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医馆杂役】 北宋政和元年,冬。 大宋都城,东京汴梁。 大雪纷飞,数十年难得一遇的酷寒天气让很多人缩着脖子,那些穿着臃肿棉袄,挑着担子做买卖的,更是把担子放置一边,自己则找了可以躲避风雪的旮旯,扫去身上的积雪,发髻上的雪花,揣了手,跺着脚,哆嗦着。 相比之下,那些拥有摊位的商家老板,则在自己的摊位上搭了简易棚子,更有甚者,头戴暖帽,身穿厚袄,在棚子中置了火盆,在做完卖买的时候,就忙取过来暖暖手。 原本熙攘吵闹的集市上变得冷清许多,偶尔一两声“卖炊饼”,“卖胭脂水粉”,底气不足,声调不响,冷冷清清地飘荡在这冰冷的天地间。 就在这大雪中,数辆装满药材的大货车,停靠在“杏林医”前面。 五匹健壮的骡马在雪地里烦躁地抛着蹄子,很不耐这寒冷的天气,鼻孔中时不时地喷出热气,似乎在催促那个正在搬卸货物的少年动作快点,不要耽搁过多的功夫。 作为汴梁城“四大医馆”之一,此“杏林医馆”与“春雨”,“悬壶”,“济世”三大医馆齐名,乃是前朝著名太医吕望溪设立的。而他也是这家医馆的馆长。 吕院长德高望重,曾经靠着高超的岐黄之术,治好了前朝神宗皇帝的头痛病,因此被赐为“杏林妙手”,“一代名医”。 如今,吕太医讫老离朝,用手头资金在这汴梁东郊置下产业,开了这家“杏林医馆”,并且摇身一变,变身成“吕院长”,在此开馆授徒,教导出了不少医道高手。 正所谓“名师出高徒”,吕太医教导出来的徒弟各个都是难得的人才,而这些人又大部分被高官商贾看中,成为府内首席医师,甚至于被官家吸纳,成为朝廷御医,从而踏上仕途。 因此,在这汴梁城“杏林医馆”名声大噪,很多人不辞路途遥远,慕名而来,希望能够在这里学医成才,日后能有个好的出路。 对于那些有钱子弟来说,只要每个月缴纳一定的学费,就可以在这里直接成为学徒,吃穿住用一切不用担心,心无旁骛地学习医技。 除了这些人之外,医馆还收容了七八个穷人家的孩子。这些寒门子弟,不比那些有钱人,他们交不起学费,因此在医馆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打杂,干一些粗活,重活儿,选择边打工边学艺,其身份与医馆苦工差不多少。 凌霄就是这些苦工中的一员,准确地说,今年十七岁的他,已经在这家医馆打杂了三年,如今才凭借吃苦耐劳,毫不抱怨的老黄牛精神,熬了一个正式杂役的身份。 凭借这种“正式”身份,偶尔医馆的医师也会教导他一些关于医学的知识,比如说让他熟背“百草药性”,让他知道一些“望闻问切”的基本知常识。 当然,这种情况很少,大多数是这些医师吃饱了美食,喝醉了酒,或者拿了月俸,去了青楼,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才会多说两句。 …… 此刻,大雪纷飞中,凌霄正一个人在搬运整整五大车的药材。旁边时不时地有医馆学徒走过,他们统一穿着医馆下发的白色丝棉长袄,头上挽着漂亮的发髻,有的人还戴着精致的兔耳绒护耳,亦或者遮风挡雪的厚重丝帽,不像凌霄,穿着寒酸的黑色粗布麻衣,发髻也是随便挽起,再用一根短小丑陋的树杈随便插好。 看着寒酸之极的凌霄,那些来往医馆学徒全都对他投以讥笑和不屑,在他们看来,凌霄根本就是一个打杂的,活该受苦受累的命。 那些药材包裹扎实,很多都是几十斤,甚至上百斤的大麻袋;还有一些珍贵的,害怕潮湿的贵重药材,更是装载在沉重的木箱子当中,箱子带药材分量更是十足。 如此重活,就算是三五个大汉也要半天时间用来搬运,此刻却只有凌霄一个人在忙碌。 不是医馆人手不够,也不是他力气大没处发泄。而是有人要整他。 …… 北风呼啸,大雪时不时地飘落在凌霄消瘦的脸颊上,晶莹的汗水瞬间就把雪片儿融化掉,原本俊逸的脸庞,在大量的运动下,变得更加红润。 “凌霄啊,你歇一歇吧,你的身体才好,就不要太劳累了。”说话的是张昭,张医师---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瘦老头,他也是众多医师中对凌霄最好的。 半个月前,凌霄因为被徐大医师穿小鞋,一个人把整个医馆仓库的药草整理了一遍,然后整个人夜里发了高烧。当时张医师帮他诊治了以后,还以为他身子弱熬不过去了,除非用上等灵芝仙草帮忙吊命,可没想到凌霄却硬是从鬼门关闯了过来,并且变得活蹦乱跳,成了当下医案中的一个奇迹。 至今张医师还是想不明白,当时凌霄已经奄奄一息,可谓病入膏肓,怎么会突然又活了过来? 但事实就摆在眼前,凌霄不仅死里逃生,并且精神头似乎比以前还要好。 张医师想不明白,只能将其归为“穷人命硬”。 见到张医师这么关心自己,凌霄心中隐隐一热,就笑道:“没事儿---在床上躺了那么久,整个身子骨活动活动很是舒坦。” “哎!那个徐大医师也真是的,干嘛只针对你一个人呢,简直不把人当人。”张医师忍不住发牢骚。 这些牢骚他也只敢在凌霄面前说一说,表示一下同情。面对那徐大医师,他还是很畏惧的,谁让那徐大医师是吕馆长最为看重的属下,一身医术了得,又懂得巴结奉承,本人在这医馆权势极大,凡是看不对眼的,就统统用计谋赶走,赶不走就拼命排挤,以至于原本医馆名医云集,现在却人才匮乏。 凌霄听他这么说,心中不禁冷笑,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上次自己碰到他吃回扣,收了那些药材商的银子。 “没关系的,我身子骨硬朗,这些苦还受得住。”凌霄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就在这时--- “凌霄,徐大医师让你去一趟,赶快!”催促凌霄的是一个挺胸凸肚,穿着青色棉袄的粗鄙汉子,却是医馆负责货物看管的牛大。 凌霄没有回答,继续埋头搬运药材。 牛大凸着眼珠子,怒了,这活该病死的贼厮,竟然敢不搭理自己,于是就瞪大狗眼道:“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 “咳咳咳!”旁边张医师“咳嗽”一声说:“他已经听到了,你就别再喊了。” 牛大拿着鸡毛当令箭,很不忿地又瞪了张医师一眼。 张医师未免殃及池鱼,只能干笑两下,叹口气,然后在风雪中很是无奈地转身离开。 凌霄依旧不忙不慌地搬运着那些药材货物,对周围一切视若无睹。 牛大见凌霄竟然还不搭理自己,就像自己是空气一样,恼怒之下,伸手就想去抓凌霄的胳膊,没想到凌霄突然抬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 那是怎样的眼神? 竟让牛大禁不住心中一寒。 “我这就过去,不用你催。”凌霄的语气丝毫不带一丝感性,冷冰冰的,比地上的冰雪还冷。 原本像蛤蟆气鼓鼓的牛大竟然愣一下神,直到凌霄离开,他才回过神来,嘴里骂道:“兔崽子!等着去死吧!徐大医师一定会收拾你的!”想起刚才凌霄那可怕的眼神,只觉浑身还有些发冷。 一个人的眼神怎么会那么可怕? “哆嗦”了一下,牛大赶忙紧了紧自己的棉袄。 自己怎么会怕这个倒霉鬼? 以前他可是总受自己欺负的,嗯,刚才一定是错觉--- 牛大心中这样自我安慰着,却总觉得那个凌宵似乎换了一个人…… 002【无良医师】 作为“杏林医馆”最有名的大医师,徐善初有着自己单独的“坐诊房”。并且在冬天,有着特殊暖热供应---四周摆放了红泥炭炉,以至于室内温暖如春。 一般来说,大医师的诊房都是虚掩着的,这样方便病患出入。即使在大冬天也顶多在虚掩的房门上加挂一扇棉帘,避免热气散出去。 可是当凌霄来到大医师徐善初房间,准备两短一长地敲门时,隔着门缝却愣住了。 房间内,大医师徐善初,正姿态慵懒地靠在披着锦缎的椅子上,肥胖的身子几乎陷在柔软暖和的座位当中,乜斜着一双猪眼泡,正在和一位颇有姿色的小娘子交谈。 那小娘子穿着一身淡青色的鸳鸯绣袄,头上裹着碎花丝巾,将那乌黑的秀发包裹起来,虽然穿着棉袄,身材却是很好,只是她的表情似乎有些悲切,语气更有一些哽咽。 “唉,不是我不给你丈夫诊治。他的病很难料理的……即使我真的出手,也需要很多名贵药材来给他续命……不说别的,单单那百年何首乌就不是平常物,没有几十两银子你是买不到的……”说完,徐善初还叹了一口气,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 “徐大夫,我知道你为难,可是……帮帮忙吧,我手里就这么一点银两了……呜呜,还是我说动家里卖了那十亩良田凑出来的!”说话间,就见那小娘子一边哽咽着,一边将一包碎银推到了徐善初面前。 徐善初捏了捏胖脸上的几根鼠须,然后故作姿态地伸手掂量了一下那包银子,说道:“这份量不够哇。” “我知道,可是那些人知道我家急需用钱,就昧了良心压价,原本可以卖上两三百两的田地,最后只卖得这一百七十几两……”小娘子一脸苦楚地哀求徐善初道。“大家都说您医术高超,在这杏林医馆除了吕大夫就是您最厉害……还请您看在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份上,帮一下忙吧!” “唉,你这么说,不是让我难办吗?毕竟这医馆又不是我一个人开的……这钱最终也落不到我的腰包……”徐善初故作姿态,拿捏道。 “求求你,只要能救我丈夫一命,我愿意什么都干。”小娘子急了,脱口而出道。 “真的?什么都愿意干?”炭炉内,火红的炭块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火光映亮了徐善初那不怀好意的肥脸。 徐善初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子,然后走到了那小娘子身后。 小娘子正要起身,徐善初却笑眯眯地伸手按在了她的香肩上。 小娘子顿时身子一颤,道声:“不可。” 徐善初嘿嘿一笑,说道:“有何不可……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为了自家男人,什么都愿意干……”一双肥手不老实地在香肩上摩挲着。 “不,不要这样!”眼看刚才还满脸和善的许医师突然变成这般模样,小娘子再也顾不得许多,直接起身,将色迷心窍的徐善初推到一边。 徐善初没想到她会反抗,脸色骤变,“你难道忘了你那快要死掉的丈夫了吗?” “可是---” “可是什么?你丈夫要是死了,你那个家也就散了……我是看你还有几分姿色这才愿意出手帮你,别不识好歹!”说话间,徐善初一双咸猪手再次伸向了小娘子…… 小娘子眼泪“吧嗒”流了出来,不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房门“嘎吱”一声,凌霄闯了进来。 徐善初不妨关键时刻有人闯进来,咸猪手忙缩了回去,咳嗽一声,掩饰姿态,待看清楚来人是凌霄,不禁勃然大怒,说道:“原来是你这急着投胎的短命鬼!”徐善初一边说着,一边将那银两扫入自己的袖内,然后对那小娘子说:“去吧,你男人不会那么容易就死掉的!” 小娘子顾不得擦拭泪痕,有些感激地看了一眼凌霄,然后作了一揖,转身掩面离去。 徐善初再次坐回到了暖椅上,用一双猪眼泡表情不善地盯着凌霄,说道:“你来做什么?我这里岂是你这种人随便就来的?” 凌霄没什么表情:“牛大让我来的。” 徐善初这才想起确有这么一回事儿,自己听闻这小子命硬,竟然大病一场没死掉,于是就大雪天让他下苦力去门口搬卸药材,听说那边的活儿快干完了,就准备再唤来治他。 “哦,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徐善初敲敲脑门,随即装模作样地端起茶水,轻呷一口,然后把嘴里咬到的茶花吐掉,这才慢悠悠地说道:“我看你病也好了,生龙活虎的,就多给你锻炼的机会……古人云,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像你这样身子骨孱弱,以后倘若再晕倒,那怎么成……所以你就去仓库吧,将那里的药材再整理一番。” 凌霄就是上次整理仓库的时候,因为劳累过度发高烧晕倒的,没想到这徐善初这么无耻,竟然故技重施,想要把凌霄逼到绝路。 徐善初说完这些话,原以为凌霄会反驳自己,而他也已经想好了,准备好好用权势打压这个不知天高地的毛头小子,让他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草!老子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 可是出乎他意料的是,凌霄竟然什么话都没说,甚至连一句不满都没有,只是点了一下头,然后转身就走。 这让徐善初有些发愣,原本准备好的满肚子狠话,竟然没机会说出一句。 这种感觉,很不爽。 犹如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你你,你就这么走了?”徐善初忍不住问道。 凌霄回头,看他一眼。 徐善初分明从眼神中看出了轻蔑和不屑,那种不爽感更大了。 “我很好奇……”凌霄忽然说。 “好奇什么?” “你的‘善初’二字可是取自于‘人之初,性本善’……” “是又怎样?” 凌霄没继续说下去,而是看他一眼,摇了摇头,转身离去。 身后,徐善初呆在原地,好半天才明白过来,想要破口大骂,却早已找不到对象。 003【汤头歌诀】 啪啪啪! 皮鞭声响起,在大雪中停顿的五辆马车缓缓离去,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车痕。 忙碌的时候还不觉得怎样,此刻停歇下来,寒风一吹,那风儿就直往衣缝里面钻。 凌霄浑身一个寒颤,知道不能再呆在这里,于是就急匆匆从朝自己住的宿舍走去。 在杏林医馆,宿舍也是分等级的,那些有钱子弟自不必说,因为家底殷实,住的都是有暖炉热炕的好房间,窗户也都糊得严实实的,即使寒风再大,冰雪再猛,也不惧怕。 那些寒门子弟则统一居住在西院的工棚内。这些工棚原本是医馆初期为了装修,简单盖了让那些工人们居住的,等那些工人们走后,没有拆迁,直接充当了医馆杂役们的宿舍。 凌霄的宿舍是其中最简陋的一间,窗户上的糊纸早已破损,随便用一些破烂之物遮挡住,大风刮下,整个窗棂格楞楞乱响,四处通风。 这样的破房子,一般是没人肯住的,也唯有凌霄,原因是他运气太背,竟然得罪了医馆最有权势的徐大医师。那些本就身份卑微的杂役们,更是惧怕引火烧身,都不敢与凌霄走得太近,于是就排挤他,让他住到了这破屋子内。 凌霄推开门,立马就闻到一股子浓重药材的味道。他耸了耸鼻子,熟练地道出了那些药草的名字和药性,“陈皮:调中带滞、顺气消痰、宣通五脏。田七:止血、散瘀。枸杞子:益精明目、润肺清肝、滋肾益气。淮山:补脾肺、清虚热、固肠胃……” 凌霄话音落地,就听一个声音道:“凌霄,你的鼻子可真厉害,闻一闻就知道这里面是什么药材了!”说话间,却见一个脸上有一大块血红胎记的憨厚年轻人出现在了凌霄面前。 见到此人,凌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容,对于他来说,在这间医馆,对方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阿丑,你又帮我熬药了,多谢。”凌霄说道。 阿丑呵呵一笑,憨厚的脸上,那块血红胎记变得更加显眼,看起来也更加丑陋。 “别这么客气,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帮你帮谁呀。再说了,我熬制的也都是一些药渣,帮不了大忙。”阿丑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道。 “虽然是药渣,却总比没有的好。”凌霄自己知道自己的事儿。当初自己夺舍重生,医馆畏惧徐善初,不敢给自己使用太好的汤药,直接让凌霄躺在床上自生自灭。 凌霄虽然满脑袋奇方妙方,却苦于没有药物辅助,要不是阿丑不断地帮自己捡拾这些别人用过的上好药渣,自己也不会恢复得这么快。 这段时间,凌霄给自己开出的药方都是奇好的,即使那些是使用过的药渣,在他手下也化腐朽为神奇,变成了十分难得的灵丹妙药。 说话间,凌霄拿过筷子,在咕嘟嘟冒着热气的药罐中翻看了一下,然后随手把自己“顺来”的那些药材从怀中拿出,直接丢了进去。 “凌霄,你这是……” “嘘---”凌霄笑了笑,“刚才装卸药材顺手牵羊揣来的。” 阿丑张了张嘴巴,最后才挤出来一句,“你要小心,可千万别被逮住了。” 见阿丑是真关心自己,凌霄心中不禁一热,说道:“我会的,不过你也要小心,总是帮我挑拣这些药渣,万一被那姓徐的发现,你可就惨了。” “放心,我捡了这些药渣就直接来到了这里,没去别处,谁也不知道。”阿丑笑着说道。 凌霄点了点头,这间房子只有他和阿丑两个人居住。准确地说,凌霄是因为得罪了徐大医师,被排挤,才住到了这里;阿丑则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大家嫌弃,所以就和凌霄成了最亲密的朋友。 “我昨天教你的‘汤头歌诀’呢,你背的怎么样?”凌霄忽然问道。 再看阿丑苦着脸说:“太难了,我只记得了一点点。” “那就背出来让我听听。” “汤头歌诀”原本是清代的医方歌诀,选录中医常用方剂300余方,分为补益、发表、攻里、涌吐等20类。以七言歌诀的形式加以归纳和概括。并于每方附有简要注释,便于初学习诵,是一部流传较广的方剂学著作。 在凌霄看来,自己十分感谢阿丑的帮忙,于是就把这后世才出现的医学口诀传授给了阿丑,依照阿丑的资质,只要肯耐心学习,细心体会,以后做一个治疗普通病症的小郎中也是有可能的。 “麻黄汤中用桂枝,杏仁甘草四般施;发热恶寒头项痛,喘而无汗服之宜。三拗汤用麻杏草,宣肺平喘效不低。华盖麻杏紫苏子,茯苓陈草桑白皮;风寒束肺痰不爽,急宜煎服莫迟疑……”阿丑背诵着汤决,一开始还行,可是只背了十几句就出错了,再往后,基本上就记不住了。 但也就是这断断续续的几段口诀,倘若传了出去,定会惊世骇俗。只是可惜阿丑得了“宝贝”,却学不会。 见此,凌霄叹了一口气,看起来自己是高估了阿丑学医的资质,虽然他很努力,可是学医也是要讲究天赋和天分的,很显然,阿丑不具备。 阿丑看着凌霄皱起眉头,就知道自己背的不好,红着脸,挠着头说:“看起来我真的不行呀。以前我们家是做工匠的,我也是为了混口饭吃才进了这医馆,看起来我真的不是学医的材料。” 见阿丑自怨自艾,凌霄不愿意打击他,就说:“万事开头难,慢慢来……” 阿丑知道凌霄是在安慰自己,就垂头丧气地说:“再慢也没有用,我不像你,天资那么高,不管背什么都那么快……对了,你说这‘汤头歌诀’是一个神秘老人传授给你的,并且让你不得外传,那你传给了我,不是破戒么?” “呵呵,谁让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凌霄笑着拍了拍阿丑的肩膀。 得到凌霄友情的鼓励,阿丑瞬间又活跃起来,对凌霄说道:“对了,凌霄,虽然这些歌诀我没背会,不过你上次让我做的东西,我却帮你做好了!” “真的?”凌霄惊讶道。 “当然是真的,你等着!”阿丑说完就去找东西。 很快,一枚精细竹子做成的输液针,以及不知用何物做成的输液管,止血钳,柳叶刀等医疗器械,就出现在了凌霄面前。 凌霄讶然地翻看着这些意识形态有些超前的医疗器械,问道:“这些东西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见凌霄被自己的“作品”镇住了,阿丑脸上露出一丝得意,说道:“那柳叶刀最是好做,虽然薄度不够,可是绝对锋利,毕竟我们家以前可是有名的工匠世家,曾经还帮皇家打造过盔甲军械,打造一把小刀自然不在话下;那止血钳是我按照你所说的原理,用精铁打造的,只是没有好的钢料,要不然会更好一些……最难打造的就是你说的输液针,我实在想不出来怎样在那么小的针中穿出一个细洞来,所以苦想半天,只能用这竹针来代替,只是大了点……” 凌霄听完不禁莞尔,看起来阿丑也是有特殊才能的,虽然学不了医,倘若有机会让他继续搞这种发明研究,搞不好未来还是一名大工匠。 再说这些器械,当时自己只是随便提了提,却没想到阿丑竟然奇思妙想把这些东西给做了出来。只是可惜,凌霄在医馆打杂这么多年,存的钱也都花在了这些器械上面,如今这些东西却还都不完美。 “很不错,这些东西都很好,你太厉害了。”凌忍不住赞道。 得到凌霄的夸赞,阿丑十分的高兴,然后又说:“不过,我不太明白,这些东西真的有用吗,我从没见哪个大夫用过……” 凌霄收拾好那些堪称“艺术品”的医疗器械,意味深长地对阿丑说:“别人没用,不等于我不会用啊。” 阿丑有些不明白,看着凌霄,越发觉得有些神秘---病好以后的凌霄,和以前越来越不一样了。 不过更让阿丑觉得不习惯的是,凌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染上了勤洗手,勤洗脚,还有睡觉前先洗澡的毛病,为此,大冬天的,竟然烧了雪水来擦拭身子。 他一个人这样做倒也罢了,却也让阿丑跟着做,搞得本来就不太喜欢麻烦的阿丑很是郁闷,男人嘛,那么那么干净? 此刻,凌霄就发话了:“洗脚,睡觉!” 004【便宜老爹】 徐善初那混蛋说到做到,果然,第二天凌霄就被派到仓库去下苦力。 偌大的仓库各种药材以及器具堆积如山,作为库房总管,牛大早得到了徐大医师的指令,瞪着狗眼,挺胸凸肚,对着凌霄颐指气使,完全把他当成牛来使唤。 面对这样的苦差事,凌霄没有丝毫退缩,反倒把原该做足十分的活儿,做够十二分,这让那牛大十分的意外,以至于很多时候,想要抓凌霄的小辫子,硬是抓不到。 看着眼前“任劳任怨”的凌霄,牛大怎么也想不明白,对方是怎么忍下来的。 他想不明白呀,依他的智商实在想不通,凌霄为何对着如此重活,不仅不抱怨退缩,还如食甘饴,没看到吗,那小子扛着重重的麻袋,竟然还哼起了歌。 傻傻的牛大不明白,凌霄自己却最清楚。 原本那个“凌霄”的身子骨实在太弱了,在自己下了药方大补以后,还必须根据药方的药性,让身体血气活络起来。而下力气搬运东西,无疑是一种最好的运动。何况作为医生,凌霄深通“五禽戏”“十段锦”等健身之术,偶尔把这些融入到搬运整理货物中,那是事半功倍。 当然,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不要忘了,这所药材仓库可是装满了整个“杏林医馆”的各种药材,凌霄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摸一些放在嘴里嚼一嚼,或者揣回去一些不起眼的何首乌的皮,灵芝的叶,亦或者人参的须…… 因此几天下来,凌霄的身体不仅没有被这样的重活搞垮,反而变得更加结实,精神头也是一天比一天好。 看到凌霄如此“龙精虎猛”,最无奈的就是牛大了,他可是向徐大医师打过包票的,一定要把凌霄这个短命鬼摧残不成样子,可是现在--- 牛大不知道该怎样向徐善初交代。 …… 就算这牛大再怎么讨厌凌霄,还是要管他一日三餐的,早中晚各两个馒头,中午时分,还必须要有稀汤和咸菜。 牛大也想过直接克扣凌霄的伙食,但那样做就太显眼了,所以他能做的就是尽量让凌霄的汤食稀一点,馒头硬一点,咸菜馊一点。 中午,当凌霄取了食物正准备吃的时候,阿丑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对他说:“凌霄,你父亲来了。” 凌霄一愣神,一种怪异的感觉从心中升起。所谓的“父亲”凌霄脑海中还残留着一些印象,可是始终无法把那个才三十几岁叫“凌文”的男子当成是自己的亲爹。因此凌霄就有意避开此人,可是现在那个人竟然主动找了过来。怎么办? 见凌霄发呆,阿丑还以为他因为太高兴的缘故,就推搡他道:“快去吧,你父亲就在医馆门口等你呢---唉,我那老爹也不来看看我,是不是把阿丑给忘了……”语气中忍不住有一股淡淡的忧伤。 凌霄不好再多说什么,只好先把馒头揣在怀里,然后谢过阿丑,朝那门口赶去。 …… 今天没有风雪,算是个好日子。 就在那医馆的大门口,守候着一大一小两个人物,表情焦急,翘首以盼。 那个年纪大的正是凌霄的父亲凌文,才三十出头的年纪,额头上已经出现了深深的抬头纹,鬓角更是斑白,看模样比实际岁数大了差不多十岁。大冬天,他只穿了一袭单薄的青色长衫,许是太冷的缘故,时不时地跺着脚,让脚底板暖和一点。 那个小的只有七八岁,是凌霄异母同胞的妹妹,名字叫凌雪儿。她面带菜色,营养不良,一头发黄的头发,随便扎成双犄角,原本俏丽的小脸蛋生满了冻疮,冻疮结痂,露出那粉色的嫩肉,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她穿着一袭红色的小棉袄,棉袄虽然很厚,却很旧,胳膊处也不知道打了多少处补丁,破烂处甚至露出里面的棉絮。因为天气太冷,胆小的凌雪儿就使劲儿把身子贴紧自己的父亲,希望能够从大人身上汲取一点温暖。 看到凌霄,原本依偎在凌文身上取暖的小凌雪儿忽然跳了起来,欢快地指着凌霄对父亲说:“你看,哥哥来了!哥哥来了!” 凌文也看见了儿子,不善言谈的他急忙找着措辞,思忖接下来该如何开口。 实际上,对于凌霄,凌文是十分愧疚的。凌霄的亲娘去世的早,凌文耐不住寂寞,就娶了隔壁卖豆花的花二娘做了续弦。 一开始的时候,还没怎么样,花二娘对待凌霄还算不错,至少有吃有喝,冬天有衣服穿。 然而时运倒转、造化弄人。凌文本来是读书人,奈何才运不济,考了数次全都名落孙山。大宋朝本就人才辈出,诗词歌赋,文理文章,大学士层出不穷,科举上更是藏龙卧虎,想要在此出人头地,东华唱名,简直比登天还难。 名额有限、竞争残酷。像凌文这样的读书人,即使使出浑身的力气,不断学习,最终还是做了更优秀者的陪衬。 年复一年,原本还算不错的家业,就在这不断尝试不断失败的科举中没落了,如今更是经年吃糠咽菜,见不到一点荤腥。 那花二娘原本就是个妖娆妇人,又比凌文小很多,苦日子一来就有些受不了了,时不时地抱怨凌文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而在家里白吃白喝的凌霄更是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加上女儿凌雪儿出生以后,一家四口的生计全靠她那豆花店支撑,她就更不把凌霄当人看,在三年前直接撺掇凌文把凌霄赶到了这医馆打杂做苦力。 凌文本性懦弱,再加上一家子都要花二娘来养活,就更没发言权,虽然觉得儿子可怜,却也不敢多说什么,因此就把小小年纪的凌霄丢到这医馆,经年不来看望一次,因此父子感情着实冷淡。 005【冻疮秘方】 见凌霄已经走到眼前,凌文咳嗽一声,终于开口道:“那个霄儿,你可好?听说不久前你生了重病……”下面的话却是说不出来了,自己儿子生了重病,自己也不来看一次,现在过来是不是有点晚了。 凌霄其实比凌文更尴尬,只是他表情比较平静,说道:“还好,现在已经不碍事了。” 凌文:“那就好,那就好……” 说了两个“那就好”,凌文就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气氛有些冷场,没有半点父子相见的那种温馨。 “哦对了,这是为父给你捎来的一点小钱,你且收好了,买点好吃的补补身子。”说话间,就见凌文从破旧的长衫中摸出几个零碎的铜钱,用冻烂的手指数了数,一共有六枚,全部塞到凌霄手里头。 这时妹妹凌雪儿在一旁说:“这是父亲卖了冬袄换来的!” “雪儿,不要多嘴!”凌文忙呵斥女儿。 凌雪儿嘟着嘴,不说话了。 凌霄则诧异地看着手中那六枚大宋通宝,说实话,来到这个时代以后,他对金钱还从没看重过,可是眼前这六枚铜钱却是这个“父亲”用保暖的冬袄换来的,可想而知他的生活有多么的窘迫。 “赎回来吧,这么冷的天,没有厚衣服怎么行。”凌霄的语气依旧冰冷,但眼神却柔和了许多。 “不冷,我的身体好着呢,偶尔还去池塘摸一摸泥鳅……”凌文呵呵笑着,却耐不住一阵寒风吹来,打了一个喷嚏。 斯文扫地擦拭了一下鼻涕,凌文不好意地看着儿子,讪笑着。 凌霄皱眉头,“风寒可大可小,回去让二娘给你熬一碗姜汤……” 凌霄话音未落,小凌雪儿却哇哇地哭了起来,凌文在一旁又是哄又是劝。 小凌雪儿一边哭一边抹着眼泪,说道:“娘亲……娘亲她走了……” “小孩子家不要乱说!”凌文急忙给女儿使眼色。 “我没有乱说嘛,娘亲就是走了!现在我们连吃的都没有!”雪儿哇哇地哭着,“她不要雪儿了,也不疼雪儿了……凌宵哥哥,你回来吧,她不在了,以后再也没人骂你了……呜呜呜!”雪儿哭的稀里哗啦,凌文怎么哄也哄不住。 凌霄就算再冷漠,也忍不住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凌文神色难堪,作为一个男人更是无地自容,断断续续地讲出了家里发生的事儿。 原来不久前那花二娘不知如何和附近做丝绸生意的张大少勾搭上了。那张大少一年四季经营丝绸生意,家底殷实,只是喜好渔色,喜欢去那花街柳巷逛荡。偶然机会看到这花二娘,被她那妖娆风韵所吸引。 可这花二娘是正经人家妻子,不比那些青-楼勾栏女子,任凭这张大少想破头皮也不得亲近,更别提一亲芳泽什么的。 相思成灾。这张大少竟然动了纳妾的心思,既然不能偷来享用,那就光明正大的迎娶。于是就托了那市井上有名的媒婆,背着凌文,拐外抹角地告知花二娘这边心思。 花二娘早已嫌弃凌文家贫无能,并且动了另觅高枝的心思,被媒婆这么一说,那心思就活络起来。于是也不隐瞒凌文,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老娘不要跟你过穷日子了,做丝绸生意的张大少看上了我,要我做他的小妾,让我好吃好喝,你就写一张休书休了我,也算是好聚好散,免得我偷偷摸摸背着你做一些不堪的事儿,你脸上无光,我也丢人。 凌文怎么也没想到,原本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无耻,堕落,简直是不守妇道! 但他性格本就懦弱,那花二娘又是强势惯的,满肚子的火气发泄不出,有心劝阻,却怎么也劝不住,拿了雪儿来阻拦也不管用,那花二娘铁了心要和那张大少在一起。 见自家婆娘如此这般,简直比背对着自己偷汉子还要不堪,凌文拿头撞墙的心思都有了。最后一气之下,连张大少那边给的赔偿钱也不要了。休妻就是休妻,又不是卖老婆,直接和花二娘断绝关系,自此一刀两断。 可怜雪儿小小年纪就没了娘,凌文又不会营生,这段时间饥一顿饱一顿,实在没吃的,凌文就脱下斯文衣衫,大冬天去那冰冻泥地里摸泥鳅,熬成汤粥来养活自己和女儿。可那泥鳅岂是好摸的,不说那冰泥难以下足,就算摸出来几条,也足以让你手脚冻烂…… 如今花二娘走了,整个家凌文也支撑不住了,实际上已经有了求死的念头,这次来医馆看儿子,也是想要在临死之前多看儿子一眼,了却一个心愿。 凌霄是什么人,看凌文落魄的模样就知道他在想什么。大人死掉可以,可是雪儿呢? 凌霄不是那种绝情的人,想到这里,就把那六枚铜钱还给凌文,说道:“天无绝人之路,这点钱你先拿着,还有这馒头,你也拿了去……”从怀里掏出刚才还未吃掉的馒头递给了凌文。 凌文不知该如何是好,肚子饥饿的雪儿已经谢过哥哥,飞快地拿了过去,然后就大口大口地吃了开来。 见此,凌文只得叹息一声。 “还有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凌霄说完就离开。 凌文不知他要去做什么。想想自己已是求死之人,见过儿子再无牵挂;也好,等会儿吃了这馒头,就做一个饱死鬼吧,只是可怜了女儿…… 想到这里,凌文就满肚子的心酸,忍不住用衣襟擦拭了一下眼角。 须臾,就见凌霄拿了一盒东西过来,对凌文说道:“这是我自己配制的药膏,专治冻伤和冻疮,你和雪儿擦拭一下。”说罢,打开盒子,用指头挑了一点擦在了雪儿的脸蛋上。 雪儿开始只觉得脸上一片清凉,有一股很好闻的薄荷味,然后那原本裂开疼痛的地方就开始变得暖和起来,感觉很舒服。 实则这药膏是凌霄秘制,本来是给自己和阿丑用的,现在则给了家人。 凌文见雪儿涂抹了药膏后似乎好了许多,也就挑了好一些抹在自己冻裂的手上,感觉果然不错。 凌霄就又拿出一样东西递给凌文道“这是冻疮药膏的秘方,我身在医馆也帮不了多少,你大可将这方子拿去卖了---记住,没有十两纹银,绝不能出手。” “就这一张纸,能卖十两纹银?”凌文看着手中秘方,讶然地看着儿子,有些不太相信他所说的话。要知道,如果真有十两纹银,自己也就不必去跳河求死了,至少能支撑大半年的生活。 …… 送走了父亲凌文,还有妹妹凌雪儿,凌霄心中不知是何味道。尤其看到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雪儿,父亲牵着她的小手,她却时不时地回头望向自己,小眼睛中充满了依依不舍…… 凌霄脑海中禁不住浮现小时候自己背着她去田地里捉蛤蟆,去树上摘桑葚的趣事儿。 那些本来不属于他的记忆,却像是镌刻在脑海中,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刻骨铭心…… 渐渐地,凌霄那颗冰冷的心也禁不住热了起来。 006【卖药方】 凌文带着凌雪儿离开了杏林医馆,踏着积雪,沿着冷寂的大街朝自家走去。 说是“家”,不如说是一间简陋的草舍,用凌文这位读书人的话来说,这叫做“结庐而居”。 实际上就是以土坯为墙,竹板为顶,再压一些茅草稻草什么的,大风不敢狂吹,一吹就稻草横飞,屋顶的竹板嘎支支乱响,大有被掀去的模样。 原本凌文一家都是居住在老婆花二娘那家豆花店的。店铺虽然不大,却也整洁温暖,待到凌文休掉花二娘,两人断绝关系以后,硬气的凌文就和女儿就搬到了这间草屋,不管如何,总算有个住的地方。 一想到女儿要跟着自己受苦,凌文就满肚子的心酸,摸摸衣兜,儿子凌霄刚才给自己的那个冻疮秘方就揣在怀里。 “也不知道管不管用?既然是自己研制出来的,宵儿为何不卖给那杏林医馆?是啦,一定是医馆给的钱太少,或者这秘方本就是医馆的……”想到儿子可能偷窃了医馆的秘方,凌文心中就是一紧。 他是读书人,难免一肚子的礼义廉耻,不饮盗泉之水,不吃嗟来之食,这些都束缚着他,让他疑神疑鬼。 凌文就这样胡思乱想着,雪儿忽然拉拉他的手,仰着可怜兮兮的小脸说:“父亲,我冷……” 凌文这才发觉天空不知何时又下起了雨雪,竟然纷纷洒洒飘落下来。 看着缩着脖子,冻得脸蛋发青的女儿,凌文再也顾不得许多,心道,“不管这秘方是怎样来的,先试一试可否卖掉?” 凌文虽然读书太久,有时迂腐,但在这救命关头却灵活起来,寻思着哪家药店口碑好,又不欺诈百姓,最后就选中了街东头的那家“灵芝堂”。 这家药店的老板姓赵,号称“活菩萨”,往往做一些善举,比如施药施粥什么的,经常去做。初冬时,凌文曾在这里领过救济的稀粥,认为这家药店一定不会欺骗自己。 至于其它药店,有比这家药店规模大的,不过凌文考虑到那些药店“有钱治病,没钱滚蛋”恶劣行径,觉得妥当起见,还是选择“灵芝堂”比较好。 …… 大雪天,灵芝堂也没什么生意,只有一个抓药的伙计坐在火炉边漫不经心地碾着药材。 凌文带着雪儿走了进去,身子骨禁不住一暖,刚才那一股子寒气竟然被这里的热气驱散不少。 “咳咳,请问老板在吗?”凌文斯斯文文地施了一礼,开口问道。 那伙计见是个读书人,就忙起身说道:“相公有何事?” “我……”凌文犹豫了一下,就按照编好的话说道:“是这样的,我这里有一副专治冻伤和冻疮的秘方……哦,是我祖上传下来的,很是管用……因此想要问一问贵店,可愿购买?” 那伙计楞了一下,“你是卖药方的?”忍不住上下打量了一下凌文。 药店收购药方,秘方是常事儿,虽然有些疑惑,伙计还是说了声:“你稍等。”说完就朝里面走去。 凌文见此,这才松了一口气,雪儿早凑到那火炉旁烤着火,她很喜欢这种暖呵呵的感觉。 凌文也禁不住凑了过去,将自己被雨雪打湿的衣襟,兜在火炉上烘烤。 没多久,那伙计出来,介绍说:“我们老板不在,不过我们家小姐倒是懂得一些药理……” 说话间,就听见环佩叮当,一阵香风袭来,从内室走出来两人。 当先是一名丫鬟,穿着翠绿色的小袄,头上扎着丫鬟髻,鹅蛋儿脸,大眼睛,显得俏丽可爱。 待那丫鬟站好,这才从里面闪出一身材婀娜多姿的少女来,眉目如画,琼鼻樱口,头上挽着代表处子的“螺髻”,身穿一袭红色锦袄,气质如兰,姿态优雅。 那伙计非常恭敬地朝着那少女施了一礼,然后说:“禀若兰小姐,就是这位读书相公,说自家有祖传的冻疮秘方要卖……” 凌文顾不得烘烤衣服,忙上前抱拳作揖,说:“这位小姐,在下的确有祖传秘方要卖,不知贵店可愿收购?” 那少女俏丽的脸上露出一丝精明,笑道:“我们打开门做生意,除了买卖药材,治病救人外,也是收购药方秘方的……如果相公手中秘方果有奇效,我们当然能愿意购买。” “那就好,那就好。”凌文一边说着,一边将揣在怀里的那盒药膏先拿了出来,说:“方子等会儿再给你过目……这就是用方子熬制的药膏,你看如何?” 这也是凌文的聪明之处,虽然凌霄没说,他也懂得,秘方之类的不该直接拿出授人,还是慢慢来最为妥当。 那红衣少女倒也明白,笑着将那药膏接了过去,然后取出银勺,轻轻地挖了一点点,放入盘内…… 旁边,那翠衣丫鬟倒也有心,不知何时取了糖果蜜饯,逗着雪儿开心。 雪儿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大胆取了一粒蜜饯,放在嘴里却不嚼咽,而是用吐沫***细细地品尝那种甜蜜的味道。 …… 须臾--- 红衣少女似乎真的懂得药理,对那药膏研究的很是认真,甚至拿了银针仔细地挑看,还拿到鼻翼闻了闻,最后皱着眉头道:“这真是你家祖传秘方?” 凌文不善撒谎,被人家这么一问,就有些期期艾艾。 那少女聪慧透顶,就道:“我虽然愿意收购你这秘方,却不愿意引起麻烦,所以还是实话实说的好。” 无奈,凌文就道:“这其实是我家宵儿研制出来的……他也在医馆做事……”凌文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的儿子。 “哦……”红衣少女楞了一下。她之所以发愣,缘于这秘方成分精杂,按照治疗冻疮的药理来看,应该是一种很有效的配方,不是老道的中医高手,是绝对做不出来这样好的药膏。可是对方却说是他家儿子研制出来的……这怎么可能? 凌文见少女心存疑惑,怕给儿子引来麻烦,就急道:“你倘若不愿意购买,也就算了……我们去别处看看!”说罢,就将那药膏重新揣好,准备领了雪儿离开。 那红衣少女却忽然道:“这药方我们愿意购买---你想要多少钱?” 凌文一怔,没想到对方会突然问价,想到儿子所说的“最少十两纹银”;又想,万一这真是儿子从医馆偷来的,倘若卖掉,岂不引来弥天大祸?犹豫期间,更是不知该如何开口。 红衣少女此刻反倒咯咯一笑,说道:“看你如此为难,那就一百两好了!” “什么?”凌文顿时瞪大了眼睛。 红衣少女笑靥如花,“本来还可以再多给你一点……不过一来这秘方的效果到底如何,还不知晓;二来,这方子的来历毕竟……恕我无理,我们是做正当生意的,所以药方之类的必须来历清白。” 凌文脑袋还一片混沌,少女说什么,他只听清楚了一半。 原本还怀疑能不能卖到十两,没想到人家开价一百两! 一百两可以干什么?给雪儿买一套保暖的衣服,给自己也添置一身冬天行头,还可以买下一间不错的房屋,填满那空荡荡饿死老鼠的米缸…… 此时的凌文再也顾不了许多,急忙开口道:“成交!” …… 一百两银子,一副治疗冻疮的秘方。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凌文怀揣百两纹银,喜滋滋而去。 灵芝堂内,那红衣少女看着手中药方啧啧称奇。 丫头不明白,“小姐,这药方真有那么好吗?” 红衣少女笑道:“岂止是好,简直是妙!并且是绝妙!” 丫头不明白小姐为何如此看重这个秘方。 红衣少女又道:“你可知道,这药方的成分并不名贵,甚至可以说普通,就是因为太普通,熬制成药膏以后可以低价出售,那样就可以帮助更多的穷苦百姓。” 丫头嘻嘻一笑,“小姐,你心肠太好了,简直就是观音菩萨在世。可是要让老爷知道你花了一百两纹银买下这样的药方,他会不会生气呀。” 红衣少女道:“父亲开这家药店,也是为了为了广济善德,我们赵家未来前途诡谲,说不定能够指望这些善德逃过一劫。”说完深深叹息。 那灵巧的丫头也不说话了。 007【全都是废物】 医馆仓库总有整理完的一天。 当凌霄差不多又把整个仓库大小药材翻了一个遍之后,他去找那牛大,告诉他,老子干完了。 刚来牛大的房间就听见里面传出对话声。 “大医师,不是我不尽力,那小子就像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我想方设法整他,他就是不吭声,根本就抓不到他的辫子呀!”这是牛大苦恼的声音。 “哼,你还好意思说!那小子要是不被整垮,我们和药材商勾结的吃银两的事儿迟早就会败露,到时候有你我哭的!” “不会吧,那小子有那种胆子?”牛大不信道。 “有没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种事儿要做利落了---本来你和我走的就近,你管仓库,我管药材收购,很多人看在眼里,不知道在背后嘀咕些什么,万一这小子漏了口风,一发而动全身,你和我就都要倒霉!”徐善初阴沉地说。 牛大噎住了,一双狗眼眨巴着,“那……怎么办?” “怎么办?哼!”徐善初恶狠狠地哼了一下。“简单,要么玩死他,要么把他赶出医馆!” “咳咳,怎么做?”牛大也被徐善初阴狠的模样吓住了,小心翼翼地问。 徐善初冷冷一笑,嘴里蹦出四个字:“栽赃嫁祸!” 牛大立马就明白了。医药仓库里面的珍贵药材那么多,随便拿走两样,然后就嫁祸给凌霄,说是他偷走的,到时候就算不拿他下大狱,也要脱一层皮! …… 听完这些。凌霄一拳打在了墙上,他没想到许善初会这么的卑鄙,作为医生,品格是这么的低贱。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凌霄做人的原则。现在许善初既然这样做,凌霄心中不禁闪过一丝冷意。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噪杂,紧接着是呼救声,“救命啊,救命啊,人全都死哪儿去了?” 听到声响,凌霄赶忙过去;屋内,许善初和牛大也闻声而出。他们出来的时候恰好看到凌霄的背影。 “那不是凌霄吗?”牛大忍不住问道。然后又担心看向许善初。 “是又怎样?”许善初丝毫没放在心上,冷笑道:“一个医馆打杂的,就算他知道了我们的阴谋,又怎么样?难道还能翻了天?!” “是啊是啊!”