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1994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风扇单调的嗡鸣钻入耳膜,乐峰猛地睁开眼。视线聚焦在铁架床斑驳的锈迹上,老式磁带机静静躺在掉漆的木桌上,墙上四大天王的海报色彩依旧浓烈,几张比基尼女郎画报点缀其间,散发着那个年代特有的直白气息。 “吱呀——”风扇叶片挣扎着停滞,像极了他卡在喉咙里的那声惊呼。 目光扫过墙上的挂历,猩红的数字刺入眼帘:1994年6月12日。 “次奥……” 他一把扯开被汗水浸透的背心,指尖触到的,不再是中年发福的松软肚腩,而是少年人单薄胸膛下清晰可数的肋骨。踉跄扑到桌前那面蒙尘的方镜前——镜中人眉清目秀,面容青涩消瘦,一头浓密黑发,顶多十七岁! 这是哪?我是谁?这……这不是我十七岁的样子吗?这不是老爹厂里的宿舍吗? 剧烈的头痛袭来。最后的记忆碎片纷至沓来:觥筹交错的酒桌,回家路上全身的不适感,倒在冰冷马路上的瞬间……还有ICU刺目的灯光…… 穿越了?! 他猛地拉开门,热浪裹挟着洗衣粉和阳光的味道扑面而来。阳台挂满晾晒的衣物,左右望去,是连绵的灰色厂房轮廓。 回到逼仄的房间,乐峰死死盯着镜中的自己,难以置信。 乐峰,程序员,年过不惑,膝下一双儿女,妻子小他十岁。事业庸碌,房贷压顶,活得像个被生活抽打的陀螺。父母年近耄耋,岳父母身体孱弱,早早退休。四个老人,两个孩子,生活的重担几乎将他碾碎。公司摇摇欲坠,薪水拖欠,他只能四处接私活,在夹缝中喘息。 一场宿醉,一场车祸……就把他甩回了1994年? 家里的媳妇怎么办?孩子怎么办?父母怎么办?! “吱嘎——”门被推开,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身影走了进来。乐峰鼻腔猛地一酸——是父亲!四十二岁的父亲!没有记忆中佝偻瘦削的模样,眼前人皮肤黝黑,制服下的肌肉线条隐约贲张,充满了力量感。 “峰仔,傻站着干啥?下去吃饭啊!”父亲的声音洪亮,带着关切。 前世,父母操劳一生,晚年也没享过清福。为了帮他在深圳安家,掏空了毕生积蓄。七十多岁了,还在老家制衣厂做手工赚取微薄的生活费。乐峰曾无数次幻想,若能重来,定要让父母安享晚年。 没想到……竟真的重生了! 乐峰奶奶是台湾人。1990年两岸恢复互通,她回去探亲,见到了阔别的兄弟姐妹。次年,三个儿子便南下深圳打工,只留大哥在家务农。这间工厂是奶奶堂姐的女儿开的,老板王美玲是台湾人,乐峰叫她表姑。厂里人称她“王小姐”。她丈夫冯哲,香港人,厂里叫他“冯先生”,是个游手好闲、吃喝嫖赌的浪荡子,厂里大小事务全靠王美玲操持。 乐峰脚步虚浮地跟着父亲下楼,看到了同样年轻的母亲和老姐乐花。母亲罗爱英正忙着打饭,老姐今年刚满二十,个子不高,但眉眼清秀。乐峰自己也不高,现在才一米六二。 饭菜依旧是食堂的大锅菜,清汤寡水。乐峰扒拉了几口,味同嚼蜡。上辈子觉得香,如今重活一世,这饭菜实在难以下咽。 吃完饭,重生的狂喜渐渐沉淀。 管它是梦是幻,既然回来了,就绝不能重蹈覆辙!搞钱!把上辈子所有的遗憾统统填平! 怎么搞钱?乐峰躺在床上,盯着上铺的床板,随手抓起旁边的报纸——1994年6月10日的体育报,头版赫然印着:“世界杯战火即将点燃!” 世界杯?!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时,他研究过博彩,专门查过历届成绩,对这届94年美国世界杯,还有点模糊印象。 乐峰把报纸翻来覆去,仔细研究对阵表和时间,拼命在记忆深处挖掘。 “6月18日正式小组赛,24支球队……四强……巴西,意大利,瑞典……保加利亚?!对,就是保加利亚!”乐峰猛地坐起,激动得手指发颤。他庆幸自己爱钻研的性格,保加利亚这匹黑马,排名低却一路逆袭!他记得小组赛里保加利亚2:0干掉阿根廷,4:0横扫希腊! 虽然知道四强结果,但那么多场比赛的具体比分哪记得清?决赛巴西对意大利,常规时间0:0,点球巴西赢了。就记得这么多。 乐峰犯了愁。单纯买胜负,赔率太低;买比分,万一记错就血本无归。绞尽脑汁,也没更多头绪。要是穿越能带张赛程表就好了…… 目光扫过报纸,这是香港的体育报,后面一整页密密麻麻印着赔率。乐峰细细看去:冠军赔率,巴西1赔7.5。押100块,能收750块。决赛要等到7月18日,还有一个月。关键是……他兜里比脸还干净! 继续往下看,乐峰呼吸一滞——保加利亚进四强的赔率,竟然高达1赔25!这意味着,投一万,就能拿回25万! 钱!启动资金哪里来?而且,现在国内根本没有合法足彩渠道,要买只能去香港! “去找冯哲?”乐峰喃喃自语。那个游手好闲、混迹夜店的二流子,会信他一个小屁孩的“预言”吗? 头疼。他随手按下老式磁带机的播放键。张学友的《饿狼传说》嘶吼着冲出喇叭。乐峰下意识跟着哼唱,突然,手指停在暂停键上。 对啊!这可是1994年!多少未来的经典金曲还没诞生!随便“写”几首出来,还怕没钱?一首歌卖个几万块,本钱不就有了? 上一世,乐峰年轻时可是个半职业的酒吧驻唱歌手,大学和毕业后玩了好几年乐队,连初恋都是在校园歌手赛上认识的。他对歌词的记忆力和理解,远超普通歌迷。不仅会“写”歌,谱曲也不在话下。 乐峰冲下楼。工厂里机器的轰鸣震耳欲聋,这是个手工饰品厂,专做发饰,女工居多。两栋厂房,一边是车间,一边是宿舍。九十年代的工业区,放眼望去,全是厂房和攒动的人头。 他跑到厂外便利店,买了本最厚的笔记本和一支笔,回到宿舍楼顶天台。热浪滚滚,他却浑然不觉,伏在水泥围栏上奋笔疾书。 摇滚、民谣打头阵!许巍、朴树、汪峰的成名曲,十几首信手拈来。接着是周杰伦、林俊杰、陶喆、王力宏、莫文蔚、梁静茹、蔡依林……邓紫棋、羽泉、动力火车、迪克牛仔……甚至一些爆火的网络歌曲,都在他脑中盘旋。 两个多小时,笔记本被狂草的字迹填满,目录上列了超过一百首歌名!歌词谱曲他都能搞定,记不清的词就自己填,旋律大致不差就行。 “还好老子是半个歌手!”乐峰甩着发酸的手腕,兴奋地低吼。 目录初定,剩下的就是按目录填充歌词了。他伸了个懒腰,仰面躺在滚烫的水泥地上,望着湛蓝的天空。 重生了……他伸直手臂,看着自己瘦弱的手腕。个子矮,前世拼死也只长到165。以前不爱运动,既然重来,17岁正是二次发育的黄金期!运动!想办法搞点香港的长高药!这辈子,绝不能低于170!上辈子当了一辈子屌丝,难道还要重蹈覆辙? 不行!我要当高富帅! 第二章 小屁孩懂个屁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峰把宝贝笔记本锁进抽屉,关上门来到阳台。阳台栏杆就是他的单杠。手臂力量太弱,勉强拉了四五个,就气喘吁吁。 汗水浸透了背心。他换了件干净短袖,下楼找老爹拿了饭盒去食堂。依旧是清汤寡水的一荤两素,乐峰扒拉几口,索然无味。 食堂人声鼎沸。老姐乐花带着闺蜜殷梅坐到了他对面。殷梅和老姐同岁,却高出半个头,约莫162,身段窈窕,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前世,她是乐峰懵懂青春里第一个心动的女孩。可惜命途多舛,身为家中长女,下面还有三个弟妹,初中没念完就出来打工。21岁嫁回老家,遇人不淑,家暴,离婚,再嫁……一生悲苦。 殷梅对乐峰极好,每年暑假他来厂里,她都带着他玩。乐峰记得自己曾傻乎乎地对她说:“姐,我长大后娶你。” 殷梅当时双手捧着他的脸,笑得眉眼弯弯:“好啊,那你快点长大哦。”童言无忌,终究消散在风里。她婚后,乐峰上了大学,毕业后天各一方,再难相见。 乐峰望着殷梅青春洋溢的脸庞,想到她前世的坎坷,不由怔忡。这辈子,若有可能,定要改变她的命运,至少……别让她再吃那么多苦。 “老灭(乐峰小名),今天没出去玩?”老姐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 “没。”乐峰心不在焉。 “峰仔,怎么,吃不下啊?”殷梅笑着,声音清脆,“肉太少了是吧?你长身体,姐这块肉给你。”说着就把自己饭盒里的肉夹给他。不一会儿,两个女孩的菜堆满了他的饭盒。 “不用,梅姐,”乐峰咧嘴一笑,“你长得这么漂亮,秀色可餐,每天看看你,就跟吃了大餐一样,一点都不饿。” “臭小子!嘴巴抹了蜜啊,这么甜!”殷梅笑骂,作势要打他。 乐峰老妈提着饭盒走了过来。“你看,你老妈又给你开小灶了。”殷梅笑道。罗爱英给厂老板王小姐当保姆兼做饭。她打开饭盒,香气四溢——一盘爆炒鸡杂,一盘青椒炒蛋,还有一小碗飘着油花的鸡汤。 “今天给老板煲了鸡汤,他们台湾人不吃鸡内脏,你们赶紧吃,梅仔,你也一起。”老妈招呼着。 “谢谢阿姨!”殷梅笑着,不客气地夹起鸡杂。 “嗯~~还得是我妈做的菜香!”乐花满足地扒饭。 “那可不……食堂这菜,跟猪食似的。”乐峰狼吞虎咽起来。老妈的手艺是他刻在骨子里的味道,这些年当保姆,还学了一手地道的广式煲汤。 “慢点吃……”老妈看着几个孩子,脸上漾开温暖的笑意。 饭后,老妈收拾好餐具,还要去老板家打扫,晚上九点后才能下班。殷梅和乐花回到闷热的厂房加班。流水线女工,靠的就是那点微薄的加班费。每晚熬到九点半,一个月薪水勉强摸到五百块。 乐峰晃到老爹的保安室。老爹今天在厂内巡逻值班。他熟门熟路地从抽屉里摸出点茶叶,泡了杯浓茶,搬了把椅子架在门口,跷起二郎腿乘凉。厂房门口挂着“均盈饰品厂”的招牌,年轻的男男女女进进出出,偶尔有女孩笑着打招呼:“小老三,挺悠闲啊!”乐峰虽叫不出名字,也笑着点头回应。 没有智能手机的时代,无聊感如影随形。保安室那台小霸王游戏机,曾是前世暑假的挚爱,如今却毫无吸引力。他只能望着街边行人发呆。 歇了一阵,越发觉得百无聊赖。乐峰回屋换上跑鞋,出门夜跑。他得把身体练起来!前世体育稀烂,跑个一千米就喘成狗。趁这个暑假,必须脱胎换骨。夜晚的观澜灯火通明,机器的轰鸣声此起彼伏。乐峰围着厂区跑了四十分钟,大汗淋漓地回来,又在四楼练了会儿单杠,才下楼冲凉。 回到宿舍已近十点。父母和老姐都下了班,陪着聊了会儿天,困意上涌。老妈跟老姐去了女工宿舍,他也早早睡了。 接下来一个多星期,乐峰把那本厚笔记本写得密密麻麻。歌词、谱曲,只缺一把吉他。他凭着记忆和感觉谱曲,写了五十多首歌。休息时,他雷打不动地出去跑步,抱着篮球去附近球场挥汗如雨,日子简单而充实。 爸妈觉得儿子最近有点怪,总窝在房间里不出门,瞥见他在写写画画,也没多问,只当他在用功学习。 6月19日傍晚,乐峰在保安室门口乘凉,拿着报纸研究。冯哲那辆奔驰开了进来。快四十的人,穿得花里胡哨。看到乐峰,他挑了挑眉:“哟,小老三,挺会享受啊。你爸呢?” “表姑父。我爸在楼上巡逻。”乐峰招呼道。 “看的什么报?给我瞅瞅。”冯哲接过报纸扫了一眼,“哟,研究世界杯?看得懂吗?” “姑父,你也玩这个?”乐峰心中一动。 “哎,别提了!”冯哲操着浓重港腔抱怨,“昨晚开幕战,买了五千块美国赢,结果打平!丢他老母!” 乐峰心中一喜,真是瞌睡送枕头! “姑父,21号巴西打俄罗斯,你买2:0,赔率1赔5,包中!”乐峰笃定地说。巴西这届势如破竹,小组赛2胜1平,这是他唯一记得清的比分,大概率错不了。 “懂个屁!”冯哲嗤笑一声,把报纸塞回他手里,转身朝厂房走去。 “姑父,两天后,咱们走着瞧!”乐峰冲他背影喊道。 两天后,冯哲果然找上门来,一脸惊奇:“嘿,真被你说中了!” “这回信我了?”乐峰笑问。 “你小子就是走了狗屎运!”冯哲哪会真信一个小屁孩,“说吧,下场买什么?我买个几千块试试水。” “当然买巴西啊,25号对喀麦隆,胜负盘稳。” “我看看……”冯哲翻着报纸,“巴西胜才1赔1.4?这么低!” “押一万赚四千,不错了。” “不买比分?比分赔率大啊。” “别买,比分我拿不准。”乐峰其实是记不清。 “行吧。”冯哲转身上楼。不一会儿,他换了身行头下来——大金链子,花衬衫,皮鞋锃亮。这家伙天生吃软饭的料,一米八的个子,四十岁看着像三十出头。 冯哲刚拉开奔驰车门,乐峰凑过去:“表姑父,打扮这么帅,干嘛去?” 冯哲回头瞥他一眼:“去酒吧潇洒啊。” 乐峰早猜到了。幸好不是去夜总会。“带我去呗?” “啊?带你去?”冯哲一愣,上下打量他,“毛都没长齐,那是大人玩的地方!” “我就是想去酒吧开开眼界,长长见识。”乐峰坚持。 冯哲心想,老子要去泡妞,带个拖油瓶算怎么回事?正想拒绝,乐峰压低声音:“表姑父,带上我,我给你打掩护。你每次这么招摇出门,不怕表姑知道,断了你粮草?”看着冯哲渐渐阴沉的脸色,他坏笑着补刀:“带上我,我能帮你圆场。” “……行吧,上车!”冯哲懒得废话。 第三章 蓝色海洋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二十分钟后,“蓝调海洋”四个霓虹闪烁的大字闯入视野。穿过人行道,微弱的街灯投下斑驳光影。笑容可掬的迎宾推开厚重的门扉。一股混合着烟草、酒精和冷气空调的复杂气息扑面而来。越往里走,喧嚣的声浪愈发汹涌。衣着清凉的女孩穿梭在吧台间。此刻人还不算多,动感的音乐随着变幻的灯光在空气中震荡。几桌客人喝着酒,摇着骰子。 酒吧正前方有个小舞台,上面摆着吉他、钢琴和几样乐器。几个穿着喇叭裤的年轻人正在调试设备,看来驻唱快开始了。 两人找了个位置坐下。“一会儿我等的人过来,你识相点,别乱说话。”冯哲叮嘱。 “好说,我去那边坐。”乐峰识趣地找了个角落坐下,点了瓶啤酒,目光锁定舞台。 吉他手、鼓手、贝斯手,清一色无袖背心配喇叭裤,典型的九十年代摇滚范儿。 三人试音十几分钟,主唱还没露面。人渐渐多起来,台下开始躁动。酒吧经理赶紧把一个捂着肚子的长发男拽上台。那人一脸不情愿。 “演出马上开始,让大家久等了!” 吉他前奏熟练响起,是黑豹乐队的《无地自容》。乐队功底扎实,但主唱状态奇差,频频破音,声音刺耳。乐峰微微皱眉。 一曲唱罢,长发男捂着肚子匆匆下台。主持人赶紧救场:“咱们歌手今天状态欠佳,下一首《海阔天空》,稍等片刻!咱们互动一下,台下有没有朋友想上来唱一首?” 一个光头醉醺醺地冲上台:“我来!”抓起话筒就吼:“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没两句就跑调,引来哄堂大笑。主持人赶紧把他请下去。 “还有没有人想试试?”女主持话音未落,角落里传来一个声音: “我来。” 众人循声望去,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在惊讶的目光中,快步走上舞台。 冯哲正和一个身材火辣、衣着暴露的女人低头调笑,抬头一看舞台,愣住了——这小子怎么上去了? 乐峰跟主持人和乐队简单沟通。“你们下一首是《海阔天空》吧?直接开始。” “你确定?”吉他手瞥了他一眼,带着不屑。今晚演出被主唱搞砸了,主持人不过是在拖时间等那家伙回来。那家伙架子大,他们早就不满。 “确定,开始吧。”乐峰站到话筒前。 音乐响起,全场瞬间安静。 乐峰仿佛回到了前世驻唱的岁月,自然地握住话筒,开口唱了起来。 这首粤语歌,他唱过无数遍,驾轻就熟。台下观众看着这少年台风稳健,音准节奏拿捏精准,还会带动气氛,不由得跟着合唱起来,酒吧气氛瞬间被点燃。 乐队配合默契,演奏更加卖力。台下掌声、叫好声不断。 后台的酒吧经理看着这场景,眼睛发亮。之前的驻唱死气沉沉,哪有现在这气氛?这小子是块宝啊! “我丢,这小子可以啊!”冯哲看着台上穿着短裤短袖拖鞋却自信爆棚的乐峰,啧啧称奇。 “冯哥,那小男孩你认识啊?”身旁妖艳的女人问。 “他是我远房……侄子。”冯哲笑道。 “唱得真不错!”女人赞叹。 一曲终了,台下有人喊:“再来一首!”乐峰看向主持人,主持人立刻拿起话筒:“小帅哥唱得好不好?” “好~!”台下齐声回应。 “小帅哥,要不再来一首?” 乐峰点点头。他上台就是为了这个。接过话筒,面带微笑:“谢谢大家捧场!我也是第一次上台,跟乐队老师还不熟。这样吧,我自弹自唱几首自己写的歌,大家看怎么样?” “好!”冯哲带头起哄。 乐峰借了吉他手的吉他,坐在高脚凳上,拨动琴弦。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你对自由的向往 天马行空的生涯 你的心了无牵挂 许巍的《蓝莲花》,开篇两句就将现场点燃!台下的观众或许不知道蓝莲花是什么,但瞬间被那自由不羁的歌词和流畅激昂的旋律击中。乐峰咬字清晰,略带沙哑的嗓音完美契合这首歌。尤其是中间的吉他solo,更是技惊四座,连乐队成员都听呆了。 美中不足的是只有吉他伴奏,若有乐队配合,效果会更震撼。 女主持人见气氛火热,上台问道:“唱得好不好?” “好!~” “太棒了!小帅哥,请问贵姓?”身材窈窕的主持人问道。 “乐峰。献丑了。” “哪里是献丑!这首歌写得太棒了!小帅哥才华横溢啊!大家还想不想听?” “想!~~”台下异口同声。 “好!那我们请帅哥再来一首好不好?” “好~。。” “掌声在哪里……?”主持人深谙调动气氛之道。在她的煽动下,乐峰只得继续。 台下,那个主唱上完厕所回来后,发现自己的位置被占,场子还这么热,顿时火冒三丈。他阴沉着脸想冲上去赶人,被旁边的经理一把拉住:“你干嘛?” “轮到我上场了!”他不爽道。 “上个锤子!没看现在气氛多好吗?别给我搞砸了,一边待着!需要你的时候我叫你。”经理对这个眼高手低、经常请假的主唱早就不满。台上这男孩的唱功和控场能力明显强得多。等下一定要好好聊聊,最好能换人! 台上的乐峰,接着唱起了许巍的《像风一样自由》。节奏欢快,旋律昂扬,再次引爆掌声。 唱完第二首,乐峰找回了当年在酒吧驻唱的感觉。在那个酒吧,他遇到了初恋;也在那个酒吧,他看着她跟别人走了……后来借酒消愁,黯然离开,放弃了音乐。 想到那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不甘依旧翻涌。他顺手抄起一瓶啤酒,仰头灌了大半瓶。放下酒瓶,对着话筒说:“今天开心,难得大家喜欢,那就再唱几首我写的歌,不好听莫怪。” “好~”台下掌声雷动。能听到这么精彩的原创,观众都很兴奋。几个女生兴奋尖叫。冯哲也在台下呐喊助威。乐峰今晚让他大开眼界。 乐峰示意大家安静。“接下来这首歌,可能有点伤感,希望大家静静听。每个人心里,或许都有个思念的人。夜深人静时,你想对她说什么?她是否感受到你的心意?这首歌,叫《难道》。”说完,拨动琴弦,低声唱道: 夜深时有没有人为你点上一盏灯 在你入梦后有没有人为你把手放平 当你伤心时有没人为你擦干眼泪 在你失落后有没人把你拥入怀中 羽泉的《难道》,旋律舒缓,声音低沉,带着伤感和孤独,与之前的嘶吼形成强烈反差。全场鸦雀无声,歌词像细针,刺入每个人心底。是啊,谁心里没个他/她?暗恋时,只能孤独地自我安慰。 这首歌精准击中了在场男人的心坎。一曲唱毕,掌声自发响起。 乐峰喝完剩下的啤酒,对台下摆摆手,从容走下舞台。 冯哲对他招手。乐峰走过去坐下。冯哲搂着他肩膀,仿佛乐峰给他长了脸:“小丽,这是我侄子,有才吧?厉害吧?”兴奋溢于言表。 “小帅哥厉害!歌太好听了!来,姐姐敬你一杯!”叫小丽的女人给他倒满酒,碰了一下杯。 第四章 驻唱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几人在卡座闲聊,之前那个状态不佳的主唱又勉强登台演唱,反响平平,更衬出乐峰刚才表演的惊艳。 乐峰瞥了眼墙上的挂钟,指针已快指向十点。再待下去,怕是要影响冯哲的“猎艳计划”,今天的目的已然达到。他起身告辞,刚走到门口,就被一个穿着马甲的服务生拦下。 “先生,王经理请您去趟办公室。”服务生态度恭敬。 乐峰心下了然,点点头,跟着他穿过喧嚣的人群,走向后台。 推开办公室的门,一股烟味混杂着廉价香薰的气味扑面而来。一个身材肥硕、满面油光的男人立刻从宽大的皮椅上弹起来,热情地伸出双手:“小帅哥!你好你好!快请坐!我是这儿的经理,姓王。”他脸上的笑容几乎要溢出来。 “王经理好。”乐峰不卑不亢地坐下。 “小帅哥贵姓?”王经理殷勤地递过一支“万宝路”。 “乐峰。”乐峰摆手婉拒了香烟。 “乐小哥!哎呀,今晚你在台上,那真是……牛!太牛了!”王经理竖起大拇指,唾沫星子差点喷出来,“你是哪个音乐学院的高材生?这台风,这原创,绝了!” “不是。17岁,马上高三。”乐峰平静地回答。 “才高三?!”王经理的小眼睛瞬间瞪圆,像看怪物一样上下打量着乐峰,那丰富的舞台经验可不像个高中生能有的。他惊叹地咂咂嘴,随即切入正题,身体前倾,压低声音,带着诱哄的语气:“乐小哥,有没有兴趣……来咱们这儿驻唱?你放心,待遇绝对包你满意!” “没兴趣。”乐峰回答得干脆,“我就是暑假过来玩玩的,开学还得回去念书。” “别急着拒绝嘛!”王经理脸上的笑容更盛,带着生意人特有的精明,“你看,你在这儿唱,观众多喜欢你!我们酒吧也需要你这样的人才!这样,一天……一百五!不,一天两百!就唱两小时,怎么样?”他伸出两根胖乎乎的手指,仿佛下了很大决心。 “两百?”乐峰挑了挑眉,语气平淡,“没兴趣。” “小哥,这价可不低了!”王经理急忙解释,试图说服,“你看那几个乐队的,累死累活一天才八十!” “那你找他们。”乐峰作势就要起身。 “哎!别!别走啊!”王胖子真急了,一把按住乐峰的肩膀(乐峰感觉那手劲沉甸甸的),“你开!你开个数!只要合理,咱们好商量!” 乐峰重新坐稳,直视着王经理那双充满算计的小眼睛,清晰地说道:“一天三百。日结。现金。” “三……三百?!”王经理的胖脸抽动了一下,这个价码远超他的预期,几乎是他心理价位的两倍。他肉痛地吸了口气,看着乐峰笃定而平静的眼神,知道这小子不是漫天要价的主儿,恐怕是真值这个价。想到刚才场子里的火爆和未来可能的收益,他咬咬牙,脸上的肥肉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行!三百就三百!成交!不过说好了,每天至少唱够两小时,效果得像今晚这样!” 乐峰回到厂区时,夜色已深,将近十一点。昏黄的路灯下,父亲的身影在厂门口拉得老长,像一尊沉默的守望石。直到看见儿子安全的身影,父亲紧绷的肩膀才几不可察地松弛下来。 “峰仔!”父亲的声音带着疲惫和担忧,“怎么搞到这么晚?知不知道爸妈多担心?” “跟冯先生出去转了转。”乐峰含糊地应道。 “保安都跟我说了!”父亲的语气严厉起来,“他天天晚上泡夜店,那种地方鱼龙混杂!外面乱得很,飞车党、抢劫的、绑票的……你跟着去做什么?太危险了!”九十年代深圳的治安隐患,像沉重的石头压在父亲心头。 “知道了,爸。”乐峰低下头,避开了父亲忧心忡忡的目光。酒吧驻唱的事,此刻还不是坦白的时候。 第二天上午,烈日灼人。乐峰在保安室门口的长凳上喘着粗气,汗水顺着年轻的脸颊滚落,背心湿透紧贴着皮肤。刚结束一场酣畅淋漓的篮球赛。就在这时,一辆悬挂着深港两地牌照的黑色皇冠轿车,带着一丝与厂区格格不入的矜贵,缓缓驶入大门。 车门打开,一个少女轻盈地跳下车。乌黑的长发如瀑,身姿窈窕,眉眼间还带着未脱的稚气,正是冯哲和王美玲的女儿——冯茜。十七岁的年纪,已出落得亭亭玉立,身高足有一米六五。她在香港读书,暑假刚被母亲接来深圳。 乐峰第一眼便被这抹亮色吸引。少女青春逼人,身旁的王美玲虽年近四十,保养得宜,穿着时髦的连衣裙,身材高挑丰腴,母女俩站在一起,瞬间成了厂区里最耀眼的风景线,引得不少工人侧目。 撞见了,不打招呼实在尴尬。乐峰硬着头皮走过去,对着王美玲挤出笑容:“表姑,您回来了。” 王美玲笑容温婉:“是小老三啊。小茜,快过来,”她拉过女儿,“这是你乐叔叔的儿子,乐峰,算是你表哥。” 乐峰看向比自己还高出小半头的女孩,尽量自然地打招呼:“你好,表妹。” 冯茜的目光在他身上快速扫过——洗得发白的旧T恤,宽松的大裤衩,沾着灰尘的球鞋,还有那张汗津津、在阳光下显得格外平凡的脸。一丝毫不掩饰的嫌弃从她漂亮的眼眸中掠过。她秀气的眉头微蹙,仿佛怕沾染上什么,直接用粤语对母亲说:“妈咪,快D上去啦,热死人咗!”说完,拎起自己精致的小包,挽着母亲的手臂,头也不回地朝楼上走去,留下淡淡的香水味。 乐峰僵在原地,脸上火辣辣的。方才那点惊艳的好感瞬间被浇灭,一股莫名的火气直冲脑门。他盯着母女俩消失在楼梯口的背影,指甲无意识地掐进掌心,心里愤愤地啐了一口:切!有什么了不起!港女了不起啊! 夜幕降临,暑气稍退。乐峰换了件干净的T恤,跨上父亲那辆老旧的二八杠自行车,朝着“蓝调海洋”酒吧的方向蹬去。距离厂区不到五公里,晚风拂过汗湿的额头,带着一丝躁动。 酒吧门口霓虹闪烁。服务生显然认出了这位昨晚惊艳全场的小歌手,热情地将他引向后台。演出八点开始,而昨天那个状态不佳的主唱,已经被胖经理果断炒了鱿鱼。 后台狭小的休息室里烟雾缭绕,乐队三人已经就位。见到乐峰进来,为首的吉他手刘宇龙眼睛一亮,热情地迎上来握手:“来了兄弟!昨晚太牛了!” 乐峰也笑着回应:“我叫乐峰。你们是?” “刘宇龙,主音吉他,也能玩贝斯和键盘。”刘宇龙介绍道,“这是李吉,贝斯和钢琴高手。这位是张宏,我们的鼓手。哥仨都是北京音乐学院出来的。” “你昨晚唱的那三首原创,”刘宇龙语气真诚,“《蓝莲花》、《像风一样自由》,还有那首伤感的……叫什么来着?《难道》?真的绝了!词曲都牛!” “谢谢龙哥,”乐峰也不废话,“离上台还有一个多小时?咱们抓紧合练一下?那几首歌,光靠吉他太单薄,得靠你们撑起来!” “没问题!”几人都是专业出身,说干就干。乐峰迅速在皱巴巴的纸上写下《蓝莲花》和《像风一样自由》的词曲。刘宇龙他们功底扎实,很快抓住精髓。架子鼓(张宏)的节奏点铿锵有力,贝斯(李吉)的低音铺底沉稳厚重,刘宇龙的电吉他solo穿插其间,偶尔点缀几段钢琴旋律(李吉兼任)。虽然只是粗糙的雏形,但音乐的层次感和冲击力已远非昨晚单调的吉他伴奏可比。 这一晚,成了乐峰与“蓝调海洋”乐队的首次正式磨合。四人仿佛天生默契,一口气合作了七八首歌。酒吧里人头攒动,气氛比昨晚更加火爆。胖经理站在吧台后面,看着络绎不绝的客人,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合不拢嘴。 乐峰唱完一轮,稍作休息,灌了半瓶冰水。在观众热烈的安可声中,他再次登台,抱起吉他,对着话筒,声音带着一丝疲惫却更显深沉: “谢谢大家!接下来这首,叫《完美生活》。” 我多想看到你 那依旧灿烂的笑容 再一次释放自己 胸中那灿烂的情感 我多想告诉你 我多想看到你 那依旧灿烂的笑容 再一次释放自己 嘶哑而充满生命力的歌声,伴随着激越的吉他扫弦,瞬间将全场情绪推向新的高潮。舞台后方,刘宇龙、李吉、张宏三人交换了一个震惊的眼神——这家伙脑子里到底装了多少宝藏?每一首歌,从歌词到旋律,都像是打磨已久的精品! 第五章 大陆仔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爸这几天心总是悬着。乐峰每晚都十点后才回来,他就在厂门口踱步,烟一根接一根。90年代的深圳有多乱,他这个保安队长最清楚——飞车党当街抢包,小偷撬锁如入无人之境,流氓团伙斗殴见血都是常事。几个月前,一伙河南人还堵过厂门,就为厂里一个女工,最后是他拎着警棍出面摆平的。 他想去儿子说的酒吧看看,可乐峰出门时,他还在值班。 冯哲也有阵子没见乐峰了。上次听他的买了巴西赢,一万变一万四,净赚三千。这几天他没去酒吧,但知道乐峰在那儿驻唱。 “老豆,每天困在厂里,闷死啦!”冯茜撅着嘴抱怨。老妈忙得脚不沾地,看顾女儿的任务自然落到闲人老爸头上。 冯哲也头疼。女儿在深圳没玩伴,又不能放她一个人乱跑。 “要不…晚上带你去酒吧见识见识?”冯哲想起了乐峰。 “真的?好呀!”冯茜眼睛一亮,“香港的兰桂坊我去过,内地的还没见识过呢!” 晚上八点,冯哲带着冯茜下楼。乐爸看见他,赶紧迎上来。一听是去儿子上班的酒吧,他立刻表示要同去。 冯哲开车,三人到了“蓝调海洋”,找了个视野好的卡座。舞台上,乐峰正和乐队酣畅淋漓地表演着。 乐爸第一次看儿子在聚光灯下的样子,震惊得忘了呼吸。那个握着话筒、掌控全场的耀眼少年,真是他沉默寡言的儿子?一股滚烫的自豪感猛地冲上心头,他下意识挺直了腰板。 冯茜听得入神。台上男生的歌声有种奇特的穿透力,唱的曲子更是闻所未闻。 “小茜,知道台上那小子是谁吗?”冯哲呷了口酒,笑着卖关子。 “谁啊?”冯茜吸着果汁,漫不经心。 “仔细瞧瞧。” 冯茜眯起眼。男孩穿着做旧的破洞牛仔裤,头发用发胶抓出张扬的造型,脸上还架着副遮住半张脸的墨镜,个子…她摇了摇头。她在深圳连闺蜜都没有,更别说认识的男生了。 “他是我儿子,乐峰。”乐爸的声音带着压不住的骄傲。 “啊?!”冯茜手一抖,果汁差点洒出来。她猛地扭头,死死盯住舞台——那个背着电吉他、浑身散发着不羁气场的摇滚少年,真的是厂里那个穿着拖鞋短裤、被她无视的邋遢男孩? “是他?”冯茜瞳孔地震,完全无法将两者联系起来。 乐峰沉浸在演出中,丝毫不知老爹在台下。冯茜放下果汁,开始认真聆听。她从小浸淫在香港这个华语流行音乐的前沿阵地,台湾的国语金曲也耳熟能详。但这几首歌的风格,与她熟悉的旋律截然不同。 许巍的音乐,像一阵来自西北旷野的风。编曲上,它巧妙地将西方摇滚的节奏骨架,揉进了中国民谣的旋律线条里,既有力量感,又有种奇异的治愈感。歌词更是直击人心,既有理想主义的青春呐喊,也有个人情感的真诚低语。 朴树的歌更偏向民谣,但内核相似——他们都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属于华语音乐的“民谣摇滚”表达。 无论是否懂音乐,这几首歌带来的新鲜感和冲击力,都让人无法忽视。 台下雅座,酒吧王胖子经理正对着一个微胖的男人唾沫横飞:“李总,我没吹牛吧?这小子就是个天才!下学期才高三!” “确实…有点东西。”被称为李总的男人推了推金丝眼镜,眼中精光一闪。他拿出砖头般的大哥大,拨了个号码。 “郭总,‘蓝调海洋’发现个好苗子,自弹自唱全是原创,质量…相当惊艳。” “好,我问下。”李总捂住话筒,转向王胖子,“王总,这小子明晚还来吗?” “来是肯定来…”王胖子小眼睛滴溜溜一转,露出狡黠的笑,“不过嘛…也不一定,得看沟通…而且…” “而且什么?” “李总,你们滚石寄存在我这的好酒…库存可不太多了啊。” “你小子…”李总立刻会意,对着电话那头快速说了几句。挂断后,从鼓囊囊的皮夹里掏出一叠百元大钞拍在桌上,“明晚务必让他来!我们郭总亲自过来验货!这是一万,先存着。她要是满意,后面还有!”钞票在昏暗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好嘞!包您满意!”王胖子眉开眼笑地收起钱,手指捻了捻厚度,心里乐开了花。台上的少年哪是歌手,分明是棵金光闪闪的摇钱树!这两周酒吧流水翻了倍,明天还能再捞一笔大的! 十点,乐峰演出结束,汗湿的T恤贴在背上。王胖子在后台堵住他,破天荒地塞给他五张百元大钞,红光满面地叮嘱:“乐小哥,明天有贵客!天王老子来了你也得准时到!” 乐峰走出酒吧,热浪裹挟着汽车尾气扑面而来。他一眼看见老爹站在路灯下,旁边是冯哲和…冯茜?他有点意外。 “爸?冯先生?你们怎么…” “带你爸来欣赏你的‘演唱会’啊!”冯哲大笑着拍他肩膀,“行啊小子,深藏不露!” “峰仔,走了。”乐爸掏出钥匙,走向墙边那辆老旧的二八自行车。 “乐峰。”冯茜的声音响起,清脆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探究,“你晚上唱的那些歌…都是你自己写的?” 乐峰看向她。路灯柔和的光线下,女孩漂亮的脸庞少了几分白天的疏离,眼神也柔和了些。他点了点头,没多说什么,跨上了老爹自行车的后座。 冯茜坐进奔驰,看着窗外流光溢彩却略显杂乱的街道,忽然问:“老豆,妈咪不是说大陆仔都很穷很土吗?乐峰怎么能写出…那么好听的歌?” 冯哲瞥了一眼女儿困惑的侧脸,笑了笑:“大陆很大,人很多。出几个天才,很奇怪吗?小茜,香港台湾,终究只是小地方。” 冯茜没再说话,只是望着窗外飞逝的霓虹,第一次对母亲灌输的“大陆印象”产生了动摇。三百块月薪就能让工人拼命?可三百块,在香港,真的只够普通人吃一天饭吗? 厂门口烟雾缭绕的夜宵摊,乐峰大口吃着炒牛河,油光蹭亮了嘴角。他把五张百元大钞塞进老爹粗糙的手里:“爸,拿着。” “你这孩子…”乐爸眼眶有点热,手指摩挲着崭新的钞票,“你一天挣的,顶我一个月了…我崽有出息了!钱你自己收好,开学还要交学费呢。” “我有存钱,快四千了,学费够。”乐峰语气轻松,“你跟妈太辛苦,以后不用这样了。今天老板多给了两百,拿着!”他不由分说把钱按进父亲掌心。 乐爸小心地把钱揣进内兜,感觉那几张纸片滚烫滚烫的。臭小子懂事了,能赚钱了,也知道心疼爹娘了。“峰仔,你…你啥时候学的这些?唱歌真这么赚钱?” “一直喜欢瞎唱呗。”乐峰含糊道,“爸,你是不知道,酒吧里东西贵死人!外面三块的啤酒,里面卖十五!一小碟花生米敢要五十!一瓶像样点的洋酒,几百块跟玩儿似的!” 乐爸听得直咂舌。回到厂里,老姐和老妈刚洗完澡,听说乐峰一天赚了五百,小小的宿舍里充满了久违的、带着烟火气的欢笑声。 人在穷的时候,赚到一笔“巨款”的快乐是纯粹的、带着体温的。就像朱元璋念念不忘的那碗“珍珠翡翠白玉汤”,真当了皇帝再吃,却再也找不回当年的滋味。 乐峰心里也涨满了一种踏实的成就感。重生后赚的第一桶金,三千多块,在94年的老家,足够盖半间砖瓦房了! 但这点钱,还远远不够。世界杯的赔率像魔鬼的诱惑在眼前晃动。怎么才能让这三千块,滚成三万、三十万、三百万? 第六章 脱离时代的摇滚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第二天下午,乐爸骑着那辆叮当作响的自行车,把乐峰送到了“蓝调海洋”门口,反复叮嘱十点准时来接,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乐峰走进酒吧,像往常一样,六点不到就到了。后台的小房间里,乐队三人已经在调试乐器。这段时间,他们成了乐峰的“临时导师”,几个中央音乐学院的科班生,硬生生把乐峰这个野路子出身的半吊子,在乐理和技巧上拔高了一大截。没有录音设备,他们就在皱巴巴的五线谱纸上,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推敲、修正。 乐峰不知道的是,今晚的雅座里,坐了几位能决定他“钱途”的特殊观众。他们端着酒杯,目光如炬,目标明确——台上的少年。 大厅渐渐被喧嚣填满。门口光影晃动,一个身影走了进来。即使在昏暗的光线下,也能看出她身姿窈窕,步伐从容优雅。之前打电话的李总立刻起身招手:“郭总,这边!” 女人款款落座,男人殷勤地为她点了杯红酒。她没说话,修长的手指轻轻晃动着酒杯,目光投向舞台,红唇微启:“就是他?” “对,刚开场。就是台上那男孩。”李总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滚石唱片——华语乐坛黄金时代绕不开的巨擘。从罗大佑、李宗盛,到张学友、周华健、王菲,再到张信哲、任贤齐…滚石的兴衰史,几乎就是半部华语流行音乐史。可惜这头巨兽在互联网盗版和数字音乐的冲击下,即将步入缓慢而无可挽回的黄昏。 女人名叫郭冬芸,23岁,滚石唱片大陆区负责人,肩负开拓这片巨大而原始市场的重任。她出身马来西亚望族,香港长大,名校毕业,背景耀眼。 滚石在港台已是霸主,但94年的大陆市场,还是一片亟待开垦的蛮荒。郭冬芸这半年来四处奔波,寻找能打开局面的“钥匙”。可惜,内地的顶尖歌手如崔健、窦唯,都带着摇滚人的傲骨,不愿被唱片公司束缚。 “台风尚可,音色…离专业尚有距离。”郭冬芸听完两首翻唱,放下酒杯,语气平淡,“这两首歌也平平无奇。” “郭总,别急,他的原创还没上呢。”一旁的李总赶紧说。他是郭冬芸的副手,香港资深音乐人,深知老板时间宝贵。 李总朝王胖子使了个眼色。王胖子心领神会,趁着乐峰一曲唱罢的间隙,猫着腰溜到台边,压低声音:“小哥,原创!先上原创!贵客等着呢!” 乐峰点点头,对乐队比了个手势。熟悉的、带着许巍烙印的摇滚前奏响起——激情却不喧闹,自由奔放,与港台的精致套路、内地的愤怒嘶吼都截然不同。 郭冬芸原本慵懒靠在沙发上的背脊,不易察觉地挺直了。她放下酒杯,身体微微前倾,开始专注地捕捉每一个音符,每一句歌词,每一个舞台上的细微动作。 乐队经过这些天的磨合,默契度飙升。 “我像风一样自由,就像你的温柔,无法挽留。你推开我伸出的双手,你走吧,最好不要回头…”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天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无牵挂…”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 “青春的岁月我们身不由己,只因这胸中燃烧的梦想,青春的岁月放浪的生涯,就任这时光奔腾如流水…”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 “我是这耀眼的瞬间,是划过天边的刹那火焰,我为你来看我不顾一切,我将熄灭永不能再回来,惊鸿一般短暂,像夏花一样绚烂…” 一首接一首,旋律与歌词如同惊涛骇浪,冲击着台下所有人的耳膜与心灵。郭冬芸的表情,从最初的意外,到震惊,再到不可思议,最终定格为一种发现宝藏的锐利亮光。 对一个浸淫行业多年的专业人士而言,这几首歌的分量,她心知肚明——这不仅仅是好歌,这是足以定义一种新风格、引领一个时代的作品! 而在靠近舞台的卡座里,冯茜早已忘了手中那杯几乎没动过的果汁。她微微张着嘴,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光芒。舞台上的乐峰,穿着那身略显廉价的酒吧自带的朋克夹克,在聚光灯下却仿佛脱胎换骨。那些旋律,那些歌词,带着一种她从未在香港或台湾流行乐中感受过的力量与真诚,像电流一样窜过她的身体。她下意识地看向父亲冯哲,只见他也是一脸惊叹,跟着节奏轻轻点着头。冯茜心中那点因出身和环境带来的优越感,在这一刻被舞台上喷薄而出的才华冲击得摇摇欲坠。这个“大陆仔”,原来藏着这样的惊涛骇浪? 而在旁边的雅座,还坐着飞碟唱片、宝丽金和华纳的音乐高管。王胖子这人精,为了榨干乐峰的价值,把能叫的“大鱼”都叫来了。这些公司为了挖掘新人,都与酒吧有“合作”——回报就是办理高额VIP,充值巨额酒水费。 当乐峰唱完第六首原创,休息的时候,王胖子立刻让服务生把几家大公司的代表请进了二楼那间烟雾缭绕的办公室。 乐峰坐在后台椅子上,抓起水瓶猛灌了几口,汗水顺着鬓角流下。他喘着气,一抬头,透过人群的缝隙,恰好看见了台下卡座里的冯哲父女。冯茜的目光正追随着那些被请上楼、西装革履、一看就身份不凡的音乐公司代表们,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好奇和一丝……探究?当她的视线无意间扫回后台,与乐峰疲惫却明亮的眼神撞个正着时,她明显愣了一下,随即有些不自然地移开了目光,却又偷偷的看了乐峰几眼。 乐峰将话筒交给刘宇龙,走下来做到冯哲旁边。冯哲给他竖了大拇指,说道:“小子,不错,很有明星风范啊。”说完给他倒了一杯啤酒。 乐峰笑着拿起啤酒一饮而尽,说道:“你们怎么来了也不跟我说下。”他看了一眼冯茜,笑着说道:“姑父,你老带小茜来,万一她告诉表姑,你可就不好交差了。” 冯茜睁大一双秀眼,看着他,小嘴吸了几下果汁,说道:“乐峰,你的衣服好丑,跟个古惑仔一样。”说完掩嘴而笑,露出浅浅的酒窝,更添几分可爱。她的一颦一笑却是很难不吸引人。 乐峰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朋克装扮,说道:“酒吧那王胖子给我的,这是演出服,我也觉得不好看。” “各位大佬,”王胖子搓着手,笑得像尊弥勒佛,“小哥这六首原创,大家也都品鉴完了。怎么样?够不够分量在各位的唱片上刻个名字?” 在座的都算得上行业里的“老狐狸”,互相都认识。一阵虚情假意的寒暄后,都等着王胖子亮底牌。这家伙一次性把竞争对手都聚齐,肯定没憋好屁。 “这几首歌…风格很新,完成度很高。跟我们目前主流的制作方向不太一样,但…市场潜力应该不小。”飞碟的唐磊率先开口,话说得滴水不漏。 “唐总慧眼!”王胖子立刻送上高帽,“不愧是飞碟的顶梁柱,眼光就是毒!” 众人七嘴八舌,有真心夸赞的(如飞碟、宝丽金),也有兴趣缺缺的(如华纳、索尼)。华纳和索尼的人对华语乐坛本身就不太“感冒”,他们的重心在欧美。 王胖子满脸堆笑,跟这个碰杯,跟那个称兄道弟,就是不提让乐峰上来见面的事。郭冬芸优雅地点燃一支细长的女士烟,红唇轻启,吐出个烟圈:“王总,别绕弯子了。让那位乐先生上来聊聊?” “不急不急!”王胖子小眼睛精光四射,“各位老总也看到了,自打乐小哥来我这小庙驻唱,生意那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啊!简直就是财神爷下凡!您看,外面观众还意犹未尽呢,演出还没完…” 郭冬芸何等精明?立刻明白了这死胖子的算盘。她弹了弹烟灰,语气淡然:“王总,滚石跟您也是老朋友了,VIP资格也有。之前存的酒…是快见底了。这样,我们再存两万。” 王胖子脸上瞬间笑开了花:“哎哟!郭总您太客气了!滚石就是滚石,大气!您稍坐,我这就去请财神…哦不,请乐小哥!” “等等!”飞碟的唐磊坐不住了,“王总,我们飞碟也是老VIP了!我们也存两万!” “我们宝丽金也存两万!”宝丽金的代表不甘示弱。 王胖子心里乐得快要唱出来。他故意捧滚石,就是逼着其他几家表态!谁不知道这几家在香港为了抢歌手抢市场,斗得跟乌眼鸡似的? 这王胖子,绝对是个把“借势”玩到极致的奸商!乐峰只是暑假兼职,还是个学生。等他开学一走,酒吧生意必然回落。趁着这棵摇钱树还在,必须榨干他每一片叶子的价值! 普通客人消费撑死几百上千,哪比得上这些财大气粗的唱片公司?一出手就是几万块的“酒水寄存费”! 宝丽金和飞碟被滚石将了一军,自然不能认怂。他们旗下天王天后云集,市场份额谁也不服谁。眼下得到乐峰或许不是最重要的,但让竞争对手得不到,那才是关键! 华纳和索尼的人看着眼前这场“拍卖会”,有点懵。他们是全球音乐巨头,实力最强。但他们对华语市场的重视度…实在有限,根本原因就是缺乏真正懂华语音乐、了解内地市场的人。他们更倾向于直接签已成名的巨星,扩大全球影响力。对于挖掘新人这种“苦活”,兴趣缺缺。 两家代表低声嘀咕了几句,象征性地各充了五千块VIP,算是给王胖子一个面子,也给自己留了条后路。人一旦被卷入竞争,局面就由不得自己了。 王胖子心满意足,指挥着服务员麻利地办卡充值。钱落袋为安后,他才颠颠儿地去后台请今晚的“主角”。舞台上的演唱,暂时交给了吉他手刘宇龙。 王胖子来到乐峰的位置,他还在跟冯哲父女聊天,王胖子也认识冯哲,也没有避讳他,快速交代了情况。乐峰表面惊讶,内心却狂喜——踏破铁鞋无觅处!他正愁找不到唱片公司的门路,这胖子居然把几大巨头打包送上门了! 乐峰脸上适时露出为难:“王经理,这…合适吗?我跟他们聊什么啊?您对我这么好,我就想安心在您这儿唱唱歌…” 王胖子一听,心里竟涌起一丝感动:“小峰,你是个念旧情的!有你这话,老哥没看错人!眼下这机会千载难逢,算老哥送你份前程!”他拍着乐峰肩膀,低声传授机宜,“记住,别急着答应谁!沉住气,听他们开价!” 冯哲看着女儿的眼神在乐峰身上就没有离开过,一直看到乐峰上楼。他说道:“小茜,你想上去看看吗?” 冯茜几乎没有犹豫,点了点头,声音清脆:“好啊,看看热闹。”她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随意,但眼底那份好奇却藏不住。她太想知道,这个刚刚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的男孩,在面对那些大人物时,会是什么样子?他的歌,到底值多少钱? 第七章 价高者得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峰对此不置可否,只是对王胖子说:“王经理,走吧。”他率先向楼梯走去,冯茜和冯哲紧随其后,王胖子殷勤地在前面引路。 烟雾缭绕的办公室里,气氛微妙。飞碟的唐磊、宝丽金的代表、华纳和索尼的人各自占据一方,空气中弥漫着无声的竞争。看到乐峰进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而当他们看到乐峰身后跟着的冯哲,尤其是青春靓丽、气质不凡的冯茜时,都微微有些讶异,猜测着这两人的身份。 