪,虽然属下料定双首鲛不敢真的刺杀南天子,南天子也绝不会轻易落入敌人的圈套,但终究是拿南天子在赌,愿受责罚。” 南天子不由得笑了,有些无奈的道:“你把话都说了,本王就算想要治你的罪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罢了罢了,且说说要事吧,对于那幕后之人,你可有什么线索了吗?” 仇煞叹气,有些泄气的说:“属下无能,半点消息也没有打探到;若不是南天子到来,属下还不知道雪地里藏了那么多杀手。” 这是意料之中的,南天子沉吟一声,道:“是啊,就连本王也只是臆测,若不是他们自己心虚被我一句话吓得跑了出来,今夜本王的脑袋恐怕就要搬家了。” 想起这些事,南天子觉得一阵后怕,心里直发毛。本以为敌人会借助九部的力量来对付他,没想到竟然还派了这么多的杀手前来。从撤退时候的情况来看,每一个都不是泛泛之辈,至少一对一的话,卫军是占不到便宜的。 到这里,幕后主使究竟何许人也,南天子也越来越猜不透了,能够聚集如此庞大的一支队伍,放眼百越也没有几个人,似乎每一个都很可疑,但又觉得不论是谁都有充分的理由排除在外。 从九拐十八弯以来,发生的事情都实在是玄之又玄,南天子已经有些神经过敏了,就连家主玄穹都开始怀疑起来。如此下去,不等敌人动手,他们自己就会先垮掉。 这种压力,像是一根鱼刺卡在喉咙,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实在是难受的很。 仇煞明白南天子的心思,略加思索,拱手作揖道:“但臣可以确定一件事,这个人绝对是殿下与我都不熟识的人。” 听到仇煞这么说,南天子一下子来了精神,问道:“为何如此肯定?” 仇煞道:“臣将晕倒之时,双首鲛在臣的耳边说了个名字,一个百越之地任人都知道的名字。” 南天子的心紧张起来,既希望立刻知道,又害怕知道;紧紧的握着宝剑,咬紧牙关,低沉的声音问道:“是谁?” 仇煞顿了稍许才开口,道:“崇伯君。” 南天子噌的一下站了起来,双目露出惊恐之色。愣了好一会,才对仇煞说:“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只是,后面一句‘绝对不可能’,语气已经没有第一句‘不可能’那么自信。 南天子又坐了回去,低垂着头,眉头皱的很紧,握着宝剑的手止不住的颤抖。好一段时间之后,终于抬起头来,看向仇煞,道:“不可能是崇伯君的,若是他的话,根本不需绕这么大的弯子。” 仇煞道:“属下知道,所以属下想,双首鲛的意思大概是要我们从跟崇伯君有关的人或者地方去查;也或许,这幕后之人只是跟崇伯君一样很老了而已。” 南天子渐渐平静下来,点了点头,道:“应该不会有错,这件事要立刻告诉家主,另外双首鲛不知道有没有命活下来,你暗中使两个巫师下去找找,如果找到了,不论死活都要带来见我。” 仇煞作揖道:“是,属下会亲自去寻。” 南天子道:“不,你不能离开,黑暗中不知道还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这里,你是五莲峰派来保护少主的大巫师,一旦离开队伍立刻就会引起注意。还是交给别人去办吧。” 没有给仇煞说话的空档,南天子又嘱咐道:“另外你要多关注九部长老那边,这几个老家伙老归老,脾气可是大得很,这次让人给耍了,绝不会善罢甘休;他们想闹就随他们去,但不要让他们把老命给丢了。” 仇煞道:“殿下既然知道九部不会善罢甘休,何不就九部长老来同堂议事,九部战力不弱,有他们相助,能省了很多麻烦。” 南天子道:“九部长老心高气傲、自恃无敌,怎肯屈居于区区南天子之下;这个时候!还是随他们自己去闹吧,省得这几个老家伙给我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仇煞面色如霜,目露凶光,大不悦道:“九部长老未免自恃过高,属下以为当给些教训才是,否则长此以往天下人岂不视帝主威严若无物。” 南天子浅笑,轻描淡写的说:“无妨无妨,帝主的威严不是用来看的,脱了这身锦袍,我也不过是茫茫众生中极不起眼的一人。”顿了稍许,长叹道:“眼下还是要以百越的安危为重中之重。” 九部明显有犯上之意,南天子却处处迁就,仇煞不能认同,作揖道:“殿下恕罪,属下不敢苟同。恕属下直言:百越安危固然重要,但若是帝主威严荡然无存,兵戈四起也只是早晚而已。” 南天子道:“本王明白,但本王也有本王的理由,这件事你就不要多问了,照我说的去做吧。” 仇煞应声道:“是,属下明白。” 仇煞果然也不再多说什么。 南天子沉吟半句,长剑忽然出鞘,直指房顶上去。 长剑方至,传来一声惨叫,紧接着就有一个人跌落下来。右臂受剑,一柄长刀落在据他五六步之外的地方。 南天子出剑很重,穿透了他的骨头,这个人再也拿不起兵器了。 卫兵听见声音冲了进来,见到地上躺着的刺客,还没有来得及请罪,就听见南天子敕令道:“都退下,加强警戒。” 卫兵退了出去,屋内剩下三个人。 仇煞还在原来的位置,从进到这个房间开始他就站在那里,只有跟南天子见礼的时候才会稍微动一下。 082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南天子又坐了回去,眼眸中不经意间蒙起一层迷雾,原本温文尔雅的南天子变得有些诡异起来,他的双眼紧紧的盯着那名刺客,就盯着也不说话,似乎实在等他自己坦白。 刺客倒在仇煞和南天子中间,距离两人各有五六步的位置。他想要逃走,可是双腿抖得连站都站不起来。 他不过是个刺探消息的探子,如今行迹败露被两大高手盯着,早已吓破了胆。牙齿缝挤出几个字,道:“杀了我吧!” 南天子眼眸中的迷雾散去,开口问他:“你的命很值钱吗?” 刺客道:“不,不过是一无名小卒而已。” 南天子道:“既如此,杀你何用。” 刺客沉默,南天子继续道:“你很想死吗?” 刺客艰难的坐了起来,抬起头看了一眼南天子,道:“不想。” 南天子道:“既然这样,为何要我杀了你?” 刺客沉默,南天子道:“我知道你不能出卖你的主人,不论是死还是严刑峻法你都不会开口的,对吗?” 刺客选择沉默,他猜不透南天子在想什么,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把什么重要的信息泄露给南天子。 仇煞藏在长袍披风里面的右手露了出来,手背上趴着一只黑蝎子,跟墨汁一样黑。 南天子做了个摆手止住他,与那刺客道:“投到我的麾下如何?我可以替你接骨疗伤,不出半年,你又可以拿起兵器,而且到了那时,你不再是隐身黑暗的影子,而是天子门生。” 刺客终于明白南天子的用意,不屑冷声嘲讽道:“不愧是出身第一巫门世家,不愧是百越之主,但你也未免太小看我了,我虽算不上什么大人物,却也知道忠臣不事二主,岂能为了区区贱命罔顾忠义。” 南天子道:“好一条铁骨铮铮的硬汉子,但你是否想过,你若是死了,你的父母将失去儿子,你的妻子将失去丈夫,你的孩子将失去父亲,一家子老弱妇幼,能活下去吗?” 刺客大惊失色,等着南天子,恶狠狠的骂道:“世人皆称你做仁王,却没想到是这样的卑鄙小人;你若敢动我家小一根汗毛,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南天子不动半点神色,道:“本王出身巫门,又继百越帝主之位;你这话可不能当做是诅咒。且说了,本王连你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又如何去迫害你的家人。” 南天子暂停了下来,等那刺客冷静一些,才有继续道:“又何须本王特意去呢!战火一起:泱泱大地哪处可做安家之所?茫茫苍生谁人不是案上鱼肉?是非之地何来输赢?输赢,不过是最后活着的人为蒙蔽众生而书写的剧本而已。” 南天子看着刺客,看了好一会才问道:“你可明白本王的意思吗?” 刺客沉默着,眼神已经不像方才那样坚定;从他的眼神里,南天子确信此人的心理防线已经动摇,趁热打铁,继续道:“你仔细想想,挑起这场战争你会得到什么?亦或者,还是阻止这场战争更加划算呢?” 刺客依旧沉默着,低垂着头,刻意的避开南天子的目光。 僵持了许久,南天子长叹一声,道:“这样吧,我不杀你,将你押解同行,你什么时候想通了就告诉看管的卫兵,他们会带你来见我的。” 南天子语罢,也没有管他是不是有意见,朝着外面叫道:“来人。” 进来一小队卫兵,南天子命令道:“带下去好生看管,让军医给他治伤,不得刑讯。” 刺客被带了下去,一直沉默的仇煞也终于开了口,问道:“殿下以为他一定会招供?” 南天子道:“我也不知道,只是杀了他也无济于事,留着他也只是多一个人吃饭罢了,姑且一试。”邪魅一笑,又说:“不招供也没有关系,他活着,总会有人坐不住的。” 仇煞听了,不由得露出钦佩之色,作揖道:“殿下英明。”他不是钦佩南天子的智慧,而是钦佩南天子的胆识。那刺客尚未归降,又将南天子等人的谈话一字不漏都听到了,留着他的性命,无疑是一场豪赌。南天子此举,是将自己的性命和此行的成败都赌上了。 钦佩归钦佩,仇煞的心可是一直悬着,丝毫不敢放下。见礼道:“若无他事,属下告退了。” 南天子点了点头,朝他摆了一下手。 仇煞出去了,南天子的眉头又紧皱起来,脸上布满了阴霾;不论在人前表现得如何尽在掌握,可是他自己也知道,此举于己于敌都是一半一半的机会,实在不是个高明的计策,但即便如此,他还是选择这么做了,他本来有更好的选择的。 病房营,军医听说他是个刺客,不大乐意道:“不给他扔雪地里冻死就是莫大的恩德了,还敢来浪费老夫的药。” 刺客冷着脸,没有丝毫要求他治伤的意思。 卫兵虽然也很不解南天子为何要留下这名刺客,不过既然是南天子的吩咐,他们只管照办就是了,告诉军医道:“南天子是这么吩咐的,你老还是给他治治吧。” 老军医不乐意的站了起来,粗鲁的拉过刺客手臂看了,道:“要不是南天子素来不在剑上用蛊毒,你哪里还有命在这里跟我耍骨气;小子,你听好了,我给你治病,不是要救活你,只是吊着你的小命,等你没用的时候,你会尝到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刺客没有丝毫惧色,堂堂正正的跟他对视,道:“你吓唬我,难不成你连南天子的命令也敢不听。” 军医已经转过去半个身子,听到他这句话,反手就甩过来一个耳光,骂道:“你算个什么东西,告诉你罢,老子我号称医死人,不知道多少次从阎王的手里把人抢回来,也不知道多少次把人送到阎王那里,死在我手上的人,到死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医死人,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刺客的脸已经吓得铁青,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平平无奇的老头就是连各大巫门世家都要敬畏三分的医死人;更不会想到有仁王之称的南天子会让一个臭名远扬的人在做行军医生。 医死人玩味的看着他,嘲讽道:“原来你的骨气也不过如此而已吗!” 刺客害怕的咽了口水,‘咕噜’的声音大得半个病房营都听见了;全病房营都看到了他在颤抖。 他无法不颤抖,面对南天子他不害怕,因为他不怕死。可是面对医死人,他真的怕了。 医死人成名大概是三十年前,只杀了两个人。 三十年前,天水河畔的异花城还是一座繁华热闹的城市,医死人就住在这里。 某一天,不知何故,两个算得上有些实力的巫师惹上了这个瘟神,比斗中落败,被他下了蛊,关进笼子吊在城楼上折磨了整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间,惨叫回荡在异花城的大街小巷,吓得城里的人纷纷出逃。就连异花城城主也因为试图放下那两人而受伤,至今未愈。 那之后,异花城没落,没多久,就连城主一家也搬到了城外居住。繁荣昌盛的异花城成了无花城,成了就连孤魂野鬼也不愿流连之地。 而他所用蛊毒为何,至今无人知晓;也因如此,三十年来,各大世家无不想要笼络此人,却又无不对他戒备有加。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活着的传说,刺客害怕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目光看着医死人,想要避开又不敢避开。 医死人从箱子里翻出一瓶药粉,粗鲁的给他抹在伤口上。只一小会,伤口已经不疼了,有些灼热的感觉,很舒服。 但是,医死人的脸上满是玩弄的表情,这药绝不只是疗伤那么简单。 没有给他慢慢去猜的时间,医死人朝卫兵喊道:“你去问问南天子,要从这小子嘴里问出什么来,不让他说出来,我医死人就变成真死人。” 卫兵没有去问南天子,只给医死人赔笑道:“大神医,你老手下悠着点,南天子可是下了令的,不能对这小子刑讯逼供。” 医死人冷哼一声,道:“南天子说不能对他刑讯逼供,可没说要保他长命百岁……。”看向刺客,道:“就当是养头猪,养肥了再杀。” 卫兵队长拍了拍刺客的肩膀,道:“不知为何,竟有些同情你。” 他怜悯的目光,让刺客觉得自己真的很可怜。故作坚强苦笑一下,道:“不必,若南天子教你赴死,你也一定不会觉得不值得的。” 卫兵队长楞了一下,嘲讽道:“不错,但我若是你,失败之时就不会活着。” 刺客不由得愣住了,就像这卫兵队长说的,被南天子抓住的时候他就应该选择去死的,可是那一瞬间,他却害怕了。 卫兵队长继续道:“可是现在,你却连自我了结的机会都没有了,落在医死人的手里,他有一万个方法让你求死不能。” 脸上的嘲讽之色,似乎已经说明了他的结局,会比死更惨。 083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卫兵队长的脸色突然沉了下来,压低了声音说:“我同情你,是因为我曾亲眼见过他的恐怖,亲眼见到有人被剜出心脏还活了整整五天的时间,把一切都交代了医死人才给他痛快,若不是那之后南天子严令不准医死人参与刑讯,此时你已经亲身经历了他的恐怖。” 刺客毫不怀疑,因为他看得见卫兵队长脸上的恐惧,那绝不会是假的!同在南天子手下效力,却让同道之人如此畏惧,医死人的恐怖,比传说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十年过去,他的能力到底增长到了什么地步,这也是一个谜,因为自从三十年前异花城之后,再也没听到有什么人跟医死人交过手。 医死人在异花城的作为,异花城主一家就不会轻易放过他,其他自诩为正义之士的人也不会坐视不管,三十年不曾传出他跟什么人交过手,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跟他交手的人都死了。 天底下的人为了出名做什么都不奇怪,可如果一个有实力的人却藏拙掖着,那这个人一定是非常可怕的,他一出手,必是杀招。 刺客不是笨蛋,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劫难逃;他也没有选择去死,因为一切都已经晚了,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就算他把自己的心脏挖出来,医死人也不会让他就这么轻易的死去。 卫兵队长看到了他脸上的绝望,也知道了他的决心,叹口气,道:“请吧,南天子虽然吩咐了不能对你刑讯,不过我们也不会让你舒舒服服的躺在床上吃好喝好睡好。” 刺客已经绝望了,他放弃做出任何的反抗行为,任由卫兵将他关在囚车里。 冰冷的囚车四面透风,也没有一块可以御寒的破布,冰雪落在他的身上,融化了一些,结成了冰,后面的都堆积起来。 他蜷缩在囚车的角落,整个人缩成一团,以此来抵御严寒,可是他身上的衣服实在太薄,又结了冰,完全感觉不到一点温暖。 他希望自己快一点睡着,然后再也不要醒过来。 可是事与愿违,他的头脑异常的清醒,甚至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清醒,不用怀疑,一定是医死人对他下了药。那个庸医本就是个穷凶极恶之人,对南天子的命令阳奉阴违的敷衍也没什么奇怪的。 被扔进囚车没有多长时间,他的身体已经僵得动弹不得,眼睛也睁不开了,但耳朵还能清楚地听见周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巡逻的队伍走过换班的声音,游里溪来查岗的声音。 开始的时候,他还数着巡逻兵走过的时间、换岗的时间;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寒冷开始传到五脏六腑,他不得不集中全部的精神来抵御严寒;他已经动弹不得,只能凭借意志力死扛。 能扛多久他也不知道,但是他明白了另外一件事,如果两三天不能离开这冰天雪地,他就要认输了。 南天子不让刑讯,医死人并未违抗君命,他这招不刑讯的刑讯方法,绝对是世界上最残酷的刑罚。 天亮了,刺客‘沉睡’牢笼里,身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雪。卫兵见了,道:“不会死了吧,南天子可是下了令的,他要是死了,咱们都得受罚。” “放心吧,死不了,就算把他摔成几块也死不了的,老子握不让他死,阎王也拿不走他的命。” 刺客听得出来,是医死人的声音。 如果说昨晚他对医死人的种种传说还有一丝怀疑,那么一夜过去,他已经绝对的相信了;因为不论是谁,都不可能被冻成了冰块还有意识的。‘医死人的手段实在是太高明了。’哪怕是受害者,他也忍不住要这么感叹。 当然,他听到的也不完全是坏消息,他还听到了准备启程的声音,是作为负责押送他的小队长的声音。 过了九孔桥,汇水崖就算是走完一半了,三天之内一定能够离开,过了汇水崖,南边就是阳光明媚的暖天,刺客的心里不由得庆幸起来。 驿站大堂,威坐在上,与九部长老道:“金猪一事到此为止,九部乃是兄弟之族,自相残杀只会让外人笑话;本座还有别的要事,也无暇追究你们的罪责,就各自回去吧。” 九部长老叩首谢恩,道:“若非南天子凑巧路过,我兄弟几人就要到地府忏悔了,日后南天子有诏,九部誓死效命。” 这样的话,也不知道听过多少,可是真的能够听调听宣的没有几个。 九部长老随口一说,南天子也听了就忘。道:“我已派人去通知九部的勇士,想必很快就回来迎接九位长老,你们就在此安心等待吧。” 与九部长老寒暄几句,南天子一行正式启程。 已经离开镇子有一段距离,南天子掀开车帘回首望了一眼。伸出手去接落下的白雪,道:“这场雪也不知道还要下多久。” 身边的侍女也跟着望了一眼外面,道:“恐怕还得下些日子,瑞雪兆丰年,明年会是个好年头。” 南天子浅浅的笑了,道:“但愿吧。” 手中已经有许些积雪,缩回来,把冰冷的雪水擦在余亦生的脸上;余亦生立刻被冻得大哭。 从五莲峰离开之后,南天子每天总要如此两三回。一旁的侍女都看不下去了,拱手作揖谏言道:“殿下,少主年幼,容易生病。” 南天子道:“小时候不精炼,长大了一身病。五莲峰不需要病恹恹的少主,余家要的是一个敢捅破天的主人。” 侍女无言,这分明是狡辩,可是这话是从南天子口中说出来的,谁能反驳呢! 不过,余亦生可是继承了大巫师玄穹和巫女霓华衣的血脉,又遭受九拐十八极强的阴气侵袭的半人半妖之体,绝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趁他不注意,在他的手上狠狠的咬了一口;毫不客气的把他的血当做了早餐。 南天子连忙缩回来,也不着急止血,伸手出去弄了小指大一坨雪球塞进余亦生嘴里,得意的笑了起来,道:“叔叔始终是叔叔,小子要懂得礼貌。” 余亦生哇哇大哭,手脚乱抓乱踢。 侍女过来给南天子包扎,满脸的无奈。这位百越之主才华横溢谋略过人,可偶尔露出的幼稚也让她们这些下人十分不解,不由得去怀疑他到底是真的成熟稳重还是身在其位不得已而为之! 那刺客被捉住之后,敌人的行动变得更加小心了,不仅没有再试图对南天子动手,就连之前藏在暗中监视的探子也没了踪影。 一直到离开汇水崖,也没有再发现半点敌人的踪迹。 汇水崖以南的地方,即便冬天也是不会下雪的。 天气变得温暖起来,原先在囚车里冻成冰块的刺客苏醒过来,依靠在铁栅栏上望着路边的风景,十分享受的样子。 游里溪策马到了囚车跟前,没好声气的说:“你的心情看起来不错嘛?” 刺客看了一眼游里溪,又继续去看风景;满是无所谓的说:“没什么,只是知道想也无用,所以懒得去想。” 游里溪盯着他看了稍许,哈哈的笑了起来,道:“不错,即便放你走,你也绝对是走不远的!” 刺客道:“既然这样,何不给我打开笼子,被关在这里面,实在是不怎么舒服。” 游里溪道:“那可不行,你只有在笼子里才有用,从笼子里出来,你就一点用也没有了。” 他终于不能淡定了,转过头盯着游里溪,道:“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游里溪跟他对视,皮笑肉不笑的嘲讽了一番,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刺客立刻戒备起来,瞪着游里溪道:“问这个干什么?” 游里溪的脸上满是不屑的表情,道:“南天子所部乃是仁义之师,跟尔等豺狼虎豹之辈不同;等你死了,会给你个葬身之地,到了那时候若是时间充裕,我会给你立块碑的。” 刺客道:“多谢;墓碑上就写蛇影好了。” 游里溪道:“蛇影:是你的代号?不过最好还是写真名,否则逢年过节都没有人来拜祭,岂不冷清得很。” 蛇影‘哈哈’笑了两声,道:“好意心领了,不过你应该知道,我的真名是绝不可能告诉你的。” 游里溪左看看右看看,半晌才与他说道:“你应该发现了吧,你被抓之后一路上变得格外的安静;我想,他们是不是争准备来救你,或者来杀你。”得意一笑,又说道:“不过,不管他们打什么算盘,都是绝对不可能成功的。” 蛇影知道游里溪的意思,他已经被医死人下了药,死不了也逃不了。 蛇影已经知道自己的结局,心已经死了,长呼一口气,问游里溪:“我有一件事很好奇,可否请教?” 游里溪道:“你说,若是可以告诉你的,我一定告诉你。” 蛇影道:“南天子为什么不准对我用刑?若是医死人刑讯,我一定扛不住的。” 南天子为什么不准对蛇影用刑,甚至连蛇影的名字都懒得问,游里溪也不大明白。摇了摇头,告诉蛇影道:“我也好奇到底是为了什么?” 084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二人对视了稍许,游里溪继续道:“或许是料定你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来,也或许是要让藏在暗地里的人分不清你到底有没有招供。这件事南天子没有告诉我,我也不想问。” 蛇影苦笑,刚刚还宠辱不惊的一个人,这一刻竟然变得格外的失落。低声道:“真不愧是南天子,果然是智谋过人。不错,我找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东西来,不过他们一定害怕我说出什么来。” 蛇影长长的叹了口气,握拳闭目,哽咽道:“这招棋实在是高,实在是高!” 游里溪笑了,十分的得意,道:“看来,我们的想法是一样的。” 蛇影垂下头,脸上的神情十分苦涩,他努力想要笑,却只是让脸上的肉皱了起来,看不出到底是笑还是哭。 他的神情半点不漏都看在游里溪的眼里,游里溪的嘴角上扬,轻轻夹了一下马肚子,让自己的坐骑上前去与拉着囚车的马并行,道:“再告诉你一件事吧,我虽然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但是我知道你从不归山来。” 蛇影的神情一下子就变了,扑到囚车正面,抓住铁栅栏大吼:“你想干什么?南天子说过的,不会对我的家人做什么的。” 游里溪转过头来,一脸杀气道:“南天子是这么说过,所以你最好祈求南天子一路平安,否则,药山铁骑必叫不归山寸草不留。” 蛇影的心沉到谷底,他明白过来,直到刚才为止,游里溪都只是在猜测而已,所以才要背对着他,以防他看出什么破绽。 而他的反应,无疑正好证明了游里溪的猜想。想到因为自己将故乡的老少牵扯进来,蛇影愤恨不已,双颚用力咬合,牙齿碎了两颗;恶狠狠的盯着游里溪,恨不能将他活生生的撕碎。 到了这步,蛇影不得不考虑想南天子招供。可是他有什么可招的呢?这里已经不是汇水崖,汇水崖之后的行动是如何安排的?他也不知道。 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无暇顾及这许多,总之先见到南天子再说,朝游里溪喊道:“我要见南天子。” 游里溪都懒得回头,告诉他道:“你不必枉费心思了,除非南天子说要见你,否则没有人会帮你通传的。” 蛇影犹豫了一下,道:“我知道幕后主使之人。” 游里溪被惊得当即怯住。等回过神来,腰间的刀已经出鞘半寸。但他很快冷静下来,道:“这可真是个大消息,不过我不信,你若能说出他来自东南西北哪一方,我便去通禀殿下。” 蛇影愣了,他没想到游里溪会给他提出这样的难题。长叹一声,失落道:“你们已经掌握了这么多信息了吗!” 游里溪道:“虽然还不确定是谁,不过总算是有可以怀疑的对象。” 蛇影不在说什么,他已经他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因为他根本也不知道‘主人’究竟是何方神圣。他为‘主人’效力,只是为了丰厚的报酬,也为了男儿自当配长刀的信念。 游里溪刚刚激起的心又沉了下去,本想从蛇影这里知道些什么,可是蛇影知道的还没他知道的多,夹了一下马肚子,前面巡查去了。 蛇影蜷缩在囚车里,像一只斗败的落水鸡,涕泪和着往肚子里咽。再也没有看下脑袋当凳子,剜出心脏当饵食的气势。 他终于还是认输了,他不怕死,却不能不管家小的死后。朝着押解的卫兵叩首请求道:“请通报南天子,犯人蛇影求见。” 卫兵斜瞟他一眼,嘲讽道:“你可真是把自己当爷了,都这个时候了还不肯说出真实姓名。” 蛇影再三叩首,恳求道:“请你大发慈悲,贱民自知罪该万死,罪孽深重不敢再有姓名。” 听见他这么说,卫兵也是吓了一跳。这个蛇影还真是条硬汉,为了乡里,竟然连名字都可以舍弃,一旦没有了名字,他这一世就只能沦为奴隶,日复一日的在暗不见天日之处劳作,直至累死。 不过,即便他有这个决心,卫兵也并不打算成全他,道:“你不必网费心思了,殿下无恙,不归山自然安好,殿下但凡少了一根头发,药山和五莲峰都不会善罢甘休。” 顿了片刻,卫兵转过头来看着蛇影,道:“找出幕后主使自然万事大吉,找不出来,怒火自然就要烧到不归山。” 蛇影明白的,若是找不出幕后主使;若是不能再抓到别的人,他就是唯一的罪犯,所有的罪责都要他来承担。而生养他的不归山,当然也要连坐。 之后的两天时间,蛇影如同行尸走肉,给他饭就吃,吃完就蜷缩在角落,跟他搭话也不理。 到了第三天黄昏,他终于愿意开口,跟卫兵请求道:“可否跟医死人说一声,我想见他。” 不能见南天子,但是医死人的话说不定可以。蛇影就是怀揣这样的心思对卫兵开口,卫兵果然也爽快的答应了,道:“等换班之后我会找空转告他,至于他是不是愿意见你,那我就不知道了。” 跟卫兵道了谢,蛇影又在角落里蜷缩起来,活人不想活人,死人不像死人。 今天是难得的好天气,日落很美,天边的火烧云变幻模样逗人开心,金黄的日黄撒在行人身上,一个个的脸蛋都红扑扑的,更加生龙活虎了。 只有囚车里的蛇影,他背对着夕阳,把整个身子缩成一团,就像见不得光的老鼠,拼尽全力要活到晚上。 可是到了晚上又能怎么样呢?到了晚上他又会害怕黑暗! 夜幕已经笼罩了这片大地,蛇影还是紧紧的缩成一团,比白天的时候更加圆了。 听见几声敲击囚笼的声音,随即传来医死人的声音,道:“你要见我?有什么事就说吧。” 蛇影立刻跪在他的跟前,乞求道:“请你帮帮我,我愿意为南天子效命,为你效命。” 医死人看着他,道:“你要保护南天子?如果你是为了保护南天子而死的话,就算药山和五莲峰有什么怒火也不会烧到不归山了,是这样吗?” 既然医死人都已经知道,那就好办了,蛇影承认道:“是,所以请你帮帮我。我见不到南天子,只能求你了。” 医死人无奈的笑着,摇头道:“你不该开口的,因为我绝不会帮你的。我巴不得南天子赶紧下令,好让我知道你身上的蛊毒是不是跟我预料的一样好。” 蛇影的头磕在地上,道:“那我跟你做个交易,你帮了我,此事之后我自愿让你试药。” 有人让他试药,这样的机会可不多,医死人动心了,道:“就算我要帮你,可是没有南天子的命令你是绝对不可能离开这个囚笼的,说吧,有没有什么能够让南天子感兴趣的东西?” 蛇影摇头,道:“我只是个探子,只接到了跟踪南天子的消息,其余的一无所知。” 医死人皱眉,捏着下巴道:“这可为难了,就这样去跟南天子说让他放了你,我也不敢啊!” 蛇影仔细的想着,不放过一丝一毫可能的线索。 想了半个多时辰,终于想起一些东西来,道:“编制,‘主人’军队的编制,虽然我知道的也不多,不过应该有用。” 医死人的眼睛亮了起来,道:“这种事你早说啊,这可是个大消息。等着。”走出去几步,又折身回来,叮嘱蛇影道:“你可不要忘了约定。” 蛇影点了点头,医死人满意的去了。 见到医死人的表情,蛇影有些后悔了,如果早些知道编制是这么重要的消息,他就不跟医死人交易了。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他只希望自己能在这件事结束的时候死去,不要活着落到医死人的手里才好,否则,那一定是比死更加痛苦的事情。 不过很显然,既然有了交易,就算他想死也没那么容易;不把他最后一毫的价值榨出来,医死人是绝不会让他死了的;就算死了,尸体恐怕也还要继续为医死人试药。 医死人走了没多久,一队卫兵过来,扔进来手铐脚镣的钥匙和一套干净的衣裳,道:“快点换上,殿下要见你。” 交易成立了,他可以有机会保护故乡的老小了。激动的手脚都在颤抖,慌慌张张的换上衣服。 卫兵打开囚笼,又把手铐脚镣给他戴上,才押着他朝南天子的营帐过去。 营帐内,南天子威坐上位,下面站着大巫师、医死人、游里溪三人。 蛇影被押解进帐,跪拜行礼道:“贱民蛇影参拜南天子。” 南天子看着他,故意延迟稍许才开口,道:“起来吧,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蛇影看了一眼医死人和游里溪,道:“臣死不足惜,但臣不能累及家小。” 南天子余光瞟了医死人和游里溪,虽然不知道他们给蛇影灌输了写什么东西,但肯定跟两人有关。 不过,现在不是责备这两人的时候,问蛇影:“你们的兵员是如何编制的?都是些什么人?” 085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蛇影道:“据贱民所知,‘主人’将所有兵马分作三部分,唤作武部、工部和影部。武部主要由巫师和武士组成,是最主要的战力。工部负责从事商旅营生,为‘主人’敛财,人员最为复杂。影部介于这两者之间,是武部和工部的眼睛和耳朵,将各地的情况定期汇报给武部和工部。” 南天子吃惊不小,虽然已经想到对手不是一般的人,但没想到对手的势力竟然如此之大,扎根如此之深,涵盖如此之广。 阴沉着连,问蛇影道:“你的‘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蛇影扑通跪下,道:“贱民不曾见过‘主人’。” 早已知道的答案,南天子没有多少动容,道:“不必惊慌;你见过地位最高的上峰是谁?” 蛇影道:“是‘主人’的亲信传令官,称为夜之三郎的三个妖精;所有的命令都是他们带来的,依贱民猜测,除了掌管三部的三个头领之外,其余的人都没有见过‘主人’。” 南天子的脸色越加的难看了,藏在幕后的这只黑手比他想的更加难对付,简直就像是一个影子,可以随意依附在任何人的身上。 夜之三郎的消息也让南天子很在意,从九拐十八弯之后,五莲峰和药山从未间断过对夜之三郎的追查,却连他们的影子都没有看到。没想到会从这刺客的口中再次听到。 南天子沉思了半刻钟,呼口气,才又继续问蛇影:“你们的据点在哪里?” 蛇影道:“贱民不知,贱民等常年在各处打探消息,只有收到消息才会聚集,聚集的地点也每次都不一样。” 南天子道:“三个头领是什么样的人?” 蛇影道:“他们都带着面具,从不在人前摘下。修为似乎很高,但贱民从未见过他们动手。” 虽然蛇影愿意招供了,不过他知道的,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南天子渐渐没有耐心了,呼口气道:“好神秘的一伙人,层层管制滴水不漏;看来,只能等他们自己钻出来了。” 蛇影低垂着头,心里惊慌不已。 南天子歇了一会,又问道:“以你来看,今次前来会有多少人马?” 蛇影道:“影部一同前来的共有三十余人,从不同的路线监视殿下行踪;依贱民猜测,武部至多不过两百人,但个顶个都是高手;另外除了武部之外,应该还会有各路用心邪恶的妖精也瞄准了少主和殿下的人头。” 南天子道:“你倒是真有几分小聪明,不错,本王也想到了,你‘主人’绝不会派出太多的人,他知道这是个陷阱,所以绝对不敢自己跳进来;不过,他也绝不会放弃此等良机,所以一定会再次纠结那些心怀不轨的妖精向我发难,玩一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码。” 蛇影低头沉默,他还想给南天子献计,但是百越之主南天子,又是百越之地不遑多见的大巫师,又是巫门第一世家三大头领之一,怎么可能连这点小事都想不到。 南天子看着蛇影,缓了缓语气,问他:“双首鲛的家人都还好吗?” 蛇影答话道:“贱民不知,但应该已经释放;抓双首鲛的家人为质,是要让双首鲛刺杀南天子;如今刺杀失败,双首鲛身负重伤生死未明,应该不会对他的家人痛下杀手。” 南天子道:“有何凭据?” 蛇影道:“贱命并无凭据,只是贱命效命于影部已有五年余,多次参与行动,见过不少类似的事情,最后都是放了任职的。” 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凭据,也没有比这个更难的凭据。南天子松了一口气,又没有办法完全相信;沉吟道:“如此,也算一个好消息。” 蛇影垂首道:“是。” 南天子把目光移到医死人和游里溪身上,道:“你们听着,不管发生什么事,没有本王的命令不得对他的家小轻举妄动。” 听见南天子如此说,蛇影大喜过望,正要谢恩;被医死人抢先道:“殿下也知道,此事并非是臣下等红口白牙说了就能作数的,南天子卫军十万余,皆以保护南天子安危为重中之重;但凡殿下少了一根头发,愤怒的南天子卫军是谁也劝不住的。” 蛇影就是明白了这个道理,才要来见南天子,向南天子乞求道:“请殿下给贱民一把刀,贱民一息尚存,就不会让殿下少一根汗毛。” 他话才说完,游里溪怒吼道:“大胆,你是把我等南天子卫军当做摆设一般吗?若是要你一个刺客来保护南天子安危,我王颜面何存,南天子卫军军威何在!” 蛇影没有跟游里溪争论,再次跪拜道:“请殿下成全。” 被他这么说,南天子也十分的不悦,冷声道:“你的耳朵不聋,应该听见游里溪说的什么了;且说了,若是凭尔等乌合之众就能创伤本王,这百越的天下归入你主人囊中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南天子显然已经动怒,蛇影不敢再说,叩首道:“贱民狂妄,请殿下降罪。” 南天子道:“将他押下去。” 卫兵将蛇影押解出去。 南天子左手按着腰上的宝剑,右手柔太阳穴,长叹一声。问道:“关于此事,你二人有何看法?” 游里溪道:“臣没有听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医死人道:“臣以为蛇影没说假话,也没说真话;他隐藏了一些东西,一些我们真正想知道的东西。” 南天子道:“你觉得会是什么?” 医死人拱手作揖道:“天下的人,无不为名利左右。” 医死人抬头看了一眼南天子,从南天子的眼神中猜测到南天子跟他也是一样的想法,才继续道:“蛇影隐藏的,就是他得到的东西,或者是将要得到的东西。” 南天子苦笑道:“名利呐,实在是一把锋利的刀,不到死的一刻,被砍的人都不知道自己被砍了。” 医死人鞠躬作揖,道:“殿下还是坚持不对他刑讯吗?” 南天子道:“嗯,就算用刑恐怕也只能问出一些没用的东西来,又何必要多此一举呢。” 医死人不在说什么,确实就如南天子说的,从蛇影的口中不可能问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来。蛇影现在极力想要抹掉自己和不归山的罪责,若是知道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肯定刚刚就主动说出来了。 营帐中,三人又沉默了好一些时间,南天子叹口气,对医死人和游里溪挥了挥手,道:“没别的事的话,你们都退下吧。” 医死人和游里溪互看一眼,拱手作揖道:“臣等告退。” 自离开汇水崖之后,天气变得好了,就连路也变得平坦安稳起来,一路相安无事到了丽水。 丽水是从五莲峰道乌蒙城要经过的第二个难关,也是最有可能跟敌军交手的地方。 黄昏时分,队伍在一处河滩扎营。南天子望着丽水来的方向,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敬佩之意,道:“金生丽水,好一个富庶之地。” 一旁相伴的游里溪道:“殿下此行已不是什么秘密,前面不远就是淘金的地方,在此间淘金的人必然前来参拜,刺客很有可能藏匿其中,该当如何,还请殿下指示。” 南天子道:“一切照旧,本王既然到了这里,受到当地百姓的礼遇,岂能因区区刺客而辜负了百姓的好心。传我命令,即刻起要小心行事,以免对无辜百姓造成误伤。” 南天子给游里溪出了一道难题;此行步步危机,要想最低程度的减少对民众的伤害最好的办法明明是禁止民众靠近南天子车驾,南天子却偏偏要冒这个险。而身为伪军首领的游里溪,必须要将这个几乎不可能的任务执行到底。 不管多难他都必须要完成,作揖道:“臣明白。” 南天子朝他摆了摆手,道:“去准备吧,自己也要小心些。” 游里溪应了声‘是’,退下去找仇煞和医死人商量明天的护卫。 大帐之中,上座是空着的,堂中有仇煞、医死人和游里溪三人。游里溪先开了口,道:“南天子执意要接受民众参拜,如此良机对方绝不肯放过的,不知二位可有应对之策?” 医死人沉吟道:“路上还可以依靠我的蛊毒,可是殿下接受民众朝拜之时,除了多加警惕,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们要面对的是一群极为可怕的死士,他们所有人都必然是抱着决死之心而来。” 仇煞道:“昨天的时候我已经收到五莲峰的讯息,家主似乎也认为丽水是最危险的地方,刺客混入了淘金的人群之中,五莲峰的巫师和武士应该也相同的行动。但如此一来,我们也面临着一个问题,完全无法分清敌我彼此,更加不能轻易动手。” 游里溪心如火烧,道:“难道我们能做的就唯有提高警惕而已?” 仇煞道:“除此之外,暂时也没有更可行的办法了。” 医死人道:“将军也无需太过担忧,放眼百越能与南天子一战的人并无许多,要想在瞬间取下南天子的人头更是不可能的;只要有一瞬间的缓冲,我等必能挡在南天子身前。又有巫门第一世家的家主玄穹亲自领队相助,不论是谁来了也休想占到半点便宜。” 086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游里溪道:“二位说的虽有道理,可如今之势我心难安呐!” 医死人道:“将军的心情在下也并非不能理解,只是眼下已是紧要关头,将军身为卫军头领,可千万要把握得住,一旦操之过急,难免遗漏了什么,给敌人可乘之机。” 游里溪叹气,医死人说的道理他也不是不知道,可事关重大,他实在难以安然不动。 医死人皱眉沉思了稍许,道:“依我看将军还是再去审审蛇影,从他的嘴里或许能敲出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的秘密来。” 游里溪实在是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应声道:“也好,两位若有什么良策可千万要告诉我。” 仇煞和医死人答应了,游里溪才赶去囚车那边。 游里溪刚走,仇煞道:“你支开他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医死人道:“没有,我只是觉得他还太年轻,做事不够沉稳,然他去审审蛇影,能够消磨时间,省的他胡思乱想,忙中出错。” 仇煞看着医死人,道:“你就一点也不担心?” 医死人道:“我对自己的能力足够自信,所以,对我主南天子的能力更是绝对信任。何况,暗中还有个巫门第一世家的家主玄穹,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人能在如此严密的防范之下刺杀南天子。” 仇煞道:“换言之,如果南天子真的遇刺,百越顷刻之间就会陷入战火之中,三千城池不过是秋后的黄叶,而来犯之敌是卷起的狂风。” 医死人道:“这样的事情是绝不可能的,就算是战神蚩尤,就算是崇伯君也绝没有这样的力量。” 仇煞道:“不错,若真有这样的本事,也轮不到我等来跟他勾心斗角了。”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都选择了沉默,大帐之中分明还有人,却静得使人害怕,就连风吹过的声音都变得格外的吵,账外的两个卫士不由得打了个寒颤,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大冬天的,硬是无故出了一身虚汗。 太阳已经落山,南天子还站在丽水河边,手里握着一把河沙,望着丽水来的方向。问旁边的侍卫道:“明日,你可准备好赴死了吗?” 侍卫道:“属下自入南天子卫军起,早已忘了何为生死。”他的双眸坚韧无比,没有半点的迟疑或者畏惧。 南天子的脸上露出一个不知是哭是笑的表情,道:“嗯,我跟你一样,自入了药山,早已忘了何为生死。” 侍卫道:“殿下不会死的;南天子卫军此行千余人,只要有一个还活着,殿下一根汗毛都不会少。” 南天子点了点头,道:“嗯,我相信你们,回去吧。” 南天子回到营帐,仇煞和医死人还在。两人见礼,南天子道:“有什么事吗?” 仇煞上前一步,作揖道:“殿下可看见今天日落后的天色了吗?” 南天子道:“看见了。夜色苍苍,苍茫的夜色中也不知道隐藏了多少吃人的野兽,只是它们谁也不敢先露出獠牙,因为它们都怕,怕本王挖好了灶,架好了锅等他们跳进来。” 仇煞道:“殿下的意思是?” 南天子道:“锅都已经架好了,哪有不做饭的道理;肉不会自己跑来,想吃鸡鸭鱼肉还得自己去抓。” 仇煞稍作沉默,道:“属下明白了。” 医死人接话道:“属下还有一事要请示殿下。” 南天子知道,若不是天大的事情,医死人是绝不会以这个态度跟他请示的,慎重的点了点头,道:“你且说说看。” 医死人道:“属下练出一种新的蛊虫,若有合适的时机也想拿来试试。” 医死人的蛊虫,一向是其毒无比,沾上零星半点都有可能丧命;加上他又以如此这般的态度请示,让南天子心怀不安,问他道:“若是无辜之人中了蛊毒,有得治吗?” 医死人回答道:“虽有解药,但此蛊毒性甚烈,平常人中了蛊,片刻即死,治无可治。” 南天子犹豫了很一会,叹气道:“需谨慎些,不要伤了无辜百姓。” 能够得到南天子的准允,对医死人来说可是个天大的好消息,连忙应承道:“属下谨遵君命。” 南天子的脸色很不好看,他本不应该答应医死人的,蛊虫一旦沾了血腥,医死人要想完全控制也不容易。 但是他也没有办法不答应,走到了这里,已经到了决定生死之时;若非知道非生即死,医死人也不会向他提出这样的请求。 这一夜依旧平静,平静的山野间听不见虫鸣鸟叫,只有冷风嗖嗖的吹过,带走一些灰尘和呼出的气息。 东方露出一点鱼肚白的时候,南天子行营已经收拾完毕准备启程了。 新的启程,南天子弃车骑马。即便游里溪等人都坚决反对,也没有使他改变心意。 南天子有他自己的考虑,他和余亦生都是敌人的目标,两个人在一起正好让对方如意;但是如果南天子骑马的话,对方必然首先要对付他,车里的余亦生就是安全的。 马车里的余亦生还睡得很香,奶娘和两名侍女陪在他的身边;原先温柔美丽的侍女已经换上了劲装,手握快刀。红妆依旧在,只是似水柔情都化作了巾帼眉眼。 奶娘轻轻的摇晃着摇篮,小声给他唱摇篮曲,哄着不要他在这时候醒来。 奶的手里持有一株常开花,虽然有些黯淡了,但确也是巫女的象征。 侍女看了一眼,问她道:“奶娘也是巫女?” 奶娘轻轻点头,双手握着常开花放在胸前,闭上眼睛祈祷。然后才开口道:“年轻的时候也曾梦想要做一个夫人霓华衣一样的巫女,嫁给家主一样的男子;只是我的出身和悟性都不太好,二十岁的时候才练出一株常开花;后来遇见我的丈夫,结了婚有了孩子,就没有再修炼了。” 侍女看着奶娘,心中有些不好的感觉。从五莲峰出来之后,奶娘很少笑,心里似乎藏着很多事情。 现在,已经到了不能不问的时候了,握紧手中的刀,嘴角拉起个还算温柔的笑容,开口道:“我有些事情不大明白,奶娘可否赐教一些。” 奶娘点了点头,道:“你是想问我怎么会给这孩子当奶娘吧。” 侍女的心绷得更紧了,如果奶娘说出什么不对劲的话来,她会毫不犹豫的出刀砍下她的脑袋。 好在奶娘没有任何不轨的动作,只是脸色变得有些悲伤起来;小半天才说道:“我的大儿子,是大巫师月残刀的门生,参与了九拐十八弯一战。” 侍女心头一怯,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九拐十八弯一战,五莲峰活下来的只有四个人,大巫师月残刀、夫人霓华衣、少主余亦生以及狐妖伊殇,其余的人皆尸骨无存。深感不该多问,自责道:“抱歉,是我失礼了。” 奶娘摇头,苦笑道:“没什么。”顿了顿,看一眼侍女,又说道:“听闻夫人奶水不足,我就极力要求要做这孩子的奶娘;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我的孩子死了,此仇不能不报;第二是我的孩子没有完成的任务,为娘的要替他完成。” 侍女颔首以示敬重,道:“真不愧为五莲峰的巫女,小女子敬佩万分。” 奶娘回之以笑意,只是丧子之痛在她的心里留下了太大的伤疤,虽然在笑,却丝毫感觉不到她有开心。 差不多中午的时候,南天子一行到了淘金人聚集的地方。 因为知道南天子今天会经过此地,所以一大早就开始准备。先遣的探马刚刚现身,就被个商人打扮的男子叫住,跟他搭话道:“小人叠水城派驻丽水管营水清,请问斥候,南天子还有几时到此地?” 南天子已有吩咐,如果有人询问他的行程就实话实说。斥候告诉水清道:“殿下约午时过半会到此地,一路上不太平,斥本将在前面探路,你这地可有什么生人到来吗?” 水清楞了一下,赶紧回话道:“斥候这可为难小人了,丽水是个生金子的地方,淘金的工人买卖的商旅来往无数,小人每天见到的一大半都是生面孔。” 斥候皱了皱眉,又问道:“这处有多少营房,长官是谁?” 水清答话道:“此地共有二十二处营房,始安和叠水各占一半;长官乃是南天子亲自任命的丽水协防将军。” 这个丽水协防将军斥候知道,虽然是个武职,他本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柔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却很擅长与各种人打交道;因为丽水是始安城和叠水城共有,双方常有摩擦,所以南天子才让他来管这里,日常工作就是调和双方的矛盾。 斥候沉思稍许,翻身下马,与水清道:“你带我四处走走。” 水清疑惑道:“斥候不去见将军吗?” 斥候摇头,道:“他应该忙得很,我自己四处看看就好。”斥候神色凝重,手一直紧握着腰间的佩刀。好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寻常之处。 水清的心也悬着,南天子此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路上几番险些遇刺的消息也早就传遍天下;这样的情况,一旦有什么突发事故,首先要被问责的就是他们这些管营。 087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个时候,小命要紧,听从斥候的指令带着他去了营房。 淘金的工人都去广场上等着迎接南天子了,营房里一个人也没有;这倒是方便了斥候查看。 进去营房,他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问水清道:“近日有新的淘金人来?” 水清道:“小人的营房一共住了两百二十七人,有三十四人是近两个人才来的,其余的都是已经来了两三年的了。” 斥候握紧手中的刀,余光瞟了水清,问道:“他们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举动?” 水清大惊,恐惧的问:“斥候怀疑他们?” 斥候道:“不,我只是以防万一。” 水清的心总算放下一些,告诉斥候:“倒是没什么奇怪的举动;不过有一件事让属下很在意,不知道可说不可说。” 斥候竖起耳朵,道:“且与我说说。” 水清道:“他们是拿着我家主人新纳的小妇人的亲笔信来的,说是跟我家主人的小妇人是同乡;可据我所知,我家主人新纳的小妇人自由为婢,十几年间不曾返乡,应该跟乡里没什么联系了才是。” 斥候皱起眉头,问他:“这事有向你家主人说过吗?” 水清摇头道:“没有,那时候南天子尚未出行,小人以为是小事就没跟家主禀报。” 斥候轻轻‘嗯’了一声,道:“或许是我多心了。” 水清跟在他后面,等他把营房全部查看了一遍才问道:“要小人将他们唤来吗?” 斥候犹豫了一下,道:“不必了,南天子应该快到了,你跟我一同前去迎接。” 丽水官道,距离淘金人营地约还有两刻钟路程;协防将军带着一支十几人的小队赶来迎接,见礼道:“臣丽水协防将军拜见南天子,请殿下径直过去,不要停留。” 南天子策马上前,问他道:“为何?” 协防将军道:“这几日,叠水、始安两方均有增派人手,臣暗中观察,发现来的都不是事很美良善之辈,必是冲着殿下来的,殿下若是在此地停留,岂不正好称了贼人的心意。” 南天子‘哈哈’笑了两声,有些猖狂的道:“如此,本王更是非要见一见不可了;不知道是谁要吃本王的肉,总是心慌得很;知道了,也就安心了。” 协防将军还想说什么,南天子摆手道:“不必说了,你只管做好你自己的事就是了。” 知道不能改变南天子的决定,协防将军只得叩首应声道:“臣为殿下引路。” 协防将军领路在前,两只眼睛溜溜乱转,身子不停的发抖,两只手紧紧的握住长刀。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吓得他慌乱的要拔刀;可是他一个文弱书生,要想拔出三十斤重的长刀也不容易,每次都是刀拔出一半发现不过是虚惊一场。 南天子轻轻夹了一下马肚子,过来跟他并行的位置,宽慰他道:“无需紧张,他们可比你沉得住气多了,不会这么快就亮出刀子来的。” 协防将军的额头直冒冷汗,连连应声道:“殿下说的是,只是微臣心中惶恐,实在静不下来。” 南天子道:“既然害怕,何不好好待在家里,本王又不会怪罪于你。” 协防将军义正言辞道:“臣不怕死,只是担心贼人对殿下不利;殿下对臣有救命之恩、知遇之恩;今日殿下途径微臣治所,若是有什么万一,微臣就是万死也难恕罪。” 对这个协防将军,南天子看中他的才能,却对他的‘迂腐’颇为头疼;叹口气,语重心长的说:“命只有一条,人也只能死一次,死了就再也没有了;你虽是我坐下臣子,却不善武斗,护卫的事情还是交给护卫去做,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 协防将军道:“殿下所言,恕臣难以从命;为臣者,为君而活,为君效死;若事有不测:臣替君死,天经地义。” 南天子无奈笑了笑,道:“我说不过你,随你罢;但你听着,普天之下的生命都是一样的,人也好、妖也罢,都只有一条命,只能死一次;故而,任何人也不该轻贱自己的性命。” 协防将军应了声‘是’,又说道:“殿下说的自然不会错,只是臣以为命虽相同,性却不同;人也好,妖也罢,有善有恶,有为公为私;殿下以天下为公,自然也该享九五至尊之福。” 这个协防将军的‘迂腐’,几年前他还在药山的时候南天子就已经领教过了。 南天子看中了他的才华,却对他的条条框框很不喜欢!把他放到丽水来,愿是希望多接触一些人能够对他有所改变,现在看来这几年他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变得更加‘迂腐’了,没办法,只能随他自己去。 丽水淘金营房后面的官道上,淘金人加上商旅超过万人,都翘首以盼。 见到南天子卫军先锋的一杆旗子眼入眼帘即叩拜道:“下民等恭迎南天子大驾,愿我主永享大福。” 南天子策马上前,锐利的目光朝人群中扫了一眼,叫道:“诸位无需多礼,都起来吧。” 南天子正要下马,不知何处飞来一支羽箭,好在南天子早有防备,勉强躲开,险之又险的擦着他的脸颊飞过。医死人连忙上前来,给南天子的伤口上抹一些药剂,道:“箭上有毒,殿下要小心了。” 南天子微微点头,摆手阻止他挡在身前;像没事人一样站起来,望了一眼那支羽箭,握紧手中的宝剑。 转过身来见到刚刚准备起身的人又都抱着头跪在地上,嬉笑着开口道:“这附近有只调皮的猴子,并非什么大事,不要坏了大家的心情,诸位都快快请起;素闻黄金出丽水,本王也早就想要见见你们这些从沙子里淘出金子来的脸。” 聚集了数千人的地方,却静得只有微风沙沙吹过的声音。 他们不敢抬头,南天子再次叫道:“都抬起头来,你们是百越的儿郎,百越的男儿没有一个怂包,怎能被区区一只猴子就吓破了胆。” 这一下,终于有人抬起头来;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所有人都抬起头,南天子叫道:“都起来吧。” 他话音才落,人群中传来一声闷叫;一颗头颅落到了地上,鲜血喷了周围的人一身。 众人还来不及慌乱,就听见有人叫道:“丽水之地绝不容许有人胡来,叠水男儿都听着,有人胆敢觊觎南天子,必是踏我等尸体过去。” 话音未落,又有人叫道:“始安来的兄弟们不要落下了,抄家伙护驾。” 一阵慌乱之后,淘金的工人大致分成了四拨,叠水、始安和刺客。 事发突然,刺客也没有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围成一团负隅顽抗。看样子是绝对不会投降的了。 南天子拨开卫军和淘金人上前,问他们:“你们都是什么人,从何而来?”他的手里摁着佩剑,眉头紧皱,双眸中已经没有了往日的仁慈。 “他们都是地狱里的冤死鬼,从地狱里爬出来就是为了取你的性命。” 听见这话,所有人都朝着林子里望去,不知何时,距离南天子约一百二十步之外的地方多了个人;身着绫罗锦缎,手里一把漆黑的快刀;懒懒散散的好像是无关紧要的过路人,但他的眼神却明明盯紧了南天子,只等待一个出手的机会。 南天子转身向他,问道:“阁下是谁?” 那人道:“杀你的人。” 南天子道:“我知道,我是问你的名字;既然你是来杀我的,我总要知道是谁要杀我。” 那人笑了一下,微微点头,道:“说的也对,你总要知道死在谁的手里;我叫火刃;我的名字你可能没听过,但你应该知道六百年前有两大高手:剑雨宿星,毒狼百羽,他们都曾摆在一人之手。” 南天子心头一惊,手中宝剑出鞘半寸,盯着他手上的快刀,道:“我听说过,那人使一柄漆黑的快刀,喜欢穿金戴银,却从不珍惜,每次穿上新衣服都要在泥地里打滚。” 火刃很满意他的回答,得意道:“真不愧是百越之主,如此知音,可惜,实在可惜。” 南天子暗中呼口气平复心情,道:“不必可惜,今日你我放对,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火刃摇头,道:“不,你不是我的对手;在九孔桥的时候我见过你的本事了,我有绝对的信心。” 南天子不屑笑道:“是吗,如此一说我倒是很期待跟阁下一较高低了。” 火刃道:“既然如此,不如我们做个赌注。” 南天子心中有许些期待,他知道自己绝不是火刃的对手,但是,如果是赌注的话,他能赢也说不定,问火刃道:“你想赌什么?” 火刃道:“一百为限,一百个回合之内我取下你的项上人头;至于赌注嘛,今次主人出动刺客一千,你若赢了,这一千条命都送给你。你若输了,你的命和帝主大印我都要。” 火刃的猖狂没有给南天子丝毫的侥幸,反而使得南天子更加紧张了。心虚的甚至不敢直视火刃,他不怕死,可是要拿帝主大印做赌注,他也赌不起。 088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不过他并没有选择,因为就算他拒绝,结局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所幸的是,他的运气不错;进退两难之际,不知何处传来声音:“前辈欺我兄弟,未免不合适,不如让在下来领教如何。” 这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就连南天子和火刃也没有立刻听出他真正的位置。 不过,人多力量大,很快有人发现了他的位置,从江边向这方来。一张大斗篷遮住半张脸,手里一根牛头权杖;每走一步,权杖就在地上砸出一声闷响。 见到此人,火刃也不敢再是一副懒散模样,凝目望着他,似笑非笑的道:“原来是余永敕来了,我说怎么一路都感觉有一双眼睛盯着我这颗脑袋呢。” 玄穹摘下斗篷,道:“惭愧的很,一路跟来,到了这里才认出前辈。” 火刃似是得意的笑了两声,道:“可惜,实在可惜。” 玄穹还是不紧不慢的一步一步的走过来,问他道:“不知前辈为何可惜?” 火刃道:“可惜我虽然不是你的对手,但跟你大战三天三夜的信心还是有的;可惜南天子卫军和五莲峰的巫师是绝对挡不住我的死士三天三夜的。” 玄穹似乎顿了一下,不过谁也不敢肯定的说自己看见了,因为玄穹还在不紧不慢的一步一步的朝前走,还是不紧不慢的说:“那是很可惜,不过到了这份上;我也只好赌一把了。” 他虽然是这么说,不过丝毫听不出有‘可惜’,更像是胜券在握,只不过懒得争这些有的没的。 他的自信,让火刃的心也有了动摇。 不过,事已至此,绝没有回头的机会,火刃警惕着缓缓起身。他刚刚站起来,四面八方就冲出来上千死士,将南天子等人包围起来。 火刃看向淘金人,道:“殿下该不会想让他们跟你陪葬吧?” 南天子道:“如果前辈可以大发慈悲,我倒是很想劝他们离开。” 火刃道:“那就请他们离开吧。” 不过,谁也没有要退缩的意思,反而吧手里的家伙握得更紧,准备拼命了。 南天子不想牵扯无辜的牺牲,叫道:“诸位且都先让一下,若我要输了再来援手也不迟。” 众人面面相觑,不过谁也没有后退半步。火刃可不想浪费多余的力气,不屑道:“我看你们还是听南天子的吧,不然看到我屠杀,他还要分心保护你们,就更加危险了。” 叠水和始安派来的管营算是比较懂事的,知道火刃说的也是事实,叫道:“管营武士留下,其余的先行撤出。” 这个算是底线了,最后丽水协防将军治下一共留下二十二个管营及四十余名武士,加入到南天子麾下的战力之中。 双方战力大概定型,火刃看向玄穹,他已经步入包围圈,一众死士虎视眈眈,只是面对这个大巫师,所有人都害怕的发抖。 火刃上前几步,站到了官道上,对着玄穹喊道:“南天子和令公子,你若愿舍其一,我也可以撤军。” 玄穹冷笑道:“看来,五莲峰还真是被小看了。” “被小看的何止五莲峰,他们恐怕早已不把我百越诸城主、世家放在眼里。”声音从北边传来,寻声望去,来的是昭觉城刘珏夫妇和其弟刘钰。 刘珏夫妇的双手还藏在斗篷里,也看不到有什么恶意;刘钰却要暴躁的多,长柄大刀拖在地上,‘铧’的声音刺得人耳朵发麻,心也跟着颤抖。 三人与玄穹前后一步到了南天子所在之处,玄穹颔首道:“姐姐、刘珏、刘钰两位兄弟,玄穹感激不尽。” 刘珏微笑颔首,道:“玄穹你客气了;五莲峰与昭觉情同手足,岂有不出的道理。雾歌也说好几年不见妹妹,想念的紧;奈何事出有恙,不得不以如此方式相见。” 雾歌全面霓雾歌,是霓华衣的姐姐,是百越之地修为之高不遑多见巫女。 他们新朋旧友自顾的叙旧,火刃就不大乐意了;喊道:“打扰你们叙情实在抱歉,但我很赶时间。” 刘钰是个急性子,原本就很不耐烦了,又听到他这么说,长柄大刀在地上一拖,自下而上朝火刃劈了过去。 火刃向后跃起避开他的攻击,不屑道:“你不是我要杀的人,我不想脏了刀,退下。” 刘钰怒目圆瞪,两眼几乎要喷出火来;冷哼道:“快刀火刃,早就想领教了。” 紧接着一声破风响,长柄大刀已到了火刃眉宇之间不足一寸的地方。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道火光,‘铮~铮~’两声急促而沉闷的兵器碰撞声几乎同时响起。 只一刹那,一切又归于平静,刘钰被扔到了玄穹脚边,手中只剩下半根长柄,右臂上斜切一条伤口,连肉带骨将整条手臂切开了一半;刀刃和另一半刀柄倒插在火刃脚边,刘钰原来的位置站着刘珏。 刚刚的那一刀,如果不是刘珏及时出手,应该要将他整个人切成两半的。 不过,火刃跟刘珏并没有多余的交手。 各自退开两步,火刃四下张望,道:“若是没有另外的伏兵,这场仗我还是有绝对的信心能赢;所以,如果昭觉的三位现在要走,我不会拦着。” 刘珏摇头道:“但我绝不会走的。” 火刃叹气,道:“看来,今次我是必死无疑了,不过,能死在两大巫师联手之下,也算是死得其所。” 刘珏又摇头,与他说道:“不,你我较量伯仲之间。玄穹技高一筹,他对付你就够了。” 火刃点头,笑道:“不错,我的承认他绝对能够杀了我,但是结果不会改变;南天子和余家少主必须得死,也一定会死。” 刘珏皱眉,余光瞟向四周。不知何时,周围已经聚集了约莫七八千的妖魔鬼怪,而敌军的数量还在增加。 南天子踱步过来,开口道:“还有一件事要跟前辈请教!” 火刃望了望天空,道:“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希望你能快一点。” 南天子道:“你们的目的是什么?” 火刃道:“不知道,我只听主人的命令行事,他让我杀谁我并杀谁;其余的一概不问。” 南天子又问:“你的主人是谁?” 火刃道:“那时候我快死了,是他救了我,又给了我新的衣裳;别人都叫他主人,我也就叫他主人,别的,不知道。” 看样子是什么也问不出来的了,南天子只能放弃。火刃的耐心也差不多到极限了,目光穿过刘珏和南天子朝玄穹看去,道:“可以请两位让开吗!” 刘珏和南天子让开,玄穹跟火刃终于碰上了。 另外的人也纷纷亮出兵器,随时准备把刀子插进敌人的肚子里。 正此时,又有人喊话道:“紧赶慢赶,总算没有来晚;始安城百羽鸿归奉命勤王,率兵来迟,向南天子殿下请罪。” 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个白衣少年,年约十五六岁,手中一柄快刀,腰上一柄短刀;刀柄末端是狼头形状;有十名武士与他同行,与他的装扮如出一辙。 始安城百羽世家,毒狼百羽之后。火刃看他一眼,嘲讽道:“你敢前来,本事定然比你老子要好一些咯。” 百羽鸿归道:“不,在下连家父十分之一的本事也没有学到;所幸,在下是来勤王的,不是来复仇的。” 火刃的上青一阵白一阵,难看极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百羽家的小子嘴上如此不饶人。 可惜的是,时势无常,他没有时间教训百羽鸿归,又有人喊道:“丽水是始安、叠水共有,这节骨眼上却落人一步,实在是羞煞我矣;叠水城孙长怙奉命勤王,率兵来迟,向南天子请罪。” 孙长怙话音未落,丽水卷起一阵风浪,数百鲛人跃到岸上,领头的正是镇边将军双首鲛;跟其余的人不同,他一上岸就杀了好几个人,是带着满腔怒火来的。 闯入包围圈,朝南天子跪拜道:“罪臣双首鲛帅部下亲卫一百一十七人,愿为南天子效死。” 不等南天子让双首鲛起身,几片常开花散落下来,花雨之间,五个偏偏仙子落足下来,为首一人朝南天子见礼道:“哀牢山冷梅奉命勤王,小女子初次远行不识路径,以致迟了一些,向南天子请罪。” 林中突然竖起一杆帅旗,旗帜下一男子朝南天子见礼道:“榆城孟兮子奉命勤王,已在林中潜伏多时;那日南天子过榆城不入,我家城主以为未尽地主之谊、君臣之礼;今次特令末将领兵三百供南天子驱使。” 孟兮子大大咧咧的走入包围圈,将一块令箭交于南天子。 各方来勤王的援兵或几人,或十几几十人,人数虽不多,却都是各家的精英。 战局彻底反转,火刃的脸色就像是抹了一层墨汁,四下瞅了几眼,道:“百越千城,八九都已到了,身为东道主的朱堤必然不会干坐着,该不会是古天羚那老东西亲自来了吧。” 人群中掠出一道黑影,径直到了南天子等人跟前,跪拜行礼道:“侄女古灵拜见众叔伯。”这姑娘只八九岁模样,身着黑衣,腰上跨着一把比她还高一些的长刀。 089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南天子扶她起来,问她:“是你父亲叫你来的?” 古灵道:“是,父亲母亲在城中准备迎接王叔,让太叔公季常与侄女一道来此地迎接众叔伯。太叔公又说:这些个用心不良之辈一个也不能放走,所以他领兵堵在他们的退路上,让小女前来拜见众叔伯。” 南天子露出个很温柔的笑容,叫她到:“马车里有个小孩,算是你的弟弟,去保护好她。” 古灵侧着脑袋看了一眼马车,高兴的应了声‘是’,起身一摇一晃的过去马车旁边;挺直了身子站着,右手紧紧握住腰间的长刀。倒是有些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 车里的侍女掀开帘子,叫她道:“上来吧。” 古灵犹豫了一下,还是钻进了车里。 火刃已是怒火中烧,拔出长刀怒吼道:“百越千城,自崇伯君之后就没这么团结过了;能让各城主世家齐出,本作今日葬身于此也算是死得其所。”火刃摆开架势,锐利的目光扫过各城兵马,沉声道:“你们是一拥而上还是车轮战?” 与火刃对阵,不论一拥而上还是车轮战都不是上上之策;各城虽然都派出最为精锐的小队赶来勤王,可是在这数万精锐之中真正能够跟火刃一较高下的只有那么几个。 勤王大军虽然是各自为战,但人群中却有一人可以号令群雄;便是百越之地号称巫门第一世家的五莲峰余家。 玄穹牛头权杖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震慑了众人,即下令道:“各城依东南西北演兵布阵,不可放走一兵一卒。” 还没有等各城动起来,玄穹自己已经忍不住朝火刃迈动步子。 两人相距仅十步的位置,玄穹道:“今日聚集于此的,都是为南天子而来,也是为余家而来;永敕虽不才,好在有诸公相助;诸公助我已是天大的情义,手刃前辈这等遭天谴的事情,不敢假借诸公之手。”紧握牛头权杖,盛气凌人极具挑衅的道:“五莲峰余门永敕向前辈讨教,一分胜负,二论所依,三决生死。” 玄穹是百越之地数一数二的大巫师,修为之高世所罕见,称为五莲峰立门十一世家主中最强一位,修为直逼余家的五位祖先;当今百越尚行走于世的巫师之中可说是无敌手。 火刃深知败局已定,玄穹的到来在他的意料之中,甚至就算是五莲峰的五位祖师亲自前来他都不会觉得惊讶,可是百越千城派兵勤王,这可是大大的超出了他的意料之外。 在火刃看来,百越千城各城主世家貌合神离,都恨不得对方早一点死,好过去接受它的地盘。他不明白各城到底为什么要派兵勤王,问玄穹道:“你给他们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让各城都心甘情愿的派兵勤王。” 玄穹的余光看了身后那一群各城派来的精锐,也不由觉得好笑起来。叹气道:“这样的情况,是我也没有想到的。我料定朱堤和昭觉一定会来,其它的,没报什么希望。” 火刃不相信玄穹真的不知道,他认定是玄穹说动各城主派兵勤王,咬牙道:“但他们来了,为五莲峰而来,为南天子而来。” 看到火刃颓败的模样,玄穹毫不掩饰的露出得意之色,嘲讽他道:“是的,他们来了,你失算了,也失败了。” 火刃的刀握在手里,却不敢出手,他知道自己绝非玄穹的敌手,心中还有很多迫切希望解开的疑惑,否则,会死不瞑目。 玄穹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开口道:“我猜:是九拐十八弯一战让各城主很生气,百越千城虽不睦,终究是兄弟之邦;我可欺,他人不可欺。”玄穹凝目望着火刃,问他道:“我这么说,你听得懂吗。” 他这么问当然不是关心火刃,而是切切实实的在羞辱火刃。嘲笑他空有一身本事,却只能孤单的活在这世上,连最基本的人伦情义也不懂得。 火刃也不知道是没听到玄穹的嘲讽还是根本不在意,垂着脑袋低声自语说了句:“原来是这样,主人,你失算了。” 语罢,忽地抬起头来,手腕轻一转,手中快刀顷刻之间斩出千百下,如雨点一般的都朝玄穹落下。 火刃,刀如其名;每一刀都带着幽蓝而炙热的火焰;每一团火焰都是一株含苞待放的食人花,任何人一旦被吞噬,顷刻间就会尸骨全无。 这些火焰都将在靠近玄穹的一瞬间绽放开,原本拇指大小的火花膨胀百倍,能在眨眼之间吞没一头水牛。所有的火花一齐绽放的话,整个丽水都将化作一片焦地,今后数十年间都不可能长出寸草。 见到火刃放出的这些火花,刘珏大惊喊道:“玄穹小心,那是幽冥业火。” 听见这个名字,在场所有的巫师都立刻使出看家本事护住自己。 幽冥业火,据说是幽冥界阎王殿上的照明之火,以众生所作之业孽为薪,焚烧所触及之一切生命。是天地生养的最为古老的神火之一。 玄穹不躲不闪,牛头权杖轻轻抬起在地上砸了一下,一阵刺耳的铜铃声后,幽冥业火竟都消散于无形。 他如此轻易就破了来势汹汹的火团,使得众人不得不怀疑这幽冥业火是不是真如传说中的那般恐怖,使得众人不得不怀疑眼前的火刃是否就是那个以一己之力击败剑雨宿星、毒狼百羽的大巫师,使得众人不得不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眼见花了。 可是,即便是心中有千般不解,也绝没有人敢轻举妄动;因为破掉幽冥业火的是玄穹,是他们无法企及的存在。 见到玄穹如此轻易就破了幽冥业火,火刃也是吃惊不小,错愕的目光中露出更强的杀气,左右挥刀,幽冥业火再次如繁星般落下。 这一次,数量更多,来势也更猛;就连玄穹也无法继续淡定了;牛头权杖横在胸前,口中唱着咒语,双手急速的抖动起来。 随着他双手的抖动,权杖里废除无数的黑虫,只有萤火虫大小;拦在玄穹更前,扑腾扑腾的煽动着翅膀。 一大片虫子在玄穹面前煽动翅膀,却一点风也没有起。虽然一点风也没有,幽冥业火却无法靠近,反而被吹了回去。 一群人之中,还是刘珏最有见识,长呼口气道:“永敕兄弟的修为,我穷极一生恐怕也追不上。” 刘钰不解,问他:“哥哥认得那是什么?” 刘珏道:“你听过昆仑尸蝇吗?” 刘钰楞了一下,不由得咽了口水,道:“你说那是昆仑尸蝇?不是说只有昆仑绝境深处,众神居住的地方才有吗?怎么会在这里见到?” 刘珏道:“所以我说玄穹的修为,是我穷极一生也追不上的。” 刘钰道:“听说昆仑尸蝇只活在昆仑绝境最深处众神居住的地方,是众神用自己的血肉饲养的,玄穹莫非跟昆仑众神也有牵扯?” 刘珏摇头,道:“不知道,也不是我们该知道的。” 刘钰明白,这是玄穹的私事,就算是好兄弟也不能问,所以他就不问了。他这个人有个好处,那就是不该自己知道的事情绝不知道,不该自己过问的事情绝不过问。 见到玄穹放出的虫子,火刃的脸色瞬间成了猪肝色,出招有了那么一刻迟疑。 就是这一个短暂的迟疑,给了玄穹可乘之机,千钧一刹之际,玄穹的牛头权杖已经到了火刃的天灵盖上。 火刃连忙回招抵挡,险之又险的躲过了一击,但是局面完全反转,现在轮到玄穹主动进攻。 玄穹的攻击远没有火刃那么华丽,远没有阻挡那么优美;他只是单纯的挥动牛头权杖朝火刃砸过去。 至少观战的人都是这么觉得的。 但是即便如此,火刃也是只有招架的份,根本分不出半点力量和心思来反击。 不知为何,虽然没有看见玄穹使用任何巫蛊之术,可是火刃总觉得玄穹的牛头权杖上好像被附加了什么奇怪的力量,没一下都在削减他的力量甚至生命。 火刃是个喜欢华丽的人,喜欢一切华丽的事务;衣着华丽,行为华丽,招式也异常的华丽;即便处于劣势,他也让所有人见到了他的华丽。 分明只剩下防守的份,分明稍一不慎就会性命不保,他却没有半点的凌乱,一招一式就像是在翩翩起舞。 分明节节败退,分明败局已定,可是他的动作却比玄穹更加优雅美丽,更加叫人难忘。 交手近千个回合,在玄穹疾风暴雨般的攻击之下,火刃终于慢了半拍,左肩被玄穹削下二两肉来;鲜血像是喷涌的泉水,噗嗤噗嗤的冒出来。 他的左臂已经废了,胜负已经分出来,玄穹也没有急于取他的性命,收了杀气,立于他五步之外,问道:“你的主人是谁,只要你说了,我答应放你走。” 火刃不屑嘲笑他道:“如果我们互换身份,你会说吗。” 玄穹什么也没有再说,也没有朝火刃出手,转身一步一步的走了。他走的很慢,就好像走在泥沼上,小心翼翼的,只有先走出的一只脚踩稳了才会迈出另一只脚。 090时优良讲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玄穹才走出去五六步,火刃有强撑着身子身子站了起来。朝玄穹喊道:“你应该杀了我的。” 玄穹没有理他,还是一步一步的朝前走。 火刃扔了长刀,抓住自己的左臂一咬牙扯了下来,扔过去军阵之中,大吼道:“众军听令,血战到底。” 他这一声嘶吼,丽水立刻就展开了厮杀。 喊杀身,兵器碰撞声,哭喊声,血液喷涌声,千万种声音交织在一起,传入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这场厮杀中的一人,喷涌的鲜血中,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事外。 两军都已杀红了眼,踩着同伴的尸体,把敌人的尸体踩在脚下。 血,很快淹没了南天子的视线。 南天子闭上了眼,刘珏闭上了眼,玄穹在转身的时候就已闭上了眼;绝大多数的巫师都闭上了眼。他们不忍见到这厮杀的血腥场面。 可是,即便眼睛不看,耳朵还是听得见,即便耳朵不听,心也还是紧紧的揪着。 他们中有少数人懂得这个道理,懂得这个道理的人没有闭上眼,他们加入了厮杀之中,因为他们懂得,只有结束厮杀,才是将血腥从眼中耳中心中驱逐的最好办法。 刘钰就是其中最显眼的代表,他抢来一把长柄大刀,挥舞着冲在最前面。嘶吼着,手起刀落如同切瓜;将心底所有的愤怒和屈辱都释放到厮杀之中。 跟他有着一样嘶吼的,还有火刃。 火刃不甘落败又无力回天,只能将所有的屈辱都释放到厮杀之中。这就是为什么他对玄穹说:“你应该杀了我的。”因为玄穹不杀了他,他就还会杀很多人。 火刃和刘钰这两个战场上的刽子手终于相遇了,他们瞪大了眼睛怒视着对方,像两只野兽,都恨不得咬断对方的脖子。 火刃斜眼瞟了一眼刘珏等人的方向,冷笑着道:“这一次绝不会有人来救你了。” 刘钰紧握长柄大刀,怒道:“真是狂妄。如果连一个断了一只手的野妖精都杀不死,我也没脸活在世上了。” 火刃再次挥刀,使出了他的绝招幽冥业火。 只是这次挥刀明显比跟玄穹对决的时候力量要大很多,但幽冥业火的数量和进攻速度都远不及那时。 刘钰握紧长柄大刀,怒吼一声直直的冲了上去。 刘钰善于用力,不善用蛊,他的进攻简单直接,就是用自己的修为抗下幽冥业火,并将之湮灭。 幽冥业火的附着性极强,一旦沾上觉不容易甩掉;它的温度足够烧毁自然存在的一切,哪怕是大巫师刘钰,也绝对撑不住半刻钟的时间。 但刘钰能修成大巫师,也绝不是个只知道挥刀的白痴。早在幽冥业火沾在他身上之前,他就已经用冰蛊包裹了全身。 冰蛊虽然不足以抵挡幽冥业火,但争取的时间却足够他冲出火圈的了。 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等他从幽冥业火的包围中冲出来的时候,跟火刃就只有咫尺的距离了,这个距离上,火刃无法再用幽冥业火对付他,不得不跟他短兵相接,硬对硬的分出胜负。 如果火刃没有受伤,当然不怕跟刘钰拼力气,可是他被玄穹断了一臂,实力剩余不足一成。近战拼力气又是刘钰的强项,他绝没有胜出的可能。 刘钰的长柄大刀劈下来的力量,足可开山裂地;可是火刃避无可避,只得硬接。 一声巨响,火花四迸;火刃接住了刘钰开山裂地的一刀。 是该说他接下了还是没接下呢,总之他还活着,但也离死不远了。 刘钰拼尽全力的一刀,虽然没有要了他的命,但却见他半个身子都砸到了地里,他的双腿已经没有了知觉,好像很痛,又好像不痛,他已经完全分不出来了,他身上每一个地方好像都很痛,可是到底哪儿痛,他似乎也不觉得有哪儿痛。 鲜血不停的从口里吐出来,断字不清的说:“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没有想象中的坏。”他每说一个字,就吐出一口血来;一半流到地上,一半顺着脖子流进衣服里。 刘钰没有立刻杀了他,长柄大刀‘镪’一声立在地上,开口道:“如果你说出你的主人是谁,我可以立刻救你。” 火刃大笑,然后剧烈咳嗽,道:“如果我愿说,就轮不到你来跟我搭话了。”他使劲的咳嗽,喷出的血给刘钰雪白的长袍披风上染了一片梅林。 刘钰低头看了一眼,叹气道:“一代传说落得如此下场,也真叫人惋惜;一路好走。” 说话间,长柄大刀已举了起来。 长柄大刀举到最高的时候,深呼一口气,攒足了力气,怒嚎一声劈了下去。 但是,他没有砍下火刃的脑袋。一刀劈了个空,有人就走了火刃。 此人能在千钧一发之际神不知鬼不觉的刘钰手上救人,实力之强可见一斑;刘钰凭本能退出十五六步之外,长柄大刀横在身前防守;确保自己安全无虞之后才正式去看来人。 “夜之三郎。”刘钰见到来人,立刻喊出了声。 不过,夜之三郎只是跟他一起出现了而已,真正救人的,是那个看起来像是个猴子的东西。 之所以说它像猴子,是因为刘钰实在分辨不出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全身只露出半张脸,尖嘴猴腮的,长满了青绿色的像是毛又像是鳞片的东西。 夜之三郎给火刃喂了一颗什么药丸,火刃抬头说了一句什么,立刻就晕过去了。 虽然没有听清楚火刃到底说的什么,但刘钰几乎可以肯定,眼前的这个东西就是火刃口中的主人;火刃及夜之三郎的态度以及他的能力绝对算得上是绝对的佐证。 几乎在他出现的同一时间,玄穹、刘珏、南天子等几个最强的巫师也赶了过来。 有他们在一旁,刘钰有了不少底气,壮起胆子问:“何许人也?” “幽幽玄和黄,我在天地亡;我是一万年前遭人砍下脑袋,幽禁于不见天日处的孤魂,徘徊在世间,只为将怨恨撒在他的子孙身上。” 虽然听见了声音,但是真的是那个东西在说话吗?刘钰不敢相信,因为声音来自四面八方,他也没有看见他的嘴动了。 玄穹皱眉,上前两步见礼道:“敢问阁下,是谁砍下你的脑袋?你又要向谁复仇?” 对方先是冷笑两声,接着哈哈大笑,道:“百越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仇人;百越的每一个人,都该不得好死。” 玄穹目露凶光,沉声道:“阁下有这个本事吗,藏头露尾,是杀不死我们这些人的。” 对方笑得更加猖狂了,声音从四面八方产来,震得人耳膜发麻,头昏脑涨;道:“好一个玄穹,好一个巫门第一世家的大巫师,你休要激我,也休要着急,我们会见面的。” 玄穹正要动手,却听见他说:“人我带走了。” 话出,夜之三郎和火刃都没了影子,其余的刺客也随之消失无踪。他们正惊慌的时候,又有声音传来:“走是走了,但不会走远的;他们还会回来找你们的,我会跟着一起来。” 这个声音是渐渐远去的声音,当这个声音停止的时候,丽水已经见不到一个刺客。 千城勤王,胜了,但没有一个人觉得胜了,每个人都只感觉到了深深的恐惧,手中的刀始终不敢放下。 良久,玄穹叹气叫道:“让士兵们打扫战场,接下来的路还要烦请各位不辞辛劳,一路送南天子及小儿去往朱堤城。” 刘珏拍拍他的肩膀,叹口气,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出来。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一样:有千言万语要说,可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到底又该说些什么。 良久,玄穹叹气叫道:“让士兵们打扫战场,接下来的路还要烦请各位不辞辛劳,一路送南天子及小儿去往朱堤城。” 刘珏拍拍他的肩膀,叹口气,想说什么又没有说出来。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是一样:有千言万语要说,可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到底又该说些什么。 战争已经结束,双首鲛领着手底下数百鲛人过来,跪拜请罪道:“琼台岛叛将双首鲛携部下亲兵一百一十七人勤王,战死二十三人,剩余九十四人,请南天子刺死。” 南天子俯身拿起双首鲛的鱼叉,顶在他的脖子上,怒问道:“当日在琼台岛本王对你说过什么还记得吗?” 双首鲛叩首答话道:“殿下对臣说:就算是死,也死在琼台岛上。” 南天子质问道:“如今呢?” 双首鲛道:“臣愿领死。” 南天子道:“本王定你两条死罪,其一、擅离职守,当判处斩立决;其二、助纣为虐犯上作乱,夷三族之罪;念事出有因,判你剥皮抽筋剔骨,你可有话说?” 双首鲛好像松了口气,俯拜道:“臣无话说。” 南天子将鱼叉插在他面前,背过身道:“你我总算君臣一场,本王给你最后一个恩德,自行了断吧。” 双首鲛应了声‘是’,叩首谢恩道:“臣还有一事,臣之长子虽不才,却是琼台岛镇边将军的不二人选,望南天子斟酌。” 091我们这一代人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语罢,又是三叩首。 朝南天子叩首后,转身朝随行亲兵叩首。 随行亲兵亦叩首还礼,上下都把兵器架在了脖子上。 他们要死,也不那么容易,手腕不知为何弯折了一下,兵器都托收落到地上。 正此时,玄穹已到了南天子身旁,望着一众鲛人道:“我可否给他们求个情?” 拿掉鲛人兵器的人,无疑就是玄穹了。 这是南天子和玄穹的默契,如果南天子想要双首鲛死,九孔桥的时候就杀了他了;但是身为百越之主,规矩就是规矩,是决不能轻易更改的;所以他必须下令处死双首鲛。当然,南天子知道玄穹一定会来给他救场。 玄穹是南天子的兄长,更是打个喷嚏整个百越都要下雨的大巫师,他开了口,任何人任何罪都可以赦免,这就是南天子要的台阶。 不过,唱戏还是要唱全套,南天子问玄穹:“哥哥觉得他们不该死?” 玄穹道:“该死,死一百次都不足以恕罪。” 南天子道:“既如此,哥哥何必为他们求情?” 玄穹道:“就因为他们死一百次都不足以恕罪,所以还是留着吧;一死百了,还得有人给他们挖坑埋尸;留着命,总有将功补过赎罪的时候。” 南天子道:“既然哥哥开了口,就把他们交给哥哥处置吧。”语罢,迈动步子走了,走得不快,却很急;他这么急,当然是有意要把这边的麻烦都丢给玄穹。 双首鲛等叩首恭送。 玄穹朝双首鲛叫道:“双首鲛听令,本座令你立即率部回琼台岛;有生之年不得离开琼台岛半步,否则,本座要叫你三族不得好死、挫骨扬灰。” 双首鲛叩首谢恩高呼道:“末将拜谢大巫师饶命之恩,向大巫师起誓,今生今世若无大巫师及南天子诏令,绝不再离开琼台岛半步。” 玄穹挥了挥手,叫道:“去吧,遭此大难,天涯不归阁下镇压的妖精恐怕又要不安分了。” 双首鲛应了声:“末将告退。”便领着随行的亲兵匆匆离去。 马车旁,九部长老已恭候多时。见到南天子过来,笑呵呵的道:“殿下受惊了,九部为汇水崖时之无礼之举前来向南天子请罪。” 南天子‘嗯’一声,点了点头,没有给九个老家伙好脸色。 不是因为他小气,只是他绝不相信九部长老是真心来请罪的。 南天子再清楚不过了,九部长老无利不起早,这糟肯来跟他认错,心里一定打着别的小算盘。 九部长老毫不在意南天子的态度,依旧热脸贴上去,与南天子说道:“另外,除了请罪之外,还想请南天子下个旨意,准九部也在丽水开个营房。” 南天子硬是被他吓得愣了一下,吓得都笑了出来;告诉九部长老说:“只要不是这块地,万里丽水你们想在哪开营房本王都准。” 九部长老自然明白南天子的意思,不过他们揣着明白装糊涂,跟南天子打哈哈道:“殿下说笑了,丽水虽有万里长,能淘得出金子来的却只有这里,在别的地方开营房,那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南天子不想跟他们纠缠,告诉他们说:“自古以来丽水就归叠水始安共有,你们要在这里开营房,问过百羽家和孙氏了吗,只要他们同意,本王没有意见。” 九部长老还不肯放弃,尴尬笑道:“那两老东西都是守财奴,把金子看得比命都重要,那肯轻易让我们兄弟在此开设营房。” 南天子道:“那就恕本王爱莫能助了。” 九部长老知道南天子一定会这么说,奸笑着道:“殿下也不必为难,只需殿下说一句九部可以在丽水开设营房,其余的事情我们兄弟绝不惊动殿下,并且九部兵马今后听从殿下调遣。” 这九个老家伙还真舍得下本钱,南天子冷笑两声,道:“九部的兵马本王可用不起,你们还是自己留着吧;要在丽水开设淘金营房,去跟叠水始安商量,不要来跟我说。” 南天子实在不愿意跟九部长老瞎扯,就准备去别的地方看看。九部长老索性拦住他的去路,不依不饶道:“殿下也知道九部穷,穷得儿子一年没见油腥了;本来过年还有头金猪的,也献给殿下了;同为南天子坐下苍生,殿下不能偏爱长得年轻好看的吧。” “九部要在丽水开设淘金营房,叠水始安可以答应,条件是九部淘起一两金,叠水始安要分五钱。” 说话的人是百羽鸿归,孙长怙跟他在一起;应该是两个人听见了九部长老的要求,知道早晚会找上自己,所以就主动来找他们了。 既然叠水始安来了,南天子这边又太难啃,九部长老也就不再跟南天子纠缠,调转枪头跟百羽鸿归孙长怙打口水战去了。 这样的结果,南天子也觉得很好;药山对丽水的干涉,是在叠水始安之间寻求一个平衡,保护双方淘金人不发生流血械斗;至于具体的利益分配,南天子不想也不能插手去管。 丽水恶战的血腥味尚未散去,南天子一行已经再次启程。 这个是非之地,承载了太多的是非;南天子的马车一直去了很远,南天子还看着丽水的方向,哪怕丽水早已不在他的视线中。 读到这里,时优良拿起手边的水喝了,看时间已经十点多,叫文林夕道:“要不还是去叫你妹妹吧!” 文林夕往楼上看了,无奈告诉时优良:“就算去叫她也没用,这个时间应该早就起床的了,不愿意露面,肯定是抗拒跟你见面。” 更坏的情况时优良都预料到了,但是这样的理由时优良没有料到,苦笑说:“听起来就像是相亲一样,而我绝对是个令人讨厌的相亲对象。” 文林夕说:“如果真的是相亲的话,我觉得她会很高兴跟你见面的。” 时优良耸耸肩,跟文林夕打趣:“既然她这么抗拒,为什么还要逼她,反正文家家大业大,你这个姐姐也是少有的天才,让她任性一些也是可以的吧。” 文林夕白眼望着时优良,指责她:“你还是人吗?但凡是个有责任心的人都知道,小孩子不愿意进步,大人有责任监督她学习和生活。” 时优良冷笑两声:“不好意思,你说对了两件事,第一,我不觉得自己是个人,至少,从大众所以为的正常人的角度来说,我算不上是个人。第二我也不是大人,未成年,且比一般的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我更加叛逆。” 时优良气人的本事,绝对是无敌的,文林夕咬牙冷笑:“你是真的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时优良得意的仰靠在沙发上,告诉文林夕说:“那你去问问你妹妹,如果实在不愿意跟我见面的话,就问你老爸什么时候回来,让我也规划一下自己的时间。” 文林夕盯着时优良,问他:“给我读让你很难过吗?” 时优良望着文林夕,很认真的回答:“不,我喜欢看书,就算是给你读,我也觉得这很好。” “那么,为什么?” 时优良说:“不太能心静。” 文林夕顿住,她不知道时优良说的‘不能心静’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环境,还是因为身边的人? 她很想问,但是话到嘴边又给咽了回去,因为如果答案是她想要的,她会把已经决定放弃的事情再次抓起来,如果答案不是她想要的,就太伤人了。所以,不问是最好的。 见到时优良的杯子已经空了,文林夕就给他又倒了杯水,跟时优良说:“那就说些闲话吧,最近参加了一次论坛,论点是‘到底是网络成就了我们这一代人,还是网络毁了我们这一代人’。你怎么看?” 这样的论题,到处都可以见到,时优良当然也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不过,时优良的想法跟常人一向是不同的,他告诉文林夕:“这就要看怎么说了,如果答案只能是yesorno,我肯定会说no。” 意料之中的回答,文林夕道:“那么,就不要管其它的,让我听听你的见解。” 时优良点了点头,稍作沉思开口道:“其实关于这样的话题,我认为产生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源于代沟,流行音乐刚出来的时候,长辈也认为流行音乐毁掉了他们的后代,电视机刚出来的时候当然也有人这么说,之后的手机,网络,但是事实证明,人类的进化步骤总是一代更比一代强。” 文林夕不大明白时优良的意思,默思稍许:“所以,你觉得是网络成就了我们这一代人?” 时优良摇头:“不,我的意思是人类总是在进步的,但是进步的过程中总有一些东西是让人所不能接受的,总有一些做法是别人所不能理解的。长辈不明白我们所追求的流行,长辈的长辈不明白他们所追求的流行,‘所谓代沟’而已。” 文林夕大概明白了时优良的意思,很认同的点头:“我大概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似乎没有你说的这么条理清楚。” 092文羽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林夕望着时优良,笑道:“果然,我还是觉得你很厉害。” 时优良回答文林夕:“大概是因为你‘带着眼镜’,人的思想,很大程度是取决于主观能动性的。” 文林夕愣了一下:“是我的错觉吗,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对我有种抗拒。” 时优良道:“大概是我觉得擦肩而过是最好的吧。” 时优良说这句话的时候很认真,认真的让文林夕都觉得此时此刻的时优良是真的觉得跟她‘擦肩而过’很好。 文林夕望着时优良心里酸酸的,问他:“什么意思?” 时优良说:“相遇,离别,追寻,思念。我觉得每一种都不适合我,所以擦肩而过最好,一瞬间的心动就可以了。梦想无论是破灭还是成就都不是我想要的。” “所以,擦肩而过最好吗?” “嗯,我是这么认为的:从相遇开始,人与人之间就存在着牵连的一根线,但是这根线并不是十分紧致牢固的,随时都有可能断掉,但这并不是坏事,正因为随时都有可能断掉,所以我们才更加珍惜此时此刻。也正是因为很容易就会断掉,所以我们总是很容易就对一件事激动,也总是很容易就对一件事冷淡。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激动还是冷淡,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说到这里,时优良有些无奈的笑了笑,告诉文林夕说:“但是呢,即便是自己的选择,也不一定就是发自内心的理性的选择,说到底,生而为人,还是有太多的身不由己,这种身不由己,又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在里面。 所以,如果只是擦肩而过的话,激动或者冷淡就都不重要了,我们是朋友:清如水,明如镜!” 时优良想说什么,文林夕只听懂了一半,或者还不到一半。 不过对文林夕而言,她只要懂一件事就行了,那就是在时优良的心里,他们之间只能是朋友,也只会是朋友。 这实在是一个不怎么开心的答案,文林夕呼口气,耍小脾气一般的说:“还真是让人难过的言辞,那么东琳呢?我跟她有什么不同吗?” 时优良本她问的愣住了,要说东琳跟文林夕之间有什么不同,时优良还真的不知道,如果一定要说的话,他也只能想到:“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这样的答案,算是预料之中的吧,如果时优良能说出很浪漫的话来,那才奇怪呢,不过时优良说出的话虽然不浪漫,但是却让人回味起来忍不住心悸。当然,前提是听见这句话的是当事人。 站在文林夕的角度的话,时优良拒绝她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我跟她是青梅竹马’,这实在不怎么能够接受。 因为‘我们是青梅竹马’,也就意味着‘我只是比她晚了一些’。这算是什么呢?运气不好?还是时间不对? 但是,这些都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时优良不会喜欢上她,她也不可能放下,如此,就缠着,注定了的一样。 文林夕深呼口气,暂时放下这个麻烦的事情。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就起身叫时优良:“中午想吃什么?” “客随主便。” 文林夕去了厨房,给家里的佣人吩咐了午饭的事情,才又回答客厅。时优良一如既往,一旦他一个人的时候,一定就是在看书的。 见到文林夕回来,时优良问她:“陈雅呢?你不是也同样雇佣她了吗。” 文林夕不高兴的望着时优良:“怎么,和我相比,你觉得她更漂亮吗?” 时优良知道文林夕的意思,但是他偏偏不想知道,装作不知道,装作很认真的说:“如果就相貌来说,比你更漂亮的真的很难找了,作为一个正常人,跟你独处难免有些下水道里的想法;另外的话,她是我的同桌,并且即将成为同事,关心她也是理所当然的。” 时优良的答案永远乱扯一通,文林夕已经习惯了。 文林夕跟时优良逗趣说:“难道你不知道吗,我当初会答应聘用她,是因为我觉得这样的话你更有可能来给我工作,现在你已经来了,至于她,当然就是能少给一天的工钱就少给一天的了。” 时优良做出一副很惊讶的样子:“真是厉害,资本家的传人果然不是盖的。” 文林夕瞪他一眼:“难道你不知道吗,资本家的传人,要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累积资本。” 时优良道:“还好我早就知道,不然肯定会坏掉的。” 两人就这样时而正经,时而玩笑。 闹着闹着,时优良看时间已经快十二点,问文林夕:“你确定你老爸今天真的会回来吗?” 文林夕也觉得确实等了太长时间了,告诉时优良说:“本来是想让你陪我,就叫你早点过来的,不过老爸会这么晚还不回来,也真的出乎意料之外。” 时优良仰靠在沙发上:“难怪说资本家喜欢压榨人,我也真是命苦,被女儿压榨完了,骨头还要被老子煲汤。” “就算老的没脾气了,你这么说我也还是会生气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客厅另一边的沙发上已经有了人。 五十多岁的男子,长得很慈祥,给人一种沉稳睿智的印象,毫无疑问,这就是文林夕的老爸,文氏家族的老大文钟。 时优良吓了一跳,立刻给他赔笑:“实在对不住,年轻人的缺点就是没耐心,而且嘴欠。” 文林夕也很惊讶,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出声。” 文钟先是跟时优良打了招呼,才告诉文林夕:“难得看到你有聊得来的朋友,就让你们多聊一会。” 时优良已经到了文钟跟前,躬身道:“伯父好,我是时优良,其他的事你应该已经听文林夕说了,不知你意下如何?” 文钟叫文林夕:“把你妹妹叫下来。” 文林夕去叫她妹妹,文钟告诉时优良:“在我见过的年轻人里面,你确实算是少有的独树一帜,怎么说呢,不像是年轻人,更像是走过刀尖的老油条。” 如果是别人说这样的话,时优良绝对觉得讨厌,但是这话是从一个真正走过刀尖的前辈嘴里说出来的,加上这个人说话的时候望着他,眼中没有丝毫的轻谬,时优良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敬重与被敬重。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对于文钟来说,他没有说话就是最好的回答。时优良毕竟还年轻,很多事情不需要回答,以后他会有自己的答案的。 很多年轻人,在年轻的时候急于寻找答案,到头来却是空忙一场。 或许也有人会说即便空忙一场,那也是年轻才有的本事。但是相较于空忙一场,始终还是沉下来做出选择更好。 至少,不会空忙一场。将来的时候不会说:“那时候如果这样的话。” 文林夕叫醒了装睡的女孩,她和文林夕一眼,都有一张叫人着迷的面孔,只是相较于文林夕,这个女孩身上多了一股难以言喻的稚嫩感。 本来,在她这个年纪稚嫩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叫人在意的是,这个女孩身上的稚嫩似乎与普通女孩不大相同,至少可以肯定她在刻意的掩饰,掩饰自己的稚嫩,让自己看起来成熟稳重。 她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打扮的也十分的精致,跟文林夕走在一起,甚至比文林夕更多几分威严。 当然,跟文林夕所具有的睿智的威严不同,她身上的威严是经不住鉴定的,时优良只看了一眼就看穿她是个纸老虎,虽然得出这样的结论有很大的原因来源于她避而不见。不过在时优良的眼里,也确实看到了这个女生的任性和稚嫩。 大概,她是听说了时优良还是个高中生,所以想要以自己的方式来给时优良一个下马威。 原先不愿相见的人,现在却变得热络起来,主动跟时优良打招呼:“老师好,我是文羽,从今天开始要请你多多指教了。” 说话间,已经很近的靠近时优良,把她几近完美的身材魅力都展现出来。 从这点来看,文林夕应该没有告诉他时优良是个‘变态’的事情。 时优良瞟了她一眼,转身看向文钟,微微鞠躬:“我有句话想要跟令爱说,伯父可否先捂住耳朵。” 敢当着别人父亲的面说这样的话,时优良绝对是第一个。不过,文钟似乎对这个年轻人很感兴趣,虽然很吃惊,但还是配合他把耳朵捂起来。 文钟捂住耳朵,时优良望着文羽:“性感路线不适合你,放弃吧,我对你这样的女人也绝对不会有好感的,所以,收起多余的心思。” 文钟虽然捂住了耳朵,但其实是听得见的。 听见时优良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大吃一惊,不过,他似乎一开始就看穿了时优良,所以即便时优良说了这样的话,也没有显示出主人该有的样子,反而很配合。 文林夕在一旁看戏,文羽被气得发抖,怒吼:“混蛋,你想找死吗?” 时优良没有理她,转过身来朝文钟鞠躬:“抱歉伯父,在你面前做了失礼的事情,现在容晚辈再次无礼,我们继续商量。” 093文羽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钟点了点头,回答时优良:“你的条件我同意了。”虽然是答应了,但看得出来他并没有完全放心,叮嘱时优良:“还是尽量用温和的手段。” 时优良回答他:“我明白,请您放心。” 文钟虽然还有很多担心,但作为一个一手撑起整个家族的男人,他也是相当明事理的。没有过多的干涉时优良。 对文钟而言,文林夕和文羽两姐妹是他一般的财产,能不能把这两姐妹教好,关系到他是不是能给文氏家族留下后继之人。 对文林夕,他只需要循循善诱就好,可是对于叛逆的文羽,他已经技穷。没办法,如果一定要让文羽受一些苦、一些伤才能让她成长,那也是没有办法的。 有了这样的决定,他就决定把这件事交给文林夕。让文林夕来决定如何教导妹妹,这对一家三口都是非常有好处的。 对文钟而言,能够稍微的从这个让他头疼的女儿身上抽身,实在是难得的休息时间。对文林夕而言,她虽然有很好的天赋,却太年轻了,文林夕的路一直走的很顺,学业和生活,她很努力,也很成功。 虽然她不像时优良一样是个天才,但是她的先天出身是如何的天才也比不上的。所以文钟并没有为她操太多的心。 文羽却不同,虽然她跟文林夕受到的是一样的教育,但是她却走向了完全相反的方向;任性,骄傲,懒惰,这些被文钟视为大忌的性感每一样都在她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让文钟更加觉得必须改变的:是这个女儿对于‘存在感’的追求,文羽对于‘存在感’的追求,甚至已经到了必须要引人注意的地步了。 然而,文羽并没有足够支撑起她自身欲望的本事。于是乎,小心思就在她的身上展露出来,尝到甜头之后一发不可收拾,如此下去,早晚有一天她的小聪明会毁掉这个家。 至少,文钟是这么觉得的。觉得必须要让文羽明白,人生在世,相较于存在感,还有太多值得追求的东西。家人尤其是其中最重要的东西。 见到父亲如此轻易的就答应了时优良,文林夕和文羽两姐妹也很吃惊。 不过,表情却很不一样,文林夕是高兴,文羽是难过。 文钟不想跟这个小女儿纠缠,有意要避开,起身说:“下午还有个会要开,林夕你跟我一起去,文羽你就在家跟老师学习。” 给两姐妹安排了时间,才来问时优良的意见:“老师这边时间没问题的吧?” 其实,他完全没有给时优良选择的机会,在这个大佬的面前,时优良根本不可能凭自己的意愿选择。 不过所幸的是,这也是时优良希望的,来都来了,他可不想就这么回去。要知道,这一路可不近。 考虑到种种,时优良告诉文林夕:“这样的话,叫陈雅也过来吧。另外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够借住。” 文林夕立刻就答应了时优良:“当然,我会叫阿姨给你准备房间的。” 时优良又问:“书房,我有随时进出的权利吗?” 当是有泪水说他要借住的时候,这就已经是必然的了,文林夕道:“当然,如果有特殊的情况,我会通知你的。” 时优良致谢,文钟叫文林夕:“饭过去那边吃吧。”又跟时优良说:“怠慢之处不好意思,接下来文羽就麻烦你了。” 时优良点头示意:“好的,我尽力为之。” 文钟起身准备要走了,文林夕告诉时优良:“我会告诉陈雅让她有时间的话今天就过来,至于具体的事情,就麻烦你了。” 文钟父女走后,剩下文羽和时优良,矛盾毫无保留的暴露出来。文羽立刻拿出主人的态度,很拽的使唤时优良:“给我倒杯水。” 时优良也坐了下来:“我不知道在哪倒水,你自己去倒,顺便给我也倒一杯。还有,我是客人,也是老师,所以,如果你还是文家小姐,请你拿出待客之道和尊师之礼。” 虽然早就知道这家伙跟以往的家庭教师不同,但是他的态度实在是大大的超出了文羽的预料。 时优良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文羽也不准备继续打哑谜,跟他叫板:“那就明说了,本小姐不需要什么家庭教师,你是自己辞职还是让我搞的收不了再主动滚蛋?” 时优良望着文羽,冷笑道:“你实在威胁我吗?” 文羽毫不掩饰的回答:“就是。” 时优良道:“那是在是太对不起你了,我对垫了两三个垫子的小孩不感兴趣,所以,不会让你搞到奔溃的。” 十秒钟之后,这句话在文羽的手机里反复播放,文羽很得意的问他:“现在,你是立刻滚蛋还是我把这个给老爸听了让他打断你的腿把你扔到街上。” 时优良稍微调整了坐姿:“你还真是个难缠的丫头,不过,你是不是把我当成之前那些一样的老实人欺负了。明说了吧,你姐姐开的价格,我是绝对不会放弃的,我已经跟你老爸欠了合同,合同里面有一条‘我有自由选择以任何方式来教导你’,附加条款说明了即便使用暴力,也是可以的,这个暴力,可是包含了很多东西的。所以,如果这句话就算是暴力的话,我真是太温柔了。” 这家伙,比想象的让人恶心,文羽差点吐了出来,也乖乖的收起手机。 不过,文羽也绝不是好对付的,她告诉时优良:“既然这样,你应该也知道,如果我半点进步都没有,你也半点报酬都拿不到。或者说,就算我真的在你的威逼之下学习了,但是只要我考试的时候故意低分,最后你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时优良点头,并告诉文羽:“但你别忘了,这份合约是为期三年的。” “那又怎么样?” 时优良凑过去跟文羽距离三公分的距离:“对我来说,文家的书房就是一个宝库。如果还有一个小丫头可以随时打骂的话,那将是很满足的三年。” 时优良嘴角勾起一个邪魅的笑,凑过去文羽耳边:“另外你应该也发现了吧,你姐姐对我有意思,如果我跟她搞在一起,还会在意这点打工钱吗。还有,以我的聪明才智,要让你成年之后半毛钱也拿不到从这个家里滚出去,实在也不是什么难事。” 文羽气得发抖,却连反击的勇气也没有了。 刚开始的时候,她只以为时优良是个仗着有父亲和姐姐给他撑腰就自以为可以教自己的家伙,见到时优良的时候,她承认这个男生确实有些本事,可是现在,她终于明白,这个男人简直就是恶魔。 不管时优良说的那句话是真是假,但文羽是真的害怕了。 不过还没有认输,瞪着时优良叫嚣:“少来吓唬本姑娘,总之想要本姑娘学习,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跪下来求我,保证做我的奴隶,我就好好学习,让你能够跟我老爸老姐交代。” 话虽然在这么说,但她在发抖,已经刻意明显的看见了。 时优良冷冷的望了他一眼,不屑的起身去了书房。 这种不屑,显然是在说:“你学不学关我屁事。” 虽然自己并不想学习,但是家庭教师是这样的态度,文羽也不能忍,怒吼道:“站住,谁说你可以在这个家自由走动了。” 时优良没有停住脚步,只是告诉文羽:“你没长耳朵还是没长脑子,这些话,不都是刚刚跟你老爸说的吗。” 时优良走到二楼书房门前,叫文羽:“还有,没事的话你可以出去跟你朋友玩什么的,我要看书,你要是打扰我看书,我保证绝对会报复的。” 如果他不这么说,文羽可能真的就找朋友玩去了,跟朋友痛骂抱怨一通,过几天也就把这事给忘了。 但是他这么说了,文羽当然就不能让他如愿。 在客厅生了两三分钟的气,越想越气,气呼呼的冲进书房,抢走时优良手上的书扔出窗外:“这里是本小姐家,本小姐想干什么干什么,你管得着吗?” 时优良望向窗外:“刚刚扔掉的书是你姐姐很喜欢的,友情提示,你最好捡回了。” “我偏不。” 文羽得意的怒吼,甚至马路上都可以听到。 时优良却完全不在意,无关紧要的‘哦’一声,重新从书架上拿了一本。 当然,也被文羽毫不犹豫的扔了。 时优良的态度没有任何变化,继续再拿一本。 重复了五六次之后,文羽终于败下阵了,咬牙切齿瞪着时优良,想要立刻要断他的脖子。 见到她的忍耐差不多到了极点,时优良终于开口:“你家书房很大,我可以一直在架子上拿,除非你把所有的书放到我不能触及的地方。不然的话,做什么都是徒劳,我不会为之所动的。” 文羽终于认输了,叫阿姨:“把外面的书捡回来。”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阿姨也没有多问,把文羽扔掉的书捡回来,擦干净又放回原来的地方。 她在文家工作了很长时间,基本上这个家里的什么东西放在什么位置她都知道。 094工作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想看书,文羽就偏不让他如愿,拿出课本拍在时优良跟前:“老师,这道题怎么做。” 但是,她指着的地方是例题。 时优良望了一眼,问她:“你是真的傻子还是实打实的笨蛋?” 文羽狠狠的把书拍在时优良脸上:“你是不是真的觉得我好欺负。” 时优良给她指了书房的监控:“我不想挨揍,所以先告诉你,你姐姐会查看监控,你打我的场面我会添油加醋的告诉她,至于之后的结果,你可以尽量往大了去想。” 文羽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招数来对付他了,没尊严没道德没底线的人,是不会有有弱点的。 时优良看出文羽已经技穷,就告诉她:“我也可以告诉你一件好事,那就是如果你的成绩达到约定的结果,我就会拿钱走人,所以,你可以选择三年之后让我空忙一场,也可以努力让我今早的欢喜而去。” 似乎,不论哪种结果都是他想要的,文羽也不知道该做什么样的选择。课本再次砸在时优良脸上,怒气而去。 她刚刚离开家,时优良就给文林夕打了电话。大致汇报了这边的情况,当然,隐藏了两人谈话的真实内容。 文羽走后,文家变成了时优良的天下,一个人吃了午饭,一个人大大方方的霸占着别人家的书房。 一直到陈雅来。 下午两点多的时间,陈雅终于来了。 见到时优良丝毫没有客人的样子,不由得好奇:“你跟文林夕很熟吗?”立刻察觉到自己问的不对,调整问:“你经常在这里做客吗?” 时优良告诉陈雅:“我是第一次来,而且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我觉得我受到的委屈太多,所以现在的作为算是文林夕对我的补偿。” 陈雅一时无语,她虽然跟时优良做了快半年的同桌,但她其实不是很了解时优良。 有些尴尬,陈雅问时优良:“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不是说来当家教的吗?” “问题就在这里,这个学生极其难搞,因为抗拒我当她的老师,所以离家出走了。” 陈雅信以为真,有些惊慌的问:“报警了吗?” 时优良的回答是:“我在赌,我赌她晚上六点,文林夕和她老爸回来之前会回来。” 这可真是一个很大的赌注,陈雅咽口水,问时优良:“你确定要这么做吗?如果她不回来的话,后果可能会很严重的。” 时优良点头:“我知道,如果她真的离家出走了的话,我会被送进少管所。”想了想,又说:“应该会调过少管所吧,我已经十六岁了。” 陈雅真的慌了,叫时优良道:“有什么线索吗?我去找找。” 时优良叫住她:“不用,就算找到了也没用的。而且你都没有见过她,怎么找。” 陈雅无奈,只得叫时优良:“要不你还是去找她吧,一个女孩子离家出走,实在太危险了。” 时优良拒绝:“这里有很多我喜欢的书,我没时间管一个小屁孩的事;你不是也很喜欢看书吗,说不定这里也能找到让你欢喜异常的。” 陈雅那里有这样的心思,只是叫时优良:“这样不好吧,毕竟我们是来给她当老师的。” 时优良不为所动:“请我当家教之前,文林夕就应该已经想到会有这样的可能了,肯定也已经告诉她老爸了,她还是决定这样做,所以,现在发生的一切都在她掌控之内。” 时优良没有给文林夕说话的机会,再次催促:“还是看书吧,你知道的,如果知道明天自己会死,我一定会在今晚通宵看完没有看完的书。知道临死,我也绝不会放下喜欢的书的。” 虽然说得夸张了一些,但陈雅无法反驳,如果说这世上有什么是让时优良不能放手的,大概也只能是书了。 没办法,自己干着急也是徒然,倒不如像时优良说的,找一本喜欢的人,认真的度过今天。 陈雅找了一本没看过,但很喜欢书名的书在时优良对面坐下,问时优良:“你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吗?” 时优良想了想,告诉陈雅:“反正我跟文林夕签了三年的合约,我这个人脸皮也够厚的。用这三年把这里的书看个遍,挺好的。” 他是真的这么想吗?陈雅不大清楚,不过,如果这是真的,陈雅就要打自己的耳光了,会喜欢上这样的人,实在是比死更痛苦。 陈雅望着时优良。纠结的不知如何是好。 不过很快,她也终于有了答案:时优良时好时坏,并不是三言两语说的清楚的,那么,在她有属于自己的答案之前,就保持着之前对他的喜欢就好。 如是,两人似乎忘记了自己是来干嘛的,竟都安静的抱着喜欢的书看得入神。 而这一切,都传到了文羽的眼睛里。望着监控里的两人,她不由得相信了,时优良是真的脸皮够厚,毫无底线,打算赖在她家直到合约失效了。 但是要如何让合约失效呢?通过正当手段虽然很容易,但是关键是姐姐跟老爸都站在他那边,自己就毫无还手之力了。 不能让合约失效,剩下的路就只有一条:那就是自己争气,破财免灾,尽快达到合约的要求,让这个讨厌的人滚蛋。 “能让讨厌的人滚蛋,实在也不失为上上之策。” 自言自语的说了这么一句,文羽蹭的起身:“我要回去了。” 在吵闹的歌厅,她这句话几乎没有人听见,别人只看到她要走了,就起来拦她。 但是文羽已经不想解释什么了,冷冷的说:“累了,好累。” 她的脸色很差,其余的人就都不敢惹她了。 文羽回到家是下午五点多的时间,把课本拍在陈雅面前:“叫我功课。” 见到文羽在六点之前回来了,并且似乎已经下了决心要学习,陈雅不由得多了一分自信:时优良是很善良的,只是他的善良里面,多了几分辩证。 这样的结果很好,相较于彻底的、单纯的、白痴一样的善良,时优良这种睿智的善良才是陈雅喜欢的。 陈雅觉得这样的善良很帅气,是值得信任和托付的。 时优良似乎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自顾的看着喜欢的书,丝毫没有在意文羽回来了,文羽要学习了。似乎,他已经忽略了文羽的存在,忽略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文羽虽然想要杀了他,但却也清楚自己已经败了,并且丝毫没有反败为胜的可能。 接受了这个事实,文羽只想尽快的送走这个瘟神。让她离姐姐远一点,离文家远一点。 那之后,一直到文钟和文林夕回来,文羽在陈雅的教导下巴之前落下的东西不起来那么一点点。虽然只是沧海一粟,但总算是一个进步。 见到文羽竟然在认真的学习,最吃惊的还是文钟。原本,他只是希望通过时优良让文羽能够意识到学习是多么的重要,但没想到这竟然是一剂猛药,立刻就见效了。 不过,担心也是随之而来的,因为猛药往往也有猛烈的副作用。文羽的热情能坚持几天,会不会给她造成太多的不好的影响,这些都是文钟担心的。 当然,他没有对时优良说。他已经说了选择相信时优良,那么,在出现不可原谅的错误之前,他都不会干涉。 而且,他也相信自己的女儿。相信文羽不会那么脆弱的不堪一击,相信文林夕不会拿妹妹做赌注。 文钟和文林夕回来之后,文羽立刻就生气了,摔了文具,气呼呼的回房间去了。 突然起来的巨变,吓得陈雅差点晕倒。 时优良倒是没有受到影响,依旧自顾的看书。 他强大的心理素质,让见惯了大场面的文钟都觉得这个年轻人绝对不正常。 陈雅动手要收拾,文林夕叫她:“陈雅。让阿姨来收拾吧,正好我有话想跟你说。” 文林夕跟陈雅走后,阿姨收拾了摔在地上的笔墨。 等书房只剩下文钟跟时优良的时候,文钟才开口问时优良:“你很喜欢书?应该说是痴迷了吧!” 对待长辈,时优良还是很尊敬的,放下书本,认真的回答:“现实里没有可做的事情的时候,我就不想浪费时间发呆。我喜欢在书里面发呆。” 文钟本来有很多话想说的,但他突然改变主意了,随手拿了本书坐下来,告诉时优良:“我对你有点兴趣了,就算你不做文羽的老师了,也可以随时来家里做客。有什么想看的书也可以告诉我,我会尽量在书房里添上的。” 时优良致谢:“感激不尽。” 简单的对话之后,两个相差了很多的人都安静下来,安静的阅读手里的故事。 陈雅原本是要回去的,不过因为文林夕的理由实在太好了,所以也决定就在这里借住。 夜已经很深,寂静的夜空下,书房还有一盏灯亮着,等下的人毫无疑问就是时优良。诺大的别墅里,其余的人都已进入梦乡,只有他还畅游在知识的海洋。 看到这一幕的人,肯定都会说:“天才不是生下来就是天才的。” 文林夕刚刚进入梦乡,一个美梦刚刚开始,就被现实的喧嚣吵醒。 095在文林夕家的夜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被窝里多了一个人,虽然看不到是谁,但毫无疑问就是她最让人头疼的妹妹。因为只有文羽才会在这个时候钻进被窝,让后温柔的叫醒她。 文羽蜷缩在文林夕怀里,小声的问:“你为什么喜欢他,那样的人,有什么值得喜欢的?” 文林夕没有回话,他不知道该怎么跟文羽说。白天的事情她通过监控了解的七七八八了,本来觉得挺好,但是到了此时,要不要告诉文羽真相,她却很纠结了。 告诉文羽,虽然有很大的可能让文羽回到‘开始’,可是能够让文羽和时优良互相理解,是她希望的结果。 但是,文羽好不容易愿意学习了,如果知道了真相放弃了的话,岂不是太可惜了吗。 进退两难,到底能不能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呢?文林夕陷入两难之中。 姐妹二人裹在一个被窝里,沉默了好长时间,泪水打湿了枕头。也没有一个答案。 终于,文羽再也忍不住了,叫文林夕:“告诉我你的答案吧,你是我姐姐,告诉我真话,是我所期望的。” 文林夕长呼口气,再次长呼口气。好几次之后,告诉文羽:“你自己去找吧,就当是走进人生的第一步。这个男人时好时坏,我说出来总是带着有色眼镜,美化之后的结论,你自己去找,找到属于你的答案。” 文羽沉默。 好一会之后,离开了被窝。 走到门口,顿住了脚步,好像有什么话想说,但是纠结了小半天,还是没有说。 文林夕的心一阵阵绞痛,她很爱这个妹妹,所以才希望妹妹能够真正的成长起来。但这样的方式,是她从未想过的,也从来不敢想的。 半晌,文林夕也起床了。 走到文羽的房间外驻足半天,无数次抬起手又放弃。 最后,也没有敲门进去。 书房,明亮的灯光下。时优良还在看书。 已经是深夜两点多,如果是平时的话,他是绝对不会看书到这么晚的。 文林夕坐到他旁边,小声的问:“我是对的吗?” 文林夕问的是什么,时优良当然知道,他告诉文林夕:“我也不知道,我甚至无法分清什么是对错,我只能告诉你,对或者错,十年二十年之后才知道,而且是只有她知道。她觉得今天的事是对的,那么你就是功成身退,她一直不能原谅你的话,你就错了。 反之亦然。如果你坚持这么做是为了她好,那么不论结果是什么,你也都是对的。” “我思故我在,实在是一个很棒的理论,实在是一个自我安慰最佳的理由。”文林夕这么说,可见她自己也清楚,整个事情的中心是时优良。 如果最后文羽如愿成了一个优秀的人,别人只会说文羽天赋极好,没有人会觉得这一切都是时优良教得好。如果最后文羽因为这件事受到了伤害,所有人都会觉得这是时优良的错。他只是一个家庭教师,却多余的管了文羽的生活,所以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 甚至,别人会说他是想要攀上豪门,才会急功近利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文林夕知道这个道理,时优良当然也知道。但是,就某种角度来说,这是必然的结果。 现实很残酷,以至于我们毫无办法。 这一切,如果非要解释的话:那就是‘宿命’,虽然从一开始就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但也没有人能够肯定的说‘这不是宿命。’ 时优良已经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文林夕当然明白这是为了什么。不是因为时优良对她有好感有愧疚,而是因为时优良拿了文家很多的钱,在时优良看来,自己既然拿了钱,就要做出对得起这些钱的事。 理由虽然很简单,也很现实,但是文林夕就是无法赞同,在她跟时优良开口的时候,没有想过会是这样的结果。 然而,文林夕也知道,事情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就不是她能够左右的了,除非她愿意跟时优良决裂。然而,那是她绝对不愿意的。所以,现在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静观其变了。 时优良大概也是明白文林夕的心情的,沉默了一些时间,突然开口:“给你读首诗吧。” 文林夕竖起耳朵听着。 时优良朗读道: 透过覆盖我的深夜, 我看见层层无底的黑暗。 感谢上帝曾赐我, 不可征服的灵魂。 就算被地狱紧紧攫住, 我不会畏缩,也不惊叫。 经受过一浪又一浪的打击, 我满头鲜血都不低头。 在这满是愤怒和眼泪的世界之外, 恐怖的阴影在游荡。 还有,未来的威胁, 可我是毫不畏惧的。 无论我将穿过的那扇门有多窄, 无论我将肩承怎样的责罚。 我是命运的主宰, 我是灵魂的统帅。 诗句的末尾,文林夕接话:“维多利亚时期英国诗人威廉亨利的名篇《不可征服》。 威廉亨利,于后世来说,他是一个值得纪念和阅读的大作名家,可是与他自己而言:从小体弱多病,患有肺结核症,一只脚被截掉;为了保住另一只脚,一生都奋力和病魔抗争,不向命运屈服。病榻上作了这首诗,实在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我不太能体会,那种痛到心里的疾苦,到底死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时优良说:“我也不太能体会,但是,我相信一件事,如果我们自己不认输的话,成功的几率就会很大。要想让别人不低头,首先要做的也肯定是自己不认输。因为自己都认输了的话,不论说什么都不具备说服力了。” 文林夕沉默,不是因为无话可说,而是实在有太多想说的,已经不知道该说哪一件事了。 沉默了好一些时间,又说了那句:“我果然还是觉得你真的很厉害!” 时优良笑道:“我也觉得你很厉害,能够毫无隐藏的夸一个人厉害,我是绝对做不到的。” 文林夕望着时优良,也笑了:“这就是所谓的天才的骄傲吗?” “大概是的吧。” 听见文林夕的话,时优良的心情放松了很多,从文林夕的声音里面他听出来了,文林夕已经放松了很多,他等待半个晚上,算是没有白等。 文林夕的心情好了很多,望着时优良,告诉他说:“我也给你读一首诗吧。” 时优良点了点头,认真的听着。 文林夕朗诵道:紧紧抓住梦想, 因为一旦梦想消亡, 生活就象折断翅膀的小鸟, 无法自由翱翔. 紧紧抓住梦想, 因为一旦梦想离开, 生活就会变成贫瘠荒芜的土地, 只有冰雪覆盖。 时优良听得很认真,认真的不像是时优良。 “南斯顿休斯的《梦想》,我最初读这首诗,是有人跟我说‘人活着,一定要做南斯顿休斯的梦想’!” 现实中会有人说这样的话吗?文林夕有些吃惊,也跟时优良逗趣:“我不能像你一样喜欢书,大概就是缺少一个告诉我‘要做南斯顿休斯的梦想’的人。” 时优良知道,现实中要遇到一个这样的人实在很不容易,笑了笑,告诉文林夕:“或者,是你不需要梦想,梦想是穷人的玩物,富人的奢侈品。对穷人来说,梦想大多时候是红口白牙,活下去的愿望,然而,对富人来说,实现梦想,就是这个时间的真谛。” 文林夕啧啧两声:“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你对我还有这样的敌意。” 时优良说:“所谓的‘穷山恶水出刁民嘛’!” 这样的笑话,实在让人笑不出来,或许时优良并没有多余的意思,不过文林夕却觉得实在是太讽刺了,讽刺的不是时优良的贫富论,而是她竟然和喜欢的男生谈论着这样的话题。 两个人的独处,分明应该更暧昧的,但是他们之间,却丝毫没有浪漫或者暧昧的气息。 这不像是青春的男女,更像是变质了的同好。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了呢?是因为时优良是个变态,还是因为她们更适合这样的关系?文林夕不清楚,也不愿意深究,因为,这注定了不会有答案的。绝对不会有答案的。 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一开始就注定了,从遇到的第一天开始。 如戏一般的相遇,迎来如戏一般的相处,这一切,就像是注定了的。 可是真的是注定了的吗?文林夕不愿意这么想,她更愿意把这一切想成是自己选择的结果。 跟时优良相遇,是她选择了在假期的时候去书店打工,虽然书店也是文家的产业,不过她也是选择以一个普通的员工去工作的。 这也是时优良的选择,时优良选择利用假期去书店打工,虽然很大程度是为了看免费的书,不过,这样的选择让他们相遇了。 所以,他们的相遇不是上天注定的,是他们选择的结果。 至少,文林夕更愿意这么想,在文林夕看来:命中注定这四个字,实在是很可笑,因为当说出命中注定的时候,就说明已经放弃了,放弃改变,放弃对自己过去的努力的承认。 096给公主补习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对文林夕而言,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她自己的人生,过去的一切她不愿意否认,现在的一切也不愿意放弃努力。 时优良将文林夕的心情已经好了很多了,就对她说:“这么晚了,你还不睡吗?” 文林夕说:“承认你是知道我会哭,所以一直等着哄我就这么难吗?” 时优良稍微调整坐姿,望着文林夕很认真的说:“我知道你会哭不假,但是我这么晚了还没睡,不是为了哄你,只是我觉得作为朋友,偶尔也应该做一次倾听者。” 文林夕笑了,或许时优良说的是真的,但对文林夕来说,这就是知道她会哭特意等着的。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很多事情,深究是没有意义的。时优良既然这么说了,那就是这样好了。 这么想着,文林夕起身:“你也早点睡。” 时优良点了点头,又拿起了手边的书。 对时优良而言,书是生命中最不可缺少的。 时优良在文林夕家别墅醒来的第一个早上,早上七点多的时间。虽然昨晚昨晚他只睡了三个多月小时,但时优良依旧很精神。 洗漱之后刚到客厅,文林夕和陈雅都已经在了。 早餐已经准备好,时优良坐下来,文林夕很无奈的说:“看样子你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那丫头早上六点多就出门了。” 无奈笑道:“不知道多久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早上六点多久起床的妹妹。” 时优良好像并不是很在意,告诉文林夕说:“没关系,反正我的目的也不是教她,我的目的是你家书房。” 跟文林夕打趣之后,又问她:“你呢?年关了应该挺忙的吧,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 文林夕邪魅一笑:“当然有,晚上的晚会能陪我去吗。” 时优良‘嘶’一声,为难的说:“你知道的,我很不擅长这种事,有没有我擅长的。” 文林夕摇头:“拒绝的理由一点也不好。不过说真的,晚上陪我去聚会吧。陈雅也一起去。” 时优良不太明白,问文林夕:“什么样的聚会,我们去真的合适吗?” 文林夕说:“怎么会有你不适合去的地方呢。”是最终也没有正面回答时优良的问题,不过,这也说明了这个聚会不会那么让人舒心。 时优良也懒得想这样的事情,对时优良来说,现在他的身份是文林夕的雇佣人员,只要不是触及底线的事情,他会尽可能的答应的。 “好吧,反正你是老板。一切听你的安排。” 时优良答应了,文林夕告诉他:“下午五点我会叫司机来接你们,衣服我已经叫阿姨去准备了。” “所以,一开始我就没有拒绝的余地吗?” “是的。” 陈雅在一边听着两人的谈话,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发表意见,不知道自己去了是不是真的合适,也不知道文林夕和时优良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 刚刚认识的时候她就在想了,文林夕跟时优良,说是文林夕喜欢时优良,可是完全没有那种感觉。文林夕对时优良没更像是对自己的哥哥弟弟一样。 时优良和文林夕虽然也发现了她的疑惑,但谁也没有要解释的意思,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能够解释的。 文林夕吃过早餐之后就出门了,时优良和陈雅回答书房继续看书。 其实陈雅是想跟时优良做点别的什么的,比如逛街,或者说一些话,加深对彼此的了解,可是她完全看不出时优良有想要跟她交流的意思,所以也就放弃了。 一个早上的时间,两个人几乎没说上几句话。 中午,阿姨来叫他们吃饭。 放下书本,时优良终于主动跟她搭话:“是不是有点后悔来这里当老师了?看你一个早上都心不在焉的。” 陈雅很吃惊,时优良有注意她吗?应该没有吧,一个早上的时间,时优良的眼睛几乎没有离开过书本,更不用说看向她。 不过,听见时优良这么说的时候,她还是很开心的,问时优良:“你一个早上都在看书,怎么知道我心不在焉的?” 时优良说:“直觉。吃早饭的时候你就有心事的样子,然后以你的性格来说,在别人家里很难厚脸皮理所当然的住着。” 陈雅一时无语:“我分不清你是夸我还是骂我。” “我只是再说我感觉到的事情而已。” 时优良如是说,陈雅也没有明白他到底在说什么。 不过,陈雅也不在意了,对恋爱中的女生而言,喜欢的人能够注意到她的不安,就已经很好了,至于原因,不深究也无妨。 或者说,不深究才是好的,因为很多事情,答案往往不如想的好。 饭桌上,时优良给陈雅夹菜,跟她打趣:“像不像新婚夫妇?” 陈雅的脸立刻红到了耳朵根,低下头猛扒几口饭。 时优良似乎觉得很好玩,继续逗她:“不过,如果说我们是夫妻的话,一定是一对怪盗夫妻。” 他的话立刻引起了陈雅的好奇,抬起头问他:“为什么?” 时优良的脸上是忍俊不禁的表情,告诉陈雅说:“因为正常的夫妻是不会在别人家享受二人世界的,如果有的话,一定是非法入侵。” 陈雅也笑了,经过时优良这样调侃,她甚至连羞涩都忘了。 跟时优良同桌吃饭的感觉很好,好到让陈雅在心里祈求这顿饭能够吃很长时间,哪怕余生都只有这顿饭。 但是,有的希望是注定要成为失望的,一顿饭的时间很短,短到陈雅还没有尝出喜悦的味道,时优良就已经填饱了肚子。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陈雅总觉得今天的时优良吃的比平时更快。虽然平时她并没有跟时优良在一起认真的吃过饭,但是就是有这种感觉。 陈雅也吃的差不多了,就放下了筷子,她动手要收拾,阿姨叫她:“放着我来就好了。” 如果她不开口,陈雅还真的没有在意,原来这顿饭不是两个人吃的。 时优良昨晚没怎么说,早上还很有精神,吃过午饭之后就困了。但他也不想回房间,就靠在沙发上午睡。 陈雅上来的时候他已经进入梦乡。见到时优良的睡脸,陈雅小心翼翼的凑过去,轻轻的叫了他一声,确定他已经睡熟了,女儿家的贪玩就显露出来。 恋爱中的女孩子,总是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陈雅伸手捏了时优良的脸蛋搞怪的说:“你睡着的时候,比醒着迷人多了。” “是因为他睡着的话,你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喜欢了吗?” 陈雅被吓了一跳,连忙朝门口望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文羽已经站在那里了。陈雅心虚的避开她的目光,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文羽走过来,鄙视的望了时优良一眼,踢了时优良一脚,告诉陈雅说:“看吧,他睡得很死,就算你亲了他,他也不会知道的。” 陈雅羞红了脸,她刚刚确实想要这么做的。 不过,她没有胆子承认,问文羽:“你回来了,要复习吗?” 文羽鄙视的望着她:“连喜欢都不敢说,真没种。” 陈雅不反对,她承认自己很差劲,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时优良虽然不是一见钟情的类型,但是对他日久生情的女生可不再少数。至少现在班上,大部分的女生对时优良都是有好感的。 学识渊博的天才,而且风趣浪漫的男生,实在是很适合日久生情。 而且,时优良的身上还有一样十分吸引女生的特性,那就是与众不同的认真,大部分这个年纪的人认真学习都难免给人一种书呆子的印象,但时优良不同,他像是一个学者。对于这个年纪的女生来说,实在是很能够崇拜的,而崇拜和爱恋,仅有一线之隔。 文羽似乎看穿了陈雅,有些嘲讽的跟她谈条件:“我帮你追他,然后你带着他离我远远的。” 陈雅不说话,沉默了很长时间,回答文羽:“这很恶劣,我拒绝。” 文羽以为自己看穿了陈雅,但她不知道,对文羽来说,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没有谈条件的余地,她喜欢时优良,但不会用这样的交换来得到爱情,她也没办法用这样的态度来对待自己主动要求来的工作。 当然,文羽也不会就这么轻易放弃的,诱惑陈雅说:“你真的想好了吗?要知道,你这样不出众的女生,要想得到一个对你没有那种心思,而一堆对他有心思的女人的男人,实在是很不容易的。” 陈雅已经冷静下来,回答文羽说:“这些话,我当做没有听到,你也不要再说了。” 这个女人远比她想的要难搞,文羽知道了,不屑的‘切’一声,转身又离开了家。 不过,她没有走远,就在不远的地方以某种手段监视着这个家里的一举一动,陈雅几乎可以这么肯定了,因为她回来的时间实在太巧了,而且种种现象都表明了,这个女生拥有着跟文林夕一样聪慧的大脑,这样聪明的女生,是不会轻易的放弃的。 明白了这些,陈雅也不敢再轻易的做什么动作,找了本还算喜欢的书,坐下来认真的阅读。 097任重道远的补习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不过,知道了自己被人监视着,也就很难再享受阅读了。 无奈,陈雅只得拿出假期作业。 本来她是不想在这里做作业的,不过现在的情况,除了做作业她也没有别的事可做了。 时优良一直睡到下午四点多被脑中吵醒,躺在沙发上长长的吆喝一声,十分不情愿的爬起来进去卫生间洗漱。 见到心中完美的天才原来也有如此平凡庸俗的一面,陈雅‘噗嗤’的笑了,偷看着时优良洗漱的背影,心中默默说道:“如果可以一直这样该有多好。” 不好的是,她立刻意识到了自己正被文羽监视着,刚刚泛起的一点好心情瞬间不见了踪影。 五点钟的时候,文林夕家的司机来接他们了。 时优良什么也没问就上了车,陈雅是有很多问题的,不过时优良什么都没问,她也就不敢多说什么了。她是那种即便被卖了也不敢反抗的类型。 原本以为会被打送到什么大酒店一类的地方,但是她似乎对有钱人的理解出了问题。大酒店什么的,完全满足不了他们的奢侈的欲望。 车子在海边停下,在司机的引导下他们伤了船。到了这里,陈雅觉得自己可能要被拐卖了,到了这里,即便要被拐卖了,陈雅也已经失去反抗的能力了。 聚会在一处小岛举行,原本没什么奇怪的,但是参加的人让陈雅很在意,有很多收藏界的名人都来了,陈雅并没有接触过这样的场面,所以对于这场聚会是什么样的当然也没有半点头绪。 但是,她想要逃跑。对于陈雅而言,这样的场面实在是太隆重了,她的承受能力远远没有达到这个级别。 不过,时优良似乎很镇定,陈雅问他:“你经常参加这样的聚会吗,一般都要做什么?” 时优良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听到陈雅问他。回过神来告诉陈雅:“不,我是第一次参加聚会。” 注意到了陈雅很紧张,就安慰她:“别太在意,今天应该在岛上举行私人拍卖会,文林夕叫我们来,大概是想要培植自己的势力,换言之,文林夕觉得你很有前途,有心跟你成为朋友,让你将来为她赚钱。” “可是她才是高中生啊!” “所以说有钱人家的孩子,不是你所认知的土豪富二代嘛。” 陈雅若有所思,听到时优良这么说,她更加认清了自己跟文林夕之间的差距。不仅是出身不同,连行动也远远比不上。 不过,陈雅也想到:自己不过是顺便的,文林夕真正看中的人是时优良,不论爱情还是事业,文林夕都没有理由放走时优良。 这么想来,还真是有些难过,小声的说:“她真的很厉害!” 时优良说:“我倒觉得她挺可怜的,文林夕自己说过,很小的时候就被教导‘以继承发展家业而努力’,所以她很少考虑自己是不是喜欢,大部分的时候想的都是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不是附和家族集团的利益。” “但是她也拥有很多让人羡慕的东西。在所有人看来,没有人觉得她需要被可怜,应该只有她施舍给别人的吧。” 时优良不可否认,点头说:“这倒是,虽然有一些不得已的原因,但是文林夕就是文林夕,她的光环,说是天使也不为过。” 这样的评价,是理所当然的,但也让人觉得悲伤和难过,因为等级差的实在太多了,对方不仅是个氪金玩家,而且是个能硬刚的超级玩家。 陈雅被悲伤扰乱了心思,不知为何就问时优良:“你将来会给文林夕工作的吧,你们关系这么好,她也肯定不会让你给别人工作的。” 时优良说:“也未可知,或许将来我会开个小书店,抱着书本过下半辈子。” “那可真人人类的巨大损失。” 接话的是文羽,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两人的身后,一脸的敌意。 时优良朝她笑了笑:“你这么认为的话,我得考虑自己能为人类的进步做出什么样的贡献了。” “千万别,以你这种糟糕的人生,说不定会毁灭世界的。” 文羽的剑拔弩张,时优良权当做没有看见,回答她说:“是吗,那你可得有心理准备,我比你大一些,如果我毁灭了世界的话,你也会活不到善终的。” 文羽气得冒烟,但她知道自己说不过时优良气呼呼的嘲讽时优良:“今天可是私人拍卖会,拍卖的都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艺术品这种东西,要给懂的人才有价值,难道你也有收藏的爱好吗?” 时优良说:“不,我一点兴趣也没有。只不过是有人刚刚邀请了我,我也没有什么事,所以就来转一圈,增长见识来了。” 文羽想要抓狂了,跟时优良对话,不论她说什么都找不到优越感,分明他完全处于优势的,但是时优良总能让她觉得自己犯了错。 就好像,从一开始她就应该乖乖听话的一样。可是,分明是时优良无故闯进她的生活的。 文羽不想再跟时优良争论了,怒瞪了时优良一眼,气冲冲的走了。 陈雅有些看不过去了,指责时优良:“她是小孩子,你就让让她嘛。而且,她是学生,你不跟她好好相处的话,接下来要怎么办?” 时优良没有丝毫要跟文羽好好相处的意思,做出个吊儿郎当的样子,告诉陈雅说:“我答应了教她,也有心要把她教好,但是,如果她自己都不愿意拯救自己的话,即便我有心又有什么用呢。” “可是……。” 陈雅想说什么,被时优良抢过话去说:“我们努力,是为了生活下去。但是文羽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相反的,她需要自己去理解自己的存在,否则的话,往她脑子里塞进去的东西,只会给她造成更大的灾难。” 陈雅好像明白了什么,问时优良:“所以文林夕才找你当家教吗?她觉得你能够帮文羽找到存在的意义?” “是存在的位置吧,说存在的意义,太过于美化了。我没那么高尚,文林夕也没有那么大公无私,我们都只是怀着私心,自私自利的坐着自以为为他人着想事情。至于是不是真的为他人着想,只有当事人能够决定。” 时优良望了陈雅一眼,继续说:“很多事情,是没有答案的。所以,你只管按照你的意思去做,别人怎么想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觉得这样是对的。” 话虽然这么说,但真的有勇气这么做的人绝对不多。至少,陈雅是没有这样的勇气的,所以她沉默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主会场。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很多都是电视上常见的面孔。 能够一次性见到这么多公众人物,陈雅更加紧张了,像个小猫咪一样缩在角落里,尽量的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尽量的不让人发现她的存在。 当然,她如愿以偿了,在这个灯红酒绿大佬云集的会场里面,一个人要想获得大家的青睐并不容易,要想不被人注意就很容易了,只要你不主动跟人打招呼,谁也不会在意你是谁的。除非你是他们正好需要的存在。 人是很奇怪的,刚刚进来的时候陈雅还想着尽量不要让人发觉到她的存在,可是孤独的坐了一会,就不免在意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她了。 时优良依旧是以往的态度,在会场里转了一圈,跟几个碰上的人打了招呼,那一本宣传册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似乎对时优良而言,只要是书,不管是什么样的书他都可以安静的阅读。 望着他沉醉的样子,陈雅也觉得自己太过于焦躁了,拿了本宣传册坐在时优良身边,认真的了解今天在这里要拍卖的东西。 不过,这些东西的价格让陈雅吃惊,每一件都是她倾家荡产也买不起的。不,应该是她家全家倾家荡产也买不起的。 时优良翻看到某一页,盯着一件玲珑宝塔看了很久,似是自语又似是在跟陈雅说:“现在的人审美真是够奇怪的,这件牙雕玲珑塔明显没什么艺术价值,相较于艺术价值,它的材料费更高吧。” 陈雅凑过去望了一眼,除了宣传册上写的,其余的一概不知,问时优良:“为什么这么说,这好歹是别人花了很长时间做出来的。” 时优良说:“首先这件玲珑塔是仿古的。或者是不是仿古,而是完全的描摹。如果是珍品已经损坏了的话,这件作品就有价值了,但是这件玲珑塔的真品现在还完整的保存在市立文化馆。而且仿品的价值高于真品,这就让我不能理解了。” “仿品的拍价高于真品?这怎么可能!” 是的,这绝对不可能,如果不是自己亲眼所见,时优良也不会相信。 对于此事颇为好奇,时优良叫陈雅:“去问问知情人士吧,我挺在意的。” 所谓的知情人士,当然文林夕。 作为私人拍卖会的东家,她肯定是知道原因的。 098灵魂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找到文林夕,说了自己的疑惑。文林夕拿过宣传册看了,告诉时优良说:“这件作品虽然是仿品,但是雕刻的人是当代有名的雕刻大师,加上用料昂贵,且相较于原作,仿品称是更加精细,所以价格更高。” 这样的理由,时优良能够理解,但难以接受。笑道:“看来活着的果然是比较值钱。” 文林夕大概能明白时优良的意思,告诉他说:“这也是没办法的,收藏行业,有人投资就会升值,如果这件东西流拍,那就一文不值。” 文林夕瞟了周围,才又小声说:“不过呢,作家是有名的大师,这件东西也是本次拍卖的热门商品,所以,几乎是不可能流拍的。” 时优良笑了笑,跟文林夕说:“好吧,你看起来挺忙的,就不给你添乱了。” 文林夕是个能够分得清工作和生活的人,今天她是主场人物,确实也有很多的事情要忙,就不再跟时优良纠缠,告诉时优良和陈雅:“那你们自便,有什么需要的随时找我。” 在会场转悠了一会,新鲜感很快就没了,虽然有很多看起来很不错的作品,但价格都不是她们能够承受的,时优良也不太适合这样的场合,陈雅更是觉得快要昏倒了。 时优良叫陈雅:“没有想看的了的话,我们去外面走走吧。” 当然是求之不得的,陈雅立刻答应:“好。”立刻又犹豫了:“但是这样会不会让文林夕为难。” 时优良看向文林夕,她正在招呼来宾,看起来不行使有时间照顾他们的样子,就跟陈雅说:“应该不会,叫我们来大概也只是觉得把我两丢在家里不太好。” 时优良这么说了,陈雅也就收起自己的多心,跟时优良去外面散步。 对陈雅来说,能离开会场跟时优良在小岛上散步,这简直是上天的恩赐。跟喜欢的人漫步在海滨,这本就是最为浪漫的事情,何况,时优良带她出来散步,简直就是从地狱里拯救了她。 两人漫步在海滩,望着漆黑的大海,陈雅不由觉得心生胆怯,有些悲凉的说:“和这星辰大海相比,人真的很弱小呢,在茫茫宇宙中,一个人,跟一粒尘埃似乎也没什么差别。” 女孩子都是容易伤感的,时优良虽然不能理解,他的能够包容。她也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让陈雅的心情变得好起来。想了小半天,回答陈雅说:“或许吧,不过我的想法有些不同。” 时优良的想法与众不同,陈雅很想听他怎么说:“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时优良说:“我认为人是很伟大的,世界上的一切,一花一叶,一粒尘埃都是很伟大的。” 陈雅望着时优良好奇地问:“怎么说?” 时优良说:“我看到过这样一段故事: 许久之前,阴间天子宴请前往地府引渡亡魂的一条白龙和一只狐狸。白龙叫羽舞,狐狸叫囚焰 宴会上摆的都是奇花异果,没有一点荤腥酒水。 见她二人无从落箸,阴间天子解释道:“二位见谅了,有朋自远方来,本应好酒好菜招待,奈何酆都城内住的都是精灵鬼怪,神殿之内也是百物交集,一口咬下去指不定就是谁家亲戚,故而只有这些奇花异果可做果腹之用。” 羽舞听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轻轻呼口气,问他道:“这些奇花异果就没有个当差的亲戚吗?”他这话一语双关,若是没有个合理的答案,阴间天子就要成了伪君子。 但这样的问题她不是第一个,阴间天子早有答案:“不会有,人死为鬼、鬼死为聻、聻死为希、希死为夷,这酆都城的奇花异果之所以千年不败万年不尽,是因为托起它们的是这些归于尘土的灵魂,而滋养它们的,是三界中一切生灵,往生的鬼魂到了奈何桥,喝一碗孟婆汤洗去生前记忆,这些记忆就飞到酆都城,滋养这些花草果木,众生尚在,这些奇花异果就开不败、食不尽。” 这下好了,刚刚只是抗拒吃花草果木,现在看着桌子上的东西都觉得它们会爬起来咬断她的脖子。 阴间天子夹一片花瓣放进嘴里,继续说道:“二位其实不必多想,嚼食入腹的又何止是花草果木,我等金身得道,享受万古了天道所赐予的一切美好,也当有所付出,替众生灵咽下这诸多疾苦。” 他说的这么冠冕堂皇,让两人想不吃都不行。 囚焰夹一片花瓣放进嘴里,轻轻咬开,味道奇苦无比,好像将一个人一生的凄苦都放在了这片花瓣上,而她一定要咽下这份凄苦,才算完成一次救赎。 羽舞的情况也不好,她选择一个长得还算好看的果子,可是一嘴咬下去又酸又涩,眼泪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再也不敢动筷子,阴间天子放下筷箸告诉她两:“你吃的那片花瓣生里面有一个奴隶的一生,那个女人从生下来就是奴隶,不知道父亲是谁,跟母亲生活在牛棚边上,断奶之后没在吃过一顿饱饭,冬天下着大雪,他只能蜷缩在黄牛的怀里取暖,六七岁就开始劳作,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岁,骨瘦如柴,躯体只有两尺大小,也没个安葬的地方,让野狗给啃了骨头。到了阴间界他问判官‘我来世该是什么样的命途?’判官告诉他说‘奴隶,不得好死!’他听了之后不愿再往生,自绝于判官殿上。” 难怪它会这么苦,这一世何其苦涩! 囚焰拉起个不好看的笑容,或者说她动一下嘴角,更像是在哭,问道:“你只凭这些花叶,就能看到他们生前之事?” 其实她不想问这个问题,只是这个故事,比那片花瓣更苦,她必须说点什么,才不会哭出来。 点点头:“正是,酆都城没有别的,就是这些花叶陪伴我,日久天长,就练成了这个本领。” 说这话的时候,阴间天子眼角也含着泪水,只是不知道这泪水,是在哭自己的孤独,还是替这些花果的生前惋惜。 羽舞口中的味道淡了一些,好奇问他道:“那我吃的这个果子,生前是个怎样的命途?” “那是个善妒的女人,她生在士族门第,长相俊美,豆蔻年华攀上君侯,做了正宫夫人,可生性善妒,见不得君侯与别的女人想好,先是设计杀死了君侯两名妾室,又将通房丫头鞭打烙印,宫中凡是长相好看的都逃不过毒手,最后发展到君侯与亲妹子走的近一些都要生妒,与君侯相爱三年,终于结了良缘善果,怀胎十月生下一女儿,两三岁便出落得水灵灵的,君侯对她宠信有加,女儿更是捧在手心爱不释手,谁曾想这女子竟然跟女儿争风吃醋,趁君侯外出之际将亲生女儿投入井中溺死。君侯归来得知爱女亡故,终于雷霆大怒,将新仇旧怨一并与她清算,判了个凌迟处死以儆效尤,死后她问判官来世是个什么样的人,判官告诉她来世做不成人,要做个任人骑坐的马驹也赎今生的罪孽,这女子不甘做个畜生,自绝于判官殿,归了尘土。” 不由得咽口水,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要多很的心才能将自己的亲生骨肉杀害。 这么想着,又自嘲的笑了,口中喃喃一句‘要多狠的心才能将自己的亲生骨肉杀害’! 羽舞的身世,二人都是知道的,所以对她这句莫名其妙的自问并无好奇。 阴间天子给两人各夹了一些花果:“酆都城也不是所有的花果都是苦的,尝尝这些美好的。” 刚刚的拿一片花瓣已经有了阴影,拿一个长相还算好看的果子喂进嘴里,味道甜美,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入了腹中,感觉腹部有灼热感,非常舒服。 这个果子更像是灵丹妙药,不由得好奇,问他道:“这个人的前身,当没什么波折吧。” 阴间天子浅浅的笑着,告诉她说:“他生前是个修道之人,造福百姓,普化渡民,曾游走诸侯国讲道除妖,一百三十五岁之时途经小华山,不识得上古妖兽肥遗,只当是四脚蛇成精,祭出法宝就要收妖,肥遗一怒之下将他一生修为屯的干干净净;死后在地府跪了三年只为见我一面,见到我只问一句‘来世我可能成仙了道’?唉!可伶他百年道行一朝丧,肥遗不仅吃了他这一世的修为,还断了他来世的仙根,得知事实,望着殿外奇花异果,喃喃自语‘生前不能成仙了道,来世不能修炼仙法,何苦入了轮回,不如就在此处归了尘土,渡那些该往生之辈’;语罢,自绝神殿之上,因其献身归了尘土,故而所依附果实不禁味道甘甜,岂能养身护体。” 没想到这些归了尘土的鬼魂还有这么多讲究,羽舞也拿起自己面前的一个果子吃了,味道很淡,几乎尝不出来,细细品尝,有一丝苦涩,苦涩中又有一些微甜。 尝不出来这一生是福是祸,还是问阴间天子:“此人生前是何命途?” 099时间可逆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阴间天子轻轻再递给她一片花瓣,告诉她说:“这是一个农夫,祖宗十八代都是农夫,他的一生经历了武王伐纣,漂泊琉璃七年余,亲友都在逃亡中死了,最后只有他熬到了天下太平,有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只能果腹而已,八十高龄孤苦无依,被乡里举上朝堂,见了君王,享受供养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八十二岁自缢家中,终究了孤苦无依的一生,到了判官面前他问来生,判官告诉他说‘男耕女织,得一双儿女,三十岁时犬戎南侵,儿女惨死,夫妇二人漂泊流离,五十岁饿死路边’,他听了呜呜的鹅哭几声,又哈哈大笑说‘不如归去’,自绝于判官殿,淡然陨落,才有了这近乎白水的味道。” 把拿一片花瓣放入口中,香甜的味道瞬间袭来,口中的味道比蜜糖有过之而无不及,咽下之后五脏六腑都像置身蜜罐。 舔舔嘴唇:“我知道,这个人的一生一定没有任何波折,甜的让人发颤。” 阴间天子摇头:“嗯,不错,此人一声可谓是众生羡慕,他与妻子青梅竹马,携手共渡五十三年,父母慈,子女孝,后来入了阴间界,得知二人来生不能在一起,夫妻二人双双自绝,誓要在幽冥界永世相守。” 羽舞哽咽了一下,伸手要去抠嗓子,又放弃了,问道:“那我刚刚吃的是一个还是一对?” “一个,酆都城有花草果木千千万,另一个是花草果木何物我也不知道,只能等那天被端上来,才能知道那女子附在何物身上。”猜到羽舞的想法,也把这个残酷的真相告诉她。 略有惋惜的叹口气,与阴间天子打商量说:“如果有一天那女子被端到你的面前,那你可否告知我一声,让我把她吃了,让他们扶起团聚。” 阴间天子没有拒绝,反正他在这里也没什么事情可做,有那么一日又把羽舞叫下来,也算是给这孤苦的生活增添一丝色彩。 一边吃这些甜的苦的,一边听阴间天子讲他们生前的事迹,桌子上的花果吃光,已经是三日之后。做的有些累了,站起来伸个懒腰,对阴间天子抱拳致谢道:“多谢陛下厚待,可否容许我等去酆都城别处走走。” 阴间天子没有反对理由,唤来司事吩咐道:“备大车供二仙乘坐。” 跟这边千恩万谢,才出了幽冥圣殿;六驾马车已经等在宫门之外,二人也不客气坐了上去。 车乘之上,羽舞问囚焰说:“你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囚焰摇头,幽冥界她还是第一次来,酆都城那边是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 她没有想去的地方,羽舞兴高采烈的说:“那咱们去找那片花瓣的另一半吧,或许能让他们夫妻团聚。” 羽舞还想着这件事,囚焰也想成人之美,一拍即合,异口同声说:“去花果最多最甜的地方。” 这样的默契,彼此看一眼,牵起手笑了起来。 羽舞伸出脑袋告诉车夫:“酆都城什么地方的花果最多最甜,烦劳你去那边。” 这样的事情还真难不倒他,他在酆都城也有上千年了,名义上是阴间天子的车夫,可是阴间天子几乎不会出幽冥圣殿,他自然就没什么用处,没事的时候就自己赶车在城中转悠,哪儿的奇幻异果长的最好,哪儿的奇幻异果味道最甜,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驾车将两人带到一清幽之处,告诉她们说:“此地位在酆都城最西边,隔墙就是忘川河,那些痴男怨女落归尘土,多会选择此处,世间最多的就是痴男怨女,故而此地的奇花异果最鲜美也最苦涩。” 囚焰摘一片花瓣拿在手里,左右翻看告诉羽舞:“咱两有没有阴间天子的本事,怎么找他的另一半?” 刚刚忽略了这个问题,这个时候囚焰问起来,凑到嘴边的一个果子又放下,尴尬的笑两声:“咱两刚刚只顾高兴,把这茬给忘了。” 这么说着,两人同时把目光转向车夫,他摇头道:“我只是个赶车的,没这种本事。” 各自把手里的东西扔进嘴里,也不嚼食就咽了下去,什么味道都不重要,现在该离开这里了。 回去幽冥圣殿跟阴间天子辞别之后,二人悠悠扬扬的走在幽冥界,专挑一些不知道通往何处的路走,用了不少日子才走到忘川河边。 河岸之上,彼岸花开的鲜艳,囚焰折一株拿在手里,喃喃自语道:“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彼岸花啊彼岸花,你因何故要遭受这样的惩罚。” 她的声音很小,羽舞没有听见,只在转身之时见她拿着一株彼岸花发呆,就顺手折了一抱给她:“喜欢就带走,我想阴间天子不会小气的连几株花儿都舍不得的。” 囚焰接过来抱在怀里咯咯的笑,跟羽舞打趣说:“听闻人间界相互倾心的男女会折花送给彼此,龙族不禁欲的吧,你有没有想要折花送给谁?” 从她手里拿过几株花儿:“送给你主人怎么样,我与他喜结良缘,也不必跟天界众仙争长短了,我们三个永远生活在一起,闲来云游三界,乏了就在天涯不归阁小憩。” 点点头:“嗯,这样真的很美好,不过千万别让主人知道,不然咱两会被赶出去的。” 过去挽起她的手臂:“没关系的了,只要咱们不当他面说,就算他知道了,总不能自己说出来吧。” 二人嘻嘻哈哈的在忘川河边玩耍了五六日,到了三生石旁,囚焰拱手作揖行跪拜礼。 羽舞看了非常不解,问她说:“你又不求姻缘,拜它干嘛?” 囚焰嘿嘿的笑着,告诉她说:“三生石怎么也是天道大神,见了它拜拜或许能增长运气呢。” 鄙视的看着她,拉拉嘴角:“你是逗我开心呢还是傻了,你主人可是若木,天道都在他掌握之中,你要什么样的运气他不能给你!” 鼓鼓腮帮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嘴角拉起一个让人看不懂的弧度,回答羽舞说:“他什么都能给我,有时候我也想给他一些东西,可是却发现他什么都不缺,就连陪伴都不需要。” 羽舞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但大概猜到了是她想为若木准备一件礼物,过去敲敲三生石:“仙长在家吗,在下可否求见真身?” “应龙,你不在四海享福,来者幽冥界做什么?”声音从身后出来,转身见到一仙家,长相奇美,柳叶眉,丹凤眼,面若桃花朵朵,鼻似悬胆挂钩,樱桃小口一张一合,吐出天籁之音;着一件素纱锦绣牡丹衣,裹一个朱红落地斗篷霞披,头戴百年朝凤,腰佩缀玉香包。 缓步到了二人跟前,上下打量她两,开口道:“应龙、狐仙,你二人早已超脱生死,叫我干什么?” 羽舞推推囚焰:“你拜她肯定是有事相求,现在她出来了,快说啊。” 囚焰摇摇头:“没有,知识是做妖精太久,突然成了神仙,还不太习惯,见到大仙就想拜拜。” 虽然她的谎言编的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但羽舞还是信了;有些无奈的样子,跟三生石笑笑:“不好意思,打扰你。” 这样粗陋的谎言,能骗得过羽舞,却逃不过三生石的眼睛,她看着囚焰,淡淡的说:“我们还会见面的,下次,再告诉我你要什么。” 语罢,消失不见。 没有把两个人的谈话放在心上,三生石已经走了,她也不想留在这里,拉上囚焰顺着忘川河边,一直到了奈何桥头。 到了这处,彼岸花开的更加鲜艳,忘川河水也不再平静,河面之上波浪滔天,滚滚浪花之下,还能见到三三两两的人头攒动。 ” 时优良说了这个故事,有跟陈雅说:“聊斋中说‘人死为鬼,鬼死为渐,渐死为希,希死为夷,夷死落尘。’但没有说灵魂是怎么来的,但是,所有的神话中都可以找到一些证据,那就是人的灵魂也是从尘土中诞生的。 既然这样的话,灵魂从诞生起始。最后回到来处,生死轮回,是必然,也是巧合。 所以,人的一生是很伟大的,在生死轮回的巧合中,我们创造了很多奇迹,然后结束生死轮回,归于尘土,创造新的创造奇迹的灵魂。” 陈雅皱眉沉思,小半天,无奈叹气:“虽然我很想发表些意见,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并没有听懂你说的,一点也没有听懂。” 时优良笑了笑,说:“以人类文明的时间线来看,人类的社会是不断在进步的,对吧?” 陈雅理所当然的点头:“当然,人类自诞生以来,一直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发展进步。” 时优良轻轻的应了声,说:“以时间线来说,人来的社会在不断进步,但是这个答案是人类自己得出来的,人类之外的东西是怎么想的呢?人类自己说的是人类之外的生活不具有自由思考的意识。” 陈雅说:“嗯,因为其他生物的社会活动本能的行为占据了绝大部分。” 100月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说:“可是,或许别的生物也是这么看人类的,或许在别的生物看来,人类其实也不过是在本能的进行着社会活动。” 陈雅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沉默着。 时优良也没有继续说,沉默着。 沉默了好一会,陈雅终于还是开口了:“虽然我听不懂,但是我想继续听你说,我总觉得,或许听你说了,会改变我的人生。” “是好是坏就难说了。” 时优良这么说了一句,继续跟陈雅说:“人类是从别的物种进化而来,最先把这个结论公开化的是达尔文的进化论。但其实进化论还有很多留白的地方,哪怕时至今日,这些留白也是科学无法解释的。” 陈雅没有看过进化论,但她还是懂得一些进化知识的,回答时优良说:“这也是无可奈何的,时间不可逆转,很多留白,不亲眼见到是不可能知道答案的。” 时优良朝她笑了笑:“差不多是这样。不过,时间不可逆转,这是你的结论,也是没有逆转时间的人的结论。那么,既然时间并没有被逆转过,得出时间不可逆转的理由就是不充分的。而且,就连时间是否可逆这个论题,他的提出者还在前面加了假设。” 时优良就像是有心要跟她作对一样,总是在否定陈雅的说辞,陈雅问时优良:“所以,你觉得时间是可以逆转的吗?” 时优良说:“我不是学者,也没有非要回到过去的理由,所以我不想深究这个问题,但是,我做过时间可逆的假设。 首先,假设时间是可逆的,但是大量的计算得出的结果时间不可逆。 如是,要否定时间不可逆的理论,首先要说明计算是错误的。对于此,我有这样的理由:第一时间不可逆的计算结果实在时间向前推进的过程中计算出来的,所以这个结果是向前的时间得出的结果。不用用来反正时间可逆的理论。 第二,一般人对时间的概念是时刻,以钟表为基准来认识时间。基于这个基础上来创造了时间是否可逆的演算,所以,在他们进行这项实验之前脑海里其实已经认定了时间不可逆。 第三,如果以时刻为基准的话,时间可逆的前提是必须对时间加予干涉,而让时间逆转的前提,是先让时间停止前进,所以,在没有让时间停止前进的情况下演算出来的时间不可逆,不具备说服力。 所以,得出的结论是如果对时间施加外力干涉,时间是可以逆转的。” 陈雅的脑子里一片混乱,时优良说的这些东西,每一个字她都听得懂,但是连在一起,她就一点也不懂了。 终于还是认输了:“算了,我得承认,我完全听不懂。” 时优良问她:“那还要听吗?” 陈雅回答:“如果你不介意我是个笨蛋的话,我倒是确实很像听。” 时优良继续讲:“从科学的角度来讲或许太空洞了,如果从神学的角度来说就好理解很多了,各种宗教都有记载关于轮回往生和回到过去亦或穿越未来的事情。” 这是事实,不管哪个宗教,这样的记载肯定都是少不了的。陈雅很好奇,问时优良:“所以,虽然科学还没有办法逆转时间,但时间确实是可逆的吗?” 时优良说:“时间是否可以逆转不是我能够下结论的,不过,我算是时间可逆的支持者吧。” 陈雅望着时优良,逗趣说:“真的很惊讶,经常听你说‘活在当下最重要,还以为你应该是不会思考时间是否可逆’这样的问题的。” “我确实是思考过的,时间的本质是什么,过去的时间在哪里停止,未来的时间又以何为起点,我所在的时间,是过去时间的延续还是未来时间的开始。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是入了魔的思考这些问题。” 陈雅有些吃惊,问时优良:“为什么要深思这个问题?又是为什么就放弃思考了呢?” 时优良说:“不能说是放弃了,只是缺少一个让我持续思考这个问题的介质而已。首先的话,我没有一定要知道自己将来是什么样的欲望,也没有很想回去的时间。所以,思考这些问题,渐渐的就变味了,变成了,我喜欢,所以我思考。” “太深奥了,听不懂。” 陈雅只能这么说,时间是否可逆?她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虽然听时优良说很有意思,可是她应该也是不会自己去思考的。时间是否可逆,对陈雅来说顶多算是兴趣,绝对不会变成事业的。 陈雅和时优良走到一处灯光较暗的亭子,陈雅叫时优良:“今晚天气不错,能请我赏月吗?” 时优良很绅士的躬身:“女士,可以邀你一起赏月吗?” 陈雅把手递给时优良:“不甚荣幸。” 陈雅和时优良在亭子里坐下来,仰望天上的月亮,今天是满月,虽然不是十五,但月亮已经很圆了。初升的月亮,心爱的人,实在没什么比这个更幸福的了。 如果可以的话,真想说一句‘夜还很长,我们的浪漫才开始。’ 只是,这句话陈雅只能在心里说给自己听。 但是,两个人好不容易有机会独处,真的就这样就好了吗?陈雅在心里纠结着,纠结着要不要跟时优良告白,纠结着要不要向时优良表明自己的心思。 恋爱中的女孩子,脑子都是不怎么够用的。陈雅问时优良:“你有喜欢的女孩吗?” 时优良回答:“如果要说的话,东琳吧。” 意料之中的答案,陈雅有些不甘心,继续问:“那你们怎么没有交往?” 时优良看着陈雅,故意的说:“交往?为什么要交往?” 陈雅被他问的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尴尬了小半天才说:“你们互相喜欢,交往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时优良并不这么认为,告诉陈雅说:“就算我们喜欢彼此,也不一定就要交往。而且对我来说,我并不向往早恋,有一个喜欢的人挺好,可是要把喜欢变成拥有,我觉得没有必要。” 这就是时优良的想法吗?陈雅似乎能够理解,又似乎完全不能理解。但是她明白了一点,那就是时优良和东琳没有交往,是因为时优良没有要谈恋爱的想法。时优良喜欢东琳,却没有跟她交往,那么时优良当然也不可能跟别人交往。 陈雅只能死心,轻轻呼口气,嘲笑时优良:“你的想法真是奇怪,一般人的话,喜欢就会去追的,选在失恋或者恋爱,而不是互相喜欢,共同单身。正常人都不会这样选择的。” “大概吧。不过嘛,我不是正常人这件事,我自己也是承认的。” 陈雅笑了,她只能笑了。效果之后,暂时彻底的把对时优良的喜欢封印在心里。 小岛距离陈雅家不远,拍卖会结束之后陈雅就跟文林夕说要回家,文林夕让司机送她回去。时优良则跟文林夕留在了岛上。 第二天,时优良任然很早就起床了,找一本还算喜欢的书,一个人默默的阅读。 文林夕本来是想要跟她说话的,不过看他聚精会神的,也就没有出声,找本书在他旁边坐下来,陪着他一起阅读。 两个人默默阅读,在旁人看来也是十分配对的。应该说,两个人在一起默默的阅读,实在没有比他们更配对的了。 一直到下午,文林夕叫时优良:“陪我逛街去,可以吗?” 时优良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当然。” 文林夕拉着时优良一路狂奔到了市区最大的商场。 时优良望着专卖柜里面的名牌,啧啧两声:“我在旁边等你。”然后随时拿起本免费的时尚杂志就准备溜了。 文林夕抓住他:“你知不知道什么叫陪女孩子逛街!” 时优良交出手机和银行卡:“我所有的财产都在这里,能买什么你看着用。” 文林夕鄙视的看着他:“少来啊,我说的不是这个,女孩子教你陪她逛街,不是希望你付款,而是希望你夸她眼光好身材好。” 时优良道:“好吧,你尽管选,我会用我毕生的学识来赞美你的。” “听起来怎么这么怪,好像我不值得你赞美,却偏偏要你赞美一样。” “绝对没有,只不过我对女孩子的打扮也不清楚,所以就算要给你意见,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文林夕无奈:“好吧,那就说你看到后的感想。” 文林夕拿了一套裙子进去换衣间。 当她再次出现的时候,时优良上下打量,告诉她说:“不太适合你,太小清新了,你的气质,应该偏向正装。” 文林夕不乐意了,跟他抬杠:“是不符合我的气质,还是不符合你的兴趣啊?萝莉控?” 时优良说:“讲良心话,这套裙子穿在你的身上很好看,但是不是我认识的文林夕,而且,我不认为这件衣服你会穿第三次。” 时优良顿了顿,又说:“虽然貌似你的衣服也不需要穿第三次。” 文林夕瞪着时优良:“你的讲良心话,可一点都不良心,咱两都认识这么久了,你看我是琴棋书画不会洗衣做饭嫌累的吗?” 101约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立刻给她躬身致歉:“恕小的冒犯了。” 文林夕和时优良在商场逛了挺长时间,卖了不少的东西,都让商场给她送家里去了。 从商场出来,她一会跑到前面,一会跟在后面,想要通过表情判断时优良在想什么。但跟时优良相比,她还是太嫩了,什么都看不出来,喜怒不知。 小声嘀咕了句什么,跑到时优良前面,拿着手机做自拍的动作:“我们来拍照吧,说起来这可是跟你第一次单独相处呢。” 一同狂拍之后拿给尤许看:“你觉得哪张好看?” 在她的镜头里,时优良占了很大的位置,她自己则被摆到了边角的位置。看着这些照片,时优良的心苦涩无比。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两个人的关系,逃避或者接受都不妥。或许,远远的走开是好的选择。 可走去哪儿呢,这世上的路,岂是说走就能走的。何况,他讨厌逃避。 在心里自嘲一笑,跟文林夕靠在一起,摁下快门,把两人亲密的样子留在里面,递给她:“我觉得这张好看。” 文林夕惊喜万分,跃入他怀中:“我爱你。” 这样直白的告白,让时优良瞬间就后悔了,张开手臂不碰到文林夕:“你知道吗,每次你这么说的时候,我都觉得或许应该离你远一点” 这样的回答,文林夕的心被狠狠的刺痛,松开了手,鼻子酸酸的,强忍住不让眼泪流出来:“真是个不解风情的男人。”做个调皮的动作,有告诉时优良:“你有拒绝的权利,但不能阻止我喜欢。”低下头,转过身去擦了眼角的泪水:“其实单恋也挺好,至少不会失恋,对吧。” 时优良默然,她们认识的时间不算长。但他见过她很多模样,强颜欢笑,嚎啕大哭;可都不及此时让人心疼。 文林夕收起不好的心情,酝酿起笑容转身,举起手机高兴地展示:“我会好好珍藏的,直到你愿意给我更好的一张的时候。” 没了,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像是第一次得到糖果的女孩。转身的那一刻,眼泪再也裹不住,决堤而下。 时优良走在后面相距两三米的地方,他不敢靠的太近,如果看见文林夕哭,他一定会手足无措的。 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的走着,各自揣着心事。都不敢出声,害怕一开口就会失去平衡。 “你饿了吗?”在街上走了有一段距离,气氛一直在沉默中尴尬,时优良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能用这个老掉牙的借口打破沉默。 文林夕点头,又摇头:“不饿,但对于跟你一起吃饭这件事很期待。”这话可是够心酸的了,酸的时优良差点就要哭出来。 强颜欢笑,跨步上前跟文林夕并肩而行:“那去奇幻世界吧。你想去别的地方也可以。” “真的?真的去奇幻世界?” 时优良突然觉得尴尬,奇幻世界对文林夕来说,应该是比自家都要熟悉的,她这么惊喜,不过是因为这次是跟他一起去的,说起来,爱情真是个混蛋东西,如此的折磨人。 暗自呼口气,尴尬又无奈:“当然,不过貌似奇幻世界对你来说已经没什么新奇的了,所以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我也可以陪你。” “不了,如果真心的就当我男朋友。”说出来,又觉得过分了些,他知道时优良害怕这个话题。委屈,难过:“一天也很好。”她不得不降低要求,因为她知道,时优良对文林夕没有那种心思。 气氛又尴尬起来,两个人并肩而行,却都害怕看见对方的脸庞;眼睛看着前方,默然的移动脚步。 “好吧,就一天,零点之后,我还是时优良,你还是文林夕。”等绿灯的时候,时优良回答了文林夕。他不知道这么做是对是错,但还是这么做了。 文林夕昂首看他,确定刚刚的声音不是自己的幻想,挽起他胳膊就往回走。 “唉!你干嘛?”时优良差点摔了一跤,不解的看着文林夕。 眼睛四处瞟了,没有人在意她两打情骂俏,贴在时优良身上,小声回答:“现在你是我男朋友了,当然是带你去履行男朋友的职责。” 差点吐血,好在对于文林夕行事异于常人这点他已经习惯,把她搂在怀里死死的箍住:“别闹啊,你要是这样我可反悔了。” ‘哦’一声,骨气腮帮子跟他撒娇:“那你可以背我吗,人家走不动了。” 意料之中,文林夕是个很开朗的女孩,可甜可咸,古灵精怪的,这一天的时间,一定会用尽办法诱惑、压榨他。时间还很长,可不能在这个时候就给她尝到甜头,举起两只手:“看见没,我只有两只手,没有背你的第三只。” 时优良一只手里是手机,另一只手拿着文林夕刚买的一件小礼物。 文林夕抢过他手里的东西扔了:“不要了,现在你两只手都空了。” 时优良白她一眼,给她捡起来:“就算你爸有钱也经不住你这么造;为了能愉快相处,我对你提个要求,在凌晨十二点之前,你是文林夕,不是文家大小姐,明白我的意思吗?” 她并没有拒绝的权利,不乐意的点头:“知道了,可我真的走不动了,想你背。” 溺爱的摸着她的头:“真的累了?” 幸福满满:“嗯嗯,今天都走了好远的路了。” “那就不去奇幻世界了,回家。”尤许招收拦车,她赶紧拉住,嘿嘿的笑着:“我还能坚持,去奇幻世界。”正好绿灯亮起,拖着他过马路。 经过一家珠宝店的时候,文林夕让时优良等她。 进去五六分钟出来,手里拿了一块玉:“我给你带上。你不能拒绝,现在你是我男朋友。” 亲手给时优良带上玉佩,幸福的不行。瞄准嘴唇吻上去,时优良躲了一下吻在脸上。抢在他开口之前:“那个,你现在两只手都空了。” 时优良蹲下来,文林夕心里乐开了花,恨不得大声欢叫。咯咯直笑,两只手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听时优良许咳嗽。赶紧松开:“对不起对不起,高兴过头了。” 奇幻世界入口处,文林夕还不愿下来:“要不我们不去了,你再背我一会。” 时优良半蹲下来松开手:“你可真不把我当人,二十几分钟的路,我背你过来的。” 心不甘情不愿的松了手,立即又抓住手臂,紧紧的贴在一起:“谁让时间总是一个不小心就溜走了呢。” 进去奇幻世界,文林夕一改往常疯玩的性格,第一时间跑过去许愿池,手里握住硬币,默了有十几分钟才松手。其中,时优良叫了她一次,但没有用。 “你有很多愿望吗?要这么长时间才完成?” 跟尤许对面,直视他,认真说道:“我只有一个愿望,只要能实现,付出多少都愿意。” 至于她的愿望是什么,时优良不敢问,转移了话题:“接下来去哪?” 去哪?到了这个关头,文林夕却犹豫了,奇幻世界很适合约会,可剩下不足八个小时,就差强人意了。不论走哪边,都难免要留下遗憾。 此刻,她好像不再是最美的十六岁,而是已经到了暮年,跟最爱的人就要分开,那种不舍,扯动每一根神经,连呼吸都痛。 “摩天轮。”刚好看见摩天轮,就回答了。 坐上去,靠在时优良肩膀上,闭上眼睛,假装只要不睁开眼,时间就会停留在这一刻。 然而,世事总是不由人,八分钟的摩天轮,转眼就回到原点。 终于还是接受了事实,时间不会为谁停留。既然这样,就好好享受这个短暂的约会。奔跑,拍照,惊叫,贴在他的胸口听心跳的声音。尽可能的把能玩的地方玩个遍。 终于在欢乐中听见了钟声,伴随钟声响起,奇幻世界最浪漫的一幕,霓虹灯焰火也亮了起来,在嘈杂的音乐声中,文林夕伏在时优良耳边轻声说道:“我的愿望是如果明天不能比今天好,就让我的今天就是明天。” 时优良听见了,犹豫了小半天,把手表倒转八分钟,停在十一点五十二分:“你知道美女为什么回爱上野兽吗?” “为什么?” “因为当她蹲在野兽肩上的时候觉得前所未有的宁静,安心,从这里走出去大概要八分钟,我的手表现在是十一点五十二分。”时优良蹲下身子,摁下手表调节器。 文林夕惊喜异常,骑在他肩膀上,两只手蒙住他的眼睛:“我们赌个游戏吧,如果你顺利走到出口,就不分手。” “算了吧。”时优良拿开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 “真的不可以吗?”文林夕问时优良,问得十分的心酸和认真。 “对我来说,世界上有一个女生,是必须要保护的。” 这个女生是谁,文林夕知道。但她还是问时优良:“是谁啊?是我吗?” “不是。” 时优良回答的斩钉截铁,让文林夕十分的难过,哪怕他不回答,也会让文林夕有一点开心的。但是时优良自己也知道,他必须果断的回答,哪怕这么做会伤害到文林夕。 102笔悲伤更加悲伤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出口的地方有卖纪念品的,时优良买了一个小挂件给文林夕:“好了,现在该回家了。” 奇幻世界之旅算是结束了,文林夕小声的感叹:“时间过得可真快。” 时优良跟她勾肩搭背:“哥们,别感叹了,时间这东西就这样,你越是感叹它过得快,它就越是悄悄溜走。” 文林夕停住脚步,深情的望着时优良:“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时优良摇头,继续朝前走。 文林夕不愿意放弃,大声朝他喊:“时优良,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没想到文林夕会这么大声的喊出来,时优良吓了一跳。撇开围观起哄的人,拉着文林夕离开。到了人少的地方,告诉文林夕:“谢谢。” 深呼口气,才有说:“我不会跟你在一起的,绝对不会。” 文林夕哭了,哭得很伤心,蹲在地上,压抑的声音说:“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吗?” 时优良说:“应该说我不喜欢这个选择吧,你很好,完美的找不到一点缺点,但是,对我来说,生活是按照自己的意愿活下去。如果跟你在一起的话,很多我不愿意的事情都必须要改变,所以,我不愿意。也绝对不会这么选择。” 理由是这样吗?文林夕抬起头望着时优良:“那我有什么办法,我爸是文氏家族的老大,我是文氏家族的长女,我又不能自己选择出身,我也不能为了你放弃一切。” 时优良说:“所以,我们是朋友,这就很好了。” 一向乐观开朗坚强的文林夕也生气了,哭着说:“我真不知道你是善良,还是狠毒。你知道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多么难过的事情吗?” 时优良沉默,他对于人情世故的把握一向不好。面对这样的文林夕,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稍许,时优良告诉文林夕:“我已经告诉你家司机了。他很快就回来接你的。” 之后,两个人距离五六米的距离坐着,再也没有对话。 约半个小时之后,文林夕家的司机来了,文林夕上了车,时优良则坐公交回家。 在车上,他不由得问自己:“是不是一开始就不应该接下文林夕的工作的,是不是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跟文林夕成为朋友的。至少,如果一开始就不跟文林夕这么要好的话,她们都不用这么难过的。” 时优良努力的反思,但是他的反思实在是没什么用,因为他自己也很清楚,这件事已经这样了,而下一次如果再碰到这样的事情,他依旧不知该如何选择。 时优良的心里很难过,望着留在身后的夜景,自吟唱道:“美人不是母胎生,应是桃花树长成。”时优良望着窗外,神色十分的悲伤,悲伤的说:“只可惜,这世上的美人,谁也不能像桃花一样自由的开,自由的落,到最后,人的一生,终究还是活在了别人的世界里。” 已经是午夜一点多,哪怕是这座不夜城,午夜也没有几个人坐公交。诺大的车厢里空荡荡的,倒是给时优良一些安心,不管他露出怎样的表情都不会有人看见,也不用担心有人跟他搭话。 公交停下来,有人上车。 时优良没有去看是谁,依旧自顾的悲伤着。 大概是因为午夜公交实在有些可怕,上来的人坐到了时优良的前面。好几次转过头来看时优良,大概是注意到了他悲伤的神情吧。 到了地方,时优良下了车。 回到熟悉的家里,他却有些不甘回去。这个地方,对他来说是温暖且开心的,有爸妈在,有他很多美好的回忆。在时优良的心里,家里很少有不开心的事情。 在小区外站了很久,终于也还是没有回家。走到公交站,等下一班经过这里的车。 不过,晚上的公交是很少的,下一班车要五点钟才会来,实在还有两个多小时。时优良不愿意等了,就迈动步子朝前走。他走去的方向,是学校的方向。不能回家,也不能去别人家。 这是时优良的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不愿把悲伤带回家,也不愿意把悲伤带进别人的家。 所以,他只有一个地方可去,就是学校傍边的出租屋。那里,也算是他的小窝吧,就是不知道木森还在不在。 “要是不在就好了。” 是的,时优良希望木森已经回去了,他希望能够单独呆着,睡一觉或者哭一场。 时优良是很少哭的,不论在人前还是人后,他都不愿意哭。哪怕是现在,他也没有想哭。在时优良看来,眼泪是很珍贵的,哪怕是遇到很伤心的事情,能不哭的话就尽量的不要哭。 一大早的时间,东琳接到文林夕的电话:“我失恋了,遭受灭顶之灾,缓不过来了,要自杀。” 电话里,东琳愣了几秒,虽然他不知道文林夕跟时优良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知道,让文林夕跟时优良独处,本就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东琳当然是不愿意的,但并不由得她选择。只是,事已至此,她也不想在纠结这个问题,愣了几秒钟:“这样啊,也好,你在哪,我来陪你共赴黄泉。” “你家外面。” “那上来吧,我给你准备好敌敌畏。” “不,你下来,我不能死在你家里,我要死在浪漫的、风景如画的地方。” 东琳以为文林夕是不想见到家长,就告诉她:“放心吧,我爸妈都还没有回来,至少要六点以后,你见不到的。” 文林夕咒骂两句,催促她:“快点,老娘已经没有爱情了,你不能让我临死还带着遗憾吧。” 东琳无奈,只能出来陪她。 面先来一个大大的拥抱,十秒钟之后才开口:“那么我亲爱的公主,你期望的墓地在哪,墓碑上需不需要雕刻‘这个家伙是失恋后自杀的’。” 文林夕哈哈大笑,做个可爱的动作:“我决定不死了,我要活着,看他不幸的婚姻生活。” 文林夕瞪着东琳:“就是的,我诅咒你们得不到幸福。” 东琳做个惊讶不已的比表情,问她道:“你还真是够变态的,竟然想要看我们秀恩爱。” 文林夕怒火中烧,一拳砸在墙上:“你们两个渣宰,我祝你们一个冷淡一个成瘾,今生都得不到幸福。” 东琳‘嘶’一声,轻轻拉回她的手,心疼得问:“疼吗?” 文林夕‘哇’的一声哭出来,上蹿下跳:“疼疼疼。”东琳给她吹吹,嘲笑她:“你不是要自杀吗,那个可能更疼。” 杀人的目光瞅她一眼,非常不高兴的说:“你的良心让狗吃了,这个时候了还不知道安慰我,知不知道,我找你出来干嘛的,让你拦着不让我自杀的懂不懂。” 她抱怨了一大堆,东琳才不紧不慢的开口:“来之前你就应该想到的了,听见你失恋了,我就已经猜到了失恋的对象,你的失恋对象是她,我肯定是要高兴的,如果你跟他恋爱了,我才真的笑不出来。” 眼睛鼓得大大的,看着她骂道:“混蛋,难怪你得不到他。” “唉,过分了啊。” “怎样啊。” 两人之安静发生了什么,东琳不想问,在东琳看来,不论文林夕跟时优良说了什么,也不管时优良跟文林夕说了什么,她不知道才是最好的。有的事情,知道了的话就会犹豫和不安。相反的,一无所知,就可以勇往直前。 文林夕掐住东琳的脖子:“你个腹黑女,我要杀了你,带你去另一个世界。” 东琳使劲拍她的手,剧烈咳嗽,咒骂道:“文林夕,你是不是真的疯了,为了个男人竟然想杀我。” 文林夕怒视着东琳,跟她吼道:“那还要怎样啊,最好的朋友是最大的情敌,而且他还说绝对不会跟我在一起的。作为胜利的一方,你就不能让我欺负欺负吗。” 文林夕抱怨完了,情绪彻底低落,喃喃自语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不要闺蜜,要棒棒糖。”文林夕是古一说给东琳听的,而且装出一副天真的痴呆样,把这句话重复了五六遍。 东琳朝着后脑勺给她一巴掌,咒骂道:“好了,恶不恶心。” 两人闹了一会,东琳才问她:“所以呢,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如果是想要我安慰你的话,我拒绝。” 文林夕长呼口气:“让你问问他的情况咯,被他说了狠话,就算我脸皮很厚,这时候也不可能主动贴上去的。” “放心吧,时优良没那么脆弱的。现在,大概不是睡觉就是看书。倒是你,都这样了,死心吧,我的东西,你抢不走的。” 朝东琳做个抹脖子的动作,危险她:“你小心点,惹怒了本小姐,让你们的婚礼变成丧礼。” 今天的文林夕十分反常,虽然知道原因,东琳还是不怎么能够接受。但是看她已经很难过了,就顺着她:“告诉你两件事,第一,这句话我会当真的,而且会记住的。第二,鉴于我会记住这句话,所以我们结婚的时候,我不会给你请柬的。” 103比悲伤更加悲伤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林夕跟东琳吵了半个小时,坏心情挥发的差不多了,跟东琳说:“好了,我差不多要回去了。” 东琳楞了一下,问她:“所以,你跑这么远,一大早把我叫出来就为了说这个?” 文林夕说:“因为心情真的很糟嘛。” 东琳无语,转身说道:“算了,你高兴就好。” 时优良回到学校旁边的出租屋已经是早上了八点多的时间了。木森已经在画画了,见到时优良来,也没有打招呼。 这是木森的习惯,当他专心画画的时候,一般是不跟人说话的。 时优良看到画面,跟他搭话说:“天使的嫁衣,你还在画啊!” “你是想说画了也送不出去,画了干嘛吗?” 时优良吃惊的望着木森:“你今天的话很带刺啊?怎么,天塌下来了?” 木森的手一直没有停下来,回答时优良:“或许是你的心情带刺,听我的话才会觉得带刺。” 时优良笑了:“大概是的吧。” “所以呢?是家里不舒服,还是工作不顺利,亦或者,你良心发现觉得扔我一个人在这里不够朋友了?” 时优良进去卫生间,洗了手出来说:“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或许我会有良心,但是绝对不会觉得留你一个人在这里不够朋友。” 木森终于停下了笔,转过身来望着时优良:“所以呢?遇到什么事了,让一向追求舒服的你竟然在如此严峻的天气里漂泊流离一个晚上。” 时优良道:“连我已经在外面漂泊流离一晚上都猜到了,我是该觉得你真够朋友呢还是该觉得你真的太聪明了呢。” 木森笑了笑,跟时优良说:“随你的便吧,不过嘛,我能知道你已经在外面漂泊流离一晚上了,到不是因为我很够朋友,而是你的头发上已经结了霜,这样的情况,唯一的解释也只能是你在外面漂泊了很长时间了。” 跟木森说几句话,时优良的心情好了很多,叫木森说:“我睡会,你中午吃饭的时候顺便也给我买一份回来。” 木森望着时优良,笑了笑说:“这就叫报应吧,你嘲笑我自作多情,对你这个无情的人,少天也不能让你多情,所以派来了一个自作多情的人给你。然后呢,你准备怎么办,逃走吗?” 木森已经猜到了,时优良也不想继续隐瞒。但是要逃走还是要面对,他也不知道。或者说,他根本就无处可逃。 现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已经必须要面对了。 时优良深呼口气,告诉木森说:“或许上天自由安排,我就睡一觉,然后听从上天的安排好了。” 是这样的答案吗?木森可不相信,时优良是绝对不会做出自己不愿意的选择的。木森问时优良:“如果上天的安排不是你想要的呢?” 时优良顿了一下,告诉木森说:“如果真的那样的话,我就带着上天的意志去选择我想要的好了,让上天也知道,若不能如愿以偿,我便跟它同归于尽。” 这个回答,是时优良的回答,木森笑了,没有在说什么。 只要时优良还是时优良,其余的事情就都不需要担心。因为只要时优良还是时优良,他就一定会有自己的解决办法,不管这个办法是什么,但作为朋友,木森只需要在一旁望着就好了,如果他求救的话,就拉他一把。 木森告诉时优良:“李可儿叫我过去,好像有什么事,你跟我一起去吧,就当是换个心情。” 时优良想了想,很坚决的说:“不去,李可儿找你,显然是意在奇人。这种毁人堤防的事情,要是去了会遭天谴的。” 木森白他一眼:“你是想跟我打一架吗?” 时优良认输,告诉木森说:“不过嘛,如果你早上去的话,中午我醒来肚子饿的话倒是可以给你打电话作为脱身的借口。” 这是一个不错的作战计划,木森告诉时优良:“如果你敢不打电话,我回来就把你打得像个电话。” 木森走后,时优良终于能安静的睡觉了。他已经很疲惫了,躺在床上立刻就睡了过去。 木森到了李可儿家,开门的是李可儿,她的手上还沾着水,好像在洗衣服。木森跟她逗趣说:“你叫我过来不会是叫我来看你洗衣服的吧!那样的话不用了,洗衣服的话我会洗的,不用你教我。” 李可儿很开心的对他笑:“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会给你洗衣服,而不是教你洗衣服。” 天真可爱的回答了木森,才有说:“你先坐会儿,我马上就好了。” 木森望着她的手:“你用冷水洗,是什么不能接触高温的东西吗?” 李可儿小脸羞红:“不是哦。”咬唇告诉木森:“是女孩子的魅力,家里停电了,让后刚刚弄了点颜料在上面,要立刻洗。” 木森似乎无感,告诉李可儿说:“扔了呗,你也不是那种却衣服钱的人。” 李可儿鼓起腮帮子,不大乐意的说:“学长你的生活观念太奇怪了。” 木森‘哦’一声,没有跟她争论这个问题。进去客厅,朝李可儿喊:“你要洗我也可以等,但是今天可是零度以下,所以,建议是给它泡着。” 李可儿在手上哈口气,羞涩的叫木森:“要不学长给我洗吧。男生的手经得住冻,而且如果你冻僵了,我可以给你捂。” 她天真的望着木森,伸出自己被冻得通红的小手:“你的手僵了的话,我可以给你捂的哦。” 木森虽然在感情上不喜欢李可儿,但是就其它各方面来说,他对李可儿的好感度是很高的。李可儿跟文林夕基本上是同一类人,聪明任性,虽然经常做一些让人头疼的事情,但她们很能把握其中的度,基本上不会做越轨的事情,所以也让人无法真的讨厌,甚至,稍微了解一些的话,是很能让人心疼的类型。 木森无奈,对着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子,是个男生都会有绅士风度的。木森拿毛巾给李可儿擦干了手,告诉她说:“等来电了烧热水洗吧。” 李可儿说:“不要,冻僵了你才会心疼,所以冻僵了也挺好。”她这么说,显然也是这么想的。如果只是这么想,很叫人讨厌,但是把这样的话说出来,就显得很天真可爱了。 不论这是心机还是天然的,都叫人忍不住想要疼爱。 李可儿见到木森为难,就继续调皮:“当然了,如果学长愿意给我买的话。就另说了。” 木森犹豫了好一会,终于还是认输了,告诉李可儿:“我给你洗。” 李可儿惊讶的望着木森:“你是认真的吗?”李可儿的脸很红,虽然她喜欢木森,但毕竟是贴身衣物,要让木森给她洗,还是很难为情的。 木森很认真的说:“我是认真的,不用太在意,这也不是我第一次给女生洗衣服了。” 李可儿的脸很红,但是她还是答应让木森给她洗了。对女生而言,喜欢的男生要给她洗衣服,这样的事情简直是上天慈悲。 卫生间里,木森深呼口气,蹲下来给李可儿洗衣服。 李可儿从后面把手伸进木森腋下:“好暖和,要是可以一直这样就好了。” 木森说:“你男朋友会吃醋的。所以,今天的事情,你知我知,不能有第三个人知道。明白了吗?” 李可儿把脸靠在木森背上:“我喜欢你,学长,我喜欢你。” 木森的手停了下来,擦干手上的水渍推开李可儿:“我有喜欢的人了。所以,谢谢。” 李可儿蹲在木森身后,小声的说:“我知道,但是我还是喜欢你,我有喜欢你的权利,就像你一直喜欢她。” 木森沉默,同样都在单恋,她知道李可儿的意思,也很明白李可儿的心里是怎样的感受。他很想安慰李可儿,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对于单恋的人来说,除了回应她,其余的安慰都是没用的。至少,木森是这样。 两人相对无言大概一分钟,木森叫李可儿:“你可以先出去吗,你在这里,我也不太能动的开。” 李可儿轻轻的应了声,站起来出去了。 木森深呼口气,把乱七八糟的心情都收起来,三下五除二把李可儿的衣服洗干净。 回到客厅,问李可儿:“所以,叫我来什么事?” 李可儿神秘莫测的拿出一个黑红色的本子,告诉木森说:“获奖证书,这是我第一个活得正时机构承认的作品,多方承蒙你的帮助,所以叫你来一起庆祝。” 木森先给她说了恭喜,又不解的问:“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干嘛非要叫我过来才能说!” 李可儿气呼呼的说:“如果电话里说了的话,你肯定只是给我说一句恭喜,然后送个小礼物什么的就完了。肯定不会特意来陪我庆祝的。” 木森不否认,如果早知道是这事的话,他是不回来陪她庆祝的。 不过,来都来了,也就懒得多想,跟李可儿说:“好吧,我陪你庆祝。要什么礼物?” 104李可儿的奖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可儿气嘟嘟的望着木森:“学长你真的很过分唉,送女孩子礼物,最重要的是心意,用心挑选的才算得上是惊喜,我说了的话,还怎么算是你送我的礼物。” 木森说:“可是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万一送的东西恰好是你不喜欢的,或者你已经有了的,不是显得多此一举吗!” 李可儿告诉木森:“学长你真的一点都不浪漫,女孩子在意的不是礼物是什么,而是送的人是谁。” 木森沉思了好一会,也没有想到要送什么礼物给李可儿。 “好吧,想怎么庆祝?” 李可儿摇头:“不知道,虽然我是想了很多庆祝的方法,可是每一个都好像不能尽兴。所以我决定了,让学长来给我庆祝,学长觉得怎么庆祝好,就怎么给我庆祝。” 木森道:“要说庆祝嘛,我只给时优良庆祝过,也只有时优良给我庆祝过,所以,我能想到的庆祝就是请你吃饭。因为时优良也只给我这么庆祝。” 李可儿不乐意的说:“怎么这样啊,我跟时优良学长又不一样。” 木森说:“嗯,如果是时优良的话,他不会让我自己想,会告诉我给他买书就好了。” 李可儿气得肺疼,骂木森说:“学长你是猪吗!” 木森耸耸肩,并不反驳李可儿。其实她知道要怎么给李可儿庆祝才最好,但是他也很清楚,自己无法回应李可儿感情上的期待,所以最好也就不要给她期待的必要。 不过,木森很快也想到了能给李可儿庆祝的方法,告诉李可儿说:“我有个很想去的画展,不过在另一个城市,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就一起去吧。” “这样的庆祝方式,还真的是很适合美术生。”李可儿这么感叹一句,立刻又来了精神:“我要去。什么时候?” 李可儿想要去画展,当然不是因为画展,而是因为跟木森一起去另一个城市。 时优良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被人叫醒: “懒虫,起床了,太阳晒到屁股了。” 听声音应该是东琳,没有理她,拉过被子捂住头继续睡。 东琳一把扯了他的被子:“好不容易的假期,大好的光阴就浪费在床上,你对得起似锦年华吗!” 大吼一声,坐起身子耷拉个脑袋,半死不活的说:“东琳你是魔鬼吗?我已经跑到这边来了,你还不放过我,是不是要我跑到外太空去才行啊。” 把手放在心脏的位置,惊魂未定的样子:“上帝保佑,我的身体什么都不缺,我是个人,而且很正常。” 时优良仰躺下去,长长的叹口气:“我的天啊,求求你收了这个女人吧。” 拽着一只手将时优良拖起来,两只手抓住肩膀使劲摇晃:“醒醒醒醒,不要睡了,我给你介绍漂亮的妹子。” 时优良两只眼睛立即睁开,防着精光惊喜的看着她:“多漂亮?” 东琳轻轻咬起嘴唇,羞涩的魅惑道:“不就在你眼前吗。” 时优良瞬间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倒下去半死不活的说:“你放过我吧,我感谢你祖宗十八代。” 这样的反应,无疑是对她魅力的质疑,两只脚一蹬踢飞了鞋子,跟着缩进去时优良的被窝,拉过他的手枕着,有些不自信的声音:“你说实话,我真的没有女人味吗?” 时优良把手抽回来,向旁边滚开:“咱两可是好兄弟,你知不知道,有种感情叫做亲情,受到道德和法律保护的。” 东琳继续向他逼近,把他的手拉了放在腰上,魅惑的声音:“时优良,你告诉我我跟你的那些女人比哪里差了,我哪里比不上她们。” 是有咯真的慌了,一翻身滚下床去:“你没病吧?”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时优良对东琳特别的抗拒,如果是以往的话,这样的玩笑他会很配合的。 不过,东琳并没有因此而放过他,趴在床边,两只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轻轻的挤压让不大的胸部也有了事业的高峰,性感的嘴唇轻轻启动,天籁一般的声音传出:“你倒是说啊,我跟你见过的那些女人比哪里不好。”说完,还不忘冲他抛个媚眼,轻轻咬起嘴唇做个羞涩的表情。 时优良打个冷战,喉咙‘咕噜’一下,紧张的解释:“你真的没发烧吗,还是撞邪了。” 东琳哈哈大笑,滚一下躺在床中间:“怎么样,是不是清醒了,可以起床了吧。” 时优良的心跳还在一百以上,深呼一口气,骂骂咧咧的进去卫生间。 东琳还没有停下笑声,只是听在尤许耳朵里的是笑声,可只有她自己知道,眼角已经‘笑出泪痕’。 感情是多种多样的,细分之后的爱情也是,最幸福的爱情是爱的人也正好爱着你,如果还不用考虑经济基础,那简直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差一点的是两个人遇见,慢慢走到一起,吵吵闹闹却终不分离。 而爱情也不见得就是幸福的,比如单恋,想方设法的接近一个人,忍受他所有的不好,却顶不过别人一个媚眼。 而比单恋更糟糕的,就是东琳,爱上了青梅竹马的发小,她把他当爱人,而他呢?虽然时优良也说他喜欢东琳,但是两人对对方的喜欢是不是一样的,东琳不自信,也不敢不信。 想过千万种可能,这样的反应也是意料之中的,只是即便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想到,可是当他真的发生了,还是会忍不住难过;而现实,远远比想的更加难、更加痛,在想象中,你可以将无尽的可能演练,而现实,你只有一次机会,并且伴随各种随时可能出现的意外,或许只是他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让你放弃所有的坚持,击溃你所有的防御,最后被动的蹲在地上,连哭都不敢大声。 在现实里面,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选择你在他面前的状态。 在过去的无数个日子里,东琳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欲言又止,控制自己的情绪已经成了她的必修课,而且是满分,各种技巧早已烂熟于心,擦了眼泪,深呼一口气,双手抱头仰躺在床上,哼起流行的歌曲,催促时优良:“快点,时间就是金钱知不知道,青春哪里经得住浪费。” 听见东琳的声音,尤许从卫生间出来,没有丝毫洗漱的痕迹,反而是睡眼惺忪的感觉没有丝毫减轻。 时优良慵懒的倒在床上,微弱的声音:“你知道吗,人平均每天应该睡够八个小时,我今天才睡了五个小时不到,你这样叫醒我是不人道的做法。” 蹬他一脚,不满的催促:“少废话,本小姐一大早起床,花了四十多分钟,换了两趟公交来叫你起床,你还有什么不满。” 时优良没有丝毫反应,梦呓一般的声音:“姐,麻烦你搞清楚,我没有要你来叫我起床,或者说你不来我才高兴呢。” “你起不起?” 时优良没有回声,继续趴在被窝里酣睡。 东琳拿起时优良的手机的手机,贴在他眼前:“给你十分钟,十分钟之后你还不起床的话,我就把你的睡相发在学校贴吧,保证明年开学半个学校的人都知道你。都知道大学霸时优良睡着的样子。” 一把抢过手机,裹着被子滚到地上:“我错了,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有你这样的青梅竹马,别人家的青梅竹马都是小棉袄,我怎么就遇上了生棉花呢!。” 时优良洗漱出来的时候,东琳已经给他叠好被子。 有些惊讶,同时也担心起来,警惕的问:“如果你要我给你打工的话,价钱不合适我不干的,还有,太难得工作我也不干。” 东琳十分什么的的笑着。笑嘻嘻的跟他勾肩搭背:“放心吧,怎么说咱两也是‘青梅竹马’,我能坑你吗?” “会,我记得……。”时优良开始回忆过去的十几年中东琳坑他的事情,东琳赶紧打住:“停,你干嘛那么记仇,跟个女人似的,放心了,今天保证不坑你。” 时优良则很认真的说:“这你就错了,记仇不是女人的特权,或者说,男人比女人更记仇,只是男人很少会做出一些没有意义的复仇行为,大多数的额男生都是记住,积压,爆发的模式。” 东琳瞪着他,无奈又心疼的问:“那么,你的心情好了吗?” 时优良笑了笑:“你都知道了。” “文林夕担心你做出什么来,特意叫我来安抚你。” 东琳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酸的都要流出泪来,但她强忍着没有哭,她不能哭。时优良因选择了她,作为失败者的文林夕都没有哭,她怎么能哭呢。 时优良无奈惨笑,长叹一声,告诉东琳说:“我没事,只是觉得很烦而已,” “烦什么?” 东琳很怕听到自己不愿意听到的答案,但又觉得不能不问。在听到时优良的回答之前,她已经竖起了心理屏障,告诉自己不管什么样的答案都要毫无波澜的接受。 “拒绝了向我告白的女生,还能不能和她做朋友。” 105鬼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听到这个回答,东琳总算是好受了一点,时优良还是时优良,一点都没变。东琳告诉他说:“像你这样的禽兽,何必要想这样的问题呢。文林夕肯定会主动跟你和好。你的青梅竹马也会给你的烂桃花善后,你呢,就继续任性的做自己就好了。” 时优良动了身子,靠在东琳怀里:“要不,咱两还是交往吧。” 东琳在他的肩膀上咬了一口:“如果你是在追求我的话,我答应,如果你是为了拒绝别的女生的话,你去死吧。” 时优良没有回答,他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喜欢东琳,但这个时候说的这句话,是为了拒绝‘别的女生。’ 东琳是知道的,时优良的想法她能猜到九成。推了推时优良:“作为一大早就来安慰你的赔偿,请我吃饭。” 时优良拿起手机,时间差不多,就给木森打电话,让他带吃的回来。 东琳抱怨道:“你可真不是人,请女孩子吃饭,好歹也出去吃吧,叫外卖就算了,还是花的别人的钱。” 时优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从被窝里钻了出来。 进去卫生间,还没有刷完牙又跑出来,拿起手机给木森打电话:“不用了,你自己吃了回来就好。” 东琳不解的望着他:“我就是开个玩笑,你不用当真的。” 时优良说:“好不容易的假期,看你这么可怜,就带你去玩,感恩戴德吧。” 看时优良很来劲,东琳不由觉得疑惑,问她:“能透露一下吗?” 时优良摇头:“当然不能。” 时优良洗漱之后就跟东琳一起出了门。 两个人先是吃了饭,又在去逛商场。 原本东琳以为这些就是今天的内容,但傍晚的时候时优良突然告诉她:“准备好了吗。要上主菜了。” 东琳的心跟着激荡起来,一整天的疲惫都没了踪影,激动的问:“什么,这才是开始吗?快点给我透露一点点。” 时优良什么也没说,拉着东琳上了公交。 经过几次换乘,一直到天完全黑下来,他们穿越了整个城市,到了已经没落的老城区。 跟着时优良到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子,然后七弯八拐进去,巷子的尽头是个死胡同,胡同的尽头是一扇锈迹斑斑的大铁门,好像是上个世界留下来的,大铁门的上方有一块牌匾,上面写了什么拳馆,只是大概因为年代久远加上天黑的原因,已经看不清上面写的什么。 见到这样一个地方,隐藏在这么幽暗的巷子里面,东琳感觉背脊发凉,向时优良靠近一些,喉咙‘咕噜’一声,紧张的问:“这里是什么地方?鬼屋吗?” 时优良很得意的说:“效果比我想的好多了,看到你害怕的样子,怨气一扫而光。” 东琳瞪着时优良,怒气冲冲的说:“你信不信,本姑娘被吓死之前,先要了你的小命。” 话虽然说得有志气,但她已经害怕的不行了,紧紧的抓住时优良,指甲都掐进肉里。时优良吃不住痛,掰开她的手:“你不是不怕鬼的吗?上次去鬼屋别的姑娘吓得一路惊叫,你跟领导下乡一样,一路握手,还关心鬼的收入。” 东琳怒瞪时优良,指责他说:“这不一样,鬼屋肯定是没有鬼的,我知道他们都是人扮的所以不怕,可是这里是真的有鬼,那个东西飘忽飘忽的,打又打不着,当然害怕了。” 说话间,走到一个亭子的地方,时优良突然停了下来,指着前面惊恐的说道:“那个……,那个……。” 顺着时优良手指的地方看过去,只看到亭台走廊和一些年代久远的柱子,知道时优良是吓唬她的,使劲掐他的胳膊一把:“时优良你不得好死,吓死了我,本小姐一定要拉你陪葬。” 骂完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对劲,时优良浑身都在发抖,心跳差不多超过一百五了,就算他能装出来发抖,可是心跳可不是随便就能装出来的。 而且,以时优良的性格,听说了这里有鬼特意跑来看也不是不可能的。 缩在时优良背后,探出脑袋往他指的地方看过去,这一次东琳看见了,有一个黑影朝她们过来,与两人的距离只有不到二十米的距离,借助微弱的月光可以看出这个黑影应该是个成年男子,大概一米八的个子,身材壮实,手里拿了一盏照明用的小灯笼,微弱的灯光连他面前的路都不能看清楚。 原本已经接近崩溃边缘的东琳这下绝望了,如果面对的是人,就算对方是变态狂她也不怕,可是现在对着这个东西,她真的害怕,连拳头都握不拢。 黑影的速度不快不慢,就像是正常人走路一样朝她们过来,已经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可以看到它灯笼上有一个大大的‘张’字。 见到这个字,东琳就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这里是张家凶宅,有这样的传说:张家凶宅以前是一家很出名的武馆,是城里各家武馆的龙头大哥,后来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武馆上下一百几十口子在一夜之间被人全部杀死,脑袋整整齐齐的摆放在大院里面。 从那以后,这里就成了凶宅,一百多年过去这条巷子也是连乞丐都不愿意来的地方,后来城市扩建也不往这个方向,加上各界呼吁保护老建筑,这里就给保留了下来;前几年的时候不知道哪儿来了个富商,说是跟张家有点啥亲戚关系,要买下这条巷子做个纪念;买下之后按照之前的样子做了翻修,这里就成了私人场所,不过据说白天从来见不到人出入,晚上却总能见到有人进来出去的。 在这座城市,东琳最不愿意来的就是这里,没想到稀里糊涂的就被时优良带了过来。 当务之急是从这里离开,而要想安全离开,必须先解决眼前的这个,双方已经只有不到五米的距离,没有时间再犹豫。 这个距离,她已经可以看清对方的脸,通过他的脸知道了前面的就算是鬼也是人样。立刻又去找他的影子,也立刻就看见了。现在,可以肯定对方是人,东琳瞬间瘫软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呜呜的哭了起来。 这样的反应,对方显然也是完全懵了,过来她身边小心翼翼的说:“那个,我得说明啊,我可是什么都没做,你可不能讹人啊。” 时优良咳嗽一声:“没事,她最近神经有点紧张,把你当成是我了,不好意思兄弟。” 听到跟自己没有关系,那个人也不想妨碍他两打情骂俏,急匆匆的走了。 时优良掏出手机,打开相机咔嚓一声,递过去东琳儿跟前:“没想到大姐大也有哭鼻子的一天,有了这张照片,你就有把柄在我手里了。” 一巴掌把时优良的手机拍了飞出去,抓住他的手臂一口咬下去,时优良疼的大叫。 东琳却没有因为心疼他而松口,反而更加用力,直到口中有腥味才松开。 松口之后对时优良伸出手:“拉我起来。” 把东琳从地上拉起来,过去捡起自己的手机,在衣服上擦了擦,摁下开机键屏幕就亮起来,对着东琳儿晃了晃:“恭喜,完好如初。” 东琳的腿还有点软,过去亭子里坐下来,把时优良叫过去问道:“你给我老实交代,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你带我来干嘛?” 经过刚刚的事情,以东琳的智商要想再骗她已经不可能,就告诉她实话:“是一家恐怖主题的娱乐城,因为很小众,所以也没什么名气” 他这么一说东琳就明白了,难怪会这里经常传出一些怪事,让周围的的住户都人心惶惶的。而时优良会知道这样的地方也不足为奇,这个且算是他和木森的兴趣。喜欢一些有传闻的地方,喜欢寻找一些有趣的地方。 东琳在亭子里坐了一会,勉强平复了心情,跟着时优良在老宅里面左拐右拐到了后院,整个院子都是黑乎乎的,只有假山上面一个洞口有微弱的灯光,不用想,这里肯定就是娱乐城的入口。 真要夸夸这个老板,做个恐怖主题做的可以说逼真了,选在被人叫做凶宅的地方,然后入口又是这么的隐秘,一般来玩的人还没有到里面,恐惧就已经沁入心脾。 东琳找到入口,大步流星的走了进去;走廊上布满一些恐怖的装饰,比如斑斑血渍,还有可以以假乱真的残破肢体。如果不是听时优良说了,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报警,这地方实在太恐怖了。 往下走了大概十几二十米的路程才到底,门口有两个保安,伸手拦住东琳问道:“请你出示会员卡。” 没想到这地方还真的不容易进出,看来是建来专门供那些有钱人玩的地方。 时优良跟过去,递给他们会员卡:“她跟我一起来的。” 两个保安没有多说什么,看来他们对时优良应该不算陌生了,也就是说时优良应该是来过好几次的了。 保安递给东琳一个手环:“请你将它戴在手上,如果有需要可以按下上面的开关。” 106鬼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接过来呆在手上,猜测这东西应该是用来防止她有心脏病什么的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援用的;不过说真的,这东西在外面肯定就几十块钱!能说什么呢,只能说富二代的钱真好赚!不过东琳一点也不心疼,反正不是她给钱,不是东琳的钱,东琳就懒得替别人操心,哪怕是时优良也一样。 约了车进入里面,东琳才知道这个娱乐城远远不是看上去的那么简单,它给人的恐怖是真实的,第一个经历的场景是一个网咖,里面那些玩游戏的‘人’。好吧,其实东琳不太确定他们是人,因为没有一个有人样,如果不是电脑屏幕上的游戏界面还有他们的操作,肯定会以为这是一个蜡像馆,那些玩游戏的人的装扮跟游戏里面自己所选的主角一样,完全的融入到了游戏里面,或者是,完全的变成了自己cos的角色。 战战兢兢的从网吧正中央穿过去,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更加惊悚的场景,眼前的一切都太过真实,东琳甚至分不清她看到的是真实发生的还是一场即时兴起的演绎,跟这里相比,网咖简直就是正常人生活的世界。 这里是吸血鬼和僵尸的世界,互相撕咬,场面十分混乱。 虽然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假的,但当这些画面就在眼前发生,她还是惊叫起来,一下子跳到了时优良的怀里,整个人挂在他身上不愿意下来。 她的的举动成功引起吸血鬼和僵尸的注意,都吼叫着朝她们两涌过来。 这样的真实,东琳真的怕了,大吼大叫死死的抓住时优良。 东琳很快意识到自己贴的太近了,红着脸松开了手。 时优良假装不经意的往她胸部看一眼:“这么平,恐怕还有一些海绵垫的功劳,有什么好害羞的。” 东琳怒视时优良,朝他吼:“滚。” “好呢。” 时优良说到做到,把东琳扔在一边,大步流星的朝前面去了。 见时优良真的不管她大步流星的往前面走,东琳气得不行,对他吼到:“给你两个选择,自己滚回来,或者我抓住你揍你一顿再让你滚回来。。” 假装没有听见,继续大步流星的前进,在转角处消失了踪影。 这地方实在太恐怖,谁知道接下来遇到的会是什么,要让她一个人玩,只可能是两种结果,第一是吓死,第二是吓得失去理智。 也顾不得什么颜面了,快步跟了上去。 转角处,时优良突然跳出来大叫一声,东琳惊叫着一拳打了上去。 听见沉闷的声音,时优良劫后余生的样子,拍着胸脯说:“还好我早有准备,不然这一拳下来我半条命就没了。” 东琳愤怒的看着他,咬牙切齿的说:“时优良,你是不是不想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嬉皮笑脸的站起来,拉过东琳的手给她吹吹:“不要生气,都到了这么刺激的地方,就要放开心情使劲的玩,人嘛,一直生活的太安全,会失去紧张感和本能,偶尔走在死亡的边缘有利于刺激神经。” 等着时优良,指责他:“你个混蛋,做你的青梅竹马,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却开心的不行。时优良能带她来这种地方,是她最开心的。这里,算是时优良的最后一块净土了吧,终于也还是让东琳染指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东琳已经被时优良带到了一个妖魔鬼怪的世界。 第一个映在东琳眼睛里的,是一只九尾狐,东琳问时优良:“你说远古的青丘、涂山真的存在吗?” 时优良望了九尾狐一眼,告诉东琳:“你看见上面的字了吗?妲己,妲己不是青丘也不是涂山,妲己是狐族之中修妖的一族,有苏。” “所以她才叫苏妲己吗?” 时优良白她一眼:“说你是傻子,你还真把自己关进了精神病院。有苏狐妖沦为妖族,跟传说中的一场诸神大战有关。 你知道的吧,历史跟神话往往是相互呼应的,春秋战国初期,周幽王烽火戏诸位,统治天下八百年的周王朝姬氏宗族没落。与之伴随的神话,就是剑主若木与诸天神佛的一场大战。” 东琳望着时优良:“所以,有苏因为在这场争斗中站在了若木一边,跟随落败的若木沦为妖族了吗?” 时优良说:“不是,传说中是若木打赢了。但他最后吧天界还给了诸神。有苏之所以会沦为妖族,是因为在这场争斗中它们属于第三方战力,同时跟若木和诸神开战。 所以,战争是若木胜了,而若木又将天界还给了诸神。有苏就成了众矢之的,为诸神所不能容,被归位妖族,受到诅咒和追杀。” 这个神话故事,是东琳从未听过的,但也是东琳听过最现实最无奈的:“不过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个神话故事,连若木这个名字也没有听过。” 时优良说:“那你听过大禹治水吧,若木的老爸就是大禹的副手,原本是王位的接承认,但是因为大禹把王位传给了他的儿子启,伯益不服气,就跟启发生了战争。最后启得到大羿的帮助,若木也在战争中死去。但是他的灵魂没有灭亡,据说就连天界最高的神三清大神也不能毁灭他的灵魂。 三清将若木的灵魂封印在哀牢山,但是若木半点也没有屈服,反而更加激励的反抗,一直反抗了一千三百年,在春秋初期终于有了破印而出的能力。” 东琳突然对这个故事有了兴趣,倚靠在九尾狐身上,命令时优良:“给你个机会,给公主讲故事的机会。” 时优良过去九尾狐跟前,伸手触摸。做工很好,十分的逼真。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连时优良也差点以为这是真的,是从远古时代活过来的实实在在的九尾狐妖。 他的手指触摸到九尾狐的时候,脑子里也浮现出那个故事来: 烽火台上狼烟起,八百诸侯入镐京。万里河山一骑尘,高台城楼笑声闻。英雄儿郎苦不说,江山雄主失意念。三五还成说笑柄,掩门只管芙蓉信。百里绒关马踏来,十万狼兵困王城。烽火连城不见兵,方知荒唐不能行。铁蹄寒兵入宫殿,君死姬妾胡人淫。 九重天凌霄殿上,太白金星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伏跪在地呈奏道:“臣司天阁长史起奏玉皇陛下,数个时辰前哀牢山封魂冢剑气冲天,破了南天门照妖镜,凡间大魔王若木恐要破关而出了。” 玉皇大帝高坐凌霄宝殿,微微俯身看了太白金星,问道:“这若木是何妖物啊?又有何本事,竟能凭借剑气破了南天门照妖镜,令星君如此惊慌!” 太史令左移一步,呈递史书,禀奏道:“臣天机阁太史令奏陛下,此人乃人王伏羲大帝之后,生来有执剑本事,禹修水利之时,便是他以万剑挡住大河水,领人间兵甲诛杀四方妖兽,凡人工匠才有机会开凿数万条水道,令万里汪洋做睡到良田。” 玉皇大帝看了史书,确实无疑,又问太史令:“如此功绩,当封为神仙,享大道正果,受万民供奉,何以沦为下界妖精啊?” “因其父同启争夺王位,若木以宝剑屠戮无数,违背天道,三清大神毁其肉身,将其灵魂封印在哀牢山封魂冢中。” “如此说来,此妖物还需惊动三清大神,太白金星,你速去三十三重天,将此事告知。” 太白金星匆匆去了三十三重天,却不见三清大神,桌案上留了一封书信“大难将至,我等已往哀牢山,然此劫难不可避,不可挡,后果如何,还看天道罢。” 拿了书信回来与玉皇大帝看。 得知三清已经前往,心中又说此劫难避无可避,挡无可挡,玉皇大帝也不敢儿戏,当即派出一万天兵,由托塔天王挂帅,杨戬、哪吒担任先锋,赶去哀牢山镇妖。 哀牢山上,天兵天将列阵排开,三清大神降下云头,只见封印已无修补可能。 封魂冢中,一人抬头看天,见了三清大神,哈哈哈大笑。 听闻笑声,太清道德天尊拂尘轻轻挥动,驱开一条缝隙见了若木,见他无比得意,就发问道:“你笑什么?” 若木抬头看他一眼:“先有鸿钧后有天,那老头不是知道三界中一切事吗,问我干什么?”说完,笑得更加猖狂。 深知此事已成定局,三清大神就地坐下,口念玄经,施展法术,此时他们已经不期望能阻止若木,只希望他能从玄经中有所感悟,削去一些魔性,他多有一分善念,三界就少一些冤魂。 经文入耳,若木猖狂大笑:“老头,你们尽管念经,若能感动我半点,爷爷我出来给你当个守门的童子,打水的下仙。” 经文入耳,若木猖狂大笑:“老头,你们尽管念经,若能感动我半点,爷爷我出来给你当个守门的童子,打水的下仙。” 三清大神一日念三遍玄经,若木就一日嘲笑三次,讽刺三次。 107鬼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如此满了百日,三清道祖手结雷式,飞升至半空,与九天诸神说道:“三界三清三劫难,我他是个一二三,缺个七七多两载,劫满九天诸神还。”说罢,道了个“大道无极”便化作一缕精元投身往凡间去了。 不及众仙家惊讶,若木在封魂冢中大笑说道:“我生之日,天下剑啸,我死之时,天下剑泣,灵魂在这哀牢山封魂冢中苦经一千三百年整,今日重生于此,要领万剑出齐飞,与九天诸神一决生死,那些个天上飘着的,还不动手,是担心爷爷我出来拿你们做了下酒的小菜吗?” 话音未落,九天之上传来怒声呵斥:“休要猖狂,尔不过人间下界的妖精,看我等如何收伏于你。” 若木巨头看去,九天之上架云过来的,乃是天界四御,三界之中,以三清四御五老六司七元八极九曜十都为尊,四御虽法力高强,但面对连此时的若木,便是三清也不能奈何他,又怎么会把三清之下的四御放在眼里。 等四仙到了哀牢山上空,若木才开口道:“北极紫薇大帝、南极长生大帝、勾陈上宫天皇大帝、承天效法后土皇地祗四位尊神,许久不见了,三清之下有四御,三清已死,四御也该俯首才是,就莫要我出手了吧。” 四御听了,拉开阵势,都使出各自的看家本领,与若木说道:“妖孽,就看你有何本事。” “敬酒不吃,要吃罚酒,既如此,成全尔等。”说到这里,抬头看着四仙,怒吼一声:“下来吧!”两道剑气冲出哀牢山,直向四位尊神过去。 四位尊神见了,连忙施展法术与之比试。 斗法多时,若木伸个懒腰,站起身来,双手一握,两道剑气分为万道,四尊神顷刻间左右难顾,被困在其中,托塔天王连派出两千兵甲助阵,却不想被一道剑气打了个魂飞魄散。 凌霄殿玉皇大帝见了,深知难以阻挡此妖物出关,与殿上众仙家说:“此妖物要攻上天界,戒魔关是第一道屏障,传令托塔天王撤兵戒魔关死守。” 听见鸣金声,若木目露凶光:“玉皇帝君,四御已是囊中之物,现在天界以你为长,你若明哲保身,我可既往不咎,你还是你的三界之主,如何啊?” 声音传至凌霄宝殿,众天神大怒,雷部众仙主管下界妖魔,雷公电母跪拜请战:“陛下,就请准允魏晨率领雷电部众仙家前去哀牢山,与妖孽一决生死。” 玉皇大帝摆手,此时此刻,天界以他为首,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三界的这场劫难,是避不开也挡不住了。 从宝座上下来,将雷部众仙扶起:“而今女娲娘娘游历天外,鸿钧老祖尚在闭关沉睡,三清四御均不能敌,我等不过萤火之光,挡得住一时,却躲不过劫难,众仙家,随我披甲上阵,往戒魔关应敌,只盼能挡住一时,待鸿钧老祖醒来。” 天界众仙都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随玉皇大帝赶去戒魔关。 若木收了四御,见天界众仙正严阵以待,与玉皇大帝说:“三界之主果然有点气魄,只是不知道你的本事是不是像你的胆子一样大,八十一日之后,我领兵来戒魔关外,你若能顶下半月,天界我不踏足半步。” 语罢,一声嚎啸,哀牢山万剑齐飞,那些还没来得及撤走的天兵神将,顷刻间都成了剑下亡魂。 万柄仙剑在哀牢山上空环绕起来,形成一个巨大的空洞,洞中射出一柱光束,落在戒魔关前。 若木离开了封印,望着被拉到封印里面的四御尊神: “北极紫薇大帝、南极长生大帝、勾陈上宫天皇大帝、承天效法后土皇地祗四位尊神,你们可想明白为何落败了吗?” 北极紫微大帝的手指轻轻动了一下,喉咙发出声音:“若木,纵使你悟透天道又如何,先天五道人不会放任你胡作非为,我九天诸神不会就此陨落。” 半蹲下来抓起一把皇土,轻轻一握皇土中的种子就发了芽,将它小心翼翼的放在地上。 落到地上,新发的芽儿立即就枯萎了,若木叹口气:“四御尊神,你们的怨气怎么更重了,天界众仙难道都是你等这般肮脏之辈,经手这么一点小事,竟化出如此浑浊的怨气来!” 四御尊神哈哈大笑,南极长生大帝嘲讽他说:“若木,休要巧舌如簧,我等四人位列四御,神位可说至高无上,纵使你悟透天道,又有什么资格议论。” 这四个老家伙真的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一巴掌扇了过去:“别说说你们几句,打你们又能怎么样,四御尊神,你们就不觉得这哀牢山的封印更强了吗,这是三清的封印,我为何能出来,你们为了被禁制,好好悟道吧,莫要将我耐心磨灭,将你们都送去九幽之处。” 封印加强是事实,但他们可不相信这是三清的封印,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若木的把戏,想要他们投诚才弄出来的东西。 他们不愿意相信,若木也不强求,告诉他们说:“三月整,今日就是戒魔关城破之时。” 正午时分,戒魔关周边的制高点都已经站满了各方来的仙家,各自都把自家的法宝拿在手里,一来避免被剑气波及,二来好在戒魔关城破之后第一时间冲进去。 哀牢山上一声怒吼,地动山摇,若木纵身跃起,穿过那一万柄仙剑形成的光洞,领头在前,那一万柄仙剑与他一起齐齐飞升。 这一飞升,影响的不只是哀牢山,整个大地都在动荡,戒魔关前的仙剑险些从云端跌下来,九天之上,南天门守将顷刻猝死,凌霄殿琉璃瓦唰唰落下。 当年天皇帝君跟玉皇帝君争夺三界之主的位置也没有这么大的动静,这样的阵势,将九天上的如来佛和玉皇帝君也吓得呆呆的愣住。 戒魔关前面的那些仙家则是将法宝都祭出,依靠法宝才能挡得住若木的剑气。 羽舞心脏都快被震碎了,本想拉住囚焰,二人一同抵抗这强大的剑气,却看到她手上拿着个苹果吃的很欢。 转身看哪吒,他跟囚焰一样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不知道从哪来的仙桃,正小口的品尝。 化出金身挡住若木的剑气,问他两说:“为什么你们不受剑气影响?” “她本身就有一半是仙剑,剑气对她来说就像是自己的真气一样,越多越舒服,至于本尊,先天金莲的化身,跟他的先天剑气也算是老熟人,见了面自然是不会冲撞的。” 听见哪吒说的,羽舞真希望时间可以往回走,让她回去昨日之前,请求若木给她一些本事备用。 囚焰伸手将羽舞拉过来,一道剑气滑入她的体内,羽舞瞬间感觉浑身清爽,虽然本体对若木的剑气还有很强的反应,但已经不需要化出金身来抵抗了。 戒魔关前面的剑气越来越强,那些修为低的仙家有的已经吐血,可能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才算看清了若木真正的实力。 半柱香时间,若木到了戒魔关百里之外,各方仙家凭借知微本领已经能够看见他。 同样的,剑气对他们的伤害已经到了他们承受的极限,大部分仙家都已经吐血,没有了抵抗的能力倒在地上。 他们应该感觉后悔吧,如果不是好奇若木的剑气究竟有多强大,也不至于命丧于此。 可惜一切都晚了,若木的一万柄仙剑已经飞来,没有退回去的可能。 囚焰捂住羽舞的眼睛:“不要运气。”连忙将自己所有的气息守收住,包括呼吸都停止下来。 只感觉有一道灼热的风从她身边滑过,身体传来灼烧的感觉,然后再一瞬间,所有的一切又都恢复了正常。 等她在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柄仙剑已经插在戒魔关城墙之上。 ‘咳咳’ 听见哪吒在咳嗽,转过头看他,却看到这个打不死的哪吒半跪在地上口吐鲜血,全身的青筋都暴露出来。 这样的情况可是让羽舞十分吃惊,哪吒的本体有多强,她应该是除了他自己之外最清楚的,可是他竟然挡不住刚刚那一道剑气。 伸手擦了嘴角的血渍,强行支撑身子站起来:“原来不是若木杀不死我,而是他不愿意杀死我!” 不太明白他说的什么,羽舞疑惑的问:“你杀不死这件事不是他亲口说的吗!难道他还能拿自己跟你开玩笑。” 拿出葫芦喝两口酒,等气脉顺了才回答羽舞说:“他说的是天道之内没有人能杀死我,可他早已不是天道之内的仙家,他说他杀不死我,是因为他不愿意过多的给这个天道留下创伤,刚刚的那一剑如果是冲着我来的,足以叫我形神俱灭。” “你们收起法术,主人的剑是仁慈的,不会对没有能力还手的生灵形成任何伤害。”她的声音不大不小,却能传到每一个仙家耳中。 那些仙家大多都已经只剩下半条命,这时候听见她这么说,立刻都放松下来,当然,也免不了抱怨‘早说啊’。 又一柄仙剑飞了过来,这柄剑纤细修长,速度极快,一下就穿透戒魔关城墙。 108鬼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紧随其后又有一柄仙剑过来,宽大厚重没有锋刃,与戒魔关城墙接触之时发生巨大爆炸,顷刻间将戒魔关城墙向后推移五六百米,城墙下面陆压道人的法阵根基露了出来。 向若木的方向看一样,见到了那柄她从未见过的宝剑,赶紧将耳朵捂起来:“你两要是不想吐就赶紧封闭听觉。” 羽舞跟哪吒连忙用法术将耳朵封闭。 那柄仙剑飞过来的时候,一阵巨大的怪声将他们震得差点吐血,这还是在封闭听觉的情况下,如果真的去听,估计耳朵会被真震聋了的吧。 这声音很奇怪,听不出是个什么,但令人全身血液都沸腾起来,很想找人打一架的那种。 可伶那些没有得到指点的人,一个个被这声音震得肠胃都差不多吐出来。 仙剑过去之后,囚焰告诉她两:“这是主人的佩剑,人间剑主,刚刚的声音叫做剑啸,此剑一出,剑啸九天,这么近的距离,虽然不会死,但是如果不封闭听觉的话这声音会侵入身体,将五脏六腑都搅动开来。” 羽舞大呼一口气,拍拍囚焰的肩膀:“见到你的第一天我就知道跟你做朋友肯定有好处。” 这一柄仙剑插在法阵之上,陆压道人的法阵被劈开,一条裂痕贯穿东西,虽然不大,但法阵被迫已是不可挽回的事实。 囚焰嘴角挂笑容,告诉羽舞和哪吒:“陆压道人的法阵撑不住了,这一战咱们胜了。” “是我们胜了,他们败了。”这一刻,羽舞跟哪吒划开一条线,非常得意的表情,是胜利者的表情。 哪吒也不理她,问囚焰说:“你主人下一柄仙剑要怎么才能不被影响?” “逃远一点或者先趴下来,代表三界的三柄仙剑已经找到自己的阵地,接下来就该一万柄仙剑齐出,没一柄仙剑的力量都不同,就算你封闭六识,这么近的距离也不可能躲得开。” 一柄剑已经让他们这么狼狈,一万柄齐出,可能真的会死;深呼口气,问囚焰说:“那你不做点什么吗?” 面对哪吒的疑问,囚焰嘴角轻轻一抹笑容:“你刚刚不是说了吗,我的本体有一半是仙剑,人王伏羲剑也算是人间界仙剑中的王者,所以出来代表三界的三柄仙剑之外,其余的仙剑剑气对我没有多少影响,反而能够相辅相成。” 刚刚已经领教过若木仙剑的厉害,这时候可不想自讨苦吃,羽舞化出本体伏在地上,把囚焰拉过来身边:“你保护我着点,不要让我受伤。” 哪吒盘腿坐在囚焰右边,呼吸吐纳排除体内不适应的东西,让自己的心尽量静下来。 风声越来越近,那种破空的声音到了耳边,若木跟一万柄仙剑冲向陆压法阵。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最后碰撞在一起,一声炸响,强大的能量瞬间形成冲击波,戒魔关前面的仙家大多晕厥过去。 冲击波过后,哪吒站起身来,见到若木手上握着一柄宝剑,直挺挺的立在戒魔关前,他部下的一万兵甲已经打开城门,其余的军队也在全力往这边赶。 戒魔关破了,保护天界十万年的陆压法阵没了。 “为什么四海的兵甲也没有遭受剑气冲击?”哪吒不明白,这么多仙家能挡住剑气的没有几个,可四海那些兵甲,竟然没收到剑气波及。 “主人事先设下封印,四海兵甲被保护在里面,不然他们的修为应该已经灰飞烟灭。” 羽舞软软的趴在地上,感觉提不起一点劲来:“囚焰,你背我进去吧,我实在没力气了。” 抓起她的手,过给她一些气劲,等羽舞稍微恢复一点,三个人就进去戒魔关。 天界的兵甲和仙家都已经撤走,戒魔关没什么值得看的,若木率领大军直上九天。 戒魔关陆压法阵是天宫南面的一道屏障,是保证天宫为九天诸神居所的一道重要关卡,这道关卡没了,九重天宫已经岌岌可危。 玉皇帝君的撤退很彻底,戒魔关内连天庭一个养马的小官也看不见,这很好,省了不少事。 青龙率领大军一路势如破竹,打到了南天门;戒魔关战败已经将天兵天将的胆打破,南天门外面的守将已经撤走。 一声令下,两千先头部队上前探路,要试试九天这潭水的深浅。 才到南天门跟前,一道金光射了出来,兵甲无一存活,后面的部队也有被波及,就连青龙这个东方神主先锋将军都险些葬身在这金光之下,口吐鲜血命令大军后撤。 上千水族兵将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下了,青龙心急如焚,亲自去帅帐见若木奏报:“南天门娲皇圣母法阵我等还是无法攻破,看来还得元帅出手。” 若木过来,在南天门法阵中走了一个来回,告诉青龙说:“此法阵与三十三重天宫连为一体,若是破了它,三十三重天宫也会被毁,天河弱水流向人间,人间将是一片汪洋,三界之中再无天地两界。” 闻言,青龙大惊,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宁可不踏足九重天,也不愿毁了天地两界。 当然,这件事不是他说了算的,还是要听若木的想法:“那元帅的抉择是什么?” 若木攻天,也不是为了涂炭生灵,当然不会毁了天地两界,回答青龙道:“这法阵虽然不能毁,但是要进去却不难,你领兵驻扎在此,个把时辰之后我回来,自然能带你们进去。” 若木转身,恰巧碰上前来的囚焰、羽舞、哪吒三人。 见他去的地方是下凡,囚焰赶紧追上去:“主人,你要去哪?” “去人间界,找一个能蒙住娲皇圣母眼睛的东西。” 若木的眼睛看着人间,神车到了跟前,又对囚焰说道:“你若要去就同去,不去可留在天上等我。” 当然要去,她是剑奴,主人去哪她就得去哪。 神车过来,羽舞也赶紧跟了上去。 哪吒不知道怎么上去的,跟在若木旁边坐下:“好久没走动了,乘坐死对头的车子,真爽。” 若木没有理他,手里的把剑化入身体,闭上眼睛打坐。 毫不在意他的态度,继续开口问道:“其实你能杀了我,甚至刚刚就能借机杀了我,为什么留下我?” 等着他回答,但若木没有回答,车子已经驶入人间界,若木仍旧紧闭双眼。 双手抱头仰靠,继续开口说:“你要的不是三十三重天宫对吧,也不是主宰三界,我猜你悟透了天道,但极其不喜欢这个天道,所以才要攻天,给这个天把筋骨拉直。” 他一直喋喋不休,若木却完全当做没听见。 听见前面有喊杀声,若木才睁开眼睛,问赶车的车夫:“可是到了骊山?” “正是,周幽王遭围困,已经是穷途末路,顶不住两三日。” “嗯,先去镐京看看吧,那边还有一故人。” 神车飞升,一路到了镐京城下,只见镐京城外面尸积如山,镐京城内杀成一片。 这还是九州之都吗! 羽舞拿着千机弓进城,所到之处见到的都是血流成河,还有侥幸活下来的人在哭喊。 若木方才入城,就见迎面一团黑气过来,到了神车跟前,跪拜求救:“大仙,渡了小妖。” 羽舞认得她,她是周王宫湦的王后褒姒,很美的女人。 “螭虬,你非龙非蛇,有蜥蜴一半的身子却不是蜥蜴,修得半妖躯体又不愿为妖,度化了你,要归在何处?” 听见若木这么问她,褒姒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局促一下,才开口说:“小妖不敢有要求,一切只听大仙安排。” 哪吒从神车飞身出来,化作一个翩翩公子,轻轻抬起她的下巴:“长得一副媚像,难怪会引得宫湦灭国。” 以为眼前就是若木化身,连忙跪拜道:“大仙容禀,小妖本无心害人,可天道命运这么安排,小妖修为跳不出去,并非小妖过错。” 她是宫湦灭国的关键,但她也确实没有做什么,松开她,过去跟羽舞并肩的位置:“螭虬该是你水族,你不渡她?” 看这个叫做螭虬的东西一样,有看着哪吒,不喜欢的语气说:“大仙在车上呢,你这个囚犯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 什么?囚犯? 螭虬也是懵的,她虽然看不出哪吒的本体,但也能感到这个家伙身上的清净气息,说他是囚犯,真不敢信。 但现在她没多少心情关心哪吒,对着神车叩首:“大仙,慈悲度化了小妖。” 若木从神车里面出来,将她扶起来:“螭虬,你是龙族仙气和人的欲念所化,九州之地没有你的位置,要想活命只能向西,能过昆仑,你就能做一方仙圣,过不去,灰飞烟灭。” 虽然有了路,可这条路她不想走,跪拜请求:“大仙,小妖愿给你做个端茶送水的妾婢,只求你收留。” 若木摇头:“你这妖精之躯,登不得九重天宫,也入不了幽冥地府,九州之中诸侯必然要拿你泄愤,要想活命,只能西出昆仑,既然相遇,也算是缘分,我与你说三个宝物,你若能找到,昆仑之外的域外之境,你永享香火供奉。” 109鬼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她也没有别的选择,三跪九拜才开口:“谢大仙成全,请大仙指点迷津。” 若木缓步向前,告诉她说:“犬戎南下之时途经雁门山,唤醒了一只沉睡千年的妖精,你三更天去将他要死,剥下他的皮做件衣服,可保你走出万里黄沙,天山博格达峰有个三门洞,洞中有金银珠宝无数,其中藏着一个夜明珠,你把金银珠宝送给草原上的部落,那个夜明珠戴在身上,出了天山昼伏夜行,当个指路明灯,到了昆仑山,出了昆仑山,有一群金发碧眼的怪人拦住你,你要跟他们一夜交欢,然后吃了他们,至此,你可做一方守护神。” 听起来似乎不会有什么危险,跟若木谢了恩典,匆匆离开了镐京城。 螭虬走后,哪吒问若木:“我看他印堂发暗,灵根不全,能活吗?” “我给她指路,能不能走到头,就看她的运气了。”这妖精不是个好东西,若不是遇上了,若木才不会给她指点。 哪吒大概猜到了,伸个懒腰,转身回去神车之上。 没有见到囚焰的影子,不由得疑惑:“刚刚下车的时候她明明在车上的,也没有察觉的她离开,怎么会?” 若木立在大街上,双目紧闭,似乎是在等着什么,虽然不知道他在等什么,但这个消息肯定是囚焰要带回来的。 两炷香时间,囚焰从天而降:“主人,犬戎大军入城之后一番烧杀抢掠,两个时辰前就已经离开镐京,朝中大臣大多战死,只有季徇立凭借你给的那柄仙剑逃出去,正联系各方诸侯前来勤王。” 若木转身上车,去了王宫之中,这里是战场最激励的地方,也是尸体最多的地方,那些怨魂野鬼见到他这个悟透天道的大仙,都得到了引渡,去往阴间销了生前种种。 在王宫正殿之前下车,向里面看了一眼,见到百官自刎殿上慷慨就义,不由得叹息:“坐江山者君王,保江山者王公,可伶这些人,没有遇到一个好的君王,有心赴国难,无力回天,落得个凄惨下场!” 殿内出来一鬼魂,拱手作揖三跪九拜:“仙长,你又来了,我早知周室必是这个下场,只是没想到这么快,我等臣工赴死,可能保住宫湦性命?” 是哪个史官,他认得若木,看到若木在这个时候来王宫,以为这场战争是他发怒才有的。 “你已经不是阳间的人,莫要再管阳间的事,往生去吧。”若木没有回答他,只是可伶这个小小的太史令,忠义没有托付给对的人。 他叹口气,大概也能猜到宫湦的下场,既然他不愿意放他一马,就当是宫湦命该如此,自己已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也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三人跟着若木进去正殿,见到正殿王座上有一年幼孩童,端端正正的坐在王座之上,此人便是周国王子伯服,比他父亲强许多,即便是死,也端端正正。 若木过去,去他的血在锦帛上书写道“烽火台上狼烟起,八百诸侯入镐京。万里河山一骑尘,高台城楼笑声闻。英雄儿郎苦不说,江山雄主失意念。三五还成说笑柄,掩门只管芙蓉信。百里绒关马踏来,十万狼兵困王城。烽火连城不见兵,方知荒唐不能行。铁蹄寒兵入宫殿,君死姬妾胡人****写完毕,将锦帛递给囚焰:“到了骊山,你去见宫湦,亲自将这锦帛诗句交给他,宫湦看了必定嚎啕大哭,他的眼泪若是往高处落,你就用净玉瓶将泪水都收起来,若是往下落,你就剜了他的心拿来见我。” 眼泪往上落,这是要极大的怨气才行的,只有怨气足够,才能将这些怨气托起来,让九天诸神看到,从而来引渡他。 若木要囚焰去送信,就要咬宫湦以为这一切都是他这个神仙做的,是他让申国联合犬戎叛乱,是他让犬戎将他的王后践踏,将他的王子杀死。 有了这些,才能生出足够大的怨气。 可是他要这些怨气结成的泪水干嘛?三个人都想不出来;而没有泪水就要剜了宫湦的心,未免残忍了点。 当然,囚焰跟羽舞只是这么想想也就算了,因为如果是若木的命令,别说一个宫湦的心,就算是千万人的心她们也会毫不犹豫的给他取来,而哪吒,此时他不过是阶下囚徒,没脸没皮的跟若木套近乎才来的这边。 骊山下,申国公的大军已经叫喊咒骂了两天,申王后更是亲自出来劝降宫湦,但他身为大周天子,能死不能降。 若木的车驾到了骊山东边一处河边停下,囚焰拿着锦帛诗句过去申国公大帐。 她身上的着装已经说明来的不是凡间使者,申国公也不敢怠慢,赶紧就迎了出来,拱手作揖:“仙姑,四百年前三清大神就已经说了,人间攻伐,只要没有妖魔参与,九天诸神就不能插手,你这遭若是要救宫湦,小王就不敢从命了。” 虽然他语气不好,但态度很好,就原谅他了,告诉他说:“我来此处是要见宫湦不假,但不是要救他来的,是要取他性命来的。” 他这么说,申国公大概就猜到了,眼前的这位,就是宫湦下令要他拿住的仙家,有传闻说她是从九天上下来的,不管是真是假,这个时候都要巴结巴结:“小王多谢仙姑成全,愿为仙姑塑造金身供奉。” “好意心领,我不过是主人座下剑奴而已,不敢享此等正果大道之福,还请君侯叫你的军队让开路来,我上山去见了宫湦,取走我见主人要的东西,绝不干扰君侯大事。” 什么金身供奉,那是九天上的神仙才喜欢的东西,他这个断了仙根的狐妖,就算人间有一万座庙宇,也收不到他们的诉求和供奉。 这一下,再次把申国公吓得不轻,他眼睛不瞎,眼前的这个就该是金身正果的大仙,而她只是那人剑奴,而据说那人乘坐两头神牛拉的车,而且车子是琉璃覆顶,宫湦看上的就是那顶琉璃覆顶的大车。 种种都表明了她的这个主人身份不凡,弄不好是三清四御五老六司七元八极九曜十都之列的神仙,可不敢怠慢了。 “大仙可在附近,仙王该去拜见,以尽供养之礼。” 申国公有自己的打算,如果能见到这个大仙,或许就有机会取代周国成为九州宗主,当年的西周就是得到玉虚掌门元始天尊庇佑,才有了今日的大周王朝,眼下周国国君无道,就是他的机会。 可惜,他虽然有这个想法,囚焰却不喜欢这个人,他的废话太多,心眼也太多,摇摇头告诉他说:“我家主人正在忙碌,只让我来取走宫湦性命,君侯,请下令将士让开路来。” 囚焰已经是第三次开口,事不过三,再有一次就该撕破脸了,申国公可不想得罪神仙,笑呵呵的缓解尴尬,亲自将囚焰送到阵前,给她牵来良驹:“仙姑,从此处去五六里地就是宫湦大营,那厮有紫薇之气护体,你要小心。” 紫薇之气是什么?完全不知道,应该对她没有多少威胁,不然主人不会不嘱咐她。 当然,小心点还是必须的。 骊山之东,九州太宰季徇立领着百十名轻骑策马过来,这是他季徇立花了大心思才练出来的精兵,就是为了防止有这么一天。 百十名精兵若是遇上人间兵甲,可以一敌百,所向披靡,若是遇上妖魔鬼怪,也能尽力伏诛,就算是九天上的仙家,只要不在大罗金仙之列,也能有三分胜算。 见到了若木的车驾,立即下来叩首请罪:“大仙,我王一时糊涂冒犯了你,请你高抬贵手。” 若木立在河边,目光远眺也不理他。 既然他不说话,就当是他同意了,挥手让军队继续前进。 “季徇立,在此等你就是不让你去救宫湦,再向前一步,就不要怪本尊不客气了。” 听见车内的声音,季徇立连忙转身,见到一翩翩公子,观其形态,也不是好惹的。 转过身来三跪九拜:“大仙,周王宫湦虽无道,却也是周国君侯,周国乃是玉虚掌门太清元始天尊四百年前亲授的九州正主,他没发话,九天诸神不能就这么灭了周国。” 再向前一步,露出三头八臂来:“季徇立,仔细看看,可认得小爷我?” 季徇立抬头,见了三头八臂之人,立即五体投地:“是中坛元帅哪吒三太子,这么说是三清教主发话了?” 收了法术,轻轻抬手让他起身:“季徇立,你也是修道之人,可认得他们三仙是何身份?” “小道眼拙,只认得其中两位分别是龙族仙家、千年狐仙,那位大仙,去看不出来。” 哪吒有些惊奇的看着他:“看来你能做九州太宰,并非浪得虚名,她两乃是金身应龙、不灭狐仙,那个冷冷冰冰的叫做若木,你该是听过天下剑主若木的名字,现今他已修成三界剑主,今日他的修为,不在先天五道人之下。” 110鬼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季徇立听了,手心里都是汗,金身应龙、不灭狐仙加上八臂哪吒就足以灭国,现在又来了一个修为不在先天五道之下的大仙,而宫湦得罪的,还偏偏就是这个大仙,看样子小命是保不住了。 宫湦生存的几率几乎为零,那他也没有必要再惹恼眼前的这几个,朝着若木跪拜:“大仙,请指点迷津。” 若木没有理他,仍旧面向河面目光远眺。 羽舞转过身来:“上次在王宫外面就说了,你跟他没有缘分,他不想看见你,快走吧。” 已经知道他的身份,季徇立就算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跟他作对,三跪九拜,脑袋都浸出血来,转身上马疾驰离开。 囚焰扬鞭催马到了宫湦大营,辕门的几个御林军还记得她,这个时候也不敢拦,她就如入无人之境,直接策马到了宫湦跟前。 宫湦被困在这地方,这个时候见到囚焰过来,自然知道她不是来救他的,抬头看一眼,冷哼一声:“领大仙失望了,本王气数未尽,还死不了。” 就他这个态度,要真的遇上九天上的那些神仙,估计当场就得揍他一顿。 但囚焰脾气好,不跟他生气,将锦帛扔在他面前:“宫湦,就你这几个人守得住几天,就算等到援军来勤王,还于镐京,王宫之内尸横遍野,妻子都已经不在,何其悲哀!” 捡起锦帛看了上面的诗句,立即嚎啕大哭,果然跟若木说的一样,眼泪都是往上飘的。 囚焰赶紧拿出昆仑净玉瓶,将他的眼泪都装进去,那些御林军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傻傻的站在一旁看着。 宫湦嚎了三个多小时,眼泪已经流干,嗓子已经沙哑;奄奄一息的倒在地上,手里拿着那片他儿子鲜血写成的锦帛诗句,口中不停的念叨着“荒唐不能行,荒唐不能行……!” 他已经没有了眼泪,囚焰也不想继续看他的窝囊样,收起净玉瓶转身就要走。 走出去五六步,听见身后的宫湦叫道:“站住,你这人面兽心,歹毒无比的仙家,竟敢害我爱妃,杀我爱子,今日本王就要取了你的人头来祭奠他们。” 他的宝剑握在手上,毫不犹豫就向囚焰劈了过来。 十指一握,伏羲剑挡住他的宝剑,仙剑与王剑相遇,倒也是各有所长,只是这柄仙剑是人王造的,就有点不一样了。 宫湦的王剑被振飞,虎口浸出血来。 囚焰本来只想拿了眼泪就走,但既然他这么不知道好歹,就要好好羞辱他一番,施法将他定住,拿过锦帛大声念:“烽火台上狼烟起,八百诸侯入镐京。万里河山一骑尘,高台城楼笑声闻。英雄儿郎苦不说,江山雄主失意念。三五还成说笑柄,掩门只管芙蓉信。百里绒关马踏来,十万狼兵困王城。烽火连城不见兵,方知荒唐不能行。铁蹄寒兵入宫殿,君死姬妾胡人淫;你们都是羽林卫中的精英,该知道这诗句的意思,周王宫湦荒淫无度,宠信褒姒废嫡立庶,该死。” 见那些御林军一个个虎视眈眈,囚焰真担心跟他们起冲突,到不是怕他们,只是她不喜欢杀戮。 看他们一眼,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但是我要告诉你们,宫湦走到这里,要死在这里,不是我主人定的,也不是我定的,是他自己该有这报应,你们很好奇他为何嚎啕大哭吧,因为宫湦为一己之私、为妖后褒姒全力征讨申国之时,犬戎踏破八百里戎关屠了镐京;王宫之中,无一人得以活命。” 囚焰是仙,也由不得他们不信,御林军将军收了宝剑问她:“大仙,镐京城还有多少活人?” “十不存一,王子伯服与众官员自刎正殿之上,这封帛书是我主人用伯服鲜血所书。” 宫湦从刚刚那一对招中缓过来,大叫着再次冲向囚焰。 轻轻闪身躲过他的攻击,一巴掌给他打了飞出去,怒声呵斥:“大胆宫湦,还不悔悟;你可知道王后褒姒乃是龙族仙气与人的欲念所化,名为螭虬,九州之上没有席位,谁沾了她,轻则霉运缠身,重则家破人亡。” 王后褒姒不喜言笑,这是他们都知道的,可若说她是妖精还真的不敢相信,毕竟他入宫的这几年也没有干什么害人的事情,所有的荒唐事都是宫湦为逗她笑干的。 听见他的王后被人叫做妖精,宫湦拔起宝剑吼道:“休要蒙我,你说我爱妻是妖精,可曾见她害过一人,既是妖精,又如何与我有了孩儿?” 囚焰不跟他客气,伏羲剑狠狠的劈了过去。 那柄王剑断了,宫湦受不住这一招也跪在地上口吐鲜血。 收了宝剑,一脚踏在他胸口:“你该听说夏朝末年神龙入朝之事,夏帝要将两条神龙唾沫收集起来装在盒子中才吉利,但这个盒子是永远不能打开的,你的祖父历王胡贪图享乐打开了盒子,释放出其中封印的欲念和仙气,化成一黑蜥蜴,名为螭虬,三界中没有螭虬族群,故而它转生为人,是为褒姒,她有人的躯体,却是螭虬灵魂,她不爱笑,是因为苦苦等不到点化她的人,你以为那日她笑颜逐开,是因为车驾,错了,是因为她等来了点化她的人。” 宫湦抬起头来,双目血红,十指枯竭成爪,眼中的泪水落下。 方才的泪水分明是向上的,这时候怎么朝下了? 片刻之间,宫湦形体枯竭,僵硬的身躯站起来“哈哈哈哈……。”放声大笑,一步步的向囚焰逼过来:“什么神仙,舍不得一架车乘与我爱妻,还说她是妖精,本王就要你为她偿命。”嘶吼着冲了过来。 这时候,囚焰明白了为什么若木说如果宫湦的眼泪朝下,就要剜了他的心,因为眼泪朝上,是他在向九天诸神诉说冤屈和不甘,眼泪朝下,那就是他成魔了。 既然他选择了成魔,就替人家铲除这个魔王,伏羲剑毫不客气的穿过他的身体,将他的心剜了出来。 漆黑的心脏拿在手上,已经脱离本体却没有停止跳动。 将这魔心收在乾坤袋中,纵上云端回去河边;将乾坤袋和净玉瓶都递给若木,他眉头皱了一下,什么都没说,接过去转身上车。 经过一番折腾又回到戒魔关,下界过去两日时间,天庭却不到一炷香。 让随军巫师拿来祭司用的托盘,将那个魔心放在托盘上,亲自端着进去南天门。 走到正中的位置,将托盘放在地上,打开净玉瓶让里面的泪水出来,怒声开口:“娲皇圣母,你且睁开眼看看,你用南天门守卫九天诸神,却断了与人间界的联系,人间帝王肝肠寸断,泪水升天叫冤,九天诸神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致使他自甘成魔,若是今日不开天门,我就要破了这天门,重铸天道了。” 被他这么一训斥,南天门原有的禁制在顷刻间被出现了松动,开了一条小路,专供那些申冤的用。 但这样的结果,若木很不满意,十指一握,九天之上都动起来,怒吼一声,震得玉皇大帝都捂住耳朵。 质问娲皇圣母:“难道你的天道一定要三六九等吗?” 南天门通道还是那样没有变化,若木继续说道:“好个先天道人娲皇圣母,既然你把人放在最下面,那我这个人,就要毁了你的天道。” 这话一出,南天门顿时洞开。 而这一下,算是让那些神仙开了眼,没想到这道门还听得懂人话,更没想到天还能被威胁!当然,这样的事情也只有若木才有这个本事。 凌霄殿上,斥候传来奏报:“陛下,若木领大军已过南天门。” 南天门是最后一道屏障,过来南天门,再也没有能阻挡他的东西,九天之上就是他的游乐场。 凌霄殿上,那些被打残的仙家还是按部排班各司其职,坚守神最后的尊严。 若木到了凌霄殿,见到那些大仙还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尤其是玉帝和如来,两人任就高高在上,都不屑于看他们一眼。 行至殿上,踏步到了玉皇帝君跟前,转身看着殿上的众仙:“自以为是,你们现在守的是天的尊严,却也守住了天的笑话,九天诸神连承认战败的勇气都没有,有何面目执掌三界。” 都说士可杀不可辱,可若木就要把这些神仙的所谓尊严摁在地上摩擦,言语上将他们羞辱一番,转过身看着玉皇帝君:“你坐在这个位置上已有千年,我留你三界之主最后的尊严,不要让我把你给扔下去。” “若木,休要猖狂,你自诩悟透天道,我这处就要向你讨教。”玉皇帝君刚要起身,就听见如来佛开口。 打不过,‘辩’可就不一定了。作为一家之长,如来佛可是相当的有辩才的。三界之中,辩才在他之上的绝不多见。 如来佛祖右手拈花指,左手行礼道了个‘阿弥陀佛’,问若木道:“既然你悟透天道,贫僧到要问你,何谓天道?” 111鬼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个如来真的是不讨人喜欢,不过既然他想‘辩’,就跟他说道说道:“本尊不仅悟透天道,也能创造天道,若要解释,那该告诉你说这是先天五道人为三界定下的规矩,叫做天道,若要说着规矩为何物,在我眼中,此天此道不过是众神欲望所居,众神用这天道去向信徒索要,也用这天道巩固自身的地位。” “诸神依照规矩守卫、度化人间众生灵换取供奉,辛劳所得,怎么就成了索要?” “别人自愿给的才是辛劳所得,尔等所谓守卫,是要将供奉列表成册,有了供奉才守卫他们,如此做法,不是索要是什么?” “若不如此,他们供给残羹剩饭,我等之辈岂不都成了乞食的鸡鸭狗。” 看他一眼,嘴角挂起鄙视的笑容:“成仙了道,不死不灭,享受了凡人不能享受的寿命,也该做凡人不能做的事情,这是你修成金身汲取他人灵气欠下的,该还。” “这份灵气不是他给我的,是我自己拿过来的,自然法则,有力者强,我为何就要还给他?”如来佛祖这么说,可谓是露出贪婪之心了,让听见的仙家都震惊不已。 虽然大家都是这个想法,但是要说出来可不容易。 “既然自己有本事拿来的东西不用还,那我今日就有本事拿了这个三界之主,也有本事进占西天,又为何要被你当着就不前进,你挡不住我,就不该怪我。” “我拿的灵气是自然存在的,本无主人,而你要这三十三重天宫,是先天五道人造出来,鸿钧老祖让三清大神看管的东西,西方天则是我一手早就,这其中一个是争,一个是抢,可是天壤之别。” “佛祖嫣知你争来的不是抢了别人的,又怎能断定此时抢的不是我该得的?你是天道圣人,我却早已超出天道,如何能用你这天道的规矩来判定我天道之外的对错?” 如来佛顿了顿,回答若木:“即已不是天道中人,却来拿天道之内的东西,这还不是抢吗?” 这老头还真不好对付,不过算他倒霉,遇上若木这个超出天道的大仙,他打不过,也辩不过:“我此时不是天道中人,彼时确实身在天道,佛祖能用昨日功德去享今朝正果供奉,我何以不能用今日本事讨要昨日债务,亦或是说,既然修仙了道是为永享正果,苦练本事只为排资论辈,那我的本事比你们都大,要做这三界之主有有谁拦得住。” 若木不仅跟他争辩对错,也用强大的武力值打击他,非常清楚的告诉他“即便你能说得过去,我也要将你关进监牢,即便你有一千个理由,也逃不过收监的下场。” 当然,对如来佛和玉皇大帝来说下狱已经是必然,现在只想辩论不要输,这是他们最后能找回颜面的地方。 面对若木的强势,如来不骄不躁,道了个‘阿弥陀佛’说道:“此天此道乃是先天道人所创,凡是天道之内,该是他们最大,我等受命各主一方,守护三界安定,并非凭借拳头刀兵排资论辈。” “尔等不过一方之主,守护一方,而本座却能翻手为天覆手为地,他们能创造者天道,我也能毁了这天道重铸,若是论起修为,我该在先天道人之列,同他们一样有发号施令的权利。” “先天道人可不曾对我等发号施令。” “我也没有,我只是拿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什么东西?” “玉皇帝君为了供奉与夏启狼狈为奸,夺走了我父亲该得的帝位,也夺走了我族人的性命,今日我踏足九天,拿凌霄殿来抵九州之债,销了他顶上三花胸中五气当是为我族人报仇,有何不妥?” “夏启建国,是人类文明该有的进程,玉皇帝君不过是顺水推舟,怎能将罪过归在他身上!况且三界无主,必然大乱,血流成河,该也不是你想看到的。” “我要的就是给众生灵自由,生杀予夺全凭他们自己,至于是要死还是要活,那是他们的选择。” 如来佛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咬咬牙,反驳若木说:“众生灵是欲望的居所,今日你放了他们自由,明日必有千万亡族灭种之事,于心何忍?” “嫣知这不是他们该有的命途,嫣知这不是他们想要的命途?”若木的这个回答,还真就难倒了如来,在这个超脱天道的大仙跟前谈命运,他不配。 而就是天道圣人的如来,也难以知晓众生灵究竟想要什么,是安定的生活还是自由的躯体。 双手合十道了个‘阿弥陀佛’,双手的念珠加快转动:“我等众仙的指责就是择优而行,为众生灵选一个最好的路途,创造一个大同盛世。” 不知道这么可笑的理论他是怎么说出来的,若木都觉得尴尬,嘲笑他说:“佛祖说的有理,但我要问佛祖了,你得道已有万年,累经多少次尝试,那一次成功了?” 结果很明显,就是没结果,就连他的老家都还在隔三差五打仗,更不用说将整个人间带入大同社会,尴尬一下回答:“我等之辈尚有欠缺,但从未放弃努力,总能成功的。” 从未放弃努力,这样的笑话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说出口的,若木嘴角动了动,差点就笑了出来:“那就是还没有成功,既然从未成功,佛祖如何就敢保证一定能成功?佛祖是天道中的人,而我则是超出天道之人,依我来看,五道人创造这天道是用了牵制原则,三界中的一切,都在相互牵制,狼吃羊,没有羊狼会死,羊被狼吃,没有狼羊也会死,一花一叶、一草一木都是相爱相杀的,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这才是天道。” 如来似乎有点懵了,顿了顿,才开口跟他争辩:“纵使如你所说,我等也该度化众生,我有大乘佛法,学了大乘佛法可得道升仙,不食五谷杂粮,抛开七情六欲,何愁不能同进大同。” “那就要问佛祖了,佛门有多少信徒学习大乘佛法。” “千千万。” “修成正果的又有多少?” “这……。” “可见你的大乘佛法不过是自欺欺人之术,并非引人渡厄之法,况且说了,纵使他能渡人升仙,三界之中非仙即神,千万年之后,神挨神、神挤神,天地之间处处摩肩接踵,这般后果又该如何?” “断了七情六欲,爱恨情仇,断了交欢合体,何来这诸多神仙!” “阴阳相合生出七情六欲,七情六欲生出爱恨情仇,要隔断七情六欲爱恨情仇,需先断了阴阳,没有阴阳,众生灵灵根也就断了,还怎么成仙了道,没有阴阳,金仙之下的神仙也都不能活,佛祖的大乘佛法,怕不是引渡生灵,是要毁灭生灵。” 他强词夺理,如来佛祖辩他不过,索性不说。 玉皇大帝辩才不如如来,他都败了,自己也就没必要再开口,从宝座上起身,把这个三界之主的位置让了出来。 若木也不跟他客气,大大方方的坐了上去:“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人不转我转,今日本尊登临九天,有来有往,凡随我同来的诸仙家,九天之上想要个什么职位,只管开口,九天原来的诸仙家,若有愿意留下就职者,一切不变。” 玉皇帝君还在眼前,原来的那些仙家都在看他的脸色,毕竟,此事关系尊严颜面,弄不好就落得个骑墙小人的名声。 凌霄宝殿这张椅子有很多人想坐,却没有多少人坐得上去,天道选择了玉皇帝君,他自然是有不同于平常仙家的能力和超出一般帝王的魅力,自行卸下战甲,脱了黄袍整整齐齐的折叠放在地上,转身面对九天诸神开口道:“九天诸神奉我为尊,我却无能保佑诸位,今日丢了凌霄殿,有负众望,如今将为阶下之囚,不敢连坐诸位,各寻出路吧。” 此情此景着实凄凉,不要说原来的九天诸神,便是那些跟若木一起强攻九天的对手也忍不住泪眼相看,替这陨落的天道留下一滴泪珠。 九天诸神虽也怕陨落下狱,却也都是忠肝义胆铁骨铮铮,又有他这一番华丽说辞,加上三清大神曾有谜语说九天诸神并非陨落,而是应劫下狱,虽不知真假,却也是一个希望。 希望是可怕的,就像这时候,谁都不愿弃主投降,都三跪九叩行礼道:“我等未能守护九天,愿追随玉皇帝君共赴九幽。” 眼下之景色,与一千年前天皇帝君战败之时何其相似,部下众仙宁死不屈,最后都归了九幽之处,不同的是:若木不是当年的玉皇帝君,他不屑于诛杀这些神仙,哪怕明知他们有一天会回来。 时优良的故事讲到这里,像个老者一样说:“因为若木的本意是生存。有若木的地方,就是晴天。” 毫不意外的在东琳的眼睛里看到了难以言喻,是的,大部分人听到这样的话都会想:“这小子是不是中二病晚期了。” 112鬼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然而,绝对不是,时优良这么说,是因为时优良就是这么想。 东琳有些好奇,问他:“说起来你看的书很杂,好像没什么固定的类型,你很‘博爱’吗?” 时优良想了想,告诉东琳:“大概是别人看书,是因为要研究某一个领域,比如属于专业的,看的书肯定也都跟数学有关,生物专业的看的书肯定跟生物有关。 而我不一样,我不是要研究什么,也没有想研究的东西,我看书,是因为我喜欢看书,喜欢书里的故事,喜欢故事里的人。仅此而已。” 东琳白他一眼,没有再说什么。 反正时优良总是有他自己的答案,别人说什么都没有用。 只是,对东琳而言,站在青梅竹马的倾慕者的角度,她希望时优良能够做出一些改变。女人都是喜欢英雄的,东琳也不例外,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时优良能变成心目中的英雄。 当然,这注定只是她美好的期望,时优良或许有成为英雄的能力,但他是绝对不会去做英雄的,对时优良而言,平淡、宁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东琳知道,所以这种念头始终只是在她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东琳呼口气,起身抚摸着这头九尾狐,抚摸的手突然停了下来,惊讶的说:“这不是九尾狐,它有十条尾巴。是弄错了吗?这个人可真是不负责。” 时优良告诉东琳:“不是弄错了,是它本来就有十条尾巴,在传说中,这是一只十尾狐妖。” 关于十尾妖狐的传说,东琳没有听过,再次数了一遍,确定是十尾,问时优良:“为什么?九尾狐不是生出地九条尾巴就得道升仙了吗?” 时优良稍微回忆了这个故事,告诉东琳:“普遍的神话故事里确实是这样,但是这个神话故事虽然年代很久,但却是民间传说一类的东西,可能相较于神话,更倾向于世俗的‘道理’。 故事里,小狐狸爱上了自己的主人。然而参透天道,飞出五行三界的主人又怎么会有爱情这种世俗的东西,所以最后主人去了天外天,在无尽头的虚空之中继续追寻自己的道,而小狐狸因为修为不够智能留在三界之内。 不过,她的执念实在太深了,哪怕她的修为已经远远超过一般的神仙,甚至能够比肩修为最高的三清道君,但是她却没有羽化飞升,而是在九条尾巴之外又生出一条。 十尾妖狐的最后一条尾巴,称作执念,是小狐狸对主人的执念,也称作永恒,注定了小狐狸将要永恒的等待,也注定了无果而终的永恒。” 东琳抚摸在狐妖身上的手突然顿住,心里有些感触,为小狐狸不幸的命运所触动,感叹说:“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时优良也把手放在狐妖身上,但他不觉得难过,时优良说:“是吗?我倒是不觉得悲伤,我觉得这是个很凄美的故事,虽然以不但如意的结局收场,但故事里的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主人有他追寻的道,追寻着道去了天外天。小狐狸有它追寻的永恒,它永恒的等在这时空之中。或许有人会说:等不来的人,却要永恒的等待下去,实在太悲惨了。但是,这个永恒的执念是它给自己加上的,所以,这个永恒,想必也就是它要的结果。” “但是,既然动了心,肯定还是想要跟东方在一起的。” 东琳无法赞同时优良的看法,她也一个单恋的人的角度很认真的说:“爱着一个人,肯定是想要跟他在一起的,虽然永恒的等待是小狐狸的选择,但是小狐狸之所以有这样的选择,肯定是因为无论如何也放不下。肯定是怀着有朝一日会柳暗花明的心情等待下去的。” 时优良点头,望着狐狸的眼睛。虽然只是塑像,但精巧至极,如同活了一般,它的眼睛里流露着对这个世界的期待,期待主人会有一天从天外天归来,拥它进入怀中。 “但是,在选择坚守这个执念的时候,它一定已经知道了的,结果是已经肯定了的,它的主人不会回来了,天外天是什么样,谁也不知道。虚空有多大,谁也不知道。它是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然后选择了执念。” “不,它一定是有期望的,期望主人会从天外天归来。”东琳坚定的这么说了,有更加坚定的告诉时优良:“一定是的,这是我说的,一定不会错的。” 时优良明白东琳的意思,没有在跟她争。叫东琳说:“也看看别的吧,这个神话屋很有意思。里面的每一尊雕塑都来自与众不同的神话传说,据说神话屋的作者是个民间神话故事艺术家,这间神话无屋是他的得意之作。” 东琳点了点头,继续走在神话屋里面,大概是狐妖的故事让她的心里有了一些酸苦,后面的神话传说她没有认真的看。 这个神话屋很大,具体有多大东琳说不出来,但是里面陈放的各种神话传说里面的动物和人物很多,东琳虽然没有一个一个的去数,但转一圈下来,估计有两三百的样子。 大多是东琳不认识的,十条尾巴的狐狸,三个脑袋的乌龟,还有一只挂着大鼻环的牛,上面虽然有关于各种神话的介绍,但就像时优良说的,这个神话屋的创作者是个民间人物,他的作品也大多是偏远的神话传说。 这些神话传说里面,有的是导人向善,也有黑暗传说,比如东琳眼前的这个手里拿着三把剑的女人。上面介绍说这是一个拥有轮回之力的女人,她可以不通过地府判官和阎罗王等,就将魂魄引入轮回重生。而经过她的引领的魂魄,因为没有喝孟婆汤,所以待还带着前世的记忆。 因此,有很多不愿意忘记今生的人就向她祈求,希望她经过她的引导进入轮回,在来世继续继承今生所拥有的一切。 天庭和地府知道了她的存在,就下令让她归顺,但是被她拒绝了。于是就引发了天地共同讨伐她的局面。 在一个叫未水之都的国度里,天庭和地府的追捕者跟她发生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这场战争持续了整整一千年,未水之都因为三方的战斗变成了一片废墟。而曾经生活在未水之都的人因为枉死不愿往生,于是化作了一把锋利的宝剑。 这把宝剑拿在女子手中,她用这把宝剑对天庭和地府的追捕者进行了大肆的屠杀,杀死了所有的追捕者。 然而,事情并没有因为女子的胜利而落幕,天庭和地府的追捕者也各自都化作了锋利的宝剑。不论走到哪里,都始终追杀着女子,不让她有时间引导亡灵轮回。 后来,在一个名为莽荒的地方,女子遇到了她一生最大的敌人,一个在莽荒经历了数不尽光阴的亡灵。他求女子将他引入轮回,又威胁女子如果不将他引入轮回,他就会把女子吃掉,连她的灵魂一起。 亡灵跟女子当然也发生了四斗,是比跟天庭地府的追捕者发生的更大的死斗。这一次,女子完全处于下风,一直被亡灵追着打。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子终于精疲力尽,只剩下躺在地上对着被亡灵取走她的性命。 而就在这时候,天和地两把宝剑跟她提出了交易:如果她愿意永远呆在莽荒,它们就愿意助她退敌。穷途末路的女子没有选择,只得答应了天地二剑。 女子拥有天地人三把宝剑的力量,成功的击退了亡灵。 于是,之后的传说里,她都是手持三把宝剑的。 虽然这是一个很小众的传说,但是故事听起来却叫人免不了些许在意。东琳问时优良:“你看过这个故事吗?” 时优良说:“看过,不是你喜欢的类型,故事的结尾,女子没有在回到尘世,她永远的留在了莽荒,陪伴她的只有三把宝剑,还有偶尔被流放过来的罪恶的灵魂。” “确实叫人免不了惋惜!” 东琳如此感叹,望着这女子的眼睛,她仿佛看到了她的孤独。这或许就是统一感吧,一个青春的女人对另一个传说的女人的发自内心的怜惜。 虽然她们不再同一个时间点,也不再同一个空间里,但东琳能切实的感受到她的孤单和无奈。 当然,东琳并不觉得悲伤,因为故事的主人公不是自己,所以,惋惜是她一定会有的也是唯一的情感流露。 连续看到一些都是悲剧的故事,东琳也变得悲伤起来,问时优良:“这个神话屋,应该叫悲剧故事屋吧。” 时优良知道东琳的心正在被这些传说勾起多情的感触,带她走到一个九尾猫妖塑像跟前:“也不全是悲剧故事,只是大部分的故事都以悲剧收场了而已。” 这只猫妖,东琳一样不认识。或者说,在东琳渡过的神话故事里面,是没有猫妖的。这也是当然的,猫的出现是在太晚了,它出现在神话故事末期,理所当然的成不了那些系统的神话故事的主角。 113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可是,虽然时优良说这只猫妖的故事并不是以悲剧收场的,东琳却觉得它应该以悲剧收场。不知道是不是塑像师傅的偏见,这只猫妖在神话屋里面算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别的塑像都以华丽的方式展现,而这只猫妖显得朴素,甚至有点平庸。 时优良猜到了东琳的心思,告诉她说:“创作者说,真正的喜剧,是平淡的拥有这时间最为平淡的一切,而那些华丽的存在,不论人生还是神话,最后都华丽的被取代了,所谓表明有多少光鲜亮丽,背后就一定有等同的阴影。” 这个道理,东琳能够理解,也能够接受,只是,她还是喜欢华丽的喜剧收场。以平庸的方式来体现喜剧,实在是太贴近现实,让人觉得:“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要接受残酷的现实并不容易,所以,如果能麻醉自己,哪怕只是一瞬间也是好的。 东琳不愿意接受过于残酷的现实,以命令的口吻叫时优良:“用你最华丽的语言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欢乐在哪里?” 时优良望着眼前的塑像,告诉东琳说:“据说,这只猫妖其实是只母猫,为了心爱的人,他在化身之时也让自己变成了男子。也有说她就是一女子,跟心爱的女子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最后双双陨落。” 东琳望着关于这只猫妖的介绍,少得只有:“生九命不敌君一眼,我来到凡尘,不为追寻羽化升仙,只为与你相见。” 虽说是喜剧,但介绍也太少了。介绍很少的原因,应该是因为这尊塑像是半成品。 时优良告诉东琳:“神话中,这只猫妖的恋人是大堂才女鱼玄机。” 东琳很是吃惊,定睛望着这只九命怪猫,问时优良说:“你确定吗,鱼玄机的诗我还是度过一些的,但从来没有那一首诗写了关于九命猫妖的故事。” 时优良告诉东琳:“生九命不敌君一眼,来到凡尘不是为了羽化飞升。因为动了凡心,所以它隐藏了身份,因为隐藏了身份,所以他跟鱼玄机无果而终。” 东琳怒视时优良质问他:“你告诉我这个故事那里欢乐哪里美好了,要是说不出来,我就把你给吃了。” 时优良说:“春花秋月入诗篇,白日清宵是散仙。空卷珠帘不曾下,长移一榻对山眠。据说鱼玄机作这首诗的时候恰巧被入世寻找机缘的猫妖听见了,猫妖就以猫的形态跳进了鱼玄机的怀里。” 时优良说了这么一句就停了下来,东琳有些心急,追问他:“所以呢,鱼玄机饲养了这只猫吗?” 时优良说:“不,这是一只野猫,就散鱼玄机想要养它,它也不会乖乖呆在家里的。” 时优良有些意味深长的望着塑像,告诉东琳说:“你应该知道,唐朝的文化是很自由很开放的。鱼玄机曾经嫁人,做过道士,也在梨园待过。” 鱼玄机被称为大唐第一才女,也被称为大堂最悲剧的才女,她的一生完全就是一本传奇,细数不尽。 而东琳对鱼玄机的诗是比较喜欢的,所以也当然研究过一些关于鱼玄机的史料。对大堂才女鱼玄机,她绝对有信心说自己比时优良知道的多。 东琳点了点头,告诉鱼玄机:“大唐王朝有三百六十行,而鱼玄机做出了三百七十行,这是历史有记载的。” 这些时优良倒是不知道,也跟这个神话故事无关。时优良告诉东琳:“所以,对鱼玄机而言,就算猫妖有心要跟她神仙眷侣,也是绝不可能的。这个故事的美,不在于最后的结局,而在于猫妖为鱼玄机放弃了成仙,而鱼玄机以诅咒的形势将自己的灵魂许给了猫妖。” 东琳十分不解,问时优良:“这样,算是欢乐的收场吗?” 时优良点头:“当然,生死离别是人生最不能违抗的,鱼玄机是个极为聪慧的女子,她知道所有的美好或是丑陋都会消失,所以诅咒了自己,诅咒是是对应时间而永恒的。只要诅咒还在,她就可以永远的为猫妖而生而死。” 东琳终于觉得有一些美了,叫时优良:“讲给我听。” 立刻又说:“讲美好的地方就行。” 时优良稍微的回忆一下,给东琳讲: 据说,猫妖跟鱼玄机相遇之后,对她恋恋不忘,为了见到鱼玄机,经常在她的院子外面踱步。 那时候鱼玄机已经出家做了道士,不过,她没有成为一个清心寡欲的道士,和一般的道士相比,她只是喜欢道士这个身份。 一个冬天,鱼玄机出门归来,发现了留在门外的脚印。见到脚印还很新,就立刻叫人在周围寻找。但是把周遭翻了个遍也没有找到留下脚印的人。 之后的日子,鱼玄机虽然很留心院子周围是不是有陌生人出入,但猫妖也变得谨慎起来,一直没有再显露人形。这件事就不果而终了。 鱼玄机做道士的日子并不长,她终于还是离开了这个清静之地,到不是因为她想走,只是她做了太多让清静之地不能容忍的事情。 不做道士的鱼玄机,在哪里都能有一席之地,上策,她可以做女官。鱼玄机才女之名长安内外皆知,只要她愿意,是有机会进入宫廷做一个女官的。但风流的鱼玄机又怎么会这么选择呢,在尘世流连才是鱼玄机该有的想要的生活。 中策,她可以嫁人,可以给名门贵族做客卿。但她也没有选择,鱼玄机不愿意做人家的妻子,也不愿做别人的刀剑。 她选择了一个正常人绝不会选择的地方。鱼玄机进梨园的消息立刻传遍了长安,传遍了天下。原本只是一家占地很大,没什么客人的勾栏,鱼玄机的到来立刻让这里变得鼓乐喧嚣、歌舞升平。 鱼玄机进入梨园,还改变了一件事。那就是她跟猫妖之间的缘分。原本猫妖是很难跨进鱼玄机的院子的。 那里是清静之地,猫妖尚未羽化之前是绝对进不去的。而勾栏瓦肆本就是浮沉之地,猫妖又有修为傍身,要在这样的地方接近鱼玄机可是太容易了。 开始的时候,猫妖化身翩翩公子,流连在梨园之中。他有才有貌,很快就引起了鱼玄机的注意,两个人度过了一段不错的时光。 但是很快,猫妖就意识到不管他如何有才情,在这浮沉之地,对鱼玄机而言他都只是一个过路人,鱼玄机有他,也有无数的翩翩公子。 而且鱼玄机似乎很喜欢这样的生活。 猫妖开始有了退却之心,它走进凡尘,本就是为了寻求羽化的机缘,如今耽搁了这么多日子,再不找到机缘,恐怕天灾之日就要来临了。 猫妖离开了梨园,以一个游侠的身份继续履世。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很快也找到了自己的机缘。 可是羽化的时候,他始终无法忘记鱼玄机。所以,羽化之后,他没有飞升,而是选择了流入凡尘。继续以一个侠客的身份游走在天子脚下。 再见鱼玄机,昔日的翩翩公子成了今日的游侠义士。对鱼玄机而言到是件好事。对一个在梨园呆了很久的女人来说,偶尔见到旧相好的以一个不一样的身份出现,当然是很惊喜的。 可谓是小别胜新婚,二人的恩爱更比以往。 但是在跟鱼玄机寻欢的日子,猫妖也犯了一个无法挽回的错误,他跟鱼玄机的侍女走得太近了。 鱼玄机这样的女人,往往也是善妒的。 因妒生恨,终于无法忍受,对侍女下了杀手。 鱼玄机杀了侍女之后将侍女埋在了后院,梨园之中少了一个女子,谁也不会觉得奇怪,回家了,遇到相好的离开了,任何原因都是可能的。 只能说,鱼玄机时运不济,偏偏在身边跟了一个猫妖。 猫妖并未察觉是鱼玄机动了杀机,跟官府报了案。鱼玄机是主人,侍女就算要离开也肯定要跟她说明缘由的,然而她却说不出来。 案子没有经过什么曲折就定论了,鱼玄机被判处斩首。 猫妖感觉痛不欲生,就到牢里见鱼玄机,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要带鱼玄机离开这浮世,去一个清静之地,今后永不再踏足尘世。 鱼玄机当然是高兴的,当然也是悲伤的。她没想到自己的妒忌是这样的结果。她杀死侍女虽然是一时气愤,但她却没有后悔过,这是她的选择,所以她是绝对不会后悔的。 可是自己因为一只猫妖生出嫉妒,也因为这只猫妖而锒铛入狱,如今还是这只猫妖说要带她走。她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就嘲笑了猫妖。 鱼玄机在嘲笑的过程中,告诉猫妖说:“你想要我跟你走,那就带走我的魂魄吧,你能带的走的话,生生世世都属于你。” 只是,猫妖之听出了嘲讽,没有听出这话其实是诅咒,鱼玄机对自己下的诅咒。 鱼玄机被斩首的日子,猫妖一直等在刑场,等鱼玄机人头落地,带走她的魂魄。不过,这时候猫妖并不是因为爱着鱼玄机,而是他非要这么做,让鱼玄机知道他能够做得到。 114继续上课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鱼玄机人头落地,灵魂却没有被鬼差带走,而是到了猫妖的身边。 猫妖已经羽化,当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她也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在鱼玄机设计的局里面,鱼玄机实在是个聪明的女人:她选择死,是偿还了侍女的命,而她对自己的诅咒,是因为她知道唯有如此,才能跟猫妖生生世世。 故事到这里,就算是结束了。 东琳沉思了稍许,轻叹一声说:“故事很美,结局也还算欢乐,只是,好像在所有的故事里,都在向人们传达‘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的道理。时优良,你说真的是所有的事情都非要如此不可吗?” 时优良好像对这个问题没有多少感触,他的心还在故事里。望着那九命猫妖,告诉东琳说:“或是因为不经过努力得来的东西,往往不会用心去守护。人性如此,总是容易忽视眼前的简单,而着眼于远处的华丽。” 东琳无言以对,她不知道该怎么对时优良说,她要说的分明不是这些。而她也知道时优良是知道她真正想要表达什么的。 只是,有的话说得太多,说的人也会觉得烦。 偶尔的时候,东琳相让时优良自己承认,承认心里的喜欢,承认她们之间现在就交往不是一件坏事。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时优良好像对早恋这件事很抗拒,对时优良而言,好像有什么非要坚守的东西,让他绝对不会妥协。虽说这对东琳而言并非坏事,但也不见得就是好事。 东琳和时优良在神话屋呆了很长时间,东琳还挺喜欢这里的,跟时优良在一起,遇到喜欢的故事就让时优良讲给她听,这样的游玩,倒也算是别有一番趣味。 东琳和时优良从神话屋离开已经是很晚的时候了,又在其它地方逛了一会,午夜两点多的时候才离开娱乐城。 幽深的巷子里,时优良突然开口:“东琳你知道吗,据说午夜两点容易撞鬼。” 东琳刚刚放松的心立刻又变得紧张起来,跟时优良靠的很紧,骂他:“混蛋,不要吓我。” 时优良望着漆黑的天空,在这寒冷而黑暗的夜空里,他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没有悲伤或者欢乐,也感觉不到失落。 这样的心情,时优良还是第一次。但是这样的心情,他一点也不想有。悲伤或者欢乐或者失落或者痛苦,这些心情的话他可以调节,而这样的心情,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他也不知道要如何调节。 走在大街上,这么晚的时间,这个地方已经没有公交了,出租也没有。东琳问时优良:“怎么办?住旅店吗?” 时优良昂首望着天上,小半天才说:“回去吧,把他家年轻好看的女儿带在外面过夜,叔叔阿姨肯定要生气的。” 东琳白他一眼:“知道叔叔阿姨会生气的,就不要整个假期都在外面瞎逛,要知道,不管叔叔阿姨如何心宽,一个假期见不到儿子还是会想的。” 时优良长叹一声,十分无奈的说:“雏鸟总要学会自己飞的。我爸说的:想去的地方就趁年轻去,想做的事情就趁年轻去,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会发现做过了后悔,比不做过后悔要好。” 东琳叹气:“记得小时候,叔叔阿姨常常因为对你的教育方式争执,叔叔坚持让你自己选择,阿姨坚持小孩子需要管教。现在想想,你真是太幸福了,我就不一样了,老妈说:这孩子该教育了,老爸说:你息会我来打。” “有家长打的孩子,真是好啊!” 时优良的态度让东琳有点生气了,给了他后脑勺一巴掌,怒道:“你这么欠打,要不要我在这里暴揍你一顿。” 时优良举起双手,跟东琳认了错,这件事暂时放到一边。 两个人等了好长时间,终于有一脸出组成过来。 车上,东琳抱怨:“应该早点走的,大冷天的在路边等这么久,冷死姐了。” 时优良继续没心没肺的:“其实我一直很想告诉你,可以叫车的。” 东琳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时优良偶尔会有这样的时候,没心没肺的,喜欢捉弄人。当他遇到大难题的时候,往往就会是这样的状态。 一方面,东琳希望可以帮助他,另一方面,时优良是绝对不会对东琳开口求助的。 时优良不开口,东琳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帮他。东琳知道,对时优良来说,有的事情是他不愿意开口的,他有他自己的坚持,就算是东琳也没有可能让他做出让步。 时间,好像又变得沉默,跟着这个世界一起睡着了一样。 一大早的时间,时优良被电话铃声从睡梦中吵醒。是文林夕的电话,电话的另一头,文林夕叫他:“该回来工作了,小子,工作中突然离开,也太不把我这个老板放在眼里了吧。” 文林夕的声音没什么变化,语气也跟以前一样。应该已经暂时忘记了。 时优良虽然觉得这样不好,但也没有更好的选择,回答文林夕说:“真是抱歉,工作中突然离开给你造成的麻烦,我会用接下来的努力弥补的。” 工作还需要继续,时优良也振奋精神。 文林夕家的别墅,已经很清净。书房里只有文羽一个人,爬在书桌上百无聊赖。 听见有人进来,勉强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见到是时优良,很不友好的说:“小子,你胆子还真大,竟然还敢来。” 时优良在沙发上坐下来:“工作嘛,不然的话,我也不想见到你。说真的,你这样的二世祖,让我挺讨厌的。” 文羽把手里的笔砸过来:“你不要太过分了,我告诉你,这里是我家,说好听的你是老师,说不好听的,你是本小姐花钱雇来的一条狗,是狗,就不要尝试着反咬主人。” 时优良已经拿起喜欢的书,直视文羽很认真的说:“说清楚两件事:第一,付给我工资的不是你,是你姐姐和你老爸。第二,记住,是请我来的,跟一般的雇佣可不一样。” 时优良翻开书,又合上,再次直视文羽,告诉她说:“还有,希望你能明白一件事,我来这里,是为了打击你的,不是为了教你功课的。所以,如果没什么事的话,不要打扰我看书。想要打击你的时候,我自然会打击你的。当然,如果你想被不间断的打击,那就另说了。” 时优良说完,又继续闷头看书。 文羽气不打一处来,过来抢走了他手里的书,几把扯的四分五裂,十分得意的说:“这本书是我买的,本小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文羽跟时优良挑衅:“怎么样,大叔,你咬我啊。” 时优良没有理她,起身在书架上找了一本典藏版继续看。 文羽立刻又给抢了过去,几把扯的四分五裂。 时优良笑了笑,告诉她说:“且先告诉你一声,刚刚的那本书是时期世界英国贵族出版的,属于典藏中的典藏,全世界已经仅有几本了。你家书房是有监控的吧,所以,我估计你会很惨。” 文羽平时是不来书房的,他也不认识这本书。但是,书房里收藏了一些天价书籍她是知道的,而起有的书是用钱都买不到的。 突然有点害怕了。但是还死不承认:“你少吓唬我了,典藏的书,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给你看。” 时优良无所谓的样子:“等你老爸回来你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另外好心在告诉你一件事,这本图鉴是你老爸最喜欢的收藏之一。” 文羽虽然已经十分动摇了,但还是不愿意相信,不屑切~~一声:“你跟我爸很熟吗?他喜欢什么你都知道,比我妈还懂我爸吗?” 时优良没有理她,又在书架上找了一本看起来很贵的书拿在继续看。 文羽当然也立刻给抢走了。但是当她准备撕掉的时候,却不敢了,她怕这又是一本很贵的书,是时优良故意在设计他的。 突然想到了什么,威胁时优良:“你以为你跑得掉吗,这件事明显是你故意设计我的。我只要告诉我爸说你是故意的,你也休想脱身干净。” 时优良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告诉文羽说:“这可不好说,首先,是你爸跟你姐姐答应了让我可以在书房里看书的。他们也没有说我不能看你家的典藏。那么,我在这里看任何一本书都是合理的。其次,我什么时候设计你了,你有证据吗,我只是从书架上拿了喜欢的书而已。第三,纵观我们相处的情景,可是一直都是你在找茬。于情于理,我没有做错什么。 最后,在告诉你一件事,如果你爸解雇我,正合我意,教你实在是有辱我的学识。要不是他出价很高,我早拍屁股走人了。” 文羽攥紧拳头,恨得咬牙切齿半个字也说不出来,只剩下楞在那里瑟瑟发抖。 但是她不知道,其实书房里发生的一切她老爸老姐都知道,通过书房的监控,二人正像看哥特喜剧一样看着书房里发生的一切。 望着书房里被撕碎的典藏,文林夕的老爸心疼的说:“可惜了,好好的一本书,就给废掉了。” 115继续上课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林夕安慰他:“放心吧,那是摹本,原本我已经另外放起来了。” 文林夕的老爸笑了,给她竖起大拇指:“果然是我女儿,做事就是周到。” 说到这里,又对文林夕说:“我有点明白你为什么喜欢这个小子了。他确实很有智慧,对症下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妹妹被人气得不敢动手还不了嘴。” 文林夕没有接话,继续望着监控视频。 书房里,文羽的忍耐到极限了。怒视时优良,威胁他说:“立刻滚出去,并且永远都不要再来,否则,不要怪本小姐对你不客气。” 时优良的目光在书上,头也不抬的回答她:“你想跟我动手的话,动手之前要先想清楚自己能不能承担后果。” 文羽终于彻底爆发了,抬腿就朝时优良踢过来。 时优良不躲不闪,她的一脚狠狠的踹在了时优良脸上。 立刻肿了半边脸,嘴角有血丝溢出。 时优良没有叫痛,也没有表示生气,反而是不轻不重的问文羽:“你想让我打回来,还是进少管所?” 文羽不屑的说:“你有本事让我进少管所吗?” 时优良叹气,拿出手机打电话。 文羽本以为他要打电话给老爸或者姐姐,但没想到时优良竟然报警了。 听见时优良说要报警,文羽被吓得不轻,赶紧抢走电话解释清楚,然后挂断了。 时优良望着她,依旧不温不火的说:“所以,你选择让我打回来吗?” 文羽不敢说话了,她已经意识到时优良脑子不太正常,这样的人不能惹。但是,时优良要是踢她一脚,她也绝对不能忍受。 文羽一句话也不说,也不敢直视时优良。 小半天,时优良再次开口:“如果两样你都不愿意的话,可以请你叫医生来给我处理吗,如果不影响我看书的话,估计过一会我就会忘了的。” 文羽望着时优良,心里有很多猜测。但她还没有验证自己的猜测,就被时优良告知:“我不生气,是因为你不值得我生气。另外,如果动手打了你的话,感觉有点对不起你爸和你姐。” 这话刚刚出口,文羽再次甩了他一个巴掌:“怎样,本小姐打你两次了,有本事你还手啊。” 时优良再次拿出手机,还没有拨号就被文羽抢走,摔得粉碎。 时优良叹气:“你还真是无可救药。” 文羽好像认定时优良不敢把她怎么样,扬起巴掌再次打向时优良,这一次,被时优良拦了下来。时优良的眼神变得愤怒,把她的手摁在茶几上,抓起旁边的盆栽叫文羽:“向我认错,还是我砸下去。” 文羽认定时优良不敢真的砸她,不仅不认错,还嘲讽时优良:“你要是不砸,你就不是男人。” 她话音刚落,就是惨叫,时优良真的砸了,虽然没有很用力,但文羽的手还是立刻肿了一块。 然而,这还不算完,时优良砸了之后没有就这样放了她,把她被砸过的手握在手里,使劲的捏着,命令文羽:“给我道歉。” 文羽怒吼:“我不……。” 她骂人的话还没有说出来,立刻又大叫起来。时优良稍微用力,她就感觉钻心的疼。 时优良稍微加大力道,又稍微松开,在更大的力给握住。反复好几次之后,文羽的小手已经肿的像猪蹄了。 她还不道歉,时优良还是不轻不重的告诉她:“现在我改变主意了,你不仅要向我道歉,还得抱歉开学第一次月考进入全班前二十,不然的话,我就把你的这只手,变成猪蹄。看你保养的不错,应该很在意吧。我跟你爸的协议里包含了暴力教学,所以,就算你有什么损失,比如小手上留下一道疤痕,也在协议范围。” 时优良是认真的,他的行动已经证明了。 文羽的忍耐也差不多到了极限,疼痛之下,她不得不道歉,不得不答应时优良:“对不起,行了吧。放开我。” 时优良用更大的力气握住她的手,告诉她说:“在放开之前,希望你记住一件事,如果你考试没有达到要求,我会再砸你一次。” 文羽恶狠狠的看着他,恨不得把他给吃了。 时优良放开文羽,命令她:“叫你家一声来给我涂点药,立刻去。” 文羽被他吓了一跳,哭着跑出了书房。 不过,她没有叫医生来给时优良涂药,只是叫医生给自己包扎了就回房间了。躲在被子里哭。 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肚子饿的咕咕叫。在厨房找了一些东西填饱,钻进文林夕的房间。 文林夕被突然钻进被窝的人弄醒,然后抱住她。 文羽跟姐姐诉苦:“那个混蛋打我了。” 文林夕抱着文羽,好一段时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文羽勉强能够理解姐姐的为难,跟姐姐商量:“给我换个老师。” 文林夕还是没有说话。 文羽当然明白姐姐的沉默意味着什么。一方面,姐姐喜欢时优良,时优良能给她做老师,在某种意义上也拉近了他们的关系。另一方面,她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次老师,但是从来也不见有用。 说到底,是她自作自受。 躺在姐姐怀里好半天,文羽终于还是说了:“我保证我会好好学习的。” 文羽已经这么说了,文林夕也知道自己必须说点什么,摸着文羽的脑袋,告诉她说:“陈雅是个很温柔的女孩,她的各方面成绩也是拔尖的……。” 文羽知道,要辞退时优良是不可能的了。 她不甘心,跟文林夕说:“就不能让我做一辈子的废柴吗?” 文林夕问她:“你愿意做一辈子的废柴?” 文羽沉默,她当然也不愿意做一辈子的废柴。她当然也想跟姐姐一样成为女神。只是,这条路对她来说实在太长了,她无法像姐姐一样认真的一直走下去。 文林夕对这个妹妹还是很了解的,给文羽挠痒痒逗她笑了,才跟文羽说:“要不要试着跟他接触,他可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如果你能说服自己,一定也会有收获的。” 文羽倔强的说:“我不要,那混蛋竟敢打我,我死都不要跟他学习。” 文林夕有点不高兴了,指责文羽:“是你先打他的哦,而且你打了他两次他才还手的,还手之前还给你机会道歉了。” 文羽很不高兴,使劲推了文林夕一下:“我还是你妹妹吗?就算你对他有好感,但是这种时候,你不是应该坚决的站在我这边吗。” 文羽的声音已经不难过了,她已经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文林夕就不在担心了,告诉文羽说:“知道了,我会坚决的站在妹妹身边的,但是呢,正是因为姐姐坚决的站在你的身边,所以姐姐想告诉你,偶尔的时候,低下头不意味着输了,或许,骄傲的抬着头的人才是真的输了。” 文羽不高兴了,指责姐姐说:“你就知道偏心他,果然,和男朋友相比,妹妹是外人。” 文林夕掐了文羽一下,不高兴的说:“讲道理啊,你真的能告诉自己这一切都不是你的错吗?只要你能这么告诉自己,也能这么告诉我,我立刻就叫时优良不要教你了。我也可以赔给他违约金。” 文羽蜷缩在姐姐怀里,小声的说:“我可以暂时把心给挖掉吗。” 对这个妹妹,文林夕实在觉得无奈,告诉文羽说:“不要任性了,你已经不是小学生了,好不容易来了的青春,你真的想就这么玩玩耍耍放她溜走吗?” 文羽沉默,她当然也是想过的,要如何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一个句号。 只是,很多事情她也只是想想,然后以一句我还小来结束,但其实,她知道自己已经不小了,已经到了必须要考虑这些的时候,已经到了不能逃避的时候。 文羽当然也是想要成为别人期待的样子的,当然也是想要回应老爸和姐姐对她的教导的。 但是,大多数时候她都南辕北辙,她无法跟姐姐一样睿智的思考人生,也不能像姐姐一样理性的理清楚关系利害后作出选择。 大多数时候,文羽更像是一只失群的鸟,看起来自由自在,但实际上,她不知道自己要去的地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降落在这里。总担心一旦停下来,就再也追不上伙伴了,可是不停下来,她又实在是太累了,累的每震动一下翅膀,都觉得耗尽了半条性命。 她不得不停下来。可是真的停下来的时候,她却发现这个地方没有食物也没有水。她想要再次振翅高飞,可是她又累又饿,已经无法再震动翅膀,只能在地上走。讽刺的是,见到的人还以为她只是在自由的觅食。 这样的心情,文羽没有对任何人说过。 她很想说,但不能说,姐姐对她已经够好的了,如果告诉了姐姐,姐姐肯定会觉得是自己逼她这么累的。 连最亲近的姐姐都不能说,别人就更加不能说了。有的事情,憋在心里是很痛苦的,有的事情,不说出来的话,别人就不会懂。或许懂了,但当事人不说出来的话,别人也就不好插嘴说什么。 116时优良和叶灵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和文林夕就在这样的循环之中。文林夕知道妹妹并不是个废柴,但她却不知道该如何让妹妹自愿的努力。 文羽很想努力的做人做事,但是没有人在她的背后推她一把。缺少推力,让她一直堕落。 所以,时优良就充当了这个纽带。 只是,对文羽来说,这是一条充满了死亡的路,要从这里通过,她必须放弃很多东西。而这些,是她过去的生活里如何也不敢放弃的,是她觉得放弃了就会死的。 这是一场重新塑造的游戏,而被塑造的人,毫无疑问就是文羽。 时优良是个雕刻师,他手里拿着锤子和凿子,一点点的凿下文羽身上那些不需要的东西,至少,在时优良看来是不需要的。 我们会害怕夜晚,也会担心白天的到来。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时优良也合上了书本,望着窗外一片光明的世界,他突然觉得有些难过。很想要睡一觉,但他感觉不到一点睡意,是的,他失眠了,一整夜的失眠,可能今晚还会继续失眠。 今天,他想要做一些别的事情。可是做什么?真的想要改变一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是在太缺乏兴趣了,没有想要做的事情,也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 如果要说的话,只有书是不可缺少的。书之外的东西,有什么是不能舍弃的呢?东琳吗?她很重要,可是并非绝对不能舍弃。父母吗?他们很重要,可是也并非没有了父母就活不下去。 只有书,如果没有书的话,时优良不敢想象自己要怎么活下去。 所以,尽管想要做一些别的事情,但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的话,他还是选择了书。 拿起书本,再放下已经是下午。 大概是文羽在故意跟他作对,所以也没有人叫他吃饭。 这样的日子很好,对时优良来说,少吃一顿饭多看一本书的选择也是必然的。 下午的时候,时优良终于放下了书本,望着窗外阳光明媚,决定要走出走走。到不是他想出去走,只是觉得应该要出去走走了。 公园湖边:冰凉的天气里,失意的女孩在潇潇落叶中独自惆怅,时优良步履阑珊经过她的身边时口中哼着“遗言”。这是前几天东琳转到空间里的歌,虽然只能算是粗制滥造,但时优良从歌词里听出作者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只是这样一个有才华的人为什么会上传这样的歌,让时优良不是很理解。 经过女孩身边的时候,女孩突然叫住他:“你喜欢这首歌吗?” 时优良望了对方一眼,告诉她说:“我讨厌这首歌。”时优良没有在意这个女孩是谁,也没有在意她为什么要问,语气里更是充满了‘恶灵退避’的意思。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时优良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看起来半死不活的女孩就是作者,之所以没有完成就上传了,是因为她发生了一些不好的负面消息,被公司解雇了。而这首未完成的遗言,也真的成了她的遗言。 这个女孩叫叶灵,是个歌手,三年前小有人气出道,但出道之后就止步不前,甚至一度走下坡路。 她的歌不被喜欢,早已接受了这个事实,可亲耳听见有人这么说,还是很难接受,对时优良大吼:“那你可以不唱,凭什么唱别人的歌还要说讨厌,你说凭什么。”梦想成了泡影,挚爱被人当做垃圾,各种无中生有的中伤铺天盖地,她已经失去理智。 听见她吼,时优良转过身来,呼口气很不高兴的告诉她:“因为我喜欢词。”说完,又转身继续走。 叶灵不放弃,追上去继续问:“那是曲很差吗?” 时优良被她问得烦了,瞪她一眼很不高兴的说:“我讨厌写这首歌的人。” 叶灵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抓住要走的时优良,质问他:“你说清楚,她哪里让你讨厌了,你了解她吗?凭什么听网上的那些人说什么你就信。”说着说着,委屈的哭了起来,嘤嘤嘀嘀的说道:“你知道她付出了多少吗,你知道吗?为什么?为什么因为别人编造的流言蜚语就要中伤她。” 