牛大也揣着手,冷笑。 …… 此刻,已是傍晚。 冬天,原本就天色黑的早,可是在那雪白的积雪地上,却触目惊心地淌着一道道血痕。 医馆的大厅内,早已乱成一团。 一个穿戴整齐,三十岁上下,相貌堂堂的国字脸男子,和一帮随从守候在一个病人身旁。 再看那病人,岁数不大,身穿锦衣,戴着貂皮兔耳遮寒帽,姿态极其华贵,此时双眼紧闭,脸色苍白,口吐鲜血,昏迷不醒。 那国字脸男子朝着那些忙乱如同蚂蚁般的医馆众人大喊:“你们都是废物!衙内要是有什么闪失,虞侯我唯你们是问!” 看着国字脸男子的大喊大叫,那些原本眼高于顶的医馆弟子们,一个个惊慌失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凌霄进来,看一眼那病人,就知道此人身受重伤,看他口吐鲜血,脸颊翻白,血气不足,浑身抽搐,眼看浑身的生机正在逐渐消失,如果不赶快医治,恐怕性命难保。 作为医生,凌霄的目光是很毒的,只是看了一眼,就大致了解了这位病人的症状,并且判断出此人命不久矣。 而那国字脸男子似乎急红了眼,随便抓住一个医馆学徒就大声说道:“赶快救他,不然我拿你下大狱!”语气蛮横无理,却又充满了霸气。 那些医馆学徒平时只懂得高声念唱什么“百草药性”,背诵什么“三神汤”,“理气汤”,却又哪里懂得太多的医术。让他们治个感冒发烧,尚且还有难度,就更别提这种重症了。 国字脸男子眼看抓人不成,就更加疯狂了,恰好这时凌霄从外面进来,他就一把抓住凌霄道:“他们都是废物,你不会和他们一样吧?” 换成他人,估计早就恐慌地撇开国字脸男子,然后恐惧地藏到后头,生怕惹火烧身。 凌霄却偏偏说道:“我当然不是废物。” 那国字脸男子一愣,他没想到凌霄会这么回答,稍微一愣神就立马道:“既然不是废物,那就赶快救他!” 凌霄这才甩开他的手,道:“你不松开我,我怎么救他?!”说完,就朝着伤者蹲了下去,动作熟练地搭在了伤者的手腕处。 被他甩开手的国字脸男子竟然不敢多声,只是紧张地看着凌霄帮那病人诊治。 …… 稍微这么一搭脉,凌霄心中不由一惊,这个年轻人看起来胸部受了严重的内伤。 紧接着,凌霄又稍稍在伤者的胸口处这么一摸,便说道:“胸部受伤严重,尤其胸部左侧受到重击,有三处肋骨折断,其中一根插在了肺叶上,如不施救,顶多支持半个时辰……” 国字脸男子听完这些,不禁更加紧张起来,焦急地大叫:“那该如何是好?” “做手术!”凌霄冷冷地说。 话音刚落--- “谁在这里胡说八道!还动什么手术!1”说话间,就见大医师许善初挪动着自己肥胖的身子,晃悠着走了过来。 那国字脸男子顾不了许多,冲那许善初厉声问道:“你又是谁?” “我是这家医馆的大医师,姓徐,名善初……” 没等徐善初介绍完,“我管你是什么东西,如果救不回来高衙内的命,你们都要死!” 徐善初被呛得脸色尴尬,刚才原本想要隆重推出自己的,却被对方骂了一顿。不过他可是老了成精的人,闻言立马道:“高衙内?请问是哪个高衙内?” “当然是高俅太尉的公子,还能是哪个!”国字脸男子呵斥道。 旁边,凌霄脸上第一次露出惊异,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个快要死翘翘的年轻人---高衙内?岂不是那个很有名的败家子,纨绔子弟? 再看向那个相貌堂堂的国字脸,心说,此人难道就是那虞侯---陆谦?! 008【我来帮他开膛破肚】 听那国字脸男子说受伤者乃大宋太尉高俅的儿子高衙内,所有人都愣住了。 再看徐善初,猛一个激灵,立马紧张起来,也不敢再胡乱摆架子。高太尉是谁他可清楚的很,如今天子身前最得宠的红人,得罪了他就等于得罪了阎王爷。而这高衙内虽不是高太尉的亲生子,却视若己出,疼爱的不得了,他要是出了事儿,那可就惨了。 “快,赶快把衙内请入室内!让医馆所有名医全部诊治……我现在就去找吕太医!”徐善初发号施令道。 听到徐善初的吼声,那些医馆学徒立马动手准备搬运高衙内进入内室诊治,就在这时,一个很不和谐的声音说:“如果你们不想他死的话,最好不要动他!” 原本已经做好准备抬高衙内脑袋和腿脚的众人,瞬时愣在了那里,不知如何是好,拿眼看了看徐善初,再看了看那发话之人---凌霄。 “怎么是他?” “他在胡说八道什么?” 医馆人是认识凌霄这个“上不了台面”杂役的,因此才会更加惊讶和愕然,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徐善初很是愤怒,他没想到凌霄竟然敢这么说,分明是和自己做对。于是他就冷笑一声,大声呵斥道:“你这个低贱的杂役,说什么呢!” 凌霄目光一凛,说道:“他五脏六腑移位,肺部受伤严重,属于大出血症状,要是在移动中发生意外,就可能使毛细血管和支气管彻底破裂,到时候淤血和气体积聚体内,神仙也救不了!” 徐善初懵逼了。 凌霄前面几句话他还听得明白,可……何为毛细血管,何为支气管?自己熟读医书,贯通脉经,人体经脉熟的不能再熟,却唯独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是何物。 旁边其他人也都你看我,我看你,就更蒙圈了。 那国字脸男子可不管这些,脸色阴沉,急急地问徐善初道:“他说的可是真的?” 徐善初咳嗽一声,“多少有点对……”他是圆滑之人,保险起见先不把话说死,毕竟一动不如一静,“待我先看看他再说。” 说罢,就见徐善初蹲下肥胖的身子,撅着腚,有些不太适应地帮病人把脉,又翻看了病人的眼皮,用剪刀剪开病人衣襟,看了看伤口…… 不知为何,众人只觉得眼前这个大医师的动作慢吞吞的,一点都不潇洒;反倒凌霄,刚才只是随便扫了几眼,然后就说出了伤者的症状。 “哎呀呀,伤得很重呀!”徐善初嘴中发出惊叹,不过更让他惊讶的却是凌霄所说无误,对方的诊断竟然和自己所诊查出来的一丝不差。病人的确是伤到了肺部,并且体内大出血,如今还没一命呜呼,也算福大命大…… 当然,徐善初可不会把这些说出来,只是怪异地瞥了凌霄一眼,心说,这小子怎么会懂得这些? “发什么愣?到底怎样?!”那个国字脸男子吼道。 “这个嘛……高衙内的伤势不容乐观,体内淤血聚集,导致经脉混乱,血气不足……”徐善初摇头晃脑发表自己的诊断结果。 “说那么多废话干嘛,到底能不能救?”男子差点一巴掌打过去,恶狠狠地冲徐善初道。 徐善初老脸一红,平日里他在医馆一人之下众人之上,没谁敢不给他面子,可是今天却被这人呵斥数次,真是丢脸到家,可人家来头太大,他徐善初只能装孙子。 “咳咳,这个嘛……很难啊,即使吕太医在这里也不一定能够救得过来……所以我建议,你们最好能去宫里找更好的御医……” 高太尉既然是当今天子眼前的红人,使唤个把御医也是小事情。 “放屁!”国字脸男子都快要抓狂了,他红着眼睛抓住徐善初的衣领,吼道:“刚说了不能乱动,去宫里又路途遥远---我家衙内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就要你来抵命!” “去宫里求救机会大些……”徐善初战战兢兢地说。 “大你个狗头!”国字脸男子再也忍不住,一巴掌打在了徐善初的肥脸上,“救不活衙内,我就打死你这肥猪!” 徐善初都快哭了,无妄之灾呀,这人忒不讲理,怎么说打就打。脸上火辣辣的疼,幸亏肉厚,抵消了点掌力,只是可怜他那鼻子,却被打出鼻血来。 眼看国字脸男子还要揍自己,徐善初好汉不吃眼前亏,急忙哀求道:“手下留情!我已经唤了医馆各路名医,还有吕太医前来,他们一定会有办法……高衙内吉星高照,定能无恙……” 国字脸男子恨恨地丢开徐善初,心道,我能不着急吗,高衙内是因为他的撺掇这才去调戏那林家娘子,结果却被林冲撞见,动起手来受了重伤,高衙内倘若有个三长两短,他陆谦也算彻底完了。 …… 就在众人争论着的时候,高衙内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随着咳嗽,鲜红的血从他嘴中吐出,染红了他胸前的衣襟。 就算再笨的人看到此时情景也都知道,高衙内时间不多,搞不好就会一命呜呼。 原本暴跳如雷的陆谦顾不了许多,冲徐善初一帮人大声吼道:“快些救他,他要是死了,高太尉灭了你们医馆!” 徐善初大吐苦水,这种情况明显很危险,万一这高衙内命不够硬,在救治中死掉,这责任谁来担当?不要说高太尉权大势大,就算自己是大医师又怎样,搞不好小命不保。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吕太医来救场才好,自己千万不要做出头鸟。 徐善初这样想,那些赶来的医馆名医们也都这样想,虽然救了高衙内会是大功一件,但如此高风险的功劳还是让别人去领,明哲保身才是王道。 顿时,整个医馆内鸦雀无声,除了高衙内痛苦的呻吟和咳嗽声,所有人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高衙内吐血更加厉害。 国字脸---陆谦心急如焚。 医馆各大医师却全做缩头乌龟。 见此,一旁的凌霄眉头一皱,忍不住了。只见他快步上前,用手翻看了一下高衙内的眼皮,说道:“他刚才因为咳嗽牵动了肺部刺入的肋骨,需要马上动手术,取出碎在肺部里面的骨头!” 动手术?取出碎在肺部里面的骨头? 徐善初等医生忍不住一愣。 要知道,中医也有“手术”一说,不过大多数都是外科手术,切除个肉瘤,割掉一个肿块什么的,听凌霄的意思是要动手术把高衙内开膛破肚,取出刺入他肺部的碎骨---开玩笑,这人还能活下来吗? 徐善初恨恨地瞪了凌霄一眼:“无知小儿,你想要让高衙内死的更快,竟然说出这等冒失的话!人若是打开胸部,岂不死定了吗?” 凌霄冷道:“华佗开脑医人又当如何?你做不到,不等于别人做不到!” “哈,难道你能做到?”徐善初不怒反笑。 “是又怎样?”凌霄一点都不谦虚。 徐善初被凌霄兑呛得有口难言,闻言,更是眼珠子差点掉下来,“就凭你?”打死他也不相信凌霄能够像神医华佗那样做到开胸救人---要知道,开膛破肚那种神技,即使很多大内御医都做不到。 旁边那陆谦听的真切,眼看高衙内马上就要不行了,死马当做活马医,也不管凌霄到底有几把刷子,一把抓住他道:“你真的能救他?” 凌霄看一眼脸色苍白,气若游丝地高衙内,说道:“他若命不该绝,应该能活过来!” “好好好,那我就把衙内交给你了---赶快!”陆谦话都说不利索了。 旁边徐善初阻止道:“休要听他一派胡言,他只是我们医馆一名不入流的杂役,怎么懂得如此高深医术?还开膛破肚,即使吕太医在此也不敢如此狂言。” 陆谦却不耐烦了,一脚朝徐善初踹去,道:“滚开!你若有本事就来,没本事就站一旁别碍事儿!” 这一脚踢得徐善初自尊心大大受损,自己好歹也是大医师,被人又打又骂,这张老脸算是彻底丢尽了。 见他这样,其他人更是噤若寒蝉,没人再敢多说什么。 009【大宋权臣】 眼看没人再碍手碍脚,凌霄这边迅速吩咐两件事儿,第一,叫阿丑带工具过来;第二,烧大量的热水,越多越好,以便做好消毒准备。 吩咐完这两件事儿,凌霄就急忙起身,陆谦忙道:“你干什么去?” 凌霄说:“当然是准备麻沸散了---难道你想看着他疼死?” “麻沸散”? 即使陆谦不学医,也知道这“麻沸散”是中医中最有名的“麻醉药剂”,据说服用了之后可以失去知觉。可是,麻沸散不是失传很久了吗?难道他懂得配方? 此时不仅仅陆谦对凌霄惊讶莫名,就连徐善初,张昭等一干医师也都对凌霄充满了疑惑。 作为医师,他们对麻沸散知道的更多。虽然大唐医圣孙思邈在《华佗神方》中提到过麻沸散,并且指出其配方,由羊踯躅、荣莉花根、当归、菖蒲组成。但真正运用起来却没有那种强大的麻醉效果,只是能“稍微”让人减轻一点痛苦,因此这个配发也被人质疑并不是麻沸散的真正秘方。 看眼前凌霄信誓旦旦模样,难道他真会? 除非他是神仙!要不然绝迹于世的麻沸散秘方绝不会出现。 …… 阿丑得到消息,就急急忙忙把自己帮凌霄打造的那些“秘密工具”给带了过来。 此时,看到那些从未见过的医疗器械,徐善初等人更是瞪大了双眼,猜测着这些都是用来做什么的。 尤其那牛皮筋般的管子,又是拿来做什么的,难道要把高衙内绑起来?还有那针一般细的竹针又是拿来做什么?刺穴,还是刺绣? 看到这些神秘器械,心里稍微舒服一点的就是陆谦了。凌霄越是神秘莫测,他就越能松一口气,毕竟此刻他已经把自己身家性命全压在了凌霄身上。 …… “麻沸散”,乃神医华佗传下来的使人体麻醉的药剂。 传说华佗的儿子沸儿误食了曼陀罗的果实不幸身亡,华佗万分悲痛,在曼陀罗的基础上加了其他的几味中草药研制出了当时最早的麻醉药,为了纪念他的儿子将这种药命名为——麻沸散。华佗曾经用麻沸散给关羽刮骨疗毒,结果他在没有接受麻醉的情况下进行了手术。后来华佗建议曹操进行开颅手术,也利用麻沸散,曹操不相信华佗,将他处死。麻沸散的配方被狱卒的妻子烧掉,自此失传。 大宋虽然名医众多,但是没人知道麻沸散是怎样配制的,即使是出身于宫廷的大内御医,吕望溪吕老太医也不知道这样的失传秘方。 可是对于凌霄来说,这却像是写一个“一”那么简单。要不是因为身在宋朝,麻醉的方法不多,凌霄才不屑用这种比较“原始”的麻醉方法。实际上麻沸散的真正主药就是曼陀罗,其另外一味主药则是莨菪子。 《神农本草经》中记载,莨菪子“多食使人狂走”。莨菪子就是莨菪的种子,“狂走”是说患者服用定量莨菪子之后,由于被麻醉而出现神智错乱的现象。凌霄则清楚地知道,莨菪子的主要成分是东莨菪碱和阿托品碱。东莨菪碱就有镇静、镇痛的作用。服用大剂量后,可以产生催眠作用。 因此当曼陀罗和莨菪子合二为一之后,就能产生强烈的麻醉效果,这是古人所不知道的。 …… 当凌霄把自己配置好的麻沸散端出来交给陆谦,让他服侍高衙内饮下,准备开膛做手术时,医馆外面,得到消息正赶回来的吕太医吕望溪,却与带着随从匆匆忙忙赶来的大宋权臣高俅高太尉碰了个头。 吕太医是搭乘轿子来的,高太尉却是骑马来的。碰面的时候,高太医的随从刚想呵斥对方,一看人家那旌旗就闭嘴了。能够出门前呼后拥高举旌旗的也只有像高太尉这样的当朝权贵。 幸好吕太医以前服侍过先皇,徽宗皇帝也很给他面子,和高太尉这位徽宗眼前的红人也认识,因此吕太医急忙下了轿子,给高太尉行了一礼,然后说明形况,就一道朝医馆走去,期间,步伐匆匆,神情紧张。 刚到门口,看到医馆医师,就忙询问情况,那人说衙内正在动手术。 “是谁在帮他动手术?” “凌霄。”那人说。 “凌霄他又是谁?”吕太医怎么也想不起自家医馆有这样的人物。 “啊……是医馆一名杂役!” “什么,杂役?”吕太医大惊,看一眼旁边高太尉发青的脸色,忙大斥道:“胡闹!” …… 凌霄举起了手术刀,即将破开高衙内肚皮的时候--- 一声喝止:“胆大小儿,赶快住手!!”说话间,已经有两把钢刀架在了凌霄的脖子上。 刀锋闪着寒冷的光芒,可以相信,只要凌霄稍微一动,那锋芒就会砍掉他的脑袋。 “你你你,你是什么人,竟然敢如此大胆放肆,私自给高衙内做手术?”吕太医蹒跚着走进来,脸色难看,气得已经说不出话来。 凌霄却连看都没看他一眼,而是把目光注视到了吕太医身边那个留着三寸美髯的男人身上。 差不多四十来岁,精神矍铄,白净的脸皮,依稀有年轻时俊朗的样子,只是他的眼睛属于那种三角眼,目光阴沉了点,闪烁不定,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凌霄看着他,说:“你就是高俅高太尉!” “大胆!” “放肆!” 却是高俅身边两国身穿铠甲贴身侍卫对着凌霄大声喝止。 “你是何人,竟敢高呼我的名讳?”高俅眼中寒芒一闪,愠怒道。 “我只是一名医生,一名要救你儿子性命的医生。”凌霄扬了扬手中的手术刀,丝毫不在意脖子上架着的两把锋利钢刀。 高俅眼睛眯了起来,显得更加阴沉。 气氛紧张,都在等着太尉爆发。 徐善初急忙跳出来,撇清自己道:“是他自己站出来要帮衙内做手术,跟我们无关!要杀就杀他!” “是呀是呀,我们怎么拦都拦不住。”其他人也都高声附和,生怕引火烧身。 连陆谦也被卖了出来,大家说是他赞同让凌霄帮衙内动手术的。 见大家吵闹纷纷,高俅只是一个眼神闪过,立马大家全都闭嘴了。 “陆谦,你可知罪?”高俅冷冷地说。 之前还牛气冲天,谁也不放在眼里的虞侯陆谦,“扑通”一声,就直接跪倒在了地上。 垂着头,什么也没说。 “拖下去!”高俅懒得看他一眼。 听到命令,自有铠甲军士将陆谦拖下,待会儿不知是死是活。 所有人见此情景,更是吓得俩腿儿打颤。 010【神医绝技】 仅仅一个眼神,就震慑住了所有人,不愧是大宋权奸,高俅气势着实了得。 这时候,躺在病床上的高衙内又剧烈地咳嗽几声,伴随着咳嗽,吐血更多了,脸颊早已苍白如纸,眼看命不久矣。 刚才还气势凌人的高俅,脸上不经意地流露出一丝担忧之色,随即看向吕太医,用非常平静的口吻问道:“我家孩儿可有救?” 吕太医已经查看了高衙内的伤势,皱着眉头,如果对方不是高太尉,他会立即说:“没得救了,回去准备后事吧。”可对方偏偏位高权重,想到这里,他就长叹息一声说:“除非华佗再世,要不然公子这病……老夫也无能为力呀!” 吕太医虽然善于岐黄之术,但高衙内这伤势可不是慢慢用中药调理就能治好的,必须要把刺在肺部的碎骨取出来才行,这一点,他做不到,准确地说,很多大宋名医都做不到。 高俅脸色依旧冷静如水,只是双眼那种阴沉的味道更加浓重。 对于吕太医的医术他还是很清楚的,既然连这位老太医都束手无策,那么就是说自己孩儿这伤势已经回天乏术。 不过,似乎还有机会--- 太尉高球再次将目光转了过去,看向那个少年人---凌霄。 年轻,太年轻了。 他究竟是在胡说八道,还是胸有成竹? 高俅的眼睛眯了起来,看着丝毫不惧威胁的凌霄,语气缓缓地问道:“你不怕死吗?” 凌霄笑了,竟然不顾架在脖子上的钢刀,笑吟吟地迈步朝高太尉走去。 两名铠甲武士你看我,我看你,不敢真的下手,竟然很无语地被凌霄拖着走,姿态很是尴尬。 凌霄走到高俅面前,望着他的眼睛,然后说:“不,我怕死。不过没有我给他做手术,你儿子高衙内也会死!” 高俅紧盯着凌霄。 凌霄丝毫不退缩,也看着他。 两人的眼神在空气中碰撞了一下。 忽然,高太尉笑了,笑容中有一丝阴毒:“好!只要你能救了我儿子,你不仅不会死,还会得到想不到的好处;当然,要是我家孩儿死了,你也跟着陪葬!”声音虽然不大,却充满了说不出的气势,让人相信,他说的出,就绝对做的到。 凌霄也笑了,然后看向刚才跳出来,嚷嚷着凌霄是罪魁祸首,让高太尉杀死他的徐善初,叹口气说:“哎,本来手术时间是够的,可是被你们这一耽搁,需要有点小变化了。” 看着凌霄那心存不善的眼神,徐善初心里忽然一个激灵:“你要干什么?” 凌霄笑眯眯地说:“不干什么---借你的血一用!” …… 徐善初的嚎叫如杀猪般响起,他怎么也想到凌霄这小儿会这么狠毒,竟然要拿自己的血输给高衙内。 自己体内的血怎么能轻易输给别人?他活了大半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给人治病的…… 没了血,自己万一死了怎么办? 太阴狠了! 太毒辣了! 徐善初心里面把凌霄咒骂了千遍万遍,被人强行架着躺在床上,他扭动着胖大的身体,像肥痴的蚂蝗一样,歇斯底里地喊道:“太尉饶命啊!休要听这小子妖言惑众!……人之发肤受之父母,何况精血乎?我从医这么多年,从没听过输血能救人的!饶命啊!” 高俅高太尉丝毫没把徐善初的嚎叫听在耳里,只是吩咐人,“动手!”没丝毫怜悯。 倘若能够救自己儿子高强的命,不要说徐善初一条狗命了,就算是十个徐善初他也不会心软。 …… 看到徐善初这这副不堪模样,凌霄心中不觉好笑,刚才徐善初被陆谦打得鼻血直流,凌霄恰好用法一种特殊方法将他的血与高衙内的血做了比较;很不幸地,徐善初的血竟是O型血,于是就杀猪一样成了帮高衙内输血的对象。 徐善初还在挣扎,凌霄呵斥了一句:“不想死那么快,就别乱动!” 徐善初竟然被凌霄那酷厉的眼神吓得一愣,再不敢挣扎。生怕凌霄再耍什么妖法,把自己往死里整。 凌霄见他老实了,这才拿起阿丑帮忙制作的竹子“针头”,给徐善初的手背扎了上去---当然,在扎的时候凌霄故意使了点劲,于是,徐大医师就又凄惨地嚎叫起来,模样犹如被人爆了后庭花的小娘们。 须臾--- 徐善初瞪大眼睛,眼看着那鲜红的血从自己体内流出来,顺着管子流向高衙内,只觉得头晕眼花,身子发软,整个人都快吓得昏死过去。 周围其他医师则“大开眼界”---原来那东西不是用来捆人的刺绣的,却是用来输血的…… 不过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上的血流向别人,以自己的命换别人的命,却无能为力---呜呼,太残忍了! 几名医师以袖掩面,不忍再看。 …… 太尉高俅看着凌霄那一连串匪夷所思的输血举动,原本冷静的眼神中露出一丝惊异。 而更加让他惊异的还在后面,凌霄竟然拿出一把薄薄的柳叶刀,非常麻利地像给猪羊开膛破肚般划开了高衙内的肚腹…… 鲜血渗出,五脏六腑清晰可见--- 霎时,那些原本还大着胆子看凌霄动手术的人全都吓得脸色发白,除了吕太医之外,无人再敢看如此残忍画面。 高俅的眼光更加惊异了,因为他发现凌霄在下刀开膛破肚时,脸上竟然没有丝毫的犹豫,更别提半点表情,活像是个天生冷血的刽子手。 作为掌管大宋军队的太尉,高俅也见识过军队中一些残酷的刑法,但却从未见过像凌霄这么冷血的人,何况他还这么年轻。 如果说高太尉惊讶于凌霄的冷血,那么吕望溪吕太医惊讶的则是凌霄此刻动手术的手法了。 作为曾经的大内御医,吕望溪有机会看到过一些机密性的医案,其中也包括一些见不得光的医疗事件。 比如说大宋初年太祖赵匡胤曾得心口胸闷之疾,于是就找来一些死囚做过开胸实验,可是因为解决不了止血等问题,这些实验最终全部失败。而太祖也因此过早驾崩,因为太仓促,甚至于留下“斧声烛影”的传闻。 此刻,观凌霄之手法,无论是开腹,取骨,止血……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堪称鬼斧神工。 “除了华佗再世,再无此绝技!”吕太医忍不住叹道。 011【好人不长命】 徐善初已经不知道昏死过去几回了,每次醒转过来都告诉自己这是在做梦,做噩梦,可是一看到那鲜红的血还在一个劲儿地朝高衙内输送过去,他就“嗷”一声,再昏过去。 此时,没谁去关注他,所有人已经被凌霄那惊人的医术给惊呆了。而凌霄也到了手术的结尾部分,用针线给高衙内的伤口缝合。 当然,为了避免感染,凌霄尽量给他做好消毒工作。在这大宋没用专用酒精,凌霄就暂时用水酒来代替,并且要求房间内通风,用蒸醋的方法来清洁空气。另外,凡是高衙内所用的东西全部用沸水煮好了消毒,然后才能使用。 至于这样做到底能不能救活这个有名的纨绔,凌霄心中没底。但作为医生,早看惯生死,凌霄毫无惧意。 …… “就这样了。”凌霄将沸水煮过的手术器械擦拭好,小心翼翼地收了起来,回身,对高俅高太尉说道。 高俅三角眼冒出一丝寒光,冷冷地看着他,“我家孩儿可会好?” “好不好我不知道……三天后,命硬就能活过来---” “倘若活不过来呢?” “活不过来,你来取我的脑袋!”凌霄接过阿丑递过来的毛巾,很潇洒地擦了擦,随手丢在地上。 “好!”高俅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大笑,“看你如此不怕死,我就等着!来人,把路让开!” 那些铠甲侍卫听到命令后,齐刷刷给凌霄让开一条路,凌霄也不客气,带了阿丑,提了器械,直接走了出去。 高俅望着他的背影,原本就很阴狠的三角眼眯了起来,心中思忖,难道天下间真有如此不怕之人? 他有些不信。 …… 外面,雪地上,一个人赤着上身躺在地上。他的背部满是血红的鞭痕,雪地上还洒落着血花,触目惊心。 那人是陆谦,不用说,是高太尉下命令对他进行鞭挞的。 大冷的天,被鞭打成这样,陆谦早已奄奄一息。虽然这里是医馆,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救助他,谁让他得罪了高太尉,差点害死高太尉唯一的螟蛉之子高衙内。 凌霄看了看陆谦,这个出卖兄弟的坏蛋,已经快要死翘翘了。 似乎感受到有人站在自己面前,陆谦努力睁开双眼,朦胧中他看到了凌霄。 凌霄在风雪中凝视着他,眼神中没有丝毫的怜悯。 陆谦翕动嘴唇,说:“救……我……” 凌霄蹲下身子,看着他的眼:“你怕死吗?” 陆谦说不出话,只是努力地点动下巴。 凌霄就说:“那好吧---阿丑,带他走!” “可是---”阿丑紧张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高太尉。 “带他走!”凌霄又说了一遍。 阿丑“嗳”一声,这才大着胆子,蹲下身子,去搀起陆谦。 不远处,“太尉,你看……”一名军士看着凌霄他们,问高俅道。 高俅恍若无睹,只是将目光关注于躺在病床上的高衙内身上,开口道:“随他们去---三天后是生是死,一切都可见分晓。” “遵命!”那人不敢多言,躬身退下。 …… 作为东京汴梁的“四大医馆”之一,杏林医馆的“金创药”还是很有名的,因此凌霄也不必去多费心思,再去配制更好的治疗外伤的“金创药”,直接让阿丑取来医馆的药物,帮陆谦处理伤口。 若是平时,依照凌霄和阿丑杂役的身份,别说要“金创药”了,就算是要一丁点医馆的药渣,也没人会给。 可是现在不同,大家全都见到或者听到了关于凌霄给高衙内“开膛破肚”的传闻,甚至还差点把徐善初的血给“抽干”,直接搞死。 如此很辣的一个人物,谁敢得罪。无形中,凌霄竟然成了医馆一个特殊恐怖的存在。 不得不说,杏林医馆的“金创药”还是很有效的。 当阿丑帮忙将那些药粉涂抹在陆谦的伤口上以后,以凌霄的眼光来看,那些伤口已经有些细微变化。 “就这样吧。让他休息一会儿。”凌霄吩咐阿丑道。 实际上处理伤口,涂抹药物,包扎伤口……这一连串的工作都是凌霄在指导着阿丑去做。 在凌霄看来,阿丑必须多接触一些实质的治疗工作,要不然他学医的路途会很艰难,毕竟,只有实践才是学医最快的途径。 可惜杏林医馆不懂这些,他们教授医术的方法,和传统的教书方法一样,摇头摇晃脑背医书,很少有人参与实践。 说白了,医馆也不放心,万一他们在实践中出了事儿,那可就坏了医馆的名声。 做了很多工作,阿丑也知道凌霄这是为自己好,虽然他不明白凌霄为什么会懂那么多,但无形中,他已经习惯了凌霄的各种不同寻常,更习惯了他的各种命令。 阿丑松了一口气,抱怨道:“原来做医生这么累呀……我宁愿打造十把手术用的薄片柳叶刀,也不愿意给人处理伤口。” 凌霄笑了笑,说:“跟着我以后这种机会可能还有很多,你不要抱怨死?” 阿丑不好意思地挠挠自己的脑袋,嘿嘿一笑道:“我只是随便说说……只要能够跟着阿宵你,做什么我都愿意!” 今日凌霄的举动,把阿丑也震惊的不轻。作为和凌霄最为亲近的人,他也没有想到凌霄会有如此惊世骇俗的医术,因此早已打定主意,这辈子一定要跟着凌霄。 …… 在两人说话间,刚包扎完伤口的陆谦在床上醒来。 之前在雪地上被阿丑搀扶到这件简陋的屋子里,没等凌霄帮他处理伤口,就昏死过去,现在才睁开了眼睛。 很明显,陆谦的脑子还有些混沌,不过很快他就张开干裂的嘴唇,说了第一句话:“有……吃的吗……我饿……” 提到吃东西,凌霄和阿丑这才觉得肚子早已打鼓。 看看时辰,天色已晚,早已过了医馆开餐的时间。 陆谦这坏蛋会不会饿死,凌霄一点都不关心,但对他来说,自己的肚子却是很重要的,要是今晚没东西填肚子,估计一晚上都会睡不着觉。 凌霄正思忖着去哪里搞些吃的,这时屋外有人敲响了房门。 打开门一看,却是医馆一名学徒。 那学徒长得十分俊俏,只是胆子似乎小了些,一看到凌霄出来,就像是见到鬼一样,脸色刷白,继而撒腿就跑,大雪地中竟然跑得比兔子还快,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凌霄,生怕他追上来。 凌霄无语,摸了摸自己的脸蛋,自己有那么可怕吗? 说实话,那学徒自认倒霉,吕太医让人专门送吃的过来,大家一想到凌霄白天“开膛破肚”的恐怖模样,就没人愿意接下这个差事。 原本能帮馆长办事儿是多么光荣的事儿,以前大家是抢着干,现在只能找一个倒霉鬼来领这个差事。而这个学徒生性柔弱,被人欺负惯了,于是就很无奈地成了送餐员。可是他胆子着实太小,又听了许多凌霄手术时的恐怖事情,这不,凌霄一开门,他就直接逃了。 …… “哇,不会吧!竟然还有烧鸡!”当阿丑一打开饭篮就忍不住惊叫道。 凌霄朝那饭蓝看去,除了香喷喷的烧鸡外,还有两样精致小菜,两大碗米饭,以及四个热乎乎的馒头和一瓶温过的花雕酒…… 比起平时吃糠咽菜的穷日子,这些酒菜简直就是天堂才有的食物。 看到这么多好吃的,阿丑原本打鼓的肚子更是不争气地叫了起来,眼睛盯着那烧鸡,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可是凌霄没有发话,他还是强忍着,没有动手。 凌霄说:“吃吧。” 阿丑这才“嗳”了一声,伸手就要去抓那肥嫩嫩的烧鸡。 凌霄道:“洗手!” 那伸出去抓烧鸡的手,戛然而止。 阿丑讪笑了一下,说:“我忘了。” …… 烧鸡,小菜,白米饭,再加上热乎乎的馒头和爽口的花雕酒。凌霄和阿丑吃的津津有味。 床上,同样饿的死去活来的陆谦眼巴巴地看他们,眼神中充满了可怜,祈求喂一些吃的给他。 “饿,我……饿啊。” 凌霄却理都不理。 甚至在阿丑用眼神朝陆谦表示同情时,还被凌霄催促:“快吃”。 陆谦干咽着唾沫,这一辈子他从来没有这样饥饿过,凌霄的冷酷让他暗骂这家伙不是人。身为医生,连半点同情心都没有…… 不说阿丑本来饭量就大,把自己那份吃了个底朝天;也许是做了手术的缘故,凌霄今晚也特别能吃,以至于那一大碗白米饭很快就见了底。 床上,陆谦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如果说之前他是差点被高俅用皮鞭打死,被风雪冻死,那么此刻就是快要被饿死。 “饥饿的感觉原来是这样。”他对自己说,“尤其看到别人吃饭,自己饿着肚子,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用铁钩子在勾拉你的肠子……空荡荡的,抽搐般的难受,什么都没有……” 陆谦的眼神变得有些涣散了,他觉得自己又快要晕过去了。 凌霄喝了最后一口花雕酒,说实话,这时候的花雕酒味道犹如猫尿般难喝,因此这一瓶大多部分都装进了阿丑的肚皮。他考虑着以后自己是不是要酿酒,顺便弄些酒精出来。 凌霄不再吃酒,却把手中剩下的馒头丢给阿丑,阿丑抱着馒头刚要啃吃,就看见了陆谦比狗还可怜的眼神。 阿丑心里一软,就说:“要不给他吃吧。” 凌霄冷道:“心软的人是活不长的。” 阿丑没有说话,最终他还是把馒头放到了陆谦的嘴边。 本来快要昏死过去的陆谦霎时有了精神,抓着馒头,使劲儿往自己嘴里塞送。 “慢点吃,别噎着。”阿丑端来一杯水,给他。 陆谦第一次觉得这个丑八怪这么可爱,比起凌霄那个冷酷的少年,这个丑八怪才是好人。 虽然陆谦一直都很鄙视好人,因为他自己是个坏人。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从本质上来说,陆谦还是很赞成凌霄刚才那句话的---“心软的人是活不长的。” 012【今夜谁无眠】 火盆中,炭火发出“噼波”的声响。 火红的炭火让整个卧室温暖如春。 “不要啊!” 大医师徐善初从噩梦中惊醒。 梦中,他又看到了青面獠牙厉鬼般的凌霄,他在狞笑着抽干自己的血。 汗流浃背,徐善初用肥手摸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才发觉这是个梦,很真实的梦,甚至于他连凌霄那狰狞的模样还记得一清二楚。 拿起床边的茶壶,“咕嘟嘟”,一口气喝了两杯水,徐善初这才舒服了一些。 “他这是要我死呀!”徐善初坐在床上大口喘着气。看看自己手背上发青的针口,想起白天自己给高衙内输血的事儿,心有余悸。 此时,徐善初一点都不关心凌霄哪来的那些医术,他只关心自己,关心自己会不会被凌霄整死。 有了第一次,保不齐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自己身上也就这么多血,万一全部输给那高衙内,自己哪里还有活路? 高太尉是得罪不起的,那么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凌霄那小子下毒手之前,先把他搞定。 深呼一口气,徐善初小眼睛中闪现出一丝毒光。 …… 杏林医馆的“藏书阁”内,烛影摇动。 作为医馆藏书最多的地方,这里汇聚了吕太医吕望溪数十年来收集到的各种医书,其中还包括一些珍贵医药典籍。 这间“藏书阁”外人是进不来的,只有得到吕太医的允许,才能够得窥门径。 而此刻,吕太医本人正在藏书阁内忙碌地翻看着书架上的各种医书,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吕望溪吕太医觉得自己真的老了。老眼昏花,即使周围点亮了这么多蜡烛,依旧看不清楚那些典籍上面的字迹。 不过让他更加觉得老矣的则是白天凌霄那鬼斧神工的一手医术。 活了这么久,当了这么久医生,自己竟然第一次见到如此给人治病的。 开膛破肚的惊异,输血救人的诡谲,他也只是在一些医学典籍上面看到过。现在他就在翻看那些曾经被认为是传说故事的惊奇医术。可是越看他越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凌霄所展示的医术已经超出了他所知道的医学范围。 即便是像华佗那样的神医,开颅治病什么的,也都是被当成是传说和神话来看,要不然这些医学典籍上面为何没有详细记载? 吕太医摇晃着头,不明白。 一阵风透过窗户的缝隙吹了进来,烛影在风中摇曳了几下。 吕太医感到身上一阵寒意,这才发觉由于自己翻看太久,手脚早已冻得麻木。 因为这里是“藏书阁”,最忌风火,吕太医翻看这些书籍的时候,就没吩咐人准备炭火取暖。 迅速地搓了搓手,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手脚,吕太医这才叹了一口气,重新把手中的珍贵典籍放回到书架上。 用衣袖沾了沾因为看书太久略显干涸的眼睛,吕太医离开书架,来到桌旁,拿起那先前热过,此刻却已稍冷的“枸杞酒”,对着壶嘴就喝了一口。 冷酒下肚,先是浑身一哆嗦,继而一股温热从腹部升腾起来。 这枸杞药酒是吕太医按照多年心得炮制的健身药酒,除了枸杞外,里面还浸泡有七八种珍贵药草,作为冬天驱寒最有效果。 一口气喝了差不多三大口,吕太医这才感觉舒服许多。 “这该死的天气。”吕太医抱怨了一声,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却还是白天凌霄那匪夷所思的医术绝技。 “想不到我医馆竟然有这种人……以前为何从未听闻?还有,他那一手医术从何而来?师承又是哪家……”吕太医敲着脑袋,感觉头疼。 好奇心一起,让吕太医差点都忍不住亲自去问凌霄这些问题的答案,可是他没有这样做,只是吩咐人给凌霄带去了好吃好喝的,因为他知道,在高衙内还没好起来之前,他绝对不能和凌霄走得太近。 何况,凌霄就算再能耐,身份还是医馆的杂役,他堂堂一个馆长,又岂能自降身份去问他那些问题。 就算心中一肚子的疑惑,也要先忍着,只要那少年还在医馆一天,就绝对跑不掉,问题的答案总会有的。 …… 动完手术的高衙内已经被移进了医馆最好的房间。 这间房子本来是吕太医自己居住的地方,如今主动腾出来作了高强高衙内养病的地方。 爱子心切的高俅更是从自己府内唤来了几个手脚麻利的丫头,前来服侍儿子。而高俅的结发妻子孙氏也连夜搭乘轿子过来,带来许多吃穿用的,说要亲自照顾自家孩儿。 大雪天的,如此不辞辛苦仓促而来,可见孙氏对这个螟蛉子高强的喜爱。 说起这孙氏,端坐在椅子上,正在烛光下读书的高俅心中不免愧疚,当初自己未曾发迹时,让她吃了不少苦。待到发迹后,孙氏又因为一直未曾给高家生出一儿半女,而深深自责,埋怨自己肚子不中用,又数次向高俅提议让他多纳妾,以便高家能够有后。 可是高俅清楚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当初自己侍奉端王也就是当今圣上时,一次蹴鞠比赛,不小心伤了下体,以至于那方面力不从心…… 夫妻床第之间的秘密是瞒不了不多久的,待到孙氏知晓这样的情况之后,并无埋怨;相反,反而开导高俅可以把自家哥哥的儿子过继过来作为养子,以便继承香火。 高俅没想到妻子这么善解人意,于是就按照妻子的意思,把侄儿高强过继到自己身边,当成亲生儿子来养。 这高强小时候还不错,只是孙氏对他太过娇宠,以至于长大后,无所寸进,整日里只懂带着几个帮闲,拿着弹弓,吹筒,粘竿等追女人,完全辜负了高俅对他的期望。 想到这里,高俅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见结发老妻俯身在儿子床边,似乎已经困倦,他就放下手中书籍,起身,拿起锦被轻轻地披在了孙氏的身上,那原本阴沉的目光露出一丝难得的温柔。 烛光下,孙氏那原本乌黑的鬓角不知何时沾染了许多白发,高俅忍不住伸手去抚摸--- 孙氏被他惊醒,抬头看了他一眼,模样有些不好意思,说道:“年纪真的大了,不知不觉差点睡着。” 高俅怜惜地伸手握住她的手,说:“困了就去床上歇息---莫要着凉。” 孙氏摇了摇头,“你呢,怎么还不去睡觉?” “我再看一会儿书……你还是休息去吧,这里有我看着就行,还有一帮丫鬟,不会有事儿的。”高俅劝道。 孙氏叹口气,道:“虽然很困,却不敢睡着……不如你陪我说说话吧,自从你官儿越做越大,强儿我们一家三口很少有机会聚在一起了……”说完,忍不住看了病床上的高强一眼。 高俅心中又是一阵愧疚,朝堂上的勾心斗角,早已磨去了他过多的心思,难免忽略了对家人的照顾。 “也好,今晚我和你就‘秉烛夜谈’说一说以往的趣事儿。”高俅牵着妻子的手,走到了暖和的火炉旁。 两人说起了悄悄话,一些说过很多次的往事儿。比如当年高俅喜欢吃鱼,可惜家里穷买不起,于是孙氏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人,拿了纱布织成的渔网,学人家去河里捕鱼。 一个妇道人家,在河中捕鱼,难免被人说三道四,这些孙氏都忍住了。只要能让自家相公吃上河中鲜美的鱼,这点苦又算什么。但那河水湍急,一次捕鱼时孙氏差点被河水冲走,要不是高俅听闻此事,及时赶到,孙氏就可能淹死在河里。 如今,孙氏自己制作的那渔网还在家中留存,被高俅当成宝贝一样珍藏。 两人再往前,又说起了当初刚认识的时候。孙氏那时候还是黄花大闺女,高俅则是市井无赖一名。没人看得起他,正经人家的女儿更不会多看他一眼。可偏偏在一次蹴鞠比赛上,高俅精湛的球技引起了孙氏的注意。也是那一次,刚踢完球,大汗淋淋的高俅第一次遇到有女子给自己递汗巾---阳光下,孙氏是那么的美,那么的温柔。 一次邂逅,让高俅辗转反侧,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把孙氏这样好的女子娶到手。他到处去借钱,去做一些原本自己不屑的活计,并且一改平日懒散模样,靠着一手好字,更成了苏大学士的门下小吏…… 他成功了,如今不仅娶到了梦寐以求的孙氏,还成了大宋朝掌管军权的高太尉。 可是那些曾经美好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孙氏不再为他捕鱼,他不再奔波在球场上,也没人再丢给他汗巾擦汗……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高俅紧握妻子孙氏的手,再看向躺在床上的螟蛉之子高强,心想,如果他去世的话,孙氏会受到怎样的打击…… “强儿,三天后你能不能醒来;若不能,我会让这里血流成河!” 013【打不死的小强】 早晨,天寒地冻。 凌霄习惯性地绕着医馆跑着步,高俅身边的那些铠甲侍卫在一旁认真地监视着他,免得他跑着跑着“没影了”。 凌霄对他们视若无睹,只是在大雪地里跑了一圈又一圈。当跑够二十五圈以后,他似乎已经有些筋疲力尽,原本就很单薄的身子骨,此刻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给吹倒。 可就是这个身子单薄的家伙,竟然在几名铠甲侍卫面前脱掉上身衣服,露出偏瘦的身子骨,然后抓把地上的大雪开始往身上狠狠擦拭。 冰凉的积雪擦到跑步激发出来的热体上,那种冰凉彻骨,冷到骨髓的感觉,即使大人也承受不了,何况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几名铠甲军士都看傻眼了---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用冰雪擦拭身体的凌霄,心中竟不由自主地感觉一阵寒冷。 作为高太尉的贴身侍卫,他们虽也接受过所谓特殊的“残酷”训练,但像凌霄这般疯的,却是少有。 眼前凌霄咬着牙,尽量不让自己冷得叫出声,用积雪把自己身上的关键部位全都擦拭一遍。 脖颈,腋下,后背,小腹……冰凉的积雪犹如一条冰龙缠绕他一身。 好不容易咬着牙把该擦的地方擦完,凌霄的身子骨都快彻底僵硬了,尤其那寒风吹来,更让他有一种快要死去的感觉。 深呼一口气,呵气成霜。 凌霄开始甩开手掌,飞快拍打刚刚擦拭过的地方。 啪啪啪! 力道饱满,节奏轻快。 但见被他用手掌甩打的地方慢慢变得发红,继而一股热气从体内升腾起来--- 冰火两重天! “真是清爽!原以为只能坚持三天,没想到从下雪到现在竟然坚持了这么久!”凌霄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一名铠甲军士咽了一口吐沫,搓着冻得发紫的手,对身边的伙计说:“你说他是不是疯子?这么冷的天竟然做这种蠢事。” 另一名军士则哈着气,跺着脚,说道:“不是疯子,就是怪物---尤其想起他给衙内开膛破肚画面,我就想吐……” “我也是……妈的,昨晚连饭都没吃!” 两人小声嘀咕着,转眼却不见了凌霄踪影,吓了一跳,“快去看看,不要让他逃了!” 想到高太尉那严厉的酷刑,两人顿时吓出一身冷汗,惊慌失措地去找凌霄。 …… 凌霄并没有逃,他只是穿好衣服,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却不知道,他这不打招呼无意识的“失踪”,却把那两名监视他的军士吓得要死。 简陋的屋子内,地上放着一张破席,阿丑蜷缩在破席,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棉被,时不时地在睡梦中冻的发抖。 凌霄伸手将自己床上的那袭被褥拿起,轻轻地披在了阿丑的身上。 