王胖子赶紧打圆场,笑着介绍:“各位老总,这位是我们酒吧的贵客,冯哲冯先生,这位是冯先生的千金,冯茜小姐。他们对乐小哥的音乐也很欣赏,正好碰上,就一起上来听听。”他刻意模糊了冯哲与乐峰的亲戚关系,也抬高了冯家父女的身份。 冯茜落落大方地对众人微微颔首,找了个角落的椅子安静坐下,冯哲则站在她旁边。乐峰则被王胖子引到主位旁坐下。冯茜的目光,如同聚光灯般,牢牢锁定在乐峰身上,带着审视,也带着一丝她自己都未察觉的期待。 “听王经理说,这些歌的词曲创作、演唱,都由乐先生一手包办?”飞碟的唐磊率先发问,语气带着职业性的探究。 乐峰点头:“是。” “少年天才啊!”唐磊立刻换上热情洋溢的笑容,“我们飞碟唱片正需要乐先生这样充满创造力的新鲜血液!我们有最顶级的制作团队、最成熟的宣发渠道,可以为你量身打造一张震撼乐坛的专辑!下一个摇滚巨星,就是你!”他描绘的蓝图极具诱惑力。 “唐总,”郭冬芸清冷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唐磊的滔滔不绝,“在座的都是行家,您说的这些资源,大家都能提供。不如先听听乐先生自己的想法?”她锐利的目光直指核心——现在就是一场竞价游戏,谁开的条件更诱人,这男孩就归谁。 “郭小姐说得在理。”王胖子立刻打圆场,凑到乐峰耳边低语几句,然后对众人笑道,“为了避免各位老总争抢伤了和气,也为了让乐先生能更清晰地表达诉求,咱们一个一个单独聊?各位稍坐片刻。” 冯茜看着乐峰沉稳离去的背影,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裙角。她忽然有点紧张,像在等待一场重要考试的结果,而主角却不是她自己。 飞碟唱片-唐磊:现金攻势与甜蜜陷阱 会议室内,茶香袅袅。唐磊再次详细介绍起飞碟的辉煌历史:从吴楚楚、彭国华离开滚石创立飞碟,到挖掘蔡琴、苏芮一鸣惊人,再到打造王杰、小虎队、张雨生、郭富城等横扫乐坛的巨星偶像…飞碟俨然已是台湾乐坛的龙头,与滚石、宝丽金三足鼎立。“地有滚石,天有飞碟”的江湖名号,更是如雷贯耳。然而,乐峰清楚,飞碟的巅峰即将过去,明年(1995年),华纳将完成对飞碟的控股,原班人马出走创立丰华唱片,飞碟将不可避免地走向没落。 “唐总,飞碟的大名我如雷贯耳。”乐峰放下茶杯,语气平静地抛出自己的方案,“说说你那边的方案?” 唐磊看着眼前侃侃而谈的少年,心中惊疑不定。这沉稳的气度,清晰的条理,哪里像个十七岁的高中生? 唐磊率先抛出诱饵:“乐先生,你的才华毋庸置疑!飞碟愿意以每首歌5万元的价格,买断你这六首歌的全部版权!一次性支付30万!这在业内对新人是天价了!” 他进一步描绘蓝图:“签下飞碟艺人约,我们会倾力打造你成为下一个‘小虎队’级别的偶像!专辑分成另算,前途无量!”。 乐峰内心冷笑:30万看似不少,但买断意味着未来这些歌赚再多也与他无关。飞碟明年就变天,长约是坑。他面上不动声色:“感谢唐总厚爱,买断和长约我需要慎重考虑。其他公司也表达了兴趣,我想听听他们的方案再决定。” 宝丽金唱片-张总:港资的优越感与模糊承诺 宝丽金的张总带着港资特有的矜持,普通话夹杂着粤语腔调:“乐生,你的作品呢,很有个人特色,旋律不错。不过嘛,”他话锋一转,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俯视,“风格偏小众,市场接受度有待观察。我们宝丽金可以出价每首三万五,买断六首,共二十一万。”价格明显低于飞碟。 “当然,”他补充道,试图挽回些吸引力,“我们更看重长期合作。签一份词曲作者合约,宝丽金拥有你未来作品的优先购买权。至于出道,”他挥了挥手,仿佛在施舍一个机会,“我们有最顶级的制作团队和国际发行渠道,东南亚、甚至欧美,都可以运作。包装你,不成问题。”饼画得很大,却空洞无物,核心还是想低价锁定未来的创作。 乐峰捕捉到对方语气中对内地市场的轻视和对“小众”的定论,心中已有判断。他礼貌地点头:“感谢张总,宝丽金的国际平台确实令人向往。我会认真考虑您的提议。” 华纳与索尼:巨头的傲慢与敷衍 华纳的代表言简意赅,带着全球巨头的冷漠:“六首歌,按新人最高标准,每首两万,共十二万,买断。前提是签全球独家艺人长约,条款按标准执行。”条件苛刻,毫无诚意。 索尼的代表更显敷衍:“乐先生,你的音乐有潜力。不过,我们需要看到更明确的市场反馈。可以先尝试发行一两首单曲试水,如果反响好,我们再谈后续合作和价格。”连报价都省了,纯粹是观望。 乐峰心中了然:这两家庞然大物,此刻的注意力根本不在华语乐坛的新血上。他们的条件要么是枷锁,要么是空谈,基本可以忽略。 滚石唱片-郭冬芸:精准洞察与破局方案: 最后轮到郭冬芸。她没有急于报价,而是拿起桌上乐峰手写的歌词谱曲复印件,认真地翻看。 这时,会议室的门被轻轻推开一条缝。冯茜探进半个脑袋,她实在好奇乐峰是怎么跟对方谈判的,忍不住溜了进来。王胖子正要呵斥,郭冬芸却对她温和地笑了笑,示意没关系。冯茜便悄悄溜进来,找了个角落的椅子坐下,好奇地打量着这场面。 郭冬芸看完谱子,抬起头,目光锐利而真诚,她的声音清晰地回荡在会议室里,也落入了冯茜耳中: “乐先生,你的歌,很特别。”她的声音清晰有力,“它们不是简单的情绪宣泄,里面有思考,有对自由的渴望,旋律流畅却带着力量。这种真诚和独特的表达,在当下的市场,尤其是内地,非常稀缺。滚石最珍视的,就是音乐本身的品质和歌手真实的灵魂。” 这番话,直接击中了乐峰的心坎。他感受到了对方对音乐的尊重和理解,而非仅仅当成商品。 角落里的冯茜,听着这位气质不凡,身材火辣的女人对乐峰音乐如此高的评价,又看了看乐峰沉静的侧脸,心中第一次对这个“大陆仔”产生了一丝异样的感觉——原来他的歌,这么厉害? 郭冬芸直视乐峰的眼睛,仿佛看穿了他内心的顾虑:“我理解你可能不想被一份长约束缚住手脚。滚石愿意提供一个更灵活、更能体现你价值的合作模式:预付金+高比例版税分成+保留核心自主权。” 她条理清晰地抛出方案: 预付金:针对这六首歌,滚石支付十五万元人民币预付金。 版税分成:专辑销售产生的版税,乐峰作为词曲作者兼演唱者,享有12%的分成!这个数字远超新人标准,甚至接近成名音乐人 合作发行:滚石独家负责这六首歌的制作、发行、全渠道宣传,乐峰需深度参与制作过程。乐峰无需签订独家艺人长约,但滚石拥有这六首歌在合约期内的独家发行权。 未来合作:乐峰承诺未来一年内,若有新作,滚石拥有优先谈判权。乐峰完全保留自己演唱其他歌曲或与其他歌手/公司合作的权利。 出道建议:郭冬芸语气诚恳:“恕我直言,以你这六首歌的质量和风格的高度统一性,它们天生就属于一张完整的EP或专辑。拆开单卖,是暴殄天物。滚石会投入资源,全力打造这张专辑,让你以‘创作歌手’的身份正式出道。这比单纯卖歌,更能建立你的个人品牌和长远价值。当然,”她强调,“最终是否出道,决定权完全在你。”她精准地点出了乐峰内心的摇摆,并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选择空间。 冯茜听着这详细的、充满尊重的方案,对比之前父亲冯哲和母亲口中那些“压榨艺人”的传闻,她忽然觉得滚石这家公司,还有眼前这个叫郭冬芸的女人,很不一般。而乐峰,竟然值得对方开出这样的条件?她看向乐峰的眼神,好奇中多了一丝她自己都没察觉的探究。 第八章 智斗与落锤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郭冬芸的方案像一道精准的光,照亮了乐峰心中最理想的路径。高预付解决世界杯本金,超高分成绑定长期利益,不签长约保留自由身,支持出道但不强迫……完美契合他的核心诉求! 狂喜被强行压下。乐峰脸上浮现出真诚的感动和明显的挣扎。他看向郭冬芸,语气带着为难: “郭总,您的方案……尤其是您对音乐的理解和尊重,真的让我很感动。说实话,这比其他几家单纯谈钱,更打动我。”他先捧了一下,随即话锋一转,抛出了重磅炸弹,“但是……飞碟的唐总,开出了三十万现金买断。这笔钱……对我个人目前来说,有非常、非常重要的用途。”他刻意强调了“非常重要”,暗示这笔现金的迫切性。 他停顿,观察着郭冬芸。对方漂亮的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但眼神依旧沉稳锐利,并未慌乱。 乐峰继续施压,语气更加“纠结”:“宝丽金的张总虽然价格低些,但承诺了国际渠道……华纳索尼虽然条件一般,毕竟是国际巨头……郭总,您的方案前景最好,但眼下的现金压力……”他恰到好处地流露出年轻人的“现实”焦虑。 “所以,”乐峰深吸一口气,仿佛下了很大决心,提出了他的条件,“郭总,能否将预付金提高到二十万?版税分成12%我非常满意,体现了滚石的诚意。“ 会议室陷入短暂的寂静。王胖子在一旁听得心惊肉跳。二十万!这小子真敢开口! 角落里的冯茜也屏住了呼吸,二十万!她虽然家境优渥,但也知道这对一个内地少年意味着什么。他竟然敢这样跟大公司的老总谈判?而且看起来……好镇定。 郭冬芸大脑飞速运转:二十万预付金,压力陡增,但乐峰的才华和这六首歌的独特品质,值得一搏!12%分成虽高,但专辑若成功,滚石依然能获得丰厚回报,且能绑定一个潜力巨大的创作歌手。缩短优先权期限和明确“同等条件”,降低了乐峰未来的束缚,但核心的六首歌独家发行权已牢牢握在手中。 更重要的是,她看重的不仅是歌,更是乐峰这个人——超越年龄的沉稳、精准的音乐直觉、甚至此刻展现出的精明谈判技巧。她直觉此人绝非池中之物,值得长期投资。 几秒钟后,郭冬芸展露出商界女强人的果断。她忽然笑了,笑容中带着欣赏和一丝棋逢对手的意味: “乐先生,你很会谈判。”她身体微微前倾,胸口展露一抹春色,然而目光如炬,“二十万预付金,可以!版税12%,不变!同等条件下’一年内优先谈判不少于5首新歌。但是,”她语气转为不容置疑的坚定,“这六首歌的独家发行权必须完整给滚石,并且我们需要立刻启动制作流程,时间就是市场!如果你同意,”她看了一眼腕表,“我们现在就可以签合作意向书,预付金三天内到账!”快!准!狠!抓住核心诉求,展示强大执行力,不给对手反应时间! 乐峰心中悬着的巨石轰然落地!他不再有丝毫犹豫,脸上绽放出真诚而自信的笑容,向郭冬芸伸出手: “郭总,合作愉快!我相信,这会是双赢的开始!” 郭冬芸修长的手掌握住他的手,眼中闪烁着兴奋光芒:“合作愉快,乐峰!欢迎加入滚石。我有预感,你的声音,会定义一个新的时代。” 就在两人握手达成协议的瞬间,冯茜的目光紧紧锁定在乐峰身上。那个穿着短裤拖鞋在厂里晃悠的“小老三”形象彻底模糊了,取而代之的是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歌手,是谈判桌上从容自信的创作者,是此刻被滚石这样的公司郑重接纳的“乐先生”。一种混杂着震惊、好奇,甚至一丝她自己都未曾意识到的、被吸引的感觉,悄然滋生。她默默起身,在没人注意时溜出了会议室,心绪有些纷乱。 而此时乐峰的眼神,却悄悄的被郭冬芸的身材吸引。这个女人身高超过170,裙摆下的s型曲线,展示她的完美身材,而低胸下饱满的一抹风光,更是让人眼睛难以离开。 这真是个尤物。上天对她真的很偏爱,智慧与美貌并存。 次日上午,郭冬芸带来的随行律师迅速拟定了正式合同。在律师、王胖子的见证下,乐峰与滚石唱片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合同条款清晰明确:二十万预付金(注明税费承担方)、12%的版税分成、乐峰保留六首歌的著作权,滚石拥有独家发行权及邻接权、详细的合作制作流程、以及修订后的未来优先权条款。白纸黑字,乐峰的“第一桶金”和音乐事业的基石就此落定。 下午,乐峰在银行新开的账户上,就收到了扣除必要税费后的十八万两千多元人民币。94年的十八万!乐峰摸着那张薄薄的存折,指尖能感受到纸张下蕴含的巨大力量,心脏在胸腔里有力地撞击着。 乐峰包了2000块钱的红包给王胖子,胖子笑着收下。乐峰这回能够如此顺利迅速的赚到这笔钱,王胖子是首功。乐峰与他拥抱了一下,说道:“王经理,这个恩情,我记住了。将来我发达了,一定会回报你。” 这人虽然有点奸诈,但是营销确实是把好手。一个平民酒吧能够运营成这样,也凸显他的能力。 “乐先生,咱们专辑录制地,你想在哪里?目前深圳有场地,不过设备还没有运过来,我今天就可以让他们把设备从香港搬过来。”郭冬芸问道。 “不用这么麻烦。我去香港。” “哦?”郭冬芸脸色一喜,说道:“这样最好,咱们滚石在香港有很多编曲大师,到时候我可以让他们过来协助一下。” “行,2天后,香港见。”乐峰再次与她握手。乐峰有点不敢看她,她身上名贵的香水味让任何男人都难以招架。郭冬芸看出他的窘迫,莞尔一笑。 第九张 香港投注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峰哼着小曲,回到厂里。口袋里的存折,仿佛是自己重生的生命火种,乐峰要靠着它,实现自己的理想。 乐峰找到正在厂里闲晃的冯哲。晃了晃那本崭新的存折:“表姑父,卖歌赚了点钱!想去香港开开眼界,买点东西,顺便……看看世界杯投注站是啥样?您路子广,帮忙带带路,过关手续什么的……” 冯哲看着存折,心思活络起来,拍胸脯道:“小事一桩!包在表姑父身上!明天就带你去!” 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插了进来:“老豆,我也要去!”只见冯茜不知何时走了过来,脸上带着一丝刻意为之的“蛮横”和好奇,“香港我熟啊!我可以带他去逛逛,免得他人生地不熟被人骗了。而且……我也想去看看他到底怎么‘见世面’!”她说着,目光飞快地扫了乐峰一眼,带着点挑衅,又藏着不易察觉的探究。 冯哲一愣,随即想到女儿在香港确实更熟,有她在也能看着点乐峰(主要是看着他的钱别乱花),而且……说不定还能增进下感情?他哈哈一笑:“好好好,小茜也去!有你在更好,带乐峰好好玩玩!” 乐峰有些意外地看着冯茜。女孩微微扬起下巴,眼神却有些闪烁,似乎在掩饰什么。他忽然想起签约时角落里那个安静的身影,心中了然,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那就麻烦表妹了。”这句“表妹”叫得冯茜脸颊微热,哼了一声别过头去。 乐峰跟冯哲去银行,将存折里的钱全部转到冯哲卡里,因为冯哲是港商,他可以轻松将钱转入香港的账户兑换成港币。18万的资金,乐峰转了17万多,总共凑齐14万港币。 今日的时间是7月3日,距离上一回投注已经半个多月了,此刻世界杯已经进入了八分之一决赛。这个时候保加利亚已经打进8强了,赔率每天都在变化,保加利亚打入8分之一比赛,对阵的是墨西哥。买胜负的赔率是2.8.巴西赔率1.2,意大利赔率1.9,瑞典赔率2.1 夺冠概率,巴西赔率降到3.乐峰有点犯愁了,赔率这么低,也赚不到多少钱啊。把冯哲叫过来讨论,乐峰问道:“姑父,这个赔率这么低,可不可串在一起买?” “串在一起?” “意思就是买几项,都买对才算中。这样赔率会高很多。” “应该可以,”冯哲回答到。 “那我就串4,买巴西,意大利,瑞典,保加利亚,这样赔率。。。”乐峰拿计算器计算了一下,可以达到13. “你疯了啊,万一买错一场,你可就完了。” “相信我。我已经决定了。你要是相信我,就跟我一起。”乐峰眼中冒出精光,让冯哲心中一震。 次日,乐峰怀揣着滚石的合约和那张存着十八万巨款的存折,坐上了冯哲奔驰车的后座。冯茜已经坐在了副驾,她今天穿了条漂亮的连衣裙,显得格外青春靓丽。车子驶向关口。 车内的气氛有些微妙。冯哲兴致勃勃地讲着香港的见闻。冯茜看似看着窗外,耳朵却竖着听后面的动静。乐峰则闭目养神,思考着即将到来的关键投注。偶尔,冯茜会通过后视镜偷偷打量乐峰沉静的侧脸,心中那个疑问越来越大:这个谜一样的“大陆仔”,到底还会带来多少意外? 车窗外的风景飞速倒退。音乐梦想的舞台已经搭好,而财富自由的钥匙,就在前方。只是这趟旅程,意外地多了一位傲娇的“向导”。 车子驶上公路,乐峰靠在座椅上。滚石的合约和十八万巨款,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感充盈全身。这一世的目标清晰而宏大。他微微睁开眼,目光掠过副驾上冯茜柔顺的发梢,心中暗忖:改变命运的道路上,似乎还多了一点意想不到的色彩?命运的齿轮,在他重生的这个夏天,开始以雷霆万钧之势转动!好戏,连台幕布才刚刚掀起一角,而香港之行,注定精彩纷呈。 车子平稳地驶过罗湖桥,香港鳞次栉比的高楼和密集的车流瞬间涌入视野,带着一种与深圳工业区截然不同的、快节奏的繁华气息。冯哲熟门熟路地穿梭在车流中,最终停在了尖沙咀香格里拉大酒店气派的大门前。 门童殷勤地拉开车门。冯茜轻巧地跳下车,习惯性地整理了一下裙摆,目光扫过略显局促的乐峰,嘴角微不可察地撇了一下,似乎在说:“看吧,这才是世界。” 然而,乐峰的反应让她有些意外。他并没有像她预想中那样东张西望或露怯,只是平静地打量着这座传奇酒店优雅的Art Deco风格大堂,眼神里带着一种……审视?甚至有点怀念?仿佛这里并非遥不可及,而是他曾熟悉的环境。冯茜心中那点小小的优越感,像被戳破的气球,又瘪下去一点。 “郭总都安排好了。”乐峰迎上来的大堂经理报上名字。很快,他们被引至高层一间宽敞的海景套房。巨大的落地窗外,维多利亚港的璀璨夜景尽收眼底。 “哇!”冯茜扑到窗边,发出由衷的赞叹。乐峰也走到窗边,海风带着湿润的气息拂面而来,脚下是流动的光河。这一刻,重生的真实感与对未来的掌控感,前所未有的强烈。 “乐先生,这是你的房卡。”大堂经理递过来一张精致的卡片,“郭总特意交代的,让你好好休息,明天滚石香港公司的制作人会过来跟你详谈专辑的事情。” 乐峰接过房卡,心中对郭冬芸的周到安排又添了几分好感。“谢谢。也替我谢谢郭总。” 冯茜转过身,看着乐峰,语气带着点理所当然:“喂,明天谈完正事,记得啊,我带你逛香港!说好了的!”她可没忘记自己“向导”的身份,更没忘记要“看看他怎么见世面”。 乐峰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里藏着的探究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笑了笑:“好,一言为定。” 转身对一旁的冯哲说道:“姑父,你们今天就住这吧。反正有套房。” 放下行李,洗完澡,三人来到了楼下的投注站。 投注站里人声鼎沸,电子屏滚动着最新的赔率和赛事信息。空气中弥漫着烟草、汗水和一种紧张的期待感。乐峰的目光迅速锁定在“冠军投注”和“过关投注”的屏幕上。 “姑父,帮我下注。”乐峰声音低沉却清晰,“四串一:巴西,意大利,瑞典,保加利亚赢。 14万港币,全押!” “嘶——”饶是冯哲见多识广,也被这孤注一掷的魄力惊得倒吸一口凉气。14万港币!这在94年绝对是一笔巨款!任何一个队失败,这钱就打了水漂! “乐峰,你……你确定?这风险太大了,你压这么多钱跟赌博有啥区别?”冯哲试图劝阻。 乐峰摇摇头,眼神锐利如刀:“不,就串在一起。我相信我的判断。赔率叠加起来,接近1赔13!赢了,就是200多万港币!”他报出的数字让冯哲头皮发麻。两百多万!这诱惑足以让人疯狂,但风险也足以让人粉身碎骨。 冯哲看着乐峰眼中不容置疑的决绝,又想到他之前预测比分的“神奇”,一咬牙:“好!富贵险中求!我陪你疯一把!”他挤到柜台前,用流利的粤语报出投注项和金额。他压了20万,剩下的6万,当成他自己的。当那张印着巨额投注和惊人赔率的票据交到乐峰手中时,薄薄的一张纸仿佛重若千钧。 冯茜不知何时也跟了进来,站在不远处。她听不懂具体的投注内容,但看到父亲凝重的表情和乐峰接过票据时那瞬间紧绷又释然的侧脸,感受到空气中弥漫的巨额赌注带来的窒息感。这个“大陆仔”,不仅在音乐上敢想敢做,在赌桌上竟也如此……疯狂?看着乐峰轻松又专注而笃定的神情,竟让她心头莫名地悸动了一下。他到底哪来的这种自信? 第十章 滚石唱片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下午,在郭冬芸助理的带领下,乐峰来到了滚石的办公室,冯哲早已出去了,冯茜却跟着乐峰。 “乐先生,又见面了。”郭冬芸一身职业装迎接乐峰,黑色的短裙,白色衬衫,更显ol味道。 刘宇龙三人昨日已经跟随郭冬芸到达了香港,此刻已经在此等候乐峰。 几人来到了录音棚,郭冬芸给乐峰介绍了滚石香港公司的音乐总监陈启泰,四十多岁,戴着眼镜,气质儒雅,是香港乐坛资深制作人,经手过无数大牌歌手的专辑。 寒暄过后,乐峰将厚厚一叠手稿——六首歌完整的词曲谱,递了过去。陈启泰起初带着职业性的审视,但当他的目光落在《蓝莲花》的谱子上,哼出开头的旋律时,表情瞬间变得严肃起来。他快速地翻阅着《像风一样自由》、《完美生活》、《时光》、《平凡之路》、《生如夏花》……越看越心惊,手指无意识地在膝盖上打着拍子。 办公室里只剩下纸张翻动的声音和偶尔的吸气声。冯茜安静地坐在角落的沙发上,好奇地观察着。她看到那位看起来很厉害的陈总监,眉头时而紧锁,时而舒展,眼神越来越亮,甚至带着一种……激动? “乐生!”陈启泰终于抬起头,眼镜后的目光充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撼和毫不掩饰的欣赏,“这些歌……都是你写的?全部?” “是的,陈总监。”乐峰平静地回答。 “天才!简直是天才!”陈启泰激动地站起来,来回踱步,“这种旋律的流畅性和歌词的深度、意境……完美融合!既有摇滚的骨架,又有民谣的灵魂,还有流行音乐的传播性!特别是这种贯穿始终的‘在路上’的感觉和对生命自由的咏叹……太独特了!太成熟了!这完全不像一个17岁少年能写出来的东西!”他毫不吝啬溢美之词。 其他人也纷纷传阅,脸上都写满了震惊和叹服。他们原本以为公司签了个有潜力的新人,需要大力打磨,没想到拿到手的竟是如此成熟、风格统一且质量极高的金曲!这哪里是新人,这分明是已经成型的创作天才! “郭总的眼光真是毒辣!”陈启泰感叹道,“乐生,你放心,滚石会动用最好的资源来制作这张专辑!顶级的录音棚,最好的乐手,最棒的混音师!我们要让这些歌以最完美的姿态呈现给世人!这张专辑,我有预感,会震动整个华语乐坛!”他的语气充满了兴奋和使命感。 陈启泰立刻开始和乐峰讨论起编曲的初步想法、录音的时间安排、乐手的选择,甚至专辑的名字和视觉设计的概念。乐峰虽然年轻,但谈起音乐理念和想要的风格,思路清晰,见解独到,让陈启泰更是刮目相看。 冯茜在一旁听着,心中的震撼一波接着一波。她亲眼见证了这些专业人士从最初的审视到被彻底征服的全过程。听着陈启泰那些激动到有些夸张的赞美,看着乐峰在专业讨论中从容自信、侃侃而谈的样子,再联想到早上他在投注站那孤注一掷的决绝……这个“小老三”的形象在她心中彻底颠覆、重塑,变得无比高大和神秘。一种混合着崇拜、好奇和强烈吸引力的情绪,在她心底悄然滋生。 紧张的会议持续了几个小时。离开滚石回到了酒店,窗外已是华灯初上,维港的夜景比昨夜更加璀璨。 “呼……”乐峰长长舒了口气,巨大的兴奋感和轻微的疲惫感交织。赌局已下,星途启航,一切都按着他的计划在推进,甚至更好。 房门被轻轻敲响。乐峰打开门,是冯茜。她换了一身更休闲的T恤牛仔裤,少了白天的骄矜,多了几分少女的清新。 “喂,大忙人,谈完了?”冯茜倚在门框上,歪着头看他,“说好的,我带你逛香港,见识见识!现在,立刻,马上!”她的语气带着点命令,但眼神里却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乐峰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忽然觉得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笑了笑:“好,听向导的。” 冯茜带着乐峰,没有去那些游客扎堆的景点,而是穿行在夜晚依然热闹的庙街夜市。嘈杂的人声、诱人的食物香气、琳琅满目的小商品、街头艺人的表演……充满了烟火气。冯茜像只快乐的蝴蝶,兴奋地给乐峰介绍着各种地道小吃——碗仔翅、鸡蛋仔、咖喱鱼蛋……甚至拉着他挤在路边摊的小凳子上,不顾形象地大快朵颐。 “怎么样?比你们厂里的食堂好吃一万倍吧?”冯茜嘴里塞着鱼蛋,含糊不清地问,眼睛里带着狡黠的笑意。 乐峰咬了一口热辣鲜香的咖喱鱿鱼,点点头:“确实好吃。不过……”他看着冯茜沾了点酱汁的嘴角,忽然觉得此刻毫无形象的她,比白天那个骄矜的大小姐可爱得多,“我老家也有很多好吃的,味道比这个更好吃” 冯茜愣了一下,看着乐峰眼中流露出的温暖和怀念,心中某个角落被轻轻触动。她想起乐峰父母在厂里辛苦工作的样子,忽然觉得口中的美食似乎也没那么香了。她沉默了一下,小声问:“你……很想家吗?” 两人坐在维港边的长椅上,吹着微凉的海风,看着对岸中环的摩天大楼灯火辉煌。喧嚣似乎暂时远离。 “还好。”乐峰看着波光粼粼的海面,“只是觉得,能改变一些事情,让家人过得好一点,这种感觉很好。”他没有说重生,但话语里充满了力量感。 冯茜侧头看着他沉静的侧脸,海风吹动他的发梢。这一刻,她仿佛看到了他音乐里那份自由和坚韧的源头。不再是那个被她轻视的“大陆仔”,也不是舞台上光芒四射的明星,更不是投注站里孤注一掷的赌徒……此刻的他,只是一个心怀梦想、背负责任、努力改变命运的……少年。 一种前所未有的、混杂着心疼、欣赏和强烈好奇的情绪,在她心中汹涌。她忽然很想了解他更多,了解他的过去,他的想法,他音乐里的世界…… “喂,”冯茜的声音在夜风中显得格外轻柔,带着一丝她自己都没察觉的紧张,“你那些歌……是怎么写出来的?比如《蓝莲花》?还有……你早上赌那么大,真的不怕输吗?” 乐峰转过头,对上她清澈而充满探究的眼眸。维港的灯火倒映在她眼中,璀璨如星。他微微一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那你觉得,是稳稳地赚一点小钱好,还是抓住机会,搏一个改变命运的可能好?” 冯茜被问住了,怔怔地看着他。海风拂过,带着咸湿的气息,也拂动了少女懵懂的心弦。维港的夜色,温柔地包裹着两个年轻的身影,命运的轨迹,在此刻悄然交织,驶向未知却充满可能的远方。赌局的悬念高悬,星途的画卷展开,而青春的心动,也在这璀璨的港湾边,悄然萌发。 “我要抓住一切能改变命运的机会。我的时间不多了。”乐峰眺望美丽的维多利亚港说道。 “时间不多了?”冯茜有点奇怪的看着他,夜色中他的侧脸消瘦,鼻梁高挺,轮廓分明,不知道为什么,第一印象里邋遢的这个大陆仔,此刻在她眼里竟有几分帅气。她不由得看得有点呆了。 他才17岁,只比自己大半岁,为什么说时间不多了? 冯茜不知道的是,乐峰所指的时间不多,是1996年和1997年的亚洲最有名的金融事件,索罗斯阻击泰国和香港。这两件事蕴含着巨大的财富密码,已经提前拿到剧本的他,需要在这个时间之前积累到足够的筹码,在这两次战役里狂赚一笔。 第十一章 在路上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峰带着那张承载着厚望的歌曲手稿,一头扎进了滚石香港顶级的录音棚。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更像是一场对音乐的精心锻造。 陈启泰总监以极高的标准操刀制作。录音棚里,来自中国音乐学院的三个乐手在乐峰的清晰阐述和陈启泰的指导下反复打磨着编曲的细节 《蓝莲花》开篇清越的吉他分解需要更空灵的共鸣;《生如夏花》副歌的鼓点与贝斯需要更具冲击力的律动层次;《平凡之路》中刘宇龙乐队的键盘部分,在和弦色彩的转换上与原声吉他的配合出现了微妙的违和,他们与乐峰、陈启泰一起反复调试,最终乐峰灵机一动,建议将键盘的铺底音色改为更具流动感的电子音色,与双木吉他的质朴相得益彰,效果惊艳。 刘宇龙这三人表现的很出色,而这也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到香港顶级音乐人的指导,自然是激情满满。 乐峰本人则经历了嗓音的极限考验。他充沛的情感和独特的演绎方式是歌曲的灵魂,但要精准地捕捉并转化为录音棚里的完美音频绝非易事。特别是《时光》这样需要极强控制力的歌曲,副歌处情感的爆发既要保持力量又不能失控失真,他反复演唱,直到喉咙微哑,才终于捕捉到了陈启泰和他自己都认可的那一版“撕裂与克制并存”的声音。 冯茜时常借着探班的名义出现在录音棚外,隔着厚厚的玻璃观察。她看着乐峰在麦克风前专注投入的样子,看着他因为一个鼓点节奏与人激烈讨论时眼神里的光芒,也看到他疲惫时靠在墙上闭目养神的侧影。陈总监虽然已无初时的极度震撼,但眉宇间流露出的欣赏却日益加深。当最后一句混音完成,陈启泰摘下耳机,露出一个松弛而满意的笑容,对着休息区竖起大拇指时,冯茜的心也跟着雀跃起来。 期间,滚石的两位教父级人物李宗盛和罗大佑先后造访了录音棚。 李宗盛仔细聆听了《完美生活》的小样,拍了拍乐峰的肩膀,留下意味深长的一句:“这味道……有点少年老成啊,前途无量。” 罗大佑则对《平凡之路》的歌词尤为欣赏,认为它捕捉到了大时代变迁下一种普世的漂泊与追寻感,他欣然应允担任专辑的最终评审之一,并在几处编曲细节上提出了宝贵的微调意见。 有这两位重量级人物的肯定,乐峰和整张专辑尚未发行,已在滚石内部和少数消息灵通的业内人士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极高的期待,隐隐成为了港台乐坛近期最受瞩目的焦点。 录音棚录制完毕,接下来就是MV的录制。滚石找到了为beyond乐队拍摄过mv的年轻导演梁志辉拍摄,在乐峰的建议下,乐队成员在海边取景,伴着海浪声,乐队暗黑色,有点杀马特的造型,让拍摄过程笑声不断。 乐峰不想让人记住他的样子,所以全程大墨镜带着。 根据歌词意象,《蓝莲花》选定大屿山凤凰径徒步路线,以云雾缭绕的山径隐喻追寻之路;《生如夏花》则在南丫岛沙滩搭设篝火场景,用火焰与海浪碰撞象征生命张力。 平凡之路这首歌则选择在沙滩上,俯拍的场景展现出大海的雄伟和个人的渺小。 为捕捉日出时分的《蓝莲花》镜头,团队凌晨3点登山。乐峰背着吉他攀爬陡坡时险些滑落,冯茜在监视器后惊得攥紧拳头——这一幕后被剪辑进MV花絮,成为歌迷热议的“拼命新人”佐证。 拍摄《生如夏花》高潮段落时,梁导要求乐峰冲进海浪嘶吼。连续NG五次后,他脱掉浸透的衬衫赤膊上阵,嘶哑的嗓音与涨潮声浑然一体。冯茜悄悄用相机拍下他跪在沙滩上喘息的侧影,这张照片后来成为她钱包里的秘密珍藏。 历经十天,专辑《在路上》终于完成所有后期制作,达到发行的水准。郭冬芸大手笔地包下尖沙咀一家高档餐厅的露台,举办了盛大的庆功宴。滚石高层、参与制作的乐手、编曲师、刘宇龙乐队成员以及被邀请的媒体朋友齐聚一堂,维港夜景璀璨,与觥筹交错的喧嚣相映成辉。 乐峰作为绝对的主角,自然被众人簇拥着敬酒祝贺。他穿着郭冬芸为他挑选的合身西装,少了几分少年稚气,多了几分自信的锋芒。 冯哲父女也被邀请参加,冯茜穿梭于宾客间,穿着得体的小礼服,笑容明亮,但眼神总是不自觉地瞟向被围在中心的乐峰。她看到他从容应对着各方赞誉,脸上虽带着笑,眼神深处却似乎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游离,仿佛这里的喧嚣并非他的归属。狗仔的闪光灯不时亮起,乐峰的名字连同这张备受期待的专辑,正悄然成为娱乐版面的头条新闻素材。 晚宴过半,推杯换盏的热闹稍稍冷却。乐峰悄悄推开厚重的露台玻璃门,避开喧嚣,走向后方一条稍显安静、通向紧急通道的走廊,想透口气。港夜的风带着凉意,吹散了酒意。 他刚站定不久,身后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回头,是冯茜。她脸颊微红,显然也喝了点酒,步伐却依然轻盈。她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手包,看着乐峰:“躲在这里干嘛?主角可不好当啊。”语气轻松,眼神却亮得惊人。 “出来透透气。”乐峰笑了笑,“你呢?” “看你溜了,就跟出来了。”冯茜很直接,她走到乐峰身边,也倚着栏杆,看着下方城市的光海。 两人沉默了片刻,维港的灯光在夜空中无声流淌。刚才在宴会厅里积蓄的情绪,在此刻安静的空间里陡然清晰起来。从录音棚外的张望,到庙街夜市的烟火气,再到此刻的并肩而立,无数画面在冯茜心头闪过。 “喂,”冯茜忽然侧过头,声音比夜风还轻,带着一丝微不可察的颤抖,“你录完《蓝莲花》那天,我在外面听着……就觉得,你和这里的所有人,都不一样。”她顿了顿,似乎在鼓起勇气,“还有那天在庙街,你说要‘抓住机会改变命运’的样子……很……” “很什么?”乐峰转过身,面对着她,心跳莫名加快了节拍。走廊幽暗的灯光下,冯茜的眼睛亮如星辰,补过口红的唇色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明艳。他想起第一次见时觉得她骄矜,后来又觉得她沾着酱汁的样子可爱,此刻的她,却让他的视线无法移开。 “很帅。”冯茜脱口而出,脸颊瞬间更红了,却倔强地没有躲闪他的目光,反而微微仰起了脸,“让人……挪不开眼。” 乐峰看着近在咫尺的她,那张年轻漂亮的脸庞上写满了坦率和勇敢。长久以来的压抑,对未来的孤注一掷,此刻似乎都在这亮晶晶的目光前消融了一角。一股强烈的冲动涌了上来。他不再是那个需要被审视的“大陆仔”,她也不再是那个颐指气使的大小姐。 第十二章 初吻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小茜,”乐峰的声音有些低沉沙哑,他向前一步,缩短了两人最后的一点距离。他的目光灼灼地锁住她,“第一次在厂里见你,觉得你像朵带刺的花,又冷又傲。”他轻轻抬手,指尖犹豫了一下,最终落在了她的手臂上,“后来……看到你认真等我录制完成的样子,在夜市开心吃东西忘乎所以的样子,我才发现……” “发现什么?”冯茜的心跳得飞快,几乎要跃出胸膛。 “发现带刺的花里,藏着最动人的春天。”乐峰的话语落下,时间仿佛凝固。下一秒,无需再多的言语,在维港璀璨夜色的无声见证下,他微微低头,带着一种不容抗拒的温柔,吻上了少女柔软而带着淡淡果香气息的唇瓣。 冯茜的身体瞬间绷紧,随即又软了下来。她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睫毛在脸颊上投下小小的阴影。起初的羞涩和生涩,很快被一种汹涌而陌生的甜蜜感觉淹没。她笨拙地回应着,手不自觉地抓住了他西装的衣襟。晚风穿过走廊,拂动两人的发梢,将他们相拥的身影拉长投在墙壁上。这一刻,音乐盛典的喧嚣远去,世界的中心只剩下唇齿间的温热交缠和无措而激烈的心跳。 不远处宴会厅的喧闹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一吻终了,两人微微喘息着分开,额头几乎还抵在一起,眼神里还带着未退的情潮和一丝不敢相信的羞涩。 乐峰看着她水润迷离的眼眸和微肿的唇瓣,这个女孩,鹅蛋脸,五官精致,一双杏眼,笑时如月牙,清澈灵动。鼻梁纤细高挺,嘴唇微张,显得灵动,又有几分高冷。 她的长相,有南方人的婉约,又有北方的大气,放在任何一所学校,她都是校花级别。 乐峰想起后世的一个女生,赵今麦,冯茜跟她有点相似。而冯茜身高比乐峰还高一点,实打实的165. 乐峰感觉有点不真实,他抱住她,头埋进她的秀发里,闻着她沁人心脾的香味。 “小茜,这是你的初吻吗?”乐峰与她十指相扣,笑着说道。 “讨厌!”女孩羞涩的低着头。脸上却洋溢着幸福。 “这也是我的初吻。”乐峰笑着说道。冯茜看了看他,眸子中放佛闪烁着光芒。 “今晚是我人生最大的收获,因为你。”乐峰如何能不激动?这么漂亮的女孩,如果是他上辈子,他只能远远的看着。 冯茜看着他,眼神中也充满了坚定,说道:”你也是我的收获。“ 就在两人耳鬓厮磨的时候,一阵刻意的、低沉而极具提醒意味的咳嗽声在不远处响起。冯茜如受惊的小鹿,猛地抽回手,指尖慌乱地理了理裙摆和微乱的鬓发,逃也似地快步消失在宴会厅入口的光影中。 乐峰深吸一口气,稳了稳有些急促的呼吸,朝着那道无声伫立的身影走去。他从口袋掏出烟盒,磕出一根自己叼上,又取出一根递给冯哲。嬉皮笑脸的说道:“哲哥?” 冯哲脸上肌肉在抽动,表情很是丰富。这是他的心肝肉,带乐峰来一趟香港,好嘛,女儿被他拐了。 “你别这样盯着我,”乐峰点上烟,烟雾中他的笑容坦荡而真挚,“我对小茜是认真的。” “丢你个海,早知道我不让她跟着你了。”冯哲气的骂了一句。 “哦?”乐峰挑眉,吐出一口烟圈,语气带着几分探究和自信的调侃,“哲哥这话说的,看来不大看好我啊?” “你都已经混进这个圈子了!”冯哲罕见地精明而犀利,眉头紧锁,“这里面的水有多浑多深,我还不知道?我不同意小茜跟你在一起!” “姑父,”乐峰敛了玩笑神色,目光如炬,正色道,“我不会混娱乐圈。这张专辑只是一块敲门砖,不会有下一张了。” “为什么?”冯哲不解,语气带着急切,“我听他们都说你前途无量,评价高得很啊?” “我是个学生。而且我也不喜欢娱乐圈。”乐峰停顿了一会说道:“我将来会找个人在这个行业里混,毕竟娱乐圈水深,钱更深,但是我自己不会。” 冯哲听得似懂非懂,脸上疑虑未消。他烦躁地又掏出自己的烟点上:“你就算不在这个圈子,小茜妈妈那关你也铁定过不了。她对你们‘北佬’有天生排斥,绝对绝对不会允许小茜嫁到那边去的。” 乐峰闻言,非但没气馁,反而唇角勾起一个意味深长的弧度:“哦?那如果有一天,我是亿万富翁呢?” “这……”冯哲夹着烟的手顿在空中,张口结舌,一时竟被这个大胆的假设噎住了话头。 “哲哥,你只管放心。”乐峰上前一步,用力拍了拍冯哲结实却因情绪而略显紧绷的肩膀,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只要小茜不放弃,我乐峰未来娶回家的,只会是她。” 说完,他不再多言,转身推门回到厅里, 冯哲看着他的背影,愣在原处,这。。。这是个十七八岁男孩说出的话吗? “亿万富翁?丢!”冯哲无赖的摇了摇头,把烟丢地上,狠狠的将烟头踩灭。 回到宴会厅,乐峰还没站定,就被一袭华美晚礼服、艳光四射的郭冬芸精准截住。 “我的哥,你跑哪去了,来了几位大佬,你要见一下。”郭冬芸语气带着几分嗔怪和急切,葱白的手指自然地挽住他的手臂,那温软的触感带着高级香水的香味,让人浮想联翩。 ”大佬?“乐峰的目光一时竟有些失焦,掠过郭冬芸礼服的深V领口,那片丰腴雪白在珠光下过于晃眼。他刚经历过一场情感狂飙,心神本就有些不稳。 “看哪呢小坏蛋!”郭冬芸轻笑着,指尖不轻不重地在他肋下掐了一下,“正经点,是滚石的大老板段钟沂段总!他亲自带着黄霑、顾嘉辉两位大师来了!” 乐峰心头一震,次奥,这三位真是大佬啊! 尤其是黄霑,“霑叔”可是香江四大才子之一,与金庸齐名,嬉笑怒骂皆成文章,写下的歌词更是传唱香江半个世纪;顾嘉辉,香港乐坛公认的“音乐教父”,那些刻进华人血液里的经典影视金曲,一大半都出自他的妙笔! “他们……怎么会来?”乐峰下意识地挺直脊背,声音因为紧张而微微发紧。在这两位面前,他那点“少年天才”的名头简直不值一提。 “今天你专辑庆功会,老板刚好到香港,肯定要过来看看你这个音乐天才啊。”郭冬芸笑着说道。举止优雅,极具女人味。她搂着他的手臂,说道:“你不用紧张,自然一点就行。” 郭冬芸亲昵地挽着他,走向场地一角。三位气质不凡的男子正悠然坐在靠窗的沙发上闲谈。 “段总,霑叔,辉叔。”郭冬芸笑靥如花地上前打招呼。 “哈哈,小芸!真是越来越靓女了!”中间那位身材微胖、满头浓密黑发、笑声洪亮的,正是黄霑。他五十多岁,精神矍铄,打量着郭冬芸,口无遮拦地调侃道,“去年见你爹地我还说,干脆嫁到香港来算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小芸啊。你这丫头,又长漂亮了。去年我还跟你爸说,让你嫁到香港来算了。”中间那个身材微胖的中年男人大大咧咧的说道。乐峰一眼就认出是黄沾。此时黄沾50多岁年纪。听得出来,他与郭冬芸父亲很熟悉。 一旁那位年约六十、清瘦儒雅、笑容温和的老者,正是顾嘉辉,他目光慈祥地落在郭冬芸身上,微微颔首致意。 “霑叔您就别拿我开玩笑了,”郭冬芸娇笑着避过话题,轻轻把乐峰往前带了半步,“这位就是今晚的主角,乐峰。” 第十三章 大佬到临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三道目光瞬间聚焦在乐峰身上。黄霑眼中闪烁着毫不掩饰的惊奇与探究:“哎呀呀!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少年仔,我地耳朵都要听出茧子咯!讲你系咩天才歌手、创作人,今日终于见到本尊喽!” 乐峰连忙身体前倾,姿态恭敬地深深鞠躬:“段总好!黄先生好!顾先生好!”语气中带着晚辈对前辈应有的敬畏。叫叔?他还没这个胆量和资格,贸然套近乎反而落了下乘。 “年轻人,后生可畏啊。”顾嘉辉温和地开口,声音带着长者的睿智。 “阿峰可是我们滚石未来的希望,两位阿叔今晚食我嘅饭(吃我的饭),点都要提携下后生仔啦!”段钟沂在一旁笑着打趣,活跃气氛。 “小乐,”黄霑的目光锐利如刀,带着一股看透人心的力量,开门见山地抛出了问题,“你的专辑我听过了,唔(不)错!老顾都赞你写得好。不过……”他身体微微前倾,眼神像能穿透人心,“老实讲,嗰些歌词,咁(那么)深的感悟、生活的沧桑味,唔似(不像)你这个年纪的后生仔能写得出的喎!” 乐峰的心脏骤然缩紧!这些歌的灵魂,终究不属于他!抄袭的阴影在此刻,面对原作者(精神意义上)级别的超级巨擘审视时,带来的压力是巨大的。看着三位大佬带着或审视、或好奇、或期待的目光聚焦自己,他掌心几乎渗出冷汗。 郭冬芸立刻感觉到了气氛的凝滞,她笑着打圆场,葱白的手轻轻搭在乐峰背后:“霑叔!你看你,又来吓唬后生仔!有些人就是天生聪明,不然点解(为什么)叫天才吖?” 众人闻言,发出一阵善意的笑声,气氛略有缓和。 黄霑却不依不饶,脸上露出一个带着促狭与考校意味的笑容,像极了逗弄晚辈的老顽童:“呐,小乐,”他对乐峰扬了扬下巴,“我地真系对你非常、非常感兴趣!不如……”他故意拉长声调,眼神狡黠,“趁住各位叔伯前辈、媒体朋友都在场,你露两手,‘即席挥毫’,让我地见识下天才嘅即兴创作本事?” “霑叔——!”郭冬芸这下真急了,语气带上了几分哀求,“这太为难人了……” 乐峰看着黄霑眼中跳动的、混合着玩味与试探的光芒,心底那股不服输的劲儿反而被激了起来。他深吸一口气,目光扫过全场宾客,再看向舞台上那架为了助兴准备的黑色钢琴(或是其他乐器,原文是吉他),最后迎上黄霑的目光。既然要证明,那就用实力说话! “霑叔,”乐峰忽然展颜一笑,年轻的面庞上浮现出远超年龄的镇定和自信,学着黄霑的口吻回应道,“三位前辈稍坐片刻!” 在郭冬芸惊愕又担忧的目光中,乐峰转身,步履稳健地穿过人群,径直走向宴会厅前方的舞台,拿起立在舞台边缘的无线麦克风。他的声音透过音响传遍全场,清晰地压下低语声:“感谢各位前辈、亲朋远道而来,参加乐峰的专辑庆功宴。台下星光熠熠,汇聚了众多华语乐坛举足轻重的前辈与老师。为表达至深的感谢和敬意,在此,我想即兴演奏、演唱一首自创的歌曲,送给大家!” 整个宴会厅的喧嚣像被按下了暂停键。宾客们或是饶有兴致地寻找座位,或是驻足原地,目光齐刷刷聚焦在舞台中央那个年轻的、挺拔的身影上。记者们的镜头更是噼里啪啦响成一片,捕捉着这意想不到的一幕。 黄霑、顾嘉辉、段钟沂三人依旧悠闲地坐在沙发上,脸上带着意味深长的、仿佛等待好戏开场的微笑,怡然自得。 郭冬芸的心脏却紧张得快要从喉咙跳出来,手心里的汗意更甚。 她看着台上孤身一人的乐峰,只觉得他是在玩火!在黄霑和顾嘉辉——这两位华语乐坛真正的“关公”面前“耍大刀”?一个不好,这用多少资源捧起来的天才光环和今晚庆功的喜气,顷刻间就会变成整个圈子的笑话! 她甚至有些懊恼自己没能拦住他,这个平时看着机灵的小个子男生,此刻在她眼里显得那么莽撞又……固执。 一名工作人员快步将一把电吉他递到乐峰手中。他略作调试,手指在弦上划过几个流畅的音符,清脆的余音在寂静的大厅中回响。 乐峰闭上眼,静默了两秒,像是在捕捉某个瞬间的情绪。然后,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伴着干净又略带沧桑感的吉他旋律,缓缓流淌出来: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背上所有的梦与想...” 