时优良的心情已经很糟糕了,根本就不想跟人搭话,突然被她搭话,就把怨气撒在了她的身上,其实,时优良对这首歌或者歌手没有半点了解。但是,时优良也不想跟这个女人多说什么,甩开她骂道:“有病。” 叶灵拦着不让他走,跟时优良大吼大叫:“你说清楚,你们凭什么听信风言风语中伤她?”她哭着,眼泪止不住的流出来。硬是要时优良给她一个解释。 时优良火了,抓住她的手腕一用力,狠狠的甩开。 叶灵摔了一跤,但还没有放弃,爬起来跑到时优良的前面拦着:“你说清楚,不说清楚别想走。” 时优良本来就很糟糕的心情更加糟糕了,忍无可忍,对她怒吼:“滚开,你有病吗,我自己喜欢或是不喜欢,跟你有什么关系。” 今天的时优良,心情实在太糟糕了,糟糕到不愿意去想眼前的这个女人为什么对这首歌这么在意,为什么非要知道他喜欢或是不喜欢。 叶灵也是真的疯了,更大的声音吼他:“我不,你说你凭什么讨厌她?”时优良避开她就再次拦上去,一定要尤许给她个说法。 时优良虽然很火大,但也不能真的出手打她。只是怒气冲冲的大吼:“我讨厌她碍着你了吗!滚开啊。” 被人无理由的讨厌,叶灵更加委屈了,刚刚还只是流泪,现在干脆就大声哭出来。大声哭喊:“为什么?” 引来无数人的围观,都以为是她遇人不淑,纷纷指责时优良。 时优良想要走,又被叶灵缠着。慢慢冷静下来,知道叶灵已经无可救药,不管跟她说什么都是白搭,只能自己服软:“好,我不讨厌她了,你放过我行不行。” 这样的敷衍,叶灵哭的更加伤心:“我不。” 时优良被人指指点点,也很生气了:“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不怕家里房子着火啊。”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被他这一吼,围观的人都不敢在跟着看了。 叶灵缠着他走了很远,一直在哭,时优良终于输了,停下来跟她打商量:“好了,现在我承认我喜欢她的歌,你呢,也去追你的偶像,咱们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好不好。” 是的,到了这里,时优良还没有觉得眼前的女人就是作者,他只是以为追星族想要为自己的偶像正名。 “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讨厌她?她究竟哪里不好,为什么世界要对她那么坏,……为什么?……为什么?”叶灵偏执起来,一定要时优良给一个她能接受的理由。 时优良也终于完全冷静下来,递给她纸巾,又给她买了水,把她拉到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台阶上坐下来:“这首歌是我在一个女生的空间找到的,她很喜欢,我试着找原曲,找到的只有作者的各种负面新闻,她本人也不见出来澄清,就像死了一样,我讨厌这样的态度。”时优良的心情很坏,但没有之前那么乱了,可能是被她这么一闹,那些乱糟糟的东西就被抛弃了。 当然,这些话是假的,是时优良临时编的谎言。因为时优良觉得:再这样一个疯狂的人面前,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只有给她想要的结果,才会让她放弃。 时优良站起身来,告诉女孩说:“所以我不讨厌她,我只是讨厌我自己而已。对不起,连累你的偶像。别再哭了,快回家吧。” 时优良走出去好远,在枫叶林路口的时候叶灵又追了上了。时优良真的崩溃了,问她:“你还想怎么样,我已经道歉了。” “我明天下午五点钟在这里等你,你必须来。”时优良没有理她走了。叶灵大声喊:“我一定会来的。” 第二天,叶灵四点多就等在这个路口,她不确信那个男生会来,但她必须等,这是她逐梦路上的终点站,梦想就要破灭,给一个不算粉丝的粉丝送礼物,就当是为自己的逐梦之路一个完整的句号。 五点,他没有来。迟到一两分钟也是正常的,满怀期待,想想他收到自己礼物的时候会不会很惊讶呢,昨天那个泼妇跟今天的叶灵,一个在地狱一个在天堂。 五点十分不见人影,可能是没算好时间吧,昨天他的样子很失落,把五点记成六点起点也是可能的。 六点,枫叶道上已经亮起灯光,城市进入夜晚,还是继续等。他可能有什么事,或者堵车了,或者路上遇上熟人聊得高兴暂时忘了约定。 七点、八点、九点……一直等到十二点多,枫叶道上已经只有她孤身一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不放弃最后一丝希望,觉得电视剧里的桥段会出现。 两点钟的时候,路灯突然灭了。一起灭的,还有她的心。 光碟紧紧抱在怀里,在只能勉强看得见路的枫叶道上晃晃悠悠的回去。心里比黄连还苦,终究是落寞的连路人都不愿记得她了。 117时优良和叶灵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眼泪牵成线,也不知道是怕她回头认不得路,还是要给追上来的人留下可寻的踪迹。 然而,命运的轨迹总是十分喜欢捉弄人,并没有就此放过他们。 一个星期之后,一家很雅致的饮吧,他们再次相遇了。 因为跟文羽还没有进入磨合期,只要一见面文羽就会对他出手,伤痕累累的时优良出来散心,见这里不错就决定进来坐坐。 走进这里,她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女孩。 想要转身逃走,但已经来不及了。女孩主动跟她打了招呼:“那天,为什么不来?” 逃无可逃,索性就迎难而上,时优良告诉她:“回去之后查了一下,知道你就是作者,觉得说的话太过分了,无颜相见。” 这话是真是假,叶灵不知道。也不重要了。 而对时优良来说,既然有缘再次相见,就还是问一句:“所以,你教我第二天过去是有什么事吗?” 叶灵苦涩一笑,告诉时优良说:“想要把完成的作品送给你。” 时优良朝她伸手:“现在还可以给我吗?” 叶灵稍微有些为难:“两天前搬了家,不知道还找不找得到。” 不知道为什么,但时优良就觉得那首歌,是值得听的,叫叶灵:“能找找看吗?” 叶灵答应了,叫时优良:“那走吧,回去找找看。” 时优良觉得不妥:“不用这样,我可以等你下班。” 叶灵说:“没关系,反正我只是为人气歌手出场搞气氛的,这事换人也可以。”她说的很坦然,看来是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让时优良觉得有些佩服,一个经得起起起落落的女人,是很了不起的。 跟着叶灵去了她家,学校旁边一居室的公寓住宅,装修的很精致,如同她的人一样。 时优良拿起桌子上的稿子看了,称赞道:“很不错啊,真搞不懂这样的好歌怎么会没人喜欢,成品在哪,我听听。” 叶灵翻箱倒柜,没有看时优良。回答他:“我已经很久没有出歌了,也正因为这样,公司在我舆论期间把我踢了。这些也就是自己写了哼唱着玩。”她还是不能完全从梦想破灭的阴影里走出来。这也是当然的,如果换了时优良,恐怕连她现在的状态也很难调整。 时优良翻着稿子,看那些并不是很懂的音符,装作漫不经心的问她:“你就这么放弃了吗?你的梦想?” 叶灵停下来,背对时优良,过了有两分钟才回答:“不放弃能怎么样呢?难道非要等唾沫淹死才甘心。” “网上说的是真的吗?关于你被潜规则出道的事情?” “你也这么觉得。” “我要是真的这么觉得就不问了,也不会都进了你家门还这么老实。”眼睛在她身上贼溜溜打转:“你很迷人。” 他的回答好像总能给她不一样的惊喜,转过身来看着时优良,非常坚定的告诉他:“不是,我如果能接受那些肮脏的交易,就不至于流落到酒吧做三流歌手了。” 时优良过去她身边,把一叠稿子递给她:“那就重新来过,你还不到二十五岁,再输一次也还输得起。” 重新来过,叶灵也想过,只是经历舆论风暴,她已经彻底失去人设,被前公司解约不到半年,哪有公司愿意签她。无奈苦笑,告诉时优良:“我不怕输,只是,连赌场的门从哪开都找不到了。” “不试试怎么知道。”时优良像是个梦想主义者,总是说着充满斗志的话,可现实并不那么美好,叶灵知道。她已经吃够了梦想的苦,见到鸡汤都忍不住要参毒。 可她又不安于现实,纠结着,默了好一会才苦涩一笑说道:“现在吗?算了吧,舆论风波还没过去,出去也只是给人涂添笑柄。” 是的,她现在不论做什么都只会被人骂,就算去酒吧驻唱,老板也只让她暖场,并且说的非常不好听:“一个还没红就黑了的歌星,还不如大街上拉一个,让她驻唱,是因为她长相好。” 她沦落到靠脸吃饭的地步,被人毛手毛脚是常有的事,经理也明里暗里不止一次的对她表达过那种意思。 听到她这么沮丧,时优良火上浇油嘲笑她:“你现在的处境,比被人笑更好吗?”时优良虽然年纪不大,但他有自己的本事,他对世界的理解,比一般人更加深刻。所以他知道叶灵现在是什么状况。 叶灵没有回答,时优良说的是事实,可事实往往叫人难以接受。 时优良也没有没有再逼她,拿过那盘CD:“想好了的话明天到枫叶道找我,十二点之前,过时不候。” 那一晚,叶灵失眠了,复出她不敢,现实她不安。继续这样下去,肉体与金钱的交易只是早晚的事情,或者彻底消失在音乐的路上,两者她都不想要。 第二天,还是决定去赴约,至少听听那个男人会怎么说。 叶灵决定赴约,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在时优良的眼睛里看到了与众不同的东西,说不出来是什么,但那种给人安心让人敬畏的东西,吸引着叶灵。 如果她知道时优良只是个未成年的话,估计会被气得不轻吧。 九点,阳光刚刚照射在枫叶道,叶灵就过来了。之所以比约定的时间早来,是她很迷茫,在家里十分不安,所以早一点来平复心情。 枫叶道,那个她一个星期之前拦下他的地方,尤许席地而坐,正享受阳光的温暖。 这是个很好的天气,在这个寒冷的冬天里,难得有如此晴朗的天。 叶灵过来时优良身边,跟他开玩笑说:“你不会在这里等了一晚上吧。” 时优良看了时间,回答:“你比我晚了十五分钟,中午饭你请。” 真是令人惊讶,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让女生请吃饭,真是没有风度。不过说不定他有什么好点子,也就答应了:“可以,你知道我会很早就来。” “现在已经快九点半了,你还觉得很早?” 显然是嫌她来晚了,叶灵不服:“和约定的十二点相比,还很早。” 时优良不否认,点头,笑道:“我猜测你会在九点之后十点之前到。” 现在,叶灵对他的能力有一点信服了,猜测是某个公司的推手。上下打量时优良,问道:“还没请教你?” 时优良说:“无关紧要,我来,第一是因为我很无聊,想要找点事情做,第二是因为我觉得跟你或许能够成为朋友。仅此而已。” 叶灵没有再说什么。在时优良旁边坐下来,轻叹一声:“我还以为你会给我个很好的机会呢。” 时优良笑了笑,告诉叶灵说:“这么说的话,也不算错。我确实有个朋友可以介绍给你。你有带好东西来的吧,我会转交,如果她能喜欢的话,以她的能力要想让你重新站在台上应该也不是很难的事情。” 虽然跟预料中的有点不一样,但对叶灵来说仍旧是一个美好的期待,有些激动的问时优良:“是个什么样的人?” “文林夕。” 时优良只说了这三个字,因为只需要说这三个字就够了,在这座城市,除非叶灵是个笨蛋,否则的话她绝对不可能没有听过这个名字。 文林夕的名字,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了这座城市的一切:荣誉、财富、智慧,只要她想要的,她都能够拥有。 而叶灵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也确实吓了一跳,文林夕这个名字她实在太熟悉了,关于文林夕的传说,仅仅是文氏家族的继承者这个身份,就已经足够编出一卡车的故事。 市面上的流传虽然不能完全当真,但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代表了文林夕的实力。 尤其是在这个圈子里,能够跟文氏家族搭上关系,就等于拥有了绝对的优势,因为没有任何一个投资者会拒绝文氏家族的项目。跟文氏家族合作,就是实现梦想的象征。 对叶灵来说,虽然她的负面消息已经堆积成山,但是只要有文林夕的帮助,要澄清这些污蔑也实在是很简单的。 在高兴之余,叶灵也不由得多看时优良一眼,眼前的这个男生,给人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又跟文氏家族有关系,实在是很能让人动心。 当然,能动心和敢动心是两回事。跟文氏家族有关,单凭这一点,叶灵就不敢妄想。就算有一天大红大紫,这个男生也绝对是她攀不起的。 对于遥不可及的东西,最好就是不要有妄想,否则的话,最后一定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叶灵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她对时优良,仅仅是钦羡的看一眼。 如此,便已足够了。 对叶灵来说,这是自知之明,对很多人来说,这是她身上的闪光点。明白自己的处境的人,是不会讨人厌的,尤其是不会讨身边的人厌。 时优良也正是因为看见了这一点,才会想要把她介绍给文林夕。在时优良看来,这算是补偿给文林夕的吧。另外,时优良也觉得跟叶灵做朋友是个不错的选择。 118时优良和叶灵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叶灵递给时优良耳机:“听听看。” 时优良戴上耳机,清新悠扬的乐曲传进耳朵里。每一个音符都在他的脑海里跳舞,勾起他沉浸在记忆深处的回忆。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时优良说不出来,但是叫人很怀念。 从未觉得音乐有这样的力量,从未觉得音乐原来这么美好。时优良沉浸在音乐里,认真的听着每一个发出声音的音符。 一首曲子落幕,时优良却还沉浸在它的怀抱中。 叶灵问他:“怎么样,可还行吗?” 时优良点头,笑了笑说:“真是一首有故事的曲子。” 叶灵的神色稍微变了,苦涩的笑着,告诉时优良说:之前,我还是歌手的时候,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 时优良的心好像被什么揪起,从叶灵的表情他已经知道了答案,笑了笑,说:“这世上,最多的就是落井下石,人情冷暖,也是常态而已。” 叶灵点头,回答时优良:“嗯,得到或失去,都是常态而已。” 时优良问:“所以,这首歌是你祭祀失去的爱人的?” 叶灵默了稍许,说:“给你讲个故事吧。” 没有等时优良开口,她就自顾的说起来: 中秋佳节,深夜十二点多的时间,月亮高高的挂在天上,盘子那么大,格外的明亮刺眼。 第一中学足球场上仰躺着一个神情悲伤的女孩,两只手各拿着一个已经捏的变了形的月饼。 球场一角,一个男孩翻了进来,快速的跑到女孩身边。 听到脚步声,女孩喃喃的开口说道:“你以为会眨眼睛卖萌了不起啊,女神才叫卖萌,你这顶多算是眼睛进了沙子的神经病。” 男孩看她一眼,向旁边移动一些,警惕的开口道:“你说有美女我才来的,现在看来,你不会是被甩了找我来倒苦水的吧?” 蹭一下坐起来,犀利的眼睛盯着他:“鱿鱼,你知道这话有多伤人吗?咱两什么关系,还穿开裆裤就认识,上的同一个幼稚园、同一个小学、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大学也只隔了几公里的距离,今天,中秋佳节,你自己也是在家窝着,出来陪陪我怎么了?” 在地上爬几下到她对面,坐直身子开口:“我必须纠正你两件事,第一我叫尤许,如果你一定要叫我的绰号那请你叫我忧郁,传说中的忧郁小王子,第二你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KTV,如果不是你说你这里有个美女点名要认识我,我今晚应该会跟某个女孩在宾馆团圆。最后……你真的被甩了?” 话刚出口,女孩毫不犹豫的就把他扑倒,一下骑到他身上,掐住他脖子怒气冲冲的吼道:“你不是说两件事吗,最后是从哪冒出来的,还有,你听好了,是我甩的他,是本小姐不要他了!” 尤许使劲挣脱她的双手,咳嗽几声吼道:“冉离儿,你她妈疯了,真想杀了老子是不是。” 冉离儿愣了愣,双脚才在尤许胸膛上,脑袋埋在膝盖上哭了起来。 尤许拱起双脚,伸手轻轻的推了推冉离儿,柔和的声音说道:“那个,其实爱情这种事是没有先后对错的,所以你不要难过了,还有就是你能先下去吗,你今天穿的裙子比较短,这个姿势也很暧昧。” 蹬了尤许一脚,骂一声‘流氓’从他身上下来,捡起那个已经皮馅不分的月饼放在他手上,强势的命令:“吃了。” 看一眼那个已经不成形的月饼,尤许一阵恶心,顺手远远地扔了出去:“扔了吧,和成一团,真恶心。” 冉离儿看着自己手上的月饼,虽然已经不能吃了,但是还是不舍得扔掉,犹犹豫豫好一会,还是打开包装拿一点放进嘴里,边吃边哭。 尤许轻轻的探叹口气,一只手搂住她的肩膀,一只手拿过月饼远远的扔出去。 从口袋里拿出纸巾给冉离儿擦了眼泪,抬起她的下巴,直视她,给她个坚定的眼神告诉她说:“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你都可以去遇见新的人,开始新的生活,这是你的选择,你可以选择开始新的生活,也可以选择继续昨天,别人也有同样的选择,失恋嘛,不过就是你想继续昨天,而他想要新的生活,仅此而已,道不同不相为谋,分开是明智的选择。” 冉离儿看一眼尤许,哽咽的声音说:“可他是我的初恋,我付出那么多,对他那么好……。” “停”尤许打断冉离儿,告诉她说:“正因为是你的初恋,所以你就更不能伤心了,你都二十一岁了才失恋一次,有什么好伤心的,跟你同岁的我,差不多每个生日都有不同的美女给我过。” 白眼看他一眼,鄙视的说:“能把渣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你,真的是渣到娘家了。” 尤许双手抱头向后一仰躺,满是无所谓的声音回答冉离儿:“如果有一个富豪千金看上我让我入赘,你所说的就会变成事实了。” “这种话你都说得出来,你作为男人的尊严呢?” “你最好再加上一句‘这种事你都做得出来,你作为人的道德呢?’反正你很快就会这样骂的。” 跟尤许这么调侃,感觉已经没那么难过,学着尤许的样子跟他并排躺下来:“你最近又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尤许看着天空,脸上挂起痴情的笑容,深情的说道:“你这种一棵树上吊死的女屌丝是不会明白的,缘分要来,你想挡都挡不住,想推都推不开。” 侧过脑袋,翻个白眼鄙视说道:“收起你贱贱的笑容,缘分,别人的叫缘分,你那个,叫做野兽发情刚好撞上。同为女人,我为那个被你撞上的女人心痛。” 尤许一下翻过身面对冉离儿,两人的鼻尖只有不到一公分的距离,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两人是青梅竹马,彼此本就有感情基础,而她对尤许其实是有好感的,这样的距离,加上刚刚分手处于失落期的原因,两只眼睛睁的大大的,心跳一下升到了一百二以上,缓缓闭上了眼睛。 见到冉离儿闭上眼睛,尤许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没有反应,立即向后退出一米开外,嫌弃的说道:“冉离儿,你是不是初经人事没有得到满足啊,连最好的朋友你都下得去手,你还是人吗!” 听到尤许的声音,睁开眼睛看到他退到了一米之外,这么明显的嫌弃,冉离儿真的生气了,爬起来过去讲尤许摁在地上,嘴唇就凑了上去。 她这个反应,尤许也愣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被冉离儿强吻,在他心里,冉离儿像是姐姐,是绝不可能的。 愣了大概十秒钟的时间,大叫一声推开冉离儿,捂住嘴唇趴在地上大骂道:“冉离儿你是不是有病啊,吃完还想杀人灭口。” 冉离儿一抹嘴唇,过去把尤许抓起来,扯住他的衣服问道:“怎么样,味道比你的那些女朋友要好很多吧。” 尤许掰开她的手,伸手在嘴唇上抹了一下放在她眼前:“你属狗的?你男朋友没教你接吻吗?” 冉离儿突然大怒,一个过肩摔就把尤许扔在地上,膝盖跪在他胸口怒吼道:“老娘被甩了,没男朋友了,老娘把初吻给了你,咬你了,你要怎么样。” 每当这个时候,尤许的做法就是举起双手等她的怒火平息。 而冉离儿也很识趣,将尤许举起双手就会放开他。 得到自由的尤许坐起来,憋住笑问冉离儿:“初吻~给了我,你刚刚不是说你已经是女人了吗!”恶狠狠的看一眼尤许,压住怒火的声音:“很好笑吗。” 尤许直接笑了出来,哈哈大笑,对冉离儿说:“是很好笑,跟男朋友在一起两年,初吻还在,最后强吻发小送出初吻,这事,是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我问你,你记得跟他在一起两年最亲密的举动是什么吗?” “拥抱!”冉离儿回答的有些不情愿,大概是知道说出来肯定是另一个笑话。 果然,尤许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丝毫不给面子的说道:“拥抱,你说的该不会是在一起的第一年中秋节,我们几个在一起过的,男生都喝了酒,他借酒胆要抱你,你非常不情愿的给了个拥抱,然后他凑上嘴唇,你使出失传已久的分筋错骨手,最后去医院接骨的那次吧。” 冉离儿低下头,很不高兴的说:“知道你记性好,但也不用还原现场吧。” 尤许十分无奈的干笑两声,拍拍她的肩膀:“说真的,他能跟你在一起两年才分手,绝对真爱,你去问问别的男生,不当即分手就是给你面子。” 抬起头,楚楚可怜的看着尤许,装出小女生的可怜模样问:“所以,我真的有问题吗?” 尤许掏出手机,打开相机咔嚓一声给她留在镜框里面,递给她说:“你男朋友见过你这个样子吗?我猜肯定没有,因为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其实我一直觉得你跟他在一起,不是因为你喜欢他,只是你需要一个男朋友来证明你是一个女生。” 119时优良和叶灵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其实这个想法她自己也有过,只是一直没有找到答案而已,呼口气,整理一下心情,问尤许:“你凭什么这么说?” 听她的声音稳定下来,尤许叹气,非常无奈的说:“如果之前只是猜测,那么现在我可以肯定,一般女生听到这话的反应应该是大声反对,坚决的说我真的爱他,而你呢,这么镇定,还有啊,男人跟女人在一起,很多时候是由于原始的冲动,你摸着良心问自己,你对他有这种冲动吗?” 这么露骨的话题,冉离儿一下脸红了,但还是摇了摇头。 尤许摊开双手表示无奈,接着说道:“这就是了,你对他的拥抱都觉得厌烦,更不用说进一步的动作了。” 看着尤许,眼睛里又溢出两颗泪珠儿,抽泣着说:“可是我真的难过,两年唉,怎么也是有感情的吧。” 耸耸肩:“我不信,就算有也不会是爱情,你难过不是因为失恋,而是因为被甩,换句话说你不是难过,你只是不甘,不甘心是他甩了你而已。” 冉离儿沉默了,起初还不觉得,可是被尤许这么一说,还真的有点这种感觉,之前她经常会自问‘失恋是什么感觉’,现在知道了,跟考试考砸了没什么两样,只想吼一句‘我分明都会的,为什么就是做错了’。没有不舍,只有不甘。不甘心自己手里的东西会被另一个人抢走。 好像突然想通了什么,已经没有了伤心,整理一下心情,整理一下思绪,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起身对尤许伸出手:“起来,陪我找他算账去。” 伸手让她拉起来,跟她勾肩搭背:“算了,恋爱这事要两厢情愿才行,分手之后就应该互不打扰,再有啊,你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算哪门子帐,要是让他赔你一笔青春损失,姐,就你这性格要赔也是你把钱砸在他脸上,告诉他这是赔给他的吧。” 冉离儿点点头:“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不过我没想砸他脸上,这两年他为我花了不少钱,我都记着的,分手了就该两不相欠,我还给他去。” 尤许突然急刹,拉住冉离儿说:“你想他恨你一辈子吗?” “不想,分手了还能做朋友嘛。” “所以啊,大家都是要面子的人,你这么去把钱还给了他,告诉他这是在一起的这两年他为你花的钱,这是红果果的羞辱啊,以后还能见面吗!” 一巴掌拍在尤许后脑勺:“你不识字啊,那叫赤裸裸的羞辱。” 白眼看她一眼,无奈的说:“如果你不想单身三十年,最后相亲随便找个什么东西嫁了,那就听小弟一句,学会像林黛玉一样。” “少管。” 尤许上前拦在前面,双手合十九十度鞠躬作揖:“不管,不过既然你已经没事了,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走了,现在赶过去,说不定还能有机会呢。” 伸手将尤许拉过来单手箍住:“咱两什么关系,我还比不上那个萍水相逢的妹子吗,不准去,今晚陪我网咖通宵。” 掰开他的手,摇头拒绝:“不去,明天一整天我都有课。” “今晚不通宵明天上课你怎么睡得着!” 尤许旁边移动一步,惊讶的说:“什么,你上课就是去睡觉的,难怪都二十一了才有一个男朋友。 恶狠狠的对着他握了握拳头,关节发出咔咔的声音:“我警告你,再敢说这事,我会把你捏碎了的。” 尤许‘哼哼’两声,两只手攀住围墙翻了出去,站在外面问她:“你是真的想单身到三十岁,相亲会上找个男人结束你的一生是吗?” 带着仇恨的目光看了他一眼,随即换一个模样,咬咬嘴唇,伸出双手:“这么高,人家出不来怎么办啊。” 尤许转身就走,告诉身后的冉离儿:“这里只有我,在我面前不用做林黛玉,因为就算你有林黛玉的性子王昭君的容貌貂蝉的风情再生一副陈圆圆的媚骨我也丝毫无感。” 冉离儿后退几步,一个助跑翻过围墙,跑到尤许前面表演一个漂亮的空中连环腿,威胁的声音说道:“那我告诉你,我不仅有林黛玉的性子王昭君的容貌貂蝉的风情陈圆圆的媚骨,我还有花木兰的拳头。” “既然这样,那我也就不考虑怎么让你自己回家的事情了,再见。” 抓住尤许的后衣领将他扯过来,右手单手将他搂在怀里:“你是不是没听我说话啊,今天姐姐心情不好,你得陪我去网咖。” 尤许非常不乐意,挣扎几下未果,半死不活的样子:“今天可是中秋,值此月圆之时团圆之夜,你告诉我要在网咖度过,我求求你放过我好不好。” 冉离儿放开尤许,大步流星的朝前面走了,告诉后面的尤许说:“那你去跟你的妹子团圆去吧,老子自己去通宵。” 看到冉离儿真的自己走了,尤许又不放心,赶紧跟了上去,跟她并肩走着,讨好的说:“离儿姐姐,你看已经这么晚了咱们就不要去网咖了,那种地方乌烟瘴气的怎么配得上你的气质,回家好不好。” 狠狠的推了尤许一把,大声说道:“不好,你想去陪你的女人你去好了,管我干嘛。” 面对这样的冉离儿,尤许也无奈,这个姐姐跟他的关系比亲生的还要好,今晚她的心情看起来真的不好,不陪她肯定是不行的。 那天晚上,他们在酒吧喝得烂醉,已经深夜两点多的时间男生才把女生送回去。 尤许把冉离儿扔在床上,过去她爸妈卧室敲门。 听到敲门声,里面传来慵懒的声音:“干嘛,你一晚上不回来就算了,回来了还不准我们睡觉啊。” 尤许尴尬一下,呼口气才开口:“阿姨我是尤许,离儿喝醉了,您看要不您起来照顾她。” 听见冉离儿醉酒,里面的人沉默了一会,开玩笑说道:“尤许,要不就你照顾她好了,省的我还要起来。” “阿姨您心真大,我可不是什么好人,你还不想抱孙女呢吧。” 两家人关系很好,尤许是这里的常客,冉离儿的父母在尤许看来也是他的血缘至亲,跟他们可没有什么客气的。 倒杯水喝了过去沙发上靠下来,听到卧室门打开的声音,懒洋洋的说:“阿姨,借您家沙发睡一会,天亮再回去。” “怎么,这么大人了还怕你爸妈知道你夜不归宿啊!”说话间已经进去冉离儿的房间,见到床上那个好像从战场上下来的冉离儿,吓得惊叫一声:“你们干嘛了?怎么搞成这样?” 听见妻子的惊叫,冉离儿的爸爸也赶紧起床,没有去看冉离儿,过去尤许身边坐下来问:“离儿是不是跟他男朋友发生什么了,现在的孩子也真是。” 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是尤许知道作为长辈他在想什么,呼口气从沙发上起身,带他过去冉离儿的卧室。 见到女儿一副刚刚参加了世界大战的样子,明白了妻子为什么会惊叫。 尤许两手插兜里,倚靠在门框上告诉他们:“她今天心情不好,喝了不少酒,叔叔阿姨您们都起来了我就先回去了,一宿没睡扛不住了。” 冉离儿很少喝酒,喝成这样回家还是第一次,不用想就知道肯定是遇上什么困难了,这件事问她她不一定会说,还得从尤许这边寻找答案。 冉离儿的爸爸把尤许拉倒客厅坐下,小声问:“离儿这是怎么了,看样子事情不小,你可不要瞒着叔叔。” 尤许有些为难,冉离儿恋爱的事情有没有告诉家里都不知道,要是一不小心说错话他就成了叛徒了,抓耳挠腮,很为难的说:“叔叔,离儿的性格你是知道的,我可不敢背后说她的事情。” 他的女儿他当然理解,只是看到她搞成这样作为家长确实担心,看一眼卧室方向门是关着的,妻子应该正在给女儿卸妆换衣服。跟尤许坐的近一些,小声跟他商量说:“这样啊尤许,你呢给我透露一点,我保证装作什么事都不知道,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可伶天下父母心’很多事情我们毕竟相对有经验一点,而且你跟离儿是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你也不希望她出点什么事吧。” 他都已经这么说了,尤许完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有些无奈,告诉他:“其实叔叔你肯定猜到了,随便一件什么事都会让女孩子难过,可是真正能伤心的不多;那个冉叔叔,您女儿我给您送回来了,我回去睡觉了,挺困的。” 尤许虽然没有直说,但其实已经说的十分明白,也没有在追问,这种事情早晚都要经历,现在的情况看起来也不算太差,喝醉而已嘛,醉过之后一切都会好的。 送尤许出去,回到家里坐立不安,徘徊十几分钟时间才等到妻子从女儿卧室出来,把她拉到沙发上坐下:“等她醒了咱们什么都不要问,这事她不主动说就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有些疑惑的看着他:“怎么了?尤许跟你说了什么?” 120时优良和叶灵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我问了,但他没直说,只说女孩子为一点小事就会难过,可是能真的让她们伤心的事情不多,自己的孩子,她的性格你还不清楚吗,这种事啊还是装糊涂的好。” 冉离儿失恋了!难怪会酗酒。 她的女儿要强她是知道的,现在醉成这样,说明打击真的不小,只是如果她醉成这样回家都不问,那真的就不像话了。 不能不问,又不能点破,确实让人为难:“但是她醉成这样回来都不问一声,是不是太放纵了,娇惯可不是好习惯。” 是啊,虽然冉离儿已经成年,可毕竟还没有真正的接触社会,没有吃过亏就不知道社会的残酷。 很多事情还是要当父母的给她指指路,只不过冉离儿会不会要他们指路还很难说,没办法,只能选个折中的办法告诉妻子:“那这样,还是当做不知道,等她醒了问她昨晚干什么去了,她愿意说自然好,不愿意说你也别多问。” 白眼看他一眼:“你就惯着她吧,早晚让你惯得无法无天。”骂完了,起身去看冉离儿。 冉离儿的父亲笑笑,仰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一夜醉酒,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醒来,睁开眼睛看到已经是阳光普照,透过玻璃的阳光暖洋洋的洒落在身上格外的温暖。身上的衣服已经换了,看样子这事已经让父母知道。 瘪瘪嘴,叹口气从床上爬起来。 客厅里,冉离儿的妈妈在看杂志,听到她卧室门打开的声音,妈妈转过头告诉她:“饭在锅里,应该还热的。” 使劲抓弄几下脑袋,过去妈妈身边坐下来,慵懒的问:“昨晚我怎么回来的?你给我换的衣服?怎么不给我洗个澡!” 把杂志放在茶几上,轻轻转过身子看着她:“你还记得昨晚跟谁在一起干了什么吗?都多大人了,喝成这样还好意思怪我没把你照顾好。” 抱着头仰靠在沙发上,长长的叹一口气:“失恋了,跟尤许在一起,跟人打了架,喝了酒,后来就不知道了。” 说完,余光看一眼妈妈,见她没有很生气才继续说:“我都这样了,您是我妈,照顾一下我怎么了。” 有些无奈,装作生气的样子训斥她:“瞧你这点出息,还好啊是跟尤许在一起,要是别人你昨晚还能回来吗!” 不乐意的嘟起嘴唇,跟妈妈撒娇:“我饿了,你给我拿点吃的。” 拍她一巴掌,过去厨房给她端来吃的:“下午打算干点什么?” “你有事要我做吗?吩咐就好了。”冉离儿大口的吃着,含糊不清的回答。 “吃慢点。” “饿。” 递给她一杯水:“要是没事我带你去买点衣服,女孩子失恋后的生活特别容易产生心理极端,换件好看的衣服,穿的漂漂亮亮的心情也会好一点,利于走出阴影。” 使劲摇头:“不用了,你给我折现就好,下午我回学校,我没事,你不用担心,就算心情不好不是还有尤许的吗,他会照顾我的。” 冉离儿的妈妈笑笑,局促一下开口:“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 “谁?” “还能有谁,尤许呗。” 有些惊讶或者惊恐的看着妈妈:“你怎么知道?我应该没有告诉你的吧。” 不太高兴的看她,伸手摸摸她的脑袋:“你还有脸说,这种事我也不会反对,可你倒好,把我当外人一样瞒的死死的。” 没有回答,几口扒完碗里的食物,筷子一扔说道:“谢谢妈妈,我先回学校了。” 把她拉了坐下:“回什么学校,今天周六。” “周六?可我记得尤许说他今天有课的啊;应该不是做梦吧!”冉离儿有点懵,伸手在身上摸了摸没有找到手机,过去拿妈妈的手机看了时间才敢确定。 跟妈妈身边躺下来,懒洋洋的:“那你怎么不告诉我,让我多睡会,你知道失恋又醉酒后的女生最需要好好睡一觉的。” 拿起杂志继续翻看,眼角的余光瞥她一眼:“那你继续去睡觉吧,本来尤许还让我转达给你一句话的。”看似漫不经心的动作,实际上她的余光一直观察冉离儿。 立刻来了精神,蹭一下坐的直直的:“尤许让你转达什么,快说。” 两母女关系很好,好到不像是母亲跟女儿,更像是无话不谈的姐妹。 见她这个样子,也跟她玩闹起来,‘哦’一声,故意停顿一下才告诉她:“尤许说你睡醒肯定会饿,让我给你准备好吃的,怎样,有没有很暖心。” 软趴趴的又瘫了回去,缩成一团在沙发里,有气无力的说:“这话你也编的出来,要说他对别的姑娘这么关心那我信,可是对我,还是当着你的面,下辈子吧。” ‘噗嗤’一声笑出来,把冉离儿拉在怀里来:“哎呀,我怎么听到醋坛子打碎的声音了,还是那句话,喜欢他干嘛不告诉他?” 抬起头看一眼母亲:“你是认真的吗?我怎么觉得话风有点不对,我才大二,你不是应该强烈反对我恋爱的吗!” 摇摇头:“我反对你就不恋爱了?反正结果不会有什么变化,还不如顺其自然会发生的都自然而然的发生,而且我觉得跟尤许谈恋爱总比你找别人好。” 两家人走得很近,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远亲不如近邻嘛,加上尤许跟冉离儿从小一起长大,所以两家人的关系就更加拉近了,在一起的时候还经常会拿两个孩子开玩笑。冉离儿的母亲则更是看好尤许,在她看来尤许是个非常优秀的男生,爱学好进,对各种关系的处理也能很好的把握力度;表面上放荡不羁,实则胆大心细少年老成。 听了母亲说的,顿了顿,很坚决的摇头:“不要,那个渣男,谁跟他谈恋爱谁倒霉。” 冉离儿没有否认她喜欢尤许,她妈妈也顺着她的说:“也是,尤许虽然长得帅也懂得照顾人,可是太花心,他的花心程度都可以上升到人品道德的高度了吧。” 听见妈妈这么说尤许,冉离儿立刻又不同意了,反驳她说:“哪有,尤许就是贪玩,虽然他换了好多女朋友,可是像什么脚踏两只船这样的事情从未出现过,而且每次跟一个女孩在一起的时候他都是全心全意爱她的。” 捂住嘴不让自己笑出来,但是喉咙里的声音还是让冉离儿听见了。 这时,冉离儿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的态度,才反应过来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习惯的去维护尤许,才反应过来原来妈妈只是在跟她逗趣。 脸刷一下红到脖子根,从妈妈怀里挣脱,别开脸不让妈妈看见:“那个,我出去玩了。” 把她拉回来坐在沙发上,摸摸她的脑袋:“怎么了,跟妈妈还不好意思,你现在出去肯定也是要去找尤许的吧,顶多到前面超市转一圈给他买早餐。” 心思全部被猜中,小脸更加羞红,绯红的脸颊更加说明了她对这个‘青梅竹马’的感情,只是人间之事不见得事事皆如人意,而这一遭,注定是妹有情郎无意。 双手捂住脸,脑袋依偎在母亲怀里撒娇:“你怎么都知道,是不是跟踪我了?” 轻轻把冉离儿搂在怀里:“在你还没有发现自己喜欢他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你喜欢他了,你们两一起长大,一直以来好像是你在保护他,你在为他打架,可实际上更多的时候是他在守护你。”顿了顿,余光看了一眼冉离儿,脸上笑眯眯的,右手手掌轻轻的拍着她的肩膀:“只是啊多情总也遇无情,他还是尤许,丝毫没有发现你已经不知觉中倾心。” 妈妈心细,冉离儿知道,也毫不怀疑在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爱上尤许的时候妈妈就已经发现这种情感的变化。 可是就被这么说出来,还真的不好意思,昂首看一眼妈妈又赶紧移开目光,咬咬嘴唇,羞涩的问:“那你说如果有一天他发现了,会不会也爱我?” 听这话,女儿是准备捅破这层窗户纸了。 作为一个开明的家长,女儿已经成年,她不想干涉太多,毕竟将来的路是她自己的,父母能做的只是提供参考意见。 轻轻捧起女儿的脸庞,微微笑着,认真的告诉她:“去做你想做的,不管是什么,妈妈都支持你,当然,我也会给你一些意见。” 冉离儿以为自己听错了,大眼睛看着妈妈,眨巴眨巴卖萌撒娇,随即紧紧的抱住妈妈说:“您真好。” 也抱着冉离儿,溺爱的说:“傻丫头,我是你妈妈当然对你好。” ‘嘿嘿’的笑两声,抬起头认真的问:“那你的意见是什么?” 看到她有些迫不及待的眼神,干咳两声,抿了抿嘴说:“在你说出‘我爱你’之前,不妨先试着从一个女朋友的身份去跟他相处,多看一看他的坏处,这很有必要,相爱的时候眼睛会自动放大他的好,在一起之后时间会慢慢放大他的不好,可两个人生活,包容坏处远比发现好处重要。” 121时优良和叶灵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然后呢,跟他告白吗?虽然我不觉得女孩子主动告白有什么,可我还是希望他能主动告白,有这个仪式的话感觉会幸福很久呢。” 女孩子都有做公主的梦,冉离儿也不例外。 表示理解,告诉冉离儿说:“所以你要让他看见自己,如果在他的左心房有你的位职,会跟你告白的,很浪漫的告白。” 冉离儿纠结了一下,有些不解的问:“可是这样会不会显得心机太重,爱情,还是应该真诚一些吧。” 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这个女儿很优秀,可是在感情上,单纯的不像话。作为母亲,她想要尽量的避免她在这些问题上摔跤,告诉她说:“是的,应该真诚,但并不是说你这么做就不真诚了,在原则允许的前提下,爱情跟事业生活都一样,是需要仪式感,讲究手段方法的,让彼此都清楚的认识到对方,能更好的相处,套路不见得就是坏的,套路用得好了,能避开那些沟沟坎坎的。” ‘哦’一声,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嘻嘻’的问:“妈妈,你说我会收到一个浪漫的告白吗?” 愣了愣,‘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捧着冉离儿的脸蛋问她:“傻丫头,是不是都臆想过好多他跟你告白的场景了。” 冉离儿感觉脸蛋很烫,伸手揉了揉,咬咬嘴唇,羞涩的说:“嗯……有啊,也没有很多次~~吧!”冉离儿总觉得这种花痴行为很傻,所以即便在妈妈面前也很难大大方方的承认。 冉离儿的妈妈是个聪慧而知性的女人,她知道‘情人眼里出西施’恋爱中的人不容易发现对方的缺点,作为母亲,她需要给她时间,让她自己去发现,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提出意见。 不再跟冉离儿继续说下去,揉揉她的脸蛋:“好了,知道你‘归心似箭’就不耽误你了,去吧,晚上回不回来吃饭差不多时间给我打电话。” 挂在妈妈脖子上撒个娇,说了句‘妈妈我爱你’,蹦蹦跳跳的回去卧室,换一套清爽的衣服就准备出门。 打开门转身趴在门框上看着妈妈:“这里才是我家,所以不是‘归心似箭’而是‘望穿秋水’。”说完,匆匆关上门走了。 尤许家跟冉离儿家在一个小区相邻的两栋楼,如果算直线距离不到五十米。 冉离儿从家里出来,脑子里都是妈妈跟她说的‘先把自己当成他的女朋友去跟他相处’。没有直接去尤许家里,而是去了超市,买一些他喜欢吃的带着过去。 以此为契机,他们走在了一起。 时优良听着故事,问叶灵:“所以,你的本名叫冉离儿?本名比艺名好听多了。” 叶灵白眼望着时优良,不大高兴的说:“我都这么努力的回避了,你就不知道顺从一点吗,真是一点都不懂的女孩子的心思。” 时优良毫无感触,似笑非笑的说:“失恋了而已,而且,我从你的眼睛里看见了,相较于失恋,你在意的是自己喜欢的人在你失意的时候放弃了你。” 叶灵不否认,最开始的时候是很痛苦,但是当痛苦过去,她就在想:我为什么要觉得痛苦,是因为喜欢了很多年吗?还是因为那个人在最难你过的时候离开了她? 结论是:她不在意失恋,在意的是自己喜欢的人在她最难过的时候离开了她。或者说,她只是对自己不满,忍不住要觉得:我怎么会喜欢上那样的人。 但是又能怎么办呢,喜欢了就是喜欢了,这是绝对改变不了的。 既然改变不了,那就接受吧。 所以,就有了这首歌。在她最难过的日子,动笔写下了那些撕心裂肺的心情,变成乐曲,存在了电磁波的世界。 叶灵觉得,就算它并不美好,自己也该要记住,不管怎么说,这是她的爱情,她深深的对那个男人动了心,这是无法否认的。 既然已经这样了,又何必要费尽心思去忘记呢。记住,也挺好的。记住痛苦的事情,才能避免将痛苦继续。 至少的话,心是会麻木的。等心麻木的时候,一切都会好的。 痛苦会终结,欢乐会远去,留下的,只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和融入不进去的喧哗。 这样的生活,叶灵觉得也不坏,至少的话,对叶灵来说,能够没心没肺的活着,能够把全部的心思都用来追梦,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情了。 爱情也好,亲情也罢,到了最后,生活还是只有自己。 叶灵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她没有过分的纠结那些本不必纠结的事情。 只是苦涩的笑了笑,把那些难过往事都当成是一口难吃的食物,闭上眼睛咽下。告诉时优良说:“嗯,是这样,我只是觉得被一个喜欢的人背叛了,仅此而已。” 时优良笑了笑,伸手摸叶灵的头:“所以,不必难过,也不必悲伤,这世上的事情,无论宿命存在与否,最后的结果还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如果宿命是注定了的话,毁掉它就好了。” 叶灵笑了,眼前的这个男生很怪。毫无疑问是会被当成神经病的类型,但是,她很喜欢,这种有点神经质的性格,让叶灵觉得生活轻松了不少,让叶灵觉得人生不那么黑暗,人生是充满光明和未来的。 所以,就算他们之间最后不能成为伙伴,叶灵也希望跟他成为朋友。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只是觉得和他成为朋友的话,一定会有很多开心的事情。 当她这么想的时候,叶灵就主动的问:“可以给我你的联系方式吗?交个朋友吧。” 时优良当然不会拒绝,跟叶灵交换了联系方式。对时优良来说,叶灵也是个很特别的女生,是个值得交的朋友。 两个人成了朋友,时优良再次要求:“请我吃饭。” 时优良为什么一定要她请吃饭,叶灵不知道,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顿饭她是躲不掉的了。 当然,她也不想这么轻易就请时优良吃饭了,告诉时优良说:“可以,我请你吃饭,要是工作搞不定的话,你就得赔偿我。” “怎么赔偿?” 叶灵本来只是随口一说,真的被时优良问,一时间还真想不到要怎么为难时优良,想了好一会,告诉时优良说:“如果工作搞不定的话,就请我吃一个月的饭。需要事先说明的是,我可不会为你省钱的,我会挑最好的地方。” 时优良立刻就拒绝:“这不公平,我只答应你介绍文林夕给你认识,没说一定会帮你。或者说,我介绍文林夕给你认识,如果搞不定的话是你自己的问题,是你自己准备不足,所以应该是你赔偿我。因为你辜负了我的好意,还让我欠下了文林夕的人情。” 时优良能说会道,而且他狡辩的才能难逢敌手,叶灵一时哑然,愣了小半天才说:“你的男子汉风度呢?” 时优良笑了笑,厚颜无耻的说:“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我是未成年,所以男子汉风度这种事,很抱歉我没有,因为未成年不是男子汉。” “就算找借口也找个好点的借口可以吗,未成年这种借口,实在太难了,难得让人想吐。” 是的,叶灵不相信时优良是未成年,他做事老练,心智成熟,要说他是未成年,叶灵觉得这世上的人是在都太蠢了,包括她自己。而时优良一定是从另一个时空来的,在那个空间里面,人类已经拥有了相当高的科技水平,大脑也进化到了远超地球人的高度。 很快,她的这种想法就得到了证实,时优良说:“我真是未成年,不管你信不信,我是第一中学高中一年级学生。” 看时优良不像在说谎,叶灵终于还是说出了那句话:“你是从异时空来的吗?” “不是,我是土生土长的地球人。” 时优良回答的如此正经,让叶灵更加怀疑了,追问他:“异时空是什么样的,科技进化到了什么水平?” “跟地球一样,有飞机,正在进行宇宙探索。” 时优良回答的如此正经,让叶灵一时间的幻想破灭:“你是天才吗?” 时优良理所当然的承认了,告诉叶灵说:“很多人是这么叫我的。” 叶灵鄙视他:“能这么自负的说出这句话,可见你不是天才,天才应该谦虚一点,至少应该装的谦虚一点。” 时优良笑了笑并未接话。 叶灵呼口气,继续问时优良:“什么时候介绍文林夕给我认识。” 时优良稍加思索,告诉叶灵说:“这得等我问过她之后才知道,年关了,她也挺忙的。” 叶灵并不心急,一来她相信时优良没有骗她,只要是真的有这回事,耐心的等等也不是什么坏事。二来她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好好写东西而来,趁着这个空隙,就再努把力好了。 要跟文林夕见面叶灵还是很紧张的,这可关系到她的未来,她的一生是从此沦为梦想的路人,还是跟众多的英雄角逐与当世,全靠这次跟文林夕会面。 122时优良和叶灵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为了自己的梦想,也为了今后能够跟时优良成为朋友,叶灵站起身来,叫时优良:“走吧,请你吃饭。” 时优良站起来,叶灵摸了摸钱包说:“丑话说在前头,我可没有很多钱,如果你要去什么五星级餐厅,那就得你请我。” 时优良点头,告诉叶灵说:“这样吧,我来选地方,如果我选的地方是你喜欢的,你给钱,如果你不喜欢,我请客。” 叶灵说:“换句话说,如果我想赖账的话,只需要说不喜欢你选的地方就可以了。” 时优良理所当然的点头:“是的,怎么样,我是个很有人性的人吧。” 时优良和叶灵这时候都还不知道,今天的相遇,给彼此的人生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很多很多。 文另行和叶灵见面是一个星期之后,见面之后两个人商谈了一些东西,文林夕就答应了叶灵的请求。到不是因为叶灵有多大的本事。对文林夕来说,时优良的面子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关于这点,文林夕是毫不隐匿的告诉了叶灵的。 而文林夕当然也不是简单的就答应了叶灵的,他提出了两个条件,第一是跟叶灵对赌,第二是让时优良负责叶灵的大部分工作。 文林夕这么做当然是有原因的,只是关于她心里真实的打算,时优良也不能完全猜透。不过,借助文林夕的力量是时优良的目的,至于由她来负责文林夕,这点对时优良来说没什么问题。 很多年之后,时优良跟叶灵走在一起,还是在这个地方,她常常会想起这样一幕: 之后的日子,叶灵辞去酒吧驻唱的工作,遵循时优良给她的规划生活;靠之前攒下来的老本过日子,精打细算,略微拮据。 四个月后的一天,她照旧晨跑。枫叶道,时优良一身秋季运动装等在那里。 叶灵有些惊讶:“难道你也来运动,今天不是周末吧。” 时优良过来跟她勾肩搭背,吊儿郎当的说:“哥们,今天是你跌落神坛一周年祭,为了抚平你心灵的创伤,我特别请假来陪你吃饭。” 叶灵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狠狠的瞪了一眼时优良,心里在想: 这家伙真不是人,他不提这事叶灵或许都不会想起来,被他提起,真的是有够伤心的。 失神十几秒,总算平复下来。 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这段时间两人合作的很愉快,对他很有好感,就不客气的说:“谢谢,但必须说好了,今天你请客。” “你真抠,怎么当姐姐的。” 已经四个月,两人已经很熟了,叶灵不吃他这套,跟她保持距离说:“别,当你姐,就是给你当饭票。你当我哥吧。” 时优良只是笑笑,没有说别的什么。 这一天,两人吃饭逛街疯玩,差不多把整个城市翻了过来。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花时优良的钱,而叶灵对于时优良是个高中生的说法不由得再次怀疑,因为他出手的阔度,绝不是一个高中生该有的。而如果说他是富二代呢,不像,一般的富二代就算没有专职司机也该自己开车,不会打车挤公交。 而且,之前和文林夕见面的时候文林夕就说过了,时优良不是富二代,文林夕当然不会在这种事上面骗她。所以,时优良不是富二代,这点是实锤了的。 两个人疯了一天,十点多叶灵才回家,很累了,倒在床上呼呼大睡,睡梦中好像有人打电话给她,不过实在没精神,直接关机。 醒来已经是中午,想起那通电话,想起跟时优良的约定,吓出一身冷汗,连忙开机打给他。 铃声在客厅。 跑出来,时优良躺在沙发上,拿着一本女性杂志看的入迷。 “虽然咱两很熟了,但你能换个衣服化妆之后来见我吗?”时优良头也不抬,懒洋洋的说。 还是第一次穿着睡衣出现在他面前,真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叶灵也没有特别的难堪,只是有些羞红了脸,羞红着脸去洗漱换衣服。 回到客厅,时优良还在看,叶灵从他手上拿过杂志,嘲笑他说:“你做了手术的话我们会是好姐妹的。” 时优良没有理会这个调侃,递给她手机:“给你家里打电话。” “什么意思?” “你的手机有无聊的电话进来,我替你关机了,估计你爸妈也在担心你,打电话报平安。” 还是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你到底在说什么?”伸手去拿自己的手机。 时优良没有给她:“叫你打你打就是了。” 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但还是照做了。她相信时优良自有他的道理,所以就不十分的纠结了。 电话那边很吵,她家里好像有很多人。经他爸妈解释才知道,原来昨天她上了热搜,家里去了很多人,有之前的经纪人公司,有另外一些经纪人公司的,还有前去道贺的亲朋好友。 没等她跟那边高兴,时优良抢走了电话挂断了,告诉她说:“从现在起,两个星期之内不要单独离开家,主页保持更新,心情或者作品都可以,至于那个度自己掌握好。” 抑制不住的兴奋,高兴地哭起来,给时优良一个大大的拥抱:“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时优良没有多少情绪变化,推开她:“别高兴的太早,我们之间还有合约,你的梦想还主宰在别人的手里。” 这个问题,叶灵并不是很在意。此时此刻,她绝对的相信时优良。继续兴奋,好奇的问他:“你是怎么做到的,只用了一天就把我推上热搜,让那么多人不远千里赶过去要跟我签约。” 时优良嫌弃的离她远一点,警告她:“你不要靠我太近,我这个年纪,可是很容易冲动做出禽兽行为的。” 跟她保持五十公分坐下来:“你告诉我嘛,求求你!” “不是一天,是四个月,从我们合作开始,我每个周末都会发一些关于你的消息,然后找水军上推,只不过是你一直忙于创作没有发现而已。” 现在,叶灵明白尤许为什么要把她的生活规划的那么紧凑,为什么要强势的占用她所有的空闲时间。不由得对这个家伙刮目相看,问他:“你跟我说实话,你真的是高中生?未成年?” 时优良转过头看着她:“这个不在约定的你该知道的范围之内;另外呢,很快你就会再次登上舞台,请你给我帮个忙,等有一天你的演唱会一票难求的时候,送给我一张贵宾席最好的位置,下去给坐在那个位置的人一个拥抱,跟她说一句“寻梦的路上或许会遍体鳞伤,但真正可怕的是你接受了黑暗。” 疑惑的看着他:“是个女生吧,就是你之前说的在她空间你找到“遗言”的那个女生。”虽然他极力掩饰,但叶灵还是听出一丝丝的失恋的感觉。 “如果要买什么,我陪你去,接下来你尽量少出门的好。”时优良避开了她的问题,叶灵也不敢继续追问,那毕竟是他的伤心事。 时优良陪她买了一些生活用品,送她回到家就走了。本来她还想做饭给他吃,不过他似乎没什么胃口。 那晚上,叶灵只简单的吃了一些水果,兴奋的在网上看着那些关于她的新闻,但一直没有开机,这是时优良的嘱咐,她不敢违抗。 第五天下午,有人敲门。来的是她曾经的经纪人,手上拿着礼品和合约书。 叶灵假装没看见这些,请她进屋里坐:“好久不见,怎么突然来找我。” 经纪人有些尴尬,尴尬的赔笑道:“我就直说了,公司希望跟你继续签约,让我来找你,我们两继续合作,你要换别人也可以。” 虽然早知道她的来意,但还是装作惊讶的样子:“为什么?公司很缺人吗?” 知道叶灵是故意的,经纪人更加尴尬了:“直说了,你现在突然爆红,很多公司都想你,我也是花了不少力气才抢先找到这里来,所以……。” “很抱歉,我不能跟你们签约。”叶灵拒绝了她,很不甘心,问她:“你跟别的公司签约了吗?怎么没听说!你考虑考虑,关于违约金部分公司表示会承担大部分,我去商量,让他们全部承担应该也可以的。” 叶灵笑着摇头:“不是这个问题,我没有跟任何公司签约,只是跟一个弟弟有约定,我要跟谁签约必须跟他商量。” 不太明白她的意思:“我不太懂?” “直说了吧,我还能出现在大众视线中全靠他,这次的‘走红’跟舆论澄清也是他一手操办的;所以,现在没有他在我甚至都不太敢说话。”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这样就能解释清楚为什么叶灵会在沉寂一年之后突然爆红。 真是不甘心,不甘心的问:“这么说一开始你就已经跟他签约了?” 叶灵摇头:“不,他的能力不会做这一行,帮我只是看在朋友的份上;而我,对上次的事还心有余悸,离了他,感觉恐惧。”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立刻跟叶灵请求:“那可不可以把你这位朋友叫出来,让我跟他见一面。” 123时优良和叶灵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个经纪人之前对她很照顾,对跟她再次合作也不是不能接受,叶灵不想薄了她的面子;当即给时优良打了电话。不过说的是她的好朋友想见他,没有提她的来意。 而时优良,虽然已经是高三,但基本上还是闲得慌。他是个天才,天才自然有天才的心思。 约在叶灵楼下的咖啡馆见面,时优良进来,略不满:“你现在怎么说也是当红人物,请我吃饭就这样的地方啊!” 叶灵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把他拉了坐下介绍到:“她是我之前的经纪人,公司让她过来,希望我继续跟公司签约。” 听见是工作,更加不满意了:“不是说了两周之内不出门的吗,不出门就是不工作;看样子咱们之间的合约你是不打算履行了;算了,你依照合约付给我违约金就行,星期一我们见面,你准备好钱,否则就准备好收律师函。” 说完,站起来要走。叶灵拉住她:“我没出门,她到我家里找我的,而且我就是按照合约让你们谈。” 时优良本来也不是真的生气,叶灵又是这样的态度,他立刻就一点要为难的心思都没有了。坐回来,告诉那个经纪人:“很抱歉小姐,我不会让她跟你们签约。”斩钉截铁的回答,没有一点挽回的余地。 时优良好像很生气,拒绝了她之后就走了。 经纪人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叶灵:“如果……你要赔他多少违约金?” 知道她在想什么,拒绝道:“不是钱的问题,我说过了,没有他,我很害怕。” “他看起来年纪不大。”她在试探叶灵,想要知道叶灵跟时优良的关系,想尽办法想要再次签下叶灵。 这些叶灵怎么会看不出来,觉得很厌恶;虽然当初她有跟公司求情,有极力帮她辟谣,可自从她离开公司,她们从来没有联系过。 不由得叶灵不怀疑,她们曾经所有的情谊,其实都是工作关系。 叶灵点点头,算是对她的致意,也是回答了时优良年纪不大:“我要先回去了,你知道我现在麻烦挺多的,不敢再平添事端。” 明白叶灵的意思,不再多说。 想着这些事,叶灵抬起头看一眼时优良,问他,笑道:“你相信缘分吗?” 时优良离她远远的:“我们的合约里没有你不能找男朋友这一项,所以……我还小。” 把她拽过来,并肩走着:“想什么呢,故地重游,你就没什么感慨吗?” “如果你再哭一次我可能会有。” 叶灵推他一下,咒骂道:“你能正常点吗,说真的,自从你把我推上舞台,一路高歌走了两年,我给你寄过六张门票,这是下一场的,也不来吗?” 听得出来,叶灵很希望他能去。 尤许接过来,看了上面的地点跟日期:“你的助理因为个人原因请假了,对吧?” 叶灵愣了一下,回答他:“对,所以可以请你给我帮忙吗?” “很乐意。” 叶灵很高兴也很疑惑,她猜不透时优良的心思,从合作的第一天开始就是这样,门票今天算是有个结论了,但当初说好的抽成他还一分都没有拿走,几次主动提出都被他避开了。 “你真的没有想要去的地方吗?”有的没的聊了一些,时优良再次问她。 叶灵想了想,回答他:“你请我吃晚饭吧,我还没吃晚饭呢,不过为了不让你觉得无聊,给你出个难题,猜我喜欢吃什么,不要说出来,直接去餐厅,如果我不喜欢就换,一直到我满意为止。” 这个游戏,是她们决定合作的时候玩过的。再来一次,果然还是很有新意。 时优良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很自信的样子。 二十分钟后,两人打车到了市区一家餐厅。 “这里怎么样?”尤许问她。叶灵开心的笑起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厉害。” 时优良没有得意,反而有些失落的样子:“这根本不用猜,过去的两年你一共来过这家餐厅三次,每次都会点他们的招牌菜。上一次是一年前,所以如果你没有偷偷的来,那么这次也一定想来。” 叶灵很开心,看着时优良,像一个小女生一样:“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关心我吗?” “当然,你可是我的摇钱树。” 她要听的只有一句“当然”,后面一句自动过滤了,跟时优良进去。 点了菜坐下来,叶灵开口道:“前几天你打电话给我说有两个女生拿了你的邀请函去参加圣诞小聚,今天要不要叫出来见个面。” 叶灵会突然说起这件事,时优良还真就没有想到,笑着跟她说:“怎么,超级偶像害怕粉丝去你的晚会上?” “不,我只是好奇你的新女朋友是什么样的,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是什么样的女孩拴住了你。”叶灵回答的很认真,也很不认真,至于她说的那句真的那句假的,时优良也不是很肯定。耸耸肩说道:“我好像没说是女生,你的猜测很大胆啊。” 叶灵看着他,非常肯定的说:“圣诞小聚不同于一般的见面会,我不觉得你会随便给谁,所以只有一个解释,这个女孩让你很在意,比之前所有的女朋友都在意的要多。” 尤许露出佩服的样子:“很厉害,不过还是只猜对了一半,我在意的人要见的不是你,要见你的我并不很在意。” 叶灵不太理解,疑惑道:“哦,真让人搞不懂,你的能力参加我聚会的人之中她想见谁会见不到,还要用这种卑劣的手段。” 对于她说他手段卑劣,时优良是承认的,他的做法确实很卑劣。 不过好在时优良也并不认为自己是正人君子,所以不仅不觉得这是耻辱,反而是一副得意的样子,回答叶灵:“那是另一个问题,你人生中第一部电影的男主角。你知道的,我对男人没有好感,除非他是我的老板,所以并不想跟他有什么交集。” 这个答案算是意料之中的,跟时优良调侃:“那可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让你的小美人独自跟他见面,说不定人财两空的哦。” 时优良笑着,眼神一如往常的不可捉摸:“我说的是我很在意她,还没有走到约定未来的一步。她是我的青梅竹马,不会有好下场的那种。” 叶灵对时优良的人际也知道一些,知道他说的女生叫东琳,突然有点期待跟她见面,这个让时优良为她每每头疼的女人,说真的,她是羡慕她的。 这顿饭一直吃到十一点多的时间,叶灵喝的有些微醺,时优良打电话给她的经纪人,让她来接她。 这个经纪人,是个跟叶灵年纪差不多大的女人。其实说她是叶灵的经纪人,到不如说她是时优良的傀儡,她刚刚入行的时候就被时优良看上,不过不是看上她的才华,而是那一份傻傻的认真,这些,时优良都曾经毫不客气的说过。 跟叶灵合作的这些年,她确实没有什么成绩,能不把事情搞砸,很多时候还是仰仗时优良的帮手,仰仗很多人人的指点。她对时优良,应该是有一点崇拜,有一点畏惧,有一点爱慕的。 把叶灵交到她手里,时优良开口道:“她醒了告诉她演唱会见,另外到时候参加圣诞小聚的两个姑娘麻烦你多照顾,如果时间太晚就不要让她们赶去坐车了。” 把叶灵送上车,给她的经纪人交代了之后,时优良才回去家里,在他经过东琳家楼下的时候,习惯的抬起头去看,东琳跟他是心灵相通的,时优良抬头看过来的时候,东琳也正好看向时优良,站在阳台上,高兴的跟时优良挥手。 只是,这些事情,对于现在的她们:时优良,文林夕,叶灵,东琳和其他很多人来说都还太遥远。 她们还都不知道,这一刻的相遇,简直就是民众注定的,注定了要把她们的一声纠缠在一起,恩怨难以厘清。 但这已经是后话了,因为现在的她们,都还只是努力的在前进的路上奔跑,努力的朝着梦想的方向前进。 而对于时优良来说,相较于日后会怎么样,也是现在的难题更让他头疼。 担任文羽的老师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了,两人却还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反倒是陈雅进展的很顺利,文羽为了跟室友作对,就让陈雅教她学习。 虽然这也是计划的一步,可是对时优良来说,计划的进展实在有些缓慢了,照这样的进度,结果可能远远达不到他期望的结果。 或许对于文林夕父女来说文羽的改变已经让他们很满意了,但时优良可不愿以止步于此。别看他平时一直看书,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其实,他心里是有很多想法的。 而现在的想法,就是把文羽变得更文林夕一样优秀。如何把文羽变成跟文林夕一样聪明、一样努力、一样睿智的女强人,这就是时优良在担任文羽家庭教师的这些日子一直在想的问题。 他告诉自己必须想出解决的办法,让文羽承认他这个老师,愿意接受他的教导,并且愿意拼尽全力去学习。 124文羽和时优良的关系缓和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其中有两个原因,第一是让文家人感激他,这样的话他就可以随时来这里看书了。文家的书房简直大得不像话,藏书万卷,就算一辈子也未必看得完,只要拿到这里的通行证的话,他的人生目标就完成五分之一了。 第二就是时优良自己的奇怪的想法,他总觉得,如果能把文羽变得更文林夕一样优秀的话,自己会相当有成就感的,比看了任何一本书都会高兴。 第三是他觉得自己有点辜负了文林夕,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他欠着文林夕的,所以他想为文林夕做点什么。虽然也是很奇怪的想法,但时优良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她也要这么做。 对时优良而言,自己想要这么做,自己觉得应该要必须要这么做,这是很重要的,别人的意见或者建议她可以当做耳旁风,可是他自己有这个想法的话,就会去实行。 已经是腊月二十四了,年味已经非常的重。面对这即将结束的一年,时优良是有很多感触的,好的坏的都有。 文林夕家的别墅很好,但这栋别墅太大了,大的隔绝了世间的烟火气,使人仿佛活在了另一个世界里。 站在书房巨大的落地窗前,可以看到外面的马路,可马路上鲜有车辆经过,冷清的叫人觉得不舒服。 这也是当然的,这座别墅位置在山腰的地方,是这个地方的最后一栋别墅,马路虽然还远远不是尽头。但对于这个片区来说,这里就是顶点了。 时优良双手背在背上,手里拿着本书,眉宇间有几道褶痕,他在想什么事情,但是到底在想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或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陈雅已经朝这边望了很多次,不知道是第五十次还是一百次,她终于忍不住了,拿着一张试卷过来:“学长,文羽的期末卷子发下来了,要签字,文林夕学姐说让我拿给你看。” “如果是让我们签字的话,你签了就好了。” 时优良的心情似乎很不好,陈雅犹豫了一下,还是继续说:“别的都还好,就是这篇作文,作为满分作文,我不知道怎么点评。” 时优良的神色稍微的缓和下来,从陈雅手里接过试卷,目光落在作文上: “对于艺术与生活这个话题,太老套,我没啥想说的,但是又不能交空卷;想来想去,就写一点我认为它们之间的关系,还有我的艺术生活。 如果我们把肉体的物质和精神的空间简单的进行一次分类,即生命、生存、生活,那么应该看到,艺术的根源是生命,不论是什么样的艺术形式,它出现必要条件都是人类活在这个世界上,毋庸置疑,只有活人才能继续创造和发展,我想对于此,应该不会有人存在异样的意见。 而艺术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生存,艺术的远古时代,就是人们对于美的概念,当这种概念上升为一个相对的精神形式,就是最早的艺术。 人类社会的早期,没有娱乐设备,闲时生活是一件苦闷的事情,人们开始出现简单的描绘计数,也就是最初的艺术形式和文字形式,这种简单的形式累经变迁改进,发展为不同的文字形式和艺术形式。 而艺术之所以能够到达今天的高度,是生活的推进,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使得人类对艺术的追求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绘画或者文字,更多的艺术形式和更广的艺术范围被发展挖掘出来,即艺术的形式和领域扩张,而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文化融合。 到了本世纪初,艺术的形式基本涵盖生活的各个领域范围,呈现出空前的大繁荣现象,但这不是绝后的,相信艺术会向前发展,还有我们未曾发现的东西。 而我对艺术的应用,最初应该是心动的感觉使然,十一二岁的时候,懵懵懂懂的年纪,对帅气好看的男生更是想要靠近,于是我开始拿起相机,按下快门,留下经过的人、物。 后来的不经意间发现,按下快门的动作实在太简单,可能只是一时好奇,可能只是瞬间喜爱,也可能只是我想按下快门……。 于是我开始寻找按下快门之外的方法记录生活,希望可以加深我对某一件事物的记忆,于是我与绘画偶遇,并且生出不可磨灭的情愫,成为彼此生活中最重要的恋人。 在握笔的时候,我画过很多东西,人、物、事,现实存在的或者精神上的都有,梅花自苦寒中获得芬芳,青松在霜雪中昂首高歌,时经数度,我终于能够画出看得过去的作品。 当然,不论人生或者学业,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最好的作品和最合适的导师,学业上最合适的导师嘛,我应该是还没有遇到,或者是我一直遇到的都是优秀的导师,没有遇到最不合适的导师;但是我想要说“优秀和合适本身就是两个不相关的概念,请不要混合”。 最好的作品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品,是今年七月份的时候画的一张油画,主角是我喜欢的男生,当然,他不知道;说起来这事是不太好意思的了!毕竟表白都不敢,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我给这张画取了一个很别致的名字,叫做《埋诚》,因为在我的整个少女时代,我所有的少女心事都随最后一笔落下,埋葬在纸笔墨间,今后的日子,我仍然是我,他却也不是我心动的人。 在所有的生活所见之中,我最喜欢画人和食物,人创造和发展了这个世界,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动态存在,千姿百态,性格各异,我们所能看到的也就是皮囊,我要做的就是用手中的笔,画出人内心的存在;描绘一个人对一件事或者对生活的态度。 喜欢画食物,则是因为我天生就喜欢吃,对一切可以吃的东西,我都想吃,对于一个吃货,手中的笔自然是要描绘食物的;酸甜苦辣咸的味觉,赤橙红绿青蓝紫的视觉,都是我笔下应该出现的,而描绘它们,就是颜色的功劳,颜色是绘画者最好的朋友。 在绘画的实践中,我渐渐悟出一个道理,那就是画笔只是简单的描写,生活才是绘色的颜料,一个优秀的画家,一定也是一个认真生活的人,一个精神世界五彩缤纷的人。 综上所述,我认为艺术与生活是不可分割的两件事情,正如鬼吹灯里的摸金校尉“合则生,分则死”。 既然是两件事,一定就有两个选择,艺术的生活,或者生活的艺术。 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八的人是在生活中看艺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欣赏一件艺术作品;还有百分之二的人在艺术中寻找不一样的生活,他们就是艺术作品的创造者。 在传统的印象中,这一类人应该是不修边幅、蓬头垢面的,现实中也大多是这样,原因嘛,大概是创造并不容易,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打理,也或者是精神世界的满足让他们放弃了别人的眼光。 就像有人曾经对我说的“假使我同时拥有牛奶和面包,并且面包已经足够填饱肚子,那么我会用牛奶去换玫瑰,送给我最心爱的人”。 这大概就是从艺术看生活的真实写照了。 最后,给艺术与生活一个结论:艺术——本质源于生活,本身高于生活;但是不论多高的大厦,欲谋长远发展,必先稳固地基,强基固本,而后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写到这里,我想写一点话题之外的东西,希望阅卷老师可以认真看,据我所知,艺术与生活这个话题是本校艺考生的必考文章,三年之内至少遇到一次,目的是让学生更加明白艺术和生活之间的关系。 思考、做题、讲解三步走的原则显然是很有效果的,但是我要提醒各位老师和校领导,艺术应该是自由的,应该是使得生活进步的东西,而不是简单的临摹记录。 教学过程中,艺考生被限定在做好的框架之内,成了方方正正的展品;这是不对的,因为如果我们的学习只是为了考试,那么艺术本身的意义就不存在了;一群人去做一件失去意义的事情,这群人不是傻子就是扯线木偶。 这里是特中,特中的原则就是自由,违背了原则,便再也找不回初衷。 有一个老师是这样说的“为人师长者,教书其二,育人其一”,我觉得至今为止,我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做他的学生,因为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没有遇到一个认真教我如何生活的老师。 我遇到很多优秀的老师,但他们只会告诉我们“拿到一张试卷考一百分很优秀,可是没有老师告诉我,其实这一场考试不及格不要紧,重要的是下一次一定要进步,人生的考场一定不能五十九分。 不,人生的考场一定不能是九十分,对于人生而言,只有一百分和零分。在人生的终点站前,凡是能够说出:我的一生已经过的很好了的人,一定都是考了满分的。而那些只知道抱怨的,一定都是零分的。 125时优良和文羽的关系缓和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但是,零分也不久意味着失败,或许他在自己的心里是零分,而对于还活着的人来说,他的人生是满分的。那些得了满分的人生,也是一样的道理。 写了这么多,忽然想到,在一个有问题的教育制度之下,如何培养一个人格完整的学生?一个人格不完整的学生走出社会,有多少机会可以找回失去的那一部分! 我,作为特中的一名学生,不得不承认我们学校做的很好,可我觉得应该更好一点。 这里的老师,比任何一个学校的都要负责,但有时候,难免也会偏向社会的条条框框之中。 写到这里,文章就算结束,作为艺考生之外的艺考生,我怀揣一百个胆子写了这篇文章,处于对我隐私的保护和培养我的善良,我对学校和老师做出两个要求: 第一:可以给我零分,但是文章绝对不能让我家里人知道,因为我会受到惩罚,并且会造成心理阴影,以后再也不敢说真话,撒谎骗人成为家常便饭!迫使学生走入歧途,将是老师你教学生涯最大的过错。 第二:我知道这篇文章写的过激,也应该有很多不对的地方,老师就不要把我叫去批评半天,那只会浪费我们两宝贵的时间。 另外我要说的是其实这个话题字太少写不好,怎么都要五千字才能说完。 此致,敬礼,向各位老师表达十二万分的歉意。” 时优良看完了第一遍,又看第二遍,他看的很认真,时而皱眉,时而嬉笑。 看了第三遍,终于不再看了,过来文羽跟前,拿笔签了字,在试卷上面写下了:“无愧为满分之作”七个字,对文羽说:“总算有一件让我对你刮目相看的事情。” 文羽怒目瞪他:“本小姐可不是为了让你刮目相看的。如果考试的时候知道要成为你的学生,我会撕了试卷。” 时优良没有继续说什么,又过去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的世界发呆沉默。 不知何时,窗外已飘起纷纷大雪,陈雅听见文羽的尖叫也跟着过来床边。 第一场雪,总是让人心动。而一起看第一场雪的人,往往会拉近彼此的距离,就算是时优良和文羽也不例外。 文羽贴在玻璃窗上,叫时优良:“去给我团个雪兔来。” 陈雅担心两人吵起来,连忙抢话说:“你想要雪兔吗,我去给你做。” “我去吧。” 时优良一场温顺的说了这么一句,放下手里的书就离开了书房。 文羽和陈雅面面相觑,文羽问陈雅:“那个混蛋怎么了,脑子坏了还是身体坏了。” 陈雅摇头,她也很担心时优良,担忧的说:“不知道啊,昨天还好好的,今天好像一直不怎么高兴,就连看书都有点心不在焉的。” 文羽说:“这不是很正常吗?从来这里的第一天他就在看书,这么多天了,是个人都想要换点新鲜的东西了。” 是这样吗?绝对不是,时优良是绝对不会想要抛弃书换一点新鲜的生活的。陈雅对此十分的坚信。只是时优良到底遇到了什么事,陈雅无法猜测。 陈雅想要问时优良,又觉得这样的事情不问最好。时优良的性格她是了解的,就算想要开导他,也不是自己能做到的事情。 她有什么能为时优良做的呢?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件,跟文羽商量说:“今天你受点委屈,不要跟他唱反调了。可以吗?” 时优良已经到了院子里,文羽望着他动手团雪兔,拒绝文雅:“不,今天我不仅不会让着他,还要加倍的挑战。” 这个答案也算是预料之中的吧,文羽跟时优良水火不相容,她有怎么会让时优良舒心呢。 而且,今天时优良难得温顺,文羽又怎么肯放过这个报仇的机会。 时优良团了个雪兔,装在盘子里端来给文羽,文羽立刻又吩咐他:“我有点饿了,你去厨房给我做点吃的来。” 阿姨应该出去买菜了,文羽这么做,当然就是让时优良做饭给她吃。 这么说的时候,文羽已经准备好跟时优良大动干戈。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今天的时优良是一只温顺的小绵羊,温顺的让人觉得恶心。他朝文羽轻轻的笑了笑,就去给她做吃的去了。 文羽也有点吃惊,但立刻就决定仗势欺人,朝时优良喊:“做得不好吃本小姐可不吃。” 时优良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停顿什么的,就这样去了厨房。 文羽杵着下巴,问陈雅:“你昨晚是不是钻他房里去了,一夜笙歌,灵魂被封印在美好的世界里没有回来。” 陈雅担心时优良,没有跟文羽调侃,说了句:“我去看看。”就朝竖书房外面去。 文羽叫住她:“不建议哦,你要想,或许他这么听话,也有想要单独呆着的原因,或者说,他想要再看书之外做些事情来转移注意力,如果有个人在旁边的话,或许会觉得讨厌也说不定。” 这种可能不是没有,去还是不去,立刻就难倒了陈雅。 文羽看穿了她的心思,过来跟她勾肩搭背:“你要是答应我一个要求,我就得带你去机要室,厨房里有监控,他在厨房干什么机要室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陈雅很犹豫,从监控里看,简直就像是偷窥一样,实在是太有失礼貌了。 文羽诱惑她:“要快点决定哦,不然的话,你会错失一个绝佳的机会的。” 终于还是输给了自己,陈雅问文羽:“什么要求?” “我去你家过年吧。” 文羽的这个要求,吓到了陈雅,立刻拒绝了她:“这不行,绝对不行的,不说别的,你爸爸和姐姐就不可能同意。” 文羽说:“所以这是我的要求,你要悄悄的带着我私奔。” 陈雅拒绝她:“绝对不行,你姐姐要是知道的,会杀了我的。” 文羽切一声,才又说:“好了,如果老爸老姐都同意,你就带我私奔,这总可以了吧。” 如果监护人同意,陈雅觉得让文羽在她家里过年也是可以的,就答应了:“这样的话就行,不过我要先说啊,你不可以捣乱,也不能讲歪理。” 以陈雅来看,文羽是绝对不会那么老实的。这个古灵精怪邪气冲天的姑娘,是绝对不会走寻常路的,不知道会耍什么样的花招给她找什么样的麻烦。 自己在别人眼里是个什么样的麻烦人物,文羽是知道的,她也不在意这个问题,跟文林夕调侃:“走吧,我带你去看你心爱的胡萝卜是怎么做饭的。” 陈雅的小脸立刻羞红。这样的话,半个月之前她还听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是现在,已经是耳熟能详。 这当然都是文羽的功劳,这半个月来她跟文羽在一起,可谓是把前半生没有经历过的女生之间的悄悄话都给补起来了。 机要室,文羽放大了厨房的监控。 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时优良在很正常的做东西,从准备的材料来看,应该是要做蛋挞什么的。 望着时优良很得心应手的样子,陈雅小声感叹:“他还有这样的技能吗?我还以为应该是不沾烟火气的呢!” “是不是觉得更加有魅力了,学术上的天才,还会做饭,简直是完美男人的不二人选。如果说刺客的心情,那就是:要是能让他做给我吃一辈子就好了。” 文羽十分小女生的说出了陈雅的心思,陈雅羞涩的不敢说话。 陈雅和是有同时担任文羽的家教,在面对文羽的时候,两个人完全是相反的,陈雅温柔耐心,加上文羽有心要跟时优良作对,所以就跟陈雅比较亲近。 开始的时候还只是为了跟时优良作对,但现在,两个人已经是真正的好朋友了。 文羽是个很调皮的姑娘,是个绝对的损友,经常让陈雅羞红了脸,并以此为乐。在枯燥的学习生活中,欺负陈雅算是她的一向乐趣。 大概是因为时优良一直没有教她学习,所以文羽处于种种原因,在跟陈雅打闹的时候,已经开始了学习。 她很聪明,课本上的东西都是一点即通,学习进度很快。 陈雅望着监控里的时优良,事情很复杂,看上去他只是在认真的做饭,可是联系他一早上的反应,实在是太不正常了。 要说她有多担忧,看她眼中的泪珠儿就知道了。如果不是因为文羽就在旁边,她或许真的会担心的哭出来。 文羽的手搭在陈雅肩膀上,先是让她安心,才又调侃她:“我知道你现在的心情。” 陈雅没有接话,文羽继续说:“红楼梦里有这样一句: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欲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 文羽坏坏的笑着。陈雅无视了她的调侃。该怎么说呢?她是对的,可是陈雅觉得自己的心情应该不是这样。她说错了?陈雅又觉得其实也没错,自己就是在空叹这份奇缘。 126时优良和文羽的关系缓和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陈雅不敢面对这个话题,不敢面对自己的空叹。 文羽当然是看不出来的,就连这首诗,也只是觉得用在这里刚好而已,讲了什么她不知道。 不过,有一点她是明白的,那就是陈雅跟姐姐都喜欢这个不知道哪里能让人喜欢的男生。在文羽看来,时优良简直不要太差劲,贪财厚脸皮就算了,还没有风度,只能用‘百无一是’来形容。 她希望陈雅能够在这场争夺中获胜,到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只是她不想跟时优良共处。想到如果姐姐跟他在一起,自己的余生都要面对这个没风度的男人,文羽觉得活着已经没有意义了。 可是呢,这事也不是她能够决定的,从她这些天的观察来看,不论是姐姐还是陈雅,都不是时优良喜欢的人。 当然,文羽并不知道东琳的存在,在文羽看来,只是时优良天生就是个混蛋,所以面对两个大美女也没有动心罢了。 文羽拍了拍陈雅的肩膀:“应该是看不到什么好东西了,回去吧。” 陈雅虽然想要继续看,但她也知道这样是不好的,就跟文羽回到了书房。 书房里,文羽问陈雅:“说起来,只听你们没完没了的说那家伙如何的天才,有没有他的作品给我看。” 陈雅拿出成绩单递给文羽:“看,第一名。” 文羽看得很仔细,想要从中找出破绽。奈何这只是一张数据表,一眼就能看到所有的东西。 就在她要放弃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点小秘密,问陈雅:“这家伙的写作水平也很高吧,有没有他的作品给我看看。” 陈雅望着文羽:“你今天怎么对他这么感兴趣?” 文羽邪笑:“那家伙今天特别好欺负的样子,不趁机欺负,对不起我小魔女的名号。” 陈雅虽然不愿意,但她更不愿意文羽和时优良这样一直互掐下去。拿出一本杂志给文羽:“我们学校的校刊,上面有他的文章。” 文羽跟陈雅打趣:“爱情很悬哦,收藏了有他发表的文章的刊物。青春的味道啊。” 陈雅没有跟文羽调侃,她说不过文羽,就只能任由她‘欺负’。 文羽也觉得无聊,就不在调侃陈雅,选个舒服的姿势坐下来,翻开了杂志。 这种杂志她是不喜欢看的,顺着目录翻到了时优良的文章: 你只是还放不下你的骄傲。 但这没什么,在这个年龄我们必须骄傲,因为年轻就是资本,年轻就应该肆无忌惮,娘亲,就应该让傲气长在每一寸肌肤利!带着一身的傲骨去经历失败,经历痛苦和危亡。经历的风雨世事的打磨,寻找道停泊的港湾。 要说最怕什么,我说最怕惊慌失措。 耐心一点,看远一些,所有的事情最终都会有一个答案;不要害怕那个答案不是你想要的,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总需要一些磨难。 今天,我们的磨难已经来了,也或许,昨天或者更早之前它就已经来了,只是我们在今天露出了破绽而已,只是我们今天才给了它可乘之机而已。 钟点工按小时收费,工薪阶层按月领新,中产阶级按年获酬;企业家需要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但是他们却是整个生产环节最大的受益者。 不要你现在拥有一切,更不要害怕你现在失去了一切。因为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什么都没有的人,才能放手拼搏,在这个年龄,关键的从来不是有什么,而是你自己希望未来的你是什么样,并为之去努力。 人的一生,总有一些东西会离去,总要学会慢慢放下。只有历经磨难,才会成长,没有痛过,又怎么能更加好的享受舒适的生活。 我欣赏那句“人生还长,说不定未来谁辉煌”,希望你们也同样如此。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千古来的训诫,自然是有它的道理的。 人生不如意者十有八九。苦难是一笔财富,它能为你铸造很好的船舶和更温暖的家。 有人曾说“比你有条件做这件事的人有很多,但是比你更想做好这件事的只有你一个”,破釜沉舟、卧薪尝胆,没什么大不了。 你的目标就是最好的伴侣,与它相伴风雨兼程,把终点当做婚礼的殿堂,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你的脚步。“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不要在未来的有一天为今天的不努力后悔,人生是一张单程票,没有机会可以重来,真有,那是下一世的事。 亦不要今朝有酒今朝醉。“会当击水三千里,自信人生两百年”,眼界在哪里,人生就在那里,生命的高度,就在那里。 人之所以有两只耳朵两只眼睛,却只有一个嘴巴,就是要告诉人们要多看多听少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迷茫的时候不妨去听一些成功者的讲述,“一将功成万骨枯”,他们能成功,也是踩着无数失败者的尸体走到今天,他们将自己的经验分享出来,那我们就应该从他们的经验里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并将之提炼出来,使自己的路走得更加平稳。 你需要有自己的经历,走一段路,实现不一般的精彩,但是事物从来不是孤立的,相互之间的联系决定了谁能够把前人的经验用的更加得当,谁就能更快到达终点。 我们在进行一次长跑,这是一场比耐力、速度、眼界和战略等的比赛。 开始的第一未必一直是第一,不要因为落下的太多就恐慌,要“比兔子更快,又要比乌龟更耐跑”。冬天里生存是困难的,但是当冬天来临时我就特别的兴奋,因为我知道在这个冬天,有许多对手会死去,当冬天过后,只要我不死,我就更加强壮。 即使我扛不过去,哪怕是跪着,我也要成为最后一个倒下的。这就是我对你们的要求,唯一的要求。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每一个角落,都会有不一样的风景,精彩在这里绽放,我想我应该去追寻,我已经八十多岁,人生不可能有第二个八十多岁,今天的我,回想起过去有很多辛酸,却从无悔恨,我不想我的子孙后代,在我这个年纪回想过去有悔恨,你们应该回想的,是我多么拼命的生活。 “快乐工作,拼命生活”。不去冒险的人生不值得回忆,不拼命不值得拥有年轻,十七八岁的你做着八十岁都能做的事,你可曾听见生命在抗议!拿着微不足道的成绩炫耀,来满足你那空虚孤寂的心灵,你有什么资格去羡慕别人的成功。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经历过,才会真正的明白,“要么不开始,要么坚持到底”,成功的路上,从来都不缺少努力的人,成功的大门,从来不拒绝努力的人,关键就在于你是不是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你是不是想比大多数人更加优秀。 “行者无疆”,努力从来没有尽头,没有最努力,只有更加好。付出与收获不见得就是正比,但是不付出一定不会有收获,不努力一定不会有成果。 害怕付出的人,不愿意给与的人,一辈子就在自己编织的笼子里守着自己积攒的微不足道的成果,总也在羡慕别人的成功。 互赢才是人生的最佳模式,没必要一定要拼个你死我活。懂得分享成果的人,他的人生会更加成功。 “别低头,皇冠会掉”,当放弃努力的时候,最好的东西就已经被别人带走。 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只要你足够努力,所有的一切都会为你敞开一扇门。 没有不精彩的人生,只有不努力的自己,机会每天都在你的身边飞来飞去,看你抓不抓得住。 可能一次会抓住很多机会,但是物极必反,欲速则不达,你要学会适当的选择放弃,选择一个最适合你的坚持到最后。 一次只抓一只兔子,好的东西太多,很多时候让我们眼花缭乱,如果你想要大小通吃,那你就已经输了,同时抓很多只兔子,最后只会得不偿失,一只也抓不到。 面对如此境况,我的意见是“让别人去猎杀鲨鱼吧,我们只抓小虾米”,好的东西、大的东西让给别人吧,我把那些别人不看好的组织起来,我相信“好虎敌不过群狼,蚂蚁能杀死大象”。 “大家都看到的一定轮不到我去做,比我有能力的人早就去做了。我要做的是没有人做的那一部分。哪里有抱怨,哪里就有机会”。 你死我活的争斗最终会导致谁都得不到好处,一起死吧。 蛋糕是有限的,每个人得到蛋糕的机会都是相等到的,但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蛋糕,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在同样的努力向蛋糕奔跑。 要想吃到更多的蛋糕,大家就要合作,把蛋糕做大,每个人的一份也就更多了。信息时代的特点就是以小博大、以快打慢、以多欺少,个人能力再强,你始终打不过团队;规模的优势已经减弱,信息通达度和传播速度的优势明显增强。团队的优势明显增强。 127时优良和文羽的关系缓和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买方市场的确立使得对商家的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成为企业的生命线之一,客户关系与产品核心技术被放在同等的地位。 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会使生存面临危机。信息病毒式传播是这个时代的优点,也是这个时代最可怕的一面,任何人的任何一个动作,都可能被地球的每一位居民所认知,我们如同生活在聚光灯之下。 但这也是我们的机会,因为信息的公开,每个人的信息趋向同质,更加是考验个人实力的时候。 可怕的不是冬天的寒冷,而是春天的繁荣。 春天的时候,大家都沉浸再美好里,都在狂欢,忘记了灾难就在旁边,一旦灾难降临,就会措手不及,更甚者反应都忘记,还来不及眨眼就被淹没在灾难里。” 我们都可以是非常优秀的企业家,但未必能成为优秀的实业家,很多时候,人心实在太难满足了,硬要一口吃掉所有的东西,那是行不通的。 世界往往变得很快,你们应该也有感觉,今天的我们已经跟不上脚步,哪怕我们都还这么年轻,十五六岁的年纪,却已经跟五六岁的孩子有了代沟。 这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实在是一件很难接受的事情。但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因为这不仅意味着我们长大了,更意味着我们拥有了曾经羡慕的能力和经验,我们正在朝着人生的更高点攀登。 如果人生是一座山的话,我们已经在登山的路上了,不论你是否已经准备好,都已经没有停留和回头的时间。能做的,只有努力的向前而已。 从此时起,全力攀登。 文羽看完,不屑的切一声:“十六岁的年纪,写出六十岁的东西,果然是个变态。” 在她看文章的时候,时优良已经做了吃的端上来,站在她后面说:“换句话说,你也觉得这篇文章其实还好。” 文羽反手就把杂志给他扔过去。 时优良侧身躲开,把蛋挞放在她面前:“请。” 只说了这么一个字,就去沙发上坐下来,拿起那本之前没看完的书。 文羽叫他:“既然是你做的,本小姐也特别允许你上桌子来。” 时优良说:“我在里面放了毒,所以我不吃。” 文羽拿起蛋挞,过去时优良跟前,张大嘴巴一口吃下去,得意的炫耀说:“看见没有,本小姐吃了你下毒的食物,但是一点事也没有,本小姐跟你不同,是百毒不侵的。” 时优良别开脸,转个方向不理她,文羽就再次跑到她前面,继续挑逗。 来来回回好几次之后,时优良瞪了她一眼,合起书躺在沙发上,闭上眼睛随她去闹。 如果是平时,时优良应该已经发火了,今天这么反常,让文羽都有点担心他了。 不过,文羽也没有放弃这个机会,去卫生间接了杯水泼她身上,得意的挑衅:“怎么样,很舒服吧,本小姐亲自打水给你洗澡。” 时优良起身。文羽以为要挨揍了,做好了挨揍的准备。 然而时优良只是从她旁边过去,回房间了。 文羽楞了一下,望向陈雅:“你看见了吗?那家伙坏了。” 陈雅望着时优良的背影,心里充满了疑惑和担忧。 文羽咬咬牙,又追了上去。但是,时优良反锁门了。 文羽用力踢了一脚,叫道:“开门,这里是我家,我告诉你,我有权利在这里做任何事,你要是不开门我就破门而入了。” 陈雅终于看不小区了,拉住文羽:“算了,他可能真的心情很坏,就当是我求你的,不要跟他做对了。” 时优良这个样子,文羽也有些担心,陈雅拉着她,她也就顺势走了。 书房里,将陈雅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文羽告诉她说:“你给我姐打个电话,她可能知道些什么。” 陈雅拿出手机拨了号,立刻又挂了,跟文羽说:“算了,他不愿意说的事情,还是不要八婆了。” 明明很想知道却要忍着,文羽看着都累,长叹一声:“你活的真累。” 陈雅笑了笑,她无法否认,自己一直活在别人的目光里,以后也将一直这样。像文羽这样的洒脱,她做不到,也没有几个能做到的。 因为这种任性的洒脱,需要太多的条件了,而她一样都没有。当然,陈雅自己也清楚,就算跟文羽有一样的条件,她也没有办法像文羽一样洒脱。 世上有太多束缚人心的东西,而这所有的一切里面,最为束缚人心的,也正是人心。 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被自己设定的条条框框给限定住的。这便不是坏事,因为所有人都是这样。反倒是那些任性的自由,成了众矢之的。 你可以说这是一种病态的发展,但是你无法否认,这种病态对人类而言,至少对当下而言,并不是坏事。 人类之所以成为万物灵长,正是因为这些限定。 我们把这个称作社会,因为人类社会的不断成熟,才使得人类在激励的竞争中活了下来,发展壮大,而不至于灭绝。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是谁也不能否认不能打破的。 谁不承认这个道理,谁就将受到无情的惩罚。这是上天也就是自然之神的意志。 文羽喂给陈雅一口蛋挞,告诉她说:“作为朋友呢,且劝你一句,如果你已经知道了结果,就不要执着,如果知道了结果还要执着,就不顾一切,不要考虑他的心情,也不要考虑别人的心情。因为执着,本身就是罪。” 陈雅望着文羽,良久无言。好半天,只说了句:“这话真不像你说的。” 文羽翻开书推到陈雅面前:“当然,因为这本来也不是我说的,是这本书上说的。执着是罪。” 执着是罪,陈雅无法反驳,对于正在执着的她而言,这实在是太清楚不过的了。 陈雅回答文羽:“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文羽望着她:“是因为如果站在那里,就可以一直看着他了吧?” 陈雅沉默,文羽一语道出了她的心思。 文羽继续说:“如果扎根在她的身旁,生命便是安详的,而精神一定是欣喜的。一半阴凉一半阳光,是因为不论他时冷时热,都要给他最好的归宿。而且,是不求回报的,所以才沉默,以付出为骄傲。而如果他选择了离开,会看着他的背影,目送他远去。不是不依靠,而是想要被他依靠。不是不寻找,而是在陪着他寻找。” 文羽丝毫不差的解读了她的心思,陈雅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只能沉默,更加沉默。 文羽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继续说:“你见或者不见,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的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喜欢。这是我理解的爱情,而非站成一棵树。” 陈雅依旧沉默。 文羽说:“常常看到说:爱是付出,而不是占有。但是,付出何尝不是另一种占有。谁敢说,他付出的时候是不求回报的。既然是期待回报的,那也是一种占有。 而且,我觉得这种占有跟明面上的占有是没有区别的。因为不论对方是何种选择,两个人之间都存在一条关系线。” 陈雅不想再听着文羽说下去,因为她觉得文羽说的实在太有道理了,继续听下去的话,自己真的会动摇的。 陈雅开口打断文羽:“你的爱情,有很深很独特的见解呢!” 文羽回答:“因为我跟你不一样,我有男朋友。而且,我绝对不会因为男朋友离开我或者爱上别的女人就觉得难过,因为我本来也不爱她,在这个世上,我最爱的人是我自己。” 陈雅尴尬的苦涩的笑着,除了这个表情,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露出别的什么表情。 文羽看到了陈雅的表情,知道她的心里不好受,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孩子,早点看清现实对你不是坏事,对别人不要那么好,也不要那么坏。适可而止,这才是人生在世活得舒服的真理。” 被一个比自己小两三岁的人教育,陈雅觉得很难为情,可是文羽对世事的看法,让她实在汗颜。 她终于选择了放弃思考,跟文羽说:“我要睡一会,你有什么事就叫我。” 没有等文羽说话,陈雅就回去房间。 文羽也没有要拦着她的意思,半个月来,她一直生活在时优良和陈雅的监视之下。正好,趁着这两人心情都不太好,就难得的放飞自我。 文羽几口吃了蛋挞,换了一身轻简的衣服出门。 陈雅躺在床上,脑子里乱糟糟的,想了很多事情,但没有把一件事想明白。她什么也想不明白,真恨不得多长几个脑袋。 128文羽的请求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盯着纯白的天花板,陈雅的眼睛眨也不眨。脑子里在想什么,她自己也说不准,只是那种乱糟糟的感觉,已经差不多要把她折磨疯了。 可是即便这样,她还是没有停下思考。一方面是她无法停下来,一方面也是她不想停下来。她很害怕,害怕停止思考,就永远也找不到答案了。 可是继续思考就会有答案吗?陈雅也不觉得。很多事情,是不会有答案的,每个人的答案都是不一样的,就算是同一个人,不同的时候也会有不同的答案。 这正是现实的悲哀之处。 自从遇见时优良,陈雅就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不管做什么都会自然而然的想到他。 她不讨厌这种感觉,只是讨厌自己,讨厌自己连喜欢都不敢说出口。偶尔的时候也会怪时优良,为什么没有察觉到她的心意。 时间一点一滴的从指间溜走,一秒两秒成了过去。永远也回不到从前。 不知道过了多久,陈雅终于停止了胡思乱想。 躺在床上,忽然意识到自己原来是这样的傻,会为了这种事情上神不已。 但是她也知道,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今后的日子里,她会无数次的重复这样的状态。 只要她还活着,这样的自己就绝对不会消失。 陈雅很明白,就是她自己。纠结,矛盾,胆小;可是就是这样的自己,她也是很喜欢的,她觉得自己很好,至少,有一个喜欢的人,得到了不错的成绩。 她对自己的一切都很满意。 当她这么想的时候,又不禁要问自己:“我真的对自己很满意了吗?还是只是安慰了自己而已?” 这一天,陈雅一直躺在床上,遭受前所未有的煎熬。 时优良也一直把自己管子屋子里。 文羽出去疯了一天,赶在老爸老姐回来之前又乖乖的坐在书桌前。文林夕父女回来的时候,似乎一切都很正常。 腊月二十五,大雪纷飞。一大早的时间,文羽叫陈雅:“帮我个忙呗!” 陈雅点头:“什么事?” 文羽说:“你去给那家伙说说,我们学习要办联欢会,我们班需要一个外援,让他给帮忙。” 陈雅看向时优良,他的心情似乎还很坏,独自在沙发上看书。 如果去跟时优良说,他应该是会答应的。但陈雅觉得这是个机会,如果自己就这样去说了,实在是太浪费了,跟文羽说:“这个我不能帮你,要你自己去跟他说。” 文羽当然明白陈雅的意思,不屑的切一声,过去时优良身后喊他:“喂,本小姐有事要你做。” “你这是求人的态度吗?” 时优良的声音很冷,听不出半点感情,甚至听不出半点人情。 文羽有求于人,也不敢太过分了,但她也不愿意低头,只是缓和了一些语气告诉时优良:“我们学校要去敬老院办联欢会,需要一个外援,有时间吗?” 时优良点了点头:“什么时候?” 他这么轻易就答应了,文羽很意外,不过也没有时间给她多想,叫时优良:“现在就走。” 去学校的路上,文羽叮嘱时优良:“听好了,剧本是我们班小才女写的,她是我们学校最有才华的女生,不管你喜不喜欢,你都只能夸,不能提意见。” 时优良仰靠着休息,压根不理她。文羽气得想打人,攥紧拳头对准了时优良的脸,小半天才把怒气压下去。 学校教师,文羽过去一个很文静的女孩子身边:“才女,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大帅哥,来拿剧本的。” 她的脸上飞舞着气色彩虹,让任何人看了都觉得她跟时优良的关系绝不简单。 这算是文羽恶搞的一环,故意要让时优良跟她传出流言。 女孩抬起头看一眼时优良,很礼貌地打招呼:“学长好。”有些害羞,又低下头去在书桌里面翻找。 文羽蒙住时优良的眼睛,不高兴的责怪他:“收起你禽兽的眼光,我们才女是很单纯的,不可以被你看。” 她的这个举动,让全班一片哗然,时优良没有反抗也没有认同,就随她怎么高兴。 听见她们打闹,女孩抬起头来,在她的眼里,时优良应该是文羽的男朋友,两人也算是郎才女貌。羞红着脸,把剧本递给时优良:“请多指教。” 时优良接过来,问她:“你们平时在哪排练的,都什么时间?” “晚上放学之后在教室里。” “好,我晚上过来跟你们排练。” “我能来吗?”文羽立刻跑出来,想要参加这一个貌似很好玩的活动。她真正觉得好玩的当然不是联欢会,而是让人误会跟时优良是情侣。 时优良觉得文羽玩得有些过分了,皱了皱眉,想了想,她也算是这个班的一份子,把她剥离确实不好,问那个女生:“你们最近有什么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卷子可以给我一张吗?” 听见时优良开口,文羽就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赶紧对给那个才女投出求救的目光,希望她不要拿出一份难到天际的试卷来。 两个都不能得罪,很为难,手伸在书桌里,不敢拿出里面的东西。 时优良转身看着齐司雅,叹气说:“好像没有。”文羽还来不及高兴,又听见他说:“那我去买一份好了。” 时优良去买,谁知道他会不会故意为难她,文羽可不想赌,赶紧跟女生合谋:“才女,一定有的,你再仔细找找。” 女生拿出一份试卷:“这是前几天发下来的模拟卷,老师说跟中考卷差不多。” 时优良拿过来看了,递给文羽:“距离上课还有大概两个小时,给你一个半小时,这份文综卷超过一百八十分的话元旦之前的五点钟之后就放你的假,否则你就只能等元旦当天来做观众了。” 时优良的的脸上没有任何得意或者别的神情,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文羽猜不透,猜不透这个男生在想什么,也猜不透他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心不甘情不愿的接过卷子,跟才女借了支笔回去那个空了很久的位置。 才女看一眼时优良,红着脸:“学长好,我叫林梦。” 简单认识之后,时优良指着文羽开口道:“你帮我看一下,我离开几分钟。” 林梦同意了,等时优良出去,立刻拿出另一份卷子跑过去文羽身边递给她:“快点,先抄选择题。” 感动的差点哭起来,不过她没有那个时间,拿过来飞快的把选项写上去。又开始看后面的题,她的记忆力很好,看一遍先记得大概,等时优良回来之后在当他的面答题,显得真实一些。 时优良出去十几分钟回来,在他进门之前,林梦把卷子扯了藏在身后,假装在监视文羽,又假装给时优良让位置不动声色的把卷子放回去书桌里面。 有了林梦的帮助,文羽赶在九十分钟之内把试卷完成,得意的递给时优良:“你可不许反悔啊,我一定有一百八十分的。” 跟林梦要了答案对照,啧啧称奇:“选择题全队,至少能考两百七,文羽,看不出来你是个天才啊。不过这一题我不太懂,你给我说道说道。”卷子放在她面前随便指一题。 文羽知道事情败露,但死猪不怕开水烫,看着答案,胡编乱造说了一通,能对上一半也就是过关了。 虽然她一点信心没有,但时优良很满意,告诉她:“真有本事,胡编乱造还能脸不红心不跳说完,就凭这点我就服了。” 看着林梦:“是不是有个成语叫做众望所归,形容我很恰当吧。” 林梦脸红的像火烧云,起身鞠躬道歉:“对不起学长,我让你所托非人非常抱歉,但是我们都希望文羽能参演。” 文羽过来,两人并肩而立,道歉:“我知道错了,我考不上一百八,我会回去好好学的。”文羽能这么老实的道歉,当然不是真心的,她的余光瞟着时优良,看他到底要搞什么花样。 “学长,你就让文羽来参演吧,我写剧本的时候就是参照她写的,别人肯定演不出那种效果来。”林梦跟着求情,时优良似乎没有拒绝的理由。或者说,他是希望文羽能参加的。对时优良而言,能够让文羽乖一点就已经很好了,哪怕她丝毫没有要学乖的意思。 时优良过去跟文羽同桌坐下来:“跟你们老师说一声,我今天在你们班听课,希望她可以准予。” 文羽高兴地跳起来,兴奋之后跟林梦商量道:“才女,你去跟老师说好不好,如果是你开口,班主任跟科任老师应该都不会拒绝的。” 这个可真的难倒了她,有点害怕的样子:“可是我有点怕。” 文羽壮起胆,拿出二皮脸的精神,拉上林梦:“我跟你一起去,要是挨骂就骂我。” 教职员办公室,班主任见到文羽,有些意外:“不是说你被送去严训了吗,怎么突然回来了。”那意思,显然是没有扛得住被退回来了。 129晚会的准备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不过文羽不跟她理论这个,而是一脸谄媚的说:“老师,我今天想回来听课,还有一个叫时优良的,他是我的老师,也跟着监督我,你看可以吗?” 班主任答应了:“可以。你的严训导师是时优良?” 这个老师看样子认识时优良,事情好办了,文羽点头:“嗯,他跟我姐姐是好朋友,我爸妈拜托他当我的学习督导。” 看着她,有点不太敢相信的样子:“你可真是够造孽的。”抿嘴笑笑,又说道:“他可真是够造孽的。去告诉他我是你班主任。” 林梦跟文羽从办公室出来,拍着胸脯:“紧张死我了,还好老师为人和善。” 林梦跟在后面脚都在发抖:“我才紧张呢,一句话都不敢说。” 文羽回到教室,特别高兴的跟时优良说:“老师答应了,对了,她让你去办公室。” 对于她们班主任也是她初中班主任,时优良早就知道,不过他倒是没想到班主任会想要见他。初中的时候他可是给她找了不少麻烦事。属于让班主任很无奈的一类学生。 时优良出去了,文羽赶紧跑过去问林梦:“下午都有什么课?” 有些惊讶的看着她:“你不会真的被抓去严训了吧,我记得以前你上课都是一本杂志就完了的。” 这就让人不高兴了,看一眼门外,确定时优良已经走了,才跟林梦说:“当然是真的,他可严格了,我爸妈都没打过我,他上课第一天就打了我手心,第二天都没消肿。” 再次往门口偷看确定时优良没在,脱下手套给林梦看,一脸求关心求抱抱的模样给她说:“这是上次试卷不及格打的,出血了,他都没哄我,打完扔了尺子就走。好像挨打的是他一样,我事后还得给他道歉。” 这些事当然不全是真的,时优良打了文羽是真的,只不过不是因为学习上的事情,而是因为文羽总找茬。 林梦确实被吓到了,敢打文羽,看来时优良来路不小,而且是绝对的一手遮天的霸道总裁,不禁对文羽请他出场的做法产生了怀疑。都不敢看她的眼神,感叹道:“难怪你这么怕他,真狠心。” 文羽使劲点头,跟林梦叫苦:“就是就是,跟你说,两个月来我今天第一次离开家,其余时间都被关在书房,要是有什么做不好,下场惨不忍睹。” 林梦毫不怀疑,就凭能让文羽听话这一点,就说明尤许有超乎常人的手段。 但文羽会乖乖服从吗?她认识的文羽不会,很好奇两人都发生了什么,问她:“你那是怎么回敬他的?” 文羽趴在桌子上,可怜兮兮的摇头:“不敢,这家伙跟学校的老师可不一样,是真的敢揍我。” 林梦看着她,几秒之后突然笑了。 文羽认输:“好了,我承认,我害怕他不是因为他敢揍我,是有别的原因。” 具体是什么原因,林梦没问。刚刚进来的时候,她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 爱得小心翼翼,这跟文羽比较符合,对于她喜欢的东西,她总是小心翼翼的保护起来。她们是好朋友,她了解文羽,拍着她的肩膀:“现在相信我说的了吧,上天是公平的,你曾经毁了的东西,早晚都会还回去。” 文羽白她一眼,小声骂道:“你就幸灾乐祸吧,早晚有一天报应也会落到你头上。” 两人聊到上课的时间,时优良跟班主任一起进来。 原本来旁听的时优良被班主任拉过来讲考试心得,是的,关于如何考高分的心得,当年他在学校逃课打架没有一样缺席,可仍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直通本校。所以一定有什么秘诀,这就是老师的看法。 把班上的学生扔给时优良,老师就离开了,大概是担心她在的话时优良不好讲吧,毕竟,她自己的学生什么样她知道。 时优良在热烈的掌声中走上讲台,所有学生中文羽最为高兴,毕竟,时优良是为了她才来的。至少别人是这么看的。文羽什么都不缺,唯独缺一些精神上的成就,而时优良刚好就给了她。这种感觉,比姐姐给的更让她自豪。 可是这件事把时优良难住了,要说问他有什么诀窍,他只有一句我很聪明或者我运气好,但这样的话显然是不能在讲台上说的。 可是,时优良就是时优良,脸部红心不跳的站在讲台上,开口道:“我来讲这个问题不具有说服力,毕竟,你们中一部分人可能认出我就是贴在宣传栏上的那个时优良,另外的人可能压根都不知道宣传栏上有个时优良,所以,关于如何考高分,不如先请学习委员来说,我听了之后如果能买塞顿开,就补上自己的意见。大家掌声有请学习委员” 林梦站起来,有些不开心的样子:“学长,你就不要谦虚了,我们常常听老师提起你,听说你在国一是当之不让的天才,很多老师都称赞你的聪明才智。” 刚刚怎么没发现这姑娘还有这本事,但看到文羽在下面得意的笑就知道了,是她在一旁捣乱,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时优良笑笑,竖起大拇指给她的言辞点赞,不过还是没有放过她:“进入高中之后,很多东西早都忘了,一时间是真的不知道讲什么,这样吧,这节课你先讲,让我想想。”没有给她拒绝的机会,煽动班上的同学:“同学们如果觉得行,以最热烈的掌声请我们的学习委员上来。” 班上的同学特别热情,林梦看着文羽,这个幕后推手此时也只能表示无奈,毕竟,如果真的要说跟时优良耍心机,她还真的没那个胆量,一场必输的战争,还是不要挣扎了。 林梦不太情愿的上来,跟时优良说道:“学长,那你晚上可以请学姐一起过来吗?” “这个恐怕不行。我跟她熟悉是一回事,请她来就不是简单的了。你们想见她的话,让文羽去开口就好了,她们是姐妹。” 既然这样,那就没办法了,林梦站在讲台上,羞红了脸庞,在同学们的催促下,她终于开口:“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答题,但就是这个写字上,你们会的部分一定要工整,让老师看一眼就想继续看,没有把握的部分相信自己的第一感觉,不要随便改,实在不会的就把字写差一点,也不要太差,总之让老师不想看下去,又不会觉得你在敷衍。” 一片掌声中,林梦继续说道:“文科就这样,印象分比例很重,另外的话文综的卷子大家尽量做的快一点,然后回来看选择题,这是最拉分的地方。” “我插一句,选择题的地方大家肯定都常用到排除法,也肯定都遇到排除两个剩两个二选一的情况,这时候我建议大家再去看题目,有句话叫做‘书读百遍’,可能多看几遍题目就会发现其中一些隐藏的比较深的词,能够守得云开见月明也未可知。” 时优良插一句,林梦干脆推到一边,有要下去的态势,不过没有如愿,被时优良叫回来:“你继续。” 很不乐意:“学长,老师让你给我们讲的,我的方法,大家早都知道的了。” 这时候,大部分人都站在林梦一边,让时优良讲。这是当然的,林梦虽然也很聪明,成绩也是拔尖的。可是林梦是他们的同班同学,有什么问题什么时候都能请教。 时优良则不同,他是来支援的,晚会之后就不会再见了,不趁机问清楚,就会错失跟传说中的天才讨教的机会。 这是人类社会自有史以来的习惯和弊端。和强者联盟,是所有正常人都会做的选择。 盛情难却,时优良也只好开口:“好吧,那我就说一点自己的心得,不过我觉得我要说的你们肯定都是已经知道的。” 让林梦回去位子上,时优良讲到:“我先说说后面的简答题吧;从名字上就该知道,简答题嘛,肯定是答案要简单易懂,用最简单的词组把问题说清,多了,太罗嗦,老师直接给你中评,少了,说得不够清楚,肯定也拿不到高分。这就是国文的魅力了,一定要学会用最简洁的语言完成答题。” 停下来看了听讲的学生,大家都很认真,就继续道:“但国文这个东西是需要长期积累的,所以底子差的同学我现在也不建议你们去学了,借高分同学的卷子来看看他的答题模式和词组模式是可以的,不过不要硬去模仿,这个时候要是丢了自己的又学不会别人的,那可是很麻烦的事情。” 有个同学举手,问道:“学长,我作文特别差,跟我同一分数阶段的同学作文一般都要比我高出五六分甚至十几分,这该怎么补?” 真是个难题,时优良暗自呼口气:“可以把你的卷子给我看看吗?” 那个同学把卷子递上来,时优良花费两三分钟看了,问她:“有老师骂了你你会哭吗?” 不明白为什么这么问,有些不好意思,小声回答:“会。” 130那个剧本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很诚实,说明你还是很感性的,感性的女生很美,跟你的字一样,不过感性过了头的女生,就是美中不足;恕我直言,你的作文呢不太像一个初中生写的,更像是或者童话故事。这样的文章说是好,但对于阅卷老师来说,很难找到美感,说是不好,但这也确实是一项很好的才华。所以,你自己认真的思考一下。” 看着她几秒钟,觉得她能接受,才敢继续道:“初中生的作文,应该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步入艺术创造阶段,而艺术呢,也有写意写实之分,不论写实写意,我都不建议大家用第一人称来写,除非你有十分的把握用第一人称能更好。” 女生羞红脸蛋,继续问:“那我应该怎么写?” “你借高分同学的看一下。” 更加害羞,低下头回答:“我借了,可是还是不知道我的作文跟她们的差在哪。” 这就难到时优良了,拿起她的卷子又看了一遍,回答她:“这样吧,你把卷子拿给林梦同学看,听听她的说法,还是不信就去找你们国文老师,他一定知道。” 女生哦一声,道了谢坐下。 另外又有几个人举手,刚刚的是女生,时优良这次挑了个男生起来。他问道:“我平时考试成绩不差,可每到统考就不行了,但仔细比对,答题似乎没什么问题,学长,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似乎觉得不妥,又补充道:“我没作弊。” 时优良要了他的试卷,告诉他:“是你的字吧,比较写意,考试的时候还是写楷体,越想越好。” 这么一说,他就不服了:“可是老师并没有这么说,国文老师甚至觉得我的字很好看。” 时优良不否认,点头,告诉他:“好看,工整,美观之间不一定成正比的;你的字比较潦草,确实很有书法艺术美感,平时你们老师可能看惯了,所以觉得很漂亮,但是考试的时候不是你们老师改卷,问题就出来了。另外的话我猜测你分数差距大的可能主要还是文综卷,是不是。” 男生点头:“是的,国文跟数学外语并没有差很多。” “那就应该是这样的了,国文老师对书法艺术的审美肯定要超过文综老师。对文综老师而言,他们更多的是需要答案,所以你在答题的时候还是尽量写的工整。” 再一个同学被叫起来,他问道:“学长,我每次答题的时候感觉已经很全面了,可是老师一讲就会觉得‘这我知道的,当时怎么想不到呢。这个问题要怎么克服?” “这个问题不仅你有,大部分同学都有,我也有。要说要怎么克服,我的回答是克服不了,人的脑容量是有限的,尤其是在紧张的环境下,更是会诱导我们向偏激的角落。” 好像说了一堆废话,顿了顿,又说道:“这个问题必须牵扯上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不能偏科,你们应该也发现了,不偏科的同学哪怕单科成绩不行,但总分还是要高一些。为什么呢,是思维方式,不偏科的同学思考问题更加全面。平时可能没有多少差别,等考综合卷的时候差距就出来了。” 讲的口干舌燥,喝口水继续:“你们都听过政史不分家,其实所有的学科都是不能分家的,不论理科文科都一定有关联性,所以考虑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全面,遇到一个问题,不能单从本科知识去思考,而是要广角度思维,把所有相关知识调出来。” …… 这个班的学生成绩都很不错,属于尖子班,时优良又是个天才学霸,所以听他讲考试技巧大家都很认真。 一直到下午放学,还有好多同学有问题要请教,不过时优良是真的讲不动了,给他们讲这些东西,比在班上给同学讲作业可是要难了太多,经过这次,时优良也总算明白当老师有多累了。 离开教室,长呼一口气,问文羽:“这么积极的学习氛围,你是怎么混到三年的时间一样不学的?” 文羽白眼看他,非常不满:“你是想骂我富二代啃老族吧,想说我这在这个班除了占位置啥用没有!” 时优良就是这么想的,文羽的成绩,实在是差的不行,而这个班上的大部分人都是佼佼者。 “文羽可是凭本事考上的,她初中是学霸,上了高中才放飞自我的。”回答他的是林梦,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旁边来的,开心的笑着:“学长,可以一起吃饭吗?” 文羽赶紧把尤许拉到一边,离她远远地:“你要干嘛?” 林梦愣了一下,恍然大悟的样子:“我就是有些问题想请教学长,你们……?” 文羽赶紧贴上时优良,像是宣示主权一样:“正式介绍我们的关系,我男朋友时优良。” 时优良已经懒得反驳,无奈的笑笑。他无奈的样子,林梦自然是看在眼里;轻轻笑道:“这样啊,恭喜。” 这句恭喜是文羽想要的,嘿嘿的笑着:“既然是正事,可以借给你,不过你得给我保证好闺蜜的老公不可以抢。” 林梦很尴尬,跟文羽做朋友,这是常有的事。跟她保证:“我像是那种没节操的人吗,而且我还不想恋爱呢。” 听见这句话,文羽表现出安心的样子。至于她心里怎么想的,恐怕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鼓起腮帮子跟在两人后面,听他们聊那些听不懂的东西。显然,时优良的话总能给林梦惊喜,她一直在笑。文羽的心里有一股怪怪的感觉,时优良对林梦的态度,简直不要太好,反观他对自己的态度,文羽就觉得来气。不禁有有种被她抢走心爱的人的感觉,后悔刚刚答应她一起吃饭,甚至觉得当初就不应该死缠着时优良要他来元旦晚会。 可是一切都晚了,她只能在后面跟着,祈祷两人不要擦出火花。可是为什么要这么祈祷呢?她喜欢上时优良了,当然不可能,是另外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文羽还不知道。 吃饭的时候也是,她两聊得很开心,虽然都是关于这个年纪的话题,但文羽一句也插不上,因为不论是学习还是未来,她都没有一个概念,只知道她老爸会给她安排好的。 这顿饭很不开心,她还不敢有怨言,只能说是自作自受。 之后的几天,文羽晚上跟着时优良来教室,认真的背剧本、排练,在这个班两年半,第一次为班上做贡献;她特别的努力。 因为她很喜欢这出话剧,她跟时优良分别饰演男女主角。虽然结局并不美好,但那已经是后话。 元旦如期而至,他们的辛苦也终于到了搬上舞台的时候。大银幕下,一切按部就班。话剧的最后,齐司雅眼角含泪,望着远去的遥不可及的尤许说道:“如果啊,这就是我们的结局;伟大的爱情之神,请你为他再开一弓,而我,就抱着这只箭永远……永远的沉睡过去。” 她的表演赢得热烈的掌声,比所有的节目加起来还要响亮。 只是,看的人不知道演戏的人不是在演戏。小丑哭了,所有人都会笑。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晚会结束,时优良急匆匆的走了,来不及等文羽跟他说一句:“我演的这么好有没有奖励啊?”来不及等文羽跟他说一句:“你在演戏,而我,每一句都是肺腑之言。 痴痴的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再次开口:“如果啊,这就是我们的结局,伟大的爱情之神,请你为他再开一弓,而我,就抱着这只箭永远……永远的沉睡过去。” 只是,不论第一次还是这一次,她的眼睛看着的是时优良,余光却在寻找另外的东西。当然,在外人看来,她是真的在对时优良说。 剧本小心的收进包里,步伐虚浮进了卫生间,对着镜子做鬼脸:“你还是这么好看。” “心情不好吧。你跟时优良学长……?”是林梦,这些天她们三个相处的很多,发现了一些端倪。 继续龇牙咧嘴跟镜子较劲:“我喜欢的人不喜欢我……就这样!” 跟她猜的一样,只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这两人被绑在一起;不过那不是她该关心的,她需要关心的只有文羽,这个她最好的朋友:“你干嘛非他不可,他很好,但还不至于不出第二吧。” “听不懂哦,太深奥,不要欺负我土豪没文化好不好。”文羽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跟镜子划拳玩耍,故作轻松的回答林梦。 但今天,此事,林梦不想给她留面子,撕破她的伪装:“文羽,我知道你难过,你能不能跟我说实话,为什么非他不可。” 文羽顿住,十几秒后转过身来,告诉林梦:“因为我是文羽,我看上的东西一定都是我的。”脸上的表情渐渐僵硬、苦涩,眼泪夺眶而出,扑倒在林梦怀里:“可她……不是个东西。” 文羽哭了一会,拉着林梦上了教学楼顶楼。 131喜欢 和不喜欢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陪她爬上围墙,双脚悬空坐着。六层,约二十米的高度,摔下去肯定会死。林梦是比较胆小的,紧紧闭上眼睛。 文羽好像很舒服,摆动双脚,开口道:“你知道吗,那个男生很渣,我都答应乖乖学习了,他却在我埋头苦干的时候跟别的女人跑了。” 她的声音很平静,完全没有刚刚哭过的痕迹。林梦受不了了,小心翼翼的退回来,把她也拉回来。 两人趴在围墙上,八十厘米高的围墙给她安全感,问齐司雅:“即便这样你还是喜欢他?” 嘴里含着棒棒糖,一脸天真的样子,不像是在说爱人,更像是在跟别人玩一颗皮球,等传到她的手里。 林梦不能理解,她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颗心里的互动,进而才有肉体的行为。问文羽:“你真的不介意吗?不觉得恶心吗?” 齐司雅摇头:“介意;但不恶心。”把嘴里的棒棒糖塞给她,林梦吃了,她笑道:“你看,你还是吃了不是吗。并没有觉得恶心。” 林梦吐出来,干呕两声:“你能不能不要用这么恶心的比喻,以后我还怎么吃糖。” 文羽看着她,露出迷人的微笑:“我跟你不一样,没有感情洁癖;所以我可以接受,只要他抱着我的时候心里只有我就好。” 林梦并不能理解文羽事实上文羽的大部分行为她都不能理解。但能接受,她很大度,能包容一切。 跟林梦逗乐,说了一些有的没的,文羽呼口气,告诉林梦说:“其实,有两件事你猜错了。” 林梦望着文羽,问她:“什么?” 文羽再次把吃过的棒棒糖喂给林梦,她也没有犹豫就吃了。 文羽告诉林梦:“我不喜欢他,只是想要知道为什么姐姐回喜欢她而已,我喜欢的人,是这个世上最有才华的人,她拥有这个世上最美的一切。” 林梦望着文羽:“那个学长,不就是这样吗?” 文羽笑了,笑得特别的开心:“你喜欢他?” “你说过的,你喜欢的东西我不能抢,我们是闺蜜嘛。” 文羽天真的望着林梦,双眸清澈的让人怜惜,告诉她说:“嗯,我喜欢的你不能抢。但是,如果我喜欢的人看上的,我会让她去抢。” 林梦无奈的笑了:“猜不透你的心思。是玩笑还是真实?” “当然是玩笑,我们是闺蜜。” 林梦还是无奈的笑着,问她:“他呢,那个学长,是真的还是玩笑?” 文羽呼口气,回答林梦说:“也是玩笑。他是我姐姐看上的男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这次本来是想找茬的,但是失败了。” 林梦若有所思,跟文羽说:“跟学姐很配。” 文羽说:“嗯,我也这么觉得。但我不喜欢他,不喜欢他的人,他的性格,他的所有。” “你一定都没试过去了解他吧。” “没有。” “试试如何。” “为什么?” “如果那个学长被学姐抢走了,我就可以把你抢走了。” 文羽笑了,笑得很开心,回答林梦说:“这样的话,我答应你,试着跟他相处。然后,等你来把我抢走。” 林梦哈哈的笑了,笑得很夸张,也很真实。跟文羽说:“还记得吗,小学的时候。三年级,我刚刚转到班上,你是班长。 第一天,因为陌生的环境,被欺负了,我躲在厕所旁边哭。你抱着本唐诗宋词,给我读了一手《武陵春》。” 文羽点头:“风往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嗯,大概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喜欢上了李清照的诗。” “当时你问我什么意思。” “你说:不知道,读了诗心情就好了,心情好了就不哭了。” “后来我还带你去打了欺负你的男生。那才是让你心情好的原因。” “那时候是,不过后来,我觉得听了你读的诗才是让我心情真正好起来的原因。如果只是报了仇的话,可能只是一时痛快。” 文羽叹气:“那时候真好。” 林梦张开双臂:“所以,我们回到那时候吧,你是文羽,我是林梦。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读诗,心情好的时候就一起玩游戏。如果你手痒了,我就陪你打架。” 文羽拥抱林梦:“不了,我们已经长大了。只要做现在的事情就好,过去很美好,但人生是向前的。” 林梦开心极了,她觉得她的文羽又回来了,她觉得她跟文羽终于又回到了好朋友的时代了。这两年来,文羽的变化很大,她一直很担心,担心文羽不再把她当成是朋友,当心文羽会走上一条不归路。 林梦对文羽说:“今天,我为你念首诗吧。李煜的《虞美人》: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文林夕在林梦的肩上轻轻咬一口:“我觉得应该是《浪淘沙》: 往事只堪哀,对景难排。秋风庭院鲜侵阶,一任珠帘闲不卷,终日谁来?金锁已沉埋,壮气蒿莱。晚凉天净月华开。相得玉楼瑶殿影,空照秦淮。 或者是《更漏子》: 金雀钗,红粉面,花梨暂时相见。知我意,感君怜,此情须问天。香作穗,蜡成泪,还似两人心意。珊枕腻,锦裘寒,觉来更漏残。” 林梦也在文羽的肩膀上咬了一口,骂道:“你个混丫头,就不能正常点吗,总是让我担心。” 文羽得意的说:“当然不能,如果不让你担心,我们都会少一样乐趣的。” 文羽看样子已经完全忘了不开心的事情。林梦也终于放心了,问文羽:“说起来,以前我一直以为你喜欢李清照的诗,可是今天你读了两首都是李煜的诗,难道你突然喜欢男的了?” 文羽说:“首先,我不喜欢李清照的诗,也不喜欢李煜的诗。我之前读李清照的诗,是因为你喜欢,现在读李煜的诗,也是因为教我的人喜欢。” 林梦哦一声,安慰似的对文羽说:“没关系,所谓的喜欢,是你喜欢吃,但我不觉得你的吃相难看。我喜欢看书,你也不会觉得我在装淑女。” 文羽望着林梦,一脸认真的说:“我觉得你看书是在装淑女哦。” 林梦做出隐忍的神情,文羽又重复了一遍:“我觉得你看书就是在装淑女哦。” 林梦忍无可忍,对她大吼:“你知道你的吃相多难看吗,本小姐都忍你了,你还想怎样。” 文羽得意的大学:“想怎么样,当然是想你继续忍着了。除了继续忍着,你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吗?反正你又离不开我。” 林梦笑了:“嗯,所以我也继续嫌弃你的吃相,反正你又离不开我。” 两个人一齐张口咬住了对方的肩膀,渐渐的加大力度。知道对方忍不住了求饶。 是林梦先认输的,虽然两人都没有真的用力,但是文羽的吃痛能力比她强很多。这是当然的,林梦是娇柔的小公主,文羽是街头的大姐大。 对于混迹江湖已久的文羽来说,林梦的咬合甚至都算不上是疼痛。 而且,相较于林梦的咬合,文羽也真的更加用力,她的心情不大好,加上同感没有林梦那么强,自然而然的,也就更加的用力了。 林梦问文羽:“决定好了吗?” 文羽摇头:“没有,这事不着急,我还这么年轻,又这么好看,不必为了这种小事然乱心扉。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咱两好久没有看电影了。最近有什么想看的吗?” 林梦想了想,告诉文羽说:“去上网吧,我还没去过网吧呢,你带我去好不好。” 文羽拒绝:“不要,坚决不要。不准你去网吧什么的。高中毕业之前都不准。” 文羽如此坚决,林梦不大理解,问她:“为什么?” 文羽盯着林梦,十分认真的说:“你是小女神,我的小女神知道吗。我的小女神是个不战烟火气的清纯女孩,绝对不可以去那些乌烟瘴气的地方。” 林梦不满,大声反对:“不要把你的好恶强加在我身上好不好。你知道因爱之名把自己的意志灌注在别人身上,这种行为有多恶劣吗?简直是禽兽不如知不知道。” 文羽瞪大眼睛望着林梦:“难道你觉得我是个好人吗?” 林梦摇头:“不是,你是坏人,很坏很坏的那种。” “那就是了,你怎么可以希望一个坏人跟你讲道理。” 林梦忍俊不禁的笑了:“你真的是有够坏的,跟你讲道理,每每让我觉得我的智商受到了抹杀,你中有办法让我生不起气来,然后把我气得半死。” 文羽十分的得意,勾住林梦的脖子:“嗯,我每次都把你气得半死,也只会把你气得半死,如果你生命垂危,我一定比世上的任何人都要惊慌。” 听见她这么说,林梦特别的开心,跟她碰了额头:“真的吗,怎么听起来没有说服力呢。” 文羽的嘴唇凑过去。林梦惊慌的躲开了:“不要。好恶心。” 132过年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装出很委屈的样子:“不是你说没有说服力的吗,我现在就给你证明,怎么又不要了。” 林梦翻白眼:“变态。” 文羽哈哈的笑了,笑得很开心,跟林梦勾肩搭背:“走吧,去看电影,然后今晚我去你家。或者你赔我睡电影院。” “不能开房吗?” 林梦这话才说出来,立刻就后悔了,文羽一脸坏笑的盯着她:“小看你了,原来你还有这样的心思,亏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单纯的小孩子呢。” 没办法了,接下来的话不管她说什么,肯定都要被文羽压过一头,林梦只得投降:“好了,这个话题到此为止。” 文羽也就不再继续调侃她。 除夕夜,已经八点多的时间时优良才回到家里。 艾玥有些生气的说:“一个假期都不回家,过个年给你打了多少电话?领导人都没你忙。” 时优良脱了外套,在桌子边坐下来,嘿嘿笑两声:“这还真让你说对了。早上一起床就被拉去跟着干活,下午的话剧从敬老院演到孤儿院。不要说领导人,联合政府的总统都没我忙。” 他这个样子,就算继续教育也不会又用,艾玥实在懒得说了,叫时优良:“去端菜出来。” 时优良跟时辉父子二人一齐动手,把厨房里做好的菜端出来。 一家人围在桌子边,时辉问时优良:“你不是说是家教的工作吗?怎么又去敬老院演话剧了?” 时优良回答:“假期是家教的工作,但是年关里,个地方都忙得不行,就被认识的人拉去凑人数了。我想着也为社会做点贡献,也就没有拒绝。” 时辉没有追问具体的事情,只是时优良没有干伤天害理的事,时优良的生活他就不会过多的干涉。 而他相信自己的儿子,相信时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艾玥倒是有很多不满,责骂时优良:“就算是这样,你也给家里打电话啊。” 时优良低头吃饭,他不愿意跟老妈对上。天下的女人都一样,都是不讲道理的,任何想要跟女人讲道理的人,最后都一定不会有好下场。这是时优良这些年悟出来的道理。 时优良不说话,艾玥就继续说:“下次记得打电话,听见没有。” 时优良很乖的答应了,艾玥却还没有调好心情:“每次你都这么说,但是就不见你好好记住。” 时辉在一旁憋不住笑了,跟艾玥说:“这都是你给惯的,你不能怪他。小时候每次我要打他你都说小孩子不能打,暴力教育是不可取的。现在,就算你想打也不能打了。” 时优良也憋不住笑了,接时辉的话说:“没事的老妈,你要想现在打我也可以的。我还是会像小孩一样哭的,然后等你哄我。” 这对父子一向每个正经,艾玥已经习惯了,她也懒得跟他们真的生气。叫这两父子说:“吃了饭都给我出去走走,不要就在家里看书听见没有。” 时优良看向老爸,老爸也看着他。然后默契的低下头吃饭。 这个样子,显然是没有要出去的意思,艾玥给他们下了死命令:“优良,你去找东琳玩,带她去广场什么的。时辉,你跟我出去逛街,不准反驳。” 父子二人都只是点头,满脸的不情愿。 艾玥也没有问他们的意见,要依着这对父子来,这个家就只剩下书了。要说什么样的老子什么样的孩子,这对父子可是典范了。 文羽跟林梦到了电影院,除夕的电影院里,可谓人人山人海,还好文羽有她自己的渠道,不要要卖到电影票简直是痴人说梦。 望着满座的电影院,林梦问文羽:“你确定你今晚要住在电影院吗?” 文羽失落的说:“我还以为过年了,大家都在家里陪家人呢,没想到,这样的日子,电影院竟然会这么受欢迎。” 林梦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说:“虽然你的脑子不太好使,但姐姐不会抛弃你的。” 文羽怒视着林梦:“你有胆子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再说几遍也是这样。姐姐,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是土豪的,也不是每个人都跟你一样可以不计成本的。对大部分的人来说,过年是难得的休息,当然要做一些平日不会做的事情,而且,这么好的日子,带上心爱的人一起看电影,是多么美妙的事情。” 文羽切一声:“这个社会可真是病态。” 林梦叹气,牵着她的手:“好了,反正都已经来了,票也买好了,这片子我还挺喜欢的,你的抱怨就留到看完电影之后吧。” 时优良吃过饭之后就给东琳打了电话。 东琳节气电话:“怎么,没有我你的生活充满了凄凉吗?” “怎么可能,想也知道是被家里的老太婆逼着出门的。怎么样,要一起吗?” 电话里,东琳告诉时优良:“我约了别的人,你要一起去的话,也行。” 时优良虽然很不乐意,但他也真的没法待在家里,问东琳:“都有谁?我去没关系吗?” 东琳说:“还记得方妮吗?我跟她约好了去看烟花。她说她还叫了小学时候的另外几个同学,都是认识的,就看你想不想见了。” 时优良的手机有另外的电环进来,他看了一眼,告诉东琳说:“木森正在给我打电话,估计是叫我们去跟东沐姐跨年的。你怎么说?” 东琳想了想,告诉时优良说:“叫他一起过来吧,我们这边应该等不到快年,这边结束了,就去东沐姐那边。” 时优良也觉得这样可行,就答应了。 木森接通时优良的电话,打骂:“小子,你最近是不是胆子变大了,给你打了三通电话才接,想要造反吗。” 时优良呼口气:“小子,你可要想好了,接下来你要说什么,咱们都心知肚明,求人,可得有求人的态度。” 木森立刻认怂,给时优良讨好:“哥,你原谅我的年幼无知,我知道错了。” 时优良懒得跟他说这些,问他:“怎么样,要过来吗,东琳跟方妮约好了。如果你要过来的话我告诉你地址,如果不过来的话,等我们这边结束了我给你电话。” 电话里,木森惊叫:“没时间了,多一秒种都不行,现在,立刻马上到我家来。” “怎么了,你上吊的时候绳子断了?” “要真是那样就好了,刚才李可儿给我打电话,说她已经打车过来了。” “那又怎么样,反正你爸妈都在家。只要你现在溜了,他们会招待她的,而且,她来你家有什么奇怪的,就像你还不是总是找借口去东沐家。只不过可儿学妹的方式直接了一些而已。不过要我说的话,你没有理由逃离,可儿学妹那么可爱,能得到她的青睐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文林夕不禁很可爱,而且很有钱,而且她家里一定藏书万卷,而且她还是不可多得的能跟上你的话题的人。” 时优良说:“你说的都是对的,所以一大早的时间我就告诉她我去乡下爷爷奶奶那边了。” 木森愣了半拍:“你那有乡下的爷爷奶奶?” 时优良很得意的说:“是没有啊,但是我这么说,她也不可能让人去查是真是假吧。” 木森大骂:“你个混蛋,你还是人吗?有这样的好办法竟然不告诉我。” 时优良叹气,回答木森说:“你是不是脑子让骡子给踢了,这样的话,不用想也知道是假的。” 木森懒得跟他废话,命令时优良:“现在,立刻来我家,或者,我我打电话给文林夕,叫上她一起来你家。” 时优良没有选择,告诉木森说:“要我过来你家是不可能的,但是呢你可以带着李可儿过来,这边人多,你就不会那么尴尬了。” 木森长叹一声,也只能答应了。 很快,四个人在小区楼下见面了。 很快,一群人在广场上见面了。 小学时代的同学,应该没有几个愿意见到时优良的,那时候班上的小混混,全班同学没有被他欺负过的,大概也只有东琳和木森了。 虽说已经是过去的事,但谁也没有忘记。因为时优良的性格依旧让人捉摸不透。 很快,各自都到了回家的时候。剩下木森、时优良、东琳、李可儿四个人。面对着除夕夜的天,她们都心事重重。 四个人在广场上坐了一小会,木森突然说:“听说这公园里有开场子的。要不咱们去看看吧。” 另外的三个人都望着他,不敢相信的说:“木森,你是不是脑袋让冻坏了。” 木森鄙视的望了她们:“我需要一点激情的东西,而且我觉得如果是时优良的话,可以给我赢个开门红的。适可而止,也不算是坏事,你们说呢?” “我拒绝。” 时优良非常干脆的拒绝了,另外三个人却都期待的望着他,东琳说:“试试嘛,实在不行立刻就撤。” 时优良说:“你们没缺钱到需要做梦的地步吧,你们知道吗,这种东西,一旦沾上,有可能堕落的无可救药的,不要拿我的人生来当你们的赌注。” 133过年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三个人可没有征求他的意见,木森跟他勾肩搭背拉着他朝公园去:“如果真有这么一天,我会负责给你改掉烂毛病的。” 公园里,大大小小的场子不在少数,原先空置的一些屋子也被充分的利用起来。 到了人群聚集的地方,找个人堆扎进去,问了旁边的人。回答他:“炸金花,一块的注。” 时优良掏出十块钱扔下去,两个人找回来八块。 拿到牌,看一眼东琳的:“你的扔了。” 东琳就丢过去,三张牌都翻了过来,看到她的牌,池子里立刻有大半人跟着丢牌,只剩下东琳跟另外两个。另外两个不太高兴:“丢牌不能放过来,你第一次玩啊。” 东琳确实是第一次玩,跟两人道歉:“对不起,我……。” 时优良可不想让东琳给她们道歉,拿出皮夹掏出所有的现金:“没事,这不还有三个人的吗。” 都是出来玩的,当然知道他的意思,两个人不敢说话了,因为很明显,时优良手里的牌不小,而时优良的态度,就算输也输的豪气。 刚刚指责东琳的也是要先说话的人,犹豫了一下:“十块。”第二个跟着,轮到时优良:“我没零钱,加注。” 东琳知道他是在跟那两人置气,小声跟他说:“不要吧,输了挺可惜的。” 另外两个手里的牌也不小,跟了五六转,各自都扔下去两千多才罢手。 “花到国王。”第一个开了牌,第二个脸色铁青,扔了牌。时优良放开第一张:“比你大一点。”翻开剩下两张:“同花。” 那家伙脸都变了,又丢下一块钱。 时优良数回自己的本金,其余的只拿了几张零票,整数都给东琳:“省着点够玩一天的了。” 东琳高兴地拿着,一张张的数:“不,我跟着你混。” 听见她两这么高兴,木森和李可儿也凑过来,木森拿出五十递给尤许:“看起来你手气不错,我投资。” 李可儿也拿出五十:“我也投资。” 东琳看着屋里:“里面玩的好像跟外面不一样。” 是不一样,里面玩的更大,环境也更好。 池子里有人开口了:“我们这里有规矩。” 时优良打住他:“规矩我懂,赢了的三场之内不能起身。” 这样的规矩灵碟还真的不知道,不过三场而已,实在不行让时优良只下注不跟注也行。 时优良扔下去五块,找回一块:“四个人。” 发牌的人摇头:“团搞不能超过三个人。” 再找回一块,东琳先开口:“不用算我,你赢了给我就行。” 这一次时优良没有起牌,直接扔下去五块:“闷吃。” 木森拿走了李可儿的牌,一起扔了:“小孩子看看就好,不准跟牌。”李可儿不太乐意,她的牌不太差,可以跟的。不过木森发话了,也不敢违抗。 等跟注到了第二转的时候李可儿才明白厉云为什么扔她的牌,时优良闷吃,所以其余的人都要跟三倍的注,而起时优良还在加注,不停的有人扔了牌。 问木森才明白,原来什么时候开牌也是有规矩的。而这一局,第一个开牌也是在六转之后,时优良扔了五十多,其余的人是他的三倍,虽然不多,可是如果是她也是很心疼的。 不过这一局时优良输了,他的牌很小。当然,如果木森跟了也不会赢。 时优良连输五局,输了四百多起身离开,还给木森和李可儿的本金。 木森拒绝:“我还投资。”李可儿拿到钱的手有收回来,她相信木森的眼光,跟着投资下注。 东琳也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五十块:“我也跟着投资,现在你有两百块的资本了,发挥你的本事吧。” 时优良进去屋里,到桌子上跟人赌点数。 庄家看着东琳木森和李可儿:“三位如果不玩,请移步。” “这一把之后她们才决定赌不赌,发牌吧。” 他已经这么说了,也就只能发牌。 不过三个人还没有看懂时优良跟他们玩的什么,只知道这种东西电视里经常见到,至于规则是什么她们不知道,但是三个人都很揪心,因为尤许把刚刚在外面赢的钱下了一半。虽然不是很多,不过这样的玩法,看着都疼。 时优良拿到牌,面带笑意,他是最后落座的,也是最后跟庄家翻牌的。 当他自信满满的翻开后两张牌从庄家手里拿过钱的时候,东琳抱住他大大的亲了一口。 拿到钱,跟另外两个一边分红去了,完全没有要赌的意思。 接下来时优良又赢了几把,再次下注的时候,他突然收手,前面高调的他突然收手,只下了两百块。 庄家脸色突然不好看了,如他所料,但他还是赢了,另外的人都劝他说:“兄弟运气好,这么收手可惜了。” 时优良面带笑意,继续朝着最低价走。 终于,他的运气败光了,连输了六七把之后骂骂咧咧的离开。其实,他已经赢了不少。 时优良离席,另外三人立即围上来,问他接下来玩什么? 时优良四处看了,摇头说:“差不多得了,你们是真想被我打是不是。” 跟着他出来,东琳手里拿着一大把钞票,见到他们赢了钱还要往外面跑,大部分人都不理解。 不过开场的人很欢迎就是了。 出来下了几处都输,辗转几个地方,时优良终于彻底放弃了:“看来今天没得玩了,走吧。” 等走远了,李可儿才拿出兜里的钱数:“五十块换来八千四百,赚大发了。”大大的亲一口。 时优良见了,抽走两张:“高兴头过了就忘了今天的事,钱是你的了,但这种事不能学。” 李可儿高兴着,回答他:“不会的,我没有你的技术,有自知之明。”又看着东琳:“东琳学姐,你有多少。” “你的两倍还多。” “哇。”羡慕的感叹一句,又高高兴兴的:“哈哈,毕业旅行的钱够了。” 时优良望着李可儿,不解的问:“你的思维很奇怪,艺术系拔尖的学生,应该不缺钱才是。可是,这点钱为什么让你这么高兴呢。” 李可儿说:“这不一样,画画虽然也能赚很多钱,但是呢,那是自己一毛一毛的累积起来的,最重要的是,对于我而言,比这个钱更重要的,是这种激动。” 李可儿说的,时优良勉强能够理解,他也会这样,虽然是相同的东西,但是得来的途径会让人热血沸腾。 东琳把钱放进兜里,看着时优良:“不过我还不知道,原来你还有这种本事,从哪学来的?” 时优良说:“书上看来的,有段时间看了一些防骗的书,里面有涉及,然后就研究了一下。” 木森接他的话:“当时我还被他骗了不少呢。那时候,我真的以为这家伙运气无敌。” 时优良数了几张票子给东琳:“新年快乐。” 东琳楞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问时优良:“所以呢,真实原因是什么。” 时优良没有回答,又数了几张递给李可儿:“新年快乐。” 在两个人不解的目光里,时优良说:“因为这是不义之财,所以如果上天要惩罚,也让你们帮我承担一点。” 是这样吗?两个人都不信。 木森朝时优良伸手:“新年快乐。” 时优良拍了他的手:“去死吧,就算你不给东琳,但可儿可是我们这里年纪最小的。” 他这么一说,李可儿立刻对木森伸出手:“学长,新年快乐。” 木森无奈,只得数了票子给她。 东琳也朝木森伸手:“新年快乐木森。” 木森保护好自己的钱包:“东琳,这样的话亏你敢说,你可是年纪最老的。” 东琳指责木森:“你跟时优良学学好不好。” 木森说:“相信我,时优良给你压岁钱,绝对不是这么简单的,接下来,绝对有事情要求你。” 东琳望着时优良:“告诉他,你就是在给我压岁钱。” 时优良很坚持的点头:“嗯,这就是压岁钱,不过呢东琳,还有可儿学妹,过了年有点小事,你们也不会介意的吧。” 东琳认输,问时优良:“什么事?”她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时优良,她了解时优良,如果是小事的话,时优良是不会这么大费周章的。 时优良说:“元宵节的时候文林夕要在家里举行聚会,让我叫上你们。” 李可儿说:“学长,你太客气了,这样的事情不用贿赂也可以的。” 木森告诉她:“可儿你太小看他了,如果只是简单的聚会,他才不会把买书的钱让出来,这个聚会绝对不是一般的朋友聚会。” 李可儿望着时优良,时优良说:“反正呢你们都不能拒绝,所以,具体的,到时候再说好了。” 木森对时优良伸手:“既然也要我去,给钱。” 时优良拒绝:“反正就算我不叫你,你也逃不掉的,这笔钱,我还是省下来了。” 木森完败,他不得不承认,就算时优良不叫他,但是如果东琳和李可儿都去了,文林夕肯定就不会放过他的。而文林夕开口的话,他有不能推辞的理由。 134青春是什么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看时间差不多了,木森给时优良打眼色。时优良问李可儿:“可儿,这么晚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李可儿望向木森,她从木森的脸上看到了很多东西,很多她能够理解又不能理解的东西。但是,这些东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看见了,木森不希望她继续跟着。 既然这样,李可儿就不再继续跟着了:“是差不多了,学长学姐再见。” 李可儿小跑的走了,背影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失落。她心里有多难过,只有她自己才清楚。 另外的三个人,就算知道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她们要去东沐那里,绝对不可以带着李可儿去。 李可儿跟三人分手之后,去了文林夕家。 见到李可儿,文林夕不解的问:“你不是找木森去了吗,怎么来我家了。就算不找男朋友,也该陪父母跨年的吧。” 李可儿紧紧的抱住文林夕:“学姐,你说青春是什么。” 她的心情,见到她的时候文林夕就已经知道了。本来是希望她能够自己调节的,不过现在看来,是没有可能了。 文林夕带着李可儿回答房里,给她泡了杯咖啡,说:“很难过吗?” 李可儿垂着头。 文林夕呼口气:“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关于一群高中生的故事。” 李可儿点头,竖起耳朵认真的听着。 文林夕拿起桌子上的书,翻开到某一页: 辛钟玲看着两人:“有什么好不平的,我都能接受,你凭什么不能。” 翻开校刊,第一篇就是慕晓语的文章,那篇被贴在宣传栏的艺考作文。 下面有一段老师的评语:“如果每个学生都有这样的敬业精神,那我相信我们学校会每个学生都会有不错的成就,也就更能‘自由的教学’,可遗憾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叫做慕晓语。” 文章右侧是一首小诗: ‘阳春三月风正好, 谁念年少, 碍着 是裙子碍着了姑娘。 阳光下, 你嫣然的笑。’ 结尾署名是李书,四个人看着她“小姑娘,是不是春心动了。” 李书羞涩的笑,让辛钟玲感叹:“可惜,文章虽好,写的却是一个姑娘爱上了另一个姑娘,更加可惜的是校刊的老师没看出来,还把它当做青春小令给发表了。” 翻开第二篇,标题很吸引人《恋爱是对青春的亵渎》,作者,屈凝娇。 这篇文章更像是深闺怨妇抒情来的,文章中的一句让几个人啧啧称奇‘相遇是缘,离别是缘,可惜的是我们这个年纪,遇见的都是孽缘’。 看到这一句,慕晓语大声叫骂:“编辑老师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这篇文章就凭这张就不能入选好吗!” 另外的人不以为然,尤其是李书,看着慕晓语:“我觉得写的很好啊,虽然这是校刊,但是也不能总是只发表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吧。” 双胞胎立刻附和:“说得好,再说了,写得好的东西就应该发表,而不是因为她可能存在的危险而抛弃,要知道,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 这时候,论道辛钟玲发言了,看到大家都看着她,她也勉为其难开口:“最重要的是虽然单看这一句有点深闺怨妇的意思,但是将其带入整篇文章,三观还是很正的。” 继续往下,文章结尾写到:“‘听来这么一句话,如果可以,我要用所有的运气去遇见你’。但我要说‘真正的缘分是从遇见她开始,你就拥有好运’。” 继续翻开下一章,再下一章。 有一个很特别的标题映入眼帘《采一朵三瓣丁香花戴在头上,让别人叫我花姑娘》,作者,李明琦。 文章开头写到“四月天,青草地,谁在丁香花旁,独自惆怅失意。” 慕晓语摇头咂舌:“要说上一篇是深闺怨妇,那这个就是思春的野猫。” 另外四人齐齐点头:“同意。” 李明琦的这篇文章,散文诗的格式,全篇充满儿女私情,又夹带女王的霸气,读起来回味无穷,却少了细细品尝的感觉。 再翻一章,标题为《绝笔遗言》,作者一栏写道‘标题为编辑老师所加’。 看了一行,辛钟玲惊讶的看着慕晓语。 赶紧对她做个禁声的手势:“这篇文章不是顾家老太太的遗言吗,怎么会在校刊上面?” 知道这件事的人只有那么几个,其余的人都以为真的是顾家老太太所写,它会刊登在校刊上面也就不足为奇。 双胞胎理所当然的样子:“那有什么奇怪的,这篇文章这么火,老师想借此教育学生也是常理之中的事情,你看,后面不是还有老师的点评吗。” 这篇文章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听了多少遍,几个人都没有什么兴趣,继续下一篇。 在下一篇到了结尾。 辛钟玲伸个懒腰:“这是我看过最有意思的一期,上面的文章全是神来之笔,每一篇都是好文章。” 很赞同这个看法,李书说道:“是啊,以前的校刊给人的感觉是千篇一律,没有新意,可是这次很不一样,有很多同学都买了,一来是毕业了当做收藏,二来是真的很不错。” 几个人都看着她,李书平时好像不怎么跟人打交道,其实她最在意身边发生的事情,一点一滴。 辛钟玲不禁好奇:“其实你文笔这么好,而且又有相当的粉丝量,为什么不见你写校刊呢?” 李书做个无奈的表情:“其实我初中的时候就是校刊专栏级别的人物,可是慢慢的觉得写校刊没什么意思,就改走网络,我喜欢长篇故事,还有那种一个完整情节的故事。” 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不自然的瞟向慕晓语,好像是神信号。 对于这样的微表情,套不出几个人的眼睛,立刻打趣调戏:“那我知道了,你下一本,应该是关于一个姑娘遇上一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同性恋。” 辛钟玲猜到大概,她也不反对:“暂时是这么想的,可很多事情变化很快。” 看样子又惹上大麻烦了,拉起李书:“走吧,带你去玩。” 跟慕晓语出别墅:“带我去哪?” 把李书塞到车上:“我觉得你最近病情严重了,带你去叔叔那边坐一会。” 知道她说的是看心理医生,很是抗拒“我没问题,上次叔叔就说了我没问题。” 给她系上安全带,很认真的回答“上次叔叔也说了,你需要正确的心里引导,不然可能真的会出问题,我觉得你现在是真的出问题了。” 抓住慕晓语的手:“那你呢,今早上接吻的时候我感觉得到,你也有反应。” 很温柔的吧李书的手放回她自己怀里:“你穿的那么少,加上昨晚喝了那么多,还有我的生活方式,没反应我就是性冷淡了。” 鼓起腮帮子:“既然有反应,那就说明我们可以生活在一起。” 不知道这姑娘哪根筋搭错了,竟然会有这样的认为,转过头看着她,很认真的说道:“那我们赌一把,我找个男人跟你睡,你的反应肯定比跟我在一起大。” 被慕晓语这一句噎住,暂时不说话。 车子已经驶出去两三百米,才想起来问道:“你有驾照吗?” “没有,我才十七岁,哪来的驾照。” 紧紧抓住安全带:“没驾照你怎么就开车,你跟谁学开车的?” 干脆把车速开的跟快:“这算什么,你还没见过我飙车呢。” 闭上眼睛大喊:“我不要看,你开慢点,我晕车。” 减速,熄火,停车:“现在知道了吧,我是个危险的人,跟我在一起,你会受伤的,所以赶紧忘了这件事,正正经经的找个男朋友。” 听慕晓语这么一说,立刻就不乐意了:“是不是我不怕危险,你就会跟我在一起?” 怎么都绕不过这个弯,真是有点绝望了:“当然不是,再次申明,我不是同性恋,而你,需要看医生。” 到了地方,慕晓语很不客气的坐在沙发上:“我又给你出难题来了。” 看到李书就已经知道问题:“看样子上次的效果不是很好,他的病情更加深入了。” 点点头:“你说得对,另外我觉得我也需要看心理医生,因为早上,我把她睡了。” 医生不禁咽了口水:“侄女,我觉得不是她的问题,是你的问题,一个姑娘,一个本身就对你有依赖的姑娘,被你占有了,肯定就有问题的。” 好像问题有点严重,立刻纠正:“昨晚同床共枕,早问吻了她,仅此而已,没有别的。” 总算是松口气:“还好,姑娘,睡一会。” 听见她这么说,李书感觉很困,分明白不想睡,可是就是很困。 见李书睡着,慕晓语问:“你的本事越来越大了?上次还需要做点小动作,这次叫一声就可以了。” 递一杯水给慕晓语:“上次她心情放松,这次明显压力很大,压力越大的人,越是容易被催眠。” 点点头,看着手里的杯子:“我这杯水,不是加了料的吧?” 135青春是什么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无奈的摇头:“是不是治疗太多,你对我这地方都有自然的心理防御了,你放心吧,自从尝试各种方法都不能对你进行引导之后,我就放弃了,世界这么大,总有一些人是列外的。” 虽然他这么说,慕晓语还是没有喝这杯水:“你觉得她的问题是因为我吗?” 理所当然的表情:“建议你把她带在身边一段时间,多给她介绍新的朋友,或许会有用。” 可能,李书真的需要朋友,一个人的生活,容易走偏:“好,知道了,另外需要你给开一点缓解压力的药。” 起身给她拿来一瓶药,语重心长的说道:“心病还得心来治,你可要把握好,很多事情没有善恶,但善恶从不放过任何事情。” 收起药,露出微笑:“善恶从不放过我,但是它们还没有分出胜负。” 慕晓语有慕晓语的路,这是一个他不能左右的人,也不想去多管:“好吧,你总有你的道理,现在我们去看看你朋友潜意识里面的东西,有兴趣吗?” 对他摇摇头:“你是医生,这无可奈何,但作为朋友,我并不想知道她是怎么样的。” 等了一些时间,出来告诉慕晓语:“其实你朋友还算稳定,只是你该看医生了,最近有点问题。” 终于还是喝了那杯水:“你还是给我看看吧,感觉好像没路走。” “我说了那杯水没加药,你是我指导不了的人,绝症晚期,已经放弃你了。” “这么说我只能自生自灭了?” 慕晓语说的很轻松,似乎这不是一件严重的事情,但他确实有些担心这姑娘的境况:“我这里有一本关于成功学的书,或许你可以看看!” 这可是让她吃惊不小:“成功学?就是那种全篇没有任何材料,就知道瞎编故事,打鸡血,喝鸡汤的书?” 原本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现在被慕晓语这么一说,都有点拿不出手了:“对,就是这种,我觉得它可以引导你,让你走上‘正路’。” 收下这个有些可笑的礼物,带着李书离开了这里。 从工作室出来,李书迫不及待的问:“结果是什么?” 看她这么在意,慕晓语叹口气:“叔叔说你已经没救了,让我离你远点,你没看见刚刚他脸色那么难看吗!” 抓住慕晓语的手臂:“你会离开我吗?” 有点为难的样子:“真难抉择,说真的,你是个不错的朋友,可是我真的不是同性恋。” 好像慕晓语却是害怕自己,李书不得不妥协:“好了,我试着改变,你不要离开我,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目的已经达到,没有给她答案:“走吧,这么晚了,你应该也饿了。” 不说不觉得,慕晓语这么一说,还真的感觉有点饿了。 也就暂时放下这个话题,去找点可以填饱肚子的东西,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只有填饱肚子活下去,才有力气说别的东西。 走在慕晓语前面,做个可爱的表情撒娇:“我们去吃流水席好不好,刚刚过来的时候看见那边有办喜事的,以前一直想去来的,就是不敢。” 这个姑娘还有这样的想法,慕晓语有点惊讶的看着她:“你脑子没坏吧,你跟新娘新郎都不认识,就这样去人家婚宴上吃饭!” 有点不好意思的笑笑,略有无奈的样子:“你以前没这么干过吗?你知道的,我准备从文,所以灵感很重要,所以我就想做点不一样的事情。” 果然,艺术家都是疯子,跟她勾肩搭背:“确实这么干过,但那是我看到新娘漂亮,而新浪很差劲,去捣乱的,要说为了吃饭,真的没有。” ‘哦’一声,这确实是慕晓语的性格,要说吃饭,她不缺钱,什么样的酒席她都吃得起,可是很多好玩的事情,跟钱没有关系。 而她性格里就储藏了英雄的气息,所以遇见这种事情肯定是要捣乱的。 不过说真的,现在肯定不存在逼良为娼的情况,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所以慕晓语的行为实在有点棒打鸳鸯。 当然,这个不是李书关心的,现在她只想慕晓语陪她去,至于原因,她不在意。 为了诱惑慕晓语,李书只得瞎编道:“或许这对正是你说的情况呢,你想想,如果不去,将要错过多么好玩的事情。” 看样子她是真的想去,索性就成全她:“好吧,咱们就去吃饭,反正也好久没做坏事了。” 两人打车到地方,慕晓语看着这辉煌的酒店:“看样子结婚的人非富即贵啊!” 李书使劲点头,这座酒店算不上豪华,但是在这里办一场婚礼,应该也需要不少钱。 慕晓语凑过去看一样新娘新郎的名字:“走吧,我们是杨忠利的朋友,今天特别来祝贺的,身上有多少现金,拿来包个红包。” 两人递上礼金,进去酒店,随便找个位置坐下:“你想不想去看新娘?” 欣喜的看着慕晓语“想啊,可是我们跟她又不认识,会不会被骂!” 拉起李书,给她一剂镇静剂:“放心吧,要是他敢在今天闹事,我就让她的婚礼哀鸿遍野。” 担心慕晓语闹出事情,李书摇头:“那还是不去了,万一你惹出事情,他们会怪我的。” 李书有点傻傻的,惹得慕晓语笑了起来:“放心吧,不会出事的,正常人都不会在今天闹事,如果遇到奇葩,咱们又何必给她面子。” 被慕晓语抓住,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新娘更衣室,慕晓语偏着脑袋往里面看。 里面有很多人,大多是新娘的好友,伴娘,姐妹团。 转过身看着李书:“待会自然一点,不要怯场。” 对慕晓语机械的点头,其实心里一紧慌的要命:“我尽量,咱们进去吧。” 轻轻敲门,里面的人都看过来。 慕晓语露出甜美的笑容:“各位姐姐,我们可以进来吗?” 新婚大喜,没有拒绝的道理,露出甜美的笑容:“当然。” 李书紧紧跟在慕晓语身后,好像很害怕别人看到她的脸庞! 围着新娘转一圈:“哇,好漂亮!” 被她这么一夸赞,新娘新的很开心,问她:“你们是新郎的朋友吗?” 这个姐姐看起来还不错,慕晓语不想再今天骗她:“不是,我们是路过的,我姐姐想要看新娘,所以我们就进来了,没想到新娘是这么美的姐姐。” 过门是客,虽然是路人,也不能怠慢,看着李书,她羞怯的样子让新娘怀疑慕晓语的话:“怎么看你更像姐姐,这个妹妹有点怯场!” 也不跟她计较这些:“她是有点怯场,不重要了,反正见到这么美丽的新娘。” 这个姑娘嘴很甜,甜的让新娘都快忘记跟她刚刚认识:“谢谢你,今天这么好的日子能遇见你,很幸运。” 慕晓语翻遍全身,好像没有什么礼物,最后只得取下手上的链子:“姐姐,你知道我是路过的,没有准备礼物,这个旧的,希望不要嫌弃。” 慕晓语的这条链子,是金链子蓝宝石,做工精细,价值自然不菲。 这一下,让新娘感觉这个姑娘来头不小,摇头拒绝:“这个链子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而且你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耳环都没有,就这么一件,说明她对你很有意义。” 确实,这条手链是她学武有成回学校打架之后,父亲从派出所把她带出来的时候给她买的,那个时候,父亲很认真的告诉她:“你已经不是那个任人欺负的慕晓语,从今天起,不管你惹出多大的事情,我陪你一起扛,但是孩子,你记住,能挥拳头不算很,能收住拳头的才是人物。” 慕晓语看着手链:“确实有点舍不得,那这样吧,姐姐,我们交个朋友,你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我找个机会送给你。” 眼前的这个姑娘,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身上的打扮也没有一点淑女的样子,字里行间豪气干云,她是谁?在几个人心中形成一个大大的问号。 新娘不说话,原因大概已经猜到,把李书拉到前面:“你不是想要见新娘吗,快问问姐姐愿不愿意跟你合影。” 李书有些胆怯的开口:“姐姐,可以吗?” “当然。” 慕晓语拿出手机给两人合影,快门音响起,美丽的样子也收进相册之中。 看样子时间差不多了,拉过李书:“姐姐新婚快乐、幸福美满,我们就不给你添乱了,去下面玩。” 慕晓语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但相处的这几分钟,让新娘对这个姑娘颇有好奇:“这就走,待会说不定没有时间招呼你们,所以现在告诉我你的名字吧。” 好像是,这么说来是高兴过头:“我叫慕晓语,她叫李书,你有时间可以到珠泉路八十八号,或者西郊九号找我,不管哪个地方都可以找到我。” 这两个地方一个在城中,另一个在郊区,要说都能找到,还真不敢相信。 等慕晓语出去,新娘的姐妹立刻对她说道:“这姑娘该不会是慕克玄的女儿吧,珠泉路八十八号我记得是慕家大宅。” 136青春是什么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有人立刻拿出手机来搜,确定了真的是慕家大宅,再搜西郊九号,那是顾家老宅,现在的主人是李明琦和慕晓语两人。 看样子这个姑娘真的是慕克玄的女儿,但是慕克玄的女儿怎么会来,百思不得其解。 再输入慕晓语的名字,真的就是刚刚的人,最近上传的照片是三天之前,很轻松就能认出来。 这一下,几个人都傻眼了,新娘对几个姐妹说道:“这姑娘不是一般人,我不能出去,你们帮忙去招待一下,另外告诉我老公,还有迎宾的人。” 深呼吸:“但愿她能玩得开心。” 新郎正在跟几个朋友说笑,新娘的好姐妹招手让她过去。 这个时候她应该在新娘的更衣室,加上脸上不太轻松的表情,说明绝不是好事:“怎么了,是思思除了什么事吗?” 女生有点焦急的样子:“她没事,但是慕克玄的女儿在婚礼上,你得特别招待一下。另外,咱们没有得罪慕家吧,这个慕晓语,我记得可是个不好惹的主。” 他虽然不是什么名流人士,但也知道慕克玄三个字的分量,要是这姑娘不高兴了,只需要一句话他的前程就算完了。 两人一起来到大厅,慕晓语跟李书坐在餐桌旁边等吃的。 正在跟李书商量什么,突然感觉身边多了人。 抬起头看着新郎跟新娘姐妹,大概就猜到是什么事情:“姐姐好,哥哥,新婚快乐,白头偕老。” 新郎陪个笑:“抱歉,不知道你大驾,那边有包间,请。” 摇摇头:“严重了,你把我当个普通朋友就行了,我姐姐喜欢这边的喜庆,我陪她在这里。” 这个真的有些为难别人,毕竟慕晓语三个字不是开玩笑的,放开慕家这个背景,即便是跟顾家的那一场角逐,就让商界各个大佬对她畏之如虎。 没办法,只能问李书:“要不咱们还是听哥哥的?” 这场不请而来不如想象中的美好,李书有点不想继续了:“我们回家吧,还是不要给别人添麻烦了。” 戳一下李书,在她耳边轻轻说道:“主人家来请,你这么走不合礼仪。” 想来也是,虽然两个人不算是朋友,但是好歹见了新娘,新郎又以礼相待,只得同意:“那就过去坐一会。” 进去包间,新郎赔笑:“你有什么需要只管开口。” 人家是新郎,怎么能差遣呢:“你大喜的日子肯定很多事要忙,不必管我们。” 留下新娘的姐妹陪着两个人,新郎出去招呼别人。 屋内就剩下三个人,那女孩坐过去慕晓语对面,很礼貌的伸手:“我叫赵雅,可以留个联系方式,然后合张影吗?” 过去跟她自拍几张,相互留了联系方式。 招手叫李书:“你不是缺少材料吗,今天跟姐姐的奇遇怎么能放过。” 屋内只有三个人,又有慕晓语在身边,好像没有那么抗拒别人,过去跟她们一起拍照。 看到李书有些拘谨,她很礼貌的伸手:“很高兴能和你们做朋友。” 拍的差不多,赵雅一边翻照片一边兴奋的说道:“能跟大神合影,不知道会引来多少人的羡慕,发个朋友圈先。” 这个姐姐还真是可爱,慕晓语笑笑:“你应该是伴娘,这在边陪我们玩不好吧。” 这才想起正事,已经出门又回来:“要是婚礼之后有时间,可以给我十五分钟吗?” 看她挺忙的,而且也不想搅坏婚礼的气氛:“当然,如果我到时候忘了,你明天给我打电话。” 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带着李书过去礼堂,这是她想要的看的。 婚礼仪式结束,慕晓语两人走到外面,看到赵雅已经等在那里。 见到慕晓语出来,迎上去说道:“十五分钟就好,如果你要回去,我可以开车送你,或者给你开车。” 看样子慕晓语三个字被人看得不是一般的重要,这是好事,这恰巧可以证明她有能力,慕晓语可以做第二个慕克玄,或者比他更好。 左右望望:“我记得前面有家咖啡馆,我们过去坐坐。” 能得到慕晓语的礼遇,她很高兴,伸手过去对李书说道:“我给你拿包。” 李书摇头:“谢谢,不用了。” 咖啡馆坐下,赵雅递过去一份简历:“我叫赵雅,二十五岁,大学毕业一年,目前是一家网络中心的职员,但是我觉得我可以做的更好,所以向你毛遂自荐。” 这个样子,让慕晓语都有点紧张了,尴尬的笑笑:“说真的,我不会面试,从来没有面试过,所以你把我当朋友,随便说点轻松地就好。” 拿过她的简历看一眼:“在校成绩不错,为什么不选择读研。” 有点尴尬的挠头:“我家条件不是很好,还有一大堆问题,没钱读研。” 这个姑娘能力怎么样不说,但是拼劲让人很欣赏:“你有自己的作品吗?” 递给慕晓语一个U盘,还有她的手机:“这个是我的作品,我的手机系统也是我自己做的。” 她的手机界面确实不错,但是这方面慕晓语并不擅长,甚至狗屁不通。 给辛钟玲打电话:“玲玲,我这里有个作品,你给看看。” 把这个赵雅的作品传给辛钟玲,在等待的过程中,她已经喝光咖啡,紧张显而易见,看样子遇见慕晓语的这个机会,对她来说很重要。 再给她要了一杯咖啡:“你不必这么紧张吧,我说过我从来没有面试过,你紧张我也会紧张的。” 在赵雅看来,慕晓语很聪明很幽默:“能遇见你,是很多人的梦想。” 看样子气氛有点紧张,不仅赵雅紧张,慕晓语也有点紧张,问个缓解话题的问题:“你是本地人吧,家哪儿的?” 她想要伸手去拿咖啡,又觉得自己喝的有点快了,收回来回答:“嗯,我家是东城区的,原本是拆迁户,后来老爸创业,经营不善倒闭了。” 运气真不好,一开口就问到别人的伤心事:“抱歉。” “没事,其实我对这件事没有多少心结,就像你的签名‘世界没有绝路,是人把路走绝了’。” 这个姑娘挺厉害的,竟然看懂了慕晓语的这个签名,完整的应该是‘世界没有绝路,那些失败的人,或许只是运气不好,或许是想要证明绝路并非绝路,终于把路走绝了’。 突然对她有种另眼相看的感觉,露出一个微笑:“如果你的作品还可以,我觉得我可以给你推荐。” 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但赵雅想要的,不是她推荐工作,而是在她手下做事,因为这段时间,慕晓语手下走出太多青年人才,这些人个个都是传奇,她们刷新了世人的认知。 很高兴的点头,说出自己的想法:“如果可以,我想跟你做事。” 这个要求,真的有点难,跟她直说道:“这个你要问玲玲,我们一帮人凡是玩电脑的都是她的兄弟姐妹,我不好插手,而且说真的,我还没有定性,有点阴阳不定,凡是有男朋友,或者有女朋友的我都不会带在身边,不想有任何的三角绯闻。” 慕晓语传出过不少的绯闻,跟辛钟玲求婚,跟李明琦‘闺中密友’,双胞胎,仇朗,凌云峰这些人都有,可是从来没有传过三角恋,应该说慕家从来没有什么婚外恋,三角恋的绯闻。 但是她的担心似乎有点多余:“我没有男朋友,之前有过,但是已经分手有一段时间。” 这个姑娘确实很有诚意,但是慕晓语也有自己的考虑:“恕我直言,你这个年纪不论是跟同事还是朋友,都很容易就会擦出火花,跟在我身边刻意的去压抑,不见得就是好事。” 说到这里,不由得看一眼李书,慕晓语身边跟谁都传过绯闻,她也有,可是不论跟谁,从李明琦之后,她接吻,拥抱,都不觉得有心理负担,唯独李书是个例外,她感觉严重的不安。 赵雅好像明白了两个人的关系,对慕晓语曾经的绯闻也开始有了怀疑。 其实这没什么奇怪的,这些富家千金在青春期就各种浪,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事情。 辛钟玲那边很快有了回应:“她做的不错,就是缺点火候,稍加磨炼,是块好铁。” 能得到辛钟玲的肯定,就是可用的人才“你有兴趣吗,要是没有,我就给别人了。” 辛钟玲沉思一分钟:“说真的,我现在确实需要人,可是我猜这个姐姐年纪不小了,你知道的,我喜欢年轻人的世界,年轻人靠义气生活,而大姐姐则是钞票,差别很大的,所以这个选择题,真的难做。” “那就还是想要的,这样吧,先给你,如果合不来再换人。” 现在也别无他法,因为要找差不多年纪又能够专心干活的人,实在找不到,就连可以培养的人都难以搜寻。 轻轻叹气“只能如此了,你带过来先看看再说。” 挂断电话,对赵雅说道“玲玲那边正好缺人,你就先过去,另外我们都是混混出身,所以你不要太拘束,她喜欢轻松的环境。” 137青春是什么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辛钟玲,这个名字应该算是很熟悉了吧,虽然没有见过人,但是听说了她不少的事迹,能跟她做事,绝对是好事。 跟慕晓语道谢:“现在就过去吗?” 好像她比自己还要心急:“今天是你好姐妹的婚礼,就算了吧,三天之内你抽个时间去跟她见个面,其余的事情你们商量。” “好,谢谢,你是我见过最好的老板。” 无奈的笑笑,自己算是老板吗,应该只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姑娘吧。 跟赵雅告别,从咖啡馆出来,李书看着她:“这么就确定一份工作,你招揽人才真轻率。” 跟她勾肩搭背:“毛遂为什么敢于自荐?” 这个问题,李书这样的文学大师当然不会不知道:“毛遂才学很高,也很有胆识,只是没有被发现而已。” 很满意的样子:“对,她敢于自荐,并且态度碑谦,那就是肚子里有点墨水的,如果是那种自大的人,不会要求我只要十分钟,而是不限定时间。” 再次刷新认知:“你怎么懂得这么多,你真的十七岁吗?” 这个问题,很多人不相信,有时候自己都不相信,但事实就是事实:“当然,难道你以为我很老吗?” 好难回答的问题,嘿嘿两声:“哪有,我是说你在我心里永远是那个军训的时候抱我去医疗室的姑娘。” 更加愤怒的样子:“原来你觉得我幼稚。” 这无理取闹的能力,也真的是无敌了,李书像是哄小孩一样:“没有,保证没有,你最好了。” 这种皮痒肉不痒的话,真的是各个场合都能适应,不在跟她继续闹:“我要回家的,你呢,是自己回去找玲玲,还是自己回家?” 两个答案都不想要:“可以有第三个选择吗,跟你回家。” 看样子这个姑娘真的是缠上她了,有点无奈,但也没什么不好:“你要想好了,跟我回家就得做我爸儿媳妇,我要找你爸提亲的。” “好啊。” 她几乎没有任何迟疑的回答,让慕晓语不得不怀疑人生,难道真的要跟这个姑娘过一辈子吗,想想,世界上那么多帅哥,老爸会不会气得吐血! 算了,这是好远的事情,眼下,就先过好眼下的生活:“成,带你回家见家长。” 算起来也有快十天没有回家了,不知道老爸会不会训导! 见慕晓语回来,阿姨过去问道:“你回来了,晚上要吃点什么?” 好像最近也没什么想吃的:“没有特别想吃的,老爸老妈在家吗?” “先生跟太太去公司了,晚上会回来吃饭的。” 好不容易回来吃饭,想来公司应该是一切都在轨道上运行,没什么大事才对,给老爸打电话:“能早点回来吗?你的宝贝女儿回来了。” 慕晓语回家可不容易,跟妻子说一声,交代一下手上的工作,就回来陪女儿吃饭。 见到李书,妈妈打趣说道:“换女朋友了,你之前的姑娘呢。” 跟妈妈旁边坐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那几个妞各有所成,都不要我了,我就给你找了个新的儿媳妇。” 李书看起来有点害羞,慕晓语戳戳她:“姑娘,你还真把自己当成新入家门的小媳妇呢,见到我爸妈也不知道问好。” 这才反应过来:“叔叔阿姨好。” 看样子这个姑娘是经不起调侃的,两个家长也就放过她了:“不必客气,当自己家一样。” 李书点点头,羞涩的不知道怎么说话。 看这个样子,慕晓语不得不做个大坏人,把她搂在怀里“老爸,你看我跟她像不像一对?” 反正这机娘慕晓语各种绯闻已经够多的了,两个家长早已经习以为常:“挺般配的,但是说真的闺女,你真都高中毕业了,上大学是不是给我弄个姑爷回来。” 说起这个问题,慕晓语自己也在想,上大学是不是该找个男朋友了,可是放眼望去,身边这些稍微优秀一点点的都已经被别人抱走,只剩下姑娘们跟自己相依为命。 叹口气,做个无奈的动作:“老爸,不瞒你说,我最近有看心理医生,我觉得我的方向出了问题,为了长远考虑,我觉得你跟妈妈还是再生一个,不然将来我可能会气死你。” 这个家里,这个姑娘,也不知道是第几次说这样的话,第一次的时候带她去看了心里医生,换了无数个人,可是她没有一点改变。 可能是已经接受这件事,两个家长没有很惊讶:“没关系,我跟你妈妈早就有这个准备。” 欣喜的样子,爬过去妈妈身边,轻轻拍拍肚子:“真的呀,有了吗,希望是个男孩。” 把慕晓语拉了坐在沙发上:“都这么大了,怎么还学不会正形,你爸爸说的是对你的方向问题又准备。” 立刻坐正:“‘哦’,这次不是开玩笑的,今天我们刚刚从叔叔那儿回来,他给出的答案是我两都有问题,可是我甚至没有准备纠正这个错误。” 妈妈笑笑:“没关系,慕家将门之后,军人在战场上驰骋,没有那么多拘束,你想怎么样都可以。” 趴在妈妈怀里:“所以你跟老爸再生个儿子,我也想有个弟弟。” 慕晓语最近成熟了不少,很多事情知道从大局去考虑。 两个家长相视一笑,慕克玄问道:“为什么要是弟弟,你不喜欢妹妹吗?” 嘿嘿的笑,靠在妈妈肩膀上:“没有,只是要是个妹妹的话不能打不能骂的,带出去也不那么好玩,所以还是生个弟弟好。” 这个回答,可见慕晓语是真的想要有个弟弟或者妹妹,两个家长也能理解,小时候她是跟在慕晨后面的,现在慕晨也该有自己的家了,而慕晓语年少有成,难免在心理上失去一些东西。 而慕克玄夫妇,也真的想再有个孩子,之前是担心慕晓语不能接受,现在,这个担心似乎是多余的。 慕克玄过去坐在慕晓语旁边;“看样子你这个弟弟生活不会太好啊,这八字还没一撇,她姐姐已经想好怎么折磨他了。” 欢笑声中,时间过得特别的快,晚饭过后,李书自己安静的在书房看书,慕晓语跟爸妈在客厅聊着家庭话题。 九点多的时间,慕晓语进来书房:“妞,你是自己一个人睡,还是跟我睡?” 虽然慕家不缺房间,可是这个陌生的地方,要是自己一个人睡,还是会怕的:“我跟你睡,当然跟你睡。” 进去慕晓语的房间,她有点懵,这是卧室吗,怎么都感觉像是动物园,只是各种动物,都变成了绒绒玩具和各种芭比娃娃。 将近四十平的地方,被分成三个部分。 巨大的落地窗前,是各种玩具的家,跟它们遥想对望的是一张一米五的床,大致棕色的床单被套,很有富贵风范。 床的西边,被隔成小书房和浴室,小书房里面,收藏了一些照片和课本。 抱起一个棕熊坐在椅子上:“果然是大富豪的房间,处处透露贵气。” 懒得跟她调侃,找一件睡衣给她:“洗澡睡觉。” 慕晓语的床很舒服,不知道什么材质做的,总之不像是市场上能买到的鹅东西。 躺在床上,李书盯住她:“晓语,你可以抱我睡觉吗?” 离她远一点:“你还真把我当男朋友使唤啊,给你说,不抱。” 不管她是不是愿意,都滚到她怀里。 使劲勒一下:“你说我两上辈子是不是有什么未了的情愫啊,我跟玲玲李明琦她们在一起这么久都没什么,才跟你上几次床,就抱你睡觉,哄你看心理医生的。” 或许真的有前世今生,但那都不重要,对李书来说,这一刻才是最美好的。 早上醒来,已经没有了李书的身影,猜测应该是在书房,看昨天没有看完的书。 简单洗漱进去书房,趴在李书背后:“你不用这么早吧!” “因为我知道你会很早出门,所以昨晚只睡了四个多小时就起来看书。” “那你继续看,我自己出去走走。” 立刻放下书本:“我已经用手机扫描下来了,可以慢慢看。” 虽然她很像跟着,但今天的事情慕晓语真的没有打算带她“那也不关我的事,顶多就是送你回家,今天我有别的事情要办,不能陪你。” 有点失落,但也没有办法,谁让这个姑娘是个大忙人,而不是一个可以恋爱玩耍的青春少年。 对慕晓语而言,这世上没什么比她的开心更加重要的了。李书是知道的,如果有人限制了慕晓语的自由,慕晓语会毫不犹豫的离她远远的。这样的情况,李书绝不愿意发生,所以,不管慕晓语要干什么,她都不会拦着。 或许会觉得难过,或许会觉得伤心,或许会吃醋,但是绝对不会拦着。因为爱情,超越了一切。 可是,这真的是爱情吗?李书也不大清楚,但她清楚的知道。不能以爱之名把慕晓语拴在身边,那样只会让她远远的逃开。因为慕晓语是绝对不会被束缚的,不论爱情还是别的什么,都不能束缚她向往自由的灵魂。 138青春是什么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没有人能够把一头狼关在笼子里,不然的话,这头狼一定会死的。 李书仔细的回想,回想起跟慕晓语的一点一滴。大概是从那时候开始,她们之间就已经有了某种牵连的命运线: 那一天,是春季学年开学的第一天,天气还有些寒冷。李书第一次找慕晓语搭话,没有说上几句,慕晓语寒气干云的说:“走吧,班长请你吃好吃的。” 能得到慕晓语的邀请,可以说幸运之至,跟着慕晓语出来,在楼道口遇到辛钟玲和双胞胎。 看到慕晓语身边没跟着另外两人,而是这么一个相貌中等,穿着阴暗的姑娘,辛钟玲啧啧两声说道“长大了,审美观相比之前成熟许多,这个姑娘,一看就适合做贤妻良母,你跟她在一起,我们可以放心了。” 过去一把把三个人搂在怀里,质问道:“你们还在这里干嘛?” 三个人惊讶的样子看着她,回答道:“干什么,你竟然问出这样的话来,当然是等你请客的,开学的第一天,没有你的请客,我们会睡不着的。” “你们良心不会痛吗,几个姐姐,让妹妹请吃宵夜。” 做出理所当然的样子,回答:“不会,你身为一方土豪,当然要尽地主之谊。” 轻轻拉动嘴角抗议,把李书搂在怀里,给三个人介绍道“李书,我女朋友。” 三个人啧啧两声,看着李书说道:“你真是瞎了眼,亏得还跟她相处了一年多的时间,竟然不知道这姑娘是真的同性恋!” 听到三个人这么说,李书立刻反驳:“刚刚她说了,她不是同性恋,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看到李书这么认真的样子,三个人眼睛睁的大大的,盯住她说道:“妹子,你太可爱了,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李书,木子李,书香门第的书。” 三个人齐齐的点头,辛钟玲说道:“刚刚晓语好像说过了,李书,是不是学校传出特别诡异的那个李书?” 李书低下头,因为她就是学校学生中流传的那个特别诡异的李书。 看到她的反应,辛钟玲惊讶的说道:“不是吧,还真的是,听说你一向不跟人交往的,连跟正常人交往都不愿意,怎么会选择跟一个不正常的人交往。” “那有什么奇怪的,不正常的人当然跟不正常的人在一起。”双胞胎说的理所当然的样子,惹得李书不敢抬头。 慕晓语做个抹脖子的动作,对三个人说道:“你们三个,过分了啊,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看到李书的样子,好像真的经不起玩笑,三个人站成一排,齐刷刷的鞠躬说道:“李小姐,非常抱歉,不知道你不适合我们的生活方式,请你告诉这个混蛋,你并没有跟我们生气。” 不知道为什么三个人会如此听话,李书对三个人说道:“没,没关系,是我没有习惯,不是你们的错。” “喂,你们这样很不厚道,刚刚受伤的还有我,你们也得给我道歉。”慕晓语提醒三个人,等着她们的道歉。 完全忽视慕晓语的抗议,几个人问李书: “关于你的传说有多少是真的?” “对啊,对啊,听说你的文笔特别好,能不能帮我写篇文章,明天国旗下的演讲要用的。” “不对,是两篇,谢谢。” 三个人完全没有给李书反应的机会。 李书心中充满疑惑,看着三个人问道:“你们都是学校的知名人物,怎么能请别人代写文章呢,这是欺骗。” 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单纯的姑娘。 辛钟玲实在不想动手动脑,跟李书勾肩搭背说道:“你知道吗,明天我们有很多东西要准备的,自己写根本来不及,而且,这种演讲就是导人向善,重点是导人向善,文章是不是自己写的不重要,上去的人也不重要,内容才重要,知道了吗。” 想来也是,辛钟玲是学校活动的代表,那么肯定是很忙的咯。 正想答应,慕晓语把她从辛钟玲怀中拉过来,回答三个人:“你们不用想了,明天我们班国旗下的演讲是她去,她要写自己的。” 算盘失算,三个人在一堆商量,对慕晓语说道:“我们要求换人。” “没问题啊,如果你们可以找到代替的人。” 三个人哼一声拿出手机,给班上的同学打电话。 很快得到答复,对慕晓语说道:“明天国旗下的演讲跟我们没有关系了,所以请你明早上不要找我们。” 把三个人揽在怀中,问道:“既然这样,今晚的宵夜是请明天参加国旗下的演讲的同学吃的,你们是不是也不应该吃啊!” 三个人齐齐挣脱,回答慕晓语:“刚刚的同学说了,他们要忙着写文章,今天的这顿,我们代吃。” 说完又好像不对劲,问慕晓语:“什么时候规定这顿饭是请参加国旗下演讲的同学吃的,我记得这顿饭咱们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吃的了。” 若有所思的点头,质问三个人:“从初中开始就坑我,这都多少年了,你们良心上过得去吗!” 三个人心安理得的样子,点头说道:“从初中开始就有的了,现在要是不吃,良心上过得去,生活上就过不去了,人都没了,讲什么良心。” “可是我记得初中的时候你们也是在国旗下演讲的,所以这顿饭就应该是请国旗下演讲的同学吃的。” 三个人惊讶的看着她: “你脑袋坏了吧,初中的时候你压根不仅任何团体或者学生会的。” “谁说这顿饭是请参加国旗下演讲的同学吃的,谁说的,你把她叫出来。” 吵着吵着就到了学校外面,按照惯例进去那家店,虽然接待的人不是褚曲书,但是跟这个新来的姐姐也是比较熟的。 点了一些吃的,找个角落坐下。 李明琦和屈凝娇还在兴奋中,转头看到慕晓语已经没有在位置上,两人齐声问出“晓语呢?” “她刚刚走了,跟李书一起走的。”好几个男生回答说。 听到慕晓语走了,两个人也没有了玩耍的心情,放下卷子离开教室。 在教室外面给慕晓语打电话“你在哪呢?” “我已经回家了,你两也赶紧收拾收拾睡觉吧。” 这样的鬼话,李明琦怎么会相信,对慕晓语说道:“快点说你在哪,我和娇娇现在过来。” “老地方,你要吃什么。” “你随便点一些就好了。” 挂断电话,继续跟辛钟玲几个人打闹。 几个人在玩耍,李书就这样静静的在一旁看着。 好像几个人这样也没有什么意思,双胞胎把目光瞄向李书,打趣说道:“玲玲,有没有觉得李书这个样子,好像小媳妇看见自己老公被人勾引的那种无助。” 辛钟玲盯着李书三十秒,点头赞同道:“还真的像,李书,你不会真的爱上这个丫头了吧。” 李书刚想解释,双胞胎又抢过话去,很肯定的语气说道:“我觉得一定是这样,难怪李书都不怎么跟人交流,原来跟晓语一样都是百合。” 并不给她解释的机会,辛钟玲又抢过来说道:“这下好了,我们的队伍中又加了一个姐妹。” 话音未落,双胞胎接过来说:“女王,恭喜你,后宫又多了一个嫔妃,我们又多了一个姐妹。” 全过程没有说话的机会,李书真的要崩溃的,把目光投向慕晓语,希望她能够解释,但是慕晓语好像已经承认这个事情,悠闲地喝着奶茶,不理会这个话题。 想来也没什么不好,慕晓语这么优秀,跟在她身边应该能学到不少东西,况且这个学校只有这几个人愿意跟自己说话,交几个朋友,挺好。 不在想着去解释,就等于承认了这件事,想着承认自己是慕晓语的女伴,忍不住往慕晓语的方向看一眼,确实,她很帅,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确实爱上她的,只是后来知道了她是女儿身,所以也就没有在想,现在看来,缘分是命中注定的。 感到李书异样的目光,慕晓语放下奶茶说道:“我给你说,我很正常,你也很正常,只是都在这个年纪,喜欢玩,对感情也没有足够的认识,所以不要被她们误导,误入歧途容易,从泥沼中爬出来就难了。” 被慕晓语这么一说,李书立刻清醒过来,羞红的小脸低下头,真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嘴巴子,把这些愚蠢甩开。 洗脑被慕晓语轻易化解,三个人很不高兴,但并不放弃,质问慕晓语:“难道你能说你对李书一点好感没有吗?” 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回答,但慕晓语已经回答了无数次,很镇定的对三人说道:“我对她的感觉,是朋友之间的友情。” 李明琦和屈凝娇进来,安安静静的在一旁坐下,等着好戏上场。 慕晓语这边已经得到答案,转而问李书:“你敢说你对晓语,从没有过那种想法吗?” 这个问题,李书没有肯定得答案,局促一些没有回答。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双胞胎紧紧盯住李书,好像在索要答案,辛钟玲转向慕晓语,质问道:“现在,请你告诉我,刚刚李书不说出答案,你心里是种什么想法。” 139青春是什么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刚刚的想法,慕晓语听到李书没有果断的说,心里有一种恐惧,担心她会是下一个刘梦,但肯定不能这样回答,一时间无语,喃喃说道:“我感觉心跳加速。” 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辛钟玲抢过去说道:“这就对了,你以为你对她只是朋友的感觉,其实那是因为你不敢承认你是百合的事实。” 双胞胎立刻抢过话题,对李书说道:“你以为你不是同性恋,那是因为你在意世人的眼光,想想,当慕晓语跟别的女生在一起玩的特别高兴的时候,你心里有没有一种妒忌的感觉。” 这种感觉还真有,看到慕晓语跟李明琦和屈凝娇在一起疯,她特备想要加入进去,进不去,就有点抓狂。 心中的这种感觉重新被拉起来,也就不由自主的看着李明琦和屈凝娇。 效果已经达到,三个人暂停下来,给李书一些空间,让她自己去想问题。 李明琦和屈凝娇看到李书的状态,想要开口说什么,又被辛钟玲拉到一旁。 双胞胎立刻过来,跟两人扯上说道:“你两被取消明天国旗下演讲的资历,有什么感想。” 两人不知道这两人又会怎么调戏她们,小心的回答:“挺好的啊,这样的机会,应该给更多人去尝试。” 正中下怀,两人立即又说道:“这是因为你两本身就抗拒这件事,但是假设明天的演讲是有名次的,而拿到第一的人将要跟晓语渡过下半生,你们还会放弃吗?” 这样的问题,使得两人陷入泥沼,好半天才喃喃说道:“这样的假设,不存在的吧。” “既然是假设,那就是一切皆有可能,你不要想会不会出现,现在,立刻回答我,会不会争取。” 两人没有任何迟疑:“会。” 而这个答案,无疑是刺激了李书,她刚刚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爱上慕晓语,现在听到李明琦和屈凝娇的回答,那种感觉更加真实,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机会,她会毫不犹豫的去争取,而且一定要拿到第一。 慕晓语担心自己和这三个姑娘真的成了同性恋,解释说道:“其实……。” 辛钟玲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这个时候,你作为当事人应该保持沉默,让姑娘们自己去思考,是不是真的有那种感觉,是不是真的愿意跟你过一辈子。” 一张嘴肯定说不过三张,现在能做的,就是希望李书不要有误会。 但很显然,这三个人是不会放过李书的,现在能做的,就是祈祷这个姑娘能够自己想明白其中的奥秘,或者三个人良心发现。 李书使劲甩头,两只眼睛盯住慕晓语,片刻之后说道:“我回去写明天的稿子。” 慌慌张张站起来逃跑,慕晓语在后面叫到:“你小心点。” 被慕晓语这么一叫,好像是在关心自己,心里有一股暖暖的感觉,愣了一下,又继续跑开。 不见了李书的背影,三个人兴奋的击掌:“成功,祝贺。” 端起奶茶庆祝,慕晓语摇头说道:“你们三个实在太过分了,好好地一个姑娘,硬是让你们给弄成同性恋。” 三个人毫不在意,继续炫耀自己的成就。 李明琦和屈凝娇一脸鄙视,看着慕晓语说道:“你有脸说,作为事情的主人公,你不仅不阻止她们,还暗中协助,要是李书真的想不通,你就等着作孽吧。” 慕晓语做出一副很冤枉的样子,对两人说道:“天地良心啊,我刚刚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对自己的性取向都怀疑了,哪还有心思管她,到是你两,刚刚明明就有机会的,为什么不吭声?” 两人被倒打一耙,真是欲哭无泪,恨恨的对慕晓语说:“恶人先告状,分明就是你们狼狈为奸,非要把过错推到别人身上。” 三个人还在庆祝,对两人说道:“哎呀,事情的经过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现在的结果是我们三个人成功了,值得庆祝。” 算了,说不过也打不过,只能跟着同流合污,端起奶茶跟她们一起庆祝。 李书一路小跑回宿舍,脸还是红扑扑的,好在她气喘吁吁,别人都只以为是累的。 但是脸上那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在极力掩饰之下也那么迷人,脑海中那个帅气的人,就像是踩着七彩祥云来的天使。 心中乐开花,见到什么都是美丽的。 拿过草稿纸和钢笔,坐在书桌旁发呆,不知不觉写下一句:“你是春天里采青的少年,我愿意做那颗等待的萌芽,让你捧在手中,放在心上。” 脑子里全是辛钟玲和双胞胎的话,还有慕晓语那挥之不去的身影。 不自觉的拿起手机,翻出慕晓语的电话编写短信。 都写好了,又删掉,毕竟慕晓语从没说过自己是百合,也从没说过对自己有那种感觉。 而此时,李书的问题更大了,种种迹象都表明自己真的是同性恋,而爱上的人,就是慕晓语。 庆祝完毕,双胞胎开始好奇“你们说李书回去之后会怎么样,是想通事情的始末,还是爱上某个负心人?” “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她性格比较孤僻,没有什么朋友,加上读书比较多,年纪尚小,社会阅历也不足,很多事情没有自己的主见,最后只能被我们的误导,以为自己真的是百合,而爱上的人就是晓语,然后找个合适的机会跟晓语表白。” 虽然这样的可能极大,但慕晓语也不想去解释。 果然,狗改不了吃屎是真的,去年还信誓旦旦的说自己再也不欺骗小女孩,可是现在又开始玩这个危险的游戏。 双胞胎总要跟辛钟玲唱反调,两人看一眼彼此说道:“打赌,我赌李书不会表白,只会把晓语当做好朋友。” 辛钟玲对自己的理论很有信心,对两人说道:“打赌就打赌,赌注一万块敢不敢?” 两人有些为难了,毕竟一万块不是小数目,而自己只是想跟辛钟玲抬杠。 看两人有可能反悔,辛钟玲刺激两人说:“怎么怕了,不是因为没我聪明,害怕输吧。” 两人果然上当,拿出银行卡对辛钟玲说:“赌就赌,怕你啊。” 这个时候正好上菜,慕晓语喂一根牙签肉进嘴里,对辛钟玲说道:“玲玲你输定了,我准备跟李书说明情况,然后说通事情始末。” 惊讶的看着慕晓语,伸手拉双胞胎说道:“刚刚的话,当我没说好不好。” 两人得意的看着辛钟玲,回答:“当然不行,愿赌服输,快给钱。” 辛钟玲不愿意掏钱,对两人说道:“说的是她会找个时间跟晓语告白,又没有时间限制,那么就是说在她结婚之前都不能证明她没有在这个想法,不对,结了婚也不能证明有这个想法,除非有一天她两撒手人寰,那时再来找我要钱。” 慕晓语看着辛钟玲,不满的说道:“你也太狠毒,为了一万块,竟然咒我死。” 对慕晓语露出一个笑脸,嘿嘿两声说道:“见谅了,你知道一万块对我来说是很多的。” 双胞胎可不管这些,对辛钟玲说道:“你这样做,很伤感情,是不是要我们找别的兄弟姐妹来评理。” 这件事换做别人不可能,换做这两人还真的会,到时候自己的诚信体制可就被扫地出门了,怎么还能建立威信。 为了长远的利益,只能向两人屈服,拿出手机给两人转账,说道:“连姐妹都坑,你两也太不厚道。”辛钟玲心疼得差点哭了出来,但双胞胎没有丝毫要怜悯她的意思,反而催促她:“快点,磨磨蹭蹭的,让人以为我们欺负你。” 辛钟玲怒视两人:“可不就是你两欺负我吗。一次就要从我这里拿走这么大一笔钱,这让我的余生怎么过,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如今更是雪上加霜了。” 收到转账,两人得意的回答:“亲兄弟明算账,咱们关系好,也不能拿钱不当事。” 屈凝娇看着双胞胎这么轻松就一万块到账,感叹道:“有钱人的圈子,资金流动果然厉害。” 对于‘有钱人’这三个字,几个人中只有两个人能当,三个人把眼神看向慕晓语和李明琦,献媚说道:“两位大款,过年的时候见面给忘了,你们是不是应该遵循古法,赏给我们穷人一些财货。” 李明琦一时间不知道用什么词,慕晓语反驳道:“天地良心啊,你们三个可是姐姐,好不容易过年的见个面,不给我们包红包就算了,还找妹妹要红包,颜面何存。” 三个人不以为意,理所当然的样子说道:“长者给红包,这是相同人群之间的礼仪,可你两不一样啊,你们可是城里首屈一指的大富豪,古代这样的家庭,能走路的都要到街上派红包的。” 这三个人扭曲是非的能力也真是厉害,慕晓语问道:“那你们说,我们是不是好朋友,既然是好朋友,是不是就是一个人群,是不是就应该你们给红包。” 140青春是什么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个时候,显然是站在辛钟玲几个人一边有利,屈凝娇反驳慕晓语:“话不能这么说,朋友是交情,能力是现实,你不能因为交情,就枉顾现实。” 看到屈凝娇倒向辛钟玲一边,慕晓语指责她:“娇娇,你变坏了,竟然学会趋炎附势这种东西,必须改给你说。”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晓语,不要怪我,你给个红包,我保证我们四个会立刻给你大大的拥抱的。” 另外三人点头赞同,李明琦反对道:“不对,算起来我两是最小的,你们四个应该给我们两个红包,我们几个今晚坐在这里,就应该是年长的给红包。” 四个人对两个,很有优势,齐声说道:“有钱的发红包。” 看样子事情没有个好的解决办法,慕晓语的四个人说道:“那我们划拳来决定,你们派出一个人跟我决战,要是你们赢了,就我两发红包,要是我赢了,就你们发红包。” 划拳这种事,不仅靠运气,还包含很大的智慧在里面,谁都没有信心能赢,甚至连侥幸的信心都没有,拒绝道:“不好,有钱人还玩这招,鄙视你。” “既然这样,那这件事就暂时放下,你们三,自己准备好,不论是找人代替还是自己上,明天不准出乱子。” 双胞胎并不放弃红包,把脸别向一边说道:“有红包,就没乱子。” 完全不理会两人,问辛钟玲:“去年的钱都发给大家了吗?” 辛钟玲把手机递给慕晓语,上面是去年的报表,耸耸肩对慕晓语说道:“去年的钱有点少,要是这样下去,兄弟们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屈凝娇坐在慕晓语身边,凑过去看一眼说道:“很多了啊,你们一年消费多少?” 慕晓语有些无奈,对她说道:“是去年的结余有点少,今年很难维持。” 确是,去年的结余报表上只有几万块,按照慕晓语帮派的编制,维持不了多久。 说道这个问题,慕晓语看着辛钟玲,指责说道:“上次让你带头回缴就是不信,现在好了,没钱了吧。” 辛钟玲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对慕晓语说道:“你要搞清楚哦,是你告诉我们兜里的钱得攥紧,不能放飞了,那都进兜里了,就这样白白拿出来,就算我愿意,兄弟们肯定也不愿意啊。” 双胞胎立刻符合辛钟玲:“我们不愿意,好不容易进账这么一大笔,要是就这样拿出去,怎么对得起自己。” 懒得跟三个人吵嘴,现在最关键的事情是必须解决帮里的财务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大家都得喝西北风,尤其是那些男生,一个个的都没有存钱的习惯,拿到手的钱,肯定挥霍的差不多了。 现在几个人是有公司那边的收入,完全没有问题,问题最大的是帮里的人,那么怎么才能解决她们的收入问题呢。 像之前一样去打架也不是长久之计,毕竟不能混一辈子,既然跟了自己,就必须给他们谋划出路。 但是让这些人进公司很显然是行不通的,至少就现在来说,他们中大部分都只是想着玩,什么时候玩够了,找到想要走下去的方向,或许就收心了。 真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看到慕晓语为难,李明琦献计说道:“我有个计策,但是呢我要做老大。” 压根不理会李明琦,继续自己的苦思。 看到慕晓语不感兴趣,李明琦继续说道:“我不骗你,我真的有主意。” 还是不说话,另外的几个人也不说话。 这个阵势,不禁有些泄气了,对慕晓语说道:“其实你们可以成立一个劳务公司。” 慕晓语等的就是这句话,只要李明琦露出一点,他就能猜到全部。 已经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立刻给李明琦做个停止的手势说道:“我已经有主意了,你免开金口。” 这个时候,李明琦才知道自己又上当了,看来还是输给慕晓语一招棋,撇撇嘴说道:“你真奸诈。” 慕晓语压根不理会她,对辛钟玲说道:“玲玲,你去建立一家劳务公司,独立于现在的公司之外,由你亲自担任法人代表,双胞胎,仇朗,凌云峰和胖妹子五人直接经手辅助,股份分配是李明琦屈凝娇两人十五,你二十,他们五人二十五,另外把接到的高新低劳动低工时的兼职优先派给帮里自己人,把每个人的剩余价值压榨光。” 听到这样的安排,几个人都是啧啧的声音,双胞胎说道:“你真是没人性,分给我们这么一小块蛋糕就好了,还要压榨兄弟们的价值。” “你们有意见啊,还是要去告发我?” 两人得意的样子,对慕晓语说道:“这次的融资你给垫上,那我们就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咯。” 对两人黑黑的笑,说道:“信不信我把你们踢出去,然后杀人灭口。” 两人做出恐惧的样子,回答道:“我们知错了。” 已经知错就原谅他们,没有跟两人调侃,对辛钟玲说道:“我名下的股份是四十,分红只把其中的十五打到我卡上,另外的二十五打到帮里,作为应急什么的。” “分红的十五,还是股份的十五?” “当然是股份的十五。” “好的,知道了,另外融资多少,你给个指标,我好收钱。” 慕晓语想了想,回答辛钟玲:“暂定融资五十万,如果不够,差的部分你垫上,正式运营之后按照百分之一百二收取。” 听到慕晓语这么说,辛钟玲有点小小的兴奋,问道:“多出的二十,是给我的利息吗?” 看着辛钟玲,露出鄙视的目光说道:“你想的可真美,那多出的二十,是作为公司后备资金存在的。” 虽然这个答案不是想要的,但还是给慕晓语一个大大的吻,说道:“你终于开始干正事了,等这天等了好久的,你要是早点这样,说不定我都能买别墅了。” 擦擦脸上的口水和口红,嫌弃的说道:“姐姐今年才十六岁,你竟然叫我说应该早点干正事,比我大两岁的你,有何面目面对帮中众兄弟!” 这个话让几个人立刻提出抗议,对慕晓语说道:“你这样说话很不负责,首先你是老大,我们的任务就是跟着老大,其次没有你,我们连基本的资金都无法聚拢,第三,我们还是觉得跟着你干比较划算。” 没有理会这一堆论证,对双胞胎说道:“别的人我都放心,就你两,要是再吊儿郎当的,可要被收回股份的。” 两人对慕晓语敬礼,回答道:“你放心,绝对不给你找麻烦。” 事情已经商讨定下来,辛钟玲说道:“但是怎么成立公司我还是不太懂,所以你得教我怎么做。” 对于这件事,慕晓语也不懂,对屈凝娇说道:“娇娇,你回去让阿姨给弄完前期事情,大部分搞定之后交给玲玲去注册就好。” 对于此,屈凝娇没有任何异议,回答道:“没问题。” 慕晓语突然有了新的想法,对辛钟玲说道:“你也不一定要做劳务公司,也可以是别的,根据自己的擅长来,具体的你想好了告诉娇娇。” 辛钟玲也正好有这个想法,对慕晓语说道:“好,我明白了,另外既然这样,我想知道员工是不是我自己确定?” “是的,这家公司我不插手,也没时间插手,盈亏自负。” 对于这点,辛钟玲很满意,她习惯了要绝对的自由,如果真的有需要,会跟慕晓语开口。 跟慕晓语这边确定完,对屈凝娇说道:“你先跟阿姨说一声,然后约个时间,至于具体的事情,我会跟阿姨商量。” 这倒是给屈凝娇省了不少麻烦,回答辛钟玲:“那好,这么说我跟琦琦就是等着拿钱的。” 慕晓语做个鄙视的动作,回答屈凝娇:“你想的可真美,琦琦你把你家公司那边的一些项目拿过来给我们做,娇娇你给玲玲当助理。” 对于屈凝娇这个助理,辛钟玲是比较抗拒的,对慕晓语说道:“算了,说到助理还是双胞胎用的比较顺手,你去接替她两的大部分工作。” 屈凝娇并没有什么意义,要是真的让她跟辛钟玲合作,还真的有点不自然,毕竟两个人相差实在太远,在辛钟玲面前,她就好像白痴一样。 事情就算确定下来,桌子上的菜也差不多光盘。 把盘子推到几个人面前,说道:“个人吃光自己面前的东西,然后撤。” 双胞胎指着最中间的一盆汤,问道:“那这个谁吃。” 几个人都把目光看向两人,齐声说道:“你两呗。” “凭啥?” “因为你两是两个人,而我们都是一个人,两个人吃的一定比一个人多。” 对于这个说辞,两人十分反对,抱着面前的盘子开吃,嘴里含着东西回答:“不要,死都不要。” 两人滑稽的样子惹得另外的人大笑,笑过之后也开始光盘行动。 看到几个人不雅的吃相,旁边的人都用奇怪的目光看着她们。 屈凝娇推推身边的慕晓语和李明琦。 感受到别人异样的阳光,李明琦停下来,慕晓语则是用更加霸气的姿势吃东西。 141人类自我意识的追寻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辛钟玲和双胞胎仿佛受到启发,也毫不客气的吃起来,还故意将一些油脂飞溅出来,口中发出呲呲的声音。 李明琦和屈凝娇受到鼓舞,尝试两口之后也放开来。 几个人用极为诡异的态度吃完所有东西,也不擦嘴,伸出舌头舔着嘴唇离开。 这个动作,惊得店里的其她客人直咽口水。 从餐厅出来,微微抬头看天空,对几个人说道:“今晚这么美,我要去看夜景,明天的事情你们准备好,通知我一声就好了。” 没有给她离开的机会,双胞胎和辛钟玲一起上手把她拉上:“你想的可真美,明天那么多事,现在跟我们去检查播音室那边有没有问题。” 紧紧抱住电杆,回答三人:“不要,播音室的东西我又不懂,你们去看了就好。” 双胞胎放开她,辛钟玲过去轻轻拉住她说道:“别挣扎了,你是学生会长,没有你带头,我们怎么敢去播音室这种军机重地。” 做个委屈的表情,很不乐意的说道:“说起这件事,我还没跟你算账呢,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点名让我接替。” 辛钟玲使劲摇头:“一万个冤枉,我没有点名,你是大家投票公选出来的。” 恶狠狠的盯住她:“要不是你说那句‘我建议晓语接替学生会长,她有足够的能力带大家走向更好’,我能这么不明不白的被推上帝位吗?” “我那只是为了保险起见,就算我不这么说,大家还有有很大可能选你。” “那你为啥一定要我担任这个职位?” 对于这个问题,也不知道是第几次问,而辛钟玲的答案每次都一样:“哦,因为特中学生会这个组织是我话费很多心思才有现在的规模和境地的,如果不交给自己人,总担心那天就会消失了。” 很现实的问题,就算再跟她争论,结果也不会改变。 很不情愿的跟她们去了播音室,看着里面的各种设备,对辛钟玲说道:“不过话说回来,现在这些是都是你干,我也不懂,你走之后还真的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选来干这件事。” 辛钟玲手上在检查设备:“你放心吧,作为你最好的助理,不会让你抓瞎的,我已经在新生中选好人,她会帮你做这些工作的。” 果然,辛钟玲永远都是可靠的:“看样子你是已经安排好后事了,多谢。” “你说话真的不中听,什么叫安排后事,姐姐身体好着呢,再活五百年都不成问题。” “你要向天再借五百年啊,他说了,不借。” 吵吵闹闹的时候,工作就已经差不多完成:“没什么问题,就是太久没用,有点脏了,明天升旗之前安排人过来清理一下。” 坐在椅子上,也不抬头:“这件事你安排就好了,反正目前为止,我就是你扶上帝位的傀儡。” 慕晓语的态度,好像真的是没有实权的帝王一般。 辛钟玲很不高兴,对她说道:“说话可得讲良心,我对你这么好,这么认真负责,你良心何在。” “良心吗,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吵吵闹闹,时间不知不觉又从指尖溜走了。 李书手上的笔走动,写下几句情话之后就停住了,脑海中都是慕晓语的样子。 思春的模样让另外的人很好奇,只是她太孤僻,所以没人问。 熄灯铃声想起,她才从迷梦中醒悟过来,明天的讲稿,还没有写。 可就剩下十分钟的时间,肯定完不成了。 想着慕晓语的交代,没办法,只能钻进被窝,挑灯夜战。 看到李书的模样,睡她临床的女孩好奇,忍不住问道:“李书,你怎么突然这么认真了?” 其实这个问题几个人有自己的答案,那就是因为班主任夸奖了她,她要发愤图强。 今晚的李书心情特别好,回答她:“没有。” 李书的回答太过简单,女生不想这样放过她,问道:“是不是写情书啊,看上的帅哥是谁?” 想着想着,乱七八糟的脑子接收到熄灯的铃声。 从幻梦中醒悟过来,自己还有明天的讲稿没有写,拿起笔,十分钟的时间肯定是写不好的。 准备好纸笔,爬上床拿出小台灯,今晚,看来是要熬夜奋战了。 看到李书写东西,她的室友都感觉不可思议,她连在学校都懒得动笔,今天怎么突然这么勤快。 想来想去,能让女生这么勤快的只有男生,她临床的姑娘受到指派,爬过来问道“干嘛?写情书啊?” 李书的孤僻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也习惯了宿舍没人跟她说话的气氛,被突然的问候,突然有点受宠若惊,结巴回答“不不,不是。” 这个样子更加肯定了另外的人的猜想,都好奇李书喜欢什么样的男生,纷纷下床过来她旁边,问道“你看上的帅哥是谁?” 李书有些紧张了,不是担心这些人误会她,而是担心知道他是同性恋这件事情,这件事情还关系慕晓语,她不希望慕晓语受到伤害。 不对,慕晓语怎么会受到伤害呢,一向都只有她伤害别人的份,她不希望给慕晓语添乱。 这么想着,使劲摇头对几个人说道:“不是,真的不是,我没有喜欢的男生,我只喜欢。” 几个人肯定她是害羞,开导她说: “没什么的,喜欢一个人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就算告白不能在一起,还可以是朋友嘛,只要是朋友,那就还有机会嘛。” “对啊,爱情本就是自私的,不择手段,得到就行。” “你们怎么都是这个思想,我觉得爱情应该是两厢情愿的。” “这你就不懂了把,男生都是好色的,什么两厢情愿,只不过是色相好不好看的问题。” 听着她们的讨论,褚曲书脸红到耳朵根,脑海中又浮现慕晓语的影子,咬咬牙,对几个人说道:“这真的不是情书。” 几个人当然不信,追问道:“那你写的啥,给我看看。” 褚曲书把稿纸递给她们,说道:“是明天的讲稿,还没写几个字呢。” 看到褚曲书写的这几个字确实不像情书,另外的人疑惑问道:“什么讲稿?” “晓语……,班长叫我明天做国旗下的演讲,所以要写讲稿。” 几个人投出羡慕的眼神,说道:“真的,你运气真好,不过也对,你作文这么好,让你做演讲也是理所当然的。” 对于这个谬赞,李书不太好意思,回答她:“不是我运气好,只是今晚你们都忙着那个卷子的事情,刚好我有事情找她,她就跟我说了这件事。” 这个回答,让几个人都有点后悔,和国旗下的演讲这个荣耀相比,一时的玩乐算的了什么! 李书继续忙碌,另外的人听到老师查寝的声音都感觉爬回自己的床上,担心老师发现,李书也赶紧把台灯藏进去被子。 继续那篇未完的稿子。 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有的人想要却得不到,有的人不愿要,却偏偏被塞过来。 这么多人想要这个机会,可李明琦这些人,把它当做烫手的山芋,你扔过来我扔过去。 世间的事情往往就是如此,你视若珍宝的,在别人眼里或许一文不值。你弃之如敝履的,在那人看来或许珍贵无比。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得到亦或是失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人性的柔弱。 不论悲哀或者欢喜,也不论得到或者失去,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人类对于已经拥有了的、触手可及的东西总是不会重视。 说是人性,不如说人的惰性。美的或者丑的,好的或者坏的,都不过是一时意气一己之见。 而真正让人在意的,总是那些飘忽无形的东西,所以人类才会追寻生命的起源,追寻这世间的许许多多本来不应该存在的东西。 因为人类自我意识的追寻,许多不该出现的东西出现在这个世上,许多灾难无中生有。人类追寻的过程,其实也是人类自我毁灭和自我创造的过程。 在可预计和视范围之类,在可承担后果的大前提之下,人类会无限制的使用自己的能力:自我意识的追寻。 人类自我意识的追寻,从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首先是自我意识的拟态话:神的系统。人类在自我意识里,把自然的现象归为神的创作。 而神的创作这一论词,很快就遇到了瓶颈。因为没有人真正的见到了神。所以这虚无的存在,很快就被人们给抛弃了。毕竟谁也没有真正的见过神,而这世上有太多的事情是一个‘神’字无法解释的。 在神的创作没落之后,人类自身的创作终于到来。 很多人说科学时代是人类走出自我意识追寻的一个重要时期。但是,人类真的走出自我意识的追寻了吗?纵观这个时代,我们在追寻的,还是未知的世界。 未知的元素被创造出来,未知的空间被发现,未知的地带被开发。 人类说:这个世界的真面目正在一点点的展现在我们眼前。其实,在我看来,这个所谓的真面目,也只是人类自我意识的延伸。 142自我意识的追寻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书和慕晓语的相遇,看起来是偶然的,也可以说看起来是必然的。 她们偶然的分在同一个班,偶然的一年里没有说过一句话。偶然的,在李书最擅长最引以为豪的领域上,慕晓语总能高她一头。再次偶然的,李书并不讨厌高她一头的人。 更加偶然的是,李书很喜欢慕晓语的文章,可以说是慕晓语的粉丝。而这个晚上,所有人都在欢闹,只有她们,李书和慕晓语没有心情加入喧嚣之中。 这样的偶然,无数的偶然连接在一起,让她们有了一个命运的相遇。 但是,这一切真的是偶然吗?这一切真的是命运吗?不,我觉得这是李书和慕晓语之间自我意识追寻的结果。 因为无数次,慕晓语觉得班上那个沉默的可怕的女生很有意思。无数次,慕晓语觉得这个女生,这个班上唯一一个跟谁都合不来的女生,其实不是个让人讨厌的女生。 李书也是这样,无数次,她会不经意的看向慕晓语,有时候也会刻意的偷偷的看。她甚至试图过跟踪慕晓语。 没有任何目的,只是单纯的跟在她后面,等她走到自己进不去的地方,立刻就立刻,李书连这个地方是什么地方都不会好奇。 因为她跟踪慕晓语,不带着任何的心思,只是想要跟在她后面走一段路而已。 对李书来说,不需要那么多的东西,只要跟在慕晓语的身后,从这里走到哪里就够了。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也不需要做什么特别的事情。 如果要说她的这种行为,那就是:自我意识的追寻。因为她有个这心思,在自己的意识里形成了一个‘跟着她走’的想法,所以她就这么做了。 她的自我意识的追寻,最后的结果就是跟慕晓语成了朋友。 当然,这不是唯一的结果,这是很多因素造成的。因为在这之前,李书从未有过跟慕晓语成为朋友的心思。 当然不是不想,只是她明白的,她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李书一直觉得,她只要远远的看着慕晓语就好了,如果靠得太近的话,估计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如果发生的正是她所希望的,那当然好。如果发生的事情偏离她的意识,岂不是就太糟糕了。 所以,在过去的一年里,李书虽然很想,但从来没有主动跟慕晓语搭话。理由,只是简单的:没有合适的契机。 而之所以没有合适的契机,当然是因为李书把契机隐藏了而已。因为契机是一只都在的,至少曾经是无数次出现的。就像这个晚上,一张简单的考卷,就成了一个绝佳的契机。而过去,一定也有无数的像是这样的契机。 靠近慕晓语的时候,李书立刻发现了一件事: 慕晓语跟她想的完全不一样。没有她想象中的神圣而庄严,没有她想象中的高贵而优雅,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洞察一切。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李书却觉得慕晓语更加吸引她了。 就好像幻想中的是满汉全席,却偶尔吃了一口再平常不过的羊杂汤。但是却发现这美味实在叫人难以忘却。 当然,慕晓语绝对不是羊杂汤,她是满汉全席。 而且,和一般的满汉全席相比,慕晓语绝对更加精致而豪华。她的豪华不体现在用料的珍贵,而在于把材料用到了最关键最合适的地方。 故事的结尾有这样一段话: 偶然的命运之鸟降落在我的肩头,在它们的催促下,我决定走近她的世界,去看看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美丽的殿堂。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也没有给自己任何的原因,只是简单的、直接的走了过去,然后跨过了门槛。 那一天,我照了很多次镜子。每一次都照很长时间。祈求我的灵魂在我的生命中这个富有意义的日子里一刻也不要把她丢弃在命运的甲板上。 就这样,我又看了镜子里的镜子,就一直看着,久久的不敢移开目光。忽然我变得害怕起来,我觉得喉咙干燥发炎。“难道灵魂终于还是将肉体扔在了甲板上吗?”我这么想着,觉得很害怕,害怕的想要赶紧死掉。 但是,我已经没有退路了。 我没有去死的勇气,我也没有退回去的勇气,我只能往前走,跨过门槛,走进她的世界。用这个不大灵光的大脑和这一双有些模糊的眼睛去看。哪怕我已经什么也看不见了。 当然不是真的看不见,只是头实在太痛了。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摇晃不定模糊不清。 当我走进去的时候,我真的差点死了。不是因为头痛,而是刚好在我的脚踩在她的地板上的时候,独自咕噜的叫了起来。 这实在是太羞耻了,就像是没有穿衣服就出门那样羞耻。 一开始我以为因为这个失礼的不争气的肚子,我应该跟她彻底的无缘了。我以为她会把我赶出去,再也不准我踏进她的世界。 然而他把我搂进了怀里,丝毫没有在意我的肚子叫。 这个举动,让我觉得受宠若惊,感动非常。 我实在太感动了,那时候,我觉得这世上没有比她更好的人了,哪怕是把我生下来的母亲,也实在是比不上她一星半点。 那之后我们又发生了很多事情,开心的不开心的都有。但是大多记不清楚了。 也还有几件事印象特别的深,是一辈子也觉得不会忘记的。 记得最清楚的是她喜欢读诗,也喜欢读给我听。这个形象跟她不太相符,她不是个诗人,是个企业家,是个女王,是个傲视众生高高在上的神,却唯独不像是个诗人。 她读诗的时候也不会有诗人的感觉,更多的,像是在说一个故事,说别人的故事。而且是那种不会感动道自己,甚至都不觉得有趣的故事。 我曾问她为什么,她是这样说的:“偶尔读两句诗,感觉自己没那么世俗。” 我问她:“你不喜欢世俗吗?” “不,我很喜欢世俗。倒不如说我觉得世俗之外的东西,实在都是虚幻和肮脏的。” 她这么说,让我很不解,因为前面的那句,谁都会觉得她是个不世俗的人。 但她很快就给我解释了,她说:“我喜欢世俗,但是人在世俗里活得太久,就容易变得冷淡,清如水明如镜,是对别人的要求,如果自己去做的话,就会发现这实在是太可怜了。”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现在也没有明白,不过我了解了一件事,那就是她总有自己的想法,不管这个世界怎么变,她总能给自己找到一个最安逸的地方。 到了这里,故事就算完了。 但是,这个故事的作者是谁,没有人知道,没有署名。 最后的这段话,到底是作者说的,还是别的什么人加上去的,也没有人知道。 这本书在文林夕家的书房里很久了,故事平平无奇,但偶尔总有一两句耐人寻味的话出现,所以文林夕看了很多遍。 每一遍都有不一样的想法,每一遍都觉得:“这个作者实在太有意思了。” 当然,最为有意思的不是书,而是这个作者,因为绝不会有一个作者不给自己的书署名的。除非这本书只是写给某个人看的,并且不希望被她之外的人看到。 如果最后的这段话是作者写的,那大致可以推断作者是故事里这个叫李书的女生,这本书很可能是她写给慕晓语看的。 但是从最后的一段话来看,慕晓语应该没有看到这本书。这最后的一段话,读起来使人觉得悲伤,就好像是面对着无限的孤独的自白。 作者到底遭遇了什么,已经无从得知,也无从考证。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作者是故事里面的人的话,动笔的时候她一定是非常难过的,难过到恨不得立刻死去。 因为最后的一段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时间的长河之中,在这场与时间的对赌里面。作者输了,输的很彻底。 其实输的又何止是作者呢,在与时间对赌的过程中,人类一直输弱势的一方,一直是战败的一方。 然而,我们并不会觉得这是一件悲哀的事情,相反的,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因为即便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但我们一直在勉强的胜利。人类在不断地壮大和发展,在不断地进步着。只有不认输,只要永远的努力下去,总是能够克服一个个难关抵达终点的。 重点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从未放弃过努力。 这句话,是弱小的人类自己说的,也是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或许并不是什么豪言壮语,或许更像是临终的别言,但那又有什么关系。 “不认输”就是我们的招牌。不管在什么样的绝境之中,绝对不认输就是我们所能做的一切。 时间很短又怎么样,寿命很短又怎么样,生命很脆弱又怎么样。这些,或许都是无法超越无法克服的,但是,我们在努力着。 不知是谁说过:在这片大地上,人类已经很强大了。可是在这个宇宙中,人类还太弱小。 143自我意识的追寻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是的,人类还很弱小。 可是啊,我们也已经很强大了。在地球上的所有生物中,人类曾经跟所有的生物一起拼杀,最终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这就是答案,关于人类强大还是弱小的答案。 强大还是弱小,是别的生物给人类的定义,也是人类给自己的定义,更是这个宇宙给地球的定义。 强大还是弱小,其实说到底,都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说辞和定义。强大又怎么样呢?生在这个宇宙里,有什么能比这个宇宙更加强大。 创造这个宇宙的神,他就够强大了吗?或许是的,也或许不是。因为或许,在人类认知的宇宙之上,有一个更大的与这个宇宙一样,至少是看似一样的存在,就连创造这个宇宙的神也是他们创造出来的。 就像是人类创造了‘智能的一切’。而这些所谓的只能,又遵循自己的意志去创造另外的宇宙。 人类说智能技术还在开发和学习阶段。可能对于更高级别的神来说,人类甚至是个失败品。如果我是神的话,我一定会把人类当做是一个失败品的。 然而,诸神是否存在,谁也不能妄下断言,至少谁也没有真的见过。在存在即真理的条件下,神应该是不存在的。 在未知不等于不存在的条件下,神是存在的。因为这个世上,还有很多解不开的谜题。人类自我意识的追寻过程,神还会存在很长的时间。 这个世界的真想,到底是我思故我在,还是我在故我思,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来验证。当然,我觉得这是没有意义的。 因为不论是那种结果,最后我们都肯定没法见到。因为,不论是那种结果,人类不走到灭亡之际,是绝对见不到的。 要说原因的话,那就是:自我意识的追寻,是没有尽头和起点的。当这个念头产生的时候,一切就都已注定了。 唯心论者说:世界因为思考才存在,世上的一切皆如空气之类,因为人类的需要,所以存在了。 唯物论者说:世界因为存在才被思考。世上的一切皆如空气之类,存在于那里,所以我们才会去思考它。 这个问题,看起来好像是唯物的。可是真的是这样吗?如果你没有朋友的话,你还能说朋友是存在的吗?如果你已经死了的话,你还能说这世上的一切都是存在的吗? 这样一说,好像是唯心的。可是真的是这样吗?随你已经死了,但是这世上的一切并没有因为你的死亡而消失。就连你本身的存在,也没有因为你的死亡而消失。 唯心论者说:因为世人还记得这个存在,因为世人的思考才存在的。 唯物论者说:因为世人存在,才会有这个思考的结果。 孰对孰错,我无法认同。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对这两个都没有很大的兴趣。我真正感兴趣的,是生命。或者说是永生,亦或者说是时间。 时间的起点在于何处,时间的终点又在何处?这才是我想要思考的问题。 到这里,这本书才算真的完了。 不过,最后这一段关于我思故我在还是我在故我思的论题,显然是这本书的主人加上去的,因为这一段是用笔写的。 为什么写在这里,大概文林夕会知道。李可儿问:“学姐,关于后面的这一章,你有什么看法?这个是你写的吗?” 文林夕摇头:“不是,也不是我家里人写的。准确的说,谁也不知道这本书是从哪来的。” 这棵真的吓到李可儿了:“你开玩笑的吧,大富豪的书房,应该会有很专业的管理的,就算只是多了一本书,应该也会被发现的。” 文林夕说:“这就是我对这本书感兴趣的原因。不管怎么看,这本书都是不知道多看的。只是一般的青春爱情故事,要说有什么,那也就是这本书的情感线路毫无规律。但是,却很符合现实存在。可是,结尾的地方,却写了一段让人难以理解的自白。而在这段自白之后,却有人写了一段这样的话,不管怎么想,这段话都不应该出现在这本书上的。” 李可儿托腮沉思小半天,疑惑着说:“我能想到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恰好桌子上只有这本书,所以就动笔写上去了。” 文林夕摇头,告诉李可儿说:“应该不是,首先思考这个问题的人应该不会看这类书才对。其次从笔迹来看,写这段话的人不仅拥有丰富的学识,更是个谨慎而小心的人。再看排版,显然是经过认真思考之后才决定把这段话写在这里的。” 李可儿惊讶的望着文林夕:“你开玩笑的吧,从一段话,就可以看出这么多,你是专家吗?不,专家已经不拍跟你并立了。” 文林夕咬她一口:“小丫头,你是在拿我开心是吗,当心我揍你。” 两人闹了一小会,李可儿说:“可是实在很奇怪了。按照学姐说的,这本书的主人不论学识还是能力,应该都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他把这段话写在这里的原因是什么呢?” 文林夕摇头:“我也很好奇,不过连这本书从哪来的都不知道,就算想要查也无从着手。” 李可儿说:“也是,连作者都没有的书,实在是不可能找到出处。唯一的线索是笔迹,但是全世界六十亿人口,要对比也实在是不可能的。” 文林夕说:“抛开工程之巨大不说。据相关方面的专家鉴定,墨迹应该出自羽毛笔,纸张也很有年代感。所以就算要找,也可能找出来一具尸体。” 李可儿咕噜咽了口水,这世间太令人惊讶了。 不过,她随即又转变了想法,这没什么令人惊讶的。这里可是文家大宅,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文家家大业大,收藏之丰富远非一般博物馆之类的能比。有一两件奇怪的收藏也是理所当然的。 倒不如说,如果没有一两件奇怪的收藏,那文家才是真的名不符实。 李可儿不再想这个问题,转问文林夕:“学姐给我读这个故事的真意是什么呢?我还是没有十分明白。或者说,我完全没有听明白这个故事所谕旨的东西。” 文林夕合起书本,选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告诉李可儿说:“所谓青春,就是会犯很多傻。很多年之后,你可能已经忘了大部分的事情,偶尔记得一些,也当做黑历史小心翼翼的藏起来。 但是,你却不会选择把这所有的一切都忘记。因为偶尔回想起来,你会觉得这段记忆实在太有趣了,你会觉得这段记忆简直是你人生中的一个亮点。 终于,黑历史变成了生命的一部分,为你贫乏的生活增添了无数的光辉。可是你仍旧不愿将它示之于众,因为虽然你已经接受了它,但你同时也将它小心翼翼的保护起来,生怕一不小心就遭人迫害了。 犯傻又怎么样呢,执着又怎么样呢,青春就是这样,我们的青春,只要有青春二字就够了。” 李可儿回味良久,虽然不能完全的感受,但她也觉得应该是这样。就像小学时候的傻话,现在虽然觉得很羞耻,但是偶尔的时候,也会觉得那时候说了这句话实在太好了。 人会长大,什么是长大呢?就是变得难以坦诚,难以把最真实的一面展示出来。越是这样,曾经的真实就变得十分珍贵起来。 到了最后,我们都变成了曾经讨厌的样子。是谁说了这句话已经不重要了,是不是赞同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等你赞同这句话的时候,曾经已经远远离去,你已经不可能在回到那个敞开心扉的年代。 你转身背对太阳,任由夕阳落下不看它一眼。因为明天太阳依旧会升起来的。 你栖身于黑暗,在冰冷的世界里徘徊,最后选一个最喜欢的地方坐下。静静的等着太阳升起,你以为太阳总会升起来的。 一开始的时候,你满怀期待信心十足,可是渐渐的,你变得害怕,变得失落,直至绝望。终于,你失去了所有的力气,进入到了梦里。 能够入睡,你是很开心的,因为你觉得唤醒你的是明天的太阳,当温暖的阳光洒在你的脸上,你会带着幸福醒来。 可是你还不知道,昨天的夕阳,已经带走了你所有的生命。结果已经注定了,太阳不会再为你升起。你的时间,已经没余额。 当太阳再次洒在你的身上的时候,并没有唤醒你,只是照出了你惨白的冰冷的身躯。 运气好的话,有人为你盖一块破布。 李可儿回想了很久,把从前的事情大概都想了起来,终于也只有浅淡的一笑,跟文林夕抗议:“真是坏心眼,你直接告诉我答案,我也是知道的。也是能够理解和接受的。” 见她已经不那么难过了,文林夕笑了笑,说:“可是如果那样的话,这漫漫长夜要如何度过呢,面对如此佳人,不找点东西转移注意力的话,岂非是要叫我相思成疾吗。” 李可儿不乐意的说:“学姐实在太坏了,又开始调戏我了。明明知道我对你也有感觉的。” 144新春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林夕惊讶不已,噎了口水,退开离李可儿远一些:“你开玩笑的吧,这种事情,可一点也不好笑。” 李可儿说:“我没开玩笑,我也不觉得我的方向有问题,只是学姐这么聪明又这么帅气,让人喜欢也是当然的。” 文林夕呼口气,摸摸她的脑袋:“这孩子,快傻了。难怪说学艺术的孩子都不怎么听话。” 李可儿鼓起腮帮子,不乐意的说:“算了,反正就算跟你争辩,我也只是绝对是处于弱势的一方。你再给我读个故事吧。” 文林夕也觉得这样最好,她们两都不怎么开心,读个故事的话,或许能很好地打发时间。 文林夕伸手去书架上拿书,好巧不巧的就看见了之前时优良给她读的故事。 鬼使神差的拿了下来。 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她才觉得自己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情。不应该选这本书的。 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为了不要太过思念,文林夕特意翻到了较后面的地方: 三月,千重山,清晨,漫天雾。 浓雾中传来‘叮当叮当’的声响,追着这声音来的是一棕毛驴。 被铃铛声吵醒,眯开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张开手臂四处乱抓,摸到一些吃的就往嘴里塞,吃了五六口,又在身上摸索一阵,找到一个火折子点燃,才看清这原来是个弃尸洞,周围横七竖八的摆了许多尸骨,有残缺不全的,有腐烂生蛆的,还有一些似乎是刚刚扔进来的。 踩着尸骨向前,随手捡起一个骷髅几根腿骨做成灯笼,搜寻着什么。 ‘哐啷。’又有一具尸体被扔下来,走过去看了,是一头公牛,看起来很肥,不禁露出笑容来。 拔出腰上的短刀卸下一只牛腿,扛过去没有尸骨的地方,又找了几个骷髅和一些骨架,搭起一个简单的炉子,牛肉切成拨片放在上面烤,半生不熟的就开始吃。 吃的肚满肠满,又过去那一堆尸骨中翻找,费了不少劲,累得大汗淋漓才从一堆尸骨中拉出一具尸体,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只凭借衣着认得出是具女尸。 拿过灯笼看了确认无误,扛在肩膀上离开这一堆尸骨,走了百余丈的路见到有光,扔了手上的灯笼出去。 洞口早已准备好柴禾,给她整理仪容之后放了上去。 火苗窜起,恶臭立刻就漫开,刚刚能在弃尸洞吃早餐的男人,这时候竟呕吐起来。 ‘叮当叮当。’他刚吐完,毛驴就到了跟前;有气无力的翻身上去,软趴趴的爬在驴背上。 正午,一骑驴少年上了千重山三门峰,双目紧闭也不看路,驴吃草他不催,旅乱窜他也不拦。若问要去哪,驴知道他不知道。 日暮时分,千重山间渐渐起了浓雾,骑驴少年才到了三门峰山腰的羊肠小道上。 千重山高千仞,三门峰是千重山第二高峰,便是处在山腰的位置,浓雾也只在他脚下。 这时候,西边的太阳烧红了天空,映染之下,浓雾亦是金灿灿的一片,仿佛是内中藏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看一眼,使人忍不住要纵身其中,去追寻那转眼即逝的财富。 骑驴少年睁开眼睛看了浓雾,喃喃说道:“已经是深秋了吗!深秋红日送金雾!福兮?祸兮?”这声音悲悯、沉稳、苍老,隐约间又夹杂些许无奈,与他的容貌极不相符,更像是一个看尽人间百态早已释然一切的老者,睿智的足以洞穿所有。 他话音才落,千重山间突然刮起风来,肆虐的狂风掠过,落叶萧萧而下,少年接一片拿在手里轻轻摩擦几下又闭上眼睛,任由毛驴驼着他向前,完全不关心将要到何处去。 他要去哪,人不知道驴知道;可他正在走的路,驴不担心人担心;身后不远处有几个庄稼汉子叫他:“小哥,这路走不得,天黑了走这路是进得去出不来。” 可这少年似乎是个聋子,听不见后面的人说什么,毛驴听见声音,‘昂昂’的叫着一溜烟没了影,上了这条当地人天黑就不敢走的路上。 太阳已经落在大山的另一面,天虽然还亮着,但片刻之后就会黑下来,几个庄稼汉子不敢追过去,只能远远的看着,在心里为这个可伶的人祈祷。 奔跑的毛驴骤然止步,少年从它身上一个倒栽葱摔到地上,嘴里骂骂咧咧的翻个身面向来路做起来,揉了揉眼睛睁开,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他的四周漆黑一片。 右手撑地想要站起来,却邹起眉头,咧开嘴角‘嘶’一声,‘啪’一巴掌拍在毛驴屁股上,怒声骂道:“你它妈的下次撒尿能不能离老子远一点。”手掌在驴身上使劲摩擦。这个声音稚嫩、浮躁,若说他跟方才的是同一人,恐怕没人会信。 那驴子发出‘噗噗’的鼻音,也不知道是嘲笑还是抗议。 扶着驴子站起来,转身见到不远处有一对闪闪发光的眼睛,手立即就摁在腰间弯刀上,早就听说这路上夜里有鬼魅作祟,没想到竟然让他给遇上了,只是这家伙看起来不好对付,他不敢轻举妄动。 僵持半刻钟还不见对方有动作,他有些沉不住气了,使劲摇晃脑袋再看,哪里有什么鬼魅,那不过是客栈前的两个灯笼,仔细看还能看到门里面射出的微弱灯光呢。 心情放松下来,轻轻侧一下身子横着趴在驴背上,拍一下屁股,顺手拿了水壶将里面的水都到了。 水壶的水倒完,他也到了客栈门外,将水壶和一些银钱递给小二:“水壶灌满,驴喂饱,有什么吃的上一些。” 店小二与他搭话:“哟,公子是从五莲峰来的?” 少年点点头,店小二知道他的出身并不奇怪;‘遇井换水,逢店吃饭’这是天水河畔巫师世家余氏的规矩。而他,名叫余亦生,乃是余家当代大巫师的长子,年弱冠,余家的规矩是男子二十岁之前要周游千重山,这是他们的成人礼。 千重山乃天水河畔第一大群山,有大大小小的山峰五千余。 余氏坐落在千重山最中心处的五莲峰下,乃是千重山第一高峰,长得活像一把椅子;余氏就是坐在这把椅子上的王,掌管着千重山的一切。 千重山东临天水,北靠巴蜀,南接南海,西面与连绵雪山遥想对望;余氏坐落此间,东饮天水之水,北食巴蜀米粮,西采雪山奇珍,南钓南海鲤鱼;天时地利与人和,为其修炼巫蛊之术供给所需,也正因如此,余氏自第一代先祖开宗立派至今,历经七百年兴盛不衰。 在千重山的荒山野岭开设客栈,见得最多的就是余家的巫师,他不认得眼前的少年,却不能不认得巫师余家,不能不认得余家巫师‘遇井换水,逢店吃饭’的规矩。 小二刚走,就进来个妙龄女子,直接坐到余亦生旁边,半个身子靠在他身上,含情脉脉的说:“公子,夜色漫长,两个人过的快些。” 竹杖丢在一边,一只手揽在她纤纤细腰上,一只手抬起她下巴:“好美的姑娘,想不到这荒野还有如此佳人,真乃天要顾我。” 二人正尽兴间,柜台后出来一须发花白的老者,呵斥女子:“好大的胆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岂是你能放肆的,还不回去。” 女子只顾寻欢,哪里肯听他的。 想要用强,却被余亦生一挥手给打发了,只能远远的看着,面色惊恐,浑身发抖。 举手之间,余亦生的手臂上露出一只双头蝎。 一旁的老者见了,瘫坐在地上沮丧不已。 春宫戏还在演,女子渐渐没了力气,脸色发白,身体冰凉,皮肤也正以看得见的速度失去弹性,干煸枯萎的像是面粉做的劣质品;而她还浑然不知,还沉浸在干柴烈火的迷梦中。 她已经原形毕露,即便是巫师世家的公子,见惯了蛇虫鼠蚁和各种尸体,也没法对着一具干尸有什么反应,双手托着腋下把她放在桌子上:“你的游戏结束了,现在我们还是来谈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八个字吧。” 这才注意到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露了底,慌乱的张牙舞爪的扑过来;狠狠的摔在地上,捂住肚子打滚大叫。 余亦生轻轻侧一下身子看着他,嘴角挂起一抹邪魅的笑容,冷冷的‘哼哼’两声,紧不慢的说:“你最好老实点,你体内的双头蝎乃是蛊中至尊,称王称圣,已寿六百年,六百年的蛊毒,便是九天大罗金仙幽冥十代阎罗也要削了顶上三花胸中五气;你这小小的残破骨肉野鬼游魂被她蛰一下,定要枯骨成灰魂飞魄散。” 刚刚的疼痛过去,女子从地上爬起来,一双媚眼变得血红,张开血盆大口朝余亦生咬来。 余亦生闪身躲开,照着她的后脑勺一记手刀下去,女子失去重心摔倒,门牙在桌子上磕掉两颗。 不及起身,腹部就传来强烈的刺痛,‘啊’撕裂的惊叫响彻整个夜空,传遍整个山野,一旁的店主和店小二见了,也害怕的发抖。 余亦生拉过凳子在她旁边坐下来,微怒的声音:“半月之前有个女人途径此地,你杀了她?” 145新春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我在此处筑巢,也不知害了多少性命,男男女女女老老少少的,哪里记得。”她戏谑的看着余亦生,好像已经知道他不会把她怎么样。 十分不快,打了个响指,女子就在地上打滚,惨叫连连,十指在腹部一用力就将肚皮撕开,把里面的肠肚都给掏了出来扔在地上,抓起旁边的桌子狠狠的砸过去,一下又一下,直到肠肚都变成了粉末才罢手。 整个过程余亦生都看着,安静的看着。 等她停下来,嘴角挂起一个邪魅的笑容,从怀里拿出一只玉笛来,凑到嘴边奏响。 笛声响起,双头蝎仿佛被召唤,跟着音符律动,在女子体内随意攀爬;顷刻间,女子遭受万虫蚀骨之痛,将肢体一块块的撕了扔的远远的。什么都不剩了才现出她本来的样子,乃是一十八九岁的妙龄少女,肤白貌美,身材匀称,是个美人胚子。 见到美人,男人都会有恻隐之心,余亦生停止吹奏,顿住十分之一刻的时间才开口:“双头蝎不在躯体内,而在你灵魂中,不想魂飞魄散,就老实与我说了。” “早说了,我害了那么多人,哪知道你问的哪一个。”已没有方才的戏谑,双目血红,怨毒的看着余亦生。 “你一定记得,她头配南海凰钗,乃赶南山填北海时始皇帝赠与蛮越城主之物;腰间左右各有一柄角刀,是异兽领胡的角,不世之宝物。你定然认得。” 听他说了,女子哈哈大笑:“你说的那个蠢女人啊,没想到,她竟然跟五莲峰余家扯上关系,我还以为是哪个笨蛋城主的千金离家出走,给我送好处来了。不错,是我取了她的阳寿,尸体扔在弃尸洞去了。” “那么,将她的魂魄还给我吧。” 听见余亦生只是要拿女人的魂魄,不由得一惊,随即有失落的摇头:“不可能,魂魄已被扔在阴阳界,那地方不阴不阳,天地幽冥都管不着,你有本事就自己去找好了。” 余亦生脸色骤变,反手一巴掌抽过去,怒骂道:“好歹毒的妖精,放你不得,既如此,便取你阴寿超渡亡灵。” 女子被吓得愣了一下,想要飞身逃走,却只飞出店外就落下来,在地上打滚叫喊。 店主壮起胆子,过来余亦生身边:“巫师,可否念在老夫与余家有些交情的份上网开一面,罚的轻一些。” 斜眼看着巫师,不悦道:“那你去与我父说去吧。” 店主被吓得咽了口水,立在一旁不敢说话。 余亦生起身,过去女子身旁半蹲下来唤出双头蝎,冷眼看着女子:“在你的碑上要刻些什么?” “良氏,雨鹅。”她已经很虚弱,从牙缝里面挤出这四个字后就软趴趴的趴在地上,眼角落下泪水,脸上现了笑容;与之前寻欢之时的笑容不同,现在的笑容很真,真实中却只有悲伤、凄惨、不甘和释然。 余亦生叹口气:“鬼落泪,是天道要你魂魄不散。去阴阳界将生前所害之人的魂魄尽数带回超渡,否则,忘川河底永不见天日处就是你的归宿。” 从随身的挂包中拿出白蜡红心烛点上,又拿出笔墨纸砚,写了一个黄封包交给店主,嘱咐道:“朝西而供,香烛片刻不能断。她能赶在我这盏烛火灭之前回来就将黄封包与她的尸骨一同焚毁,若不能,就将黄封包搅碎和上狗肉扔进山中喂野兽。记住,只有这白蜡红心烛的火才点的燃黄封包。出了差错,忘川河底也有你的位置。” 店主立即在正西方向做了神坛,将黄封包小心翼翼的供奉起来。 女子已经恢复了一些力气,不太友好的样子问:“为什么帮我?” “我是巫师,巫师有巫师的规矩。”他的语气冰冷而高傲,显然不想跟她多说一句。 女子也很识趣,爬起来踉踉跄跄的走了。 ‘叮当叮当。’驴子踩着时间到了跟前,余亦生翻身骑上去,双目紧闭。 走出去百余步,双手抱住脑袋,整个脑袋扭过来看着目送的店主:“客栈还想开下去,就规矩点。”店主张开嘴,却什么都没有说,他眼前只有无尽的黑夜,余亦生和毛驴已经没了踪影,刚刚还在耳边的铃铛声也没了。 昭觉东门,卯时,城门大开;六尺宽的红毯绵延至城外六十丈,两旁各挂了六十个大红灯笼,城墙上一对红锦绣球左右摇摆,守城的军士也都换上大红袍子。 余亦生见了这般欢喜,就有心要去讨杯喜酒,骑驴找到了办喜事的人家,乃是昭觉城主的府上。府外有一顶八抬花轿,却不见道喜的宾客迎亲的队伍。 隐约中已察觉不妙,皱了皱眉,骑驴闯了进去,朝着里面喊道:“府上今日大喜,在下来讨杯喜酒喝;城主可不要小家子气。” 堂屋出来个管家模样的男子拦路,怀里掏出一锭银子与他:“要饭的,别处去吧。” 收了银子,从驴背上下来:“俗话说的话,红事不拒远客,我为这杯喜酒来,哪有不道贺就走的道理。”说话间,已绕过管家进去屋内。 堂屋内不见新人,只有数十名武士列阵,个个都披甲执戟目露凶光。主人家的位置上坐了个八九岁的姑娘,浑身发抖,不停的咽口水,想哭又不敢哭。 余亦生刚进去就被两名武士拦住,呵斥道:“你是何人,善闯入府所为何事。” 把两个武士推开,看着那小女孩:“想哭就哭呗,女孩子会哭也是一种美。” 两武士长戟架在他脖颈上,呵斥道:“哪里来的杂毛在此胡言乱语,不想死的就快滚了。” 嘴角露出一抹邪笑,指尖轻轻弹一下长戟,两柄长戟就化成粉末。与此同时,‘呲’一声,两个武士的手掌冒出热气,带着烤肉的味道。 屋内众人讶异不已,原先拦路的管家连忙赔礼道歉:“不知是高人驾临,望请恕罪;当下我主家糟了祸事,请高人务必相助。” 从两个武士中间挤过去,把小女孩抱在怀里,小声的哄着她说:“告诉我,昭觉发生了什么事。” 对这个八九岁的姑娘来说,他不是来救命的,是要命来的,乞丐一样的着装已经不亲切,身上腐烂的气味无异是绝对惹人厌的。 颤抖的更加厉害,牙齿咬得咔咔作响,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来者不是平常人,在这个非常时期,管家也不敢得罪此人,拦住要动手的武士们;朝着上座的两人拱手作揖:“尊驾方才用的可是离火蛊?” 点点头:“昭觉出了什么事。” 蛮越三千地,大大小小的巫师数都数不过来,但能用离火练蛊的没几个;管家对他的身份已猜到八九分,就不再隐瞒:“我家小姐跟朱堤城主的公子指腹为婚,三日前大婚,送亲的队伍在半路没了音讯,我家城主心急亲自领兵去寻;两日过去不见回音,我等无奈,这才请幼主出来坐镇。” 脸色微变,皱了皱眉:“怪不得!”自语一句,拿起茶壶‘咕噜咕噜’灌了个精光:“你家小姐是在哪里走丢的?” “螳螂江畔,万岩窟前。” 默了些时起身:“应当无恙,你去军中挑选十名骑射好手,备足干粮明日一早跟我上路。烧锅水,我要沐浴更衣。” 管家还有顾虑,遣退武士,问余亦生:“虽晓得尊驾能力不凡,但事关重大不敢怠慢,还请您道个明白。” 余亦生走下来,捋起袖子露出右手腕的双头蝎:“你该认得它。” 管家凑上去看了大吃一惊,连忙赔礼:“小人眼拙,巫仙恕罪。” “时不我待,去准备吧。” 管家出去,余亦生肚子坐在屋内,面色凝重。 个把时辰之后,管家来叫他:“热水已备好,请移步厢房。” 厢房内,两个侍女伺候他沐浴;解开腰带,小指大一个乳白蛆虫从手边滚落,吓得惊叫连连,腐臭更让她们作呕。 连忙跪拜请罪:“巫仙恕罪,小人不曾见过世面,故而失态。” 自己解了腰带进去浴桶:“不怪你们,我才从弃尸洞出来,跟腐烂的尸体并无两样。” 两个侍女抬起头,见到他身上全是大大小小的疮疖,有的开始愈合,有的还能看得见蛆虫,流出浓水,都不敢上前。 “你们退下吧,有事我再叫你们。” 真可以说上天见伶,两个侍女都在心里舒口气,赶紧逃出去。 余亦生在布袋里找出个小瓶子,一仰脖子喝了里面的液体,片刻就睡了过去。他闭上眼睛,身上的疮疖也在顷刻间愈合。 等他睡着,房梁上一团黑气飘下来,围着他转了一圈现出本体,乃是一身着大红嫁衣的女子,盈盈妙步到他身后,自己掀开盖头,两条玉臂环在脖子上,吹口气撩开遮住脸的头发,细语道:“细皮嫩肉的,叫人好不生怜。” 笑颜如花,怀里拿出梳子给他梳头。从弃尸洞出来还没洗过澡,头发沾着腐烂的皮肉和蛆虫,可她一点也不嫌弃;耐心的,仔仔细细的给他清理干净。 146新春和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梳洗干净,捧着他的脸:“这样多好,干干净净的。” “好美……。” 听见声音,女子被吓得后退几步,四处寻找,最后确定是浴桶里面的人,小心翼翼的过去,伸手在他眼前晃晃:“你醒了?” 余亦生睁开眼,见到眼前的女子‘柳叶眉巧裁妙剪,丹凤眼灵光闪动;鼻似悬胆,唇绘朱砂,肤如凝脂,肉嘟嘟脸蛋盈盈笑容;一双玉臂,肉奶奶胸儿纤细腰肢,散在肩上的情丝更惹人生怜’。两眼直勾勾的看着她,赞了句:“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貌,凤栖梧桐银铃随风声;秀色可餐。” 女子咯咯的笑着,拿过帕子给他擦身子:“你醒了,你还是睡着的时候好看。” 余亦生愣了一下,侧过脸看着她:“你经常在我睡着的时候看着我?” 女子不语,粉面羞红的似要滴出血来。 玩心大起,跟她挑逗道:“雅兰,这是你第一次在我面前掀开盖头吧,早知道你这么美我就把你娶回家了。”雅兰,是余亦生给她取的名字。 雅兰的脸更加羞红,嗔声道:“你再胡言乱语我可生气了。” 双目直视:“我说真的,你照顾我十年了,我应该已经算是你的人了吧。”是的,已经十年了,十年前余亦生把她捡回来,两人朝夕相处,像母子,像兄妹,像伙伴,也像夫妻。 往他的下身看一眼,连忙又移开眼睛,扔给他帕子:“你长大了,该自己洗澡了。” 满不乐意的样子,嘀咕道:“你都给我洗了十年了,我身上哪儿你没看过。”朝夕相处十年,早已生出情愫,只是雅兰清楚,她这连是个什么东西都不知道的妖精,怎么敢妄想跟巫仙喜结连理;能陪在她身边就已是上天的恩赐。 每当此时,总觉得不是滋味,背过身去沉默着。 余亦生没有发现她的异样,自己擦拭身子,与她说道:“以后就不要盖盖头了,你这么美光是看着心情就好了很多。” 雅兰拉下盖头:“你有客人来了。”化作一团黑气消失在黑暗中。 门外的两个侍女晕倒,门被打开,有个什么东西一闪到了浴桶跟前,盯着余亦生左看右看:“听说来了个厉害的角色,却是个中看不中用的。” 伸手去抓,刚刚触碰到就被双头蝎蛰了。 惊叫着逃得远远的:“不……,不可能,你该……。” “我该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做你的奴隶任你差遣。不过你的道行还差了点。”余亦生从浴桶里出来,拿过衣服披在身上;戏谑的看着她,看她还能耍出什么花招来。 见他如此淡定,女妖慌了起来:“不可能,寻欢草入骨入魂,任凭你法力高强岂能没有骨肉魂魄?” 步步逼近,不屑道:“我自降世,生在养尸地,长在弃尸洞,吃的是腐肉蛆虫,喝的是血液浓浆,非人非鬼非仙非魔,寻欢草又能奈我何。” 说的坦然自若,听者头皮发麻,惊恐万分:“你究竟是谁?” 冷哼一声:“你来要我的魂魄,该我问你是谁。” “柳姬。” “昭觉城主和小姐就是你掳走的?” 跟余亦生只有不到一尺的距离,他却感觉不到此人身上的气息,分辩不出是人是仙,不由得相信了他说的,他乃非人非鬼非仙非魔之辈;吓得双腿打颤,喉咙生烟。颤抖的声音回答道:“是我兄长掳走了新娘,又捉了去要人的老头。” “他们可都还好?”余亦生的声音很冷,冷的可以冻死人,如果这其中谁出了差错,她定然要抵命的。 “都还活着,我哥哥看上了新娘子要娶过门,不会害她性命。” 听到都还活着,余亦生语气缓和一些:“回去告诉你哥哥,今夜若不好生送回来,明日我就踏破万岩窟,要你一窝妖精修不成正果,入不了轮回。” 转身捡起地上的布袋,葫芦里倒出一粒丹药扔给她:“今日,我不愿渡你,修道亦或轮回。” 接过丹药吃了:“我会记得你的。”一闪身不见了踪影。 余亦生叫醒两个侍女,吓得两人大叫:“有妖精。” 武士闻言赶过来,没有认出余亦生,二话不说就把他拿下。故技重施,指尖轻轻一弹,刀剑就都化成粉末,他们的双手也被烤熟。 见了这本事,都知道他是谁,但还是要确认:“是你?” 余亦生有些不快:“是我,梳洗了,像个人了吧。” 领头的陪个笑,带着众武士走了。 后堂内,八九岁的幼主在两个侍女的陪同下蜷缩在椅子上。 余亦生过去她身边坐下:“害怕吗?怕就哭,女孩子哭也是一种美。” 女孩抬头看他;摇了摇头,又将头埋进膝盖。 有些无奈,拍拍她的肩膀,柔声道:“我们见过的,你两岁的时候,还记得吗,那时候我也只有你这么大一点。” 还是不说话,但听见抽泣,她哭了。 等她不哭了,又开口道:“你叫云儿对吧,你爸爸有没有告诉你,遇到外敌入侵就到蛮越城找龙爷爷,遇到妖魔鬼怪就到五莲峰找余伯伯。” 云儿抬起头来,面带梨花:“你是余伯伯?” 面带笑容,布袋里拿个野果给她:“不,你该叫我哥哥,但我的本事可不比你伯伯差。” 接过果子拿在手里,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将信将疑:“那你能把阿爹带回来吗,我不想做城主,我害怕。”她的声音渐渐弱小,泪水顺着脸颊留下,却还要将强不哭出来。 摸摸她的脑袋:“一定会,想哭就哭,女孩子可以哭,但要记住,哭过之后就该挥拳头,谁让你哭,你就让他连哭的机会都没有。” 点点头,扑倒在余亦生怀里哇哇大哭,哭累了就在他怀里睡着。 柳姬逃出昭觉,急急忙忙的赶回万岩窟,一把扯了洞府前的两个大红锦绣花球,怒气冲冲的进去:“哥哥,这新娘子娶不得。”男子名叫柳易,身高七尺,长相俊俏,是柳姬的哥哥,她还有个妹妹,叫柳绫,兄妹三人在万岩窟修道,是千重山颇有影响力的妖精。 把她拉到一边:“二妹,你何故三番两次阻挠我,喜帖已派给各路道友,这婚,焉能不结。” 手里的两个锦绣花球扔在地上:“你可知道昭觉城主与五莲峰素有交情,那方已来了厉害人物,你我惹不起的。” 柳易捡起锦绣花球,十指一握,花球成了碎片飞散一地,微怒道:“哼,我已修道九百年,遨游长空之时,便是那开宗立派的余家祖宗也还没出生呢,今日来了个后生辈就敢颐指气使;欺人太甚,待我这就去结果了他,也让余家知道,这千重山的规矩,不是他们张口就能定的。” 柳姬想要拦,但已经拦不住。 忧心忡忡,叹口气,叫来柳绫:“陪我去见见昭觉城主跟小姐。” 洞府一处,房门打开,昭觉城主就被监禁在里面。 见到柳姬进来,冷眼相看,怒声道:“妖精,我若不死,定要你万岩窟一窝都不得好死。” “城主,我兄长对令千金有情,你何不成人之美,要什么聘礼只管开口。”柳姬知道,这是她们最后的机会,若是两情相悦,便是巫师余家也该无话可说,只当是个误会过去了。 昭觉城主怒不可遏,抓起杯子砸向柳姬:“笑话,我堂堂昭觉城主的女儿,岂能背弃婚约委身妖精,如此,不如叫我死了的好。” 柳姬左右都为难,想了很久,还是问昭觉城主:“昭觉城来了个少年,骑棕毛驴,身高六尺有余,面容英俊,右手腕刺青双头蝎,城主知道他是何人?” 哈哈大笑,十分得意:“是我侄儿来了,甚好甚好,这遭,老夫便是死也含笑九泉。” 听他这么说,也知道此人来路不小,再次降低姿态:“请城主赐教。” 冷哼一声,不屑道:“妖精,你还不知道吧,我那侄儿乃天生的奇人。在养尸地降世,生下来就百病缠身,恶鬼妖魔无不觊觎。我义兄倾尽毕生心血也没找到救命之法,三岁时只剩半口气,不堪病痛折磨,骑驴跳弃尸洞,竟奇迹般的活了过来,靠腐肉蛆虫血液浓浆度日,活了七年,治好了病,还练出一身本事。我义兄余家当代家主大巫师说过:他的本事‘余家当代不出第二’。” 柳姬额头冒出冷汗,恐惧,十分的恐惧。在这之前,她从不认为有活人能从弃尸洞出来,那个连恶鬼都不愿去的地方,被扔进去的尸体都是天理不容无处安葬的,有过有什么东西能在里面存活,不是蛆虫就是恶魔的孩子。 她想去叫住哥哥,可是双腿不停使唤,好像那双从弃尸洞出来爬出来的手已经抓住她的双脚,要把她拉扯下去。 在柳绫的扶持下勉强出来,刚刚出门就瘫倒。 息了半个时辰,勉强站起来:“三妹,你听着,天亮之前若是哥哥回来了,你就带着家小逃命去,向东去阴山,祈求老祖宗庇佑。” 147新春的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柳绫最小,也最懂事,哥哥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一般不会违抗。 姐妹二人默了些时,柳绫问:“姐姐,那人当真如此厉害?” 柳姬苦笑:“他能在弃尸洞活下来,又有巫师余家的背景,千重山不有第二。” 柳绫穆然,静坐在柳姬旁边手足无措,好一会又说:“哥哥请了各山洞妖王有数千之众,他真能凭借一己之力令群妖折服吗?” “莫说我等不成气候的妖精,便是祖师阴山法王见了余家大巫师也要退避三分;这些个所谓的妖王,十之八九听了巫师余家的名头就要吓得抱头逃窜,那些个剩下的,不是倒戈相向想要攀上余家就是不知死活的后生辈。” 柳绫将信将疑,又不敢质疑姐姐,思索再三,舍近求远问道:“巫师余家,何以让群妖畏惧?” 想来若是这遭逃不过,以后就要这个妹妹担当大任,有必要让他知道‘在千重山,余家是决不能惹的’:“你还小,不知道当年的事,始皇帝赶南山填北海,万妖入世,蛮越之地,便是白日里百姓也要三五成群才敢出门下地,到了晚上,则是妖魔鬼怪当街游行,见人就吃。次年深秋,大巫师得始皇帝相助,平荡蛮越妖族,引渡游魂野鬼入幽冥界,取余为姓,在五莲峰下铸就家宅地基。自此,蛮越之地,凡妖魔鬼怪之类均以余家马首是瞻。” 顿了片刻,又说道:“那时候我修为尚低没有参战,可那场正邪之争,时至今日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做梦还会梦见大江上伏尸百万,阻断大江水淹没了半个蛮越。那种惨烈,我不想看见第二次,宁愿死也不愿看见。” 那时候柳绫还没有出生,不能明白姐姐的恐惧。呼口气,壮起胆子:“姐姐带家小走吧,我不怕,我没做过什么亏心事,他没有理由杀我。” 柳姬摇头,叹息道:“正因为你没做过什么亏心事才让你带着家小走,哥哥已广派请帖,彼时有个什么差池,定要拿城主和小姐泄愤;那时,五莲峰跟万岩窟就要大动干戈。你带着家小去阴山,祖师爷顾念旧情能跟余家巫师讨个颜面,我去了,恐不受待见。” 柳绫满脸疑惑:“为何?祖师爷乃蛮越妖祖,何以任凭自己的孩儿做他人鱼肉。” 柳姬扶墙起身,自顾走在前面:“莫要问了,其中曲折,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你只需记住,不能让家小遭受此无妄之灾。” 柳绫没有再说,安静的跟在姐姐后面。 夜入子时,冰轮高挂,寒光透光窗户耀在云儿脸上,稚嫩的脸庞还带着泪痕,却不失天真和宁静;她已有三日不曾合眼。今夜,难得的安睡。但屋内的烛火都点着,不敢熄灭。 ‘呜呜呜’,不知何处传来女人的哭声,惊醒了梦中的云儿。 侧耳细听,就在房中;两手紧紧抓住被角,一个翻身裹着杯子滚到地上,顺势将佩刀拿在手里,才敢看床上。床上也什么都没有,声音也消失了。 送了一口气,“是刚刚睡糊涂了吧”自语一句,又回去躺下。 刚闭上眼睛,女人的哭声又来了;这一次,她镇定许多,佩刀紧握在手中,竖起耳朵认真的听。可以听见女人边哭还边喊着什么,可她的声音很奇怪,吐字含糊不清,内容难以辨识。 听了许些时候,她找到了声音的来源,在床底下。 浑身颤抖,一手握紧佩刀一手掀开被子。身体僵住,脚碰到了什么东西,就在被子里,刚刚还没有的。 动也不敢动,僵持了半个时辰。没力气了,如果再不行动,她只有两个结果,被什么东西杀死或者被自己吓死。 惊叫一声壮胆,一把掀开了被子。 事实证明,惊叫是对的。在她的脚边上摆着三个人头,七窍流血,双目圆瞪,瞳孔放大,嘴唇微张,都是在极度恐惧中死去的。 大吐特吐之后,忍住恐惧又看了一眼床上,三个人头都在,刚刚没有看花眼,朝着门外叫道:“武士何在。” 没有回声,寂静的可怕。 正此时,一阵微风吹过,女人的哭声又来了。这才想起,刚刚也是在一阵微风过后女人就哭了起来。可房内怎会有风,必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在作祟。门外的武士,恐怕已经是凶多吉少。 握着佩刀站起来,扯一块红布盖住三个人头,警惕着喊话:“何方妖孽作祟,出来见我。” 回答她的,只有无边的寂静和女人的哭声。这声音,刚刚还呜呜咽咽,现在却已变得焦急、凄凌。 是非之地不宜久留,看一眼床上的人头,警惕着四周向门口退过去。 站在门口,确定四周并不存在什么危险才敢开门。 手才碰到门上,刺骨的寒意涌遍全身;打了个冷颤,喉咙‘咕噜’一声。后退半步,一刀劈了过去。 房门仿若金石铸成,纹丝不动。 浑身颤抖,手脚发软,倚靠着墙壁勉强站立:“何方妖孽,藏头露尾算什么修道之辈,……。何事擅闯,且现身说了。”舌头打结,话已经说不利索。 然而,并没有什么妖魔鬼怪,回答她的始终只有无边的寂静和女人的哭声。 她不能不怀疑,这一切都是梦,俗话说‘梦由心生’,这两天她经历了太多,有这样的梦境不足为奇。 咬一下舌尖,很痛,不是梦。那么就是有什么东西在戏弄她了,她是昭觉的小姐,当下城主,可以死,但不能被戏弄。 咬破舌尖,一口血喷在门上,举起佩刀砍过去。 ‘啊。’随着惨叫,门开了。 门外的武士吓傻了,惊恐万分。顷刻间反应过来,六块盾牌立即将她护在里面。 十步之外,一青衣男子背月而立,看了手掌的刀伤,嘴角一抹笑容,抱拳道:“万岩窟柳易这厢有礼。” 听见声音,云儿推开众武士,质问他:“深夜造访,所为何事?” 柳易向前一步,众武士立即将云儿保护起来,呵斥道:“休得造次,退二十步外。” 柳易后退十步,云儿走到众武士之前问他:“就是你掳走了父亲姐姐?” 柳易点头,又摇头:“说是掳走,不如说是请他们去我洞府做客,我与昭觉大小姐情投意合,令尊也乐见其成,已邀各山神仙,两日后就要举行大礼,这遭受昭觉城主所托,特来请幼主一同过府,共享喜悦。” 大批武士已赶过来,小院被围得水泄不通。 云儿安心不少,底气也足了,对他呵斥道:“胡言乱语,殊不知婚宴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牲九礼缺一不可,我姐姐出嫁被你半路掳走,又抓走父亲监禁,哪里来的情投意合、乐见其成。识像的,放了我姐姐父亲,否则,我倾昭觉之力,要你万岩窟鸡犬不宁。” 柳易心头一震,没想到这女孩竟有如此心智魄力,是他失算了。 事不如意,形势危急,不得不硬着头皮跟云儿解释:“因其中插了朱堤城,昭觉朱堤分别为蛮越东西之首,城主担心悔婚会坏了两家交情,才有这事从便宜之举。” 这妖精巧舌如簧,云儿说不过他,气得直跺脚,怒声道:“你当我年幼好欺?若你所言属实,何不让我父归来,昭觉还有许多事要他主持呢。” 柳易抱拳,恭请道:“待洞房花烛过后,我必与夫人亲送城主及幼主归来,并送仙丹药草、于城中大摆筵席,与苍生共享欢乐。” “云儿,柳翁诚心相邀,你何不就走一遭,明日我陪你同行,若他所言属实,我去跟朱堤城主公子求个情,换个皆大欢喜,若欺辱我等,你我便大开杀戒,要他万岩窟血流成河,尸积如山。” 余亦生不知何时到了,与云儿柳易呈三角。 云儿见了余亦生,瞬间底气十足,点点头:“那就听哥哥的,我连夜提五千铁甲,明日一早启程。” 柳易面色如蜡,他本来是来教训余亦生,要他不要多管闲事的,可在门外被驴子挡住,好不容易绕过去,又被双头蝎拦路,又隐约感觉到又什么力量在暗中窥视,这才来吓云儿,想借她之手赶走余亦生,不让他管这闲事。 可不曾料到这幼主并不同他眼中的只是个八九岁只会哭哭啼啼的小姑娘,万般无奈,只能走下下之策,把她也掳去,昭觉三位当家的都在万岩窟,想来蛮越众城主也不敢轻举妄动,等木已成舟,那时候他是昭觉的姑爷,想来此事也该将就落幕。 现在,他算是引火烧身,若让余亦生见到昭觉城主,后果不堪设想。 没有选择,只能用强。十指飞快的结出法印,口颂铭文。 施展法术,顷刻间狂风大作,飞沙走石,数不尽的蛇虫悉悉索索的的从地底下钻出来。有武士被咬了,立即面色发黑倒地不起。在他们自顾不暇之时,有千百条蛇围在云儿身边,相互缠绕编成一个箩筐把她围住。 148新春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云儿被吓得浑身发抖,举起刀横劈竖砍。但无济于事,这些蛇比铁还硬。 连连的惊吓已经让她消耗太多力气,没有力气在继续抗拒。收了佩刀,笔直的站着。这是父亲告诉她的,高贵的人,不论面对怎样的惨境都要笔直的站着。 柳易暗自得意,他有九百年修为,乃一方妖王之身。余亦生就算是巫师余家出身,也不过就二十来岁,要想凭一己之力对抗九百年妖王,绝无可能。 然而,他这一厢情愿的想法很快破灭,余亦生手上的双头蝎活了过来,张口吞了困住云儿的一堆蛇,尾针喷出紫雾驱散蛇群。 柳易大惊,他不认得双头蝎是何方神圣,却认得它尾针喷出的紫雾:“扶桑生气!你绝不是巫师余家来的,你绝不只有看上去的弱冠年岁。” 余亦生抬起手臂,双头蝎回来他手上。 不屑冷哼一声:“好个见识浅薄的妖精,休要用你那井底之蛙的眼睛看待这大千世界;大地之上无奇不有,岂是你这未脱麟角的妖精能透穿的。” 被骂的怒火中烧,手上一柄修罗的劈了过来。 余亦生左手张开,一道惊雷劈了过去。他连忙用修罗刀挡。在他挡住惊雷的瞬间,余亦生的竹杖已刺入肩膀;密密麻麻的虫子顺着爬进去。 虽只一瞬间就被拔出来,但虫子却已经入肉生根,代代生存繁殖。 半跪在地,双目血红,冷声惨笑嘲讽道:“噬魂蛊,这般歹毒也配称作正义?” 余亦生邪笑:“歹毒,那就歹毒吧。让你也尝尝第一邪蛊九幽冥火昙的滋味,我自练成,还没用过呢。” 九幽冥火昙,凡有点见识的听见这个名字就够吓得尿裤子的,被他所伤者永不能羽化飞升,求死不能,魂魄生根于肉体,在冥火中灼烧千年,待一心求死之时,心口长出一株洁白的昙花,昙花落尽,肉体化作尘土,灵魂亦为鬼差拘拿至幽冥地府,经刀山火海油炸后戴上手铐脚镣,永世为奴。 柳易不相信这个看起来不怎么样的家伙能练出九幽冥火昙,可也不想拿万一做赌注。 眼下时运不济,走为上策。 朝着云儿喷出毒气,想要趁余亦生分心救人之际逃走,可他还是小看了余亦生,救了云儿之后还是赶过来,一手抱住云儿,一手抓住他的脚,一用力,硬生生扯下一块肉来。 余亦生的实力远超过他,战则必败。顾不得疼痛,再次朝云儿喷出毒雾。 距离太近,余亦生不得不使出浑身系数护云儿周全。 等腾出手来,柳易早已逃之夭夭。 云儿紧紧搂住他的脖子,身子不住的颤抖;一连串的惊吓,她已到了承受的极限,不能再丢下她;跟柳易的帐,以后慢慢算。 在云儿耳边耳语一句,吩咐众武士:“打扫庭院,小心防备着。” 抱着云儿回去她的闺房,放她下来,掀开红布看了三颗人头,问她:“你可认识?” 云儿不敢去看,躲在他身后:“该是伴姐姐出嫁的侍女,她们头上的珠花是母亲亲自给带上的。” 端过烛台,凑近仔细看了没什么异常,才对门外的侍女喊道:“取祭盤白绫来。”布袋里拿出丹砂、毫笔、银纸、角刀、黄烛、阴阳镜、桃木钉等物摆在桌子上,割破中指滴血和丹砂,细细的研磨。 片刻之后,两个侍女分别端着祭盤白绫颤颤巍巍的进来;只敢低着头远远地站在一边。 拿过白绫在桌子上铺开,在上面写写画画。云儿偷偷看了一眼,见:正中画了个手持巨斧,头顶双角的怪物;这画像她在书房见过,可究竟何方神圣却不知晓。其左绘牛怪、右写鸟精,上下则书天地二字。沿着白绫的边缘画奇花异草,紧挨着的则是符咒经文。 写画好了,拿上阴阳镜出门,借月光罩住白绫。经月光一照,那些东西都闪烁着红光,似是活了过来。两个侍女被吓了一跳,手里的祭盤摔落在地上。 余亦生皱了下眉,喊道:“武士,换了她两。这里没你们的事,门外候着。”把祭盤白绫交给两个武士,慌忙逃出房间。 云儿也要跟着出去,但被余亦生叫住:“云儿,不要离我太远。” 心不甘情不愿的回来,缩在两个武士身后,跟他们背后相对。 余亦生将三颗人头放在祭盤上,盖上白绫,四角用桃木钉钉住:“送去祠堂看守,没有巫师跟随,任何人不准靠近。” 两武士应承了,一人前面引路,另一人端着祭盤健步跟随。 不及出门,女人的哭诉声又传来,呜呜咽咽的听不清楚,余亦生问道:“雅兰,你可听得出她说的什么?” “小姐,有妖精,快逃。”雅兰未曾现身,只声音传来。 “告诉她,小姐已无恙,可以瞑目往生去了。”静了片刻,听见雅兰的声音:“她只剩半魂又遭咒术,不能往生了。” 余亦生心头一惊,一把掀翻了床板。 床板的背面,一身着红衣的女子被十六根骨钉死死钉住,死状跟之前的三颗头颅一样,都是在极度惊恐中死去;舌头被一根骨钉穿了拉出来,难怪会话语不清。 余亦生看了钉住尸体的骨钉,皱眉闭眼,鼻音发出‘嗯’的声音,愠怒问道:“她也是陪小姐出嫁的丫头?” 云儿哽咽道:“嗯,陪姐姐出嫁的四个丫头都在了。” “取祭案白绫来。” 照之前的法子殓了尸体,吩咐道:“将她姐妹四人送去祠堂看守供奉,待寻回另外三具尸体一同安葬。” 尸体被抬走,但她的魂魄被下了咒,丝毫动弹不得。 施法破除咒术,惋惜道:“你遭了咒术,便是养好了,上天界神仙不怜,入地府鬼魂不待,轮回道也不为你开,三界中只有一个地方能保你魂魄不散。” 三扣九首谢了恩典,问道:“是何处,请巫仙点盏指路灯。” 扶她起来:“界外洞,……,”叹口气:“虽在三界中,不伏三界管。凡仙妖魔怪人鬼精灵诸生灵之类皆可入其中。然,入其中者,先投入幽灵灯中,杂念为芯怨做油;灯灭,得一躯壳,有众生相,无众生缘,永世孤苦伶仃,漂泊流离。” “真虽生犹死也!”悲凉叹一句,哽咽道:“小女子不识路,请巫师指引。”即便孤苦伶仃漂泊流离也希望能活着,人如此,鬼也如此。 轻轻点头,捋起袖子,提笔在手臂上画了她的画像:“你就藏身于此,待这处了结我送你过去。” 女鬼附身在画像上,疲劳感瞬间消失,余亦生本体很强大,养她这只小鬼可比早上起床容易的多。 云儿见了这般法术十分好奇,抱着他的胳膊不放:“可传我这法术吗?” 抽回手臂,毫笔顺手在她眉心点了三下:“等救回你阿爸阿姐,我就带你去五莲峰修道,可好?” 伸出小指,天真烂漫的声音:“拉钩,不准反悔。”拉钩立誓之后,刚刚的惊吓一扫而光,掩不住的兴奋流于言表,向往、祈祷早日去到五莲峰,见识被世人称颂的巫门世家。“那一定是很雄伟的。”云儿自语道。 小手被余亦生攥在手里,跟着他往外面去。 才踏出门,床架轰然崩塌,木架子散成密密麻麻的蛇虫在地上悉悉索索的爬着。余亦生手上的双头蝎活过来,将它们一股脑都吞进肚子。 脏东西清理干净了,雅兰才现身为他收拾法器。这一切,都像是经过排训的,接驳的非常恰当,这一切,云儿全不知晓。 云儿跟着余亦生去了后院,在池塘边的凉亭坐下来;不一会就要捋起他的袖子,看手臂上的女鬼还在不在。 余亦生笑说:“不要看了,我不让她走她是走不了的。” 凑得更近,轻轻摸了摸。小脸羞红:“哥哥学此法用了几时?” 放下袖子,把她放了坐正:“蛊咒百术,画形藏影居末行,云儿要学,当学上乘。” 漠然点头,又问道:“上乘之术有何妙处?” 她的好奇心已经被勾起,两眼直勾勾的看着余亦生。 余亦生是极少与人交集的,因长在弃尸洞,众人都躲着他。云儿天真烂漫,让她甚是喜欢,耐心解释道:“上乘了道,则羽化飞升。享大道正果之福,免生死轮回之苦。凳天界,鸾凤相迎,仙神为友;在人间,立庙竖碑,十方朝拜;临地府,百鬼请安,十殿对饮。” 云儿‘哦’一声,满面疑惑,这些东西离她太远,听得云里雾里。 昂首望了一眼那一轮皎月,伸个懒腰,靠在余亦生腿上不一会就睡着了。大概,她会在梦里见到月宫里那位冰清玉洁的仙子。 东方动,白鸟鸣;雾埋城,战马嘶。 云儿被鸟叫声吵醒,揉了揉惺忪睡眼;她还在凉亭,身上盖了条白羽羊绒毯,枕在侍女腿上。 “怎不见哥哥?”不见余亦生的影子,她有些慌乱;掀开毯子跳到地上四处张望。 “小姐睡着不久巫师就去了常开花树下,已在树下站了一夜了;是他吩咐拿来毯子给你盖上,就让你睡在凉亭。”侍女收拾了毯子抱在怀里,跟在云儿身后。 149新春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昭觉城主府东苑,只有两间厢房、几处亭台和一棵常开花。常开花树有十尺高矮,水桶粗细。余亦生就在常开花树下,微微昂首。他旁边站了个着大红嫁衣的女子,也看着常开花。 云儿顿了一下,远远的开口叫道:“哥哥……,姐姐回来了吗?” 听见云儿的声音,雅兰身边起来大雾。不及云儿过来,大雾散去,人也走了。 “你来了,朝事都安排妥当了吗?”他还看着长开花;云儿看着他,答了句:“父亲不在,诸事都是白叔打点的。” 捻下几片花瓣放进嘴里,云儿连忙去抢:“常开花有毒,不可食。” 他还是吃了:“常开花,见米粮生毒,见菜肴也生毒;可若是两三日不得果腹,则可食,是灵丹妙药。” 云儿连忙请罪:“是我之过,哥哥远道而来,不曾好生招待。” 又放几片进嘴里,细细的品尝了:“是我不吃,空腹三日,静待一夜,只为一餐常开花。” 云儿不解:“是巫师修道为之?” “不,是顾念昔日,昔日,它曾是我唯一的好梦。”又摘几片摊在掌心,出了府外。 文林夕讲到这里,忽然合起了书本:“可儿,想吃点什么吗?” 李可儿摇头,从文林夕手上拿过书,翻到最后一页,看到了这样一段话: 人的生命是短暂而脆弱的,生死都不过是朝夕之间的事情。此一刻,我们正跟最亲爱的人把酒言欢,可是下一刻,是否依旧能谈笑风生呢? 我不知道,也没有人知道。因为人的生命实在是太脆弱了,脆弱到眨眼之间就会死去。 但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最爱的人已经死了,我却还活着,孤独的望着这个世界,面对着曾经拥抱他的地方,这种心情,该怎么形容呢。我想,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已经再也不是我了。 这就是结尾吗?难怪文林夕突然放下这本书了。 看着这段话,李可儿悲伤了稍许,突然笑了,跟文林夕说:“学姐,人生还真是无常呢,不过,我有点喜欢这种无常了。” 文林夕先是一怯,立刻又笑了,跟李可儿迎合着说:“嗯,我也很喜欢这种无常。” 文林夕是在迎合李可儿,却也不是单纯的应和李可儿,她是真的喜欢,喜欢这种无常。之前的时候,连她自己也没有发现,原来人生的无常是这么的叫人惊喜。 因为无常,所以一切皆有可能,因为无常,所以发生什么也都不足为奇。因为无常,就算这个世界明天就崩毁了,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们可以肯定的说:就算一切都不如意,但至少,我们天都活在跟这个世界的搏斗之中。输了或者赢了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很开心’。很开心能够走这一遭,遇到这些人,遇到这些事。 文林夕叫李可儿:“快零点了,屋顶的风景不错,去上面倒数吧。” 李可儿挂在文林夕脖子上撒娇:“学姐,今天,你要对我做什么都可以,但是千万别放开我的手。也别让我放开你的手。” 李可儿实在很可爱,不论长相还是行为,可爱的让人忍不住要把她拥在怀里,一辈子都不放开。 这么想来,被她爱上的人还真是幸运。 或许,也不见得就是幸运,因为她爱上的是那个人。文林夕只能叹气说:“那家伙还真是个混蛋,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主动让他抱,他竟然躲开了。” 李可儿把头埋在文林夕怀里,小声的说:“彼此彼此咯,学姐如此天姿国色,也有不识货的男人。这个世上,总有那么几个明明很受欢迎,却丝毫没有自觉的怪胎。” 两个人都齐齐的长叹一声,文林夕抱着李可儿去了屋顶。 电影院,文羽和林梦出来已经是零点四十分。 林梦望着阴沉沉的天,问文羽:“接下来要干嘛?去开房,还是回家?” 文林在兜里摸了半天,叹气说:“大概是开不了房了,从家里出来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那就只剩下回你家还是回我家的选择了。” 文羽拒绝:“都不行,你爸太可怕了,每次见到他我都觉得自己像是等待被处刑的小鸡仔。我姐跟我爸肯定都在家,说不定还有一堆让人讨厌的家伙。回去也是自讨没趣。” 林梦为难的望着文羽:“先跟你说,你要是敢告诉我压马路一晚上,我会杀了你的。要知道,现在可是冬天,还是除夕夜。” 文羽说:“既然这样,那就去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 文羽说做有意义的事情,这可是真的吓到了林梦,要知道,文羽干了很多事,就是没有有意义的。完全不相信她说的是真的,问她:“是吗?干什么?” 文羽没有明说,叫林梦:“跟我走就是了。” 林梦当然也不再问,就跟在文羽后面,不过,从方向上来看,她已经知道文羽要去哪了。 学校外面,林梦呼口气,无奈说:“果然是学校吗!” 文羽很不乐意:“你是想说:对你来说除了这里,也不会有别的有意义的地方了吗,我告诉你,我会生气的,很生气很生气的那种。” 林梦耸耸肩:“这也没办法,同在这个年纪,我有绝对的发言权。文羽除了学校,在别的地方都没有留下什么遗憾。” 被她这样夸,文羽很高兴,挽起林梦的胳膊:“走吧,老公带你进去逛一圈,新年的时候逛学校,这在你的人生里不会有第二次的。” 林梦没有动:“我可以拒绝吗?” 文羽怒视她异眼,林梦立刻就认怂了。 文羽做事极端,她只能顺着她。文羽和林梦的相处,一直是这样的,林梦像个奶孩子的奶妈,处处维护着文羽,处处保护着文羽。 当然,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没有任何人要她这么做。 两人爬上综合大楼三楼,文羽坐在围墙上,双脚悬空,悠闲的哼着小曲,林梦拉一条椅子坐在后面,有些惨白时隐时现的月光映照在两人身上,正惬意的时候,学校保卫巡夜发现了她们。指着文羽吼道:“你干什么,快退回去;这样做很危险知不知道。” 文羽可不是个听话的孩子,对他大吼道:“你吓到我了知不知道,再吼我信不信我从这里跳下去;摔不死我,我就说是你推我的。” 文羽平时在学校惹事不少,学校的保卫对她可不陌生,要说这姑娘有什么不敢干的,还真的不知道。不敢刺激她,缓和语气商量道:“同学,你这样很危险,退回去好不好。” 文羽摇头,逗他说:“不好,我失恋了,我要等我男朋友来才下来,不然我就一直等。” 他并不怀疑,立即问文羽:“你男朋友是谁,告诉我,我把他找来。” 文羽立即哭了,大哭道:“他跟他女朋友见家长去了,他不要我了。” 保卫一脸懵逼,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这姑娘是在逗她玩。随她去,万一真的出点什么是他的责任可不小,可劝说又不听,用强也不行。真的是为难了。 林梦躲在后面,想要把文羽拉回来又怕暴露了自己;她可不想丢这个人。 悄悄从另一边通道离开又回来,假装有事来学校刚好碰上,问保卫:“怎么了吗?” 保卫疑惑的望着她,不过很快也就理解了。毕竟,林梦可是学校出了名的大学霸,就算是假期也常常在学校里见到她。虽然是除夕夜,但是要说林梦还留在学校,他们绝对相信。 保卫给她指了文羽的位置:“那个同学好像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我跟她谈谈心。” “那个是我们班的,没事,我去跟她聊聊,你去忙别的事吧,你在这里我怕他犯浑。”这种可能不是没有,文羽要给他找事是很有可能的。 不过林梦就不同了,她们都是女生,而且看起来两个人的关系不错,有她在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把主场权交给林梦,远远的跑到一边偷偷观看。 林梦上去,对文羽命令道:“下来,你个混蛋,丢死人了。” 朝她做个鬼脸,得意的说:“就不,我还要告诉别人你撒谎的事,让所有人都知道玉女林梦实际上是个腹黑女。” 林梦过去抱住她的腰,伏在她耳边小声说:“你最好是乖乖的听话哦,不然万一有个好歹,时优良学长那么帅。” 文羽转过身来咬她一口,咒骂道:“帅有个屁用,你又没有可以发情的激素。”从围墙上下来,气呼呼的坐在椅子上。 林梦邪魅的笑着,告诉文羽:“谁说本小姐不可以啊。告诉你,本小姐有很多是你不知道的秘密。你想要知道,你得先放弃心爱的棒棒糖;等你连爱情都不要的时候,你的精神世界就上升到另一个空间,也就可以更清楚理性的看待世事。” 文羽摇头,给她揉肩捶背:“那还是算了,爱情是生命,其他的都是附属品。”有些悲戚,继续说道:“我也是。” 150新春闹剧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方日出之处,有大地神州,孕育灵长,生上古之国;国中多名山大川,山中藏奇人异士,闻说:“杖朝老翁尤还少,期颐无双是早夭,鲐背得基随处见,年满八百才称老。”国之南疆有海岛,岛上有一湖,每逢月圆,总能见其中现出洞府,因见月借水才现,故得名“水月门”,为修道者之大隐,卫道者之先锋。 这一日,南疆海盗突有异动,不知何故,但见‘飞禽哀鸣,走兽长啸’!入夜,洞府内燃气幽灵鬼火,闪闪绿光下,一老翁柱仗行来,只见他面色如石,双目幽蓝,手脚如柴,也不知有没有血肉,动作僵硬如人偶,也不知扯线的人站在那里。 走到一宽敞的地方,面向正北,对着黑漆漆的地方作揖:“掌教人,我夜观天象,见七星西行,紫薇离宫,又看洞前阴阳潭,阴盛阳衰,此大乱之象,须早做应对之策。”洞府内忽有数百盏幽冥灯点燃,正北之地有九十六阶梯,尽头一张雕龙画凤椅,上座以老翁,不知年岁几何,但见他‘红发散披如疯汉,赤须凌乱比鹧鸪巢,丹砂面色,碧玉眼睛,衣衫上可见苔藓,手脚上已现青斑。’ 顿了半刻钟,起身来看向身后,墙壁上画的竟是三清四御五老六司七元八极九曜十都,正中有一牌匾,题书“天地正气”。 又看了有两刻钟的时间,转过身来:“鲁老,正如你说,本门至宝《奇门易经》失窃……。”从怀中取出几枚铜板扔在地上:“方才占卜一卦,为明夷卦,又问前途,乃需卦。”他眼睛紧紧盯住那副“天地正气”,口中传出“邪崇出世,正道衰落,前途未明,将如何是好?”这么一句,也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问鲁老! 鲁老顿了顿,轻轻叹气:“今,老夫一千两百二十三岁,手脚都已经僵了,这舞刀弄枪,上阵杀敌的事情,你们年轻人去罢,道乾,这么些年,回来的不论是尸体还是人,我都看惯了。” 言罢转身要走,道乾叫住他:“鲁老,您……。”“莫要说了,天道有败,人道有成,走该走的路,莫看吉凶,做该走之事,休论成败。” 目送他远去,口中喃喃自语:“是福是祸,就看天意罢!”远处,鲁老行至九幽之地,抬头看看那‘九幽冠冢’的牌匾,口中喃喃道“此处不丢,尚有卷土重来之本。”踏步进去,身影一点点消失,最后完全不见了。 这九幽乃水月门禁地,鲁老之外,再无人知道其中内幕。道乾轻轻一挥手,洞府内亮起十三盏金灯,是十三个人端着来的。到了跟前都驻足行礼,跪下惨败:“师尊召唤所为何事?”“魔界已动了,天地必将大乱,你十三人是我亲传弟子,为众生之福先入红尘,随金灯指引,各自倚命运去吧。” 十三人将金灯放在一旁,三扣九首大礼之后捧起金灯,口中念了个咒语消失不见。 红尘之中,南方某大学新生开学的日子。 入夜,白天入学的新生中一个走近那片竹林,这里是大多数学生都不愿来的地方,因为竹林里随处可见坟堆。 走到坟场的位置,从书包里拿出罗盘黄纸。很不稳定,没有规律的不停转动。 将罗盘放在地上,两张黄纸捻在手上,口中念几句咒语,约十秒钟的时间,两张黄纸上出现‘鬼画桃符’,罗盘闪烁耀眼金光。 将黄纸扔出去,两张黄纸瞬间成了两面旗帜,分挂在东西方向。微微皱了眉,掐诀吼道:“山精林怪,道鬼妖魔,速速来见。”话音刚落,从各个方向赶来百余黑影,都俯首叩拜:“未知大仙在此,迎接来晚,望请恕罪。”临渊负手在背,居高临下之势:“免了,我乃水月弟子,今日来此拜山,一来日后若是有得罪之处,望请见谅,二来此地正邪交叉生长,提醒心术不正者,若犯了事,莫要怪在下不留情。”这一群山精林怪,道妖鬼魔个个吓得面色如墨,大气也不敢出。 水月门上古异族的传说,对修仙之辈来说也算是必须经历的一堂课,或许它们没有见过,但肯定是听过的,尤其是那以邪道精油点燃的幽灵灯,谁都害怕成为其中一盏。不回答,也算是一种回答,临渊继续道:“各位,希望这是我们唯一一次见面。” 看他就要收了阵法,一巨蟒化作人身,俯首三跪九拜:“小妖有事禀奏,此地向西有一山,名为五连峰,山上有住了个修炼成交的花豹,名作青钟,法力高强,自封为青钟大神,要这方圆百里凡修道之辈皆听命于它,有不从命的,轻则一顿毒打,重则家破人亡。”临渊目露凶光,怒声吼道:“一个小小的豹子成精,也敢这般猖狂,藐视天道,该死。” 听他这么说,百余精怪都化作人形,俯首而拜:“恳请大仙为我等拔出祸患。”水月剑客,凡所到之处均是清邪道,保正义,既然遇上了,自然就要管。 应下这个事来,对巨蟒精说道:“既如此,那便由你引路,带我去寻那豹子精。” 巨蟒连忙俯首,连连叩拜:“禀奏大仙,我等修为尚浅,白日里不能化作人形,夜晚又是那豹子精最厉害的时候。”从兜里拿出一个锦囊,倒一粒丹药给它:“这丹药可保你化作人形,免遭烈日灼烧。” 巨蟒精受宠若惊,三个响头叩在地上:“多谢上仙恩赐,愿为上仙鞍前马后。”没有跟他瞎侃,收了阵法纵身一跃没了身影。 巨蟒精得到如此恩赐,其余等都是看在眼里羡慕不已。 凌晨四点,整个城市都还在沉睡,临渊又到了竹林边上,这次没有进去坟场,而是寻着一条小路到了一池塘边。巨蟒已经等在那里,大概是为了迎接临渊,这里打扫的干干净净。 见了面,两人都没有多余的话,巨蟒带头走在前面。 这条路它很熟悉,七拐八拐就到了学校外面。 一辆豪华越野车等在那里,临渊跟着巨蟒上车,一路疾驰去了五连峰。 五连峰距离城市大概八十公里的路程,两个小时的车程也不算太远,公路只通到山下五六公里的地方,剩下的路程必须步行。 这五连峰在当地还有另一个名称,叫黑山,在当地语言里是死亡的意思,据说到了晚上,不论外面月光多好,这山中都是漆黑如墨,加上山中有许多虫蚁鸟兽,很多人丧命在山里,就显得更加黑暗。 大概是这些人都是意外死亡,尸体也没有什么异常之处,所以也没有人怀疑是妖邪所为。 下车之后,临渊抬头看一眼山顶:“妖气冲天,四野之内寂静无声,若再有百年,这妖物便要分身成魔了。” 这成仙成魔的见多了,分身成魔还是第一次听说,巨蟒心里好奇,问道:“敢问大仙,何谓分身成魔。” “凡修道者,均有黑暗一面,一般之士扬明抑暗,也有仙魔双休者,最后若是能逃过众神之眼,则可往来仙魔人三界不受约束,为仙可享受正果大道之福,为魔能纵欲寻欢作恶。三界之内九天大罗金仙之上的荡魔大神才能拿他,但只要他不为祸太多,荡魔大神是不会对他出手的。” 这简直是万寿之福,巨蟒精一时动了欲念,追问道:“仙魔双休之道,传于何处?” 它的语气已经把他的内心出卖,临渊看着它,哼一声:“你最好不要有这个想法,不然,大道未成身先陨。” 心事被看穿,也担心临渊对它下手,连忙转移话题:“大仙,上五连峰第一关乃是蛇阵,方圆百里蛇类以我为长,就让小妖送你过去。”将背包背起,不屑道:“区区几条蛇而已,岂能拦我。” 大大方方进去,这些蛇年长的已有两百年修为,可是见了临渊,都避之不及。 而原因,大概是临渊身上露出的杀气,这种杀气就连跟他同道,有六百年修为的巨蟒也想要盾而逃亡;何况是这些还没有化身能力的小妖。 蛇阵尽头处,见一手腕粗细金色灵蛇盘在鬼柳树下,这颗鬼柳足有两米大小,身上缠绕许多藤蔓,像是一个被囚禁的犯人。见到临渊,竟呜呜的哭了起来:“大仙,小妖身不自由,不能行礼,望请恕罪……。”它还没有说完,金蛇一口咬过去。 凄惨的叫声传入耳,临渊有了十分怒气,这小妖好大胆子,竟敢当着自己的面放肆。若不给它点厉害,水月弟子的名声就要扫地了。 金蛇戏谑的看着他,挑衅道:“孩儿们怕你,我可不怕,这些年也不知有多少叛及徒卫道士之流死在我手里,这柳树精不识好歹,竟敢不听我家主人的号令,本尊将它困在此处已有百年之久;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日子,今日,就是好时机;有你这卫道士作伴,黄泉路上它也该感谢我了。” 话至此,怒吼一句“纳命来”欺凌霸道的吼声,震得人头晕目眩,魂魄出窍。 151新春闹剧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巨蟒抵挡不住,后退两三步才站稳,可见这金蛇能力非同一般。临渊没有什么反应,玩味的眼神看着它。 这个样子,金蛇有些胆怯了,但不甘示弱,也用怨毒的目光盯着临渊。 这个小家伙还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临渊面无表情,不轻不重的说了句:“还不伏诛,更待何时。” 短短八个字出口,那金蛇却像是受了千刀万剐一样,在地上不停翻滚,叫喊连天。几次聚力要飞身逃离,但都被临渊强大的气场压住。 惨叫声震动山野,在山林间回荡,那些一个个有点修为的,听了都竖起汗毛,胆战心惊。 周围的气场不断涌进它的身子,没有多少时间,金蛇身体被撑到极限,‘嘭’一声,四分五裂,血肉横飞。 距离太近,巨蟒身上沾染了许多血肉,吓得它连连惊叫。 而那些飞向临渊的,被他身上气场都给拦住,化作一缕青烟飘散。 这才开始,巨蟒见识了临渊的本事,只觉得深不可测,心中一万个庆幸不是他的敌人。 金蛇一死,那些缠在鬼柳身上的藤蔓都散开,鬼柳瞬间坍塌,奄奄一息的声音:“多谢大仙解救,只是小妖命数将近,已无力行礼了。”语罢,天降五雷,鬼柳瞬间四分五裂,一缕精元有幸投胎去了人间界,开始它新的修行。 惊雷就在半米之外,临渊巍然不动,巨蟒却吓得‘魂不附体’,险些散了精元。赶紧跑到临渊身边,以免被天雷顺手给劈了。 临渊心情放松下来,对巨蟒说道:“这第一关就算过了,阴差阳错还渡了鬼柳精,也算你功德一件。”听说这鬼柳精的功劳归自己,巨蟒对临渊千恩万谢。这样的功德,如果自己去做,恐怕要再修五百年才有这个本事。 过了蛇阵又向前三里路程,忽听见一男子叫道:“两位,留步。”临渊目光向左边看去,三米之外的巨石上上魏然坐了一只白猿,拱手行礼,口吐人言:“客人,下山去吧,我家主人今天不待客。”这豹子精修仙魔二道,手下的妖精也都有善恶之分,这白猿身上并无妖魔之气,印堂还能见到几许灵光,该是个走正道的妖精。临渊也不想为难它,只是径直向前走。 这么被忽视,它也不生气,化作人形一个纵跃到了临渊跟前,伸手拦路:“客人,我家主人今日不待客。” 在临渊眼里,这只白猿不具有任何威胁,跟之前的金蛇没什么差别,念在它心性良善不予计较,从身边绕了过去。 白猿已经没有了耐心,吼了一声,三五十猿猴就挡在临渊面前。这个样子,临渊也有些生气了,吼了一声:“让。”声音不大,但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这个声音似乎不是临渊发出的,而是天地四方发出来的,听在那一群猿猴的耳朵里,胆小的吓得丢了兵器上跳下窜。 就连最初拦路的白猿,也惊得后退几步,拱手作揖:“敢问高人姓名?出自哪家?今日来拜我主人山门所为何事?” “让。” 再叫一声,声音比之前大了许多,怒气和杀气已经很明显,猿猴都呜呜的叫着,等待白猿发话。 这些都是它的子孙,现在如果动手,眼前这个人会毫不犹豫的宰了,只得让路。 白猿方才让开,天空立刻就暗了下来,周围都是血红色。 巨蟒吓得缩在临渊后面,颤抖着四处张望,告诉临渊:“是赤发鬼母,她死时穿的红嫁衣,怨念极重,用魔法占有丈夫身体,修成了阴阳双性,以童男童女的贞元精气修炼,是青钟手下最厉害的妖。” 它刚说完,就听见空中传来女子的笑声:“蟒蛇精,你还知道祖奶奶,就凭这点,祖奶奶喜欢,今日,若你能让奶奶我爽快了,可饶你不死。” 这声音,分明是妙龄女子,却夹杂极其淫荡之声。 临渊辨别对方所在,口中念几句咒语,一张符咒飞了出去,大吼一声:“破。” 天色如故,五六米之外多了一处凉亭,亭中一身着蓝纱女子正抚琴,琴声如高山流水,清扬婉转。临渊稍微整理衣衫,进去凉亭坐下,闭上眼睛聆听这曼妙琴声。 正听得入神,琴声忽变得十分魅惑,使人感觉身在‘万花丛中’,游戏人间,纵情声色,一股舒心之感传遍全身。 巨蟒沉浸在享受之中,忽然周围的一齐都没了,回到现实世界。 只见临渊还紧闭双眼,而赤发鬼母的宝剑,已经架在他脖子上。 转过头看巨蟒:“看见了吧,蟒蛇精,人就是人,不论修为多高,法力多强,不能摒除七情六欲,就逃不过我的琴声。” 语罢,伸手去抬起临渊的下巴:“长得真好看,就像画里的人儿。”巨蟒想要叫醒临渊,却被赤发鬼母一个眼神吓得闭了嘴。 手腕轻轻一转,几根藤蔓将巨蟒五花大绑吊起来:“你这不知死活的赖皮蛇,等奶奶爽够了再来跟你算账。” 说罢,就把身上的衣服褪去,赤裸裸的站在巨蟒跟前。转身之时,却不见临渊身影。 心里大惊,再转身,巨蟒也不知去了何处。 “南柯一梦,是时候醒了。”闻声,连忙转过身看,只见一切恢复了原样,凉亭古琴都已不见,临渊立在五六米之外,巨蟒就躲在他身后发抖。 赤发鬼母眉头深深皱起,方才的一幕,是她幻化来迷惑临渊的,可临渊为何没有受到影响,那么方才经历的,是自己的幻想,还是临渊破了幻境。“南柯一梦,还不醒来。” 临渊的声音不威不怒,却似从无数个人的嘴里说出来,每一个角落都能听见,把人死死的包围住,怎么都挣不脱。 往事如同流水一般涌来,那一年,她十六岁,二八年华,正是最美好的年纪,却因家庭生计被父母卖给地主家为妾;那年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钱人大鱼大肉,没钱的骨头都唑不上一口。被有钱人家买去做丫鬟婢女也是一件幸事;至少可以不用再饿肚子。 只是她的运气很不好,遇上一个不那么正经的人家。老头已经五十多岁,在她之前就有八房姨太太,她是第九个。 新婚之夜,老头让自己的两个儿子跟他一起,强暴了这个只有十六岁的新娘。 不堪受辱,她身着破烂红纱投井自尽。却没没想到上天不绝人路,井底有一块翠玉,是地主家镇宅之宝,她的灵魂便依附在上面。 她占有了翠玉,利用它吸收日月精华修炼。 终于在一年新春佳节,她修成魔道。 那年除夕夜,血月高挂,天星无色,镇上一片鬼哭狼嚎,牲畜四散逃走,那些大大小小的猫狗,都远远的跑到镇子外面去嚎叫。 