似乎感受到了“温暖”,阿丑在睡梦中嘟囔了两声,翻了一个身,又熟睡过去。 “看起来你也不是那么冷血。”一个声音在凌霄背后响起。 凌霄没有回头,冷道:“看来你是死不掉了---半个馒头也能救活你,你的命也够贱的。” 陆谦笑了,“怎么看你都不像是医生,说话太难听了。” “对于你这样的人,我没必要去说好听话。”凌霄拿起毛巾洗脸。 床上,陆谦努力把身子支撑起来,靠在墙上,“你很了解我?没错,我是个坏人,并且是个大大的坏人……我出卖朋友,我谄媚上司,为了往上爬做了很多坏事儿……可你为什么要救我?” 凌霄这才回身,用毛巾擦拭了一下脸,看着陆谦说道:“因为你说你不想死,恰好我也不怕死,所以就把你从雪地上带了回来。” “你的确不怕死。也是我见到第一个敢顶撞高太尉的人。”陆谦语气中露出一丝敬佩。 凌霄将湿乎乎的毛巾丢给他,“擦擦脸吧,最好能把你眼角的眼屎擦掉---那样才能看清楚一些!” 陆谦厌恶地把那毛巾丢到一边,湿毛巾弄湿了他的衣服,“知道吗,我很讨厌你!” 凌霄不屑:“对救你命的人说这样的话,你还真是个坏蛋!” “坏蛋又怎样?告诉你,我不会感激你的,我虞侯陆谦绝对不会对你这样的一个医馆杂役卑躬屈膝---” “我很乐意听到你这样说---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去虐待你,比如说:三天不给你饭吃!” “什么?”陆谦嗓门突大。 “底气很足,那么五天吧!” 见凌霄说得这么轻松,再想到这少年的冷酷和冷血,陆谦竟然忍不住打个寒颤。尤其昨晚没吃饱,自己肚子还在咕咕叫,怎么可能再忍受三天五天,到时候就算自己伤好了,也会直接饿死。 “这人到底是在救人,还是在杀人?”陆谦心中想着,就忙道:“我可不可以收回刚才所说的话?” “什么话?”凌霄装糊涂。 “那个……其实我觉得你是个好人。”陆谦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真诚些。 凌霄笑了,然后笑眯眯地对陆谦说:“其实我是个坏人……比你还坏的大坏人!” 当天早上,陆谦没吃到半粒米,甚至没喝到半口水。他眼睁睁地看着凌霄和阿丑痛快地大吃大喝,因为医馆这次又为他们准备了更加丰盛的早餐。 这次是馒头,甜粥,两样精致小菜,还有一盘香喷喷热乎乎的红烧肉…… …… 陆谦身上的鞭伤已经开始结疤,但是他快要死了,准确地说快要饿死了。 他没想到凌霄是那样的人,说得出,就做得到。 连续两天,他粒米未进,只是偶尔祈求阿丑帮他弄些水来喝。 刚开始阿丑还提心吊胆,不敢公开帮他,因为凌霄曾为此训斥了他。在阿丑眼里,凌霄的话都是不可违抗的命令。 直到第三天…… 早晨,躺在床上呻吟不止的陆谦再也忍受不了凌霄的虐待,所以当看见凌霄和阿丑蹲在地上,再次对着那些丰盛的早餐大吃大喝时,他忍不住大叫:“让我死掉吧!不给我吃的,还不如直接杀死我!”声音凄凉,歇斯底里。 凌霄啃着肥腻的鸡腿,看了他一眼,然后瞅向阿丑,说:“别停---吃!” 阿丑不忍心,所以在吃的时候,就挪挪屁股,用肥大的臀,对着陆谦。只有凌霄没事儿人般,依旧当着陆谦的面儿,用锋利的牙齿毫不遮掩地撕咬那肥腻的美味…… 陆谦真的快要死了,不过在临死之前他最想做的就是:拉凌霄一起死。 凌霄丝毫没留意到陆谦那哀怨或者说怨恨的目光,吃完肥腻的鸡腿,非常爱干净地用毛巾擦了擦嘴,然后才看向他,酒足饭饱地说:“你怎么还不去死?” “什么?”陆谦一愣。 凌霄说:“你不是说要死吗,没人拦着你。不过不要死在这里,我嫌你太臭!”说着,拉开了门,毫不犹豫地说:“滚出去!” 陆谦忽然有一种吐血的冲动,他挣扎着从床上起来,双脚落地,突然发现……自己能动了! 没错,一连三天他都躺在床上,从未走动过,因此也忘了自己可以离开这里,忘了可以靠双手靠双脚去找一些吃的,更加忘了躺在床上等死是多么的傻,多么的可笑…… 此刻凌霄就在笑话他,至少陆谦是这样认为的。 “你早知道我可以下地,并且离开这里?”陆谦问。 凌霄没正面回答,反而叹口气,“不公平啊,坏蛋永远都是打不死的小强。” 陆谦不知道这个“小强”是谁?难道是高强,高衙内? “我死不掉,你很不开心吗?” 凌霄没有回答,反而看向了外面,然后说:“本来你可以偷偷溜走的,可是现在你走不掉了。” “为什么?” “因为他们来了!”凌霄指了指外面。 外面,两名高太尉派来的铠甲军士,正凶神恶煞般地朝他们走来。 …… 如果记得不错,高衙内动手术之后,这已经是第三天了。而做为给高衙内动手术的医生,凌霄曾经拿自己的性命打赌,高衙内能活下来;如果高衙内死了,他的项上人头就是高太尉的。 现在高太尉派来的人来了,看他们凶神恶煞的样子,难道说真是来取凌霄项上人头? 陆谦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怕死,那绝对是假的,因为当他看到这两个凶神恶山般的铠甲军士时,就有一种吓尿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不舒服,仿佛大脑不受自己意识的控制,使得裤子有些湿乎乎。 陆谦有些后悔,后悔当初自己不应该为了讨好高衙内,而出卖自己的好兄弟林冲,不应该让高衙内去调戏林冲的妻子张贞娘,更不该眼睁睁看着高衙内被林冲一脚踹飞…… 一切的不应该造成了现在严重的后果---高衙内只要死翘翘,自己也难逃一死。 想到这里,陆谦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悲哀。他想到了自己小时候放牛时,在牛背上立下的大志:东华门唱响,光耀门楣--- 现在那头牛还没死,自己却要先走一步。 一切都即将成为泡影,原因只是自己少算了一步。 做坏人没错,可是做坏人也需要运气,很显然,自己没那种运气。 凌霄看着那凶神恶山的铠甲军士,没有丝毫的畏惧,他问:“是高太尉让你们来的吗?” 铠甲军士看他一眼,然后郑重地说:“是的,太尉让你去一趟。” 凌霄笑了,“没有立刻要我的脑袋,看起来高衙内是死不了了。” 铠甲军士没有说话,而是很恭敬地让开一条道路。 尿了裤子的陆谦这才松了一口气。忽然,他觉得凌霄那句话很对,高衙内绝对是“打不死的小强!” 014【大宋纨绔】 当凌霄见到高衙内的时候,这位原本应该躺在床上像千年咸鱼般死翘翘的高衙内,此刻正抖着腿,在幸福地喝着甜粥。而那眼白过多的眼睛在喝粥时,还很不老实地紧盯着那丫鬟胀鼓鼓的胸脯,时不时地瞄啊瞄。 凌霄没想到高衙内兴趣如此高昂,完全属于典型的记吃不记打。 …… 不过很快,高强高衙内就回过了心神。将目光放在了眼前两个人身上,一个跪着的人,一个站着的人。 跪着的人不用说,自然是陆谦。 陆谦低着头,甚至不敢用眼去看高衙内。他的身子瑟瑟发抖,显然很害怕的样子。 站着的人是凌宵。 凌霄就那样,用眼睛静静地看着高衙内,眼神没有畏惧,没有忐忑,更没有阿谀奉迎,反而有一种好奇,仔细地打量着高衙内。 高衙内很不习惯这种眼神,不过他也很好奇的看着凌霄。 在凌霄眼里,高衙内长得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很帅,大大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嘴唇上涂抹了一点胭脂,多少遮掩了他那病态的苍白,眼神有点轻浮,不断的在凌霄和伺候自己的丫鬟身上游走。 此刻高太尉还没来,高衙内喝了一口糯软的甜粥,然后对跪着的陆谦说:“你很害怕吗?看你发抖的样子,我觉得很好笑。”说完还真就笑了起来,甚至指着陆谦,对那丫鬟说:“你觉得他好笑不好笑?” 丫鬟不敢回答,忙低下了头。 “不好玩,你的胆子真小。”高衙内对那丫鬟说,然后又看向凌霄问道:“觉得他好玩不好玩?” 凌霄笑了:“不仅好玩,还很有趣。” 高衙内一愣:“你在迎合我?” 凌霄:“我在说实话——你看他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有趣?” 高衙内随即看向了陆谦。 陆谦跪着,大气也不敢喘,反而发抖得更厉害了。因为他知道这位高衙内的性格,四个字---喜怒无常。 高衙内哈哈大笑起来,拍着巴掌说:“你说的很对!真的很对!他真的很有趣。”然后又对陆谦说:“你不用怕,陆虞侯。我知道你怕我父亲,不过没关系,我不是那种不讲义气的人。你一向对我很好,这次我被林中打也不是你的错。我高强一向恩怨分明,林冲那笔账我会讨回来的,你的事我也会向父亲求情,所以你就不必再害怕了。” “多谢衙内!多谢衙内!”陆谦不断的磕头,头皮都快磕破了。 “谢个屁呀!”高衙内又喝了一口甜粥,“只要你以后伺候我好点,比什么都强。” 陆谦再次磕头致谢。 高衙内的心神却已经不放在他的身上了,而是轻浮地用手勾起那丫鬟的下巴,调笑道:“我看你嘴上的胭脂,比我的要好,可不可以咂个嘴儿,涂抹一些给我?” 丫鬟一开始有些惊慌,继而眼神中露出一丝窃喜。 因为她知道,凡是被少爷看上的,以后都不愁吃不愁穿,至少不用再去做那些低贱的工作。 高强却注意到了她那眼神儿,啐了一口说:“不好玩!你怎么不矜持一些?至少也要做做样子嘛,女孩子家不矜持,和青楼那些女子又有何区别?” 原本窃喜的丫鬟,胀的满脸通红,却不敢说话。 高衙内又道:“陆谦,你说她是不是很没劲儿啊?甚至比不过上次那个阿红。嗯,就是在水井旁打水的那个,一开始很挣扎,最后被我霸王硬上弓---嘿嘿。” 陆谦这才抬起头,跪在地上,说了第一句话:“那都是衙内您厉害!” “厉害个屁呀!”高衙内忽然说,“别以为我不知道,那都是你安排的……那个阿红是你找来的姑娘吧?哪个青楼的,是怡红院,还是迎春阁?” 陆谦大吓,忙磕头如捣蒜道:“属下该死!属下该死!” “没劲儿!”高衙内挥了挥手,让服侍自己的丫鬟下去,然后对陆谦说:“以后你别把我当傻子就行。我虽然是个纨绔,却不是个傻瓜。” 陆谦汗流颊背,什么话也不敢说。 “滚吧!”高衙内发话了。 陆谦这才吓得屁滚尿流而去,至少表面上如此;因为凌霄准确地看到,陆谦离去的时候,眼神并没有怕得要死的样子。 “一唱一和,论演技,这两位都是影帝级的。”凌霄心说。 …… 见陆谦走了,高衙内这才把视线转移到凌霄身上。看着凌霄说:“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意思?” 凌霄笑了,笑着说:“的确很有意思。” “我觉得你更加有意思。”高衙内笑着说,然后他指了指自己腹部,用手比划着说:“听说是你拿刀在我这里开了口子……怎么样,看清楚了我的五脏六腑长什么样子?” 凌霄笑了笑,说道:“相信你绝对不想知道他们长什么样。” 高衙内也笑了,“也是,那肠子花花绿绿的,能好看到哪儿去?不过,还是要说你很厉害。” “不是我厉害,是你运气好---首先,你碰到了我,其次,你的名字中有个‘强’字。” 高衙内笑了起来,“我第一次知道我的名字还有这样的好处。” 凌霄也笑了,“因为我恰好认识一个打不死的小强。” “打不死的小强?”高衙内重复了一遍,继而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他的伤口直抽搐,疼得他眼泪也流了出来。 “喜欢你!你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高衙内捂着伤口笑着说。 凌霄没有回答,因为这时候外面有人喊道:“高太尉到!” 015【真正的影帝】 随着一声“高太尉---到---” 就见太尉高俅协同夫人孙氏从外面缓缓走来。 凌霄敏锐地发现,从听到高太尉要来那一刻起,原本嬉笑着的高衙内,忽然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本正经地躺在了床上,脸上那种嬉笑的笑容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说不出的痛苦表情。 见高太尉走近,高衙内一只手扶着床,挣扎着,似乎想要坐起来,脸颊抽搐,一脸痛苦。哪里还有刚才嬉笑怒骂,调笑小丫鬟的浪荡子模样。 “我儿休要乱动!你的伤势还没好,还需安心静养。”高太尉说道。 旁边,跟他一块儿来的孙氏更是目光关切地看着儿子,生怕他再出什么意外。 “多谢父亲大人关心!孩儿伤势已无大碍,还请父亲大人和母亲大人不要挂怀。”高衙内语气真诚,表情乖巧,显露出一副赤子之心。 高太尉叹了口气,用手轻轻按着高衙内的肩膀,让他重新躺下,然后说道:“你且放心---任何事自有为父替你做主!你只管安心养病即可。” 高衙内听完这些,这才凄凄楚楚,感动涕零地重新躺好。 安慰完儿子,高太尉这才又看向凌霄,对身边的夫人说道:“他就是那个替强儿做手术的少年。” 孙氏十分好奇地打量着凌霄,脸上露出一丝感激的笑容,说道:“想不到你这么年轻。很好,幸亏有你我家强儿才能活过来。” 凌霄不卑不亢地朝老夫人施了一礼,说道:“医者父母心,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孙氏没想到凌霄这么会说话,没有丝毫的居功自傲,很是欣赏地点点头,说道:“好一个‘者父母心’。小小年纪就懂得这些大道理,着实难得!”于是便笑得更加慈祥,对凌霄的印象更好,说道:“你且说,你做了这样大的善事,我该如何奖赏你?” “受之有愧---不敢奢望过多赏赐。”凌霄又谦虚了一句。 孙氏则道:“该赏还要要赏,有什么要求,你尽管说出来。” 凌霄笑眯眯地看了一眼老夫人身边的高太尉,然后笑道:“太尉大人不要在下的命,已是奖励,不敢再奢望其它。” 孙氏笑了笑,明白定是自家老爷威胁过这个少年。 高太尉脸上依旧沉静如水,丝毫没有因为凌霄的言语锋利而动容。 孙氏见此,就打圆场道:“你休要当真!他只是着急强儿伤势……倘若之前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老身就代他向你赔罪了。” 凌霄没有想到这个老夫人会给自己道歉,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孙氏却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她原本就出身贫寒,但心地善良;等到高俅发迹以后,虽地位上升,但孙氏依旧保存着那种难得的善良品质。不仅经常接济一些乡邻,还经常做一些施粥施衣的善举。 另外,她对凌霄也着实喜爱,凌霄不仅长得漂亮,还这么懂事儿。虽然刚才言辞锋利了一些,可这也表明了他的与众不同。 做父母的其实都是这样,希望自家孩子循规蹈矩,却偏偏喜欢别的孩子叛逆一些。 对此,高俅什么话也没说。似乎老夫人所说的一切就都是对的。 “呵呵,刚才我开了个玩笑。”凌霄也是聪明人,立马转变口风,说道:“所以还请老夫人不必放在心上。” “好好好,想不到你年纪轻轻,不仅有那样好的医术,还有这样宽阔的胸襟……” 凌霄再施了一礼,笑道:“老夫人,你慈眉善目,菩萨心肠,平时一定做很多好事……在下不敢居功,衙内伤势能够好起来,都是您的功劳。” 这话说的谁都爱听。尤其这孙氏,平日里最是敬恭观音菩萨,没想到凌霄竟然说自己就是菩萨,笑得就更加开心了,不禁夸赞凌霄道:“想不到你不仅明事理,还这么乖巧---我家强儿要是像你这样就好了。” 这下不要说高太尉了,连躺在床上装可怜的高衙内也忍不住多看了凌霄一眼,心说,“你小子行啊,挺会讨老人家欢心的。” 见自家夫人一个劲的夸凌霄,一旁不怎么说话的高俅高太尉忍不住咳嗽两声,说道:“我之前说过,有奖有罚……既然你活了我家强儿,那么我就要奖励你。” 说话间,就见高太尉拍了拍巴掌,随即就见两个下人走了上来,一人手中捧着一个盘子。 那盘子上面盖着红布,不知放了什么。 高太尉让人将那红布揭开,只见一个盘子里面放着一张大宋宝钞,另一个盘子上放着一枚令牌。 高太尉用阴沉的三角眼看着凌霄,说道:“这上面是1000两纹银,那上面则是一面令牌,孰轻孰重,你自己选择……” 千两纹银可不是个小数目。即使在富裕之极的大宋朝,想要赚足千两,很多人也要花费一辈子的功夫。 至于那枚令牌…… …… 在众目睽睽之下--- 凌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走过去,轻轻地拿起那张大宋宝钞看了看--- 入手轻柔,软和,纸张质地柔韧;再看上面,用鲜红的朱砂大字写着“壹仟两”三个字;看那大红压印,还是大宋官方正式发行的通用宝钞,可以在大宋境内随时兑换。 看完这张大宋宝钞,然后凌霄又走到另一边,拿起了上面的那枚令牌。 只见那令牌很是简单,质地应该是黄铜,入手还算沉重。令牌一面镌刻着狰狞虎头;另一面则镌刻着三个血红大字“太尉---高”。 老夫人孙氏似乎真的非常喜欢凌霄,见他看得仔细,就提醒他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虽读书不多,却知道人的目光必须要放远一些。” 这样一说,傻子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何况凌霄还不是傻子。 高太尉也没有阻止妻子去说这些话,他只是用手捋着颌下胡须,静静地看着凌霄,那双原本阴沉的三角眼,露出一丝捉摸不透的味道。 穷人穷怕了,就都喜欢钱。 只有那些深思深谋远虑的人,才会选择令牌。 他想要知道凌霄到底是怎样的人。 高衙内也好奇的看着凌霄,猜测他会怎样选择。 虽然高衙内和凌霄接触不多,却觉得凌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这样有意思的人,可千万不要是一个笨蛋。 这时,凌霄将手中的令牌放下,然后指了指那张千两大宋宝钞说:“我要这个。” “哎!”高衙内有些失望。 孙氏有些没想到。 高太尉则若有所思地看着凌霄。 会选千两银子的人都是那种目光短浅,却很务实的人。可是在高太尉看来,凌霄绝对不是那样的人,无论心机还是胆量,都不是一般的少年。可他为什么会这样选择?高太尉想不明白。 不过很快凌霄就告诉了他答案。 凌霄又指了指那枚令牌说:“我也要这个。” 高衙内愣住了。 孙氏有些傻眼。 高太尉却笑了起来。 果然,自己没有看错。 原本在床上装可怜的高衙内再也忍不住了,高声对凌霄说道:“你也太贪了吧!怎么可以两个都选?” 凌霄笑了,反问:“为何不可?太尉大人好像没有说我只能选择一个。”说完这话,就看向了高俅。 高俅大笑,三角眼难得出现一丝柔和,“说的没错!事先我是没有这样说。” 老夫人孙氏也笑了,看着凌霄说:“你呀,说你心思灵巧,倒也没夸错你。”然后又看向高太尉,说:“老爷,你既然已经开口,那就把这两样全都赏赐给他。” “那是当然,我高某一向一言九鼎,又岂会失信一个少年?”说完这些,高俅就指了指那两样东西对凌霄说:“现在它们都是你的了。” 高太尉之所以这么豪气,却也是有理由的。首先,人吃五谷杂粮,难免生病,凌霄医术这么高超,说不定以后还能用到;其次,凌霄救了自己的儿子,不要说得千两白银,一枚令牌,就算是再多的东西他也愿意拿出来。 老夫人孙氏很为凌霄感到高兴,病床上装可怜的高衙内则对凌霄充满了佩服---据他所知,自己这个精明的老爹可是很少被人这样摆一刀的;凌霄绝对是第一个。 016【人老精,鬼老灵】 听闻高衙内病势好转,醒了过来。 杏林医馆的吕太医,徐善初等人难免闻讯赶来。 当看到凌霄获得如此重赏,一个个无不感到惊异莫名。 尤其那许善初,看着那千两银票,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心说,“这小子到底走什么狗屎运,竟然发了这么大一笔财。” 吕太医则看着凌霄,寻思着,他那一身高超的医术到底是怎样得来的? 还有其他人,看着凌霄无不羡慕嫉妒恨。 以前,他们也许从未将这个小杂役放在眼里,可是现在,凌霄在他们眼里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像是一头任人欺凌的蚂蚁,变成了令人侧目的老虎。 “有此人在杏林医馆,也不知是福还是祸。”很多人,这样想。 …… 作为杏林医馆的馆长,吕太医这时候必须要表示一些什么。毕竟高太尉已经赏赐了凌霄,就证明凌霄是有本事的,是为杏林医馆争了光的。 虽然很多医师和大医师对于凌霄施展手术救了高衙内不以为然,认为他这只是凑巧而已,走了大运,表面上却也得给吕馆长面子,附和着说应当给予赏赐。 可是赏赐什么好呢? 凌霄只是医馆的一个小小杂役。连入门弟子都不是。不是学徒身份,又岂能得到太高的赞誉? 反过来说,如果给了凌霄太高的赞誉,岂不是说偌大的医馆众弟子众多,危难关头竟然连一个打杂的杂役都不如?此话倘若传了出去,医馆颜面何存?他吕太医的威望又何在? 所以吕太医思前想后,最后决定,先给凌霄一个学徒的名义,将他杂役身份去掉,扶正他,才好进一步培养。 可是问题又来了。 既让要把凌霄当成杏林医馆的学徒扶正,那么就必须要给他找一个名义上的老师。 纵观整个医馆众多医师,大医师谁又有资格来收凌霄为徒? 吕太医捋着花白的胡须有些犯难了,用稍微昏花的老眼看了一眼周围众人,目光从大医师徐善初脸上,转到医师张昭,冯为等人身上……寻思,倘如让他们收下这个凌霄为徒,不知他们可有想法? 要知道,医馆学徒大多数都贵人子弟,而凌霄独独出身寒门,何况凌霄那鬼斧神工的开膛破腹之术,对于他的老师来说,也有一定的压力。 深思熟虑之后,吕太医觉得还是暂时先把这事儿放后面,先把面子工作做好再说。 于是,德高望重的吕太医就当着众人的面儿,先是毫不吝啬地大声夸赞了凌霄一番,也不询问他为何有那么精湛的手医术,只是说本医馆藏龙卧虎,人才难得;然后,又十分关心地询问凌霄在医馆的生活状况。 当得知凌霄竟然居住在医馆西厢最简陋的屋子里时,吕太医当即大声宣布,从今天起,凌霄将搬往东厢,并且让医馆负责人尽快将东厢最好的大房子腾出来,并且要做到万无一失。 那负责任闻言,神情有些犹豫,不过最后还是说定会尽力办到。 凌霄对此却不太在意,身上有千两白银,就算不住在医馆,也完全可以在外面租赁一间不错的房子。不过既然有免费的,为何不要。 接下来吕太医又说凌霄这几天辛苦劳累,先让他好好休息一天。 实则,吕太医希望能够用这样的时间好好地摸摸凌霄的底细,看他到底师承何处?还有具体该如何对待他,是重点培养,还是置之不理……这都需要从长计议。 人老精,鬼老灵。 岁数大了,又经营偌大医馆,吕太医难免事事考虑周全,绝不轻易下结论,做决定。 …… 好不容易打发凌霄离去,看着这个少年单薄而又挺拔的背影,吕太医越发觉得看之不透。 他用衣袖擦了擦自己的老花眼,只觉这眼睛干涸难受,忽闻一个声音道:“老太医,您对凌霄那少年是不是太好了?” 说话的却是大医师徐善初。 徐善初一副大病初愈的模样,实际上他只是被凌霄狠狠地阴了一下,输了输血;可是在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年代,有谁见过比输血还要恐怖的事儿。甚至现在,连徐善初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死里逃生,活过来的。 没被吓死,也被吓病。 所以徐大医师这几天都是靠吃药才坚持过来的。什么“定神汤”,“夺魂丸”,甚至连妇科专用治疗女性血崩的“聚血散”也用上了,生怕自己失血过多,一命呜呼。 虽然这次“死里逃生”,徐善初却没检讨自己的人格品质,依旧卑鄙无耻,反而把凌霄恨得更加牙痒痒。 “此子不除,定是我心腹大患!”徐善初对自己说。 如今,眼看凌霄这个仇敌得到吕太医重赏,并且即将搬到东厢去居住,那可是要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活动。 一想到以后可能每天都要见到这倒霉小子,徐善初就气不打一处来。 思前想后,就阴险地朝着吕太医鞠了一躬,然后仰着肥脸,眨巴黄豆小眼,装作人畜无害地建议道:“老太医,在下不反对你对凌霄予以重赏。可是这样做难免会让医馆其他学子寒心呀。” “此话怎讲?”吕太医捋着白胡子,目光祥和地看着徐善初。 徐善初做出更加恭敬模样,语气委婉地说:“老太医须知,我们杏林医馆位列汴梁城四大医馆,一向选徒严谨,众多学徒都是家世清白,品德优秀。凌霄怎么说也不过一杂役耳,倘若让他直接搬到那东厢去住,粗鄙与雅贵并存,且不说那些正式学徒会心存怨言,就算凌霄本人也会不适…… 何况,这次凌霄出其不意治好了高衙内的伤,也不排除只是一个意外……或许他在哪里学了那些奇技淫巧的东西,又恰好对症高衙内的伤势,因此才机缘巧合治好了他。 总之,老太医如此厚待他,难免引起非议。善初深受您老人家器重,思前想后,觉得还是要说出来,让您定夺。” 徐善初这番话滴水不漏,不愧是读过书的,曾经科举不第,这才转投学医。 吕太医听得很认真,很仔细,仿佛已经被徐善初说到了心里去。 就在徐善初以为奸计得逞时,吕太医忽然说:“善初啊,你觉得我这眼疾如何,可是老眼昏花?” “这个……”猛地被这么一问,徐善初有些摸不着头脑。 “近几年我也觉得自己看东西越来越模糊了,很多时候真假不分……这眼睛啊,又干又涩,看起来以后瞎掉也是可能的……”吕太医背着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徐善初不明白他究竟要说什么,就不发话,静待着。 果然,吕太医话锋一转道:“虽然我眼神不好,可是我这心神却不盲,孰好孰坏心知肚明。”说完这话,吕太医还意味深长地看了徐善初一眼。 徐善初忽然觉得这老东西原本浑浊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被他盯着,感觉浑身不舒服。 “老太医说得是,属下愿听教诲。”徐善初低眉垂目,愈发的恭敬起来。 吕太医深深地看他一眼,然后才笑呵呵地说:“这医馆太大,难得有你打理……药材进购,账薄巨细,也难为你操心。” “这些都是属下应该做的。”徐善初似乎嗅到了点什么,却不敢肯定。 “呵呵,有心就好,有心就好啊!”吕太医连道两个“有心”,然后说道:“不过你岁数也大了,还是把这些工作交给年轻人吧!” 闻言,徐善初心里咯噔一下,情知不妙。 果然,紧接着就听那吕太医说道:“你也算是医馆的老人了,也该享享福了,以后就专门负责坐诊吧,其余的事就莫要操心了。” 吕太医说完这些,还意味深长地拍了拍徐善初的肩膀,然后才佝偻着身子,缓缓离开。走的时候,他还很不舒服地咳嗽几声,给人一种百病缠身,很不中用的感觉。 可是后面徐善初却汗流浃背,一直等到吕望溪走掉,这才抬起头,用衣袖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冷汗。 一直以来,徐善初都把这位吕太医当成一个木偶来伺候,以为他只是医术高明,岁数大了,难免眼昏耳聩,很容易糊弄。因此他才大胆吃回扣,贪污医馆药材进账。 可是刚才…… 那老东西分明是在警告自己。 一想到这里,徐善初就暗暗害怕。 再一想,那老东西怎么说也是从大宋皇宫出来的,作为御医除了把脉看病,在那种环境也难免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只有经历风雨,百炼成钢,才能像他这般安然退出。 自己终归还是小瞧了他。自己把他当蠢货,认为他老眼昏花,容易欺骗。 殊不知,真正老眼昏花,愚蠢至极的是自己。 想明白这一点,徐善初心里越发担忧起来。又寻思,那老东西如今只是断了自己财路,却没有直接翻脸,看来他手头证据不足,这才只能言语警告。也是,自己平时“吃嘴”时一向抹得很净,想要抓到把柄,岂会容易。 关键还是凌霄那小子,保不济他什时候把自己都出来,做了那该死的人证,自己可就要吃不完兜着走了。 想到这里,徐善初心一狠,更是下定决心要除掉凌霄这个心腹之患。 找谁好呢?徐善初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心腹---牛大。 017【一步登天】 再说凌霄,折腾了大半天,感觉疲乏之极。 回到自己住处,只见阿丑正在神色焦急地朝外探望。 大冬天,他也不嫌冷,看见凌霄回来,竟然像孩子般跳了起来,嘴里大叫道:“凌霄!你终于回来了!”然后猛地扑来,就紧紧地抱住了凌霄。“呜呜,我还以为你回不来了!”偌大的人,叫喊着竟然还哭了起来。 刚开始只是小哭,然后是大哭,眼泪鼻涕全都流了出来。可见他是真的担心凌霄。 凌霄被阿丑抱着,心中热乎乎的,好不容易腾出手,一边给阿丑擦拭眼泪,一边说:“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哭什么哭---男子大丈夫的!”晕啊,手掌手背上全都是眼泪。 阿丑脸上表情怪异,这时候才觉得自己太孩子气了,就把凌霄松开,也不知是哭还是笑,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个眼泪就是控制不住……哇哇,好丢人。” …… 凌霄并没打算隐瞒阿丑,于是就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跟他说了。 阿丑倒也听得有趣,不知是不是因为凌霄有“说书”的天赋,他听得愣是一惊一乍,惊喜兼备,连带脸上那鲜红的胎记也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当凌霄说到高太尉出现时,阿丑脸色发青;当得知凌霄化险为夷,脸色发红。当说到凌霄得到赞赏,他整个人都为凌霄高兴;凌霄得到厚赏,他比谁都激动。 不过让阿丑想不到的是,凌霄竟然将银票拿了出来,并且递给了他。 阿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银票。何况还是一千两的大钞。拿在手里啧啧称奇,摸了又摸,看了又看,然后说:“阿宵,有了这些钱,你就不必在这里吃苦了,可以去乡下买几块地,种一些粮食,或者干脆买下一间大的药店,开门做生意……总比在这里打杂要强---” 凌霄说:“你错了,这不是我一个人,而是我们的!” “什么?”阿丑怀疑自己没听清楚。 然后就见凌霄“次啦”一声,将那千两银票一撕为二,将一半递给阿丑说:“这半是你的---要是没有你为我打造那些器械,就算我是神仙,也救不了那高衙内;所以,这功劳有你一半!” 阿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看着凌霄递过来的半张银票,不知自己该要不该要。 见阿丑还在犹豫,凌霄就直接将那银票塞到他手里,说道:“等到明天我们一起去兑换了,一人五百。” 阿丑这才相信凌霄说的都是真的,“哇”地一下,他竟然又哭了。 只不过刚才是担惊受怕。 现在则是喜极而泣! …… 大宋的这个冬天是最冷的,听说西夏那边甚至下起了冰雹,很多寺庙尽毁,西夏国主以为自己做错了事儿,竟然赤着臂膀祷跪在地上祷告数天,祈求神明原谅。大辽国也难以幸免,冻死牛羊无数,辽民无家可归,最终大辽国皇帝下令建造天成寺古佛舍利塔,以便昭告神灵。 与此同时,大宋境内,位居江、浙之间拥有2200平方公里面积的太湖。不但全部结冰且冰坚实的足可通车。寒冷天气把太湖洞庭山出名的柑桔全部冻死! 如此反常之天气,不仅让大宋百姓暗叹,奸臣当道,而这个所谓的奸臣,实际上就是刚刚被宋徽宗晋升为检校太尉的童贯。 凌霄对于这些消息是置之不理的,他依旧像往常一样,天还没亮就从热乎乎的被窝里面钻出来,然后沿着整个医馆跑上二三十圈,直到浑身冒起热腾腾的汗雾,这才脱掉外衣,用地上冰冷的积雪擦拭身体。 这样的情景,阿丑早已见怪不怪,凌霄只要没逼着他也做这样的事儿,比什么都强;只是那前来给凌霄送衣服的李姓学徒,却是看傻了眼。 这李姓学徒名叫李艳春,一个男子取一个女子之名,主要是为了容易养活。 这李艳春出身大户人家,家里是做珠宝生意的。他老爹是乡下一暴发户,家财万贯,田亩千顷,只是貌似坏事做得有些多,祖上缺德,一口气生了五个女儿,偏偏没有儿子。 好不容易求爷爷告奶奶,李老爹协同妻子小妾吃了不知多少求子汤药,这才有了老六---李艳春。 只是可惜,因为是汤药催出来的,这李艳春先天不足,从小就体弱多病,为此他暴发户老爹就给取名叫李艳春,小名“六丫”,希望好养一些,免得李家断了香火。 又因为算命的说这李艳春过于“柔弱”,不利于科举,最好能够学一些实用的学问。想来想去,李老爹就决定让自己这个宝贝蛋儿子来医馆学医。 理由很简单,第一,这里是医馆,自己宝贝儿子就算中途病了,也不怕,什么名医太医一大群,好药又是现成的,简直比住在家里还保险;其次,学医也可以入仕,万一自己这宝贝儿子做了什么劳子御前第一太医,也可以光宗耀祖。 这李艳春因为娇生惯养,因此在医馆学徒中间没少受欺负,加上他性格柔弱,又不敢反抗,因此什么重活累活,大家都会吩咐他来干。比如说这几天给凌霄送饭,还有这一次给凌霄送衣服,就都是他的差事。 看见李艳春张大嘴巴,傻呆呆地看着自己,凌霄不禁莞尔,他认出对方就是这几天给自己送饭菜,看见自己吓得比兔子跑的还快的那位。 李艳春回过神,看见凌霄赤着上身,雪光映衬下,身材虽然削瘦,却很是健美,尤其那肌肉在雪水的擦拭下,莹莹欲滴--- 看见凌霄正在对自己发笑,李艳春不知为何,俊俏白净的脸蛋上竟然飘起一丝红晕。 他本就穿着一身医馆定制的雪白长袍,乌黑的秀发用银簪挽好,一阵风吹过,黑发起舞,白袍翻飞,矗立在白雪皑皑之中,竟比寻常女子还要楚楚动人。 旁边,蹲在地上被凌霄呵斥必须用粗盐抹牙的阿丑看见这一幕不有些发呆,撅着屁股,睁大眼睛,心道,“这哥儿长得也太俊俏了---简直比那些女的还要好看。” 凌霄见多了花样美男,还有阴柔男,对李艳春这种“美色”毫不在意,只是问道:“这次你为何不跑?” 李艳春冷不防凌霄会和他说话,竟然紧张的说不出话,一张俏脸越发的涨红。 凌霄没想到自己只是问一句话,对方会紧张成这样,难道自己是老虎?再说这人也太容易脸红了吧。 李艳春憋了半天,这才憋出一句来,“你……你不会杀我吧?” 凌霄先是一愣,然后笑道:“你怎么这样问?” 李艳春见凌霄如此模样,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依旧心有余悸地说道:“他们说你杀人不眨眼,还给高衙内开膛破肚。” 凌霄:“那你有没有问他们我为什么要那样做?” 李艳春想了一下,摇了摇头。 凌霄笑了,“以后你还是问清楚了再跑。” 李艳春摇了摇头,“我不会跑了。” “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不像是坏人。” 凌霄摸着自己的脸,“是吗?” 不知为何,李艳春见凌霄如此问,竟然脸皮又是一红。似乎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李艳春忙岔开话题道:“你不怕冷吗?我是说你……光着身子---”说完这话,竟然不敢拿眼去看凌霄裸露的地方。 凌霄耸耸肩,说:“本来不冷的,被你这么一说,还真就冷了。这衣服是给我的吗?”指了指李艳春捧着的那袭白衣。 李艳春这才想起自己的任务,忙道:“是的,这是周昌先生让交给你的。” 周先生就是周昌,乃负责医馆学徒生活作息的那位负责人。 凌霄点点头,拿起那件衣服看了看,纯白色棉袍,和李艳春身上所穿差不多,上面全都刺绣“杏林医馆”几个字。 别小看这几个字,其中大有文章。 凡是绣有这些字的,基本上都是医馆的正式学徒。像凌霄这样,只要穿上这套衣服,就等于是医馆的正式学徒了。从不入流的杂役,到四大医馆的学徒,多少人梦寐以求,凌霄却一步登天。 当然,凌霄丝毫没在意这点,他关注的是---为何这衣服只有一套? 当凌霄提出这个问题以后,李艳春不知该如何回答,因为周昌就只给了他一套。 凌霄见他发呆,就指了指阿丑说道:“我一套,他一套,一共是两套!”竖起两根手指,语气不容置疑。 李艳春顾不得脸红,咳嗽一声说:“那个,周先生就只给了我一套。” “那好,你回去告诉他。必须两套,要不然,这衣服我决不会穿!”凌霄脸上笑盈盈,话语却斩钉截铁。 李艳春原本就生性柔弱,这差事又是被逼迫来做,当即“哦”了一声,不敢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开。只是心里寻思,这多好的衣服啊,又厚又暖和,他为何不要?看他那一身旧衣服,应该很破了……还有他那个朋友阿丑,朋友真有那么重要吗? 李艳春,想不明白。 018【传说中的“狮子楼”】 作为医馆的负责人之一,周昌其实并没有把凌霄放在眼里。倘若不是吕太医吩咐他去关照凌霄,他也不会让李艳春去给凌霄送新衣服。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凌霄居然拒绝了他的好意。 阿丑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他也必须有新衣服。当周昌明白这个阿丑原来是凌霄朋友的时候,才明白是什么意思。 穷鬼就是穷鬼,这时候了还惦记着有福同享。 周昌心中鄙视了一下,于是就随便找了一个理由,拿腔拿调地告诉凌霄,医馆还没有那么大号的衣服,阿丑体格太大,倘若要穿,必须定做。 原以为这样就可以打消凌霄的念头,把此事搪塞过去,没想到凌霄竟然撂一句:“那就定做吧!”直接把周昌顶了回去。 周昌没想到这厮这么不识好歹,好赖不吃,水火不浸。 又寻思,自己堂堂的医馆负责人,要是连吕太医吩咐的这点小事都办不成,还不被人笑话。 思前想后,周昌就退一步,答应再给那个叫什么阿丑的做一套新衣服,那意思是说也会把阿丑列为医馆的正式学徒。心中鄙夷,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衣服的事情解决了,不过让周昌更加头疼的却是凌霄的住处问题。 按照吕太医吩咐,凌霄现在住的地方过于简陋,马上要搬到医馆的东厢去住,并且是住在东厢最好的房子里。可问题是,那间房子现在已经有人住了。先不说住房子那人身份不容小觑,周昌暗地里还收了人家好处,如今就算周昌把吃到肚子里的钱全部吐出来,人家也不一定愿意搬。 如何解决着实让人头疼。 想来想去,最后周昌做了一个决定,不仅把收来的银加倍奉还,还费尽口舌解释了自己的处境。 总算那人也还给他面子,口风松动,答应愿意搬迁,此事方才告一段落。 解决完这两件事,周昌终于松了一口气,现在就等着凌霄那小子搬家了。 …… 凌霄并不稀罕医馆赏赐的新衣服,不在乎做不做医馆学徒,也不在乎搬不搬家,因为他已经把那千两银票兑换开来,阿丑五百,他五百。 凌霄清楚地记得,当他把那五百两银票都给阿丑的时候,阿丑激动的差点跳起来---估计这一辈子他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五百两银子对于有钱人来说并不多,可是对阿丑这样的贫寒子弟,却绝对是一个大数目。 不过想来想去,阿丑打死也不愿意接受凌霄给的五百两,因为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却得到这么多金钱,按照他老爹的话来说会折寿的,所以最后只肯拿走一百两。 凌霄哭笑不得,第一次见到嫌钱多的。见阿丑执意如此,也就不再勉强,直接拿出一百两给他,寻思,剩下的权当寄存在自己这边,以后可以帮阿丑做点投资什么的。 话又说回来,其实一百两也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在如今的大宋朝,五两银子就够一般人家生活一年半载,一百两用的节省,足足可以生活十来年。阿丑又不是那些花钱大手大脚的人,对于他来说,这百两银子已经是天文数字,又哪里敢奢望五百两。总之,凌霄的慷慨与大方,让阿丑更加下定决心,以后要忠心耿耿,紧随凌霄。 身上有了钱,吕太医又给了假期,凌霄决定先去外面吃一顿好的。 回到大宋这么久,除了这两三天吃的还不错外,凌霄吃的几乎都是粗茶淡饭,不,准确地说连粗茶淡饭都算不上,因此他决定,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肚皮,也算没白来这个世道一趟。 …… 东京汴梁成有很多家名气大的酒楼,酒馆,以及酒肆。听说一些酒肆还有胡女歌舞,露着肚皮,敲着铃鼓,舞姿妙曼,犹如蝴蝶蹁跹。 凌霄没功夫也没时间去那种酒肆一睹为快,而是找了一家距离医馆最近的酒楼,作为自己打牙祭的目的地。 这家酒楼的名字很怪,使得凌霄很想一睹为快,这家酒楼的名字就叫做---“狮子楼”。 “狮子楼”是一家老字号大酒楼,以菜肴味美,却又价格昂贵闻名。 倘若在平时,依照凌霄那打杂的身份,别说进去吃饭了,就算在门口站一站的资格都没有,但是今天,他却要享受一下这里的酒菜。 放眼看去,偌大的狮子楼雄伟壮观,两层上下,远远望去,犹如一头雄狮盘踞在河畔。 尤其临近过年,整个狮子楼的房檐全都悬挂有大红色的灯笼,齐刷刷的,煞是壮观。 再看那大门口,则蹲坐着两头巨石雕刻的雌雄狮子,憨态可掬中又不失威武。最难得是那狮子楼的鎏金大匾,据说那三个大字还是大宋朝最有名气的大学士苏东坡遗留下来的墨宝。 据说当年苏东坡初来东京,寻觅美食,偶然之间来到这狮子楼,品尝了这里的招牌菜“红烧狮子头”之后不禁赞赏不已,于是就提笔赠赐墨宝“狮子楼”。 如今东坡学士业已仙去十来年,物是人非,唯有这狮子楼依然屹立如故。 对于凌霄来说,他当然不知道苏东坡与这狮子楼的典故,更不知道苏大学士爱极了这里的美味“狮子头”;他只知道,曾经有位好汉“血溅狮子楼”,还有一个叫西门庆的倒霉鬼被丢到楼下…… 当然,也许两座酒楼只是同名,但依然让凌霄遐思不已。 中午时分,正是狮子楼生意最好的时候。 那些在汴梁城有身份有地位之人,都会选择在这时候呼朋唤友,选了可以观看街道风景的座位,一起笑谈风月,亦或谈论买卖,继而俯视那些街道上辛苦奔波蝼蚁,得到一种贵族式的心理满足。 凌霄就在这样的时刻,抬步走向这家酒楼,而走到门口时,恰好与一辆轿子撞在一起。 凌霄退让一步,那装饰豪华的轿子落地,轿帘掀起,从里面走出来一男一女。 “大少,这就是狮子楼啊,挺气派的。” 凌霄忽然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妖冶女子模样,仔细一想,却是那个抛夫弃女的后妈---花二娘。 019【狗眼看人低】 凌霄对这个花二娘并不感冒,可是她却在自己脑海中印象这么清晰,这不禁让凌霄觉得有些诧异。 他忍不住抬眼一望--- 只见那花二娘姿态妖娆,穿着一身华贵的锦袄,上面刺绣着大红的牡丹花,衬托下人比花娇,更加艳丽。 