角落里,刚刚整理好微乱发丝和裙摆、脸上红晕未褪的冯茜,脚步猛地顿住。她原本只想找个安静的角落平复那场惊心动魄的初吻带来的悸动,却被这骤然响起的歌声攫住了心神。那声音……是乐峰?她循声望去,目光穿过人群的缝隙,定格在舞台中央那个抱着吉他的身影上。 “各色的脸上各色的妆,没人记得你的模样...” 冯茜的心跳,刚刚因那个吻而狂乱,此刻却因这歌声而沉静下来,随即又被一种更深沉的情绪攫住——是震惊。这歌词……这旋律……这穿透人心的苍凉感,怎么会出自一个刚才还在走廊上笨拙地亲吻她、说着甜蜜情话的少年之口?她甚至忘记了羞涩,杏眼睁得圆圆的,里面写满了难以置信。这巨大的反差让她一时失语,只能怔怔地望着台上。 “三巡酒过你在角落,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 郭冬芸紧握的手心不知不觉松开了。最初的担忧被一种奇异的专注取代。她听着那歌词描绘的场景—— 那个在喧嚣角落固执歌唱的孤独身影,心头猛地一跳:这不就是无数怀揣梦想却不得志的音乐人的写照吗?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怎么可能对“欢乐场”的世态炎凉有如此深刻的体悟?她下意识地看向黄霑和顾嘉辉,只见两人脸上的玩味笑容不知何时已收敛,取而代之的是专注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惊异。郭冬芸再看向台上的乐峰,那个她曾觉得需要自己提携、保护的“小个子”男生,此刻在舞台的灯光下,身影似乎被无限拔高。他抱着吉他低吟浅唱的姿态,竟透出一种超越年龄的沉稳和……力量。 “听它在喧嚣里被淹没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 冯茜感觉自己的呼吸都屏住了。歌词里的孤独与倔强,像一根细针,精准地刺中了她内心某个隐秘的角落。她想起旁人对她“高冷”的评价背后那份不愿随波逐流的坚持。乐峰唱的,仿佛是她未曾言说的心声。一股强烈的共鸣感油然而生,让她鼻尖微微发酸,看向台上那个身影的目光,除了震惊,更多了一层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深深的心疼和……某种灵魂被理解的震颤。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当副歌响起,那豁达中带着悲怆的力量喷薄而出时,郭冬芸彻底动容了。 “唤醒我的向往,温柔了寒窗”…… “不怕心头有雨,眼底有霜”…… 这哪里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强说愁?这分明是历经沧桑后的通透与豁达!她甚至忘记了场合,忘记了身旁的大佬,目光紧紧锁在乐峰身上,仿佛第一次真正“看见”他。她之前欣赏他的才华,更多是出于商人的眼光和市场价值的判断。但此刻,这直击灵魂的词曲,让她感受到了一种纯粹而磅礴的艺术生命力。这个男孩,他身体里到底蕴藏着怎样一个深邃而沧桑的世界?那份曾经让她觉得是“小个子”的印象,此刻被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彻底颠覆。她看着他,仿佛在看一座刚刚崭露头角的巍峨山峰。 ”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 冯茜的指尖无意识地攥紧了裙角。“守着我的善良,催着我成长”……“灵魂不再无处安放”……每一个字都像鼓点敲在她的心上。她看着他沉浸在自己歌声里的侧脸,那专注的神情,那仿佛与整个世界对话的姿态,与她记忆中那个在夜市里大口吃着鱼蛋、笑容爽朗的男孩重叠,又与刚才在维港夜色下笨拙亲吻她的少年,最终汇聚成一个无比清晰又无比复杂的形象。她忽然意识到,自己或许从未真正了解过他。这份突如其来的认知,让她心潮澎湃,一种混合着骄傲、心疼、好奇和更深沉情愫的情绪在她胸中激荡。 “所以南北的路从此不再漫长,灵魂不再无处安放...” 一曲唱罢,乐峰指尖在弦上落下最后一个清越的尾音。他缓缓睁开眼,额角不知何时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大厅内陷入一片短暂而奇异的寂静。随即—— 雷鸣般的掌声,轰然爆发!这掌声不仅仅是对一首好歌的赞赏,更是对一个横空出世的创作天才的惊叹与折服! 第十四章 音乐天才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冯茜站在人群之外,用力地拍着手,掌心拍得通红也浑然不觉。她望着台上那个被掌声和闪光灯包围的身影,杏眼里的水光在璀璨灯光下闪烁,嘴角却不由自主地扬起一个骄傲又带着点傻气的笑容。那是她的男孩!那个刚刚给了她初吻,此刻又用才华震撼了整个香港乐坛的男孩! 郭冬芸长长地、无声地吁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回实处,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激动和……欣慰。她看着乐峰在台上微微鞠躬致意,那个身影在她眼中,此刻无比高大,甚至带着一种令人仰望的光芒。她轻轻抚平了礼服上并不存在的褶皱,脸上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充满赞赏的笑容。这小个子男生……不,此刻在她心里,他是当之无愧的音乐天才! 郭冬芸她不知道,这个男孩不知不觉让她折服,而她是一只骄傲的百合,只有能够让她折服的男人,才能走进她的内心。 强势和精明的性格,让人忘记她其实只有23岁而已。花季的年龄。 在乐峰演唱的过程中,黄沾初始的戏谑笑容凝固,手指夹着的雪茄灰烬簌簌掉落也浑然不觉。 听完这首歌,黄沾猛吸了一口已经熄灭的雪茄,说道:“丢!这小子系食咗乜嘢长大㗎?(吃什么长大的)”转向顾嘉辉时眼中精光爆射:“老顾,你听他句‘灵魂不再无处安放’——十七岁写沧桑写到入骨,妖,我五十岁都没有这种感悟!” 顾家辉全程闭目聆听,眉心因沉浸旋律而微蹙;歌曲高潮处,指尖在沙发扶手上划出交响乐指挥般的弧线。 直到掌声雷动,他才缓缓睁开眼,眼中是深潭般的沉静,但那份沉静下翻涌着惊涛骇浪。他没有立刻说话,只是深深地看着正从台上走下来的乐峰,良久,才缓缓吐出一口气,对着黄霑和段钟沂,声音低沉却字字千钧:“百年奇才。此子…不可限量。” 段钟沂拍案叫绝,对郭冬芸说道:“小云,你的眼光够毒辣啊。为我们滚石找到了一位音乐天才。” 乐峰唱完歌曲,在人群中扫视,找到了坐在角落的冯茜,脸上露出一抹微笑,这让冯茜心中被巨大的甜蜜充盈,几乎要融化在那道目光里。脸颊滚烫,心中的悸动比刚才那个吻更加汹涌澎湃。她下意识地挺直了脊背,仿佛想离他的光芒更近一些。 郭冬芸的手心早已被汗水浸湿,此刻才后知后觉地松开紧握的拳头。听着耳边震耳欲聋的掌声和黄霑、顾嘉辉这两位泰山北斗毫不吝啬的至高评价,看着段老板激动得手舞足蹈的样子,再看向那个正从容走下舞台、脸上带着淡淡笑意的少年,她的心跳竟然莫名的加速。 她下意识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礼服,深吸一口气,脸上绽放出由衷的、骄傲无比的笑容,迎向走回来的乐峰。 罗大佑与李宗盛端着酒杯来到几人面前,他直接走到乐峰面前,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力道不小):“年轻人!厉害!这首歌…写进骨头缝里了!比上次那几首更狠!你脑子里到底装了多少东西?”他转向黄霑和顾嘉辉,语气带着一丝感慨,“霑叔,辉叔,你们说对了,这小子就是个‘天才’!我罗大佑服了!” 李宗盛上带着标志性的、略带腼腆却又洞悉世情的笑容。他仔细打量着乐峰,仿佛要重新认识他,然后才缓缓开口,声音温和却充满力量:“乐峰,了不起。这首歌的格局和深度…”他摇摇头,似乎找不到更贴切的词,最终举起手中的酒杯,“什么都不说了,敬你一杯!敬这份不属于这个年纪,却真实得可怕的感悟!”他一饮而尽,眼神中满是激赏。 乐峰被这突如其来的、来自华语乐坛最顶级创作人的赞誉包围,饶是他有穿越者的心境,此刻也感到一阵热血上涌。他谦逊地一一回应,感谢前辈们的厚爱。 庆功宴在最高潮的氛围中逐渐走向尾声。宾客们带着满足和震撼陆续离场,口中谈论的焦点无一不是乐峰和他那首震撼全场的即兴之作。 冯哲带着冯茜走了过来。冯茜低着头,脸颊的红晕还未完全褪去,不敢看乐峰,更不敢看自己父亲那复杂难言的眼神。 “乐峰,时间不早了,我和小茜要回去了。”冯哲的语气尽量平静,但看着乐峰的眼神依旧复杂,带着审视,也带着一丝…被刚才那首歌和全场反应所冲击后的动摇。 “好的,姑父。”乐峰点头,目光随即落在冯茜身上,温柔而专注。 冯哲叹了口气,识趣地稍微走开几步,留给两人一点空间。 “小茜…”乐峰轻声唤道。 冯茜这才抬起头,杏眼中水光盈盈,有羞涩,有甜蜜,更有浓得化不开的不舍。“你…你刚才唱得真好。”她声音细若蚊呐。 “你喜欢就好。”乐峰笑了,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指尖在她掌心轻轻挠了挠,“明天你陪我去买点东西,然后下午就回深圳。” “嗯!”冯茜用力点头,反手紧紧握住他的手,仿佛要将这一刻的温度永远留住。她飞快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父亲,鼓起勇气,踮起脚尖,在乐峰脸颊上如蜻蜓点水般印下一个滚烫的吻。“我…我走了!”说完,像受惊的小兔子般,转身跑回冯哲身边,拉着父亲的手臂就往外走,头也不敢回。 乐峰摸着脸上残留的温热和淡淡体香,看着那窈窕身影消失在宴会厅门口,脸上露出笑容。 乐峰回到了下榻的酒店。喧嚣散去,豪华的套房内只剩下他一人。窗外是依旧璀璨的维多利亚港夜景,霓虹闪烁,倒映在深蓝色的海面上,繁华如梦。 乐峰走到落地窗前,看着这片属于1994年的香江夜色。今晚发生的一切——冯茜甜蜜的初吻、冯哲的警告、黄霑顾嘉辉的震撼、罗大佑李宗盛的激赏、全场的沸腾、还有郭冬芸眼中那悄然转变的光芒…如同电影画面般在脑海中飞速闪过。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感觉有些疲惫,但更多的是兴奋和一种脚踏实地的真实感。亿万富翁的豪言并非空谈,娱乐圈的敲门砖已经砸开了最顶级的大门,而那个如春日般动人的女孩,正握着他的未来。 “1994…”乐峰低声自语,嘴角勾起一抹充满斗志和期待的笑容,“这才刚刚开始。”他转身,走向浴室,准备洗去一身的疲惫与荣光,迎接真正属于他的、波澜壮阔的明天。 第十五章 回到厂里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不知不觉,乐峰已在香港盘桓了十日,日历悄然翻到了八月一日。 世界杯的喧嚣早已尘埃落定,他之前精心投注的4串1,将十四万港币本金化作了一百八十二万的巨额回报,扣除税费后,实得一百六十万港币。决赛前,他更是指点冯哲投下重注一百万,押宝意大利在常规时间内战平巴西,那高达2.2的赔率,再次为他斩获百万利润。 如今,乐峰手中已握着沉甸甸的二百七十多万港币。冯哲全程见证,早已心服口服,他初始投入的六万也滚雪球般变成了一百五十万,对乐峰的“眼光”奉若神明。 尖沙咀,购物天堂的午后。 冯茜挽着乐峰的手,带他走进金碧辉煌的周大福。1994年的香港,黄金价格尚在一百港币出头一克,并非后世那般高不可攀。乐峰的目光却被翡翠柜台牢牢吸引。 他精心挑选了一枚冰种正阳绿的平安扣吊坠。那抹浓郁的绿色,如同凝结的春水,种老水足,通体无瑕,在灯光下流转着温润内敛的光华。 虽然个头不大,但胜在质地精纯,乐峰深知“翡翠无大小,精工价自高”的道理——这枚平安扣,放在二十年后,绝对是一掷千金也难求的珍品。他毫不犹豫地花了四万港币,为它配上一条精致的白金项链。当那抹醉人的翠绿落在冯茜白皙细腻的颈间时,他眼中满是欣赏:“茜茜,这抹绿色衬你,真美。” “太贵重了……”冯茜指尖轻抚着微凉的翡翠,眼中是藏不住的喜爱与一丝心疼,“何必买这么贵的。” “为你,多贵都值得。”乐峰笑着,指尖拂过她的脸颊,“等我赚够钱,‘海洋之星’我也捧来送你。” 情话熨帖入心,冯茜的心瞬间被甜蜜填满,在他唇上印下轻柔一吻:“谢谢你,亲爱的。”这一刻,尖沙咀的喧嚣都成了背景。 乐峰又精心挑选了几件黄金首饰:给母亲的手镯和项链,给姐姐乐花的手链,还有给厂里关系密切的殷梅也备了一份小礼。 随后,冯茜将他带到了欧米茄专卖店。她挑选了一对设计经典简约的情侣腕表,白金表壳搭配简约表盘,优雅而不张扬。她为这对表支付了三万港币。“峰,”她将男表戴在乐峰腕上,眼神温柔而依恋,“以后你看时间的时候,就能想起我了。要时时刻刻记得我哦。” 她又细心为乐峰的父亲挑选了一块价值三千港币的天梭机械表,金属表带,沉稳大气。 经过药店时,乐峰驻足,执意要买赖氨酸、多种维生素、甚至价格不菲的进口生长激素。冯茜掩嘴轻笑:“傻瓜,我又不嫌你矮。”她故意踮脚俯视他,杏眼弯弯。 乐峰佯怒,捏了捏她的鼻尖:“你不嫌,我嫌!等着,我非得让你仰视不可!” 分别时刻来临两人紧紧相拥,唇齿间的温热与不舍几乎要将彼此融化。冯茜眼眶微红,声音带着哽咽:“弟弟太小,离不开人……这次,真不能陪你回去了。”乐峰用力抱了抱她,将那份眷恋深深印入心底。 当晚,乐峰乘着郭冬芸准备的黑色虎头奔,驶入深圳工厂大门时,引来了不小的轰动。工人们纷纷侧目,议论纷纷。 乐峰刚下车,乐爸就激动地迎了上来,眼眶微红:“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这半个月,我和你妈就没睡过一天安稳觉,天天悬着心……”朴实的话语里是化不开的担忧。 乐峰心头一暖,家人的牵挂永远是游子最深的羁绊。“爸,我这不是全须全尾地回来了嘛!”他笑着,从冯茜给他买的真皮手包里,拿出那块给父亲的天梭表,“来,试试这个。” 乐爸接过表,沉甸甸的质感让他一愣:“你这孩子,买这么贵重的东西干啥?你哪来的钱?” “您就放心戴吧,”乐峰促狭地眨眨眼,“知道这是谁的心意吗?” “谁?” “您未来的儿媳妇——冯茜买的!”乐峰一脸得意。 “冯茜?!”乐爸惊讶地张大嘴,随即脸上乐开了花,迫不及待地把表戴上手腕,翻来覆去地看,越看越喜欢,“哎呀呀,好,好小子!真有你的!这表……花了多少?” “三千港币。”乐峰轻描淡写。 “三……三千港币?!”乐爸倒吸一口凉气,差点把表摘下来,“我的老天爷!这得顶我干多久啊?!” “怎么样,您儿子厉害吧?”乐峰一脸“求表扬”的坏笑。 乐爸上下打量着他,故意揶揄道:“我看你这长相也就马马虎虎,人家姑娘跟天仙似的,咋就瞧上你了呢?” “爸!”乐峰哭笑不得,“哪有您这样埋汰亲儿子的?” 乐爸笑过之后,神情严肃起来,压低声音:“茜茜那丫头是好,可她妈那边……估计够呛。你小子现在年纪还小,做事得有分寸,听见没?” “您放心,我心里有数。”乐峰郑重应下,又从包里拿出给母亲的首饰盒,“喏,这是给我妈和我姐买的。” 乐爸小心打开盒子,一个足有四五十克的实心金镯子和一条二十多克的精致金项链金光灿灿,晃得他眼晕。他吓得赶紧合上盖子,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确认没人注意,才压低声音惊问:“这……这又是冯茜买的?这得多少钱啊?!” “这是我买的,”乐峰解释道,“两件加起来一万多港币吧。” “一……一万多?!港币?!”乐爸感觉脑子嗡嗡作响,血压都要上来了,“我的老天爷!你在香港到底干啥了?抢银行了?!” 乐峰笑着拍拍父亲结实的肩膀:“爸,您儿子可是凭真本事赚的!您还真当我是去吃软饭的小白脸啊?” 乐爸看着儿子自信从容的笑脸,再看看腕上精致的手表和手里沉甸甸的首饰盒,一时间百感交集。儿子去了一趟香港,似乎真的变得……不一样了。那眼神里的光芒,是他从未见过的笃定与强大。 两人聊了一会天,冯哲打电话叫乐峰来办公室。他今早一早就回来了。 冯哲递给他一张存折,说道“26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312万,在这张存折里,已经给你转过去了。” 乐峰接过存折,看了一眼,就放进口袋里。冯哲说道“你小子真是个怪才。这次跟你去趟香港,我也赚了小200万了。” “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你记得带上我”冯哲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 乐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一脸惫懒:“睡觉!补觉!哲哥,在香港就没睡过一个囫囵觉,比扛大包还累。” “你过两天还是让小茜过来吧。我8月底就要回去了。” “你小子,在香港你们两还腻味不够啊?”冯哲说这话有点酸,自己最爱的白菜,被拱了,当爹的肯定不舒服。 “哲哥,”乐峰正色说道;“小茜是我的初恋,在香港的时候,虽然我跟她在一起,但是你放心,我跟她什么都没发生。将来只要她不离开我,我肯定是要娶她的。这是我对她的承诺。我把她看成是我最重要的人。现在我跟她年龄还小,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我是心里有数的。” 冯哲怔怔的看着他,对眼前的男人又有了不一样的看法。他除了绝顶的聪明,还有如此难得的成熟与责任心,他笑着说道:“你小小年纪,能够这样想,小茜跟着你,我也就放心了。” 冯哲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面容尚带稚气,眼神却异常沉静的年轻人。那份远超同龄人的成熟与担当,让他心底最后一丝疑虑烟消云散。他重重拍了拍乐峰肩膀,笑容欣慰:“好!好小子!就冲你这份心,小茜交给你,我…放心了!” “您放一百个心。”乐峰站起身,走到门口,忽地回头,狡黠一笑,扬起左手腕,“卡地亚,两万八港币,您闺女刷您的卡给我买的。”说完,留下一个欠揍的笑容,扬长而去。 冯哲脸上肌肉抽搐了一下。自己养的女儿,从来没给自己买过东西,刷他的卡,给别的男人买这么贵的手表。嘴里骂了一句“扑该”。 乐峰下了楼,心情大好,重生后的所有事情,他都是一步步稳扎稳打,顺风顺水 回到宿舍,老妈看着他买的沉甸甸的手镯,一边埋怨他乱花钱,一边又小心翼翼的将它包好。深圳是个很乱的城市,她肯定不敢在厂里带这么贵重的东西,心想着怎么存起来,要不然就卖掉换钱。 乐峰确实没考虑周到接近50克的手镯,确实太扎眼,这年头,小偷和飞车党可都惦记着黄金呢。于是说道“老妈,你要不先藏起来,等我下次有时间的时候,去换个小点的。” 老妈看着懂事的儿子,忍不住落泪。他还不到18岁,就知道给妈妈买东西了。 第十六章 李玲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吃完饭,乐峰拿着带来的一把吉他回到了宿舍。 吃了点买的营养药,乐峰在单杠上挥汗如雨,练到双手肌肉发疼,乐峰提着吉他,拿了把椅子坐在阳台。 阳台上越来越多的人上来晒衣服,听到有人弹琴唱歌,都聚过来听。 “哟,小老三,唱的不错啊。很有才华啊”一群刚下班的年轻人围着乐峰,乐峰也不惧场,微笑着继续唱着。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朴树的这首校园歌曲,很合适的这帮18-25岁之间的年轻打工男女。 “她们都老了吧,她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这群十六岁便辍学南下的少年,在他们懵懂的年纪,谁没有过心里的那朵花?是啊,如今他们在哪里? 这首歌直击人的心灵,顿时掌声雷动。 乐峰瞥见了人潮中的涟漪。 李玲拨开人群走上前,165cm的身高在女工中格外显眼。洗褪色的碎花连衣裙,裹着窈窕身段,湿发滴落的水珠滚进锁骨凹槽,那双麋鹿般的大眼睛在暮色里漾着清纯的光。 “小老三,你弹的真好听。再弹一首?” “唱的不好,不献丑了。”乐峰急忙推脱。 李玲是这个厂里公认的厂花。长得极为清纯漂亮。他认识她,是因为她后来跟他姐熟悉。 女孩让他印象深刻还是那场血色闹剧- 因为厂里有很多人追求她,其中有两个男孩,还为了她争风吃醋,其中一个拿刀捅了对方,差点没要了对方的命。 这事还是乐爸去处理的,结果一个锒铛入狱,一个终身残疾。 而李玲像只受惊的雀鸟逃离工厂,只偶尔给乐花写信。多年后乐花参加她婚礼,乐花说她变化好大,嫁给了一个有钱人,据说被人包养好几年转正,最后结局也很凄惨。——这些碎片在乐峰脑中拼接时,他闻到她发间飘来的海飞丝柠檬香,恍如隔世。 “再来一首嘛。”女孩期盼着说道。 乐峰看着她这张精致的脸,长舒了一口气,说道“那我就再唱一首,唱完你们就早点回去休息吧。”说完就开始弹起来。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到底我该如何表达,她能接受我吗?~” 一手筷子兄弟的情歌,很应景。众人听入迷了。弹唱完了,乐峰给众人拱手,急忙回到宿舍。 纷纷散去,李玲却仍旧呆站着,过了一会,她来到乐峰房间,看着正拆着新买的磁带的乐峰,说道“小帅哥。” 乐峰被吓一跳,看着进来的美人,有点颤声问道“你……有事,。?” 少女气息裹着柠檬香漫进狭小宿舍,铁架床的锈味瞬间溃退。她垂眼盯着琴箱裂纹:“你唱的歌……能把人魂掏空。”指甲划过木材纹理的沙沙声,像在剥开结痂的旧伤。 “教我弹琴好么?” 乐峰撞进她眼底的幽潭——那是一种溺水者抓住浮木的光,与前世记忆中金丝雀折断翅膀的剪影重叠。他听见自己声音发飘:“有时间就教你。” “真的吗?谢谢!”白皙的脸上露出一丝开心的表情。 李玲刚走,乐花和殷梅一起进了房间, “哟,刚刚那个漂亮妹子是来找你的?”殷梅笑着说道。“峰仔,很有魅力啊。” “梅姐,你就喜欢拿我开玩笑。” “哪有啊,你现在可出名了,刚在楼下洗衣服,就听到她们议论你小老三,弹吉他唱歌,可好听了。”殷梅笑道。 “老灭,你啥时候会弹吉他了?我怎么不知道?”乐花好奇的问。 “我都在酒吧驻唱半个月了,你都没来看我。” “是爸不让去啊。”乐花有点委屈的说道。 乐峰从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盒子,里面是一条精致的手链,也花了乐峰一千块,他递给殷梅,说道“梅姐,这次我去香港,给你买的?” “哇,天啊。这么漂亮。阿花,你看你老弟对我多好,我要嫁给他…” “切,我老弟已经有女朋友了。”乐花没有吃醋,因为乐峰送给她的项链,贵重的多。 “谁啊?”殷梅笑着说道。 “老板的女儿。” “阿花,你老弟好厉害。这么小的年纪,赚这么多钱。” “谁叫你不早点嫁给他,现在人家有女朋友了,你没机会了。” 殷梅装作伤心的表情。说道“老板的女儿,比李玲还水灵吗?” 未等乐峰回答,殷梅笑着拉着乐花走了? 次日上午,乐峰7点就起床了。给自己定好了严格的计划,坚持锻炼身体。在阳台上做了十来分钟单杠的训练,拉伸手脚后,换了衣服出门去篮球场上训练。 运球,控球,折返跑,上篮,跳投,三分,炽热的太阳,没有挡住他蜕变的决心。 中午打好饭,坐在食堂位置上,不断有人拍他肩膀:“音乐天才!晚上再唱两首啊!”——昨夜阳台那两首歌,已让他在几百人工厂里出名了。 他无奈的笑笑,正想将饭带去门卫室吃,突然有个人坐在他对面,乐峰抬头一看,原来是李玲。 李玲端着餐盘切开嘈杂人声,黑色短裤裹着修长双腿,oversize蓝T恤领口滑下小半肩头,松垮的蝴蝶结发髻垂落几缕碎发。十八岁的妩媚混着少女青涩,像未熟透的水蜜桃沁着露珠。 这女孩天生有几分妩媚,现在年纪还小,以后肯定迷倒万千少男。 “小帅哥~”她落座时带起一阵甜香,“晚上七点半下班,你在宿舍等我哟。” 乐峰呛咳出声,米粒黏在喉管火辣辣地烧:“我、等你?” 李玲耳根瞬间漫上红潮,丹凤眼波光潋滟:“教你弹吉他呀!昨晚答应过的……”指尖戳向他手背,葱白指甲盖泛着贝壳光泽,“你思想不纯洁!” 乐峰看着她这对丹凤桃花眼流露出来的妩媚,急忙说道“我什么都没说啊。” “讨厌,就这样说好了。”说完端着饭走了。乐峰看着她背影,嘿嘿一笑。 第十七章 葬花吟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晚上,乐峰躺在床上,门口出现了一个靓丽的身影,披肩长发泻在白色短衫上,牛仔短裤裹着修长的腿,那双鹿眼在暮色里漾着水光,正撞见乐峰架着二郎腿在铁架床边冥想。 “来了?”乐峰睁眼时喉结微动,木凳腿在水泥地上刮出刺耳声响,“坐。” 李玲将门关上,坐了下来,乐峰闻到了一股好闻的香水味,瞟了一下她,余光扫过她刚化的眉,小妮子还特意打扮过了。 孤男寡女,门又关上了,气氛有些尴尬。 乐峰抓过吉他打破僵局:“美女,想学什么曲子?” “我叫李玲,不要叫我美女,我比你大,你可以叫我玲姐。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李玲露出狡黠的笑容说道。 “我叫乐峰,我才不叫你玲姐。我叫你小玲或者是叫你老李,你自己选一个,”乐峰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 “你要死啊,叫我老李。”李玲轻锤了他一下,举止之间尽显风情,让乐峰不由得有点心悬勒马. “好了,别闹了,你学弹什么曲子?“乐峰不敢再跟她闹下去,赶紧问她。 “你弹什么,我学什么。”李玲看这个小男人,越发觉得他有意思。 “行吧,我先教你弹吉他的手型,以及这个琴弦是怎么弹的,高中低音怎么弹。” 接下来半个多小时,乐峰教她左手左手按弦,右手拨弦,基础和弦,扫弦技巧,让她自己亲手操作。乐峰抓着她的手不断调整角度,李玲学的很认真,看得出来,她很喜欢音乐,而且有点天赋。 李玲看着乐峰,说道“小峰子,你给姐姐弹首曲子吧” “你想听什么?” “随便。” 当《葬花吟》的旋律从吉他淌出,悲音在铁皮屋里撞出回响,李玲望着少年低垂的睫毛,泪珠砸在牛仔短裤上洇开深色圆点。十九岁的心防被凄绝的旋律撕开裂口,像春蚕咬破茧壳探出触角。 “这是红楼梦的曲子?”李玲擦了一下眼角的泪水, “是的。叫做葬花吟。好听么?” “你这样的天才——”她抹泪时睫毛膏染黑下眼睑,“长大要祸害多少姑娘?” 乐峰拨响一个颤音:“比如你?” 两人目光在满屋松香味里绞紧。她忽然笑出声,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他,修长的指尖戳向他心口:“毛没长齐就想当贾宝玉?” 乐峰猛地搁下吉他,床架弹簧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呀的声音。 “回吧,我爸妈该下夜班了。” 李玲起身,白炽灯管在她锁骨凹槽投下晃动的阴影:“明天…还教我吗?” 乐峰点点头。 她推门瞬间又回头,发梢勾住生锈的门栓,她看了一眼他,莞尔一笑的离去。 乐峰仍旧过着自律的生活,白天运动,写歌,练歌,晚上教李玲弹吉他。两人关系越来越熟络。而李玲在他的帮助下,开始会弹一些简单的曲子。 乐峰发现她在音乐上很有天赋,无论是学吉他,还是她声音的音色,能高能低,唱歌能抓住节奏。 乐峰突然冒出一个想法,给她几首歌? 晚上,李玲照例来到乐峰的宿舍,柳叶眉,丹凤眼,口红,修身粉色短袖绷着饱满胸线,牛仔短裤下双腿光洁如象牙,细高跟凉鞋踩在水泥地上嗒嗒作响——她像枚熟透的水蜜桃滚进工棚宿舍。 她还穿了双高跟凉鞋,站起来比乐峰高了小半个头。 “老李~”乐峰吹了声口哨,“穿这么靓去拱哪个猪圈?” 李玲指尖戳向他额头:“再叫老李把你吉他弦扯断!”转身时发梢扫过他鼻尖,“姐姐这身段够格当时装模特吧?” 何止~”乐峰盯着她腰臀曲线,“厂里狐狸精转世。” “呸!” 李玲白了他一眼,学着弹起吉他,有模有样。 她长相很漂亮,音色也不错,乐峰突然想到以后他要是能把她捧红,那她就可以跟她悲惨的一生说再见了。 香港乐坛里,成名的那些巨星,90年代身材长相俱佳的,乐峰能想到的只有陈慧娴和叶倩文了,这两位现在都接近30了,其他女明星没有比她条件更好的。只要出几张畅销的专辑,她未必火不起来。 “老李,你想不想当歌手啊?” “歌手?想啊。可是我哪够资格啊,那些歌手都是大明星。” “你傻啊,她们成名前都是普通人,都是靠人捧的。” “我没有人捧啊,我又不认识人。而且我只有高中文化。”李玲内心还是有点自卑。 “当歌手又没有文凭限制。叶玉卿还是酒店领班呢!”乐峰拍飞空中蚊虫,“港城现在满地星探,缺的是你这种未经雕琢的璞玉。”他目光烙在她起伏的锁骨:“这副嗓子这张脸,不该烂在缝纫机前。我捧你。” 她突然笑出眼泪,染红的指甲掐住他手腕,“小鬼头知道捧人要多少钱吗?你自己只是个还没毕业的学生,你拿啥捧我?姐姐我谢谢的好意了。歌手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我肯定是不会去想的了。赚点钱将来自己开个小店,找个男人嫁了。” “你这么想嫁人啊?” “你又不娶我,还不允许我嫁人啊。我爸妈都催着我回去相亲。” “你过分了啊,挑逗一个学生。”乐峰无语的说道。 “我也知道。你将来会有远大前景。姐姐跟你走的不是一条路。”说着她竟有些伤感。 “得得得,你当我胡说八道,不说这个了,今天你得把《同桌的你》弹下来。。。” 乐峰一边教着她弹吉他,心里已经打算要把这个心地善良的女孩拯救出来。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冥冥之中的缘分吧。他既然重生一回,就有责任改变身边一些人的命运。 重生是一种幸运,更是一种责任。 重生不是彩票头奖,是给溺水者递绳的使命。这个叫李玲的姑娘,必须挣脱前世注定的沉沦轨迹,哪怕要把她推往他从未涉足的星途荆棘。 两个人练了半小时的歌,李玲终于学会完整弹一首歌了。。 李玲走后,乐峰拿起一瓶牛奶,慢慢喝起来。在这个钢筋混凝土的城市,到处还都是工厂,他要怎么样才能积累足够多的财富,用来面对2000年后的互联网时代,以及2010年后的移动互联网时代? 这一晚,乐峰想了很多。 第十八章 我跟她是朋友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8月8日,乐峰的《在路上》专辑在全球同步引爆。滚石唱片重金砸下香港尖沙咀的巨幅广告牌,台北电台黄金时段轮番轰炸,首周销量便如火箭般冲破五万张。港媒《明报》头版标题赫然咆哮:“内地摇滚革命!流水线里爬出的吉他诗人”。连词坛鬼才黄霑在《今夜不设防》节目中都举着他的CD,啧啧称奇:“这后生仔硬是把铁锈味炼成了金唱片!” 然而,身处风暴眼的乐峰,此刻却像个与世隔绝的考古学家,正蜷缩在昏暗的厂区宿舍里。一盏老旧的台灯在曲谱稿纸上晕开昏黄的光圈,他屏息凝神,从记忆深处艰难地打捞着未来的旋律: 周蕙《约定》那标志性的副歌转音,他推敲了整整七稿; 梁静茹《勇气》的和弦走向,他反复揣摩,试图捕捉邓丽君《我只在乎你》那份蚀骨的缠绵; 那英《征服》撕裂灵魂的高潮段落,更是耗尽心力,铅笔尖生生戳穿了三张稿纸,才找回那份炸裂感。 整整一周,焚膏继晷。他终于将六首未来的金曲打磨成型:周蕙的《约定》、梁静茹的《勇气》、以及那英的《征服》、《白天不懂夜的黑》、《梦醒了》、《梦一场》。这些歌,上辈子他曾痴迷,尤其是那英的嗓音——虽然后来综艺节目几乎败光了她的路人缘,但那些刻在时光里的旋律,魅力不减分毫。《征服》与《梦醒了》本该在97年面世,《梦一场》更是99年的遗珠。乐峰嘴角微扬,既然重活一次,这些好歌,他就不客气地“截获”了。 歌词的记忆难免模糊,他只能一遍遍推敲、修改。毕竟,女人的歌听得再多,自己终究唱得少。幸而,他有着近乎刻录机般的好记性。一周后,厚厚的稿纸终于堆叠修改完毕,尘埃落定。 曲谱刚整理好,乐峰便拨通了郭冬芸的电话。 8月10日下午,一辆锃亮的黑色商务车无声地滑停在厂门口。车门开启,郭冬芸款款而下。宽大的墨镜遮不住烈焰红唇,上身一件质感轻盈的无袖薄衫,衣袂飘飘,轮廓柔和;下身搭配利落的黑色七分裤,完美勾勒出她修长优雅的腿部线条,通身透着随性又洗练的都市精英范儿。丰满的胸线更添几分成熟韵味,整个人婀娜生姿,风情万种。 她走到门卫室窗前,声音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磁性:“劳驾,请帮我叫一下乐峰乐先生。” 门卫的眼睛几乎黏在她身上,半晌才回过神。乐峰闻声从里面走出,瞥了一眼这位光彩照人的访客,平静道:“稍等,我让她下来。” 几分钟后,李玲提着行李箱出现在厂门口。一身利落的牛仔装,马尾辫高高束起,青春气息扑面而来。 郭冬芸的目光锐利而专业,指尖轻轻托起李玲的下巴,审视着:“妹妹这双丹凤眼,这副身段,天生就是吃镜头饭的料。” 李玲被这突如其来的近距离赞美弄得手足无措,脸颊微红,只能尴尬地笑了笑,下意识地望向乐峰,眼神里透着紧张。 乐峰递给她一个安抚的微笑:“别紧张,这位是滚石唱片的内地负责人,郭冬芸郭小姐。到了香港,一切听她安排。走吧,上车。” 司机麻利地将行李搬上车。郭冬芸与李玲并肩坐在后排,乐峰则占据了副驾驶座。 郭冬芸不愧是社交场上的顶级掠食者。不到半小时,她那春风化雨般的亲和力,就让涉世未深的李玲卸下了所有防备。家庭背景、性格喜好……李玲像一张摊开的白纸,不知不觉间被郭冬芸看了个通透。 “香港的海风最是伤皮肤,”郭冬芸自然地掏出一盒精致的SK-II面膜,塞进李玲掌心,“这个你拿着用。” 李玲望着眼前这位美得让她心生羡慕的姐姐,从初见的高冷疏离,到此刻的平易近人,每一句话都恰到好处地熨帖着她的心,好感度直线飙升。 郭冬芸微微侧身,问前排的乐峰:“这次打算在香港待几天?” “最多一周。”乐峰将棒球帽檐压得更低,声音带着点慵懒,“马上开学了,25号前得赶回学校。” “这么快?”郭冬芸挑眉。 “我就负责唱个小样,剩下的事交给你。”乐峰顿了顿,“对了,钟兴民那边,明天能到位吧?”他特意点名了这位十年后将成为周杰伦御用编曲的大师。 “放心,打过招呼了。”郭冬芸笑道,“人家一听是你,连夜从新加坡买了机票赶过来。乐峰,你现在可是圈里最神秘的红人,多少人想见你一面都难如登天呢。” 乐峰在帽檐下扯了扯嘴角:“人怕出名猪怕壮,太红未必是好事。” “你这叫站着说话不腰疼!”郭冬芸佯怒,“你是不知道我这一个多月怎么熬过来的!专辑一炮而红,你这位正主倒好,拍拍屁股躲回内地清闲。香港的狗仔天天在我楼下蹲守,想挖你的新闻,结果连根毛都拍不到!我天天被人围追堵截……” 一旁的李玲听得彻底懵了,攥着衣角的手指微微发紧。乐峰之前跟她提过去香港录专辑的事,她只当是玩笑话。乐峰……真的火了? “你为啥非得指定要钟兴民?滚石好的编曲师那么多,你认识他?”郭冬芸不解的问道。这个钟兴民,如果不是乐峰刻意提醒,郭冬芸压根就不认识。 “额,我听过他的作品,很不错。你们滚石的编曲师,太贵了。” 到了香格里拉酒店,乐峰开了一个套房,李玲第一次来到香港,看到繁华的城市,豪华的酒店,一切有些不真实。 “你先休息一下,我出去一趟。”乐峰跟她说了一声,就来到楼下的咖啡厅。 郭冬芸优雅地靠在座椅上,指尖若有似无地敲着扶手,目光带着一丝玩味:“安顿好你的小姑娘了?” “咳,别乱说,”乐峰略显尴尬地坐下,摸了摸鼻子,“她不是我女朋友。我女朋友你见过的。” “哦?”郭冬芸眉梢微挑,红唇勾起一抹促狭的笑意,“不是女朋友……那就是小情人咯?”她刻意拖长了尾音,笑声像银铃般清脆,却又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你这思想能不能单纯一点……”乐峰无奈扶额。 “女人的直觉很准的。”郭冬芸忽然倾身向前,声音压低,带着一种洞察一切的了然,“我看她那眼神,黏在你身上就挪不开……”她顿了顿,目光锐利地锁住乐峰,“她肯定跟你上过床。” “打住!”乐峰有点无语“想啥呢?我跟她是朋友” 郭冬芸微微一怔,随即靠回椅背,脸上笑意未减,眼底却掠过一丝连她自己都未察觉的酸涩:“哎,行吧……”她轻飘飘地应了一句,指尖无意识地捻着衣角。 短暂的沉默后,她似乎调整好了情绪,重拾那份八面玲珑的姿态,带着审视问道:“这姑娘长得倒是不错,不过气质嘛……还是差了点意思。说说,为什么选她捧?” “她……挺不容易的,”乐峰避开了郭冬芸探究的目光,望向窗外飞驰的景色,“长相嗓音都有潜力,我不想看她就这么埋没了。” 郭冬芸闻言,先是微微一怔,随即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低低地笑了起来,笑声里带着点揶揄和审视:“呵……我该夸你有情有义呢,”她顿了顿,眼神变得意味深长,“还是该说你……是个‘渣男’呢?” “我跟她就是朋友!”乐峰立刻反驳,语气有点急,“捧红她对我们都是好事,双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 第十九章 飓风娱乐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峰从包里掏出一叠纸,纸张边缘微微卷曲,密密麻麻的音符与修改痕迹交错。 郭冬芸接过,起初只是随意扫了一眼——可下一秒,她的指尖微微一颤,像是被电流击中。她的瞳孔骤然收缩,目光死死钉在纸上,连呼吸都无意识地屏住。 二十分钟。 整整二十分钟,她一动不动,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这叠纸上的旋律。直到最后一个音符读完,她才缓缓抬头,喉咙发紧,嗓音里带着一丝几不可察的颤抖: “……这又是你写的?” 乐峰正用打火机点燃一支烟,火光在他瞳孔里跳动:“不然呢?“ 郭冬芸的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纸页边缘,胸口泛起一种奇异的灼热感。 一次听《在路上》,她惊为天人,只道是撞见了稀世天才;第二次庆功宴上的惊鸿一瞥,她感受到他远超年龄的成熟思想;而此刻……眼前这叠纸,根本就是凡人无法企及的领域! “你真是个……怪物。”她低声道,声音里混杂着无法抑制的惊叹、近乎虔诚的敬畏,还有一丝连她自己都未曾留意的、悄然滋生的柔软。这“怪物”二字,此刻竟带着一种奇异的心悸。 她垂下眼睫,强迫自己将注意力放回歌词上,可心跳却不受控地加快。 郭冬芸拿出《约定》的歌词,“明明每个字都简单,可连在一起……就像有人攥住了我的心脏。这首歌又甜又浪漫” “这首勇气,旋律…你到底……经历过多少爱情,才能把‘懦弱’和‘勇敢’写进同一句歌词?” 乐峰只是透过烟雾看着她笑,那笑容云淡风轻,没有半分要解答的意思。这些歌本就是前世时光淘洗出的真金,它们的优秀毋庸置疑,经久不衰是它们的宿命。他只是个“搬运工”,何须解释? “这首征服,”她的目光扫过高潮部分的歌词,忽然觉得喉咙发干。“这不像写出来的歌。”她哑声道,“像从伤口里直接挖出来的……血淋淋的,却又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最后,她的手指停在《梦一场》的标题上,久久未动。 “……这首歌太残忍了。”她终于开口,声音轻得像是怕惊醒什么,“‘早知道是这样,像梦一场’……”她念出这句词时,舌尖泛起细微的苦涩,“你凭什么……连‘后悔’都能写得这么透彻?” 纸张在她手中微微发抖。 她无比清晰地意识到——眼前这个年轻得过分的男人,拥有一种近乎魔鬼般的天赋。他能轻易撕开人心最隐秘、最羞于启齿的褶皱,将爱情里所有的甜蜜、挣扎、撕裂、绝望,精准地拆解成冰冷的符号,再以天才之手,重组为足以致命的旋律毒药! 这种才华,强大到令人恐惧! 而更让她恐惧的是——她发现自己正像失足坠崖般,无可救药地被这恐惧本身所吸引!那光芒太耀眼,那深渊太诱人。 如同飞蛾,明知那火焰会将翅翼焚成灰烬,仍要不顾一切地扑向毁灭性的光明! “乐峰!”她突然连名带姓地厉声叫他,仿佛想用这种强硬来掩饰内心的兵荒马乱。抬起眼时,眸底翻涌着极其复杂的光——惊叹、忌惮、探究,还有一丝难以言喻的悸动。“这些歌……”她的声音因强行压抑而微微变调,“……你都给李玲?你知不知道,这里面随便一首,都可能是……核弹级的爆款!足以捧红任何一个歌手!” 烟雾后的乐峰,嘴角似乎弯了一下,眼神带着玩味:“怎么?你想要?给你,你唱吗?”那语气,像在逗弄一只炸毛的猫。 “算了吧!”郭冬芸几乎是立刻、带着一丝狼狈地拒绝,将视线重新锁死在稿纸上,仿佛那是她的救命稻草。她仍然深陷在那歌词构筑的情感泥沼里——甜蜜的陷阱、伤感的漩涡、撕裂的痛楚……它们交织缠绕,让她窒息又沉溺。一个念头疯狂地在她脑中盘旋、轰鸣:**他怎么会这么懂?他凭什么这么懂?!女人的心思、情感最幽微处的**,他怎能揣摩得如此……入骨三分?!** 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感和……致命的吸引力,让她不知不觉间,防线已然失守。 “帮我办件事。”乐峰的声音打破了她的混乱,平静得近乎冷酷。 “嗯?”郭冬芸有些茫然地抬头,思绪还沉浸在歌词的余韵里。 “找家可靠的律师事务所,”他的语调清晰、沉稳,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感,“给我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者百慕大,注册一家离岸公司。然后,用这家离岸公司作为股东,在香港注册一家娱乐公司,名字就叫——飓风娱乐。” “啊?!”郭冬芸像是被冰水从头浇下,瞬间从迷乱的情绪中惊醒,震惊地瞪大眼睛,红唇微张,半天合不拢。“离岸公司?飓风娱乐?!”她几乎是失声叫出来,声音里充满了难以置信,“你……你注册这个干什么?!” “离岸公司,”乐峰弹了弹烟灰,眼神锐利如刀,“是为了把我的身份彻底藏在水面之下。飓风娱乐,”他顿了顿,一字一句道,“就是未来与你们滚石,或者其他任何唱片公司合作的主体。我不希望‘乐峰’这个名字,出现在任何台前。” 他看向她,目光深沉:“李玲,将是飓风娱乐签下的第一位歌手。未来与滚石的合作模式,不会再像上次《在路上》那样,我只拿区区12%的分成。”他的语气平淡,却带着千钧之力,“飓风娱乐,将与滚石五五分账。如果滚石不同意……”他轻轻呼出一口烟,烟雾缭绕中,眼神冰冷而决绝,“那我就去找宝丽金,或者……华纳。” 郭冬芸彻底僵住了,如同被一道无声的惊雷劈中。她怔怔地看着烟雾后那张年轻却深不可测的脸,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她原以为自己已经足够高估他的才华,却万万没想到,在那惊世骇俗的创作天赋之下,竟还隐藏着如此……老辣、缜密、野心勃勃的商业手腕和深谋远虑! “公司要提供顶级的录音棚!要支付编曲师、录音师、和声团队的高昂薪水!MV的拍摄费用、后期精修、母带制作!还有铺天盖地的宣传投放、渠道销售的打点……”她一口气说完,胸口微微起伏,眼神里带着一丝恳求,也带着一丝行业老手的笃定,“每一分钱都有去处,五五分账……公司会亏本的!这行规,几十年都是这样走的” “46是我的底线。”乐峰不动声色的说道“我所说的是利润的分成。如果滚石不愿意,我就找别的唱片公司谈。” “……好。”她深吸一口气,仿佛在积攒勇气去面对老板的雷霆之怒,“我……去跟老板谈。” 第二十章 与郭冬芸的约定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峰的目光穿透烟雾,落在郭冬芸脸上,清晰而笃定:“香港飓风娱乐,需要一个可靠的股东坐镇。你,来占15%的原始股。” 他顿了顿,声音低沉,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诱惑:“如果将来某天,你觉得飓风这片天地,更能让你施展才华,你愿意出来跟我干……” “我?跟你干?”郭冬芸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红唇弯起一个极具风情的弧度,眼神却带着审视和玩味。