地主家干了不少坏事,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家里养了帮和尚,有点道行。 见她出来,立刻诵经驱鬼,经文法杖在她身上留下一个又一个痕迹。 身体如同火烧的疼痛,嘴里连辱骂的声音都发布出来。 而这一切,不仅没有驱散她的哀嚎,怨气,反而让她在这帮和尚的恻隐心下突破法阵。 这一夜,唯一逃过劫难的是地主家的一个傻儿子,因为那一夜他曾劝阻,挨了他哥哥一个耳光,在院子里哭了一夜。 她跳井后不久,这个年仅八岁的男孩便疯了。 现在,他已经是三十三岁的男子,虽然神志不清,在她杀人的时候还一直叫好,但长得还算好看。 将这个疯疯癫癫的男子拉到桌子旁边:“从今天起你就叫忘我,我要你忘记自己,忘记过去,好好跟我在一起,姐姐不会让你再受到伤害。” 男子很懂事的点头坐下,乖乖依偎在她身边。 桌子上大大小小的盘子摆了整整四十九个,装的都是这一家子身上的东西。 赤发鬼母拿起筷子加一片心脏喂给男子:“乖乖,吃了这个,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两人吃了桌子上的东西,赤发鬼母拉起男子:“走吧,我带你去一个没有烦恼的地方。” 还没出门,就被闻讯赶来的鬼差拦下:“大胆妖孽,还不俯首受擒,往阎罗王处问罪。” 被鬼差这么一吼,男子清醒过来,瘫倒在地上大呕,嘴里喊着:“报应,这都是报应,报应啊!”喊了几声,便断气了。 赤发鬼母大怒,与鬼差大打出手,然她修为尚浅,怎么架得住鬼差,不需半刻钟便被拿下。 压往地府的途中,豹子精正好路过,偷天换日把她救了下来,就这样,她成为豹子精门下第一妖。 往日的种种再现,赤发鬼母狂性大发,舞动长剑就向临渊攻击过来。 临渊摇头,道一个:“伏诛。”手里一张黄纸,轻轻一挥便将赤发鬼母握在手中,念个咒语,把她封在罗盘之中,待哪日回去,将它投在幽灵灯内燃烧,怨气燃尽,再往轮回。 收了赤发鬼母,就到了豹子精的洞府。 洞府之前饲养五毒,只是这些妖精修为都太低了,临渊甚至不屑于对它们动手。 巨蟒吼一声,就都各自散开。 直入洞府,见豹子精化作一美男子正在五行八卦阵内打坐修炼。 152新春闹剧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捂住蓝古晴的手,小声安慰道:“不要泄气,相信上天不会无情,你的缘分一定会到来。” 自嘲的笑笑,回答屈凝娇道:“如果缘分不是他,来了又有什么用。” 转头看向慕晨,他确实很吸引人,是很多女生的梦中情人,爱上这样一个人,注定要比别人承受更多,安慰蓝古晴道:“没关系,或许你们有一天遇见的时候刚刚好。” “或许吧,但愿月老没有把我的红线牵错?” “不会的,你这么善良的姑娘,月老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郎君。” 慕晓语和李明琦过来,身后跟着一群男生,慕晓语握起拳头威胁:“我们四个的私密话题,谁要是敢过来我就揍他。” 自然不会有男人害怕她的威胁,认为就算动手,这姑娘稚嫩的拳头也只会增加他们的荷尔蒙分泌,说不定还能趁机揩油吃豆腐,就大胆的走过来,最倒霉的永远是前面一个,一声惨叫跪在慕晓语面前,挣扎几下没有站起来,身后的几个朋友把他扶起来,一群人自知没戏,悻悻转身离开。 惨叫也吸引了慕晨那边的目光,等一群女孩再次转身,发现白马王子不见了身影,四下寻找不得,只好过来问慕晓语几人,听到别人问哥哥的下落,慕晓语紧张的回答:“我们一直是四个人,刚刚看你们围成一圈在聊什么就感觉很奇怪,现在看来……。” 话音未落,另外三个人都裹紧衣服,做出一脸惊恐的样子,蓝古晴说道:“队长,要不我们还是回营地去吧,这里好恐怖。” 这些女孩自然不会相信她们的胡诌,其中一个很高傲的说:“少来,要是真的有鬼,你们就不会想单独回去营地了。” 李明琦刚想开口,慕晓语示意他不要说话,回答那个姑娘道:“哪有鬼,刚刚的那个男生可能只是内急,我们困了回去睡觉。” 所有人认为慕晨一定是回去了,虽然是很明显的躲避,但是这个时候必须主动,才能把金龟婿钓回家,就开口道:“大家相遇就是朋友,去你们的营地玩玩吧。” 知道这些人的想法,也知道拒绝是没有用的,就同意了。 来到慕晓语几人的营地,并没有发现慕晨的踪影,而更有人指出,她们的营地只有两顶帐篷。 恐惧瞬间袭来,慕晓语趁热打铁,拿出铜钱分给三个队友,对另外的一群人说道:“看完了的话请你们回去。” 这时候,谁都不敢走,其中一个女孩问:“你们怎么会带着这些东西?” “我师父是道士,来之前给了我这个,没想到真的遇上了。”慕晓语回答的时候眼神中露出惊恐和得意,让人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这些人像是看到希望,长呼一口气,其中一个男生说:“为了安全,今晚我们就扎堆在一起,男生分组轮流守夜。” 四个人摇头拒绝,慕晓语开口道:“你们要扎堆随便,但是这个营地不欢迎。” 人群一下子炸开锅,纷纷问道:“为什么?” “听师父说这种事也讲究一个缘法,既然我们看不见,那就表示与我无关,也不想瞎参合,总之一句话,谁的缘分,谁去拥抱。” “刚刚在你们吃饭的时候他就坐在旁边,我还奇怪为什么一句话不说呢!”一个送牛肉的男生说道。 四个人咽了口水,装作惊恐的说道:“你不要瞎说,我们不会上当的。” 另外几个纷纷表示这是真的,四个人就是不信,勒令这些人立刻离开。 这时候,离开肯定没有活路,留下来还有一线生机,所有人都做了老赖,管你同意不同意,反正就是不走! 看到这样的情况,慕晓语示意另外几个人拿过来武器,瞄准对面的一群人说:“其实你们留在这里也没有用,因为我们的能力只够自保,要想大家平安无事,唯一的办法就是灵狐血或者黑狗血,这两样都没有,劝大家还是各自回去收拾干净,万一真的无可避免,至少体面一些。” “你是高人的徒弟,肯定有办法的。”其中一个男生说道。 一群人纷纷符合,请她一定要出手相救,和另外三个人凑到一起假装商量,把想笑的感觉压住,转身说:“帮不了,请你们立刻离开。” 听到这样的答案,一群人几乎崩溃,想要上前一步祈求,却又担心四个人手中的武器会毫不留情,只能站在原地连哭带喊。 看这群人也真是够笨的,既然都认出哥哥,怎么就不能认出慕晓语和李明琦这两个大人物呢! 实在听的不耐烦,慕晓语转身从背包里拿出一个袋子扔过去说“这里面是朱砂,如果你们中还有保留童贞的人,恭喜你很走运,取中指血搅拌,点在眉心、胸腔,然后回去躺在帐篷里,看到不正常的东西就捂住口鼻,不要让气息吸引它们,至少今晚可以保命。” 几个男生女生立刻拿过朱砂,其余的人让他们多挤一点出来分享,慕晓语制止:“这个方法只有对保持童贞的人管用,你们身上的人气太重,掩不住的。” 好不容易燃起的希望,被慕晓语一场大雨浇灭,连曾经燃烧的痕迹都不能找到,只能继续求助,慕晓语开口:“山精林怪一晚上的时间吃不下很多人,布八卦阵,男生在外围,所有人结雷式,女生百分百安全,男生,祝你们好运,或者各自保命,活命的肯定是身强体健的。” 一群人还在继续求助,慕晓语怒声拒绝:“快走吧,我只能帮你们这么多。” 还在原地不愿离开,慕晓语扣动扳机,短箭带着划破空气的声音飞过去,划破男生的脸庞,不知落在什么地方。 对一群人催促道:“下一次,就会穿透你们的脖子。” 毫不怀疑慕晓语会射杀他们,一群人只能恨恨离开。 篝火堆还在燃烧,人群却不再喧闹,大家都很沉默,终于有人忍不住开口:“刚刚那个姑娘说了,布八卦阵,所有人结雷式,男生在外围,就照她说的办吧。” 死亡面前,爱情和风度一文不值,曾经的山盟海誓化作云烟,刚刚的绅士风度烟消云散,很多男生反对:“你们是安全了,但我们生命堪忧啊!” 女生生存的机会就在男生身上,跟男生争吵道:“我们是女生,你们保护一下女生怎么了?” “死神面前什么时候分过男女,大家又不是很熟,凭什么就要拿自己换你们?” 有人不停的提出解决办法,比如如果男生死了,女生回去之后需要以女朋友的身份去男方家里报丧,并且照顾父母的生活,或者献出自己换得男生的保护,但不论哪种方法,最后的结局都是不可行。 商量未果,有男朋友的凑到一堆,坐下,招呼自己的男朋友过来坐在外围,但是很可惜,没有几个男生愿意用自己换女朋友。 过去坐下的几人把自己的女朋友叫到一旁,保持大致距离把她们围在中间,不去管别人怎么争吵,这时候,也没能力再管别人。 而那些保有处子之身的,则是人群中最幸运的,因为按照慕晓语刚刚说的,今晚他们百分百安全,各自回去自己的帐篷,把身子捂在睡袋里。 坐在中间的几个女孩泣不成声,一再对男朋友保证,不论将来什么样子,都会把他的父母当做自己的父母善待。 看到这一群人不停的争吵,慕晨啃着鸡腿问:“咱们是不是太过分了。” 另外四人摇头,蓝古晴说:“你看这些人,一个个的自私自利,简直就是社会蛀虫,这次的教训,让有情人更加珍惜,是做好事。” 当然,话是这么说,但她的小心思,几个人都明白。 “说得对,但是我觉得就这样结束太可惜了,这些人都是有相当经济能力的,你们说他们愿意出多少钱买自己的命?”慕晓语问道。 慕晨拿起兔子撕开,把腿递给她:“火候还不够,吃饱再过去,宰得他们只剩内裤都没问题。” 看样子哥哥肯定是有大智慧的,连忙问道:“有什么妙计,说来听听。” 取下一直弩箭递给慕晓语说道“看见没有,这上面刻了篆文,这种箭叫做鬼纹箭,出自苗疆,传说中是用来斩妖除魔的,你拿上六支箭和昨天淘来的铜钱八十一个过去,每支箭十万上下,铜钱一个五万上下。 “那边一共二十六个人,那就是将超过四百万的收入。”屈凝娇惊叹,她从没想过赚钱如此容易。 “如果对方不上当呢?”慕晓语问道。 “这个就需要我给你帮忙了,保证让他们乖乖听话。”李明琦十分自信的告诉慕晓语。 听到这样的事情,蓝古晴很恐慌,连忙阻止道”你们三个不缺这四百万吧,还有你们的身份,一旦这件事泄露出去,影响可不小。“ “现在这样的光线,就算拍下照片也不会很清晰,没有证据谁敢说我是慕晓语。” “可是这毕竟是违法的事情。” “我们之间存在实物交易,哪里违法了?” 153新春闹剧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哑口无言,确实是这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但很悲哀,突然感觉这些人好陌生,似乎从不曾相识,任凭抓破脑袋也想不通,四五百万对他们来说算不得什么,为什么还要冒险去取,有钱人,真的是无可救药。 一个人闷闷的吃着山鸡肉,祈求时间可以快一些,早点结束这个可怕的旅程,把所有的心情收进箱子,让爱情消散在冷风中。 看出她的心思,慕晓语想要解释什么,商量的眼神看向慕晨,但没有得到同意,虽然不明白哥哥到底在想什么,但是误会似乎只能继续下去,也懒得去管,转身问李明琦:“你有什么绝招,开始工作吧。” 拿来强光手电,在电脑上敲打一会,打开手电,巨大的妖怪身影出现在半空,慕晓语拿过手电赞叹:“你还有这手绝活,了不起。” 得到慕晓语的夸奖可不容易,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待会慕晨哥哥来投射,我们三个拿着鬼纹箭过去,保证事半功倍。” 慕晓语站起来,伸手对另外两人道:“行动。” 看到三个人准备好一切,慕晨把强光手电打到空中,闪烁两下成功吸引注意,一群人恐惧的蜷缩在一起,等待死亡降临,慕晓语三人走过去,口中念着咒语,如天使一般,把魔鬼趋向另外的世界,所有人都往她们身边靠,希望得到这位天神的庇佑。 妖怪消失,慕晓语对一众人说道:“我不是来救你们的,而是来做生意的,这里有六支鬼纹箭,每支十万,八十一个金钱,每个五万,付款拿走。” 很显然,这个是保命的东西,这些人争先恐后,生怕晚了没有自己的份。 刚刚去送牛肉的五个男人最先过来,拿出十几张卡道:“我们全要了。” 把卡片扔还给几人:“卖给你们五支鬼纹箭,二十五个金钱,共一百七十五万,谁付钱?” 五个男人每人给她转了四十万,献媚说:“刚刚未知高人在此,冒犯之处望请见谅。” 挥手让五个人滚蛋,对着剩下的人说:“鬼纹箭仅剩一支,……,剩下的话还未出口,一个男人从李明琦手上拿过鬼纹箭,伸手对屈凝娇说:“五个铜钱,这就给你转账。” 又上来一个,鬼纹箭是没有希望了,但是铜钱肯定是多要几个,就开口问:“铜钱最多可以买几个。” “一个。” “为什么他们可以买五个?” “我乐意。” 想要发作,又担心一个铜钱都拿不到,只能商量的语气说:“八十一个铜钱,卖出去三十个,还剩五十一个,再卖给我五个后面的人也能够每人一个。” “一个铜钱,足以保证你今晚平安无事。” 男人已经快哭了,祈求道:“这样的东西可遇不可求,我想给家里人也带个平安,请你仁义慈悲。” 慕晓语一把推开他,怒吼道:“不要挡住别人的路,滚后边去。” 跟上来的人只看到慕晓语生气,却没听到慕晓语对他说:“排在最后可以买五个。” 经此一闹,原先准备多要的人都不再开口,慕晓语看到土豪或者不像好人的家伙,就卖五个给他,这些家伙还以为自己得到赏识,高兴的合不拢嘴。 又轮到那个男人,屈凝娇给了他五个铜钱,对着慕晓语说:“要不把最后一个也卖给他了。” 男人高兴的转身过来,慕晓语从屈凝娇手中拿过铜钱,向前方掷出,百米之外突发巨响,参天大树在火光中倒下,另外两个女孩羡慕的看着她,慕晓语却是一脸懵逼,完全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的巧合。 而对于这群人,最后仅剩的疑虑也被消除,坚信眼前的姑娘就是上天的使者,特此来拯救他们。 为了把戏做的更真,慕晓语不得不把经书中的东西搬出来,开口道:“纯阳天边现,妖魔无力侵,若问来去处,当是方圆间,明月台上客,惊雷一撇明。” 至于这句话说得什么东西,慕晓语完全搞不明白,只是这个时候刚刚想起,觉得用在这个地方恰好。 这群人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可其中大部分都有相当不错的文化底子,很快就按照自己的思想解出,慕晓语这是告诉他们要静坐,手结雷式,男外女内,只有这样才能对抗妖魔鬼怪。 刚刚不愿意是因为慕晓语说外面的人会死,现在情况变了,手里有护身符,这样做无疑更加保险,所有人立刻聚在一起,彼此之间相互照应,只盼渡过这不平常的夜晚。 慕晓语三人回到营地,拿着银行卡炫耀:“四百六十五万到手,厉害吧!” 四百多万对于慕李两家而言,简直就是九牛一毛,她们现在的行为让蓝古晴很不理解,却又不能多说,起身回去帐篷,一个人默默哭泣,心里不停的问自己‘曾经爱上的那个男人,和今晚在此的慕晨,真的是同一个人吗?’ 从慕晓语手里拿过卡,替她放进口袋说:“这么多钱,准备怎么花?” “别装了,我干的事情早被你调查清楚,要不然才不会帮我打官司,隐瞒家里人。” 这个妹妹确实聪明,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一件事,还是没能逃过她的眼睛,看向蓝古晴的帐篷说“她的一份,……可以省下了。” “你心情似乎也不是很好,去睡觉吧,其余的事情我会搞定的。” 把猎枪递给慕晓语嘱咐道“睡觉之前把火处理好,不要引起火灾。” 慕晨走后,火堆旁就剩下三个人,慕晓语对另外两人说道:“你两,每个人八十万,不义之财只能拿十分之一,其中七十二万留在我的卡上,回城里之后一起去捐款。” 七十二万的巨款,要捐献给别人屈凝娇是不舍得的,反对问道:“可以不捐吗?” 知道她的心思,慕晓语安慰道:“娇娇,历来拿不义之财的人没有一个花的好,把这些钱给更加需要的人是一种祈愿,希望神明不要怪罪我们的行为,至于拿十分之一,是因为我们也要生活。” 这个道理浅显易懂,屈凝娇不再说什么,高兴的说道:“第一次拿着这么多钱,真不知道应该怎么花。” “好好存起来,这个社会每天都在变,谁知道下一秒会是什么样,有钱防备,才能万无一失。”李明琦说道。 很显然,这两个人都比她更懂钱的意义,那就听话了。 收到转账,看到李明琦在一旁鼓捣手机,慕晓语凑过去问:“丫头,存了多少了?” 李明琦藏起手机说道:“不要你知道,反正没有你的多。” 三个人打闹一些时间,看着天色已经很晚,慕晓语抱住两人问:“今晚怎么睡?” 看着这黑漆漆的四周,李明琦回答:“要我两睡一个帐篷肯定是不敢的,所以只能其中一个去跟蓝古晴睡。” “你们还有第二个选择,其中一个去跟哥哥睡。” 两个女孩看着慕晨的帐篷,对慕晓语说道:“去问慕晨哥哥她喜欢谁,今晚就洞房。” 扔过去嫌弃的表情:“我觉得哥哥不会喜欢你两的。” 去河边取水过来浇灭火堆,水桶扔在一旁,看到两人在商量什么,嫌弃的对两人说:“你们的幸福就在眼前,谁将成为我的嫂子,拼胆量和脸皮的时间到了。” 两人一左一右伸手拍向她的后脑勺,一击不中,李明琦想要补刀,却被慕晓语狠狠的抓在手里,只剩下求饶的份。 得到自由,站到两人面前说道:“今晚给你两同房的机会,我去跟蓝古晴睡。” “是这样吗?我怎么觉得你是不愿意再搭帐篷。”慕晓语说道。 嘿嘿笑两声跟两人挥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春宵一刻值千金,我去睡觉了,你们也快些完成工作去过二人世界吧。” 进去帐篷,钻进睡袋对蓝古晴说:“我喜欢慕晨哥哥,比你喜欢他还要早,还要深。” 沉默好一阵,蓝古晴也没有回应这个话题,现在对她而言,慕晨就是心尖的一颗毒瘤,不摘除会窒息,摘除也有可能醒不过来。 没有得到回答,李明琦继续道:“其实我们是竞争关系,不想跟你说的,但是在他心里,我还是十年前的小妹妹,所以还是告诉你,因为我要他开心,也不想有人恨他。” 蓝古晴还是沉默,心里在期待李明琦能够说出什么样的新鲜事。 李明琦擦去泪水,不服输的语气说:“你刚刚说我们三个不缺这笔钱,是的,跟我爸爸要一千万他会毫不犹豫的给我,可是世界上能有几个李明琦,这个版图上,有多少人还吃不饱!你是军人,应该比我清楚。” 感觉李明琦的话前后不搭,完全听不出两件事之间存在任何关系,开口问:“什么意思?” “我是告诉你,这世界没你想得那么干净,我们没你想的那么肮脏。” 这是一件蓝古晴从不敢想的事情,在她眼里,慕晨兄妹不过是倚仗老辈的能力才能够活得这么精彩,李明琦更是一个只会跟在慕晓语背后,受了委屈回家哭诉的大小姐。 154新春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转身面向李明琦,刚刚哭过的声音问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件事应该是隐秘的,你怎么会知道?” 擦擦眼泪,咬咬牙:“假期无意中看到晓语的基金会捐款收据,好奇,然后找私家侦探查出来的。” 蓝古晴沉默,无声的哭泣,眼泪像是断线的珠子,怎么也止不住,只感觉心很痛很痛,比之前最痛的时候还要痛万倍,蜷缩成一团,良久才开口:“你说得对,你爱他更深,更久,我不配。” 李明琦用手背抹去泪水,稚嫩却倔强的声音说:“那又有什么用,他的态度很明显,在我们两人之间一定是选你的,可我就是不服,凭什么我只能做小妹妹。” “恭喜你,我失去了竞争的资格。” 手伸到蓝古晴的脖子上,沉痛的声音说:“我不止一次想杀了你,可即便真的杀了你又有什么用,只会让他恨我。” “刚刚你们离开后,我们吵架了,气头上说了‘看错人,此后永不相见’。” 擦去流出的泪水,抽泣回答道:“少了一个竞争对手,应该高兴的事情,可是……,一旦告白,恐怕就连小妹妹都做不成了,我恨你,长这么大唯一恨过你。” 把李明琦抱在怀里,任由泪水滑过脸颊:“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很抱歉,将要和你继续抢他。” 依偎在蓝古晴怀抱中回答:“我知道,告诉你就已经准备好彻底失去,我要他开心,即使他不爱我。” “不论我们将来谁陪伴在他身边,另一个都给出祝福,好吗?” “不好,我很小气,做不到祝福,除非穿婚纱站在她旁边的人是我!” 把李明琦抱得更紧一些,颤抖的声音说:“我也很小气,但即便新娘不是我,仍旧祝福,因为以后的日子,我要认真的恨,把他刻在骨头上,让恨,入骨三分,便是成灰,永不相忘。” 右手环在蓝古晴腰上,倚靠在心口,深呼吸抚平心跳说:“我们都好傻,明知是刀山火海,偏偏又义无反顾,心甘情愿去受刑。” 哭过一场,心情好了许多,想着明天怎么开口和好,敷衍李明琦道:“不早了,睡觉吧!” 从蓝古晴怀中抽身出来,让两人之间保持距离说晓语说:两个人睡觉的姿势太暧昧会做春梦,我不想梦见你,所以不要在你怀里睡觉。 张口想要说什么,却又发现什么都不应该说,闭上眼睛安安静静的想,直到沉沉的睡过去。 早上被食物的香味叫醒,爬出帐篷看到慕晨在煮东西,其余的人还没有起床,现在是和好的最佳时期,简单整理仪容过去坐在他身边,小声说:“那个,昨晚上的事情对不起,你会原谅我吗?” 转头看向蓝古晴,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但这件事似乎对自己不会有太大影响,没有深究的必要,于是露出微笑回:“你说的并没有错,没必要道歉。” 气氛尴尬到极点,咬咬牙说道:“我主要是想收回那句‘此后永不相见’,你会同意的,对吧。” 慕晨摇头回答:“恐怕很难收回,之前就说过我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没必要为我耽误生活。” “我收回这句话,你不用对我做出任何承诺,如果有一天想结婚了就告诉我,那时男未婚女未嫁,很浪漫啊!” “这条路很长,总会有一个女孩让我心动,如果那个人不是你,又怎么说?等待,本身就是未知的赌博,既然是赌博,就一定会有输赢。” “如果是我,欢喜接受,如果不是我,放手祝福。” “不必了,可能很多年后的一天,乏累之时归于平淡,刚好遇见心动的人,就悄悄领证,只有她我知晓。” 慕晨的语气很坚决,没有一点回旋的余地,蓝古晴却不愿放手,继续道:“既然未曾知晓,我愿意等你,下一次遇见我,再下一次遇见我……。” 没有接话,起身去叫起另外三人,慕晓语出帐篷第一件事就是去看被骗的那些人,早已经没了踪影,问道:“哥哥,这些人什么时候走的?” “天刚亮就走了,特别匆忙。” “现在好了,整个岩洞都是我们的地盘,可以慢慢观赏。” 慕晨拿来碗筷递给几个人说“吃完收拾东西准备出发,一定要带的东西有手电、传呼机、攀山索、一天的干粮,另外的东西根据个人需要选择,不建议带太多。” “哥哥,你好像奶妈啊!”慕晓语在一旁嘲笑道。 慕晨耸耸肩,无奈的说道“这不就是我唯一的作用吗!” 踏上征程,李明琦跑到慕晨跟前说:“慕晨哥哥,我跟你走一起,你身边安全。” 从李明琦手上接过背包,抓住她的手道:“好,哥哥保护你。” 蓝古晴看得出,慕晨这是在做给她看,让她放弃。 但怎能放弃! 慕晓语像是示威,接过屈凝娇的背包:“媳妇,让我照顾你。” 只有蓝古晴跟在后面,说不出的心酸,但没人去管。 岩洞洞口,几个人踮起脚往里看,迫不及待想要进去,慕晨拦在前面嘱咐道:“进去之后不要走散,传呼机要保证开机,如果掉队立刻呼叫。” 几个人立正,大声应道:“明白了长官。” 满怀激动,进去岩洞,看到钟乳石柱子上被敲打的痕迹,李明琦捡起地上碎裂的石笋感叹道:“美丽的奇观,终有一天会成为千疮百孔的乱石堆,人类的惨痛记忆。” 刚开始进去岩洞,还不适应里面的黑暗,李明琦紧紧抓住慕晨的手臂,觉得一松开自己就会陷进去再也出不来,向前行进一段距离之后,被这壮丽的景色吸引,慢慢的放松下来,拿起相机不停的拍照,留下经过的每一处风景。 不知道在洞中游玩多少时间,千篇一律的景色已经没有了新鲜感,三个女孩找个凸起的地方坐下,拿起相机看一路走来的成果。 蓝古晴站在慕晨身边,很想跟他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 休息了一些时间,继续寻找不一样的地方,很遗憾,能够有新鲜感的地方都已经看过,而更深一些的地方,慕晨不同意过去,她们现在到达的地方已经是人迹罕至,继续深入,神奇的大自然不知道准备了什么样的礼物招待客人。 看时间已经是中午一点多,进来已经有五个多小时的时间,李明琦跟屈凝娇都有些累了,慕晨叫上大家往回走。 往回走了一段路程,李明琦过去慕晨身边问道:“慕晨哥哥,我累了,你能背我一段吗?” 这样,慕晓语就很不乐意了,把李明琦拉开说:“你过分了哦,我都没敢让哥哥背。” “我以身相许了,你敢吗?” “这样啊,哥哥,背你媳妇一段,确实有些累了。” 把背包递给扔给慕晓语,蹲下身对李明琦说道:“上来吧,哥哥不要你以身相许。” 慕晓语抓住机会,刺激李明琦:“哥哥的意思主要是不喜欢你。” “你闭嘴,慕晨哥哥喜欢我。” 两个人像是六七岁的孩子,争论不休。 但似乎每次落败的都是李明琦,主要是她不敢跟慕晓语吵。 趴在慕晨的背上,感觉特别温暖,小声在他耳边说道:“哥哥,这是你第八十五次背我,背满九十九次就娶我好不好。” “有那么多吗?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因为我爸爸都没有背我这么多次,你是对我最好的男生,所以我要嫁给你。” 慕晨尴尬几秒,但又觉得李明琦只是一个小姑娘,说这些话纯属是因为年纪小,长大一些,就会明白他只是一个哥哥,于是回答道:“那你可要快快长大,不然哥哥就要孤独终老了。” “就算你一百岁,我也喜欢你,愿嫁你为妻。” “你最近又看了什么浪漫的,过来拿哥哥打趣练手?” 李明琦知道这是慕晨缓解尴尬,嘿嘿两声,调皮的问道:“那你娶不娶我?” “不娶,跟未成年结婚属于违法行为。” “未成年总会长大的,你等着我长大就好了。” “你呀,赶紧找个男朋友,以后哥哥不在身边,谁来背你。” “晓语会背我的,她还答应娶我呢。”说这话的时候,李明琦注视着慕辰的脸,看得很认真,她想要看清他脸上的一丝一毫的神情。 但是很遗憾,她什么也没有看到,好像在这个男生的心里,她只是说了一句再正常不过的话。 这也是当然的,因为这样的玩笑,他们已经说过太多,多到谁都不会感到惊奇了。在这个小圈子里,谁都不会觉得李明琦说出这样的话骇人。甚至有人觉得她们本来就是该要这样的;甚至有人忘记了她们的身份,忘记了她们两都是女孩子的事情。 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叫人难过。却叫人有一丝丝的奇怪的感觉,是什么,她自己也说不出来。 蓝古晴走在最后面,距离队伍远一些,又不敢太远,心中悲痛,任由眼泪滑过脸颊。 155新春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前面有光进来,到了出口的地方,慕晓语转身看了后面的蓝古晴,想要过去安慰她一些,但想想还是放弃了,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没必要拉在一起,使得彼此尴尬。 从口袋里拿出纸巾放在地上,这个她一定需要。 过去捡起纸巾,握在手里更加心痛,如果连慕晓语都不愿再帮忙,那么这场恋爱自己就彻底输了,输掉的不仅是爱情,还有友谊跟自己。 岩洞外面,慕晓语看到营地上似乎又多出几顶帐篷,过去慕晨身边把李明琦推开问:“来这里玩的人好像挺多的,为什么没有人投资开发呢?” “这个你要去问国土资源局或者旅游开发部门的人。” 眼皮上翻看着慕晨,勾起嘴角表示抗议,被忽视之后开口问:“现在干嘛,回去营地吗?” 把手伸到慕晓语面前说:“三点七分,回去休息一下,带你们去看夕阳。” 回到营地,立刻有人过来问“几位,打扰了,听下山的人说这地方有鬼怪,是真的吗?” 这个男人看起来还算忠厚,慕晓语调侃道:“叔叔,别信他们胡说,我都在这里住了三百多年了,从来没有见过什么鬼怪。” 男子自然知道这是玩笑,赔笑道:“看他们下山的样子挺急,好几拨人都中途折返了。” “哦,这样啊,早上起来看到营地里其他人都不见了,还奇怪呢!” 对慕晓语的话将信将疑,继续问道:“所以你们什么都不知道咯?” 几个人一起摇头,慕晓语回答道:“昨晚睡得不好,如果有什么动静没有理由听不见的,再说了,不做亏心事,怕什么鬼叫门。” 慕晓语毕竟是一个小姑娘,她的话很难让人信服,把目光转向慕晨,慕晨说道:“确实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要不然我们怎么还敢留在山上。” 想来也是,如果真的有鬼,这五个人没理由还留在山上,可是如果他们就是鬼怪呢,仔细的看,有影子,脚步也没有漂浮,应该是人,很客气的对几人邀请:“几位,我们那边差不多做好吃的了,如若不弃请过去用餐。” 看向他们的营地,六七个人也同时看向这边,慕晨拒绝道:“你们人挺多的,就不去分割食物了。” “这有什么关系,老话说得好‘出门靠朋友’,在这里见到,大家也算相识一场,以后有缘见到,还能坐下来喝酒吃饭不是。” “哥哥,做饭挺麻烦的,就去跟叔叔他们一起吃吧。”看对方应该是好人,慕晓语不愿让他们担心什么,就出来劝谏慕晨。 慕晨也不想麻烦,既然慕晓语愿意搭台阶,再好不过,对男人说道:“好,你先走,我们收拾一下东西就过来。” 男子笑眯眯的离开,请几个人过去吃饭,除了交朋友之外还有一个重要考虑,就是再次验证这几个真的是人,而不是鬼怪幻化来迷惑他们的。 这些想法当然逃不过几人的眼睛,而确实也是自己搞的事情,带着点点愧疚,就让自己去化解这场误会。 几个女孩换了衣服出来,慕晨已经换上一身干净清爽的运动装等在外面,四个女孩眼睛都看直了,慕晓语啧啧两声说:“你这是准备去相亲吗?” “我看过了,对方营地都是情侣,能拆一对是一对嘛!” 过去对方的营地,相互认识之后有人问:“上山的时候遇到很多人,都说山上有鬼,怎么就你们几个没有看到。” 这样的问题早就料到,慕晨也不生气,很风趣的回答:“这样的事情很难说,就像今天大部分人都中途折返,可你们几位还是上来了不是。” 对于这种老套的回答,对方也是早就料到的,一阵笑声之后把这件事抛到九霄云外。 这八个人是四队对夫妻,年纪在三十五岁至四十岁之间,见多识广,沉着稳重,和昨天的那些浪子青年、土豪老板有根本区别,对于慕晨几人来说是可以结交的朋友。 刚刚男子说已经快做好,但其实大部食物还没有下锅,不好意思就这样白吃白喝,就叫上慕晓语回去把自己带来的食物拿过来分享,慕晓语看着一旁的山鸡说道:“要不然给它下锅煲汤了。” “这只山鸡我花了很大力气才捉到,准备带回去给爷爷做礼物的。” 吃过饭,四点多的时间,带着几个人回到营地,李明琦说:“慕晨哥哥,你带我们去打猎吧,还不知道打猎是什么感觉呢。” 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起身,拿过武器对几人说:“走吧,去林子里转转,说不定今晚的烧烤又有了。” 旁晚时分是野物聚集活动的时候,林子里鸟儿叽叽喳喳,每当看到李明琦跟屈凝娇欢喜的样子,慕晓语总要放一枪,惊走所有的歌唱者。 慕晓语再次端起猎枪,另外两人很自然的伸手捂住耳朵,枪声过后,不知道什么倒霉的东西落到地上,扑腾几下没有了动静,蓝古晴过去捡起来说道:“是鹧鸪,好漂亮的羽毛。” 李明琦和屈凝娇转身,看怪物一样的眼神,异口同声道:“侩子手。” 今天运气不是很好,直到太阳落山,也只有慕晓语打下的一只鹧鸪,看着手里的猎物,慕晓语摇头说:“今晚的烧烤,看来是没有了。” 回到营地,只见漆黑一片,见不到一点生气。 看到对方阵营没有火光,安静的令人恐惧,李明琦疑惑道“昨晚装鬼吓人,今晚不会真的见鬼了吧。” “他们去看日落,不会这么快回来。”慕晨回答道,而之所以抢在慕晓语之前回答,是担心她又出来吓人,引起两个女孩的不适应。 这个故事实在太无聊了,无聊的林梦听到一半就睡着了。 但其实,文羽不是第一次看这个故事,她知道这个故事这里不是精彩的地方。而她之所以选择读一个最不精彩的地方给林梦听,是因为她觉得林梦应该要睡觉了。 昨天晚上,她们都没有睡,从电影院到学校,两个女生就像小时候一样紧紧依赖着彼此。 林梦是个很聪明的女生,但她很多时候会聪明过了头。 就像刚才,完全没有察觉到文羽的心,只是觉得故事太无聊了,然后就睡着了。 文羽放下书,轻轻俯身抱起林梦,回了房间。 她房间的床是双人的,当初选一张双人床,就是为了让林梦随时来。可惜的是,林梦其实很少来,就算偶尔来,也是不会过夜的。 这次,还是第一次。 被文羽抱起来的时候,林梦就已经醒了,但她立刻又闭上了眼,假装还在睡梦中,假装已经睡得很熟。让后理所当然的让文羽照顾她。 这是基于她们之间的关系。如果有一个处于无意识状态,另一个会全心全意的照顾,体贴入微。但是如果两个人都是清醒的,她们只会争论吵架。 她们都知道,但是谁也没有想要改变,因为她们都觉得这样就很好,有些东西,勉强去改变反而让彼此都觉得不舒服。 文羽轻轻把林梦放在床上,小心翼翼的宠爱的给她拉上被子,然后自己去厨房泡了杯咖啡。 天才刚刚亮,她还不想睡。新年的第一天,如果早早的就睡下的话,她总觉得辜负了自己。 林梦跟文羽不同,她的作息时间一向很准,昨夜一夜未眠,早就困得睁不开眼了,虽然心里还想坚持一会,但挡不住困意来袭,文羽出去之后,很快就睡熟了。 文羽泡了杯咖啡回到房里,林梦已经进入梦乡,呼吸均匀的轻微的传来。偶尔会有一句呓语,让文羽自然而又不自然的把头转向她。看着她笑了笑,自语一句,又继续捧着咖啡望着窗外。 天气很冷,冷的屋里开着暖气,她还觉得有风从窗子里透进来。 当然,这只是她的错觉,屋内有二十度甚至更高,文家别墅的工程也是绝对过关的。应该说比过关更加精致,如果普通建筑的标注是六级地震,那文家别墅绝对经得起八级地震。 她之所以会觉得有风进来,是因为在她的眼里,看到了一个寒冷的天气,在她的手上,那杯还很滚烫的咖啡在灼烧着她的手。而在这个世界看不见的地方,她隐藏了很多事情,好的或者坏的都有。所以,她觉得有些累了,心里有些觉得冷了。 只是,现在的文羽还不知道这一切是什么,就连那一丝寒意不是从屋外来的,而是从她心里来的她也不知道。 文羽拿了条毯子披在身上,坐在书桌前,望着书桌上未完成的作业,她想起了陈雅。那个总是很认真很努力的女孩,是成为她目标的姐姐,跟文林夕一样,在她心里都拥有很高的地位。 陈雅现在在干什么呢?文羽拿起来手机,给她打了电话。 陈雅刚接起来,她又立刻挂了。 她刚刚挂断,陈雅的电话打了过来:“你干嘛?打了电话又挂掉,文家小姐也缺电话费。” 156新春闹剧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咯咯的笑两声:“不是有句话说越是有钱的人越是抠门吗,别看我只是省了一块钱的电话费,但是积少成多,一年可以省好几万呢。” 电话对面沉默良久,文羽终于还是说了:“去年过去了,你的脑子也一起丢了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二十四小时,总共是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如果你能保证二十四个小时通话,每分钟两毛钱来计算,那么你一年的电话费应该是十万零五千一百二十元。 但是实际情况是不可能的,每天除去吃饭睡觉的时间,至少应该砍掉一半,这时候你能通话的时间就只剩下一年四千三百八十个小时。换算为话费应该是五万二千五百六十。 但是,就算你是职业的,时机上每天也不可能连续不断的通话十二个小时,所以,此处应该按照工作时间来算,假设每天加班两个小时,也就是十个小时,那么一年就是三千六百五十个小时,通话费用四万三千八百块。 不过,这里我又考虑另一个问题,那就是职业的电话员应该是轻易不会加班的,毕竟,这活不仅耗嗓子,还耗脑子,所以应该每天工作八小时。一年两千九百二十小时,费用三万五千零肆拾块。 这是不考虑各种优惠的情况下的费用,然而,一个有脑子的人都不可能这么做的。 首先考虑的是套餐情况,一般来说,既然每年的话费这么高,套餐肯定是要考虑的,那么各种套餐下来,应该可以把话费平均到一毛一分钟甚至更低。也就是说再砍掉一半,到了一万七千五百二十。 到了这里,你说的几万就已经不成立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终的结果。为了最佳的经济效益,我们还需要考虑网络电话,既然你每天都要打很多电话,而这些电话又不是商业电话的话,也就说是大部分都是可以用网络电话的。 就算是文家大宅,宽带费应该也是跟别的地方一样的,不会随着房价地价涨价的,往贵了算,一年三千块。 如果你打的电话里面有七成可以用网络电话的话,你的电话费就只需要五千二百五十六圆。 考虑到各种情况,我认为时机的费用应该更低。 最后,我还必须要说,如果一年的电话费需要伍仟贰佰伍拾陆元的话,你的人缘也太菜了。不,应该说你的性格也太差劲了,不然的话,不可能只有你给人打电话,而别人不给你打电话的。 还有,根据之前的相处,其实你根本不打电话。你手机里存的号码一只手就能数过来。” 电话的另一边,文羽气得大口喘气,朝陈雅吼:“你在秀你的智商是吧,当我没脾气是吧,好心打电话给你说新年快乐,你就是这么对我的,你良心过得去吗?” 陈雅轻轻叹口气:“昨晚零点整的时候,你已经用定时祝福给我发过了,而你今早打电话之后立刻就挂了,我猜大概是没什么重要的事情。正好我也挺无聊的,就陪你逗趣了。” 文羽骂道:“你是变态吗,知不知道,让你捉弄的我心里有多绝望。” 陈雅说:“讲道理……。” 她的道理还没有开始讲就被文羽打断:“住口,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凡是说讲道理的,最后都不讲道理,都是歪理,。是歪理也就算了,关键是你们这些人,自以为懂得比别人多,就总是用你们的一套自己都觉得不可行的歪理俩约束别人。你这么会讲道理,怎么不去说服地球明天就爆炸呢。” 电话的另一头,陈雅愣了大概三十秒,再次开口:“讲道理……。” “不准讲道理,没道理可讲,你知道不知道,你个混蛋,你个jk,你个bc,你个yn。再讲道理我祝你今天晚上做噩梦,新的一年睡着了就做噩梦。” 文羽一连串的吼完了,才终于舒服了,跟陈雅说:“你可以讲道理了,本小姐舒坦了。” 电话里又是好一阵沉默,大概两分钟,传来一声沉重的喘息:“你都这么说了,还叫我怎么讲。所以,你打电话给我除了说新年快乐之外,还有什么?” “没有,不说了。” 显然是有的,陈雅哄着她:“好了,姐姐不该惹你的,姐姐给你道歉,所以呢,说正事吧。” 文羽终于觉得舒服了,咯咯笑两声,跟陈雅说:“下午有时间吗?来我家。” 陈雅犹豫了一下,问她:“有什么事吗?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的话,我就拒绝了,春节期间,没事我尽量待在家。” 文羽鄙视的说:“你是人吗?新春佳节,祈愿出游的好时节,你竟然要待在家里等着发霉,家里有什么值得你足不出户的,被窝里的小老鼠吗?还是衣柜里的棒棒糖!” 陈雅的朋友很少,应该说能跟她说这些话的人,遇到文羽之前一个也没有,所以文羽说的,她其实并没有听明白,只是凭字面意思回答:“我家里不可能有老鼠的。不是,你对穷人的理解,是不是就是贫民窟啊!还有,谁会吧糖放在衣柜里,你们有钱人真会玩。” 文羽突然咯咯的笑两声,叫陈雅:“打网络电话。” 说完就挂了电话,然后立刻给陈雅打过去网络电话。 不过,屏幕上出现的除了文羽,还有一个页面分享。文羽分享给她的手下是林梦的睡:“怎么样,我老婆睡得很香吧。” 陈雅说:“但愿她醒了不会把你从窗子里扔下去。” 文羽瞪着陈雅:“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啊。” 两个人吵了几句,文羽说:“发现一个很好玩的视频,我分享给你。” 陈雅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她知道的,文羽说的好玩的视频,肯定是无意义搞笑的,等她看完了,文羽会问她的感想,然后鄙视她。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陈雅也懒得在这样的事情上免疫。所以就很配合。 从朋友的角度来说,其实这还挺好玩的,至少的话,她们在吵吵闹闹中挺开心的。 然而,她实在太小看文羽了,虽然学识上文羽不如她,但是论天赋,文羽绝对不差,甚至比她要高出很多,文羽应该和时优良是一类人,他们不需要付出太多的努力就能比一般人做得更好,一般人需要反反复复才能做到的事情,他们只需要见大的看一眼就能明白并且完美的完成。 而且,跟时优良一样,文羽也不是那种会花心思琢磨的人,她喜欢随机应变,喜欢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只不过,文羽感兴趣的事情有点‘离经叛道’,所以才需要被矫正。 收到文羽分享过来的视频的时候,陈雅吓得心跳加速,惊叫着把手机丢掉得远远的。 耳机里传来文羽得意的笑声,那种得意又猖狂的笑,正是文羽离经叛道的一个表现。 她给陈雅的视频,不是什么搞笑的,也不是什么恐怖的,只是不堪入目。而这正是陈雅的软肋,一个青春期的单纯的姑娘,见到那样的画面,实在是比见到任何恐怖片都要记忆深刻。 电话里,文羽丝毫没有要停止的意思,问陈雅:“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意思。想想,如果是时优良的话……。” 陈雅朝她吼:“闭嘴,文羽,我要杀了你。” 电话的另一边,文羽得意的笑着:“我才现在你的脸肯定红的像是死老鼠的屁股,而且想要捡起手机又不敢。应该还在发抖,处在一种兴奋又紧张又羞耻的状态之中。不过不用担心这是正常的,等你在长大一点,就会喜欢上这种状态而且不能自拔的。” “闭嘴,文羽你给我闭嘴。”陈雅的后生比之前更大了一些,她想要通过后生让自己变得冷静,也让文羽停下来。 文羽丝毫没有要停止的意思:“怎么样,这声音是不是特别的诱人,是不是叫你欲罢不能。” 陈雅知道,跟文羽说什么都没有用的,跟她用强更是只能引起她的反抗,只能服软:“好了我知道错了,你快关掉。” 文羽没有关掉,而是调侃陈雅:“你可以自己挂断的,但是你没有,所以其实你也是想看的。当然,现在你也不用急于挂掉,因为现在挂掉也只不过说明你被我戳中了痛点恼羞成怒而已。” 陈雅还是挂掉了,没有因为被文羽刺激而坚持。 因为她知道,不论她是坚持着还是挂掉,文羽都有一百个理由来笑话她。 而且,她绝对没有勇气坚持下去,那种声音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简直就是噩梦。 她刚刚挂断,文羽的电话立刻有打过来了,调侃的问她:“想不想看?” 陈雅调整呼吸,宠辱不惊的回答:“你知道俄狄浦斯的故事吗?” “不知道。” 陈雅给她讲:“一位牧羊人发现了一个被遗弃的婴儿,并捡了回去交给波里布斯王,波里布斯王抚养了这个孩子,取名俄狄浦斯。 俄狄浦斯长大之后,成了一个冒险者,一次在山中小路上,俄狄浦斯与一辆马车狭路相逢。车上坐着的是一位正在巡游的君王。 157新春闹剧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俄狄浦斯跟这位外出巡游的君王发生了冲突,俄狄浦斯杀了君王。 之后,他占有了马车,并且进入了王宫。 俄狄浦斯进入王宫之后娶了王后为妻,成为了底比斯的国王。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在山间小路上的巡游的君王其实是他的父亲,现在与他同床共枕的是他的母亲。 更为悲惨的时候,命运审判的锤子降临在国民头上,灾难在这个国家肆虐,整个国家都在灾祸中饱受病魔的折磨。 俄狄浦斯明白了,他是造成民众苦难的罪魁祸首,于是用针戳瞎了眼睛,离开了底比斯,终身不再见光明,永世在地狱里受尽折磨。” 陈雅说完了故事,问文羽:“明白了吗?” 文羽沉默十几秒,开口说:“有几个疑问。” 文羽想说什么,陈雅不知道,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文羽说的绝对不是正常人会问的东西。至少可以说,文羽是故意在跟她闹。 不过,这些并没有关系,因为她并没有拒绝的权利,只能对文羽说:“请讲。”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甚至能想象文羽得意的样子,那种我赢了的样子,让人很不爽,但是,对文羽不爽也是没用的。 或者说,让她不爽才正是文羽的目的,文林夕再清楚不过了。跟文羽当家庭老师的这些日子,她们成为了朋友,也把文羽的性格摸得差不多了。 这个极聪明的姑娘,唯一不会干的就是好好说话。 文羽说:“第一,‘一位牧羊人’。从文辞方面来说,应该用一个牧羊人。一位,听起来不太顺耳,而且俄狄浦斯应该属于欧洲故事,用尊称是不对的。 第二,俄狄浦斯是由波里布斯王抚养长大的,波里布斯王既然抚养了他,他应该属于贵族,为什么会去做一个冒险者? 第三,俄狄浦斯杀死了巡游的君王。这不可能,既然是君王,肯定是有强大的卫队随行的,就算是所谓的什么什么;但如果俄狄浦斯杀死了君王,他就不可能活命,更不可能有机会娶王后为妻。 第四,王后是他的母亲,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年龄相差很大,假设俄狄浦斯已经进入王宫,他为什么要通过娶一个老太婆为妻? 第五,如果俄狄浦斯是婴儿时期就被抛弃的,那么他能回到母亲身边的可能很小,能认出来的可能更小。如果是之前就认出来的,这样的故事就不可能发生,如果之前没有认出来,后来突然认出来是说不通的。 第六,俄狄浦斯最后刺瞎了自己的双眼离开了国家。这不可能,如果他真的犯下了这么大的罪,应该被推上断头台,而不是简单地就能离开了。” 电话的另一头,陈雅许久不曾说出一个字来。 文羽的死路如此清晰明了实在是出人意料,要知道,大多数时间,即便她知道要说什么,也绝对不会如此颜色的组织语言的。对文羽而言,语言是表达内心的东西,只要能表达出内心的东西,她就不在意用的是什么样的词语,已经不会在意自己的语序是不是混乱。 更或者说,跟文羽谈话,她的语序不正常才是正常的,如果她的语序正常的话,毫无疑问是骂人的时候。 而此时,她的语序如此正常,当然也就是在给陈雅找茬。 面对她的挑衅,陈雅很想说点什么,但是总觉得自己不论说什么都是徒劳,她说起俄狄浦斯,只是因为最近刚好在看索福克勒斯悲剧集,所以想要用俄狄浦斯的故事来骂文羽。 然而,陈雅看书看的是别人的故事,没有把书里的故事带入现实生活,所以当她被文羽问起的时候,就变得手足无措。 说到底,陈雅是个普通的人,她看书,顶多也就是从故事里给自己的生活添加一些调味剂,为自己的人生寻找一条最适合的路。 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复杂的。不是看一本书,或者听一场演讲就会有答案的。俄狄浦斯的故事,她看出了什么,连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真是个悲剧的故事呢!如此而已。 要她像文羽这样去认真的思考,就很难了。 也不对,文羽或许根本没有认真的思考,她只是为了跟陈雅作对所以把这些跟现实不符的地方找出来了而已。 终于,陈雅找到了反驳她的地方:“第一,这是译本,所谓译本,就是把不同的问话翻译成我们熟悉的问话,问话的差异决定了这种翻译是注定存在一定的误差的,只能是跟原著无限接近,而不可能跟原著一样。 第二,古希腊的故事,作者也不是工业时代的人,那个时候的希腊究竟是什么样的,现在的考古也无法完全说明。所以,波里布斯王抚养了俄狄浦斯,俄狄浦斯的身份是贵族这不假,但是并没有任何考古资料这名贵族不能成为冒险者。 或者说,‘冒险者’这个词也是现代人加上去的,并且属于异文化,所以存在误差很正常,你要是非要较真的话,就去找索福克勒斯本人求教。当然,如果真的能时间逆转或者存在地狱的话,我想他会告诉你的。 第三,有史料说古希腊的一个城邦甚至只有几千人,一个领导几千人的君王,总共的卫队恐怕也只有十几二十人,这样的情况要承担保护城邦的任务,当然就不能可给君王强大的卫队。可能就只有一两个随侍,而俄狄浦斯既然是冒险者,肯定拥有相当强劲的势力,他要杀死侍卫和君王完全是有可能的。 另外,既然是巡游,肯定就是在自己的城邦,加上是山间小路,一个养尊处优的君王对上刀口舔血的冒险者,胜负立时分明。 第四,历史上因为权力而老夫少妻老妻少夫的情况还在少数吗?不说别的,就说一代女皇武则天,在位期间后宫男宠何止千百。武则天称帝已经是六十六岁的年纪,不管怎么想,那个皇后也不可能六十六岁了吧。 而六十六岁的武则天,还坐拥天下美男子无数,更有薛怀义,沈南蓼,张易之,张昌宗四个才貌双全的美男子随侍身边。可见在权利的欲望面前,年龄不值一提。 如果说你觉得武则天的传说太远的话,网络上流行的一句‘女朋友六十大寿’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第五,就算俄狄浦斯是刚生下来就被抛弃的,要想认出生母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在一个只有几千人的城邦,周边的城邦应该也不会有多大,而且谁家父母会轻易丢掉自己的小孩。 也就是说在可能存在的被抛弃的孩子里面,只有那么几户人家。要在这几户人家和几个被抛弃的孩子里面各自找到自己的仔,不是很容易的吗! 另外,亲缘这种东西,实在是很难说明白。无形之中的引导,你无法否认它不存在,那么它就是存在的。 他刺瞎了双眼,离开了底比斯城邦,那么就等于是流放了自己。在古希腊,或许流放已经是很重的刑罚了呢。 而且,他毕竟是做过过往的人,又为了民众自愿流放,民众怎么忍心还要砍下他的脑袋。 再说了,这是故事,既然是故事,那么有那么一些不合理的地方,也是可以理解的。就算是真实的现实的生活里,也不见得每一件事都是合理合法合呼自然法则的。” 文羽发出一阵搞怪的声音,随即挑衅陈雅:“所以,你都没有读完,就不要拿来教育我了,等你读完了再来跟我说,不然的话,我会把你当傻子的。” 辩论到此结束,陈雅问文羽:“你怎么知道我没读完的?” 文羽得意的说:“咱两相处也有好一段时间了,我对你的了解,远比你以为的要深得多。如果你读完了的话,应该更有力的抨击我,更无情的反击的。你刚刚说的都只是现象,而没有带入故事之中,说明你还没有读完,可能只是看了目录,然后大概知道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陈雅笑了,文羽说的是对的,她确实还没有读到俄狄浦斯。只是从目录里看了一些东西,然后之前在网上看过一小段俄狄浦斯的故事。 现在,她开始觉得:“跟文羽说俄狄浦斯是个错误。”但是,错误已经犯了,而且被人指了出来,她唯有认输。哪怕她有一万个不愿意。 因为文羽是绝对不会让她如愿的,就算她选择不理,文羽又一百个方法让她继续这个话题。 陈雅跟文羽说:“你这么聪明,要是再努力一点的话,估计我就不敢跟你嘚瑟了。” 文羽说:“你是想跟我说,虽然你很聪明,但是不要放弃努力啊。这样吗?” “被你听出来了,是的,就是这样,虽然你很聪明,但是千万不要放弃努力,前面的路还很长,现在放弃了的话,会很遗憾的。” 文羽装出一副老成:“人生若是不六点遗憾,将来岂不是很悲惨吗。想想,六七十岁之后,回首我的一生,只剩下孤独和寂寞,也不知道该努力些什么,只剩下混吃等死,好可怕。” 158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电话的另一边,陈雅正在想要如何才能让文羽彻底的无法反驳,却听到了文羽催促她:“请反驳,请立刻马上反驳。” 没办法,陈雅只得跟她搭话:“你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想想,等你躺在病床上就要死了,回想起自己的一生,想的全是:这里还有需要努力的地方。我不该把时间浪费在这里的。这个东西当年我曾经接触过,但是半途而废了。这里我曾经来过,但什么也没有留下……。 如此种种,不是就太悲哀了吗。” 文羽说:“或许是的,但是,如果因为有太多的遗憾而让我战胜了死亡,从死亡的边缘,从黄泉路口转过身来,那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 陈雅楞了一下,文羽的思维确实让人不能不服。陈雅说:“且不说是不是有这种可能,退一万步,就算有,已经失去的东西也是不可能补偿的。不管付出多少努力,那些东西都已经不可能重来。” 文羽不在意这个问题,只跟文林夕说:“但是,我还活着,这就是最好的不是吗。” 乍一看,文羽说的很对,但是文林夕无法认同。反驳她:“难道你是那种宁愿只有两只眼睛会动也要活着的人吗?” 文羽沉默,稍许又说:“未来的医学可能会很发达,多活一天,或许就更加接近永生的境界,既然这样,活着就是最好的结果。” 陈雅不知道该如何反驳,是的‘未来’是一个充满了无限可能的词。‘未来’在哪里,会是什么样,我们谁也无法肯定地说,谁也不能说‘这不可能’,因为‘未来’就是一切皆有可能。 但是,陈雅也不能在这里认输。她稍加思索,跟文羽说:“你看过鲁迅先生的作品的吧,我记得你说过,鲁迅文集是你唯一看完的书。” 虽然不知道陈雅要说什么,但文羽还是很认真的回答了:“嗯,是的,我很喜欢鲁迅先生。所以他的书都看过。” 陈雅说:“那你应该还记得‘拿来主义和送去主义’。” “何止是记得,我还认真的思考过,比任何时候都认真。” 文羽这么说,当然不是假的,她确实认真的思考过,而且比任何时候都要认真。是拿来还是送去,送送来还是拿来,是送来还是送去,这些问题,曾经在她小小的稚嫩的脑袋里回旋许久,至今也没有得出答案。 听到陈雅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她变得期待起来,期待陈雅能说出解开她心结的东西,期待陈雅会跟她一样,也喜欢鲁迅先生。 文羽认真的听着,跟着电话,她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几十公里之外的陈雅的轻柔的呼吸声。 是大概二十秒的时间,终于传来陈雅的声音:“拿来还是送去,送来还是送去。这些问题,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选择,不过,以我对你的理解,你应该是拿来,送去。对吧。” “嗯,我只拿我想要的,我也会把最好的送过去。”文羽这么回答,到底是不是自己真的这样想,她不知道,只不过文羽觉得,既然要给别人东西,就把好的给她。因为一个得到好东西的人,会想要从你身上得到更好的东西,当她动了这个心思的时候,你们之间的天平就已经倾向你,这时候,你提出不合理的条件,也会变得合理。 因为你占据优势。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强者才有话语权,不论在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时候任何一件事情上都是不变的道理。 然而,强弱的对比不是一成不变的,时间地点人物,任何一样都是影响这些变化的因素。一条很深的河流,如果有人掉进去,河流就是强者,然而如果是人拿着工具,人就是弱者。而这个强弱的变化,也会因为天气以及是疏通还是堵水而改变。 这些变化有的事直观可见的,有的则是潜移默化的。有的还没有发生就已经被阻止,有的发生了却无法阻止。所有的一切,都看当事人怎么选择,是拿来还是送去。 拿来的或者送去的,当然好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其中的哲理,实在太深奥。 文羽还解不开,只有听着别人说的份。她认真的听着陈雅的声音: “所以,你之前说的未来无限可能的理论是不成立的。因为你有自己的选择,而且绝对不会放弃。也就是说,你的未来已经有你做主,你不会轻易交出去。那么未来是什么样,只有你遇见的,而没有你预见的。” 文羽默了稍许,突然笑了。说道:“你这是诡辩。” 陈雅不反驳:“是的,但是如果把这作为一场辩论的话,关键在于输赢,至于对错,我们说的都是暂时无法认证的东西,所以对错并不重要。既然我们争辩的关键不在于对错,那么我的论点是不是诡辩也就不再重要。” 陈雅本以为文羽应该无言以对的,但是文羽却立刻就反驳了她:“你这么说不对,我们争辩的东西确实是当下无从验证的,但是这并不能说对错不重要。 不论当下是不是能够验证,对错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时间会证明很多东西,包括我们的对错。如果将来的一天,我们今天争辩的话题被人再次提上议程,并且为很多人知道的话,那么我们今天的争辩就是历史性的至关重要的,因为我们曾经争论过这样的问题。” 陈雅一时无语,很显然,文羽是对的。 但是这种对,真的是对的吗?谁也不知道,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场争辩她们两都不愿意认输。所以只能继续: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首先,我们来说关于‘时间会验证一切’这个话题,时间是否会验证一切呢?不会的,因为时间什么也证明不了,只有人,只有会思考的存在才能证明这一切,而会思考的存在,思考具有主观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看不到的结果,那么将来极有可能我们都是对的,或者我们都是错的,如此,对错依旧是没有意义的。” 文羽立即说道:“不对,根据薛定谔的猫(在一个盒子里有一只猫,以及少量放射性物质。之后,有50%的概率放射性物质将会衰变并释放出毒气杀死这只猫,同时有50%的概率放射性物质不会衰变而猫将活下来。 根据经典物理学,在盒子里必将发生这两个结果之一,而外部观测者只有打开盒子才能知道里面的结果。 在量子的世界里,当盒子处于关闭状态,整个系统则一直保持不确定性的波态,即猫生死叠加。猫到底是死是活必须在盒子打开后,外部观测者观测时,物质以粒子形式表现后才能确定。 这项实验旨在论证量子力学对微观粒子世界超乎常理的认识和理解,可这使微观不确定原理变成了宏观不确定原理,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猫既活又死违背了逻辑思维。),有意义与无意义,应该是各占百分之五十,而如果加入人的主观思维,有意义是一百,这应该是是绝对的。” 陈雅吃了一惊,她没想到,文羽竟然会说薛定谔的猫。 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薛定谔的猫这个假想实验,实在是遥远而模糊的,根本不可能理解其中的意思。 陈雅很快明白了这点,猜到了文羽应该只是在某个地方看到了薛定谔的猫这个东西,然后上网搜了一下就拿来跟她说了。 既然这样的话,她也就用同样的方法反驳: “量子力学的观点认为:除非进行观测,否则一切都不是确定的,可这使微观不确定原理变成了宏观不确定原理,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猫既活又死违背了逻辑思维。 爱因斯坦和少数非主流派物理学家拒绝接受由薛定谔及其同事创立的理论结果。 爱因斯坦认为,量子力学只不过是对原子及亚原子粒子行为的一个合理的描述,这是一种唯象理论,它本身不是终极真理。他说过一句名言:“'上帝'不会掷骰子。“ 他不承认薛定谔的猫的非本征态之说,认为一定有一个内在的机制组成了事物的真实本性。 薛定谔的实验把量子效应放大到了我们的日常世界,现在量子的奇特性质牵涉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了,牵涉到我们心爱的宠物猫究竟是死还是活的问题。 然而对于宏观世界来说,薛定谔的实验理论是不存在的:半衰期是宏观上的概念,而具体到某一个原子,他的衰减期是固定的(即使你无法测量)。 所以当这个被选出来的原子放进箱子里的时候,猫能活的时间就已经被确定了。所以说,你“不知道“,不代表它“没有发生“。 所谓的量子理论其实也不一定是真理,微观世界与宏观世界的显著差异客观存在,而作为宏观生物我们难以精确的认识微观,量子理论很多是围绕现象提出假设,而不是数学上的严格证明。 159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假设究竟是对是错没有经过证明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只要假设逻辑上自洽,并且能够解释的通一些现象,那就不妨它当作真的。 量子物理在对与错中曲折前行,但是我们不能全面肯定也不能全面否定。也许就像相对论推翻了经典力学,量子力学也可能推翻相对论,未来究竟怎样,谁也不清楚。” 文羽一边盯着电脑,一边听着陈雅说的,一个字也不差,当然也立刻就明白了,鄙视的说:“真是不要脸,竟然照抄。” 被反咬一口,陈雅当然生气:“你好意思说,是你先把正常的争辩上升到学术的高度的。” 然后,两个人都笑了,笑得没心没肺。 陈雅说:“其实,到一半的时候咱两就口不择言了,说的是些什么,现在回想还真的是一个字也听不懂。” “你笨死了,竟然一个字也听不懂。我每个字都听得懂。” 文羽的玩心还没有收起来,陈雅无奈,咬牙道:“文羽,你好好说话是不是会咬到舌头。” “你吃饭才会咬到舌头呢。” 几句答非所问的话之后,陈雅放弃了:“算了,你这混蛋,跟你说人话是说不懂的。” 文羽哈哈大笑,笑完了,跟陈雅说:“你终于也气得口不择言了。那我教你吧,说人话是听不懂的。说人话是说不懂的,这个意思应该理解为你不会说人话;而抛开你披着人皮来说,你就是实打实的外星生物。” 陈雅盯着电脑看到了最后,突然觉得很有意思,问文羽:“网页的最后一段你看了吗?有没有觉得很有意思?” “量子力学作为20世纪最有突破的科学成就之一,也是最具争议的科学之一。“ 薛定谔的猫“很好的阐述了这一现状。人们不能接受量子力学是因为它的不确定性。 对于传统的物理学来说,只要找到了事物之间相关的联系,就能在每时每刻确定,事物之间相关的物理数据,比如说,物体运行距离等于物体的速度乘以物体运行的时间,只要知道物体的速度,你每时每刻都能计算出物体运行了多远,然而海森堡提出的量子不确定性原理使得你无法预知一个微观粒子未来的状态。 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的:上帝不玩骰子,但是量子力学让我们不得不相信,上帝似乎是玩骰子的。” 文羽盯着电脑,把网页的最后一段读完,问:“你是说这一段吗?我只觉得,上帝可能不会玩骰子,可能这个世界,只是上帝无意识的打翻了咖啡,所以就扔在了这里。也就是,这个世界可能只是无边宇宙里的一颗垃圾。” 文羽再一次语出惊人。陈雅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震惊,只对文羽说了句:“大概,你会是一个了不起的物理学家。” 文羽十分得意的大笑,告诉陈雅:“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我是绝对不会去研究物理学的,神学倒是有可能,我大概会做一个无上的教主,让世人在我的脚底下膜拜。” “去监狱看你的时候,你是希望我带点好吃的,还是带一束花?” “好吃的吧,我估计监狱的伙食肯定不好,你来看我的时候给我带点好吃的,也让我在监狱里偶尔打打牙祭。” 文羽的态度,跟文羽开玩笑,就算三天三夜也未必能完。陈雅看时间已经不早了,就跟她说:“好了,不跟你说了,如果没什么事就挂了。” 文羽不依不饶:“你说什么呢,不是叫你过来吗?要是你敢说现在还在家里,我就叫上五六个男生,跑你家楼下大声谴责你喜新厌旧。” 这样的事情文羽绝对干得出来,陈雅可不想跟她开玩笑,很认真的说:“你要是有足够的理由,我就来,否则的话,我绝对不来。还有,你要是真的敢这么做,我就从楼下跳下去,我家在十一楼,绝对会死。而你,会被你姐姐你爸爸等等所有的人谴责,一辈子都休想安生。” 文羽啧啧两声:“你还真是伤敌八百自损一万二啊。” 陈雅问:“所以呢,你的理由是什么?” 文羽说:“好朋友,新春之际一起出来去逛庙会,这个理由够吗?” 陈雅犹豫了稍许,终于还是答应了:“够,几点?” “午饭过后给你电话,记得要开机,如果你敢不理我,我就吊死在你家门口,化身厉鬼爬上你的床,每天早上挂在你床头上。” 说完了,又叫陈雅:“你晚上睡觉的时候最好看看床底下,我刚刚看到一篇帖子,说床底下总有很多毛发,但是检验的结果竟然不是家里人的。而且有相当的一段历史了。” 被她说得心里发毛,陈雅打骂:“文羽你个混蛋,不要说这么吓人的事情好不好。” 是的,这件事对陈雅来说很吓人。因为床底下属于死角,平常不怎么打扫,经常有毛发是事实。而她不可能拿着这些毛发却检验,就会经常想,害怕是肯定的。 就算不害怕,也肯定是会觉得恶心的。哪怕明知那些毛发都是自己的,都是家里人的,可是看到死角里面有那么多的毛发,实在让人心里不舒服。 跟文羽挂了电话,陈雅出来客厅拿打扫用具。 爸妈都在客厅里,妈妈问她:“你干什么?房间里脏的看不下去了吗?” 陈雅摇头:“没有,只是想打扫一下死角。” 陈雅的妈妈说:“不是太脏就不要打扫了,大过年的。一招老传统是不能打扫的。” 在传统这方面,文雅应该比她妈妈更是守旧,听见妈妈这么说,就放下了打扫用具,过来沙发上坐下,剥个橘子拿在手里,眼睛盯着电视,相声节目,是陈雅的爸爸最喜欢的。 陈雅也挺喜欢相声,不过她不喜欢看电视,她觉得看电视实在是很浪费时间,如果有这些时间的话,她更愿意看书,或者躺在床上发呆。 陈雅吃了橘子,舒服的呼出口气。坐在沙发上,一副获得解放的样子。丝毫没有在学校里的时候的优雅和安静,完全就是一个邋遢的女孩子。 她妈妈嫌弃的说:“像什么女孩子,跟你爸似的,女孩子吃东西,更加文雅点才对。” 文雅瘪嘴:“反正这是在家里,装淑女什么的,给外人看就好了。” 陈雅问:“为什么呢?大年初一不能打扫卫生?” 陈雅的妈妈知道女儿对传统习俗很感兴趣,知道陈雅一定会问她的,早已给她准备好了答案:“大年初一不打扫,这是你爸老家的习俗。 寓意是不能把财喜扫出去,年三十晚把一定要结束打扫。说是初一初二不出财。 那边还有大年初一抢头水的习俗,零点的饿时候,村里的人就等在水井边上,等新年一到就挑水回家,预示来年财源滚滚。” 陈雅听着妈妈说的,觉得很有意思,问道:“明年咱们回爷爷奶奶家过年吧。” 两个家长都笑了:“你这丫头,小时候可是怎么哄都不回去的。” 陈雅咯咯的笑两声:“那不是小不懂事吗,而且,那时候爷爷奶奶家那边,没电就算了,就连路都是泥巴路,有一次的时候,到家我只剩下两只眼睛在外面了,身上脸上全是泥。” 陈雅的老爸笑了笑,说:“狗还不嫌家穷,你爷爷奶奶听到了,肯定生气。” 陈雅调皮的瘪嘴,过去她老爸身边坐下:“老爸你学过民俗的吧,这个大年初一不扫地,有什么来头?” 陈雅的老爸说:“这是出自《灵异传》的故事,传说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商人,姓欧名叫欧明,他长期在外经商,四处游历。欧明出行经商的路途中,必然会经过彭泽胡,欧明常常用自己的财帛向彭泽胡的湖神献祭。 湖神对欧明的诚意十分感动,于是邀请他到自己的府邸做客,并且坚决要赠送给他一件礼物。欧明并不贪图财宝,只求湖神赐予他“如愿”就可以了。 欧明的“如愿”是指做事情能够顺遂自己的心愿,结果湖神竟然唤出了一个名叫“如愿”的女子。这个女子有一番神通,就是一切愿望只要向她一说就可以实现。 欧明带着“如愿”回到家乡之后,很快就暴富了起来。随着财产越来越多,欧明也变得越来越骄横跋扈。 有一年大年初一这一天,“如愿”起床晚了一些,欧明一怒之下抽出鞭子就打,结果“如愿”一下子钻进了欧明家的笤帚里,再也不见了。 很快,欧明的家业也败落了。由此,人们就开始在大年初一这一天忌讳扫地、倒水这样的工作,害怕“如愿”从笤帚中跑掉,导致家道中衰。” 陈雅的老爸似乎也终于有了兴趣从电视上移开目光,跟陈雅说:“在老家还有很多禁忌说法。比如: 已嫁之女不可回娘家:过年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会把娘家吃穷,因此只能在初二或者初叁回娘家,但是其中的含意是嫁去的女儿已经是别人家的媳妇了,过年婆家一定有很多人来拜年,媳妇要帮忙奉茶服侍,因此初一不可以回娘家。 160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早餐忌吃稀饭、荤食及药品:过去的常规穷人家才吃稀饭,所以在年初一的上午一定要吃乾饭,表示家里整年度都会很富有,而年初一的早上叫做万神盛会,表示所有的神出来拜年,因此为表尊敬首先不要吃荤,要吃素,另外除了重病不得不吃之外,一般的补品补药初一最好不要吃。 忌叫他人姓名催人起床:年初一的上午不要叫人姓名催人起床,这样表示对方整年度都要人催促做事情。 忌跟还在睡觉的人拜年:年初一时对方还在睡梦中不要跟对方拜年,等对方起床再拜年,因为这样会让对方一整年都在病床中。 大年初一不清扫卫生,是怕将财富扫走。 跟这些习俗差不多的,有初一到初五的各种习俗: 农历新年的第一天,它标志农历“旧年”的结束和“新年”的开始。这一天人们以守岁、拜年、贴画鸡、放鞭炮的方式表达着对新的一年美好的期望。在庆贺新年的同时也民间也一直流传着一些禁忌,比如正月初一不能动用扫帚,否则会扫走运气,把“扫帚星”引来,招致霉运。 正月初二,按照传统的习俗,这一天是出嫁的女儿回门、姑爷给岳父岳母拜年的“法定日子”。这一习俗被潮汕人称为“食日昼”。 顾名思义,仅仅是吃中午饭而已,女儿必须在晚饭前赶回婆家。在北方人们会在正月初二祭财神,这一天无论是商贸店铺,还是普通家庭,都要举行祭财神活动,以此祈望今年能发大财。 正月初三为“小年朝”。传说初三晚上是“老鼠娶亲”的日子,为避免扰乱“鼠辈”,人们会早早熄灯就寝,并在家中各处撒些米粒、糕饼,意为与“老鼠分钱”;同时这一天又为谷子生日,所以也有忌食米饭的习俗。 正月初四,这一天全家人会聚在一起吃折罗(剩饭合在一起的大杂烩),还会打扫室内,把垃圾堆到一处准备“扔穷”。 正月初五,又称破五。这一天人们一大早起床,放鞭炮、打扫卫生,扔掉前几天积攒的垃圾意为“送穷”;民间一直将正月初五视为“财神生日”,为求利市,商家会选在这一日开市贸易;初一到初五禁忌较多,过了此日很多禁忌都可破除,所以人们会在初五吃饺子庆贺。” 这是习俗,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了,但是即便再听一次,陈雅依旧觉得很有意思。 过去的习俗,就像是一根线,连接的是这个民族的过去和未来。只要这个线还没有断,这个民族的过去就一直在,那些闪耀着无限光芒的灿烂文明,是这个民族最骄傲的东西。 陈雅一直觉得,即便在这个文化大融合的时代,每个民族也都是任然有自己的传统和习俗的,这些传统和习俗,是深深根植于民族每个人的心里,是命运的连接线。 只要这天线还在,这个民族最原始的问话就不会丢失。 陈雅是一个看起来很文雅,但内心有很多想法,有些热血的女孩。她有很强的责任感和自尊心,对陈雅来说,这个民族的文化是值得骄傲和自豪的,没有比什么是弘扬民族文化更让她觉得有意义的事情了。 很多人曾说陈雅是一个做表面功夫的女人。 从初中开始,她就很喜欢传统文化,在传统文化方面的造诣甚至得到任何老师的人一致赞扬,也引来了同学和朋友的嫉妒。 她会变成现在这样,变得不怎么个人说话,变得书比人更加重要,这里面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初中的时候,因为她在传统文化方面实在太出众了,她对传统文化虽然没有专业人士那样的见解,但是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她已经是非常天才的存在。 学校曾给她推荐学校,她也打算要去的。 不过,人太有才并不一定就是好事,何况是年轻气盛。 听说她被学校推荐了,很多流言蜚语就接踵而来。就连她一度视为好朋友的人也开始嫉妒,说了一些中伤她的话。 这给陈雅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让她好一段时间不能振作。在那一段极为难过的时间里,她也丢掉了学校的推荐。 当然,陈雅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后悔过,学校的推荐,对她来说本来也不是那么重要,她喜欢传统文化,想要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这是她自己的事情,跟别人无关,也没有上升到国家民族的高度,她只是想要一些志同道合的人,说一些志同道合的话,只是想要自己喜欢的东西也有人喜欢,想要有一个真心为她鼓掌的人,真心觉得她很优秀的人。 不用很多,一个就够了。 但是,至今为止,一个也没有。 父母?不,父母很支持她,也认为她有这方面的天赋,但是父母给她的掌声和鲜花,更多的是因为她是他们的女儿,而不是她的才华。 初中时代的同学和朋友跟她已经好久没有练习过,自从毕业之后,老师们似乎也不怎么再关注她的事情。所以她的初中时代,应该算是已经成为过去了。 那么,谁才是真的为她鼓掌的人呢? 时优良吗?陈雅不敢这么想,在这个超级天才的面前,她觉得自己是在太渺小了。她曾跟时优良一起谈过民族习俗的话题,时优良也真心的为她鼓掌了。但时优良也对她说过:“我看书,是因为我喜欢看书,至于是民族的传统文化还是流行文化亦或是文化入侵,这些问题我没有考虑过,也不在意。” 这跟陈雅的观点相驳,在陈雅的选择里面,是拒绝了只能昙花一现的流行文化和文化入侵的。 陈雅觉得:我们必须接受异文化的进入,促进文化融合,让民族问话更加辉煌和精彩,但是也必须拒绝文化入侵,异文化里面的不适合的东西进入我们的文化里,会给我们的问话造成不可避免的冲击,致使原本辉煌的民族文化走向衰落。 就如同工业时代开始之后,民族的问话越来越淡薄。 有人说这是工业化必然的结果,这是没有办法的,相较于文化,工业对当下人以及未来人才是真正重要的。 但是,这种说法肯定是不对的,看我们的领过就知道,他们发展工业化更早,但是他们的文化却保存的比我们更好,而且,在保存中,他们还发展辉煌的民族文化。 所以,工业化不是民族文化传统衰落的必然条件,致使民族文化传统衰弱的,是文化入侵。异文化进入,优秀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的东西,那些不适合的,应该要舍弃。 遗憾的是,在近代激励的斗争中,我们面临了太多的演变,丢了太多的传统,那些本该被抛弃的就不说了,但是那些辉煌而优秀的,本来应该要被牢牢记住的,但是,我们去把他忘了。 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好,我们的问明,终有一天要成为失落的问明,成为别人的文明。 让陈雅觉得很痛心的是,在这个时代,如果有个女生拿着西方文学,无数人会说:“这个女生好优雅,这个女生好厉害,这个女生是个大小姐。” 而如果有个女生手里拿着一本易经,别人会嘲笑她:“这个女生好土,家里是跳大神的吧。离她远点,说不定会被诅咒的。” 这样的想法,实在是让她很不能理解,明明易经更难,世界上读得懂‘时间简史’的人很多,读得懂爱因斯坦牛顿著作的人也很多,还从来没有人敢说他研究透了易经。 周易的六十四卦,以及推背图,这些东西分明也是人类智慧里面最辉煌的页码之一,却被抛弃在了暗不见天日之处。 这是民族的悲哀,是文化的悲哀。 陈雅也是读过《时间简史》的,她觉得时间简史和易经之间的不同,也就是描述了不同的世界原理而已,如果硬要说的话,她觉得还是易经更加深奥,易经的世界令人更难懂。 说到底,时间简史不过是论证和猜想了这个宇宙,而易经,更加切实的演示了这个宇宙的发展。 我们把它雪藏,说到底是因为无知。因为那个世界实在是太宏观了,实在是太伟大了,所以我们不敢去看,生怕自己一旦看见,就会彻底的被淹没。 这是人性的弱点,人总是习惯的避开自己不熟悉的世界,而选择自以为更加深奥的世界。殊不知,只是粗俗而浅显的选择了一个别人勾画的世界罢了。 陈雅曾在某个论坛里发表了关于已经和时间简史的文章,她在文章里写了这样两段: “时间简史是对这个宇宙的猜想和探索,它所描述的,是我们的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膨胀的宇宙、不确定性原理、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遥远星系、黑洞、粒子、反物质等知识,并对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古老命题进行了阐述。 161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而易经。以周易为前身的这本人类史上最伟大的著作之一。是我国最古老的一部筮占之书,约成书于西周时期。起初编纂此书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占算时检索吉凶的结果。 春秋时期,有人依附于它的卦爻形式借以发挥哲学思想。 战国时期,一些儒家学者系统整理了一批解说《周易》的作品,并把它们编纂成书。到了“独尊儒术“的汉代,《周易》被奉为儒家经典,成为经学家们研治的一项专门学问,这就是易学。 《周易》经、传、学始终稳居中国封建时代学术的核心地位,成为人们观察宇宙人生,锻炼思维能力,建构哲学体系的理论基础,对于形成中国文化的特色,提升中国文化的内涵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我国源远流长的华夏文明长河里,《周易》是对中华文化影响最深远的一部书,但它也是谜案最多的一部书。” 更后面的地方,陈雅写到:“我们说《时间简史》是人类宇宙探索过程中最伟大的书籍之一,这当然是没有错的。但是,我们很多人却把《易经》归为历史文化的糟粕,把周易的六十四卦归为封建迷信。这绝对是错误的。 因为周易六十四卦,是现实而真切的演示了宇宙的存在和发展的。只是在过去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君主集权的统治更改了易经的命运,周易六十四卦也只剩下最低端而且本不属于它的命运。 因为在君主集权的政治结构下,宇宙和科学是不需要的。” 陈雅是这么认为的:君主集权剥夺了我们民族过去的一切可能性,把民族曾经的辉煌文化中最为辉煌的宇宙部分掩盖掉,亦或者是挑剔出来。只剩下文化的信仰,让世人相信君主是代表神在统治九州八海。 只要世人相信神是真的存在的,代表神统治世人的郡主就可以为所欲为。即便是昏庸无道,世人也会因为畏惧神而敢怒不敢言。 但是,在郡主集权和神化论之前,我们的民族曾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毫不夸张的说,即便是放眼整个人类的历史,至今为止,也没有比那个时候更加辉煌的时候。 可惜的是,那场辉煌实在太短暂了,就像是流行滑过天际,眨眼之间就消失的无踪无影,就连存在本来也被人改得乱七八糟。 原本对宇宙的探索,对生命的思考成了神学的基础。原本伟大的哲学思想成了神学统治基石。 道德经是多梦伟大的哲学著作,然而君主集权限制了这种发展。道德经没有引起民族对哲学的思考,只是让反而成了统治者奴役人心的工具。 周易六十四卦演示了自然发展的一切原则,然而周易也没有让统治九州八海的君主对这个宇宙产生一点兴趣,依旧没有逃过成为神学统治的基石的命运。 百家争鸣之时,许多伟大的思想孕育出来,可是到了最后,也只有那么一两个人的学说得以流传,且是几经更改之后的结果。 抛弃了真正的经典的东西,却把一些本不存在的东西附加在这上面,这是郡主集权下最悲哀的事情。 然而,我们谁也不能说这是对的或者错的,因为我们,包括现在的人过去的人和君主,谁也不知道如果的历史是怎么样的。 而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是这个民族歧视不差,甚至很强大。 所以,君主集权,应该不算是错误的做法,因为我们谁也没有证据说明另一种选择,如果的情况会更好。 这些也不是陈雅思考的事情,陈雅真正思考的,是《时间简史》和《易经》存在怎样的共同点和不同点,是如何才能让民族瑰宝重现辉煌。 如果要说为什么要这么做,陈雅大概会回答:“这就是青春嘛,不做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怎么算得上是青春呢?” 当然,她其实不想真么回答的,但是除了如此,她也实在不知道还应该怎么回答了。 这个世界,对我们,对这个世界上的人并不好。甚至很坏。人与人之间,更多的是利益的相处,而不是其它的什么东西。 人对自己很坏,对别人很坏,对这个世界也很坏。所以人也得到了这个世界的报复,这个世界以他自己的手段挥霍着人类的一切,包括生命。 陈雅曾很认真的思考过:我们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坏,要对这个耐以生存的世界这么坏? 她想通了一件事,那就是人其实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对自己好,所以就对自己坏,因为如果对自己很坏的话,稍微的好就会变得很好,别人的不那么坏就会别的很好。 君主集权就是利用了人的这一性格。让人们处在一个仅仅能够温饱的社会里,在只能温饱的情况下,所有的人都忙着解决吃饭的问题,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谁也不会去思考‘为什么的问题’。 当然,这些不是陈雅真正要思考的,对于郡主集权,陈雅只需要知道: 君主集权制决策体制是指皇帝总揽军政大权,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具有无限至上的政治地位、政治权力和权威的决策体制。 除皇帝一人世袭外,丞相以下官员均由皇帝考核和任免,实行委任制。所有官吏都对皇帝负责,听命于皇帝的调遣。中央官吏和地方长官的任免完全由皇帝个人决策。 一切官吏绝对服从皇帝。皇帝掌握军队的绝对指挥权,整个国家的大政方针都由皇帝一人决策。 这些,是历史书上对君主集权的定义,陈雅只需要知道这些就够了。因为更多的东西,已经不再属于民俗和文化范畴。 历史的对错她没有兴趣,也不想多加思考。因为那时已经过去了的事情,不管如何思考都不会有意义的。 在学校的时候,时优良和陈雅曾有过这样一次对话。 那是她们刚熟络起来不久的事情,一个星期天,陈雅有一道难题请教时优良,她们约在公园里见面。 公园的长凳上,陈雅大概等了五六分钟。 时优良出现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朵不知从哪摘来的野花,他递给陈雅:“听说美女和鲜花很配哦。” 那是,陈雅特别的高兴,以为时优良的眼睛终于也移到了她的身上,不过,这样的想法很快就落空了,时优良说:“你发给我的题我看过了,但是,我觉得你没有必要放太多的心思在上面,毕竟,这道题的平均分是六分,而你是九分。已经很厉害了。” 陈雅当然知道,这道关于民俗的题,她已经是全校最高的人之一,比她更高的,顶多也只有一两个。 时优良是其中一个,他十一分。 十二分的题得到十一分,而平均分只有六分,算是很厉害的了。 刚刚拿到卷子的时候,陈雅以为时优良跟她一样,也喜欢民俗,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决了,因为时优良早已说过,他并不是喜欢民俗,而是喜欢书,对时优良来说,看书是无边的乐趣,至于是什么书,只要是他没看过的大部分他都会有兴趣。如果时优良都没有兴趣的话,这本书一定不会有几个人看的。 可是,九分不是陈雅想要的结果,十一分也不是陈雅想要的结果,这一道题,陈雅想要十二分,也就是,满分。 答题的时候,她是觉得自己答得很完美的,如果是十一分,她可能会觉得是卷面分扣掉的。可是只有九分,她就不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陈雅对时优良说:“我想听你讲这这道题,从最详细最深的地方讲,完全的讲明白。” 时优良没有拒绝的理由,他也不会拒绝。 告诉陈雅说:“首先我们来给民俗定义:‘民俗,是依附人民的生活、习惯、情感与信仰而产生的文化。 由于民俗文化的集体性,说到底,民俗培育了社会的一致性。民俗文化增强了民族的认同,强化了民族精神,塑造了民族品格,集体遵从,反复演示,不断实行,这是民俗得以形成的核心要素。’ 这样看来的话,题目的第一个问题‘给民俗定义’就变得很清晰了。” 时优良楞了一下,又继续说:“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刚刚我说的定义是官方答案,考过这么多次你应该也发现了,阅卷老师其实不怎么喜欢官方答案,因为官方答案实在是太死板了。 就算不是为了给阅卷老师看,以你的兴趣来说你应该也知道,官方的定义,往往也带着许多偏执。 所以,如果要我给民俗定义的话,我应该会说‘民族在历史长河里养成的一切日常生活’。把我的这个定义带入官方的定义,我认为这就是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 陈雅默了稍许,点头以示自己明白了,继续问时优良:“你说民俗是民族在历史长河里养成的一切日常生活,也就是说在你看来,民俗等同于民族的生活吗?” 时优良回答:“差不多就是这么想的,虽然也还有一些细微的不同的东西,还有一些我自己也没有弄得很明白的东西,不过,这些东西大概是说了别人也不会懂的。” 162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陈雅能够理解,这些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答案。就算是两个相同的答案,因为答题的人不同,细微之处也是千差万别的。 远的不说,就说她和时优良,在别人的眼里,时优良是极聪明的人,而她是极为努力的人,但其实陈雅觉得自己也是极聪明的,比大多数的人要聪明得多。 陈雅觉得,自己或许算不上是天才,但也绝不是笨蛋,绝不是普通人。因为她曾经比所有人都要聪明。都要努力。 在国立一中,在全校约一万两千学子之中,陈雅看到的比她聪明的仅有时优良而已。她承认自己很多分明都不如文林夕,但是她不承认自己没有文林夕聪明。 她只是没有文林夕的胆量和气魄,没有文林夕的家世很任性。 而且,她把太多的心思都花在了‘民俗’上面。可以很不客气的说,民俗是跟考试完全不相关的东西。 陈雅很努力,至少在别人眼里是这样。但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她之所以在别人眼里很努力,是因为在大多数人看不到的地方,她把心思花在了另外的事情上面。 陈雅的秘密,就连东琳和文林夕都不知道,文羽也不知道。高中同学里面,只有时优良知道,而时优良能够知道她的秘密,是因为时优良实在很博学,每次都能跟陈雅聊得兴致盎然。 开始的时候,陈雅一直不怎么聊起这些问题,但是好几次时优良都说到了他感兴趣的东西,陈雅就没能忍住,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于是,她的兴趣就暴露了。 她以为时优良会说:“跟你的形象很合”之类的话,但是,时优良却只说了:“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再加把劲。” 时优良说:“我们的人生充满了不确定,谁也不知道明天是什么样,或许外星人就入侵了,或许地球就自爆了。感兴趣的东西一定要及早去做。” 当然,外星人不会入侵,地球也不会自爆。 但是,人生充满不确定性是肯定的。 时优良告诉陈雅:“或许,五年十年之后,你再也不会拿起关于民俗的书,你的喜欢,只会埋没在生活的柴米油盐之中。所以,趁着现在一切都还是我们想象的模样,不顾一切的去干吧。” 时优良给了她很大的鼓励,让陈雅更加认真的努力的专注于自己的兴趣。 花更多的心思在兴趣上,并没有影响陈雅的成绩,也没有让她的生活变得紧张。相反的,陈雅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加懂得生活了,比之前的时候更加聪明伶俐了。 因为陈雅并非把学习的时间用在了兴趣上,而是吧之前胡思乱想的心思放在了兴趣上。工作效率提高了很多,做事更加风行雷厉。 而且,她感觉时间明显更加充裕了。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陈雅才明白,原来从前是她自己把自己推进了火炕,她本来可以活成自己该有的模样的,却因为被世俗的锁链束缚,不得不迎合别人的需求。 当她挣脱这个锁链的时候,天空也就明朗了,她也终于能随着自己的心意,活成自己该有的样子。 时优良看着陈雅的卷子,小半天说:“第二个问‘关于身边的民俗’。你的答案让我有点吃惊,或者说,你的答案让我觉得这不是你的答案。 我知道的,你在这方面有着别人难以企及的才华,但是从这个答案来看,我却觉得实在是平平无奇。当然,如果这是别人的答案,是一个并不喜欢民俗的人的答案,那么已经是非常好的了。但是你是陈雅,你在民俗方面的兴趣和才华,我敢肯定时当时不见多少。 而你却把这个问题答出了这样的答案,实在是对不起过往的努力,也浪费了你的才华。” 陈雅有些委屈,沉默着。 不是因为时优良说的太过分了,而是她自己知道,时优良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 她有这方面的才华,这方面的才华是她所有的才华里最为得意的。可是,她却答出了这样的答案。当时觉得很好了。可是当卷子发下来的时候,看到只有八分,在看到自己的答案,陈雅问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这么写,我应该有更好的答案的。我已经有了更好的答案的。 她想起来了:考试的时候,她的心里一直想着:这是我最擅长的领域,所以要比所有人靠的都好,至少这一题,要比所有的答得都精彩。 她先是在草稿纸上写了一遍答案,然后在写到卷子上。 当然,写在卷子上的答案是经过修改的,她认为已经很完美了。因为在这所学校,绝对不会有人比她更了解民俗,就算是时优良,也绝对不会比她在这方面出色。 当她满怀自信的把答案写在卷子上的时候,她甚至没有想:“我答的这么完美合适吗?” 因为她有十分的自信,自信这一切都很完美。而完美,是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要任何改变的,因为我们本身就是在不断的追求完美。 陈雅没有想到,她写上的‘最完美’的答案,恰恰是这张卷子最不完美的地方。因为太完美了,完美的找不到一丝瑕疵,所以不完美也暴露无遗。 不完美就像是路上的垃圾一样被她排斥在外。可是啊,即便是路上的垃圾,不也还是用漂亮的垃圾桶装起来了吗。 所以,不完美是不能排斥的,要把它掩盖掉,这是唯一遮盖不完美的方法。 时优良看着卷子,跟陈雅说:“你写的是这座城市人人都见得到的民俗,确实,就算是外地老师,只要在这座城市戴上一年半载,你写的这些东西他就会知道的,而且从用词上来说,你确实也用最简洁的语言把最真实的情况反映出来了,可以说简直是一个‘吕氏春秋’的答案。 但是,这就是它最失败的地方,因为你写的是最好的答案,所以老师们可能会觉得,这不是你的答案。因为,你从来没有表现出这方面的知识。而且,这道题的答案,显然也跟前面的有着差别。规格就差了不是一星半点。这就是我要说的。” 陈雅当然是知道的,这些,卷子发下来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了。 她叫时优良出来不是为了这个,而是有更加重要的东西,一来,她希望时优良能扩展她这方面的知识。陈雅有信心在民俗这方面没有人比她更好。但是要说知识的广度,她就差了时优良太多。 另外的话,对陈雅来说,这也是个跟时优良独处的机会。借口合理,理由正当,有什么办法呢,谁愿意放弃呢。 陈雅说:“嗯,我知道。我想让你给我讲这方面的知识,广度上讲祭祀这方面的东西。” 时优良已经猜到是这个结果,点了点头: 民族的不同,构成各具风格的祭祀文化。历代各民族的祭祀是一门历史文化。自古祭祀对象分为三类:天神、地只、人神。天神称祀,地只称祭,宗庙称享。 古代“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祭祀有严格等级。天神地只由君主祭,诸侯大夫祭山川,士庶祭祖先和灶神。所以,“祭祀“也意为敬神、求神和祭拜祖先。 祭祀二字,祭侧重的是向祖先向天地汇报工作。 祀侧重的是,希望天地祖先,对自己未来的新工作,给予新的指导、教诲和启发。祭的上半部分,左边是牲肉,右边是一只手,下面是神。祀,左边是神,右边是巳。 巳也,四月,阳气巳出,阴气巳藏,万物见,成文章,故巳为蛇,象形。在中华文化中,阳为吉,阴为凶。 历史文化中的神,也不是指人格化的那种妖怪,而是主导阴阳二气造化的自然力量,通过祭祀,可以申请让这个力量,出阳藏阴,便可趋吉避凶,趋福避祸。 祭祀的对象就是神灵,神灵的产生是有其发展过程的。 在人类的早期时代,人们对于自然物和一切自然现象都感到神秘而恐惧。 天上的风云变幻、日月运行,地上的山石树木、飞禽走兽,都被视为有神灵主宰,于是产生了万物有灵的观念。 这些神灵既哺育了人类成长,又给人类的生存带来威胁;人类感激这些神灵,同时也对它们产生了畏惧,因而对这众多的神灵顶礼膜拜,求其降福免灾。 造化之良能曰神,造化之隐迹曰鬼。封禅,指的是祭天祭地,君主向天地汇报自己的工作,而平时我们提到的祭祀的对象则是,自然神和祖先神。 《礼记.曲礼》谓:“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也就是说,这种淫祀,不仅不会有福,相反还会遭致祸殃。 万物有灵形成多神崇拜,中国古代宇宙观最基本的三要素是天、地、人,《礼记·礼运》称:“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 《周礼·春官》记载,周代最高神职“大宗伯“就“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史记·礼书》也说:“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163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古代民间的祭祀对象分为天神、人鬼和地只。后来儒教吸收民俗百神,组成像人间官僚系统那样的等级体系。每个神的品级、爵位,一般说来,是由儒者规定的,并载入国家祀典。 平素,它们依照规定,享受一方祭祀,如同诸侯的有封地和食邑;大祭时,则依品级配享、从祀于天坛之上。 不入祀典的,被称为“淫祀“。“以共皇天、上帝、社稷、寝庙、山林、名川之祀“。 而祭祀的对象当然也是有等级之分的。 时优良大概的说了祭祀,基本是他自己对祭祀的定义。 然后给陈雅推荐了一些书,告诉陈雅:“你很有天赋,说真的,都有点佩服你了。” 陈雅开心的笑了,除了笑,她也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应该说什么了。 因为跟时优良聊天很开心,但时优良讲的东西实在太广,而且讲的太快,很多东西她想要记住,却在思考的时候,时优良已经跳过了很多。 回过神来,再次静下心来认真的听着,然后偶尔思考。如此循环往复,时优良给她讲的东西,有一些她没有完全理解,有一些他没有记住,还有一些根本也就没有听见。 陈雅想要问,但在她问之前,时优良先一步开了口:“这些东西,你找时间自己去博物馆之类的地方走走,见到的东西,更加容易记住。而且让我来讲的话,很多东西也讲不明白。说到底,这不是我擅长的范围。我也只是把看到的讲给你听,实际上,还有很多是我不理解的。” 这是时优良的性格,他看书,很少回去纠结书上的东西是什么,他只会往下看,因为他相信,只要他不停止看书,所有的疑惑一定都可以在书里找到的。 事实也是如此,书里让他疑惑的东西,大多也都从书里找到了答案。 那些还没有找到答案的,时优良也不认识是书里没有答案,可能只是还没有看到那本书而已。时优良如此对自己说,然后继续看书。 随着看书的量不断增加,疑惑解开又有新的疑惑出来。而新的疑惑也将在书中寻找答案,这就是时优良的世界。 时优良跟陈雅说:“我啊,不喜欢太简单的东西,也不喜欢太复杂的东西。我觉得,一个该复杂的东西简单了,就变得空洞而乏味,一个该简单的东西复杂了,就变得很麻烦。而本来复杂的东西复杂着,努力就没有意义,本该简单的东西简单着,生命就没有意义。 所以,我这个人很奇怪。会把简单的事情做复杂,复杂的时间简洁化。很麻烦的事情我不会做,唾手可得的东西我也不会拿。” 陈雅笑了:“人不都是这样吗?” 时优良说:“人是很贪心的。” “嗯,人是很贪心的。可是呢,即便是很贪心的人,也会有想要让出的时候,让出最喜欢的东西。”所以,人是很贪心的,但也不是那么贪心。对吧。 时优良没有回答,因为这个问题他并不知道答案,对时优良来说,不知道的答案的事情只要记在心里就好,反正只要继续看书,一定会在某一本书中找到答案的。 或许那个答案糟糕极了,但也没有关系,因为人生,总有很多糟糕的事情。 就比如,时优良是她遇到的第一个能够肆无忌惮的聊这个话题的人,但是时优良却不是她的同好,而且跟时优良聊起来,分明是自己的专长领域,陈雅却总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实在是糟糕极了。”每一次跟时优良聊天之后,陈雅都会这么想: “刚刚实在是糟糕极了,我应该发挥的更好的,我应该讲那件事而不是这件事的,我应该跟他聊那个东西而不是这个东西的。” 陈雅总是会这么想。哪怕其实当时已经很开心了,哪怕现在也依然很开心,但她总是会想:“如果聊那件事的话,会聊得更久一些的,如果聊那个东西的话,会更加浪漫一点的。” 人心有多险恶呢?就好像是你听到‘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你以为再也没有比它更好的赞誉了,但你是不是也知道,当初,写出这千古绝句的人,是用它来骂人的。 而且,是一个只知道点评江山的人,写了来咒骂一个战功赫赫的大将军的。 是的,你不知道,很多人都不知道。因为我们都喜欢的先入为主的看见了美的东西,哪怕在这华美的下面隐藏着的是蛆虫和腐烂的尸身。 谁会在意呢,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眼睛都已经自动忽略了的东西。又有什么必要去把它刨出来呢? 肮脏和腐臭的东西,本来就是应该要埋在地底下的。 可是啊,真的就是应该要埋在地底下的吗?陈雅不太肯定,这世上的大多事情,并非是一句应该就能说清楚的,大多数有着更深意义的东西,应该用更加精确明白的方式思考。 陈雅是这么以为的,我们不能以一句‘应该如此’决定了一件事情。因为一件事的对错,不是谁可以说了算的。不论是谁也不能说了算,不论这个人是科学家,还是别的谁。 如果说有谁能对一件事说对或者错,那大概只有这件事里受到伤害最的大一个人。因为他受到的伤害最大,所以肯定最有发言权。 她说是错的,想必就是错的了。因为他收到了伤害,他有权利这样说。如果他说是对的,还有谁能够否定他呢?他受到的伤害最大,他都觉得这没有错,谁又有什么权利说这件事错的呢。 总之就是:“这个事情的对错不是三言两句就能说清楚的;而纠结对错本身并没有多少意义。” 归结起来就是:如果他没有受到伤害,他就没有发言权。如果他受到了伤害,他就不该有发言权。如果他只是个过路的人,他凭什么有发言权呢。 陈雅一直觉得:哲学跟民俗是分不开的。民俗是民族的日常生活,而哲学,就是从最普通的生活里诞生的。 公孙龙入骨不遇到守城的士兵,就不会有白马非马,而在那个时代,遇见守城的士兵比吃饭睡觉都常见。 可是为什么公孙龙不在昨天提出白马非马,也不是明天提出白马非马。二就是今天呢?因为今天的条件刚好都满足。 所以,哲学的诞生和发展是需要条件的。 白马非马的论证中,白马即是特殊性,马是普遍性,说白马不是马,显然是忽略了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而这些东西又被应用道我们日常的生活中,成了民俗的一部分。所以,民俗和哲学,是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的两面,虽然彼此排斥,却又彼此吸引,虽然相互诋毁,却谁也离不开谁。 哲学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个高究竟有多高呢? 其实也没有多高,也就是把生活中的东西总结起来,从阴阳两个面去看待而已。 这是时优良说的,陈雅不知道是该赞同还是该反对。但有一点,对于民俗跟哲学是一母所生,这点两个人的观点是一致的。 陈雅曾听过一段这样的话: “我是一名糕点师;前台新来一个二十一岁不到的小姑娘,已婚,育有两子。对于高中毕业就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我,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连惊讶的表情都懒得露出来。 但我还是露了出来,因为这姑娘完全不像是二十多岁的,说她五十岁我都信;理由就是上班的第一天她竟然跟我说她的家事:“婚姻不如意,老公不顾家,不给她钱花,下了班也不知道做家务带孩子;不得已,只能把小孩丢给父母出来工作养家。” 这种家长里短的事情,跟我一个未婚人士说!抱歉,本人无感,也没有同情心,只有一句:“既然这样离婚好了。”送给她。 她的回答是意料之中的。为了孩子,必须将就着! 我突然很好奇,这是哪个蠢货发起的观念。‘为了孩子’这四个字应该是给那些相互扶持的夫妻的台阶,而非同床异梦的借口。要知道大部分的孩子并不需要父母为他们做出这样的将就。 一个有问题的家庭不如单亲。这就是我的观点,看着父母冷言冷语,动不动吼两句甚至摔碗砸盆,怎么可能养成健全的人格。 离异重组家庭,受了委屈还可以想‘我不是亲生的。’可将就的家庭呢,只能想‘婚姻也不过就是这样’!甚至会想‘这样的家还不如没有。’ 164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那些将就到高考之后的,看似伟大,然而,我却认为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自私的想法。好不容易结束了高考,满心欢喜的等录取通知书,却先等来了父母的离婚通知,还得被问“你想跟着谁。”恐怕一辈子都会有愧疚有阴影的吧。 而是谁造成了这一切?正式那些为人父母一厢情愿的‘爱’!正式年轻不懂事有情饮水饱的惩罚。 十六七岁,毛都没长齐就要开始哺育下一代;等意识到生活不易的时候,又抱怨命运不公,抱怨遇人不淑,却不知道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或许找了,但也不过是睡前豪言壮语,醒来又是那句‘为了孩子。’ 每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总想骂一句:“你要不要脸,连自己都活成这样,还好意思说为了孩子!二二十多岁的年纪活成行将就木的样子,你有什么资格说这句话。” 再次,我以局外人的身份奉劝那些‘为了孩子’的人一句,如果真的为了孩子,请腾出时间认真思考,要么认真搭伙经营好家庭,要么一脚踢了那个废物努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否则,请闭上你的嘴。” 这是一个朋友说的,成雅总觉得这是这个时代的悲哀,却始终没有说悲哀在哪里。 或许那时候她自己也不知道最悲哀的地方,是她自己也没有发现:我们,所有的人都在以自己的态度干涉别人的生活。 以爱之名,做着伤害别人的事情。 这真的是很可悲。但即便如此又有什么办法呢,世界就是这样,在这个大环境下,谁也没有独善其身的本领,谁也不能置身事外,谁也不能把自己当成是局外之人。 文家大宅,已经是十二点多的时间,林梦终于从梦里醒来。见到文羽百无聊赖的坐在书桌前,打开手机关掉,关掉又立刻打开。 文羽其实是个害怕寂寞的人,她做的很多事情,都只不过是她排解寂寞的一种方法而已。对大多数人来说,觉得不开心的时候找朋友倾诉,有开心的事情跟朋友分享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可是文羽不同,她是文家的二小姐,很多事情不能流于表面,和一般的女孩子相比,她背负了更多的重担。 这些东西,只有林梦知道,她们是最好的朋友,林梦也是能够理解文羽的为数不多的人。 林梦钻出被窝,过去文羽身后,环住她的脖子小声说:“怎么了,公主大人怎么一副被打入冷宫的模样。” “嘶,很疼混蛋。” 林梦放开她,文羽嘲笑林梦:“最近你胸肌是不是太发达了,女孩子练出这么好的胸肌可不好,会嫁不出去的。” 林梦白她一眼,拉出脖子上的一个坠子,是一条鱼。准确的说是阴阳鱼里面的阴鱼。 而阴阳鱼的另一半,阳鱼在文羽那里。 林梦问文羽:“你的一半呢,怎么没见你带着。” 文羽从书桌里拿出盒子:“我不喜在脖子上挂东西。” 林梦知道,文羽不是不喜欢,而是不能带,她经常跟人打架斗殴,如果戴在脖子上的话,很可能会成为束缚,被弄坏的可能也很大。 林梦打开盒子,拿出坠子给她戴上:“至少,今天就带着吧,新年的第一天,怎么可以不带着我们的定情信物呢。” 文羽乖巧的让林梦给她戴上坠子,两只手轻轻的握住:“那之后,过了好长时间了。好多事情都变了,只有我们两一直没变过。” 林梦说:“我们不会变的,不管过去多久,我都会陪着你。” 文羽笑了:“真的吗,那如果将来我要嫁人了,老公分你一半。” 林梦怒视着她:“什么,你竟然想着要男人。” 文羽说:“当然的啊,像我这种出生在城堡里的公主,却没有姐姐那样能够领兵打仗的本事,当然就是要被和亲的。” 林梦咬她一口:“那我就去抢亲,如果抢不过的话,就拉着你殉情。” 文羽倒吸一口凉气:“好可怕,还是不要告诉你好了。” 两人都笑了,笑得没心没肺的,猖狂至极。 文羽说:“总觉得那之后,咱两的关系越来越好了,你说这个坠子,是不是有什么诅咒啥的。” 林梦鄙视的看着她,不满的说:“你会说人话吗,咱两的关系变好了,这还能说是诅咒吗,就算要说,也应该是灵力。” 文羽说:“有什么不同,都是超自然的力量。” 林梦无语,她不跟文羽争了。也想起一些往事来:“那之后,我们两都没变。想起那时候的事,还像是昨天一样,我甚至还清楚的记得那个周末。” 文羽点头,轻轻‘嗯’一声:“我也还记得。” 两年前,她们都还只是小学六年级的孩子,周六早上六点不到的时间,林梦急忙忙的到了文羽家,闯进文羽的房间,把还在被窝里演武侠剧的文羽吵醒:“快起床,有件大事需要你办!” 看表情就知道没好事,紧紧裹住被子“昨晚没睡好,你要是再烦我会生气的。” 说服不动,只能使出杀手锏,脱了鞋子爬上床,缩在文羽怀中,像一个新婚的小媳妇,一刻也不舍得离开夫君的怀抱。 这招十分好用,没有两分钟文羽就爬起来,嘴里骂骂咧咧,但脸上看不到一点怒气,只是不乐意的声音问道:“说,什么事?” 林梦搂住文羽的腰,催促她:“快起床,待会告诉你。” 文羽钻出被窝,被林梦一路推着到了洗浴室,催着换衣服出门。 南路皇城大商场,文羽找个舒服的位置坐下,继续早上没有睡醒的发呆。 林梦拿过来一套礼服,把她推到试衣间门口:“快去试试,带我陪我参加家族聚会。” 接过礼服扔在一旁:“你知道这样的宴会我向来没什么兴趣,不去。” “是我姥姥的生日宴会,我跟她说了会带最好的朋友去。” 文羽抬起头看林梦,确定她没有说谎,长叹一声骂道:“操你姥姥,不去。” 起身就要走,林梦叫住她:“你要是不去我就把这句话转达。”威胁文羽的时候,还顺便放给她听录音。 文羽当然不会受她威胁,哼哼两声:“你姥姥认识我吗?不认识,所以随便,你还可以添油加醋,怎么恶毒怎么说。” 早料到文羽会这么说,林梦继续道:“可是明天的聚会,文叔叔还有文家老一辈的人基本都会到场,而且是文叔叔叫我带着你去的,你要是不去的话,你应该知道后果的吧。” 文羽立刻认怂了,语气缓和一些,转身讨好林梦:“你呢就告诉我爸说最近学校比较忙,如果一个人觉得孤单呢,就让随便拉个小猫小狗小姑娘小男生叔叔阿姨要饭的陪你去,这样大家都好,你说对吧。” 林梦摇头,把衣服递在文羽手上:“不太好哦,这怎么也算是内部聚会,你不可以缺席,而且到的都是各家名媛,咱两的朋友,基本上都回去,那些不去的,去了也只会会不自在的。” 推诿不成,只能妥协,拿上衣服走进试衣间,关门之前探出脑袋:“我需要一个秘书,在我找到合适人选之前,下次有相关活动请一律跳过,不要通知我。” 换上衣服出来,林梦赞叹道:“好漂亮,你应该经常穿裙子。” 还是无精打采的样子,随便找个地方坐下:“只要长得好看,铲屎别人都觉得优雅,生来歪瓜裂枣,坐上皇位也只是吓死大臣。” 这样的回答成功都笑了所有人,林梦实在丢不起这个人,赶紧刷卡走人。 司机已经等在外面,文羽老远就把挎包扔进去。口中吆喝:“上刑场楼。” 大概是太熟悉,所以司机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仍旧做着自己的事情,甚至都不曾看两人一眼,就启动车子离开。 车子在郊区一栋两层半别墅停下,这里就是文羽姥姥的家,算不上豪华,从商业角度来说也不在好地段,但是个宜居的地方。 宴会上人头攒动,入门者均是公子名媛、名流巨贾,真可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入门见到老寿星,林梦扑入怀中,给她介绍:“我最好的朋友,文羽。” 老人跟文羽是第一次见面,跟文家却颇有渊源,这次见到这个姑娘,心中也有许多欢喜。 对文羽招手叫道:“过来,上次见到你还是就八年前,有些年头了。” 她们见过吗,文羽不记得,八年前的话,她还只是个四岁的小破孩。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文羽过去距她仅有半米,微微鞠躬:“姥姥好,来得急也没有准备礼物,想来你也不缺什么,就自题仿写对联一副送给你。” 老寿星拍掌叫好,周围的人也都过来凑热闹。 家人拿来笔墨,文羽挥笔起书,动作如行云流水,落笔可见功底匪浅。 顷刻书成,上联‘愿仗朝再生骨强筋健引后人’;下对‘祝家富人贵天下桃李均有成’;横批‘一代巾帼’。 165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对联放在老人面前,她激动的落下泪,双手颤抖着接过:“好,好,好,写得好,八十老身,半截入土之人,财货已是过眼云烟,只有这孩子,一语道破我心中所想。” 把文羽叫过去身边,给她一个大大的红包:“今晚就不要走了,跟梦梦一起留下来,陪姥姥聊天,明天姥姥叫人送你们回去。” 文羽想拒绝,可是想着这老人一世要强,如今仗朝之年孤身寡居,拒入一众子女家门,想来自己是她多年来为数不多主动亲近的人,她不忍心拒绝。 但心里很不乐意,真恨不得时光可以倒转,自己就装作傻姑娘,题什么对联啊! 无奈这不是一个选择题,将就着答应了,反正一晚上死不了的。 所谓宴会,不过是借助祝寿的名义,各自找需要的伙伴,给自己搭建一个平台。 黄昏过后,宾朋亲友都已离开,古老的别墅中只留四人,另外一人跟随老人许久,名叫尧天,一直照顾她生活起居,像上世界的仆人,一切听从老人的指挥,绝不会有半点违背。 晚饭过后,姥姥与两人对面而坐,看着这两个女孩,仿佛就是自己年轻时候的样子。 经老人授意,饶天取来一朱砂锦盒,看起来有些年代了。 老人轻轻抚摸,不舍之情已尽表露,好一会才打开,只见其中搁置之物乃阴阳玉坠。 盯住看了半刻钟,取出来握在手上,拿丝巾一擦再擦,或是睹物思人,眸中已然含有泪花,只是泪水之源,两个孩子断然不知。 正想发问,只见老人将玉佩一分为二,文羽使劲揉揉眼睛,不知道是现在活在梦中还是刚刚花了眼,分明毫无瑕疵的一块整玉,怎么能这么轻易分开,而且恰到好处。 林梦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但她不思考,而是开口问:“姥姥,这是那个朝代的,做工如此精细。” 对两人的反应很是满意,耐心解释:“此物来头颇有渊源,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况且其中传说真假难定,还是不说的好,免得误导。” 这显然是推辞之说,但推辞就推辞吧,谁在意这个问题呢! 将玉石放到两人手上说道:“今日将阴阳二鱼分赠你二人,晓小羽虽生女儿身,却是真英雄辈,所谓巾帼不让须眉,便是如此,阳鱼赠你,正是佳子异物,天作之合;琦琦天生真女子,性情细腻柔软,与阴鱼正能相成。” 看着东西就知道价值不菲,如此贵重的礼物,又是不熟悉的长辈,文羽当然不收,推辞说:“此物珍贵,必是传家之物,晚辈与姥姥非亲非故,万不能收。” 文羽不拿,林梦也不敢拿,虽然这是她姥姥,但毕竟也只是姥姥。 老人叹气,与两人说:“非是我强人所难,只是顾氏一门今辈未出能人,门楣凋零,老身此举,实有托孤之意。” 听明白老人说的,也相信老人说的,但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五行外人,即便顾家真有困难,也不应该是文羽出手,更或者,困难正是从文家而来。 文家的商业帝国正逐渐排斥着顾家,老太太应该是知道的。 其实,也说不上是排斥。只是文家跟顾家,是现在的老大和过去的老大之间的矛盾。顾家虽然一度衰败,却还想摆出老大的架子,文家就不乐意了,所以就跟顾家发生了不小的矛盾。 老太太虽然多年未出,但不可能不知道文家跟顾家现在是什么样,她这么做的用意是什么,文羽想不明白,露出似是而非的笑容说道:“林梦与顾氏一脉可说血亲,此物赠她正合适,小羽五行外人,不敢收受。” 文羽从林梦手上拿过另一块,试图将阴阳鱼接合,却怎么也不能对接,好像是两块来自不同世界的石头,互相之间不能相容。 老人见了文羽的举动,叹气道:“器赠有缘人,正当用,你只管收下,林梦只与阴鱼有缘,若挂阳鱼,必受其乱。” 听闻如梦如幻,远非自己所能理解,然真真切切的就发生了。 却又疑惑‘真的发生了吗?这样的事情,谁敢说真的发生了!’至于是真是假,要等明天醒来才知道。 林梦知道文羽从来不信这些东西,就拿过来帮她收起,可是伸手之后几次抓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自己脑子出了问题。 见到这样的情况,文羽连忙伸手去拿,很轻易的就拿起来,应该说它自己就贴了上来。 事发突然,两个女孩吓得不轻,两眼直溜溜的看着姥姥。 姥姥点头,脸上堆起笑容:“嗯,这就是天命所归,你二人生来注定。” 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直接让林梦崩溃,在她看来所谓的缘分天命,都只是人类对解决不了的事情的猜测,并无任何依据,但今晚的事情,让她对一贯的认知不再相信。 文羽对这些东西虽然不信,但接触的比林梦多一些,耳濡目染也接触到一些超乎寻常的事情,知道此事必不简单。 紧紧盯住这个奇怪的姥姥,但看不出一丝异样,她面相祥和,眼中不见半点戾气。 初看只觉神态祥和,五官清明,仔细看了,姥姥身上甚至没有普通老人的灰色气息,也不见乏累之感,试问一个杖朝老人,一天正襟危坐,如何还能有如此精神。 事情越发离奇,心中有千百疑问,却不敢出口一句,此刻,真后悔没有听师傅的话‘背诵经书,修身养性’。 压住恐惧和好奇,收起这个不知是福是祸的礼物,跟姥姥讨好:“听说你们那代人经历见证了很多事情,可以给我们讲讲吗?” 听文羽这么说,姥姥脸上展露笑容:“你这孩子最能解人心思,知道我这些年没个说话的人,就凑过来让姥姥倒苦水。” 文羽咯咯笑了,至于为什么笑,她自己也不清楚,但那声音,是从心底发出的爽朗。 深受感染,老人心底也放宽来,谈起曾经,那些回不去的过往如同电影,在脑海中一幕幕播放。 姥姥讲的绘声绘色,两人的神思也跟着飞过去。 亲历六十年前那段灰色岁月,更加明白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记住过往,珍惜现在,人生的意义也无非如此。 故事十分精彩,两人听得出神,姥姥讲的也来劲,一直到中午才停下,对两人说:“回去吧,晚上还得上课,回去睡一会好一些。” 从姥姥家出来是三点多的时间,两人现在还没有睡过。 没有了精彩故事的吸引,上车就倒在后座睡着,直到司机叫醒他们。 回到城里的第一件事,文羽就去找了一个称得上是隐者的人物,心中有太多的疑问需要解答。 听文羽说了事情经过,隐者摇头:“此物雕琢精细当属极品,奈何老道士见识浅薄,未能识得,能将此物相赠之人,定不是平常之辈,你听他之言便是。” 如果连隐者都不知道这东西的来历,那应该是没人知道了。 将玉坠挂在脖子上,告别隐者后回去学校。 文羽刚走,隐者换了一身轻装悄悄离开道观。 星期三上午,林梦的妈妈赶来学校,对她说道:“你姥姥死了,叫上晓语快跟我去吊唁。” 这真是一个不幸的消息,两人来不及请假就离开学校。 姥姥的家,虽然设了灵堂,但吊唁者除了至亲之外再无他人,文羽是唯一一个来吊唁的非亲属。 这样的情况实在反常,即便是林家这个关系,来吊唁的人应该也是足以踏破门槛的。 而现在,不说别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曾来,文羽心中的疑惑,解不开。 不论如何,既然来了就要做好,把林梦的父亲叫到一旁:“叔叔,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 林梦把林梦叫过来:“正有事情跟你们说,老人临终遗愿三件事,第一件事是所有财产转赠你二人,具体事宜管家会跟你们说,第二件事是她的葬礼不能铺张,除至亲之外谢绝一切吊唁来宾,第三是夜里只能你两守灵。” 听说要守灵,林梦心里慌了,毕竟在这个地方呆一夜真的是会被吓死的。 见两人不语,林梦的父亲劝解:“其实没什么的,姥姥喜欢你两,想要你们陪她最后一程,不要害怕,没什么可怕的。” 文羽听了,回答道:“我只是很疑惑,太反常,姥姥名下的财产不论怎算,都轮不到我两接手,还有,姥姥生前桃李天下,不让吊唁、见不到老师最后一面岂不是让学生抱憾终身。” 文羽说出心中疑惑,林梦的父亲叹气:“这也是我不能理解的地方,要说姥姥临终糊涂,可遗书都是手写,字里行间精神十足,管家和医护也能证明姥姥离世之前精神很好,写遗书之时还找来律师公证,言语之间也没有问题。” 看样子这确实是姥姥的意思,可财产为什么要转赠文羽,这完全说不通,两人的有效见面也只有前几天一次,还是在文羽不太乐意的情况下。 从姥姥赠送玉坠开始就一直有疑问,现在又是巨额财产,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砸得文羽完全懵逼,一时间完全醒悟不过来。 166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而转赠财产这件事也务必引起顾家人的不满,毕竟姥姥的财产可不是小数目,足够让很多人为之不择手段。 当然,担心归担心,但已经进入腰包的东西,拿出去是不可能的,以防万一,问林梦的老爸:“财产这件事顾叔叔兄弟是什么看法?” 林梦的老爸苦笑,面容多有难堪:“不要说林梦舅舅兄弟,就连她母亲都想不通财产为什么会遗赠给你,不过你大可放心,这件事你父亲已经知道,只要你不放弃,属于你的谁都拿不走。” 这点文羽当然知道,何况有律师公证,又有管家和医护作证,即便没有父亲,她也能拿到遗产。 林梦在一旁听两人谈话,心中还想着今晚守灵的事情,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放弃遗产,来换今晚不守灵。 看出女儿的担心,临门的老爸安抚道:“不要害怕,不是有小羽跟你一起吗,她这么厉害,会保护你的。” “感觉我都快成你女婿了!”文羽在旁边调侃,双手抱怀,两眼直直的看着林梦。 林梦的母亲过来,淡妆未能遮住黑眼圈,刚刚哭过的痕迹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件事对她的打击不言而喻。 对三人微笑点头,深呼吸开口:“两个哥哥都非常不满,声称一定要上法庭解决,并且已经开始联系律师咨询,你两作为受赠人有什么想法?” 看着父母,林梦给她个鼓励的眼神:“这件事你自己决定,爸爸妈妈给你做后援,但不对你的决定横加干扰。” 丢出去的问题又被丢回来,转身看文羽,文羽摇头:“不要看我啊,玩笑归玩笑,但我真的不会娶你,所以不能负责你的生活。” 有些为难,咬起嘴唇:“我,我选小羽的选择。” 知道这样的答案对于父母来说是个伤心的选择,文羽抢在李忠青夫妇开口之前说:“什么叫你选我的选择,这件事重要的不是我做什么,而是你想要的是什么!” 林梦低下头,虽然这也是林梦父母夫妇想说的,可是看到女儿这副模样,有不忍心让她为难,林梦的老爸开口:“既然这样就等小羽做出选择。” 语气中多有无奈,这个女儿是自己唯一的孩子,可是她的样子,林氏集团将来的下场已经有了定论,怎能不心寒! 父亲口气中的失望已经显而易见,林梦小声开口:“既然是给我的,我不愿意放弃,可要我一个人守灵,确实没有这个勇气,所以我选择小羽的选择。” 这个答案让林梦的父母夫妇得到一些安慰,毕竟女儿不是没有自己的选择,只是害怕守灵这件事。 文羽听到这个答案,告诉林梦说:“遗产跟守灵并没有分不开的关系,你不接受遗产,不代表这件事可以不做,你接受遗产而不做,政府也不能说你犯了法。” 抬起头看文羽:“我知道,可是我也知道,如果你接受遗产就一定会守灵。” 摇摇头,走到林梦两步之内:“我不接受遗产也一定会守灵。姥姥吩咐了我两守灵,总能让连她老人家最后的心意都违背吧。” “哦,那我的选择有了,接受遗产,不论任何情况都不会放弃。” 林梦的父母感到欣慰,因为他们知道了女儿不是不能做,只是很多事情她害怕,不敢去做,而这所有的害怕,终有一天都是会克服的。 至于财产,两个家长不关心,他们不缺,也不在意。 林梦的父母去忙后事,两人无聊坐在沙发上小声说着什么,顾家兄弟过来,老大开口:“关于遗产遗嘱,我想有必要跟你们说,不论出于何种身份,都是没有继承的权利。” 早就准备好等对方过来,文羽微笑回答:“是的,如果说继承确实没有,但现在是遗嘱赠予,跟继承并没有相关法律牵扯。” 对方显然吃惊,吃人的眼神告诉文羽:“即便这样,你跟我母亲之间不存在任何往来,所以即便是赠予也不应该是你,所以我怀疑遗嘱的真实性,或者说我怀疑这个遗嘱是某些人经过不正当手段让我母亲写下的。” 当说到不正当手段,他很自然的把目光看向管家,显然是怀疑管家和文羽之间的关系。 舅舅的态度让林梦很是反感,拦在他和文羽之间说:“既然这样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而不是来告诉我们。” 在顾家兄弟的眼里,林梦一向是个软柿子。没想到这个一向乖巧的外甥女会冒出这么一句,男子顿时哑口无言,况且,如果要说和妹妹在法庭上见,他们兄弟还真的缺少勇气。 语气缓和一些,回答林梦:“你是姥姥的亲孙女,对于你继承遗产舅舅没有意见。”顾家兄弟也没有选择,林梦是有继承权的,不论从什么角度来说,都是对付文羽更好对付一些。 态度的转变也让林梦心里舒服一些,轻轻鞠躬不再跟他作对,毕竟是自己的舅舅,闹得太疆不好。 看来对方很会见风使舵,知道找林梦没用,而目前看来自己是最薄弱的地方,所以找了上来。 文羽几曾何时让人当软蛋捏了,回怼过去:“叔叔,我不知道你的想法,但你应该清楚这份遗产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根据遗产法,即便我失去获赠的权利,遗产也应该由琦琦继承全部。” 对方似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愣了愣走开,看样子是继续咨询律师去了。 林梦看着文羽,疑惑的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学法律了?” “瞎蒙的,相关法律是不是叫做遗产法我都不知道。” 两人看向林梦的父母,林梦的父亲回答:“不得不说,小羽很聪明,很厉害。” 林梦心里不爽,因为没有得到夸奖。 文羽很善于察言观色,看林梦的表情,立即明白了她的心事,朝林梦的父亲笑了笑:“你应该夸琦琦,她刚刚那句可以去法院起诉才是致命一击。” 两个家长点头,不得不说,这件事女儿做的够好,让她舅舅立刻改口了。 “虽然对于晓语获赠我也想不通,甚至很不高兴,可是不得不说,如果没有晓语,这件事我们也很难办,毕竟林梦一个人守灵是肯定不敢的。”林梦的母亲开口,语气很平和,就像是再说的是别人的事情,至于她说的不高兴,语气中丝毫听不出来。 至于她的真实用意,文羽猜测是为了让她更加照顾林梦,理由很简单,相对于林家,这笔遗产不值一提,相对于和文家的关系,这笔遗产不值一提,身为林氏集团的女主,她不可能不知道。 “叔叔阿姨,麻烦你们转告我爸妈,这件事不要插手,就当什么都不知道。”文羽考虑深远,这件事文家不宜插手,他不能让爸妈因为自己被人说闲话。 林梦听了点头,对两人说:“爸妈,这件事你们也不要管,拿不拿得到遗赠全凭我自己本事。” 皱起眉头,不敢相信的语气:“你确定吗?” “放心吧,至少目前来说我的机会比小羽高很多,而且我知道你两不在意这笔遗产,只是在意我的态度和反应。” 听到这个答案,两个家长倍感欣慰,点头说:“好,有你这句话,没什么不可以。” 顾氏兄弟一直在打电话,内容无非是继承和遗赠的相关法律,看样子对于没有拿到老人财产十分不甘。 兄弟两打了一天电话,傍晚的时候再次找到两个女孩,这次态度好了很多,语气也缓和很多,跟两人商量道:“你两跟姥姥之间没有任何往来,林家和文家也不缺这点钱,刚刚找了你们父母,他们都表示这件事已经决定不插手,所以来跟你们商量,遗产一分为四。” “我不同意,舅舅,这不可能,据我所知姥姥跟你们已经有二十年不曾生活在一起,也就是说按照法律你们是没有尽赡养义务的,一直照顾她的事管家叔叔,小羽的一份我管不着,但我的一份,即便要分也只会分给管家叔叔。” 两人看着林梦,眼神十分不满:“你应该知道,没有尽赡养义务不是我们的错,是你姥姥拒绝我们赡养她。” 早料到会是这个回答,点头说:“我知道,并且我还知道二十年前姥爷将遗产一分为四,你们已经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而十五年前姥爷过世之后你们又将原来属于姥姥姥爷共同所有的财产拿走一半?” 被一个孩子说出来,怎都感觉有些讽刺的味道,两人有些抬不起头,更有恼羞成怒,回答林梦:“这是老人同意了的,并非我们强行索取,请你不要把我们说得罪大恶极。” 自己也感觉刚刚的话过分,毕竟两个舅舅是长辈,如果没有这份遗嘱,继承遗产也不过是顺水推舟,现在自己横插一脚,怎么说都在人情上处于下风。 深呼吸缓解紧张,回答说:“对不起,但是属于我的一份一点都不会让出。” 167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两人点头,表示理解林梦的做法,转而对文羽说:“文小姐,是否可以把你获赠的财产拿出二分之一?我们也知道这个要求很不合理,但是文家不缺这点钱,而我们则不一样,所以是否可以成全?” 文羽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明白,这个时候开口是很不利的,回答两人:“两位叔叔,姥姥尸骨未寒,遗产的事情是不是推到头七之后。” 两人显然没想到慕晓语会这么说,愣了愣不再说话,点点头离开。 这一走,灵堂内就剩下文羽、林梦和管家。 管家对姥姥的感情应该很深,一直不说话,呆呆的坐在一旁,神情十分悲伤。 两个女孩商量一会,过去他身边坐下:“叔叔,刚刚我两商量了,这些年一直是你照顾姥姥,所以遗产应该有你的一份,我两各自拿出五分之一,请您收下。” 管家摇头:“不用了,我这辈子孤家寡人一个,太太临终前给了我这辈子花不完的钱,要那么多也带不进去。” 两人不禁落泪,这人看起来坚韧挺拔,却不想有如此悲惨的命运。 “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文羽问这话时心在发抖,她害怕知道答案,可又不能不问。 老人惨淡一笑,回答文羽:“太太总说世界这么大,不要总在自己的小家栓着,我想像不出世界有多大,就想去走走,用眼睛去看。” “好,你什么时候看完了回来,就来找我们。”也不知道是林梦心善,还是因为他是姥姥的管家,跟姥姥感情深厚,让她做出这个决定。 起身离开,走出几步留下一句‘谢谢’。 灵堂内只剩下两人,加上天已经完全黑暗,林梦紧紧蜷缩在文羽身边:“小羽,你说姥姥为什么要我两守灵?” 看着林梦的样子,文羽故意漫不经心回答:“估计是姥姥看你长得可爱,所以想多看看你。” 林梦本来就害怕的不行,现在有听到文羽说这样的话。林梦心脏都快跳出来,颤抖的声音说:“你不要再吓人了好不好,我会哭的。” “那你哭呗,不过我告诉你,当你声音响起,你绝对会后悔。” “为什么?” 看着林梦,一本正经回答:“这是什么地方,灵堂,传说这样的地方死人比活人多,你这么美妙的声音肯定引起四方来贺,到时候难保不会有色鬼看上你。” 即便明知文羽是故意吓她,可还是感觉身边坐了很多人,脑海中不禁浮现色鬼盯着她流口水的场面。 文羽吓得发抖,紧紧抱住文羽,大声骂她:“你不要再说了,今晚都不准再说,也不准离开我。”她的声音实在太大了,在屋子里不停的来回反射,刺激得神经发抖,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 也不知道文羽又要搞什么花样,就真的一句话不说,正襟危坐,动也不动。 十几分钟过去,林梦感觉安静的气氛更加令人害怕,伏在文羽耳边轻轻说:“要不你还是说点啥,感觉太安静了。” 推开林梦,过去坐在姥姥灵前,双手合十祈祷。 林梦紧紧抓住她的左手,不敢抬头看照片:“你这是干啥,我感觉那边比较好。” “不去,刚刚听姥姥说我两就在那边也不理她,现在赎罪呢!” 文羽终于还是说出令她崩溃的话,不管是真是假,另可信其有,赶紧跪下:“姥姥,对不起,你知道我胆小,不要跟我生气。” 趁林梦道歉走神的机会,文羽悄悄起身,回到沙发上躺下,等着听那个撕心裂肺的声音。 林梦三叩九首,回过头来没有看到文羽,立刻就被吓哭,大叫一声,两腿打颤坐到地上。大声的叫着文羽的名字,可是,她的声音越大,心里的恐惧也就越大。 听到林梦的哭声,担心玩的过火,赶紧翻身过去。 文羽拍了拍林梦的肩膀,对她做个禁声的手势。等林梦止住了哭声,才俯身抱起林梦:“你说你,要真害怕就跟你爸妈说清楚,干嘛还死撑!” 林梦实在太害怕了,紧紧依偎在文羽胸口:“我想着有你在的嘛!谁知道,你会吓我,你实在太过分了。” 被林梦紧紧环住脖子,没办法只能把她抱过来,把林梦扔在沙发上,倒杯水给她:“你还真把我当男朋友了,我告诉你,姐姐没那个功能,况且就算我是男的,也不会选择跟你在一起。” 接过水咕噜咕噜喝了:“那我就是觉得有你的地方心安,有什么办法,为什么不选择跟我在一起,我不好吗?” 找个舒服的姿势躺下:“唉,我说你不会真的有百合倾向吧,我告诉你,这病得早治,晚了会成绝症的。” 过去缩在文羽怀里,反驳说:“你还真把自己当成钞票了,别的姑娘喜欢你那是被骗的,我又不是不了解你,还能上这个当!” 她说的自信满满的,身体却很诚实,紧紧的依偎在文羽的怀里。 文羽滚进去沙发最里面,伸手环住林梦的脖子说道:“嘴硬,不喜欢我你钻我怀里,一点女生的矜持都没有。” 抬起头,两张脸只有不足十厘米的距离,可以清楚感受彼此的呼吸。 看林梦这样的表情,文羽有些心虚:“干什么?” 林梦翻身骑在文羽身上。 没想到林梦会突然这么主动,文羽真的有些害怕了,两只手捂住胸部,警告的语气说:“不要乱来,我会很轻松捏碎你的骨头。” 林梦从文羽身上翻过去,从里面一点缝隙挤进去,回答说:“我觉得你应该让我睡里面,我睡觉安静,不会把你挤下去的。” 嘴角蠕动:“你睡觉安静,咱两可是十几年姐妹。” 林梦知道,她睡觉一点也不安静,睡的时候很淑女,醒来的时候千奇百怪。这个方法不管用,嘿嘿两声:“好吧,睡里面安心。” 文羽往外面移动,又被她拉回来:“还是你睡里面,要是我睡里面,睡着之后你去另一边咋办。” “有关系吗?睡着之后你也不会知道,而且你觉得今晚能睡着吗?” “可是想着我睡着了你回去另一边,就更加害怕了,所以还是你睡里面,就这样吧。” 虽然有文羽在身边,可是想着这里是灵堂,姥姥的骨灰就摆在数米之外,每个毛孔都竖起来,不禁往文羽怀里使劲挤挤。 虽然已经是无缝贴合,但恐惧却没有一点减少,随着时间推移,脑海中曾经看过的鬼故事也都跳出来,恨不得把自己整个塞进文羽的身体,让她替自己渡过这个艰难的夜。 文羽闭上眼睛,任由林梦折腾,随便她翻来覆去就是不说话。 太长时间的安静,林梦终于忍不住:“文羽,你倒是出点声音啊,你这样让我感觉自己是一个人,很害怕的。” 真是很无奈了,被这么折磨,她竟然还不满意。 文羽长叹一口气,紧紧勒住林梦,使劲的恨不得勒断她纤细的腰肢:“你还想怎样,我已经忍受你像蛆一样动来动去,难不成还要我夸你体态柔美!” 林梦虽然被骂了,但心里还是暗暗高兴,因为文羽虽然在骂她,但是也在保护着她。所谓的打是亲骂是爱大概就是如此吧。林梦是这么想,沉默半分钟挤出一句:“我身体确实很柔美嘛!” 文羽被噎住,对于林梦在她面前没节操的行为,只能表示无奈,想狠狠推开她,却被抱得更紧,现在的情况,估计她手断了都不会松开。 两人就这样抱了一会,文羽开口“林梦啊,抱这么紧你手不酸吗?” 她这么一说,林梦才觉得真的有些手酸了,松开一些:“你这么说还真的有点酸。” “其实我觉得你真的应该找个男朋友,最好是医生,他们不怕尸体。” “你很好啊,为什么要男朋友?”林梦这话几乎是脱口而出,没有任何犹豫。 文羽听了真是哭笑不得,咬咬牙说:“就算我很好,但是你不要男人我还要呢,你这样总不会打算以后跟我瓜分男朋友吧!” “哦,那你不要嫁人了,我也不嫁,咱两挺好的。” 蹭一下坐起来,两眼直溜溜盯住李明琦:“你别抱着我,我害怕。” 当然不会让她如愿,林梦半米之外扑过去,依偎在她怀里,还不忘蠕动调整姿势。 “啊,救命啊李叔叔!你女儿变态。”文羽使劲把林梦推开,嘴里大喊大叫。回声下车在屋子里,空荡荡的屋子好像变得喧嚣起来。 文羽大声喊出来,林梦把她抱得更紧:“别叫,听你这么一叫感觉四面全是鬼哭狼嚎。” 文羽轻轻的拍着林梦,安慰着她,指着姥姥的灵位:“你这样姥姥会生气的,你看她脸色都变了。” 双手箍的更紧,脑袋紧紧贴在慕晓语胸上,就是不往那边看,回答文羽说:“不看,不敢。” 文羽知道,林梦一向胆小,尤其是对于灵异的东西更是害怕的不行,就不在难为她了。伸手轻轻抱住林梦:“要是我死了,守灵的人像你这样,非要爬出来把她拉下去。” 168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抬起头,一脸认真的样子:“不会的,姥姥爱我,不舍得吓我。” 很无奈很鄙视的语气回答道:“你还真是人畜无害,知道不会还怕个什么?” 林梦理所当然的样子,对文羽摇摇头:“害怕跟知不知道是没有关系的,就像你知道核桃是大树的孩子,可吃起来也很香。” 这丫头实在太能扯,感觉再说下去自己以后吃什么东西都会愧疚,推推她说:“我要去洗手间,你可以暂时松开吗?” ‘哦’一声松开,又紧紧抱住她的手臂:“一起吧。” 进去卫生间,指着李明琦抱得太紧的双手:“虽然咱两认识挺长时间,各个部位也都没啥出入,可是和别人同一时间共用马桶这件事,真的是做不到。” 林梦终于松开了文羽,两只眼睛直溜溜的看着她:“你先上,我看着,上完你再看着我上。” 文羽有气不知道往哪发,盯着林梦,握起拳头,咬紧牙齿:“你信不信,我把你揉成一团塞进马桶冲走。” 林梦担心文羽真的不理她,重新抓紧文羽:“不要,真的害怕,好害怕的害怕。” 文羽认输了,她根本就没有选择。如果不顺从林梦,今晚的时间可能都要浪费在这件事上,几次深呼吸,终于把这件事给接受了:“好,算你狠。” 回到灵堂,找准个舒服的姿势倒下,看到林梦过来,自己先缩成一团:“你离我远点,对面去。” 林梦当然不会同意,不过看文羽的样子,她也没有机会可趁,没有办法,让她单独睡一边她绝对不敢,就傻傻的站在文羽跟前,不说话也不做任何动作。 两人僵持一些时间,看文羽心意已决,可自己确实没有勇气去对面。 试着抬茶几,可力气太小,这个大家伙丝毫未动。 无法面对如此不争气的自己,干脆坐在上面哭了起来。 好吧,文羽再次被这个姐姐打败,起来搬开茶几,把两边的沙发合在一起,跟林梦商量:“先说好,我抱着你睡,但你不许抱得那么紧。” 擦干眼泪跳上去,依偎在文羽怀中,小声的问她:“你是不是特别烦我。” “听真话还是假话。” 林梦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想听真话又担心被伤害,听假话又不能骗自己,纠结两分钟回答:“好听的。” “被你这么折磨还得说好听的哄你,想得可真美。” 嘿嘿笑两声,没心没肺的问:“这么说其实你不烦我!” 看她这得意的表情,要是让她继续得意,怎么能叫文羽呢,微微叹气回答:“反正你也没多少机会烦我了,就再忍你两个月。” “什么意思?” 双手抱头,平躺在沙发上:“再有两个月就上初中了,要分文理,然后肯定会有轻微调整,我会要求班主任把你调走或者把我调走。” 林梦赶紧松开文羽,跟她一样的姿势躺下:“我不烦你了,你不准这么做好不好!” 文羽一声悠长的叹息,指责林梦:“身林氏集团未来老大,你好歹学学霸道总裁风啊!就这样,如何承上启下。” “我都说了让爸妈再生一个,是他们不愿意嘛。”林梦声音中有许些委屈,或许真的如她所说,她爸妈应该再生一个。 毕竟,林梦在各个方面都不属于能够领导群雄的类型,她很聪明,但不够坚决果断。 十二点多的时间,文羽已经在睡梦中,独自清醒的人看着这个地方,诺大的宅院只留下自己真实,恐惧深深袭来。 林梦被恐惧侵袭,害怕的不知道如何时候,只能紧紧缩在文羽怀中,感觉稍微好一些,可是很不巧,这个姿势背对姥姥的灵位,总感觉姥姥就在身后。 一时之间,仿佛整个房间都是人,那些青面獠牙的,赤须红毛的,正常的不正常的都来了。 一双强劲有力的手抱住她:“好了,不怕。” 声音并不清脆响亮,但足以令人安心,平静下来,享受这份美好,口中轻轻滑出:“我爱你。” 声音细微的自己都快听不见,担心慕晓语听见,又害怕她听不见。 动来动去把文羽惹烦了,在她后脑勺用力一按,感觉昏昏沉沉,片刻便进入梦乡。 林梦醒来的时候是五点多,文羽没有在身边,稍微坐起身,文羽果然在灵位前。 轻手轻脚过去,想吓她一跳,却看到她闭着眼睛,看样子好像是睡着了。 伸手过去晃晃,没有回应。 好吧,身为姐姐当然要照顾妹妹,就去给她拿条毯子。 拿起毯子过来,文羽没有了影子,是去卫生间了吗? 留下自己在灵堂,还真是有些害怕! 林梦一时间立刻就被恐惧包围,僵硬的站在灵位前。祈祷着文羽快一点回来,但十几分钟没有等到文羽回来,就给她打电话,却听到电话在茶几上响起。 林梦越发害怕,只能向卫生间跑去。 在卫生间里也还是没有文羽的身影,洗漱台没有水渍,她没有来过。 在这样的地方,文羽有心要吓她,林梦心里越来越害怕,不停问自己:“现在怎么办,回去灵堂吗?还是就在这里比较好。” 屋漏偏逢连夜雨,这时候又想起电影里鬼魂都喜欢躲在阴气重的地方,转身往外跑,客厅至少还有神位,姥姥也不会害自己。 回到客厅,看到沙发都已经回到原来的位置,文羽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自己刚刚拿来的那张毯子。 林梦真的生气了,过去拉起慕晓语:“你良心不会痛吗,这样欺负我。” 半靠在沙发上,眼睛眯开一条缝看一眼又闭上:“你跟我讲良心,昨晚睡得那么香,道德何在,孝义何在?” 林梦不知道她能睡着是文羽的功劳,当下无话可说,过去文羽身边讨好:“你什么时候起床的?肯定没睡好吧!饿了吗,我去给你买吃的。” 使劲摇晃脑袋,清醒一些开口:“姐,咱们干嘛来了?守灵,你当度假啊!还有啊,这个地方去市区开车需要半个小时,你觉得能在我饿死之前回来吗!” 不好意思说起昨晚的事情,看着窗外已经有光线透进来:“天亮了,咱们回城里吧,昨天就没有请假,今天再缺课说不过去。” 这个地方呆一夜,林梦彻底不想再有第二次,只要能离开,什么借口都是无所谓的。 文羽起身倒一杯水捧在手里,回到原来的地方保持原来的姿势,告诉林梦说:“你想的可真美,姥姥后天下葬,今明两夜仍然是要守灵的。” 听到这个消息,林梦几乎要晕过去:“啊,还要守两个晚上!” 文羽点点头,看到光线已经照进堂内,指挥林梦:“去给姥姥上香,顺便关灯。” 林梦不由自主的咽了口水,余光瞟向灵位。 摇头拒绝,虽然已经是白天,可要她一个人过去,还是不敢。 文羽指指灵位那边:“你没有选择,看见没有,在你去卫生间的时候我的工作已经都完成。” 香炉里的清香还没有燃到三分之一,蜡烛窜起高高的火焰,而这一切,都没有自己的份。 林梦看天已经完全放亮,想来爸妈应该很快就会过来,回答文羽:“我再等会,等你的烧的差不多再去接上。” 她这点小心思怎能瞒过文羽,文羽告诉林梦说:“你不要想了,今天叔叔阿姨不会来的。” 听到爸妈不会过来,林梦心里瞬间炸毛,昨晚已经吓得够呛的了,如果还要单独跟慕晓语待在这里,谁知道慕晓语会怎么吓她。 林梦不愿意像是文羽说的,质问文羽:“为什么?爸妈为什么不来?” 文羽实在是不想跟她解释了,但是看林梦的样子,恐怕如果她不解释的话,林梦会烦死她。不解释也不行,就只能勉强给她解释:长叹一声:“按照习俗,他们要下葬当天才回来。而且,姥姥在遗嘱里说的很明白了,遗产赠予我两,也只能我两守灵。” 好像是这样,没有多余的选择‘哦’一声,过去文羽身边说:“那咱们先出去吃东西吧。” 林梦不知道丧葬的习俗,这是意料之中的,毕竟,林梦是那种如果她经常走的路上有人办丧事,她会选择绕路,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走这条路的类型。 文羽躺在沙发上摇头,回答林梦:“按照习俗,守灵的人每天只有两顿饭,分别分别是正午和午夜,而且只能吃素。所以呢你就不要想了,另外正午的时候管家会来做饭,也就是说必须等到姥姥下葬之后我们才能离开这里。” 坏消息一个接一个,林梦真的是要哭了,但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对文羽说:“市区这么远,来回需要很多是时间,再晚就不能赶在正午吃饭了。咱两快去快回,他们不会知道的。” 文羽轻轻把林梦抱在怀里,说道:“我真的不忍心告诉你,两顿饭尧天叔叔会来给我们做,不用出去吃,换句话说,姥姥下葬之前,我两是不能离开这个宅院的。是绝对不能,不是别人不知道就可以划水。” 169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林梦微微张嘴,想说什么,但没有再说。 知道她已经接受了这个现实,文羽指着灵位:“去吧,完成自己的工作。” 好吧,看样子没有别的选择,怀揣忐忑不安的心情过去,用颤抖的小手点燃香烛。 完成一切,飞也似的跑过来投入文羽怀中。像极了受惊的小羊羔见到了母亲。 文羽举起水杯,硬生生拦住这个飞来的美人。 林梦十分不乐意,气呼呼的在对面坐下,双手杵着脑袋问:“为什么你把事情都搞得这么清楚,糊涂一点多好?” 文羽鄙视的看着她。 把温度刚刚好的一杯水倒进口中,咕噜咕噜喝下去:“这不是我要搞清楚,是你爸妈要我搞清楚,昨晚特别打电话来说,你睡得跟死猪一样,所以没接到。” 林梦看着外面的光线,天已经大亮了,暖暖的阳光从窗子里透进来打在她的身上。恐惧减弱一些,拉起文羽跟她撒娇:“我真的饿了,出去吃东西吧,没人知道的。” 文羽没有动,反而躺在沙发上,长叹一声训斥林梦:“首先人应该表里如一,不能去,其次你知道人应该表里如一,只是害怕,想逃避一会,不计代价的逃避,第三,现在你给我好好呆着,不要影响我睡觉。 如果你影响到我睡觉的话,我就把你扔到棺材里,陪着姥姥往黄泉路去。” 林梦当然不愿意,爬在沙发上,凑近文林。两张脸不到十厘米的差距,理直气壮的不准她睡觉:“你睡着了我怎么办?” 文羽睁开眼睛,做出个强忍住努力的表情,扳过她的身子面对厨房方向:“可以喝杯水,然后开始倒计时,我会在尧天叔叔来之前睡醒。” 林梦没有第二个选择,一来她确实有些饿了,而来文羽的眼角有淡淡的黑眼圈,可以肯定她作为睡得不好。 虽然很不乐意,但还是没有顶住肚子的饥饿。进去厨房冲量杯糖水喝下。 回到灵堂依偎在文羽怀里,文羽推开她:“你昨晚已经睡过了,现在可以不要再欺负我吗!” 林梦当然是拒绝的。摇摇头,两只眼睛看着她回答:“不能,一个人干什么都害怕,躺在你怀里安心。” 实在没法,在这里肯定是没法睡的了,文羽就抱起毯子去了姥姥房间,姥姥刚刚过世,她的房间林梦可不敢进去。 林梦不敢跟过去,只能站在走廊看着她。 虽然林梦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但是文羽没有丝毫要顺着她的意思。进去房间转身,告诉林梦说:“你要是实在闲的无聊,就把家里给打扫干净。” 说完关上门,不再管这个世界发生的任何事情。 林梦回到客厅,一个人独处越来越害怕,想着找点事做,就按照文羽说的,把家里上上下下都打扫一遍。 十一点整,文羽被闹铃吵醒,睁开眼睛又看到这个世界,伸个懒腰,从床上爬起来。 从卧室出来,看到林梦正在走廊上卖力打扫,竖起大拇指夸奖她:“好样的,加油。” 见到文羽已经起床,林梦的恐惧瞬间降下去。瞬间就没了干劲,工具扔在一旁,紧紧跟在她身后,寸步不离。 文羽在卫生间看到林梦拿起洗漱工具,惊讶的问她:“你还没有洗漱?,这样一早上都干嘛了?” 林梦怒气冲冲的瞪着文羽,把她的身子扳过来面对客厅,指着外面:“看见没有,这房子这么干净,是因为有天使在。” 文羽哼哼两声,挤出牙膏,伸进嘴里又拿出来:“能够做到不嫌弃自己,也算是一项了不起的技能。” 林梦扔过去一个白眼,不再跟文羽争吵。 两个人干什么都尽量拖延时间,把原本五分钟能搞定的事情拖到二十分钟,洗漱将近一个半小时,从卫生间出来,听见厨房有做饭的声音,是管家来了。 这两天他负责食宿,上次尝到他的手艺,文羽还真有些期待。 当然,她注定要失望,因为有孝在身,所以只有简单的素菜。 其实,也不是十分的失望,即便是最贱的青白菜,经过管家的手炒出来也是很美味的。 三个人的午饭,也只有简单的五个菜,五个做法不同的青白菜。 管家说:“夫人还在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青白菜了。夫人总说:做人应该要像青白菜一样清清白白,就算是从泥地里长出来,也要清清白白的。” 看得出来,对于姥姥的离去,管家是最难过的。毕竟,他们已经相处了几十年的时间,毫不夸张的说,管家跟夫人的关系,恐怕早已超过了她跟丈夫的关系。 林梦和文羽沉默着,这种事情,她们没有经历过,也无法感同身受。 对管家来说,这就够了,只要这两孩子认真的听着就够了,他从来也没有希望这两个小孩子能明白他的心情。 午饭过后,管家简单收拾,过来沙发上坐下,递给两人一些糕点:“这个可以无聊的时候打发时间。” 这倒是很有人情,毕竟对于两个怀春少女,守在这里确实够无聊的。 糕点放下,对两人说道:“昨晚还好吗?” 林梦把目光转向别处,不回答这个问题,文羽笑笑说道:“不太好。” 管家点头表示理解,对文羽说:“但你们的表现比我想象中的好很多,至少今天什么事都没有。” 管家顿了顿,又说:“夫人的眼光果然很对,你们两都是很优秀的孩子。” 姥姥跟管家私底下是怎么评价她们的,文羽不感兴趣,也不想知道。 别人对她的评价,文羽一向是不会在意的。现在,她不想继续说这个话题,转移话题问道:“这些年你一直跟在姥姥身边,对顾家的情况应该是最了解的,可以跟我说说吗?” 管家是个很敏锐的人,听见慕晓语这么问,差不多就猜到了慕晓语的心思:“你是在想遗产的事情吧,我的建议是夫人既然给你,收下就是了,反正这不是什么坏事。” “但我还是想了解一些顾家的情况,就算是替姥姥看一下身后事吧。我知道的,姥姥把遗产赠给我们,也是有这个想法的。” 管家的眼神中多少有些赞许,对文羽说道:“太阳不错,去天台晒太阳吧。” 这不是征求意见,说完管家起身关了电源,将两人带到天台,在躺椅上坐下来说道:“太太临终时让我转达‘你们接受遗产,是她深思熟虑的结果,无需有顾虑,至于顾家,日后若是冲突,能放一马就放一马,算是给她一个薄面,感激不尽’。” 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叮嘱,话语中的意境太过深奥,文羽很不明白,问出自己的疑虑:“据我所知姥姥的财产给谁都足够三代无忧,为何会有此举动,有此一说?” 管家摇头苦笑,眼神中流露许多凄凉,眼角竟渗透点滴泪水,回答文羽:“财产是很多,可毕竟是有限的,落到有的人手里,也只不过半盏茶功夫,有心挥霍,多少都不多。” 两人都听不懂,异口同声问:“可否明说?” 管家仰天长叹,将泪水压回去,对两人说道:“顾氏最风光的时候是二十年前,老爷子当家的时候,在这座城市呼风唤雨,影响大过今天的文家林家,后来传到晚辈手中,顾氏兄弟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硬是把一条出水金龙养成赖皮蛇,眼见一手创建的产业一天天落败,老爷子只能将手里的金钱换成保值的东西,以免老无所依。” 这件事在圈内不是什么秘密,文羽和林梦当然也是略有耳闻,当年的顾氏可谓雄霸一方,整个片区没有人不佩服顾家老爷子,可顾家的辉煌实在是昙花一现,从崛起到衰落只有在短短十数年的时间。 时至今日,街头巷尾都不见有人谈论。曾经一度称霸四方的顾家商业帝国,而今已沦为二三流的企业集团。 管家双目远眺,不知道在思恋什么,停顿半刻继续道:“太太原来期望孙子辈能出个把能人,将手上的财产交付,不说东山再起,但至少不要灰飞烟灭,可谁承想也都是声色犬马之辈。这些年来,我曾数次看见夫人偷偷流泪。老太太看起来还很健朗,但恐怕早已伤透了心,早已是蜡炬成灰泪已干。” 对于管家说的这些,文羽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富二代吃喝玩乐在正常不过,何况像顾氏这种企业,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子孙挥霍一些也很正常。 当然,这些话也就自己想想,站在一个获赠人的角度,说出来十分不合适。而且,站在姥姥的角度,看到自己的后辈都是些不入流的小东西,看到自己一手创立的商业帝国陨落至此,也实在是让人难过的了。 得失成败,这样的事情文羽实在不想继续听了。拿出姥姥赠予的玉坠问:“叔叔可认识这个东西?” 管家看了一眼,点头说:“我确实知道来龙去脉,但太太有特别交代‘这件事只能你们自己去解开,别人帮了,只会越帮越忙。” 170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是很想要知道。但既然管家这么说,自己也不好多问,索性就不再想,静下心来等时间走过,反正时间会给所有的事情一个答案。 大概是心情很不好,管家虽然看起来有很多话要对两人说,但却不再开口,叹气一声,自顾下楼去了。 下楼之后简单收拾,离开了别墅。 管家离开,这个屋子又只留下两个姑娘。 当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林梦再次被恐惧侵袭。到不是说文羽没有让她觉得安全,如果说前面是生死之路,她会毫不犹豫的躲在文羽的后面,可是这样的地方,林梦觉得文羽对她来说才是最大的恐惧。 这么好的机会,文羽肯定不会放过的,肯定要把她吓哭才算的。 天黑之后,屋子陷入前所未有的空灵,说话的声音大一点就能听见回声重复不断,而这时,文羽总要出来吓她:“这不是你的回声,是那些客人在模仿。” 林梦被吓得蜷缩在沙发上,紧紧抓住文羽瑟瑟发抖。虽然她知道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文羽搞的鬼,可是相较于单独呆着,她还是愿意呆在文羽身边,不知为何,即便知道文羽会吓唬她,林梦依旧觉得文羽的身边很有安全感。 屋外的风很大,吹响的声音使得气氛凝结,只感觉那不是风声,而是在发生一场决定存亡的战争。 听见那风声的嘶吼,文羽又忍不住吓唬林梦,文羽瞪大两只眼睛紧紧盯住她,问道:“听见了吗?有很奇怪的声音。” 这句话真是要命,林梦感觉好像有人在看着她,正在讨论如何吃了她。 林梦被吓得够呛,紧紧抓住文羽,颤抖的声音问文羽:“不要胡说,哪有什么声音,肯定是你听错了的。一定是的。” 文羽也假装很害怕的抱住林梦:“风的声音里好像夹杂着走路的声音,很多人在走路的声音,好像步调一致,又好像杂乱无章。” 林梦此时正好瞥了一眼窗外,漆黑一片,简直不像是这个世界该有的夜晚。她被吓得实在够呛,怒斥文羽:“闭嘴,你要再敢吓我,我就哭给你看。” 文羽‘哦’一声,良心发现不在吓唬李明琦,如果在继续,担心她今晚能不能活着度过。 大风一夜呼呼响个不停,屋内的两人也一夜无眠,偶尔争吵一句,偶尔静静看着彼此。 终于等到有光进来,林梦心中镇静不少,倒在沙发上准备睡觉。 看到文羽上楼,开口请求:“可以就在客厅睡吗?我不敢去卧室。” 看来想要丢下她是不可能的,实在无奈,回到客厅把她抱在怀里,唱一句摇篮曲。 林梦听了很不满意:“我是姐姐,请你保证对一个长者的尊重。” 歪过脑袋,做出面无表情的表情:“你还知道自己是姐姐,让妹妹抱在怀里保护的姐姐,天下找不出第二个。” 林梦委屈的垂下头,蜷缩在文羽怀中,不跟她争论,舒舒服服享受这个早上的休眠,主要是争论对自己没好处,输了要被她打击,赢了说不定就留下自己。 一个人留在客厅,想想就可怕。 去姥姥卧室,想想更加可怕。 林梦躺在文羽怀里,很快就睡过去,不知道为什么,躺在文羽怀里总是那么安心。 在这栋房子里熬了三个昼夜,终于到了最后的环节,姥姥下葬的日子,至亲再次光临。 最早到的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开一辆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车子,总之是豪车,也不停进去车库,直接开到门口来。 西装革履,看起来像是成功人士,只是在两个女孩眼中,他顶多算是禽兽披了人皮。 就凭把车子开到门口这件事,两人就很不喜欢。 好在这人还算懂点礼貌,进来之后在姥姥灵前恭恭敬敬叩首上香。 做完一套门面工作,在文羽、;林梦回礼之时,他开始闹事,对两人说道:“姥姥跟我的血缘比你两近多了,在这座宅子,我才是主人。” 二人没有说话,任由他各种猖狂。 管家端来茶水,很客气的说道:“用茶。” 他刚刚接过茶水,一个女孩又进来,动作差不多,无非就是宣扬主权来的。 顾家同辈兄妹显然是受到家长指使,排队进来拿两人开刷。 那女孩刚刚端起茶水,又进来一个,把上面的戏码表演一遍,然后大大方方过去沙发上享受贵宾待遇。 耐住性子等他们表演,看着一场场换汤不换药的戏戏码,确实有些无聊,而更加无聊的是,那些小萝卜丁也要演一场,在两个人面前宣扬主权。 终于等到最后一个节目谢幕,到了两人反击的时候。 起身活动活动筋骨,看到文羽进去卫生间,林梦拉上管家闪到一旁。 出来的时候端来一盆水,毫不客气照头泼过去。 盆子扔在一旁,对一群人吼道:“都醒了吗?一个个的,都声称自己是主人,可老子我干的才是主人的事,给你们面子,还真把自己当大熊猫了,想申请国家级待遇吗?” 这一下彻底震住‘来宾’,年纪小的直接吓得大哭。 最先进来的男生愤怒起身,指着文羽的鼻子骂:“这栋房子姓顾,是我爷爷的遗产,你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丫头,有什么资格当主人?” 文羽的怒气值已经看得见了,林梦担心文羽会动手揍他,林梦过来隔在两人中间,严肃的告诉对方:“第一,按照遗嘱我两谁都可以是主人,就是不会是你们中任何一人;第二,这栋房子是姥姥的,姥爷在十五年前已经过世。所以希望你们自己搞清楚,这里,如果你们继续胡闹,就是私闯民宅。” 那人不屑的笑笑:“就算这样,但现在遗嘱还没有公证生效,这宅子姓顾,不姓林,跟你文家也扯不上关系。” 林梦真的生气了,装出一副好像恍然大悟:“哦,是哦,我忘了,姥姥也不姓顾。” 那人已经词穷,对着林梦大吼:“那她也是我奶奶。” 他这一吼,无疑进入林梦给他安排的笼子,再也没有翻身的可能。 林梦的脸上露过一抹邪笑,阴阳怪气的回敬:“哦,是啊,你不说我都快忘记了,三年前有个叫大表哥的人,上大学第一件事就是包养空姐,可惜啊,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被捅了出来,也是因为这件事姥姥住了院,他也真是有骨气,硬是在病房外面跪了两天一夜。 不过可惜的是这种事情实在是没什么用,因为姥姥实在太清楚了,那混蛋根本没有丝毫的反省,只不过实在装腔作势,希望以此来让姥姥觉得他改过自新了。 是什么原因呢,大概就是冲着姥姥庞大的家产的吧。” 被人当众揭短,那人气不过,举起巴掌要打林梦。 林梦被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大叫,她怎么也没想到对方竟然敢对她动手。 不过,对方似乎也有太多没有想到的事情,打了林梦会怎么样,他是不是有给林梦一个巴掌的本事?他的巴掌没有落在林梦脸上,而是文羽过来接下。文羽抓住他的手腕,用力扭了卸去他的力量,然后一脚送出门外。 老大败下阵来,其余的也都不敢再放肆,乖乖坐在沙发上。 林梦生气了,刚刚只是想要叫对方安分点,可是这些家伙未免太猖狂。林梦决定不退让了。觉得还不过瘾,对着他们大吼:“不都声称是姥姥的孙子孙女吗?主人家的规矩呢,要不要叫你爸妈来告诉你们?” 一群人连忙跑过去姥姥灵前跪下,最小的哭得最大声,只是不是伤心,是害怕。 收拾了屋里的,林梦过去打开门,笑脸相迎:“舅舅舅妈,都来了干嘛站在门外啊,虽然姥姥只让我跟晓语守灵,但你们才是至亲血缘,喧宾夺主这事,晚辈不敢。” 几人面如蜡色,跟林梦打哈哈:“刚刚就来晚一步,谁知道闹出这么大的笑话,这不在外面,让你教训这帮没用的东西。” 已经撕破脸,林梦懒得跟他们假惺惺的客气,双手抱在怀里让路,冷笑说道:“是挺没用的。” 高傲的态度让几个长辈颜面尽失,恨不得把她撕开吃了,但奈何自己的公司还得依靠林氏生活,不敢得罪这个未来继承人。 看着今天的林梦,文羽突然觉得那个在她面前温婉柔美的女孩实在太作。 而这么想着,也不禁想到,如果有一天两人成为敌人,那么自己在她面前就像没穿衣服的一样,而对她却一无所知。 自嘲的笑笑,这怎么可能呢,林梦就算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跟文羽叫嚣,文羽举起巴掌就能让林梦瑟瑟发抖,哭着鼻子说:“你快点哄我,我是姐姐。” 这句矛盾而可笑的话,每次都那么管用,总能让这个女强妹妹心软,把她抱在怀里哄。 看着顾家人假惺惺的行礼叩拜,两人完全没有了呆在客厅的欲望,爬到天台,享受早上柔美的阳光。 171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林梦躺在摇椅上,文羽过去戳戳她:“还记得管家叔叔说过,姥姥最喜欢在天台晒太阳,应该就是这张躺椅吧!” 惊叫一声跳起来,远远的躲开,文羽立刻躺上去,惬意的声音说道:“哎呀,早上的太阳真好。” 林梦慢慢靠近文羽身边,看了有些陈旧的躺椅,对文羽说道:“这个看样子真的是有些年头了,可能真的是姥姥用的。” 毫不在意这个问题,漫不经心问道:“那又怎么,难道姥姥会不准我用?” 跟文羽这样的女魔头她是没法比了,只能远远躲在一旁,看她翻江倒海。 旁边站一会感觉累了,慢慢靠过去,跟文羽挤在一张椅子上,虽然挤一些,但感觉好多了,也没那么害怕。 两人在犯困和手撕对手的纠结中度过两个小时,时间走到九点钟方向,文羽伸个懒腰,对林梦说道:“巳时已至,好时光来了。” 林梦没有理解她说的好时光,躺在椅子上半死不活说:“终于到了最后一天,下午就可以倒头酣睡了!” 看向院子里的一群人,聚在一堆不知道在商量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叹气回答:“恐怕不会让你如愿。” 假使还要再承受这样的生活,她真的会崩溃,爬在文羽身上问:“什么意思,还有什么非办不可的事情?” 把林梦拉过来,指指院子里说:“看看你两个舅舅,像是要让你好过的样子吗?” 大概是脑袋睡晕了,现在已经分不清形势,问道:“现在放弃继承可以吗?实在没心情应付这帮极品。” 耸耸肩,无所谓的样子:“如果你甘心这两天的付出,还有看那副得意洋洋的面孔,当然可以,不过本小姐向来直面困难,只要不死,绝不退让,打官司我都要打死他。” 当然不甘心,尤其是当早上见到一群同辈表亲的态度之后,更加不能便宜他们,再想到这一切都是舅舅舅妈的安排,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轻轻遮住阳光,直视太阳:“手撕板鸭咯。” 尾音拖得很长很长,好像唱戏一样。 好在声音不大,院子里的人肯定听不见。 见到这样的林梦,文羽也啼笑皆非。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大众女神在她面前形象全无,比屌丝还屌丝。 扔下一个嫌弃的表情离开,林梦赶紧起身跟上。 来到院子,正好林梦的父母也来了,看到一院子的人,不用想也知道是为什么来的,林梦母亲这个时候当然站在女儿一边。 虽然林家可以不在意这笔遗产,但是这次的事情,林梦的母亲也有太多可以生气的地方了。首先是两个哥哥的态度,完全没有把她当做是妹妹来看。 其次是他们竟然敢背着她干了那么多的勾当,而且还威胁到了自己的女儿,一个母亲,怎么可以看着自己的孩子被人欺负。 林梦的妈妈走过来,跟两个兄长礼貌性的打招呼,讽刺道:“母亲生前一直说顾家不团结,我看团结得很嘛。这些天的时间,两个哥哥可是合拍的很呢。” 在场都是聪明人,自然明白她话中之意,只是谁都不敢说什么,金钱的压力下,所有的真理都不值一提。 文羽故意走在林梦后面,反正她是有家长保驾的人,自己理所当让做个拿钱不干事的闲人,心安理得享受这个特级待遇。 两个家庭虽然已经是剑拔弩张,但都把表面功夫做的很足,兄长妹子叫的那叫一个亲切。 商量着弄完葬礼,知道自己在两个哥哥不敢放肆,也知道这件事女儿不希望自己插手,就当是给她一个锻炼的机会,李氏夫妇没有做任何停留,从墓地直接离开。 回到姥姥的房子,顾氏兄弟没有再客气:“小梦,文小姐,之前的事情考虑的怎么样?” 林梦这时候扮起淑女,以一种高傲的姿态回答:“舅舅,恕我直言,半点不让。” 这句话可把顾氏两家人气得不轻,小辈直接开骂:“你要不要脸,林家那么大产业,还不够你霍霍,要来抢姥姥的遗产。” 骂人的姑娘看起来只有八九岁,看样子是大人或者年长一些的教着来。 既然对方拿出这样的态度,自己也懒得客气,指着那小孩:“这话是谁教你的,姥姥的遗产为什么不给她要给我,你让她好好想想。” 两方家长还真怕这事抖出来,赶紧从中打和:“不要跟你表妹一般见识,林梦啊,就当帮帮舅舅,渡过难关之后价值多少,我都赔偿给你好不好!” 摇头拒绝,拿出一份材料放在对方面前:“舅舅,不是我看不起你,顾氏集团交到两位手里的时候是什么规模,现在成了什么样大家都看着的,这笔遗产叫到两位手上,无非是给顾氏递上一剂葡萄糖,没什么作用的。” 被人扯着痛处说,两人不甘认输,反驳道:“时运不济,这也不能怪我们,但你要相信,两个舅舅是有能力的。” 不知道两人哪来的自信,但还是依着他的话:“小侄女从不敢怀疑两个舅舅的能力,商界谁不知道两个舅舅是顶尖的人才,但这件事对不住,帮不了。” 看样子林梦是铁了心,从她这里抠不出东西来。 经过两天的查访,对两人之间的微妙关系知道一些,转而进攻林梦,似是讨好又似是威胁的说:“慕小姐,令尊大人一直强调‘做人做三分,诛心留一命’,你看是不是可以出手相助?” 对方把父亲搬出来,看样子是下了功夫,林梦回以微笑:“叔叔既然开口,晚辈岂敢拒绝。” 不给两家人高兴的机会,话锋一转:“只是这笔财产数额不小,放在谁手里也不能拱手相送。” 两家人听到有机会,连忙追问:“文小姐有何要求,尽管提出来,大家商量着解决。” 点点头,皱起眉头说:“这样吧,晚辈托大当一回债主,我能获赠的财产是多少,盘点之后叔叔以十分之九的价格买下,然后晚辈承诺文家可以分期两年对顾氏提供两亿贷款,两位叔叔以为如何?” 顾氏兄弟恨不得杀了林梦,这哪是解决的途径,分明是给傻子的陷阱。 对于这种连小孩都看得出是陷阱的东西,林梦不知道文羽哪来的勇气提出来。 林梦看着她,都不忍心大声说话,害怕一不小心就惊扰了姑娘的美梦。 看样子文羽比林梦难对付百倍不止,和她做生意什么时候被她卖了还得给她数钱,顾氏兄弟已经是强弩之末,只想给后辈留点家产,不敢再冒险走这条路。 林梦难缠,但一切都摆子台面上,文羽说话虽然好听,但和她打交道可谓暗流涌动,一不小心就会被淹没在地下河,尸骨无存。 顾氏兄弟看透这点,也就暂时不敢发言,毕竟人家条件已经开出来,是自己不敢接招。 屋子里沉寂一些时间,那个早上被文羽扔出门外的男生忍不住开口:“既然这件事不好办,不如就让我们晚辈解决,年轻人在一起,很多东西比较好谈。” 猜不透对方的想法,文羽心里很疑惑,这家伙哪来的自信,可以比他老爹还厉害?来搞定两个还在娘胎就学着经商处事的人! 僵持下去最不利的还是顾家,顾氏兄弟有自己的小算盘,同意了这个提议。 文羽和林梦年轻气盛,既然对方下战书就接招,何况就算输了,这点家产两人输得起。 互相给个眼神,同意了这个提议,就算是给顾家人一个机会,只要这个男生能够打败两人,那么就算是为了姥姥,也有必要进行扶持。 初步得到认可的男生看起来有些兴奋,就像是孩子拿到一颗棒棒糖,要跟全世界宣扬富有。 还有两个同辈,看起来比文林和林梦两人年纪稍长一些,也站出来说道:“既然这件事交给我们小辈协商,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参加。” 不论对方的算盘是什么,此一刻,两人都不会拒绝,毕竟这样的事情没什么坏处,赢了,证明自己有能力,输了,也能提点狂傲的性格。 而顾氏兄弟一边,当然希望他们多有几个人参加,毕竟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所以即便他们现在不说,回去之后也会严令过来。 林梦递给文羽一个眼神,把这件事全权交给她处理。林梦相信文羽,不论她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林梦相信文羽都一定是想清楚了的。 看对方似乎已经决定,文羽开口:“既然这样那就姥姥头七之后再见,到时候各自都拿出诚意和底线,免得大家浪费时间。” 男生对两个女孩露出一抹邪魅的笑容,让两人浑身的鸡皮疙瘩都绽放开来,很默契的凑在一堆商量事情,避开这个不讨人喜欢的男生。 各自商量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文羽实在不想再呆在这里,对顾家人说:“如果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那么就各自请回,下个星期六,都拿出自己的诚意来。” 172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对方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毕竟现在是他们处于下风,留出一个空挡,也好有时间去翻盘。 离开姥姥的宅子,两人像是出笼的小鸟,先是去了饮食城大吃特吃一场,才回到凤凰小区,躺在那个小家酣睡。 星期天晚上,班主任叫走两人,在办公室训斥道:“缺课三天,家里虽然已经解释清楚,但规矩就是规矩,每人一份两千字的检讨,星期三交给你们早退的那个老师。” 这绝对是一个坏消息,文羽举手叫嚷道:“我有意见!” 班主任早就知道这件事不会这么容易,允许文羽发言:“说,要是说不出好的理由,就加一千字。” 林梦担心文羽瞎搞,把事情弄得太复杂,赶紧把她拉回来,嘿嘿笑笑回答:“她脑子坏了,没意见。” 从办公室出来,文羽甩开林梦的手:“刚刚你不让我说,现在你得把我的一份也给写了。” 看着愤怒离去的文羽,林梦愣了半刻钟才反应过来,追过去问:“所以你刚刚压根没有想说的,只是套路我。” 咧开嘴笑笑,点头说:“答对了,但这不代表你可以不写。当然,你可以不写,但是我也不会自己写的。” 抓起文羽的手臂咬一口:“以后这样的事情咱两能坐下来商量吗?咱两可是姐妹,坦诚相待是交往的基础。” 拍着林梦的肩膀,教育孩子的语气:“你需要知道,这个社会上文字只是民族的,但肢体语言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共通的,所以无声时代的憨豆先生才能成为一代大咖,直到今天,他的身影仍然引导我们欢乐。” 听着这一通前后不搭的话,林梦愣愣问道:“所以你想说什么?” 转身对着李明琦,居高临下的表情说道:“我的意思是你应该学会观察人的行为语言,而不是简单地去听别人都说了什么。” 好吧,还是那句话,技不如人,无话可说! 把任务布置给林梦,拿起外套扛在肩上离开。 楼下遇到同班的另外的女生,对方好像等了她很长时间。 文羽过去把她搂在怀里:“这么可爱的姑娘,是在等我吗?” 女生点头,样子很可爱,有些羞涩:“小羽,你忙完了,我想请你帮个忙?” 不知道这个姑娘遇到了什么事,但肯定是不好办的,不然她不会向自己开口,至少认识这么长时间,凡是她能够自己解决的事情,绝不会开口求助。 好不容易有了增进感情的机会,没有任何犹豫点头答应:“当然,只要你开口,天上的星星我也摘下来。” 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是不是对所有的女孩都这么说?” 歪着头想半分钟:“好像是。” 两个人都笑得前翻后仰,没心没肺的年纪,坐着没心没肺的事情。哪怕稍有越轨,别人也只会说:“这个孩子胆子真大。” 这是‘小孩’的特权,可以不用负责的肆意妄为的特权。 接下来的时间,文羽和林梦依旧成天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 终于熬到周六,双方聚在姥姥的别墅,顾家人两三岁的都来了,唯独顾城没有出现,原因嘛,大家都心知肚明。 这次顾家的态度放的很低,年纪小的直接在两人身边撒娇,看来顾氏兄弟是下了苦功夫,感情牌都给打出来了。 也不知道是他们是真傻还是觉得两个小姑娘好骗,经过这段时间的事情,再来今天这出,很显然只能让两人更加厌恶。 没有跟对方客套,甚至没有谈判的姿态,林梦已经很生气了,没有丝毫回旋余地的告诉对方:“舅舅,免开尊口,我还是原来的态度,寸步不让。” 文羽的态度要温和的多,她恭恭敬敬的递上信函:“顾叔叔,我查到这段时间你们有私自动用姥姥遗产的行为,作为获赠人,要求你们停止所有行动,并归还所有东西,这是律师函,下次再见,就是法院传票了。” 两兄弟目瞪口呆,看样子还真的是嘀咕了这两个姑娘,也怪自己蠢,文家林家说不插手,还能真的不插手吗! 那两个老头,恐怕早就准备好算计他们了。 顾家兄弟赔笑,解释说:“这些都是顾家世代相传的东西,我们也不过是想把它继续传承下去,遗产我们保证不再插手,但这些古董,是不是可以归还顾家,当是成全我们的一份孝心,留下些物品,留下个想念。” 文羽早知道对方会是这个说辞,递上文件袋,有些生气的说:“顾叔叔,你不能看我小就欺负我,每一件古董的来历这里都有记录,并且我已经找人估价,两位拿走的价值超过七亿,如果真想要,我们可以卖。” 顾氏兄弟当然不愿意给钱,继续打哈哈说:“这些毕竟都是母亲的遗物,我们兄弟也只是想留个念想,所以你两是不是给通融通融!” 文羽真的是忍无可忍,她一再的退让,而对方完全是把她当做傻子一样戏弄。把一堆照片拍在他们面前:“尊敬你叫你一声叔叔,看在姥姥的面子上才好好说话,但两位似乎低估了我们。两位叔叔凭什么以为我会傻到真的等你们搬空了再来找你们谈条件。” 照片上是古董交易的场面,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怎么也会被偷拍,但是从照片看来文羽从一开始就不相信两人会老老实实的商量。 这也是当然的,对于一个还在娘胎里就受到商务教育的人,怎么可能安安心心的让人如此戏弄。 有照片为证,两人无话可说,呆坐在哪里也不说如何解决。 林梦翻看照片,见到这些照片,林梦实在很生气,愤怒指责:“这些古董可都是姥姥毕生的心血,你们怎么忍心就这样卖了?” 看两人不准备给出说法,文羽原先的保留荡然无存,收起照片告诉两人:“直至目前为止,两位叔叔对这批文物不具有处置权,而相关法律严禁文物出口,所以偷盗和走私两条罪是非吃不可,如果今天不能给出有说服力的说法,我将起诉二位。” 听到打官司,两人慌了,这时一场不可能赢的官司,他们可不想下辈子在牢里吃饭。 终于还是败下阵了,顾家兄弟强作镇定,恬起老脸问:“依文小姐之说,应该如何才好?” 对方能知道轻重最好,也不想为难顾家人,文羽回答两人:“仓库中的文物一件都不能少,五一期间我会去盘点,两位叔叔都是聪明人,怎么做应该不用我说。” 两人为难了,卖出去的文物要买回来需要花更高的价值,而两人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缺钱。 要在这个时候分出一笔钱来回收那庞大的物产,这基本是不可能的。这样做的结果,毫无疑问会让顾家破产。 可是不这么做貌似也不行,文羽和林梦似乎完全没有要跟他们商量的样子,不这么做,等待他们的肯定就是法院传票。 知道这件事不容易,文羽更不会对顾家赶尽杀绝,拿出支票递给两人:“这两千万算是借给顾家的,三年无息,如果叔叔同意,请签个字。” 两兄弟本也没有选择,何况这是无息贷款,哪有不要的道理。 看到照片,林梦想要撕了这张支票,可对方始终还是她舅舅,怎么说都不能断了他们生路。 知道两个舅舅还惦记遗产,不能给他们开口的机会,转移话题:“舅舅要是没有别的事还是赶紧去忙,文物要是出境了,可就不那么容易找回来了。” 两人明白林梦的意思,也知道现在开口只能是自取其辱,各自都带着家小走了。 顾氏兄弟走后,管家拿来遗嘱及财产证明:“两位小姐,太太已经将财产分割,除古董和现金之外,均为两位共同所有。” 文羽仰靠在沙发上,假装财迷叹气:“哎呀,古董没我的份,早知道就不费力气找回来了。” 林梦举起一沓文件砸在她脑袋上,哭泣的声音说:“是古董没我的份,姥姥将所有古董都转在你的名下了。” 文羽吃惊的不行,连忙坐起身,拿起遗嘱和相关证明看了,原来姥姥将全部古董赠予文羽,而现金则划在林梦名下。 抱起姥姥的遗照大大亲一口:“姥姥真疼我,知道我喜欢,就给了我最好的。” 林梦装作很不高兴,过去姥姥面前深深一鞠躬,跟文羽勾肩搭背,好像很失落的样子:“感觉你才是亲孙女,我是沾了光的幸运女孩。” 把林梦扳正,面对姥姥遗照:“你才是亲孙女,我是沾光来的,你看姥姥将所有的现金都给了你,因为她知道你逛街需要。” 管家过来姥姥灵前,恭恭敬敬三叩首:“太太,一切已经完成,你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 这一幕,让两人多少有些心酸,这样的情义和思恋,总感觉已经超出雇佣关系。 然而今天,一切都不在重要,人死如灯灭,不论两人生前是否有别的牵扯,都不再重要,都应该受到尊重。 173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跪拜之后,管家取下照片,对两个女孩说:“这张照片你两留下也不好处理,就让我带走吧。” 这当然是最好的,否则这张照片还真不好处理。 两人将管家送到车库,看他驾驶那辆不知道那个年代的车子远去才又回到别墅。 管家离开,房子里就只剩下两人,收到大礼的两个女孩彻底疯狂了,扭打在沙发上,开心的像第一次吃到糖果。 玩耍大概半个小时才安静下来,开始查看属于两人的遗产,之前只知道遗产不少,可究竟有多少,还真的不知道。 林梦从文件中找到一封信,是管家留给两人的,信中写道: 很抱歉,很多事情本应当面相告,奈何自太太离去,多有人死如灯灭之感叹,故而未能当面细说。 依照太太生前嘱咐,所有遗产均已交由两位小姐,有慕李两家之能,顾氏总不至于灰飞烟灭,先生太太在天之灵应当无憾。 知二位小姐最为为难之处乃是太太生活遗物,我已全部处理更换,便是大型家具也只留下了客厅和厨房两处,我想着或许你们会经常去看看,有个坐的地方,有个烧水的地方。 另太太生前曾有决断,她若西去,顾家破落只是朝夕之事,望林家能将其收在囊肿,顾氏也算后继有人。 别无它事,望请珍重。 好吧,不得不感叹老太太用心良苦,有文家林家两家的关系,顾氏算是能活下来了,至于能活成什么样,那就是顾氏兄弟的事情。 而管家尧天,确实是一个暖心的男人,知道两个女孩的难处,就一并都解决了,这些东西要是真的留给两个人,还真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那之后,时间一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她们就走到了初中的校园。 新生入学,对文羽来说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因为她在学校已经有太多的人认识,只有这些新来的不认识她,还有发展的空间。 经过某个很淑女的姑娘身边,轻轻把她搂在怀里。 那姑娘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大叫,梨花带雨的模样,让文羽哈哈大笑。 认清楚来的人是文羽,扔过来一个似是而非的眼神,远远逃开,但远了又忍不住调过头来看,这个男生很迷人,毋庸置疑。 是的,是男生,文羽一身干净简洁的男装,身上有着一股叫人着迷的邪气。 在惊叫声和指责声中,文羽过去招生办。 李林梦早早的就来了,看到文羽来,林梦怒气冲冲的指责:“你就不能快一点吗?这都迟到十五分钟了。你知不知道,十五分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等你十五分钟,你浪费十五分钟,还有那么多人,几百年的时间就过去了。” 文羽白她一眼:“你是老妖婆吗,几百年都不会死的。” 指着墙上的挂钟,很认真的告诉林梦:“现在才八点四十五分,报名时间是九点钟,你告诉我迟到的十五分钟怎么来的?还有,刚刚我在校门口看见你就比我快了那么两分钟。而且还是故意要比我早一步道学校,所以跑来的。” 谎话并拆穿,林梦并没有任何尴尬,理直气壮的对文羽说道:“作为学生会主席,你应该比正常开工时间提前半小时过来,这是上届主席留下来的优良传统。 虽然我们是没有想过要你跟她一样优秀,但你好歹有点自觉啊。” 文羽瞪林梦一眼,吊儿郎当的坐到椅子上,随便拿一瓶睡打开喝一口说道:“现在我才是这里的老大,我的地盘我做主。” 每当慕晓语拿出这副模样,林梦就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因为不管她说什么,都会被文羽狠狠的反驳,毕竟这么霸气的态度,她的小身板挡不住的。 招生办已经聚集了很多人,但是一个老师都还没有来。 三个人也是吊儿郎当的,完全不理会这些人焦急的心情。 跟两个人再争吵中商定一些事情。 八点五十五分,还是没有老师来,文羽疑惑的问道:“怎么回事,今天是不准备报名了吗?” 林梦恍然大悟,对她说道:“老师早都来了的,在里面开会。” 从椅子上起身,过去敲开里间的门,对正在开会的几个老师说道:“九点钟了,要开始吗?” 话题还没有完成,招生办负责老师,也就是文羽的班主任对她说道:“我们这边还有点事情,你让学生会的人先顶一下。” 很不乐意,趴在门框上撇撇嘴说道:“跟你干事,从来就没有好处。” 关上门出来,把一堆牌子学生会的几个人,吩咐他们:“过去摆好,让后让学生会干部过来负责招生。另外,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让他们开学后自己去问班主任。” 两人接过牌子,看着上面的班级,很不乐意的问:“为什么让学生会的人来做,老师们呢?” 把一班的牌子放在面前,回答:“老师说他们有事情要商量,但依我看是想继续喝茶,特高,见怪不怪了。” 刚刚坐下,就有好几个人过来,文羽把表格放在他们面前:“是这个班的,填完之后需要住校的到宿管那里办理手续,不住校的让家长跟班主任去说。” 第一个男生填完表格,问文羽:“学长,男生宿舍在哪?” “在女生宿舍旁边。” 这样的回答,男生根本反应不过来。男生愣了一下,咽口水:“那女生宿舍在哪?” 很惊讶的样子看着男生,骂道:“你个变态,找女生宿舍干嘛,是不是想要意图不轨。” 男生一下子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愣了三十秒:“我就是想知道男生宿舍怎么走而已。” 文羽理直气壮的说:“告诉你了,在女生宿舍旁边。” 文羽理所当然的样子,让男生差点暴走,只是自己是新来的,不敢造次。 看到这边的情况,林梦把牌子放好过来对男生说道:“综合大楼上去,第一个路口左转,食堂和宿舍都在那边。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一路上应该还有别的同学,再问他们。” 女神的告知,让他受宠若惊,说个谢谢之后还想说什么,文羽很不高兴,催促他:“如果你没事了,请让路。” 男生怨愤的眼神看着文羽,向旁边移动一个位置问李明琦:“谢谢,学姐你几点下班,可以请你吃饭吗?” 林梦露出迷人的微笑,柔美的声音回答:“你要是没事了,可以把位置让给别的同学吗!今天时间挺紧张的。” 很知趣的走了,文羽对林梦说道:“不够度量,人家好心请你吃饭,一番心意,怎能拒绝。” 文羽今天似乎特别的喜欢调试,林梦完全不理会文羽,在她旁边的桌子坐下,拿出表格对新生说道:“大家填自己的信息,特殊情况在后面注明。” 刚刚被她调戏的女生过来,羞红的脸蛋:“你是老师啊!” 文羽使劲摇头否认,把那个高一一班的牌子翻过来:“我不是老师,哪有这么小的老师,我要是老师,你肯定遭殃。” 女孩‘哦’一声,小脸更加羞红,文羽瞄一眼表格:“戚依璇,报名之后有什么安排吗?周边我很熟的,需要什么可以陪你去买,如果你不想住校,我的床是双人床。” 不知道是不是表现的太过轻浮,女生脸上没有了笑容:“你对每个女生都这么说吗?” “不是,至今只对两个人说过,上一个毕业了,把我给甩了。” “你猜我信不信!” “当你这么说的时候,就已经说明你压根不信了,但当你这么说的时候,也恰好说明你想听我解释。” 文羽的回答永远这么出人意表,女生张张嘴,很难为情的点头。 显然,全部被说中了。 不忍心看到一个姑娘跌入深渊,林梦对她说道:“友情提示,离这个禽兽远一点,不然你会后悔的。” 那女孩不明所以的看着林梦,想要问什么又不敢问。 看她欲言又止的样子,文羽说道:“你不必理会她,这姑娘跟我上辈子有仇,专门给我捣乱来的。” 看到两人的样子,女孩有些不高兴了:“她是你女朋友?” 文羽很吃惊的样子,立刻离林梦远一点:“当然不是,我喜欢温婉的姑娘,是那种小家碧玉,喜欢音乐,喜欢一个人选一首曲子,只给知音听的姑娘。像她这种,绝对不会喜欢的。” 惊讶的看着慕晓语,不可思议的声音问道:“我们是不是之前就认识,你怎么对我怎么这么了解?” 做个理所当然的动作,露出十二分笑容:“因为我们的见面是上天安排的。” 女孩被撩的心跳加速,温柔的声音说道:“何以见得,或许只是巧合呢!” 这显然是一句给慕晓语机会的话,当然不能放弃,对她说道:“确实是巧合,刚刚我只是说了我梦中情人的样子,但你刚好是这个样子,所以我们算不算是天生一对。” 咬住嘴唇笑笑,把笔递给文羽:“我爸爸还在外面等我呢。” 看着女生小跑出去,文羽起身。 174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林梦把她拉了回来坐下,严厉的训斥:“你想都别想,老师没来之前,你给我老实呆着。” 看样子是不能离开了,只能坐下来等时间一点点走过。 不知道等了多长时间,终于看到几个老师从那间小屋子出来,文羽看看时间,对几个老师不满的抱怨说道:“你们是算好的吧,这都只有五分钟就下班了。” 几个老师没有理她,自顾向外面走去。 文羽叫住他们:“你们也太过分了,这一早上在里面喝茶,完事了都不带看一下的。” 班主任过来,拿起表格看了一下说道:“你们学生会办事一向不会出问题,再说了,你们都是学校的精英,将来是要做大事的,正好借此机会熟悉一下工作流程。” 一众人立刻都不同意了,指责的语气说道:“老师,你们真的就在里面喝了一早上的茶,让我们在这干这个无聊的工作!” 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势,对三个人说道:“你们配合的很好啊,是非常好的团队,不信你们看,连说话都这么同步。” 事已至此,还能怎么样,继续工作呗:“算你狠,下午你们自己来,我们学生会不再负责。” 文羽结束了工作从招生办出来,那个姑娘还等在外面。 文羽上去轻轻勾住她的肩膀,笑眯眯的说:“在等我吗?” 没有等对方回话,文羽就遭到了林梦的一记手刀,被林梦拖着离开。 文羽不满的抱怨:“你干嘛,放跑了媳妇,你赔给我啊。” 林梦生气的说:“丫头,你是不是真的很欠揍,知不知道上次你伤了人家姑娘的心,我花了多大的功夫才给你擦干净屁股。” 文羽立刻认怂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文羽负责惹事,林梦负责擦屁股。如果惹林梦生气了不管她的话,会有很多麻烦的。 所以在一些事情上,一些关于两个人生活的事情上,文羽总是格外的听话。 想起这些事情,林梦又开始生气了,给文羽后脑勺一记手刀,咒骂道:“你个混蛋,每次都让我给你擦屁股,还从来都不知道感恩。” 文羽一副万分冤枉的样子,叫苦连天:“你可真没良心,你自己摸着良心说,有多少次,我对你言听计从,有多少次,我在绝境之中保护了你。就拿姥姥那次的事情来说,要不是本小姐,你会这么顺利吗。” 林梦无言以对,文羽说的是事实,她们各自的有自己所擅长的领域,正因为她们都有自己所擅长的领域,所以两人才能想出的那么的融洽。 因为文羽和林梦,是阴阳鱼的阴和阳,彼此所守住的地方正是对方所守不住的地方,这才是文羽和林梦,这样的关系一旦破裂,她们的感情也就很难一如既往的发展。 文羽咯咯的笑两声,说:“说起来前两天看一本,里面的人跟你一个名字呢。” 林梦不以为意:“是吗,什么?” 文羽在书架上抽一本书出来,给林梦读到: 时间转眼到了元宵节,今天是尤许跟林欢约定的日子,也是灵碟回来的日子,尤许算好时间,他跟林欢之间的谈话必须在下午四点之前结束才赶得及去接灵碟。 以前她们常去的餐厅,虽然跟她现在的身份不相符,不过选择这里也是无奈之举。林欢很清楚,她跟尤许之间已经有不小的隔阂,尤许能不能帮她,就看他是不是顾念旧情,选在这里,就是为了勾起尤许曾经美好的回忆,希望他看在曾经那么相爱的份上出手相助。 十一点多的时间,尤许到了,看着这个熟悉的地方有些无奈,自叹气道:“终于,挽歌从头唱。” 那个最显眼的位置,林欢身着一身浅蓝色连衣裙,一如她高中的时候清纯可爱。 尤许在她对面坐下来:“南中玉女又回来了,不过物是人非,我们已不再是当初的双子星。” 林欢多少还是有些感触,两人曾经那么好的关系,走到今天实在可惜。可惜什么呢?可惜她们再也不是当年的双子星,他再也不会跟她对稿到凌晨两点,一起跑进这家餐厅来对坐到天亮。 轻微一笑,笑容很迷人,就像二月的映山红,在正午的丽日下绽放。 递给尤许菜单:“先点菜,吃点什么?” 尤许点了几个之前常吃的小菜,与她搭话道:“还是聊正事吧,下午我还有别的事。” 多少有些不高兴,原以为她主动相约,尤许怎么都应该给她一天的时间。不过也很无奈,人不是当年,暗自呼口气,还是开口:“很高兴你能来,我主要是两件事要请你帮忙,第一就是上次说的想请你再次出手,推我一把;第二是关于剧本的事情,想请你帮我修改剧本;如果有你帮手,齐少应该会追加之前的投资。” 算盘打的很好,不过注定是要失望了。尤许摇头:“很抱歉,剧本的事情我不能帮你,我已经有三年多没动笔,不知道该怎么写了。至于投资,我已经递交辞职信,你应该清楚,这个时候我不会跟齐少开口的。” 不太理解,要说尤许从齐家辞职,林欢怎么都不相信,因为齐家给他的,世界上绝不会再有第二个公司会给这么好的条件。 “你跟齐少发生矛盾了吗?” “不是,是我的问题,我喜欢上一个女孩。想要跟她结婚,所以要从齐家离职。” 听尤许这么说,林欢猜测这个姑娘是另外的某个大集团的千金,这样更好。只要尤许愿意帮她问题就简单了,跟尤许商量道:“那么你有没有兴趣投资呢?至于剧本,可以按照你的意见来修改。” 听见这话,尤许觉得心酸,在帮与不帮之间纠结着。帮她吗?总觉得跟前女友牵扯不清。不帮,于心不忍。默了一些时间,还是摇头:“从齐家离职,我的经济已经捉襟见肘。暂时也不想工作,所以真的没法帮你。” 被拒绝是意料之中的,不过他的理由真的有够逊。林欢不甘心,再次开口:“尤许,我真的是没办法才来请你帮忙的。至于条件,我们可以谈。” 她说的很明显了,只要尤许提出来,她能够接受很多条件。不过,她还是太不了解尤许,高傲如他,又怎么会做那种肮脏的事情。 苦笑一下,告诉林欢说:“我说的是真的;我女朋友只是简单的护士,她要的生活很简单,就是我陪在身边而已。我从齐氏离职,就是想静下心来好好学习,毕业之后找一个不那么差的工作过生活就好。” 林欢不敢相信这样的话从尤许嘴里出来,那个敢上天诛神下海斗龙的尤许,为了一个女孩子要归于平淡吗?不,这不是真的,惨淡一笑:“你不要开玩笑了,这几天我看了关于你的很多东西,就算从齐家离职,很快就有好工作主动送上门来。或者说,就算你不想给别人干活,一个叶灵就够你财源滚滚的了。” 尤许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笑笑。 林欢还是不甘心,继续道:“你真的不能为我出一次手吗?” 想了想,终究还是朋友,没必要把话都说死了,挽言之:“你还记得你是谁吗?” 这个问题,让林欢彻底蒙了,搞不懂尤许在想什么。但还是认真回答道:“林欢?演员?” 尤许笑笑,似是而非;又问她:“你为什么觉得我一定可以帮你,或者说你为什么会认为我一定会帮你?” 林欢沉默了,这个问题实在太难回答,因为曾经她伤害了他,说曾经的情义显然已经不合时宜,而现在,她又是什么身份,把他放在哪里。 在她思考该怎么回答的时候,尤许又开口问:“我可以帮你,不过你必须跟你男朋友分手,做我的情人,直到有一天你不再需要我的帮助。” 尤许会跟她提出这个条件确实超出意料之外,如果他想要复合她能理解,可是做情妇这种话,等于直接将两人的关系撕破了。 可是现在她有选择吗?没有,如果不能从眼前的困境爬出来,她也将结束现在的感情,事业就此堕落。永远只能做一个努力活下去的人。她不甘心。 眼角含泪,还是同意了:“好,我同意,但我要签对赌协议,如果你不能让我走红,就必须赔给我一笔钱。” 尤许摇头惨笑:“林欢呐林欢,你也太小看我了。我尤许虽不是什么清高雅士,却也是行得正坐得直。这种肮脏的事情,就算你愿意,我也是不会愿意的。” 尤许的这句话,算是彻底吧两人的关系推向了绝境的深渊,再也没有可回头的余地。 林欢已经失去了人设,在失去一些也没什么什么关系了,再次降低态度:“究竟要怎么样你才肯帮我?” “上次就已经告诉你了,要么分手,要么公布。虽然都很冒险,但是也是一丝机会,你想要的太多,人生的路太长,你必须丢掉一些东西才走得完。” 175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种话林欢听得多了,觉得烦,压抑的低吼:“不要说得这么轻松,我没有你的身世背景,没有律师老爸,教授老妈,高官爷爷。我只能靠自己,我没有选择的。” 这些尤许当然知道,他所厌恶的是她的心机,她不该把友谊当做买卖。 见到她哭,有些心酸,叹口气说道:“那你知不知道,在我看来至今为止你就错了一件事,就是不该转学。如果你还在南中,你就还是公主。不论你是从文还是演艺,当年的朋友定然会尽己所能。而最为离谱的,是你不该为了事业恋爱,如果你还是玉女,很多事情就不会如此复杂。当年的朋友也不会舍弃你独飞。” 尤许还是说出来了,林欢的所有问题,归结起来就是她把这些人当做了备胎,却没想到这些备胎会自己跑到别的车轴上。如今,昔日的好友已经各自都有自己选择,齐司威开始插手齐氏的生意,尤许大起大落自有他的惬意,别的人,就算事业还没开始,但学业也有声有色。只有她,难以静心搞学业,事业又遇到大麻烦。 两眼的泪水终于还是流了出来,顺着脸颊滑落,泣声问:“所以,你真的不愿意帮我吗?” 尤许摇头:“不是不愿意,而是不能。你现在的问题是在太大了,需要把我整个人填进去,这样的代价,是你我都不愿意负担的。” “可以说的再明白一点吗?”林欢其实大概已经知道了,但她不甘心,不愿意就这样放弃。 尤许也不想思考太多,她想听就告诉她:“你被扒出来的黑料九成是真的,这些黑料要想埋掉,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出你比这些黑料更大的闪光点。我能想到的,也只有你南中公主的身份。可是这还不够,要想让大家忘记你有男朋友,只能是当初的双子星出现在银幕上。” 林欢早就想过,如果尤许帮忙,就算所有的路都走穷了。那么只要当初的双子星再现,就算她人设崩塌,但在尤许这个天才的光环之下,很快观众就能够再次接受她。 现在是最好的时机,跟尤许说道:“你不愿意吗?回到当初一起舞文弄墨的时候。” 尤许摇头,自嘲一笑道:“刚刚已经跟你说了,我对这份感情很在意。连齐司威这个好兄弟我都可以抛弃,所以我不会这么做的。现在,对我来说她是唯一值得在意的人。” “我可以见见她吗?我跟她谈,保证不会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 “如果我提出来,她一定会理解,但我不愿意这么做,因为我了解她。很大度,但那是装的;我更加愿意相信爱情里的两个人是很小气的,爱情里,没有所谓的大度,没有所谓的无私。什么爱情是付出而非索取,那都是骗人的。 谁都不愿意爱情被分割,哪怕是假的也不行。谁都不愿意自己的天使飞到别人的床边,哪怕只是做梦也不行。” 林欢泪如雨下。哭诉自己的不幸,也哭诉尤许的坚持,这么多年了,他还是一样。对所有事都把握的那么好。不禁有点后悔当初跟他分手了,把这么一个好男人送给别人。 但她也很清楚,尤许既然已经有了新欢,她就彻底没有机会了。 进去卫生间整理一下,补了个装出来,跟尤许说道:“如果你突然想要帮我了,随时联系我,相关的东西我都留给你。” 尤许没有说话,她留下了那些东西。走到门口的地方看了一眼;折身离开,身影是那么的落幕,让人看了好不忍心。 刚刚出门,就被两个人拦住去路:“南中公主?借一步说话。” 虽然不认识这两人,但是现在的她,有人赏识就觉得幸运,跟着上了车,对方介绍到:“齐司雅,林梦。”开车人转过身:“明熙。” 另外的两人完全没有印象。看着齐司雅问:“你是齐司威的妹妹?” “看起来你并没有完全忘记当年的情谊,不过这不重要,我来是跟你谈生意的。” 她是齐司威的妹妹,自己现在的处境如果能得到她帮忙,应该也有点用,问她:“什么生意?” 齐司雅拿过一堆东西:“这是你准备很久的新剧,林梦看过了,她说很垃圾,完全配不上公主的称号。” 林欢不语,这种话虽然是第一次听到,不过却不是第一次看到,当初的南中同届生有很多给她留言的,‘离开之后变得堕落了,宫殿里面的公主沦落到KTV’之类的话已经让她删都删不过来。 没有太纠结这个问题,问齐司雅:“你找我来不是为了羞辱我的吧?” 齐司雅冷笑:“完全没兴趣。我要跟你合作的是,你帮我让灵碟跟尤许分手,我给你拉投资和修改剧本。” 听见这话,林欢反而笑了,嘲笑齐司雅:“这就是他一定要辞职的原因吧,不愿意让自己的女朋友觉得爱被分割了。” 齐司雅很不爽,如果不是为了男人,她才不愿意跟这个女人狼狈为奸;回之以一个恶狠狠的眼神:“你只要说干还是不干。” 林欢看着楼上,尤许还没有下来。 齐司雅提出来的条件让她很为难,合作吗,她真的不想跟尤许为敌,或者说真的没胆子跟尤许为敌,不合作,她已经走投无路。 想了五六分钟,惨淡一笑:“我似乎没有选择。但我想知道你凭什么这么有自信。” “就凭她两,林梦,你的本家。跟你一样是南中公主,不一样的是她没有你那么悲惨的经历。明熙,冉离儿最得力的伙伴,也是叶灵的好姐妹。同时是我的老师,尤许帮忙选的。” 听见她这么介绍两个人,林欢不得不对这两人刮目相看。不过两人对齐司雅这么介绍她们都不怎么喜欢就是了。 最让林欢在意的还是明熙,冉离儿她是最熟悉不过的了。有老师评价她们那一届是南中自立校以来最为强大的。而冉离儿是公认的女王,如果说她跟尤许是南中的双子星,冉离儿则是站在这对双子星之上的帝星;不过她们不怎么见面,甚至有点相互妒忌的意思。 明熙能得到这么多人的关照,自然是有她的能力。看来这一次的合作,是她的机会。答应齐司雅:“可以,不过我要你提供对方的资料。” 这是自然的,齐司雅递给她U盘:“所有的都在里面;如果有什么另外的需要随时给我打电话,但是,在她们分手之前我不会给你投资。” 林欢同意了,接过U盘:“好,一言为定。” 对她做个请的手势:“期待你的好消息。” 她下车后,齐司雅看着楼上:“你两想不想知道那个渣男在楼上干嘛?” 明熙首先拒绝:“我不去啊,学长要是知道我跟你干这种事,估计非得把我列入黑名单。万一一气之下把这事跟叶灵跟离儿说了,我的人生就算完了。” 林梦也摇头:“我也不去,学长对我的印象应该是玉女公主,不想毁了。” 齐司雅恶狠狠的看着两人,指责林梦:“你又不喜欢他,也不用担心他影响你的前途,怕什么。跟我上去。” 林梦被她拖下车,两个人进到餐厅,尤许一个人坐在那里,似乎并没有难过。 过去他对面坐下,齐司雅叫道:“服务员,点菜。” 停下筷子看她:“如果你要跟我一起吃,菜还够,如果你要自己吃,还有很多空的桌子。” “学长好。”林梦担心两人吵起来,只能插过来跟尤许打招呼。 尤许回了一句,继续吃饭。 齐司雅也不想跟他作对,对服务员说:“拿两副碗筷。再照这样的做一份打包。” “如果是明熙,叫她上来吃。”尤许的声音很肯定,他已经猜到明熙一定跟齐司雅一起来的,要带走的饭菜是给明熙的。 虽然对他的态度很不爽,但还是给明熙打电话:“他叫你上来。” 两分钟之后,明熙出现在尤许面前,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学长好。那个……。” “这么晚了还没吃饭,应该已经很饿了,坐下一起吃吧。” 明熙乖乖的坐了下来,眼睛不停的往尤许方向看。不知道第几次偷瞄,终于引起尤许的不适:“我脸上有东西吗?” 摇头:“没有,学长,你没生气吧?” “你是她的老师,或者说你是她请的老师。所以你们在干什么我并不关心;同样的,你跟我算是朋友,所以既然遇到了一起吃饭也是应该的。”尤许把关系划清楚了,明熙懂了。轻声说了句:“谢谢。” “你是在关心我吗?”齐司雅问。尤许看她一眼:“我在还给齐家一个人情,我觉得你们能成为朋友;而她对你会有很多帮助。” 还人情,这就是原因?齐司雅很不满意这个答案,但又无可奈何,使劲扒一口饭:“算你狠。” 吵吵闹闹的吃完一顿饭,在地下停车场见到尤许开车离开,林梦跟齐司雅玩笑说:“难怪他要离开齐家,就这样的待遇要我也不干。” 176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齐司雅龇牙咧嘴盯着她:“你要是敢说出让我不高兴的话来,我就咬死你信不信。” 林梦跟她勾肩搭背,一脸认真的说:“我是说真的,学长跟你哥哥同被誉为商业奇才;怎么可能看上你这样的高衙内。你知道吗,臭书生所谓的美,第一眼看到的是皮囊,可是要真的相处,还是需要一些书卷气的。” 齐司雅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就地坐下来撒泼打滚。大哭大叫;立刻引来不少的目光,就连保安都招来了。 林梦拉她也不起来,实在没办法了,只得伏在她耳边说:“难道你觉得让他知道你这么做会有好感吗?” 被人抓住痛处,她人怂了,惊叫几声,从地上爬起来对围观的人大骂:“看什么看,没见过女孩子失恋啊,你们家里都不用忙的吗。” 对着路人大吼大骂一通之后,上去车上对明熙吼道:“快走啊,一定要我上头条你们才甘心是不是。” 明熙启动车子:“我觉得你明天肯定是头条,刚刚那么多人拍照,加上你的身份,想不火都难。” 继续大吼大叫。另外的两个人拿她没辙,干脆塞住耳朵随她去。 吼的脖子都哑了,才跟林梦撒娇问:“你觉得他今天会不会跟她的小女朋友在一起,听说那个女人今天就会回来。” 林梦嫌弃的看着她:“你是有自虐倾向吧,这种事还用问。” “我问你,就是要你安慰我的。”她可可怜兮兮的样子终于引起林梦的同情,把她抱在怀里:“你不是说过吗,你喜欢的棒棒糖即便被人舔过你也还是要的。” 明熙一阵恶心:“你两能不能不要用这么恶心的比喻。” 两人一齐看向她:“是不是舔过你男朋友的棒棒糖。” “打住,虽然我是谈过好几次男朋友,但没有发展到哪步,接吻已经是底线。” 不相信三个字已经写在脸上,齐司雅推推林梦:“你去检查检查,这个姐姐一点不老实。就知道骗我们小孩子。” 林梦的手不老实的伸过去,明熙叫停:“我开车呢,你两是不是嫌活的太久了。还有啊,我觉得你两有同性倾向,要吗在一起,要吗看医生。” 齐司雅干脆闭上眼睛,叫林梦:“吻我。” 林梦凑过去,在她的嘴唇上轻轻吻一下。两人立即各自朝一边干呕,恶心过来才回答明熙:“证实了,没有。” 明熙被惊的心跳加速,好一会才说:“要说齐司雅做什么我不觉得奇怪,可是林梦,我一直以为玉女公主应该是很矜持的那种,之前我一直以为你比林黛玉还林黛玉。” “玉女公主是给别人看的,说不定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还在被窝里养一只小老鼠呢?”齐司雅坏坏的看着林梦,似乎是在说她什么都知道。 林梦白她一眼,解释说:“话不能这么说,书读得多的人,很多东西就比一般人更看得开。在别人面前矜持一点,是因为我知道人言可畏。” 齐司雅咽口水,好奇的看着她:“这么说被窝里真的有小老鼠跟棒棒糖咯?” “去去去。我必须再次声明澄清,我有自己的底线,所以没有你说的那些东西。”她的脸红扑扑的,很好看。 明熙止住她两:“你们能换个话题吗。” 一开口,立即就把矛盾引过来,齐司雅邪魅的笑着凑过去:“明熙姐姐,你是成年人,给我们说说成年人的事情呗。” “对对对,你的电脑一直锁着,里面是不是存了爱情电影啊?” 这两个没节操的时候是真的没节操,明熙投降:“打住,我投降。” “不好玩。”齐司雅没有成功调戏明熙,坐回后座上继续犯相思病。另外的两人看在眼里,想要安慰她却不知如何开口。 五点半的车到了,尤许等在出口的地方。 灵碟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还以为你肯定很忙呢。” “就算天大的事也不能冷落了公主殿下。”捏捏她的肚子:“我不在身边是不是不知道好好吃饭,都瘦了。” 听见瘦了,灵碟开心的笑了:“对啊,我在减肥,是不是身材更好了。” 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已经很完美了,不要再减了。” “我不减掉一些怎么能让你带我吃好吃的呢。”她调皮的像个孩子,而他很乐意做这个家长,包容她所有的任性,胡闹。 回到家,看到桌子上已经摆出菜,灵碟高兴地献上香吻:“感觉比小公主还要幸福。” 晚饭过后,两人坐在客厅闲聊。 尤许拿出银行卡递给灵碟:“这个你先收着。” 灵碟很疑惑,没有去接。问他:“什么意思?” “这不是你的钱都买车了吗;车子一直是我在开,所以总得给点租赁费。” 这是尤许的性格,不过灵碟不想要这笔钱,因为在她看来,车子不是给尤许开的,是给她老公开的,拒绝道:“现在你还是我男朋友,等你不要我了的时候再跟我说这个。” 尤许放在她手里:“那你愿不愿意把我当你老公呢。” 灵碟点头,他早已是她的唯一。 伸手把她揽在怀里:“那就是了,既然是你老公,那么家庭开支我也应该出一部分;更或者大男子主义一点说’我应该给你钱花。” 很合理,但就是感觉哪儿不对劲,灵碟心里慌乱起来,问尤许:“你可以跟我说实话吗?这个真的是当做家庭开支的一部分吗?” 这时候,只要尤许说是,她一定不会怀疑。因为她相信尤许绝不会在这种事上骗她。 尤许惨淡一笑:“我不想骗你,我辞职了,暂时也不想去工作,这是我所有的积蓄。如果在毕业之前我不再工作,那么放在你这里是最好的选择;我没有理财观念,也不懂节约,所以如果自己拿着肯定是不够用的。” 灵碟把钱还给他:“没关系,你是尤许嘛,你那么优秀。花光了再去挣,实在不想工作我养着你也可以,反正不会让你饿死就是了。” “你就不怕给我惯出坏毛病吗?”沉重的气氛让人很尴尬,尤许巧妙的解开。 灵碟幸福的笑着:“有时候我倒是真的想你能有一些正常人的坏毛病,不过你这个人聪明又自觉,你的坏毛病在别人眼中都是优点。” 那之后的日子,尤许渐渐的离开了工作,接送灵碟上班下班,为她洗衣做饭。埋首书籍,全副心思都放在灵碟和书本上。 灵碟问他在他的生命中什么是不可缺少的,他直言道:“你是最不可缺少的,其次是书籍,再是父母。” 听到这话的时候,灵碟的心里五味杂陈,该高兴吗,这个男人把她当做不可缺少的东西。可高兴不起来,因为她已经陷入一种无法挽回的自卑之中,总觉得是自己把一头狮子拴在了家里。 幸福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即将引来开学的九月。 八月末,已经有秋日的气息。在这个收获的季节,尤许也收到了几个好消息,齐司雅凭借自己的努力如愿以偿,有他一份功劳,老头子亲自开口请他吃饭。本想带灵碟同行,但灵碟不愿去,尤许也跟着拒绝了。齐家的这场庆功宴,最大的功臣拒不出席。 灵碟接到厉雅的电话,知道她也考上了。送上祝福,并且说了会去车站接她。 新生开学的日子,尤许带着厉雅来到学校。也不知道是运气不好还是运气好,好巧不巧的遇上齐司威兄妹。 齐司威是个很好的兄弟,跟尤许说道:“上课了,还是回来住吧,你每天开车跑那么远,你女朋友也会心疼的吧。” 尤许没有回答,齐司雅很不知趣的说:“要是因为我,我可以住另外的房子。” 尤许笑笑:“不了,我决定跟元让一起窝在宿舍,大三了。我上大学时候的计划还一半都没有搞定。” 齐司威觉得很不舍,没有尤许的帮助,他总觉得很多事力不从心。再次邀请:“考虑一下回来工作,说真的,没有你帮手我感觉一个头两个大。” 跟他们兄妹聊了一会,带厉雅报名之后送她去宿舍。女生宿舍门外,尤许跟她确定:“你确定要住宿?” 厉雅很坚定的点头:“从小学到高中我都没住校,上大学了,住你家每天跟你在一起蝶姐该吃醋了。而且我也想在这个校园里找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给她拿着行礼:“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走吧,我送你上去。” “你不怕被人当做流氓吗?” “只要你不觉得我别有用心就好。” 宿舍外面,尤许喊道:“男生可以进来吗?” 厉雅看了里面,并没有什么隐私的东西,告诉时优良:“应该可以。” 四个人的宿舍,另外三个已经都到了,各自整理自己的东西。 放下东西,简单扫了一遍,跟厉雅说:“你随便放一下,后天才开始军训,这之前还是住家里;想去哪玩我当导游,顺便介绍几个人给你认识,对你的学业应该很有帮助。” 177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厉雅当然求之不得,她对尤许一直很敬佩,加上姐姐厉云对尤许评价很高,这次能有机会跟他好好讨教,也算是一大幸事。 把东西放好,背对尤许,羞涩的说:“哪个,你可以下去等我一会吗?” 尤许这才想起这里是女生宿舍,其中一个还是她女朋友的妹妹。有些尴尬,急忙退了出去。 他刚刚出门,就有女生跟厉雅搭话:“我叫孙雯佳,那个是你哥哥吗?” 她的问题,有点脑子的都知道在问什么。厉雅立即把她视为敌人,继续整理自己的东西,回答她:“他是我姐夫。” 那个女孩有点不甘心的样子,不过没有继续追问。只是礼貌的说:“很高兴认识你,以后我们就是室友了。” 厉雅这才停下来,跟其余的人打招呼:“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叫厉雅。” 简单认识之后。厉雅快速整理了行礼,换一套休闲装下来。 原本以为尤许会点评一下,但她似乎完全没有看见,反而问厉雅:“要不要叫你室友一起吃饭,如果你在大学能有好朋友,肯定就在这些室友之中,换句话说,如果你的室友没有什么让你不能忍受的东西你还不能跟她们成为好朋友,那你大学就不会有朋友了。” “你跟别的小姑娘吃饭,就不怕我姐知道?”不知为何,厉雅总觉得让尤许跟她们一起吃饭很危险。 尤许无奈,这种事他能怎么说呢,笑笑:“那好吧,你要吃什么。” 厉雅想想,尤许说的也很有道理,就问尤许:“那我可以问她们要不要一起去玩吗,如果可以,你可以开车带我们吗?” “可以,说不定接下来的时间我跟你们还会合作。” “说起来我还有些事没明白,你还在读书吗?” “对,我大三。如果你有兴趣来我们社团,我就是你的大老板了。” 真是一个了不得的消息,盯着尤许十秒钟:“那你跟蝶姐……。蝶姐不是比你大好几岁。” 不知道这个姑娘哪里来的这种思想,尤许有些不高兴的说:“这个重要吗?” 她没有再继续这件事,问尤许:“你的社团是什么?” “纠正你两个错误。第一不是我的社团,是我所在的社团;第二如果你想加入,得先过社团招新,我们社团很严,门槛也不低,所以如果你过不了我也不会要你的。” 第一天上学就被他教训,厉雅真的很尴尬。红着脸:“那你给我解说一下,这个不算作弊吧。” “可以,我找份资料给你你有时间看看。但你也不必因为我在这个社团就加入,主要看你的兴趣,有没有实际用途的那是后话,大学四年,没必要把眼睛狠狠的盯着成功两个字。有时候,睡一觉也是一种成功。” 厉雅点点头:“姐夫,我觉得你不像是学长,更像是教授。老练成熟、说出来的东西总能让我茅塞顿开,简直就是我人生路上的启蒙导师。” “好了,别给我带高帽子了,问一下你们宿舍的。” 厉雅刚刚已经跟她们留了电话;她的电话给那几个女孩解决了大问题,大家还在商量怎么才能不虚度这两天。 等人的空挡,厉雅的好奇心又上来:“刚刚在报名处遇到的那个女生是谁啊,她应该跟我一个班吧,看起来不太好相处的样子。” 说起齐司雅,尤许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有些尴尬。尴尬的笑着说:“她叫齐司雅,之前是我的大老板,商业世家的大小姐。可能会针对你,你不要理她就好了。” 厉雅不是傻子,猜到了八九分,问尤许:“那个,姐夫,容我多嘴。虽然我不太想管你们之间的纠葛,不过我肯定是站在我姐姐一边的,所以。哪怕你跟她见面我也会如实汇报。” 尤许点头:“可以。你叫我学长或者尤许都可以,总叫姐夫,感觉跟书香气搭配不起来。” 厉雅也觉得一口一个姐夫的,在校园里特别不合适,不过叫学长还是尤许都不太好,就说道:“我叫你哥哥吧,我跟我姐关系属于不见面就想,见面就吵的。特别羡慕别人有哥哥保护。” 尤许同意了:“也行。” 她的几个室友下来,尤许主动打招呼:“尤许,你们的学长,大三。” 学校大门处,齐司威兄妹和另外的三个人都在,是特意在等尤许的。见到尤许,齐司雅高兴一秒钟又回归冷漠,把脸别朝一边不跟他说话。 看到跟他一起的几个女生,齐司威过来打招呼,跟尤许说道:“一起吃饭,开学宴你没理由拒绝吧。” 尤许看了另外的几个人,她们似乎对于跟学长们的这顿饭有些期待。就当是大家交个朋友,同意了:“可以,但今晚我请客。” “不用见外吧,我请客,不是白请的,外商那边出了点问题,还得请你搭个手。” 尤许为难了,他已经辞职,虽然这段时间没有跟别的公司做,但是外人插手始终不太好,就回答齐司威:“这不好吧。而且我答应厉雅这两天带她四处玩。所以就算你要跟我谈工作也得等两天之后。” 夏侯惇主动出来充当杂役:“没关系,陪学妹逛街这种事我也可以,虽然颜值比不上你,但我胜在给齐少干活,有钱可以给她们买单。” “不用了,我最近真的是苟的很舒服,不想工作。” 夏侯惇呼口气,无奈道:“老大,真不是我们要给你找麻烦,实在是没办法了,那帮孙子把我们都卡死了,你要不出去,这单生意我们得赔死。” 既然是好兄弟,这个忙也不能不帮,尤许想了想:“资料发我邮箱,让你秘书电话二十四小时不要关机,跟外商那边尽量约在周末非正式场合。” 尤许有自己的考虑,他不想以代表的身份跟对方谈,约在周末非正式场合跟对方交涉,具体的让齐司威去敲定,这是最好的了。 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齐司威只能同意:“好,去哪吃。我请客。” 还好大家融合的很快,没有想象中的尴尬。 菜品上桌,厉雅看着那瓶贵的要死的葡萄酒:“我可以喝酒吗?” 尤许在跟齐司威谈论什么,她只能再次问:“哥,我可以喝酒吗?” 这个问题,本就不应该问尤许。让尤许很为难,尴尬一下回答:“你问你姐。” 厉雅端起杯子,尤许不得不嘱咐:“别喝醉了。” 齐司雅很不高兴,到了大半杯一口就喝了,又对服务生喊道:“再给我两瓶酒。”这个大小姐耍脾气,谁也没有办法,齐司威看她一眼,继续跟尤许讨论去了。 齐司雅一个人喝闷酒,喝醉了,喝趴下才算完。整个过程中一言不发,喝醉了就缩在椅子上睡觉。 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尤许跟齐司威说道:“今晚就到这里吧,元让、赵林、云中你们送女孩子回去。”又问厉雅:“你怎么样,要醒醒酒才走吗?” 厉雅之前没喝过酒,虽然有尤许的嘱咐但还是没把握好量,脸色发红,站起来摇摇晃晃的:“不用,我还好。” 从饭店出来,厉雅开口:“可以等一会再回去吗,我怕蝶姐骂我。” 尤许转过头来看她一眼:“你已经是成年人了,喝酒这种事是人生必然要经历的,她能够理解的。” 厉雅头晕晕的,车子一动就想吐,靠在后座上闭目养神调整呼吸,跟尤许说:“主要是有对比,你滴酒不沾,跟你在一起喝的醉醺醺的回去,蝶姐不怀疑你心怀不轨,就只能说我好奇放纵贪杯。” 尤许尽量放慢车速,从后视镜看了一眼厉雅,跟她打趣说:“这也是事实。你是不是之前家里管得太严,所以今晚的酒让你特别喜欢。” 不想被尤许调侃,厉雅只能主动问他:“那你为什么滴酒不沾?” “我之前很崇拜李白,喜欢学他醉酒提笔书天下事。投笔从戎之后就戒了酒,总觉得喝酒误事。” “我之前偷听了一些消息,蝶姐说你是个有故事的人,所以做事总是目标明确。可我觉得你更像是卧龙岗的孔明,天文地理无所不知,谈笑之间,天下事已尽在掌握。” 尤许微微一笑:“人生在世,现在说的故事曾经都是事故。孔明可不是只住在卧龙岗的,刘备三次拜访,第三次运气好才见到了先生。” 厉雅睁开眼睛:“不明白。” “不说这个了。说说你吧,大学有什么计划给自己吗?” 说起这事,厉雅立刻来了精神:“考驾照,看完一百本书。等做完这两件事我的迷茫期和兴奋期应该也就过去了。” “那你知道有的人大学四年也没有看完一百本书吗!” “不会的,我有很明确的目标,正式开学之后我就会收心,把你当做目标,这样就很有动力了。” “那我还是建议你把你姐姐当做目标,她的学识和成果可比我强多了。” 厉雅摇头:“不行,我跟她性格完全是两个类型,如果向她学我得把自己弄死。” 178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虽然相识不多,不过他们有很多共同话题。 楼下,厉雅哈口气,呼口气上楼:“蝶姐,我回来了。” “怎么样,今天是不是很忙?”灵碟躺在沙发上玩手机,见到厉雅才坐起身子。拿出作为姐姐该有的正能量样子。 厉雅摇头:“没有,有姐夫帮忙很多事情都可以优先,也没有走弯路。很轻松的就搞定了。对了,我跟他已经商量好了以后管他哥哥,需要改口叫你嫂子吗?” “小丫头,跟姐姐都没正经。我得对你唠叨一句,上了大学不可以只顾着玩;另外有什么需要只管开口,困难不要一个人死扛,跟你姐学好的可以,这种死要面子的事情不要学。” 给灵碟一个大大的拥抱:“好的,我都很不客气的要你老公明天带我还有我们宿舍的几个出去溜达了,你要不要一起,我给你请假。” 灵碟摇头:“我就不去了,开学季,不仅是学校忙,医院也忙。” 尤许停好车上来,递给灵碟一包东西:“晚上是不是没有好好吃饭。”是她喜欢的糕点,接过来,分给厉雅一个叉子:“当然有,我们有统一外卖的好不好。”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应该比较忙,明天带她们玩了之后把车给你,自己开车小心点。” “你开吧,我挤公交。” “给齐少做事,用他的车,学校里面的工作,车子也用不上。” 想想也是,谈生意开这车去,估计生意得黄:“那就放着吧,我拿了驾照还没开几次,不太敢上路。” 既然这样,还是放着好了。 早上的时候,齐司雅也等在学校门口,理由很正当:“你带新生参观,我也是新生,还有林梦也是新生。” 林梦显然是没有睡醒;齐司雅一定要拉她过来,是因为自己一个人见尤许可能会忍不住,有林梦在身边她会拦着;尤许也能安心一点。 上车之后,问她们要去哪。不知道为什么,女生似乎都特别喜欢许愿这一类的活动,厉雅回答:“听说乌蒙古镇有棵千年神树,我想去许愿。” 一致通过,尤许只是个司机没有反对的资历。 乌蒙神树下,尤许都懒得下车。 看着神树上挂满了红带,女孩子们惊喜的双手合十祈祷。 再次上车,林梦抢先开口:“听说你跟叶灵认识,恰好最近她来这边,可以带我们见她吗?” 另外的几个女孩也都看着她,似乎都是这个意思,也不知道她们是商量好的还是心血来潮:“你们都是她的粉丝吗?” “我们班全部女生都喜欢叶灵,要是让她们知道我见过叶灵,有她的亲笔签名,那就太有成就感了。”厉雅的样子,好像见到叶灵就能得到神力一样。 跟叶灵见面对她们来说应该是好事,就同意了。给叶灵打电话,确定她还在这座城市并且暂时没有什么工作,就带几个女孩过去。 枫叶道,老地方,叶灵马尾辫高高的扎起,身上穿着是简单的白T牛仔,手里拿着羽毛球拍;非常的阳光可爱。见到尤许,像个小女孩一样露出可爱的笑容:“怎么样,上次一别半年有余,近来都在忙什么?” 这话显然是多余的,给她介绍:“这几位是我大学的学妹。这位,厉雅是我妹妹,虽然是学金融的,不过也需要你多多帮忙。齐司雅,算你的大老板了。” 对齐司雅伸手:“很高兴见到你,请多关照。” 齐司雅跟她握手:“不用客气,你跟我父亲哥哥是合作关系,跟我不是,所以今天我是以粉丝的身份来见偶像的。” 对齐司雅的名声早有耳闻,不敢跟她接触的太多。简单客气之后转向厉雅,她比较愿意跟这个姑娘交流,因为她是尤许女朋友的妹妹。 “厉雅,很高兴见到你,我见过你姐姐厉碟,你们一样温柔、美丽。”被人夸赞,还是被偶像夸赞,厉雅开心的笑着:“你过奖了,谢谢你可以抽出时间来跟我们见面。” 齐司雅再次被冷落,非常不爽。抢男朋友输给姐姐,偶像见面输给妹妹,她真的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如果不是林梦把她搂在怀里,大小姐脾气早就发了。 接下来的时间,尤许对她们的话题不感兴趣,就在一边安静的玩。 齐司雅几次看向他,想要过去都被林梦拉住了。来之前林梦告诉她:“千万不能跟尤许接触的太多,否侧如果被厉雅盯上,尤许为了避免麻烦肯定直接绕着她走。” 那样的话就太惨了,所以她必须忍住。 可是看着心爱的男人就在旁边,自己还要装作无所谓的样子真的好难受,已经快哭了;这种心酸的感觉。 不知道第几次被林梦拉住,实在忍不住了,伏在林梦耳边小声说:“要不你给我找个借口,让我跟他呆一会,就一小会。” 林梦很坚决的摇头:“你要学会拒绝,学会忍受,你现在就像鸦片上瘾,可你知道吗,鸦片是不会在意对他上瘾的人的,反而是选择毁了她。” 道理都懂,可是要真的做就很难了。 别人都在跟叶灵说话,完全没有注意她。对齐司雅而言,叶灵是谁?根本就是没有关系的。 日暮西山的时候,尤许打断她们还在兴奋的心情:“偶像也需要吃饭的,你们也应该饿了。所以咱们还是找地方吃点东西,然后让偶像回去休息。” 叶灵起身,跟她们说:“今天我请你们,我知道一家特别好吃的餐厅,每次来这边我都会去。” 大家都很高兴,齐司雅也跟着叫两声。然后继续回到某个负心人的身上。 吃饭的时间,尤许心不在焉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过大家的心思都在叶灵身上,所以也没有人在意他走神。就连齐司雅都已经不再看他,跟着别的姑娘一起跟叶灵讨教各种问题。 对她们的人生,叶灵绝对算得上导师。至少这次的见面,让她们中很多人知道了自己的方向,知道了该怎么去度过这个让她们向往又迷茫的大学时代。 当然,所谓有人欢喜有人愁,这次的谈话,也让很多人知道了自己是多么的不值一提,自己那些引以为傲的成就是多么的卑微。 而这其中,就有齐司雅,她一直觉得自己这段时间的成就是非常值得骄傲的,可是今天,跟这些同样优秀的人在一起,跟大众偶像叶灵在一起,她才明白自己只是于沧海之中取出一粟。 新生军训结束,正式开学的前一天,齐司雅打点行装,对齐司威命令道:“送我去宿舍。” 齐司威看着她,再三确认:“你想好了,真的要住宿,不跟我一起住?” 她很认真的点头:“想好了,尤许现在躲着我,有我在肯定不愿意回来,我已经把爱情弄丢了,不能让生活也跟着糟糕。而且,娇生惯养的小公主,总想知道平民百姓是怎么过活的。” 齐司威有些难受,这个妹妹一直是武则天二世,突然变得懂事起来,这样的成长,他欣慰,却也悲哀。不由得去思考当初让两人见面是对是错。 不过,齐司威也很清楚,早晚有一天她都必须面对这些事,所以,高兴地笑着:“好,如果住的不开心我再给你换。” 抱着齐司威的手臂,谄媚道:“如果可以呢,帮我调去跟厉雅一个宿舍。”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齐司威拒绝:“小雅,放弃吧。尤许决定的事情很难改变,你对厉雅动手,她不会袖手旁观的,齐家不能树这个敌人。” 齐司雅摇头,很坚决的告诉他:“我不会放弃的,我也给你保证不会乱来,我跟厉雅接近,只是想知道那个叫灵碟的女人究竟有什么能力,让他如此着迷。而且,军训这几天我跟她相处的不错,如果我大学能有朋友,她一定是最好的。” 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但齐司威也只能当做是真的了,呼口气:“好吧,你去跟她们宿舍的人商量,如果有人愿意跟你换就换,学校那边不会有问题的。” 这是齐司威唯一能做的了,他不能用强制的手段,但一定会给齐司雅善后。 女生宿舍,齐司雅蹦蹦跳跳的来了厉雅宿舍,对她的三个室友问:“你们谁愿意跟我换宿舍?” 三个女生看她一眼,都摇了头。 没办法,她只能朝厉雅下手:“厉雅,你来跟我住好不好?” “你室友呢,你跟她们相处的不好吗?”军训的这些天她们相处的不错,厉雅知道齐司雅是个有些任性的姑娘。 齐司雅摇头:“你是我大学的第一个朋友,我想跟你住一起会比较好。” 很合理的解释,厉雅问她:“那你室友会愿意换吗?”厉雅有她自己的想法,她知道齐司雅的家世,而尤许告诉她,学金融的,人际是第一准则。 这么一来,齐司雅就为难了。开学的这几天,虽然很短,但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大家最初熟识的都是自己宿舍的几个人,这样的情况下很难同意换宿舍。她可以通过学院调节,可真的那么做了,恐怕她这个大小姐大学里就很难真的交到朋友了。 179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看她失落的离开,厉雅无奈摇头。 不到五分钟,齐司雅又杀回来,兴高采烈的告诉厉雅:“我室友同意了,收拾东西,我们走。” 换了宿舍,跟新的室友在一起。第一感觉就是差别,这个宿舍除了她之外的三个人都是富家千金,家境最差的林梦也是半个富二代。 跟另外的室友打招呼,看得出来,她虽然很礼貌,但那不过是源于齐司雅的原因。这时候,厉雅有点后悔了,后悔不该换过来。 齐司威带着夏侯惇,赵林,何云中进来,每个人手上都抱着一个大箱子,夏侯惇喘匀抱怨道:“大小姐,有必要都搬过来吗,反正你顶多住两个星期,随便将就一下行不行!” 齐司雅很不爽,恶狠狠的质问他:“你什么意思,在你们心里我就这么不堪吗?” 三个男生齐齐点头,气得她抓狂。如果放在之前,非要大吼一顿才算完。 看来要他们改观不容易,齐司雅只能赌气恶狠狠的说:“你们都给我看好了,本小姐不仅要住宿,而且会非常优秀。” 完全不信,跟厉雅打招呼:“恭喜,接下来日子会很糟糕,不过两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意思很明确了,厉雅笑着告诉她们:“不会的,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厉雅替她找回面子,齐司雅真的是感激不尽了,跟厉雅勾肩搭背:“就是,你们这些男生懂个屁,没事就滚了,不要在女生宿舍耍流氓。” 三个男生摇头叹气的走了。 齐司威看着她,像是鼓励又像是叮嘱的说:“新生活新开始,是不是让别人刮目相看,关键还在你自己。”临走,替她们带走了垃圾。 早上,十点多的时间,各个社团已经早操场上摆出阵势,目的都在新入的人才。 美女总是最受欢迎的,齐司雅、林梦、厉雅三个人走在人群中,竟然有社团主动请她们。不过三个人目的很明确,直接去了心中的圣地,尤许所在的社团“财经部”,学院最大的社团,据说学院走出去有所成就的人物十之八九都曾经在这里面混过。 财经部招聘处,齐司威、夏侯惇、赵林、何云中正在面试前来报名的新生。 厉雅和林梦轻松通过考核,轮到齐司雅,夏侯惇问她:“你知道财经部是干什么的吗?” 财经部是干什么的?一下子就难住了齐司雅,摇头:“你都没有问她两。” 夏侯惇叹气,指了指旁边的齐司威:“下一个。” 齐司雅过去齐司威面前:“哥!” 齐司威呼口气,为难的说:“是我疏忽,不过财经部的规矩不能废,所以,你先回去搞清楚。” “你去找部长,告诉他我们四个同意你进入财经部学习,如果他没有意见,你就过了。” 没有看到尤许的影子,问他:“他在哪?” “不知道,只让我们先开始。好像有什么非得办完的事情。友情提示,我们的名额是有限的,如果你不能在结束之前搞定,就只能等下一年了。” 齐司雅真的是很郁闷了,前面两个人的问题她都会,可是轮到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反而难倒她了。只能跟厉雅求助:“你可以给她打电话吗?” 厉雅没法拒绝,给尤许打电话。不过这件事也不过就是走个过场罢了,尤许根本不可能拒绝。 招生结束,社团办公室,夏侯惇看着那一堆新生资料:“今年咱们社团特别受女生欢迎,我已经把女生的招收条件上台,还是招来三分之二的美女,是不是再刷一遍,拉平一下。” 赵林转身看着齐司雅:“其实我觉得像这种基本问题都答不上来的,刷下去好了。” 社团里也没有别的人,齐司雅可不跟他客气,拍案而起威胁他:“你敢,信不信姐把你给废了。” 坐她旁边的夏侯惇提醒她:“你最好乖一点,新生会之前你还不算社团成员,加上今年的男生确实少了点,真的需要重新刷一遍。” 这下齐司雅总算老实了,乖乖的坐下来,把自己的资料参进去中间的位置不让何云中看到。 接下来的时间,一切又归于平静。 秋日,枫红映染了这座城市。在这动人的枫红中,灵碟跟方妮回到方妮的小窝。今天是方妮的生日,两人特别请假半天回来。 趴在阳台的围围栏上,方妮玩笑说:“我还以为你怎么都要叫上你老公送我一份大礼呢,没有礼物好难过!” “我也以为你怎么都要发个朋友圈,收一大堆礼物的。”灵碟是在真的这么觉得,以往的时间,方妮每次过生日都会收到很多礼物,肯定会有一辆豪车接她去酒吧里疯玩。也正是这个传统,所以她才会提前跟她回来。替她完成这个生日。 方妮笑笑,有些无奈的说:“我是有这个想法来的,不过放弃了,年纪不小了,该面对现实了,我得承认我没有嫁入豪门的命,所以那些混乱的关系也该结束了,找个有上进心条件不算太差的男人,跟他一起还房贷才是现实的选择。” 听她这么说,灵碟立刻来了兴趣:“终于轮到你还债了,什么时候叫出来,姐姐给你把关。” “等他出现的时候。” “啊?我还以为你遇到命中注定的白马王子了呢。” 方妮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红酒,有些失落,叹气道:“不是每个灰姑娘都能遇见王子的,更多的,还是选择一头驴,运气不好的,只能牵一头骡子。幻想了那么长时间,我也该面对现实了。” 这样的方妮,是灵碟所没有见过的,有些担心,问她:“你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我能帮忙吗?” 摇头,无奈道:“不是,只是这段时间看到你老公为了你放弃那么好的工作,加上那些富二代对我一直是恋爱不断,婚姻免谈,我也想明白了,不论我怎么努力,卫校毕业这四个大字始终是我的标签,在他们的眼里,我除了一具身体之外别无可选之处,所以,我想还是面对现实,找个不那么差的男人,努力一些,或许还能过得舒服一点。” 听她这么说,灵碟也悲伤起来,苦涩的笑着:“其实我也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应该跟他分手。” 眼角的泪水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方妮大惊:“你疯了吧,你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你吗?你分手了,我保证你这辈子都不可能遇见第二个这么好的男人。” 灵碟点头,承认道:“是的,我再也没有机会遇见第二个像他这么好的男人。”叹气,仰起头让眼泪回流一些:“可就是因为他太好,我总觉得自己罪孽滔天,把一头狮子关在了笼子里,眼睁睁的看着他就这么不死不活的。” 方妮愕然,她不得不承认这是真的,尤许的本事,尤许的性格,如果跟灵碟在一起,无疑是让这个天才埋没。但世界上的事情,得失又岂是那么简单的。她只能告诉灵碟:“或许,狮子就是愿意为了你这只小白兔放弃她食肉的本性呢。” 灵碟摇头:“从家里回来之前我爸给了我一张卡,是他们一辈子的积蓄,他告诉我两个人在一起,长时间的相处共同话题也是很重要的,让我去进修,做一个能够跟他齐头并进的姑娘。” 方妮看着她,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灵碟惨淡的笑着,继续说道:“可是这件事我想了很久,总觉得不靠谱。换工作,从头再来?我得承认我没有勇气也没有精力。” 方妮不理解,问她:“就因为这样?” 灵碟摇头,告诉方妮:“不是,前些日子有个女的找我,让我跟尤许分手,并且承诺会付给我一笔分手费,很可观。” 方妮鄙视的看着她,大骂道:“你不是这种人吧,而且恕我直言,就算你为了钱,嫁给尤许也是更加划算的选择。” 灵碟的笑容更加惨淡了,泪水牵成线流下:“当然不是因为钱。对方说的很明白,如果尤许跟我在一起,他要么安于平淡,要么离开这座城市。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不愿意看见的。” 方妮明白了,告诉灵碟:“我不这么认为,尤许的本事,就算离开了齐家也会有很多大公司集团等着要。” “是的。可我知道他不会去,他不愿意给齐家找麻烦。” 方妮愕然,默了一会才说:“我相信尤许把这些问题都想得很清楚。” 灵碟点头,她知道尤许的想法。她告诉方妮:“相对于他的人,我更需要这份爱情,更喜欢那个合纵连横的男子,所以我很纠结。” 方妮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了,爱情这种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和选择。 默了一些时间,灵碟突然问:“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干一点事业出来?” 方妮惊讶的转过头:“你不是开玩笑的吧?” 灵碟很坚定的点头:“我有想过,从跟他在一起开始,从他那些让人不理解的行为开始。” 180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跟一个优秀的人相处的久了,想要变得跟他一样优秀,这是自然的。但这件事不管怎么想都觉得荒唐,方妮提醒她:“蝶姐,这世上每个人都想成功,可是真的能成功的人就那么几个。你我这样的,就算动了也不过是给那些限定名额增加热度而已。” “我知道,可是我如果愿意把他卖了呢!卖给齐司雅,换来一笔投资和齐家的支持,这样是不是就大大的提高了我们的机会?” 方妮漠然的点头:“这样的话你的起点就很高了。”使劲摇头,反对:“不是蝶姐,这种事太荒唐了。” “那么,如果我下定决心你加不加入呢?” 方妮在凳子上坐下来,手都在颤抖:“你让我缓缓。” 灵碟在她旁边再坐下,给她倒了酒:“那你告诉我另外一件事,如果有齐家和尤许的帮助,我能不能完成转型,你愿不愿意放手一搏?” 方妮喝了酒,惊恐的点头。大叫一声缓解压力。镇定下来,问灵碟:“那你想好你要做什么项目了吗?就算齐司雅同意这笔交易,可是真正投资的还是她哥哥跟她老子,这两个可不会因为你跟尤许分手就投资。而且,如果我没有猜错,你连工商注册的门在哪都不知道吧。” 灵碟点头,她所有的准备也就是跟尤许分手,换来一个大公司集团的投资很扶持。至于其它的问题,她想到了一个很适合帮手的人,就是方妮。告诉方妮:“所以我来跟你谈,你这几年一直在努力,这些应该都已经摸透了。缺少的应该就是这个投资了吧。” 方妮沉默了,灵碟给出的条件对她来说实在太诱惑。她是个有梦想的姑娘;或者说曾几何时她是个喜欢幻想的姑娘,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功成名就,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现实很残忍,她并不具备那样的天赋能力。 那些年她可以说特别的努力,可最终也没有取得一个好成绩,最后只能读卫校。自己创业,家庭条件也不允许。所以她希望能够嫁入豪门,她努力的学习,希望凭借自己的能力得到家长们的认可。 现实很残忍,真的走上这条路才知道,豪门深似海,除了那些门当户对的,草根儿媳在豪门扮演的更多的是生育机器的角色,为他们兴旺人丁才是那些家长期待她做的。可即便是这样,她的机会还是很渺茫。 心酸的感觉真的很难受,呼口气,哽咽说:“可是我觉得如果我拒绝,替你们保住这份感情尤许大哥应该也会给我一个机会,我是真的希望你们能在一起,蝶姐。” 灵碟承认,凭方妮的努力,如果时机成熟她提出来,尤许肯定会愿意做牵线搭桥的人。 “所以……,你真的不愿意吗?” 方妮沉默了,好一会才说:“蝶姐,你还是再想想,如果真的决定了,我陪你一起约见齐司雅兄妹。”方妮的阅世经验要比灵碟丰富的多,她知道齐司雅红口白牙没什么用,真正能够帮她们的是齐家的两代掌门人。 灵碟点头,看起来很难过,但还是很坚定的告诉方妮:“这件事我想了很久了,这个决定也一个月之前就有了,就算你不帮我,我也会在今年之内跟他说分手,我不想把狮子关在家里。” 方妮看得出来,灵碟做出这个决定更多的是为了尤许。而现在的这个买卖,是她还不甘心,还幻想如果有一天自己也能有所成就,如果还能有第二次机会,就可以个毫无顾忌的与他相拥。 跟灵碟抱在一起:“蝶姐……。”两人都哭了,泪如雨下。 最令人开心的双节终于来了,灵碟从医院辞了职,跟着尤许一起玩的非常开心。 双节最后一天,过完二人世界回到家。看见厉雅在客厅认真的看书,灵碟下了逐客令:“小雅,今晚我们有事情要谈,你先回学校吧。” 厉雅刚走,尤许就把灵碟拉入怀中:“是不是已经准备好跟我一起不死不休了。” 灵碟没有拒绝,激烈的回应着。只是尤许没有发现,她的眼角溢出一颗晶莹的水珠。 早上,日上三竿才睁开眼睛。灵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起床。 客厅里,灵碟已经准备好早餐。递给他筷子:“快吃,吃完了跟你说件正事。” 她的表情不太对,尤许过去坐在她旁边:“怎么了?” “吃了再跟你说。” 没有再问,跟她一起吃了这顿丰盛的早餐。 灵碟收拾了碗筷,回来坐到尤许对面:“还记得你答应过我的马?就算有一天我们分手了也还会是好朋友。” 尤许突然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心情瞬间紧张起来,问灵碟:“怎么突然说起这件事?” “你说的一直算数,对吧!” 尤许点头,同时很告诉她:“我们不会分手的,会很幸福的。” 灵碟摇头:“我想分手了,我决定要把你卖给齐司雅。”故作坚强,压住泪水不流出来:“所以尤许,以后……如果我有事情求你,请你一定要帮我,因为我们是好朋友。” 尤许的脑袋嗡的一声,脸上的表情极其难看,哽咽着:“你是开玩笑的对吧,我们之间……应该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才对。” 灵碟点头:“我们的感情一直很好。我说的也都是真的,我想要换个生活,需要投资,所以我决定放弃你。”说这个的时候,灵碟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她甚至不敢确定在尤许心里会怎么看她,可是到了这个时候,她已经没有选择。 尤许的时间崩塌了,默了好一会,起身踉踉跄跄的出门。 下午,给灵碟打电话:“既然是你的决定,我尊重,三天为限,如果你在这三天内改变主意,告诉我,你坚持的话……,我来拿走我的东西。” 这一边,灵碟已经泣不成声。但仍旧斩钉截铁的回答:“我不会改变主意的,尤许,我真的很爱你,但我也必须这么做。”说完,挂断了电话。 晚上的时候,厉雅风风火火的赶回来,略带指责的语气:“蝶姐,你是不是疯了?” 灵碟坐在沙发上,并没有失恋的悲伤,告诉厉雅:“如果把我当你姐,什么都别说。” 厉雅无语,愣了好一会,过去她傍边坐下:“那我可以问为什么吗?” 灵碟拒绝:“以后你会知道的,再帮我个忙,把这件事告诉齐司雅,并且替我约见他们兄妹。” 厉雅火冒三丈:“跟她有关。”站起来往外走。灵碟吼道:“站住,回来坐下。” 她从未对厉雅这么强势过,厉雅对两个姐姐都很尊重,乖乖的回来在她身边坐下。只是很不服气,愤愤不平的说:“亏我把她当朋友,既然用这么卑劣的手段。我会一定要让尤许哥哥知道。” 灵碟呼口气,告诉厉雅:“跟她没关系,到现在为止她还不知道我跟尤许分手,我要约见她们兄妹是有别的事情,总之这件事你不准插手,也不准对任何人多说什么。” 厉雅不语。 灵碟也不逼她:“回去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厉雅回到宿舍,剑拔弩张的想要找齐司雅理论。但又不敢忘记灵碟的嘱咐,最后只能气呼呼的上床,把齐司雅的电话发给灵碟,告诉她:“我做不到,你有本事自己约。” 灵碟没有回她,而是直接给齐司雅打了电话。 听到灵碟约她见面,齐司雅立刻就不高兴了,在她看来,灵碟是来要她离尤许远点的。当即拒绝:“我没时间,就算有也不会跟你见面的。”挂断了电话,一个人生了半小时多的闷气,转过头看见厉雅在睡觉,过来敲敲她的床沿:“告诉你姐,我不会放弃尤许的。” 厉雅彻底努力,对齐司雅吼道:“关我屁事啊!”拉过被子捂住头。 林梦发现气氛不对,立即过来调和:“你两,关系恶化也不用这么快吧,我一直觉得咱们之间似乎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 齐司雅也不明白一向温和的厉雅今天是怎么了,无辜的回答:“刚刚灵碟打电话说要见我,我就想明确自己的态度,绝不会放弃。不知道她为什么就吼我。”说完也对厉雅大吼:“不说就不说,以为我求你啊。” 还不等她转身,厉雅掀开被子扔在地上,蜷缩在床上呜呜的哭了起来。 这个变化,把另外两人都搞蒙了。林梦给她捡起来,坐在床沿安慰她:“怎么了?有什么事说出来,我们一起想办法。” 厉雅哭了五六分钟,擦干眼泪坐起身:“对不起。” 齐司雅不明所以,‘哦’一声:“没关系,是我强人所难。” 厉雅哽咽着:“如果可以,你答应我姐吧,她们分手了。” 齐司雅眼睛一亮,开心的问:“你说的是真的?” 林梦白她一眼,问厉雅:“所以,你在为你姐姐被渣男抛弃而伤心吗?” 厉雅摇头:“是蝶姐提出分手的,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分手,尤许哥哥人那么好……。” 181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好消息一个接一个,对齐司雅来说今天真是最好的日子了,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开心,拿出手机。只是还没有拨出去就被林梦拦了下来。 林梦继续问厉雅:“可是她们分手这种事,为什么你姐小雅,如果是尤许提出分手还想得通,是她提出的,这件事跟小雅好像没什么关系吧。” 齐司雅突然反应过来,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跟林梦说:“不会是她看上我哥了吧,刚刚她要约见的人首先是我哥,我只是顺带的。” 虽然听起来很荒谬,但世间的事情有时候就是荒谬的。眼下的形式,没有比这个更好的解释。 见林梦也沉默,齐司雅拿出手机给齐司威打电话:“哥,明天我带你见个美女,不论他提什么要求你都的答应。” 电话的另一头,齐司威不明所以,皱眉问道:“你搞什么鬼,我可没时间陪你玩。” 齐司雅不想这个时候就把事情说了,只叮嘱齐司威:“总之这件事你必须帮我,否则你就不算我哥。” 被她缠了半天,齐司威终于认输了,答应她:“好,在我能力之内我尽量满足你们的条件。” 文羽还读的兴趣满满的,林梦打住她:“停。且先问一下,这个故事到底在说什么?” 文羽一脸呆萌,告诉林梦说:“什么在说什么?不是告诉你了吗,故事里有个人的名字跟你一样。” 林梦怯然,攥紧了拳头以威胁的语气问文羽:“你是在开玩笑的对吗,怎么可能仅仅因为里面有个女生跟我一样的名字,就念了这么大一段故事给我听。” 文羽说:“当然是认真的,这是,而且是不怎么又营养的那种,怎么可能有什么人生的道理在里面,我读给你听,当然就只是因为故事里有个女生跟你一样的名字。” 林梦终于忍无可忍,给了她一拳头。 挨了林梦的拳头,文羽毫不犹豫的把书本拍在林梦脸上,顺势把林梦推到,骑在了她的身上,怒气冲冲的说:“你个混蛋,竟然敢打我,信不信本小姐对你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这么说的时候,文羽的手也顺着林梦的衣领伸进去。 林梦被吓得大叫,赶紧跟她认错,文羽得意的说:“小丫头,还跟我动手。” 见到她得意的样子,林梦十分不甘,有非常无奈,文羽的体力在她之上,胆子也比她的大,如果真的纠缠的话,吃亏的绝对是她。 为了不被文羽虐待,她只能认输。 林梦问文羽:“你每次都这么欺负我,良心上过得去吗。” 文羽理所当然的回答:“你在说什么,咱两可是好姐妹,欺负你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 看她一脸天真无邪的样子,林梦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也把手伸向文羽的领口:“那好,你也让我欺负一下。” 她本以为文羽怎么都要惊叫的,可是没有,文羽张开双臂,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可以哦,如果你这么想要的话。” 林梦的手抓在她的领口,不知道该收回来还是伸进去。 终于,她还是输给了自己。林梦把手收回来,鄙视文羽:“不要脸,竟然主动献身。不过还好,本小姐馋不上你的身子。” 文羽向林梦凑过去,两张脸几乎贴在一起,清楚的感觉到彼此的呼吸,问林梦:“真的吗?你一点都不喜欢我,一点都不像跟我永远的在一起吗?” 突如其来的质问让林梦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怯生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张了嘴,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在她愣神的时间,文羽告诉她:“接吻的时候是要闭上眼睛的。” 林梦反应过来,远远的退开:“不要。我不要。” 见到她惊慌失措的样子,文羽两只眼睛直溜溜的盯着她:“你不想跟我一直在一起?” 林梦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不想吗?不,她想跟文羽一直在一起。可是要跟文羽接吻吗,要跟文羽也这样的方式在一起吗? 她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对林梦来说,一切似乎都发生的太快了,知道昨天为止,她们还只是打打闹闹的青梅竹马而已。 林梦不能接受发展的这么快,哪怕她也同样期待跟文羽发生点什么。 文羽对林梦伸出手:“过来。” 对着文羽张开的双臂,林梦当然也是想要跟她拥抱的。可是林梦却也在害怕,害怕一旦抱着文羽,就再也分不开了。 当然,这是好事。可是真的是好事吗?林梦知道的,有极大的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文羽会狠狠的推开她,把她推到用不能轮回的深渊之中。 这样的结果,林梦觉得自己会死。不拥有,心痛一阵就过去了,而拥有了失去,会一辈子心痛,一辈子都在质疑和惋惜之中。 但是,文羽张开的怀抱在诱惑着她,只要向前一步,她们就能拥抱,要不要向前呢?林梦无法做出选择。 纠结了好一会也没有行动,还是文羽站起身来,走到她的身边拥抱了她。 把林梦抱在怀里,文羽说:“小姑娘家的,恋爱的年纪,想的比八十岁的老头都多,你这样幸福会溜走的。” 说着,吻在了林梦的额头。 对林梦来说,这个吻很甜,也很重要。突然间她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紧紧的抱住文羽,在她的肩膀上咬了一口。比之前的时候都用力。 这一次,文羽没有咬她,只是默默的承受肩膀上的疼痛。 等林梦松了口,文羽才轻轻的在她的肩膀上咬了一下。不过她一点也没有用力,完全不同也不痒。 文羽问林梦:“怎么样,心情好一点了吗。” 林梦沉默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是的,她很开心,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要开心。可是,这种感觉也在折磨着她,她突然变得很害怕,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害怕。 林梦紧紧的抱着文羽,两只手环在她的腰上,整个人都跟她贴在一起,抽泣着说:“永远都不要离开我,永远都不要,知道了吗。” 文羽轻轻点头,告诉她说:“你这可不是求人的态度。” “求求你,永远都不要离开我。”林梦这么说,文羽笑了,捧着她的脸,很认真的说:“不会的,文羽和林梦是世界上最好的一对,永远都不会分开的,不论地球的尽头在哪里,她们都不会分开的。” 林梦笑了,笑得很开心。 她对着文羽,闭上了眼睛。 但是文羽没有吻她,只是食指在她的嘴唇上轻轻的点了一下,嘲笑她说:“才不要呢,都没有洗脸刷牙,我才不会跟你这么邋遢的女孩子接吻呢。” 林梦不高兴了,主动凑了上去,不过也被文羽躲开了。文羽把她推进洗浴室:“快洗脸刷牙,差不多该吃早饭了。今天可是正式见家长哦。” 林梦突然变得脸红。两家人的关系算是不好不差,双方的家人都算是很熟悉了,不过见家长,意义似乎变得很沉重,沉重的让她心跳加速。 虽然谁都不会知道文羽是在带着她见家长,可是突然变成这样,她还是觉得很羞涩。 洗浴室里,文羽递给林梦牙刷:“特备挑了你喜欢的图案,怎么样,你的喜好没变吧。” 牙刷上面是她喜欢的图案,林梦有点吃惊。 文羽一直在准备着这些吗?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岂不是一直误会了她。这个看起来‘流浪’惯了的姑娘,其实心里一直在期待这一刻的到来? 是这样,还是不是这样呢?林梦不敢肯定。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她现在觉得很幸福,觉得自己比全世界的人都要幸福。 林梦看着文羽递给她的牙刷。 牙刷上有她喜欢的图案。而且已经挤好了牙膏。 这样的温暖和浪漫,实在是让她很心动。 可是这样的温暖和浪漫,也让她觉得不那么真实。 林梦在心里不停的问自己:“是我对她的了解不够吗,还是只是她在刻意的要这么做呢?” 她的目光瞟着文羽,眼中充满了疑惑,她有很多想问的事情,可是一个字也不敢问,她害怕一旦问出来,这个美梦就会彻底的醒了。 文羽或许已经发现了林梦的心思,不过她什么也没有做,既没有给她解释,也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依旧像一个主人宠着小宠物一样宠爱着林梦。 整个洗漱的过程,文羽几乎都参与了进去。片刻之前才进一步的关系,却亲密的像是已经相互依偎在一起数百年千年的两个人。 关系进步的这么快,林梦当然是高兴的,也当然是害怕的。人就是这样,一直追求的东西,一直视之位至高无上的神圣的东西,一直以为遥不可及的东西,一旦到了手里,原本应该忘记一切开心的,可是却只能小心翼翼的呵护着,生怕一不小心就打掉在地上,再也找不回来。 原本很简单的洗漱,因为浪漫的气氛被延长了很长时间。 在洗浴室呆了大概半个小时,才终于洗漱完成。 回到房间里,文羽找了一套很好看的裙子给林梦:“穿这个吧。” 182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林梦有些脸红,为什么会脸红呢,大概是因为跟文羽这样闹,她觉得很开心,很真实,也很梦幻。但是,这就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所有。明明触手可及,却觉得遥不可期,明明握在手里,却想着她会飞到地球的另一边,明明相拥在怀里,却害怕她会独自哭泣在地球的彼端。 走出房间,客厅里文羽的父母、文林夕都已经在了,一家人围坐在一起,正在说笑着什么。 见到文羽和林梦来了,文羽的父亲嬉笑:“我还以为我不会有儿媳妇了呢。” 林梦红着脸:“伯父早。” 当然,文羽的父亲只是在开玩笑,他从未吧文羽和林梦的关系想成是那样。在他看来,两个孩子只是相处的很好,就像是亲姐妹一样。毕竟,文羽和文林夕也常常做出一些让家长都觉得两个孩子的心里有问题的举动来。 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就连文林夕也没有察觉到文羽和林梦之间的微妙的关系。 而这,对于文羽和林梦绝对是好事。文羽装作玩笑的说:“看见没有,我的公主多漂亮,特别带来亮瞎你们的钛合金!” 她突然止住,因为她发现爸妈正看着她。大过年的,她可不想挨骂。 文羽拉着林梦坐下,嬉皮笑脸的:“爸妈,以后林梦就住家里了,是你们的儿媳妇了,快,给红包。” 文羽的爸妈拿出红包,也跟着玩笑说:“快,开口叫爸妈。” 林梦知道这只是玩笑,所以她没什么负担的叫了,然后收下了红包。 午饭时间,时优良刚刚端起碗,就被电话铃声吵得又放下。 是东琳打来的,时优良接起电话,很不高兴的说:“干嘛,一大早的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饭了。” 电话的另一头,东琳现实楞了一下,随即气呼呼的质问:“你说什么,你想找打吗。干嘛?当然是叫你一起去拜年了,今年可是大年初一。” 时优良好像者才想起来,回答东琳:“我还在吃饭呢,你要没吃,赶紧来,要是不想吃饭,等我吃过饭给你打电话。” 东琳说:“你快点,下午文林夕叫一起去庙里参拜的。” 时优良回答道:“我不去。” 这个回答可把东琳气得不轻,命令他:“少废话,这不是给你的选择题,必须去,不是选择题知不知道。” 是的,时优良知道,这根本不是由得他选择的事情,就算他有一万个不愿意,东琳也会把他拉到众人的面前。 这对东琳来说就像是必须要做的任务,如果不是有东琳在,时优良早就成了见不得人的家里蹲。 毕竟,对时优良来说,如果有他喜欢的书在手里,一年半载不出门也是极有可能的。而东琳这个青梅竹马,就承担了他的人生生活大计,拖着他进行各种各样的社交。 当然,虽然是被东琳拖着的,但时优良并不讨厌,或者说,正是因为他知道东琳会拖着他去适应这个社会,所以时优良很少考虑如何融入社会的问题。 时优良挂断电话回到餐桌旁,老妈问她:“是东琳打来的电话,下午要去哪玩吗?” “说是去拜年,然后跟几个朋友去庙里参拜,你有事情要我做吗?” 老妈拿出钱包:“可别让东琳给你付账。” 时优良叹气,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其实他并不是老妈心里没情商的男人,也不木讷,甚至,和大多数男生相比,他觉得自己应该排在暖男行列,只是在家里因为种种原因太沉迷于书本,所以才让老妈有了误会。 不过,对时优良来说,这样的误会也不是毫无好处。至少的话,因为这种误会,他的生活费有增加。原因是老妈觉得如果给他的钱刚好够用的话,会被他用来买书,为了不让他把泡妞的钱用来买书,就只能增加他的生活费了。 而对于时优良的父亲而言,多给他一些钱,让他能够买书看书,也是一件好事,毕竟,没有哪个父亲会限制自己的孩子在教育上的支出。 时优良借过钱,回答老妈:“放心吧,你儿子不是只知道看书的呆子,知道跟女孩子在一起要照顾女孩子,知道什么叫做绅士风度,什么叫做骑士精神。” 这样的话,母子经常会谈到。老妈对于时优良有绅士风度和骑士精神一向是不信的。毕竟任何一个母亲看到自己的儿子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书,都不会相信他是个能够适应社会的人。 这或许正是时优良的能力,正是他与众不同之处,对时优良而言,绅士风度和骑士精神,跟书本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水火不容的。 因为时优良正是从书上学会的这些东西,正是从书本上知道,所谓的绅士风度和骑士精神,不是说着那么简单的。 “我是有绅士风度和骑士精神的”这样的话他只在家里说过,在别人的面前,就连在东琳的面前时优良也没有说过。 除了老爸老妈之外的人,他更希望被他们认为是一个只知道读书的呆子,因为这是有好处的。 世界上的人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喜欢同情弱者,喜欢把自己视为强者。对时优良来说,能够巧妙的利用这种特性,就能为生活提供便利。 比如在看书的时候,如果是一个认识的人,看到他在寻找座位,他们会尽自己的能力帮他,理由是这家伙没有社会适应能力。 这绝对是好事,能够得到别人的帮助,何乐而不为呢。 能够免去浪费时间在一些没用的事情上,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时优良为了能够最高效的利用时间,尽量的装作是弱者,或者,他会用实际行动告诉别人,他绝不是他们眼中的弱者。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时优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天使还是恶魔,是天才还是笨蛋。但是,对时优良而言,天才也好,笨蛋也罢,反正对他自己都没有什么意义,都不是他所在意的事情。 时优良吃完饭离开家里,东琳已经等在小区外面。 东琳的脸和手已经冻得通红,时优良见到她,嘲笑道:“傻子,你怎么不知道在家里等。” 东琳白他一眼,怒气冲冲的说:“小子,你是不是皮痒了,本小姐等你半个多小时,你还在说风凉话,知不知道什么叫良心,什么叫朋友。” 时优良耸耸肩:“我说的是事实,你本来可以在家里等的,非要在这里等,你说这么冷的天,你非要在雪地里站着,不是傻子是什么。” 东琳把手伸到时优良怀里,气呼呼的说:“谁知道你会真的让我等这么长时间,我以为你听到我已经在小区门口,会立刻就下来的。” “那我也不能不吃饭吧,我已经告诉你我在吃饭了,你就应该知道:一时半会我是没时间下来的。这时候,你就应该回到家里,躺在柔软的沙发上等我给你电话。” 东琳很生气,但她不知道该如何反驳,毕竟是有说的是对的。 东琳把拉开时优良外套的拉链,把脸埋在他的衣服里取暖。 时优良轻轻摸她的头:“真是个傻丫头。” 这一幕,是那么得温暖。 他们虽然没有在交往,但其实已经是确定的关系了。 东琳昂首望着时优良,问他:“今年从哪里开始?” 东琳和是有去拜年,是两家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那边。因为爸妈要下午才会回去,而时优良和东琳每年都要跟朋友出去玩,所以会中午就回去,下午等爸妈回去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了。 当然,当然,如果赶得及的话会一起吃团圆饭。 首先去了时优良爷爷奶奶家,见到东琳和时优良来,爷爷奶奶特别的高兴,一进门就给了两个孩子红包,脸上堆满了慈祥的笑容,问时优良:“还是只知道看书?”爷爷说:“小孩子不要就知道看书,要多跟朋友在一起,当然,看书是好的,是好习惯。” 时优良回答说:“我知道爷爷,这步每年都给你们拜年,拿到红包之后就跟朋友玩去了吗。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找你们要红包还真是很不好意思。” 奶奶说:“这孩子就知道骗我们,我们可是知道的,要不是东琳拉着你,你小子那里来的朋友。你呀,可要对东琳好一点。” 东琳和时优良这对青梅竹马,是得到双方家长一致认定的,她们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要是有一天没有在一起,恐怕才真的会让人生气。 奶奶拉着东琳,问她:“东琳今年十六岁了吧,等高中毕业就跟时优良结婚,要是那小子对你不好,告诉奶奶,奶奶替你揍他。” 东琳红着脸笑道:“好,奶奶你不用担心,时优良根本就不会欺负人的。” 爷爷奶奶笑了,笑得很开心,两个老人跟两个小辈说了很多话。 东琳和时优良拜年之后,已经是五点多的时间。 刚好文林夕的电话也打来了,就去了约定的庙里。 这家道观东琳和时优良是很熟悉的了,市里最大的道观,东琳和时优良几乎每年都回来参拜,不过新年参拜还是第一次。 183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新春佳节,虽然已经是晚上,但前来参拜的人依旧络绎不绝,道观外面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望着排队的人,时优良说:“果然不应该来的,这么多人,要什么时候才能参拜,而且,我又不想参拜的。” 听见他抱怨,东琳给了他后脑勺一个巴掌,指责他:“你小子知道什么叫良心吗,这么多人就你有意见。还有,你不要在这里说这种话,神殿跟前,小心遭到报应。” 时优良立即就不再说了,到不是害怕神听到他的抱怨。而是对时优良来说,挨了东琳的巴掌实在是很痛。 文林夕插话进来,跟着东琳指责时优良:“就是说,除了看书,干什么你都有意见,还能不能好好做朋友了。” 其余的人也都你一句我一句的攻击时优良,众矢之的,时优良很老实的闭嘴了。 等他们不说话了,时优良才说:“你们说话要讲良心,大多数时候,我之所以抱怨都是因为你们逼着我干我不愿意的事情。从人性的角度来说,首先是你们有错,而我,不仅没有追究你们的责任,还在抱怨一句之后跟你们一起承担了责任。” 木森止住他们的争吵,提议说:“看样子还有一段时间才轮得到我们,干点什么消磨一下时间吧。” 时优良提议道:“那就一人读一首关于新春的诗,然后集体评选出选择最差的一个,惩罚是送给每个人一本想要的书。” 其余的人一致朝他投出鄙视的目光,林梦说:“一人一首关于新春的诗句我同意,但是惩罚我反对,惩罚是请大家吃饭。” 其余的人一致说:“同意。” 时优良也只能同意,因为压根也没有人问他的意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他想不同意也不行。 文林夕叫时优良:“从你开始。” 时优良拒绝:“为什么?” 文林夕说:“因为你是排在第一个的,所以理所当然的就从你开始,而且,你是一群人里面最为难缠的对手,所以我们组成共同阵线,自然就要你先开头,而后选择比你的更好的。” 时优良没有选择,只能开口:那就瞿佑的《屠苏酒》 紫府仙人授宝方,新正先许少年尝。 八神奉命调金鼎,一气回春满绛囊。 金液夜流千尺井,春风晓入九霞觞。 便将凤历从头数,日日持杯访醉乡。 文林夕望着东琳,东琳摇头:“第一次听。” 文林夕说:“我也是,这首诗,好像应该是名作,可是从来没有听过。” 东琳说:“到我了,就俯睇《又新年》。 当空蛇舞龙退隐,春意萌动逐苏醒。 梅领群芳初破冬,风送凛冽暖渐稳。 柏烟袅袅近除夕,市井喧喧忙护警。 邻舍久盼得乔迁,满坐亲朋一干请。” 文林夕盯着东琳,不高兴的说:“你绝对是故意的,见到时优良读了一首我没听过的诗句,就也跟着读一首我不知道的诗句,你两,都欠揍。” 东琳当然就不乐意了,跟文林夕叫板:“那你要怎样,难道为了迎合你,要我先跟你商量读哪一首比较合适吗。” 文林夕点头:“如果可以,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东琳说:“你真美,想的是真的美,你觉得我是那种懂事的女孩子吗,别闹了,这样的事情,就算时间逆转也不可能发生的。” 她两你一句我一句的争吵,吵得木森不耐烦了,催促道:“你两快点,不要显示你们特殊。” 文林夕叫李可儿:“可儿,揍他。” 李可儿吃惊的问:“为什么是我?” 文林夕说:“因为别人他肯定会还手的,但是如果是你的话,他应该会忍着。” 这样的理由,李可儿不知如何是好,笑了笑说:“可是学姐你也应该知道,要是选择题的话,我肯定是站在他一边的。所以,学姐你还是快点吧。” 文林夕当然也就不再跟他们打趣,沉思稍许,开口道:“戴叔伦《除夜宿石头驿》 旅馆谁相问?寒灯独可亲。 一年将尽夜,万里未归人。 寥落悲前事,支离笑此身。 愁颜与衰鬓,明日又逢春。” 李可儿做个沉思的样子,跟文林夕说:“学姐,你应该跟时优良学长和东琳学姐一样,选一首不怎么让人知道的诗句的,不然的话,会让我们艺考生觉得很容易的。” 文林夕转过身来捏她的脸蛋,不高兴的说:“言下之意,是在嘲笑我没有他两有文化吗。” 李可儿立刻反驳:“学姐你可不要血口喷人,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我是说你是学文的,为了跟我们艺考生还有初中生区别,应该读一首难点的。” 文林夕说:“你脑袋里都在想啥,这时候不是应该读一首自己喜欢的吗。” 李可儿做个思考的样子,回答文林夕:“也是哦。”又说:“我还是觉得你应该读一首难度高一点的,不然的话,别人听不懂的诗句,总让人觉得你很有文化的样子,就像时优良学长,每次我都听不懂他的大道理,就觉得‘好厉害’。” 文林夕忍住没笑出来,时优良很严肃的说:“可儿,我可是在这里听着的,你这么说,我也是会生气的。” 李可儿有些慌张,赶紧解释:“我没有别的意思,真的,是真的绝对学长好厉害,看过那么多书,懂得那么多道理。” 时优良当然知道,李可儿基本算是个人畜无害的天使,基本是个精心于自己的喜好的纯洁无瑕的姑娘,所以她才能受到那么多人的喜欢喝保护。 不过,既然是玩笑,时优良也没有因为知道就停下来,继续跟李可儿找茬:“是吗,可是我怎么听你的解释里,夹杂着很多的掩饰,掩饰了一些不敢让人知道的东西。” 李可儿惊讶的看着时优良:“学长,我在你心里印象可真差,真是太让人难过了,可儿很难过,很难过。” 东琳说:“可儿,揍他。” 其余的人一致站在李可儿一边:“可儿,不用客气,揍他。” 时优良似乎总是众矢之的,李可儿心疼的说:“学长你不要再跟大家找茬了,你看都没一个人站在你那边。” 是有做出个思考的样子,跟李可儿说:“所谓天才都是孤独的嘛。” 李可儿说:“学长,虽然大家都承认你是天才,但是你自己说出来,真的有点让人觉得‘太不要脸了’。” 李可儿也意识到了,大家都在拿她开玩笑,都在逗着她玩,所以她也毫无顾忌的跟他们吵着玩。 东琳催促李可儿:“可儿不要跟他们吵了,快点,轮到你了。” 李可儿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其实我读过的诗句就那么几首,基本上都是课本上的。” 文林夕说:“没事的可儿,只要是新春的诗句就可以了,其实输的人是谁,一开始就已经确定了。” 李可儿咯咯的笑两声:“学姐,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是你说出来,还是真的不太好。” 李可儿说:“那我就读王安石的》元日。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可爱是人类的正义,虽然是一首谁都学过的诗句,但几个人都给了她掌声。 李可儿红着脸:“跟你们在一起,我觉得自己可能是个宠物。” 接下来是木森,木森说:“我就白居易的《三年除夜》好了。 晰晰燎火光,氲氲腊酒香。 嗤嗤童稚戏,迢迢岁夜长。 堂上书帐前,长幼合成行。 以我年最长,次第来称觞。 七十期渐近,万缘心已忘。 不唯少欢乐,兼亦无悲伤。 素屏应居士,青衣侍孟光。 夫妻老相对,各坐一绳床。” 听见这首诗,时优良和东琳都理所当然的把脸望向前面。 《三年除夜》,三年,是木森爱上东沐的时间,而这首诗,也正是他们认识的时候东沐在读的,那时候东沐曾说:“三年,是一个很考验人心的时间。和七年相比,三年更让人难过。因为三年,心里的一切都还在根深蒂固。或许七年之后一切都会是别样的,但是三年,很多事情都还是老样子,很多事情却又都变得物是人非。” 那时候,他们都还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可是现在,他们能深刻的理解了。 三年,实在是一个很考验人的时间。很多人,三年就是一辈子,一辈子不再相见,很多事,三年就是永远,三年过去,很多事都已经埋藏在记忆的深处,一辈子不会再想起。 可是,也有一些事,三年只不过是刚刚开始,只不过是在漫漫长河中跨过了一个源头。 木森爱上东沐就是这样,三年,只不过是他人生的一个起点,而这个起点无限延伸,要到哪里才算结束,谁也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 如果时间是七年的话,很多以为不会变的东西,很多深植在内心的东西可能已经麻木,已经不值得去追寻,可是三年,三年的话,实在是太短了,短的不够忘记很多东西。 184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也太长了,三年,就是一千多个日夜,一千多个日子,足够让很多事情变得陌生了。 木森任然还记得他跟东沐的相遇,但已经忘记那晚,他是哭着的了。 三年前,那个夏天的夜晚: 零点时分,白天喧嚣的街道变得十分寂静,这座坐落在城市中间的道观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唯一的老道士不情愿的从床上起身,门外是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脸颊上不停冒出的汗珠和粗重的呼吸诉说她这一路来的急切。 老道士把男孩让进观里,边关门边抱怨:“你啊!每次只有遇到事情,避难才会到我这里来,深夜来,就说明事情坏到头了” 男孩依靠在墙壁上,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两封书信递给道士,道士皱起眉头没有去接,沧桑的声音对男孩说:“这几年你总是闹得满城风雨,我早就习惯了,来了就安心住两天,上早课,听经书,修身养性也好。” 男孩收起书信,走在老道士的前面去了三清殿。 三清殿上,老道士拿起三炷香问男孩:“又跟家里吵架了?” 男孩接过清香,叩首作揖恭恭敬敬插在香炉里回答:“不是吵架,是我爸训我,从头到尾一句反驳都没有。” “你又犯了什么事了?” “这次不是我的错。” “每次你都是这么说,可是我看来每次都是你的错。” “有吗?” “有,我还记得你第一次半夜来我这里避难是两年前,上初一的时候,第一次月考有两科缺考,成绩倒数第七,你爸爸骂了你,你就跑了出来,没地方去,只能来我这里,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你主动跟我说真话。” 男孩裂开嘴咯咯的笑了,竖起大拇指说:“不愧是我最好的朋友,记得这么清楚。” 老道士摇头,有些无奈的声音说道:“木森啊!你今年都十二岁了吧,十二岁,年纪不大,也不小了,很多事情,你该听听家长的意见,毕竟,他们是不会害你的。” “家长的意见吗,如果他的意见跟我完全不符合呢,如果他希望我走的是一条我完全不愿走的路呢?” 老道士说:“那你也应该跟他商量,而不是一气之下背上包就离家出走。” 木森叹气,恭恭敬敬的叩首作揖把清香插进香炉:“好好商量吗,算了吧,师傅你忘了,小学时候的我也是很乖的,最喜欢的玩具被人踩在泥浆里,哭鼻子回去找父亲,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一句‘自己没本事怪谁’!所以现在的木森只相信以牙还牙,血债血偿。” 老道士递给木森一块毛巾,劝解道:“那时候你太软弱了,你父亲也是想让你学会保护自己。” 木森拿起贡台上的水,凑到嘴边又放下,去饮水机里倒了一杯水咕噜咕噜喝下,把杯子放在桌子上转动回答:“我现在把自己保护的很好,没有人敢再把我的玩具扔到地上。” 老道士的嘴角拉起一个弧度,笑容中有欣慰和无奈,抓住转动的杯子问:“说吧,这次又是因为什么事情跟你父亲吵架。” “我拿到了‘国立一中’的录取通知书,他又左右托人给我在‘市一中’要了一张,各执己见,意见不合,然后他就以家主的名义下达命令,我只好离家出走。” “这两所中学各方面都差不多,你去哪里都是一样的嘛。” “差很多好不好,‘国立一中’实行的是全新开放式教育,相对于一般的中学,更加注重对个人性格和特长的培养,‘市一中’是地道的应试教育,我不喜欢。” “那你准备怎办呢?” “反正明天‘国立一中’就要报名了,今晚在你这里借宿,明天报名录了学籍,这件事就算尘埃落定了。” 老道士似乎不打算继续劝她了,叹口气:“也好,你还是原来的房间,自己去弄吧。” 木森抱拳,恭敬道:“你也早点睡。” 当然,木森其实是睡不着的,他心里有太多的事情,太多的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不会想的事情。 木森睡不着,就离开道观在街上瞎逛,好巧不巧的遇上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子,一见钟情,发愿要把全部的生命都献给她。 神一向很少眷顾世人,唯独木森似乎是个例外,神听到了他的愿望。 他很快再次跟这个女子相遇,只是,神很喜欢愚弄人,在他遇到这个女子的时候,女子已经有了心上人。 跟东沐的相遇,是木森生命的开始,也是木森劫难的开始。 因为跟爱上东沐,注定了他要被这个宿命所纠缠,注定了他不能成为宿命里占据优势的一方。可即便如此,木森还是选择跟这个宿命纠缠在一起,这就是最大的错误,因为谁都知道的选择,应该是在面对无能为力之事的时候选择退让。 可是木森不懂,对木森来说,如果宿命注定了要这样,他会选择跟宿命纠缠到底。 至于是战胜宿命还是屈服于宿命,木森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对木森来说,战胜宿命也好,屈服于宿命也罢,都是无关紧要的,他想做的,只有跟着自己的喜好走而已。 就像他曾问时优良的:“如果能自主的选择都不能,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记得当时,时优良回避了他的问题。 可是时优良和木森都清楚,他们都不是选择逃避的类型。 如果宿命已经注定了,我不反抗也不顺从,我只寻着自己的心朝前走。 也正是因为这样,时优良和木森才能成为好朋友,才能一直在一起,因为他们彼此都能理解对方。从宏观的来看,在大多数人来看,时优良和木森并非是能够相处的类型,他们都很自私,都是为了一己之私会伤害别人的人。 可是,也有一些人会觉得:“这两个人真厉害。” 因为他们都可以不在意世人的目光,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喜好而奋不顾身的做很多事情。 文林夕就曾经说过:“时优良和木森,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对数的人所羡慕的类型。他们拥有聪明的大脑,超强的行动力,敢于直面自己的内心,也敢于直面这个社会。” 所以他们无需做出很多努力,身边总能聚集一堆人。 也或许,是因为他们一直在努力,所以总是吸引了很多同样努力的人在身边。 有老师曾这么说过:“时优良和木森,是这个社会的一面,只有极少数的人接触到的一面,最真实最现实的一面。” 这个评价,时优良和木森都是比较喜欢的,相较于文林夕说的‘他们为多数人所羡慕’。时优良和木森更愿意相信,他们只是站在了这世界极小的一面。 直面灾难,灾难并不再是灾难,这样的心思,是时优良和木森都有的。 对时优良和木森而言,直面灾难,是最简单的,相较于那些避免的或者找借口,他们觉得直面灾难才是正确的。 当然,他们也不否定逃避和找借口,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法,或许不那么正确,但谁也不能否认,只要是努力向前,每个人都有权利直面所有的难题或者绕开这些难题。 只不过对时优良和木森而言,他们不愿意逃避,他们觉得“与其花时间思考逃避,不如用这些时间思考前进。” 只要勇往直前,问题总会迎刃而解的。这就是时优良和木森的想法。 诗句接龙的棒子扔到了陈雅的手里,陈雅稍作沉思,说:“那我就叶燮《迎春》吧, 律转鸿钧佳气同,肩摩毂击乐融融。 不须迎向东郊去,春在千门万户中。” 陈雅同样是一首为大多数人不知道的诗句,学文的四个人里面,只有文林夕读了一首长常见诗句。 到不是因为文林夕学识不如其余的人什么的,只是和另外三个相比,文林夕更加考虑‘平民’的心情,这是资本家的常有的心态,她们喜欢站在更高的地方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向众人演讲,哪怕连他们自己也没有发现这样的习惯。 当然,陈雅会选择这首《迎春》自然也有她的用意。有着她选择这首诗的一个故事。 或许,和文林夕相比,陈雅才是真的喜欢向众人演讲的人。 陈雅喜欢民俗,喜欢研究民族历史中最深的东西。 那年那月,她还只是一个中学生,但天资聪慧的她获得了学校的特别推荐,可以进入一所很好的很专业的高中学习。 然而却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了不如意的结果。 这样的结果并没有影响陈雅,反而让她更加坚定:“为众人之幸福而努力。让民族文化走进千家万户。”这是陈雅站起来之后发愿要做的事情,所以她比之前更加努力。 ‘春在千门万户中’,这就是陈雅想做的事情,也是她正在努力的事情。 林梦和文羽,因为是初中生,当然也都选择了课本上学到的诗句。 虽然很常见,但两个人都是可甜可咸的妹子,所以诗句从他们口中唱出来,简直是比前面所有人都能引人注目。 毕竟,相较于学识,这个世界还是以‘可爱’为正义的。 185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和林梦,绝对是可爱中的绝对正义。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而这两个,绝对是倾天下绝无仅有。 所有人都读了自己喜欢的一首关于新春的诗句,终于到了评选的阶段,文林夕主持道:“虽然我已经知道输的人是谁,但是呢还是问一下,你们觉得谁的最差。” 是的,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输的人会是谁,所有人都把食指指向了时优良。 众矢之的,时优良叹气:“就算我也知道我不受欢迎,但是你们也不要这么直白还不好,我还是会难过的。” 东琳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提出这样的游戏的人往往是输的人,自己做的死,即便死也要做完。” 时优良叹气,然后笑了:“好吧,反正一开始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了,能为诸位的人生增添几分乐趣,小生不甚荣幸。” 他这么说,另外的人都表示很满意,木森说:“总算你小子也知道说人话了,既然这样,这顿饭我们就不客气了,只管找好的地方去吃,至于能不能承担的问题也不考虑了,钱不够的话,你自己还挺值钱的我觉得。” 这绝对是一句引战的言论,他这句话刚说出来,有两个目光都瞪着他了。不,准确的说是所有的目光,因为包括林梦在内前来参拜的所有人,都觉得他是故意的。 事实也是如此,木森就是故意的,最近李可儿的攻势实在太强,为了吧注意力转移到另外的人身上,他只能牺牲这个好朋友了。 因为如果时优良这边出了什么问题,绝对是比他更加值得期待的好玩的事情。 时优良当然是立刻就看穿了木森的心思,转过头来望着木森,一脸认真的问:“es  musss  sein?” 木森楞了一下,随即回答:“es  musss  sein!” 其余的人听不懂两人说的什么,都好奇的盯着他们,东琳问:“你两说的那个国家的话,也不像是我们学的外语啊。” 人群之中,有一个人听得懂,那就是文林夕。 时优良和木森没有要给大家解释的意思,她就担当翻译:“这是德语,翻成英文是“It  Must  Be“,翻成中文则是“非如此不可“。出自捷克家米兰昆德拉的名著《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第一部里面。 原著里写了这样一段:有个叫登普金的先生欠贝多芬五十个弗罗林金币,于是缺钱的贝多芬就去找他要,但是登普金没有钱,就问贝多芬‘es  musss  sein?’,贝多芬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就顺着他的语气‘es  musss  sein。’。 回到家之后,贝多芬把这句话记在了本子上,成为几个简单的音调,并且根据这个真实的动机谱写了四重唱的几个断句:其中三个人唱es  musss  sein,ja,ja,ja,第四个人唱:herus  mit  dem  beutel。 一年之后,贝多芬在编号为一三五的最后一步四重唱的第四章里面,这一动机成为核心动机。 所以,非如此不可,成了一种带着调侃的严肃。” 另外的人都很认真的点头,东琳说:“原来如此。” 其余的人再次很严肃的点头。 文林夕有些生气了。 怒视着东琳,气愤的指责:“你还是人吗。” 东琳叹气:“真不怨我,关键是我根本听都没听过这本书。” 陈雅接过话:“而且,我总感觉木森会看的书,是我们看不来的。” 文林夕真的生气了,指责两人:“你两是说我是变态吗?” 东琳举起手,认真的解释说:“绝对没有,绝对没有,我只是觉得这本书听名字就知道很深奥。” 陈雅当然也不想跟文林夕大动干戈,附和东琳:“对对,而且还是德语,我们根本不可能看得懂。” 虽然她两的态度真的是敷衍的不能再敷衍了,但是文林夕只能接受,因为就算她跟两人争论,一张嘴也是争不过两张嘴的。 她们三人之间,学识虽然文林夕最高,可是东琳和陈雅联手的话,文林夕就不是对手了,而且,很多事情,她没有东琳和陈雅那样的世俗的观点,她的很多观点说出来,会让人‘刮目相看’。 可是,文林夕也不能就这样就住口。到不是因为别的,而是生活实在太无聊,如果不找点麻烦,就觉得人生完全没有意义了。 这时候,把问题推给时优良绝对是最佳的选择,因为在一群人里面,只有给他找麻烦是所有人都喜闻悦见的。 接受了文林夕带着几分怒气的目光,时优良说:“我记得原著里面是这样写的:当贝多芬把‘非如此不可’写进四重奏的时候,他想的已经不是登普金的钱,‘非如此不可’对他来说已经具备了更加神圣庄严的意义,仿佛是命运之神的亲口召唤。 一句话,处于康德,哪怕是一声‘早安’,只要说的到位,听起来可能就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命题。 德语是一种沉重的语言。 ‘es  musss  sein。’根本也不再是一个玩笑,而是‘del  schwet  gefasste  entschluss’细加掂量的决断。 贝多芬将诙谐的灵感谱写为庄严的四重奏,讲一句玩笑变成了形而上学的真理,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由轻到重的例子。 奇怪的是,我们并没有为这样的转变感到惊讶,如果倒过来,贝多芬将庄严的四重奏变成了关于登普金还钱的笑话,想必会引起我们的愤慨,然而这确实符合巴门尼德精神的,因为把重变成了轻,把负变成了正,最初变现了形而上学的真理,而最终却只是个无聊的笑话,我们已经再也不会像巴门尼德那样思考了。” 东琳望着陈雅,陈雅望着文林夕,文林夕望着木森,然后一齐说:“说的啥,听不懂。” 默契度之高前所未有,时优良翻白眼:“你们是在演街边喜剧吗,我告诉你们,这一点意思都没有。因为,你们的喜剧已经愚弄了我这个路人。而我很生气。” 陈雅举手:“学长,我有问题。” 时优良说:“我知道,你绝对有问题,这根本不用你自己说出来。” 陈雅气呼呼的盯着时优良,指责他:“你是禽兽吗,这样的情况,我很认真的在跟你说,可是你竟然还用这样的话来调戏我。” 时优良说:“纠正,第一,你的语气和神情都不严肃,不如说很让人觉得你是故意的。第二,我没有调戏你,记住,这叫调侃,不是调戏,混肴是非可是会遭天谴的。” 陈雅叫东琳:“东琳,你还能管好你老公吗,他再调戏我我可是要他负责的。” 语出惊人,陈雅楞了一下,赶紧把时优良的眼睛捂住:“不准看不准说,乖乖的看着前面。” 时优良倒是没有反抗,乖乖的呆在队伍里,看着前面等着轮到他们参拜的时候。可是他这样听话,反而让人觉得不安,每当时优良特别听话的时候,肯定就在打什么坏主意,东琳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时优良到底在打什么坏主意了,东琳有些期待,是的,有些期待,因为时优良往往能弄出好玩的东西。 前面的队伍还很长,按照现在的速度,轮到他们大概还需要半个小时的样子。 觉得实在太无聊了,东琳叫时优良:“时优良,讲个故事听。” 她用命令的口气这样叫时优良,时优良转过头来盯着她:“你再说一遍。” 东琳轻轻‘哦’一声,口气语气丝毫不差的重复了一遍。 时优良摸她的头:“真乖。看在你这么听话的份上,就给你讲故事好了。” 另外的人都‘噗嗤’的笑了出来。 东琳也跟着傻笑。 吵闹了一小会,终于安静下来,然后竖起耳朵等着听时优良讲故事。 见他们这么期待的样子,时优良也决定跟着搞怪。 可是要怎样才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让这些人都害怕起来呢。 这对于时优良来说不难,因为他了解队伍里的每一个人,每个人心里在想什么,他只要看一眼就会知道。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本事,所以时优良才能成为队伍里最讨人喜欢,最让人捉弄的一个。同时,也是捉弄人最多的一个。 时优良问:“你们听过南方的祷告词吗?” 其余的人都摇头,除了陈雅之外,其余的人甚至什么是祷告词都不知道。当然,听到这个名字知道是用来干嘛的。 时优良学着唱词的先生唱道:“俯仰据是天地,休说看破阴阳。莫论富贵贫苦,终是轮回一场。临了弗身归去,且把俗事暂放。若有心事深藏,自当眺望故乡。亡者不舍不放,生人恸哭泱泱。儿孙别有福祉,来求神灵佑光。……” 如果是平时,她们应该会听他唱完,可是在庙宇更前唱这样的祷告词,不仅让排队的其他人好奇的看着,而且自己的内心也承受不了。东琳叫停:“能说个正常的故事吗。” 时优良很乖的掉头。不过,当他这么乖的时候,肯定就是在打什么坏主意的。 时优良开口:“前些天认识的一个网友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186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将近六年了五音讯的哥哥突然出现,给你一笔数目可观的财富,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绝对是激动人心的时刻吧! 不,一点也不值得高兴,因为我曾许愿希望他死在外面,永远也不要回来。 我们是兄弟,但我对他只有恨,恨到多看他一眼都觉得会折寿。 那一年,他七岁,我五岁,一同进入村子里的小学。我提前入学,不是身负父母的寄托,而是父母觉得我这个小儿子实在太笨了,没有他带着不可能学出人样。 当然,事实跟他们预料的一样,我确实不够聪明,即便有那个‘聪明绝顶’的哥哥带着也没有顺顺利利的读完小学。 我小学一年级留了两级,三年级留了一级,六年级再次被留级,我能上初中,得多亏九年义务教育那一年普及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四次留级,如同跟他筑起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把智商都给了大儿子’这句话成了邻里四舍的口头禅。 等我好不容易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进入高中,他已经在大学里折腾兜售家乡特产;10年,对于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电商还是个新玩意,他凭借独特的眼光和努力,一时间成了小镇上风光无二的人物。 托他的福,我也不再是村里人口中那个‘智商欠费’的小儿子。 那时候,我是真的很崇拜他,不仅是因为他做了这么多大事,更是因为他对别人说:“我弟可不傻,他只是没有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已;大器晚成,早晚有一天他会比我更加出色的。”听见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真的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也是从那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人活着,不仅需要鞭笞,也需要鼓励;得到他的鼓励,我渐渐的找回了自信,开始认真读书,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 我没有他的天赋,但我可以比他努力,一百倍不够就一千倍,总之一定要向哥哥说的一样,成为比他更加出色的人。 高中时代的我,每一天都是怀着这样的心思度过的。 而事实证明,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事情,只要努力都是可以做到的;高二结束的时候,我已经是全班前五,校排名前一百的优等生。 那时候,我真的以为我的生活已经搭上新时代的高轨列车,将要创造一个天下无双的传奇故事。 可是,上天是不会让一个笨蛋得意的,当一个笨蛋无限得意的时候,地狱就在他的眼前了。 我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上,期待着跟哥哥进入一所大学,去创造比他更加辉煌的传说。 可悲的是,交上最后一张卷子,我听到的不止是高考结束的铃声,还有‘他的丧钟声。’那个我无比崇拜的哥哥生意失败~跑路了! 只听到这个消息,我还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真正让我奔溃的是回到家的那一刻;家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能够抵债的都已经被人拿走;只有那座上一年才修好的房子,因为在老山上才留给了我们。 那之后,他如同人间蒸发,谁也没有他的消息。母亲大病一场,父亲也瞬间苍老了许多。而我,因为一堆的烦心事连志愿都没有填报,也没有去上大学,跟着同村的人去了工地。 之后的两年,我没有回过家,也没有往家里打一个电话,因为不敢,我害怕听到爸妈问:有没有哥哥的消息? 后来能够回去,还是因为妈妈病重不得不回。 也是从这里,让我突然觉得我崇拜的哥哥实在是个可恨的人。 经历了那样的事情,两年不见,母亲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不是问我在外面过得好不好,而是问我有没有他的消息。哪怕是之后,也没有半句关心我在外面的生活。 那时候,我差点就问出来:“既然这样,当初生我干什么。”于是我在心里许愿,在庙里许愿:希望他死在外面永远不要回来。 可是,上天是不会让一个笨蛋得意的,绝对不会。当一个笨蛋无限得意的时候,地狱就在他的眼前了。 今年十月份的时候,我突然收到了‘哥哥’回来了的消息,是母亲特意打电话来说的;我什么都没有问,抛下工作跑到火车站卖了一张票赶回老家。 在镇上的时候,特意卖了一根两米长的钢管,我要把那个脏兮兮的乞丐赶出去。 可是,上天是不会让一个笨蛋得意的,绝对不会。当一个笨蛋无限得意的时候,地狱就在他的眼前了。 我见到的不是一个脏兮兮的乞丐,而是一个穿着得体,还有一辆价格不菲的豪车座驾的男人。 手里的钢管还没有举起来就被父亲抢走,腰都直不起来的母亲赶紧把他护在身后。 那天发生了很多事情,结果是我选择了离开那个家,至今流落街头。 他曾好几次联系我,说是要给我补偿。 突然,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恨他还是嫉妒他。 总之,就先流浪着吧,爸妈是他的,他既然回来了肯定也会照顾好的,我也乐得清闲。” 所有人都知道,今天从时优良的耳朵里是听不到好话的了。 没有办法,他们只能把目光转向东琳:“东琳,快点讲个什么治愈的故事,让我们的心灵从时优良所编制的囚笼之中解放出来。” 东琳说:“我也想,可是现在,满脑子都是这混蛋的祷告词,实在是半个故事也想不出来。” 时优良说:“算了,我给你们讲好了。” 没有等众人发表意见,他已经开始了:“城市的东边有一家机器人工作室,老板是个美丽的女人。 因为她的美貌,也因为超强的技术条件,工作室生意很好。 这天,工作室迎来第一万名客人。 两人正在谈工作,服务机器人端上来咖啡。 他伸手去接,手还没接触到杯子,机器人突然松手。 看样子机器人有些失灵,她连连道歉。 男子没有任何反应,她轻轻一推,男子倒在地上死了。 瞬间吓得大叫,花容失色。 冷静下来。 她知道不敢真正的死因如何,男子死在工作室的事情都是不可以让外人知道的。 如果这件事传出去,竞争对手一定大肆宣传她的机器人失误,那她这一辈子就算完了。……” 时优良读到这里,又被叫停。东琳骂他:“你个混蛋,知不知道这里是庙宇跟前,在庙宇更前不要讲恐怖故事。” 时优良‘哦’一声,很认真的答应:“我知道了。” 为了真的让他停住,东琳问他:“庙里偏殿供奉了一个大将军位,你知道是谁吗?” 时优良回答:“辅国将军慕容恪。” 东琳白眼:“我知道,有牌位在哪里呢。我是问你他的故事,为什么会被供奉在这里,据我所知,辅国将军慕容恪应该没有被供奉才对。” 时优良说:“其实关于这个庙宇,有一个跟狐妖青丘一族有关的故事,在我所知道的历史中,是青丘族最后一次出现。” 另外的人都是一副等着听故事的脸。 其余的人都只是带着玩耍的心,而陈雅是很认真的要听,她对民俗很感兴趣,所以关于民俗的一切,她都想要知道。 时优良又要开口,不过东琳突然发现,不止是她们一行人,另外的人也都看着时优良。 当然不是想要听他讲故事,而是这个混蛋刚刚的作为实在惊扰了人群。在庙宇跟前讲鬼故事,实在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了。 为了不引起众怒,东琳打住他:“算了,以后再讲,你乖乖的排队就好。” 其余的人也都觉得这样挺好,只有陈雅依旧想听,叫东琳道:“东琳,可以跟我换个位置吗?” 东琳还不知道陈雅其实对民俗很感兴趣很有研究的事情,在她看来,陈雅只是个情敌。 正在犹豫要不要答应,时优良从背包里拿出本书递给陈雅:“这个给你看,还有要别的资料的话我开学给你。” 