再看那男的,却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男子,皮肤白皙,模样微胖,左脸颊有一个痦子,痦子上两根黑毛,随风飘动,看起来很是滑稽。不用说,此人就是花二娘新找的男人,做丝绸生意的张大少。 “算你还有眼光。这狮子楼可不是一般人能来的地方,就算是有钱,也不一定能进得来,今天我带你长长见识,看看什么是富人生活。”张全张大少得意地说。 “凌霄,你怎么会在这里?”猛然看到眼前的凌霄,花二娘吃了一惊。 对于花二娘的虚荣,凌霄已经看透了,所以对于这个曾经的“后娘”,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他只是淡淡的说道:“当然是来这里吃饭了。” “吃饭?你在开玩笑,你确定不是来这里打杂的?”花二娘吃了一惊。 这里可是狮子楼,以凌霄的穷酸样,连这里一杯茶水都喝不起,怎么可能在这里面吃得起饭? 而一边的张全张大少饶有兴趣的看着凌霄说道:“二娘,你可认得此人?” 花二娘不屑的撇嘴道:“以前那个拖油瓶。” “哟,原来是你以前的继子呀。”张大少故做一脸惊奇的看着凌霄,一脸的鄙夷。 “怎么着,听说你在医馆打杂,难道做得不好?我那丝绸店倒还缺个跑腿儿的,只要勤快点就有钱拿有饭吃,看在你是二娘曾经继子的份上,便宜你了!” 在把花二娘弄到手之前,这张全也是下过功夫的,把凌家的底细摸得清清楚楚,因此也知道凌霄的事儿。 花二娘闻言就对凌霄说:“还傻愣着干嘛,赶快多谢张大少抬举……以后做了跑腿儿的,可要知道感恩图报。”语气充满了施舍的味道,仿佛凌霄沾了她多大的光。 “不必了---我和你好像没半点关系。”凌霄淡淡的说,然后就准备进去酒楼。 张全张大少没想到凌霄这么不给面子。 “怎么,也准备进去吃饭?你进得去吗,这里可不是你这种人说进就进的……低级杂役,与你说这么多简直辱没我的身份。”张大少摸着脸上那颗痦子,神情鄙夷地说道。 “大少,您就别逗了,象他这种穷酸样又怎能在这里吃喝。”花二娘嗤笑道。 尽管凌霄不想理会这样的女人,但花二娘鄙夷的话依然让他眉头一皱。 人可以势利,却不可以卑鄙。 而花二娘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他怒火三丈。 “就拿他那个穷鬼老爹来说,读了一肚子书却没个屁用,最后连自己的老婆都守不住……还是跟着大少您舒服,至少有吃有喝……”说完,花二娘还轻蔑地看了凌霄一眼。 “花二娘,你对我们凌家真有那么大的怨气吗?”凌霄沉声说。 花二娘不屑道:“怨气谈不上,只是一想起跟你们姓凌的在一起那么久,我就为自己感觉到不值。” 凌霄冷笑道:“那可真难为你了,还生了一个姓凌的女儿。” “你……”花二娘气结。 自从她跟了张大少以后,凌雪儿就是她的忌讳。生怕提到这个女儿,张大少就会生气。 果然,旁边张大少黑了脸。 花二娘忙陪着笑脸说道:“大少,我们走,不想再见到这种穷鬼---这是什么地方,也是他能进得去的。” “哈哈,在这里等着,等我出来了打包一点剩饭给你。”张大少大笑道。 凌霄一声冷笑,他不再理会两人,快步走到狮子楼门口,然后拿出太尉高俅送他的令牌递给那把门的。 原本看着一身普通打扮的人过来,那眉开眼笑,招揽生意的伙计本来想赶他走,但凌霄手中的令牌让他一个激灵,立时站正了身子,恭恭敬敬的接过来。 一看之下,伙计的双目立时直了,这令牌他可是认识的,准确地说认识上面“太尉”两个字。 既然能够在这样富丽堂皇的酒楼做伙计,在下面迎接贵客,就一定有点眼力劲儿,不用说,当然也知道这个太尉是谁。 太尉高俅的大名在大宋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今天子近臣,掌管禁军兵马,权势滔天,你得罪了他就只有死路一条。 想到这里,那伙计猛地一个激灵,不敢张嘴多说什么,直接朝凌霄谄媚弯腰,然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凌霄点点头,头也不回的走进去。 在外面的张大少与花二娘目瞪口呆。张大少是知道这里的规矩的,狮子楼可不是一般的酒楼,就算有钱,也不一定进得去。 所以狮子楼是饭店中特殊的存在,来这里的,不一定就是吃饭的。 而眼前的凌霄竟然这样进去了,而且看那伙计对他挺恭敬的样子,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他眼花了吗? 花二娘也是不敢置信,但随即她说道:“他肯定是在这里打杂的。” 两人并没有看见凌霄拿出来的令牌,目前也只有这个解释为什么凌霄能进入这里了。 …… 一进入酒楼大厅,身穿短打,头戴软毛跑堂的小二立时迎了上来,看到凌霄穿着打扮不由得一愣。 但这店小二毕竟见过大场面,定力极好,随即微笑道:“请问客官几位?是要在二楼就坐,还是在此歇息?” 凌霄环顾了一下四周,只见大厅里有很多客人,有些噪杂,于是便淡淡的说道:“去二楼吧。” 店小二点点头,然后引着凌霄咯噔噔上了二楼,走向一处靠窗位置极好的地方。 凌霄坐下,那店小二就帮他沏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茶香四溢,在这寒冷的冬季饮着茶,望着窗外的雪景别有一番滋味。 富春楼的招牌菜花样很多,凌霄却只是随便点了几样,毕竟才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 店小二自去那边忙碌,凌霄慢悠悠地品茶,当他把目光从窗外移到对面时,楞了一下;对面那人看见他,也楞了一下。 此刻那人正拿了筷子,将一丸肥腻的“红烧狮子头”往嘴巴里送,满嘴流油。 他看着凌霄,心中纳闷,怎么是这小子? 凌霄看着他也笑了,然后移步过去,问候道:“陆虞侯,别来无恙?” 陆谦翻白眼,“没被你饿死就是好的。” “看你如今模样,看起来是真的很好。” 虞侯陆谦再翻白眼,心中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那么巧总遇到这个家伙。 上次,自己跪在地上向高衙内求饶的场景被凌霄看得清清楚楚。陆谦虽然脸皮比一般人厚的多,却也不愿意再看到凌霄,自尊心伤不起。 虽然凌霄曾救过他,可是凌霄的恶毒却也让他记忆犹新。 话又说回来,上次那个头没白磕,虽然陆谦害惨了高衙内,除了挨了一顿打,却死里逃生,甚至连官职也还保留着。 这不,在医馆被凌霄饿得死去活来,陆虞侯也来这富春楼打打牙祭,不曾想,却又遇到了这个恶毒的少年。 看着凌霄笑眯眯的样子,虞侯陆谦就有一种被踩着七寸的感觉。他放下筷子,然后对凌霄说:“你要怎地?” “不怎地,讨债!” “讨债?” “是啊,怎么说我也救了你一条小命。” “我又没让你救。” “是吗,当时是谁说我不想死。” 陆谦脸红,“你到底想要怎地?” “现在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再说。”凌霄抓一把陆谦盘子中的花生米,丢到嘴巴,模样潇洒。 陆谦没了脾气,别人不清楚,他却是知道凌霄可是得了高太尉赏赐,并且身揣虎头令牌,自己绝对得罪不起。 “好好好,等你想好再说---如果你不介意,我想要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吃个饭。因为某个混蛋曾经饿过我三天……” 凌霄笑道:“当然可以---事实上我有些后悔,对于某些杂碎饿上三天实在太少……” 陆谦虽然不知道“杂碎”是什么意思,却知道绝对不是什么好话,因为这个词儿听着似乎比混蛋要钻心的多。至少陆谦就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唉,总能从这少年口中听到很多新鲜词,这也是陆谦骂战一直失利的主要原因。 既然骂不过,那就继续翻白眼。 凌霄不愿意再和这个陆虞侯逗乐子,重新回到自己座位,慢悠悠品茶。 片刻之后,他点的饭菜上来,样式精美,味道不错。 不得不说这里的厨师手艺一绝,怪不得富春楼能够在这美食林立的汴梁城屹立不倒。 而正在凌霄风卷云残的时候,一个不舍时宜的声音传了过来。 “什么,我最喜欢的位子竟然被人占了,你们掌柜呢?”凌霄抬起头来,却发现张大少站在一边瞪着自己,一边叫嚣着,分明一副找茬嘴脸。 020【恶人自有恶人磨】 张大少找茬,非要说凌霄坐的位子是他的,凌霄置之不理。 再说那花二娘一进门便被这里面豪华大气的装饰给震惊了,她站在张大少的一边一言不发。 店小二看了一眼凌霄,然后满脸推笑地对张大少说道:“客官息怒!这位爷也是我们的客人,您也没有预订,而且掌柜也没有交待我这里是留给您的,您看这样,那个位置也不错……” “不错个屁!老子是你们这里的老主顾,现在连个位置都不能选了,去把你们的掌柜叫过来。” 而张大少的这话倒有些嚣张了,你是来吃饭的,别人就不是来吃饭的?坐哪里不是坐,硬要坐在那里?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而这时一个身穿员外服,体型胖胖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问道:“什么事?” 店小二还没有回答,而张大少已经叫嚣道:“王胖子,这是怎么回事,我不是对你说过,这个位子以后是我的,现在怎么给这个人坐?” 张全家里经营丝绸生意,除了有钱,也有些权势,这王胖子又是八面玲珑的人,当然会巴结着张大少。 他马上满面带笑的说道:“原来是张大少,咳,今天位子紧张,在下一时疏忽了---您看这样,我帮你换个……” 王胖子也不傻,能来这里消费的人,都不是一般的人,何况这汴梁乃天子脚下,更是藏龙卧虎,稍不留神就会得罪瘟神;但凌霄比较面生,显然是第一次来这里的,没弄清楚身份前,他是不会冒然赶人的。 “不行,我今天就要坐在这个位置。王掌柜,连这个都办不到的话,那我以后可要招呼人换地方了。” 其实张大少也没介绍几个主顾给这富春楼。不过这做生意的,最忌讳客人流失。 于是王胖子连忙陪笑道:“别,你看这点小事,干嘛闹那么大。” 他走到凌霄的身边笑道:“叨扰了,这位朋友,我们这里有人喜欢这个位置,您看是否调换一下---倘若你愿意,今日之花费我们只收取一半,如何?” 他看凌霄衣着普通,年纪又小,不象是有背景的人;至于能进来这里,多半是借助别人缘故,所以说话也不象对其他人那样说话小心翼翼的。 凌霄摇摇头说道:“抱歉,我也喜欢这个位置,我还没吃完,等我吃完了自然会走。” 凌霄没有半点谈的意思,他夹起一口菜放到嘴里。 “您看,大少,要不今天就换个地方。” 王胖子也没敢将凌霄往死里得罪,毕竟来这里的人都代表着身份,不要看凌霄一身衣服普普通通,但气质独特,万一是哪家王侯的书童或者小厮呢? 张大少冷笑着说道:“王胖子,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你看这小子哪里象贵人?”然后又指着凌霄说道:“我认识他,这小子就是一个穷打杂的,也不知道怎么被你们的人放了进来……富春楼不是很讲究身份地位么,岂能容得下这么一个小子?” 胖子一愣,疑惑道:“大少,您说的可是真的?” 张大少冷哼一声,说道:“我难道还能骗你不成?” 王胖子立时来了底气,他认为张大少不会这样整自己的。 于是他便又回过头,对着凌霄说道:“这位客官,请问您是做哪一行的?可认得这汴梁城的达官贵人?” 凌霄还没有回答,而张大少叫嚣道:“他根本就是一个医馆小杂役,认识个狗屁贵人!” 闻言,凌霄只是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帕,姿态优雅地抹了抹嘴。 旁边人看着他这个动嘴,神情怪异,要知道在这大宋朝像他这样吃完饭擦嘴巴的很少,大多都是用袖子这么一擦,或者用手这么一抹即可,哪像凌霄姿势是这么优雅得体,以至于王胖子又犯嘀咕,有这种举止之人,应该不会是一般人吧? 凌霄哪里知道自己只不过一个习惯性的擦嘴动作,就让这么多人浮想联翩。 他擦完嘴,然后盯着王胖子说道:“你在质疑我在这里用餐的资格?” 王胖子一怔,皮笑肉不笑道:“当然不是,只是既然张大少有疑问,那我便来问问,我们这里可是富春楼,不是什么人能进来的。” 凌霄点点头,正准备亮出自己的那面虎头令牌,震慑一下这帮狗眼看人低的鸟人,就在这时,一个声音道:“他是我的朋友!怎么着,也要出去吗?”说话间,就见虞侯陆谦笑眯眯地走了过来。 一看到陆谦,王胖子心里就“咯登”一下。他倒不是怕这个陆虞侯,而是怕陆虞侯背后的那座大靠山。 另外,陆虞侯陆谦经常和那个高衙内混在一起,也经常来这富春楼转悠。陆谦还好伺候一点,那个高衙内可是彻头彻尾的混世魔王,稍不如意就拳打脚踢,使了方子折磨你,王胖子算是怕了他。 陆谦的出场让所有人都诧异不已,尤其陆谦还说凌霄是他的朋友,那就是说,凌霄也绝对不是一般人。 见大家你看我,我看你,陆谦唯恐天下不乱,又来了一句:“对了,他也是高衙内的朋友!” 什么?! 听到这里,王胖子满脸横肉的脸上马上淌下来了冷汗来,心里暗骂张大少道:“龟儿子,你是在阴老子。” 胖子高大的身形马上矮了一截,他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对着凌霄陪笑道:“原来是衙内的朋友,在下真是有眼无珠,冒犯了您。” 王胖子的反差让张大少和花二娘目瞪口呆。这王胖子掌管富春楼,身份可不一般,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会对凌霄这么放低姿态。 难道凌霄真的和眼前这个姓陆的认识?也真的认识那个纨绔子弟高衙内?怎么可能! 凌霄淡淡的说道:“王掌柜,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没……没了。”王胖子满面是汗。 “假的,一定是假的!他姓凌的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贵人?我可是做过他的后娘,他的底细我清清楚楚。”一边的花二娘疑惑的说道。 “假的?”王胖子杀人的冲动都有了,龟儿子,你以为这陆虞侯的话也是假的,谁都能高衙内扯上关系。 且不说那高衙内性情古怪,就是眼前这个陆谦也不好对付。 果然--- 陆谦早已不耐烦,冷冷的说道:“王掌柜,眼前的这两人实在聒噪,影响到了我朋友吃饭,快些让他们滚蛋!” 见此,王胖子马上拦在张大少的面前,喝道:“张大少,你影响了我们的客人用餐,现在这里不欢迎你,请你马上出去。” “王胖子,老子是什么人,你敢如此对我?”对于王胖子态度的转变,张大少愤怒道。 王胖子暗骂,龟儿子,你特么的真缺根筋,对方可是高太尉那边的人,就你那本钱,还不够人家尿一壶的。 王胖子立即叫道:“来人,把这两个人赶出去。” 那店小二刚想动手,张大少的牛脾气也上来了,撸袖子说:“老子倒要瞧一瞧,谁敢动手?” 店小二被他这么一咋呼,竟然不知所措。 “没人敢动手吗?那好……”就见虞侯陆谦擦拳磨掌,大步走向那张大少。 “你要做什么?”张大少大惊。 “做什么?丢你出去!”说话间,就见虞侯陆谦抓住张全的衣襟,稍一用力,就把他偌大的身子提起来,随即直接从二楼的窗户掷了出去。 “救命啊!”伴随着一声惨叫,那可怜的张大少就像麻袋一般砸穿窗户跌落大街。 陆谦回头,看了一眼花二娘,拍了拍手,笑容亲切地问:“你是要我把你丢出去,还是自己出去?” “呀!”花二娘像见了鬼一样,跌跌撞撞,直奔楼下。 …… 狮子楼下面,热闹异常。 张大少从天而降,惊呆了所有人。落在地上的他,不死也只剩下半条命,正躺在地上哼咛着。 “大少!大少!你没事吧?!”随后赶来的花二娘连忙将他扶起来。 张大少摔得象死狗一样,躺在地上哼哼了半天,这才被花二娘搀扶起来。 而现在正是中午时分,狮子楼下整个街道上人来人往,行人络绎不绝。 而这来来往往的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张大少,当下有人向着张大少指指点点。 张大少的腿也跌断了,倚靠在花二娘身上,看着那些指指点点,只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下去。 想他堂堂张大少,平时都是威风八面的,而如今象是死狗一样被别人丢了出来,他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再一想,从头到尾貌似都是那姓凌的少年搞的鬼。 “凌霄,我跟你没完。”张大少怒气冲冲的甩出这么一句,然后哎哎呦呦地离开,模样凄惨,就好象一只被打断了腿的癞皮狗。 021【吾乃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 王掌柜是个八面玲珑的人。 既然凌霄让陆谦把张大少给丢出了狮子楼,那么就说明这样的人物不简单,需要好好伺候。 为了讨好凌霄,王胖子大出血,硬是免费赠送了更多的美酒好菜,其中还包括酒楼的招牌菜“红烧狮子头”。 满满一桌子,价格不菲。 面对如此美味,凌霄却没了就餐的兴趣,尤其眼前虞侯陆谦那得意的嘴脸,更让他一点食欲没有。 “怎么样,我是不是帮你做了一件好事儿?”陆谦说。 “随便你---从头到尾我都没期盼你是个好人。” “哈哈哈,我也才知道原来做好事这么简单。”陆谦大摇大摆地坐下,然后说道:“事实上我一直都不太相信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我眼里,做坏人永远都比做好人更容易生存在这样的世道。” 看着陆谦那一本正经,似乎在向自己传授什么大道理的嘴脸,凌霄只是笑了一下,然后说:“我却不这么认为---” “为什么?” “你看看那边---”凌霄似笑非笑地指了指前面。 陆谦随着凌霄所指方向看去,只见从楼下正昂首阔步走上来一豹子头男子,手持钢枪,一边走上来,一边大声喝问:“陆谦在哪儿?!” “该死!”陆谦大惊,犹如惊弓之鸟,直接钻入凌霄桌子底下。 “陆谦,你这小人!休要躲藏,赶快出来吃我一枪!”豹子头男子气汹汹地暴喝。 陆谦浑身打颤,藏在桌下,偷偷拉了拉凌霄的下摆,把自己藏得更隐蔽一些。 看到这一幕,凌霄不禁感叹,“狮子楼”果然是“狮子楼”,寻仇的一波接一波,连绵不绝! …… 豹子头男子见找不到陆谦,就把那钢枪舞成铁轮,发泄自己的愤怒;也许是因为钢枪太长缘故,直接把屋顶给划拉一个大口子,泥瓦纷纷洒落,搞得周围食客狼狈不堪。 富春楼的王掌柜闻讯赶来,一看见豹子头男子,还有自己被捅个洞的屋顶,禁不住悲呼:“我这是造了什么孽!怎么摊上这么多事儿!” “林教头,息怒!息怒呀,林教头!”王胖子抱拳作揖,“我这富春楼和你远日无怨,今日无仇,你何故要拆我的房?” 不用说,那男子就是差点被高衙内戴了绿帽的豹子头---林冲。 林冲此刻满脸怒容,喝道:“你且告我陆谦在哪儿,我自当离去!” 王胖子苦笑,“我怎么知道?他长着两条腿,想去哪儿,我也管不住呀!” “哼!就知道你要包庇他!我得知消息他来你这里就餐,又未曾见他出去,定是你把他藏起来了!” “冤枉啊,林教头!我知道你与那陆谦有仇,可也不能把这事儿赖我头上。”王胖子寻思,要不是这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又武艺高强,自己才不会鸟他,费这么多口舌。 林冲却把脸一板,冷哼:“冤没冤枉你马上就见分晓!” “你要怎地?” “怎地?你立马就会知道!”只见林冲说完这句,就一挥钢枪,双目扫视,准备抓个人来问问。 按照他的意思,只需要抓个人好好盘问一下,定能知晓那陆谦在哪儿。 可他忘记了,自己刚才耍酷,把场面搞得太大,以至于那些胆小鬼食客纷纷逃离,此时整个二楼竟然没什么人。 林冲有些郁闷,不过很快他就看见了凌霄。 凌霄一人独酌,姿态悠闲。 林冲眉头一皱,刚才还郁闷吓走那么多人,现在却郁闷竟吓不走一个少年。 一个是威名显赫的八十万禁军教头。 一个是无名无姓的布衣少年。 凌霄一人独酌的潇洒,和林冲横扫八荒的气势,太违和了。 所以毫不犹豫地,锋芒一闪,林冲就把钢枪的枪尖指在了凌霄的喉咙上,“你不怕死?” 凌霄看着豹子头林冲,窄额虎目,下颌短髭,长得不算俊,却很酷,乃型男一枚。 “怕死,当然怕。”凌霄说。 “那你为何不跑?” “我为何要跑?” “吾乃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 “哦。” 原以为报出自己名号,眼前少年绝对会大吃一惊,可凌霄只说了一个字“哦”。 林冲有些不适应,自己的名号何时这么不响亮了。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 “杀人很容易吗?”凌霄笑问,“难道八十万禁军教头杀人就不犯法?难道只因为我一个人没跑,你就要杀我?” “这里是富春楼,不是贼寇巢穴,更不是杀人不犯法的烽火战场。你是个教头,更是大宋臣民,既然是大宋臣民,就要守法。所以,你没理由杀我。” 林冲握着钢枪,有些头疼。 这少年太聒噪了。 头疼的同时,手臂也有些疼。 要知道,想要这么帅,这么酷地保持“枪尖指人”不动如山的动作,需要多大的膂力和定力。 先不说那钢枪重达三十来斤,单单要保持枪尖与喉咙微妙到极点的距离,就很不容易。 林冲原以为三言两语就和这少年说完,没想到凌霄说了这么多。 凌霄继续道:“另外在我看来,你根本没有杀我的动机和必要。我只是一个普通少年,你却是八十万那个什么来着……” “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不得不提醒他,难道自己的官职就这么不起眼。 “对,教头。”凌霄点点头,却故意把前面“八十万禁军”几个字省去。 林冲翻白眼,心有些堵得慌。 “别说你只是个教头,就算你官职再大,又有什么用。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个浅显的道理连三岁孩儿都明白,难道你还不懂?”凌霄简直是用教训的口吻在对林冲说话。 豹子头林冲气血上涌,钢枪有些拿不稳了,“呔!小儿休要聒噪!我只问你怕不怕死?” “那你就告诉我陆谦在哪儿?” “哦,就在这桌子底下。”凌霄指了指下面。 林冲一时反应不过来。 他没想到凌霄会这样回答。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陆谦还真的就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 022【该出手时就出手】 陆谦狼狈不堪地从桌子底下钻出来以后,并未看向朝自己寻仇的“豹子头”林冲,而是冲凌霄竖起大拇指,“你好样的!出卖朋友,比我无耻。” “承让!承让!”凌霄很谦虚。“不过再无耻也无耻不过你。” “少年可畏。” “你是前辈。” “我不行了,都快被你阴死哩。” “这就是你谦虚了。陆虞侯可不是那种该谦虚的人。” …… 林冲感觉自己像是路人。 所以,他爆喝一声:“陆谦,你这小人!总算出来了!” 冷不防林冲会这样大吼,虞侯陆谦不得不把目光转过来,看着这个把自己恨得牙痒痒的死对头。 陆谦弹了弹衣服,然后很有礼貌地地朝着林冲弯腰作揖道:“林大哥,好久不见,小弟这厢有礼了。”脸上充满笑意。 “你这厮,竟还笑得出来?”枪尖一闪,钢枪已经指住了陆谦的喉咙。 陆谦视若无睹,只是脸上的笑意更甜蜜了,“林大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小弟实在不懂。” “我呸!事到如今你还装糊涂。为了向上爬,你竟然无情无义,出卖我,险些让我家贞娘遭受凌辱。”林冲怒不可遏。 “是吗?有吗?”陆谦一脸疑惑,“你是我好大哥,生死与共,我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儿?林大哥,你一定是误会了!” “误会?你且去那阴曹地府再作辩解!”说完,林冲就要一枪刺去。 “且慢---”陆谦脸色大变。 “死到临头,你还有什么话说?” “我且问你,你说那高衙内凌辱贞娘,嫂子贞娘可曾真的遭受凌辱?” “那倒不曾,幸亏我出现及时。”林冲可不敢把绿帽子戴在头上。 “那就是说,大嫂只是险遭不测,并无大碍。” “也可以这么说。” “既然这样,你为何还要杀我?大嫂只是受了惊吓,我也罪不至死……” “这个……” 看着林冲犹犹豫豫模样,凌霄第一次开始怀疑这位豹子头的智商了。 “引狼入室,欺凌义嫂,难道这还不该死?!”凌霄转动着酒杯,慢悠悠地说。 林冲闻言,虎目再次圆睁,发出厉芒,钢枪再次朝前一伸--- 陆谦都快把凌霄恨死了。 “林大哥休要听这小子一派胡言,我是说---” 林冲却不再听他狡辩,举枪就刺。 陆谦腾转挪移,在狭窄的空间,犹如兔子般蹦窜。 哗啦! 桌子被一枪劈碎。 扑哧! 板凳被一枪刺穿。 看着周围天翻地覆,凌霄躲在一边,握着酒杯看热闹,一边不住喝彩:“这招好!”“这招妙!” 陆谦左躲右闪,狼狈不堪,满肚子的阴险狡诈,在此刻根本使不出来。 眼看豹子头林冲确实要致自己于死地,陆谦再不犹豫,朝着看热闹的凌霄大喊一声:“凌兄弟,哥哥我先走一步,你且保重!”说完,再不犹豫,纵身从这狮子楼的窗户就跳了下去。 之前,张大少被他从窗户丢出去的时候,早已砸坏了那窗棂,如今刚好助他逃跑。 但见虞侯陆谦犹如燕子般跳了出去,但那楼实在有点太高,落下去的时候,潇洒帅气的陆虞侯“哎呀”一声,使出一招“懒驴打滚”,却还是崴了脚脖,忍着痛,起身匆匆逃跑。 大街上,众人看着逃跑的陆谦,都在诧异,这狮子楼今天怎么了,怎么这么多人跳楼? …… 凌霄没想到这陆谦临走还不忘报复,阴自己一招。 眼看林冲朝窗户外探头探脑,就道:“跳啊,你怎么不跳?跳了追上去给他一枪!” 林冲满肚子憋屈,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哪个不耍得顺溜,可偏偏---畏高。从高处往下看,就觉得头晕。 凌霄还在质疑这大宋朝好汉们的轻功怎么那么挫,就见林冲冷哼一声,回过头,“聒噪什么!先保住你自己的小命再说!” 凌霄耸耸肩:“你该不会是怀疑我和他真的是朋友吧?如果我说最后他那样喊,是为了坑我,你信吗?” 林冲瞪着虎目,“你别把我当白痴!受死---!”一肚子怨气无处发泄,直接出在凌霄身上。 钢枪刺来。 凌霄并不闪避。 周围人大惊,王胖子更是大惊失色,自己店内倘若出了人命,那可就完蛋了。 枪尖即将见血! 却在半途,戛然而止。 一面铜牌挡在了枪尖前面。 看着虎头令牌,豹子头林冲瞪大了眼睛。 就像他所说,自己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此他更清楚这枚令牌的威力。 见令下跪。 军令如山,莫敢不从。 “你可认得这令牌?”凌霄问。 林冲不知该说什么,只好点点头。 “那好,见了令牌,怎么还不跪下?” “你……”林冲虎目圆瞪,怒火中烧,双手攒紧了钢枪。 凌霄全当没看见,“你不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吗,那就做出个军人的样子---跪下。” 林冲满脸怒容,但作为军人的习惯,却让他不得不单膝跪地。 “好!你做的很好!”凌霄笑眯眯地看着林冲,“知道吗,你刚才犯了两个错误,第一,遇到陆谦的时候,你不应该和他罗嗦那么多,应该一枪捅死他;第二,当我拿出令牌的时候,你也不该和我说这么多,也应该一枪捅死我。你口口声声说要杀人,可是从头到尾你没杀掉一个人,你是个懦夫!” “闭嘴!”林冲手握钢枪,青筋毕露,喉咙发出怒吼。 “我不会闭嘴。我这是在教训你,让你明白,怎样做一个合格的男人,怎样做一个真生的男人。”凌霄坐下,喝了一口小酒。 林冲目眦欲裂,他八十万禁军教头,却被一个少年如此这般教训羞辱,情何以堪? “你现在一定很恨我,可惜,你不敢动手。既然你不敢动手,那么我就动手了。林冲,我不喜欢你,不喜欢你的胡子,也不喜欢你的造型,我一向不太喜欢豹子这种动物,觉得太阴险了,总是喜欢爬到树上,从背后偷袭……而你恰好叫做豹子头林冲---那么现在,你以最快的速度给我滚开!” 林冲咬牙切齿,准备起身。 “我话还没说完呢,你不能走楼梯,从这里跳出去!”凌霄指了指刚才陆谦逃走的窗户。 “你休要欺人太甚!”林冲再也忍不住了,有一种把凌霄刺成马蜂窝的冲动。 “欺你又怎样?一开始你不也很会欺负人吗---不如你的意,你就要杀死他,不听你的话,你就要把这酒楼砸了……你是什么人,谁给了你这种权力?好了,现在轮到你被人欺负了,就开始叫屈---请问,你这是什么逻辑,什么道理?” 林冲有些蒙圈,他听不太懂凌霄的话,却又明白他的意思。 “好了,也不和你废话。现在你选择,要么当做没看见这枚令牌,直接刺死我,畏罪潜逃;要么直截了当地从这窗户跳下去,听天由命!”凌霄盯着林冲,斩钉截铁地说。 林冲看一眼那虎头令牌,再看一眼镇定自若的凌霄,最后他唉叹一声。 性格决定命运。 豹子头林冲还是选择了跳窗户。 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却偏偏畏高的他,看着楼下那吵闹的街道,整个人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跳,还是不跳? 当林冲还在沉思该如何抉择时--- “下去吧!”身后,凌霄一脚把他踹了出去。 “竖子,尔敢----”林冲还没骂完,整个人已经飞出窗户,跌落到酒楼下面。 悲呛的林冲,第一次领略到了凌霄的无耻。 …… 看着林冲拄着钢枪当做拐杖,脚步蹒跚,身影黯然地离开,凌霄叹口气,心说,希望这次能够给这位豹子头兄一个教训,性格不要太软弱了---嗓门大有何用,该出手时就出手! 023【乌衣巷】 凌霄怎么也没想到,只不过想要来这“狮子楼”打打牙祭,却遇到这么多事儿,此时,食欲全无。 凌霄离开狮子楼,掌柜王胖子笑脸相送,对于他来说,今天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事情一波接一波,连自己的酒楼都差点被砸了。 来到酒楼下面街道,凌霄看见周围人还对着那狮子楼二楼的窗户指指点点,表情充满惊奇。 也是,从上面下饺子般接连跳下来三人,任谁都忍不住好奇,怀疑上面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凌霄莞尔,作为当事人他可是清楚的很,一个张大少,一个陆谦,再加上被自己一脚踹下去的林冲,三个人算是铭刻在了狮子楼的历史上。 就在凌霄准备收回目光的时候,他看见一人,挺胸凸肚,粗鄙不堪,像极了医馆的死对头牛大, 那人似乎在躲避他,见凌霄看来,急忙缩起身子扭头就走。 凌霄笑了,用手摸摸下巴,然后追了上去。 前面那人越走越快,凌霄就紧紧地跟在后面。 追了一阵子,当凌霄想要放弃的时候,那人却又放缓了脚步,于是凌霄就又追了上去。 终于,在一个小巷口,那人转身钻进一条狭窄的巷子。 凌霄迟疑了一下,这才迈步进入,追了上去。 …… 当凌霄进入小巷,就觉得这条巷子不简单,和一般的巷子不太一样。具体来说,充满各种各样的恶臭气息,并且越往里走,就越觉得阴暗。 凌霄皱了皱眉,然后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瓷瓶,用指甲撬开瓶塞,一缕清香溢了出来…… 慢慢地,凌霄的目光已经适应了这里的光线,只见整个巷子充满了肮脏和阴森的感觉,巷子两侧依偎着各种各样的人,准确来说,都是衣衫褴褛,面目污秽的乞丐。 但这些乞丐又和外面那些乞丐有些不同,他们或男或女,面目狰狞,双眼发出的光芒,让人想到那深夜伺机而动的饿狼。 凌霄穿着并不华丽,在外面只算是朴实,可是在这肮脏到极点的巷子里,他的穿着打扮却格格不入,因此更加引人注意。 凌霄紧盯那个引自己进来的身影,却见那个熟悉的喜欢挺胸凸肚,颐指气使的身影在前面不远处消失。 凌霄看去,那个地方正有三五个乞丐围着火堆烤火,那篝火上面架着一个铁锅,铁锅里面汤水咕嘟嘟沸腾,一个半张脸毁容的乞丐正用一双铁箸捞起里面的炖物,赫然是一只被剥了皮的死狗,狗头白骨森森,让人发怵。 另外几个乞丐馋涎欲滴,盯着铁锅,直到凌霄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们,他们才拿恶毒的眼睛看向这个不速之客。 半张脸毁容了的乞丐邪恶地笑了笑,然后耸耸鼻子说:“我当哪里来的香味,却原来是个细皮嫩肉的小子!” “这身皮肉要比我们锅里的死狗好吃。” “是啊,我喜欢他身上的香味,跟娘们一样!” “哈哈哈!” …… 几个乞丐淫笑起来。 凌霄丝毫不躲避这些人恶毒的眼神,反问:“你们可认识牛大?” 毁容乞丐狞笑:“认识怎样,不认识又怎样?” 凌霄:“他去了哪里?” 乞丐们冷笑,不予回答。 凌霄扭头又看看四周:“这是哪里?” “你不知道?”毁容乞丐用舌头邪恶地舔了一下铁箸上的汤水,然后用怪异的口吻说:“这里是乌---衣---巷。” 乌衣巷? 凌霄不由一惊。 大宋朝一向以富庶出名,可是又有谁知道,在这富庶背后又有多少“冻死骨”。 乌衣巷就是这些“冻死骨”的聚集地。大宋徽宗皇帝好面子,于是就在冬天将这些衣衫褴褛,脏脏不堪的穷人乞丐,统统赶进这乌衣巷,让他们自生自灭。 于是乌衣巷就成了大宋法律管不到的地方,成了一个人吃人的鬼地方。 “宁遇活阎王,莫入乌衣巷!”凌霄叹口气说道。 “哈哈,你知道就好。”毁容乞丐使个眼色,准备动手了。 就在这时,又一阵碎雪声传来。 随即,就见七八个手持刀斧的家丁,护着一人从外面走了进来。 是谁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来这乌衣巷? 别说凌霄了,就连那些伺机而动的乞丐也都很好奇。 很快,大家就看清了来人。 翩翩浊世一美少年。 美少年的出现,犹如在这污秽不堪的乌衣巷,出现了一轮皎洁的明月,让人不敢仰视。 “翠儿,把馒头发下去吧。”美少年吩咐身边的人道。 那个叫“翠儿”的显然是个丫鬟,闻言,道了声:“遵命!” 然后就见她一挥手,身边两个家丁提了馒头过来,挨个给那些乌衣巷的乞丐发放食物。 那些乞丐大都是蹲在地上等死的,没想到会有人施舍馒头,全都疯抢起来。 那些手持刀斧的家丁就护在一旁,目光不敢有丝毫懈怠。 美少年皱了皱眉头,一双翦水秋瞳扫了一眼那些饿得骨瘦如柴的乞丐,嘴里念叨一句:“这里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乌衣巷充满了各种气息,尤其那尿臊味和体臭令人作呕。 美少年就用手帕捂住了口鼻,然后他扭头看见了凌霄。 凌霄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里,怎么看都不像乞丐。 所以美少年很诧异,怎么除了自己,还有人敢来这种地方? 美少年的目光移过去,又看到了那些对着凌霄蠢蠢欲动的乞丐们。 那些乞丐面目丑陋,目光恶毒,一看就不是好人。 美少年恻隐心顿起,心道,来这里布施也是为了给家里祈福,何不顺便做做好事。 于是美少年就缓步朝凌霄走去。 凌霄见他走来,就忙道:“你别过来。” 美少年似乎没听到,脚步不停,很快就走到了凌霄跟前。 见此,凌霄只得叹了一口气。 美少年道:“你似乎不高兴。” “嗯,是有点。”凌霄说。 “为什么?” “因为你。” “因为我?”美少年觉得好笑,“你可知,若非我及时出现,你很可能就成了他们汤锅里的美味……” 凌霄看了一眼那冒着热气咕嘟嘟的汤锅,“锅太小,装不下我。” 美少年笑了,“那就是说我多管闲事了?” “也许吧。” 美少年笑容凝结,冷哼一声:“你别不识好歹。要不是我,那几个人早把你生吞活剥。” 凌霄扭头看了看毁容乞丐那些人,轻蔑道:“就凭他们?”声音很大,甚至有一种挑衅味道。 美少年笑了,退后几步,说:“那好,就算我多管闲事---” 那些恶毒乞丐们笑了,没人阻拦,就可以动手了。 美少年似乎存心要给凌霄好看,负了手,一副看热闹模样。 看着那些渐渐逼来的乞丐,凌霄脸上依旧毫无惧意,他看着他们,忽然说:“你们是不是坏人?” 毁容乞丐就说:“当然是,并且是吃人肉的坏人!”说完还咯咯笑着,饿狼似地舔了一下嘴唇。 “那就是该死了。” “怎么,难道你还能杀得了我们?” “哈哈哈!” 乞丐们大笑起来,看着凌霄,就像在看嘴边的美味。 “嗯,那你们就去死吧!”凌霄淡淡地说。 024【地狱修罗】 凌霄说,“那你们就去死吧。” 语气淡然,冷漠。 毁容乞丐闻言,目露凶光,他伸手抄起一把铁钩,那铁钩上面还沾染着凝固的血渍,闪烁着寒光…… 可以相信,如果这铁钩入腹,定能拉出肚肠,让你生不如死。 他们面目狰狞,狞笑着 凌霄依旧那样笑着,似乎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也没注意到自己面临的危险。 美少年替他捏一把汗,虽然他觉得凌霄有些不识好人心,遭遇这些,也是罪有应得。 凌霄看着渐渐逼近的恶人,他开始数数,“十,九,八,七……” 他在干什么? 祈祷?还是祷告? 亦或者是在念咒语? 美少年不明白,那些恶人也不明白。 难道这样就能救活自己? 开玩笑! 可是突然--- 当凌霄念道:“三二一”的时候,手持铁钩的毁容乞丐忽然软绵绵地倒下了。 与此同时,凡是站在凌霄身边距离较近的人,全都浑身酥软,双腿不听使唤,扑通扑通,一个个像得了瘟疫似地往雪地上倒去。 美少年也是如此。 只是他很幸运,因为在他倒地的时候,凌霄抱住了他。 美少年顿时霞飞双颊,整个人燥热起来,浑然忘了自己怎会突然这样。 凌霄看着他,说道:“早说了不让你过来。”说话间,从怀中摸出一样东西,却是一粒药丸,塞入她嘴里说道:“幸亏我准备了这个,你暂且服用,待会儿就会好过来。” “你……放毒?”美少年惊讶,这才明白怎么会这样。 凌霄不置可否,只是冷漠道:“乌衣巷不是谁都能进来的。尤其像你一样的女孩子,要么找死,要么活得不耐烦……” 美少年没想到凌霄会当场拆穿自己女扮男装的身份,脸颊更是红得发烫。 凌霄却根本不再多看她一眼,只是将她轻轻放到了墙角处。 “我的那些人怎么办?”美少年突然问道。 凌霄头也不回,抛出一个药瓶道,“让他们每人服上一粒。” 美少年以为自己身份暴漏,对方会温柔一些,没想到还这么冷漠,禁不住一愣,要知道,她原本长得国色天香,身边不乏一些追求者,以及仰慕者,极少有像凌霄这样对她不屑一顾的。 凌霄不理会那个美少年去救自己的属下,他径直走向那个毁容乞丐,蹲下身子,看着他。 毁容乞丐面目狰狞,喘着气,趴在雪地上,望着他,咬牙切齿道:“小子,你弄不死我,我就弄死你!” 凌霄笑了,“嘴巴说了没用,要付之行动。”说话间,就见凌霄捡起那把铁钩,毫不犹豫地勾向乞丐的手掌。 啊地一声惨叫,那乞丐不妨凌霄会这么狠,手掌直接被铁钩刺穿,鲜血直流,瞬间染红了雪地。 凌霄对于他的惨叫无动于衷,反而拉起铁钩,勾着那毁容乞丐的手掌,拖着他整个人,朝汤锅拉去。 乞丐惨叫的更厉害。那铁钩拉扯手掌的疼痛感,是钻心的。他整个身子忍不住抽搐,随着凌霄的拉扯在地上爬行。 如此凄惨的画面,让那所有人看得心头冒汗,谁也没想到凌霄这个少年会如此地狠毒。 可是更加狠毒的还在后面。 凌霄把毁容乞丐拉到煮锅旁边,然后俯视着他,看着他那肌肉抽搐的脸,说:“知道吗,人的手掌上一共有十三块骨头,包括五块掌骨和八块腕骨……” “你……对我说这些……做什么?”毁容乞丐从牙缝吐出这句话,表现的很硬朗。 凌霄盯着他,“看你样子似乎不信?所以我们来研究一下……”说着就勾着对方的手掌朝那汤锅送去。 毁容乞丐目眦欲裂,眼看手掌慢慢被浸入煮锅,即将像那条死狗一样被煮烂,他的心理彻底崩溃。 “不要!求求你……不要!”他呜呜地哭着,身子发抖。 凌霄看着他,说:“那些被你杀死的人是不是也这样求过你?”说着,毫不犹豫地把对方的手塞入了煮锅。 惨叫声起。 不忍猝睹。 那些原本凶神恶煞,自诩要吃人肉的恶人们,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恐惧,什么叫生不如死。 美少年更是闭上了美目,在她心里凌霄的形象霎时变成了长相俊美却手段毒辣的地狱修罗。 如此年轻,却又如此心狠手辣,他究竟是怎样的人? …… 宁遇活阎王,莫入乌衣巷。 看着此刻那些磕头如捣蒜的恶人们,凌霄嗤之以鼻。只要你比他们凶,他们恶,他们就是一群羊,任你宰割。 作为一名前世的天才医生,凌霄除了会治病救人,还懂得一些杀人的技法,其中就包括施毒和用毒,什么《五毒真经》,《毒王药典》他全都背得滚瓜烂熟。如今只不过小试牛刀,就把这帮恶人制得服服帖帖贴。 看着这些跪倒在自己面前,不住磕头求饶的恶人们,凌霄说道:“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你们要我放过你们,可以,拿什么交换?” “不是我们要害你,是那个叫牛大的给了我们钱,让我们要了你的命。”一个刀疤脸乞丐说。 凌霄笑了,果然是牛大。他故意引自己来这乌衣巷,看来是存心要除掉自己。 “为了除掉我,他给你们多少钱?” “一……一两银子。”那恶人犹犹豫豫地说。 凌霄摇了摇头,“原来我的命才值一两。” 这话听在那些恶人耳朵里却觉得别扭,一两银子可是好多钱哈。 凌霄不再多问什么,从怀里摸出一枚铜钱,丢到地上,说:“一文钱,要他的命!” 恶人们你看我,我看你。 凌霄补充一句:“如果你们不想死的话……” …… 乌衣巷又恢复了平静。 雪花从天空飘落到这巷子里,那个毁容乞丐的命估计是保不住了。 如果说以前他是一头有着锋利牙齿的老虎,那么现在牙齿已经被打掉,没人再害怕他。 他就那样哀嚎地躺在雪地上,原先那些伙伴再次围坐在汤锅前,吃着那已经煮熟的狗肉,看也不看他一眼。 几个胆大的,曾经受过毁容乞丐欺负的“冻死骨”们,上前扒掉他的衣服,甚至褪下他唯一的鞋袜,冷风刺骨,让他在雪地中自生自灭…… 雪花很快覆盖了他的身体,一片,两片,三四片…… 他的那些伙伴大口吃着肉,喝着汤,因为吃饱了肚子,还有事情要干。 凌霄帮他们解了毒,却又给他们下了另一种毒。 为了那一文钱,不,为了自己的命,他们必须要去干…… 025【贱命一条】 汴梁城--- 灵芝堂后宅,梅园内。 飘零的雪花,染白了红梅,点点碎碎的一抹红嫣,恰如白色世界的点缀,出奇的美。 脚步声踏碎积雪,一个身材窈窕的白衣女子伸手掸去一枝红梅上的积雪,那支红梅早不堪积雪重压,此刻得以妖娆弹起。 “唉,梅花呀梅花,尽管你不惧雪霜,傲然挺立,那又怎样?偌大的风雪可是你能抵挡得了?!”说话的女子却是从乌衣巷回来,换回女儿装的赵若兰。只见她留着垂鬟分肖髻,束结肖尾、垂于肩上,明眸星辰,红唇华润,此刻立在梅花旁,竟然比那娇艳的梅花还要靓丽三分。 “咯咯,小姐,你说的是梅花,还是你自己啊?”小丫鬟翠儿拿着雪貂大衣走了过来,轻轻地给自家小姐披上。“小姐,你也真是的,这么大雪出来也不添件衣服,万一病倒了,老爷可又要责怪我了!” “你这丫头,又在胡说些什么,我只是随便出来走走,你到也跟来了!”赵若兰笑道。 “呵呵,不跟着你能行吗,老爷让我跟紧你,免得你……” “免得我又跑去乌衣巷是吗?” “那是当然。你不知道我有多怕,现在心里还在发抖。”想起那巷子里发生的事儿,丫头翠儿脸色变得有些苍白。 赵若兰见翠儿害怕模样,不禁莞尔,“好了,其实我也很怕---以后再也不去那乌衣巷了。”然后长叹一声道:“没想到这个世道还有那样的地方,真是不敢想象!”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心有余悸。 “唉,最可怕的还不是那些要吃人的乞丐,而是那个……那个少年。”翠儿犹豫了一下说道。 赵若兰闻言,不禁一怔。 “是呀,他是可怕。小小年纪,怎么会那么狠毒呢!” “岂止是狠毒,简直就是恶魔。”翠儿撇撇嘴说。 “恶魔吗?”赵若兰忍不住想起凌霄那俊逸的模样,可是很快那俊逸模样就变成了让人发怵的青面獠牙。 对待敌人残忍无比,当着面儿肆无忌惮地买凶杀人,还有他那防不胜防的施毒手段…… 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告诉别人,他是多么的可怕。 现在呢,他要杀的那个人死没有? 就算没死,估计也活不长。 不知为何,赵若兰清楚地知道,凡是得罪凌霄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这是个可怕的少年!” 赵若兰自言自语。 …… 醉春楼,是一家勾栏。 所谓勾栏其实就是青楼。 在大宋朝,青楼的存在是合法的,没有谁会隔三差五地前来“扫黄”。作为大宋帝国的皇帝,宋徽宗赵佶,其实就是这些青楼勾栏的常客。除此之外,还有过奉旨填词的柳三变,柳永。可惜这位仁兄生不逢时,倘若他生在徽宗这一朝代,定能靠着艳词官运亨通,因为赵佶“好这口”。没有了柳永,却有了周邦彦,这位也是花丛常客,喜欢依偎在女人怀里填词,并且美其名曰:暖玉温香,其词也香。 当然,不管是赵佶,还是周邦彦,去的都是那些大牌坊的青楼勾栏,像牛大这种粗鄙的小人物,所去的只能是很低级的那种花街柳巷。 牛大不懂弹琴调曲,也不喜欢女人们咿咿呀呀地唱,他只喜欢很粗鲁地把那些女人压在身子下,用自己男人的象征去征服她们,鞭挞她们,让她们咿咿呀呀地叫。 牛大是个粗人。 不懂情调。 只懂蛮干。 作为牛大的兄弟,牛二虽是个泼皮,却比哥哥有情调许多。至少他懂得给自己粉头买一些胭脂水粉,哄一哄她们开心,会对她们说一些自己英雄好汉的事迹。 实际上,牛二乃京城中有名的“没毛大虫”,专在街上撒泼、行凶和撞闹,连开封府也治他不下,满城人见他都躲避为上,而这些也就都成了他吹嘘的资本。 此时,牛二正搂着自己喜欢的小桃红,说着自己往日的英雄事迹。哥哥牛大绑着裤腰带从内室走了出来,嘴里说道:“这个娘们没味道,连叫也不会叫。是羊还要咩两下,是牛也要哞哞叫,她倒好,从头到尾跟死人一样。” 牛二就笑道:“哥哥你已经舞弄了半天,估计那娘们想要叫也没力气叫了。”说完亲了一口小桃红,一边对她上下动手,一边嘴里对她应承,“赶明个我给你买一个漂亮的头钗,插在你发髻上一定好看……” 牛大很是疼爱这个兄弟。 他们老牛家如今只剩下他们兄弟二人,牛大更是对这个兄弟疼爱不已。 “我说你,别弄些干巴巴的。女人就是用来睡的,还买什么头钗,花那冤枉钱作甚……把钱存了起来,找一媒婆,成家立业,我还指望你早点给咱老牛家开枝散叶。”牛大埋怨弟弟没把钱花在正处,用一双凸眼睛瞅着牛二,不爽他和怀里小桃红调笑。 牛二就翻白眼,“哥哥你还没成亲,做弟弟的又怎敢抢先。” 牛大就摇了摇头,意思是拿这个弟弟没有办法。 这时,敲门声起。 头戴软帽的龟奴探头探脑,看见牛大后说:“牛大,有人找。” 牛大皱了一下眉头,这才想起什么,吩咐弟弟牛二道:“你先在这里等着,哥哥我去去就来。” 说罢,就拿起架子上的外套,搭在肩膀上,露着胸口黑毛,与那龟奴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随便打赏那龟奴一文钱,牛大放眼看去,果然是那乌衣巷的一名乞丐。 牛大心中不禁一喜,看起来事情办妥,这是来报喜的。 要知道,徐善初吩咐他搞定凌霄,给了他五两纹银。牛大暗中吞没四两,然后交给那乌衣巷乞丐们一两。倘若事情真的办成,自己不仅除去了凌霄这个眼中钉肉中刺,还能白白获得四两好处。 牛大满怀欢喜,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就跟随着那乞丐来到了青楼附近的一个小巷口。 见那乞丐站定,牛大刚要开口问询凌霄的事儿,就觉得情况不对,一个麻袋从天而降,直接套到头上。 “你们要干什么?”牛大大惊。 可惜回答他的是当头一棒。 砰地一声。 一棒槌直接把牛大打晕在地。 从暗处又冒出来一个乞丐,两人一起把牛大扛了就走。 不远处,有人看见这俩乞丐雪地里扛着麻袋,就摇头道:“唉,这帮该死的穷鬼,不知哪家的肥狗又遭了殃。” …… 花街柳巷内--- 兄弟牛二还在房间里等着哥哥牛大回来。 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 他就有些急了,顾不得再和那小桃红打情骂俏,直接披了衣服去找到那通风报信的龟奴,询问哥哥去哪儿了。 那龟奴哪里知道,问了半天,连个屁都问不出。 无奈,牛二只好出门寻找,可是牛大却像空气一样消失,再也找不到了。 026【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牛大死了。 死在了乌衣巷里面。 尸体僵硬,光着身子,模样丑陋地躺在雪地上。 他死不瞑目,脸上依旧残留着惊讶,惊恐,还有难以置信的表情。 直到三天后,尸体才被人发现。 找不到凶手,因为整个乌衣巷的人都像凶手。那些捕快们也懒得抓人,因为大宋的牢房里实在容不下吃白饭的犯人了。以至于当那些“冻死骨”们主动投案自首时,捕快所做的就是撵他们滚蛋。 于是,牛大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 当消息传到杏林医馆时,整个医馆却炸开了锅,毕竟牛大在医馆也算是一号人物,掌管医馆的药材仓库,又和医馆二号人物徐善初来往亲密,就这样不明不白死掉,不禁让大家产生狐疑。 徐善初是最倒霉的,他没想到牛大就这么挂了。按照牛大生前所说,一切顺利。可结果却是凌霄没死,自己反倒一命呜呼,这不合理呀。 私人诊室内--- 忙碌完毕,徐善初坐在椅子上,搓着脸上的肥肉,越想越不对劲儿,越想越觉得可怕。 细思甚恐,牛大死的太蹊跷了。 就在这时,凌霄走了进来,冲他微微一笑。 刚回过神儿的徐善初,一看到凌霄,像见了鬼一样,从椅子上跳起来,浑身就是一个哆嗦。 “你来做什么?”徐善初问道。 “哦,牛大的兄弟牛二来了,说是索要牛大的安家费!”凌霄漫不经心地说。 “他要安家费,为何找到我?”徐善初怒气冲冲。 凌霄揩了一下鼻子,“谁让你和牛大走的近呢!” 徐善初一个激灵,“你什么意思?”猜测凌霄是否话中有话。 凌霄笑了,然后摸出一枚铜钱,放到了徐善初面前,说:“知道吗……” “知道什么?” “牛大的命只值一文钱。” 威胁!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徐善初呼吸都急促起来,“你难道你就不怕我……” “去官府告你”还没说出--- 凌霄问:“你的命又值几文钱?” 徐善初,哑巴了。整个人充满恐惧地看着凌霄,看着这个手段毒辣的少年。 他相信,对方绝对说的出做得到。 “徐大医师,好自为之!”凌霄说完这句话,走了。 徐善初整个人却软瘫在了椅子上,冷汗涔涔! …… 鞭炮声声。 却不是过年,而是凌霄搬家。准确地说,凌霄和阿丑从当简陋的西厢房,搬到了东厢房。 鞭炮是阿丑放的,也是他花钱买的。 东厢房的那些医馆学徒们全都冷冷地看着他们,看着这两个从寒门出身的家伙,像不速之客般搬到学徒聚集的东厢。 大宋朝虽然选拔人才非常开明,并不限制寒门子弟,可是根深蒂固的那种等级差别和阶级差别,却让这些出身富贵的子弟,打心眼里瞧不起凌霄和阿丑。 他们冷眼旁观,看着凌霄搬家,就像是在看一只乌鸡,飞到了枝头变成凤凰。 只不过,这样的时日有多长? 对于他们来说,乌鸡永远都是乌鸡,永远都变成不了真正的凤凰。 凌霄和阿丑没什么家什,因此搬家很轻松,很容易,只是打了包裹,然后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搬家就结束了。 没人前来为他们道贺,即使放了鞭炮,他们的新家门口依然冷清。 凌霄对此没什么感受,阿丑却觉得有些犯愁,他很想融入东厢这边的生活,看起来很难。 …… 终于有人来了。 凌霄认识他,他就是那个给自己送过饭菜,送过衣服的医馆学徒李艳春,那个像极了女孩子的少年。 李艳春模样有些扭捏,他提着礼物,那是一盆君子兰。 在门口辗转了几次,李艳春想要敲门却又不敢。 隔着窗户,凌霄看得都有些累了,所以他干脆让阿丑把门打开,然后请这位不是客人的客人进来。 李艳春进屋,更加扭捏,不过还是说了话,说祝贺乔迁之喜,又说这君子兰是他最喜欢的,送给凌霄他俩。 凌霄对养花不感兴趣,将花盆交给了阿丑;阿丑就一个劲儿地道谢,毕竟李艳春是唯一一个前来道贺的人。 将花盆放好,沏了茶水。 李艳春却说叨扰太久,就此告辞。 凌霄没有挽留。 阿丑却说,不如一起吃饭,天色已晚。 原以为李艳春会拒绝,他却看了一眼凌霄,然后轻声说,“好啊。” …… 饭菜很简单,却有肉有酒。 李艳春吃得很慢,很斯文,以至于阿丑担心他根本吃不饱。 凌霄没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他独自喝着酒。 这酒实在太差劲了,凌霄第二次有了自己酿酒的想法。 “你们不要想太多,其实这里的人都很善良的。”李艳春吃口米,忽然抬头说道。 凌霄看他一眼,“你不太像是说谎的人。” 李艳春的脸就红了,他用手背贴了贴自己的脸颊,然后说:“我只是……只是怕你们误会。” “我们不会误会。谁瞧得起我们,谁瞧不请我们,我们心中一清二楚。”凌霄饮了一杯酒,脸上露出一丝戏谑,继而狂妄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在我眼里,他们只是麻雀耳!” 这样的话如果传出去,定会被斥为大言不惭,不知所云。 可不知为何,李艳春听凌霄这样说,却觉得他绝对有这种藐视燕雀的资格。 灯光下,光影摇曳生姿,映衬出凌霄那狂妄不羁的面容,是那样的年轻,那样的俊逸,那样的令人遐思…… 李艳春,脸红了。 他埋下头,快速地扒拉着米饭,生怕有谁看到自己羞怯的模样。 凌霄看着这个容易害羞的男孩,笑了。 阿丑不太明白凌霄为什么发笑,不过凌霄笑,他也跟着笑。 屋子里的气氛很奇怪。 这时候,敲门声响起。 有人来了。 除了李艳春,还有谁会来? 不仅凌霄好奇,连阿丑和李艳春也很好奇。 门打开,杏林医馆的老医师张昭出现在门口。 老头来的时间比较巧妙。 吃饭的时候,不引人注意的时候。 老头手中所拿着的礼物也很特别,不是一般的花花草草,或者搬迁所需的用具,而是一包药。 在医馆拿着药并不稀奇,当然也就不会引人注意。所以张昭张老医师就堂而皇之的来了。 027【妖孽】 进门,把手中的药包递上,张昭显得很亲切,捋着胡子正要开口说话,却看见了李艳春,他愣了一下。 显然,他没想到除了自己,竟然还有人过来道贺。 既然有外人,说话就有些不方便了,所以张昭就闭了嘴。 李艳春不傻也不笨,一看这形势,就知道自己碍事儿了,于是就说吃好饭了,起身告辞。 凌霄也不挽留他,示意阿丑给他打包,都是没吃完的饭菜。 李艳春走了。 张昭这才觉得舒服很多,开口就说,那包药可不是普通的药,乃是一包“远志”! 凌霄却晓得,远志乃一种中草药名。 远志又名小草。茎细,叶子互生,线形,总状花序,花淡紫绿白色,蒴果卵圆形。根入药,有安神、化痰的功效。 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记载,谢安当初在东山,有隐居不仕的志向。后来朝廷多次征召的命令下来,迫不得已,谢安就接受了桓温司马这个职位。当时友人送给桓温一些药草,其中有一味叫远志。桓温拿者它问谢安:“这种药草又叫小草,为什么一个东西有两个名称?”谢安没有立即回答。当时郝隆在座,他应声回答说:“这很容易解释,隐于山中时就叫远志,出山后就叫小草。”谢安听了,很有些惭愧的神色。桓温看了看谢安说:“郝隆这种解释,我也很有同感啊!” 果然,张昭继续说:“这药的寓意就是胸怀天下,志向高远;作为医生,我们必须要济世为怀,心系黎民。” 凌霄笑了,“张老,你我也不是外人。黑灯瞎火的,你摸来该不会只是送药吧?” 张昭咳嗽两声,面色尴尬,貌似说了这么多大道理都白说了。 “其实,是吕太医让我来找你的。” 挺意外。 至少阿丑觉得很意外,看了看凌霄。 凌霄却神情依旧。 “那‘远志’也是太医让我捎来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吕太医说了,倘若你真的志向高远,他也不拦你,毕竟你手中有钱,大可自立门户,去外面开一家医馆,赚多赚少都是你自己的,只不过……”张昭犹豫了一下,“只不过希望你能把那‘麻沸散’的配方留下来……当然,这边会出钱购买,绝不让你吃亏。” 似乎不太适应做这种说客,张昭说完这些话,就掏出手帕擦了擦汗,然后又道:“太医又说了,如果你愿意留在这里,那么他会直接提拔你成为坐诊医师,给你安排座次席位,在医馆行医治病……” 阿丑听的张大嘴巴,要知道,凌霄才从杂役晋升学徒没多久,如果再成为医馆名正言顺的医师,那就是三级跳了。 说完这些,张昭这才松了一口气,在他看来,已经把要交代的话交代的清清楚楚。按照他的意思,凌霄定然会选择离开这里,自立门户,去外面行医坐诊,毕竟手头有千两白银,想干什么不行,何必在此受人约束。 可是他错了,凌霄说:“我选择留在这里。” “呃,这个……”张昭有些不相信。 “这里很好,我没打算离开。”凌霄说。 实际上凌霄清楚地知道,现在汴梁城的行医行业,基本上被四大医馆垄断,就算你医术高超,出去以后也必须要打拼一番才能有顾客上门,想要积累更多的主顾,得到他们认同,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 留在杏林医馆就不一样了,背靠大树好乘凉,尤其行医这一行当,很多人还是认招牌的。往往很多人都会不辞千里,为了一个招牌慕名而来,或者花费重金,只为让名医帮忙看病。 凌霄相信自己的实力,却不愿意浪费时间在积累名声上。 他是聪明人,聪明人懂得如何利用时机和环境。 “至于麻沸散的事儿……” 凌霄说到了重点,张昭竖起了耳朵,这可是老医师交代的重中之重。 “我会把制作麻沸散的配方交给医馆,并且一文钱不要!” “怎么可能!不要钱?”张昭有些不明白,不明白凌霄怎么会这么大方。 很快,凌霄就告诉了他答案。 “只不过,倘若医馆拿了麻沸散出售盈利的话,那么我要抽取一成的利润,仅此而已!” 张昭吸了一口冷气,有些怪异地看着凌霄,似乎在看什么稀奇古怪的妖物。 他实在不明白凌霄的脑子是什么想的,怎么能想出这样的点子。 这种分成或者说投资方法在前世很普遍,在大宋朝却是很少见。往往有了好的配方或者秘方,大家都会采取直接卖掉的方式来交易,很少有人像凌霄想的这么远,竟然不要现钱,而是要以后的红利。 至少以张昭的脑子他是想不通,也想不明白的。以后的钱看不到,也摸不着,干嘛不要现成的? “这个……我尚不能做主,需要回禀太医之后才能够给你答复。”张昭想了想,说道。 凌霄笑了,“那就麻烦你了---不过我相信,吕太医一定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看着凌霄胸有成竹模样,张昭狐疑了,难道你连太医的心思也能猜得透?如果真是那样,你就不是人,而是妖了。 …… 事实证明,凌霄真的是妖。 在张昭把话传递过去以后,吕望溪吕老太医二话没说,直接就答应了凌霄的所有要求。 在吕太医看来,把凌霄留在杏林医馆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首先高衙内还在医馆养伤,虽然病情好转,但未来怎样谁也说不准,毕竟病如风火来去无踪;这手术是凌霄帮他做的,万一出了什么问题,也有人可以站出来顶缸。 其次,凌霄师承神秘,从一个不入流的医馆杂役,一跃成为医术精湛之人,身上不知还藏有多少秘密。对于经年行医的吕太医来说,这是一种莫大的好奇。 最后,那麻沸散的配方医馆势在必得。倘若凌霄离开了医馆,那么这配方就可能流传到外面,万一被其他三家大医馆获取,那么对于杏林医馆绝对是个很大的打击。能够掌握麻沸散,就能掌握更多的客源。虽然行医坐诊,乃治病救人之举,但偌大医馆看重的还有盈利,只有有了盈利,才能谈什么医道和医德。 只是让吕望溪没有想到的是,凌霄没有把麻沸散的配方直接卖掉,而是提出分成红利的方式。 略一思索,吕老太医不禁捋着花白胡子大感叹息,“后生可畏!能把眼光放那么远,又岂是常人可及!” 吕太医既然能够开这么大的医馆,当然也很会算账,甚至可以说是精打细算。他简单地算了一下,倘若凌霄把那“麻沸散”交给医馆来制成药品出售,不说别的,单单一年的红利就差不多千两银子。 凌霄什么也不用做,只用借助医馆的人脉,资源,以及店铺销售,就可以获得那么多想不到的利润。 想到这里,吕太医也忍不住叹息一声,“我医馆何时出了这样的妖孽!” 028【舌战群儒】 凌霄跳过学徒,直接晋升坐诊医师,这在整个杏林医馆又引起了天大风波。 对于那些辛辛苦苦熬着成为坐诊医师的学徒们来说,凌霄的这种三级跳,实在让他们受不了,也实在打击了他们的自尊心。 他们先是找到了一向和凌霄不对路的徐善初徐大医师,想让他为大家作主,担负起拨乱反正之重任。 可没想到徐大医师竟然推脱自己身有不适,婉言拒绝了大家的请求。 开玩笑,现在的徐善初躲避凌霄还来不及,又哪里会愣头愣脑冲上去。一想到牛大那古怪的死,徐太医就心有余悸。要不是这里还有些事儿没处理干净,徐善初辞职离开医馆的心思都有了。 那些医馆学徒又找其他医师帮忙,希望其能够为之呼应,就算举旗呐喊也是好的。可是那些医师大多数都是成了精的老狐狸,知道馆长大人与那凌霄暗中有所勾当,此时还是不出头为妙。 医馆学徒们没曾想,为了正义却四处碰壁。 难道这医馆真的如此黑暗?真的让一个杂役之流,坐拥医师之名,在这里开诊看病? 不可以! 绝对可以! 所以他们就鼓噪起来,选了一个出头的人做头领,也不知从那里找来锣鼓,就组成队伍,敲锣打鼓,浩浩荡荡地朝着凌霄所住的地方杀去。 此时,凌霄不在屋内,只有阿丑洗完脸,端了脸盆往外泼水。 水刚好泼到了领头队伍那人身上。 大冬天的,身上被泼水,那人勃然大怒,看清楚是阿丑,那怒火就更大了。 “呔!你这丑八怪,怎敢往我身上泼水?!”领头那人喝道。 放在以往,阿丑自卑心理作祟,定会怯懦道歉,可现在跟凌霄在一起久了,无形中胆大许多,就道:“这是我家门口,我泼不泼水与你何干?” 领头那人不妨阿丑会顶撞自己,反倒楞了一下。 阿丑胆子更大,“你们敲锣打鼓骚扰而来,难道还要让我备好酒菜,欢迎尔等不成?泼了洗脸水已是不错,幸亏你们不是晚上过来……” “晚上过来又当如何?” “晚上过来就请你们喝俺阿丑的洗脚水!” “大胆!” “放肆!” …… 人群中发出一阵阵怒声。 在他们看来,丑人多作怪,这个阿丑和那个该死的凌霄一样坏。 领头那人还能沉住气,伸手示意大家噤声,然后说道:“你这厮,我范明大人有大量,先不与你计较泼水之事---我且问你,凌霄那小子在哪儿? 阿丑脸一扭,嘴一撇,道:“我为何要告诉你?” “我等找他有事儿。” “什么事儿,先说出来听听。” “我是来质问他的。” “质问什么?” “其一,何缘何故抢占这东厢房子?其二,何德何能晋升医馆医师?”范明厉声问道。 周围人呐喊助威:“就是!他一杂役耳,哪来胆子竟然觊觎医师之位,占据东厢之偶!” 阿丑挠挠头:“你们文绉绉的,俺听不明白。还有你这个叫啥范明的,带着这么多人跑来闹事,我看你不该叫范明,应该叫犯病!倘若吕馆长知道了,定饶不了你!” “哈,这个丑八怪还敢吓唬人。” “范明兄,千万别被他吓住,出了事儿我们一起帮你扛着。”站在范明身边,一个名叫江平的学徒撸袖子说。 “就是!我们可都是讲义气的!”另一个叫薛涛的学徒拍胸脯道。 其余众人生怕范明退缩,也一起鼓噪起来。 范明心中确实有些动摇,当初被推选出来做这“带头大哥”,他就心知不妙。试想,那些老医师们一个个猴精猴精的,他们都不出头,自己干嘛要出头。 可是范明又渴望那种说不出的领导欲,喜欢被人簇拥,被人欢呼的感觉。以至于最后还是选择了做“老大”。 现在,他终于知道了“老大”不好当。 “咳咳,范某是来伸张正义的,又岂会在意个人荣辱?”范明大义凛然。 “说得好!我们是为正义而战!个人荣辱又算得了什么!”江平道。 “夫子曰: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薛涛挥舞手臂。 其他人:“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皆狂呼起来。 阿丑被他们叫嚷得耳朵根子直疼。 “好了,你们别叫了,房子都快被你们震塌了。” 范明伸手,安抚住众人,然后用一种蔑视的目光看着阿丑,说:“怎么,怕了吗?” “我为何要怕?”阿丑涨红了脸,反问道。“你们倒说说看,阿宵那点不配做医师,又哪里不配住在这东厢?” “哈哈哈,很简单。既然这里是医馆,当然以医术来论高低。他凌霄只不过投机取巧,用一些江湖戏法治好了那高衙内的病,倘若真有本事,就亮出来看看!”范明讥讽道。 “是啊,让他亮一手看看!一个杂役耳,又懂得多少医术!”其他人大声附和。 在他们看来,他们这帮人在此苦学医术,虽不至于废寝忘食,却也孜孜不倦,没想到到头来却连一个杂役都不如。这岂不可笑? 因此,他们认定凌霄虚张声势,完全是走了狗屎运,这才救活了高衙内。 “你们这帮人狗眼看人低!”阿丑脸上的胎记越发血红,显得更加丑陋难看。“不要以为你们读过书就可以轻易污蔑别人,俺们阿宵就是有真本事,他不仅懂得医术,还知晓药理,还教我背诵歌诀……” “什么歌诀?乡下小调俚曲?!要么就是哼哼唧唧不堪入耳之物!” “就是!从他们嘴里能说出什么好东西!” 一群人大声讥笑,讽刺起来。 看着他们嘲讽嘴脸,阿丑再也忍不住了,大声把凌霄交给他的《汤头歌诀》背诵出来--- “补益之剂,其一,四君子汤 四君子汤中和义参术茯苓甘草比 益以夏陈名六君祛痰补气阳虚饵 除祛半夏名异功或加香砂胃寒使 其二,升阳益胃汤 升阳益胃参术芪黄连半夏草陈皮 苓泻防风羌独活柴胡白芍姜枣随 其三.黄芪鳖甲散 黄芪鳖甲地骨皮艽菀参苓柴半知 地黄芍药天冬桂甘桔桑皮劳热宜 ……” 阿丑刚开始背诵的时候,范明,江平,还有薛涛一帮人还在大声喊叫,认为他背诵的东西狗屁不通。 可是渐渐地,随着阿丑背到第三首时,骂声少了;背到第五首时,喊声低了;背到第八首时,只剩下了嘀咕声…… 并且随着阿丑把《汤头歌诀》补益之剂中的十首药方全部背完时,整个现场早已变得鸦雀无声。 阿丑还在背诵,他记忆力不好。为了背这个歌诀吃了不少苦。当初给凌霄背诵时,更是断断续续,难以一气呵成。可是现在,不知为何,他那口吃毛病尽无,整个汤头歌诀犹如堵在他胸口之江水,一旦决堤,便汹涌而出。 阿丑声音洪亮,滔滔不绝。 那原本胎记丑陋的脸上,竟似焕发出神圣的光芒,让人仰视…… 这首在后世流传甚广,被誉为方剂学大成之歌诀,犹如洪钟齐鸣,震耳发聩。 范明,江平还有薛涛等人,全都是医馆的优秀学子,对于药理方剂当然是懂得许多,可偏偏从未听说过如此神奇,如此奥妙之歌诀。仔细揣摩,每个字,每个词,竟全都意义深刻…… 他们沉浸药理的世界里,畅游方剂的大海里,完全忘记了自己是谁,来这里干什么。 大宋虽学风蔚然,却也仅限于四书五经之类的东西。在医学方面,虽依靠活字印刷,出版了《难经》和《伤寒论》等医学著作的注解版本,但是归根结底,这些都是对已知医学的补充和完善。 在民间,医术这种特殊技艺,往往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以至于很多医学方剂都是口头传授,甚至于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临终前还要“留一手”。 因此,当范明等人听到阿丑所诵《汤头歌诀》之后,那种震撼是无以复加的。 …… 时间慢慢过去。 阿丑将自己肚子里存货背完,然后才发现,不对劲儿:周围太安静了。 再看那些原本气势汹汹者,有的瞪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自己;有的闭着双眼,摇头晃脑,似乎在回味什么;还有一些目光疑惑,似在沉思什么。 范明也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万没想到这个丑八怪竟然能背出如此发人深省之歌诀。 仔细琢磨那歌诀内容,越是琢磨,越觉得奥妙无穷。 这时,阿丑开口说了,“其实这歌诀我也才学了皮毛,要是让阿宵说来,还不吓死你们!” 闻言,范明深吸一口气,说道:“呔!你这丑八怪,不要胡说八道!如此精妙歌诀,岂是那凌霄能够作出?定是他抄袭别人的!” “抄袭?你去给我抄一个看看。站着说话不腰疼。俺阿丑虽然知道的少,却也知道,这种歌诀别人绝对做不出!” 范明没想到自己会被阿丑驳斥,脸面挂不住,“有胆就让那姓凌的站出来,倘若这歌诀真的是他所作,我范明甘愿拜他为师!倘若不是,就让他滚出杏林医馆!” “就是!把那歌诀写出来,我们去对对看,看他是不是抄袭哪本典籍……” “写啊,快点!” …… 看着这帮死不要脸的家伙,阿丑就有些冲动,刚要开口说,“写就写,谁怕谁”。忽然,他发现那些人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儿,发着光,太急不可耐了。 阿丑看见过这种眼神。当时他还小,几名衙役来匠铺勒索钱财。他做铁匠的老爹就说,当你看见有人露出这种眼神时,千万要小心,因为他们在千方百计算计你。 阿丑的目光从范明身上,移动到江平身上,再从江平身上,移动到薛涛身上…… 这些人的眼神全都充满了贪婪和诡异,就像雪地里觅食的豺狼一样。 所以阿丑笑了,“你们当我傻呀!想知道这歌诀么,门都没有!” 范明等人大失所望。原以为这丑八怪傻乎乎,可以从他嘴里套出《汤头歌诀》,然后再拿回去仔细研究揣摩,可是--- 人家不上当。 范明看了一眼江平,薛涛等人,把失败归咎于这帮猪一样的队友,认为他们举止太过刻意,这才让丑八怪看出破绽。 “哈哈,荒谬!我们岂会觊觎你那什么歌诀!”范明觉得自己笑得很干巴。 阿丑的回答是,砰地一声,回屋,关门。 吃了闭门羹的众人,你看我,我看你,第一次觉得这个丑八怪貌似很有个性。 不过让他们更加震惊的却是,那《汤头歌诀》是否真是凌霄所做?听那丑八怪意思,他也只学了皮毛,倘若学全了,那还了得。 如此推算,那个凌霄岂不更加厉害? 想到这里,众人禁不住倒吸一口冷气;继而寻思,事情闹这么大,那个凌霄又去哪儿了? 029【柳下惠重生】 凌霄揩了揩鼻子,距离很远,他就闻到了高衙内病房中传出的酒肉味。 这高衙内也是奇葩。 原本病情好转以后,应该搬回他老爹太尉府休养,毕竟那里条件设施什么的,都要比这里强。 可高衙内考虑的不是这些。 他考虑的是自由,是放纵。 太尉府固然好,可是有那个成天板着脸的老爹在,他高衙内又要装小白兔了。还有那个一天到晚吃斋念佛的老母在,他高衙内更要循规蹈矩装好孩子。 不能喝酒吃肉,更不能倚红偎翠,把那心仪已久的标志小娘子叫来弹弹曲儿,唱唱歌儿。 所以思前想后,高衙内这才断然决定,留在这医馆养病。 高俅是朝廷重臣,不可能一天到晚守在这里,孙氏也是耳朵根子软的老人,只要哄骗几句,就把她支回了家。如此一来,他高衙内就得偿所愿,在这里要风要雨,肆意放纵。 只可怜,这房间本是那老太医吕望溪的休憩地,多年来清静无为,清雅别致,如今却酒池肉林,放浪的不得了。 此时此刻,高衙内正斜靠在床榻上,怀中搂抱一艳丽妞儿,一手手持酒壶,肆意痛饮,一手手摸妞儿肥臀,用手感受那滑腻和丰软。 凌霄推门进来,对他作死模样,视若无睹,径直走到桌边,看见上面美味,自动手,吃喝起来。 高衙内嘴里酒水溢出,有些傻眼,“你没看见我吗?” “我必须看见你吗?” “你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为什么要把你放在眼里?” “你是医生,我是病人。看到病人这样暴饮暴食,还不禁酒色,你是不是该阻止?比如说,说一两句酒色之毒甚于毒药,说一些重病忌口什么的……” “我说你会听吗?” “这个……大概不会。” “那不结了。我干嘛要多费口舌?”凌霄咂了一口美酒。 高衙内被凌霄兑呛的哑口无声。 拍拍怀中艳女,让她起身离开。 那艳女看着凌霄,咯吱吱地笑。 高衙内就拍打她的屁股一下,说:“你这个骚娘们,看见俊俏的就忘了我这个相好的。” 那艳女笑得更浪,说道:“人家喜欢俏郎君嘛。”说完还冲凌霄抛了一个媚眼。 高衙内哈哈一笑,就说:“凌霄,你听到没有?碧玉说喜欢你。你看她如何,如果觉得满意,我就让她今晚帮你暖床。” 凌霄微微一笑,看也不看那碧玉一眼,说:“君子不夺人所爱。” “怎么叫夺?我这是送!”高衙内刚才似乎笑得太大声,牵动了伤口,不得不放低声音说道,“碧玉可不是一般女子,是汴梁风月楼的红牌,一般人想要一亲芳泽都不可得,便宜你,还不情愿。” 凌霄这才起身,像看什么货物一样,看着那红牌女碧玉。 碧玉更是使出百般娇媚姿态,对着凌霄搔首弄姿,一副吃定你模样。 也的确如此,在汴梁城还没几个男的能逃出她的芊芊玉掌,被她姿色所迷惑。 在碧玉看来,凌霄年纪轻轻,一定未近女色,这种初哥最容易应付,只要自己稍微使出个手段,就能将他玩弄于鼓掌之中。 高衙内也等着看好戏。 碧玉床第之间的功夫他清楚的很,勾引男人的功夫更是一清二楚。 像这样的人间尤物,就算柳下惠重生,也不一定能把持得住,何况凌霄这样一个初哥少年。 碧玉见凌霄目光迥然,禁不住发骚发浪,更将自己衣襟拉低许多,露出芙蓉凝脂般的锁骨。 她的锁骨是最知名,也最致命的。 曾有眷客用她的锁骨饮酒,美其名曰“锁骨酒”。 这正是:锁骨美酒夜光杯,青楼一渡谁人醉! 碧玉对自己的锁骨“必杀技”很有信心,在她看来,凌霄既然打量她,那么就是对她感兴趣。诱惑这样的少年,轻而易举。 可是--- “不过如此!”凌霄说。 这句话是对碧玉说的,也是对她的评价。 霎时,碧玉像是被皮鞭抽了,整个人都颤抖一下,紧接着脸红羞怒,顾不得许多,夺门而逃。 当然,在跑出去的时候还不忘狠狠地剜凌霄一眼,嘴里斥道:“木头!” 凌霄还一本正经,耸耸肩:“抱歉!我叫凌霄,不叫木头。” “哈哈哈!哈哈哈!” 高衙内再也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也许是用力过度,他剧烈地咳嗽几声,这才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好好好!凌霄,你好样的!我见多了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连我自己也是她的裙下之臣,可偏偏你……咳咳咳,竟然用‘不过如此’来形容她---‘不过如此’,四字轻巧,却回味无穷,对于靠脸吃饭的红牌来说,当真乃诛心之言。” 事实上,凌霄却并无看不起或者讽刺碧玉之意,因为前世他见过太多比碧玉还要风骚入骨的女人,与那个时空比起来,碧玉连一个跳钢管舞的都不如。 见高衙内犹自笑得前仰后合,凌霄就问:“你想死吗?” “什么?” “想死的话就继续这样大笑。我保证,你的伤口锋线会很快崩断,然后鲜血直流,倘若止不住血,你很快就会一命呜呼。”凌霄轻描淡写。 高衙内却瞬间绷着脸,憋着气,变成乖宝宝,再不敢肆意大笑,强压抑着肚子里的笑意,模样古怪。 “你不是在吓唬我吧?” “我为什么要吓唬你。” “咳咳,那我真的会死?” “至少现在还死不了。” “你要不要帮我检查一下?我忽然觉得这几天伤口有些肿疼。”高衙内忽然开始关心自己的身体了。 吃喝玩乐固然重要,可那也要有身体这样的本钱。 凌霄冷冷看他一眼,“不用。” “为什么?” “能吃能喝,还能搂着女人嬉戏的人都死不了。” 高衙内脸色尴尬,“每个人应对痛苦的方式都不一样。” “嗯,领教了。”凌霄依旧冷漠。 “那你看我这身体多久能好?” “我又不是神仙,怎么知道。” “明年春天呢?”高衙内忽然眨巴眼睛问。“我必须要好。因为我要去辽国---” 凌霄皱起眉头。 高衙内舔了一下嘴唇,继续说道:“父亲大人给我安排了差事,要陪检校太尉童贯童大人一起出使辽国……” 凌霄清楚地知道,高俅高太尉的实际职位乃“殿帅府太尉”,而“殿帅”是三衙的最高管,也就是三个有最高统兵权的人之一,除此之外,高俅还掌管大内禁军,以及皇帝近卫队,可以说是殿前司最高司令员。 而童贯才被晋升为检校太尉,实际上就是一个没啥军权的荣誉称号。两者比起来,童贯无论权势还是资历都弱了很多,再加上他本是太监出身,因此在军队方面,比起高俅就更加不如。 也正因为如此,高俅才会安插自己的儿子高衙内与他一起出使辽国,借机镀金,赚一些功勋。 只是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还没等开春出发,这高衙内就遭了林冲一顿爆揍,差点把小命送掉。如今能不能和童贯一起出使辽国,还是未知之数。 见凌霄端杯不语,高衙内就哀叹一声道:“不能出使辽国,吾心痛不已!” 凌霄诧异,这浪荡子何时忧国忧民,难道看走了眼? “听闻那辽国女人身材高大,皮肤却极是白皙,也不像我们这里,没胸没屁股的……不能去辽国,我定会抱憾终生!” 凌霄,一口酒喷出。 030【再见林冲】 掀开衣服--- 凌霄简单地检查了一下高衙内的伤口,然后故意用手指捅了捅。 高衙内龇牙咧嘴。 凌霄权当没看见,然后说:“想要初春去辽国,除非有消炎专用的青霉素,要不然,你还是留在这里吃吃喝喝,直到五月再说。” 高衙内不太懂“青霉素”这种高级词汇,但觉这小医师嘴里出来的话就是和普通的人不一样。 高衙内很有不耻下问的劲头,就问这什么鬼的”青霉素”,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哪里可以买到,要不要掏些银子买它几十斤几百斤…… 凌霄就翻白眼。 高衙内就又说:“难道比那千年灵芝,万年人参还要金贵?本衙内有钱不信就买不到。” 凌霄干脆不说话。 高衙内见凌霄一严肃,他就怕了。不知为何,凌霄身上总有一种令人惧怕的东西。相反,从凌霄身上又从来感受不到那种对权势的畏惧,对富贵的谄媚,至少高衙内一点都感受不到。 一直以来,高衙内身边聚集了太多人,对他都是点头哈腰,阿谀奉承。高衙内知道,要不是自己有一个太尉老爹,就什么都不是。这些人表面畏惧自己,其实畏惧的是家里的老头子。 可是凌霄不一样,似乎他连老头子都不怕,这就让高衙内越发对他感兴趣。 作为衙内,是孤独的。 他很需要朋友,不是那种酒肉朋友,而是真的朋友。 可是在大宋朝,根本就找不到。 谁让他是衙内,谁让他是高俅的儿子。 可是凌霄出现了。 凌霄无视高衙内那渴望朋友的基友眼神,说:“你要想出使辽国也可以,我可以用土方法培育出青霉素,大概需要数周时间。” “这鬼东西还需要培育啊。咳咳,对了,什么叫培育……”突然,高衙内觉得自己在凌霄面前很无知,脸蛋刷地就红了。 凌霄根本没理他脸红不红,说:“首先找到一些天然青霉素,比如说桔子之类的,让其发霉,提取上面的青霉,然后增加青霉的量,用芋煮成的汁混合用米磨成的汁用来做培养基的溶液,然后在培养基上种上青霉素……” 天然存在之物,习惯了现代制作法,反视最初的古法为不可能,反忘了本源。凌霄所说的青霉素制作法虽然很难,但却很是实用。 奈何,对此一窍不通高衙内越听越觉跟天书似的,听得头晕雾罩,不明所以。 …… “你们莫要阻拦,请让我进去!”外面传来吵闹声,打断了凌霄给高衙内“上课”。 高衙内暗松一口气,丢人啊,刚才一句没懂。 “是谁在那里吵闹,让他赶快进来!”高衙内嘴里吩咐,实则对着这个捣乱份子心存感激。 可马上,高衙内一看见那人就吓得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只见那人豹头虎目,一脸精悍,不是豹子头林冲,还会是谁? 高衙内的小心脏不听使唤地扑通乱跳,他怎么也没想到这豹子头林冲胆大包天,竟然还敢跑到在这里来。 怎么着,上次没打死自己,来这里看看,再补上几刀,让自己死翘翘? 高衙内还在疑神疑鬼,却突然发现,似乎有些不对劲儿。 怎么不对劲儿?这林冲没带什么凶器,相反,手中拎着一只老公鸡。那老公鸡还是活的,在林冲手里挣扎,咯咯叫着。 这种模样的人高衙内见多了,三个字---送礼的! 难道这林冲来此不是要报复自己,而是来送礼? 高衙内脑门闪过这样不着边的念头。 可偏偏被他给猜对了! 只因林冲梗着脖子,红着脸膛,开口说了,“打伤你,嗯,抱歉!这只鸡子给你补补身子。” 高衙内张大嘴巴,看看林冲,再看看那只大公鸡,蒙圈了。 …… 旁边,凌霄好笑地看着林冲前来送礼。 从一开始,凌霄就觉得这林冲不适合做官,别说什么八十万禁军教头了,就算是一个最低阶的小官,他也不适合做。为什么?性格太懦弱隐忍了。 比如这一次,明明是高衙内调戏他家娘子不成,被他打伤,现在他竟然还提了一只鸡来探病。而且提的鸡子还不是补身体的老母鸡,而是叫咯打鸣的老公鸡---连送礼都不会,还有啥前途可言? 再说林冲本人,说完送礼的那些话,已经羞得抬不起头。说实话,这次来探病,他可是下了好大的毅力,费了好的功夫,经历了无数的思想斗争,这才决定来的。 他知道,自己打伤高衙内,此事绝不会善罢甘休。那个太尉高俅可是有名护短之人,别说这次高衙内被自己差点打死,就算碰掉他几根汗毛,估计也会让自己吃不完兜着走。 当然,作为一名好汉,作为一名大宋男人,他林冲绝对不怕太尉的报复和穿小鞋,可是……自己娘子,以及丈人爹那边就不得不考虑了。 自家娘子还很年轻貌美,连衙内都垂涎,更别说其他登徒子,万一自己出了什么事儿,留下她一个人可怎么办? 还有自家丈人爹张教头,也是吃皇粮的,如果自己把高太尉得罪深了,连累到丈人家那就不好了。 林冲一向自诩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却最怕累及家人,因此才会硬着头皮前来探病,只希望这高太尉看在自己软弱谦恭份上,网开一面。 林冲这边臊的老脸通红,那边凌霄却忍不住笑出声来,实在是因为林冲和他手中提着大公鸡太像了。一样的脸红,一样的之前耀武扬威,如今垂头丧气,一人一鸡,相彰益得。 林冲本就敏感,听到有人发笑,忍不住抬头一看,然后就看见了凌霄。 “原来是你这小子!你怎会在这里?且吃我一拳!”一想到上次凌霄一脚把自己踹下“狮子楼”,林冲就气不打一处来。 “林冲!你敢动我朋友一根手指,我就弄死你!”高衙内发飙了。 经过刚才小片刻的诧异,高衙内已经明白了一切,并且胆子大了起来,一看林冲想要动手,就大声怒喝道。 林冲这才想起来,自己今天来这里是要干什么的。再看高衙内怒气冲冲,一副老子吃定你模样,他豹子头就又软蛋了。 哎,一切都是为了家呀! “林冲是么,我是高衙内的主治医生,上次踹你一脚很抱歉,不过如果有机会,我会多踹几脚。”凌霄笑眯眯地说道。 林冲怒目圆瞪,眼中快要喷出火来,再一想上次那虎头令牌,看起来此人与高家果然关系不同寻常。 无意间,林冲把凌霄当成了奸贼一党。 至于凌霄说什么是衙内的主治医师,鬼才信。这么年轻,哪里会是大夫! “好了,林冲!我知道上次与你是个误会,你也不必再来探望。走吧!”高衙内懒得多说什么,朝林冲摆了摆手。作为大宋朝的有名纨绔,这高衙内虽不学无术,却也有些气势的。 至少林冲就不敢多说什么。再一想人家说是误会,自己也算是去掉一块心头病,于是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恶狠狠地看了凌霄一眼,这才留下那只鸡子,转身而去。 见林冲离开,凌霄叹口气说:“你就这样和老实人打交道?” “什么意思?” “你说是误会,那就是说要放过他了。” “是呀,我是打算放过他。至于我家老头愿不愿意,那就另当别论。”高衙内露出阴险的笑。 凌霄点点头,然后说:“来,衣服打开。” “干什么?” “检查伤口。” “刚才不是检查过了吗?” “再检查一遍。” 须臾--- 室内传出高衙内凄厉的叫声。 031【狂妄】 大宋皇宫---延福宫 延福宫是相对独立的一处宫区,在宫城之外。延福宫是帝、后游乐之所,最初规模并不大。宋徽宗即位后不满于宫苑的狭小,遂大肆扩建、营造。延福宫扩建以后,幽雅舒适,宋徽宗赵佶大部分时间都在这座宫苑中度过。 此时,一身便装的大宋皇帝赵佶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将手中青草丢给圈栏中梅花鹿。 赵佶很喜欢这种梅花鹿,往往喜欢亲自喂它们吃草。 旁边跟着太尉高俅还有刚升职不久的童贯。两人一左一右,分别侯在赵佶左右。 赵佶又打了一个哈欠,懒洋洋地说:“出使辽国的事情准备如何?” “微臣已经准备妥当,只等春初雪融之后,道路好走,就可以出发了。”童贯抱拳说道。 这个晋升武职最高荣耀的太监,却留着非常威武的胡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去了势的宫人。 赵佶点点头,“该备的都要备上,别省那点钱,咱大宋不缺钱。” “微臣明白。到了辽国一定扬我国威,让那些茹毛饮血粗鄙之人明白我大宋之富庶威武。” 赵佶点点头,回头看一眼高俅,“高爱卿,今天怎么不说话?” 高俅就忙道:“出使辽国乃社稷大事,微臣不敢多言。” “你啊你,官越做越大就越谨慎。什么叫不敢多言,只要你说的有道理,我就会听。