她轻轻晃了晃手中的红酒杯,语速缓慢而清晰:“等你什么时候……一年能赚一个亿的时候,”她故意拉长了“亿”字的尾音,“姐姐或许会考虑考虑哦。” “好,记住你今天的话。”乐峰非但没被激怒,反而笑了起来,那笑容里藏着一种近乎狂妄的笃定,“将来,飓风……很可能把滚石都收入囊中。你看着吧。” “弟弟,”郭冬芸失笑摇头,看着眼前男孩眼中那份超越年龄的、近乎燃烧的自信光芒,“你这玩笑……开得可真不小。”尽管这些天下来,她已深知他想法独到,野心勃勃,绝非池中之物。但“收购滚石”?这四个字的分量,让她本能地觉得荒谬。她哪里知道,网络时代开始后,滚石因为网络盗版的问题,濒临倒闭。 “我还是个学生,”乐峰话锋一转,语气变得务实而沉稳,“飓风在香港的所有投资、运营、一应事务,从今天起,全权交给你负责。” “哦?”郭冬芸挑眉,眼中闪过一丝真正的讶异,随即化作促狭的笑意,“这么放心我?万一……我是说万一,”她身体微微前倾,带着点危险的蛊惑,“等你的飓风赚了大钱,姐姐我卷款跑路了……你怎么办?”她等着看他露出哪怕一丝的犹豫或算计。 乐峰的反应却出乎她的意料。 他甚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语气平静得像在陈述一个物理定律:“飓风的核心,从来就不是钱,也不是那些合同。”他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目光锐利如鹰隼,“——是我。没有我,飓风就只是一张空壳,一堆废纸。” 他顿了顿,目光坦然地迎上她探究的视线:“香港,我信得过的人,目前只有你一个。我相信我的判断,你不会出卖我。”他的声音带着一种奇异的穿透力,仿佛能看进她灵魂深处。 紧接着,他的语气陡然变得无比强大,甚至带着一丝俯瞰的意味:“退一万步说,即便……你真的那么做了,”他轻轻弹了弹烟灰,动作随意,却透着一股令人心悸的从容,“我也无所谓。” 郭冬芸脸上的笑意瞬间凝固。 “你郭冬芸,”乐峰看着她,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如果眼界真的如此短浅,只看得见眼前这点蝇头小利……”他微微勾起唇角,那笑容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近乎悲悯的洞悉,“那我花这点钱,买一个看透人的教训,很值。” 他身体微微后靠,姿态放松,眼神却亮得惊人,仿佛蕴藏着无穷的力量:“至于东山再起?对我来说,不过是从头再来一遍罢了。易如反掌。” “……” 郭冬芸彻底怔怔地望着眼前这个年轻得过分、却又强大得可怕的男人。他平静的话语像重锤,一下下敲打在她心口最深处,那根名为“震撼”的弦,被狠狠拨动,余音在胸腔里剧烈震颤。 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这个小男人,瘦弱却很有安全感,而且他野心很大,自己愿意听他的安排。 许久,郭冬芸深吸一口气,仿佛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她停顿了一下,清晰地说道,“如果……飓风娱乐的年度营收,能做到两千万港币……”她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带着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我就从滚石辞职,正式加入飓风。” “好!“一言为定。” “你不说说你的飓风娱乐的商业模式吗?单单靠李玲这个歌手?” 乐峰点燃一支香烟,烟头在昏暗的室内忽明忽暗。他深吸一口,吐出的烟雾在两人之间缓缓升腾,仿佛为他的话语蒙上一层神秘的薄纱。 “飓风娱乐,“他的声音低沉而坚定,“是我打造的第一个商业帝国。现在它或许只是颗种子,但终将长成参天大树。“ 他弹了弹烟灰,眼神锐利如鹰:“第一步棋已经落下。作为核心创作者,我会持续输出优质歌曲,通过分成模式与各大唱片公司、歌手合作。音乐部门将采取轻资产运作——我们不涉足唱片制作发行,只掌握最核心的创作资源。让合作方承担宣传、发行成本,我们坐享其成。“ “这将是初期的主要盈利点。站稳脚跟后,我们会签约培养自己的歌手。等在香港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就要全力争夺港台歌手内地演唱会的独家代理权。“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击,节奏如同倒计时,“现在内地演唱会市场几乎是一片蓝海,但十年后?那将是一个价值千亿的金矿。“ 香烟在他指间缓缓燃烧,灰白的烟灰摇摇欲坠:“传统唱片业迟早会被数字音乐颠覆。未来的利润增长点,一是演唱会,二是娱乐内容。“ “所以第二个部门,是娱乐内容制作。“他的声音突然提高了几分,“我们要打造现象级选秀节目,开发热门IP,吸引顶级明星加盟。然后向电视台出售版权,承包广告招商。这将是我们的第二个爆发点。“ 烟灰终于不堪重负,无声地坠落。乐峰继续道:“第三个部门负责艺人经纪,网罗有潜力的新人,特别是创作型歌手。前期广撒网,后期重点培养。“ “第四个部门专攻影视投资。第五个...“他顿了顿,“是资本运作部门,这个容后再议。“ 他掐灭烟头,火星在烟灰缸里挣扎了几下,最终熄灭:“香港只是起点,大陆才是主战场。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十年后的飓风娱乐,市值将突破百亿,成为行业龙头。“ 郭冬芸凝视着眼前这个清瘦的年轻人,他描绘的蓝图让她心跳加速。每一个判断都精准得可怕,每一处布局都直指未来。这样超前的战略眼光,她此生仅见。 “那么,“她强自镇定,声音却微微发颤,“我能得到什么?“ “15%原始股,外加10%的对赌协议。“乐峰的回答干脆利落,“五年内营收破亿,奖励2%;十年破十亿,5%;2010年达到五十亿,再加10%。薪资你自己定。“ 他直视她的眼睛:“你将拥有绝对自主权——人事、财务、运营,全权负责。我只在重大决策时提供建议。“他嘴角微扬,“因为我相信,没有人比你更适合带领飓风腾飞。“ “你现在可以继续留在滚石,”乐峰继续说道,指间的香烟飘散着淡淡青烟,“这样更方便你在幕后运作飓风。至于启动资金……”他顿了顿,“我先投100万港币给你。” “100万?!”郭冬芸美眸瞬间睁大,像被这个数字惊扰的蝶翼,带着毫不掩饰的诧异看向他,“你……哪来这么多钱?”一个内地学生,这数目绝非小可。 “暑假自己赚的。”乐峰的回答轻描淡写,仿佛在谈论买了一本书。 “天……”郭冬芸倒抽一口凉气,红唇微张,“一个内地学生,暑假……赚几百万?”这简直匪夷所思。但下一秒,她看着眼前这个深不可测的男孩,心头那点惊诧瞬间化作了然——对于他,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她轻笑着摇头,带着一丝认命般的感叹:“我在滚石,年薪也不过100万。你现在这么‘穷’……”她故意拖长了“穷”字的尾音,眼波流转,笑意狡黠,“这样吧,老板,第一个月,象征性给我一万块薪水就行。” 话音未落,她已优雅起身。修身的套装勾勒出完美的曲线,她伸出那只保养得宜、纤细白皙的手,递到乐峰面前,笑容明媚又带着几分职业化的妩媚:“合作愉快,老板。” 乐峰心头蓦地一暖。这份主动降低身价的体贴和支持,无声却重逾千斤。他站起身,伸手与她相握。就在她微微倾身、表示郑重的那一刻,那饱满傲人的峰峦,在视野里划出一道惊心动魄的饱满弧线,猝不及防地撞入他的眼帘。 温软的触感从掌心传来,混合着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乐峰喉结不易察觉地滚动了一下,强行压下心头那瞬间的躁动,目光却像是被磁石吸住,艰难地挪开。 真是个……迷人的妖精!这个念头,带着灼热的温度,清晰地烙印在他脑海。 第二十一章 李雯雯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外的维多利亚港已沉入霓虹夜色,万家灯火在水面铺开璀璨星河。乐峰推门走进酒店房间,暖黄的壁灯下,只见到李玲纤细的背影陷在靠窗的软椅里。她湿漉漉的头发披散着,还带着浴室的水汽,怔怔望着窗外流光溢彩却陌生得令人窒息的繁华景象。手指无意识地绞着浴袍的带子,指节因用力而有些发白。 “咔嚓”的开门声像投入死水中的石子。李玲惊得一颤,猛地回头。当看清门口站着的身影时,那双茫然空洞的眼睛瞬间被点亮,随即蓄满了劫后余生般的巨大委屈和恐惧的泪水。 “你终于回来了……”她的声音哽咽得不成调子,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才挤出这句话。 下一秒,她像一只被狂风骤雨打蒙了、终于找到归巢的小鸟,猛地从椅子上弹起,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跌跌撞撞地扑进了乐峰怀里。 “呜……我以为……我以为你真不要我了……”温热的泪水迅速浸透了乐峰外套的肩头。她的手臂紧紧环住他的腰,身体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像是抱着唯一能依靠的浮木。 “这里好大……好多人……他们说的话我都听不懂……我……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她的声音闷在他的衣服里,充满了无助的哽咽。 一个习惯了纺织厂轰鸣机器和集体宿舍通铺的内地姑娘,猝不及防地被丢进了亚洲最繁华都市的旋涡中心,语言不通,举目无亲,连这奢华的酒店房间都让她感到格格不入的拘谨和窘迫。 乐峰明显感觉到怀里身躯的僵硬和那几乎要把他勒断的力度。他叹了口气,伸出手臂拍了拍她后背。“你是不是傻。我怎么会不要你。”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看着她梨花带雨的清秀面容,乐峰突然发现,这一个月的时间,貌似自己长高了一点,起码不比她矮了。 “我们什么时候回厂里,我在这里好害怕。” 等她稍微平复,他才扶着她的肩膀,让她看着自己,语气严肃了几分:“玲儿,听我说,这次带你来香港,不是让你玩两天就回去的。以后,你就留在这儿生活。” 这句话像一道惊雷,瞬间劈开了李玲心头的迷雾,但随之而来的并非全是喜悦。她猛地抬头,水洗过的眼睛睁得很大,里面除了茫然的希冀,更多的是排山倒海的恐慌:“留……留下来?在这……这里?” 香港?这个只在厂里小电视模糊画面里见过的灯红酒绿之地?一个连粤语都一窍不通的厂妹,要在这里“生活”?未来像浓得化不开的黑雾,沉甸甸地压在她胸口,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歌手?那更是飘在云端、遥不可及的梦。她只会在干活时跟着厂里录音机哼几句,连“乐理”到底是什么都不太清楚。巨大的不确定性让她手脚冰凉,比刚才的恐惧更甚。 乐峰似乎看穿了她的心思,目光温和而坚定,不容置疑地将她的未来蓝图铺陈开来:“我一切都安排好了。郭小姐那边已经打点过,她会照顾你,给你安排住处,你就安心住她那儿。”他顿了顿,补充道,“别怕麻烦她,她在这方面是行家。等以后你有能力了,站稳了脚跟,再考虑自己搬出去。这段时间,你要好好听她的指导,她会帮你联系最好的老师,教你唱歌,教你认谱,教你弹琴……” “学……唱歌?弹琴?”李玲喃喃重复,陌生的词汇让她更加茫然无措,“我……只有高中文化,我能学会吗?”她兴奋如泡沫般漂浮起来,随即又被更深的忐忑和窘迫淹没——她甚至想象不出那些课程的模样,担心自己根本跟不上,怕辜负了眼前人的期待,也怕在这个光鲜亮丽的圈子里像个手足无措的异类。 “当然能!”乐峰的回答斩钉截铁,带着对她绝对的信心,“你比你自己想的要聪明得多,心也细。只要肯学,没什么学不会的。我对你有信心。” 这话给李玲的心带来一丝微弱的暖意,但另一个隐忧又悄然浮现。她想起那个妆容精致、气场强大的郭小姐,自己在她面前简直像个土气的丑小鸭。她咬了咬下唇,指尖无意识地轻轻勾缠着乐峰的衣角,怯怯地问:“那个郭小姐……她……她是不是喜欢你啊?”女人敏锐的直觉,混杂着某种难以言喻的自惭形秽。 乐峰一怔,随即失笑,带着少年人的爽朗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掌控感。“小脑瓜都在想什么呢?”他伸手,轻轻刮了下她鼻尖上的泪痕,“我们只是朋友,也是重要的生意合作伙伴。说得更直白点,我马上就是她老板了。放心吧,她会在专业上好好帮你的。” “老板……”李玲咀嚼着这个词,那份面对郭小姐的自卑似乎被压下去一点点。但她最在意的还是:“那你……你还会来香港吗?我在这里……真的谁也不认识。我连搭地铁都不会……”她对未来的全部安全感,似乎都系在眼前这个人身上。 “当然会来!”乐峰立刻回应,声音笃定得像是在发誓,“明年暑假我一定过来找你!所以,你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着独立起来。我回老家的时候,会把电话装上,以后你就可以给我打电话了。” 乐峰沉吟片刻,缓缓开口:“还有件事。既然你决定踏入这个圈子,原来的名字……可能需要改一改。取个艺名,和过去做个分割,也好让大家更容易记住你,怎么样?” “改名字?”李玲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好奇,像抓住了一根可以重新定义自己的绳索,“好……你帮我取一个吧。你取的……一定好。”她把这份新生完全托付给了他。 叫什么呢?一个名字瞬间闪过乐峰的脑海——李雯雯。前世那张曾让他掏心掏肺、最终却将他伤得体无完肤的脸,伴随着这个名字清晰地撞入心扉。为何是这个名字?为何要把前世沉重的枷锁套在眼前这个需要新生的灵魂上?他找不到确切的答案。或许是一份连自己都唾弃的恶意和报复?是对某种宿命的讽刺?抑或是想用这个名字,鞭策自己不再陷落于情感的泥沼?他不知道,这个决定本身就像一杯掺了毒药的蜜酒,带着一种隐秘的痛苦和对自我软弱的宣战。 “……叫李雯雯吧。”乐峰的声音听起来平静无波,仿佛只是个随口而出的好主意,“顺口好记,听着也大气。” “李……雯雯?”李玲轻声念着这个名字,舌尖轻轻卷过这三个字,像在品尝一颗陌生的糖果,“李雯雯……”一种奇异的归属感随着这个名字的确认悄然滋生,仿佛这是命运递来的新号牌。“嗯!好听!”她弯起唇角,郑重地点头,泪水洗过的眼睛亮晶晶的,似乎在宣告一个旧灵魂的退场和新身份的诞生。“以后……我就是李雯雯了。” 乐峰看着她欣然接受的笑容,心底那份深藏的苦涩被强压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更坚定的决心。他关掉刺眼的主灯,只留一盏床头暖光,然后替她掖了掖被角,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柔和:“好了,李雯雯小姐,什么都别多想了。今晚好好睡一觉,把精神养足。明天——” 暖黄的光晕里,他的笑容像能融化所有未知的寒冰:“我带你去见识一下……滚石唱片的大门。” 这份温柔,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像一张无形的护符,驱散了李雯雯心中最沉重的惶恐。窗外的都市依旧陌生华丽,但那个叫李玲的厂妹内心的惊涛骇浪,终究在承诺和新生名号的抚慰下,暂时平息下来。她抓着那个小小的传呼机,慢慢闭上眼睛,将身体更深地埋进柔软的枕头里。尽管前路茫茫,但至少此刻,她有了一线微光。 第二十二章 协议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次日,乐峰带着李玲来到了滚石,滚石老板段钟沂和音乐总监陈启泰相迎。 老段看到乐峰过来了,热情的迎上去,双手握着他的手,说道“小乐先生,你好你好,又见面了。” “段总您太客气了!”乐峰被这阵仗弄得有些受宠若惊,连忙回礼。 段钟沂的目光随即转向乐峰身旁略显局促的李玲:“这位一定就是李玲小姐吧?久闻其名,幸会幸会!”他态度亲切,冲散了李玲几分紧张。 “段总您好。”李玲努力让自己镇定,伸出手轻轻回握,手心微湿。郭冬芸适时上前,自然地引导她,缓解了她的不安。 乐峰将歌词曲谱交给郭冬云,让她去复印。 一行人走向录音棚,刚进门就撞上了早已等候在此的刘宇龙三人。 “峰哥!”刘宇龙三人兴奋地喊了一声,精神面貌与在内地时判若两人。郭冬芸将他们留在香港,凭借扎实的功底,他们已成为滚石录音棚的常驻乐队,偶尔还能接到演出,一个多月的收入远超过去一年。郭冬芸甚至帮他们在附近租了公寓,办好了长期工作签,日子安稳而充满希望。面对乐峰,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人群中,一个中等身材、气质内敛的男人走上前来,郑重地向乐峰伸出手:“乐先生,我是钟兴民。收到您作品的邀约,实在荣幸!您放心,编曲工作我一定全力以赴!”他目光真诚而热切,带着对音乐的敬畏。这位钟兴民,便是乐峰记忆中未来周杰伦的御用编曲大师。面对如此人才,乐峰态度谦和:“钟先生太客气了,是我的荣幸才对,很期待您对它们的塑造。” 众人围坐在沙发上,郭冬芸将复印好的曲谱分发下去。六首歌名跃入眼帘:周蕙的《约定》、梁静茹的《勇气》、那英的《征服》、《白天不懂夜的黑》、《梦醒了》、《梦一场》。 空气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翻动纸张的沙沙声。音乐总监陈启泰捏着谱子,手指先是无意识地在纸面上敲击节奏,旋即猛地拍向自己的大腿!他双眼放光,脸上的震惊毫不掩饰:“这……词好!曲更好!每一首都…格局不小!”他一改往日的沉稳,激动之情几乎按捺不住。 段钟沂同样逐字逐句看着歌词,连声惊叹:“我的老天!这才过去一周?上次庆功宴还以为看尽了你的才华,没想到真是深不见底……这词曲,写得像浸淫乐坛几十年的老手,深情又贴切!厉害,太厉害了!” “六种风格,六种味道,”陈启泰拍着大腿感慨,话里充满了由衷的叹服,“这小子就是个神人!怪才!” 感受到众人的视线聚焦,乐峰站起身,指向身边有些不知所措的李玲:“各位,今天的主角不是我。这六首歌,是我为这位李玲小姐写的,她即将踏上歌手之路,艺名李雯雯。希望大家今后多多提携关照。”他顿了顿,语气郑重,“我在香港时间不多,明天就要动身回去。后续制作,还是得辛苦陈启泰总监亲自监制,编曲上拜托钟兴民老师精心打磨,所有合约事务,全权委托郭冬芸小姐代理。” 他目光扫过众人,最后落在录音师身上:“为了让大家更快抓住歌曲感觉,我先简单录个小样示范一下。”说完,便带着李玲和一众乐手走进了录音间。 整个下午,滚石这间顶级录音棚成了“神迹”现场。刘宇龙三人作为伴奏,按照乐峰提供的曲谱进行了极为顺畅的基础伴奏演奏——谱子精准得让他们省去了摸索的功夫。而乐峰,对着麦克风,一首接一首,将六首歌完整的Demo演唱录了下来。他的演绎情感饱满,气息稳定,旋律咬字清晰得如同早已录过千百遍,毫无新创作的生涩卡顿。 监控室里,包括段钟沂、陈启泰、钟兴民在内的一众专业人士,陷入了长久的静默。所有人眼睛都瞪得溜圆,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词曲作者在创作期就带着完整乐队伴奏,一字不改、一气呵成地连续录制六首水准极高的作品Demo?这简直颠覆了他们对音乐创作流程的认知!整个过程流畅得像是在复制,而不是创造。更重要的是,每一首歌的词曲都如此成熟、精湛、浑然天成,且明显是为这位叫做李雯雯的新人量身定制,契合度惊人。 乐峰走出录音间时,迎接他的是满室肃然的寂静,以及无数道交织着震撼、敬佩和如同看怪物般的目光。那六首歌带来的冲击波,在滚石最专业的耳朵里,久久回荡。 将李玲留在录音棚,陈启泰和钟兴民开始针对这些歌开始聊编曲,两个都是专业人士,对音乐的把控能力都是大师级别,李玲就像个孩子一样,很兴奋,很多专业词语她也不知道,好在陈启泰和钟兴民说的都是国语。 会议室里,段钟沂,乐峰,郭冬芸三人。 段钟沂推开镀金烟盒,笑意未达眼底:“小乐先生成立飓风娱乐的魄力令人钦佩,不过——”他话锋陡转,“滚石拥有全亚洲最成熟的发行网络,新人单曲制作推广成本平均每张专辑都要近百万港币。按传统分成比例,恐怕新公司撑不过三张EP。” 乐峰笑着说道:“段总,我听郭小姐说,我那张专辑卖了2周,貌似已经破了10万了?” “对。乐先生是天才,专辑质量高,噱头好,所以这次我们很有信心。” “既然这样,你还有什么好考虑的呢?今天这6首歌你也听了,比我那六首,质量只会更高。而且李雯雯外形不错,由她来主唱这6首歌,加上滚石专业的包装,我相信效果会更加爆炸。” 乐峰停顿了片刻,说道:“香港女歌手里,外形比的上她的,不多。有我们两个的助推,她绝对可以成为你们滚石的王牌。” 段钟沂被乐峰说的有点兴奋,滚石太需要一个天后了,苏芮、蔡琴已经年纪大了,这几年都没有什么作品,林忆莲正在跟李宗盛纠缠,滚石如果此时有个20岁的年轻天后,无疑会给滚石带来巨大的收益。 “不过...“段钟沂沉吟,“即便李小姐走红,她终究不是滚石的艺人。 “段总,我就知道你担心这个。”乐峰笑着点上段钟沂递过来的演,郭冬芸在对面看着他,脸上带着一丝笑意 “李雯雯是飓风的王牌,而飓风的掌舵人是郭小姐。“乐峰吐出一口烟圈,看着它在水晶吊灯下舒展,“以她和您的交情,您还担心什么?至于飞碟和宝丽金...“他故意顿了顿,“我向来觉得,滚石才是最适合的娘家。“ 段钟沂突然大笑,笑声震落了雪茄灰。 最终,钢笔在合同上划出沙沙声响: 郭冬芸兼任飓风总经理,仍留任滚石内地总裁 制作成本由滚石全额承担,滚石唱片投资100万,占飓风娱乐5%的股份。 净利润按飓风30%、滚石70%分配 合约期12个月,自动续约需重新谈判 乐峰满意地看着墨水干涸。这个结果比他预想的更好——仅凭六首歌就拿下三成净利,还保留了来年重新议价的空间。而且,滚石投资的100万,乐峰就不用付钱了。 雪茄和香烟的烟雾在两人之间缭绕,合约上的墨迹渐渐凝固。他们都清楚,这不仅是利益的交换,更是一个新时代的投名状。 第二十三章 卖歌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签完合同,乐峰再次回到录音棚外面,李玲在里面试唱,她攥着《约定》的曲谱,纸张边缘已被手汗浸得发皱。当耳机里传来前奏钢琴声时,刚开口不到几句,陈启泰又叫停。 陈启泰摘下监听耳机,指尖在调音台上敲出一串急促的节拍。透过玻璃,他看见女孩瞬间煞白的脸色。“第三个'约定'的转音,你唱成了降E调。“他按下通话键,声音通过音响在录音间回荡,“李小姐,你听过教堂唱诗班吗?现在你就像在念圣经。“ 他又亲自教导她发音,半晌,他来到乐峰身边,说道:“她还不具备录制专辑的能力。她音色本质是好的。但是她看不懂乐谱,也没有专业的知识,她需要系统的声乐训练。” “从明天开始。“郭冬芸已经翻开记事本,“上午九点跟戴思聪老师学发声,他教出过王菲;下午三点到柏斯琴房练视唱练耳,晚上七点...“她笔尖顿了顿,划掉某个名字,“我亲自带她去见杜丽莎,感情投入这块需要大师点拨。“ 乐峰注意到李玲透过玻璃投来的求救目光。他走进录音间,把矿泉水拧开递过去:“第一次进棚都这样。当年张学友第一次录专辑的时候,也是反复唱了几十遍。“女孩指尖的冰凉透过瓶身传来,他轻轻按住她发抖的手腕:“但你要记住,厂妹李玲已经留在罗湖口岸那边了,你是一名即将出道发行专辑的歌手!“ 陈启泰在门外对郭冬芸比了个手势:“先解决普通话咬字问题,粤语区听众受不了卷舌音太重。“他瞥见女孩正在默记《约定》的歌词,忽然抬高声音:“李雯雯!“这个新名字让所有人一怔。“现在开始,你吃饭睡觉都要用腹式呼吸——除非你想永远当修音师最恨的歌手。“ 乐峰点点头,说道:“你们先编曲吧,陈老师,李雯雯就拜托你了。” “哪里的话,刚出道的新人都差不多的,香港很少有专门学音乐出身的女歌手的。这几首歌我会好好把控的。” 乐峰走出录音室,推开郭冬芸办公室的门,懒散地往沙发上一靠,随手摸出一支烟点上。烟雾缭绕间,郭冬芸款款走来,在他对面坐下,一双凤眼含着笑意看他。 “小玲就交给你了。”他吐出一口烟,声音低沉,“月底我就得回去。” “怎么,放心不下她?”郭冬芸轻笑,指尖轻轻敲了敲桌面。 “当然放心不下。”乐峰眯起眼,“她这条路是我硬拽着她走的,适不适合她、她愿不愿意走、有没有准备好……全是未知数。但至少,她有机会拼一把。要是回那个工厂,这辈子就完了,最多嫁个有钱人,当个金丝雀。” “你想得倒是挺多。”郭冬芸莞尔,“放心吧,这丫头我看着顺眼,不会亏待她。” “还有,滚石投的那100万,是公司启动资金,不够我再补。”他弹了弹烟灰,“今年你的任务,就是把李玲——哦,现在叫李雯雯——推出去。香港现在有个王菲挺火,但她很快就会被取代。” “王菲?”郭冬芸秀眉微蹙,“你说的是王靖雯吧?她现在势头正猛,人又漂亮,去年还拿过最佳歌手,可不好超越。” “是不错。”乐峰嘴角一勾,“要是没有李玲,她铁定是一代天后。但现在……不一样了。”他笑得意味深长,“她可没有我这样的‘作家’。” 郭冬芸一怔,随即失笑,心里那点犹疑瞬间消散。是啊,有乐峰这个怪才写歌,再加上滚石的资源,李玲怎么可能不红? “对了,这几天帮我约一下刘德华和张学友的经纪人。”乐峰忽然说道。 “啊?”郭冬芸一愣,“约他们干嘛?” “卖歌。”他轻描淡写地说。 “卖歌?!”她瞪大眼睛,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对,昨天不是跟你提过‘飓风娱乐’的五大事业部吗?第一个就是‘演唱会事业部’,专门签港台明星的内地演唱会代理权。”他慢悠悠地解释,“给他们一人一首歌,半卖半送,条件是签下内地演唱会的长期合约。” “这……能行?”她迟疑道。 “怎么,我在香港乐坛还不够分量?”他挑眉。 “够!当然够!”她忍不住笑出声,“你现在都快被那些记者吹成‘点石成金’的神仙了!” “那就够了。”他掐灭烟,眼神锐利起来,“一首歌卖20万,外加内地演唱会20年代理权,最少也得10年。我们让利,票房分成他们拿40%,最多47%。剩下的我们承担场地、宣传和人工,但必须给他们保底……”他略一沉吟,心里飞快计算——内地现在月薪500左右,票价定150,2万座位,8成上座就是250万,他们拿100万。 “保底100万。”他敲定,“这事和捧红李玲一样重要。” 郭冬芸听得目瞪口呆,还没消化完,他又补了一句: “另外,给滚石旗下几个当红歌手一人一首歌,条件是他们签下合约,飓风要抽12%的专辑分成。” “你疯了吧?!”她终于忍不住惊呼,“滚石那么多歌手,你几天内写得完?!” 乐峰却只是懒懒一笑:“周华健、任贤齐、辛晓琪、莫文蔚——就这四个人,够了。” 郭冬芸彻底哑然,盯着他,仿佛在看一个疯子——不,或许是个天才。 乐峰伸了个懒腰,嘴角扬起一抹自信的弧度:“这样如果顺利的话,你账户上很快就能多出200多万,足够前期运作了。“ 郭冬芸怔怔地望着他,忽然轻笑出声:“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记者把你吹得神乎其神了——你简直就是台行走的印钞机。“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讶,这种在别人听来天方夜谭的话,此刻从她嘴里说出来竟如此自然。 当晚,乐峰特意找到李玲长谈。他描绘的未来蓝图让这个单纯的女孩眼中渐渐燃起希望的火光。正是这次推心置腹的谈话,让李玲最终下定决心留在香港,既为了自己的前途,也为了报答乐峰的知遇之恩。 接下来的日子,李玲在郭冬芸安排的专业团队指导下开始了魔鬼训练。而乐峰则把自己关在酒店房间,从随身携带的密码锁笔记本中取出了他的“宝藏“——里面密密麻麻记录着100多首原创歌词,许多还标注了完整的曲谱。 在筛选合作对象时,乐峰有着清晰的战略布局。张学友是他必须争取的,歌神在年末开始就全球巡演,在内地一些城市也开始搞演唱会,正是因为他,越来越多的港台明星开始在内地开办演唱会。而且歌神每年都会开很多场,傍上这位劳模,飓风娱乐就可以迅速在圈内立足。 华仔作为华语乐坛的顶流,重要性毋庸置疑,在这个时代的演唱会,毫无疑问的独一档的存在,他的演唱会票价,即便是后世的周杰伦,也无法与其相比。 乐峰买来厚厚一沓白纸,笔走龙蛇间写下了六首注定载入华语乐坛史册的金曲: 刘德华《今天》(1995) 张学友《一千个伤心的理由》(1995) 任贤齐《心太软》(1996) 辛晓琪《女人何苦为难女人》(1997) 周华健《朋友》(1997) 莫文蔚《他不爱我》(1997) 选择这些歌曲时,乐峰慎之又慎。比如原本想给辛晓琪的《味道》,因其发行时间太近而作罢。而《心太软》这个未来创下2000万张销量的神话级作品,更是被他视为杀手锏。 整整48小时,乐峰足不出户。当李玲深夜前来探望时,只见他抱着吉他反复调试旋律,专注得连她进门都未察觉。昏黄台灯下,那个沉浸在创作中的侧影,让李玲看得入了神。 三天后,当乐峰将厚厚一叠手稿交给郭冬芸时,整个人憔悴得吓人。深陷的眼窝、泛青的黑眼圈,连刚洗过的头发都掩盖不住浑身的疲惫。 郭冬芸接过沉甸甸的稿件时,心头莫名一颤。她逐页翻阅,表情从惊讶逐渐变成震撼。当看完最后一页抬起头时,发现乐峰早已在沙发上沉沉睡去。 她轻手轻脚地蹲到沙发前,凝视着这张年轻却写满倦意的脸庞。鬼使神差地,一个轻柔的吻落在了他的唇上。起身时,郭冬芸脸上飞起两朵红云,赶紧抱着稿件匆匆离去——她得立即去找滚石总监陈启泰,这些作品一刻都耽误不得。 第二十四章 等他醒来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陈启泰的办公室仿佛被投入了一颗重磅炸弹。 当郭冬芸将那叠手稿郑重其事地放在陈启泰的红木办公桌上时,这位滚石总监起初只是带着惯常的审慎翻阅。然而,仅仅翻过几页,他脸上的从容便如潮水般褪去,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浓的惊愕与难以置信。他扶了扶金丝眼镜,身体不自觉地前倾,手指微微颤抖地划过那些流畅的旋律线和直击人心的歌词。 “这…这全是他这两天写出来的?”陈启泰的声音有些干涩,目光死死钉在稿纸上,仿佛要穿透纸张看清背后那个神秘的少年。 郭冬芸点了点头,脸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骄傲与心疼:“两天两夜,没合眼。” “天才…不,是妖孽!”陈启泰猛地站起身,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快!通知大佑、宗盛,还有华健、贤齐他们!马上过来!立刻!” 消息像野火燎原般在滚石高层和核心创作圈蔓延。很快,这间平时庄重肃穆的总监办公室,破天荒地挤进了滚石最具分量的一群人——音乐教父罗大佑、词曲大师李宗盛、国民歌王周华健、正蓄势待发的任贤齐,以及其他几位闻讯赶来的资深制作人和高层。原本宽敞的空间顿时显得有些逼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近乎窒息的期待与好奇。 稿纸在他们手中小心翼翼地传递。 罗大佑紧锁眉头,指尖在《朋友》的曲谱上轻轻敲击着节奏,那熟悉的、充满力量的旋律框架让他眼中精光闪烁,最终化作一声长长的、带着复杂情绪的叹息。他看向李宗盛,发现这位老搭档也正抬头看他,两人目光交汇,无需言语,都读懂了对方眼中的震撼——那是一种对纯粹创作才华的敬畏,以及一丝被后浪拍打的凛然。 李宗盛拿着《心太软》的稿子,反复吟唱着那几句看似简单却直指人心的歌词:“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他摇着头,脸上是混合着欣赏和自嘲的笑容:“这小子…把都市男女那点心思,摸得透透的。这歌,要命!” 周华健捧着写着他名字的《朋友》,反复哼唱副歌部分,越唱眼睛越亮,最后忍不住拍案叫绝:“好!太好了!这歌…这歌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温暖,大气,有力量!陈总监,这歌我一定要唱!” 任贤齐则紧紧攥着《心太软》的稿纸,心跳如擂鼓。他仿佛已经看到这首歌横扫街头巷尾的景象,那简单上口的旋律和精准的情感表达,让他激动得手心冒汗。他看向郭冬芸,眼神热切:“芸姐,峰哥他…他太神了!这歌…” 辛晓琪和莫文蔚的专属作品同样引发了阵阵惊叹。《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的细腻深刻,《他不爱我》的冷冽哀伤,都精准地戳中了歌手的特质和时代的情感痛点。 一时间,办公室里只剩下翻动纸张的沙沙声、情不自禁的哼唱声,以及此起彼伏的惊叹和倒吸冷气的声音。这些在乐坛摸爬滚打多年、见惯风浪的大佬们,此刻像一群发现了绝世珍宝的孩子,脸上写满了兴奋、激动,以及一种被天才光芒灼伤的、难以言喻的震撼。 “他人呢?”罗大佑终于放下稿纸,声音带着急切,“乐峰呢?我要见见这小子!” “对!快请峰哥过来!”任贤齐也立刻附和,其他人也纷纷抬头,目光齐刷刷地聚焦在郭冬芸身上,充满了迫切。 郭冬芸早已料到这一幕。她深吸一口气,优雅却异常坚定地挪动脚步,稳稳地挡在了办公室出口。她脸上带着职业的微笑,眼神却锐利如刀,扫过眼前这群激动不已的音乐巨擘。 “各位老师,”她的声音清晰而沉稳,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乐峰他,刚刚交完稿,已经累得在隔壁休息室睡着了。” 她微微侧身,用身体语言更明确地表示“此路不通”:“他整整熬了两天两夜,几乎没合眼,现在整个人已经透支了。陈总监也看到了他刚才的样子,憔悴得不成人形。” 她的目光扫过罗大佑、李宗盛,最终落在最跃跃欲试的周华健和任贤齐身上,语气带着恳切,更带着一种守护者的强硬:“我知道大家都很激动,都想立刻和他聊聊这些了不起的作品。但是,请各位老师体谅一下。让他睡吧。现在,没有什么比让他好好休息更重要的事。” 她顿了顿,声音放轻,却更具分量,仿佛在陈述一个不可违逆的事实: “天大的事,也等他睡醒了再说。” 陈启泰办公室内热烈的气氛瞬间凝滞。大佬们面面相觑,看着郭冬芸那不容商量的姿态,再想想乐峰交稿时那副仿佛被抽干了精气的模样,满腔的激动和好奇,最终也只能化作几声理解的叹息和无奈的点头。 罗大佑率先坐回沙发,拿起《一千个伤心的理由》的稿子,低声道:“…是该让他好好休息。”李宗盛也默默坐下,重新沉浸在稿件中,只是眼神变得更加深邃复杂。 周华健和任贤齐虽然心痒难耐,也只能按捺住冲动,围着《朋友》和《心太软》低声讨论起来。 郭冬芸背靠着门,像一尊沉默的守护神,目光柔和地望向对面自己的办公室,里面是耗尽心力、陷入沉睡的造梦者;门外,是这群被他的才华彻底点燃、心潮澎湃却又不得不按捺等待的乐坛传奇。喧嚣与沉静,仅一门之隔。 窗外的香港,阳光明媚。而在这间滚石的心脏地带,时间仿佛也为那个沉睡的少年按下了暂停键。只有那几页薄薄的、却重逾千斤的稿纸,在众人手中无声地传递着惊世的才华,静静地等待着它们的主人从疲惫中苏醒,再次搅动风云。 乐峰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仿佛要把透支的精气神彻底补回来。期间郭冬芸轻手轻脚进来过几次,放下一碗温热的艇仔粥或是几碟精致的点心,他都迷迷糊糊吃了,眼睛都懒得完全睁开,吃完倒头又陷入深沉的睡眠。直到窗外维多利亚港的霓虹次第亮起,他才被胃里的空虚感和一种沉甸甸的满足感同时唤醒,精神虽然依旧带着疲惫后的慵懒,但眼神已恢复了清澈。 当他走出办公室,郭冬芸早已等在门外,眼神带着笑意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醒了?感觉怎么样?他们可都等急了。” 郭冬芸早已换了衣服,一身修身礼服,胸前的那抹春光,让乐峰眼神有点离不开。 乐峰揉了揉眉心,声音还带着点刚睡醒的沙哑:“还行,饿得能吃下一头牛。他们?” “都在‘福临门’等着呢,”郭冬芸凑到他身边,自然地伸手替他理了理微皱的衣领,“说是给你饯行,阵仗可不小。” 乐峰问着她身上高贵的香水味,挑了挑眉,没说什么,跟着她走了出去。 郭冬芸脸上带着一抹笑容,这个男孩,除了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才华,还有远超年龄的成熟,面对诱惑,他竟然表现的临危不乱,她心中不由的赞许。 第二十五章 践行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福临门”最大的包间早已是星光璀璨,人声鼎沸。乐峰被簇拥着坐到主宾位旁(主位是陈启泰的),郭冬芸当仁不让地占据了紧挨着他的左侧位置,而李玲则被安排在了他的右侧。巨大的圆桌旁,滚石的巨星与高层济济一堂,珍馐美馔香气四溢,但所有人的焦点只有一个——乐峰。 当敬酒的人潮如海浪般涌来,乐峰成了风暴的中心。周华健豪迈的“敬朋友”,任贤齐激动的“敬心太软”,辛晓琪、莫文蔚真挚的感谢,罗大佑、李宗盛两位教父带着审视与惊叹的“敬天才”,陈启泰意气风发的“敬定海神针”……声浪与敬意几乎将他淹没。他疲于应付,只能不断举起郭冬芸早已为他换好的茶杯。 在这片喧闹的荣耀中心,李玲的存在显得有些安静和边缘。她努力微笑着,学着别人的样子,笨拙地想要给乐峰夹菜,或是小声提醒他喝点汤暖胃。然而,她的动作和声音,在巨星们洪亮的敬酒声和郭冬芸游刃有余的应对中,显得那么微弱。 让她心头莫名刺痛的是郭冬芸对乐峰那种自然而然、却又亲密得刺眼的照顾。 当乐峰被任贤齐和周华健左右夹攻敬酒时,郭冬芸会适时地倾身过去,几乎贴着乐峰的耳朵,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低语:“别喝太急,胃空着呢。”她的气息若有似无地拂过乐峰的耳廓,眼神里是毫不掩饰的关切。李玲看到乐峰微微侧头,对郭冬芸露出一个无奈却带着点依赖的笑。 乐峰被桌上的话题逗笑,身体放松地向后靠了靠。郭冬芸的手极其自然地搭在了他椅背的上沿,指尖离他的肩膀只有寸许。那是一个宣告所有权的、充满保护欲的姿态。她一边和旁边的陈启泰谈笑风生,一边随时留意着乐峰的状态。 乐峰面前的骨碟堆了些虾壳蟹脚,郭冬芸不用招呼,便极其自然地夹了一块剔好刺的清蒸石斑鱼腩放到乐峰碗里,轻声说:“这个清淡,尝尝。”动作熟稔得如同做过千百遍。 乐峰和罗大佑讨论了几句音乐创作,似乎有些口干,刚微微蹙眉,郭冬芸的茶杯就已经递到了他手边。她甚至不用看,就知道他需要什么。 每一次郭冬芸对乐峰展露的亲昵和细致入微的关心,都像一根细小的针,轻轻扎在李玲的心上。她看着郭冬芸靠近乐峰时那熟稔的姿态,看着乐峰对郭冬芸流露出的那份自然的信任和默许,再对比自己笨拙的关心和局促的位置,一种混合着酸涩、失落和隐隐自卑的情绪悄然滋生。 她低下头,假装专心对付碟子里那只剥了一半的虾,水晶虾饺的鲜甜在口中突然变得有些寡淡。她能感觉到自己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她多么想像郭冬芸那样,能如此自如地靠近他,照顾他,成为他身边那个理所当然的存在。可现实是,她只是一个被他从工厂里拉出来的新人,坐在这满座巨星的盛宴里,像个手足无措的孩子,连给他夹块点心都怕显得唐突。 乐峰似乎察觉到了右侧的安静。他转过头,看向李玲,声音温和:“小玲,别光看着,多吃点。培训很辛苦,要补充体力。” 李玲心头一暖,刚要说话,郭冬芸却已含笑接口,目光带着长辈式的关怀看向李玲:“是啊,小玲,多吃点。阿峰说得对,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养好嗓子,练好基本功。别拘束,就当自己家。”她的语气无可挑剔,甚至带着鼓励,但话语中那若有似无的划分——将李玲定位在需要照顾的“新人”和“被培养者”的位置,而她和乐峰才是主导者——让李玲刚刚升起的那点暖意瞬间又冷却下去。 李玲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点点头:“嗯,谢谢芸姐,谢谢阿峰。”她夹起一块点心,食不知味地放进嘴里。眼角的余光,却不由自主地再次飘向乐峰的左侧——郭冬芸正侧着脸,专注地听乐峰低声和陈启泰说着什么,嘴角噙着笑意,手指无意识地轻轻敲着桌面,那份默契和亲近感,像一道无形的屏障,将李玲隔绝在外。 觥筹交错,星光熠熠。乐峰在众人的簇拥下光芒万丈,郭冬芸在他身边如影随形,姿态亲昵。而坐在他右边的女孩,只能在一片喧嚣的热闹中,默默咀嚼着心底那份无人知晓的刺痛,和对那个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的位置,悄然滋生的向往与黯然。 乐峰在“福临门”的喧嚣中周旋,喝的是啤酒,虽然被灌了不少杯,但他酒量不错,加上郭冬芸有意无意的挡驾和换成茶的几次“作弊”,人还算清醒,只是带着几分酒后的放松和疲惫。 散场时,霓虹闪烁的香港街头夜风微凉。乐峰拒绝了陈启泰安排的车,对郭冬芸说:“芸姐,你先回吧,我和小玲走走,醒醒酒,顺便说说话。”郭冬芸目光在两人身上转了一圈,看到李玲微低着头,最终点点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复杂情绪先行离开了。 于是,只剩下乐峰和李玲并肩走在回酒店的路上。维多利亚港的灯光倒映在漆黑的水面上,璀璨却遥远。街边是行色匆匆的路人,更衬得他们之间的沉默有些沉重。 乐峰率先打破了沉默,声音在夜风中显得清晰而冷静: “玲儿,明天我就要回深圳了。明天上午,你就收拾好东西,搬到郭小姐那边去住。她那边环境好,也方便她安排你的训练。” “好。”李玲的声音很轻,几乎被晚风吹散。她低着头,看着自己和乐峰在路灯下被拉长的影子,时而靠近,时而分开。 乐峰敏锐地捕捉到她声音里的低落和那份挥之不去的压抑感。他停下脚步,侧过身,借着路灯光线仔细看着她的脸。少女的脸上没有了饭局上强撑的笑容,只剩下迷茫、不舍和一丝难以言喻的委屈。 “郭小姐会照顾好你的,”乐峰的声音放柔了些,带着一种引导的意味,“香港对你来说是全新的战场,你要和她好好相处,她是能帮你打开局面的人。”他顿了顿,见她依旧沉默,只是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便伸手,轻轻扶住了她的双肩。 李玲的身体微微一颤,抬起头,撞进他深邃而专注的眼眸里。 “玲儿,”乐峰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穿透力,“看着我。你的目标,你还清楚吗?” 李玲的睫毛颤动了一下,嘴唇微微翕动,却没发出声音。 乐峰的目光紧紧锁着她,仿佛要透过她的眼睛看进她的心底: “记住,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也是我为你搏来的。它通向的是舞台的中央,是聚光灯下,是让所有人都记住‘李雯雯’这个名字!这条路,没有回头,只能向前冲!” 他的手指微微用力,传递着一种坚定的力量: “至于那些儿女情长,那些不该有的心思,”他的语气斩钉截铁,带着一种近乎冷酷的清醒,“把它们都暂时收起来,埋藏在心底,懂吗?现在,没有任何东西比你的前途更重要!没有任何人,值得你分心!” 夜风吹拂着李玲额前的碎发。她看着乐峰,看着他眼中那不容动摇的决心和对自己前程的灼热期许。饭局上郭冬芸带来的刺痛、心底那丝隐秘的酸涩,在他这番直指核心、甚至有些无情的话语冲击下,仿佛被强行按捺了下去。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对他的敬畏、对未来的渴望、以及不想辜负他心血的决心——从心底涌了上来。 她眼中的迷茫和委屈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破釜沉舟般的坚定。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用力地点了点头,声音不大,却异常清晰和有力: “嗯!