陈雅接过时优良给她的书,是一本。 可以肯定的是这本跟这个庙宇的故事有关,可是终究是。时优良为什么要给她呢? 虽然一箩筐疑问,但是陈雅没有问,只是收下了。 反正她知道时优良不会做没用的事情,既然时优良给她这本书,肯定就有时优良的用意。 对陈雅来说,她只需要认真的看书就好了,反正如果有不懂的地方,有不能理解的地方,会有很多机会可以问时优良。 至于其余的事情,她懒得多想,反正想了也不会有用的。 没有用的事情却还要费尽心思去思考,这样的事情陈雅做不来,也不会做。除了傻子,谁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不过,当陈雅这么想的时候,她又看向了时优良。因为,真的有傻子会这么做。 更为让人忍不住笑的是,这个傻子就在她的身边,而且这个傻子还受到很多人的信任和喜欢,这个世界,实在有太多的值得开怀大笑的事情,陈雅所知道的,不过是极小的一个篇章罢了。 187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大概就是时优良的魅力,他总能为身边的人带来快乐,那些看似任性没脑子的行为,从一个天才的身上展现出来,就让人觉得:“原来天才也有这么可爱的一面。” 很多事情,不同的人做出来是不同的,这是文林夕、陈雅等人在遇到时优良之后的感触。 时优良身上的事情,如果是别的人来做,绝对会很让人讨厌,可是时优良来做,就让人觉得:“天才竟然有这样的一面,实在太可爱了。” 可是,真的可爱吗?当然不是,于社会大环境而言,时优良是那个被抛弃在角落里,深渊里的弃儿。只有文林夕这样的少数人,才会跟他接触,但是跟他接触的人都会觉得:“原来这家伙是这样的人,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 这就是时优良的魅力。 当然,时优良自己或许并不知道。 也可能是知道的。 东琳还记得时优良这样说过:“犯傻分为故意的和无意的。” 那么,时优良到底是故意在犯傻还是无意间这样做了而已呢?谁也不知道。 就连东琳也不知道,东琳记得有个这样的事情:初三的时候她曾问过时优良:“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觉得很傻吗?” 时优良回答她:“这世上的人,世上的事,聪明还是傻子,谁规定的。谁也没有规定,只是世俗的眼光给人打上了这些烙印。”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到今天东琳也没有完全理解,东琳只是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时优良见到了她不曾见过的世界。 这个世界有多深,有多远,东琳想过,但是他不愿意过多的在意,因为东琳知道,时优良的世界是独立于这个世界之外的,如果她贸然的闯进去,只会破坏了这个世界原有的规则。 时优良需要维护这个世界的规则,如果东琳破坏了,那么东琳跟时优良,就会走向两个不同的世界。因为对于入侵者,会被无情的排斥,哪怕这个入侵者并没有恶意。这是人类的共性,从人类诞生之初,这种共性就一直侵袭着人的全部。 东琳对时优良很了解,她知道时优良不允许别人侵袭他的世界,即便是东琳也不行。或者说,就算是父母也不行。 当然,东琳对这部分世界并非全不知晓。东琳曾经见过,在优良独立的自由的世界里,活着一个跟时优良一眼,却又完全不一样的人,他好像是被关在那里的,又好像是自愿的锁在了房子里。 东琳问过时优良:“你为什么要把自己所在那样一个地方?” 时优良说:“这个世界很大,有很多我没有见过的事情,甚至穷极一生也不可能见到的事情,我把自己的一部分留在未知之处,以思考这个时空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当时东琳觉得很好笑。‘思考这个时空是怎么样的存在。’这样的话从一个只有十四岁的小孩子口中说出来,实在是让人无法不笑。 可是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她知道了时优良是认真的,他是真的在思考这些问题,这些东琳想都没想过的问题,这些本不该属于他们这个年纪,本不该思考的问题。 那时候东琳常常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存在着前世和今生,而时优良保留了前世的记忆,前世未完成的愿望,要在今生做出结果。 如果有前世今生的话,时优良的前世是什么样的呢,他是保留了前一世的记忆,还是好几个人生的记忆呢? 就此,东琳还问过时优良。 不过,被时优良无情的嘲笑了。 时优良嘲笑东琳:“看多了?都变得这么傻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这个世界也不存在灵魂,今生就是唯一,不会有来世,也不会有前身。” 东琳问:“那你怎么想这些问题,你还这么小。” 时优良说:“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东琳抓狂,揍了他两拳:“你给我说人话,什么叫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鬼才听得懂。” 时优良没心没肺的笑了,告诉东琳说:“我也不知道,就是看到这方面的书,就很感兴趣,然后就找了很多资料,最后发现这个时空是怎样的存在这个问题,还没有一个算得上答案的答案,所以我就决定自己思考了。” 是这样的理由吗?东琳那时候完全不能理解,不止是东琳,就连时优良的父母,已经其他的人都不能理解。 虽然他们不知道时优良藏起来的世界,但是时优良的种种行为,曾一度让家里担心不已。总害怕这孩子将来成为不能适应社会的寄生虫。 为了治好时优良废宅的病,父母带着他看了心理医生,也曾带着他去各种热闹的场合,但是完全都看不到效果。 时优良的成长是一夜之间的,一夜之间从一个只知道玩耍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深沉的智者。 当他开始思考‘存在’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就不再是那个只知道玩耍的小孩子了。他的成长有多快呢,从一个只知道玩耍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智者之间,只用了几天的时间。 花费的这几天,他所做的事情,就是把房间清理出来,原本放着奇奇怪怪的东西的地方,都摆上了书架,然后书架上都放满了书。这些书,是他用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买的,每一本都编了序号,他从一号开始看,不骄不躁的,一本一本的。 一百多本书,时优良看了很长的时间,从上初中不久就开始,一直到初三的暑假,原先的一百多本增加到了三百多本,虽然不是每一本他都看过了,但是每一本书时优良都能大致讲清楚。 初三的暑假,第一天时优良就让东琳吃惊不小,因为时优良告诉她:“这次的试卷很简单,不知道会出多少满分。” 但是,同为考生的东琳却觉得试卷其实有点难,好几道题完全不在她能力范围之内,超过一半的是似懂非懂的。 那时候,东琳被时优良的话吓得不轻,连忙打电话问了其余的同学,听到其他人也说‘正式的考试果然比平时要难的时候,她才放心下来。’ 而更为让东琳吃惊的,是成绩出来之后,因为真的像时优良说的一样,他觉得很简单。证据就是他拿了很多个满分。 虽然拿满分这样的事情对时优良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可是这次的考试,作为一场升学考试,能够拿满分的绝对不简单,全校能够全科满分的仅有一人,仅有时优良一人。 而且,这是建校史上唯一的一次有人能够拿全科满分。因为这个全科满分的学生,学校甚至开了研讨会,就是将他送去更专业的学校,还是请他留在本校做了激励的讨论。 不过,这场讨论的结果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时优良并没有听从他们的讨论,时优良没有接受去更好的学校的建议,也没有接受学校可以让他去各大学府游学的条件,唯一从学校拿到的好处,也就是在学校旁边租了一套房子,学校承担了一部分费用。 当时,这对时优良来说,从宏观来说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是学年第一,也是学校有史以来的第一,所以的话,他应该有这样的特权。 在这个实力代表了一切的社会,时优良有着可以获得所有的特权的实力。 至少,在这所学校是这样的。 在这所学校里,无论天赋还是努力,都没有人比得上时优良。 或许有人会说时优良并不努力,是的,从宏观上来说是的,他在课上看课外书,也不听老师讲题。但是谁想过呢,时优良会这样做,是因为他已经有了这么做的实力,在老师讲题之前,时优良已经看过所有的题目,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开了。 别人在聊天的时候,别人在打闹的时候,别人在恋爱的时候,时优良都只做一件事,那就是努力。努力的学习、看书。 她把做闲事的时间都省了,把所有的的时间都用在努力上,所以他比所有人都要优秀。 时优良就曾对东琳说:“每一个优秀的人,都是经过千锤百炼,经过地狱和生死的,没有人可以简单地跳跃到天上。” 不过,这些话对东琳来说用处不大,大概也就是听的时候有一丝想要努力的想法,随即就不知道抛向何处了。 东琳虽然跟时优良是青梅竹马,但却不是时优良这样的具有天才潜力的怪兽。 相较于成为时优良这样的人,东琳更愿意做一个俗人,庸俗的活着。跟所有普通的女生一样,为了家庭和丈夫努力的活着。 这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庸俗的活着就好,至于英雄,带着崇拜的心思去看。 想要做英雄和崇拜英雄,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面。 崇拜英雄,对大多数人来说是生命存在的一个意义,是为了生活得更加有意义。而想要成为英雄,不仅要有相当的决心,还需要有足够的努力和忍耐力。 188新年的第一天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谁想要做英雄,谁就得承担起抛弃世俗的痛苦。世上的事情,任何事情,得到的东西和失去的东西都是相对均等的。 虽然不是绝对的平等,但是相对的均等,是一定的。 只不过因为人的得失并非每个人都相同,所以很多事情,也就成了羡慕和被羡慕。被羡慕者仍旧羡慕别人的诡异现象。 这似乎已成为一个不可更改的事情。 虽然很无奈,但这已经是绝大多数人的都逃不出魔窟。 就连时优良也没有列外,或许他不是有心要这么做,但他确实已经踏进这个魔窟里。 当你要成为英雄的时候,不管你是不是愿意,这个魔窟都已经摆在你的面前,如果你拒绝,你只能离开英雄的宝座,或者沦落到万人唾骂的地步。 这就是一切的真相,任何人都无法违背的真相。 时优良当然也没有幸免,为了成为众人的英雄,他不得不改变自己去接受这个事实。 和三年前相比,他已经没法单纯的看书了。现在,很多事情他都已经必须要考虑到观众的眼神,考虑到众人的心思。 这样做的结果,或许对大多数的人来说是两全其美的。因为失去了一些,得到了更好的东西。可是对时优良来说,这是一件悲哀的事情。因为他失去了自由,对时优良来说,自由是最为珍贵的。 可是即便这样,又能怎么办呢,时优良必须选择,因为她绝对不能成为众矢之的。因为时优良没法退到这个世界之外。 没有人会明白他的想法,或许,他也没有这样的期望。可是呢,这又能怎么样呢,活在这个世上,谁都不剩独善其身。 时优良真正领悟到这个道理,是在初三的那个暑假,他在书店打工的时候。 那时候,他虽然极力的做好自己的事情,虽然极力的完成了工作,但是他还是被同事讨厌了,有个同事就当着他的面说过:“装作很亲和的天才看起来真恶心。” 从那之后,时优良就明白了,这世上有条罪,叫做‘欲加之罪’。你不必有任何错,在很多时候,存在的本身就是错误。 因为存在等于会被嫉妒,存在等于要跟周遭的很多事情发生很多关系。 而跟周遭发生关系,就意味着必须承担这份责任,哪怕你只是把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对很多人来说也是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因为在你不足够好的时候,你的好就是一种罪。 只有那些足够好,好到能够支配的人,才能够避开这条罪名。而那些努力变得好的人,逃不开被‘欲加之罪’的结果。 谁能够想得到呢,很多时候,仅仅是因为‘想要别的优秀’就被扣上很多的让人哭笑不得的帽子。 工作的时候,因为你想要变得优秀,那些不想优秀的人,也被逼着变得优秀。如果他们相安无事,当然一切都好,然而,如果因为你‘想要变得’优秀而致使他们失去了工作,或者是被训斥对比了,你就是有罪的。 ‘大众之罪’是这世上最无理最普遍的罪名,因为,大众等于无罪。 就是抱着大众等于无罪的心思,才使得很多人为所欲为,因为只要凑足了一堆人,责任就无法制约他们,责任就是空口白话。 排队一个多小时,终于轮到了时优良,参拜之后,按照之前的约定,他也在抽签的地方抽了根签。 解签的是个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头,见到时优良的签,微笑着说:“居士是个有大智慧的人,老朽就不在你的面前摆弄了,只是有一句话奉劝居士;生活的波折是难免的,不可强求。” 时优良笑了笑,什么也没说,就出了庙宇。 对于参拜这件事,他本来也不是很在意的,对时优良来说,参拜本身不具备任何意义。意义在于参拜之后,能否心安理得。 他一直是心安理得的,就算有什么亏心事,也很快就会自我填补,所以参拜或者抽签,他都不在意。 东琳虽然想问,不过看到时优良的样子,知道替他问了也是白操心,所以也就没问了。 其余的人也都是平平无奇的一带而过。只有一个人是列外。 他抽到了一根及糟糕的签。解签的老头皱眉说:“居士可是要问爱情吗?” 木森本来也不想多在意的,不过现在他有点想问了,点头说:“请先生赐教。” 老头叹气:“居士跟之前的居士都是极聪慧的人,恐怕早就看穿了一切。” 木森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摇头说:“不,我并不愿意认输,所以要问先生‘摆在前面的,是黑是白?’” 老头看着木森,盯着他看了有三十几秒的样子,笑了,说:“居士果然是与众不同,老朽就直说了,居士心爱的人今年会遇到一件及危险的事情,稍一不慎就有性命之忧。所以,居士要小心呵护。” 老头这么说了,又为自己辩解:“当然,老夫也并非金口玉言,更不是预言的神仙,所以这件事究竟如何,老朽其实也只是随口说了自己的猜测。” 如果这个老头只是卖弄,木森或许不会当真。可是他后面的一句,让木森以为这个老头不简单。他还想问些什么,可是老头似乎已经不愿意多说了,叫木森:“居士请给后面的人让个路。” 既然他不愿意再说,木森也不能强人所难,就走开了。不过木森的心里一直想着老头的话。 东沐会遇上威胁到生命的事情,会是什么呢? 排在木森后面的是陈雅,她收到李可儿的眼神,问解签的老头:“大师,你跟前面那人说了什么。” 老头望了她一眼:“不可说,不可说。” 陈雅无奈,只得朝李可儿耸肩。 李可儿想要自己去问,不过被文林夕拉住了。 李可儿实在很在意,从解签的地方过去之后,木森的神情一直很紧张,似乎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可是李可儿知道的,木森一向不信这些东西,能够让木森露出这样的神情的事情,一定不简单。 李可儿想要知道,想要给他温暖的怀抱,但是,她不知道要怎么跟木森说。 因为木森不愿意告诉她,木森有一个喜欢的女人,为了那个女人他什么事都愿意做,李可儿知道的。 所以,李可儿当然也猜到了,木森听到的消息,一定跟他喜欢的女生有关。除此之外,他没有别的理由恐慌。 另外的人当然也想要知道,但是木森既然选择了不说,他们也就不能问,这是朋友之间的准则,在这个圈子里的准则。 如果有例外的人,只有时优良,因为他有一百个方法把人弄哭了再哄乖,他有一百个方法推掉不愿意告诉别人的事情。 看到木森的沉默,其余的人也都沉默着。 原本欢快的气氛,变得压抑起来,变得诡异起来。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气氛呢,谁也不能详细的说出来,只知道,在这个小圈子里面还是第一次。 但这也恰恰证明了木森听到的事情不简单。 所有人都想要给他一个拥抱,只是奈何木森都拒绝了。 对木森来说,他需要自己冷静下来,冷静的给自己疗伤。 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是他作为一个男人必须承担的痛苦,或者说,木森选择了必须独自的承担这份痛苦。 人类的悲欢并不是想通的,他不愿意把不开心的事情说给别人听,因为木森知道,说出来或许会好受一点,说出来或许可以开心一点,可是说出来不代表可以解决问题,不代表能够安然无忧。更多的时候,说出来只是让自己紧绷的神经松懈。 这样的松懈对木森来说是绝对不需要的,因为他的松懈可能让东沐遇到危险。 为了保护东沐,他必须把神经绷得更紧,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唯有如此,才可以绝对的保护东沐。东沐是他必须保护而且一定要保护好的。 紧张的气氛很快就被欢乐的气氛淹没,在这个欢乐的日子里,一个人的悲伤实在是不值一提。 在这个欢庆的日子里,任何的悲伤都会被淹没,任何悲伤的心情,都会被淹没,直到一文不值,哪怕悲伤并不会真的消失,但是在欢乐的声音中,所有人都自动的过滤了那些让人难过的声音,过滤了那些使人不开心的声音。 就连木森自己,也很快就把这份情绪存档了。他不能因为自己的不开心影响到大家,这是木森的想法。 而且,虽然解签的老头是这么说了,可是新年的第一天,就算东沐会遇到危险也不可能是今天的,或者说,如果是今天的话,他什么也做不了的。 毕竟,他不能现在打电话告诉东沐:“解签的说你会遇到危险,待在家里不要出门。” 新年第一天要是对人说了这样的话,毫无疑问是在找打。而且,不用东沐做什么,时优良和东琳就会打死他。 所以,木森能做的,就是有一个这样的心理准备,然后应对突发情况。 189文羽和林梦的新生活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除此之外,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他能做的就是忘了这件事,否则的话,不论对他还是对东沐都是一件坏事。 对木森而言,总想着心爱的人会遇到危险,先遇到危险的毫无疑问会是他自己。 对东沐而言,如果有个人时时刻刻觉得她会遇到危险,那她绝对只会想要杀了这个人。 新春的参拜很快就结束了,这群年轻人的喜剧也随着结束。 迎来了新的一年的开学的日子。 新的一年,因为文羽的关系,双方家长商量之后决定把两个孩子放到另外的学校。 虽然还在正月的气氛之中,但这座城市的天气变得很快,已经变得有些烦闷燥热。 下午一点不到的时间,文羽进了一家冷饮店。 进去要了一杯冰沙,找一个靠路边的位置坐下来,看着这些来来往往的人,他们中或许有一个就是同学、朋友;这么想来,还真是有些高兴呢! 一个穿裙子的女孩在对面坐下,手里拿了一份一模一样的冰沙,是林梦。像是责怪又像是关心的语气问“为什么从从昨天开始一直打不通你的电话?” “因为我把你拉黑了。” “为什么?” “因为你很烦。” 陈雅直溜溜的瞪着东琳,大大的放一勺冰沙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你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你吃这么大一勺,会头疼!” “不吃这么多,眼泪流出来找不到借口,你告诉我的。” “那个混蛋说是有一本很好看的书,跟老师请假了。开学就我一个人来,心里不爽。” “有什么关系,反正你还有我,不要他也可以的啊。” “不用了。” “你在嫌弃我吗?。” “嗯。” “你想挨揍吗?” “不是,我只是在嫌弃你,要知道,站在我的角度,你是绝对不值得拥有的女人。” 林梦怒目圆瞪:“丫头,你知道你在玩火吗?” 骂完文羽,才恢复了一向的淑女,跟文羽说:“报道之后一起去买生活用品,然后你给我乖乖的听话知道了没?” “老爸同意我在外面租房子住,报名之后时间充裕的话应该要去附近看看哪里有合适的地方。” “你是怎么说服你爸的。” “来的路上跟我爸谈心,他觉得我能够保护好自己,也分得清轻重,就同意了。” “哦哦,这样啊,我可以来和你一起住吗?” “你爸不会同意的。” “你有办法让我爸同意我不住宿吗?” “没有,这件事你最好不要跟你爸提,如果让他觉得你选择这所学校是为了玩,那你就可能被转去别的学校。” 林梦斜趴在桌子上,手里的勺不停的戳杯子里的冰沙,叹气说:“为什么我爸爸不能像你爸爸一样放手,让我自己学着飞。” “因为你爸爸知道‘你已经过了学飞的年纪,如果现在放手,你会狠狠的从天上掉下来,摔断几根骨头,然后再也不敢尝试飞翔’。” “可是终归有一天我还是要学会飞翔的,既然这一天一定会到来,为什么不是现在。” “不是所有长羽毛的都是鸟,也不是所有的鸟都会飞。” “而我,恰好是不需要学飞的哪一种,是吗?” 林梦的父亲过来坐在她身边,这个男人跟文羽也算是很熟识了,在这么多的同学家长中,大部分人都叫自己的孩子离文羽远一点,只有他,从不觉得文羽是一个坏女孩,而这其中的原因,恐怕只有他自己明白。 两个人的话题到此结束,文羽展开天使一般的笑容,礼貌的叫了句:“叔叔好”。 “文羽,林梦说是你爸爸带你来报名,他人呢?叫他晚上一起吃饭。” “停车去了,算时间应该也快回来了。” “你们两还要吃什么,我去拿。” 文羽用勺搅动已经融化的冰沙,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林梦的父亲小声的询问女儿:“她今天怎么了?心情似乎不是很好的样子!” 林梦看着慕晓语,这个她最好的朋友,才短短两天时间没有见面,好像是变了一个人,沉默、安静,丢在人群中都不会被认出来,这样子的她,还是那个翻江倒海的女霸王吗? 林梦很想问,可是她知道‘文羽不愿意说的事情,谁都不可能问出来!’对父亲摇头说:“不知道,找到她的时候就这样了。” “是不是失恋了?” “学校两千多个男生,见到文羽不高兴的时候都只敢绕路走,谁敢跟她告白,除非觉得自己的肋骨太硬了!还有,她才十四岁。” “你只比她大一岁,不是也找了男朋友?” 林梦惊恐的看着父亲,怎么也想不通哪里做错了,会引来这样的误会,林梦的父亲见到林梦的神情,摊开手表示理解说:“没关系,青春期喜欢上一个人是很正常的,当然,我不希望你做出越轨的事情。” 真是欲哭无泪,委屈中带着愤怒质问:“说话可得有证据,你这样会毁了我一世清誉的,敬爱的父亲大人。” “早上你在学校转悠了两个多小时,现在还没有报名,不是等一个和你一起报名的人吗?” “是的,你对面这个!” “所以我一个早上陪你等,以为可以见到的一个神秘人物,就是文羽?” 对着两人拉起左嘴角,这是一个不爽的姿势,捧起半杯融化的冰沙喝下,恢复一向的痞子性格对林梦的父亲说:“叔叔,要让你失望了,我就是你的第一任女婿。” 林梦跑到文羽旁边坐下,双手环住文羽的脖子娇滴滴的说:“对的,我已决定今生非她不嫁。” “可我还是希望我女儿将来给我带回来的是一个帅气的男生,而不是一个穿裙子的姑娘”,文羽父亲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林梦着对面的位置说:“叔叔跟我爸爸一起坐。” 文羽打开手上的冰水喝下半瓶,依靠在桌子上喘息说:“不坐了,走吧。” 报名的第一件事就是家长会,就是让这些家长去听学校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方法,不能接受的家长可以把录取通知书退回,拿着另外一份证明去别的学校报名。 学生本人并不能参与到这个过程,林梦和文羽在找个阴凉的位置,却感觉更加炎热,文羽拉着林梦离开人群,在保安室门口看了一眼,轻轻敲门之后走进去说:“哥哥,借你们的地方坐一会。” 几个保安相互看了一样,脸上透露一种不可思议,队长问:“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在综合大楼下面等家长吗?” “综合大楼跟保卫室的距离只有不到一百步,那地方已经被挤满人,这里人少,还有空调,我为什么要在那里等?” “因为你是学生,你的父亲为了你正在听一堂本无必要的课,受点苦等待,合情合理。” “如果我的父亲知道我可以有纳凉休息的地方,却硬要傻乎乎的在那里晒太阳,估计会很郁闷。” 文羽如是说,引起了几个保安的注意。 几个保安陆续放下玩的起劲的游戏,眼睛在这个女孩的身上来回扫动,相对于对她的好奇而言,更想知道她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培养出一个如此调皮可爱,与众不同的孩子。 林梦并不适应这样的环境,有些拘束的坐在文羽的旁边,小声的对文羽说:“要不咱们还是走吧,在这里会不会不好。” 文羽拿出手机,打开无聊的八卦新闻,头也不抬的回答:“不去,又没有受虐倾向,不会做自讨苦吃的事情。” 一个年轻的保安接两杯水递给林梦跟文羽,看了两人又看综合大楼底下的一群人,不解的问:“有一件事很好奇,为什么这么多人只有你两敢来保卫室休息?” “准确来说是我一个,你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如果是自己一个人,她更愿在外面晒太阳。” “你就一点都不怕我们?” “作为一个刚刚退役的职场新手,你说这话对得起你这几年的军旅生涯吗?” “你怎么知道我是刚刚退役的。” “军靴、寸头、身姿挺拔、不玩手机、给学生倒水、说话比一般人高几个分呗,每一样都说明你刚刚从一个严谨的地方出来。” 年轻的保安拿过一个凳子坐在文羽半米之外,挺直腰板展露出强健的肌肉,收起脸上的笑容,严肃认真的语气问:“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文羽看到对方的样子,愣了几秒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收起手机,上下打量这个看起来有几分能力的男人,嘴角拉起一丝邪魅的笑容,有些戏谑的语气说:“你老家是农村的,未满十八岁如役,因为成绩优异,背景干净,很受领导的重视,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被迫转行,感情上不是很顺利。” 年轻的保安的脸色有些慌张,双眼鼓得圆圆的看着文羽,刚刚洋溢在脸上的自豪不知丢在了何处,习惯的把手伸向腰间,又收回来不停的揉搓裤腿!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害羞,总之脸上的表情很不好看。 190文羽和林梦的新生活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对这样的效果很满意,端起茶几上那杯温度正好的水一饮而尽,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角,深沉而复杂的看着对方,跟对方竖起大拇指说:“一个有故事的人,一个隐藏故事的人,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 年轻的保安后悔了,他不该招惹这个女孩。但是已经招惹了,想要回头已经来不及。双眼露出狼一样的凶恶,只要找出一点的证据,他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咬断女孩的脖子。 文羽毫不畏惧的跟他对视,有一分钟多的时间,屋里的另外几个人在一旁讨论,有人认为会打起来,有人则说会吻上去;甚至开始打赌,时间往后延长,赌注也在飙高。 林梦得到文羽的指示,把杯子里的水喝光,拿出手机和银行卡放在茶几上,有些颤抖的声音对另外的几个人说:“我做庄,敢不敢下注。” 大概是一天的工作太过无聊,五个人纷纷从包里掏出自己所有的现金压上,有的押‘打起来,’有的押‘吻上去,’有的两边都放一点!看到年轻的保安身上已经冒出汗珠,心里防线就要崩溃,文羽露出一个甜蜜的微笑,转过身拿起两个杯子,边往外掏钱边说:“两种情况都没有,庄家全胜。” 五个下注的人还没有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愿赌服输又不好去拿回自己的钱,年轻的保安还没有理解事情的变化,保持那个姿势在原地思考,他左边的人推了他一下说:“怎么,被美女下蛊了?” 保安队长双手抱头仰倒在沙发上,拉长声音吆喝:“哎呀,六个大男人,被两个小姑娘愚弄半天,一个半死不活,另外五个心甘情愿的掏空了口袋,这事传出去,找个粪坑淹死算了。” 文羽数了手里的钱,一共一千七百块,自己拿一千,给李明琦两百,年轻的保安五百:“合谋得来的,参与者皆有分。” 年轻的保安没有拿,只是盯着文羽:“你是谁?” “来自虚空的使者,拥有看透世间一切真想的智慧之眼。” 文羽如是说,把年轻的保安逗乐了:“所以刚刚的一切都只是你瞎猜的?” “是分析,分析和猜是有根本区别的。” “刚刚我的反应很过激,你竟然一点不害怕,还跟我挑衅?” “因为我对自己的能力很有信心,至少可以和你打平手。” “你哪里来的自信,可以和一个比你大,并且上过练过的男人打成平手?” “准确来说是我觉得我有八九分把握可以打赢你。” 年轻的保安哑然失色,皱起眉头看着文羽,努力再努力,却怎么也看不穿这个女孩,恐惧、疑惑、敬畏。 对峙稍许,文羽突然单膝跪地,放到了桌子上,林梦把她拉回沙发上,拍了一下她的脑袋吼:“你疯了?” “你觉得我会输吗?” “哦,我以为你要跟他求婚。” “你觉得我会输?” “不知道。” “那就是一半一半,可以一试。” 文羽已经发出了战帖,年轻的保安却很犹豫,犹豫再三,还是选择放弃了这场比试,他不想比,不是害怕输,而是他对于文羽有一种未知的恐惧,他觉得这场比试不论输赢对他都没有好处,所以这样的比试没有理由接受。 被拒绝的文羽嘟起嘴,指了指茶几上的五百块钱,抱拳对年轻的保安说:“合作共赢,这是你应得的,以后就是朋友了,多多关照。” 年轻的保安依旧犹豫,最后没有去拿钱,用一个长者的口吻训斥文羽:“骗人是不对的。” “很严肃的告诉你,这件事你是从犯,即使不是自愿的。” “你就不担心我们会把这件事告诉你的家人?” “你不会,告诉我的家长就等于告诉学校领导,保卫室八个人,有七个参与其中,五个是你的队友,他们会被开除,出卖队友,是死罪。” 六个人呆住了,大眼瞪小眼不知道应该看向哪里,保安队长的喉结动了一下,坐起身子说:“就此打住了,咱们技不如人,无话可说。” 文羽收起茶几一角的五百元,咬住右唇略做思考说:“既然你嫌弃这个钱,我就收回了,另外呢,通过这件事希望几个哥哥能够记住‘熊孩子不能惹’。” 下课铃响起,起身抱拳对六个人说“各位英雄,今后江湖再见。” 几人站成一排,标准的‘齐眉礼’说:“女侠请,我等兄弟,恭候大驾。” 随着一声关门的声响,两个女孩的背影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最右边的保安开口:“所以咱们六个就被这丫头这样搞了?然后还给她首长的待遇!下一个接着说。” “如果你不爽,就等开学之后去‘追求她’,到手后使劲‘搞’。” “但我觉得你会很惨,那个女孩会把你像猴子一样拉到大街上表演。” “我们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被两个小姑娘骗?” “因为其中一个拿出心理学博士学位证、跆拳道黑带证书以及和校长的合影。” “他父辈中不仅有我从前的领导,还有我现在的领导。” 另外五个人齐刷刷的看着年轻的保安,竖起大拇指说:“靠谱”。 走出保卫室,林梦立刻换了一副面孔,搭住文羽的肩膀说:“你是不是应该再给我几百,好歹咱两也是合伙人,你这样的做法很不仗义。” 把五百块放在林梦的兜里,抓起她的手轻轻咬了一口说:“你丫的,每次行动都缩在角落,分赃的时候就出来坑我。” “谁让咱两是最好的朋友呢!” “你相信人有前世吗?” “为什么这么问,跟你最近的心情有关系吗?” “我觉得前世可能做了一件非常对不起你的事情,这辈子你是来讨债的!”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辈子换我欠你。” “一般别人欠我的东西我都会在这件事成为过去之前要回来!” 文羽手里拿着一份不知道什么东西的文件,站在两个女孩的前面说:“那我建议你在‘市一中’报名成为过去之前,去不知道哪个垃圾桶里‘要回’录取通知书,因为从这份文件来看,这将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 文羽从父亲手上接过两张纸,揉成一团用一个帅气的姿势投进五米之外的垃圾桶,耸耸肩对三个人说:“从决定来这所学校,就没有想过回头,就像抛出的纸团,明知道前面是垃圾桶,还是准确无误的落进去,这叫做归宿。” “你把理由说的无懈可击,我能做的就是在家长意愿书上签字。” “你突然不坚持自己的决定,我有些不习惯。” “平心而论,我没插手的这些时间你做的很好,一个优秀的人生并不需要太多的指点。” 林梦看着被扔进垃圾桶的一团纸,她很想知道上面的内容,看着父亲的手里什么都没有,疑惑的问:为什么叔叔拿了一份,你手里什么都没有? “我觉得没这个必要,因为不管上面的内容是什么,你都会跟文羽在一个学校。” “作为一个父亲,你这样的心态很不合格!” “‘平心而论’,我认为你没有照顾好自己的能力,跟在一个优秀的朋友身边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你教育缺失的结果吗?” “小时候的你病怏怏的,如果扔在人潮中,今天我带来报名的应该是你见不到的弟弟或者妹妹!” 文羽和父亲在一旁看戏,精彩之处也不忘鼓掌助兴,林梦不知道如何从父亲手里赢回这一盘,对文羽投出求救的目光,文羽忍住笑,过去把林梦搂在怀里回答:“叔叔就不要嘴硬了,你对林梦的疼爱胜过一切,如果真的是那样,我估计五十年后你还会拿出一张泛黄的照片,泪如雨下,悔不当初。” 知道自己的女儿从不服输,也不想让这场舌战继续下去,拍手分散大家注意的重点,指着报名登记处说:“很精彩的辩论,不过今天应该到此结束,报名登记,购买生活用品都是需要时间的。” 报名处,文羽从裤兜里翻找了一会,拿出一张揉皱了的录取通知书,林梦拿出自己的和她对比,叹气说:“你就不能背个包,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东西放在兜里,每次看你掏东西都像是看哆啦A梦。” 文羽的父亲突然很心疼女儿,她坚强的不像一个孩子,在这个别的女孩都穿裙子的季节,他一条洗的泛白蓝色牛仔吊带,一件长袖白T,像是上个世纪穿越过来的。 所有的手续办妥,离开学校经过一家服装店,文羽的父亲带头进去,让服务员把一件粉红色的裙子取下来递给文羽,文羽左边嘴角拉起一个弧度,这是她表示不爽的动作。 文羽接过裙子递给林梦,自己找一个墩子坐下,面对两个长辈的疑惑,文羽语选择置之不理,眼光在店里转动,停在一件衬衫上,自己拿起竿子过去挑下来,顺带拿过一条紧身休闲裤,林梦刚好换上裙子从试衣间出来,这条裙子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非常的合身漂亮。 191新生的一年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让林梦在外面等自己,文羽进去换上衬衫和裤子出来,看了镜子里的自己,进去试衣间把拿出刚刚换下来的衣服递给服务员,伸手抓住衬衫上的吊牌。 这样粗暴的人,服务员还是第一次见到,很礼貌的拦住她,拿剪子把吊牌剪了下来。 从服务员的手里拿过剪子,剪下林梦裙子上的吊牌,坐在林梦旁边问两位家长:“你两要不要买一套,这里都是潮款,体验年轻人的感觉。” 两个家长同时拿出卡递给服务员,服务员不知道应该接谁的,非常熟练的表情和语气说:“两位要不要商量一下。” 文羽的父亲自己把卡插进POS机,解决了这一场纠纷,文羽和林梦像是没有看见这件事,窃窃私语不知道讨论什么。 从服装店出来,文羽揉搓着自己的头发:“好像应该保养一下了,两个大男人,你们要不要也试试粉色的生活。” 两个家长拒绝了,文羽说:“那你们自己玩吧,我跟林梦去做个少女的梦境。” 文羽和林梦进了美容店,两个家长找个咖啡店落座。林梦的父亲说:“听说你同意文羽在外面住了,她一个人住在外面你就一点都不担心?” “离手的风筝是收不回来的,不论它飞去哪里,放风筝的人都只能看着、等着。” “有可能,他会落在河里!” “上好的材料做的风筝,能经受风吹雨打,也防水。” 美容店里,文羽正在跟发型师讨论那个发型适合她的衣服,林梦在一旁恨恨的看着,咬牙切齿的问:“开学的第一天,你想要搞什么!” “换个霸气的发型,才能在新的学校横行霸道啊。” “换完发型再去买黑色高跟鞋、精致小西服和手提包,明天晚上的班会课故意迟到几分钟,手里拿一个文件夹,老师会认为你是下来抽检的!” “好主意,但是这件事需要明天等你爸跟我爸回去之后干。” “你就不怕玩砸了,头破血流的从学校里滚出来!” “按照你刚刚的设想,整个过程都是着装为主,如果穿衣是一个错误,那我一定要请校长在操场裸奔。” 林梦知道,文羽决定的事情一般都会坚决的去做,别人说再多都是白费,干脆不管她干什么,找一个空位子坐下来,等这个最好的朋友完成改造。 文羽拿过发型师手里的相册,翻看一会指着一个遮住半只眼睛,十分干练的齐耳短发问:“这个剪出来有几分相似?” 发型师拿过文羽手上的相册,后退一步打量一番说:“八九分相似,但是这个发型更适合穿一些简约的T恤,如果你以后要经常穿衬衫一类的服装,不建议选择。” “好的,就这个吧,谢谢!” “头发的颜色需要换一下吗?” “不用了,我喜欢黑色。”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折腾,文羽两手插兜站在镜子面前,好一会没有说话,发型师自动离她远远的,因为发型不满意拿发型师出气的事情他不是第一次遇到。 林梦过去拦在文羽的前面,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审美观确实没有文羽这么精准强悍,原本发型师都有些担忧的发型,硬是让她衬托的完美无缺,少了小女生的青涩,霸气和凌厉展露出来,这才是女霸主应该有的。 然而,在另一边,时优良和木森的开学,大概算不上是一个愉快的开学典礼。 两人刚刚来到操场,开学典礼还没有开始,就见到了最不愿见的人,那个初中部刚刚调上来的李老师就找到他两:“木森,时优良,一个假期没见,你两是不是有很多话应该要对我说。” 木森和时优良想要逃跑,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就算他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到李老师会在开学典礼之前就找他们的麻烦。 没办法,只能老实就范。 木森双手递上绘本:“老实,这是你要看的暴漫,另外希望你体谅,因为时间紧急,所以我只画了一点点。” 李老师似乎对他的态度还算满意,笑眯眯的跟他说:“没关系,我又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 李老师接过绘本,当着他的面就翻开了。 木森的心被揪起,心虚的心跳都加速了。 他对自己的画技很有信心,对时优良的故事也绝对有信心,但是就是因为有信心,所以她也很清楚,不论是内容还是画风都绝对不是一个学生画给老师的礼物,要说是送给情人的礼物,那倒是很合适。 李老师翻看了绘本,只翻开了第一页,简单绘本上的画风,立刻又合上:“木森的画风这一年来有很大的变化嘛,越来越像个男人了。” 木森当然是故意这么画的,故意画的夸张而且超纲。这是他的反抗和宣战。 不过,画的时候是这么想的,面对李老师的时候就是另外的想法了,面对李老师的时候,木森更多的是害怕,这个魔鬼一样的女人,不知道会在接下来的两年多时间里怎么折磨他。 初中的时候,初二的时候时优良和木森还是体育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但是到了高三体育考试的时候,他们的体育硬是考到了学校前十。班级第一和第二的位置。这一切都是这个魔鬼一样的女人的功劳。 木森可是忘不掉的,别的同学六点半集合,他和时优良被要求六点钟就集合。而且,即便他们六点钟到操场,体育老师已经等在操场上了。 别的同学每天半个时辰不到的晨跑,而时优良和木森要跑一个多小时,日复一日,不论天晴还是下雨。那段时间,何止是恶魔,简直是生不如死。 初中毕业的时候,李老师对木森说:“听说你画画特别好,作为毕业的饯别礼物,给我画一幅好了。” 虽然体育考试已经结束了,但木森并没有拒绝的余地,他也不准备拒绝,于是,他和时优良合谋,时优良写故事,木森来画,一本以体育老师为题的暴漫交到了李老师手里。 虽然漫画里没有明确用到李老师的名字,但是不论是谁来看都不会觉得漫画里的大反派会是别的人。 不过,漫画只算是半刊。因为时间严重不够,所以时优良的故事只写了一半,而就是这一半的故事木森也没有画完,他只画了一个绘本。 当然,对李老师来说,这个绘本其实很喜欢。 毕竟漫画里虽然把她画成了大反派,但是从漫画里也看得出来,木森只是故意在跟她找茬,而不是真的觉得这个老师差劲极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会在再次相遇的时候让木森接着话续集。 一来是漫画的故事确实很有意思,二来是跟木森和时优良之间这样的特别的师生关系,她觉得自己的教书生涯不可能遇到第二次。 别的不说,要遇到跟这两一样有才华的学生就需要不一般的运气,何况还要跟他们亦师亦友,就更难了,天才都很自负,都很孤独。 李老师很珍惜这两个学生,时优良和木森也同样觉得李老师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老师,所以师生之间才会有这种看似不合,实则珍惜的关系。 不过,木森和时优良也都不是初中时候的小屁孩了,虽然只过了短短的一年,但是小孩子的成长总是特别快的,尤其是一些本能的东西。 初中时代的那个绘本还只是单纯的在调侃老师,而现在的绘本,有点像是调戏了。 作为上下卷来说,下卷跟上卷的衔接实在是不怎么如意了。 但是如果把它看成是这两小子跟她的玩笑,那整个绘本都还是很出色的。李老师收起绘本,跟木森说:“上次我去看了,你参展的画。怎样,下次要不要让我给你当模特。” 李老师的身材很好,绝对够当模特的。 但是,木森不愿意,回答她说:“不要,我的模特只要一个人,除了她之外的人,我都不想画,要画除了她之外的人,我还不如画小猫小狗呢。” 李老师略有不悦,用绘本在木森头上敲了一下:“小子,还真把自己当成是痴情的人了。小孩子不要学大人做事,小孩子任性一些,善忘一些才好。” 木森把时优良拉到前面当挡箭牌:“老师你说错了,小孩子的记性都很好,更年期和过了更年期的女人记性才会变得很差,才会觉得任性很好。” 这一下,真的让李老师生气了,盯着木森问他:“小子,你说谁是更年期的女人。我可是才……,我还很年轻。” 木森邪魅一笑:“你知道吗老师,我听说如果三十岁还不嫁人,女人的身价就贬值了,之前没有嫁人成为贵族,三十岁就称为剩女了,如果三十二岁还不嫁人,那就是余货清仓。” 李老师手里的绘本毫不犹豫的砸在时优良头上,用了一些力道,时优良捂住脑袋叫板:“又不是我说的,干嘛打我,还有我的脑袋可是很值钱的。”时优良抱怨了一通,突然问:“不是吧,老师你三十二岁了!我还以为你应该很年轻呢。” 192新生的一年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老师再次用会把打了他:“三十二岁也还很年轻。” 时优良立刻点头:“对对,还是青春活力的美少女,也就比我打了一倍而已,反正我是绝对不会觉得比我大一倍的女人是‘老女人’的。” 他把‘老女人’三个字说得很重,然后又遭到了李老师的暴击。 木森藏在时优良后面,躲过了李老师的暴力教学。 李老师训斥时优良和木森:“你两是越来越没规矩了,都敢拿老师开涮了。知不知道,讨论女人年龄的男人,会下拔舌地狱的。” “谁说的?” “我。” “你说了要能算数,早嫁出去了。”时优良小声嘀咕,然后毫无疑问李老师手里的绘本再次招待了他。 木森说:“不过李老师,你这么好看,为什么还没结婚?应该有很多人追求才对的。”木森邪恶的望着李老师:“难道你是在等时优良长大了娶你?” 时优良接话:“我倒觉得她可能不喜欢男人。” 木森说:“不可能,如果那样的话,她也会有女朋友的,可是我仔细想过,貌似虽然有不少女老师跟她关系不错,但是还没发展道‘女朋友’的地步。” 时优良说:“可能是为了避嫌,所以才故意没有走得太近。” 木森很认真的点头,立刻又说:“应该不是,我上次去她家的时候,公寓是独居公寓不会有错的。” 时优良惊讶的望着木森:“什么,你竟然偷看了。” 木森白眼:“怎么可能。我是说只有一个人的鞋子。”木森说:“而且家里很乱,完全看不出是个美女的居所,倒像是个油腻大叔的住处。” 他两就这样肆无忌惮的讨论,李老师瞪着他两,质问木森:“你倒是说说本姑娘的住处那里没有女人味了?” 木森说:“家具是灰色的粗布,一般女生不会用的类型,厨房没有做饭的痕迹,说明没有下厨,垃圾桶里都是快餐盒,而且应该累积好几天了。客厅没有挂窗帘,浴缸有落灰,说明你很久没有泡澡了。综上述种种,你倒是说那里有少女味了。” 见到李老师有举起了绘本,木森赶紧把时优良拉过前面来挡着。 时优良也不想被打,快速的闪开。 木森再一次刺激李老师:“虽然三十二岁的女人跟少女已经不沾边了,跟女孩也有了好一段距离了,但是,从你的住处来看,你完全没有作为女子的自觉啊,所以,你嫁不出去不是没有理由的。” 李老师盯着木森:“小子,你知道吗,你们班每周有一节体育课,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你每周要长袍四十五分。我觉得这对你的事业和将来会有很大的帮助的,你也一定是这样觉得的吧。” 时优良立刻站到李老师一边,附和着说:“老师你说得对,木森就是欠教训。” 李老师朝时优良露出个好看的笑容:“嗯,还是时优良懂事,鉴于你这么懂事,我决定就优待你,让你每周跑四十四分五十秒好了。” 木森和时优良立刻站到李老师跟前,毕恭毕敬:“老师,我们知道错了。” 李老师说:“已经晚了,就算你们现在道歉,我也是绝对不会原谅你们的了,你两就准备好在接下来的时间直面死亡的地狱吧。” 对初中三年还有深深的恐惧,时优良和木森立刻讨好李老师:“李老师你说笑了,你看你,长得这么好看,长得好看的人心眼怎么可能会不好呢。” “就是就是,像李老师这样的好老师,怎么可能因为心情不好就找学生麻烦呢。” 他两的态度转变的这么快,李老师也早就习惯了,笑嘻嘻的说:“你两说得对,我不能体罚学生。” 时优良和木森使劲点头,李老师问他们:“你两上高中之后还好吧,虽然听说了依旧被誉为天才,不过我没有在高中部,所以对高中部的事情不怎么清楚。” 李老师已经收起了玩笑的笑脸,时优良和木森也认真的回答:“还好,跟初中好像也没什么差别。” 李老师说:“那就好,教了快十年的书了,像你两这样的学生还是第一次遇到,恐怕也不会在遇到了,想到两年半后就再也见不到你们,还真是觉得有点不舍得。毕竟,能跟老师交上朋友的学生少之又少。” 听她这么说,时优良和木森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跟李老师说:“说的哪里话,大家都在这座城市,没事的时候还是可以经常聚聚的。” 李老师说:“嗯,毕业了记得经常回来找老师聚聚,那时候你两已经是成年人了,能跟你们把酒言欢实在也是件好事。” 李老师说了这些,立即又说:“不过话说回来,虽然老师不能惩罚学生,但是朋友麻烦朋友找朋友的麻烦是理所当然的吧,不是有句话说‘朋友就是用来麻烦的’。” 木森和是有都愣了,时优良说:“不是老师,你饶了这么大的圈子,就为了恶搞我两,我有点不能接受。” 李老师嬉笑着说:“说什么呢,老师是那种人吗。” 没有给时优良和木森说话的时间,李老师望着时优良:“‘朋友就是用来麻烦的’,时优良我记得这话是你说的吧,你怎么能咬自己的舌头呢。” 木森立刻推脱:“李老师,这话跟我没关系,你麻烦他就好了。不是,是我两一起麻烦他最好。” 李老师说:“这怎么可以,木森,你跟时优良可是好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怎么可以抛弃他,你得有男子气概,为朋友两肋插刀。” 木森和时优良愕然,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这个老师的辩才也太好了。 要怎么形容呢,对了‘字字珠玑,口若连珠。’ 说她是教体育的,时优良更愿意相信她是教语文的。 不,就算是语文老师,也不会有这么好的口才。 她就像是专业的辩论家,就像是个阴谋者。 时优良和木森都被她拉进了自己设计的陷阱。 这个叫做朋友的陷阱,让时优良和木森暂时是跳不出来了。 时优良呼口气,认栽了:“李老师,是我的错觉吗?我记得你之前没这么能说的,一年不见,简直是判若两人。” 李老师说:“这都是你两的功劳,是谁说的?说我很善于教导,然后就有很多家长让我给他们家孩子补课,一来二去,就学会了。” 时优良立刻动了坏心思:“那转了不少钱吧,那啥,最近有套喜欢的书,老师你看。” 李老师手里的绘本再次砸在他的头上:“学校里补课,免费的,关键是,我教体育的,可是偏偏让我给他们不补习数理化,外语之类的,为了培育下一代,我硬是熬了不知道多少夜晚。我还没找你两算账呢。” 时优良和木森忍不住笑了。笑得肆无忌惮,甚至可以说笑得浮夸。 这件事,大概是那时候的误会。体育开始结束后,有人问时优良:“你是怎么学的?”时优良觉得解释实在太麻烦了,就回答他:“还是老师教得好。” 旁边有家长在,然后就有家长问他:“你老师是谁?”因为当时操场上的都是体育老师,所以时优良就顺手指了她。 其实,那时候完全是因为跑完一千米太累了,所以时优良才会懒得解释。 时优良完全没有想到这些家长竟然回答当真,会觉得一个学生的成绩好是体育老师教出来的。 不过,这也不完全是时优良的‘功劳’,估计会有这样的事情,还是李老师自己的责任心太强,有学生找她补习,即便跟体育完全没有关系,她也肯定认真的教了,自己不懂得地方,也肯定查资料补习之后给学生认真的讲解了。如此一来,有一个就有一堆,而她也就只能负重前行了。 时优良说:“老师,你也真是的,虽然你是老师,但是也不能因为你是老师就免费啊,既然占用了你的私人时间,你收取一定的费用家长们也肯定是能够理解的。况且你教的这么好,就算你收取的费用稍微的高一些,家长们也是不会有怨言的。” 李老师骂时优良:“你将来最好不要当老师,不然绝对担不起培育后代的重任。” 时优良说:“如你所知,我也真的没有从事教育事业。我喜欢教训人,但绝对不会教育人。教育后代这种事,就算是自己的孩子将来也肯定是扔给老婆的。” 李老师骂道:“你小子是越来越没大没小的了。” 时优良傻笑两声,问李老师:“所以,你要求调到高中部跟这个有关,因为实在负担不起家长们的请求了吗?” 李老师说:“那怎么可能,这样的理由怎么可能成为调离的理由。我调到高中部,是因为校方认为现在的高中部体力下降太快了,学生的健康眼中跟不上,刚好我上大学的时候学过一些医学知识,所以就让我来当高中部的体育组长。” 193东琳和文林夕搬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和木森齐声说:“恭喜升迁,既然是这样的好事,是不是该请我两吃顿饭什么的。” 李老师说:“做梦吧你两。小小年纪好的不学,竟学一些歪门邪道,是不是想被叫家长啊。” 时优良和木森得意的说:“老师,体育老师是没有叫家长的权利的。” 李老师问:“谁告诉你两的?” 时优良说:“因为如果体育老师说:你家孩子体育不好,你们来学校一趟,大部分家长都会觉得这个老师脑子不太好。在这个学业至上的时代,那个家长会因为孩子一千米不及格就配合老师啊。” 虽然他两说的是事实,但是还是让李老师很不高兴,训斥道:“你两小子,还真是皮太紧了。” 时优良和木森得意的笑了。 跟李老师的谈话,让他两觉得很开心。 然而,他们完全没有发现,在他们肆无忌惮的谈话的时候,开学典礼已经接近尾声。 大概是谁也不会觉得一个老师会带着两个学生闲聊,所以谁也没有打扰他们闲聊。 开学典礼结束,东琳过来问:“下午要干什么?” 她当然是问时优良的,当然是想要在新生开学的第一天,离开家的这个日子跟时优良独处。 没有等时优良回答她,东琳就被文林夕拉走了。 离开时优良和木森,文林夕告诉东琳:“我看了,时优良他们旁边的房子空出来了,然后房租也不太贵,要不要住外面?” 住外面,对东琳来说真是个不小的诱惑,而且还是住到时优良隔壁,基本是不用考虑的。唯一要考虑的,是她的钱包。 稍作沉思,回答文林夕:“算了,你如果早点告诉我,我大概会有租房子的钱,现在,没了。” 文林夕当然是有预料到这样的情况的,告诉东琳说:“不用担心,我会替你垫上的,星期天去找个兼职,很快就能够了的。” 既然文林夕愿意先垫上,东琳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问文林夕:“那你问过学校了吗,学校方面同意我们住在外面吗?”她有些担忧的说:“我家那边,估计不好搞。” 文林夕坏笑着:“放心吧,姐有准备。” 文林夕做事一向滴水不漏,东琳当然不用担心。 文林夕催促东琳:“既然决定了,那就赶紧,在那两个混蛋知道之前搞定一切。” 东琳明白文林夕的意思,如果让时优良和木森知道了,就算是本来没有意见的,这两人也能给她们找出一堆难题。 现在时优良和木森跟李老师聊得还很高兴,趁这个时间搞定一切,是最好的选择。 东琳和文林夕协商确定,立刻就着手去办。时优良和木森回来的时候,她两已经打扫完成准备往里搬行李了。 时优良见了,很夸张的说:“呀,你两真是太贴心了,知道我不想跟木森一起睡,就给我租了这间,太谢谢了。” 东琳和文林夕白他一眼:“你没睡醒吗?” 时优良说:“你两才是,知道两个女孩子住外面多危险吗?” 文林夕说:“不然你以为我们为什么特意住在你们旁边,要是我两发生危险,那就是你两的过错,当然,也有可能危险来自你们,那你两就小心点。” 时优良望着东琳和文林夕,问她们:“你两听过寒号鸟的故事吗?” 东琳和文林夕大眼对小眼:“完全没有。” 时优良诡异的笑着:“山脚下有一堵石崖,崖上有一道缝,寒号鸟就把这道缝当作自己的窝。石崖前面有一条河,河边有一棵大杨树,杨树上住着喜鹊。寒号鸟和喜鹊面对面住着,成了邻居。 几阵秋风,树叶落尽,冬天快要到了。 有一天,天气晴朗。喜鹊一早飞出去,东寻西找,衔回来一些枯草,就忙着做窝,准备过冬。寒号鸟却整天出去玩,累了就回来睡觉。喜鹊说:“寒号鸟,别睡了,大好晴天,赶快做窝。“ 寒号鸟不听劝告,躺在崖缝里对喜鹊说:“傻喜鹊,不要吵,太阳高照,正好睡觉。“ 冬天说到就到,寒风呼呼地刮着。喜鹊住在温暖的窝里。寒号鸟在崖缝里冻得直打哆嗦,不停地叫着:“哆啰啰,哆啰啰,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做窝。“ 第二天清早,风停了,太阳暖暖的,好像又是春天了。喜鹊来到崖缝前劝寒号鸟:“趁天晴,快做窝,现在懒惰,将来难过。“ 寒号鸟还是不听劝告,伸伸懒腰,答道:“傻喜鹊,别啰嗦,天气暖和,得过且过。“ 寒冬腊月,大雪纷飞。北风像狮子一样狂吼,崖缝里冷得像冰窖。寒号鸟重复着哀号:“哆啰啰,哆啰啰,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做窝。“ 天亮了,太阳出来了,喜鹊在枝头呼唤寒号鸟。可是,寒号鸟已经在夜里冻死了。” 东琳和文林夕没有明白,问时优良:“什么意思?” 时优良说:“趁天还早,快做窝吧。”不然,明天早上我会来看你们冻死在窝里的。 东琳和文林夕这才明白,原来时优良什么也不想说,只是想要骂她两。 这对时优良而言,基本算是日常了吧,日常没事的时候,就随便扯个什么故事来骂人,已经是他的习惯了,虽然经常惹人生气,不过也没有办法,因为谁也别想让时优良改变,除非你不想跟他做朋友了。 ‘朋友应该是相互包容的,彼此之间千差万别,却觉得这家伙真有意思。’时优良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他身边的朋友也基本都是这类人。 不过确实,忙了一整天,已经是黄昏了,再不抓紧,今晚就真的要做‘寒号鸟了’。 这时候,当然就要使唤木森和时优良:东琳叫时优良:“去宿舍帮忙拿东西。木森你去帮文林夕。快点。” 时优良和木森互看一眼,没有理会她两,进去屋里做各自的事情了。 她两要搬过来,时优良和木森当然是不愿意的,因为四个人虽然是朋友,但是彼此之间如果住得太近的话,时优良和木森回被两个女生使唤,这是毫无疑问的。 而时优良和木森,都不像被她两使唤。 东琳和文林夕很生气的样子,东琳抢过时优良的书,文林夕抢走了木森的画:“快点。” 这两人是真的敢毁了他们的宝贝,木森和时优良也只能认怂了,乖乖的跟着去宿舍给她们拿行李。 女生宿舍楼下,望着东琳的一大堆行礼,时优良倒吸一口凉气:“你知道农夫和蛇的故事讲了什么吗?” 东琳白他一眼:“你要是再敢瞎侃不干活,我就把你打成农夫种地的泥。” 时优良伸手去拿行礼,立刻又说:“我真是个井底之蛙,从来没见过有人能带这么多没用的行礼,这一大堆的东西,让我怀疑是我生活在上个世界,还是你生活在未来的世界。” 木森长叹:“是因为你活在男人的世界,而她活在女人的世界。看看这些行礼,简直就只能用‘不堪入目’来形容。” 在两个女生喷火的目光下,时优良继续说:“我说你们啊,衣服之类的,学校基本都穿校服,休闲的衣服一两套就够了,实在不行周末回家不行吗。” 文林夕说:“你两死宅男懂什么,衣服是女孩子的武器,不多带几套衣服,怎么能说自己是淑女。” 时优良和木森哼哼两声,尽全力拿着自己能拿的东西往前走。 剩下的是一些小件,两个女生倒是没有太大的负担。 不过,他两的负重,走在校园里基本可以算是一道风景线了。 每个人两个巨大的蛇皮袋,在地上拖得沙沙作响,扬起的灰尘让路人退避不及。 东琳和文林夕倒是很轻松,每个人拉着个旅行箱走在后面,然后指责时优良和木森:“你两认真点,这袋子可怖结实,要是行礼洒了出来,要你两赔的。” 时优良和木森压根不理她们,继续拖着往前走。 这两个二货,看样子是不准备听话了。东琳和文林夕觉得很丢人,互相给个眼神匆匆的跑到前面去了。 时优良叫木森:“还记得那个背着包袱骑马的故事吗?” 木森白眼:“你想说什么?” 时优良说:“我拿着四袋行礼,你背着我,这样的话我们就都很轻松了,我不怎么重,你背得动的。” 木森说:“你是哪个蠢蛋,我可不是那头蠢驴。” 时优良说:“那你要做蠢蛋吗?” 木森咬牙切齿,跟时优良叫板:“,小子,你想打架吗?”说话的时候,他已放下了蛇皮袋,摩拳擦掌一副要干架的态势。 时优良摆出架势,跟木森挑衅:“你以为我会怕你吗?” 他两就这样肆无忌惮的闹了起来,东琳和文林夕虽然想走,但是在不敢把他两放在这里丢人,只能硬着头皮过来叫他两。 两个男生分别拖着两个巨大蛇皮袋,在路上肆无忌惮的逗了起来,而两个长得好看的女生还过来跟他们说好话,这一幅场景,实在是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 194东琳和文林夕搬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聚集了很多人围观,木森和时优良不要脸,但是东琳问文林夕可做不到。 文林夕说:“算我求你两,别这样了,实在太丢人了。” “小破孩一边去。”木森和时优良格外的合拍,然后一齐又拖着行礼往前走。扬起的灰尘铺了文林夕一身。 文林夕真的生气了,想要上去揍他两,可是看到他两身边扬起滚滚黄尘,嫌弃的放弃了。 要她跟这两二货去惹尘土,她宁愿忍气吞声。 毕竟,心情上的不爽总会过去的,而如果跟他两动了手,弄了一身的灰尘,绝对只会更加不爽。 文林夕不是自虐狂,所以她不跟时优良和木森这两混蛋一般计较。要知道,要想跟二货较量,就要比二货更二,这点,文林夕觉得自己做不到。 为了自己作为人的尊严,只能就此罢休。 时优良和木森走在路上,拖着两个巨大的包袱。时优良问:“浑身都是优点不爱你的,和浑身都是缺点但很爱你的,你选哪个?” “我有密集恐惧症。” “你这句话是说东沐其实没什么优点也没有什么缺点,平平无奇吗?” “你信不信装衣服的袋子可以打死人。” “我觉得不可以,因为你要扛起来并不容易,而起我对自己的速度有自信,等你扛起袋子,我会在你砸下来之前跑开。” 时优良这么说,朝他丢个白眼:“前几天我做了个梦?” 时优良问:“是什么样的梦?” 木森说:“我梦见家里的狗好几天没喂了,饿的奄奄一息躺在厕所里。” “然后呢?” “我急急忙忙的跑回家,最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见到那一幕的时候,我是真的很自责,我发誓,如果可以再来一次的话,我一定会想起它的,绝对不会在让它饿着了。” 时优良就像是个傻子,继续问木森:“你看到了什么?” 木森说:“我的狗已经死在了卫生间里,缩成一团。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用水泡的话他会活过来,所以我把狗放在了浴缸里,然后往里面放水。” 时优良说:“那可真是够傻的,如果是我的话,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好意思说出来的。” 木森叹气,告诉时优良说:“这不是我要说的,接下来的事情才是我要说的。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你绝对想不到?” “哦,是吗,我觉得我的想象力还没有那么贫乏。” 木森说:“是真的,你绝对想不到,我没有分清冷水和热水,往浴缸里放了热水,那可是八十度的热水。” 时优良望着木森:“所以,你是要告诉我肉很好吃吗?” 木森说:“不是,我突然意识到我没有养狗。” “所以呢?” “我突然意识到那是一个梦。实在是太搞笑了,因为现实中我是不会养宠物的,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可能照顾它们呢。” 他两到底想说什么,彼此之间没有好奇,文林夕和东琳却好奇的不行。 时优良接着木森的话:“可是这很奇怪,既然你并不是很喜欢狗,为什么会梦到狗呢?” 木森说:“我是说,我觉得我们现在也可能是在做梦。如果是现实的话,怎么可能有男生想傻子一样拉着这样的两个大蛇皮袋走路上走,而且,更不会有两个女人在旁边跟着,现实中这样的男生,绝对会被嫌弃的。绝对不存在这么好的女生的。” 时优良看着木森,一脸认真的说:“我突然觉得你是在太聪明了,这一定是在做梦。毕竟咱两可能会有拉着蛇皮袋在街上拾荒的时候,但咱两的朋友不可能这么傻的。” 他两饶了这么一大圈就只是为了骂东琳和文林夕吗?东琳和文林夕实在很生气,但是她两又不敢生气,因为这两家伙的身边尘土飞扬,是绝对不愿意靠近的。 东琳和文林夕不反抗,时优良就觉得没趣了,叫她两:“来接龙。我先:点了一份娃娃菜,一份夫妻肺片,一份外婆菜,。不为别的,就是希望吃一桌团圆饭。木森接着” 木森说:“当有蚊子趴在你身上的时候,不要赶走它,让它咬,当它咬开你的皮肤开始吸血的时候,憋一口气,猛地全身用力,加速血液循环,呛死它。东琳,到你了。” 东琳说:“现在的课堂上,老师只要一说大家吧黑板上的东西记下来,就看见同学们纷纷拍照,都赶得上记者招待会了。文林夕接着。” 文林夕说:“今天我做了个决定,以后上班一定要带一个榴莲,和那些吃韭菜包子的人同归于尽。” 时优良木森东琳都看向文林夕,鄙视她说:“你丫知道怎么坐地铁吗?” 文林夕大声反驳:“你们想吵架吗?” 走了一个来回,又轮到时优良,时优良说:“硬币大小的药片,用了三碗水还没有吃下去,后来又喝了一口水,含在口里让水把药片融化了才吞下去,却看到瓶子上写着:咀嚼片。” 文林夕抢在木森之前:“我先来:我妈是黑暗料理的高手,一次就我跟我妈在家。我妈在追剧,我躺在床上发呆,到吃饭点了,的做饭吧。她说吃面条,我说好。我们用了半个小时给我做了个面条,我是真的饿了,进厨房咕噜咕噜吃了大半,实在吃不下了,问我妈:你怎么做这么多。我妈说:你要是吃饱了就算了,这面实在太难吃,我自己出去吃了。” 东琳望了一眼文林夕,拍着她的肩膀:“我们是彼此减肥路上永远的绊脚石。” 没有等文林夕说话,木森就接着说:“听说从前有个女生想要减肥,决定不吃晚饭了。后来太饿了,就买了一个面包,觉得面包太甜,又买了两根烤肠,觉得胃太酸,又去买了一包苏打饼干。吃完觉得口太干了,就去吃碗方便面,吃完方便面觉得太咸了,于是又买了一瓶红茶。等她想起今天要减肥,对自己说:算了吧,喝瓶酸奶就好了。” 时优良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东琳和文林夕恨恨的望着木森,毫无疑问,她两就是木森说的那种女孩。而木森回这么说,当然也是因为木森真的是见过她两这样的。 吵吵闹闹的,就回到了住的地方,把东琳和文林夕的行礼拿到屋里,时优良和木森都觉得很累了。 席地而坐,时优良说:“结尾处,每个人说一件丑事。” 这一次,文林夕先开口:“小时候在奶奶家,跟周围的小伙伴玩得最好的最多的游戏就是过家家。有一次邻居姐姐提议,都回家把自己的临时拿出来卖。并且找了一个树枝当秤,撕了很多的小纸片当钱用。我当时特别的高兴,把自己所有的零时都拿了出来,然后所有人都来买。到了最后,我拿着一堆小纸片回家了。现在想想,那是我第一次经商。血亏。” 木森说:“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喜欢一个女生,有一次放学,教室里只剩她一个人,我突然奇想:老师让我亲你一下。女生很吃惊,问我:问什么。那时候我懵了,不过立刻又反应过来:老实说我今天表现好,可以亲班里最好看的女生。她愣住了,然后低下头说:行。然后我就亲了她的脸蛋。” 另外的三人愣了一下,然后都肆无忌惮的笑了。 时优良说:“你长大了情商是不是就换成智商了,小时候的可爱完全没有了。” 东琳说:“就是就是,要是有这情商,就不至于单恋到现在了。” 文林夕说:“我倒是更好奇那个女生是谁,现在跟你有没有联系?” 木森可不想回答他们的这些问题,催促时优良:“到你,快点。” 时优良说:“初二的时候,在食堂点了一份饺子,因为当时需要稍等一些时间,就打了一碟醋过去,等回来把饺子端过去的时候,发现醋没了。大概是阿姨收拾的时候见到没人就收拾走了。没办法,就再打一碟。 打醋回来,发现饺子有没有了。好吧,运气不好,没有办法。只能又去买了一碟醋和饺子一起端过去。可是我突然发现之前的醋和饺子都在,做我对面的女生笑得直不起腰来。告诉我说:刚刚我太饿了,这个赔给你的。那天,我请她吃了半份饺子。” 文林夕说:“这个故事,怎么听都觉得是初恋的而故事啊。” 时优良说:“那倒不是,我之后没有再见到过那个女生。” 最后轮到了东琳,东琳说:“去年期中考试,被扣了不少的卷面分。我去找老师说:老师,我这狗爬的字实在是没救了,你给支个招。老师说:你这个字还不算是狗爬的。没有等我高兴,老师接着说:我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爬的。” 另外的人都噗嗤的笑了出来,这样的话,班上不少人都听过。因为语文老师很喜欢用这句话来说自己缭乱的人。 “你们的字不算是狗爬的,完全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爬的。”基本已成了他的口头禅。 195李可儿和木森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休息的差不多了,时优良和木森很默契的适时离开。 回到屋里,立刻把门反锁了。 文林夕望着两大袋行礼,叫东琳:“你去叫那两货再给帮忙,不然这么多一时半会也收拾不好。” 东琳开始动手收拾自己的,告诉文林夕说:“你别想了,我敢肯定的说:那两货现在肯定已经反锁了门,就算你敲门他们也不会给你开的。” 文林夕觉得东琳是对的,以为时优良和木森的性格来说,接下来的工作已经不属于重活了,既然是她们自己能做的,这两货就绝对不会帮忙的。 时优良和木森并不属于那种献殷勤的男生,所以,那普通的男生来和他们比,此时任何女生大概都会觉得:“这两货真不像男人。” 时优良和木森回到房里,木森拿起画笔,画了几笔觉得不安宁,叫时优良:“讲点什么。” 这是他们的习惯,木森觉得想要画而又无法下笔的时候,就会叫时优良给他讲点什么,时优良觉得想要看书而又不能沉浸于书本的时候,也会叫木森这么做。 时优良给木森讲: 小学的时候,老妈买回来一代杂粮馒头,我觉得很新鲜,吃了一个,意犹未尽。那天姥姥和表哥也在我家。 下午的时候在外面玩累了回来,觉得饿了就去翻冰箱,但是剩下的一个也找不到了,姥姥告诉我被窝表哥吃了。我先是觉得意外,然后有点懊恼和沮丧。 可是她们并不理解这种心情,这不快原本一小会也就烟消云散了,可是姥姥偏偏郑重其事的批评我。 于是这种情绪很快就在此发酵变大,大到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那一天的心情。后来想想,那馒头其实很一般,可是因为没迟到,所以念念不忘。 时优良在讲这些的时候,木森又画了几笔,听见他停下来,就催促他:“继续啊。” 时优良很听话的继续给他讲: 小时候的夏天,最爱吃雪糕,香蕉味的,巧克力脆皮的,圆桶的,各有各得妙处。老妈经常会把钱存放在学校小卖部的大叔那里,让他每天什么时候可以给我吃。 开始的时候我很害羞,不好意思主动去要,每次都是低着头悄悄的走过,但是每次都在心里希望大叔能够叫住我。 那时候的冰激凌冻得很硬,外面裹着一层淡蓝色的印花纸,揭下来的时候有一种流畅的快感。 有一天我拿着这样一个雪糕,舍不得吃,想等到回到家看电视的时候再小口小口的慢慢吃,享受夏天的味道。 然而,回到家意外的发现舅舅带着表姐来玩。虽然心里并不情愿,但我还是问表姐:“要不要吃。” 当然,表姐并没有跟我客气,毫不犹豫的就接过去吃了。我看着她吃完,心里莫名的觉得并不喜欢她,她居然吃了小孩的东西! 度过很多个夏天之后,我对一切的冷饮都产生了抵抗力,那种裹着淡蓝色印花纸的冰激凌也消失不见了。 “咦~原来你又有跟人一样的一面啊。” 木森这么说的时候,已经转过身来,把一副简单的线条素描展示给时优良看:“如何,你看到了什么?” 时优良头也不抬就说:“寂寞,空洞无依的世界。” 虽然他说对了,但是头也不抬的就这么说了,让木森颇为不爽。想要打击他几句,但是想了想又放弃了,因为木森突然有了想画的东西。 木森并没有另外画一幅画,而是在这副简画的基础上增添了一些东西。 他的绘画功底可不是盖的,毫不夸张的说,任何一个涂鸦他都能改成希腊神话。 何况,他现在的灵感本就源于这副简画,所以动起笔来可谓是笔走蛇龙,每一笔都精准的落在纸上,绝不会有半点的偏差。 时优良的手里拿着喜欢的书,很快就沉浸在书里面。 对这个书痴而言,实在没有比看书更重要的事情了。所以当时优良拿起了书,周围的时间就都成了虚空。 他与周围的世界是那样的格格不入,他看起来是那样的形单影只。 可是,这只是别人的看法,时优良觉得自己很好,时优良觉得只有他想读书的时候没有人打扰他,这就很好。至于孤单,那不重要,因为一个沉浸在故事里的人,根本不知道孤单为何物。一个认真在思考这个世界的人,是根本不会孤单的。 这就是时优良,这个庸俗的世界上的一朵与众不同的艳丽无比的奇花。 时优良到底是怎样的呢,木森最为清楚。 是的,木森最为清楚,没有人比木森更了解时优良,哪怕是东琳,哪怕是时优良的父母,也绝对不会比木森更了解时优良。 因为木森和时优良,他们已经相处了太久了。或许没那么久,但是就人的一生而言,两个人能够相谈几小时甚至几天,绝对是够久的了。 时优良和木森就是这样,他们曾经躺在床上进行了好几天的谈心,这段时间里,除了吃饭之外,他们基本都在谈心。 其实,他们根本也没有谈什么。只是他们并不愿意停下来,因为他们都有想要了解彼此的心。 当然,目的是达到了的。那之后,时优良和木森,差不多成了一个人,差不多成了一个灵魂的两个身体。 毫不夸张的说:没有人比木森更了解时优良,也没有人比时优良更了解木森,即便是他们自己,也不会比对方更了解彼此。 木森画了大概半个小时,接了个电话就出去了,很急的样子。 不过时优良在很认真的看书,就连木森出去他也不知道。 是李可儿叫木森出来的,说是要跟他讨论关于下一次画展的事情。 虽然只是学校组织的画展,可是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每一次都是必须要抓住的机会,不然的话,他们就无法成就自己,就只能跟所有人艺考生一样。 跟别人一样,这是木森所不愿意的,他喜欢做自己,独一无二的自己。 对于此,李可儿也是一样。 咖啡厅,木森对李可儿竖起大拇指:“果然是天使,竟然已经准备的这么周全了。” 没有意见,拿了笔记本跟着尤许走出社团教室。 李可儿跟木森正探讨的时候,突然有人过来。见到来人,木森立刻就猜到了七八分,问李可儿:“故人,你要换个地方吗?” 李可儿转过头看一眼,又赶紧回来趴在桌子上,是她前男友带着现任女友。 不过,李可儿虽然被叫做萝莉,但她可不是个萝莉,她是女王,真正的女王。摇头,坚决的告诉尤许:“我又没错,凭什么躲,难不成以后我见到他还得绕道而行。”说完继续跟木森讨论,只是明显的心不在焉,明显没有之前简练;好在木森对她够了解,所以听起来费劲一点,但还听得懂。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很多往往不像是你所想的那么简单,李可儿想要保持女王的威仪和度量,别人可不这么想。 那个女人拉着李可儿前男友过来,在隔壁桌坐下,摆出一副淑女的样子,装作一个偶然回头见到李可儿,惊讶的说:“呀,这不是可儿吗,你也喜欢来这边喝咖啡啊。”看着木森,更加惊讶的说:“这是你新男友啊,怎么来这种地方就给你点一杯黑咖啡。” 停顿一下,不等李可儿回答又继续说:“不过啊也对,这什么样的人就接触什么样的人,听佳君说你是工作狂,不懂得浪漫。”说话间不忘显摆她手上那颗可以闪瞎人眼睛的钻戒。 李可儿气得不行,很想一巴掌拍死她,可是又清楚的知道这个时候动了手,那她就真的输了,彻底输了。 把目光转向木森求救,他久经沙场,一定能绝地逢生。 很可惜,木森只顾着玩手机,并没有在意她的感受。就好像,他只是一个局外人。 或许,木森真的只把自己当成是局外人,因为从一开始,从很久之前,她们之间,在爱情这件事上就没有相交。 听到李可儿停下来,还不忘催促:“继续讲啊,我听着呢,有的地方不太明白,我正在查。” 这样的反应,李可儿想哭,想要把咖啡泼在他脸上,给这个女人一巴掌再把前男友揍一顿然后高傲的走出去,可是他不敢,因为就事实而言木森没义务替她做什么,她更加不敢拿两个人的情谊做赌注,而这个女人,整个过程没有一句直接欺辱她,真的动了手就只能等爸妈去看管所保她了。 不能走,也决不能哭,把所有的不开心压住继续工作。 虽然李可儿貌似没有在意,可是这女人也不是省油的灯,心机婊总有心机婊的本事,李可儿表面的平静没有骗过她。 干脆跟李可儿并排坐着,继续她‘友好’的谈话:“呀,可儿,我给你说哦,女人还是不能只顾着生活,要把一部分时间分出来放在生活上,容颜和风情才是女人最好的本钱,不保养,不享受,那个男人会喜欢啊。” 196木森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原本这个时候,李可儿只要毫不在意,冷冷的对她吼一句“滚,拿着你取悦男人的资本离开我的视线”就能完胜,可是偏偏她说的都是李可儿在意的,自从意识到她爱上木森,总是有意无意的把自己和木森喜欢的女生作比较,而结果,她总是失败的,输的很彻底。 李可儿曾无数次在想:“到底是是什么地方比不过那个女人呢?”答案不言而喻。 李可儿就这样一边讲一边听着她说,一来是没法塞住耳朵不听,另外竟然期望她讲出一句‘如何更加有女人味’。 当然,这是异想天开,这个女人绝不会成全她。 一心二用,心烦意乱的,每一秒钟都像是一个世界,可就是这样的情况,李可儿是还坚持了十几分钟的时间,不是她坚持不住了,而是出现了救星。 服务员抱着一束鲜花过来,见到这么大一束鲜花,那个女人刚想炫耀,就听见服务员问:“请问哪位是李可儿小姐,请签收。” 听到是送给李可儿的,脸色立刻就变了。 李可儿自己也是蒙的,如果说这是送给她身边这瓶‘绿茶’的,那她一点也不惊讶,可是说这是送给她的,那真的有点不敢相信。 虽然也有不少的追求者,可是李可儿是知道的,她跟那些追求者的关系,是彼此对立的。她并不喜欢他们无故闯入她的生活,而那些人却并没有意识到触犯到了这个天使的禁区。 不过这样的机会,分毫都不能犹豫,很淑女的站起来:“我是,谢谢。”表面上没什么,心里却是小鹿乱撞,不知道是哪个好心的大哥哥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做了他的救星。 哪怕不喜欢,但是对方总算是救了她一命。 当然,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木森,刚刚他玩手机很反常,很有可能是在订花给她抢回来面子。 偷瞄一眼尤许。 好吧,纯属多心,他也是一脸惊讶。 惊讶过后,是失落,从位置上起来,局促的说:“那个……我先走了,工作的事约个时间再谈吧。” 李可儿没有反应过来,一只手抱住花,一只手去拉木森:“怎么了?我哪儿做的不对吗?” 她这个无辜的表情,正是木森想要的。 两只手伸在口袋里,头低的很低,局促一下,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敢抬起头,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盒子放在桌子上:“本来我想给你告白的,我花了所有的积蓄买了这个戒指,可是他能送你这么贵的花,我比不过。” 李可儿不认识这个戒指,不知道它值多少钱,也不认识这个花,但是从这个女人的眼里能看出来,这两样东西都不便宜。 花不是木森送的,它值多少钱李可儿都不在意,如果不是这个女人在旁边一直打击她,甚至她都不会签收,或者签收了反手就扔进去垃圾桶。 赶紧将花扔在位子上,拿起那个戒指递给木森:“我还以为有戒指还有鲜花呢,给我戴上。” 木森惊喜的接过戒指,单膝跪地:“做我女朋友,虽然我没钱没车房子也是从爸妈手上继承的,但是我能给你承诺,我会努力给你最好的,你愿意吗?” 李可儿伸出手:“我愿意,没钱没车没房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可以租房子挤公交,一起努力赚钱,一起努力生活,陪在彼此身边就好;当然,如果可以今天我还想要一个东西,那就是背着我,永远不要扔下。” 木森给她戴上戒指,高兴的看着另外两人,把那一束鲜花递给李可儿,然后在她面前轻轻蹲下身子:“我会一直背着你,容忍你,就像今天,你愿意舍弃更好的跟我,我也愿意承认你的魅力。” 欣喜的趴在木森背上,让他背着离开咖啡厅,顺着一条比较安静的街道向前。 走了很远,肯定已经远远的躲开那对狗男女才把李可儿放下来,喘着粗气说:“想不到你看起来这么小,竟然这么重。” 李可儿还沉浸在刚刚的喜悦中,欣赏着自己手上的戒指,‘哦’一声应了,经过垃圾桶的时候顺手把鲜花放在上面。 木森捡起来递给她:“花送给你,戒指还给我。” 李可儿一下停下来,看着木森:“花也是你买的?不便宜吧!” 木森惊讶的大叫:“不然呢,你以为你真的是魅力无限啊。” 木森朝她伸出手。 见到木森真的要她还,心情就不那么好了,质问木森:“你平时送给别的姑娘的东西会在分手之后要她还吗?” 没想到李可儿会这么问他,木森回答:“初念是单恋,未曾失恋,所以,不知道。” “就是不会咯,那么我们来就事论事,刚刚你追我我同意了,接受了你的钻戒,现在是你要跟我分手,你想要我赔给你钻戒的钱,这样很不合理,因为你不仅占有了我的爱情,而且我被迫分手还伤透了心,如果连物质都要失去,那么我还剩下什么,自杀能留下一具尸体吗?” 李可儿的智商很高,这样的辩论木森未必是她的对手,只能退一步说道:“成,鲜花就不要了,钻戒还给我。” 摇头拒绝:“不要,鲜花只能在这一瞬间证明你曾出现在我得生命里,但钻戒,它可以时时刻刻都告诉我,曾经有那么一个人那么的爱我。” 木森哼哼两声:“你觉得我有钱到了随便虽一个女孩子钻戒而毫无压力吗?” 李可儿沉默,她当然知道,虽然她们都是学校的佼佼者,基本是自己负担自己的生活费学费的,可是随便送出一个钻戒这样的豪气,实在还差了太远。 终于,她想到了两全其美的办法,告诉木森说:“那我给你钱,然后当成是你跟我求婚的。咱两就这样凑合着过吧。” 木森惊喜的拍手,惊喜的说:“呀,可儿你真是太聪明了,这样的办法都能想出来,好了,戒指送给你了。作为分手的礼物。” 他拒绝了吗,拒绝了一个自己愿意出钱买戒指嫁给他的女孩。 其实,当然会拒绝,木森有一个心爱的姑娘,很爱很爱。她早就知道的。 可是,即便这样,李可儿还是很喜欢他,喜欢到哪怕他不喜欢她,她也觉得‘没有关系’。可是,真的没有关系吗,当然不是的,只是,如果不告诉自己没有关系的话,要怎么坚持下去呢! 李可儿终于还是准备要把戒指还给木森了,她摘戒指的时候,问木森:“不过学长,我很好奇唉,你为什么会随身带着戒指。” “好久之前,想要买给她的,然后一直没有送出去,我一直带着,觉得总有一天能够送出去的。” 原来是随时准备着的吗?随时准备跟那个女孩子求婚。 这样的差别,李可儿真觉得实在太讽刺了。木森爱着别人,她爱着木森,简直就是一个死循环嘛。 不过,李可儿也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觉得‘相爱没什么不好’。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戒指虽然不是买给她的,但却好像是定做的一样合适,怎么都摘不下来。 李可儿的手指都快起火了,戒指却还紧紧的钉在她的手指上,这样的情况,让李可儿怎么都想说一句‘学长,你看这么合适,你好意思拒绝吗’?可是,李可儿这次没有说,因为他知道,木森一定会说:是啊,她就是这么好,简直就是降临在这个世界的天使。 可是,她真的是天使吗?李可儿绝不认同,因为至少,她伤害了她最爱的人。 不管她有多好,不管木森有多爱她,至少,在李可儿看来,她伤害了她爱的人,这就是罪。 这些木森当然也都是知道的,可是他能怎么办呢,他就是喜欢她。 木森当然也不是不喜欢李可儿,如果不是先遇见了东沐,他觉得李可儿很好,天下没有人比她更好,东沐也不能比。 可是呢,所谓的爱情啊,就是明知她有很多的缺点,却能理所当然的说:她很好,没有一点缺点。哪怕是一点点的瑕疵,也是没有的。 这就是爱情。仅此而已。 李可儿实在没办法了,只得叫木森说:“咱们看看附近有没有珠宝店,去请他们帮忙想想办法吧,我实在摘不动了。” 木森望着李可儿,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明明是按照东沐的尺寸买的,戴在李可儿的手上竟然会这么合适,合适的让木森觉得这一定是注定的缘分。 看到李可儿的手指都已经红了,木森突然笑了,跟她说:“算了,反正就算取下来我也没人可送。就送给你了,如果不嫌弃的话。” 李可儿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生气。是有点高兴的吧,跟木森打趣说:“这可是婚戒哦,真的要送给我吗?” 木森说:“反正我已经决定单身一辈子了,送出去了正好。” “一辈子不结婚了吗。”李可儿小声的嘀咕了一句,告诉木森说:“好的,我收下了,所以呢,我决定了,你不结婚的话,我就也一辈子都不结婚了,万一有一天你突然转过身来发现你喜欢我了,我们就谈一辈子的恋爱。” 197木森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说:“别傻了,你还这么小,有这么漂亮,前面有很多美好的风景等着你去看呢。” 李可儿说:“你不也一样吗,我们都一样,都知道前面的风景很美,但眼前的风景才是最美的。所以,就算不朝前走也没关系。” 这句话可是够叫人难过的,木森难过的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终于,木森还是下了一个决定:“那,李可儿,我能对你,我能欺骗你的感情吗,做一个渣男。” 李可儿惊喜的看着木森,立刻就回答了:“可以哦。”李可儿说:“不过,如果你要抛弃我了,希望你不要告诉我说‘我们分手吧’,希望你告诉我‘我们离婚吧’。” 李可儿似乎觉得木森可能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告诉木森说:“所以,等能够领证的时候就陪我领证,当然,我不会用婚姻约束你,你想要离婚,只要告诉我,我会立刻同意的。” 木森朝李可儿伸出手:“大概,不会离婚的。但是,我的心里也一定会永远的被她填满。” 李可儿说:“没关系,反正我馋的是你这个人,心这种东西,就留给姐姐好了。” 但是,她真的这么想吗,当然不是,木森看得很清楚,李可儿的眼角有泪。她很想替她拭去,可是他的手沉重的怎么也抬不起来。 李可儿跟木森牵着手,走了好一段路,木森突然说:“如果可以的话,不要告诉别人。” 李可儿知道,木森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恋爱了,尤其不想让那个女人知道。所以,李可儿答应了:“嗯,好,我知道了。” 木森说:“既然已经这么决定了,我希望能拿到下一次比赛的冠军,然后,用奖杯来宣布。” 李可儿突然高兴的跳起来,调到木森的背上:“不想走了。” 木森不乐意的说:“不要,你很重的。” 李可儿说:“不要说这种不解风情的话,有这么可爱的女朋友,你怎么舍得让她的脚沾到地上。” 木森背着李可儿,心里觉得很难受。他问自己:“这样真的好吗?”木森不知道,不久之前他才说过自己的笔绝不会画东沐之外的女人,可是现在,他背着李可儿,是不是还要继续守着那个口谕呢? 这是当然的,他已经不可能守着这个约定了,他已经决定要为李可儿画画了。 木森说:“下次参赛的作品,你当模特吧。有时间的话。” 李可儿说:“我决定了,我不参赛了,我要全心全力的给你当模特。” 木森反对:“不可以,你也要参赛。”木森说:“不要付出这么多,我会难过的,会觉得我很对不起你的。” 李可儿既然已经这么说了,她就决定要这么做了,不会因为木森这么说就改变,告诉木森:“不,我要全心全意的给你当模特。” 木森知道,李可儿既然已经决定了,那就很难再改变。要想让她改变心意,只有一个办法: “那作为交换,我也给你当模特,我们两都参赛。” “我要画人体。”李可儿想都没想就这么说了,应该说她已经早就相好要这么说了,因为她知道木森一定会这么跟她说的。 木森拒绝:“你可是高中生,高中生参展的画怎么可以是人体。” 李可儿说:“我拿不拿去参展是一说,他们通不通过是另外的说。所以,你既然答应了做模特,那就听我的就行。” 木森把她放下来,让她站直了,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下:“信不信我把你扔在这。” 李可儿朝木森做个鬼脸,调皮的说:“那我就蹲在这,等你来接我,你不来接我我就一辈子都不起来。” 如果是李可儿的话,真的是有可能的,木森指责她:“多大人了,还这么幼稚。” 两个人吵吵闹闹的,到了李可儿的住处。 李可儿问木森:“要不要搬过来?正好空着一间卧室,当然,你要是嫌难收拾,住一间也可以。” 木森说:“我觉得跟时优良住一起挺好的,虽然挤了点,但是他有很多书,都是值得一看的。” 李可儿做个沉思的样子:“我记得你们旁边的房子应该还空着的,正好这里也快到期了。” 木森说:“别想了,那里已经租给东琳和文林夕了。” 李可儿先是一怯,已经租出去了,这是她没想到的。她还以为那样的地方,租金那么贵,除了时优良和木森这种学校安排的,其余的人应该是不会住的。 但李可儿还不死心,问木森:“楼下呢?” 木森说:“你就别折腾了,就这这里挺好的。” 李可儿有些委屈的说:“那我想离你近一点嘛。”李可儿告诉木森:“其实呢,我没什么朋友,像他们那样可以跟我肆无忌惮的大脑的朋友,只有它他们几个。看到他们都走得这么近,只有我要朝另一边,真的觉得孤单。” 木森白眼:“别来这套,我可不上你的当。” 李可儿鼓起腮帮子,告诉木森:“那,你就不担心我在这里遇到危险啊。” “会遇到什么危险?” “歹徒了,地震了,水灾了,火灾了,跟踪男朋友流落街头了。” “就最后一件是真的吧。” “嗯。” 李可儿拿出她最擅长的可爱,木森都觉得自己实在是罪恶万分了。 李可儿坚持道:“你就答应了嘛,反正跟你离得近一点,也不是坏事。” 木森也觉得,或许能够跟李可儿离得近一点的话,他就会改变自己的执念,或者,相处的过程中,李可儿就会发现‘他没有那么值得喜欢。’ 现在的情况已经很坏了,还能坏到哪去呢。木森这么想着,告诉李可儿:“就住这边吧,这边离大学也近,上了大学也还可以住。你想去那边玩的话,问问东琳和文林夕,她们应该不会有很多东西,让她们给你准备个长沙发什么的。” 李可儿笑了,跟木森说:“你的床,挤一挤能睡两个人的吧。” 木森在她的脑袋上轻轻的敲了一下:“年纪不大,整天都在想什么呢。” 李可儿说:“青春期嘛。” 木森无奈:“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回去了,你也快准备睡觉吧。” 李可儿抓住木森的手臂:“不要,刚刚交往不到两个小时,要分别实在太难过了,今晚不要走了好不好。” “当然不好,我可不想睡沙发。” 李可儿说:“那我跟你过去好了,正好跟东琳学姐和文林夕学姐说,让她们准予我在房间里放一张长沙发。” 看样子要让她单独留在这里是不可能的了,木森只能答应了李可儿的任性。 因为木森知道的,就算他现在把李可儿强行留下来,不等他回答宿舍,李可儿肯定比他先一步已经到了宿舍了的。 亦或者,李可儿会委屈兮兮的跟在他后面,直到他同意为止。 不论哪种情况,总之结果都是一样的,既然这样的话,就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从小区出来,经过小区超市的时候,李可儿问:“要不要进去给你买个啥。” 木森说:“不要。” 李可儿鼓起腮帮子,做出个调皮的样子。 但是他们都没说什么,继续就这样走着。 走出不远,经过一家精品店,李可儿又问:“我给你买个挂件吧,你手机上光溜溜的啥都没有,挂个小熊啥的比较可爱。” 木森把要进去的李可儿又拉了回来:“不要。” 被木森拉着朝前走,李可儿显然不大乐意。 经过家具城的时候,李可儿又说:“我送你一张沙发吧,你经常画画,累了坐下来休息。” 她要进去,又被木森拉了回来:“说了不要。” 两个人继续朝前走,每经过一个地方,李可儿都要说:“我给你买个……。” 小区楼下的小卖部,李可儿说:“我给你买个碗好不好,以后吃饭的时候,就像是我亲手做的。” 木森朝她翻白眼:“你亲手做的饭,我还真的不敢吃。”木森终于还是问了:“所以呢,一路上非要送给我一个什么东西,理由是什么?” 李可儿说:“因为,我想送你个什么东西,让你能够时时刻刻想得起我的东西。” 木森说:“送我一个素描本吧,你手工做的,然后我用这个素描本画你的神态。” 李可儿高兴的大叫起来:“真的吗?”李可儿说:“对啊,这才是美术生的恋爱嘛,好的,我会很快就做好了拿来给你的。” 她一直像个孩子一样,这是木森的看法,可是,没有比此刻更像孩子的时候了,这是木森此刻的看法。 李可儿就跟她的名字一样可爱,一样调皮,认识她的第一天,木森就感叹:“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 那时候,木森还不知道,当他看向这个女孩的时候,这个女孩也正看着他,只是当他把目光望向她的时候,李可儿急忙的转开了。 开学的第一天,李可儿就注意到了班上这个有些奇怪的男生。他长得很帅,喜欢一个人坐着,时刻都在拿着一支笔描绘着什么。 198李可儿和木森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那时候李可儿就知道,这个男生一定有很多心事,一定很喜欢画画。 喜欢画画的男孩子一定不是坏人,那时候李可儿是这么告诉自己的。所以,虽然班上的人都觉得木森不太好相处,但她还是主动找木森说话了。 跟木森的交谈让她受到了很多启发。 而木森,因为并没有什么志同道合的朋友,所以当李可儿主动找他说话的时候,他也显得很热情,两个人聊画的时候,彼此的都觉得对方很有见解。 一来二去,李可儿喜欢上了木森,当她发现的时候,已经一发不可收拾。哪怕知道木森已经有喜欢的人了,她也仍旧没有丝毫的退却。 甚至听说了木森的心思之后,还一度觉得:这么钟情的男人,应该没有了吧。 这段孽缘,就这样把两个人绑在了一起。两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束缚在了一条线上。 他们都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可是他们都毫无顾忌的选择了这么做。或许有很多人说他们很傻,但是他们都觉得‘傻就傻吧’。 谁又能明白呢,那种:“我想要的只是你的心情。” 没有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不会明白的,或许就算亲身经历了也不一定就会明白,也不一定就会明白“原来这世上,所谓的相爱并不是合适就好,而是遇到就好。” 我所做的努力,全部都只是为了遇见他。李可儿曾这么对自己说过,现在,她又对自己说了第二句:我所做的努力,全部都没有白费。 李可儿相信,这句话,将来她一定还会对自己说一次的。因为她相信,只要足够努力,就一定可以把木森的心抢过来。 所谓人心啊,就是很脆弱的,脆弱到一滴滴的感动,立刻就会成为溃败的堤坝,洪水淹没了整个世界。 谁都不会明白,在李可儿的心里木森是唯一的,非常重要的。重要到李可儿自己都不敢想他到底有多重要。 和其余的人简单的打过招呼,木森和李可儿到了天台上。木森问李可儿:“第一幅画你想让我画什么。” 李可儿歪着脑袋想了想:“星夜沉沉,大地无故蒙上一层淡黄色微光。 这里是机器之城,全世界最为先进的智能技术中心。 东区一栋老而旧的别墅内,一个老而弱的男子窝陷在书房的沙发上,整个人看起来十分颓废,眼白布满了血丝。 “她走了?” 寻声看去,门口进来个胖女人,看体格得有七八百斤的样子,每走一步整栋别墅都在颤抖。 男子指了指对面的沙发,点头道:“走了!她来问我宇宙芯片和自由克隆技术的问题。” 胖女人愣了,右手不自觉的去摸后脑勺,但是她实在太胖了,根本够不到。看一眼男子,从胸前的地方撕开一道口子,原本肥胖的身体里钻出另一头庞然大物,是一头熊。模样憨态可掬,摸着大脑袋笑道:“自由克隆技术我知道,你就是用那个东西给让我能跟你一样思考;宇宙芯片是什么?” 它这副模样,把男子也逗笑了,告诉它说:“是一个能自由进化智能程序,对当下人类而言,它就是整个宇宙!” 大熊似乎并没有听懂,‘哦’了一声,问道:“你给她了?” 男子调整了坐姿,让它在身边坐下,宠溺的眼神看着它,说道:“没有,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跟我年轻时候一样的神情,那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东西,我担心……。” “还是告诉她吧,我听说她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女人!” “是的。她还预言了我的死亡。” 大熊吃惊的看着男子:“什么时候?” 男子探过身子把那张人皮拿过来放在大熊怀里,十分慈祥的说:“以后不要轻易蜕下这张皮。” 大熊紧紧捏住人皮,眼神十分慌乱,几次张口又什么都没说。 男子拍拍它的肩膀,脸上露出从容的笑意,与它说道:“我来日无多了;你是唯一的牵挂!”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一个小盒子,告诉大熊:“去把它带来吧,趁我还有力气完成一台手术的时候,给你在这个世上留下一个玩伴。” 大熊的眼角滴落一颗泪珠,哽咽着;庞大的身子轻轻靠在男子身上。” 木森倒吸一口凉气:“这个也太难了,要看完一整本书才能画一张。” 李可儿说:“没有,不是一整本书,就只有这一小段,然后,你在画稿的背面写完这个故事。” 木森再次倒吸一口凉气:“你是在故意为难我啊,不行,换一个。” 李可儿咯咯的笑了,告诉木森:“对啊,就是在古一难为你,还有啊,不能换,而且不是一个,每一张都是这样的哦。” 李可儿说:“先告诉你两个故事吧,已经说了一个了,请听第二个。” 说故事之前,李可儿叮嘱木森:“做好准备,是个有点恐怖的故事。” 李可儿说:“上个世界,滇东北一个小山村里建起了一个小学校。 不知道为什么,学校大多建在坟场上。 一个烟雨蒙蒙的早晨,狭窄的教室里挤下二十多个孩子,他们在跟着老师晨读。 读书声中,不时传来‘哒哒’的声音,是女人穿着高跟鞋走路的声音。在这个偏远的小山村,高跟鞋是稀罕的东西,更何况教课的还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 可声音是从讲台上传出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楚明白。 孩子们年纪小又没什么见识,不知道这个声音是什么东西,也不感觉害怕,可是老师却不一样,他在城里上过学,听得出这种声音。何况这声音无故在耳边响起,就算听不出来也会害怕。 他的心里一根弦紧绷着,祈祷时间能过得快一点,只要过了九点以后,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是的,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了,每逢阴雨天都会有,而九点左右就会消失。 终于,下课了~又上课了,时间刚好是九点钟,那个声音也跟往常一样消失。 声音消失了,天气却没有好转,雨越来越大了,天空压得很低,沉闷的让人浑身不自在;刷刷落下的大雨好像在倾诉什么,不时炸响的雷声,总会吓人一跳。老师望着窗外,心里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压抑感;那种发毛的感觉不知从何而来,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又找不出究竟什么地方不对劲。 一整天的时间,他都被这种感觉困扰着。 终于,下午的课程结束,同学们已经各自回家。 大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太阳从云层上冒出脑袋,他走到了学校对面的小山包上,看着空荡荡的学校,内心竟莫名生起畏惧感! 那三间石墙瓦房,在夕阳的余晖下像是一个匍匐着的妖怪。 这个一向胆大的老师突然害怕了,害怕的不敢回去学校里面。他清楚的记得今天是七月十五,中元节,传说中鬼门关会打开的日子。他也清楚的记得,学校的石墙就地取材,石头有九成是从故人坟上拆下来的。讲台是几块墓碑铺砌成的,至今还能看见碑文雕花和某某人的名字。 想着这些,一个名字也跟着映入脑海“余门杨氏”,余,是这一带好几个村子比较大的姓氏,据说他们是蒙古大可汗一代天骄铁木真的后代,至于这个余门杨氏,倒是从未听过。如果说关于她的印象,就是从墓碑看得出在世之时是个有些家底的人家。” 李可儿说完,木森抱怨:“你真的不是故意在为难我吗?哪有人随便编个故事就让人给她画画的,而且,我是学美术的,你竟然叫我补写剩下的故事。” 李可儿说:“绝对不是,你也可以提要求的啊,我们都为彼此画一个绘本。美术生的恋爱,就是要这样才像样嘛。” 木森说:“好吧,但是两个绘本都要你做。”木森坏笑着:“不能让你占便宜,我要给你出一个大难题,大大的难题。” 李可儿就好像手受到挑衅的野兽,露出迎战的态势:“怕你不成。” 李可儿答应了,木森说:“万国并列,狼烟四起,北上之地尽是夷族,国不成国,家不像家,值此危难时刻,何人将乱世称雄,屠尽蛮夷之辈,何人将卷土而来,陈兵关外,雄踞东南,保这千里沃土不受战火狼烟;尔等食君之禄,却妄拱手让国,乃为不忠,受黎民之食,竟放战马肆虐,乃为不仁,堂上两鬓白发,焉受嗟来之食,此~非不孝?友人所托,妻儿指望,七尺男子无力拔剑,不义大者;不忠不仁、不孝不义,四罪并罚,敢有轻言戏降者——斩。 就此画一幅宫廷壁画。这就是第一幅,至于后面的,我想到了再告诉你。” 李可儿白眼看着他:“你才是故意难为我的吧,我的水墨画那么差,而且你还除了这么难的题。” 木森学着李可儿的语气:“难题总是会有的,但你要学会自己去解决。” 李可儿假装生气,然后两个人挠了一下就达成协议了。 199木森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可儿说:“你说的那个太难了,换一个,简单一点的。” 木森早就知道,所以他也早就想好了一个故事: 九月秋深,寒冬虽未至,北海之滨却已是粉妆玉砌。 至重阳日,大雪封山已半月有余,镜山之巅的天吴池边,两个雪人一坐一跪。 说来也怪,岸上已是白雪皑皑,池中却不见一片雪花。冰雪一旦落入天吴池中,立即就不见了踪影,半月时间也没能将水面冻结。 东方初明,那坐着的雪人睁了眼,口吐人言:“为师神游太虚半月有余,借天吴池水参透神机,得知你姻缘将至;下山去吧。山下的破草庐三日之内必有一女子来,便是你命中之人。” 语罢,又归于寂静,与这无边的冰雪世界融为一体,不仔细看的话根本就不知道这里还坐了个雪人。 半个时辰过去,一抹艳阳乘紫气东来,才听见有声音说:“阻我得道之人,必杀之。”说话的,是那跪着的雪人。 “她与你有三世不解之缘,杀她手起刀落何其容易,只是这桩孽缘若不了结,你修不成正果。”声音轻柔弱小似只剩半口生气。 他话语刚落,跪着的雪人动了,抖落身上的积雪,露出真面目来;是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年,散披头发,剑眉星目,面浮红光,裹一件锦缎紫斗篷,腰佩宝剑挂穗翠玉丹丝。 叩首行礼。 星目闪动不安,道:“弟子愿受千年疾苦,请尊上开天一线助我了结这孽缘。” 坐着的雪人起身,抖落身上的积雪。真面目缘是个一身白的老者,面容慈祥,瑞气护体。轻叹一声,脚踏祥云而去。已没了踪影才传来一句:“你下山去吧,孽缘不解,不准你再入镜山。” 少年朝他飞走的方向三叩首:“慕容恪拜别师父。”起身下山去了。 慕容恪乃是燕国二皇子,年十四岁,在镜山修道十年。天赋极高,懂得观星探月之法、幻化无极之术;知天文地理,晓阴阳五行。十年来遍访名山仙友,知交遍及天地幽冥三界。仙家法术已修得十之七八却始终不能羽化飞升;而这一切缘由,都在这个未知的女人身上;慕容恪对她,自然是百般厌恶,欲杀之而后快。 镜山脚下,积雪足有二尺深厚,破草庐已被掩埋了一半。慕容恪推门进去,在里面生了火堆,盘腿坐下来闭目养神,等待‘那不共戴天的仇人’前来。 第二日傍晚时分,猎来的兔子还没有上火烤。破门吱呀一声开了,一只狐狸跃进来,身上的伤口还在流血。见了慕容恪,惊慌失措,口吐人言:“公子,请容许小女子暂避,感激不尽。”就躲在了桌子底下瑟瑟发抖。 她才躲起来,就听见门外一阵脚步声,有人喊道:“你已无路可走,出来受死。” 在方才的一瞬间,慕容恪在它身上察觉到了异样,虽说不出是什么,但可以肯定这狐狸不是普通妖精,很可能就是师父口中的女子。救与不救?陷入两难之中。 若它只是普通狐妖,救她一命也无大碍。可若她真是师父口中之人,今日正好借门外这些恶徒之手结果了她。 依旧盘腿而坐,面无表情,心中却也翻江倒海。为难之际,想起师父的话来“孽缘不解,修不成正果。”暗自叹了一口气,还是先保住她的性命,其余的,再说了。 起身出来,才知道对方有四五十人之众,个个都是精壮汉子,身穿兽皮,腰跨快剑,手里的弯弓箭在弦上。已将草庐团团围困。 见了慕容恪,也是十分讶异。为首一个络腮大汉怒声道:“莫要多管闲事。”慕容恪上下打量,这汉子腰板挺直,双目有神,眉宇间可见英雄气概;兽皮包裹之下隐约可见护身铠甲,脚上穿的也是官靴;再看这四五十人装备统一,步调一致,绝不是江湖中人。 但慕容恪可不怕他,怒目相视,冷声道:“镜山道人慕容恪是以。尔等,何许人也?” 听了这个名字,那络腮大汉显然怕了,命令手下放下弓箭,拱手作揖道:“参拜燕国二皇子殿下。不知皇子殿下可曾见过一只受伤的白狐。” 果然是来者不善,天下人都知道慕容恪是燕国二皇子,但在这破草庐中听到有人自称燕国皇子而不怀疑的人,不是有绝对的能力就是傻子,眼前此人,绝不是傻子。 余光瞟一眼草庐之内,他已决定要救下这个狐妖,与那人道:“镜山之地乃本座师门圣地,容不得尔等胡来,快走吧。” 门前还有狐狸受伤留下的血迹,慕容恪的态度又如此强硬,足以说明一切。然他有自知之明,知道就算一拥而上也绝非慕容恪敌手,抱拳道:“皇子殿下可要为大局考虑。” 微一皱眉,鼻音‘嗯’一声,宝剑出鞘三分,怒声道:“你在教本王行事?” 他吓了一跳,惊恐道:“小人不敢。”退行十余步,招呼手下的人离开。 慕容恪回去草庐,狐狸已化身为十二三岁少女。门外的谈话她听得很清楚,知道眼前之人乃是燕国皇子,屈身行礼道:“小女子多谢皇子殿下救命之恩。” 她衣着虽已破烂不堪,却还看得出用料华贵、做工精致;举止仪容尽显大家风范,眉宇之间可见娇贵傲气。这种气质,是只有出入殿堂的贵族千金才有的。 此时,慕容恪已有了八九分把握,这狐妖就是师父口中之人。杀或不杀,心中纠结难以定夺。背过她去,皱眉厉声问道:“你是何人?来此作甚?” 她听得出慕容恪语气中的不快,心中惶恐不已,连忙作答:“小女子左丘月央,遭追杀逃亡至此,无意闯入皇子雅居……。幸得皇子救命,感激不尽。” 慕容恪听了面如蜡色,此时,他已有十成把握。背过身去,杀气更甚,宝剑握的更紧,问她道:“左丘月央,好熟悉的名字,你可是青丘国太宰二女。” 听闻慕容恪也知道她,左丘月央又惊又喜。连忙作答道:“正是,小女子复姓左丘,名月央,字枫红,家父乃是青丘国太宰左丘叔,因卷入皇室之争,特命我姐妹二人携书往长安求见帝君。路上遭遇追兵,与姐姐分散,孤身逃亡至此。” 动物都是很敏感的,她已经感觉到了慕容恪身上的杀气,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很清楚慕容恪若是下了决心要她死,不过是弹指一挥之间的事情。两国素来交好,和盘托出,他应该不至于挑起战端。此,已是她最后的保命手段。 慕容恪听了她说的,猜测她离开青丘之后就跟家里断了联系,对于后面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慕容恪知道,就算杀了她也没用。收了戾气,转身告诉她:“长安你不必去了,找个清静之处隐姓埋名安度余生吧。” 心中早有不好的预感,现在这种预感似乎已经成真,问慕容恪:“二皇子这是何意?” “五年前,东扶余国趁青丘内乱出兵;太宰左丘叔及皇族四十余人兵败被俘,扶余皇帝东明王下令将一干人等剥皮为裘、割肉做食、剔骨煲汤。三年前百胡入关,帝君南迁途中病逝;新主虽派遣大将军祖逖收复了青丘故土,然青丘皇室与左丘一族都已灭族,青丘国自然也不复存了。” 左丘月央两眼一黑跌倒在地,双目失神,喃喃自语道:“怎会如此……!”她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一路逃亡竟然过了五年,而这短短的五年时间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 片刻,昂首追问:“九尾圣祖如何了?”九尾圣祖即九尾狐妖,乃是青丘国第一任国主。因其爱护子孙,贪恋权利,虽修得九尾金身却不能羽化登仙。是青丘狐族人人供奉的圣祖。 见了她悲惨的模样,慕容恪心中动了一丝不忍念头,他自幼修持,善根早已埋在灵魂深处。叹口气,声音柔和一些,告诉她:“城破之时,献祭而亡,尸骨无存。” 左丘月央怒火难平,急火攻心,口吐鲜血晕倒在地。 慕容恪看着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解下披风给她盖在身上。 他本该将她扔出去,生死听天由命。可看她一娇柔女子国破家亡无依无靠,又不免动了恻隐之心。 “况且,你死了也不能解决问题。”慕容恪蹲在左丘月央身边,自语一句。过去火堆旁边,将猎来的兔子剥了皮放在火上烤。 百感交集,五味杂陈。 对这只狐狸仅有可伶、无奈而已,他多希望一剑刺穿她的心脏就能了事,那样,他们都能超脱这红尘的疾苦。 只是,世事往往要复杂得多。左丘月央本来是要去长安的,青丘到长安不过三五月的路程,可她偏偏花了五年的时间南辕北辙到了镜山。这红尘之事,真是玄之又玄。 对二人之间的这段孽缘,慕容恪感觉有心无力。将左丘月央扔在一边不管,希望她早日往生极乐。如此,三世不解之缘该就了了今生。 200木森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可左丘月央是青丘狐族,自幼修持,没那么容易死;加上镜山清气纯正,两三个时辰就醒来。 只是而今她已不知道为何活着。面如死灰,双目无神,到真希望方才慕容恪没有救她。 一人一妖各自坐在一边,谁也不去惊扰彼此。 草庐之中,慕容恪又等了两日,到了第四日也只来了左丘月央一人。 现在,毫无疑问左丘月央就是师父口中之人。自见面始,他无数次动了杀念,却始终没有动手。师父的话就在耳边,左丘月央决不能死在他的手里。 还好,遭受此等灾厄,左丘月央已无生念,两日未进水食,又有伤在身,早已没了气力。昨日便已经现出狐狸本身,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就算有仙术护体也过不了三五日就会命陨。 现在,他只需要等她死了,再回去镜山之巅继续修行就好。反正是她自己死的,跟他没有关系。 然,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若此事如此容易,就不用劳烦镜山神仙借天吴池水神游太虚十五日了。这两日的时间,左丘月央大悲之后恢复了一些理智,想起她还有个姐姐下落不明,想起族人的惨死不能就这么算了,她下定决心要复仇。 趁夜晚的时间吸收一灵气,吃了一些水食恢复了丁点体力,变化出人身。 早上,慕容恪一睁眼就看见左丘月央跪在跟前;开口请求:“请你收我为徒,传我武功法术,助我复仇。” 慕容恪当然不愿意,他巴不得左丘月央早点死,只要不是他动手,怎么死都可以。 但没有等他拒绝,就听见师父的声音:“慕容恪,修道之人岂能见死不救,收她为徒,入红尘去吧。” 师父的话他不敢违抗,已经没有了选择,告诉左丘月央:“把这草庐修补好,你我得在此待一些时间了。” 语罢,自顾出门去了。 慕容恪这是有心为难,且不说左丘月央有伤在身又两日未进水食;她堂堂青丘国太宰之女,平日在家过的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日子,哪里会这种粗活。这么做,只是想让她自己受不了滚蛋而已。 左丘月央也感觉到了慕容恪收她为徒是心不甘情不愿,所以,如果她想拜师学艺就必须做好,不给他任何挑剔的借口。 火堆旁边还有他吃剩的一些东西,残羹冷炙就着泪水吃了一些。恢复一点体力,准备修补房子。 可她的问题,不仅是不懂得修补房子,两眼所及皆是白茫茫一片,让她哪里去找需要的材料。 但她也知道慕容恪是不会听她任何理由的,她必须去做。建房需要材料,砍伐树木需要斧头……。 理清先后顺序,就去附近的镇上买斧头。可镜山远在北海之滨,最近的镇子也在三百里之外,这路上不知又会遇上多少麻烦的事情,不知会不会再遇上那些追杀她的人。 当然,即便所有的可能都是必然的,她也必须去冒险。变回狐狸本体,在雪原上疾驰。 一来一回就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她也几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 草庐里没有慕容恪的身影,火也已经熄灭。桌子上有一柄长剑,做工和用料都很普通,并非是仙家宝器;不是慕容恪的佩剑,那就是给她的了。 拿在手里很有分量,这时她第一次真正的、用心的把一件兵器拿在手里。原来这种感觉是这样的安心,她再也不用担心追兵的弓箭会射穿她的心脏。 怀抱长剑,表情时悲时喜。过去的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青丘太宰之女也跟着葬身,现在的左丘月央,是为仇恨而活。 拔出宝剑,将剑鞘丢进火堆烧了。 这是她给自己的承诺,左丘月央的宝剑是为杀戮而生,绝不入鞘。 誓言虽宏伟壮观,恐惧也十分真实。在这茫茫镜山雪原之中,一孤身较弱女子要想存活何其容易,她只能祈祷慕容恪早日归来。 山腰的位置,慕容恪将一切看在眼里,嘴角露出邪笑,自语道:“你能活过这个冬天,我便承认你是我的徒弟。”从昨天开始,他一直跟在左丘月央身后,经过一天的观察,他很确定左丘月央绝对活不过这个冬天。 左丘月央生火做饭,点燃火才发现草庐里面所有的食物就只有慕容恪留下的几张兽皮。现在,慕容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昨天在镇上吃的一点食物早就已经没有了,她又不会打猎,饿着肚子也没法干活,只能蜷缩在火堆旁边向上苍祷告。 她这个举动是慕容恪想要的,再饿两天,她会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那时候,就一切已成定局。 想到这里,不禁喜上眉梢。 左丘月央赶了一天一夜的路,已经很累了,蜷缩在火堆旁边没一会就睡着。 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慕容恪还没有回来,她已经饿的不行了。饥饿,也会让失落的灵魂恢复一些理智,左丘月央分析了眼前的形势: 从两人见面开始,慕容恪虽然救下了,告诉她青丘灭国的事情,又同意收她为徒。但是她能感觉的出来,慕容恪心里藏着什么事。 在她去镇子的这段时间,慕容恪显然是回来草庐一次的。给她留下一柄破剑,又连面都不见就走了。这是为了什么呢? 想来想去也没有原因,反而得到另一个惨绝人寰的结论:十有八九,她得自己一个人度过这个冬天。 不论这个结论的真实度有多少,现在,趁冬天还没有真的到来,她必须为活下去准备一切需要的东西! 见到左丘月央往镇子的方向去,慕容恪猜测她已经饥饿难耐,怎么能让她如愿。 慕容恪早有准备。 左丘月央才出镜山就遇上之前追杀她的禁卫军,他们一直徘徊在镜山之外,只要她一离开镜山就会下手。 有这些人守在外面,她是绝对不敢离开镜山的。只能有回去草庐。 见到左丘月央失神的回来,慕容恪知道一切都在掌控之中,继续在山腰观看。 回到草庐,左丘月央冷静下来开始分析现在的形式:那些人之所以守在镜山外面,是畏惧慕容恪镜山道人燕国皇子的身份。也就是说只要不离开镜山她就是安全的。可不离开镜山,她要去哪里找食物呢? 实在饿得忍不住,只能忍住恶心把早上吃剩的骨头捡起来再啃一遍。 到了晚上慕容恪还没有回来,而她已经饿得快昏过去,看着前几天吃剩的骨头,犹豫了好一会又挨个收集起来。 好在草庐里面国娃瓢盆都有,化雪为水,把一丁点肉都没有的骨头敲碎,放在里面煲汤。 敲骨头的时候,差点把自己的手指也敲了进去。这一锅骨头汤里面可是有料的很,泪水、鲜血以及灰尘泥土应有尽有。光想想就让人忍不住要吐了,不过肚子里早已空了,什么都吐不出来。 见到她的行为,慕容恪不由得皱眉。左丘月央没有她想的那么差,看来要想放松还得多等几天。不过还好,房子里的东西,连虫子算上也不够她活过这个冬天的。 要想活命就必须出去狩猎,草庐周围数里的地方都是用法力清理过的,不可能有野物。左丘月央只有十二岁;一只十二年修为的小狐狸,能幻化成人形还有九分得益于她父母的灵气,失去了草庐的保护,绝逃不过山中野兽之口。 这就是慕容恪的计策,他把左丘月央困在山中,让她要么饿死,要么葬身野兽之口。如此一来,既解了一世情缘,也不妨碍他成仙了道。 左丘月央席地坐在火堆旁边,双手抱膝,两眼盯着跳动的火焰。哽咽着、抽泣着;泪水从看到那些追杀她的禁卫军开始就没有停过,他们应该还不知道青丘被灭国的事情,所以才对她穷追不舍。 要不要告诉他们?左丘月央陷入两难之境。以她对禁卫军的了解,即便知道了也不会放弃追杀她;皇子的命令他们一定要执行到底。就算要去复仇也必须先杀了她。 恐惧、无助、痛苦和饥饿已经将她的身体和灵魂都折磨的千疮百孔,就连每一次呼吸都要痛到骨子里。 终于,她的泪水流干了。火上的那锅骨渣汤加了很多次雪,骨头已经融化,噗噗的翻腾;还剩下两碗的样子;她必须用它们活下去。 没喝之前觉得恶心,可真的入了口,味道还不错。饿了两天,吃什么都是香的。 有了一些力气,她知道自己必须动起来:修补房子、储备食物。 虽然她没有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但动物的本能还在!还知道过冬需要什么。 把几张兽皮剪裁了裹在身上御寒,一手拿着斧子一手拿着长剑从草庐钻出来。之前没有多少感觉,不知何时,大雪已经埋到齐腰的位置,寒风刺骨的冷;而天上鹅绒做的六角花瓣还在飘飘洒洒的落下来。 浑身打个激灵,顶着风雪往前走。 不知道走了多远,回头已经见不到草庐。可放眼望去,半个动物的痕迹也没有。 201木森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见到左丘月央已经快要离开草庐的保护范围,慕容恪不由得高兴起来,今天,就是她丧命之日。 但上天总是特别的照顾一些人;在她即将离开草庐保护范围的时候,一只不长眼的兔子自愿扑过来做她的食物。 左丘月央也是吓了一跳,变回狐狸几个扑腾捕猎了兔子。 变回人形的时候,嘴里还是一嘴的毛。这只兔子又肥又壮,够她两三天的食物的了。 现在,她更重要的是填饱肚子恢复体力好修补房子。没有食物她活过八九天没问题,可如果没有草庐遮挡风雪,明天她就会被冻僵掩埋在冰雪下面。 左丘月央暂时解了口腹只需,慕容恪却满面愁容了。微微昂首盯着镜山之巅,喃喃问道:“尊上,这是为何?”他知道,那只肥兔绝不是碰巧,是师父从中作梗。 对此,镜山老人也坦然承认,飞升来到他身边,问道:“慕容恪,你一心修道,可曾想过道之为何?” 慕容恪对镜山神仙行礼,回答道:“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天地万物由八卦而生,八卦之始为无极,无极之源谓为道。” 镜山神仙捋捋胡须,笑道:“这是众家仙门道友告诉你的,是经书典籍告诉你的;是众家仙门道友之道,是前人之道。而非你慕容恪之道。” 慕容恪愕然,一时间无言以对。 镜山神仙看他一眼,笑笑又说道:“你自拜入我门下,一心只求仙访道、羽化飞升;天吴池边十年悟道,法术已修得七七八八,只待时机一到便可羽化登仙。此时遭了这尘缘事,十年心血毁于一旦,为师能理解你心中不甘。然,恪儿啊,天道自由其道理;‘善者,生众生相,善者,众生皆无其相。’你好好参悟吧。” 语罢,化作一缕清气消散。真来无影去无踪。 慕容恪双目紧闭肚子站了很久,直到天擦黑的时候才睁开眼,看一眼山下的草庐,血气上涌,一口炙热的鲜血从口鼻喷出。 这一口热喷出来,整个镜山都震动起来。他周围十尺内的积雪都在顷刻间融化,草木发了春芽。 慕容恪也遭受重创,颤抖着盘腿坐下来。方才的一口热血,包含了他十年修道的大半成果;而今,十年心血毁了大半,修道之路,又得从头再来了。 这一切,都要归于左丘月央之过。只是,或是因为那一口热血也吐出了他的之念,此时慕容恪心境明朗了许多。看着山下的破草庐,自语道:“既如此,就看你是否有本事活下去了。”他已决定,若左丘月央能活过这个冬天,他慕容恪便收她为徒,重修仙道。 慕容恪元气大伤,需闭关修行。他身后的山洞就是他日常的居所,仙丹妙药、玉液琼浆应有尽有。 木森说:“好了,你就按照这个去写吧。” 李可儿默思稍许,不解的问:“这是什么?你竟然都背了下来,真好奇,想要去买来看看。” 木森没有回答,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回答的,所以他就不回答了。 这是什么,这是木森的秘密。 而这个秘密是什么,就连时优良和东琳也不知道。木森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他在意外的情况下看见了东沐写的。 保存在东沐的电脑里,只有很短的一部分。 这一小段,木森读了很多遍,能一次不差的背下来。 曾经在无数个日夜里,它们是陪伴着木森的唯一。在无数个漆黑而漫长的夜晚,木森反反复复一遍又一遍的读着这段,希望从中找出东沐的心情。 可是他实在觉得自己太没有才华了,不论他度过多少遍,不论他度过千百遍,始终夜读不出东沐的心情。 直到把这部分完全背了下来,他也没有明白东沐喜欢什么,讨要什么,写这些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 木森不说,李可儿要猜到也不难。 因为木森很少这样沉默。他的眼神中带着点轻微的忧虑,带着些不舍和悲伤。这样的神情,只有在跟一个人有关的时候木森才会露出来。 那个女人,是木森的心病,不管过了多久都不会好,不管过了多久,这这病都不会痊愈,只会越加的严重。 李可儿能够明白木森的心情,因为她自己也是这样的心情。 只是对李可儿来说,这份心情实在是压得她难受,她抓住木森的手,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李可儿什么也没说,因为她也不知道自己能说些什么。 还能说什么,不管怎么看,木森都已经做得很好了,一开始,就是她要缠着他的,一开始,木森就明确的告诉了她的。 是她自己放不下执念,仅此而已。 所以,李可儿不抱怨什么,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公平。她靠在木森的肩膀上,哪怕下一秒木森就会离开她,她也不觉得有什么遗憾。 难过是肯定有的,心爱的人要离开,谁能够不难过呢。 也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李可儿觉得格外的安心,她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么安心过。 或许,对李可儿来说,长久的安稳并不是‘非有不可’的,只需要此刻的浪漫就够了。我们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所以在明天到来之前,何必要苦苦思索明天的事情呢。 有的事情,想得太多反而麻烦,会伤害别人,也会伤害自己。 李可儿实在是太清楚不过的了。人心是很脆弱的,只需要一个并不太明确的动作,就会暴露所有的心情,那些连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心情,往往是最要命的,往往是最可怕的。 只是,于李可儿而言,生活并不是李清照,而是鱼玄机。她绝对不会像李清照一样承认生活的不好,但她会像鱼玄机一样让生活承认她是个不能惹的人。 于李可儿而言。‘绝对不能像生活低头’的态度,是绝对不会改变的。不管是生活中的大小事情,不管是生活中的何等的得失都是一样。 她喜欢木森,她就像木森不喜欢她这一生活状态发起挑战。她从未想过输赢,因为当李可儿发起挑战的时候,就没有输。除非她不喜欢了。不然就算世界崩毁,她也绝对不会认输。 李可儿绝对不会认输,木森深有体会,她身边的人都深有体会,这个看起来娇小可爱的女孩子,她身上的那股劲,让见到的人都不得不刮目相看敬佩万分。 李可儿对自己说:世上繁花何其之多,不都看一遍,如何能了却残生。 李可儿又对自己说:世上的繁华,如何比得过你回眸的笑呀。 李清照早年的时候过得很幸福,拥有着叫所有女人幸福的生活。 只是,她的晚年是不幸的,第二任丈夫对她不好。 改嫁,使得那个曾经‘格外娇慵只自怜’的女子变成了一个自己不怜的女人。 别人也不会怜爱她,因为她已经不是那个小泛轻舟的女子楷模。 在那个时代,大概还会有很多人说:这个女人是自作自受。 所以,李可儿绝对不做李清照,她要做鱼玄机,如果这个世界背叛了她,她会堕落到比这个世界更深的地方,或者腾飞到比这个世界更高的地方。 李可儿绝对不认输。如果她在过去的三五年曾流连于繁华,那么现在,她是可以为了一个‘白马道士’可以杀掉最亲近的人的。 如果她过去的三五年是道观里的小尼姑,那么现在,她要沉沦到木森的世俗的温柔乡,看遍这个男人身上的浮沉和繁华。 李可儿已经决定要这么做了,谁也阻止不了她的。因为李可儿一旦决定了的事情,她就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去执行。 就此而言,她们两还真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简直就是一个灵魂的男女翻版。 木森偏执的爱着东沐,李可儿偏执的爱着木森。谁也不愿一退却半步,别人问为什么的时候,她们还会骄傲的说:“所谓人生呐,只要退一步你就输了。” 很多人不懂得她们在说什么,会告诉他们:“你说什么,那个人根本不喜欢你,你这么喜欢着她不是作践自己吗。忘了她吧,世上还有很多可爱的女孩子可以给你温暖的怀抱。” 甚至还有一些人会嘲笑她们:“傻不傻,为了一个男人哭成这样。” 可是,别人说什么,她们是从来都不在意的。别人说的是对是错,她们也从来都不关心,对他们来说,只需要坚持自己的选择就好,是对是错,那都没有关系。反正这个世上的人,并非都是明白对错为何物的。也并非每个人都在以对错。 她们,只是跟随自己的心选了一个不大令人开心的结果而已。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人活着,何必要取悦于他人。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倾诉或许会有效果,但那是发泄的方法,而非选择的方法,更不是解决的方法,因为发泄本身,并不具有任何意义。 202木森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或许也不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至少的话,发泄之后心情会变得很好。 但是,李可儿和木森都一样,他们不会选择发泄,他们觉得:何必呢,把自己的心情告诉了别人,实在是件好麻烦的事情。这种事情,不都是懂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何必要他来懂。硬要一个不相干的人明白自己的心情,这实在是太自私了,能做出这种自私的事情的人,是有多么的不近人情。 他们这样想着,不给自己添麻烦,也不给别人添麻烦。任由麻烦随着她自己的心意选择来或者去。他们绝对不会多加干涉。 “让人生随意一些吧,让自己少想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吧,把更多的时间花在想做的事情上吧。”他们总是这么说,也总是这么想。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木森和李可儿,不轻易把自己的悲欢告诉别人,也不轻易聆听别人的悲欢,因为他们觉得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 最有意义的事情,只是他们自己开心而已,只要自己开心就好,这就是木森和李可儿的想法。 而事实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事实就是:他们都在做着自己开心的事情,开心的遵循着这个世界该有的一切之面貌,开心的拥抱这个世界,开心的做出自己的选择。 木森选择东沐,他绝对没有不开心,哪怕东沐嫁为人妇,他也依旧喜欢。并没有不开心,因为从一开始,他也没有想过要东沐为自己的选择买单。当然,会有难过。但是需要说明的是,难过和不开心是不同的。不开心,是觉得自己可以有更好的选择,而难过,是不如期待的那样而发出的感叹。 “世事无常!”如此的感叹一句而已。 李可儿选择木森,她当然也不曾后悔过,因为对李可儿来说:爱上木森,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见到木森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个男人跟之前遇到的所有男人都不同。 虽然是哪里不同她还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这个男人是与众不同的。 “与众不同。”的这个特性让李可儿选择了关注木森,而后爱上了他,一切都只发生在顷刻之间。 爱上木森之后,李可儿觉得很幸福,只要关注着木森,她就觉得自己是唯一的,特别的。并不会因为木森不喜欢她而悲伤或者沮丧。 因为一开始,这所有的一切就都是他自己的选择,是她发自内心的呐喊。 木森说:“我看过一本书,书上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十年,而喜欢一个人只能维持一百七十天。” 李可儿反驳他:“那肯定是一本不怎么样的书,因为从小学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二十一天就可以养成一个习惯。” 木森笑了笑,跟李可儿说:“记得那本书是这样写的:养成一个一生的习惯需要十年,而喜欢一个人只能维持一百七十天。十年之后,这个习惯会深深的记在你的肌肉里,不管你如何想要忘记都不能忘记。而喜欢一个人,不需要半年,喜欢就会变味。” 李可儿沉默,小声的说:“还真是这样,一开始的单纯的喜欢,轻易的就变成了占有。明明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就是无法理所当然的去看。” 李可儿说:“如我自己,一开始,分明只需要陪在你的身边就好。分明是要做柳三变的《蝶恋花》的: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可是,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偏偏就做成了李清照的《点绛唇》 寂寞深闺,柔肠一寸愁千缕。惜春春去。几点催花雨。 倚遍阑干,只是无情绪。人何处。连天衰草,望断归来路。” 木森说:“是啊,渐渐的,就忘记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渐渐的就理所当然的以为连天衰草,望断归来路才是我该有的。” 木森说的,是他自己,是他对东沐的执念。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觉得自己应该得到回应。可是,这分明是不应当的,不应该这么想的,因为谁也没有要他爱上东沐,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却要把自己的选择强加给别人,这样的做法,跟天下的俗人又有何不同呢。 木森无法分说,也不敢分说,只是,世上的事情往往说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容易。 他说的不过是口舌之快,可是要叫他真的不这么做,那就难了 木森长叹一声,跟李可儿说:“终究,还是逃不过这命运的安排。” 李可儿什么也没有说,就靠在木森的肩膀上,享受着此刻得温馨。 木森说:“我伫立在高楼上,细细春风迎面吹来,极目远望,不尽的愁思,黯黯然弥漫天际。夕阳斜照,草色蒙蒙,谁能理解我默默凭倚栏杆的心意? 本想尽情放纵喝个一醉方休。当在歌声中举起酒杯时,才感到勉强求乐反而毫无兴味。我日渐消瘦也不觉得懊悔,为了你我情愿一身憔悴。 我不喜欢这样的解释,只从字里行间解读诗句,实在是觉得不怎么明智。 我始终觉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这无味,才是真的。一切皆是有,一切皆是无,这才是真的。 暮春时节,深闺里无边的寂寞如潮水般涌来,这一寸的柔肠却要容下千丝万缕的愁绪。越是珍惜春天,春天却越容易流逝,淅淅沥沥的雨声催着落红,也催着春天归去的脚步。 在这寂寞暮春里,倚遍了每一寸相思阑干,纵是春天千般好,怎奈也是无情绪。轻问一声:“良人呵,你在何处?”眼前只有那一眼望不到边的连绵衰草,蔓延着良人必经的道路。也是一样的。 一切都不过是梦中一浮萍,唯有惜春春去才是真的。” 李可儿依靠在木森的肩膀上,默了好长时间,小声的说:“真是悲伤呢。” 木森说:“你读过仓央嘉措的《不负如来不负卿》?” 李可儿点头,小声的读了起来: “美人不是母胎生,应是桃花树长成, 已恨桃花容易落,落花比汝尚多情。 静时修止动修观,历历情人挂目前, 若将此心以学道,即生成佛有何难? 结尽同心缔尽缘,此生虽短意缠绵, 与卿再世相逢日,玉树临风一少年。 不观生灭与无常,但逐轮回向死亡, 绝顶聪明矜世智,叹他于此总茫茫。 山头野马性难驯,机陷犹堪制彼身, 自叹神通空具足,不能调伏枕边人。 欲倚绿窗伴卿卿,颇悔今生误道行。 有心持钵丛林去,又负美人一片情。 静坐修观法眼开,祈求三宝降灵台, 观中诸圣何曾见?不请情人却自来。 入山投谒得道僧,求教上师说因明。 争奈相思无拘检,意马心猿到卿卿。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木森说:“世人皆知那句‘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就连给诗句加上的标题也叫这跟,可是啊,我觉得仓央嘉措一定不是想要叫这个名字的。 ‘不负如来不负卿’,本就只是梦中的一直白鸽,代表不了和平的。我觉得,仓央嘉措要表达的一定是开头两句‘美人不是母胎生,应是桃花树长成’,真正的喜欢,是看着她都觉得‘这世上最美的风景也不过如此’。” 李可儿望着木森,调皮的说:“嗯,是的呢,世上最美的风景,也不过如此而已。” 木森突然的笑了,是发自内心的觉得高兴。 木森说:“你还是这么调皮。” 李可儿问:“你不喜欢吗?” 木森沉默,默了好一段时间才说:“不一样的喜欢。” 李可儿说:“干嘛这么沉重,我又不会硬是要把她从你的心里剥离,没关系的,喜欢有没有错,反正你现在是我的,这就够了。” 李可儿说:“不过你今晚跟时优良学长可真像唉,实在可以模仿他?还是你本来就是这样的,只是一直隐藏了属性而已。” 李可儿被称作是动漫里走出来的女生,她的很多行为确实也很调皮可爱,充满了二次元的可爱风。 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言行举止,都让人觉得可爱极了。 她是个很聪明的女生,比绝大多数的女生都要聪明,可是她喜欢把自己包装的天真可爱人畜无害的样子。 木森知道,这是李可儿的生存法则。那些看起来刻意为之却又和谐无比的动作,有的是刻意为之,有的已经成为她自然的习惯,有的跟她的人一样是自然的存在于这个世界的。 木森说:“可以的模仿。要读诗歌,当然就要模仿读的最多读的最像的人。” 李可儿笑了,跟木森说:“可是我觉得,其实你读的书一点也不少,甚至比很多文化生都要多。所以,你不是模仿,你只是告诉自己这样比较好而已。” 203夜晚的风景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捏她的脸蛋,训斥说:“小孩子家的懂什么。”木森说:“不过,你还真是叫人觉得‘这是天使’,分明是个极聪明的人,却要装出衣服傻傻的样子。有点可怕的女人。” 李可儿得意的笑了,问木森:“你会害怕这个有点可怕的女人吗?” 木森也笑了,笑得很随意,就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告诉李可儿说:“不会,我倒是觉得这个有点可怕的女人很有吸引力,不论是她的外貌还是性格。都可以给人很高的新鲜感。” 对于木森的说辞,李可儿毫不怀疑,这是当然的,她们是艺术生,所谓的艺术生,就是别人眼中脑子不太正常的一群人。不论是木森还是李可儿,不论他们如何千差万别,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他们都深深的执着于自己的内心所燃烧的激情。 有谁能够明白呢,那种被刻在骨子里的激情,是没有人能够让他们减退半点的。只有她们自己知道,世界上的一切都是虚假,唯有那份激情是最真切的。 李可儿对木森是因为激情,木森对东沐也是因为激情,不管理由如何千差万别,唯有此是绝对不变的。 所以,木森不会害怕李可儿,绝对不会。 李可儿绝对不觉得自己可怕,绝对不会,硬要说的话,她觉得自己很可爱。 只有跟他们一样执着于激情的人才会懂,一个执着于自己内心的欲望的女人,是很可爱的。 而那些连自己的内心都不敢面对的人,才是真的无可救药。 一个人直面自己的内心有什么不对呢?觉得直面自己的内心是错误的人,一定是个软弱的人。 所以,李可儿和木森,绝对不愿意做一个软弱的人。 木森仰望着夜空,跟李可儿说:“你说这个世界上,有没有永恒之物。” “我对你爱是永恒的。”李可儿不假思索的回答。 “爱情是永恒的吗?”木森不假思索的说了。爱情是不是永恒的,木森自己也不太肯定。他相信自己对东沐的爱是无可替代的,但是是不是永恒的,木森不能确定,也不敢肯定的说什么。 有什么是永恒的呢?木森没有见过,任何人的一生,在他临死之前,谁也不能说世上存在永恒之物。如果有的人,那一定是生命,因为从出生到死亡,人的一生是相对永恒的,对人的一生而言,生命是永恒的。 可是即便相对永恒的生命,相对于这个伟大的宇宙空间而言,又成了转瞬即逝的。 但是,我们还是可以说生命是永恒的,因为只有生命,才能见证这个宇宙空间的消逝和死亡,也只有生命才能思考‘世上究竟有没有永恒之物?’ 虽然从来也没有一个答案,但是,如果说这个伟大的宇宙空间存在永恒之物,木森觉得那一定是生命,除了生命之外,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而生命也不是绝对的永恒,而是相对的永恒。不是生命本身的永恒,而是寄托于生命之下的思考是永恒。生命会消失,但曾经思考永恒这个存在的生命智能不会消失。 奇点之下,一切消失和产生的终点之处,一切的来源和消逝的归宿之处,正是生命永恒的源泉。 得失是什么?谁也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生命的本源是什么?谁也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之所以会思考这些,是因为生命的存在,生命赋予了我们思考一切的能力,包括存在和失去。 然而,生命也将消失。 就像永恒轮回是否存在一样,没有人可以给‘是否存在永恒之物’一个准确的答案。也就没有人能够为生命的起源和消失说一句公道的话。 消失和产生是否是同一存在,我们也同样无从给出答案。 结论就是“世上不存在永恒之物。宇宙也没有起点和终点,更没有消失和产生的奇点。”或者亦可以说“永恒之物就是一切,因为一切能量的产生,既然产生了,就不会轻易的消失。因为奇点没有固定的位置,一颗星球可以使奇点,我们每个人也都可以是奇点。” 当然,这个存在也是生命给出的,是生命所赋予的思考的答案,所以是否准确,我们还不能下定论。因为如果生命赋予我们的思考能力说‘世上不存在永恒之物。’那么反之我们也可以思考:这个世上是存在永恒之物的。 理由就是,或许生命的源泉本身并不愿意让我们对这个世界过多的认识,就像人类会隐藏自己的感情一样,生命的本源也不想过多的暴露在人类的视线之中。 我们在寻找什么,在这个世界里,我们在追求什么?谁也不知道。我们所追寻的一切,是依照生命的本源的指示,还是自发的没有任何指示的思考,谁也不知道。 谁敢肯定的说:“这一切都是当然的?”谁也不能这么说,因为我们的生命,个人的生命相较于这个宇宙,实在是微不足道。 如此微不足道的存在,我们又怎么可以随意的去置论呢!如此微不足道的声音,即便是抱怨了,又有谁会听见呢,不会的,谁也不会在意,谁也不会听见。 说到底,最后能够得出结果的,只有:我活着,我思考而已。其余的东西,不论善或者恶,都是无关紧要的,都是无足轻重的。都是世界的反对的存在。 木森仰望天空,李可儿也仰望天空,李可儿说:“你知道吗……。”李可儿笑了笑,又说:“本来想说牛郎织女虽然每年只能见一次,但是他们应该很幸福。却又想到,如果你和时优良学长一样,那我就要难过上好几天了。” 李可儿忽地笑了,到底在笑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她笑得很开心,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笑意。” 木森垂下眼睛望着李可儿:“那就说2.14吧,我对西方神话不了解,也不能反驳你。”木森说:“据我所知,你对西方神话的了解比中国神话要多,你的画也大多画的是西方神话。” 李可儿点头,告诉木森说:“是的,那我就给你讲西方神话吧,给你讲2.14,” 李可儿说:“公元3世纪,罗马帝国出现全面危机,经济凋敝,统治阶级腐败,社会动荡不安,人民纷纷反抗。贵族阶级为维护其统治,残暴镇压民众和基督徒。 这时有一位教徒瓦伦丁,因帮助基督徒举行婚礼而被捕入狱。 在狱中,他治愈了典狱长的女儿的疾病。最后统治阶级下令将他执行死刑。在临刑前,他给典狱长女儿写了一封情书,表明自己的爱情。 公元269年2月14日,他被处死刑,后来,基督徒为了纪念瓦伦丁为正义、为纯洁的爱而牺牲自己,将临刑的这一天定为“情人节“,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 另外一个传说故事是公元三世纪,罗马帝国因战争缺少士兵,曾一度禁止青年人成家,而瓦伦丁则暗中为夫妇举行婚礼,以便让丈夫不必参与战争。同时这个传说中也提到了瓦伦丁为了让夫妻铭记自己和上帝的爱,会在羊皮纸上裁下心形的纸片送给他们。而罗马政府查知此事之后,随即将瓦伦丁送上了断头台。 不过,瓦伦丁的殉教时间存有异议,可能是269年、270年或273年。” 李可儿把目光转到木森的身上,深情的说:“虽然结局总是不美好,但我很喜欢这样的故事,能够相爱到为彼此殉情,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了。” 木森噗嗤的笑了,跟李可儿说:“他是殉道,不是殉情。而情人节,不是因为他殉情,而是因为教徒感激他的恩德。所以,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而是一个宗教的传教的故事。” 李可儿瞪大了眼睛望着木森,训斥他:“你还是反驳我了不是吗,说好的不反驳我呢。”李可儿咬了木森,咬他的脸颊,稍微的用了一点力,在木森的脸颊上留下了她的牙齿印。 木森叫痛,李可儿伸过去自己的脸蛋:“让你咬好了。” 木森吻了李可儿的额头,叫李可儿:“下去吧,很晚了。” 李可儿不大愿意走,跟木森说:“我们今晚就一起看星星好不好,这么好的天气,不看星星多可惜,而且,两个人好不容易越过了艰难险阻在一起,第一个晚上就要分开,不是很难过吗。” 木森拿她没有办法,只能答应了:“好吧,反正你总有自己的理由,不过说好,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可以继续这样无理取闹。” 李可儿当然不会答应,拉着木森坐下来,回答说:“我看看吧,要不要听你的,就看事情是不是对我有利。” 这是理所当然的,谁会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呢。何况,对李可儿有利而且他会做的事情,恐怕大多是为了木森好。所以,木森能说什么呢,当然是随着她的无理取闹。 204夜晚的风景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两个人坐下来,李可儿靠在木森的肩膀上,举起手指头:“问你三个问题: 第一:你女朋友可不可爱? 第二:靠在你肩膀上的女生可不可爱? 第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想不想永远的跟她在一起? 第四,跟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在一起开心吗?” 木森笑了:“这不是都已经自己给了答案了吗,根本就不是给我的选择题。只有最后一个。还有,你说的是三件事,可是你说了四件,这不可以的。” 李可儿咯咯的笑着,跟木森说:“嗯,只有最后一个。我要做你的唯一。” 木森没有应声,李可儿也暂时选择了沉默。 两个人默了好一会,听着彼此的心跳看着星星,李可儿终于忍不住开口了:“最后一个的答案是什么,快说啊,让可爱的女孩子等可不是好习惯。” “嗯,很开心。”木森回答了,但李可儿听得出来,他没有很开心,当然也绝对没有难过,只是不那么开心而已。理由当然就不用问了。 不过,既然木森这么说了,李可儿当然也就不思考多余的事情,紧紧的抱住木森,开心地说:“真的吗,我也可开心了。” “我们也可开心了。恭喜两位修成正果。” 不知何时,时优良、东琳、文林夕三人已经站在楼梯口,手里拿着零时和饮料,正看着他两秀恩爱。 虽然木森和李可儿说不想告诉别人他们在一起了,可是见到这三个人却没有太多的惊讶,这是理所当然的,他和李可儿在一起的事情,怎么可能逃得过这三个人的眼睛。 三个人过来她们身边,时优良从李可儿和木森之间插进去:“虽然很抱歉,不过对不起两位,你们两贴的这么紧让我看着不舒服,所以,请你们分开一点。” 东琳和文林夕毫不犹豫的动手揍了他,文林夕说:“你还是人吗,人家小夫妻好不容易在一起,你竟然就这么拆散了。” 李可儿笑着:“没关系学长,只是以后我来的时候你主动点去别处就好了。” 时优良说:“倒是没有别的问题,只是让我去睡大街,实在不怎么好,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很懒,身体弱不禁风的,睡大街一晚上估计就见不到第二天的额太阳了。” 李可儿笑了,跟时优良说:“这个学长不必担心,我会给你找住的地方的,保准你满意。” 时优良朝李可儿伸出手:“既然这样,那就没问题了,另外且问问,那个保准我满意的地方是哪?我可说了,要是不满意,就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的。” 李可儿拿出要是在手上转圈,告诉时优良:“这上面有学校图书馆的要是,还有我家的钥匙。在学校图书馆看书看累了,可以去我家。是不是很好。” 时优良说:“确实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交易了,成交,你要是不嫌弃,我就让给你了,以后我就在图书馆和你家来回。” 李可儿惊讶的睁大眼睛:“真的吗,那你明天就搬出去吧,我们交换了。” 没有等她两同流合污,木森给李可儿收起要是,训斥时优良:“你想找死吗?这种事你也敢做,就不怕天打雷劈。” 木森看起来有七八分认真,时优良和李可儿都默契的闭嘴了。但是显然,他两没有放弃同流合污的事情,为此木森瞪着两人:“你两不想挨揍吧。” 李可儿可怜兮兮的望着木森,问他:“你回答女孩子吗,还是这么可爱的女朋友。” 时优良也装作跟李可儿一样的神情:“你会对自己的好朋友下手吗?我们可是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的,一起长这么大。” 木森朝她两翻白眼,异常坚决的回答:“会,而且绝对的。” 这么一说,李可儿和时优良就老实了。然后吵闹结束,文林夕说:“庆祝两位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有这些零时是不是太寒酸了,我们是不是该去狂欢。” 木森抢在众人之前回答:“明天还得上课呢。” 李可儿刚刚举起手想要赞同,听见木森这么说,只能鼓起腮帮子不乐意的放下来了。 见到李可儿这样,木森突然说:“选择星期天吧,不用上课,可以狂欢。”然后木森把目光转向时优良和东琳:“你两是不是该跟我们一起,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你两也是确定关系的了吧。” 时优良和木森齐齐摇头:“没有。” 时优良会否定,木森觉得不奇怪,但是东琳也否定了,这让木森有点意外。 但是木森也没有说什么,他知道的,时优良和东琳一定有他们自己的考虑,既然这是他们的决定,那么久谁也不能左右了。 木森问文林夕:“不过,这件事肯定要大小姐帮忙,介绍个好玩不贵的地方如何?” 文林夕想了想,很认真的说:“去之前的岛上吧,那里不属于公开营业范畴,最近也没有什么活动,作为好朋友,免费借给你们使用。” 文林夕的这句话说得很有艺术,是作为好朋友借给他们使用的,也就是说作为好朋友,文林夕一定有事情会找他们相助的。 木森知道这其中的意境,不过他不需要多想什么。文林夕还不至于来坑他们,木森答应说:“多谢大小姐,那么请问我需要准备什么吗?” 文林夕摇头:“不需要,岛上什么都有,当然,如果你要给女朋友浪漫,就自己准备。” 这是当然的,文林夕既然答应了,有还有什么是需要他们自己准备的呢,文林夕一句话,他们忙几个月也顶不上。 有的时候,努力是没有用的。 但我们决不能放弃努力。 因为如果连努力都放弃了,我们就真的什么都不是了。 这些,所有的一切,并非都是因为努力而存在,而是因为存在才要努力。 对木森而言,他不需要考虑太多,也不需要顾忌太多,反正一切都已经有了答案。 只是,真的都已经有了答案了吗? 木森不知道,也不想多问,总之,现在,就当一切都已经有了答案好了。 那些不确定的事情,想太多也是没有用的。 对于没有用的事情,只有天才和傻子才会想。 而木森绝对不是天才,也绝对不是傻子。他是一个普通的人,只不过比别人努力一点。 不管别人给他附加怎样的光环,但是木森就是木森,不是天才也不是傻子。 这就是木森对自己的认知,他一直觉得别人说的都只是虚妄,自己的认知才是最正确的。 虽说旁观者清,可真的有几个旁观者是清醒的呢?大部分的旁观者,不都是人云亦云,不都是偏执的理解了当事人的存在。 一株相思豆。‘相思豆’这个名字是人给它的名字,而人也是它的旁观者。 人类真的懂得相思豆在想什么吗? 绝对不是,人类所知道的,只是:红豆叶如冬青而圆泽,春开花白色,结荚枝间。其子累累如缀珠,若大红豆而扁,皮红肉白,以似得名,蜀人用为果。这些视觉的判断而已。 人类所知道的都是自己的判断,仅此而已。 木森是这么认为的:人类仅仅是在凭自己的好恶论断这个世界。 当然,这种说法不准确,这不是慕的认知,是时优良的认知。 木森是个艺考生,他想的最多的是画,如何画好一幅画才是她所想的事情。 至于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存在,他是在听时优良说,虽然并不能完全听懂,但也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在木森的整个艺术生涯中,时优良的存在观点可谓是如明星一般璀璨。 谁都不会理解木森的心情,在他什么都画不出来的时候,在他整个人陷入难以自拔的境地的时候,时优良总是如上帝一般的降临,他只用了一些极简单的词语,让木森的整个生命都发生了彻底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些木森并不能听懂的东西,从时优良的口中说出来,突然间就变得崇高而富有趣味,就好像他说的不是这个广大的宇宙空间,而是一些寸缕星辰的小事情,而这些小事情所组成的一个极大的世界,让木森的脑海前所未有的受到了冲击,最后,一切都又归于原点。一切都终于又回到了他所认识的世界。 这个世界是怎么样的呢,木森说不出来,他不像时优良能够用不同的词组来描绘这个世界,不像时优良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时间思维。 木森很简单,他只看得到自己脑海里的东西。 是的,是脑海里的,而不是这个世界上的。木森的世界不大,甚至可以说小得让人难以置信。木森所看见的,是他能够想象的世界,而世俗的一切,他的眼睛会给他屏蔽,屏蔽那些他不想看到的所有的一切。 所以,木森是个很有天赋的画家,也是个很没有天赋的总师。他没有要成为一代宗师的觉悟,他没有要画出令人沉思的作品的心思。木森所画的,是他想要画的。他脑海中的世界。 205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谁也没有见过那个世界,除了木森之外的人,谁也不知道她的脑海里藏着的那个世界。 因为木森已经把所有的入侵者都给排斥了。 是的,木森不希望有人进入他的这个世界里面,李可儿不行,东沐也不行。 或许东沐是可以的,但是木森拒绝了,因为木森知道,在他藏起来的世界里,也有对东沐的深深的执念。这份执念,他只想要自己保存,而不想告诉任何人。 时优良、东琳、文林夕、李可儿?他们知道,但不是全部。因为木森没有告诉他们,他们只是凭自己的观测知道了一些。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 每个人都有自己深藏的世界,在这个深藏的世界里,有的是故意要藏起来的,而有的是自己也不曾注意到的。所以深藏的世界,是绝对不能暴露的,因为实在有太多已经遗忘在尘埃里的东西。 在过去的时光里,每个人都曾犯下许多事情。开心的或者不开心的,都在那个不为人知的世界里藏了起来。 或许是曾经高声炫耀过的,或许是曾经引以为荣的,也或许,是那些过去就极力隐瞒的,是那些我们都不敢高声宣扬的。 但不管是什么,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而今,它们都已经被藏起来了。被深深的藏在一个封闭的地方,被严密的看管,成为了禁区。谁想轻易打开这道大门,谁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当然,这道封闭的大门是绝对不会被轻易的打开的,因为他的牢固程度,甚至比整个生命都要牢固。 很多事情,当事人都已经想不起来了,有还有什么能够让它重现呢?灵机一闪就重现了某个场景的事情,毕竟实在是太过于玄幻了,现实里,还是不存在的世界更多一些。 那些被埋藏在隐藏的世界的记忆,只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埋藏的更深,直到再也找不见丝毫的痕迹。 时间就是这么可笑的东西,一方面逼着我们成长,一方面又逼着我们遗忘,到了最后,到底是为什么?我们自己也搞不清楚。 一个星期的时间,每一天好像都很难过,可是等到星期天,又不免要感叹: “怎么一个星期就没有了。”木森坐在大坝上,望着波涛汹涌的大海,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他当然不是真的想要感叹,他只是在装作自己很沉着很深沉的样子。哪怕他绝对不是这样的人。 时优良站在海滨,春天的海风还很凉,吹得他不禁裹紧了衣衫,长叹一声说:“这风儿还真是无情。” 被他两矫情到了,女生们投过来鄙视的目光:“你两还是人吗?”骂他两的是东琳,李可儿接着东琳的话说:“他两也就是披了张人皮而已,至少,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像他两这样的。我敢肯定的说。” 时优良回答:“那真是不好意思,因为你们的面前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两个这样的男人,要是碍着你们的眼,我们立刻就走。” 这两货不愿意参加这个聚会其余的人是知道的,怎么可能这么简单就放他们离开。李可儿和东琳分别拽回来他两,训斥道:“你两是属鸵鸟的吗,好不容易吧脑袋伸出来看一眼这个世界,又要急不可待的缩回去。” 时优良和木森都没有搭理。继续就没心没肺的矫情。 不多时,寒冷的海面上来了一艘小型游艇,是文氏家族的标志。 小岛上,一如既往的寂静。 是的,这个地方很寂静,一般不会有喧嚣的声音。 除非文家在这里举办什么活动,不然这个小岛是不会有人来的。 如果有客人的话,一定是像时优良等人一样,不熟悉附近的环境,还偏要自己出海的。 这样的二货又能找到几个呢,或者说,又有几个人有这样的胆量呢? 这一群人里面,都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加上为了方便他们玩耍,文林夕已经让岛上的人都休假了,接下来的时间只剩下几个熟人,所以大家都是很自在的。 餐厅里,时优良看到了文羽,脱口而出:“你怎么在这里。” 她的话立刻引起了不知情的人的好奇,木森率先脱口而出:“你认识?难道是外遇?不过也太小了,这是小学生吧。” 文羽火冒三丈,拍案叫板:“你哪只眼睛不好使,怎么就看出这货配得上本小姐的,本小姐眼睛又没瞎。” “这货配不上你,这点我倒是很赞同。不过,刚刚他的语气,怎么听都是外遇,所以我就在想,或许是你有点特殊的癖好呢,或许是这家伙死皮赖脸呢。” 木森这么熟,文羽总算是不那么生气。想要说什么,但她发现时优良已经独自走了,压根没理会这边。 这可是把文羽气得不轻,朝时优良大吼:“你给我过来。没听见本小姐在说起你的吗,还是看不见本小姐。” 时优良仍旧没有理她,径直的过去随便拿了本书就坐下来。 文羽可不打算就这样让他无视了,气呼呼的过去抢他的书。文林夕立刻拦住妹妹:“不可以,不可以,这是我的书,弄坏了要你赔的。” 文羽更加生气了,瞪大了眼睛怒视文林夕:“你说是书重要还是我重要?” 文林夕说:“你重要,但是你没必要跟书较劲啊,它又没错,你要是要揍时优良我没意见,但是你要是要撕书我觉得不行,绝对不行。” 揍时优良吗?文羽还真的不敢。在文羽的认知里,时优良是个比她还能无理取闹而且丝毫没有风度的男生。他心情好的时候你捅他一刀他都会笑着对你说:“不要弄脏了你的衣服。”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你弄断他一根头发丝他都能跟你拼命。 而且,他的心情完全无法掌握,简直就是四月的天气,前一分钟还是大晴天,下一秒就乌云密布。几个惊雷之后,漂泊大雨倾盆而下。还带着闪电,还专门劈人。 文羽小心的打量着时优良,想要猜出他今天会不会还手。如果肯定他不会还手,文羽会毫不犹豫的动手揍他。 木森看出了文羽的心思,告诉文羽说:“你送他一套他想要的书,然后你伸出脚,他就会乖乖的过来舔。” 是这样吗?文羽不知道,他望着时优良,时优良也望着他。那眼神分明是在说:“是的,给我买书。” 文羽实在是太生气了,气得都要哭了。因为她怎么也不能给时优良买书,如果给时优良买书的话,他不是很没有面子吗。而且,他绝对不想让时优良开心。 可是现在的形势,要是被这么做,她小恶魔的性子要怎么收场。 文羽进退两难之时,林梦出来给她救场。 林梦过去时优良旁边坐下:“学长,你为什么总看书?而且我发现你看的书类型杂多,从到文学巨著无一不看。从课本到技术深层无一不通。真的好厉害。” 时优良知道文羽是不会给他买书的了,合上书本告诉林梦:“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看书,反正就坐下来拿本书在手里就觉得特别安心。” 在时优良面前,林梦是个温文尔雅的淑女。 林梦是演技派,她的演技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她出道的话,能拿下奥斯卡。 就连时优良也没有看穿林梦的演技,真的就觉得林梦是他所认识的人里面最有才情的一个。不止是时优良这么认为,很多人都这么认为。因为真正见过林梦腹黑调皮一面的,只有文羽而已。 然而,文羽是绝对不可能告诉他们的。 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文羽和林梦,是黑河白。 黑和白的分界,只有黑河白才会知道。 虽然黑和白总想越过对方的一条线,但是他们谁也不会真的越过。 这条线,是他们的绝对的禁区,黑和白都很清楚,一道越过,他们都会面临巨大的危机。 所以,黑白绝对分明。这是文羽和林梦不曾约定的约定。 林梦面向太阳,文羽走入夜晚。 白天和黑夜,是绝对分明,又是轮换的。世人的眼中,白天和黑夜是白天在驱赶黑夜。 只有白天和黑夜自己知道,她们不是在驱赶对方,而是交换。 一个人,是不可能永远的生活在白天的,也不可能永远的生活在黑夜。 所以,文羽和林梦,在别人不知道的地方发生着交换,白天堕落为黑夜,黑夜拉下黑幕,享受白天的视界。 这样的轮换,在世人看来,一切都还跟昨天一样。没有人会知道:今天的白天,已经是昨日的黑夜。 这是当然的,因为白天就是黑夜,黑夜也就是白天。 谁也没有见过:白天和黑夜在身体发生交换的那一瞬间的极致的美。 是的,世人之所以看不出来,是因为白天依旧是白天,黑夜依旧是黑夜,只不过那双曾经看白天的眼睛去了黑夜里,而那双曾深深凝视着夜幕的眼睛来到了日光之下。 206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它为何而来,她自己也不清楚,只是,一个人面对黑洞洞的世界太久,总想要去看看车水马龙的地方,而那个看着车水马龙的地方的人,也想去聆听夜晚的虫鸣鸟叫。 可是,白天怎么能够成为黑夜呢?黑夜又怎么能够成为白天呢?可是,两个人都想要看到对方的世界,又有什么能拦住她们呢? 于是乎,她们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灵魂交换。 白天依旧是白天,黑夜依旧是黑夜。 唯一变了的,是那双曾逗孩子欢笑的眼睛变成了那双曾令孩子惊恐的眼睛。 但是,它依旧在逗孩子欢笑。 因为白天就是黑夜,黑夜也就是白天,所以白天所做的一切,黑夜也能得心应手。 因为白天就是黑夜,黑夜也就是白天,所以黑夜所做的一切,白天也能坦然对之。 它们是一对双胞胎,生育她们的父母给她们赋予了这样的使命,她们无法反抗,所以选择了这样的方法。 这没什么不好,至少,白天和黑夜都是这么认为的。 不管别人怎么说,她们都依旧是彼此最为倚重最为忠臣的姐妹。 当然,这不意味着她们总是相亲相爱的。 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她们也会发生矛盾,彼此敌视。 偶尔的时候,白天会占有黑夜的世界,肆无忌惮的去争夺。 偶尔的时候,黑夜也会做出白天的事情。 但是这没有什么,所谓的姐妹,就是不管怎么闹,她们都最在意彼此。始终紧紧抓住彼此的手,跟她说:“没关系,我会陪着你的。” 她们的欢闹,很多时候只是因为生活实在是太乏味了,乏味的如同一潭没有风吹过的水,轻轻低头就能看见自己的倒影。这绝对不是好事,因为看见自己的倒影,看见的一定是此刻之前的。 没有人能看见此时的自己,绝对没有。因为光的传播也是有速度的,是需要时间的,当你看到自己的倒影的时候,呈现你倒影的那一道光是片刻之前发出去的。投影在镜子里的影子,是在你看到之前投射出去的。 这就注定了,我们其实是生活在过去的时间里。所看到的一切,都是过去呈现给现在的,是过去的时间的延伸,而非现在的时间所产生的。 而现在的时间所产生的一切,都要呈现在将来。至于是多久的将来,这很难给出一个定义,毕竟,谁也不敢肯定的说:“下一秒,我会见到此刻的自己。”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当你说这些话的时候,你已经不是‘此刻’的自己。 同时,每个人又都可以说:“下一秒,我一定会见到此刻的自己。”因为一秒钟的时间,实在是太短暂了,短暂到任何事情都可以不发生改变。不发生任何我们看得见的改变。 是的,仅仅是我们看不见的而已。 人体的细胞在不断的分裂生长,是每一秒都在进行的,只不过因为它的速度并不很快,所以一秒钟的时间,看起来就没有发生任何的改变,没有发生任何的肉眼可见的改变。 但改变是确实发生了的。因为一个时辰,是每一秒的累加。缺少了一秒,都算不上是一个时辰。 同时,时间绝对不会中间断掉一秒。 所以,改变是每一秒都发生了的,只不过是因为轻微的效果和延迟的时间让我们觉得:一切都没有变。因为我们看见的总是过去的。 我们所知道的世界,总是那个已经成为过去的世界。“这个社会是出于过去的社会。”如此,过去就成了现在,而不是过去的延伸。 当然,这不是对前面的否定,而是时间不可能中断一秒。所以,过去延伸到了现在,现在延伸到了未来,那么,这种延伸就成了‘此刻正在发生。’ 此刻正在发生的事情,是林梦跟时优良的对话。林梦说:“学长你这么喜欢看书,将来一定是个被冠上古今无双的称号的学者。” 时优良笑了笑,回答林梦:“是吗,那真要借你吉言了。要是我成了古今无双的大学者,一定要请你吃饭。” 林梦咯咯直笑,开心的说:“我一定要选择全世界最好的酒店,吃全世界最贵的一顿饭,告诉全世界‘我是这个家伙的朋友,怎么样,羡慕吧’?然后,学长你就手捧玫瑰向我求婚,我呢就拒绝了你。我会跟你说‘对不起,我们这么好的关系,我不想让婚姻这种庸俗的东西束缚,所以,让我们继续敞开心扉的做朋友吧’。” 时优良也笑了,林梦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是个很温婉的女孩子,也是个有些调皮的女孩子。总会让人觉得:“她是天使吗?” 时优良说:“听起来我很吃亏,虽然可能并不吃亏,但是求婚被拒,那这个古今无双的学者,还是很没面子,尤其是想要把友情变成爱情,而且是单方面的想法,这很让人不能接受。” 林梦楞了一下,忍俊不禁的说:“学长你想的太多了。不会的,到时候你就说‘我一直爱着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这么努力,都是为了你’,然后别人就会以为‘这么痴情的人,那个女人好幸福’。而另一些人也会说‘这么痴情的男人,好想照顾他,抚慰他受伤的内心’,如此,岂不是我两的双赢吗。” 另外的人听着她们讲,一句话也插不进去,因为时优良和林梦,显然聊得很开心,而且是那种毫无营养的开心。 时优良和林梦聊得起劲,她们又怎么可以插进去打扰呢。 时优良和林梦貌似也意识到他两太过于忘我的幻想,时优良说:“好了,不开玩笑了,还是请示东家,今天是怎么安排的。” 刚刚兴高采烈高谈阔论的林梦,立刻又恢复了小鸟依人的样子,过去跟在文羽的身边。就像是文羽的小跟班一样。 别人都以为白天是在驱赶黑暗,但其实,白天是在追逐黑暗,黑暗也在寻找着白天。只是因为它们事先约好了谁也不准回头,所以黑暗没有发现,她一直苦苦寻找的白天,就紧紧的追逐在她的身后。 当然,白天并不觉得懊恼,因为她已经跟黑夜约好,它们会永远的追逐着彼此,直到天涯的尽头,直到时间的尽头。 曾有这样一个话剧: 瞎眼女孩和男子偷情,被关进了笼子。早晨,风吹过窗边。 女孩:“起风了吗,我似乎听见了风声。” 男孩:“不,是昨夜拥吻的声音,乘着朝阳推开了窗。” 女孩:“是吗?天亮了啊。” 男孩:“不,只是太阳出来了。” 女孩微笑:“太阳出来了,天不就亮了吗?” 男孩:“是吗?原来太阳出来了天就亮了啊!” 女孩沉默。 男孩沉默。 女孩:“我们会被杀死吗?” 男孩:“不会的!我们会活下去的。” 女孩:“真的吗?他们为什么肯放过我们呢?” 男孩:“因为太阳出来了。天亮了,神就会管着这个世界。” 女孩垂头落泪,泪目低声:“原来天亮了神才会来啊,我还以为它早就来了,只是跟我一样被关在笼子里了呢!” 男孩泪目哽咽,昂首挺胸十分坚定:“不会的,神一定会来的,谁都关不住它的。” 女孩面露笑容,面向窗外。 男孩垂头,低声自语:“如果天真的亮了的话!” 看起来或许很悲伤,但是谁也不能否认:尽管很悲伤,但他们谁也没有说一句悔恨的话,尽管它们很害怕,但他们都清楚的知道,追逐彼此,就是他们的的使命,就是他们的生存的欲望。就是他们的生存方式。 文羽和林梦,就是这样的两个人。不管发生什么,她们会抱怨,会生气,会吵架,但谁也不会说:“我们分手吧。”这是绝对的,她们谁也绝对不会提出这样的事情来,不管发生了什么。 文羽和林梦的关系,比很多关系都要坚固,比很多关系都要深沉。 很少有人能够明白她们之间的这种默契,这种我不会离开你,所以不要害怕的默契。 她们是一起长大的朋友,是见过彼此最软弱一面的朋友,所以她们最清楚,如何保护彼此,所以她们最清楚,只有彼此才能保护彼此。 吵闹差不多该要结束了,文林夕作为东家出来发话:“那么,接下来的安排,就是大家自由活动。岛上的一切设施都可以使用,然后明天下午回去之前集体大扫除。” 这就是文林夕的安排,她把岛上的工人都放假了,然后让这些人来玩,让他们自己准备一切。文林夕只提供了场所。 这对于这一群人来说是很好的,因为如果岛上的人都在,他们只是在这里吃喝玩乐被伺候的话,会觉得很不舒服,而如果是吃喝玩乐之后要自己打扫,要把自己留下的垃圾清理干净,就好受很多了。顺便,岛上的工人也得到了假期。至于欠文林夕的人情,那没有关系,朋友就是用来麻烦的。 207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何况,让她们欠她的人情,这本来就是文林夕所希望的。一个顶级的大小姐所希望的事情,他们这些最好的朋友怎么可以不满足她。 满足朋友,也是朋友的责任。虽然谁都没有规定这个责任,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个责任已经是坚不可摧的要塞了。 时优良等人经过一阵的短暂的闹剧之后,终于步入了聚会的时间段。 说是聚会,其实并没有特殊的事情要做。说是为了庆祝李可儿和木森的恋情而来,但是其实大家都在坐着自己的事情,就连两个主角,李可儿跟几个女生去游泳了,木森和时优良躺在躺椅。时优良拿着喜欢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木森在欣赏他的画册。 是的,他自己的画册。就是那本送给体育老师的暴漫。 送给体育老师的是修改之后的作品,而他手上的是原稿。画的时候因为赶时间,所以很多东西都是一笔带过,故事也没有认真的看。现在再来看,木森实在想要修改很多地方,实在觉得自己的才华被这个所限制了。 不过,这些都已经没有意义。因为东西已经送出手了。 木森躺下不到十分钟,正看漫画看得津津有味,被一桶水照头淋了下来,成了落汤鸡。 木森缓缓放下书,望着泼他水的人:“你想干嘛?” “我教你游泳。”李可儿叫木森。木森懒得动,告诉李可儿说:“玩够了就休息,我不想学游泳,反正以后落水了有你救我的。” “万一我不在你身边呢?” “旁边总会有人的。” “万一旁边美人呢?” “你在咒我吗?” “不是,我就是想要教你游泳。我想以后落水有人救我。” 木森看着李可儿,看到她一脸认真的样子,不解的问:“你不是会游泳吗?为什么要我来救,为什么非要我学会游泳。” “自己爬起来和被人拉起来是不同的。自己爬起来是勇气,被男朋友拉起来是爱情。” 这样的思维,木森虽然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是一点也不能够赞同,告诉李可儿说:“别闹了。不学,不过你放心,就算我不会游泳,我也会拉起来的,我会跳下水去救你的。” 李可儿依旧很坚持,告诉木森说:“那就变成了我不仅要救自己,还要救你,不行,你得学。以后要来救我。” 李可儿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坚持,木森猜到了七八分。恋爱中的人智商为负,李可儿一定是受了文林夕和东琳泳池很适合互动增进感情的挑唆,所以才非要教会木森游泳。证据就是那两人正在一边幸灾乐祸。 这样的痛苦,怎能放过时优良,怎能放过文林夕。木森叫东琳:“东琳,你不教时优良游泳吗?那家伙看起书来不长眼睛,掉河里的可能是九成。” 东琳摇头:“没事,今天是你跟可儿的主场,我们就做客场看你们就好。” 木森想到了,事先就已经串通好的。东琳和文林夕知道他一定会这么做,所以已经串通好了,要让李可儿教木森游泳。 不过这种事,怎么想木森都应该高兴的。 不管怎么想,他都应该高兴的,这么漂亮的女友教他游泳,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他跟女朋友在一起,让这些好朋友费尽心思为为他这样庆祝,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绝对没有,木森很满意,不论是女朋友还是party,他都觉得很好。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好,大概也就是他是个不喜欢动的人,除了画画的时候,他甚至连手指都不想动一下。 不过,今天不是给他做选择题的时候,李可儿是个很固执的姑娘,今天不教木森游泳,她是绝对不会罢休的。甚至,教会木森游泳,她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她的固执并非是针对什么,不是因为木森是她的男朋友,也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只是单纯的性格上的东西,单纯的她想要这么做而已。 听起来很任性,但这就是学艺术的孩子。曾有老师这么说过,没有一点偏执的额孩子,是学不好艺术的,所谓的艺术,就是让性格鲜明的孩子更加性格鲜明。 这句话虽然过于以偏概全,但是却也是有道理的,所谓的艺术,绝大多数都是抽象的存在,是懂的人自然懂。没有这样的觉悟,是学不好艺术的,那些世俗的一味的想要讨好别人的人,是不能够明白艺术的真谛的。 只有那些坚持自己的内心,能够为了一个目标奋不顾身的人,才能够创造出华美的艺术,才能成为引领时尚的先锋。 没有人能够明白别人的心里在想什么,也没有人能够解读别人所呈现出来的全部,那些隐藏的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东西,从微小的细节中透露出来,呈现给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观众。这就是最为伟大的作品。可是,在古往今来的艺术家之中,能够做到这些的,能够引领一个风暴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纵观历史的场合,但凡是那些留下名字的,无不都是坚持不懈的人。 曾有人就以此认为:努力等于成功。 但其实,努力是一文不值的。是世界上最为廉价的商品。 当然,这不是在否认努力,恰恰相反,实在肯定努力。 因为努力一文不值,并非是说就不需要努力。 只是这个世上实在有太多的俗人。世人所在意的不是你是否已经努力,而是努力的结果。 根据结果的好坏,根据自己的兴趣来给努力附加意义,这才是努力的意义。 所以,努力毫无意义,因为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任何的努力都只是一朵不会开的梅花。 一朵不会开的梅花,在风雪中就不再具有傲气。 一朵没有傲气的梅花,是一文不值的,是只会让人觉得‘在一片繁花中生了一只野草。’ 虽然野草没有什么不好,但也没有人说得出野草好在哪,在万花丛中,有谁会在意一株野草呢。在一桌山珍海味之间,谁会在意到一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呢,哪怕它是必不可少的,也不会有人真的特意为它拍一张照。 没有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白开水实在太常见,司空见惯的东西,就变得一文不值。 也或许,是因为在一片繁华之中,它显得有些庸俗,谁会自甘堕落去跟庸俗为伍呢。 但是啊,谁又敢说:庸俗是不需要的。 我想不会有人敢这么说的,绝对不会,因为大家都很清楚,庸俗是必须的,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创造出来的。 但是,也就是因为大家都很清楚,所以,即便是做最庸俗的事情,我们也仍旧没法承认他,哪怕正在做,也会极力的想要反对。 庸俗等于罪恶。 这莫名的罪状,就附加给了庸俗。 但是啊,庸俗又有什么错呢? 不,它什么错也没有,只是刚好在一个及不合适的时间降生了而已。 但是啊,哪怕谁都知道这不是它的错,它并非有意要得罪这个世界。 一个从生下来就带着罪状的人,能够对这个世界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呢? 不会的,因为一生下来就带着罪状的人,都已经真的成了罪人。 莫须有的罪名附加在他们的身上,这就是生活最为苦涩之处。 最后,庸俗成了原罪,被钉在了十字架上。 在全世界的咒骂声中,庸俗的生命走到了尽头,悲惨的死去了。 庸俗死去之后,这个世界就只剩下尊贵和高雅,居高临下俯视众生。 木森虽然很不愿意动,但是奈何李可儿实在太过于坚持,没办法,他也只好如李可儿所愿,因为如果他不去学的话,李可儿会一直吵他的。 可儿的性子有多执拗,这一个星期来木森已经领教过了,凡是李可儿认定了的东西,她会缠着木森直到木森同意为止。木森不同意,她能在他耳边烦他三天三夜。 这样的毅力和决心,是个人都会屈服的。所以,木森就明白了,还是乖乖的听李可儿的话,不然的话,结果可能是他不仅不能逃脱李可儿的魔掌,还得收到她喋喋不休的精神摧残。 当然,木森并不讨厌这种感觉,他觉得这很好,两个人在一起,总要有一个喜欢喧嚣。木森是个很喜欢安静的人,如果李可儿也喜欢安静的话,他们的相处就变得很沉默了,而沉默,往往是尴尬的。 李可儿喜欢吵闹,这很好,听着她在耳边吵个不停,木森有种‘我还活着’的感觉。 对木森来说,这种感觉是十分重要的,只要还有这种感觉,他就觉得自己的生活还不那么坏,至少的话:有个人在耳边吵闹,木森觉得他似乎不再那么的孤单了,过去的世界里,他跟时优良是彼此的影子,现在,他终于离开。 木森当然也曾想过,没有了他,时优良会不会觉得孤单呢? 木森问时优良:“我是对的吗?” 时优良告诉木森:“对的还是错的,有什么关系,反正你都已经这样选择了,对的还是错的都不再有意义,只是,接下来要怎么对她才是有意义的。恋爱,作为一个男人,你不能让自己的女朋友觉得不开心吧。” 208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时优良的回答让木森觉得有些吃惊,因为时优良实在太正经了,以往的时候,说起这些事她都是吊儿郎当,很少正经的说过的。 时优良会这么正经的回答,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他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时优良,上高中之后,他们经历了很多事,也成长了很多。不再是初中生了,这大概是他们对自己的成长的总结。 相较于整个人生而言,这不过是个开始,但是对于一个人的生命来说,不是初中生了,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成长。 不是初中生了,意味着已经从中二的时间逐步走到了现实里,意味着已经从可以任性的年纪逐步走到了必须负责的年纪。 十六岁,是人生中一道很奇妙的关卡,理所当然的就过去了,甚至毫无察觉,就算吃蛋糕的时候也只会简单的想想:“已经十六岁了,又长大了一岁。” 但是十六岁,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年纪,至少的话,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更加沉重了。这些压在肩上的沉甸甸的东西,至少告诉我们:“孩子啊,今后的人生不再有人替你买单了。” 是的,已经不会再有人替我们的任性买单了,监护人已经不能再继续为我们的任性买单,这个社会也不会再为我们的任性买单。所犯下的过错,都需要自己一力承担了。 成长的代价是很沉重的,但是,我们却都很期望能够承担起这份代价。希望可以以自己的才华为这个世界画上最为精彩最为关键的一笔。 世界是一副美妙的画作,是一副精彩绝伦的山水天地。我们每个人的手中都有一支笔,是要为这个世界画上一笔的。即便不是每个人画上的一笔多能够增添光彩,但是每个人绘画的一笔,一定都是这个世界不可或缺的。 承载起我们的大地,一定都会说:“真不错呢。” 我们都是大地的孩子,大地会允许他每个孩子的恶作剧。 木森和李可儿下到泳池里,上次东沐教了木森之后,木森其实已经掌握了一些技巧,但是李可儿不知道这件事。 见到木森懂得一些,李可儿就问木森:“你是不是以前学过,但是没有坚持啊?” 东沐教木森游泳的事情,当然不可以让李可儿知道,木森就随口编了个谎话:“没有,但是看过一些游泳比赛,所以就有样学样。” 李可儿并没有怀疑,当她喜欢上木森的时候,她的世界就对木森开启了自动美颜,他觉得木森是无所不能的,是全世界谁都比不上的。所以,木森说的,她大多会选择相信,除非是太过拙劣的理由。 虽然木森此刻的理由也很拙劣,但是永敕真的很适合互动,木森和李可儿在学习游泳的时候,彼此的距离拉得更近了。所以李可儿的脑袋里都是粉色的恋爱,根本就来不及思考木森的话是对是错。 李可儿抓住木森的手,木森的脚踢打着水面,望着溅起的水花,李可儿甚至觉得:“好幸福。”恋爱中的女孩子,脑子都实在是很奇怪。 因为那本没什么值得看的,和所有溅起的水花都一样。甚至相较于山里小溪的飞溅的水花,木森的脚踢打出来的水花实在是很难看。毫无规律也不悦耳。可是李可儿就觉得:“真好听,简直是天籁之音。” 木森换气的时候她可以清楚的看见木森的脸,大概二十秒一次,李可儿总要心跳加速一拍。 说起来,他们已经在一起一个星期了,做同学已经相处半年,应该是很熟悉彼此的了。可是,在一起之后,看到木森的脸,李可儿还是会心跳的不行。 “相爱,尽是如此的俘获人心。”李可儿每每总会这么说。 “我们的相遇,是彼此的劫难。”这是木森说的。 每次,他两总要争吵半天。 每次,李可儿都非要胜利不可,任何事她都可以让步,唯独此事不可以。 李可儿总会义正言辞的告诉木森:“我们的相遇,是最幸福的事情。” 李可儿是真的这么想,她觉得:“遇见木森真是太好了。” 李可儿偶尔的时候也会想:“如果遇见的不是木森,我的人生会不会是这样的呢?” 如果没有遇见木森,她的人生恐怕跟之前不会有什么改变,跟一群男生在一起打闹,随便拉一个做男朋友,过几天换另一个。很努力的画画,但真的想要画什么,其实自己也不知道。 李可儿真正知道自己想要画什么,是上高中的第一天。 见到木森在画室画画,她也跟着拿起了笔,那时候,她有强烈的要画这个男生的冲动。 李可儿给木森画的第一张肖像,只有一个背影。 那一天,木森在画室里画画,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李可儿,整个过程中,直到一张彩铅画完,他也没有在意画室里是不是有别的人。 只是在要走的时候看了一眼,直到还有个跟自己一样的人也在画画。 不过那个人是谁,木森没有在意,他连看一眼对方的脸的兴趣也没有。 这就是木森。 在很久之前,他的世界里就只有画画。 如果有谁能够让他在意,那就是时优良和东沐。 除此之外,很少有别人,即便是东琳和文林夕,木森也只觉得“她们是我的朋友”。 但是朋友对木森而言意味着什么,木森从未想过。 或许,如果东琳或者文林夕突然不见了,他会有一瞬间的失落,但也仅此而已。 而时优良和东沐,对木森来说则是不一样的。没有了时优良和东沐,他的生活会变得很糟糕,会变得不再具有安定和激情。 时优良是他的安定,而东沐是他的激情。 木森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他的这个想法对不对呢?木森没想过,对或者错的问题,他从来都不愿意去想。 因为对或者错,本来也就是没有意义的。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谁也不能凭借自己的好恶评判别人的人生。 因为每个人的人生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看到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这个世界并不只有阳光的一面,所以也有人看到黑暗,也有人看到无尽深渊。 那些深处深渊的人,也不见得就是不幸的。 同样的道理,那些活在光明之下的人,也不见得就是幸运的。 说到底,不论是无尽深渊还是光明之下,不论是生活在大地之上还是深埋尘土之中。每个人总是都有自己的选择,总是都有自己想要抱紧的东西。 身处无尽深渊的人,或许并非是堕落,而是那无尽深渊之下正好有他想要追寻的东西,或者他所思念的人,就在无尽深渊之下。 有一个等待的人,即便是地狱又有什么可怕的呢,有一个等待的人,即便是无尽深渊,即便是刀山火海又有什么可畏惧的饿呢。 恋爱中的人,总是‘有情饮水饱’的。总是觉得:我有她就够了,其余的一切,随便吧。 但这有什么关系,所谓的相爱,就是两颗心都向着彼此。 人心是最感性的东西,向着彼此的两颗心,又怎么能够不为彼此而悸动呢。 人心最感性的地方,就是心一旦悸动,就会不顾一切。 后果是什么都已经无所谓,唯一想要在意的,就是是不是他的心也在悸动着。 木森深爱着东沐,这样的感觉他实在太清楚不过了。 所以当李可儿对她表达爱意的时候,木森是有些害怕的。在木森看来,爱上一个人实在太好了,让人喜欢实在太糟糕了。 李可儿一边辅助木森练习,一边给他讲关于游泳的技巧。 虽然都已经是听东沐讲过的了,但木森还是听得很认真。并非是因为木森是个认真的人,而是:李可儿愿意这么努力的教他,不论如何木森都觉得自己应该回应她的期待。 跟东沐教他时想要学好的心情不同,现在的心情,更像是一个学生想要回应老师的期待,更像是一个小孩想要回应家长的期待。 是的,对木森来说,李可儿很好,但不是他想要的人。当然,这些事木森都是毫不犹豫的告诉过李可儿的。只是李可儿的执念比他想的更深,更牢不可破。 对李可儿来说,他有喜欢的人没有关系,他会一直喜欢那个女人也没有关系。李可儿在意的,是木森到底有没有喜欢她。哪怕只是一点点,哪怕在喜欢她的时候还喜欢着另外的女人,李可儿也毫不在意。 李可儿对自己这样说过:“一个深情的人,又怎么会忘记一个喜欢了那么长时间的人。” 是的,李可儿觉得木森忘不掉他所爱的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因为木森是个深情的人,因为木森是个情痴。她所痴迷的不仅是木森的画作天赋,还有木森的痴情。哪怕这份痴情不是对她的,李可儿也觉得没有关系。 因为李可儿相信:木森的心里一定给她留了一个位置,木森一定会喜欢她的。 209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而且她也相信,如果她们在一起了,那么木森就不可能轻易离开她,即便是那个女人也抢不走。因为木森是个深情的人,所以哪怕是他深情的对象,也是轻易不能抢走的。因为木森在深情之外,还是个又责任心的男人。 当然,李可儿也会觉得自己这样做很狡猾。她利用了木森的责任心,利用木森的责任感想要把木森拴在自己的身边。 可是,李可儿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 爱情本就是极自私的,那些说爱情是付出而非占有的,一定都没有真正的爱过。 所谓的爱情啊,就是只对他一个人无私,可以包容他的所有,但是,绝对不会让他离开的,哪怕是要用不那么光明正大的手段,也想要把他拴在身边。 能够轻易放手的爱情,说白了也就是‘不过如此而已’。李可儿的爱情绝对不是‘不过如此而已。’所以她要把木森拴在身边。 李可儿又十分的自信,自信能够给木森想要的一切,想要的浪漫,想要的归属,想要的依偎,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只要木森想要的,她都会满足。 唯有一点,那就是她绝对不愿意放手让他离开。不管是什么原因,她都要紧紧的抱住他。 这一边,李可儿在跟木森互动。 另一边,东琳过去时优良身边,问他:“你不想学一下吗?” 时优良说:“我属于掉进水里只会等着别人来救我的。” 东琳无言以对,是的,如果时优良掉进水里,他只会等着别人来救他。就算他会游泳,当该也只是浮在水上,继续看他的书,让水流把他随便冲到什么地方。 东琳笑了,跟时优良说:“学一下吧,至少的话,要在水里能够浮到救你的人来的时候,不然沉下去,想救你也没法啊。” 时优良合起书本,跟东西嬉笑说:“你去看看有什么什么地方买可以让人浮在水面的衣服,给我买一套。” 时优良合起了书本,就是代表他愿意学。 东琳从他的手上拿过书,跟时优良说:“要以学会为目标。” 时优良不大乐意的样子:“那就要看我能不能学会。毕竟,有的东西是生命中没有的,是绝对不可能学得会的。” 东琳明白了,他不是想要学,而是看书看得眼睛有点涩想要休息一下。然后就顺便去泳池里‘逛一圈’。根本就没真的想要学。 东琳把书放下,拉着时优良进去泳池,告诉他说:“不学会你休想离开。” 时优良在浅水区坐下来,闭上眼睛享受温泉,告诉东琳:“游泳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有一颗想要游泳的心,这就够了。” 东琳咬牙切齿:“所以,你要游泳的心,就是从躺椅上钻到浅水区,然后继续看书吗。” 是的,在浅水区坐下来之后,时优良不知从哪里又拿出来书本来,东琳明明没有看到他拿着书本过来的,但是他坐下来的时候,就又拿着书本了。 东琳盯着时优良:“信不信我把你的书扔到水里。” 时优良说:“那之前我要先告诉你,这不是我的书,这是文林夕的书,而且,是定制典藏,你要是觉得赔得起的话,可以。” 东琳气得说不出话来,文林夕插话进来:“没关系的东琳,如果你在把书扔在水里的时候也把他摁在水里淹个半死,我觉得一本书的代价是值得的。” 见到东琳动了一下,时优良赶紧把书保护起来:“你可以淹死我,但书是无辜的。” 文林夕和东琳都只能叹气了。时优良,这个时而怪异时而正经,分不清他到底是天才还是傻子的人,他身上有着让人着迷的独特气质。这种气质,且称之为执着。 时优良的执着,绝对是无人能及的。他最喜欢的书,他对未来的执着,绝对是无人能及的。甚至,东琳和文林夕都不怀疑,真的是必要的时候,他真的会为了一本书出卖自己,甚至出卖自己的生命。从某种角度来说,时优良是个非常疯狂的人。 他的疯狂,跟一般人还不同。可能在别人看来,这个人实在太傻了。哪有人为了一本书就出卖自己的,可能还是一本书店里随便可以买到的书。 可是,这就是时优良。在时优良看来,尊重一件东西,并不会因为它烂大街而变得轻视。 时优良对书本的尊重,跟随生命的尊重是一样的。当然,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喜欢书,而是在时优良看来,书本作为承载人类智慧的东西,见证了太多的历史变迁。所以,每一本书里面,所包含的意志都是值得尊重的。 当然,时优良并不是个真的神经病,所以如果再书本和生命之间选择,他会选择生命。但是这仅仅限于别人的生命,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权利否定别人的生命。但是相较于他自己的生命,他会选择书本,因为自己的生命他有权利选择。 我们不能替代别人做选择,这是时优良的想法,也是时优良的做法。 这个天才,常常会做一些让人不能理解的事情。 曾有这样的一件事,时优良抱着一袋子书走在路上,他看书太入迷没有注意到红绿灯。 闯红灯差点出了事故,但是他的第一反应不是危险,而是书不能出问题。 东琳把他拉了回来,他没有觉得好危险,而是告诉东琳:“书你那着吧。” 东琳没有反应过来,问他:“为什么?” 时优良说:“我觉得自己太危险了,对这些书来说。” 东琳差点没被她气笑了,甩开书包就朝他砸了过去:“时优良你是不是脑子坏了。” 那时候,时优良才刚刚迷恋上书本。东琳远不能像现在这样淡然之。 曾经有无数次,东琳都想把他的书扔进垃圾桶。 东琳也确实这么做了,把时优良的书扔进垃圾桶,把他的书撕得粉碎。 因为这些事,那段时间两个人没少吵架。时优良甚至对东琳说过“你少管我”这样的话。 吵得最凶的时候,两个人也确实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 开始的时候,东琳觉得只要她不理会时优良,时优良就会忍不住来照她的。 但是她太小看时优良的执念了,大概两个月的时间,两个人没有说过一句话。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但是时优良总是低头看书。走在路上的时候也好,在学校的时候也好,他的眼睛好像被钉在了书本上,如何也不能离开。就连老师都没办法让他放下书本。 终于,时优良被找了家长。 但是,这并没有什么用。面对三方会谈,面对父母和老师的质问,面对苦口婆心的父母和老师,他仍旧埋头看书,好像这个世界已经跟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那一天,三方会谈持续了很久,从中午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多。时优良只说了三句话: “我没问题。你们多心了。我喜欢看书不好。” 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能结束会谈,让家长带回去开导,带他去看心理医生。 但是,和心理医生的交流,并没有起到多大的效果,或者说,那时候的时候了,简直就是顿悟成仙。他的智慧和辩才,让很多心理医生陷入窘境。时优良跟心理医生的‘会谈’,不是病人在接受资讯,而是两个同好在互相较劲。 将近两年的时间里,父母带着时优良看遍了这个城市几乎所有的心理医生,然后还去了另外的城市看了很多有名的心理医生。 而时优良的情况虽然有所好转,却绝对不是治疗有用,只是看书的时候偶尔会看路了。但是,他的这种转变,不是因为心理医生,而是因为东琳。 不知道多少次,东琳跟他大吵大闹。然后时优良才有了一点点的转变。 知道有人听见时优良三个字就会回答‘带回去吧,这小孩我们治不了。’时优良的父母才放弃了。 不过,这不是一件坏事,因为时优良的父母突然发现:在过去的两年时间,他们一点也不了解自己的孩子,他们只是在带着时优良四处看医生,而没问过时优良是不是愿意,没有关心过时优良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当他们不再带着时优良看心里医生的时候,当他们开始自己了解时优良的心里在想什么的时候: 时优良的父母突然意识到:“或许自己的孩子一点问题也没有。” 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呢,这是因为时优良的父亲在跟时优良谈话的时候,问过时优良这样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书了呢?” 时优良放下书本,郑重其事的告诉父亲:“因为我思考到了一些自己想不通的问题。” 这样的话从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口中说出来,实在是有够吓人的。 好在这两年时优良的父母已经经历了太多,所以时优良的父亲并没有很惊讶。他问时优良: “可是说给我听听吗?” 他已经准备好接受任何答案了。不管是什么样的答案,他都觉得自己可以接受。 210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但是时优良的答案,并没有给父亲太多的刺激,只是让他的父亲感叹:这孩子实在是个天才。 听到时优良的答案,对父亲来说实在是个好消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孩子没有问题。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时优良的父母开始做一些弥补时优良的事情。 说是弥补,其实也就是加大物质上的投资。 因为精神上,他们是在没有办法了。时优良的精神在过去两年的时间里变得格外的坚韧,和任何人都不相同,他的精神世界之强大,甚至能够影响到周围的人。 跟时优良谈话的时候,他的父亲清楚的感觉到了:这个孩子的精神世界,已经不是他能够理解的了。 那一天,父子之间的谈话时优良的父亲大多已经忘记了,但他始终记得一句:“我没问题,放心吧爸爸,我只是在思考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问题。”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时优良的父亲不知道要用什么来形容自己的心情,听见自己的孩子在思考关于这个世界的本源的问题,而且自己的孩子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毛孩,任何一个家长都会觉得不可思议的。 时优良的父亲让自己尽量的冷静,尽量的不要去想太多。问时优良说:“关于这个世界的问题?你在思考吗?能给我说说你为什么要思考这些问题吗?你才十二岁。” 时优良合起手上的书本,一本正经的问:“十二岁不可以思考这些问题吗?” 时优良的父亲一时哑然。是啊,才十二岁又怎么样呢?谁规定十二岁不可以思考这些问题。 也是在那时,时优良的父亲意识到:时优良没有问题,是他们自私的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了他的身上。三方也好,去看心理医生也好,他们从来都是自作主张的,没有问过时优良的意见是怎么样的。 这是所有的家长都会做的事情,总是喜欢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的身上,总是觉得:孩子还小,还什么都不懂。 但其实,孩子已经不小了。孩子已经懂得思考很多问题,已经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能够分得清轻重,也懂得取舍。 只是因为家长的‘溺爱’,所以还生活在老一辈人的阴翳之下。 而时优良,他不过是从这个阴翳之下走了出来而已。从父母的保护伞下走了出来,抬起头去看了一眼蓝天白云。就是他的这一个抬头,他开始‘杞人忧天’。开始思考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存在。 过去的某个时间,时优良大概是问过的,问过老师,问过家长,只是老师和家长谁也没有在意道:在他们回答的时候,已经无意识的给这个孩子一个答案。让他知道了关于‘世界是怎样的存在’,他的老师和父母一点也不知道。 得出这个答案之后,时优良开始自己寻找答案。 他没有人可以问,所以就自己去翻书。 只是,那时候的时候了实在是太小了,很多东西他都还不能理解,书上的一堆字也有一半是不认识的。 这种未知的世界,这种不理解的东西,更加的刺激了时优良的内心,让他进一步的沉沦到这个陌生的充满惊喜的世界里去。 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呢? 除了时优良,其余的人谁也不知道,因为在看心理医生的两年的时间里,时优良进一步得出答案,他还太小,他正在思考的是不该他来思考的问题。所以时优良下了一个决定:把这个神秘的世界隐藏起来。 跟父亲的那次谈话,是时优良最后一次对人说:“我在思考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存在。”那之后,时优良没有再对人说过,他只是回答别人:“我喜欢看书,” 至于为什么喜欢,都在看什么样的书,当然也有很多人问他,时优良总是回答:“我喜欢看书。” 是的,时优良喜欢看书,什么样的书都可以。 因为在过去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看了自己觉得可能有答案的书,但是发现那些答案都不是他想要的,那些答案跟他所思考的结果都相差太大。 世界的本源是什么? 宗教说是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科学说这个世界由最简单的物质组成。 谁是对的? 书上也是争论不休。 时优良没有从书上找到答案,所以他就只能看更多的书,从专业的到相关的到全部相关的。 最后,他得出一个答案:世界的本源是什么?这是需要花上数不尽的时间去探索的问题。 存在是什么?我在这里,我就存在于这里吗? 时优良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别人也不能给他一个准确的答案。 时优良又看了更多的书。当然也没有得出一个准去的答案。 不过,时优良明白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他不能心急,这个世界很大,到底有多大,他甚至不能想象。时优良觉得:这个世界一定不是我们的肉眼所看见的这样的,一定不是世界地图所展示的那样的,一定不是宇航员从太空中看到的那样的。 因为世界的组成,是最基本的物质。那么,我们的肉眼看到的东西,就是物质合作完成之后的结果,也就可以理解为: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是物质想要展示给我们的世界。 那么,物质不愿意展示的部分,是怎么样的呢? 这就是时优良好奇的东西,世界的本来面目。 很多人觉得他脑子坏了。 包括一些权威的学者,他们都觉得时优良已经分不清自己所思考的是神学还是科学。 时优良曾反问他们:“神学是什么?科学又是什么?谁可以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 于是,时优良被踢出了神圣的大门。那时候他才只有十四岁,正在上初二年级。 世界上年纪最小的学者,被伟大的学者们以‘脑子坏了’的理由踢出了神圣的大门。 离开这道神圣的大门之后,时优良思考的更加多了: 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存在,神学和科学之间有一根怎样的连接线。 世界的本源是什么,在我与别人之间,是什么维系着这所有的一切,不同的人际之间,有没有一个不可或缺的共同之处? 他们为什么那么生气?我只是踢出了我的观点,我不觉得我的观点有那么的惊世骇俗,有那么的叫人不能接受。 是我有问题,还是这个世界有问题呢? 时优良没有找到这个答案,直到现在也没有。 时优良还是只能够拿着书思考。 他从书上去找,也从生活中去找。 时优良喜欢有深度的书,《周易》和时间简史他都看过很多遍。 他对立面的思想很沉迷:《周易》说: 《时间简史》着重解答人类最古老的命题:时间是有始有终的吗?宇宙是怎样诞生的?它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 传统思想认为,宇宙在空间上是无边无际的,在时间上也是无始无终的。 但霍金则认为,宇宙有自己的历史起点,它大约诞生于150亿年前,那时,宇宙只是以一个“点”存在,不占有空间,也没有时间的概念。后来,这个“点”发生了大爆炸,时间和空间由此开始,物质逐渐形成。 宇宙起初的温度极高,随着时间的推进,它的空间越来越大,温度越来越低,其中蕴含的能量与物质不断发生复杂的反应,最终形成星系。宇宙的空间一直持续不断地扩大,膨胀,直至今日。 大约在距今50亿年前,太阳形成。大约在距今46亿年前,地球形成,并成为了太阳系的九大行星之一。 宇宙继续膨胀,将来也会膨胀,可能在膨胀到一定程度后,宇宙会逐渐收缩,最终又收缩成一个不占有空间的“点”。 这也代表着时间的结束。然而宇宙究竟会不会收缩为一个“点”,还没有人能够给出确切的答案。宇宙在大爆炸发生之前到底是什么样,或者说发生大爆炸的原因是什么,无人知道,且将会是个永恒的谜。这就是霍金的大爆炸宇宙的理论基础。 霍金在该书中用自己全新的物理理论回答了有关宇宙的基本问题。 在具体写作时,他放弃了所有数学的理论公式,将关于宇宙的起源和生命的基本理念首次用简明、易懂的语言介绍给一般读者,致力于让更多的人去了解自己生存的宇宙,该书因此成为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 《周易》中国早期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科学不发达,先民们对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以及人自身的生理现象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因而产生了对神的崇拜,认为在事物背后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的存在,支配着世间一切。 当人们屡遭天灾人祸,就萌发出借助神意预知突如其来的横祸和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的欲望,以达到趋利避害。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了种种沟通人神的预测方法,其中最能体现神意的《周易》就是在这种条件下产生的。 这两本全不相干的书本之间,这两本完全相反的典籍之间,时优良觉得它们是存在共性的。 211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周易》的六十四卦所演示的那个世界,跟《时间简史》所描绘的那个世界之间,时优良觉得本质是一样的,出发点也是一样的。 在过去和现在和未来之间,一定有一根连接的线,串联着这所有的一切。 在实践的齿轮上,在这个未更换的时间齿轮上,一定有一根通向天和地和人的线。抓住这根线,就是时优良想要做的事情。 只是,时优良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过于才疏学浅,所以他还没有完全的思考出来:这两个世界之间有一根怎样的连接线。 因为不知道,所以时优良就会花更多的时间去寻找,直到找到这个答案。 但是,这个问题真的有答案吗?又或者,所得出的答案,真的就会是正确的答案吗?还是只是被附加的一个结果而已。 我们所知道的答案,是世界本来应有的答案,还是自我意识附加的结果,还是主观的给这所有的一切附加上这样一个结果呢? 谁也不知道,在这个世界的面纱被解开之前,谁也不能说有或者没有。在这个向我们披露它的真面之前,谁也不能说这是对的或者错的。 一切都是未知的,一切都是黑暗的,如同深邃不见底的深渊,如同石落无声滴水不见底的峡谷洞穴,令人恐惧又令人向往。 但这并不是坏事,未知,就等于一切皆有可能。未知,就等于无限的可能和无限的激情。 很多人害怕未知,因为对于未知的东西,也就是可能是极坏的事情。 然而时优良不这么想,在时优良看来,未知,就是无限的可能。对于无限可能的事情,他总是满怀激情。 当然,时优良也害怕极坏的事情发生,可是相较于害怕,他跟在意的是未知给他带来的惊喜。 时优良常说:“有什么关系呢,既然已经决定要这么做了。” 很多人会觉得时优良是个疯子,是个为了自己的激情无所不用其极的疯子。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时优良索要的激情,并非是精神上的刺激,而是这个世界的本来的面貌。 或许对这个世界的探索并不是一件好事,或许知道了之后会遭受很多无妄的祸端。 但是时优良不在意,因为相较于自己的生死,他更想要知道这个世界的真面目。 而时优良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也是因为这个世界的真面目是怎样的?实在有太多的争论。 神学层面的或者科学层面的,都在试图以自己的办法来解读这个世界,可是他们谁也没有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 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的一切,是上帝创造的还是遵循生命起源的规律产生的? 神学和科学都坚持自己是对的,可是谁也不能拿出绝对的证据来。 于是时优良就想:在神学的起源和科学的起源之外,会不会还存在第三种生命起源呢?一种完全不同于神学和科学的理论。 然而,是与非,时优良最终也没有得出一个答案,他的知识还太浅,还不能对这个世界的存在思考出一个必然的答案。 但是,时优良相信,神学是对的,科学也是对的,第三种起源也是存在的。这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的所有生物,以及整个宇宙空间的存在与发展,一定不是单一的结果导致的。 如果整个宇宙是多元的结果,那么也就是说整个宇宙的起源是多元化的。可能有一些是神创造的,有一些遵循了科学的起源观点,还有一些是未知的。 时优良所要思考的就是这未知的一部分,寻找到未知的源头。 当然,时下而言,在这个宇宙空间,人类对这个宇宙的未知远远大于已知,所以时优良觉得,即便他探索出一个未知的源头,也还有很多未知的源头。 “我们的世界尚还充满了神秘,谁将替他解开这层神秘的面纱?” 这句话,是时优良写在本子上的,那个他常常随身携带的本子,每一页都写满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好奇。 所有的好奇组合起来,就是时优良对这个世界的思考。 而这句“我们的世界尚还充满了神秘,谁将替他解开这层神秘的面纱。”是扉页上的一个开头,也是时优良所有行动的一个开端。 从这里开始,在生命的尽头停下,就是时优良的选择。 从他拿起书本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了:只要生命没有停止,思考就不会停止,对这个世界的真面目的探索就不会停止。不论发生什么,都不能阻止他。绝对不能。 这样的固执,是时优良过去的无数个日子能够坚持下来的重要原因。不论是父母的‘苦口婆心’还是心理医生的循循善诱还是老师的开导,都没有让他改变半点。时优良的固执,已经深入骨髓。谁也不能撼动,谁也不能阻止。 东琳坐在时优良身边,望着时优良的脸,问他:“真的不学吗?” 时优良很肯定的回答:“不学。” “真的不学吗?” 东琳再一次发问,在东琳看来,只要她多问几次,时优良总会愿意听话的。 但是时优良的固执,绝非常人能比,他依旧十分肯定的回答:“不学。” 东琳被气得不轻,浇一捧水在他身上:“不学也得学。告诉你,本小姐决定了,现在不是跟你商量,是命令,你要是敢不听话,本小姐就……就大喊大叫大哭。” 东琳这才觉得,似乎她对时优良没辙,除了大喊大叫大哭之外,实在不知道还能怎么办。所幸的是,时优良还算是有点良心,每次她无理取闹的时候,他总是会稍微的顺从一些。 这次也不列外。 东琳刚刚张嘴,时优良立刻认输,跟东琳说:“好了我知道了,你等我看完这点,我就去学游泳,而且我保证肯定会认真的学会的。” 东琳伸长了脖子去看,跟时优良确认:“是这一章节,而不是这本书对吧?你要是敢说是这本书,我立刻就杀了你,然后自杀你信不信。” 东琳虽然不会真的杀了他,但是让他尝一点苦头是会的,流点血也是会的。这个女人犯起二来,是真的什么都干得出来。而且好坏不听油盐不进,作为青梅竹马,时优良可是吃了她不少苦头的。 还很小的时候,东琳就是比较女汉子的,经常都是有动手。 时优良开始执迷于书本之后,东琳也开始负担起他的日常,那之后,两个人的关系一下子变得亲近,但是东琳是不是揍时优良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变。 初中毕业之后,两个人都一下子长大了不少,东琳才不怎么对时优良动手了。 但是,如果时优良惹她很生气的话,东琳还是会揍他的。 时优良没有选择,东琳根本就不给他选择。 终于,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时优良放下了书。 东琳教时优良游泳,东琳在前面牵着他的手,让时优良不至于沉下去。 这样的教小孩子的方式,在情侣之间的效果也是非常好的,非常的适用于两个人之间的互动。 时优良的运动神经其实挺好的,只是他不怎么喜欢动而已。 东琳问时优良:“你运动神经挺好的,要不要稍微的练习一点打球或者踢球或者别的什么运动?” 时优良干脆的回答她:“不要。运动这种事,有每天走到宿舍的运动量就够维持我的身体健康的饿了。” 这样的回答,是时优良的没错。这样的回答,让东琳想要打死他没错。 东琳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 东琳把时优良的手往下一压,不会游泳的时优良立刻就被摁倒了水里。 不过,这样的做法完全没有作用,时优良连溺水的紧张感都没有,甚至连反抗都没有,就沉在水里等东琳把他拉起来。 东琳也是实在没有办法,时优良这个样子,恐怕真的溺水了他也懒得扑腾求救。东琳只能把他拉起来,继续教他游泳。 时优良虽然不会游泳,但是各种方式,多多少少是学过一些的,所以东琳再次教他的时候,并不是很难,应该说,他学的很快。 很多时候东琳常常在想,时优良真的是个非常全能的天才,别人要花费很多精力才能学会的事情,他轻松地就能学会了。 时优良的运气也真的是好得不行,别人求之而不得的东西,他总是无形之中就拥有了。 很多事情,在被人看来是难如登天的,可是到了时优良的手里,很轻松的就解决了。 时优良的运气,基本可以称之为‘福气’了。当然,如果用时优良来形容‘越努力越幸运’,那真的是很合适,因为时优良的运气,有很大的因素也是因为他很努力。 时优良的努力,可不紧是学习看书,还有他会把身边的人集合在一起。把身边能够合得来的人集合在一起,成了他自己的朋友圈。 这些人,会为时优良两肋插刀,于是,时优良就有了很强大的人际圈,这个圈子为他做事提供了方便。 212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很多人不能理解,为什么文林夕会愿意跟时优良做朋友,那么多人里面,不管怎么想,时优良都是最不合适的。这个男生骄傲自负、又臭又硬,不要说被喜欢,简直是做朋友都不合适。 但是,文林夕九部这么认为,时优良确实是骄傲自负又臭又硬,但他有自己的本事。时优良是与众不同的,他的努力非常人能及,一个凭本事骄傲自负又臭又硬的人,其实是挺讨人喜欢的。尤其是文林夕这样的人,她比一般人更懂得这个世界,更懂得自己需要什么。 文林夕清楚的看见:时优良身上的魅力,时优良身上所具有的她需要的东西。所以文林夕跟时优良成为了朋友。成为朋友之后,有过一定的了解之后,文林夕还发现,这个男人的身上,除了那种骄傲自负之外,其实他很会为了朋友考虑。不是那种无意义的鼓吹鼓励帮助,而是切实的分析利弊,择优而行。这正是文林夕最喜欢的地方。 文林夕是这座城市最为高贵的公主之一,她不缺少任何的赞誉和鼓励鼓吹,但是,她缺少一个像时优良一眼能当她面骂她的人,而且这种骂,不是明面上的,不是因为她做错了什么,可能仅仅只是时优良不爽,要找个朋友来骂一顿。 文林夕真的做错了什么的时候,时优良是不会骂她的,时优良会第一时间跟她想尽办法弥补,将可能发生的不好的事情尽量的弱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一时间减少亏损,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这是必须的,但是大部分人不会这么做。当事情出现崩毁的时候,当一帆风顺的世界出现逆转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第一时间就想到减负,大部分的人,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不知所措呼天喊地的。文林夕讨厌这样的做法,甚至讨厌这样的人。 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呼天喊地也不会有人来救你。 事情已经发生,一切的无意义的行为都只是将事情推向更坏的地方。把自己推向深渊的不是别人,正是当事人自己。让事情无可挽回的,不是这个世界,正是当事人自己。因为事情往不好的方向发生的时候,没有及时止住,才会导致更坏的事情发生。 这是不可原谅的把本来不那么坏的事情变得坏到了彻底,这是不可原谅的。 文林夕出生于商业世家,她的思维固定在‘利益’二字上,从利益出发去思考人和世界,已经是文林夕习以为常的了。 很小的时候,文林夕就听父亲讲: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利益关系才是最为牢固的关系,其余的东西,所有的一切,朋友会离去,爱情会离去。不管是什么关系,都有消散淡去的时候,唯有利益关系,是绝对不会的。 只有共同利益还存在,彼此的关系就坚不可摧。而即便没有了共同利益,因为一开始就是因为利益在维系一切,所以也不会觉得难过。 文林夕躺在椅子上,望着东琳和时优良的互动。 此时她的心里有一丝丝的怪异的滋味。不是因为嫉妒或者什么,是一种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 不过文林夕想:“这没什么不好,从利益的角度来说,我放弃了一个人,收获了一群人。” 文林夕放弃了时优良,让他跟东琳在一起,那么东琳和时优良都会成为她最为忠实的朋友。 东琳和时优良的这个纽带,一定会拉动木森和陈雅,这两个也是文林夕看上的人才。 作为文氏家族的少主,她早晚要独当一面,早晚要接手父亲的事业,这些人,毫无疑问就是她的倚仗。 文林夕甚至还想过,即便她不能接手文氏家族,那么只有有这些人在,她就可以再建立一个文氏家族。这是毫无疑问的,只有要这一群人的帮助,她一定可以建立一个比现在的文氏家族更大的文氏家族。而只要她提出来,这些人一定都会帮她的。 文林夕有十足的信心,不管过去多少年,他们都会是朋友。 她信心的来源,在于此刻东琳和时优良都对他心怀好感。这种类似于感激却不是感激的情怀,是他们之间独有的情义。 而这种情义,会牢牢的把她们绑在一起,比任何的亲友关系都要牢固,甚至比父亲所谓的‘利益’所维系的关系更加牢固。 这算是文林夕超越上一代掌门的地方,上一代掌门是个很厉害的商业奇才,但是文林夕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连她老子也不得不承认,在做生意这件事上,在谋划布局这件事上,文林夕实在是少有的天才。 她的这种智慧,简直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文林夕才五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学着做生意。七岁那年,她上小学一年级,进入校园的第一天,就用自己的旧玩具换走了全班同学的零花钱,以及她们家长兜里的很多钱。 文林夕可不是简单的卖掉自己的旧玩具,在卖出去之前,她对旧玩具做了认真的分类,认真的清洗干净,包装的盒子有破损的地方也都认真的修补过了。 而在卖这些东西的时候,她也打出了一个厉害的口号:“这是我的宝贝,只能卖给朋友的。” 对于小孩子而言,朋友是真的无价,所以很多小孩,花市价几倍的价钱从她手里买走了这些东西。 而对于那些家长而言,文氏家族的大小姐‘售卖友情’,这是绝对值得购买的,文氏家族的大小姐的友情,岂能是几百块钱能够买到的。能让自己的孩子跟文氏家族的大小姐有牵扯,这是不容错过的机会。 因为谁也不会觉得:年仅七岁的小孩子竟然会有利用大人的这种心思,利用小孩子的这种心思。所有人都觉得文林夕是真的在通过这种方式交朋友,通过她大富豪的方式。 当然,也不能说这是假的,事实上当初一个班的同学,现在也大多都跟文林夕联系着。 只是有点可惜。当初在那个班的,大多数也都是跟文林夕一样的富二代,所以大家的生活圈子,可能有点‘我是土豪我没文化又有什么关系’这样子。 文林夕不喜欢这样的圈子,所以离开了那所学校。 文林夕会离开,让很多人都觉得不理解,因为他们那一群人,都是从那里毕业的。从贵族学校毕业,出国留学,在实践中明白经商处事。几乎已经成为一个模式。 文林夕要离开,有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她无法接受这个模式。 文林夕要跳出这个模式,去追寻她自己的独特的一个生活模式,她要开创属于她自己的生活领域,开创一个属于文林夕的帝国。 而在这个属于文林夕的帝国里面,一定有此时在身边的这些人的身影。文林夕已经决定了,他要把这些人都留在身边,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 即便他们每个人都不会选择从商,但文林夕觉得,他们每个人都是自己所在的领域站在对顶端的人物,所以文林夕就在想:如果让这些人都跟她一起,成为文林夕商业帝国的一份子,那么这个属于她的帝国,就将是庞大而坚不可摧的。 文羽看着东琳在教时优良游泳,也跟着玩心大起,叫林梦:“教我游泳。” 林梦为之一怯:“你不是会游泳的吗?” 但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又立刻就明白了。答应文羽说:“好,你可要认真点。要是敢不认真,就把你摁倒水里。” 文羽清脆的回答:“好的,我一定会努力的。” 林梦教训她:“努力有用的话,就不要警察了。我只要结果,过程你随便。” 文羽再次清脆的回答:“知道了师傅,我会做出最漂亮的结果的。” 文羽回答的这么干脆,当然不是在回答要学好游泳,而是在告诉林梦他会不留痕迹的给东琳和时优良捣乱。 文羽的游泳技术已经很好的了,她的运动神经很发达,体力也很好。还曾经参加过游泳比赛活得鼓励奖。只有她教别人得分,哪轮得到让林梦来教她。 林梦牵着文羽往后退,过程中故意走偏了路线。 捣乱还没有成功,就被文林夕拦下来,瞪了她两一眼,叫她两说:“跟我来。” 林梦和文羽只能听话的跟着她去了。 泳池边上,文林夕叫她两:“精神旺盛的话,就去准备食材。” 两个人齐齐的摇头:“不要,绝对不要。” 文羽说:“你不是喜欢那小子吗,我去给她们捣乱,正好给你机会怎么了,你有什么不满的,还是说你想要做伟大的月老撮合他们。” 文林夕躺在椅子上,斜目瞟了一眼文羽:“你想挨揍吗?” 文羽乖乖的不再说什么。 林梦似乎有点惊讶:“难怪啊……。”立刻又说:“也难怪,时优良学长那么优秀,能够让文林夕学姐倾心也是当然的。” 林梦好像发现了什么,刚刚张口就被文羽拉走。 背过去文林夕,文羽说:“这件事不准说。” 林梦惊讶:“你知道我要说什么?” “姐姐的心思,不完全是喜欢呗。” 213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林梦耸耸肩,她也真的是好学生当的太久,竟然都忘了文羽是何许人,她可是个天才,文林夕的心思怎么能瞒得过她呢。 文林夕的心思,没有瞒过林梦和文羽,当然也没有瞒过其余的人。 那些看起来极隐秘的心思,其实早已昭然若揭。文林夕的野心,早已被她的朋友们看在眼里,早已成为这个圈子里最不是秘密的秘密。 时优良,木森,东琳,李可儿,陈雅,他们都知道,但是他们都装作不知道,因为他们都已经准备好要在必要的时候助她一臂之力。 这些事情,文林夕当然也是知道的。 正是因为知道,所以她才肆无忌惮。 文林夕曾对她父亲说过:“转到国立一中,最大的收获就是遇到一群能够捅破天的人。” 在文林夕的心里,这群朋友是她最大的财富,这要有这群人在她的身边,她就无所不能。 “有这一群人的帮助,或许天我也能拉下来看清楚。”文林夕常常这么想。 在文林夕的心里,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可怕的事情。 曾经,文林夕觉得自己是孤单一人。她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人会跟自己一样,没有人会赞同她的想法或者做法,因为就算是她的父亲,也常常说她的做法太过于激进了。 虽然文林夕并不反驳她的很多做法过于激进,很多做法触及了太多人的利益,在公司也遭受很多老一辈的指责和抵制。 但文林夕觉得自己没有错,文林夕觉得很多事情是必须要改变的。既然是必须的事情,明明有简单的办法,为什么还要话费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呢?文林夕不懂,她觉得能够简单的事情,应该要简单的去做。 “人长着脑子,不是为了将工作复杂化的,这么喜欢复杂的话,去精神病院好了,我们是经商的,不是玩成语接龙的。”文林夕曾毫不犹豫这样指责股东大会,结果是她被请了出来,那之后的很长时间都不能在踏进集团大厦。 直到遇到时优良之后,她才知道并非是她孤身一人,而是天才总是孤独的。 而也是在遇到时优良之后,文林夕才知道,原来并非是天才都是孤独的,而是能够跟天才走在一起的人实在太少。 但是,太少不等于没有。 人生于世,总会遇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人,总会遇到一些能敞开心扉无所顾忌的人。 很多人的生命力没有这样的朋友,并非是没有遇到,而是错过了。 文林夕和时优良的相遇,和木森的相遇,和东琳的相遇,和李可儿的相遇,和陈雅的相遇……。 以及和很多人的相遇,都不是偶然的,都是文林夕选择的结果。 和时优良相遇的时候,她是可以选择错过的,但是文林夕选择了走进这个怪人的生活。那时候,是文林夕第一次做一件让自己都觉得自己是在找虐的事情。那时候的时优良,不管谁看都不是可以做朋友的类型。就算是现在的时优良,文林夕也常常会觉得:能跟他相处,我真是太有肚量了。 可是啊,就是这样的时优良,也总会让文林夕觉得:上帝一定把全世界的运气都给了他,上帝一定把全世界的才华都给了他。 时优良毫无疑问是世界上最有才华最有运气的人。他的才华和他的运气和他的努力,让他能够直面一切困难,直面所有的难题,就好像一切都事先被安排好了,一切都照着他的心意在行进。就好像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不过是他脑海中预演的结果。 偶尔的时候文林夕会特别中二的想:时优良:来自另一个失控的上帝,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为了不跟这个世界的神发生冲突,于是化身为普通人生存。但是这个世界的神还是知道了,所以作为神的情义,特备允许他在这个世上按照自己的心意做一些任性的事情。 所以,时优良和他周边的事情,都是他脑海中的世界所预演的结果。而作为好朋友,他预演的结果必然是文林夕心想事成。 时优良是上帝,是神。如果有人这么告诉文林夕,文林夕一定会相信的。因为除了上帝之外,实在很难想象和她一样降生在这个世界的人,会有这样的才华和运气。 时优良的才华和运气,已经超越了这个世界的常识,超出了文林夕能够理解的范围之内。所以,文林夕只能说:“他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上帝。” 可是,时优良是不是上帝,其实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文林夕决定要这么做了,要成为新一代的领路人,要让文氏家族更加的辉煌强大。而时优良已经决定要助她一臂之力,不管文林夕的梦想有多大,时优良都已经决定要助她一臂之力。 不止是时优良,还有东琳,木森,李可儿,陈雅这些人,都已经决定要助她一臂之力。不论前路是否风景如画,他们都已经决定了要齐头并进。 文林夕是领路人,而她们是与她共同进退的队友。不管前路是怎样的风雨,她们都会为她撑起一把伞,共同在这风雨中前进,直到雨过天晴。 若身边有一群陪着你前进的人,那么:风雨不足为惧,苦难不足为惧。我们只管向前,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有了答案,不必为失败而苦恼,只管在成功时狂欢。 只有有那一群人在,不必害怕倒下,因为他们一定会拉你起来,并把你高高的举起。不必害怕失去,因为他们会陪着你把失去的一切都找回来。不必担心,一切的答案不到最后,谁也不能知晓。 对于未知的事情,何必要去担心呢,眼下,此时,认真的为我们的生活,为我们将要到来的上路干杯才是真的需要的。 生活总是需要仪式感的。而这一次的干杯,就是前进的路人的一个最佳的起点,或许在很多年之后,我们还会想起来:“那一次的干杯,实在是太值得怀恋了。” 我们一定会这么说的,因为今次的出航,是决定了我们很多年之后站在巅峰的出航,因为这一次的启程,是决定了很多年之后我们人生的启程。 通往未来的游轮已经起航,在这艘船上的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成为未来社会的精英,每一个人都有机会站在未来社会的顶点。 但王座只有一个,在以千万万计数的竞争者中,谁能够登峰造极? 谁也不知道,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尽力而已,拼尽全力的向前,想着那个顶端的王座前进,唯有拼尽全力前进的人,才有资格坐在那张椅子上。 当然,仅仅是拼尽全力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运筹帷幄,还需要拉拢伙伴。 因为在这艘通向未来的游轮上,也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只是被迫上船了而已,即便他们拥有比任何人都有机会的资格和实力,但是他们的目的,从来都不是顶端的那张王座。他们想要的,是这艘游轮的设计图,或者别的东西。比如想要知道这种游轮的全貌,想要知道这艘游轮上都有什么人。或者,只是单纯的跟着上船了而已。 而那些有心要成王的人,她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拉拢这些人。谁能够更好的利用他们,谁就能够成为最好的赢家。 当然,这个利用是相对的。因为没有人喜欢被人利用,所谓的利用,必须对双方都有利,不然最后的结果只会是两败俱伤。 文林夕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对这一群人,对这一群她选中来助她登顶的人,她已经给每个人都预留了一个最佳的位置,刚好可以让他们每个人都看到自己最想看到的风景。文林夕不惜让出自己最喜欢的位置,因为她的目的,是登上那张王座。 为了登上终端的宝座,文林夕可以不坐那个想要的位置,可以不看沿途最好的风景,可以不要爱情。因为终端的王座对她来说就是最好的位置,就是最美的风景,就是爱情。 ‘如果人生只能有一个伴侣,我选择终端的王座与我同度余生。’文林夕是这么说的。 在文林夕的心里,沿途的风景早已经是不足轻重的了,在文林夕的心里,这世上的一切,都不及最后的王座来的美好。 然而,很多人并不理解,因为文林夕所要的,也并非就是权势。 “我只是想要坐坐看而已,那终端的王座,那个俯瞰众生的位置。到底有什么魔力让人如此着迷。”文林夕是这样回答那些质疑的,这是她的真心话。 坐上终端的王座会得到些什么?文林夕没有想过,也不想浪费时间去想,她只要知道目标是最后的王座就够了。 一路上的风景会有多好,文林夕也没有想过。 因为目标是最终的王座,所以,文林夕不会错过路上的风景,但她也绝不会留恋。 文林夕,这座城市最高贵的公主之一,她比任何人都要明白:只有一路向前绝不回头的人,才有资格坐上做后的王座。 214聚会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拉着林梦去了疗养池。 跟泳池相邻的地方,跟泳池不同,这里的设备不像泳池那样适合年轻人,大多数的时候,喜欢这里的都是那些年纪大一些的。 疗养池的地方,有很多最前沿的养生设备。 这些是文林夕弄来的,偶尔的时候,文家会在这里聚集一些商业大佬聚会。 而让那些人来这座岛上的,不是添加的生意,而是这座岛上最引以为豪的疗养设备。 人啊,实在是很奇怪的存在,个个都那么拼命,却又个个都那么怕死。 林梦躺在按摩椅上,静静的聆听着舒缓人心的音乐,问文羽:“你的目的是什么?” 文羽在她旁边的按摩椅上,口里含着一根棒棒糖:“什么?” 沉默十秒,林梦转过头来望着文羽:“你的目的?” 文羽依旧是一副不知所谓的样子,轻描淡写的回答林梦:“完全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你是傻了吗。” 林梦知道她一定会这么说,干脆就直言:“我是说,文林夕姐姐看准的是最后的宝座,你看准的是什么?做她的左膀右臂,还是从她手里吧终端的王座抢来。” 文羽把嘴里的棒棒糖拿出来,高高举起投进远处的垃圾箱,望着林梦咯咯笑两声:“你猜。” 林梦说:“我想了很久,想不出你到底想干什么?所以才问你。” 文羽点头,理所当然的说:“嗯,我知道,如果你知道了答案,就不会问我了。你一直都是这样的。” 林梦不知道文羽打的什么算盘,盯着文羽,再次发问:“所以呢,你的目的是什么?” 文羽神秘的笑着:“你想知道?” 林梦十分认真的回答:“当然,我很想知道,所以,你也必须告诉我。” “为什么?凭什么你想知道我就要告诉你。”文羽的脸上,简直是恶魔一样,不,恶魔也不过如此。 为什么?为什么文羽必须要告诉她?林梦当然是有理由的,告诉文羽说:“因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在很久之前,我们的都还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是最好的朋友了,所以,你不能瞒着我,也不必瞒着我。因为不管你要干什么,我都会站在你这边的,哪怕你要杀人放火毁灭世界。” “不,我对杀人放火或者毁灭世界一点兴趣也没有。”文羽说:“倒不如说我挺喜欢这个世界的,希望它可以多活几百万年。” “那你就更应该告诉我了。”林梦说:“因为越是简单的事情,也是需要更多的人去做。你一个人,或许能够毁灭世界,但是简单的事情,你是做不到的。” “你说话还真是让人不爽。” “我已经尽量的用你高兴的方式说出来了。” “所以,在你看来,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让你说出这样的话来。” 林梦望着文羽,告诉她说:“从各种层面上来说,你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一生最为最贵的人之一,但是也有一些小的层面上,我不把你当人。” 文羽瞪着林梦,从兜里掏出一根棒棒糖给她,嬉笑着:“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第一种是非要登峰造极的,第二种是甘于寄人篱下的。 而在非要登峰造极的人里面,又有两种人,第一种是硬实力要登峰造极的。第二种是人格魅力要登峰造极的。 在人格魅力要登峰造极的人里面,还是分为两种人。第一种是要让众生臣服的,第二种是要让众生信服的。 我在这所有的人里面,都属于第二种。我要自己的人格魅力登峰造极,要让所有的人都在心里信服于我。所以,我的目的很简单,我要让姐姐成为终端王座唯一的王。但是,我却不想做她的左膀右臂。” 林梦为之一怯,她惊讶的望着文羽:“你要成为终端王座的王之上的人?你要让文林夕姐姐成为终端王座唯一的王。但是你却不愿意居于其下?” 文羽开心的看着林梦,得意的说:“你猜错了。” 林梦看不透,她真的猜错了吗?还是文羽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但不论如何,她都想要问出一个切实的答案,林梦问文羽:“错了?那你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文羽望着林梦,邪魅的笑着:“在中世界的欧洲,有一个和王对等的位置。” “你要做教主?”林梦很不解,她不知道文羽到底在想什么。 文羽笑了,开心的、猖狂的、放肆的大笑,文羽说:“不,我要做教徒信仰的神。教主之所以能够成为教主,是因为神是不存在的。但是啊,如果神存在的话,如果神出现在教徒的面前告诉他们‘你们被骗了,我从来都没有想要拯救你们’的话,一定会非常好玩的,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非常好玩的。” 这样的想法,这样的说话方式,确实是文羽,她的邪魅,早已经是毁天灭地的了。 但是这样的说辞,林梦并不相信,她虽然不能完全猜到文羽在想什么,但好歹是那么多年的朋友,一起长大的朋友,总有一些地方是能够互通的。 林梦问文羽:“所以呢?你到底想干什么?” 文羽终于认真起来,躺会椅子上,懒洋洋的告诉林梦:“我什么也不准备做,姐姐的目标是终端的王座,那里只有一把椅子,我也不愿意甘居人下。或者说,既然是寄人篱下,我更愿意废宅着。所以,我什么也不准备做,也什么都不会做。我只要做个混吃等死的富二代就好。” 这样的说辞,确实是文羽没错。但是林梦仍旧不信,林梦是知道的,文羽是个绝对不会认输的人。 终端的王座只有一个,文羽不会跟文林夕抢。但她更不会做一个混吃等死的富二代。 文羽的心里一定藏着更大更多的秘密,林梦很肯定,文羽一定在谋划着什么。不过她没有继续问,文羽已经拒绝了她两次,她没有理由要问第三次,如果这个话题进行第三次,那一定是文羽主动告诉她的。 而且林梦知道文羽一定会告诉她的,所以她也不着急。 有什么可着急的呢,答案就在那里又不会跑掉,或者,就算会跑掉,注定要跑掉的答案,着急又有什么用呢。 林梦是个很开朗的大小姐,跟别的商业世家的大小姐不同,林梦擅长的领域不是经商,而是文学。所以常常的时候,她都显得格格不入。 这大概是她跟文羽能相处得来的最大原因,因为文羽也总是那么格格不入。别人跟文羽的交情,更多的是因为她是文氏家族的小姐,而不是因为她是个值得交好的朋友。 她们都讨厌这样的标签,所以她们成为了朋友,这种看似有些似是而非的连接,却使得她们的友情坚不可摧。 时间总是如风吹过脸颊吹过了我们的人生。 在这个不大美好的三月,在这个还透着凉风的三月,在这个没有花儿也没有草儿的三月。 小岛上倒是格外的喧嚣,年轻人聚在一起,总有很多可以吵闹的事情。 李可儿在教木森游泳,东琳在教时优良游泳。文羽和林梦在提前享受人生的极乐。文林夕躺在椅子上,四处张望。 作为东道主,她终于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问题,人群中少了个一人,陈雅去哪里了呢? 文林夕清楚的记得,上岛的时候陈雅还在的。 当然,文林夕并不是猜不到陈雅为什么没有来泳池,只是文林夕觉得,大家都在泳池,只有她不来,这未免也太不合群了。 为了让这个姑娘过来,文林夕决定要去找她。 或许,也不是为了让陈雅过来,只是文林夕自己也觉得呆在这里实在有些无聊。面对着空洞洞的这个地方,不管怎么想,始终都觉得实在是不太舒服。 可是,她怎么会感觉空洞洞的呢? 永敕分明算上她一共有七个人的,她还是觉得空洞洞的,这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她并没有融入进去,在文林夕的心里,大概是觉得今天的这里,只有她是孤独的。 李可儿和木森正在热恋,自然彼此的眼中都只有对方。东琳和时优良的关系一直是暧昧不清坚不可摧,虽然看起来两个人不过是‘青梅竹马’,但其实,她们在彼此的心里都是无可替代的,绝对不会被取代的。文羽和林梦。这两个小妹妹也有她们自己的世界,是文林夕插不进去的。 她一个人躺在椅子上,当她发现陈雅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泳池的时候,立刻就觉得:“还有一个跟她一样的人,也觉得这个地方空荡荡的让人有些不大舒服。” 有着相同处境的人,总是特别容易就想要以为彼此。 文林夕从椅子上起身,没有跟别人打招呼就往外面走。 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连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这样的感觉,文林夕一向是不怎么喜欢的,对于不能够用理论来解说的心情,她一向是不喜欢的。 215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可是每次,她又都忍不住要这么做。 原因不重要,关键是她总想要这么做,好像不这么做的话,她就会活不下去一样。 这么做让她不喜欢,不这么做他也不喜欢,她的心里究竟是这么想的,就连文林夕自己也不清楚。 可是,不这么做又能怎么样呢?文林夕并没有选择,因为这个世界并没有给她选择的权利。虽然这么做会让她不舒服,可是不这么做她也会不舒服。 当这个心情产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不管她的选择是什么,不舒服的感觉,就已经被深深的植入她的身体,她的灵魂深处。 小岛的东边,一个没有进行大力开发的地方。 陈雅就在这里,一个人望着大海,似乎在想着什么令她入迷的事情。 文林夕轻轻的过来她的身边,在她的身边坐下,问陈雅:“怎么,想要搞特殊化吗?” 陈雅转过头看向文林夕,摇头笑了笑:“你知道的,我没有你这样强大的心理,如果再泳池的话,可能会哭的。” 文林夕长长的叹口气,神秘的从身后拿出一瓶酒:“要一醉解千愁吗?” 陈雅鄙视她:“你还真是五毒俱全。” “这话可真让人不喜欢。” “你两可真让人不喜欢。” 文羽和林梦看到文林夕出来,就也跟着出来了。 听见文林夕和陈雅的谈话,也就顺便加了进来。 文羽身上去拿文林夕手上的酒,被文林夕一巴掌拍开:“小孩子自己去找果汁喝。” 文羽嘟起嘴,不乐意的说:“真是偏心。我就尝一口怎么了。” 文林夕白她一眼:“小孩子什么都好奇。” “那你把酒窖钥匙给我,我自己去看看,找一瓶喜欢的拿着我就不好奇了,你老是不让我碰,我肯定就好奇啊。” 文林夕没有拿着杯子,就将就着就凭凑到嘴边喝了一口,递给陈雅:“喝一点吧,酒壮怂人胆,说不定你喝了,结果就出来了。” 陈雅从文林夕的手里接过就凭,凑到嘴边大大的喝了一口。酒味刺激的她整个人都昏昏沉沉的,差点吐了出来。但她忍住没有吐。 好像喝了一口酒之后,陈雅就真的变得好爽了。 陈雅拿起身边的书递给文羽:“文羽,读给我听。”说罢,又大大的喝了一口,然后把酒瓶递给文林夕。 文羽从陈雅的手里接过书,骂骂咧咧的:“是不是觉得跟我混熟了,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她已经翻开书了书本,给陈雅读到: 初元灵明世界,大陆最北端的精灵领土,战火已烧到了王城。 长明宫: 浓重的血腥味催开了梧桐花,争相绽放的梧桐花又争相凋落,在长明宫铺出一条路,一直通到承欢殿上的精灵皇帝威皇帝君跟前。 承欢殿上,威皇帝君倚身长坐,双目紧阖;七彩衣随着微风起舞,情丝也被吹得凌乱。 一片染血的花瓣落在他胸前,如玉冰肌上沾了血;他缓缓睁开眼,纤细修长的素手拈起花瓣放入口中,轻轻抿了就咽下去,露出个倾国倾城的笑容。伴随着笑容直身而起,拿起手边的宝剑踏着梧桐花走出承欢殿。 梧桐花道一直通到长明宫外的叛军阵前。 威皇帝君至叛军阵前,凤目中依旧是往日的风情万种,举止不失半点高贵优雅,眺目望着叛军沉声问道:“你们既是来杀我的,为何只敢到长明宫外?” 叛军无一人敢应声,马匹不安的躁动着。 威皇帝君回首望长明宫,定目在承欢殿尽头,自语道:“一日繁华,一日落魄。一梦醒来,一梦永生……。” 威皇帝君苦涩而悲伤的笑着,有千言万语要说,却一个字也没说。吁叹一声,回过头来望着叛军,怒吼下令道:“众军听令,踏平长明宫。” 话出,拔出手中宝剑指向长明宫的牌匾为叛军引路。 叛军铁蹄一拥而上,踏过他的身躯,冲入长明宫中。 长明宫外,梧桐花落尽,花瓣掩盖了威皇帝君已残破不堪的身躯。 长明宫内,战马嘶嚎,哭丧声响彻长空。 “你有没有觉得文羽的声音特别治愈。”陈雅这么说,文林夕立刻赞同:“那是当然,不然怎么能是我妹妹呢。” 她两这个样子,让文羽不知道说什么好。 虽然两个人看起来都是大人了,不论从思想还是身体,她们似乎都已经很成熟。但是在酒精的催化下,被压抑的情感释放出来,变得复合这个年纪。 两个人看起来已经有些醉了,脸蛋红扑扑的。文羽瞪了她两,怒斥道:“你两还要不要听的。” 两个人立刻都顺着她:“要听,天使请继续。” 文羽继续朗读: 他们哭的不是死去的威皇帝君,是那个容貌之美令天下女人生妒的男人,是那个才情无双勇武第一的精灵皇帝。 长明宫的哭丧声很快被喊杀声和惨叫声取代,原本沆瀣一气的叛军突然间都失了心智,疯狂的自相残杀。 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平日里微不足道的小事都化为怨恨爆发,昔日战友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刀兵相向不死不休。 厮杀一直持续到天黑之后,叛军只有三五人还活着。长明宫外掠进来一条身影,手起刀落干净利落的结束了他们的生命,赤脚落在已干和未干的血泊中。 目光四下搜寻,确定已经没有幸存者之后扯掉了身上的斗篷。 是一个极美的女人,她的脸简直是精心设计精雕细琢而成,眼睛像是从天上摘下来的星星,嘴角勾起一抹冰冷而妩媚的笑,唇上还沾着鲜血,银白的长发似是蚕食了满月的光辉,鲜红的衣裳胜过流淌的血。 腐臭的血腥味中,她冷血的美使人经不住心悸,恨不得为她燃尽最后一滴血,直至此身死去。 女人得意的冷笑,昂首望着天上的月亮,深深的吸口气,非常享受的自语一句:“真美。”迈动步子朝承欢殿走去。 “凭一己之力在强大的精灵王国点起战火,杀死七皇之一的精灵皇帝,第一刺客‘末日怜花’果然名不虚传。” 突然出现的声音使得末日怜花戛然止步,不敢再往前走。寻着声音望去,看到了横檐上的人影。 是一个男人,慵懒的躺在承欢殿的横檐上,散漫的目光打量着她。 他应该很早就在这里了,但是自己却丝毫没有察觉,彼此之间的差距不言而喻。他的声音像是被冻住了的湖面,迎面能感觉到彻骨的寒意,显然也不是会为美色倾倒类型。 死亡的气息中凭空增添了一层沉重的阴霾,末日怜花觉得无形之中有一股来自地狱的死气紧紧的缠绕着她。 末日怜花害怕的发抖,平日引以为豪的美貌、智慧、手段等等都似是被封印起来,已经只剩下跪地求饶一条路了。 但是男人没有任何要跟她动手的迹象,就慵懒的坐在横檐上,摆出一副与世无争的态度。 末日怜花猜不透他的心思,又不敢轻举妄动,几近绝望的声音问:“你是来杀我的?” 男人稍微调整了身子,直视着她,漫不经心的说:“我们是为了同一件东西来,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末日怜花自知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那里还顾得上别的东西;躬身致谢后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 末日怜花刚走,男子的脸色立刻变得警惕起来,坐直了身子叫道:“道君既然来了,何不现身相见,躲躲藏藏的实在有失风度。” 他话音刚落,身后五六仗的地方出现个衣着华丽、须发银白的老头,垂目凝视着他,轻轻叹息道:“九十九玄弓,你终究还是回来了!” 九十九玄弓翻身跃下横檐,望着道君问:“道君是来跟我清算往日旧账的?还是来跟我抢精灵公主的?” 道君默了稍许,淡淡然道:“我只是来看看的。”转身要走,又顿住脚步说:“本来是想带走精灵公主的,但人老了,就会变得胆小;对死亡的畏惧已经吞噬了年轻时候的意气风发。所以今日,我没见过你,你也没见过我。” 九十九玄弓冷笑道:“是吗?但你我之间的这一战是不可避免的,你我之间必有一方要要粉身碎骨魂飞魄散,这是逃不掉也避不开的。” 道君背对着九十九玄弓,眼中闪过一抹带着恐惧的杀意,立刻又冷静下来,长叹一声说:“真到了那时再说吧,能多安稳的活一天,我就不想跟你对赌。”语罢,消失不见了。 九十九玄弓自顾得意的冷笑两声,却是皮笑肉不笑。 笑完了,进去承欢殿抱起精灵公主,给她取名‘望瑶’后带着精灵公主离开了精灵的领地。 当夜,威皇帝君的弟弟、已隐退的麝亲王府邸,麝亲王与道君相对而坐,却谁也未说只言片语,只是一杯接着一杯的喝茶。 直至午夜过后,道君挥手熄了灯火,满月的光辉透过窗户洒落进来。 借着满月的光辉,道君坐直了身子与麝亲王平视,轻呼口气才开口说:“此处只你我二人,也不见天日,我就直言不讳了。 216那个世界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精灵皇帝惨死,七皇缺位,昔日强大的精灵帝国陷入烽烟之中;盯着七皇宝座和精灵帝国的各方势力虎视眈眈,稍有不慎战火就会烧遍整个初元大陆;老朽此行,是想请麝亲王出山整顿精灵帝国,以免战火肆虐。” 麝亲王侧过脸避开月光,默了稍许回答道君:“我隐居许久,朝中已无僚属,恐怕要辜负道君的好意了。” 道君说:“麝亲王的担忧老朽是明白的,有什么是老朽能做的,麝亲王只管开口。” ‘道君’是初元大陆最高荣誉的统治者,他亲自登门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麝亲王也只能答应他:“既然道君都这么说了,原麝听命就是。” 麝亲王嘴上虽然这么说,却始终不肯让月光照到他的脸,只因他心中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不愿收拾这个烂摊子,也不愿意争什么七皇宝座。 麝亲王无心争名夺利,道君是知道的。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把这个烂摊子扣到了麝亲王头上,因为这也是他唯一的选择。 九十九玄弓曾被称为最强的黑暗刺客,昔日曾以一己之力险些葬送整个初元世界,此番归来,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他面前,必然是有十成的把握。 山雨欲来!道君作为初元世界最高荣誉的统治者,最高权利和最强战力的象征,他有责任和义务为治下子民筑起一道篱墙。 原麝是第一块基石,也是至关重要的承重柱,有必要让他知道一些事情。 道君起身走到窗前,凝视黑夜,伸手接住洒落的月光,满面寒霜。良久才开口说:“亲王殿下应该也感觉到了,已消失的力量再度袭来,初元大陆的宁静已保持不了许久了;今夜你我尚能对月畅谈,却不知道明日的太阳是否依旧会升起。” 原麝虽然足不出户,但精灵帝国发生的大小事情他都听在耳朵里。精灵帝国发生叛乱的原因他已了解的七七八八,道君要他出山整顿也能够理解;唯独对道君说的‘已消失的力量再度袭来’这已消失的力量为何物百思不得其解。 既然自己毫无头绪,索性直接问道君:“这已消失的力量是何物?连您都觉得棘手的东西,这世上真的存在吗?” 道君没有立即回答他,望着夜幕沉默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先不提及九十九玄弓之名,只告诉原麝说:“麝亲王知道莫爵爷的吧,他坐下的末日怜花也是威皇帝君的宠妃,一手策划了这场动乱;其目的是精灵公主;但最后关头却有一人在我的眼皮底下从末日怜花的手里劫走了精灵公主。” ‘咔嚓’一声,麝亲王手里的茶杯四分五里,茶水全打在他衣服上。 麝亲王止不住的发抖。大部分人听到这话都会发抖;与道君为敌,就是与整个初元世界超过九成的势力为敌;就是与初元世界的创造者:浮岛圣殿的诸圣为敌。拥有这样的实力和胆量,发抖是对他最起码的尊重。 麝亲王深呼几口气勉强稳住心性,问道君说:“敢问道君:此人何方神圣?精灵公主的身上又藏着怎样的秘密?” 道君回答麝亲王:“此中原因,恕我不能相告,但麝亲王只要接手精灵帝国,一定很快就会知道的。另外关于精灵公主的下落,我想他一定会带着精灵公主去禁域的。” 麝亲王还想问什么,却被道君给打断了。道君嘱咐他说:“另外关于此人的存在,还请麝亲王万不可说与他人知晓;以免有人借故生乱。” 道君的声音虽然还很平常,麝亲王却感觉到了让人竖起汗毛的压迫。 这种感觉,让他不由自主的攥紧拳头,斜眼瞟着道君,心跳扑通扑通的一直在加速。 “原麝明白,定当守口如瓶。” 麝亲王虽然这么说了,道君释放的压迫却并未收敛。在这巨大的压迫之下,麝亲王甚至觉得似有什么凝结起来。 是杀意吗?麝亲王并不清楚,也不能理解。不过也没有问,因为不该问,也不能问。道君会告诉他的就这么多了,之外的答案,他必须自己去寻找。。 屋子里的气氛变得十分沉重,静默的连心跳声都觉得喧嚣。 约半刻钟之后,道君转过身来跟麝亲王抱拳见礼,致谢道:“老朽强人所难,在此向麝亲王赔不是了。” 道君也有一大堆事情要忙,既然麝亲王这边已经搞定了,当然也就没有逗留的必要。 麝亲王还礼道:“道君言重了,既为臣民,为道君分忧是原麝分内之事。” 道君说了句“告辞!”没有等麝亲王礼送便消失在夜幕中。 道君虽然走了,压迫感却还在,麝亲王不仅没有觉得轻松,反而多了些许不安,起身走到道君刚刚站的地方,凝视着夜幕。 此时已是将近五更天,月亮和星星都已落下,大地处在最黑暗的时候。 处在黑暗怀抱里的人,往往最惧怕黑暗;麝亲王的心里有什么梗着,呼吸也变得急促,竟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冒出一阵冷汗来。 重新点起了灯火,孤灯之下,孤身一人,孤独的坐到天亮。 直到温暖的阳光打在他身上,麝亲王才终于下了决心,更衣去了议事厅。 麝亲王隐居之前官至‘代君’,不论威望、权利或是实力都不在威皇帝君之下;如今威皇帝君已死,精灵公主又下落不明,于法于理于情他都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再加上‘道君托付’的头衔,理所当然成了众望所归。 叛军虽然占领了王城,却因为在长明宫遭到屠杀而人心惶惶,军中流言四起。加上麝亲王的威名震慑,不等各路平叛大军到来就先投降了,几个头目被吊在城楼上当做迎接麝亲王的贺礼。 于是乎;麝亲王不费吹灰之力平定叛乱,登上了精灵皇帝的宝座,位列七皇之一。 道君的嘱托虽已完成,麝亲王却丝毫无法松懈;他的心里有太多的疑惑:精灵公主的身上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道君所谓‘已消失的力量’是什么?神秘人是谁?桩桩件件麝亲王都无法置之不理。 要想解开这所有的谜题,就必须找到那个神秘人,夺回精灵公主。 可对方既然能在道君眼皮底下抢人,自然也不会把他们放在眼里;要想抢回精灵公主无疑是痴人说梦。 麝亲王思索再三,决定只带着几个亲信去追,希望可以跟对方交涉。如果能从他口中知道些什么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可是,一路上马不停蹄追到了禁域也没有找到精灵公主的踪影,对方想必已经进入禁域了。 麝亲王在禁域之外徘徊稍许,终于也还是策马进去。 禁域之所以叫做禁域,是因为这里有两个就连道君也不能轻易靠近的地方。 一个是西山巨宅,巨大的宅院占据了禁域约六分之一的面积,整个西山都在宅院的围墙里面。 围墙外面有强大的结界保护,平常人只能在百丈之外观望;有传言说就连道君也无法靠近宅院二十丈之内。 最为诡异的是西山巨宅从不见有人进出,没有人知道巨宅的主人是谁,也没有人知道宅院是什么时候建起来的。 ‘当人们发现它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里了’,禁域的人常常这么跟人解释西山巨宅的来历,可以说是非常贴切了。 另一个禁区叫做流亡街区,是从一个被流放者小镇发展起来的恶人的领地。 统治这片街区的就是黑暗世界的皇帝莫爵爷,他的手底下聚集了一大批实力不俗的刺客,他本人的实力更是强大到能够跟道君打上三天三夜不分胜负。 麝亲王刚刚进入禁域,连茶水都没喝上一口莫爵爷就派人给他下了请柬,邀他参加今夜的舞会。 收到莫爵爷的请柬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麝亲王没有丝毫犹豫,给随从交代了几句就跟着来人去了。 流亡街区就跟它的名字一样,到处都是腐臭的气味和瘦骨嶙峋将死未死之人;这些人的眼睛里见不到任何希望和灵光,望着麝亲王就像是快饿死的野狗发现了猎物,但它已经没有力气捕猎,只能祈求这个猎物会自己到嘴里来。 麝亲王以慈悲之心怜悯他们,却并不愿意实质的去同情。因为麝亲王知道,这些人会落得如此下场,无一不是罪有应得;他们此刻所受的苦,是在偿还之前作下的孽。 流亡街区的尽头,青山绿水间坐落着一座古堡,像一个精致的女人枕着青山依着绿水,典雅的姿态让人光是看着就觉得舒心,将身后的腐臭和肮脏都抛诸脑后。 古堡的门打开,莫爵爷亲自迎接出来,笑呵呵的说:“陛下远道而来辛苦了,如今陛下贵为精灵皇帝,位列道君座下七皇之首,能请到你尊驾降临,寒舍蓬荜生辉。” 麝亲王抱拳见礼,与莫爵爷客气说:“莫爵爷说错了,我虽平定了叛乱,却还不是精灵皇帝,自然也没有位列七皇。” 莫爵爷‘哈哈’笑两声:“早晚的事~早晚的事!” 217那个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说话间已到了跟麝亲王仅有两三步的地方。依旧笑呵呵的说:“素闻殿下文雅,我这古堡不知是否也有荣幸得殿下一句好评?”莫爵爷的脸上洋溢着自豪,显然是对这里十分的满意。 麝亲王虽然也觉得古堡风雅,但他却不愿意说好话给莫爵爷听:“黄金美玉,即便落在粪池里也不会有人嫌它们臭的。” 说这话的时候,麝亲王的目光已转到莫爵爷身后的末日怜花身上。朝她说道:“人就不一样了,即便再美的人,若是一身粪臭味,那也就跟粪便没什么两样了。” 末日怜花朝麝亲王见礼,浅浅的笑着说:“殿下说的是。普天之下最为尊贵的是名利,众生不过是名利的附属品和奴隶罢了;可‘名利’骄傲得很,是绝不愿意沾染污秽之物的;所以众生一旦沾染了污秽之物,就连做附属品和奴隶的资格也都没了,只能做污秽之物了。” 末日怜花嘴尖舌利,不给麝亲王说话的机会:“可这世上也不见得就都是自命清高、追名逐利之辈,总有一些人自甘堕落,以栖身污秽为荣。” 她唇枪舌剑字字珠玑,竟让麝亲王一时无语。 莫爵爷身为东道主又是自己的手下站了便宜,就趁机出来打和;哈哈两声插进话来:“殿下既然也觉得我这古堡有金玉之美,就请进内一观。” 麝亲王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虽然心中不快,却也没有怄气,应了莫爵爷的邀请进到古堡。 宾主落座,麝亲王率先开口:“在下此行,是想跟莫爵爷讨个人情,请莫爵爷将精灵公主交还于我。” 莫爵爷跟末日怜花交换了眼神,末日怜花说:“殿下从北境马不停蹄驰骋而来,我也只比殿下早半日到家;迫不及待请殿下前来,也正是想问殿下:何以为了那小丫头如此冒险?” 麝亲王紧皱眉头,两眼如炬盯着末日怜花,怒火和杀意暴露无遗:“灭国杀兄之仇岂有不报之理?精灵公主岂能沦为她人饵食?” 末日怜花并无惧色,不紧不慢的说:“见到殿下离开王城南下的时候我也是这么以为的,但这一路上我几次露出破绽殿下却置若罔闻,可见殿下的目标并不是我。” 末日怜花转过头望一眼莫爵爷,又回过头来朝麝亲王笑着说:“直到刚刚我才知道,殿下追的是精灵公主;只是我不明白:那日长明宫中应该没有第四个人,殿下是怎么知道精灵公主没有跟我在一起的?” 麝亲王望着末日怜花,嘲讽她:“很多应该的事情,都是不应该的。” 末日怜花的脸上闪过一抹不悦之色,立刻又和颜悦色的笑着:“殿下刚到禁域就应邀而来,足以说明我们之间是有得谈的,就不必打哑谜了吧。 末日怜花望着麝亲王,见他没有要坦诚的意思,索性就自己问了:“那人是谁?为了什么目的要将精灵公主带到禁域来?殿下又是为了什么目的不惜放着硝烟未散的精灵帝国不管而追着精灵公主来了禁域?” 末日怜花说的不错,正是因为彼此之间有着共同的利益,麝亲王才会如此轻易的应邀而来。但是,是否能够合作,还得看彼此之间是否能够利益共享,麝亲王转向莫爵爷问:“如此说来,莫爵爷已知道精灵公主的下落了?” 莫爵爷的手在座椅扶手上敲了几下,摇头叹气:“要让殿下失望了,我已派出人马,但还没有回音。” 莫爵爷没理由骗他,精灵公主到了禁域也绝不会有错;那么,此人到底用了什么办法?竟能藏在莫爵爷的眼皮底下而不被发现! 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此人能从道君眼皮底下劫人,当然也能藏在莫爵爷的眼皮底下不被发现。 不过,禁域是莫爵爷的底盘,不论对手如何隐匿行迹,只要他留在禁域,凭莫爵爷的能力一定能够把他揪出来。 存在共同利益,就有了合作的共识。 麝亲王也拿出自己的诚意,告诉莫爵爷说:“那日在长明宫确实还有第四个人,他自称是劫走精灵公主的神秘人的宿敌;至于我要带回精灵公主,并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理由!她是精灵族的公主,更是我的侄女,不论如何也没有理由放任外人将她持为饵食。” 那日在长明宫还有第四个人,末日怜花真希望是自己听错了! 这些日子她常常做一个噩梦,梦见自己被人推下深不见底黑暗无光的深渊。 给她造成心灵创伤的人,就是那个劫走精灵公主的神秘人;与他对面时的压迫感,现在回想起来还像是一把冰冷的刀架在脖子上,整个人像是被扔进了冰窖里又捞出来放在活上烤。 精神的折磨,加上连日的奔波劳累,已经让她有些不堪重负了。突然又听到当日在长明宫还有第四个人,末日怜花感觉有些脱力了,脑袋开始发晕。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了。 幸运的是,她还活着;而且就目前的形势来看,三方应该实力相当。这样的情况,最好就是能够跟其中一方联手。麝亲王应邀而来,正是绝佳的机会。 不幸的是,她们的对手绝不是好惹的。 莫爵爷也正是这个想法,屏退了闲杂人等。 屋内只剩下三人,莫爵爷直入主题,与麝亲王说:“我欲与殿下共同进退,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麝亲王应邀而来的目的就是想要借助莫爵爷的力量,现在莫爵爷主动提出来,麝亲王也就不再摆什么架子,告诉莫爵爷说:“我要带回精灵公主,除此之外的事情都可以商量。” “精灵至宝~血琉璃,殿下可否相赠?”莫爵爷望着麝亲王,目光果断决绝,没有丝毫礼让的余地。 听见莫爵爷说出‘血琉璃’三个字,麝亲王的心‘咯噔’停了半拍,身子紧绷起来,右手摁在佩剑上,问莫爵爷:“‘血琉璃’是精灵皇族不外传的秘密,爵爷是听谁说的?” 对于‘血琉璃’是否真的存在,莫爵爷本来还是半信半疑,麝亲王却给他证实了。 莫爵爷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回答麝亲王说:“殿下若不答应将‘血琉璃’送给我,我当然也不会告诉殿下是什么人将‘血琉璃’的秘密告诉我的;殿下若是同意将‘血琉璃’送给我,也就无需再在意是什么人将‘血琉璃’的秘密告诉了我。” 要在血琉璃和精灵公主之间做选择,这实在太难了。但是,眼下的形势是他必须做出选择。 麝亲王呼口气,答应了莫爵爷:“好,我答应你。不过莫爵爷应该已经知道了,‘血琉璃’一经传承,除非所有之人自愿交出,否则是绝对不会易主的。” 莫爵爷道:“我听说了,我可以等;十年一百年都没有关系。” 莫爵爷嘴上虽然这么说,但他的神情却出卖了他。显然,他很迫切的需要得到‘血琉璃’,所以,他也说了一句狠话:“不过,如果时间太久的话,如果我已经不能再等的时候她还不愿意给我的话,我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 麝亲王不由得皱起眉头,血琉璃虽然是精灵皇族世代传承的宝物,但‘血琉璃’到底是什么麝亲王却不是很清楚。 莫爵爷既然如此在意血琉璃,他肯定知道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东西。血琉璃的秘密是什么?麝亲王无论如何也要知道: “爵爷可否告诉我,这血琉璃究竟为何物?我只知道血琉璃乃精灵皇族世代传承的秘宝,却从未见过,也不曾听过它有什么特别用处。” 麝亲王竟然不知道血琉璃的秘密,这可真是叫人难以置信。 不过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麝亲王虽然即将登基为帝,却未得到上代皇帝威皇帝君的传承,当然也就不可能见过精灵皇帝代代传承的血琉璃。 血琉璃的秘密,莫爵爷也没有刻意瞒麝亲王的必要。告诉麝亲王说:“血琉璃所传承的~是灵魂!得血琉璃者,灵魂永生不灭。” 这个说辞,似乎是为了逗人发笑的;血琉璃在精灵皇帝之间不知道传承了多少代,但未一有人得到永生,反倒是因为争夺血琉璃致使无数人死于非命。 但是麝亲王却笑不出来,因为他相信莫爵爷说的。 “若是如此,却为何历代精灵皇帝无一人得以永生?”麝亲王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莫爵爷。 莫爵爷告诉麝亲王:“因为精灵皇帝并非是得到了血琉璃的传承,只是被血琉璃选作了守护者而已。要得到血琉璃的传承绝不容易,我耗尽心力也没有找到传承的关键是什么;在有记载的史料中,仅有两人得到传承而已。” “是道君和审判法王!”麝亲王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说出了这两个名字,整个初元大陆上,要数道君和审判法王活得最久;久到没有人知道他们活了多久! 如果有人曾得到血琉璃的传承的话,当然也非此二人莫属。 218那个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莫爵爷点头道:“虽然有关血琉璃的记载被人刻意掩盖了,但除了道君和审判法王,也实在想不出还会是别的什么人。” 这句话,莫爵爷说的并不十分有底气。因为现在可能的人变成了三个,而有记载的传承只有两次。 是有一次没有被记载,还是其中一人并未得到血琉璃的传承? 事情虽然越发的扑朔迷离,最让人想不通的就是第三个有可能得到血琉璃的传承的人~那个劫走精灵公主的神秘人。 道君既然叫他做宿敌,那他应该跟道君一样得到了血琉璃的传承,拥有永生不灭的灵魂。可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又是为了什么要劫走精灵公主呢? 为了跟道君作对吗?应该不是,道君跟精灵公主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特殊的联系;而且他劫走精灵公主的时候道君也在场,如果精灵公主是能够威胁道君的人质,道君就绝不可能轻易让他带走。 为了血琉璃吗?也说不通,如果血琉璃真的那么重要,道君不可能只字不提;而且,血琉璃已经在精灵皇帝之间不知道传承了多少代,真的是至关重要的东西的话,他没有理由等了这么久才来抢。 越想,就越是想不通;只觉得这其中深不可测、步步危机,稍一不慎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麝亲王有太多的事情想不通,正要问莫爵爷,却被告知:“血琉璃的秘密,我也只知道这么多;不过我在寻找血琉璃的过程中发现了另一个殿下或许会感兴趣的秘密:在初元大陆上存在着三个绝对禁区,是道君和审判法王也绝对不能踏足的。” ‘禁区’在初元世界算不上是什么稀奇的东西,普通人不敢靠近的地方都可以叫做是禁区。但是能够称作绝对禁区的不多,麝亲王知道的仅有两处而已: “西山巨宅、北极海之渊,还有一处是什么地方?” “勇者泉眼。” 麝亲王从未听过初元世界有这样一个地方,问莫爵爷:“勇者泉眼?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我怎么从未听过!” 莫爵爷摇头,告诉麝亲王说:“,勇者泉眼在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我也是在一份残缺不全的卷宗上看到除了西山巨宅和北极海之渊之外还有第三个绝对禁区,但是第三个绝对禁区位于何处却无从得知,就连‘勇者泉眼’这个名字也带着大半猜测的成分。” 第三个绝对禁区跟血琉璃之间,似乎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又似乎毫不相干。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被人刻意掩盖了,有人不希望世人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会是谁呢?有这样力量的人不多,基本可以猜到个大概。 但是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这潭水太深、太冷,麝亲王权衡利弊后决定不趟这一趟浑水,他不是个喜欢麻烦的人,自找麻烦的事情绝对不愿意做: “那就说定了,莫爵爷助我夺回精灵公主,我答应将血琉璃相送。” 莫爵爷本来是想拉麝亲王下水,却没想到麝亲王的警惕性这么高。 无可乘之机,莫爵爷也不想树下麝亲王这个大敌。便与麝亲王说:“绝对禁区的秘密、勇者泉眼的所在以及血琉璃,任何时候殿下若是感兴趣了,我这古堡的大门永远朝殿下敞开。” 莫爵爷抛出的哪是一根橄榄枝,分明就是一片橄榄林。 只是奈何莫爵爷是精灵帝国叛乱的幕后元凶,麝亲王身为精灵皇帝、位列七皇之一,跟他是绝不可能成为朋友的。回绝莫爵爷说:“若原麝依旧是那个闲赋在家的废王爷,就陪着莫爵爷堕落黑暗了;可如今,我一己之身干系精灵帝国千万苍生的生死,与爵爷只能是彼岸相望,各行其道。” 莫爵爷虽然身在黑暗,却并非是要将天下苍生都拉下黑暗;相反的,只要不动辄他根本的利益,他是愿意给予人光明和幸福的。 莫爵爷知道,今时今日不论说什么麝亲王都不会与他为伍,他们的合作仅止于夺回精灵公主一事。惋惜的叹了一声“也罢”便不再强求。 莫爵爷盛情相邀,也让麝亲王的心中生出许些相逢恨晚之意。如果不是在这个极尴尬、极紧张的时候,他们应该会成为朋友的。 麝亲王身为精灵皇帝,位列道君坐下七皇之一,碍于身份虽然有必要跟莫爵爷黑白分明,却没有必要水火不容,算是为了日后相见,麝亲王与莫爵爷说: “爵爷的一片好意原麝感激不尽,奈何原麝身不由己,还请爵爷莫怪。” 莫爵爷当然也明白麝亲王的意思,当然也不愿意强人所难。哈哈笑两声说:“殿下不必在意,我把殿下当做朋友;是因为听说殿下是个当世不遑多见的大英雄;若是殿下就此堕入黑暗,恐怕我就免不了要感叹一句‘大精灵原麝也不过如此而已’。” 麝亲王也笑了:“莫爵爷果然豪爽大度,不愧为黑暗帝王。” 客气的话说得够多的了,再说就显得虚伪。莫爵爷和麝亲王都默契的到此为止。 麝亲王赴约的目的已经达到,就准备要走了。起身朝莫爵爷抱拳道:“天色已晚,原麝就不打扰莫爵爷了。莫爵爷有了精灵公主的消息,请务必派人告诉我一声。” 至于到哪里找他,麝亲王不必说,在禁域,没有什么能逃过莫爵爷的耳目。 莫爵爷起身还礼,并亲自送麝亲王出门。 麝亲王回到落脚处,随行亲卫奏报:“外面有几个盯梢的,要处理掉吗?” 麝亲王拉开窗帘朝外面看了,街道上三三两两的聚集了好几拨人,小贩、乞丐还有装成露水鸳鸯的。 见到他们如此肆无忌惮,麝亲王不由得笑了:“实在太不自觉了,哪有人在大街上偷情的。” 几个亲卫都一头雾水,不知道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这个时候竟然还有心情开玩笑。 麝亲王的目光落到一对露水鸳鸯身上的时候,被二人发现了他在偷窥,抬起头来跟他对视。 看样子对方应该是有话要说,麝亲王也正好有心情听;命令亲卫:“去请他们上来。” 那二人很快被带到了麝亲王跟前。二人看起来没什么敌意,见到麝亲王很礼貌的躬身见礼。 麝亲王盯着他二人看,不由觉得惊讶,这二人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举止也十分得体,若非此时此地相见,麝亲王绝不会对他们有丝毫的防范。 麝亲王轻轻点头以示还礼,问他们:“不知二位怎么称呼,受何人差使?” “我家主人有话给殿下。主人说:精灵帝国内忧外患,殿下应该早日登基。”说话的是露水鸳鸯的男人;准确的说是长得像男人,她的声音是女人。 这两人举止虽然十分得体,言语间却十分的骄傲,让麝亲王有种被人小看了的感觉。脸色变得很难看,沉声问她:“你家主人是谁?” “主人还说:殿下若想要带回精灵公主,需叫上道君和审判法王一起来,否则的话,就不要枉费力气了。” 麝亲王吃惊不小,没想到此二人竟是劫走精灵公主的神秘人的使者。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给手下的人使了个眼神,问二人道:“你家主人在哪?” “主人说:精灵帝国内忧外患,殿下应该早日登基。主人还说:殿下若想要带回精灵公主,需叫上道君和审判法王一起来,否则的话,就不要枉费力气了。” 她将前面的话重复了一边,动作、神情、语气皆丝毫不差,目的是在告诉麝亲王:不管他做什么都是白费功夫。 但是,麝亲王也不是随便谁三言两语就能唬住的。缓缓坐直身子,低沉而愤怒的声音问:“你家主人是谁?现在在哪?” “主人说……。” “若是你们有生命危险,你家主人会不会来救你们?”麝亲王这么说的时候,手下亲卫的刀兵已经架在了二人的脖子上。 二人丝毫不为所动,朝麝亲王颔首,说了句“我等告辞。”消失在麝亲王眼前。 两个活生生的人在眼前平白消失,没有任何征兆,连空气都不曾卷起半点。麝亲王被吓了一跳,本能的直身而起一个纵跃到了两人刚刚站的地方,佩剑已经出鞘在手,握剑的手微微颤抖。 手下亲卫也很快反应过来,聚拢在麝亲王身边形成肉盾。 麝亲王锐利的目光扫过屋子的角落,但什么也没有发现。在刚刚的骚动中,二人的气息渐渐淡去,已几近于无,可以肯定她们是真的‘消失了’。 麝亲王宝剑回鞘,缓缓呼口气,感叹道:“好厉害的隐遁之术!” 手下的亲卫还在惊愕中没有完全反应过来,问麝亲王:“门窗都关得好好的,她们是怎么逃走的?” 麝亲王走到窗边,确定了外面并无异常才跟手下亲卫说:“这就是她们主人的底气了,向道君和审判法王挑战的底气。” 如果出一个武力排行榜的话,麝亲王是绝对能够跻身前十的。这两人能从麝亲王眼前遁走,他们的主人的确不简单,说是有能力挑战道君或者审判法王也不见得是假。 219文羽和林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可是,这样的答案,麝亲王手下的亲卫不能接受,请命道:“请殿下下令,属下等定将此二人捉拿问罪。” 麝亲王止住他们:“此行目的是为带回公主,不必做意气之争;且敌暗我明,轻举妄动岂非是正中下怀。” 麝亲王已经这么说了,手下亲卫苏日安心中不服,但也不敢再多言。 之后的日子,麝亲王逐一拜访了禁域的其他各路势力,请他们出手相助。 但是,两个多月过去,各路势力差不多把禁域翻了个底朝天,却半点精灵公主的消息也没打听出来。 如果精灵公主真的到了禁域的话,只剩下最后一个地方‘西山巨宅’。 西山巨宅之东,一个叫‘榭水流亭’的地方,麝亲王已经动也不动的望着西山巨宅许久,两个月来,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 傍晚时分,亲卫来汇报:“殿下,王城急书。” 麝亲王仿佛没有听见,依旧动也不动的盯着西山巨宅。亲卫犹豫了一下,叫他道:“殿下,我们回去吧。这已经是十五日来收到的第四十七封急书。” 麝亲王没有接过来看,也没有问急书说了什么急事。从十五日前开始,精灵国王城发出来的急书每日要收到两三封,王公贵族和朝中大臣联名所发,催他回去登基为帝。 麝亲王望着西山巨宅一直到天黑,长叹一声,叫手下亲卫道:“准备一下,立刻启程回王城。” 没有等其余的人应声,麝亲王已先一步走出‘榭水流亭’,朝着西山巨宅过去。 这几个亲卫跟随麝亲王已经很久了,他们都知道麝亲王的想法,知道麝亲王无论如何也想在离开之前挑战西山巨宅。 他们应该要阻止的,但是谁也没有阻止。麝亲王是主人,也是朋友;暂时抛开利弊,不顾一切的听从主人的命令,为朋友助威;如此而已。 亲卫队长让其余的人回去收拾了跟上来,自己一人跟着麝亲王先行一步。 麝亲王和亲卫队长朝着西山巨宅靠近,越过‘安全线’之后,立刻就有一股力量缠住他们,好像要将他们压垮,又好像要见他们扔到安全线的另一边。每朝前走一步,这种诡异而沉重的力量就重一分。 至距离西山巨宅约一百仗远近的时候,麝亲王和亲卫队长都已经大汗淋漓。亲卫队长已经只能勉强站得住,浑身的骨头好像都要被压碎了。 再次提起脚的时候,他终于扛不住倒了下去。随着身子倒地,好几声骨头断掉的声音也跟着响起。他浑身都痛,分不清是哪己根骨头断掉了。 他没有痛得大叫,因为这股力量压在他的每一寸皮肤上,他根本连嘴都张不开。 麝亲王朝前又走了一小段停了下来,他差不多也到极限了,但是西山巨宅的结界才闯过一半。明白了西山巨宅连道君也无法靠近二十丈之内的传言不是假的,也就不再作死了。 长呼口气,慢慢的转身往回走。 离开西山巨宅的结界,麝亲王差不多耗尽了所有的力气,勉强站着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亲卫队长身上的骨头不知道断了多少根,已经昏迷过去。 好在亲卫队其余的人在他们出来之前已经赶来,麝亲王下令道:“留下两个人带他回禁域治疗,其余的人随我立刻启程回精灵国。” 即便这样了还要赶路吗?其余的人虽然不赞同,但也没有反对;麝亲王的性格他们是知道的,既然已经决定要回去,就半刻钟也不会等。 文羽在读故事的时候,文林夕和陈雅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了。神志不清的嚷嚷着什么,总之是些没用的抱怨的话。 文羽见两人已经人事不清,就伸手去拿姐姐手里的酒瓶。文林夕根本已经分不清跟她喝酒的人是谁,当然也就分不清是文羽在拿酒,还是陈雅在拿酒。就松了手让文羽把酒瓶拿走了。 不过,事情远没有成雅想的那么顺利。 文林夕和陈雅喝了半天,酒瓶早就空了,不要说酒,就连口水都见不到了。文羽跟她们抱怨:“你两好歹留一点啊,两个少女喝得跟油腻大叔似的,也真亏得你们好意思。” 林梦在边上符合:“这就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 文羽瞪她一眼,叫林梦说:“搜搜兜里,要是肯定在兜里的。” 林梦白她一眼,有些鄙视的说:“你是被酒气吹过就醉了吗?地下酒窖不仅要钥匙,还要密码才能打开,二者是缺一不可的。” 文羽当然知道,这座小岛是文家的产业,甚至可以说是文家最为重要的产业之一,小岛的地下室里,不仅有酒窖,还有文家这些年来的各种收藏,大多都称得上是无价之宝,看管当然也是特别的严格。能够自由进出的,就只有文林夕和文羽的父亲,也就是只有两代文氏家族的家主才可以随意进出, 这是当然的,若不如此的话,这里面的东西一旦失窃,文氏家族就将面临财政和信誉各个方面的危机。 别看这个小岛不大,但是小岛上的安保设施,甚至比文家大宅还要强大还要优秀。平时接待到这里的旅客上岛,也是考虑不引起不必要的好奇。毕竟,在大海中央有一座禁止上岛的私人海岛,这实在是可以成为一个话题的了。相反的,如果是一个对外营业的海岛,就不会那么引人注意了。谁也不会对一个大富豪买下一座小岛好奇的。 小岛的建立正是巧妙的运用了这一人心,所以小岛上的地下室,才也一直没有引起外界的好奇。 对文氏家族来说,小岛是个死人秘密基地,也是文氏家族的大本营和根基。 其实,小岛上的一切并不十分安全。后者说,把文氏家族的老底安放在这里,算不是是一个十分明智的选择。把这些东西放在别墅,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有很多比这里更哈德选择,能够替代这个小岛的地方比比皆是。 为什么还要选择这个小岛呢?文林夕层毫不犹豫的问过,他父亲是这么说的:“太安全的地方容易让人松懈,只有在一个不那么安全的地方,才会时时警惕着。不松懈,永远打起精神,这才是最安全的办法。相较于安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让他自己有危机意识,才是最安全的办法。” 让他自己有危机意识。当然不是让‘东西’有危机意识,是让看守的人,以及文氏家族的自家人有个危机意识。这是很有必要的,没有危机意识的话,人就会开始享乐。安于享乐的开始,就是腐败和堕落的开始,就是走向深渊难以回头的开始。 孤儿危机意识,对一个企业来说,对一个家族来说,是绝对不可缺少的。没有了危机意识的团体,解体也是早晚的事,没有了紧张感和冲劲的集体,一定会被这巨大的波浪卷走,这个名为时间的巨浪,是绝对不会生出半点的怜悯之心的。他倒是很善于让强大的人怜悯,以巧妙的方法夺取别人的信任。 亦或许,信任本身就是一场危险的游戏,所以以信任为基础建立的东西,大多逃不过烟消云散的下场。 当然,这绝对没有贬低的意思,甚至我比一般人更加在意信任。但是,信任是相互的,眼下,对立才是真实的存在的。而且这种从存在还会持续很长时间。 文羽朝林梦翻个白眼,不大开心的说:“我当然知道啊,按时你也不要这么直白好不好,知不知道,对于一个装傻的人,你硬要把她叫醒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 林梦望着文羽,笑了笑,回答文羽说:“我知道,对于一个装傻的人,硬要把她叫醒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最好的就是陪着她一起犯傻,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她是对的。可是如果对象是文羽的话,情况就有点不一样了,我知道的,文羽不是个喜欢装傻的人。至少,在我面前文羽不是个会装傻充愣的人。而这里,两个醉的不省人事的也不会有什么威胁之类的,所以的话,我猜到了,文羽是希望我叫醒她的。” 文羽的嘴角动了动,不屑‘切’一声:“太聪明的女人,真是让人讨厌。” 她嘴上虽然这么说,但脸上分明是很开心的,可以很肯定的说林梦说对了。文羽不是个喜欢装傻充楞的人,至少在林梦面前不是,所以她是希望林梦叫醒她的。 两个人是最好的朋友,林梦当然就要满足她的要求。 事实上,林梦总是会满足文羽的要求的。 很少有时候林梦会拒绝文羽的要求。 如果不是她实在办不到的话,她一般都是会答应文羽的。所幸的是,文羽一般也不会给林梦出太难的难题。文羽对林梦,更多的是恶作剧,而非故意为难。她们都还只是十三岁的小朋友,不需要有那么多的利己心。 就算有一天她们长大了,也不会有的。 文羽和林梦,是苍穹之上的一对蜂鸟,虽然很小,但总是在努力的震动翅膀。 220文羽和灵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一个人总是会感到孤单的,但是两个人的话,就会很惬意了。 文羽和林梦,是这个世界上孤独的两个人,所以,她们总是陪在彼此的身边。她们知道的,如果没有了彼此的话,两个人都会很孤单。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这个世界上的人,总是孤单的时候居多的。 我们不感觉到孤单,正是因为不管是谁,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那么一个两个人陪在身边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不管是谁,总有那么一两个人是陪着我们的。 所以,大多的时候,我们不会感觉孤单。 但是我们是绝对无法忍受所有的人都离我们而且的悲凉的。‘悲凉’是世人给孤单的人的定义,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仅仅是孤单而已。要怎么说呢?‘悲凉’实在太沉重了,一个真的觉得自己无比悲凉的人,是根本也不可能活在这个世上的,在他感觉到悲凉的时候,他就会迫不及待的选择去死。因为悲凉,实在是一秒钟也让人难以承受。 所以世人应该是先有孤单的,在别人还看不到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孤身一人了。一个被孤单侵袭的人,到了众矢之的不能回头的时候,他的孤单再也不能抑制住的时候,他的孤单从他的身上暴露出来展示在众生面前的时候,他就是悲凉的了,他就会想到要去死,迫不及待的想要去死。 但是,人类对死亡始终是充满敬畏的,所以悲凉刚刚展示出来的时候,我们只是想到了去死,而还没有去死。真正促使人走向死亡的,是这个悲凉的世界。悲凉的人遇上这个悲凉的世界,又有几个人能够强大的去面对呢。在众人的一片声讨声中,又有几个人能够坦然的说:我不害怕,我会坚持下去,我会比任何人都坚强的活着,我会让这个悲凉的世界臣服在我的脚边。 有这种勇气的人,实在是太少了,简直是比凤毛麟角还要弥珍。 毕竟,这个悲凉的世界,首先是悲凉的人。因为人心的悲凉,才让这个世界变得无比悲凉的。 生活中,常常会听到有人感叹:“人心啊,实在是难测。” 人心难测,到底是什么地方难测呢?说到底,人心到底是什么?是一个词汇,是一个群体,还是仅仅是一个人的心。谁也不知道,大多数的人把它看做是千万众生的心,把‘人心’二字看作是千万少年的心,这或许是对的,毕竟相较于个人而言,众生更具有话语权。大众的方向总是对的。大众所走的方向,即便是错的,也将是成为对。因为人类的社会,人才是众望所谓,才是决定性的存在,所以,人事这个社会的一切的决定性的因素,人主导了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的生产和生活,人的存在,是这个社会组成的最为重要的部分。 人的世界,就是我们所说的世界的全部。因为世界这个词,这个概念,是从人类的脑海里产生的,所以,人等于这个社会,而社会上的其它的东西,都是附加给这个社会的。 林梦望着文羽,咯咯的笑了,邪魅的问文羽:“聪明的女人让人讨厌,那你自己就是个极聪明的女人怎么办?要讨厌自己,然后选择与世长辞吗?”林梦说:“如果你想死的话,最好选择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选择一个有山有水风景如画的地方,这样的话,逢年过节的时候我回去你的墓前为你送上一些贡品,不然的话,就很悲惨了。因为我可以肯定的说,除了我之外,没有人会在你时候为你送上贡品的。绝对没有。姐姐和伯父都很忙,可能一开始还会去看你一样,但是三五年之后,你这个不成器的小女儿就会被忘记,可能吃年夜饭的都是都不会想起‘啊,我可爱的女儿是在太可怜了’。可能很多年之后,会突然想起:原来我还有个小女儿啊。” 文羽回答灵梦:“聪明的女人真是讨厌,讨厌的当然是那些看出自己的聪明的人。因为聪明的女人知道,那些看穿了自己的人,实在是太讨厌了。”文羽说:“我怎么可能讨厌自己呢,这是世界上,没有比我更爱自己的女人了,好不夸张的说,我的自爱近乎于自恋甚至自负。世界上绝不会有比我更爱自己的人,如果有的话,这个人一定是变态。” 文羽说到这里,当然的看向了林梦:“好吧,我得承认这个世上的变态是比正常人多的。” 林梦被她气得不轻,怒气冲冲的盯住住文羽,命令她到:“向我道歉。” 文羽拒绝道:“你觉得可能吗?” 林梦说:“如果你不向我道歉,我保证你会后悔的,相反的,如果你向我道歉的话,我保证你会得到不错的报酬的,那么现在,你要怎么选择呢?是怪怪的向我道歉,还是让我欺负一顿,等我的气消了,但是还没有原谅你,你在来给我道歉让我的心情锦上添花。” 文羽喉咙里传出‘咕噜’一声,问林梦:“有什么好处?”你先告诉我,再让我权衡利弊。 林梦怒目瞪着文羽,气呼呼的说:“你还真是胆大包天,明明是你有错在先,竟然敢跟我要好处,我告诉你没有,一个子你也不要想从我这里得到,半点好听的话也不可能跟你说,但是,如果你胆敢跟我不听话,不乖乖的向我道歉,我就说学姐喝了酒之后还剩半瓶,但是都被你喝光了。我还要告诉别人,你很久之前就开始喝酒了,而且每次都喝得很多,要喝的烂醉才算完。” 文羽一百个冤枉,跟林梦叫嚣反驳:“我哪有,我分明一点酒味都没见过,要说有的话,也是在吃饭的时候沾了点料酒而已。” 林梦当然不会听她的,把脸别朝一边,得意的说:“哼,那就看他们是相信我还是相信你。” 毫无疑问,别人绝对是会相信林梦的,文羽那点微不足道的信任,早就被她给造作完了。现在的情况,就算林梦要搬弄是非,说是文羽诱导这两人喝酒的,别人也只会相信。因为在所有人的眼里都已经给文羽打上了一个烙印,一个:聪明活泼,能言善辩,但喜欢干坏事的小姑娘的烙印,世人将其称之为‘放羊的孩子’。没有人会觉得文羽是怀着害人的心思这么做的,也没有人会怀疑这是塔座的。要说为什么的话,只需要这个孩子是个贪玩的挑破鬼就够了。贪玩的调皮鬼,总是喜欢搞一些引人注目的坏事情,总是喜欢把气氛弄得乌烟瘴气的。但是不要误会,她是没有坏心思的,她只是贪玩而已。可能甚至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这样做是不对的,可能她只是一时兴起,就这么做了。 是的,仅仅是一时兴起而已。不需要更多的原因,因为她是文家小姐,是这座城市最高贵的公主之一,还有一个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姐姐,所以她的任性都会被原来。 ‘放羊的孩子’,家里人毫无疑问已经给文羽打上了一个这样的烙印,文羽也没有想要刻意的拿掉这个烙印。对文羽而言,带着这个烙印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的话,带着这个烙印,这个‘放羊的孩子’的烙印,她的一些坏就会变得理所当然,理所当然的事情,是有很多好处的,能少了很多的麻烦。需要信任的时候,就拉上林梦,林梦是‘放羊的孩子’的反义词,有她作证,别人总是很轻易的就相信了文羽说的。 当然,文羽让林梦作证的事情,大多也都是确有其事的,如果随便捏造一个什么事情,林梦也是不可能给她作证的。毕竟,林梦是个真的诚实的孩子。但是,是不是个好孩子就很难说了。 文羽一直这么觉得,城诚实的孩子不等于好孩子。从林梦身上就可以看到,城市的孩子和好孩子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林梦是个诚实的孩子,不会轻易的对大人说谎,不会轻易地欺骗别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她的不欺骗,不等于就说了实话。她的不欺骗,也可能是把真相藏起来,对别人支支吾吾的。 因为她是个诚实的孩子,所以别人也理所当然的认为她是个好孩子,所以也就有人觉得,不是大多数人都这么觉得:林梦之所以支支吾吾的,是被谁给威胁了,是因为她不知道真相,却又很想要帮忙。 是的,大多数人都会这么想,因为林梦在支支吾吾的时候,还总是极力的想要自己分析事情的关键。她当然不是分析给自己听的,是分析给问话的人听的。她不能说的事情,她又不能不说的事情,她就会这样来引导那些人。长此以往,就给人这样的印象:冷梦是个好孩子,她不愿说的事情,让她支支吾吾的事情,一定都是别人的错,一定是犯错的人把罪责强加在她的身上。 221文羽和林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跟林梦很亲近的人,文羽知道这个事情,文林夕经过很长时间,也发现了这个事情。