朕又不是什么昏君。” “微臣该死,陛下圣明,”高俅忙道,“微臣觉得这次出使辽国,主要目的是一探虚实,因此我大宋应当选择兵强马壮之将士,一同前往;其强兵悍卒,刀剑之利,定能震慑宵小……至于出使所备物品,大可减半,无需太过奢华,一般的绫罗绸缎,丝织茶叶即可;倘若太过名贵,会引发那辽人贪欲,以为我大宋富饶,可随处掠夺。固,微臣以为,这次出使当谨慎行事。” 赵佶听完高俅的话,不禁沉思了一下,又问童贯,“你以为呢?” 童贯忙抱拳道:“臣以为高太尉所说也有道理。” 赵佶点点头,“可是太寒酸了也不行……我贵为大宋天子,可不能在塞外失了面子……” 见此,高俅不再多言,知道当今天子除了斗鸡遛狗,琴棋书画,就死爱面子,喜好奇花异石,即使内库吃紧,天下乱象,还花费大把的金子银子用在“花石纲”上。如今要去辽国逞威风,当然会把面子做足了。 高俅之所以大胆谏言,将出使辽国的礼单减半,也是为了堵住一些忠臣义士之嘴。 如今自己把话抢先说出,就算那些忠臣再怎么嚷嚷,也无济于事,皇帝连他高俅的话都不采纳,又岂会在乎他们所言。 赵佶却被高俅刚才那番话弄得兴趣全无,再加上哈欠连天,就挥挥手,示意高俅先行离去,只留下童贯。 高俅跪退。 临走时,用三角眼瞥了童贯一眼。 童贯眼观鼻鼻观心,权当没看见,只等赵佶发话。 赵佶将最后一把青草丢给栏中梅花鹿,拍拍手,自有一名模样俊俏的小太监上前,递上湿巾,为他擦拭双手。 “童贯,你说这个高俅是不是越来越胆小了……说什么怕辽国引起贪欲,还不是怕那些大臣们胡说八道,议论朕胡乱花钱,奢侈无度。” “陛下圣明。高太尉也是一番好意,如今国库空虚,银钱方面……” 赵佶皱皱眉头,不耐烦道:“钱钱钱。这天下都是我赵家的,我花多少钱难道还要向那些老家伙们报告么?” 童贯不语。 赵佶又说:“再说了,朕这次花钱可是要给大宋国长脸,想那大辽野蛮之地,倘若见了我之圣明,还有那么多赏赐,定会心服口服。” “陛下圣裁。臣定会尽心尽力。”童贯伏倒在地。 赵佶满意地看他一眼,“话说高太尉的儿子,那个叫什么来着……” “高强。” “对,就叫高强---听说不是差点死了么,还被人开膛破肚,现在如何?”赵佶忽然有了八卦的念头,问伏身在地的童贯。 “微臣听说那高强命大,差不多已经好了。”童言对道。 “是吗?”赵佶好奇地瞪大眼睛,“肚子都打开了,还能活过来?” 童贯不语。 赵佶又问:“那个给高强开膛破肚的少年叫什么来着?” “回陛下,叫凌霄。” “哦,凌霄。他的医术真有那么神奇?”赵佶被激起了好奇心。 “这个……微臣不知。” “凌霄?”赵佶念叨一下,“有空要见见,看他可是三头六臂---” …… 太尉高俅并未走远,须臾,一个太监追上了他。仔细看,那太监正是刚才给皇帝赵佶递湿巾擦手的那个俊俏小太监。 小太监将一卷纸塞给太尉高俅,高俅点点头,将那纸卷藏于袖中,这才举步出了宫殿。 到一隐蔽处,高俅取出纸卷,粗略地扫视一眼,三角眼闪现一丝光芒。 凌霄么? 这个名字竟然在纸卷上面出现两遍。 高俅眯起了眼。 …… 腊月初九。 难得好天气,原本纷纷扬扬的大雪停止了,凌霄打开门,一眼望去,银装素裹,整个世界都是耀眼的白色。 他伸了一下懒腰,昨晚一夜没怎么睡好,可是看见这样的银色世界,还是精神一震。 像往常一样,凌霄先围着医馆跑了十几圈,然后脱下衣服,用冰冷的雪擦拭身体,再用古老的强身之术用手拍打各个部位,直到浑身泛红为止。 锻炼完身子,凌霄这才重新穿好衣服,拿起靠在门口的扫帚,开始扫雪。厚重的大雪没过人的膝盖,这不得不让凌霄啧啧称奇。要知道前世可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雪,那些雪儿总是薄薄一层,让人担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碾碎。 想要把厚重的积雪清理出去,绝对是一个很吃力的体力活,凌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好不容易清理出来一条道路。 这时阿丑才从睡梦中醒来,迷糊着眼睛,被凌霄呵斥快去刷牙洗脸。 阿丑对刷牙洗脸很是抗拒的,洗脸没有热水,冰冷的冷水冻的人发抖,除了凌霄乐此不疲,没人喜欢这样做。还有那刷牙,阿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用那粗糙的青盐使劲摩擦牙齿,味道苦涩难当,弄不好就咽进了肚子里,搞得肚子老不舒服。 其实,在大宋朝也有所谓的“牙刷”,就是用猪毛做成的刷牙器具,不过这种器具暂时还只是贵族阶级的用品,一般人享受不了。何况在凌霄看来,那种东西太简陋,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忙碌了一早上,草草地吃过早饭,凌霄就带着阿丑去医馆的坐诊处,准备营业开张。 杏林医馆一共有七位老医师在医馆坐诊,除了徐善初有独立的个人诊室,其余六人全都挤在一间偌大的房舍内,左右分别隔成三个小间,门口贴了对联,还有自己名号,互不干扰,各自行医。 凌霄是多出来的一位,本来没他的位子,现在却在大厅最外左侧的地方,挪出来一个空场,歪歪扭扭地放了一张桌子,成了他的私人诊室。 看到这个不伦不类的“诊摊”,医馆人无不发笑,只有凌霄本人,看了看四周,说了一句,“左为贵,右为轻,此处尚可。” 不过在外人看来,凌霄他是没得选择,因为右边那是茅房。 桌椅板凳备齐,纸墨笔砚齐备,既然没有隔间贴对联,报名号,那么就直接扯开坐诊的幌子,靠在一侧,幌子上写着:佛祖手里夺神魄,奈何桥中捞冤魂。 横批:鬼医凌霄。 这幌子是凌霄让阿丑临时制作的,用的都是好材料,精钢为杆,锦旗为扇,单单材料费算下来就差不多三百多文。 阿丑不明白,干嘛要弄这么贵的。 凌霄只说了一句,“高端大气上档次。” 自我包装,自我营销,说了这些阿丑也不懂。 但是阿丑却发现,周围看过来的眼神很不不对,尤其在幌子展开的一瞬间。 “太狂妄了!竟然在此打出如此旗号!” “还把不把我们杏林六老放在眼里?” “黄口小儿,吕太医让他过来坐诊,就乖乖坐着就是,竟弄出偌大阵势,欺我等眼瞎乎?” 除了和凌霄认识的老医师张昭外,另外五个坐诊医师在小隔间骚动起来。 他们可以容忍凌霄半路插队,在这里蹲下一屁股;也可以容忍这个小辈和自己呆在一个地方坐诊,却绝不能容忍他亮出这么大口气的招牌。 别说这五个快要蹦蹦日天的老医师了,就连和凌霄关系不错的张昭,也觉得凌霄这样做太狂妄了些。 哎,年轻人还是该谦虚谨慎为好。 032【死撑】 如今是冬日早上。 医馆开门较早,前来就医问诊的人还不是很多。 毕竟是坐在大厅门口,寒风阵阵。凌霄坐得久了,就有些忍耐不住。反倒是阿丑似乎吃惯了苦头,揣着手,缩着脖子,自顾自地背诵着凌霄新教的医方歌诀。 “有些冷,我四处走动走动!”凌霄说。 阿丑就“哦”了一声。 凌霄说完,就起身往大厅里面转悠,这才发现,原来人家小隔间里面内有乾坤,厚椅棉垫,置有暖炉什么的,有的甚至还咕嘟嘟烧着茶水,还有专门的药童伺候,只有自己傻乎乎在外面硬挺,大冬天的不冻死才怪。 凌霄摇了摇头,沿着那小隔间继续往里钻。 在这大厅最里面最敞亮的地方,也有一个隔间,与其他隔间不同的是,地方大了一些,并且在隔间旁边,祭放着医祖“扁鹊”神位,显得有些怪异。 此时,一名身穿粗布棉袄的小药童一边流着鼻涕,一边正拿了鸡毛掸子打扫那神医牌位。 凌霄望去,牌位上面雕刻着扁鹊神像,牌位前香炉内,插着几支香烛,香烟缭绕,檀香扑鼻而至。 “阿嚏!”隔间传出的暖气与体内聚集的冷气交织一起,让凌霄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心冷脾热,冷暖自知!”突然,有人说道。 凌霄扭头一看,却是一个老男人,四十来岁样子,峨冠高挽,青髯飘飘,穿着昂贵的青色棉袍,只可惜长相与这身装扮极不相称,主要是有一张歪嘴,把整个脸型都给歪没了。 “此话有些高深!”凌霄笑道。 “高深不敢当,只是有些黄口小儿太过狂妄自大,以为懂了一点点医术就可以耀武扬威,肆意妄为……”歪嘴老男人笑眯眯地看着凌霄,不用说,那个“黄口小儿”当然就是凌霄了。 凌霄不明白这个老男人为什么会挖苦自己,自己是掘他祖坟了,还是偷他棺材板了,这么冲! “哈哈,这位老先生好口才---却不知你我是否远日有怨?” “无怨!” “近日有仇?” “无仇!” “那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你我无怨无仇,你嘴巴这么臭,何苦来哉?!” 那歪嘴愣一下,似乎没想到凌霄会这么牙尖嘴利。 “难道说……你不认识我?”歪嘴探问道。 “哈,可笑!我为何要认识你?!”凌霄随即打量一下对方,然后挑挑眉毛,“再说你也不是女人,我也对老男人不感兴趣,尤其还是歪嘴的那种……” 听完此话,歪嘴老脸顿时一红,倒不是因为自己被眼前这个毛头小子给侮辱了,而是因为凌霄竟然不认识他! 一直以来,他都以为自己在杏林医馆很出名,除了大医师徐善初,就数他最牛逼,可是今天,竟然有人不认识他。 干笑两下,歪嘴老男人指着一处道:“你且看那是什么?” 凌霄看去,却是隔间上面的医师名号:妙手冯为。 两侧则是对联一副--- 上联:悬壶济世堪扁鹊。 下联:妙手回春赛华佗。 又是赛华佗? 俗不俗啊! 眼看凌霄望着对联发呆,老男人不禁傲然一笑,“现在,你该知道我是谁了吧?” 凌霄点点头,怪不得无冤无仇,这老家伙一见面却挖苦自己,“杏林六老”之一,自己抢占了他们的地盘,能不生气才怪。 作为杏林医馆最有资格继承大医师徐善初位置,拥有私人诊室,成为一人之下百人之上的大医师,冯为一向眼高于顶。 当初,吕太医提议让他收凌霄为徒,他不屑一顾。要知道,他冯为门下,哪个不是有钱人家,要么就是名门之后,像凌霄这种寒门子弟,哪有资格入他门下,那岂不是拉低了他的档次。 谁曾想,一眨眼这小子竟然堂而皇之地和自己并列于此。 还有,凌霄那大张旗鼓的幌子实在太扎眼了,他冯为也不过才比一比扁鹊,赛一赛华佗,凌霄倒好,直接搬出了佛祖鬼神。 简直大言不惭。 也正因为如此,妙手冯为才会看凌霄如此不爽。 此刻,冯为指着自己名号,得意洋洋地问凌霄:“怎么样,现在你总该知道我是谁了吧?” 凌霄实在不愿意多生事端,不过看对方那得意洋洋的嘴脸,就笑了笑道:“歪嘴华佗是么?” “任你牙尖嘴利,却不知你能撑过几天!”冯为被提及缺陷,不禁大怒道。 “这个不劳你费心---搞不好到时候我搬进这里取暖,你搬到外面受寒!” “哈哈哈,可笑!这是可笑!原来你除了牙尖嘴利外,还这么喜欢说大话!”冯为用一种嘲弄的,不屑的目光看着凌霄,“倘若你真的有能耐,我就甘愿让出这个房间。” “没听说过吗,世事难料!” “那我就睁大了眼睛等着!”冯为冷笑,“看看你这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怎么把我赶出去!” 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无话可说,于是凌霄就竖了一下中指,“好,我们走着瞧!”转身离开。 冯为吹胡子瞪眼,“竖指头?你什么意思?……老子才是第一!” …… 参观完坐诊大厅,凌霄径直回到自己摊位。寒风从门口吹入,阿丑缩着脖子眯着眼睛,趴在桌子上正打盹。 凌霄不得不佩服阿丑的抗寒能力,这样也能睡着。 听到凌霄的脚步声,阿丑揉了揉揉眼睛,忙道:“没什么人,眯了一会儿。” 真没人吗? 凌霄看一眼四周,此时就诊的病人已有很多,偏偏他这摊前却还没有一个病人。 相比之下,“杏林六老”的小隔间可是热闹的很,尤其那妙手冯为,更是病人一个接一个,看起来生意兴隆。 医师坐诊的收入除了一小部分交给医馆外,其余大部分都是自己收入。不过所有病人所需药材,必须在此购买,这才是医馆的最大收入。在此大厅,冯为病人最多,为医馆创收也最多,之所以傲慢,也是有资本的。 那些从冯为诊室内出来的病人,议论着自己在里面看病情况。 “冯医师给了俺一副偏方,明年定能抱上大胖小子!”一个黑胖妇女说。 “冯医师说我肾虚精亏,给了秘方,回去定能重振夫纲。”一个白面书生说。 “冯医师……” “冯医师……” 这些人一个个从凌霄的摊前走过,赞美之词传入耳朵。 “阿宵,那个冯医师真那么厉害吗?”阿丑忍不住问道。 “作为医师有此赞誉,应该不错。”凌霄并没有嫉妒或者鄙薄对方,而是很公正地说。 阿丑点点头,又忧愁道:“可我们的生意怎么这么差?大半天了,连一个病人都没有。” 凌霄笑了笑,没有回答。 …… 眼看从早上到中午,前来就医的人越来越多。 室内,药童服侍着,冯为咬着茶壶嘴喝着小茶,病人排成小队,等着他看病。 “那小子的医摊怎么样了?”偶尔冯医师也会“关心”一下外面的“新人”。当听到回答是“无人问津”,冯医师就会露出一副“早料到如此”的笑脸。 幌子做得再大又怎样?上面的口气吹得再响又如何? 没人找你看病,且看你能撑到几何! 033【吃着火锅,唱着歌】 就这样,第一天过去了。 凌霄摊前连一个病人都没有。 那些病人看他太过年轻,就没人肯过来看病。毕竟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何况看病乎。 大家对他唯一的兴趣就是那个大幌子,还有幌子上的那幅对联,评价是:吹牛太大,小小年纪也不怕闪了舌头。 对此,阿丑很是忧郁。 凌霄却无动于衷。 …… 第二天,凌霄依旧准时出诊。 医摊前依旧没有人。 第三天,依旧如此。 第四天,第五天…… 作为和凌霄认识的老人,张昭有些于心不忍,想要给凌霄介绍一俩熟客,却被婉言谢拒。 相比之下,其余五人就觉得张昭有些多管闲事,尤其那冯为更是觉得凌霄该有此报,最好能自动离开这里,别再丢人现眼。 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凌霄不仅没有走,还扎根在此。 首先,凌霄也不知从哪里找来门板,做了一圈屏风,非常巧妙地遮挡住了门口的寒风。这还不算,紧接着,他又搬来偌大火炭暖炉,堂而皇之地烤火取暖。 当然,如果仅仅如此也就罢了。毕竟抵抗风寒火炉取暖无可非议,可最让杏林五老受不了的是---凌霄竟然在这里吃起了火锅! 没错,就是火锅! 青菜,荤菜,洗刷干净放置一旁。 各种佐料,蘸酱,目不暇接。 再添上凌霄独自配制的火锅秘料,整个火锅“咕嘟嘟”发出诱人的香气,可谓香飘十里。 火锅,古称“古董羹“。据考证,东汉时期即有火锅,唐代白居易的《问刘十九》诗:“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就惟妙惟肖地描述了当时吃火锅的情景。 到如今大宋,火锅的吃法在民间已十分常见,可是像凌霄这般把吃火锅上升到“艺术”程度,却极是少见。 不说别的,单单那火锅的形状就蛮古怪的,一个铁锅,用月牙隔开,一边清汤,一边麻辣。 凌霄取名曰:鸳鸯火锅。 再看那蘸酱,调料就有七八种,有红有绿,有黑有白,黑的是芝麻糊,白的是小蒜泥,色彩搭配,味道搭配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捯饬出来的。 还有他那秘制底料,实在太吸引人了,距离老远,就能闻到那股子火锅香味,让人垂涎欲滴。 杏林六老都有些坐不住了,时不时地探头看看外面,诧异,这次是涮牛肉?还是涮羊肉?要么就是青菜豆腐? 香气扑鼻,食欲大动。 …… 首先忍不住的是老医师张昭,看着凌霄和阿丑踩着椅子吃着火锅,就满脸笑容地凑了过去,然后被邀请坐下,再然后就……很不要脸地大吃起来。 看得其余五老直咽唾沫。 冯为再也忍不住。 成何体统! 在这里吃火锅! 把这里当成了什么? 饭店?还是酒楼?! 于是,他就怒气冲冲地把凌霄吃火锅的事情告到了徐善初那里。 徐善初一听又是凌霄这尊瘟神,当即呵斥老头冯为:“人家吃自己的火锅,与你何干?!” 冯为被骂得摸不着头脑,弄不明白,在医馆吃火锅还有理了?这是医馆,不是饭馆呀。 …… 事实上,凌霄并不在乎自己有没有病人可以做生意,因为那“麻沸散”的秘方已经开始在杏林医馆研制出售。按照凌霄和吕太医的约定,到时候红利滚滚,凌霄又岂会在乎治病这点小钱。 所以凌霄是开心的,没有病人又如何,他照样吃着火锅,唱着歌。 不过谁也没想到,凌霄这火锅的味道太不一样了,那张昭吃过一次就念念不忘,逢人便说这火锅的美味。 老太医吕望溪来了。 名义上是来看望凌霄的,毕竟凌霄才坐诊不久,又听说他生意冷淡,作为医馆馆长,前来慰问两句也是应该。 当时凌霄正在热火朝天地“涮羊肉”,于是就邀请老太医尝两口。 老太医皱眉头,对于在这里吃火锅他是有想法的,想要婉转地劝阻凌霄几句,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坐下,吕太医很是矜持地吃了几口,然后愣了一愣,紧接着很不矜持地大吃起来。 吕太医走了,抹着嘴,满肚子涮羊肉地走了。 …… 然后陆谦来了。 这位原本来拍高衙内马屁的陆虞侯,听说凌霄在此坐诊,就过来看热闹;再然后就一屁股坐在火锅前不走了。 按照他的话说,吃遍东京大小火锅,从未吃过这般味美的。 陆谦走了,剔着牙,心满意足地走了。 凌霄也心满意足,因为他宰了陆谦一两银子。 别人蹭火锅吃,可以不要钱,陆谦却不行。谁让他小人呢。 …… 高衙内来了,他是被丫鬟搀扶着来蹭火锅的。吃完以后,他丢下一银锭,对凌霄说道:“十两,给我家老头也弄一锅!” 于是,十两银子,凌霄卖了一包火锅调料。 于是,当天晚上太尉高俅吃到了平生最好吃的火锅。 听说这是儿子高强专门给自己准备的,不禁赞许,孝心可嘉。又听说这是凌霄自己配制的,曰:不务正业。 但隔日,高太尉就又花十两弄了一包火锅调料。在检验安全,没有任何危险以后,秘密送入皇宫。 当晚,大宋皇帝赵佶吃到了远超御膳房的鸳鸯火锅。 …… 十两又是十两! 凌霄接了一张又一张的火锅订单,没想到他坐诊多日,连一副药都没卖出,火锅调料却卖得大火。 凌霄觉得自己太“不务正业”了。 算算卖底料的钱,竟然足足有三百两。 幸亏这时候,没人再下订单了。 凌霄知道,自己火锅底料的配方估计已经被人仿制出来,只要不是笨蛋,多实验几次,总能凑齐里面的配料。 凌霄却不知道,首先仿制出自己配料的乃大宋御膳房的御厨。 而命令他们仿制的则是大宋皇帝赵佶。 …… 其实凌霄一点都不怕别人仿出自己的火锅底料;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变着法,一口气弄出十七八种不同类型不同味道的火锅底料。让那些聪明人仿都没得仿。 可是他没有这样做。原因是,太不务正业了。 于是,凌霄的诊摊又变得冷清了。 这让“杏林六老”松了一口气,凌霄在这里卖火锅底料给他们的压力实在太大了。 他们辛辛苦苦大半个月,还不如人家卖一包底料赚得多。 情何以堪? 眼看凌霄摊前冷落,自己室内病人如潮,医师冯为总算找回了一丝安慰。 是啦,这里是医馆,只有超高的医术才是王道;不像那小子,只会弄一些旁门左道。 “日子这样才正常呀。” 冯为发出感慨。 034【哗众取宠】 凌霄的摊位很清闲。 病人只会选择那些老医师,没人愿意选择他这个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少年。 即使凌霄那个招牌幌子很扎眼,却依旧没人惠顾。 看看那些隔间诊室不断有人走进走出,阿丑就扣着鼻孔对凌霄说:“阿宵,看起来今天又没人来,不如我们收摊吧。” 凌霄睁开眼睛,放下怀中抱着的暖炉,伸了一下懒腰,说道:“嗯,那就收吧。回去熬一些清火的汤吃吃……” 这几天吃火锅吃得他火大,需要好好调理一下。 一想到凌霄那出神入化的厨艺,阿丑就咽了一口口水,自从跟了阿宵,他已经壮了十斤。 旁边,那些送病人出门的老医师们,看见凌霄他们又在收拾摊子,不禁负手冷笑:“看你还能坚持多久。没一个病人给你看,急死你这狂妄无知的少年。” 就在这时--- “那是什么?快点拦住它!”几个药童嚷嚷着,又是挡,又是拦,围堵一只从外面跑进来的黑狗。 那只黑狗个头很小,体格很瘦,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显然受了很重的伤,肚肠从腹部流了出来,能从外面跑到这里已经很不容易,如今已经体力不支。 “呀,这只狗还蛮聪明的,竟然知道跑到这里求医。” “是啊,一定是那些打狗的恶人想要吃了它,它才拼命逃脱的。” “说的有理。你看那伤口明显是刀伤。唉,可怜的家伙。” 人们议论纷纷,那黑狗左闪右躲,躲避开那些医馆药童的拦截,最后发出一声哀鸣,钻到了凌霄的桌子底下,低声呜咽着,眼中流出泪水,看起来可怜巴巴。 一个黑胖药童就拿了扫帚,上前准备把黑狗从桌子底下赶出来。 凌霄拦住他,“做什么?” “赶狗。” “赶它吗?”凌霄指了指钻在桌子下哀鸣的黑狗,“它是我的病人。” 黑胖药童一愣神,“你说什么?” “我说它是我的病人,现在我要开始给它看病了,请你离开。” “这个……”黑胖药童不得不放下扫帚,讪讪退后几步。 其他人听说凌霄要给狗看病,全都大笑不已。 尤其那些老医师,闻此,更是摇头说:“这少年发了魔症,没有病人就找了一条狗,可悲!可叹!”说完,嗤之以鼻,不再理会凌霄,各自回去诊室看病去了。 对于他们来说,凌霄给狗看病简直是哗众取宠,自取其辱。 尤其那妙手冯为,见此更是懒得理会凌霄,对于他来说,凌霄已经黔驴技穷,不足为虑。于是就背着手,洋洋得意地进到了自己温暖的诊室内。 …… 凌霄却不理会那些风言风语,还有周围的讥笑,他开始动手了。命令阿丑先给那黑狗伤口说的狗毛剪掉,梳理清楚。 那黑狗很通灵性,似乎知道凌霄是在帮它医病,竟一声不吭,非常温顺地任凭阿丑摆布。 听闻给黑狗治病,如此稀奇之事,却是少见。于是周围人越聚越多,很快就将凌霄的摊位围堵的水泄不通。 当看见这只黑狗的惨状,周围人不禁摇头,“这只狗没得治了。”“是啊,肠子都出来了,又怎么能治得好,除非神仙出世。” 在他们看来,这只狗活命的机会低之又低,如果能把它救活,那才奇怪。 凌霄丝毫没去理会周围人的聒噪,而是烧了热水,让阿丑快速取了手术器械。 与此同时,凌霄开始亲自动手给那黑狗的伤口清理干净。因为奔跑的缘故,那伤口沾染了许多肮脏的东西,若是不清理干净,定会引发伤口感染。 作为医生,凌霄清楚地知道,很多手术之所以失败,或者说很多病人之所以死掉,几乎都是因为伤口感染,消炎不当引起的。 尤其在如今的大宋朝,很多医生对伤口感染根本不重视,只是随便开一两副药剂,做到去血化瘀即可,这也是病人死亡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凌霄用自己配制的盐水清理了一遍伤口。虽然这种盐水不如酒精效果好,却也能做到杀菌消毒的作用。待到伤口弄干净,仔细看去,果然是刀伤,应该是那些屠夫们常用的牛耳尖刀所致,看起来那帮恶人想要把它开膛破肚,然后煮了吃了,却不防这黑狗命硬,竟拖着伤口逃跑。 凌霄将那翻出来的肚肠清理干净,重新塞回黑狗的体内。 因为疼痛缘故,黑狗发出一阵哀鸣。 凌霄就拍拍它的头说,“忍着点,你伤势太重,又没用上麻药,如果真的太痛就叫吧,叫出来会舒服些。” 见凌霄和狗说话,周围人不禁觉得好笑,却不知为何又笑不出来。 那只黑狗似乎听懂了凌霄的语言,在凌霄的安抚下,竟然强忍着,不再哀鸣。 凌霄趁机取出针线,将它的伤口缝合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旁边人都看累了。 凌霄这才给黑狗动完手术,又让阿丑熬好汤药,从黑狗嘴里灌进去。 那黑狗喝完汤药,就这样静静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让人怀疑它是不是已经死了。 毕竟连肠子都露出来了,这狗还能活过来吗? …… 又等了半盏茶时间,看热闹的人确定这只狗已经死了,正准备散去。 可就在这时,突听一声呜咽,那只黑狗竟然神奇地翻了一个身,活了过来。 它瞪大眼睛看看四周,当看到凌霄的时候,似乎认出了这个恩人,竟然“呜咽”着走到凌霄脚旁,舔了一下他的鞋子。最后又抬头用黑溜溜的眼睛深深地看了凌霄一眼,这才“汪汪”叫了两声,转身跑掉。 见到这么一幕,周围人全都傻眼了。 不可思议,竟然真的把狗给治好了。 怎么可能? 再看凌霄那崭新的招牌幌子:佛祖手里夺神魄,奈何桥中捞冤魂。 横批:鬼医凌霄。 以前大家觉得好笑,现在却觉得名副其实。 “神啊,真是太神了!” “就是,能把死狗救活,那岂不是也能把死人救活?” “医术高超呀!” “了不得!让人大开眼界!” …… 人们七嘴八舌称赞着,所有人都对凌霄诡谲医术佩服得五体投地。 阿丑不傻也不笨,眼看凌霄大发神威,让这些人看的目瞪口呆,就把原本收拢起来的摊子重新摆开,然后提起洪亮嗓门:“不知下一位是谁?!” 他话音刚落,就见一大群人哗啦就围了上来,“我来!”“该我了!”“神医,给我看看吧!”“我要看病!”“我也要求医!”“我要……” 一时间凌霄摊前人满为患,看病的将其围堵的水泄不通! 阿丑傻了眼,刚才还为没客人发愁,现在发愁的是顾客太多! 035【黑狗报恩】 凌霄摊子闹哄哄的,很快就传到了那些隔间诊室里面。 此刻,号称“赛华佗”的妙手冯为正在给看病的人写药方,却被外面的噪闹声打扰了,于是就吩咐身边的小药童出去看看。 那药童名唤“富贵”,绰号“鼻涕虫”,是医馆配给冯为打杂的,平时除了斟茶倒水,扫地碾墨之外,唯一的消遣和嗜好就是靠在墙旮旯打瞌睡。 难得今日看病的人不太多,小药童做完杂活就靠在了旮旯角落,双手搂着双腿,做一个煮熟虾米状,弓着头打瞌睡,任那鼻涕吸溜,睡得正美。 突被冯为唤醒,小药童富贵用袖子擦了擦鼻涕,很不情愿地站起来,打了几个哈欠后,这才出了诊室朝外张望。 须臾,小药童富贵就折回来对冯为说道:“先生,外面很多人在围着那诊摊看病。” “诊摊?可是那凌霄的摊子?”冯为不禁眉头一皱。 “正是。”富贵回答,心里却道,这里除了姓凌的摊子也没别人的了。 “缘何之前没有人,现在却多了起来?” “听说刚才他治好了一条黑狗。” “怎么可能?”冯为冷哼一声,“那狗肚肠都已流出,怎能救活?” “可听说那狗真的活了,并且很多人亲眼所见!”富贵吸溜了一下鼻涕又道,“现在大家都在夸赞他医术如神,妙手回春。” “医术如神?有我神吗?”冯为一撇歪嘴,不高兴了。 富贵并非蠢笨,立马点头哈腰道:“当然没先生您厉害……您可是赛华佗,胜扁鹊!必是那些不懂事儿的人瞎嚷嚷,先生您别往心里去!” 冯为这才脸色微缓,说道:“不必理会他们……这帮家伙,目光短浅,治好一条狗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说完就挥袖端起茶杯来细细品茶。 在他看来,凌霄最多热闹这么一天,明天就会被打回原形,毕竟狗命只是贱命一条,救了一只狗,也得瑟不了多久。 …… 凌霄看病的速度非常快。 很多病人刚一屁股坐下,还没开口说两句,凌霄已经刷刷提笔写药方,嘱咐,怎么煎药,如何服用。 要么就是翻翻眼皮,看看舌苔,然后提笔抓药。 他这种看病速度直接破了医馆的记录。 那些病人一肚子狐疑,感觉自己只是坐了一下,病就看完了。 这个少年医生不实在糊弄自己吧? 有些人就故意试探凌霄,隐藏自己病情,看他如何作答,没曾想,凌霄只是简单看他们几眼,就把他们的病症说得准确无误,甚至比一些老医师看的还要准。 这下,众人才被凌霄高超的医术所折服,而聚在他诊摊的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一些“杏林六老”的老主顾,也忍不住从诊室里面跑过来,请这位少年神医为自己把脉看病。 如此举动,令“杏林六老”尴尬无比。 张昭还好些,毕竟他曾经想要帮助过凌霄。 至于冯为等人,则气恼不已,觉得凌霄这小儿实在过分,明显是在挖墙脚,抢自己生意,于是就把凌霄更加恨得牙痒痒。不过这种心事儿大家都藏在心里不说,尤其那冯为,认定凌霄这是一天得瑟,明日必会被打回原形。 …… 次日,正如冯为所说,治好一条狗并不足以引起太大的轰动效应。因此,第二天,凌霄摊前的病人就少了许多,但比起刚开始摆摊时,却强了不少,至少有人肯过来看病。 医生给人看病是需要积累口碑的。而这口碑不可能一蹴而就。毕竟人的病不会在你看完之后,立马就好起来。 但是渐渐地,人们发现,凡是在凌霄摊前看过病的,就都会很快好转,甚至可以说是药到病除。于是,凌霄看病救人的本领,就在病人之间渐渐声名鹊起。 凌霄不是那种勤快的人,尤其遇到一般的病症时,他就在一旁指导,让阿丑来坐诊。阿丑已经差不多将那《汤头歌诀》背熟,再加上凌霄的指引,对于一般的头疼发热,竟然也能应付自如。 有了阿丑这个跟班顶缸,凌霄就可以抽出更多的时间用土法来研制消炎专用药物“青霉素”。 按照凌霄列好的制作计划,如今青霉素的培育液基本已经成型,将那些从发霉桔子中提取的天然青霉素培养在里面,慢慢扩散,随着扩散程度的加大,霉菌越来越多,就差蒸馏和提纯了。 为了研制青霉素,凌霄花了很多的功夫,甚至抢占了东厢的一间上等房间作为“培育基地”。 当然,这次抢占行为必须打着“为高衙内治病”的名义,有了这个理由,吕太医就算想要拒绝也不行。 可是对于那些被抢走房舍,要和其他人挤在一起的医馆学徒来说,凌霄这种行为,又为他罄竹难书的“恶行”添上了一笔。 …… 这天下午,凌霄随便看了三四个病人,打算尽快收拾摊子回自己的“培育基地”,今天可是提取青霉素的大日子,希望这次能够有好的收获。 再看其他老医师们,生意依旧很好,病人络绎不绝。说白了,病人还是认医生的。凌霄虽声名鹊起,但毕竟太年轻了,而中医讲究的又是越老越精。 大厅门口,一只黑狗迅速从外面钻了进来,像是知道路似得,直接跑到了凌霄的摊子前。 凌霄一看,笑了,竟然是三天前自己治疗过的那只小黑狗。 小黑狗貌似好了很多,伤口缝合处逐渐结疤。 这只狗的生命力和复原力不禁让凌霄惊叹。 阿丑也看见了这只黑狗,就说:“阿宵,你看它嘴里叼着什么东西?” 凌霄这才发现,这只黑狗嘴里竟然叼着一团白乎乎的东西,也不知是什么。 周遭那些来医馆求诊的病人也看到了这只奇特的黑狗,有认识它的就说,“这只狗命大,跑到这里来该不会是报恩的吧?” “嘴里咬着什么?白乎乎的,不会是一团肥肉吧?” “不像。倒像是在野地叼来的骨头。” “骨头是硬的,它嘴里的东西却软乎乎。” 大家议论纷纷,讨论着黑狗嘴里叼着的东西是什么。 凌霄也不禁好奇起来,这黑狗该不会真的通人性,叼了东西来报恩。 036【肉灵芝】 再看那黑狗,将嘴里叼着的东西放在了凌霄的脚底下,然后像上次一样,用头拱了拱凌霄的腿,喉咙发出亲切的呜咽声,然后用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看着凌霄,似乎在让他看自己带来的“礼物”。 周围人早忍不住了,有人甚至走近了去看那黑狗叼来的东西。黑狗却非常警惕地朝他们汪汪叫,生怕这些人把东西抢走。 如此一来,人们的兴趣就更大了,什么“宝物”竟让这只黑狗如此护宝。 凌霄仔细看去,只见黑狗叼来的东西像极了一块三四斤重的肥肉,表皮皱巴巴的,用手触摸表皮,就像摸到粗糙的砂纸。它部分表皮破损,内部的“肉”看起来雪白细腻,捏在手上很韧,不容易捏碎。更奇怪的是,它的底部看起来像是刮了毛的猪皮,这层像猪皮的表皮很薄,却韧性十足。 就在凌霄用手触摸这东西,仔细观察时,那东西竟然蠕动了一下。这可把凌霄吓了一跳。周围人也看到了,大惊道:“这是什么怪物?没头没腿还会动?”“天啊,该不会是什么邪乎的东西吧?” 大家全都紧盯着那团似肉非肉的东西,等待它再动几下。可那团肉乎乎的东西却跟死了一样,再没反应。 周围人还在嘀咕,凌霄却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表情有些诧异地用手捧起那团东西,嘴里说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太岁?” 太岁,又称肉灵芝,为传说中秦始皇苦苦找寻的长生不老之药。在《山海经》中,太岁被称为“视肉”“聚肉”“肉芝”。《山海经》记载,“视肉”最早是作为古代帝王生前喜欢食用的物品而出现在古帝陵前,具有“食之尽,寻复更生如故”“食一片复一片”的特点。 据《神农本草经》记载:“肉灵芝,无毒、补中、益精气、增智慧,治胸中结,久服轻身不老”。 另外,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肉芝状如肉。附于大石,头尾具有,乃生物也。赤者如珊瑚,白者如截肪,黑者如泽漆,青者如翠羽,黄者如紫金,皆光明洞彻如坚冰也。” 除此之外,据史料记载,“太岁”是古人假定的一个天体,和岁星(木星)运动速度相同而方向相反。“太岁”到了哪个区域,就在相应的方位地下有一块肉状的东西,这就是“太岁”的化身,在这个方位动土就会惊动“太岁”。这就是“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由来。 凌霄虽然声音不大,却被身边最近的阿丑听见,阿丑就嘀咕说:“这是啥太岁呀,长得也太难看了!” 这一次周围人却是听清楚了--- “什么?太岁!” “不可能吧,这会是太岁?!” “听说吃了这太岁可以长命百岁!” …… 所有人,眼睛开始放出炙热的光芒,死死地盯着凌霄手中捧着的那团东西。 似乎感受到了众人那种贪欲,小黑狗守在凌霄身边,汪汪地叫着,似乎在提醒大家,不要轻举妄动,否则它会咬你一口。 凌霄却一点都不在意周围人的眼光,而是用手仔细地又鉴别了一下手中的肉团,确定这就是罕见的“太岁”之后,这才对阿丑说道:“收摊,回去。” 他迫切地想要回去对这“太岁”做一番解剖研究,看看它是否像传说中的那样神奇。 眼看凌霄要走,周围人羡慕不已。 看看,人家只不过救了一条狗,就得到了这样的宝物,真的是善有善报。 当然,更多的则是嫉妒。 尤其那些闻讯而出的老医师们,这辈子都没见过真正的“太岁”,没想到会在这里出现,更没想到会被凌霄轻易得到。 张昭还好些,心中充满好奇,打定主意等会儿坐完诊就去凌霄那边见识一下,开开眼界。 包括冯为在内的另外几个老头就有些心痒难耐了。他们和凌霄关系闹得很僵,就算满肚子的好奇,也不方便上前询问,因此就更加嫉恨凌霄,只判定那“太岁”是假的---如此宝物又岂能轻而易举得到? 事实上,认为这“太岁”是假的人不在少数。 在他们看来,随便捡来一块像肉又不像肉的东西就称为“太岁”,这样的宝物也太廉价了。何况还是被一只黑狗叼来,脏不啦叽。 凌霄也懒得和这些人解释,正在收拾摊子,就听外面一阵噪杂声传来。 “救命啊!快来救救我老婆和孩子的命!”随着凄厉的叫喊声,就见一帮人抬着一个大肚子的妇女,慌慌张张地从外面进来。紧跟着的是一个神情紧张,满头大汗的中年男子。 那中年男子方面大耳,穿着华贵,乃是汴梁城数一数二的大善人大财主方员外。 这方员外今年四十有三,虽然家中妻妾成群,却一直没有子嗣。 方员外惆怅啊,自己这么大的产业以后谁来继承?祖宗灵堂谁来打理? 幸好这一次家中女人突然有喜在身,眼看就快要临盆。方员外大喜过望,求神拜佛,不管是男是女,只希望母子(母女)平平安安。 可偏偏事与愿违,这不刚要临盆,却遭遇难产,孩子在肚子里硬是生不下来。 作为杏林医馆的老医师,见有病人紧急求医,大家当即放下所有成见,开始一起会诊。 很快,冯为,张昭等人得出结论:胎儿在母体内无法生出,为今之计只能用药物强行将胎儿打下,以便保住大人性命。 闻听此言。 方员外心中痛苦无比,寻思,自己这一辈子没做过什么坏事儿,还动不动修桥补路,可老天爷为什么偏偏这样对自己? “为什么?”方员外跪在地上,质问苍天,“天啊,难道你真的要让我们方家绝子绝孙!”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悲痛欲绝。 看到方员外如此凄苦模样,众人无不动容,杏林六老更觉无能为力,毕竟作为医生,不能帮病人解决痛苦,这是最大的失败。 就在方员外悲痛欲绝,放声大哭时,一个声音道:“哭有什么用?能救活你老婆和孩子吗?” 说话间,凌霄了出来。 “你是谁?你说这话又是什么意思?”方员外抹着眼泪,哽咽道。 凌霄说:“我是医生。”说完这些,就蹲下身子去检查那孕妇。 听凌霄说自己是医生,方员外愣了一下,似乎诧异他这么年轻。 孕妇早已昏迷,脸上写满疲惫,虽然她已经尽力,孩子却依旧生不下来…… 凌霄看了看她下体狼藉,又伸手摸了摸胎儿。 还有心跳。 “咚咚”,“咚咚”,只是很微弱;似乎在与时间赛跑,挣扎在生命线上。 凌霄皱着眉头,又仔细地摸了摸胎儿的形状与位置,最后做出了结论:胎儿被脐带缠绕,所以才会发生难产,此刻唯一的方法就是“剖腹产”。 037【剖腹产】 在凌霄来的那个时代,剖腹产是最常见的一种生产方法。往往很多孕妇为了避免分娩时的过于疼痛,都会选择这种简单易行的生产方式。 可现在是宋朝,剖腹产根本就“不存在”。 准确地说,在宋朝以前的历史上关于“剖腹产”的资料并不多。 最早的一条“剖宫产”记载,见于司马迁的《史记---楚世家》:“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坼剖而产焉。” 吴回生了儿子陆终,陆终娶妻女嬇,女嬇所生的6个儿子,都是剖宫产,即所谓“坼剖而产”。吴回和陆终都是远古时被神话了人物,这条剖宫产史料是否可信?历代都有人怀疑。《搜神记》一书作者、东晋人干宝分析认为,陆终的儿子是剖宫产一说“不妄”,并认为剖腹产“无害”,有诗称,“不坼不副,无灾无害。” 在离干宝生活时代并不遥远的三国时,就出现了一则剖宫产案例,干宝以此佐证剖宫生的存在和可行。据南朝刘宋史学家裴骃《史记集解》所记,这起剖宫产发生在魏黄初五年,时皇帝为魏文帝曹丕,汝南人屈雍的妻子产子时,“从右胳下水腹上出”,这就是“剖宫产”。王氏剖腹产后,“平和自若,数月创合,母子无恙。” 相比之下,西方的“剖腹产”就清晰的多了。据凌霄所知,西方最早的剖腹产是个屠夫给自己老婆剖的,他老婆奇迹地活了,但是之后难产的妇女剖腹产都没活下来,因为那时候人们只知道要缝肚子不知道子宫也要缝……所以以前才说女人生孩子,等于一只脚踏入了“鬼门关。” 可如今是大宋,虽然大宋医学昌明,设置了太医局等官家医疗机构,但是“剖腹产”却从未有过。 因此当凌霄提出对孕妇进行“剖腹产”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什么意思?” “把孕妇的肚子破开,取出胎儿?” “这人还能活吗?” “这岂不是丧尽天良的举动?” …… 众人议论纷纷,全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凌霄,似乎在看什么吃人的怪物。 在这些人的意识里,只有那些穷凶极恶之人才会做这般惨无人道之事。君不见历史典籍中往往只有那些军阀,刽子手,以及屠夫之流才会做这等恶行。 凌霄懒得和这帮愚昧之人解释太多,只是问那方员外道:“你是病人家属,你可以选择,做还是不做?” 方员外也被凌霄的这种大胆提议吓了一跳,胆怯地问:“这样做是否可以救活我孩子?” “不仅能救活孩子,连大人也有可能救活。” “什么?能全部救活?”方员外不明白自己老婆肚子被破开,怎么还能活过来。 这时旁边有人说了,“员外放心,这小哥可不是骗你的……看见那只黑狗没有,数天前受了重伤,连肚肠都露了出来,硬是被这小哥给救活了。” 听完此话,方员外难以置信地看了看那只小黑狗。 黑狗通人性,好像知道是在说自己,就冲着方员外“汪汪”叫了两声,似乎在验证那人所言非虚。 方员外激动了,顾不得脸上的眼泪鼻涕,一把握住凌霄的手道:“倘若真能将我妻儿救活,我方某定当重谢!”说完,眼泪就又流了出来。 见此,凌霄就不再耽误时间,吩咐阿丑迅速烧了开水,要给孕妇做剖腹产手术。 阿丑这边忙活去了。 凌霄就又吩咐方员外,让人用屏风把孕妇周围直接围拢起来,避免围观。 那些看热闹的,没曾想凌霄会来这么一招,虽然看不见什么,却全都围聚在屏风周围,依旧不肯走。 他们心思很简单,就是要看看凌霄这个怪物医生,是不是真的能把这孕妇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救活。 别说这些人了,就连冯为,张昭,仇云,陈同,姜坤等一干老医师也都很好奇---好奇凌霄怎么下刀,怎么取出胎儿,怎么让孕妇不死…… 在他们看来,这什么劳子“剖腹产”从未见过;只是从孕妇腹中取出胎儿的事例,他们倒是听说过,可那孕妇无一例外,几乎全都死了,第一,失血过多,第二,疼痛难耐,第三,产后调理不当…… 屏风围拢起来以后,凌霄首先让人取来石灰,在周围洒了一圈,然后又开始煮醋,直至醋味儿蔓延开来。 众人不明白这有什么用,难道这“剖腹产”还要这般作法,方能施展? 凌霄当然不会解释这是在做消毒和做隔离,他也没那种时间。 当一切准备妥当,他就让阿丑做自己副手,从医疗器械盒子里取出柳叶刀,柳叶刀沸水消毒,又用棉絮沾了醋水,擦了擦那孕妇的肚皮,然后对准剖腹线,十分麻利地划了一道--- 除了凌霄和阿丑,包括方员外在内所有人都被挡在屏风外面。 方员外搓着手,表情焦急地来回踱步,时不时地踮起脚尖看看屏风里面;其他人更是如此,全都踮了脚尖,伸长脖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希望能够看清楚屏风里面的动静。 没让他们等多久,就听到屏风里面传来一阵洪亮的婴儿啼哭。 “生了?!”方员外立马瞪大了眼睛。 “真的取了出来?”张昭目瞪口呆。 “孕妇呢,该不会死了吧?”冯为惊异。 …… 须臾--- 屏风打开,出来一人,怀里抱着婴儿。 只是看到那人,大家不禁一愣,只见他脸上不知为何戴着半截白布,头上还戴着很奇怪的帽子。 那人摘下口上遮盖的白布,露出一张红色胎记丑陋的脸来,不是阿丑还会是谁。 胖大的婴儿还在阿丑怀里盘腾着,小家伙叫了几嗓子,似乎有些饿了,脑瓜使劲儿地往阿丑的怀里拱。 阿丑被他拱得咯咯直笑,然后舍不得地把小家伙递给方员外道:“恭喜你,是个男孩!” 方员外不敢相信地看着孩子,双手发抖地接过,抱在怀里,嘴里想要说什么,却哽咽了,然后眼圈一红,眼泪就流了出来,半晌才嘟囔出一句话:“我们方家……有后了!” 抹了一把眼泪,方员外这才想起妻子,忙问:“孩子他娘呢,该不会是……”表情紧张,生怕传来噩耗。 阿丑嘿嘿一笑,“阿宵正在帮她缝合伤口……不过她失血过多,回去后需要好好静养……” “你是说……她没死?”这句话却不是方员外说的,而是旁边的老医师冯为说的。 冯为一脸的惊异,语气更充满了疑惑。 