我知道!阿峰,你放心!”她直视着他的眼睛,像是许下重诺:“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看着她眼中重新燃起的火焰,乐峰紧绷的嘴角终于松动了些,露出一丝满意的、带着鼓励的笑意。他松开了她的肩膀,轻轻拍了拍她的背:“这才是我认识的李玲。走吧,回去好好休息,明天开始,就是全新的战斗了。” 第二十六章 离别前的温柔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湾仔茶餐厅里,晨光透过玻璃窗,在木纹桌面上流淌出一片暖金色。乐峰坐在靠窗的位置,指尖无意识地沿着茶杯温热的边缘滑动,目光一次次投向门口。当那个俏丽熟悉的身影终于闯入眼帘时,他心头一热,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 冯茜像一阵清风般快步走来。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随意束起的马尾,素净的脸上交织着不加掩饰的惊喜和一丝娇嗔。她几步跨到乐峰面前,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扑进了他怀里。 乐峰收紧手臂,将她牢牢拥住。熟悉的发香萦绕鼻尖,温软的身体紧贴着胸膛,瞬间让他心神摇曳,连日熬夜的疲惫仿佛都被冲淡了几分。这才是他日夜思念的人儿啊。 “阿峰,你怎么来了?”冯茜从他怀里微微仰头,话音却在看清他面容的刹那戛然而止。他眼下的青黑和眉宇间的倦色让她心头一紧,秀眉立刻担忧地蹙起,“你这…这是怎么了?” 乐峰拉着她坐下,嘴角努力扯出一个安抚的笑容:“没事儿,就是熬了几个通宵赶歌。”他将桌上那杯温热的港式奶茶轻轻推到她面前,“喏,你最爱喝的,还热着。” 冯茜的目光掠过奶茶,双手却直接覆上他搁在桌面的手背。指尖传来的冰凉触感让她心头又是一酸:“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来香港?我可以——” “这次行程紧,是带着公司的新人过来办事,”乐峰轻声打断,不动声色地翻转手掌,将她的指尖温柔地包裹在掌心,轻轻捏了捏,“时间排得太满,两天两夜没合眼,一口气写了6首歌。”他刻意省略了与李玲同住套房的细节,不想徒增她的疑虑。 冯茜嘴角委屈地向下撇了撇,但很快被好奇取代。她追问起歌都给了谁。乐峰带着点小得意,笑着给她细数了刘德华、张学友等一个个响当当的名字和那些注定要红的金曲。还跟她聊起飓风娱乐的事情。 “哇塞!”冯茜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那你这一趟岂不是赚了…两百多万了?”她压低声音,满是惊叹。 “那是,”乐峰挑眉,带着点痞气的得意,“你男人厉害吧?” “好厉害…”冯茜听到那三个字,脸颊倏地飞起两朵红云,像熟透的蜜桃,但眼底漾开的幸福笑意却藏也藏不住。 “你一直不回深圳,我只能‘打’上门来找你了。”乐峰的语气带着点埋怨,更多的是思念。 “Sorry啊…”冯茜的声音软了下来,带着歉意,“奶奶生病了,爷爷要照顾她,家里弟弟也要我看着,妈咪还给我报了个舞蹈班…真的抽不开身回深圳。” “好吧。”乐峰理解地点点头,“我过几天也要回老家上学了。太想你了,不见一面不行,所以拼了命把事情搞定,今天专门来见你。” 冯茜凝视着他仍显憔悴却写满真挚的脸庞,心底涌起一股滚烫的暖流,感动与心疼交织。“你过来…”她脸颊微红,声音轻柔得像羽毛。 乐峰会意,起身坐到她旁边的卡座里。冯茜抬起纤细的手,掌心带着微温,轻轻抚上他的脸颊,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你看你,这段时间都瘦了一圈了。” “没有你陪着,吃不下睡不着,自然就瘦了呗。”乐峰蹭了蹭她的手心,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你下午就回去吗?”冯茜的声音低了下去。 “嗯。”乐峰应了一声。 这一个“嗯”字,像颗小石子投入冯茜的心湖,瞬间激起酸涩的涟漪。刚见面,连手心里的温度都还没捂热,就要分离了。她的鼻尖一酸,眼眶微微泛红,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乐峰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被狠狠撞了一下。 他再也按捺不住,低头便吻住了她的唇。少女的唇瓣柔软而微凉,带着奶茶的淡淡甜香。冯茜只是微微一怔,随即闭上眼,生涩却无比投入地回应着这个饱含思念与不舍的吻。晨光勾勒着他们依偎的身影,茶餐厅的喧嚣仿佛瞬间远去,只剩下两颗年轻的心在急促的跳动声中紧紧相依。 跨境巴士站台上,离别的愁绪在空气中弥漫。乐峰紧紧牵着冯茜的手,仿佛想将这最后的温存刻进掌心。不远处,开往深圳的巴士引擎已经发出低沉的轰鸣,催促着分离的时刻。 “小茜,”乐峰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沙哑,目光胶着在她脸上,“今天这一别,就得等到明年暑假才能再见了…”话语里裹着浓浓的眷恋与对漫长等待的无奈。 “嗯…”冯茜低低应了一声,长长的睫毛垂下来,掩盖住眼底翻涌的情绪。她下意识地回握着他的手,指尖微微发凉。 乐峰试图用未来的期许冲淡此刻的伤感,挤出一个笑容:“不过也好,明年暑假刚好高考结束,你也马上要迈入大学了,全新的开始。”他想象着那时重逢的光景。 然而,冯茜接下来的话却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瞬间击碎了他短暂的憧憬。 “我妈咪…”她顿了顿,抬起头,眼神里带着点忐忑和歉意,“…她会安排我出国留学。” “出国?!”乐峰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声音拔高了几分,带着难以置信的惊愕,“你说…出国留学?”他下意识地抓紧了她的手,仿佛这样就能阻止她飞向遥远的大洋彼岸。 “嗯,对…是去国外。”冯茜的声音很轻,却清晰地砸在乐峰心上。 刹那间,一种巨大的不安感如同冰冷的潮水,瞬间淹没了乐峰。出国留学…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相隔万里,意味着日夜颠倒的时差,意味着一年甚至几年都难以见上一面。那些曾经关于未来的甜蜜规划,此刻都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霾。 他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力道甚至让冯茜感到一丝疼痛。无数个念头在脑海中疯狂闪现:异国的距离会不会冲淡炽热的感情?陌生的环境和人群会不会改变她?没有他陪伴在身边的日子,她会不会遇见新的人?那些在茶餐厅里还清晰可见的未来图景,此刻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骤然撕扯开来,变得模糊而脆弱。 他凝视着眼前这个即将飞向远方的女孩,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这段感情正面临着一场巨大的、未知的风暴。那句轻飘飘的“出国”,像一道无形的鸿沟,骤然横亘在他们之间。一种沉重的、对未来的忧虑,沉甸甸地压在了他的胸口,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车门缓缓关闭,引擎声陡然增大。乐峰靠坐在窗边的位置,用力将手掌按在冰凉的玻璃上,向外挥动。 车窗外,冯茜纤细的身影立在站台上,正努力踮着脚尖向他挥手。晨光勾勒着她姣好的轮廓,那双含泪的眼睛,那微微咬着的下唇,那张在泪光中依然显得格外精致漂亮的脸庞……每一个细节都如此清晰,如此牵动他的心弦。 可是…… 车轮开始滚动,她的身影在视野中渐渐后退、变小。 “管他呢!”乐峰猛地靠回椅背,像是要甩掉什么沉重的包袱,用力摇了摇头,把那些关于异国、关于距离、关于未来飘摇不定的担忧,连同那张刻在心里的脸庞带来的强烈不舍,一股脑地压向心底深处。 未来的事情,谁他妈说得准?他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仿佛要把胸腔里那股滞涩的闷气都排出去。 一切,随缘吧。他这样告诉自己,带着一种近乎自暴自弃的豁达,又或者,是一种面对无力改变的现实时,无可奈何的妥协。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模糊成一片,只有那个站台上越来越小的白色身影,固执地停留在视线的尽头,也刻在了这个离别的清晨。 第二十七章 回家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回到熟悉的工厂,迎接乐峰的是满屋的欢声笑语。晚上姐姐乐花下班回来,乐峰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崭新的BB机递过去。乐花眼睛瞬间亮了,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按键按得“嘀嘀”响,爱不释手,脸上的笑容比厂门口那盏大灯还亮。 次日,乐峰敲开了冯哲办公室的门。冯哲早已殷勤地泡好热茶,见他进来,脸上堆满笑容,语气带着夸张的调侃和掩饰不住的羡慕:“哎哟,我们乐大天才凯旋归来啦!不得了,你这趟在香港可真是搅动风云了!”说着,他把几本花花绿绿的香港娱乐周刊推到乐峰面前。 杂志封面赫然印着醒目标题:《内地神秘少年三日狂写六金曲,滚石群星惊为天人!》内页大幅报道了乐峰在滚石引发的震动,还特别提到他首张专辑的惊人成绩——短短一个月,销量已狂飙突破15万张! 乐峰只是随意扫了一眼,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脸上波澜不惊,仿佛报道的是别人。 冯哲搓着手,身体前倾,眼中闪烁着熟悉的、对财富的渴望光芒:“你小子,这次回来…是不是又瞅准了什么发财的门路?你说,我冯哲绝对第一个跟上!”世界杯赌球的神迹还历历在目,乐峰在他眼里早已不是天才少年,而是点石成金的财神爷。 “今年没什么大浪花了,”乐峰放下茶杯,语气平淡,“真正的好戏,得等明年。”他话锋一转,眼神变得锐利起来,“哲哥,我今天找你,主要两件事。第一件,是关于小茜。她跟我说,你们打算明年送她出国留学?” “唉!”冯哲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无奈地摊手,“不是‘我们’,是她妈的主意!我哪做得了这个主啊!说实话,我也不想她跑那么远…” “你?!”乐峰眉头猛地一拧,声音陡然拔高,带着毫不掩饰的讥诮和压迫感,“哲哥,你算个男人吗?自己亲生女儿的前程,你连句话都说不上?!”这话像一记耳光,抽得冯哲面红耳赤,张着嘴“我…我…”了半天,愣是憋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脖子上的青筋都鼓了起来。 看着冯哲窘迫的样子,乐峰眼神里的锋芒稍稍收敛,但语气依旧强硬:“算了。我知道,你现在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在家里腰杆子挺不起来”他身体微微前倾,盯着冯哲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放心,我会带着你,赚到让你在家里能挺直腰板说话的钱!” 冯哲被这直白又带着许诺的话震了一下,喉头滚动,眼神复杂地看着乐峰,一时无言。 “第二件事,”乐峰坐直身体,语气不容置疑,“从今天起,到明年暑假前,你手头暑假赚的那笔钱,一分都不许动!更不许沾任何赌博!就当这笔钱不存在。” “啊?”冯哲一愣,随即追问,“为什么?明年暑假…要干嘛?” “创业。”乐峰吐出两个字,简洁有力。 “创…创业?!”冯哲的眼睛瞬间被点燃,仿佛看到了新的金山。 “嗯。”乐峰点点头,“具体到时候再说。总之,哲哥,丑话说前头,如果明年暑假,你拿不出这笔启动资金,那这场富贵,你就别指望了。” 冯哲脸上的兴奋立刻被凝重取代,他用力点头:“明白!你放心!我回头就去买最稳妥的理财产品锁起来!保证不动!”他顿了顿,又问道:“那你还有什么吩咐?” 乐峰站起身:“我明后天就回老家了。我爸我妈,还有我姐,劳烦你帮我照看着点。” 冯哲略带深意的看着他,他这成熟老道的劲,到底是跟谁学的?“你爸妈又不是第一年在厂里。” 乐峰离开后,冯哲独自留在办公室,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本印有乐峰报道的香港杂志。少年那句“创业”如同投入心湖的石子,激起的涟漪久久不散,一种前所未有的、名为“渴望”的情绪在他心底悄然滋生。 他在别人眼中是什么形象?厂里人背后议论的“不靠谱”:挂着经理的名头,却对厂务鲜少过问;流连于夜店的霓虹,靠着精明能干的妻子支撑门面,活得像个长不大的纨绔子弟。连女儿小茜眼中,恐怕也藏着对这个父亲的不以为然吧?妻子当众的呵斥,更是他心底难以启齿的羞耻。 然而,乐峰的出现,像一道刺破阴霾的光。世界杯的暴富神话,香港的惊人才华,还有那句掷地有声的承诺——“带你赚大钱,挺直腰板”!冯哲浑浊的眼中,第一次燃起了名为“野心”的火苗。如果能拥有自己的事业呢?如果能不再仰人鼻息,不再被妻子当着孩子的面斥责“窝囊废”呢?乐峰描绘的“创业”,对他而言,不再仅仅是赚钱,更是一次重塑尊严、夺回话语权的绝地反击。他握紧了拳头,第一次对自己过往的浑浑噩噩感到强烈的厌恶和悔恨。 回到略显拥挤的宿舍,乐峰关上门,只留下姐姐乐花。他从贴身的内袋里,郑重地掏出一个深蓝色的小本子,递了过去。 乐花有些疑惑地接过,随手翻开。当她的目光扫过那串长长的数字时,呼吸猛地一窒!312万人民币!那清晰的打印体仿佛带着电流,瞬间击中了她。她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又凑近仔细数了数位数——没错,是三百一十二万!她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头顶,握着存折的手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起来,心脏在胸腔里狂跳不止。 “姐,”乐峰的声音将她从巨大的眩晕感中拉回现实,“这钱,是我这趟去香港挣的。”他没有丝毫隐瞒,平静而清晰地讲述了整个过程:如何在酒吧唱歌被滚石发掘,对方如何豪掷二十万买下他歌的版权;又如何在世界杯赌球中精准下注,最终将这笔钱像滚雪球般翻到了三百多万。 乐花听着,嘴巴无意识地微微张开。眼前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弟弟,此刻在她眼中变得既熟悉又无比陌生。去一趟香港,短短时间,赚回三百多万?这简直像是天方夜谭!如果不是那冰冷的、权威的银行数字就印在存折上,她打死也不会相信。 看着姐姐依旧震惊得说不出话的样子,乐峰等她稍微平复了一下急促的呼吸,才继续说道: “这三百万,是以后创业的启动资金。”他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决心,“我马上得回学校了,时间太紧,具体的计划我来不及铺开。我的想法是,让老爹牵头,出来单干——开一个大型的废品收购站。” 他顿了顿,补充道:“老爹在厂里就喜欢捣鼓那些纸皮废铁,对这行当的门道比谁都清楚。”说这话时,乐峰眼前闪过上一世父亲佝偻着背,艰难蹬着三轮车走街串巷收废品的辛劳身影,心头一紧。这一世,绝不能再让老爹吃那份苦了! “废…废品收购站?”乐花彻底懵了,巨大的数字冲击还没消化完,又被这个出乎意料的提议砸晕了。三百万,开废品站?这反差实在太大! “对!”乐峰斩钉截铁地点头,随即压低声音,神色严肃地叮嘱,“这存折,你必须藏好。这钱不能给任何人看,否则这就是炸药桶,被人惦记了,早晚会出事。暂时不能告诉爸妈!他们一辈子省吃俭用,突然知道这么大笔钱,非吓出个好歹不可。”他目光灼灼地看着乐花,“咱们家不能祖祖辈辈给人打工。姐,相信我,明年暑假等我回来,我会把一切都安排好!” 乐花用力攥紧了手中的存折,薄薄的纸片此刻却仿佛有千斤重。三百多万!她一个月工资才五百出头,一年不吃不喝也就攒下六千多块。这笔钱,是她需要不吃不喝工作五百多年才能攒下的天文数字!巨大的财富带来的不仅是狂喜,更有沉甸甸的责任和一丝惶恐。 她抬起头,深深地看着眼前这个仿佛一夜之间长大的弟弟。那个曾经跟在她屁股后面跑的小男孩,如今眼神里却有了她看不懂的深邃和力量。熟悉的面容下,似乎藏着另一个陌生的灵魂。但这并不妨碍她对他无条件的信任。 乐花深吸一口气,将存折紧紧按在心口,仿佛在做一个郑重的仪式。她的眼神褪去了震惊和迷茫,只剩下磐石般的坚定: “老弟,”她的声音不高,却字字铿锵,带着一种豁出去的决绝,“你放心!我会好好保存的。不跟任何人说。” 八月末的观澜汽车站,空气闷热而喧嚣。那辆熟悉的、开往乐安的长途卧铺大巴,如同疲惫的钢铁巨兽,静静趴在发车区。乐峰拖着沉重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冯茜精心给他买的衣物,以及他视若生命的歌词本。他背上那把旧吉他,琴箱夹层里,十万现金被隐秘地包裹着,沉甸甸地压在他的肩头,也压在他的心上。 与冯茜、姐姐乐花、殷梅和老爹一一告别,与乐花告别的时候,乐花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乐峰会意,转身,踏上了这趟归乡的旅程。 这辆卧铺车,是老家几个有门路的人合伙购置的“摇钱树”。车主和老爹相熟,老爹工厂的工人往来,大多仰赖这条线。在九十年代劳务输出大潮中,这种直达老家的卧铺车几乎垄断了南下务工人员的返乡路,利润惊人:四十多个铺位,每人一百五十元的票价,一趟下来就是五六千块,春运时更是翻倍。暴利滋养了傲慢与蛮横:车内空气常年浑浊不堪,司乘人员态度恶劣,途中定点停靠的“合作”饭馆,提供的永远是又贵又难吃的饭菜,甚至路上还时常遭遇“黑车”抢客的风险。即便如此,最早吃上这碗饭的车主们,早已赚得盆满钵满。 乐峰蜷缩在靠窗的上铺。车子像塞罐头一样,沿途不断揽客,直到过道都站满了人才罢休。劣质烟草味、汗酸味、呕吐物的酸腐气混杂在一起,令人窒息。没有高速公路的年代,破旧的大巴在坑洼的国道上颠簸摇晃,如同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二十多个小时的煎熬,骨头仿佛都被颠散了架,才终于抵达了熟悉的县城。 第二十八章 常静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背着吉他,推着箱子,乐峰回到了那栋熟悉的、承载了他两年时光的老旧出租屋前。然而,门楣上刺眼的白花和挽联,像一盆冰水当头浇下!他猛然想起——这正是那个悲伤的暑假!这家的顶梁柱,那位和蔼的男主人,在外遭遇惨烈车祸,骤然离世。年迈的爷爷奶奶承受不住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巨痛,相继郁郁而终。曾经温馨热闹的小楼,如今只剩下孤苦的常姨和她与乐峰同龄的女儿刘迪,相依为命。 上一世的乐峰,在变故后搬离了这里,但心中始终存着对这对母女的牵挂,偶尔会回来看望。此刻,他深吸一口气,推开了虚掩的大门。 客厅里空无一人,只有一片令人心碎的寂静。正中的案台上,三张黑白遗像无声地凝视着。香炉里,三炷线香燃烧过半,青烟袅袅,在昏暗的光线下缭绕,空气中弥漫着浓重而哀伤的檀香气息。 乐峰轻轻放下沉重的行李和吉他,走到案台前。他凝视着照片中曾经鲜活的面容——慈祥的爷爷奶奶,总是笑呵呵给他添饭的叔叔。他默默抽出三支新的线香,就着长明灯的火焰点燃。双手持香,他深深地弯下腰,三鞠躬。 青烟缭绕中,他低沉而清晰的声音在寂静的屋子里响起,带着不容置疑的承诺: “爷爷,奶奶,叔叔,我回来了。” 他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过空荡的屋子,仿佛要穿透墙壁看到那对孤苦的母女。 “你们安心去吧。常姨,刘迪,”他每一个字都说得极其认真,“有我乐峰在,这辈子,我保她们衣食无忧,平安顺遂。” 那袅袅升起的青烟,仿佛承载着逝者的魂灵,也无声地见证着少年这份穿越时空、重逾千钧的誓言。 乐峰将行李安顿好后,从藏好的钱中取出3000元,小心地折好塞进裤兜。他深吸一口气,推开吱呀作响的后门,向后院走去。 后院的小菜园依旧青翠,只是少了往日的生机。厨房外的石桌旁,坐着一个美丽的女子,身形单薄,正是常静。这位三十出头的妇人,时光对她格外仁慈,身形依旧纤巧玲珑,肌肤是冷调的白皙,纵使此刻因连番打击而显得苍白脆弱,其惊世美貌的底韵仍清晰可辨。 那双曾应顾盼生辉的眸子,此刻已空洞如蒙尘琉璃,低垂的睫毛在眼下投出浓重暗影。脸颊上未干的泪痕蜿蜒闪光,如同几道细微的珍珠线 “常姨......“乐峰轻声唤道。 常静猛地抬头,慌忙用衣袖抹了抹眼角,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小峰回来了啊。“ “嗯,我回来了。“乐峰在她身旁坐下,目光落在她红肿的眼睑上。前世记忆涌上心头——多少个夜晚,这位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常姨,总会端着热腾腾的饭菜敲响他的房门。 “姨,家里的事......我都知道了。“乐峰斟酌着词句,“叔和爷奶虽然走了,但他们一定希望你能好好的。“ 常静强忍哽咽,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谢谢小峰......“她不想在孩子面前失态,起身道:“小迪快放学了,我去准备晚饭......“ “不急,姨。“乐峰从兜里掏出那叠钞票,轻轻推到她面前,“这3000块钱你先拿着。现在家里就剩你们母女俩,不容易。“ 常静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盯着那叠钱。她太了解乐峰家的情况了——父母在外打工,家境并不宽裕。“小峰,你哪来这么多钱?“她的声音因震惊而发颤。 “暑假赚的。“乐峰平静地说。 “胡说!“常静突然提高音量,“你一个学生,做什么能赚这么多?“她一把抓住乐峰的手腕,“孩子,你可不能走歪路啊!“ 乐峰反握住她冰凉的手:“姨,你放心。这钱来得干干净净。“他直视常静的眼睛,“我把你当亲人才说这些。叔不在了,照顾你们是我的责任。“ 常静怔住了。眼前这个曾经腼腆少言的男孩,眼神中竟透着令她陌生的坚定。短短一个暑假,他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你的心意姨领了......“常静推开钱,声音哽咽,“但这钱我不能要......“ 乐峰知道她在想什么。在这个月薪不足200元的小县城,3000元堪称巨款,足够买套小房子了。他站起身,语气坚决:“姨,你要是不收,就是没把我当亲人。那我今天就搬走。“ “哎!你这孩子......“常静望着桌上的钱,泪水再次夺眶而出。丈夫走后,婆家亲戚避之不及,邻居们也只是礼节性地帮忙。唯有这个租住在她家的少年,给了她最真切的温暖。 乐峰环顾了一下这间两个月无人居住的老屋。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混着旧家具和陈年灰尘的气息。他利落地将自己那些带着潮气的旧衣服、发黄发硬的被褥床单统统卷作一堆,扔到了墙角——这些东西,该彻底告别了。 出了门,县城夏末的燥热扑面而来。他在杂货铺和百货店里穿梭一番,新买的竹凉席搭在肩上吱呀作响,嗡嗡转的鸿运扇提在手里,再加上簇新的印花床单被套和一套塑料洗漱用品,沉甸甸地装了一大网兜。付账时他数出几张票子,算下来竟不到一百块。拎着这些东西走在尘土飞扬的小街上,乐峰心底不由得再次感叹:九四年的钱,可真叫一个瓷实。 回到房间,铺上凉席,摆好风扇,简单擦洗一番,总算有了点清爽模样。折腾出一身细汗,乐峰便拿了一本书,拖了把吱嘎作响的竹椅,坐到门口透风处想乘凉歇歇。午后的阳光依然灼热,书本上的字迹在眼皮下渐渐模糊…… 不知过了多久,一股熟悉的、令人食指大动的饭菜香钻入鼻端。常静显然是拿出了看家本领,灶间锅铲叮当,几样她拿手的好菜已经陆续上桌。 推门声响起,刘迪背着她半旧的帆布书包回来了。看到桌上摆得比平常丰盛许多的几碟菜,小姑娘脚步一顿,脸上露出困惑:“妈?今天怎么做这么多菜?”这半个多月来,家里死气沉沉,母女俩沉浸在悲痛里难以自拔。常静浑浑噩噩,刘迪自己也蔫蔫的,做饭常常是煮点面条、蒸点馒头就草草对付过去。 常静端着最后一盘菜从厨房出来,看着女儿,语气带着一丝强撑的平静:“你峰哥回来了。去,到门口叫他吃饭。” “峰哥?”刘迪眉毛一挑,一脸茫然,“哪个峰哥?咱家亲戚里有叫这个的吗?”她对家里那个租客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有些木讷、不爱说话的男孩身上。 “傻闺女,就住咱家那个乐峰啊!”常静提醒道。 “哦,他啊?”刘迪撇撇嘴,声音里带着明显的不情愿,“他回来就回来呗,关我们什么事?我还得叫他‘哥’?妈,你糊涂了吧!”想起乐峰以往那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刘迪心里实在生不出半分亲近感,只觉得母亲莫名其妙。 常静放下手里的盘子,走到刘迪面前,双手轻轻搭在她的肩膀上。她的目光沉静如水,却又带着前所未有的郑重:“小迪,该懂事了。”她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妈以前顾着家里家外,顾不上管教你。但现在,只剩下咱们娘俩相依为命了。你看看你爸走了以后,你那几个姑姑、伯伯、叔叔,有哪个真正伸手帮过咱们?问过咱们娘俩以后怎么办?影子都没见着!” “这房子,”常静环顾了一下略显空荡的屋子,压抑着心里的酸楚,“原来住着五个学生,看咱们家里办丧事,呼啦啦跑了四个!只剩下今天才回来的乐峰……”她目光重新落回刘迪脸上,语气里带着一种力量,“他刚回来,知道了咱家的事,二话不说就给了妈三千块钱!还说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要一起往前走。小迪啊,凭这份心意,你以后对他,是不是应该客气点,尊重点?听妈的话,好吗?” 家庭剧变像一道深痕刻在刘迪心上,让她在这个暑假被迫长大了不少。听完母亲的话,她心头猛地一震,脸上原有的抗拒瞬间化作了惊讶和一丝触动。原来那个不起眼的男孩,竟……竟做了这样的事?她低下头,沉默了半晌,才从喉咙里闷闷地挤出一个字:“……哦。”她慢慢转过身,挪着步子朝门口走去。 门廊下,乐峰蜷在那把竹椅上,呼吸均匀绵长,显然是睡着了。一本摊开的书滑落在腿上,嘴角边还挂着一丝亮晶晶的口水。午后的阳光勾勒着他沉睡的侧脸。刘迪皱着秀气的眉头,犹豫了一下,才伸出一根手指,带着点嫌弃又有点无可奈何,轻轻戳了戳他的胳膊。 “喂,……那个……”她实在叫不出口那声“峰哥”,声音显得有些别扭,“我妈……叫你吃饭了……” 乐峰迷蒙地睁开眼,看清了眼前的女孩。小丫头刚满十五岁,身高已见挺拔,穿着普通的短袖短裤,露出一截伶俐的手臂和小腿,一头乌黑的短发,面容清秀,眉眼间已能看出常静年轻时的模样,活脱脱一个小美人胚子,只是眉宇间还带着少女的稚气。乐峰心头微动,前世那点隐秘而青涩的喜欢,如细流悄然涌过记忆的河床。他记得自己曾多么笨拙地偷看她,也曾记得后来她人生的轨迹如何因父亲的离去而急转直下……那些记忆带着无法逆转的遗憾,沉甸甸地压在心底。 饭桌上,气氛起初有些沉闷。刘迪低着头,只顾用筷子扒拉着自己碗里的米饭。常静看着乐峰,勉强笑了笑:“小峰,多吃点菜。”自己却几乎没有动筷子。 “嗯!常姨的手艺就是好!”乐峰夹起一大筷子菜塞进嘴里,含糊地称赞道,“您也吃啊,别光忙活我们。”他看到常静几乎没动,心里也明白她的忧愁。 常静轻叹了口气,心事终究压不住:“小峰,你刚才说暑假在深圳……做了点事,赚了不少钱?”她的眼神里充满了困顿与不解,更有一种深深的忧虑,“你跟姨说实话,到底是干啥能这么快就赚到这么多钱啊?”孤儿寡母的日子就在眼前,柴米油盐的紧迫感像山一样压着她,这钱的来路成了她最大的不安。 乐峰咽下饭菜,随口答道:“我买彩票中的” “中彩票?真的?”常静半信半疑。 “今年不是巴西世界杯嘛,我就预测比分,买了一点钱买中了然后赚了。”乐峰解释道,试图让她理解自己的钱是放心的。 常静沉默片刻,看着乐峰年轻的脸庞,那份巨大的“人情”再次让她坐立不安。她放下筷子,语气恳切而固执:“小峰,这三千块钱,你还是拿回去。你能想到你叔、想到我们娘俩,这份心意太重,姨一辈子都记着。可你还是个学生,姨怎么能花你辛辛苦苦挣的钱?这绝对不行!”骨子里的善良和自尊让她难以坦然接受。 乐峰也放下筷子,神态认真:“姨,现在的情况明摆着,您和小迪马上要面对的是实实在在的日子开销,您比我更需要这笔钱。这么着行不行?”他话锋一转,提出一个更让常静容易接受的方案,“这钱,算我借给您的。您暂时拿去应付困难,等以后手头宽裕了再还我,成吗?” “借……做生意?”常静的眼神更茫然了,“我?我能做什么生意?我啥也不会啊……” “手艺都是学出来的嘛!”乐峰语气轻松,带着鼓励,“我就觉着您做饭特别香,开个小餐馆准行!您长得又好看,气质这么好,开个像模像样的美发美容店也肯定有人光顾!”他半真半假地开了个玩笑。 “臭小子,连你姨都敢拿来打趣!”常静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真正的赧然和笑意,轻轻啐了他一口,“我这把年纪了,还美容店呢!” 看到气氛有所松动,乐峰便绘声绘色地讲起暑假在深圳的见闻,摩天天大楼下的喧嚣、挑些生动有趣的街头见闻和繁华都市的光怪陆离来说。母女俩渐渐被吸引,久违的、带着惊奇甚至一点点笑意的神情终于爬上了她们苍白而布满哀伤的脸庞。沉重的氛围在轻松的讲述里不知不觉地消融了,饭桌间弥漫开一种淡淡的暖意和微弱的希望。乐峰的出现,如同一束微弱却执拗的光,悄然照进了这对笼罩在绝望阴影中的母女世界里。 第二十九章 班花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午饭后,乐峰躺在床上,望着因潮湿而泛起黄晕的天花板。未来的路,像两条岔开在迷雾中的铁轨,在他脑中交织冲撞。 一种选择是全力商场征途,放弃那劳什子大学文凭,直接去深圳大干一场。他脑子里塞满了未来的“飓风”蓝图,那些庞大的地产项目和科技帝国的幻影就在眼前。有了先知优势,财富的雪球可以在别人反应过来前滚得惊天动地。郭冬芸是他布下的第一枚关键棋子,同样的模式,他可以在其他领域复制——自己只需端坐中枢,做一个在棋盘外微笑的执棋者。 另一种选择,重塑象牙塔岁月。可心底另一个声音固执地回响:那是你的黄金四年啊!那价值,不在课本的公式里,而在图书馆阶梯上偶遇的谈笑,在同窗卧谈中碰撞的灵光,在球场上挥洒的热汗,在那些有大把时间去试错、去幻想、去建立一生情谊的自由时光。上一世的高中复读加四年大学,活得就像墙角发霉的蘑菇,憋屈、黯淡、了无印记。重来一回,难道不该活出点响动?钱,永远赚不完;但青春这把钥匙,用一次,就少一次转动的机会。何况……有了郭冬芸这样的执行者在前冲锋,他可不可以做个遥控大局、同时享受大学生活的“甩手掌柜”?这个念头诱惑着他。 午觉醒了,现实得落地。乐峰抚摸着这梆硬的木板床和自己睡疼的肩膀,县城逼仄的空气催着他出门。找了个杂货店门口的公用电话,分别给父母、冯茜和郭冬芸报了平安。听着话筒里传来的电流杂音,看着店主不耐烦地用指甲敲击玻璃柜面的动作,乐峰感到一阵烦躁。沟通不畅,信息闭塞——在这个小县城,想做点事,太费劲! 一个念头猛地撞进他脑子:买房子!拥有独立的空间,装一部属于自己的电话线!这念头在94年的县城算得上惊世骇俗。 回到住处,乐峰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告诉了常静。“姨,我想买个房子。” “买……买房子?!”常静眼睛睁得溜圆,脸上写满了震惊和不理解,甚至染上了一丝不被需要的受伤,“你这孩子……这里不就是你的家吗?”她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归属感,潜台词是:你要走? 乐峰赶紧安抚她:“姨,您别误会!这就是我的家。这不是想着,年底我爸妈从外头回来了吗?总不能让二老也跟着挤在这边。我就是想着在附近找个地方安顿他们。买了房,我也照样来您这儿蹭饭!一天三顿,少一顿都不行!” 常静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眼底的担忧却没完全散去:“你才多大,就操这么大的心……唉,”她叹了口气,终究还是妥协了,“好吧好吧,你想买……买多大的?” “大小么……”乐峰咧嘴一笑,带着一种少年人罕见的豪气,“只要钱够,越大越好!”他脑子里闪过那些线条硬朗、风格现代的西式别墅轮廓,再对比眼前老旧的砖木结构,简直云泥之别。 “行,姨这两天帮你留意打听打听。”常静看着他笃定的眼神,知道劝不住,只能应下。 第二天,故事正式翻到高中的崭新一页。踏进校园的那一刻,熟悉而陈旧的气息扑面而来。依旧是红砖砌就的两栋教学楼,灰扑扑的实验楼,以及那栋墙面斑驳、散发着淡淡霉味的宿舍楼。没有统一的食堂——这是九十年代中期许多普通县中的常态。家境略好的学生,大都选择在校外租住民房,无他,只因为那宿舍实在太破了,十几个人挤在狭小空间里,空气混浊,卫生堪忧。 人流熙攘,一张张或陌生或稚嫩的面孔在眼前浮动。有些人,前世毕业后便消失在茫茫人海,音信全无;有些人,却会成为生命中为数不多、贯穿始终的锚点。 乐峰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何杰——那个前世纠缠最深、让他既无奈又割舍不下的“难兄难弟”!此时的何杰,脸上尚存着一丝未脱的稚气和傻气,远不是二十年后那个被现实打磨得油腻又潦倒的中年男人。 看着这张脸,乐峰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前世:何杰专科毕业后在南方工厂的流水线上挣扎,后来乐峰投奔他时,两人在那间鸽子笼般出租屋里的狼狈,以及何杰后来不断更换女友和工作的轨迹——他眼高手低,一年能换七八份工;他好色又挑剔,声称非处女不娶,结果蹉跎到四十多仍孑然一身;他爱炒股却逢买必亏,赔光了家底只剩辆不值钱的科鲁兹……但就是这个让父母愁白了头、让兄弟们干着急的何杰,却又重情义,对朋友还算仗义,特别是做得一手好菜。乐峰看着他此刻还带着点“天真”的脸庞,再想到他后面那沧桑落魄的样子,忍俊不禁地“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钵仔!杵那儿傻乐啥呢?啥时候滚回来的?”何杰也发现了他,大大咧咧地凑过来。两人嘻嘻哈哈地来了个男人间的熊抱(在那个年代的县城高中,这动作还有点前卫)。 “找你几次都不着家,上哪野去了?”何杰习惯性地想捶乐峰肩膀,手伸到一半却顿住了。他上下打量着乐峰,眼神里透出狐疑和一丝不服气:“啧?你……你吃化肥了还是踩高跷了?怎么感觉窜个儿了?”两人原本个头相差无几,此刻乐峰竟明显高了他一小截。更让他心里不是滋味的是,乐峰整个人散发出的那股子气定神闲的劲儿,跟他记忆中那个略显沉闷内向的“钵仔”判若两人,像换了个人似的。 乐峰扬了扬脚上那双冯茜精心挑选的耐克鞋,调侃道:“不服气?要不我脱鞋跟你比比脚底板?” “扯淡!哪有暑假回来还猛长个儿的道理……”何杰心里那个憋屈,嘴里嘟囔着,不情不愿地跟着乐峰往教室走,“你个棒槌!少得意!” 走进高三五班的教室,熟悉的环境混合着粉笔灰、汗水和某种青春期躁动的气息。乐峰径直走到第三排自己的位置坐下。他的同桌,是曾雄——一个前世踏入仕途、虽然官运不算亨通但为人忠厚,过年聚会总不忘招呼老同学的好兄弟。 前面坐着的,是孙艳和杨群。 孙艳,这个在乐峰前世青春荷尔蒙最旺盛时期、被奉为“女神”的存在,此刻在他眼里,光环褪去了大半。客观来说,她依旧是清秀甜美的,穿着比其他女生更时髦些,还会化妆,在这个灰扑扑的县城高中里,确实能吸引不少懵懂男生的目光。 然而,在拥有了成熟男人阅历的乐峰眼中,她那不足一米五五的身高以及与冯茜、郭冬芸相比堪称“尚未发育完全”的身材,实在算不上顶级。乐峰此刻想起自己高中时为她写的那些情书,只觉得有些可笑——年少时的滤镜,果然能自动磨皮加美颜啊! 反而是她旁边那个叫杨群的姑娘,当年并不起眼。谁又能想到,十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上,这位当了老师、学会了跳舞的杨群,才真正展现出由内而外散发出的丰盈魅力,身材管理得当,气质温婉大方,完全实现了“优雅逆袭”。 放眼望去,五班的几十个女生里,真正能称得上漂亮的,也就那么两三个。哦,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是黄小花,一个乡下的姑娘,高中就和社会上的混混杨斌好上了,那杨斌更是得意洋洋地向他的狐朋狗友们吹嘘……之所以提她,是乐峰记得,多年后命运会安排他们在南方重逢,那时已嫁为人妇、过得颇为滋润的黄小花,竟与他有过几段旖旎时光…… 高三的序幕正式拉开。这是整个学生时代压力最大、竞争最惨烈的一年。五班作为普通班,学风不算严整。 前排尚有学生认真听讲、做着笔记,后排则早已“神游天外”。尤其是后排那帮男生,有的偷偷塞着耳机歌,有的模仿着电影里古惑仔的发型(毛寸推高,额前留几缕自以为潇洒的刘海),在小圈子里以“兄弟”、“大哥”相称,自以为威风。 摊开眼前的课本,乐峰微微蹙眉。理科知识还残存在记忆深处,如同蒙尘的珍宝,需要擦拭才能重现光泽。幸好上辈子他数理化底子打得还算牢固,此刻课堂上的讲授,像一把钥匙,正一点点开启尘封的认知地图。复习、刷题是快速找回状态的必经之路——他有这个心理准备。 “哇喔?乐峰,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孙艳略带娇俏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她侧过身来,马尾辫在脑后晃了晃,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埋头看书的乐峰,“外面那么热闹,你都不出去耍?转性了啊?” 乐峰抬起头,平静地看了她一眼,唇角勾起一个礼貌却疏离的弧度,淡淡回了句:“嗯。”目光便重新落回书本上。没有以前那种被她主动搭话后的局促和脸红。 孙艳被他这一眼看得莫名一怔。眼前的乐峰……确实不同了。个子高了,整个人也利索了,他身上那件不起眼的T恤,近看布料垂感极好,近看就不是便宜的地摊货。更重要的是那股沉静、笃定,甚至带点漫不经心的气场,让她心里隐隐生出一种……被俯视的感觉。这陌生又成熟的乐峰,让她第一次觉得,眼前这个坐了快两年的后桌男生,她好像从来没真正认识过。 第三十章 买别墅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午休的铃声刚歇,校门口便涌出人流。乐峰勾住何杰的肩膀:“回家吃?” “嗯,回去扒拉两口剩饭呗。”何杰耸耸肩,习以为常。 “走,哥请你下馆子!”乐峰不由分说,揽着他就往街角的饭馆走去。 小小的饭馆里烟火气十足。乐峰大手一挥,点了红烧肉、清蒸鱼、白切鸡三个硬菜,外加一盆油光水亮的炒时蔬。两人风卷残云,各干了三大碗米饭。结账时,老板乐呵呵地报出:“二十七块五!”何杰听得咋舌,乐峰却利落地掏钱付账,心头涌起一股踏实感——这种“想吃啥吃啥,不差钱”的自由,在家乡丰沛的美味包围中,显得格外惬意。 回校路上,何杰摸着滚圆的肚子,忍不住问:“峰哥,你哪来这么多钱啊?”这年头,学生兜里揣个一两块已是“大户”,乐峰这手笔实在惊人。 “暑假挣的呗。”乐峰语气轻松,“这点小钱算什么?想吃,哥天天带你吃!” “卧槽…牛逼!”何杰只剩下惊叹。 乐峰的学生生活就此步入正轨,规律得近乎严苛: 乐峰过起了极自律的学生生活。清晨六点半翻出被窝,绕操场跑够3公里,再单双杠上锤炼肌肉线条,七点半回家冲个凉水澡,神清气爽出门,街边小店解决早餐,踩着点进教室。普通班的“福利”便是免去枯燥的晨读。 晚八点半:再运动半小时,释放学习的压力,然后回家洗漱。 隔三差五与郭冬芸,冯茜通电话。 郭冬芸的干练远超乐峰预期。短短半月,“飓风娱乐”骨架已成。李雯雯已经开始录制专辑,进展不错,计划10月份发行,滚石配合各种宣传,频繁出现在报刊和杂志上,凭借出众的外表形象,变得小有名气。而乐峰给其他歌手写的歌陆续在9月份发行。 郭冬芸手里已经有七八份明星的演唱会签约合同,团队已经开始在内地组件,设备,运营团队也在陆续招募中。 一切蒸蒸日上,乐峰再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高三复习。曾经的脱节感逐渐消失,节奏已然跟上。身边同学也明显感受到了他的蜕变——那个曾翻墙逃课打游戏的乐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认真听讲、勤做笔记,还时常豪气地买一大袋零食分给大家的“峰哥”。月底模拟考,他的成绩赫然挤进了年级前200! 周日清晨,难得的懒觉被敲门声打断。乐峰揉着眼开门,常静站在门外。 “小峰,你上次不是说想买房子吗?”她脸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巧了,附近有套房子正急着出手,要不要去看看?” 房子离常静家只隔两条小巷,位置绝佳:大门临街,穿过巷子便是学校围墙。这是一栋占地约四百平的三层西式小洋楼,在周遭一片中式老宅中鹤立鸡群。建筑本身不过五年新龄,前后双院:前院小桥流水假山,意境悠然;后院则是一畦规整的菜地。上下十几间房,空间宽敞。在九十年代初的小县城,这般西式风格实属罕见。 “房主是位大学教授,在京城教书,现在要举家出国才忍痛割爱。”常静介绍道。 “这设计…房主怕是学建筑的吧?”乐峰内心赞叹,一眼就爱上了这房子,“听说挂了大半年?” “可不是嘛!之前要价三万五,现在降到三万了,还是贵!”常静摇头。 一位约莫三十五岁、戴着金丝眼镜的斯文男子从客厅迎出——正是房主李教授,北京理工大学建筑系副教授。他领着二人细细参观。室内装修雅致考究,更让乐峰惊喜的是,竟有两层地下室!通过一个采光天井引入光线。 负一层:设有两间房,宽敞的客厅里赫然摆放着一张台球桌、一组舒适的大沙发,内侧还立着一个颇有格调的酒柜。 负二层:则设计得极为私密,通过负一层一个隐蔽小房间内的通道进入,形成一个独立隔间,显然是存放贵重或私密物品的理想之所。 这套别墅的超前设计理念,让乐峰内心狂喜,这分明是二十年后才流行的格局!,面上却不动声色。 “李教授,这地下室的防水…若是遇上大暴雨?”乐峰提出关键问题。 “放心!”李教授语气笃定,带着专业自信,“房子是我亲自设计的。排水系统直通市政下水道,加上本身地势就高,双重保障,绝对淹不了!” 回到一楼客厅,李教授奉上清茶。乐峰好奇地问:“您这设计理念,在咱们这地方,乃至全国都少见,灵感是?” 李教授打量着眼前谈吐不凡的少年,也觉惊奇:“我在美国待过五年,回国后一直想亲手打造一个理想居所。这是用积蓄改造了祖宅。若非爱人坚持要去美国定居,真舍不得卖。”他语气带着遗憾。 “我很喜欢,”乐峰直言,“您开个价吧。” “之前…是要三万五,”李教授略显踌躇,“里面的装修、材料很多都是专门订制的。