只有一个人,文羽从来都看不懂他到底是知道还是不知道,到底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只是懒得拆穿林梦的面具而已。文羽就这个问题跟林梦讨论过,但是林梦也不知道。 这个人就是时优良,跟林梦见面的第一天开始,他就表现的很怪异。似乎对于林梦,相较于她说的话是真是假,时优良更在意的是这个女孩子的才情。文羽从来没有看见他想林梦征询什么,林梦自己也说时优良从来没有问过她一些需要真相的事情。两人之间的谈话,总是有些虚无缥缈,过后,林梦很难想起时优良都跟她说了什么,她都回答了些什么。 身上同样具备这样的品行的,还有木森。不过,木森跟时优良又有点不同,时优良是很玄,每次谈话都让林梦觉得‘只是在说一件毫无紧要的事情’。二木森,他没有征询过林梦任何事情,如果不是需要,他甚至不会跟林梦搭话。就算偶尔撞见,也总是林梦主动跟他搭话。如果林梦不跟他搭话,他会像个陌生人一样走开。 林梦一直想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木森讨厌她?没理由啊,她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让人讨厌的事情。文林夕是这么说的:“木森是个轻易不跟人靠近的男人。” 但是,现在在这座岛上的人,似乎他就只对林梦‘不友好’。当然,说是不友好可能太严重了,说是‘忽视’才更加正确。林梦主动跟他打招呼的话,他是会应声的,会跟林梦同行,像个男生一样请林梦吃饭的。可是这得林梦主动才行,否则的话,他就会像个陌生人,即便擦肩而过也是不会跟她对视一眼的。这让林梦非常的不能理解。 木森,这个比时优良更加成谜的男人,已经在林梦的心里打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好。 林梦想要靠近一些,看看这个男人究竟是在想什么,他的心里到底藏着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这个好奇产生的时候,林梦自己都吓了一条。因为这个好奇产生的时候,林梦发现自己无可避免的开始关注这个哥哥的举动,他的一撇一笑,他的一个不经意的举动,都会让灵梦觉得惊喜万分。看到他跟李可儿的互动,林梦的心里稍微的觉得有些不舒服,希望那个人是自己而不是李可儿。 林梦惊讶的发现,自己对木森的关注过多了,对这个哥哥的关注,超出了好奇的范儿。 “这是喜欢吗?”林梦被自己的想法吓得不轻,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了木森的时候,她吓得一整晚躲在被子里辗转反侧。林梦自己也知道的,她不能喜欢木森,木森已经是李可儿的了,他怎么能够去抢呢。 事实则更加可怕,木森是李可儿的,如果她要跟李可儿抢,谁也不会站在他这边。她也不觉得自己抢得过李可儿,木森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虽然不知道,但是林梦是知道的,听说过一些的,木森是个很专情的人,曾经喜欢一个女人很多年,即便是现在,他也仍旧喜欢那个女人,他跟李可儿在一起,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在回应李可儿的期待。 ‘他回应了李可儿的期待,会不会也回应我的期待呢?’林梦这么想的时候,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她知道的,这是不可能的,木森绝不是那样的风流浪子,如果他选择离开李可儿,一定不会是因为他喜欢上了另外的女人,一定是因为他喜欢的女人突然对他说了‘我喜欢你’。或者,李可儿对他说‘木森我不喜欢你了,我们分手吧’。但不论哪种情况,都是不可能发生的,木森不可能喜欢上别的女人,李可儿也绝对不会对木森说分手。林梦十分的肯定。 林梦始终也没有明白自己想要干什么,木森喜欢的人是谁。 她只是听说了有这么一个人,但是她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如果知道的话,林梦真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让木森喜欢,林梦真想变成跟她一样的女人,哪怕知道那样是徒劳无用的。 哪怕知道即便是变成了跟那个女人一样的女人,木森也是不会喜欢自己的,但林梦就是想要这么做。 林梦跟李可儿不同,李可儿是那种只做自己的女生,而林梦,她是愿意为了别人而改变的。她为了文羽而改变,为了父母而改变,也可以为了男朋友而改变,总之,林梦的生存之道就是把自己变得适应这个社会。她不会想要去改变别人,而是选择改变自己去迎合别人。 虽然文羽多次告诉她:“你要坚持自己,不要被别人左右。” 但是,坚持自己是怎么坚持自己呢?林梦觉得,变得适应这个社会,就是自己的生存方式,所以,自己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是独立的一个人,并没有被别人所左右。或许别人会觉得她被左右了,但林梦觉得那只是自己主动的改变了而已。别人会觉得她很容易受到影响也是当然的,因为大多数的情况,在被别人改变之前,林梦就已经主动的去拥抱了他们,把自己变得能融入任何的场景。磨掉自己的棱角,跟着这个世界的脚步,像水一样可方可圆,这就是林梦的生存之道,这就是林梦跟这个世界的博弈。她觉得自己一直再赢,从来没有输过。 这是当然的,在这个世界影响她之前,林梦已经事先做出了防备,给这个世界一个可行的指令。 当然,这个指令是朝着自己的身体发的,她的身体接收到这个指令之后,对这个指令的处理就是变得适应这个社会。 林梦是水,可方可圆,但林梦可不是装在碗里的水,她是流淌在山里的洪水,是游荡在大海的巨浪,她可方可圆,也可以打翻所有的方和圆。 别人觉得她是软柿子,不过是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什么能让林梦去打翻这个方与圆的事情发生。 林梦是个心里极强大的女生,很少有事情能触动她,就算是喜欢上木森这件事,也没有让她产生一丁点的要跟过去的自己抗争的意思。她还是一如既往,让自己别的适应这个社会,让自己变得跟这个社会一样。 如果说‘圆滑’是为人处世的必经之路,那么林梦在这条路上走了很远,比任何人走得都远。在她还只是个黄口小儿的时候,她就已经这么做人了。 对很多人来说,林梦是个不懂得反抗的孩子,不管别人对她说什么做什么,她都总是一一应承。 可是林梦自己知道,她并非简单的顺从别人,其实,在顺从别人之前,在对这件事的处理过程中,林梦已经用自己的方式对别人加以引导,让事情朝着她所预想的方向前进。 这是林梦的秘密,绝对的秘密,就连文羽也不知道的秘密,并且是林梦绝对不会告诉包括文羽在内的所有人的秘密。 为什么林梦要藏着这样一个秘密呢?因为对林梦来说,她的社交思想是一个需要保密才能最好的发挥效果的手段。如果被别人知道了的话,她就没有办法再这样切实有效的实行了。毕竟,林梦的圆滑之道,是需要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才能给对方设下甜蜜陷阱,如果对方知道她的心思,不按照她的思想形式来走,那就很难给对方的思想上进行指导。更不要说让对方为她服务了。 如果别人知道了的话,会怎么说她呢?大概会说:这孩子真是太坏了,小小年纪就学会骗人,长大了还不知道要变成什么样。 也或许有人会说:真是奸商的孩子,毛都没长齐就会骗人了,将来也一定是个奸商。 当然,也肯定会有人说:好厉害的人,这么小就懂得圆滑处世之道,实在是很不容易。 这是没有办法的,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说到底是活在别人的心目中,别人主观的评价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就是什么样的人。所有的人都说你是个坏人,那你毫无疑问就是个大坏蛋。所有的人都说你是个大好人,当然,你也就成拯救银河系的大好人。 但是,不论别人怎么说,对林梦而言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对林来说,别人的看法她一向不怎么在意。林梦只会在意那些包容她理解她的人,对于那些只想看到好的一面的人,她就也只给他们看到她好的一面,她不好的一面,林梦会紧紧的藏起来,永远也不会展示给这些人看。当然,没有永远藏起来的‘阿娇’。她的性格早晚有一天会被人拔出来,林梦是有心理准备的。但她不在意,什么时候别人以什么样的态度拔出来,林梦觉得都无所谓,因为就算在一片咒骂声中,她也未必就会改变半点,就算全天下的人都在骂她,她也不想去过自己不喜欢的生活。 222林梦和文羽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而且对林梦来说,就算全世界都说她错了,只要有一个人告诉她:“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林梦就会只做自己,别人开心也好不开心也好,都是跟她没有关系的。只要那个人,只要文羽对她说:“你是林梦嘛,你就是你,在意别人干什么。”林梦就会毫不犹豫的坚持自己。而且林梦知道,那一天来临的时候,文羽一定会对她这么说的。而且,不知文羽会对她这么说。文林夕也肯定会对她这么说的。今天在岛上的所有人,都一定会告诉她:“你是林梦嘛,做你自己就好了。” 她们之间从未说过一句:“跟我做朋友吧。”但他们早已是亲密无间的朋友,是可以陪着彼此走到世界尽头的朋友。林梦一直觉得:“如果我的人生有什么事永恒的,那一定是她们的赠予。友情的赠予,是永恒不灭的。” 文林夕和成雅已经彻底的醉了,两个人依靠在一起,喃喃自语不知道说些什么。甚至不能确定她两是在交流,还是只是在自言自语。两个人都像是呓语一般,牛头不对马嘴的说着一些有的没的。或是争论考题,或是说起谁哈哈大笑。总之,就是旁若无人的肆意的挥洒着心情。 林梦感叹:“要是让这幅情形泄露,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最高贵、最聪明、最年轻、最具潜力的新一代娇子文林夕就要沦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笑话了。估计有很多人会因为接受不了他们女神的这一面而自杀。” 文羽看了一眼林梦,哈哈的笑了,拿出手机跟林梦说:“给你读一段很有意思的话: 爱情啊。还真是不讲道理。遇见一个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大概,在我们尚未遇见的时候,遇见就已经开始了。而我所作的一切,都只是为了遇见你而已。 至今,我还常常会这么想。 那么什么是心动呢?关于心动:心动什么什么感觉呢,没什么感觉,也就是吃喝不香,仰卧不安而已。我不曾想过你,只是我的心,他擅自的做主了。仅此而已。 关于离别:你走吧,我会看着你的背影。什么都不做,就看着而已。 关于拥抱:我一直觉得这个世界很冷漠,知道进入你的怀里,原来,出一身汗是这么的舒服。 关于爱而不得:没关系,我喜欢我的,你喜欢你的。直到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就一切都没好了。 关于人心险恶:人心有多险恶呢?就好像是你听到‘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你以为再也没有比它更好的赞誉了,但你是不是也知道,当初,写出这千古绝句的人,是用它来骂人的。 而且,是一个只知道点评江山的人,写了来咒骂一个战功赫赫的大将军的。 是的,你不知道,很多人都不知道。因为我们都喜欢的先入为主的看见了美的东西,哪怕在这华美的下面隐藏着的是蛆虫和腐烂的尸身。” 林梦的心虚的望着文羽,她为什么要读一段这样的文字呢?难道是她看穿了林梦的性格,不,这没有可能,就算文羽怎么聪明,也不可能这么轻易就看穿的。 林梦试探着说:“所以呢?你想说什么?” 文羽笑了笑,告诉林梦:“你知道吗,其实文家,与其说是商业世家,不如说是武道世家。” 林梦完全没有明白她的意思,盯着文羽:“你在什么,傻了吗。” 文羽没有理会,自顾的说:“告诉你个秘密吧,文家的秘密。” 没有关林梦是不要要听,文羽就开口了: ‘巫’,这个字你一定不陌生吧,在我们民族的世界里恐惧了三千年,文学,民俗风情都把它定义为邪恶和恐惧的代表,然而,很少有人知道,‘巫、蛊’其实是一种医术,中医药中重要的一脉。 七岁之前,我跟很多人一样,习惯把它当做恐怖的存在,直到那天,爷爷彻底改变了我对‘巫’的理解。 那一年,我在乡下爷爷家过年。正月初一,早晨天不亮就被叫醒,洗漱之后穿上奇怪的衣服,被爷爷牵着手来到客厅,这是我最恐惧的地方,因为客厅正北方向有一个大坛子,里面的主人是一条不知道那个年月的青蛇,只听说在爷爷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放在这个地方,家里的房子从青砖瓦房到钢筋水泥别墅,很多东西已经不见了踪影,只有它,依旧如初,被九根铁链高高挂起。 家里其他人六岁以上的人都已经等在客厅,面向坛子而立,爷爷带着我走到最前面的香案前,这是平时我不敢来的地方,害怕里面的东西会突然钻出脑袋,我只能把头放的很低很低。 爷爷递给我三柱清香说道:文羽,三月份你就六岁了,祖宗规矩,入学之前要先参拜守护神,今后你便有自己的责任,凡事必三思,明白了吗? 我的心里心中恐惧,大部分都没有记住,只听到‘明白了吗’,就回答道:明白。 “记住了,爷爷。”那天我好像只会说这一句,其余的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听着别人说,然后回答一句‘记住了’。 其实当时我一句都没有记住,只是在后来的祭典上听到爷爷所说大同小异,想来跟我说的应该就是这个,而对于当时的我,恐惧已经侵占每一处肌肤,汗毛竖立、汗如雨下,那有可能记住这些说辞。 当我从惊恐中恢复已经是第三天,正月初三,早晨八九点钟的时间,爷爷如往常躺在楼顶晒太阳,我过去他身边问道:爷爷,家里的那条打蛇是从哪里来的,他还活着吗?“那是余家的守护神,已经守护余家四百多年。” “它是从哪里来的?” “你想知道它的事情吗?那你要成为‘大巫’,只有成为‘大巫’的人才可以知道文家的秘密。” “电视上说‘大巫’是很坏的东西,我不要做坏人。” “这样的话你就永远不能像爷爷一样,永远不可以知道守护神和文家的秘密了。” 沉思了很长时间,文家和大蛇的秘密对我来说诱惑力实在不小,最后还是怯怯的回答:“那我愿意做大巫,但是我不做坏事,可以吗?” 爷爷高兴的笑了,抚摸着我的脑袋说道:“要成为大巫很辛苦,你能吃苦吗?” “爷爷常说‘能吃苦中之苦,方能做人上之人’,我不怕苦。” 爷爷没有继续说,从躺椅上起身,把我带到院子里,指着剑架上面的第一柄木剑说道:“你从小就不喜欢舞刀弄枪,若是生在平常人家,必是满腹经纶的大文豪,但文家尚武,只有武者才能当家,拿着这柄木剑,当你能够打赢很多人的时候,爷爷就告诉你怎么成为大巫,告诉你什么是大巫。 看着爷爷手里的木剑,我不敢伸手去接,它放在这里已经很久,每天都会从它旁边经过,却从来没有伸手去拿起,摆子这里的的剑每天都在减少,只有第一柄一直在,是的,这柄剑属于我,文家的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有自己的剑,别的弟弟妹妹在两三岁的时候就拿走了,只有我的,一直都在。 很长时间,几次伸出手又缩回来,在经过无数次尝试之后,我放弃了,朝着相反的方向跑去,一直到累得站不起来,跌倒在地上才停下来,没有人管我,文家尚武,一双只会翻书的手没有人喜欢,就连我的父母也不喜欢。 醒来的时候还睡在摔倒的地方,身上爬了很多蚂蚁,自己把它们抖落在地上,又慢慢的回到那座宅院,开启不被喜欢的生活。 我知道的,这就是我的生活,不管我怎么挣扎,都是逃不掉的。 林梦看着文羽,她并没有听懂文羽的意思,就问文羽:“所以,你想说什么?” 文羽笑了笑,告诉林梦:“没什么,就是想骗人而已。” 只是想骗人而已吗?林梦不相信,她分明看到了文羽眼睛了有很多她不理解的东西,这些东西的答案,一定就藏在文羽的故事里,文羽不告诉她答案,她就只能自己去找了,虽然不一定找得到,但林梦是绝对不会放弃的。 只是,对林梦来说,这个故事实在太深奥了,里面有太多他不懂的东西,那些被文羽隐藏起来的事情,林梦还没有想明白,可能永远也无法想明白。 林梦能做的,只有拼命的去想,联系文羽的日常所作所为,联系这个故事里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力求解开文羽藏在故事里的秘密。 当然,也不排除文羽真的只是想要骗人而已。但是,林梦有强烈的感觉,这个‘放羊的孩子’,这次不是在讲放羊的笑话,她是在认真的说这件事情,故事里的东西,不是直白的表达出来的,而是需要去解开的谜题。 只是对于林梦来说,这个故事实在太深奥,故事里的谜题也是在太难了。她甚至不得不感叹‘应该多读一点书的。’ 223文羽和林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但是,文羽的谜题,是多读书就能够解开的吗?当然不是,文羽的谜题,是读所少数也解不开的。能解开文羽的谜题的,只有了解文羽的人。 这世上不会有比林梦更加了解文羽的人,她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毫不夸张的说,文羽每天要吃几颗米饭林梦都知道。但是林梦也常常会问自己:我真的了解她吗?还是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用自己的思维去解读她呢?林梦并没有得出一个准确的答案。从来都没有,林梦始终觉得,文羽是个极聪明的人,文羽的聪明丝毫不亚于文林夕。 可是,文羽为什么还会被别人当做是‘傻瓜’呢?这就是放养的孩子的恶趣味了。于文羽而言,她不想太早的暴露了自己。 很少有人能够明白文羽在想什么,就连林梦也不知道,只知道‘文羽不想太早的暴露了自己’。可是暴露什么呢?林梦不知道。 曾经的时候,林梦以为文羽是在担心自己的生活。为了跟文林夕争夺家产,所以才装作一个‘放羊的孩子’,瞅准时接把姐姐赶下台,自己当上文氏家族的家主。 但是通过林梦的细心观察发现,文羽的目的似乎不再这上面。而且林梦还发现,文羽是‘放羊的孩子’这件事,文林夕应该是知道的。而且,文林夕应该知道文羽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那之后,林梦花费了很多心思,但是她始终找不出一点头绪。 常常的时候,林梦总忍不住要感叹一句:“和她相比,我还是差了一些。” 是的,林梦始终觉得和文羽相比,她始终还是差了一些。她没有文羽这样的胆大包天,更不能像文羽一样傲视天下。 对林梦来说,相较于傲视群雄,她更喜欢改变自己去迎合这个世界。 但是必须要说明白的是,林梦清楚的知道,自己和文羽之间的差别,并不是性格上的差别,而是智力和谋略上的差别。文羽看起来不务正业,但是很多事情都在她的掌握之中,她通过这些事露出来的点角,以自己独特的观点解读这个世界。 虽然在这点上来说林梦也是一样的,也是从硬壳塔里面看这个世界。 但两个人的根本不同在于:林梦是顺着别人的心思,把人引导向这个方向,哪怕是截然相反,但她的做法是利用了别人的好意。而文羽完全不同。对于‘放羊的孩子’而言,实在很难有人能够露出什么好意,但是就在别人竖起的篱墙之间,文羽任然能够展开自己的一个屏障,吧这个世界纳入到自己的怀抱之中。 放羊的孩子还在放羊,而种地的人,已经无可避免的为放羊的孩子种下了草籽。 等到冬天的时候,放羊的孩子赶着羊群在田里饱餐一顿,而种地的人,却只能饥肠辘辘的望着放羊的孩子得意的笑。放羊的孩子在吃肉的时候,分给她们一碗汤,他们就会觉得:这孩子心地其实是很善良的,一点也不坏。而根本不会想起,他们现在的饥肠辘辘,正是这个放羊的孩子的杰作。对人心的利用,文羽可谓是尽善尽美。 跟林梦对赌,在你堕落到地狱的时候,你会知道:原来一切都是假的,那个女人的真面目竟然是如此可憎。 可是跟文羽对赌,你会在死的时候感叹:我实在太无能了,竟然会被这样一个毛丫头打败。而如果这个毛丫头大发善心朝你伸出手,在你即将堕落的时候拉你一把,你甚至还会觉得:“原来,她不是个‘放羊的孩子’,或许别人对她的误解,只是因为不了解她而已。这个孩子真是善良,他那么严实的包裹着自己,一定很害怕受伤吧。” 然而,谁有会理智的想起,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个放羊的孩子的杰作。 不会有人想起这一切的,因为谁也不会知道这个放羊的孩子原来是那么的聪明,别人只会觉得‘放羊的孩子’之所以说谎,不过是她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而已。至于这种手段是不是高明,是不是足够威胁别人,别人会原谅她的,因为她不知道,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会伤害别人,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其实是不对的。 不知者不罪,于是全世界都原谅了她。 可是,世界上谁也不会知道,放羊的孩子已经知道他们一定会原谅她的。谁会更一个小孩子较真呢,谁会更一个不是故意犯错而且长得可爱的小孩子较真呢。 如果有人会的话,这个人一定是个混蛋。 如果有这样一个人的话,他一定会被天诛的。 因为,小孩子懂得什么呢。全世界都会这样指责他,指责他对一个小孩子无知犯下的一丁点的错误揪着不放。 文羽问林梦:“还记得太宰治先生关于罪的论述吗?” “你是说太宰治先生在人间失格里面关于罪的论述吗?” “嗯。” “罪的反义词是什么?” “罪的反义词是死。” 文羽回答的斩钉截铁,林梦吃了一惊,随即收敛心情,问文羽:“为什么?” 林梦笑了笑,把酒瓶子在地上转了个圈,告诉林梦说:“因为死人是没有罪的。” “我不懂。” “那我这么说吧:所有的罪责都可以通过死亡来抵消,谁也不会追究一个私人的罪责。” “所以罪的反义词是死吗?” “嗯,所以罪的反义词是死。” 林梦望着文羽,她猜不到文羽的想法。此刻她看着文羽,就像是看着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就像是看着一座耸入云层的高塔。 文羽是个什么样的人,林梦一直就有这样的疑问,现在,这个疑问更加的强烈了。文羽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在她的生命中,什么是真?什么又是假? 林梦一点头绪也找不到,她实在是太不了解文羽了,虽然她们是一起长大的,但是文羽对于林梦,就像是一个迷。在谜底未曾揭晓之前,她永远也不可能知道。 林梦期待着谜底揭开,也害怕着谜底会被揭开。 当这个谜底揭开的时候,她将要面临怎样的人生呢?林梦实在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因为这件事实在太可怕了,可怕的让她多想一会都会晕倒。 林梦问文羽:“你觉得只要死了,所有的罪就都会消失吗?” 文羽说:“难道不是吗?你见过有谁死了之后,还继续犯罪的吗?” 林梦哑然,但随即又说:“但是,他活着的时候犯下的罪孽,确实还在被清查着。还有很多人,他的仇人,以及执行者,都在追讨他的罪责。” “但是,他已经不能继续犯罪了,人们所追责的,不过是他生前所犯的罪过,而偿还的也不是他本人,而是他遗留在这个世上的那些微不足道的东西。” 林梦无从反驳,她觉得文羽是对的,又无法大方的承认,告诉文羽说:“你是对的。” 林梦说:“但我觉得罪的反义词应该是水,应该是雨天。” “哦,是吗?可是为什么呢?” “因为罪过,从来都不是通过偿还消减的,一个放下罪过的人,也绝度不会想到要消减自己的罪过,所以死亡是无法偿还的,死亡之后,她所犯下的罪过应该仍旧遗留在这个世上,但是如果是水的话,就可以冲洗,把所有的罪过都冲洗干净。” 林梦如是说,确实有点让文羽提起了兴趣,文羽望着林梦,好奇的问她:“照你这么说,我可以杀人放火,然后淋一场雨,就所有的罪过都洗涤干净了。” 她这么故意找茬,让林梦有些生气,反驳她说:“嗯,是的,如果犯罪之后你的心里也跟着下起了大雨的话,上帝会原谅你的,你的罪过就会被冲洗干净的。但是,罪过不等同于罪责,罪过是过失,而罪责是责任,你的过失被原谅了,不代表你可以逃避责任,你所犯下的责任,依旧在你的身上,一天不消除这个责任,一天就不可能坦然的活着。” “可是我为什么要坦然的活着呢?身上背着点罪过,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那些浑身都是优点的圣人,往往都没有落得好下场,反观那些曾经犯过错的人,都活得很好,很惬意。” “你这是巧辨,不,你这是诡辩。你要知道,所谓的罪人或者犯人,都没什么是一定的。没有。” 文羽噗嗤的笑了,打趣林梦说:“你不能这样啊,每次说不过就说我耍赖,要知道,咱两是在辩论,辩论的本身,就是看耍赖的本事。一种靠耍赖的本事取胜的游戏,你竟然希望我可以不要耍赖,这才是真的耍赖。” 林梦再次无言,她知道文羽是对的,辩论本身就是一个耍赖的技巧,一个以耍赖为规则的游戏。 不懂得耍赖的人,是不能够站在辩论台上的。 这样简单的道理,林梦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可是明白了又能怎么样呢。因为辩论本身,就是以耍赖为规则的游戏,而指责别人耍赖,以及反驳别人的指责,也都是耍赖的一部分。 224文羽和林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林梦说:“幸福的反义词是什么?” “是死亡。” “难道在你的眼里,所有的词语,都有一个反义词叫做死亡吗?” 面对林梦的质问,文羽稍微的坐直了身子,一本正经的说:“是的。” 林梦气得象牙捡起地上的酒瓶朝她砸过去。 文羽说:“世上所有的事情,有正反之分,有一个必要的条件,那就是活着,那么,活着的反面‘死亡’,就是所有的一切的反义词。不,是所有的一切的最彻底的反面。一个彻底的反面,当然也就是反义词。” 林梦再次哑然,她不能不承认,文羽总有力气来反驳她。 而林梦,即便她还有力气,她也没有办法像文羽一样彻底的,不遗余力的反驳。 这是她的性格决定了的,她主动迎合这个世界的性格,决定了她会给别人一个台阶下。 不管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无形之中她都这么做了。 一个人的性格,有可能是天生的,也有可能是可以养成的。 生存的环境总会给我们很多的影响,性格方面无疑是最大的。 对林梦而言,她的性格的养成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家庭方面,她的母亲是个特别大度的人,有多大度呢,即便她的父亲在外面有情人,母亲也从来都不过问,对母亲而言:只要还知道回来,这个男人就是自己的,至于他在外面都干些什么,那无关紧要。 林梦曾听见母亲说过这样一句话:“男人在外面打拼,只是心是想着家里的,吃点野菜也是理所当然的。” 虽然林梦无法认同,但她也无法改变母亲。 母亲身上的性格,多少都遗传一些到了林梦的身上。不过,林梦跟母亲的不同在于,她的乖张隐忍,更类似于刻意为之。 而生长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也让林梦沾染了母亲的一些爱情观:男人都是好奇的孩子,总想要别人手里的玩具。 林梦是这么认为的:男人并不会因为喜欢上一个女人的美貌而忘记了家里的妻子,或者说,不论他如何喜欢家里的妻子,也不可避免的要对着美丽的女人多看两眼。 这跟人品没有关系,单纯的是因为‘男人是好奇的孩子,总想要别人手里的玩具’。 当然,林梦从未对别人说过这些事情,在别人的眼里,林梦更多的还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女孩子,是一个根本不会想这些问题的女孩子。恋爱之类的东西,对她来说还在很远的世界。 林梦就是这样,一直活在欺骗别人的世界里。 但是,能说是欺骗吗?这些话,林梦一句也没有说过,甚至反驳过,只是别人都自以为是的以为这只是小孩子的骄傲而已。 谁也没有关心,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已经是个懂得自己思考的人,已经是不如青春期的十三岁。 十三岁,是的,还很小。但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了。十三岁,已经是懂得很多事情的了。已经是会怦然心动的年纪了。 豆蔻年华,喜欢好奇是必然的,不喜欢不好奇的,才是真的有问题。 可是,别人就自以为是的认为,林梦是个乖孩子,不可能会有这些心思的。不论她如何说,别人都先入为主的以为‘这是小女孩的骄傲’。 这是小女孩的骄傲不假,但这也是铁打的事实。 哪怕没有人听,但事实就是事实。 被冷风垂着,文林夕和陈雅的酒劲很快就退了大半。 两个人勉强从沉醉中醒来,搀扶着摇摇晃晃的向屋里走。 文羽嫌弃她两说:“你们是中年失意的油腻大叔吗,大中午的喝成这样,要是让别人看见,准以为是哪来的醉鬼。” 文林夕扑到文羽身上,醉醺醺的说:“每次看到我妹妹装成傻子,都让人忍不住开心,分明是那么聪明的人,非要装的傻哈哈的。太搞笑了。” 陈雅立刻举起双手大喊:“太搞笑了。” 文羽生气了,抓起两个人的手臂分别咬了下去:“还笑吗。” 剧痛让两个人的酒劲再次减半,立刻投降:“不笑了。” “不笑了。” 文羽捂住鼻子,嫌弃两个人说:“能不能少喝点。”立刻有抱怨:“也不知道给我留点。” 文林夕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指责文羽:“小孩子不可以喝酒。”然后哈哈大笑:“我也是小孩子。”立刻又得意的跟文羽炫耀:“但是我可以喝酒,要说为什么的话,因为我是姐姐,姐姐有绝对的权威。” 但是,谁让她是姐姐呢,文羽也只能哄着她:“知道了你是姐姐,我尊敬的姐姐,能不能不要再这里丢人了,自己回去乖乖的睡觉好不好。” 文林夕特别听话的说:“好。”说好就真的好,爬在陈雅的身上,跟陈雅相互支撑着就睡了。 两个人就这样站着互相支撑着就睡了,文羽咬牙切齿,叫林梦说:“搭把手,把这两扔到海里喂鲨鱼。” 文羽和林梦一人拉着一个,把文林夕和陈雅搀扶到了卧室。 两个小孩子要照顾两个大孩子,实在是一件不轻松的工作,把文林夕和陈雅送到卧室,文羽和林梦也累的够呛的,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气。 而文林夕和陈雅,半路上就已经睡着了。 这个年纪的孩子,和别人相比,她们的肩膀上承担着太多的压力。借着酒精的作用,这两个优秀的孩子也终于彻底的释放。 释放之后,以往累积的疲劳一下子就都涌了上来。 “往自己身上加担子,非要把好好的生活过成周千斤的年轻人,看着都累。” “周千斤是谁?”林梦问文羽,虽然她知道文羽的意思,但周千斤这个人物还是第一次听说,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吗?肯定是没有的,如果有,如果是文羽知道的历史人物,林梦没有理由不知道的。别的不敢说,但林梦可以自豪的说:“我读的书,比你看到的人都要多。” 文羽告诉林梦:“里的人物,说是能够背起一千斤的担子。” 林梦鄙视她:“里的人物,那个不是单身就能举起黄天。” “蠢货。”文羽骂了林梦,才告诉她:“我说道,当然是史实类。如果是神话或者网络,会跟你说吗。” 林梦气呼呼的盯着文羽:“什么,我怎么没看过。” 文羽说:“姐看的,比你看到过的名字都要多,是谁给你的胆子说这样的话。” 林梦咬牙切齿:“我才想问你是谁给你的胆子说这样的话,要知道,我读的书加起来,比你知道的书名都多。” “读得多了不起啊,到头来还不是碧池。” “文羽。” “林梦。” 眼看两个人就要吵起来,文羽突然说:“你敢举起手来说你不是碧池吗?” 林梦举起手:“我不是有心要骗人的。” “不是有心的就可以避免责任,一句不是有心的就可以解决问题,那还要警察干嘛。” 林梦邪魅一笑:“当然有用,每次我这么说的时候,他们都会反过来安慰我:好了好了,我们知道你不是个坏孩子,以后注意点就是了。” “碧池。” 文羽再次骂了这两个字,林梦拍案叫板:“你以为你比我好很多吗?” 文羽摊开手,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没有,但是,我觉得虽然我没有比你好很多,但是我觉得,至少我比你好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也比你好。” 林梦冷哼:“就算你这么想,也得别人这么想才行。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永远是大众的一方是对的,所有人都觉你是坏人,你就是彻头彻尾的坏蛋,别人觉得你是好人,你就是犯下滔天大罪,也会是个拯救宇宙的大好人。” 文羽叹气:“就是这些人在助长犯罪的气息,这个社会没救了。” 林梦得意的说:“但是,这个世界是不是还有救,不是你说了算的,你说的话,根本不能作数,一点也不能。” 看到林梦这么得意,文羽气不打一处来,气呼呼的好一会,也想不到要如何反驳她,就不在理她。吩咐林梦说:“过来抱我,本小姐现在要你的膝枕。” 林梦瞅了文羽一眼,虽然恶狠狠的,但是什么也没有说,就顺从了她的意思,过去在她面前坐下,把她抱在怀里。 林梦终于还是没有忍住,问文羽:“所以,你给我讲的那个故事,你骗人的那个故事,到底在说什么?” 林梦本来是想自己解开这个谜题的,但不知为何,突然又问了出来。 文羽咯咯笑两声,回答林梦说:“你觉得我会告诉你吗?” “不会。” “所以,你为什么还要问呢?明知道我不会告诉你你还要问,跟个傻子一样。” 林梦气不打一处来,攥紧拳头威胁文羽:“丫头,你是想挨揍吗?” 文羽轻轻摁下她的拳头,翻过身抱住林梦,小声的说:“还记得年前的时候跟姐姐还有陈雅去吃饭的事情吗?在那家餐厅里,她两只点了一堆素菜。” 225文羽和林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林梦点头:“嗯,记得。” 文羽没有在说什么,林梦更加觉得迷惑了。 她仔细的回忆当时的场景: 那天,是陈雅刚好被从对时优良的喜欢里面劝退。心情极差的她一个人爬到了房顶。 担心她想不开,文林夕、林梦、文羽三人也跟著爬到了房顶上,但是她们发现,陈雅似乎除了心情有点不好,其实并没有别的什么问题。 见到她们上来,陈雅问她们:“你们仨个今天都很闲吗?我记得之前你们不是说安排很满的吗。” “担心你想不开,监视你。”三个人异口同声回答道。 陈雅望着三个人,无奈的说:“林梦,文羽,你两补习班那边有课的吧。” 林梦和文羽如梦中惊醒,睁大了眼睛望着陈雅:“你不早说,现在已经上课了。” 陈雅扔给她两白眼:“你们两是不是出门都不带脑子的!要逃课也找个好一点的理由吧,就这样肆无忌惮的跑出来,学校可是会通知家长的,还有,我可不去冒充,上次去冒充家长,一个小时的会谈,一整天都活在恐惧之中。精英教育,太可怕了。” 陈雅自从给文羽当了家庭教师,就被文羽拉着去各种会谈。对于会谈,她已经有深深的恐惧。 文羽和林梦两个人做出挑衅的动作,拿出手机打电话请假,挂断电话之后相互看了一眼给彼此竖起大拇指,很默契的露出邪恶笑容,异口同声道:“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她两搞定了继续躺下,文林夕懒洋洋的声音问:“所以呢,看你早上的样子吓死我了,现在好像没什么事了?是想开了呢,还是想开了呢?” “有什么区别吗?” “第一个想开了,是说你终于肯放弃了吗?第二个想开了,是说你终于还是决定‘你喜欢你的,我喜欢我的,直到有一天我们相遇,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就一切都完美了。’你的选择是那种。” 陈雅默了稍许,哈哈的笑了:“都不是,有点生气而已。但是呢,生气又不是因为你们,跟你们在一起开心就好了。” “你就继续装吧,你这个小妞可是动了真心的,我们都看出来了。”林梦如是说道。 文羽立刻附和:“对的,你表现的太明显了,一点也没有聪明人该有的样子。” 陈雅斜眼瞟了她两:“你两啊,当心祸从口出,被灭口。” 在一声悠长的叹息之后,楼顶再次沉寂下来,就连冷风也好像不愿意打扰她们,只有温软的阳光轻轻洒落,公平对待每一寸肌肤。 将近四点的时间从睡梦中醒来,在椅子上静坐好一会,看着偏西的太阳对文林夕说:“文林夕,把你家司机叫来,咱们找个好地方看夕阳去呗。” 林梦和文羽躺在椅子上没有睁开眼睛,快断气的声音问道:“车子可以开上来吗?走路好累。” 对于懒出新高度的两人,陈雅毫不客气:“你两可以从这里跳下去,接下来的时间真正躺尸。而且,再也不会有人说你们懒了。” 二人慵懒的坐起身子,眯着眼睛回答道:“好主意,可是我恐高,所以请你做个示范先。” 在吵闹的时候,文林夕已经给司机打了电话。为了方便,文林夕还只是要了车子。 车上,陈雅问文林夕:“你有驾照吗?” 文林夕说:“怎么可能,我才十六岁,哪来的驾照。” 陈雅咽口水,继续问:“那你会开车吗?” 文林夕嘿嘿笑两声,回答陈雅:“不知道,前段时间跟网上的软件学了点。” 林梦和文羽默默的系上安全带,叫文林夕:“开慢点,就算撞车也不至于死掉。” 文林夕一脚踩下去,车子如箭离弦冲出去五六百米才停下来,文林夕拍着胸脯:“还好还好。” 文羽和林梦吓得脸都白了,怒气冲冲的破口大骂:“什么还好,你个混蛋,就算想死也不要拉上我们啊,我才十三岁,还想多活几年呢。” 文林夕转过头来,怒目瞪着她两,两个人连忙认错。 这才让文林夕的心里舒服了一些,继续启动车子慢慢悠悠的上路。 再次上路她们才明白,文林夕可不是跟网上学的车,她的车技,恐怕连专业的赛车手也要汗颜。让人不得不感叹一句:“果然,天才就是天才,是普通人永远也不会明白的境界。” 文林夕开车带着几个人在市区跑了好几处,最终才选择了湿地公园山顶这个地方。 到达山顶的时候时间刚刚好,太阳还剩下最灿烂的一抹颜色挂在天边,赤红色印染的天空,像极了初恋少女的脸颊。 山顶凉亭中,文羽和林梦拿着相机不停的按快门,咔嚓的声音两秒钟就会响起一次,文林夕怒骂:“你两是白痴吗?这么按快门为什么不直接摄像。” “我乐意,干你屁事。” “那你两滚去别处拍,在这里影响我落笔。”文林夕在画素描,可是文羽和林梦就像屎壳郎一样在她身边不停的打转。 两人停下拍照,过去挡在文林夕前面挑衅她:“你有能耐,咬我啊。” 文林夕无奈,她实在不愿意跟这两个疯丫头吵架,就搬起画板换一个地方,文林和林梦继续不停的按快门,谁也不知道这样的照片有什么意义,就连她两自己,也不知道这样就究竟是为了什么!如果一定要说的话,那就是实在是太闲了,她两没有文林夕这种拿起画板就能画一张素描的本事,也不像陈雅可以静静的欣赏夕阳。跟着两个大姐姐在一起,相较于看夕阳,她两更想吵闹。毕竟,两个人都还只是十三岁的年纪,没有经历过什么事情,夕阳对她们来说,并没有什么美感。 太阳完全沉落在地平线下,陈雅从八角亭顶上下来,把手机递给文林夕说道:“上面的视线更好,你可以尝试爬上去,你应该尝试爬上去的。” 说完,她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因为文林夕所在的高度,一定比她要高很多,这句话由她对文林夕说出来,怎么想都觉得滑稽。 林梦从陈雅手里抢过手机,委屈的看着陈雅跟她撒娇:“姐姐大人,这不公平,为什么你从来都只给姐姐喜欢的,一点都不关心我。” 文羽这个样子,毫无疑问是在拿她开涮,跟她相处的这段时间,陈雅已经能够应付了,摸着文羽的脑袋,告诉她说:“哦,因为她是我媳妇。” 林梦过来给文羽一个大大的拥抱,安慰她:“没关系姐姐,我攒钱给你买喜欢的手办。” “喜欢的手办,是你两看了很长时间的那个娃娃吗,刚刚一不小心点错了,好像已经付款了。”文林夕插话进来。听到她说的,文羽迫不及待的从她手上拿过手机,看到上面显示已付款,而收货人是自己,立刻给文林夕一个熊抱,嗲声叫道:“姐姐大人。就知道还是姐姐最爱我了,我会听姐姐的话的。” 她兴奋的表情遭到嫌弃,文林夕不满意的说:“不过你两真的够了,花一万六千多买两个加起来不足半米的娃娃,真的觉得贵!” 文羽和林梦对这个说法很不认可,反驳道:“首先呢这个东西叫做手办,手办是具有收藏价值的,其次,凭什么你们有钱人花几百万买衣服可以,我花几千块买玩具就不行,第三,这两个加起来应该超过半米的。”文羽点开数据看了,再次理直气壮的说:“超过半米了,有八十多厘米呢。” 文林夕懒得跟两个人争论,换一个强势霸气的语气说道“好了,你喜欢就好,但是不能白拿,礼物受到了,学习也要抓紧知道吗?” 两人拍着胸脯说道:“还好还好,刚刚还以为你刺激过度中枢神经紊乱了,放心吧,保证给你拿回来一张一根签子两个蛋的试卷。” 文林夕望着文羽,很严肃的说:“要是搞砸了,就去厕所找你心爱的手办,虽然可能已经支离破碎了,但好歹还是你喜欢的玩具。” 文羽好像被吓到了,使劲摇头,后退几步说:“你可以把我放进厕所,但是手办不可以。” 陈雅把画板放进后备箱,过去拍着两人的肩膀说:“以后想要见到那些美丽的娃娃就容易了,只不过没人想再看一眼。”陈雅长叹一声,似是惋惜却忍俊不禁的说:“可怜了模型匠师,辛辛苦苦制作出来的作品,落到了一个败家仔手里。” “姐,她说你是败家仔。”陈雅本来是说的文羽,不过由于她措辞不严谨,被文羽引到了文林夕的身上。 在文林夕开口之前,陈雅再次说:“不,我是说注定拿不到一根签子两个蛋的人。是她的过失导致了模型匠师的心血付诸东流的。” 文羽和林梦掐住陈雅的脖子,使劲摇晃,气呼呼的大喊大叫:“不会失败的,你个坏丫头,闭上你的乌鸦嘴。” 226文羽和林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陈雅挣脱两个人的束缚,靠在车上剧烈咳嗽。 见到她这么大的反应,两人也有点心慌,连忙给她拍背,紧张的问道:“没事吧?” 咳嗽十几秒才稍微好一些,但是见到两个人的眼里丝毫没有愧疚之色,文林夕不由得有些生气,怒声骂道:“你两混蛋,真想杀人啊!” 文羽和林梦两人眼中许些疑惑,一脸天真无邪的样子说:“不对啊,以前这个力道都没事的,是不是你生病了。” 但是,这两孩子可不是天真无邪的小朋友,这两个是小恶魔,陈雅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她使劲甩了甩头,不让自己被她两的小把戏骗到。 虽然对于这样的说法做法表示无语,但既然她两要玩,陈雅也只好陪着两个大小姐玩了,给两人普及知识说道:“但是你两今天使劲摇晃,力道是不是在不经意间就加大了?所以,当你两动起来的时候,无形之中力量比之前增大了好几倍明白吗?” 文羽和林梦互相看向彼此,依旧是天真无邪的样子:“对不起咯,你知道我两理科都不好。” 看她两这个样子,是打算装傻到底了。你是无论如何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的,陈雅只能放弃跟她们讲道理:“算了,跟你两说啥都是白说。” 天已经完全黑下来,四个女孩启动车子往回走,车子驶出一段距离,文林夕摘下耳机问道:“今晚吃什么?” 文羽和林梦在后座看手办图片,正在沉迷的时候,对于吃什么的问题丝毫不关心,文林夕看了一眼后面,猛一个急刹再起步说道:“我没有特别想吃的,这两妞压根没心思,所以你决定就好。” 问题落到陈雅身上,可是要吃什么呢?陈雅似乎也没有特别想吃的,就想了想,告诉文林夕:“去太阳湖特色食品街,找一家比较清淡的。” 太阳湖特色食品街,已经好久没去了,文林夕也觉得今天的气氛很适合那里。点了点头,加快速度向太阳湖驶去。 车子停下来,陈雅睁开眼睛,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走进去最近的一家店里,看到迎上来的服务员,又退出来搂住文林夕问道:“清谈的‘正宗重庆火锅’!你觉得我是傻妞吗?” “不是,只是我觉得你今晚吃辛辣一点的东西不会那么丢人。”文林夕如是说,在开始吃饭之前,她已经给陈雅打上了‘会哭’的标签。但是,陈雅真的会哭吗?当然不会。陈雅是绝对不会哭的,文林夕这么说,只能说是她像看到陈雅哭而已。 陈雅张了张嘴,把文林夕拉到一旁拍了拍她的屁股说道:“谢谢你的好意。” 文林夕嘿嘿笑两声,依偎在陈雅怀里娇嗲道:“哎呀,人家给忘了。” 两个人回到车上,双胞胎看着她们一脸奸笑,竖起中指说道:“恭喜,你两的男朋友也可以换着玩了。” 对于这种没节操的话题,真不知道两人为什么整天挂在嘴边,文林夕扔过去一个去死的眼神,冷冷的说:“真想把你两扔到娱乐城去。” 新找一家装修高逼格的饭店,文林夕点了六个素菜。 看到桌子上清一色的青菜黄瓜,文羽林梦咽了口水,嫌弃说道:“这不是清淡一点,而是清寡。” 文林夕朝她两发白银,夹一片黄瓜放进嘴里,牙齿合拢,发出清脆的声音,下了肚子才问道:“那你两想怎么样?” 文羽拿过菜单,问服务员说:“我要吃肉,有什么好的推荐吗?” 本来几个人点了一桌子素菜,还以为是没钱的屌丝,进来吃饭拍照炫耀的,可是菜上桌子,不见几个人拍照,现在两人又要点肉,服务员有点懵了。 但不论怎么样,满足客人是第一要义,给两人推荐了一些比较贵的。 好在两人只是想吃肉,毫不在意价格。 肉食上桌,文羽和林梦像是饿死鬼投胎,吃的没有一点淑女样。 见她两这个样子,文林夕端起面前的盘子,叫陈雅说:“咱两换桌子,跟这里太丢人。” 陈雅很赞同的点头,跟文林夕一起端着菜去了另外的桌子。 文羽和林梦毫不在意她两的看法,继续自己的吃相,指着一盘水煮白菜说道:“这个留下,省了我们还得要素菜。” “留下一道菜,就要拿走一道菜。”陈雅故意端走两人最喜欢的。两人抗议道:“这不可以,一盘水煮白菜怎么能换大盘鸡。” “反对无效。” 没办法,文羽和林梦只能服软:“两个姐姐,快回来吃,做一块热闹,人多吃得香,我们保证,注意形象。” 这样的情况让一旁的服务员直接笑喷,搞不懂这几个人究竟是干什么来的。来吃饭的吗?完全不像,她们更像是朋友家的小孩子来玩的。 虽然文羽和林梦是这么说了,但文林夕和陈雅丝毫没有要回来的意思。文羽过去把菜端过来,并告文林夕和陈雅:“其实你们回不回来没什么关系的,主要是菜。” 文林夕和陈雅同时把筷子咬在嘴里,又同时放下,陈雅问文林夕:“有人抢了咱们的菜,怎么办。” 文林夕拿出手机,做出一个咬牙切齿的动作:“等等,我现在立刻就叫人破解她的密码,用她的钱带你吃好吃的去。” 文羽立刻服软,过去把两人拉过来坐下,说道:“都是自家姐妹,干嘛这么见外,我们两吃不了这么多,一起吃呗。” 几个人嫣然是把餐厅当成戏剧场,现在没什么客人,服务员都在一旁观看。 不错的颜值加上有趣的灵魂,很快成为餐厅的焦点,各部门都或远或近的看几个人玩耍。 看到越聚越多的人,文林夕朝她们不高兴的喊话:“你们要是这样看,要收费的,待会我们不付钱可不要说我们吃霸王餐。” 一群人这样围着客人看确实也不像话,餐厅经理让所有人各自回到自己的岗位。 这样一来,文林夕等人才没有继续被当做演喜剧的小丑。 想起这些事情,林梦觉得啼笑皆非。当时明明没有觉得好笑的,当时明明没有什么感觉的。甚至,当时她都没有察觉到原来自己的举止是如此的粗俗。 可是事后回想起来,她才终于意识到:“那些跟文羽一起打闹的事情,在旁人看来是那么的粗俗而幼稚。” 所幸的是,她还是小孩子,所以即便有点幼稚的举动,也是理所当然的。而粗俗的举动,别人也不会说是林梦粗俗,别人只会说是文羽把她带坏了。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文羽的错。 因为文羽从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也从来不在意自己的所作所为在别人的眼里是什么样的,所以林梦也就心安理得的让她承受这一切了。 这个世界,大多数的关系都追求一个雅俗共赏,在文羽和林梦的关系里面,文羽就是那个俗。而林梦,理所当然的被冠上了雅的头衔。 这个头衔是最初是文羽给她加上的。记得文羽是这么说的:“你要做个小女神。”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文羽的那句‘你要做个小女神’成了林梦的信条。哪怕连文羽自己也都忘了她说过这样的话,但是林梦始终记着。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做得很好,毫无疑问她已经是大众女神,是所有人心目中最为惊艳的玉女,是天之骄子。 可是,偶尔的时候林梦也会想:“如果我不这样做,我那样选择的话,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生活不是如果,已经做出的选择,是无法改变的。所以,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显而易见这个如果没有任何的意义。 人啊,真的是很奇怪,明知没有任何的意义,却还是忍不住要去想:“如果……的话,会怎么样呢?” 林梦想着这些,不由得笑了出来。 被她突然的小声勾起了好奇心,文羽问她:“怎么了?有什么好笑的事情吗?说出来我哭一会。” 林梦说:“你确定你要听吗?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如果我说出来,你可能真的会哭的。” 被她这么一说,文羽立刻变得警惕起来,坐直了身子盯着林梦,问她:“说,什么事?”她话才出口,立刻又反悔了:“你等会,让我先有个心理准备。” 文羽深呼口气,像是终于下定了决心要去看这个世界不为人知的一面,要去看这个世界令人心碎的一面,叫林梦说:“好了,你可以说了。” 林梦笑得更加夸张了,告诉文羽说:“你当真了。好吧,我只是在想一些过去的事情,然后想到我们明明知道‘如果’不存在,但还是喜欢假设‘如果’是存在的,所以就忍不住笑出来了。” 文羽白她一眼,不悦道:“你个混丫头,最近是越来越没规矩了,是不是太久没收拾你,皮又痒了。” 被她这么吗,林梦也生气了,跟文羽叫板:“小丫头,你说这话可是要负责的,你知不知道,当你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很可能我们的友谊已经收到了比太阳更热的灼烧。” 227文羽和林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轻轻‘哦’一声,装出个委屈巴巴的样子:“对不起,我知道错了。” 林梦问她:“真的知道错了?” 文羽翻个白眼:“当然是假的,我这么说可以,你还当真就过分了。” 林梦气不打一处来,但文羽这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势,她也只能认输了,毕竟,要是比谁的脸皮更厚,她是比不过文羽的。 文羽问林梦:“所以呢?你想起什么好事了,笑得那么开心?” 林梦回答文羽:“还记得中学刚入学的时候吗?” 中学刚入学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文羽一时间还真的想不起来。 她歪着脑袋,想来想去,似乎林梦说的只可能是一件事:“你是说你的追求者跟我不对付,差点发生世界大战的事情。” 那些事情,文羽似乎已经不大记得了,林梦有些不高兴,指责文羽:“什么叫差点发生,是已经发生了好不好。” 文羽耸耸肩,不由得笑了。因为那件事,实在是有够好笑的: 新生开学第一天:晚上六点多的时候,教室里已经来了很多人,大家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亦或是认识新朋友,亦或是跟老朋友叙旧。 林梦也一样,早早的就到了学校,但是,一直到六点多也没有看到文羽的影子,林梦有些生气了,说好了两个人要早早的来学校的,但是,她三点多来的学校,在空无一人的学校等慕晓语三个小时,人群填满了教室,也没有看到慕晓语的影子。 林梦不知道打了多少电话,另一头的文羽终于接了。对着电话里大吼:“文羽,我命令你十分钟之内出现在我的面前,要不然……。” 电话另一头,文羽把手机远离自己一点,哼哼两声说:“要不然怎么样?你咬我啊,要吃哪儿的肉?” “要不然我就哭给你看。” “哦!在我到来之前哭完,另外,记得去厕所哭,不会那么丢人。” “喂,咱两可是好姐妹,你这么做很不仗义。” “仗义每多屠狗辈,无情多是读书人,而我,恰恰是个书生,虽然不怎么喜欢读书,但是,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所以,你就不哟期望我来拯救你了。” “被你气死,快点来了,不要真的迟到。” “好的,我在路上呢,就先挂了!” 林梦刚刚挂断电话,一个帅气的男生坐到她的旁边,把一张纸递过去说:“你好,这是我的联系方式。” 这样的男生,林梦怎么会看得上眼,斜瞟一眼,只看了名字叫‘陆霖’,盯住屏幕,奄奄无力的回道:“收回,这里有人了,请你去别的地方坐。” “如果我说想跟你做同桌呢?” “你听不懂人话吗?这里有人,我有同桌了,不是你。” “是你男朋友吗?” “跟你有什么关系?” “你最好跟他分手,不然我会让他在这个学校呆不下去的,因为我喜欢你。” “如果她听到这句话,会把你从窗子里扔出去。” “是吗,等他来,我就让你知道,谁将从窗子里被扔出去,强者才配和最美丽的女子恋爱。” 说完就伸手去摸林梦的脸蛋,他的举动恶心到了林梦,推开他的手,狠狠的打了他一个耳光,骂了句‘滚’。 陆霖暴怒站起来,拳头握的咔咔作响,双目喷出怒火,显然是要对林梦动手了。林梦突然害怕了,这个时候文羽也不知道到哪儿了,如果男生对她做什么,自己可是一点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转念一想,这里是学校,陆霖就算有天大的单子也不敢太过分,顶多就是揍自己一顿,反正文羽会帮忙打回去的,也没什么可担心的,直直的跟男生对视,眼中尽是挑衅和藐视。 陆霖脸上挂起贱贱的笑容,走过去跟林梦只有几厘米的距离说:“我原谅你,不过,这件事咱们没玩,我向你保证,很快你就会改变主意,求我用力的。” 林梦不愿和这样的贱男说话,想要出去又被对方挡了路,只能把头转向一边,忽视这个不要脸的男生,祈求文羽快一点到来。 陆霖见林梦完全不理自己,很不爽的说道:“等你男朋友来了,我会让他跟你说分手,然后当他的面吻你。让你看清楚,什么样的男人,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男人。” 林梦没有跟他搭话。她实在不愿意跟这个男人说话,心里对这个男生的鄙视已经超过自己对世界观的认知,恨不得把这个男生给阉了,才能解除心头恶气,却只能暗暗叹气‘小时候应该去学武术的’。不然,就不至于弱不禁风的让人欺负了。 经过难熬的二十多分钟,文羽终于出现了,吊儿郎当从教室外面进来,肩上扛了一件黑色外套,原先凸起的胸部也不见了踪影,加上那一头短发,帅气十足,惹得班上女生纷纷抬头。 文羽经过林梦身边的饿时候看了一眼陆霖,把外套披在林梦的身上,有些奶气又故作深沉的男声说:“十万火急的把握叫来,就是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吗?” 种种表明这个小子跟身边的女生关系不一样半,陆霖上下打量文羽,疑惑却不友好的语气问:“你是男生女生?” “他是我男朋友。”林梦抢在文羽之前回答。 “原来你喜欢这种弱不禁风的‘姑娘型’,要不我出钱买一套裙子让她跟你做姐妹!” 文羽本来是个不愿意发火的人,很多事情她都选择能忍则忍,但是,有两件事她绝对不会忍‘第一就是说她弱不禁风的’。但是由于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文羽压住心中的火气,咬咬牙跟林梦说:“什么意思?” 林梦递给文羽一副耳机,里面放的是她跟陆霖的对话,文羽听了生生气,把耳机放在林梦手里,凑在林梦的耳边说:“你知道这件事很严重,所以如果是开玩笑立即说。” 三秒钟没有收到回答,反手一个耳光落在陆霖的脸上,陆霖踉跄几下扶住桌子站稳,先是一愣,然后怒火中烧瞪着文羽。一口血呸在地上,抓起一个凳子对文羽砸下来。 文羽一个侧身翻过另一边过道,走到讲台上对陆霖挑衅说:“怎么,跆拳道高手只会用凳子,没胆量跟我空手搏击。” 陆霖再次吃惊,有些呆呆的望着文羽。对方认识他,但还是没有半点畏惧,看样子是来者不善。 不过,对方是谁都没有关系,陆霖已经很生气了,不论如何都要跟他一较高下。 陆霖扔了凳子走到讲台上,没有丝毫的犹豫或者迟疑,拳头狠狠的挥向文羽。 对于这样的交手,文羽显得特别的兴奋。闪身躲过,以电光石火的速度在陆霖腋下用力一拳,膝盖接着落到陆霖的肚子上,趁着陆霖吃痛弯腰的机会,把他的头摁到讲桌上,对班上的人吼道:“你们有人想要追求她我管不着,但是如果想要来硬的,这个就是下场。都给我记住了,这个女人是我妹妹,谁要是敢动她一根毫毛,我就打的她不剩一根毛。” 陆霖脑袋被摁住,右手被掰住大拇指,使劲挣扎,却怎么也不能挣脱束缚,接着,一件让他更加绝望的事情发生了,文羽的玩心更加反思,收起所有的不爽,放平声音对林梦喊道:“把窗子打开,退到一边。” 文羽要做什么,谁都知道了。 林梦没想到文羽真的要把陆霖从窗子里扔下去,有些颤抖的声音劝解道:“算了吧,这么高,会出大事的!” 文羽丝毫没有要收手的意思,告诉林梦说:“放心吧,这里是二楼,下面是荒地,摔不死,医药费老子我出得起。” “可是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闹出这么大的事情会不会被开除!” 文羽本来是给林梦出气,现在林梦瞻前顾后替别人说会,不由得就已经有些怒气,压抑的声音对林梦说:“你的意思是我不能这么做,不必管你的事情吗?” 林梦立刻就不敢说话了,她当然不是这个意思。 看到文羽已经没有了耐性,并且语气中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林梦拉开窗子,跑到一边闭上眼睛。 她只能这么做,相较于陆霖会怎么样,她更不愿意让文羽生气。 陆霖的脑袋刚刚被放开,腹部就传来一阵剧痛,不等他伸手去捂,文羽一脚将他踢到窗子边,两手插在兜里问他:“是你自己跳,还是我把你扔出去?” 陆霖冷笑两声,不屑的扭动几下脑袋,摩拳擦掌再次向文羽冲过来,碗口大的拳头砸向文羽精致的脸庞。引起教室里的一片哀嚎,谁都想得到,这一拳头下来,这个小个子的脸蛋恐怕是要毁容了。 但是,更加让人惊叫的事情发生了,文羽挥拳接下了陆霖的拳头,两个人的拳头硬生生的碰在了一起。 陆霖只感觉手上传来一阵火辣辣的剧痛,像是打在了石头上,拳头瞬间肿了起来。 没等他叫痛,文羽一脚将他踢到窗子边,陆霖知道自己不是文羽的对手,站到桌子上发狠,朝文羽叫嚣:“小子,这件事没有玩。” 228文羽和林梦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伸手去抓讲桌上的盆栽,她刚刚伸出手,陆霖纵身一跃离开了这栋大楼,听到落地的声音,文羽趴在窗口往下,看到陆霖正一瘸一拐的走向大路旁。 嘴角挂起胜利的微笑,拿起外套走到最后一张桌子,坐在一个胖女生的旁边,感觉到胖女生极其不自然的目光看着自己,起身道:“抱歉,我不知道这里已经有人了。” 胖女生连忙摆手,结巴说道:“没……没人。” 她跑到这个角落里,让林梦很不高兴,过来用命令的口吻说道:“去前面坐。” “为啥?” “前面听课比较清楚!” “历经十二个寒暑,在人生的十二年光阴中,已经忘记多久没有认真听课!” “可是我要听。” “那你去前面咯,再说我身边也没你的位置。” 文羽坐回椅子上,伸手在口袋里摸索一阵,对林梦喊道:“有没有多余的纸和笔,给我一份,忘了带了。” “坐过来就有,不坐过来就没。” “喂,咱两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你不想让我跟你抢吧!” 旁边的胖女生咬咬牙,把自己的纸笔递给慕晓语道:给你。 “你有备份的吗?” “没有。” “那算了,我还是去跟她要吧!” 前桌的女生反手递过来纸笔,不说话也不转身,文羽跟她道谢:“谢谢,明早上买来还给你。” 林梦一个人坐在第一排最后一张桌子的位置咬牙切齿,过好好一会不见文羽过来坐。还是忍不住起身过去叫道:“去前面,跟我一起坐。” “不要,她借给我纸笔,我决定要以身相许报答恩情。” 见文羽心意已决,林梦没有办法,只能自己将就文羽,转向胖女生问:“我可以跟你换座位吗?” 胖女生看着林梦,又看向文羽问:“我可以拒绝她吗?” 文羽好奇的望着胖女生,很认真的说:“这里是你先坐的,先入为主。而我是为了前面的这个姑娘,所以你们之间的恩恩怨怨,与我无关。” “对不起,我喜欢这个位置,也喜欢他,所以不能跟你换?” 嘴角轻轻抽动,咽了口水,把桌子上的纸笔往一边移动回答:“我十二岁,还有四年才能恋爱。” 胖女生没有任何的难堪或者难过,直言问文羽:“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我会努力变成你喜欢的样子。” 既然别人有她自己的决断,文羽也懒得多想,回答胖女生:“她喜欢穿连衣裙,喜欢画画,青丝刚好落在肩膀的位置,笑起来嘴角有两个迷人的酒窝,大部分时候不哭不闹,安静的让人心疼,闲暇的时候我们总是依偎在一起,即使没有很多浪漫的情话。” 刚刚递给她纸笔的女生面颊泛红,低下头不让人发现。文羽的恶趣味又来了,林梦十分的不爽,林梦大呼一口气说:“你们知不知道……。” 不等她下面的话出口,文羽抢先说道:“喂,我跟你说,别再说你是我女朋友,咱两有血缘关系,让家里人误会了会死的很惨的。” 看样子,这次的恶趣味前所未有的严重,林梦气得发抖。气急败坏的回到座位上,心里竟有一种想哭的感觉,担心眼泪会不争气的落下来,趴在桌子上不愿意抬头,即便是上课的铃声已经响起,即便是听见班主任走进教室的声音。 年轻帅气的班主任拿出名单开始点名,文羽递给前面的女生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屈凝娇,人如其名,我的生活用品都没有买,可以邀请你晚上和我去逛街吗?” 女生没有传回纸条,文羽也不在意,反正以后有很多时间,挑逗一个羞涩的女孩子,一定要有耐心。文羽是个有经验的小孩子,她知道眼前的猎物要怎么抓捕。 点到陆霖,门外一个响亮的声音‘有’,所有人都向门外看去,陆霖换了一身衣服出现在教室门外,班主任皱眉看着他,沉声问道:为什么迟到,你没有看校规吗?在本校,无故迟到可是比聚众斗殴还要严重的。 “对不起,我来的路上摔了一跤,脚受伤了,所以回去做了简单处理。” “去找医生看过了吗?” “皮外伤,并不是很严重。” “进来找位置坐下。” 走进教室看了一眼林梦的旁边,空着的,想要坐过去又担心文羽藏在那个角落,最后选择一个离林梦远一点的位置坐下,搜寻文羽的下落。 确定所有人都到了,班主任叫道:“所有人都往前面坐,后面空出来的桌子拿去还给教务处。” 但是没有人动起来,第一排的位置只有李明琦和另外一个女生,班主任轻轻敲击讲桌,沉思几秒命令道:“既然没有人主动,那就按照学号来,一号慕晓语二号李明琦第一排第一桌,以此类推。” 终究,文羽还是没有逃过这个命运。 在第一排第一张桌子坐下,林梦脸上洋溢得意的神色,悠悠的对文羽说:“你那个笑起来嘴角有两个酒窝的女生,同桌是一个猥琐好色的男生。恭喜你,你老婆要成别人的小情人了。” 文羽转头看了一眼,愤愤不爽的语气问:“五官确实长得猥琐,但是你怎么就知道他好色?” “他是最早来教室里的,几乎跟我们班所有女生要了联系方式。” “你给了他初中宿管阿姨的联系方式?” “是的!” “那可伶的孩子,估计会乐呵乐呵的走向死亡。” “是的!” 等所有人都找到自己的桌子和同桌,班主任开口道:“今晚的班会就说两件事,第一是军训,军服我已经领到办公室,待会拿来给你们,明天早上九点军训开幕,我不希望有人迟到,第二件事是关于个人和集体卫生,我知道你们中有很多人之前是家里的小王子小公主,不知道如何管理自己的私生活以及生活中如何跟身边的人合作,所以‘如何生活’,是你们进入这所高中的第一堂课,军训期间就不为难大家了,军训之后开始检查,你们最好不要让我听到‘我不会’三个字,我会直接让你滚蛋。” 陆霖举手问道:我的脚受伤了,可以申请不参加军训吗? “去医院开个证明,明天下午给我,九月二十号来上课。” “校医院还是任何医院都可以?” “只要是医生出示的证明就可以。” 文羽举起手问:“是不是只要有医生出具的伤残证明,就可以不用参加军训?” 班主任惊讶的转身看向文羽,大概是没有分清她是男的还是女的,余惊未定的语气回答:“理论上是这样,但我不赞同这个做法,因为接下来的三年你们会比较无聊,军训算是一道开胃菜。” 教室里陷入极度的安静,彼此呼吸的声音都是那么清晰,见没有人提问,班主任说道:“如果大家没有别的问题,我们就把军训服发了,男生跟我去拿。” 文羽起身,林梦把她拉回座位上,鄙视的语气骂道:“男生去拿,跟你有屁关系。” 文羽转身看向屈凝娇,她也正看向自己,这个时候不去,要么暴露自己女生的身份,要么被彻底鄙视,咬咬牙,坚定的语气回答林梦:“你小孩子懂什么,所谓英雄啊,就是一旦有了恋爱的感觉,首先要像一个男人一样活下去,才有跟她牵手的可能。” “你脑子没进水吧?” “有了喜欢的人,傻一点有什么关系。” “你知道爱情两个字怎么写吗?” 文羽拿起笔在纸上写下‘爱情’两个字,林梦嘴角拉起鄙视的笑容,把那一页纸扔进垃圾桶说:“你的爱没有心,说白了就是消费青春玩弄感情。” 文羽当然不会乖乖听话。留下一句“你懂个屁”,跟在队伍最后去了办公室,看到文羽跟过去,班主任更是懵逼,真的差点忍不住问这人是不是文羽。 所有人都已经领到军训服装,班主任止住大家讨论的声音说:“文羽,军训期间班上的事情大部分由你负责,不是解决不了的情况大家也就不用找我。” “为什么?你给我发工资吗?” “你要多少钱一天?” “我开玩笑的,不要认真。? 班主任收起东西,看了手表说:“好了,放学,明天的开幕式,任何人不准迟到。” 班上的大部分人都已经走了,教室里只剩下文羽、林梦、屈凝娇三人,文羽过去屈凝娇对面,尽量放轻语气问:“陪我去逛街吗?” 屈凝娇羞红小脸,低下头让发丝遮住脸庞,文羽在她耳边轻声说:“其实你脸红的样子很漂亮,像熟透了的樱桃。” 林梦也跟着过去文羽的身边,放低语气,用她原本的淑女模样问:“你今天干嘛去了,为什么生活用品都没有买?” “跟朋友去玩,然后就忘了时间。” “为啥不带上我?” “李叔叔不让我带你认识不三不四的朋友。” 屈凝娇眼睛在两个人身上转动,想要问这两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文羽看出她的心事,就主动给她介绍道:“这位,林梦,我幼儿园同学兼小学同和兼初中同学。” 229新的朋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你们感情真好。” “不要误会哦,我们就是比普通朋友多一点,不是情侣。” 林梦在一旁听到文羽这样介绍自己,真恨不得把她一脚踢到桌子底下,可是又很清楚,自己远远没有这个能力,并且就算成功了,最后也得自己把她抱出来。没办法,文羽自己玩够之前,谁也休想让她停手。林梦只能微笑着对屈凝娇说:“很高兴认识你,以后就是朋友了。” “谢谢!” “走吧,如果再晚一些,他今晚就要睡地板了,你也不忍心吧。” 从学校出来,屈凝娇一直很安静,文羽像一只夜莺,在她耳边叽叽喳喳的吵个不停,林梦跟在两人身后,感觉自己真的像一盏一千瓦的大灯泡。 不,她不是灯泡,只是此时,她是一个事外人。 买了一堆东西拿到文羽住的地方,屈凝娇问道:“这个房子是你家的吗?” “不是,我租的!” “你爸妈知道你住外面吗?” “知道,房子还是我爸给租的!” 把所有的东西一股脑扔在床上,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拿出手机看了时间,对另外两人说:“时间还早,你们也不用着急回去,要吃点什么?” “你下午是不是没吃饭?” “两点多的时候吃了一顿,我也不知道算午饭还是晚饭!” “你这一天都在干啥,很忙吗?” “别关心这个问题了,你要吃什么?” “你看着点,我也不太想吃。” “娇娇,你呢?” “你帮我点一些就好了。” 杂七杂八点了一些东西,文羽起身给两个女孩倒水,林梦看着杯子里的水问道:“你确定这个水还可以喝吗?” “不知道,但是我渴了,而且烧开了的,应该没问题。” 无奈的耸耸肩,端起面前的杯子一饮而尽,看到另外两个都喝了,自己也确实有些渴了,屈凝娇还是忍不住把杯子里的水喝下,这一刻,他仿佛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突破了前所未有的境界。 文羽看了另外两人,‘哈哈’笑两声说道:“如果这水已经变质,那我们三个都不用军训了,高中生活的第一课,将以遗憾终结。” “闭上你的乌鸦嘴吧,我可是期待军训很久了。”李明琦说道。 “如果真的那样,我爸爸估计会骂死我。”屈凝娇有些悲戚的声音说道。 另外两人转头直直的看向她,眼中尽是疑惑和不解,文羽压低声音,生怕吓到她一样,试探性的问道:“我不明白,这个生病又不是你的错,为什么要骂你?” 屈凝娇嘴角挂起一个凄凉的笑容,双手捧住杯子,头放的很低很低,好一会才回答文羽:“因为面子吧,很多时候,我不是一个女儿,而是一个炫耀的工具。” “不要这么悲观吧,你爸爸应该只是教育方法有问题,出发点是好的。” “初中的时候,我想学画画,但是他给我报了钢琴,原因是有一个同事在办公室炫耀他的孩子钢琴十级。” “这些人本身脑子就有问题,自己飞不动,下个蛋,等下一代飞。” 文羽说话不经过脑子,林梦给她一个白眼。 文羽意识到自己的失言,在一个女生面前说他的父亲,这是一件极其错误的事情。 “他说的没错,事实就是这样,所以我才特别的努力,不希望自己变成和他一样的人。” 林梦抓起杯子缓解尴尬,装作轻松的语气说道:“就此而言,你做的很好了,努力的人,一定也会是幸运的人。” “谢谢,其实你才是最幸运的,有一个这么优秀的男生在身边。” “哦哦,很不幸,我们只能是彼此心中的人,却不能是心爱的人。” 文羽的担心这个话题继续下去会暴露自己女孩子的身份,止住两个人说:“咱们换一个话题好不好,这个话题太沉重了。” “好吧,你卡上还有多少钱?” “你缺钱用吗?” “你有没有房东的电话?” “这件事没有商量的余地,除非你爸开口。” “你知道我爸不会同意的。” “所以我也爱莫能助。” “给我一把钥匙,我要随时来。” “可以,但事先说好,周末的时候你不准天不亮就过来吵我睡觉。” 林梦从文羽手里抢过钥匙,对她翻白眼说道:“我有了钥匙至少不用你起来开门。” 有人敲门,是外卖到了,文羽把整整三袋食物放到桌子上,另外两人惊讶的看着她,文羽扬起眼角说:“我很饿,不吃饱晚上会睡不着的。” “那也不用这么多吧,十六个盒子,你真的吃的了吗?” “不是还有你们两吗?三个人吃这些东西,慢慢吃,应该没问题的。” 林梦拿起一个烤串,递给文羽说:“我两都是吃过饭的了,还有你点的三分之二是肉,这么晚,根本吃不下这么油腻的东西。” “没关系,吃不下的明天早上热一下当早餐就好了。” 屈凝娇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文羽,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很严肃的对文羽说:“明天早上开幕式之后可能会有一个短暂的训练,你吃这个会不舒服的。” “我是杂食动物,没有那么多讲究。” 屈凝娇被这句话噎住,不知道如何回答,‘哦’了一声继续低头吃东西,文羽真的是有些饿了,也不管屈凝娇在想什么,只顾往嘴里塞食物,吃的狼吞虎咽、霸气十足。 屈凝娇呆呆的看着文羽,眼神中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文羽感觉到异样的眼光,放下手里的东西说:“就算我吃的很难看,你也不用这么看着我吧。” 屈凝娇一时慌了神,慌乱的语气回答:“没……没有,很好看。” “那你会喜欢我吗?” “啊!你说什么?” “我问你会不会喜欢我,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 “那个,你真的喜欢我啊?” “这是一个浪漫的问题,我很严肃的在问。” 屈凝娇脸颊通红,脸上的笑容已经给出了答案,林梦在一旁气不打一处来,实在不明白文羽为什么要玩一个这样的游戏,抓住屈凝娇没有直接给出答案,幸灾乐祸对文羽说:“你被拒绝了,失恋了。” 听到林梦说她拒绝了文羽,屈凝娇立即抬头反驳道:“我没有。” 文羽知道林梦一定还会抓住边角余料捣乱,为防万一,趁机对屈凝娇说道:“那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女朋友了,请多多指教。” 屈凝娇羞红的小脸压得很低,轻轻点头‘嗯’一声,拿起桌子上的食物递给文羽。林梦在一边看得一愣一愣的,要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文羽担心她还会捣乱,就故意不伸手拿。张开嘴叫屈凝娇道:“不想动手,你喂给我吃。” 屈凝娇的脸颊更加羞红了,小心翼翼的把食物放到文羽的嘴里,拿过纸巾给她擦去嘴角的油渍,关心道:“你吃慢一点,会弄到衣服上的。” “你会不会帮我洗干净?” “好啊!” 林梦坐在一旁,心里十分的不爽,嘴里含一口食物含糊不清的说:“我要是你,就把签子插进她肚子,在扔进洗衣机,脑子都给她洗干净。” 文羽凌厉的眼神落在林梦身上,带着愤怒和威胁的色彩,递给林梦一串烤肉,脸上挂起并不亲和的笑容说道:“乱吃东西没关系,乱说话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弄不好会被天打五雷轰的,死无全尸的那种。” 屈凝娇眼睛在两个人身上来回转,剑拔弩张的感觉已经蔓延在整个房间,屈凝娇很不巧的插在中间,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也为了不成为这场战争的牺牲者,笑嘻嘻的给两人每一一串烤肉,缓解气氛说道:“相爱的两个人为彼此做一点事情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件事就跳过吧。” “对的,跳过这件事,另外友情提示,你两最好买一双厚一点、软一点的鞋垫,放在军训要穿的鞋子里面。” 林梦和屈凝娇望着文羽,同时发问:“为什么?” “这样可以让你在军训期间少哭几次。” “你的买了吗,啥样的,给我看看。” “没有,待会你顺便给我买了,明早上带去操场给我。” “现在已经快十点半了,时间紧急,我两就先走了,至于剩下的八盒,你自己慢慢享受” 林梦和屈凝娇,走出‘凤凰小区’,十点多的时间,这条白天最为繁华的学生路,街道上已经没有多少行人,暖黄的路灯,孤单的身影,并不孤单的人,这,就是我们的那些年。看看四下无人,屈凝娇叫住林梦问道:“其实,你喜欢文羽,对吗?” “不对,我跟她的感情——,就像是兄妹一样。” “你的反应告诉我,你不喜欢我接近文羽。” “爱上他的女生,只有一个结果,就是连哭——都哭不出来。” “帅气的男生,有很多女孩子围在身边,沾花惹草也是一定的,但是我愿意尝试,赌我就是让他收心的那个人。” 230新的朋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不一样,她会非常认真的爱你,让你感觉全世界都不如她好。” “既然这样,那这份爱情应该是甜蜜而欢乐的。” “有的人的爱情,你承受不起。” “你话中有话,能不能告诉我,文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 “你到底在说什么?” “算了,不说她了,说说你吧,你为什么喜欢她?” “一见钟情。” “这个答案简直没有一点说服力,男生女生都这么说,可结果都是一拍两散,他日提及过往,还美其名曰‘曾经爱过’。” 屈凝娇抬起头走到林梦的身边,眼睛盯住林梦认真的说:“陆霖跟我是初中同校,很能打,他爸妈把他当祖宗一样,文羽应该是第一个这么教训他的。” “你喜欢他,就因为这个?” “不完全是,他很帅,而且幽默、聪明,博学多才。” “可是你们才认识的时间不足六个小时!” “所以我说一见钟情。” 林梦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必须要承认:文羽很有魅力,是属于能够让人心动的类型。而屈凝娇的话,无疑已经很肯定的再说‘喜欢他不是一世的冲动’。林梦无奈,笑了笑。使劲甩头,把那些有的没的东西抛开,挽起屈凝娇的手臂说:既然这样,那就祝你修成正果。 “谢谢,你有喜欢的男生吗?” “有,从我懵懵懂懂的时候就喜欢一个男生。” “谁啊!” “放心吧,不是你家文羽。” 林梦这么说,屈凝娇是不太相信的。她抬起头看林梦,但林梦的眼神很真诚,没有丝毫的掩饰或者闪烁,心里松了一口气,却又忍不住问道:“你跟他告白了吗?” 说起这件事,林梦不太高兴,苦涩的笑了笑,告诉屈凝娇说:“初三毕业,他受邀参加我们的毕业典礼,本来准备了好长的表白发言,结果还没还没开口就被拒绝了。” “你都没开口,他怎么拒绝?” “跟他出席的姐姐特别漂亮,两人真的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 屈凝娇心中泛起一股酸楚,同为女孩,她知道失去挚爱的感觉,过去拦在林梦的身边,像是鼓励,又像是安慰说道:“也不用难过的了,我们还在这个年纪,今后还会遇到很多人,也或有一天他单身了,而你正好遇见。” 林梦噗嗤的笑了,抬起头看天空,星星和月牙儿任然美好,只是眼角酸涩的泪水,还是没有忍住落下来,叹气回答:“将来的一切都是未知的,但我祝愿他们,恩恩爱爱,白头偕老。” “你的爱情,真伟大!” “爱情都是自私的,只是——尽管他不爱我,却也不希望他难过。” “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在对的时间,遇到一个对的人,彼此都收敛一些性格。” “这是在那本书上还是电视剧上看来的?” “忘了。” 说话间就到了宿舍门外,林梦对屈凝娇挥挥手,继续向前走几步,进到宿舍拿出手机,手机上刚好收到文羽发来的消息: “美妞,到宿舍了没有,明天早餐吃什么?” “六点半,学校外面见。” “不用这么早吧,九点钟才是军训开幕式。” “反正我和你的小女朋友都会在六点半到学校保卫处等你,让我们等多长时间,就看你高兴咯。” “可是我想跟你单独吃早餐呢。” “打住吧,我才不上你当呢。” “既如此,我也没啥可说的,时间不早了,晚安。” “记得不要迟到哦,晚安。” 文羽稍微整理东西躺在床上,拿起手机看屈凝娇发来的消息:“在干嘛,明早上一起吃早餐吗?” 收到屈凝娇的消息,文羽的心里其实是有些复杂的。但是,这种复杂被她甩甩头就给丢了。嘴角挂起得意的笑容,沉思三秒钟回道:“刚刚洗了澡,躺在床上,想起你精致的脸庞。” “你对所有的女生嘴都这么甜吗?” “在我身边所有的女生就是你和林梦,她是不敢得罪,你是句句真心。” “好幸福啊!” “把幸福带到梦里,这么晚了,赶紧睡觉吧,明天见,晚安。” “好的,晚安。” 早上六点半不到的时间,文羽被不知道多少个电话催促到了学校。站在大门外,看着大门里面的两个人,啼笑皆非,调侃她两:“需要我去买一点馒头咸菜什么的递进来吗?” 林梦转身看了四周无人,捡起地上的石头扔她说:“废话真多,快推开门。” “你两六点十分不到就在这里了,为什么不自己推开门?” “试过了,推不开。” 文羽翻个白眼,鄙视的说:“你能找个更好的理由吗?要不是我聪明,还以为这道门有几千斤呢。” 屈凝娇以为文羽是在抱怨,给她解释:“是真的推不开,我两一起都推不开。” 文羽叹气:“那你们可以教保卫室里的叔叔。” 这一下,两个人都不在说什么了。毕竟,文羽说的是事实,保卫室就在旁边,只要他们叫一声就会帮她们开门的。 可是,她两偏偏没有! 文羽推开门,跟林梦屈凝娇一起吃了早餐。 一大早的时间,三个人刚刚回到学校,还没有来得及去到队伍里,文羽就被班主任给叫走了: 去办公室的路上,班主任告诉文羽说:“陆霖的父母来学校了,声称是你打断了他儿子的腿,你老实告诉我怎么回事”? 文羽丝毫没有感到紧张,反而是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好奇的问班主任:“啥,陆霖的腿被人打断了,真是大快人心,上次我就想动手的了,这么看来省了麻烦,真不知道应该怎么感谢动手的仁兄。” 班主任的脸上却是担心和焦急,安稳文羽说道:“不是你干的就好,一会要好好说话,跟他们解释清楚就好了,就当是帮我的忙好不好。” 听到班主任这么说,文羽立刻就不干了,站在原地鼓起腮帮子抗议:“我能好好说话的前提是别人跟我好好说话,如果他们太过分,很抱歉,要给你惹麻烦了。” “咱们说好,这件事是你帮我的忙,以后我会还给你这个人情,在办公室里不要惹事。” “为什么?办公室里有校长还是教育局长。” “都没有,总之今天你一定要乖乖的,不准跟我唱反调。” “如果他们打我呢?” “离开之后你去打回来,派出所我去保你。” 文羽似乎看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歪着脑袋看向班主任。文羽是个极聪明的姑娘,班主任是知道的,知道文羽已经猜到了他的心思。他心虚的回答道:“好了好了,跟你说实话,我正在追的女老师也在,你不想让我出丑吧。” “记住你欠我一个人情,要还的。” 进去办公室,两个家长的情绪不太稳定,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在一旁安抚两人情绪,看到文羽过来,两人的情绪更加激动,叽叽喳喳的跟文羽质问,文羽听得烦了,做了一个停的手势问道:“叔叔阿姨,事情刚刚老师已经跟我说了,但是很遗憾,我没有打你儿子,再说你看我这么一个小女生,怎么可能是你儿子的对手。” 两人哑口无言,简直没有办法继续下去,总不能说自己的儿子没用,被一个小姑娘打断腿了吧。 沉寂几秒钟,女人像一个大喇叭一样吼道:“你没有能力,可谁知道那个野男人有能力。” 这句话一出,基本上引起整个办公室的愤怒,文羽微微皱起眉头,严声对女人说道:“女士,你早上是从来不刷牙的吗?如果你一定要说是我打断了你儿子的腿,不妨现在给他打电话,这么多人面前说个清楚,不然我会告你诽谤的。” 女人还想开口大骂,男子把她拉到一旁说道:“谁知道你怎么恐吓我儿子,这件事他只字不提。一定是被你威胁了,说,你是怎么威胁我儿子的?” “那你怎么就敢肯定是我打断了你儿子的胳膊?” “他把你照片放在屋里,当靶子射,我也问了他的朋友,最近他只跟你结仇。” “哦,是的,最近有个不争气的家伙跟我结仇,但原因是某些不争气的人暗恋我,告白被拒绝了,恼羞成怒!” 男子气得脸发青,指着文羽破开口大骂:“你说谁不争气呢?” 文羽装出一副害怕极了的样子,躲到班主任后面,探出脑袋跟对方说:“叔叔,我可从来没说是你儿子,你干嘛急于承认。” 女子已经愤怒到了极点,抓起桌子上的茶杯向文羽扔过来。 早就料到对方会这样做,文羽朝老师的后面稍微躲了一下,拉过班主任挡在前面,茶杯正好砸在班主任的脸上,班主任捂住脸蹲下身子。慕晓语趁机站出来,幸灾乐祸说:“哦,你惹祸了,开学第一天殴打老师,这条罪名可不轻,估计你儿子在这座城市是没有学校会要他的,赶紧去别的城市看看吧。” 231新的朋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两人傻眼了,没想到会被一个丫头片子玩弄于股掌之中,但是现在也顾不得这许多,连忙过去给班主任赔礼道歉,要求私下解决,文羽在一旁,继续挑逗说道:“不用这么紧张,老师看起来伤的不严重,应该会原谅你们的,只要赔偿给他精神损失和医药费就行了。” 办公室里其他老师都忍不住想笑,这两人从一进来就大呼小叫,言语之间没有丝毫尊重,碍于身份不好与之开撕,现在有人教训他们,真是大快人心。 男子把班主任扶到椅子上问道:“老师,你看十万够不够?” 班主任刚想说话,文羽递给他一个茶杯说道:“老师,如果十万块就能砸人,可劲砸。” 男子还不知道文羽的身份是文家小姐,但是听到文羽这么说,立刻就知道这个价格不够了,立刻改口五十万。 他们这么舍得出钱,班主任真是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如果不是老师,被砸这一下五十万,还真是赚的不少。可惜碍于身份,这个钱他是不敢拿的。跟两个家长说:“两位,不用了,我没大碍的,这还在上课,你们回去问清楚中午再来好吧。” 两人也知道自己理亏,现在找到台阶下,立刻跟孙子一样灰溜溜的离开学校,文羽过去一个女老师身边,天真可爱的说:“老师,这里你最漂亮了,听说漂亮的女孩心善,所以可以带这个弱不禁风的男生去包扎吗?” 文羽也没有等对方答应或者拒绝,就过去班主任身边:“老师,我觉得你需要包扎一下,我还得上课,所以这个美丽的姐姐会带你去的。不用太捉急回来,我看过了,今天内容我都会,我帮你讲课好了。” 文羽刚刚转身要走,之前安慰家长情绪的男子叫住她,文羽无奈的回到办公桌旁边,男子指了椅子说道:“坐吧,我们谈谈。” “这时候你应该叫我不要紧张,不然我可能会被你吓到。” “你紧张吗?不像!” “不紧张,只是少了这一套官话,感觉缺点啥。” 男子介绍道:“杨建国,你的教导主任。” 文羽伸手道:“你好,很高兴认识你,估计接下来的三年会有很多见面的机会。” 教导主任很不情愿的跟她握手,收回之后说道:“你还真是不客气。”教导主任说:“久仰大名,你的风光事迹如雷贯耳,在新生名单上看到你的名字那一刻就已经料到接下来的麻烦。” 文羽故作惊讶,好像见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恬不知耻的说:“真的,我有这么出名吗?” “是的,臭名远扬,很多老师都知道你是一个麻烦。”: “那你为什么还要把我录取进来,直接刷了不是更好吗?” “有教无类,你是凭本事考进来的,且不得不承认,尽管你口碑不好,但聪明才智确实少见,为人师长的责任就是教书育人,能够把你带好,也算职业生涯的不小成就。” “你是一个优秀的教导主任,很高兴做你的学生。” 教导主任递过来一张纸说道:“既然这样,签了吧,另外再跟我说说陆霖腿被打断这件事。” 文羽看都没看就把纸张推回教导主任的跟前说道:“重申一遍,陆霖腿被打断这件事不是我干的。” 教导主任看着面前的文件,点头表示他相信文羽说的,并告诉文羽:“这个是市一中的转学证明,因为你在那边有一个学籍,如果不签的话,明天他们应该还报名的,下午来找我拿证明。” 文羽将信将疑,拿过纸张看了一眼,确实是转学证明,签字之后问道:“你还有什么需要问我的吗?” “我看过你的文章,文笔不错,以后每个月写一篇文章发到校刊上,稿费学期末你们班主任会给你的。” “校刊都是学生自愿写的,你这样做不合理。” “以前是,但是这几年愿意写的人越来越少,大部分文章都是月考作文,着实让人心优。” 文羽摇头叹气,站起来把文件递给教导主任说道:“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回班上了。” 教导主任挥手让文羽坐下,沉思几秒开口道:“你跟陆霖是同班同学,不要把关系搞得太僵。” 文羽不乐意的趴在桌子上鼓起腮帮子,呼气说道:“他的腿真不是我打断的,不信你把他叫过来当面对质。” “是不是你不重要,可现在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你,尤其是他爸妈的态度,你刚刚可都是见识了的。这世上有一种罪叫欲加之罪,你跟陆霖有过节,这罪就更加坐实,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文羽很不高兴,反驳教导主任:“按照你这么说,就得把这个黑锅背下来,然后赔偿他几百万的损失?” “当然不是,只是希望你以后在班上不要找他麻烦,毕竟将是三年同窗,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他这样说,总算让文羽的心情好受一点,回答教导主任说:“这点我可以向你保证,只要他不招惹我,我见到他让路都可以。” 这大概已经是文羽最大的让步了,这个小魔女的名头他是听过的,知道她不是一两天就能教好的学生,教导主任也不着急。对文羽挥手说:“回去上课吧。” 文羽从教师办公室回到教室门口刚要敲门,老师转头叫道:“正好,你来把这道题做了。” 手停在半空中,裂开嘴角说:“运气真好,中午一定要去买彩票。” 对文羽来说,最开心的莫过于开学,开学的时候她总要找麻烦,这是她的乐趣。 不过,这个开学对文羽来说却算不上是个开心的事情。 初中开学的第一个项目是军训。第一个早上,十五分钟之后,第一个晕倒的人出现了。 文羽就是在等着这一刻,赶在她倒下之前扶着她,把她抱到了休息区。对文羽来说,军训等着别人晕倒,这是最大的乐趣了。 休息区有医生和一切必要设备,简单的检查之后,军医说是因为缺少锻炼造成的。 文羽回到队列中还没有站好,第二个晕倒的女生出现了,再次怀抱美人,跑到休息区,看着里面已经有六七个小女生,不禁感叹道‘难道你们初中都不考体育的吗,这才半小时不到啊!’ 女军医看着文羽,这个小个子男生,两次抱女生来休息区,脸不红气不喘,可见身体素质十分强健。或许是觉得这个小男生挺好玩的,就主动跟文羽搭话:“他们都是因为贫血、缺乏锻炼造成晕厥,但最大的导火索是紧张。” 文羽耸耸肩,想要张口来一句‘关我屁事’,却硬生生的给女军医敬了一个礼,说一句:“我回去训练了;逃命似的离开休息区。” 时间过去一个多小时,队列中一个男生快断气的声音喊报告说:“教官,我觉得我要晕倒了。” 一个早上才过去一半,晕倒了三个人,这样的情况真的是很让人不开心,教官怒吼道:“等你晕倒了会有人送你去休息区的。” 教官刚刚吼完男生就晕倒了,但是这一次,文羽没有再去送人。教官看着文羽不动,就叫他:“那个男生,送他去休息区。 文羽看着那个男生,立正喊报告道:“他个子有我两个这么大,我抱不动。” 教官可没有给他选择的权利,再次命令:“快点,抱不动就多找一个人。” 文羽非常不情愿的过去,顺带拉上一个看起来比较强壮的男生,把晕倒的男生放到他背上,两个人一起艰难的走向休息区,已经没有床位,文羽对先来的叫道::息的差不多的赶紧回去训练,把床位让出来给需要的人。” 趁军医检查的功夫,男生对文羽说:“息一会再回去,站军姿两个小时,非得站死不可。” “军姿是其次的,可是为啥有人晕倒了就要我送来?” 军医对给慕晓语一个微笑说:有美女给你抱,不是挺好的吗! “从不觉得这是一个美差。”文羽吊儿郎当的坐在简易椅子上,做出一个无感的样子,好像是故意来捣乱的一样。 军医看着文羽,噗嗤的笑了,跟她打趣:“听说很多帅气的男生都转变方向了,你不会也是其中之一吧。” 文羽白眼望着军医,哼哼两声:“你思想可真是前卫。什么时候把你女朋友带出来见见。” 军医噗嗤的笑了,没有跟文羽继续调侃。 下课铃响起,文羽跑过去扶住林梦,让她慢慢的坐下,屈凝娇迈着沉重的步伐过来,身体像是融化了一样倒下去,文羽赶在她落地之前接住,慢慢放到地上说:“你可不要都结束了才晕倒,很丢人的。” 屈凝娇躺在地上,等身边没有其他人了,才有气无力的问慕晓语:“晓语,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女生?” 文羽坐在屈凝娇身边,拧开一瓶水递给她说:“你能憋到现在才问,真是出乎意料。” 232新的朋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屈凝娇眼角溢出两颗泪珠,自嘲而酸涩的笑容,哭腔对文羽说:“你只要告诉我你是男生,我会毫不犹豫的相信的,为什么连继续骗我都不愿意呢。” 文羽把她抱在怀里,轻轻吻在她的额头说:“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就以女生的身份恋爱。” 林梦把手里的水砸向文羽,伸出手对两人道:“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江湖三女侠。” 屈凝娇伸手跟林梦搭在一起,哭泣说道:“我的初恋,就这样完了。” “不哭,以后她是老大,可劲给她找麻烦,补偿今天失去的东西。” “所以你昨晚说‘和我们一样的普通人’,指的就是晓语是女孩子这件事?” 文羽把手伸过去,三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文羽把两个人拉起来:“走吧,躺在这里,一不小心就会下午了的。” 两个人已经累得不行了,吧一般的体重都压在文羽身上,让她承担着两个人的重量,步履维艰的朝着宿舍回去。 回到宿舍简单的洗了脸,三个人都已经很饿了,就去找吃的。 找一家差不多的饭店进去,点了六七个菜和一些饮料,文羽把菜单递给服务员:“如果可以的话请给我几个生番茄。” 服务员离开后,屈凝娇看向林梦问她:“你真的要吃生番茄啊?”是的,要吃生番茄的是林梦,但是,每次都是文羽帮她叫的,林梦轻易是不会自己叫的,除非文羽不在身边。 要说为什么嘛,因为这件事实在是有些丢脸,这么丢脸的事情,林梦更愿意把它扔给文羽去做,因为文羽并不觉得这件事丢脸。 林梦点头,手里捧着茶杯,脸上展露甜美的笑容,两只清澈明亮的眼睛看着文羽:“看在你这么照顾我的份上,这顿饭我请客。” “好的,那这六百元我就中饱私囊了。” “哦!忘了你白天坑来的钱,还是你自己买单吧!” 服务员拿来半袋子番茄,大概有六七斤的样子,文羽见到这么实诚的服务员,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哭笑不得跟她打趣:“姐姐,我只是想有一个生番茄当零食吃,你这是让我回去自己做饭吗?” 服务员把半袋番茄放在桌子上,笑盈盈的说:“啊!这样啊,那你们挑几个喜欢的,剩下的我拿回去。” 文羽挑选一个软一些的拿在手里,看着林梦手里的三个番茄,还在往袋子里瞄。就打住林梦:“咱们就要吃饭了,你用不着吃这么多吧!” “第一我很想吃生番茄,第二我是真的饿了。” “别跟我装可怜啊,你好歹是林家大小姐,至于吃个番茄都要这么费劲吗?” “爸妈和李阿姨都不是很喜欢番茄,所以就算家里有,也只是当天买来做饭的,不会有给我当零食吃的,而且,吃生番茄这件事,我尽量瞒着他们。” “你不会自己去市场买?懒成这样,真为你将来的生活担忧。” 林梦没有跟文羽争论,低头大口的吃起生番茄,文羽扯过一张纸巾给她挡在胸前,摇头叹气说:“感觉我在照顾智障儿童,还是纯义务的。” “你可以去跟我爸商量,他会同意付给你工钱的。” “你竟然不反对你是智障儿童这件事!” “有个会把我照顾的无微不至的人在身边,做智障儿童没有什么不好。” “你的节操和尊严呢?” “喂狗了。” “嘴上沾了那么多,赶紧擦了,看着恶心。” “谢谢。” 一旁的屈凝娇看得一愣一愣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还没有搞清楚是什么个情况,文羽一边‘工作’一边说:“要是你爸敢不给我工钱,我就点把火把你家给烧了。” 林梦把三分之一个番茄塞进嘴里,腮帮子鼓囊囊的,伸出舌头将嘴角的番茄汁拉进嘴里,回答道:“你记得价格开高一点,客厅的东西比较容易点着。” 文羽把几张纸巾放到林梦手上,嫌弃的语气说:“可以请你把吃相稍微收敛一些吗。” 林梦拿起最后一个番茄狠狠的咬一口,嘴角蠕动几下没有回答,看她吃的这么香,屈凝娇也忍不住看着面前的番茄咽口水。 拿起番茄咬了一口,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吃,忍不住问道:“林梦,你老实告诉我,你的吃相是不是假装的,其实你压根不觉得番茄好吃。” 林梦疑惑的看着屈凝娇,把嘴里的番茄咽下回答:“没有啊,我觉得很好吃。” 屈凝娇继续咬手里的番茄,虽然觉得并不好吃,但是已经咬过,怎么也要吃下去。 文羽拿着番茄在桌子上玩耍,林梦已经吃完了,把椅子向她身边移动一点说:小“羽,你的不吃吗?” “你已经吃了三个了,今天不能再吃了。” “多吃一个没关系的啦。” “看时间应该快上菜了,等着吃饭吧,不吃饭晚上会饿的。” 林梦不管文羽是不是同意,就伸手过去抢,失手之后把目标转向身边的屈凝娇,屈凝娇刚要递给她,被文羽抢先一步拿过来,林梦眨眼卖萌,抓住文羽的胳膊撒娇。 文羽把还没有吃完的番茄放在林梦包里叮嘱她:“现在等着吃饭,这三个番茄带回去晚上饿了的时候吃,不听话我就拿回去还给店家。” 林梦看着背包里的番茄,又看看一旁的文羽,趴在桌子上叫道:“我是姐姐,你竟然倚仗自己功夫好就欺负姐姐,还没有没有公理,还有没有王法。” “你还知道自己是姐姐,要妹妹照顾的姐姐,这世界上找不出第二个来。” “那我能怎么办,你功夫好,人也聪明,根本用不着我来照顾你。” “还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简直是无敌了,要不要给你申请吉尼斯记录!” “你这样说很过分,我会生气的。” “咱两朋友十几年,只见过你哭,没见过你火。” “我生气的话,会把另外三个番茄也吃了的。” “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那我能怎么样,打不过你,又不能跟你绝交,总不能哭鼻子回家找家长吧。” 她两争吵的时间。第一道菜做好端到桌子上,林梦拆开碗筷包装递给林梦,又拿过屈凝娇面前的碗筷拆开。 这顿饭三个人吃得很开心,叽叽喳喳的吃到很晚才离开饭店。 学校外面,文羽对另外两人说:“明天早上,千万不要早早就起床,我要睡觉,知道了没?” 另外两人对视一眼,齐声说道:“六点半,等你来推开门,我们要吃早餐。” “你两要吃早藏我没有意见,推门的事情可以叫保安叔叔,现在你们已经算不上陌生了,不用客气的。” 林梦摇头说:“这几天陆霖肯定还会找麻烦,那时候又还早,要是我两遇到了,肯定会被欺负,所以需要你来保驾护航。” 屈凝娇使劲点头,跟李明琦勾肩搭背说:“同意。” “你两也知道那时候太早,全校都在酣睡,你两二货自己没事糟践自己就行,别带上我。” 六点半,你要是没到我两就不停的给你打电话。”李明琦说道。 “我今晚就关机,是多睡一会还是来这里吹风,自己选择。” “如果不同意,今晚我两去你那睡,明天早上五点钟就给你叫醒,反正军训期间没有人检查。” “那张床不够三个人说,你两要是想要谁地上,我没有意见。” “我两睡床,你睡沙发。” “那可是我的地盘,我能很轻松的就把你们扔出去。” 屈凝娇拍着文羽的肩膀说:“不要抵抗了,你唯一的选择就是答应早上六点半,大门外见。” 林梦坏坏的笑笑,抱住慕晓语说:“其实你还有第二个选择,就是搬来宿舍,这样就可以一起上课下课,吃饭睡觉都不离开。” 文羽不高兴的推开林梦,捧着她的脸蛋说:“做你的春秋大梦吧,接下来的这三年,我是不会住校的了,即使太阳打西边出来,水往高处流。” “我想去你那里玩一会再回宿舍。” “不欢迎,你回宿舍爱干嘛干嘛,就是不要去我的地盘。” “哦!记得明天早上六点半,不准迟到。” 文羽回到家里,看到住进来两天的家还是四不像,大部分家具商布满厚厚的灰尘,摇头叹气打来一盆水,认真的擦拭每一个角落。 完成家务已经是十一点多快十二点的时间,心里不禁感叹‘干家务怎么比练功还累’。 早上六点不到,文羽再次被电话吵醒,拿手机骂道:“李明琦,我一定要杀了你。” 电话那头毫不在意她的语气,命令道:“快点起床,要不然你就会迟到的。” 气呼呼的挂断电话,很不情愿的从床上爬起来。 学校:两个女孩任然站在铁门内,文羽顺手扯下旁边的柳树叶递过去说:“两个姐姐,你们在里面的而生活还好吗?我已经花钱打通关系,这就放你们出来。” 推开门,文羽站直了对另外两人说:“我觉得以后每天早上你两都会这个点把我叫过来,因为这件事不是自愿的,所以你两应该付给我一定的费用。” 233新的朋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两个女孩给她调了方向,一左一右挽起她的手臂向附近的早餐店过去,点餐坐下之后林梦说道:“你不仅得不到物质报酬,还得请我两吃早餐。” “凭什么?” “她是你女朋友,请女朋友吃早餐不需要为什么。” “我拒绝,现在她已经知道我是女孩子,不存在恋爱关系。” 屈凝娇过去坐在文羽旁边,一副受到了一百万点伤害的样子惨兮兮的说:“你伤害了我,早餐是对我精神损失的补偿。” 文羽反对道:“拒绝,一份恋爱既然开始了,分手也是必然的,不存在伤害。” 有的没的争论了一些,时间又到了正轨上。 军训第九天,下午三点多的时候突起狂风骤雨,队长吹哨叫道:“所有人,原地立定。” 一群学生兵笔直的站在操场上,接受天水的洗礼,稚嫩的脸庞上,也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 倾盆大雨从头顶泄下来,顺着脸庞钻入身体,经过三十几分钟的淋洗,大雨已经停了下来,队长的哨声再次传来,命令道:“各班解散,明天继续训练。” 衣服已经湿透,文羽却显得特别的开心,过去林梦和屈凝娇身边问:“两个女神怎么样,淋雨的感觉不错吧。” 看到文羽幸灾乐祸的样子,一点也没有难过和乏累,屈凝娇艰难的向前走动说:“文羽,我决定以后要跟你一起晨跑,做一个像你一样的女王。” “好啊,你去晨跑吧,上课期间我一般是选择夜跑的。” “你都是跑那条线的,远不?” “不远,从这里跑到旧城区,回来的时候打车,大概半个小时时间。” “你还是自己去吧,那地方好恐怖,上次我有个同学去了,差点被吓得神经。” “我跑这条线已经快两年,从来没有遇到鬼什么的。” “哼哼,就他这样的,鬼见着也得躲开。”林梦扔来一个‘去死’的眼神说道。 夜晚十一点多,文羽在睡梦中被电话吵醒,是林梦打来的。睡梦中被吵醒,文羽气不打一处来,接起电话大吼:“大晚上的你干啥,还让不让人睡觉的了,信不信我把你拉黑。” 电话那头沉默了十几秒,就听到林梦哭泣的声音:“小羽,我头疼,好像发烧了。” 听到她这么委屈的声音,文羽的怒火一下子就没了。呼口气,温柔的问: “体温多少,吃药了没有?” “没有体温计,没有退烧药。” “到宿舍一楼,叫宿管阿姨开门,我这就过来接你。” “你到了打电话给我,这时候下面一个人都没有,我害怕。” “难道宿管阿姨不是人吗?” “这么晚了她会骂我,而且下面黑漆漆的。” “好了好了,你就在宿舍,我到了给你打电话。” 文羽挂断电话,换一套衣服急急忙忙的出门,一路小跑到了女生宿舍楼下,拍门叫醒宿管阿姨,不等宿管阿姨开口,文羽装作很急的样子说:“阿姨,麻烦你快开门,四零八有个女生高烧。” 这所中学的大部分学生家境都很不错,哥哥都是娇生惯养的王子公主,听到有人发高烧,阿姨也觉得事态非常,连忙打开大门,文羽三步并作两步上楼,不让身后的宿管阿姨跟上来。 到四零八敲门进去,李明琦躺在床上,直接伸手让文羽把她从上床抱下来,依偎在文羽的怀里,在替她穿鞋子的时候,宿管阿姨也跟了过来,文羽叫道:“走吧,去医院。” 林梦紧紧环住文羽的脖子,不说话也不放开,文羽只得背起她离开宿舍。 走到学校外面,松开手对背上的林梦说:“下来自己走,我知道你没有那么严重的。” 林梦还是紧紧爬在文羽身上不肯松手,抽泣的声音回答:“我是病人,需要照顾。” “如果你不下来,我就直接背你去医院,如果你自己走,咱就回家。” 林梦极不情愿的从文羽的背上下来,带路走在前面,眼角还挂着泪水,文羽递给她一张纸巾问:“你知道自己肯定会发烧的,怎么不准备好体温计和退烧药?” “我爸给我装在箱子里的,箱子放你家了。” “你是成心的吧,这些东西你爸应该特别交代的,不可能忘记啊!” “我是不是很烦,大晚上的还要叫你,自己胆子又小。”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真话,也不要太真哦,假话吧。” “好了,我不觉得你烦,只是担心,有一天我们不在一个地方了,你怎么办?” “不知道,反正你去哪我就跟着去哪。” “你傻了,我们都会有自己的家庭,跟一个陌生的人离开。” 林梦沉默了,这个道理她自然是明白的,只是文羽对她而言,实在太重要,如果父母没了,她会第一时间找文羽,可是文羽没了,她会彻底失去方向。 林梦转过身紧紧的抱住文羽,哭泣着说:“小羽,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曾经无数次问自己谁才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可是想来想去,没有父母可以活下去,没有财产我也不在乎,但是如果你不在身边,我真的害怕。” 文羽轻轻推开林梦,指着自己的T恤说:”你不要再哭了,刚刚把你从宿舍背下来沾了眼泪,现在好了,鼻涕都沾到我衣服上。就算你不嫌弃自己,我也是会嫌弃你的。” 林梦鼓起腮帮子,委屈的说:“对不起咯,等我病好了我给你洗干净就是了。” 文羽哼哼两声,显然是不相信她说的。 回到家里,找来体温计给林梦量体温,坐在她旁边说:“林梦,要不你找个男朋友吧。” “为什么?” “有了喜欢的人你就会想着照顾他,慢慢的也就学会了照顾自己。” 林梦低头不说话,眼泪不争气的流下来,文羽把她抱在怀里说:“好了,逗你玩的,不要难过了,要是二十岁你还这么傻,我就带你去西班牙,娶你好不好。” “不好,慕叔叔说她希望你带回去的是一个帅气的男生。” “喂,你不要这么认真好不好,生病的人需要开心,笑容会减轻痛苦。” “笑不出来,只感觉好难过。” “怎么了,要不我们还是去医院好不好。” “没事,是心里难过的感觉。” “哦哦,不要想那么多了,待会吃了药,明天一切又是新的。” 林梦脸上还有刚刚哭过的痕迹,抬起头看着文羽,文羽拿来纸巾给她擦干净,林梦问:“小羽,你有没有嫌我烦?” “你发烧把脑子烧坏了吗,我们平时就这样打打闹闹的,几时曾当真?” “我只是担心有一天你烦了,就再也不理我了。” “不会的,林梦在文羽的心里不只是一个朋友,一个闺蜜,更是亲人。” “谢谢你,我爱你!小羽。” 文羽从林梦腋下拿出体温计,看着三十九点儿度的体温说道:“你是什么时候觉得头疼的?” “睡觉醒来的时候。” “下次淋雨之后要记得和姜汤,或者吃药预防。” “宿舍里没有姜汤。” “以后我在家里备一些生姜,你淋雨之后就自己来熬了喝。” 接过文羽递过来的药和水,分作三次放进嘴里,吃完药抬起头问:“可以你熬给我喝吗?” “要不你还是找个男朋友,要那种很暖心很会照顾人的,他会把你照顾的很好。” “你也把我照顾你的很好。” “首先你要明白,我是女生,其次就算我是男生,你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哦’一声,脱了鞋子蜷缩在沙发上,文羽自己走向卧室,对沙发上的林梦说:“想睡觉了就自己过来。” “我脱了鞋子,你来抱我好不好。” 没有得到文羽的回答,知道文羽不可能过来抱她,没办法,只能很不情愿的自己穿上鞋子进去卧室。 大概是刚刚睡醒,这时候翻来覆去睡不着。文羽气呼呼的骂她:“丫头,你要是再敢给我找事,我就把你从窗户里扔下去。” 林梦躺在床上,安静不过半分钟,又开始不安分起来,问文羽:“小羽,你有没有什么治疗失眠的办法?” “没有,但是你要是再敢吵我,我真的会一脚把你踢下床去的。” 林梦总算老实下来。其实,只要安静下来,很快就会睡着的。 林梦这一觉睡得很香,早上被文羽叫醒,看了时间是六点整,抱住文羽懒洋洋的说:“昨晚谢谢你,我最亲爱的朋友。” “快起床吧,不然今早上你就要迟到了。” 林梦调皮的对文羽眨眼睛,裂开嘴笑的笑天使一样,懒洋洋的从床上爬起来说:“原来你每天都是这个时候就起床的了,之前打电话叫你完全没有必要。” “我还不想起床的,是娇娇打电话来问你有没有好一点。” “那快点吧,她一个人在门口等肯定会害怕的。” “你快点吧,我已经洗漱完毕,只等你起床就可以出发了。” 林梦从床上爬起来,正要解开睡衣,文羽指着窗子说:“如果不想走光,建议你在被窝里换衣服。” 234新的朋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卫生间里,文羽已经为她准备好口杯,牙膏也挤在牙刷上,心里涌起一股暖流,洗漱的时候脸上挂起笑容,心里忍不住想‘如果她是男的,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投在她的怀里,跟她厮守一世。’ 学校大门里,屈凝娇看到两人过来,还不等大门打开就问道:“林梦,你好点了没有?” 林梦原地转了个圈:“嗯,我没事了,看,活蹦乱跳的。” 文羽推开门,把屈凝娇抱在怀里说:“你老公最晚被她折磨一夜,你现在应该向关心我,知道不?” 屈凝娇推开文羽上下打量,围着她转了一圈说:“你的气色可比林梦好多了,我都怀疑昨晚是她照顾你。” 文羽立刻呼天喊地:“天理何在,公道何在,我气色好是因为身体好,中气足,经得住风吹雨打。” “既然这样,就不要抱怨了,强者照顾弱者,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早上九点许,林梦昏倒在地上,文羽抱着她跑去休息区,看到里面已经有十几个人,临时床位已经被占满,医生对已经醒来的人说:“能动了下来坐着,后面肯定还有更多人。” 文羽把林梦放在床上,倒吸一口凉气:“这都第十天了,怎么还有这么多人晕倒?” “前两天都没有人晕倒的了,结果昨天的一场大雨直接让身体差的人崩溃,今天估计会创出历史新高。” 看着晕倒的十几个人中只有一个男生,文羽拉起左边嘴角好一会才问军医:“这些人都是因为身体差晕倒的吗,还是有别的原因?” “有一个列外,那姑娘大概是修仙一族,使用了什么邪魔歪道的方法,年纪轻轻就结出元婴,已经被父母带回去,应该是要强行废除修为。” 慕晓语嘴巴张得大大的,惊讶且震惊,这样的事情只听说过,却从未见过,咽了口水回答:“这样的事情不应该替当事人保密的吗,你这样说出来,她估计是没法在这所学校待下去了!” “刚刚她妈妈可是一点面子没有给她,这里的人除了你两都知道了。” 再次让文羽毁了三观,心里一句大大的卧槽,压住心中的种种,说道:“强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强悍的组合不需要掩饰。” 军医给林梦坚持了,告诉文羽说:“这丫头抵抗力太弱,昨天经过骤风暴雨洗礼,今天不应该继续训练的,让她休息一会,你也坐下来玩会,这么好的体质,压根用不着训练。” 文羽拿过一根凳子坐在林梦的床边,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剥给她说:“曲书姐姐说难过的时候就吃一颗糖,生活会甜蜜一些。” 军医坐在慕晓语的旁边,调侃道:“呵,照顾的不错啊,是不是有什么说不出的秘密?” 这个军医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文羽也配合着她的玩笑:“我两还在娘胎里就定了娃娃亲,对我媳妇能不好吗!” 军医噗嗤一声笑了,收起听诊器问:“文羽,这天下还有你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事吗?” “有啊,我不敢调戏你。” 军医一时间无言以对,默了稍许,才又跟文羽说:“你有个堂哥叫文成吧,听说你跟她关系不错,长假的时候我请你吃饭,顺便叫上他。。” 文羽转身看着军医,不相信的样子已经写在脸上,不乐意的口气说道:“请~我~吃~饭~吗?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个饭局我选择拒绝。” 军医毫不掩饰的说:“既然这样我就直说了,你只是一个中间人,唯一的作用就是帮我把你姐姐约出来。” “干嘛不直接请他吃饭,难道你不觉得我夹在中间会影响约会的质量吗?” “要是能够找到直接约他的理由,还用你来当托吗?”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里有一份价值不错的信息,就看你愿意出什么价位了。” 军医看着文羽,确定她不是开玩笑的,沉思几秒说道:“说吧,要我帮你做什么事?” “算了,将来说不定你就是我嫂子,提前跟你搞好关系决对没有坏处。” “所以呢,我还不知道你的计划是什么?” “长假文家一定会组织聚餐,家里长辈基本到齐,请你脱下军装,去做客。” 军医竖起大拇指赞叹道:“请容许我说一句,你简直是天才,另外中午请你吃饭,聊表谢意。” “饭就免了吧,说不定以后我有别的事求你。” 军医盯住文羽三十秒,从她眼里看不出任何异样,哪怕是一丝杂质都没有,这样的神情伪装,让任何的心理学在她面前都成为无稽之谈。 不知道这个丫头会提出怎样的要求,警惕说道:“感觉你要帮忙的事情不简单。” 文羽哈哈大笑,正视军医回答:“难度肯定是有的,如果轻而易举的事情不会让你帮忙,不过也放心,不会拿不可能的事情为难你。” “有你这句话,成交。” 文羽抬起头,透过窗子看向训练场,大部队正在休息,起身对军医说:“走了,有机会再见。” “我觉得以你的体质和能力,就算是不训练,教官应该也无话可说。” “有没有和做不做是两个概念,混合起来,容易发生矛盾,给我一个你的联系方式。” 回到班级的位置,教官抬起头看她一眼说:“今天这个姑娘跟你的关系不一般啊,前几次都是送过去就回来了,这次竟然呆了这么长时间!” “八卦的男人,一点也不帅气。” “这几天听人说了不少关于你的事情,有好有坏,难免好奇。” “道听途说,不足为信,忘了吧。” 哨声响起,一场狮子对绵阳的怒吼接踵而至,学生兵直挺挺的站在操场上,向天下展示青春和阳光。 开训二十几分钟后,有两个女孩一起晕倒,文羽拉上屈凝娇过去,让她扶起情况较轻的一个,自己抱着另一个向休息区过去。 把两个女孩放到床上,文羽递给屈凝娇凳子说:“坐下吧,早上就不要回去训练了。” 军医给两个女生检查完,笑着对文羽说:“我觉得你不是来军训的,你是来负责送人和看笑话的,军训场上这么多人,你竟然比教官还要轻松。” “因为我曾经比军训场上的任何一个教官都要努力。” “很骄傲啊,小姑娘,骄傲的孩子会受到惩罚的。” “她两没事吧?” “没事,休息一会就好了。” 文羽过去林梦床边,拉被子给她盖上说:“怎么了丫头,看到我也不主动打招呼。” “没有,看你在那边忙,等你忙完会过来看我的” 文羽嘴角蠕动一下,在林梦的脸蛋上揉搓几下,转身问军医:“姐姐,你这里有没有什么吃的,拿出来给我们打发时间,你看这姑娘都饿傻了。” 军医从抽屉里拿过几包零食扔给文羽,她把零食放到林梦和屈凝娇手上说:“你两慢慢玩,我回去了。” “小羽,你可以不要这么变态吗,很打击人的知道不?”屈凝娇不满的说道。 “这就说明你应该努力锻炼了,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如何走过人生路上的风风雨雨。” 军医剥开一个花生放到文羽嘴里,拍去手上残留的花生壳说道:“健康和强健是有区别的,她们都在正常水平,而你属于超正常水平。” 林梦拆开手上的一袋饼干,递一块给文羽,嘿嘿笑道:“简言之,就是非正常人类。” 从林梦手上抢过来饼干,分给休息区其余的人:“既然有能力跟我逗趣,应该是不太饿,留着肚子中午去吃饭。” 林梦的两个眼睛紧紧盯住文羽手中的饼干,回到床边还剩下三分之一,高兴的伸手去接,文羽轻轻绕开说:“非正常人类的食量比较大,你多担待。” 看到文羽拿着饼干离开,林梦在后面大声叫到:“小羽,我知道错了,真的知道错了。” 文羽头也不回说道:“让姐姐再给你一袋。” 林梦看着军医,军医无奈的摊开手说:“你去抽屉里看看,只要是你觉得可以吃的,统统吃了,饼干我是一块都没有了。” 屈凝娇递过去花生,林梦剥开一颗放到嘴里说道:“我真的饿了,可是还有一个半小时才放学。” “你不是吧,小羽说你哭过之后就会饿,之前我还觉得扯淡呢!” 军医坐在桌子后面整理资料,头也不抬的对两个人说:“你两真是没救了,以后多跟文羽学学,这里是休息区,直接打电话叫外面不就好了。” 林梦拿起电话又放下,半哭腔说:“被抓到,会死的很惨。” “队长发现了,就告诉他你们体质太弱,昨天又被雨淋,所以需要补充体能。” “谢谢姐姐,你真好。” “不用谢我,只是看到文羽对你很关心,帮她的忙而已。” 回到班上的位置,正好是休息时间,文羽把那所剩不多的饼干递过去给教官说:“一早上你也挺辛苦的,要不要吃一点补充体力?” 235新的朋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教官拿一块饼干放到嘴里,愤愤不平的说:“文羽,你实在是太过分了,队长也就只敢在那边喝一杯茶水,你竟然有吃的,还带到场地上来。” “现在你也吃了,如果吃东西违规,那你跟我一起受罚。” “你是主犯,我是从犯。” “你是教官,而我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学生兵。” “你这是来坑我的!” “没有,队长也会累的,现在是休息时间,不会注意我们这边。” 教官笑了,对文羽竖起大拇指,面对她盘腿坐下,一本正经的问道:“你老实告诉我,你跟军医什么关系,为什么她会给你零食,一般时候队长想吃她都不给的。” 文羽看着手里的零食,真没想到这个东西这么珍贵。嘿嘿的笑了,回答教官说:“可能姐姐看我一早上要送那么多人去休息区,给我的辛苦奖励。” 文羽的这句话就是告诉对方‘我在说谎’,教官把最后一块饼干放在嘴里说:“你可以直接说‘绝密’,不用编这么一个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的理由来敷衍我。” “理由本来也就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吃的,我随便说一个,你假装相信,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可以问一个问题吗?” “可以问,但是我不保证一定有答案!” “你的变声是跟谁学的?” “我哥哥,问这个干嘛,你要去拜师学艺吗?” “确实想,但也只是想想。” “叔叔,是不是因为年纪大了,忙于生活,没时间贪玩。” 教官双手撑地,离文羽远一些、再远一些,两人之间保持了两米多的距离,回答道:“我今年二十三,比你哥哥还要小两岁,你叫我叔叔,以后见到你哥哥会尴尬的。” 文羽嘴角蠕动几下,捡起地上的橡胶粒扔过去,轻轻低头躲过攻击,继续道:“怎么,恼羞成怒,打人就算了,还是顶头上司,不想混了。” 文羽站起身,对着教官翻白眼,把装饼干的袋子折叠放进他上衣的口袋,问道:“你认识我哥哥?” 把垃圾拿出来放到慕晓语的手上,后退一步保持距离,严肃的回答:“不认识。” “说谎之前,能不能先过过脑子。” “真不认识,你的事情我是从另一个教官那听来的,之前他跟你哥哥一个连队,见过你不止一次。” 不等文羽再次开口,集合的哨声响起,所有人立刻回到自己的位置站好,开始新的一轮训练。 距离下课还有几分钟的时间,林梦的电话响起,接起来用半哭腔说道:“你们家是不是有人点餐再去买菜做饭,整整花了一个小时三十五分钟。” 电话那头沉默几秒,传来咽口水的声音,小心翼翼的回答道:“对不起,请问你点的餐还需要吗?” “当午饭咯,你在哪?” “学校学校外面,保安不让我进来。” “在公告栏那儿等我,大概需要十分钟左右才能下来。” “好的,谢谢体谅。” 军医合上文件夹,看了时间说道:“你们可以走了,如果不愿意训练的下午继续晕倒,休息区欢迎你们。” 这句一百分鄙视的话说的不够含蓄,刚刚奄奄一息的人顿时怒火攻心,恨不得把这个女军医大卸八块。 收起不爽的心情,林梦拉起屈凝娇向学校外面跑去,离开休息区,屈凝娇委屈的说道:“这个军医好过分,又不是我们愿意晕倒的,干嘛这么说人。” “谁让咱们身体差呢,没能力的人只能忍。” “你好像一点也不在意,并不反对她对我们的鄙视” “我很在意,但是这并没有用。” 学校大门处的公告栏旁边,递给屈凝娇一盒快餐,自己拿一盒打开说道:“还不错,你能不能吃饱?” “说真的,我是拒绝快餐的,但是似乎没有第二个选择。” 两个人蹲在公告栏旁边津津有味的吃起来,文羽过来啧啧两声说:“两位女神,这算怎么回事,是跟我炫耀你们有快餐吃吗?” 两人口里含着饭,抬起头给她一个白眼,林梦把另一份递给她,文羽接过来调侃道:“我不要在这里吃,看起来好心酸,再加上你两这吃相,也是没谁了。” 两个人不理会文羽的调侃,继续蹲在地上吃盒子里的食物。文羽失望的摇头说:“你两,上辈子一定是用脑过度,蠢到家了。” “我给你说,虽然我两加在一起都不是你的对手,可是这并不代表你就可以随便欺负我们。”林梦理直气壮的说道。 “对,你实在好过分,这样对待自己的队友,绝对是天下最差劲的队长。” 文羽摇头叹气走开,身后的林梦问:“你去哪?” 文羽又向前走了几步,头也不回说道:“我能忍受吃快餐,也能你忍受你再公告栏前面不雅的吃相,可是这么热的天气,站在太阳下吃快餐的话,我是不会原谅自己的。” 林梦把最后的一口饭扒进嘴里,盒子扔进垃圾桶,跑到文羽身边问:“咱们去哪?” “你两吃饱了没有?” “差一点,如果你不想吃的话,就把你那份给我两分了,应该就饱了。” 文羽把盒饭递给林梦,去了最近的餐厅。爬在吧台上问:“姐姐,最近有没有什么好的推荐。” 吧台姐姐跟文羽应该算是很熟了,告诉她说:“新来的师傅做的小炒挺好吃的,你可以试试。” 转身看向两人,做一个搞怪的表情问:“你两呢,还能不能吃下一份炒饭?” 林梦看了手上的盒子,坐在旁边的桌子上说:“我下辈子都不要吃快餐,太坑人了!” 吧台的姐姐看到另外两人生无可恋的表情,好奇的问:“这两人今天这是怎么了?” “在休息区点了快餐,结果老板超神,算好放学的时间给送过来,这两货刚刚蹲公告栏旁边,一人吃了一盒。” 吧台姐姐裂开嘴,不可思议四个字已经写在脸上,伶惜的声音说道:“这画面,想着都够虐心的。” 屈凝娇趴在桌子上,感觉已经无地自容,不满的对两人说道:“你两别说了,本来没什么的,现在我感觉刚刚的那一盒饭好像是在铁窗子里面吃完的。” “谁叫你两蠢呢,姐姐这里这么近,给她打电话就不会有这么多意外发生了。” “我是想给姐姐打电话来着,可是都没有姐姐电话。”林梦不满的说。 吧台姐姐递给她一张点餐卡:“下次想吃什么就给我打电话,店里没有我去别的地方给你买也可以。” 林梦起身过来把盒饭放到文羽手上,拉起屈凝娇坐到靠窗子边的桌子上,两人不知道嘀嘀咕咕的在商量些什么。 文羽把盒饭放到一旁,拿起菜单对褚曲书说:一份爆火腿,一份炒肝,一个清汤白菜,三副碗筷,两份米饭。 “你点这么多,你手上的还能吃了吗?” 看了手上的盒饭,摇头说:“这个盒饭是那边‘名小吃’的,盐比饭还要多。要是让我吃了,我觉得会立刻就高血压的。”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扔了吗?” “打包一份炒木耳,一个清汤白菜,我带过去给小区外面的大叔。” “心善的姑娘,一定也会有好的运气。” “夸奖的我都高傲了,要是我真的心善,就不会把自己不吃的给别人吃了!” 把小票递给文羽,顺带递给她一份奶茶说道:“这个我请,给一个心善且谦虚的姑娘。” 露出迷人的微笑,接过奶茶过去坐在两人对面,把盒饭放到桌子上说:“你两,这个盒饭待会怎么分,自己商量。” 两人一起摇头,林梦指着文羽手里的奶茶问:“为什么你有奶茶,我两没有?我也要。” “拒绝,这个奶茶是曲书姐姐请我喝的,你两要喝自己去买。” “喝不了一杯。” “我点了清汤白菜,你待会喝汤。” 林梦虽然不乐意,但奈何这根本就不是个选择题。 仅用七八分钟的时间,三个人的菜就端到桌子上,看到自己的碗里没有饭,林梦委屈的看着文羽说:“你好过分,真的就让我吃这个盒饭,好难吃的。” 文羽抬起头,凌厉的目光射向林梦,把屈凝娇面前的米饭分一半到她碗里说:“你觉得你还能再吃下一整份的米饭吗?” “那你也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是这个意思。” “鉴于刚刚你的反应严重伤害到我,所以这顿饭你买单。” “可以,饮食城那边新开一家龙虾店,你两一起去呗。” “你请客我就去。” 没有给文羽和林梦斗嘴的机会,屈凝娇抢在两人之前说到:“今晚我请客,这一段时间都是你两买单,今天我爸给我打了钱,请你两吃。” 两人抬起头看屈凝娇,慕晓语把嘴里的东西咽下问:“你是认真的吗?” 屈凝娇不知道文羽的意思,疑惑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文羽鼓起一边腮帮子,眼睛睁得大大的说:“不用这么认真吧,我两就是无聊吵着玩,钱这个东西,有就多花一点,没有就少花一点。” 236新的朋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听到文羽有所误会,屈凝娇抱歉的语气说:“不是啦,就是军训都过去三分之二了,吃饭从来都是你两买单,怪不好意思的。” 林梦给屈凝娇夹了一块火腿,无奈的语气说道:“不要这么认真了,都这么久了你还不了解我两吗!” 屈凝娇放下筷子,严肃的对两人说:“总之今晚就是我请你两吃龙虾,就这样决定了。” 文羽夹一块火腿肉进嘴里,摇头回答道:“不行,今晚的龙虾必须是琦琦请客,不然我不去吃,这样吧,明天你请客,去太阳湖吃特色菜,友情提示,价格大概是龙虾的三倍。” 林梦举起筷子,只感觉眼前有什么东西闪过,筷子已经在文羽手里。文羽把筷子收起来对林梦说:“没礼貌,禁食一餐,下次再这样直接揍你。” 林梦完全不理会文羽,拿起快餐盒上面的一次性筷子继续吃饭,也不忘挑选一块色泽不错的精肉向文羽示威,放进嘴里咀嚼咽下,还要做一个鬼脸才算罢休。 等两人吵完,屈凝娇开口道:“晚上去吃特色菜,早上吃什么?” 这个时候,两个人非常默契的低头吃饭,还相互客气的给对方夹菜,屈凝娇轻呼一口气,无奈的拿起筷子吃饭,眼睛在两个人身上打转,看她们的戏码要演到几时。 经过半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吃完所有的东西,结账的时候文羽说:“这里的菜不错,明早上继续在这里吃吧,姐姐明晚早点下班,跟我们一起去玩,不要给男朋友知道哦。” 吧台姐姐一边打单一边问:“你们搞什么,这么神秘,是不要要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明晚你就知道了,不要这么心急。” “我最少也要六点才能下班,会不会太晚了耽误到你们?” “不会,晚一点去晚一点回。” 文羽拿起打包的东西,走到店外文羽对屈凝娇说:“除了曲书姐姐我还得叫上另外一个,提前预约的哦。” 她的话立刻引起了林梦和屈凝娇的好奇,两个人立刻拦在前面问:“要带家属啊!是不是男朋友?” “是的,长得特别帅的哦。是那种看一眼就会深深的陷入他的美貌之中的女子,我保证,就算是你两这种不正常的人类,只要看一眼,也一定会被他的魅力所征服的。” 林梦和屈凝娇鄙视的望着文羽,文羽虽然极力的想要表现出‘我说的都是真的’这样的意思,但是不管怎么看,这件事都已经可以确定是她信口胡诌的了,至于她要带来的‘家属’,八成也是个女孩子。 为什么会这么想呢,因为文羽身边很少有男生。 在一个女孩子聚集的堆里,怎么可以放下一个列外的存在呢!想到这里,林梦和屈凝娇就不禁对文羽露出鄙夷的目光。林梦‘冷哼’一声:“帅不帅不重要,但就拿敢跟你做情侣这一点来说,勇气可嘉。” 文羽拳头咔咔作响,威胁的语气说:“你觉得我在你漂亮的脸蛋上划一刀需要几步,会不会很困难。” 林梦嘿嘿笑两声,过去抱住文羽的胳膊说:“不会,你只需要把这件事告诉我,然后拿出小刀在我的脸上划,不过我知道你不会这么做,因为昨晚你说了会娶我的,你不希望将要跟你渡过余生的人面目狰狞。” 文羽推开林梦,把屈凝娇搂在怀里说:“昨晚的事情纯属是因为你哭的太烦了,不要放在心上。” 三个人吵吵闹闹走到凤凰小区外面,那个大叔一如既往的躺在那里睡觉,文羽过去把饭菜递给他,他抬起头看文羽,眼神中有一些奇怪的东西,挡在过长的头发之下,没有人看到。 上楼的过程中,看到还跟在身后的两个人,文羽不高兴的说:“你两干嘛,不会想在我这里睡午觉吧?” 林梦侧身绕过文羽走到前面,调过头认真的告诉她:“不是要在这里睡午觉,而是今天中午我两没打算让你安安静静的午睡。” “什么意思?” 林梦没有回到文羽,转身向楼上走去,拿出钥匙打开门,进到屋里才跟文羽说:“意思就是今天中午我们三个都不要想认真的午睡。” “为什么?你两要干嘛?” “谈一些闺房秘事,增进我们之间的友谊。” “感觉不是好事。” “猜对了,很遗憾没有奖励。” 文羽坐在沙发上,轻视的目光看着两人:“先说了,你们接下来要说的事情,十有八九我是不会同意的,现在收回还来得及。” 两人一左一右坐下,林梦开口道:“第一,以后周末你要去哪儿玩必须带上我两,不论是什么样的朋友;第二,开学之后你要当上班长;第三,教我两练拳,就这三件事,你不可以拒绝。” 文羽把两人搂在怀里,紧紧箍住说道:“这三件事我都不能答应你们,他们玩的东西很危险,你两这体格容易受伤,开学之后我一定要辞去班长的职位,你两想练拳,笑死我了。”林梦大笑三声,跟她两说:“自己去跆拳道馆,或者叫你爸给你请师傅吧。” 林梦说:“你教我两,体格强健一些再去玩就不会受伤了,班长这个位置你不当就一定是陆霖那个混蛋的,班上的同学基本都不喜欢他,你是众望所归。” 文羽十分坚定的说:“不用说了,总之我是不会同意的,就算秦始皇复活都不可能。” 林梦挣脱文羽的束缚,义正言辞的说:“这是命令,不是商量,由不得你选。” 文羽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哦,这样啊,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两位公主,如果没有别的事情,咱们早安。” 文羽的样子,是不管她们说什么都不会听的了。 林梦和屈凝娇虽然很生气,但是也没有办法,这个丫头任性起来,那可是比上帝还任性的。 看样子今天是不可能得出结果的了,两个人也就治好暂时收官,等寻着时机再次出手。 不过,她们的心思又怎么逃得过文羽的法眼,不管她们将要使出怎样的计谋,文羽都已经准备好要接招了,而且已经决定要毫不留情的反击回去了。 想起这些事,文羽突然坐起身来,盯着林梦问:“你又没有联系过娇娇,春节的时候给她打电话说去新春旅行了,之后我就没有再联系过了。丫头也不知道给我打电话。” 林梦无奈:“哪有什么办法。开学不到两个月咱两就转学了,新的学校也是摇摆不定的,就算她想找咱两玩,恐怕她那边时间也不允许。” 文羽长长的呼口气,十分不开心的说:“这都要怪你爸,不,都得怪你,要不是你爸要给你转学,我也不会被牵连了。” 林梦盯着文羽,指责她:“话可要说清楚,当初双方家长决定给咱两转学,主要的原因可是在于你。要不是你在学校总惹事,至于把咱两转到现在的学校吗!” 文羽不愿意承认,指责林梦:“不对,都是怪你,就是怪你,一切都是你的错。” 这丫头这是准备要耍混了,林梦张了张嘴还是放弃了,跟文羽争论,争三天三夜都不会有结果的。为了自己的心情不那么坏,她只能忍让三分。 林梦不反驳她,文羽也觉得无趣,就不再跟林梦闹了。 文羽说:“秋天的时候去秋游吧。” 她突然提出这么一个要求,林梦实在不理解这姑娘哪根神经又搭错了。 不过,秋天的时候去秋游,林梦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问文羽:“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文羽回答:“娇娇家那边啊,你不会忘了吧,娇娇家那边可是绝好的秋游圣地。” 林梦还真的把这件事给忘了,因为那边她也只去过一次而已,而且,那次的经历了可不怎么愉快。 不过,要说集体秋游的话,确实是最好的选择,毕竟,跟屈凝娇是好朋友,算是照顾她的生意。 而且的话,如果有屈凝娇帮忙,集体秋游需要面临的很多问题也可以解决了。 然而,林梦却不知道文羽所说的‘集体秋游’到底说的是哪个集体,林梦问文羽:“所以呢?在你的计划里都有谁?” 文羽嘿嘿的笑两声,告诉林梦:“在我的计划里,首先,要让哪个混小子组织他们班去秋游,然后咱两插进去。” 林梦好奇的望着文羽:“你不是想干什么坏事吧?” 文羽白她一眼,骂道:“你还是我的好朋友吗。” 林梦说:“朋友归朋友,但也不能看着你做坏事还给你加油助威吧,这样的事情,我可干不出来。我给你说而且,时优良学长跟别人可不一眼,她跟你还有个家庭教师协议呢,可以揍你的。” 这件事,真是让文羽抬不高兴了,抱着林梦的大腿狠狠的咬了一口,气呼呼的说:“我告诉你,这件事不准再提了。本小姐已经决定要忘了,以后都不准你再提这件事了知不知道?” 237那个地方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对这个大小姐的任性,林梦只能表示无奈,举起双手表示投降,问文羽:“所以呢,你的计划是什么,为什么要学长的班级出游我们插进去?” 文羽嘿嘿笑两声:“我想过了,那小子不是特优生吗?所在的班级一定也都是群豪云集,如果能跟班上一些合得来的人搭上线,或许能找到几个好朋友呢。” 她这么一说,林梦立刻就明白了。 文羽表面上虽然是混吃等死,但实际上,她很有自己的想法。 文羽有自己的想法,文林夕当然也是知道的,只是,文羽因为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她把太多的事情都放在自己的想法上了,荒废了学业。所以文林夕才要给这个妹妹一顿暴揍,让她回到属于她自己的轨道上。 而这个拿起棍子的人,就是时优良。 文林夕用心之良苦,文羽当然是知道的。 当然,知道归知道。因为知道了,所以她不能埋怨姐姐,也不能埋怨自己,那么,只能把气都撒到时优良身上。 文羽常常安慰自己:“那小子那么聪明,肯定都是明白的。既然明白了还来接这份工作,那就说明他已经准备好接受可能发生的事情。” 如此安慰自己,文羽并不在觉得难过。不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愧疚,反而变本加厉。 至于时优良,她是不是真的明白呢? 谁也不知道,文林夕不敢肯定,文羽也不敢肯定。如果有谁知道的话,那也就只有他自己了。 不过,这不重要,因为参与道这件事里面的人,各自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文林夕给文羽的这一顿暴揍,效果意想不到的好。文羽因为这顿暴揍,从过往的沉迷中走了出来,在自己的路上边走边看书,实力想着综合发展。而时优良,这个书痴理所当然的占有了文家巨大的书房和数不尽的藏书,对时优良而言,没有比这更好的报酬。 只是,别人是怎么看这件事的呢? 文林夕常常这么想:陈雅和东琳是这么看这件事的? 文羽当然也是有疑问的:在别人看来,我是不是真的无可救药? 而林梦则在想:这些人都好厉害,只是简单的会面就看穿了文羽隐藏起来的样子。 几个当事人各怀心思,但是他们压根不知道,其实在旁人看来‘这一切都是合理的’。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在陈雅、东琳等人看来,这一切都是合理的,没有比这个更加合理的了。 要说为什么?陈雅觉得,文林夕喜欢时优良,而文家财大气粗,这点小钱根本不算的什么,何况,时优良真的改变了文羽,这也正是证明了文林夕在感性之外,还有超乎常人的眼光和智力。 而东琳在想:文林夕不是那种会在这种事情上耍小手段的人,时优良也不是凭借小手段就能夺走的,文林夕这么做,一定是想要在工作上、在未来的发展上拉拢时优良。毕竟,像时优良这样的天才,实在是很难找到第二个。 那么木森呢?李可儿呢?她们又都在想什么呢? 要说对这件事知道的最多的,不是他们几个当事人,也不是陈雅或者东琳,而是李可儿。因为李可儿是个喜欢问‘为什么’的女生,所以当她知道文林夕邀请时优良做文羽的家庭教师之后,立刻就问了:“为什么?学姐是想用这种办法跟学长拉近关系吗?” 要说李可儿,不愧为‘动漫里走出来的女生’,满脑子都是恋爱,丝毫没有想过文林夕有着更加宏伟的目标,丝毫没有怀疑过‘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利益关系维护起来的。’ 当然,文林夕的答案是肯定的。她告诉了李可儿自己的想法,而且,相较于自己的想法,她告诉李可儿的可能还要多一点。因为对李可儿来说,如果只是告诉她“我在利用时优良”。李可儿可能会理解错误,然后当场嚎啕大哭起来。 这不是因为李可儿不够聪明,恰恰是因为她太聪明了。一个太聪明的人,却把所有的聪明都用来恋爱和画画的人,是不可能理解这种人情世故的。在李可儿的世界里,只有恋爱和画画。至于人情世故,她懂得实在不多,尤其是文林夕和时优良之间的这种特殊的关系,更是她不能够理解的。 所以文林夕告诉了她很多,包括文林夕自己的想法和对时优良的解答以及对文羽的解答。 让文林夕意想不到的是:“即便她说了很多,李可儿还是坚定的认为:你这样是不对的吗,你应该趁机拉近关系,跟学长搞在一起。”然后,她有难过的说:“可是东琳学姐一定会难过的吧。” 这个左右为难的姑娘,实在让文林夕觉得无语,长叹一声,告诉她说:“在我的心里,文氏家族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时优良,我觉得他喜欢的人是东琳,所以,相较于抢走他,我更加愿意利用他。” “恋爱才是最重要的。”李可儿小声的嘀咕了一句,告诉文林夕:“算了,反正你们的世界我一想不懂,随你们怎么高兴吧。” 实在是意外,虽然李可儿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但她很轻易的就接受了,然后,像是没事的人一样不再跟文林夕追问。 不过,不跟文林夕追问,可不意味着她就不问了。 李可儿从文林夕这里没有得到让她满意的答案,即便接受了,但她很不满意,因为没有恋爱喜剧,李可儿需要一个恋爱喜剧。 所以她去问了时优良。 时优良笑了,几乎是放声大笑的,告诉李可儿说:“这没什么吧,文家的书房那么大,我正好很喜欢看书,所以就答应了,至于给文羽当老师,我觉得就是顺便的。” 到了时优良这里,家教变成顺便的了吗?李可儿还是不明白,继续追问时优良:“可是,文林夕学姐那么优秀,不管怎么看,都是让人好动心的,你就一点都不动心吗?” 时优良稍微的思考了一下,告诉李可儿:“有一点的吧。” “我要告诉东琳学姐,还是你希望我告诉文林夕学姐?” “都可以,不过,我希望你两边都说一下,这样比较公平。” “学长你还真的是脑子不正常唉。” “大概是的吧,很多时候,我想事情的时候跟你们这些正常人确实不太一样。” “学长你这样会在这个世上活不下去的。”李可儿骂完了,才又继续问时优良:“那文羽呢?你有真的想要教她吗?” 时优良告诉李可儿:“当然是真的,虽然我主要的目的是文家的书房,但是在接下这份工作的时候我是有认真的想过的,我有七八成的把握教育这个小孩,所以才接下这个工作的。” 李可儿半信半疑。 不过,对李可儿来说,这件事总算是有了一些眉头,虽然都是她觉得不好玩的。 李可儿终究还是选择了她最不愿意去问的人,那就是文羽。 李可儿跟文羽,可算是两个小魔头了。 虽然李可儿比文羽稍微年长,但只要两个人凑在一起,总能像小孩子一样打起来。 不是大打出手,而是推推嚷嚷的。 李可儿问文羽:“学长给你当老师,有何感受。” “你是来找事的吗?”文羽毫不犹豫的就这么认为了,这女人是来看她笑话的。 李可儿本来是想要好好的问的,如果文羽好好回答的话,就趁此机会跟她也打好关系,好好的跟她做朋友。可是没想到文羽完全没有待见她的样子,李可儿也牛脾气上来了,跟文羽叫嚣:“那又怎么样,你这么惨兮兮的,还不准人看怎么的,我就要问‘被学长虐待好玩吗’?” 文羽冷哼一声:“虐待,你说的什么话,也不看看本小姐是谁,虽然有来有往,但就结果而言每次都算是本小姐的胜利。” 李可儿知道,文羽这话不能算是假的,至少就整体上来说,文羽是赢家,赢过了时优良,赢过了文林夕,赢过了这场闹剧里面其他所有的人。甚至,就算是这一群人里面,文羽也算是最大的赢家。 要说为什么的话,文羽有着绝对的优势,她的聪明才智不亚于文林夕,而比文林夕更加有优势的是,文羽其实很讨人喜欢,而且她有一个是她为女神的林梦。 虽然表面上看来文羽和林梦之间的交际是林梦处于优势,但是如果熟悉的人立刻就会发现,其实在文羽和林梦这一对怪胎组合里面,文羽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只要是文羽认定了的东西,林梦很少回去反对,哪怕这件事其实并不是那么正确的。 林梦总是支撑着文羽,这已经是熟悉的人里面最不是秘密的秘密了。至于原因是什么,文羽和林梦都不会告诉别人的。 不过,李可儿也不是笨蛋,她知道文羽不会告诉她的,就也不再继续追问,只是稍微的旁敲侧击:“那么,你可以告诉我如果学长突然对你很好了,你会跟他好好合作吗?” 238那些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朝李可儿翻个白眼,咒骂道:“你是傻子吗?那小子怎么可能会突然听本小姐的话,而且,本小姐怎么可能原谅他,要是他突然听话了,本小姐就把他当牛当马,直到累死他才算完。” 李可儿鄙视文羽:“你就是个变态。” “比你还差一点咯。”文羽吊儿郎当的样子,实在是让人想不生气也难。 李可儿咬牙切齿:“小丫头,你想打架吗?” 文羽站起来,跟李可儿比一比谁更矮,嘲笑她说:“你这样的小个子,三个也打不过我的。” 李可儿无言以对,是的,她打不过文羽,她两已经较量过了,每次一都是她被文羽压着打。 有什么办法呢,李可儿可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女孩子’。她很喜欢这个称号,也很喜欢二次元,所以,为了维持自己的‘漫画风格’,她只给自己制定了能活下去的锻炼量。 而文羽不同,这个文家小姐,从小就受到各种各样的精英教育,其中当然也包括了一些防身的东西。 偏偏,文羽对这方面还特别的感兴趣,所以,算是进行了专业的训练的。 文羽打架斗殴的本事,可是比打她五六岁的男生都要厉害的。 之所以会被时优良揍,一来是因为时优良的体力在同龄的男生里面绝对算是好的,别看他是个书呆子,但时优良的运动神经也是一般人不敢想象的发达。 而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文羽其实也知道自己必须要接受这个改变,所以在面对时优良的时候,面对这个来改造她的人的时候,她就失去了争斗的意志。 一头没有争斗意志的狮子,就算是狮王也没什么可怕的。所以文羽才会成为被锁在笼子里的狮子。不过,锁住她的是她自己,除了她自己,谁也不可能把她所在笼子里的。 谁也不可能把文羽所在笼子里,关于这点,李可儿是知道的。认识文羽的第一天,她就发现了,文羽身上跟她有着一样的血液,这种被世人成为:“叛逆的血液。” 有着这种血液的人,除非自己愿意,否则是谁也不能够把它们驯服的。有着这种血液的人,每一个都是勇猛的狮子。也每一个都注定要遇上一个让她们甘愿低头的克星。 李可儿遇见了木森,动了感情,这头奔跑在草原上的狮子,终于也还是还没有完全长大就自愿把自己关起来了,注定的她不能成为这片草原的统治者。 那么文羽呢?她也不能够列外,她对姐姐是在太喜欢了,所以甘愿的跟在文林夕的身后,为文林夕规划的宏图大业添上最为精彩的一笔。李可儿是这么看待文羽的。 李可儿觉得:“真正让文羽甘愿把自己锁起来的,绝对不是时优良,而是文林夕,文羽是为了姐姐才自愿钻进笼子里的。” 至于事实究竟如何,李可儿自己不敢肯定,文羽也肯定不会告诉她,所以,这个答案,只能由时间去证实了。 最后,李可儿还去问了另外一个人,那就是东琳,李可儿觉得,如果她必须要知道这件有趣的事情,那东琳一定要放在最后,因为这如果是一出喜剧的话,身为女主的东琳,她的处境其实有够尴尬的。 怎么能不尴尬呢,最好的朋友,最爱的人,这一场合作却把她排除在外,身为女主,她肯定会有一种被篡位的感觉的吧。 不过,跟之前的时候不同,李可儿问东琳的时候,特别的小心翼翼的。因为她跟东琳的相处,实在是可以用‘君子之交’来形容。 她不怎么了解东琳的性格,不知道这个女生是不是能够容忍她的恶趣味的人,所以,她每一句话都问得小心翼翼的。 李可儿的猎奇心理,或者说八卦心思,东琳是早就知道的,对于她的八卦,东琳也不隐瞒什么。当李可儿问她:“你就一定都不担心吗?”的时候,东琳也毫不掩饰的回答:“要说担心确实是有的,不过,文林夕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相信她,时优良我也绝对的相信。” 就是这么一句,让李可儿停止了对东琳的追问。因为东琳的回答是最没趣味的。因为一个绝对的相信,显得不那么真实,又是那么的真实,让李可儿瞬间有些觉得‘原来我们是一样的人。’ 李可儿作为这场喜剧中知情最多的人,几乎明白了每一个人的心里都在想什么。 好在她不是个恶趣味的人,她喜欢八卦,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小好奇,而非是传播。 李可儿是绝对不会传播别人的谣言的,这是她给自己定下的底线。 也正是因为这样,这个喜欢打探别人隐私的姑娘才能够不被人讨厌。 大部分的人都不会讨厌这种人的,她虽然喜欢打听别人的隐私,但她不会传播。 这样的朋友有一个非常好的地方,那就是很适合倾诉。 当然的,一个嘴巴比世界之门还要牢固的人,谁会担心她泄露秘密呢。 又或者说,一个成天打探别人隐私的人,谁会相信她说的是真是假呢。 李可儿就这样成了圈子里的‘口水袋’。掌握了很多有趣的信息。但是,这些信息对她来说也是秘密,轻易是不会告诉别人的。 泳池方向,木森、李可儿,东琳、时优良这两对还在练习。 时优良已经抱怨了很多次了,总之就是觉得游泳不是必须的项目,所以不想继续练习,奈何东琳不肯轻易放过他,才被勉强在这里。 不知道第几次抱怨的时候,东琳再次像是哄小孩子一样哄着他:“好了,不要抱怨了,我给你读首诗,算是对你的奖励,可以了吧。” 这样一来,时优良总算是勉强答应继续练习。 为了不再听他抱怨,东琳说:“我就我会的文章读一篇,然后你来解析,等你解析完,咱们就不练了,你看可以吗?” 虽然时优良知道这是东琳的缓兵之计,东琳肯定准备了极难的文章在瞪着他,但于时优良而言,能够跟东琳这样互动,其实也是挺好的,所以就答应了。 当然,东琳也知道时优良一定会答应的。他没有理由拒绝,虽然时优良不想学游泳,但是如果能一边跟东琳讨论着一边学游泳,他就会不那么抗拒了。 而对于东琳,她很喜欢现在的氛围,有恋爱的味道。 东琳给时优良读了屈原的《九歌》: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躐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援玉枹兮击鸣鼓。 天时怼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 虽然关于九歌两个人已经不知道讨论了多少次了,但是楚辞生涩难懂,每次都会有不一样的答案。东琳此时选择以九歌来跟时优良讨论,自然是想要尽量的拖延时间,让时优良学会游泳。 东琳叫时优良:“首先解释一遍。”担心是时优良按照自己的理解说,东琳特别限定:“请按照官方解释。” 时优良虽然不乐意,但还是老老实实的说:《九歌》是民间祭祀乐,屈原经过艺术加工而来,就字面意思大致可以理解为: 手拿干戈啊身穿犀皮甲,战车交错啊刀剑相砍杀。 旗帜蔽日啊敌人如乌云,飞箭交坠啊士卒勇争先。 犯我阵地啊践踏我队伍,左骖死去啊右骖被刀伤。 埋住两轮啊绊住四匹马,手拿玉槌啊敲打响战鼓。 天昏地暗啊威严神灵怒,残酷杀尽啊尸首弃原野。 出征不回啊往前不复返,平原迷漫啊路途很遥远。 佩带长剑啊挟着强弓弩,首身分离啊壮心不改变。 实在勇敢啊富有战斗力,始终刚强啊没人能侵犯。 身已死亡啊精神永不死,您的魂魄啊为鬼中英雄! 时优良说:“不过,我觉得这样的解释实在是太过于沉闷无聊。一个作者写出的东西,肯定不是希望别人简单的从字面意思来写的,而是希望读者通过字面表达出来的东西,透过现象看本质,去理解作者真正要表达的意思。” 时优良说起这些来,能够气死人不偿命,东琳可不想听他说,叫停他:“你少废话,每次按照你的理解,最后总是四不像,除了你自己,谁也不能理解出你所理解的境界,现在咱两是在共同讨论,请你照顾一下一个学识不够的小女生,说一些能够理解的东西来。” 时优良不乐意的答应了,跟东琳说:“好吧。” 时优良说:“《九歌》是以娱神为目的的祭歌,它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面上是超人间的神,实质上是现实中人的神化,在人物感情的刻画和环境气氛的描述上,既活泼优美,又庄重典雅,充满着浓厚的生活气息。那么东琳同学,你觉得屈原这样的人,一个以家国天下为重的人,为什么要如此费心的去刻画一个神呢?” 239那个方向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东琳说:“当时的社会环境是礼崩乐坏,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屈原先生看到各国刀兵不断,相比内心是十分的挣扎和痛苦的,所以写下了很多名篇,希望恢复礼乐制度,希望回复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希望能够出现一个耕者得食的小我之国。” 东琳的回答几乎是不会变的,因为她也只能想到这些回答,而且,这些回答也不是她愿意想的,只是跟着时优良,多多少少的就沾染了一些。 东林的回答千篇一律,时优良却总能问出有意思的话题,时优良问:“为什么是小我之国?” 为什么是小我之国?东琳没有思考过,只是觉得这个词很好用,所以就用了。但是这么回答时优良肯定不行。 东琳的脑海里冒出一个词‘大同’。她立刻就有了答案,告诉时优良说:“百家争鸣有个词叫做‘大同’,与大同的大我之国相对应的就是小我之国。我觉得屈原先生并没有想要实现大同社会,他想要实现的,是一个耕者有食。商旅有买卖的社会,所以,是小我之国。” 这个回答让时优良觉得很惊讶,因为他是知道的,东琳提到小我之国,只不过是顺口就说了,客厅,听到东琳后面的回答,他又不免觉得:“或许东琳一直都知道,只是她自己也没有发现,自己的知识储备已经很庞大了。” 不过,现在这些是无关紧要的。时优良跟东琳说:“可是我觉得,屈原先生的理想应该更加庞大,比大我之国更加庞大。” “为什么?”东琳想都没想就问了,因为她根本也不愿意去想,东琳觉得:反正时优良都会想的,这样的问题,就让他想了告诉我就好了。 是的,东琳就是这样一个女生,她不喜欢动脑子。 为什么呢?为什么人的梦想总是比理论更加宏伟壮观呢?这个问题时优良已经想了很久了,但是从来也没有一个答案,一定要说的话,也就是:“空想的事情,比实际去做的东西实在容易太多。”但是,他绝对不可以这么回答东琳。 时优良一时间没有答案,沉思着。 东琳也不急于催促他。 对东琳而言,教时优良游泳才是主要目的,至于‘为什么?’的问题,知不知道都没有关系。 东琳认真的教时优良,时优良一边思考‘为什么?’的问题,一边跟着东琳的牵引练习着。 他对这个操作已经很熟悉了,东琳能把他照顾的很好,能让他在思考问题的时候,在无意中就学会很多东西。 曾有人评价:“你两的配合,可以说是一种天赋了。” 时优良不讨厌新奇的东西,唯独这件事始终不愿意改变。 因为他实在太清楚不过了,如果一旦这件事改变了,很多事情都会改变,甚至,他的整个人生轨迹都会改变的。那样就不是新奇,而是灾难了。 时优良思考了一些时间,告诉东琳说:“百家争鸣的时候,围绕的一个主题是国。我觉得那时候的人一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小家驾于国,还是有国才有家的问题。” 东琳垂目看了时优良一眼,回答他:“这不是很明显的吗?” 时优良说:“是很明显,但这是从今人的角度去看的。相较于三千年之前,我们已经经过了太多的岁月,有太多的前人给我们留下了答案,但是三千年之前,是不是也是这个答案呢?我觉得即便是这个答案,一定也是经过了数不尽的曲折的。” 东琳稍加思考,跟时优良说:“但是,这跟大我之国和小我之国有什么关系吗?” 时优良说:“如果说老子的‘大同社会是大我之国’,屈原先生的‘耕者有食是小我之国’,那我觉得小我之国应该是凌驾于大我之国之上的。” 东琳立刻就明白了时优良的意思,哈哈的笑了,跟时优良说:“你还真是个务实的人,不过,一般人只要听到这样的字眼,就是理所当然的判断的吧。” 时优良无可反驳,承认道:“是的,一般人只要听到大我之国和小我之国,理所当然的就认为大我之国凌驾于小我之国。毕竟,常识之中,大总是凌驾于小。” 时优良说:“但是,常识性的东西,往往会给我们一个误区,活着可以称之为是陷阱。想一想,国于天下为小,于小家为大。那么这个大又怎么可能凌驾于小呢?” “无可反驳。” 是的,东琳无可反驳,因为时优良的这个论点实在是太强大。 东琳说:“我的良心受到了深深的谴责。” 突如其来的一句让时优良一下子没有明白过来,抬起头来看东琳。 在他抬头的时候,冷不防东琳松了手,时优良冷不防失去重心,喝了几口水呛得直咳嗽。 东琳没心没肺的大笑起来:“现在知道了吗,我的良心受到了深深的谴责。” 时优良灌了几口水,怒气冲冲的望着东琳,立刻又恢复了心平气和,跟东琳说:“算了,懒得跟你生气。” 说话间,他已经朝着浅水区过去。 走出两步就被东琳拉回来:“别想溜走,今天不学会游泳,我会拉着你练一整天的。” 时优良拒绝:“刚刚让我喝了那么多洗澡水,不管你怎么说,我是绝对不再继续的了。再跟你练习,我这条小命可是不经折腾的。” 东琳抓住时优良的后劲:“你小子,随便找个理由就能开溜,能不能像个男人一样拿出决心来,青梅竹马这么为你着想,你就没有考虑一下她的感受吗。” 时优良说:“我考虑过了,考虑的结果就是继续练习对你不好,所以先休息一会。” 东琳过去时优良身边,跟他一起在浅水区坐下来,问时优良:“为什么是对我不好?难道不是对你不好吗?” 时优良朝她翻个白眼:“你是傻子吗,明明手都快没劲了,还要死撑着。” 东琳无言以对,因为刚刚就是因为她的手实在酸的没劲了,才会让时优良喝了好几口水,只不过她不想说出来让时优良好不容易拿出的干劲和决心就此消散下去。 有什么办法呢,要让时优良拿出干劲这件事本身就实在是强人所难,他今天好不容易愿意努力,东琳当然就不想轻易放弃了。 错过这一次机会,不知道又要多久之后时优良才会对游泳这件事感兴趣。 东琳不乐意的鼓起腮帮子,跟时优良委屈道:“那还不是怪你,谁让你除了看书其它的都不感兴趣,没办法,作为最合格的青梅竹马,就只能管着你了。” 时优良当然知道的,东琳为她考虑了很多,不过时优良也看得出来,东琳真的已经很累了,就告诉东琳说:“那就休息一会吧,反正明天肯定也还在岛上。休息一会,下午再练一会,明天在练一会,应该就差不多会了。” 听见时优良这么说,东琳立刻就来了干劲,高兴的问时优良:“是认真的吗?你愿意学了?” 时优良长叹一声,立刻又变得嘻嘻哈哈的:“有什么办法呢,有一个全世界最合格的青梅竹马,要是辜负了她的期望,岂不是要为世人所唾弃。”时优良说:“不,应该比这个更加严重,可能会被老爸老妈逐出家门,在这座城市失去立足之地,只能跑到某个荒野山林终此残生。” 时优良这副样子,好像是认真的又好像一点也不认真,但东琳知道,不管时优良的态度是什么,不管他们之间有多少未确定的因素,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谁也不能轻易的改变她们之间的链接。 只要知道这点,东琳也就觉得很开心了,一个谁也抢不走的喜欢的人,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加重要呢。东琳回答时优良:“这是当然的,不然你以为本小姐是谁。” 时优良噗一声嗤笑,打趣东琳:“给三分颜料就要开染坊,说的就是你知不知道。稍微夸两句小尾巴就翘起来了。” 东琳生气的望着时优良,张开嘴就朝着他的肩膀咬了下去。东琳用了不小的力气,时优良痛得赶紧推开她,骂她:“你是属狗的还是属蛇的。”时优良说:“不,你一定两样都有,像狗一样喜欢咬人,长了一副蛇蝎心肠。” 这下东琳真的生气了,怒气冲冲的瞪着时优良:“小子,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信不信今天本小姐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东琳每次这样,肯定都是真的有点生气了。 时优良连忙认错,举手投降:“东琳小姐,我知道错了,请你原谅我的口无遮拦,我一定会痛改前非的。” 东琳瞪着时优良,严肃的问她:“那么作为补偿,要你学会游泳没问题吧。” 时优良赶紧答应,当然没问题,我保证,直到学会,在此期间一切听从东琳小姐的吩咐。 东琳开心的笑了,因为时优良终于愿意拿出决心来,而且是因为她才拿出决心的,让她怎能不开心呢。 240那个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恋爱中的人,就是这么的奇怪,一点点的小事就能让彼此开心的不行,分明平时也有做的,但是,就是这一刻更能让彼此心跳加速。 不知是谁曾说过:“相爱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一切都是那么的让人禁不住心跳和疯狂,一切都是那么的让人觉得‘这世界原来这么美’。”但其实,世界还是昨天的世界,一切跟昨天并没有太大的变化,顶多也就是:“我们又长大了一天而已。然而,这一天的时间原本是短暂而微不足道的,原本是丝毫不值得记忆和称赞的。”在人这漫长的一生里,在长达至少六万多个小时的时间里,一天的二十四个小时实在是太短暂太微不足道了。比眨眼之间还要短暂。 然而,短暂也未必就是短暂,在这短暂的二十四个小时里,会发生很多的事情,在这比眨眼之间还要短暂的时间里,会发生比一辈子加起来还要多的事情。一切,仿佛就是准备好了的,一切,仿佛是早已注定了的。仿佛我们只是按照一个剧本在走。 当然不是的,我们不是按照剧本再走,是真正的一分一秒的朝着一个未知的世界再走,或许有人为我们安排好了剧本,但是顺从还是反抗,按照剧本走下去还是自己编写一个剧本,全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或许结果不那么如意,但人是自由的,这点毋庸置疑。 谁也不能否定:人生而自由。 然而,这份自由,其实也有很多束缚着我们的东西。 曾有人这么说过:人是社会动物,在这合格社会上生活着的人,谁也不能免俗超然物外。因为我们都是世俗的,在这个媚俗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烙印,称作‘名字’。 很可笑吧,‘名字’这个标识着我们不同于他人,使得我们在交往中能够区别于他人的东西,竟然成了奴隶一般的烙印。 但是,其实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人是社会的动物,但凡还在这个社会里,一切就都是合理的。 而什么是社会呢? 要说的话,也就是一群同类的物种聚集在了一起,称之为社会。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人类的社会,就是人类聚集在一起组成的各种团体,小的团体是小社会,大的团体是大社会,大大小小的团体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人类社会。 而人类社会之所以叫做人类社会,仅仅是因为这个社会以人类为中心。 其它的所有的动物或者之物或者之外的什么东西,都是被排除在社会之外的,或者说,都只是这个社会的附庸。弱肉强食,是这个社会永恒的真理,弱者依靠强者而存,也是这个社会永恒的真理。 但人类就真的聪明而强大吗? 当然也不是的,人类并非真的聪明而强大,只是相较于其他生物吃饱喝足躺着晒太阳的性子,人类懂得储存食物和能力罢了。 因为如果人类真的聪明的话,就应该意识到:我们其实是很弱小的。 但是没有,人类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弱小,反而觉得自己很强大。 你看,那些芝麻大小的家伙,不就正在自以为很强大,成天的惹是生非吗。但其实,他们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弱小,丝毫不明白,有太多的东西可以一瞬间就咬断他们的脖子。 人没有狼一样的獠牙,没有狮子一样的勇猛,也没有毒蛇的毒液,当然也不能像寄生虫一样以微薄之力就摧毁比自己壮大千百倍的巨物。 不,也或许是可以的,人制造了武器,有了武器,就可以战胜实在老虎,使用毒蛇的毒液。当然,如果放大了来看的话,人其实也是这个社会的寄生虫,我们正在以自己的微薄之力摧毁耐以生存的地方。 是的,人类是这个社会的寄生虫。 时优良这么想着的时候,就跟东琳搭话:“你说人类在保护这个地球吗?” 被他突然这么问,东琳一时间也没有反应过来,愣愣的回答:“是的啊,人类在保护这个地球,有什么不对吗?” 时优良说:“但是,对地球造成最大伤害的,不正是人类吗?” 东琳望着时优良,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没发烧啊,太累了吗?” 时优良没有理会东琳,继续说:“你想,高楼大厦的作用是什么,供人类居住?然后呢?是不是其实高楼大厦其实是在地球的皮肤上拔下一根汗毛,然后把这跟汗毛变成别的东西。还有各种合成材料和武器,不可溶解的合成材料让原本清净的地方变得污浊,让鱼虾的身体里充满了毒素,武器呢?只是有了杀戮而已。所以,人到底是在保护地球,还是在毁灭地球呢?” 时优良说:“不对,人也毁灭不了地球,人类能够毁灭的,只有人类自己。” 从零望着时优良,不自觉的咽了口水,问时优良:“所以,你到底在说什么?就算你说的都有道理,可是这样冷不防的冒出来说这样的话,我还是不能理解。” 时优良哈哈的笑了,跟东琳说:“就是突然这么想了,人到底是在保护地球,还是只是接着保护的名义,满足自己的私欲。” 东琳默然,她无法反驳,人类,就是在借着好听的名字满足自己的私欲。人类没有保护地球,人类只是在拯救自己。 东琳当然是明白的,只是这些事,要说出来实在不容易,要承认实在不容易。 时优良说:“但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不是吗,在死亡和灾害面前,我们都会变得懦弱而胆小,变成砧板上的鱼肉。” 东琳呼口气,训斥时优良:“听好了,这样的话,绝对不可以再说了。就像你说的,在死亡和灾害面前,我们都会变得懦弱而胆小。但是,人类只会承认自己的强大,而绝不会承认自己的懦弱,你是时优良也不行,你必须坚信你自己是强大的。” 时优良当然明白,一个人可以承认自己懦弱和胆小,但是绝对不可以说整个人类都是懦弱而胆小的,因为任何人被别人骂做是懦夫都会生气的,时优良也会。 可是,人类真的就是懦弱而胆小的啊,真的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啊。时优良这么想着,他立刻又觉得,是的,人类是懦弱而胆小的,我也一样,所以,我也跟所有的人一样,不能被别人骂是懦夫,绝对不可以。 时优良这么想着,就跟东琳说:“我知道,所以我只是跟你说,或许还会跟木森说,但不会在跟别人说了。” 东琳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其实她用不着担心的,时优良是个书痴,书读得多的人,往往也很聪明,所以,时优良明白的道理,比她更多,这是一定的。 但是东琳就是没法放下心来,她就是担心要是一个不小心,时优良就会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这不是没有可能的,这个被称为天才的男生,偶尔的时候回特别的犯傻,他犯傻的时候有多傻呢,可能有人叫他去死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就去了。 对此,东琳是最担心的,因为她最了解时优良,所以也就最担心。 所以,东琳总是跟在时优良的身边,不仅仅是因为喜欢,还是因为担心。 对此,时优良是不反对的就是了,在时优良看来,只要东琳一直喜欢他,他们就是彼此的伴侣,所以,让自己的未来老婆照料,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呢。 他们是青梅竹马,这么多年的感情,当然是彼此都很了解的,东琳想什么时优良能猜到八九分,时优良想什么东琳也能猜到八九分,所以,彼此之间也没有特意的回避什么的,因为她们都知道:“我们都是这么想的。” 两个心有灵犀的人,是不需要过多的解释的,与其去解释,倒不如打打闹闹的过活着更好,因为打打闹闹的,烦心的事情也就会变成不那么烦心的了。只要日子依旧打打闹闹的,就不必担心会有痛苦降临。 因为不管什么样的痛苦,我们都可以一笑对之的。 因此,时优良从不担心明天会怎么样,东琳也从不过多的担心未来会怎么样。 或许正是由于这样开朗的心态,所以两个人真的很默契。连文林夕都说:“如果时优良会选择别的女生,那才是最不可思议的。” 文林夕正是看到了这点,才会成人之美的,不然的话,之前她没有看到这点的时候,她是告诉东琳:“我诅咒你们得不到幸福的。” 现在,文林夕会回想起自己的那句话,她却不再诅咒了,反而觉得:“要是你们都得不到幸福,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什么幸福了。” 是的,要是时优良和东琳都得不到幸福的话,这世上所有的婚姻,就都变成将就的搭伙过日子了。 东琳摸着时优良的脑袋,拿出大姐姐的态度:“很好很好,就要这样保持,不可以一时兴起没有跟我商量就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来,这是约定。” 241关于爱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是约定,时优良知道。许久之前,他们都还在读初中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时优良常常旷课去图书馆看书,让各科老师很头疼。 后来,东琳给时优良争取了带着课外书进教室的许可,而作为交换的条件,是时优良如果要干什么出格的事情,必须要跟东琳商量。 时优良答应了,因为这么为他着想的东琳,他没有理由拒绝她这样的一个要求的。 当然,事实上时优良还是常常不跟东琳商量就干了很多出格的事情,而他的理由是:“这件事并不算出格的事情。” 这其中半真半假,确实,很多事情虽然出格,但是还不至于影响到别人,只不过是给过路的人增添了一个笑谈罢了。也有一些原因,是时优良每次都来不及跟东琳商量就做了。 东琳也能够理解,所谓出格的事情,绝大多数当然都是性子一上来就做了,而不会认真的思考的。要是深思熟虑,谁还会干那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呢。 然而,就是一时的头脑发热最为让人头疼。这种没有丝毫征兆就发生的事情,往往会打断一个人全部的安排。 东琳不担心时优良会干什么出格的事情,但是头脑发热,她确实很担心。 时优良是个书痴,对一个书痴来说,头脑发热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能被某一本书里面的情节吸引,他就这么做了,也或许脑袋里冒出这样一个想法,就不顾一切的去实行了,哪怕这个做法毫无意义,他也会拼尽全力津津有味的。 这是时优良最为奇怪的地方,也是他最为迷人的地方。 女人不论是十八岁还是八十岁,都喜欢容易头脑发热的男生,因为这样的男人,往往能够带给她们浪漫和刺激。而对女人来说,浪漫和刺激是打动她最好的方式。 当然,女人也是很现实的,她们的浪漫,都是真金白银堆积起来的。 很不巧,时优良虽然没什么钱,但却是个舍得花钱的男人。东琳怎么能不担心呢,他那种看起来没什么的行事风格,其实是很能让女生动心的。 或许时优良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在无意之中,已经俘获了很多女孩的芳心。 班上的女孩私下的时候都会讨论,都觉得时优良虽然长得不帅,但是在很能让人心动。怎么能不让人心动呢,在这个张扬个性的年纪,一个张扬个性且品学兼优的男生,即便长得算不上一见钟情的类型,但也绝对不丑的男生,当然是很有魅力的。 而且,时优良还有一个绝对的加分项,那就是他是文林夕看上的男生。 能让这座城市最高贵的公主看上的男生,不论男生女生都会对他感兴趣的,都会对他有些喜欢的。 东琳对时优良说:“虽然你很聪明,也很知道自制,但是就一点让我不放心,就是你一旦头脑发热,就会什么的不管不顾。你知道这有多威胁吗,会死的。” 时优良接下来会说什么,东琳已经知道了。时优良每次都会那么说的:“死有轻于鸿毛,也有重于泰山。如果能为自己喜欢的事务死去,即便是轻于鸿毛的,也是重于泰山的。” 东琳并不能否认这是错的,如果一个人喜欢一件东西到了宁愿死也要得到的地步,那别人就不应该阻拦他,因为能有这样决心的人,是谁也拦不住的。 而且,如果他真的这么喜欢的话,即便是轻于鸿毛的死亡,也将是重于泰山的。 这个世界给人打上了太多的烙印,能够为自己的一己之私买单的,实在是不多,能够找到一件的话,不管这件事对别人而言是怎样的事情,但对自己而言,都是重于泰山的。 但是,不管是轻于鸿毛亦或重于泰山,总之,东琳不会让时优良死掉的,不管他有什么样的理由。如果他不死就会毁灭整个世界的话,就让这个世界毁灭好了。东琳曾毫无忌讳的这么说过。 是的,对东琳来说,时优良比全世界都要重要。全世界跟她没有什么关系,但她决不能少了时优良。 东琳白眼望着时优良,指责他说:“你少废话,你要是敢说让我不开心的,我就把你摁在水里。” 时优良愣了:“我还没说呢。” 东琳怒视着他,时优良业之后作罢。 李可儿和木森也开始休息了。 李可儿望着东琳和时优良,有些羡慕的说:“学长跟学姐好开心啊。” 木森和李可儿,虽然确定关系已经好几天了,但是两个人的交流却变得很尴尬。尴尬的地方在于:李可儿是热恋中的女孩,而木森是个不解风情的直汉子。 木森还是跟之前一样沉迷在画作之中,李可儿却经常来缠着他,有时候烦了,木森也会毫不顾忌的说出来,每一次都惹得李可儿一肚子气找不到地方撒。也不知道木森是故意的还是真的沉迷于画作,总之,在木森这边,他们的交往,似乎紧紧就是两个文字而已。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木森不是会吃醋的样子,李可儿也不是为了让男朋友吃醋而刻意做什么的女生。 这一个星期来,李可儿做得最多的,就是时刻盯着木森,只要见到他闲下来,就毫不犹豫的上去打扰他。 因为一直看着木森,所以这个星期的作业,李可儿的作揖一直没什么进展,要不是因为她是班上第二名,老师估计早就找她谈话了。 但是李可儿知道的,如此下去,用不了多久她辛苦累积的人设就会败光的。所谓兵败如山倒,李可儿竖起的堡垒,一旦少了一块砖头,整个堡垒都会在瞬间崩塌的。 可是即便知道这些又能怎么样呢,李可儿就是止不住要把目光都放在木森的身上,生怕遗漏一点点的东西。生怕错过任何一秒钟跟他说话的机会。 李可儿对木森的这种着迷,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好像她的视线只要离开一秒钟,木森就会被别人抢走一样,不论上课还是下课,她的视线始终都在木森的身上。 木森对李可儿的这种态度,却始终是没看见的一样。 当然不是真的没看见,只是木森知道:不管他说什么,李可儿都不会改变的,而他也无法做出这样或者那样的回应,所以,就只能装作不知道了。 李可儿当然知道木森是装作不知道的,也知道原因是什么,所以,她没有刻意的去表现的很明显,如果可以的话,她甚至希望自己可以克制一下,不要给木森造成这么多的困扰。 但是,李可儿做不到,没有跟木森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能稍微的控制一下。等跟木森名正言顺之后,她就彻底的爆发了,之前所有累积的思念,所有的爱恋都爆发出来,这种从骨子里爆发的思念,一瞬间就占据了她的全部,她对木森的执着,再也不能褪却半点。 木森起身拿了两瓶果汁过来,开了一瓶递给李可儿:“一个星期来,你一直没有好好画画。” 李可儿低下头不说话,原本她是希望木森说的,可是木森真的说了,她才发现自己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之前的时候,她是想要等木森问她,然后在木森的怀里撒娇的。可是木森真的问了她才发现,原来一个星期不学习,一个星期连一张草稿也没有画出来,对她来说竟是如此难以启齿的事情。 李可儿低垂着头,鼓起腮帮子一个字也不说。 木森明白她的心情,因为曾经木森经历过跟她现在一模一样的事情。 木森坐的靠李可儿近一些:“下个星期,画些什么吧。” 李可儿依旧低垂着头,她也很想抬起头娇滴滴的跟木森说:“好,我会加油的。”但是她做不到,就是此时此刻,她对木森的思念也没有丝毫的减退,就是牵着木森的手的时候,她也仍旧是觉得自己思念着他的,她也觉得这还远远不够。 木森望着李可儿,小半分钟,突然伸手摸了她的头:“那我给你出个主题吧。”他溺爱的动作,溺爱的表情,让李可儿一瞬间就沦陷了,成了听话的小猫咪。 “什么主题?”李可儿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十分坚定的告诉木森:“好,我会画出最完美的画作的。” 李可儿这么说的时候,她是真的这么想。如果是木森给她安排的主题,她一定会画出超乎之前所有水平的一张画的。 木森跟李可儿说:“画我,除了上课期间,担任你的专属模特。” 李可儿的小心脏扑通扑通的乱跳着,她没想到的木森回突然这么说,这明显是在给她放送大礼包啊!这哪有不答应的道理:“好,保证完成任务,最完美的完成。”李可儿更加有信心了,要画的对象是木森的话,她绝对可以画出比之前所有的画都好的一幅画的。 不过,木森自己说到这样的份上,显然是在给李可儿得寸进尺的机会,李可儿信誓旦旦的答应了之后,又立刻跟木森提出要求:“既然是专属模特,就不应该有上课下课之分。从下周起,你搬来跟我一张桌子,然后呢,就算是上课,也要随时听从我的指挥。” 242关于死亡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开口的时候就已经做好这个准备了,不过,他也不能让李可儿太轻松就有这样的好处,木森拒绝:“那不行,上课就要好好上课。” 李可儿不依不饶:“你就答应我嘛,放心了,我不会太过分的。” 这显然不能打动木森,李可儿不得不再次放出筹码:“我会给你报酬的,只要你提出来的我有的东西都可以。” 李可儿说这些的时候,自然是别有意味的看着木森。 但是,木森却没有如她所愿,木森说:“这样啊,那好吧,不过先说了,我的收费很贵的。” 李可儿有些失望的样子,冷冷的哼哼两声,跟木森说:“知道了,这幅画画好之后给你,你随便怎么处置都可以行了吧。” 李可儿虽然还不是什么有名的画家,但是她倾尽全力画出来的一幅画,价值还是不低的,这样的筹码交易,实在不像是平常的李可儿。 木森有些担心自己是不是对她太小气了,试探问:“有什么不高兴的吗?” 李可儿没有想得太复杂,深呼口气,就回答木森:“没有,就是在想要怎么样才能使唤你,然后画出一幅称得上巨作的作品。” 木森望着李可儿,警惕着她:“说清楚,我是模特,不是跑腿的。” 李可儿嘿嘿两声,显然是不准备简单的把他当做模特了。 木森当然也是很愿意陪着她玩的,她们两已经交往了,作为男朋友,给女朋友做一些事情也是理所当然的,只要自己的原则范围,木森都已经决定要尽力的配合她了。 李可儿也不是分不清轻重场合的人,所以木森到也没必要担心她提出太过分的要求。 这是木森喜欢李可儿的地方,尽管她经常恶作剧,但她总能拿捏一个合适的度,不会做出很过分的事情。 聚集在这座岛上的人,各自都忙着自己的事情,在重重机缘巧合之下,虽然分成了好几个派别,但是他们却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本来这场聚会就只是彼此之间打发无聊的一个过程,每个人感兴趣的事情不同,打发无聊的方法自然也是不同的,没有必要强行凑在一起,那样只会很尴尬,相反的,像现在这样,各自都做着自己的事情,没什么不好。 所谓的团队,就是每一个人都拼尽全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无需打气加油,也没有凑在一堆的必要,每个人所擅长的东西是不同的,在关键的位置上发挥自己的本领,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一天的时间,东琳、李可儿、时优良、木森四个人一直在泳池,陈雅和文林夕喝醉之后就一直沉睡,文羽和林梦,这座岛上对她们来说实在没什么新鲜的东西,所以也就只能睡一会,走一会,然后找个还算喜欢的地方晒太阳。 现在才是初春,阳光很温暖,暖暖的散在身上,那种感觉,让整个人都慵懒下来,只想什么都不干就这样躺着让这温暖的阳光随意蹂躏。 两个人并排躺在小岛西边的一处岩石上,昏黄的日光下,文羽问林梦:“你说死亡是什么?” 林梦说:“我曾度过一个故事。” “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林梦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翻开: 鬼天依摇摇晃晃的回到宿舍,现在才是天蒙蒙亮的时间,但已经十分喧嚣了,大部分的人都已经收拾好行李,似乎是准备要离开七绝书院了。 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赶紧跑回宿舍。果然,跟她同屋的女孩也收拾好了行李。 这个女孩叫北冥晚,人族。其余的,鬼天依没问过。 见到鬼天依回来,女孩似乎松了口气,也有些恼火的叫她:“你干什么去了?快点收拾,雾都太远了,就先去我家里,再叫家里人来接。” 鬼天依完全不明白,好不容易考上七绝学院,为什么突然就要走了,问她:“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要走?” 女孩显然也没想到她竟然什么都不知道,斥责她:“你昨天都干什么去了,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一点都没听说吗?” 鬼天依也有些心急了,急切的问:“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倒是快点说啊。” “玄弓打了审判法王的使者啊,听说还对道君下了逐客令。有地方去的人昨晚就离开宿舍了,还留在宿舍的都是在城里没地方可去,必须等天亮才能出城的人。” 北冥晚关上门,又拉上窗帘,附在鬼天依耳边小声说:“而且我还听说浮岛的大军已经发兵了,莫爵爷昨天夜里也放出了百多只信鸟。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禁域要发生战争了,尤其是七绝书院,恐怕会被彻底湮灭。” 鬼天依很想吃惊,但她已经不用吃惊了,因为她已经听到过比这个更加惊人的消息。 不过,在鬼天依看来,众人未免太过于‘惊弓之鸟’。如果真的会发生什么的话,昨天就已经发生了。 当然,大部分人选择离开七绝书院是为了跟玄弓划清界限。鬼天依已经不用向道君或审判法王表忠诚,所以她也懒得做多余的事情。告诉北冥晚:“我在这里还有些事情,你先走吧。” 说这些的时候,鬼天依的心里无限悲凉。她已经看到了自己的结局:当她向道君出手的瞬间,她就会和这个世界永别。 北冥晚知道鬼天依的身世,也知道雾都跟巫族正在交战,心里有了很大胆的猜测,劝阻鬼天依说:“别想着做傻事啊,就算是趁着混乱你也不可能有机会朝三途冥出手的,对方可是仅次于道君的七皇啊。” 鬼天依朝她微笑:“放心吧,我知道自己又几斤几两。” 北冥晚显然没有完全相信,两眼紧紧盯着鬼天依:“那你是因为什么事非要留在这里?” “秘密。” 鬼天依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言语之间也十分调皮,看起来并不需要为她担心。北冥晚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那好吧,你自己小心。” 鬼天依打着呵欠,答应北冥晚:“不用为我担心,我一宿没合眼,要睡一会,就不送你了。” 但其实,鬼天依根本不可能睡得着的。她借口要补觉,只是不愿意去送北冥晚。想到自己的人生就要到此为止了,想到这一别就是永别,叫她如何能对北冥晚说出‘再见’呢! 七绝书院的骚动自然也传到了道君的耳朵里。天刚亮,道君就带着七皇等人到了待客厅。 沙华这两天算是倒霉透顶了,每天面对着一帮剑拔弩张的大佬,总觉得项上人头随时都可能被砍下来。 见到道君带着一帮人往这边来,沙华立刻去叫九十九玄弓。 待客厅,玄弓跟道君怒目相对:“我昨天应该说了的,现在的七绝书院是我做主,请你离开。”玄弓望了一眼道君身后的七皇等人,不屑冷笑道:“还是说你改变主意了,要立刻跟我分出高下?” 道君没有在意他的态度,还是见个礼,十分儒雅的说:“书院内的动乱你应该知道了,今日造访,是想问尊驾将作何处理?” “不作处理,我只是想借助于此,至于书院内的其余人等是去是留,与我无关。” 道君要的就是这句话,转身对七皇等人说:“你们都听见了。七绝书院是审判法王亲自创建的,七绝书院的实力也是诸位共同认可的,如果因为九十九玄弓掌管书院就要荒废了书院的大好资源,实在是因噎废食。” 见七皇等人并无动摇,道君继续说:“这样吧,为证九十九玄弓不会对书院内的学生做什么,我把我的孙女也送来这里,并且让她拜九十九玄弓为师。如此,诸位肯叫各家子弟留在书院了吗?” 众人一片哗然,浮岛圣殿的人离开浮岛在别处求学,这是史无前例的。但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如果道君的孙女拜九十九玄弓为师的话,各家子弟也就没有必要因为九十九玄弓跟道君不睦而离开书院了。 将众人都认同了这个做法,道君问九十九玄弓:“九十九玄弓,你可愿意教导我的孙女吗?” 九十九玄弓道:“你若不怕我将她剥皮凌迟,就送来好了。” 道君笑了笑,与众人说:“既如此,就请诸位叫各家子弟领头回来,并安抚劝导书院内的其他人。” 玄弓对于收道君的孙女为徒这件事似乎并不十分自愿,道君跟七皇等人商量对外如何解释的时候,他已经回去了。 有了七皇子弟带头回归,已经离开的大部分人也都跟着回来了。但是对于到底发生了什么,没有人真的明白。就连七皇子弟,也只知道现在的书院老大跟道君不怎么对付。 一阵短暂的骚乱过后,书院又恢复了平常。明明是刚刚发生的事情,却好像已经过去了很久,就连茶余饭后的闲话,也没有人愿意过多的说起。 夜幕再次降临,天气不如昨天的好,天空挂满了乌云。 鬼天依换上一套隆重的礼服出门,她要以雾都公主的身份正式去拜见帝君。 243那个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七绝楼,道君的房间里。鬼天依跪拜见礼:“臣女由来麻烦道君了。” 道君过来扶她,就在道君伸手的时候,鬼天依藏在袖子里的短剑也全力朝道君刺了过去。 在出剑的同时,鬼天依已经抱定必死之心,眼泪牵成线的顺着脸颊落下。她不愿意刺杀道君,但她并无选择;她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做了雾都就能得救,但她也只能把一切都赌上。 短剑刺出之后,鬼天依也立刻就松开了手,她已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现在只剩下倒在地上等死了。 在临死之际,她勉强抬起头去看道君的情况:虽然很惊讶,但也是预料之中的。 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刺杀了道君!说是没有,但短剑切切实实的插在道君心脏的位置;已经刺杀了吗?也不对,道君没有表现出痛苦或者别的什么神情,反而是慈爱怜悯的望着她。 道君拔出短剑还给鬼天依,问她:“是九十九玄弓教你这么做的?” 鬼天依避开道君的目光,没有回答。 道君叹气,转过身背对鬼天依:“你走吧,你既然出了剑,就等于向他表示了忠诚,我想他会履约的。” 道君要放她走?鬼天依不敢相信,也不想走。刺杀道君,天下已无她容身之所;死在这里一了百了,苟且偷生,不知有多少人会被牵连。 道君既然不愿意脏了手,鬼天依就只能自己了断了。 短剑已经刺进左胸半寸,道君叫她:“别死在这里,你死在这里的话,我和雾都都会有很多麻烦的。” 已经刺进身子的短剑又给拔了出来。 收起短剑,恭恭敬敬的朝道君叩首行礼才离开了七绝楼。 七绝楼外约六百米,整齐的榆树林里,借着忽暗忽明的月光,望瑶数着手里的糖。每数一遍,就放一颗进嘴里。 鬼天依从她身边走过去五六步她才出声:“哥哥说,如果你被抓住了,就救你,如果道君放了你,就让我杀了你。” 原本就已经绝望了的鬼天依听到她这么说,所有的委屈和愤怒都爆发出来,攥紧手里的短剑,怒目瞪着望瑶:“那你就陪我一起去死好了。” 话出口的时候,她也猛的朝望瑶扑过去。这一击,比刺杀道君的时候更加全力以赴。 但是,她太小看了望瑶。这个看起来很傻很天真的丫头,实力强大的无法估量。电光火石之间夺走了她手上的短剑,反手就把她的手钉在树上。 鬼天依疼的嘶声竭力的叫了出来,伴随着所有的愤怒、委屈、悲伤和不甘。 她的叫喊声惊动了七绝楼的守卫,但是刚刚出动就被人叫了回去。很显然,他们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但是谁也不敢多管闲事。 鬼天依绝望了,对自己的不幸和这个世界彻底的绝望了,放弃抵抗接受了宿命的安排。 望瑶在对鬼天依出手的时候,不小心让手里的糖果沾上了血。连忙拿在衣服上擦,结果没有擦干净糖果上的血,衣服也弄脏了,她就站在那里呜呜的哭了起来。 见到她哭,鬼天依的心理五味杂陈,她不知道是该骂一声‘活该’,还是可怜这孩子有一个恶魔一样的哥哥。 望瑶哭了两声,过来拔掉钉住鬼天依的短剑,问她:“如果我告诉你一个好办法的话,你会永远听我的话,给我买糖吃吗?” 鬼天依已经知道望瑶不是她所想的那种单纯的小丫头,如果望瑶愿意帮她的话,说不定真的会有什么好办法也说不定,就答应了望瑶:“好,如果你真的有什么好办法的话,我答应你。” 望瑶将信将疑的望着鬼天依,告诉她说:“我带你去见哥哥,你拜他为师。” 鬼天依大为所惊,这样的事情,她想都不敢想。不管怎么想,玄弓都是绝不可能收她为徒的。但是,望瑶既然这么说了,肯定也不是说说而已。鬼天依问她:“他真的会收我为徒?” “嗯,会的。” 望瑶没有说为什么,鬼天依也不想多问。总之这件事对她有百利而无一害,不管是什么理由她都不能放弃这个机会,立刻给望瑶见礼:“鬼天依拜见小姐。” 望瑶扔了手里染血的糖果,叫鬼天依一声:“走吧。”就带头回去图书馆了。 鬼天依伤得不轻,失血过多导致事先都开始模糊了。但她不敢有丝毫的怠慢,连忙爬起来跟了上去。 图书馆顶层,玄弓还坐在那里看书。鬼天依怀疑,是不是除了看书他就不会做别的事情,连睡觉都不会。 这一次,望瑶没有躲到书架后面。过去玄弓跟前见礼:“我把她带回来了,能留下她吗?” 玄弓抬起头看望瑶,问她:“你在给她求情?” 望瑶承认道:“嗯,我想让哥哥收她为徒。” 玄弓的右手从桌面抹过,原本空无一物的桌面多了两张卡牌,告诉鬼天依说:“我座下之人,永不见天日。这两张卡牌一黑一白,你若抽到黑牌,我便收你为徒。” 鬼天依跪拜行礼:“鬼天依愿意堕落黑暗。”跪爬到玄弓跟前,拿起右边的一张卡牌: “是黑牌。” 玄弓把另一张牌也给了鬼天依:“世上的事情虽然不是非黑即白,但用黑白是最好解释的。这张白牌是你一生最后的自由,他日你要用它的时候,便是你我师徒兵戎相见的时候了。” 鬼天依行拜师大礼:“弟子鬼天依谨记在心。” “起来吧。” 鬼天依强撑着站起来,踉跄几步才勉强站稳。她已经非常虚弱了,头晕眼花,耳朵里都是‘嗡~嗡~’的声音,但她不敢叫苦,不敢在这里倒下。她必须要亲耳听见玄弓告诉她已经着手调解雾都和巫族之间的矛盾。 鬼天依站稳了,深呼吸调整状态,感觉勉强好受一些了,恭敬的问玄弓:“敢问尊上,雾都于巫族之间的争端尊上将如何调解?” 她都已经这样了,还在挂念着雾都。这点倒是让玄弓多少有些喜欢了。望着鬼天依,眼神里比之前多了几分在意,告诉她说:“你去玉南山镜子堡找匿影五老,之后的事情就交给他们处理吧。” 玄弓把目光转到望瑶身上:“你想去的话,就跟着去吧。” 听到能够出去,望瑶高兴的两眼冒光:“真的吗?我可以去玩吗?” 玄弓点头。他的神情很静,静得空气都似乎跟着凝结起来。鬼天依觉得呼吸都变得困难了,想要立刻从这里逃走;但她无法挪动脚步,也无法说出那句‘弟子告退’。 能够离开玄弓的身边去玩,望瑶很是兴奋;鬼天依几乎是被她拖着离开图书馆的。 图书馆外的岔路口,望瑶问:“走哪边?” 鬼天依没有回答她,望瑶看向鬼天依的时候,才发现鬼天依已经晕过去了。 虽然很不乐意,但也没有办法。把鬼天依扔了,随便抓个人来问:“糖果店在哪里?” 望瑶是跟玄弓一起通过第三道结界的,书院的人都认识她。加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书院里流传着很多关于这对兄妹的传说,书院的人对他们向往又畏惧。 突然被望瑶叫住问话,又看到了浑身是血躺在一旁的鬼天依;那人被吓得摔倒在地上,连滚带爬的跑了。 其余的人也都大叫着跑得远远的,生怕被她抓住。 望瑶没有办法,只能继续拖着鬼天依朝前走。 虽然入学以来她被禁足在图书馆,但书院的大致规划她还是知道的。 宿舍楼,宿管老师远远的就迎接上来。不过明显看得到她在发抖,很显然,如果可以逃的话,她也是绝对不愿意跟望瑶打交道的。 没有等她开口问,望瑶先发制人:“把她送回宿舍。其余的事情跟你没有关系。” 这样的话,从一个六七岁的丫头口里说出来,让人听着着实生气。但无奈只能忍着,谁让对方是自己惹不起的主呢。 所幸的是,她认识鬼天依,知道鬼天依住在第三十六号宿舍。但因为不愿和玄弓跟望瑶扯上关系,所以之告诉了望瑶怎么走。本来的话,她应该要负起责任照顾伤重的鬼天依的。 三十六号宿舍,北冥晚在睡梦中被敲门声吵醒,打开门第一眼看见的是望瑶,还来不及吃惊,目光又瞟到了浑身是血晕倒在地的鬼天依。睡意一下子全没了,连忙捂住嘴才没有叫出来。 望瑶叫她:“能照顾她吗?” 北冥晚十分坚定的点头,生怕有丝毫的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 虽然答应了,但北冥晚并没有动,不是她不想,只是她实在太害怕了。害怕的发抖,身子僵硬的不听使唤。 稍许,望瑶催促她:“把她拿进去啊。” 北冥晚这才勉强过来,把鬼天依抱进屋里,小心翼翼的放在床上,余光瞟着望瑶,她有一堆问题想问,但没有胆子跟望瑶搭话。 望瑶安静的坐在一边,等北冥晚给鬼天依处理了伤口,才问她:“你有糖吗?有的话可以给我吗?” 244那个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北冥晚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在小心翼翼的观察望瑶的神情,如果望瑶有生气或者不满的表情,她会立刻下跪请罪。但是,她只在望瑶的脸上见到了几分失落。 之前,北冥晚一直以为望瑶应该跟她看见的一样:冷酷、沉稳、不喜言辞、高高在上。但是真的见到了望瑶,她觉得:或许,望瑶也是跟她一样的姑娘,也有喜怒哀乐,也会露出丰富多彩的表情。 北冥晚眼角的余光一直往望瑶这边看,她很想跟望瑶搭话,却奈何没有胆子。 两人就保持着这种状态过了大概半个时辰,北冥晚实在沉不住气了,问望瑶:“你要吃点什么吗?或者要睡一会吗?” 望瑶朝北冥晚伸手:“给我糖。” ‘除了糖,她就不会吃别的东西吗!’北冥晚在心里抱怨了一句,灵机一动问望瑶:“你要吃糖的亲戚吗?” 望瑶好奇的看着北冥晚:“糖的亲戚?” 北冥晚为自己的幽默感觉到自豪,立刻来了精神,坐正了身子跟望瑶对面,告诉她说:“嗯,跟糖一样是甜的。材料也差不多一样,只不过做法不一样。” “我要吃。” 望瑶没有任何迟疑就回答了,但其实她根本不知道北冥晚说的是什么;更深一步追究,她也不知道糖果是树上结的还是地理生的。 北冥晚是用了很大的勇气才敢跟望瑶搭话的,事情比她想象的顺利许多,立刻高兴的告诉望瑶:“那你先等会,我现在去做?” 望瑶盯着北冥晚看,十分的好奇:“现在做吗?” “嗯~很快的。” 虽然两个人的思维完全不在一个维度,但依旧奇迹般的接驳上了。 北冥晚起身进去厨房。七绝书院的尖子双人宿舍,配备是很齐全的,生活用具几乎不缺。虽然很想做一些好吃的好喝的招待望瑶,但又担心望瑶没有耐心等。 权衡之下,决定配合时节给望瑶做一杯凉茶,配上可口的小点心。虽然她对自己的手艺还挺满意的,但能不能也让望瑶满意,北冥晚一点自信也没有。紧张的端到望瑶面前:“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 望瑶放一块糕点进嘴里,第二块,第三块……。她吃东西的速度快得吓人,北冥晚才过去给鬼天依拉被子的功夫,回来就看到盘子已经空了。 除了惊讶还是惊讶,她端出来的可是够一个正常人吃饱的量。可是看望瑶的样子,似乎就是勉强塞了牙缝。 凉茶望瑶一口也没喝,在望瑶看来,放在那里的就是一杯水而已。 北冥晚有些高兴,望瑶吃完了,就说明她很喜欢。心情也不那么紧张了,开心的笑着问望瑶:“还要吗?” “还要。” 望瑶的神情跟之前没什么两样,但北冥晚却觉得不那么可怕了;舒缓了心情,进去厨房装了满满一盘糕点端来给望瑶。 望瑶递给她什么东西:“回礼。” 北冥晚都来不及多想就恭恭敬敬的收下了。虽然她已经不那么害怕了,但在北冥晚的心里,望瑶依旧是高不可攀的,望瑶给她东西,是高高在上的女神对她这个凡人的恩赐。 里拇指大小一颗漆黑的珠子,光滑圆润;这种光泽,是经过无数岁月精心打磨的光芒,拿在手里很有分量感;除了这些,北冥晚暂时还没有发现有别的奇特之处,问望瑶:“这是什么?” “我的玩具。” “玩具?” “嗯,很小的时候就一直带着的。” 这颗珠子拥有岁月沉淀的特殊光芒,结合望瑶一直带着它,北冥晚判定这不是一颗普通的珠子,告诉望瑶说:“这个应该是很贵重的东西吧!” “哥哥没有说我必须带着它,也没有说不能送给你。” 望瑶大口吞了手里的糕点,问北冥晚:“你不要吗?” 北冥晚难以取舍,为难了一小会,告诉望瑶说:“那你要是后悔了,我就还给你。” 望瑶‘嗯~’的应了声,继续大口的吃糕点。她不大理解北冥晚到底想说什么,也不想费心思去理解,对望瑶来说,眼前的糕点很好吃,北冥晚存在的价值就是给她糕点。 至于这颗珠子,算是贿赂吧。望瑶不愿意失去一个愿意给她糕点的人,但她身上又没有别的可用作贿赂的东西;这颗珠子虽然寒酸,但总比什么都没有好。 不到一刻钟时间,一盘糕点又全部进了肚子。 北冥晚正在查望瑶给她的珠子,虽然没有任何依据,但她总觉得这不是一颗普通的珠子。 望瑶想要叫北冥晚再给她做一盘,但张了嘴又放弃了。每次她打扰哥哥看书,哥哥都会生气。如果北冥晚生气了的话,她以后就都没有糕点吃了。 望瑶爬在桌子上,一对闪着灵光的眼睛盯着北冥晚,希望她可以快点注意到这边。但北冥晚还没有注意到她,她就先败给了困意。 鬼天依醒来是天蒙蒙亮的时候,大部分的日子她都会在这个时候醒来。 睁看眼睛见到的是熟悉的场景,知道自己已经回到了宿舍。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望瑶送她回来的,昨天她本来可以再撑一会的,因为被望瑶粗暴的拖着离开才会昏倒的那么快。 稍微撑起身子,一眼就看见了爬在桌子上睡得正香的望瑶。 这个且算是她师叔的女孩,让她心情颇为复杂!分不清她是善是恶,分不清对她是恐惧、怨恨还是感谢。手上的伤口还在作痛,昨夜她嗜血的眼神如鬼魅般挥之不去;只是这样看着望瑶的脸,鬼天依就觉得心绪不宁。 但不管怎么说望瑶都是她的师叔,接下来又要为了雾都的事好一阵奔波,让她就这样爬在桌子上睡觉实在不合适。 鬼天依准备下床,但她身上的伤不轻,稍微动一下都钻心的疼。只是从床上下来,就痛得流出眼泪。 强忍着痛小心翼翼的把望瑶抱到床上,又给北冥晚拿了毯子: “最近书院有很重要的测验吗?” 听见鬼天依的声音,北冥晚转过头来问她:“你伤得不轻,怎么弄的?” 鬼天依的脸色怯了一瞬间,苦涩一笑,告诉北冥晚:“没什么,七绝书院四方云集,各族之间都有不少的新仇旧恨,发生了一些争斗而已。” 她不愿说,北冥晚也不再问,暗器望瑶给她的黑色珠子问:“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我查了很多资料,但都没有记载。” 鬼天依接过来仔细的端详,好一会才遗憾的告诉北冥晚:“不认识,不过看起来好像有些来历,不像是平常之物。你从哪里得来的?” 这颗珠子不是普通的珠子,北冥晚一开始就有这样的猜测,现在又听到鬼天依这么说,有八九成肯定了。 而要不要告诉鬼天依这颗珠子是望瑶给她的,北冥晚很犹豫,鬼天依跟望瑶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她还不知道,说出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也是在难以预料。 犹豫了片刻,还是觉得不隐瞒,告诉鬼天依说:“望瑶给我的,说是她从小带着的玩具。” 听见是望瑶的东西,鬼天依明显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再次端详珠子,但不管怎么看,都看不出这到底是什么东西。说它是普通的珠子,拿在手里能明显感觉到跟普通不同;说它不普通,却又说不出到底有什么用处。 鬼天依问:“她没说是干什么用的吗?” 北冥晚望向望瑶,无奈说:“她只说这是她的玩具,但以我的观察来看,她应该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鬼天依盯着珠子好一会,实在看不出来就放弃了,告诉北冥晚说:“书上也没有记载的话,大概只有尊上知道了。” 她的话引起北冥晚的严重好奇,立刻发问:“尊上?有流言说你跟玄弓接触过,你该不会拜他为师了吧?” 这件事,鬼天依不想刻意隐瞒,既然她问了,就告诉她:“嗯,就是昨天晚上的事情。” “哇塞,真有你的。听说玄弓连七皇都敢训斥,跟道君也是对等的谈话,是真的吗?” 北冥晚显得很兴奋,完全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这算是她的优点吧,看着她的笑容,鬼天依也觉得能笑出来了。稍微的做了权衡,告诉北冥晚说:“嗯,是有这么回事。” 北冥晚更加紧张兴奋了,凑过来贴着鬼天依小声的问:“问你个小道消息,听说玄弓跟道君不睦,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早晚要发生战争的,是真的吗?” 鬼天依推开北冥晚,制止她继续问下去:“你好奇心怎么这么重。” 北冥晚鼓起腮帮子,不乐意的停止了追问。竖起右手食指跟鬼天依撒娇:“那我再问一个问题。” 对于北冥晚的撒娇,鬼天依无奈,毕竟,这是她唯一的好朋友,能怎么办呢,也只能答应了她。鬼天依很严肃的跟北冥晚说:“只许问一个。” 北冥晚立刻又兴奋起来:“你是怎么让玄弓收你为徒的?”说完又小声说:“我也想被收做徒弟。” 245那个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才几天时间,玄弓这个名字已经深深刻印在七绝书院每一个学子的心里,是恐惧,也是向往。让玄弓收做徒弟,恐怕已经是每一个七绝学子都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初元大陆史记有载以来,玄弓是第一个能够跟道君对等谈话的人,不论结果如何,这都将是划开历史的一笔。 鬼天依和北冥晚虽然才认识几天,但已经相处的十分融洽,如果北冥晚也能拜在玄弓座下,鬼天依觉得应该是件好事,就告诉北冥晚说:“问问望瑶,有她求情的话,机会应该很大。” 北冥晚望着鬼天依:“你不替我求情。” “我也会给你求情的。”鬼天依的这句话说得力不从心,虽然已经拜玄弓为师,但是想到要面对玄弓,她就不由自主的打起退堂鼓。与玄弓对面时的压迫,那种被死亡纠缠住的感觉,让她回想起来就止不住颤抖。 北冥晚给鬼天依一个熊抱,开心的笑出声:“我就知道你不会抛弃我的。” 鬼天依轻浅的笑着,轻轻的抱住北冥晚,告诉她说:“我们是好朋友嘛。” 北冥晚想要说什么,比鬼天依打住,叫她说:“快去睡觉吧,看你,眼睛都红了。” “啊~!真的吗?遭了遭了,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怎么可以出去见人。”她的动作夸张的让鬼天依笑了出来,把她抱到床上溺爱的说:“好了,如你这般美丽的女子,脸上的几分倦意也是叫人心悸的。” 北冥晚红了脸,娇嗔一声躲进了被子里。 鬼天依脸上的笑意渐渐变得悲伤、沉重、无奈、失落……,像是打翻的五味瓶一股脑都淌进了腹中。 鬼天依踱步到窗前,望着楼下三两成群的人流,她发现这平常的日子离自己是那么的遥远。 从进入七绝书院的那一刻,她就一直在奔波、忙碌,从未像此刻这样认真的看一眼,也从未像此刻这般失落。 可是,为什么要失落呢?她拜在玄弓座下,已经是七绝书院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即便放眼整片大陆,能与她比肩的人也只在少数。拥有这样的身份地位,她应该要高兴才对的。 鬼天依努力的挤出个笑容,映在旁边的铜镜之中,她的余光瞥见了,那笑容实在是难看极了,她哪里是在笑,只是把脸上的肌肉及不自然的扭曲了而已。 床上的望瑶还睡得很香,鬼天依不知道是不是该叫醒她。到不是急于离开,只是不想跟北冥晚告别。不愿被问起将去往何处,又将在何时归来。 鬼天依犹豫不决有一些时间,太阳已经透过窗户。再不走,北冥晚就要醒了。 鬼天依叫醒望瑶,压低声音对她说:“时间不早了,我们快点启程吧。” 望瑶揉了揉眼睛,从床上下来。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洗漱,面无表情的出门了。 鬼天依始终无法理解她的行动,虽然无法理解,但这样的结果实在是再好不过了;鬼天依跟在望瑶后面,望瑶不主动跟她说话,她就什么也不说。 走出七绝书院的大门,是禁域最为繁华的街道。任何平常的日子,都喧嚣的像是在庆祝命运之子诞生于世。 望瑶还是第一次走到市井之中,喧嚣声吵得她头晕,也让她兴奋不已。鬼天依急于离开禁域,追上望瑶给她建议说:“天色不早了,我们尽快离开吧。” 望瑶十分的不情愿:“不能等到明日吗?” 鬼天依不敢跟望瑶作对,只能诱惑她:“去镜子堡要经过苏城,那里是糖果之都,到了那里稍作停留如何?” 苏城是什么地方?糖果之都又是什么?望瑶不知道。但她听到了‘糖果’二字,就答应了:“也好,就启程吧。” 雾都虽然正更七皇之一的巫族交恶,但作为大陆上第二繁华的城市,它的财力是无可置疑的。鬼天依这个雾都公主,被人冠以最多的标签也是‘有钱’。 它的有钱远超乎常人想象,用‘视金钱如粪土’来形容她是在合适不过的了。 这不,鬼天依带着望瑶来了马场,没等马场的人开口,先扔出一袋子金币在桌子上,硬是把对方该说的、要说的话给堵了回去。 鬼天依抢到了话语权,吩咐马场的人:“我要两匹最好的快马,立刻就要。” 她出的钱,足够买下三五个这样的马场了。对方当然就无话可说,立刻带她去了马厩。 鬼天依和望瑶离开禁域南下,快马加鞭,太阳落山的时候到了一个叫雨蒙山的地方。 雨蒙山下,鬼天依望着已经沉落的太阳,告诉望瑶说:“夜里不好干路,马匹也累了,雨蒙山上应该有座云中寨,我们去借宿一宿吧。” 赶了一天的路,望瑶已经有些累了,趴在马背上有气无力的回答鬼天依:“嗯,我也不想夜里赶路。” 云中寨在雨蒙山半山腰处,寨如其名。夜幕将临,浓重的大雾拔地而起,寨子就如生在云中一般。寨子里的人告诉鬼天依和望瑶: “这大雾每日黄昏时起,次日巳时近末才会散去。” 云中寨的人热情好客,盛情款待了鬼天依和望瑶。 夜幕下,晒谷场上点起了篝火,寨子里的男女老少基本都聚集了过来,围在篝火边唱歌跳舞。 随风起舞的火光中,鬼天依的心也被灼烧着。她的脸色阴难看极了;双目直勾勾的盯着篝火边上那几张熟悉的面孔: 巫族皇族三途如归,四意皇族有苏上祗,流亡街区半剑妖;两个七皇子弟加一个流亡街区顶尖的刺客,以及几十名随侍,他们出现在这里绝不是偶然。 堂而皇之的出现,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丝毫不把鬼天依和望瑶放在眼里,要让她们恐惧、逃跑、直到崩溃。 要怎么办呢?这三人都是顶尖的高手,逃跑又正中下怀;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办法: 鬼天依把望瑶拉了坐下来,小声的告诉她:“明天我们分开走,你回禁域,我自己去镜子堡求助。” 望瑶朝三途如归等人看去,问鬼天依:“你杀过人吗?” 鬼天依的心怯了一下,目光完全回到望瑶身上。望着眼前这个仅有七八岁的女孩,她的脸上有着该有的稚嫩和天真,但她说的话、做的事每每让鬼天依觉得:这副稚嫩而天真的面孔下,藏着一颗睿智而狠毒的心。 鬼天依有些畏惧,也有些期待,如实回答:“没有。” 望瑶说:“再次经过这里的时候,你的双手一定沾满了血腥,让你自己都恶心的恨不得将她砍下来扔进篝火堆里烧成灰烬再撒到北极海之渊下面的墓冢之中。” 望瑶的面孔依旧那么可爱,双眸中闪动着稚嫩而天真的灵光,嘴角处撇起一抹好看的笑;任何人看见了都会忍不住要把她抱在怀里,用尽余生来宠爱。 鬼天依坐在她身边,紧张的口干舌燥,不自觉的咽了口水,鬼使神差般的答话:“天依失礼了,接下来但凭师叔吩咐就是。” 她的回答让望瑶很满意,嘴角的笑容也更好看了,告诉鬼天依说:“叫我师姐吧,我们是一起在哥哥座下听命的。” 鬼天依犹豫了一下,还是听了她的话:“是,师姐。” 鬼天依找望瑶说话的时候,三途如归等人也并排坐到了一起,毫不避讳的望着她们,脸上尽是嘲讽之色。 夜宴正在最高潮的时候,望瑶拉着鬼天依加入进去;三途如归等人也像跟屁虫一样回归到饮宴狂欢的人群中。 夜半时分,篝火尤盛,饮宴的人却都已各自归了来处。 云中寨虽然临近禁域,却不是个富裕的地方,鲜有人来;寨子里也没有旅店客栈之类的地方,只有一家酒馆。错过时间不得不在寨子里投宿的人都会被安排在这里。 说是酒馆,但地方很大,有屋舍十余间。 鬼天依在酒馆里看了一圈,特备请求让她和望瑶住在第三号房。 是一个方便逃跑的位置,旁边是马厩,后面是一片竹林。如果遭遇袭击,骑马逃跑或者躲进竹林都是很好的选择。 与虎狼共处,鬼天依可是半点也不敢放松。平日里,这些七皇的名号就已经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更何况是现在这样的形势,更何况这其中还有雾都正在与之交战巫族公子。如果不是有望瑶陪着,鬼天依早就吓得逃之夭夭了。 进到屋里也没有睡下,盘腿在窗边坐下,竖起耳朵仔细的听着,不放过任何一点风吹草动。 好在一夜相安无事。天一亮,鬼天依立刻叫醒望瑶催促她离开。 大堂里没有人,她就留下了十余枚金币,拿走了一些干粮。 离开云中寨之后,为了摆脱那一群讨人嫌的追兵,鬼天依带着望瑶马不停蹄,经过驿站就短暂的换马补充干粮,将预定的时间缩短了一半,只用了三天就赶到了苏城。 望瑶能配合她一路疾驰,多亏了这座糖果之都。到了这里,要想再不作停留的继续赶路已经不可能了。 246那个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进入城中,鬼天依把望瑶拽在手里,半哄半用强: “先找个住的地方,之后我会带你去最好吃的糖果店。” 望瑶被鬼天依拖着,十分不乐意的说:“你要是敢骗我,我绝对不饶你。” “我知道,就是给我五个胆子我也不敢骗你啊。我还得指望你说服匿影五老出兵援救雾都呢。”鬼天依十分无奈,望瑶性格喜怒无常,极易受到周遭事物的影响,且有着一颗明暗难辨的心。 善或者恶,在望瑶这里都是行不通的。她有自己的衡量标准,那便是她的欲望。 苏城最大最有特色的旅店‘遮云间’,鬼天依踏进一只脚又连忙退了出来。想要转身但已经来不及了: “雾都公主何必介意,遮云间大得很,上等客房还空着很多。” 是有苏上祗,她们已经紧赶慢赶了,没想到对方的脚程竟然这么快。 眼下形势,就算她想走也不行了。望瑶绝不会答应就这么离开苏城的,去别的客栈也肯定被监视着。 进退两难之时,望瑶已走了进去,走到有苏上祗的面前:“你手里的东西好像很好,可以送给我吗?” 苏城是糖果之都,而有苏上祗手里的,正是苏城万千糖果中的极品,是用钱也买不到的珍奇之物。 有苏上祗得意的笑着,告诉望瑶说:“当然,这可是朝贡道君和审判法王的东西,七皇之下的贱种,就算有再多的钱也买不到的。” 有苏上祗说这话的时候,目光落到鬼天依的身上。满面尽是嘲讽之色。 鬼天依气得脸色发紫,想要拉望瑶走,她不敢,想要动手抢,她也不敢。 有苏上祗更加得意了,挑眉鄙夷的嘲笑了鬼天依,又逗望瑶:“你想要吗?如果你做我妹妹的话,我就送给你,比这个更好的东西都可以送给你。” 望瑶为难了一小会,告诉有苏上祗:“我是都可以,但是你打得过玄弓吗?我做你妹妹的话,他一定会生气的,会把你和我都杀了,如果特别生气的话,甚至会屠灭四意全族。” 有苏上祗的笑僵在脸上,脸变成了猪肝色。他们一路跟着鬼天依和望瑶而来,迟迟不敢动手,就是忌惮玄弓的存在。 玄弓的实力有多强谁也不知道,只听说他跟道君和审判法王一样,拥有谈笑间湮灭一座城、甚至颠覆天地的力量。 有苏上祗的本意是想跟望瑶攀上关系,一来让四意一族避免沦为道君和审判法王跟玄弓博弈的牺牲品,二来说服望瑶撇开鬼天依。没想到反被望瑶将了一军,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条路行不通是肯定的了。 有苏上祗不安的乱动着,想要起身离开,也没有拿出决心,想要赌一把,也没有足够的胆量。 望瑶等得不耐烦了,追问他:“你要怎么样才愿意把它给我呢?” 望瑶的脸上浮着属于她这个年纪的稚嫩和天真,不停的咽着口水。看得出,她非常想吃,已经半刻钟也等不及了。 有苏上祗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故作镇定冷笑着鄙夷的说:“等我死了你再来拿吧,当做遗物传承给你。” “你死了的话,我就可以拿走吗?”有苏上祗话才说完,望瑶立即就这么问了。她问的很认真,两只眼睛圆溜溜的大眼睛直溜溜的盯着有苏上祗手里的糖果。 有苏上祗气得咬牙切齿。很快又邪魅的笑着: “是,如果你活得到那个时候的话。” 他话中之意再清楚不过了,望瑶和鬼天依远离禁域,离开了玄弓的保护网,有太多的意外可以发生。 但是,鬼天依甚至没有时间为这句话赶到惊讶,因为让她更为惊讶的事情已经发生了。 望瑶朝有苏上祗出了手,用鬼天依的佩刀刺穿了有苏上祗的左胸。 这一切发生的实在太快了,不论鬼天依还是有苏上祗都没有看到望瑶出手,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望瑶伸手去拿糖果,有苏上祗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真是真的: “你……,竟然……。” 他伤得实在太重了,每说一个字,都吐出一大口血。 望瑶皱了皱眉,拔出刀来,准备再补一刀。 鬼天依赶紧拦住她,对有苏上祗大吼:“把糖果给她。” 有苏上祗这才反应过来,连忙扔了糖果,连滚带爬的逃走了。 望瑶拿到了糖果,也就不再去追杀有苏上祗。 鬼天依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害怕的发抖。两条腿抖得不像是自己的,废了好大力气才爬到沙发上。 她没想到望瑶会为了一盒糖果杀人,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胆量阻止望瑶,救的还是来杀她们的人。 城里巡逻的卫兵很快赶来,重甲武装的士兵足有五十余人,遮云间已是水泄不通,没有逃走的可能。 鬼天依只得举手投降,如实交代:“我是雾都鬼天依,要见你们城主。” “拿下。” 对方显然没有要跟她们讲道理的意思。这也是当然的,和七皇相比,雾都实在是不值一提。如果拿一个雾都公主可以讨两个七皇子弟开心的话,这根本是不用考虑的。 至于望瑶,玄弓的势力还没有触及到这里。苏城的大部分人,恐怕还不知道发生在禁域的事情。 鬼天依苦思对策之时,望瑶又干了一件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 动手去抓望瑶的两个士兵,被吓得大叫,跌坐在地上连连后退。 望瑶背对鬼天依,加上刚刚思绪混乱没有注意,到底发生了什么鬼天依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只有两个士兵吓得不轻,其中一个都尿裤子了。 另外的士兵也是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谁也不敢再对望瑶出手。 但望瑶似乎已经生气了,从地上站起来,过去抓住卫兵队长的重甲,质问他:“你想打架吗?” 卫兵队长颤抖的声音说:“有……有……有人举报你杀人!” “是他求我杀他的,还给我糖果作为礼物。不可以吗?” 望瑶的眼睛,给人以难以言喻的压力和空间,让人坚信如果她稍微不高兴了,而杀了他们心情又会变好的话,她会毫不犹豫的杀了所有的人。 杀人这件事,对于望瑶来说,好像跟砍萝卜也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对鬼天依而言,这实在是难以承受的。 林梦凑到书上去看字,文羽拦住她:“下次再读给我听吧,已经这么晚了。天黑了,就该吃饭了。” 林梦噗嗤的笑了:“是你饿了吧。” 文羽瞪大眼睛朝她做个搞怪的动作:“丫头,你瞎说什么,我堂堂的文家小姐,怎么可能会肚子饿。” 两个人打闹着,林梦收起了书。 夜幕已经降临,天空繁星点点,今天是缺月,月亮已经在很远的地方,就要落山了,但是星星才刚刚升起,眨巴着大眼挂在天上。 望着天上的星星,林梦忽地说:“听说人死后会变成天上的星星。” 文羽跟她并排站着,回答林梦:“那我们两一定是牛郎织女星。” 林梦望着文羽:“真的吗?我们会这么相爱?” 文羽说:“我是说我们会渐渐远离,牛郎织女的故事,现实中就是耍流氓而已,而科学的角度来看,这两颗星星正在彼此远离。就像现实的生活,曾经最为熟悉的,都会渐渐远离的。” 林梦白眼瞪着文羽吗,骂她:“你是变态吗?这么浪漫的气氛都忍心破坏,你的心是怎么长的。”林梦顿了一下,又抢在文羽开口之前说:“不,应该说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难道你的脑子里就没有一点作为女生的浪漫吗!” 文羽望着林梦,哈哈的笑了:“这点你算是说对了,你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我身上哪点像是女生了,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爸是想要个儿子的,所以胎教都是按照儿子的流程来的,换言之,我虽然生了一副女儿身,但与生俱来的,都是男儿的气概。” 她这番说辞,倒是真的塞住了林梦的嘴,林梦一时间无言以对。苦笑着:“算了,你总有一对歪理,不管怎么说,你总觉得自己是有理的。” 文羽理所当然的回答:“不然,如果我觉得自己理亏的话,为什么又要说出来呢,觉得自己理亏的时候,乖乖认错不才是最好的吗。” 林梦哼哼两声:“很抱歉,我从来没有见到你乖乖认错的时候,就算你错了,你也会告诉别人你是对的,直到让他对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产生怀疑为止,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过了。” 文羽得意的笑了,告诉林梦:“总之不管怎么样,他都承认我是对的了。”文羽说:“你这样的小孩子,一看就知道是没有挨过社会的毒打的。要知道,在动物界,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弱肉强食是永恒的法则。” 林梦白眼望着文羽。 文羽再次抢话过来:“你是想说我在狡辩,在无理取闹吗?但是,你自己认真的想想,这个世界的残酷你是知道的,但你总是想着‘这件事其实还不坏’是不是。” 247晚餐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林梦哑然,因为她真的是常常这么想。 但是这么想有什么不对呢?林梦一直觉得自己是对的。 这个世界已经给了我们太多的黑暗,如果自己再不努力的梦想美好,该要如何活下去呢。林梦回答文羽:“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吗: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文羽朝她翻个白眼,没有再说。 是的,梦想总是要有的,要是连做梦都不会了,那才真的是废了,彻底的废了。 林梦和文羽回到餐厅的时候,其余的人都已经到了。 陈雅和文林夕的酒还没有完全醒,时优良、木森、东琳、李可儿四个人在泳池练了一天,训练量严重超标,现在正半死不活的爬在桌子上。 至于晚餐,每个人的手里抱着几根黄瓜,几个番茄,大概是准备就这样将就了。 也不全然,李可儿的怀里还有一颗卷心菜。 见到她们这样,文羽十分的嫌弃:“真是够了,竟敢让本小姐来照顾你们,一个个的胆子都长肥了是不是。” 给每个人的头上都揍了一下,但是他们都太累了,完全不想理她。 文羽也觉得无趣,就叫林梦:“看样子只能咱两做饭了,你觉得是咱两回去吃,还是也照顾一下这几个废柴?” 林梦说:“肯定得照顾他们啊,要不然明天早上起来肯定更难过,肯定就更不想做了,万一饿死在岛上,我下次还要来玩的。” 文羽和林梦动手做饭。 虽然两个人都是富家千金,但是做饭这点小事还是会的。尤其是林梦,她对料理还是挺有兴趣的,平时在家里的时候就会跟阿姨学一些,做了讨爸妈开心。文羽当然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废柴,煮饭洗菜的事情她是会的,炒菜也勉强会,只不过做出来好不好吃就另说了。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我做出来的东西只要我自己吃得下就好了。” 文羽是这么说的,当然也是这么做的,每次她自己做出来的东西,就算别人一口不吃,她也会吃了一口不剩。 这就是文羽的骨气。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文羽做出来的东西,敢放着不吃的实在不多,而这些人,文羽压根不会在他们面前显摆厨艺。而最为重要的,是文羽其实只在家里和林梦的跟前做个饭,要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做饭,她还是第一次。 虽然极力的想要表现得成熟老练,但还是免不了要看那几个瘫在餐厅里的人。毕竟,做出来之后可是要接受他们的品评的。而这几个人,跟文羽都实在太熟了,熟的都不会给她面子了。 文羽还是第一次觉得:“有人跟自己太熟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此时,如果他们跟她不是很熟,她就完全不用考虑这些。 因为她是文羽,如果他们跟她不是很熟的话,如果他们胆敢说不好吃,她就把盘子扣在他们的脸上。而且,如果他们跟她不是很熟,文家小公主做出来的菜,只要吃了不会死,谁敢说不好吃。 但是此时,她却不得不去在意,因为在这些人里面,有她最喜欢的姐姐,有她新交的好友,也有让她恨不得一口咬断他的脖子全不能奈何的时优良。 其实,林梦跟她一样在意。 不一样的是,林梦在意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木森。她努力的想要做一顿好吃的出来,想要听到木森说今晚的饭菜很可口。 哪怕木森的身边已经有个李可儿了,但是作为一个‘小孩子’,就当是得到大人的夸奖好了。 林梦这么想着,手上的动作也更加的麻利。不过,也更加的危险。 林梦突然想着:“这时候,如果有个看穿一切的人来到这里,他会想些什么呢?” 他大概会想:爱情啊,还真是不讲道理。一个屋子里的人,只有文羽依旧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去看别人的世界,谁也看不到她的世界。 她就像是在黑暗中窥视这个世界的人,这个世界的一切她都看在眼里,但是,她始终小心翼翼的,绝不会给这个世界一丁点的打扰。 但是,这样的文羽林梦却突然不喜欢了。这时候她多希望文羽就是那个‘放羊的孩子’,突然跳到人群中间大喊一声‘林梦喜欢木森’。 那样的话,虽然她会很尴尬,虽然所有的人都会很尴尬。 但是,那样的话,至少木森回注意到她了。 哪怕只是短暂的一瞬间,林梦也希望能够告诉他‘我喜欢你’。哪怕别人只会当成是个玩笑。 不,也或许,从此以后,林梦喜欢木森。这个事实大家都会接受的。 可是,林梦也有些害怕这样的事情发生。 她是一个水做的女孩子,喜欢改变自己来迎合这个世界,然后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引导着这个世界的前进方向。 林梦是水,但不是一滴装在碗里或者杯子里或者别的什么东西里面的水。她是一汪流淌在山间奔向大海的水。此时她还在顺着山势流淌,但她也不是简单的流淌着,她在以自己的方式,对这个山体进行着前所未有的改变。等于大海相遇的一刻,她甚至可以轻松地就摧毁这个山势。 当然,在这之前,她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林梦那几根黄瓜过来,用瓜果刨先给黄瓜去了皮。再放在砧板上拍碎。见到林梦做这些,文羽告诉她:“不用做拍黄瓜了吧。我觉得这帮家伙都没什么精神,随便煮一碗白米饭喂饱就行了,看她们那快死不死的样子,就算给她们满汉全席他们也吃不出什么味道来。” 林梦还是做了一碗拍黄瓜,端到桌子上:“你们先吃点这个吧,早上就没有好好吃饭,现在不吃点清淡的东西,带回吃油腻的会很难过的。” 时优良拿着吃水果的叉子,叉了一块黄瓜放进嘴里:“林梦,我必须要对你说,你真的是个天使,真的,天使都没有你这么善良。” 林梦害羞里的笑了。虽然表面上装出一副害羞的样子,但其实她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有两个原因,第一是这句话不是由木森说出来的,第二是她并非是善良,她其实只是在照顾木森而已,如果这个人群中没有一个叫木森的男孩子,或许她就不会做这盘拍黄瓜了。 但是,谁也没有察觉到事情的真相,大家都只觉得“林梦真是个善良可爱的孩子,简直是比天使还要讨人喜欢”。 不,也不是全部都没有察觉。至少有一个人是察觉了的。那就是文羽,因为她一直看着林梦,坏坏的看着,林梦的什么小心思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她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彼此之间的了解,比了解自己还要多,所以林梦有什么小心思绝对瞒不过文羽,文羽的小心思也很难瞒得过林梦。 而且,她们还总是喜欢在一些事情上替彼此下决定。就像此时,林梦希望文羽出来说出事情的真相,希望她出来捣蛋。可是文羽却给出了此事如此便好的结论,乖乖的再厨房里忙碌。 文羽有没有此事想要林梦说出来的事情呢?当然也有,林梦当然也是给出了此事如此就很好的结论。 看,她们总是如此的默契呢。 记得曾经林梦问文羽:“你说什么是好朋友?我们这样的,就真的算是好朋友了吗?好朋友,到底是一辈子不离不弃,还是此一刻全心全意的把你当做是朋友呢?” 文羽是这么问答的:“我觉得吧,这些都是无所谓的。只要我觉得‘这家伙是我的朋友’,这就好了,人生实在有太多的未知,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想多了也是白搭,干脆就不要想好了。” 那时候,文羽蹭很不以为然的说:“什么朋友不朋友的,这世上,只有相互利用才是最真实的,所谓的朋友,都是为了给自己肮脏的内心蒙上一层合理的外衣。” 为此,林梦曾难过了很久,觉得自己被文羽给背叛了,因为她可是一直把文羽当做朋友的,准确的说,她一直把文羽当做是挚友,是一生无可替代的好朋友。 那一次,林梦哭着跑开了。是她唯一的一次从文羽身边哭着跑开。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那时候林梦只有九岁,九岁的她下了一个决心,那就是要成为一个永远对文羽有用的人,要成为一个永远不会被文羽抛弃的朋友。 所以,林梦很努力。至少在这个圈子里,没有人比她更努力。 当然,她的努力都得到了相应的回报。在同辈之中,林梦是最受期待的,毫不夸张的说,大家都认为林梦是将来能够超越文林夕的一匹黑马。 然而,只有林梦自己清楚。她是绝对不可能超越文林夕的。因为文林夕不禁聪明睿智,而且运气也是在太好了。 时优良、木森、李可儿、陈雅这些人,每一个都是同辈之中的天之骄子,简直是得一可得天下的存在,然而,他们都聚集在了文林夕的身边。 248晚餐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更为要命的是,林梦清楚的知道,她的潜力其实比不上文林夕,她只是比任何人都努力而已。为此,林梦也曾抱怨过不公平。抱怨上帝在造人的时候给人分了三六九等。 但是渐渐的,她觉得自己的抱怨实在是太廉价了。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为了温饱而努力的人,她们可不曾抱怨过这些东西。 所以,林梦就不再抱怨了,她把抱怨的时间都用来努力。 上帝其实还是很公平的,就算给了不同的人不同的智力,但也给了人不同的本事,林梦终于找到了属于她的能力,那就是变成一滴水,从内部操纵着那些还未找到自己能力的人。 这个世界上,还未找到自己能力的人占了绝大多数,大概九十九是众生都不会找到自己能力的人,所以林梦其实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 林梦总是这么想。所以,她总是很开朗。大部分的事情,都能一笑而过。 可是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在同辈人之中,她总是最容易被人忽视的一个,因为大家都觉得:“林梦很乖,只要稍微的哄一下就好了。”但是啊,谁能够明白呢,林梦也是一个女孩子,当然也是会羡慕嫉妒的。 不知道是不是文羽察觉到了这点,所以她就特别的在意林梦。大部分的人忽视忘记了林梦的时候,她总能想起来,牵着林梦的手跟着大部队向前。 于是乎,林梦就越来越喜欢她了,越来越离不开她了。 一滴水,其实是很弱小的。弱小的她的心灵比这一滴水还要透明。 林梦弱小的心灵,是被文羽从大海深处捞起来的,所以,她们是一生的朋友。至少林梦是这么认为的,她觉得文羽也一定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文羽跟她的关系一直很好。两个人这么了解彼此,不是朋友又是什么呢? 听见桌子旁的人对林梦的厨艺赞不绝口,文羽也馋了起来,过来戳了一块放进嘴里。跟着赞誉林梦:“好久没吃你做的饭了,厨艺进步神速啊,姐姐深感欣慰,今晚的晚饭就交给你了。” 她虽然这么说,但是,却没有再吃第二块。 这是当然的,文羽其实是不怎么喜欢蔬菜的,她更喜欢零食和肉类。蔬菜之类的,只有当成配菜的时候才会吃,或者被逼无奈才会吃。 当然,对于另外的人的赞誉,林梦自己也不怎么相信。她自己做的东西是什么味道,自己是再清楚不过的了,虽然绝对不难吃,但肯定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好。 至于他们为什么给出这么高的赞誉,林梦觉得至少有三个原因:第一,他们早上都没怎么吃东西,饿了一天,所以味觉上自觉的给食物加了分。第二,因为这是林梦做的,一个千金大小姐做出来的东西,即便是平平无奇的,也会被说成是珍馐百味。第三,因为他们都很懒,都不愿意做饭,所以林梦愿意做给他们吃,不管好不好吃,肯定都是要夸得天花乱坠的。 当然,知道不知道的都不重要,反正听到他们的夸赞林梦很开心就是了。 真心也好,假意也罢。一个人的努力能够得到别人的认可,当然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因为世人其实是很吝啬的,很少真心的赞誉别人。 林梦听得出来,此时的赞誉是真实的,是发自心底的。所以她很开心。 人啊,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东西。 与这个世界的其它动物相比,人实在是很复杂,也很简单。 复杂的是什么呢?人总是喜欢揣测别人的意图,这是最复杂的地方。 那么简单的呢?那是因为人其实是很容易满足的,只需要稍微的一点恩惠,他们就会洋洋得意。 林梦是很明白这个道理的,但是她也没有压制自己的这种欲望。人需要满足自己的欲望,不然的话,压制的太久,会变质的。而一旦欲望发生了变质,自己的价值也就随之贬值了。林梦是这么想的,所以,在法律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她会尽可能的释放自己的小心思。 很少有人能够明白,一个似水的女孩子,如水一般的释放自己的小心思,生怕被别人知道,又希望有人能够看穿她,对她说一句:“有什么?每个人都会有这个时候的。” 出现在林梦生命里的这个人,就是文羽。文羽是这么说的:“能够跟这个世界玩游戏的人,能够跟自己玩游戏的人,我很喜欢,你很有做我的朋友的资质。” 那时候,林梦还不是很明白她的意思。直到后来,她们都渐渐的长大了,渐渐的要去迎合这个世界,不能继续靠撒娇来解决问题的时候,林梦才进一步领悟道:“能够和这个世界玩游戏,能够和自己玩游戏是多么的不容易。” 她突然佩服起文羽来,还在那么小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当然,这是她很久之前的想法了。因为后来她证实了,直到现在文羽也还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她当时这么说,不过是觉得这句话很帅气罢了。 这样的事情在文羽跟林梦的接触过程中并不少见。和林梦相比,文羽更适合这个社会,她更加懂得利用一些东西给自己披上一件铠甲,就比如那些听起来很帅气的话。 不过,这也正是她这个放羊的孩子被确立的根源。 因为有时候她的话说的实在是太满了。吹牛吹的自己已经无法自圆其说,但她还不愿意停下来,非要东拉西扯的填补这个谎言,最后,谎言崩盘的时候,她也就彻底的失去了人设。 开始的时候,林梦还曾劝过文羽,要她谨言慎行。但是文羽从来都不听,依旧是我行我素。慢慢的,林梦渐渐的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原来,文羽一开始就已经设好了这个局,就等着那些自以为看穿她的把戏的人走到这个陷阱里,把自己活埋在里面。 在这里吃过亏的人可不少,小的到比她们更小的孩子。都是一些自以为自己很聪明的小孩子,最后被文羽骗的什么都不剩,灰溜溜的逃走了。大的到商业大鳄,因为看不起小孩子,自以为一眼就看穿了文羽的把戏,最后也把自己输的够呛。 本来这些都是现实文羽能力的地方,但是因为她有时候会做得过火,所以慢慢的别人就不再相信她了。她这个放羊的孩子就算是彻底确立了下来。 直到最近林梦才突然发现了一件事,一件让她大跌眼镜的事情。她发现文羽是故意的,她的目的一开始就是被当做放羊的孩子。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文羽没有给她解释。虽然林梦大概能猜到一些,但她始终也不敢确定,所以一直在求证之中。 答案在哪里呢?林梦觉得:文羽给她讲的那个关于文家的故事,就是答案。如果答案不再那里面的话,林梦就是在想不到答案会在什么地方了。如果真的要她自己去想,这个问题的答案还真的不容易想到。 人时很奇怪的生物。 有多奇怪呢?越是未知的东西,越是危险的东西我们就越是感兴趣,你说奇不奇怪。 人明明都是那么怕死的,却偏偏又喜欢未知的危险的东西。 是如此的矛盾,是如此的叫人不解。 当然的,人怎么可能理解呢。这个世上最难理解的事情,往往是事情本身。 人在这个事情里面思考,自然是想不明白这个事情的。而要跳出这个事情之后,人类就没法在做思考。所以关于这个问题,人类大概是永远也找不到答案了。答案之书大概是留在了伊甸园。 林梦沉思着,她还有太多不明白的地方,不论对自己还是对别人。 林梦垂着头思考。答案之书虽然留在了伊甸园,但她始终相信着自己,林梦始终觉得,人类既然来到了这个世上,就一定有着属于人类的一个答案,这个答案是与众不同的,是不同于上帝赠与的答案之书的。这个答案,才是人类真正需要的。 只是答案是什么,林梦一直也没有思考出来。但是林梦从未放弃,她深信:只要不放弃,总能思考出来的。 另外的人依旧半死不活的吃着那一盘拍黄瓜。他们实在太累了,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就连给林梦的赞誉都是有气无力的,三两句随便敷衍了事。 林梦对文羽说:“他们看起来很累了,你有没有什么办法让他们精神一点。”林梦不觉得文羽会有,但是她就是想要问文羽。 这样的感情,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会明白,除了林梦,别的人很难明白她的想法。因为她的想法,带着一定的依赖兴致,而除了林梦之外,谁又能理解她的依赖呢?不管在谁看来,林梦都应该是被依赖的一方才对。 文羽朝林梦翻白眼:“你还是人吗?别人都已经这么累了,你还在想着怎么折磨他们,要知道,他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吃顿好的然后好好睡一觉,明天就能恢复精神,不然的话,这几个人就废了。” 249晚餐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总是喜欢把事情说的很严重,可能只是被绣花针刺了一下,她就能说成是不马上治疗就会细菌感染而死亡。 林梦对她这个熊孩子的性格已经习以为常了,对她那个放羊的孩子的性格也习以为常了。所以难得听她胡扯,问几个人:“你们有什么想吃的吗?如果是简单的,我可以试着做。” “粥~”时优良和木森异口同声的说了出来。而且他们的声音有气无力的,让人觉得也确实需要给他们粥这样的容易消化的食物。 时优良和木森当然不是真的想要喝粥,只是觉得实在太累了,如果喝粥的话,那就连拿筷子的功夫都省了。 林梦并不了解两个人的想法,所以听到他们想喝粥,就动手给他们做了。 而且,林梦本来也是打算做一些粥的,陈雅和文林夕好像睡醒之后又喝了酒,现在肯定头疼的不行。相互依靠在一起看起来可怜兮兮的,需要熬点粥给她两暖暖胃。 岛上虽然不怎么招待客人,但是文林夕家的人经常会在这里举行一些聚会,也会有别的人会租去用作会议室之类的,所以各种材料都很齐全,新鲜的材料,则在院子里就种上了。而早上的时候他们已经采摘了一些,基本就够用了。 可是要做什么粥呢?林梦是真的不太懂了。在书架上找了一本菜谱,翻个比较简单的照着做。 有食谱对照着,就算做不出大厨的味道,但总不会太差的。 文羽把米放在锅里之后,就开始划水了,一会找个番茄吃,一会切一块萝卜吃。或者弄一点什么特别难吃的东西拿过去给客厅里的人。然后自己远远的抛开挑衅的笑。 大概会觉得美中不足了,因为客厅里的人,已经连跟她吵架的力气都没有了,哪怕她狠狠的揍他们一顿,他们可能也都懒得反抗。所以,很快文羽就觉得无趣了。开始专心的跟着林梦做饭。 也不知道是该说她是在帮林梦的忙,还是该说她是在给林梦捣乱,总之,很快她就被林梦赶出了厨房。 但是,文羽可不是个老实的孩子。吧台式厨房给她提供了便利,趴在吧台上,调戏林梦:“咱两现在像不像新婚燕尔。” 林梦递给她一碟刚出锅的零食:“亲爱的,你看合你的胃口吗?” 文羽拿起筷子吃了:“还是跟恋爱时一样的味道,真是怀念呢。” 然后,两个人都忍不住笑了。他们比这亲密的事情都做过,但是却觉得没有这么好笑。 因为只有林梦和文羽做饭,所以来的时候准备的菜品也大多都抛弃了,只做了几个极简单的家常菜。 饭桌上,文林夕一连喝了两碗粥。当她第三次把碗递给文羽的时候,文羽嫌弃的说:“你是认真的吗?平时吃小半碗饭就饱了的姐姐,竟然吃了满满的两碗,是不是坏了。” 文林夕朝她翻白眼:“你是蠢货吗?米饭跟粥能一样吗?而起,谁吃饭不吃菜啊,我平时吃得少,是因为都吃菜了。所以才没怎么吃饭。今晚一点也不想吃菜,当然就饭吃的比较多了。” 文羽给她盛了碗粥,不高兴的放在她的面前:“你才是蠢货,看不出来吗?我只是不想伺候你而已,你要是自己去添,抱着锅子吃我都没有意见,都不会觉得你吃的太多了。这可是我老婆给我做的,可是你呢,心安理得的吃着就算了,还不让我好好吃饭。” 文林夕望着文羽,做出一副特别废柴的样子:“那你是我妹妹嘛,不让你照顾我让谁照顾我。而且,你看林梦要照顾五个,你只用照顾我一个,你已经这么轻松了,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文羽望着林梦,她正在给陈雅添粥。文羽气不打一处来,拍着桌子大吼:“你们是不是太过分了,要知道,这次你们是part主办方,我两可是客人,让客人做饭也就算了,还让客人伺候你们吃饭,你们老师没教你们礼貌吗。” 但是,完全没有人理她,时优良叫林梦:“小天使,麻烦你也给我添一碗粥。另外,你做得拍黄瓜很好吃,还有的话也请添满。” 文羽怒视着时优良:“她可是我老婆,你要是再敢使唤我老婆,我就揍你信不信。” 文羽闹够了,还是拿着盘子去盛了一盘子拍黄瓜来放在时优良的前面。 李可儿过来文羽旁边坐下,爬在文羽的肩膀上:“没事的,要是你心里不舒服,也去使唤他老婆就好了。” 文羽嫌弃的推开她:“你洗过澡了吗?身上怎么一股汗臭味。” 李可儿说:“你今天是不是脑子坏了,我们可是在泳池玩,知道吗,在泳池玩,那需要洗澡。” 文羽咕噜咽了口水,惊讶而嫌弃的望着李可儿:“你说什么?你竟然真的没有洗澡。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做温泉泳池?那里面的东西,比你身上的臭汗可脏多了。” 李可儿说:“那为什么你还那么喜欢温泉泳池呢?” 文羽一时哑然,嫌弃的推开李可儿,换了个地方坐下。 她突然玩心大起,过去木森身边,依靠在木森的肩膀上:“木森哥哥,你也觉得那个女人太不讲卫生了吧,抛弃她我们两个在一起好不好。” 文羽抓住木森的手臂,就要凑上去吻木森的脸。 好在李可儿在她靠在木森肩膀上的时候就已经吃醋了,过来准备宣示主权,在他的小嘴达到木森的脸颊之前,被李可儿给挡住了。 李可儿推开文羽,瞪大了眼睛跟她宣战:“小丫头,怎么这么不懂规矩,连姐姐的东西都敢抢。” 文羽紧紧抱住木森的手臂不肯松手,跟李可儿叫板:“什么你的东西,木森哥哥又没有答应要娶你。我给你说,在你们结婚之前,我都有权利对他做任何事的。”文羽立刻又反口说:“不对,就算你们结婚了,也还是会出轨的,也还是会离婚的。” 文羽嘿嘿的笑着,小脸再次朝木森贴过去。 李可儿拦在两人中间,想要推开文羽,但她已经拉着木森练习了一整天,现在根本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哪里还是文羽的对手。 眼看文羽的脸距离木森越来越近,而木森连躲闪都觉得费劲。李可儿没有办法,只能使出最后的王牌,在文羽的脸上亲了一口。 这很管用,被她亲了一口,文羽先是楞了一下,然后立刻大吼大叫:“李可儿你个变态,你个超级大变态,我鄙视你,我告诉你,以后都跟我保持十米以上的距离。” 文羽过去文林夕身边,抱着文林夕的手臂:“姐姐,你身边怎么都跟你一样是变态。除了我跟林梦,你们怎么全都是变态。” 文林夕今天也实在是很没精神,不愿意跟她大脑,管她说什么做什么都随她去。 李可儿从文羽的手里抢回木森,抱着木森的手臂。望着木森的脸,想到刚刚差点就被文羽亲到,心中有些不平,就凑了上去。 木森楞了一下,但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不是他不想,只是他实在太累了,一点也不想浪费力气。 李可儿羞红了脸,不敢看木森。好一会没有得到任何反应,才敢抬起头去看木森。看到了一张累的快不行了的脸。 她的心里有点高兴,又有点不高兴。 如果是平时的话,她应该是不能得逞的。毕竟,他们虽然经常牵着手,但是更进一步的动作也没有了。木森虽然答应了跟她交往,但是木森的心里,还在心心念念的想着另一个女人,李可儿知道的。 所以,这个星期来,她很开心,也很难过。 开心的是终于如愿以偿,跟最喜欢的男生走在了一起。难过的是,她爱的人尽管也爱着他,但是那个最重要的位置,始终藏着另一个女人。 这对一个女人来说,实在是很难接受的。李可儿也不能接受,但她也没有办法离开木森,所以她能做的,她所做的,就是把那个女人从木森的心里挤出去。 曾经她以为这应该是很容易的,她有着绝对的优势,年轻漂亮可爱,她身上所背负的标签,足够征服整座城市的男人。 可是,真的这么做了她才发现,要征服这个男人,比征服整个城市的男人更难。这个男人的心里,被焊接了一个娃娃,如果要拔下来,会把他的整颗心都给拔掉。 有时候特别生气,李可儿也会想:“你去死吧,我就连着你的这颗心一起,把她拔了扔的远远的。” 可是,想归想,她还是无法狠下心来。她实在太爱他了,以至于看到他受到一点点的伤害都觉得这实在太可怜了,太罪恶了。 李可儿望着木森,望着他为了那个女人如此的痛苦,也就跟他一起痛苦着。 她不知道要如何替他抚平这些伤口,也不知道要如何安慰他。她只有陪着他一起痛苦,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250李可儿和木森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爱情啊,还真是不讲道理。”李可儿又想起了这句话,最近她常常想起这句话,到不是因为有什么感悟,只是每次想起这句话,她都能够告诉自己:“爱情几时曾讲过道理了。” 李可儿是这没想的:爱情是不讲道理的,那么所有的一切就都是合理的。她爱上木森,为他沦陷,这是合理的。木森爱着另一个女人,为了那个女人不死不活,也是合理的。 合理的东西,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毁掉它呢。 李可儿就是这么安慰自己的,哪怕这种安慰的效果并不很好。 怎么可能会好呢,心爱的人爱着另一个人,任何安慰都是不起作用的。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心动这件事,是最难控制的,是最不讲道理的。 这么想的话“爱情其实蛮讲道理的。” 李可儿是如此的矛盾,一方面她要承受着心爱的男人心里想着另一个女人的痛苦,另一方面他又希望心爱的人能得偿所愿,另一方面他又希望心爱的人能爱着她。 李可儿曾对木森说过:“你爱上我吧,你爱的人是我的话,你就不会在难过了,我会给你全世界的温柔,让你成为全世界最让人羡慕的男人。让你因为拥有一个可盐可甜,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打得过色狼做得美娇娘的老婆。” 木森笑了笑,告诉她:“所谓爱情啊,就是我心动了,仅此而已。” 所谓爱情,不过是我心动了而已。李可儿当然知道,因为她也心动了,而且她的心动丝毫不比木森上,甚至比他要多处千倍万倍。 李可儿对木森说:“这算什么,你都不敢跟她告白,这只能说你心动的程度不够,既然心动的程度不够,那就还有挽回的余地。你看我,毫无顾忌的就来跟你告白了,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我对你的爱,已经超过了我对人格尊严的爱。” 她的这一番理论使得木森哑口无言。木森能说什么呢,他唯有承认自己不够男子气概,连跟她告白的勇气都没有,他唯有承认自己作为一个男人还缺少了太多,竟连说出口的勇气也没有。 所以,木森什么也没有人,只是一如既往的笑了笑。其实他很想说点什么,只是他能说什么呢?如果要开口,除了答应李可儿,其余的都只是增添尴尬而已。 “爱情啊,还真是不讲道理。”木森也终于还是这么说了。准确的说,应该是木森也终于还是又这么说了。很久之前,他就这么说过了,但是他告诉过自己绝对不可以再这么说的。但是,世事无常,他终于还是再一次这么说了。 那天晚上,李可儿给木森发了很多消息,有的是关于自己的心意,有的是关于自己的态度,有的是抱怨,有的是独白,有的是对木森的看法,有的是给木森讲自己的事情……。 每一条消息木森都认真的读了,但他一句也没有回。 看着这些消息,木森是非常难过的,一方面是自己无法回应,另一方面是这些消息,也是他想要发给东沐的。 爱情啊,还真是不讲道理,相爱的两个人,竟然连坐的事情都这么的相似。只是,也有完全不同的地方。 有的人爱了,就说出来了,有的人爱了,却不敢说出来。说出来的人,不管结果如何,总算是表明了自己的心迹,而不敢说出来的人,就要把这份心意藏着一辈子,只有在独自一人的时候才会悄悄的拿出来看一眼,躲在被子里哭成了泪人。 木森就是那个不敢说出来的人,他独自小心翼翼的守着这份爱情。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小心翼翼的拿出来捧在手心里,自己一个人傻傻的笑了,又傻傻的哭了。 他常常安慰自己:“这还不坏,我爱着她。” 可是,他的心里其实也是希望能有一个机会的,哪怕这本就是一场不公平的竞争,但不公平就不公平了吧。至少,总比连机会都没有要好。 当然,其实机会是有的,只要他说了出来,即便是渺茫的几乎可以不计的机会,也总算是给自己一个安慰,给心一个安慰。 当然,木森并不敢说出来,他最怕的不是被拒绝,而是东沐会反过来安慰他。 安慰他还是好的,以东沐的性格,极有可能会给他讲一大堆形而上学的道理,那真的是太惨了,已经失恋了,还要接受恋爱对象的思想教育,实在没有比这个更惨的了。 木森每次想到这些,就忍不住想要笑,苦笑。 他是有些羡慕李可儿的,能够大胆的说出‘我爱你’,这实在也是极难得的事情。 有时候,他也忍不住想要对自己说一句:“你是天使吗?她跟你说了,你就满足了她的愿望,你自己呢,还不是活在多情的泥沼之中。”有时候,他也会忍不住对自己说:“你是恶魔吗?明明心里想着别的女人,却还要跟她纠缠不清。” 因为这样,木森的心里愧疚不已,对自己愧疚不已,对李可儿也愧疚不已。 因为愧疚,她用尽了全力想要对李可儿好,即便大多数时候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但所幸他还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总是能够在必要的时候借给李可儿肩膀。 所幸的是,李可儿虽然很贪心,但也很容易满足。不吵不闹的时候,有木森的肩膀她就会很开心了,依靠在心爱之人的肩膀上,她就会开心的笑着,把所有的不愉快的事情都忘了,安心的享受着片刻的温暖。 抽身而去的时候,她还会捏着自己的发丝,自作多情的说:“有什么比这更好呢,没什么比这更好的了。” 或许真的在爱情里,谁先动了心谁就输了。李可儿和木森的相处,大多数的时候木森都是先离开的那个。虽然只是时间到了,该回去了。但即便这短暂的分别,其实也是实实在在的在折磨着人。 李可儿常常会望着木森的背影,哪怕已经看不见了,还是会迟迟的望着他消失的地方。李可儿总在害怕:“会不会明天,她就从那里出来,身后跟着另一个女人,告诉我说‘我找到她了,对不起’。” 她明明知道这样的事情绝不可能发生的,可是每天早上,她等在学校门口见到木森、时优良、东琳、文林夕四人并肩而来,不管走在木森身边的是东琳还是文林夕,她都免不了一阵醋意。 她明明知道木森跟他们是绝对不会有什么的,可她就是免不了要吃醋。 最卑微的爱恋莫过于此了,连从他身边经过的毫不相干的女人,李可儿都觉得那个女人在他的身上留下了让人讨厌的味道。 连李可儿自己也觉得自己的内心已经扭曲了,已经不正常了。可是,她一点办法也没有,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要这样的喜欢。 “人生如白驹过隙,转眼之间即是地狱或天堂。有什么值得网费心思的呢。” 这是时优良说的,李可儿曾品味良久,一度觉得他说的很对。 可是现在发,李可儿却突然改变了想法,这是不对的,这是完全不对的: “即便人生如白驹过隙,也还是有很多值得追寻和留念的东西。”李可儿在心里这么对自己说。 她似乎只能这么对自己说了,因为形而上学的道理,往往是最经不起感性的。 谁都不会知道,谁都不会理解,一个女人在爱情里的感性。 因为就连她们自己也不知道这感性从何而来。甚至,立刻就会消失了。但谁也不能否认,当这个感性降临的时候,女人是最不可理喻的,同时又是最为诱人美丽的。 “你见过天鹅在天上飞吗?”时优良曾这么问过李可儿,那是李可儿刚刚认识时优良不久的事情,李可儿问时优良:“我喜欢木森学长,要怎么才能追到她?” 时优良望着李可儿,忽地笑了,问了李可儿一句:“你见过天鹅在天上飞吗?” 李可儿一头雾水,不解的望着时优良,但还是老实的回答:“见过。” “你觉得天鹅在天上飞的时候好看吗?”时优良继续问,李可儿也不做多想,就凭本能的回答:“嗯,很漂亮,就跟自古以来的诗人作者赞誉的一样。” 时优良望着李可儿,长叹一声:“曾经,你是在天上飞的天鹅,所有人都羡慕你,钦慕你,无数人为了一睹你的风采,不惜万里奔波。可是现在,你已经没有了那种风采,因为春天里的天鹅,下蛋的时候是绝对不美丽的。何必呢,你是李可儿,是全学院宠爱的小公主,而木森,他只是个骄傲的自私的把自己关在魔鬼的小屋的混蛋罢了。” 关于木森有一个很喜欢的女孩的事情,李可儿已经知道了,也知道时优良说的是喜欢上了木森的李可儿,已经很难自由自在的飞翔了。 但是,李可儿不在意这些,她是个有些偏激的人,既然确认了要为这个把自己关在魔鬼的小屋的男人落下脚步,那她就准备要收起翅膀了。现在还在他的头顶盘旋,不是观望,不是试探,只是还没有找到一处最适合落脚的地方。 251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但落脚的事情已经是确定的了,所以即便下面没有适合落脚的地方,即便下面是个粪坑,即便看到了听到了多么让人绝望的消息,她都一定会停下来看清了再走的。 李可儿是个有些偏激的人,一旦确定了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完成,无关乎利益,无关乎得失,只要她想做就一定要去做。 李可儿盘旋在木森的头顶的时候,她看到的是一个孤独的有些可怜的人,而在这股孤独里面,藏着一股深深的执念,执念之中,又有一些让人捉摸不透的神伤。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气质,这些东西都是来自哪里?这个男人,正在经历着怎样的痛苦的磨练,李可儿疑惑着,期待着想要解开这所有的谜题。 而更加让人惊讶的,是这个男人的手。 李可儿第一次见到木森的手,惊讶的差点叫了出来。这是一双什么样的手,光是看到这双手,李可儿就觉得这个男人一定非常的喜欢画画,一定是个让人可望而不可及的鬼才。 木森的手,因为常年握笔,已经变得有些畸形,手掌的一些地方沾上了洗不掉的笔灰,更加因为经常画画,所以就算平时,手里不拿着东西就会保持着拿画笔的姿势。 李可儿第一次见到木森的手的时候,他正坐在画架更前,比划着在画一幅画。但是他的手里并没有笔。也正是因为他的手里没有笔,才让李可儿注意到了他。 开学的第一遍,木森没有带笔就去了教室。到不是他古一不带的,是他的文具都在东琳的书包里,而东琳为了整蛊他,故意没有给他文具。 艺术学院和文学院隔着有一段距离,上课之后更是不可以轻易进出的。木森没有办法,就只能空着手来上课了。 本来第一天上课就是说说废话,但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废话,所以班主任就让他家即兴描绘一副简笔素描,在下课的时候交上去当做是开学考试。 因为是刚刚开学,木森又不是个喜欢跟人讲熟的人,所以也没有跟人借,坐在画架更前,尽管手里没有笔,但他还是像个疯子一样认真的描绘着,一笔一笔的认真的落下去。 那是一种什么场面,没有亲眼看见的人是很难明白那种震惊的。 李可儿觉得很有意思,就盯着他看了一会。 很快,李可儿发现了更加有意思的事情,木森的手里虽然没有笔,但他对自己的每一笔都充满了信心,比那些手里拿着画笔的人画的还要认真。 李可儿震惊了:“这个人一定比爱惜自己的生命更加爱惜自己的作品。”李可儿这么想着,就想要去证明。把自己备用的笔扔给木森。然后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继续画画。 木森捡起画笔,左右看了看大家都在认真的画画,知道给他笔的人不想让他知道,也就不再多说什么,拿着笔开始认真的画起来。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快一半了,但木森的画技不是一般人可比的,他的每一笔都精准而有力的落下,很快就追赶上了大部分人的进度。 虽然很赶,但他还是赶在下课之前完成了自己的一部分。 是的,只是一部分。 而且,老师来收卷子的时候,木森换上了一张新的画纸:“我忘记带笔了,什么都没画。” 一个班上总会出一些状况的,老师也就没有特别在意,只给他说:“那就算你的开学考零分了。” 木森没有意见,得多少分,他本来也没有多少意见。 他的家也算是有点钱的,他画画只是因为喜欢,而没有一定要成为大画家什么的。 当然,虽然这句话他来说很没有说服力,初中的时候,他已经借着画作赚了一些钱。 不过,木森的心里是真的这么想。当然,也有人说:你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你什么都不缺。 木森并不反驳,自己之所以能够这么想,是因为自己什么都不缺,一个什么都不缺的人,才有资格这么想,一个要靠着画画来工作养自己养家的人,是不会也不敢这么说的。 木森当然知道的,这个世界的残酷,他比那些‘活在残酷里’的人知道的更加清楚。要说为什么,木森曾主动的去体验过那个残酷的世界。 而且木森的体验,可不仅仅是去看一眼吃顿饭那么简单。 木森曾去另一个城市,身上只带了一张车票和两百块现金,而从那座城市回到这座城市需要最便宜也需要六百块。 下车之后,他见到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而两百块,之后住一个晚上的旅店,而且是不怎么好的那种。当然,现实的残酷并没有给木森住旅店这个选项。因为他只有两百块,所以只能用来吃饭,毕竟,他还接受不了让自己在垃圾桶里找东西吃。 为了不在垃圾桶里找东西吃,他能选的食物也非常的有限,两百块,买馒头包子和矿泉水可以过活半个月的,但是这半个月的时间,前提是不出现意外的开支,比如住宿就在桥底下或者广场的长椅上。 而馒头和矿泉水,也只是第一顿的选择。 从第一顿之后,木森连矿泉水都省了,拿着矿泉水瓶子去接自来水。公园里的自来水为生比家里的更差,直接喝身体肯定受不了,他就在垃圾站找了一个铁罐子,不知道洗了多少遍,虽然还是有些难以接受,但现实并没有给他选择。 就这样,一个铁罐子,十张素描纸,两支铅笔和够吃半个月馒头的钱,木森开始了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的流浪生活。 他终究是个文化人,是个生活在温室里的小花朵。他能够吃糠咽菜,却不能忍受自己身上的衣服一直这么脏。 但是他也没有换洗的衣服。所以他只能每天凌晨以后在公园里洗澡洗衣服,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衣服晾干。 木森的计划是要在这座城市生活一个假期,并且赚到回去的车费。而他所有的本金,就是十张素描纸和两支铅笔。 他在垃圾堆里捡了一块硬纸板,在上面写了“黑白铅笔画,五块钱一张”几个字,然后就在公园门口摆起了摊。 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子,身上穿的还算干净,但是却带着这么简单的工具来摆摊,围观的人很多,但是却没有人愿意出五块钱让他画。 有人愿意出五块钱,但是却没有人愿意让他画。而木森也是个有血性的男子汉,坚决的拒绝了别人的施舍。 他从早上八点多开始摆摊,一直到下午六点多,公园里的人多了起来,才终于有了第一个愿意吃西红柿的人。是一个很美丽很有气质的姑娘。大概二十七八的年纪,看起来就让人觉得很可亲。 他递给木森五块钱:“替我画一张。”然后左右看看,在一处台阶上坐了下来。木森赶紧递过去自己的外套。她的裙子很白,做下去肯定是要弄脏了的。 她拿木森的外套垫着坐在台阶上,然后就单手托腮望着公园里的一处水潭。 木森问她:“你要画一张什么样的?” 她有些吃惊:“不是写实吗?” 木森回答:“嗯,你要写实也可以,但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为你做一些夸张的设计。” 女孩噗嗤的笑了,饶有意味的望着木森:“写实就好了。” 木森立刻就开始动手画。他已经在这里呆了一整天,很快就有好事的人聚集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讨论着。 木森飞快的画着,用尽全力想要画出一幅好看的作品,这是他开张的生意,无论如何也要画出一幅能够让自己满意让客人满意的画来。 虽然只有黑白两个颜色,但木森画的很认真。即便是已经画了千万遍的手,也用了一个多小时才完成。 女孩拿到画的时候很惊讶,惊讶的捂住了嘴巴。她实在不敢相信,一个公园里摆摊的‘小乞丐’竟然有这样的画工。 木森朝她鞠躬:“你还满意吗?” 女孩点头:“很满意,应该说超乎想象的好。”木森知道,这个姐姐其实并没有期望他画出多好的画来,她愿意让木森画,更多的是带着可怜的心思。 但是,这些已经都无所谓了,木森证实了自己的实力,已经不需要再说什么了。 女孩从兜里掏出一张一百的钞票给木森:“小费。” 木森没有接,女孩说:“你可是真不懂是,服务生还要收小费呢,你既然在这里摆摊,客人就是上帝,我对你的服务很满意,所以,小费就收下吧。” 木森也确实很需要钱,犹犹豫豫的还是收下了,跟女孩说:“可以请你十天之后这个时间在这里等我吗?” 女孩好奇的看着他:“为什么?” 木森说:“十天之后,我会赚够了钱为你画一幅值得起这个小费的画的。”木森似乎觉得这样不够说服力,告诉女孩说:“你是我的第一个客人,让我为你做点什么吧。” 252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女孩被他逗笑了,有些调戏的语气说:“可是,能够值得这个小费的画,我却不一定买得起,我看得出来,你的画技可不差,很多专业的都未必比得上。” 木森说:“那我送给你,当时一百块钱的报答。在人饿肚子的时候,一百块可是足够活命的了。”木森这么说实在很有说服力,女孩没有理由在拒绝了。 女孩又调戏了木森一句:“你是在追求我吗?” “不是。”木森坚决果断的回绝了,坚决的让女孩都有些震惊,因为她长得很好看,属于那种老幼通吃的美女。 但是,眼前的这个男生,在回绝她的时候所表露出来的坚决,完全没有丝毫的迟疑。这样的坚决,让她有些恍惚,因为这样的坚决,本不该属于他这个年纪。 女孩继续说:“你交过女朋友吗?这么坚决的回绝女孩子,会让女孩子伤心的。” 木森有些害羞了,低下头:“我有喜欢的人了。” 女孩笑了:“是这样啊,那好吧。” 就这样,两人短暂的分别了。各自继续自己的生活。 有了女孩这个开端,又有好几个人让木森画了,因为他是小孩子,所以每个人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多给了他一些钱。不过,大部分都被他拒绝了,因为木森绝不像跟第二个人有这样的约定。 而都是给了小费的,只跟她一个人有约定,木森也是在不能让自己这么做。 第二天,木森没有再来这个公园,因为他还不想再一次遇见那个女孩,约定的是十天,在约定到来之前,他决定不再见她。 五张画纸二十五块,加上女孩单独给的一百块,又从自己带来的两百块里面拿出一百块,换了一套好一点的装备。 工具的完善,使得木森的生意也跟着变得好了起来。第二天一整天都有生意。直到下午的时候手都抬不起来才收工,一整天,他赚了两百多块,虽然不多,但是总算是开始了一个值得开心的自力更生。昨天的时候,他还在想自己会饿晕在街头,被警察通知爸妈带回去呢。现在看来是不会了。 虽然面前够生活了,但木森也没有想着去改善生活。他的钱还不够,每一分都必须要省着花。 而木森的事情,被人在朋友圈传开了。十三四岁的少年,是个绘画天才之类的话题,让他的客人一下子多了起来。 木森也终于将业务制定了一个新的阶段,那就是分段收费,简单速写五块,跟一开始一样的价格,素描十块、彩铅二十,昨天定下的价格,新增一项油画,三百块,第二天交付但要先付钱。 一整天的时间,木森卖出去三十多张速写,十几张素描,三十多张彩铅。还接到了两张油画。其实有四五张的,但是他觉得自己只能画两张,所以给拒绝了。 晚上吃过饭之后,木森购买了颜料,去了第一天摆摊的公园里,他想了好几个地方,最后选择这个公园,因为这个公园的灯光最好。 但其实,他已经累的不行了。可是既然接了单子,他就必须完成。 为了尽量的避免问题,木森找了个还算安静的地方,放下工具之后小睡了一会。 睡醒之后精神了很多,在公园的厕所里洗了脸,就开始工作。 可是,这时候已经很晚了,公园里的灯都已经熄了。他面临了一个巨大的难题。 当然,这怎么难得到木森。他立刻想到,可以在厕所里工作。虽然声控灯的时间很短是个麻烦,但是只画初稿,天亮了再上色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一开始就说好不会画的多好,所以木森画的很快,两张初稿只用了三个小时不到。 时间才是四点多,还有两个小时才天亮,天亮之后的工作也很多,木森就继续回到之前的地方睡了。 天刚蒙蒙亮,来公园里锻炼的人就把他吵醒了。木森继续去厕所洗了个脸,顺便用公共的洗手液洗了头,就开始画画。 两张油画虽然没有要求画得多好,但还是花了一个早上的时间,下午两点多才画好。 完成这两张油画,才算真的开始今天的工作。因为要交稿,他也没有留下对方的电话,所以今天他必须跟昨天一个地方。 约定的时间是下午七点,在这之前,木森决定继续做生意。 今天的生意依旧很好,很多好事的人早就已经在这里等他了,刚刚坐下来,立刻就有生意上门。但是考虑到很多原因,木森拒绝了画油画的请求。 七点不到,两个要他画油画的人就来了,一个是大概三十四五的中年男子,穿着都很讲究,应该是很有钱的人,而且他的谈吐来看,他应该是看上木森的才华了。 另一个木森认识,是一个很有名气的画家,他当然也是看上木森的天赋了。 先来的是三十四五的中年男子,他拿到画很满意,问木森:“这幅画你用了几分力?” 木森想了想,还是如是说:“这个不好说,因为工具很简单,加上我是在公园的厕所里完成的初稿,所以你要问我用了几分力,我肯定回答是用尽全力画出来的。我的每一幅作品,都是用尽全力的。” 中年男子哈哈的笑了,跟木森说:“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怎么样,想不想到我的公司来,我可以出钱给你去专门的学校学习,而你在我的公司挂个名,我们交个朋友。” 木森毫不犹豫就拒绝了他:“好意心领了,不过,我不是为了赚钱才画画的。” 中年男子说:“我知道,你的衣着已经告诉我了,你不是个流浪画家,你是个选择流浪的画家。所以昨晚回去之后我查了查,知道了你的身世。” 木森露出不快的眼神,他很讨厌这样的人,他并不是讨厌他们查他,而是讨厌他们查了却要说出来,只要他们不说的话,木森是不会在意别人在背后做什么说什么的。 男子看出了木森的不悦,赶紧跟他解释:“别误会,我的理由很简单,一个能够为了自己的爱好这样做的人,一定是个痴人,疯子。这样的人我不讨厌,应该说很喜欢。至于我提出来,自然也有我的道理。你在我的公司挂名之后,我会给你一定的干股,而你要付出的是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男子似乎很有自信木森回答应的,他继续说:“我想你应该明白的吧,以你的性格和你的出身,是不可能在画架这条路上单纯的走下去的,所以,你在我这里挂名,对我们都有好处。当然,你不用着急回答我。” 他递给木森他的名片:“这是我的名片,等你回去之后跟你爸妈商量,然后在作出决定如何。” 对方已经把前因后果都说的这么清楚了,木森当然也就只好收下他的名片。就像他说的,木森的性格不适合跟人合作,木森的家里也不会同意他单纯的做一个画家的,父母就常常说:“高中读完,大学就不准他继续画画了。” 虽然木森从来都是当做耳旁风的,但是木森也知道,他是不可能完全的违抗父母的,僵持只是短暂的,他跟父母之间,总需要一个解决的办法。 只是那时候木森还不知道,这个给他名片的男人,在他所在的城市也是一个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他就是文林夕的叔叔,文氏家族的二把交易。 只不过,这个男人跟文林夕和她的父亲不同,这个男人更像木森,是一个疯子,是一个傻子。 他虽然经商,但志不在把公司做大,而是做得好玩。他的公司,全是一些任性的人。当然,所有任性的人,也都是实力顶尖的人,因为实力不足的人,经过社会的毒打之后,完全不可能有资格任性的。 跟这个男人的相遇,一定程度上奠定了木森今后所走的路程。 不过,此时的木森,还丝毫没有跟这个男人产生关系。他虽然收下了他的名片,但也只是收下了而已。名片被他放在了皮夹深处,之后也没有再拿出来过。 而另一个男人,也给了木森很大的启发。对木森来说,如果说这个三十四五的男子是他人生的贵人的话,那另一个人就是他人生的指路灯。 三十四五的中年男子走了之后,另一个请他画油画的男人,那个教授才过来跟木森搭话。 木森把油画递给他,他拿在手上认真的看了,很满意的说:“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画技和思考能力,可真是不一般呐。” 他也重复了之前的套路,递给木森名片:“要不要跟着我学画画。” 昨天木森就已经认出了他,知道他是个很有名气的画家。 但是这跟木森一点关系也没有,因为木森一点也不想拜他为师。 对木森来说,跟谁学无所谓,因为不论跟谁学,他都只会按照自己的心意来画画。 有人要教他他很乐意,但是如果有人要干涉他的作品,那他会坚决的告诉他:“请你离我远点。” 253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所以,木森也很直接的这位大画家说了:“如果你要教我画画我很高兴,但如果是你希望我承接你的风格,做你的接班人,那你是找错人了。” 教授的脸色很难看,因为他是真的这么想的,他被世人誉为新时代的画家,他的画风和画技都独树一帜。这些年,虽然收了不少的弟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够像他一样执迷于绘画,执迷于创作。大多数的人拜他为师,不过都是因为他是个大画家,想要借助他的名声给自己添加色彩。 看见木森这样流浪着,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画技,他立刻就有了后继有人的感觉。所以就找了木森要画一幅油画,一来是想知道木森的画技是个什么样的水平,二来是借此跟木森找个搭话的机会。当然,最重要的目的是要试探木森是不是有做他徒弟的资格。 可惜的是,这个年轻人的傲气比他更加傲。这个只有十四岁的年轻人,他的画技或许还过于青涩,但是他对自己的画技的坚持,甚至让这个老画家都觉得自愧不如。自己怎么可能将一个新生的大家扼杀在摇篮里呢。想想自己年轻的时候,不也是这样一路偏执的走过来的吗。 只是啊,人的一生,实在是太短暂了,有太多想做的事情,但能做的实在很有限。尤其是向他们这样的人,年轻的时候都把生命托付给了梦想,等到梦想终于见到了曙光,才发现原来这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东西,原来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一面。可是,他们的梦想对自己来说也实在是太沉重了,花了半生的功夫好不容易打下的一片江山,又怎么甘心人死如灯灭呢。 于是,就想找一个继承的人。于是,就想找一个在自己死后可以将这个‘梦想’传承下去的人。渐渐的,自己的梦想就变成了传承梦想。可是,谁曾问过‘梦想是可以传承的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梦想或许可以被继承,但绝对是不能被传承的。所谓的梦想,是一个人的,是一个团队的,但绝不是一代人的,绝不是可以传承给下一代的。 其实,梦想也是不能被继承的,就算从上一代人手里继承了这个梦想,把这个梦想继续下去。但不管几代人在追寻,其实梦想已经不是当初的梦想。 就算是模子复刻,也是不一样的,随着时间的变化,就连梦想也免不了要被风化的下场。 时间,实在是诠释了太多的东西,或者也可以是,时间是最没有说服了的了,因为时间总是在改变这个世界上的东西。从人生到梦想,从死的到活得,什么都可能被改变,什么都将要被改变。时间等于改变。已经成为一个可以演算的公式了。 谁能够不被时间改变呢,昨天早上起床的时候跟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是一样的。但真的是一样的吗?昨天早上起床的时候,至少,时间肯定是不一样的,零星总会有一点误差。 被子也肯定是不一样的,汗渍沾到的地方肯定是不一样的。如果昨天刚换的被子而今天没有换,那么今天的汗渍应该比昨天多。如果今天刚换的被子,那么区别就更大了。 谁都明白的道理,往往是最难明白的。 我们都知道太阳会升起,会落下。但是却没有人明白,昨天的太阳跟今天的太阳是不一样的,哪怕同样是晴天,天空同样没有一朵云彩。 去年的今天跟今天也是不一样的,哪怕同样是晴天,哪怕同样天空没有一朵云彩。或许我们肉眼见到的不会有什么差别,但绝对是不一样的。 至少,太阳是一个燃烧的火球,那么因为燃烧存在着消耗,所以去年照到地上的光线和今年照到地上的光线是不同的。昨天和今天也是不同的。 其实,也可以说是相同的。 每一天都是二十四个小时,光谱解析之后,去年和今年的太阳光线也是相同的。甚至可以说:晴天和雨天也都是相同的。因为都会有天亮,天也终究会暗下去。 但是,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其实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不管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不管是昨天还是今天,不管是去年的今天还是今天,对人短暂的一生而言,这个世界所给予的赠与是相同的,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每年三百六十五天。 或许现在我们还不明白,但我们终究也会发现的:没什么是相同的,也没什么是不同的。人类是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儿,而饲养我们的正是我们自己。 教授望着木森,突然说了句:“要是别人这么对我说,我也会生气的。” 木森朝他笑了笑,教授说:“那我们总算是朋友了吧,上面有我的地址,出门靠朋友,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来找我。” 木森给他道了谢,教授拿着画走了。 时间还不算很晚,木森就继续摆摊。 今天的生意比昨天更好,因为他已经成为朋友圈的红人了。长得小帅的小男生,一个人到处摆摊,足够引起吃瓜群众的好奇的了。 九点多的时候木森终于收摊了,虽然还有好几个客人,但他的材料已经用尽,而且今天他不想再画了。他手里的钱勉强够生活,连续睡了三天的公园,身体也觉得有点吃不消了。 为了省钱,木森没有去住旅店,也没有选择拎包入住之内的地方。而是找了附近的一处廉租房。德德 所谓的廉租房,跟一般的廉租房还不一样,这样的房子,被称为凌晨的廉租房,每个房间只有一张床和一个简易衣柜,不到六平米大小。每个楼层有一个卫生间,是公用的。 而之所以叫做凌晨的廉租房,是因为这样的房子白天基本不会见到人,都要晚上凌晨以后租住在这里的人才会陆陆续续的回来。 这里也不会有所谓的邻居情义,因为大家都忙了一整天,根本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就算在楼道上见到,彼此也不会打招呼的。 木森选择住这里,最重要的原因是便宜,每个月只需要一百五十块。而且,对木森来说,六平米已经足够用了。 为了方便,他还让房东把床和柜子都搬走了。让后跟房东要了一张丢弃在楼顶的又破有旧的沙发。 现在木森的手里有一千多块,除去两个月的房租三百块,以及一百块的押金,还剩九百多块。 买了一些画具之后,他的钱勉强还够支撑几天的生活。 当然,木森必须每天都出去摆一会的摊,因为他的身体并不是十分的强壮,一直靠自来水和馒头是撑不住的。 木森每天给自己定下五十块的目标,吃喝控制在三十块左右,这样就每天存下二十块钱,作为回去的车费和不时之需。 木森的运气很不错,他入住的第二天,房东就找上他,让他给他画一幅画,一副油画。 看到了木森正在画的,房东要求跟这副一样。 见到木森有些为难的样子,房东说:“价钱好商量,你说说,要多少钱。” 这个房东并不缺钱,木森也不打算跟他多要,当然,也不会少要。 木森想了想,告诉房东:“我正在画的这张,是我的第一个客人,是我画了送给她的。” 他望了房东一眼,然后才继续说:“当时她给了我一百块的小费,所以,如果给你画的话,我要收你一千块。” 房东噗嗤的笑了,这个小孩子的表情让她觉得很好笑。不是嘲笑,而是看见自己的孩子一样觉得开心。 房东说:“没问题,不过,你要是因为她是个大美女就把我跟她区别对待,我可不饶你。” 没想到这个房东会这么轻易就答应了,租房子的时候木森跟她磨了好一会才以一百五的价格租下这间房子,木森还觉得这是一个很难缠的女人呢。 木森朝她笑了笑,回答她说:“你也是个大美女,如果再年轻十岁,绝对比她漂亮的。” 木森这话不是奉承,而是真的这么认为。他的第一个客人,是个很有气质的女孩子,也正因为她很有气质,所以才不那么漂亮。不那么具有世俗的美。就客观的来说,还是这个房东的五官更加精致一些。 房东听了木森的话,跟他打趣说:“我今年四十七了,就算再年轻十岁也是三十七岁,这个姑娘看起来不到三十岁,所以还是比不过她。” 木森突然觉得这个房东还挺幽默的,不由得的笑了:“所以我说的是再年轻十岁,因为如果你年轻二十岁,那光环就太强了。全世界的男人都会为你疯狂的。” 木森的嘴这么甜,可把房东给逗开心了。打量着这个十三岁的小子,调侃他说:“这么会说话,要不要留下来做我家姑爷,我女儿今年大一,毕业也就大了四五岁。” 木森当即拒绝:“不用了,我有喜欢的人了。” “是这个姑娘?” “不是,她是我的第一个客人,为她画画只是为了表达感激之意。” 254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这么说,让房东颇为好奇,不过有客人来租房,她就没有时间继续调侃木森。 她去招待客人,木森也松了口气,回到房间继续画画。 或许,说是松了口气并不恰当,因为和房东的聊天,他其实还挺开心的,有种跟母亲闲聊的感觉。应该是这种感觉吧,木森觉得。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木森的家里有个小公司,父母都是很忙的人。加上木森从小就很懂事,不怎么麻烦父母,所以跟父母的交流寥寥可数。甚至就连在一起吃饭,也不会有欢声笑语。木森喜欢去时优良家吃饭,因为时优良家的饭桌上,总是很吵闹。 木森最羡慕时优良的地方,就是时优良家的饭桌,虽然父子二人总吵嚷着食不言寝不语,但是却谁也不会遵守这个规矩,一顿饭的功夫,父子二人会完成一次辩论,然后被时优良老妈的咒骂收场。这样的生活,木森一直觉得‘真好啊’。 房东招待了来租房的人之后,把房子租给客人之后,也没有立即就过来找木森。而是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她的家在这栋房子的最高层,也是唯一没有对外出租的楼层。 房东再次来木森这边,已经是下午。她的手里拿着食盒,叫木森:“大画家,我给你做了点吃的,过来吃了再画画吧。” 木森有些不好意思,没有过来,跟房东说:“怎么好意思让你破费,我待会去楼下超市随便买点吃的就好了。” 房东有些不高兴了,训斥他:“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别人给你吃的说声谢谢就好了,拒绝别人的好意算怎么回事。” 木森一时哑然,这样强势的无理取闹,她只能甘拜下风。而且,房东说的其实也没错,如果别人真心要对你好,你不应该拒绝,而是说一句‘谢谢’。因为,让别人对你好,或许也正是满足了别人的心愿。当然,这种好需要分清楚,那就是接受一个人的好不会伤害另一个人,否则的话,就南辕北辙了。 木森接受了房东的好意,让房东坐在沙发上,而自己坐在地上。 本来木森以为房东给他带来的肯定也只是房东家里吃了剩下的饭菜。但是打开食盒的时候,他着实被惊讶到了。里面是精致的晚餐,而且做成了母亲对孩子的溺爱。 看到木森的样子,房东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跟木森说:“看到你啊,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孩子。这么小的年纪,就为了梦想独自一个人离开家,真是了不起。我女儿小的时候也做过跟你一样的事情,不过还没上车就被我给揪回来了,要是他是个男孩子,我就让他去了。女孩子独自一个人在外面流浪,实在是很危险。” 木森朝房东笑了笑,说:“嗯,如果我是女孩子,我爸妈应该也早就报警了。” 房东笑了,很温柔的笑着:“真是越来越讨人喜欢了,真的不留下来做我女婿吗?” 木森还是很坚决的说:“嗯,不做。我有喜欢的人了,而且我才十四岁,诱拐未成年是犯法的。你也不想你女儿坐牢吧。” 房东再一次笑了,她对木森真的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只是十四岁的小男生,聪慧远超出她的想象。这样一个聪明可爱有礼貌的孩子,那个大人不喜欢呢。 房东叫木森:“要是这里不好住的话,就去我家里吧,我老公常年不落家,女儿也大学住校了,要是你能来当我儿子,那就真的太好了。” 木森依旧拒绝:“我住这里就好。不过,你要是愿意做我妈妈的话,我倒是觉得可以。” 房东说:“那就更应该去跟我一起住了,哪有母亲住着大房子,把儿子扔在六平米的小房子里面的道理。不都说吗‘宁要穷死的娘,不要做官的爹’,做娘的,总是最爱的是自己的孩子。” 木森说:“嗯,我知道。可是如果跟您一起住,我就更加难以心安理得了。我是出来流浪的,所以,请让我按照自己的流浪生活。” 木森这么说,不仅是拒绝了房东让他去一起住,更是让房东不要再来给他送吃的了。对木森来说,别人的好,其实也是难以承受的。 房东自然也理解木森的意思,所以就没有在说什么。还能说什么呢,一个男人要为了自己的梦想努力,又怎么可以阻止他呢,又怎么可以做这个罪人呢。 之后的几天,木森一直一个人呆在廉租房里。饿了就去楼下吃点东西,困了就倒在房间的角落睡觉,醒来就继续画画。 每天早上十点道下午三点是他外出的时间,他会去附近的公园或者游乐园摆摊。 来到这座城市的第十二天,也就是遇见第一个客人的第十天,木森第一次搭了公交车,去了那个第一次摆摊的地方。 现在才是下午四点多的时间,公园里还没有多少人。 木森来这里也不是为了摆摊的,他是为了那个约定来的。 时间还走,木森也不想坐着干等,就在公园里逛一会。 他才发现,原来这个公园的景色还不错。长椅是刚修好的,打扫的很干净,水池里也刚刚做过清理,看起来很舒服。 木森在一张长椅上坐下来,望着水池对面的街道,偶尔有车子经过。但更多的,还是年轻的情侣结伴在杨柳树下卿卿我我。 望着这些人,木森又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东沐。她在干什么呢?下班了还是还在工作中呢?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呢?今天过得开不开心呢? 木森拿出了手机,打开了东沐的联系方式。打了一段话,然后又删掉。 闲着的时候,他总会重复这件事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已经成为他日常必做的事情之一。 木森常常会想:“我在想她的时候,她会不会耳朵发烫呢?如果会就好了,虽然她肯定不会把这件事往木森身上想,但至少她知道有人在想着她。” 可是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木森知道的,东沐的耳朵不会发烫。东沐也不可能知道木森正在想着她。 在东沐的面前,木森总是隐藏的很好。在东沐眼里看到的木森,始终是那个有着天才的光环,绘画天赋奇高的男生。虽然已经到了青春懵懂的年纪,但是她身边的女孩子就只有东琳而已,而东琳喜欢的人是时优良。所以东沐一直以为,木森是不会跟女孩子说话,更不会轻易对女孩子有好感的类型。 当然,她这么认为也不能说是错的,木森确实很少对别人产生好感,因为大多数的时间,他也几乎不跟人交流。而让他有心动的感觉的女生,更是只有东沐一个。 哪怕是李可儿,对木森来说也紧紧是有好感而已。而不是对东沐那样的喜欢。木森对东沐,是一种执念。这种执念是怎么产生的,木森不知道。如果一定要给出一个解释的话,慕选择时优良的说法:因为得不到,所以才特别的想要。 没有比这更好的解释了。因为东沐对木森来说,是一个得不到的礼物。东沐在木森的心里,是高高在上的女神,所以木森连告白都不敢。大概也正是因为这样,东沐才会深深的植入木森的心底,成为一颗如何都拔不掉的生刺。 那样的奇痒奇痛,在无数个日夜折磨的木森生不如死。 时优良曾有过这样一段话:“东沐是从苍穹之上下来的天使,刚好经过了木森的身边,她的衣角擦在了木森的面上,然后,木森深深的记住了那一阵清香。” 而木森觉得:“东沐是从天宫下来的仙子,只是下来的早了一些,所以自己没能接住,所以才被一个庸俗的人给捡走了。” 木森曾这么抱怨过:“要是我早出生几年就好了。”木森曾对他母亲说:“你应该早几年把我生下来的。”那是木森一次跟母亲吵架的时候说的。 母亲训他的时候,他满脑子都是东沐的影子,所以就对母亲说了这句话:“你应该早几年把我生下来的。”木森说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之后,母亲觉得他的脑子坏了,带他去看了心理医生。 可是,心理医生并没有解决木森的心理问题,因为木森根本不愿意跟他交流,一个字也不愿说,不管心理医生如何诱导,他也绝不说出自己的心结所在。 当然不能说,以母亲的性格,要是他说了,保不准真的会去跟东沐交涉的。那样的话,他跟东沐,就真的连做朋友的机会都没有了。 木森知道的,东沐是个女神,绝对的女神,高高在上的女神,从前是,现在也是,将来也一定会是的。木森始终相信,就算生活给了东沐一顿毒打,东沐也会笑着对他说:“我原谅你”的。 是的,东沐就是一个这么善良的人,他的善良,恐怕就是真正的天宫的仙子也要羞愧,就是圣人也要觉得‘她实在太善良了’。 255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一直觉得,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你喜欢她什么,而是她身上的所有的东西都吸引着你。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因为喜欢的时候,所有的不好都变成了好。 曾有这样一个笑话:拥抱的时候,人的幸福感会大幅度上升,所以有对象的人总是比没对象的更加开心。 木森觉得这是对的,因为跟东沐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很开心,总是比平时的时候更加在意身边的风景。 木森走在公园里,想着一些有的没的,时而开心,时而难过。 他的心里实在有太多的事情,藏着太多的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痛苦。时优良常常说:“这个年纪,就该任性一些,没什么是值得难过的,也没什么是值得挂念的,我们都还这么小,何必要把自己的人生弄得那么糟糕。” 从各种角度来说,木森都很羡慕时优良,他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用一句:“我很好来结束,也可以以一句我喜欢来开始大部分的事情。偏偏,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木森就是做不到。” 而时优良觉得,他所有的痛苦根源,都源于他想的太多了,太成熟的人,往往会感觉不到这个世界的善良,因为成熟的人,往往会蜷缩起身子来保护自己。 蜷缩在一个角落里的人,看到的风景是黑暗多余光明的,一双见不到光明的眼睛,我们又怎么可以期望他比全世界都善良。 在一处亭子里,他捡起了几页书稿,上面写到这样一段: 军医带凤凰君去止血疗伤。轩辕不歌跟着紫电风雷棍到了轩辕城内一个叫‘梧桐酒家’的酒楼。 梧桐酒家,也就是在这里,轩辕不歌迷恋上了轩辕城。 梧桐酒家坐落在轩辕城北城,占地三十余亩,曲觞流水昼夜不息,是达官贵人聚集之所;被称为城中城、小不夜城。 梧桐酒家的后院,是五六亩的竹林和梧桐树;一根根修长挺直的翠竹拔地而起,一颗颗枝繁叶茂的梧桐箕踞而坐;参差交错的翠竹和梧桐林间,嵌入了两三间木屋,彼此辉映正如金镶于玉。 紫电风雷棍带着轩辕不歌走进了其中一间: “不歌公子要吃喝些什么?” 梧桐酒家终日喧嚣,此林间却像是另一个世界,与外面的喧嚣完全被隔绝了的世界。轩辕不歌喜欢这样的宁静,紧绷许久的心弦松了一些: “随便一些就好。” 轩辕不歌站在窗边,背对着紫电风雷棍,手里的剑也没有放下。他绝不会对任何人展露出弱点,这是他的强者之道。 紫电风雷棍说了句:“稍待。”转身出去了。 轩辕不歌转过身来,见到房间里的一把古琴。金丝凤栖梧做的身,北海宝蚕丝织的弦。琴面上烫金篆写了纣王题于行景宫的诗句: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 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 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 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字体是十分少见的古体,洋洋洒洒的点缀在琴面上。 古琴没有时间沉淀的神韵,也就是说这是一把仿造的古琴。但是它仿真的程度,甚至比原品更加珍贵难得。 轩辕不歌起手轻轻拨弄了琴弦,传出一声呕哑难听的声音来,惊得连忙收回手,心不安的跳动着。 “实在不敢想象,这世上竟有人用天下最好的琴弹出了天下最难听的音。” 是个女人的声音,就在门外。梧桐酒家是风尘之地,有女人是当然的。 轩辕不歌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 彼此默了稍许,门外的女人又说:“冒犯公子了。见到屋里有人影,以为是哥哥回来了。” 轩辕不歌转过身来,微微躬身:“轩辕不歌承蒙凤凰君招待在此叨扰。” 轩辕不歌的脸依旧像是冰柱堆成的,但他的心,在见到这个女人的瞬间就炙热的像是正在喷发的火山。 女子的脸颊微微泛起红晕,见礼道:“小女子轩辕家清河这厢有礼了。” 清河这个名字,轩辕不歌是第一次听到;但在他转过身的瞬间就已很肯定:这世上绝不会有比眼前的女子更美的人,也绝不会有比‘清河’更配得上她的名字。 清河:至清至洁之河;是根本不存在这个世上的河流,就如同轩辕清河的美貌,是本不该存在于这世上的东西。 轩辕清河吃惊不小:‘剑绝天下轩辕不歌’的名字她是听过的,跟眼前这个剑眉星目、身高七尺,却穿着一身破烂的衣衫,冷冰冰的像是扯线木偶的男子实在不怎么相符。 轩辕清河以为:‘剑绝天下轩辕不歌’应该是个更加狂妄不羁、邪魅血腥的人,毕竟,一个敢对天下武人广发名帖,从龙都一路杀到轩辕城的大剑客,谁也不会相信他是个‘普通人’。而眼前的这个男人比普通还要不如,如果不是他手里拿着剑,轩辕清河会以为他是个要饭的。 轩辕清河好奇的打量着轩辕不歌,她对这个男人实在很好奇。如果说他的衣着是一路厮杀的勋章,拿他的神情就实在有趣了!还从来没有一个人在见到轩辕清河的脸之后不露出半点神情的。 轩辕清河进到屋里,在古琴后面坐下来:“公子想听什么曲子?” “我并非是个懂得音律的人,姑娘若有兴致,就请随便弹弹吧。” 轩辕清河再次吃惊,轩辕不歌的声音听起来一点也不冷,甚至有几分多情人的温柔。然而,他的脸上依旧见不到半点笑意。 “或许,他只是戴了一张绝不会露出任何表情的面具。”轩辕清河这么想着,不由觉得有些失望了。胡乱的拨动琴弦,弹了一支似是而非的曲子。 轩辕不歌听得很认真,每一个音符都牢牢的记在了心里。琴声停下来的时候,轩辕不歌说:“真是悲伤。” 轩辕清河的心怯住,搭在琴弦上的手收不回来,也无法继续抚琴。 轩辕不歌说:“我是说你的脸,看起来真是悲伤。” 轩辕清河低垂着眼皮,她不敢看轩辕不歌的脸,害怕在那张‘绝不会露出任何表情的面具’上见到什么多余的神情。 轩辕不歌也没有再说什么,移步过去窗前,迟迟的望着屋后的翠竹和梧桐。 屋子里寂静了好一会,轩辕清河的心完全平静了下来,问轩辕不歌:“公子还要听曲子吗?” “不了,就算听了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话来赞美,是该赞美小姐的琴艺,还是该赞美这把琴。” 轩辕清河噗嗤的笑了:“公子何必在意。琴也好,琴艺也好;都不过是‘为悦己者容’而已。能为公子抚琴,是清河平生以来最以为幸之事。” “姑娘既如此说,就请再弹一遍?” 轩辕清河不解:“再弹一遍?” “嗯,再听一遍,或许就想得到赞美话了。” 轩辕清河再一次笑了,脸上凝结许久的阴霾不见了踪影,跟轩辕不歌说:“我倒是希望公子永远也不要赞美我的琴声。” “却是为何?”轩辕不歌依旧望着窗外,声音也听不出跟之前有什么不同,但轩辕清河知道,他是吃惊的。 轩辕清河说:“只因我实在听见了看见了太多的人心险恶;赞美的话听得太多,让我都觉得有些害怕了。” 轩辕不歌问:“人心险恶吗?我没见过。” 轩辕清河怯住,然后笑了。她在轩辕不歌的身上找到了许久不曾见过的东西,跟轩辕不歌相处,让她忘却了人心的险恶,让她甚至在想‘这个世界或许没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 然而,轩辕清河实在再清楚不过了,人心人性为何物。 “人心有多险恶呢?第一次听到‘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的时候以为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赞誉了。 