阿丑瞅了这老头一眼,没好气道:“你很想她死吗?这么大岁数,心眼却怎么这么坏!” 冯为当即老脸通红。 方员外更是狠狠地瞪他一眼。 冯为忙以袖遮脸,“惭愧!惭愧!老朽并非那个意思……” 刚要解释,却听有人说道:“瞧,出来了!” 冯为顾不得解释,忙看去,只见凌霄从那屏风里走了出来,模样和刚才阿丑一样,脸上也戴着一块白布,遮挡了大半个脸,样子怪异。 凌霄伸手将脸上遮挡的“口罩”摘下,露出俊逸的脸,然后松了一口气对方员外说:“伤口已经缝合完毕。幸亏抢救及时,要不然失血过多,后果不堪设想。” 在凌霄看来,这次真的是险之又险。若非自己动作快,快速剖腹,快速缝合,单单失血这一关就很难闯过。 对于方员外来说,他不懂那么多,只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救活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 “噗通”一声,方员外推金山,倒银柱,跪地就拜,对着凌霄高声呼道:“救苦救难活神仙!” 038【名扬京城】 眼看凌霄被方员外叩拜,周围人一个劲儿地鼓掌,大赞凌霄医术如神,技艺高超。 那老医师冯为心中别提多不是滋味了。想起自己和凌霄打赌,倘若凌霄这医摊真的开得了,他就从隔间里面搬出来,让凌霄搬进去,自己则搬到这门口吃风受冻。 想到这里,冯为再也忍不住,就咳嗽两声说道:“方员外,你且不要太激动……他说治好就治好了吗?产妇事后发生意外之事,多之又多,老朽提醒你莫要轻易相信别人。” 冯为这话其实也有一番道理。 要知道,在这大宋朝,很多时候女人生产,就等于是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其中因为难产去世的更是多不胜数。冯为也是见多了这种事儿,所以才好意提醒方员外,另外让凌霄吃个瘪。 其他医师听了这话,随即附和道:“是啊!是啊!产后大出血,或者调理不善,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那些看热闹的,虽不懂医理,却也知道女人生孩子,像这般产难的,很少有活过来的,因此也都跟着点头。 方员外彻底怔住了,这才知道,原来事情还没结束,自己老婆能不能活过来还是未知数。 “凌神医,您看……”方员外把所有期望都寄托在了凌霄身上,眼巴巴地看着他,希望凌霄能够给个完整的交代,或者说一句囫囵话,好让他安心。 其他人也都看向凌霄,看他怎样回答。 凌霄看着所有人都看着自己,只是笑了笑,然后对着方员外说道:“冯医师所言不虚。的确,孕妇产后可能会发生意外,随时都有危险发生。不过她的情况略有不同……” “怎个不同?难道你现在就能让她醒转过来?”冯为好不容易抓住了主动权,步步紧逼。 凌霄只道了一句:“多说无益。”随即就见他行动起来。 周围人就好奇了,不明白他要做什么,难道真的有办法让这昏迷不醒的孕妇好起来。 冯为冷哼一声,负手看着凌霄,看他演什么把戏。 就见凌霄先是拿出一只小刀,然后将那之前奇形怪状的“肉团”取了出来,用小刀割了一小片,令阿丑取来茶碗,将雪白的肉片丢入,再倒上温水,然后奇迹出现了--- 只见那肉片入水即溶,好像雪花般融进水里。 周围人莫不惊讶,惊叹。 凌霄却从容地令阿丑将那孕妇扶起,然后用茶万对着她的嘴,将那水灌入她的口中…… 这时候一些人已经明白了,心中充满了震撼。 连冯为也一脸的惊讶,心说,“难道……那真的是‘肉灵芝’---太岁?!” 虽没见过这种神奇的宝贝,冯为却是从很多医学典籍上看到过“太岁”的记录。据说这种宝贝用作药物的话可以让人起死回生…… 想到这里,冯为的呼吸变得沉重起来,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凌霄和那孕妇--- 方员外不明白凌霄喂自己妻子饮用的是什么,旁边人就跟他轻轻说了,立马,他的眼睛就亮了起来,“这可是用钱也买不到的宝物呀!” 所有人都摒住了呼吸,等待着奇迹的发生。 凌霄让阿丑将那孕妇再次放下,只见她呼吸平稳,不过依旧昏迷不醒。 …… 时间慢慢地过去了。 那孕妇依旧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这时候,有人就嘀咕了,“原来那是假的太岁,半点奇效都没有。” “是啊,都过了这么久。” 冯为吊着的一颗心落了下来,不过马上又暗自责备自己,作为大夫应该以救人为主,岂能因此得意? 方员外明亮的眼睛开始变得暗淡了,刚刚听到“太岁”的惊喜,霎时被眼前的景象所冲散…… 就在所有人以为这次凌霄出了糗,摆了大乌龙,拿了假的“太岁”来救人时,只见那原本毫无动静的孕妇竟然“啊”地一声,慢慢睁开了眼睛…… 顿时--- 所有人欢呼起来。 声音,惊天动地。 …… 凌霄神医鬼术救活孕妇的消息不胫而走,在这杏林医馆纷纷扬扬地传了出去。 医术如神。 鬼手佛心。 剖腹救人。 神乎其神--- 与此同时,前来惠顾凌霄的病人蜂拥而至,没人再敢小看他。 凌霄这边生意红红火火,诊厅内“杏林六老”的生意就不怎么好了。尤其那妙手冯为,生意更是受到了严重冲击。 小药童富贵探头探脑地朝外张望了一下,然后回头对冯为说:“先生,我们这里人怎么少了许多?” 冯为心情正在郁闷中,却被小药童这么一问,便恼怒道:“你不会出去看看,聒噪什么?!” 于是小药童富贵就抹着鼻涕,出去打探。 须臾--- “不得了,先生!要死了!真的要死了!”小药童富贵慌慌张张的跑过来。 “死什么死?先生我活的好好的,岂能胡说八道!”冯为斥道。 “呸呸,是我说了胡话!”富贵朝地上吐了吐口水。 “看你模样,成何体统!我平时是怎么教导你的,遇事情要淡定……淡定懂吗?就是不要慌张,不要慌乱,走路要四平八稳,说话要有章有节,谈吐要从容不迫……好了,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冯为怒道。 小药童富贵擦了一把鼻涕,做出一副从容不迫的小模样,说道:“是这样的,小的刚才出去看了看,医馆外面冷风阵阵,白雪皑皑,前来就诊的病人鱼贯而入……” 冯为皱眉:“怎么那么多废话!说重点!” “咱们的顾客都跑到前面的摊子去了!”富贵立马道。 “啊,什么?”冯为再也淡定不住了。“你可看清楚了?” “当然看清楚了,有西街的张老爷,东街的赵相公,还有北边的徐婆婆……”富贵报花名般说出一大串人。 冯为越听越觉得心惊,这些人可都是自己花名册上的老主顾,怎么可能跑过去看那诊摊?难道只是因为他凌霄救活了一个孕妇? “这如何是好?”冯为歪着嘴儿,背着手踱步。 “这如何是好?”药童富贵跟在屁股后头也背了手,跨步。 “去,把外面的诊金从十文钱改成八文!”冯为转头道。 “遵命!”富贵一溜烟跑到外面,拿了毛笔将门外招牌幌子上的十字打叉叉,然后在另一旁写个八。 可是,许久,没见有什么起效。 冯为的隔间依旧无人,原本忙活的小药童清闲的都快打盹了。 “去,把诊金八文钱改成六文!” “哦”,小药童再去忙活。 改过以后,依旧没什么成效。 最后冯为下大了力度,“去,把诊金六文钱改成三文!”无论如何也要翻身压过那姓凌的少年。 “遵命!”小药童拱了拱手,一溜烟就又拿了毛笔跑到了招牌前,可是一看这幌子,他苦恼了。原来经过数次打叉叉修改,整个幌子已经被涂鸦的不成样子,最难的是那价格地方,早成了一片大花脸,没了写字的空位。 怎么办?! 小药童富贵吸溜着鼻涕,皱着眉头,寻思了一下,就有了主意,拿起笔来将那价格一块全部涂抹成了墨色,然后取了红色的朱砂,在那黑色地带大不咧咧地写了一个“三”! …… 天色渐晚,冬日的天色已经黑了下来,诊厅内更显阴暗,阴暗的犹如赛华佗冯为无比寂寥的脸。 冯为原本以为,降低诊金就能让生意立马回转,可是左等右等,也不见人群蜂拥而至,自己幻想着的人潮如织,大排长龙更是连个鬼影都没有。 太伤自尊了! 诊金如此低廉,却无人问津! 这是什么世道?! 还有没有识货的人了! 仅仅因为那姓凌的治好一个孕妇,就成了神医? 冯为内心无比郁闷。 “先生,要不要收摊?其他医师早已收档。”小药童富贵小心提醒冯为问道。 “再等一会儿,说不定会有人来。” “哦。”富贵应诺一声,自去忙碌。 又过了半盏茶,富贵再问:“外面快没人了,要不要收摊?” 冯为叹口气,“关了吧,时间也不早了,回去吃饭!” “哎!”富贵欢快地回答。 …… 油灯的灯芯哔啵作响,光影摇曳。 看着眼前的饭菜,冯为的心情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由于是“杏林医馆”六老之一,再加上医术高超,冯为的伙食一向不错,虽然不是每顿大鱼大肉,却也是四菜一汤,偶尔还有一顿加餐。 当然这些伙食是和他的工作业绩挂钩的,按照医馆和他写下的契约,每日赚取的诊金七三分账。现在冯为不打招呼,擅自把诊金的价格一降再降,那么他的伙食质量也就不得不降一降了,因此,眼前只有四菜,却没一汤。 习惯了喝汤配着菜,慢慢吃的冯为,对这样的晚饭怎么也难以下咽。 反倒是小药童富贵吃得津津有味儿,捧着饭碗,呱唧呱唧喝得正美,也不管那鼻涕时不时流进汤碗里变成加餐的佐料。 一口气喝光了自己的晚饭,小药童富贵似乎还没吃饱,就瞅瞅冯为,道:“先生,你可是在念经祭神?” “又没到除夕,我念什么经,祭什么神?”冯为没好气道。 “那你为何把饭碗摆放着不动,嘴里面还念念有词?” “我这是吃不下去,刚才更不是在念经而是在叹气!” “哦,原来如此。”富贵一副恍悟模样,接着又问:“先生不吃饭,肚皮可会打鼓?” “那倒是不曾。” “我这却会。每次没吃饱,它就会嗷嗷叫。”富贵拍了拍肚皮道。“如此看来,先生,你的肚皮是不思茶饭的仙人,我的肚皮却是专食五谷杂粮的吃货!”说完舔舔嘴唇,瞄了一眼冯为的饭饭。 冯为摇摇头,“啰嗦那么多干什么……想吃,你就拿去吃吧!” “哦,谢先生!”小药童欢天喜地取了那碗饭,吸溜着鼻涕再次开吃起来。 等小药童一口气把冯为那碗饭扒拉完,却发现先生还在摇头叹息,就问:“先生,我们是不是要搬出去?” “什么搬出去?” “你不是和那凌霄打赌么,我们输了就从隔间搬出去,去门口做那把门的门神。” “胡说!我什么时候和他打过赌?”冯为死不认账,他这身子骨可受不了大门口的风吹雪打。 小药童就“哦”了一声,不再言语,径自收拾碗筷,准备洗刷。 “富贵。” “小的在。” “你说我是个怎样的人” “先生让说真,还是说假?” “当然是真的。” “哦,那先生就是咱开封府东门架着的牛皮大鼓……” “怎么讲?” “牛皮鼓---怎么敲也敲不破!” 冯为,“……” 歪嘴撇了几撇,厉声道:“罚你刷完碗,再去扫地!” 竟然敢变着法骂我脸皮厚---翻了天! 见富贵垂头丧气地去刷碗,冯为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寻思,那凌霄今天算是出尽了风头,这汴梁城就这么大,说不定他早已名扬京城! 039【君臣】 碎雪纷纷。 今晚的东京汴梁城又开始下雪了。 在这碎雪之中,汴梁城最为繁华的酒肆,娼家却灯火辉煌,人声鼎沸,与外面的冷清格格不入。 尤其在一华美所在,更是名动京城一代尤物李师师的居所。 说起这位大宋第一名妓,凡风流人士莫不交口称赞,能歌能舞,还善辞令,乃难得一见的美女兼才女。 据悉,这李师师原本乃汴京染局匠王寅的女儿。在襁褓时,她的母亲就死了,父亲用豆浆当奶喂养她,才活了下来。当时东京风俗,父母疼孩子,就将其舍身佛寺。王寅也让女儿舍身宝光寺。到佛寺舍身时,小女孩忽然啼哭起来,僧人抚摩其头顶,她立即止住了哭。她父亲暗忖:“这女孩还真是佛弟子。”俚俗呼佛弟子为师,父亲就叫她师师。师师四岁时,王寅犯事,死在牢中。因无所归依,隶籍娼户的李姥收养了她,就改姓了李,也入了勾栏娼籍,直至今日,艳冠京城,名噪一时。 既然是大宋朝第一名妓,寻常的客人李师师是不屑去接的;可是此刻,她却在丫鬟陪伴下,身披貂裘,候在门口,任凭那碎雪飘落在身上,依旧望穿秋水。 很快,前面出现响动。 那是一定小巧的轿子,轿子周围隐隐约约有人守护。直至那轿子落地,上前一个俊俏小厮,快步将那轿帘掀开,请出一位服饰华贵气态雍容的公子哥。 那公子出了轿门,一眼就看见了候着自己的李师师,不禁开口责怪道:“天怪冷的,在这里等着作甚?进去取取暖再说!” 李师师扑哧一笑,“为了等你这个赵乙,奴家就算等到天亮也是愿意。” “你呀,嘴儿越来越甜了。”那雍容公子说笑间就和李师师一起迈步进了大门。 入门以后,只见院子里面种植了无数的奇花异草,大冬天的,竟然还有一些傲然绽放,远远散发出扑鼻的幽香。 雍容公子似乎对这里的路径极其熟络,不待下人引领,已经曲径通幽地走向了李师师所居住的私人厢房之内。 再看那厢房摆设,也是古色古香,充满诗情画意,尤其那墙壁上悬挂的琵琶,还有琴台上摆放的古琴,更显清新典雅。 “官家这次是要赏琴,还是听曲儿?”李师师一边伺候着帮雍容公子脱下外套,一边笑吟吟地询问道。 “周邦彦呢,那个老不羞来没来?” “好几天没来了,所以也没什么新曲儿。” “他的词儿还是好的,只是太滑头了。”公子笑笑,接过丫鬟递来的香茗,轻咂一口,皱了皱眉头说道:“还是用宫内的茶叶吧,这茶我喝不惯。” 旁边一直不出声的俊俏小厮这才“喏”了一声,迅速备茶。 此时,室内灯火已经明亮,照映出那雍容公子的模样,却是大宋皇帝赵佶。 大宋皇帝怎会出现在这私人娼馆?却原来这宋徽宗赵佶一向风流成性,虽然后宫妃嫔成千,却家花不及野花香,喜欢“微行始出”,“妓馆、酒肆亦皆游焉”。他经常乘上小轿,带几个贴身内侍,微服出行。还专门设立了“行幸局”,来为微行张罗忙碌和撒谎圆场。此时以“排当”指宫中宴饮,于是,微行就谎称“有排当”;第二天还未还宫,就推脱说有疮疾不能临朝。 然而,微行毕竟不是每天的事,以李师师的色艺,在徽宗加入进来以前,绝不缺少捧角的名人,其中就有擅长填词作曲的词人周邦彦。 不久前的一个冬夜,周邦彦先到李师师家,徽宗也不期而至。仓促之间,臣当然只得让君,便藏匿于床下。徽宗亲自携来一枚江南上贡的新橙,与师师开始打情骂俏。邦彦在场听得一清二楚。徽宗走后,邦彦出来,重为嘉宾,便把徽宗与师师的卿卿我我隐括成一首《少年游》: 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新橙。 锦幄初温,兽香不断,相对坐调筝。 低声问向谁边宿,城上已三更。 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 说最后那行挽留话的,就是“纤手破新橙”的李师师,无论是对徽宗殷殷的假敷衍,还是对邦彦小小的恶作剧,她当时心情都是十分有趣的。 当下次见到徽宗时,李师师就唱起这首《少年游》。徽宗见说的是上次幽会事,便问谁作,李师师说出作者。徽宗十分恼怒,他当然不能让臣下知道隐私,更不能容忍臣下分尝禁脔,就罢免了周邦彦的官职,将他贬出了京城。隔了一二日,徽宗又私幸李师师家,不见其人,一问才知道去送周邦彦出京。坐到上更时,师师才回来,“愁眉泪睫,憔悴可掬”。见徽宗在,她连称“臣妾万死”。在艺术才华上,徽宗还是欣赏邦彦的,便问:他今天有新词否?师师说:有《兰陵王》。徽宗让她唱一遍,师师奏道:“容臣妾奉一杯,歌此词为官家寿。”曲终,徽宗大喜,仍将邦彦召回。 …… 此时,室内,李师师将早已准备好暖手的暖炉,用锦袄包裹好了,喷了香粉,这才递给赵佶。 赵佶将其放在腿上,笑道:“这个香味你还记得?” “官家喜欢的,奴家全都谨记在心。” “有心了。”赵佶言罢,就笑眯眯地偎了暖炉,斜靠在床榻上。 那俊俏小厮乃是赵佶带来的小太监,名唤张迪,机敏伶俐。那头也重新备好茶水,端给赵佶。 赵佶一边饮茶,一边听李师师唱了几首曲子,可是脑子却静不下来,总是惦记着童贯春上出使辽国的事情。 本来赵佶也不是那种会关心国家大事儿的人,对于他来说,所谓的“大事儿”就是斗鸡遛狗,写自己的瘦金体,摆弄自己的奇花异草,可是这次事情有所不同。 在赵佶看来,这次出使辽国事关重大,主要是为了打探辽国虚实。听说今年辽国糟了天灾,冰封千里,天冷冻死了不少牲畜,辽国子民哀怨纷纷,人心涣散……倘若能够借助这次机会,兴兵伐辽,夺回曾经失去的幽云十六州,那将是一件不能想象的功绩。 幽云十六州,大宋永远的痛! 从太祖到太宗,再到大宋朝的历代先皇,殚精竭虑却没能让它重新回到大宋的怀抱。 我能吗? 赵佶心中一热,心脏竟然禁不住跳动起来。 正在弹奏小曲的李师师见赵佶貌似听曲,实则心不在焉,就素手轻抚琴弦,停止了弹奏。 李师师捻起锦裙,移动莲步,走到赵佶面前,柔声道:“官家可是有心事?” 赵佶没有言语,只是用手指头揉了揉太阳穴,方才笑着说道:“说出来与你听,徒增烦恼罢了---只是那老不羞周邦彦没来,却没好曲子解闷。” 话音落地,就听外面一声唱喏:“臣,周邦彦,奉旨填词而来!” 赵佶怔了一下,莞尔:“这老不羞什么时候到的?怎地没有声响?” 外面,“官家可不能在背后说人闲话,这岂非人君所为?何况,臣虽然年老力衰,偶尔流连花丛,也只是为了填词作曲,为圣上分忧……官家不夸奖老臣也就罢了,又岂能用‘老不羞’三字来称呼老臣?老臣一片忠心,日月可见!” 说话间,就从外面躬身走入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子,颌下几缕青髥,仪态非凡。 赵佶看清楚那人,正是大晟府提举官周邦彦。 赵佶可不愿与这个天性疏懒的家伙斗嘴,只是斜靠在软塌上,随便挥挥手,示意旁边的小太监给周邦彦赐座上茶,说道:“你何时来的?” 周邦彦半个屁股落座,用衣袖遮住脸庞道:“刚到不久,被拦在外面,冻得骨头都酥了。” “呵呵,周爱卿身子骨硬朗的很,又怎么会酥?”见周邦彦一脸苦相,赵佶心中高兴,知道定是哪个机灵侍卫揣摩自己心思,故意让这老家伙吃苦头。 周邦彦依旧用衣袖遮着脸,连道几声“惭愧。” 赵佶就奇了,问道:“为何你要遮脸?难道不屑看到朕么?” “臣该死!就算给我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藐视官家。”周邦彦连忙解释道,“只是因为官家刚才说了,老臣乃一介‘老不羞’,既然是老不羞,又岂能濡染官家法眼?” “你---”赵佶气结,继而哈哈大笑起来,“好了!好了!把衣袖放下来吧,给你赔不是了,就一句话看把你给弄的……你们这些填词作曲的,就是心眼太细,比绣花针的针尖还细,心细的人是活不长的,惦念的事儿多,坏了修行……” “官家万岁万岁万万岁,老臣可是比不了的。” “别拍马屁了!你可有新词送来?”赵佶端起茶杯轻呷一口。 周邦彦微微一笑,“这新词么,倒是未曾赋出。” 赵佶就皱了皱眉头,“没赋出新词你来作甚?”然后又看了一眼艳丽无双的李师师,“该不会是老毛病又犯了吧?”语气颇为严厉。 周邦彦最怕赵佶犯疑心病,原本还想卖关子的,忙道:“官家息怒。老臣虽没有带来新作,却带来了一件趣事儿。” “趣事儿?难不成比你老周偷香窃玉,翻墙摸狗还要有趣?”赵佶忍不住说笑道。“倘若无趣,可是要治你欺君之罪。”甩了甩衣袖。 周邦彦知道这个官家看似随和,实则喜怒无常,搞不好就会触了龙须,于是就表面嬉皮笑脸,内心小心翼翼道:“官家久居宫中,自是不知,今日这汴梁城内发生了一件稀奇事儿。” “哦,究竟是何事?”赵佶被勾起了好奇心。 “官家可曾听过剖腹取胎,救治孕妇乎?” “这倒不曾。” “官家可曾听过狗通人性,叼宝报恩乎?” “也不曾。” “那官家可知道神医神术,鬼手佛心乎?” “老周,你就别再卖关子了,有什么故事就快些说来!”赵佶有些急了。 “遵命,且容老臣你娓娓道来……” 周邦彦虽然是艳词名家,却也有一副说书的好口才,只见他眉飞色舞,口若悬河地说了起来。 040【世事难料】 如今凌霄在杏林医馆剖腹救治孕妇的故事早已被有心人传播出去。这汴梁城作为大宋京城,传播奇闻异事的速度是很快的。尤其那些贵族富绅们,平时除了歌舞没什么娱乐,最是喜欢聚在茶楼听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儿。于是那些说书的就应运而生,到处找素材,编故事给这些有钱人听。 周邦彦就是那种平时除了奉旨作词填曲,没啥事儿可干,闲的蛋疼之流。最喜欢和大晟府的一帮朋友聚在茶楼听说书人讲故事。 谁料,今天竟然听到了这般神乎其神的诡异故事,当即就满怀热忱,趁热跑来这李师师处,想要说给佳人听。 没曾想,今晚官家也兴致大发,再次前来寻花问柳,撞在了一起。 周邦彦为人疏懒,却性情机敏,知道官家爱听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儿,于是就没退回去,直接冲了进来,目的很简单---俺老周要给你讲故事。 开始的时候,赵佶听得还很淡定,毕竟他是皇上,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可是这周邦彦太能说了。尤其这嘴皮子功夫不亚于那些专业说书的,承转起伏,渲染铺垫,全都做足了,以至于引得徽宗赵佶斜靠软塌上时不时一惊一乍。 当他听说那只黑狗被凌霄救治以后,竟然大白天叼了宝贝前来报恩,而那宝贝竟然是难得一见,连宫内都没有的奇宝“肉灵芝”时,不禁惊叹不已,连道:“这世人还不如一条狗,狗且明理,知恩图报,现在的人啊,都太自私了。”心中却惦记着那可以起死回生,返老还童的“肉灵芝”,“也不知道那肉灵芝可是真的,是否有传说中那样的神效?” “官家别急,听我将后面的故事说来……”周邦彦知道瘙到了赵佶的痒处,就更加笃定了,语气变得也更加熟练,开始讲后面的故事。 作为赵佶的红颜知己,李师师对这个故事也很感兴趣,对里面的少年鬼医更是好奇无比。不过她毕竟是女人家,当听到凌霄即将剖腹救治那个孕妇时,就聪明地事先借故退了出去,免得老周使坏,讲得太过“吓人”。 赵佶却越听越来劲儿,也不管李师师暂时告退,催促周邦彦讲细一些。 先前还好,赵佶还能淡定自若,当听到凌霄竟然用锋利的刀一下子剖开孕妇的肚皮,活生生将胎儿从肚子里面取出来时,已经不淡定了。 事实上,这段戏除了凌霄和阿丑没人参与,道听途说者却添油加醋,使劲儿渲染,什么肚皮剖开,鲜血淋淋,婴儿就盘踞在五脏六腑之间,被凌霄伸手直接抓了出来……那场面比杀猪匠杀猪还要恐怖。 周邦彦是什么人,当然不会用那么粗鄙的字眼来讲这段故事,可他所用的文学性的词汇却也把徽宗赵佶吓得一愣一愣的。感觉这段故事极具画面感,仿佛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发生…… 周邦彦见赵佶脸色苍白,心中不禁暗爽,一直被赵佶修理,也算小小报复一下。 “官家小心龙体……其实这故事道听途说,当不得真;就算是真的,也七七八八,不能全信。”周邦彦躬身作揖,一副为皇上担忧的忠臣模样,心中却乐开了花。 赵佶肚子翻腾,听了故事,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却又不能在臣子面前丢脸,所以只好忍着。 他是皇帝,虽然生杀予夺,判过很多人死罪,那也只是嘴皮子说说就行了。长这么大,他从未见过真正惨烈的场景,听周邦彦这么一说,自动补脑,就出现了可怖的画面。 赵佶不舒服,就掩饰地咳嗽一声说:“听故事而已,我又岂会当真---对了,你且说那个少年叫什么,怎么有些熟悉?” “听闻他叫凌霄,乃杏林医馆新晋坐诊医师---怎么,难道官家听过这个名字?”周邦彦小心翼翼地问。 “凌霄?哦,对了,朕想起来了。”赵佶抚掌道,“怪不得这么耳熟,上次把高俅之子高强救活的人就是他。”赵佶兴奋起来,“听说上次他也是把那高强的肚皮用小刀这么一划,直接剖开,然后取出了他体内的碎骨……”赵佶说到兴奋处,还比手划脚的,模样很是操蛋。 “官家,当真是同一人?”说话的却是回到屋内的一代尤物李师师,峨眉轻皱,似乎有些疑惑。 赵佶挽着她的手儿,让她轻轻坐在自己身边,笑道:“当然是一个人。凌霄,这个名字朕可是记得清清楚楚。” “那我就好奇了,他年纪轻轻,从哪里学来这些奇门医术?连那杏林医馆的老医师都自愧不如。” “是啊,朕也很好奇。自古英雄出少年,这个凌霄倒是有趣的很。”赵佶说着,眼神放出异样的光芒。 这种光芒李师师很熟悉,当初赵佶第一次看到自己的身后,就有这样的眼神。 作为大宋皇帝,他拥有一切。可是能让他感兴趣的东西却越来越少。而这也是赵佶孜孜不倦追求那些奇花异草,奇石异宝的原因。 他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 而他又是皇帝。 皇帝有了好奇心,那可了不得…… “还有那肉灵芝,也不知是真是假?”李师师顺水推舟,再次问道。 赵佶笑了,一把将李师师搂在怀里,在她额头轻吻一口,“你是不是在打那肉灵芝的主意?听说那宝物可以让人返老还童,青春永驻。” “奴家怎敢有那样的奢望。只是心疼官家日夜操劳,应该多补补身子才是。”李师师嘴巴很甜地说。 赵佶听完果然哈哈大笑,“你有这份心就好---那肉灵芝也只不过是传说之物,真假难辨,可信其有,也可信其无。” “那到底是有还是无呀?”李师师直接依偎到赵佶怀中磨蹭,撒娇道。 “美人说有就有,美人说无就无。”赵佶有些被她勾引的有些情动,连声调都变了。 旁边周邦彦忙咳嗽一声,意思说,我还在。 赵佶这才松开了李师师,笑道:“赶明个我亲自去看看,倘若是真的,就买了回来送给美人。” “你要去医馆?” “有何不可?大宋是朕的天下,朕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赵佶得意地说。 李师师笑了笑。 周邦彦则心道,只希望这官家不要碰到那个鬼医少年。凡是被皇帝感兴趣的人,莫不青云直上…… 前有蹴鞠的高俅就是先例。 一个踢蹴鞠的,又岂能做得了朝廷重臣? 一个行医看病的,还是乖乖看病的好! 周邦彦脸色难看,心事重重,开始有些后悔给赵佶讲这个“故事”了。 041【晋级大医师】 凌霄这次真的出名了。 鬼手佛心。 妙手神医。 杏林医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以至于他诊摊的生意越来越好。 作为杏林六老的冯为最近很是紧张,因为他怕凌霄会提起打赌的事情。如果凌霄真的提起,冯为只能硬着头皮从诊厅的隔间搬出去。 可是凌霄没提。 冯为以为他忘了。 但凌霄没忘,而是因为吕老太医吕望溪来到东厢主动找到了他。 当时,那条报恩的小黑狗在外面“汪汪”直叫,凌霄知道有人来了,没想到会是老太医。 天很冷,老太医吕望溪踏雪而来,还是大半夜。 听到狗叫,老太医就看那黑狗一眼,凌霄说:“蛮可怜的,就收留了它。它叫小黑。” 老太医点点头,医馆也并无不让养狗的规定,只是诧异这只狗通人性,竟然守候在凌霄身边,一副保镖模样。 进了屋子,凌霄让阿丑沏茶,老太医摆了摆手,说:“有事儿找你才来,无需张罗太多。” 凌霄就请他坐下,模样恭敬,洗耳聆听。黑狗小黑就趴在凌霄脚下,模样乖顺听话,和刚才发现有人来时的凶恶模样,大相径庭。 吕太医见凌霄不骄不躁,暗自点了点头,现在的年轻人,稍微有点成就会得意忘形,像凌霄这么老成持重的却是少见。 两人交谈起来。 原以为吕太医找自己是因为擅自给孕妇做“剖腹产”的事儿,可不料吕太医对此只字未提,却突然问了凌霄一句:“听说阿丑所背的《汤头歌诀》是你所授?” 凌霄稍微楞了一下,也不隐瞒,就说:“是。” 吕太医点了点头,“你不必介意,这事儿是范明,江平,薛涛他们说给我听的……一开始我也半信半疑,如今一问也就明白了。” 凌霄没吭声。 吕太医就又说:“那歌诀是谁传授于你?” “这个……一位山中异人。”凌霄知道自己太过年轻,说自己所著也没人肯信。 “可否告知名讳?” “还请老太医原谅。”凌霄知道说多错多,因此就尽可能选择沉默。 “那就不勉强了。异人嘛,不求名利,我还是懂的。”吕太医点点头,一副很理解的模样。 凌霄只得露出一丝歉意。 吕太医就又道:“我揣摩良久,那歌诀极是实用,当刊印出来,惠济天下……你也可藉此扬名。”说完这话,老太医颇有深意地看了凌霄一眼。 凌霄拱手一笑,“扬名不敢。只要那歌诀能够刊印,让天下黎民为此受惠,我就心满意足。” 吕老太医看着他,“当真?” “当真。” “难得你有如此赤子之心。”吕太医捋着洁白胡须,赞了一句。 “不过……学生有一个不情之请。”凌霄欲言又止。 吕太医淡然一笑:“尽管说来。” “还请老太医帮忙写序……” “这个……”吕望溪迟疑了一下,当即点头道,“好吧,既然是利国利民之举,我当仁不让。” “谢老太医。”凌霄抱拳答谢。 吕老太医心满意足地走了。 凌霄看着他的背影,也心满意足地笑了。 这次可谓“双赢”。 …… 天依旧很冷。 吕太医的心却是热乎乎的。 他很高兴,觉得自己没看错人,这个凌霄除了医术古怪,连做人都这么精明。 事实上,当他吕望溪得知这《汤头歌诀》之后,就大惊不已。要知道,在如今的大宋朝,很多药方都是秘密相授的,即使杏林医馆,所传授给弟子们的方子,也只是一些药方的皮毛。可这《汤头歌诀》上百首歌诀,却几乎囊括了补益、发表、攻里、涌吐等20类方剂,可谓方剂之大全。 吕望溪清楚地知道,倘若这歌诀刻印发行,必能流传千古。 作为一名老太医,吕望溪这个岁数也不求什么了,却在那瞬间被点燃了心头之火。 流传千古! 想一想就禁不住火热。 于是老太医就来了,并且轻而易举地就和凌霄达成了共识。 吕望溪觉得凌霄真的很聪明。也明白凌霄这样做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毕竟他吕望溪的名头在大宋朝也是数一数二的,有了他来摇旗呐喊,这部书也会红的更快。 总之,凌霄可以籍此名扬天下,他吕望溪也可以搭顺风船,名流千古。 果真是双赢的局面。 回到自己的书房,吕望溪心情还很高涨。原本他休息的地方被高衙内那个混世魔王给抢占,充作养病之用,如今载歌载舞,乌烟瘴气。吕望溪眼不见为净,直接搬来这书房居住。 煮了一壶热酒,吕太医就着花生米独酌几杯,禁不住哼起曲子来。 继而又寻思,如此大事定要顺顺当当,而凌霄如今的身份和地位……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了计较,拿起桌子上的一份书信,却是大医师徐善初要离职,写给他的书信。 吕太医点了点头,当即拿起毛笔,勾点。 …… 冯为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诊厅门口,凌霄在收拾他的诊摊,很明显,他要搬走。 不会是要搬到我这里来吧?冯为的心有些纠结。 看一眼身边的小药童,叹口气说:“我可不是那开封府大门口的牛皮鼓,脸皮也没那么厚……收拾东西吧,等会儿搬出去。” 小药童富贵就吸溜一下鼻涕,似懂非懂地忙活开来。 可是--- 凌霄最终并没有搬到他这里来,而是搬走了,搬到了大医师徐善初单独的私人诊室去了。 吕太医说,从今天起,凌霄就是杏林医馆的大医师。 他,又晋级了。 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冯为不知道自己的心情是怎样的,是喜还是忧。 喜的是保住了自己的地盘,忧的是从此以后这个少年就实打实地压在了自己头上。 年方十六七岁,就成了名满京城杏林医馆的坐诊大医师,说出去绝对是奇谈。 像冯为心情一样的还有其他医师们,自己努力奋斗大半辈子,也不过才坐到了普通医师的位置,这个少年却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医师……究竟是这世道变了,还是自己真的老了? 无数人发出感慨。 042【敲竹杠】 鞭炮声响起。 凌霄搬家了。 杏林医馆外面,白雪皑皑。 一辆牛车停靠在门口,曾经杏林医馆的大医师徐善初正在捯饬自己的行李。 他的行李并不多,该留在杏林医馆的都留在了那里,该拿走的绝对拿走。对于徐善初来说,趁早离开这个寄宿着恶魔的地方才是正事儿。 他实在太怕凌霄了。 时常想着凌霄会报复自己。 这让他苦恼,痛苦,失眠。 他觉得凌霄是在折磨自己。尤其当他知道凌霄越来越厉害,医术越来越高明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 终于,他下定决心离开杏林医馆。不出所料,自己的位置被这个恶魔般的少年所代替。那个吕老头最终还是选择了那个少年。 这时,徐善初反而松了一口气,至少自己以后再也不会见到凌霄了。 就在徐善初腆着肚子,准备把屁股坐到牛车上时,他竟又看到了凌霄。 凌霄从医馆走出来,笑眯眯地看着他。 徐善初脸上肌肉抽搐,眼皮直跳。 他离开医馆没人送行,反而凌霄出来了。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啊。 那头拉车的老牛笨拙地哞了一声,赶车的车夫咳嗽几声,似乎在催促徐善初赶快走。 可徐善初知道,自己走不了的,如果没有凌霄同意的话。 自己何时惧怕这个少年到这种地步?连徐善初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他努力挤出一张笑脸,不过他知道,脸上的笑容绝对比哭还难看。 “你……怎么出来了?”徐善初说。 “来送送你。”凌霄瞅了他一眼,又看了看牛车上看似很“简单”的行李。 “如今你已成大医师,定是很忙,就无需多礼了。”徐善初笑脸盈盈。 “我不是多礼,我是来要东西的。” “什么?”徐善初没听清楚。 凌霄指了指他的行李,“里面的东西。” 徐善初一张脸立马白了,比地上的积雪还白。 “里面什么也没有。” “是吗?” 见凌霄又冲着自己发笑,徐善初顿觉心里像被毒蛇咬了一口。 他咬牙切齿,“那可是我辛辛苦苦得来的呀。” “也是你搜刮那些病人,收受药材商人贿赂得来的,不是吗?” “你---”徐善初眼珠子都快气得瞪出来。 “如果你不想走,可以留下来,我保准你在这里过的很舒服。”凌霄凑到他耳边轻声说道。 徐善初没有留下来。 他走了,坐着牛车走了。 雪地里留下牛车轻轻的辙痕,原本应该是很深的辙痕,足足浅了一半。 …… 黑狗小黑欢呼地迎接凌霄从外面回来,它的鼻子上不知从何处沾染了雪花,蹭在凌霄的腿上,凉阴阴的。 最近这些日子,小黑的伙食很好,以前做为流浪狗,吃不饱肚子不说,还要提防被那些恶人抓住吃掉,小黑提心吊胆,瘦小异常,这才仅仅几天,身子不仅壮实许多,黑色的皮毛也变得油光。 凌霄是很爱干净的,为此最少两天都要给小黑洗一次澡,当然,这活儿是阿丑代劳的。 阿丑都快被小黑折腾死了,每次洗澡的时候它最调皮,往往把一盆子的热水弄得满地都是。这还不算,洗澡的时候它还喜欢用舌头去甜阿丑脸上的红色胎记,或许是把它当成血豆腐了,舔了又舔,直舔得阿丑满脸口水,以至于小黑洗完澡之后,阿丑不得不自己也洗一遍。 小黑见凌霄回来,就谄媚地呜咽着,使劲儿蹭着他的小腿。阿丑来不及鄙夷这只狗的厚脸皮,因为他看到凌霄抱了一个箱子回来。 所以他很奇怪,凌霄只不过出去了一趟,怎么就抱了这东西回来。 那箱子很小,却似乎很重。 因为凌霄看起来抱着蛮吃力的。 凌霄把那箱子放在了桌子上,打开,然后阿丑看到了天底下最大的奇迹。 里面足足有三十个金元宝。 这该是多少钱? 阿丑震惊的张大嘴巴,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凌霄却清楚地知道,这一个大金锭就是10两,30个就是三百两黄金,等同于三千两白银。 怎么也没想到,徐善初那个大蛀虫竟然贪墨了这么多,连凌霄都感到有些惊讶。 不过看着比自己还要惊讶的阿丑,凌霄说了一句话,“收起来吧,以后会有用的。” “可是……这么多……哪里来的?”阿丑结结巴巴,心脏跳了个不停。 凌霄莞尔一笑:“敲来的。” …… 凌霄的选择没错。 让吕老太医吕望溪来帮忙出版刻印《汤头歌诀》绝对事半功倍。 如今的大宋朝,由于活字印刷术的运用,很多古籍版本都重新刻印发行,因此宋朝的书籍出版是很兴盛的。不过关于书籍的审查也很严格。 但医书就不一样了,由于是特殊的种类,医书的刻印与出版较为容易一些。其中分为官刻和私刻。官刻就是宋朝医疗机构获准刻印发行的书籍,例如《伤寒论》,《素问》等著名典籍。私刻的多是一些可以销售盈利之典籍,一般是卖给那些参加医科考试学生所用。 吕望溪既然做过朝廷的御用太医,人脉很是宽广,既然要扬名,当然要走官刻路线。寻来几个在太医局主管典籍刻印的官员,一场酒宴,全部搞定。 《汤头歌诀》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刻印出版了,却不知将会给大宋乃至周边西夏金辽医学界带来怎样的爆炸和震撼。 043【风靡】 汴梁城---灵芝堂。 香闺之内,檀香袅袅。 赵若兰姿态慵懒地依靠在软塌上,一只雪白的小猫也慵懒地依偎在她的怀中,时不时用爪子搔动一下自己的嘴巴,发出喵喵的叫声。 赵若兰手中捧着一本书,正在仔细地观看。 这本书是新刻印出来的医书,名曰:《汤头歌诀》。 新书还残留有一阵阵的墨香,不过赵若兰的心神全都注意在了书本的内容上面,对其它一概无视。 作为灵芝堂的少东家。赵若兰的父亲就是有名的医生。到了赵若兰这一代,因为没有男嗣继承家业,于是就把赵若兰当成了男孩来养活,并且传授她家传医术。赵若兰从小聪慧,一身医术早已不在父亲之下。因此她只是简单地翻看了一下,就发觉这本《汤头歌诀》乃是难得一见的药方歌诀,并且实用性很强。 不过更让赵若兰惊讶的是,这本书竟然是凌霄所著。 那个乌衣巷的少年吗? 赵若兰一想到那个心狠手辣,犹如地狱修罗般的少年,整个人的心就怦然跳动,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其它…… 一个人怎么能有两张面目? 一面济世为怀,医术高超;一面阴森可怖,手段凶狠。 赵若兰想不明白。 可是现在她已经没时间再去考虑这些问题了,灵芝堂的危急已经来临,除非--- 她忽然有了决定。将手中捧着的《汤头歌诀》放下,美眸中闪现一丝奇异的光。窝在她怀中的猫儿似乎感受到了她心神的变化,睁开眯着的眼睛,看着她,突然“喵”了一声。 …… 大宋皇宫---延福宫。 赵佶非常无聊地用金汤匙逗弄着笼子中的画眉鸟,可那鸟儿就是不肯叫一声。模样懒散地用啄梳理着自己漂亮的羽毛,任凭赵佶动手拨弄,吹口哨,全都无动于衷。 赵佶闷闷地将手中汤匙丢到小太监张迪捧着的玉碗中,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这金匙玉碗都是他喜爱画眉鸟的专用之物,此刻却被他毫不吝惜地丢开,可见他心情有多差。 小太监张迪不敢吭声,只是将那金匙玉碗端开,伺候上湿巾为官家擦手。 赵佶冷哼一说,“整天闷在这宫里,都快把人憋死了!那些口口声声叫朕待在这里的老家伙,都是什么居心?” “回官家,如今外面天寒地冻,待在宫中至少暖和一点。”张迪小心翼翼地说。“如果你真觉得闷,那就把歌姬招来,跳舞给您欣赏如何?” “再跳还是那老一套,一点新鲜劲儿都没有。”赵佶气闷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随手拿起太医局呈递的新书《汤头歌诀》。 作为朝廷设立的太医局,每次有新的典籍刻印出版,都会事先为皇上准备一本御用版本,字体大如钱不说,还用纸讲究,油墨清香扑鼻。 赵佶很喜欢读书,涉猎书籍种类也繁多,凡是能勾起他兴趣的,他都能手不释卷地一口气读完。也正因为如此,他宫中藏书是历代最多的,有很多珍贵无比的古籍版本。 原本只是拿了书来消气,解闷。 不曾想,赵佶只是看了一个前序,就愣住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人名---凌霄。再看为这本书写序文的竟然是宫中的老太医吕望溪。 “这吕老头可是很爱惜名声的,能帮人写序,可见这本书不简单呵。”赵佶忍不住笑了起来。 做皇帝这么久,观人的本事他还是有的,立马就明白了吕望溪这老头急于留名于世的心思。 再看这序文的内容,赵佶就更有兴致了,忍不住仔细观看起来。 旁边,伺候他的小太监张迪,见官家终于被手中书籍所吸引,这才禁不住松了一口气。 伺候皇上这么久,他可是知道赵佶脾性,什么都能忍,就是忍受不了无聊和无趣。批奏章那是无聊;没事儿可干,那就是无趣。他往往对于什么事儿来了热情,那就是能烧上几天,热情度不减。 比如他喜欢上一块有天生“日照香炉生紫烟”图案的寿山石,就能把玩三四天;喜欢上一只西域送来的骏马,就能骑上五六天,每天喂草,洗刷,甚至给马涂唇腮,抹胭脂,直至腻味为止。 张迪非常机警地给赵佶端上一杯香茗。这种茶是赵佶看书时最喜欢饮用的茶水。 作为大宋皇帝,赵佶有很多个怪习惯,比如做不同事情的时候,就饮不同品种的茶。 读书,“碧螺春”; 听琴,“铁观音”。 还有具体什么时候饮“六安瓜片”,“老君眉”,“太平猴魁”,“恩施玉露”等等,都很有细致的讲究。 作为伺候皇帝的近侍,不管是太监还是宫女都必须要牢牢记住赵佶的这些嗜好,要不然,屁股是要挨板子的。 此时,赵佶一边轻呷清香浓郁的“碧螺春”,一边细读这本《汤头歌诀》。 赵佶读书只读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比如说这段序言,说凌霄著写的这本书,得自一位神秘的“山中老人”。此神秘老人自称来自“白玉京”,得授这《汤头歌诀》全卷,以传有缘人。 看到“白玉京”三字,赵佶眼睛就是一亮。 要知道,赵佶本身就是一个颇负才学的皇帝,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诗词歌赋无所不精。和很多帝王一样,他也仰慕神仙,渴求长生,崇奉道教。他对道教的崇奉,可以说是付出了一片真心,简直到了无以伦比的地步。 他尊信道教,自称教主道君皇帝,并经常请道士看相算命。他的生日是5月5日,道士认为不吉利,他就改称10月10日;他的生肖为狗,为此下令禁止汴京城内屠狗,以至于汴梁城中打狗之辈只能暗中活动,想吃一顿狗肉火锅,竟成了奢侈之事。 赵佶通读诗文,当然知道李太白那几句“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具体是什么意思。 所以,当赵佶看到序文中“白玉京”三字时,整个人大吃一惊。 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让他更加迫切地想要见到凌霄了…… 044【奇哉怪哉】 汴梁城,马行街。 马行街两边药铺林立,医馆众多,连四大医馆中的杏林医馆都开在这里,因此这里也是京都最为繁华的地方,如今虽是寒冬,却依旧人来人往,十分的繁忙。 