我确实急需用钱,你诚心要,三万拿走。” “旁边的院子跟你这差不多大,才四五千!”常静忍不住插话。 乐峰心中飞快盘算: 94年县城,普通人月薪不过二百,普通院子售价普遍万元以内。二十年后本地房价巅峰也就六千出头,这套别墅届时撑死值个两三百万。升值空间虽远不如一线城市,但他实在太喜欢这设计和空间了,未来家人搬来也体面。 “李教授,”乐峰开口,语惊四座,“就按您最初说的,三万五吧,我不差这点。”他看着两人错愕的表情,继续道,“我先付五千定金,周一咱们就办过户。” “小峰!你傻啊?哪有不砍价的!”常静急得直拽他。 乐峰笑着摆摆手,目光灼灼看向李教授:“只有一个要求:您当初建房的所有设计图纸,必须一并给我。” 李教授彻底愣住了。眼前少年的眼神透着远超年龄的沉稳与深意。他要图纸做什么?难道还想自己盖楼?“行!”他压下疑惑应道。 “李教授,”乐峰递过纸笔,“方便留个联系方式吗?或许…将来有合作机会。”他看中了对方的设计才华,正为自己的地产蓝图储备人才。 “合作?”李教授一脸茫然,“我…可能定居国外了,归期不定。” “邮箱总有吧?留个邮箱地址。”乐峰追问。 “你…懂这个?”李教授更惊讶了,94年的电脑和网络,在小县城绝对是稀罕物。 “略懂。”乐峰微笑。 记下邮箱,乐峰与常静告辞。回去路上,常静忍不住感叹:“小峰,我怎么觉得…你跟暑假前像是换了个人?” “哦?哪不一样了?” “说不上来…反正不像个十八岁的娃。”常静摇头笑道。 “那像多大?” “起码…三十五往上!”常静打趣道。 “姨,”乐峰正色道,“这附近还有要卖的房子或地皮吗?我想多收点。” “你疯啦?钱多烧的?买那么多干啥?”常静瞪大了眼。 “现在便宜,放着能升值。只要是房子、地皮,我都要。”乐峰语气笃定。 “好吧好吧,姨帮你留意着。”常静无奈应下。 “姨,我饿了~”乐峰忽然换了副腔调,撒娇似的搂住她肩膀。 “臭小子!等着,姨给你做饭去!”常静笑骂着走向厨房。 下午,常静陪乐峰去百货公司置办新家用品。乐峰出手阔绰,直接订了店里最贵的一款——2米×2米的高级席梦思大床,总共花费五千余元!又雇人抬进了新房。常静看着这流水般花钱的架势,惊得直咂舌。 周一,乐峰请了两天假。签合同、办过户一气呵成。紧接着,洗衣机、冰箱、空调(一口气买了四台!这年头还没中央空调概念,想着以后住人多再添)陆续进驻新家。 常静帮着里外收拾、打扫,忙活到周末,新家的电话终于接通。乐峰迫不及待地拿起听筒——终于能畅快地联系远方的伙伴了! 第三十一章 乔迁之喜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周日晚,新居小院。月光如水银般倾泻,将前院的小池流水映得波光粼粼。乐峰只邀请了常静母女,小小的乔迁宴,却承载着沉甸甸的情感。常静张罗了一桌家常却喷香的菜肴,三人合力将桌子搬到院中。夜风微凉,带着草木的清新气息。一箱冰镇啤酒放在脚边,瓶身上凝结着细密的水珠。 乐峰起身,依次给常静和刘迪面前的杯子斟满澄黄的啤酒,泡沫“滋滋”地涌起。他清了清嗓子,月光下,他的笑容真诚而温暖,目光扫过常静略显疲惫却带着欣慰的脸,又落在刘迪带着好奇和一丝叛逆的脸上。 “今天,”乐峰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穿透夏夜虫鸣,“是我人生一个挺重要的日子。我终于,在这个世界上,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窝’。”他顿了顿,眼神变得格外柔和,“但这个‘家’的意义,不仅仅在这栋房子,更重要的,是有你们俩——常姨,小迪。你们,就是我的家人。”他举起酒杯,笑容真挚,“这段时间辛苦姨了,忙前忙后。来,为了咱们‘家’的乔迁,也为了以后的日子,干一杯!” 常静心头猛地一热,眼眶瞬间有些发酸。那句“家人”,像一股暖流,驱散了她心中长久以来的孤寒和迷茫。这段时间为乐峰新家奔波的辛劳,在这一刻都化作了沉甸甸的值得。她用力点头,声音微哽:“好,好孩子…干杯!”三人清脆地碰杯,冰凉的酒液滑入喉咙,带来一阵透心的舒爽,乐峰长长舒了口气,仿佛卸下了什么重担。 “小迪,慢点喝,少喝点!”常静看着女儿仰头灌下一大口,忍不住提醒。 刘迪一抹嘴角的泡沫,不服气地亮出空杯底:“妈,没事儿!” “常姨,您可别小看迪哥,”乐峰坏笑着打趣,“她可是深藏不露,放倒一片的那种!”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两人已经熟络多了,平时相互打趣也顺其自然了。 “你放屁!你什么时候见我喝过酒了?”刘迪立刻瞪圆了眼睛,飞给他一个白眼,掩饰性地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的。 “你俩都还是学生呢,悠着点…”常静无奈。 “难得高兴嘛姨,啤酒不碍事。”乐峰笑嘻嘻地,目光促狭地瞟向刘迪,“您看迪哥这架势,腿一架,多有江湖豪气!” “乐峰!你讨厌!”刘迪的脸“唰”地红了,放下豪放的坐姿,小嘴嘟得能挂油瓶,吃东西的动作也瞬间矜持了许多。月光下,她本就精致的脸蛋更添了几分少女的娇憨。 常静看着两人斗嘴,脸上漾开温柔的笑意。她端起酒杯,看向乐峰,眼神里充满了感慨和依赖:“小峰,你这个暑假回来,变化真的太大了。我们家…突遭变故,天都塌了,我和小迪那时候,真是…六神无主。”她声音低沉下去,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幸好有你。你虽然只在我们家住了一年,但能这样真心实意地把我们当家人,姨这心里…特别暖,特别踏实。感觉…像有了主心骨。”她仰头喝干杯中酒,月光勾勒着她白皙的脖颈和微醺泛红的脸颊,那抹脆弱中的坚强,竟有种惊心动魄的妩媚。想到逝去的亲人,泪光终究忍不住在她眼中闪烁。 “常姨,”乐峰放下酒杯,语气认真而温和,“我相信,这世上,好人总会有好报。以前我不懂事,没少给您添麻烦,都是您照顾我。现在我有点能力了,做这点事,真的不算什么。”他顿了顿,眼神坚定,“而且,我在爷奶叔叔面前发过誓,要照顾好你们娘俩一辈子。男人说话,一口唾沫一个钉。” 常静被他认真的样子逗笑了,带着泪花嗔道:“你呀,还男人呢,明明还是个孩子!” 乐峰也笑了,重新端起酒杯,神情庄重了些:“那这杯酒,敬天上的爷奶和叔叔。他们要是能看到常姨您重新笑起来,看到咱们仨坐在一起吃饭,一定会很欣慰的。”他朝着案台的方向,将杯中酒轻轻洒在地上。 常静眼中的泪水再也忍不住,顺着脸颊滑落。这些天陪他看房、搬家、布置,她早已深深感受到眼前这个少年身上那种远超年龄的沉稳与担当,仿佛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灵魂,安放在这年轻的身体里。这份安全感,是她此刻最需要的支撑。 “喂,乐峰,”刘迪适时插话,带着点探究和故意找茬,“我怎么觉得你暑假回来像被掉包了?以前在我家跟个闷葫芦似的,现在嘴皮子这么溜,跟机关枪似的!” 乐峰得意地一挑眉:“这你就不懂了吧?哥去了一趟深圳,就跟武侠小说里打通任督二脉一样,现在可是功力大成的绝世高手了!” “呸!吹牛不打草稿!”刘迪哼了一声。 看着刘迪眼中“杀气”腾腾,乐峰哈哈大笑,捉弄这个小丫头让他心情格外畅快。 “不过说真的,”乐峰话锋一转,看向刘迪那头利落的短发,“你少跟你那帮‘兄弟’混一块儿了。整天抽烟喝酒烫头…啧,姑娘家家的,头发剪得比我还短,幼稚!” “要你管!”刘迪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瞬间炸毛,脸更红了,“你才比我大一岁,装什么老气横秋!我爱剪什么样就什么样!” “高一了,该懂点事了,”乐峰语气放缓,带着点兄长的语重心长,“别让你妈再为你操心了。” “哎呀,你怎么跟我爸似的唠叨!”刘迪又飞了个白眼过去,但语气里的抗拒明显弱了些。 “这样吧,”乐峰抛出诱饵,“我打算考北京的大学。你要是争气,能考上本科,”他故意停顿了一下,“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 “愿望?”刘迪眼睛一亮,“什么愿望都行?” “当然,只要我能办到。”乐峰点头。 “真的?”刘迪来了兴致。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刘迪的目光落在他放在墙角的吉他上:“对了,我看你背了把吉他回来,你会弹?不是装样子吧?” “那必须的!”乐峰起身去拿吉他,“我不但会弹,我还会写歌呢。” “哦?那你现在唱一个听听,”刘迪狡黠一笑,托着腮帮子,“要是唱得好听,本小姐一高兴,说不定就答应你好好学习了呢。” “行啊!”乐峰抱着吉他坐回来,眼睛扫过常静和刘迪,“再加一个条件,我要是唱得好,你俩一人再喝一杯!等着啊。” 晚风轻柔地拂过乐峰的发梢,月光流淌在吉他光滑的琴身上。他抱着琴,略作沉吟,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了琴弦。清澈而略带忧伤的前奏流淌出来,瞬间抓住了母女俩的心神。乐峰微微低头,低沉而带着一丝沙哑质感的嗓音缓缓响起,将一首饱含深情的旋律送入夏夜: “远处的钟声回荡在雨里, 我们在屋檐底下牵手听, 幻想教堂里头那场婚礼, ……” 这首《约定》,本该是远在香港的李雯雯正在录音棚里演绎的曲子。此刻,在乐峰独特的男声演绎下,竟别有一番风味。他略带烟熏感的嗓音,混合着少年变声期特有的清亮与力量感,竟意外地契合这首歌的深情与期许,高音部分也毫不费力,清澈透亮。 歌声停歇,余韵在寂静的小院中回荡。常静早已听得入了神,此刻才轻轻鼓掌,眼中满是惊喜和温柔:“真好听…小峰,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这歌也写得真好!” 刘迪也怔住了,但嘴上依旧不服输,带着点别扭的赞叹:“这歌…谁写的啊?这么…这么肉麻兮兮的?” 乐峰放下吉他,挑眉一笑,带着点小得意:“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鄙人不才,正是在下。” “你?”刘迪瞪大了眼睛,随即嗤笑一声,“你就可劲儿吹吧!指不定是从哪个磁带里偷学的!” “不信?”乐峰抱着手臂,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切~”刘迪扭过头,小声嘟囔,“反正…反正不像是你能写出来的……”月光下,她的耳朵尖却悄悄红了。 第三十二章 刘迪喝多了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那你倒是说说,要怎样才肯信这歌是我写的?”乐峰抱着吉他,好整以暇地看着刘迪。 刘迪秀眉一挑,带着点挑衅:“简单!你再唱一首,要还是这么好听,没听过的,本小姐就信你!” “没意思,”乐峰故意摇头,“光信不信的,又没点彩头。” “那你想怎样?”刘迪不服输地问。 乐峰嘴角勾起一抹坏笑:“这样,我要是还能唱一首你没听过、又好听的歌,你就…吹一瓶!”他指了指桌上还冒着寒气的啤酒瓶。 “吹就吹!”刘迪被激得“腾”地站起来,小太妹的劲头上来了,秀目圆睁,“弹!现在就弹!我要听!” 乐峰看着她炸毛的样子,无奈地摇摇头,手指却已轻轻拨动了琴弦。这一次,他选择了未来传唱度TOP级别的《勇气》。那简单直白却又直击人心的旋律,尤其是那句注定会成为日常梗的歌词核心,即使常静母女并非专业人士,也能瞬间被其真挚的情感俘获。 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夜风里。短暂的寂静后,刘迪的声音响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服软和异样的情绪:“…我输了。这首歌…真的很好听。”她看着月光下抱着吉他、神情专注的乐峰,心头莫名地跳快了一拍。原来…有才华的男孩认真起来,是这么帅的吗? 愿赌服输。刘迪拿起一瓶开好的啤酒,仰头就灌。冰凉的液体带着气泡涌入喉咙,她喝得又快又急。 “哎呀!慢点!别呛着!”常静在一旁看得心惊肉跳。 “咳…咳咳…”好不容易喝完一瓶,刘迪只觉得胃里翻江倒海,脸上火烧火燎。她不服输地又想去拿第二瓶,被乐峰眼疾手快地拦住。 “行了行了,”乐峰夺下瓶子,语气带着点哄劝,“逗你玩的,一瓶够了!”他自己也拿起一瓶啤酒,对常静示意了一下,“姨,我陪一个!”说完,也仰头一口气干掉了瓶中酒,冰凉的畅快感瞬间驱散了夏夜的闷热。 “小峰,”常静看着他,眼睛里闪着光,“你上回说去香港,原来是给大明星写歌去了啊?怪不得能赚这么多钱!真厉害!”她语气里满是崇拜,32岁的女人,心底那份追星的少女心被点燃了。 “喂!”刘迪打了个酒嗝,脸颊绯红,带着醉意追问,“你在香港见过好多明星吧?快说说,都见过谁?” 乐峰掰着手指数,语气平淡得像在说邻居:“四大天王、罗大佑、李宗盛、任贤齐、辛晓琪、周华健、伍佰…哦,还有张国荣、梅艳芳…基本都握过手吧。还有些经纪人联系过我,名字记不清了。” “吹牛!”刘迪立刻反驳,酒劲让她更不服气,“你在香港才呆了多久?三周!一天见一个都见不完!谁带你去见的?” 乐峰耸耸肩,一脸“我也很无奈”的表情:“不用我带路啊,都是他们主动来找我的。” “啊?!”母女俩看着他这副理所当然又欠揍的样子,刘迪气得真想上去踹他一脚。 三人继续边吃边聊。刘迪这个小追星族,缠着乐峰要了一堆明星签名照的“空头支票”。乐峰也乐得逗她,变着法儿忽悠她又喝了不少。刘迪酒量浅,很快就不行了,小脑袋昏昏沉沉地趴在桌上,嘴里还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喝…再喝…”。 “小峰,别逗她了,喝多伤身。”常静无奈地劝阻,自己也有些微醺,想去扶女儿,却脚下发软使不上力。 乐峰见状,二话不说,起身一把将刘迪打横抱了起来。“姨,今晚就在我这歇着吧。”他稳稳地抱着人往屋里走。怀里的女孩遗传了她父母优良的基因,168的身高,却轻飘飘的不到90斤,上身短,一双长腿比例逆天,在南方女孩里实属少见,将来等发育了,妥妥的超模身材。 将刘迪安置在二楼次卧的床上,常静帮她脱了鞋,盖好薄被。乐峰则下楼,把吉他放回房间,转而拿出了他外公祖传的那把被摩挲得油亮的二胡。 许久未拉,手指触碰到熟悉的琴弦,一种亲切感油然而生。他曾得外公真传,前世能拉十几首名曲。他给自己倒了杯酒抿了一口,调整好姿势,手腕一沉,悠扬又带着凄婉的《二泉映月》旋律便如泣如诉地流淌出来,瞬间为夏夜添上了一抹深沉的哀愁。 常静安顿好女儿下楼,正听到这动人的二胡声,惊讶道:“小峰,你连二胡也会?” “姨,再来点?”乐峰停下弓弦,举了举酒杯。 两人碰杯后,常静看着乐峰,眼神复杂:“小峰,小迪这孩子…以后还得你多费心看着点,她太不懂事了…” “姨,您这话就见外了,”乐峰放下酒杯,语气真诚,“我们是一家人,照顾小迪不是应该的吗?放心,学习上我会盯着她。” “唉…”常静深深叹了口气,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出来,“要是她爸还在…她也不会变得这么叛逆…我…我心里真的好苦…”她说着,猛地灌下一杯酒,仿佛想用酒精浇灭心底翻涌的悲伤。却被酒呛的直咳嗽。 “啊哟,你哭啥,现在不是挺好的吗,她爸不在,不是还有我吗,我就是你男人。”乐峰轻拍了一下她后背,安慰她。 “讨厌,你想当你姨男人啊”常静噗嗤一声笑道。她脸上因喝了酒变得很红润,更添几分魅力。所谓绝色佳人,不过如此。乐峰不由的看呆了。 “姨,我拉首别的给你听。”乐峰重新坐正,架好二胡,深吸一口气,手腕微动,拉起了他最拿手、也最动情的一首曲子。 琴弓甫一拉动,那饱含思念与哀伤的旋律便如潮水般涌出,瞬间击中了常静心中最柔软也最疼痛的地方。仅仅几秒钟,她就感觉鼻头酸得厉害,泪水完全不受控制地决堤而出,像断了线的珠子。长久以来积压的委屈、孤独、对亡夫的无尽思念,在这催人心肝的乐声里找到了宣泄的出口。她不再压抑,任由自己哭出声来,一边哭,一边机械地给自己倒酒,一杯接一杯地猛灌,仿佛只有酒精才能稍稍麻痹那噬骨的痛。 乐峰看着她崩溃的样子,没有停下演奏,也没有劝阻,只是静静地拉着,让琴声承载着她所有的悲伤。 一曲终了,余音仿佛还在空气中呜咽。常静已经伏在桌上,醉得不省人事。乐峰放下二胡,走到她身边,轻声道:“姨,你喝多了,我抱你回房睡吧。”说完,他弯下腰,小心地将常静柔软的身体打横抱起。 常静迷迷糊糊地勾住他的脖子,含糊地问:“小峰…这曲子…叫什么名字…真好听…也真…真叫人难受…” “《思君黯然》。”乐峰低声回答。 “思…君…黯…然…”常静喃喃重复着,醉眼朦胧地看着乐峰近在咫尺的脸,手轻轻抚摸着他的脸“你…真的好有才华…” 乐峰抱着她走上三楼,打开主卧房门,将她轻轻放在柔软的大床上。月光勾勒着她柔美的脸部轮廓,长长的睫毛,醉酒而微微泛红的脸颊,在月光下呈现出一种近乎透明的质感。薄薄的衣衫勾勒出成熟女性起伏的曲线,随着呼吸在静谧的房间形成一种致命的诱惑,足以让任何男人心旌摇荡。 他目光不受控制地在她脸上停留了片刻,强迫自己离开视线,细心地为她脱掉鞋子,拉过薄被盖好。做完这一切,他甚至不敢再多看一眼那张在月光下沉睡、美得令人心慌意乱的容颜,几乎是逃也似地转身,轻轻带上房门。 回到院中,夜风带着凉意,却吹不散他心头的燥热。抓起桌上剩下的半瓶啤酒,仰头“咕咚咕咚”猛灌了几大口。冰凉的液体划过喉咙,带来一阵短暂的刺激,从口袋中摸出演,点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慢慢平复了心情。 眼前的场景,有种不真实感。 上一世,他与这对母女不过是擦肩而过的租客与房东,点头之交而已。而这一世,短短几天相处,尤其是今晚这顿饱含泪水与真情的家宴,常静那毫不掩饰的依赖和信任,刘迪那别扭却真实的亲近,都像无形的丝线,将他们牢牢地系在了一起。她们,是真的把他当成了这个破碎家庭里不可或缺的支柱,当成了可以托付和依靠的“家人”。 他仰起头,望着夜空中那轮清冷的明月。月光如水,洗净了夏夜的喧嚣,也让他翻腾的心绪渐渐沉淀下来。刚才那瞬间的迷乱和悸动,在“家人”这两个沉甸甸的字面前,显得如此轻浮和不合时宜。 他用力摁灭了手中的烟蒂,眼神在月光下重新变得清澈而坚定。一个决定,如同磐石般落在他心底: “不管未来会怎样,她们就是我的家人。” 这份责任,这份守护的承诺,远比任何转瞬即逝的诱惑都重要得多。月光洒在他身上,仿佛也为他披上了一层无形的铠甲。 第三十三章 不会是你吧?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大懒虫,起床了!再不起真要迟到了!”常静的声音带着一丝嗔怪,轻轻推开乐峰卧室的门。乐峰挣扎着从被窝里坐起,昨晚那番心绪翻腾让他失眠到深夜,此刻脑袋还昏沉沉的。 冲了个冷水澡,换好校服,乐峰走到客厅。餐桌上已经摆好了热气腾腾的早餐,屋子里窗明几净,显然常静已经早早起来收拾过了。 乐峰一边坐下喝粥,一边看似随意地说道:“姨,我床头柜抽屉里放了一万块钱。你等会儿去隔壁张老头家一趟,把他那套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吧。” “啊?”常静正给他剥鸡蛋的手顿住了,愕然抬头,“你…你要送套房子给我?”这个消息来得太过突然,她完全没反应过来。 “对啊,”乐峰咽下口中的食物,语气轻松得像在说送颗糖,“你住我隔壁多好,下次去你那吃饭,我翻个墙就过去了。”他笑了笑,解释道:“他家那房子我看过,大概两百多平,比你现在住的老宅新多了,也敞亮。我跟张老头谈好了,八千块。他儿子催着老两口去上海带孙子,急着出手。” 见常静还有些愣神,乐峰接着安排:“你手上不是还有点钱吗?正好可以把现在住的老房子拾掇一下,改成学生宿舍。一个房间塞两张床,收五十块一个月。住满了能有十二个人,算下来一个月能有六百块左右的进项,也算个稳定收入。” 他放下筷子,看向常静,眼神里带着理解和关切,声音也柔和了几分:“姨,那个老房子…承载了太多伤心事了。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吧。” 常静本想习惯性地拒绝这过于贵重的馈赠,可那句“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像一把钥匙,精准地打开了她的心防。她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心思细腻的少年,一股暖流混杂着难以言喻的酸涩涌上心头,堵住了喉咙。最终,千言万语只化作一句低低的、带着微微颤抖的:“谢谢你…小峰。”声音里是满满的动容。 “谢啥?”乐峰拿起书包,准备出门,走到门口时忽然回头,对着常静俏皮地眨了眨眼,嘴角勾起一抹促狭的笑意,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昨晚不是说好了吗?以后啊,我就是你男人了!” 这句话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常静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她看着门口那个沐浴在晨光中的少年身影,挺拔又带着点坏坏的痞气。那句玩笑话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戏谑,却又像一根羽毛,轻轻搔刮在她沉寂已久的心湖上,激起一圈圈涟漪。一种难以言喻的、混杂着羞赧、温暖和一丝隐秘悸动的情绪,如同初春解冻的溪流,悄然漫过心田。她的眼神不自觉地柔和下来,唇角微微弯起,那抹柔色,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 乐峰的身影消失在门外,那句“你男人”的余音仿佛还在安静的客厅里飘荡。常静站在原地,手里还捏着那个剥了一半的鸡蛋,心口的位置,暖洋洋的,久久不散。 英语课上,乐峰百无聊赖地翻着课本。这些简单的语法和词汇对他而言毫无难度——大学四级的基础,加上后来在新加坡工作的经历,让他看英文资料如同母语。他的目光不时飘向窗外,思绪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前排的孙艳频频回头,她身旁的胡小花和杨群也不时偷瞄过来。三双眼睛像探照灯似的,在乐峰脸上扫来扫去。乐峰被看得浑身不自在,下意识摸了摸脸——没沾饭粒啊? “前面那仨妞儿盯你半天了,“何杰用手肘捅了捅他,压低声音说,“该不会是看上你了吧?“ 乐峰翻了个白眼:“我脸上又没长花,没准是看你呢?“ “要真是看我就好了...“何杰突然露出罕见的腼腆笑容,连耳根都红了。 “卧槽!“乐峰夸张地抖了抖肩膀,“你这发春的样子真恶心!“ “你怎么确定她们看的不是我?“右边的曾雄也凑过来起哄。这个高三男生上学期刚和孙艳谈过恋爱,据说连初吻都献出去了,不过也就止步于此——在这个改革开放没几年的小县城,学生们虽然开始大胆谈恋爱,写情书成了家常便饭,甚至有几对胆大的偷偷去校外开房,但像曾雄这样的老实人,最多也就牵牵小手。 乐峰被这两人闹得头疼,合上课本:“二位爷,您俩慢慢做白日梦,小的先告退了。“ 下课铃一响,乐峰正要溜出去透气,孙艳却拦住了他的去路。女孩双手背在身后,歪着头问道:“乐峰,听何杰说你暑假去了香港?“ “啊?对啊。“乐峰一脸莫名其妙。 “去干嘛了?“ “玩呗,还能干啥?“乐峰随口敷衍,心里却警铃大作。 孙艳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你会唱歌吗?“她身后的杨群和黄小芳也齐刷刷转过头,六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 何杰和曾雄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面面相觑。 “会...会一点吧。“乐峰心里“咯噔“一下,“怎么了?“ “香港最近出了个音乐天才,“孙艳嘴角挂着意味深长的笑,目光灼灼地盯着他的眼睛,“巧了,也叫乐峰,该不会是你吧?“ “什么音乐天才?“曾雄比当事人还激动,一把挤到前面。 孙艳从抽屉里掏出一盒磁带,“啪“地拍在乐峰桌上。何杰眼疾手快抢过去,大声念道:“《在路上》,18岁的音乐天才少年横空出世,颠覆华语乐坛的扛鼎之作,罗大佑李宗盛音乐泰斗监制...“ 念到一半,何杰突然卡壳,狐疑地打量着乐峰:“乐峰?“他快速翻看专辑内页,却只找到一个消瘦的背影照片。 “这也没正脸啊。“何杰嘟囔着。 “这歌好听吗?“曾雄抢过磁带,好奇地问孙艳。 “超级好听!“孙艳瞬间化身小迷妹,眼睛闪闪发亮,“我上周才买的,里面每首歌都绝了!特别是情歌,跟以前听过的完全不一样!还有摇滚,既不是崔健那种,也不像香港的风格...“ “这么牛逼?香港也有叫乐峰的?“何杰挠着头。 孙艳突然凑近乐峰,几乎要贴到他脸上:“这个乐峰,该不会就是你吧?“ “怎么可能!就他?“还没等乐峰开口,何杰和曾雄异口同声地否定。 “额...“乐峰无奈地摊开双手,趁众人不备,一个闪身溜出了教室。 这座孤零零的平房教室原本是化学实验室,上下两层共四间教室。前年楼上被鉴定为危房后,只剩下底层两间,成了不受待见的文科班和理科班的“流放地“。距离主教学楼足有四百米,倒是离操场很近。 乐峰走到单杠前,一个利落的引体向上。现在他能轻松做二十多个,身体素质比前世强了不少。校园生活让他感到压抑——重生后的他与这些同学早已没有共同语言。现在的他只有一个目标: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 经过一个月的适应,他的成绩已经稳步提升。除了偶尔和何杰、曾雄聊几句,他几乎不和从前那帮逃课打游戏的“兄弟“来往。有人找他帮忙写情书,他也兴趣缺缺。对女同学更是爱答不理,从不主动搭话。 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校园里,他像个格格不入的旁观者。单杠上的身影在夕阳下拉出长长的影子,孤独而倔强。 第三十四章 思君黯然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峰坐在石凳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腕间的欧米茄手表。冰凉的金属触感让他恍惚了一瞬——这块表在九十年代的小县城里显得格格不入,就像他自己一样。 他感到一种来自骨髓深处的孤独。重活一世,他本可以抛开这一切,直接去香港逍遥快活。凭他的记忆和手段,现在早已能混得风生水起,金钱、女人、地位,唾手可得。 “何必受这种折磨?”他盯着远处灰蒙蒙的教学楼,心里自嘲地笑了笑。 可下一秒,那个熟悉的声音再次在脑海中响起,像是一记警钟: “乐峰,你必须考好,你要坚持走你当初决定的路!” 他深吸一口气,攥紧了拳头。 教室里,何杰和曾雄正被一群人围着,手里传阅着那张神秘的专辑。 周耀然指着封面上的背影,半信半疑:“你们看,这个轮廓……还真有点像乐峰。” “哈!他要是能写出这么多歌,我他妈还能当美国总统呢!”何杰嗤笑一声,随手把专辑丢在桌上。他和乐峰从小玩到大,打死也不信这货能搞出这种东西。 “不过……你们有没有觉得,他最近变化挺大的?”孙艳忽然开口,目光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 “确实,话少了,整个人都深沉了。”杨群点点头。 “而且——”黄小花笑嘻嘻地插嘴,“我觉得他变帅了,气质都不一样了!” “帅个屁!”曾雄冷哼一声,满脸不爽。 这时,杨斌一把抓过磁带,扫了一眼封面,嘴角扯出一抹讥讽的弧度:“就他?出专辑?别搞笑了!”说完,他“啪”地一声把专辑摔在桌上,眼神阴鸷地瞥向黄小花。 杨斌家境不错,平时和社会上的混混称兄道弟,自诩风流倜傥。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泡到黄小花,前几天刚在纪念塔下夺走她的初吻,正盘算着怎么骗她去开房。现在听到她夸别的男生,心里顿时窜起一股邪火。 中午,乐峰和何杰吃完饭回校,路过校门口时,一阵凄凉的二胡声飘了过来。 街角,一位满头银发的盲人老者坐在破旧的木凳上,墨镜遮住了他的双眼,身上的蓝布衣洗得发白,还打满了补丁,却干干净净。打扮很是像阿炳。他拉的是《二泉映月》,琴声如泣如诉,可路人行色匆匆,碗里只有零星几枚硬币。 “乞丐拉二胡,有啥好看的?走了!”何杰不耐烦地拽他。 乐峰没动,盯着老人看了几秒,忽然从兜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轻轻放进碗里,说道“大爷,您可以让我拉下吗?” “卧槽!你疯啦?!”何杰眼珠子差点瞪出来。这年头,学生一天的零花钱才几块钱,乐峰这一出手就是一百? 老人察觉到动静,停下演奏,微微抬头:“小伙子,谢谢啊……你会拉?” “会一点。”乐峰笑了笑,接过二胡,又借了老人的墨镜戴上,深吸一口气,手指搭上琴弦。 二胡声一响起,众人立刻被琴声吸引。这可能是世界上最悲伤的音乐,话说没有二胡拉不哭的人,没有唢呐吹不走的魂,没有经历过彻骨的痛,如何能创作出如此悲伤的音乐,当乔峰埋葬阿朱的时候,乔峰悲痛欲绝的样子加上这首催人泪下的曲子,让人无不伤心流泪。 百年笛,千年箫,一把二胡拉断腰。 二胡只有两根弦,相依为命,却永远无法相拥。 人有生老三千疾,唯有相思不可医。乐峰在上世失恋的时候,就疯狂的练习这首曲子,每拉一次,他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渐渐地,周围聚拢了一群学生,孙艳、黄小花和杨群也被琴声吸引过来。孙艳听着听着,眼眶蓦地红了,心里莫名涌起一股酸楚。 乐峰睁开眼,这才发现四周已经围满了人。他吓了一跳,赶紧把二胡还给老人,匆匆离开。 “小伙子!这曲子……叫什么名字?”老人在身后喊道。 “《思君黯然》。”乐峰头也不回地答了一句。 老人怔了怔,手指轻轻拨动琴弦,试图复现刚才的旋律,却只能拉出一小段。从那天起,他每天都来这个路口,盼着能再遇见那个神秘的少年。 回到教室,乐峰刚想趴下睡觉,孙艳三人就围了过来。 “乐峰,你什么时候学的二胡?拉得太好了!”黄小花兴奋地问。 “小时候跟我外公学的。”他敷衍道。 “那首曲子……听得我都想哭了。”杨群小声说。 孙艳却直勾勾盯着他,眼神锐利:“这曲子连那老人都没听过,该不会是你自己写的吧?” 乐峰心里一紧,下意识避开她的目光:“怎么可能……” “你暑假回来后,整个人都不一样了。”孙艳若有所思,“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是你们想多了。”他干笑两声,低头假装看书。 “你的手表很漂亮,给我看下。” 乐峰将手表摘下来递给孙艳。她端详了半天,惊讶的说道“这是欧米加,进口的手表,我有个亲戚也带这个,这个表最便宜的都大几千块呢。稍微好看一点的都是上万的。国内都没得卖。”、 “啊?这么贵?”几人都是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几千上万,在这个年代对于一个小县城的一个学生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听都没听过。 “呃。。这是别人送给我的,我也不知道多少钱。。。”乐峰尴尬的说道。 “送你的,谁送你的啊?”曾雄问道。 “我女朋友啊。”乐峰说道。 “乐少榜上了富婆啊,送这么贵重的礼物给你”何杰在旁说道 贵重?他送给冯茜的礼物比这个贵重得多了。而且他需要傍富婆?他自己就是富翁了。 “乐峰,你女朋友是香港人啊?“胡小花突然凑过来,眼睛亮晶晶的。 乐峰正趴在桌上假寐,闻言抬起头:“嗯,是香港的。“ “哇!难怪你这么有钱!“杨群立刻加入八卦阵营,声音里满是羡慕。 第三十五章 约架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你们可真够八卦的。“乐峰无奈地摇头,“赶紧睡午觉吧。“ 胡小花却不依不饶:“给我们讲讲嘛,你们怎么认识的?“ “切!“一个刺耳的声音插了进来,“听他吹牛逼!就他这德行还能找香港女朋友?“杨斌斜靠在窗边,轻蔑地指着乐峰的手表,“这破表肯定是假的!“ 教室里瞬间安静下来。杨斌是班里有名的刺头,仗着家里有点关系,平时横行霸道。 “杨斌,你这是嫉妒人家混得比你好吧?“孙艳冷笑一声,她家境优渥,一眼就看出乐峰的手表是真货,她也根本不怕杨斌。“有本事你也送小花一块'假'手表啊?“ 这话戳中了杨斌的痛处。他和胡小花那点事全班都知道——这个乡下转学来的单纯姑娘,被他花言巧语骗得团团转。 “切,这种破表有什么好送的?“杨斌脸色铁青,“你们别被他骗了!“ 乐峰皱了皱眉头,他并不想给自己惹麻烦,不过杨斌这个人渣他还是比较清楚的,上一世他糟蹋了不少姑娘,胡小花就是其中之一,据说两人都在南昌读专科,杨斌经常带她去开房,两个人生活费大部分都是靠她兼职赚的。后来这家伙为了刺激,竟然想带着她去跟别人玩。。被她断然拒绝,后面一直纠缠了她很久,毕业后,胡小花就来到了东莞,与他断了联系。这个人渣后面就消失在朋友圈里,据说是吸毒被抓了。 看着眼前这个怯生生的女孩,乐峰心头涌起一股保护欲。 “杨斌,“乐峰慢条斯理地站起身,阳光在他睫毛下投下一片阴影,“我是不是吹牛,表是真是假...“他忽然咧嘴一笑,露出酒窝,“关你屁事?“他上下打量着对方,目光在杨斌脚上那双冒牌球鞋上停留了片刻,“倒是你,全身上下除了那张嘴,还有什么是真的?“ “噗——“孙艳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赶紧用杂志挡住脸,肩膀一抖一抖的。胡小花却脸色煞白,手指紧紧绞着衣角,指节都泛了白。 杨斌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砰“的一拳砸在课桌上:“你他妈说谁呢?!“他额头上青筋暴起,“有种再说一遍!“ “滚蛋,“乐峰冷冷道,“老子没空搭理你。“ 教室里落针可闻。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从来没人敢这么跟杨斌说话。 果然,杨斌没想到之前唯唯诺诺的矮个子,竟然敢在众多人面前让他下不来台,恶狠狠的指着他说道:“乐峰,你有种。下午放学别跑。”说完回到了他的位子上去了 “你得罪他干啥,他是有名的疯狗。。”曾雄皱了皱眉头。他爸妈都是公务员,杨斌平时跟他关系还可以。 “是啊,乐峰,你下课怎么办啊。”孙艳有些焦急的说道。 “等下下了课我跟他说,他不敢对你怎样的。。。”胡小花有点歉意的对他说道。乐峰和杨斌吵架,主要是因为她。 “你们谁也别管。我自己处理。”乐峰摆摆手,不再搭理他们,趴着睡觉了。 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响起,同学们三三两两地离开教室。曾雄和何杰忧心忡忡地围在乐峰身边,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 “要不...低个头?“何杰搓着手,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都是同学...“ 乐峰没说话,拎起书包径直走向教室后排。杨斌正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根牙签,一脸阴鸷地盯着他。 “怎么着?“乐峰把书包往桌上一扔,“是要打一架,还是怎么说?“ 曾雄和何杰目瞪口呆——这哥们是真刚啊! 杨斌阴森森地笑了:“你现在跪下来求我,还来得及。“ “少废话。“乐峰俯身,几乎贴着杨斌的脸,“学校打架都得处分。校门口老周粉店后面的胡同,我等你。“他直起身,一字一顿道:“只等十分钟。“ “操!找死!“杨斌猛地站起来,课桌被撞得“哐当“一声。 何杰和曾雄急忙跟着出了门,门口三个女孩叫住二人,曾雄摇头说道:“走吧,去看戏吧。” 胡同里,夕阳将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杨斌一把扯掉校服外套,露出结实的臂膀和狰狞的青龙纹身。1米72的个头在高中生里算得上魁梧,肌肉在夕阳下泛着油光。 乐峰却显得单薄许多,暑假到现在他长高了大概有6厘米,现在大概168左右,但体型上还是差了一截。 “乐峰,“杨斌掰着手腕,关节“咔咔“作响,“乐峰,你小子平时一脸焉不拉几的样子,一个暑假没见,你他妈长本事了啊?“他狞笑着逼近,唾沫星子飞溅,“今天老子就让你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急什么?“乐峰不慌不忙地后退半步,“打架总得有个彩头吧?不然多没意思?“ “你什么意思?”杨斌愣住了,打架还要彩头?这是他从来没想过的。 “要么你放倒我,要么我放倒你。“乐峰耸耸肩,阳光在他睫毛上跳跃,“没点赌注,跟耍猴有什么区别?“他歪着头,“说吧,你赢了想要什么?“ 杨斌从没听过这种打架理由,挠了挠头:“...以后见了我低头!给老子买包烟!还有——“他恶狠狠地指着胡同口的胡小花,“不准再跟她说话!“ 乐峰差点笑出声。果然还是个幼稚的小混混。 “行,“他点点头,“我再加一条——我输了给你200块。“突然,他眼神一厉,逼近杨斌:“但要是我赢了,你以后离胡小花远点!再敢骚扰她...“他压低声音,“我让你在县城混不下去!“ 杨斌被这突如其来的气势震住,不自觉地后退一步:“关...关你屁事!“他这才注意到,乐峰的眼神冷得像冰,完全不像平时那个沉默寡言的书呆子。 此时,胡同口的几个同学都听到了这番对话。孙艳意味深长地看向胡小花,后者则满脸通红,心跳快得像是要蹦出胸口——她怎么也想不到,平时对自己爱答不理的乐峰,竟然会为了她和杨斌对峙... 第三十六章 单挑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杨斌,我敬你是条汉子。”乐峰的声音在狭窄的胡同里显得格外清晰,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认真,“是男人,一个唾沫一个钉。你要是做不到,今天这场架也就没了意义。我也不可能同意你那狗屁要求。”说完,他作势弯腰去捡地上的书包,转身要走。 “慢着!”杨斌猛地跨前一步,堵住了胡同口。他脸上火辣辣的,感觉被将了一军。 “怎么?”乐峰停下脚步,眼神锐利,“想用你欺负初中生那套对付我?来,我不还手,让你打!”他猛地一挺胸,将头径直伸向杨斌面前,“来来来,往这儿招呼!” 杨斌眼角余光瞥见胡同口三个女生惊愕的目光,脸上更是挂不住。他杨斌要面子,当众打不还手的人,传出去他还怎么混?反正等下动手就能随便收拾这小子。他咬了咬牙,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行!你赢了,老子离她远点!” “OK。行吧,”乐峰将书包放地上,解开了手表和脖子上阳绿的翡翠吊坠放包里,这玩意等下打架打烂了他得滴血。做完这一切,他活动了一下筋骨。 杨斌看得不耐烦,焦躁地吼道:“你他妈磨蹭完了没有?装模作样!” 乐峰不再理会,双脚微分,重心下沉,摆出一个标准的格挡姿势,右手在前虚握,左手护住下颌,冲杨斌勾了勾手指:“来!” 杨斌像被点燃的炮仗,低吼一声,猛地冲了过来,钵盂大的拳头带着风声,直捣乐峰面门!这一拳凝聚了他十八岁所有的蛮力,又快又狠,是他横扫校园的招牌。 乐峰瞳孔微缩,感受到那股迫人的劲风。他左臂瞬间曲肘护头,右手横在左臂内侧硬架!“砰!”一声闷响,巨大的冲击力震得乐峰手臂发麻,踉跄着后退半步,心中暗惊:好大的力气! 杨斌见一拳被挡,凶性更盛,根本不给乐峰喘息的机会,左拳紧跟着呼啸而至!乐峰仓促抬臂格挡,“嘭!”又被狠狠砸中,整个人失去平衡,差点摔倒在地。 乐峰急忙借力向后跃开两步,揉着火辣辣疼的胳膊。他立刻改变了策略,脚下灵活地移动起来,绕着杨斌游走,双臂抬起护住头胸要害,像拳击手一样寻找着空档。 “就这点三脚猫功夫,也敢跟你老子叫板?受死吧!”杨斌狞笑着,再次猛扑上来,又是一记势大力沉的直拳!乐峰看准时机,猛地侧身闪避,拳头擦着耳际掠过。与此同时,一记勾拳正中杨斌胸口。 “操!你还敢还手!”杨斌吃痛怒吼,彻底被激怒,像头发狂的野牛直扑过去! 几个月的体能训练效果在此刻显现。虽然力量和体型处于劣势,但乐峰的耐力和灵活度远超从前。他咬紧牙关,尽量用双臂格挡或侧身闪避杨斌狂风暴雨般的攻击,同时瞅准对方攻击间隙,冷静地反击一两拳,每一拳都刁钻地击中杨斌相对柔软的腹部。这正是他看WBC重量级拳赛学来的消耗战术——激怒对手,消耗其体力,等待致命一击的机会。 胡同口的孙艳看着乐峰被杨斌一步步逼到墙角,拳头像雨点般落在他护头的双臂上,心莫名地揪紧了。她忍不住大声喊道:“住手!杨斌!别打了!”说着就要冲过去,却被旁边的杨群死死拉住:“别去!这是他们男人自己的事!” 此刻,乐峰蜷缩在墙角,双臂紧紧护住头脸,承受着杨斌疯狂的捶打。他感觉骨头都在**,但眼神却异常冷静。他的左手,正暗暗蓄积着全身的力量。杨斌一边打一边污言秽语地咒骂:“打死你个狗东西!敢跟老子抢女人!打死你个不要脸的...” 就在杨斌又一拳砸下,得意满满的时候,乐峰眼中精光爆射!他猛地站直身体,右手闪电般向外一推,荡开杨斌的拳头,蓄力已久的左勾拳如同炮弹般自下而上,带着全身的旋转力量,结结实实地轰在杨斌的下巴上! “咔嚓!”一声令人牙酸的脆响!杨斌的咒骂戛然而止,牙齿狠狠咬在舌头上,下巴遭受重创。他眼前一黑,庞大的身躯晃了晃,“噗通”一声重重栽倒在地,捂着剧痛的下巴和嘴巴,发出痛苦的呜咽声。 乐峰哪肯放过这机会,一个箭步上前,骑坐在杨斌身上,右拳高高扬起,对准他肿胀的眼眶狠狠砸下!“啊!”杨斌发出一声惨嚎,仅剩的一点反抗意志也被这一拳彻底打散。 “认不认输?!”乐峰喘着粗气,拳头悬在半空,厉声喝问。 杨斌疼得在地上蜷缩翻滚,看到乐峰冰冷的眼神和再次抬起的拳头,恐惧瞬间压倒了一切,含糊不清地嘶喊道:“认...认输!停!停手!” 他张嘴,“哇”地吐出一大口混合着口水和鲜血的污物,舌头被自己咬破,鲜血直流,下巴肿得老高,一只眼睛也迅速青紫肿胀起来,狼狈不堪。 乐峰这才从他身上起来,自己也疼得龇牙咧嘴,浑身像散了架。他揉着酸疼无比的双臂,脸上也青一块紫一块,嘴角和眉骨有几处擦伤渗着血丝。但比起躺在地上哀嚎的杨斌,他这副模样简直算得上“体面”了。 他走到书包旁,从里面抽出两张百元大钞,扔在杨斌身边:“自己滚去诊所处理。记住我的话,离胡小花远点,离我们班所有女生都远点!”他顿了顿,语气森寒,“否则,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乐峰拎起书包刚要走,忽然又停住脚步,转过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地上的杨斌,声音不高却带着穿透力:“杨斌,我知道你外面认识些人,有所谓‘靠山’。”他盯着杨斌的眼睛,“我不怕这个。你要是个爷们,不服气,咱俩随时可以再约架,私人的恩怨自己了。毕竟还是同学,我不想看你彻底走歪路。” 他话锋一转,透出冰冷的警告:“但如果你敢叫人,玩阴的...那就别怪我不讲情面。你靠的是跟别人混,拜码头,认大哥。”乐峰抬手,有意无意地展示了一下重新戴上的名表和翡翠吊坠,在夕阳下折射出昂贵的光泽,“老子有的是钱。这块表就值两万多,这吊坠你更买不起。我能用钱砸得你在县城寸步难行。不信?你大可以试试!” 杨斌瘫坐在地上,彻底懵了。他刚才确实盘算着去找“大哥”带人来报仇雪恨。可此刻听着乐峰冰冷的话语,看着他身上那些价值不菲的物件,再想到巷口那几个女生可能的传播...一股寒意从心底升起。跟这个突然变得深不可测、似乎真有钱有势的乐峰硬碰硬,真的值得吗?他第一次感到了恐惧和犹豫。 乐峰见火候差不多了,也不想彻底撕破脸。他走上前,向杨斌伸出了手:“起来吧。杨斌,其实你本质不算太坏,班上同学在外面受欺负,你也肯出头。”