但原来:当初写出这千古绝句的人是用它来骂人的。 而且,是一个只知道点评江山的人,写了来咒骂一个战功赫赫的将军的。 可是谁在意过呢,世人都喜欢看见美的东西,而不会去在意这华美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不堪,哪怕是腐烂的尸体和寄生其上的蛆虫。” 轩辕清河似是在自言自语,又好像是在跟轩辕不歌说话。 轩辕不歌说:“人心险恶吗?人性会趋向于华美吗?我不知道。但我听过最好听的声音,是剑没入身体热血喷涌的声音,随着这声音渐渐消逝,一个灵魂踏入黄泉之国;不论他活着的时候经历过些什么,美或者丑都只留在后人的笔录之中。 但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作为本源的人已经死亡,这诸多附加于生命的东西,反而凌驾于生命之上;于死去的人而言,实在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轩辕清河说:“可若不如此,人死万事空岂非是太凄凉了。” 轩辕不歌沉默,他拼尽全力活着,不过是为了淬血开锋。至于生死为何?他从来都没有思考过,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在死后给这个世界留下些什么让别人记得他。 256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在鲁公镇的时候,有个平日里很照顾他的老头死了,但他一点也不感觉悲伤。他披麻戴孝守夜扶灵不过是想要表达感激之意,当然也从未去老头的坟前扫墓祭祀过。 轩辕不歌说:“是这样吗?原来世人是这么想的!”他突然就很想去鲁公镇上很照顾他的老头的坟前祭拜,跟轩辕清河说:“烦请转告凤凰君,他日相遇,必回请他一顿酒。” 听见轩辕不歌要走,轩辕清河有些不舍,叫住他:“公子不等哥哥来了当面辞别?” “不了,突然有些事情想去办。” 轩辕不歌已到了门外,轩辕清河问他:“公子接下来要去哪?” 轩辕不歌止住脚步:“我与人约在了龙都,要返回龙都去。” 轩辕不歌走后,轩辕清河痴痴的望着屋外。直到紫电风雷棍回来。 轩辕清河一向很少离开王宫,她出现在这里,应该是听说了凤凰君出城的事情。那么她是不是已经见过轩辕不歌了呢?紫电风雷棍问:“小姐来的时候有见到屋里的人吗?” 轩辕清河轻轻点头:“你是说不歌公子吧,他走了,有留下话说‘承蒙招待了’。” 紫电风雷棍转身要去追轩辕不歌,轩辕清河叫住他:“你应该知道的,就算追上了,也不会有什么改变的。” 轩辕清河说的是事实,轩辕不歌既然决定要走了,轻易就不会回来。 可是紫电风雷棍也有他的难处,凤凰君让他来招待轩辕不歌,肯定是想要跟轩辕不歌结交,他却连句正经的话都没说就让轩辕不歌走了,这要如何更大将军交代。 轩辕清河看出了他的难处,告诉他说:“哥哥那边我会去说的,我跟不歌公子有过几句对话。” 紫电风雷棍望向轩辕清河,又连忙移开目光。他从轩辕清河的话语中听出了些不一样的东西,加上轩辕不歌就这么走了,紫电风雷棍有了个连他自己也觉得不可能的猜测。 他实在很难想象跟谁都处不来的小姐是怎么跟轩辕不歌聊上的;他实在很难想象有男人能不拜倒在轩辕清河的石榴裙下。 轩辕清河有着怎样的令男人臣服的魅力,紫电风雷棍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原本:紫电风雷棍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但自从三年前在梧桐酒家见到轩辕清河之后,他就再也无法离开。他浪迹江湖的心在那一瞬间被沉埋,只想屈膝在她的石榴裙下听任她的差遣。 不止是紫电风雷棍,龙翔军半七成以上的人都是为了凤凰君和轩辕清而战;他们效忠的不是轩辕世家,而是龙翔军大将军凤凰君;让他们甘愿‘舍身赴死’的不是轩辕城,而是轩辕家的这对‘绝世鸳鸯’。 正是因为有‘绝世鸳鸯’这个信仰,所以尽管龙翔军兵员来源极为复杂,但却能够在各个方面高度统一。 轩辕清河虽然很少离开寝宫,但偶尔也会偷着道梧桐酒家来。这在龙翔军将士里面也是只有少数人知道的事情。 而每次轩辕清河到梧桐酒家来,那些知情的龙翔军将士也会跟着光顾这里,一来是为了一睹芳容,二来是在暗中保护。如果有用心不良的人想打轩辕清河的主意,那他就要面对上百名的龙翔军死士。 当然,对于那些不知情的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守护方式: 龙翔军大营跟轩辕城王宫只有一墙之隔,站在岗哨台上就能够俯瞰轩辕清河寝宫的大致面貌。每日每夜,巡逻的士兵最在意的不是大营是否安全,而是轩辕清河的寝宫是否无恙。 凤凰君最为倚重的左膀右臂之一,龙翔军参军曾这么说过:“只要凤凰君还是龙翔军大将军,只要清河公主宫里的灯还亮着,龙翔军就有无往而不胜的勇气和自信。” 这绝非虚妄之言,与龙翔军将士而言,保护;绝世鸳鸯,是他们至高无上的使命和荣誉。任何朝‘绝世鸳鸯’出手的人,龙翔军都会追他到天涯海角,至死方休。 紫电风雷棍怯生生的站在那里,脸别朝一边,余光却无法从轩辕清河的身上移开。 “哥哥在哪里?今日还会来木屋吗?” 听见轩辕清河问他,紫电风雷棍有些慌张的答话:“将军受了伤,去大营了,晚一些才会来。” 听见凤凰君受伤了,轩辕清河不由皱眉,沉声问:“是谁伤了他?” “是将军自己刺的,用的轩辕不歌的剑。” 轩辕清河呆住,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紫电风雷棍解释说:“轩辕不歌手里的剑名为淬血,是一把未开锋的钝剑。说是要天下唯一之物为引方能令开锋……。” 轩辕清河立刻就明白了,凤凰君才华美貌天下无双,自然也想要自己是‘天下唯一’。 结果轩辕清河也猜到了,她跟轩辕不歌独处的时间,轩辕不歌曾数次垂目,当时她还不明白其中缘由,现在她知道了,轩辕不歌是在犹豫要不要拿她试剑。 轩辕清河不由有些觉得遗憾,如果早点知道,她也想让轩辕不歌刺一剑,也想知道自己是否是‘天下唯一’。 轩辕清河叫紫电风雷棍:“你下去吧,我想自己呆一会,不要让人来打扰我。” 紫电风雷棍出去之后,轩辕清河的手又搭在了古琴上,乐曲从她的指尖传出。 门外,紫电风雷棍认真的听着。这首曲子他听过很多遍了,每一次轩辕清到木屋来都会弹这首曲子。 最美的人,最好的琴,最精湛的技艺。这琴声如同女神的怀抱,抚慰着每一颗听见的心。 琴声里那似有却无的悲伤也是紫电风雷棍所熟悉的,这悲伤因何而起紫电风雷棍并不知晓;他也曾问过参军,问过凤凰君,问过轩辕清河,但谁也没有告诉他半个字。 凤凰君很少瞒着他什么,唯独这件事绝口不言,并且严令紫电风雷棍不许再问。 那之后,紫电风雷棍没有再问,但他一直在这件事上特别注意。 同一个地方,同一首曲子,同样的悲伤。他的手伸出又缩回来,他们只隔着一道门,他轻易的就能推开,但他绝不会推开。 于紫电风雷棍而言,轩辕清河早已不是那个当日怦然心动的姑娘,而是成了一种信仰,信徒会永远保护自己的信仰。 凤凰君来梧桐酒家已是入夜之后,白天他出了不少的血,身子还很虚弱。 听说轩辕不歌已经走了,凤凰君叹气:“可惜了,我还想与他畅饮一番呢。” 凤凰君想要跟轩辕不歌交朋友,谁都看得出来,但轩辕不歌是怎么想的呢?这个男人,似乎太狂妄了些。 凤凰君东镇轩辕,威慑八方,十六州之内还没有谁敢藐视他的存在。 而轩辕不歌,成名不过两年多,就算他确有‘冠绝天下’的本事,也不该不打声招呼就走了,不论他本意为何,是否真有十万火急之事,这对于凤凰君,对于轩辕世家,都是一种藐视。 紫电风雷棍请命:“请大将军许末将领兵拿他回来。” “他应该往龙都去了。” 轩辕清河告诉了紫电风雷棍轩辕不歌的去向,她希望紫电风雷棍能把轩辕不歌带回来,希望可以应轩辕不歌之请为他复弹那首胡乱拨弄似是而非的曲子。 凤凰君拦住紫电风雷棍:“我知道你是在为我恼怒,无须如此,我若只有这点度量,也就不配做你的将军了。” 紫电风雷棍不再说什么。 凤凰君还在想着轩辕不歌。“这个浑身是迷的男人,到底在经历着怎样的人生。”凤凰君无论如何也无法停止去想。 凤凰君叫参军:“让两个机灵点的去盯着他,不要跟的太紧,知道他都干了些什么就行。” “已经派人去了。”参军回答。 这是当然的。有人曾把他和紫电风雷棍并举,比作凤凰君的大脑和刀。凤凰君的心里所想,十之八九逃不过他的眼睛里。 为了做好凤凰君的大脑,他连名字都舍弃了。即便是在龙翔军内部,知道他真实身份姓名的也只有凤凰君一人而已。之外的人,就算是轩辕城主轩辕永敕以及与他同为凤凰君左膀右臂的紫电风雷棍也只知道他是龙翔军的参军,是个城府极深精于算计的人。 因为他从不透露来历姓名,‘参军’就成了他的名字。 木森读着这一段,痴痴的笑了,他觉得这一段写的实在太好了,喜欢一个人,说不清楚有多喜欢,但就是见到她的时候,就一切都变了。 或许,一开始不过是见色起意,一开始不过是怀揣不纯洁的梦想去接近,但是慢慢的,她就变成了一种信仰。 不管别人说什么,说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也好,说是因为得不到才会如此思恋也好,但是,她已经成为了信仰,这是肯定的。 为了她,可以舍弃一切,甚至舍弃这个名字,这个身份。 没什么可惜的,也没什么不舍得,人生在世,本就是为一人择一城居一生。 257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鲁舟继续翻着后面的: 轩辕不歌离开轩辕城后,又沿着来路往回走。 从龙都到轩辕城是寸步寸血,用尸骨铺成的。而回龙都的路半点血腥也没有再见到,那些死在他剑下的武人都已深埋尘土之下。而那些曾觊觎‘剑绝天下’的称号和淬血剑并且依旧觊觎着的人,见识到了轩辕不歌‘剑绝天下’的绝顶之技,也都选择了战略撤退。 至此,‘剑绝天下’轩辕不歌才真正成为与有方先生和凤凰君并举于世的大豪客。 轩辕不歌在龙都滞留了约三个月的时间,收到一封匿名信,邀他前往湖城相见。这才有了在回魂湾救下云听音的事情。 而让云听音跟他一同上路是否正确,轩辕不歌也不确定。 鲁公镇唯一的旅店‘鲁公客栈’,马车刚刚停下,老板娘就笑眯眯的吆喝:“不歌回来了,你可是干了件大事情。快快快,让我看看遭人伤着没。” 说话间,已扯开了轩辕不歌的腰带,毫不顾忌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 云听音探出半个身子见到这一幕,立刻又缩了回去,羞红了脸不知如何是好。 轩辕不歌巧妙的制止了老板娘:“二姐,好久不见了。还有房间吗?要两间上房。” ‘吕二姐’,鲁公镇的人都是这么叫她的。 吕二姐说:“有,只要是不歌来,我这店里什么时候都有空房。” 轩辕不歌赔笑。除了赔笑,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能说什么。 他到鲁公镇之后吕二姐一直很照顾他,但他一直不擅长应付这个女人。这个年过四十风韵依旧的女人,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轩辕不歌自己也说不清楚。 是情人?但他们从未越轨。是弟弟?还是自己的孩子?但他们的相处似乎已越过了那道由世人恶俗的目光所铸造的篱墙。 轩辕不歌叫云听音:“云姑娘请下车吧。” 听见轩辕不歌叫她,云听音才终于掀开车帘下来,见礼道:“小女子云听音这厢有礼了。” 吕二姐还礼:“云姑娘不必多礼,请进店里。” 把云听音带到房里,吕二姐又去了轩辕不歌的房间。 轩辕不歌知道吕二姐一定会来,所以他没有锁门。 吕二姐自己倒了杯茶,有些悲戚的叹息说:“将北山木寮付之一炬,也不说说一声就走了。若非龙都混战之后‘剑绝天下’轩辕不歌名声大振,我都不知道你去了哪里。后来又听说你广发名帖邀战天下群雄,从龙都一路杀到轩辕城。我还以为鲁公镇这个破落地方你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轩辕不歌的手里紧紧捏着茶杯,默了好些时间,苦笑道:“让二姐牵挂了,我有非走不可的理由。” “嗯,风言风语中也听说了一些。”吕二姐说:“但我想听你亲口告诉我,可以吗?” 轩辕不歌点头:“还没跟二姐说过:我所求者‘淬血开锋’。” ‘淬血’,是轩辕不歌手上的钝剑,吕二姐知道,但她一直以为这把钝剑是轩辕不歌从什么地方随手捡来的。以前见到轩辕不歌练剑吕二姐还曾笑过他:“那着一把破剑就妄图跟天下群豪争锋。” 而今,轩辕不歌不仅痛天下群豪争锋,还站在了群豪所仰望之高处。淬血剑也不再是一段废铁。 吕二姐实在有太多值得惊讶应该惊讶的东西,但半点给她惊讶的时间也没有。吕二姐问轩辕不歌:“‘淬血开锋’?这把剑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吗?” “当初,我就是因为这把剑被追杀的。”轩辕不歌说:“给我讲的人告诉我,一定要找到‘天下唯一之物’令淬血开锋。” 亲耳听见轩辕不歌说出来,联系流传来的风言风语,吕二姐明白了大概,向轩辕不歌求证:“这把剑真的如传说的那样,是天下十六个一流的铸剑师协力打造的吗?” “嗯,是真的。淬血剑出炉的时候我就在场,十六位铸剑师以血祭剑,我的师傅就是其中一位;他在祭剑之前将淬血剑交付与我,让我带着淬血剑离开剑冢寻找‘天下唯一之物’为淬血开锋。” “你找到了吗?”吕二姐望着桌子上的淬血剑,她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拿到,但她却犹豫要不要拿过来看。 以前的时候她也拿过的,而且如果她要拿的话,轩辕不歌也绝对不会拦着的。可是为什么呢,忽然间好像有什么隔在她和淬血剑之间,让她害怕的不敢伸出手。 吕二姐问轩辕不歌:“你要找的‘天下唯一之物’是什么?” 轩辕不歌把淬血剑递到吕二姐手边:“是生命。能令淬血剑开锋的,是天下唯一之人的灵魂。” 这么说的时候,轩辕不歌又想起了轩辕清河,如果说谁最有可能是天下唯一之人,轩辕清河毫无疑问是最有可能的。 在木屋的时候他就在想了:如果轩辕清河都不是天下唯一之人,还有谁称得上‘天下唯一’。 但是,他终究没有朝轩辕清河出剑。 一来因为轩辕清河是凤凰君的妹妹,轩辕不歌欠着凤凰君一个‘让路’之情,又怎么能对他的妹妹出剑呢。 二来轩辕清河实在太美,美的像是一块没有经过任何雕琢却也无需任何雕琢的昆仑玉,哪怕是用最柔软的丝绸包裹,也让人担心回给她留下刮痕。 吕二姐拿起淬血剑,问轩辕不歌:“你找到了吗?” 轩辕不歌摇头:“还没有,天下十六州何止有千千万人,要在如此众多的人里面找到那唯一之人,又岂是那么容易的。” “是吗!我也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天下唯一’,如果是就好了。” 吕二姐正要拔剑,轩辕不歌出手拦住她:“或许,我已经找到了……。” 吕二姐突然笑了,把剑还给轩辕不歌:“我知道,见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跟以前有什么不同了。” 轩辕不歌似乎有些不大愿意承认这个事情,他紧紧的握住茶杯,目光闪烁不敢正视吕二姐。 吕二姐从他手里拿过茶杯,倒满递到他的手里。温柔的说:“现在我终于知道哪里不同了。你身上的杀气少了,分明从龙都到轩辕城杀了一个来回,身上的杀气却少了。这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你的心里有了牵挂。能让你挂在心上念念不忘的,必定是个天下唯一的与众不同之人。” 轩辕不歌沉默着,他也在问自己“是否真的将轩辕清河挂在心上了呢?”轩辕不歌自己也不确定,他只知道:轩辕家的‘绝世鸳鸯’,还是第一次有人让他如此在意。 吕二姐问轩辕不歌:“接下来呢?你要到有苏城去吗?” 吕二姐以为云听音就是让轩辕不歌牵挂的人。任谁都会这么想的,云听音出身名门,有着令人垂涎的姿色,就算是天下第一的大剑客,屈膝在她的罗裙边上也没什么奇怪的。 但是于轩辕不歌而言,只不过是刚好遇见了而已,如果是别人有这样的误会的话,他是懒得在意的。可是吕二姐的话,他觉得应该要做一些解释: “不,我要到湖城。跟云姑娘同行,是有别的原因的。” 这让吕二姐有些吃惊,问轩辕不歌:“这样吗?” 吕二姐将信将疑,问轩辕不歌:“你找到的‘天下唯一’之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凤凰君和轩辕清河的事情,轩辕不歌不打算告诉任何人。回答吕二姐:“这件事,还是不说的好。” 吕二姐知道,更多的事情轩辕不歌是半个字都不会多说的了。也就不再多问,收拾了茶具起身: “有什么需要再叫我。” 夜幕已经降临,初五的月亮落得很早,天才刚黑就已经见不到银白的光辉。 轩辕不歌站在窗前,窗外一片漆黑。在这深沉的夜色里,他觉得自己嗅到了来自地狱的死气,这死气似乎已将他完全包裹,又好像还离他很远。 有敲门声传入耳中,不轻不重的三下。 “进来、” 得到轩辕不歌的准允,房门被推开。 来的人是吕二姐,她递给轩辕不歌一个包袱:“洗个澡换身衣服吧,你身上恐怕都有虱子了。跟女孩子在一起可不能这么脏。会吓到人家姑娘的。” “原来是我自己的身上腐臭啊!”轩辕不歌如是说。 “你说什么?”吕二姐当然不是没有听清,她是没有听懂轩辕不歌所要表达的意思。 轩辕不歌浅笑说:“没什么,独来独往久了,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 吕二姐当然不会信他这样的话,不过轩辕不歌的事情,她也不会过多干涉。吕二姐跟轩辕不歌说:“以后觉得累了烦了就回来,把这里,把鲁公客栈当你的家。” 轩辕不歌没有回答她。 吕二姐问:“你在顾虑什么?这里不好吗?还是你在担心我?” 在吕二姐的面前,轩辕不歌不是世人眼中铁血无情的天下第一剑客,也没有那么神秘莫测。是个有血有肉、会悲伤和难过的弱冠少年。 258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吕二姐告诉轩辕不歌:“不必担心,鲁公镇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你十年前就已经知道了的,鲁公镇的人都有自己的原则。” 轩辕不歌应声道:“嗯,我知道,所以我才不想把麻烦扯进这里来。” 吕二姐叹气。轩辕不歌心意已决,她知道说什么也改变不了的。 “你既然这么说了,我就不劝你了。你早点休息。”吕二姐走到门外,门关到一半停住。跟轩辕不歌说:“北山的木寮我叫人重新搭起来了,现在有个跟你来的时候差不多大的孩子住在里面,说是想要跟你当面道声谢,下次经过这里的话就去见见他吧。” 轩辕不歌没有应声。并非他不想,只是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够守约。约定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沉重了。 吕二姐刚走,店里的伙计就给他送来洗澡水。 这伙计跟轩辕不歌也算是老熟人了,见到轩辕不歌,显得十分的高兴:“不歌,听说现在你可厉害了。要是做大官了,能不能让我到你府上当总管。店里太累了,二姐还动不动就骂人。” 轩辕不歌笑着:“二姐听见了,你又要挨揍了。” 伙计不好意思的挠头:“二姐啥都好,就是脾气太暴躁了。” 伙计说:“其实俺也不是真的觉得二姐不好,就是长这么大最远的地方也就到过你的北山木寮,有点不甘心。听客人们说有苏的美女比仙女都美,龙都的宫殿都盖道云上面了,轩辕城的龙翔军威震八方。就心里痒痒,想要去看看是不是真的。” 这个伙计叫鲁舟,是木匠的儿子。但他从小就不喜欢木匠活,经常到吕二姐的店里帮忙打杂,跟轩辕不歌一起练剑。 鲁舟的剑技虽然不如轩辕不歌‘剑绝天下’,但也不是平平无奇的庸碌之辈;有不少在鲁公客栈闹事的人都在他手里遭了殃。其中不乏有江湖上有名的武人。 他想要离开鲁公镇,轩辕不歌觉得这没什么不可以。轩辕不歌说:“既然有那么多想去的地方,你的功夫也不差,就去江湖上闯闯呗。” 鲁舟跟轩辕不歌抱怨:“俺也想啊,可我啥都没有,也不像你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 鲁舟似乎意识到自己的话说的太过了,慌张的看向轩辕不歌,见到轩辕不歌已经浅浅的朝他笑,才继续说:“我就一把破木剑!二姐说要是离开了鲁公镇,半个月都活不下去。” 鲁舟比轩辕不歌小很多,还不满十五岁。以他的年纪来说,他的实力算是顶尖的了。 可吕二姐说的也是实话。鲁舟不敢杀人,跟人动手都只是点到为止。平时在店里打杂,连杀鸡都不敢。 江湖武林是充满血腥和腐臭的地方,杀人或被杀都不由己。 在江湖上不杀人的,只有那些‘登峰造极’的圣人,他们信奉宁愿被杀死也绝不杀人的教义。这样的人,轩辕不歌也是遇到过的: 在从龙都到轩辕的路上,曾有人来劝他止戈。轩辕不歌砍了他的双手,他却还笑着说:“人性本善,世人何故被执念迷了双眼……。”轩辕不歌割了他的舌头,他却还用脚在地上写下了“请君勿伐”四个血书大字。 鲁舟绝不是这样的圣人,轩辕不歌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因为他使一把木剑,也不是他自己的选择。只是在鲁公镇这个地方,没有人会给他一把能切萝卜的剑。 鲁舟曾多次去铁匠铺,但铁匠都不愿意给他打一把剑。鲁公镇的铁匠铺是不卖兵器的,这是一个原因,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鲁舟的父亲说了:“谁给鲁舟杀人的兵器,谁就要在鲁舟杀人之后替他去偿命。” 其实,在轩辕不歌看来;鲁舟的木剑也是一把不可多见的神兵利器。那是一段鲁舟的父亲珍藏的不愁木,被鲁舟偷了出来,一分为二,一半做成了淬血剑的剑鞘,另一半削了两把木剑。 因为这段不愁木,轩辕不歌和鲁舟可是被鲁舟的父亲吊起来打了三天三夜的。 轩辕不歌说:“木剑也好,神剑也罢,杀人的从来都不是兵器,而是心。” 鲁舟叹气:“很久以前就是这样了,你和二姐说的啥我基本听不懂。你就直接告诉我能不能带我一起去吧。” 轩辕不歌所走的路,是绝顶之路,他已经决定要独自走下去,所以是绝对不会带鲁舟一起上路的。 轩辕不歌说:“我不会做谁家的客卿,也不会有安居之所。行者天下,求‘淬血开锋’。” 轩辕不歌所做的一切,他人生全部的追求都只有一件事,即‘淬血开锋’,鲁舟很早之前就知道了。 最初听到轩辕不歌说要找到‘天下唯一之物’为淬血剑开锋,鲁舟还狠狠的嘲笑过他,带着他去了铁匠铺,告诉轩辕不歌:“给剑开锋只要找铁匠砸几锤子,再磨磨就好了。” 但是,铁匠铺的几个铁匠花了五六天的时间也没有给淬血剑砸出一个印子,磨坏了好几块磨刀石也没有磨出刃口。 那之后鲁舟才真的相信了:非‘天下唯一之物’不能为淬血剑开锋。 得知轩辕不歌完全不再乎名利,鲁舟多少有些失落。跟轩辕不歌说: “虽然知道肯定是这样,但你要实在不想要,给我也行啊。我想做官,想吃喝玩乐。” 轩辕不歌默了稍许,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告诉鲁舟说:“轩辕城的凤凰君是个很照顾部属的将军,也是轩辕城城主最具实力的候选人;以你的本事心性,他肯定会愿意招你在帐下的。” 鲁舟对轩辕不歌一向深信不疑,既然轩辕不歌让他去轩辕城,他就决定要去了。问轩辕不歌:“我要准备些什么?要买一把好的剑带着吗?” 轩辕不歌说:“就带着你的木剑去吧,你不喜欢杀人。换了兵器不见得就是好事。” 听见轩辕不歌让他就带着木剑去,鲁舟多少有些觉得不妥:“带着木剑……,会不会太寒酸了,让人看着就笑话我是乡巴佬。” 轩辕不歌说:“如果有人笑话你,你应该用你的木剑告诉他‘你的木剑杀人的时候一点也不比他的利器差’。” 听见轩辕不歌这么说,鲁舟‘咕噜’咽了口水:“这……可是……!”鲁舟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别人嘲笑了他,就要赔上性命吗,这样的代价对比未免太大了。 可是,如果这就是江湖的话;那他也就没有选择了。如果离开鲁公镇的代价是必须杀人,那他也就只能杀人了。 鲁舟虽然也知道任命其实是很廉价的,但他实在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 洗澡水已经准备好了,轩辕不歌泡在水里,鲁舟问他:“龙都混战和从龙都杀到轩辕城我都听说了,你杀了很多人吧,有没有会怕的时候?” 这么问的时候,鲁舟避开了轩辕不歌的目光。他甚至害怕听到轩辕不歌的答案,但又对轩辕不歌的回答很好奇。 轩辕不歌看向鲁舟,不由得笑了,告诉鲁舟说:“嗯,杀了很多人。有没有害怕?我不知道,大概是我一直活在恐惧中吧,早已忘了害怕是什么感觉。” 轩辕不歌说这些的时候,语气跟之前并没有什么差别,就好像是在自言自语,就好像只是在说自己从地理拔了多少萝卜。 而关于轩辕不歌一直活在恐惧中,鲁舟只知道他是被人追杀逃到了鲁公镇的。在北山木寮住下之后,他虽然经常给镇上的人帮忙,但是却不怎么跟人亲近。 他给镇上的人帮忙,一来是为了获取食物,二来是报答鲁公镇的人让他在这里住了下来。 吕二姐和鲁舟跟他走得最近,但他们也只知道轩辕不歌是从一个很远的地方来的。至于那个地方是哪,就连轩辕不歌自己也说不出来。 轩辕不歌来镇子的时候骑着一匹伤痕累累瘦骨嶙峋的老马,有懂马的人说是生活在北方草原的野马,而且是一匹不可多得千里马。 只可惜,它驼着少年经历了太多的厮杀,已经不可能再疾驰了,镇上的兽医虽然给老马用了药,但也只是暂时保住了它的命。老马跟轩辕不歌一起在北山住了两年,死于伤痛的折磨。 是轩辕不歌送它上路的,那是鲁舟唯一一次看见轩辕不歌流泪。除此之外,不论处于何种境地,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痛苦,轩辕不歌都不曾流落半滴泪水。 人命在轩辕不歌的心里算什么?以前鲁舟没有想过,但是此刻他突然想到:如果有一天跟轩辕不歌刀兵相见,他是不是会对自己手下留情呢? 鲁舟怕死,更怕死在轩辕不歌的剑下。光是想到要跟轩辕不歌比斗生死他就害怕的发抖,望了抛在浴桶里的轩辕不歌,又望了桌子上的淬血剑,转身面向窗外: “能答应我一个请求吗?” “你说。”鲁舟的请求是什么,轩辕不歌其实已经猜到了。但他还是很认真的望着鲁舟,瞪着他说出来。 259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鲁舟什么也没有说,沉默着,心底在犹豫和挣扎。他攥紧拳头,呼吸起伏不安;小半天才终于转过身来跟轩辕不歌对视:“若有一日……你我兄弟刀兵相见,饶我一命。” “好,我答应你。”轩辕不歌答应的很爽快,语气里没有任何的情绪,就好像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或是无关紧要的。 “嗯,好……。”鲁舟有一瞬间的欣喜,随即心里涌起一股不可遏制的自卑,陷入到无边的、深不见底的沉默中去。他突然觉得:和轩辕不歌相比,自己实在是微不足道,连萤火之光都不如,简直就像是寄生在阴暗的地底下的老鼠。 鲁舟说:“嗯,好,有什么需要你再叫我……。”他有些尴尬的、不知所措的默了片刻:“下次再来的时候,就算你想使唤我也没地寻了。” 鲁舟觉得实在太尴尬了,拿起木桶急切的准备逃离。轩辕不歌叫住他:“鲁舟。能不杀一人而位列群豪,是为侠之大者。” “只有那些一个人都没有杀过,却能位列群豪,赢得群豪敬重的人才能算是大侠中的大侠。”这是很久以前鲁舟跟轩辕不歌在山里狩猎的时候说的。 他当然不是真的这么觉得,他只是以此来驳击轩辕不歌笑话他胆小。 而今听到轩辕不歌对他说这句话,鲁舟特别的高兴,所有的忧虑和不愉快都一扫而光,跟轩辕不歌说:“嗯,我知道。我一定会不杀一人立于群豪之巅,与你争夺‘剑绝天下’之名。” 轩辕不歌只答了个‘好’字,鲁舟也没有再说。随着关门的‘吱呀’声停下,轩辕不歌脸上的神情也跟着消失不见了。 木森看到这里,突然有些难过。 说实在的,他是个感情很稀薄的人,除了对东沐之外,他其实没有对别人有特别真挚深沉的感情。 跟时优良在一起,与其说是因为他们是朋友,倒不如说是因为他们臭味相投。 跟东琳成为朋友,很大程度因为她总是跟时优良在一起,因为她是东沐的妹妹。 那么,他的身边有谁是不可缺少的呢,有谁是真正算得上朋友的呢? 木森努力的回想,一个也没有。 不,或许全部都是。时优良是不可缺少的,东琳也是。 但是,不可缺少,不等于不能缺少。不可缺少,是对方离开了他会觉得难过,仅此而已。 他把太多的时间放在了画画上,对木森来说,生活中唯一不能缺少的,大概也只有画画了。 可是今天,这段话,这段残缺不全的,给了木森很大的刺激。 其实平时他也会看这些的,为什么今天会这么特别呢?木森觉得,大概是因为远离故乡吧,大概是因为他温暖的家在几千公里之外吧。除此之外,没什么更好的解释了。因为远在他乡,所以对故乡的事情故乡的人就会特别的想念。 但是,木森知道的,一旦回到那座城市,只要一天的时间,他就会回到之前。时优良变成可有可无的,东琳也变成可有可无的。唯一不能失去的,就只有东沐。 东沐,这个名字就像是诅咒一样萦绕在他的心头,任由刀劈斧砍,任由风吹雨打都丝毫不为所动,丝毫不能伤他分毫。这两个字,好像被施了魔法,每次想起的时候都让他痛得不能呼吸,却又让他即便痛得不能呼吸,却还要拼尽全力的想起他。 痛苦就是快乐,这样的感觉,大概也只有在恋爱里,在单恋里,在想着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有了。这种感觉,大概是最为折磨人的。 木森甚至觉得,爱情本身就是一个魔咒,诅咒着世上所有的人,诅咒着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所有被诅咒的人,都要承受这种被从心里剜掉一块肉的痛苦。一定是的,不管是相爱还是单恋,一定都是的。木森好像终于明白了,爱情本身,就是痛苦与欢乐的几何体。 这个几何体在心里打磨,等这个几何体被打磨的没有了棱角的时候,人也就会跟着变得轻松和沉着稳重起来。 可是,这个爱情的几何体。每个人拥有的硬度是不一样的。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没有棱角的,有的人始终保持着一个姿势放在那里,也不会觉得它扎的人疼,有的人简单的磨了一下,立刻就变得光滑圆润了。但也有跟木森一样,磨得自己的心痛的不能呼吸了,磨得自己的心血淋淋的了,还是一点也没有磨掉的。 爱情啊,还真是不讲道理。 唯有这一句,可以表达木森此时的心情了。 木森把那叠书页扔进了垃圾桶,仰靠在长椅上,眼角不自觉的流出了泪水。 “看不出你年纪这么小,却有想起来就有痛得不能呼吸的心事。” 这个声音木森很熟悉,是他的第一个顾客。 木森深呼口气,擦了泪水,笑着说:“怎么会,大概是最近没睡好。” 木森把画递给她,她问:“可以打开看吗?” 木森说:“当然,它已经是你的了。” “听说学艺术的孩子都很怪,而你让我觉得绝对是最怪的一个,所以对画的内容有点‘期待’。” 木森朝她笑了笑:“那但愿我的作品不会辜负你的期待。” 女孩打开画,看到画的一瞬间,她惊呆了。 画的内容,是一个天使降临到了人间,在一众人之中捡起一个脏兮兮的孩子。而这个天使的脸,正是他的脸。那个孩子伸手抓住了天使的手,但是他的背后长着一双恶魔的翅膀。他望着天使,眼神里充满了无助,在想天使求救。 仔细看就会发现,这双恶魔的翅膀不是他自己的,是有人强行要给他装上去的。而那一众人之中,每一个人都拿着漆黑的羽毛。 画幅的宏伟,丝毫不亚于古希腊神话。不,比她见过的任何一副古希腊神话都要有冲击感,都要使人震惊。 “这真的是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孩子画的吗?”她不禁这么问,如果不是这孩子的眼睛看起来比画里的天使还要纯净,如果不是之前他已经给他画了一副素描,她绝不会相信这幅画是出自他的手。 画工上虽然还没有大师的那种炉火纯青的感觉,但是画幅的宏伟,比任何一位大师都要震撼人心。要怎么形容呢:使人觉得这不是画,而是现实的我们就身处其中的场景。 女孩被画的内容迷住的时候,木森也幽默了一下:“被自己的画像迷到,虽然你很美,但我还是会觉得你太自恋了的。” 女孩笑了,跟木森说:“我叫周燕。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木森。请多指教。” 周燕望着木森,噗嗤的笑了:“我还以为你会羞涩呢。看来我还是太不了解你了。”周燕望着木森,有些好奇,有些欣赏。 木森说:“男生只有在面对喜欢的女孩子的时候才会害羞,虽然你绝对是一见钟情的类型,但是不是我喜欢的人,所以我用不着羞涩。” 周燕再次笑了:“那么,是不是可以八卦一下,刚刚你是为了你喜欢的人难过吗?是因为她喜欢的不是你吧。” 木森承认道:“聪明的女孩子我不讨厌,但偶尔也会不喜欢。好了,约定完成,后会无期。” 他刚要走,就被周燕抓住,周燕说:“这几天我一直在观察你的行动,大概可以确定你不是一个坏孩子,所以姐姐请你吃饭,然后搬出廉租房吧,你要是愿意,姐姐供你上学也可以的哦。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我是个天使,跟画里的一样。” “嗯,你是个天使,跟画里的一样。但是现在的你跟本来的你不一样,既然是淑女,就不要假装是个江湖人了。” 周燕笑了,笑得很温婉:“只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邀请你,我觉得你可能更喜欢一个侠道柔肠的姐姐。所以,你也还是喜欢淑女的女孩子吗?” 木森转过身来望着周燕,深呼口气:“周燕姐姐,姐姐,谢谢你,各方面都谢谢。不过我就住那边吧,请我吃饭我就接受了。” 周燕似乎不大理解,问他:“为什么,担心我对你做什么吗?还是担心我要你负责啊?放心吧,我会就把你当弟弟的,自己的亲弟弟。” 木森摇头,告诉周燕说:“我来这边,是想散心的,但是我对旅游其实没有多大的兴趣,所以就做了流浪儿。” 周燕突然想起,第一天见木森的时候,他虽然看起来很落魄,但是身上的衣服很干净,而且是一套价值不菲的名牌。今天穿的这套虽然不是名牌,但依然打理的很干净。 一个这么注重仪表的人,怎么会是流浪儿呢。周燕忽地笑了:“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姐姐就随你的意愿。”周燕拿出手机:“但是,作为姐姐,要知道弟弟的行踪总是应该的吧。” 能在异地他乡遇到一个愿意把自己当成是弟弟的人,这实在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木森当然也没有拒绝的理由,给了周燕他的联系方式。 260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周燕轻轻把手搭在木森的肩上,有些调侃的语气说:“有个这么优秀的弟弟,还真是叫人想要炫耀一下呢。” 她望着木森,在征询木森的意见。木森有些紧张,问她:“你想怎么炫耀。”周燕摇晃着手里的手机,木森立刻就明白了,答应她:“可以,既然是你的弟弟,这些问题不用太在意的。” 周燕跟木森亲密的靠在一起,两人合影了一张,周燕发朋友圈的时候问木森:“需要发给你吗?” 木森说:“不用,我不喜欢发朋友圈。” 周燕有些不大乐意的跟他抱怨一句:“你还真是没有情趣,太优秀的弟弟,也好讨厌。跟你们这些天才在一起,妹妹总让人绝望。” 木森笑了笑,没有接周燕的话。他不知道该怎么说,这句话他不是第一次听到了,但是木森并不觉得自己有多聪明,相反的,他觉得那些管他叫天才的人,很多都比他要聪明,而他之所以有这样的成就,绝不是因为他生下来就是天才,而是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 木森觉得,只有努力,才是真正的通向天才之路的最佳捷径。 而且,木森更加觉得在这个女人的面前,自己绝对没有称为天才的资格。他身上所有的全点,在她的身上一点也看不到。而他身上的优点在他的面前都显得如萤火之光一般微弱。 他天才的光辉,在她的面前显得特别的暗淡。 木森望着周燕,噗嗤的笑了。 周燕望着他,很是不解,到底是哪里好笑呢? 木森似乎没有想要主动解释的意思,周燕就直接问:“笑什么?” “突然觉得,你是个比我更奇怪的人。你说天才都是有些怪癖的,那你应该算是天才中的天才。” “这句话我很喜欢听。”周燕望着木森,浅浅的笑着:“不过,你还这么小,如果我跟你一样的年纪,而有此时的睿智,确实是天才中的天才。很可惜的是,我比你至少大了一倍。所以,我这不是天才,而是被这个社会磨出来的经验,是成长给我带来的岁月所沉淀的经验。” 木森望着周燕,也浅浅的笑了:“能如此坦然的说出这些,更加证明你是个厉害的人了。一个被岁月打磨的人,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大多数的人,在岁月的沉浮之中,被岁月磨掉棱角之后,剩下的都是无止境的抱怨,抱怨这个社会,抱怨自己,抱怨别人。而你,绝对不是这样的人。你是那种泡杯咖啡坐在阳台上,轻轻的对自己说‘今天也很好呢’的类型。” 周燕望着木森,有点不可思议的样子。 “你真的很聪明呢。”周燕说:“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你太聪明了,天才,绝对的天才,你知道吗,我,以及大多数的人,在你这个年纪想的都是考一个好的大学。拿到一张进入社会的一流的通行证。然后起早贪黑没日没夜的为这个梦想努力。” 木森说:“我不也是这样吗,正是因为是这样,才会到这座城市来,才会在那个地方摆摊,才会跟你相遇。如果我是个天才的话,应该要更好的选择的。” 周燕白眼望着木森,对这个男生无论如何也不承认自己是个天才,她觉得实在让人不怎么高兴,跟木森说:“你真是一点也不讨人喜欢。跟姐姐还这么谦虚,简直就是虚伪了。你不觉得姐姐这么夸奖你,这么欣赏你的性格,你应该高兴的说‘不愧是我姐姐’吗?” 木森笑了笑,对她说了那句:“不亏是我姐姐。” 周燕也跟着开心的笑了,靠过去挽起木森的手臂,很得意的说:“这才对嘛,在姐姐面前,要骄傲一些,自豪一些才可爱。” 木森抽回自己的手,哑然失笑:“我的朋友里也有一个性格跟你差不多的。他跟我说过一句话‘聪明的男生要傲娇才可爱’。在这点,你们是同类人。不过,就外表的话,完全看不出来。” 周燕望着木森,有些好奇的问:“完全看不出来,差别有那么大吗?” “嗯,很大,她是个二次元,喜欢玩偶之类的。然后也不会像你这样穿一身淑女裙。穿的最多的,是动漫里可爱萝莉的装扮。” 周燕饶有一位的望着木森,调侃他:“描述的这么细致,不就等于告诉我那个女孩子就是你喜欢的人吗。真是好奇,有机会让姐姐见见她怎么样。” 木森说:“要见她可以,不过她不是我喜欢的。我喜欢的女生,跟你更像,是个淑女,善良可爱美丽,是个天使一样的女孩子。” 周燕望着木森:“你很相信自己的感觉吗?总让我觉得,你对于自己眼睛见到的东西,有一种谜一样的信任,好像只要你看到的,一定都是真实的。” 木森噗嗤的笑了:“大概因为我是画家吧,画家用眼睛看这个世界,好的坏的美的丑的,都凭我的眼睛看到了,一双心灵的眼睛,一双肉眼,看这个世界的两面。” “所以,你看到的我是一个淑女吗?” “嗯,是一个天使一样的女生。” 周燕告诉木森:“但不是这样的,我是个有些宅的女生。也喜欢二次元,也喜欢可爱的东西,也会买一些手办之类的。只不过,因为这种属性有些格格不入,所以偷偷的藏了起来。” 木森笑了,说:“是吗,那还真是不错。但是,我还是坚持认为,你是个淑女,像天使一样,是上帝派到人间的。为拯救需要被拯救的人而来。” 周燕望着木森,对这个男生更加好奇了。 他的身上好像有一股什么魔力吸引着她。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如果不是因为木森的年纪实在太小了,她大概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我喜欢你。”可是周燕知道的,她对木森的喜欢,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另外的别的什么东西。 当然,如果能把这种感情发展成为爱情那也很不错,并且这也正是这世上大多数的人的选择。大多数的俗人,都会被一种喜欢当成是爱情。 这没什么不好,这样的爱情,也会很幸福。因为其中一方是带着崇拜的,所以和一般的相爱相比,这样的爱情更具有根基。 所有人都希望一份公平的爱情,但这其实很愚蠢。在爱情里,从来就没有公平的,应该说在人际的相处之中,从来就没有公平这两个字。 公平,是相对的,只要两个人都觉得这个答案很好,就是所谓的公平。但其实是不公平的,更谈不上平等。因为,如果一个人付出的要多一点,她也觉得这是公平的,那么,在世俗的观念里面,这就是公平的了,但是,付出不同,得到的不同,这怎么能算是公平呢。 所以,爱情不需要公平,爱情所需要的,是相对的觉得公平,是一个两个人都觉得很好的答案。只要我们都觉得很好,这就是公平的。 周燕是这么想的,能够带着崇拜去喜欢一个人,不论是对于爱情还是对于生活,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都是一件可以开心地说:“早上好,晚上好”的值得举杯同庆的事情。 周燕见过很多,那些所谓的公平的爱情,最后都走到了尽头。而那些一开始就不公平的,那些其中一方处于弱势,而另一方也并非处于强势的,都生活得很幸福。 一开始就很公平的爱情,一旦遇到不公平的事情,立刻就与遭遇暴风雨,成为难以接受的事情,成为极力想要避开的陷阱。 而一开始就不公平的,就没有什么所谓了。因为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所以即便再不公平一点,也会理所当然的接受。因为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所以哪怕没有那么好,也不会觉得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只会觉得,这是当然的。 而人性就是如此,凡是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们总是很容易就接受了。哪怕这件事是那么的不不堪,但只要是认为理所当然了,就会理所当然的在心里接受他。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一方处于弱势,而另一方并不处于强势的关系,两个人都总是小心翼翼的维持卓这份感情,两个人都总是拥抱彼此,两个人就都会很幸福了。 幸福感,是维持相处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唯有满足了幸福这个因素,生活才能够得以继续。 但是,有几个人又能够明白,所谓的幸福,并不是公平就能办到的。 幸福所需要的,是公平之外的东西,是觉得‘我好幸福’。 而我好幸福的这种感觉,跟公平也没有多大的关系,真正影响这件事的,是拥有。 拥有想要的东西,毫无疑问就是幸福的。 拥有想要的东西,肯定是通向幸福之路的最佳捷径。 周燕望着木森,突然觉得有些好笑,这个小男生,她们才是第二次见面,她们的牵绊不过是简单的两幅画而已,但是,他们确实已经有了最为坚实的羁绊。周燕可以肯定的说,以后他们一定不会经常联系,但是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关系一定只会比现在更好。 261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她们是姐弟,哪怕没有血缘关系,哪怕羁绊不过是两幅画而已,哪怕才认识十天时间,哪怕才见过两面,但是,她们是姐弟,这点是绝对不会变的。姐弟,是最扎实的牵绊,因为姐弟,代表着‘我们将为彼此守候’。 周燕突然想起一句诗句,自顾开口:像开在荆棘里的花细雨中飘香 相信爱在某个地方,会种下芬芳。 盛开在荆棘里的花,越是流泪越仰望。 爱是一步一步坚强,奋不顾身的绽放。 盛开的花,开在荆棘的花。 木森望着她,愣了几秒,说:“可惜,我是个画画的,所以,你说的什么,我也完全不可能听得懂。”木森笑了,突然又说:“不过我的朋友里面有一位,大概是个跟你臭味相投的家伙。” 周燕望着木森,饶有兴致的说:“这是要把我介绍给你朋友吗?帮我们牵红线?” 木森吃惊的望着周燕,嫌弃的说:“女生的恋爱大脑真是可怕,你是怎么长的耳朵才会听成这样。我只是说我有认识一个跟你很像的人而已。而且,那是我的朋友,我的朋友的意思就是跟我一个年级,你觉得你们合适吗?” 周燕噗嗤的笑了,木森这个样子,要说他一脸认真吧,完全没有认真,要说他不认真的话,木森吐槽的声音实在是很认真。 周燕说:“为什么不可以,爱情是没有年龄的。只要两个人相爱,年龄算什么,现在种族都已经不是问题了。” 木森是真的被惊讶到了,嘴角抽动几下,嫌弃的让开一边说:“你是认真的吗?你竟然能跨越种族的恋爱,话说回来,那是道德和法律双不容的吧。” 周燕一下子红了脸,推了木森一把,娇羞的说:“你想什么呢,我说的是人类,人类肤色的不同,不是跨越种族吗。” 木森‘哦’了一声,继续跟周燕搭话:“算了,随便吧,我们就在这里吃饭吧。” 她们前面的是一家小饭店,说笑,是真的小,只有两张桌子,但环境布置的还不错。 周燕望着木森,跟他调侃:“你是担心姐姐付不起钱吗?我已经做好了被你宰的准备的。” 木森走进去,找了个位置坐下来:“你请我吃饭,和你的面子相比,美食也是很重要的吧。” 周燕望着木森,小声的问他:“难道你觉得这家店里的饭菜特别的美味吗?” 木森摇头:“不知道,我是第一次来。只是看到这家店虽然很小,但是布置的很典雅,看得出老板是个有情调的人。不是有句话是大隐隐于市吗。所以我觉得,这么有情调的老板,一定也能做出美味可口的饭菜来。” 真的是这样吗?周燕不知道,但是既然木森选择了这里,她也就无话可说。 服务员过来点餐,周燕拿着菜单,望着上面的菜品以家常菜为主,回答木森说:“我开始有点相信你说的了,或许,这里真的能让我们找到‘家’的感觉。” 她的话里有几分调侃的意味,不是调侃这家餐馆,而是调侃木森。周燕更愿意相信,木森是知道这家餐馆的,他特意选择这里,一定是因为这里的饭菜很好。以家常菜为主的餐馆,好在哪里呢?当然就是有‘家’的味道。 面对周燕的调侃,木森并没有特别的说什么。因为他选择在这里吃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刚刚路过这里的时候,肚子饿了,闻到了店里传出来的食物的香味。 如果还要说有别的什么的话,那就是他看到了店里只有两张桌子。木森是个不喜欢喧嚣的人,只有两张桌子的话,就不会有人来人往吵闹不安的烦恼了。 能够坐下来认真的安静的吃一顿饭,也实在是很珍贵的。大多数人的一生,平均大概要吃七万顿饭,但是能够坐下来安安静静的享受的,其实不到一万次。或许更少,少到有的人一生也没有安安静静的坐下来享受过一次食物的香味。 人生于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喧嚣之中,所以耳朵听到的声音总是比眼睛看到的景象要多。所以这个世界上的人,总是那么急匆匆的。为什么而奔波呢,大部分的人说是生活,生活让人不得不如此奔波。可是生活是什么呢?可能他们自己也并不知道。生活,对大部分人而言,不过是活下去而已。只是简单的活着吃饱穿暖而已。 木森望着菜单,点了两个看起来很合口味但是没有吃过的菜。 周燕说:“原来你是苏城人啊。” 木森吃了一惊,因为他并不是苏城人,而周燕的语气实在太肯定了。 木森说:“或许,我是为了让你觉得我是苏城人,是为了特意的隐藏自己的出身而刻意的点了这两个菜。” 周燕噗嗤的笑了,木森确实是个很有意思的男生。他那算不上是幽默的幽默,让周燕简直忍不住要爆笑出来。 周燕跟木森说:“好好的一顿饭,被你弄得跟碟中谍一样,你的老家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大秘密,值得你话费如此心思来隐藏。” 木森望着周燕,他觉得这个姐姐很有意思,一副淑女的装扮,气质也十分的淑女,但总会说出一些让他觉得这个女人脑子不好使的话来。然而,就是这样的反差,让木森觉得女神也是需要一日三餐的,天使也是食五谷杂粮的,这样的反差,让木森觉得跟这个姐姐认识是人生的一大幸事。 在周燕的身上,木森看到了都市人最为矛盾的一面,像天使一样善良,像俗人一样生活。这一代都市人,可真是不好混。 周燕像天使一样善良,如果有人说不是,木森回冲上去揍他。但是如果有人说周燕在刻意的隐藏自己的善良,木森回跟他握手,并大声的跟他说:“朋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木森跟周燕说:“从家里逃出来,这算不算。我爸妈一定正在全世界的散发寻人启事,如果要你知道了我从哪里来,不是很轻易就能把我送回去了吗。我还不太想回去,所以就先隐藏起自己的身份。” 周燕一下子就变了脸,训斥木森:“你小子真的很欠揍,我告诉你要是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是瞒着父母跑出来的,我绝对会揍你的。” 木森给她拆开消毒密封的碗筷,然后给她倒了杯茶,告诉周燕说:“那你最好吃过饭之后再揍我,否则的话被你揍了一顿要饿着肚子回去,实在是很难过的。” 周燕真的生气了,气呼呼的问木森:“你真的是瞒着父母从家里偷跑出来的。” “嗯。”木森回答的很果断,没有丝毫的犹豫。根本就像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一样。确实,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值得深思熟虑之后向全世界宣告的事情。 周燕咬牙切齿,她很想甩给木森一个巴掌,但克制住了,一来是因为跟木森才刚刚认识,虽然两个人的话像多年的老朋友,但是其实彼此的心里都还有一点点的隔阂。 周燕语重心长的对木森说:“你这样不好,你爸妈说不定正担心你一边在街上张贴寻人启事一边泪流满面呢。你也要体谅父母的心情,他们也有他们的难处,随便离家出走是不对的。” 木森不说话,自顾的端着茶杯喝茶。他觉得有点好玩,这个姐姐,听到他说自己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这让木森再次确定了,她像天使一样善良,却逼着自己像俗人一样生活。 周燕见木森不说话,以为他有了悔过之心,跟木森说:“吃过饭之后给家里打电话,姐姐回跟你一起商量的,让你爸妈允许你住在这边,然后我会作为你的监护人。” 木森很坚决的回了一句:“不要。”只有这简单的两个字,他是故意只说这简单的两个字的,他很想看周燕会是什么反应。 其实木森已经猜到了,她一定是气得直跺脚,但是却还是装出一副很温柔的样子,小心翼翼的跟木森商量说教。 周燕笑着,跟木森说:“你要听话,我是你姐姐对吧,既然已经是你姐姐了,那么对你就是负有责任的。你放心,你只要给家里打了电话,后面的事情姐姐回替你搞定的。” 见到她这个操心的样子,木森终于良心发现,不再继续自己的恶作剧了,告诉周燕说:“我确实是从家里跑出来的,出来之前也没有告诉父母,不过,我也不觉得我的父母会一边流着泪一边在街上散发寻人启事。” 他这么说,被周燕理所当然的认为是青春期叛逆的原因,说教木森:“你小孩子懂什么,你以为父母很容易吗,他们有自己的难处,有很多事情要忙的。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周燕彻底的把他当成是不满父母的作为离家出走的孩子了,这也是当然的,任何人知道他是从家里跑出来的,都会这么认为,都会认为这小子是个问题儿童。 262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或许,也不是任何人,那个房东就不是,知道木森是从家里跑出来的之后,看到了木森的绘画天赋之后,她想的不是替木森联系父母,而是把木森留下来做女婿。 但是,那个房东那样的人,这个世界上应该也没有几个了吧。 木森很佩服那个房东,她实在是太聪明了,一眼就看出了木森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她的面前,木森有种被人看穿了的羞耻感。 具体要怎么说呢,就是见到木森的时候,她就看出了木森不是个任性的孩子。 能够只凭简单的几句交流就肯定这一点,就算是最厉害的心理学家也不过如此。 而且,他没有对木森说教,因为她知道:木森不需要被说教。她看得出来,木森的父母对木森的教育,是狼性教育,一个接受朗行教育的孩子,是不需要别人的随便的说教的。一个接受了狼性教育的孩子,他所思考的事情,比绝大多数的成年人更加深邃。 所以,房东没有劝说木森,也没有对他说教,只是把房子租给了木森,然后对木森提供一些帮助。 而木森看得出来,房东给他提供帮助,也不是因为他一个小孩子流浪在这座城市,而是出于对他的才华的肯定,是出于对他的欣赏和喜欢。木森甚至觉得,她说的让木森做她的女婿是认真的。 木森望着周燕,和那个房东相比,周燕显得要逊色很多。这种逊色,一方面是经验的缺乏,另一方面是教育的缺乏。周燕看起来就是从小被捧在手心里,然后总是回应父母的期待的女孩。而木森,不属于那种乖孩子,他是天才的代名词,却是乖孩子的对立面。 而那个房东能够通过简单的几句交流就知道木森是个狼一样的孩子,这可能还得益于她自己的孩子跟木森一样,从房东的口中木森知道,房东的女儿是个跟木森一样的离经叛道的孩子,而房东对他们实行的也正是狼道教育。 因为有自己的女儿这个先例,加上那个房东是个极聪明的女人,所以她很容易就看出木森不是个任性的孩子,而是个有个性的孩子。 大概对于大多数的家长而言,这并没有什么区别。‘小孩子的个性就是任性。’大多数的家长都是这么认为的,都极力的抹杀掉孩子的任性。连带着其中的个性一起。 但也有家长会发现孩子的个性,并让孩子将个性发展为特性,发展为与众不同的闪光点。把孩子扔到‘森林’里去磨炼,这就是狼性教育的一个最为可怕的地方。 因为森林是很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任何的危险。而一个小孩子独自生活在这个森林里,生命是得不到保障的。所以,狼性教育,也一定要承担着非一般的危险,准备好好不容易降生的小孩被死神带走的危险。 但是,危险的存在,正是天才区别于一般人的地方。规避风险,是所有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是所有人身体里携带着的血液的选择,但是也有那么一部分人,他们会朝着风险前进。因为所有的危险的地方,一定也藏着不为人知的宝藏。 木森突然笑了,笑得很温柔,应该说笑得很温和,跟周燕说:“姐姐一定没有违抗过父母的选择吧,但一定也有很多时候想要反抗父母的‘统治’的吧。” 周燕望着木森,沉默着。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被这个小子看穿了内心的感觉,好像他已经知道她心里那块封禁很久的地方,好像已经看到了她藏起来的叛逆。 周燕反驳木森:“当然会想的,但是会想跟去做了是两回事,人总是难免有想要越矩的时候,但是规矩的存在,就是需要遵守,不遵守规矩的话,规矩就没有意义了,生活就会变得乱套的。” 木森望着周燕,这个听话的孩子,真是越来越让人喜欢了,木森笑了笑,问她:“你见过规矩之外的世界?真的那么不堪吗?” 周燕沉默,她并没有见过,规矩之外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她完全没有见过。因为从小就有人告诉她,规矩之外的世界充满了妖魔鬼怪。越过就会被吃的骨头都不剩的。 木森告诉周燕:“嗯,一旦超越了规矩,一定会有相当的惩罚。但是呢,如果这是一个游戏的话,我们虽然不能作弊,但是如果对方不小心让我们窥探到了底牌,其实也是实力的一种对吧。运气,很多时候就是一道决定得失的关卡。” 周燕有点不明白木森的意思,问他:“所以,你觉得越矩是必须的吗?你觉得越矩是人生必须要做必须要经历的事情?” 木森回答:“嗯,我是这么认为的。”木森望着周燕,告诉她:“刚刚你说我爸妈会很担心,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很担心的,但是他们不会报警,也不会张贴寻人启事,因为他们知道,我只是自己想要出去走走,或许在他们的心里,我应该背着背包,跟几个驴友在某个大山里,因为我在家里给他们留了一张纸条,告诉他们我要去看没有看过的风景。而我爸妈的思考方式,城市是我生长的地方,这个地方的风景,都是我从小看到大的。” 听见木森说这些,周燕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她的脑海里冒出来一个词‘狼性教育’,这个词她一点也不陌生,但是关于这个词所描述的东西,却还是第一次见到。 她突然有点明白木森身上那种吸引她的东西是什么了,正是一直以来她所缺失的精神,那种被她深深的藏起来的叛逆。 不过,虽然明白了,虽然很羡慕,但是周燕已经只能羡慕了。她已经二十八岁了,就算想要像狼一样生活,也不可能跟木森一样去一个陌生的城市流浪了。 周燕突然换了一副面孔,双手托腮杵在桌子上望着木森:“真是让人羡慕,羡慕的都想要打你了。长得这么好看还这么聪明,这样的弟弟不趁早打,实在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木森知道,周燕已经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关于这件事,她已经有了她自己的答案,这样就很好,每个人都会有一个自己的答案,不管这个答案是什么,是好是坏,都是她自己的答案,是她自己的选择。 木森尚且有自己的选择,何况是周燕呢。她作为一个成年人,有着能够为自己负责的能力,不管选择的结果是什么,别人可以给一些意见,但绝不能干涉。因为,成年人的选择,就算是很任性的,也是她人生路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每一个选择,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成年人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谁也不可以阻挡她的脚步。 至少木森是这么认为的。面对一个要改变自己的命运的人,我们不应该干涉他的选择,而应该要告诉他:“上吧。”至于作为朋友或者亲人,给他一些建议,给他分析清楚利弊就是了。 当然,肯定也会有结果不如意而抱怨的,肯定也会有因为结果不如意二把这些所有的事情都怪罪到朋友身上亲人身上的,也肯定有大吼大叫:“当初你怎么为什么不拦着我”的。但是木森觉得,不管怎么样,至少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而那些因为失败了就抱怨大吼大叫的人,本身就是注定了要成为失败者的,不值得同情,不值得为他费心。只有那些失败之后仍旧会说:“谢谢你们曾经那么支撑我,现在没有嘲笑我。”只有这么说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而一个真正的英雄,是不需要别人告诉他需要做什么的,别人能够告诉他的,只是这条路通向哪里。 木森朝周燕笑着:“那我尽量不还手,你下手的时候轻点。” 他这么配合,立刻就逗笑了周燕。周燕这才真正的觉得,这家伙是个天才。 跟周燕的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才吃完,从餐馆出来,望着已经挂上霓虹灯的城市,木森说:“走吧,我送你回去。” 周燕说:“不要了,我怕你知道我的住处之后对我图摸不轨。” 木森很配合的说:“你竟然看穿了我的想法,真是太厉害了。”木森说:“既然这样那好吧,我要回去的时候会来跟你告别的。” 周燕说:“你还真的不送我回去啊,知不知道大晚上的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多危险,要是我遇到什么危险,你难道不会心痛吗?” 木森笑了,这个姐姐无理取闹的时候也这么的可爱。 送周燕回去的路上,经过一个小摊,买一些小饰品。周燕蹲在小摊边上,望着小摊上的东西,问木森:“喜欢哪个,我买了送你。” 木森望着小摊上千姿百态的饰品,跟周燕说:“我买了送给你吧,你请我吃饭了,我买个小饰品给你,礼尚往来嘛。” 周燕说:“那好,我也为你买一个,就当是姐弟关系确定的信物了。” 263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说:“好主意,不过为了更真切的表达我们的情义,我们都不要伸手去拿,就这样凭眼睛看,然后选一个自己喜欢的让对方付款。如何?” “我喜欢这个游戏。”说话的时候,周燕已经从小摊上选了一个小饰品拿起来:“我就要这个了,你呢?选好了吗?” 木森伸手拿起周燕选择的旁边的商品:“我要这个。” 周燕有些不满意的说:“你是不是太敷衍了,能认真一点吗!我可是很认真的选了的,选了这个最喜欢的。” 木森说:“我很认真的,但是我对这些东西的欣赏水平有限,所以弟弟就跟在姐姐旁边。弟弟总是喜欢跟在姐姐屁股后面的嘛。” 周燕被木森逗笑了,望着木森,说:“看不出来你这么懂得讨女孩子开心。” 木森笑了笑,伸手进去兜里拿钱。 但是他的钱还没有掏出来,周燕就已经都付了款了。 木森不大乐意的说:“你这不好吧,咱们说好替对方付账的。” 周燕说:“那你记住一件事,姐姐不仅喜欢打弟弟,还喜欢给弟弟付账。” 木森无语,女孩子是最擅长无理取闹的,他早就已经领教过了。周燕的无理取闹,和东琳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和他老妈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木森望着周燕,笑道:“做你弟弟真是太幸福了。”木森笑着,笑得很好看很真诚,他脸上的笑容,甚至让周燕都看得痴呆了。 周燕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跟木森说:“既然这样,那就为我做点什么吧,见过你的画技了,还不知道你的文学,怎么样,此情此景,不赋诗一首是不是太对不起这情景了。” 木森再次说了那句:“我的朋友里,那个家伙一定跟你臭味相投。”木森告诉周燕:“我可以毫不客气的用学富五车来形容他,如果是他的话,此景此景,一定可以赋诗一首。我就不行,要是你不挑的话,我倒是可以读一首听过的诗句给你听。” 周燕望着木森,有些好奇的问:“你说的这个朋友是谁啊?真是让人在意,跟你相处虽然不长,但是你却两次提到了他,而且,是唯一一个让你提到两次的人。不对,更确切的说是唯一一个让提提起的人。是你喜欢的人吗?” 木森说:“不是,是个男生,我们小学同学兼初中同学。我会提起他,大概是因为我的朋友本来就很少,而他是跟我接触的最多的。怎么说呢,我对他的了解以及他对我的了解,比我们了解自己的都多。” 周燕望着木森,她想在木森的脸上看见些什么,比如特殊的友情、兄弟情义之类的,但是很遗憾,木森的表情跟之前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变化。 周燕不大能理解,按照木森说的,那个男生应该对他来说是很特别的才对,是那种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存在,可是,她在木森的脸上完全看不到这样的感情。那么,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呢? 周燕猜不到,只能笑笑,接木森的话说:“天才的世界,我还真是看不懂。算了,不说这个了,这么晚了,就不要回去了吧。” 木森说:“虽然我对女孩子的房间很感兴趣,也很想知道姐姐的家是什么样的,但是很遗憾,青春期的男生,往往都是很容易被感动的,为了不被你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我决定要跟你保持相当的距离。” 周燕知道,木森不愿意留宿当然不是这个理由,只是因为这个理由最好用,所以他就这么说了。但是,既然木森已经这么说了,她也就没有继续挽留的道理。 从这边到她的家,实在是很近,不知不觉就已经走到了小区外面,木森没有进去,跟她挥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不回来这边了,你也不要去那边找我,等我要回去的时候,我会来跟你辞别的。” 木森再次看穿了周燕的心思,如果木森不这么说的话,她会在周末的时候过去找他的。这个弟弟,实在是给了她太多的惊喜,让她看见了太多的与众不同。 不过,现在她只能忍耐着了,因为木森既然这么说,一定有他必须这么说的道理,至少的话,木森肯定是不希望她去大乱他的生活步骤的。 周燕能够理解,木森选在在这座城市流浪,虽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但是木森一定有属于他的步伐,他一定是把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做过安排的了,肯定是不希望被别人打乱的。搜搜 周燕答应道:“还真是自恋,姐姐这么好看的美女,哪有时间管你这样的小屁孩。” 木森跟周燕挥手:“再见了。” 周燕率先转身进去,她其实不想转身的,但是她知道,如果看见木森转身的话,可能真的会忍不住过去拉住他求他留下来的。 而周燕先转身,这对木森来世也是很好的。 就如同他给了周燕很多惊喜,周燕也同样给了他很多惊喜。 她对这个姐姐的喜欢,跟喜欢东沐不同,但也仅次于喜欢东沐。 这样的喜欢,沉重的仅仅是一个分别就让木森觉得喘不过气来。 木森可以很肯定的说,只要周燕多挽留一句,他就会彻底的沦陷在这个天使的光辉之下。 周燕没有挽留,木森不得不感叹一句:“真是太好了,真是遗憾呢。” 人生,最有意思的事情莫过于:越是轻率的相遇,越是能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 木森和周燕,原本是两条完全不相交的平行线,但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都偏离了自己的轨道。虽然最后两个人都努力的回到了自己的轨道上,但是这一场相遇,对两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都是生命中如同冲天而起的焰火一般美丽的。 木森走在回去的路上,从这里回到他租住的廉租房路程不近,有十几公里的路程,要走五六个小时,但是木森不想坐公交车,他想一个人走走,看看这座城市的夜景。 来这座城市已经有好一些日子了,每天都忙碌的头昏眼花才睡下,今天还是第一天真正的闲了下来,不,也算不上闲了下来,他只是暂时的偷了个懒。 “那么,就趁这个偷懒的机会好好想享受一下夜晚的时光吧,好好的看一看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木森这么想着,走在城市的霓虹灯之下,望着急匆匆的人,他很是不能明白,如此匆匆忙忙的,到底都是为了什么呢? 或许是他最近太过于显眼了,所以他走在路上,已经被好几个人注视着议论了。他们议论些什么木森不知道,也没有兴趣。对木森来说,自己的生活就是这样,无需过多的关系别人眼中的自己是什么样的,是个天才也好,是个叛逆的孩子也好,跟自己其实都没有多大的关系。很多人,就是因为太在意别人的目光,所以一辈子都活得不开心。 其实,有什么可不开心的呢。明明任性一点就会很开心的,偏偏要选那个最不开心的路去走,实在是让人不能理解。 在别人的眼里自己是什么样的呢?木森当然也曾想过,他得到的答案,除了身上所携带的被附加的光环之后,大概别人看见的他更多的时候是孤单的,孤独的走在人生的路上,走在这所有的光环之下。或许,那些自以为很聪明的人还会说一句‘天才总是孤独的’。 但其实,木森一点也不觉得孤独,他觉得自己生活的很好,每一天都过得很充实。 难过的时候心里有想着的人,开心的时候也会想起她。画画的时候回不自觉的画出她的样子,走路的时候看到某个东西,会莫名的跟她联系在一起,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吗? 没什么不好,这就是木森的答案,他觉得自己这样的生活,简直不要太美好,比那些双宿双飞的,比那些爱得痛彻心扉自杀殉情的都要好千倍万倍。 木森走到一家超市里面,买了一瓶冰冻的很硬的矿泉水。因为冰冻了太长时间,矿泉水瓶已经严重变形,表面结了一层很重的冰霜,木森废了好大劲才把它从冰箱里拿出来。 望着这个已经不像矿泉水的矿泉水,木森突然觉得很有意思。付了钱走出超市,把矿泉水瓶子贴在脸上,立刻把他冰的打了个寒颤。 木森忽地笑了,一个人站在路边,像个傻子一样。他想起了以前也会这么做,故意把瓶子放到冰箱里冻得很硬,然后抱在怀里降温。 其实他家里的空调功率很大,如果他想的话,甚至可以在大夏天给他制造出一个冬天的室内环境,可是木森不愿意开空调,他喜欢用冰箱把矿泉水冻住,然后贴在脸上。每次这么做的时候,木森都会一个人开怀大笑。这是他童年的时候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矿泉水稍微融化了一些,木森把水倒进嘴里,那一股冰凉的感觉,立刻让他有些疲惫的精神焕发荣光,变得神采奕奕。 264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独自的玩耍,一边玩耍一边朝着租住的廉租房走。 回到廉租房已经是王上三点多的时间。虽然已经是晚上三点多的时间,但廉租房里还是有很多人没有睡。租住在这里的很多人,都是要工作到很晚的,或者说他们大多数都以夜班为主。 看到他们,木森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福了,他有不错的家境,要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而且,对木森来说,更重要的是以他的才华,很轻松的就可以找到吃饭睡觉的地方,不过是愿意或者不愿意而已。 而也就是在这里,木森意识到一件事,这个世界上没有笨蛋,有的只是把自己变成笨蛋的人。 木森的旁边租住的是一个男人,是个为了养家四处奔波,每天累得直不起腰来的男人。木森跟他曾有一次交谈,从他的口中木森得知这个男人只有初中毕业,因为初中的时候犯下的‘罪孽’,所以很早就进入了社会,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才终于发现原来自己那些梦想,都不过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欠下了一身债,还有老婆孩子要养,没办法,只能把老婆孩子留在家里,自己出来赚钱养家,还有还债。为了能每个月多寄两百块钱回去,他不得不租住在廉租房里。 他在工厂里做苦工,每天超过十二个小时的工作让他根本没有时间去看一眼这个城市的风景。即便偶尔休息,他也不敢有丝毫享受生活的想法,如果不出去做兼职,就在廉租房里睡觉。 在廉租房里睡觉,有两个好处,第一是睡着了就可以少吃一顿饭,省下一顿饭的钱。这对他来说,也是很有必要的,一顿饭不过十几块,但是就是这十几块钱,他也舍不得花,平时工厂有提供两餐,所以他就一天只吃两餐。 木森其实觉得这个男人不是个笨蛋,是个很有想法的男人。可是生活有多无奈,只有真正经历过无奈的人才会明白。对这个男人来说,即便他有一个七成的可以赚钱的机会,他也没有胆子出手,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不会投出一分钱。 因为哪怕一百块,对他来说也是尽量的省下来。 跟他的交谈,让木森想起了一句话“穷人的世界里,没有所谓的冒险,没有所谓的赌博。穷人能够放在赌桌上的,只有命。” 这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贫者无立锥之地,可以说是对这些人最好的评价了。 可是即便这样,又有什么办法呢!弱肉强食,是这个世界永恒的道理,伟大的自然之神制定了这个规矩,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所有的生物都没有违抗的权利,在伟大的自然之神面前,所有的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 木森是再清楚不过的了,这个世界上没有笨蛋,有的只是把自己变成笨蛋的人。 有很多人,就是自己把自己变成笨蛋的。 就像这个男人一样,他也有改变自己的命运的机会的,只是青春的叛逆,让他成了这个样子。 但是,谁的青春不叛逆呢,却别不过是有的人可以任性,有的人任性不起。 木森当然属于可以任性的类型,他有相当不错的家世,有自己十分出色的才华。他的天赋让无数人羡慕,让无数人欣赏,毫不夸张的说,如果他愿意的话,他可以很简单的就住到豪华的别墅里,可以很简单的就从一个小乞丐变成豪门公子。 木森选择这条路,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必须走一遍这条路,用自己的双眼去看这个世界不为人知的一面,去看这个世界的繁华之下隐藏着的一面。 毫无疑问,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但是,谁也不能否认,相对的公平是存在的。那些坐拥万贯家财的人,不是生下来就有的。或许,他是生下来就不愁衣食,但是在他之前,是无数代人的努力。有个人曾说过这样一句‘凭什么你十年寒窗就像超过别人几代人的努力。’ 是的,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因为在他拥有这所有的一切之前,是先辈无数代人的努力,是先辈用血汗堆积起来的财富。她所拥有的,是他的先辈用命拼来的成果。 可是,这个世界上的人绝大多数实在都没有毅力,运气也不够好。就像这个男人,他没有父母小辈为他打下一片江山,自己也太早的投入到其中,最后,才导致了失去了很多的运气。 太多的不幸运凌驾在他的肩上,导致了现在的他即便面对机会也不敢出手。这就是运气,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没有运气的人,是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走出一条光明大道的。 其实,这个男人的运气也不算十分的差,至少的话,他还有妻儿,它经过过最苦难的人生,所以或许他可以指导他的孩子避免这些苦难,而如果他把他的孩子教育好的话,晚年能享受天伦之乐也是极有可能的。必读书屋 可是,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即便是一个遮雨的地方,对他们来说也是遥不可及的。还有很多人,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维持。 所以木森一直觉得,能够活着,能够健全的或者这个世界上,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 木森跟这个男人的对话,基本看到了这个男人的一生,木森不由得长呼一句:“是怎样的坚强,才能背起这些所有的苦难。” 木森觉得这个男人即便是住在这样的地方,但他其实是很了不起的,他的精神和毅力,是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也比不上的。因为木森试着问自己:“以这样的状态,你能活下去吗?”答案很明显,如果是自己的话,木森回活不下去的,他会选择去死的。 木森始终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太好了,不用为将来太多的担忧,不用为父母太多的担忧,可以任性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的呢。 跟木森同一层楼的,跟木森说过话的,还有一个落榜生。 高考落榜的事情不敢让家里知道,所以就租住在这里复读,一边复读,一边还有做一些兼职来养活自己。 木森曾问他一个问题:“为什么不跟家里说呢?只要跟父母沟通,他们会给你出钱的,这样的话,你也就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机会就更大了。” 那人苦笑着,那种苦涩的笑容,甚至让木森的梦里都充满了梦魇,让木森那个晚上都没有睡好。那种苦涩的笑容,那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都让木森从噩梦里惊醒过来。 落榜生说:“我爸妈挺不容易的,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不过一万上下,在这座城市,一万多块的公子要支撑一家三口的生活已经是极限了,如果还要出钱给我复读,那他们真的可能会累死的。” 木森沉默,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你看到的世界是光鲜之处。在那些看不见的角落,还有数不清的人在为了生活而奔波,为了生活,他们必须把自己放在一个连站都站不起来的小箱子里。 男人对木森说过六句话,每一句都让木森忍不住想哭,让木森做了好一段时间的噩梦。 那六句话,几乎引到了木森的半个生命,即便在以后的生活里,他也还是常常会想起来。 而每一次想起来,木森都会觉得‘这个世界其实没有这么好,我真是太幸福了。’ 第一句是‘人活着,其实不是为了自己活着,而是为了别人活着。’ 这是木森问他为什么不跟父母商量的时候他回答木森的。这一句话让木森震惊的好一段时间说不出话来。 人活着,其实不是为了自己活着,而是为了别人活着。木森无法反驳,因为自己也是为了别人活着,活在别人的眼睛里。 活在别人的眼睛里,这是证明我们活着的最好的甚至是唯一的途径。 第二句话是‘我啊,常常想要去死,可是偏偏连去死的勇气也没有。’ 这一句话,也同样震惊的木森好一阵子说不出话来,因为木森自己也是这样,常常想着‘生活这么痛苦,去死好了。’可是自己是在太软弱了,根本不敢跟死神对视。 听见这句话,是木森租住到廉租房的第五天,有个客人给了木森一个小蛋糕,木森不喜欢甜食,正好在楼道里遇见他,就送给他了。 他请木森到房间里坐,两个人对坐的时候,他毫无征兆的说了这句话。那天,木森一直很在意他的动向,生怕他突然就有了去死的勇气。 落榜生跟他说的第三句话,是木森印象最为深刻的。他在知道木森家境很好,来这座城市只是为了追寻所谓的生活,脸上露出了十分惨淡的笑容,跟木森说了句‘有钱人,还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讨厌死了。’ 他的话木森并不觉得有什么,只是木森惊讶的是他当着自己的面说了出来。要多绝望的心情,才会当着一个‘朋友’的面对他说出这句话来。 265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知道,这个男生的心里一定有说不清的痛苦,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所以木森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朝他笑了:“是吗,可是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想成为让人讨厌的人呢。” 落榜生突然语塞,没有再说话。 这次的交谈,以这句‘有钱人,还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讨厌死了’结束。但是,他们之间的缘分并未就此结束。因为当天下午的时间,他们又遇到了。 他们是这个廉租房里唯一的小孩子,所以注定了要纠缠不清的。 这一次,两个人只有既简单的问好,落榜生给木森说了句‘早上的事情,很抱歉。’他的神色很诚恳,甚至有些卑微,这让木森不免再次觉得:“这个世界,还真是一点都不知道善待于人。” 木森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极骄傲的男人,他愿意道歉,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他也知道自己实在是太过分了。 落榜生对木森说的第五句话,是通过短消息发来的:“真是羡慕你,如果可以的话,想要跟你互换灵魂,进入你的肉体,去享受你所看到的世界。” 对这一句,木森除了记住,并没有多余的感觉,因为自己也常常会这么想,要是能跟他互换灵魂,去看她所看到的世界该有多好。 最为让木森印象深刻的,是落榜生对他说的第六句话,同样是通过短消息发来的:“我们是朋友吧,所以,如果我想死了,你能给我递一把刀吗。” 木森之所以对这句话印象特别的深刻,是因为他说的第二句‘我啊,常常想去死,可是却连去死的勇气也没有。’木森知道,因为自己没有去死的勇气,所以才需要一个递给他一把刀的人。 这样的悲哀,该怎么形容呢! 木森没有回他的短消息,然后那天他也没有画画,就躺在廉租房的地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他在想什么呢?他什么也没有像。 木森望着廉租房的天花板,努力的想要想一些什么,但是他什么也无法想。 人真的是很奇怪,以往想要放空脑袋的时候,很多事情就不停的跳出来,现在他想要想些什么,但是却什么也不能想,就好像有什么牵着他一样,好像有什么把他的脑子锁在了某个地方,然他什么也想不起来。 木森觉得有些难过了,心烦气躁的。他很想大吼大叫,想要抱着身边的东西一通乱打乱砸。但是他没有,他只是痴痴的望着天花板。他们没有乱打乱砸,不是因为他很珍惜这些东西,而是他连乱打乱砸的力气也没有了。至少,他是这么觉得的,觉得连动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 木森想要起来,想要继续画画,想要至少爬到沙发上去。可是他的身体不听使唤,好像在地上生了根一样,实在是移动半点的力气也没有。他用了全部的力气去拿起了画笔,想着要画点什么,可是他突然发现拿过画笔就是他全部的力气。 现在,画笔在他的手里,他躺在地上。这支笔好像不止有千万斤,简直就比整个世界都要重。压在他的手上,他连抬起手来的力气也没有。他尝试了好几次,但是那只手一动也不动,他用尽全力的时候,分明觉得已经在纸上画了几笔的,但是当他睁开眼睛去看的时候,去发现什么也没有,画纸还是白的让人发寒。 这死气沉沉的颜色,比最黑的漆黑更加让木森觉得恐怖。他甚至产生了要把这张纸撕碎了吞下去以宣示自己的胜利的冲动。他甚至产生了要一把火烧光所有的一切的冲动。可是,他实在是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连拿笔的力气都没有,又哪有力气去点火呢。 木森闭上眼睛,把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到右手上,用尽全力抬起右手,在素描纸上画着什么。他没有睁开眼睛,只是凭借自己脑海里的印象去画。而他脑海里的印象,是那个复读生在哭的样子,他是那么的孤独,那么的无助,却不得不装出一副十分坚强的样子,对着周围的人都露出笑容。那笑容,正是木森跟他第一次在楼道里遇到时候的笑容。 那时候觉得这个人真是太好了,能在这样的地方看到那样的笑容,木森觉得那个人一定是个比他更加坚韧的人,一定是个比任何人都要坚韧的人。木森曾一度以为,那就是他本来的样子,他就是这样一个为他人送上温暖的阳光,堪比上帝的人。 可是现在,当他的笑容再次浮现在木森的脑海里的时候,木森却忍不住要发抖。他分明一点力气也没有了的,可是却还是忍不住要发抖。浑身都在颤抖,像是一只被遗落在了冰箱里的小鸡仔,像是一只刚刚出生没有毛皮可以御寒,也未能躲在母亲的怀里的小熊。他甚至已经连让自己不要颤抖都做不到了。他又怕又累,明明想要逃离,却一点力气也没有,好像快要死了一样。 “啊,原来这就是死亡啊,原来这就是临死的境界啊。”木森忍不住这么想,忍不住要想:“原来死亡是这么讨要的事情,难怪所有人都害怕死亡。原来死亡是这么痛苦的事情,难怪所有人都拼命的活着。这才是临死的境界就这么痛苦了,那死亡得有多么的痛苦,一定比这痛苦千倍万倍吧。” 终于,木森生出来要活下去的念头。有了这个念头,他的手也慢慢的听从控制了。他握住画笔的手再次恢复了力气,在画纸上走动的笔尖也变得流畅起来。 但是他任然没有睁开眼睛,即便他的力气已经恢复了,但他还是觉得眼皮重的像是被胶水黏住了一样。那种沉重的感觉,压得他整个人都变得像一个木偶,像一个被植入了程序的机器人。 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那他一定会被吓到的:一间只有六七平米的房间里,只有一张破旧的沙发和一个画架,画架的旁边躺着一个穿着一身黑的男孩,他的手里拿着画笔。不过,他没有正正经经的坐着画画,而是躺在地上,一本正经的平躺着,抬起右手在画纸上画着什么。他的全身就只有右手在动,其它的,好像连呼吸都没有。 木森凭着自己的想象和对画纸的熟悉,他很有自信,能够画出一幅认得清的画来。 但是,事实好像永远比想象的糟糕,他所描绘的东西,只有乱糟糟的一团。 木森终于睁开了眼睛,望着画纸上那一团乱糟糟的东西,不禁陷入了沉思。 他终于明白,自己还是太依靠眼睛了,对于看不到的地方,理所当然的就忽视了。 木森很沮丧,生来还是第一次这么沮丧。 不是因为复读生对他说了很过分的话,不是因为画出了一团乱糟糟的东西。 为什么呢?木森自己也不知道,总之就是莫名其妙的就觉得失落的无法自拔吧了。 如果不是太怕死的话,他会立刻就从窗子里跳下去的。可是,他很怕死,所以他只能活着。 木森盯着那一团乱糟糟的东西,手里紧紧的握着画笔。 他盯着画纸看了足足有四个多小时,他还是第一次这样痴呆的盯着一个东西看这么久。 长达四个小时的时间里,他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眼泪顺着眼角流下,他好像也没有察觉到。 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的话,一定会吓得半死的。 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在只有六七平米的昏暗的房间里,手里握着画笔,盯着一副乱糟糟的东西哭了。他的手里握着画笔,握着画笔的手在流血。 因为他握拳的力气实在太大了,指甲都陷进去肉里了。 木森望着那副乱糟糟的话好一段时间,终于有一次抬起来手来,他的手在画纸上飞快的描绘着。 夸张的说,他的每一笔都是值得敬佩和歌颂的。 很快,那副乱糟糟的东西变得有点样子了。 木森望着修改过的画,忽地笑了,笑得很苦,如果有人看见了,恐怕会哭出来了。此刻的木森,他的样子简直是被遗弃在河边的孤儿,一边是怕不上去的河岸,一边是迅速涨起来的河水。他的眼睛里,充满了不服输的劲头,却又让人不免觉得他已经绝望了,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大概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 等那副乱糟糟的东西变成复读生的模样的时候,木森也终于停下笔来,画纸上沾满了他的鲜血,一副简单的肖像立刻就变成了一副诡异的画作,就好像是用血画的。 木森望着这幅画,盯着看了大概有五六分钟,然后才小心翼翼的收了起来。 收起画之后,木森长呼口气,好像终于放下来千斤重担,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 他走出了廉租房,去了楼下的公园。 盛夏时节,来公园里的人不多,这个地方太炎热了,大家都喜欢躲在家里舒服些。 木森在一处凉亭的长椅上坐下来。他望着河对面,脑子里想着: 266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呢?这世上有什么是值得我们费尽心思的呢?时间?金钱?权利?不,都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是会消散的,随着时间一起,消散在这个世界最深最黑的深渊之中。包括我们的生命,也都要归于尘土,人类是多么的渺小。和这大千世界相比,一个人的生死,甚至不如一滴水落入大海激起的涟漪。 想来想去,这世上真正值得我们费尽心思的,真正值得我们用心呵护的,真正值得我们浅唱轻笑的,大概是相遇,因为只有相遇的那一刻的喜悦,才会一直伴随着我们,不论时间过去多久都不会变。 人总会说:看不见莫不着的东西是没有用的。但是啊,这是不对的。 没见过天的高远的人,很难理解天的高远,很难想象在白云之上,从太空中看地球是一种怎样的震撼,没见过海之深的人,很难理解海底还有一万米的距离,很难想象在那漆黑的深海里,还有鱼儿欢畅的游玩。 但是你以为这很美好?不,也不是那么美好的,即便在遥远的宇宙里,即便是在深海一万米之下,弱肉强食的道理也是不会变的。 社会的根基就是一条食物链,而这条链子的每一环,都是这个链子的一部分,所以这个链子的每一环,都不可能违反这个链子的本质。 我们可以说天不高,也可以说海不深,但我们绝对不能说相遇并不美好,因为如果相遇不美好,我们是根本不可能想的起来的,现在还想得起来,只能说明相遇给我们很多的美好,让我们记住了天之高,海之深。甚至比这更加深刻。 不,一定比这更加深刻,因为能让我们记住天之高的,是太空里看地球的震撼。那一刻的相遇,让我们觉得无比的美好,所以记住了,并趋之若鹜。让我们记住海之深的,是还第一万米没有见过的万类霜天竞自由,因为那一刻的震撼,使得我们对深海趋之若鹜。 可是啊:人类总羡慕在水流畅游的鱼儿,总羡慕在天空飞翔的鸟儿,但是或许,鱼儿和鸟儿也羡慕过人类呢。因为人何尝不是在这片大地上自由的行走着,只不过,人类的规矩,跟他们的不同而已。但是可以肯定,即便是比鱼虾更小的东西,也一定是有他们自己的规矩的。 木森望着远处,在他的前面,有一个水池,他就从这个水池开始,眺望水池的对岸,直至更远的地方,直至目光的尽头。只是很可惜,目光的尽头并没有多远。首先挡住了他的目光的是一排杨柳,然后就是高楼大厦。剩下的,他就只能看着蔚蓝的天空和白云了。 木森的目光回到近前,水池里几条不知名的小鱼畅快的游泳。望着这些忽然跃出水面,忽然又潜入水底的鱼儿,木森突然觉得,人类羡慕鱼儿能畅快的游泳,这实在是太蠢了,因为就是人类自己把本应该畅快的游泳的鱼儿关在了池塘里,浴缸里。 竟然羡慕被关起来的鱼,这实在是太蠢了。 可是,这样的事情还少吗,我们总是毁掉一切,然后说好羡慕。 “人类还真是罪恶呢,总是要把喜欢的一切都毁掉。”木森轻声的这么说了,他的声音很轻,只够自己听见。他是想大声的喊出来的,但是他不敢,因为如果有旁的人听见了,一定会以为他是个疯子的,除了疯子,是不会有人这么说的。 而这时候,木森又不可避免的想起来那个被称为弱者的作家太宰治的一句话:“生而为人,我很抱歉。”木森也对自己说了这句话,他实在是觉得必须要对自己这么说一句才会舒服一点。因为曾经他也把鱼儿关在了浴缸里,把鸟儿关在了笼子里。 人类还真是罪恶呢,折断了翅膀,然后怪罪不会飞翔。到了最后,还是把所有的罪过推得一干二净,最多的,就是一句‘他也是这样做的’。他也是这样做的,已经成为人类为自己开罪的一个标准化的词语。是的,他也是这样做的,何止呢,他还同样的这样说了。 木森想着想着,悲伤的哭了起来。当然,他没有哭出来,只是有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了。 虽然这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明天他也会继续的这么做,但是此时此刻,他的内心确实受到了深深的谴责,为自己那些所有的无知的行为,为自己那些伤害了一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其它生物的行为。 人是社会性动物,在这个社会里,食物链是最为紧实的一条链接链。弱肉强食是我们最伟大的自然之神定下的规矩,这个自然环境之下的任何人或者动物或者植物都休想违抗,可是木森偶尔的时候也会想:“何必要互相伤害呢。” 当然,他只是这么想想而已,因为互相伤害是不可避免的,人不吃东西会死,而要进食,就必须吃掉别的生物。营养不均衡也会死,要保持营养均衡,就必须吃更多的物种,植物,动物,经过不断的尝试,人类几乎能吃这个星球上所有的东西。 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伟大的自然之神定下的规矩,凡是在这个社会里的生物,谁也不能独善其身。谁都不能列外的规矩,就是公平的。 人类能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但并非是一开始就站在食物链的顶端的,一开始的时候,人类还是跟其他生物一样,吃别的东西,被别的东西吃。但是,人类的运气太好,比其它的生活或许也要聪明一些。工具的发明和使用,使人直接占据了自然竞争的优势地位。 族群的发展壮大,更是人类得以延续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那个文明还紧紧只是使用火的时代,人类因为掌握了这个自然之神最伟大的创造,迅速的在同恶劣的自然的竞争着活了下来。也在同别的物种的竞争里面活了下来。 火的使用,是人类进化史上的一个伟大的里程碑。火的使用,使得人类能够吃更多的东西,减少了疾病,增强了对抗灾害的能力。这两项能力,是在同别的物种的竞争中以及在同大自然的竞争中能够生存的重要条件。 可以说:因为火,人类活了下来, 池子的对岸是一排杨柳树,顺着水池边缘栽种,两棵树之间的间距大小相差不大,从木森的位置看过去,像一个个老人排在那里,弓着身子,是那么的和蔼可亲。杨柳树现在正是枝繁叶茂的时候。好几对情侣在杨柳树下卿卿耳语。 有个男生随手折下几支好看的柳枝,又在旁边的花田里采了几朵花儿,编织成一个花冠给女生戴上,女生立即笑颜如花。 男生见到她笑了,趁机就在她的脸颊上吻了一下,女生害羞的低下头,轻轻咬住嘴唇,羞红了小脸,那副娇羞的模样,让远处的木森都觉得这个女孩子太可爱了。 不过在这里,木森作为一个吃狗粮的旁观者免不了心里吐槽两句。但是他立刻又笑了,因为如果那个女孩在他的身边,他也肯定会这样做的。或许,还不止于此。 因为在那个女孩的身边,木森总是不知道节制,凡是她喜欢的东西,木森都恨不得把全世界的存储量搬来给她。凡是能让她展开笑颜的事情,木森都恨不得做一千遍一万遍。 可是,他往往只能是想想而已,幻想着,却什么也不能做。因为如果真的把全世界的东西都给她,她会毫不犹豫的一把火烧了的,如果真的给她做一千遍一万遍,即便是再喜欢的东西,也只会变得厌恶。 不过还好,现在,孤身一人的木森,可以肆无忌惮的吐槽别人。只是,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好像很轻松,可是却沉重的想要哭。 杨柳依依之间,几只鸟儿从那边飞过来,落在了木森的对面。木森立即放低自己的动作,以免惊到这些来跟他共处的同伴。 好几个经过的人想要进这个亭子,但都放弃了,因为木森的样子实在不怎么讨人喜欢。 他身上沾了很多颜料,然后刚刚躺在地上的时候,颜料被揉在了一起,看起来实在是太恶心了。就连他自己看到了都觉得恶心。 可是他今天实在不想做事,实在是太懒了,所以就随它去吧,别人要笑他就随他们笑去吧,要嫌弃就随便他们嫌弃去吧。木森就是怀着这种心思,心安理得的坐在亭子里。丝毫不在意别人的感受。 如果是以往的话,穿着这样的衣服他是绝对没有勇气出门的。可是今天,哪怕他掉进粪坑,他也不会去洗。反正恶心的是别人,我自己能忍受就是了。 木森就是这么想着,眼睛睁的大大的望着几只鸟儿,望着它们在长椅的缝隙里觅食,然后互相啄身上的虫子。 望着望着,木森突然就笑了,他觉得自己跟这几只鸟儿实在是很像,都在艰难的觅食。 267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的神色突然又黯淡了下去,他突然意识到,它们跟他根本不像,一丁点也不像,简直就是天差地别,简直就是这个世界和另一个世界的差别。 鸟儿是一群,或许还有一个最亲密的伴侣,可是他只有自己孤身一人,永远都是形单影只的,喜欢的女孩远在千里之外,并且不喜欢他。 木森的心里突然很不平衡,用几页书稿在长椅上敲了几下,惊走了觅食的鸟儿。然后立刻又觉得有些愧疚,他本没有权利这么做的,他本不该这么做的。 “我已经连别人的好都见不得了吗!”木森如是说,可见他心里有多痛苦。一个人不痛苦的失去知觉,是说不出这样的话的。 他并不是个恶人,更确切地说是个很善良的人,善良的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善良的人,又怎么能忍受自己如此的恶俗呢,又怎么能忍受自己连几只小鸟的欢乐都容忍不下呢。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木森也实在太清楚不过了,他越是让自己善待这个世界,偶尔涌起的邪恶就越是激励,如同滔滔潮水,瞬间就能毁灭所有的一切。 水,本是最为柔和的,可一旦汇集成了大海,大海涌起的波涛,往往就会成为最可怕的灾害。 木森握着手里的几页书稿,看着被惊走的几只鸟儿停在了对面的柳树上,一对情侣发现了它们,小心翼翼的举起手机拍照。 木森突然觉得,或许自己刚刚也应该要拍一张照片的,为那几只觅食的鸟儿,留下它们欢乐的样子。 “或许,那样的话我也会变得开心一些的。”木森这样想着,可是,他却又突然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他已经习惯了用手中的笔描绘所见到的一切所听到的一切,手机放在兜里,不过是因为手机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标配。而且,如果不是父母买了塞给他,他也压根不想要这个累赘的,他觉得把这个东西带在身上,实在是麻烦的很。 可是,他又不得不带着这个东西。父母要求他必须带着,时优良和东琳也说他必须带着,更重要的是东沐说:“带着吧,不然我想找你的时候找不到你。”虽然实际上她很少会有事情找木森,但是因为这句话,木森还是带着手机了。 但其实,木森的手机里联系人只有那么几个。而且,他轻易也不会主动联系他们,他会主动联系的,只有时优良、东沐和东琳。 其实更准确的说,他会主动联系的之后东沐,那个他喜欢的女孩子。至于联系时优良和东琳,大多时候也是为了联系东沐。只有找不到合适的理由联系东沐的时候,他才会联系她们两。 不是木森自私薄情,只是对木森来说,时优良基本都跟她在一起,而东琳总是跟在时优良的后面,这两个人,甚至不用联系他都觉得好麻烦了。 不过,时优良和东琳可不这么想。时优良曾指责木森:“你就是个混蛋,除了要见东沐,从来不会想起我。” 对于时优良的指责,木森无言以对,因为这是事实。如果不是想要联系东沐,他实在没有别的什么理由联系时优良。也是在没有别的什么理由联系东琳。 他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必要,他更愿意一个人呆在家里画画,或者去画室画画。在木森的生命里,除了画画,好像没有更加重要的事情了。东沐说他是个天才,也是个混蛋。对此,木森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但他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说他是个混蛋,那是确实的,因为甚至父母的吩咐嘱托,他也不会放在心上。 木森仰靠在椅子上,望着天上。黄昏时分,夕阳特别的美,几朵火烧云挂在天边,看起来好像一个笑脸。 旁边还有几朵小一些的火烧云,变幻着形状,像是狗,像是猫,像是邻居老头,像是上传说中的上古神兽。每一片云都在开心的玩耍,肆无忌惮的欢笑。 可是它们在笑什么呢?有什么可开心的事情吗?木森自语说:“给我分享一下让你们如此开心的事情吧。”然后,他就笑了。 为什么要笑,他并不知道,或许是因为火烧云真的已经给他分享了开心的事情,或许是因为这件事实在太好笑了,也或许,是木森也觉得开心了,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木森确实是笑了。 木森并不是个很爱笑的人,但也不是那种不会笑的人,大多数的时候,他会做一些很傻的事情,然后自己一个人痴痴的笑了,而这些事情,在别人看来是毫无笑点的。相对的,那些别人觉得很好笑的事情,木森往往笑不出来。 木森的笑脸是很好看的。 更准确的说,是木森觉得自己的笑脸是很好看的。因为觉得自己的笑脸很好看,而别人讲的笑话总是找不到笑点在哪里,所以他才会做一些很傻的事情来逗自己笑。 不过,木森并不是一开始就觉得自己的笑脸很好看的,他觉得自己的笑脸好看,是那个女生对他说:“你笑起来很好看,要经常笑。”那之后,原本不爱笑的木森,就经常会逗自己笑了,他甚至用心的研究过笑容,在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样的笑脸,他不像别人一样凭借感情,他是凭借自己的研究做出的反应。 研究笑容,这听起来有些不可理喻。可是对木森来说,这是必须的,他总是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的神情,所以就只能通过研究来弥补了。 他看了很多书,也观察了很多人。然后学会了,然后他甚至习惯了在何时的时候露出合适的表情。就好像这已经不是研究的结果了,这是他本能的反应。但其实,大多数的时候,木森并没有感觉道开心或者难过。 笑话哪里好笑,木森往往找不到笑点。悲伤或者难过,他也很少能够感觉得到,所以,他就学会了把伪装的笑容变成自己的笑容。 这是木森的秘密,一个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的秘密。他骗人的技巧很高超,就连时优良也没有看出来他是装作开心或者难过。当然,也不全是装的,偶尔的时候,他也会有跟他们的感情在一个频道的时候。虽然寥寥可数。 不美好的是,这仅限于美好的事情,这往往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因为当木森意识到自己的感情跟别人的感情在一个频道的时候,他就会觉得很开心。如果是开心的事情,当然就锦上添花了,但如果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他就有需要戴上那张自己做出来的精致的面具。 他发现自己像个恶魔,更像个小丑。表面上的哭笑,跟内心毫无关系。一切,都只是为了骗观众的感情。 于是,欺骗就走进了他的生活,之后再也没有离开过。 东琳曾这样评价过他:“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的怪物。”木森对这句话很认同,因为他就是只生活在了自己的小世界里。 至于东琳说他是怪物,木森也不反驳,如果怪物的对立面是正常人,那他毫无疑问就是个怪物。 木森的回答是:“有什么关系,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什么不好,倒是我才不能理解你们如此的迎合别人,是为了什么?” 为什么要努力的去迎合别人呢?木森是真的不理解。所以他问东琳的时候,自己也竖起了耳朵,希望从东琳的口中听到一个能够让他振奋的答案。只是很可惜,东琳什么也没有告诉他。 东琳哑然,她实在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反驳木森。如果这家伙不是她的朋友的话,她会毫不犹豫的泼给他一杯水,或者捡起地上的转头砸在他的脑袋上,然后一辈子见到他都绕着路走。 可是偏偏,这个家伙是她最好的朋友之一。作为朋友,她能做的也就只有顺着木森的意思,随他恣意妄为了。 东琳安慰自己:“至少他很有风度,所以,是个怪胎就是个怪胎吧。”东琳是这么对自己说的,也是这么对木森说的。 有什么办法呢,她们之间有一个如精钢一般的理由:“因为我们是朋友嘛。”朋友这个词,或许别人看来是在轻率正常不过的了,但是于木森而言,于东琳而言,是责任的代表。 木森对这句话倒是很感冒,大部分的时候,如果东琳特别生气的时候,他就会对东琳说:“我们不是朋友吗,朋友就应该相互包容的对吧。” “朋友就是要互相包容的。”东琳这么回答木森,也是这么做的。 对于此,木森很很感谢她的。只是大概因为两个人是朋友,所以木森连一句感谢的话也说不出来。 这时候,木森就有了另一句:“朋友之间何须感谢呢。”这句话是东琳跟他说谢谢的时候木森回答的。而东琳则回答他:“你终于说了一句像人说的话了。” 木森无可否认,连他自己都觉得这句话是自己说出来的少数一句像人的话。 268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有什么办法呢,他不是个世俗的人,怎么可以期望一个并不世俗的人说出世俗的话来。因为实际上,如果不考虑世俗的话,木森是真的很善良。跟世俗的人认为的善良不同,木森的付出是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如果他为了救人而伤残,他甚至会笑着说:“哎呀真是太好了,我救了他。” 木森有什么办法呢,他就是很那说出那种世俗的话来,不带上面具的时候。而在时优良和东琳身边,他一般是不会戴上面具的。因为他也觉得那是在是太累了。 不过,也不是全部撕下来。因为他的面具实在戴的太久了,有一层已经沾在脸上,跟肉生在了一起,如果硬要撕下来,会连着他的脸皮一起死掉,最后,他会只剩一个骨头架的。木森是这么觉得的,当他戴上面具的时候,他就不再是他了,这副躯体,只是灵魂寄宿在了这里,然后他给这副躯体画了皮。 “我们都戴上了面具,活成了别人的样子。”木森不知道在哪里看到了这句话,然后就记住了,他并不喜欢这句话,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深深的记住了。这大概就是弱者的共性吧,同为弱者,总是很容易就记住了为弱者伸冤的那些话。 但是在木森的心里,他并不希望自己记住的,当然也没有想过要为自己的软弱伸冤。木森觉得,人的软弱是天生的,生下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软弱的。只不过有的人一直软弱,而有的人变得坚强。 所以,木森从不怨天尤人,他喜欢公平,如果所有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软弱的,那么那些为弱者伸冤的人就成了无理取闹的人。当然,这样的话木森不敢说出来,因为他是个软弱的人。软弱的连面对真相都不敢。 也或许,木森是很坚强的,至少的话,他承认了自己的软弱。不是也有人说吗:“承认自己的软弱才是最难的。”如果这句话是形而上学的真理的话,那木森就是个很坚强的男子汉了。 木森的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很多东西,直到太阳完全落下去,夜幕升起来,城市上了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在闪烁的霓虹灯下,这个城市看起来更加美丽繁华了。 可惜的是,这场美丽和繁华,木森一点欣赏的心情也没有。 大概是因为夜幕的关系,他身上的颜料被夜幕掩盖了,灯光打在他的身上,他身上的颜料不再肮脏,反而变成了夜晚的时尚。 亭子里有另外的人进来了,进来之后立刻就吵闹不停。 木森的安静被打扰了,他不能赶人,就只能自己离开了。 从亭子里出来,木森的目光再次落在了池子上。 夜晚的时候,就完全看不到鱼儿了,他们也随着夜晚的降临进入了梦乡。 霓虹灯映射在水面上,木森望了水里的倒影,又抬起头看地上的实物。 重复好几次之后,他终于肯定了,地上的实物没有水里的倒影好看。 “水里的倒影比地上的实物看起来真实多了。” 木森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让后立即变得兴奋起来,因为他终于看到了自己先看的,而不是这个世界展现给他的。一直以来,他看到的都是这个世界所展现出来的一面,而眼睛看不到的地方,他总是无法想象。 他常常会感叹:“我的想象力实在是太贫乏了,总是想不到那些如画的风景。”可是今夜看到的景色,却让木森有了另一番感叹:“我的想象力实在太贫乏了,竟然想不到现实远比画美丽。” 是的,木森见到了一副比画更美的景色,这副倒映在水里的灯红酒绿,在任何人看来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了。可是偏偏,木森看到了它最了不起的地方,那就是水里的倒影比地上的十五好看多了。 这个发现,让木森的思考进入了另一个精神层面。让木森更加注意自己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他之前没有睁开眼睛的那副画,完全是乱七八糟的一堆,可是木森觉得,如果再画一次的话,他可以画的好一些了,至少的话,他可以画出一幅让人看得清楚的画了。 木森思考着这些,两只眼睛紧紧的盯着水池,水里的倒影实在太美了,他的眼睛里一刻钟也不想离开。他想要就这样望着,希望谁也不要来的打扰他,希望自己的身体可以撑住,知道他站在这里,立地为石。那样的话,他就可以永远的看着水里的倒影,去思考眼睛看不到的地方。 可是,现实不是这样的。他的身体很快就累了。木森迫不得已只能找个台阶坐了下来,继续盯着池子看。他想要从倒影里看到什么地上看不到的。 可是他失望了,倒影呈现在水里,只不过是反映了地上的东西的一个面,所有倒影里的东西,都是地上的东西的影子。又怎么可能找到与本源不同的地方呢。 可是,说是绝对找不到,那也太决定了。因为木森就找到了,而且没有花很多的心思,他的运气很好。 他望着水面思考的时候,突然有一只晚睡的鱼儿跃出水面,激起的涟漪让地上的建筑和灯光的倒影变得扭曲凌乱,没有了丝毫的美感,没有了一丁点的原来的样子。 可是就是在这个时候,木森突然发现了他想看的东西,木森发现,这个激起的涟漪打乱了地上的倒影的时候,所有的影子都是有规律的,不论是变得凌乱还是回归于原状,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的。 木森忽然想到:“如果所有的东西都是有规律的,那么倒影是不是也有规律的呢?那么说话的艺术,学习的习性,以及他想着的事情,以及那个复读生还有那个大叔,他们的一切是不是也都在遵循某个规律呢?” 木森觉得一定是这样的,是自然之神制定了这个规律,一切既然已经开始了,必然也会有结束的时候。 这个发现让木森欣喜若狂,他疯狂的朝着廉租房跑过去。 木森气喘吁吁的跑到复读生的门口,使劲的拍门。他的拍子很急促,并伴随着大喊:“快开门,我是住你隔壁的木森。” 复读生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惊慌之下打翻了床上书桌来给他开门。焦急的问木森:“怎么了,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他问这些的时候,心里也很害怕,害怕木森遇到麻烦,也害怕木森把他拉进麻烦里。 “你是错的,一切都是有规律的,一切都不是平白无故的产生的,所有的一切,不管是恶作剧还是严肃的事情,既然发生了,就一定都会结束的。” 木森劈头盖脑的说了一大堆,复读生一个字也没有听懂,不耐烦的问他:“你到底在说什么,能不能说的直白一点简单一点。” 木森也终于冷静下来,喘匀气息告诉他:“你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太差了,你觉得生活没有了希望,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你曾经埋下的因,现在自然之神报给你果,仅此而已。而你现在埋下的是一颗努力的因,所以,将来会收获一颗成熟的善果。” 复读生更加不明白了,问他:“你是要告诉我你去找算命的了,他告诉你我的未来前程似锦吗?” 木森楞了一下,大声的反驳:“不是,我是说你现在会在这里复读,是你的错,你爸妈也有责任。” 复读生已经生气了,但是木森毫不在意,继续说:“你说有钱人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但是每个人都想成为有钱人。但是没有人想被讨厌,所以大家都喜欢钱。只是,每个人对待金钱的方法是不同的。有的人用钱赚钱,有的人用钱买了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总之不管是什么样的选择,这个因已经种下了。而果,一定会收到的。” 复读生明白了他的意思,但是或许是自卑作祟,他觉得木森是在故意侮辱他。 木森大概能猜得到复读生的想法,所以他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所以我要告诉你,你是错的。而你的错,你的爸妈有责任,你的家人都有责任,因为他们之告诉了你那段时光是怎样的艰苦,而没有告诉你他们拿到钱立刻就买了肉,买了新衣服。” 木森说:“我的父母告诉过我,我妈妈有大概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没有穿过新衣服,最穷的时候甚至在垃圾箱里翻过衣服穿,捡几件烂衣服,把好的地方剪下来缝缝补补,就做了一件新衣服。但是即便是这样,我妈妈也没有想要买一件新衣服,她很坚信,只有把这些钱省下来,才能够把生意做起来,因为做生意要花的钱实在太多了。” 复读生哑然,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了。他曾对木森抱怨生活的艰辛,可是也真切的看到了,木森的努力,比他要努力十倍百倍。 而他此时也终于明白木森跟他不同的地方,以及木森的父母跟他的父母不同的地方,那大概就是基因了。 269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家族的基因里就遗传了隐忍努力的基因,而他的家族里,似乎只有抱怨和叫苦的基因。 复读生从来没有听过他的父母说起木森的父母这样的事情。没有听过,那就是没有发生过,因为他了解自己的母亲,如果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她一定会一次又一次的在他耳边说的。 他并不想指责自己的父母,也不能指责自己的父母。 他想做的,只是跟木森道歉:“谢谢你,我想我大概明白了。之前的事情,请容我说一声对不起。” 木森继续说:“我们都是错的。我以为只要我画的足够好,就可以离开父母的怀抱,你以为是父母没有给你一个温暖的怀抱,所以才会让你在这里过着三餐不济的生活,但其实不是的,我们都错了。” 复读生认真的听着,木森说:“你看看我,我比你笑了三四岁,可是我的生活很好,不是吗。我来到这边之后,只剩下两百多块,还没有你的多。而我来看你,你尽管有诸多抱怨,但也没有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我们都错了。” 复读生突然就明白了。他终于露出了笑容,是那种看到了希望的笑容。他告诉木森:“我明白了,太谢谢你了。” 木森说:“我也要谢谢你,是你让我明白了,不是强大了就可以在天空自由的翱翔的。于这片广阔的天空而言,我们实在是微不足道。而父母的怀抱,也绝对不是束缚,是助我们起飞的跳台。” 复读生点头,至此,两个人才终于走到了一个频道上。 复读生再一次对木森说了谢谢。 木森也跟着笑了,是那种看到了希望的笑容:“不,我们是一样的,我们都让彼此明白了。” 木森这么说,再一次给复读生的心里加上了光环,他最缺少的东西‘自尊’,在这一瞬间找到了,一个找到自尊的努力的人,前途定然是无比光明的。 而木森,也终于找到了他一直以来寻找的东西。那份由心底发出的喜悦。他已经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或者更确切的说,他从有记忆以来,就没有这样的感觉,喜悦是什么,对木森来说,喜悦是最为珍贵的心情,是千金不换的。 而现在,他终于找到了,找到了心底那一块种植喜悦的土壤。 从前的时候他一直以为自己没有这个东西,他一直以为在他的心底缺少喜悦的种子,原来不是的,原来只是他没有找到这块土地。等他终于找到的时候,木森也不由得惊讶:“原来我的心里还有这样一个地方。” 可是,他也有些沮丧,由于太长时间的荒废,这块土地已经长满了杂草。本该播种喜悦的土地上,已经被杂草占据了。 突然,木森又笑了,谁说杂草不是喜悦的,或许,一开始他种下的就是杂草,只是由于没有打理。所以参差不齐了。 木森明白了,一切都是有答案的,一切都是有始有终的。 复读生的答案有了,他的答案也有了。虽然答案可能并没有改变什么,但是,这个答案确实已经出现了。 木森跟复读生各自都回了房间,他们的心里都已经找到了答案,都可以权利的奔向前方了。 木森回到房间之后又出来过几次,都是在午夜之后。他还想对那个男人说点什么。说点他的答案。在木森的记忆中,那个男人总是凌晨以后才会回来,早上不到十点钟就又要去上班了。 他上班的地方不远,从这里过去只需要两分钟的脚程。 木森第五次还是第六次出来望的时候,那个男人终于回来了。 他每天回来都很累,只会简单的洗掉身上的灰尘就到头睡下了。但其实木森知道的,洗掉灰尘他都不想做的,只是如果不洗一洗的话,身上是在太脏了,根本不能入睡。 木森叫住了他:“叔叔,我可以耽误你几分钟时间吗?” 男人是个很和睦的性格。当然,他是被生活磨得没了棱角没了脾气,不然的话,以他自己的说法,从前的自己是作了很多的孽的,现在都是在还债,所以现在,他对所有的人都十分的和蔼可亲。哪怕别人往他脸上吐口水,他也会笑着擦掉。 男人走到水池边,对着水龙头喝了几口水:“你说,我听着的。” 木森望着他,递给他一幅画:“这个,送给你的孩子。” 这幅画木森画好了很长的时间了,从他第一次听到男人跟孩子打电话就开始画了。 那个场面,木森现在都还觉得揪心。 一般的父亲跟自己的孩子打电话会是什么样的场面呢?不管自己如何的无能,大概也就是觉得自己没有给孩子好的生活,没有给她足够的陪伴觉得对不起她。 可是这个父亲没有,挂断电话的那瞬间,他的脸上浮现的不是难过,而是比难过更让人难过的死亡。木森知道,那一瞬间,他一定选择了逃避,想到了去死。 可是木森知道,这个男人是轻易不会被压垮的,他的这幅表情,后面一定隐藏着让人想都不敢想的艰难。 能够压垮一个男人的艰难,那是什么样的艰难啊? 木森这么想着,手不自禁的就动了起来。画了一副男子的肖像,又不完全是肖像。 男人手下这幅画,连着对木森说了好几句谢谢。满脸的不好意思。他知道的,木森的画可不便宜,木森是那种完全有能力住大房子的人。他一直想给女儿买一副,可是木森一副油画要好几千,他舍不得买这么奢侈的东西。 木森尴尬的笑了笑,才开口说:“我想告诉你,一切都是有答案的。自然之神不会愚弄了我们就算了。只有及时走到终点之路,我们的人生,终究会经历一些好的事情的,终究会看到一些想看到的东西的。” 男人吃惊的望着木森,他实在太吃惊了,这个小孩,前几天还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前几天的时候,他见到他还觉得这个孩子比自己还要可怜,可是现在,木森的眼睛里放着灵光,好像从死亡的边缘爬过来,彻底的复活了。 木森知道他一定有很多疑问,木森告诉他:“这两天的时候,我跟隔壁复读的朋友发生了很多事,绝境之中,我找到了光明。” 木森这么说,男人立刻就明白了。也或许他并不明白,只是这种传道式的说辞,让男人立刻如同迷途的羔羊找到了信仰。 信仰,是很可怕的,一个有信仰的人,是不会轻易被击败的。 这个找到了信仰的男人,他内心被潜藏了许久的强大的人性潜力终于又开始涌动,那种让人最为着迷的魅力终于又开始爆发了。 这种美丽叫做坚持,叫做责任。这个男人以往好像是为了责任而活,而现在活着,是因为他还有责任。 这是不一样的,之前是被动的承担责任,而现在是他要对自己,对孩子,对妻子负责。两者之间的区别,虽然仅仅是主动和被动的区别,但是导致的结果,绝对不是三两句就能说清楚的,至少的话,木森觉得此刻的男子,身上充满了魅力。 男人死灰的眼睛里终于又焕发了灵光,开心的笑着,跟木森说:“谢谢你,如果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了,但现在,我觉得自己看到了光明,前途一片光明。” 人其实是很容易满足的,只要给他们一个希望,他们就能撑起所有的重担。 木森给了这个男人一个希望,一个把希望寄托给下一代的希望,现在,他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变得有出息,为了期待自己的晚年会过的很好,他又有了干劲。 人就是这样,他们需要希望,然后寄托希望,只要希望还在,人就不会倒下。 木森是最明白这个道理的,或许说,此刻的木森实在是对这个道理体验的太深了。曾经他只是听父母说,但是现在,从这个男人的脸上,已经从那个复读生的脸上,他算是真正的明白了人的潜力有多大,希望于人而言有多重要。 木森回答房里,望着那副未完成的作品,他又拿起了画笔。不知道为什么,他分明已经很累了的,比之前的任何时候都要累。但是他就是想要画,想着如果是现在的话或许能画出超越之前所有的画作的一幅画来。 木森拿笔的手有些乏力。 这也是当然的,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认真的休息了。从来这里之后,一直忙于各种事情。遇到了太多的让他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的事情。现在总算是解开了一些心结,他的力气立刻就好似被抽干了一般。想要倒头就睡。 可是他那里有这样的心情呢,他就想着要画画,一定要画出一幅让自己满意让别人满意的画来。 他的笔在画纸上不停的走动。 虽然已经很累了,但是只要拿起画笔,木森立刻就会复活。对木森来说,画笔就是生命之源,可以给他无穷无尽的力量。 没什么是比这个更能让他开心和努力的了。 270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画画的时候,他比任何时候都要开心,作品完成的时候,他会看着自己一点点堆出来的东西傻笑。 很多画家会很在意自己的作品,比如价值,是否被很多人喜欢。 但木森从来不在意这些。或许是因为他画画的本意也不是让别人来欣赏的吧,所以大多数的时候,他总是自顾的画着,不在意别人是否喜欢,也不在意是否能够养活自己。 当然,木森需要承认,他能够如此轻松的画画,主要是因为他不担心自己会冻着饿着。他的家境不错,就算一辈子画不出一点让人喜欢的东西来,父母打拼下来的江山也足够让他肆无忌惮的了。他可以任性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也可以继承家业从事经商。 虽然大部分的时候木森并不是很乐意这么做。 这次就是这样,木森这一次到千里之外的城市来,除了找到自己想画什么之外?他还想知道离开了父母这一栋摩天大楼,他还能不能找到遮雨的地方。没有了来自父母的庇佑,他能不能在这个世上活下去? 而事实已经摆在眼前,没有了来自家里的扶持,木森依旧是木森。至少,活下去是没有问题的,他的画风还是挺受人们喜欢的。 木森的画风充满了幻想,华丽,这个词用在他的画风上可谓是太适合了。但是,如果仔细的看的话,会发现木森的画风是很穷酸的。在不易被注意到的地方,总会有一些黑暗的东西。是那种藏在黑暗里让人看不到的,腐烂发臭的东西。 在给周燕画的画里面,是天使降临拯救了男孩,可是在不易被注意的角落里,几个不老实的家伙正在窥视着这位圣洁美丽的天使,而人群之中,有人露出了嫉妒的眼神,对木森投出了怨恨的目光,这当然是因为幸运的不是他们自己。 那天晚上周燕拿到的时候只觉得木森的画工实在是很不错,设计也是十分的成熟,她喜欢的不得了。 可是当她回到家里仔细的看的时候,发现了木森对于细节的处理的穷酸之后。她的心被深深的震撼到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怎么会有如此黑暗的一面。 可是她突然又明白了,这不是黑暗,因为他描写的都是事实,是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的事实,或许,是就连露出这样那样的表情也没有注意到的事情。 木森的观察力实在是很紧人,周燕捂住自己的胸。心脏的位置,她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跳动的幅度也每一次都比前一次要更强。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周燕知道,这是第一次遇到初恋时候的感觉。 她痴痴的望着画。父母给她安排了很好的工作,给她准备了很好的生活,可是唯一没有给她准备一个喜欢的人。 她的初恋是十七岁的时候,都说十七岁遇到的那个人,是最难忘的。这句话对周燕来说可谓是太有感触了。 可是,已经十几年过去了,她已经不是十七岁的小姑娘,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感觉呢? 周燕好像突然开窍了,所谓的初恋的感觉,不是我们遇上了那个人,爱上了那个人,我们只是爱上了自己眼里的东西,此时的她就是这样,爱上了看到的这幅画,爱上了画这幅画的小弟弟。 真是太讽刺了,那可是比她笑了十四五岁的男生啊。 周燕突然觉得她应该要留下木森的,只要把他留在身边,或许一切就会很美好。 他拿出手机想要给木森打电话,找出木森的好吗然后又放弃了。周燕笑了。 为什么会笑呢?因为她觉得自己是在太傻了。 给他打了电话又能怎么样呢?告诉他喜欢他?让他过来跟他一起住? 不,这是犯罪。 而且,周燕知道的。她并没有那么喜欢木森,她喜欢的,是给她画这幅画的男生。 周燕痴痴的望着自己的这幅画,看了好长的时间。 那之后的日子,只要没有什么要忙的事情,她就会盯着这幅画看。 突然有一天,她在朋友圈里看到了木森。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坐在广场上给人画画。 现在他已经完全成了红人,很多人特别关注他的动向,或许是为了找他画一幅画,或许是为了利益关系想要跟他合作。 但是,木森似乎只想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的话依旧还是很便宜,简单素描五块钱一张。这是来这座城市的时候定下的价格,至今也没有变。而且,和刚来的时候相比,现在的木森应该更加便宜,他常常会给别人免费画。 或许是那个姑娘很漂亮,或许是那个小孩很有个性。或许是那个老太太和其她的老太太相比更加有长辈的气度,或许是那个老头已经在公园里连续拿了半个月的想起冠军。 那个很漂亮的姑娘拿到画的时候立刻就跟他表白了,她比木森打了两岁,正在读高二。但是木森对她说了句:“我还未成年呢,不想谈恋爱。”然后她就不高兴的走了,让木森成年之后来找她。 那个很有个性的小孩,跟木森是同一个小区的,每天都在小区里捡瓶子,他把捡到的瓶子藏在小区里一个不怎么有人去的地方,用几个大塑料袋装起来。然后等着手废品的人来就卖掉。卖掉的钱买了连环画和儿童读物。 木森跟踪过这个孩子,他的家里虽然没什么钱,但并非是买不起小孩子读的书的。 那么是家长不愿意买吗?肯定也不是的,木森看得出来,他的父母很爱他,如果他说要买书的话,他的父亲就算是每天多工作两个小时也要给他买一堆书的。 木森好几次想要过去问他,但是最后都忍住了。他为他画了一幅画,是他捡垃圾的场景。 小孩子看到这幅画的时候很羞涩,然后迅速的藏了起来,甩开膀子跑开了。他的秘密被发现了,好像很害羞。 木森突然有点担心,担心自己的这个举动会不会让这个小孩从此以后就不在捡垃圾了呢?那样的话,他不会原谅自己的,他毁掉了一颗自力更生的心,至少,木森是这么觉得的。这个小孩子是在不依靠任何人自力更生。 不过,木森的担心有点多余了。小孩子跑开之后很快就回来了,手里抱着存钱罐,身后跟着他的父亲。 见到这个架势,木森立刻就觉得:“这个小孩子实在了不起,他的也十分了不起。” 父子来到木森跟前,小孩子把存钱罐递给木森:“我只有这么多,够吗?” 他的父亲跟木森解释:“我们给他看过你的视频,他很喜欢你,很崇拜你,开始喜欢上画画。本来也想请你给孩子画一幅的,但是打听了一下,要请你画一幅好的画可不便宜。” 木森给小孩画的那副画,是一副很用心的油画,以木森现在的知名度,要是卖的话,可以上万的。 木森接过小孩递来的存钱罐,跟他说:“够了,但是我不能要。还给你也不合适,既然你也喜欢画画的话,我们用这些钱去给你买纸笔吧。” 小孩子不懂木森在说什么,望着木森,又转过去去看他父亲。 男子也望着木森,不打肯定的语气告诉小孩:“大哥哥愿意教你画画。” 小孩望着木森,得到木森肯定的答复,‘扑通’就跪下了:“弟子拜见师父。” 木森楞了一下,然后笑了:“谁教你的?” “跟电视剧学的。”小孩害羞的小脸发红,但是他还是坚决的直面木森。这么坚强的孩子,木森实在是很喜欢,他在这个小孩的身上,看到了超越自己的地方,很多地方。 木森带着小孩去文具店,他的父亲没有跟着。这是个放养的孩子,看来这个家长对自己的孩子很信任,对木森也很信任。 这是当然的,木森现在是红人。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大众的监视之下,不担心他会是坏人,因为相较于干坏事,他实在是有太多的方法可以比干坏事赚来更多的东西。而能够让自己的孩子跟着他,成为他的学生,不止是这个父亲,还有无数的父亲都想要这样的机会,让自己的孩子跟木森学习。 尤其是不能为自己孩子安排前途的家长,木森无疑是一盏指路的明灯。 要说为什么,一个如此有才的流浪画家,谁都相信他是将来的大师。将来引领时代的大画家。 转眼,木森到这座城市已经两个多月了,他的房租也到期了。木森望着日期,知道自己是该要回去的时候了。 回去之前,他有两件事要做,第一件事就是房东的画。 他住进来之后,房东一共请他画了三幅画,前面两幅画已经交稿,还有最后一幅。 木森拿着画来了房东家里: 房东绝对是木森的头号粉丝和头号支持者。听到木森要走,她立即反对:“留下来做我女婿吧,你要是觉得大的太大了,我还有个小女儿,跟你一样是个学画画的,跟你的年纪也一样大。” 271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房东说她有两个女儿,但木森一个也没有见过。 木森笑笑:“我有喜欢的人了。” 木森把画给了房东,本来是立刻就要走的,但是房东无论如何也要让他吃了饭再走。 木森拗不过她,只能在她家里吃了饭。 她的厨艺很好,木森其实是很喜欢的,只是他无法喜欢别人对他太好。 木森是那种不太有安全感的人,他的安全感甚至差到别人对他太好他都觉得不能承受。 很好有人能够明白这种感觉,因为实际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喜欢呗别人捧在手心里的,只有很少的人会害怕,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时候害怕失去,失去了之后害怕再也不会回来,渐渐的,他们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因为所有的事情在发生之前,就已经被扼杀在摇篮里。 那是多么可悲的事情,所有的事情还未开始就结束了,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结果,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与其整天担心失去,不如不开始。 木森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遇见的时候,大部分的时候,他总是小心翼翼的走开,即便有人想要挽留他,轻易木森也是不会停止脚步的,如果不是在陌生的城市,如果不是因为这一次来这座城市就是想要找到那种最为原始的感情,木森甚至也不会接受房东和周燕的好。 对民俗来说,别人的好也是让他最为恐惧的东西之一。 很多人不理解,连她自己也不理解,但是,不管是不是能够理解,这都是已经发生了的。木森一直觉得,发生了的事情,就随他去吧。 房东给木森做了一餐很丰盛的饭菜。他从昨天就开始准备了,因为她知道木森一定会来的,一定会在房租到期的前一天来他的家里,而且她也知道木森一定不会续租了的。如果他还想在这座城市流浪,他会去另外的片区。 但是木森应该不会了,因为现在已经是八月底,很快就要开学了。她是个很有智慧的女人,看得出木森是个很认真的孩子,一个认真的生活的孩子,是绝对不会轻易的放弃自己的学业的,更何况他的学业也是他的爱好,他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木森从房东家里出来,立刻给周燕打了电话。他们约定好的,在离开之前会跟她认真的辞别。木森记得很清楚,他很少跟别人约定什么,所以轻易也不会忘记约定。木森尤其讨厌轻易的就忘了约定的人,如果那么轻易就忘了的话,当初又是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承诺,约定,应该是要坚决的坚守执行的。 木森跟周燕任然约在那个地方。那个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放,跟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一样,木森依然在画画。不过今天他的客人很多。见识过木森的画技以及知道了他便宜的劳动力之后,很多人都想要让他画一幅。毕竟,手机拍照举起来摁下去就醒了的时代,要有一张手绘的画实在是很不容易。 在这个时代,一切都以快餐的形势出现。很多人甚至连洗一张照片都觉得麻烦了,又怎么会愿意花费时间去画一张画呢。 物以稀为贵,才能在只有达官贵人才能留下画像的时代,无数人的梦想就是留下一张画。相机刚才出来的时候,无数人为了拍一张照片要选好几天的衣服,然后去照相馆拍一张照片,等几天才能拿到,拿到的时候一堆人传着看。 可是现在,手机咔嚓就能拍一张照片了,照片也成了随便的东西。甚至很多人连打印出来都觉得麻烦。曾经风靡一时的照相馆衰落了,写真影楼也正在衰落。 这时候,木森走在这里。他手下的东西变得有意义了。因为一切都实在太快了,一切都是在变得不再珍贵,当所有的东西都变得不再珍贵的时候,偶尔也会出现一些珍贵的东西。 不是因为需要,而是大家都很好奇,猎奇的心里,以及片刻的喜悦,就是他们想要画一张素描肖像的理由。至少绝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他们会好好的收着这张画,但绝不会觉得有多珍贵。因为这本来也只是一张五块钱的素描而已。 但是,对于这样的态度和想法,木森是非常不赞同的。他喜欢画,每一笔都画的很认真。如果不是因为出来流浪的话,他轻易是不会帮人画画的。就连在家里的时候,也只给父母画过,其余的人,他只画过那个女生。 曾有人说木森矫情,曾有人说木森自以为是,当然也曾有人说他是个疯子等等各种污言秽语,但木森从来都不在意,他活得像他自己,是自己喜欢的就好,木森总是这样想。 木森知道的,他走的是一条很艰难的路。因为他并非是为了成为大师而画画,他只是因为喜欢而画画,所以,这个媚俗的世界里,没有他的一席之地才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但是这样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所做的事情,本来也不是为了找到所谓的一席之地。他喜欢画画,所以画画,别人觉得他的作品好坏他当然在意,但并不是别人说他的作品不好,他就会去画迎合他们喜好的作品。这是不可能的,木森虽然在意别人的评价,但他只想听画技,而不是作品的设计本身。 木森始终觉得,设计体现的是一个人最真实的一面。别人是没有资格评价的,因为如果要迎合别人的口味,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就必须要做出妥协,如此一来,这幅作品就不再是作者的作品,只不过是作者把他做了出来而已。就像给工匠一个莫子,他们就能做出一模一样的东西。 但是的话,工匠真的觉得这样好吗?一定不是的,大多数的工匠,肯定都是想要自己的风格的,他们肯定是不想要照着模子做出来就好了的,因为,他们总会在这个模子上添加上自己的印记,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但是,现实是多么的无奈。木森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是木森,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是为了生活而生活的。有太多跟他一样的人,最后都对生活妥协了,自己或许也有会妥协的一天,木森已经准备好了等着它来。但是在它来之前,木森还是想要任性一些。 在还可以任性的时候,做一些任性的事情。这就是木森现在想做的。 他任性的喜欢着那个女生,任性的把时优良和东沐当成是两个亲人一样的朋友。 但这还不够,所以他任性的离开了家,来了这个城市。 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身上只有两百块钱和几张纸几支笔。这样的做法,所有人都觉得她很疯狂,周燕第一次看到这个男生的时候,都觉得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叫人害怕的野性。 但是这种野性在让她害怕的时候,又让她觉得这个男人很有魅力。那种沉沦在浮华世界,却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美丽,让周燕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只有她一半年纪的男生。这种爱,说是姐姐对弟弟的爱似乎没那么单纯,说是男女之爱又太俗了。 如果一定要较真的话,大概跟那个房东一样,他也是这个小男生的粉丝。 她崇拜着木森,崇拜他的画技,崇拜他的疯狂,也崇拜他的高尚。 周燕能想到的,只有一句:“在媚俗之王国,你是所有人的公敌。” 人们自然的讨厌媚俗,又不可避免的成为媚俗之王国的公民。大多数的人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原来在她还没有认真的思考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已经背叛了她。’ 在我们批评媚俗的时候,自己也陷入媚俗的漩涡之中。等那个不媚俗的人横空降世之时,我们却以为他是媚俗本身。 不知是谁说过,上帝最大的过错就是打开了装在人身上的自由思考的开关。因为这个开关,人类成为了渐渐的不会思考了。 谁能说出自己看过的最美的风景是什么呢? 这边很美,那边也不错,这里适合居住,那里也很适合。是吧,我们已经不可避免的陷入这样的循环之中。所谓的美丑,早已成了一种标志,而非感受。 但是,这或许也没什么不好。木森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美或者丑成为了标志而非感受,所以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的适合。”一切都是那么的适合,适合居住,适合睡觉,适合看星星看白云,也适合数月亮。这没什么不好,适合的东西每个人都喜欢,每个人都喜欢的东西,能坏到哪里去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木森就这样想了。他并不是自愿这么想的,只是他也沦为了媚俗之国的公民。一切都是那样的突如其来不可避免。 这大概就是周燕最喜欢的地方,与周燕而言,她自己并没有跟所有人为敌的勇气,但是她也绝对不愿意臣服在媚俗之国,所以当她看到一个反抗着这个国度的人的时候,就自然的把他当成是英雄了。 272木森的流浪之旅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他的出现是那么的突然,又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就好像一切都是被安排好的一样,他突然的就出现了。木森出现在周燕的视线之中的时候,她是那么的震惊,她甚至不敢相信,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这世上竟然有这样的人,他的眼睛是那样的干净,看不到一丝浑浊的颜色,他的动作是那么的舒流,看不到一丝多余的肮脏的存在。 周燕吃惊的望着木森,这个男生仿佛是从天国坠落下来的。可是为什么偏偏坠落到了她的身边呢?周燕沉思着,她终于找到了一个答案:“这个男生是来拯救她的,拯救她那颗在媚俗之国被埋没了的灵魂。”所以,周燕毫不犹豫的就回应了他的心意。那便是做他第一个客人。 那时候,周燕的想法还很单纯,觉得这个男生很有意思,他干净的眼眸,简洁流利的动作和着装。虽然过着最艰苦的生活,但是他的眼睛里一点也没有媚俗的神色。周燕认定这个男人是从天国来的,带着神的旨意来拯救世人。拯救所有想要得到救赎的人。 木森给周燕的画是天使降临人间,但实际上,木森在周燕的心里也是天使。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周燕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男生,是这个媚俗之国里最为值得让人在意的。 木森来到这个城市已经两个多月,今天是她们第三次见面。接到木森的电话的时候,周燕还在睡觉,毕竟是周末,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她总是会睡到很晚。但是,接到木森的电话的时候,她立刻就精神起来,经过一番精心准备,然后才出了门。 等女生,大概是所有的男生最为痛苦的一件事。木森从那边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给周燕打了电话,四十多分钟的车程,然后又在广场等了二十几分钟才终于等到了周燕。 见到周燕,木森倒吸一口凉气:“姐姐,作为你最亲爱的弟弟,我是不是可以要求你快一点呢,要知道,从我打电话给你你毫不犹豫的说你很闲开始,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 周燕嘿嘿的笑了两声,跟木森撒娇:“不要这么小气嘛,既然是我弟弟,那等我一会也是当然的,放心了,姐姐不会让你白等的,午饭想吃什么,我请你。” 木森正好完成了一张画,把画递给客人,收拾东西的时候回答周燕:“不用了,我已经吃过了。还有呢我下午四点钟的车回去,所以很快也就要去赶车了,如果你要开车送我我倒是也没有意见。” 周燕惊讶的望着木森,看了时间,有点不高兴的说:“现在已经是十点多了,你下午四点钟的车要回去,也就是说咱两只能一起吃顿饭,然后分别吗。” “别说的这么暧昧,你可是我姐姐,弟弟跟姐姐,根本就不需要这样的感情,另外请你听清楚,我已经吃过了,所以,虽然很抱歉,但是其实我只是因为答应了回去之前会来跟你辞别,才过来的。不然的话,我现在已经去车站了。” 周燕站在木森的后面,很不高兴的说:“那你为什么不早点来找我,你应该知道的,作为你的姐姐,我是很担心你的,还有啊,你看你,衣服上都沾上墨水了,要回去了,能不能弄得干净一点。” 木森回答:“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每天跟颜料打交道,怎么可能一点都不弄在身上。不过也没有关系,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名流,就算脏一点也顶多就是别人离我远一点,对我来说,这样也挺好,省得还要那么麻烦跟人搭话打交道。” 周燕指责他:“你还是十三四岁的男生吗?情窦初开的年纪,你倒是给我有点干劲啊,不要总是这样,会找不到女朋友的。” 木森耸耸肩,一副我乐意的表情:“有什么关系,反正对我来说不跟别人打交道是很乐意的事情。”木森望着周燕,调侃的说:“而且经过今天,我更加觉得单身挺好,要是你是我女朋友,我绝对会嫌弃的。” 周燕知道,木森说的是她让他等了这么长时间的事情。其实,如果是以往的话,周燕是不会迟到的,但是今天她总是不能拿定注意,所以换了好多次衣服。 周燕跟木森道歉:“对不起了,不要这么小气好不好。我记住了,跟你保证下一次不会再迟到了。然后呢,虽然你说过你已经吃过饭了,但是我还没有吃,所以,说是一起吃饭也好,说是你赔我也好,现在去吃午饭。” 木森没有反对,只是跟周燕抱怨:“你真任性唉。”木森笑了:“不过,念在我是你弟弟的份上,就将就你好了,毕竟作为你的弟弟,让你饿着肚子也不太好。” 在周燕的带领下,木森跟着她去了附近一家装修很有品味的餐厅。 其实木森不怎么想来这个地方,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路边的小吃店解决一下就好了。 但是这不可能,见到周燕的时候她就知道了,周燕是花了很多时间准备才来见她的。 这是她们的第三次见面,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所以木森就想着顺着她吧。 餐厅里,坐下来之后,木森这个脏兮兮的样子自然引来了各种各样的目光。 感受到了异样的目光,周燕也才终于觉得不妥了。吧菜单递给服务员:“我们换个地方吧。” 木森回答她:“没事,我这个人一向不怎么在意别人的目光,只要你不在意在如此适合约会的地方坐在你对面的是你的弟弟,而起身上脏兮兮的,那就没问题了。” 周燕什么都没有说,她当然不会在意。如果在意的话,一开始她就不会来了。 只是,虽然她也想到了可能会有一些异样的目光,但是没有想到这种目光会这么的难以忍受。 她自责的低下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场面。是他执意要来这里吃饭的,来这里之前她就想到了可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的,但是她还是坚持带着木森来了这里。 因为她的任性,木森要遭受怎样不愉快的经历,周燕不敢想,她自责的不敢抬起头。 不过,很快她就想通了,并且略微的开了个玩笑:“一份小菲力牛排,牛排我要八成熟,再给我来一棵法国木桐。” 木森噗嗤的就笑了:“不用这样的,跟你说过了,我是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面的人,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所以,你不必这样来让人觉得我们很配,因为你今天怎么看起来都是天使。” 服务生望了其余的客人,确实有不少的人都在往这边看。他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跟木森和周燕解释:“我想两位客人是误会了,他们之所以会往这边看,大概是觉得你们实在是郎才女貌。先生这段时间的画,可是引起了不少的风波呢。” 服务生指着墙上的一幅画:“你看,这上面还有先生的画呢,我们老板说,先生的画是他见过最具美感震撼力的。” 不管这个说法是真是假,但是周燕相信了。因为那副画确实是木森画的,虽然她没有亲自见到木森画,但是画风是木森的画风,而且落款有木森的签名。 周燕换了菜,跟服务生说:“谢谢你。”服务生对她微笑以示礼貌,但是他不知道,其实周燕谢的不是他的解释,而是那句‘郎才女貌’。 虽然周燕很清楚自己跟木森不会有什么发生,他们注定是命中的过客,以姐弟相称,这是注定了的,姐弟关系就是他们的定格关系。但是这又怎么样的,这并不会妨碍她对木森的喜欢和崇拜。 服务生走后不久,立刻就有个三十四五的男子过来,跟木森打招呼:“还记得我吗?很不够意思啊,要回去了,怎么也要跟我说一声的。” 木森望着他,觉得有些惊讶:“没想到这家餐厅竟然是你开的,说真的我突然对餐厅的食物感到担忧,你不会端上什么奇怪的东西吧。” 男子显得有些不高兴:“你这话可真是让人生气,小孩子,我可是很认真的在开餐厅,你要是吃了不喜欢,要是我们厨师不能做出合你口味的食物,今天这顿饭我请。不,这家餐厅我送给你。” 木森笑了,打趣说:“那今天我一定要投诉。把意见簿给我,然后准备好餐厅的转让手续。我希望能够在下午之前准备好,我签了字就回去,如果赶不及的话,就跟我姐姐协商吧。” 男子笑了,不再跟他继续调侃。而是打商量说:“再为我画一幅画怎么样,适合这个餐厅的主题,最好是类似于希腊神话的画风。” 木森拒绝了:“虽然很抱歉,不过我还是要拒绝你。我下午就要回去了。” 男子说:“没关系,正好我也要回去几天,等你画好了给我电话,我来找你拿,没事的,我知道去你家的路。然后就是关于我之前跟你说的事情,到时候会跟你父母一起商量的。” 273留下的人怅然失落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对这个男人的手段,木森实在是很无奈。‘老奸巨猾’这几个词从他的脑海里冒出来。他觉得用来形容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合适了。这个身价千亿的大富豪,他有任性的资本,但实在是太任性了,任性的有点不务正业了。 木森不想跟他继续这个话题,就转移话题说:“既然咱两是朋友的话,是不是可以给个优先,让我们插个队呢。” 男子理所当然的点头,告诉木森:“当然,我会尽快安排的。不过这位小姐点的本来都是需要预约的,就算优秀为你们准备,也要至少五个小时的时间。” 现在是十一点不到的时间,要等五个小时根本不可能,木森跟周燕商量:“要不换一个?” 周燕说:“你没看出来吗?我是故意的,古一要点一道需要很长时间的菜,把你留在这里,赶不上车的话,就留下来好了。” 木森刚想开口拒绝,男人先他一步替周燕说话:“我觉得也是,有如此美女邀请,哪有这么快就走了的道理。我知道的,那边的开学时间是九月一号,而你可以军训之后再去上课,也就是你只需要在九月二十号的晚上去报道就好了。” 木森望着这个男人,实在是不怎么搞得懂,他到底在想什么呢?为什么要帮着周燕,他们之前就认识吗? 当然不可能,这所有的一切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这个男人的玩心又被勾起了,木森的难处,木森的失态,只不过是他寻开心的一个东西而已,他根本不在意周燕在想什么,也不在意木森在想什么,只是想要寻开心而已。 这并不足为奇,这个男人的任性,木森早就听说过了。据说他之所以会来这座城市,就是因为太任性了,他的哥哥太麻烦了,就以开拓业务为理由把他‘流放’到了这座城市。 他哥哥当时的意思应该是让他出来磨练一下,收敛一些,然后回去兄弟两个一起经营,毕竟,那么大的一个家族,需要他们兄弟同心才能经营的好。 可是这个男人确实也是个十分有才华的男人,来到这座城市之后,虽然只带了极少的资本,但是他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善于利用人心,少于交际的他很快就找到了一席之地。并且,在他的手底下集齐了一群跟他一样的人。开创了许多创世纪的东西,事业虽然不如他哥哥那样庞大,但是也成了一个有着不小成就的企业家。 周燕见到木森这么为难,也就不再继续为难他了,告诉木森说:“没事,你陪我吃完前面的几道菜,最后的这道菜需要太长时间,我就自己一个人吃好了。” “多谢。”木森本不想这么说的,但他还是这么说了,为什么要说谢谢呢?他自己也很震惊,因为这时候,他应该说的不是谢谢,而是:“算了,我还是陪着你吧。”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木森觉得自己说不出口。他想要回去了,他是个无法将就别人的人,在他的生命力里,只将就过一个人,便是东沐,那个他喜欢的女孩子,除此之外,他不要别人将就他,也不会将就别人。这已经是他性格的一个黑色点了。 木森当然也想过要改变,但是的话,每一次,他最后都是无功而返,理由嘛,也很简单,将就别人的生活实在是不适合他。大概是受到时优良的影响,因为时优良曾对他说:“朋友就是要任性一点的,互将就的朋友,早晚也会有因为将就而被迫不再将就的时候。” 木森觉得这实在是太有道理了,两个人都很任性的话,他们就只会因为自己的任性对别人造成了麻烦而包容,两个人都在将就对方的话,他们就会因为将就积累的委屈而心生不满。 人性,本身就是一件充满矛盾的东西。善良或者邪恶,不同的人高手也肯定是不同的。 吃素的人觉得吃肉的人要更加罪恶,而吃肉的人说:“不管植物还是动物,都是这个世界上的生命,都是同等的,我们处在食物链的顶端,遵循适者生存的道理,谁也没有理由指责别人。” 吃素的人该说什么呢?他们只能沉默,因为他们并没有权利指责别人。 而此时,如果食肉的人乘胜追击得理不饶人,那么吃肉的人就变成了邪恶的,因为正是吃肉的人在刚刚说了“生物是平等的这样的话”。 人性是善还是恶?木森从来都没有想过,也或许可以说,从一开始他就有了答案。 木森没有想过人性是善是恶,但他很肯定,人性之复杂,不是简单的一句善恶就能概括的。 人喜欢用善恶来评价人性,不过是因为这两个字最为直观。 可是,直观的东西,往往也是最表面的东西。以善恶来评判人性,实在是最愚蠢的事情。 为什么呢?因为木森比谁都要清楚,人性并非是简单的一句善恶可以概括的。 时优良善良吗?不,他绝不是个善良的人,但是,如果谁要说他是个恶人,木森也绝不同意。 东琳善良吗?似乎很善良,她曾拯救了木森,拯救了时优良。但是,木森仍旧不觉得这是因为善良,因为这样的善良是有选择性的。如果他们不是朋友的话,东琳不会对他善良,证据就是如果看到有人死了,很多女生会说出很多善良的话,但是东琳一般不会,因为跟她没有关系。 那么,那些见到毫不相干的人死去也会难过的大哭的女生,总该是善良的了吧,木森也还是否决了,因为她们虽然见到毫不相干的人死了都会觉得难过,但是他们对自己的朋友,对自己的家人,甚至对自己的父母又远远没有东琳这么善良,这样的善良,又怎么算得上是善良呢。 木森见过的真正算得上是善良的人,目前为止一共有两个,分别是东沐和周燕。在这两个女生的眼睛里,他看到了很相似的东西,那种东西,是纯真善良的标志。 也或许,只是木森这么觉得。因为这种东西出现在了他最喜欢的姑娘的眼睛里,所以他就理所当然的把这个东西当成了纯真和善良。木森常常会这么想,但他从不怀疑东沐是个很善良的姑娘,要说为什么的话,那就是东沐比他见到的任何人都要善良。所以,东沐一定是善良的。 这几天,木森总在想一个问题,如果他先遇到的是周燕的话,他会喜欢她吗?如果她不喜欢东沐的话,还会觉得她是纯真而善良的吗?如果没有喜欢上东沐的话,还会觉得她眼中流露的东西是善良的象征吗? 这些问题当然是没有答案的,因为他是先注意到东沐,然后才注意到了她的善良。所以,完全可以说是因为木森爱上了东沐,所以在他的眼里东沐的一切都是好的。当然,木森也可以反驳,说正是东沐的这种善良的魅力吸引了他,只不过是他被吸引的时候,完全还没有注意到而已。 就像我们每天呼吸,但却不会特别的在意这件事一样,喜欢一个人而完全不察觉,这也是十分有可能的。毕竟,喜欢这种东西,实在是不怎么好做出评价。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此时此刻,木森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不错。 能够在一生之中遇到两个这么善良的姑娘,这样的运气有多好,有多幸运,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 下午一点多的时候,就差最后一个菜没有上了。木森也终于不能再等,就跟周燕开了口:“我差不多要去赶车了,就不陪你了。” “到了给我打电话。” 周燕好像没有特别的在意,这样木森就少了很多愧疚。 望着木森上了出租车,周燕终于哭了,她不想让他走的。 餐厅的经理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她的身后,递给她纸巾:“我还以为你会努力的留住他的。” “有什么用呢,就算今天不走,明天也会走的。” 周燕还望着出租车消失的地方,那个街角。 餐厅经理笑了,跟周燕说:“我倒是觉得,能留住一天就能留住两天,能留住两天就能留住一辈子。这个年纪的男生,是很好骗的,而你这么漂亮的姑娘,要骗这个年纪的男生,一点也不会吃力。” 周燕望了一眼餐厅经理,告诉他说:“你应该比我更加清楚,他不一样,就算我能骗他一辈子,就算他甘愿被窝骗一辈子,但是,他一定是知道的,我骗了他什么。”周燕深吸口气:“而且,我不想骗他,他是个很有魅力的人,我喜欢他,所以不能骗。” 餐厅的经理笑了,跟周燕说:“我就没有你这么坦荡,我很欣赏这个小子,所以就算是用骗的,就算是手段不那么光明正大,我也要跟他成为朋友。” 周燕笑了:“我知道,在某些方面,我们应该算是一样的人。至少的话,我们都在欺骗这个世界,也都在欺骗自己。” 274留下的人怅然失落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餐厅经理回答:“这也是没有办法的,这个世界上,像我们这样的人,不欺骗是没办法活下去的,我们不能像他一样去面对整个世界,也没法安安稳稳的做一个碌碌无为的人,而商场,资本的运作,本身就是一场博弈,而博弈里的规矩,就是陷阱也是博弈的一个必须的环节,不会设置陷阱的人,看不穿别人的陷阱的人,是不能够在同这个世界的博弈中生存下去的。” “不,还有一种人,他们甘做弃子,一开始就在棋盘之外。就像他一样,他一开始就不在这个棋盘里,所以不论是你还是我,都不能用这颗棋子,但是又没法不在意他的存在。女生管这个叫做爱情,男生管这个叫做兄弟。可是,其实我们只是得不到而已。” 餐厅经理哑然失笑:“真是一针见血,如果他是那种媚俗之人,我也就不会对他感兴趣了,而你,也就不会对他有任何的好感,只不过是当他是个流浪的乞儿,施舍了一些钱财而已。” 周燕并不反对,只是告诉餐厅经理:“你说错了一点,如果他是个媚俗的人,我是不会轻易的拿出那一百块的,正是因为我看到了他不是个媚俗之人,所以才拿出了一百块,虽然他的神圣远远超乎我的想象,但是我确实一开始就知道了的,他不是个媚俗之人。” 餐厅经理笑了笑,没有在说什么。 周燕回到餐厅,坐在那个位置上,望着窗外的问服务生:“我还有一个菜,需要多长时间?” “因为你点的菜是预约的,所欲虽然老板已经吩咐要优先为你准备,恐怕也还需要等相当长的时间,大概是两到三个小时。” 周燕点了点头,问服务生:“这附近有什么地方风景还不错可以打发时间吗?我去走走。” 服务员说:“楼上有一家舞蹈教室,你要去看看吗?” 周燕并不想去,但似乎她并没有选择,这附近她也不算是十分陌生,确实也没有什么值得游玩的地方。 周燕想了想:“算了,我就在这里等吧。” 如果是以往的话,她是会去看看的,可是今天她感觉特别的懒,一点也不想动,更不想做什么看起来很上进的事情。 木森的突然离去,对周燕而言无疑是悲伤的。之前虽然也不怎么见面,但好歹在一个城市,想着和他在一座城市,想着要见他也不过就是一趟公交车的距离,她就没有那么难过了,可是现在,他去了另外的城市,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们可能再也不会见面了,想着这些,周燕就觉得很难过。 人的相遇和离别究竟要怎么来计算呢,有人说从相遇开始,离别也就随之而来了,也有人说相遇只是离别的一个中转站,因为离别,才能相遇。到底是为了离别而相遇,还是为了相遇而离别呢? 周燕不知道,她努力地去想,但怎么也想不明白,到底是为了相遇所以离别,还是为了离别所以相遇。这世上的相遇和离别,是相遇更有意义,还是离别更有意义? 周燕不知道,想来其余的人也不会知道。因为有的人离别了,然后又相遇了。但相遇之时是悲是喜,也是未知的。有的人相遇之前满心欢喜,遇见之后却只有鸡飞狗跳。有的人相遇之时彼此敌视,相处之时却悲欢相共。 周燕和木森,总算是欢喜的吧。他们的相遇充满了偶然,离别也同样充满了偶然。相遇之时,他没有打一声招呼就闯入她的世界,离别之时,他也没有多余的不舍就抽身而去。只留下她一个人,面对着这个城市,一切都还是熟悉的样子,却再也不觉得一切都那么熟悉了。 刚刚他还坐在对面,周燕望着那个位置,心里不由得泛起一些茫然的情绪,不由得问自己:“刚刚,他真的就坐在对面吗?” 此时的她甚至不太敢肯定了,到底是刚刚他就坐在对面,还是刚刚他已经离开了呢,亦或者,他从未到来,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她自己的幻想而已。 怎么可能只是幻想呢,跟他的短暂的相处那么的真实,是真实的发生了的,他的一举一动都像是绽放的花朵盛开在他的心里,怎么可能是幻想呢。如果这是幻想的话,这世上就再也没有真实的存在了。 只是,他暂时的离开了,仅此而已。 他还会来的,一定会的。 周燕望着窗外,望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望着疾驰而去的汽车。 她终于还是哭了。 “上车了吗?”周燕望着时间,木森称作的那趟车还有一个多小时才会启程。 她想要飞奔出去,去把他拉回来。 可是她的身子动也没有动一下,她不敢,她知道的,他是不会留下来的。 就算留下来,也不是因为愿意留下来,而是不忍心离开。 “真是个坏孩子呢。”周燕自言自语,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这个心情,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把那个男生当成了什么。 弟弟?不,不是的,她对他的感觉,比弟弟要多一些,要复杂一下。那是恋人吗?也不是,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自己不可避免的喜欢上了这个小男生,但从未想过会和他有些什么。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喜欢看窗外的风景,而他喜欢做窗外的人。 想来想去,还是‘崇拜者’这个词最能概括。她崇拜着他,崇拜他的自由,崇拜他的才华,崇拜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去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 “你是窗外的风景,我是看风景的人。”周燕觉得没有比这句话更能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的了,那个在窗外玩耍的男生,是她眼中最好看的风景。 她喜欢这片风景,但自己的脚被锁上了重重的链子,链子的另一头拴着一个巨大的铁球,她娇小的身躯无法挣脱,更无法移动那个铁球,所以,她只能隔着窗户望着他欢快的玩耍。 但即便只是这样,她也觉得很满足了,因为在过去的很长的一段时间,她看见的只是令人讨厌的灰蒙蒙的一片,是他的到来,带来了鸟儿,草儿,花儿。为她的窗外装点了一片美丽的天空。 ‘这样就很好了’,周燕这么想着,突然就觉得很想哭。 她从出生开始,没有经历过过这样的事情,她的生活过得很平静,甚至连特别喜欢的人或者特别讨厌的人也没有,这样的周燕,第一次体验到了为了一个人想要嚎啕大哭的心情。 这样的心情很难受,但并不讨厌,因为对周燕来说,想着他就觉得很幸福了。想着一个人就觉得很幸福了,那么因为他而有的所有的感情,都是不讨厌的,都是会让人上瘾的。 但她努力的忍住,不是因为她坚强,只是不能让别人看见她那么丑的一面。 她一直痴痴的望着窗外,直到服务生端上她的最后一道菜。 这一道耗时五个多小时的美食,她想要跟他一起享用的。 不,一开始她就知道了他不可能跟她一起享用的。 周燕的心情很差,但她掩饰的很好,吃着豪华的晚餐,谁也看不出她有半点的不开心。 她看起来是那样的开心,是那样的高贵而优雅。 但是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内心其实充满了痛苦和矛盾,在那个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一个小女孩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哭得泣不成声。 现在的都市人,这已经是日常了。每个人都给自己戴上了面具,面具是笑脸,比天使更加美丽,但是面具的另一面,谁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有的人依旧美丽,有的人充满了腐朽和黑暗,也有一些人,用眼泪支撑起这张笑脸。 曾经的时候,周燕的另一面是面无表情的。她没有什么特别开心的事情,也没有什么特别难过的事情,茫然的望着这个世界,对这个世界上的事情都不感兴趣。就好像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一样。 可是现在,她突然想哭,想笑。那个男生的出现,给她的世界装点了一片蓝天白云,一片花海和草原,让她终于可以看见不一样的风景,不再是灰蒙蒙的。 周燕很感谢他,想要留下他,可是同时又担心,自己一旦挽留,她的蓝天白云和花海以及草原都会失去。甚至,连他的世界也会跟着变得灰蒙蒙的。 周燕不愿意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说,她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那个给她的世界装点了蓝天白云花海和草原的男生,她怎么能够让他的世界变得灰蒙蒙的呢。 周燕忽然想起一句话来:“当你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正凝望着你。”曾经,她一直记着这个东西,认为所有不可窥视的世界都是洪水猛兽。可是现在,周燕突然想到,那么是不是当我们眺望蓝天的时候,蓝天也会馈赠给我们所有的美好呢。 深渊正凝望着我们,并不是因为我们凝望深渊。只是深渊一直看着那里,而我们正好进入了他的视野而已。 275生活指导老师和两个天才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先入为主和自私的属性,让我们习惯的把错位归咎于他人,就算是别的东西也一样。我们总以为自己是对的,可是,对还是错,其实连我们自己也没有一个严格的判断的标准,只是以一己之见给这个世上的东西打上烙印而已。 木森回去之后,已经是开学的时间。 新的一年,对他来说是很有意义的,至少的话,他又长大一岁了。 跟她相差的越来越小,木森觉得,随着自己的长大,也就越来越靠近她。 而新学期最大的惊喜,当属学校考虑他和时优良太麻烦了,所以主动让他两住在了外面。 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特权,别的学生想要住在外面,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申请的,而且家长还需要跟学校签订类似于免责之类的声明,以此来确保自己的孩子是个乖孩子,同时学校方面确保如果学生在学校外面出了什么事,学校可以减轻责任。 而时优良和木森,当教导主任见到他两拉着一大车东西来学校的时候,立刻就知道麻烦来了。这两个学生的传说,教导主任可是听过不少,也见过不少的了。还在初中的时候,他们就是分校的麻烦。和普通的学生带来的麻烦不同,这两个被称为天才的家伙,是学校也不能轻易开罪他们的。 初中的时候,时优良所在的宿舍他一个人就站了三分之一的地盘,宿舍里除了其他人的一张床之外,都堆满了他的东西,而且全是书,其他人回宿舍的时候要是不小心一点,就要花上半个时辰来帮他把书放回去。 而且宿管老师还常常投诉,因为时优良实在是太不服管教了,经常发生的事情就是假期的时候别的学生都已经回去了,时优良却由于种种原因留在了宿舍。宿管老师原本可以锁门回家的,但是却因为时优良还没有离开,所以只能也留下来。 所以高中,看到这两个人报了这所学校,学校的几个负责老师就商量是给他两安排单独的宿舍,还是让他两住在外面。最后,因为时优良和木森的家长也没有主动来提出要让这两人住在外面,而学校的宿舍本来就很紧张了,万不得已,学校的老师才决定跟他们的家长商量,由双方共同出钱给他两在外面租房子。 当然,钱只是小问题,双方协商的重点是关于这两人的安全。因为这两人看起来就是会饿死在宿舍的类型,如果让他两单独在外面住,能不能按时去上课,能不能保证居住的地方干净整洁,能不能安全的活着,这些问题,都是家长老师和他们自己三方协商之后决定的。 协商的结果是:木森和时优良住到了外面,学校承担百分之三十的住宿费,已经生活老师每两个星期回来他们的宿舍做检查,平常不定时来做检查。 不过,老师和家长似乎都有点小看他两了。木森和时优良虽然是那种看起来会把自己养死的类型,但其实这两个人的自觉性是非常之高的,他两对于自己住的地方,‘干净整洁’更是比同龄的很多人都要高,甚至到了有洁癖的地步。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两的宿舍保持的很好要,住进来的时候做过大扫除,而后每个星期也都会有一次大扫除。开始的时候生活老师都吓了一跳,因为这两个人的整洁程度,比任何一间宿舍都要整洁。本来她还以为自己要帮着他两打扫之类的。因为这两个人看起来就是不会打扫的,尤其是木森,生活老师甚至觉得他会把颜料弄得到处都是。 因为他两打扫的很好,所以第一学期结尾的时候,后面一个月生活老师都没有来检查,就是期末考试之后来看了一次,然后很满意的走了,临走说了一句‘要继续保持住’。 一个学期结束了,冬天也过去了。木森是很喜欢冬天的,他喜欢寒冷,因为天寒的时候,可以不用出门。可以一直呆在家里画画。 暑假的时候,父母总是催促他‘不要总是呆在家里,出去走走,找朋友聚聚会’之类的,可是冬天的时候,父母都很忙,就不会太管他。 现在,第二个学期已经开学一个星期。 新的学期第一天的时候生活老师来看过,而在他来看之前木森和时优良已经住了进去,做了大扫除。 看到这么整洁的宿舍,生活老师别提多满意了。甚至说了:“要是所有学生都这么自己该有多好。” 因为他们已经算是很熟了,每次来检查的时候都会逗留一些时间,看木森的画,或者在时优良的书架上找喜欢的书。 因为很熟了,所以木森跟她开玩笑:“那样的话你就该失业了。” 生活老师说:“我原本是教数学的,可是刚刚毕业的时候因为学校里没有生活指导老师,没办法,我就被临时安排上岗,然后一直也没有合适的替代者出现,所以我就一直干着这个工作。” “所以你其实想教数学吗?”时优良问,他很好奇这个问题,所以已经放下了书。 生活指导老师有些无奈的叹气:“虽然我其实不是很在意这个问题,但是的话,因为学的是数学,却没有成为数学老师,所以这算是心里的一个心结。就像你其实并不喜欢一本书,但是因为一直也没有得到,所以就更加想要了。” 时优良略作沉思,回答说:“我明白你说的,我很好奇的是,据我说知,的大学成绩应该并不是很好,只是勉强过关,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并不是很喜欢数学,大概就是想着也没有其它的选择,所以就选了,那么,为什么却想要教数学呢?” 生活指导老师对他露出个不爽的表情,然后又很无奈的说:“虽然很想揍你,但是你说的是对的,我上大学的时候之所以选择数学,完全是因为别的我也不是很喜欢,抱着一副选择什么都无所谓的心情选择了数学。然后,选择师范,也是在是因为有很多无奈。” 木森露出个嫌弃的表情:“虽然我并不想点评你的人生,但是请你考虑到我两好歹也是你的学生的份上,不要对你的学生说出这么没有出息没有梦想的话来,就算是替我两守住一个梦想的底线,否则的话,要是我两的梦想被现实狠狠的锤了一顿,你难辞其咎。” 生活指导老师十分鄙夷的望着木森,举起拳头示威:“咱们可是朋友,你说这话的时候才是真的请你考虑一个二十九岁已经没有追逐梦想的心情的姐姐的现实的心情。你两都是明白这个世界有多惨淡,却把这个世界的惨淡踩在脚底下的人。” 生活指导老师长呼口气,更加的生气的样子:“每次想着这些,我都会觉得太不公平了,凭什么就把你两生得这么聪明。干啥都秒懂,在自己的领域一路高歌就算了,不管干什么都是一学就会,上手就行。简直就是上天的精心制作嘛。” 木森叹气,白眼望着生活指导老师:“你能正常点吗,如果我两不是你的学生的话,你这么说倒也没什么,可是我两现在是你的学生,你这样说属于什么性质你考虑过吗!” 他两看样子一时半会想要停下来是不可能的,这样吵的话时优良没法看书,也不能问问题。为了自己的利益,时优良选择插一脚:“既然这样,为什么选择当老师呢?就算你学的是师范,也不一定就要当老师吧,我觉得你不当老师的话,肯定比现在好。” 生活指导老师跟时优良不会发生争论,主要是因为她说不过时优良,在时优良这里连续吃了几次亏之后,她就不跟时优良对着来了。她告诉时优良:“听爸妈的话呗。大学毕业两眼茫茫,买对一片灰暗的前途,爸妈说当老师不错,就来当老师了。” 这样的答案,时优良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了,很多人这样说过,他们当老师,不是因为喜欢,只不过是因为也没有更多的选择,所以就选择做了老师。 虽然时优良觉得这样实在是误人子弟,但是他也很清楚这个世界是多么的惨淡。 人生在世,许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 时优良被誉为天才,所以他也见过比常人更多的苦难和无奈。 常常听到人说:“人生如戏,但人生终究不是一场戏。” 而时优良总会在心里说:“是的,人生如戏,但人生终究不是一场戏,因为现实的人生,比戏剧更加出奇,比戏剧更加难以预料,也比戏剧更加精彩。” 再美的戏剧,结尾也不过就是一场华丽的灯火。而现实的人生,是千奇百怪的。有精彩绝伦的故事,也有深不见底的深渊。或许会看到父慈子孝的天伦之乐,也或许会看到惨淡无比的落幕,也或许,这所有的一切,好的坏的都会在一个人的身上看到。 276生活指导老师和两个天才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戏剧之美在于简短和直观,也在于它总是使人看到不一样的东西。 因为很短,所以简单的就描述了所有的事情的经过,这是它美的地方,也正是它不美的地方,因为现实的生活,比戏剧更加戏剧。但是因为经过太长了,所以结尾的时候,很多人的眼泪都已经流干,声带已经麻木,已经发不出哭或者笑的声音。脸上也不能再挂起开心或者难过的表情。 所以,真实的人生,往往没有戏剧感人。 时优良忽地笑了,笑得没头没脑。生活指导老师和木森都不知所以然的望着他。他们并不急于发问,因为他们知道时优良笑完了,自然就会说的,如果不说,那他们再问也不迟。 是有笑了好几声,有些感慨的说:“我突然想起我妈也是这么说的,当时已经到了出嫁的年纪,我爸跟她告白,所以她就答应了。但其实,她还只是第一次见到我爸,对我爸没有任何感觉,只是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不讨厌而已。” 木森也忽地笑了,但是生活指导老师还不知道这到底那里好笑了。实际上总是这样,这两个天才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得,她大多数的时候都不明白,他们发出笑声或者难过的地方,她总是不能理解,很多再平常不过的东西,这两个人总会有不一样的感触。 让她记忆最为深刻的,是关于两个人在一起的讨论,那是她第一次跟他们两闲聊,也就是那一次,她发现了这两个学生的内心是如此的黑暗。 当然,这只是她那一瞬间的想法,因为在那之后,她很快就发现了这两个人并非是内心黑暗,而是他们最真切的看到了这个世界。到不是因为她经历了什么,只是细细的思考之后,当她开始思考要如何对这两个人进行心理开导的时候,她却猛然的发现,是自己一直以来太天真了。 她还记得很清楚,那个关于两个人在一起的话题,时优良是这么说的:“两个人在一起大概会有三种形态,爱情,婚姻,生活。因为爱情而在一起的,因为需要而在一起的,还有因为一个人太难了,找个人一起承担生活的重担的。” 听到这些的时候,她是很震惊的,因为不管怎么想,这样的话都不该从一个小孩子的口中说出来。所以当时她就严厉的反驳批评了他。不过很可惜,她所有的论点都被时优良推翻了。 而木森则说:“其实,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需要是最好的。因为爱情,谁也没有永远相爱的决心,事实上,大部分的爱情最后都变成了需要。所以,唯有生活才是最坚实的,因为我们都想活着。” 那天回去之后她又想了很长时间,想要推翻这两个人的论点,可是实在是太遗憾了,面对两个天才,她这个普通人显得是多么的无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她不得不向朋友求助。可是,让她更加意外的是,他的朋友竟然回答她:“你一个自己的人生问题还被搁置的二十七岁的老女人,就不要教别人生活了,现在的孩子比你想的成熟多了,或者,他们可能比你成熟多了。” 事情是这样的吗?她无法认同,却又无法反驳,因为不管怎么看,时优良和木森都比她要强太多了,她这个老师,或许真的只够承担检查他们的生活卫生这样的简单的事情。那之后的很长时间,她都有意的避开不跟时优良和木森见面,然后努力的学习看书,想让自己变得能够推翻他们的论点。 可是,越是看书,越是询问,她就越是发现,时优良和木森是对的,是她太天真了,这个世界比她想的要难太多,比她想的要可怕和严肃。时优良和木森并非是黑暗,他们只是接受了这个世界最真实的一面。或许这样说也不对,应该说他们只是把拐弯抹角的地方拉成了直线。而他,把拐弯的地方的影子当成了事实。 明白了这些,他又花了很多时间去接受和改变,让自己变得更木森和时优良一样,接受这个世界的真相,不被转角处的影子蒙蔽了眼睛。接受了这个世界的真相之后,她更加愿意跟这两个人接触了,如果不是碍于师生关系,她可能会对他们中的谁告白。 生活指导老师跟时优良和木森的孽缘,就从这里开始。 那之后的时间,每次来检查两个人的宿舍,她都会在这边逗留一些时间。 咱这间约四十平米,超过一半的空间堆满了书的房间,她好像找到了自己一直以来缺失的东西。 但是,这种找到的感觉,却又让人不那么舒服。要说原因的话,大概就是‘失落’。 是的,‘失落’感,她有很重的失落感。因为自己是在有太多的地方比不上这两个天才。原本不如天才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或者是比不上他们才是当然的。但是如果在履历方面的见解也比不上的话,这就让人很不舒服了。毕竟,这种东西是只有经历过才会明白的,履历见解比不上两个比自己整整小了一半的小孩,无疑是在说‘我是个废柴’。 她一直觉得自己的能力还不错,不属于笨蛋,也很努力,绝对不是废柴。可是遇到时优良和木森之后,这种优越感被一次又一次的打击,被一次又一次的重击到地上,成了负罪感和无力感。 在这间约四十平米的房间里,她一次又一次的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没用了。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就好像面前放着一盘美食,但是你却怎么也吃不下去。 这个比喻或许不太恰当,但是,似乎也没有更好的比喻了。刚开始的时候,听到教导主任让她特别注意这两个天才,她还有点洋洋得意,觉得天才都是比较邋遢的,智商比不上,就在生活中狠狠的教训他们一番,以此来满足自己失衡的心里。 可是真正接触之后,被狠狠的教训的人变成了她。从第一次的相见开始,她们之间就确立了不平等原则。智力上不平等,学识上不平等,见解上也不平等。不平等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她总是处处受制于人’,被这两个天才的强大思维打击的无地自容。 而这所有的事情,好像都是注定了的。从这里开始,她才真正的意识到‘人生而平等’,这是不对的,人生下来就是不平等的,有的人一生下来就被捧在手心里,而有的人却一生下来就要面对着风雨。有的人生下来的时候分明已经危在旦夕,却经过无数的努力活了下来。有的人生下来的时候健健康康的,强壮而机灵,却也抵不过现实的种种,最后未及长成就回归本源。 有的人生下来就拥有一切,财富、名誉等种种,他们所有的想要的东西只需要伸手就能拿到,而有的人,却要为了一日三餐不停的奔波,最后或许还连一顿饱饭都成了遥不可及的奢望。 明白了这所有的一切之后,她终于还是选择了妥协,向这两个人妥协,向生活妥协。 因为文林夕和东琳也住到了外面,所以今年她的工作变得更重了。不过,她却觉得有些庆幸,这四个人住到一起,对她来说检查的过程变得很简单,而且,根据她观察时优良和木森的结果,她并不觉得文林夕和东沐会比这两个人差。 这四个人都是学校的佼佼者,同为被冠上天才称号的一伙人,没有道理女生的生活卫生比不上男生。而且,在学校宿舍的时候,文林夕和东琳的各方面做得都是非常不错的。 而这个老师觉得高兴的地方,觉得庆幸的地方,是她也可以跟这两个人做朋友了。跟天才做朋友,或许自己就会距离天才更进一步。怀抱这种心思,她终于是开始特别的关注这五个人。开学的第一次检查,她就跟李可儿抱怨:“你应该住这边的,每次还要跑那么远去检查你的地方,都觉得好累。” 李可儿哭丧着脸,跟她抱怨:“你以为我不想啊,是生活给我套上了枷锁。这里已经没有我的一席之地了。”李可儿长叹一声:“到底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孽,要让我受到这样的惩罚。” 李可儿喜欢木森的事情,她是知道的,所以当然也就知道李可儿的意思。任何一个女生大概都会这么想,喜欢的男生的身边总是有一个另外的女生,虽然他们只是朋友,但是看到自己的男朋友有一个这么要好的异性朋友,当然也是会吃醋的。 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这么自私的东西。因为爱情,所以可以不管不顾肆无忌惮的。因为爱情,甚至连本来的自己也不那么重要了。 可是,爱情也并非就是这么自私的。因为就算他的身边跟着别的女生,李可儿也还是笑嘻嘻的跟东琳和文林夕打招呼。她并没有对她们有任何的不满,或者嫉妒。虽然有吃醋和羡慕。 277木森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不过还好,李可儿跟文林夕和东琳的关系都很不错,而且文林夕和东琳跟时优良和木森不同,女孩在的房间,肯定更加的适合居住,适合居住的范围,包括了李可儿可以睡沙发,以及她可以撒个娇,跟她们中的谁挤在一张床上。 天冷的时候,她们的很容易就答应了,甚至会主动邀请。但是天热的时候,她就只能睡沙发。当然,这没有什么,有文林夕这个女王在的地方,沙发也是很舒服的,毕竟,一般人买张沙发也就几百块,而她是专业定做的。甚至来说,她的沙发睡起来比李可儿自己的床舒服多了。 李可儿每个周末都会过这边来,缠着木森一整天。 或者木森过去陪她。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在,她们才交往一个星期,正在文林夕家的小岛上享受‘新婚燕尔’的生活,这场名为李可儿和木森请大家吃喝玩乐的派对,实际上花的都是文林夕的钱。 不过每个人都很心安理得的就是了,他们会理所当然的说‘我们是在把打土豪斗地主的优良传统执行到底’。 不过,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其实每个人都明白,文林夕这么精明的人,怎么可能让他们白吃白喝。只不过是因为代价来的都比较晚罢了。比如,她可能很快就会要求李可儿和木森为她们家的某个东西设计海报。 虽然大部分的这样的事情都是有专门的人负责的,但也有一些文林夕想要自己搞的东西,或者那些人总是达不到她的要求的时候,她就会把这件事交到这些人的手里。理由很简单,反正是免费的劳动力为什么不用呢。而且,和那些专业的相比,一些东西这一群人做出来的更加惊艳。 所以,文林夕跟时优良木森等人,就结成了互利互惠的联盟关系。 星期天一大早的时间,李可儿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木森的房间,一个泰山压顶钻进他的被子。 木森本来还迷迷糊糊的,被她这一闹立刻就清醒了,裹紧被子从帮他翻了一圈,不满的说:“你要干嘛,我告诉你,洞房花烛还太早,而且这里是别人家。” 李可儿叫木森:“起床了,别人都起床了,就你还在睡了。”然后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木森:“难道其实你想跟我结婚了吗?” “嗯,经过昨天被你这么折腾,我觉得和你结婚可能是正确的选择,反正的话我觉得如果跟你结婚了。就不用再学游泳了。” 李可儿忽然变得很委屈,委屈的问木森:“你这么讨厌学游泳吗?” 木森说:“没有,不讨厌。” 李可儿一点也不相信:“可你明明说了这样的话。” 木森好像还没有听到李可儿委屈的声音,依旧懒洋洋的:“练了一天感觉好累而已。” “有什么不一样吗?” “想学,但是懒。” 听到他这么说,李可儿脸上的阴霾立刻散去,把木森从被子里拉出来:“那可惨了,你女朋友的精力好着呢,今天还要继续折磨你,而且就在刚刚已经决定要治好男朋友的懒病了。所以,你要做好准备,接下来的好长一段时间,我会不停的摧残你的肉体的。” 要是单论力气的话,木森跟李可儿也就是不相上下而已,而李可儿的撒娇卖萌耍赖的本事,这个世界上她认第二绝对没有人敢认第一,所以被他从被子里拉出来,木森就已经注定是要落败的了。 木森洗漱到了泳池,没有看到其余的人的身影,往椅子上一趟,抱怨说:“你不是说其余的人都已经起床了吗,小孩子说谎可不好。” 李可儿爬在木森肚子上,拍拍他的肚子:“说起来我很好奇唉,你这么懒也不锻炼,而且根本也就是暴饮暴食,为什么一点都不胖,而且还有点瘦。” 木森说:“天生的,怎么吃都不胖。”木森说这话的时候,他坏笑着望向李可儿,因为他最近总是听到李可儿抱怨又长胖了,然后每次路过学校门口的药店去称体重的时候都不准木森看。 果然,听到木森这么说,李可儿立刻气鼓鼓的:“你想找打吗小子。”跟木森叫板之后,立刻羡慕的说:“真好,要是我有这体质,卖画的钱就能用得更好了。” 木森问她:“卖画的钱就能用得更好了?你之前是怎么用的?如果狂吃不胖,有打算要怎么用?” 其实答案是很明显的,木森这么问,主要的目的是古一刺激李可儿。而李可儿好像完全没有看出来,嘿嘿的笑两声,告诉木森:“大概有一半用在了姐姐和老妈身上,剩下的一半存起来一些,挥霍了一些。” 她可怜兮兮的望着木森:“很可怜吧,本来就没几个钱,结果还要给老妈和老姐,留下来的自己还不知道要用些什么。” 木森回答她:“买衣服啊,我经常听见的就是女生抱怨这件衣服好贵之类的,所以,女生的衣服这么贵,你买几套超级贵的,钱就没了,也就不会觉得没地方花钱了。” 李可儿给木森一个大白眼:“你是傻子吧,我一个学画画的,顶多就两套礼服就够了,难道你要我画画的时候沐浴斋戒,穿一身盛大的礼服再动笔吗?” 木森说:“是你跟我抱怨的好不好。我只是给你出主意,有没有保证我出的主意一定就是好主意。再说了,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以你的知名度,肯定立刻就会走红的,加上你这么漂亮,出道也肯定是顺其自然的。也挺好的不是吗,反正都是赚钱养自己。” 李可儿先是生气,然后立刻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贴耳在木森的胸膛:“不要,赚钱什么的,这是男朋友的工作,咱两结婚之后,你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把你的血汗钱花。” 木森朝旁边移动了一些,嫌弃的说:“那我还是不要结婚了,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更适合我,孤独到死的日子,对我来说才是真正希望的生活。” 李可儿望着木森,一副被抛弃了的怨妇脸,质问他:“你想推卸责任吗?难道你要抛弃我吗?还有我肚子里的孩子,你想让他一出生就没有爹爹吗?” 他这一番声泪俱下的表演,差点没让木森吐出血来,打住她:“别别别,咱两可是清清白白的,你这番话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你的人生可就毁了。还有,这样的话,女孩子不可以随便说的。” 李可儿望着木森,有些得意。然后继续演戏:“难道说你希望你未来的妻子是个比较传统的女人吗?我给你说,其实我内心是很传统的,就算你有三妻四妾我也不会反对的,我知道的,不管你有多少情债,你最爱的永远是我。” 好吧,木森想不认输都不行了,她只能让李可儿如愿。李可儿想听到的是什么呢,木森当然是知道的,所以就说给她听了:“怎么会呢,我这么喜欢你,不会有三妻四妾的,只会爱你一个人,除了你之外的女人,我半点也不会放在心上的。” 李可儿开心的望着木森:“真的吗?” “真的,你可是我的小天使,我怎么会骗你呢。” 李可儿邪魅的笑了,拿出手机跟木森说:“那你可以再说一遍吗,我要录音做证据。” 木森对着手机再一次说了。虽然并不是十分的真,但也不全是假的。他跟东沐已经注定不可能,而除了东沐之外,木森也不觉得会动摇他跟李可儿之间的感情。除非是李可儿自己离开的。如果是那样的话,木森当然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 这就是木森,一个任何情况下都不逃避也不主动的人。他对所有的事情都是一个态度,那就是来之则安,要去也不拦。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唯一想要留住的东西有两个,第一是画画,第二是东沐。 画画这件事,他已经紧紧的握在手里,并且日益精进。至于东沐,他已经输的彻彻底底。偶尔,他觉得自己输了也是好的,因为如果自己赢了的话,东沐可能并不会高兴,尤其是现在,如果他赢了的话,无疑会对东沐造成巨大的伤害。 她过得很好,这就够了。木森这么想着,所以也就自然把东沐从心里藏了起来,在心里造了一间小屋子,把对东沐的所有的心思都关在里面。而那个小屋子之外,都已经给了李可儿。 这些事,他没有对别人说过,所以在别人看来,包括在李可儿看来,木森其实都只是在顺从她而已,一个男生的绅士风度而已。亦或者说,是他觉得自己作为男朋友有这个责任而已,唯独不是相爱,不是爱情。但是即便这样,李可儿还是觉得很开心,因为不管怎么样,至少木森确确实实是开始在喜欢她了的。这就够了。怎么可以期待男人看都不看别的女人一眼呢。只有笨蛋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278李可儿的爱情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可儿爬在木森的肚子上,挑起眼皮望了一眼,小声的跟木森商量:“端午节要不要去我家……玩。”她似乎觉得这样说很不妥当,赶紧跟木森解释:“真的只是去玩。” 但是,她的解释明显是欲盖弥彰,恐怕连她自己也知道这样说实在是毫无可信度。所幸的是,木森正好也觉得挺无聊的,就答应了:“可以哦,不过没关系吗?要是让你爸妈知道我是你男朋友,估计会追杀我的吧。” 木森说:“不对,即便我们坚决的说我们是同学,恐怕你爸妈也会追杀我的,毕竟,他们也都是从这个年纪过去的,尤其是你还这么可爱。” 木森答应了,李可儿有点不敢相信的样子,幸福的枕在木森肚子上:“我已经说了,我有男朋友了。” 木森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惊讶的问:“所以,真的是回去见家长?你爸妈可怕吗?我需不需要准备点跌打酒什么的?” 李可儿朝木森翻白眼:“我会让你受到伤害吗?没事的了,就是我说我交了男朋友,然后我妈也没说什么,叫你去我家,主要是我妈让我端午回家,然后我又不想整整一个假期都跟你分开。不是我爸妈的意思。” 木森望着李可儿有点哭笑不得:“你送给他们这么大一礼物,就不怕把你爸妈吓出个好歹来。” 李可儿嘿嘿的笑了两声,跟木森说:“不会,我把你照片给我妈看过,她可满意了,还叫我一定要找机会带着你回去。” 木森望着李可儿觉得她不像是开玩笑的,忽然就不淡定起来:“不是,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说错了,你说你们不仅知道了你早恋,而且还表示支持?” 这件事确实反常,但是关于其中细节,李可儿似乎不打算跟木森解释了,嘿嘿的笑两声:“大概是我们出问题了。不然谁家父母会接受自己的孩子早恋,不都抓紧了教孩子好好学习什么的吗。” “我一直就想这么说了。” 木森说这话的时候,越到后面他就越感觉心虚。到不是因为害怕伤害到李可儿,只是李可儿这葫芦里头卖的什么药,木森可是一点也不明白。 他不是那种善于揣测他人心思的人,加上李可儿又是何等的聪明,怎么可能让他看出端倪呢。 李可儿望着木森,一副深情款款的:“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没有等木森说要听,他已经开始讲了: 话说天地初开之时,神族中的一支留在了地界,而因为神族的天生的力量,诸神也无法像统治其他东西一样统治他们,所以,就跟这支神族达成了协议,这支神族拥有一切神的权利,但是不可以阻碍诸神统治人间。 可是偏偏,他们中有人动了凡心。爱上了凡人的女子。 话说那一日,爱上凡人女子的男子入地府。 鬼门关前,使者不敢怠慢,取了文牒匆匆而去。 单临渊踏上黄泉路,往何处还难以抉择,他一路漫步,不知觉间到了忘川河边,叹了一句:“怎的就来了这里。” 转身想走,又看见河岸之上彼岸花开的正鲜艳,折下几株拿在手里,使了个法术去了酆都城。 守门的士兵认得他,又有十殿阎罗号令,将他带去城中一宅院内。 原本将要往生的鬼魂是不能住在此地的,只因单临渊大闹地府,惊动了幽冥圣君,又有水月门这个背景,才把她安排在这里。 把小狐狸放在门前,交代她:“不要说是我来了。” 小狐狸还是很害怕,看他一眼又不敢反对,一溜烟进去,跑到院中女子的脚下。 她见了欣喜异常,把她抱在怀里跑出门来,四处张望见不到人影,问小狐狸:“是谁带你来的?” 小狐狸化出人形,跪拜请罪:“小妖迷了路闯入仙子居所,请仙子恕罪。” 把她拉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尤笙歌。” “好美的名字,你住在哪里?地府里面都是鬼魂,像你这样有肉体的狐狸,想必是哪位大仙的弟子吧。” 尤笙歌刚刚害怕的胡乱说了一句,现在难以圆谎,跪拜请罪道:“其实……,仙子恕罪。” 她笑着把她拉起来:“你一进来我就知道,你身上还带着他的气息。”四处张望,没有找到他的影子,有些失望,问尤笙歌:“他有让你带什么话吗?” 尤笙歌看她一眼又连忙移开眼线,有些害怕,但还是老实回答:“没有,师父只说让我来陪你。” “这样啊,我叫离羽琴,以后你就叫我姐姐吧。”转身进去,一步三回头,她知道他就在外面,但她也知道如果他不愿现身她一辈子都找不到。他就是这么的固执,固执的觉得这一切都是他的错,是他没有保护好她。 临渊坐在围墙上看了一会,始终没有现身。等离羽琴累了睡着了,尤笙歌才跑过来找师傅。 “师傅。”尤笙歌四处张望,他的气息还很强烈,刚刚肯定还在的。四处跳窜寻找,见到有鬼差往这边来,吓得赶紧回去离羽琴的身边,在地府见到活物是大忌,她可不想被抓去拷问。 临渊离开离羽琴住处,没出多远遇上接到消息赶来的地藏王菩萨,合十道:“居士要带走她?” 合十还礼:“罢了,天道如此,就随天道罢。” 菩萨听了,脸上露出许些笑容:“些年不见,居士心境明朗了。” 对这个菩萨没什么好感,他实在爱多管闲事,回个礼就准备走了。 藏王菩萨看着他手上的彼岸花,道个‘阿弥陀佛’,主动请缨:“老僧可否代劳?” 将彼岸花递给他,道个‘多谢’,便自顾离开。 地藏王菩萨去了离羽琴的住处,尤笙歌听见敲门声迎出来,虽不知道来着何许人也,但被他身上强大的气息吓到;普通一声跪倒在地:“水月弟子尤笙歌参拜大仙。” 地藏王菩萨一眼就看出她的真身,至于她为什么自称水月弟子也一下子就猜到了,伸手扶她起来:“水月弟子见天不拜,三界之中只有造就天道的大神才能让你们参拜,老僧受不起。” 安心不少,问道:“敢问菩萨尊号,来此所为何事?” “老僧幽冥地藏悲愿金刚,得知你师父来了,特来与他见一面。” 幽冥地府的悲愿金刚,那不就是地藏王菩萨,尤笙歌被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小狐狸参拜地藏王菩萨,禀奏菩萨,我师父已经走了。” 伸手把她扶起来,怀中拿出一本经书给尤笙歌:“这上面有大智慧,送给你。有机会也给你师父看。” 见了离羽琴,将彼岸花递给她:“居士将往人间界,可有未了心事?” 鲜红的花朵正是艳丽的时候,十分美丽,眼角有点滴泪水:“有与没有又怎么样呢,菩萨,佛家说空,有是空,无也是空。” 双手合十,道个‘阿弥陀佛’:“自上次一战后,他便常在忘川河边眺望,今日老僧外出归来,见他将几株花儿放在奈何桥头,想来是给你的,就带过来了。” 将彼岸花放在心口,两行眼泪流了下来:“菩萨有心了。酆都城中,有千千年开不败的名花,万万年食不尽的异果,唯独见不到彼岸花,这鲜艳的色儿,也不知迷惑了多少众生。” 菩萨合十,道个‘阿弥陀佛’,脸上有许些尴尬:“老衲道行尚浅,让居士见笑了。” 离羽琴惨淡一笑:“菩萨,恕我处不便招待。” 她已经下了逐客令,就算是地藏王也不敢轻易的开罪这个女子,没办法,虽然他还有很多想说的事情,但是这个女子开口了,就算是十殿阎罗也得乖乖的退出去。 她本人并没有什么值得敬畏的,可怕的是那个站在她背后的男人,那个本该居住在天宫的神族的后裔,更可怕的是,这个男人号称拥有上古的诸神之力,毫不夸张的说,放眼阴曹地府,能够跟他对上眼的,也只有位在十殿阎罗之上的诸圣。 神的后裔,当然只有神才能够决定他的一切,才有能力反抗他。一般的人,一般的神仙妖魔鬼怪,就算是有这个能力,也没这个胆子。 这不是开玩笑的,这是神遗留给他的后裔的权利。 地藏王走后,小狐狸从内堂出来,递给她一杯茶水:“姐姐,菩萨怎也说谎!” “菩萨的谎言骗的都是不会被骗的人。” 尤笙歌不明白她说的,问道:“那为何还说谎?” 离羽琴笑笑,彼岸花贴在心口,站起身来远眺。半刻钟之后,与尤笙歌说:“笙歌,今后你要记住,幽冥地府十代阎罗之下的诸圣你无需畏惧,更不能参拜。否则,你屈膝容易,他要把你扶起来就难了。” 水月弟子见天不拜的传说尤笙歌听过,刚刚地藏王菩萨也说了除了那些造就天道的大神其余的神仙还不够格让她参拜。不过她天生胆小,听见那些来头大的就腿软,这个习惯,一时三刻还改不了。 279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打住李可儿:“所以,你到底想说什么?” 木森知道,李可儿特意读了这样一个故事来告诉他,必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真实的目的,一定比木森想到的所有的答案都要令人难以置信。 李可儿笑了,跟木森说:“没什么,就是想要让你坚定跟我去我家过端午节。” 果然,李可儿的理由永远不是正常人能够猜得到的。木森认输了:“我知道了,我向你保证我一定会跟你去的。” 李可儿得寸进尺,跟木森撒娇:“既然这样,那要不你就再受累,讲个故事哄哄我呗。” 没有等木森开口,文羽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跳出来,手上拿着一本:“姐姐,我讲给你听好不好。哥哥,你帮我去跟林梦帮忙。” 文羽的真实的目的,其余的人当然都不知道,因为知道林梦喜欢木森的,也只有她一个人而已。 没有等木森答应,文羽已经把他推到了一边,开始给李可儿读: 周末,慕晓语从师父那里回来才是七点不到的时间,简单的洗漱之后就钻进被窝继续睡觉。周末的时候,她一般都是这样,先睡一觉,醒了的时候就去师傅那里,然后回来继续睡觉。 不过这个周末不太平静,刚刚躺下还没有完全睡熟,就听到开门的声音,慕晓语如临大敌,连忙起来把卧室门反锁。 不用想,慕晓语的这个反应,来的人一定是李明琦和屈凝娇。 两个人进来房间,客厅没有慕晓语的影子,就去卧室找。 但是扭不动门把,知道慕晓语从里面反锁了,只得敲门大喊:“慕晓语,你给我出来。” 慕晓语拉过被子蒙住头,不管她两怎么叫喊都不答应,只是继续睡觉。 但是显然她小看了李明琦的耐心,李明琦就在门外,不停的敲,不停的喊。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慕晓语终于被她吵得受不了,打开门气呼呼的朝她大吼:“你干嘛,还让不让人睡觉的!” 说完就要关门,但是李明琦已经闪身进去里面,拦住慕晓语不让她回到床上,严厉的指责她:“你忘了,大家说好这个周末要去郊游的。” 慕晓语推开李明琦,过去趴在床上,有气无力的抱怨:“我没说我要去,而且你看看你们选的地方跟项目,上午宅草莓,下午去钓鱼,你知道鱼竿怎么用吗?不好玩。我一点也不想参加这样的而活动,我只想宅在家里当个废柴,你就满足我这个小小的愿望好不好。” 李明琦从衣柜里找来一件T恤,把慕晓语从床上拉起来,把她的睡衣剥了,把T恤扔给她:“就因为不知道,所以才让你跟着去,反正你肯定知道的。还有,请你自觉一点,作为班上的一份子,积极参与班级活动。” 慕晓语被李明琦推进去卫生间,站在洗漱台前面很不满意的说道:“可是我真的不想去,要不你跟大家商量一下,改成下个周。” 李明琦给她挤出牙膏,屈凝娇给她准备好洗脸水说:“作为班长,你迁就一下大家,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引咎辞职可不可以。”慕晓语气呼呼的说:“都知道我是班长了,什么事班长啊,就是一班之长,那我就是老大,你们就不知道乖乖的听老大的话吗。真是的,一群坏孩子,还要我为了你们做好孩子,当我是橡皮泥啊,想捏成什么形状的就捏成什么形状的。” 她的嘴里有许多牙膏泡,说话含糊不清,但两人勉强能听得清她说的,对于慕晓语的这种抱怨,李明琦和屈凝娇当然是选择忽略。 李明琦很认真的回答:“当然不可以,就算要辞职,也得等这次郊游之后,现在辞职,就是临阵易帅,扰乱军心的。而你,如果这样做了,就是叛军之将,要被砍脑袋的。” 慕晓语望着李明琦,趁李明琦不注意一个香吻落在她脸上,连带那些牙膏沫。 李明琦瞬间露出杀人的眼神,咒骂道:“慕晓语,你要死啊,这么脏。” 慕晓语立刻变脸,不友好的语气:“既然嫌弃我脏,还不滚。” 李明琦以为慕晓语真的生气了,瞬间软下来:“我不是那个意思。” 声音无比委屈,确实也很委屈。 慕晓语并不理她,自己漱口,重重的吧牙缸放在洗漱台,向外面走去。 还没有出卫生间,屈凝娇抓住她:“你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走吗,洗脸,出发。” 听到屈凝娇这么说,李明琦才反应过来,她被骗了。 狠狠一巴掌拍在慕晓语后脑勺:“你个混蛋,就不知道好好听话的吗,这么大早的,我两过来叫你,给你挤牙膏倒洗脸水,就是这样回报的,良心呢,仁义呢,道德呢?” 洗完脸李明琦还在说,转身看着她:“你知道吗,很多时候,我感觉我跟你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就像步入更年期的女人,喋喋不休就算了,还总是把我想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 “你错了,不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智障儿童。” 拿起帕子给她擦去脸上的牙膏沫:“咱两到底谁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智障儿童,连牙膏沫这么脏的东西都不知道擦掉。” 往镜子里面看了一下,确定是不是擦干净了:“反正我知道你会给我擦干净的。” “所以智障儿童,咱两到底谁更像是智障儿童,生活不能自理的智障儿童。” “那咱两这么多年的感情,你照顾我也是理所当然的。” “果然,你并不反对你是智障儿童这件事。” 没想到慕晓语要说这个,李明琦有点发怒:“慕晓语,你不可以这么说我,咱两这么好的感情,这样会让我心寒的。” 慕晓语走到卫生间门口,对着李明琦和屈凝娇哼哼两声:“其实你两都是脑子有问题,竟然喜欢卫生间这种地方,而且待这么长时间还不想出来,难道里面阴气重,比较凉快吗,我给你们说,我家里有空调的。” 两个人被气得够呛,双双指责慕晓语: “你知道吗,为了叫你起床,我们早上五点钟就起床,给你准备好本来应该属于你的工作。” 不过对于她两的指责,慕晓语似乎没怎么放在心上,这已经是常态了,对于这两个人的指责,慕晓语总是当做耳旁风。 对于慕晓语的这个态度,两个人也早就习惯了。但是一码归一码,虽然她两早都已经习以为常,但是指责慕晓语这件事,还是要继续下去,因为这件事不仅是做朋友的责任,也是她两的乐趣,她们跟慕晓语之间的差距很大,指责慕晓语,是她们扳回一局的一个重要的手段,轻易绝对不能放弃的。 青春的朋友里,大概只有慕晓语,才真的称得上是天之骄子。 李明琦和屈凝娇这么想,所以就更加想要跟慕晓语叫板,因为一个太优秀的人,总是让人忍不住要跟她叫板,要跟她捣乱。 给优秀的人找麻烦,这实在也是一个很有趣的事情。李明琦和屈凝娇指责慕晓语并不是说说就结束了,而是要没完没了的指责: “然后还要过来叫你,把你当女王一样伺候,而你,竟然说出这样的话。” “最重要的是,我两都做的这么好了,你还不满意,还要责备我两,调戏我两。” 看到两人愤怒的样子,慕晓语忍不住哈哈哈大笑:“每次看你们生气,我就觉得自己特别伟大。” 看样子是没有可能让慕晓语服软了,两人只能从卫生间出来,一个一边抓住她出门。 学校外面,车子和班上的同学都已经到了,慕晓语三人匆匆赶来。 从李明琦包里拿出名册:“点名。”慕晓语的声音很大,听得出还带着起床气。她还有起床气的时候,班上的人都是很老实的,谁都不会惹她,不管她说什么,其余的人都只会乖乖的说:“是,明白了。” 说是点名,但其实她并不会按照每个人的名字一个个的喊,她只是强势的问:“都看清楚你们的左右,是不是都到齐了。然后都听好了,如果谁缺席,左右都有责任。” 追责制度很好用,不用她多费心思,谁没有到,是什么原因前后左右的人都会告诉她的,省了很多的麻烦。 点过名之后,慕晓语不高兴的大吼:“所有人都已经到齐,但为什么你们都提前了有半个小时。” 对班上的人来说,这已经是常态了,整个班上没有被慕晓语骂过的只有一个。 但是即便这样,班上的人还是都很喜欢这个班长,因为她能力很强,虽然脾气不太好,但其实对班上的人很好,谁有麻烦找到她,基本都能解决,这样的班长,让人怎么能不喜欢呢。 这个问题显然是很白痴的,纷纷回答: “激动呗,这可是咋们班第一次集体出游。” “对啊。” “主要是我想吃那些东西,本来高三没时间去,现在好了。” 280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做个暂停的动作:“好了,既然大家都这么高兴,那么出发,临走之前作为监护人再次叮嘱,不准远离大部队单独行动,不准跟你的小伙伴幽会,不准随意毁坏公共财物,采摘果子的过程中不准弄坏果树,不准打架生事,不准发生意外,五不准尤其是最后一条,要是不小心犯了,别怪我不客气。” 李明琦板起手指头数一下,说道:“这是六不准。” 把她推上车:“说你笨,你还真把自己当智障,说你是猪,过年还就主动躺在了案板上。五不准,最后一项,也就是你说的六不准,既然是意外,当然是毫不知情的情况才叫意外,既然毫不知情,那就说明事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那我还有什么理由责怪。” 屈凝娇把李明琦抱在怀里,忍住不让自己笑出来,安慰李明琦:“乖,咱们不跟她一般见识。” 看到两人又要联成一阵线,慕晓语出来挑拨说道:“刚刚我分明看到你笑了的,说明你也觉得我说的有道理。既然你也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也就是说你也承认这个女人是个智障。” 李明琦抬起头,十分委屈的表情看着她:“她说的是真的,你真的笑了?你也觉得刚刚我像白痴?” 屈凝娇刚想解释,就听见慕晓语又说:“刚刚不像,现在才像,大白痴。” 看到两人又要吵起来,屈凝娇赶紧把李明琦抱在怀里:“咱们不理她,她就是神经病,干嘛跟神经病发脾气。” 不等李明琦开口,慕晓语接过话来:“好的,我听你的,不更神经病争。” 没想到,又被慕晓语抢先一步。 李明琦看着她,非常认真的说道:“她说的是你,你是神经病。” 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在屈凝娇眼前晃一下:“娇娇,你刚刚说神经病是谁?” 虽然没看清慕晓语手里的东西,但是肯定跟自己有关,立刻服软。 看着李明琦:“对不起琦琦,你知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说君子的,可是我是小女子,所以,我说你是神经病,很像很像的神经病。” 慕晓语非常满意,把拿东西递给她。 看到手上的一张废纸,屈凝娇把它揉成一团:“慕晓语,你,混蛋。” 李明琦在一旁使劲点头,慕晓语毫不在意的样子,趴在窗子上欣赏外面的风景。 被这样忽视,两人心情十分不好,把她扳回来,指责道:“你这样是不对的,给我两道歉。” 扔过去一个白眼,轻轻叹一口气:“两个进入更年期的大妈,实在烦人,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过去跟李书身边,指着她身边的男生说道:“你,去前面。” 慕晓语是从李明琦旁边过来的,而李明琦是班上男生都想靠近的女生,这样的福利,绝对是大恩大德。 男生起身,对慕晓语露出感激的笑容:“谢谢,神会记得你的恩典。” 看到他过来,李明琦很不高兴,对慕晓语吼到:“你,立刻回来,不然你会后悔的。” 完全不理她,坐在李书旁边,递给他一颗糖:“看起来你心情不是很好?” 微微抬头,脸色羞红:“我晕车,会吐。” ‘晕车’!这个词已经是好久之前听过的了,没想到这个城市里还有人会晕车! 把她抱在怀里,安慰说道:“没关系,到地方我把你抱下去,然后找个不错的位置给你休息,缓过来就可以继续玩。” 感激的看一眼慕晓语:“你真好。” 好像有点暧昧了,换一个相对正常的语气:“既然这样你睡觉吧,睡着了应该就不会晕车了。” 李书摇头:“我一到车上就睡不着,特别难过,闭上眼睛晕的更快。” 这个算是什么原理,但是也没有办法了,谁让自己是她唯一的好朋友呢! 看着怀里的李书,又忍不住想要调戏:“那咱们做个交换吧,你让我亲一个,我保证你这趟不晕车。” 李书听了,微微抬起头看着她,脸色更加羞红。 大概一分钟之后,轻轻点头:“好啊!” 原本以为她会强烈反对,没想到这丫头竟然同意了。 看样子自己真的被认为是同性恋了,而李书,也真的需要看心理医生。 轻轻一笑:“还是算了,你肯定是初吻,就这么夺走,就太不够朋友了。” 没有明白慕晓语的想法,只当是慕晓语不喜欢她,略有失落,看向李明琦的位置:“你是担心我像她一样?我不会。” 这个回答真是尴尬,只得再次重申:“我真的不是同性恋,你也不是,不要被别人给误导了。” 其实对于李书,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因为她只是喜欢慕晓语的温暖,不论是什么身份,都希望可以跟在她的身边。 没有接慕晓语的话,静静的躺在她的怀里,有她在,感觉不那么难过。 想来李书真的需要睡一觉,把手伸到她后脑勺,找准几个穴位轻轻按几下,李书便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看到靠在怀里的这个姑娘,慕晓语心中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她是一株莲花,不论经历怎么样的环境,始终保持自己。 在这个众人皆醉的社会,独自面对所有的突然和意外,不论生活多么残忍,她仍旧如一。 车子驶出城区,电话响起,是辛钟玲打来的。 接起电话,就听她抱怨道:“话说这是你们班级出游,把我们叫过来的意义是什么?” 稍微调整姿势:“说话可得讲良心,是你们说闷得太久,都发霉了,我才叫上你们的。” 几个人深呼吸:“我们的意思是让你带我们去旅行一趟,只有咱们几个人的那种,而不是这样的班级出行叫我们过来。” “有什么区别吗,反正都是玩,在哪不一样?” “当然有,这样的出行,我们是外人,知道什么叫做外人吗?” “可是我觉得没人会把你们当做外人,大家有什么事情应该会毫不客气使唤你们的。” 听她这么说,好像叫几个人过来的目的并不单纯:“我觉得你还是把我们当外人好了,不被你当外人,怎么听都感觉没好事。” 探口气,让声音传到电话的另一头:“我是那种人吗,把你们叫过来就为了欺负你们?” 几个人把头伸出车窗,很大声的吼到:“是的,你就是这种人。” 后面的响动成功引起扯上人的注意,大家纷纷探出头看。 看到这么多人伸出脑袋,双胞胎大吼:“熊孩子们,干什么,你老师没告诉你坐车不能把头伸出来吗?” 后面一辆车打响鸣笛,慕晓语班主任从天窗伸出脑袋:“所有人回去坐好。” 看到一群人乖乖回去,双胞胎再次大喊:“你们是不是傻啊,他叫你们回去你们就回去。” 不知道这两个姑娘是干嘛的,但是真的害怕她们惹出什么事来,对她两说道:“你两也回去坐好,这样很危险。” 两人对着他做个鬼脸,挑衅说道:“你说回去就回去,你又不是我老公。干嘛管我,”两人觉得这还不够,跟车里的女老师叫板:“你老公勾搭小美女,你就不知道管管吗。” 对于这个回答,真的是很无奈。 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算了,反正她两又不是自己班上的人,随她们去吧。 慕晓语向外面看一眼,对辛钟玲说:“把这两货拉回去,后面的人是老师,我班主任。” 辛钟玲往后视镜看一眼,对两人说道:“友情提示,后面的哥哥是这次出游的老师,而我们将要加入她们的阵营。” 两人立刻缩回来,指责辛钟玲:“你太坏了,这样的事情竟然不告诉我们。” 没有跟两人争论,加速向前面去。 轻轻敲击耳机,提醒慕晓语:“我们到目的地等你。” 在她准备超车的时候,双胞胎又从天窗逛出来,大声喊道:“撞上去,撞上去。” 感觉实在是丢人,只得再次加速超车。 两辆车并排的几秒钟,两人对慕晓语大喊:“傻妞,你看看跟乌龟一样慢。” 慕晓语实在被这两个人气得够呛,深呼吸,在电话里小声对辛钟玲说:“你把这两货给我扔下车去。” 辛钟玲突然急刹,两人瞬间失去重心,差点从车子里甩出来。 还没等她们反应过来,再次启动。 突然的加速,又让两人狠狠的撞在后面。 连续的打击,两人非常不高兴,质问辛钟玲:“你是不是故意的,我两欠你钱啊。” “晓语让我把你两给甩出去,如果再不乖一点,说不定她会亲自来把你两甩出去,话说这次本来也没打算带你们的,是你们硬要跟着来的。” 这下,两人总算安静下来,乖乖坐下。 两人终于安静下来,慕晓语班主任车里,他女朋友说道:“你上辈子是不是特多仇人啊,好不容易带着班上的人出游,也能遇到两个捣乱的。” 班主任脸上的表情略有无奈:“运气好呗,这一出来玩,就遇到富二代炫富来的。” 281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女孩朋友嘴角挂起微微的笑容:“要说富二代,前面车上可是有两个超级富二代,让她们给怼回去啊。” 班主任惊讶的看着女子,摇头叹气说道:“主意是好主意,但为人师表,这么做事业生涯就算结束了。” 女朋友转过头看他一眼:“有出息,知道为人师表,第一反应竟然是事业生涯。” 班主任盯住她:“没办法啊,这不还得娶妻生子呢,要是没有事业,恐怕某人不嫁啊。” 女朋友脸色有些羞红:“那倒是,毕竟吃饭才是大事。” 辛钟玲一路疾驰,到达目的地之后对两人说道:“晓语还有半小时的样子,你们说这段时间干点啥打发时间。” 两人玩游戏正起劲:“干啥都无所谓,反正半个小时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 这两个人玩起游戏来,可真的是天塌下来都不管不顾,辛钟玲觉得不爽,就在一边看着两人,等她们关键时候默默的打开信号屏蔽。 突然断网,两人非常愤怒,跟辛钟玲叫嚣:“你是不是找死,不要以为老大宠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辛钟玲朝她们做个得意的表情跟两人挑衅:“你咬我啊。” 被这么藐视,龇牙咧嘴就过来。 毫不怀疑这两人会真的咬她,连忙顶住她两脑袋说道:“告诉你们啊,你们现在最好想好自己的退路。” 果然,两人乖乖的回去座位上,献媚问道:“姐姐,咱两是不是又犯什么事了,你知道我两有时候脑子不好使,你最好了,给我们把事情说清楚好不。” 辛钟玲白眼望着她两,毫无疑问,这两个丫头是真的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这样的事情不足为奇,经常有的事情,她两完全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辛钟玲白眼望着她们:“哼哼,无能为力,咱们这次是来参加别人班上出游的,现在你们惹到了班主任,看你们脸皮有多厚,才能厚脸皮参与进去。” 事实已经摆在面前,由不得两人不去思考。 但是这样的事情,一向是没法思考的,只能求助辛钟玲:“姐姐,你最聪明了,给我两出个主意呗。” 打开车门:“看着我的眼睛。” 两人以为她有办法,紧紧盯住。 跟两人对视三十秒,辛钟玲十分得意的笑了起来:“我的办法就是,关我屁事,自己惹的祸,自己收拾残局。” 说完下车,伸个懒腰说道:“天气真好,心情也好,在这金秋十月,在这田野乡间,在这阳光明媚的早晨,让我怎能不高兴。” 有人欢喜有人愁,双胞胎也跟着下车,把她摁在车上:“命令你给我们想出解决的办法,不然,我们就把你扒光了,拍果照传到网上。” 面对这样的事情,辛钟玲知道反抗也是没有用的,越是反抗,就越是受制于人。伸手拉开领口:“想看啊,给你两看就是咯,反正你们那么小,别人都懒得看的。” 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听到辛钟玲这么说,两人完全忘记了正事,使劲挤挤自己的胸部:“看见没有,有沟的,加起来比你的大。” 辛钟玲挺起胸:“那又怎么样,有本事你们给它弄成两个我看看。” 两人说不过,又不甘认输:“哼,那又怎么样,还是受累自己,便宜别人,将来爽的是你男朋友。” 辛钟玲半靠在车上,做出十分妩媚的动作:“哦,怎么听都是嫉妒。” 两人咬咬牙,死不承认:“没有,这种挂着浪费体力的东西,有什么好嫉妒的。挂两坨猪肉在身上,肩膀那么酸,谁会喜欢啊。变态。” 捂住嘴嘿嘿笑两声:“棍子不打在自己身上,永远不知道有多疼,想象一下,你面前有一件漂亮的晚礼服,可是你却不够气场去撑起来,只能看它穿在别人的身上去炫耀,而你,还像个小朋友一样穿着蓬蓬裙,好可伶,真的好可伶。” 两人真的有些生气了:“你不要这么过分好吧,就算你身材好,也不能来挤兑我两,要知道,真的动手,你打不过我们两个的。” 事实如此,辛钟玲也不敢刺激这两个二货,要真的把她两给惹急了,吃亏的还是自己。 过去把两人搂在怀里:“好了,其实呢你两的身材也不错,况且真的要选,二比一也是完胜,但是你们先欺负我,我当然要打击你们了。” 双胞胎做个可爱的表情,跟辛钟玲装可怜:“这件事先放下咯,你给我们想想办法,让那个老师忘记这件事好不好。” 抖动嘴角,斜眼看着两人:“你们把我当神仙啊,吹口气就能删除他关于这件事的记忆。” 听见辛钟玲也没有办法,双胞胎瞬间萎靡:“那怎么办?咱们可是来参加别人班上的出游的,这还没加入进去呢,咱两就把班主任给开罪了,妥妥的寻死啊。” 辛钟玲拍拍两个人的肩膀,安慰她们:“别这样,听晓语说那个老师人不错的,你两脸皮厚一点,他为人师表,大度是必需的,不会赶你们走的。” 好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一样,两个人立刻就不缠着辛钟玲了。微微点头,回去车上,拿出手机继续玩游戏。 但实际上,这正是她两不能接受的办法,已经放弃了的表现。 辛钟玲看看时间,慕晓语的车队差不多应该跟上来了。 启动车子又向前走一些,到了果林边上,正好有人摘果子,停下车。 辛钟玲下车爬在围栏上:“哥哥姐姐,橘子怎么卖的?” 很多人来这边买水果,很多水果也是在林子里就卖了的,现摘的水果,很新鲜,口感香脆,是美少女的最爱,辛钟玲一直这么觉得,她必须要吃新鲜的水果,才能补起被辐射的皮肤。 听到辛钟玲的喊声,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过来:“小姑娘,你要买多少,买的多优惠多。” 辛钟玲对她露出甜美的笑容:“不要多少,一两斤就好了。” 听到这个答案,大叔差点笑出来:“你这么大老远开车过来,就买两斤水果,为了啥。”大叔小声的嘀咕玩笑:“有钱人,真是好玩。” 辛钟玲嘿嘿笑两声:“哥哥,我们过来玩的,到这里看到橘子嘴馋,买两斤先解馋。” 大叔点点头,从兜里掏出一个塑料袋,就身边的树上摘下半袋橘子递给她:“不卖了,这个算我请你吃的。” “那不行,萍水相逢,怎么能让你请客呢。” 伸手去兜里掏钱,才想起钱包还在车上:“你等我,我去拿钱。” 大叔摆摆手:“真的送你。” 辛钟玲坚持要给钱,转身去拿钱。 “送你你就拿着呗,我请你吃。” 这个声音很熟悉,辛钟玲刚走出两步,转过来看着她:“刘梦,这么巧,你也来玩?” 刘梦手上拿着半个剥开的橘子,嘴里还在吃,理所当然的样子:“是很巧,高中同校,大学同班,今天又在这里遇上,而且你买我家的橘子。” 男子听到两人的谈话:“你们认识,那就更不能收钱了,你拿去吃,不要客气,要是不够,我再给你摘。” 转身盯住刘梦:“你家的果园,看样子回去需要好好调查一下你老爸。不过既然你请客,那我不客气了,谢谢你的橘子。” 毫不在意辛钟玲是不是真的回去查她老子:“如果你们晚上还没有确定地方,恰好,农家乐也还没有人预订。” 对于这样的邀请,没有拒绝的道理:“我是很好啊,只不过有个你的冤家也来了,不知道你们两能不能对付。” 辛钟玲说的冤家是谁,林梦立刻就知道了,除了那个人,别人还不能让辛钟玲放在心上,也更称不上是她的冤家。 得知慕晓语也来了,刘梦不禁往车里看一眼:“今天高中的应该在补课吧,她有那个时间?” “她们班集体出游,我是作为先头部队过来开路的。” 刘梦的脸上没有了之前的笑容,转而是一种不知所措的忧郁,笑了笑,回答辛钟玲:“我无所谓,反正我邀请的是你,又不是她。” 辛钟玲是聪明人,听她这么说就知道,其实她是希望慕晓语能去她家的地盘,或许,她也想跟她有个机会单独相处。 君子有成人之美,辛钟玲绝对够君子风度,何况在大学里,刘梦一直跟她的关系处的不错,怎么也算是朋友。 举起手中的橘子:“谢谢,既然这里是你的地盘,是不是给我当导游,让我见识这小镇风光。” 这正是她想要的,对辛钟玲露出一个感激的神色:“好啊,舅舅,我跟她去玩。” 男子从兜里又拿出一个袋子给她:“多摘一些带着去,晚上带着你朋友回来吃饭。” 又摘一袋子橘子递给辛钟玲:“到前面有道门的地方等我。” 接过橘子,比比大概八十分的栅栏,叫林梦说:“我觉得你能翻过来。”辛钟玲的眼神里有几分挑衅,也有几分鼓励。 282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她足够聪明,知道怎么做才能让刘梦翻过这道栅栏,翻过人生的这道栅栏。 刘梦也夜里上她的当,做个同样的动作:“你要是能翻进来,我觉得我也能出去。” 其实刘梦挺可爱的,高中时那个魔鬼女王的号称,不知道怎么来的。 辛钟玲嫣然失笑:“这个我很轻松就能进来,但是我进来跟你出来是翻墙入室和飞檐走壁的区别,况且说了,你本来就要出来的,为什么还要我进来。” 辛钟玲的思维很强大,林梦被辛钟玲说的有点蒙,加上她确实也想要翻出这道篱墙,就点点头说道:“我试试。” 辛钟玲放下两袋橘子,对林梦伸出手,叫她道:“跳过来,我接住你。”看到辛钟玲的样子,好像她真的可以接住林梦,甚至更准确的说,感觉她能够把林梦从里面抱出来一样。 可事实是不可能的,这个姑娘的身子骨看起来很瘦弱,一看就知道是养在花盆里的千金小姐。 男子看着两人在这边玩,也不拦着她们。 刘梦抓住铁丝网,爬到水泥桩上面,有些胆怯:“我觉得跳下去我会受伤的。” 辛钟玲再次过去伸手:“来姐姐抱。”辛钟玲张开双臂的样子,让刘梦觉得很开心,因为不管你站在多高的位置,如果有个人张开双臂准备接住你的话,你就会觉得其实人生没有那么坏的。 人心其实是很脆弱的,只需要一根针就可以毁掉一整座冰山。一个针孔,本来是无关紧要的,可是如果戳在了关键的那个点,不仅可以毁掉一座冰山,甚至毁掉整个世界也不成问题。 虽然从来没有人证明过,但这绝对不会有错的。因为人是大地万灵之长,一个字就可以毁掉一个人的内心,那么一根针,也一定可以毁灭这个世界。 把刘梦从水泥桩上抱下来,提起两袋橘子过去。 刘梦有些吃惊的望着辛钟玲,这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姑娘,被她抱着的时候,林梦竟然觉得有种安心的感觉,这是一种什么感觉,竟能让她如此的信任。 刘梦的心里有点开心,又很疑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她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第一次对一个人感觉到了信赖。 辛钟玲把橘子放进去后备箱,手里抓住几个回来。上车之后立刻打开信号屏蔽器。 双胞胎玩游戏正激励的时候,再次突然断网辛辛苦苦的努力付之东流,可真是很不开心了,,对辛钟玲大吼:“混蛋,为什么每次都是这样。你就不能乖乖的不要跟我们作对吗,想找打是不是。” 辛钟玲递给两人橘子,指责两个人:“你两一天能干正事吗?能不能有点出息,就知道打游戏买手办,你们已经是成年人了,游戏、手办这种东西,适当一点好,太过了,会害人害己的。” 这已经是常态了,这三个人基本都在一起,但是基本看不到她们好好的相处,聚在一起不是斗嘴就是动手,偶尔的时候,还会做点坏事。 她们之间的坏事,属于那种自娱自乐的,旁人看来无法接受的。比如双胞胎会突然掀辛钟玲的裙子,辛钟玲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解开了双胞胎的bra。手法之熟练,街头的痴!汉叔叔也要甘拜下风。 接过橘子,一边剥一边回答:“什么叫做不干正事,你也没给我们派任务啊,动脑子的事情,你们这种心机婊做就好了,像我们这种小白菜,只负责跑腿。” 对三个人的争吵并不好奇,反正在班上她们每天都要吵不止一次,甚至任何事情都能成为争论的理由。 两人剥完橘子,各自把橘子分作两份,递给另外两人:“咱们接下来去哪,要是没有好事情,别管我们,我们要打游戏。” 两个人今天有点反常,平时的她们是不怎么玩游戏的。 刘梦掰开一半橘子放进嘴里:“你两好像不太对劲,平时在班上任何一点新鲜事都能惹你们好奇的。” “没有,很正常,就是今天玲玲一直欺负我们,所以一定要完整的打完一局游戏。” 对刘梦来说,这是一个可以接受的理由,点点头:“这样啊,确实是你们的风格。” 辛钟玲启动车子,有些不满意的说:“你别听她两胡扯,她两玩游戏,是因为刚刚骂了晓语班主任,而我们是跟别人一起出游的,现在不好意思见人来的。” “原来是这样,这有什么,他是老师,不会跟你们一般计较的,你们知道她们的路线,提前去,等她们来了,就不是你们跟着,而是恰巧偶遇,到时候肯定主动邀请你们,然后就顺理成章了。” 两人抬起头看着刘梦:“可靠,玲玲,快打电话问晓语。时间地点人物,统统都给我问出来。”她两的样子,不像是再请人帮忙,倒像是在吩咐下属做事。 这么欠打的方式,怎么可能让辛钟玲替她们做事呢: “你两自己打,这样的事情,我可不给你两背黑锅。” 说不动辛钟玲,只能朝刘梦下手。双胞胎把目光落在刘梦的身上,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好像瘦了天大的委屈,好像这所有的委屈都是刘梦造成的,好像所有的委屈都只需要刘梦已经‘好的’就能烟消云散。 或许确实是这样,但不管怎么想,林梦都觉得这件事不对。哪儿哪儿都不对,因为从头到尾,她都只是上了这辆车而已,说的好听的是她给她们当导游,说的不好听,她只不过是搭了个顺风车。 而且,还要考虑到她跟慕晓语之间还有很多事情,就更加不能在这里答应她们的要求了。 面对两个人炙热的请求,林梦犹豫了一下,但她还是很坚决的回绝了:“不要,我跟她还没有和解,现在主动打电话,多没面子。” 双胞胎跟辛钟玲最大的不同,就是这两个姑娘不懂得照顾别的姑娘,她们的全部智商和情商都给了彼此,给别人的,往往只有上海。指指她脖子上的吊坠:“这个我认识,那天我们一起去买的,她说是送给一个很重要的人的,是送给爱人的哦。” 刘梦脖子上确实是慕晓语送给她的坠子,扔了几次都又给捡回来。 被双胞胎说出来,对两人笑笑,把坠子扯下来放在兜里:“不说我都给忘了,这个不能给她看到,还有,你们不准说。” 看到她这个样子,三个人都不说话了。一个动了心的姑娘,是很可怜的,因为一旦动了心,女人就很难在做回原来的自己,女人的感情,就是女人的命。 沉默两分钟的时间,辛钟玲还是忍不住开口。跟刘梦说:“刘梦啊,其实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你跟晓语之间的事情有很大的误会,还有,据我所知,她真的不是同性恋,你也不应该是。所以,大家其实都是朋友,何必要弄得这么剑拔弩张的。” 刘梦有些不高兴,因为辛钟玲在帮慕晓语说话,因为辛钟玲这个女人是慕晓语的心腹。但她不想说那些没用的东西,倔强的回答:“谁说我对她有感觉,我这么做,只是想记住她对我的伤害而已。” 听她的语气,傻子都知道是在逞强了,双胞胎再次不留情面的说:“咱们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尤其是大学还是一个班的,怎么也算是朋友,你跟我们这么说,没意思。你放心吧,就算你跟我们说什么,我们也不会传话的,一码归一码,我们是她的朋友,也是她的手下,同样的,跟你也是朋友。所以基于朋友来说,不会主动替你们传话的。” 惨淡一笑,有点无奈的表情:“也对,咱们都是混混,察言观色是基本功,混了这么久,什么是真话什么是假话,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们都这么聪明,又是她最好的朋友,想必,她也是早就看出来的。” 这话似乎是说这些人一定已经把这件事告诉慕晓语。 双胞胎对她摇头:“那倒未必,晓语是聪明,不过感情的事情,不亲身经历是不会明白的,就像我两,就不明白心动是什么感觉。” 林梦惊讶的看着两人:“混了这么久,恋爱都没谈,太逊了吧。” 双胞胎对这个说法并不赞同:“有吗,混了这么久,还没谈过恋爱很逊吗,但是我们的目的也不是街头上混一辈子,作为曾经的现役,如今我们已经是自立自强的人,算起来怎么也是这个城市的中产阶级,很有成就感啊!” 这段时间,慕晓语干了多大的事情,别人不知道,刘梦可是知道的,她也知道这些事情,身边的人都有好处,这么算来,这几个人确实已经完美转型,从当年的小混混到今日的成功人士。 这么想来,真的有点难过,一起走来的人都已经有自己的事业,只有自己还在靠家里养着。 刘梦惨淡的笑了,点点头:“也对,这么多混混,就你们几个实现能呼风唤雨,确实值得骄傲。” 283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担心往下扯会对己方不利,辛钟玲出来岔开话题:“其实刘梦,喜欢一个人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咱们都才是步入现实之门的十九岁,十九岁的年纪,就应该相信爱情无罪,不管爱上的人是谁,换句话说了,你跟晓语有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不能爱。” 辛钟玲的理论很具有说服力,因为她是辛钟铃,加上她坚定地语气,给刘梦鼓舞不少。 对刘梦来说,这是个戳在心窝上的话题,还在想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眼下只顾得点滴心痛。 但这毕竟是天理不容的事情,心中仍旧惨淡。 话已至此,至于能不能解开心结那就是她的问题,辛钟玲不再说话,把时间空间都留给她,很多事情,只有静下心才能想透。 车子一路向前到了一条清澈的河边,这里是慕晓语班上郊游的第一站。准确的说应该是第一站的接驳点。 辛钟铃的车子停了下来,去河边洗手,刘梦也跟着过去,找个不错的位置坐下:“你们去玩吧,我还不想见她。” 双胞胎甩甩手,毫不留情的说:“你不是不想见,只是不知道见了应该说点什么。你觉得喜欢她这件事很丢人,像是一根刺插在了你的心尖。” 刘梦惨淡一笑,认同了这个说法。确实,她是有些想见慕晓语的,但是见到之后要说什么呢?她想不出来。 辛钟玲过去她身边坐下:“其实没你想的那么复杂,见到她,盯住她,露出一点愤怒和暧昧,最好有一点点的思恋,我想她会化解问题的。最重要的是,你这么个大美女,做出这个绝对女子力爆棚,而且激发她的罪恶感。” 头靠在膝盖上,转过来看着辛钟玲:“怎么感觉你是来当说客的,这都是设计好的吗?” 辛钟玲哈哈两声:“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只要你跟我们一起出现,那吗接下来的事情她已经能够猜到十之八九,而如果你不出现,她永远不会知道。最重要的是,她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的姐妹,在我们的圈子里,有这么一条规矩,那就是姐妹是用来坑的。被她坑了不少,如果你也同意的话,我也正好用你来反击一次。” 刘梦望着辛钟铃,脸上的神情十分复杂,她猜不透辛钟铃说的话那句是真那句是假:“你们之间,关系真好。” “怎么听都是醋味,不过很遗憾,我跟她只是伙伴,我们彼此都很清楚,不论关系怎么好,但是她不是同性,我也不是。” 眼神中流露一丝难以捉摸的情愫:“你这算是替她回绝我吗?” 摇头叹气,轻轻拍拍她的肩膀:“不算,同样,我也不认为你是同性恋。” 辛钟玲说话的艺术太高,她没有完全理解过来,微微一笑:“或许吧,但我爱上她,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辛钟铃捡起一块石头,扔进去河里,看到它在河面跳动几下沉落:“是吗,我却觉得你只是爱上了你爱的人,而不是慕晓语。” 事实是这样,由不得她辩驳。 又不愿意承认这就是事实,问道:“什么意思。” 辛钟玲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还记得你特别想要而没有得到的东西吗,很多年之后,你又看到它了,但别人说这个东西是多么不好,这时候你犹豫了,还要不要去买;但今天的你,真的还喜欢这个东西吗,不,只是因为你放不下心中的执念,因为这个执念,你害怕得到,又不甘失去。” “于是乎,我就成了这般模样,终日活在她的阴影中,总想抓住,总也不敢伸手。” 辛钟玲点头,这正是她要说的:“我有过两次感情经历,但都是失败的,所以我不知道如何劝说你,因为对我而言,爱情不如金钱来的实在。” 刘梦还是不甘,心中有根线紧紧扯住,让她怎么也放不下。 她这个样子,双胞胎也有些不忍了,对她说道:“其实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都还太小,十八九岁的年纪,正是青春年华,分不清善恶,看不明白得失,所有的事情,也只不过是根据自己的心情去习惯的经历而已,而我们的运气又都太好,一路上经历这么多,却没有一个可以痛到骨子里的伤痕。” “是啊,老人总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他们说的,都是经验。” 刘梦如是说,可见它并不是一个不知道轻重的女生。 而这也说明了刘梦很清醒,她明确的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在做的事情,这样的人,一旦决定一件事情,是非常难改变的。 四个人各怀心思,就这样静静的坐在河边,任由和风吹拂在脸上,聆听溪水哗哗啦啦的声音。 慕晓语乘坐的大巴车一路过来,见到辛钟玲的车子停在路边,就叫师傅停车。 在车上找不到人,给辛钟玲打电话:“我到了,你在哪?” “好的,马上过来。” 挂断电话,转身看着刘梦:“你要过去吗?” 刘梦还在为难,对她来说见慕晓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十秒钟之后,脸上露出一个释然的笑容:“去,为什么不去,她又不是虎狼,我怕什么。” 看刘梦的样子,真的有点像上刑场。 把她拉过来,四个人勾肩搭背:“这就对了,凡天下事,均无可惧,走,姐姐们给你撑场子,今天,这个时间,做你的伙伴。” 虽然明知道她们都是慕晓语最好的朋友,但是还是觉得感动,这三个人,中学的时候样样压过自己,大学的时候样样压过自己,走到社会,还是样样压过自己,但今天,她觉得其实是自己一直在嫉妒,仅此而已。 或许这就是命格,在她的命格里,慕晓语一伙人天生就是敌人一样的朋友。 做个苦涩的笑容:“还是不要了,这样只会让我觉得在一次被她给骗了,因为现实太现实,你们,绝不会抛弃她。” 而在三个人看来,这恰恰就是她的问题,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是不应该看透的,看的太透,反而是一种负担。 辛钟玲停下来,强迫另外三个人也停下来。 把刘梦扳过来面对自己,严肃的说道:“你不能这么想,很多事情,事情得往好的方向去想,想象美好,生活才会美好。” 刘梦对她使劲点头“我尽量吧,不过遇上她,我所有的美好都没有了。” 事实却是是这样,刘梦曾经是特中混混中的一个女王,可是自从慕晓语出现,她就成了小女生,后来知道慕晓语是女生,干脆从混混中消失。 不参加任何聚会,说话温文尔雅,被人调戏欺负也只是一笑而过,这就是现在的她。 这个样子的刘梦,让辛钟玲也觉得心疼,一个女王,要多少勇气,才放的下皇冠。 慕晓语爬到车上,远远看到四个人勾肩搭背过来,喃喃说道:“难怪早上我抗拒出门,原来是大祸临头来的。” 事已至此,没有别的选择,主动迎上去,张开双臂全都抱在怀里:“四个美女,是不是已经给我安排好吃饭的地方。” 辛钟玲跟双胞胎摇头,刘梦点头。 立刻指责三个人:“在前面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有安排吃饭的地方。” 把刘梦拉过来:“不要跟她们三个玩,她们三个不是好人。” 被慕晓语这么一戏弄,似乎尴尬已经剩下不多,好像两个人之间从未发生隔阂。 刘梦挣脱,回答三个人身边,做出小女生的样子:“我觉得你不是好人,还是这边安全。” 看样子刘梦已经没有多少隔阂,慕晓语的目的达到了,不在跟她调侃,对辛钟玲说道:“你们怎么样,是跟班级一起还是自己玩。” 三个人原地转一圈,齐声说道:“看见没有,这个时候我们原本可以在一个极其舒适的地方嗨,但是现在却跟你在这大太阳下面暴晒,为什么,就是因为等你请我们玩来的。” 做个嫌弃的样子:“这件事你们就不要想了,要是想参加班上的活动,每个人五百块,交钱,要是自己玩,请便你几位。” 三个人相互看一眼,很默契的拉着刘梦向车上走去。 “你舅舅家是地主,咱们去借宿应该不用出钱的吧。” “都有啥好吃的,给我们说说。” 看到三个人这样,慕晓语非常嫌弃的语气叫住她们:“好了,我给你们交钱,但是玲玲,你给我找个好一点的地方,而且必须是绝对安全。” 对她摇头,很严肃的说道:“这个世界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你这是为难我,即便你是老板,也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深呼吸:“成,你帮我们找个相对安全,各方面又都还不错的地方,可以,玲玲小姐。” 做个古代宫殿女婢的礼仪:“好的女王,请你上车,我这就带你去。” 回到车上,刘梦往后看着大巴。 样子像极了怨妇,辛钟玲调侃她:“要不然我跟她说你去跟她一起。” “不要,你这车比大巴舒服多了。” 284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回答她的时候,眼睛并没有离开大巴车,或者,没有放弃搜寻慕晓语的位置。 看她这痴情的模样,双胞胎也忍不住调侃:“你知道吗,此时的你,像是被打入冷宫的妃子,透过小窗看经过的君王,她身边还有别的女人,恨不得将那女人碎尸万段,却又无可奈何。” 刘梦毫不在意两人的调侃,继续盯住后面的大巴看。 也或许是两人说中了心事,不敢回头。 车子启动,辛钟玲对她说道:“姐姐,别看了,你得给我指路啊,我不认识路的。” 刘梦的眼睛还是没有转过来,仿佛在后面的那辆大巴上,有一只猛兽正在等待着她,仿佛在后面的那辆大巴上,有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猛兽正在等她去解救: “前面左转一直走,经过一个加油站之后第一个路口左转,那一片很多农家乐。” “你不打算给你舅舅家介绍生意吗?” “刚刚她说要个不错的地方,并且要安全,你应该货比三家。” 这个回答,让三个人差点笑出来。 不对,她们已经笑出来。辛钟铃实在不是很明白刘梦到底是怎么想的,她怎么敢觉得这几个人会不知道她的家世。要知道,辛钟铃可是一个称得上‘间谍’的女子,只要跟慕晓语有关的人,都逃不过她那双透彻一切的慧眼。也因为这样,有人称她是慕晓语看穿世界的神眼。 辛钟玲对后面挥挥手,双胞胎说道:“你都能住的地方,一定不会差,而你老爸是大官,有大官罩着,还有什么地方比你舅舅家安全。” 两人说完,辛钟玲补充道:“何况你舅舅还是地头蛇,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这个地方,有谁敢打你舅舅的主意?” 辛钟玲话刚出口,刘梦立即盯住她:“你调查我。”这显然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刘梦为什么会这么惊讶呢?辛钟铃立刻就想到了。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慕晓语。 转过头看她一眼,理所当然的说道:“很奇怪吗,曾经我们可是敌人,不把你的底线知道的一清二楚,要是哪天跟你动手,我们且不是很惨。” “这么看来,你们能成为十二中联盟老大是必然的,慕晓语聚集了这么多人才,难怪能在这座城市称王。” “她能成为十二中联盟老大,不是因为我们,而是因为那个叫慕辰的男生,黑暗中最为让人恐惧的男人,凡是道上的人,听到这个名字都得给三分薄面,包括你舅舅。” 慕晨是谁,她只听过,没见过,也从来没有把这个人跟慕晓语扯在一起,因为大家都知道慕晓语是独生女,在很多人看来,不过是因为她是幕克玄的独女,才能这么横行霸道。 当然,不可否认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绝对不是关键性的因素。 而这个问题,对现在的刘梦来说没有意义,她也不想去思考。 仍旧盯住后面的大巴车,对辛钟玲说:“我舅舅家也在那边。” 她这个样子,辛钟玲实在有点不忍心:“要不然你还是过去吧,有时候主动一点,迈出第一步,后面的每一步都会很好走,关键是你一定要迈出第一步。” 刘梦还是坚定地摇头,对她来说,刚刚已经是能做的最多的,再也不能更多。能够迈出第一步,是因为这得很在意,而绝不会迈出第二步,是因为她也是个极骄傲的人。一个骄傲的女子,是不会为了区区爱情出卖自己的。 刘梦的心里还有很多放不下的东西。虽然对慕晓语已经没有很多恨意,但怨气还没有散,毕竟,让一个人欺骗的这么惨,怎么能这么轻易就原谅。 但是话说回来,不原谅她又能怎么样,貌似这么久以来,只有自己在难过,她还是那个慕晓语,泡妞把妹,欺骗女生,从没有变过。这个世界,有一半都刻印上了慕晓语这三个字,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她是个那么喜欢出风头的女孩子。 有这个想法,另一个想法也冒出来,那就是过去狠狠的给她身边的女生一个耳光。 被这个想法吓一跳,赶紧回过神来。 这一刻,真的不得不怀疑自己是同性恋。 她没有辛钟玲几个人的经历,也不能像她们一样把这件事当做是正常的。 遏制住这个想法,问辛钟玲:“这次是她们班级出游,你们怎么会也跟着?”她并不在意这件事,只是需要一个话题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三个人微微叹息:“这段时间太忙,就像找个机会放松,本想过几天放假,但是既然她发出请帖,那就来玩咯。” 没搞清楚这是个什么思路:“可是这样不会很尴尬吗,都是不认识的人。” 辛钟铃耸耸肩,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不会啊,这样的集体活动,怎么可能全班人都在一起,顶多也就是她作为班长简单安排一下,而她身边的几朋友,跟我们也算是比较熟悉的了。” 哦一声,没有再说话,眼睛又回到后面的大巴上。那里的什么东西紧紧的吸引着她。 五分钟之后,到了这边的村庄。 看到一个又一个农家大院,辛钟玲开口:“美女,不要看了,很快你就能见到真人,现在告诉我路怎么走。” 刘梦从迷梦中回过来,指着前面说道:“向前看到一个院子,前面有一对石狮子,就是了。” 石狮子是中国古代有钱人家的镇宅神兽,所以很少有人会用。 换言之,当下这个社会,能在家门口摆石狮子的,非富即贵。 辛钟玲驱车向前,看到那户人家,不仅感叹道:“要说这房子的主人是刚刚在果园里摘果子的哥哥,打死我都不相信,要说这宅子是农家乐,没有人引领还真的不敢进来。” 是的,这栋房子太过豪华,豪华的像是隐藏在这村里的一栋山水园林,给人的第一感觉是里面住的人,不是富商巨贾就是政要高官。 慕晓语下车来,看眼眼前的宅子:“这真的是农家乐吗,五星级的。” 班主任也立刻过来,看到眼前的宅子:“我觉得今晚的饭钱和房费,我都付不起。” 这群人的表情,让刘梦有些不高兴,回答道:“放心吧,这一片都是有过统一协商的,从住宿到饭菜都有统一划定,不会太贵,也就是普通宾馆的价格。” 其实大家也就是开个玩笑,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不缺钱的,能就读于凤凰特中的,除去极少数人,都是家庭条件不错的人家。 把一众人引进去院子里,一三十多岁女人迎上来:“欢迎观临,几位打算住几天?” 慕晓语上前:“两个晚上,后天回去,具体时间到时候定。” 各种东西确定下来,对班里的学生说道:“两个人一间房,各自找自己的伙伴,注意,同性一间,不能混住。” 看到班主任在一边跟她的小女朋友说着什么,慕晓语又改口道:“老师例外,成年人,咱们管不着。” 两人惊讶的看向这边,班主任过来:“身为师长,以身作则,待会有单的同学,我跟她住。” 慕晓语看着一群人,他们都在忙着找自己的伙伴:“很显然,没有人愿意跟你同住,除了你女朋友。” 说完把一份对这次出游的排表递给他:“身为师长,以身作则,请你来安排接下里的一切事情。” 看到慕晓语向外面走去,班主任叫住她:“你去哪?” “李书还在车上,而且司机师傅的钱还没有结。” 反正这次出游自己就是作为老师跟着来玩的,至于过程中的一切,她相信慕晓语比他更在行。 这么想也不对啊,慕晓语毕竟是学生,自己怎么能把这么多事情交给一个学生独自承担!可是话说回来,对待班上的这些人,慕晓语的话确实比他好用多了。 算了,既然有个这么好用的大佬在,自己就安安心心的当一个闲人,负责开心就好。 慕晓语过去,递给两个师父各一包烟,然后结了钱说道:“师父,后天下午三点以后麻烦你再过来一趟,晚一点也没什么关系,只要能回市区就行。” 两人点头:“好说,要是时间有变化你给我们打电话。” 对两人道了谢,上车去叫醒李书。 睁开眼睛看到车子已经到了地方,李书揉揉眼睛:“我怎么会睡得这么香。” 把她拉起来:“因为有我在你身边。” 这句话绝对够暧昧,李书心动一下,跟她下车。 回到院子里,各自都已经找到自己的伙伴,慕晓语跟李书理所当然成为搭档。 没有看到双胞胎,问辛钟玲:“那两货呢,不会惹出什么事吧?” 辛钟玲正在跟刘梦说什么事情,反手指指车上:“那两货刚刚得罪了你们班主任,现在说不好意思过来,她两就在车上玩。” 听到这边的谈论,班主任过来把安排表递给慕晓语:“你来处理这边的事情,我去请你两个朋友。” 他还真会找借口溜走,但是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是慕晓语呢! 285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慕晓语从班主任手上接过安排表,拿在手上一脸的无奈,问辛钟玲:“你跟谁住?不过我可告诉你不管你跟谁住,你都是给我随叫随到。” 辛钟铃给她一个白眼:“这样的话你就直接说要跟我住就好了。” “难道你不觉得我会有自己的姑娘一起睡吗?” “你们班上的女生正好是整数,双胞胎刚好两个人,看样子我要托大,自己住一间了。” 慕晓语和辛钟铃斗嘴的时候,班主任的女朋友过来:“他们班上的男生刚好是单数,老师跟其中一个男生一起,我两一间。” 辛钟玲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女子,有点调戏的语气说道:“这么好的时间,这么雅致的地方,你确定能放弃你的人,跟我同床共枕?” 没想到辛钟玲会这么说,她脸色羞红:“我们是情侣,但还没有发生那种关系。” 几个人都惊讶的看着她,辛钟玲和慕晓语脱口而出:“哇哦,真是个大新闻,两个成年人,干柴烈火的年纪,在一起三年了,竟然没有动静。” 脸色更加羞红了:“你们现在的孩子,思想都这么前卫吗。” 辛钟玲指着慕晓语:“她是孩子,我不是,前几天我成年了。” 慕晓语有点无奈,年纪成了自己难以启齿的柔弱,耸耸肩:“我是个孩子,不是个傻子,我只是觉得正常人在一起三年都能发生一点事情,所以你们确实不正常。” 老师笑笑,没有跟她们继续这个话题。 老师放过她,刘梦却没有放过她:“要说不正常,咱们中谁也比不上你吧,扮男生欺骗女生,打架斗殴什么的可是家常便饭。” 看样子两个人应该有事要讨论,辛钟玲拉上老师:“咱们去放一下行礼。” 辛钟铃作为慕晓语最为得力的助手,自然明白这个时候该做什么是,走过去几步,对班上的其他人说:“你们班长让你们各自去房间,然后选择自己要玩的东西去玩,骑车是明天下午大家一起去。” 另一边,双胞胎还在车里玩游戏。虽然在玩游戏,但是两个人总是不时的就朝屋里看。班主任出来,轻轻敲击车窗。 看到来人,双胞胎立刻下车,敬礼说道:“老师好。” 看到两人的样子,忍不住调侃:“学校里著名的姐妹花杀手能这么礼貌,让我感觉受宠若惊,两位,可不可以给我个薄面,里面去啊。” 两人笑笑:“老师你不生气啊。” 从一开始的时候,他就没想过这两个孩子会有悔改的意思,毕竟,这对学校里最为让人头疼的姐妹花,可不是说说而已的,凡是教过她们的老师,给出的评价都是“让人爱不未来,更恨不起来”。所以,在班主任看来,今天她们的行为,其实已经很规矩了。 班主任笑了笑,算是原谅了她们:“看在未铸成大错的份上,原谅你们了。” 这样的结果,双胞胎已经料到了,否则她两也不会这么乖得等在车里了。处于之前的行为的道歉,两人对他做个请的手势:“老师,你请前面。” 班主任也不跟两个人客气,带她们进去院子。 两个人刚刚进到院子里,辛钟玲递给两个人一张门卡:“听好啊,晚上认床睡不着,你们可以折腾任何人,就是不准折腾我。” 两人摇头,理所当然的拒绝了:“这背井离乡的,晓语肯定不敢,别人也不熟,不折腾你折腾谁。” 辛钟玲把老师拉过来:“看见没有,我有伙伴,两个人一个房间,来折腾我也会打扰别人睡觉,所以,你两睡不着自己玩游戏,不要找我。” 这两人到一个地方,第一晚上基本是不睡觉的,而不睡觉的结果就是拉着辛钟玲一起不睡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一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交代两个人不准打扰自己。 而结果呢,两人怎么可能听她的。 双胞胎对辛钟玲使劲摇头:“那你晚上过来跟我们一个房间,姐姐一个人睡,反正姐姐跟你不熟,说不定有你在会让她也睡不好的。” 对两人摇头:“不行,我不要跟你两玩。” 留下一句‘由不得你’,不理会辛钟玲,拉上自己的行礼去房间。 各自都在忙碌,慕晓语对刘梦说:“邀请你跟我们一起,有兴趣吗?” 辛钟玲几个人都走开了,跟慕晓语也没有之前的友善,脸色不太好看,高傲的说道:“我每年都会来这里,没什么兴趣。” 深知刘梦只是还解不开心结,笑笑说道:“每年都来,仍然会来,就说明你很喜欢这个地方,既然喜欢,又怎么会没有兴趣。” “我只是没兴趣跟你一起而已。” “那好吧,邀请你参加,我会离你远远的。” 差点被气死,也不知道慕晓语是真的不懂还是跟她装蒜,咬咬牙:“多谢你的谅解。” 担心继续下去会把刘梦逗哭,换个正经的表情说道:“喂,我向你道歉,咱们能让那件事过去,做个朋友吗?” 高贵如慕晓语,她浑身都是傲骨,能这么低声下气,已经非常不容易。 刘梦不是个不知轻重的人,对慕晓语莞尔一笑:“其实我不恨你,真的,只是……!” 她要说什么,慕晓语已经猜到八九分。 露出个甜美的笑容:“其实我觉得咱两会是很好的朋友,不信的话下午陪我去钓鱼。” “你要去钓鱼?” “嗯,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你会钓鱼?” 好像自己钓鱼这件事是个什么了不起的大事,理所当然的样子:“会啊,怎么了,难道现在钓鱼已经成为失传已久的武林绝学了吗?” 对她摇头:“我以为富二代都应该是败家败得差不多准备接手产业的。” 略有无奈,无奈的笑笑:“我见过的官二代也没有呆在乡下当导游的。” 就这样:两人又杠上,刘梦质问她:“那你觉得官二代应该是什么样的。” 稍加思索“貌似都写的一手好字,然后擅长在各种关系之间周旋。” “你是说我字很很丑吗?” “你的字确实不好看,至少如果拿我哥哥作比较,真的丑。” 对她做个咬人的姿势:“警告你,我很小气的,你已经惹我一次,别再有第二次。” 完全不在意她的态度:“那么,下午的邀约,请问刘小姐,赴约否?” “有人请我,当然去。” 把行礼放下,在这边简单吃点东西,几个人收拾好,向着目的地出发。 下午的活动分为两部分,农场采摘或者钓鱼。 大部分人都喜欢采摘,毕竟钓鱼是个考验人心性的事情,而这个年纪的人,很少具有这样的心性。 加上天气炎热,这个下午,鱼塘只有慕晓语一伙人。 找个不错的位置坐下,慕晓语抛下钓竿:“玲玲,你不是早就想去摘草莓的吗?怎么会来钓鱼?” 辛钟玲抛下钓竿,眺望着诺大的湖泊:“我主要是想摘一点带回去,现在摘了,到时候估计都坏了,所以我决定后天再去。” 双胞胎把钓竿放在一旁,找个位置坐下来,拿出手机不满的说:“我两要去摘草莓的,你们为什么不去?” 慕晓语和辛钟铃两个人转身看着她们:“你两脑子秀逗了,刚刚就叫你们不用跟着的,跟班上的人一起去不就得了。” 拿出手机自拍一张:“不要,你们几个都往这边,我们跟其他人又不熟,不去。” 李书是个诚实的孩子,很疑惑的说道:“你们在车上还是班主任邀请你们的,所以你们跟他应该算是有交情了吧。” 摇头晃脑,唉声叹气:“妹妹,怎么说救你这么实诚呢,也不想想,要是我两去了,肯定会被提起早上的事情,多尴尬。” 略有所思的点头:“这样啊,那后天你们跟玲玲一起去就好了。” 抬起头,看着李书,又看向慕晓语:“可是我们就想今天去。” 对于两个人这种找事的能力,慕晓语选择不去搭理,做个禁声的手势:“警告,要是把我的鱼吓跑了,你们会很惨的。” 抬起头,看着李书,又看向慕晓语:“可是我们就想今天去。” 对于两个人这种找事的能力,慕晓语选择不去搭理,做个禁声的手势:“警告,要是把我的鱼吓跑了,你们会很惨的。” 慕晓语这边行不通,又转向辛钟玲。 还不等她们开口,辛钟玲做个禁声的手势:“我的鱼没有了,你两得请我吃,而且海鱼我不要,我要吃河鱼,养的我不要,我要野生的,便宜的不要,我要贵的。” 最后的希望看向刘梦:“刘梦,你陪我两去好不好,这里是你的地盘。” 对两人摇头:“不去,虽然我打不过你们,也不要你两请吃鱼,但是我跟你们说,要是我一条都钓不起来,晚上我就会哭给你们看的。” 转身看向李明琦三人,叹气说道:“这三个,还是算了。” 被这样忽视,三个人都不高兴了,质问道:“凭什么?” 286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双手杵着脑袋“不服啊,那我问你们,你们会钓鱼吗,不会吧,可是还是跟着来了,这足以证明,对你们来说在哪都是一样,完全没有自己想做的事情。” 虽然事实如此,但三个人还是非常不高兴。李明琦义正言辞的指责两个人:“你们这样是不对的,咱们怎么说也是朋友,这么说朋友,很不道德。” 两人哼哼两声:“道德,十年前就埋在厕所了,我两要是有道德,就不叫双胞胎了。”双胞胎的种种传说,李明琦当然都是听过的,关于她们的种种事迹,曾是这所学校最为亮丽的一道风景。 这个回答让三个人颇为无奈,李明琦把鱼竿抛下去:“谁说我不会钓鱼,看着,我一定在你两之前钓上来。” 看着她的鱼竿,双胞胎立刻哈哈大笑。慕晓语轻轻叹气:“要是你这样都能钓上来,我觉得我们几个还是去摘草莓好了!” 辛钟玲和刘梦点头,刘梦过去她身边说道:“你这鱼饵都不放,你告诉我鱼怎么可能咬钩,吃你的钓线啊。” ‘哦’一声,恍然大悟,把钓线拉上来,放一点鱼饵又给扔下去。 刘梦摇摇头走开,辛钟玲坐着动也不动,喊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琦琦,我觉得你还是去河边吧,这鱼塘边上,等不来周文王的。” 李明琦明白辛钟玲的意思,虽然她知道需要放上鱼钩了,但是她觉得就算弄了鱼钩,也肯定还有别的东西没有弄,为了防止再次被嘲笑,她选择了最为简单的办法。又把钓线拉过来,拿过各种东西放到慕晓语面前:“给我弄好,然后教我。” 从她手上接过来各种东西:“古人言‘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琦琦啊,像钓鱼这种事,重在修身养性,钓不钓上来鱼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静下心来,所以用不用鱼钩,没关系的。” 点点头:“哦,我知道了。” 慕晓语不觉得她能够钓上来一条鱼,毕竟,李明琦虽然是人家人爱的大美女,但是绝对不是鱼会喜欢的美女。但是看她这么兴致冲冲的,又不能泼她的冷水。轻轻叹气,找个觉得可行的位置,教她抛竿:“要是等一会还是不能钓起来,你就换个地方。” 李书和屈凝娇也把鱼竿递过来:“帮帮忙。” 慕晓语接过两人的鱼竿,一边给她们弄鱼钩,一边抱怨:“感觉我就是保姆,几个公主,你们是来钓鱼的吗,怎么感觉是来拿我打发时间的。” 两人互看一眼,屈凝娇说道:“难道我两能对她做什么吗?不能的吧,所以,她到底在说什么?” 李书摇头:“我不能。” 屈凝娇说:“我也不能,所以我们不是拿你打发时间来的。” 给两个人的钓竿抛下去,然后回到自己的位置,等着鱼儿咬钩。 十分钟之后,刘梦的鱼竿动了,拉上来,是个不错的收获。 李明琦羡慕的看着她:“你怎么这么厉害。” 和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刘梦总觉得自己并没有那么优秀,听见李明琦这么说,立刻就找回了失去很久的自信,做个得意的动作:“我一有时间就会来,经常钓鱼。” 看着刘梦钓上来的鱼儿还不错,慕晓语轻轻叹说:“应该带着烧烤设备过来,这么好的景色,这么肥的鱼儿,不能吃真是可惜。” 当她把目光看向辛钟玲,辛钟玲立刻拒绝:“我不去啊,你要馋了,自己回去租。当然,你可以强制要求,不过,请你付给我一步一金的钱,少一分都不干。” 不等她开口,另外的人也都齐齐摇头。双胞胎嘿嘿笑着:“我们可以哦,而且我们只要八分,很划算吧,两个人,比她一个人还便宜。” 慕晓语扔给她两白眼。看样子是没有可能了,继续静下心来钓鱼。 两个小时之后,刘梦,辛钟玲,慕晓语都钓上来几条鱼,李明琦,屈凝娇,李书,三个人还是一无所获,双胞胎连钓竿都没有抛下,就蹲在一旁玩游戏。 看到几个人的收获,李明琦不满的说道:“凭什么,是不是你们三个有什么法宝,把鱼儿都给叫过来了。” 三个人齐齐叹气,慕晓语指责说道:“白痴,你五分钟就换一次地方,鱼哪里跟得上你的速度。” 听到三个人已经都有所收获,双胞胎也安耐不住,过来看看桶里,然后抛下钓竿。 看到两人选择的位置,慕晓语叹气:“李明琦上辈子一定是造孽太多。” 辛钟玲点头,刘梦不明白说的什么,但也不想问。 又过去两个小时,快四点的时间,太阳已经开始偏西,差不多是该回去的时候,看到三个人收获不错,就连屈凝娇和李书都有一些,李明琦非常不满意,指责慕晓语:“你说,你是不是对我的鱼竿做了什么,为什么一条鱼都钓不上来。” 慕晓语替她收起鱼竿,安慰她说道:“没关系,你是第一次,你看那两货,钓鱼也不知道第几次,可是从来都钓不上来,也不见得她们有什么不安。” 李明琦看着双胞胎,今天她们三个一条鱼都没有钓起来,但是两个人好像从来不在意,任然拿着手机玩的那叫一个欢。 有点失落,问慕晓语:“难道她两受了诅咒,注定钓不上来,所以看淡了,而我跟她们一样?” 听到她这么说,慕晓语立刻就露出了嫌弃的表情:“哎,智障。” 虽然被慕晓语骂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了,但是今天的心情已经很差了,还要被她骂,就觉得很不爽了。李明琦怒视着慕晓语,跟她叫板:“说清楚。我告诉你,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就把你推到水池里去。” 这样的事情,李明琦还真的干得出来。虽然把慕晓语推下去的可能不大,但是跟慕晓语一起跳下去的可能还是很大的。 慕晓语不敢冒险,就跟她服软:“早就告诉你了吗,钓鱼这种事,重在修身养性,钓不上来也没关系的。” 慕晓语之前确实说过,这么说她早就知道自己钓不上来。 有点震惊,有点不可思议,盯住慕晓语问“你怎么知道我一定钓不上来的,是不是有什么秘密是我不知道的秘密?” 这也是屈凝娇和李书的想法,过来等着听这个惊天秘密。 慕晓语看着三个人,无奈的说道:“首先,你五分钟就换一次位置,鱼儿完全跟不上你的速度,其次,后来你虽然稍微安静,可是选一个距离双胞胎那么近的地方,她两在那边不停的搅动,鱼儿早就被吓跑了,第三,你看看你最后收线的时候,鱼饵都不在了,什么时候不见的你都不知道,没鱼饵,鱼难道吃你的钩?。” 真相有些难以接受,但真相就是真相。 从慕晓语的桶里抓过来两条:“看见没有,今天我有钓上来两条鱼的,还是大的。” 几个人摇摇头,没有理她。 双胞胎作为同为没有钓上来鱼的伙伴,但是她两好像完全没有要抢劫的意思,李明琦问道:“你两不抢两条?” 两人惊讶的看着她:“为什么要,我们又不是来钓鱼的,而且你看见了,空桶多轻巧,放两条鱼,还得加一些水,拿不动。” 李明琦惊讶的望着双胞胎,完全不理解两个人的思想,犹豫了一下才开口问她们:“不是来钓鱼的,那你们来干嘛的?” 两人拿出手机,给她展示说道:“看见没有,没电了,但是你看不见的是我两今天打了好几个通关,还有拿了好几个五杀,这就是成就。” 不敢苟同,继续提起那两条抢来的鱼跟着队伍走。 走了有两百米,感觉手臂酸麻,把桶递给慕晓语:“我拿不动了,你给我拿着。” 慕晓语加快脚步,离她远一些:“想得美,抢我的东西,还要我给你当苦力,我好欺负啊!” 把桶抱在怀里:“你个混蛋,就不知道照顾女生啊。” 转过身来,倒退着走:“首先咱们都是女生,其次,你不是我女朋友,你爸也不给我发工资,第三,我还想有人给我拿呢。” “我们从来没有把你当做女生看,不信你问她们。” 另外的几个人很默契的点头,慕晓语拉拉嘴角:“那又怎么,反正我知道自己是女生就好了。” 拖起艰难的脚步,终于回来。 其余的人都还没有回来,慕晓语对把鱼递给主人家:“阿姨,麻烦你帮忙给做了,量不够,你给买一点添上。” 看时间还早,其余的人大概最少也还要一个小时才能回来,慕晓语问辛钟玲:“你接下来准备干什么?” “没什么事,你有什么事吩咐就好了。” 慕晓语把刘梦拉过来:“这附近一定有适合看夕阳的地方,带个路可以不。” 辛钟玲喜欢看夕阳,这是刘梦知道的,回答慕晓语:“如果是我一个人,这个时候心情好或者很不好,我会骑车沿着卡丁车道走,这条路看夕阳或者散心都是不错的地方。” 287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听到这个消息,另外的人都兴奋起来,夕阳美景,印在了她们每个人的心里。说道:“那咱们去走走吧。” 意见统一,那就出发。 在刘梦的引领之下,她们到了租车的地方,望着排成一排的卡丁车,屈凝娇为难的说道:“我不会骑车。” “还有我也不会。”李书说道。 这是一个不大令人如意的消息,两个人不会骑车,接下来的路程定然并不好走。而此时,作为老大的慕晓语必然就要出面加持,慕晓语说道:“李书上我车,娇娇上琦琦的车。” 看到双胞胎各自骑一辆,几个人都是好奇的样子,刘梦问她两:“你两不是一直是一个人吗,这次怎么要两辆车?” 对于双胞胎而言,似乎这已经无需多疑的问题,因为她们两的世界,其余的人多半是不能明白的。两人拍拍车子,我是老大我愿意的样子:“因为有一模一样的,而且两辆车,能够降低概率事件。” 这样的解释,真是有点无奈。 两个人好像看见什么好玩的东西,对屈凝娇和李书说道:“要不你两来跟我们坐。” 不等两人开口,慕晓语和辛钟玲齐声说道:“你们最好不要去,这两人肯定没安好心。” 两人耸耸肩,不屑‘切’一声:“不要拉倒,走了。” 双胞胎启动车子,使劲加速,然后嫌弃的说道:“这车真慢,六十迈就是最高,还基本上去不。这哪是卡丁车,根本就是蜗牛嘛。” 果然,两人是准备吓这李书和屈凝娇来的。 五辆车子驶出,沿着专用车道一路向前。这条车道是平时村里专用的旅游车道,除了各家出租的卡丁车之外不会有别的车子经过,这给几个人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不必担心有车子突然出现造成危险。 这条车道是专为卡丁车修的,全程经过上山然后下山,转了一圈之后回到原点,中间要经过一条河两次。 这条河,也是这个村子的发源河和母亲河。 她们上到山顶,太阳已经偏西,夕阳西下,正是最浪漫的时候。 慕晓语望着天上,自作出多情的说:“为何最浪漫的时间,总是要在结束的时候。真是叫人好生难过。” 辛钟铃从她的身边经过,冷冷的回了一句:“年轻不懂事,却把多情说无情。” 双胞胎接过话说:“就是说你小屁孩啥都不懂,却非要装出一副深情的样子,好做作。” 李明珠则说:“我同意她们说的。” 刘梦拍拍慕晓语的肩膀,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终是什么也没有说。她的这个样子,是最近在学会的。跟辛钟铃和双胞胎在一起的大学日子,她学到了不一样的小混混生活。刘梦也是最近才发现的,她之前过的一直都不是小混混的生活,只是刘梦的官二代生活。 下午的微风很凉爽,几个人都享受这个美好的午后太阳已经落到了天边,看样子再有两个小时就会隐藏在山后面。 慕晓语把所有人集中过来:“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来吧,伙伴们让我们留下这美好的一刻。” 辛钟玲停下车,过去架相机,另外的人则顺着她停成一排。 因为她们坚信,辛钟玲停的地方,一定是跟她选择的拍照位置正好成视角的,光色效果一定是最好的。 架好相机过来,拿出手机操控,对几个人喊道:“五秒倒计时准备。” 各自选择自己认为最帅的姿势,跟车子来一张最美丽的合影。 辛钟玲跨上车子,做个向前的动作喊道:“开始。” ‘五’ ‘四’ ‘三’ ‘二’ ‘一’ 最后一个数字落下,相机的闪光灯也亮起来,七个人的飒爽英姿,留在了储存卡上。 辛钟玲过去取来相机,几个人走过来看,纷纷赞叹: “不愧是大众女神加第一女强,技术果然是过硬的。” “对,笔尖描绘的美丽,相机拍摄的也不含糊。” 完了继续启程,一路追着夕阳。 再一次经过那条河,慕晓语停下来:“要是我们来这边钓鱼,会不会效果更好。” 这个问题只有刘梦能解答,其余的人都看着她。 刘梦下车,去河里洗手:“不会,河里的鱼肯定没有鱼塘里面的多。” 这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慕晓语问道:“为什么?” 好像洗手不过瘾,干脆把鞋子脱了,脚伸进去拨弄河水说道:“因为这条河里面的鱼都是野生的,而鱼塘里面的是自己养的,为了经济效益,很多鱼塘会不定时的往里面放鱼。” 这样的事情不奇怪,几个人都点头表示能够理解。只有李书很不开心,她以质问的口气问:“这么说我们钓鱼,其实是钓别人养的,这些鱼可能是因为卖不出去,然后拿来给我们钓的。” 对于李书的态度,刘梦很是不能够理解,但是还是很认真的告诉她:“大部分情况是这样的,不然鱼塘就那么一点地方,哪有那么多鱼给别人钓。” 李书当然也不再说什么,虽然她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的,但是奈何这些人并没有责任回答她的问题。 几个人也都脱了鞋子戏水,双胞胎再次犯二,使劲击打几下,溅起的水花弄湿了好几个人。 几个人看一眼,点点头,然后一齐向两个人击打水。 被这么一整,两个人身上湿了大半。 白T浸湿之后变得透明,替身衣物的颜色显现出来。 看到两人的贴身衣物,慕晓语过去掀起她们T恤看一眼,大笑道:“碎花的,上世界的小姑娘标准爱。” 听到慕晓语嘲笑她们,两个人立刻就不服气了,两人拉出衣服带子,反对说道:“哪有,分明是锦绣牡丹好不好。” 确实是锦绣牡丹,但是别人怎么能就这么放过她们,其余的人也跟着起哄:“分明就是碎花的。” 说起碎花,第一反应就是东北大妈的棉裤,两人非常不高兴:“这是锦绣牡丹,知道吗,牡丹和碎花是有区别的,很大的区别,而且这个我们身上的这朵花是出自动漫,不是上世界的小姑娘标准爱,上世界还没有动漫。” 二次元的世界,没法理解。 几个人任然坚持就是碎花。 辛钟玲嘲笑的声音:“牡丹也是花啊,你两这就是碎花的。” 对辛钟玲露出犀利的眼神:“不准笑,我很认真的告诉你,这个叫做刺绣,细分之后叫做锦绣,上面的纹饰不叫碎花,这是牡丹,代表富贵。” 几个人笑的更加大声,非常整齐的说道:“就是碎花的,你看看你们肩带上,那一小朵一小朵的,不就是碎花吗!” 听她们这么说,两人非常不乐意,质问道:“难道你们肩带上没有小花,有本事脱下来看。” 再次非常默契的点头:“我们的就是没有小花,只有你两的是碎花的。” 首先那李书开刀:“你的那么小,有小花的也穿不了。” 被两人这么一说,李书立刻安静下来,对女生来说,飞机场三个字绝对是个伤害。 然后看着屈凝娇:“有本事你脱下来看,肯定有小花。” 屈凝娇是个腼腆的女生,一时间不知道应该怎么说,愣住不跟两个人争。 当她两看向李明琦,还不等她们开口,李明琦拉出肩带:“看见没有,没有小花。” 两人撇撇嘴:“谁说没有,你仔细地看,里面分明是有两朵小花的,就在小白兔点点的那里。” “你两个色狼。” 下一个是刘梦,做个无奈的动作:“好吧,我承认我的也有。” 慕晓语和辛钟玲拉出自己的肩带:“没有。” 看到两个人要开口,又齐声说道:“那里回去脱了你们看。” 好像没什么办法了,沉思十秒钟:“你们自己看你两的是不是花边的,那也是小花。” 瞬间没辙,只得给两人认输,又对两人说道:“但是这个不叫做碎花,这个叫做装饰。” 再次回到这个问题上,两人大声说道:“我们这个也不叫碎花,叫做锦绣牡丹,是装饰,知道,美丽的装饰。” 两人齐齐摇头:“不相信,不觉得,那就是碎花。不信你们去翻看上个世界的花布,肯定都是这样的小花。” 双胞胎无言以对,因为这些花虽然不是从那块花布上摘下来的,但是却实实在在跟那块花布上的是一样的。感觉这是个伤心的事情,恶狠狠的看着两个人:“给你们说哦,不许再说这是碎花,不然我们不客气的。” 二次元的世界,二次元就是一切,不再刺激两人。 而此时,一个曾经说了无数次,今后也肯定会再说无数遍。沉默十秒钟,辛钟玲说道:“不过话说回来,你两都这么大了,是不是应该换个爱好,那些东西,是不是太幼稚。” 双胞胎鄙视的看她一眼,满脸的不乐意:“你懂什么,这个叫做艺术,像你那样的珠光宝气的俗气,不想要。” 辛钟铃冷‘哼’一声:“但愿你两将来的老公也是个二次元。” 288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双胞胎握紧了拳头,理直气壮的告诉辛钟铃:“要是他不能认同我的东西,那我要他干嘛,爱情又不是非有不可。” 对于这个问题,另外的人表示认同。 刘梦对她两竖起大拇指:“就凭这点,我服,大写的服。” 慕晓语接过话来:“虽然我一直觉得你两挺二的,不过这次,正当言论,没事干嘛去迎合别人的爱好,让自己变得如此卑微。仅此而已,我对你们表示支持。” 说话间,太阳已经开始沉落,火红色的光辉照耀在这片大地上,刘梦拿过鞋子:“姑娘们,准备回家吧。” 一直给几个人拍照的辛钟玲把相机转向夕阳:“好美的落日,正可谓‘江山如画,残阳如血’,趁这个美妙的时间,出个对联给你们‘朝阳西去,残阳西去,日日向西行’。” 几个人看着彼此,都没有合适的下联,刘梦说道:“以太阳的轨迹暗喻人生,好厉害,我是对不出来的了。” 几个人也没有合适的对子,很自然的把目光看向慕晓语。 似乎成了最受欢迎的才子,但很遗憾,摇头道:“没有,等我想到告诉你们。” 几个人都没有合适的下联,只能把目光回到辛钟玲伸身上:“很遗憾,我也没有下联,等我想到了告诉你们。” 各自都已经穿好鞋子,再次跨上车子,完成这个短暂的骑行。 回到农家乐的时候,其余的人都已经回来。 刚刚踏进大门,就有人为李明琦献上草莓。 李明琦保持一贯的作风:“多少钱的,我给你钱,不然我不能要。”这是李明琦一直以来的做法。 都是同学,这样的情况自然知道已经没拒绝,其余的人都也收起自己准备献上的一份,各自回去自己的房间。 那个男生极其尴尬,但还是露出不太好看的笑容说道:“不用,大家都是同学,请你吃的。” 虽然他的理由很好,但李明琦什么样的理由借口没有听过,很坚定的说道:“但是你们去摘草莓,要带出来肯定是花钱买的,我怎么能不出钱就有吃的呢。” 道理就是这样,男生也不再说什么,随便说个数字,留下草莓,自己走了。 慕晓语拿一颗放进嘴里:“嗯,味道不错,甜中带酸,哎呀,这不就是告白被拒的味道吗!” 狠狠的瞅她一眼,抓一把喂给她:“多吃点,塞住就不会随便说话了。” 闹过之后,把草莓递给慕晓语:“我请你吃,多吃点,千万要塞住你这张臭嘴。” 不跟李明琦调侃,接过草莓递给另外的人:“你们吃不吃,给我们说,甜中带酸的哦。” 男生透过窗口看见自己的心意被一群人这样糟践,真是心底在流血,但又无可奈何,谁让女神是给了钱的。 辛钟玲从慕晓语手上拿过草莓,拿一颗放进嘴里:“味道不错,问一下今天她们去哪儿摘的,回去的时候我要摘了带回去。” 双胞胎看怪物一样看着她:“你是不是傻,今天这么多人去,你后天去,还有好东西吗,当然是另外找一家农场。” 第一次感觉自己确实智障,把篮子递给她两:“味道不错,你们多吃一点。” 两个人接过来,问李书和屈凝娇:“你两不吃吗,还是看拿在我们手里,不敢吃?” 两人略显尴尬:“这都快吃饭了,吃了这个牙齿酸的。” 略有所思的点头:“原来你们真的是不敢啊,放心吧,姐姐不吃人的。” 主人家过来,问道“饭菜都已经好了,你们什么时候吃饭?” 时间已经不早,太阳沉落在大山之后,是到了吃饭的时候,对双胞命令道:“你两,去把所有人叫下来吃饭。” 很不乐意的样子,把篮子递给身边的李书,运气大喊:“同学们,都出来吃饭了。” 原本是想两个人一间间的去叫,没想到两个人选择这种原始和丢人的方法,捂住耳朵默默退到一边。 看到另外的几个人也都过来,摇头说道:“这两姐妹怎么永远这么二。” 刘梦使劲晃头:“虽然粗怒了一些,但是不得不说,这是最便捷有效的方法。” 对于这点,不得不承认。 辛钟玲笑笑说道:“不过这两人确实二。” 对于这点,不得不承认。536文学 距离不算太远,声音不算太小,两个人把她们的谈话听得一清二楚,略有不满说道:“你们几个,虽然我两是跑腿的,但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吧,首先拿你来说,晓语,你给群里发个消息不就好了,要我两去,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其次说你,玲玲,这样的事情你应该告诉晓语,第三就是刘梦,这是你的地盘,怎么也不知道尽地主之谊,最后是你两,没你两啥事,自己玩。” 无辜的两个人看着她两,好半天才吐出一个‘哦’。 班上的人都听到两个人的叫声,很快就下来聚在桌子旁边。 班主任上座,好像微微不安。 左边的慕晓语看到他的样子,问道:“你没事吧,是不是今天太开心,草莓吃多了。” 班主任深呼吸:“我感觉此刻的我特别像汉献帝,而你是一代枭雄曹孟德。” 右边的师母忍住笑:“我也觉得我特别像伏寿。” 慕晓语微微点头:“哦,我明白了,你两这是对我严重不满,多久的怨气,才会用这样的事情挤兑我。觉得我挟天子以令诸侯。” 正好这时候,有人过来问慕晓语什么,还不等他开口,慕晓语抢先说道:“没看见皇上坐在龙椅上的吗,凡天下大事,一律请示天子。” 舔舔嘴唇,对慕晓语说道:“私事,大家觉得你们两个大佬都坐在一起不合适,所以想让你过去那边。” 对班主任行个抱拳礼:“皇上,臣可否离席。” 挥挥手:“准了,丞相身负天下大事,此去务必小心,平安回来。” “臣谢主隆恩,另请示陛下,朝中大臣多好美酒,是否可以有所赏赐。” “今天下大乱,万国并起,粮草紧缺,依朕看来还是不要饮酒为妙,然一切,还仰仗丞相之说。” “陛下既已开了金口,臣自当遵从。” 慕晓语起身去另一张桌子,坐下来对左边的辛钟玲说道:“元让,值此太平乐事,你可有说辞?” 对于元让这个称号,辛钟铃可是非常不满意的。拉拉嘴角,非常不满的表情:“我像是独眼的夏元让吗?” 辛钟玲一下子就抓住问题所在。 慕晓语嘿嘿两声:“不像,你像是冢虎司马懿。” “哎,算了,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好歹是个人物。” 说笑的时间,看大家都看着她两,慕晓语对一众人说道:“干嘛,你们都不饿吗?” 李明琦白她一眼:“蠢货,大家等你讲话呢,这么高兴的时候,你不应该说点什么吗?” 惊讶的看着李明琦,然后这个眼神逐一扫过众人,确定了大家确实在等自己开口,咽咽口水,指着旁边桌子的班主任:“圣上坐在龙椅上呢,你们竟然让我遇阻代庖,知道这叫什么吗,黄袍加身,谋反大罪,大家鼓掌,欢迎陛下为我们南下之战得胜致庆功词。” 原本是把问题丢给慕晓语,自己做汉献帝,可是慕晓语又把问题丢回来,看来是逃不掉了。 站起来,让大家停下掌声:“首先感谢我们的班长组织了这次活动,虽然今天下午她没有跟我们一起去,但是这次能玩的这么开心,她功不可没。” 一阵掌声之后,班主任继续道:“既然这次是班长一手安排的,我不能跟她抢功劳,那么现在让我们以热了的掌声欢迎她给我们致辞,并安排明天的活动。” 慕晓语在一阵掌声中起身,对众人说道:“明天的安排大概是早上带大家去写生以及拍照留恋,下午去骑车,这点我要特别强调,骑车过程中任何人不准超过四十迈,没别的事,大家吃饭。” 坐下又站起来,好像是忘记了什么事:“我例外,你们不能超过四十迈,我可以。” 双胞胎立刻不乐意了,质问道:“凭什么,搞特权是可耻的。” 看着两人,做个我就搞特权的样子:“我说的是班上的人,你两,我才懒得管呢,摔死正好占有你们的财产。” 李明琦想要开口,但是还没张嘴就被慕晓语堵住:“闭嘴,没有讨价还价。” 知道慕晓语的决定,也是班主任要的决定,大家都不说话。 晚饭过后,慕晓语躺在床上,李明琦闯进来,把她拉起来说道:“娇娇说想要学骑车,现在你去教她。” 今天晒了一天,确实有点累了,躺在床上没有起身:“你不是也会骑的吗,你教她就好了。” 没有管她是不是愿意,使劲吃奶的劲把她拉起来,推着出门:“李书,你要不要学。” 看样子也没有更好的选择,跟着两个人一起出去。 既然逃不掉,也就懒得去逃。 到俱乐部租了车,这里有个很大的场地,可以练习。 289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教会两个人基本的东西,对李明琦说道:“你跟在李书后面,我跟在娇娇后面,小心点。” 屈凝娇和李书是很温软的女孩子,和慕晓语的胆大包天不同,和李明琦寻求刺激的心里也不同,她们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有心无胆。慢慢启动车子,一点点向前。 练习了没多一会,辛钟玲,双胞胎和刘梦也过来了。 四个人各人端一盘东西,坐在棚子下面吃的正欢。 看到四个人,慕晓语立刻就没有了继续教学的心情。对屈凝娇说道:“你自己开慢一点,要是有问题再叫我。” 过去四个人身边,从辛钟玲的盘子里拿出一点东西放进嘴里:“你们怎么会过来?” “不然呢,这个时候睡觉也睡不着,就过来看你们学车。” 有点无奈的回答,但也没有关系,谁会在意这样的问题。 后面的时间,几个人坐在旁边观看,两个人自己练习,到了九点多的时候,已经能勉强上路,慢慢的走,应该不会有问题。 看样子差不多了,慕晓语起身说道:“走吧,回去了,明天骑车的时候慢一点。” 洗过澡躺在床上,辛钟玲拿出电脑打开,查看今天是不是有什么需要自己处理的事情。这是她的习惯,电脑绝不会离开身边,每天睡觉之前都会查看一遍有没有什么需要处理的工作。也正是她的这种精神,才让慕晓语可以肆无忌惮的猖狂到底。 简单浏览一遍,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关了电脑准备睡下,同屋的女子问道:“听传言说你电脑永远不会离开身边,今天我可算是见识到了。” 两个人已经回房间好一会了,这是第一句搭话,如果她不主动搭话的话,辛钟铃是不准备跟她搭话的,因为她是老师,但不是自己的老师,所以辛钟铃觉得她们之间存在共同语言的可能不是很大。 但是既然她主动搭话了,那么就是另外一说了。辛钟铃莞尔一笑,温柔的声音回答:“没办法,靠它吃饭,要是不带着,没有安全感。” 同在一个学校,虽然身份不同,两个人也没有任何交集,但她知道很多方面,应该说抛开书本之外,辛钟玲都比她要强。 怀着好奇,过去离辛钟玲近一些:“让我八卦一下,你们这些人每个都是天之骄子,而且我知道你是今年艺考生状元。为什么还要留在这个城市,你应该去更好的学校,或者出国留学,应该说国外的教育,更喜欢你这种人。” 这个问题,已经有无数个人问过辛钟铃了,答案是什么呢,辛钟铃也说不出来,想来想去,让她留下来的原因也只有一个。 辛钟铃双手交叉在后脑勺,半躺在床上,自嘲的笑着回答她:“人生,在哪里重要吗,想要在哪里才重要,六年前,我想出国,想去更多更美的地方,拼命的努力,可是那时候所有人都觉得我是神经病,没有人喜欢我,连爸妈都放弃了,可是今天,我不想,我喜欢这个国家,它的文化,风俗,还有食物。” 听起来有点伤心,苦涩一笑说道:“你说的是道理,但不是现实。”她自嘲的笑了,然后又说:“大概这就是我,我们这样的人失败的地方,想的太多,却做得太少,你习惯把事情做出来。而我总是晚上想想千条路早上起来走原路。” “没有吧,我觉得你很好,至少在这所学校里面,你口碑一直不错。” 学着辛钟玲的样子,略有无奈说道:“这世界上,最难做的就是老师的口碑,因为口碑好的老师,很难当领导。” 辛钟铃不太理解的眼神看着她:“什么意思?” “老师口碑好,就说明受学生喜欢跟学生关系好,很多事情不能客观看待,不是领导作风。” 辛钟玲噗嗤一笑:“这有什么吗,能做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师,何尝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功绩。” 不知为何,此时她觉得辛钟玲的想法很幼稚,对她说道:“说虽如此,可是现实是残酷的,一个普通老师,但是那点工资,在这座城市需要三十年才能买得起一套一百二的房子,这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如果我想全款买房,那得等到退休之后才住的上自己的房子。” 都说老师是无私奉献的人,可是给这些人的报酬,真的有点低了。 现实比人强,这句话,绝对是真理。 辛钟玲无奈一笑,回答说:“那也未必,你们时间比较丰富,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学一门傍身之术,到时候还不是小生活各种滋润。” 两人的谈话好像有点尴尬,老师嘿嘿两声:“我也是这么想的,这不才想跟你在一起,向你请教一些东西吗?” 原来是带着目的来的,不过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人与人的交往,总是有一些目的性的,倒不如说,这样才更好。与其平白的相遇,步入带着目的合作到底: “我,你不要开玩笑了,我就是个学生,能教你什么?” “你是学生这是事实,可是我还知道另外一个事实,那就是今天的你,一定买得起一套一百二的房子。” 这个老师的想法正是奇怪,好像这套一百二的房子,是一个衡量值,衡量一个人是不是能够成为这座城市居民的关键要素。 辛钟铃嫣然一笑,笑容中有些惨淡。很直接的问她:“所以你是想问我什么?” 老师转过身侧躺,看着辛钟铃:“我是想问你,你混了这么久,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最受老板欢迎。” 原本以为她要问怎么赚钱之类的,可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一个问题。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问题,确实比‘怎么赚钱’来的更加实际,毕竟,不论一个人有多好本领,如果不讨人喜欢,还是很难立足的。 辛钟铃思考半刻钟,回答道:“如果把前提放在同一个起点上面,那么我觉得老板喜欢的是认真做事的人,总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辛钟铃这么说,她好像不太明白,问道:“你能说的详细一点吗?” 辛钟玲盘腿做起来:“是这样的,我接触过一些企业家,如果不是关键职位上的人,那么你可以不需要有多聪明,多有本事,但一定要认真做事,而那个关键职位上的人,也或许并没有经世之才,但一定是小心谨慎,做事认真的人,因为本领可以学,经验也可以慢慢积累,可是如果心态不对,聪明反被聪明误是早晚的事情,而这样的后果,可能是老板都无法承担的。” 听辛钟玲这么说,好像有点明白了,但是另一个疑问也冒了出来:“既然这样,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崇尚‘聪明才智’?” “可能我刚刚说的太空洞,你听起来吃力,你觉得晓语跟我谁更聪明?” 辛钟玲的这个问题,似乎有点难为她,因为她对辛钟玲了解的不多,可是她知道慕晓语有多聪明。 想着辛钟玲的成就,理所当然的说道:“你比较聪明,慕晓语虽然各方面都很优秀,可是从来没有见她做个实质性的成绩出来。” 辛钟玲摇头:“其实晓语比我聪明很多,甚至双胞胎,李明琦论聪明才智也比我强,我可能和屈凝娇在同一个阶段,甚至还要差一点。” 任何人都绝不会像相信这是真的,肯定是辛钟玲谦虚的说辞,如果是另外的几个,她没了解多少,不好说,可是屈凝娇,一直是这群人中最不起眼的,怎么能比辛钟玲更加聪明。 “不可能,要说慕晓语,李明琦,两个人家世好,受到的教育也好,我不敢肯定,可要说别的人,我没见过比你更加聪明的。” 一般人确实很难理解,辛钟玲今天心情好,给她解释道:“晓语很聪明,聪明到知道别人的优缺点,自己的优缺点,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所以很多事情从来不会实质性的去接触,而是安排给最合适的人,李明琦跟她属于同一类人,但是李明琦耐心更好,如果李明琦不是习惯了依赖,一定比晓语更能绽放出光芒,双胞胎是童心未泯,心里还在童话世界,屈凝娇的沉默,是因为家庭原因,习惯了屈就,而我是少年老成,所以你看到的几个人,都是吊儿郎当的模样,只有我有所成就,但其实这些成就,是她们几个共同给予的。” 听她说的也确实是道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想不通,毕竟,辛钟玲这个第一女强的称号,是学校里那么多人认可的。 朦朦胧胧之间,好像有了思路,问辛钟玲:“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承担了一个中介的角色,大家看到你的光芒,只是因为另外的人懒得绽放?” “不错,如果晓语和李明琦是神,那么双胞胎就是介于我和神之间的世外之人,从不强求就是两个人的真实写照,屈凝娇是守护在天门之外的一个修炼者,见到谁都问好,而我,是神在人间的执行者。” 290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解释的非常生动,让人不能不相信这是真的。 但又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是慕晓语很明确的说过,如果没有你,她坐不上十二中联盟老大的位置,也不能成立这家公司。” “这么说也不算错,但是美国靠美元建立起称霸世界的货币体系,可是美元不过是黄金的介质罢了。这种钱不叫美元它还可以叫别的名字,总之当时的情况下,一定会出现这个货币,只不过是名字而已。” 这么一说,总算明白了,慕晓语不是没有辛钟玲不能做十二中联盟的老大,而是没有辛钟玲这样一个人不能坐,可是这个人即便不叫辛钟玲,她还可以叫别的名字。 虽然她是这么说,可自己不能这么相信,又说道:“可是你的能力是公认的,学校里的老师都说你绝对可靠。很多老师都说:没有了辛钟铃,接下来的时间又要变得忙起来了。” 确实,自己拥有很多荣耀,很多老师把很多事情交给自己,但这能说明什么呢,什么都不能说明。 脑海里过滤一下词语,辛钟铃说:“可能因为我做事认真吧,这些都不是什么伤脑筋的工作,只要细致认真就能做好。” “那么学生会呢,之前的学生会,一直是当做摆设一样的,职责也只在维护基本卫生一类的事情上面,可是自从你接手之后,嫣然成了学校一个安全中心,校长甚至开玩笑说现在的学生会,处理学生纠纷比保卫室更加有用,还有学校的一些基本事情,也都是交给你们处理的,有老师曾说,学生会长的奖金,比我们的工资还要高。” 对于这点,辛钟玲不可否认:“这是事实,担任学生会长的两年,我从学校拿到的各种奖金大概是十五万,可是这一切都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慕晓语,她身负十二中联盟老大和慕家继承人的身份,所以不论是富家公子还是学校混混,都需要给我三分薄面,至于学校的事情,有这些人的帮助,很多问题都不是问题。”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现在所拥有的功绩,其实都是机遇好,运气好?” 点点头,又摇头,然后笑一声说道:“也不完全是这样,我自己觉得我还是很努力的,从中学开始,我成绩一直不错,也不断学习各种知识,跟各种人打交道的本领也都基本摸清,所以不完全是运气。” 原本只是觉得辛钟玲是了不起的圣人,可是经过这么一次谈话,她觉得这群人都是天生异相。 轻轻叹声气:“原本希望向你请教成功的秘诀,现在,感觉我这辈子已经没希望了。” 辛钟玲转身看着她,这个女人,是老师,但此一刻,更像是一个未成年的姑娘。 不知为何,辛钟铃突然觉得有点好笑,突然觉得好多事情好像是自己想得太过天真,也或许说是自己把这个世界看得太透缺从不忍心把它想得太坏。 辛钟铃放声一笑:“其实你不能这么认为,如果社会是一颗大树,那么我们能爬多高,除了自身的条件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运气,因为这棵树上的果子有很多人想吃,想要爬的很高,就要保证前面没人档着你,后面没人拉着你,挣脱后面的束缚,绕开前面的拦路虎,这是必须的,如果不能,要么甘于屈就,要么奋起反击。但不论自身条件还是运气,都不是绝对的,它们一个可以学,一个可以等,关键在于,运气来的时候,你是不是已经足够有本事冲过去。” 这是一个很多成功者的言论,被辛钟玲这么一说,好像更加生动,更加能令人兴奋,给人向前的动力,这种动力,是一个梦想成功的人发自心底的,源源不绝。 正事已经过了,到了八卦时间:“我还有一件事很好奇,就是你跟慕晓语的关系这么好,可是为什么她的公司自己不管,也不交给你?” 看样子很多人的贪婪是与生俱来的,或许连自己都没有发现,可是贪婪的萌芽,确实一点点滋生,每天都在成长。 她这个问题,在辛钟玲看来是很清楚的:“首先我是学生,而这家公司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强大,很难,其次这个人的能力很强,她在骨子里就准备开公司,准备做一个成功的人,一直在准备,只是缺少一个机会,而晓语正好也想做点事,两个人很合拍,第三,当时的情况,就算给我我也不敢要。” 人贵自知,而后人知,再是知人,这点,辛钟玲做的足够好。 跟她的谈话,让人感觉获益匪浅:“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多谢教导。” “你才是老师,这么说,我感觉很尴尬。” 两人的谈话还没有结束,辛钟玲的电话响了,拿起来看一眼是双胞胎打过来的,直接关机。 两分钟不到,听到敲门声,只得起身开门:“你两,吵到别人睡觉的。” “姐姐,睡不着。” 转过身,拿一瓶安眠药递给她们:“别来烦我,不然我真的会生气的。” 看着手上的半瓶药,很不高兴:“你还有良心吗,我两才十八岁,你竟然让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吃安眠药。” “不吃也行,总之不要打扰我,还有,打扰我我能原谅你们,可是姐姐就不一定能原谅你们,你们不希望被别人议论吧。” “随便咯,不是很在意的。” 给两人转过身:“回去睡觉。” 重新回去床上,女老师跟她调侃:“看样子你这个姐姐不好当,照顾这么多姑娘。” 辛钟铃做个无奈的动作:“没办法,自作自受。” 两个人都笑了,爽朗的笑声中进入梦乡。 早上,不知道是因为出游的兴奋,或者是昨晚都没有睡好,或者是高中生活的生物钟使然,大家都起的很早。 天不亮的时候,院子里已经响起各种各样的声音。 慕晓语睁开朦胧睡眼,从窗户伸出脑袋:“你们这帮混蛋,睡不着也给我躺床上去,这么早起来,让别人怎么睡。” 被慕晓语这么一吼,大家也都安静的回去屋里,等待天亮。 经过四十多分钟的等待,终于有一丝曙光从东方冒出来。 慕晓语的闹铃响起,从床上爬起来,看到李书的睡姿,把她摇醒调戏说道:“你昨晚是不是睡得不太安分?” 慕晓语说的是什么事情,李书当然是明白的。因为此时的她,正咋脸上大大的写着‘多情二次’。 李书脸色羞红,抱起衣服:“我去洗漱。” 慕晓语本来只是猜测,看到李书的脸色,惊讶的张大嘴巴:“不是吧,你还真的做春~梦了,快说,跟谁。” 李书咬紧牙,使劲摇头。 这个样子,慕晓语把她拉到怀里:“青春期,这样的事情很正好的好不好,不要这么害羞,说,是不是梦到我了。” 脸色更加羞红,很为难的点头:“昨晚我醒来的时候躺在你怀里,然后又睡着了,就梦见你把我抱在怀里,我们什么都没穿。” 听见她这么说,慕晓语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气氛十分尴尬,只得让自己更加污,捏捏李书的脸蛋:“哦,听起来好像是咱两那啥了,说,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李书摇头:“我们就这么抱着,什么都没干。” 好吧,还算个好消息,松口气:“你真是够了,躺在我怀里梦见你躺在我怀里,然后就这样躺在我怀里,然后醒来还这副羞涩的模样。” 李书挂在她的脖子上,小声说道:“但是那种感觉很好,很幸福,好像全世界都不重要,只要有你。” 把她放在床上,当慕晓语压在她的身上,她很自然的闭上眼睛。 使劲揉搓她的脸蛋:“姑娘,你真的该看心理医生了,我是女生呐。你也是女生,咱两就算是关系再好,也不可能结婚生子的!” 李书的脸已经完全泛红,抱起衣服跑去卫生间。 慕晓语蹲在床上,双手杵着脑袋,自言自语:“我上辈子一定是男的,有很多老婆的那种,因为情缘未了,她们忘不了我,今生又来以身相许,可是奈何,今生本小姐没有那个东西。” 说完,自己使劲甩头,拿出手机打开前摄像头哈哈大笑:“你怎么这么自恋呐。”咔嚓的摁下自拍,得意的笑着:“还很帅。” 听到外面的响动,李书以为有人来了,最快的速度洗漱出来,却看到慕晓语一个人玩的正欢。 看到她出来,慕晓语毫不犹豫的一个恶狗扑食:“你说咱两上辈子是不是约定了三生三世。” 听到慕晓语这么说,李书羞红了脸。主动凑上去。 慕晓语被吓得连连后退:“你怎么这么主动,跟你说,我真的不是百合,你也不是,回去之后我带你去看医生。” 李书得意的笑笑,拿出手机自己玩:“你快去洗漱吧,大家都等你呢。” “你怎么知道,你都没有出门。” “我从卫生间窗子往外面看了,所有人都到院子里了,就缺咱两。” 291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解释的非常生动,让人不能不相信这是真的。 但又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是慕晓语很明确的说过,如果没有你,她坐不上十二中联盟老大的位置,也不能成立这家公司。” “这么说也不算错,但是美国靠美元建立起称霸世界的货币体系,可是美元不过是黄金的介质罢了。这种钱不叫美元它还可以叫别的名字,总之当时的情况下,一定会出现这个货币,只不过是名字而已。” 这么一说,总算明白了,慕晓语不是没有辛钟玲不能做十二中联盟的老大,而是没有辛钟玲这样一个人不能坐,可是这个人即便不叫辛钟玲,她还可以叫别的名字。 虽然她是这么说,可自己不能这么相信,又说道:“可是你的能力是公认的,学校里的老师都说你绝对可靠。很多老师都说:没有了辛钟铃,接下来的时间又要变得忙起来了。” 确实,自己拥有很多荣耀,很多老师把很多事情交给自己,但这能说明什么呢,什么都不能说明。 脑海里过滤一下词语,辛钟铃说:“可能因为我做事认真吧,这些都不是什么伤脑筋的工作,只要细致认真就能做好。” “那么学生会呢,之前的学生会,一直是当做摆设一样的,职责也只在维护基本卫生一类的事情上面,可是自从你接手之后,嫣然成了学校一个安全中心,校长甚至开玩笑说现在的学生会,处理学生纠纷比保卫室更加有用,还有学校的一些基本事情,也都是交给你们处理的,有老师曾说,学生会长的奖金,比我们的工资还要高。” 对于这点,辛钟玲不可否认:“这是事实,担任学生会长的两年,我从学校拿到的各种奖金大概是十五万,可是这一切都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慕晓语,她身负十二中联盟老大和慕家继承人的身份,所以不论是富家公子还是学校混混,都需要给我三分薄面,至于学校的事情,有这些人的帮助,很多问题都不是问题。”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现在所拥有的功绩,其实都是机遇好,运气好?” 点点头,又摇头,然后笑一声说道:“也不完全是这样,我自己觉得我还是很努力的,从中学开始,我成绩一直不错,也不断学习各种知识,跟各种人打交道的本领也都基本摸清,所以不完全是运气。” 原本只是觉得辛钟玲是了不起的圣人,可是经过这么一次谈话,她觉得这群人都是天生异相。 轻轻叹声气:“原本希望向你请教成功的秘诀,现在,感觉我这辈子已经没希望了。” 辛钟玲转身看着她,这个女人,是老师,但此一刻,更像是一个未成年的姑娘。 不知为何,辛钟铃突然觉得有点好笑,突然觉得好多事情好像是自己想得太过天真,也或许说是自己把这个世界看得太透缺从不忍心把它想得太坏。 辛钟铃放声一笑:“其实你不能这么认为,如果社会是一颗大树,那么我们能爬多高,除了自身的条件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运气,因为这棵树上的果子有很多人想吃,想要爬的很高,就要保证前面没人档着你,后面没人拉着你,挣脱后面的束缚,绕开前面的拦路虎,这是必须的,如果不能,要么甘于屈就,要么奋起反击。但不论自身条件还是运气,都不是绝对的,它们一个可以学,一个可以等,关键在于,运气来的时候,你是不是已经足够有本事冲过去。” 这是一个很多成功者的言论,被辛钟玲这么一说,好像更加生动,更加能令人兴奋,给人向前的动力,这种动力,是一个梦想成功的人发自心底的,源源不绝。 正事已经过了,到了八卦时间:“我还有一件事很好奇,就是你跟慕晓语的关系这么好,可是为什么她的公司自己不管,也不交给你?” 看样子很多人的贪婪是与生俱来的,或许连自己都没有发现,可是贪婪的萌芽,确实一点点滋生,每天都在成长。 她这个问题,在辛钟玲看来是很清楚的:“首先我是学生,而这家公司一开始的目的,就是强大,很难,其次这个人的能力很强,她在骨子里就准备开公司,准备做一个成功的人,一直在准备,只是缺少一个机会,而晓语正好也想做点事,两个人很合拍,第三,当时的情况,就算给我我也不敢要。” 人贵自知,而后人知,再是知人,这点,辛钟玲做的足够好。 跟她的谈话,让人感觉获益匪浅:“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多谢教导。” “你才是老师,这么说,我感觉很尴尬。” 两人的谈话还没有结束,辛钟玲的电话响了,拿起来看一眼是双胞胎打过来的,直接关机。 两分钟不到,听到敲门声,只得起身开门:“你两,吵到别人睡觉的。” “姐姐,睡不着。” 转过身,拿一瓶安眠药递给她们:“别来烦我,不然我真的会生气的。” 看着手上的半瓶药,很不高兴:“你还有良心吗,我两才十八岁,你竟然让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吃安眠药。” “不吃也行,总之不要打扰我,还有,打扰我我能原谅你们,可是姐姐就不一定能原谅你们,你们不希望被别人议论吧。” “随便咯,不是很在意的。” 给两人转过身:“回去睡觉。” 重新回去床上,女老师跟她调侃:“看样子你这个姐姐不好当,照顾这么多姑娘。”第八书库 辛钟铃做个无奈的动作:“没办法,自作自受。” 两个人都笑了,爽朗的笑声中进入梦乡。 早上,不知道是因为出游的兴奋,或者是昨晚都没有睡好,或者是高中生活的生物钟使然,大家都起的很早。 天不亮的时候,院子里已经响起各种各样的声音。 慕晓语睁开朦胧睡眼,从窗户伸出脑袋:“你们这帮混蛋,睡不着也给我躺床上去,这么早起来,让别人怎么睡。” 被慕晓语这么一吼,大家也都安静的回去屋里,等待天亮。 经过四十多分钟的等待,终于有一丝曙光从东方冒出来。 慕晓语的闹铃响起,从床上爬起来,看到李书的睡姿,把她摇醒调戏说道:“你昨晚是不是睡得不太安分?” 慕晓语说的是什么事情,李书当然是明白的。因为此时的她,正咋脸上大大的写着‘多情二次’。 李书脸色羞红,抱起衣服:“我去洗漱。” 慕晓语本来只是猜测,看到李书的脸色,惊讶的张大嘴巴:“不是吧,你还真的做春~梦了,快说,跟谁。” 李书咬紧牙,使劲摇头。 这个样子,慕晓语把她拉到怀里:“青春期,这样的事情很正好的好不好,不要这么害羞,说,是不是梦到我了。” 脸色更加羞红,很为难的点头:“昨晚我醒来的时候躺在你怀里,然后又睡着了,就梦见你把我抱在怀里,我们什么都没穿。” 听见她这么说,慕晓语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气氛十分尴尬,只得让自己更加污,捏捏李书的脸蛋:“哦,听起来好像是咱两那啥了,说,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李书摇头:“我们就这么抱着,什么都没干。” 好吧,还算个好消息,松口气:“你真是够了,躺在我怀里梦见你躺在我怀里,然后就这样躺在我怀里,然后醒来还这副羞涩的模样。” 李书挂在她的脖子上,小声说道:“但是那种感觉很好,很幸福,好像全世界都不重要,只要有你。” 把她放在床上,当慕晓语压在她的身上,她很自然的闭上眼睛。 使劲揉搓她的脸蛋:“姑娘,你真的该看心理医生了,我是女生呐。你也是女生,咱两就算是关系再好,也不可能结婚生子的!” 李书的脸已经完全泛红,抱起衣服跑去卫生间。 慕晓语蹲在床上,双手杵着脑袋,自言自语:“我上辈子一定是男的,有很多老婆的那种,因为情缘未了,她们忘不了我,今生又来以身相许,可是奈何,今生本小姐没有那个东西。” 说完,自己使劲甩头,拿出手机打开前摄像头哈哈大笑:“你怎么这么自恋呐。”咔嚓的摁下自拍,得意的笑着:“还很帅。” 听到外面的响动,李书以为有人来了,最快的速度洗漱出来,却看到慕晓语一个人玩的正欢。 看到她出来,慕晓语毫不犹豫的一个恶狗扑食:“你说咱两上辈子是不是约定了三生三世。” 听到慕晓语这么说,李书羞红了脸。主动凑上去。 慕晓语被吓得连连后退:“你怎么这么主动,跟你说,我真的不是百合,你也不是,回去之后我带你去看医生。” 李书得意的笑笑,拿出手机自己玩:“你快去洗漱吧,大家都等你呢。” “你怎么知道,你都没有出门。” “我从卫生间窗子往外面看了,所有人都到院子里了,就缺咱两。” 292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慕晓语松开刘梦的手,让她自己趴在背上,拿出相机自拍:“拍照发朋友圈,让别人看看你生病的样子。” 刘梦自从离开了那个圈子,已经彻底的变成了一个乖乖女,所以也不管她干什么,就这样安静的趴在她的背上。 这样的感觉让她很舒心,慕晓语的肩膀虽然不宽,但是很有安全感。 这种安全感,与其说是恋爱,倒不如说是姐姐。 可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分明自己的年纪更大才对。 刘梦忽然明白了,为什么辛钟铃这个女王要臣服在慕晓语的脚下。这样的安全感,对任何一个女生来说都是无比重要的。任何一个女生都会愿意为了这份安全感留在她的身边。这就是慕晓语的魅力,这就是慕晓语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原来让她背着是这样的舒服,刘梦的心中有一些感触,好像就要哭出来,次一刻,她多希望她真的是个男生,或者不要让自己知道她是女生。 把脑袋靠在她肩膀上,这个姿势,很舒服。 慕晓语把相机递给屈凝娇,叫刘梦说道:“给你说啊,不要睡着,要不然我会把你丢在路边的。” 没有理会慕晓语,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的美好,或许,爱上一个人,她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真的爱,是否还在爱。 辛钟玲把慕晓语和刘梦的设备都拿在手上,感觉挺沉的,过去慕晓语身边说道:“要不咱两换换,我来背刘梦,你给拿这些东西。” 没有等慕晓语回答,刘梦楚楚可怜的看着她:“姐姐,我想要她背我,你让另外的人跟你一起拿好不好。” 辛钟玲当然知道的,刘梦已经想通了,她还会这样说,那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在慕晓语的男人魅力之外,刘梦已经认识到了她的另外的一种魅力,一种让她们所有人着迷的魅力。 既然这样,自己也算是功成身退,成人之美。不过,依旧拉拉嘴角:“你入戏真快。” 把双胞胎叫过来,两人跑得远远的,对辛钟玲张开双手:“看见没有,叫你开车的。” 刘梦看着两个人:“你们帮忙,回去我请你们吃一道特别好吃的菜,平时吃不到的那种,只有我舅舅会做。” 听到有好吃的,两人动摇了:“真的,不骗人。” 对两人点头:“保证不骗人,要是吃不到,回城里之后你两找家酒店,我请你们吃大餐,随便浪费的拿货的那种。” 两人相互看一眼:“划算,可以干。” 过来接过辛钟玲手上的一些东西,又继续自己的快乐。 向前一段路到了第一站,一个看起来年代久远的道观。 刘梦从慕晓语背上下来,拿出纸巾给她擦汗:“辛苦你了,回去做好吃的给你吃。” 从刘梦手上拿过纸巾:“哼哼,你会做饭,别逗我了,我可不想死。” 被慕晓语这么轻视,很不高兴,反驳她:“我当然会做饭,我告诉你,我不紧会做,我做的还不错,我爸爸说我做的比单位厨师做的都好吃。” 慕晓语一边从双胞胎手上拿过装备,一边回答她:“他们单位的厨师,一点比咱们食堂的大师傅好不到哪去。” 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反驳,毕竟好像真的是,所有集体食堂的厨师都是一个样。 不甘心就这样被慕晓语压制,抓住辛钟玲问:“我做的饭,你觉得能吃吗?” “辛钟玲使劲点头,能吃,肯定能吃,不过不要叫我,我不喜欢小姑娘做的饭菜。” 听到辛钟玲的回答,班上的人都笑了出来,刘梦幽怨的说道:“我做的饭真的不难吃,我自己都吃得下去。” 慕晓语把双胞胎和李明琦叫过来:“看见没有,这三个人很久之前说的,跟你今天说的大同小异,可是结果呢,琦琦炒肉放糖,还放辣椒,这两混蛋,做了一盘大杂烩,不知道放了什么,结果两人为了说明这样吃对身体有好处,硬着头皮吃了,在医院挂了三天吊针。” 三个人幽怨的看着她 “知道吗,历史已经过去,黑历史不应该被提起。” “就是,你第一次做饭还不是一样难吃。” 对三个人摇头:“我第一次做饭是初二的时候,最简单的煎鸡蛋,你们都吃了,虽然味道不怎么,但是也没有任何不适。” 争论不过,三个人留下一个咬人的动作,继续去自己的地盘执笔描绘。 看到刘梦还不服气,辛钟玲真的担心她晚上弄出什么菜来让自己品尝,安抚她说道:“你是官二代,学做什么饭,乖乖的啊。学学琴棋书画多好,做饭做菜这种事,不会也没关系的,这个社会,最重要的是有钱。” 看样子这些人对于自己做的饭,好像是存在深深的恐惧。 解释是不管用的,唯有经过实践检验出来的真理,才能成为让众人信服的理由。 闲聊实践完结,几个人都不在说话,各自找个位置,开始自己的描绘。 慕晓语选择的地方在房顶,看到她爬上去,辛钟玲也简单收拾,对她打个收拾,跟着爬上去。 两人选择的角落相对隐蔽,没有人知道两人爬上房顶的事情。 辛钟玲伸个懒腰:“上面的视野果然开阔很多,在这古老的地方,迎来习习微风,蹲在琉璃瓦上,执笔写下脚下的风景,果然是别有韵味。” 在她身边坐下:“成了,大文豪,不要骚文弄字了,你知道的,我文学素养真的不怎么样。” 转身看着她:“别,你要骗别人可,可是我跟你这么多年姐妹,我还不知道你,从初中开始就有文综天才的号称,政史地与生俱来的灵感,不用看书就能答题,语文作文十次有九次满分,你跟我说文学素养差,实在嘲笑我吗?” 举起双手:“我发誓,绝对没有,但是诗词歌赋这些东西,我是真的不如你。” 对慕晓语微微一笑:“那是你懒,要是你认真学,早都学超过我了。” “要是你把弄计算机的精力放到文学上面,早都是一代文豪了。” “有道理,所以我决定以后不研究文学了,专心研究计算机。” 笑两声,开始做正事。 刘梦草草描绘完,抬起头遍寻不得辛钟玲和慕晓语,过去双胞胎身边:“你们看到……。” “在房顶。” 抬起头,果然看到慕晓语正在用心描绘。 辛钟玲坐在她旁边,两个人差不多一样的动作,一样的表情。 围着道观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梯子什么的,只得再次问双胞胎:“她们怎么上去的,是不是哪里有什么秘密通道?” 双胞胎放下笔,指着角落里较矮的围墙:“那里,晓语很轻松就能上去,由她帮助,玲玲也能很轻松上去。” 刘梦过去,这边虽然是围墙最矮的地方,但也有两米的样子,自己一米七不到的个子,根本爬不上去。 看到她又要回来,两人对慕晓语大喊:“混蛋,你的妞要上来。” 以为两人说的是李明琦或者屈凝娇,也不抬头就说:“上来干嘛,这上面很危险的,摔死了可没人赔。” 慕晓语的态度,让刘梦无可奈何。 双胞胎偏偏要跟她作对:“什么人啊,刚刚还对人家那么好,一路上怕累着还要背她,现在就是这副态度。” 听到两人说的是刘梦,抬起头来看一眼,刘梦也正看她。 对刘梦总有一种亏欠感,缓和一些语气说道:“你干嘛要上来,这上面很危险的,就在下面吧。” 听到慕晓语语气好了很多,立刻回到刚刚的问题上:“你为什么骂我?” “哦,我以为是李明琦。” 这下,李明琦立刻就不乐意了,刚刚她没有点名,还可以忍,现在她这么说,不能忍,把手里的笔扔向她:“混蛋,凭什么是我就可以骂,我好欺负啊。” 力气太小,笔甚至都没有扔到房顶。 慕晓语做个得意的动作:“就是骂你,你就是好欺负。” “你信不信我上来打你。” 张大嘴巴,然后做个鬼脸:“不信,你要是能爬上来,我保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李明琦被气得够呛,跑过去墙角:“娇娇,帮我,看我爬上去把这个混蛋扔下来。” 屈凝娇过来把她拉开:“咱们回去画画,不跟她一般见识。” 做个鬼脸挑衅:“你就是上不来,还要别人帮忙,羞羞。” 被慕晓语气得够呛:“我要把你扔下来。” 得意洋洋的样子:“你都上不来,就算上来了,你也没这个本事,但是我不跟你计较,如果你上来,我就自己跳下去,反正这么一点地方,很轻松就跳下去的。” 艺高人胆大,真是没办法。 李明琦真的有些生气了,对她吼到:“你有本事跳下来,看我不打你。” 不知为何,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竟有种说不出的高兴:“我下来你也打不过我。” 瞪大眼睛“你给我下来。” 露出得意的笑容,不跟她争吵,吐吐舌头,做个鬼脸,继续做下画画。 293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听到两个人的吵闹,很多同学都过来,班主任也终于不能再当做不知道,过来叫她两:“你两快下来,上面这么危险。” 但是慕晓语怎么可能听她的,摇头:“老师,不要担心,我们知道轻重的,这上面视线好,画好了就下来。” 知道慕晓语不会听她的,也懒得管她,反正这姑娘有的是本事,随她折腾去。 慕晓语一副写生化作落下最后一笔,收起工具。 李明琦正用心勾勒,不知被哪里飞来的暗器打中,抬起头对慕晓语大吼:“你个混蛋,干嘛打我。” “就打你,怎么样,你咬我啊。” 看样子慕晓语已经完成,而她的还差最后几笔。 不理会她,继续坐下来勾勒。 自己一个人无趣,过去辛钟玲身边:“画的真好!” 辛钟铃如临大敌,把她跟自己的作品隔开:“你离我的画远点。” “你让我看看嘛,我又不会吃了它。” 虽然她是这么说,但是辛钟铃没有丝毫的松懈。伸出手把她隔开:“不要,你是个危险的人物,为了我的作品安全,我要求你跟我的作品之间保持两米的距离,另外,这幅作品价值一万块,你要是损坏了,要陪的。” 拿出信用卡递过去:“我给钱,你把画给我。” 辛钟铃伸出脑袋看一眼慕晓语的作品:“你画的真丑,我不卖,你这种不懂艺术的人,拿过去肯定就是放在某个角落,然后等某个阴雨天,扔到垃圾桶里面去的。” 虽然这是事实,但是被她这么说出来,慕晓语还是很不高兴。气呼呼的的样子叫星中路:“你给我道歉。” 语气中有点命令的成色,但听来更多是撒娇。 如果她的语气很强势,辛钟铃可能会抱着自己的作品从屋顶上跳下去,可是这样的语气,让辛钟玲一下子没搞懂是因为哪一件事:“为什么,我又没错。” “你说我画的难看,这时对我幼小心灵的极大伤害,给我道歉。” 辛钟铃惊讶的看着她,机械般的摇头:“不要,你画的本来就丑,说实话是没有罪的。” 一副费尽心血的作品,再一次被她说丑,心情已经非常不好,两只眼睛瞪得大大的:“你给我道歉,不然我就抢你的作品。” 真担心慕晓语会对她的画做什么,但似乎道歉也是不可能的:“你不信把你的给大家看,只要有超过三个人说不丑,我就给你道歉。” 有点为难了,毕竟画工真的不怎么样,要说这时候还要拿出去给别人品评,真的没这个勇气。 见她有服软的趋势,辛钟玲趁机从中打和:“要不这样吧,我不说你的画丑,你也不抢我的画,咱们扯平好不好。” 好像也没有更多办法,对辛钟玲做个不高兴的表情,从房顶上一跃而下。 慕晓语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作品,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给另外的人找麻烦。她快速把作品收起来,过去李明琦旁边:“你画的真慢,比蜗牛还慢。” 知道慕晓语是故意过来挑事的,继续勾勒自己的线条,任由她自言自语。 在李明琦这点找不到开心的事情,就向旁边移动一步,去了屈凝娇的身后。 知道慕晓语过来了,屈凝娇率先开口:“没时间,找别人玩去。” 慕晓语当然不会如她的愿,指着她的画:“你应该在两棵树中间加一对男女,这样更能体现原始的山林气息。” “滚。” “我说的是真的,你看啊,你的画幅是幽暗深邃的原始山林,要表达的应该是原始虚空,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时间,都是不带一丝一毫的,而原始的人性就是看上谁打晕了扛进山洞,那么结果就出来了,画幅中有两个原始人,绝对是点睛之笔。” 转过头,对慕晓语龇牙咧嘴,露出表示愤怒的表情:“没有对比我画不出来,要不然你脱光了站前面,我给画上去。” 装出惊恐的眼神,使劲摇头,天真无邪的样子:“不要,你可以找个小视频,然后选个比较合适的动作给画上去。” 她知道,不论她说什么,慕晓语都一定会继续挑逗,现在,让她远离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沉默。 接下来,不论慕晓语如何挑逗,就只闭口不言,只在笔尖勾勒自己的线条。 屈凝娇不说话,就不那么有趣。 向左边一步,到了李书的身后。 李书的作品是写实一派,画面所描均是眼前景物。 虽然如此,慕晓语还是没有放过她:“房顶上是两个人,你只画了一个。” 李书暂停一笔,背对慕晓语,很认真的告诉她:“因为我的眼里只有一个。” 此话一出,慕晓语立刻哑口无言,默默的退开。 双胞胎看到她说来,还不等她开口,就怒声道:“滚远点。” 瞄一眼两人的作品:“丑就算了,还画的一模一样,那就是丑上加倍。” 两人转过身来,怒气冲冲的,指着她的胸部:“你这两坨肉,长在这个地方,麻烦就算了,还长一对,那就是超级麻烦。” 没底线的人,不能惹,默默走开。 在庙前广场巡视一圈,调戏了很多人,唯独没有见到刘梦的影子,问李明琦:“刘梦呢?” 李明琦手上还在继续:“她只画了简笔,然后我就不知道了。” 另一个同学抬起头:“我看到她进去了。” 慕晓语跟着进去道观,在里面逛了一圈没有走找到刘梦的身影,喃喃自语:“奇怪,怎么会人间消失了,难道是某个电视剧的脑残场景?” 这么想着,心里竟然有些慌乱,给刘猛打电话。 还好,电话只响了一声她就接起来:“干嘛?” “你在哪?” “你后面。” 转过身,看到刘梦就在距离她十米之外的地方,坐在一颗很大的桂花树下。 把电话放进口袋,过去刘梦身边坐下:“怎么一个人在这,心情不好?” 刘梦转过头看她一眼,不友好的语气:“我跟你很熟吗?” 刘梦是在故意的问她,慕晓语知道,点点头,盯住她回答:“应该算很熟了吧,先是同校校友,然后是情侣,虽然后来发生一些不愉快,但现在已经解开。另外刚刚我还背你了,所以就算不是朋友,怎么说也算是至交好友了吧。” 这个自恋的能力,真的是无人能及。 不过刘梦喜欢她这么说,闭上眼睛:“吻我。” 这一下,慕晓语愣住了。 要说夺走别人的初吻,自从李明琦之后,她也不知道夺走了多少人的初吻,可是被人主动,还是第一次。 犹豫半分钟,还是讲嘴唇凑上去。 当她的嘴唇接触到刘梦的那一刻,她忍不住笑了。 刘梦脸色通红,也跟着笑了:“我以为我会很幸福,有触电般的感觉,但一点都没有。” 跟刘梦勾肩搭背:“咱两都是女生,心里也都是正常的,所以不会有恋爱的感觉的。” 有点无奈了,那么久的坚持,那么多个日子的思恋,却原来爱的人,只是那个第一眼见到的人。 轻轻叹口气,对慕晓语伸出手:“记得你说过,公司还留着我零点三的股份,给我。” 跟刘梦的闹剧,这就算收场了,而刘梦这个时候进来,对慕家来说绝对是好事。 伸手拿出手机,在上面敲打几下:“一百五十万,回去之后拿钱来,我就给你证书。” 惊讶的眼神看着慕晓语,咽口水说道:“不对啊,我查过你们的融资,没有这么多。” “公司的市值和当初已经不是一个级别的了好不好,怎么能按照当初的价格给你。” 从慕晓语手上拿过手机,确认慕晓语没有骗自己:“为什么你的公司会长得这么快,这么短的时间,价值涨了五十多倍。” “当然啊,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怎么跟顾家斗,怎么能收购顾家。” 刘梦彻底惊呆了,所有人都觉得慕晓语只是玩玩,可是她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玩玩算了,她早已算计好收购顾家,成为第二个慕家商界王者。 想来自己也不是从政的料,那么现在,是到了跟慕晓语纵身商海的时候了。 但是一百五十万,自己实在没有这么多钱,跟慕晓语讨价还价:“可是这个是你当初留给我的,应该按照当初的价格给我,还有,之前的分红也得给我。” 慕晓语拉拉嘴角:“你想的真美,哪有这样算账的人。” “我就是啊,你给不给。” 刘梦理直气壮的样子,让慕晓语肯定,她终于还是融入了自己的生活,至于什么身份,那已经不重要。 既然两个人已经都放下那件事,那她也不跟她客气:“当然不给,当初我的投资,现在你一句话就要拿回去,那要是这样都行,我早就是世界首富了。” 从第一天认识慕晓语,她就知道,跟她在一起,必须讨价还价,不然什么时候被她卖了,你还得给她数钱。 在闹钟过滤一下词语:“你刚刚吻了我,那是我的初吻,多余的钱,就当是我把初吻卖给你的。” 294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慕晓语被她惊到了,这哪是刘梦,兼职就是双胞胎的合体版,慕晓语大声反对:“初吻哪有那么值钱,还有,你有证据吗?” 没想到慕晓语会问这么一个问题,证据,肯定没有啊,亲个嘴,哪里找得到证据。刘梦楞了一下,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那实在不行你看我身上有什么,只要想要的都夺走,总之就是按照当初的价格给我就行。” 慕晓语这才知道自己错了,这不是双胞胎的合体版,刘梦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想想要是,好歹她也是曾经的一方头领,怎么能时候双胞胎那样的二货。使劲摇头,跟刘梦保持距离:“不行,这样我亏了好多。” 把慕晓语拉过来:“总之我不管,你就按当初的价格给我,至于别的,我除了身体之外也没有别的东西,你要喜欢拿去就好了。” “那好,我把你放到网上拍卖,凭你这身份,两千万还不是轻轻松松的。” “只要你舍得,只要你忍心,我没有任何意见,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的那样,我肯定这辈子非你不嫁。” 刘梦似乎铁了心要按照原价拿到这东西。事情好像不那么容易解决,换个条件对刘梦说道:“价格肯定是不能降的,不过我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借助你老爸还有你舅舅的势力给我拿下一块地皮,至于最后是公司补给你还是你补给公司,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已经决定参加进去,这件事就算现在不做接下来也是一定要做的,既然这样,那就答应:“好,不过即便是我补给公司,这笔钱也要你借给我,因为我一毛钱都没有。” 惊讶的看着刘梦:“你老爸这么大的官,你告诉我没钱,我可是知道的,官二代的钱,可比大风刮来的还容易。” 白眼看着慕晓语:“你大伯官比我老爸大多了,还有你哥哥,他们的钱是不是大风刮来的一样容易。” 沉思十秒钟:“大伯好像没有,他的心情,根本不在这上面,要说哥哥,还真的是,他一年各种捐款几千万,没有动歪心思,绝不会有这么多钱。” 坦诚的让人想哭:“哦,这是一个重要消息,我要去廉政部门举报。” 毫不在意的样子:“你可拉倒吧,所谓无官不贪,只不过是形式不同,事情分清楚而已,那些不违背良心的钱,你老爸拿的也不少,我这边都是有记录的。” 刘梦当然知道,虽然这些年她老子看清来清廉正气,可是要说没有贪污,她绝不信,毕竟家庭消费在这里,绝不是他的干工资能够支撑的。 但听到慕晓语手上有证据,心里还是感觉慌乱,质问她:“你凭什么查我老爸?” 慕晓语理所当然的样子:“废话,我在这城里里有多少敌人,一年要进去里面多少次,要是没有点本事,卷宗早就堆成山了。” 说来也是,慕晓语能做十二中联盟的老大,肯定有她自己了不起的本领。 其实他知不知道也都没有关系,因为如果慕晓语真的想要威胁她老子什么的,就不会对她说这些了。 虽然没有感觉多少惊讶,但是还是装作愤怒的样子:“这件事暂时原谅你,但是告诉你,不准对我把动手,还有,要是我补给公司,给我的垫上,等分红之后,我再慢慢还你。” “我怎么感觉你压根没想过还给我,只是准备敲诈我。” “你猜对了,我还真的就是这么想的。” 她这么理所当然的承认,一时间让慕晓语有点失去方向:“想得美,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你这里呗,反正我知道你一定会给我一顿免费的午餐。” “算了,不跟你争,反正不给钱,我是不会给你股份的。” 从兜里拿出钱包放到慕晓语手上:“我所有的财产都在这里,反正不论够不够,你都必须给我。” 把钱包还给她:“不行,咱们得按照正规手续,不能这样。” 两人争论的时间,双胞胎也过来:“看样子是打扰你两的好事了,要是做什么什么什么的,可以允许有人旁观吗,你们放心,我们绝对不出声的,即便姿势错了,也不会给你们指正的。” 两人停下来,紧紧盯住这两姐妹:“你两,滚远点。” 整齐的回答,双胞胎鼓掌:“果然是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这才相处没几分钟,就有这样的默契。” 要说斗嘴,这种事情是吵不过两个人的,也只能悻悻作罢。 慕晓语把两个人叫到身边,指着旁边的一棵树威胁她两:“信不信我把你两吊在这棵树上。” 双胞胎昂首望着那棵松树,露出一副很喜欢的样子:“这棵松树看起来就很适合被负心人伤害之后自挂东南枝。” 她两说这些的时候,眼睛毫不掩饰的看向刘梦,说的是什么,自然几个人都心知肚明了。 知道双胞胎是有心要帮她,刘梦感觉站在双胞胎一边。是啊,这棵树看起来这么挺拔,被负心人上海之后自挂东南枝是在合适不过的了。 双胞胎为什么要帮刘梦,慕晓语当然是知道的。刘梦进入这个群体已经是必然的事情,而刘梦这个大肥羊,这两人怎么肯放过呢。她们现在帮了她,将来刘梦定然要被她两坑惨的。 不过看现在的情形,刘梦还没有意识到这点。这或许并不是坏事,因为在这个小集体,她们一直是这么过来的。所以慕晓语自然也是默许了的。 一对三,必败。慕晓语不想跟她们唱反调,只能跟着几个人:“谁啊,咱们揍她去。” 看她这么装傻卖楞,三个人做个鄙视的眼神,不跟她争论。 其余的人也都陆续完成作品,三五成群聚在一对谈论。 等所有人都已经完成自己的描写,班主任把大家聚在一起:“既然已经来了,咱们进去拜神求签。你们的时间也越来越紧,能得到神灵的保佑一鸣惊人是再好不过的了。” 这个提议立刻得到赞同,众人说道: “我要求姻缘,要个暖男。” “我要求个白马王子。” “愿我心中的公主,我也是她中意的人。” “老师,你呢,给我们说说你的愿望。” 其实事情已经显而易见,这个时刻,他要求的东西肯定跟身边这个小美女有关。三人行,必有意中人。这个老师的心思,肯定都在女朋友的身上。 班主任耸耸肩:“我求你们别给我捣乱,求你们都能金榜题名旗开得胜。” 班主任这边套不出东西,那就把心思转向他女朋友。慕晓语包住她的手臂:“师母,你呢,是不是可以给我们分享。让我们也有点经验,以后跟男朋友约会的时候不至于抓瞎。” 师母对她嫣然一笑:“愿望是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不灵了。” 非常官方,但是却合理的说法,虽然大家都想八卦,可是也都不能再问。 安静而有序的走进三清殿,慕晓语退在一边:“大家欢迎我们伟大的班主任和我们的师母带头,为我们今天的祈福做领导。然后,所有人为他们献上祝福。” 班主任上前,点燃清香,恭恭敬敬的插进香炉,双手合十,作揖许愿。他的样子很虔诚,看得出是很认真的在祈愿。 这也是当然的,毕竟,他对此女子的爱情,早已超越了一切。毫不夸张的说,他会为了他付出所有的一切。 完了退在一旁,把位置让给其余的同学。 从三清殿出来,慕晓语拿出相机:“本班同学请排成队列,让我们为这次的出游留下一张最为珍贵的照片。” 辛钟玲过来从她手上拿过相机:“姐姐给你拍,过去站好。” “本来就是打算让你拍的,难道我还能分身。” 刚刚的一瞬间好心荡然无存,给她一个白眼:“你丫的,正常一分钟就是上帝对人间的恩赐。” 班上的人拍完,对辛钟玲喊道:“架好相机,过来,你们几个,快点。” 拍照之后,辛钟玲过去检查相机,对大家做个搞定的手势。 班主任愣在原地,慕晓语推推他:“老师,你应该宣布接下来的行程。” 班主任没有动,做个请的手势:“有请摄政王大人宣读圣旨。” “你平时是对我有多深的怨恨,才会用这样的事情挤兑我。” 师母作宫廷礼仪:“臣妾请摄政王临朝,处理天下大事。” 这一开头,形式一发不可收拾班上同学纷纷行抱拳礼“请摄政王临朝。” 盛情难却,大摇大摆的上来前面:“廉颇老矣,本王临朝,第一大事乃为皇家后继人选,君王无子,储君难立,今日,群臣面前,恳请陛下早已立后。” 班主任脸色通红:“此事不忙,天下为重。” “咦,老师,你这么做师母很伤心的,刚刚师母一脸期待,现在一脸失落。” 看样子慕晓语今天是非要给两人捣乱不可了:“我哪有。” 这个回答脱口而出,显然是紧张之下没有经过考虑的后果。 295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他这么回答是正中下怀,慕晓语追问:“你敢说刚刚的那大概十秒钟时间,你没有期待吗,当老师说天下为重的时候,你没有一点小小的失落吗?” 这个还真的有,她沉默不语。 班主任这时才知道,慕晓语刚刚不仅是一个玩笑,更是给他一个机会,可惜,这个机会白白放过了。 但慕晓语向来是自己挖的洞自己填满,她既然开了这样一个玩笑,让所有的事情变得如此麻烦,那么她也就会用另一个玩笑来让所有的事情都变得简单: “你们大家有没有见过老师背师母的?” “没有!” “想不想看?” “想。” “那还挡路,快让开。” 把老师跟师母推到一起,现在他已经没有选择,蹲下身来:“夫人,请上马。” 看到班主任背起师母,对剩下的人大喊:“同学们,金秋时节,风光正好,有男朋友的让男朋友背,没男朋友的赶紧找个男朋友背,现在,我面对全班男生拍卖李明琦,价高者得。” 话刚出口,一个巴掌排在后脑勺:“你个混蛋,谁给你的权利?” 毫无疑问,出手的人是李明琦。 慕晓语转身面向她,不高兴的说:“知道吗,你弄痛我了,我会生气的。”她这倒打一耙的功夫到时没谁了,李明琦怒气冲冲的望着她:“你是不是找打。” 慕晓语推开一步,对她做了个调皮的动作。 有女朋友的都已经背上女朋友离开,只剩下几个单身狗。 见到两个人僵持,体育委员问道:“班长,拍卖会还继续吗?” 李明琦怒视着体育委员,朝他大大的吼了个:“滚。” 慕晓语回答他:“继续,一万的底价,每次喊价不低于一千。” 再次一巴掌拍在慕晓语后脑勺:“你咋不拍卖你自己呢。” 伸手摸着后脑勺:“没人要我,要是有人要,我早就拍卖了。” 慕晓语这么说,李明琦当然不会落败。李明琦站出来,对着在场的人大喊:“现在我拍卖慕晓语,没有底价。” 男生都不敢出价,害怕跟李明琦起哄真的惹祸上身。 这样的情况是意料之中的,毕竟,慕晓语这个恶魔,班上的男生都知道是不能惹的。不能让男生心动,那就只能把阵地转向女生:“各位单身美女,想不想有人把你们背回去,现在机会来了,有没有第一个出价的。” 刘梦最先开口:“一块。” 有了开头,后面的人也都跟着上来: “五块。” “十块。” “一百。” “十万。” 所有人的眼光立刻看向辛钟玲,不知道怎么突然就把价钱飚的这么高。 没有理会别人,爬上慕晓语的后背:“现在,你是我的了,第一件事,背我回去,第二件事,把你的财产转给我,第三件事,还没想到。” 辛钟玲这么一说,价格再次飙高 “十五万。” “二十万。” “一块。” 刘梦再次叫出这个价格,所有人都停下来。 慕晓语过滤所有,抓住叫了二十万的同学:“来,在我背你回去之前,给我转账,二十万。” 没想到她真的会开口,把银行卡放到她手上:“好了,这是我全部的财产。” 做个鄙视的眼神。过去辛钟玲身边:“玲玲,十万块,你得到我了。” 虽然慕晓语肯定不止十万块,但是要是钱到了她的手上,要想拿回来可就不容易了,到时候铁定是人财两空的结果。 辛钟铃可不跟她玩这个游戏,退到一旁,跟她保持一定的距离?:“什么十万块,价高者得。” 刘梦没有任何迟疑,从钱包里拿出一块钱放到她手上:“我给钱,背我回去。” 把一块钱还给她:“不要,一块钱都不够买水喝的,你这么重,背你回去肯定好累。” 刘梦已经抓到她了,怎么可能轻易放开呢,拍着她的肩膀:“放心了,我不是没有人性的人,你要喝水我会买给你,要是回去没力气吃饭,我喂你吃,嚼了喂也可以的。” 慕晓语瘪瘪嘴,很不乐意的走到一旁:“想得美,自己走。” 闹剧结束,大家又开开心心的往回走。来的时候意气风发,回去的时候也是意气风发,这一趟到底留下了什么谁也说不清楚,但是这一趟确实是与众不同的,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回到农家乐是五点多的时间,太阳虽然已经偏西,但天气依旧很热,慕晓语忙了一天也实在是很累了,倒在一张躺椅上面:“玲玲,差不多时间你叫醒我。” 辛钟玲在摆弄相机,也不看她问道:“差不多时间是什么时候?” 已经是有气无力,长叹一声说道:“差不多时间就是你自己决定,你要是觉得差不多可以去骑车了,就叫醒我。” “哦,知道了。” 慕晓语睡下不多一会,大概是刚刚睡着就在睡梦中被叫醒,看到太阳还在高高的挂在天上,有些不大乐意的跟辛钟铃抱怨:“干嘛,这么早就叫我。” 辛钟铃把手放到她眼前:“现在是五点五十六分,根据刚刚我们的一致协商,觉得应该早一点出发。” 听她这么说,慕晓语当然不能再说什么,毕竟,辛钟铃一向是不会轻易地决定一件事地,她这么决定了,那就说明这个时间点是最好的。没有再发牢骚。从椅子上起来,去水龙头上面浇水打湿脸庞:“走吧。” 辛钟铃递给她纸巾,一副嫌弃的样像教育小孩子一样教育她:“你能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吗,这个样子,好嫌弃的。” 慕晓语毫不在意,拿过纸巾胡乱的擦拭:“有什么关系,大家都这么熟了,这里那个人没有见过我刚刚睡醒的样子。” 再次拿出一张纸巾,亲自给她擦拭:“好歹你是慕家大小姐,慕氏集团未来的老大,眼看就要成年的人,这个样子,别说那些大股东,连我都嫌弃你。还有啊,你是我的老大啊,所以,能不能不要活得这么糙。精致一点,让我也看到未来是有希望的。” 慕晓语刚刚睡醒,觉得还很乏力,干脆趴在辛钟玲身上:“有什么关系,反正身边有个你,你总能做好所有的事情,包括照顾我。至于希望,我觉得我一直在努力让你们看到人生是有希望的。如果这样你还是看不到希望,那等我回去再想想。” 辛钟铃跟她勾肩搭背,一脸调侃的说:“很认真的告诉你,千万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你没男人要,我有。” 慕晓语做出个很夸张的动作,惊讶的看着她:“你竟然喜欢男人。” 辛钟铃理所当然的点头,使劲点头,再使劲点头:“是的,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尤其是看到你睡醒之后的样子,恨不能把你扔进厕所,那种一百年都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 慕晓语表现出非常失落的样子:“你实在太令我伤心,我这么爱你,你竟然喜欢男人。” 调侃的时间,又到了卡丁车俱乐部。 各人选了一辆车子,慕晓语跟辛钟玲挑衅:“咱两比比,要是你输了,以后不准喜欢男人,要是我输了,以后我不准你喜欢男人。” 她又在玩文字游戏了,辛钟玲扔给她一个白眼:“要是你输了,给我一百万,要是我输了,允许你给我一百万。” 双胞胎启动车子,跟两人处于同一水平线上:“比赛吗,加上我们。输的人接下来的一年请吃饭,每天吃大餐的那种。” 见到这边玩的很欢,李明琦的车子也跟了过来:“我也要。” 她还没有进入到阵营之中,四个人齐齐转头,齐齐的回答:“不欢迎,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李明琦当然不是个会乖乖退下去的人,使劲的宁动车子油门示威:“凭什么?你们说不行就不行啊,我偏要,而且我要赢过你们,要你们知道什么叫做‘神’,下辈子,就崇拜本小姐吧。” 双胞胎互看一眼彼此:“就是不欢迎你,怎么的。”辛钟铃拿出她该有的女王范:“什么叫做神,本小姐还真不信这个邪,今天就要让你们知道,姐姐永远都是姐姐,你们这些小姑娘,永远都是小姑娘。”她特意望着慕晓语,跟她挑衅:“包括你丫头,记好了,姐姐,永远都是姐姐。” 辛钟铃说话的时候,又有人加入比赛的队伍:“那,欢迎我加入吗?” 刘梦的车子过来,在辛钟玲旁边。她的气质跟辛钟铃很像,身上都携带着很强的王者之气,这样的气场,是在无数的摸爬滚打之中养成的东西。 在这两个人的衬托之下,,真正的女王慕晓语反倒显得有些傻傻的了。这是慕晓语的性格,她跟辛钟铃和刘梦不同,她的身上携带着一股小混混的气质,而且,她还是个不喜欢露出锋芒的人。 对于刘梦的加入,四个人都表示不可行,四个人齐齐看向她:“不欢迎。” 但是,刘梦有岂是听话的乖孩子,拿出强硬的态度:“我偏要,再说了,凭什么就你们四个可以。” 296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因为你们不是对手。” 四个人动作一致,步调语气一致,把李明琦和刘梦两个人气得够呛,叫嚣道:“要是你们输了怎么办?” 辛钟玲取下头盔:“那就比,输的人,将要接受惩罚,脱了衣服骑车绕跑道一圈。。” 惩罚很变态,加上两个人确实没有信心,做个不爽的动作,不再跟她们争论。 没有了两个人的搅合,四个人相互看一眼,车子同时飞出去。 为了安全考虑,这里的卡丁车限速很低,跑到六十迈已经是最高速度,这样的情况,就很考验车手的经验技术。 谁的经验更好,谁就有更大的优势。决胜的地方在于拐弯的地方,谁能够在这些地方更好的抢占先机,谁就可以更快的抵达终点。 四个人都是很有经验的骑手,一路上各种动作非常熟练。 班主任发现她们赛车的时候,已经找不到人,虽然立刻骑车追出去,但是已经追赶不上。 刘梦骑车追上班主任:“老师,你别管她们了,这四个姑娘都是混混里面有名的车手,你追不上的,而且你这么慌张的,对自己也危险。” 道理摆在面前,只能拿出手机给慕晓语打电话。 刘梦拦下他:“最好不要打,现在她们心绪保持很好,是最安全的,你打电话可能影响她的进程和心理平衡,反而容易出事。” 眼下别无他法,只能任由这几个姑娘去疯,自己管好后面的一群。 准备回去看好后面的人,往回走不到半里地,听见几个男生女生呼叫着冲过来。 几个人纷纷摇头,班主任真是无奈了:“现在,都听好了,任何人不准超过我的速度,不然就通知家长。” 李明琦很不乐意:“那慕晓语呢,凭什么她可以。” 老师看着李明琦,很是无奈的深呼吸:“我追不上,没办法。” “老师,不怕,我去给你追回来。” 说完就要冲出去,班主任大声吼道:“李明琦,你给我停下来,你要是敢冲出去,我就通知你家长。” 虽然不乐意,但是也没有办法,只能安静的等候。 后面的人陆续跟上来,班主任对师母说道:“你帮我在前面压阵,速度不超过四十迈,我去看看后面的同学。” 骑车往回走,一路上见到同学就叮嘱问候。 在距离俱乐部不到五公里的地方遇上屈凝娇和李书,她两保持不到十公里的速度前进。 见到班主任过来,疑惑道:“老师,你怎么回来了?” “我看看后面的同学,你们后面还有别人吗?” 两人往回看一眼“没有了,我两这个速度,要是有人比我们慢,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想来也是,年轻人,正是寻求刺激的时候,十公里的速度,走快一点都比他们快。 看到老师跟在后面,屈凝娇对他说道:“老师,你不用管我们的,我两这个速度,应该是跑不完全程的,可能到前面河边然后就折返了。” 一个班的人等着照管,确实也不能照顾两个人,跟两人嘱咐一些,又去追前面的人。 慕晓语几个人一路疾驰,跑到山顶最宽敞的地方才停下来。 下车到山坡上大喊大叫,吼完之后辛钟玲拿出手机说道:“其余的人才到河边,咱们要不要等等。” 年轻正是疯狂的时候,而她们,确实在这里疯狂着。至于危险,至于未知的东西,何必去管呢,在意的太多,反而给自己套上了枷锁。 双胞胎跨上车子:“我姐姐(妹妹)不要等,你两自己等好了。”说完就启动车子飞了出去。她们的车子开的很快,最高限速六十迈的车子,肯定已经不止六十迈了。 这是一场比赛,两个人不等,另外两人当然也不能。 四个人再次展开角逐,一直到再次经过这条河。 车子停下来,双胞胎趴在车上往下看:“咱们应该再快一点,在他们第一次经过之前来到这里,这样就可以搞坏事。” 辛钟玲鄙视的看着两个人:“你两还有节操吗,女生,竟然说出这样的话。” “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到时候我拍张照片,这山涧之中,露出一片春光,应该会很受欢迎。” 慕晓语话音刚落,辛钟玲竖起大拇指:“好主意。” 双胞胎从车上下来:“跑了这么远,出了不少汗,你两要不要去洗洗。” 其余的人还没有到山顶,以他们的速到到这里至少还要一个小时,没理由继续疾驰。 姐妹二人刚到河边坐下,就被巨大的水流湿了身,抬起头看到辛钟玲和慕晓语在半米之外得意的样子,轻轻叹口气,继续洗手。 这个反应太不正常,慕晓语和辛钟铃互看一眼,有些担心的过去问道:“你两,没事吧。” 没有任何犹豫,抓过头盔舀水。 看到两个人的反应,终于明白过来,转身就跑。 但是才出去不到两米的距离,就感觉背后传来一阵冰凉。 已经没有逃跑的必要,停下来也拿起头盔去河里舀水。 头盔刚刚伸到河里,就听到双胞胎在身后喊:“玲玲,晓语,爱你们。” 伴随出口的话,还有落下的水,从头顶泼下来。 两个人没有任何犹豫,反手把头盔里面的水泼向身后。 现在,四个人身上都已经湿透,干脆就跳到浅滩,打水仗。 二对二,很公平的比赛。 玩累了就回到车子上,趴在车上休息。 身上的衣服还在滴水,其余的人就跟上来了,看到四个人的样子,不用说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慕晓语超李明琦走过去,还在两米之外就被叫停:“告诉你,我不喜欢的,你不准这么做。” 但是,慕晓语怎么可能乖乖听话呢,继续向李明琦靠近:“你说咱两是好姐妹不,既然是好姐妹,当然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么热的天气,难道你不想凉快一下吗?” 李明琦使劲摇头,十分坚决的告诉慕晓语:“不想,我觉得现在很舒服。还有,要是你把我弄感冒了,我要你照顾的我告诉你。” 并没有理会她,转向旁边的刘梦,给她一个大大的:“熊抱我爱你。” 话音刚落,辛钟玲和双胞胎满满的三头盔水泼过来,主角是刘梦和李明琦,旁边的人也遭受这无妄之灾。 直到冰凉的河水泼在身上,两人才明白慕晓语只是打掩护的,真实目的是辛钟玲和双胞胎成绩泼水。 这一个开头,所有人都爆发了,纷纷摘下头盔,去河里舀水。 这样的阵势,班主任连忙阻止:“大家不要乱,刚刚出了汗,现在弄冷水会着凉的。” 但是局面已经失控,没有人听她的。 趁一众人去舀水的机会,慕晓语四人跨身上车,大吼道:“Surprise。” 慕晓语启动车子跑了,辛钟铃和双胞胎紧随其后。 班主任在后面大声叫道:“慢一点,危险。” 他女朋友拍拍他的肩膀:“如果你不想湿身,最好赶快阻止你的学生。” 在所有人玩开之前,班主任转移阵地:“现在,所有人上车,追上那四个人。” 这个办法很管用,大家都倒了头盔里面的水,跨上车子准备追过去,但很不好的是班主任限制了他们的速度。 但在他限速之前,李明琦和刘梦已经追出去。 只是论技术而言,差四个人不是一点,一直追到俱乐部,也没有看到四个人的影子。 以为她们已经回去,只能作罢。 但两个人刚刚还了车子,就看到四个人坐在一边吃零食正欢。 过去毫不客气的一人后脑勺一巴掌。 四个人毫不在意的,继续吃零食。 被这样忽视,李明琦指责道:“你们四个,太过分。” 四个人转过去,齐声说道:“都打不还口,骂不还手了,你还要怎么样,需要带你去看医生吗,神经病。” 被气得够呛,但也无可奈何,从慕晓语手上抢过来零食:“作为补偿,回去之后请我吃龙虾,饮食城那家龙虾店的小龙虾。” 刘梦点头赞同:“对,连续一个星期。” 慕晓语对两个人露出鄙视:“连续吃一个星期的龙虾,你脑子瓦特了。” 这个时候她还在骂自己,刘梦真的有些生气了,一巴掌打在她的后脑勺:“道歉。” 慕晓语抬起头,两眼泪花:“混蛋,你知道吗,别人打都是轻轻的,哪有你这样用力的。” 虽然刚刚自己明明没有用力,但是看到慕晓语的样子,还是有些心慌:“对不起,我没有掌握好力道。” 慕晓语使劲眨几下眼睛,让眼泪流的更多:“既然知道错了,那你请我吃好吃的,我就原谅你。” 刘梦刚想说好,被李明琦打断:“别理她,她的样子是因为零食,这东西好辣。” 从李明琦手上抢过来零食:“就你话多,刚刚本来有好吃的,现在没了,现在,我要求你请客,如果我请客,我们就孤立你。” 没想到自己这么轻易就被慕晓语骗了,刘梦搭在李明琦脖子上:“别理她,我带你玩去。” 297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看到两人勾肩搭背离开,慕晓语在身后大喊:“李明琦,你东西掉了。” 信以为真,转过身来,目光没有搜寻到任何东西,却听见慕晓语说:“傻子,别人说啥都信,绝对是傻子。” 怒气冲冲的过来,举起拳头示威。 还没有开口说出威胁的话,就被慕晓语一口咬住。 慕晓语是真的咬了,李明琦疼的大叫,求饶之后被放开,手背上牙齿印清晰可见:“慕晓语,你属狗的吗,咬的这么疼。” 慕晓语脸上的表情有些委屈:“因为我喜欢你,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告白,就这样咯,这样你就可以把我记住,很久很久都不会忘记。” 她天真无邪的样子,让李明琦差点迷失。 辛钟玲和双胞胎大笑:“事实证明,女生的同情心和爱心,是大于理性的。不管晓雨的招数多么烂,李明琦总是毫无意外的上当。” 李明琦从迷失中反应过来,狠狠的瞅慕晓语一眼。她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确实是真的,不管慕晓语的招数多烂,她总是很简单的就上当了。 很多次,李明琦甚至也曾思考过,到底是慕晓语太聪明,还是自己太笨呢?更或者,都不是的,是她心甘情愿的上当,因为她喜欢他,对于喜欢的人,即便是被骗也是很幸福的,能被喜欢的人骗,也是很幸福的。 除了思考自己是为什么会被慕晓语欺骗,李明琦更加还思考过。不止一次,李明琦曾经深思‘这群人的生活。’ 她不止一次想要融入这群人,可是从来都不能,不是她们不接纳,而是她没有明白她们的生活方式,好像在她们的世界里,没什么事情是值得认真的,不论好坏,一阵笑声都可以烟消云散。 这种目空一切的态度,她没有,这种横刀立马的勇气,她没有。 听到车子的响声,后续的队伍已经更上来。李明琦立刻收拾心情,要是这声音再晚一些,她恐怕又要失色了。 是屈凝娇和李书,她们跑到第一次经过那条河的地方,算好差不多时间,就往回走。 果然,最快的几个人已经回来。 两个人刚刚把车子还回去,其余的人也都回来了。 这趟旅行,到这里就算差不多了,慕晓语再次受到指派,对大家说道:“明天早上是最后一天,大家要是有想要去农场摘水果带回去的,就组队过去,想做别的什么也可以,但是要记住两点,第一是注意安全,第二是两点钟之前回来。” 没有人有异议,队伍拉起长龙回去农家乐,让今天的欢乐,在那里继续。 “我们总抱怨时间太短,其实不是时间太短,是可以回忆的事情太少,有多少呢?只需要一秒钟,就可以倒放所有的带子。” 慕晓语躺在床上,也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对李书说的。 被她搞得莫名其妙,李书疑惑道:“你说什么?” 对李书做个禁声的手势,递给她手机看,原来慕晓语在和别人通话,李书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 慕晓语讲完电话,已经是十点多的时间,李书看看表,有些吃醋,不大高兴的问慕晓语:“这通电话讲了四十二分钟,这个人对你很重要啊。” 可是她本来不应该问的,因为她并没有这样的权利,慕晓语没有给她这个权利,她们只是同学而已,连朋友都算不上。 好在,慕晓语对女孩子总是特别的和善,她没有在意李书的多管闲事,只是笑了笑,回答李书: “她蹭无数次让我心动,你说重要不!” 听慕晓语这么说,心里那种酸酸的感觉更加沉重了,虽然知道自己不该多问,但她还是问了:“谁啊,这么幸运。” 慕晓语张开双腿大字型躺在床上,回答李书:“我嫂子。” 这个答案,绝对是最好的答案。 李书向慕晓语移动一些,躺在她的怀里,轻声说:“旅行就要结束了,真的有点不舍得。” 把手从李书的头下抽出来:“不要这么睡觉,会做梦的。那种不堪入目的画面。” 再次把慕晓语的手拉过来枕着:“可是这样睡很舒服,很安心,以前我会认床,可是昨晚没有,睡的很香。” 慕晓语望着李书,犹豫了一下,还是做了她会做的事情。干脆把李书环在怀里:“这样是不是更好。” 慕晓语本以为李书会害羞的,但是没有,她心安理得的躺在慕晓语的怀里,贴在她的胸膛,轻声说了句:“嗯,谢谢。” 慕晓语楞了一下,还是选择放开李书,坐起身子把她拉起来面对自己:“再次声明,我没有问题,你也没有,不要被一些小情绪引导,这种事可不是开玩笑的。”李书 睁大眼睛看着她:“有什么关系吗,只要我们在一起开心就好了,身边的人是谁,是男是女重要吗,我觉得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跟你在一起,我喜欢你。” 这个回答真的让人无奈,但谁让自己是慕晓语呢,既然她都已经这么说,干脆就抱着她躺下:“好了,回去带你去看心理医生,现在就将就你,抱你睡觉。” 眼睛一睁一闭,一天就过去了,稍微眨几下眼睛,几天的时间就从指尖溜走。 旅行结束的第三天,双节长假只剩下最后两天,慕晓语叫过来李书:“我觉得有必要带你去看心理医生,不过你放心,这个医生跟我爸是老朋友,不会泄露你的秘密。” 李书‘哦’一声,告诉慕晓语:“我并不是很在意。” 不管她是否在意,或者是否愿意,慕晓语都带她去了这个地方,一个很有名的心理医生家里。 这个医生跟慕克玄是老朋友,跟慕晓语也是知根知底。 很客气的把她们迎进去:“你是我遇见最难搞定的病人,也是我见过唯一一个连催眠都免疫的大神,希望你的朋友不会跟你一样难搞。” 让李书躺在椅子上,他从旁边闪动几次,李书就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很快进入梦乡,说起了梦话。 医生开始对她的梦境进行引导:“你在一个酒会上,属于你的真命天子带着面具,胸前有一朵白色的玫瑰,找到她,告诉我他是谁。” 十秒钟之后:“舞会上的人都一样,我不知道那个才是他。” 医生皱起眉头,打个响指:“现在你在海边,海滩上还有另一个男人,告诉我,他是谁?” “是我爸爸。” “他在干嘛?” “写,他的速度很快,比我看的还要快。” 医生拿出一个什么东西给她闻闻:“你累了,睡一觉吧。” 见到这个样子,慕晓语有些担忧:“看样子我又给你出难题了。” 医生进去卫生间,出来回答:“没有,这姑娘心里没有问题,只是缺少安全感,而你是第一个在她父亲之外给她安全感的人,所以她对你会有一种亲切感。” 这个答案是意料之外的,但绝对是个好消息:“这么说是我多心了,不论怎样,非常感谢你。” 递给慕晓语一杯水:“现在的情况是这样,但并不乐观,因为她对你的这种依赖感实在太强,甚至在引导意识去承认自己爱你这件事,这种思想一旦植入潜在意识,那么她就出问题了。” 情况似乎不容乐观:“我应该怎么做?” “两个方法,第一是给他找个男朋友,暖男,让她自己明白这不过是一种安全感使然,第二是你把自己当做同性恋,让她明白爱情和依赖的区别。” “你的意思是让我双管齐下?” “聪明。” 从医生那里回来,把李书送回家之后又去找辛钟玲:“我写了一封信,你给我做成姥姥遗物的样子,对外宣称实在别墅书房发现的,留给顾家后代的遗言。” 辛钟玲看傻子一样看着她:“你脑袋没坏吧,你们笔迹相差可不是一点,顾家人又不是傻子。” “所以你还得给我找个模仿大师,把书信模仿成姥姥的样子。” “那也没用,模仿再像,终究不是真的,就算能骗过顾家人,骗不过鉴定,白齐那个人精一定会找人鉴定。” 这件事却是不好办,可眼下形式又不能不做。 思考几分钟:“你给我联系管家先生,让他把这封信代笔寄回来,姥姥让他代笔,由不得顾家人不信。” 辛钟玲竖起大拇指:“你真是天才,为顾家这帮可伶人默哀。” 对于这个夸赞,欣然接受:“我也觉得我是天才。” 时间进入冬天,在这个大雪纷纷的日子里面,发生了意见惊天动地的事情。 周五,夜晚十二点多的时间,李明琦打过来电话:“晓语,你听说了吗,姥姥给顾家后代留下一份遗言,刚刚被玲玲从书房找出来,现在圈子里都在传阅。” “你脑子是不是被门挤了,玲玲找到的,不给我看过,没有我的同意她会传到圈子里吗?” 刚刚听说这件事,一时间兴奋和紧张,忘了慕晓语和辛钟玲之间的关系,现在被她这么说,立刻就不高兴了:“你个混蛋,这样的事情为什么不跟我商量。” 298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慕晓语沉默了少许,拿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就算跟你商量,结果也不会变,那还有商量的必要吗?” 听到她这么说,李明琦气得差点一口气没有上来,对着电话大吼:“可是你至少应该告诉我一声,咱两可是姐妹,你都不告诉我,对我很不尊重。” 李明琦的态度永远是这样,而这样,恰好是慕晓语要的,如果李明琦都相信是真的,那么骗到顾家人,应该就不难,其余的人当然也就不能找到其中破绽。 慕晓语坚信,只要李明琦都相信这是真的,那么除了知情的人,就不会有人怀疑。因为李明琦跟她在一起的时间最长,连李明琦都骗过了的话,那她就可能骗过所有的人。 慕晓语听着李明琦的抱怨,心里想着:看在她至关重要的份上,就顺从她一次。于是就回答李明琦:“好了,我想你道歉,李小姐,为了表示对你的绝对敬畏,需要我口述一遍给你听吗?” 知道慕晓语是在不耐烦的跟她说话,但要是这么放过她,那就不是李明琦了。既然她凑上门要读给她听,家当然就不会放过,回答慕晓语:“当然,不然我打电话给你干嘛。” 她还真的敢答应,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但慕晓语还是有几分不爽,装出一副十分惊讶的声音:“你脑子没坏吧,网上已经传的这么火,你自己去看不就好了。还要我读给你听,是嫌我时间太多,还是爱我太深太想听我的声音。” 慕晓语的反应意料之中,李明琦得意的说道:“我自己看,那是求知使然,你给我读,那是感情的提现,两者的差别,不用我告诉你吧。而且,让你读给我听,这是女孩子的浪漫,你这种没有女子力的姑娘,怎么可能明白” 李明琦好像抓住她的小辫子了。这让慕晓语觉得很不爽,她是个很强势的人,不喜欢被人拴在柱子上。对着电话哼哼两声:“那你就没想过你的脑子需要换新了吗,你怎么就觉得我会乖乖的读给你听。” 电话的另一头,李明琦已经知道慕晓语必定会这么说的,所以她也早就准备好要跟她杠到底,冷冷的说:“不读就不读咯,我也不能咬你,不过听说李书跟某个人表白了,不知道慕叔叔有没有兴趣知道。” 果然,李明琦还是那这件事威胁她,只能甘心受辱:“算你厉害,姐姐读给你听。” “我才是姐姐,快点。” 打开备用文档,那封伪造的书信就跳出屏幕,李明琦收到慕晓语早读一样的声音。 犹豫她的声音实在太懒散了,李明琦之听了两居就听不下去把手机放到一边了。 知道听到慕晓语咳嗽两声:“傻子,我读完了,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她是不是真的读完了李明琦不知道,但就当她读完吧:“哦,没有,明天公司开会,需要我来接你吗?” “你是不是没搞清楚状况,我在凤凰小区,从这里去公司只有你十分之一的路程,而你来接我要走十分之十二的路程。” 好像总是被慕晓语教育,今天这样的情况明明是自己兴师问罪来的,还是被她教育,对她吼道:“你不要不识好人心,我是觉得天气冷,担心你冻着。” “傻啦吧唧。” 慕晓语留下这么一句,挂断了电话。 再打过去,已经在通话中。 她关机的速度之快远远超过了李明琦重播的速度,没办法,现在也不能冲过去把她就出来,盯住屏幕不高兴的抱怨了一句:“算你狠。”然后就躺在床上进入了梦乡。 慕晓语这封伪造的书信,引起很大的风波。一石激起千层浪,效果显著的连慕晓语自己也没有想到。已经是深夜零点,顾家兄弟把几个晚辈叫到一起:“你姥姥的遗言你们都看过了,说说吧,有什么想法。” 顾楠口里嚼着口香糖:“等你们跟慕家的战争告一段落,我再发言。” 顾氏兄弟惊讶的看着她:“为什么?” 一般时候,不论事情大小顾楠一般是不说话的,这次她这么开口,不禁让人好奇。 仍旧吊儿郎当的模样:“我什么时候发言,对你们来说根本不重要。” 这个回答,让她老子暴走,压低了声音怒吼:“我是问你,为什么不看好跟慕家的战争。” 听见这样的问题,顾楠可真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父亲:“你真傻假傻,顾家的对手是谁,慕晓语,可是慕晓语的公司呢,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直线飞升,原因呢,想过吗?” 两个大佬看彼此一眼,顾楠的父亲说道:“顾家也没有闲着,这段时间我们的业务增长也很快。” 对于这样的回答,顾楠可谓是心都凉了,本来还觉得可以抢救一下的,可是父亲的态度,让她半点希望也看不到。没办法,她只能继续做自己的二世祖,不屑的样子:“你们自己高兴吧,不瞒你们,我已经给自己找好了工作,要是你们有一天一无所有,我可以给予短暂资助。” 这个态度,长辈都不高兴了,顾家老大指责她:“顾楠,话可不是这么说的,怎么说你也是顾家一员。” 顾楠冷冷的看了对方一眼:“大伯,你可拉倒吧,二十三年,我唯一参加了集团事情,就是争夺遗产,而且我都没有跟慕晓语李明琦正面交锋,在你们眼里,我就是顾家养的闲人,狗都比我受欢迎。” 她老子很生气,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顾楠,你这是怪我们吗,是我们不给你机会吗?” 他们又给自己机会吗?顾楠还真的想不起来,在她的印象里,他们给她的只有打压和伤害,不管她做的多好,成绩永远都是哥哥的。可是,这些话她却无法在这个时候说出来,白眼看一眼她老子:“不是,是我懒得参与,公司这几年一直是你和大伯操持,根本不给晚辈机会,既然连提议的机会都没有,我干嘛要在你们手下接受指挥。” 顾楠一直是这个样子,家里人都已经习惯,缓和语气问道:“你凭什么觉得我们一定会失败?” 顾楠深呼吸,坐直身子:“既然你这么虚心求教,那我就教教你,首先顾家的产业是有回春现象,可是我敬爱的父亲,一个这么大的集团,如果复苏,应该是产业,而不是别人给钱买的业务上升,其次,这不叫复苏,这叫回光返照,第三,这么大的集团,廋死的骆驼比马大,小公司你们都吃不了,他长大了,谁给你们的信心,齐宣城吗,别逗了,自恋得有个底线。” 话很难听,但句句在理,别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但让人不爽是真的,她老子命令道:“把口香糖吐了,好好说话。” 继续嚼,反而是更香了的样子:“我一直这样,你第一天认识我啊,还有,就是你们这种唯我独尊的态度,让顾家走到今天,不仅你两有,公司里每个老古董都有。” 不论她说的是不是实情,态度都让人难以忍受,顾家老大不好说什么,她老子却不给面子:“你这么厉害,怎么不见得把遗产拿回来,不把公司搞好。” 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因为我声色犬马纵欲无度,奶奶觉得恶心,不认我是她的孙女。” 这个态度,她老子没法了,顾家老大怒声道:“你有脸说,看看你成什么样子,要不是你父亲惯着,你早就横死街头了。” 顾楠蹭一下坐直身子,一脚踢在桌子上:“大伯,今天就把话说明白了,我是不是什么贞洁烈女,但好歹还有底线。步入你问问你儿子,他有底线吗,他有尊严吗?” 顾家老大一时间哑口无言,顾城刚要开口,顾楠指着他:“还有,我不像这个废物,奶奶不把遗产给我,是因为她知道给我的结果跟你们们一样,一样的废物,一家子废物。”顾楠已经怒火中烧口不择言,索性就连顾家人一直不敢提及的东西都抖了出来。 她的口不择言,彻底激怒了她老子,狠狠一巴掌过来:“孽障,这里不是你的长辈就是你兄弟姐妹,是你可以这么骂的吗?” 顾楠甩过头,愤怒的眼神盯住他:“我说错了吗,两个老废物,把好好的集团弄成这样,气死了爹娘,一个小杂种,让外人介入公司,你们自己看看,顾家的集团,还是顾家的产业吗?” “你给我滚,永远不要回来。” 拿起挎包扛在肩上:“姑奶奶我还不想跟你们在一起呢,记得啊,要是有一天你们一无所有,我可以收留你们。” 顾楠走后,房间里彻底安静下来,连最小的孩子也不出声,然后各自回房间。 顾楠从家里出来,擦干眼泪径直去了在外面的住处。 这个地方是她自己攒钱买下的,两室一厅的小公寓,位置也不是很好,之所以买这里,是因为她只能买得起这里。 299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对她而言,这个小公寓比顾家别墅要好得多,至少这里一切都是她的。 早上天不亮,慕晓语从被窝里爬起来,今天她特别的高兴,没有什么原因,就是特别的高兴。 吃过早餐,差不多时间就过去公司。 她到公司的时候,褚曲书正在早会,公司成立也有一段时间,她还从来不知道褚曲书跟员工都是怎么说话的,好奇之下,也没有打扰,就在一旁静静的聆听。 似乎还没有正式开始,说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八点整,所有人都已经到齐,褚曲书拍拍手,让大家的注意力回到自己身上:“各位同仁,我们中来公司最晚的人也有快两个月时间,对于公司的各个方面想必都已经有一定的了解,今天,我们趁早来开个小会。” 停顿一些时间,算是给员工一个准备时间,继续道:“顾家老太太的一份遗言想必大家都已经看过了,老太太是商业巨子,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但这封书信,仍旧是给我们后生晚辈的一个引路信号,今天,敞开大门,都说说自己的看法。” 褚曲书停下来,立即有人发言:“总裁,那封信是给顾家后人的警示,跟我们是不是没有多少关系?” 对于这样的言论,褚曲书当然是觉得很不中听的,因为她的目的是要借助这封信稍微的给公司的员工‘传教’,如果达不到这个效果,那她这个老板就太失败了。褚曲书示意他坐下:“大家有什么话坐着说就好,不必站起来,另外刚刚你说跟我们没多少关系,现在我告诉你,关系极大,老太太遗言中说了有个中心,那就是‘知己而行,’这个中心,恰好是今天我们必须学会的东西。” 褚曲书稍微的顿了顿:“好听的话说多了没用,因为我们现在是个什么境况大家都是清楚的。所以,请大家也务必要记住‘我们是杀不死的’。” 没想到自己的一封书信,一封仿冒的书信竟然成为教材,怎么想都觉得这件事可笑,出来阻止褚曲书:“姐姐,会议推后,我有另外的事情跟你说。” 让大家各自去做事,跟慕晓语进去办公室。 做到褚曲书的位置上,拍拍大腿:“过来,我抱抱。” 慕晓语每次不正经的时候,跟着来的一定都是很震惊的事情。褚曲书做个鄙视的眼神,拉过椅子做到慕晓语对面:“看样子事情很大,你还是说正事吧,不然我心里慌。” 慕晓语从椅子上起身:“还是把位置还给你吧,怎么都有夺位的嫌疑,要是让别人看见,以后你可就不好领导了。” 慕晓语这样的调侃,褚曲书已经见怪不怪了,顺着慕晓语的调侃:“那有什么关系呢,事实上也是你才是公司大老板,没有你在幕后支持,我早就死了千八百回了。” 慕晓语哈哈笑两声,坐回椅子上:“没什么大事,就是告诉你不要把那封信当做教材,那封信是我伪造的,至于执笔人,毫无疑问就是本小姐。” “我知道啊,但是这封信是谁写的,跟我用不用她来做教材,似乎不矛盾。” 褚曲书的反应,让慕晓语十分震惊。她这封信连李明琦都骗过了,竟然不能骗到褚曲书,这可是在是太可怕了:“你知道?那你应该更加清楚,这封信是用来骗顾家的,既然是用来骗人的,怎么能当做教材使用。” 褚曲书坐直身子,非常正式的语气回答慕晓语:“这封信在圈子里评价很高,各个公司都已经把它当做教材,就连知道其中曲折的顾问大师,都觉得对公司很有用,所以我把它当做教材。” “可是……。” “别可是了,这么多大佬都觉得这封信是天人之作,足以见得你功底深厚,既然你有这个本领,是不是给我们上一课,公司这么多人,可都等着你这个幕后大佬讲话呢!” 被她这么一说,慕晓语突然感到惊恐,要是自己伪造的事情传出去,不说对顾家还有没有影响,但是这个笑话,就够公司和慕家搞的。 深呼吸,让自己准备好接受一切可能出现的意外:“你是怎么知道的,这件事还有多少人知道?” 慕晓语会这么紧张,这让褚曲书觉得有点好玩了,因为慕晓语做事一向是滴水不漏,可她现在的态度,却恰恰说明了她对这个后果心怀芥蒂。 褚曲书慵懒的趴在办公桌上,嘴角挂起微笑:“不要紧张,这件事是你请的大神叔叔告诉我的,除了我两,剩下的人就是你告诉他们的了。” 如果这件事是狂狮告诉她的,那应该不会有问题。不过那个大叔是怎么看透这件事的本源的呢,慕晓语想破脑袋也想不通:“他怎么知道的,而且你都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还把它当做教材?” 褚曲书有点无奈:“他说顾家老太太的语气不会是这样,所以这个一定是别人假冒的,而能干这种事的人,还能请老管家代笔的人,只有你。至于我拿它当做教材,那是因为大神说这封信绝对是一支新鲜的药剂,对公司来说是有益无害的,而且那么多公司都拿它当做教材,我总得配合一下。” 回答真是言简意赅,慕晓语撇撇嘴:“这么说我还是有点才华的,骄傲一分钟。” 褚曲书点头:“你值得骄傲,至少这件事,除了大神叔叔这样的人,别人是看不出来的。” 说起这个,还真的有些担心:“大神叔叔能看出来,别人也可能会看出来,别看顾家兄弟把公司做成这样,管理虽然不行,可是说到业务,可都是一把好手。” 知道慕晓语担心什么,给她一粒定心丸:“大神叔叔让我告诉你,这个计策一定成功的,据他所说,顾家老太太生前跟顾家兄弟来往不多,另外他之所以能看出来,是因为他跟顾家老太太有些渊源。” “可是他一眼就能看出,别人只要细思肯定也能看出。” “听我说完,这不是他认定这个书信伪造的依据,真正让他肯定的,是你们几个的反应,如果真的是顾家老太太的遗言,你应该会砸在顾氏兄弟的脸上,而不是大张旗鼓的宣扬出来。” 听她这么说,好像这步棋自己真的走错了:“这么说我不该这么做,事先应该请教叔叔的!” 褚曲书摇头:“他让我转告你,这件事干得不错,顾家一定看不出来,别人也不能看出来,要说真能看出其中玄机的,慕家,李家两个大佬而已。” “为什么?” “我也是这么问的,他说你老爸跟李总裁对你都很了解,所以能够看出来,而别人眼里的慕晓语,肯定不是一个干大事的材料,所以不可能知道其中奥秘。” 这么说来,也是值得高兴的,父亲跟李叔叔能不能看出来,其实一点不重要:“叔叔呢?为什么这些话都让你转达?这个时候他为什么不在公司?” 褚曲书回想了一下,剥一颗糖放进嘴里,告诉慕晓语:“不知道,离开的时候神神秘秘的,怎么说呢‘面带春色’。” 这么一说,慕晓语立刻想到关晓琴,拿出电话拨通:“美女,在干嘛,最近有没有想我?” 接到慕晓语的电话,对关晓琴来说绝对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有啊,当然有,只是你电话经常打不通,我还在想你最近都在忙什么呢。” 换个犹豫的语气:“今天给你带来一个坏消息,你老爸突然失踪了,我出动好多人手,可都没有下落。” 关晓琴转身看看一边的狂狮,有点不满意的回答:“你是说他毫无预警的消失了,都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的?” 此刻,心中猜想已经证实,但是还是装傻:“是啊,公司这边好多事,没有他坐镇,已经乱了方寸,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听到慕晓语这么说,关晓琴脸色大变:“你等会,过几分钟我打给你。” 慌忙挂了电话,把她老子拉倒阳台上:“我有件事想要问你,请您务必认真回答。” 经过不少的努力才让这对母女原谅他,这个时候不能有丝毫马虎,非常认真的回答:“你问吧,不管什么,我都会告诉你的,爸爸答应过你,不会瞒你什么!” 好在这个时候,他还在没有什么犹豫。这算是一个不错的反应,关晓琴的心送了一些,问他:“你过来,那边是不是没有告诉任何人。” 不知道女儿怎么突然在意这个问题,有些警惕的回答:“嗯,没有说,但是这件事我有我的理由,因为……。” “你还是一点都没有变,用你所谓的理由自圆其说,当初就是这个理由,抛弃了妈妈,将来是不是也要这样在抛弃我们母女一次,无数次。” “你太令人失望了,你知道吗,我们什么都可以没有,也可以没有你,但是家庭,一定要有信任,一定要坦诚,过错不足为惧,但一而再的犯一个错误,是不能被原谅的。” 230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关晓琴的妈妈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听到女儿和丈夫的谈话,掷地有声的说了这番话。 看到女儿拉着狂狮来阳台,她知道事情一定有变,就跟着过来,刚好听到了刚刚的谈话,这一刻,对这个男人失望透顶,这么多年,他一点没变,仍旧那样我行我素。仍旧是用自己所谓的理由来搪塞别人,好像这个世上只有他才是最聪明的,别人都是笨蛋。 他总是觉得自己的理由足够有说服力,总是觉得自己的理由足够正当,所以当他找到理由的时候,就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我行我素的去做那些让人难过的事情。 面对母子二人的质问,这个男人真是百口莫辩。他慌张的说:“你们能听我解释吗?” 他要给出什么样的解释,母子二人当然是要听的,关晓琴过去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母女二人齐声道:“我们听着呢!” 总算有解释的机会,狂狮整理语序:“那边这段时间很忙,我不知道能不能挺过去,可是不能是不是挺得过去,我都想见见你们,如果过去了,我会来接你们,过不去,此生可以无憾。” 这个说辞把关晓琴的妈妈气得够呛,紧紧握住拳头:“你太自私了,你想过吗,你这样突然的出现又离开,对我们会造成多大的伤害。一次十五年,我有多少个十五年可以让你伤害。” 关小琴好不容易找回了父亲,不像再这么轻易的放开,她挡在爸妈之间,问父亲:“那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听晓语说你的能力很强,你也无法解决吗?” 那边发生的事情,他本来也没打算瞒着她们,只是苦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机会说出口,所以趁今天这个时机,索性就说了出来。点点头:“跟十五年前一样,十五年前,我所有的兄弟都死了,跟妻儿分别十五年,可是今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他哭着脸,十分沮丧的说:“我当然也想过放手不管的,我当然也想过做个闲人的,可是啊,人一旦有了本事,也就有了责任。” 关晓琴的妈妈眼角含泪,大声吼道:“到底什么事,让你变成这样,让你这么无情。” 男人瘫坐在地上:“十五年前的事情涉及机密,不能告诉你们,但今天的事情,起源于慕齐两家的争端,我本想置身事外,可奈何我跟慕晓语的协议没有到期,抽不出来,其中有牵扯进去我师兄,所以现在已经无路可退。” 貌似已经什么都说了,可又貌似什么都没说:“到底什么事,你倒是说清楚啊。” “事情牵扯的太广了,根本无法解释,就算我勉强解释了,也不过是给你们添乱罢了。这次慕晓语的对手,就是一个已经算不得是人的东西。” 这个事情太扯,两母女没法相信:“你不要用这种事情来搪塞我们,我们不是傻子。” 知道这个事情不容易解释清楚,他并身体力行,双手撑在地板上,轻轻一按,瓷砖上面便出现他的五指印:“你们看见了,我的力量,不是一般人会有的,而这次的对手,我可能连他十分之一都比不上。” 事实面前,由不得她们不信,关晓琴过去检查那个掌印:“这到底怎么回事,我的父亲,不是人?” 靠在围栏上,摇头说道:“我确实是人,只是练了一种特别的武功而已,这种武功,慕晨跟慕晓语也会,只是慕晓语还没有成功,所以达不到这样的效果,而慕晨,恐怕早就在我之上。” 关晓琴的妈妈蹲在他旁边:“既然这样,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面色苦涩,摇头回答:“只怕这个对手,就算再加上慕晨的师父,我们四个人也未必是他的对手。” 关晓琴过去他旁边:“我还是不明白,这究竟怎么回事?” “表面上看是慕家和齐家的商业战争,可实际上,这是一场我们跟另外一个神秘人的战争,我们都是拥有这种特殊能力的人,而我们之间的胜负,直接关系到慕家跟齐家谁胜谁负。” “那你们是正派吗?” 把关晓琴抱在怀里,溺爱的抚摸她的头:“很多事情是没有好坏之分的,只不过是立场不同而已,如果站在你们的立场,我就是正派,站在对方的立场,他们就是正派,而如果是没有参与进来的人,这就是一场两个家族的斗争,不论谁胜谁负都没有关系。” 关小琴虽然完全没有听明白,但她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父亲现在很为难。依偎在父亲的怀中,小声说道:“不要担心,你一定会赢的。” “既然话已经说开,那好,如果你把我们当家人,就带我们过去,不论结果如何,我们一家人共同面对。”关小琴的母亲这么说,这个女人的强势可见一斑。十五年间,有多少功成名就的人对她表露心迹,但她从未正眼看过,她的心里只有一个男人,除了这个男人谁也不能走进她的心里。 但她也不会因为爱着这个男人,就对她低声下气的。她的爱情,也是那样的强势,那样的纯洁而容不得一粒沙子。 狂狮显得为难:“胜负难料,如果死亡是我的命运,那我希望你们母子能好好活下去。” 这个女人天生好强,怎么可能同意他这么做:“难道你连保护妻儿的能力也没有了吗?” 这个质问太强势,让狂狮一时间没有答案。 他不说话,关晓琴的母亲继续道:“不知道就罢了,可是既然知道,你让我如何置身事外,给晓琴留下一笔钱,她会照顾好自己的,我们夫妻,再也不分开。” 关晓琴一只手拉着父亲,一只手拉起母亲“不要,我相信爸爸会保护好我,如果真的有这么一天,跟在爸妈身边,才不会怕。” 闭上眼睛好一会,回答母女二人:“那好,不管前面是什么样的路,我们一家人一起闯过去。” 两母女坚定地点头,心中都已经决定,不论前路如何,一家人不能再分开。 决定要带着这对母女过去之后,男人的心一下子坚定了许多,他好像找到了寄托,找到了必须要保护的东西,心里那堆砌了许久的柴禾,也终于点上了星火。这股星火,很快就会成为燎原之势。 为了保护好妻儿,他不得不做另一个决定,一个早就该做了的决定。他终于还是踏入了慕家的大门,成为了慕晓语的客卿。 男人给慕晓语打了电话,请她帮忙安排一些东西。 跟狂狮打完电话,褚曲书问慕晓语:“你今天这么早来公司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交代?” 惊讶的看着褚曲书:“不是你叫大家过来开会的吗?” 对慕晓语摇头:“你能认真看消息吗,开会时下午两点钟,还有不是大家,是我们几个的小会,现在的情况,那几位爷就是几尊菩萨,没有强指命令,绝对不愿意跟公司发生接触。” 原本拉这些人进来的目的是希望他们给自己带来好处,现在这些人根本不能像一个股东一样做事,留着也没什么用了,对褚曲书说道:“你想个办法,把他们手里的股份都给我收回来,让后转给一些有能力的人,如果没人要,咱们几个重新分配。” 看着慕晓语,不知道这个姑娘脑子里在想什么,这个时候做这件事,不是自己作死吗:“这件事恐怕不容易吧,这场争雄才进入僵持阶段,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做出判定的,而且你这么做,确实是在冒险。”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相信我,我不会打没有把握的仗。” 慕晓语一向这样,没有十成的把握她不会动手,现在既然已经准备这么做,想必是准备跟顾家进行最后一站。 慕晓语每一次出手,总会给褚曲书一些惊喜,一些意想不到的东西。褚曲书疑惑这个姑娘又将使出什么样的手段,趴在办公桌上献媚:“女王,可以给我透露一点小道消息吗,满足我的好奇。” 褚曲书是该知道一些事情的时候了:“知道刚刚为什么急于打电话吗?” 对慕晓语摇头:“不知道,这个电话从头到尾你都没有说什么重要的事情。” 褚曲书对做生意,做管理很有心得,可是对于识人用人,还是欠缺火候,尤其是耍手段,跟慕晓语不在一个高度:“刚刚的电话,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逼迫神奇叔叔对付齐宣城。” 狂狮跟齐宣城之间一直保持一种默契,就是狂狮只是慕晓语公司的顾问,对手是顾家,而慕家那边,不论结果如何,狂狮绝对不会插手,这时褚曲书知道的。 现在慕晓语的这一招棋,似乎让狂狮没有了选择:“所以,你的计划究竟是什么?” 慕晓语靠在椅子上,奸笑着告诉她:“这段时间慕家那边会出现一点震动,你要保证让公司在慕家出现震动之前发生一个小意外,陷入舆论漩涡。” 231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明白了慕晓语的想法,不得不咽口水:“这时一招险棋,很可能会死。”慕晓语的这着棋实在太险了,稍一不慎就会粉身碎骨,虽然她家底厚不怕折腾,可褚曲书可没有这个胆量,所以她必须向慕晓语确认清楚。 但是显然慕晓语并不担心,她已经准备好退路,为她自己,也为了这一帮人。有信心能够全身而退,十分坚定的告诉褚曲书:“是的,但是这时你们以及大多数人的看法,而我手里有两张王牌,所以这次不管怎么做,最后都会赢,而这一局赢了,我们公司就会跟顾家分庭抗礼,慕家那边嘛,还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有结果。” 听慕晓语这么说,这时一个诱人的果实,诱惑大到足够让褚曲书豁出去跟她赌一场。不过,有决心是一回事,现实的东西她还是也不能不考虑。问慕晓语说:“能告诉我具体的吗?心慌。” 慕晓语起身,把她拉到沙发上,小声的跟她叮嘱:“这件事只能我两知道。” 这件事是绝密,谁都不可以说,褚曲书明白其中的轻重。褚曲书点头:“知道,你说吧。” 慕晓语像做贼一样打量了四周,分明一眼就能看完全的屋子,她却好像总担心有人藏在什么地方。 慕晓语告诉褚曲书:“我的两张王牌,一个是神奇叔叔,它能够镇住场面,另一个是刘梦,她老子的关系可以最快的帮助我们澄清舆论,这样一来叔叔只要在舆论漩涡的大概半个月之内保证公司不下滑,另一边就会出来澄清事实,而这个时候公司已经完成革新,我们跟顾家已经有了分庭抗礼的能力。” 慕晓语的这个做法,褚曲书看不懂,在她看来,分明有更加简单的方式的。褚曲书问慕晓语:“好险,为什么不借助慕家的手打顾家一巴掌,这样我们同样能跟它分庭抗礼,或许效果会更好。” 慕晓语摇头:“未必,慕家现在被齐宣城紧紧缠住,如果这个时候抽出手来对付顾家,或许暂时能给我们好处,可是一旦齐宣城跟慕家分庭抗礼,我们的生存会更加艰难。” 确实是这个道理,到时候这个公司要么被慕家并购,要么并齐宣城并购,两个都不是她想要的,那么就只能按照慕晓语说的冒险一试:“好,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慕晓语对褚曲书一向十分信任:“在这段时间掌控好,一定要保证十五天之内不出事。” 十五天的时间,实在是很短,褚曲书有十足的信心可以保证公司再十五天之内不出任何事情。所以她很坚决的回答了慕晓语:“明白,你放心,我至少给你争取十五天的时间。” 正事到这里就算差不多了,看看窗外,今天的阳光不错:“天气不错,下午两点钟才开会,现在,总裁有没有时间陪我出去走走。” 正好,刚刚听慕晓语说的东西吓出一声冷汗,现在出去溜达一圈,放松神经:“好,大老板的命令,岂敢不从。” 带着褚曲书逛街吃饭,一直到一点多回到公司,跟几个亲近朋友把公司的事情商讨一遍,今天就算过去。 最后一次月考已经完成,再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今年的学业就算结束了:“我只剩下半年的时间,能成功吗?” 教学楼顶,慕晓语自语问道。 “以你的成绩,绝对是一流学府,所以不必担心。” 辛钟玲身着职业装,怀里抱个文件夹上来。辛钟玲自从高中毕业之后,整个人的气质完全变了,高中时期的混混女王,嫣然也成了职场上的女王。现在的她,已经不再挥拳头,而是喜欢跟人讲法律,只有讲不通的时候才会露出獠牙。连慕晓语都说她变得温柔了,变得太快了。 看到辛钟玲过来,她知道是来接自己的:“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辛钟玲当然知道,她们是多少年的好朋友了,她知道的,慕晓语就从来没有为考试担心过,她的成绩,总是数一数二的。能够考任何一所大学。 所以,辛钟玲很肯定的告诉慕晓语:“我说的是你一定会成功。” 两人都笑笑,她是她最好的朋友,不论什么时候,总能解读她的心思。 轻轻叹一口气,换个轻松的表情:“你来找我,不是开导我的吧。” 站到慕晓语身边,跟她一样的姿势:“我从来不觉得你需要开导,相反,从来只有你开导别人,所以今天来,是因为别的事。” 转过身来,半靠在围栏上:“说吧,好事坏事我都能接受。” 辛钟玲打开文件夹,递给她几份资料:“我知道,因为老太太的关系,你一直对顾家留手,现在,可以出手了,我已经给你准备好接替顾氏兄弟的人。” 慕晓语拿过文件大致看一遍,望着上面的这个女子,不由得惊叹:“顾楠,竟然看走了眼,了不起的姑娘啊。” 辛钟玲笑笑:“确实厉害,在我的记忆中,能骗到你的人不多,而这个姑娘,在你眼皮底下骗了你,还有这几个也具有发展空间,你给看看。” 文件还给辛钟玲:“那是顾楠的事情,现在,咱们去会会这个……,心机婊。”慕晓语已经决定要约见这个姑娘了吗? 辛钟玲倒是并不觉得奇怪,她做事情总是这么雷厉风行,片刻也不能等。 而对于慕晓语,辛钟玲现在喜欢以大姐姐的态度跟她说话。跟她勾肩搭背:“小姑娘,你这么骂人是不对的,要礼貌。” 两人并排下楼,慕晓语严厉的说:“我才是老大,而且还是你的老板,所以,你是不可以用这种教训的语气跟我说话的。” “哦,从工作上来说你是老板,从帮会里面看你是老大,这些都无可厚非,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才是姐姐,那句话怎么说的‘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 “咦,你咋这么变态呢,口味重就算了,交通工具这么发达的今天,你竟然还自己动手。” “你又骂我。” “我哪有,还有,你是姐姐,姐姐跟妹妹撒娇,脸皮厚,真的厚。” 吵不过慕晓语,就不跟她吵:“算你狠,姐姐大度,不跟你计较。” 跟辛钟玲一起到了顾楠的小家,慕晓语看着这个不太像样的地方:“啧啧,谁说富二代都是败家仔,就这姑娘,分明就是发愤图强的。” 懒得听她感叹,辛钟玲扣响顾楠家门。 正在整理货物,听到有人敲门,过来凑在猫眼:“谁啊?” 辛钟玲站在门外,脸上一抹似是而非的笑容:“一个你不愿意见的人。” 顾楠对辛钟玲并不熟悉,如果听名字,她知道是慕晓语的得力助手,可是见到人,并不知道这个人就是辛钟玲。 打开门让她进去:“有什么事吗,谁叫你来的?” “我叫她来的。” 慕晓语从后面冒出来,吧顾楠吓了一跳。 看清来人,并不欢迎的语气:“有事吗,请离开。” 慕晓语并不在意她的态度,因为是任何人都会是这个态度,甚至更差:“你都问了我是不是有事,难道就不想听我是为什么来的?” “不想,不管你是为了什么来的,我的答案都一样,所以你可以走了。” 顾楠回答的斩钉截铁,没有丝毫商量的空间。 但慕晓语是谁,不达目的怎能罢休。 辛钟玲出手把顾楠隔开,慕晓语大大方方的走了进去。 看到里面堆积如山的货物,赞赏的点头,做到电脑面前敲打几下:“各方面都挺好,就是效果不太明显。” 顾楠伸手抓住一个东西,警告的语气对慕晓语说道:“你有事吗,没事的话请你离开。” 对于顾楠的这个态度,慕晓语甚至都没有放在心上,她依旧我行我素。一来是她知道如果顾楠有什么动作,在自己受到伤害之前辛钟玲会先对顾楠出手,而来是她算准了顾楠不会对她出手的。 慕晓语有恃无恐,没有抬头看顾楠,不屑的声音对她说:“别跟我耍狠,我是流氓头子,耍狠卖乖,打架斗殴绝对比你在行。” 这点她毫不怀疑,何况刚刚辛钟玲出手,这个女人有多厉害,她甚至不敢想象。 目光始终在辛钟玲身上,这种防备,让辛钟玲浑身不舒服,如芒在背的感觉,非常难受。 见到她两似乎已经准备坐下来好好的谈了,辛钟玲也终于拿出那个流氓的态度。随便找个地方坐下,对顾楠做个轻便的手势:“你不必管我,如果你有能力揍她,我保证不插手的,不过我需要提醒你,我的武功是她教的,所以三思而行。” 这两个人都是能打的主,还是以二对一,胜负已经非常明显。 顾楠放下手里的东西,十分不友好的质问:“你们有事吗?” 慕晓语放下鼠标,过去跟她对面而立,调皮的做出个比比谁更高的动作:“我们不必用这种方式谈话,我是来找你合作来的。” 302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慕晓语说的东西,顾楠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愿意相信。在她看来,慕晓语不过是想要痛过她整垮顾家而已,但是顾家怎么说都是老字号,要想扳倒这样一个老字号,直接杀了他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慕晓语才会来找她。 至于为什么来找她,这很好解释,因为顾楠是家里面唯一一个跟家族内部的人不合的人,至少表面上是这样。而且,姑娘在公司没什么表现,给人一种软柿子的既视感也是正常的。 难怪顾楠会这么觉得,谁也不会相信慕晓语是个做事滴水不漏的姑娘,谁也不会相信慕晓语拥有远超常人的智慧。不管是谁来看,慕晓语都只是个骄横的二世祖,所有的事情,都是因为有慕家这个大宅子在后面,她在自家的院子里玩耍,所以才会没有什么危险。 对于这样的事情,顾楠只能心里羡慕,然后不屑的说:“有什么了不起的,本小姐靠自己,照样活得很好。”可是,她自己知道,其实一点也不好。正所谓‘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或许我可以永远忍受黑暗’。但一双见过光明的眼睛,要如何在黑夜里行走啊。 顾楠的这双眼睛,何止是见过光明,她曾看见的,是无限的辉煌。所以,现在的落幕,才显得格外的凄凉。 面对此情此景,顾楠当然也是想要顺着慕晓语的,只要顺着慕晓语,她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一切,她需要付出的,仅仅是对慕晓语说一句:你是我的老大。 但是就是这句话,顾楠说不出来。不论怎么样,她始终姓顾,不可能帮慕晓语。 顾楠长叹一声,嘴角挂起几分嘲笑回绝了慕晓语: “那要让你失望了,我从来没有参与公司的事情,而且,我已经被赶出来了,不然也不至于住在这种地方。你要想掌控顾家,还是去找我那个不成器的哥哥吧,只要你开的条件够,她买了自己的亲生老子也是可以的。” 听到顾楠这么说,慕晓语突然觉得自己这一趟来得实在太值了。她朝着顾楠笑了笑:“我当然知道,而且我还知道你很有才能,只不过是因为一些原因所以被排挤了,而自己也没有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勇气,所以才沦落到这个下场。所以,我找你,不是为了对付顾家,你哥哥比你好对付很多,我并不想惹你。” 慕晓语摆出诚意,顾楠知道了慕晓语找她是有另外的事情,而且慕晓语似乎已经把她给摸透了。既然这样,她也就不敢在继续天不怕地不怕的了。 突然意识到了这个姑娘骗了所有的人,突然意识到了这个姑娘是个十分狠辣的角色,顾楠的模样也收敛一些:“如果是这样,我倒是想听听。” 她终于还是认输了,这是慕晓语想要的几个,顾楠的态度已经刻意继续谈下去。慕晓语也不再继续跟她为难,把话题转到了正事上:“你很有能力,尤其是网站这一块,可以说天赋异禀。” 慕晓语刚刚说了这么一句话,顾楠就有些迫不及待的回答她:“慕家不缺人才,而且,如果我真的有那个能力,就不会是现在的境况了。”顾楠为什么会这么心急呢,当然是因为她其实不怎么愿意跟慕晓语合作,不管怎么说,她都觉得这个女人实在不是自己能处得来的类型。 但是,慕晓语已经决定了的事情,又怎么会由得她的选择,慕晓语没有在意顾楠的想法,望着她笑了笑:“谦虚了,你现在的境况,两个原因,第一是你担心做的太好会让顾家知道,第二是条件限制;你看我分析的对吗?” 顾楠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别的选择,要么听慕晓语说完然后恭恭敬敬的请她离开,要么跟慕晓语搅合在一起。 “慕晓语,果然,姥姥选择你,是个正确的选择,你比我那个蠢货哥哥,要强很多。” 她已经完全接受了慕晓语的对谈,慕晓语拉过两张凳子,把其中一张递给她:“这么说就是有的谈,我有几个朋友,在一中那边,也是做网店的,我想你们可以合作,不过不是做网店,而是自己建立网站。” 经过这短暂的谈话,顾楠已经猜到辛钟玲的身份,转过头看一眼辛钟玲:“做网站,你手下不缺这样的人吧。” 慕晓语告诉她:“玲玲不会做网站的,她志不在此。而且她也没有时间。最重要的是我舍不得让她单独独立出去。” 其实顾楠只是随便一说,因为她对辛钟玲有一种恐惧,发自心底的恐惧。这种恐惧,是面对强者时的心里反应。 辛钟玲的名字,在圈子里比慕晓语的名字好使多了。听到慕晓语,更多的人想到的是她身后的强大背景,但是听到辛钟玲,很多人就会想起‘白手起家’这个词。 虽然她只是慕晓语的助手,但是她的实力,已经成为新时代年轻人的代名词。虽然她不像慕晓语那样挥一挥手就能带走一片云彩,但她是那个能够自己造出来一片云彩的人。 辛钟玲好像并没有在意这边,她在货架上翻着那些东西,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但是顾楠知道,她只是装出了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暂时放下对辛钟玲的戒备,盯住慕晓语问:“你说找我合作,合作什么?” 问题回到合作上,很多事情就容易了,慕晓语告诉顾楠:“你建立网站,这个网站独立于顾家和现在的公司之外,我估计明年你会接掌顾家,到时候,这个网站归谁,就看我两自己的本领了。” 听到慕晓语这么说,顾楠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因为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且刚好砸到了她。 但是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顾楠不相信,慕晓语一定有什么企图,可惜顾楠看不透她的心思:“貌似是给了我一个大便宜,但是你觉得现在的顾家,容得下我?” 容得下还是容不下,这个答案不是绝对的。慕晓语既然已经决定要这么做了,自然也做好了相应的准备。而且她也知道,顾楠肯定做过一些打算的。至于为什么没有执行,大概不外于人情世故。 现在,所有的条件都备齐了,那么她的人情世故,自然也该变一变了。慕晓语告诉顾楠:“容不容得下,那要看时局,今年的时局容不下,你怎么知道明年也不行。事情是变得很快的,说不定一转眼之间,所有的事情就都会变得与众不同,变成了我们所为见过的样子。三十年之前,谁会想到顾家会没落呢,那时候,谁不是都觉得顾家将成为‘无敌’。” 虽然不觉得慕晓语有控制顾家的能力,但这件事对她来说似乎没什么坏处。顾楠就答应了:“好,可以合作,有几个问题请教,第一,网站是不是你投资的,第二,你的朋友什么人?第三,为什么找我,第四,你准备怎么对付顾家?第五,慕晓语,你是人是鬼!” 顾楠有她自己的打算,那就是她不打算跟慕晓语同流合污。但是她也知道自己现在的形势,仅仅是勉强可以养活自己而已。所以,为了长远的打算,她决定跟慕晓语合作,至于之后,反正公司是自己的,想来慕晓语也不是那种因为不如意就对她赶尽杀绝的人,那样就好了。 如此便好。这就是顾楠的想法。 慕晓语展露笑容,回答顾楠:“我只是不想跟你为敌,而想要给自己的朋友牵个线而已。至于其他的:网站的资金你们自己解决,我没有兴趣,找你,是因为我知道你会执掌顾家,至于其余的无关紧要的问题,恕不回答。” 顾楠心中惊愕,慕晓语完全是按照她的想法说的。但这真的就是慕晓语的真实的想法吗?顾楠不相信。她只能感叹:慕晓语果然不是好对付的,就凭哥哥那个白痴,绝不是她的对手。 有了这个想法,回答慕晓语:“合不合作,等我见了你的几个朋友再决定。”话虽然这么说,但顾楠其实已经决定了,只要对方不是太难搞,她们就会合作的。原因至少有两个,第一她需要慕晓语这棵大树,第二她需要一些朋友。 一个人是很孤单的,也是很为难的,有一些朋友,路才能走得更远。 顾楠的心思,怎么逃得过慕晓语的眼睛,回答她:“当然,既然是合作,两情相悦才是基础,至于成不成,感情的问题,很多事解说不清的。” 慕晓语的话有点对不上,不想跟她显得太接近,没有接着说。 她不愿跟自己瞎扯,慕晓语也不愿用自己的热脸去贴冷屁股:“玲玲,把何蓉几个人的资料给她看。” 辛钟玲从兜里摸出一个U盘:“你拷贝之后U盘还给我。” 顾楠接过U盘备份:“好歹是慕晓语身边的第一助手,不用这么小气吧。” 303故事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她这是想要吃掉自己的东西啊,辛钟玲说:“我这里面的东西价值连城,就连这个U盘,也都是我自己动手做的,所以送人,真的不舍得。当然,如果你真心想要,给你个友情价,一百万拿走。” 其实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辛钟玲是黑客,里面的东西自然不是一般的,但还是假装不明所以:“什么东西,这么值钱,说的我都想吞了。” 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跟她的谈话不算无聊:“要说值钱的嘛,有很多,可是最值钱的,应该是晓语的果照,能换不少钱。毕竟,她的身价,能出价千百万的人比比既是。” 顾楠转身看她一眼,好像是在说:“我明白了。” 两个人都看懂了她的眼神,但都没有做出解释,反而是理所当然的样子。 “不得不佩服,这事情绝对是圈内最大新闻,可以卖不少钱的。” 慕晓语随便拿起一个东西看,漫不经心的回答:“我同性恋这件事,圈内还有谁不知道吗,那他真的是没什么见识了。告诉我她的地址,我亲自去通知她一声。” 虽然慕晓语是同性这件事在圈内可以说人尽皆知,可是被她这么轻松的承认,顾楠不得不佩服,一般人,谁有这个胆量,这个魅力。 如果慕晓语只是个平常的姑娘,大概也就是遭人诟病两句,可是她是慕家的女儿,这件事就不是这么简单的了,别的不说,‘声色犬马’这四个字肯定是要扣在她的头上的了。因为这样的事情,只要不公开,就算大家心知肚明也没什么,可一旦公开了,性质就完全变了。公开的事情,即便是感情的问题,也不会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成了一件影响社会的事情。 有什么办法呢,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就是这么得容不下异常。 顾楠苦涩一笑,心里不禁想起自己,如果自己可以像慕晓语一样强势,何至于落寞至此。 有这个不算好的思绪,不禁对慕晓语竖起大拇指:“慕晓语,你果然厉害,这种事情,别人避犹不及,你却能够坦然承认,就凭这点,我服。” 听到她这么说,慕晓语的心又开始不安分了,过去她身边,双手轻轻扶住她的双肩:“其实我们早就应该是朋友,至少今天的事情,谈话很愉快。” 慕晓语的动作太过亲密了,顾楠觉得自己好像被虎狼盯上了一般,把她的手从肩膀上拍落:“很遗憾,我虽然不鄙视你们,但是绝不是同一类人。” 态度明确摆在明前,慕晓语也懒得继续跟她调侃:“好吧,没趣的女人,我就不强求了,但是如果有一天你改变心意了,随时可以来找我的。” 此一刻,顾楠愿意相信慕晓语是真的愿意跟她做朋友,至少,这种温暖的感觉是真的,她朝慕晓语露出了真诚的笑容:“好,今后就算是朋友,但是也只是朋友,我不是你的后宫,更不会做你的队友。” 点头同意,表示理解:“好说,但是另一件事需要你注意,就是我的朋友是不会并入顾家的,所以如果你想通过自己的关系让网站并入顾家,那结果就是鱼死网破。” 转过头看着慕晓语,非常肯定的声音:“你未免也太小看我了,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也不是那种下作的人。” “我相信你,但是我不相信你父亲跟你大伯,跟不相信你哥哥。” “你是对的,只要我做的不错,他们一定会‘循循善诱’。” 没想到顾楠会这么坦白,看样子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所以,你的选择呢?” 顾楠也是商业世家出身,从小耳濡目染,对这些事情总算知道大概,坐直身子,非常坚定地语气:“以诚相待,我可以很明确告诉你,只要你不玩我,我也不会违背今天对你的承诺,那就是如果有一天我掌管顾家,我会跟你公平竞争,如果我不是顾家主人,网站永远不会姓顾,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这时候,慕晓语反而有些担心,从顾楠的口中可以听出她对顾家有恨,而她始终是顾家的人,这样的情况,将来让她掌管顾家,会不会背道而驰! 做这么多,无非是不想姥姥含恨九泉,违背了初衷,将如何而往? 哎,只是眼下时局紧张,也没心思管那么多了,对顾家,唯有“仁至义尽,听天由命”八个字而已。 做出决定,对顾楠微微一笑:“我相信你是个有能力的人,也是个诚信的人,但我也知道,要让自己的事业崩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如果有一天我没有了能力,网站你自己支配,争取最大利益,人之常情。” 顾楠嘴角颤抖,她一直以为慕晓语是个自私自负的人,或许算不上自私自负,但绝不是度量宽宏之人,怎么也不应该凌驾于自己之上。 现在看来,是她对这个姑娘不够了解。 “那是你的常情,却不是我的,在我这里,网站可以姓任何,就是不能姓顾,如果姓顾,那一定是顾楠的顾。” 这么看来,顾楠或许不够大度,但比起顾城,要强了不是一点。 备份完成,把U盘递给辛钟玲:“谢谢。” 接过U盘放进兜里,伸手说道:“以后就是朋友了,多多关照。” 跟辛钟玲握手:“你这个朋友,可以交,而且必须交。” 这边已经没什么事情,慕晓语从凳子上起身,展示手里的东西:“这个多少钱?” “一千块。” “什么?我没听错吧,这个东西值一千块!你真黑。” “卖给别人当然不是这个价,但是你是慕晓语,而且是在没有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拆开包装,所以就是这个价。” 把钱包里的现金全部拿给顾楠:“我就这么多,够是肯定不够的,其余的,就当做是交朋友的礼物。” 没有任何犹豫,把钱手下:“欢迎再次光临,不过下次可没有友情价,所以请你带够现金。”其实,那个就是几块钱的东西而已,慕晓语当然也是知道的,她给的钱,不是商品钱,而是她看得出来,顾楠很需要钱。 而顾楠,既然慕晓语愿意给她这个好处,她当然也就接受了。 从顾楠的地方离开,辛钟玲摇头叹气:“真搞不懂,顾楠的能力明显比顾城强了不是一点,顾家人,是不是都脑子短路。” 慕晓语的意思,辛钟玲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不论是经商头脑还是为人处事,顾楠都绝对是一流的,她跟慕晓语李明琦有点像,都是从小耳濡目染长大的,受到这种氛围的熏陶,学会了别人需要花费无数的失败去学会的东西。 这样的成长不仅需要环境,也是需要天分的。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人很多,但是真正学会了这种东西的,也就那么几个。至少辛钟玲见过的,就只有这三个人而已。 而毫无疑问的,这三个人都是人中龙凤。 辛钟玲突然望着慕晓语,她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这样的人都很喜欢隐藏自己的本事。慕晓语隐藏在张狂之下,李明琦隐藏在乖巧之下,顾楠隐藏在委屈之下。所有人看到的她们,都是与众不同的,都没什么值得点评的,但是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她们总有别人学不会的本领。 “顾楠也是顾家人,按照你的说法,她脑子也是短路的,所以不用她很正常。” 停下来,转身看着慕晓语:“那么你呢,是不是也脑子短路,费这么大劲要把这个姑娘推上顾家家主的位置?” 把辛钟玲扳过去,推着她往前:“你要这么说,那你也不好,因为我只是负责谈判,而大部分准备材料,都是你提供的,所以咱两,不差点。” “没关系啊,你是老板,老板都承认,我有啥不能承认的,不过话说回来,你觉得顾楠跟何蓉她们能搞到一起吗?” 对于这个问题,也是慕晓语正在思考的,让顾楠找何蓉几个人,有很大的私心,而顾楠能不能看上何蓉几个人,是个问题。 事情总是不由人,结果难以预料,她也懒得去妄加猜测:“不知道,不重要,反正我已经提供了机会,能不能成,那就是她们自己的问题。” 辛钟玲转头一笑:“这个机会,是给顾楠的,还是给何蓉几个人的?,说真的,你的想法,我到现在还没搞懂。” 其实事情很简单,只是辛钟玲不愿意去猜测慕晓语的心事:“你没懂还是没想,说真的,这件事我是为了自己,让顾楠跟何蓉几个人合作,其实是担心她会摆我一道,而给何蓉几个人提供平台,塑造可用人才,对我来说则是关键的,所以从头到尾,都是为我自己。” “虽然我也是这么觉得,但是听你说的这么轻松,我反而觉得你无比伟大,人呐,真是奇怪。” 哈哈大笑,跟辛钟玲勾肩搭背上车,继续下一站。 304文羽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觉得嗓子很干了,拿起水杯灌了满满的一杯水,李可儿叫住她:“不想读就不要读了呗。” 李可儿的语气很平淡,从一开始,她的心思就不在这里,她的心思都在木森的身上。 听到李可儿这么说,文羽也知道自己没有瞒过她,嘿嘿的笑了两声:“你都知道了啊。那就早点说啊,害得我读了这么长时间,累死我了。”说话,她立刻又问出了自己的疑惑:“既然你都知道了,为什么还这么配合我,这不应该啊。” 当然是不应该的,因为文羽的目的,是托住李可儿,给木森和林梦制造独处的机会。 李可儿作为正牌女友,当然是不可能让别的女人带着不可告人的心思接近自己的男朋友的,可是现在李可儿却这么做了,这让文羽很不放心,总觉得这个女人在谋划着什么。她可是很清楚的,李可儿不是表面上看上去这样的小萝莉,在她的脑海里堆着的,是算计的脑浆。 一个精于算计的女人,怎么可能让自己的猎物跑到别的老虎嘴边呢。这样送给别的老虎食物的方法,绝不是李可儿做得出来的,倒是从别人的口中抢食的事情她经常做。 总觉得李可儿的心里憋着坏,文羽心里不踏实,索性就跟她直接问了:“你想干嘛?”文羽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我可把话说在前面,要杀要剐随便,但你别让我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李可儿望着文羽:“就算我想,我也没有这个本事,你文羽不是个任人宰割的羔羊,你是个精于算计的野狗。我可是知道的,你的心里在想什么,我一清二楚。” 文羽望着李可儿,不大相信的样子:“是吗?那你说说我在想什么?” 李可儿也望着文羽,她突然笑了,虽然她刚刚说的有些夸张,但她也确实猜到了一些文羽的想法。李可儿说:“你在想,要怎么接着圆谎,把我拖在这里。” 文羽无言以对,她本来以为李可儿会说一些别的事情的。李可儿这么直接,让她一瞬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文羽笑了笑,勉强说了句:“你真的变了呢。” 李可儿说:“人总会变的嘛,你不也一样,已经不再是那个敢捅破天,什么事都摆在明面上的文羽了。变得圆滑的文羽,真是让人喜欢不起来呢!”李可儿的心里在想什么,文羽突然不敢肯定了,她突然觉得:“这个女人实在不讨人喜欢。” 不过还好,对文羽来说,不讨人喜欢的李可儿,才是真正的李可儿。 李可儿这么说,让文羽十分的不高兴,但是除了不高兴,她也不能做别的什么,因为她还不知道李可儿的心里憋着什么样的坏,在李可儿对她出招之前,她只能警惕着她。 在文羽看来,李可儿一定不会轻易的放过她和林梦的,一定会给她两找一堆麻烦才会爽快。文羽已经准备好接受她的报复了。 但是这次,她却想错了,李可儿什么打算也没有,就是单纯的在心里勾着木森而已。她想着他,那种入骨的思念,让她时时刻刻都如鲠在喉。 李可儿笑了笑,告诉文羽:“算了,这次就原谅你好了。” 文羽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讶的盯着李可儿,小心翼翼的问她:“你脑子坏了吗?我可是知道的,你这个女人根本就不是什么贤妻良母,善良的天使,你是恶魔,而且是那种吸人血吃人不吐骨头的。” 李可儿并不反对,她自己也觉得自己根本不是什么善良的人,她所做的事情都是有目的的。 但所谓人有失策马有失蹄,这一次,她是真的被勾住了魂魄。自从喜欢上木森之后,她的精于算计就成了摆设,在这个男人的勉强,她以往的套路和手段都成了笑话。半点也使不出来。 李可儿告诉文羽:“你不会明白的。我相信他。”但是,文羽看得到李可儿脸上的那种东西,是担忧,是心疼。李可儿知道文羽想问什么,索性也就回答了她:“也不是那么相信,我相信他,大概是因为我只能选择相信,因为我是真的爱他。” 李可儿说:“你知道女生和男生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没有等文羽回答,李可儿已经是自言自语了,她说:“是心思,女生总是很容易就对一个人动心,然后越陷越深。因为知道自己的这种心思,所以女生告诉自己不能轻易动心。而男生呢,他们不容易对一个人动心,所以他们可以随便动心,因为离开或者留下,他们都可以接受。但是呢,男人偶尔的时候也会动心,那时候,他们爱的比任何女人都深,连性命都可以不要。” 李可儿说的是木森,文羽知道。 文羽认真的听着,不打断李可儿,因为她也不知道如何安慰李可儿。 她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她跟李可儿以及林梦都是朋友,其实她是不应该为了林梦伤害李可儿的。但她还是选择了这么做,因为她更在意林梦。 但是这样做真的是在帮林梦吗?文羽也不知道,如果一定要她给出一个定义的话,她觉得不是,因为她这样做八成会让林梦越陷越深,那结果,就是她一手造成的悲剧。 可是她也没有别的选择,文羽从未体验过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但她看着李可儿和林梦,她祈求永远不要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如果世上已经存在这样一个人的话,那就让他赶紧去死好了。 文羽始终觉得,爱情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实在是很麻烦。她在更早之前就给自己定下了绝对不爱上任何人的决心,如果有一个男人让她爱得夜不能寐,那她会毫不犹豫的让他生不如死。 因为对于文羽来说,婚姻的本质是两个人一起生活,至于有没有爱情,那不重要,只需要有责任心就够了。在文羽看来,爱情的本质就是纵容。 这点已经她已经无数次证实了,从父母的身上,从姐姐的身上,从李可儿的身上都证实了爱情的本质就是纵容,纵容一个人无限的突破自己的下限,纵容一个人在自己的生活里胡作非为。现在,她再次从林梦的身上看到了这些,也就再次觉得:爱情这东西,实在是太过肮脏了。 文羽问李可儿:“你喜欢他什么?” 李可儿望着文羽,她虽然不知道文羽为什么要这么问,但她知道,文羽一定是很想知道,所以才会这么问的,理由就是文羽的脸上现在正写着认真两个字。 李可儿笑了,文羽会对这个问题感兴趣,毫无疑问是因为林梦,因为对文羽来说,林梦是最重要的。她既然问了,李可儿就回答她:“喜欢他什么,还真是不好回答。问我为什么喜欢他。” “为什么喜欢他?” “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 文羽完全不相信,因为她既没有喜欢的人,也没有对谁一见钟情的经历。 在文羽看来,一见钟情,不过是在说:“我看上的是他的身体。” 文羽笑了,嘲笑林梦:“听过一句话,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 文羽转过头四周看看,确定没有人偷听才继续说:“虽然他长得确实是能够一见钟情的类型,但是如果是你对他一见钟情的话我就不相信了,你一向是桃花十里,能够让你一见钟情的人,我还真的没有见过,至少我可以肯定这个男人不是。” 李可儿笑了,她知道文羽的意思,但是他对木森一见钟情,这不是假话。他注意到这个男生的第一眼,就被他深深的吸引了。她身上洋溢着的才华,简直可以说是举世无双。那种执着认真的眼神,至今任深深的根植在李可儿的心里。 李可儿知道的,如果今生这个男人都不能陪她走到尽头,那这世上就再也没有能够陪她一起走下去的人了,因为她的心已经完全给了他,除了他,谁也不能让她的心泛起涟漪。 李可儿坏坏的看着文羽,几近诱导的方式告诉她:“人的一生,有什么是比爱上一个人,跟他不顾一切的走下去更浪漫的呢。想一想,就算有一天所有人都离你而去,那是多么的孤独啊,想一想,自己一个人在夜里的时候,面对这黑暗的夜空,心里是多么的孤单,如果有一个人抱着你,告诉你;别怕,我会一直陪着你的,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文羽不屑的切一声:“如果我已经失去了全世界,那么留在我身边的最后一个人,我一定会杀了他的,因为我已经失去了全世界,意味着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伴我同行的人,留在身边的这个,当然也是敌人。假设你的意思是全世界我只剩下一个他了,那我也还是杀了他,因为世界这么大都没有我的容身之所,那就带着他一起去死好了。 305文羽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而在黑暗的夜里,如果有个人突然抱住我,我也会毫不犹豫的给他一个耳光。因为大半夜的,不睡觉就算了,还要打扰我睡觉,不杀了他是他上辈子行善积德。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我害怕的时候,就算是我需要被人拥抱的时候;他也最好离我远远的,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绝对值得信任的人,当然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什么不求回报的付出,所以,如果有人对我了如指掌,那他最好离我远远的。因为对于太了解我的人,我会很反感的,会有很强的戒备,保不准那天就会杀了他。” 这个回答,该说是意料之中的,还是太出乎意料了呢。虽然李可儿一开始就知道文羽不是那种软妹子,不是那种懂得撒娇卖萌的小女生,但是当她听到文羽的这段自白,还是觉得这丫头的脑子已经坏了,需要及时送医治疗。 可是李可儿又禁不住要想:真的是她的脑子坏了吗,还是我自己有问题呢?是的,世界上没有绝对不求回报的付出,也没有绝对值得信任的人,所以,文羽真的是对的吗? 李可儿笑了。她知道的,文羽绝对不是对的,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文羽,而且还是一个反人类的存在。 虽然没有绝对值得信任的人,但总有那么一两个是会为了你去努力的。虽然没有不求回报的付出,但是如果双方都是刚需,一起努力又有什么不好的呢。各取所需又有什么不好的呢,这个世上的事情,不就是大家都拿走自己需要的,然后把那些不需要的留给正好需要的人吗。 所以,文羽是错的,而且错的离谱。为什么会错呢?当然是因为文羽实在太聪明了,太聪明的人,总是会走到与这个世界完全对立的方向,原因就是她们实在太聪明了,看透了这个世界的真相,而人的生活,与世界的真相往往是相反的。 你不信,看看那些跳起来的人就知道,分明想要非得更高的,却被地心的引力抓住,迅速的坠落下来。看看那些努力奔跑的人就知道,分明想要跑的更快的,却总有各种各样的阻力让他寸步难行。 不过,这些对于李可儿都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她知道的,自己喜欢上那个男人,愿意为了他而改变和付出,这已经是铁打的事实,其余的,至于别的东西,她已经不想多加思考了。 “人是会变的,而且会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样子。”李可儿曾经不相信,现在算是彻底相信了。因为她曾经跟文羽一样,觉得要为了一个人改变自己实在太蠢了,但是现在,她却已经这么做了。 所以,文羽说自己不会改变,李可儿不信。事实就是自己已经变了。文羽说她不会为了一个男人而活着,李可儿也不信,理由就是自己就为了一个男人改变了。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 李可儿这么想:“所谓的改变,就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发生的。” 李可儿告诉文羽:“或许,当你发现你自己改变了的时候,已经一切都变了。” 文羽说:“像你一样?发现自己变了的时候,自己就已经变成了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模样?” 李可儿无言以对,文羽说的没错,她就是这样。 李可儿沉默半分钟,突然笑了,笑得很开心,很幸福,她告诉文羽:“但是,我觉得很开心,哪怕是变成了自己曾经最为讨厌的样子,但是我觉得我人生中从没有这么开心过,跟在他的身边,让我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归属,这种感觉,你是不会懂的。” 文羽白眼看着她,像是在看一个白痴一样:“我当然知道,我也知道爱情这种东西是最不讲理的了,所以我才不能让自己有这种感觉,因为所有不讲理的东西,都是我的敌人。” 李可儿能明白文羽的意思,对文羽来说,这种不讲理的事情,当然是越少越好的。 可是就是这种不讲理的事情,世界上却实在是太多了。这种不讲理的事情,在我们的身边每天都有发生,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个不讲理的生命体。你怎么能希望在一个不讲理的生命体身上寻找到所谓的道理呢。 更加让人恐惧的是:这种不讲理开始为人所追捧。当这种不讲理的东西成为了为人所追捧的东西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已经彻底的不讲理了,所有的不讲理都成了道理,而所有的道理都被埋没在不见天日的地方。不要期望有人会拯救他们,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不讲理已经占据了人心。 一定没有人见过的吧,在那暗不见天日之处,那些苦苦生存,以滴水一粒米求生的‘道理’,它们期盼着有一天能够重见天日,但是这一天是那么的遥远,他们期盼着有一天会出现一个拯救他们的天使,但是实际上,天使也早已成为了不讲理的奴隶。 但是他们还是艰难的活着,一方面是因为它们即便想要求死也死不了,他们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世界还在,道理有证可能死去呢。另一方面,是他们还不知道天使已经堕落,成为了这个世界不讲理的努力,所以,他们还在期盼着,希望着。 可是,这种期盼和希望什什么时候才是个头?谁也不知道,正因为谁也不知道,所以他们才能能够努力的坚持下去。 世界是如此的的悲惨,但人类却仍旧努力的活着。因为人的本性决定了人类是惧怕死亡的,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种生物都要惧怕死亡。因为惧怕死亡,所以不管面对怎样的困境,我们都始终坚持活着,因为只有活着,只要活着,希望之光总会降临的。虽然谁也没有见过希望之光,但每个人都这么期盼着。 日复一日的,期盼着希望之光的降临。日复一日的,等待着拯救的天使降临。其实,也不是谁也没有见过,如果谁也没有见过的话,是不会有这样的期望的,正是因为有人曾经见过,所以我们才会有这样的期盼。 那些被历史所淹没的故事之中,藏着这个真相,曾经有人见过希望之光,见过遥远的宇宙藏着拯救的天使,所以我们就也期盼希望之光会再次降临,拯救天使会再次降临。 下雨了,但雨总会停的,太阳总会出来的。所以,不必担心,因为一切都已经开始了,既然开始了,当然也就会结束。 对李可儿和文羽来说这个道理也是一样的,一切都已经开始了,那么,一切也都会结束的。 所以,李可儿只需要耐心的等着,他相信木森的心里会有一个位置是属于她的。她只需要陪在她的身边,等着有人离开,自己就可以住进去,而且,人的一生很长,一定会有人离开的,也一定会有人住进去的。 因为人是善忘的,时间也是善忘的,时间跟人一起,当走了很长的光阴之后,就会渐渐的忘记久远的事情,而这时候,某一些刚刚发生了不久的事情就会变得特别的清晰,也就是那个地方已经换上了新的东西。 这个道理,文羽当然也是知道的,但是她不能接受,因为在文羽来说,这个世界的变化,变得太快的东西,她实在是很难接受。 这也是当然的,因为文羽实在是太聪明了,她比同龄人成熟太多,当然也就要比同龄人承受更多的东西,那些在别人看来十分正常的东西,对她来说却是不一样的存在,或许是值得高兴的,值得兴奋的大喊大叫大醉一场的。也或许是值得难过的,值得难过的嚎啕大哭买醉寻死的。 这么想着,文羽突然说了句:“酒还真是个好东西呢。” 但是,其实她还没有喝醉酒过,酒的味道当然是知道的,每次聚会的时候有人喝酒,她都会稍微的尝一点点。一小口,或者用筷子蘸一点。 那个味道并不讨人喜欢,文羽很讨厌。 她不知道别人为什么喜欢喝酒,总之自己是很不喜欢的。尤其是喝酒还伤脑,她就更加的不喜欢了。对文羽来说,脑袋是她最为宝贵的财产,其余的一切都是附属品,她曾毫不犹豫的这么说过,在她的心里也是真的这么决定,除了大脑,其余的一切都是附属品。 这个萌芽很早就在她的脑海里了,有时候还真是觉得很好笑,因为这个答案,也是大脑给出来的。为了这个答案,文羽和林梦之间还有过一场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的争论,文羽说:“人的所有行动都靠大脑支配,医学上也说脑死之后人才算是真正的死亡。所以,除了大脑,一切都是附属品。” 林梦反对这个观点,很彻底的反击文羽:“你这样说太片面了,也太不负责了。世上的人,更多的还是喜欢身体的其他部分,喜欢聪明的人的毕竟只是少数,更多的人还是喜欢好看的。那你自己来说,看一个人的时候,肯定是先看他长相如何。” 306文羽和林梦和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文羽说:“你这是诡辩,看到一件东西,首先是眼睛的感觉,这是肯定的,但是眼睛看到的也不见得就是表面的美或者丑。眼睛能看到表面的美或者丑,但在美或者丑之外,还有别的东西,比如他的举止神态,这些,是表面的荣光之下的东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性格’。” 林梦无言以对,文羽是对的,虽然看到一个东西一个人,首先肯定事看到它的美或者丑,但是那也只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瞬间的事情,在美或者丑之外,更多的还是看到这个东西的隐藏的性质,均如‘性格’之类,至少,她是这样,文羽也是这样。 为了证明自己是对的,文羽还特意给林梦编了一个故事: 若木的修为已经能够创造大道,三界之中他要去哪都只是片刻就到。 没有让羽舞见到囤积在北海的兵甲,走一条青龙指的隐蔽小道进入龙宫。 四海兵甲囤积在北海,那些日常的巡逻守卫都已经撤走,只留下定时一趟的巡海夜叉。 若木不费吹灰之力,避开所有闲杂人等将羽舞带进去监牢,打开牢房大门让她进去。 哪吒还在打坐,压根不理这边发生的任何事情。 但是若木可不会就这样放过他,伸手在牢门上拍打几下叫道:“哪吒,给你个解闷的朋友,好歹打个招呼啊!” 哪吒是谁,羽舞并不知道,只知道眼前这个穿着漂亮衣服,长得跟自己差不多大,很好看的哥哥就叫哪吒,是能保护她的人。 但也不确定他是人,毕竟妖精们也都化成人的模样,还有神仙跟人也是一个模样,听若木说的,他是神仙的可能很大。 过去哪吒身边,递给他一个果子:“你饿了吗?” 哪吒起身坐到一边靠墙的位置,口中吐出三味真火在牢房内划出一个不大的半圆把自己圈起来:“你敢越过,我便将你烧成灰烬。” 他身上带着手铐脚镣,还能使出这样的本领,让羽舞不敢靠过去,只能到另一边的墙角缩起来。 转头看着若木,就隔了一道铁门,他想让他放她走,任由她去自生自灭,可就是怎么都开不了口。 看样子羽舞暂时不会有危险,若木也不想呆在这里让哪吒紧张,过去趴在牢门上对哪吒说:“你是九重天上大罗金仙,托塔天王三太子,怎么就这么不够君子。” 他恨不能吃了若木,现在又听见若木这么鄙视自己,直接一口三味真火给喷了过来。 若木不躲不闪,三味真火虽然厉害,但还伤不到他。 羽舞见了这边的情形,先是紧张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接着又惊讶的张不开嘴,她认得哪吒吐出的是三味真火,能烧毁一切,包括神元,可若木就这么不闪不避。 还没有等她从惊愕中醒过来,若木已经走出去很远,在监牢转弯的地方,停顿一步告诉哪吒:“哪吒,水元下界认识你的都管你叫抽龙筋的哪吒,现在,就要看你是冰释前嫌,还是执迷不悟了!” 哪吒看了一眼羽舞,知道她不是一般的妖精。 但什么都没有做,又闭上眼睛继续打坐。 这一刻的哪吒,更像是那个天界的大罗金仙,更像是一个修成金身得道三百年仙长。 若木走了,羽舞一个人留在牢房还真的有点害怕,尤其是听到这个带着手铐脚镣,看起来很严肃不好惹的家伙,诨号竟然叫做“抽龙筋的哪吒”;真害怕他一不高兴,就把自己抽筋剥皮,再加上他又有厉害无比的三味真火,搞不好就会把她烤了吃。 越想越害怕,想叫若木放她出去,却又不敢大声喊叫。 颤颤巍巍的缩在一个角落里,祈盼若木早一点来看她,把她从这个地方带出去。 若木出了地牢,在龙宫大殿见到青龙、横渡,问了两仙军中之事,得知军中一切都好,点点头就离开了北海。 腾云驾雾又到了哀牢山,四御被锁在封魂冢中,已无反抗可能,就那么安安静静的打坐,不是他们想打坐,而是若木将他们禁锢了。 剑阵之下,飞禽走兽都已不见。 唯有哀牢山颠上一只白狐,任在悠闲自在的觅食。 立在剑阵之上看了一些时间,手指轻轻一弹,一柄仙剑划破夜空落在白狐跟前,它吓得转身逃走,才跑了两步,又有一柄仙剑拦住前路。 深知逃无可逃,遁无可遁,浑身颤抖跪在地上。 若木见了,也想逗她一逗,掐个手决,念个咒语,白狐被升在半空,百余柄仙剑飞去成一个球状把她给围在中间。 这一来,原本吓得瑟瑟发抖的白狐反而不害怕了,抬起头看一眼若木,两只爪子合十作揖:“小妖参拜大仙,恳请大仙放了小妖。” “狐狸,这哀牢山已是是非之地,你为何不走啊?”若木故意这么问,想看看这只狐狸是不是诚实。 白狐一跃出了百柄宝剑的球心,飞身在若木旁边,跪拜说道:“大仙恕罪,小妖三百年前就该死了,因躲在大仙仙剑之下才得以偷生,离开了哀牢山,没有仙剑保护,恐活不成。” 抬抬手让它起身,问道:“这么说来你我还真有些缘分,且说说此事前因后果究竟如何。” 两只爪子轻轻拱起作揖,恭恭敬敬的跪在跟前,回答若木:“小妖多谢大仙,我父母本是哀牢山修炼五百年的狐妖,三百年前渡劫失败招来雷部众仙,雷电之下一窝十二只狐狸只有小妖被母亲冒死藏在大仙仙剑之下才得以偷生。” 事情确实如此,这狐狸还算诚实,若木又问它说:“既如此,为何三百年过去不见你有丝毫长进?” 这个问题,白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局促一些,还是说了实话:“小妖不懂得修仙妙法,三百年来只靠从娘胎里得来的一点法力能开口说话,躲在大仙仙剑之下苟且偷生,也吸收了一些仙剑灵气,才骗过地府的鬼差,天上的雷电。” 回答若木的时候,它的心都快跳出来,毕竟任谁都不会喜欢吸食自己灵气的东西。 但这些事,若木早就知晓,若非他有心护着,这狐狸早就死了。 ‘嗯’一声,对它的诚实还算满意,又与它说:“如此说来你是必死无疑了,我攻天之日剑阵扯动哀牢山根基,你这微末道行,是挡不住地脉逆流的。” 若木没有吓唬她,攻天之日剑阵一动,哀牢山上连只蚂蚁也不能存活。 白狐知道,有别的妖精告诉过它了,但它没有选择,没有仙剑的灵气保护,它活不成。 有些紧张的看一眼若木,这个大仙知不知晓都保户它三百年了,或许他能继续保户它,跪下恳求道:“大仙,可否救了小妖,小妖愿听凭差遣。” 若木手腕转一下,一柄仙剑握在手里,白狐认得,这是哀牢山万剑之源、万剑之主,也是当年救下它的那一柄。 蹲下身子,将仙剑放在白狐跟前告诉它:“你依附我修炼的仙剑才能活下来,三百年,早已失去仙根,不能成仙了。” 白狐不相信,冒死问道:“大仙的修为,三界内还有不能做的事吗?” 不怪它会这么想,若木战败三清、收伏四御,三界内,很多事只需他勾一下手指就能改变,但偏偏这狐狸命不好,就遇上了他不能做的事情。 收起仙剑,双手负在背上,移步到狐狸身后才开口告诉他:“只怪你命不好,我这仙剑是三界剑主,你受到它的庇护,又与它相守三百年,仙根早已被斩断,死后灵魂还要归附其上,永生永世做仙剑剑灵,剑毁之日,你亦魂飞魄散。” “大仙,求你慈悲!” “狐狸,非是我不愿救你,你也看见了,我这剑阵之上,便是天界大罗金仙也不敢靠近,剑阵之下,生于荒古的四御尊神也不能动弹分毫,你这微末道行却能来去自如,何故?仙根已断,便是我有无上妙法传你,成仙了道也只是枉谈。” 白狐瘫倒在地上,三百年来它以为找到避难所,没想到却是一步步走向无底深渊。 呜呜的哭了几声,转过方向面对若木,恭恭敬敬的叩了三个头,问:“大仙,小妖还能活多少日子。” 这个问题,其实刚刚就已经说过了,但若木还是再告诉它一遍:“留在哀牢山上,距我攻天还有七十八日,离开此地,你最多能活三日。” 三日,它的修为还不够离开这蛮荒之地的。 生命将尽,白狐去枝末、扫落叶,将心中的那些侥幸杂念一一都摒除了,请求若木道:“大仙,小妖三百年不曾离开哀牢山,听别的妖精说镐京极美,乃是天下最繁华的地方,恳请大仙看在将为剑灵之缘分,许小妖三日人身,并将小妖送去镐京城内。” 这件事,若木不能帮它。告诉它说:“狐狸,你若在镐京沾了人气,动了凡心,亦或遇上哪家仙长拦路,不能及时回来剑体,必将魂飞魄散。” 307文羽和林梦和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魂飞魄散吗,即便是做永生永世的剑灵,它也不愿意魂飞魄散,它怕死,躲在哀牢山三百年,就是因为怕死。 满是不甘,又无可奈何,它这微末道行,连人形都化不成,又哪里来反抗的能力。 若木看了它,一千三百年来,这只白狐是跟他距离最近的活物,要让它就这么死了,还真的有些不舍得,想来想去,还是把仙剑递给它,问它道:“你可愿跟着我,做个剑奴吗?” 白狐接过仙剑,两只爪子费力的将仙剑捧过头顶:“小妖愿意,多谢大仙成全。” “还是听我说完利害吧,你做了剑奴,便在这场大战中归我一方,我攻天在即,败了,你先我而死,胜了,你也不能自由,日后我归往何处,你都要随侍左右。” 或许在若木看来这是一个残酷的事情,可是在白狐看来,这是他有心护它,她微末道行又不懂修炼之法,现在还断了仙根,留在人间,不被别的妖精吃了,也逃不过地府鬼差的追捕。 没有丝毫犹豫的回答:“小妖愿意,拜谢大仙慈悲成全。” 左手剑指将一道灵气注入她体内,白狐便化成人形。 终于化成人形,喜不自胜,自己捏捏脸蛋、拍拍胳膊,确定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单膝跪在地上:“小妖拜见主人,自今而后听凭主人差遣。” 伸手将她扶起来,一副慈祥大仙的派头:“你可有名字?” 刚刚成了人形,还对自己的身子很新奇,正拉着头发看,听到若木问她,赶紧站好回答:“父母亡故之时小妖只有两岁,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 “嗯,我给你起个名字,叫囚焰,焰即为火,是剑的克星,剑奴能囚火,才能与剑共存。” 白狐跪地叩首拜谢:“囚焰多谢主人赐名。” 摆手让她退在一旁,吹口气开了一条缝隙,见到封魂冢中的四御尊神,有些嘲笑的语气问:“北极紫薇大帝、南极长生大帝、勾陈上宫天皇大帝、承天效法后土皇地祗四位尊神,你们可愿降服了吗?” 四御尊神被禁锢在封魂冢中,分毫不能动弹,也使不出任何法术,心里挣扎几下,怒声回答若木:“痴心妄想,若木,休要得意,娲皇圣母、陆压道人、鸿钧老祖三位先天大圣归来之日,便是你落在九幽深渊之时。” 若木哈哈笑两声,仍旧得意,告诉他们说:“三位先天圣人虽然法力无边,却只在此天此道,只怕她们归来之时天宫别排,大道有异,那时,先天圣人已是荒古遗臣,又能做的了什么!” 听他这么说,四御也开始慌了,若木今日的修为有多高,他们也感觉不出,若是他真的改变了天道,他们这些神仙都将归在九幽深渊,去见已故的盘古大帝、天皇帝君。 九幽是仙家墓冢,他们可不想去那里,何况那里还有天帝,要是见了他们,恐怕不能善了。 投降吗,更无可能,今日屈膝容易,明日要站起来就难了。 现在,也只能祈盼三位圣人能算出此劫难,归来重正天道。 四人不言不语,若木也知道这些大神是没有降服可能的,不再挑逗他们,转过来对囚焰说:“我有个任务交给你,北海龙宫监牢中有一龙女,你去陪她。” 单膝跪地,抱拳领命:“囚焰领法旨,只是主人,囚焰微末道行,又非水族,进不得龙宫。” 若木双手掐出日月双决,口中念个咒语,右手十指一握,握出一柄仙剑来,告诉囚焰:“此剑全长三尺三寸,宽八十一厘,乃是人王伏羲所铸,剑柄用的千年寒铁,握在手里百战不热,剑身用的是昆仑丘玄铁,锋利无比,能诛妖邪,斩仙人,剑鞘是万年神木心做的,驱之入体,与主共存,今日我将此剑赠予你,你便有了千年修为。” 囚焰跪拜谢恩,若木将宝剑打入她的身体,告诉她:“自今日起,你的身体便是剑鞘,左手十指运法,宝剑在手,右手十指运法,宝剑出鞘。” 按照若木说的试了一试,果然宝剑就握在手里。 有一千年修为,她也算是一方妖王,叩首谢恩:“小妖拜谢主人恩赐,愿为主人赴汤蹈火。” “起来吧。”等她起身,又将一个昆仑净玉瓶递给她:“现今你已不再是下界妖精,当行正道职责,日后若是遇上为祸一方的妖精,可将其收入此瓶中。” 囚焰恭恭敬敬的接过来,这些东西,从前看见那些天上的神仙挂在腰上都只有羡慕的份,可是今天,她全都有了。 虽然欢喜,但不认识这东西,问若木道:“主人,这是何物?如何使用?” “此物名为昆仑净玉瓶,乃是出自昆仑丘瑶池仙境的宝物,不论仙妖鬼怪收进其中,都要化作一滴净水滋润大地,使用之时左手拿瓶,右手施法转动瓶底阴阳八卦,就能将妖物收入其中。” 将瓶子挂在腰上,又拿出宝剑来玩。 若木看了呵斥道:“兵者,凶器也,你怎可当做把玩之物,长此以往,丧了心智,可要遭天劫的。” 心中恐惧,连忙收起宝剑,跪地请罪:“主人息怒,囚焰知错。” “起来吧,记住了,仙者,心而已,心正才能悟透大道,不受五行三界中一切灾妄。” “囚焰谨记,多谢主人教诲。” 若木看她一眼,伸手抓来七彩祥云给她做了衣裳,又从哀牢山上各洞府妖精留下的皮毛中找来上好的给她做了战靴,再将一柄金玉镶成的仙剑折了给她做出发簪首饰。 穿戴整齐,似脱胎换骨一般,再也不是下界妖精,而是游方的仙家。 看着自己变成这样,囚焰欣喜不已,比之前还要欣喜十倍,一时间忘了二人身份关系,在若木跟前转个圈后竟吻了上去。 若木化身避开,在十尺之外看着她。 这才意识到他是主人,见若木面无表情的看着她,吓得连连跪拜叩首:“主人……,主人饶命,囚焰一时高兴冒犯了主人,并非有意为之。” 他是悟透天道的大仙,要是就因为这样跟她生气,那还谈什么攻入天界,篡改天道,轻轻抬手让她起来,告诉她说:“你才化成人形,收不住心性也是情理之中的,何罪之有。” 她抬起头看若木一眼,见他没有生气,道了句谢恩,起身来继续欣赏自己身上的这身着装。 等她看够了,若木才开口道:“现已是三更天,快快随我去北海吧。” 回北海的路上,主仆二人各自架云,若木在云头打坐,囚焰则一路看着经过的地方。 天明时到了齐地,透过云层低头看了齐都热闹非凡,却不知此是何地,想问若木,又见他正闭目打坐,不敢惊扰,只是趴在云头紧紧的看下去。 飞出去很远,眼睛还不舍得离开,直到那一点城楼的影子也看不见了。 回过身来又看见前方是茫茫不见边际的大海,若木不知何时已经站起身来。 到了大海上空,降下云头,吹一口仙气,大海便给他让路搭阶,囚焰紧紧跟在后面走了下去。 东海龙宫,囚焰跟在若木身后探头探脑,对什么都好奇,却又不敢擅自造次。 若木过去坐在宝座之上,她就立在跟前听喧,目光左右飘动,却不敢说要去看看摸摸这些东西。 想要睡一觉,就告诉囚焰:“此处不用你候着,想干什么就让殿外锦鲤带你去吧,日落时分务必回来,我亲送你去大牢。” 得到若木准允,欣喜的要跪拜谢恩,不等她跪下,若木说道:“免了吧,以后见了我,不必跪拜,闲来之时,那些杂七杂八的礼仪也都免了。” 说完就闭上眼睛。 囚焰高高兴兴的出了大殿,叫过来侍奉在殿外的锦鲤:“你带我去龙宫别处看看好不好?” 锦鲤行礼应承道:“奴婢遵命,北海有四座正殿,九座内宫,宫殿之中另有三十六座宅院,不知道小姐想去哪里?” 原来龙宫这么大,一时间还真不知道要去哪里,就回答她说:“这北海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你带我去就行,须在日落前能赶回来。” 锦鲤看了日冕,现在是巳时头,这个季节北海日落应该是戊时二刻前后,她们有大概六个时辰,回答囚焰说:“北海龙宫中有三处是游方仙家必往之地,乃是藏宝阁、藏书阁、北海泉眼,小姐要乘车还是步行?” 不敢想还能有这个待遇,问锦鲤说:“龙宫之中也有车乘给我?” 锦鲤看她一眼,不知道这个大仙怎么就会这样问,回答道:“如今四海已降服元帅,小姐要什么,我等自当尽力。” 这才明白,她身上衣着华丽,锦鲤是把她当做主人了,回答锦鲤说:“我也不过是主人坐下剑奴,跟你一样的身份,想来龙宫并无车乘与我,还是步行去吧。” 同是奴仆,锦鲤却对囚焰羡慕的不行,她身上的这身着装,虽不知是什么做的,但光彩夺目,便是九天仙女也比不上。 308文羽和故事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加上两人距离不过两尺,更能感到囚焰修为不低,恐怕不在四海龙王之下,就更加羡慕了。 若木现在是四海之主,或许不久就是三界之主,即便是他坐下的一个小小剑奴,也不敢怠慢,告诉囚焰说:“我去请示青龙大王,看能否有车乘。” 方才转身,就见龟丞相过来,上前行礼问道:“奴婢参见丞相,元帅许她龙宫游玩,不知能否派给车乘。” 乌龟有五千年修为,一眼就能看出眼前的这个姑娘不是平常之辈,加上他是若木的人,也不敢怠慢,就准允了,递给锦鲤腰牌:“不是什么大事,你就自行决定了吧。” 囚焰过去给乌龟抱拳行礼:“多谢大仙。” “你们去吧,我是奉青龙大王之命来见元帅的。” “我家主人正小憩,若无要紧事,大仙还是不要吵他了。” 她才说完,里面传出若木的声音:“丞相进来吧,囚焰,此地没你的事,去玩吧。” 朝着里面抱拳行礼,拉上锦鲤走了。 锦鲤领路去了马厩,见到里面精神爽朗的龙马一个个昂首看她,囚焰有些害怕,也有些期待;龙马是神仙的坐骑,她能骑乘,从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过去找一匹精神头好的,伸手摸摸它的脖子,龙马认得她身上的仙气,很温顺的低下头来蹭她。 见龙马降服,她也想要骑乘,问锦鲤:“龙宫中可以骑马吗?” 锦鲤正在一旁备车,听她这么问,就回答说:“没有规定不能骑马,但我在龙宫做婢女也有一百二十六年,不曾见到有人在龙宫骑马。” 别人没有,她也不敢开这个先列,就等着车夫驾车。 锦鲤拿着乌龟的腰牌,囚焰又穿的富贵华丽,车夫不敢怠慢,给她备下王公大臣的车乘。 这样华丽的车乘,她还没有见过,真有些不敢上去。 伸手小心的抚摸了,才敢坐上去,伸手对锦鲤说:“我们一起坐吧。” 这样的事情,她当然不敢,囚焰有若木这个后台,只要若木不开口北海无人敢动她分毫,可她只是北海龙宫一个殿外侍女,生死只是龙王东东嘴皮子的事。 虽然也很想乘坐,可是她更加知道要活命,就必须守规矩,行礼拒绝了囚焰:“小姐是贵客,才能有此待遇,奴婢微末职位,不敢造次越级。” 囚焰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等级是何等庄严不可逾越,也不知道这些鱼虾在龙宫中是何等微不足道,在她看来,主仆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主人对她一样的。 跳下来拉着锦鲤上车:“乌龟大仙不是说你可以做主的吗,这个车这么大,多你坐上又有什么关系。” 想来这是囚焰盛情相邀,龙王也没有怪罪的理由,就跟她上了车。 这样的车乘,如果不是囚焰相邀,她一辈子也坐不上的。 上车之后趴在窗上看着经过的地方,从来不知道,原来乘车经过这些地方是这么的美。 带着囚焰去了北海泉眼,这里是北海之源,北海水族都靠它滋养存活。 囚焰立在观景台上,透过水柱见到泉眼之下有一个什么东西,就问锦鲤:“那泉眼之下的是个人吗?” 锦鲤伸长脖子往那边看,但是她修为太低,看不到什么的东西。 左右寻找不见,才回答囚焰:“我看不见,只听老龟说泉眼下确有一个仙人。” 囚焰仔细的看了,泉眼之下并非是个好去处,那仙人身上甚至有许些苔藓之类的东西,不禁疑惑道:“是何方的仙长如此奇怪,要在泉眼之下泡着。” 锦鲤虽然看不见泉眼下面的东西,但这个故事她听老龟讲过很多遍,回答囚焰说:“听老龟讲那是一个犯了错的仙人,被鸿钧老祖惩罚来北海做堵住缺口的楔子的,只有北海不再泄漏之日,他才可以离开这东海之眼。 听锦鲤这么说,不由得可伶这个仙长,看着泉眼下面的仙人大喊:“仙长,你在此地有多久了?” 那仙人动了一些,没有与他说话。 以为是对方没有听清楚,又叫了一声:“仙长,你在此地多久了?” 睁开眼睛看她一眼,索性背过身去。 对方不理她,也就很识趣的不说话了。 锦鲤去房内去了茶具、茶叶,又在泉眼处打了一壶清水放在火炉上,告诉囚焰说:“听老龟说泉眼的水是最纯净的,能洗涤灵魂,平时只有龙族和天上的大仙才能在此煮茶,今日沾你的光,也让我有口福吃到这上好的茶水。” 难怪说龙宫处处都是宝贝,就连这泉水,都是不可多得的珍宝。 在桌子旁边坐下来,看着锦鲤摆弄茶具,既好奇又期待。 滚烫的开水倒进去,立刻就有春茶的清香飘来,囚焰还是第一次闻到这样的味道,深吸一口气问:“龙宫的人都喝茶吗?” 锦鲤脸上的笑容很美丽,拿起茶壶轻轻摇晃后放回桌子上,擦了手才回答囚焰:“三界中凡人最早饮茶,龙宫饮茶的习惯是蚩尤战败之后他的族人用茶叶跟龙王交换北海之滨的一块土地才开始的,老龟说茶是树之精华,常常饮用能养五脏。” 锦鲤知道的事情,似乎都是老龟告诉她的,很好奇老龟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神仙:“老龟是谁,他在那里?” “他是北海最老的神仙,荒古上纪之时曾追随龙族祖先参与对魔族的战争,后来又跟应龙辅助黄帝,应龙死后就跟随他的尸骨去了墓冢,我原是生在墓冢旁边的一条鲤鱼,他给我讲过很多三界的故事。” 虽然也想去听老龟讲故事,可是墓冢是她不愿意去的,也就不多问了。 锦鲤看时间差不多,又往茶壶中加入一些开水,再次端起来轻轻摇晃。 摇匀后将茶水倒进去杯子,对囚焰做个请的手势:“你尝尝。” 囚焰端起杯子,茶水还略微有些烫,轻轻的吹凉一些才凑到嘴边。 茶水入口,味道微微苦涩,却似乎有种什么魔力勾引着她,让她忍不住将一杯茶水都喝了下去。 温热的茶水顺着口腔往下,能清楚的感到它流过的痕迹。 茶水入腹,一股舒心的感觉传遍全身,五脏瞬间都舒展开来,吸收这最纯净、最精华的源泉。 闭上眼睛享受这种感觉,直到它完全散去才睁开,看到锦鲤看着自己,告诉她说:“你也喝啊,过了今天,咱们可都没有这个机会的。” 锦鲤点头,又给她到了一杯,自己倒一杯端起来喝了。 她跟囚焰不同,囚焰享受的是茶水的精华和纯净,而她还要品尝这春茶的味道,从入口的微涩到落腹的甘甜,到茶水侵占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都认真的去享受。 在泉眼处喝了茶水,锦鲤又带她去别的地方游览。 差不过的时候回到龙宫正殿,若木还在睡梦中。 不敢打扰主人美梦,就在一旁候着,这是她身为奴仆的本职。 太阳的最后一缕光辉消失在这个世界,若木才从梦里醒来。 睁开眼睛,掐指算了时间,起身带头走在前面去了监牢。 牢房内,哪吒扔在打坐,羽舞在跟他遥相对望的一边抱着两个罐子睡着了。 听到有开门的声音,睁开眼睛看到若木,连忙跑了过来,却不知被个什么东西给拦住,出不来大门。 若木也不管她,只是敲几下铁门叫哪吒:“三太子,大牢的滋味不好受吧,还没想清楚吗?” 没有理他,继续打坐。 他不说话,若木也觉得无趣,就离开了牢房。 羽舞见他又要走,就大叫道:“若木,放我出去,我不要在这里,不要跟这个怪人在一起。” 囚焰把她拉了坐下,告诉她说:“不要叫了,攻天在即,他不会放你出去的。” 跟囚焰旁边坐下,抓过那个罐子抱在怀里,伸手从里面拿出果子递给囚焰:“你要吃吗?” 接过来咬一口,靠在墙上看着羽舞:“你是龙族?” 点点头,没有说话。 囚焰继续问道:“龙族应该是仙,为什么你的妖气这么重?” 有些惊讶的看一眼囚焰,又似乎没什么奇怪的,继续抱着自己的罐子。 本不想说这件事,但是在觉得无聊,跟哪吒在一起,没什么共同的语言,现在可不想弄得跟眼前的这个仙女姐姐也没有共同语言。 “我母亲是海外黑龙,父亲是南海龙太子。”回答的满不情愿,对羽舞来说,这是一件不愿意提起的事情,因为这个身份,她遭受无数灾厄,对父母,又爱又恨。 海外黑龙是谁,南海龙太子又是谁,囚焰一个都不认识,‘哦’一声继续吃手里的果子。 慢吞吞的吃完了,伸手过去:“还有吗,再给我一个!” 把整个罐子都递给囚焰,两只眼睛直溜溜的盯住她:“我以为天上的神仙都是不吃东西的呢,就像那个怪家伙一样。” 凑到嘴边的食物又拿开,告诉羽舞说:“天上的神仙也吃东西,不过他们喝的是玉液琼浆,吃的是龙肝凤髓,但我不是神仙;我叫囚焰,是哀牢山的一只狐狸,你叫什么名字。” 309故事和林梦和文羽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听到神仙吃龙肝凤髓,羽舞就不敢背对哪吒,跟在囚焰旁边坐下,防贼一样的防着哪吒,回答囚焰说:“我叫羽舞,你为什么会被关进来?” 她的举动自然都看在了囚焰的眼睛里,对囚焰来说,羽舞跟主人之间是什么关系,跟哪吒是什么关系,她一点也不关心,她只知道这个姑娘是主人要她保护的,是主人要她跟在这个姑娘的身边,所以,囚焰没有理会她,也没有做出厌恶的样子。 但是其实,她的心里是有些厌恶的。或者说应该是嫉妒吧,这个世界是如此的不公平,她们同为女儿身,可为什么这个人可以得到主人如此喜欢,自己却连一只正常的妖精都做不成呢? 虽然她本来也不想要做什么正常的妖精,虽然能够跟在主人的身边她比什么都高兴。可是,如果主人的身边还有另外一个女人的话,她就不高兴了。在囚焰的心里,主人是她一个人的主人。 囚焰嘴里含着食物,看一眼羽舞,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看着哪吒问:“他是谁?你好像很怕他?” 羽舞轻轻点头,使劲躲到了囚焰的身后,显然是把囚焰当做护身符了。也拿一个果子在手里:“他是天上的神仙,叫哪吒。” 她的态度让囚焰很不喜欢,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望了哪吒。 眼前这个被锁起来的家伙,是天界大罗金仙哪吒,让囚焰很是不安,立即十二分戒备:“哦,原来是抽龙筋的哪吒,难怪你会害怕他,不过不用担心,他现在的样子,应该打不过我两。就算他曾经是大罗金仙,但是已经不是那个叱咤风云的中坛元帅了。” 又听见哪吒的这个诨号,羽舞更加不安。抽龙筋的哪吒,虽然羽舞不知道这个名字是哪里来的,但是她可以肯定,眼前的这个家伙,一定是龙族不共戴天的仇人。 羽舞问囚焰道:“为什么他叫做抽龙筋的哪吒,他很喜欢抽龙筋吗?”她终于还是问出来了,她本来是不想问的,她绝对不想问的。因为哪吒的这个诨号,实在让她害怕的发抖。可是她又不能不问,因为如果她不问,她只会更加害怕。 有什么办法呢,谁知道这家伙正常不正常,要是睡着的时候突然被人扒皮抽筋,那就是在太委屈太冤枉了。 转过头看一眼羽舞,想来这件事在龙族中应该是不准提起的。 反正自己又不是龙族,拿出来打发时间也没什么不可以,就告诉她:“哪吒的本尊是四百年前大商王朝陈塘关总兵李靖第三子,他母亲怀胎三年又六月才生下他,天生的异人,拜在阐教太乙真仙门下学艺,六七岁的时候打死了东海三太子,将其抽筋剥皮。” “他本就该死,本太子当日就该闯入龙宫,将这一窝长脚的泥鳅都烤熟了。” 哪吒仍旧紧闭双眼,但语气中不难听出仇恨和怒火。 这样的话,让羽舞很生气,举起罐子就给他砸过去,东海三太子是她的堂哥,现在又听到哪吒把她们叫做长脚的泥鳅,怎能不生气。 狠狠的砸在哪吒头上,他怒目圆瞪怒吼一声,羽舞赶紧躲在囚焰的后面。 看着哪吒又闭上眼睛,羽舞才敢从囚焰后面钻出来,小声嘟囔:“活该你被锁在这里。” 虽然她的声音很小,但还是逃不过哪吒的耳朵,冷哼一声:“有朝一日本太子出去,定要先吃了你这四海长脚的泥鳅,再找若木分出胜负。” 囚焰看了哪吒,很肯定的告诉他:“你打不过他的,三界之中没有人能打败他。” 这点,哪吒很清楚,但他不会认输,从出生就不会。 双拳紧紧握起,露出很重的杀气告诉囚焰:“我不是他的对手,他也没有本事杀死我,我就让他吃睡不安,一万年,十万年,直至他死的一天。” 听到哪吒这么说,囚焰立刻就生气了,蹭一下站起来,宝剑出鞘握在手里:“那我就先杀了你。” 看了囚焰手上的宝剑,双目都已经血红,咬牙切齿说道:“用剑的,都很讨厌。”说完,口中三味真火就喷了出来。 囚焰连忙施展法术,用宝剑劈开他的三味真火。 很艰难的才挡住哪吒,未能分出胜负,两人都累的气喘吁吁,囚焰收了宝剑,拿出昆仑净玉瓶将哪吒收了进去。 见到哪吒被收进瓶子,羽舞又有些不甘心,问囚焰道:“他会死吗?”她还是有些善心的,毕竟是一条人命,不管哪吒做过什么,但肯定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过去的事情,又何必要紧紧的抓住不放呢。 “主人说凡是被收进去的,不论神仙妖魔,都将化为一滴净水洗涤大地。” “那你主人有没有告诉你,我乃先天道人陆压大圣金莲所化,凡天此天此道之内的一切,都不能将我杀死。” 哪吒从瓶子里跳了出来,立在羽舞、囚焰五尺之外,手铐脚镣都已经不见了。 刚刚他被锁住,囚焰才能勉强跟他打成平手,现在没了束缚,必败无疑。 真的害怕了,宝剑握在手上,见羽舞不动,催促她道:“还愣着干嘛,现在我可打不过他。” 羽舞双脚颤抖,已经失去了方寸,从乾坤袋里一下子倒出来很多东西,却都是一些没用的废物,最后捡一个耙犁拿在手里,口中警告道:“你别过来,我会对你不客气的。” 这个样子,让囚焰有点崩溃了,问她道:“你的兵器呢,他是神仙,这个东西根本都不够挠痒痒的。” 羽舞已经快哭了,结结巴巴的告诉囚焰:“我没有兵器,唯一的法宝避水珠都跟若木换了钱,买了这些东西。” 这个回答,真的让她生气了,对她吼道:“你是神仙,买这些东西干什么?” 该怎么回答,告诉囚焰说若木是让她来跟哪吒处关系的吗,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大吼一声,举着耙犁就向哪吒打过去。 但是她这样的修为,哪吒甚至都懒得放在眼里,一挥手就将她狠狠的扔出去,砸在墙上,摔的口吐鲜血。 囚焰见了,连忙使出所有的本事,宝剑直直的向着哪吒喉咙刺过去。 等到宝剑就要刺到他的时候,哪吒怒吼一声,一道三味真火喷出来将囚焰困在中间灼烧。 刚刚他被锁住,法力也被禁制,现在没了枷锁,囚焰的修为根本挡不住。 连连惨叫传来,惊醒了昏迷的羽舞,连忙化身成龙,从火团中将囚焰拉出来。 还不及两人站稳,就被哪吒一只手一个掐住脖子摁在墙上。 “哪吒,杀了她两,你父兄要偿命的。” 青龙站在牢门外,不紧不慢的说道。 哪吒听了,不甘心的把一龙一狐扔开,跟青龙挑衅:“青龙,你要还是东方神主,就放我出去,与我正大光明的分出高下。” 青龙哈哈哈大笑,嘲笑他说:“哪吒,元帅说的不错,你果然是个长不大的小不点,攻天在即,我岂能为个人荣辱与你比什么高低。” ‘长不大’三个字简直就是戳在心口上的钢针,偏偏这些人时不时的就要来给他拨动。 气得脸都青了,对着牢门一阵猛打猛锤,对青龙辱骂道:“青龙,你算什么东方神主,还不如这两母的。” 青龙见他冲不开若木的封印,抱起双拳嘲笑:“你现在也不像是大罗金仙,更像是骂街的泼妇。” 实在没法忍了,也管不得什么风度颜面,将羽舞抓过来:“你若是不打开牢门,我就把这条小孽龙抽筋剥皮烤了吃。” 青龙压根不受这个威胁,毫不在意的说:“你尽管动手就是了,但是我告诉你,她死了我会让下元水界两百万仙家、八百万兵甲送葬,并在攻入天界之后拿你父兄的人头祭祀。” 天界落败已是不可挽回的局面,他毫不怀疑青龙会这么做,而他也绝不愿意父兄为自己的过错买单。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也就只能受了这个威胁。 他冷静下来,青龙又讽刺他说:“哪吒,你肉身成圣,位在大罗金仙之列,却是这般凶恶,可见九天之上,都是仗势之辈。” 大概也知道青龙实在拿他逗趣,冷笑两声,回答青龙道:“你说的不错,九天之上多是仗势之辈,但青龙,你听好了,你那侄儿是死有余辜,本尊知恩图报,顾念四海龙王当年网开一面之恩,肉身成圣三百年不曾食龙肝凤髓,但若再登九天,定要将你这些长脚的泥鳅的心肝都剜出来喂狗。” “只怕你永远没有这个机会了,攻占九天,天牢里面,你父兄还等着你团聚呢。”青龙根本不惧怕他,冷冷的的回敬过去。 真的很生气,奈何若木的封印实在太强,他冲不开,狠狠的一拳砸在墙上,又回去继续打坐。 见他不理这边,青龙看一眼囚焰、羽舞,自嘲一笑,欲言又止的样子走了。 刚刚一战,可谓死里逃生,现在哪吒没了枷锁,羽舞、囚焰也不敢惹他,就在跟他远一点的角落相互依偎。 310故事和林梦和文羽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休息了个把时辰,囚焰从从乾坤袋中取出来一只烧鸡,打开包裹的油纸,浓烈的香味立刻就散开来,闻到这香味,哪吒也忍不住咽了口水。 扯下一只鸡腿递给羽舞:“进来之前在厨房偷的,你被关进来多久了,肯定很久没好东西吃了吧!” 羽舞接过鸡腿,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囚焰听见了哪吒咽口水的声音,把另一只腿也递给羽舞,示意她送过去给他。 羽舞很不想,但她也没有选择。 拿着鸡腿过去,站在哪吒划定的圈子外面:“我跟你换一样东西。” 睁开眼睛看她一眼,又看了她手上的鸡腿,继续闭上眼睛:“我什么都没有,要命,你也拿不走。” 羽舞清楚的看见他咽了口水,知道他很想吃,就继续说道:“我要你以后都不准管龙族叫做长脚的泥鳅。” 眉头皱动,显然没想到她会提出这样一个要求。 睁开眼抬头看她,确定这就是她要说的,不由得好奇:“小孽龙,你也不过是只妖精,四海龙宫有你席位吗?管的这么多。” “这跟你没有关系,你就说换还是不换?” “不换,我要吃,抢过来就是了。”说完,摊开手掌就将囚焰挂在腰上的昆仑净玉瓶拿在手里;证明他确实有这个本领。 囚焰右手一握,宝剑就拿在手上:“还给我。” 不屑的看着囚焰,三头八臂都露了出来:“你还没本事从我手上拿走东西。” 刚刚就已经被打败,而且那时候他还没有使出三头八臂的法术,现在就更加不是对手了,收起宝剑,质问的语气:“你想怎样?” 打开瓶子,将瓶口对准囚焰问道:“昆仑净玉瓶是出自瑶池仙境的宝物,九天诸神要得到也不容易,妖精,你究竟何方神圣?” 她没有哪吒的本领,要是被收了进去肯定是凶多吉少的,可若是露了底,主人那边也不好交代。 思索再三,还是不能说,冷冷一笑,讽刺哪吒说:“三太子,而今你也不过是阶下囚犯,耍什么威风,还来管我的闲事。” 轻轻转动瓶底阴阳八卦,囚焰就被收了进去。 随即又把她倒了出来:“说是不说。” 恨恨的看着他,恨得咬牙切齿:“痴心妄想,哪吒,在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神仙眼里,我不过是蝼蚁一般,我怕什么,我在九幽深渊等着你。” 没想到这妖精会这样的硬气,将瓶子扔还给她,闭上眼睛告诉羽舞:“小孽龙,你也不必跟我做什么交换,此一战天界必败,我纵使能侥幸不死,也不过是天牢中万年看押的囚犯,过过嘴瘾而已。” “我讨厌这个称呼,就像你讨厌别人叫你小不点。”‘小孽龙’三个字,是羽舞心底一道过不去的坎,被哪吒一遍又一遍的这么叫着,真的很生气,把手里的两只鸡腿一下子都扔进肚子里,大概是当做哪吒给吃了。 她很想一口吃了哪吒,只是自己清楚,她的肚子肯定没有昆仑净玉瓶厉害,吃了他,不过是给自己找麻烦而已。 无奈,只恶狠狠的看她一眼。 回去跟囚焰坐一起继续吃食。 羽舞天性好动,被关押了一百年不曾见到一个活物,现在遇见了初世为仙囚焰,可谓是臭味相投,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没了。 谈话到高兴处,不忘敲锣打鼓,这些东西都是羽舞乾坤袋里面的,在这苦闷的监牢中,这些东西带来不少的欢乐。 她两玩的高兴,却让哪吒苦不堪言,他本想若木在哀牢山封魂冢都能悟透大道,自己在此处总比那地方好,可被这两妖精一搅合,哪里还能静下心来。 “三界大乱,你这两妖精若不抓紧修炼,就你们这微末道行恐怕逃不过去。” 听见哪吒的声音,两妖精停了下来,囚焰告诉他:“统治三界的是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神,天宫倒了,对我们这些妖精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事实确实是这样,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得又闭上眼睛。 他不理会这边,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继续敲锣打鼓的玩耍。 如此到了次日午时,才累的睡着了。因为闹得实在是太长了,也太欢了,所以倒下之后,她两立刻就呼呼大睡了,完全没有两个淑女该有的样子,丝毫也没有女子的矜持,也丝毫不见战士的防备之心,如果此时有人想要杀她们,那真是易如反掌。 这是文羽讲个林梦的故事,故事到底讲了什么,那时候林梦并不十分的明白,她真正的明白这个道理,是在文羽讲了这个故事有一段时间之后的事情了,她曾经问文羽:“为什么。” 文羽问她:“你说为什么?” 林梦摇头:“我不懂,这些到底是为什么?” 文羽笑了,那是她第一次那么有深意的对林梦笑,以前的时候,她们一直都是小的很浅很开心的,可是这一次,文羽却笑得很深很沉很有别样的意味。 因为那是她第一次看到了,这个她自由的玩伴,终于也跟自己一样,堕落到了这个世俗的漩涡之中。人的一生是很奇妙的,我们以为自己的青春会是一部青春,但其实我们的青春,是一部阴谋。所以,当文羽听到林梦这么问的时候,她很开心,也很难过,开心的事她的朋友终于跟她走到了一条道上,今后的路,她不在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了。难过的是,这一条路很难走,她的朋友走上了一条最残酷最黑暗的路,她应该替她难过的,她却掩不住的高兴了起来。 而文羽的这个笑,却也是许久之后,是上了初中林梦才看明白的。那时候她问文羽:“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我们不是朋友吗?” 文羽又对她笑了,那个很深很有意味的笑。这个笑,让林梦苦恼了好一段日子,至今也没有解开其中的深意。 她曾经追问文羽,文羽告诉她:“这个世界是一张席子,我们每个人都是编织的稻草,交错之间,谁找到了自己的群体,谁就能成为这张席子的关键一条线。可是,一个人是没法成为一条线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亲人。可是我们真的需要吗?不,其实我们是不需要的,我们真正需要的,是让自己不孤单的人。”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林梦倒是立刻就明白了,是的,我们不需要朋友,也不需要亲人,我们真正需要的,是让自己不孤单的人。 如果亲人让你孤单了,你会怎么办呢?冷落或者离开,如果朋友让你觉得孤单了,是不是关系也就淡了呢!人生就是这样,我们不需要朋友也不需要亲人,我们需要的是让自己不那么孤单的人。 ‘人心是孤单的’,林梦深有体会。 一颗孤单的星有多可怕,林梦也深有体会。她所有的性格养成,都逃不开孤单二字,有什么办法呢,她急于成长,一个急于成长的人,一个被逼着跟上别人的‘脚步’的人,只能逼着自己去找到,去变得‘优秀’,变成别人眼里的孩子。 朋友、亲人,有多少是真正的喜欢你的?不,一个也没有,他们喜欢的,只是他们眼里看到的那个人。当你不再是他们眼里看到的那个人的时候,你也就成了众矢之的。 但是,你能不能做他们眼中的那个人呢?当然不能,因为他们眼里的人从来都不是你,只不过是因为你跟他们眼里的那个人长得神似,他们多看了一眼,你以为他们是在看你,你的回应让他们以为你就是那个人,于是,所有的一切便都阴差阳错的发生了。 我们做不了别人眼中的人,也做不了别人心中的人,我们能做的,只是那个陌生的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因为完全不认识,所以伪装起来才会毫不费力。 这是一件多么讽刺的事情,我们总是想要做自己,却总是不知觉间就做了别人。 谁还记得那句‘做自己最嗨’,不,这是错的,而且是大错特错。这个世上,从来都不是做自己最嗨,永远都是做别人最嗨。因为是别人,所以不用负责,也不担心会闹出无法收场的后果。因为我们一直做的都是别人,所以才总是想要做自己。 可是,当自己就是别人的时候呢? 我是存在还是不存在?谁能够解答呢?此刻的我,是别人还是我?又有谁能够解答呢?我一直想要做的自己,是我想做的自己还是别人眼中的我?又有谁可以回答? 没有,因为这些,别人也正在想。 不是有一句话叫做‘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吗’,所以,我们想要的东西,想要做的人,是别人。做别人最嗨。 人的一生都活在妒忌之中,只不过是因为每个人所持有的嫉妒之心不同而已,嫉妒心强的人,成了因妒生恨,嫉妒心弱的人,只是在水里飞了一只苍蝇。 人是需要嫉妒的,因为一个人只有在最嫉妒的时候,她才会拼了命的做事,才会拼了命的把所有的事情做得尽善尽美。 311李可儿的家长和木森的第二故乡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世界上有一本答案之书,但是答案之书里面其实什么也没有,因为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生,本就是没有答案的,只有没有答案的东西,才是这个世界的真面目。 “因为所有的事情都是未知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不应该以一个答案来结束,所以我们的世界才会如此美好。”李可儿这么说着,从躺椅上坐了起来。 她下了躺椅,朝着木森和林梦的方向过去,文羽看到,原来木森已经回来了,林梦站在远处望着她。 她们的心里都在想什么呢?文羽不知道,她第一次猜不到林梦的心思。因为现在的林梦所想的事情,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的,以后也不会去想的。 终于,文羽还是露出了战败这的神情,在她的人生里,这样的神情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在心里暗自发誓,将来的自己,一定要做自己的答案之书,做一个任何问题都能够解答清楚的女人。 这场聚会,留下了很多空白,其中包括了那个未解的爱情之谜,但是这个谜题,可能永远也解不开了,因为谜题的当事人,林梦已经不准备看到最后的答案。 她不担心最后的结果不美好,但她已经不愿意看到了,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不管答案是美好的还是不美好的,都注定要伤害一些人,而如果没有答案,那就不会有人受伤,她自己也不会受伤,因为林梦永远不会受伤,要说为什么的话,因为她的身边有文羽,文羽是一只长了鳞片的野生的飞龙,会保护着身边的一切财宝,而林梦毫无疑问是她最重要的财宝。 文羽过去林梦跟前:“恋爱的感觉……我是说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你喜欢吗?” “不喜欢。” “为什么?我以为你会喜欢的。” “因为文羽不喜欢。” 文羽笑了,笑得特别的开心,她这样的笑,虽然每天都可以看到,但是今天看到的,却又是独一无二的,这个笑容里面所蕴含的东西,只有她自己知道。林梦虽然也看到了一些,但她的理解跟文羽的真意也不完全是相同的。 这场不断的聚会结束了,但是她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如果人生有一个试用期,那么她们的试用期还没有结束。 转眼,端午时节。 端午时节又缝周末,一共三天的假期。木森半推半就半抗拒的,被李可儿拖着回了家。 也是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李可儿的家在另一座城市,而且,是一座他很熟悉的城市。 从车上下来,望着这座也不知道该说熟悉还是留恋的城市,木森不由得感叹:“世事无常。” 李可儿问他:“什么意思?” 木森说:“没什么,这座城市对我很有意义而已。” 李可儿追问:“很有意义?你喜欢的女孩子也在这座城市吗?” 木森摇头,李可儿也不再刨根究底。 两个人打了辆车,当车子驶入一个小区的时候,木森已经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这个地方他实在是太熟悉了,大概半年之前他就住在这里。他已经知道了李可儿的老妈是谁。很好猜,因为这个小区只有一个户主,而李可儿绝对不会是租户。所以,李可儿的老妈,一定就是那个曾经要他做姑爷的女房东。 想到这些,木森再次叹气:“世事无常。” 李可儿望着他,十分疑惑:“你到底在说什么?从下火车开始,你已经说了两次了。” 木森仍旧没有回答,因为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很快李可儿就会知道的,所以干脆就不说了。 李可儿走到小区里,突然又停住了脚步,跟木森说:“忘了一件事,端午节叫你回来是因为老妈的生日,那女人可不怎么讲理,没有礼物会发飙的。” 木森望着李可儿:“这事事先你可没有跟我说过。” 李可儿十分委屈的样子:“我要事先说了你还会跟我来吗?” “不会。”木森回答的斩钉截铁,李可儿鼓起腮帮子:“你还是人吗?” 木森懒得跟她争:“附近去买个蛋糕吧。” 李可儿说:“不行,一个蛋糕满足不了她的,那女人的胃口可大了。” 对于李可儿管她来吗叫‘那个女人’,木森一点也不觉得吃惊,因为他已经领教过了李可儿的老妈的厉害。 木森说:“不是还有个新姑爷做礼物吗,她会满意的。” 木森这么一说,李可儿竟然脸红了,然后真的跟木森一起去了附近的糕点店。 等候的时间,木森说:“两个选择,第一是你等着,第二是请他们帮忙送回去。” 李可儿望着木森,问他:“你很累了吗?” 木森说:“想到要见你妈我就觉得好累。” 李可儿虽然觉得这话太难听了,但她也不能在这时候跟木森争论,鼓起腮帮子不乐意的撒了个娇,然后就跟木森一起往家里走。 小区楼下,李可儿望着木森:“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调查了我,为什么对我家这么熟悉,一路走过来,我都觉得这里是你家,我是回来见公婆的。” 木森叹口气:“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老妈是谁了,至于为什么,见到你老妈就知道了。”木森呼口气,然后笑了:“见到咱妈的时候,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李可儿已经连高兴都高兴不起来了,因为木森实在是太反常了。木森这么反常,让她十分的不安,总害怕会突然出现什么变故,对李可儿来说,她不求尽善尽美,只希望能够平平安安的度过这个端午节,因为木森的脾气实在不怎么世俗,要得到世俗的家长的认可,实在是不怎么可能。 怀着忐忑不的心情带着木森回了家。刚刚要敲门门就打开了,老妈笑呵呵的:“看吧,终究还是做了我的女婿,虽然不是当初给你推荐的那个。” 木森笑了笑:“要是早点知道,我肯定不敢来见你。”木森说的是真话,这个女房东给他的印象实在太深了,如果早点知道她就是李可儿的老妈,木森还真的不敢来。或者说,如果在买票之前知道李可儿家在这座城市,木森就不会来。 可是世事无常,一切都如同上天注定的一般,这座给了他很多回忆的城市,这座让他遇见了很多人的城市,阔别半年,他又回来了,这个给了他温暖,也让他特备尴尬的小区,他又回来了,木森在思考,是不是也该去见见那个人呢,他的第一个客人,也是第一个在东沐之外让他觉得特别留恋的女人。也是唯一一个让他连正眼看她都不敢的女人。 听到老妈和木森的对话,李可儿立刻就明白了所有的事情。她去那座城市游学的时候,曾听老妈说过这样一个租客,是个有些奇怪的天才画家,流浪到了这座城市,然后得到老妈十二万分的欣赏,想要介绍给姐姐做男朋友,可惜姐姐和这个男生都不乐意,虽然他们彼此没有见过面,但却彼此嫌弃着对方。 沙发上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听到了这边的对话,笑嘻嘻的过来:“这么说你是抢了我的男朋友了,可儿,给我补偿。” 她的手刚刚伸出来,就被她老妈一巴掌给拍了回去:“你还能要点脸吗,可儿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倒好,张嘴就是要钱,你是姐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姐姐跟妹妹要钱的。” 女孩并不以为然,把目光转移到木森身上,十分满意的样子:“要是早知道是个这么帅的男生,我肯定不会放手的。老妈,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当时你只跟我说是个很有才的画家,没跟我说是个这么帅的帅哥啊。” 李可儿赶紧拦在姐姐和木森之间,把书包塞给姐姐:“你离他远点,我告诉你,他已经没有你的分了,现在是我的,你要敢打歪主意,我就不把你当姐了,认真的。” 李可儿的姐姐拿过李可儿的书包:“放心吧,我只喜欢钱,不会跟你抢男人的,把你的钱给我,我就把男人让给你。” 在他们姐妹谈话的期间,李可儿的老妈已经拉着木森过去沙发上:“什么时候跟你爸妈约着见一面,商量一下你跟可儿的婚事。咱们也不着急,先见见面,然后等你两长大了就去领个证。你看可以吗。” 这个女人的性格,木森已经领教过了,要是木森答应了,她真的会明天就把木森的爸妈请到这边来。所以,木森可是半点玩笑也不敢跟她开,赔笑说:“太急了吧,我跟可儿都刚满十六岁不久,现在还属于早恋呢。” 木森把早恋两个字说得很重,意在告诉她:“你女儿早恋,你不该是这个态度的。”但是她好像完全没有听懂,并且理所当然的回答木森:“都十六岁了,不小了,我对你也很满意。既然已经有三方同意了,你爸妈就算反对也没有用,他们要是死活不同意,你就过来这边,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312李可儿的家长和木森的第二故乡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还是算了,阿姨,我们都还小,好歹高中毕业之后再说。” 听到木森叫阿姨,李可儿立刻插进话来:“刚刚在楼下你还叫咱妈呢,怎么现在不叫了,快叫一声,让我妈也高兴高兴。” 李可儿的妈妈一副等着木森叫妈的态势,要是今天他不叫,恐怕是逃不掉了。可是要当着她的面这么叫,木森也实在是叫不出口。深呼口气,木森很想满足她,可是最后还是变成了:“叔叔不在家吗?这事是不是应该听听他的意见,和睦才能一家亲嘛。” 李可儿的老妈很有自信的样子,告诉木森:“没事没事,老头子听我的,我已经跟他说过了,他说相信我的眼光。我敢打包票,他绝对会满意你的。” 木森没有选择,只能叫了:“妈……。” 叫出口,他已经满脸通红,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能够叫出口。李可儿的老妈高兴的答应了,然后跟李可儿说:“晚上咱们出去吃,老妈请你们吃。” 李可儿的姐姐有些不高兴的样子:“真偏心,我男朋友来,你是百般挑剔,一万个不满意,最后还说出要拿不出房车就滚远点的话来,可儿带着男朋友回来,你照顾的比自己亲儿子都好。” 李可儿的老妈抓起枕头就给他砸过去:“你找的那叫男朋友吗?没房没车没存款就算了,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我看着就来气。” 李可儿的姐姐跟她争吵:“那他还年轻嘛,二十二三的男生,除了那些家里扶持的,谁就有买房买车的本事了。” 说起这些,家里的关系就变得紧张起来,李可儿的老妈骂她姐姐:“你真好意思说,你自己说说,从小到大你拿走了可儿多少零花钱?真有当姐姐的样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可儿卖画的钱得奖的钱,三分之一都是给你用了的。你还要脸吗?给你介绍男朋友你还嫌弃,还是可儿有眼光。” 说起这些,李可儿的姐姐是百般不服,有委屈又难过,就盯着木森问:“你说,你有收入吗?听说你跟可儿是同班,你说可儿这样的年纪就能自己赚钱的有几个,你自己行吗?” 木森摇头:“不行。”他当然不是不行,只是木森看出来了,这个姐姐并非是不能自己赚钱,可能只是觉得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毕竟,这世上的人,不仅需要才艺,更需要运气,这个姐姐大概就是属于运气特别不好的那种。 可是这些,李可儿的母亲并没有发现,家长往往是很难发现自己的孩子不好的地方的,或者说,她们很难发现自己的孩子陷入到了泥沼之中。 可是对于木森的回答,李可儿却不想隐瞒,李可儿说:“为什么说谎,你上次画展上的话,不是被文林夕收走了吗?虽然我不知道你们怎么商量的,但是我听文林夕说了,你的那副画很值钱。”李可儿告诉姐姐:“他是我们班第一名哦,不对,是去年全国卷第一名。” 李可儿的姐姐惊讶的望着木森,她实在是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个男生,竟然是如此厉害的一个人,虽然一开始她也没有轻看木森,但她却也不敢想木森是一个比李可儿更加天才的天才,在她的眼里,这个世上不会有比李可儿更加天才的人存在。 听到木森是如此的天才,李可儿的姐姐立刻问木森:“我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吗?” 木森没有立刻明白过来:“什么?” 李可儿的姐姐说:“我后悔了,我决定听老妈的,咱两在一起吧。” 李可儿怒目瞪着姐姐:“你想打架吗?” 李可儿的老妈说:“我也觉得让给你姐姐好了,反正可儿这么优秀,不愁找不到男朋友。” 李可儿拉着木森转身就走:“我走错地方了,这里不是我家。” 李可儿的老妈笑了,溺爱的抱着李可儿:“好了,妈妈给你开玩笑的,你放心吧,你男朋友谁都抢不走的。” 吵吵闹闹的,木森也不知道是尴尬还是不尴尬,总之他想过一万种场面,却唯独没有这种,这一家人,实在是都够奇特的,与其说她们是母女,倒不如说她们是喜剧班子。身处其中,木森觉得很开心,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不是回家见家长的,只是跟随一个喜剧班演出了一场啼笑皆非的家庭喜剧。 木森忍不住要想:李可儿的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什么样的男人,才会有这样可爱的老婆和女儿。 谈了一会,李可儿的老妈在厨房做饭,李可儿赶紧过去姐姐身边,小声的问她:“我要的东西呢?搞到了吗?” 李可儿的姐姐伸长脖子望了厨房,确定了她老妈没有注意这边,才把一个化妆盒给李可儿:“绝对正版,不过……。”她望着木森,毫不避讳的说:“你已经有男朋友了,当着男朋友的面看这些东西不好吧。” 李可儿小心翼翼的藏起来不让木森看到,木森看着她,虽然没有说,但他确实有些好奇,是什么东西让李可儿如此小心翼翼的害怕别人知道。 李可儿被他看得心虚,终于还是递给他:“漫画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木森只看了一眼封面就明白了,这是正常的女孩子不会看的,因为实在是太露骨了;是绝对不能让家长知道的东西,而且木森也认得朱来,李可儿对这些东西的喜爱程度绝对不一般,不然也买典藏正版。 木森轻咳一声:“算了,你的兴趣,请自便。” 李可儿有些心虚的问:“你不会觉得我很变态吧?” 木森摇头:“每个人总有一些怪癖的嘛,没什么。”木森又问:“所以,你的钱就是买了这些东西了?” 李可儿嘿嘿笑着:“你知道的,要想买正版原著,必须去出产地,我自己又没有那么多时间,就只能托喜欢旅游的姐姐去,不过旅费都要我出。” 木森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李可儿会心甘情愿的给她姐姐那么多钱,这毫无疑问是个脏活,毫不夸张的说,在李可儿姐姐的圈子里,如果有人看到她买了这些书,她会被人破一个粪池子在头上。没有别的原因,她们也并非是真的觉得她很变态,但是女人是善妒的,尤其是李可儿的姐姐这样的女生,更是容易引人妒忌。 不过,这些事情跟木森没有关系,木森就当做从未知道。木森认真想过,觉得自己还是应该跟周燕见一面,她是他的姐姐,既然来了这座城市,当然要见她一面的。 木森问李可儿:“明天有什么安排吗?” 李可儿有些不太明白的望着木森:“这个就看老妈了,你有什么事吗?” 木森说:“有个朋友也在这边,没什么事的话我跟她见个面。” 木森在这座城市有朋友?李可儿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就算在那个城市,在那个他生长的城市,他的朋友也只有时优良,东琳,文林夕,陈雅和自己,而且他所有的朋友,都是围绕着时优良的,如果没有时优良的话,李可儿甚至觉得木森一个朋友都不会有,可能连自己也不可能跟他成为朋友,成为恋人。 突然对木森的朋友很好奇,问他:“男的女的?” “女的。” 听到木森说是个女生,李可儿立刻如临大敌,因为木森既属于能够一见钟情的类型,也属于能够日久生情的类型,在李可儿看来,天下的女人都会喜欢上这个男生的,因为他多才多艺,因为他冷冰冰的面孔下,是一颗如火一般炙热的心。 木森只是不懂得世俗而已,但是他的心,比大部分人都要细腻,都要懂得关心别人。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但是他的一些举动,已经让人深深的迷恋。和他在一起之后,李可儿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加迷恋这个男生。 所以,当李可儿听到木森要去跟一个女性朋友见面的时候,她的心一下子就变得紧张起来,因为如果这个女生不是木森的亲戚,那么这个女生一定是喜欢木森。李可儿知道的,如果一个女生不喜欢木森,他就不会了解到木森炙热的内心,不会知道木森细腻的内心。而一旦她感受到了木森的浪漫和柔情,她一定会喜欢这个男生的。 李可儿有些吃醋了,有些感觉到了威胁,她不敢让木森一个人去见这个‘女性朋友’,问木森:“我可以一起去吗?” 木森当然答应了,虽然他丝毫没有察觉到李可儿是在吃醋。 这不怪木森,因为两个人还没有在一起的时候,不管木森要干什么,李可儿一旦知道了,就一定会问:“我可以一起去吗?” “我可以一起去吗?”已经成为两人之间的一句日常对白,大部分的情况下,木森也通常是不会拒绝的。 所以,这一次木森也没有拒绝,反而他觉得李可儿跟着去是好的,因为他想要跟周燕见一面,但也确实觉得就两个人会尴尬。 313木森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木森答应带她一起去,李可儿的醋意一下子就没有了,因为只要木森愿意带着她去,那么不管这个女生跟木森之间曾经有什么过去,不管她现在是不是还喜欢她,这些都无关紧要,因为既然李可儿跟着,那就说明李可儿才是木森的女朋友。 过去的事情不必在意,重要的是未来,这就是李可儿的想法。木森的过去是什么样的,她知道一些,也有很多是不知道的,但她也不会过分的追问,每个人都会有一些不愿意告诉别人的事情,这并没有什么。 跟木森商量之后,李可儿一时间似乎有些尴尬,因为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无理取闹太小女生了。 为了化解尴尬,她随手拿起了一本杂志。 随便翻开一页,就看到了熟悉的作者,叫木森:“我读一篇文章给你听,猜到是谁写的有奖励。”没有等木森答应,她已经开始读了: 天使,早安,今天是二月十四日,现在是早上四点五分,短暂的相距后匆匆而别的第六天,从梦中醒来特别的想你,我从未想过,与你的分别竟让我如此不安。 或许是一个人对着黑夜太久,所以每当夜晚降临,我总怀疑那场相聚是一场梦。 真应该带走些什么的,能够证明我们确实相遇了的东西。那样的话,我或许就不会如此不安。或许会更加思恋,但肯定也会更加安心的。 可是什么也没有,翻找着跟你的聊天记录,我觉得它们是那么的不真实。 很可笑呢,一个成天对着电脑的人,竟然开始怀疑起这些虚拟的数据。 之前我们讨论过两个问题,一个是为什么我会害怕,另一个是为什么我一定要抛下所有的一切。现在,大概我可以给出答案了。 我会害怕,是因为我看着黑夜太久了。我非要抛下一切才能跟你在一起,是因为我唯有抛下一切才能重生,而不能重生的我,生活中没有数据之外的东西。 果然,跟你的相遇让我不再相信数据。 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 昨晚你说你也想抛下一切了,我的回答是:“你没有机会了,因为名额已经被我抢占了。”这是真话,我已经必须这么做了,所以你不能这么做,因为我已经在黑暗里了,你就必须站在光明之处。 你说:“那我就删除所有的联系人。”我回答你:“可以。”这是真心话。 在某一些事情上,我们实在太像了。我们都恐惧这个世界,害怕别人的指手画脚……所以,我们才如此的相恋。因为只有我们彼此,才最懂得彼此的孤单。 “我本以为我已经习惯了黑暗,是你让我看到了光明,哪怕我并不愿意走到那片阳光之下,可那片阳光确实在温暖着我。我最亲、最爱、最重要、最思恋的人,请容许我将自己放置在你的身影里,做你的影子,跟随你到天涯海角。”这样的话应该已经对你说了很多遍了,在这里我想写下来。 你现在在干什么呢?应该还在睡梦中吧,不知道有没有做梦,不知道有没有梦到我。 我这么想你,你一定会梦到我的吧。 没有也没有关系。 我总想为你写一些什么,可是又不知道该写一些什么给你。 想了很久,还是决定不写什么深情的话语了,越是写得深情,我就越是觉得虚幻。就把我们的故事添油加醋的写下来:是回忆,也是思恋,当然也是聊解相思。 我们的相遇,是一场比梦幻更加梦幻的舞台剧,我们的相恋,是一个彼此妥协的过程。 说起来,这些事情还像是发生在昨天的一样。 李可儿换气的瞬间,木森插话说:“写这篇文章的人我一定不认识。” 李可儿望着他,不解的问:“为什么这么肯定?” 木森说:“因为我的身边没有能够写出如此多情的文字的人。” 李可儿笑了,她承认这个作者是木森永远不可能猜到的,因为这个作者木森确实不认识。 不过,李可儿面对木森时候的无理取闹,绝不是开玩笑的。所以虽然是她无理取闹,她却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继续无理取闹,把杂志递给木森:“那现在换你,读给我听,我来猜作者,猜到了的话,你就要答应我的条件。” 对于李可儿的无理取闹,大部分的时候木森都是会顺着她的,这次当然也不例外。木森接过杂志,翻看了几篇,找到一篇关于艺术的论词读给李可儿听: 关于艺术与生活。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是一句我们任何人都口熟能详的话语,可是对于‘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简单的一句话,不能用心体验的人却实在很多。 艺术首先源于形象,所谓的形象,即审美形象。 而我们所说的审美,首先是眼睛能够看到的东西。通过眼睛传达给大脑,被大脑打上了美的定义的过程,称之为审美。 审美在广义上包含审美的情境和意境,主要是指艺术活动中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情感活动的生动、具体、可感的人物和事物形象。任何的事物在都有一个形象,这是审美的最基本的存在。 生活中的一切,都是以一个形象,被眼睛看到之后在我们的脑海中形成了一个形状。 所以,也可以说,艺术是源于外貌。一切事物的外貌特征,是艺术产生的根源。 而我们这里所说的形象是艺术活动特有的存在方式,艺术作品作为人的精神生产的产品,依存于一定的物质载体,它必须是直观的、具体的,能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感性存在。 换言之,只有那些直观的、具体的、能为人的感官直接敢吃的存在,才是能够引发审美活动的艺术存在。 而能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存在,又有听觉得存在、触觉的存在、视觉的存在、嗅觉的存在等等。不管是哪一种,都是审美活动的物质载体。 首先是听觉的存在,这是最广为认知也是我们的感官感觉到的最多的一种,只要是任何有声音的东西,都可以是听觉得存在。 而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没有声音的东西。不论是有机物或者无机物,通过特殊的途径都可以发出其特有的声音来。 其次是视觉,这是最为直观的一种,也是最值得信赖和最为常见的一种。这里存在一个诡辩,常见就等于视觉。 而这个诡辩,却也恰恰证明了视觉的直观性和平常性。 但平常不等于平凡,这个平常的存在,是我们生活中最为倚重的存在。 然后是触觉,在听不到也看不到的时候,直接的触感是最有安全感的。 然后是嗅觉,所有的一切散发的味道,都是嗅觉的存在。 听觉、视觉、触觉、嗅觉等等的存在,不是单一的存在,不是被分割开来的,每一种存在都已另外的存在相辅相成,共同形成了这个大千世界的奇妙的艺术源头。 形象是构成艺术作品的基本要素,形象是一成不变的,即便展示在我们每个人的感官中千姿百态,但形象本身是始终如一的。 艺术作品的不同,主要表现为每个人的艺术生活不同,以及每个人表现艺术的手法不同。这其中,或多或少的呆着个人对人处事的方法。 比如描写触觉的风,有的人通过画一棵被吹弯了腰的树来表达,有的人通过画荡起涟漪的水来表达。 艺术生活得不同和艺术表现手法的不同,是艺术品千姿百态的源头。而不同的艺术家之间的较量和欣赏,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源头。 换言之,艺术家的不同以及创作方法的差异,是艺术形成发展繁荣的关键。 因为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所以每个艺术形象都必须以个别具体的感性形式出现,把生活中的人、事、景、物的外部形态和内在特征真实地表现出来,有血有肉,有声有色,使人产生一种活灵活现的真实感。 初级的艺术以描写一种或者较为单纯的东西来表达自己的情感,而有经验有功底的艺术家,会通过细微的东西来表达被人忽视的地方。 艺术形象又是艺术家认识体验生活的结果,艺术家感知到的东西,就是他表达出来的东西。 艺术家所表现出来的东西,是艺术家审美意识的结晶。一个艺术家以何种态度看待这个世界,决定了他的艺术作品所展现出来的内容。 一个悲伤的艺术家,不管他如何努力的创造欢乐的作品,但在他的作品中,一定都是可以找到悲苦的那部分的。 一个生活充满了困苦的艺术家,是不可能创作出欢乐的故事的。反之亦然。 因此艺术形象又具有艺术家审视、体验生活时把握到的鲜活性和具体性,通过人的视觉、听觉等感官能够感受、把握到艺术形象的色彩、线条、声音、动作,给人以闻其声,见其人,临其境的审美感受。 314木森和李可儿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艺术形象贯穿于艺术活动的全过程,为艺术的创造提供了生长的土壤。 任何的艺术创造活动,都不可能离开这个土壤而单独的生长。 艺术家在创造的过程中始终离不开具体的形象。需要再次声明,我们给一个事物界定形象,其实是根据眼睛看到的形状来描述它是怎样的存在,而这个存在,就是事物的艺术形象的最初雏形。 正如郑板桥画竹子,他观察、体验竹子的形象始于“园中之竹“、“眼中之竹“,艺术构思孕育了“胸中之竹“,而磨砚展纸倏作变相最后完成了“手中之竹“,可见竹子的形象自始至终伴随了画竹的全过程。 而郑板桥能够画出竹子,是因为他的心,也如竹子一样坚韧。这样的事情,同样也见于齐白石的虾上面,同样也见于徐悲鸿的马上面。 这些画作大师的艺术活动,通过了竹子或者虾或者马或者别的什么东西表现出来,他们的艺术作品所展现的东西,就是他们选择的艺术形象。 所以,艺术的形象是可以选择的。进行艺术活动的人可以选择某一样东西作为参照,进而进行艺术创作。 所以,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艺术家不仅在创作过程中从不脱离生动具体的形象,其创造的成果艺术品,更须展现具体可感的艺术形象,并以其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去打动每一个欣赏者。 因此,艺术欣赏的过程也要通过对艺术形象的感情来引发对作品中情境、意境的体味。 这足以说明形象贯穿了艺术活动的每个环节,而我们通常所说的艺术活动,大多也是生活作为的一种方式。故而,艺术源于生活。 基本的生活作为,是的艺术的产生和发展拥有了无限的可能,也使得艺术的产生和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所以,艺术活动是生活活动的一部分,二者之间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 形象性成为艺术区别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最基本的特征,也是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形式,是创作主体对于客体对象瞬间领悟式的审美创造。鉴于此,又可以说艺术高于生活。 但是,它不是高高的立于生活之上,而是与普通的生活活动不同。艺术活动与普通的生活活动不同,在于艺术活动的最终目的在于形,而普通的生活最终目的是质和量。 形体之美,是艺术的追求。或者,形体之丑。 审美的存在,确立了审丑的产生。美丑的对立和对比,是艺术活动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艺术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 因为艺术所追求的是形体之美,所以它是感性的不是推理的,是体验的,而不是分析的。 但是形体的美或者丑也不是艺术的创作者决定的,而是艺术的欣赏这决定的,所以艺术形象的创造又不能离开理性,艺术中的形象是有意味的形象,是渗透了艺术家深刻理性思考的形象。 它不是客观生活图景随意照搬,而是艺术家经过选择、加工并融入艺术家对人生理解,对社会事物的态度和理性认识的外化和彰显。 只有符合生活的艺术作品,才是美,而与生活背道而驰的艺术作品,则是丑的一面,是应该要被抛弃的一面。 鲁迅先生就曾说过:画家所画的,雕塑家所雕塑的“表面上是一张画、一个雕像,其实是他的思想和人格的表现。 一个只有丑的艺术作品的艺术家,当然也就可以看着是一个不健全的人格。 另外,艺术家从事创作活动中的理性思维,在把握时代氛围,遴选素材和题材,构思主题和情节,选择表现形式等方面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艺术活动是形象把握与理性把握的有机统一。 艺术的发展过程,就是情感体验与逻辑认知统一的过程。 这二者的统一,使得艺术从原始的简单产生阶段进入到了趋于高雅的发展阶段。 在这个阶段,许多艺术创作活动相继产生,许多艺术种类和艺术的辅助品也随之产生,其中最重要的乐器和画笔,成为了当今艺术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东西。 艺术中的情感即审美的情感,是一种无功利的具有人类普遍性的情感。 情感在艺术活动动机的生成,创造与接受过程中均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同时,情感又是艺术创作的基本的元素。艺术活动总是伴随着情感,这是欲望、兴趣、个性的具体的心理表现,也是对对象能否满足自身欲望的价值评判。 情感主宰着艺术活动的整个过程,贯串在艺术创作的整个心理过程之中。 艺术创作活动中的“感觉“,受到“享受“的欲望的支配,总是被对象的能引起自己愉快的色彩、声音所吸引;艺术活动中的“知觉“往往按照情感的需要去选择并加工对象,按照情感图式去选择与“判断“对象;艺术活动中的“想像“按照主体的情感要求的走向去创造合乎自己情感和目的的形象。 享受,是艺术创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情感,只有这种心情的存在,才能让艺术的创造给人以美的体验。 艺术活动中的“理解“往往是一种个性化的体认与感悟,通过体悟获得对生命与人生意义的深切理解,它无疑是一种饱含着情感的活动。 艺术家的情感往往通过艺术形象得到充分的展现,艺术家反映生活,描绘艺术形象,绝不是冷漠的、无动于衷的,而是凝聚着他的思想情感、爱憎褒贬,渗透着他的审美情趣、审美理想。 艺术家所描绘的艺术,所呈现的作品,应该是给人以生活的享受的东西。 在审美以及艺术创造和艺术欣赏活动中,情感不仅与形象联系在一起,也同认知联系在一起,是随着审美认知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现象,其基础是审美认知。 经过审美认知,及其复杂的思想活动,生活中的美才能被发现、被感悟。 一个思想空虚,缺乏对社会与人生具有深刻认识的人是难以产生丰富、强烈的审美情感的,因而也就不会成为优秀的艺术家和出色的欣赏者。在艺术活动中,情感与思想认知是交融在一起的。 没有情感的说教不是艺术,没有思想的情感也不能产生艺术。真正的艺术活动是情感体验与逻辑认知的统一。 唯有把情感融入到艺术活动之中,才能真正的创作出好的艺术作品。而艺术作品的好坏,是评价一个艺术家最直接最关键的东西。 而艺术发展的最终成果,显示为审美活动与意识形态的统一 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志。艺术审美之所以区别于普通的社会活动,是因为它是普通社会活动的总结和结晶。 所谓审美特性,是指艺术作品所具有的美学品质和审美价值。 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审美理想的结晶,是美的创造的结果。 它不仅以情动人,更以美感人,使人得到一种精神上的愉悦享受。同时使人在情感上产生共鸣,精神的享受和情感的共鸣,是艺术品赋予欣赏者的礼物。也可以说是欣赏的人要向创造者索取的东西。 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由于集中、浓缩了生活中的形象美,因此比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事物的形象更具有形而上的审美特性。 中国传统绘画中的梅花形象,往往老干虬枝,横斜逸出,凌寒傲霜、迎春怒放,体现了一种老树新花、青春勃发的审美内涵,使人产生比观赏生活中的梅花更丰富的美感。 艺术作品表现生活中美的形象,使之更加突出顺畅,表现生活中的丑,同样可以化生活丑为艺术美。艺术家在作品中,通过对生活丑的嘲讽和鞭笞,充分暴露出其丑恶的本质,引起人们对丑的厌恶与鄙视,从而去消灭丑、根除丑用以激发起人们对美好事物的憧憬与向往,此时的生活丑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美学意义与价值。 譬如,以反腐倡廉为题材的艺术作品,通过对腐败现象的暴露和批判,充分揭示了社会腐朽现象对社会主义建设的危害性、并给世人以警示,同样达到了化腐朽为神奇的震撼力,使欣赏者获得了一种特殊的美感。 艺术不仅是一种审美的活动,具有审美特性,而且艺术仍属于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具有意识形态性质。 归根结底,艺术是人对世界的一种精神把握的方式,人们通过艺术达到对世界的认识,也包含着人对自己的认识。 正因为艺术创作者意识到了自己,而后意识到了世界,艺术作品才得以展现,才得以引起欣赏者的共鸣。 而且,艺术中的审美性是其最根本的本质属性,其意识形态特征则是隐藏在审美特性之中的,它使艺术的审美世界具有了更为广阔和深邃的内涵,因此,我们说艺术活动是审美活动与意识形态的统一。 315李可儿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可儿认真的听着,她总是这样,木森给她读故事的时候,如果不是故事实在是太烂了,他总能够认真的听下去。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喜欢的人读的故事,总是特别的动听,喜欢的人的声音,总是特别的和美。 爱情是这世上最不讲道理的东西,曾经以为不可能的事情,如今都变成了习以为常的事情,曾经我们以为一个人的小世界很美好,可是现在发现,原来跟他一起的小世界才是最美好的,曾经以为吃醋的女子很可笑,而今却时时都在吃他的醋。 一切都在变,一切似乎又都没有变,谁能说变了呢?谁又能说没有变呢,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没有变的或者变了的,其实都是我们自己说的。 到底什么就变了什么没有变,只有当事人最清楚,也只有当事人最糊涂,不然,怎么说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李可儿想着跟木森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所有人都说她变了,她自己也觉得自己变了,可是到底哪里变了呢,别人说了一堆,她自己却没有什么感觉。 李可儿的妈妈在厨房里忙了一些时间,就又回来跟木森聊天。 因为之前就已经认识了,所以他们之间还有挺多的话题的,至少的话,木森觉得跟这个家长在一起不尴尬。没有女婿初次登门的紧张。 不,木森是不会有紧张的,就算这个家长是豺狼虎豹,他也相信自己可以应付得来。而他应对的办法,就是生命也不做,生命也不做,就不会有功过的问题,生命也不做,就不会有得失的烦恼。 而木森可以这么选择,一切都是因为他很有自信。木森始终认为,不管对方如何对待自己,如果自己愿意的话,一切都是可以承受的,如果自己不愿意的话,一切都是不必承受的,所以,他讨厌怨天尤人的做法,也不会强求什么。木森相信,一切都会有结果的,至于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那不重要。 虽然他的这种做法经常被家长训斥,经常让朋友抓狂,也经常让李可儿气得上气不接下气。可是这就是木森,这就是他选择的做法,不管别人说什么,至少他现在是没有想要改变的。 需要说清楚的是木森的不作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做无聊之为。木森有自己的坚持,并且是那种碰的头破血流也不回头的坚持。 虽然他的坚持一点也不被理解。 为了不让自己随波逐流,木森曾给自己立下这样一个规矩,如果有一天自己堕落到世俗的洪流之中,首先要丢掉的就是手中的画笔。 他知道或许自己会再把它捡起来,但是木森告诉自己,堕落之前,一定要丢弃,因为堕落的木森,已经不是那个为了自己的艺术而追求艺术的木森,再次捡起画笔的木森,不过是个毫无趣味的世俗的肮脏之人,他也不是因为喜欢而动笔,只是迎合这个世俗而描绘。 这个决定,可以说是木森艺术坚持的最关键的东西,正因为有这个坚持,他才无数次从黑夜走到白天,从白天看到了夜黑。不管多么寂寞的夜晚,他都独自的走过了。 木森问李可儿的妈妈:“叔叔呢?补回来过端午节吗?”木森觉得有些奇怪,他曾在这里住了有两个多月,但是从未见过李可儿的父亲。 如果说之前是忙于工作不能回来的话,那这次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端午佳节,就算工作再忙,也不应该不跟家人一起过节啊。 那么,李可儿的父亲到底是为什么没有在场呢? 问起李可儿的爸爸,李可儿的妈妈脸上立刻蒙上一层阴霾,耍起小脾气来,跟木森说:“男子汉大丈夫的,那里肯在家里陪我们这些女人胡闹。” 看起来这一家子都不是让人省心的类型,虽然木森早有准备,不过事情还是远远超出他的预计之类。 还好,木森足够的淡定,即便天塌下来,不是还有高个子顶着的吗。木森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也没有太在意李可儿的妈妈说的,也没有在意李可儿的妈妈为什么会突然耍小脾气。 不过,他在不在意是一回事,别人告不告诉他是另一回事。李可儿小声告诉木森:“老妈在跟老爸生气呢。老妈说啊,前几年的时候老爸还会给她惊喜浪漫什么的,这几年连陪她过节都不肯了,是嫌弃她人老珠黄了。然后呢老爸说这几年生活好做,要努力多赚点钱,两个人啊就这样闹了好几个月了,谁都不肯退让。” 木森笑了,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些事情,他在家里也常常听到。母亲说父亲不懂得浪漫了,说父亲不如从前爱他了。父亲说母亲无理取闹,说母亲一大把年纪了还跟一个小女孩似的天真。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结果就是谁都不肯退让。反正朝着朝着就会好了的,所以做子女的,袖手旁观才是最好的选择。 李可儿的老妈问木森:“你跟可儿是要在那边住还是过来这边?”她会问这个问题,木森一点也不奇怪,她应该是希望木森和李可儿来这边住的,她对木森很满意,也很疼爱李可儿,虽然她并不担心李可儿跟着木森吃苦,但她却想要这两个孩子陪在她身边。 她这个问题可难倒了木森,因为木森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这样的问题对木森和李可儿来说也太早了,他们是早恋,高中都还没有毕业,考虑在那座城市定居的问题,实在是还没有学会走路就要跑。 李可儿知道木森答不上这个问题,就提木森回答了:“这个问题你就别操心了,我们都还是高中生,大学还有四年,毕业之后肯定也看看这个世上不一样的风景,所以,十年之内不会考虑这个问题的。” 这个回答显然不能让李可儿的老妈满意,她诱导木森:“来这边吧,你要是担心被欺负,我立刻就把房子都转到你的名下。” 木森望着李可儿,噗嗤的笑了:“嫁妆可真够丰厚的,让我都舍不得拒绝了。” 李可儿说:“那答应呗,你要是愿意,明天咱就办婚礼。” 木森说:“还是算了,太美好的东西,总是让人不敢伸手去拿,害怕一旦伸了手,这手就不是自己的了。” 木森在想什么,李可儿知道。对木森来说,做上门姑爷没关系,财产在谁的名下他也不在意,他真正在意的,是这里能不能让他舒舒服服的呆着。 而李可儿觉得一定可以的,因为如果木森愿意的话,她会陪在木森的身边,给木森拟造出一个最适合他的环境。李可儿有绝对的信心,她一定可以造出一个木森最满意的环境。 只是,事情往往不美好。因为李可儿也是在太清楚不过的了,木森不是个喜欢最舒服的环境的人。他想要住得舒服,可是他所谓的舒服,其实是包含了不舒服的,风雨,也是木森的舒服的一部分。 比人都避之不及的风雨,木森却觉得那是生活的一部分,太长时间的平静,反而会让他觉得不安。他有很重的危机意识,这是他的有点,也是他的缺点。 木森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所需要的是什么,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时优良曾对他说过:“我们才十六岁,你急什么。人生不过刚刚过去了五分之一,而且是最不值钱的五分之一。如果在这时候你就知道了自己想要什么,就知道了自己为什么活着,拿你的余生还有什么意义。” 对这句话,木森是十分赞同的,所以他把它转给了李可儿:“我们不是才十六岁吗!这个年纪,正是寻找我要什么的年纪,如果这个年纪就定下了五十年的计划,余生不是很无聊吗,按部就班的生活或许不坏,但那样的生活,我不想要。” 如果这句话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李可儿可能会说:“把作死说的这么高大上,还不是因为你有作死的后台,要不是你爸妈给你打下了一片江山,你现在哪里来的说这话的底气。”可是这句话从木森的嘴里说出来,李可儿不敢说。虽然木森具备了让她说这句话的一切,但她就是无法对他说出这句话。或许是因为她爱着木森吧,或许是因为木森是个可以不要江山的人吧。 终止,李可儿没有对他说这句话,反而觉得木森说这些的时候很有魅力。 人是矛盾的生物,李可儿肯定是最矛盾的那个。 在李可儿的心里,一方面期待的是家长里短的小生活,另一方面是狂风暴雨的刺激爱情。两样她都不想放弃,可偏偏她爱上的男人两样都没有给她。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充满了讽刺。 李可儿的母亲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总是说什么梦想追求的。可是什么是梦想呢,什么是追求呢,说到底,还不是要归于现实的人生。” 316李可儿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对于李可儿母亲的话,木森无法反驳。现实的人生,牢牢的锁住每一个人。 木森是知道的,在这个称为世俗的社会里,现实这两个字,一直是每一个人的心头之痛。 没有见过阳光的人,很难想象太阳有多刺眼,没有见过黑暗的人,也不会明白黑暗有多孤单。 木森见过阳光,也曾深入黑暗,这个世俗的世界是怎么样的,没有人比他更加了解。 曾有人这样形容木森:“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有时候,木森自己也会这么觉得,这个世俗的世界对自己而言,实在是太遥远了。 刚刚的时候李可儿的母亲在厨房里忙碌,木森本以为她是要做饭,可是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们今晚的晚饭应该是在外面订了的。这也是当然的,对李可儿的母亲来说,虽然事情有些出入,但这个她很看重的男生终究是成了她的女婿,怎么可以不订一卓好的饭菜庆祝庆祝呢。 不过,这让李可儿的姐姐对她有了些许不满:“你确定我和可儿都是你亲生的吗?我怎么感觉我是捡来的,我男朋友来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个态度,但是你就差没有提着扫把把他给打出去了。为什么啊?可儿男朋友你就招待的比自己亲儿子都亲。” 李可儿的老妈白眼望了她的姐姐,骂道:“你还有脸说,你自己说说,你找的那能叫男朋友吗,知道的是你带男朋友回来,不知道的以为咱家惹上小混混了呢,头发五颜六色的也就罢了,那衣服穿的跟要饭的似的,看着就恶心。” 虽然已经是过去了,但那个男生终究是她喜欢过的。虽然现在自己也觉得那样的妆容实在是有够没品的,但好歹也是自己的青春,被老妈这样嘲讽,李可儿的姐姐不能接受,跟老妈争吵:“你这么说我可就不认同了,人家那叫潮流,不能因为不符合你的审美,你就把他说的一文不值吧。” 李可儿的老妈说:“是是是,那是潮流,我是个土包子,不懂你们的潮流,就能欣赏木森这样的土包子行了吧,那我求求你,你也给我找一个木森这样的土包子回来好不好。” 李可儿的姐姐当然也知道这件事是自己不对,跟母亲妥协道:“好,我承认那确实是一段黑历史,但你总是不承认我,这样也太偏心了吧。我跟可儿可都是你亲生的。” 李可儿的母亲说:“偏心怎么了?生你的时候要了我半条命,生可儿的时候顺当多了;你自己说说,要是你,废了老大劲生养的姑娘不如一个随便生的,你喜欢那个。” 这对母女的对话,已经让木森忍不住笑了出来。他不想笑的,可是她们总是要逗他笑。 虽然他们的本意并非是要逗他笑,可是她们的谈话实在是太好笑了。 李可儿也跟着笑了。 李可儿说:“老妈,我可是听到了,我姐你是花费了大把的心思生养的,我就是随便生了,然后顺便给养活了。” 对于这些事情,其实母女三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说了,李可儿的老妈也从来都是不避讳的,回答李可儿说:“说起来就气人,那时候你姐姐各方面都很好,我就想认真的教养她,想着你还小,等把你姐姐送到大学再回过头来教你,谁曾想,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叫出来了,还不如自学的。” 而每当这时候,李可儿的姐姐就会说:“你不觉得这是自己的错吗?当初我要去游学,你是死活不同意,我都到了火车站买了票了,硬是被你给捉了回来。可儿呢,给你说一声,你大大方方的就答应了。我给你说,你要是让我去游学,我肯定也是在自己的兴趣道路上走到了另一个顶点。” 李可儿的老妈朝她借机翻白眼:“你可拉倒吧,你自己还真好意思说。可儿去游学,她是画的自己的钱,连我给的零花钱她都没用。木森出门游学,连钱都没带,到了什么地方就现场自力更生,你呢?当初可是从我钱包里偷了银行卡去的,出发点就不一样。” 李可儿的姐姐无话可说,她不得不承认,她不如李可儿聪明,也没有李可儿的天赋。虽然跟木森才是第一天认识,但之前从老妈和妹妹的口中听到一些,也知道这个男生是个比妹妹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天才,当然也不是她能比的。 忽然,她真的觉得有点后悔了,因为这个男生,曾经是母亲给她物色好的男朋友。她不禁想:“如果那时候回来跟他见一面,现在的情况会不会有所不同?” 这么想,她也就这么说了。 她之所以说出来,是因为木森现在已经是她的妹夫。虽然经常被老妈拿来跟妹妹比较让她很不爽,但是她也是一个有道德底线的人,跟妹妹抢男朋友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听到姐姐这么说,李可儿赶紧隔在木森和姐姐之间:“你两,不准靠的太近。”李可儿这么做,当然不是真的觉得姐姐会跟她抢,只是她实在太喜欢木森,所以任何一点危机,都被无限放大。 下午四点多一点的时候,‘一家四口’到了饭店。望着这个地方,木森感叹:“还真是孽缘,没想到我还会来这里吃饭。”木森的心里有些异样的感觉,因为这个地方,是周燕给他送别的时候选择的地方。而上一次没有吃到的菜品,这一次却能够吃到了。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木森形容不出来。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忍不住要感叹:应该跟时优良多看一些书的,否则的话也不至于此时词穷。 听到木森的感叹,李可儿问他:“你来过这家餐厅?” 木森回答她:“嗯,这家餐厅的老板是文林夕的叔叔,我跟他有过一些交集。”木森呼口气,有些无奈的说:“希望他没有在店里吧。” 李可儿鼓起腮帮子,‘哦’一声说:“你好像很怕他?”她要问的其实不是这个。有时候,女人的直觉是很准的,就像此时,李可儿觉得木森对这家餐厅的印象,不是因为这家餐厅的老板,而是因为别人,而且很大的可能是个女人。 李可儿猜对了,但她却没有说什么。因为她同时也猜到了,跟木森在这里有回忆的女生,就是那个木森要去见的女生。木森已经答应带着她一起去,那么,就把所有的疑问遗留到那个时候好了。自己去寻找答案,而不要质疑他骗了自己。李可儿不相信木森是那样的男人。 事实也是如此,对木森来说,李可儿如果问了的话,即便很不愿意,他还是会如实相告的。如果实在不愿意的话,他会选择最直接的了断方式。 正是因为知道木森的这个性格,所以李可儿没有追问。因为她知道,被人追问实在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她自己也是个很讨厌被无故追问的人。 不过,木森终究没有如愿。他刚刚坐下,那个让他‘恐惧’的男人就很不识趣的凑了过来:“好久不见了,我还以为你在躲着我呢。” 木森给他陪个笑说:“怎么会,只是不凑巧罢了。”其实木森是在躲着他,故意不跟他相见。上次回去之后,木森为了不跟他撞在一起,特意打听了他的行程。 不过,这些事可不能让他知道,毕竟,这也是一个不能惹的男人,至少明面上还需要客客气气的。加上两人之间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事情,所以当然就是相安无事最好。 而且,木森并不讨厌这个男人,只是觉得他做事的方法有些太极端了。 然后这并没什么不对,因为说到底,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任何人都一样,都是在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既然都是为了理想而奋斗,那就谁也不能指责谁,不管是对还是错,不管是损害了别人的利益还是挡住了别人的去路,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们谁也没有为了别人让路的义务。 男人说:“上次为我去你家,听你爸妈说你回到家拿了东西就走了,打你电话也一直打不通,我还以为你在古一避开我呢。” 木森笑了笑:“怎么会,你又不是我老婆。” 男人也跟着笑了:“年纪不大,想法不小。好吧,怎么样,既然来了,这顿饭我请,明天来我这边参观一下,然后讨论合作的事情怎么样?” 李可儿的老妈拒绝了他:“这可不行,这顿饭是我请姑爷吃的,让你买单的话,这可就变味了。” 木森也说:“明天我有个朋友要见,这样吧,你弄好合同,我带回去看,看过之后给你答复,至于吃饭就算了,我觉得我们两再一次吃饭你不会觉得香的。我也不会觉得饭菜美味的。” 男人噗嗤的笑了,木森这样的直白,让他更加喜欢这个男生了,回答木森说:“也好,我会再找你的。” 317李可儿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件事就以如此姿态落幕,不管过程如何,但是所有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实在是一件很美的事情。 第一道菜上桌,李可儿的母亲先动了筷子,不过她不是夹给自己的,而是夹给了木森。李可儿的姐姐调侃李可儿:“家里最受宠的小宝贝,你的爱被抢走了,而且是被你老公抢走的。怎么样,有没有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李可儿双手托腮望着木森,一脸花痴的回答姐姐:“没有,我老公这么好看,当然要先夹给他吃了,老妈了解我,所以,才会如我所愿。我从未想此刻这般幸福。姐姐你不会懂的。” 李可儿的姐姐被气得够呛,自从她高中毕业之后,在家里就被区别对待,曾经她是父母引以为豪的宝贝女儿,可是高考成绩并不是十分理想的她,不那么天才的一面暴露出来。 这本来没什么,问题就出现在这个妹妹的身上。在她不那么天才的一面暴露出来之后,跟着暴露出来的是妹妹超级天才的一面。尤其是在绘画方面的天赋,简直到了让人嫉妒的地步。 从那之后,家里的小公主移位,母亲把宠爱都给了妹妹。当然,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因为母亲并不算偏心,倒不如说,这么可爱的妹妹,她也希望她得到更多的宠爱。 如果不是她已经到了应该恋爱的年纪,并且找了男朋友的话。所有的问题,都是因为那个男生的出现变得不一样了。 其实,她并没有那么喜欢他,甚至她也觉得那样的装扮真的是有点恶心。可是一个从小被捧在手心里的姑娘,遇到了一个整天都在寻找刺激的男人,所有的一切都如同戏剧一般的发展。他给她带来的刺激感,让她深深的着迷,迅速的陷入其中。 为了这份刺激感,她接受了他的追求。不过,她还是个很乖的孩子,交男朋友一定要得到父母的认可,所以她对他说:“可以啊,不过要正大光明的交往,有没有胆子见家长。” 见家长,是她的条件,也是她寻求刺激的一种选择。她觉得她一定不敢的,但是他说:“当然有,我还怕你不敢带我去见呢。” 就这样,两个刚刚成年的男女牵着手走到了父母跟前。见父母之前,她曾问他:“要不要把头发剪了,然后换一套平凡一点的衣服?”她知道的,这套衣服一定不可能得到父母的喜欢。她已经有点开始喜欢上他了,所以希望他也能得到父母的喜欢。 可是,这个男生真的是与众不同。他回答她:“不要。我喜欢你,也喜欢得到父母的喜欢。可是这是我的风格,如果连我自己的风格都没有了,你也不会喜欢的吧。” 他的这句话可以说是回答到了点上,让她为之一怯。因为这是真话,她虽然觉得这个男生的衣服有点怪有点恶心,可是这个男生的风格,她确实是喜欢的,尤其是那种危险的风格,更是深深的刺激着她的每一个毛孔。 只是,见家长的过程比她们想的更加曲折。当她把男朋友的照片发给老妈看之后,得到的回答是:“你要他还是要这个家,要这个家就跟他分手,要他就回来拿户口本,我把你的名字从户口本上消掉。” 如果是别的反应,那么是打骂她一顿她都觉得是应该的。可是这样的反应,她不明白,怎么都想不明白。 但是,这两个选择对她来说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她还是带着男朋友回了家,想要跟母亲好好谈一次。她觉得,终究是母女,不管如何吵闹,总是有协商的余地的。 那个男生虽然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但他还是懂人情世故的。来见家长之前,特意问了她父母喜欢的东西,拿出所有的存款尽量的都买了。 那天她们到家的时候,父母都不在家,只有李可儿在家。 知道那个男生要来,李可儿的父亲特意结束了工作回来。李可儿的母亲去接他了。所以只有李可儿自己在家。 对李可儿来说,那绝对是一次产生心理阴影的回忆。那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他都对男生十分的抗拒。 那时候,李可儿还在上初二。是个小魔女,可是就是这个小魔女,觉得那是红毛鬼。 甚至可以说是奠定了李可儿审美的一个男生,之后李可儿的画作里很多的怪鬼都是以他为原型的。 李可儿觉得,如果世上有鬼的话,绝对不会比这个更难看了。 后来的时候,李可儿曾跟姐姐说:“其实他长得不差,就是审美实在太吓人了。” 那个男生的审美吓人,不止是李可儿这么说过,很多朋友都当面背后说过。 连她自己也觉得: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审美。 见到她男朋友,李可儿愣了足足五六秒,问了句:“你是从阴曹地府来红毛鬼吗?” 形容的确实很贴切,如果这个男生不是她男朋友的话! 男生的心里是何感受她没问过。但是那一刻,她真的觉得这个妹妹实在太讨厌了。 那是她第一次也是至今唯一一次觉得这个妹妹真讨厌。 男生赶紧把礼物给李可儿,李可儿看了一眼,摇了摇头说:“还是不要了,王上会睡不着的。” 她终于发飙了,把礼物砸给李可儿:“你不要太过分了。” 李可儿哭着跑回了屋里,看到妹妹哭了,她终于冷静下来。准确的说应该是冷漠下来。一早的时候她就意识到了,这次的见家长本来就不应该有的,一开始就注定了不会有好的结果的。可是,她还是不愿意承认,还是抱着十万分之一的侥幸的心思。现在,一切都被证实了。她应该在父母回来之前拉着男朋友离开的,可是,她还是抱着十万分之一的侥幸等待宣判时刻。 李可儿把自己关在屋里,她好几次敲门都没有回应。一直到父母回来,她去叫她:“爸妈回来了,叫你出来。” 李可儿从屋里出来,怀里抱着画本,低着头钻到父亲的怀里,把画本塞给父亲。这样的事情虽然不足为奇,李可儿经常会把画给父亲看。她的画很好,所以总能得到夸奖,大概是这样,所以在姐姐受宠的时候,这是她活得夸奖的途径。 但是今天的李可儿有点反常,因为以往她会大大方方的给父亲,然后叫姐姐和妈妈一起看。可是今天,她像是做贼一样。 父亲看了妹妹的画本,长叹一声:“年轻人的爱情我不懂,我也不想说什么阻止你们的话。但是呢,这些年我们把大量的精力花在你的身上,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你的承认吧!” 她当然承认,父母对她的好,甚至都让她觉得自己从妹妹那里抢走了太多的东西,要说父母有什么对不起她的地方,那真的是一丁点也没有。 可是父亲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来,确实让她不能理解。虽然不能理解,但还是点头说了:“嗯,没有,爸妈对我的话我都知道。” 她的父亲沉默了一些时间,长叹口气:“那就好。我说过了,我不想做什么阻止你们的事情;但是呢你也是知道的,我们有自己的生活,在我的生活里,他实在不适合,加上你也长大了,所以,如果你坚持的话,除了这座城市,你选个地方,我给你买套房子,再给你一笔钱。” 父亲这是要跟她分家,而且是一旦分开就恩断义绝的那种。相较于母亲说的气话,父亲说的更加的决绝,没有丝毫可商量的余地,她的选择只能是选择父母或者选择男朋友。 要怎么选择呢?她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她没有那么喜欢这个男人,至少没有喜欢到为了他可以不要父母的地步。但是,她确实也很喜欢这个男人,至少除了父亲之外,还没有一个男人能如此的跟她接近,所以她想要一个折中的选择,跟父亲说:“可以让我们单独谈谈吗?” 父母点了点头,带着李可儿出门了。门刚刚关上,她就问他:“真的不可以为了我改变吗?至少把头发剪了,换一套平凡的衣服。” 男生沉默着,沉默了足足有十几分钟的时间,低着头不敢抬起来。也或许是他不愿意抬起头,他很喜欢她,这个姑娘的种种,都让他深深的着魔。 终于,他还是抬起头回答了她:“不行,我对自己发过誓,就算是死,也不能改变自己。” “那我们分手吧。”她终于还是说出来了,当他们决定要见家长的时候,她觉得这一辈子都不会对他说这句话的,可是才刚刚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她就说了。 男生什么也没有说,站起身准备要走。她叫住他:“谢谢你。”她递给他一张卡:“让你破费了不少,收下吧。” 男生知道,她不缺钱,惨淡的笑了:“仔细想想,被你包养也挺不错的。”男生收下了钱,跟她说:“我有钱了就还给你。” 318李可儿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她轻轻的‘嗯’了一声,对她来说这点钱不多,少买一套一副也就够了。所以还不还都无所谓,倒是这个男生让她刮目相看,实在很难想象一个男生会在这个时候接受女生的钱。不管是能屈能伸还是别的什么,总之她觉得这个男生与众不同。 那天,她哭了很长时间。父母离开之后也没有急着回来,家里就她一个人。开始的时候是因为失恋了,但是失恋只让她哭了二十分钟的时间,剩下的时间,更多的是因为独自面对着这个空荡荡的房子,孤独如同空气一样包裹着她。 那一次,她真正的看到了,孤独是多么的可怕。一个本孤独裹挟的人,是多么的悲伤。她无数次拿起手机想要给爸妈打电话,可是无数次又放弃了。她觉得,自己必须独自走过人生的这一关。 可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自己。她没有独自面对这个世界的勇气和能力,当夜晚降临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是如此的脆弱,蜷缩在沙发上的身子连动一下也不敢,打开了家里全部的灯,却还是害怕的发抖。从小打到,她从来没有这样独自一个人呆着。连打电话的人都没有。 以前的话,她至少是可以给朋友打电话的,可是现在,自从她跟这个男生在一起之后,她的朋友都远离了她。好像一旦跟她沾上关系,就会受到无尽地狱的惩罚一样,好像她的身上附了一只恶鬼一样。 之前的时候她还不觉得,但是独处的这段时间,才让她真的明白了: 不管她多爱那个男生,不管她是为了什么要跟那个男生在一起,但是她们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她选择了他,那她就是选择了站在这个世界的对立面,她将失去现在的一切。家人、朋友、温暖的感觉、富足的生活、和谐的家。这所有的一切,都将离她而去。 所以,她的选择是对的。因为不管那个男生多喜欢她,但是他给不了他现在的一切,就算她可以不追求物质的生活,就算她们可以创造出比现在更加富足的财富。但是精神的世界,是无法再造的。而他,是她精神世界的毁灭者,选择了他,就等于要再造一个精神的系统,这是不可能的。 而事实也证明她的选择是对的,因为她很快就走出了失恋的阴影。与其说是很快就走出来了,不如说瞬间就走出来了。分手大概六个小时之后,父母和妹妹从外面回来。 李可儿递给她一杯奶茶:“你最喜欢的西瓜味,喝了就不哭了。” 她惊讶的望着李可儿:“你怎么知道我哭了的?” 李可儿把脸别朝一边:“猜的,失恋了的人不都会哭吗。” 这样的话她当然不信,所以她告诉李可儿:“我又不是因为失恋才哭的,我是害怕才哭的。” 李可儿摸摸她的头:“我知道,失恋怎么可能只哭这么一小会。知道你是害怕才哭的,所以我才给你买奶茶。” 现在,更加确定妹妹不是猜的,这么说就是妹妹窃走了家里的监控,把她拉到一边小声的问:“是爸妈让你这么做的?” 李可儿摇头:“不是,是我自己要这么做的。”李可儿有些委屈的说:“你是我姐姐,万一你被红毛鬼带走了,我不得把你抢回来吗。” 李可儿已经初二了,她这个样子,让这个当姐姐的觉得这个妹妹不是在装傻就是真的是个白痴。指责她:“你怎么这么说别人,他是我男朋友的时候你说什么都可以,现在已经不是了,你别张口就带着人身攻击。” 李可儿鼓起腮帮子:“那我也没问过他叫什么名字,反正我觉得那个男生有点不正经,真的红毛鬼肯定比他好看多了。” 也是这个时候,她才真的意识到,虽然她抢走了她的很多东西,可是在李可儿的心里,这个姐姐是无比重要的。过去的多少年,她一直忽视了,自己的妹妹原来是这么在意她的。只是她们都很骄傲,所以谁都不肯说一句‘你是我姐姐(妹妹)啊’。 这次的事情,应该算是因祸得福。虽然失去了男朋友,但是无形之中拉近了跟妹妹的关系,姐妹之间的情感,真正的变得像是姐妹花了。 想起这些事情,她突然又想起曾经说过:“这次的事情你记好了,等你找男朋友了,等你带男朋友见家长,我也要跟你捣乱,要拆散你们。” 突然想起,也就决定要这么干了。拍拍李可儿的肩膀:“我突然觉得自己不想努力,又想要一辈子都可以在这种地方吃饭。听说你男朋友比你更天才对吧。而且还听说原本他应该是我男朋友的。” 李可儿嘿嘿的笑两声,把她跟木森隔得更远:“姐姐放心了,老爸打下这么大的一片江山,够咱两吃喝玩乐一辈子的。而且,你是我姐姐,我怎么可能让你过得不好呢,放心,只要我有汤喝,肯定就有肉给你吃。” 李可儿的姐姐说:“不太好,总觉得一直吃妹妹的拿妹妹的太没个姐姐样了。不过,如果我的男朋友又是我的了,那我就不用担心这些问题了。” 李可儿说不过姐姐,只能向老妈求助:“妈,你说说姐姐,我好不容易带着木森回来吃饭,她怎么这样,会吓着别人的。” 李可儿的妈妈说:“这件事我说了也不算啊,你得问木森的意思,要是他喜欢你姐姐,你想抓也抓不稳啊。而且要我说,我倒是希望他跟你姐姐好;反正你这么优秀又这么可爱,追你的人都可以绕地球一圈了。” 李可儿把木森从老妈身边拉开,气呼呼的说:“有你这么给人当妈的吗,我怎么觉得他是你儿子,我是别人家的孩子,姐姐才是你看上的儿媳妇。” 李可儿的妈妈说:“你还别说,我还真希望是这样,要是木森是我儿子,我肯定选你姐姐。” 李可儿楞了一下,然后委屈的要哭了的样子:“果然,你最喜欢的还是姐姐,从小就是这样,我是捡来的一样。” 知道李可儿是在说着玩,她妈妈也就顺着她说:“要是自己的女儿,肯定是你好。可要是选儿媳妇,你就比不上你姐姐了。” 李可儿被气得说不出话来,跟老妈大吼:“但你现在是在招女婿啊,你知道你这叫什么吗?自己的两个女儿,让别人随便挑选,有你这么当妈的吗。” “我已经把他当儿子了。你要是觉得不好,那你们分手,做兄妹。” 这话一出,李可儿立刻就怂了。但是她虽然怂了,这件事却还没有过去,李可儿的姐姐说:“别啊,就算你们分手了,也别做兄妹,让他做你姐夫,你不亏。姐姐姐夫都会宠溺你的。”跟李可儿调侃之后,还问木森:“你觉得呢,不亏吧。” 这顿饭比木森想象的尴尬多了,如果是别的任何话题,他都觉得自己能够答得上来,可是这样的话题,他真的是一个字也答不上,只能尴尬的笑着,回答说:“我已经把自己卖给可儿了,她说的都是对的。” 这个回答可谓是教科书一般的了,把所有的这一类问题丢给李可儿,她们姐妹之间怎么闹都是玩笑,否则的话,木森就很难独善其身了。 而这个举动对李可儿来说也是想要的答案,她喜欢那句:“我已经把自己卖给可儿了。”如果是别人,或许只是随口一说,但木森的话,只要李可儿要求,他会为这句话负责的。 这就是木森,一个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男人。但他的格格不入,其实是这个世界上少有的一股清澈的风气。君子之风,在他的身上可谓是体现的淋漓尽致。 当然,因为谁也没有真正的见过君子之风的真貌,所以也只是李可儿这么认为而已,大多数的人,还是觉得:不过是有钱人家的少爷造作罢了。 是的,就连木森自己也不能否认,如果不是父母打下的这一片江山,他不可能有这样的底气。但是木森也曾坚决的说过:“就算没有父母打下的这片江山,我也不会变得跟‘你们’一样。” 这句话很伤人,你可以认为他是真的,也可以认为他是在吹牛。但是不管怎么样,谁也不能否定木森在艺术上的成就,就连老师都说:木森的画工画技,远远超出了太多的人,连他自己也自愧不如。 所以,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不管别人怎么看他,木森的天赋是绝对的。那些看不起他的,那些说他是骄傲的大少爷的,不管他们如何看待这个男生,但是他们无法否定这个男生的天赋。 这点,李可儿是最清楚的,因为就是他对别人说:“不管他家世如何,不管他性格如何,但是,他的才华是真的,第一名的成绩是真的,比我们所有人都努力是真的。一群不努力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贬低一个努力的人。” 因为这句话,她成功的跟木森站在了一起,成为了看不起穷人的大小姐。 319李可儿和她的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不管她有什么理由,不管她做出怎样的辩解,当她站在木森的一边的时候,这个帽子就已经结结实实的扣在了她的头上。 虽然李可儿并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她,但是无故被扣上这样一个帽子,她还是觉得冤枉。 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不管她如何喊冤,反正都没有人会听她说一句。 这个道理李可儿是最明白不过的了,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罪名,叫做才华。拥有才华本身就是一种罪,你又怎么能够期望得到别人的谅解呢。 关于人的原罪的论述很多,可是从来没有一种是说天赋、才华、努力这些是罪的,可是李可儿偏偏就认为这些都是罪。 只不过这些罪不是自己携带的,而是别人附加给我们的。是这个社会附加给我们的。那么,我们是该说这个社会有罪,还是自己有罪呢? 当然是自己有罪,因为这个社会不承认自己有罪,有罪的人就变成了我们自己。 没有真正见过黑暗的人,是不会懂得黑暗的可怕的,而真正见过黑暗的人,都忽视了这一片黑暗。因为他们知道,与黑暗抗衡的结果,不是堕落到黑暗之中,就是被光明灼烧而死,而不论是哪一种,都不是好的结果,想要一个好的结果,唯有忽视黑暗,默默的走到光明之中。 可是,李可儿就是不愿意屈服,虽然她也没有做什么不屈服的事情,可是她的嘴就是很硬,就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你赢了’这三个字,所以,她跟这个罪名对坑着,既不服输,也不去招惹。 妈妈跟姐姐这么调侃她,李可儿气不打一处来,决定要向她们散狗粮。李可儿望着盘在里的回锅肉,娇滴滴的说:“好肥,想吃瘦的。” 木森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挑选了两片半肥半瘦的,把瘦的夹了给李可儿。整个过程熟练的让人以为她们经常会这样做。 李可儿嘟着嘴:“虽然我是很高兴,但是,你也太熟练了。”原本她是想要撒狗粮的,结果自己喝了一坛老陈醋。李可儿一边吃着木森夹给她的瘦肉,一边气呼呼的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不该高兴。 木森把肥的吃了,告诉李可儿说:“因为我家老妈也是这个德行,偏偏我家老爸又吃不下肥的,所以你未来婆婆在这件事上是你的敌人。” 这个答案,绝对是最好的答案。李可儿立刻喜笑颜开跟木森说:“这样啊,那就没关系了,毕竟是自己家人,身为你未来的夫人,我就大方一点,保留着你跟母亲的那一份亲情,怎么样,这么开明的女朋友,世上绝对仅此一人。” 木森说:“嗯,绝对不会有比可儿跟懂事的女孩子了。”木森的样子,成熟老练,像极了大叔在冲着自己的小女朋友,这样的少年老成,让李可儿的姐姐都真的觉得她错过了一个无价之宝。 李可儿的狗粮成功的撒给了老妈和老姐,姐姐夹了一块回锅肉放在碗里,长叹一声:“亏了,当时就应该乖乖听妈妈的话回来相亲的,那样的话,说不定这么好的男生现在就是我的了。” 李可儿警惕的望着姐姐,认真的说:“你没机会了,她已经是我的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知道姐姐是在逗她,可是她就是没法放心,总是担心木森真的被姐姐抢走。 饭桌上的气氛很好,一家四口其乐融融。木森这个新姑爷也特别的开心,就连在家里跟父母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也没有感觉道这么开心,他还是第一次体验到,原来一家人在一起吃饭是这么开心的事情。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木森说不出来,总之他希望这顿饭可以永远不要结束。 木森望着李可儿,他跟她的相恋一直是她主动,他是个有些木讷的人,但他不是个笨蛋,他当然知道李可儿付出了多少。虽然对不起她的想法一直都有,可从未像今天这么沉重。 木森给李可儿夹了菜:“多吃蔬菜,少吃肉。”木森望着李可儿,从她的碗里夹走了吃剩下的肥肉。李可儿不喜欢肥肉,一般的时候,她总是选择把瘦肉吃了,留下肥肉跟米饭一起裹进嘴里,狼吞虎咽的吃下去,这样的话,肥肉的油腥就不会让她觉得很腻了。 在今天之前,她从来没有让木森给她夹瘦肉,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把不喜欢的肥肉给木森,哪怕是刚刚,她也是十二分不安的跟木森提出了这个要求。 虽然她觉得这样很幸福,可是刹那间也觉得很恐慌,她实在太喜欢他了,所以哪怕是他对他的好,这样的改变也让她觉得惊讶,觉得难以为安。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的人可能不会明白,那不论好的或者坏的改变都觉得不安的心情。 李可儿望着木森,想要从木森的脸上看到些什么不一样的东西,想要猜出木森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暖心。可是她很快就惊慌了,因为木森的脸上什么也没有,平常的不能再平常。 以往的时候,木森的脸上稍微有些情绪的变化她都会惊慌,总是害怕木森的情绪变化会影响到她们之间的关系。可是现在,木森没有情绪变化也让她觉得惊慌,害怕木森是在隐藏什么。 不乖李可儿如此敏感,实在是木森的行为太反常了,一个人的行为反常,脸上却没有相应的表情变化,这实在让人不能不这么怀疑。 可是如果木森古一不告诉她的话,她也没有办法,毕竟,木森是个很厉害的人,不止是他的才华,他的处事也很厉害,如果他不愿意表露的话,李可儿是猜不到的。 李可儿猜不到,也就不再继续犯病。她心里告诉自己:既然他这么做,他愿意这么做,我就享受他的好就是了,至于其余的事情,一切都会有一个答案的,不管这个答案是什么样的,我们都坦然接受就是了,因为能够选择的,也只有坦然的接受而已。 李可儿放下疑心病,理所当然的享受木森对她的好。看到她脸上展露笑容,木森也终于笑了,跟她说:“果然只有笑起来的时候才是李可儿,只有笑着的李可儿,才最好看。从上车开始,你的脸已经绷了大概五十个小时了。” 李可儿心底大惊,她自己都没发现,自己已经五十个小时没有笑了吗?好吧,带着男朋友回家见家长这件事,确实让她觉得很紧张。一方面,他们的年纪都还很小,另一方面,不管将来什么样,她都想要让木森跟她做一些事情,一些值得永远回忆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了见家长。所以,即便很紧张,即便觉得还太早,但她还是带着木森回来了。 准确的来说应该是拖着木森回来了。因为木森本来是不大愿意的,但是耐不住一众人的劝说,跟她回来了。当然,这是李可儿向他们求助的,为了让木森跟她回家,她发动了所有可以起作用的人。 这次见家长,不是木森自发的,而是李可儿的一场‘阴谋’。虽然是在木森知道的情形下进行的,但是不可否认,这件事情,李可儿只在最后阶段跟木森商量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李可儿总是担心。担心木森回因此而讨厌她,担心这次见家长给木森留下不好的印象,担心母亲和姐姐的话会引起木森的不快,也担心自己能不能扮演好一个妻子的角色。 可是,从刚刚的表现来看,木森似乎对这次的安排还算满意。至少的话,他在极力的扮演一个男朋友的角色。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是宠爱,那就是暴风雨的前奏了。 木森不是那种会耍心机的人,李可儿倒是不担心他会突然下起雨来,可是李可儿担心如果这件事处理的不好,会成为一根导火索,哪怕它现在还一切都好,可是这世上的事情,好与不好往往是一念之间的事情,现在还是好,谁知道什么时候就是不好了呢。要想变得不好,可是远远比变得好要简单的事情。 李可儿抬起头看木森,发现木森也正看着她。四目相对,李可儿的小脸立刻变得通红。她们交往已经有一些日子了,脸红还是第一次。 她本以为自己足够淡定的了,她本以为自己已经很有恋爱的经验的了,可是,她的脸却还是红了。 因为太过紧张的缘故,她被吓了一跳,怯生生的问木森:“为什么看着我?我怎么了吗?我应该没犯错吧?” 木森忽地笑了,跟李可儿说:“刚刚我说你已经五十个小时没有笑了;现在我要说一件更严重的事情。”听到木森说更严重的事情,李可儿的心立刻扑通扑通的,就好像要上刑场了一样。 她竖起耳朵认真的听着,等着木森的宣判。 “今天你特别的慌张,我认识你以来还从来没有见到你这么慌张过。”木森望着李可儿,她的脸色更加慌张了,慌张中又带着一些羞涩。 320李可儿和她的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样的李可儿,是木森从未见过的。恐怕就连她的父母和姐姐也没有见过,因为她们也正好奇的看着李可儿。木森问她:“怎么了吗?不舒服吗?” “没……没有。”李可儿大口的扒了两嘴饭,口不由心的说了这样的话。 这样的掩饰,无疑更加暴露了她的心虚。可是她到底为什么心虚呢?木森猜不到,她的老妈和姐姐也猜不到。因为她们都不敢猜:李可儿会因为一个男生变得这么小女生,要知道,她们所认识的李可儿包括木森所认识的李可儿都是混世小魔女。是绝对不会露出这样撩人的表情来的。 那么,今天李可儿究竟怎么了呢?三个人都在心里猜测,可是都找不到一点头绪。她们想问李可儿,但是又没有问,因为李可儿现在的样子,就算他们问了也肯定是白问。 三个人都盯着她看,李可儿害羞的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她甚至都不敢跟木森对视了。 终于,她想到了一个缓解尴尬的东西,叫木森:“给我读一首诗呗。” 木森望着她,十分的不理解,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读诗呢?给对象读诗这件事,如果是两个人在一起,那是一件很有情趣的事情,可是当着别人的面,就变得很奇怪了。 不过,既然她这么要求了,木森也就没有多说什么,给她读了一首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诗句: 阑珊花满地,春风诉离别,吹不尽,是梧桐一场雨,古道添新阶,良人莫入戏,悲喜今一世,多情人最痴。 长亭、榴火、故人、新知,离别又相遇。 古琴、琵琶、荷风、明月,皆昨日嫁衣。 灯影凄凄,小楼依依。劝君莫轻笔,泼墨撒去这一世的流离,寻不见,砚池底下那纵横的流迹。在落花里?在春风里! 塞狼苏绸,青玉古案,写的是鱼雁东流,写的是东风夜雨,写的是梧桐紫竹,写的是三日长安。 长剑快马,东征西伐,换来半生枉自嗟呀。 紫宫落红残,一声难,两声难,三声难……平添一台戏,唱的是不肯离席。 木森读完了,李可儿睁大了眼睛望着她,扎巴扎巴大眼睛问:“写的是什么,我怎么一个字也没有读懂。”她立刻又反口:“不对,每一个字我都懂,可是连在一起,我就不懂了。” 木森朝她笑了笑:“写的是小凤凰慕容冲,至于是谁写的,你应该猜到了。” 李可儿猜到了,因为如果是木森喜欢的诗句,她一定会知道的,不是木森喜欢的,木森却能够背的出来,那作者就很明显了。时优良,这个让李可儿恨不起来的男生。 有时候,李可儿觉得他是她们之间的引导者,因为有时优良的存在,所以她才能和木森在一起,才能和木森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 但也有的时候,她会吃他的醋。文林夕说过,时优良不属于一见钟情的类型,但绝对是日久生情的类型,任何靠近他的女生,难免都要成为她的俘虏。别的人且不说,就连李可儿自己,都常常会觉得:“时优良学长真的好迷人。” 有了这样的感觉,李可儿就会觉得:“木森会喜欢他也是当然的。”因为李可儿觉得时优良很迷人的时候,她立刻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不止是对女生,对男生而言,时优良也是一个很迷人的男生。而木森,并不是一个忠实的异性恋者。 一个能够接受同性恋的男生,和一个能够让男生觉得他很迷人的男生,这两个男生在一起,实在是让人不能放心,李可儿最不放心,她总担心自己的男朋友会被自己迷上的男人拐走。 不知道为什么,李可儿今晚好像特别的紧张,总是莫名的生出一些情绪来。这些情绪让她整个人如同陷入到了不知名的黑洞之中,不知道未来在哪里,也不知道过去在哪里,就孤独的流亡在这黑洞之中,任由往返的旋风吹打,风往哪里去,她就往哪里去。 李可儿想起来很久之前度过的一个故事: 南边有条宝铭河,河边有座宝铭山,山下有座宝铭庄,庄前有棵宝铭树,树上挂着一块金玉牌,篆刻八个朱红大字:天地一绝钱王世家。 有个锦绣书生风尘仆仆而来,到了宝铭树前,伸出的脚又缩回来,蹲下身子使衣袖去擦地砖上的灰尘,口中道:“金砖玉瓦,俗人莫踏,我这双穷苦的脚,哪敢踩钱王世家的白玉砖。” 他话音未落,宝铭庄出来两个穿得很是儒雅的侍者,作揖道:“是素云君到了,迎接来迟望恕怠慢之罪。” 素云君回礼道:“劳驾两位引路,此番拜谢了。”一边说着,一边脱了鞋袜赤脚踩在白玉砖上,口中道:“难得钱王邀约,就让我这双贫苦的脚也沾点钱王世家的福气。” 素云君是天下皆知的怪人,行事素来怪诞不羁,两名侍者均是宝铭庄上的客卿,跟素云君相识不是一天两天了;深知他的习性,只跟在一边,给他拿着鞋袜,任由他怎么高兴。 宝铭庄内,素云君见了宝铭庄主人钱不归,作揖行礼时头都磕到了膝盖上,道:“钱王大宴三千客,具是鸿儒俏佳人;在下空有虚名却能得一上位,感激不尽。” 钱不归衣冠整座于上位,哈哈大笑,道:“许些年不见,素云君的嘴还是这般不饶人。你此番过了盐山之巅,可否与我说说那一方世界的见闻。” 素云君左右找不到坐处,甩甩衣袖就地坐下;抬起头望着钱不归,问他道:“是钱王在问我还是钱不归在问我?” 钱不归皱了皱眉,低沉的声音问他:“有何不同?” 素云君道:“若是钱王殿下询问,是公事,在下只讲所见所闻,半个字也不会多,若是故友资讯,在下也会闲说一些心里的感想。” 钱不归鼻音‘嗯’了一声,起身过来素云君身旁,道:“宝铭庄新增了一座白玉亭,今日秋分,登高望远,很适合叙旧;你我开怀畅饮如何。” 素云君面露嬉笑,从地上爬了起来,道:“旧友相约,岂有不从之理。”素云君这么说的时候,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抖了抖衣服,走在钱不归的前面出去。 这个素云君胆子是真够大的,钱不归号称钱王,当今天下,能够走在他前面的,一个也没有。 天下四王是一般大的,谁也没有走在对方前面的本领,所以,即便是另外的三个王,也没有走在钱王前面的本事。何况是死亡之下的素云君呢。 素云君敢走在钱王的前面,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他跟钱不归是好友,天下人都要给钱不归一个脸面,只有他不必如此。第二是他本身就是个猖狂的人,从来都不把四王放在眼里。 二人登上白玉亭,正直夕阳西下,落日将去,所剩不多的余辉照出的却不是宝铭庄的寿终之日,而是宝铭庄的金碧辉煌。当夜幕降临之时,宝铭庄的灯火会比太阳更加耀眼。 素云君将一杯浊酒送入腹中,面上带了几分苦涩,开口道:“宝铭庄愈加繁华了,‘天地一绝钱王世家’这八个字在你的手里可谓是盛世空前,此处~恭喜了。” 素云君的这一声恭喜可谓是言不由衷,在素云君的眼里,这些繁华,都是民脂民膏,都是不义之财。 宝铭庄是钱不归的得意之作,被人称赞他当然是很高兴的,何况还是被素云君称赞;不由得意气风发,洋洋得意道:“世间财富共一斛,天取一斗,地取一斗,众生共享一斗,宝铭庄独占三斗,这便是钱王世家。” 开始的时候,李可儿只觉得故事里的素云君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可是慢慢的,她觉得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素云君,明明都不敢踩一脚这片‘金砖玉瓦’,却偏要费尽全力的往上面站。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进入这天地一绝的钱王世家了,可转头却发现原来是夕阳西下。 可是,能够遇上钱不归的又有几个人呢,大多数的人,还是都成了宝铭庄外面的人,只能翘首望着宝铭庄的繁华。 天下财富共一斛,天下苍生却只能共享一斗,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可是又能怎么样呢?这个世界,本就是少数人的世界。 李可儿不是钱不归,她是素云君,她的目的是暗不见天日处的财富,而木森,就是她路上的伙伴,有木森陪着她,不管前面是什么样她都不畏惧,但是如果木森不陪着她,她一步也走不下去。 爱情,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李可儿自从动了心,她就觉得自己输了,却又心甘情愿的输给他,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李可儿不知道,也懒得多想,反正她觉得输赢都没有关系,只要跟木森在一起,其余的都没有关系。 如果是之前的话,李可儿是绝对不会这么想的,现在她会这么想,是长大了,还是倒退了? 321文羽和儿童节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可儿也不知道,她只知道当她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想法的时候,她就已经不再是那个天塌了都跟我没关系的李可儿了。现实生活的惨淡沉沉的压在她的身上,不管她过去是什么样,但是将来,她已经必须以这样的姿态走下去了。 想到这些,李可儿不禁悲从中来。她去找文羽倾诉。也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那天刚好是六月一日,文羽叫她:“听说附近小学的儿童节办得很不错的,有没有兴趣?” 李可儿虽然不知道文羽在搞什么鬼,但她还是答应了,因为她也实在想不到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玩的事情。 文羽叫上了林梦和辛钟玲,双胞胎,仇朗,凌云峰,刘雨熙,屈凝娇,李书,戚依璇一行共十一人来到市一小。 这里是她曾经毕业的地方,对文羽来说,这个地方承载了太多的悲欢,所以,一个人开心或者不开心的时候,一个人没有人陪的时候,她就会来这里溜达一圈。 见到舞台外面已经是人山人海,辛钟玲看着教学楼:“老地方咯。”辛钟玲是一群人里面最调皮的一个,她虽然不如文羽这样睿智,也不如林梦那样内敛,但她却是一群人里面最懂得人情世故的一个。也是年纪最长的一个。 文羽没有任何由于,借助那颗老树的帮助很轻松的爬上去。 辛钟玲几个人也都在她的帮助下爬上教学楼。 最后剩下李明琦,屈凝娇,李书三个人,这三个都是标准的淑女,这种翻墙爬树的功夫自然不会。 但是见到其余的人都上去了,她们也心里痒痒,李明琦看一下四周没有人注意她们,也跟着爬上去,伸手叫文羽:“拉我一把。” 李明琦是这一群人里面最想要调皮,却最不能调皮的一个,她的家教之严厉,让她不能做任何离经叛道的事情。 只有在跟着这些朋友的时候,她才会偶尔的露出本性的一面。因为这些人不会出卖她,而且会帮着她,有什么事情,她们都总是让她躲在后面。 当然,也有的时候会欺负她,文羽都没有看她拒绝了:“你下去,小女生家的,上来干嘛。” 这句话把李明琦气得够呛,半是撒娇半是命令的叫她:“拉我上去,快点。” 李明琦的这个态度,根本由不得她选择,只得对李明琦伸出手。对于文羽而言,拉她一把不算什么,倒不如说,她希望可以拉她一把,因为这个姑娘,就是她曾经的样子,这样的生活,不算坏,但也未必就好。 虽然文羽本来也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又是坏。但是文羽觉得,自己喜欢的一定是好的,因为如果都不能按照自己的心意做事,那活得就实在是有些惨淡了。 所以,文羽努力的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而不是别人想要的样子。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曾经折断了我们的翅膀,如今却逼着我们去飞翔’。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事情,很可悲,但不坏。文羽一直是这么觉得的。因为这个世界是很可恶的,异类会被排斥。被父母打造的人抱怨父母折断了他们的翅膀,没有被父母打造的人又抱怨父母没有给他们好的家教。 天下最难做的,就是做人的父母,因为不管你做什么,只要最后的结果不是他想要的,都是你的错。不管你做什么,只要最后的结果没有使得他们如愿以偿,哪怕一点点的不如意,他们都会觉得是你亏欠了他们的。 这是父母的悲哀。 而子女呢?也不好过,如果做得不如父母的意,父母会觉得你叛逆,难以管教,而做得合了他们的意了呢,又会被说没有个性。 做人的子女,也很难。 说到底,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就是从一个难字开始写的。 屈凝娇也跟着爬了上去,最后是李书。她有些害怕,相较于李明琦严厉的家教,李书是那种听妈妈话的好女孩,没有任何人逼迫她,但她就是任何事都要先听妈妈的话。 其余的人都已经上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楼下。她抬头望着已经爬上去的人,想要叫她们拉她一把,又觉得爬上去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文羽望着她,见到她眼睛里的渴求和纠结,就主动对她伸出手:“快爬上来,给你说,这些小孩子跳舞可好看了。” 李书很艰难的爬上老树,颤颤巍巍的把手递给文羽:“我害怕。”她是真的在害怕,声音都在颤抖。 没办法,文羽只能回到老树上,把李书递过去,辛钟玲在另一边接着。 这是李书第一次做这种翻墙入室的事情,有点心慌:“要是老师发现我们怎么办?”在文羽的诱导之下,李书还是终于翻墙入室。 这是她的第一次,爬到教学楼上,首先不是去看舞台上表演的孩子,而是抚平怦怦乱跳的心脏,然后留意教学楼空无一人的时候原来是这样的。 她还是第一次在这样的情况下看教学楼,因为平常的时候,她总是下课就回家了,然后早上班上的人大概来了一半的时候走进教室。 她的时间每次都掐的很准,轻易从来不会迟到早退。至少,跟她同学六年,文羽从来没有见到她迟到早退过。 这个问题,也是李明琦和屈凝娇关心的,都看着文羽,等她的回答。 文羽并不是很在意这个问题,漫不经心的回答:“能怎么办,我们既不是学生家长,也不是什么好人,教育一顿,姐姐心情好听他说两句,心情不好都懒得理她。” 这个流氓样,让三个人颇为不自在,怎么说呢‘感觉文羽道德败坏’。 但是另外的人也没有担忧的表情,所以也就只能这么办了。 舞台上的表演确实精彩,李明琦忍不住吹个口哨。 文羽连忙捂住她的嘴,骂道:“你个混蛋,是不是找死,咱们爬上来,要是就乖乖的不影响秩序,老师会当做不知道,你这么做,不是自己找骂吗!” 好像明白了什么:“哦,一时高兴了没有忍住。”她这个无辜的样子,让文羽硬生生的把话憋了回去。 果然,李明琦的这一声口哨成功引起老师的反感,几个老师走了过来。 不等他们开口,文羽先发制人做个禁声的动作,小声说道:“老师,别说话,现在只有我们几个人,要是你一开口,就会有更多的人爬上来的。” 这么一来,那个老师成功被唬住,小声的喊她们:“下来,谁让你们上去的。” 文羽往下面看看,理直气壮的回答他:“这下面也没有牌子什么的说不准上来,我们就上来了,对不起啊老师,但是你看我们都已经上来了,你就让我们在上面看好不好,你知道,节目好精彩的。” 这姑娘这么能言善辩,让他不知道如何去反驳,也就不再说什么:“你们注意安全,不要爬到围栏上。” 很认真的点头:“我会替你看住另外的人的,要是有人敢爬上去我就把她推下去,摔死了不要你们赔的。” 这姑娘实在调皮,老师说不过,只能走开。 老师走后,文羽一巴掌拍在李明琦脑袋上:“你这混蛋,带你在身边从来不会有好事,今天的伙食费你出,要不然有你好看。” 刚刚是文羽给她解决了问题,现在请吃饭也没有什么好说的,鼓起腮帮子:“我知道了,但是你能不能不要打我头,很痛的,万一打傻了,你赔啊。” “打傻了正好给你爸省心,像你这种败家仔,李叔叔肯定老早就不想要了。” 李明琦瞪大了盯住文羽,非常不满的语气:“文叔叔才不想要你了呢,前段时间给你的权利都又给收回去了,肯定是准备练个小号继承家产。” 文羽做出一副惊喜的样子:“真的呀,太好了,我将要有个小孩玩,最重要的是,有个弟弟或者妹妹,我就可以更加放肆的造。” 文羽的表情是真的,这应该是得到了文林夕的教导,因为就是文羽出世的那天,年仅三岁的文林夕说:“我有个妹妹可以玩了。” 李明琦瞬间无语,就心底而言,她也希望自己有个弟弟或者妹妹,奈何老爸老妈好像对于再造一个小孩没什么兴趣!朝文羽做个鄙视的动作,骂了句:“混蛋。” 文羽不跟李明琦争吵,把眼睛放在舞台上,看到上面翩翩起舞的小公主,好像看到了那年那月的自己。 正看得出神,辛钟玲给她一个特写:“我保证,刚才晓语一定在想一件什么很重要,但是又不愿意跟我们说的事情。” 照片里面的文羽眸色如画,大大的眼睛如铜一汪深不见底的湖水,清澈透明,少女初生的感性曼妙无比。 文羽毫不在意她的调侃:“刚刚我在想我的初恋男友,想当初就是因为我儿童节的时候跳了一支很美丽的舞蹈,才遇见他的。” 几个人都好奇的凑过来,文羽对于过去很少提起,甚至一度是雷区,现在她主动说,怎么都要八卦一下。 322文羽和儿童节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几个人都好奇的凑过来,文羽对于过去很少提起,甚至一度是雷区,现在她主动说,怎么都要八卦一下。 见她洋洋得意的样子,李明琦打击她:“是啊,两个人在一起不到一个月那个男生就找到了比你可爱的妹子,后来上初中又想吃回头草,结果你打了一顿,在医院躺了两个月都不能下床,最后还让他赔给你五千块钱才算完。” 辛钟玲几个人完全不相信:“这不可能,如果两个月不能下床,那要么是残废了,要么是昏迷了,怎么可能还赔给她钱,而且我们怎么都不知道这件事?” 看看文羽的表情,好像并不是很在意,李明琦继续说道:“初一刚刚开学的时候,她偷袭,打断了那男生的小腿,后来那家伙在医院住了两天刚刚出院,又被她看见,就又打了一次,并且扬言见一次打一次,对方父母先是找文叔叔,不管用,又找小混混交流,结果是文羽被人打了一顿,男生被打的更惨,最后文羽还到对方家门口蹲点,那男生出门都不敢,没办法,男生父母实在没辙,只能赔礼道歉,给她五千块钱,这事才算完。” 几个人听了都觉得搞笑,也庆幸不是自己惹上这样一个人,这种人最可怕,她压根不在意自己,只要让你倒霉就行。 她们吐槽的时候,听到主持人的声音传来:“接下来给我们带来精彩节目的,是六年级一班的同学的芭蕾舞《天鹅湖》。” 看到小公主们的动作,刘熙雨羡慕的声音说:“没天理,竟然跳的这么好看。” 几个人鄙视的眼神看着她,回答道:“你就不要想了,就你这体格,要是跳天鹅湖,舞台会踏。”刘熙雨是绝对的饭桶,体格自然不小。 很不满意几个人的态度,警告的语气说道:“你们不准这么说我,这会影响我心里健康的。” 几个人做出并不在意的样子,双胞胎对她说:“我觉得你很健康,吃得多,睡得多,玩的开心,哪儿能不健康。” 吵嘴肯定吵不过双胞胎,动手二比一也是对方有胜算,现在只剩下最后的路,向文羽求助:“你管管她两,这两人怎么一点都不懂的人情世故。” 文羽继续欣赏美丽的舞蹈,没有转头,也没有回答。 等舞蹈结束,才对胖妹子说道:“你不是叫嚷减肥很长时间了吗,怎么感觉肉比之前还多了?” 双胞胎和辛钟玲都笑了,胖妹子不满意的说道:“你这么说话很不负责,我长这么多肉的原因,还不都是你!” 文羽两个眼睛睁的大大的,不知道她长肉跟自己有什么关系,疑惑道:“你长这么多肉,为什么怪我?我喜欢玲玲这种有一点肉肉的,但你这种肉很多的,我接受不了。” “不是怪你,但是跟你有关。” 实在不明白怎么会跟自己有关,看着胖妹警告说:“你不要信口胡诌,我不喜欢肉多的,我喜欢玲玲这种聪明伶俐,肥瘦适中,还有一点点文艺范的。” 辛钟玲很高兴的接受夸奖,行古代正轨宫廷礼仪说道:“女王永远这么讨人喜欢。” 就这么被抛在一边,胖妹子十分不高兴,打断两人说道:“你们能不能听我说完。” 两人‘哦’一声,对她做个请的手势:“你请讲。” 胖妹妹深呼吸,捏捏自己肚子上的肉,说道:“去年的时候不是从你那里得到一大笔钱吗,那我手里一下子有了那么多钱,就把平时想吃又心疼的东西都给吃了,谁知道一开始就停不下来,之后就不停的吃,不停的吃,吃了好多,现在钱都快吃光了。” “难怪你长了这么多肉,但这怎么能怪我呢,要不以后你的经济由我保管,等你哪天减下来再给你!” 这好像是个不错的办法,胖妹子点头说道:“好,就这样,我要减肥,不然都找不到男朋友了!” 另外的几个看着她,齐声说道:“你竟然喜欢男人。” 捏捏自己的身上的肉,失落的声音说道:“但是没有男人喜欢我!” 文羽拍拍她的肩膀,安慰说道:“你这个体格,不仅没男人喜欢,女人也不敢喜欢,毕竟床质量差一点,都会有第二天醒来睡地铺的危险。” 幽怨的目光看着慕晓语,不满的声音说道:“你还是人吗,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了,怎么可以这么欺负自己的姐妹,你这样我会心痛的。” 轻轻把胖妹拉在怀里,对她说:“其实心痛没什么关系的,很多人心痛一辈子,习惯了心痛的感觉,很多人心痛一段时间,心死了,不会再痛。” 原本以为文羽要安慰她,却迎来这样的打击,胖妹有点抓狂,对文羽吼到:“不准你这么说,不准。” 有点语无伦次,四个人都没有听懂她想要表达什么。 双胞胎看着她,悠悠说道:“其实胖妹,我觉得你真的该减肥了,你这么多肉,行动方不方便先不说,健康指标也跟不上啊。” 对自己的一身肥膘也感到无奈,回答两人:“这个我也知道,但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这张嘴,见到好吃的,什么都抛在脑后了。” “其实刚刚的方法挺管用的,你把钱拿给文羽保管,让她每天给你发生活费,没钱自然能控制住。” 说干就干,把银行卡和密码都告诉文羽。附加一句:“手机你也给我收了,不然我会用移动支付的。” 文羽接过胖妹的财产,交给辛钟玲说:“你给拿去银行存起来,一年,费用从她卡里面扣。” 听到这个主意,胖妹立马就不同意了,心疼的声音说:“我一年本来就没有多少钱,扣除银行的费用,还有钱吗?你给我保管不就好了。” 看着胖妹,问道:“万一你忍不住又来哀求我怎么办,或者我给你弄丢了怎么办?” 这些可能都是存在的,但还是不同意这么做,跟文羽说道:“可是这么一点东西,放在银行各种费用什么的,也太不划算。” 双胞胎看到她为难的样子,从辛钟玲手上拿过她的财务,问道:“那么给你换一个方法,只需要一两百块就能搞定,干不干?” 一两百块,那就是没什么关系的数额,对双胞胎点头:“那就可以,你们两最好了。” 两人看彼此一眼,让胖妹面对自己,一个拿着银行卡,一个拿着身份证,喊个一二三,掰断。 这个办法确实简单有效,补办这些东西也不用多少钱,但是看着自己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成了废物,胖妹心疼的捡起来。 在她蹲下去捡碎片的时候,双胞胎已经取出电话卡,把她拉起来,让她看着说道:“你要记住,要是你这次还不成功,那么就有无数次这样的事情发生。” 说完,使劲抛出电话卡。 这么小的一张卡片被这么抛出去,肯定是找不回来了。 胖妹盯住两人,把身份证断片放在她们跟前问道:“再有几天就要高考,没有身份证我怎么考试?” “明天,去跟你们班主任说你身份证掉了,然后去派出所打个证明,就可以参加考试。” 事情已经这样,只能按照两人说的去做,对两人说道:“要是不可以,你两就完蛋了。” 两人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你放心吧,要是没有十足的把握,怎么敢拿你的终身大事开玩笑。” 暂且信了两人,问文羽:“你能借给我一点钱吗?接下来的生活费。” 文羽从她钱包里取出六百块多,把其中五百整递给辛钟玲,对胖妹说道:“以后呢,考试之前有钱包里的够了,放假之后,玲玲两天给你发二十块,自己计算好。” 胖妹惊讶的看着文羽,大叫说道:“什么,两天二十块,二十块才够一顿的好不好,我会饿死的。” “没让你去外面吃,这是两天的菜钱,你以后自己做饭吃。” 有些沮丧的看着文羽:“我不会做饭。” 并没有被她的可伶样打动,很坚决的说道:“那就学呗,最开始的时候自己做的自己都吃不下,那正好,节食减肥。” 看样子慕晓语是铁了心,自己也知道再这样下去,下半生恐怕就只能等爸妈养着自己了。 为了未来的幸福,拼搏一把。 这时候,想起文羽经常说道“死不了的事情,就不算大事情。” 下定决心,对几个人说道:“一定要监督我,关键时候把握绑起来都可以。” 当然不会真的把她绑起来,不过作为好朋友,既然她有这个决心,帮忙是必需的。 双胞胎递给胖妹子手机:“手机你拿着,在有无线网的地方,可以玩游戏。” 这时候,辛钟玲遇到难题,对胖妹说道:“以后你必须跟我在一起,不然没法给你钱。” 是啊,胖妹的手机没有卡,即便给她转账也用不了,只能等辛钟玲给她现金。 这个决定,对胖妹来说是困难的,要一个无所节制的饭桶放弃吃东西,绝对是最残酷的惩罚。 323李可儿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但是也没有办法,她是实在太胖,必须控制。如果她的体重继续这样增长下去,恐怕明年的时候就真的成了饭桶了,放在哪里就需要别人帮她移动的那种。 胖妹的事情敲定,目光又回到舞台上,看着精彩的表演,辛钟玲赞叹道:“真厉害,现在的小朋友都是天才吗?” 文羽对这个用词不太满意,对辛钟玲说道:“天才都是逼出来的,现在的小孩,被迫参加各种技能训练,才有这一身的本领。” 双胞胎立刻赞同:“我觉得补习班是个不错的项目,要不咱们也开个补习班吧!” 她两好像找到了发大财的秘密一样,两样放着精光,一副等着被夸奖被承认的样子。 三个人白眼看着两人,辛钟玲回答说:“你两,聪明的时候像人精一样,过了那一秒钟,跟白痴一样,你办补习班,首先你知道一个补习班能赚多少钱吗?其次你喜欢跟小孩打交道吗?” 两人很不满意辛钟玲这么说,反驳她:“如果开一个补习班能赚几百万,那委屈一点哄小朋友也没什么不可以。” 辛钟玲鄙视的望着她两:“做你的春秋大梦吧,几百万。要是别人或许还能赚一点,你两的话赔几百万我倒是相信的。” 被辛钟玲这样鄙视,两个人当然不乐意,反驳她:“网上说很多人因为开办补习班成为大富翁的。” 虽然不忍心打破两人向往美好的纯洁心灵,但又担心这两货真的去办补习班,辛钟玲对她们说:“我给你两算一算这笔账,首先假设你们能招十个老师来补课,每个老师带两个班,每个班三十人,每人三千块,也就是六十万,两百个人的教室房租十万,一个老师五千块,加上一些杂七杂八的费用大概需要十几万,那么一个假期你们大概能赚十五六万,但是问题是一个新开的补习班,三千块谁愿意来,所以我告诉你们,你们要是能赚到两万块,就是上天照顾你们的。” 两人毫不怀疑辛钟玲说的,因为要是真的能赚的比现在多,辛钟玲早就做了。 好不容易想出一个看似可行的点子,被这样无情的推开,一时间,两人好像又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趴在栏杆上静静的看表演。 辛钟玲和胖妹也学着两人的样子,文羽好奇问:“话说你们几个再有几天就压高考了,还是这副德行,是破罐子破摔,还是有备无患?” 四个人齐刷刷的看着她,齐刷刷的回答:“已经有公司了,反正下半生吃喝不是问题,高考什么的,听天由命就好。” 好像真的很颓废,文羽教育她们说:“就你们这样,怎么能成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见到点阳光就懒散,一点不知道上进。” 四个人继续自己这个舒服的动作,不理会文羽在一旁叽叽喳喳。 这是最常见的状态,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文羽是最受尊敬的,也是最容易受到攻击的,正是所谓的万千宠爱和万千罪孽都在她的身上。 李可儿像是一个见证者,见证着这些人的成长。但是,这其中有四个人的年纪实际上比她打了很多,只是,上天是很喜欢愚弄人的,那年纪比她大的四个人,才华却远没有跟她同龄甚至比她小的几个出众。 文羽为什么要带李可儿来这里?李可儿不知道,但是,既然文羽带着她来了,她也不想急于离开,就像一个见证者一样,安静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李可儿什么也没有说,因为她什么也不能说,她没有兴趣跟这些人结交,也没有兴趣思考为什么的问题,她只是来寻求答案的,答案之外的东西,答案产生的过程,她并不感兴趣。所以,什么都不说,就是什么都已经说了。 有时候,沉默是最好的答案。所以,文羽也什么都没有,因为她也不知道答案究竟是什么。 让这个未知的答案牵引着她们两个人,这是最好的结果。因为本质上来说她们是一众人,所以,有一个未知的东西牵扯着,两个人的友谊才会长久,文羽是最清楚不过的了,任性之脆弱。 这一顿饭吃了很长时间,从下午六点多吃到晚上十点多,李可儿的母亲对木森这个姑爷十分满意,所以当然也用最隆重的宴席来招待他。 木森上次没有吃到的菜品,这次吃到了。味道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好,关于那些高大上的介绍木森也没有兴趣,所以整个过程,他只是陪着她们吃了而已。 不过,就新姑爷将家长的过程来说,木森绝对是可以自豪的,因为李可儿的妈妈把木森看得很重要,对他的照顾比照顾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多。就连李可儿都忍不住要调侃:“我是新娘子吗?” 吃过晚饭回到家里已经是十一点多的时间,李可儿的妈妈问:“你们两是睡一间的吧?” 木森吃惊不小,连忙解释:“没有。阿姨,我们还没有发展到这个地步。”木森有些尴尬,虽然这个问题会被问起他已经料到了,但是他没有想到李可儿的母亲会这么直接。 而且,一般的家长也不会让自己的女儿跟初次登门的姑爷同住的吧。 木森不懂李可儿的老妈在想什么,但他不能往这个坑里跳。所以,他很果断的回答了他们什么都还没有发生。 可是,他的这个回答是不是正确,木森却很是怀疑。因为听到了这个回答,李可儿的老妈一点也没有显露出开心的样子。 一般的家长,听到这样的消息不是应该高兴的吗? 木森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不安的跟李可儿的母亲对视。 她似乎有些失望,叫李可儿给木森准备房间。李可儿是个很调皮的孩子,她爬在木森的肩膀上问他:“我妈妈都这么说了,你确定不趁这个机会发生点什么吗?错过了,可是会后悔一辈子的。” 木森很坚决的回答:“不会的,我不会后悔的。就算会,也不会是一辈子的。” 他的这个回答,意在告诉李可儿:“我相信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就算错了,也不会后悔一辈子的,因为我只是把该发生的事情推迟了而已。不如说,是你在把应该发生的事情推进。” 而这个回答,似乎让李可儿的妈妈很开心,她对木森投出赞许的目光,并且夹杂着鼓励的目光,不够被木森给忽略了。 李可儿当然也是十分开心的,怎么能不开心呢,她希望听到木森这么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两个人还没有在一起的时候,她就希望听到木森这么对她说。 她曾经幻想过和木森在一起的生活,其中最希望听到木森对她说的就是:“和你在一起真好。” 李可儿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口:“好了,我知道了。”李可儿去给木森收拾房间,她很开心,因为木森似乎给了她一个承诺,虽然木森没有明确的说出来,但是李可儿知道,木森说的事情,一向是不需要明确的说出来的。 山盟海誓这种东西最经不起考验,所以木森不说。但是,木森说出来的每一个字肯定都是掷地有声的。因为木森是个认真的人,尤其是对待感情。 李可儿收拾好房间,一下就倒在了上面,叫木森:“好了,可以睡觉了。” 木森进去房间,李可儿妩媚的问他:“你确定要把我赶出去吗?” 木森侧开身子,朝她笑了:“好了,别闹了,你也该睡觉了,明天要早起,不然我会自己去玩的。” 李可儿鼓起腮帮子,不乐意的说:“你真是没情趣唉。”她朝木森张开双臂:“那么男朋友,女朋友要求你把她送回自己的小窝不过分吧。” 这个要求不算过分,毕竟他们都是已经见过家长的人了,得到了家长的认可,其实很多事情已经应该是理所当然的,木森还坚持着,是因为他的心里还不是十分的肯定,不是十分肯定自己真的喜欢李可儿吗?还是只是因为被喜欢了而已呢?因为被喜欢而将就着她,木森觉得这样太混蛋了。 木森的这个心思,李可儿当然没有看出来,在李可儿看来,木森是个很理智的男人,是个很有责任心的男人,他现在的坚持,只是因为她们还都只是孩子。 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因为这个误会,所以李可儿过得很开心。她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因为这个误会,李可儿甚至都忘了木森还有一个很喜欢的女生的事情。 因为这个误会,木森的内疚稍微的降了一点。 所以,木森也在努力的维持着这个误会的真实性。 木森觉得,只有这个误会具有真实性,他才能不负如来不负卿。 所以,木森下了很大的决心跟李可儿回来见家长。对木森来说,见家长,既是为了断绝自己的退路,也是为了哄李可儿开心。他并不是个擅长甜言蜜语的人,所以,就需要做出一些牺牲。 324李可儿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其实也不能说是牺牲,因为跟李可儿见家长这件事本身,木森其实是很乐意的,尤其是知道李可儿的母亲是他曾经的房东的时候。木森对这个阿姨的印象很好,所以他觉得如果自己的未来岳母是这个女人的话,他应该也没什么遗憾了。如此可爱的妻子和如此通情达理把他当亲儿子看的岳母,人生还有什么可不满的呢! 木森把李可儿抱回她的房间,必须要经过客厅,这让他很是为难,因为未来的岳母和姐姐就坐在客厅里,她们没有丝毫要回避的意思,甚至是等着他跟李可儿弄出点什么。 而且更为可怕的是木森隐约感觉到了,李可儿要他把她抱回房间这件事本身并不单纯。她的心里肯定再度打什么坏主意。 可是木森并没有选择,因为女朋友这个小小的要求,他必须要满足,不然的话还说什么是别人的男朋友呢。男朋友最基本的义务,必须要尽。 木森狠下心抱起李可儿。李可儿羞红了笑脸,双手勾在他的脖子上。气氛十分的暧昧,木森也跟着脸红了。他们都还只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两个人的心都碰碰的乱跳。 “你比看起来要轻呢。”木森这么说本来是想缓解尴尬的,可是李可儿似乎是故意要跟他作对,问他:“我看起来是比较壮实的那种吗?” 女孩子对身高体重是很在意的,所以这个问题难倒了木森,他尴尬的笑了,反问李可儿:“这个话题有标准答案吗?有的话请务必告诉我。” 李可儿被他逗笑了:“谁说你不懂得哄女孩子的,这不是很好吗。我都怀疑你之前的木讷是装出来的了。老实交代,是不是用这招骗了不少女孩子。” “所以?我回答的就是标准答案?”木森是真的不懂,女孩子的心思,实在是太奇怪太缜密,有时候自己只是无心之言,她们却总能找到一堆喋喋不休的理由,最后要你服软认错。 可是,不论是哪个。事情的本身并没有任何意义,她们也不是非要如此做不可,只是因为她们想要你服软,因为你服软代表着你在意她们。 木森是一直不能理解的,为什么服软就代表了在意。要知道,如果一个人知道服软就可以解决大部分的问题,那么绝对部分的人都是懒得南辕北辙去争论对错的。这个世界上的对错,说到底不过是人给人定下的规矩,对错本身没有意义,也不值得坚守。我们应该坚守的,是对错之外的,属于自己的正道。而不是别人给我们规定的形而上学的东西。 不过还好,木森不是个死脑筋的人,她知道跟女孩子相处哄着她比跟她讲道理好使的多,所以如果不是必要的事情,他也是选择跟李可儿打闹着就过去了的。 当然,他也试过跟李可儿争论。结果是惨不忍睹,因为不管他有什么样的理由,李可儿总能说出更多的理由来反驳。到不是因为李可儿能说会道,而是李可儿总有一大堆的歪理。所以,在相处这个问题上,哪怕木森是对的,哪怕李可儿错了,他们也只能坚持,李可儿是对的,木森的意见很好。这样的解决之道。 其实一个开始的时候不是这样的,一开始的时候李可儿是讲道理的,但是慢慢的,大概是了解到了木森不是个一板一眼不懂得哄女孩子的男生之后,她就开启了无理取闹的模式了。 女人,天生就有无理取闹的特性。 或者说,无理取闹的女人才是最可爱的。 不管是女强人也好,还是天才也好,一个不会撒娇卖萌的女人,怎么能算是一个完整的女人呢。 就此而言,李可儿绝对是教科书式的人物。 可盐可甜的李可儿,还在很小的时候就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 可别小看了李可儿,她的追求者绝对是可以绕地球一圈的。 在这些从八岁到八十岁的追求者之中,李可儿曾有几次纯爱经历,但是都无果而终。 遇见木森,是李可儿的运气,也是李可儿的劫难。 如果不跟木森相遇,李可儿还是那个李可儿,天塌下来她也不会担心压死自己,因为会有无数人替她顶着。她需要思考的,只是要用什么样的态度来跟这些替她顶下一切的人。 其实这个问题也是不必思考的,因为就算是她给她们一个耳光,他们也会觉得这是她的赏赐。让女神细嫩的巴掌打在自己的脸上,也不知道是多少人的梦想。甚至,他们还会关怀的问她:“我的脸没有打疼你的手吧?” 可是这所有的一切,遇见木森之后就变了。李可儿变得不再是李可儿,追求者也变得不再是追求者。在她‘纵横沙场’的时候,无数的士兵愿意为她赴死,可一旦她解下盔甲,一个不再是将军的将军,也就不再有那么多的追随者了。 所以,跟木森正式确立关系之后,她可以的回避了追求者,很多追求者也识趣的退避了。退避的原因,或许是见识到了木森的才华,或许是他们本身也是护花使者而已,而今这朵鲜花有了归宿,自然也就不再需要护花使者了。 李可儿浪子未曾回头,只是走到了另外的一条路上。她还是她,只不过她已经不再走那条盛开着无数鲜花的路,她选择了一条只有一种鲜花的路。 这条路的颜色或许单调了些,但是李可儿一点也不觉得无聊。她一路走一路看,眼睛始终不肯离开这花朵。她实在太喜欢了,恨不得把它揉了吃下去。 木森抱着李可儿从卧室出来,在客厅里,李可儿在他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木森没有听清,就问她:“你说什么?” 李可儿说:“我说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她们两一个单身狗,一个被老公冷落了,咱两在她们面前秀恩爱,是不是有点过分。” 木森愣住,她一直觉得李可儿在谋划什么,现在他知道了,李可儿在谋划睡觉之前给老妈和姐姐撒一波甜得发鼾的狗粮,她等这一刻应该很久了,毕竟,作为家里最小的她,之前肯定没有少吃姐姐和老妈的狗粮。 这样的家庭,木森还真是喜欢。这样的事情是不会发生在他的家里的,他是独生子,体验不到兄弟姐妹的感觉。而且父母在他面前的时候,也总是一副正经的样子,他们要亲密,都是先让木森回避的。 其实,木森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因为他已经不是三岁的孩子了,已经懂得人情世故,懂得爱为何物,父母的举动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相反的,他觉得父母这样做其实是在把他往相反的路上引。人生来有两种东西:好奇和恐惧。这两种东西相爱相杀;越是恐惧的,我们就越是好奇,越是好奇的,我们就越是恐惧。 所以,父母的行为,让木森有一段时间养成了很不好的习惯。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让木森觉得自己的家里没有该有的温情,和别人家相比,他像是在别人的家里,完全感觉不到自己是他们亲生的孩子。 后来,木森虽然在朋友们的监督下改掉了不好的习惯,但是他却始终感觉不但家的温馨,那个家,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场血缘关系而已,不过是个吃饭睡觉的地方。所以,如果父母不叫他,他不大愿意回去,如果有地方可以去,他轻易不会回去。因为那个家里,大多数的时间也只会有他一个人。 孤零零的望着窗外,听着别人家的孩子跟父母撒娇。这就是木森小时候的生活,他喜欢望着窗外,羡慕那些被父母牵着的孩子。 在木森的记忆里,父母很少牵着他的手。更多的时候,是父母牵着手,他跟在后面追着他们的脚步。他们并不会特意放慢了脚步等他,所以他必须奋力的奔跑,否则的话他们就会扔下他。 ‘充话费送的’这个段子用来形容木森是十分恰当的了。他的父母很相爱,也很爱他,但是他们绝对不会像别的父母一样爱自己的孩子。所以,如果说他们爱木森只是因为生养木森耗费了他们很大的精力,他们爱自己付出努力的成果,那么木森觉得这很正确。 当然,事情绝不是这样的。木森知道的,对父母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教他生活,而是教他奔跑。父母要教会他的东西,不是父母多好,而是你不努力就什么都没有。 这是木森最早学会的道理。他不是自愿的明白的,是被父母强行的赛到他的脑子里的。根本不由得他选择。 记得那时一个冬天,下着很大的雪。 鹅毛大雪飘落下来,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白色。这样的世界,木森很喜欢。 没有杂质的世界和没有杂质的孩子,他们的相遇让他高兴的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这是我的。 于是,木森第一次对父母提出来要求,他希望父母能带他去滑雪。 325过去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父母当然答应了。