他用力把杨斌拽了起来,“今天这事,就到此为止。他们几个不会到处乱说的。”他目光扫过胡同口的几人。 乐峰转向孙艳:“孙艳,给包纸巾他。” 孙艳赶紧从包里掏出一包心相印纸巾递过去。杨斌接过纸巾,胡乱擦了擦嘴边的血污,眼神复杂地看了乐峰一眼,又狠狠瞪了胡小花的方向一下,最终一言不发,捂着下巴,踉踉跄跄、狼狈不堪地挤开众人,消失在巷口。 “我靠!牛逼啊乐峰!”曾雄兴奋地冲上来,用力拍打乐峰的肩膀,“杨斌这疯子在学校横着走,今天居然被你干趴下了!还打得满嘴喷血!太解气了!” “嘶...你他妈轻点拍!”乐峰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五官都皱在了一起,“没看见老子一身伤吗?次奥!” “你伤哪儿了?严不严重?”孙艳急切地凑上前,脸上满是担忧。 乐峰疼得龇牙咧嘴,慢慢蹲下身检查:“浑身都疼...这家伙下手真黑...还他妈踢了我一脚...”他试着活动了一下,疼得直抽冷气,“各位,我得赶紧回去擦点跌打药了,感觉骨头要散架。” “我扶你去医院看看吧?”孙艳说着就要上前搀扶他。 “别别别,”乐峰赶紧摆手,有点尴尬,“真不用去医院,等下去药店买点红花油抹抹就行。”他瞥见旁边傻站着的何杰,立刻使了个眼色。 何杰会意,连忙上前架住乐峰的胳膊:“对对对,我来我来!孙艳你歇着。” 孙艳看着乐峰狼狈的样子,提议道:“我们去你家玩吧?反正还早,明天又不用上课。我们还没去过你家呢,你们说怎么样?”她看向杨群和胡小花。 “行啊!”杨群立刻附和。胡小花也轻轻点了点头。 “行是行,”何杰挠挠头,想起乐峰之前那个小单间,“不过他那地方可小了,怕是挤不下咱们这么多人...” “你们真想去?”乐峰看着几人期待的眼神,点点头,“好吧。我叫老周老板炒几个菜送过来。晚上去我那喝酒。反正离这儿就几十米,几步路的事。” 乐峰忍着疼,走到老周粉店,一口气点了七八个硬菜,付了一百多块钱。然后带着这支“观光团”,一瘸一拐地走向新家。 推开院门,孙艳第一个惊呼出声:“哇塞!乐峰!你...你住这么大的房子?!”眼前的景象与她想象中拥挤的出租屋天差地别。 “咦?”何杰也目瞪口呆,“你啥时候搬家了?之前不是...” “搬了有一周了。”乐峰推开门,“都进来吧。” 院子里,小巧的假山堆砌出雅致的造型,清澈的流水潺潺而下,注入下方的小池,发出悦耳的叮咚声,在黄昏中格外宁静。入户门前铺设了一片精心养护的草坪,绿意盎然。旁边还特意种了一排艾草,淡淡的草药清香弥漫在空气中,使得整个庭院几乎没有蚊虫滋扰,显得格外清幽宜人。 第三十七章 聚会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这房子真漂亮!”孙艳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手指轻轻拂过光洁的窗台,眼中满是惊叹,“乐峰,你几个人住啊?你爸妈在家吗?” 乐峰正把脱下的衣服扔在沙发上,露出精瘦但线条分明的上身,闻言回道:“就我一个。爸妈在深圳打工。这儿就我一人当家。” “这房子…得多少钱买的呀?”胡小花好奇地问,目光打量着宽敞的客厅。 “没多少,几万块吧。”乐峰轻描淡写。 “几万块?!”何杰惊得差点跳起来,咂舌道,“我的乖乖…钵仔,你这是真人不露相啊!太有钱了!” “京城一个教授建的,人家急着出国定居,算我捡了个漏。”乐峰一边解释,一边走到落地窗前,哗啦一声将玻璃门完全推开,傍晚微凉的空气涌了进来。“曾雄,何杰,你俩有力气,帮忙把这个大桌子搬到院子里去!凳子也搬几张。冰箱里有啤酒,随便拿。等会儿老周的菜就到了。哦对了,”他补充道,“冰箱里好像还有点菜,你们谁手艺好,可以露一手哈!”说完,他拿起创可贴和一瓶红花油,龇牙咧嘴地坐回宽大的沙发,开始处理自己身上的淤伤。 “我来帮你吧。”孙艳走过来,看着乐峰背上那片触目惊心的青紫,忍不住蹙眉,语气却带着点调侃的笑意。 乐峰虽然瘦,但脱了衣服能看到清晰的肌肉轮廓,后背一大片红肿尤为显眼。孙艳倒了点药油在手心,搓热了,轻轻按在他受伤的背肌上。冰凉的药油和女孩温热的掌心接触皮肤,带来一阵奇异的麻痒感,让乐峰有些不自在地缩了缩脖子。 孙艳的手似乎也有些发颤,力道忽轻忽重。乐峰忍不住抱怨:“大姐,你用点力行不行?这擦了跟没擦似的…哎哟…疼疼疼…轻点轻点…” 孙艳被他逗笑了,手上加了点劲,揶揄道:“哟,刚才打架那股子英雄气概呢?不是挺能耐吗?冲冠一怒为红颜啊?”她意有所指地瞥了瞥胡小花的方向。 “嘶…轻点!你这婆娘想谋杀亲夫啊?”乐峰疼得倒吸凉气,嘴上却不饶人地回怼。 “再说,你是谁亲夫,我撕烂你的嘴!”孙艳笑着骂道。 “杨斌确实不是好东西,”乐峰压低声音,认真了些,“小花跟着他,迟早吃亏。” “你喜欢她了?”孙艳莫名地撇了撇嘴,语气里透着一丝自己都没察觉的酸意。 “瞎说什么呢!都是同学,总不能眼睁睁看她跳火坑吧?”乐峰赶紧撇清。 “杨斌是火坑…”孙艳眼珠一转,狡黠地追问,“那你是什么?” “我?”乐峰咧嘴一笑,痞气十足,“我是热炕头!专门温暖姑娘们的心窝…哎哟喂!疼死了!我也没得罪你啊,你个臭婆娘,下手这么狠,想废了我啊?” “你再骂一句试试!”孙艳一声坏笑,手上故意加重了力道。一来二去,两人在打闹斗嘴和这略显亲密的“治疗”中,关系似乎悄然拉近了不少。 “菜到啦!开饭开饭!”黄小芳清脆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她刚走进客厅,就看到乐峰赤着上身,孙艳正“卖力”地在他背上涂抹药油,姿势颇为暧昧。 孙艳脸一红,赶紧缩回手,略显慌乱地起身往外走。乐峰也迅速套上一件干净的短袖T恤,洗了把手,来到庭院。 只见何杰为了在女生面前表现,已经从冰箱里搜刮出鸡蛋,正得意洋洋地端出一盘卖相尚可的青椒炒蛋。大家七手八脚地把老周送来的几个硬菜和何杰的“作品”摆上桌。 这时,院门被推开,常静带着刘迪走了进来。乐峰连忙给大家介绍:“这是我常姨,还有她女儿刘迪。”常静温婉地笑着向众人点头致意,举手投足间透着一种娴静端庄的气质。 乐峰引着常静走到院子角落。常静一眼就看到了他脸上的青紫和创可贴,惊得脸色都变了:“天啊!小峰!你这脸…这是怎么了?” “没啥大事,跟人打了一架。”乐峰轻描淡写。 “你这孩子!怎么跟人打架?疼不疼啊?”常静心疼不已,忍不住伸出手指,极其轻柔地碰了碰他受伤的脸颊。 “都过去了,小伤。姨,你找我有事?” “你啊,就是容易冲动。”常静叹了口气,随即又露出笑容,“隔壁房子的事定下来了,你猜多少钱?” “8000?”乐峰挑眉。 “6800!”常静压低声音,带着点小得意,“我跟那老太太熟,她看我孤儿寡母的不容易,主动给便宜了。钱我已经给了,她儿子国庆节就回来接他们搬家。”她脸上洋溢着搬新家的喜悦。 “厉害啊姨!这价可真是赚到了!”乐峰由衷赞道。 “这几天我得忙着收拾搬家,就不过来了。”常静笑着说。 “我放三天假,正好帮你搬。” “不用不用!”常静连忙摆手,“隔壁邻居都答应帮忙了。你好不容易休息,好好玩。等收拾利落了,姨请你来新家吃饭!” “好吧。正好我明天也打算回趟老家看看外婆。钱不够随时跟我说。” “哎呀,你给的够多了!”常静嗔怪道,“等搬完家,把老房子拾掇拾掇租出去,我也得赶紧找个活儿干,不然欠你的钱,都不知道啥时候能还上…” “姨,你说这话就见外了!”乐峰故意凑近一点,眼神带着促狭的笑意,“咱俩这关系,还用提钱?”语气里充满了挑逗的意味。 “尽胡说八道!你同学都在呢,我走了啊!”常静脸一热,佯怒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带着刘迪离开了。 送走常静,众人重新落座开吃。曾雄率先举起啤酒杯:“来来来!今天蹭乐少的豪宅和大餐,一起走一个!” 有三位女生在场,何杰和曾雄像打了鸡血,格外活跃,频频举杯向女生们敬酒,倒把主人乐峰晾在了一边。乐峰毫不在意,正专心对付一只酱色油亮、软糯弹牙的红烧猪蹄,啃得满嘴流油。 “乐峰…”胡小花端起酒杯,声音有些怯生生的,“今天…对不起,都是因为我,害你跟杨斌打架…这杯酒,算我给你赔罪了。”她说完仰头喝了一大口,却被呛得连连咳嗽,小脸涨得通红。 “不会喝就别逞强。”乐峰放下猪蹄,认真地看着她,“妹子,听我一句劝,离杨斌远点,他不是你能惹得起的人,别把自己搭进去。以后他要是还敢纠缠你,告诉我,大不了我再揍他一顿。” “峰哥现在真牛逼了!”何杰也端起酒杯跟乐峰碰了一下,“杨斌那家伙在学校里可是螃蟹过街横着走的角色,今天居然栽你手里了!可算给咱们几个出了口恶气!” “没啥好吹的,没看我这一身挂彩?”乐峰摇摇头,正色道,“今天这事,大家就当没发生过,别往外传。咱们是学生,读书考学才是正经事。” “啧啧啧,你现在说话这口气,怎么跟我爸似的,老气横秋的!”孙艳在一旁打趣道,“要不是认识你这么久,我都想叫你一声‘叔’了。” “是啊,”杨群也笑着附和,“乐峰你这一个月变化好大,以前在班上多老实一个人啊,真没想到你会主动跟人约架。” 乐峰只是笑了笑,没有接话,继续专注于面前那碗色泽诱人的红烧肉和另一只等待被征服的猪蹄。反正有何杰和曾雄这两个活宝在,气氛也不用他操心。 “你是属猪的吗?就知道埋头吃!”孙艳看他吃得香,忍不住笑骂。 “对啊,我属猪,”乐峰抬起头,油汪汪的嘴咧开一个坏笑,“你属狗,咱俩正好凑一对儿,‘猪狗不如’组合,绝配!” 众人哄堂大笑,气氛更加热闹。乐峰吃饱喝足,满足地打了个嗝,拖了把藤椅坐到屋檐下的阴影里。他起身走进客厅,拿出一包细支的中华烟。他平时很少抽,毕竟还在长身体。这条烟是之前在深圳买的,到现在还没抽完两包。 他抽烟比较挑,只抽细支的,自我安慰能少点伤害。乐峰靠在藤椅里,划燃火柴,橘红的火苗点燃烟卷,他深深吸了一口,缓缓吐出淡青色的烟雾,神情慵懒而惬意。院子里,桌边的五个男女还在推杯换盏。 曾雄显然有点喝高了,说话开始大舌头,正缠着女生们兴致勃勃地八卦着班上谁给谁写了情书、谁又暗恋谁的校园秘闻,听得屋檐下的乐峰嘴角不由勾起一丝无奈又好笑的弧度。 第三十八章 私奔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何杰眼尖,瞥见乐峰在屋檐下吞云吐雾,笑嘻嘻地凑过来,顺手就把他指间的半截烟薅走,叼在自己嘴里,转身又加入了喧闹的酒局。 月光如水,洒在庭院中。杨群此刻已撸起袖子,露出白皙的小臂,正与明显喝高了的曾雄较着劲拼酒。她眼神明亮,气势如虹,与平日课堂上那个文静的女生判若两人。乐峰看着这一幕,嘴角微扬,谁能想到学生时代如此“淑女”的杨群,毕业后竟成了同学聚会上的气氛担当,当老师后更是口才了得。看来这豪爽的一面,早已深藏。 胡小花则显得格外安静腼腆,不像孙艳和杨群那样放得开。她坐在桌边,小口抿着饮料,目光却时不时飘向屋檐下那个独坐的身影,眼神里带着一丝好奇和难以言喻的复杂。 “喂,小乐子,”孙艳带着一身酒气走过来,挨着乐峰坐下,“怎么一个人躲这儿装深沉?不去喝两杯?” “啧,你这称呼…我又不是伺候娘娘的公公!”乐峰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没看我这一身挂彩?疼着呢!你倒好,不心疼就算了,还催我喝酒?” “小乐子多亲切呀!”孙艳故意拉长了调子,“再说了,哪轮得到我心疼?自然有别人心疼你嘛。”她意有所指地朝胡小花的方向努努嘴。 “哎…”乐峰故意长长叹了口气,抬头望着皎洁的月亮,用一种故作沧桑的语调吟道:“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孙艳一愣,随即噗嗤笑出声:“哟!把自己当唐伯虎了?” “不敢不敢,”乐峰连连摆手,露出促狭的笑容,“人家唐解元能娶八个老婆,我这等凡夫俗子,拍马也追不上啊。” “你…!”孙艳被他噎得无语,瞪了他一眼,起身跑进屋里。不一会儿,她竟拎着乐峰的吉他出来了,“别装蒜!家里连二胡都有,吉他能是摆设?小乐子,来,给大家助助兴!”说着不由分说把乐峰拽了起来,招呼众人安静听歌。 乐峰无奈,只得将椅子搬到草坪中央,月光正好洒在他身上。“行吧,”他试了试弦音,“给你们唱首《私奔》。” “好!”孙艳带头鼓掌,眼中充满期待。 清澈而略带忧伤的吉他前奏流淌出来,乐峰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在夜色中缓缓响起: “把青春献给身后那座辉煌的都市 为了这个美梦我们付出着代价 把爱情留给我身边最真心的姑娘 你陪我歌唱你陪我流浪 陪我两败俱伤 ……” 歌声停歇,余韵在寂静的院子里萦绕。孙艳第一个回过神,眼睛亮得惊人:“太好听了!这歌…从来没听过!是你写的吗?”她看向乐峰的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崇拜。不只是她,杨群和胡小花的眼中也闪烁着异样的光彩。谁能想到,仅仅一个暑假,那个沉默寡言的乐峰,竟变得如此…耀眼。 乐峰只是笑了笑,放下吉他,并未回答。他端起一杯倒满的啤酒,走到众人面前,声音清晰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感慨:“明年的这个时候,咱们就该各奔前程了。珍惜这最后相聚的时光吧!”他高高举起酒杯,“这杯酒,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愿我们每个人,在未来的日子里,都有勇气,也有运气,能牵着心爱之人的手,一起奔向远方——哪怕那是场‘私奔’!” “敬青春!敬私奔!”众人被这气氛感染,纷纷举杯,笑声和欢呼声在夜空中回荡。 酒过三巡,气氛愈加热烈。何杰最擅长搞气氛,他跑进客厅,招呼大家把沙发围成一圈,嚷嚷着要玩牌。乐峰对此兴趣缺缺,胡小花也表示不会玩。最终,何杰、曾雄、孙艳、杨群四人落座,以喝酒为赌注,玩得大呼小叫,不亦乐乎。 乐峰重新坐回屋檐下的藤椅,仰头望着浩瀚的星空,有些出神。胡小花则默默地收拾着桌上狼藉的杯盘碗筷,动作轻柔而麻利。月光勾勒着她苗条的身影,还带着少女特有的稚气,远没有十年后那份成熟的风韵。乐峰看着她忙碌的背影,心底无声地划过一句:“真是个会过日子的好姑娘。” 思绪不由自主地飘远,回到了十年后,在东莞那个灯光暧昧的酒店房间里,与已是两个孩子母亲的胡小花温存的画面。时间久了,彼此依赖,感情自然滋生。只可惜,她早已回归家庭,而他那时依旧落魄潦倒,连婚姻都成了奢望。那段与自己注定没有结果的纠缠,最终也随着她的离开而渐渐冷却。 更深的记忆翻涌上来。胡小花跟了杨斌之后,在南昌读大学的那几年,杨斌阴魂不散地纠缠着她。那家伙看似强壮,实则银枪蜡头,更可怕的是有着极其变态的癖好,甚至对她拳脚相加。 后来分手后,她嫁给了同村人,生了两个孩子,婚姻生活压抑而沉闷。那一年多隐秘的关系里,她在乐峰身边倒是卸下了所有防备,异常配合…想到此,乐峰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感慨,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胡小花的身影,竟有些痴了。 “乐峰?”胡小花不知何时已收拾停当,发现他正怔怔地望着自己,便走过来,在他旁边的台阶上坐下,“你在看什么呢?”她的声音轻轻的。 乐峰猛地回神,有些尴尬地别开视线,随口道:“没…没什么,就觉得你…挺好看的。”话一出口,自己都觉得有些唐突。 胡小花的脸上瞬间飞起两朵红云,在月光下格外动人。她低下头,声音细若蚊呐:“没想到…你嘴巴这么甜,还挺会哄女孩子的。” “哪有,我嘴笨得很。”乐峰连忙辩解,掩饰着自己的不自然,“我就是…实话实说。” “你今晚真让我挺意外的,”胡小花抬起头,勇敢地看向他,眼神清澈,“没想到你这么有才华,唱歌、弹琴…都那么好听。” “瞎弹瞎唱的,你别夸我,”乐峰挠挠头,“再夸我该脸红了。” “我可一点没看出来你脸红。”胡小花抿嘴笑了,带着一丝少女的俏皮。 沉默了片刻,她像是鼓足了勇气,仗着几分酒意和今晚的特殊氛围,轻声问道:“乐峰…你…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跟杨斌在一起?”她顿了顿,声音更低,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你…是不是喜欢我?” “啊?”乐峰被这直球打得措手不及,心跳都漏了一拍,连忙摆手,“没…没有!你别误会!咱们是同学嘛!我就是觉得杨斌那家伙不是好人,怕你吃亏,不想看你掉进火坑里!”他语速飞快,带着明显的慌乱。这叫他怎么解释?难道告诉她十年后的纠缠?那才真是天方夜谭! 胡小花脸上的红晕瞬间褪去大半,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掩饰不住的失落和难堪。她本以为乐峰会承认的。毕竟,这样一个才华横溢、今晚还为她挺身而出的男生,哪个豆蔻年华的少女会不动心呢?在她心里,乐峰确实比那个只知道耍横的杨斌好太多了。少女的心事如同月下悄然绽放的花蕾,此刻却被一阵风吹得有些零落。她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那点刚刚升起的、朦胧的期待和情愫,被乐峰斩钉截铁的否认浇得冰凉。 第三十九章 拼酒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哟!你们俩躲在这儿嘀咕啥悄悄话呢?”孙艳突然像只猫似的从阴影里蹿出来,把沉浸在微妙气氛中的乐峰和胡小花吓了一跳。胡小花像受惊的兔子,慌忙起身,逃也似地跑进灯火通明的客厅,很快被何杰他们拉入了牌局。 孙艳狐疑的目光在乐峰脸上扫来扫去,带着几分审视:“小乐子,老实交代!刚才跟小花说什么呢?神神秘秘的。” 乐峰眼珠一转,故意压低声音,坏笑道:“我啊?问她初吻是不是被杨斌那小子夺走的。”他一脸促狭。 “你…!”孙艳的脸腾地红了,嗔怒地捶了他一下,“流氓!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坏!” “现在发现也不晚啊,”乐峰耸耸肩,笑得无辜,“我又没对你耍流氓。” “那你想对我怎么样?”孙艳非但没退,反而逼近一步,微微仰头,眼神带着挑衅的亮光,直视着乐峰。 “呃…”乐峰被她看得有点发毛,下意识后退半步,“你别这么看着我…感觉你想把我生吞活剥了似的。禽兽才会吃人…” “你才禽兽!”孙艳秀目圆睁,作势又要打他。乐峰赶紧笑着躲开。 “站住!”孙艳娇叱。 “又怎么了,姑奶奶?”乐峰停下脚步。 孙艳一个箭步上前,精准地揪住他的耳朵,气鼓鼓地说:“你跑什么?心虚啊?” “哎哟…轻点!里面人都看着呢!丢不丢人!”乐峰呲牙咧嘴。 孙艳环顾了一下灯火通明的客厅,哼了一声,拽着他的胳膊就往院子更深处的阴影里走:“走,陪我去那边转转。” 两人走到一丛茂密的月季花旁,月光被枝叶切割得支离破碎。孙艳停下脚步,转过身,认真地看着乐峰的眼睛:“乐峰,你跟我说实话,”她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种执拗,“香港那个出专辑的‘乐峰’,是不是就是你?” “不是。”乐峰回答得飞快,眼神飘向别处。 “你说不说真话!”孙艳作势又要去揪他耳朵。 “我凭什么非得跟你说真话啊?”乐峰敏捷地侧头躲开。 孙艳咬了咬下唇,像是下了很大决心,声音更轻了,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羞涩:“你说真话…我…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 “啥要求?”乐峰一愣,没反应过来。 “什么要求…都可以。”孙艳的声音几不可闻,在夜风中飘散。 乐峰的心跳莫名漏了一拍,随即觉得这丫头在耍他,随口胡诌道:“得了吧!我叫你今晚陪我睡觉,你也答应啊?”话一出口,他自己都觉得有点过。 孙艳沉默了两秒,在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表情,只听到她清晰而平静的声音:“如果你说的是真话…我答应你。” 这下轮到乐峰彻底懵了,一股热气直冲脑门,他赶紧摆手,语无伦次:“别别别!我胡说八道的!开玩笑的!你千万别当真!行行行,是我!那专辑是我的!满意了吧?走走走,回去了!”他几乎是落荒而逃,率先朝灯火处走去。 回到客厅,眼前的景象让乐峰倒吸一口凉气。牌局早已演变成了“酒精战场”!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七八个空啤酒瓶。曾雄如同一滩烂泥瘫在沙发角落,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着。何杰也趴在桌上,眼神迷离,眼看就要“阵亡”。唯有杨群,像打了鸡血的女战神,一手举着牌,一手端着酒杯,正气势汹汹地“追杀”着两个摇摇欲坠的男生:“喝!必须喝!这把还是你输!” “好了好了,收工了!”乐峰赶紧上前打圆场,看着满地狼藉哭笑不得,“看看这都几点了!你们喝成这样,今晚都别回去了。我这房间多的是,一人一间!被子枕头都是全新的!” “行!”杨群意犹未尽,但还算清醒,第一个响应,“这么晚回去也挨骂。电话借我,我得给家里说一声。”其他人也纷纷附和。大家轮流用乐峰的新电话给家里报平安,家里没电话的就打到邻居家。只有胡小花安静地坐在沙发一角,没有动。 乐峰走过去:“小花,你呢?不回去…家里能行吗?” “我家在乡下,不用特意说。”胡小花小声回答。 乐峰看着她微醺的脸庞,忍不住又逗她:“那…要不要给杨斌打个电话?告诉他今晚不用等你暖被窝了?”他坏笑着眨了眨眼。 “乐峰!你真是坏死了!”胡小花瞬间涨红了脸,又羞又恼地跺脚,“都怪你!现在…现在…你还取笑我!”酒精让她的嗔怒带着几分娇憨,脸颊红扑扑的。 看着她可爱的模样,乐峰心头一软,不忍再逗。他转身去主卧,抱出三套崭新的纯棉T恤和短裤——这是常静细心准备的,想着他住大房子总会有客人留宿。他把衣服放在沙发上:“喏,给你们的,新睡衣,凑合穿一晚吧。”至于曾雄和何杰,两人早已在沙发上鼾声如雷。 乐峰费了点力气,把两个醉汉分别拖进一楼的客房安顿好,给他们盖上薄毯。回到客厅,杨群正百无聊赖地玩着牌,一见乐峰立刻来了精神:“乐峰!你躲哪去了?都没跟你好好喝!来来来,继续!” “我的天,大姐,你还没喝够啊?”乐峰看着地上新增的空瓶,头都大了。 “那不行!你一晚上都在偷懒!”杨群不依不饶,女人喝到兴头上,那股执着劲儿比男人还可怕。 “行行行,”乐峰无奈投降,“不过就咱俩喝多没意思。把她俩也叫上,”他指了指准备去洗澡的孙艳和胡小花,“咱们四个打牌!” “孙艳!小花!快来!决战到天亮!”杨群立刻招呼。 四个人围坐在沙发上开始玩“跑得快”。说来也怪,少了何杰和曾雄两个男生,三个女孩反而彻底放开了。更让乐峰暗暗称奇的是,她们之间似乎莫名其妙地较上了劲,火力全开,拼命想把对方灌醉,反倒是他这个唯一的男生,或许是因为他是病号,被她们“默契”地忽略了。 乐峰乐得清闲,笑而不语地当个看客。玩了一个多小时,地上又多了四五个空瓶。孙艳今晚手气背,连输了好几把,喝得有点急,她把牌往桌上一摔,赌气道:“不玩了!没意思!” “哟~”杨群正赢在兴头上,看着平时众星捧月的孙艳吃瘪,眼神里带着几分得意和挑衅,“孙大小姐这是…输不起啊?” “谁…谁输不起了?!”孙艳被激得柳眉倒竖,“来就来!怕你啊?咱们仨斗地主!不带他玩了!”她一指乐峰。 乐峰耸耸肩,被“踢出局”正合他意。他先去痛快地冲了个澡,换了条宽松的大裤衩,趿拉着拖鞋走到门口廊下。点上一支烟,抬头望着夜空中那轮皎洁的满月,一丝难以言喻的惆怅悄然爬上心头。 前世的画面不受控制地涌现:温柔贤惠的妻子,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还有那个曾将他伤得体无完肤、刻骨铭心的前女友… 她们现在还好吗?被时空隔绝的家人,可还记得他这个父亲?妻子一个人,是如何艰难地拉扯两个孩子长大? 而那个她…用无数谎言编织的网,一次次将他刺得鲜血淋漓。他几乎没尝过纯粹爱情的甜蜜。她的离开,却又藕断丝连的纠缠,多少个深夜他辗转难眠,只能靠浓烈的烟草和嘶哑的吉他声,来填满灵魂深处巨大的空洞。浑浑噩噩熬了两年,才终于挣脱那泥沼,遇见了后来的妻子。可婚后,她又阴魂不散地找来…最终,他只能逃离驻唱的酒吧,告别那群玩音乐的朋友,彻底割舍掉音乐,只为了让她再也找不到自己… 重生的这几个月,他无疑是幸运的。财富上,与前世判若云泥;能力上,他甚至能改变他人的命运轨迹——李玲、郭冬芸、常静母女…他身边人的命运,都因他而不同。 乐峰思绪纷飞,这份无人可诉的重生秘密,这份深埋心底的孤独与怅惘,在月下无处安放。他拿起倚在墙角的吉他,手指轻轻拨动琴弦,低沉而忧伤的旋律流淌出来,他唱起了那首承载着无尽孤独的《阿刁》: 阿刁住在西藏的某个地方 秃鹫一样栖息在山顶上 阿刁,大昭寺门前铺满阳光 打一壶甜茶 我们聊着过往 ... 阿刁你总把自己打扮得像 男孩子一样 可比格桑还顽强 阿刁虚伪的人有千百种笑 你何时下山 记得带上卓玛刀 赵雷笔下那份对命运不公的呐喊,那份深入骨髓的孤寂,此刻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歌声在寂静的院子里回荡,带着穿透人心的力量。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乐峰放下吉他,才发现不知何时,三个女孩已静静站在门口廊下,听得入了神。月光勾勒着她们安静的剪影。 “好好听…”孙艳第一个出声,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哽咽,眼睛亮晶晶的,“这…这也是你写的吗?” 乐峰只是淡淡地笑了笑,没有回答。他收起吉他,语气平静:“很晚了,赶紧去洗澡休息吧。”说完,转身独自上了二楼。 回到卧室,乐峰的目光落在床头柜上那张冯茜的照片上。照片里的少女,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披肩,明眸皓齿,红唇嫣然,高挺的鼻梁,画着恰到好处的淡妆,青春洋溢,活脱脱就是学生时代的赵今麦。 一股强烈的思念涌上心头。他拿起电话,拨通了香港英华女校——那所顶尖女子中学的宿舍号码。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传来冯茜带着浓浓睡意的、软糯的声音:“喂…?” 听到这熟悉嗓音的瞬间,乐峰的心像是被暖流包裹,所有的纷扰都沉淀下来。“吵醒你了?”他声音不自觉地放柔。 “乐峰?”冯茜的声音瞬间清醒了几分,带着少女特有的娇憨,尾音拖得长长的,“这么晚还不睡呀…你在干嘛呢…嗯…”电话那头传来她慵懒的呵欠声。 “茜茜,”乐峰的声音低沉而真挚,“我想你了。很想,特别特别想。” 电话那端沉默了一瞬,随即传来冯茜带着甜蜜笑意的声音:“傻瓜…我也想你呀。” “我在这边买了个大房子,很漂亮,就我一个人住…好希望,你也能在这里…”乐峰望着窗外清冷的月光,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 “哈哈,等我放假!我一定找时间去内地看你!”冯茜的声音充满雀跃的承诺。 “嗯…好。”乐峰顿了顿,“国际长途太贵了,我这电话刚装好,别又打停机了。你早点睡吧,乖。” “好吧…对了,我给你寄的信,收到了吗?”冯茜问。 “还没…估计快了吧。” “嗯…那我有时间再给你打电话。拜拜,你也早点睡哦。”冯茜的声音依依不舍。 挂断电话,嘟嘟的忙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乐峰握着话筒,心中那份惆怅更深了。通讯如此不便,回来一个多月,也只给她打过屈指可数的两次电话。她将来要出国四年,隔着千山万水,时差颠倒…她会不会…最终将他遗忘在时光里? 乐峰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冯茜。此刻的她,在他心中占据着无可替代的位置。然而,关于未来… 他轻轻叹了口气。这一世,他不会再像前世那样,毫无保留、倾尽所有地去爱一个人了。那些痛彻心扉的教训,早已让他明白,毫无保留意味着将自己置于任人宰割的境地。他早已过了那个为爱燃烧一切的年纪。 浅爱,加上责任——或许这才是更成熟、也更安全的相处之道。至少,能让他不再轻易地被伤得体无完肤。 那深入骨髓的痛,通过一次,就够了,这辈子,任何人,都别想再让他痛一回。 第四十章 铃木王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峰又给郭冬芸打了一个电话,李雯雯专辑已经制作完成,计划10月1日发布,郭冬芸这段时间带着李玲参加各种采访,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面前造势,人气越来越旺。 而乐峰给其他人写的专辑,都已经发售,情况都很不错。而他自己之前的专辑,港台内地加起来销量已经破了40万张了。滚石这边打算东南亚市场也发售,行情现在非常不错。 等李雯雯专辑发售后,她就要开始组织内地演唱会了,首站选在广州。 乐峰对着电话说道:“你的重心要放在内地,跟当地的有影响力的人物建立合作关系,为之后飓风娱乐在内地发展铺路。尤其是北京。”这也是他大学选择在北京的大学的原因。 “明白,我的小老板。”郭冬芸应道,语气带着一丝慵懒的调侃,“战略方向收到。不过呢,现在有个甜蜜的烦恼,你那些歌太抢手了,好几个大牌歌手都托关系找到我,眼巴巴地等着你的新作呢。怎么样,灵感小王子,最近有空再挥洒几笔吗?”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乐峰轻笑,带着少年人的狡黠,“现在市场热度正高,不急着添柴。再说,高三了,时间金贵着呢,等寒假吧。” “好吧,学业为重,小老板发话了,我替你挡着。”郭冬芸的声音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宠溺,“改天我去内地出差,顺路‘视察’一下你的学习情况哈。” 乐峰心中微动,眼前仿佛浮现郭冬芸那明艳干练的身影。他转而问道:“李玲……雯雯她现在怎么样?还适应这种高强度曝光的生活吗?没被吓着吧?”他想起分别时她扑在自己怀里无助哭泣的样子,心底泛起一丝柔软的牵挂。 “好着呢!”郭冬芸回答得干脆,但语气微妙地顿了一下,“现在可是香江媒体追逐的焦点,新晋玉女掌门人。按你的最高指示,给她请了声乐、形体、表演全套老师,排得满满当当。小姑娘挺争气,咬着牙在学,进步很快。刚结束一个电视台专访回来,正洗澡呢,水声哗哗的。要叫她过来听电话吗?” “算了,太晚了,让她好好休息吧。”乐峰松了口气,“她……情绪稳定就好。”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瞬,郭冬芸的声音才再次响起,语调平静,却像平静水面下藏着暗流:“她倒是经常跟我念叨,说……很想你。” 乐峰心头一暖,仿佛能看到李雯雯那双带着期盼的眼睛。他低声道:“替我告诉她,我也想她。香港寄信方便,有空可以给我写信。” “啧啧,”郭冬芸的声音里终于透出明显的酸意,“小小年纪,桃花朵朵开,长大了还得了……” “郭冬芸同志!”乐峰故意板起脸,拿出老板的腔调,眼底却带着笑意,“请注意你的身份和言辞。再这样诽谤你的顶头上司,小心我扣你下个月薪水,让你喝西北风去!” “哎哟,我好怕呀!”郭冬芸在那边咯咯笑起来,两人又你来我往地斗了几句嘴,才在轻松的氛围中挂了电话。乐峰放下听筒,房间里恢复了安静,只有窗外偶尔传来的自行车铃声。郭冬芸那精明又带着点妩媚的笑靥在脑中一闪而过,他摇摇头,嘴角的笑意却未散。 次日一早,乐峰就被何杰叫起来,孙艳三个女生已将早餐买好,众人坐在楼下吃早餐。乐峰洗漱后下了楼, 乐峰拿起一根油条就开始吃了起来。说道:“你们今天准备去哪玩?” “今天国庆节,难得放假,我们刚刚商量着一起去爬山呢”何杰说道。 “爬山?爬什么山?”乐峰一脸疑惑。 “大华山。”何杰回答道。 “大华山离县城30多公里,你们怎么去?”大华山是县城最高的山,风景很不错,高三毕业的时候,他跟曾雄他们一起去爬过一次,骑着家里的破自行车去的。只不过悲惨的是后面自行车坏了,他很惨的将车一路推了回来。所以这次印象非常差。 “骑车去啊。三辆自行车,一人带一个就行了。” “我没自行车,你们去吧,我就算了。懒得折腾。”乐峰毫不犹豫的选择拒绝。 “钵仔一起去啊,曾雄家里有两辆自行车,刚刚说了等下去他家骑过来。” 一旁的曾雄也说道:“去啊,你窝在家有什么意思,你看这几个女生也想去呢。” 乐峰抬头看了曾雄和何杰一眼,瞬间明白这两个人的意思。昨晚这两个人喝断片,自感丢人,又不愿意放弃这跟这三个女生相处的机会,所以提议去大华山。 乐峰没有回答,孙艳说道:“算了,他不去那我也不去了。” “是啊,算了,我们也回去了”杨群和胡小花附和。 “乐帅,你看看,别扫兴啊。”何杰一脸期盼的看着乐峰。 乐峰叹了口气。余光里,孙艳正用期待的眼神望着他,晨风吹动她的发梢,在阳光下泛着蜜糖般的光泽。 “得嘞“何杰高兴的蹦了起来。 “你跟我去拿车吧?”曾雄起身说道。“早点出发,还能去那边吃午饭。” “不用,我有办法去,你们先出发吧。” 半小时后,何杰与曾雄各骑着自行车过来,孙艳说道:“你们四个先出发吧,我跟着乐峰一起走。” 杨群和胡小花对视一眼,杨群说道:“哟,你们两个。。。。” “你们两个胡说八道什么呢,小心我撕烂你们的嘴!”孙艳气鼓鼓的说道 两个女孩笑成一团。 “行吧,你们吃完赶紧走吧。”乐峰说完就进了房间收拾东西。 曾雄带着杨群,何洁带着胡小花,骑车往大华山方向赶去。 乐峰去负二层的密室里取了两万块钱放包里,密室里还剩下不到三万,这些钱都是他从深圳带过来的,一个月,又是买房,又是买家具,10万块钱就花了一大半。 孙艳坐在沙发上,看着乐峰,说道“小乐子,咱们怎么去啊?” 乐峰笑着说道:“别问那么多,跟着我走就行了。” 二人来到了街上,孙艳此刻穿戴整齐,高跟凉鞋配上一身短裙,显得青春又靓丽。 “你还没告诉我咱们怎么去呢,他们都出发好久了。” “跟着走,别问。”乐峰神秘一笑,锁好门,带着她穿街过巷。 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县城中心一家门面最大的摩托车行。玻璃橱窗里陈列着几辆崭新的摩托车,在阳光下反射着金属光泽。店里弥漫着机油和新橡胶的味道。乐峰的目光扫过一排排锃亮的车,最终停在最显眼处的一辆黑色摩托车上——铃木王GS125,线条流畅硬朗,造型霸气十足,正是九十年代街头当之无愧的“王者”。他上前仔细看了看,敲了敲油箱,发出清脆的回响。 “老板,这辆铃木王,最低多少?”乐峰开门见山。 老板是个精瘦的中年人,正拿着抹布擦拭另一辆车,闻言眼睛一亮,快步走过来:“小哥好眼力!这是咱店里的镇店之宝,铃木王!原价一万八,看你识货,诚心要的话……”他伸出两根手指,“给你这个数!” “你这两跟手指是多少?” “17000”老板笑着说道。 “16000,行的话我现在就推走。加满油,送两个头盔,再送个后备箱” 老板脸上肌肉抽动了一下,露出肉痛的表情:“小哥,这价……砍得太狠了!我这车进价都……” “走吧。”乐峰示意孙艳离开,他转身看了一下老板,拍了拍车身,“这车放这儿有阵子了吧?这个价格没几个人买得起。再放下去,新款出来更不好卖。“ 老板看着乐峰笃定的眼神,又看看那辆积了层薄灰的“镇店之宝”,咬了咬牙:“成!交你这个朋友”。心底却乐开了花。这车1万1不到进的,这一下就赚5000。 看着乐峰眼都不眨地从背包里掏出一叠叠厚厚的百元大钞,熟练地数出十七沓递给老板,孙艳震惊得小嘴微张,眼睛瞪得溜圆。她家境在县城算是不错,但也从未见过一个学生能随身携带如此巨款,还如此随意地花出去。“你……你哪来这么多钱啊?”她终于忍不住,声音带着难以置信的颤抖,“你爸妈……给你这么多零花钱?” 第四十一章 机车女孩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峰嘿嘿一笑,半开玩笑的说道:“我说这些钱都是我赚的,你信吗?” “你赚的?你一学生,赚这么多钱?”孙艳虽然知道他很优秀,但是也绝不相信他能赚这么多钱,又是买房,又是买车。 “别啰嗦了,上车!”乐峰戴上头盔,转身跟孙艳说道。 孙艳坐上了车,带上了头盔,秋风吹得她的裙子飞扬,看着她的高跟鞋,他不由得眉头一皱。乐峰带着孙艳进了女鞋店,说道:“一会爬山,你这高跟鞋走不动。给你买双鞋子。” 摩托车低吼一声,平稳地驶出车行,汇入街道的车流。没开多远,乐峰透过后视镜瞥见孙艳脚上那双漂亮却显然不适合爬山的白色高跟凉鞋,眉头微皱。方向盘一拐,摩托车又停在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鞋店门口。 “爬山穿这个?”他不由分说,拉着孙艳进了店,指着角落里一双看起来结实又帅气的黑色女式马丁靴,“试试这个,爬山走路不累脚。” “哟,这么体贴?”孙艳心里一甜,嘴上却故意揶揄,“怕我拖你后腿啊?” 乐峰没接话,付钱买下靴子。接着又带她进了一家挂着时髦衣服的服装店。他的目光扫过衣架,很快挑出一条深蓝色的直筒牛仔裤和一件印着简约图案的白色纯棉T恤。“把这个换上。”他把衣服塞给孙艳。 “喂!你……”孙艳脸更红了,拿着衣服有些不知所措。 “牛仔裤,马丁靴,再戴上这头盔,”乐峰笑着打量拿着新衣服、有些局促的孙艳,“这才配得上我的‘铃木王’,才配做我的机车女孩。”他拍了拍自己那辆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坐骑。 孙艳笑的合不拢嘴,换好衣服,孙艳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果然不一样。她虽然个子不高,但是比例却很协调。合身的牛仔裤勾勒出优美的腿型,帅气的马丁靴取代了娇弱的高跟鞋,简单的T恤清爽利落,再配上那个略显笨重的头盔,整个人气质确实变得飒爽起来,再看看阳光下的乐峰和他那辆拉风的黑色摩托,一股混合着甜蜜、新奇和一丝虚荣的悸动在心底悄然蔓延。那句“才配做我的机车女孩”,更是让她耳根发热,心跳莫名加速。 引擎再次发出低沉的轰鸣,两人如一阵风般驶上通往郊外的省道。路面变得开阔,车速也提了上来。风在耳边呼啸,路边的树木飞速倒退。孙艳不由自主地伸出双臂,环住乐峰结实而温暖的腰,将脸颊轻轻贴在他宽阔的背上。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感和依赖感交织在一起,让她感到既刺激又安心。她闭上眼睛,感受着风驰电掣的速度和身前的温度,心底忽然涌起一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就这样一直开下去。 “喂,”乐峰的声音透过头盔闷闷地传来“大姐,别抱这么紧,勒得我快喘不过气了。” “我乐意!你管我!”孙艳非但没松手,反而搂得更紧了些,仿佛要抓住这短暂而虚幻的亲密。 铃木王动力充沛,一路风驰电掣,很快就在一段绵长的上坡路上追上了蹬得满头大汗、气喘如牛的四人组。何杰和曾雄弓着背,脸憋得通红,每一脚都蹬得异常吃力。后座的杨群,胡小花还在不停地笑着“加油打气”:“曾雄!没吃饭啊!用力蹬!何杰!你行不行啊?快点!” “孙艳,你看前面“乐峰笑道 孙艳放开了他,看到前面的4个人,笑道:“他们怎么这么慢。” “你看我怎么捉弄他们。” 乐峰坏笑着,故意放慢速度与他们并行,然后猛地轰了几把油门。排气管“砰砰”作响,喷出一股股带着刺鼻气味的蓝色尾烟,正好笼罩了奋力骑行的四人。 “咳咳咳……卧槽!谁啊!有没有公德心!”何杰被呛得直咳嗽,破口大骂。 “骑个破摩托了不起啊!显摆什么!”杨群也气呼呼地挥舞着小拳头。 乐峰和孙艳这才笑嘻嘻地摘下头盔。何杰看清是他们,尤其是那辆崭新的黑色铃木王,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卧槽!!这……这你的?!你买的?!太……太牛逼了吧!”他立刻把自行车往路边一靠,冲过来绕着摩托车左看右看,啧啧称奇,眼里全是羡慕。 杨群也惊讶地跑过来,上下打量着孙艳:“孙艳!你……你衣服鞋子都换了?你们俩……太狡猾了吧!还穿得跟情侣装似的!故意撇下我们是不是?就为了骑摩托耍帅?” 孙艳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故意转了个圈展示她的新行头:“羡慕吧?嫉妒吧?谁让你们骑得跟蜗牛似的。这叫效率!” 乐峰看着气喘吁吁、汗流浃背的何杰和曾雄,提议道:“这样吧,姑娘们坐我车上去,省点时间,也能早点到山脚。你们俩骑车也能轻松点,不用负重了。” “好啊好啊!这个提议好!”杨群立刻响应,拉着胡小花就往摩托车旁挤,“孙艳你坐后面去!我要坐中间!” “凭什么啊!我先来的!”孙艳不乐意地护住自己的位置。 “就看不惯你腻腻歪歪抱着人家腰的样子!辣眼睛!”杨群做了个夸张的鬼脸,不由分说地把孙艳往后座推。 孙艳无奈,只得气鼓鼓地坐到后座最末端。杨群成功挤在中间,胡小花则小心翼翼地坐在最前面。四个年轻人挤在一辆摩托车上,虽然略显拥挤,但充满了青春的喧闹和活力。 乐峰稳稳操控着摩托车,再次启动。孙艳回头,对着还在费力蹬车、身影越来越小的何杰和曾雄,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喂——!两位小哥哥——加油蹬啊!山脚下等你们——!别让我们等太久哦——!” 摩托车载着四个年轻人的欢声笑语,轻快地驶向远处郁郁葱葱、轮廓渐显的大华山。阳光洒在柏油路上,也洒在少年们飞扬的青春里。 第四十二章 变了个人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何杰和曾雄看到车子远去的背影,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何杰擦了擦额头上豆大的汗珠,衬衫后背已经湿透了一大片:“你说乐峰这小子,怎么突然就这么招女孩子喜欢了?一个暑假不见,跟变了个人似的。“ 曾雄扶着自行车把手,喘着粗气:“谁说不是呢。以前咱们仨一起打游戏的时候,就属他最闷,现在倒好...“ 蜿蜒的山路上,摩托车引擎的轰鸣声格外清晰。杨群整个人贴在乐峰背上,纤细的手臂像藤蔓一样紧紧环住他的腰。乐峰能清晰地感受到背后传来的体温,甚至能数清她急促的心跳。少女洗发水的清香混合着山间晨露的气息,让他不由得心神荡漾。 车子一路向前看,一辆车上坐了四个人,过于拥挤,杨群索性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腰。 乐峰心里有点异样,他不明白杨群跟他这么亲近,是否也是对他有意思? “喂,臭婆娘,你干嘛抱他那么紧?”孙艳在后面骂道 “关你屁事,就你可以啊”杨群毫不客气的回怼 “抱呗抱呗,“孙艳阴阳怪气地笑,故意凑到杨群耳边,“反正你也得不到他。人家床头可是放着香港女朋友的照片呢~“ 你!“杨群气得直跺脚,摩托车跟着晃了晃,“小花,帮我掐她!“ 夹在中间的胡小花被挤得东倒西歪,却忍不住笑出声来。三个女孩你一言我一语,银铃般的笑声在山谷间回荡,完全把乐峰当成了透明人。乐峰无奈地摇头,嘴角却不自觉地上扬——这种青春洋溢的吵闹,在前世三十多岁的记忆里已经模糊得太久了。 没多久,乐峰把车子停下,说道:“到山脚下了,前面有家饭店,等他们两个,我们在这里先吃饭吧。” 三个女生叽叽喳喳的下了车,仿佛约定了什么一样,看乐峰的眼神都带着笑意。 乐峰从背包侧袋摸出细支的中华,熟练地弹出一支叼在嘴里。金属打火机“叮“的一声脆响,火苗在阳光下几乎透明。他深深吸了一口,靠在摩托车上静静等待。何杰和曾雄赶到时,已经是满头大汗,自行车把手上挂着的矿泉水瓶早就见了底。 五人一起进了旁边的一家农家乐。乐峰点好菜,三个男生坐在院子里看着山脚下的风景。 “钵仔,“刚落座,何杰就迫不及待地开口,汗津津的手掌拍在乐峰肩上,“你跟孙艳在一起了?“ “谁说的?“乐峰吐了个烟圈,看着它在空气中慢慢扩散。 “还装?