只不过,整个滑雪的过程并不愉快。 在滑雪场,父亲给他找了教练,然后就不再管他,跟母亲一起滑雪去了。望着别的孩子有父母陪着,木森十分的羡慕,于是他再次提出要求,希望父母可以像别的父母一样关心他。 可是这一次,父母严厉的拒绝了他,并且告诉他他必须跟教练学习。理由是跟着教练学习效率很高。 木森不依不饶,大喊大叫,但是他的父母丝毫没有心软,并且威胁他如果他继续这样无理取闹,就会惩罚他。 父母一向严厉,他们说的惩罚也不是开玩笑的,木森当即不敢再哭了。跟着教练认真的学习。 回去的路上,练习了一天的木森已经又累又困,望着别的孩子被父亲或者母亲抱在怀里,他羡慕的不行,他想要让父亲抱着他或者背他一段路,可是父亲跟母亲挽着手走在前面,连看都没有看他。 木森委屈的哭了,但他不敢哭出声,担心受到惩罚。他一边走一边哭,小跑着才跟得上父母的脚步。回到家的时候,他已经累的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了,倒在客厅的地毯上就睡着了。 这样的事情,在木森的生命中还有很多。别的小孩子习以为常的东西,对他来说反倒是遥不可及的。那些理所当然的事情,对他来说却最为珍贵的。 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木森就此深深的怀疑:我们爸妈的孩子吗?我的父母真的像别的父母一样爱他的孩子吗? 答案是当然的,他的父母也是十分爱他的。至少的话,他的父母从来没有让他饿着冻着,他想要的而且需要的东西,父母从来没有吝啬过。至于那种家庭的温馨,木森也渐渐的理解了,他的父母都是十分强大且强势的人,他们用一生打拼了这个天地,当然不希望只有短短数十年就销声匿迹,而将他们的江山延续下去的关键,就是他们的孩子,所以他们对木森的培养,秉持着狼一样的原则。 狼性法则,是这个世界最为强大的法则之一,狼的生存之道,是这个世界最为值得学习的生存之道。一个人如果能像狼一样生存,那这个人的人生一定是非常‘成功’的。 只是,很可惜。木森并不喜欢父母这样对他,因为他本也不想要这份家业,对木森而言,画才是他全部的人生,至于父母给他准备的种种,他很喜欢,但并不是需要的。他能够养活自己,所以也希望能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 但他没有反抗的本事,或者是他没有抛弃一切的决心。木森还是个很有良心很有孝心的人,他无法将父母对他的期望和希望踩在地上,所以他曾答应过父母,会接手家里的产业。 可是,这对木森来说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接手家里的产业,也就是意味着他要放弃最喜欢的绘画。要从一个艺术家转变成一个商人,从一个画画的变成一个卖画的。 这样的结果,是皆大欢喜的吧。木森有能力经营好家里的产业,不管怎么说,他也是还在娘胎就学着做生意的人。他也有相当的才华,他的才华用来画画能够成为一代宗师,用来营商肯定也能够成为一方大贾。木森有信心,却没有决心和意志,对木森来说,画画才是想做的事情,而接手家里的产业从商,是他不得不做的选择。 所以他答应了文林夕,也跟文林夕的叔叔扯上了关系。他这么做,算是一个十分明智的选择;将来如果他顺从父母的意思下海经商,那么这两个人都是他的伙伴。如果他终究还是无法放弃艺术的路径,那么,跟文家合作,也可以保证父母打下的这片江山不至于败落。 文林夕也正是因为看到了木森的这个想法,知道木森是个十分有才华的人,所以她很乐意跟木森合作,很乐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为木森提供全力的帮助。 而对于木森来说,除了文家这棵大树之外,他还有一张王牌,那就是时优良,时优良的本事,能够在任何一个行业混的风生水起。只要他愿意的话,说不定干掉文家都不是问题。但是,时优良志不在此,所以对于木森来说,如果万不得已,让时优良入股也是一道非常坚实的保险。 如果是木森开口的话,时优良是一定会答应的,因为他有必须要答应的理由。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时优良欠了木森的人情,如果木森求他,他必须答应。 听到李可儿这么说,李可儿的母亲和姐姐立刻就不乐意了,大声的指责她:“小小年纪的不学好,是不是太久没挨揍皮痒了。” “就是,说起来你老公本来还应该是我的呢。怎么了,小丫头现在学会得意了,信不信我分分钟把你老公抢走。” 李可儿把头埋进木森怀里,撒娇说:“她们欺负我。你带我私奔好不好,我们走了就永远不回来了,找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一辈子在一起。” 李可儿的妈妈对木森招手:“过来,把那个丫头扔了,妈妈给你介绍更好的,以后你就是我儿子,我要找一个比她好百倍的儿媳妇。”爱中文网 李可儿朝她母亲吐舌头,调皮的说:“我老公才不会听你的。我老公谁都抢不走,而且,天下哪有比我更好的姑娘。” 她们母女两这样吵闹,木森却苦不堪言,李可儿虽然体重不大,但是抱着还是很吃力的,他这样站着,很快就觉得累了,只能抱着李可儿回房间。 两个人刚刚进房间,李可儿就一脚把门踢上,娇羞的说:“晚上一个人睡觉害怕。” 木森把她放在沙发上,把桌子上的一只熊放在她手里:“抱着你的宝贝睡就不怕了,要是实在怕,妈妈和姐姐的房间你都知道。” 李可儿鼓起腮帮子:“你真坏。”她的手里扯着那只小熊,两只大眼睛盯着木森,显然,其实她也是害怕的。 李可儿是个分得清轻重的人,她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这件事对她而言,是一件很纠结的事情,她想要跟木森有点什么,又很害怕太早的发生。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她担心将来木森跟她之间,是因为责任被拴在一起,而不是因为相爱。 那样的话,李可儿是宁愿失去也不愿意如此将就的。 木森没有跟她继续调侃,开门离开了。 李可儿的妈妈和姐姐盯着他看,李可儿的姐姐说:“小子,你是害怕呢,还是有贼心没贼胆呢,还是真的傻?” “有什么区别吗?” “她妈都同意了,你竟然什么都不干,你是多傻啊!” “我们都还小,前几天才满十六岁,她还没有十六岁,你们这样真的好吗?你们可是她的妈妈和姐姐,请你们有点家长的样子好吗。” “停,别说这些大道理。我就想知道,你为什么能坐怀不乱?” “因为我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句话像是一个炸弹在李可儿姐姐的内心炸开。这句话让她简直无地自容欲哭无泪,如果她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话,她大概就不会那么的纠结和痛苦了,父母和爱人之间,生活和梦想之间究竟该如何选择,她从来都是不知道的。 这些看起来很简单的选择,到了她这里却变得无比艰难。她曾无数次问自己“为什么?”可是从来也没有一个答案。 唯一的答案,还是李可儿告诉她的:“你这种从小被保护在手心里的公主,怎么可能明白,你只需要按照爸妈安排的路走下去就好了,这对你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她觉得这是对的,除了按照爸妈给她安排的路,其余的任何一条路她都很难走好,事实已经证明过了,她没有李可儿这样的自力更生勇闯天涯的本事,如果离开了父母的庇佑,她的生活就会是一团糟。 可是,她就是不甘心,她就是不服气,凭什么呢?凭什么一个老妈生的,李可儿拥有举世无双的才华,拥有站在这个世界巅峰的自信和本事,她却只有照着父母安排的路走下去这样的选择。她不甘心,更不服气。 很可笑的是,她的不甘心和不服气,也被李可儿给虐的体无完肤,李可儿说:“你知足吧,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吗?小时候我在学校打架了要叫家长,恰好有你的家长会,爸妈都要去你的家长会,我在学校等到晚上七点多他们才来,那时候我真的想,这样的姐姐,死掉就好了,这样的自己,早知道就不活下来就好了。” 她被李可儿吓了一跳,一向懂事温婉的妹妹,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可是,很快她就明白了,这是必然的,同为姐妹,凭什么她可以受到这么多的照顾,得到爸妈这么多的爱,妹妹却只能像是寄宿的人一样蜷缩在角落里,如果换做是自己,肯定只会更加恶毒。 326过去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她给妹妹道歉,但是李可儿并不接受,李可儿说:“收起你的假惺惺吧,也收起你的同情吧,我们都一样,都不过是自私的人而已,都不过是爸妈相爱的副产品而已。” 她沉默了,沉默了好长时间,大概一个多月,姐妹两人一句话也没有说过。后来,她终于还是忍不住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这个母亲在意识到自己的偏心给两个孩子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对小女儿而言,父母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姐姐,她是仇恨姐姐的,因为如果没有姐姐,她就可以享受到父母的爱。 对大女儿而言,父母的溺爱让她十分愧疚,觉得自己抢走了本该属于妹妹的东西。因为妹妹还那么小,她更加需要父母的爱。更加需要父母的陪伴和开导。 所以,小女儿心怀不满愤愤不平,大女儿自责万分。原本两姐妹还能和平相处,因为小女儿知道这件事不是姐姐的错。可是,因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两姐妹吵架了,小女儿一气之下说了不该说的话,又不愿意低头,姐妹两个的隔阂就此打开。 听到两姐妹已经一个多月没有交流,她才真的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这个家庭的和睦将再也回不来。她十分的自责,因为她竟然丝毫没有发现。 自从大女儿上了高中之后,她的全部心思都在大女儿身上,从她的衣食住行到日常交往,她都要一一过问,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陪在她的身边,恨不得除了学习之外什么都不让她做。 虽然这是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事情,但是她们却犯得太严重了,一直没有得到改善也就罢了,甚至连小女儿的情绪变化都没有注意到。 直到矛盾彻底爆发,她才意识到,原来小女儿已经不小了,已经不是她所知道的小女儿了。 在深刻反省的同时,她也开始着手打消女儿的隔阂。 这样的努力虽然很有效果,但也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最为严重的,就是在这期间,在不知不觉之中,两个女儿的关系渐渐淡了,家庭矛盾开始积累并且根深蒂固。 大女儿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她这种‘监督’的教育方式越来越抵触,毫无隐私的生活让她不堪重负,心里的抵触越来越深,并且渐渐由心里的不快表现到日常的相处之中。 小女儿缺少了该有的陪伴,觉得父母不爱她,觉得姐姐抢走了她的东西;对姐姐的不满和对父母的不满也渐渐累积。 然后,因为一点不足轻重的事情,家庭矛盾爆发。可是就在这样的火药味中,她竟然丝毫没有察觉,一直觉得自己做得很好,是个十分优秀的母亲。实际上,她是个十分差劲的母亲,两个孩子她都不了解,两个孩子她都没有教育好。 那天正好是星期天,她问李可儿:“要不要去游乐场?妈妈这个星期没有事情要忙,可以陪你去,记得你好几个星期前就说想去的。” 李可儿坐在桌子前面,手里拿着画笔,冷冰冰的回答她:“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这样的态度,让她吃了一惊,更为让她吃惊的,是女儿的画稿,上面的画作,不要说是一个初二年级的小孩,就算是高二年级的她的姐姐,恐怕也比不上她的一半。 女儿竟然有这样的天赋,她觉得应该让她去学习画画,就问李可儿:“你想去学画画吗?我给你找最好的老师。” 李可儿楞了一下,突然大怒,一把折断了笔,朝她吼:“你烦不烦啊,去烦你的大女儿行不行,不要再我这里瞎晃影响我做作业了。” 她很吃惊,一向温婉的小女儿,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她很生气,也觉得很委屈,她为了她们姐妹全心全意的付出,竟然换来这样的不理解和恶语相向。换做谁能不心寒! 但她终于就没跟李可儿发火,耐心问她:“你怎么了?好好跟妈妈说,不管什么事,妈妈都会跟你一起解决的。” 李可儿突然委屈的哭了,把书桌上的东西一股脑全都扔到地上:“你是我妈妈吗?我一直以为你只是姐姐的妈妈。带我去游乐场,你知不知道那是我五年级的时候跟你说的了,今年我已经初二了。你知不知道去年我拿到了市里的绘画比赛,我已经在补习班上了半年的课。” 这下,她的委屈都不见了。因为这些事她都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大女儿身上,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连她的眼睛里都看不到小女儿了? 难怪姐妹两个会结下这么深的矛盾,难怪小女儿会有这样的怨言。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她这个母亲的失职,她一心只想着要培养好大女儿,把大女儿送进大学之后再来关心小女儿。可是,在她一心照顾大女儿的时候,小女儿已经长大了。 “对不起。”除了这句话,她什么都说不出来。 李可儿的委屈发泄之后,终于好受了一点,回答她:“算了,你不要烦我就是了。” 她自己又把那些东西一一捡了起来。 望着小女儿自己去捡那些东西,这个母亲的心痛的难以呼吸。 她做梦也想不到,这个小女儿在如此沉重的委屈之中竟活成了这个样子,活得如此的成熟。 而这些,跟她毫无关系,她带给她的,只有苦难和委屈。 李可儿当她没有存在,坐在书桌前继续画画。她的手在发抖,要画很多次才完成一笔,纸都擦破了,才终于成形,而且,和刚刚的相比,现在的这个简直是信手涂鸦。 望着女儿这个样子,她想要伸手去抱她,可是她的手无论如何也抬不起来,她害怕当她伸出手的时候,女儿会毫不犹豫的拍开。 犹豫不决好一些时间,她还是走到了李可儿伸手,轻轻的伸手抱着她:“对不起。”她的声音很轻,很难过,在哭。 李可儿愣了一下,推开了她:“我要画画,你要是没事的话可以出去吗?” 这一刻,这个母亲的心如同千刀万剐。痛得每一下呼吸都好像要死去一样。可是,她能说的,还是只有‘对不起’这三个字。可是,这三个字不管她说多少遍都是不够的。 李可儿还是只冷冷的说了:“要是没事的话,可以请你出去吗,我还有很多作业。” 虽然她的声音很冷,但是她妈妈听得出来,李可儿实在强忍着。 她再次抱着李可儿:“对不起,是妈妈的错。以后妈妈会努力改的,会好好注意你的生活的。” 李可儿说:“不用了,我已经会自己生活了,我现在的生活我很喜欢,你不要干涉我就好了。” 听到这样的话,为人父母如何能不难过。她才只是个初中二年级的孩子,如何就学会了自己生活了呢。 可是,这些话她一句也不敢说,以为在过去的日子,她一点也没有关心过她这些事情。她在李可儿的旁边坐下来,问她:“那能告诉我你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吗?” 李可儿朝她翻了个白眼,果然也说出了那句话:“你不觉得现在才来关心我的生活有点假惺惺的吗?我已经是十四岁的人了,我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所以,如果你没有事的话,请你出去可以吗?如果你再不出去,我就出去了。” 李可儿是一边哭着一边说的,有点语无伦次,可是她的态度异常的坚决。没办法,她只好出去了。 大女儿坐在客厅里,见到她出来,犹豫了好一会,还是问了:“可儿还好吗?” 这个姐姐还是很好的,她把她教育的很好,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她坐到大女儿旁边,问她:“我这个母亲做得很失败是吗?” 李可儿的姐姐望了一眼妹妹的房间,们已经关上了,但她似乎听见了妹妹的哭声。当然不是真的听见了,只是她知道李可儿一定在哭。 她犹豫了好一会,终于还是说出来:“嗯,很失败。教育我是失败的,对可儿是特别的失败。” 这句话从李可儿的嘴里说出来,她能够接受,因为她确实忽略了李可儿,这个小女儿,她欠她的实在太多。可是从大女儿的嘴里说出来,就有些难以接受了,说到底,她是因为大女儿才忽略了小女儿的。所以,听到大女儿这么说的时候,她心痛的差点死掉。喘息了好一会才缓过来。 “没想到你会说出这样的话!”她沉默了一小会,问大女儿:“为什么?” 李可儿的姐姐说:“因为你照顾我的时候忽略了妹妹,在我的心里埋下了自私自利的种子,让我觉得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是我的,丝毫也不懂得照顾自己的妹妹。” 这还真是无从反驳,这一切毫无疑问都是她一手造成的。前些年的时候丈夫说她太偏心了,她还说过可儿还小,但是姐姐已经到了关键时候这样的话。 327过去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可是现在想想,两个都是自己的女儿,哪有什么分别,大女儿像小女儿这么大的时候,她也是精心呵护的,为什么到了小女儿这点就变了呢。说到底,还是她太自私,嘴上说是为了女儿好,其实不过是想要把女儿的成就当成炫耀的资本。 这样的父母,还真是失败,没有比她更失败更混蛋的母亲了。她十分的自责,除了一句‘对不起’什么也说不出来。 李可儿的姐姐说:“没事,无心之过不为过嘛。这是你教我的,至少的话,虽然你的教育是失败的,但是你教我的东西,都很实用。” 这算是安慰吗?她不知道,不过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她确实不那么难过了,渐渐的冷静下来,问大女儿:“我该怎么办呢?” 李可儿的借机沉默了,一直都是她问妈妈要怎么办,现在突然被妈妈问,她什么也回答不上。 沉默了好一些时间,李可儿的姐姐摇了头:“我不知道。” 那天,母女两人坐在沙发上,一直坐到很晚。李可儿一直没有从房间里出来,天黑了也没有开灯,母女三人,好像谁都害怕先开口,谁都害怕主动打破这个沉默。 一直到十点多的时候,李可儿的妈妈终于开口打破了沉默,问李可儿的姐姐:“你饿了吗?” 李可儿的姐姐站起身,回答她:“我不想吃。”她回了房间,然后反锁了门,捂着被子哭了。 李可儿的妈妈在客厅站了好长时间,才过去敲李可儿的门:“饿了吗,要吃什么?” 没有听到李可儿的回答,就又问了一遍。但是李可儿似乎铁了心不准备回答了。担心女儿出事,她说了句:“我进来了。”就推门进去。 李可儿的房间很整洁,这些年来,她还是第一次发现,没有她的帮助,小女儿竟然做得这么好。 李可儿大概是哭累了,躺在床上睡着的。她的眼角还挂着泪痕。 见到这一幕,这个母亲更加自责了。自责自己刚刚不应该就那样出去了的,自责自己不应该出去之后就任由她一个人留在房间里的。 可是,自责已经于事无补。她给李可儿拉了被子,然后轻轻的退了出去。 关上门的一瞬间,她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做的,李可儿已经十四岁了,她已经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了。 既然这样,她也就这样做了:把选择权交给李可儿,不管她的决定是什么,她都会尊重。这是她作为一个母亲,该做的。 对李可儿来说,虽然母亲的这个决定让她很不开心,但她也知道,如果母亲管着她,开心只是暂时的,用不了一年,她会比现在更加叛逆。所以,她当然也是选择一个人去看这个世界。 说是一个人,但其实父母已经给她安排好了接下来的路,不管她走到哪里,父母都在保护着她。 当然,父母对李可儿的安排,可能跟别的父母不太一样。李可儿的父母商量之后觉得李可儿有相当的独立能力,所以决定放她的自由,在她不会受到严重伤害的前提下让她自己选择要走的路,不管她干什么,只要她不会受到严重的伤害,他们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李可儿,开始的时候还是有点难过的,那时候李可儿觉得,父母是在宣布她的权利,父母是在用权利跟她说话,而不是用亲情。 不过,从小被忽视的李可儿已经形成了泰然自若的习惯,她微笑着接受了父母提出的条件,答应父母会保护好自己,然后跟离开了家,去了另一座城市。 对李可儿来说,离开家这个行为,是一切的开始。她离家出走的那天,从家里出来是半夜,原本是说好的要等爸妈送她去车站的,但是她不愿意,从一开始,她就不愿意让父母送她。因为她觉得父母根本不爱她,父母对她的所有行为,不是因为亲情,只是因为他们之间的那一点可笑的血缘。 所以,她从一开始就想好了,不要父母送,不要任何人送,她要偷偷走。 她一个人拖着沉重的行李箱上了出租车,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出门了,父母的眼睛都盯着姐姐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要如何保护自己,所以即便是半夜,她也丝毫不害怕。 为了不被父母发现追上,李可儿的每一站都是掐着时间的,出租车到车站的时候距离检票还有一些时间,她就让出租车带着她绕了一些路。 她进车站的时候,几乎是赶着使劲进去的,匆匆检票上车,去玩了另一个城市。 在车上,她一直望着这个城市,如果能看到父母的身影的话,她会开心的跳下车,然后不去那个城市了。 可是怎么可能看得见呢,不乘车的人,是不可能上月台的。李可儿知道,所以她只是想而已,而她会这么想,也是觉得如果父母为了她愿意跟工作人员交流,那么她就要留在父母的身边。 可是,父母甚至都没有发现她已经走了。 李可儿知道,实际上现在的情况才是正常的,现在是深夜三点十几分的时间,父母怎么可能发现她离家出走了呢。 车子启动的时候,李可儿关了手机,一个人坐在床边,望着留在身后的灯光,她在想,自己的思念,是不是也留在了这座城市呢? 可是,她却不知道自己思念什么?这座城市还有什么值得她留念的吗?李可儿想破了头也想不出来,父母爱的是姐姐,在父母的眼里,或许根本也就没有李可儿。不然,怎么会连名字都起得这么奇怪呢,李可儿,谁第一次听到都会觉得这是她给自己起得昵称。 李可儿越想越委屈,就爬在桌子上哭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默默的流泪,因为现在是深夜,所以也没有人发现她在流泪。 李可儿哭了很长时间,天亮了才终于不那么委屈了。她爬在桌子上,等眼泪都干了才抬起头,然后简单的洗了个脸。 哭过之后,心情好了很多。 哭过了,心情也好了,独自也跟着闹了起来,她跟父母说想去另一座城市,父母答应了,父亲给她了一笔数字不小的钱,加上自己平时攒下来的,够她过一段酒池肉林的生活的了。 不担心钱的李可儿在餐车里点了好多东西,她打算一整天都呆在餐车里,一直吃一直吃。因为到了此时,也只有食物能抚慰她的心灵了。 不过,李可儿似乎太高估自己的胃了,尤其是在这个时候,她觉得自己可以吃很多东西的,但是她只吃了很少,和她的心相比,她的胃只有十分之一。 一整天的时间,李可儿一直呆在餐车。 应该说这一路上她都呆在餐车,直到车子快到站的时候,她才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拿着行礼下车了。 陌生的城市,全新的生活,对李可儿来说,一切都将重新开始,她期待着,也害怕着。前路对她来说,是一场充满危险又十分期待的游戏。她在心里问自己:“我能成为这场游戏的胜利者吗?” 谁也不知道,胜利或者失败,除了时间,谁也给不了她答案。 而时间当然是证明了她是胜利者;在这座城市,她的一切都是新的,新的班级新的同学,她很快就找到一席之地。 当然的,一个长得好看的姑娘,同时学习还好,同时还乐于助人,班上的人自然都很乐意跟她成为朋友,虽然她是插班生,但是还是很快就在这里找到一席之地。 只是,这里依旧不是她喜欢的。原本她来这里是想要找到新的生活,可是这所学校是父亲给她联系的,她总觉得自己还是在父亲的阴霾之下没有逃出来,所以她下定了决心,等初中毕业,一定要找一所跟这所学校完全没有关系的高中。 国立一中是她最好的选择,她现在所在的学校是私立中学。对于有钱人来说,私立中学是刷新资料的地方,也是结交朋友的地方。而国立中学则不同,在那里,是父亲的爪牙抓不到的地方。 那时候李可儿还不知道,在国立一中里面,还有礼物等着她。那就是木森。跟木森的相遇,是李可儿一生中最值得庆幸的一件事。 因为跟木森相遇之后,她也渐渐的解开了跟家里的隔阂,李可儿觉得,一切都是从跟木森的相遇开始的。所以她对于木森,是带着一种崇拜的目光的,她觉得木森是她的天使,给她带来了好运。 时间一直在拖着他们,从相遇开始。她们认识的那个时间,李可儿至今还记得十分清楚,没事的时候,她总会回忆起那天的事情,努力的回忆,生怕忘掉些什么。 时间给她的赠礼她很喜欢,遇见木森,是她释怀的开始。爱上木森之后,李可儿开始这样理解过去的一切:“如果父母没有忽视她,她就不会因为被忽视而离家出走,不离家出走,她就不回来这座城市,不来这座城市,自然就不会遇到木森,自然就不会跟木森在一起。” 328过去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当她开始这么理解的时候,往日压抑在心里的种种立刻就释然了。父母的偏心,以及其余的所有事情。因为李可儿把之前的所有的事情都当成是时间给她的历练,而历练通过的礼物就是木森。 现在她已经得到礼物,那么历练过程中的一切苦难,自然也就该烟消云散了。 李可儿感激曾经发生的一切,因为她很喜欢这个礼物。 刚刚跟木森在一起的那个星期,她总是喜欢在夜晚的时候仰望天空。 她觉得,如果看着天空的话,和木森就在同一片天空之下了。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是晚上的时候在一起的。所以,曾经不喜欢夜晚的李可儿喜欢上了夜晚。 当她开始仰望天空的时候,她才发现原来夜晚的星空是这么美的。 李可儿一个人对着天空傻笑,然后自言自语的说了句什么。 之前的时候,她一直觉得看星星数月亮是一件多么无趣的事情。 可是现在她也开始期待这样的事情了。因为有了想要一起看星星数月亮的人。 人心是善变的,这是李可儿第一次切实的体验到。 她迫不及待了,迫不及待的想要跟木森更进一步,想要跟全世界宣布这个男人是她的。 所以,她跟木森提出了见家长。本来以为木森是不会同意的,她只是想要通过一个高难度的事情达成一个相对简单的事情,比如两个人做个口头约定什么的。 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当她这么说的时候,得到了那么多朋友的支持,木森竟然也答应了。李可儿当然也曾惊慌失措,害怕木森是因为朋友的压力才答应跟她见家长的。可是木森说:“不是,一来是我其实也没有事情可做,二来是能跟你一起过端午节,挺期待的。” 听到木森这么说的时候,李可儿立刻给了他一个熊抱,开心的大喊大叫。对李可儿来说,木森跟她在一起觉得开心,期待跟她在一起这件事,比什么都值得开心。 那些日子,其实她是很紧张的。担心木森回反悔,担心家里人会不喜欢木森。她把木森的照片发给妈妈看的时候,不知道问了多少遍你觉得这个男生好不好。 妈妈每次都只是简单的回她一句‘好’,她又怀疑这是母亲觉得亏欠她的,所以在敷衍她,她紧张的寝食难安,吃睡不香。 可是她没有想到,原来木森跟妈妈早就认识。妈妈对木森的满意程度,简直是满意的不能在满意,甚至曾经还想要把他介绍给姐姐。 不过,这点还是让李可儿觉得不开心。如果这个人不是木森的话,她会觉得庆幸,可是这个人是木森,她就有些难过了,因为这个男生是她的。 不过,看到母亲对木森如此满意,听到母亲跟木森说的那些话,李可儿是真的很开心。她知道的,母亲这么喜欢木森,除了木森确实十分讨人喜欢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的原因。 自从解除误会之后,母女之间的关系一直很和谐,轻易不会吵架,更不会有藏拙掖着的情况,她们商量过的,有什么事情一定要说出来,不管好的还是坏的。 对于李可儿来说,跟妈妈的那场谈话,不仅仅是接触了误会,更重要的是她找回了久违的家的感觉,她终于觉得自己是有家的,终于不再觉得自己是个没人要的野孩子。 有了归属,有了回去的地方,她对木森的追求也就更加的大胆。这是母亲鼓励她的,喜欢就要勇敢的去追求。母亲还拿了姐姐的男朋友做对比,母亲说,和你姐姐找的那个相比,你找的这个简直是天使,不,简直是上帝。 母亲也告诉过李可儿:“你们的爱情是你们的,不管别人怎么说,去追求自己的生活是很重要的。我反对你姐姐跟那个男生在一起,可是我从来没有觉得她错了。爱情是一回事,生活是一回事,婚姻是一回事。三者可以同时发生,也可以分剥离析,不要被世俗的目光所左右,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不是别人的眼睛里的。” 李可儿并不明白母亲的意思,但是她听懂了一件事,那就是母亲觉得木森是个很好的男生。这对李可儿来说是很重要的,她虽然不会因为母亲不喜欢就放弃男朋友,可是如果能得到母亲的认同,那么不论是男朋友还是家里,对她来说都是向前的重要一步。 得到母亲的鼓励之后,李可儿不知道是第几次向木森表露心迹。虽然不知道是第几次,但肯定是最坚决最直接最果断的一次。 不过那一次也没有成功,她被拒绝了。当然,也有开心的事情,她虽然被拒绝了,但她却比之前更加开心,因为木森对她并没有厌烦的感觉,而她跟家里人也更加的亲近了。这样的发展,实在是值得举杯庆祝的。 回到家,李可儿打了十几被果汁,往里面参了一点酒,然后一个人对着木森的画像狂饮。那天晚上,她虽然没有喝醉,但是被果汁撑得吐了。夜里也不知道跑了多少次厕所。并且第二天挂了点滴。 虽然被折磨的够呛,可是她却开心的不行。 想着这些事情,李可儿一夜都是美梦,在梦里,她拥有最幸福最甜蜜的生活。 李可儿醒来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多的时间,这座城市刚刚迎来曙光,睁开眼睛望着从窗子里透进来的光线,她觉得特别的幸福,觉得自己的人生也从此有了阳光。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注定了的一样,在李可儿的眼睛里变得很有意思,天边的月亮还没有完全落下,李可儿望着这个太阳即将出来而月亮还没有落下的世界,觉得这正是自己人生的写照。过去的一切她还没有完全放下,但她确实已经步入了新的生活,不管昨夜发生了什么,她都已经是今天的她了。 李可儿笑了,笑得很开心,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没心没肺的笑着。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笑,也不知道哪里好笑,但就是止不住的想笑。 李可儿忽然想起这样的几个句子: “即将升起的太阳是什么样的?” “是如痴如醉的。” “如痴如醉的?那是一种什么感觉,一定很美吧。” “嗯,很美,比喝醉了之后还要美。” “这样啊,那还真是美呢。” 这是从一本武侠上看来的,一个瞎眼的女孩子跟一个江湖剑客相遇,她们之间有过一段短暂的记忆,剑客要离开的时候,瞎眼的女孩请求他跟她一起看日出。 剑客答应了。她们坐在屋子前面,一起等着太阳出来。剑客告诉女孩天亮了的时候,女孩问剑客:“即将升起的太阳是什么样的?” 李可儿觉得剑客应该是很疑惑的,一个瞎眼的女孩,怎么会想要看日出呢。 最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李可儿也很不理解,可是现在,李可儿明白了。 原来,恋爱中的女孩子,真的会想要跟心爱的人一起看日出。 就像李可儿,有时候明明是阴天,她却会突然叫木森:“我们一去去看日落吧。” 阴天怎么会有日落呢?其实,并不是想要看日落,只是想要跟他呆在一起而已。 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天公作美,从乌云之下投出一点点夕阳的余晖的话,她就会觉得:“原来连上天都愿意给我们一线光明。”那种幸福,男人是不会明白的,只有心思细腻而且喜欢幻想的女子才会明白。 或许,女孩子也不会明白,只有真正的爱上一个人才会明白。和他在一起,做什么没有关系,哪怕是很傻的事情,哪怕是不可理喻的事情,也变得可期待。 明明曾经看起来那么糟糕的生活,一旦自己成了生活里的人,却会觉得:“真希望这样的生活永远延续下去。” ‘爱情还真是不讲道理。’李可儿忘记从哪里听来的了,其实她知道肯定是木森身边的某个朋友说的,或许是时优良,或许是文林夕,或许是文羽,也可能是别人,但是,肯定就是他们中的某个人说的。曾经李可儿不是很理解这句话,但是现在,她也常常会感叹‘爱情还真是不讲道理。’ 不同的是,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她应该是觉得这样的抱怨很糟糕很丢人的。现在,每次自己说这句话的时候她都会忍不住在脸上露出笑容,她也才真的明白了,原来这不是一句抱怨,而是一句炫耀。爱情还真是不讲道理,说的是,我爱你,所以,我不跟你讲道理。我也不听你讲那些所谓的道理。 爱情是没有道理的,所有的道理在爱情面前都是歪理。这是李可儿这段时间一来感悟最深的一件事。自从爱上木森之后,她曾经以为是真理的东西,全部都被推翻了。 原来,所谓的理性,是有条件的。原来,人生来是感性的。人生来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感性。人生的善恶理性,都只是感性对这个世界的解读。 329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可儿站在窗子前面,望着窗外的世界,太阳还没有出来,但鸟儿已经起床了,偶尔有几只结对从她窗前飞过,偶尔有落单的想要在窗台上歇脚,但是发现她之后却慌张的逃走了。 李可儿对它们说:“没关系,我不会伤害你们的。”虽然它们并不能听懂她的话,但是她还是这么告诉它们,用最温柔最好听的声音。就连木森,也没有听过她这么温柔这么好听的声音。 鸟儿一天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觅食,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所以鸟儿都起得很早,李可儿很喜欢这些起得很早的鸟儿,听到它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她总觉得很美妙,比任何音乐都要美,美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所以,李可儿住的地方总是看起来很偏僻,曾经她甚至住在一片坟地的旁边。因为在那里人很少,鸟儿也比别的地方的大胆,每天早上,总有几只鸟儿会落在她的窗台上叫她起床。 她很喜欢她们,会放一些小米或者别的食物在窗台上给它们啄食。鸟儿啄食的时候,她就躺在床上望着它们,连呼吸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吓到这些小家伙。 曾经有朋友说她:对待蚂蚁都比对待人类和善。对于此,李可儿无法反驳,跟人交往的时候,她总是带着一种戒心,总是不能敞开心扉。可是望着窗台上的鸟儿,她却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着这一刻的美好。 或许,是因为她不伤害它们,它们也不会伤害她。而人则不一样,谁也不知道谁在想什么,或许表面上是朋友,背地里却盘算着别的事情。这样的经历,李可儿有很多。 但是她一点也不觉得难过,因为第一次的时候她已经难过够了,所以第一次之后,从一开始她就不相信这个人会毫无所求的跟她好,所以遇到背叛或者别的什么不如意,她也都可以一笑了之。 李可儿曾经这么对自己说:“连你爸妈都偏心你姐姐,你在这个世上还期望谁会真心的对你好呢。”当她的脑海里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她就已经可以面对任何惨淡的事情了,朋友的背叛也好,别人在背后中伤她也好,她都可以统统不在意,只要不是影响到她的生活她的利益的事情,她甚至都懒得去管。 因为那些在她背后说她的坏话的人,那些挖空了心思来设计她的人,有一个甩不开的盲点,那就是她们都比不上她,为什么要跟比自己差的人生气呢,李可儿觉得,为了她们生气实在是不值得。 明知道不值得的事情,她当然也不会去做,她又不是傻子,怎么也不会去做明知道不值得的事情。 在这件事上面,木森跟她很像,李可儿甚至一度觉得,正是因为她们彼此的身上有太多相似的地方,所以她才会如此的喜欢这个男生。 李可儿望着窗外出神的瞬间,房门传来叩门声。不用想,肯定是木森,这个时候,母亲是不会来敲她的房门的,姐姐应该还没有起床,而且,如果是姐姐的话,她会直接推门进来。 这是很小的时候姐妹就有了的习惯,她们彼此约定,进入对方的房间不需要敲门。目的当然是为了躲过父母的眼睛。那时候她们的父母还不如现在这么开明,所以姐妹两个就偷偷的在私下搞小动作。后来家庭的问题虽然逐渐明朗,可是这个习惯却没有改掉。 李可儿打开门,见到木森已经整装待发,不由得好奇问他:“你要出门?”问出这句话她就后悔了,因为昨天木森说过要去见一个朋友,而且是一个女性朋友。只是李可儿没想到会这么早就要去。 木森告诉她:“嗯,要早点过去。昨晚我给她打电话,她说今天让我早点过去。” 听到木森这么说,李可儿有些不高兴,女人的直觉告诉她,对方说的早点过去的意思,是想要跟木森多呆一会,也就是说,这个女人对木森的感觉,不想木森对她一样单纯。 李可儿虽然相信木森,但是想到自己的男朋友要跟一个心怀不轨的女人见面,她就觉得不舒服,虽然自己也会跟着去,但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却并不能因此而消散。相较于吃醋,她更不爽的是这个女人利用了木森。 应该算是利用吧,虽然李可儿觉得这样的事情其实算不是利用,可是因为木森参与到了其中,她就觉得这是利用了。 不过,李可儿没有表露出来,她跟木森说:“那你等我一下,我换个衣服。” 木森说:“不着急,十点钟,还有很长时间。” 李可儿吃了一惊,望着木森久久的说不出话来。 她的心里那种奇怪的感觉,实在是难以言表。 木森告诉她她们约定的时间是十点钟,这个时间不早了。 而现在是十六点不到的时间,木森却已经准备出发,那么,木森为何如此想要去跟她见面呢? 李可儿突然有一个很大胆的怀疑,那就是相较于对方的思念,木森可能更加思念对方。 虽然她相信木森说的,可是李可儿也知道,或许,木森自己都没有发现原来自己喜欢这个姐姐。 对李可儿来说,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她可以防止别人抢走木森,当挡不住木森要跟别人远走。她可以不介意有人往木森身上贴,但却拦不住木森要去别人的身边。 该怎么办,李可儿陷入两难之中,是找个理由不去,还是陪木森一起去,还是找个理由让木森陪着自己不去。 虽然她的脑海里还在纠结,但是时间却不容她纠结。李可儿一边换衣服,一边犹豫不定。她实在很难做出这个决定,跟木森一起去,她觉得自己可能会忍不住做出什么事来,不跟木森一起去,她又担木森一去就不回来了。 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她手上的动作却不敢停下来。 她的手分明在发抖,却还是流利的重复着不知道做了多少遍的事情。 换衣服,化妆,这些事情因为每天都做,所以即便一边想事情一边做,她也可以做得很好。 李可儿终于是准备好了,她站在门前,深呼口气才敢打开门。 听到开门声,木森看了一眼时间,然后朝她笑了。这个笑容的意思,李可儿却未能理解。是因为她的速度很快,没有耽搁他的行程吗?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呢。 总之,看到木森的这个笑容的时候,李可儿整个人比之前更加不能自己了,她有一堆问题,却一个也问不出来,她知道自己要怎么开口,可是就是开不了口,好像一开口,就会有什么东西把她从木森的身边推开,把木森推到另一个女人的身边。 李可儿真正的理解到了为什么动了情的女人那么的不可理喻,为什么那些女人在大街上不顾形象的成了泼妇,为什么那些女人只是跟第三者动手而不对自己的男人问罪。原来‘爱情是这么的不讲道理’,原来动了情的女人是如此的不理智。 李可儿被木森拉着离开了家里,她的脑子很乱。脚步也并不听从自己的指挥,而是无意识的被木森引导着。从家里道电梯道楼下的公园,整个过程她都是被木森拉着走的。 他们终于在公园前面的公交站上了车,木森忽地笑了:“你这个样子,真的比告诉我说‘不准去,你是我男朋友我不准你跟别的女人见面更加让我担心’。” 李可儿低垂着头,小声的说了句‘对不起’。这句话也是脱口而出的,她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但是除了这句,她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大概到了这个时候,她才真的明白了那天母亲为何只跟她说了对不起。因为对不起,包含了太多的东西,比任何的其它一句话都更能表述所有的事情。 木森轻轻把李可儿搂在怀里: “傻瓜。”木森又笑了,为什么笑,李可儿无论如何也猜不透。不过,木森也没有给她时间去猜,木森说:“你是不是在想我为什么这么想要见她?是不是觉得我肯定是喜欢她,只是自己都没有发现而已。” 他都说出来了,李可儿当然也就承认了。可是要承认这件事,对李可儿来说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很大方的女人,不会为这样的小事情计较,可是,她终于还是败给了女人的嫉妒。 木森再次笑了,相较于前面的两次,这一次笑得可谓是猖狂。 这样的笑声,让李可儿如鲠在喉。盯着木森,问:“你在笑什么?我的样子很可笑吗?”李可儿这么问的时候,她已经确认了事情另有隐情,她在好奇,其中到底有怎样有趣的事情。甚至,连刚刚的醋意都没有了。 木森告诉她:“其实我这么早拉着你出门,是在逃避你妈妈。” 李可儿认真的回想,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的妈妈做了什么,在她的记忆里,妈妈对木森一直是很喜欢的。如果发生了什么,那就是昨晚在她睡了之后。 330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可儿突然有点害怕,问木森:“怎么了吗?”她问这句话的时候,两只眼睛盯着木森,手臂也不由自主的抓紧了。 木森拍拍她的肩膀:“不要紧张,没事。就是她对我实在太好了,想想,要是你去我家,我妈把你照顾的无微不至,你怕不怕。” 李可儿浑身起鸡皮疙瘩,然后立刻就明白了。木森毕竟是以女婿的身份来的,被未来丈母娘这样喜欢,肯定觉得‘感觉很奇妙’。 说是不喜欢,感觉对不起妈妈,可是这种感觉,确实也让人喜欢不起来。 就算是她去木森的家里,受到这样的礼遇,也绝对是不会喜欢的,只会让她觉得惊慌和不舒服,只会让她觉得这不对劲,是不是有什么陷阱。 虽然这实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是也没有办法,毕竟天上掉馅饼虽然是好事,可是被砸到的人肯定是懵的。 运气太好,也不见得就是好事。何况让木森觉得尴尬的,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她们总是拿原本李可儿的妈妈是要把木森介绍给她姐姐这件事说,木森本就是个不擅长应付这种事的男生,被她们这么调侃,当然是很尴尬的了。 木森问李可儿:“早餐想吃什么?我请你。” 李可儿认真的想了半分钟,回答木森:“既然你请我,那就你决定好了,不过呢,就简单的让你决定不太行,我要给你出个难题。那就是我什么都不说,但是你需要让我满意。” 这确实是个难题,因为如果李可儿愿意满意,那么街边随便给她买个馒头她就满意了,如果李可儿不愿意满意,那么就算是山珍海味,就算是给她吃龙感分手,她也是绝对不会满意的。 但其实,这道题是李可儿给木森的送分题,如果是别人的话,或许很难,可是如果是李可儿,而且遇上了木森,那就很简单了。 车子到站,虽然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地,但木森选择了带着李可儿下车。 这个地方,木森不是第一次来。去年的时候,他曾在这里摆过摊。 他选择下车当然不是这个原因。木森选择下车,是因为木森知道,只要带着李可儿压马路,然后找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地摊给她买一份五块钱的早餐,她就会觉得很开心。 李可儿什么都不缺,她什么样的早餐都吃得起,所以,要让她满意,重点不在早餐,而是吃早餐的方式。 木森跟李可儿走在大街上,这一条街都是各种小吃。木森也不说话,就让李可儿自己看、自己选。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做法,因为李可儿自己选的,那肯定就是她满意的。 可是今天的李可儿也跟往常不一样,她知道木森是在讨论她,所以她虽然很馋,但是强忍着,李可儿今天无论如何要让木森替她选择。 两人就这样较劲,一路走过所有的餐点店,走到了另一条街上,这条街上都是时装之类的,一家餐点店也没有。而木森也没有要带着她回头的意思。李可儿开始有点后悔了,原本不是很饿,可是刚刚那条街上有很多她喜欢吃的东西,所以很馋,自然也就很饿了。 可是她又不能认输,怎么办呢。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跟着木森继续朝前走,希望前面也有她喜欢吃的东西。 木森虽然不是个特别懂得哄女孩的男生,但他也绝对不是不解风情的钢铁直男。至少得花,木森知道跟女孩子在一起,闹着玩稍微的一下就好了,不然的话后果是很严重的。因为在恋爱这件事上面,女生的耐心跟男生相反。 男生对于自己喜欢的女生可以一直喜欢,可以追很久,可是女生不会,就算她们很喜欢一个男生,她们也不会执着很久。 而在一起之后,再日常的生活中,女生的性子总是比较急的,或许看起来像是无理取闹,但其实,她们是在害怕,总是担心自己的爱人什么时候就不爱自己了。 女生是很敏感的,稍微的一点变动,都会让她们觉得整个天都要塌了。 可是也不能什么事都依着她,这是雌性动物的一个共性,如果你什么事都顺着她的意思,她就会觉得你不值钱。得到的东西,就会变得很廉价。当她觉得你很廉价之后,你们的爱情也就走到了尽头了。 木森曾记得这样一句话“和女孩子的相处是一门艺术”。这句话是从哪里看来的木森已经忘了,但是对这句话十分的赞同。 ‘和女孩子的相处是一门艺术’。是一门天下的男人都应该学习的艺术,木森觉得,这个世界的处世之道,最难的就是和女孩子的相处,如果你学会了跟女孩子相处,那么,你就可以跟任何人相处了。 当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里的女孩子不是所有的女孩子,而是李可儿这样的可盐可甜天真烂漫却十分睿智懂事的女孩子。和她们相处,最难得地方在于她们总是能看穿你的心事,你必须刚正不阿,否则,你就是在作茧自缚。 跟李可儿相处的时候,木森倒是并没有觉得很难,因为他本身就是个不怎么有秘密的人。而且,木森和李可儿应该算是一类人,他们都喜欢研究别人,把所有的喜怒哀乐都看在眼里,然后说还是不说,他们大多数的时候也都会做出相同的选择。因为选择的初衷是相同的,那便是不损人。 这个前提很难,因为这个世界上的事情,不可能所有人都受益,总有一些人要吃亏。 大多数的时候,木森和李可儿都会选择自己吃亏。这是一个只有极聪明的人才会懂的,自己吃亏,让不愿吃亏的当事人看到一个与这件事毫无关系的人吃亏,这很大程度上会给他们造成心理压力。而莫名的心里压力,会让他们对他做出一些类似于补偿的行为。 木森和李可儿当然不只是为了这个补偿,更多的,是因为这样的解决方法也是简单粗暴有效的。 而且,木森和李可儿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更多的是在他们的朋友之间。所以,虽然他们的朋友不多,但是每一个都很坚实,如铁打的一般,谁也抢不走,这样的朋友,才是人生真正需要的。至少,木森和李可儿是这么认为的。 木森跟李可儿走在大街上望着这个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的世界,她们两都觉得现在很好,可是,在觉得很好的时候,却又都觉得少了点什么。这就是天才的时间,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不好不坏,不喜欢也不讨厌。 很多东西,别人眼中看到的跟自己眼中看到的是不一样的,很多东西,你以为的并非是你以为那样的。木森和李可儿是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们都很少去触碰心底的那道禁忌之门。禁忌的存在,就是为了约束行为人不要轻易跨过这道坎。 世界是持平的,彼此约束是最好的存在,这个约束一旦打破,谁都不可能得到好处。 木森明白这个道理,李可儿当然也明白。所以,李可儿经常对木森提无理的要求,看起来无理,但其实她的要求都是有理的。李可儿提的要求,从来没有超过这道禁忌的底线。 331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和李可儿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想着的是东沐,这对李可儿来说是一种不忠的行为,对东沐而言也是一种羞辱,这些,木森都是知道的,他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做,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肮脏和不堪,可是,他就是无法停止这样的行为。 他总会在心里问自己“当初答应跟李可儿在一起,是正确的吗?”木森想了很久,但是很遗憾没有找到答案。后来还是李可儿告诉他的:“没关系,你喜欢了她那么久,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忘了呢。” 李可儿跟木森说:“记得也没有关系,反正现在你是我的男朋友,只要你答应我不会骗我就好了。至于其余的,我会把她从你的心里一点点挤出去,知道占据你的全部。” 听到这样的话的时候,木森心痛的呼吸都十分地困难,可是他还是努力的笑了:“我上辈子一定拯救了银河系,不然怎么会找到这么可爱的女朋友。” 木森这么说,只是他分明在笑,却比哭还难看。 李可儿却笑不出来,她说:“没事的,你不用有这么沉重的心理负担。对我来说,喜欢你,就很幸福。” 木森能够明白,喜欢一个人,是喜欢你就很幸福。 在之前的很多日子,他就是这样过来的,默默的喜欢着那个女孩;但是喜欢她这件事就让人觉得很幸福。 幸福,是每个人都在追求的东西,所以木森觉得喜欢东沐很幸福的时候,他就觉得一直喜欢她。当然,其实喜欢不喜欢这件事,本身也不是他能控制的事情。 喜欢一个人,又其实喜欢一个不可能的人。喜欢的幸福有多深,不被喜欢的痛苦就有多深。 时至今日木森也仍旧觉得,正是因为他知道这种感觉有多难过,所以他才会回应了李可儿的追求。 当然,一开始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并不重要,因为现在,他已经喜欢上这个调皮的姑娘。 对她的喜欢,一点也不比对东沐的喜欢少。 这些,让木森很难过,因为他也没有不喜欢东沐。同时喜欢上两个女生,他很痛苦,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本性实在是太坏了。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对木森来说,他放不下东沐,然后又喜欢上李可儿。 关于他为什么会喜欢上李可儿,木森自己也说不出来。 因为李可儿很主动吗?不是,木森不是那种因为她很主动就被她感动的男生。 一开始的时候,他就对李可儿有好感,或许毕好感还要多一些。所以当李可儿跟他告白的时候,他说不好是一种什么感觉,算不上特别的欢喜,也不能说不高兴,也不是无感。 大概是悲喜交加吧,在欢喜与悲伤之间。 欢喜的是他有好感的姑娘的眼睛里也正好看见了他,难过的是,他看到这个姑娘的时候,脑子里不完全是想着这个姑娘。 木森心里最痛苦的,是他总忍不住要拿李可儿跟东沐相比。倒不是在比较她们的好坏,只是比较她们的不同。 他分明知道的,东沐和李可儿完全是两种不相同的女孩。 李可儿是天才,而且是那种剑走偏锋的鬼才,她不会像别人一样,像别的天才一样骄傲,更不会像别的天才一样炫耀,她喜欢装的傻傻的,让自己看起来十分好欺负,但是在你觉得自己胜利了的时候,她会毫不犹豫的吃掉你的全部,连皮带骨,半点也不剩下。 东沐虽然也被称为天才,可是要是跟李可儿相比,她就要逊色很多,她只能算是很聪明而已,而绝对算不上是个天才。东沐是个很有英雄气概的女子,与李可儿的内敛和阴险不同,东沐正直飒爽,是李可儿的对立面。 那么,这两个女子,究竟是什么让他如此着迷? 木森左思右想,却一点头绪也没有。 倒不如说,他只想到了:“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竟敢喜欢东沐,你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竟然能赢得李可儿的喜欢?”总之,木森想破脑袋,但是他得到的答案不是应该发生什么,而是自己一文不值。 当然,他绝对不是一文不值的,至少的话,木森也是个天才,是个跟李可儿一样的鬼才。在这一点上,木森和李可儿应该是同一种人,他虽然不像李可儿那样调皮,但他也绝对不是东沐那样的真正的飒爽的英雄。 木森突然想到,或许这正是他喜欢她们的原因。东沐正直善良,是无数人心中的英雄,试问男孩子,谁不想称为英雄呢!李可儿调皮可爱,对于心怀不轨的人锱铢必较,但是她又不会像东沐一样通过正正当当的手段达到目的,他会设计好圈套等对方钻进来,然后看着对方在陷进里死去。 敌人绝望的表情就是她最好的下饭菜,敌人不绝望,她就想方设法添油加醋让他绝望,这就是李可儿。 这样的作为,实在是让人不禁拍手叫好,实在是让人觉得坏人就该受到这样的惩罚。明与暗之间,虽然只是一线之隔,可是这条线,却实在是让人害怕。稍一不慎必将万劫不复。在这样的紧张和危险中。人就会喜欢上光明,也会向往黑暗。所以,不管李可儿还是东沐,对木森来说都是十分值得在意的人。 开始的时候,或许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子很特别,或许只是觉得这个阶级很帅气。可是人心是善变的,朋友和爱之间的界限,是无限坚硬的,也是十分薄弱的。往往稍一不慎就会越过。 友情和爱情,说到底都是情。 爱和恨还是一对相生相克仅一线之隔的存在,何况是同为情谊的爱情和友情呢。彼此至今的这条线,甚至不用跨就会过去。 只是,当木森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一切都来不及了,李可儿的疯狂追求让他动了心。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坚守的阵地,现在却在不断地丢失。 而就是这样的失守,他却没有觉得任何的不适,反而觉得这样很好,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木森深深的恐惧着。 这种恐惧,又不是那么坏的事情。因为木森并不恐惧这件事本身,木森恐惧的,是他接受了自己的改变。木森在想,自己的这个改变,到底是因为他接受了这个世界,还是跟这个世界妥协了? 可是他很快又觉得,这个问题是毫无意义的,不管答案是什么,不管结果是什么,反正已经注定了他不是那个一成不变的人。 木森对时优良说:“我做梦也不会想到我会变成这样。说不上是好是坏,但是的话,我不讨厌这样的自己。” 时优良望着木森笑了,他笑的很猥琐,简直可以称之为肮脏。时优良说:“很久之前我就说过的,我们都会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只是你没信而已。现在该说是我一语中的,还是你终究没有逃过命运的安排呢?总之,我们都输了,输给了时间,输给了这个惨淡的世界。” 木森愣了好一会,才终于也笑了,他问时优良:“所以,你的答案是什么?我们到底是输给了时间,还是输给了这个惨淡的世界?” “时间,不就是这个惨淡的世界吗。” 这句话,时优良说的云淡风轻,木森却久久不能释怀。 他跟时优良不一样,木森不回去思考这个世界是什么的问题,这种深奥而没有意义的问题,木森觉得自己没必要知道。 可是就在刚刚的一瞬间,他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是什么’这是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问题,因为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那样的跟这个世界息息相关的问题。但这些问题来临的时候,能够理性而且合适理智的解决它们,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学会的事情,至少木森是这么认为的。 木森说:“时间就是这个世界最惨淡的东西吗?那这个世界又是什么呢?” 时优良没有说,这个世界是什么,这也正是他在思考的问题,不过他还没有得出答案。对时优良来说,思考清楚这个问题,基本已经是他的理想了,哪怕花一生的时间也要实现的理想。 木森和李可儿走在街上,在时装街的劲头,木森回首望着这条长约六百米的步行街,突然笑了。木森说:“我还以为你会走进去某一家店里的,就这样无风无浪的穿过,还真是叫人意外。” 李可儿望着木森:“你的意思是其实你已经准备好为我买单了吗?以一个男朋友的身份为女朋友买单?” 李可儿特别确定了两件事,第一是木森买单,第二是以男朋友的身份为女朋友买单。这两件事对她来说很重要,虽然在一起的时候木森买单的居多,可是木森从来没有说过是以一个男朋友的身份为女朋友买单。 因为她们还没有在一起的时候就这样了,所以李可儿看来,木森买单,更多的是站在男生的角度,而不是男朋友的角度。 332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所以这次李可儿特别的确定,木森是以一个男朋友的身份为女朋友买单。 李可儿买得起任何东西,所以,如果木森不是以一个男朋友的身份为女朋友买单,拿她是不需要别人为她买单的。 木森当然明白李可儿的意思,他看着李可儿,忽地笑了,说:“当然,那么女朋友,你愿意接受男朋友小小的心意吗?” 李可儿开心的笑了,‘咯咯’的声音从她的嘴里发出来,格外的好听。长听人用‘银铃般的声音’来比喻女子的声音之美,可是听着李可儿此时的声音,木森觉得那也不过如此而已。 木森听过银铃的声音,那确实很有美感。清脆的声音简直可以说是只应天上有。可是李可儿此时的声音,木森觉得才是真的美,这种沁人心脾的感觉,让他整个人都陷入其中,痴痴地看着李可儿,他忽然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怎么也想不起来当初是为了什么和李可儿在一起。 这时,木森想起来之前跟文林夕的一次笑谈。木森问文林夕:“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文林夕望着他,就像是看着一个怪物一样,好一会才说:“你不是又喜欢的女生吗?怎么突然问这样的问题,难道你的喜欢,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言辞?” 木森摇头,苦笑道:“那倒也不是,只是每次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她,我都回答不上来,所以想问问你?” 为什么喜欢,这个问题似乎也难倒了文林夕,她说:“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因为他很特别,可是现在要是用特别这个理由的话,那就完全不对了。所以,如果我要说的话,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不需要任何的理由,也不需要任何的为什么。所有有为什么的喜欢,那只能说明我们不过是喜欢上了他的特质,而不是他这个人。我喜欢的是他的人,是他的全部,好的或者坏的,我全部都喜欢。” 那时候的木森虽然很赞同文林夕说的,但是却还没有十分地明白,没有感同身受。可是此时再想起来,他却觉得实在是太有智慧了。 为什么会跟李可儿在一起,木森已经忘了,可是清楚的知道他喜欢李可儿,喜欢她身上的全部。好的或者坏的,全部都是木森眼中最美丽的东西。 “我喜欢你,全部。”木森突然这么对李可儿说。 李可儿愣了一下,咯咯的笑着:“我也喜欢你,全部。”说完了,她才问木森:“然后呢,是什么让你突然这么浪漫了的?” 木森笑了,告诉李可儿:“大概是因为这两天没画画,不用思考如何下笔,不用思考怎么样布局才能画出一幅完美的作品,自然也就有多余的智商来跟女朋友浪漫了。” 这个理由当然是骗人的,李可儿知道,可是李可儿仍然很开心,因为木森一点也不像骗人的。 李可儿知道木森是骗人的,是因为李可儿知道这样的理由不能成其为理由。木森的脸上没有丝毫说谎的迹象,是因为他自己也没有答案,并且他觉得这就是最好的答案。 她们是那样的默契,那样的了解对方。 一举一动,都成为彼此心中的圣洁的一个举动,仿佛是拯救了世界一般。 木森和李可儿不是张扬的人,但是此刻,两个人都很张扬,她们牵手走在大街上,肆无忌惮的向来往的人展示他们的爱情,好像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她们是那么的相爱。 李可儿还是再一次问了木森:“你要以男朋友的身份为女朋友买单吗?”问了两次,看来她很在意,也很想要。 木森答应她:“当然。”木森做一个很绅士的礼仪:“尊敬的小姐,可以让我为你献上这一路的陪伴吗。” 李可儿开心的笑了,把手给木森:“当然,真是幸运能得到你的青睐。” 两个人又走了回头路。李可儿其实是有些饿了的,可是这样的机会她不想错过,错过了这次,难说木森什么时候才会愿意再次以男朋友的身份为她买单。虽然木森为她买单这样的事情很常见,可是要木森自己说出‘男朋友为你买单’却不容易。 李可儿拉着木森进了一家男装店,选了一套西装问木森:“好看吗?”在她的眼睛里,木森看到了急切,需要被忍痛的急切感。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木森还是依着他,回答了她:“好看,不过,为什么要买这个,希望你不要说是买给我的。” 李可儿的脸上露出委屈:“你不喜欢吗?我听说男生的第一套西装如果是女朋友送的话,他们就会永远在一起的。” 木森望着李可儿,忽地笑了。李可儿是个很感性的女孩子,虽然是个天才,是个坚实的科学主义者,但是在一些事情上,她也会疯狂地追寻那些看起来就很可笑的东西,分明是傻子都知道是假的,可是她就是会追寻,而且不是简单的追寻,而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相信。 她相信木森会喜欢上她的时候就是这样,虽然那时候木森甚至都不怎么理她,但李可儿却相信木森一定会喜欢上她的,跟她喜欢她一样。 该怎么说,李可儿的相信,不是简单地相信天意,而是她相信自己的努力不会白费。 虽然不见得每次都能如愿以偿,可是大多数的时候,她确实很好的完成了很多事情。 喜欢木森,坚持喜欢,然后赢得了木森的喜欢,诸如此类,她总是能迎来一个不错的结果。 当然,也有不如意的时候。比如她就曾经花费了全部的心血创作,可是最后连评选都没有入围。 那一次,是李可儿最受打击的一次,因为她比任何时候都努力,却被人说‘毫无艺术感’。李可儿很生气,当场质问对方‘何为艺术感?’ 可是,对方似乎其实不太明白‘艺术感’这个东西,最终也没有回答她,不过因为她的粗暴行为,她被请出评选倒是真的,并且,还规定了她三年之内不能再参与评选。可是,他们也小看了李可儿,受到这样的屈辱,李可儿岂是那种闷不啃声的人,她当场就放话:“以后就算你们请我我也不来。总有一天本小姐会成为你们请不来的人。” 李可儿的这句话,对方虽然目前为止还没有来请她,但她应该算是实现了,现在的李可儿,确实已经足够又资格进入那个评选。而且对方来请她的话,她也是绝对不会去的。 不过,应为对方还没有来请她,所以李可儿还在吵更高的目的出发。 不对,应该说李可儿一直在想着更高的目的出发。对李可儿来说,这个世界没有最高峰,但她的目的是攀登最高峰。在这之前,他会不断地磨炼技艺,直到死去的时候。 ‘艺术没有最高之境。’这是大多数人的看法,也是木森和李可儿的看法。不同的是,很多人觉得没有最高峰,所以就没有全力攀登的必要,可是木森和李可儿觉得,正因为没有最高峰,所以才需要攀登,去见识自己可以走多远,自己走过的最高峰是什么,有多高。 木森笑了,告诉李可儿:“这样的事情不可能这点先放着不说,这也不可能是我的第一件西装吧,我的第一件西装是七岁的时候,小学入学典礼上我妈买的。” 李可儿噘嘴:“果然婆婆是儿媳妇最大的敌人。” 木森说:“你还没有嫁进我们家呢,就把我妈当成敌人了,将来这日子,可不好过啊。” 李可儿嘿嘿的笑了,她很开心,因为木森说到了‘将来’两个字,对李可儿来说,这两个字代表的是长久,她很需要这样的东西,跟木森的永远,是她最想要的。 李可儿抓住木森的手臂:“那好吧,为了不让我未来的老公为难,我就不跟未来婆婆争风吃醋了。” 李可儿问木森:“这个西装你真的不要吗?” 木森摇头:“不要,这个东西我也不会穿,还占地方,实在没有必要。” 李可儿还是不肯放弃,跟木森说:“我很想送你的说。” 木森说:“送我别的东西,或者休闲一点适合日常穿的不好吗。西装这个东西,需要的人才需要,我属于不需要的人。” 李可儿也知道,木森穿西装的机会不多。可是,因为那个传言,她就很想送给木森。 见她还是不大愿意放弃,木森只好使出杀手锏:“而且,今天是我付账,你挑选之后我付账,这样也不太对吧,想送我西装的话,应该你自己去选了,直接送给我,不要问我的意见,问我的意见就是不需要。” 李可儿想想也是,既然木森都不会穿,而她又很想送,那就不问木森的意见,直接买了拿给他就好了。反正木森穿西装的机会不多,所以只要不难看,其它的就没什么问题了。 333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可儿把西装给放了回去,然后默默记住了这个位置,她已经决定了,等过一会有时间,就回来偷偷的买下,然后偷偷的送给木森。 李可儿和木森走出男装店,刚好旁边就是一家女装店,李可儿说:“男装要我买了送给你,那女装是不是我闭上眼睛你买了送给我?” 木森说:“如果你不担心我的审美的话,完全没有问题。” 这个问题,李可儿还真是担心,所以,他只能跟木森一起去选。李可儿的衣着风格偏向运动系,这家店里适合她的并不多。 不过,今天李可儿走进这里,可不是为了选跟平时一样的,所以在木森朝运动专区过去的时候,李可儿则悄悄的去了淑女专区。 为什么要悄悄的呢,那是因为李可儿觉得突然要改变衣着风格实在是不太习惯,甚至觉得有点羞耻。 不过,她这是欲盖弥彰,因为木森不可能不发现她没有跟上的。 李可儿刚到淑女专区,木森也跟了过来,望着她的选择,有些惊讶,又觉得理所当然的说:“这件很适合你的样子,去试试如何。” 在木森的推荐下,李可儿还是决定要试穿了。 她换上新的衣服出来,木森问她:“为什么突然想要改变风格了?” 她换上了新的衣服,木森在意的不是她穿着这件衣服怎么样,而是她突然改变穿衣风格的原因是什么,这让李可儿多少有些不高兴,回答木森:“突然想要改变一下风格不可以吗。” 木森说:“当然可以,你穿上很好看。只是因为一直都是动漫里的女孩子,突然要走到现实中,还真是有点不习惯呢。”木森自侃说:“宅男的动漫女友变成了现充,多少会觉得有些奇怪的。” 李可儿笑了,朝木森露出个妩媚的笑容:“不是说可爱比不过性感吗?为了紧紧抓住男朋友的心,我决定要走性感路线。” 顷刻间,木森有些愣神。李可儿给人的形象是娇小可爱的,一米五多的个头,身材接近黄金比例,五官小巧精致。动漫里的毛衣和衬衫在她的身上实现了比动漫更美的效果。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动漫里走出来的女孩子,还有御姐的一面。 这么想着的时候,木森立刻又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李可儿的妈妈和姐姐,两个都是大美女,而且都是御姐范。有这么好的基因的李可儿,又怎么会没有御姐的基因呢。 “原来较小可爱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是一颗吃人的心。”木森这么对李可儿说,李可儿误解为木森是在夸赞她的风情,咯咯的笑了,回答木森:“怎么样,有这么一个善变的女朋友,是不是觉得赚大了。” 木森回答她:“倒也没有,不过挺开心倒是真的,毕竟这么‘善变’的女朋友,简直就是梦中才会出现的情人。” 木森的情商空前的提高,简直就像是变了个人。李可儿望着他:“果然,男朋友都是色狼。可爱在性感面前一文不值。”李可儿说:“我是动漫里走出来的女孩子的时候,你可是从来没有用这种眼神看我的。” 木森问李可儿:“这种眼神是什么眼神?” 李可儿回答他:“色眯眯的眼神。” 木森笑了,反驳说:“我是惊讶,不是色。” 李可儿显然没有相信,问他:“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木森说:“当你这么说的时候就已经说明你不相信了,但是当你这么说的时候,也就是说明了你半信半疑的。你在听我给你一个准确的答案。” 李可儿认真地点头,邓卓木森给她一个合理准确的解释。 木森说:“首先我需要承认,你把这件裙子降服,确实让我有种被降服了的感觉。然后虽然是这样,但是其实我还是跟喜欢你之前的风格,那才是我认识的李可儿。” 李可儿笑了,木森的这句话让她很高兴,因为那才是我认识的李可儿,也是在说:“我喜欢真实的你,不管真实的你是什么样。” 人生在世,有一个喜欢真实的你的人是很不容易的。 “能够遇上的话,一定要珍惜。”很久之前,李可儿就这么对自己说过。 但是那时候,她是觉得自己一辈子也遇不上一个这样的人的;因为人喜欢美的东西,这是人的本性,对于一切美的东西的追求,这人是的共性,或者说,这是人的劣根性。为什么说这是劣根性呢,因为美,并不等于真实。尤其是在这个狂欢到死的时代,更加难以追寻这样的事情,所有人都用假象来蒙蔽自己,用虚假的事实以检验自己所谓的真理。 “你以为你得到的是在是真理吗?不,其实你只是得到了你觉得的真理。”这是时优良在一次讨论上说的,参与讨论的人有文林夕,文羽,林梦,李可儿,陈雅,东琳,木森等人。 时优良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曾经被誉为是真理,可是后来发现了白色的乌鸦。可是在发现了白色的乌鸦的时候,还是有人坚持这是真理。因为真理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人们需要天下乌鸦一般黑来描述一个事情,所以天下乌鸦一般黑就是真理。” 他的这个发言让所有人举手赞同,这是极少发生的事情,因为这些人都是天才,天才聚集在一起,是不可能出现全票赞成的情况的,天才的好玩之处,在于互相否定。 木森问李可儿:“所以呢?你为什么突然想要换个风格了?” 李可儿在衣架上挑选衣服,跟木森说:“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吗?” 木森认真地听着。 李可儿说: 蓝古琴在餐厅等了有一些时间,慕晓语才带着几个朋友过来。对于慕晓语带来的这几个朋友,蓝古琴是有些期待的,她早就听说慕晓语的身边总有一些很厉害很奇怪的人。 可是当她真的看到这些人的时候,立刻就感到慕晓语的目的不那么单纯。这些姑娘不管怎么看都不是来给她上课的,倒像是需要她给她们上课的。 蓝古琴不是个喜欢教别人的人,所以,对于向她求教的人,她一向是不喜欢的。因为她并不是个适合当老师的人,她没有耐心,也不懂得因材施教。 只是奈何她没有选择,她有求于慕晓语,所以必须给慕晓语面子。 慕晓语进到餐厅立刻就发现了蓝古琴,带几个人在蓝古琴旁边坐下,慕晓语对几个人说:“你们不是想知道怎么做生意吗,问她,这个姐姐可是个厉害的角色,能教你们很多东西,比我实用多了,最重要的是,她是个有钱人,你们需要的投资她都拿得出来。” 听到慕晓语这么介绍自己,蓝古琴差点没忍住把她揉成一团扔到桌子底下。 但是她得忍,现在是她必须要求助于慕晓语,有求于人,必须要懂得低三下四。 但是,表面的顺从是一回事,心里的反抗是另一回事。蓝古琴看一眼慕晓语,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她已经将千刀万剐,原本自己是找她来帮忙参考的,没想到反被她算计了。 不过,这似乎才是理所当然的,慕晓语是个人精,怎么可能没有任何条件的让她宰割呢!这个世上,恐怕还没有谁能够从慕晓语的嘴里扣除食物。 毕竟,对慕晓语来说,如果是她不愿意吐出来的东西,就算你刨开她的肚子,她也不会让你拿走的。 听到慕晓语对蓝古晴的介绍,那几个女孩子特别的惊喜,立刻就有人开口跟她搭话:“姐姐,我们是市一中的学生,想赚点生活费,你可以教我们吗?” 市一中的学生,就是都是一群孩子,不好好学习来这里学习赚钱,现在的孩子都这么成熟的吗?蓝古琴心里的疑惑,立刻就被打消,因为她立刻就意识到这些人可都是慕晓语的朋友,如果不是怪胎,怎么能做慕晓语的朋友呢! 蓝古晴喝一口咖啡,整理心情,暂时放下对慕晓语的怨气,回答她:“你们有目标客户和产品吗?”其实,这个问题根本也是不必问的,如果这些都有的话,她就不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了,蓝古琴问出来,只是想给对方多找几个问题,让她们少问她几个问题而已。 果然,几个人都是愣了一下,然后小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有,就是不知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感觉好像自己什么用都没有。” 蓝古琴望着她们,终于还是有了一丝丝的良心,告诉她们:“那就把目标客户定格在你们这个群体中,产品定格为文具和一些价格低需求大的东西,销售方式为到各班去做广告。” 听蓝古晴这么说,好像非常可行,几个人激动的问她:“太好了,姐姐可以教我们怎么做吗?” 听到这里,蓝古琴明白了一件事,慕晓语这是在培植自己的势力,这些姑娘都是很有冲劲的后生,慕晓语看上了这些人,想要让她们成为自己的羽翼,所以才带着她们来。 334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通过介绍人脉的方式施舍恩情,从而使得这些人依附在她的身边。这个做法,不可谓不高明。 不过,这些跟蓝古琴没有关系,她一点也不关心,只是既然慕晓语请她帮忙,她也不能不给这个面子。因为她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慕晓语的党羽。 蓝古晴沉思几秒,对这几个人进行简单分析,得出一个粗陋的答案之后告诉她们:“开网店吧,找一个门槛低的网络平台注册卖家账户,挂晓语公司的名字,然后跟晓语这边拿货的时候让她以员工价给你们,卖出的时候价格相对市场优惠一些,加上同校可以送到手上,应该可以有不错的效果,网店有了销量之后一定会有另外的人跟你们买,近的有时间自己送,远的和没有时间的交给晓语公司代发。” 蓝古琴的这一连串操作,基本解决了她们目前就成的问题。几个人脸上都露出惊喜,恨不得抱上去给她一个大大的吻。 做什么的问题解决了,怎么做的问题也解决了,现在问题又回到慕晓语身上,何蓉慕晓语:“晓语,那你可以给我们提供货源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或者说,其实在带她们来这里之前,慕晓语已经准备好了所有的答案: “你们几个现在都在工厂,接触楚明兴应该是比较多的。现在工厂是他在负责,你们跟他去商量,至于能够有多少优惠,那就要看你们的能力了。” 可能是不忍心几个人就这样傻乎乎的闯进去,蓝古晴说:“另外网站的浏览量是关键的,建立网站暂时没有销量,你们可以让朋友没事的时候就帮忙点进去看看,有人找你们买,也尽量从网店下单,这样的话一来是方便统计,二来有利于长期发展。” 对于几个女孩,蓝古晴的话是至关重要的,她们不懂这些,如果要自己去摸索,还真的不是那么容易。而有了蓝古琴这个导师,很多事情都会迎刃而解。 几个人站起来,对蓝古晴和慕晓语深深鞠躬说:“谢谢。”然后问蓝古琴:“姐姐,可以给我们你的联系方式吗?当然,我们不会让你白出力的。” 如此隆重的礼仪,蓝古琴吃惊不小。叫她们:“不客气,坐下吧。” 各自坐下,何蓉再次问蓝古晴:“姐姐,以后要是有不懂的,可以问你吗?” 对于这个问题,蓝古琴很是无奈,回答何蓉:“我懂得也只有这么多,具体的事情帮不了你们,而且年后收假,上班之后你也找不到我的。” 蓝古琴这话不假,她的工作保密性质很高,真不是一般人想找就能找到的。 不过,对于慕晓语带来的几个姑娘而言,虽然如此几个人还是很兴奋,毕竟已经有了方向,至于怎么做,总能摸索清楚的。而且,她们并不是很担心,因为慕晓语已经插手了,拿她就不会把她们丢在路上不管的。 蓝古琴替她们解决了问题,问题又回到蓝古晴身上。慕晓语手里捧着奶茶,咬住吸管问:“找我出来干嘛?要是比较费时的就不要说了,我这段时间很忙的。” 慕晓语这句话说出口,蓝古琴差点就没忍住,手上一一用力,筷子发出咔嚓的声音,虽然没有断,但是能明显看见弯了。 不管慕晓语愿不愿意,蓝古琴说:“待会陪我去逛街,给我挑选一些合适的衣服。”蓝古琴的语气很强势,像是在命令而不像是在商量。 这种命令的语气,让慕晓语也故意要跟她作对。把脸别向一旁,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要,你又不买给我,这样的事情你找李明琦好了,她喜欢逛街。” 蓝古琴也知道,慕晓语一向是软硬不吃,要让她听话,必须顺着她的毛。蓝古琴过去坐到慕晓语身边,跟她勾肩搭背问:“咱们是朋友吗?” 慕晓语从蓝古晴怀里抽出身体,换了一个傻乎乎的表情摇头说:“不是,你是姐姐,我是妹妹,姐姐和妹妹之间一向是存在问题的,加上你现在要抢走我最喜欢的哥哥,我们怎么会是朋友呢,当然不是。我们是敌人,而且是那种不共戴天的敌人。” 蓝古琴丝毫不在意慕晓语的态度,继续跟她很亲近的样子:“没事,我把你当朋友就行,而鉴于我把你当朋友而你不把我当朋友,这其中给我造成的巨大伤害,我决定要你陪我去买衣服作为补偿,你买单的那种。” 慕晓语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蓝古晴,用了足足半分钟才想到词:“几天不见,你的情商突然实现质的飞跃,让我感觉好像世界突然黑暗了。” 蓝谷请的嘴角抖动了一下,问慕晓语:“我以前情商很低吗?” “怎么说呢,如果把正常人看着是一,那你应该有零点二。” 慕晓语这么说,当然让蓝古琴很不高兴。凑到嘴边的咖啡又放下,两只眼睛盯住慕晓语,警告的语气说:“你不要太过分了,跟你说啊,以后还敢这样不给我面子,会对你不客气的。” 但是,慕晓语怎么会被她威胁呢,如果可以被威胁,那慕晓语就不是慕晓语了。她耸耸肩,无所谓的说:“既然这样,那我是不是可以吃完饭就走了。” 无奈,蓝古琴还是只能认输。朝她笑笑,哼哼两声说:“你想的可真美,今天不给我把问题解决了,我就一直跟着你,跟着去你家,晚上跟你睡。” 慕晓语微微抬头看着蓝古晴,看穿了她的心思,露出鄙视的表情:“这不是重点吧,你也不愿意跟我睡,你是想跟哥哥睡,不过很遗憾的告诉你,哥哥不在我家。” 听到慕晓语这么说,蓝古琴的脸色僵住了。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酸酸的语气问:“他去哪儿了?是不是还在跟人相亲?” 慕晓语深呼吸,嫌弃的说:“这脑子,没救了。他不在我家,在他家。” 蓝古琴还是没有明白慕晓语在说什么:“你的意思是你哥哥在外面买了房子?” “我感觉我不想跟你在一起,太蠢了,慕家虽然是个团体,但也不至于三家人挤在一栋房子里吧,而且大伯跟哥哥什么身份,住这样的房子合适吗,爷爷什么身份,要是住那栋房子,别人怎么说他们?” 慕晓语说:“为了避嫌,爷爷住在大院里,大伯另外买了房子,也就是哥哥的家。” 蓝古晴若有所思,点头说:“这么说我还没去过他家,不公平,他都去了我家了。” 慕晓语目露精光,面带邪笑,嘴角微微一扬说道:“这么说修成正果有望,是不是应该给我一点红娘钱。”慕晓语的世界,真是三句话离不开小黄鱼。 提到钱,蓝古晴立刻就不高兴了,指责慕晓语说:“你说你,现在才十六岁,身价已经过亿,这么一个大富婆,还来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口袋里掏钱,如此为富不仁,怎么能继承慕家留人一线的传统呢。” 听到蓝古晴这么说,几个人都有些惊讶,过亿什么概念,反正她们是不敢想的;但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慕家大小姐,过十亿都不奇怪。 不知道蓝古晴这说法的来源,慕晓语不承认,回答她说:“过亿,你给我的呀,这公司总价值也就千多万,我还不是最大的股东。” 慕晓语这么说,让何蓉几个人很好奇,要说幕克玄的女儿身价不过亿,真的不太敢相信。 蓝古晴无奈摇头,朝慕晓语冷哼一声,鄙视的说:“你就继续骗我吧,你跟顾家的事情圈内的人谁不知道,大家都还在讨论你是不是会什么法术,让老太太连亲孙子孙女都不要,把遗产转赠给你,那笔遗产最少也有几个亿,你和李明琦两人应该是对半分的,更或者,你拿到的应该比她多,对吧!” 那件事确实闹得挺大,但是慕晓语偏偏就不承认,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跟蓝古琴叫嚣:“这件事我必须澄清,李明琦才是她亲孙女,我就是去给她亲孙女当保镖的,所以名义上是我两,但我拿的只是很少一部分,非常少的那种少。绝对不是对半分。我拿到的,就够买那个院子里面的一棵树的样子。” 蓝古晴摇头,喝一口咖啡说:“你当我傻啊,要是你真的只是很少一部分,顾城为什么缠着你不放!能让顾城眼红的财产,绝对不是小数目。” 虽然铁打的证据就在面前,慕晓语还是坚决不认:“没骗你,顾家所有的现金都给了李明琦,当初我还跟顾家兄弟舌战一番,想起来,现在还不开心呢!” 很显然,蓝古琴不相信慕晓语,手里拨弄咖啡勺,无奈的说:“告诉你,姐姐不是那么好骗的,老太太把所有的古董转在转在你名下,这件事圈内也是人尽皆知的。” 慕晓语一时间愣了,太久没有参加聚会,竟然不知道自己老底都被人给扒出来了,这样的隐私,怎么就一点没保住呢! 335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慕晓语想到的一个词叫做晚节不保。者用来形容她应该是很恰当的了。 这种种晚节不保的感觉,让她顷刻间有了不爽,问蓝古琴:“这件事是谁泄漏的?” “当然不能告诉你,说出这个秘密,对圈内人来说绝对是大恩德,要是被你知道是谁,那还不宰了他,那要让别人知道是我告诉你的,我就成了众矢之的,还用混下去吗。” 慕晓语鄙视的望着蓝古琴,哼哼两声,毫不留情的打击她:有什么区别吗,反正你就是大多数时候你就是充人数的。” 任何一个女生听到这话肯定都是不高兴的,虽然蓝古琴是个很大方的女孩,但也终究是个女孩。蓝古晴更是被戳到痛处一样,质问慕晓语:“你凭什么这么说,好歹我能收到邀请,怎么就是凑人数的了?” 她不服,慕晓语自然有办法让她服:“你等着。” 慕晓语拿出手机递给蓝古晴:“随便找一个人,给她发消息,让她把最近的一张照片发过来。” 依照慕晓语说的,蓝古琴在她手机上找了一男一女发过去信息,发了信息,蓝古琴才问慕晓语:“干嘛?” 慕晓语没有立刻回答,等信息响起才把手机递给蓝古晴。慕晓语说:“看见了没有,人家身上全是一线品牌,搭配合理,女的就是淑女,男的就是绅士,你呢,身上这件衬衫一年前就看到在你衣柜里了,而且哪有人穿衬衫搭配羽绒服的。” 被慕晓语这么一说,感觉好像是有点怪,但又不想承认,反驳道:“我这件衬衫加绒的,而且这样很暖和,大冬天的穿衣服不就要暖和吗!” 蓝古晴这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性格,不到最后关头是决不放弃,慕晓语拨通女生的电话,打开免提问道:“兰玉,你穿这么少,不冷吗?” “不冷啊,我觉得这样穿比穿羽绒服什么的暖和多了,而且啊,现在这个季节,那么多大佬回来,我总不能裹成粽子一样去聚会吧,那样别说谈生意,不被直接赶出来就是大恩大德。” 兰玉的声音很好听,很有成熟女子的味道。 慕晓语跟兰玉瞎侃:“你最近很忙吗,是不是准备接手公司了,要是这样可得给我发红包。” 电话的另一头传来兰玉的声音:“哎呦我去,你个小丫头啊,年龄不大,坏心思怎么就这么多,自己搞了那么大一公司,怎么不给我发红包,还有啊,当初我要入股,还死活都不给我,不够朋友。” 说起这件事,兰玉跟她还闹了好一段时间的别扭呢。但是那时候,慕晓语也是真的考虑过得,觉得兰玉进公司真的是不合适,所以才会拒绝了她。慕晓语说:“那是因为我选择的都是未成年,你要是来了,我担心会被夺权。” 对方哼哼两声,接着一声悠长的叹息:“话说要是知道你能把公司做的这么好,怎么都要入股的,眼红了,你下次开公司,记得要叫我啊,不然我生气的。” 轻轻刮手机,让呲呲的声音伴随电音传过去,等对方忍不住才说道:“你继续骗我,上年度你家公司的创收可是全行业最高的,而上年度是你接手公司销售总监的第一年。” 那人轻轻一声叹气,回答慕晓语:“这跟你比起来还是太小儿科,我能做到是因为有爸妈在前面铺路,无数同事在努力帮忙,可是你呢,随便找几个人,成立一家公司,一仗下来,打的顾家这样的老财主都没了脾气。 不瞒你说啊,最近顾家的人都不敢参加聚会了。好多人都在说,要不就是你老爸暗箱操作,要不就是顾家真的啃到硬骨头了。 不过作为你的朋友,我可是知道的,你慕晓语不是硬骨头,也不是软骨头,你是石头。” 对于这件事,慕晓语抬头看看其她人。压低了声音:“你真看得起我,这件事是公司总裁一手策划的,我要有这个能力,早就逼宫,让老爸退位让贤了。” 几个人都盯住她看,这样的话,也只有她敢说。 兰玉正在喝水,被呛得直咳嗽,对慕晓语说道:“这句话绝对要告诉慕叔叔,太子要逼宫,让他废了你另立太子。” 哈哈两声,让得意的小生传过去:“没办法,慕家就我这么一个太子,废不了的。” 这种有恃无恐的态度,真的像极了地主家的傻儿子。 电话那头啧啧两声:“最近你膨胀了,不好。要谦虚,你看你哥哥,当初横扫半个城市的人,现在不是还是一个白马王子,你要学着点。” 接下来兰玉会说什么,慕晓语已经猜到了,鉴于接下来的话不合适让别的人听到,于是慕晓语及时打住:“好了,不跟你说了,我这边还有别的事情。” 挂断电话,问蓝古晴:“现在知道了吗?为什么你只是凑人数去的!” 蓝古晴看着另外的人,她们也没有明白,对慕晓语摇头:“不明白,你刚刚只是跟她说了生意上的事情,这跟聚会有什么关系?” 深深探口气,拍着蓝古晴的肩膀说道:“所谓的圈内聚会,无非就是两种,朋友之间的交流和事业上的交流,事业上的交流你肯定是找医生什么的,那么就剩下朋友间的交流了,这种交流很重要的就是提高自己的审美水平,比拼各自的装扮能力,你看别人,参加聚会都是一线品牌,可是你呢,恨不得穿你的白大褂出席,你也为别人是想跟你做朋友吗,她们只是用你来衬托自己的高贵。” 对慕晓语说的很不认同,对她这种态度也很不高兴,蓝古琴始终认为朋友聚会就是聚会,而不是慕晓语说的功利色彩。 两只眼睛大大的看着她,反驳道:“没有那么多坏心思吧,大家都是从小认识的朋友,能在今天还联系不容易,找个机会,聚会吃饭,哪有那么多功利在里面!” 这个女人实在太难教了,慕晓语鄙视她:“要不是看在哥哥面子上,真不想对你说,你想想,在这个圈子里,你的美貌应该是排在前面的,可是为什么很少有男生主动跟你搭讪,原因很简单,你的穿着实在太异类,如果真的成了女朋友,带出去丢人。” 被慕晓语这么说,蓝古晴开始有些无言以对。因为确实是这样,小的时候她还是很受欢迎的,可是慢慢长大,她的人气就越来越差,到了现在,基本已经是被扔在边缘的了。聚会的时候,男生女生都可以聊得很开心,但她似乎永远是角落里独自数头发的那个。 可是蓝古琴不想承认这是事实,她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回答慕晓语:“我不信。” 说出这么一句,却再也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其实她知道,慕晓语说的就是事实。只是,她还有着一丝丝的侥幸,希望所有的一切,其实都不坏。 可是,慕晓语绝对不是一个有爱心的人。 为了浇灭她最后的侥幸,慕晓语拨通了男生的电话:“老杨,忙什么呢,年关了,有没有红包。” 电话那头的男人正在办公室忙碌,听到电话,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拿过来一眼确定是慕晓语,回答道:“本来是不想给的,但是慕家太子爷开口,不敢不给,八毛八,你看够吗。” “你怎么这么抠呢,听说你最近搞了个电子公司,我一直对这块有极高的兴趣,有没有兴趣一起做啊?” 那头明显是惊喜,问道:“真的假的,我还担心你会私下做电子呢,要跟我开战呢。话说清楚了,咱两做,你做大股东没问题,但是收入方面,也就是蛋糕一定要做大,大到吃百分之一就能撑死我的那种最好。” 好像自己是什么混世魔王,每个人都这么害怕。每个人又都期望跟她发生点什么,如此种种,慕晓语也不知道自己算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但是,这些都不重要。 慕晓语说:“我也想啊,可是你这样的大人物,我没信心赢你。”慕晓语说的是真话,在这个圈子里,虽然跟她一样被誉为天才的人不多,可是经营的能力在她之上的可不少,尤其是兰玉和老杨这样独当一面的子弟,更是很有自己的一套。 慕晓语有很多地方完胜,可是做生意,她还真的没有十足的信心。 对方啧啧两声:“你这是嘲笑我啊,就你跟顾家的那一仗,圈里可是当做经典案列来讲的,顾城现在都不敢出席聚会了,所以要真是跟你动手,我还是怕的。” 不论他说的是真是假,但这都是一种成就,慕晓语是很喜欢得到别人的肯定的。不过,台面话是另一说:“哥哥,你就不要那我开涮了,你的才智,不是顾城可以比的,也不是我这个小孩子可以比的。” 这些无良的话题,差不多该结束了,问慕晓语:“你给我打电话,不是叙旧来的吧。” 回归正题,慕晓语也不再继续调侃:“最近有个心理活动,跟你请教几个问题。” 336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果然,慕晓语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不过这样的游戏,在圈子里应该算是很正常的了。很大一个原因是谁也不想直接问别人都跟谁谁谁认识,所以,就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慢慢熟悉彼此。所以,接到慕晓语的这个电话,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说吧,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慕晓语故意沉默十秒钟,以显示事情的严肃性: “据我所知,你手里带出来的女朋友,可都是点的出名字来的,每个人能力都不错,那你是怎么确定一个人是不是可以交往的呢。” 电话的另一边明显被她吓到了,有些切切的说:“最近很爱学啊,你还小,多看一些人就会发现,其实一个人能不能用,用在什么地方,看衣服就知道。” “给我详细讲讲呗。” “这东西三两句话也讲不清楚,找个时间咱们聚聚,就这个话题来一场交流好了。” “好吧,那不打扰你了,有机会给我打电话。” 慕晓语挂断电话,把目光又转到了蓝古琴身上,问蓝古晴:“现在知道了吗?” 蓝古琴其实听得不是很懂,所以她还是不愿意承认:“那他也没说我这样的穿着就不好啊。” 从失落的语气中听得出她已经接受,慕晓语也不想在逼迫她,耸耸肩说道:“这家上菜真慢,是有人点菜才去农场摘菜的吗?” 好像是有点慢了,蓝古晴叫来服务员问道:“还要多长时间上菜?” “应该快了,因为你们是下午的第一批客人,备料什么的都是现做,所以比较慢,不好意思了几位。” 这个服务员还算老实,如果她回答的是马上就好之类的,慕晓语肯定会为难她的,但是她如此诚实的回答了,慕晓语也只好乖乖的: “没关系,但是麻烦你有什么吃的先上一点,这顿是我的午饭。” 服务员点点头:“好的,我会跟厨房说说,让他们尽快上菜。” 听到慕晓语没吃午饭,蓝古晴露出心疼的样子问道:“你早上干嘛了,这都三点多了,还没有吃饭。” “早上在那边办点事,原本想到工厂蹭点吃的,可是到工厂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又在那边忙了一会,然后就到了这个点,还饿肚子!” 慕晓语装出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样子,蓝古琴都差点就觉得这个姑娘真的很可怜了。 有些心疼的抱着慕晓语,安慰说道:“乖乖的,你绝对是最努力的富二代。” 白了蓝古晴一眼,说道:“你就不能说点别的吗,这个时候说这种话,不利于鼓舞士气。” 两个人吵,另外的几个人在商量开网店的事情。 好像这样的争论也没有意思,慕晓语转过身加入她们,看到这几个人很有干劲,慕晓语说道:“欢迎我加入你们的团队吗?” 听到慕晓语有兴趣自己的小生意,几个人都高兴的大叫,回答说: “当然,本来就像找你指导,但又担心你觉得我们小生意没有搞头。” “而且你这么聪明,有你加入我们可省了不少麻烦。” “对,有你加入,这件事肯定能成!” 何蓉就差扑到她怀里,兴奋的声音问:“那我们就全部听从你的指导了!”这个姑娘很可爱,也很懂得讨人喜欢,慕晓语很看重她。 虽然她不是辛钟玲那样的天才,也没有双胞胎的特异功能,可是何荣的优点在于她总是小心翼翼的,这样的人很适合做事情,脚踏实地的事情交给她,绝对不会有问题。 蓝古晴脸上全是疑惑,问慕晓语:“你开网店是为了什么,我可不信是为了钱,或者是帮她们。” 被蓝古晴这么说,慕晓语也不隐瞒,回答她说道:“现在的经济势头发展逐渐转到网络经济上面,将来的经济一定是二合一模式,做这块是早晚的事情,估计到时也是我来主导,现在就当练手吧。” 慕晓语说的这些,蓝古琴虽然在各种各样的场合都听过,可是她从来都不怎么在意,所以,磁能能做的也只是竖起大拇指,夸赞道:“说真的,你确实聪明。” 对于蓝古晴的夸赞并不感兴趣,转身对何蓉几人说道:“我不参与网店具体操作,给你们在校内提供一套三室两厅的公寓,用来做办公室和处理日常事务,占股四十,怎么样?” 听到慕晓语这么说,蓝古晴更加好奇了,问道:“市一中那边学校三室两厅的房子价格足够买一个五六十平米的店面,你为什么不直接弄个店面,这样直接就是二合一模式。” 另外的几个人也是这个想法,看着慕晓语。 实在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但是还是满足她们的好奇,回答道:“第一,店面需要营业证,还有报税什么的,她们没时间去搞,第二,公司在这座城市一共有十一家直营店,再多一家,她们只会耗死自己,第三,看着。” 慕晓语拿出手机,拨通李明琦的电话,对她说道:“琦琦,在干嘛?” 李明琦那边有点吵,听了十几秒安静下来,问道:“开会呢,这个时候,是不是有好事找我?” 慕晓语看着几人,有点邪魅的笑容,说道:“当然咯,这里有笔生意,做不做?” 听到慕晓语有生意介绍给自己,李明琦态度空前的好,嗲声问道:“什么生意,投入多吗?” “不多,借用你在市一中的公寓两年,外加一万块现金投入,占股百分之十,怎么样?” 听到慕晓语开出的条件,李明琦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使劲甩头问道:“是我最近太忙了吗,听见你说这种胡话。”不怪李明琦不敢相信,一向出手阔绰的慕晓语,怎么会做这么小的生意。 要知道,这样的投入,慕晓语一向是不以为意的。因为她是慕家的大小姐,所以她要学会的最重要的东西是掌握大局,而不是挣每一分钱。 不过慕晓语可不在意那么多。很显然,李明琦已经上当,慕晓语说道:“没骗你,市一中几个朋友准备搞网店,可能不会赚很多钱,所以你要不要上船。” 当然要上船,当初慕晓语开公司的时候还告诉她会赔呢,现在不是也赚了这么多。 何况这次的要求这么低,就算赔了对她也没有什么。 李明琦假装思考十秒钟,回答慕晓语:“可以,钱立刻打到你卡上,钥匙来我家里拿。” 虽然她极力的掩饰住自己的兴奋,但她的兴奋其实已经掩盖不住。 李明琦兴奋的,除了赚钱这件事,还有慕晓语对她的态度。慕晓语和李明琦是一起的,只有两个人在一起才会一帆风顺。 李明琦始终这么认为,很久之前就是这样了。 从李明琦那里拿到想要的,慕晓语换个温柔的声音,对李明琦说道:“年关了肯定很忙吧,等你腾出时间带你出去玩。” 不等她回答,匆匆挂断电话。 对于这个,李明琦已经习惯,因为慕晓语知道她一定会说:“我现在就有时间。” 挂断电话,慕晓语嬉笑着对几个人说道:“钱只有李明琦给的一万,货款我会跟公司那边说,你们三个月一结,能不能做成,就看你们的了。” 这一下,几个人都傻眼了。几个女孩子没想到慕晓语这么简单就能骗了李明琦一万块钱,还有房子的使用权。 然后,立刻又都觉得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两个大富豪之间的友谊,肯定是金光闪闪的。 而同样在这个圈子的蓝古晴也不由得惊讶的长大了嘴巴,咽了口水说道:“所以整个过程,你什么都不干,就拿着四十的股份等着分红是吗?” 很不满意这个回答,对蓝古晴说道:“谁说我什么都不干,你以为李明琦那么好骗,告诉你,要不是我跟她熟,这丫头投资很谨慎的,还有,现在是三十,有个十刚刚给李明琦了。” 听见慕晓语这么说,她好像还吃亏了似的。 显然这个理由并不足够,蓝古晴啧啧两声说道:“占便宜就是占便宜,感觉李明琦也真是够可伶的,被你这样欺骗!” 慕晓语理所当然的样子,回答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而且这件事本身,若是没有对比她也是绝对不会吃亏的。” 慕晓语狡辩的能力也是够可以,饭店已经开始上菜,蓝古晴被食物吸引,不跟她争论。 从饭店出来已经是五点多的时间,看着已经西沉,慕晓语懒洋洋的说道:“你们几个去逛街吗?” 答案很显然,几个人并不想去,应该说想去,但不敢去,因为这两人逛的地方肯定是她们买不起的,回答慕晓语:“不去了,我们回去商量开网店的事情。” 对于这件事,慕晓语并没有意见,年轻人,想到什么东西就要立刻去做。 没有在为难几人,对她们说道:“那你们去准备,年后,开通账号通知我。” 看到几人往工厂方向去,对蓝古晴说道:“开车送她们过去,我在南路皇城等你。” 337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虽然从这里过去工厂还有相当的一段距离,要走回去确实需要不少的时间,可能要走到天黑。可是对何荣几个人来说,让蓝古琴送她们也不太妥当。 已经让人请吃饭,哪还有再麻烦她送回去的道理,几个人拒绝道:“不用了,我们自己打车就好。”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慕晓语知道的,对于这几个能省一毛绝不多用半分的姑娘来说,她们宁愿走到天黑也不愿意出打车的钱。 因为她们今天本来也没有工作了,那么,赶回去也就没有多少必要,既然这样,就没有必要浪费这个钱了。 这样的想法,慕晓语能够理解,但是不怎么赞同,所以她坚持让蓝古琴送她们。 蓝古晴是个很不错的大姐姐,她看穿了这几个姑娘的性格,也看穿了慕晓语的用心良苦。对几个人说道:“你们工厂挺远的,我送你们过去吧,何况晓语这么说,估计是有什么不愿意让我知道的事情。正好趁这个时间错开省的我还要等她忙完。” 慕晓语并不反对这个说法。反正只要能够解决问题,怎么说都可以,怎么说都不重要。 几个人也真的以为她有什么私事要处理。 另外的人上车离开,慕晓语她两手插进兜里,仰望着天空喃喃自语道:“感觉就是个当妈的,啥事都要操心!” 这句话是她最常说的口头禅之一,对慕晓语而言,她的手底下这一大帮兄妹每个都是嗷嗷待哺的孩子,她必须要操心他们的衣食住行。这还不算,如果谁闯了祸,她还得承担责任和赔礼道歉。当老板不容易,这是慕晓语常常抱怨的。 倒是,她的兄弟们通常会说:“反正我是想要当老板。”这是当然的,虽然当老板操心,麻烦容不容,但是每个人都想要当老板。 不想当老板的员工不是好的兄弟,不想抢位子的兄弟不是好的合伙人。这是慕晓语的理论,在慕晓语看来,如果自己人都对这个位置不感兴趣,那只能说明这个位置毫无生趣。 蓝古琴送那几个姑娘回去,慕晓语一个人蹦蹦跳跳,向前走了十几分钟的时间,感觉身体已经被寒冷侵占,实在扛不住了才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去了南路皇城。 她喜欢这样。 ‘在逆境中更适合思考’,慕晓语是这么觉得的,一个人只有走到逆境之中,才会更加真切的看到这个世界,只有走到逆境之中,才能够更加明白的看到自己。 因为人在逆境中的时候,总是会思考很多平时不会思考的问题。 ‘人在逆境中的时候,更容易窥探到这个世界的真谛’。这应该算是慕晓语的座右铭了。很多常人以为常的事情,在慕晓语看来却是很奇怪的。 比如下雨天打伞,慕晓语觉得这件事很奇怪。因为慕晓语出门时不带伞的,如果身边有人而且刚好对方带着伞,那她肯定会躲在伞下,因为她不是傻子。但是如果是她一个人,她不会打车,也不会买伞,更不会叫人来接,她会淋着雨回去。 而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逆境更适合思考’。 慕晓语很快到了南路皇城,看样子蓝古晴还要十几分钟才能过来,她一个人的话是不喜欢逛街的,对慕晓语来说,一个人逛街,还不如躺在大街上睡一觉来得舒服。 不想逛街,就随便在旁边找个奶茶店,买一杯奶茶捧在手上,找个不错的位置坐下。 看到蓝古晴过来,过去挽起她的手臂,嗲声说道:“姐姐,可以买礼物给我吗?” “不可以,我还想着今天要坑你多少才合适呢!” 蓝古晴的回答几乎是脱口而出,可见早就给她准备好这个答案。这当然是因为她知道:跟慕晓语逛街只能做两件事,想着怎么坑她,不要被她坑了。 逛街就是为了购物狂嗨的,而慕晓语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没有人能从她的嘴里平白扣走一毛钱,所以逛街的时候,跟她一起逛街的人一项都是会被她坑的吐血的。 而因为慕晓语实在是太聪明了,加上她慕家小姐的这个身份,所以跟她一起逛街的人都不会讨厌她,因为她们知道,要跟慕晓语逛街,不是有钱就可以的。而花在她身上的钱,往往都能成倍的赚回来。 慕晓语无故是不会逛街的,无故逛街的话,只能是李明琦等她身边最亲近的人才拉得动她,其余的人跟她逛街,一定是有事情要做。而和谈成一笔生意相比,这真的只能算是区区小钱。 因为蓝古琴跟她并没有这样的合作关系,所以蓝古琴跟她逛街的时候,就会想着怎么从这个姑娘的嘴里扣出一点食来。 虽然她们都不缺钱这点钱,可是能够从慕晓语的嘴里抠出食来,那绝对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但慕晓语是谁,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物,停下来对蓝古晴说道:“都没有礼物啊,那我不去了。” 果然,这招很好用,蓝古晴立刻妥协,对她说道:“好,有礼物,不过先说了,太贵的我买不起。” “好了,不要这么小气,不会给你把整个商场搬回去的。” 听慕晓语这么说,她知道今天肯定是要出血了的,但也没有关系,反正她还支撑得住。而且就算撑不住了也没有关系,她还可以耍赖,就算不可以耍赖,但是和她的大事比起来,赔上全部身家都是值得的。 进去商场,蓝古晴去了食品区,在货架上挑一些零食放在车上,慕晓语疑惑问:“你为什么要买零食?没发现你喜欢零食啊!” 蓝古晴没有停下挑选,回答她说道:“不是要跟你哥哥下乡吗,我也不知道带点什么,他建议我带点吃的去。” 慕晓语愣了一下,骂了句‘蠢货’把蓝古琴手里的零食放回架子上,对她说道:“那是年后的事情,现在买太早,还有看看你买的这些东西,你这是买了去给山里的孩子吃的,还是买了去看望那个富豪家的千金小姐的。虽然很对不起那些孩子,但是我还是要说,对她们来说,味道好能吃饱是最好的,想你买的这种,太奢侈了。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选,你问清楚哥哥要去的地方是哪,买礼物的时候不需要多贵,但是要买当地没有的。” 蓝古琴听得一愣一愣的,她的前面二十几年,大部分的时间都贡献给了医学事业,可以说除了办公室之外的地方,她最远就是到了慕晓语哥哥的身边。 相比之下,慕晓语真的比她要懂得人情世故太多。把选好的东西放回去,跟在慕晓语身后说:“那好吧,现在你跟我去买衣服。”蓝古琴的语气温柔中带着强势,这种气场,让慕晓语也不能拒绝。 这是她的职业带给她的东西,为了最快的高校的完成救助和救治,蓝古琴养成了相当强大的对外气场。 因为她要面对的不是普通民众,而是那些经历过艰苦训练,甚至经历了生死的人,所以她要说的话,往往是简短干脆,掷地有声。 慕晓语因为被震慑了而十分地不爽,但是因为被震慑了,所以她也没有说什么。没有跟蓝古琴搭话,把她拉到首饰柜台:“选两件吧,看看你,身上一样饰品都没有,至少有个吊坠啊!” 对于蓝古琴来说,挑选首饰这种女孩子的事情,恰恰是她最大的弱点。她身上的装饰品,总的算起来也只有手上的手表和炸头发的发圈而已。 不过,挑选收拾说白了也就是挑选自己喜欢的,所以蓝古琴并没有多少为难,趴在柜台上看一会,指着一个吊坠说道:“把这个给我包起来。” 这样的购物方法,让导购妹子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或者遇到了二傻子。要知道,在这里购物的人,多少都会砍价的甚至连价格都不问的,这还是第一个。 当然,让导购觉得这个人脑子不好,还主要是因为搬商场的见多了,可是这种听别人一句话,然后随便指着一个的,真的是第一次。 但不管怎么样,既然人家喜欢,顾客是上帝,有钱随便花的顾客,就是上帝他爹。虽然对于这种行为有些鄙视,但是对于这样的顾客,却是很喜欢的。生怕她反悔,用最快的速度打包低到她的手上。 蓝古琴接过坠子就准备走,慕晓语拉住她说:“你真不是一般的实诚,说买坠子就只买一个坠子,耳环,手镯,戒指,这些东西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家里要是有那一定是你妈妈给你买的。或者过生日的时候某个同学送的两块五一套的那种。” 慕晓语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正中下怀,蓝古琴嘿嘿两声,说:“还真的有一套,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说这些的时候,她脸上一脸地自豪,好像这是一件值得向全世界炫耀的事情一样。慕晓语恨不得掐死她,明明那么聪明的一个姑娘,可为何脑袋会时不时短路呢! 338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但没办法,谁叫自己是哥哥和她之间的引线人呢,本着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的院子,慕晓语决定还是不抛弃她了。 而且在慕晓语的心里,不论如何,哥哥虽然一辈子是自己的哥哥,但总会有一个人来分割哥哥的爱的,既然这个人早晚都会出现,那么眼前这个各种都很好,又何必要棒打鸳鸯呢。至少的话,慕晓语是希望将来陪在哥哥身边的人是她。 陪在哥哥身边的是蓝古琴的话,慕晓语觉得所有的一切都不会那么糟。蓝古琴是她的朋友,也不是那种会随便吃醋撒泼的女人,如果陪在哥哥身边的是她,慕晓语觉得,那就一切都没有变,一切都还是她所熟悉的样子。 ‘这样就好’。在这件事情上,慕晓语常常对自己这么说。‘这样就好’不仅是她的决定,更是她必须要这么做的决定。 慕晓语不是个会胡闹撒泼的人,她懂得礼仪,懂得人情世故,懂得这个世界所划定的那一条线,所以,她会说‘这样就好’。 而且对于慕晓语来说,这不仅是一个选择,也是一个任务。至少的话,她是把这件事当成是一个任务来做的。 或许,这也是她唯一的选择了吧。如果不当成是任务,她还能把她当成是什么呢? 想到如此艰巨的任务等着自己去完成,也就没有那么多怨言了,耐下性子对蓝古晴说:“既然已经来了,那就买一全套,这样以后出去不至于像个秃头的和尚。” 慕晓语用秃头的和尚来形容这些首饰,实际是一种讽刺,她在讽刺这个世界,讽刺这个珠光宝气的地方,讽刺那披着道德外衣的肮脏的东西。 谁能够明白了,在慕晓语敢捅破天的外表下面,是一颗怎样小心翼翼的心。没有人知道,因为她从来也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甚至她没有告诉自己。 不,应该说她是可以的隐瞒了自己。一开始的时候,她本人当然是知道的,不过因为她并不需要这样的一颗心,所以她就骗了自己,她骗自己说:“这是错觉,我是慕晓语,我是敢捅破天的慕晓语。” 长时间的自我催眠,效果出奇的好,她真的就完全成了敢捅破天的慕晓语,那些懦弱的东西,在她的身上一丁点也见不到了。 蜕变之后的慕晓语,真的成了另一个世界的人,与之前的世界处于同一维度同一空间,但在完全不同的方向。因为这是全新的慕晓语,过去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了,过去的一切,将再也不会回来。 当然,这些跟蓝古琴没有多大的关系,对蓝古琴来说,她只需要按照慕晓语的指挥购买需要的东西就行。 哪怕她并不喜欢这些东西,哪怕就算买了大多数的时间也会被放在房间里落尘,哪怕所有的一切她都不会用心呵护,不管这事多么昂贵的首饰衣服。 唯一不如意的,大概也就是她低估了奢侈品奢侈的程度。付款的时候听到妹子说出七十万八千的价格,蓝古琴真的是愣住了,感觉心里在滴血,自己一年的工资不过二十几万,这一下,三年的工资和奖金没有了踪影。 爱情呐,就像是未成熟的果子。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不管当时是喜欢还是讨厌,过了后都一定会回味品尝。 曾有个伟大的爱情心理学家说过:“想死会使人陷入绝境。”蓝古琴算是真的体验到了这种感觉,这种相思入骨的执念,很讨厌,却也很喜欢,简直矛盾的连自己都分不清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可怕的是,这时候人一般会说:“真的怎么样,假的又怎么样呢?我喜欢他,仅此而已。” 买了首饰转战服装区,这一次,蓝古晴的行动熟练很多,自己去架子上挑选衣服,慕晓语只负责在一旁参考。 虽然不再向上次一样手足无措,但是审美没什么进步,她选的的衣服在慕晓语眼中一如既往的难看,像是步入更年期的大妈穿的。 看着她挑选的几件衣服,慕晓语非常不喜欢,长叹一声摇头说:“别人都想成为二八年华,只有你,每每想着如狼似虎。虽然到了你这个年纪如狼似虎是理所当然的,可是姐姐,咱们能不能不要这么捉急,你知道吗,不是只有女生害怕被吃掉,男生也会害怕的,而且男生的恐惧一般强于女生。” 慕晓语的毒舌,让蓝古琴羞红了脸,也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废物。没办法,自己不行,还得求助慕晓语的帮助。 蓝古琴把选好的衣服又放了回去,然后过去慕晓语的身边坐下,问她:“那应该怎么办?” 这个大姐姐,总是让人气得发抖,却又不能对她生气。她那一副无助的表情,看的慕晓语都觉得她是在太可怜了,自己说她的这几句实在太不应该实在罪大恶极。 慕晓语深呼口气,问蓝古琴:“你为什么挑选这几件衣服?” “看起来成熟大气。” 这个答案差点让慕晓语吐血,叹气回答:“你已经二十四五的人了,要说成熟,早就熟透了,以后选衣服的时候,往清纯可爱一点的方向。请你分清楚,成熟和老师有区别的,而且是很大的区别。想一想,如果你走在大街上,一个高中生叫了你一声阿姨。或者,要是一个大学生叫了你一声‘阿姨’。” 她的这个举例具有十分地效果,蓝古琴一下子就明白了。 其实,不用慕晓语说,仔细想想就会知道,社会流行的还真的就是这样,十二三岁的总是想要穿的像是二三十岁的,二三十岁的又总是想要穿的像是十二三岁的。年纪愈大,越是想要让自己看起来很幼稚。 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机制,社会会特别的关照弱者,所以大部分没有绝对实力的人,都会显示出自己弱小的一面,以显得自己需要被关怀,从而以最小的付出获得应得的甚至更多的。 这个道理,蓝谷请不肯不明白,对慕晓语点点头,又问道:“可是要是气场不足怎么办,尤其是面对一些突发事件,没气场很吃亏的!” 这个问题在慕晓语看来是那样的白痴,伸出手拍拍她的肩膀,教育的语气说道:“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最有气场的东西是拳头,而如果是谈判,工作的时候穿的霸气就好了。另外,跟你一起的都是打架的好手,这种时候,躲在他们身后,娇滴滴的说一声‘不要打了,人家好害怕’,比你抡起拳头上去揍人有用的多。” 蓝古琴好像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这就是异性的力量,‘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句话是有科学依据的。在异性的面前,又其实在喜欢的人面前,男女都会想要表现自己,女孩子尽力的想要温婉,男性则尽力的表现出自己雄壮的一面。 可是这样的事情,蓝古琴叹气说道:“做人,真是一件难事。” 慕晓语白她一眼,不冷不热的说:“下辈子,不要再做人,就你这样,严重拉低了万物灵长的生存地位。” 这简直是一句侮辱灵魂的话,蓝古晴幽怨的看着慕晓语,指责说道:“你这样很不好,很伤咱两的朋友感情。鉴于你伤害了我,请你向我道歉。” 慕晓语向旁边移动一些看着蓝古晴,对她说道:“其实我并不想跟你有这种朋友的感情。所以,我不会道歉的,如果你不想跟我做朋友了,我会离你远远地。” 慕晓语当然不会离她远远地,蓝古琴也绝对不会让慕晓语离她远远的,她们已经拴在一起,注定要纠缠的了。 不过一码归一码,虽然她们注定要做一辈子的朋友,但鉴于慕晓语总能把她气得半死,蓝古琴还是装作很生气的样子:“真怀疑你是不是你爸亲生的,慕叔叔那么和善的人,你却恨不能气死天下人才甘心。” 对于这件事,不知道被多少人拿来调侃过,慕晓语已经免疫了,悠悠叹气一声,回答道:“我也曾经这么怀疑,只是这世界的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近人情!” 说完不等蓝古晴开口,指着店里一件运动装对导购说道:“麻烦你拿下那一套黑色的。” 从导购手里拿过衣服钻进去试衣间换上出来,看到焕然一新的自己,忍不住赞叹道:“还是那么好看。” 慕晓语穿上确实很好看,她原本就很紧实的肌肉在这件衣服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阳光有魅力,算不上娇小也不壮实的女生,是十分诱人的。 不过,蓝古琴不能助长她的气焰,露出嫌弃的表情说:“自恋有个限度好吗!是衣服好看,跟你又没有多大的关系。” 对于蓝古琴故意找茬,慕晓语一点也不在意并不在意,回了蓝古琴已经‘你就嫉妒吧,像你这种春夏秋冬都穿白大褂的人是不会明白什么叫女生的。’,进去试衣间把衣服脱下来,递给导购说:“包起来。” 339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如果说蓝古琴的购物方式是有钱任性,那么慕晓语的购物方式应该算是简单直接粗暴了,慕晓语不喜欢在购物这件事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即便跟着别人一起逛街,她也是瞄准了一件直接拿走,一般不会问价格或者是左右挑选。 而慕晓语的眼光可谓是毒辣,大多数的时候,她总是能够快速而准确的找到自己最需要的那个东西。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很多人愿意跟她逛街,为她买单。因为慕晓语的目光毒辣不止是在购物上,在勾人这一块也是绝对的。 圈子里面的一些人,如果看上一个人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用,就会叫上慕晓语,反正只需要三五个回合,慕晓语就会知道这个人的基本能力和是否可用了。 这个能力应该是从她老爹那里遗传来的,这种毒辣的眼光,让她们不论是生活中还是事业上,都能够取得相当大的成就。 毫不夸张的说,慕晓语不论是干什么,即便是不经商,在别的领域也绝对是首屈一指的人才。她聪明又有干劲,身边总能聚集一群愿意为她鼎力相助的朋友,这些人的存在,使的慕晓语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占据优势地位。 而慕晓语真正厉害的地方,还不是这些。慕晓语真正厉害的地方,是她对于目标的执着和坚持,一旦确定了目标,必定全力以赴,必定使出全部的干劲,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这才是慕晓语真正恐怖的地方。 因为她根本就不懂的妥协为何物。曾经,在她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为了自己喜欢的玩具,她就曾成天成夜的蹲在店家门口。 对于慕晓语而言,只有能够达到目的,其余的都不那么重要。只要收获大于付出,她就不会计较过程中的得失。 这样的人是最可怕的,因为‘收获’这个东西,是不能用价值来衡量的。只有她本人才能说是赢了还是输了,也就是说,即便是付出生命,即便是输的一无所有,只要最后她本人觉得‘我赢了’那么她就赢了。 所以慕晓语很可怕,因为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她的底线在哪里。或许,从一开始她就把跟你同归于尽当做是胜利的标准。或许,她舍弃无数只为了咬你一口。只要咬到你一口,她就会觉得自己赢了。 是的,从宏观上来看,你只是被咬了一口,怎么算都是赢了。可是,宏观的东西并不值得完全相信,因为或许这一口,她在牙齿上涂了剧毒,也或许,她这一口咬出的血,会引来数不清的嗜血的魔兽。 总之,跟慕晓语为敌的人,肯定是时时刻刻胆战心惊。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她会从什么地方冒出来捅你一刀。 出奇招的人不可怕,出损招,而且是损人不利己的人,才是最可怕的。慕晓语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她的选择也总是很奇怪,即便是同归于尽,她也要咬下对方一块肉来。 不过,这些跟蓝古琴没有关系,她只是喜欢上了慕晓语很重要的人而已,或许慕晓语不想把这个人让给她,可是很多事实,不由得她们选择,不管慕晓语如何的不愿意,她的哥哥都一定会有被另一个女人抢走的一天。 慕晓语当然是知道的,所以,她选择自己选一个人来抢走哥哥。因为蓝古琴很好,不管是才华智力还是心灵,都完美的无懈可击。如果是她抢走了哥哥的话,慕晓语觉得自己或许不那么难以接受。 最重要的是,哥哥和蓝古琴这两个人,虽然说不是是郎情妾意,但总也算是彼此惺惺相惜。 所以,慕晓语选择推他们一把,让她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蓝古晴拿出手机玩,对慕晓语命令道:“去给我挑几件来。” 慕晓语朝她翻白眼,在她旁边坐下,坚定地语气回答:“你想的可真美,要买自己去找,不买赶紧买单。” 看样子慕晓语是不可能帮她挑选的了,只能自己起身,一边挑选一边询问导购的意见。 看到她终于选好,慕晓语说:“赶紧的,付款走人。” 被她这样催促,蓝古琴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可是又无可奈何,虽然她足够聪明的了,可是和慕晓语相比,她还不算十分的聪明。更何况,她有求于慕晓语。 种种都让她必须忍受这个姑娘的作威作福,她也就只能选择忍辱负重了。 两个人提着大包小包的从南路皇城出来,慕晓语跟蓝古晴挥手:“有缘再见。” 她的步子刚刚迈开就被蓝古晴拉住,把她搂在怀里说:“想的真美,接受了我的礼物,今晚就得陪我。” 慕晓语当然不愿意,她的世界,是这个世界的另一面,喧嚣的地方,充满了幼稚的暴力的地方才是属于她的,蓝古琴的身边,太过于成熟,总是充斥着正道之光,这样的地方,并不适合这个捅破天的女孩。 慕晓语不愿意跟蓝古琴走,从她的手里挣脱,反而质问她:“你这么拉着我跟你厮混真的好吗?目的何在,意义何在?” 蓝古琴望着慕晓语,像是再看傻子,理所当然的告诉她:“当然是有目的有意义才会对你这么好,不然我钱多了找不到地方花啊,你这一套衣服花了我八千多,心疼着呢。” 慕晓语‘切’一声,不满的说:“真是小气,好歹将来你要是我嫂子的人,这样就不担心我从中作梗,把你们给拆散了!” 蓝古琴把把东西放进后备箱,很认真的说道:“就是因为担心,所以才讨好你,这不把你拉在身边,成为好闺蜜,这样你就会在你哥哥面前给我说好话,我就有机会了。好闺蜜总是会为了闺蜜的幸福两肋插刀的不是吗。” 放好东西,把慕晓语推到副驾锁了车门才从另一边上车。 慕晓语扳过蓝古晴的脑袋问她:“你觉得我哥哥是那种能听信谗言的人吗?” 这个问题还真是难倒了蓝古琴,回答的稍一不慎,那可就是满盘皆输啊。 不过,她立刻就有了答案。两只大大的眼睛盯住慕晓语,回答说:“当然不是,如果是别人说的他肯定不会听,但是我知道你跟你哥哥感情好,你的意见他怎么都会考虑的,我还知道这次要不是你帮忙,他肯定不愿意跟我有牵扯,甚至宁愿去随便租一个应付。所以,综合考虑的结果是:你的意见你哥哥会听,而且很多事情你的意见具有左右格局的意义。 而对于这件事情,对于人生的大事,以我对你哥哥的了解,其实他对未来的伴侣没什么要求条件,更多的是随缘而已,也就是说,只要是个不讨厌的女子,那就都可以接受,因为对他来说,成家这件事本来也就是不那么捉急的,而感情是刻意培养的。所以,她能接受自己的妻子是任何一个不讨厌的女性。 既然这样的话,我的机会是很大的,因为我跟他关系还不错,他对我应该是有一点好感的,再有你从旁协助的话,我觉得他至少会最优先考虑我。” 慕晓语望着蓝古琴,愣了半分钟,长叹一声:“你这个女人,还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话虽然这样说,但慕晓语其实很认同蓝古琴的说法,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她才会帮着蓝古琴,反正哥哥都会被人抢走,何不让他被一个自己选中的人抢走了。 慕晓语仰靠在副驾上,有些似是而非的笑着。她的心里有些五味杂陈,因为一切都让蓝古琴说对了,哥哥原先就是准备随便租一个应付了事的,是经过慕晓语的强烈推荐,才选择了蓝古晴。 蓝古琴当然也是知道的,她跟慕晓语的哥哥是多少年的好朋友了。她对他的了解,比对自己的了解都多。她知道的,慕晓语的哥哥是个把责任看得比生命都重要的人,如果不是慕晓语的强烈推荐,他是绝对不会做这种危险不负责的事情的。 那个聪明的让人嫉妒,却木讷的让人发狂的男生,真是让她又爱又恨,他的一些坚持,吸引着蓝古琴,也让蓝古琴恨不得撬开他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些什么。 而蓝古琴不知道,慕晓语的哥哥其实真的不愿意选蓝古晴,因为慕晓语的哥哥知道蓝古晴是真的爱他,而他不敢保证会给她一个幸福的将来,这样的关系,对蓝古琴太不公平。 但因为慕晓语那句‘对她来说,可能这也是奢求,何不说清楚,让她自己决定’。 他虽然是个在感情上有些木讷的男生,但并非是个不懂得变通的男人,所以他听从了慕晓语的建议,因为他也觉得:好还是坏,当事人最清楚。 慕晓语放开蓝古晴,耸耸肩回答:“其实你不那么笨,甚至很聪明,只是这情商和审美,不敢恭维。”慕晓语张了张嘴,余下的话给吞了回去,她其实想说:“就这点,你跟哥哥绝对般配。”可是这句话,她却又无法坦然的说出来。 340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不论说了多少好话,就这最后两句,她还是咬咬牙看着慕晓语,指责说道:“作为朋友,你绝对是不及格的。作为闺蜜,你绝对是不合格的。在这件事情上,你好歹给我一点鼓励啊。” 慕晓语冷哼两声,事不关己的说:“有一种朋友叫做损友,而我坚信我会是一个非常好的损友。至少的话,在损你这件事上,我相信你不会遇到第二个比我做得好的人。” “幸好我没有遇到第二个比你更好的,不然我可能需要在奈何桥上等着你哥哥。”蓝古琴说:“你知道吗,你有时候真的很气人,能把活人气死死人气哭的那种。” 对于蓝古琴给她的评价,慕晓语并不是很在意,这样那样的评价,好的坏的,慕晓语早都已经习以为常。不论别人给她的评价是好是坏,她都从来是不在意的,因为对于慕晓语而言,活在别人的眼睛里,那是在是太悲哀了。 她绝对不愿意活在别人的眼睛里,所以她告诉蓝古琴:“我的生活我做主,只要我自己高兴就好了,我绝对不是那种懂得体谅别人的姑娘。” 蓝古晴说不过她,就不再跟她争这些问题,启动了车子,问慕晓语:“要吃东西吗?” 慕晓语摸摸肚子,回答道:“现在才十点不到,还早,等十一点之后再吃。” “那估计你只能在家里做来吃了。” 说起去蓝古晴家,慕晓语好像突然想起什么,对蓝古晴说道:“跟你做个买卖。” 听到慕晓语这么说,蓝古晴知道肯定是好事,因为如果是坏事,慕晓语不会用这样的口气说出来的,也不会说是做买卖。在慕晓语这里,买卖是双方都受益的才叫做买卖。 她很了解慕晓语的性格,知道有事情找上门,连忙问道:“快说,什么事。”担心上当受骗,立刻又补充说:“要是会惹我生气的就不要说了。” “你让你哥哥明天去我公司开个金融讲座,我说服哥哥带你去出席他的所有聚会,并且公开你两的恋情。” 这个交易,对蓝古琴来说绝对合算:“很合算的交易,只是你有几分把握完成任务。” 慕晓语反问她:“你有几分把握?” 慕晓语从不干亏本的买卖。蓝古晴想了想,回答她说:“一百分,只要我开口,哥哥一定会答应的,如果不答应,那就是有推不掉的事情。换言之,就算不是明天,但近期之内肯定也会抽时间出来的。” 蓝古晴的语气如此肯定,慕晓语也没什么好说的,拿起电话给哥哥打电话:“哥哥,在干嘛?” 电话那头传来音乐声和一些其它的嘈杂声,在这一片喧嚣的声音中,慕晓语哥哥的声音传了过来:“跟几个朋友在外面玩,怎么了。” 算准慕晨肯定在某个聚会上,但还是假惺惺的问她:“蓝古晴姐姐在你身边吗?” 慕晓语对哥哥的了解是九十分,但是哥哥一向看不懂这个妹妹的心里在想什么。不知道慕晓语这么会这么问,就如实回答:“没有啊,怎么了。” 慕晓语拿过蓝古晴的手机关机,分明在做着一件坏事,却显得所有的事情都是那么的真,回答哥哥:“我找姐姐有点事,打她电话关机的,以为跟你在一起呢!” “她没跟我在一起,你打她家里问问吧。” “打过了,没在家,不过你这男朋友怎么当的,出去聚会都不知道带女朋友的。” 电话的另一边一时语塞,不知道如何回答,确实,今天很多人都带了女伴,就他没有。作为一个男朋友,他确实很不合格,在感情这件事上面,他确实只能用木讷来形容。 他虽然想说点什么,但慕晓语并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姐姐这次陪你玩,赔上的可比你想的多,就算是自愿的,你也不能这么对她,何况姐姐真的很好,所以你这样做很不好。所以呢,作为你的妹妹,我要求你,做一个合格的男朋友,至少的话,请你装的像一个男朋友。合格的那种。” 电话那头的哥哥深呼吸,回答说:“不是不想带她,只是单身太久,一时间把有女朋友这事忘记了,你找到她顺便替我说一声,明天有个聚会,然后如果有时间的话陪我去舅舅家,那边很多年没去了,老爸让我今年过去走走。不过……”电环那头犹豫了一下,要说的话又没有说出来,只是跟慕晓语说:“算了,其余的我自己跟她说吧。” 听到哥哥有这样的心思,慕晓语感觉自己又做了一件好事。 但她做好事是讲究手段的,对哥哥说:“这话你自己说,我不转达。带女朋友见家长还要妹妹传话,也太怂了。”第六书吧 蓝古晴已经迫不及待要开口,慕晓语赶紧捂住她的嘴巴。 哥哥有些无奈,要真是让自己打电话,还真不知道如何开口,毕竟说的是假装情侣,现在真后悔说假装两个字。因为假装这两个字,很多事情他都感觉是不应该的,但因为女朋友的存在,很多事情似乎又必须要这么做。 如此难以选择的情况,他还是人生头一遭。 但既然慕晓语不肯开口,也只能自己开口,对她说道:“好吧,没别的事挂了,我会自己跟她说的。你也少在外面晃悠,早点回家,不要让叔叔阿姨担心了。” 慕晓语口头应承两句挂断电话,盯住蓝古晴:“你傻啊,刚刚要是开口了,哥哥就知道你在我旁边,就知道这是咱两跟他演戏。就算他不在意咱两在这跟他演双簧,可是这种事心里总会不舒服的。” 蓝古琴对慕晓语的说法有不一样的想法,反驳慕晓语:“可是他那么聪明,肯定立刻就会反应过来的。” 慕晓语说:“那又怎么样,有的事情彼此心知肚明但不点破叫做默契,可是一旦捅破窗户纸,那就是撕破脸皮了。” 听慕晓语这么说,蓝古晴心里真的是惊讶不已,想来真的是这样,自己险些把这个盼望已久的相思豆给扔到了河里,让它顺着河流飘到另外的地方。 就像慕晓语说的,她的情商真的不高,而当遇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就连自己引以为傲的智商,也会掉进去厕所。动了情的女人,真的是变得又蠢又笨。 但大概这就是爱情,没什么理由。因为爱情,所以一切都是合理的,因为爱情,所以不必多做解释。爱情这两个字,本身就是理性的反义词。 颇有感触,她并不是慕晓语的哥哥喜欢的人,也不是讨人喜欢的类型,如果不是慕晓语帮助,别说爱情,能不能活成人样都是问题。 在事业上,她是个天才,在感情上,她是个白痴。很久之前就有人对她这么说了,直到今天她才真的认同了这句话。 想着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不自觉的对慕晓语说了句:“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我很爱他,非他不嫁的那种爱。” 慕晓语没有猜透蓝古晴的想法,只当是因为太爱哥哥,对蓝古晴说道:“我也不完全为了你,带着私心的。” 蓝古晴并不在意慕晓语是不是带着私心,因为她知道慕晓语是个做事很有分寸的孩子,不会把事情闹得太僵,也不会惹出那种无法收拾的麻烦。不管慕晓语怎么闹,肯定都是在她能够控制的范围之内,超出自己能力的事情,慕晓语轻易不回去做。 两个人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都没有再说话。 车子停下来,到了蓝古晴家的小区,慕晓语没有急着下车,问蓝古琴:“你找我来究竟想干嘛?” “原本是想跟你在一起,然后明天就有借口去见你哥哥了,现在我想向你讨教问题,关于怎么做人的问题。” 蓝古晴的回答不可谓不雷人,在慕晓语看来,她就是已经把原来的自己丢了,开始了新的人生。 新的人生是不是就是好的呢,谁都说不清楚,而更加让人说不清楚的,是好与坏之间的判断标准,是精神还是物质?是统一的标准,还是每个人给自己制定的标准,这些问题,连慕晓语自己也还没有搞清楚。 虽然一切都是待定的问题,但在慕晓语看来,喜欢的就是好的,如果不喜欢,又何必为了别人说的好坏去改变自己。所以,在这个问题有一个标准的答案之前,慕晓语的答案就是‘我自己制定规矩’。 当然,形势比人强,很多事情并没有选择。 这点,慕晓语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有的事情,不开始是好的,一旦开始,是不能结束的。 心里乱七八糟,也不知道都在想些什么,总之就是很乱,各种情绪,各种心情错综复杂。 深呼吸,把所有的心情都压在心底,对蓝古晴说:“你这是在给自己刨坟知道不,我的名声在这座城市,在这个圈子是混蛋的代表,问我怎么做人,就是在问我怎么做一个混蛋。” 341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慕晓语的这番话,让蓝古琴久久未能说出话来,该赞同还是反对呢?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蓝古琴从不认为慕晓语是个坏孩子。 所以,这只是慕晓语的说法,在蓝古晴看来,或者说在很多了解她的人看来,慕晓语都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至少她做的事情都是在可以理解的范围之内的,而跟在她身边的人,三观也都很正。 至于那些离经叛道的事情,谁的人生没有一场狂风暴雨般的疯狂呢,别人是这么看的。 即便慕晓语不认为自己是在调皮,但在别人的眼睛里,她就是个调皮的孩子而已。 蓝古晴笑笑,调侃的语气对慕晓语是说:“要是混蛋都像你这么优秀,做个混蛋有何不可。或者说,如果混蛋都像你一样,那只能说明这个世界才是混蛋,因为它把优秀的人都归在了混蛋的立场。” 她不介意跟自己混蛋,自己当然就没有理由拒绝,慕晓语回答蓝古晴:“那好,就让本小姐带你去追白马王子。”慕晓语顿了一下,坏笑着说:“要不去抢吧,我一直觉得抢来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我记得你有个著名的言论‘骑白马的一定不是王子,而是当不上皇帝的王爷’。另外,我可以去抢,但是如果能有更简单的方式,我选择更简单的方式。” “这是我著名的理论,但你是想要一个后宫佳丽三千人的帝君,还是要一个为一人倾一城的藩王?” 很显然,除了那些虚荣且好权利的女人,一个正常女人都选择情真意切的藩王。 而蓝古晴不仅是个正常的女人,还是一个小气的女人,男人是绝对不可以分享的。 被慕晓语一通胡乱的解释,感觉好玩又好笑,回答她:“我要我的王爷,那个为一人倾一城择一地住一声的王爷。” 这样的回答是当然的,因为蓝古琴绝对不是个大度的女人,或者说,正常的女人都不会选在让自己的男人大爱无疆。 慕晓语说:“那就是了,好好的追你的白马王子,就不要管他是不是能当皇帝了。” 可是,对于慕晓语的哥哥,蓝古琴一直是十分得意十分在意的,她对这个男生的评价,只能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来形容,蓝古琴说:“但我觉得你哥哥是一个可以做皇帝的王子,而且是一个了不起的帝君。” 慕晓语望着蓝古琴:“既然这样,那就放弃吧。因为一个可以当皇帝的王爷,他要为了这个天下操心,而你,绝对不是那个能够母仪天下的女人。” 别人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而慕晓语呢,任何事情她都习惯了从最现实的方面最考虑。不,更准确的说,是她总是把别人拉倒烂泥塘里,让人上不来也下不去。 当然,这不是她的错,不论是谁,如果经历她的生活,都会去面对最残酷的社会。 因为当你看到这社会残忍一面的时候,就由不得你不去面对。如果看到了这个世界残酷的一面,还能当然的享受美好,那这个人一定是个傻子。 或者,他本来就决定了要做个一事无成的人。慕晓语绝对不是这样的人,她有梦想,她有必须要做的事情,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她都绝对不会让自己成为一个废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她就绝对不会认输。 车子停了下来,蓝古琴受到太大现世的毒打,仰靠在座椅上,长叹一声对慕晓语说道:“下车吧,今天你是没有选择的了。” 慕晓语跟蓝谷请一样仰靠在座椅上,跟蓝古琴一样长叹:“仔细想想,从认识你的那天开始,如果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当做是一场生意的话,我真的是亏了。” “所以呢?” “没什么,就是抱怨一下,然后希望你听到我的抱怨之后,能够反思一下自己的责任,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如果一定要我帮忙,请你付给我工钱。” “我付给你工钱的了啊,这套衣服,八千块,不到四个小时八千块,每个小时两千,这样的工钱你还有什么不满的。” 慕晓语说:“没什么不满的,只是不喜欢这个工作而已,而我,偏偏又不是那种可以为了生活忍辱负重的人。” 慕晓语跟蓝古琴闹了好一会才下车。 回到家,这是慕晓语第二次来蓝古晴家,蓝古晴的父母对这个姑娘可谓记忆深刻,而现在还知道女儿钟情的人是她的哥哥,那么这层关系,就更加奇妙。起点中文 这个一身中性装的女孩子,每每总让人怀疑她的性别,即便是第二次见面,蓝古琴的父母还是忍不住怀疑这个姑娘是不是真的姑娘。还是怀疑蓝古琴跟她之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一家三口很热情的跟她打招呼,慕晓语显得落落大方,跟他们开玩笑说:“感觉我是新姑爷上门,很受欢迎啊!” 她这句话,让两个长辈更加疑惑她到底是男是女,她跟蓝古琴之间真的只是朋友吗? 不过这些事,她们不能说出来,因为没有切实的证据的话,这样的话是绝对不可以说出来的,一旦说出来,很可能引起很严重很麻烦的后果。 好在这些事情,慕晓语没有注意到他们的想法,蓝古琴也没有注意到在父母的眼里,她跟慕晓语走得太近了。 其实两个姑娘走得这么近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因为慕晓语给她们的第一印象实在太惊人。她们是很喜欢慕晓语的,但又有些担心自己的担心变成现实。 做父母的,总是为子女操碎了心。 好在慕晓语从来都不是个懂得体谅长辈的人。跟两个长辈简单寒暄,她就把目标放到了蓝古琴哥哥的身上,凑过去蓝古琴哥哥身边,对蓝古晴的哥哥说:“哥哥,听说你是金融学家,很厉害的那种。每年来听你的课的人,从成名企业家到在校学生,每一堂课都是兵朋满座。” 蓝古晴的哥哥有些惊讶,也有些尴尬,回答慕晓语说:“我是金融分析师,但是不是很厉害的那种。” 这样的谦虚,恰恰验证了她的厉害之处。慕晓语一脸崇拜的看着他,她那种崇拜的眼神,让蓝古琴都觉得她是真的在崇拜哥哥。 可是蓝古琴是再清楚不过的了,慕晓语对哥哥应该是尊重,绝对没有上升到崇拜的地步,因为慕晓语见过不知道多少比哥哥厉害的人物,其中,慕晓语的父亲就是一个最顶尖的人物,哥哥要跟他比,恐怕还需要二十年的努力。 不过慕晓语可没有想这么多,她是真心要跟这个哥哥交朋友,要邀请这个哥哥去做演讲。而这个时候,她回归到了本来的年纪,继续装成小女孩的可爱模样,对蓝古琴的哥哥说:“不要谦虚嘛,厉害就是厉害,没啥不好意思承认的。” 蓝古琴的哥哥差点被这个姑娘逗笑,她实在太可爱了,长得可爱,性格也可爱,做事也让人觉得她与众不同。活泼+可爱+会撒娇卖萌,简直就是完美妹妹的不二人选。 在蓝古晴哥哥眼里,慕晓语始终是个小姑娘,那有点任性但分得清轻重崇拜知识的富家女,这样的女孩子很讨人喜欢。 他还不知道慕晓语开公司的事情,也正是利用这点,慕晓语在引导他一步步进入陷阱。 蓝古琴就在一边看着,从小她就比不上哥哥,经常挨哥哥的教训,又其是衣着上,哥哥经常说她不像个小姑娘,更像个阿姨。今天,她想借慕晓语的手来报仇。跟哥哥也开一个玩笑。 慕晓语的脑中已经有了思路,眼中依旧是崇拜,笑眯眯的说:“哥哥,你真的好厉害,好佩服你。” 蓝古琴的哥哥往旁边挪动一些,让慕晓语坐下说:“这么夸奖,是不是有什么坏心思啊,你的大名,我可是听过不少次。” 他这话一出,立刻让慕晓语的计划陷入僵局,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承认了:“哦,真是臭名远扬。” 慕晓语思考,这个哥哥似乎知道她不少的事情,虽然她想要死猪不怕开水烫,可是这个时候,似乎承认自己有坏心思是最好的结果。毕竟,死不承认的结果,往往是自讨没趣。慕晓语说:“被你看出来了,好吧,我承认我没安好心,不过也不是什么坏心思,就是想请你去开个讲座。” 听到慕晓语这么说,蓝古晴的哥哥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咳嗽两声,缓解了那种难过的感觉,回答慕晓语:开讲座,给谁讲,来的都是大佬,我会被骂死的。” “不给圈内人讲,我想请你去我公司开个讲座,让员工认识到未来经济的发展形式。” 惊讶的看着慕晓语,转而又是理所当然的样子,毕竟,幕克玄的女儿,有一两家公司拿来玩玩也没什么奇怪。 慕晓语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最重要的一个本领就是识人,读人。 当下看穿对方的意思,也没有做任何辩解,只是祈求的问他:“可以吗?” 342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慕晓语无需辩解,因为对慕晓语来说,富二代这个标签是她摘不掉也不想摘掉的。为什么要摘掉呢,很多人都想要戴上这个标签。 或许,如果她摘掉这个标签,她会更加传奇。可是对于慕晓语而言,传奇这两个字不具有任何意义,她更喜欢的,是传奇的引到,也就是利益。 慕晓语相信,只要她赚到了足够的利益,她就可以赢来该有的传奇,因为这个世界是很公平的,所有的付出一定都会有一个结果,也就是回报。 当然,前提是你的付出不是无用功,也不是耍手段。 做人,慕晓语是离经叛道,但是做生意,她很正经,绝不会用欺骗的手段来获取利益。对待合作的伙伴,慕晓语比任何人都要真诚。因为太真诚了,以至于合作伙伴都怀疑她的用意。 当然,蓝古琴的哥哥不是她的合作伙伴,所以她的真诚在这里没有用武之地。蓝古琴的哥哥拒绝了她: “当然不可以,你老爸是著名经济学家和企业家,在业界的名声那是响当当的,让我去慕家公司讲经济,要吗一战成名,要吗臭名远扬。但是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不想去。我讲经济,是因为我喜欢经济,而不是要跟谁一较高低。” 他的误会似乎太大了,慕晓语想要给他解释清楚,可是又觉得多说无益,脑子转了一下,就说:“经济学,本身不也就是风险学吗!你害怕冒险?” 慕晓语很聪明,她的聪明伴随的是成熟,是老成。她知道面对什么人该说什么话。 因为这一句,蓝古琴不得不对这个姑娘刮目相看,他终于开始有点觉得‘这个富二代’与众不同。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端,有了这个感觉,离两个人成为朋友就不远了。 当然,在这之前,他还是回答:“真的不敢,慕家最不缺经济学家,班门弄斧的事情,干不得。而且,就算我去讲,谁来听呢,你父亲吗?我觉得我见到他的时候,我就已经不是个经济学家,而是一个待教的孩子了。” 这件事要怎么解释?慕晓语觉得怎么解释都不好,不管她怎么解释,最后的结果大概都不会有太多的改变,因为在的对方的心里,已经认定了她是一个富二代,她所谓的公司是富二代历练升级累积经验值的一个关卡而已。 认知已经形成,轻易不会改变。 慕晓语觉得是时候让蓝古琴登场了,慕晓语给蓝古晴使眼色,蓝古晴坐到哥哥身边说:“哥哥,不是去慕家讲,是去晓语的公司,这个公司是独立在慕家之外的。” 这句话,如果是慕晓语说出来,那真是贻笑大方,可是从蓝古琴的口里说出来,多少就有点可信度了。 蓝古琴的哥哥望着蓝古琴,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问她:“晓语是慕家大小姐,慕氏集团未来继承人,她的公司,怎么可能独立在慕家之外。”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慕晓语不可能离开慕家而独立存在。 不怪他会这么想,因为慕晓语现在的公司确实也没有离开慕家而独立存在。甚至慕晓语本来也没有打算让这家公司完全的独立离开慕家。她是个很聪明的人,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虽然这家公司不属于慕家,可是能够依附在慕家这棵大树下乘凉,为什么不呢。她们没有非要拼的头破血流的必要,没有非要从深渊往上爬的必要。 蓝古琴的哥哥似乎理解到了这点,把慕晓语说的和蓝古琴说的联系起来,有了一些真实的发现。问慕晓语:“能给我说说吗?” 说完看着慕晓语,等待她的解释。 可是要怎么解释这件事?还真的不太好解释。慕晓语做出个尴尬的动作,回答他:“是这样的,我跟几个朋友开了个公司,公司的法人是另一个姐姐,但是员工都是新人,大家对于怎么做生意都不太懂,所以想请你去开个讲座。” 还是不太明白慕晓语的心思,回答说“既然这样,你应该让你老爸去给大家开这个讲座,或者让他调几个老手去插在其中。” 慕晓语有些无奈,回答说“我也这么想过,但是慕家的那些老大,一个比一个拽,他们去了,公司能做好是一定的,但肯定不是我要的哪种好。 本来是想请老爸或者李叔叔去走一圈的,可是你也应该知道,他们的格局都太大了,知名度也太高了,如果他们去了,那就不是去讲课的,是去投资的收购的,这家公司也不是因为做得好才活下来的,而是两个大佬给了一条活路。” “你要的是什么?” “做一个成就梦想的地方,一个可以不依附慕家生存下去的公司,创造一批愿意为我打拼天下的新的人才。我想让这家公司用自己的方式活下来。” 慕晓语说的很坚决,不容丝毫的商量的那种。可见她在这件事上确实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 富二代不讨人喜欢,但是他们身上也有别人没有的优点,那就是他们比出身不好的人或者出身刚好的人更加懂得坚持。 或许是不担心失败之后一败涂地,不担心失败之后一无所有。所以富二代做事,更加放得开手脚,也更能够创新。而从小的生活格局,给了他们面面俱到的本事。这就是为什么富二代创业总是成活率更高的原因。 并不是因为家里给了多少支持,而是他们自身的能力,就更加适合在这条路上走。因为这个能力是隐性的存在,所以也很少有人真的发现了它。 蓝古琴的哥哥在这一行的时间虽然算不上很长,但也不短了。本事的好坏不说,但他至少是看穿了这点的。 不过,蓝古琴的哥哥还没有完全承认慕晓语,在她的心里,慕晓语就是富二代被人看不起,然后想要证明自己,仅此而已。 但在现在这个社会,能有这种冲劲的富二代不多了。 如果慕晓语真的是个有冲劲的人,自己帮一把又有何妨,何况现在还扯上妹妹这个关系。 种种原因都加载过来,似乎他接受是最好的,没有再推辞,回答慕晓语:“好,这段时间我都有时间,你什么时候安排好告诉我。另外的话,如果可以我希望令尊之流就不要在场了,见到他们,我恐怕会紧张的讲不出话来。” 虽然一开始就知道一定能够请得动这个人的,可是真的听到他答应了,慕晓语的心中小小的激动,问他:“这是当然,跟他在一起,我也觉得不是很舒服。对了,你一个讲座要多少钱?” 蓝古琴的哥哥哑然失笑,他笑的是慕晓语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姑娘,在他开口之前,她已经把他的退路和进路都给安排好了。 蓝古琴的哥哥笑两声,对慕晓语说道“:没看出来,你还是一个很懂事的人,但这次给你个便宜,不收钱。”他当然不能收钱,因为请动他的不是慕晓语,而是他的妹妹。他开这个讲座,是因为妹妹开了口。 这对兄妹都是极聪明好强的人,轻易蓝古琴不会对他开口。他也一样,所以如果对方开了口的话,她们都会极尽全力。 而对慕晓语来说,这些都是没有关系的,她想要的只是这个人去开讲座,至于过程怎么样,拿不重要。况且慕晓语是个又便宜就占的人,这样的便宜,没有不占的道理,说道:“那就明天吧,我让人过来接你。” 慕晓语确实很聪明,做事也可以说面面俱到。又其实她的话语,总是那么的犀利,却丝毫不会让人觉得被刺到,反而觉得温和和被照顾。 经过这短暂的交流,让他对这个姑娘有了另一番认识,心中也有了认可,觉得这是个可以交的朋友。毫无疑问,这是他年纪最小的朋友。他虽然算不上无双天才,但确实也有一些才华,就算是同龄人,也鲜有跟得上他的话题的朋友。可是慕晓语似乎可以,所以他觉得这个朋友,得交。 既然有心要交这个朋友,那就也放低自己的姿态,回答慕晓语:“不用了,你告诉我时间和地址,我过去就好了。” “好的,明天早上十点,朱泉古道四十七号。你过来之前给我打电话。” “看来你是一早就知道我一定会答应的!” “有姐姐帮忙,你一定不会拒绝的,因为我知道你是最疼你妹妹的。” 两个长辈在一旁听着,都不禁对慕晓语竖起大拇指说道:“物尽其用,果然是商业世家出身。在娘胎里就学着打算盘的人,就是不一样。” 被夸奖的有些不好意思,对两个长辈做个羞涩的样子说道:“叔叔阿姨过奖了。” 蓝古琴在一边听着这些,心里有些酸涩。‘商业世家’这四个字,她应该也算得上,可是她半点商业心得也没有学到。 父母都是从商的,哥哥更是技高一筹,一家人里面,只有她除了笔杆子之外什么都不会。 343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不过,蓝古琴心中的酸涩,从来都不会超过五秒钟的。因为这件事本身她也不喜欢。看到这边已经定下来,蓝古晴拉起慕晓语:“现在轮到你帮我的忙了。” 回到房间,慕晓语立刻就恢复了那个调皮的姑娘的样子,倒在蓝古琴床上说:“你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哥哥已经邀请你明天陪他参加聚会,明早上起床去美容店弄弄,等他打电话来就是了。” “可是你哥哥现在还没有打电话过来,他不会反悔了吧!” 蓝古晴语气有些焦急,听得出是真的关心这个问题。当然关心,那毕竟是她最心爱的男人,稍一不慎放跑了,她会后悔一辈子的。为了不让自己后悔,她必须紧紧地把他攥在手里。 没吃到肚子里的东西,都是别人的。虽然不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但是此时的蓝古琴时刻赞同的不得了。 而这个问题,让慕晓语彻底抓狂,蹭一下做起来,翻身压在蓝古晴身上说道:“你是不是傻了,你手机都没开机,他怎么打电话给你,而且这个时候肯定还在聚会上,怎么打电话给你!” 被慕晓语这么一说,才恍然大悟,拿过电话开机,抱怨说道:“都怪你,没事干嘛给我关机,要是错过约会,这辈子都恨你。” 她这倒打一耙的本事倒是不小,慕晓语想要跟她闹,可是立刻又改变主意了。她还有别的心事,没工夫跟蓝古琴调情。 慕晓语向一边倒下,蠕动几下嘴唇说道:“好心没好报,要知道这个机会可是我给你争取的,还有,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山人自有妙计。对付男人,我比你在行。” 这话蓝古琴还真是无法反驳,慕晓语年纪虽小,可她是混混堆里的小霸王,要怎么对付别人,又其实男人,蓝古琴恐怕还真的得跟她拜师。 既然这样,还能说什么呢。而且不论怎么说,慕晓语始终是帮了大忙的,自己抱怨她确实不人道。 给慕晓语一个大大的吻,嘿嘿两声说道:“不要生气了,等成为你嫂子了,我一定好好对你的。” “你可拉倒吧,我跟哥哥关系那么好,等你成为我嫂子的一天,看到我哥哥对我那么照顾,肯定吃醋,到时候肯定针对我。而我如果不是这样呢,我看到曾经那么照顾我的哥哥照顾另一个女人,也肯定不舒服,到时候,咱两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势不两立’。每天都上演封神演义。” 想来不无这个可能,对慕晓语微微点头:“有这个可能,看到自己的男人对另一个女人好,不论什么原因,总是不高兴的。” 真是诚实的让人想打她。 不过今天的慕晓语没有这个时间,慕晓语躺在床上,拿出手机给褚曲书打电话:“姐姐,睡了没?” 看到慕晓语的电话,褚曲书当然不会以为是找自己唠嗑来的。褚曲书放下手上的工作,稍微的清醒了精神才回答慕晓语:“没呢,你有什么事只管吩咐就好。” 还是这个姐姐善解人意,她对工作的态度也格外的认真。把事情交给她,慕晓语很放心,从来不担心会搞砸。 如果褚曲书都搞砸了的话,这个世界上九十九的人都会搞砸,剩下的肯定也是运气好没翻船而已。慕晓语回答褚曲书说:“这不年关了么,放假之前我决定给大家上一课,你通知所有的员工和股东明天十点之前到公司,明天十点有个很厉害的金融分析师来咱们公司开讲。” 褚曲书这段时间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公司里的员工大部分是应届毕业生,没有很多经验,甚至连基本的经济概念都没有。他们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按照褚曲书的安排完成任务,就是按照股东们拿来的项目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换言之,到现在为止,公司的运营其实还是主要靠股东们的人脉关系,而不是公司自己的事业。 要如何让公司成为一个真正的公司,从公司成立的第一天她就一直在烦恼,现在慕晓语给她找了个厉害的人物,看样子能解救不少难题。 只要把‘搞事情’的思想塞进这些人的脑子里,褚曲书有绝对的理由相信,这家公司会成为一家有生命的公司,而不是股东们的扯线木偶。 压不住激动的心情,对慕晓语说道:“太好了,你就是天使,总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这段时间这个问题可愁死我了,联系了好几个这方面的专家,可是人家一听咱们公司的名字,直接就拒绝了,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慕晓语说:“那你今晚肯定会激动的睡不着的,因为我找的这个人,绝对是行业里面最顶尖的。” 听到慕晓语这么说,褚曲书又有点担心了,问慕晓语:“不会是你家里的人吧?” “我家里的人不好吗?” “不是,你家里的人,任何人来当然都是好的,可是要是他们的话,就解决不了我的问题了。你知道的,我想要让这个小家伙有自己的生命和自由。” “我也想,所以我找了一个跟我们都没有关系的人来。”慕晓语告诉了褚曲书蓝古琴哥哥的名字,褚曲书立刻兴奋的大叫起来:“真的,太好了,有他来开这个讲座,我的信心立刻翻倍啊。” 慕晓语说:“我知道,而且咱们的身价也要翻倍。就凭能请来最年轻的教授讲课这点,新生的孩子绝对没有几个做得到。” “对啊,你太厉害了晓语。” “好了,不给你添乱了,你赶紧通知,不要让她们明天迟到。” 蓝古晴支撑起半个身子,盯住慕晓语说道:“感觉这个公司你才是老大啊,总裁被你这么呼来换去的,爽不爽?” 慕晓语扔给蓝古晴一个白眼,回答道:“这叫做合作,不叫呼来换取,这么大人,话都说不利索。” 蓝古琴愣了,没有跟慕晓语继续争论。放下这个没有意义的问题,问慕晓语:“你说明天我穿什么好?” “不知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哪知道你穿什么能让他绝对有面子。”慕晓语说:“不过如果我是你男朋友。当然是什么都没有最好。” 蓝谷请骂了句‘色狼’,才跟慕晓语磨:“你肯定知道的,快点告诉我。”她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慕晓语只能做一个呕吐的表情来回应。 对蓝古晴伸出手说道:“一个字一千块,给钱就告诉你。” 蓝古琴把钱包放在慕晓语手上,咬咬牙说道:“我所有积蓄都在这,你快告诉我。” 慕晓语可不跟她客气,把银行卡什么的都拿出来放进自己的口袋,对蓝古晴说道:“首先呢你得看明天的天气预报,根据温度选择合适的衣服,这样呢不会让人觉得你作,也能够惊艳全场,其次你应该问他是什么样的聚会,需不需要盛装出席,第三我真的不知道应该穿什么,第四,其实穿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喜欢你。” 慕晓语说了一堆废话,蓝古晴伸手去她的口袋里拿回自己的东西:“你就不能给出一点建设性的建议吗!” 进了慕晓语口袋的东西,哪能那么容易就掏出去。慕晓语捂住自己的口袋,回答蓝古晴:“这些东西已经是我的,你还拿,我告你侵权的。” 拉开慕晓语的手,硬抢过来说道:“你都不知道密码,拿着有什么用。” 两人打闹一些时间,感觉累了就拉过被子睡下。 早上被蓝古晴吵醒,天还没有亮,慕晓语带着起床气吼她:“你干嘛,这么早吵醒女生,想打架是不是。” 蓝古晴把她从被窝里拉出来:“你不说我应该去美容店吗,快点。” “我是说你应该去一趟美容店,我不去。”慕晓语拉过被子紧紧捂住,回答蓝古晴:“早上还要去听你哥哥的讲座呢,没时间,你在自己去吧。” “讲座是给公司的人讲的,关你什么事,你老爸就是最厉害的经济学家,有什么是他不能教你的。” 慕晓语紧紧裹住被子,大吼一声对蓝古晴说道:“那也不要这么早起床,哥哥的聚会怎么也要午饭过后的,还有这个讲座我真的要去。” 慕晓语不从,她干脆把她抱起来,放进卫生间说道:“赶快洗漱,六点钟出发,你只有半个小时。” 蓝古琴并没有给她第二个选择。同为女生,她们或许千差万别,但有一点一定是一样的,那就是都很任性,都很坚持自己要做的事情。 知道蓝古琴不会放过她,慕晓语也就妥协了。简单的刷牙漱口,跟着蓝古晴出门。准确的说,她是被蓝古琴拖着出门的。从家里到电梯的这段路,她有三分之二的体重都在蓝古琴身上。 看着外面黑漆漆的天空,慕晓语十分不情愿的说道:“现在这个点,哪有美容店开门。”她这么说了,立刻又觉得蓝古琴似乎不是个懂得这些东西的女人,警告她:“你要是敢开车带着我满城转,我就在你的车胎上扎两个小洞。” 344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蓝古琴知道,在慕晓语的眼里,她不太行的性格已经定格,知道解释也没用,就不多解释了。 把手机展示在慕晓语跟前,回答说:“我已经联系好,她们说了二十四小时营业的。” 女人,为了美貌和男人也真是够拼的。世界上让女人改变的最多的,永远是男人,虽然慕晓语是不太明白,她一直觉得,为了一个男人改变自己,这实在是太蠢。可是没有办法,这个世界上,蠢女人实在很多。 或者说,这个世上愿意为了男人变蠢的女人实在是很多。 蓝古晴活的这么挫的女人,竟然能在这个时候起床,就为了跟他去一个聚会!蓝古琴都可以这么拼,别的女人就更加不用说了,肯定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慕晓语坐到车上,使劲甩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扔掉,对蓝古晴说道:“我去公司,你自己美容。” 慕晓语并不是不愿意去美容店,只是今天不想去,只是不想跟蓝古琴一起去。 可是蓝古琴怎么肯轻易放过她,抓住慕晓语,对她说:“我想过了,讲座是十点钟,我们现在去美容,完了赶得过去的。” 她已经把时间都给算好了吗,慕晓语有些吃惊,盯住蓝古晴几秒钟,感叹道:“小白鼠一夜之间成精了,而且是人精。” 没有理会慕晓语说的,启动车子向美容店去。慕晓语说什么本来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需要慕晓语的帮忙。 慕晓语只知道蓝古琴今天准备的很充分,慕晓语不知道为了这一天,蓝谷请从很久之前就准备着了,所有的事情,都是她按照曾经准备好的路线再走而已。如果慕晓语知道了,肯定会笑话她一辈子的吧,因为为了这一天,她不仅很久之前就开始准备了,而且还时时刻刻关注着这方面的东西。 实在是有够好笑的,一个从来不去美容院的女人,想着自己可能有一天需要去美容院而关注着美容院的消息,一个从来不化妆的女人,想着自己可能有一天需要化妆而了解了那些比化学元素周期表还难记的品牌色号。 如果这件事让别人知道了,不只是慕晓语,任何人都会笑话她一辈子的。 可是对蓝古琴来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为了心爱的人,她只能这么做,必须这么做。 因为一直有了解这些东西,所以蓝古琴虽然是第一次来,但是一点也不像是第一次来的人,需要做什么,自己应该选择什么,这所有的一切,在她的脑海里都已经有了对话的模拟场景。而且准确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凭借着强大的大脑,蓝古琴从家里出来之后,每一个步骤都显得很专业的样子,连慕晓语也看不出破绽,以为蓝古琴平时不化妆大概是考虑工作性质之类的。是自己小看了这个姐姐。 蓝古琴带着慕晓语进去美容店,几个服务员迎上来:“蓝小姐是吗,欢迎光临,我们已经给你准备好包间。另外根据你的要求,我们已经提前半小时准备好,如果你有什么需要或者有什么服务不周的地方,你随时告诉我,我的电话热线将二十四小时为你开通。” 更夸张的是包间,足够容纳十个人使用的包间,已经成了蓝古琴的专属场地,三个美容师正在等着给她服务。见到这样的阵仗,慕晓语也觉得自己的土豪是小巫见大巫了,啧啧两声问道:“你是花了多少钱,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美容需要花多少钱,慕晓语不会不知道,而蓝古琴享受的待遇,绝对是她也会觉得肉疼的,每一秒钟都是用钱堆出来的富贵。 不过对于这些事情,蓝古琴似乎不太在意。 这也是能够理解的,慕晓语是个做事滴水不漏的人,她打算帮蓝古琴之前,已经对蓝古琴全面深入的了解过了。 根据慕晓语得到的信息:蓝古琴出身很好,父母都经营着公司,家庭收入虽然不像慕晓语家里宏观,可是在这座城市也是排的上名次的。加上她的哥哥是著名金融分析师,而她自己的工作收入也是令人眼红的数额。所以,蓝古琴不缺钱。 最重要的是,蓝古琴平常根本不花钱。在被人看来甚至会觉得她很抠门,因为她很少逛街,也不怎么享受生活,用钱最多的地方,也就是工作中的东西,可是那个花掉的,远不及她赚到的。 很懂得赚钱,却没有地方花钱,她对理财也没有什么兴趣,这些钱当然就堆在银行了。大概就是为了这样的情况准备的。 蓝古琴回答慕晓语:“我冲了超级会员卡,并且承诺,如果满意,每个技师一万的答谢金。”她的做法很现实,能够让对方拿出百分之一百二的本事为她服务。可是慕晓语觉得:真的有必要吗? 当然有必要,或许对慕晓语来说这一切实在太夸张了,可是对蓝古琴而言,这一切都是必须的,她必须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对方,不管事情的结果如何,但是两个人的第一次正式约会,她必须拿出最好的状态投入其中。把自己的每一个闪光点都展现给他,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让他知道她也不只是个工作狂。 慕晓语惊讶的说不出话,找个位置坐下来,两分钟之后才说道:“败家子,就是这么来的。” 蓝古琴没有跟慕晓语争论,她只要能赢得爱情,一切都不在乎,什么金钱,什么物质财富,见鬼去吧。反正她的钱本来也是躺在银行睡大觉的居多,现在用,正好是时候。 慕晓语说归说,可是在说两句之外,她也是很现实的。 既然蓝古晴已经给了钱,慕晓语也不客气,反正自己这沧桑的脸庞,已经有些时间没有去管。 女人最大的财富就是美丽,而她更是一个注重外表的人,要是有朝一日满脸皱纹,想想都可怕,还是趁现在,多给自己攒下资本。 更重要的是对慕晓语而言,蓝古琴这样其实挺好玩的,毕竟,一个女人为了爱情作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旁人看来也是很有意思的。 慕晓语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这样的戏码当然不会错过的。只是,她的心里有些五味杂陈。是开心还是不开心,她自己也分得不是很清楚。 应该是开心的吧,蓝古琴很优秀,也很好相处,她成为了她的嫂子,即便哥哥依旧对她那么好,蓝古琴也不会吃醋大闹。而且她跟蓝古琴的关系很好,这种亲上加亲的事情,当然是值得庆祝的。 可是慕晓语又觉得不开心,她最喜欢的哥哥就要成为别人的所有物了,即便这个人是她的好朋友,可是让出最爱这样的事情,看起来很伟大,做起来很为难。 她不是圣人,七情六欲甚至比一般人更强。慕晓语纠结并痛苦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慕晓语躺在美容床上,脑子里一片混乱,她想要睡觉,可是又挂记着早上的讲座不能睡着。不让自己睡着,脑子里就都是那些让人心烦的东西。 在一片风雨交加的心情中,慕晓语一分一秒的度过这个早上。时间,好像过得特别的慢。每一次她都觉得时间差不多了,问店员还有多久的时候,却只是过了十几分钟。可是慕晓语觉得,已经过去一个世纪了。或许还要更久。 不知道第几次询问时间,终于被告知九点钟了。九点钟,是她答应了蓝古琴的时间,九点钟,是她可以收拾准备的时间。 慕晓语让美容师收尾,因为她们很专业,所以收尾的工作也是很费时间的。从美容店出来已经是快九点半的时间,两人急急忙忙赶去公司。 等她们赶到,讲座已经开始十几分钟,看到两人过来,褚曲书小声抱怨:“女王,你怎么可以迟到。” 慕晓语是真的不愿意迟到,她上学的时候都很少迟到,何况是这么重要的事情。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呢,讲课的是男人的妹妹缠着她,让她根本没有选择,也不能跟别人抱怨。慕晓语指指蓝古晴的哥哥,示意她安静听讲。 一方面,是因为她需要认真听讲,另一方面慕晓语实在不愿意说起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蓝古琴的哥哥是著名金融学家,他在这里开讲,来的当然也不完全是公司的人。很多人为了听这个讲座,一大早的时间就打爆了褚曲书的电话。所以这场讲座,虽然很私人,但是绝对是兵朋满座。 蓝古琴的哥哥是个金融分析师,也是一个十分优秀的讲师,他的讲座,总是很有气氛。讲座结束,慕晓语对蓝古晴的哥哥说道:“非常感谢,请你吃个午饭。” 跟慕晓语吃饭,蓝古琴的哥哥并不愿意。并非是他不愿意跟慕晓语一起吃饭,而是通过昨晚上,他想通了一件事:慕晓语这个从娘胎里就会打算盘的人,昨天的表现太傻了。 345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样的表现,如果不是真的没什么天赋,那就只能解释为慕晓语在故意隐藏自己的性格。慕晓语能请他来开讲座,天赋可见一斑;而她的伪装竟然连自己都骗过了,这个女人的可怕也表露无疑。 和这样的女恩做朋友很危险,有了这个结论,他就选择跟慕晓语做朋友,不做好朋友。有了这个决定,答案也就有了,蓝古琴的哥哥拒绝了慕晓语的邀约:“不用了,我还有别的事情,有机会再聚。” 而恰好这个时候,蓝古晴的电话响起,是慕晨打来的,约她去参加聚会。 看到她的表情,慕晓语就知道是谁的电话了。还不等她挂断电话,慕晓语说道:“你走吧,我不要你了。” 好像最后也只剩下自己公司的人,慕晓语无奈说道:“你们大概也没人请我吃饭,我也不想请你们吃饭,所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李明琦过啦挽起她的胳膊,拉上屈凝娇往外面说道:“咱们三个好久没一起吃饭了,今天一起吃饭,然后一区逛街。” 这两个人,从放假之后就很少见到了,或者说,放假之后,慕晓语就刻意的躲着不见她两,原因很简单,慕晓语不想在她两身上浪费时间,她想要多赚钱,而不是联络感情。 慕晓语向辛钟玲求救,但是她似乎也不打算跟慕晓语在一起。毕竟,没有工作的时候跟慕晓语凑在一堆总是很难遇到好事。辛钟玲回答:“不用管我们,我跟双胞胎商量好去玩的。” 跟辛钟玲几个人也是比较熟的了,李明琦开口道:“你们几个不一起前去吗?” 三个人齐点头:“不去。”她们三个一副无论如何也不会去的样子。 没有办法,看样子今天是逃不掉了,对李明琦说道:“要不咱们还是干点别的吧,逛街不好玩。” “好啊,你说干嘛?” “不知道,总之我不想逛街。” 慕晓语不喜欢逛街,这是李明琦知道的,也不勉强她,说道:“那好吧,我们去娱乐城,这段时间一直跟爸妈忙,我要好好放松一下。” 似乎没有第二个选择,只能同意。 蓝古晴今天的装扮可以说惊艳,头发自然散披,衣服是标准的女王装,加上特别做了美容,慕晓语的哥哥看得有些出神,赞叹说道:“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你,很不一样。” 很显然,自己的美貌让这个大帅哥动心了,羞涩的说道:“来的时候我还一直担心你会不会不喜欢呢!”蓝古琴这么说,是真话,她在这个男生的面前一直是穿着职业装的,这样的装扮还是第一次。 很多时候,蓝古琴都在想:“他对自己有好感,却不接受,到底是因为自己的打扮不够诱惑,还是别的原因。或者,他对自己的好感,是制服,而这个是很难开口的事情。” 可是,这件事似乎是注定不会有答案的,慕晓语的哥哥朝她露出了好看的笑容,却没有回答。‘他喜欢吗,应该只是单纯在欣赏的角度吧,或许还有一点好奇。’蓝古琴这么想,因为她只能这么想。 她不觉得男人有怪癖不好,只是眼前的这个男人,不管怎么看都不像是有怪癖的。倒不如说,他正经过头了,正经的都可以称之为木讷了。 当慕晓语的哥哥带着蓝古晴进入会场,全场都开始骚乱起来,聚会上的很多人都是认识两人的,知道从前的蓝古晴是标准的活成灰姑娘的样子,慕晓语的哥哥更是有冷酷天王的称号,现在两人走在一起,还是这样惊艳的出场,怎么不轰动。 慕晓语的哥哥是真的把蓝古晴当做女朋友照顾的,从下车开始就表现给所有人看。似乎是在告诉所有的人他有女朋友了,告诉那些准备搭话的女生:“我是带着女伴来的。” 这样的生人勿进的气场,果然很有效,那些想要跟他走在一起的女生,都只能独自狂欢了。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一个人的酒,很酸,也可能很甜。 见到这个样子的慕家少主,几个男生过来,围着他啧啧说道:“看不出来啊,慕哥哥会拜在蓝姑娘的石榴裙下,缘分之奇,玄之又玄。” 这些人的话里,多多少少带着一些让人不舒服的东西。 这也是没办法的,谁让蓝古琴在过去就是个灰姑娘呢,谁都不会觉得这个灰姑娘会真的让王子选上。 因为她过去一度的形象,所以理所当然的,她今天的惊艳也都被归功于这个男人,所有人都觉得是这个男人味蓝古琴挑选了这一身公主的晚礼服。因为谁都不知道,其实蓝古琴不是个怪才宅女,她只是觉得‘女为悦己者容’,从前这个人一直没有出现而已。 更为深层的原因,是因为虽然蓝古琴在这个圈子里,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她的家世,在很多人看来,蓝古琴在这个圈子里,只不过是因为慕晓语,因为别的一些人。 她们不知道当然是有原因的,蓝古琴的职业决定了她不会跟这些人一起讨论买进卖出;所以,她没有自报家门,也叮嘱知道她身份的人不必过多的介绍她,于是就成了这样。 这样的生活,蓝古琴并不觉得讨厌,所以也就一直这样走了下来。 面对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调侃,蓝古晴脸颊红扑扑的,但开心的笑容,足以说明幸福。 跟来聚会的人打过招呼,慕晓语的哥哥正式向所有人介绍蓝古晴是他的女朋友。 从进来开始,会场就已经亮起嘱咐和羡慕的灯光,这个时候,在一片祝福声中,蓝古晴成了很多女生羡慕的对象。 嫉妒的味道已经弥漫,而这种味道让蓝古晴很舒服,从高中毕业之后,还是第一次成为别人羡慕的对象。 她收到过很多荣誉,这样的还是第一次。蓝古琴很喜欢,但也很讨厌。由爱情产生的这种东西,就跟爱情一样的矛盾。 蓝古琴一直像个小天鹅,紧紧跟在慕晨身后,聚会过半,大家都在讨论自己的生活工作,慕晓语的哥哥对蓝古晴说:“其实你不必跟着我的,这里很多人你都是认识的,应该跟她们聊天。” 虽然是这个道理,但蓝古晴哪里舍得。何况,她跟她们也没有什么过多的共同语言,往往是三言两语之后,她就成了角落里沉默的小强。 只可惜,事实不如人所愿,事实是不舍得也得舍得。因为她不能永远的跟着,虽然她很想,可是她知道太依赖的话,对方会觉得被监管的。 蓝古琴终于还是做出了选择,依依不舍去一帮女生中间,让别人羡慕。 当然,这次聚会也让蓝古晴证明,慕晓语是对的,之前的自己,确实就是聚会上凑人数的。 因为之前,每当走到会场,会有很多人跟她拍照,而今天,只有平时经常联系的几个人好朋友跟她拍照。 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但她还是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会有这样的心思,难道大家在一起,一定要有三六九等才算平等吗! 心情渐渐失落,也就没有多少心情跟这些人讨论那些无奈的话题,干脆自己找个地方,喝酒吃东西。最后,她还是成了角落里的小强。 有时候,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渐渐迷了路,这就是生活最无奈的地方。一面叫我们坚强,一面将我们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谁把生活当成是白痴,那他就是真的白痴。 因为看起来很白痴的声望,往往是最现实的生活。你以为这样做很傻,可偏偏,现实就是这样的,你以为你足够聪明找到了捷径,可是你不知道,生活着这条近路上装了无数的陷进。 绕路没什么不好,因为很绕的路,也很少有人去走,这条路虽然窄小而且杂草丛生,但相对的陷进也很少。 因为很少有人走,所以,或许连生活都已经忘了它的存在,等你突然走到终点,或许别人孩子路上躲避陷进奋力前行,说不定连生活都会被你吓一大跳。 慕晓语三个人到了娱乐城,看到这个不知道第几次来的地方,慕晓语问:“最近有添加新的东西吗?刺激的,可以让人热血沸腾的那种。”她说想要热血沸腾,可是她的口气却懒得烧蛇吃。 慕晓语每次这么说的时候,就是准备找借口溜走的时候。 她的这个习惯,这两个朋友是再清楚不过的了。所以,她们当然不会让她如愿以偿。两个人把她推进去:“没有,还是原来的那些。” 两个人的态度已经很明确,是不可能放过她的,走在前面,对两人说道:“那咱们去射击吧,好久没玩,都快不会玩了。” 两个人露出鄙视的眼神,每次慕晓语都这么说,可事实是每次都能拿到九十环。每一次,都是把她们虐的体无完肤。 进去枪械室,慕晓语取下一把手枪,很熟练的上膛“沙漠之鹰,这里什么时候增加这么多枪了。” 346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李明琦取过来一支巴特雷:“我觉得这个才是你喜欢的,霸道凌厉,威力十足。只要扣一下扳机,就可以享受一次极致的震撼。” 慕晓语从李明琦手上拿过来,打开保险,瞄准靶子连开三枪。 停下来轻轻晃动手臂:“还是手枪适合我,这东西太重,后坐力太强,用起来费力。” 屈凝娇端起沙漠之鹰,扣动扳机,打完一个弹夹,听到电脑报出成绩:“二十环。” 立刻就有泄气的感觉,跟李明琦在一起也有些时间了,练习枪械这么久,可是跟另外两个,差了这不是一点。 慕晓语从她手上拿过枪,换个弹夹。 一梭子弹打光,听到电脑报出:“满环。” 屈凝娇趴在她肩膀上:“为什么你总是这么优秀呢,还让不让人活的。” 换一把54式手枪给她:“沙漠之鹰后坐力太强,你的臂力不够,用起来没那么容易。” 平时她练习用的就是54式手枪,对这把枪的性能比较熟悉。 从慕晓语手上接过来,瞄准,扣动扳机。 成绩稍微好一点,但跟两个人还是有相当的距离。 把巴特雷递给李明琦:“妞,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狙击手的天分。” 李明琦还不知道慕晓语是故意要整蛊她,没有任何迟疑接过去。 端起步枪,瞄准,检查,扣动扳机。 子弹出膛,她也被后坐力狠狠的撞击,稚嫩的肩膀感觉火辣辣的疼。 咬咬牙坚持住没有哭出来,从地上爬起来看着慕晓语:“好像骨折了,快给我叫救护车。” 过去替她做个简单的检查,确定没事之后稍微用力,李明琦立刻大声叫出来,慕晓语得意的大笑:“你的肩膀没事,就是有点红肿,搽点药就好了。” 这个表情,让她立刻明白过来,刚刚慕晓语用了巴特雷,知道这家伙的后坐力十分强劲,让她用,就是为了折磨她来的。 委屈的看着慕晓语:“你还有良心吗,我想着你会喜欢,特别叫人弄来巴特雷和沙漠之鹰这样的重武器,你竟然这么对我,你还有良心吗,你还有良心吗?” 看样子这姑娘是真的生气了,把她抱在怀里说道:“没事没事,我知道错了,但是我不会到你这么不经撞的,我想着就是有点点疼而已。” 对着慕晓语大叫一声,谩骂道:“你个混蛋,什么叫做就是有点疼,看见没有,现在我的手还不能活动呢。” ‘哦’一声,扶起李明琦:“我带你去包扎,不要生气了。” “我告诉你,我很生气,很痛知不知道。” 对于这样的指责,慕晓语死不承认:“那刚刚我也用了,也没什么事,你都已经练功这么长时间,身体还这么弱,不找自己的问题,还来怪我,有没有良心。” 倒打一耙,让李明琦瞬间无语,有点抓狂的说道:“你个混蛋,算你狠,现在快背我去包扎一下。” 离她远一些:“凭什么,你是手受伤,又不是脚,从没听说手受伤走不动路的。” “你把我弄成这样,背我是补偿,有什么不对的吗?” 好像是没什么不对,把她抱在怀里说道:“你一定是上辈子没见过男人,这辈子看到有点霸气的,都以为是男人。” 对于慕晓语的态度,她并不是很在意,都在别人的怀里了,让她抱怨一下也是应该的。 早上起床,看到外面升起明媚的阳光,今天已经是腊月二十八,年味越来越浓,家家户户大团圆的时候。 天气不错,心情也不错。 从床上爬起上,下到客厅吃过早餐,想起狂狮,不知道他的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 换一身明亮的衣服,蹦蹦跳跳准备出门。 还没有跨出客厅,幕克玄叫住她:“今天你大伯跟爷爷就要来了,你要干嘛去?” 转身回答沙发上,坐在幕克玄身边说道:“我出去玩,午饭不回来吃,晚饭回来吃,没问题吧?” 好像也是拦不住的,对慕晓语说道“好吧,下午早点回来。” “好的,保证三点钟之前回来。” 离开家,打车去了太阳湖。 大大方方进去狂狮的店里,还在门外就大叫道“叔叔,我来了,有没有好吃的。” 办公室里的狂狮听到慕晓语的声音,也放下手上的工作,不知道什么时候,对这个姑娘有了好感,竟然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慕晓语大大方方在沙发上坐下,看着办公桌后面的狂狮用奇怪的眼神盯住自己,问道“怎么,爱上我了!虽然我很漂亮,但是叔叔,我们不约。” 狂狮笑笑,并没有因为慕晓语的调戏而尴尬,对慕晓语说道“今天过来,是找我玩的,还是有别的事情?” “没什么事,就是来看你的,另外八卦一下,你跟令千金的交流怎么样?” 说起这件事,狂狮心里有种失落感,叹气说道“还是那样,她接起电话什么也不说,就沉默,偶尔回个信息。” 其实他不止一次想找慕晓语出主意,但又担心太急会把现在仅存的好也给消灭。 慕晓语听了多有无奈,这么几天了,竟然毫无进步。 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办法,对狂狮说道“没事,慢慢来,相信终有一天你会成功的。” 对慕晓语点头,心中多有几分感激之情。 看到狂狮表情不太好,慕晓语说道“不要这么吧,至少她现在接你的电话了,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狂狮笑笑,没有说话,以前只是想她能接个电话,回个信息,现在这个美梦已经成真,却想着让她原谅自己,人心,贪得无厌才是真的,至于人性之善,未曾见到丝毫。 两人沉默了一些时间,狂狮还是忍不住问道“你有跟她联系吗?她最近心情怎么样?” “联系过两次,但是最近我太忙,没有跟她聊很多,所以不太清楚,但我还是建议你从她妈妈那里下手,她跟我说过,她在等妈妈原谅你。” 狂狮苦笑,眼中已有几分泪水,对慕晓语说道“她妈妈根本都不接我电话的,想要说点什么,也没有任何机会。” 看样子这个女人还没有从打击中走出来。 慕晓语只是未成年,很多事情不能想透彻,对狂狮说道“这样的事情我也不懂,但是建议你过年之后飞过去,把她妈妈约出来,或许会有别样的效果,另外你可以借助打电话,探探口风,她回不回答不要紧,重要的是你要说。” “我也想过,但她妈妈是个要强的女人,我担心要是真的去了,她会带着孩子搬家。” 是啊,如果关筱琴真的跟她妈妈搬家,那么狂狮恐怕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慕晓语沉思一些时间,十几分钟之后对狂狮说道“不如你写封信寄到单位,信上说明是想了解一些关筱琴的事情,她妈妈应该不会拒绝,见面之后跟她说一些你们从前的美好回忆,只要能听你说半个小时,那估计就会成功。” 眼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按照慕晓语说的去做,不论成败,至少这样不会增加她的创伤。 这是一场赌博,对狂狮来说,是一场输不起的赌博。 纠结一些回答慕晓语“谢谢,你帮了这么多忙,真不知道应该怎么感谢。” “我也不完全是帮你,何况我们之间是有协议的。” “但我很清楚,即便这个人不是我,你也能找到更好的人去做。” 慕晓语不想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她知道,或许能找到比狂狮更有能力的人,但一定找不到狂狮这样负责的人,这样懂得处理各种关系的人,而公司现在面临顾家和齐家的夹击,狂狮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惨淡一笑,对狂狮说“不说这个,我今天来就是想知道你跟关筱琴的关系有没有缓和。” “谢谢,这件事你帮了很大的忙。” “不要说这种客气的话了,另外既然你准备过去,那还是买个礼物,不要贵的,但一定要有灵魂。” 慕晓语的话十分重要,对于那个朝思暮想的人,或许所有的价值都不是价值,而一件值得回忆的东西,一定是值钱的。 但什么才是有灵魂的呢,好像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自己已经不太记得。 想来想去只想起那件定情信物,一个古老的银手镯。 可那个样式的手镯,真的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做工花纹都很独特,现在的这些店里,他已经不止一次去找过。 看来这件事还得要慕晓语帮忙,拿出一张照片放在她跟前说道“她手上的镯子是我们的定情信物,我想再做一个送给她,你能帮我吗?” 看着照片的样子,慕晓语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这个手镯很显然要用电脑解析原状是不可能的,既然这样我也只能找关筱琴要图片,能不能拿到,很难说。” 狂狮当然知道其中为难,如果电脑能够解析,他早就做出来了,只是自己找女儿,肯定是拿不到的。 所以才有了这下下之策,让慕晓语去替自己完成。 347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答应了狂狮,又附加一句“另外我建议你在准备一个玉石吊坠,两个礼物一起送给她,就说‘镯子是定情信物,你想跟她重新来过,玉石是现在的情义,在你心里,她始终是那个姑娘,如净玉般透彻’。” 狂狮听了有些脸红,害羞的语气说道“我们都四十几岁了,你这套哄小姑娘的办法管用吗?” “女人都是喜欢甜言蜜语的,有时候明知道是假的,还是想听,何况你说的是真的,当然就更加让人迷失。” 为了家庭,在亲人面前,什么面子不面子的,没那么重要。 狂狮想通了这点,也就没有了纠结,回答慕晓语“好,听你的,要是成功了,重重有赏。” “奴婢多谢大王,请问大王何时启程?。” 何时启程,这还真是个难题。 在狂狮思考的时间,慕晓语给她做了决定,说道“初五以后吧,这段时间我多跟关筱琴沟通,跟她讲一些你的事情,有意无意的促进你们的关系,这样说不定你去了还能跟她吃个饭什么的。” 慕晓语再次替他解决难题,狂狮感觉这个姑娘就是上天派来拯救他的,对慕晓语说道“好,你真是善良和美丽并存的天使。” 没有去理会这句夸赞,对狂狮说道“另外不论那边的结果如何,都请你尽快赶回来,公司还等你的” 对于这个,显然是不可能的,回答慕晓语“如果那边一切顺利,估计要多一些时间,如果不尽如人意,那么时间就会很短了。” 慕晓语当然知道,如果一家人和解,那么必定是要小聚一些的。 轻轻叹气,对狂狮说道“这世界最不愿意的事情就是你的好处就是我的弊端,而我还得恭祝你旗开得胜。” “借你吉言,也感谢你的奔走。” “好了不客气了,不过还是提醒叔叔,人急功近利的时候,是最容易坏事的,静下来,很多事情要打好根基才能走得远。” 对于这点,狂狮自然比慕晓语明白,但他也更加明白的是,这个时候他需要有人不停的对自己说这句话,不然很可能他会急于求成,最后一无所成。 而这个人最好的人选就是慕晓语,这个姑娘的聪明才智,足够帮他。 选定要求助慕晓语,也就大方开口“这件事还得你帮忙,不停的鞭笞我才行,对我而言,这是人生迈不过去的坎,已经十几年的时间,我已经准备好孤独终老,是你给我燃气希望。” 慕晓语听了有些心酸,回答说“没问题,我会尽我所能,至于结果,只能说听天命。” 狂狮比谁都明白,如果这次都不能成功,那么这一世就没有机会了。 虽然慕晓语的答案不是他想要的,可毕竟现实和理想存在差别,也只能对慕晓语说“不论成败,你对我终究是有恩情的,就凭我女儿现在能回我信息这一点,我对你感激不尽。” 慕晓语没有回答,如果说恩情,狂狮对她也很大,上次慕家那么大的事情,要不是狂狮跟师傅联手,恐怕没有人能这么从容的救出爷爷,爷爷一旦出事,慕家就乱了。 当然,这件事就像一个不能说的秘密,藏在彼此心中,两个人都很默契的不去说起。 话题有些沉重了,慕晓语转用一个轻松地语气说道“不说这个了,这件事就这样,现在时间不早了,叔叔是不是聊表地主之谊,请我吃顿便饭。” “好,你要吃什么,点了叫上来,正好我也有点饿了。” 慕晓语也不客气,问狂狮“你要吃什么,我帮你点了。” “这店里的东西都是我设计的,所有的都是我爱吃的。” 慕晓语竖起大拇指,夸赞道“了不起,多才多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绝对是男人中的极品。” 跟慕晓语在一起,总能很快从正事中解脱出来,进入生活的状态。 狂狮笑笑,说道“多谢夸奖。” 这一天,慕晓语在狂狮的地方呆了很长时间,差不多把他店里的所有菜吃了个遍。 除夕夜,家家户户大团圆的日子,在这个最重要的时候,有人欢喜,也必然有人愁。 新年是一年一度最重要的节日,趁这个机会,白齐也从境外回国。 齐宣城领妻子亲自到机场把他接回来。 径直去了那座他从未去过的房子,简单吃过午饭,齐宣城说道“白齐陪我去公司一趟。” 从家里出来,并没有去公司,而是去了丐帮总部。 在这里,白齐见到一群陌生的人。 齐宣城给他介绍道“这些都是跟慕家有不共戴天之仇的人,我要你们合作,一起对付慕家。” 毫无疑问,这些人就是绑架慕敖礼的人,失败之后被那个老头收在帐下,替齐家卖命。 有了这群人的帮助,齐宣城可以说如虎添翼,跟慕家的这场仗,有了五分胜算,只是他自己比谁都清楚,自己的五分,就是慕家的九分。 跟几个人简单认识之后,白齐问道“我在境外之时听闻慕敖礼被绑架之事,可是几位的杰作?” 对于此,那几人多有自豪之处,眉飞色舞说道“正是,只可惜有人暗中相助,救走了那个老家伙,若不然,慕家此时已经去了大半势力。” 这些人的能力,绝对都是一流的,是什么人能够从他们手里轻易就走慕敖礼,白齐很好奇,问道“是什么人救走慕敖礼的?几位可有看清相貌?” 为首一人叹口气,摇头说道“说来这事,真是汗颜,我等那日绑了慕敖礼,本想再杀了慕克乾,谁知道出去的路上被一黑衣男子拦路,只五六分钟,十几个兄弟战死,回来之时有听说慕敖礼被救走,留守的兄弟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 白齐皱起眉头,喃喃说道“这么说这两人应当不是慕家的人,若是慕家的人,没理由只救人不杀人的。” “不错,这也正是我所想,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人在暗中帮助慕家!” “不论是谁,都必须找出来,此人在暗处,我们始终是危险的。” 对于这两人的身份,齐宣城比任何人都捉急,眼看跟慕家的这一战已经迫在眉睫,如果这两人不找出来,就等于自己的背后有一颗钉子,说不定什么时候就钉进自己的脊梁骨。 沉思一些时间,对白齐说道“境外那边怎么样了?” “另外两个兄弟留在那边,没问题的,这次回来,就是准备帮义父动手的。” 这也正是齐宣城的意思,虽然他已经将这一帮亡命之徒收为己用,但是这些人做事手段极端,弄不好就会坏事,现在让白齐来领导,总算是一份保障。 白齐现在最关心的就是那两个救出慕敖礼的人的身份,如果这两个人真的是帮慕家的,那么这一仗,已经输了一半。 而他更加担心的,是这两个人恰好就是他想的人,问齐宣城“这两个人其中一个会不会是那个彝族特色餐厅的老板。” 齐宣城摇头“不像,那天我一直派人监视,那个人离开我们视线的时间不超过半个小时,而这半个小时跟慕敖礼被救走的时间也不吻合。” 不是他,总算是一种安慰。 但更大的问题来了,现在完全没有对方的踪影,这座城市隐藏着这样的高手,对于他们的行动,绝对是巨大的威胁。 而从就走慕敖礼的事情来看,这个人显然是盯住他们的,身后放着这样一双眼睛,论谁都不敢安睡。 问题一堆,却没有一个答案,白齐的眉头邹的很紧,对齐宣城说道“还有慕晓语的那个师父,我一直查不到是谁,这个人一定也是一个绝顶高手。” 慕晓语的师父是谁,齐宣城大概是知道的,对白齐说道“慕敖礼出事那天,慕晓语去了三虚观和顾家老宅,顾家老宅我已经派人查过,都是慕晓语自己的人,而三虚观就一个老道士,身份十分神秘,如果所料不错,这个老道士就是慕晓语的师父。” 如果这个老道士是慕晓语的师父,那么营救慕敖礼的人一定有一个是他。 白齐心中有了八九分把握,对齐宣城说道“这个老道士不简单,是不是找个机会试他一试。” 齐宣城点头,对白齐嘱咐道“你千万要小心,这人能力不低,那日我派人跟踪,结果被他轻易甩开。” 在江湖上混,自然知道这个老道士不是一般人,何况能够教出慕晓语这样的徒弟,想必也是一代宗师。 但这些对白齐来说并没有什么,因为他可不会奔到跟他比试拳脚。 这不是他擅长的,他擅长的是用枪杀人,这次,就用枪对付这个老东西。 心中已经有了计策,对齐宣城说道“那就趁除夕,去给他点个长明灯。” 早就想试探这个老道士的本领,也就没有拦住白齐,对他说道“你小心点,所有的人你可以随意调动使唤。” 有了齐宣城的应允,白齐对三个黑帮老大说道“还要请几个叔叔各自调出几个擅长夜战的人随我行动。” 348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齐宣城的两个兄弟只是点头,另一人则是回答白齐“我亲自带领手下最厉害的五个兄弟跟你一起去,我跟对方交过手,只要他出手,就能认出来。” 这当然是再好不过的,有了这个人的相助,白齐有八九分把握成功。 事情已经决定,白齐作为行动总指挥下达命令“那就各自准备,五点整三虚观外的公园集合。” 丐王起来,从抽屉里面拿出一份材料给白齐“这件事务必要小心,三虚观乍看不起眼,可是里面绝对是卧虎藏龙的地方,上面的这些人,有商界大佬,武林英雄,但无一例外都跟它扯上关系。” 白齐拿过资料,看到上面的名字和照片,疑惑道“这些人都是厉害的角色,每个人来路不同,归处也不同,怎么会跟这个小地方扯上关系。” 对于白齐的问题,齐宣城有些为难“这点我也查不出来,只是他们逢年过节的总要去这座道观拜祭,并且这些人每遇到困难,总要去道观外面徘徊,好像围着这个道观走一圈就能解决难题一样。” 白齐越来越疑惑了,这个老道士究竟是什么人,能够让这么多大佬围在他周围。 但不论他是何方神圣,都必须去刺探才会知道。 主意已定,对几个大佬说道“如此,就更要找出这个人的来历了,有这样一个神秘人物在,如芒在背。” 这也是另外几个人的感觉,都不再说什么,默认了行动的必要性。 四点不到的时间,白齐和另外一个老大已经到三虚观外的公园。 隐藏在一家不起眼的饭店,两只眼睛直溜溜的盯住三虚观。 在他们周围三十米之内,二十几个奇怪的男子有些坐立不安,这些是两人带来参加行动的人,受慕家虎威和那个神秘人物的影响,这些人不能像两人一样淡定。 五点差几分的时候,心情更加紧张起来。 这时候,毫不知情的慕晓语从出租车上下来,手里不知道提着一点什么,反正是给师父送礼来的。 每年的这个时候,雁荡臣都会在道观门口等她,今年也不另外。 见到慕晓语来,雁荡臣笑着说道“今年又给师父带来什么好吃的?” 慕晓语举起手上的东西,回答他“你最爱的茶,还有上等火腿。” 从慕晓语手上接过东西,领着她往道观里面去。 慕晓语来了正好,趁这个机会,好好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姑娘。 按照习惯,慕家的年夜饭会在八点钟开始,而雁荡臣六点钟就会开始,所以慕晓语每年都会跟雁荡臣简单吃一点,然后再回家吃。 饭菜上桌,慕晓语伸手捻一片肉放进嘴里,称赞两声师父的手艺,又调侃说“师父,话说我见到电视里那些道士都是忌荤腥酒色的,你老人家怎么百无禁忌呢!” 在慕晓语对面坐下,给她夹一筷子爱吃的菜放在碗里,说道“又拿师父开涮是吗?好久没挨打了是不是。” 慕晓语嘿嘿两声,回答道“师父不要这么小气嘛,我是看你一个人,也没有个说话的,所以跟你开个玩笑,放松心情。” 雁荡臣笑笑,这个弟子,是他最得意的,若说武学天分,慕晓语不是最好的,甚至比起之前的弟子要差一些,可是她身上有股不服输的劲,是雁荡臣最看重的东西,还有她的天真可爱,不论遇到多大的事情,总能笑着去面对。 而更让雁荡臣欣慰的,是慕晓语从没有想过从武,不从武,就没有那么多机会去拼斗,武者之道,这是很重要的。 师徒二人正吃饭间,雁荡臣脸色忽变,给慕晓语打了个手势。 慕晓语心领神会,立刻钻到桌子底下。 还未来得及思考,便听到大门被巨大力道撞开,不知来这何人,这般没有礼貌。 听声音来的有十几二十人。 慕晓语藏在桌子底下瑟瑟发抖。 这样的情形,也不知道对方是为什么来的,是师父之前的仇家吗?可是师父隐居多年,不应该还有人上门寻仇才对。 心里乱糟糟的,就是找不到一个解释的通的答案。 白齐一伙人闯进来,见到饭菜都在桌子上,唯独不见了一双筷子,立刻就明白事情暴露。 叫了一声‘撤’,转身却看到雁荡臣立在大门处。 见到这些人的模样,雁荡臣知道不是过往的敌人,必是最近的对手。 雁荡臣渐渐逼过来,疑惑道“几位,老道士多年不出门,不知道哪里得罪几位了。” 听到雁荡臣的声音,慕晓语从桌子下钻出来。 见到这样的阵势,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只是慢慢退过去拿起菜刀。 听到身后的响动,几个人都回过头来看。 慕晓语手里两柄菜刀,做出战斗姿势。 前有狼后有虎,看样子要离开没有那么容易。 都准备拼死一战,雁荡臣并不想跟这帮后生较劲,对一伙人说道“说吧,找老道士所为何事。” 白齐和那领头人相视一眼,齐齐向雁荡臣攻过去。 真是无奈,自己本不想打扰了这顿年夜饭,对方却偏偏要不知死活。 雁荡臣立在原地不动,道两人的兵器与他只距离半寸之时,轻轻后退一步闪开。 只这一招,就让对方认出来,大叫道“果然是你,想必你也还认识我吧。” 在他进来的时候,雁荡臣便已经认出来,这个时候,也不跟他客气,回答道“认识,认识,你这后生也真有些本事,只是可惜了,不走正道。” 自己精心设计的局被他打乱,已经是深仇大恨,现在还被这样教育,怎能忍,挥动手中短刀攻过去,势要宰了这个老道士。 但在雁荡臣眼里,他这点本事就像是小孩子玩耍一样,就随手折下一根树枝,左右挥动数十下,将他抽打的嗷嗷直叫。 见到师父如此轻松就教训了对方,慕晓语也没有先前的紧张,放松心情等着看戏。 一人不敌,便一拥而上,二十几柄短刀都冲上去。 雁荡臣不屑一笑,轻轻一跃到了走廊,取过来宝剑准备教训这些晚辈后生。 一群人刚要动手,却听到白齐的命令“不要念战,撤。” 自知不敌,一溜烟都跑了。 雁荡臣继续做下吃饭,好像刚刚的事情没发生一样。 慕晓语已经没有什么胃口,夹一块青菜放进嘴里,对雁荡臣说道“看样子我该回去了,有时间再来看你。” 没有挽留慕晓语,今天是除夕,她应该回去的,对她说道“路上小心,这些人不会这么善罢甘休的。” “知道了,你自己也小心点,所谓好虎架不住群狼,何况对方还会暗箭伤人。” 已经确认三虚观的老道士就是营救慕敖礼其中一人,白齐几人匆匆回去。 齐宣城正跟妻子吃年夜饭,接到白齐的电话,匆匆去了常去的别墅。 看到白齐手臂上有许些伤痕,皱眉问道“怎么了?对方不好对付。” 对于雁荡臣的武功,白齐此时还心有余悸,点点头,叹气说道“此人武功极高,二十几个人,不能近身。” 意料之中的事情,也就不去关心,问白齐“你没事吧?” “没事,被那老道士用藤条抽的,皮外伤。” “现在已经确定这个老道士就是其中一人,那么另一人是何方高人,必须找出来。” “孩儿知道,会立刻着手调查的。” 对白齐的能力不担心,只担心年轻人急功近利“你要记住,在把另一人找出来之前,万不可对此人轻举妄动。” 白齐点头,现在的形式,他也没胆量轻举妄动“义父可有另一人踪迹。” 齐宣城摇头“没有,那天老道士离开道观之后应该是直接去拦截,那么查出慕敖礼关押地点和这些人身份的,就是另一个,此人的势力,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实在可怕。” 听了齐宣城说的,白齐深呼吸“这个人如此厉害,不知道是何方神圣,既然帮助慕家,又何以至不去告发我们,不论是谁,不把他找出来,我们不能安心。” 齐宣城徘徊一些时间,回答白齐“这件事我会找别人去办,你现在给我专心对付慕家,带着这帮人,想办法拿到慕家的财政数据,还有预算报告。” 白齐也是有商业知识的人,自然知道这两样东西是何等重要,但他更加知道的是,如果能拿到这两样东西,对于跟慕家的战争绝对是大大的有利。 不管多么困难,这都是一件必须做成的事情,回答齐宣城道“我需要义父给我派两个黑客,必须是绝对可以相信的人。” 齐宣城点头,回答白齐“我已经给你物色好人选,初五之后就会跟你见面的。” 大年初一,何蓉几个人早早就起床,五点不到的时间,看着外面仍旧黑暗的天空,女孩们兴奋的大叫。 其中一个女孩趴在何蓉肩膀上说道“蓉蓉,你带我们去看慕晓语家的大宅子好不好。” 何蓉有些为难,毕竟现在还是新年,过去总是不好,回答她说“不好吧,现在可是新年。” 349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明白何蓉的想法,几个人纷纷说道: “我们就远远的看看,不靠过去。” “对啊,找个隐蔽一些的角落,应该不会被发现的。” 她们都已经这么说了,当然没有理由再拒绝,就答应几个人。 把年夜饭剩下的菜简单加工,当做早餐食用。 吃过早餐,几个女孩开始出发,去看慕家大宅,也看这座城市的新年,对她们来说,这是一个值得回忆的时间,因为今年,她们将要开始一个全新的旅程,是好是坏不知道,但期待和恐惧是真的。 走走停停,时间也就过去了,很多时候,不经意之间,我们已经忘了流年。 正是,铁打的人生,逝水的流年。 不知道是人生的第几个开学日,今年的慕晓语,和去年有很大变化,今年慕晓语的入场方式,和去年一样惊人。 班主任像往年一样,拿着那份成绩单进来。 首先点名李书“事实证明你是有天赋的,经过一年的时间你已经不是倒数第一。” 李书好像并不关心这个问题,继续低头做自己的事情。 班主任也不在意,继续道“其次要说的是慕晓语,恭喜你,在过去的半年时间,你成功突破了前辈师兄们的记录,拿到艺考和文化双项满分的记录。” 一个班上的人都盯住她看,慕晓语也是得意洋洋。 班主任似乎不太高兴,狠狠把成绩单拍在桌子上,说道“艺考老师说了,这个满分不是给你的学识的,是给你的胆子的,简直胆大包天,现在,就让我来给大家读读这篇圣人的大作。” 班主任拿起慕晓语的论文朗读: “对于艺术与生活这个话题,太老套,我没啥想说的,但是又不能交空卷;想来想去,就写一点我认为它们之间的关系,还有我的艺术生活。 如果我们把肉体的物质和精神的空间简单的进行一次分类,即生命、生存、生活,那么应该看到,艺术的根源是生命,不论是什么样的艺术形式,它出现必要条件都是人类活在这个世界上,毋庸置疑,只有活人才能继续创造和发展,我想对于此,应该不会有人存在异样的意见。 而艺术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生存,艺术的远古时代,就是人们对于美的概念,当这种概念上升为一个相对的精神形式,就是最早的艺术。 人类社会的早期,没有娱乐设备,闲时生活是一件苦闷的事情,人们开始出现简单的描绘计数,也就是最初的艺术形式和文字形式,这种简单的形式累经变迁改进,发展为不同的文字形式和艺术形式。 而艺术之所以能够到达今天的高度,是生活的推进,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使得人类对艺术的追求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绘画或者文字,更多的艺术形式和更广的艺术范围被发展挖掘出来,即艺术的形式和领域扩张,而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文化融合。 到了本世纪初,艺术的形式基本涵盖生活的各个领域范围,呈现出空前的大繁荣现象,但这不是绝后的,相信艺术会向前发展,还有我们未曾发现的东西。 而我对艺术的应用,最初应该是心动的感觉使然,十一二岁的时候,懵懵懂懂的年纪,对帅气好看的男生更是想要靠近,于是我开始拿起相机,按下快门,留下经过的人、物。 后来的不经意间发现,按下快门的动作实在太简单,可能只是一时好奇,可能只是瞬间喜爱,也可能只是我想按下快门……。 于是我开始寻找按下快门之外的方法记录生活,希望可以加深我对某一件事物的记忆,于是我与绘画偶遇,并且生出不可磨灭的情愫,成为彼此生活中最重要的恋人。 在握笔的时候,我画过很多东西,人、物、事,现实存在的或者精神上的都有,梅花自苦寒中获得芬芳,青松在霜雪中昂首高歌,时经数度,我终于能够画出看得过去的作品。 当然,不论人生或者学业,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最好的作品和最合适的导师,学业上最合适的导师嘛,我应该是还没有遇到,或者是我一直遇到的都是优秀的导师,没有遇到最不合适的导师;但是我想要说“优秀和合适本身就是两个不相关的概念,请不要混合”。 最好的作品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品,是今年七月份的时候画的一张油画,主角是我喜欢的男生,当然,他不知道;说起来这事是不太好意思的了!毕竟表白都不敢,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我给这张画取了一个很别致的名字,叫做《埋诚》,因为在我的整个少女时代,我所有的少女心事都随最后一笔落下,埋葬在纸笔墨间,今后的日子,我仍然是我,他却也不是我心动的人。 在所有的生活所见之中,我最喜欢画人和食物,人创造和发展了这个世界,是这个世界最大的动态存在,千姿百态,性格各异,我们所能看到的也就是皮囊,我要做的就是用手中的笔,画出人内心的存在;描绘一个人对一件事或者对生活的态度。 喜欢画食物,则是因为我天生就喜欢吃,对一切可以吃的东西,我都想吃,对于一个吃货,手中的笔自然是要描绘食物的;酸甜苦辣咸的味觉,赤橙红绿青蓝紫的视觉,都是我笔下应该出现的,而描绘它们,就是颜色的功劳,颜色是绘画者最好的朋友。 在绘画的实践中,我渐渐悟出一个道理,那就是画笔只是简单的描写,生活才是绘色的颜料,一个优秀的画家,一定也是一个认真生活的人,一个精神世界五彩缤纷的人。 综上所述,我认为艺术与生活是不可分割的两件事情,正如鬼吹灯里的摸金校尉“合则生,分则死”。 既然是两件事,一定就有两个选择,艺术的生活,或者生活的艺术。 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八的人是在生活中看艺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欣赏一件艺术作品;还有百分之二的人在艺术中寻找不一样的生活,他们就是艺术作品的创造者。 在传统的印象中,这一类人应该是不修边幅、蓬头垢面的,现实中也大多是这样,原因嘛,大概是创造并不容易,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打理,也或者是精神世界的满足让他们放弃了别人的眼光。 就像有人曾经对我说的“假使我同时拥有牛奶和面包,并且面包已经足够填饱肚子,那么我会用牛奶去换玫瑰,送给我最心爱的人”。 这大概就是从艺术看生活的真实写照了。 最后,给艺术与生活一个结论:艺术——本质源于生活,本身高于生活;但是不论多高的大厦,欲谋长远发展,必先稳固地基,强基固本,而后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写到这里,我想写一点话题之外的东西,希望阅卷老师可以认真看,据我所知,艺术与生活这个话题是本校艺考生的必考文章,三年之内至少遇到一次,目的是让学生更加明白艺术和生活之间的关系。 思考、做题、讲解三步走的原则显然是很有效果的,但是我要提醒各位老师和校领导,艺术应该是自由的,应该是使得生活进步的东西,而不是简单的临摹记录。 教学过程中,艺考生被限定在做好的框架之内,成了方方正正的展品;这是不对的,因为如果我们的学习只是为了考试,那么艺术本身的意义就不存在了;一群人去做一件失去意义的事情,这群人不是傻子就是扯线木偶。 这里是凤凰特高,凤凰特高的原则就是自由,违背了原则,便再也找不回初衷。 有一个老师是这样说的“为人师长者,教书其二,育人其一”,我觉得至今为止,我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做他的学生,因为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没有遇到一个认真教我如何生活的老师。 我遇到很多优秀的老师,但他们只会告诉我们“拿到一张试卷考一百分很优秀,可是没有老师告诉我,其实这一场考试不及格不要紧,重要的是下一次一定要进步,人生的考场一定不能五十九分。 写了这么多,忽然想到,在一个有问题的教育制度之下,如何培养一个人格完整的学生?一个人格不完整的学生走出社会,有多少机会可以找回失去的那一部分! 我,作为凤凰特高的一名学生,不得不承认我们学校做的很好,可我觉得应该更好一点。 这里的老师,比任何一个学校的都要负责,但有时候,难免也会偏向社会的条条框框之中。 写到这里,文章就算结束,作为艺考生之外的艺考生,我怀揣一百个胆子写了这篇文章,处于对我隐私的保护和培养我的善良,我对学校和老师做出两个要求: 第一:可以给我零分,但是文章绝对不能让我家里人知道,因为我会受到惩罚,并且会造成心理阴影,以后再也不敢说真话,撒谎骗人成为家常便饭!迫使学生走入歧途,将是老师你教学生涯最大的过错。 350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第二:我知道这篇文章写的过激,也应该有很多不对的地方,老师就不要把我叫去批评半天,那只会浪费我们两宝贵的时间。 另外我要说的是其实这个话题字太少写不好,怎么都要五千字才能说完。 此致,敬礼,向各位老师表达十二万分的歉意。” 班主任读完,班上的同学都放声大笑出来,想来这个学校,也只有慕晓语敢写这样的文章,想来这个世界,也只有慕晓语才会这么二。 班主任放下卷子,止住大家的笑声。 两只眼睛盯住慕晓语,恨不得一口吃了她。 慕晓语感觉到班主任眼神中的杀气,暂避锋芒,手里拿着笔玩。 被这样忽视,班主任彻底怒了,对她吼到“怎么,我们的女王陛下敢做不敢为,慕晓语,你是非要玩死我是吗,现在,请你来解答我心中的几个疑问,第一,什么样的老师才是适合的,第二,什么叫做老师找你去批评是浪费彼此的时间,第三,第三,第三。” “第三是谁给我的胆子。” 一个声音悠悠传来,替他说出接下来的话。 看到慕晓语这样的态度,班主任更加恼火,狠狠的拍着讲桌质问“你是觉得自己有理了是吗?” 慕晓语做出一个认怂的动作,安抚班主任说道“老师,你不要生气啊,原本这件事是我错的,但是这里是凤凰特高啊,自由和个性不就是本校的教学宗旨吗。” 真是死不悔改,班主任差点吐血,狠狠拍打讲桌,质问道“以你这么说,这件事是我的错,你这篇文章可以挂在宣传栏上供众人景仰?” 撇撇嘴,拿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回答班主任“这里是凤凰特高,所以你没错,我也没错,要说你为了这件事生气,那只是因为立场不同,但是如果要把这个拿去宣传,我觉得是可以的,我相信能够得到很多人的赞同。” 听她这么说,有点想爆粗口了。 深呼吸平静下来,换个态度对慕晓语说道“行,你行,你说的都在理,我无话可说,接着开班会。” 慕晓语坐下来,班上的同学也都安静下来。 班主任在包里翻看一些,拿出成绩单说道“大家都已经知道名次,现在重点说一下两个人,李明琦,陆林,李明琦英语满分,这在本校史上是为数不多的,陆林作文是用小篆写的,虽然老师看不懂,但是值得鼓励,学校方面给予两个同学奖励,两个同学继续加油。” 听到班主任这么说,慕晓语又不乐意了,问班主任“我是第一名,为什么不夸奖我,抛开艺考,我还是第一名,还是值得夸奖的对吧。” “因为艺考这件事,你让全校的老师都很不爽,所以你的夸赞,省下了,还有,你,每个学期都是第一名,听这些话还不够吗,上去拿奖品还不够怎么的。” 慕晓语还想说什么,被李明琦拉住,对她命令道“你,闭嘴,要是再说,会连累全班同学留堂的。” 慕晓语终于安静下来,班主任继续班会。 简单的对上年的生活做个总结,把今年的事情大体安排一下,这个班会课就算结束。 听到放学的声音,一群人跑到讲台上拿慕晓语的艺考卷,李明琦作为女神,自然有很多男生抢了送到她手上。 拿到试卷,站在讲台上大声念到“最好的作品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品,是今年七月份的时候画的一张油画,主角是我喜欢的男生,当然,他不知道;说起来这事是不太好意思的了!毕竟表白都不敢,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我给这张画取了一个很别致的名字,叫做《埋诚》,因为在我的整个少女时代,我所有的少女心事都随最后一笔落下,埋葬在纸笔墨间,今后的日子,我仍然是我,他却再也不是我心动的人。 哎呀呀呀,以后你们可不许说女王是个小姑娘了,人家有心上人了。” 大概是想看慕晓语的窘态,班上的人一个没有离开,李书过来慕晓语身边,喃喃问道“你喜欢男生啊!” 惊讶的眼神看着李书,咽口水说道“你对我是不是有些误会?” 李书神秘一笑,对她说道“之前有一些,现在没有了。” 屈凝娇拿过卷子,指着上面的一句说道“我觉得这句特别好‘ 而我对艺术的应用,最初应该是心动的感觉使然,十一二岁的时候,懵懵懂懂的年纪,对帅气好看的男生更是想要靠近’;写出了我们初一初二的时候那种感觉有没有。” 迎来一片赞同,李明琦说道“整篇文章都很好,但是最后这两句写的多余,这么好的文章,怎么能不让家长预览呢,现在我给发网上,让大家参阅。” 班上还在哄吵,慕晓语捂住耳朵趴在桌子上,她知道堵不住这些人的嘴,所以干脆不去理会。 李书轻轻推她,说道“我很喜欢你的文章,每一期都会去买,这一篇则更是让我感觉我跟你的差距很远。” 对于这个奇怪的女生,实在有点无奈了,转过身看着她,问道“那又怎么样?需要我手录一份给你吗?” 李书明显有惊喜,说道“谢谢,另外我特备喜欢文章中的这几句‘就像有人曾经对我说的“假使我同时拥有牛奶和面包,并且面包已经足够填饱肚子,那么我会用牛奶去换玫瑰,送给我最心爱的人”。 最后,给艺术与生活一个结论:艺术——本质源于生活,本身高于生活;但是不论多高的大厦,欲谋长远发展,必先稳固地基,强基固本,而后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思考、做题、讲解三步走的原则显然是很有效果的,但是我要提醒各位老师和校领导,艺术应该是自由的,应该是使得生活进步的东西,而不是简单的临摹记录。 教学过程中,艺考生被限定在做好的框架之内,成了方方正正的展品;这是不对的,因为如果我们的学习只是为了考试,那么艺术本身的意义就不存在了;一群人去做一件失去意义的事情,这群人不是傻子就是扯线木偶。 这里是凤凰特高,凤凰特高的原则就是自由,违背了原则,便再也找不回初衷。 有一个老师是这样说的“为人师长者,教书其二,育人其一”,我觉得至今为止,我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做他的学生,因为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没有遇到一个认真教我如何生活的老师。 你们只会说拿到一张试卷考一百分很优秀,可是没有老师告诉我,其实这一场考试不及格不要紧,重要的是下一次一定要进步,人生的考场一定不能五十九分。 写了这么多,忽然想到,在一个有问题的教育制度之下,如何培养一个人格完整的学生?一个人格不完整的学生走出社会,有多少机会可以找回失去的那一部分!’ 这几句我都特别喜欢,你抄完可以用红笔给我画一下吗?” 她还真是不客气,让慕晓语有点想要抓狂,奈何是自己说出口的玩笑,总不能驳了她的面子,对她说道“可以,你的记忆为什么这么好,老师读一遍你就能记得。” 被慕晓语夸赞,好像有点不好意思,羞红脸颊说道“可能是我比较喜欢看书,看得多就找到文字之间的规律,所以能够最快的记得别人说过的东西。” 只要不是先天的东西,慕晓语就觉得自己能够练成,盘算着怎么提高记忆,回答李书“没事你就回去吧,不要跟这帮混蛋玩,他们会带坏你的。” 大概还没有明白慕晓语是开玩笑的,摇头回答“其实我感觉他们很好,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总也不能融合进去。” 看到李明琦跟屈凝娇玩的正兴起,偶尔往她的方向看也是想要知道她尴尬的程度。 把书扔进柜子,对李书说道“走吧,班长请你吃好吃的。” 能得到慕晓语的邀请,可以说幸运之至,跟着慕晓语出来,在楼道口遇到辛钟玲和双胞胎。 看到慕晓语身边没跟着另外两人,而是这么一个相貌中等,穿着阴暗的姑娘,辛钟玲啧啧两声说道“长大了,审美观相比之前成熟许多,这个姑娘,一看就适合做贤妻良母,你跟她在一起,我们可以放心了。” 过去一把把三个人搂在怀里,质问道“你们还在这里干嘛?” 三个人惊讶的样子看着她,回答道“干什么,你竟然问出这样的话来,当然是等你请客的,开学的第一天,没有你的请客,我们会睡不着的。” “你们良心不会痛吗,几个姐姐,让妹妹请吃宵夜。” 做出理所当然的样子,回答“不会,你身为一方土豪,当然要尽地主之谊。” 轻轻拉动嘴角抗议,把李书搂在怀里,给三个人介绍道“李书,我女朋友。” 三个人啧啧两声,看着李书说道“你真是瞎了眼,亏得还跟她相处了一年多的时间,竟然不知道这姑娘是真的同性恋!” 351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三个人啧啧两声,看着李书说道“你真是瞎了眼,亏得还跟她相处了一年多的时间,竟然不知道这姑娘是真的同性恋!” 听到三个人这么说,李书立刻反驳“刚刚她说了,她不是同性恋,只是觉得好玩而已。” 看到李书这么认真的样子,三个人眼睛睁的大大的,盯住她说道“妹子,你太可爱了,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李书,木子李,书香门第的书。” 三个人齐齐的点头,辛钟玲说道“刚刚晓语好像说过了,李书,是不是学校传出特别诡异的那个李书?” 李书低下头,因为她就是学校学生中流传的那个特别诡异的李书。 看到她的反应,辛钟玲惊讶的说道“不是吧,还真的是,听说你一向不跟人交往的,连跟正常人交往都不愿意,怎么会选择跟一个不正常的人交往。” “那有什么奇怪的,不正常的人当然跟不正常的人在一起。”双胞胎说的理所当然的样子,惹得李书不敢抬头。 慕晓语做个抹脖子的动作,对三个人说道“你们三个,过分了啊,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看到李书的样子,好像真的经不起玩笑,三个人站成一排,齐刷刷的鞠躬说道“李小姐,非常抱歉,不知道你不适合我们的生活方式,请你告诉这个混蛋,你并没有跟我们生气。” 不知道为什么三个人会如此听话,李书对三个人说道“没,没关系,是我没有习惯,不是你们的错。” “喂,你们这样很不厚道,刚刚受伤的还有我,你们也得给我道歉。”慕晓语提醒三个人,等着她们的道歉。 完全忽视慕晓语的抗议,几个人问李书: “关于你的传说有多少是真的?” “对啊,对啊,听说你的文笔特别好,能不能帮我写篇文章,明天国旗下的演讲要用的。” “不对,是两篇,谢谢。” 三个人完全没有给李书反应的机会。 李书心中充满疑惑,看着三个人问道“你们都是学校的知名人物,怎么能请别人代写文章呢,这是欺骗。” 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单纯的姑娘。 辛钟玲实在不想动手动脑,跟李书勾肩搭背说道“你知道吗,明天我们有很多东西要准备的,自己写根本来不及,而且,这种演讲就是导人向善,重点是导人向善,文章是不是自己写的不重要,上去的人也不重要,内容才重要,知道了吗。” 想来也是,辛钟玲是学校活动的代表,那么肯定是很忙的咯。 正想答应,慕晓语把她从辛钟玲怀中拉过来,回答三个人“你们不用想了,明天我们班国旗下的演讲是她去,她要写自己的。” 算盘失算,三个人在一堆商量,对慕晓语说道“我们要求换人。” “没问题啊,如果你们可以找到代替的人。” 三个人哼一声拿出手机,给班上的同学打电话。 很快得到答复,对慕晓语说道“明天国旗下的演讲跟我们没有关系了,所以请你明早上不要找我们。” 把三个人揽在怀中,问道“既然这样,今晚的宵夜是请明天参加国旗下的演讲的同学吃的,你们是不是也不应该吃啊!” 三个人齐齐挣脱,回答慕晓语“刚刚的同学说了,他们要忙着写文章,今天的这顿,我们代吃。” 说完又好像不对劲,问慕晓语“什么时候规定这顿饭是请参加国旗下演讲的同学吃的,我记得这顿饭咱们初中的时候就开始吃的了。” 若有所思的点头,质问三个人“从初中开始就坑我,这都多少年了,你们良心上过得去吗!” 三个人心安理得的样子,点头说道“从初中开始就有的了,现在要是不吃,良心上过得去,生活上就过不去了,人都没了,讲什么良心。” “可是我记得初中的时候你们也是在国旗下演讲的,所以这顿饭就应该是请国旗下演讲的同学吃的。” 三个人惊讶的看着她: “你脑袋坏了吧,初中的时候你压根不仅任何团体或者学生会的。” “谁说这顿饭是请参加国旗下演讲的同学吃的,谁说的,你把她叫出来。” 吵着吵着就到了学校外面,按照惯例进去那家店,虽然接待的人不是褚曲书,但是跟这个新来的姐姐也是比较熟的。 点了一些吃的,找个角落坐下。 李明琦和屈凝娇还在兴奋中,转头看到慕晓语已经没有在位置上,两人齐声问出“晓语呢?” “她刚刚走了,跟李书一起走的。”好几个男生回答说。 听到慕晓语走了,两个人也没有了玩耍的心情,放下卷子离开教室。 在教室外面给慕晓语打电话“你在哪呢?” “我已经回家了,你两也赶紧收拾收拾睡觉吧。” 这样的鬼话,李明琦怎么会相信,对慕晓语说道“快点说你在哪,我和娇娇现在过来。” “老地方,你要吃什么。” “你随便点一些就好了。” 挂断电话,继续跟辛钟玲几个人打闹。 几个人在玩耍,李书就这样静静的在一旁看着。 好像几个人这样也没有什么意思,双胞胎把目光瞄向李书,打趣说道“玲玲,有没有觉得李书这个样子,好像小媳妇看见自己老公被人勾引的那种无助。” 辛钟玲盯着李书三十秒,点头赞同道“还真的像,李书,你不会真的爱上这个丫头了吧。” 李书刚想解释,双胞胎又抢过话去,很肯定的语气说道“我觉得一定是这样,难怪李书都不怎么跟人交流,原来跟晓语一样都是百合。” 并不给她解释的机会,辛钟玲又抢过来说道“这下好了,我们的队伍中又加了一个姐妹。” 话音未落,双胞胎接过来说“女王,恭喜你,后宫又多了一个嫔妃,我们又多了一个姐妹。” 全过程没有说话的机会,李书真的要崩溃的,把目光投向慕晓语,希望她能够解释,但是慕晓语好像已经承认这个事情,悠闲地喝着奶茶,不理会这个话题。 想来也没什么不好,慕晓语这么优秀,跟在她身边应该能学到不少东西,况且这个学校只有这几个人愿意跟自己说话,交几个朋友,挺好。 不在想着去解释,就等于承认了这件事,想着承认自己是慕晓语的女伴,忍不住往慕晓语的方向看一眼,确实,她很帅,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确实爱上她的,只是后来知道了她是女儿身,所以也就没有在想,现在看来,缘分是命中注定的。 感到李书异样的目光,慕晓语放下奶茶说道“我给你说,我很正常,你也很正常,只是都在这个年纪,喜欢玩,对感情也没有足够的认识,所以不要被她们误导,误入歧途容易,从泥沼中爬出来就难了。” 被慕晓语这么一说,李书立刻清醒过来,羞红的小脸低下头,真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嘴巴子,把这些愚蠢甩开。 洗脑被慕晓语轻易化解,三个人很不高兴,但并不放弃,质问慕晓语“难道你能说你对李书一点好感没有吗?” 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回答,但慕晓语已经回答了无数次,很镇定的对三人说道“我对她的感觉,是朋友之间的友情。” 李明琦和屈凝娇进来,安安静静的在一旁坐下,等着好戏上场。 慕晓语这边已经得到答案,转而问李书“你敢说你对晓语,从没有过那种想法吗?” 这个问题,李书没有肯定得答案,局促一些没有回答。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双胞胎紧紧盯住李书,好像在索要答案,辛钟玲转向慕晓语,质问道“现在,请你告诉我,刚刚李书不说出答案,你心里是种什么想法。” 刚刚的想法,慕晓语听到李书没有果断的说,心里有一种恐惧,担心她会是下一个刘梦,但肯定不能这样回答,一时间无语,喃喃说道“我感觉心跳加速。” 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辛钟玲抢过去说道“这就对了,你以为你对她只是朋友的感觉,其实那是因为你不敢承认你是百合的事实。” 双胞胎立刻抢过话题,对李书说道“你以为你不是同性恋,那是因为你在意世人的眼光,想想,当慕晓语跟别的女生在一起玩的特别高兴的时候,你心里有没有一种妒忌的感觉。” 这种感觉还真有,看到慕晓语跟李明琦和屈凝娇在一起疯,她特备想要加入进去,进不去,就有点抓狂。 心中的这种感觉重新被拉起来,也就不由自主的看着李明琦和屈凝娇。 效果已经达到,三个人暂停下来,给李书一些空间,让她自己去想问题。 李明琦和屈凝娇看到李书的状态,想要开口说什么,又被辛钟玲拉到一旁。 双胞胎立刻过来,跟两人扯上说道“你两被取消明天国旗下演讲的资历,有什么感想。” 两人不知道这两人又会怎么调戏她们,小心的回答“挺好的啊,这样的机会,应该给更多人去尝试。” 352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活动之后,经过两天短暂的忙碌,慕晓语又像无头的苍蝇,每天到处晃荡,偶尔去给爸妈帮忙,偶尔被褚曲书请去当导师,但更多的时候,还是无所事事,窝在家里看书。 距离开学还有五六天的时间,感觉每天都过得特别没有意义。 中午小憩,睡梦中听到电话响起,瞬间来了精神。是何蓉,接起来在她开口前问道“回来了吗?” 听到慕晓语过于热情的声音,电话那头很疑惑,回答道“我在你家外面,给你带了东西,你在家吗?” “好的,马上出来。” 全程兴奋,搞得何蓉摸不着头脑,挂了电话莫名其妙的说一句‘看样子我成了小白鼠’。把电话放包里,放下手里的东西,略微活动手臂,等女主出来。 光脚丫出去,给何蓉一个大大的拥抱,兴奋的声音说道“太好了,总算见到活人了!” 这句话可是够吓人的,轻轻推开慕晓语,咽口水问道“什么意思?” 嘿嘿两声,回答道“没有,没有,只是爸妈出差了,阿姨也暂时放假,自己在家特别无聊。” 再次抱住何蓉,她提醒慕晓语说“我来的时候出了很多汗,会弄到你的衣服上。” 毫不在意,高兴的声音“没事,没事,过几天才开学,这几天就在我家陪我。” 紧紧抱住何蓉,生怕一放开她就会跑了。本来是还有别的事情,可看到慕晓语的样子,看来是甩不开她的了,点头同意“好,正好体验富豪的生活。” 跟慕晓语进去,才算明白那句‘总算见到活人了’是什么意思,她家里摆满各种玩具,楼梯口还放了两个一米多得‘棕熊’。两个大家伙一左一右坐在楼梯口,活似把守通道的卫兵。沙发三面都放了不同的玩具,它们面前还摆好茶杯碗碟,看样子是陪着慕晓语渡过这个无聊的时光的。而最让人惊悚的,是厨房,她不知从哪弄来一个模特,给它披上一套汉服,脸上还画的给鬼一样,如果是晚上进来,何蓉毫不怀疑她会被吓哭。看着这样的场景,问慕晓语“你一个人在家很长时间了吗?” “没有,就不到十天,但是这段时间大家都特别忙,连接电话的时间都没有,所以没人陪我!” 想来慕晓语天生活泼,这样的生活肯定受不了,问道“好吧,那我陪你,要干什么都可以。” 这正是慕晓语想要的答案,给何蓉勾肩搭背,说道“你先洗个澡,然后咱两出去玩。” 在何蓉洗澡的时间,慕晓语已经给她准备好衣服,敲门叫到“衣服在门口,洗好换上啊。” 这样的待遇,让何蓉受宠若惊,慌忙丢出一句“谢谢。” 拿过衣服小心翼翼的穿上,生怕一不小心就弄坏了,要是真的弄坏了,自己肯定赔不起。粉红色连衣裙穿在她身上,格外清新漂亮,有一种都市女人特有的美丽,却无都市女人的俗气。在镜子面前自恋两分钟,出来对慕晓语说“谢谢你的衣服,咱们去哪?” 过来围着何蓉转一圈,夸赞说“真漂亮,女神级别。” 被慕晓语这么夸,脸蛋有些泛红,咯咯笑两声,更显出青涩之美。跟何蓉勾肩搭背,说道“知道你提前来肯定是有事情来的,很重要吗?能带上我吗?” 不得不为慕晓语的睿智点赞,点头答应道“当然,就怕你去了不习惯。” “下次呢有事情要说,如果不说因为我耽误了你的事情多不好。” 被慕晓语说出来,小脸更加羞红,回答道“学校组织的参观,反正没有强制要求,想着你一个人无聊,就留下来陪你了。” 对于何蓉对她的态度,慕晓语不知道应该去改变,直说、婉转各种方法都用过,但是没用。既然没用,那就保持,也挺好,对何蓉说“你既然来了,就一定很想要去,带上我没问题吧?” 原本是自己留下来陪她,现在她陪自己去,当然是求之不得,何蓉连连点头,说道“当然,你能陪我去,高兴之至。” 说的有点夸张,但也懒得去管,问道“什么时间?” “明天早上八点,学校大门处集合。” “好的,今晚就住我家,明天咱两一起去,不过要你做饭,我懒。” 对于这个要求,何蓉不止不会拒绝,反而觉得慕晓语是在为她考虑,心中顿觉温暖,问慕晓语“那你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好像中了大奖,欢快的声音说“去玲玲那边,正好她最近特别忙,肯定都叫了很多天外卖,现在送上温暖的晚餐,肯定把你当救世的天使。” 两人去了超市,买一些果蔬去了那栋被称为‘鬼宅的别墅’。当车子驶出主城区,何蓉的心一下子不淡定,之前她一直以为辛钟玲顶多就是这座城市普通市民的家庭,才会听从慕晓语的命令,现在看来,家世也不一般。见到那栋被戏称为‘鬼宅’的别墅,何蓉不得不深呼吸,虽然没有慕晓语家的那么威武霸气,并且不在中心上,可这地段都是别墅,看样子也不便宜,而且周围至少有十亩空地,可见其家世。 看到慕晓语拿钥匙开门,何蓉好奇问道“你怎么会有她家的钥匙?” “哦,她是我媳妇嘛!”慕晓语的答案总是出人意料。她好像已经忘记怎么正常说话。当然,她不止是忘记了怎么正常说话。 把菜扔在厨房,带上何蓉上去顶楼。 辛钟玲十指如飞正在敲键盘,听见有人来,也不回头,对她喊一句“去给我冲杯咖啡。” “你要喝什么?” 手上的工作继续,回答她“我这里只有一种咖啡,叫速溶咖啡。” 冲一杯咖啡递到她手上,问道“最近有什么进展吗?” “没有,触角不够长,伸不到境外,对了,你怎么会来?” “想着你肯定吃了好多天外面的东西,这不趁蓉蓉来了,让她代我慰劳你。” “还算有点良心,不过话说回来,你最近都在忙什么,好长时间没见到人了。” 跳到操控台坐下,杵着脑袋回答道“特别闲,自从上次分手之后一直在家,算起来已有十三天没有出门。” 若有所思,浅尝一口咖啡,说道“哦,好像很惨,不过也没啥,你家那么大,够你折腾的。” 抬起头看着辛钟玲,楚楚可怜的模样“你这样说我,良心过得去吗?” 做出一个理所当然的动作“因为我很清楚,你这样只能说明你不愿出门,要真是无聊,你会去公司,或者给你爸妈帮忙,也或者跟帮里的兄弟们疯,总之你有无数的事情可以做,只是愿不愿意的问题。” 点头表示赞同,回答说“说得对,不得不说你真是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 做出更慕晓语一模一样的动作,说道“所以你最近在忙什么?” 从操控台下来,在电脑上敲打一会,指着上面的内容说道“最近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看着这个叫齐宣城的家伙,辛钟玲也很疑惑,他控制着城市最黑暗的一面,跟境外黑暗势力也有生意往来,但是对于跟慕晓语交锋,应激反应远远不够。 她绝不相信这是一个光明大度的男人,如果真是那样,就不会有水上娱乐城收购上的丐帮事件,不会有白齐跟慕晓语的交锋。 可现在的一切,都指向他服软、大度,所谓事出无常必有妖,看样子事情还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 那么暗中发生的,一定更加可怕,想到这些,回答慕晓语说“虽然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这个方向,但我始终不这么认为,我想,这其中一定有更大的秘密。” 慕晓语也是这么认为,只是她苦于找不对对方的着力点,问道“那你认为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慕家,对齐宣城来说跟你斗气不值一提,那么如果有更大的阴谋,就只能是慕家了。” “可是你也查过齐宣城的公司,完全没有跟慕家抗衡的能力,如果真的动手,不是给自己掘墓吗!” “这也是我想不通的地方,可是却是有很大的可能。” 这个问题,慕晓语并不担心,她相信父亲的能力比自己要强百倍,如果齐宣城真的这样做,那就是找死,慕家完全以压倒性优势站在他面前。对于想不通的问题,最好就是交给时间,时间会证明一切。 使劲摇头,将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统统清理,稍微整理心情说道“算了,不管他,咱们去客厅吧,这里感觉不太好,总觉得这地方好像有鬼一样,让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机要室的湿度温度都是有严格控制的,加上机器震动的那种听不见的频率,慕晓语不习惯很正常。 从楼上下来,看时间差不多了,何蓉去厨房。辛钟玲准备帮手,她拒绝了。这对她或许是好的,这两人的话题她也插不上嘴,就当一个好的侍者,给两人做一顿不错的晚餐。 353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早上天微微亮,辛钟玲被从被窝里拉起来,带着起床气,微怒的声音问“干嘛,这么早,虽然你是女王,可也不能这么折腾人。” 完全不理会她的态度,扔给她衣服说道“给你两分钟弄好,送我们去市区。” 使劲摇头,甩开那些不愿意起来的细胞,简单的把衣服套在身上,进去卫生间洗漱。 从卫生间出来,头发乱糟糟的,对慕晓语说“走吧。” 看着她的样子,慕晓语嫌弃的说“你真是够了,学校公认的女神,怎么就这副模样。” 拿过一个苹果大大的咬一口,对慕晓语说道“好不容易的假期,工作已经这么辛苦,你还要我把自己弄得跟要去参加宴会一样,没人性” 七点半不到,两人来到学校,已经有三个老师跟几个同学等在那里。 慕晓语过去,露出清纯可爱的样子“老师,我不是你们学校的,可以参加你们的行程吗?” 上下打量慕晓语,她身上的种种都表明这个姑娘是不会参加这种参观活动的人,老师疑惑的问“同学,你知道我们为什么组织这次参观吗?” 想来无非是增长学生的见识什么的,脱口而出“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我知道,还有什么特别意义吗?” 对于这样的回答,还不如不说。 指了指旁边没人的地方,把她带到一旁,开口说“为了给一些优秀学生开阔眼界,他们都有相当不错的成绩,但是因为家庭原因,没能见识更高层次的东西,所以我们几个老师才会更学校申请这次机会,但能申请到的经费有限。” 慕晓语‘哦’一声,回答道“这样啊,没关系,我可以交钱。” 这样的回答,让老师着实尴尬,回答她“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多你一个也没问题;唉,直说了吧,因为经费原因,这次的出行一切从简,而你的样子,显然不是这个群体的人,我担心你到时候受不了,要是说出什么伤害这些学生自尊的话,可就让这次的活动颠倒黑白了。” 这个老师的担心不无道理,混混出身的慕晓语,各种各样的人都见识过,这个道理当然明白,跟他保证道“你放心,我会守规矩的,保证不给你惹麻烦。” 看样子慕晓语应该是很乖的,伸出手说“那好,我姓孙,代表团队欢迎你。” 跟老师握手,微微鞠躬“谢谢老师,我叫慕晓语。” 对这个名字可不陌生,刚刚的担忧更加强烈,点点头说“久仰大名。”愣了一下,咬咬嘴唇回答“臭名远扬啊!” 那个老师点头说道“也可以说是威名远播,毕竟,你不是一般的学生,也不是一般的富二代。” 慕晓语没有接话,老师也不为难她。回到队伍中,老师给其余的人介绍道“这个同学是外校的,参加我们的出行,大家鼓掌欢迎。”一阵热烈的掌声之后,踏上不知开往哪儿的大巴。整整六个小时的时间,来到另一座城市。 车上的时候老师给大家分配了干粮,简单填饱肚子。到达之后没有停留吃饭,直接去了参观的第一站,历史博物馆。 这个地方慕晓语不知道是第几次来,实在没什么新鲜的,跟在一群人后面,看他们研究讨论文物历史。 领队老师在给大家介绍一件汉朝文物,趁大家聚精会神听讲的时候,那个最初接待慕晓语的老师小声问“你这样的风云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出游。” 对这个问题很不满意,毫无感情的声音回答“多交朋友,多学知识,没有坏处。” 对慕晓语的态度并不反感,继续说“交朋友,你缺朋友吗?” 抬起头看他一眼,很不喜欢的语气说“我认识很多人,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朋友,再说了,朋友就像钞票,谁会嫌多。” 点点头,回答慕晓语“有道理,很抱歉,我只是好奇。”恢复毫无感情的语气,说道“你一定是个好老师,但是幸好不是我的老师。” 那个老师笑笑,回答说“同样,你是一个好学生,但我庆幸你不是我的学生。” 没有在说,因为不知道怎么说,‘还好不是我的学生’,这句话也不知道是第几次听说,明里暗里,在精神上已经免疫。 中午在文物馆的食堂吃饭,很假单的炒白菜、茄子、黄瓜、萝卜四件套,人均大概七元钱的套餐,菜不多,但饭管饱。对这次出行的大部分人,这是一个不错的地方。 慕晓语端起饭菜,何蓉问道“你吃得惯吗?要是吃不惯我跟老师说,你去别的地方吃吧。” 对何蓉做个禁声的动作,让她坐下小声说“出来混,是要讲规矩的,既然跟你们来,你们都吃得下,为什么我不行。” 虽然两人的声音很小,但旁边的人还是听得很清楚,都看着慕晓语,对她颇有好奇。当然,不是因为她有没有钱,而是何蓉对她的态度。 穷人家的孩子,因为贫穷,都有一些自卑到自负的骄傲。这种骄傲,是他们的动力,也是阻扰很多人发展的阻力。但何蓉在她面前,没有那种骄傲。 感觉到异样的阳光,何蓉不再说话,低下头吃饭。慕晓语也不管别人是怎么看到自己,静下来准备享用碗里的食物。 刚刚扒一口饭进嘴里,那个最初招待她的老师招手“外校的同学,出来一下。”每当有老师叫自己,第一反应是‘大难临头’,不知道又有什么事情跟自己有关,总之不是好事,放下筷子出去。 餐厅旁边的地方,几个老师在一起商量什么,慕晓语过去“老师,找我有什么事吗?” “哦,没事,只是告诉你一声,你要是吃不惯可以去外面的店里吃,但是不要张扬。” 领队老师回答慕晓语。得到这样的待遇,慕晓语很不喜欢,自己哪里像是吃不下去的样子。很不高兴,回答几个老师“你们也太小看我,说了会守规矩,就不会给你们惹事。” 领队老师笑笑,说道“不是这个意思,没有明确规定说一定要跟大部队一起吃喝,而且这里的饭菜真的不怎么样,大家在这吃是为了省钱,你不缺钱,所以可以随意。” 不论他说的是真是假,但至少给足自己面子,回之以微笑,说道“不必了,我已经打了饭,总不能浪费粮食。” 说完也不管几个老师的想法,自顾往回走,这是慕晓语的态度,毕竟这几个老师真的是没有看好她,那么自己也懒得客气。 得到这样的答复,不得不说另眼相看。几个老师看着彼此,都露出笑容。回到食堂,何蓉显然对此事有些焦急,问道“老师找你干嘛?” 跟何蓉说实话显然是不可行的,何况还有别的同学,就对她说道“没事,说让我跟大家搞好关系,毕竟我是外校的嘛。” 这个理由足够有说服力,听见的人都毫不怀疑。 吃过晚饭,入住一家看起来不像旅馆的旅馆。从外面看去,像是一个棚户区,简单的材料搭成,看起来吹口气就会倒下的木门。 进去里面,情况更糟糕,刺鼻的味道充斥整个房间,这个味道,像是下水道一样。床单被套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洗,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上面还能见到水渍一样的痕迹,大概是有人尿床留下的。 这样的地方,嫌弃的不只是慕晓语,就连另外的人也都没法忍受,他们出身贫寒是不假,但是干净卫生总是要的。 但老师的安排,谁都不敢说什么,毕竟这次的旅行是免费的,免费的东西,谁还敢挑三拣四。 领队老师看了房间,差点吐出来,出来找店主交涉,说道“咱们订房的时候说好的,可以不用多好,但一定要干净,你这个怎么能说干净呢?” 店主不耐烦的态度,回答说“你们就出三十块一晚上,三十块还要怎么的。” 领队老师气不打一处来,跟对方理论说“但是你承诺的‘多好不可能,干净一定干净’,你现在这个怎么能说干净呢?你看床单跟被套,床上肯定都有跳蚤了吧。” 店主操着方言,不友好的语气说“怎么就不干净了呢?你看看里面,垃圾桶没有垃圾,被子折叠整齐,怎么就不干净了呢?有跳蚤很正常嘛,那家敢说他们酒店找不出一只跳蚤。” 这强词夺理的一句,差点让领队老师暴走,好一会才压住怒火,问店主到“你这有营业证吗?” 店主很不耐烦,从柜子里掏出一堆东西,啪啪仍在柜台上“都在这呢,你自己看。”他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不管他们做什么都是徒劳。 遇到这样的事情,谁都难以忍受,加上这个态度,真是把服务业做到头了,领队老师说道“你要这么说,咱们找卫生局,或者相关部门来看看,让他们给评评理。” 店主毫不在意的样子,把五百块放在领队老师面前“爱住不住,你们不想住,我还不想租呢。” 354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这也让几个老师为难,当初在网上联系很多家,最低都要五十一人,而且还要求在他们指定的地方吃饭,这里只收三十,没什么要求,差是预料之中,可这样的地方,真不敢让学生住下去,先不说安全问题,要是一不小心染上什么疾病,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没办法,收回定金,几个老师在一起商量对策,领队老师说道“没办法了,现在只能就近找宾馆,超支的部分,咱们几个自己掏腰包。” 经费原本就不够,再遭遇这样的事情,每个老师估计都要拿出两个月工资才够,而钱还不是最关键的,这么大一群人,安全也是问题。 看到这边的为难,慕晓语过来,开口道“我可以说话吗?” 对慕晓语的来历是了解的,其实一开始就想找她,但又觉得不合适,现在她主动开口,当然是求之不得。 但毕竟对方也是学生,这样真的合适吗?几个老师心中都有这个疑问。 别无选择,领队老师点头“嗯,你有什么办法?” “我给联系地方,走的时候房间打扫干净,水电费、床单换洗费和其余的一些加起来应该不会超过五十,当然,如果有消费或者损坏里面的东西,那就另算了。” 这件事听起来荒唐,但眼下看来也别无他法,毕竟接来下还有好几天时间,如果真的要他们垫付,也是有压力的。 领队老师征求其余两人的意见,两人同意道“咱们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就这样吧。” 事情就这样确定下来,领队老师说道“谢谢你,另外不要找太好的地方,毕竟,有时候落差也是伤害。” 点点头,转身到一个安静的地方,给李明琦打电话,说明情况,李明琦回答说“李家产业没有普通宾馆,我在那座城市也没有认识的人,所以最便宜的就是快捷酒店。” 深呼吸,回答李明琦“好了,联系方式发我手机上,如果需要会通知你的。” 挂断电话,又打给辛钟玲,听到慕晓语说了需要,回答说“这样的地方基本没有,生意人,小宾馆不可能做这种慈善工作的,但我给你出个主意,就是快捷酒店,作为回报,允许这件事曝光,每人每天二十块应该就够了。” “这是一个解决的办法,还是你管用,谢了。” 回去跟老师说了情况,领队老师很是为难,说道“如此一来,我们的初衷不就变了!” 对于这个说法,慕晓语很不赞同,回答道“老师,要是这件事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关注教育,不也是功德一件吗?” 本来也没有选择,有听到慕晓语这么说,就同意了。 到了李明琦说的地方,慕晓语进去跟前台说明情况,前台立刻问了经理。 接到电话,经理立刻下来,对领队老师说“欢迎,欢迎,让我这地方也沾上些书香。” 跟对方寒暄几句,问道“请见谅,虽然打扰您,还是要问问,每个人大概是多少钱?” 拿出一张纸递给领队老师,回答说“每个人二十五,这其中包括给每个学生买的一个为期两个月的保险,至于详细的东西,都在上面,你看看。” 比之前找的还要便宜,加上这地方的环境,还能说什么,占个便宜呗。 跟经理道谢,招呼一群人往里面去。 有李明琦的照顾,慕晓语被安排在最好的房间,最顶层,三室一厅的小公寓住宅,配置都是一流。 住进这家酒店,这一群人才觉得慕晓语很不简单,甚至觉得她不是来参加出游的,而是这次出游的赞助人。 躺在床上,与何蓉同床的女生问“蓉蓉,你这个朋友什么人啊?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对于这个问题,何蓉不知道该不该说,纠结半天,回答对方“她确实很厉害,但是她的身份,没有她的同意我不能说。” 听到这样的回答,另外四个女生也爬过来,纷纷问道: “你这朋友很有钱吧?” “咱们这次的钱是不是她赞助的?” “你怎么认识这样的土豪朋友的?” “能不能介绍给我们认识?” 七嘴八舌,何蓉避重就轻回答“应该不是,她也是听我说了,无聊才要跟来的。” 正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绝这些人的时候,敲门声救了她。 打开门,来的是慕晓语,问道“你有带充电线吗,不知道你们来的这么远,忘带了。” 对慕晓语点头,转身进来给她那充电线,慕晓语看着她的线子,有些无奈“我去找前台问问。” 转身走过去,下了几步楼梯又回来问道“你饿了没,饿了的话正好去吃东西,我问过老师了,可以出去。” 何蓉转身看里面的几个人,慕晓语了解她的想法,问另外的人“你们呢,一起去吗?” 几个人也都想出去逛逛,只是陌生的城市,加上担心给老师惹麻烦,所以没有去,现在有慕晓语,应该没什么好担心的,就同意了。 何况好奇慕晓语的身份,当然要一探究竟。 下楼把手机递给前台小姐,说道“麻烦给我充电,另外这附近有什么可以吃喝玩乐的地方吗?” 从经理那里了解到慕晓语的身份,不敢丝毫怠慢,回答道“出门左转大概两公里就是饮食城,右边不远是娱乐城,你需要车子吗?” “谢谢,不用了。” 经过这短暂的几分钟,几人更加好奇慕晓语的身份,酒店的人对她的态度太好,简直就像是大老板一样。 从酒店出来,感觉到几个人异样的目光,主动打招呼“我叫慕晓语,很高兴认识你们。” 几个人都很惊讶,虽然各种大人物都猜测了,但这个人是慕晓语,是她们想不到的,她们看来,混混中叱咤风云的慕晓语,就算不是一身非主流、冷酷无情,但怎么也不能是这样的淑女。 一个胆大的女生问道“你真的是慕晓语啊?” 点点头“正是在下,有什么不对吗?” 几个人把目光看向何蓉确认,何蓉回答“她真的是慕晓语。” 还是不敢相信,问道“可是看起来你很有钱啊,为什么还做混混?” 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总不能说自己是被老爸强行推上这条路的,笑笑说“这个问题还是避开,陈年往事莫要再提,咱们找地方吃点东西,然后看夜景。” 一群人还想问,但奈何慕晓语不想答,只能作罢。 好在人群中有聪明人,悄悄问何蓉“她是不是跟首富慕家有关系啊?” 看看慕晓语,她好像没有在意这边,对女生点头,悄悄告诉她说“你上网搜搜就知道了。” 看她拿手机,何蓉拉起她往前,小声说道“吃东西的时候悄悄搜。” 坐下来,女生迫不及待拿出手机,输入慕晓语三个字,跳出来的正是眼前的人。 打开网页往下翻,看到慕晓语是幕克玄的千金,忍不住咽了口水,虽然早就料到眼前的人来路不凡,但怎么也没想到如此之大。 而在看到慕晓语的种种事迹,她只能感叹,各种感叹。 羡慕是有的,但不敢嫉妒,因为很清楚,就算自己有慕晓语的身世,也一定不能做到她做的事情。 在她看的入神的时候,她旁边的女生也看到了,慕晓语的身份就此曝光。 反应很统一,张大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 慕晓语递给几人菜单,问道“吃点什么。” 她避开了,几个人却避不开,接过菜单,羡慕的语气问道“你是这次的赞助人,对不对?” 对几人摇头“不是,这次是三个老师向学校申请的,我是跟着来沾光的人。” 这话当然不会有人相信,立刻就有人反驳“肯定骗我们的,你要想来,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干脆转移话题“这个不重要,反正都在这了,还是吃点东西去看夜景吧。” 听出慕晓语不愿说这个话题,也都不再说,换个问题问道“周末你公司要是需要发传单什么的,可以让我做吗?” 另外几人也都看着她,显然都是这个想法。 慕晓语回答道“这一块已经有人承包了,如果你想赚钱的话可以组建团队,只要证明你有能力和决心干好这件事,我可以提供货源。” 听到这个回答,何蓉立刻问“那你可以给我们指导吗?这方面我们一无所知。” 转身看着何蓉,问道“你缺钱用吗?” 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慕晓语这个问题,有些尴尬的语气说“爸妈给点钱足够生活费,但是我想学你,跟紧你的步伐。” 有些无奈,回答说“组建团队需要很多时间和精力,选谁做队友也是要长期相处才知道对错的,所以不太建议你们冒险!” “什么意思?”慕晓语说的这些东西,她们当然不会明白。因为慕晓语说的,是一个宏观的布局,就算是业内也很少有人能做这么多这么好。 “要建立覆盖网络非常不容易,需要一群人不停的尝试,可能会被拒绝无数次,而这过程中不论人是还是产品出了问题,都可能使得所有努力付诸东流。” 355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几个人都不是傻子,自然知道事情不那么容易,回答慕晓语“但终有一天,我们还是要面对,不是吗!” 这样的回答,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回答说“理论是这样,但现实比理论强,你们现在失败,还可能同时失去进入大学的机会,而大学毕业之后,知识经验更加丰富,社会经验也相对有所积累,那时候成功的可能更大,即便失败了,再来的机会也更大。” 明白了慕晓语的意思,一个长头发女生回答“但我还是想尝试,不论成败,总算是一个机会,这样的机会,可不容易得到。” 不想打破这一群人的美好梦境,慕晓语说道“好吧,既然这样我提供产品,如果你们能销售出去,我按照正常业务员的提成给你们。” 这个答案让几人很兴奋,但是只顾高兴,忘了她们连怎么做推销都还不懂。 也正是这种不懂、横冲直撞的干劲,让他们在一次又一次的碰壁中成长,积累起丰厚的经验,比同一个起点的同龄人更早拥有风光。 初生牛犊不怕虎,说的大概就是这个了。 等她们高兴完了,慕晓语开口道“我的事情保密,有人问也不要说,可以吧?” 几个人点头保证,其实不用慕晓语交代,她们不会告诉别人,毕竟资源是有限的,而想要资源的人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 慕晓语的身份传出去,她们将要做的事情一定有更多人做,那么成功率就降低了很多。 人是自私的,自私的活在这个世上。 看到几人兴奋的样子,慕晓语也不好说什么,把菜单递给何蓉“想吃什么不用客气,我请客。” 虽然土豪请客,几个人也不敢太放肆,都只是点一些比较便宜的。 猜到她们的心思,慕晓语就自己多点一些比较好吃有营养的东西,同行一路,也算是朋友。 吃过宵夜,几个人爬上酒店顶楼,找个不错的位置,欣赏这座城市的夜景。 而其他的人,就没有这么幸运,要么是窝在房里整理白天的东西,要么是三五成群,在街上晃一些时间就回去睡觉。 这家酒店是这个片区比较高的房子,在房顶能够清楚的看到这个城市的夜景,但是一般不对客人开放,如果不是慕晓语,这几个人也是上不去的。 上到顶上的时间,几个人都惊叫出来,从这里看夜景,绝对是最美的。 景色虽美,但终究也会乏味,几个人在顶上看了一些时间,大概是九点多的样子,慕晓语说道“大家都回去睡觉吧,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了。” 从楼顶下来,慕晓语打开房门请几个人进去,看到里面的陈设,一群人惊叫道: “好漂亮,我只要在这个城市有套这样的房子就够了。” “是在老家的那个城市有一套这样的房子就够了。” “咋们呐不要想了,这样一套房子,很多普通大学毕业生十几二十年都买不起,咱们这种家庭,很难的。” “是啊,这样一套房子,怎么也得要一百多万,毕业之后每个月存一万块,也得要十年时间,而且咱们哪有那个能力啊!” 慕晓语找个舒服的姿势坐下,招呼其她人也坐下说道“不要那么悲观,如果你的能力不错,拿个研究生学位什么的,出来工作两三年之后,年薪几十万不是问题。” 几个人看着她,惊喜三秒钟摇头说道“我们的家庭只能供给我们正常上大学的学费,生活费还学要自己兼职才够,哪有钱考研。” 不知道为什么,慕晓语总想帮助遇到的人,不论是不是熟悉,能帮的就一定帮。 经过老虎神鹰的事情,对农村有相当的认识,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生起慈悲心,对几个人说道“那也未必,如果你们能吃苦努力,其实大学是有很多机会的,在大学起家的人,不在少数。” 各种故事几个人也都听过,也都向往,可是就像现在想做个兼职都难一样,大学后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一定更难。 几个人微微表现出失落,对慕晓语说道“对你们来说很简单,但是对我们,很难。” 慕晓语笑笑,坐直身子对几个人说道“其实你们之所以觉得难,是因为你们不知道利用资源,合理的利用资源,是创业最重要的东西,甚至比资金还重要。” 慕晓语说的就是一句废话,这些人哪里来的资源,有个同学毫不客气的说道“资源都在你们的手里,我们压根不能接触到。” 慕晓语无奈一笑,回答她“你错了,资源不仅仅是指人脉和资金,更多的,是你要去搞清楚,自己身边有什么资源是可以利用的。” 几个人完全没有听懂她说的,问道: “什么意思?” “没有资金人脉,连基本的产品问题都无法解决好不好!” “而且现在的人买什么都是遥看是不是正规厂家,知名品牌!” 慕晓语刚想开口,又想起老师的叮嘱,想了想,对几个人说道“其实我更觉得,你们太骄傲了,太骄傲的人,总会有很多东西是看不见的。” 慕晓语说这句话,是对是错她也不敢肯定,只是希望能够帮到这些人。 他们确实都是比较骄傲的,甚至有点自负,这点无可否认。 但想想,如果有一天不能在城市立足,沦落到回去重地的地步,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跟慕晓语祈求道“你能告诉我们我们那些是必须改正的吗?” 慕晓语摇头,回答她们“我答应过老师,多听,少说,而且说真的,这些话很伤人,怕你们不能承受。” 既然问题在自己身上,当然就要从自己身上解开,而现在,千载难逢的机会就在眼前。 在一致的授意之下,何蓉对慕晓语说道“你就跟我们说吧,不论说得什么,今晚的谈话我们保证不会对在座之外的人说。” 看到这些人渴求的眼神,慕晓语还是心软了,对她们说道“其实你们现在是最好做事的时候,而手里有一个非常好用的优势,或者说非常厉害的招牌,就是‘农村高中生为求学而努力’。” 听起来是个不错的点子,几双眼睛都紧紧盯住她。 慕晓语停顿下来,但是看到她们并没有明白,就继续说道“说白了,就是卖惨,你们的家庭和现状,就是博取同情心的最好东西。” 听到这个,几个人都低下头,家庭和现状是她们最不愿提起的。 反应已经说明一切,看样子这些确实是她们不能正视的,慕晓语也不再说,自嘲的笑笑。 在低下头的瞬间,何蓉想了很多,最多的,就是哥哥的付出,曾经那么骄傲的哥哥都能跟在慕晓语身后,可见慕晓语真的是有能力的,可见很多问题,其实是她们自身的问题。 想到这些,她抬起头来,对慕晓语说道“我想继续听,你们如果不想听,先回去吧。” 另外的人没有抬头,也没有离开。 慕晓语就这样抱着手坐在沙发上,等她们做出选择。 大概两分钟过去,所有人都慢慢抬起头,对慕晓语说道“你说得对,要是我们不能正视自己,永远都只是那个种地的农夫。” 既然她们已经决定,慕晓语也没什么好顾忌的,对几个人说道“其实很多时候,是你们自己给自己设置了篱笆,在我看来,奋斗者,不丢人。” 这算是一句安慰吧,几个人都挤出不太好看的笑容。 看样子她们还是没办法放下那些所谓的骄傲,慕晓语继续说道“前些天,我跟人打了一架,战况很惨烈,怎么说呢,我们几个女生,除了我,碍于慕家的颜面没人敢动,另外的都被猥亵了。 脱离危险之后,所有女生都把头埋得很低,因为可能他们的男朋友都没有碰到的地方,被这群混蛋碰到了,这时候有两个人站了出来,使劲舞动手上的内衣。 轻轻缓解别人的情绪之后,她们问我‘老大,你内衣什么颜色的?’我当时没有任何犹豫,当众把内衣接下来给大家看。 说真的,我帮里男生比女生多,而平时我也是比较保守的人,当时非常尴尬,可是这个时候,我必须这么做,不然,这将是大家心里过不去的坎,但是这件事对我来说丢人吗,我不觉得,因为通过这件事,我跟这帮人的感情更好了。 也是因为这样,我才能走到今天,像现在这么风光。其实我并不觉得这有多风光,和我喜欢的风光,还差了很多。” 听到慕晓语的故事,几个人都沉默,她们很清楚,要是自己,一定只会庆幸自己没有被伤害,要当众脱下内衣,很难。 她们不知道应该说什么,都是一个难堪的表情,慕晓语对她们说道“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其实很多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丢人,关键在乎值或者不值。” 沉默半分钟,一个女生问道“可是大多数情况下,很多事情会被别人当做一辈子的笑柄。” 356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其实是不是被别人当做笑柄,要看你通过这件事得到是什么,还有遇到的是什么人,或许一时是笑柄,但是如果你成功了,谁还能笑,他们只会说你这个决定无比正确,或许有人会笑,可是一个看你成功都在笑的人,只能说明他没你成功,一个没你成功的人,有什么理由让你为他费神。” 慕晓语的解说不可谓不强悍,不可谓不精辟,但现实往往就是这样,成功了放屁都是道理,失败了道理都是放屁。 明白这点,很多事情也就想开了,一女孩问慕晓语“可是如果有很多人笑,还是没勇气坚持下去。” 这些人考虑的事情还真多,而且都是无关紧要的,慕晓语对她说道“你何必在意别人怎么看,做一件大多数人都不做的事情,一定有很多人笑,但只要你的圈子不笑,不就好了,如果你的圈子都在笑,那你应该考虑是你的问题还是圈子有问题,是要改变自己,还是开辟融入新的圈子。” 听慕晓语这么说,她们明白了,很多时候,她们这样做是因为圈子里的人都这样做,有意无意之间,彼此已经相互侵染,趋于一致。 她们的骄傲也是这样,因为接触的大多是农村出来的,结果就是大家都这么骄傲。 想明白这点,几个人很认真的对慕晓语说道“谢谢你。” 慕晓语对这句谢谢并不感冒,对她们说道“我在很多圈子里听到这样一句话,说‘如果我跟她一样成功,我也可以把身段放的这么低’,我不知道这些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你都不把身段放下来,你拿什么去成功,她现在把身段放的这么低,当初可能连尊严都放弃。”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个时候,她们总算知道自己输在哪里。 因为这正是她们的想法,没成功,放下身段只会让人觉得你下贱,可不放下身段就会让人高看一眼吗,貌似不是。 她们没有开口,慕晓语继续说道“古人说‘人不可有傲气,不能无傲骨’,可什么是傲骨,我认为傲骨是心底永不服输的勇气,是百折不挠的精神,没有这种精神,就是傲气。” 慕晓语说的,听起来不着边际,可现实中又好像都是在的,好像是某一本书上搬来的,可书上又确实学不到这些东西。 故而让她们信服,觉得事实就是这样。 汗颜之际,也暗下决心要改变自己,因为必须改变,这是社会需要的东西。 这种被迫的改变,有点走投无路,有点青涩无衣,但能改变,总是好的,懂得改变,总不至于太惨。 听慕晓语说了很多,几个人都一一铭记,这一堂课,使得她们比别人更早认识到社会的残酷,比大多数人更早经历这个必须的自我蜕化过程。 十二点多的时间,她们还想听,但慕晓语觉得没什么可讲的了,对她们说道“很多事情你们要自己的去实践,不然永远不会明白的,今晚都回去睡觉吧,以后尽量找机会实践,实践多了,自然会明白。” 慕晓语已经这么说,几个人也不敢再打扰,就都回去了。 之后的几天,也都是这样,白天研究各种历史文物,参观各种博物馆,晚上找个地方填饱肚子,然后看夜景。 她们会问慕晓语很多事情,但大多数时候,慕晓语并不会回答,因为这些事情,有的没有意义,有的没法回答。 完成旅行回到城市,继续之前的生活。 第一时间去别墅找辛钟玲,见到双胞胎也在,调戏说“恭喜,你两刑满释放了!你爸妈心真软,还有两天才开学呢!” 原本的禁足已经让两人几近崩溃,现在又听到慕晓语这样说,两个人很不高兴,把慕晓语按在沙发上说“你好意思说,真没良心,也不知道编个谎话给蒙过去,竟然跟我爸妈主动说了实话。” 毫不反抗,瘫软在沙发上对两人说“好像某些人还有一笔钱存在我这,不多,两万块而已,不过也够吃顿好的了。” 听到钱,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把慕晓语放平,给她整理衣服,揉肩捶腿说“女王,你大概误会了,我两怎么会跟你作对呢,这是看你旅途乏累,想给你放松来的。” 叫停两人的献媚,问辛钟玲“有什么新消息没?” 躺在沙发上,一声悠长的叹息之后回答“没什么有价值的,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我觉得这里住着很舒服,如果再有个给我做饭的人,那就美哉美哉了。” 没有正事,双胞胎立刻回到方才的话题,给慕晓语灌下一桶蜜糖,才开口问“姐姐,什么时候给我钱?” 拿出手机给两人转钱,说道“你两混蛋,在家这么久,还没学好。” 对慕晓语露出调皮的笑容,继续献媚说“姐大你好就行了,我们跟在你后面,听从指挥。” 各种哄,各种骗,各种甜言蜜语信手拈来,直到手机短信响起,拿出手机查看钱已经到账,看着一人一万块的额度,两人不满意的问“不是说两万吗,而且你们都是两万的。” 辛钟玲和慕晓语盯住两人,齐声回答道“这件事是你浪惹出来的,那些费用当然是扣你们的,能给一人一万已经是大恩德了,知道吗。” 很不高兴的样子,撇撇嘴,各自找个舒服的姿势躺下。 慕晓语一人屁股上一巴掌,骂道“警告你们,要是再敢把脚伸到沙发上,要你们陪。” 两人踢飞鞋子,躺在沙发上“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好,沙发都这么舒服。” 对于两人这样的表现,早就习以为常,自己也找个舒服的姿势躺下,一声悠长的叹息之后,屋子陷入沉寂。 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醒来,总之太阳刚好隐藏在地平线下,天边还能见到一抹残留的金黄。 见到慕晓语醒了,辛钟玲端过来几碟小菜“吃饭吧,你这一睡,整整三个小时,看样子这段时间生活不是很好。” 拿过筷子,回答辛钟玲“确实不怎么好,但是那个老师讲的东西,刷新了我的认知,还算值得。” 把一份报表放在她面前,问道“确定值得吗?你这一趟,损失可不小。” 把这个东西扔到一边,说道“不要纠结这个了,吃饭吧,吃完了,出去狂欢,开学的前一夜,必须狂欢。” 在这边正欢庆之时,另一边却已经开始准备吃了他们。 顾氏集团总部,已经是晚上十点,但主要股东都没有离开。 这场会议从中午一直持续到现在。 但,大部分时间都是沉默的,因为会议的内容,是关于向慕家示威。 而这件事显然是没有好处的,所以分成两派,一方认为不能自寻死路,另一边则认为这恰好是一条活路。 就在一群人争论不休的时候,顾家老大站出来,开口道“我以公司总裁的身份决定跟慕家开战,要是有不想干的,站出来,他的股份我双倍收购。” 反对方的几个人低头商议,最后有两个人站出来,对顾家老大说“既然这样,总裁,什么时候举行移交仪式?” 原本只是想用这句话吓唬别人,但没想到还真有人站出来。 就在顾家老大为难之际,顾城开口“既然这样,两位叔叔,明天来公司移交。” 顾家老大出面众人无话可说,可顾城的名声可不是一般的差,在一众老手面前指手画脚,让人很不高兴,兵变已在酝酿之中。 原本同一阵线的人都看不下去,提醒顾城说“这件事还是大家坐下来在商议一下,这么多年,走到今天不容易,何必这样剑拔弩张。” 顾城偏偏就不买他的帐,不屑的语气回答说“叔叔,你老就是太仁慈,对于这些不服从命令的,提早滚蛋提早好。” 此话一出,大家都不干了,刚刚开口的人毫不给面子,回答顾城“既然这样,我手上这点股份也卖给贤侄,两倍的价值,这钱没理由不赚。” 情况恶化,这样下去顾家不用打,就已经败了,顾家老大立刻出来阻止“你跟孩子一般见识什么,大家这么多年兄弟,不要把关系闹僵了。” 顾城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再次反驳他老子“父亲,就是你这种懦弱,才导致顾家走到今日局面,看看这集团公司,养了多少闲人。” 这话一出,大家都不干了,纷纷指责顾城“小子,你什么东西,集团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你指手画脚,要不信,老子把股份卖给慕家去。” 你一句我一句争论不休,顾城拍案而起,怒声道“总之我爸是总裁,各位以后在公司,要么乖乖听话,要么交出股权,我父亲以两倍价格收购。” 顾氏集团这些年的经营一直不好,这段时间才有回升的趋势,在大家看来,顾城这是要在集团重新雄起之时大量收购。 有这个想法,都沉默不语,顾城好像一下子镇住这些人,得意洋洋,等待他老子的夸奖。 而面对这样一个局面,顾家老大也很高兴,看来这个儿子确实有能力,只是之前没有管好而已。 357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顾城得意忘形,继续排布众人“既然这样,那就请大家听从我父子调遣,跟慕家这仗,非打不可。” 听到跟慕家开战,还是有人害怕,刚刚就要交出股权的两人起身道“恕不奉陪。” 这两人离开,又有三人起身,其中两人是原本支持跟慕家开战的,对顾家老大说道“总裁,对不住了,告辞。” 一下子五个股东离职,股权占总数的十分之四,公司一下子陷入危机,岂不说收购的钱从哪来,但是他们手上的资源,对公司的打击就不是一般的小。 顾家老大担心还有人离职,当下遣散其余人等“大家都散了吧,这件事明天再说。” 看到父亲这窝囊样,顾城气不打一出来,等所有人都离开,质问道“为什么?” 翻眼看着顾城,骂道“蠢货,跟慕家大战在即,这几个人离职,势必导致资源外流,职位替补一时无人,加之以两倍的价格收购股份,公司经济必然捉襟见肘,大战未起,已败三分。” “你是担心这个啊,早给你想好了,咱们不直接找幕克玄麻烦,现在慕晓语不是开公司了吗,我查过了,这家公司直接关联各行大佬,只要咱们能收购,就等于告诉天下人,慕家对顾家的态度,那是尊敬的。” 听他这么说,好像有些道理,顾家老大问道“收购慕晓语的公司,幕克玄那边怎么说?” “直接绕过,完成收购之后再发个通告,到时候量他也不能怎么的。” 顾城神采飞扬,对自己的计策十分自信。 本以为顾城有什么妙计,没想到却是这般馊主意,顾家老大白眼道“收购慕晓语的公司,幕克玄能不知道吗?慕家插手,咱们都不够看的!” 对他老子露出一抹邪笑,回答说“这点你就放心,慕晓语很有能力,但这姑娘恃才傲物,连开公司都不给她老子说,被收购,一定不会拉下脸求助,还有,我已经打听过,幕克玄不是很赞同这家公司的成立,所以慕家不可能插手。” 坐直身子盯住顾城,问道“你肯定吗?” “当然肯定,自从娱乐城之后,我一直关注她的动向,暗中找人查了她所有的资料,就连她有几套内衣,都在掌握之中。” 有了顾城的保证,顾家老大总算露出笑容。 对慕晓语动手的念头不是今天才有,从慕晓语公司开业那天,他就看到这个公司的前景,要不是因为这后面有个幕克玄,早就动手了。 现在好了,如果按照顾城说的,幕克玄不会插手进来,那么收购慕晓语公司,没什么难的。 意淫半刻钟,顾家老大过去顾城身边坐下,拍着他的肩膀说“顾城啊,我老了,很多事情没有年轻人这么有干劲,但你没有我的沉着稳重,这个时候,你我父子千万要一条心,相互查缺补漏。” 对于这些事情,顾城是明白的,回答道“父亲,你放心吧,没有十分把握的事情,会先跟你商量,有十分把握的事情,要是你下不了决心,儿子必须帮你。” 突然,顾家老大觉得顾城一夜间成长了,不再是那个只知道泡妞把妹的富家公子,而是一个真正有能力的高富帅,企业家。 而这次,顾家是失算了,慕晓语的能力,远远比他们想的要强,顾城查慕晓语的事情,慕晓语早就知道,他能够查到些什么,也取决于慕晓语愿意让他查到什么。 就拿最直接的来说,经过这几年的整合,这座城市已经没有混混能跟慕晓语作对,而这样的情况直接就是人脉关系,让慕晓语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出最多人手。 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能够在跟白齐的对决中占据绝对优势。 毫不夸张的说,在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只要慕晓语愿意,一毛钱都能找出来。 慕晓语毕竟还年轻,心智还未成熟,太久没有人给自己敲警钟,生活变得无聊起来。 开学之后的日子,一直是写写画画,不知道废了多少草稿纸,总之书上都是各种搞笑的图片,比如给某个历史人物画一个可爱的表情,或者把科任老师画在扉页。 开学两个星期,慕晓语的书已经画完,把目光瞄向同桌的李明琦。 看到慕晓语的眼神,李明琦把自己的书抱在怀里“你不要想,画的那么丑,我不准你画我的。” 既然她不从,自己就伸手去抢,两个人正玩得高兴,听到敲门声。 是刘梦,她看到慕晓语,露出一个奇怪的眼神,像是恨,又像是爱。 扔下这么一个眼神转身,慕晓语立刻跟上去。 过道上,献媚问道“找我,有事?” 看向教室的方向,酸酸的语气说“你跟她,玩的真好。” 这是一件解释不清楚的事情,慕晓语也懒得去解释,接续献媚“还是说正事吧。” “顾家可能要对你的公司伸手,自己小心。” “为什么告诉我。” 刘梦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转身离开。 慕晓语并不在意这个态度,叫住她说“其实当初公司给你留了百分之三的股份,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欢迎你。” 心中有小小的感动,但没有理她,任然高傲的离开。 心里对刘梦更加愧疚,毕竟是自己欺骗了她。 刘梦走远,收拾一下心情。 这家公司是她第一次做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也是她全部心血的投入,听到有人的触角伸过来,当下也没有心情继续上课。 跟老师打电话说了请假,然后急匆匆去了公司。 褚曲书和屈凝娇的妈妈正在商量事情。 慕晓语进去,打断两人问“公司最近有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现在是上课时间,慕晓语来的又很急,加上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褚曲书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回答说“暂时没有发现,你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拿过一大杯水喝下,告诉两人“刘梦刚刚找到我,说顾家可能要对公司动手,顾城被我整蛊这么多次,报仇是肯定的,所以过来看看。” 褚曲书认真的想,但是找不到有什么不对劲,回答慕晓语“目前一切正常。” 屈凝娇的妈妈对慕晓语说“应该没错,这段时间有猎头公司找我,开除的价格很高,还有公司里的人只要稍微做出成绩,就会收到猎头公司的面试邀请,一些分店店长甚至每天都收到高新请柬。” 慕晓语大呼一口气“好一招釜底抽薪,晚一点发现,咱们就让人挖空了!。” 褚曲书听到这个消息,心里有些乱了,问道“还好有你,现在有什么好主意吗?。” 其实一群人都很清楚,顾家针对公司出手是早晚的事,先不说顾城,就说遗产,这口气,顾氏兄弟怎么咽的下。 慕晓语来的路上已经有了对策,那就是以不变应万变,对两人说“工厂那边交给楚明兴全权处理,我只要保证产品出厂的质量和数量,姐姐你要特别注意财务方面,这个时候财务是最关键的,阿姨看好人事方面,不能出现职位空缺。” 屈凝娇的妈妈点头,回答慕晓语“你放心吧,目前公司人才方面还算宽裕。” “嗯,你们还得多注意在职员工,即便是提交辞呈的,只要还没有离开公司,就是正常员工,不要让英雄流汗又流泪。” 褚曲书点头,她知道这个时候人心很重要,在强大的敌人面前,只有团结一致,才有胜利的可能。 想了想,对于怎么做生意,几个人都没有什么经验,只是按部就班,寻着大概可以的方向进行下去,这样的结果,很让人担忧。 看时间,已经快十一点,对两人说“走吧,去吃个饭,准备跟顾家这只大老虎干。” 周五,已经入夜,公司里只剩下几个最亲密的人。 褚曲书是大股东,理当最先开口,对几人说“这段时间我觉得我们公司就是一个聚宝盆,只要进来,不管是什么货色,都会被人看上,六七个猎头人盯住咱们,凡是稍微有点成绩的,不论是公司高管还是普通职员,统统不放过,一个星期,二十七个大小管理层辞职,占据公司成员的三分之一还多。” 话语至此,褚曲书脸上笑容惨淡,对于惨状她早有准备,可是对方这种不计代价的打压方式,让她喘不过气来,同时也想不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为了什么。 慕晓语哑然失笑,没有任何担忧,轻松的声音说“顾家这是疯了吧,用高于数倍的代价收购我,就不怕拖死自己。” 她的态度让另外的人很不爽,都用邪恶的眼神盯住她。 褚曲书把一份收购协议放在她面前,说道“看看这个,他们出的价低的可伶,而现在做的一切,都是逼我们就范。” 慕晓语还是那副表情,吊儿郎当的问道“这不是最坏的,把最坏的消息告诉我们?” 褚曲书深呼吸,再深呼吸,微微颤抖的双手递上另一份报表“之前跟我们合作的公司,大部分都中止合作,尤其是原材料这块,目前只有一家小公司还在供货,原因嘛,大概是顾家对它没兴趣。” 358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接过报表简单看一眼,仍在一旁,毫不在意的样子,问楚明兴“工厂方面呢,说说。” “管理层和师傅都走了,现在是学徒上手,速度慢,质量差,浪费严重,更要命的是原料已经消耗殆尽,新的供应商还没有找到。” 点点头,说道“很好,非常好,顾城终于有点本事了,阿姨,能用的人还有多少?。” 屈凝娇妈妈摇头“没有了,凡是做出一点成绩的,都被对方挖走,现在各方都是新手在干,在人事这个岗位这么长时间,这样的行为方式,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因为他蠢呗,想要以财大气粗的方式压死我”,慕晓语说完,眼睛在几个人身上来回转,见他们不说话,继续开口说“都说说啊,有什么计策?” 听到这样的情况,李明琦很生气,跟慕晓语说“既然顾城想打价格战,咱们跟他耗,耗死他。” 这种财大气粗的办法,也只有她敢说。 没有理会李明琦,问辛钟玲“你一向最有办法,说说。” “生意上的事情,我一窍不通,但是我觉得琦琦说的可行,只要让顾城看到我们的决心,应该就会知难而退。” 辛钟玲说出这话,自己都觉得不可行,但是在没有更好的办法。 慕晓语的样子,让褚曲书沉不住气,开口说“晓语,你一定有办法的,就给我们说你的想法吧。” 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转向楚明兴“工厂方面,你有多大把握解决。” “给我一周时间,一周之后,我保证恢复生产,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供应商,没有原料,机器就是空响,是烧钱的东西。” 楚明兴语气坚决,没有丝毫犹豫。 对于他的能力,慕晓语丝毫不担心,赞赏的目光,开口说“好,阿姨,你暂时调到业务岗位,找新的原料供应商,价格在原来的基础上至少再压一个百分点,能压多低就压多低。” 几个人搞不懂这个算什么办法,都用懵逼的眼神看着她,李明琦一分钟才反应过来,拍手说道“好一招扮猪吃虎,也只有你敢用。” 听到李明琦这么说,几个人都明白过来,慕晓语这是在虚张声势,要吓倒顾家和原料供应商,为慕晓语的胆量和智商竖起大拇指。 接受大家的夸赞,继续说“楚明兴,去把你的几个好兄弟找来当店长,告诉他们,如果顾城来挖人,只要价格合适,不要犹豫,走。” 对于这个做法,几个人很不理解,都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慕晓语。 楚明兴开口提醒她“他们跟我一样,除了当保安,别的都不会,你要是把他们放到厂里,我没意见,可是这店里,怎么弄谁都搞不清楚啊,这么跟你说吧,都没上过大学。” 慕晓语神秘一笑“有钱大家赚,何况现在用谁都一样,顾城会毫不犹豫来挖走,既然这样,就给他们一个机会。” 完全搞不懂慕晓语的思想,回答说“感觉这事挺危险的,你还是说详细一点,不然心慌。” “这是一招损人不利己的棋,你的这几个兄弟上岗,一定会大张旗鼓的干,这时候顾城一定心慌,都来不及查清几个人的身份,就让猎头公司挖人,而去了那边,他们能学到不少东西,最后,等我胜利的时候就是可用的人才。” 听到慕晓语这个不靠边际、换着花样作死的方法,几个人都失望了,辛钟玲止住她“晓语,你这样的方法会先拖垮我们。” “顾家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搞我,就是看准我不会向家里求助,但他错在太小看我,之所以让这几个人当店长,被挖,是因为这段时间工厂方面根本供不上货,很多直营店已经空架,借此青黄不接之时,送几个人上位,顾家,绝对是最好的导师。” 这让几个人更加疑惑,褚曲书说“但是他们走后,新来的人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而且,更换店长就是更换客户,直接影响营业额。” “这是最后一批送给顾城的人,接下来直营店的店长,招一批应届毕业生,从总部直接扔下去,告诉他们,三年为限,如果有人能够连续四个季度业绩前三甲,所经营的店就归他所有,包括房产都会过户给他。” 李明琦连忙阻止慕晓语“不可以,你这样公司的损失会更大。” 另外几人点头,楚明兴开玩笑说“要真这样,我还是下去当店长好了,这几家直营店都是黄金位置,一个面门,即便我奋斗三辈子都未必买得起。” 她们的反应都在意料之中,神秘一笑回答“这是一个3D打印机打出来的饼,看起来很真实,但不能吃,没人能吃到。” 不明白慕晓语说的,褚曲书说“能来这里面试的人,能力应该不会很差,加上年轻,干劲也很足,连续四个季度第一或许不行,前三甲总不是问题。” “我在这座城市混了这么多年,李慕两家上百家店的数据看在眼里,从没见到一个店保持四个季度销量领先;退一万步,就算真的出现这个人才,她给公司制造的利润,绝对不止一家店。” “为什么?” “这个城市分工太明显,东南西北各个地方春夏秋冬人流量差别很大,而跟咱们做生意的,恰好都是流动人口,东边的旺季就是西边的淡季,这样的情况,如果还有一个人能够保持四个季度的销量前三,这个人能创造多大的价值,你们想想。” 几个人听了无比震惊,都盯住慕晓语,褚曲书说“等她们醒悟过来,危机已经过去,这时候,谁都不会放弃自己的努力,只能继续干下去。” “不仅如此,他们的努力会让公司拥有相当庞大的客户群,我们就算彻底站稳。” 慕晓语说完,一群人纷纷竖起大拇指。 之后的日子,一切都按照慕晓语的设想进行。 顾城有了前几次的教训,行事小心很多,看到事情进行的这么顺利,预感这是慕晓语的陷阱,开始着手对挖过来的人进行调查。 看到办公桌上的资料,真恨不得打自己耳光,挖过来的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初出茅庐,看起来有些成绩,其实不过是借助了慕晓语公司开业的快车。 而当他看到几个人原先是保安的时候,更是气得吐血,明白了慕晓语是在跟他玩花样,要让他自己作死。 没办法,事情已经这样,这些人也没有什么过错,要是赶走,正好中了慕晓语下怀。 在三思索,最后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去检查这些人的业绩。 这些人是自己花高价挖来的,每一天都在消耗公司的资源,他不能不心疼。 但是很遗憾,被挖过来的业绩普遍较低,甚至有人是来混日子的,每天领着不错的底薪,过着比老板还拽的生活,方正就是一副当初是你求老子过来的态势。 自己业绩差也就算了,还拉上原先业绩不错的人,直接影响整个公司的运营。 现在,必须赶人,不可以也得可以。 顾城再差,也是商业世家出身,他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不敢有丝毫怠慢,为了公司利益最大化,决定自己亲自去考察这些人。 考虑到这些人是自己挖过来的,不能自己打巴掌,所以只有十正在努力的,他都选择留下。 第一个接受考问的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听到总经理亲自考察,多少有些紧张。 进去办公室,结结巴巴说道“经理,我这个月绩效不好,但是我会努力的。” 看着这个姑娘的绩效,虽然不好,但也不算坏,尤其是她每天都有准时上下班,出去跑业务,连节假日也不例外。 算是个安慰吧,至少说明自己挖过来的不全是废物。 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她“这是公司对你工作态度的肯定,业绩咱们先不说,但是就态度而言,你值得尊敬。” 得到肯定,是每个员工最希望的东西 拿着厚厚的一叠现金,一时间感动的差点哭出来,跟顾城保证道“我会更加努力的,一定不会辜负公司的厚望。” 对这个态度十分满意“继续加油,自己在干一段时间,能自己摸出路子独当一面最好,如果过一段时间还是不行,我找个有经验的人带你。” 新人在职场上,遇到这样的老板绝对是幸运的。 跟顾城不知道说了多少谢谢,顾城止住她“好了,你去工作吧,给我叫下了一个。” 刚刚遇到一件高兴的事情,扫兴的事情就来了。 进来的男子三十多岁,这个年纪,之前在慕晓语公司也只是普通业务员,可见没什么真材实料,可顾城眼睛不好使,还把他给挖了过来。 男子进来,很拽的坐到沙发上。 这个态度,被清走已经是必然的事情。 看到他的业绩,都没有任何考虑说道“明天去财务领了工资,走吧。” 这边的待遇是他所有面试工作中最好的,当初为了进来可是费了不少力气,连夜狂补各种资料五六天的时间。 359此时 - 遇见刚好的爱情 - 懒虫慕晓语 现在顾城简单一句话就让他走,当然不愿意“请我来的是你们,现在不要了一句话就让我走,开玩笑呢!” 顾城稍微整理衣衫,正视他回答“面试的时候你的专业技术是过硬的,并且你的工作经历让我们感觉你应该是这批人中最强王者,可是你进来公司的这几个月,不仅没有任何成绩,还严重影响身边的人,不止一次有人投诉你,现在,你被开除了。” 这么好的工作,就这么丢了可不甘心,跟白齐说道“那时因为我还没有搞清公司的运营规律。” 这扯淡的理由,连顾城这个败家子听了都觉得好笑,很客气的样子问道“那请问你还需要多少时间?” 不知道是不是感觉有希望,竟然厚颜无耻的对顾城说“这顾氏集团你们几千人三十几年的企业文化,即便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怎么也要两三年时间吧。” 真是人不要脸鬼都怕,这种话他都敢说。 顾城直接笑出声来,回答他“那请你回去搞清楚我们公司的的状况之后再来,到时候如果你能证明你已经搞清楚公司的情况,我可以让人事部把你再招进来,初级业务员的岗位做起。” 他们被招进来,是按照公司五年以上员工的待遇给的,要说这样的待遇,要放弃真的不舍得。 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不得不放低姿态,跟顾城祈求“你网开一面,再给个机会。” 对于这种态度并不感冒,回答他“既然这样,请你从初级业务员做起。” 看样子跟顾城商量不好,干脆就来硬的“是你们请我来的,现在不要了,说赶就赶,我得找大家评评理。” 怎么也是顾家少主,对付这个早就有准备,抱起双手对他说道“你请便,另外如果这件事在网上引起对公司不利的事情,我会把你在公司这几个月的表现包括相关视频传到网上作为澄清只用,我敢肯定,看过这些东西,没有公司会再要你。” 这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一旦这些东西传到网上,那他只剩下做苦工的能力了。 不敢跟顾城闹得太僵,这家伙又是软硬不吃。 看他还赖着不走,似乎不甘心就这样,顾城说道“如果你这样,我就要叫保安了。” 经过一天的时间,故意把五个人放到最后。 把五个人一齐叫进来,拿出大老板的姿态说道“咱们应该不是第一次见面,客套的话也不说,直奔主题吧,” 五个人有些紧张,当初慕晓语说的很清楚,让他们进来是学本事的,如今本事没学到,要是被赶走,那真的是两难,毕竟这次才知道自己当保安的工资是多么不值一提,而回去找慕晓语,她会收留他们吗? 带着种种疑问和不安,等待顾城的提问。 不管几个人本事多大,但对顾城来说,他们的态度是值得赞赏的,而很多时候,员工不会明白,老板要的不是你有多大本事,而是你能够兢兢业业的做事。 看到几个人似乎有些怕自己,顾城心里暗暗得意,嘴上却说“不用紧张,找你们来就是想知道过来找这边的情况,然后看看有什么可以改进的。” 听他这么说,几个人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没有猜透顾城的心思,老大开口“不瞒你说,我们之前是保安,被慕晓语没办法的时候临时拉上去的,看到你公司这边好,加上顾家是大企业,就过来了。” 能说实话,就是可用之人。 把准备好的调度拿出来,对几个人说道“既然大家想换个工作,来了我的公司,那就不用客气,以后都是一个锅里吃饭的人。” 不得不说,顾城虽然没有多少做生意的本事,但是收拢人心确实有一套。 把调度表放到几个人面前“这个是大家新的工作,总公司这边人手已经超负荷,把你们派去分公司,眼下正值存亡关头,希望大家能够同仇敌忾,为公司的发展尽力。” 几个人看到新工作,虽然岗位没有现在的轻松,但是薪金高了不少,而对他们来说,薪金才是最重要的。 没有任何异议接受新工作,回答顾城“我们一定竭尽所能,不辜负经理的厚望。” 顾城对工作上的事情知道的也并不是很多,但他知道人心齐泰山移的道理“咱们今天不说工作,聊聊生活,几位都是有家室的人,何以至兵行险着,放弃原来安定的工作。” 对于这个问题,似乎没什么好隐瞒的,说出来或许还能得到好处,但气氛稍微有些尴尬“我们都是军队出身,这不想要结婚的,想要二胎的,但是手上没钱,说啥都是扯淡。” 对这个回答没有任何怀疑,因为这几次跟慕晓语的交锋,让他明白钱是多么的重要。 微微点头,对五个人说道“你们放心,只要你们拿出真本事,公司不会亏待你们的。” 至于公司是不是亏待,其实几个人并不是很关心,因为在他们心里,是认定来这点是为了学本事的,而慕晓语才是最终归属。 心中有这个打算,也就跟顾城敷衍“谢谢经理,我们一定会竭尽所能。” 还算愉快的谈话,但是到这里也差不多该结束了,对五个人说道“那就这样,大家都准备一下,去分公司赴任。” 经过考察,把那些正在努力的人留下来,而那些混日子的,一律赶走,还附上他们混日子的证据。 双节过后的第二个星期,听说顾城开始赶人,慕晓语在课堂上就笑了出来。 这次的对决,她已经赢了开头。 辛钟玲同时附上祝福“恭喜,你带领我们成功走过第一道坎。” 慕晓语的计策果然奏效,新上任的店长虽然没什么经验,但是她们胜在年轻,敢于冒险,变着法提高业绩。 屈凝娇的妈妈依照慕晓语嘱咐,在跟供应商谈判的时候把价格一再压低,每一单都在底线上,加上店里业绩回升,对方觉得这是慕家巨头出手了,为了长久利益,放弃顾家更高的价格,低价卖给这边。 周五放学,慕晓语避开所有人,从后门进去狂狮办公室。 见到她来,狂狮微微一笑“恭喜,顾家的打击,你免疫成功。” 坐到办公桌前面,递过去一个盒子“是我应该多谢你,要不是你指点,现在公司已经不是我的了。” 收下礼物,抬起头说“什么时候这么懂礼貌了。” 对于这个不礼貌的说法,慕晓语很不喜欢,但奈何对面坐的是个不能得罪的大佬,只能撇撇嘴说“我恩怨分明的,有仇必报,有恩,也必报。” 狂狮笑笑,手上的工作没有停止,对慕晓语说道“貌似是这样,但是帮你是看在雁荡臣的份上,所以要谢就去谢他吧。” 搞不懂这是一种什么逻辑,但是这个叔叔确实有超乎常人的能力,所以慕晓语是一定要攀上这颗大树的,故而傻笑几声说道“那我也不能就这样跑去对我师父说一句‘谢谢’吧,不过既然你不需要,那我也不打扰你,别处玩去。” 看到慕晓语要走,狂狮抬起头问道“你今天真的没事?” 看样子自己是有很多机会攀上这颗大树的,转身对着狂狮露出甜美的笑容,说道“没事,特意推了所有的事情过来报恩的,你可以尽情使唤我。” 狂狮放下手里的事情,对慕晓语说道“那我就不客气了,给慕小姐当老板的机会可不多,” 对狂狮点头,等待他的安排。 示意慕晓语坐下,进去里间换一套休闲装出来,对她说道“陪我去买个礼物。” 惊讶的看着狂狮,问道“你是要买礼物给我吗?” 鄙视的眼神看着慕晓语,说道“你还真是属猴的,见杆就往上爬,现在是你来报恩,还有脸让我给你买礼物。” 对于这样的教育,慕晓语毫不在意,过去挽起狂狮的手臂说道“你是我叔叔嘛,给我买礼物也是理所应当的,接受你的礼物,正好是咱两友情的体现。” 把慕晓语隔开,使得两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说道“要这样说,那你回去吧,礼物我自己去挑。” 幽怨的眼神盯着狂狮,拉动几下嘴角说道“不要这样吧,好歹大家朋友一场,身为一个男人,你给小姑娘买个礼物也没什么。” 摇头回答“如果是别人也就算了,但给你买礼物,绝对不只是礼物这么简单,尤其是你现在这个样,肯定没好心思。” 这个回答更加让人难过了,深深叹气说道“我到底哪里做错了,让你有这么深的误会。” “你那儿都没错,事实是你绝不会这么轻易放过我,为了将来考虑,我需要跟你划清界线。” 向前一步逼近狂狮,天真的样子说道“我是真的有诚意跟你交朋友,你这么厉害,偶尔给我一点帮助就当是行善,放心,我不会白受你的好。” “帮助你才是关键吧,建立在利益关系上的友情是不会长久的,咱们还是保持距离比较好。”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