“曾雄指了指他的牛仔裤,又扯了扯自己汗湿的T恤,“情侣装都穿上了,瞎子都看得出来好吗?“ 乐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深蓝色牛仔裤配黑色马丁靴,和孙艳那身确实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他哑然失笑:“她穿裙子不方便爬山,临时在路边店买的。“ “得了吧,“何杰挤眉弄眼,凑过来压低声音,“我看孙艳看你的眼神都不对劲,肯定喜欢你。“ “我有女朋友了。“乐峰掐灭烟头,在桌上的烟灰缸里按了按。 “啧啧,“何杰摇头晃脑,掰着手指头数,“昨天为小花打架,今天跟孙艳穿情侣装,钵仔你可以啊。“他说着用胳膊肘捅了捅曾雄,“某些人要伤心咯~“ 一旁的曾雄突然红了脸,手里的筷子“啪“地掉在桌上:“别瞎说,我才没有喜欢孙艳。“ “哟,“何杰来劲了,一把搂住曾雄的脖子,“那是谁半夜偷偷给人家写情书来着?'你的眼睛像星星'...呕!“ “你还说我?“曾雄立刻反击,一把推开何杰,“你给胡小花写的情书我都看见了!什么'你是我生命中的彩虹'...肉麻死了!还有初三那个张...“ 乐峰笑得直拍桌子,震得碗筷叮当作响:“你们这塑料兄弟情,拆起台来比她们女生还狠。“他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不过话说回来,你们觉得她们仨谁最漂亮?“ “当然是孙艳啊。“曾雄不假思索地回答,说完才意识到说漏嘴了,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 何杰摸着下巴,一副老学究的做派:“胡小花更有女人味,孙艳长得漂亮皮肤又白,就是个子矮了点。杨群嘛...“他压低声音,“身材长相都不错,就是胸太小,而且性格太泼辣了。昨天我们俩都差点被她灌死了。“ “杰哥可以啊,“乐峰坏笑着撞了下何杰的肩膀,“这些年情书没白写,都研究出心得来了。不知道杰哥有没有谈过恋爱?“ 何杰立刻涨红了脸:“我、我还是个学生好不好!又没钱...“ “人家杨斌也是学生啊,“乐峰促狭地眨眨眼,“听说他都'研究'过好几个了。“ “杨斌把杰哥的女神胡小花都给研究了。。哈哈”曾雄在旁笑道 何杰一脸的不爽,说道:“这个人渣我早都看不惯他了。一天到晚吹牛逼。” “你们别多想,胡小花没有跟他研究过,这是他吹牛逼。”乐峰说道。 “你怎么知道?”何杰问道 “我问了她啊。” “你问了她??”2人齐声反问道 “额。。”乐峰意识到话说快了,于是说道:“我为了她打了一架,就随口问了一下,这个不过分吧。” “她可真坦白啊,什么都跟你说。”何杰口气里带着酸意。 “杰哥吃醋了,哈哈。。”曾雄幸灾乐祸 “你笑个毛,你女神昨晚还跟钵仔擦药呢,说不定哪天就睡一起了。”何杰说道 “胡小花今天能告诉钵仔她跟杨斌没有发生关系,明天就能跟钵仔上床”曾雄不甘示弱。 “行行行,别争了,要不我把她们都收了,包括杨群!”乐峰笑着说道 “呸!禽兽!”二人竟异口同声的骂道。 河边的柳树下,三个女孩围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斑驳的树影在她们身上跳动。 “这身衣服是他给你买的?“胡小花轻声问道,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她今天穿了条淡紫色的连衣裙,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温柔。 孙艳点点头,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他说要我做他的机车女孩。“阳光下,她新换的牛仔裤和马丁靴闪着细碎的光,白色T恤衬得肌肤如雪。 杨群撇撇嘴,故意用夸张的语气说:“哟,这就开始秀恩爱了?“ “他对你挺好的啊。”胡小花竟有些压抑。 “当然好啊,你没看到她浪劲吗,哪个男人受得了?”杨群在旁接话道。 “你酸什么酸?“孙艳白了她一眼,伸手去挠杨群痒痒,“有本事你也找一个啊,整天就知道损我。“ “你们俩别吵了。”胡小花望着远处的山峦,若有所思:“你们有没有觉得,乐峰这个暑假过后,像变了个人似的?“ “对对对!“杨群立刻附和,暂时忘记了打闹“以前他蔫了吧唧的,很少说话。哪想到他还会唱歌弹吉他。” “不光是这个。他整个人气质完全变了。个子长高了,人变得更加有气质,他的穿着打扮,跟班里其他男生都不一样,虽然简约,但是不简单。”孙艳说道 “他的眼神里,透露着一种自信,很淡然,你看他下课后,基本上从来不跟班级里的其他男生鬼混,一般都是一个人去操场上慢走,要不坐在角落里沉思着什么。我观察他挺久了,平时我们跟他打招呼,他也只是笑笑,同样不怎么说话,就像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一样。以前他不是经常跟曾雄他们去打游戏吗,你看他现在对这个根本不感兴趣。” “反而他上课的时候却很用心,从来不在课堂上睡觉,你看看何杰跟曾雄两位,从头到脚骨子里透露出来的都是稚气未脱,而乐峰给我的感觉。。。。”缓了缓说道“就像身体里住着个大人一样” “还有一个最大的变化就是,以前他多节约的一个人,现在中午出去吃饭的时候,一般都是他掏钱,每次都是大鱼大肉随便点。今天给我买衣服的时候,还嫌弃我挑的衣服太便宜。买那辆摩托车,他直接从背包里掏了2万块的现金,把我都看呆了”孙艳滔滔不绝的说道 “你这么说来,还真的是,他变化真挺大的。不过乐峰哪里这么有钱,他家是发了吗?他不会是隐藏的富二代吧?”杨群在旁边说道。 三个女孩不约而同地望向农家乐的方向。透过斑驳的树影,能看到乐峰坐在院子里椅子上抽烟,阳光为他镀上一层金边。他微微仰着头,吐出的烟圈在空气中缓缓上升,消散在蔚蓝的天空中。 “孙艳,你是真喜欢上他了啊。”杨群说道。 “你们不觉得他很有魅力吗,小花,你看着他为你跟杨斌决斗的时候是什么感受,他那么瘦,杨斌那么壮,他竟然能够打赢杨斌。。。平时杨斌在学校欺负学生,哪个敢反抗?”孙艳说道 “我当时。。也挺感动的,不过,乐峰他有女朋友”胡小花叹了口气。 孙艳的眼神黯了黯,低头摆弄着马丁靴的鞋带:“我知道他有女朋友啊。他床头有女朋友的照片,很漂亮。他说是香港人。” 微风吹过,柳枝轻拂。三个女孩各怀心事,谁也没有再说话。远处传来老板招呼吃饭的声音 第四十三章 常静的新家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丰盛的家乡菜摆了满桌——大盘鸡鲜香四溢,酸菜鱼酸辣开胃,腊肉醇厚诱人。老板的手艺极好,一顿饭吃得众人齿颊留香,回味悠长。 结账自然是乐峰。饭后,六人抵达大华山脚。这座道教圣地风景秀丽,一千多米的山路在男女结伴的说笑声中很快被征服。登顶后,古朴的道观香烟袅袅,他们上香祭拜,合影留念,便一同下山。 下山后,乐峰依旧载着孙艳先行。下坡路轻松,另外两对男女也各自骑行返程。不到半小时,摩托车已驶入县城,停在她家楼下。 乐峰从背包里取出装着她衣物的袋子递过去,嘴角含笑:“走了,我的机车女孩。” 孙艳接过袋子,眼中满是不舍:“这么快就要分开了……” “怎么,舍不得我?”乐峰打趣道。 “嗯……”孙艳嘟起嘴,明亮的眼眸竟蒙上了一层水汽。 她低头找出钥匙开门,身影消失在门后。乐峰在原地静立片刻,才戴上头盔,发动引擎离去。 回到住处已是下午四点。乐峰揣上些钱,背上包,再次跨上摩托车,朝三十公里外的老家驶去。镇上离村里还有四公里土路,过去全靠双脚,雨天更是泥泞难行,这也是他读书时很少回乡的原因。 所幸连日晴好,摩托车很快驶入乐家村。这个以“乐”姓为主的村庄,在1994年尚有人气,外出打工者不多,村民大多务农为生。乐峰重生后首次归来,记忆中二十年后这里只剩老人守着空楼,此刻的烟火气让他感触颇深。 他将车停在外婆家门口。两栋砖房大门紧闭。外婆是湖南人,当年随女儿远嫁至此,作为外姓且家中无壮劳力,一家人在村里备受冷眼,生活清贫。乐峰童年也因此蒙上阴影,对村子感情淡漠。 外婆正在菜园忙碌。六十岁的她,满头银发,腰身佝偻。乐峰看得心疼,忙拉她回家。看着外婆慈祥的笑容,他说:“外婆,给我做顿饭吧,饿了。吃完还得赶回学校。” 熟悉的饭菜香气勾起无数回忆。饭后,乐峰硬塞给外婆两千块钱。外婆一生本分节俭,从不收子女的钱,更不知如何花用大钱。想到前世外婆晚景凄凉,乐峰鼻尖发酸,不顾身后外婆的呼唤,发动摩托车决然离去。 他又去了奶奶家,留下五百元。奶奶子女众多,乐峰一家从小不受重视,祖孙情分淡薄。钱给多了,多半便宜了四叔家。要知道,1994年的农村,辛苦一年刨去公粮,能净赚五百的农户已是少数。 回到县城家中,天已黑透。屋里窗明几净,衣物也洗净晾好,想必是常静来过。乐峰洗漱完毕,疲惫如潮水般涌来——骑行、登山、归乡,一天的奔波让他倒头便沉沉睡去。 次日直睡到日上三竿。洗漱、早餐后,他回到书房埋头刷题。目标北京的名校,压力不小。好在他基础扎实,大量练习下进步神速。 乐峰正专注地刷着题,刘迪抱着几本书走了进来。小妮子扎着个丸子头,穿着短裤,两条笔直的铅笔腿懒洋洋地踱进书房。 “你怎么来了?”乐峰有点诧异。 “你以为我想来啊……”刘迪嘟着嘴,“我妈在搬家,嫌我碍事,把我赶你这儿来看书了。” “坐吧。”乐峰指了指书桌对面,“你妈搬家,你不去帮忙?” “用不着我,有人帮呢。”刘迪坐下,把书本摊开。 “谁帮啊?”乐峰好奇。 “隔壁的王胖子呗。他离婚好多年了,我爸去世后,对我妈可殷勤了,非要帮忙搬。” “这个王胖子人怎么样?”乐峰问。 “挺老实的一个人。他老婆嫌他穷,给他戴了绿帽子,跑了。就留下个女儿,才5岁吧。” “噢。”乐峰沉默了片刻,问道:“你是真的打算好好学习了?” “是啊!本小姐深思熟虑后,决定是该好好读书了。”刘迪坐直身体,煞有介事地说。 “行,有什么不懂的问我。”乐峰说完便不再理她,继续埋头刷题。 刘迪靠在椅背上看书,没过多久,竟然睡着了。乐峰摇摇头,起身看着小妮子:她双腿随意地搭在桌沿,整个人蜷在椅子里,那双笔直的长腿分外显眼。短发的她脸庞清秀,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乐峰收起心头的杂念,恶作剧地拍了她一下。刘迪被吓得一激灵,醒了过来。“你就是这样看书的?”乐峰挑眉问道。 “额……我怎么睡着了……”刘迪尴尬地笑了笑。 乐峰看着她又气又笑:“行了,别装了,走吧,带你去吃饭。” 自那天起,刘迪几乎每天都跟着乐峰一起学习。遇到不懂的地方,乐峰就亲自教她。闲暇时,乐峰会弹吉他唱歌给她听,两人的关系日渐亲密。乐峰打球时,刘迪也会在场边为他加油呐喊。有这么个活泼的小萝莉在身边,乐峰的日子倒也平添了许多趣味。 常静终于搬完了家。新家找人粉刷了墙面,收拾得焕然一新。晚上,她特意在新家做饭。乐峰来到隔壁,这套小楼虽然只有两层,不如他的那套大,却布置得很温馨。 常静正在厨房里忙碌,乐峰走到旁边问道:“姨,小迪呢?” “出去玩了,还没回来。”常静头也没回地应道。 乐峰看着她的背影,她随意的将头发盘起,带着围裙,身材苗条又丰腴,带着一丝女主人的慵懒,33岁的年龄,却丝毫看不出岁月的痕迹。一个上世的女明星窜进他脑海里- 王晓晨。常静长相竟然有几分相似。乐峰不禁赞道:“姨,你好美。” “美你个大头鬼!我在做饭呢,你赶紧出去等着。”常静嗔怪,耳根却微微泛红。 “妈!我回来啦!”刘迪清脆的声音由远及近。 “咦?乐峰?”刘迪探进脑袋,看到乐峰在一旁装模作样的洗菜,一脸惊奇,“你这么懒的人,居然会来帮忙?” “我……我哪里懒了?”乐峰一脸“无辜”。 第四十四章 年级65名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饭桌上,乐峰问常静:“常姨,想好接下来做什么了吗?” “还没头绪呢。”常静轻叹一声,“而且小迪还在读书,我要去上班,她又该撒野,不好好学习了。” “妈!我哪有啊……”刘迪不满地抗议。 “不会的,”乐峰笑着打圆场,他现在故意管刘迪叫“刘哥”,每次都气得她跳脚,“刘哥这几天跟着我看书,老实多了。” “是吗?别耽误你就好。”常静看向乐峰。 “哪会,我俩算互相监督。”乐峰摆摆手,“你要是去上班了,她跟我吃饭就行,我天天带她下馆子。” “那怎么行!她自己会做点饭,天天下馆子多浪费钱。”常静立刻反对。 “吃饭能花几个钱?您甭操心。”乐峰满不在乎,“我跟她约好了,努力一年,考重点高中。” “小迪,听见没?好好跟着你峰哥学!”常静叮嘱女儿。 “知道啦,妈,你好啰嗦!”刘迪嘟囔着放下碗,跑回房间去了。 乐峰转向常静,追问:“想好做什么没?” 常静犹豫片刻:“以前……做过美容按摩。后来因为小迪成绩太差,我就辞了。” “美容按摩?”乐峰眉头下意识一皱,脑海里瞬间闪过一些不太“正规”的按摩店画面。 “想什么呢!”常静何等聪明,一眼看穿他的心思,没好气地嗔道,“我们只服务女客!” “哈哈,”乐峰乐了,“你怎么知道我想啥?” “切,小男人,你那点心思我能看不出来?”常静抿嘴一笑,带着成熟女性的优雅风情。 “开个玩笑,”乐峰正色道,“去找个店面,就开美容店吧。钱我出。” “胡说,我还有钱。” “你的钱留着给小迪读书用。” “你还是个孩子呢,这么花钱,”常静被乐峰这一个多月花钱如流水的架势惊着了,她自然想不到一个18岁少年能自己赚这么多,只当是他父母发了财,“万一你爸妈断了粮,你喝西北风啊?” “亲爱的常姨,”乐峰语气笃定,“钱的事儿您真不用操心。我缺啥也不会缺钱。店,尽量开大点。” 日子飞逝,每个人都朝着目标努力。乐峰在花园里挂起了沙袋,添置了哑铃和单杠。每天雷打不动跑步,就在花园里挥汗如雨,剩余时间全扑在学习上。 常静很快物色到一个两层楼的店面。乐峰给了她一万块用于装修和购置设备。半个月后,美容店热热闹闹地开了张。常静从此忙得脚不沾地,常常深夜才归,有时干脆在店里休息。乐峰便常带着刘迪吃饭,早上拉她一起跑步。周一到周五,刘迪都会自觉到乐峰书房报到。乐峰常给她讲些趣事,渐渐点燃了她对学习的兴趣,与从前判若两人。乐峰的日子过得充实自在,学业也突飞猛进。 期中考试结束,班主任黄永刚把乐峰叫到了办公室。黄老师为人宽厚,乐峰对他很尊敬。 “乐峰,这次期中考试,感觉难度怎么样?”黄老师试探着问。 “还好,老师,不算太难。”乐峰心里有点打鼓,不知老师用意。 “嗯,开学以来,你上课确实认真多了。在咱们班,能踏实听讲的学生不多。而且你……是个挺特殊的学生。”黄永刚顿了顿,“初中时你在优化班,后来成绩一路下滑,才分到平行班。能跟老师说说,当时是为什么吗?” “呃……那时候纯粹是叛逆,成绩也确实跟不上。”乐峰老实回答。 “哈哈,今年开始不叛逆了?”黄老师笑着打趣。 “可能……长大懂点事了吧。”乐峰挠挠头。 黄永刚赞许地点点头:“我跟你的初中班主任也聊过。你当年参加过数学奥林匹克,还拿过一等奖,底子相当好。能迷途知返,非常好!” “谢谢老师。” “知道你这次期中考试,年级排多少名吗?”黄老师抛出关键问题。 乐峰皱起眉头想了想,这次考试他感觉还不错,数理化都答完了,英语就不用说了,对他来说没有什么难度,语文的作文题目是《选择》,他就随意写了明朝第一忠臣**,**的选择,他为什么帮助大明打败瓦剌,为什么又在朱祁镇复辟时候不作为,又心甘情愿赴死的心理描述写了出来,中国历史尤其是明史对他来说相当熟悉。 “这个……不好猜,200名左右应该有吧?”乐峰保守估计。 “哈哈,太小看自己了!”黄永刚笑道,“年级第65名!你这成绩惊动了年级组长,特意让我来核实。要不是亲眼看到你这一个多月的努力,我也不敢信。尤其你这英语,以前及格都难,这次考了年级前十!怎么做到的?” 听到名次,乐峰内心迅速盘算:离目标大学还有差距。他随口编了个理由:“暑假在深圳,碰见几个香港亲戚,用英语交流多了些。” 黄永刚若有所思地点头,半晌问道:“咱们年级理科7个班,400多人。优化班一个,尖子班两个。历年优化班本科率九成,尖子班五成,平行班……不到一成。你是好苗子,要不要考虑转去更好的班?” 乐峰沉默片刻,坚定地说:“不用了,老师。我在5班挺好的。我这人散漫惯了,好班规矩多,我待着不自在。您看5班多自由,晚自习早走晚走都行。我怕去了好班,反而带坏别人。我就留在五班。” “可是……五班的学习氛围……”黄永刚面露担忧。 “没事的老师,在哪儿学,对我影响不大。” 下午,黄永刚公布了成绩。乐峰的名次在班里炸开了锅。同学们个个睁大了眼看他,搞得他有点脸红。这年头,学生被严格按成绩分三六九等,好学生扎堆,差学生抱团,尖子生看不上平行班的。5班以往最好的排名都没进过前200,这次突然蹦出个65名,怎能不让人震惊? “钵仔,人又靓,又有才,又有钱,女人缘又好,读书又厉害……乐帅真厉害!”何杰在旁边啧啧称奇。 孙艳转过头看他,眼神里交织着难以置信与一丝温柔。胡小花和杨群看他的眼神也明显变了。 曾雄感叹:“完了,班花魂都被你勾走了。” “可不嘛!”何杰附和。 “你说他是不是真跟孙艳好上了?”曾雄压低声音问何杰。 “你怎么知道?” “你是不是瞎?你看她看他的眼神!还有那天出去玩,他俩穿的那衣服,一看就是一对儿……” “喔……有道理……羡慕嫉妒恨啊……”何杰的声音酸溜溜的。 “你们两个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撕烂你们的嘴!”孙艳猛地回头,目光如刀,吓得两人瞬间噤声。 第四十五章 再看老娘挖了你的眼睛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晚自习结束,乐峰和刘迪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 “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吧?”乐峰随口问道。 “嗯……” “怎么样啊,刘哥?进步了也不主动汇报?”乐峰调侃道。 “凭什么要跟你汇报啊!”刘迪不服气地顶嘴,瞥见乐峰的表情,又小声补了一句,“……班级第30名。真是的,跟我妈一样啰嗦。” “30名?进步不小啊!我记得你上次说都是垫底的。”乐峰有些意外。 “你呢?”刘迪嘟起嘴反问。 乐峰打开家门,按亮灯,从书包里抽出年级排名单丢给刘迪。 刘迪低头看了半天,惊讶地抬起头:“年级65名?哇塞!这么厉害?” “那是自然。”乐峰从冰箱拿出两瓶牛奶,抛了一瓶给她,“有进步,明天中午加餐犒劳你。” “好咧!”刘迪开心地应道,坐到书桌前摊开作业。这几个星期,在乐峰耐心的辅导下,不懂的题目他一一讲解,枯燥的学习间隙还穿插着引人入胜的历史故事和全国地理风貌,疲惫时更有他弹奏的吉他声相伴。潜移默化中,她不再和同学出去疯玩,渐渐沉下心来读书,那股假小子般的叛逆劲儿也悄然褪去,显露出少女的沉静。 乐峰正准备去洗澡,电话响了。是孙艳:“我爸妈晚上不在家,过来接我。”电话挂得干脆利落。乐峰斜眼瞄了下刘迪,抓起一件外套:“刘哥,我出去一趟,你洗完澡早点睡。” 国庆后这一个多月,刘迪母女基本都住在乐峰这里,她家没有独立的卫浴和洗衣机,而乐峰家房间多,设施齐全。 “这么晚你去哪啊?”刘迪追问。 乐峰没有回答,门外摩托车的轰鸣声响起,迅速远去。 孙艳已在家门口等候。高跟鞋、抹胸、牛仔短裤,脸上化了精致的妆,在夜色中显得时髦又靓丽。看到乐峰,她笑盈盈地走到他面前:“我好看吗?” 乐峰看着她水汪汪的大眼睛:“好看。” “哈哈,瞧你那傻样。”孙艳笑着坐上后座。乐峰皱眉:“穿这么少不冷吗?都十一月了。” “有点……可这不是想给你看嘛。”孙艳的声音带着点撒娇。 乐峰心头微动,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发动车子驶入夜色。 县城河边,夜风带着凉意。乐峰躺在草坪上,双手枕着头仰望明月。孙艳坐在一旁:“乐峰,你这次考试又惊到我了。现在全校都知道你了。” “噢?为什么?”乐峰一脸疑惑。 “我小学同学,优化班的董梦婷,知道吧?” “知道,校花兼学霸。” “哟,校花你倒是门儿清啊?”孙艳白了他一眼,“她都向我打听你呢。乐同学,你成功引起校花注意了。” 董梦婷,学校公认的女神,肤白貌美,身材高挑,成绩稳居年级前十。初中时曾短暂同班。乐峰想起前世,她大学考入北京名校,后定居京城,据说嫁给了富商。两人几乎毫无交集,只在同学聚会时被偶尔提及。 “乐峰,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孙艳见他沉默,问道。 “未来?”乐峰收回思绪。 “对啊,想考什么大学?以后想做什么?” “我想去北京读书。将来回深圳工作、定居。” “北京?为什么是北京?”孙艳很惊讶。 “天子脚下。我需要那里的人脉。” “人脉?”孙艳不解。 “嗯。艳,如果我说,将来我会非常非常有钱,你信吗?” “呃……我信。”孙艳想起他这段时间的花销,点了点头。 “所以,北京的人脉很重要。”乐峰的目光投向深邃的夜空。 孙艳怔怔地看着他,眼前的男孩在她心中越发神秘,充满了难以抗拒的吸引力。“那你……将来想找个什么样的女孩结婚?” “结婚?”乐峰愣了一下,半晌才道,“不知道,太远了。没准就找个村姑呢……” “尽胡说!你女人缘那么好,去了北京,肯定会遇到更好的女孩……”孙艳的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十一月的夜风渐冷,孙艳打了个寒颤。 “回去吧。”乐峰将外套裹紧她,拉她起身。摩托车载着他的“机车女孩”,再次消失在夜色里。 送完孙艳,乐峰骑着车缓缓驶离。引擎的低吼在寂静的街道上显得格外清晰。 一种微妙的、心照不宣的暖昧在两人之间悄然滋生,像夜色中无声弥漫的薄雾。乐峰并非无感,他甚至有些沉溺于这份若有似无的亲近。然而,心底那个身影——冯茜,那个清冷皎洁如人间白月光的女孩——瞬间将他拉回现实。她是他绝不肯放弃的彼岸。因此,纵使孙艳的温柔近在咫尺,带着无声的邀请,他依旧稳稳守住了那道无形的界限。 他可以做她身边那个谈笑风生、甚至带点亲昵的“男闺蜜”,但必须是在底线之后。这与乐峰是否风流无关,他心中装着太多未竟之事,前路漫长。再美的风景,此刻他也只能驻足,做一个清醒的观望者。 孙艳倚在阳台栏杆上,目送着那点车灯融入夜色,眼神有些迷离。今晚她特意描摹了眉眼,精心挑选了最显身材的装束,然而乐峰自始至终,连一个逾矩的眼神、一次不经意的触碰都未曾发生。她冰雪聪明,怎会不明了他的心思?正是这份明明心动却懂得克制的清醒,让她在失落之余,又不由得更添几分欣赏。 “哎……”一声轻叹散在微凉的夜风里。她转身,房门轻轻合上,隔绝了外面的世界和心底那点未尽的涟漪。 乐峰回到住处,提着换洗衣物径直走向浴室。他毫无防备地推开浴室门—— “啊——!”一声惊惶的尖叫刺破水汽。朦胧雾气中,刘迪光洁的身体毫无遮掩地撞入眼帘! 刘迪瞬间像受惊的小鹿,双臂死死环抱在胸前,脸颊红得滴血,羞愤交加地怒吼:“滚出去!再看挖了你的眼睛!!” 乐峰被这“视觉冲击”钉在原地一秒,才猛地回神,尴尬地别开视线,手无措地挠着头:“对…对不起!真不知道你在里面……”他试图辩解,喉咙却有点干燥,声音干巴巴的,“你…你洗澡怎么不锁门啊?” “臭流氓!我怎么知道你这么快就滚回来了!”刘迪的声音带着哭腔,又气又急,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又没说过要在外面过夜……”乐峰下意识地小声顶了一句,试图找回一点“道理”。 “滚——!!!”刘迪的怒吼几乎掀翻屋顶,带着少女被冒犯后极致的羞恼。 乐峰被这“河东狮吼”吓得一激灵,慌忙退出去,“砰”地一声带上门。背靠着冰凉的门板,他心有余悸地喘了口气,忍不住对着门板低声嘟囔:“嘁…挡那么严实干嘛,又没有……前后都一样……咳,至于发这么大火吗……”后面半句含糊地咽了回去。 门内“啪”一声,像是毛巾狠狠砸在门上的声音,紧接着传来刘迪带着哭音的咆哮:“乐峰!你个王八蛋——!!!” 乐峰急忙缩回房间,半天不敢出门,一直等到大半夜才偷偷流出来洗澡。 第四十六章 来自刘迪的愤怒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早晨七点,闹钟的鬼哭狼嚎终于把乐峰从被窝里薅出来。他顶着一头鸡窝,打着惊天动地的哈欠去敲刘迪的门。门开了,刘迪顶着两坨浓墨重彩的黑眼圈,活像被揍了两拳的熊猫,身上那件皱巴巴的睡衣仿佛刚经历了一场世界大战。她耷拉着眼皮,刷牙、洗脸、套衣服,全程把乐峰当空气,连个眼神都欠奉,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熟人滚蛋”的低气压。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老周粉店,乐峰一屁股坐下,扯着嗓子喊:“老板!两碗粉,多放辣子多放葱!”刘迪则把自己缩成一团,恨不得把脸埋进碗里,用筷子恶狠狠地戳着碗底,仿佛那碗跟她有杀父之仇。 乐峰吸溜了一大口粉,烫得龇牙咧嘴,眼睛却贼溜溜地瞟着对面装鸵鸟的刘迪。他清了清嗓子,用一种刻意到欠揍的“关心”语气开口: “哟,老刘?这大清早的,谁惹我们家姑奶奶了?瞧瞧这黑眼圈,昨晚偷牛去了?” 刘迪充耳不闻,继续跟碗里的粉死磕,嗦粉的声音响得能盖过拖拉机。 乐峰见她不接招,坏水儿直冒,往前凑了凑,压低了声音,脸上却挂着明晃晃的、极其欠扁的贼笑: “哎呀呀,别生气了嘛~不就是昨天在浴室,不小心欣赏了一下嘛?啧,说真的,就那。。。”乐峰做了一个飞机的手势,贱兮兮的继续输出“。。有啥好挡的?挡得那么严实,我还以为藏着什么传世珍宝呢!” “乐——峰——!!!” 刘迪猛地抬头,一张小脸瞬间涨成了熟透的番茄,眼睛里的怒火几乎要喷出来把乐峰烧成灰烬!她“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震得碗碟乱跳,抄起手边装辣椒油的小罐子就作势要泼过去: “你个臭不要脸的流氓!王八蛋!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当泡踩?!!” 乐峰早有防备,敏捷地往后一仰,躲开“辣椒油攻击”的威胁范围。看着刘迪气得浑身发抖、头发都快竖起来的样子,他不仅不收敛,反而捂着肚子,“哈哈哈”地爆笑出声,边笑边拍桌子: “开个玩笑嘛刘哥!你看你这反应,跟炸了毛的刺猬似的!消消气消消气~来,吃个荷包蛋压压惊!”他边说边极其“好心”地把自己碗里的荷包蛋夹起来,贱兮兮地往刘迪碗里送,眼神还故意在她胸前那“一马平川”的“机场跑道”上飞快地扫了个来回,嘴角咧到耳根。 “压你个大头鬼!!!!” 刘迪彻底疯了,一把打飞他伸过来的筷子,荷包蛋“啪叽”掉在桌上。她“噌”地站起来,指着乐峰的鼻子,声音尖利得能刺穿耳膜: “渣男!禽兽!宇宙无敌超级大变态!从现在起!离我三米远!不准跟我说话!不准看我!呼吸同一片空气都算你耍流氓!再敢提一个字,我就……我就告诉我妈你非礼我!!!” 她吼完,气得原地跺了两下脚,抓起书包,像颗被点着的小炮弹一样,“嗖”地冲出了粉店,留下乐峰对着桌上无辜的荷包蛋和周围目瞪口呆的食客,肩膀还在控制不住地一耸一耸——憋笑憋的。 “浪费。”乐峰尴尬的回应周围陌生的眼神,将鸡蛋夹到自己碗里,吧唧吃掉。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都不怎么说话,主要是刘迪不搭理他,不过刘迪晚上还是乖乖的回到乐峰家里写作业,睡觉。 刘迪有时候也奇怪,明明她很生气,却没有躲着他的想法。 晚上十一点多,常静打来电话,声音带着疲惫和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小峰,能来接我吗?”最近她独自回家,路上总遇到些不三不四的人尾随骚扰,有时迫不得已,她只能在店里过夜。 乐峰二话不说,骑上摩托车赶到常静的美容店。店内灯光柔和,装修温馨,一楼除了小前台,还隔出四个小按摩间,楼上另有雅室两间。 常静正埋头在前台算账。她穿着一身职业套装,白色小衬衫,黑色短裙。高跟鞋,尽显好身材。 “都下班了?”乐峰走到她身边问。 “嗯,快了,算完就走。”她头也没抬。 “生意还行?上次听你说新请了三个技师?” “还行。”常静显然没心思闲聊。 乐峰等了十几分钟,常静才合上账本。他载着她,摩托车融入清冷的夜色,驶向家的方向。 夜深人静,刺耳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乐峰抓起听筒,一个久违而熟悉的声音传来——是李玲。自他重生归来,这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阿峰,睡了吗?” “小玲?怎么这么晚打来?”乐峰有些意外。 “睡不着……想你了。”电话那头的声音低沉而压抑。 “怎么了?在香港不开心?” “唉……”一声长长的叹息,接着是压抑不住的哽咽,“好压抑……在这里没有朋友,做什么都要端着,活得好累……”说到最后,她终于哭出声来。 乐峰眉头紧锁:“郭小姐没照顾好你?别哭,慢慢说。” “不,她对我很好,安排得很周到。助理照顾我的一切,吃什么、做什么都有人管……只是郭小姐太忙了,很少见到她。”她顿了顿,声音带着委屈,“上个月发了第一张专辑,十月本来要录第二张,可几首歌总唱不好,一直拖到十一月底……这段时间,郭小姐按你的意思,给我请了好多老师,学乐谱、吉他、钢琴、礼仪,还要学怎么说话、学粤语……压力太大了,晚上经常睡不着,想找你又说不上话,只能躲在被子里哭……” “傻丫头,压力大就跟郭小姐讲啊!”乐峰心疼道。 “我不想让你失望……他们对我好,都是因为你。郭小姐带我去发布会,记者说什么我都听不懂……感觉自己好笨,真的好孤独,连个能依靠的人都没有……”她的无助透过电话线清晰传来。 乐峰沉默片刻,声音沉稳而坚定:“小玲,听我说,你的感受我懂。成功没有捷径,这道理你明白。我人虽不在香港,但心一直陪着你,懂吗?” 电话那头的啜泣声未止。她才十九岁,哪能轻易承受这样的重压? “知道王菲吗?你的一位同行。” “知道,之前还见过面。” “她也是从内地去的香港,当初一样举目无亲,艰难起步,最后成功了。你比她更年轻,更漂亮,起点和资源也比她好得多。她能做到,你为什么不能?” “你的专辑,已经发布了,反响不错。用不了多久,粉丝会越来越多,你就能开演唱会——回内地开,回你的家乡武汉开!向你的父母、向所有人证明,你是最优秀的女孩!” 乐峰耐心安慰了半个多小时,李玲的情绪才渐渐平复。 “安心在香港待着,等粤语学得差不多,我给你写几首粤语歌。年底过年就能回老家了,那时候,你就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了。”乐峰最后说道。 时间滑入十二月,寒意渐深。若是前世十七岁的乐峰,这个冬天必定狼狈不堪——既要洗衣做饭,又要埋头苦读,一周能洗一次澡就算讲究了。但重生的这个冬天,因为有了洗衣机、热水器这些在九十年代还属奢侈的家电,更因为有常静这个勤快女人默默的照料,乐峰这个骨子里依旧慵懒的人,却奇迹般地保持着干净、清爽与整洁。 刘迪也是个爱干净的女孩。常静经常加班到很晚,于是乐峰换下的脏衣服、家里的地板清洁,便渐渐落在了刘迪身上。然而,自从上次在浴室那场意外的“坦诚相见”之后,两人之间似乎竖起了一道无形的墙。刘迪仿佛一夜之间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和乐峰嘻嘻哈哈打闹。一起看书时,她也总是刻意坐得远一些。 乐峰敏锐地察觉到了刘迪的变化。对于这个才十六岁的女孩,他不敢有太多杂念,只把她当作需要照顾的妹妹。这样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他觉得也挺好。 第四十七章 偷窥狂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乐峰掀起的音乐风暴,正悄然重塑着时代的听觉版图。进入十二月,他的专辑和创作的歌曲,已如燎原之火席卷内地各大高中校园,占据了无数音像店的显眼位置。在一个主流旋律还被《大花轿》、《祝你平安》、《纤夫的爱》、《小芳》这类旋律简单、歌词直白的“口水歌”占据的年代,乐峰的情歌以其深刻的情感洞察和对爱情复杂性的细腻描摹,精准击中了年轻学子的心房,引发强烈共鸣。与此同时,当内地摇滚乐坛正由唐朝乐队、窦唯、崔健等先驱引领,探索着****与浓重金属音色时,乐峰带来的摇滚却如一股清流,旋律清新流畅,节奏更具流行感,极大舒缓了听众的耳膜,带来耳目一新的震撼体验。他的专辑在市场上持续脱销,一碟难求。 而他为李玲(李雯雯)量身打造的两张专辑,更是将女性细腻婉转的心思与百转千回的情愫描绘得淋漓尽致。凡经乐峰之手的专辑,销量无不扶摇直上;李雯雯则凭借其惊艳外形与乐峰创作的加持,力压风头正劲的王菲,成为香港最炙手可热的新人女歌手,专辑销量傲视群芳。 加之任贤齐的《心太软》、辛晓琪,周华健、莫文蔚的佳作,以及刘德华、张学友等天王巨星的专辑持续热卖,1994年,俨然成为了光芒万丈的“滚石唱片年”。滚石在这一年的销量,让其他唱片公司望尘莫及。这也标志着“飓风音乐”的璀璨元年,更是当之无愧的“乐峰年”。乐峰这个神秘的名字,在香港乐坛已成为一块熠熠生辉的金字招牌。这为郭冬芸拓展内地业务铺平了道路,她凭借八面玲珑的社交手腕,将工作重心锁定在演唱会上。深圳的演唱会团队已然组建完毕,张学友、刘德华等巨星广州演唱会的门票销售也已火热开启。 乐峰洗完澡,慵懒地陷进沙发里,电视屏幕的光在他脸上明明灭灭。突然,浴室方向炸开刘迪的怒吼: “喂!姓乐的!你的内裤袜子是成精了自己蹦洗衣机里去的吗?!大爷的!” 乐峰趿拉着拖鞋晃悠过去,明知故问拖长了调子:“刘哥,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啊?火气这么大?” “内裤袜子能丢洗衣机混洗吗?!恶不恶心啊!”刘迪的声音穿透门板,杀气腾腾。 “嗨,多大点事儿?不爱洗就撂那儿,明儿我自己搓呗。”乐峰满不在乎。 “你下次再将内裤袜子乱放,老子直接扔了。”刘迪恶狠狠地威胁。 听着她气急败坏的咆哮,乐峰嘴角却不受控制地弯起一抹温暖的弧度。他坏心眼地拔高音量,字字清晰::“你随便丢,我要是没内裤穿了,我就穿你的内裤。那条粉色的卡通内裤哦!” “乐——峰——!你个死变态!偷窥狂魔!王八蛋!!!”浴室内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咆哮,震得门板都嗡嗡响。 “哈哈哈哈哈……”乐峰心满意足,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优哉游哉转身上楼。 常静的美容店内灯光昏黄,氤氲着精油的香气。乐峰的英语老师张凤霞正惬意地躺在按摩椅上,享受着闺蜜娴熟的手法。 “你说盘下这店的钱,是乐峰那孩子给的?”张凤霞忍不住好奇,侧过头看向常静,“你俩……到底啥关系?他一个学生,哪来这么多钱?” 常静动作轻柔,语气平静无波:“这孩子心善,待我们母女好,我就尽力把他照顾好。”她放下手中的按摩膏,从精致的提包里抽出一支细长的女士烟点燃。淡蓝的烟雾在昏黄光线下袅袅升腾,缠绕着她微敞的衣襟,勾勒出一种慵懒而危险的风情,带着几分江湖大姐的韵味,不经意间便能攫住男人的目光。 一旁的张凤霞其实也颇有风韵,身材丰腴,气质温婉,在学校里是不少学生暗自倾慕的理想型。但此刻在常静身边,那份教师特有的端庄竟被衬托得有些平淡无奇。 “老刘走后,人情冷暖,算是尝了个透。”常静吐出一个烟圈,声音飘忽得像隔着一层雾,“那些所谓的亲兄弟亲姐妹,出了事,躲得比谁都快。” “单位……没给点补偿?”张凤霞小心翼翼地问。 “那点钱?”常静嘴角扯出一丝苦涩,“全填进两个老人的医药费窟窿里了。一下子走了三个,医院的账单堆得像山,没一个人肯伸把手。他那个‘好’大哥,还想着鼓动人分什么‘遗产’?我把厚厚一沓账单直接甩他脸上,叫他滚蛋!要不是豁出去撕破脸,他们还想把我们孤儿寡母扫地出门,好霸占那套老房子……”说到此处,眼泪无声地滑过她精致的脸颊。张凤霞听得鼻尖发酸,眼眶也跟着红了。 “要不是乐峰,我们娘俩真不知道该怎么撑下去。我现在能站在这儿,能有这个店,都是托他的福。”常静抬手抹去泪痕,语气恢复了惯常的平静,却带着一种沉甸甸的重量。 “可他…只是个学生啊,拿什么帮你?”张凤霞难以置信。 “暑假他一回来,二话不说就塞给我3000块。” “3000?!”张凤霞惊得差点从按摩椅上弹起来,这数目几乎是她辛苦一年的薪水总和! “后来,”常静吸了口烟,缓缓道,“他出钱给我们买了房,又帮我盘下这间店面。前前后后,给我们的钱,加起来超过三万了。” “我的老天爷……”张凤霞倒吸一口凉气,感觉像在听天方夜谭,“他…他哪来这么多钱?” “他说是自己赚的……我也弄不清楚,”常静沉默片刻,嘴角不自觉地漾开一丝极温柔的笑意,眼神也变得柔和,“但这孩子,真的很优秀,比你想象中还要特别得多。” “看来你……心里是真有他啊。”张凤霞试探着说。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爱,”常静掐灭了烟头,目光坦然而深邃,“我只盼着他好,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只要他需要,我这条命给他都行。只是他毕竟还小,我该做的,就是无微不至地照顾好他。” “听你这么说,”张凤霞语气复杂,“我都有点羡慕你了。” “是啊,”常静望向窗外沉沉的夜色,声音轻得像叹息,“一个没了男人的寡妇,能过上安稳日子,已经是老天开眼。原以为前路漆黑一片,没想到,会遇见他这束光。” “可这钱的来路……”张凤霞依旧满腹疑云。 “他说是绝对干净的……”常静的目光收回,带着深深的困惑和一丝不易察觉的依赖,“但这孩子暑假回来之后,整个人……真像脱胎换骨,变了一个人似的。” 张凤霞的心头,对乐峰好奇,像藤蔓一样疯长起来。一个英语能考进年级前五的学生,本身就足够引人注目;更让她费解的是,听班主任说,他竟执意留在那个公认的“差班”里。这个谜一样的少年,身上究竟藏着多少秘密? 第四十八章 就是这个乐峰 - 重生1994年 - 乐峰的乐峰 课间,董梦婷和孙艳并肩坐在篮球场边的石凳上。董梦婷从包里珍重地取出一盒CD,递给孙艳:“艳,你听过这张专辑吗?” 孙艳接过来一看,正是乐峰的《在路上》专辑,嘴角扬起一抹了然的笑意:“听过啊,怎么了?” “里面的歌太好听了!歌词写得尤其棒,特别有意境……”董梦婷眼睛发亮,“我最近每晚睡前都要循环好几遍。这个香港刚出道的乐峰,真的太厉害了!” “哦?很厉害吗?”孙艳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眼神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玩味。 “当然厉害!”董梦婷指着歌词内页,“你看,词曲、演唱全是他自己包办,还是李宗盛和罗大佑两位大神监制!简直是才华横溢!可惜……”她翻看着CD封面和内页,语气带着遗憾,“这上面没他照片,就一个背影,神秘得很。我翻了好多娱乐杂志,愣是找不到一张正脸照。” 这个却是乐峰故意为之,保持神秘,另外他也不想在大街上被人认出。 “是挺神秘的。”孙艳笑着附和,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篮球场上那个矫健的身影——乐峰正带球突破,动作干净利落。听着闺蜜对乐峰的赞美,她心底竟悄然滋生出一股隐秘的自豪感:看,我眼光多毒,早就发现了这块璞玉。 “还有这个!”董梦婷又掏出一张CD,是李雯雯的《征服女人》,封面是妆容精致的李玲。她翻出歌词页,指着说道:“这个女歌手也是新出道的,里面最好听的几首歌,词曲作者也是乐峰!” “嗯哼?有这事?”孙艳有些惊讶地接过CD,抬头又看了眼场上的乐峰,心想这小子居然还给别人写歌? “对啊!这个乐峰简直是个神仙!我简直崇拜死他了!”董梦婷双手捧心,俏皮地眨眨眼,“你说他会不会是因为长得太丑,才不敢露脸?哎,就算再丑,凭这才华,我也认了!”说完,俏丽的脸上露出调皮的笑容。 “瞧你这花痴样儿。”孙艳忍俊不禁,朝篮球场努了努嘴,“喏,你嘴里那个神仙乐峰,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董梦婷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定格在乐峰身上,先是一愣,随即掩嘴失笑:“乐峰?你说你们班那个乐峰?哈哈!”她笑声里带着明显的轻蔑,“他要是长成那样……嗯,虽然不算难看,但也确实没必要遮遮掩掩嘛。” 孙艳挑眉,带着点挑衅的笑意:“那要是……你心里的那个音乐才子乐峰,真就长成他这样,让你做他女朋友,你愿不愿意?” “呃……”董梦婷被问住了,随即又笑起来掩饰,“愿意啊!哈哈!可人家那么有才,香港漂亮女孩那么多,能看上我才怪呢!” “梦婷,”孙艳凑近她耳边,压低声音,带着笃定,“我认真的告诉你,你崇拜的那个乐峰,就是你眼前这个打球的乐峰。” “噗!”董梦婷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毫不掩饰地瞥了一眼场上的乐峰,眼神里满是“你开什么玩笑”的不屑,“就他?艳,你扯谎也扯得像样点吧?他上次考试进前一百,谁知道是不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或者……提前知道了什么?” “董梦婷!”孙艳脸色一沉,语气带上明显的不悦,“你怎么能这么说话?” “我说的是事实啊!”董梦婷理直气壮,“他真要有本事,怎么会掉到你们那个班去?” “你们优化班很了不起吗?”孙艳的护犊子心态被点燃了,声音也高了几分,“打包你们班所有男生,也比不过一个乐峰!” “艳!”董梦婷没想到孙艳会为了乐峰跟自己翻脸,她们可是从小玩到大的闺蜜,两家父母都是体面人,孙艳从没这样过。她也有些恼了,“你这么激动干嘛?我又没说你!你不会真喜欢上他了吧?” “是!我就是喜欢他!”孙艳毫不避讳,目光灼灼。 “他?好像是一个乡下来的男生?”董梦婷难以置信地皱起眉,“你怎么会……” “董梦婷,你不信是吧?”孙艳打断她,带着点赌气的意味,“行,中午放学,校门口见。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才华!”说完,起身就走。她心里有些发凉,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骨子里竟如此势利,大概是校花学霸的光环让她飘得太高了。 中午放学,乐峰依约和孙艳在校门口碰头。孙艳挽住他的胳膊,笑盈盈地说:“小乐子,今天可不只请我一个哦,给你介绍介绍咱们学校的校花,我闺蜜董梦婷。” “阿弥陀佛,”乐峰双手合十,装模作样,“贫僧早已看破红尘,四大皆空,对什么校花不感兴趣……” “去你的!还四大皆空!”孙艳被他逗得咯咯直笑,轻轻捶了他一下。 董梦婷款款走来。她扎着利落的马尾,穿着及膝裙,外罩一件剪裁得体的羊毛开衫,身姿窈窕,素面朝天,透着学霸特有的清冷书卷气。旁边的孙艳虽矮几分,但牛仔裤配高跟运动鞋,外搭一件时髦风衣,显得更加明艳动感。两个风格迥异的美女,加上乐峰,走在校园路上,吸引了不少目光。 董梦婷并没有跟乐峰打招呼,连看不看他一眼。乐峰倒是丝毫不在意,也懒得搭理她。主动点了几个菜,自顾自的吃了起来。期间只跟孙艳说了几句话。 饭后往回走,路过街口,孙艳一把拉住乐峰,指着路边拉二胡的老人,这老头基本上每天都会在路口拉着二胡。“乐峰,我想听你拉二胡!就拉你上次那首!” “这有什么好听的?”乐峰皱眉。 “我就要听嘛!”孙艳拽着他的袖子摇晃。 “艳,二胡有什么好听的?”董梦婷在一旁不以为然。 “你听了就知道了,他拉的,不一样。”孙艳坚持。 乐峰拗不过她,走到老人面前,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轻轻放在装零钱的碗里。老人抬头认出是他,激动地站起来:“小伙子!是你啊!可算又见到你了!”他连忙让出位置,“快,再拉一遍上次那首曲子!”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