从远处来了两辆非常精致的轿子,远远看去,那轿子精美无比,整个装饰搭配也不像那些大户人家小姐乘坐的轿子,要么雕龙刻凤,要么就绣着大红大红的牡丹花,太过老土和艳俗,而是搭配清雅,装饰名贵。 附近人早就注意到了这两辆轿子。其中一个叫做陆阿牛的泼皮,三四十岁了,依旧光棍一条。老大无妻难免憋得慌,于是平时没事就喜欢蹲在街头热闹的地方,揣了手,笑嘻嘻地瞅那些大街上的大姑娘和小媳妇,盯着那乃子和屁股猛看。 倘若看得不过瘾,他就会搬来土坯,垫高了,扒了那茅房,偷看人家小媳妇脱裤子蹲茅坑。 有一次他看到小媳妇脱裤子时露出那白花花的屁股蛋子,就忍不住道了句:“真好!”然后就露了馅,被那小媳妇提了裤子,拿了捶衣服的棒槌满大街追打。 打呀打,那小媳妇下手也很重,只打得陆阿牛鼻青脸肿头破血流,脑袋贴了狗皮膏药大半个月,瘸腿走路走了好久;虽然被打,这陆阿牛却依旧恶性不改,蹲在街头不管春夏秋冬,风雪无阻,还是盯着女人猛瞧,然后到了夜里就靠这些看头做做有女人的美梦。 今天,陆阿牛像往一样蹲在自己的根据地,眼睛不眨地看着前方。他一口气看了不下十几个大姑娘和小媳妇,只是觉得大冬天穿棉袄严重破坏了这些女人的体形,自己那可怜的眼珠儿,却不能穿过那该死的厚棉袄,直透她们美妙的娇躯…… 就在陆阿牛暗暗诅咒这万般可恶的厚棉袄,遮了自己的双眼,挡了自己的视线时,那辆与众不同的轿子从他面前大喇喇地抬过。 以陆阿牛多年积攒的经验,他立马就意识到这辆轿子中的人物不简单,就算不是什么美女,也定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要不然根本就坐不起这样名贵的轿子。 有了这种心思,陆阿牛就揣了手,忍不住跟在了轿子的屁股后面,沿着泥泞的雪路,走走停停,伸长脑袋,擦亮眼睛,想要找机会瞧一瞧里面的光景,瞅一瞅里面的美人。 可那轿子遮挡的也唯实严密,任这陆阿牛伸长了脑袋,拔尖了眼睛,却不能看见一丝一毫里面的人儿。 这陆阿牛不死心呵,想要回去吧,已经跟了这么远;再说,他也好奇,这轿子里的人到底是谁家的亲戚,怎会无缘无故来到这马行街。 就在陆阿牛揣着手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一阵风吹来,微微掀开前面轿子的帘子。 眼尖的陆阿牛一眼就看到了半张美丽的绝世容颜,忍不住惊叹一声:“我的娘呦!好标致的娘们,只看她一眼我这魂也飞了,魄也散了!” 有了这样的惊鸿一瞥,那陆阿牛就像是尝到了甜头的乞丐,更是依依不舍失魂落魄地跟在轿子后面,只求再看那美艳人儿一眼。 那些认识他的人,见他如此这般,就取笑他道:“牛哥,怎么了,又看上了哪家小媳妇?当心这次吃的不是棒槌,却是那火烧的刀尖,滚烫的火钳!” 陆阿牛不理他们,被取笑的急了,就说:“你们知道个鸟!我看的却是那轿子中的小娘子,实在是太标致了,保准你们一辈子都没见过!” “哈哈,这大白天却又开始做梦了!” “并且做的还是白日梦!” “娶不着媳妇做梦也是好的!” “就是,半夜钻被窝里自己咋弄都行!” 一帮人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只以为陆阿牛在胡说八道。 陆阿牛哪里还有功夫理会这帮家伙,早跟着那轿子跑没影了。 这跑啊跑,一直跑到了大街的另一端,拐了几个弯,穿过几个巷,这才在一座大门前停了下来。 陆阿牛擦把额头上跑出来的细汗,离老远就开始端详,心说也不知是哪家的远门亲戚。 他不看不要紧,这么仔细一瞧,却忍不住惊道一声,“哎呀,这里不是那杏林医馆吗?难道说这小娘子是来医馆看病的?” 最近杏林医馆名声大震,据说出了一个少年医师,医术如神,可以把死人救活,因此很多病人就慕名而来。 就在陆阿牛诧异的时候,后面的小轿子掀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打扮俏丽的侍女,身穿小红袄,长的竟然比东大街卖豆花的张翠花还要好看。 看见如此俏美丫头,陆阿牛的眼睛就直了,和他一样,直了眼睛的还有路边的那些闲汉,也都凑了过来,站在大雪地上,眼巴巴地瞅着那俏女孩,一个个心说,这是谁家是丫鬟,如此标致?! 却见那俏美侍女莲步轻移,走到了前面的大轿子前,躬身福了福行了一礼,然后才伸手帮忙掀开帘子--- 霎时,众人只见眼前突地一亮,就见一个样貌清秀美丽的女子从那轿子中跨了出来。 只见她肤色如雪,竟然比地上的白雪还要白嫩,秀发轻挽,杏眼桃腮,比那丫鬟漂亮了不止一倍。 这时那俏侍女早撑开了纸伞,却见那素雅美人在纸伞的呵护下,迈动莲步,袅袅走向杏林医馆的大门。 不自觉地,那些挡在前面的人全都自动退开,留出一个过道来,仿佛挡住了这绝美女子,就是一种莫大的罪过。 期间,忽然有人道:“咦,这女子不就是那灵芝堂的大小姐赵若兰吗?她怎么会来杏林医馆?” 是啊,灵芝堂虽不如四大医馆出名,却也是汴梁城数一数二的大药房,这家大药房的少东家来杏林医馆作甚? 奇哉!怪哉! 045【风云际会】 赵若兰协同丫鬟翠儿刚准备迈步进入杏林医馆,就听见后面敲锣打鼓十分的热闹。 那声音由远及近,很快就出现一个队伍,但见那队伍喜气洋洋,放着鞭炮,扛着一方明晃晃的牌匾,牌匾上面写着“妙手佛心”四个大字。领头的是个财主模样的男子,走近了仔细一看,竟然是汴梁城的大善人方员外。 那方员外领着队伍在医馆门口停下,然后非常恭敬地弹了弹衣服,然后才阔步向前,进入医馆。 距离老远,方员外就看见闻声出来的凌霄。 看到凌霄,方员外再不犹豫,快步上前,直接就拜,边拜边说:“凌神医,方某前来拜谢!” 凌霄急忙将他搀起,“方员外,多礼了!”。 方员外却感激道:“倘若不是你妙手回春,内人性命堪忧,方某更不会有子嗣,理当受我一拜!” 言罢,方员外拍掌,让人将那方明晃晃十分闪眼的牌匾送上,道:“这是方某的一点心意,还望凌神医不要推辞。” 凌霄点头,让阿丑将那牌匾收下,这边方员外回头大手一挥,自有人端上来一盘东西,用红布盖着,显得很郑重。 “凌神医,上次我说过,会重谢于你,这里是一些银子,还望你能够收下!”说罢,将那红布一揭开。 哇,所有人都惊讶了--- 白花花的一盘银子,也不知道有多少。 “凌神医,这里总共是五百两银子,带上那银牌匾,共计一千两。方某再次多谢您的神医妙手!” 众人这才惊觉,原来刚才那牌匾明晃晃的竟然是用五百两白银打造的,怪不得那么闪眼。 凌霄也有些讶然,没想到这位方员外这么有心思,竟然制作了一方银牌匾送给自己,可问题是,这东西挂墙上可不安全。 此时此刻,面对满盘银两,还有周遭那羡慕的目光,以及那方银牌匾上面所写的:妙手佛心。 凌霄真的是名利双收! …… 不远处,见识了这一幕的小丫鬟翠儿打探消息回来,对着小姐赵若兰细细低语了几句。 赵若兰一双恰似秋水的眸子,看向正与方员外交谈的凌霄,然后对那翠儿说:“你认为可好?” 翠儿道:“看起来医术是挺厉害的……那方员外我认识,倒是个心眼实诚的大善人,那姓凌的只不过救了他老婆孩子,就送这么大的礼……” 赵若兰笑了,莲步轻移,道:“究竟如何,等会儿就会知晓。” 翠儿扭头看了一眼正在“耀武扬威”的凌霄,嘟着小嘴道:“不就是个小医生么,有什么能耐!” 张若兰听到翠儿嘀咕,不禁微微一笑。在她看来,凌霄医术好坏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他写著的那部《汤头歌诀》,猜得不错,很快即将传遍天下。 …… 方员外来得快,去的也快。 也不知道他又和凌霄说了一些什么,神情有些遗憾,有些沮丧地离开了医馆,和来时的神采奕奕形成了鲜明对比。 凌霄目送方员外离开,这才回到自己的诊室,开始为病人把脉看病。 如今,因为凌霄名气渐大,那些慕名而来的顾客也越来越多,有时甚至排队等候。 凌霄行医问诊,一视同仁。 不管你是谁,都要排队按规矩来。 在大宋朝,行医时很多人注重贵贱之分,往往会让那些贵人先行就诊,让那些没钱的侯在外面。凌霄不一样,不管你是罗衣,还是布衣,全都排成一个队等着。 因此,在等候凌霄就诊的队伍中,就会出现很不协调的画面,穿得很抢眼的富人,和穿的很寒酸的穷人混在一起,看上去极是怪异。 由于天冷,那些穷人们还好一些,早就受惯了这样的苦楚,只需揣着手,缩着脖子即可。那些富人可就惨了,恨不得怀里抱着暖炉,身上把厚重的大衣多披几件。 赵若兰就这样也排在队伍后面,气定神闲地等着叫号就诊。 …… 时间慢慢过去。 就在这时,后面一阵骚乱, 却见从医馆外面又走进来一人。 那人大约二十八九岁数,穿着打扮雍容华贵,头插碧玉钗,脖子上围着纯白色的玉貂围脖,面若冠玉,英俊非凡。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帮人马,大约有七八人,一个个身材魁梧,身穿单薄玄衣,大冬天却无半点冷意。 华贵公子朝后面招了招手,立马上来一俊俏小厮,那人附耳低说几句,那小厮应诺说“明白,请主子放心。” 然后就见那小厮直接从怀里摸出一两银子,高高举起,吆喝:“谁肯把叫号的位置让出来,这一两银子就归他!” 果然,这一吆喝,立马就有了反应。 要知道,对于一般人来说一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能够轻而易举获得,怎不动心? “我换!” “我也换!” 就在这帮人争先恐后要把位置让给那华贵公子时,一声暴喝道:“谁在这里喧哗?”然后“汪汪汪”,就是一阵狗叫。随即就见一个脸上有红色胎记,极其丑陋的少年带着一条黑狗走了过来。 不用说这人正是阿丑。 那华贵公子一向不喜丑陋之人,身边伺候他的,也大多数都是俊俏模样,因此看见阿丑就皱了皱眉,更懒得和阿丑说话。 他那俊俏小厮就尖着嗓子对阿丑说:“是我,又怎样?” “你在这里做什么?”阿丑问。 “做什么?没看见我手里拿着银子吗?”俊俏小厮也很鄙夷阿丑的模样丑陋。 阿丑这种眼神见多了,以前感到很自卑,现在却淡定很多,只是冷冷地问:“这里又不是相国寺,更不是菜市场,你拿银子作甚?” “作甚?你眼瞎,还是耳背?当然是买位子了!你有没有靠前的位子要卖,没有就赶快滚开!”俊俏小厮不耐烦地说。 阿丑笑了,然后脸色一冷:“这里不允许买卖排号!尤其像你这种人,才应该滚出去!” “你你,你敢骂我?”俊俏小厮气的不能行,“你知道我是谁吗?” “管你是谁!天王老子来了也一样!”阿丑傲气地说。 “大胆!我可是……” “咳咳!”后面那华贵公子咳嗽了两声。 俊俏小厮这才憋红脸,把要说的话吞进肚里。 阿丑难得斗嘴胜利,就像骄傲的小公鸡般看着那俊俏小厮,说道:“怎么,不言语了?不是要拉出名头吓唬我吗?告诉你,我阿丑可是吓大的---要是没事儿,就后面排队去!” “我要是不排呢?” “不排?”阿丑冷笑,“那我就叫小黑咬你!” 似乎听到了阿丑的话,黑狗冲着那小厮就狂叫起来。 俊俏小厮吓了一大跳,没想到狗仗人势,连狗都欺负自己。 “排是不排?” “我……”俊俏小厮看了看那只凶巴巴瞪着自己的黑狗,胆怯了。 “早知道你是软蛋!排队去!”阿丑呵斥。 俊俏小厮都快气死了,一张俏脸红成了煮螃蟹,除了主子,还从未有人敢如此呵斥自己。 华贵公子见此,就咳嗽一声,命令俊俏小厮退下,然后不再言语,令人在后面备好轿子,他在里面排队。 阿丑冷哼一声,挺胸凸肚,带着黑狗巡逻四周,看看是否有插队,有捣乱的……那模样犹如带兵巡城的大将军。 046【土豪】 凌霄看病的速度很快,实际上并未让这些人久等。 “下一位!”凌霄叫号了。 但见一个画中美人从外面袅袅而来,身后还跟着一个俏丽的小丫头。 看到来人,凌霄眉头皱了一下,显然已经认出对方。 赵若兰在凌霄对面款款坐下,也不出声,只是拿了那如水美眸直勾勾地看着他。 凌霄眉毛一挑,道:“我认识你。“ 赵若兰:“我也认识你……乌衣巷是吗?” 凌霄点点头,看着赵若兰,“有何见教?” “怎么,难道我就不能来看病?” “我虽然不是什么神医,却也不是什么庸医,有病没病,还能看得出来。”凌霄看了一眼她的气色,简单地说。 赵若兰笑了,觉得和凌霄说话很有趣。 “你猜得没错,我来这里的确不是为了看病。” 凌霄不语,静待她继续说下去。 赵若兰原本以为凌霄会主动发问,自己趁机把话题说出来,却不妨凌霄这么冷静,略微有些不适应。 无奈,只好继续说道:“听闻你以前是这里的杂役?” “怎么,你不是来看病,是来查户口的?” 赵若兰俏脸一红,“那倒不是……你可知我是什么人?” 凌霄莞尔,耸耸肩道:“我有必要知道吗?” “无礼!”却是赵若兰身边的丫鬟翠儿呵斥凌霄。 “你才无礼!你家小姐和大夫说话,你插什么嘴?”阿丑看不惯地瞪了翠儿一样。 “你……”翠儿绷着脸,叉着腰,怒瞪这个丑八怪。 “我是城西灵芝堂的人,我姓赵,叫赵若兰。” “灵芝堂?”凌霄皱了皱眉头。 “是的,我们灵芝堂一向惜才若渴,尤其喜欢招揽那些有才华的年轻医师---譬如,像你这样的。”赵若兰笑盈盈,语含深意。 凌霄明白了,原来是过来挖墙脚的。 见凌霄发笑,赵若兰还以为他对这次“招揽”感兴趣,就又说道:“那新刊印的《汤头歌诀》可是你所作?” “是又如何?” “呵呵,那就对了---虽不知你在这里待遇如何,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倘若你去了灵芝堂,待遇将会是这里的三倍。” 凌霄揩了揩鼻子,“三倍吗?” “是的,三倍。” “阿丑上茶。”凌霄说。 阿丑去端茶水。 赵若兰见此,感觉有戏,看看,连茶水都端上来了。 谁知--- 阿丑把茶水端上,却只有一杯。 凌霄打开茶盖,轻喝一口, 赵若兰等着他…… 凌霄喝完茶,一挥手说:“送客---” 赵若兰:“……?!“ 愣住了。 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看着对方挺年轻,却摸不透对方的心思。 “你是否还有其它的条件?如有可以说出,我们灵芝堂定会满足于你。”赵若兰下了大决心,一定要把凌霄打动,让他为灵芝堂坐诊。 “我虽只是一介布衣,略通医术,却也知道,医德和做人的道理……”凌霄说。 虽没把话说明白,赵若兰却脸色羞红,说道:“我却也知道良禽择木而栖……” “可惜,灵芝堂暂时不是我要选择的那棵大树。” 赵若兰不语。 须臾,说道:“那好,我只能退而求其次。听闻你藏有稀世奇宝‘肉灵芝’……” 凌霄看了赵若兰一眼,然后说:“不卖!” 赵若兰:“……” 气结。 此人简直水火不浸,还不通情理,哪有这样直接拒绝人的。 赵若兰只好强笑一下,道:“我又没说要买,你何出此言?” 凌霄:“既然不买,又何须多问?” 气氛有些尴尬了。 “好吧,我承认,我是想买那肉灵芝---你开个价。”赵若兰拉下脸皮说。 凌霄看着赵若兰,对方一副任你出价模样。 “不卖!” 依旧两个字。 赵若兰不能淡定了,开口道:“三千两银子!” 周围众人哇地叫出声来。 三千两啊! 连阿丑都有些吃惊---要不是凌霄不久前捧回一箱金元宝,恐怕他会吃惊的更很。 凌霄:“不卖。” “四千两!”赵若兰呼吸有些急促。 “不卖!” “五千两!”赵若兰咬牙切齿,在她看来这个价格已经够疯狂了。 凌霄笑了,忽然问道,“你可认识刚才送匾的方员外?” 赵若兰一怔,不明白凌霄是什么意思。 “你可知为何他会悻悻而去?” 赵若兰不语,看着凌霄。 “只因他愿意掏万两白银来买那肉灵芝!”凌霄轻轻一笑。 霎间--- 赵若兰的脸红了。 原以为自己出价五千已经够高,却不知只是人家的一半! 凌霄并不是故意去羞辱她,只是不愿再和她兜圈子,这才直言。此刻,见赵若兰羞得不能行,就不失时机地将茶杯端起,再道一声:“送客。” 赵若兰已经无脸再留在此地,正要唤了翠儿转身离开,就听一个声音道:“一万两算什么!三万两!将那肉灵芝卖给我!” 三万两?! 轰地一下,周围人炸开锅了。 这次连凌霄都有些动容了。要知道,依照如今的大宋物价来计算,一两银子等同于前世的六百块钱,三万两就等于是一千八百万,绝对是个大数目。 赵若兰没想到半路又杀出一人,竟然出价三万要买那肉灵芝,而自己出价却只是五千,简直无地自容,也不等看清楚那人是什么模样,就红着脸离开,脚步飞快,身影匆匆…… 发话那人忍不住深深地看了一眼赵若兰那袅娜多姿的背影,心道,“好一个标致的人儿。” 感叹完,他这才回头看一眼凌霄,朗声道:“三万两,买下你那宝贝!”模样好像吃定了凌霄。 凌霄还未言语,旁边阿丑却认出那人,急道:“原来是你!你是怎么插队进来的?” 原来那人正是外面排队时捣乱的华贵公子。 那人看也不看阿丑一眼,只是笑眯眯地看着凌霄,等待他的答复。 旁边,伺候他的那个俊俏小厮,自是上前,弄来一把椅子,恭敬地请主子坐下,并且随身掏出主子喜欢吃的蜜饯,服侍在一旁。 华贵公子见凌霄不答话,还以为自己出的价码吓住他了,毕竟不是谁都像他这样,一出手就是大手笔。于是他就悠然自得地捏起一粒蜜饯丢进嘴里,颇有些玩味地看着凌霄。 凌霄吐了一口气,不得不说,这个价格实在太有诱惑力了。 可是--- “抱歉,不卖!”凌霄拒绝道。 “咳咳,你说什么?”华贵公子认为自己没听清楚,怎么可能会被拒绝? 周围人更是惊讶地看着凌霄,露出不可思议神情。对于他们来说,莫说三万了,就算是方员外所出的一万,已经是极高的价码,能够卖掉,已经是祖上烧香,没曾想,凌霄竟然拒绝。 047【龙之怒】 那俊俏小厮怒了,指着凌霄鼻子道:“呔,你这人,别不识好歹!我家主子肯出钱买你那肉灵芝,已是不错,你别贪得无厌!” 看着横眉竖目的小厮,凌霄笑了,“买卖需双方心甘情愿,岂有强制之理?再说,我与你家主子谈论生意,哪有你这下人插嘴的份儿!” 俊俏小厮脸颊被兑呛成猪肝色,猛一挺胸脯,尖着嗓子说道:“作为下人,当然要为主子分忧。” “我看你这不是分忧,乃是越俎代庖,丝毫没把主子放在眼里。” “你胡说八道!”俊俏小厮急了,这顶帽子可不能戴在头上。 凌霄再不去理他,只是看向那华贵公子道:“是真是假,你主子自是知道,你也无须狡辩。” 俊俏小厮堵着话说不出来,表情极是滑稽。 见此,华贵公子只好开口道:“三万你还嫌少?那就说出一个数目……”说罢,又捏起一粒蜜饯,丢入嘴里,美滋滋地咀嚼,姿态倨傲,好像根本没把钱财放在眼里。 凌霄看着他,嘴角一翘,笑了,然后说:“抱歉,不卖!” “为何?” “真要我说出?” “当然!” “很简单,你不配!” “咳咳咳!什么?你竟敢……”华贵公子怎么也没想到凌霄竟然敢损自己,气得浑身发抖。 俊俏小厮眼看主子发怒,心中高兴,打定主意这次要让凌霄吃不完兜着走。 “你死定了!”俊俏小厮嘴里说着,就扭头看向主子,可没等他添油加醋,怂恿主子露出身份严惩凌霄,就觉得不对劲儿---主子的脸色太难看,还用手捂着喉咙,一副及其难受的样子。 “主子,你怎么了?怎么了?” “呜呜!”华贵公子呜咽着,眼泪都憋出来了。 俊俏小厮都快急哭了,身边那些身材魁梧的玄衣人,也都急的不能行,却不知该怎么办。 “主子!主子!你千万不能有事儿啊!”俊俏小厮用手拍打华贵公子的背,眼泪汪汪,却又不敢太用力。 “闪开!”忽然有人一把将俊俏小厮推开,然后用手去狠狠拍打华贵公子的背后。 “你干什么?怎敢对官……无礼!”俊俏小厮看清楚那人是凌霄,不禁呵斥道。 “如果你不想他死的话就闭嘴!”凌霄瞪他一眼。 果然,这招有效。 俊俏小厮忙闭了嘴,流着眼泪,看凌霄如何抢救主子。 周围人见发生事故,也都聚拢过来,一边议论纷纷,一边看热闹。 作为医生,凌霄一眼就看出对方是被蜜饯卡住了喉咙,呼吸困难,当务之急就是尽快把卡在喉咙的蜜饯取出。 可惜,凌霄想的过于简单,无论他如何用力拍打华贵公子的后背,他卡在喉咙中的蜜饯都未吐出。 那俊俏小厮虽然不再添乱,却阻止凌霄用力过猛,生怕伤了主子。 眼看华贵公司命在旦夕,眼睛都翻白了,如果再不想方设法,估计性命难保。 凌霄顾不得许多,众目睽睽之下,心道,只能这样做了。 毫不犹豫--- 他用手捏住华贵公子的鼻子,嘴对嘴堵上去…… “你你,你干什么?”俊俏小厮没想到凌霄大胆包天,竟然敢这么做。 那些玄衣人也是惊得目瞪口呆。 要知道,这位主子太矜贵了,莫说动他一手指头,就算是动根头发丝儿都是死罪,可是现在却被人…… 周围人更是惊掉大牙,一个个瞪大眼睛,看着凌霄和贵公子“亲嘴”。 人群中,钻出一颗脑袋来,却是在杏林医馆养伤的高强,高衙内。 原本这高强乃好色之徒,听闻医馆来了大美女,就不顾身体伤势未好,在侍女的搀扶下,强自来这里欣赏美色。 不曾想,来晚一步。 美色没欣赏到,却看到了凌霄和人“亲嘴”。 高衙内刚想调侃两句,笑话一下凌霄,以报昔日之仇;可当他看到那贵公子模样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现场内--- 凌霄对着嘴儿,用尽力气猛吸一口气,然后呔地暴喝一声,用力拍打华贵公子后背。 噗地一下,终于,那该死的蜜饯吐出来了。 再看那华贵公子,委顿在椅子上,整个人脸色苍白,虚汗淋淋,这可谓是死里逃生。 俊俏小厮忙给他擦汗,招呼人赶快准备轿子,要马上离开这里。 凌霄见此,就叹口气,好心好意解释道:“我之所以说你不配,只因这肉灵芝有德者居之,除了当今陛下,谁也不配拥有它!” 贵公子刚才虽被蜜饯卡着喉咙,却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此时听完凌霄的话,眼神有些怪异地看看凌霄,再看看小厮,这才有气无力地摆摆手,吐出两个字:“回府!” “喏!”身边人应答,小心翼翼地搀扶着他离开。 周围人默不作声地看着这对来时气势汹汹,去时安安静静的人马。 直到目送这帮人离开,才有人说道:“凌神医高明啊,竟然又救人一命!” “是啊,原来那般也能救人,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神医不愧是神医,方法奇妙无比!” …… 凌霄却有些累了,不愿再多听这些人聒噪,示意阿丑收摊,结束就诊。 人群渐渐散去,唯独留下来一人,那人还一脸不可思议模样,瞪大眼睛看着凌霄。 凌霄权当没看见他,四顾自地收拾东西,整理医案。 高衙内再也忍不住,就捂着肚腹处的伤口,凑上前去,问:“你难道没看见我?” “看见了。” “既然看见为何不与我说话?” “我为什么要与你说话?” “你……最少也要问问我不好好在房里呆着,跑来这里作甚。” “嗯,你不好好在房里呆着,跑来这里干什么?” 高衙内翻白眼。 “跟你说话真没劲儿。” “那你就别说。”凌霄继续整理医案,当他不存在。 高衙内脸红脖子粗,想很有骨气地挥袖离开,却憋不住肚子里的话,最后只好厚着脸皮再次凑上前,故意神秘兮兮地问:“你可知刚才所救之人是谁?” 凌霄爱理不理。 高衙内等半天,却没法应,感觉很无趣,只好自说自话道:“我就知道你不知道---是不是很想知道?咳咳,我可以告诉你的……” 凌霄终于有了反应,抬头看他一眼。 高衙内窃喜,等待凌霄询问。 可是凌霄只是看他一眼,什么也没说。 高衙内都快郁闷死了,只得再次厚着脸皮说:“谁让你我是好朋友,我高强没几个人能看在眼里,你凌霄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作为好友我要告诉你,刚才你所救那人他是……” 可是没等高衙内把话说完--- “他就是当今陛下,大宋天子是吗?”凌霄冷冷地问。 高衙内傻住了,呆呆地看着凌霄,仿佛在看一头怪物。 “难道……你早就知道?”高衙内觉得不可思议。 要知道,作为高太尉高俅的儿子,他高衙内才得以有机会在宫廷设宴之时得见龙颜,并且还只是远远地看上一眼---谁让他只是浪荡子,没有一官半职,胸中更无半点才华,高俅也不好意思把他推荐给皇上。 即使这样,高衙内已经很骄傲了,毕竟一般的平头百姓,估计一辈子都不知道当今天子长什么样。 可是现在…… 凌霄竟然知道刚才那人就是大宋皇帝赵佶! 这岂不怪哉?! 048【机遇】 其实很简单。 凌霄之所以认出那个华贵公子就是当今大宋天子赵佶,完全是因为服侍他的那个俊俏小厮。 凌霄是什么人,眼睛毒的厉害,一眼就看出那小厮是“去了势”的太监所扮。在这大宋朝,能够有这种威势,并且可以随便使唤太监的,除了当今天子还有谁。 何况,华贵公子的样貌和年纪与传说中赵佶差不多;再加上赵佶拿钱不当钱的那种姿态,就差来一句,大宋朝的东西都是俺老赵家的。 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再加上高衙内那故意卖关子,神秘兮兮模样,让凌霄下结论,对方一定就是大宋皇帝赵佶。 高强满肚子疑惑,怎么也弄不明白凌霄是怎么认出皇帝赵佶的。 任凭他怎么追问,凌霄就是不说。搞得高衙内疑神疑鬼,不明白凌霄到底是什么人。 回到自己休养的病房,高衙内早没了听歌弄舞的兴趣,将服侍自己的婢女喝退,然后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他脑海里时不时闪现凌霄和大宋皇帝赵佶亲嘴的画面,觉得这个画面很恶劣,却又很是羡慕凌霄。毕竟救了大宋皇帝一命啊,单单这个功劳就比天高。 然后,高衙内踱着脚步,又想到了自己。 虽然贵为太尉高俅的儿子,他高强却毫无作为,一直以来被人唤作纨绔子弟,富贵浪荡子…… 可又有谁知道他高强的心思? “也许这是个机会……”高强喃喃自语,继而大声喊道:“来人,备轿!” …… 高俅这几天很累。 作为掌管军队的太尉,高俅必须要帮童贯准备好春上出使辽国的一切用品。除了礼品外,还包括每一个士卒的吃喝拉撒。 高俅知道自己在民间的名声不好,缘于自己出身卑微,本是浪荡子弟,唯一拿得出手的身份就是做过苏大学士的书童,写得一手好字。而被皇上看上的则是自己踢得一手好球。 想起来,连高俅也觉得不可思议,自己竟然能够凭借蹴鞠,成就如此伟业。 可是现在,位高权重,分心的事情也多了起来。 有时候高俅看着镜子中的白发,甚至怀疑,这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孙氏帮他将上朝的官服温柔地脱了下来,然后小心翼翼地交给身边丫鬟,让她们收拾好,用熏香薰了。 这样的大冬天,朝服虽有几套,却来不及替换,洗了之后更难晾干,因此就小心翼翼地折叠好,用熏香熏好,存放起来。 高俅回头看了白发老妻一眼,白日在朝廷中那锐利,不可冒犯的眼神顿时变得温柔无比。 “我给你熬了养胃的粥。”孙氏说。 “我不饿。” “总是这句话。你的身子骨我还不知道么,越来越差了。”孙氏说着就亲自把那燕窝粥端了过来,用汤匙搅动几下,吹了几口递过去说:“趁热吃吧。”’ 高俅一整天忙碌着出使辽国的军需事件,原本肚子饿得厉害,可奇怪的是,一回到家里,就什么也吃不下。 看着孙氏关心的眼神,高俅无奈,只好接过粥碗,安静地坐在椅子上,轻轻地喝了几口,然后放在一旁,岔开话题问道:“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我忙于政务,没怎么照顾家里,里外都有你操劳……” 孙氏笑了笑,用手抚摸高俅的后背,道:“老夫老妻了,还说这些做什么。对了,听说强儿已经好的差不多,何时把他接回来?家中缺个人总觉得冷清。” 高俅就冷哼一声,捋着胡子道:“别提那个孽子。说是养病,听说每日听歌饮酒,估计早就乐不思蜀……” 高俅对儿子的性情可是很清楚的。虽然高强行事隐秘,却还是被他摸得一清二楚。 孙氏叹息一声,儿子性情恶劣。她又岂会不知,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聋作哑罢了。 “也许,给他寻一门亲事,会好一些。”孙氏喃喃道。 高俅不置可否。 寻一门亲事,有那么容易吗? 凡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都嫌弃高强的浪荡风流,谁愿把好好女儿嫁于他。其余的,不是家世不对等,就是太过穷酸,他高俅又岂能赞同。 思前想后,还是先搁置吧。 当然,这些话高俅可不会当着孙氏的面儿说出来。孙氏的要求很简单,只要那户人家的女儿好,聪明贤惠即可,她最热衷的就是高强赶快结婚,自己好抱孙子…… “一切随缘吧。”高俅说,“此事我会看着张罗的。” 孙氏见此,就不再言语。 老两口正在室内聊天,突闻外面一阵急促脚步声--- “娘亲!娘亲!”却是高强的声音。 说话间,就见高强在丫鬟的搀扶下,急匆匆地进了房间,张口就问:“娘亲,我父亲回来没有?”刚问完,高强就看见了高俅。 高俅见他如此不沉稳,就冷哼一声,斥道:“慌慌张张,成何体统!” 高强被呵斥,这才回过神来。 倘若平时,早跟耗子见了猫一样,垂头低目,默不作声,可是这次不同--- 高强抱拳作揖,给老父亲行了一礼,然后就说:“父亲大人,孩儿有重要事情向您禀报。” 高俅冷冷看他一眼,鼻子耸了一下,端起茶杯厌恶道:“你不好好在医馆养病,却跑回来禀报什么?” 高强老脸一红,这才发觉自己出来匆忙,竟未更换衣服,满身酒气和脂粉气。 “禀报父亲大人,我确实有重要事情向您禀报。” 高俅这才瞪他一眼,道:“说吧。” “事情是这样的……”高强就一五一十将今日发生的事情说给了高俅听。 高俅一开始还心不在焉。 凌霄在杏林医馆惹出诸多事端,他都是知晓的。更知道凌霄借助吕望溪那老头的人脉,刊印了《汤头歌诀》这部医书。虽然不怎么懂医,但本朝范文正公那句名言“不为良相就为良医”却让行医者身份大幅度提高,以至于如今大宋朝,名医辈出,各种医学著作犹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 高俅不知道凌霄所写《汤头歌诀》到底如何,但能让吕望溪那个老人精为之写序,可见那部著作绝对错不了。 直到高强讲到凌霄以妙法救了那个华贵公子,高俅才警觉什么,神色变得凝重。 高强在凌霄面前卖关子不成,搞得灰头灰脸,这次却在老爹面前卖弄,故意问高俅道:“父亲大人,你可知那华贵公子是谁?” 高俅很配合,“是谁?你可看清了?” “当然看得清楚;并且是一清二楚!”高强加重语气说道。 高俅遭顾不得儿子卖弄,急急问道:“他是谁?”神情紧张,瞳孔扩张。 高强这才神秘兮兮,一字一句道:“他就是当今圣上!” 果然如此! 高俅大惊。 虽有心理准备,高俅还是吓了一跳,他万没想到,皇帝赵佶竟然会真的跑去杏林医馆,更没想到凌霄那少年心机会那么老辣深沉。 眼神闪烁不定,寻思良久,高俅这才深深地看一眼高强,然后低声说道:“强儿,你的机会来了!” 049【喜讯】 高衙内躺在病床上,嘴里“唉唉呀呀”地哼宁着。这几天因为他吃喝无忌,外带动不动就往外跑,原本缝合的伤口有发炎的趋势。 “怎么办,我这样还能好吗?春上还能出使辽国吗?” 凌霄看他一眼,然后用热醋帮他擦拭了一下伤口,说道:“辽国去不了,茅厕倒是还可以去。” “不行啊,我这样不行啊。”高衙内扭曲着脸,痛苦道。“你不是说有办法吗?只要帮了我,我高强定会没齿难忘。”高衙内看着凌霄恳求道。 见此,凌霄似乎做出了某种决定,就让阿丑取来一样东西,看模样稀奇古怪,前面是尖针,后面是很细的竹筒。又取出一包不知何物的白色粉末,用水稀释了,然后吸入那竹筒里,随即对高衙内说:“你想快些好是吗,那就要吃点苦头。” “做什么?难道这玩意就能帮到我?”高强瞪大眼睛。 …… 房间内,高强高衙内趴在床上,把枕头垫在腰间,很不情愿地脱掉裤子,撅起屁股。 他感觉这个姿态很羞耻---虽然他一直都很喜欢让自己的女人摆出这样的姿势,然后从后面提枪上马,肆意鞭挞,但轮到自己,那种羞耻感却是如此的强烈。 “我准备好了,来吧!”高强觉得自己这样说很下作,有一种欠插的感觉。 凌霄嗯了一声,手持针筒,用指头弹了弹针尖。 高衙内心虚,忍不住回头瞄一眼凌霄手中拿着的“凶器”,那一支带着尖针的古怪玩意。凌霄唤它作“针筒”。 “这……不会痛吗?”高衙内小心翼翼地问。 “不疼。” “你真的没有骗我?” “嗯!”凌霄说完,用针头对着高衙内那白花花的屁股蛋子就刺了进去。 “嗷!”高衙内发出一声惨叫。 凌霄动手,慢慢将那古怪的水推入他的体内…… 这是凌霄用土法研制出来的青霉素,不多,就这么一点点。土方法虽然管用,但产量却不大。最重要的是,青霉素对消炎很有疗效。 …… 打完针,高衙内就这么趴在床上,咬着壶嘴喝着定神茶,嘴里说道:“太疼了。你这方法倘若管用还好,要是不管用,那可就惨了。” 凌霄不语,将用过的针筒煮在开水中,这才说:“等会儿让你的侍女把刚才那一针的费用付了。” “嗯,多钱?” “五十两银子。” 噗!高衙内把茶水喷出,回头怒道:“你抢劫呀,哪有这么贵?” 凌霄依旧不咸不淡,“五十两,一文钱也不能少!要不然你还是请别的医师为你治疗。” 高衙内哑巴了。 想起老父亲高俅对自己说的话,抓牢凌霄,以后定能获益。 那皇帝赵佶向来不是刻薄寡恩之人,从他提拔高俅就能看出,何况凌霄还救了他的命。 想到这里,高衙内眼珠子一转,就笑道:“跟你开个玩笑,刚才只是逗趣耳。五十两纹银挨一针,不多!” 凌霄也笑了,拍拍他的屁股蛋子:“那就好---好好养好臀儿,以后多来几针。” “什么?”高衙内放大嗓门 …… 几匹马踏着道路上的碎雪疾奔而来。 周围人纷纷让开。 因为马上那些人身穿官服,一看就是公务在身之人。 杏林医馆大门打开,涌出一群人飞快地清扫着门口积雪,作为医馆馆长老太医吕望溪吩咐人急急操办着迎接朝廷贵客事宜。 也是在昨天他才得到消息,这次杏林医馆保举进入朝廷太医局的人员已经确定下来,今天就是报喜的日子。 如今大宋朝对医生厚待,太医局就是培养朝廷医师的最高学府。 按照规矩,由召命官、使臣或翰林医官做保,学生3人一组,结为连保,在太医局旁听一年后,才能获得一个候补的入学资格。所谓的候补入学资格,就是不能马上就进入太医局学习,因为太医局每科的学习人员都有定员,只有等有了空缺,获得候补入学资格的学生才有机会参加这科的选试。 选试的题目是问答题,考官会提出10道题目,这些题出自《难经》、《素问》、《诸病源候论》、《神农本草经》等书的内容,回答出5道以上为合格,由太常寺发给一个正式入学资格的“牒“,这样才可以进入太医局开始真正的学习。学制为三年,毕业还要有考试,考试优秀的,可以选送到翰林医官院。 作为曾经的老太医,吕望溪可是在太医局和翰林医官“混”过的,在这方面很有人脉,因从才能动用自己的人脉,让自己医馆的学徒入选太医局候补,这一次获得候补资格的学徒就是范明,江平,薛涛三人。 只要进了候补,就能成为未来太医局的医生,再进一步就能被选拔进入翰林医官院,直接成为有品级的医官。可以说,这是很多学医之人梦寐以求的晋级方式。 如今,作为四大医馆的杏林医馆一下子获得三名候补名额,怎让人不惊喜?就连吕太医这种沉稳之人也禁不住紧张起来,一早就让人忙活,准备迎接贵客。 作为今日主角,范明,江平,薛涛三人更是精神抖擞,意气风发。不仅穿了崭新的长袖儒服,还特意把自己的头发挽起来,用玉簪子插好,完全一副风度翩翩,气质儒雅模样。 旁边,杏林六老中的冯为,张昭等人也很高兴,一个个模样欣慰,捋着胡子,看着范明,江平,薛涛三人,眼神中充满了得意,原因很简单,这三人正是他们的学生。 作为老师,能够培养出这样的学生,被医管局选拔成为候补,他们不禁戚戚然与有荣焉。 看着三个得意门生,这些日子冯为被凌霄打击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恢复不少。 自从凌霄横空出现在医馆以后,杏林医馆简直就成了这少年的“专场”,不管是行医坐诊,还是著书立说,都让人不断惊讶,不断侧目。 以至于很多医馆老人不禁感叹,与这少年比起来,自己的岁数简直活到了狗身上。 可是现在--- 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太医局呀,那是什么地方?可不是这种民间医馆可以比的。就算你在这医馆再怎么出名又怎样?还不是“江湖郎中”一名! 哼!狗肉上不了台面。 你凌霄顶多只能在这里出点小风头,永远都不可能进入太医局,更别提晋身翰林医官! 冯为等人暗中舒爽--- 050【变故】 马蹄声清脆传来。骏马踏着碎雪,终于到达了杏林医馆门口。 “吁”地一声,两名皂衣小吏翻身从马上下来,一黑一白两匹骏马鼻孔中喷着热气,蹄子不断地在地上踩踏,一副意犹未尽模样。 看到门口早被扫干净,一群人正守候在门口迎接自己,两个皂衣小吏就一阵得意。 作为小吏一般没什么地位,平常所做的事儿不是征税,就是拉苦力,净是一些得罪老百姓的事儿,因此被骂作衙门鹰犬,官府走狗……与之相比,也就是在驰马报喜的时候最受人们欢迎。 吕老太医吕望溪可是老人精,见两个小吏下马,急忙迎上前去,拱手作揖,非常有礼貌地道一声:“有劳!辛苦啦!” 见老人家如此懂礼数,两个小吏不敢造次,也连忙回礼,道一声:“老太医安好。” 气氛一片和谐。 在众人捧月下,两个小吏这才进入医馆,老太医让人端上茶水,邀请两坐下。 两个小吏连忙推辞,说公务在身不宜久留,取出胸中喜报就高声念了起来。 做惯这种营生,两人念喜报时抑扬顿挫,声音洪亮,内容大抵是说范明,江平和薛涛三人在杏林医馆学业优秀,成绩斐然,在德高望重名医的保举下,已经成为大宋太医局候补学员,云云。 之前,这件事儿只是小道消息,八字还差上这么一撇,做不了真。如今连喜报都出来了,那就再无疑虑,当即三位幸运儿,范明,江平和薛涛抱头庆祝,情之所至,想到这么多年在医馆所受的苦,尤其被凌霄这个半路杀出来家伙压在头上,还有在凌霄面前所遭受到的羞辱,忍不住潸然而涕下。 再看作为他们恩师的冯为,张昭等人,见徒弟如此,也不禁长叹息以掩涕兮,觉得自己的付出没白费,徒弟可真够争气的。 尤其那冯为,四处看看凌霄,却不见人,心中不禁郁闷,这种场面就该给这目中无人的竖子看看,什么叫感动,什么叫人间自有真情在,什么叫金诚所至,金石为开---! 吕太医也很高兴,不过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在大家冷静下来以后,就捋着胡须,邀请两位皂吏饮茶,顺便打赏喜钱。 两位皂吏却却推却掉,说:“除此事之外,还有另一事要恭喜。” 正在激动中众人不免疑惑,还有喜事? 吕老太医也有些奇怪,貌似除了此事,医馆并无其它喜事。 范明,江平,薛涛等人也忙用衣袖沾沾眼角,竖起耳朵听下来的喜讯是什么。 那报信皂吏就变戏法般又从怀中取出一封喜报,然后看一眼四周,问道:“请问那位是凌霄凌医师?” 吕老太医愣住了。 冯为,张昭,范明,江平等人也愣住了。 你看我,我看你,眼睛里充满了惊异。 …… 作为医馆的大医师,凌霄并未参加这次报喜。对于他来说,时间珍贵,可没空去参加这样的闲事。 此时,凌霄正在“培育室”内提取青霉素。土方法提取的较少,他只有不断地培养,才能满足需要。 对于凌霄的这间“培育室”,医馆众人全都嗤之以鼻,原本是学徒们住的地方,却被凌霄用可恶的手段抢走做了私人地方。 因此医馆众人对这“培育室”既充满好奇,又充满厌恶。 负责来唤凌霄的却是那犹如女孩子般容易害羞的李艳春。如果是以前被人指示做这种跑腿儿的事儿,他定会排斥,可现在凡是与凌霄有关的,即使不喊他做,他也会主动要求来做,不知为何,他总是想要见到凌霄,看到他的笑,听到他的声音……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晚上偶然想起这些,李艳春就会立马蒙了被子偷笑。 李艳春来到“培育室”敲了敲门--- 吱拗,房门打开,从里面探出一颗脑袋,很丑的一张脸。李艳春认识他,却是凌霄的跟班,那个叫阿丑的家伙。 阿丑还没说话,从阿丑脚边溜出来一条黑狗,看见李艳春就对着他汪汪叫,不过不是那种凶狠的叫,而是一种摇着尾巴十分亲热的叫。 阿丑就骂道:“你这个小黑,真是忘恩负义。我喂了你这么多天,也没见你对我这么热情过。” 李艳春则蹲下身子,伸手摸了摸小黑的脑瓜,说:“这次没给你带馍馍,下次补上。” 仿佛听懂了他的话,小黑“汪汪”两声,叫得更加亲热。 这段日子,小黑的日子越发的好了,以至于皮光毛滑,身子又胖了许多,原本瘦骨嶙峋的它,再没以前的影子。 “凌医师在吗?” “在里面忙活着呢。” “我有事找他。”李艳春说话间,就朝屋子里面瞥了一眼。 这间“培育室”已被医馆众人赋予了很多的“神秘”色彩,很少有人见识过里面的摆设。只是见凌霄不断地将一些盆盆罐罐,还有发霉的橘子水果,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器皿搬运进去,搞得大家疑神疑鬼,不知他在里面做些什么。 李艳春也很好奇,好不容易有机会一探究竟,他也忍不住仔细看去。 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一跳,只见凌霄穿着一身白色的袍子,脑袋上也戴着白色的帽子,嘴上更是捂着白色的布,模样诡异之极,此时正在拿着一根细长竹管,在往一瓦罐中滴着什么,模样认真,仔细;再看那室内,台子上摆放的净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瓦瓦罐罐,也不知道装着什么,距离老远,就闻到一股子奇怪的味道,让人忍不住掩鼻。 似乎察觉有人窥探,凌霄扭过头来,看见是李艳春似乎笑了笑,然后放下手中正忙的活计,走过来摘掉口罩问道:“找我有何事?” 不知为何,李艳春但觉心儿一跳,脸儿一红,咬了咬嘴唇就说:“医馆前面出了事故……老太医唤你过去。” 凌霄也没问出了什么事儿,只是对阿丑说:“我去去就来。”说罢就开始脱掉白袍,丢给阿丑。 051【鱼跃龙门】 当凌霄来到前面的时候,连老太医在内,所有人都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他。 凌霄有些不适应,摸摸脸,问:“出了什么事情?” 周围人全都不答话。 废话,他们现在也都很疑惑,到底出了什么事儿,为何这姓凌的会有喜报?到底是什么内容? 见凌霄出现,那报喜的皂吏忙道:“请问这位可是凌霄,凌医师?”嘴上这样问,目光中却充满了疑惑。主要是凌霄太年轻了,顶多十七八岁,再一想喜报上的内容,有些不可思议。 凌霄就说:“是的,我就是。” 皂吏确认了以后,这才脸上推满笑意,说道:“恭喜凌医师,贺喜凌医师,上面颁下命令,从今日起你擢升翰林医官院,并加赠保和郎……” 轰地一下,周围人全都炸开了锅。 什么?升翰林医官院,并加赠保和郎! 之前,范明,江平和薛涛三人被选为太医局候补学员,已经够牛的,毕竟汴梁城四大医馆人才济济,能够在这么多人中脱颖而出,就说明了他们有本事,有能耐。 可是现在--- 凌霄竟然鱼跃龙门,直接擢升翰林医官院;连带去太医局学习都省了,直接成了医官。这还不算,竟然还加增保和郎,这可是从七品的官阶呀! 要知道,在大宋朝虽然对医生大夫很客气,从太祖开始,地位拔高不少。很多医官的品级也不断进步,但同时晋升起来也很难。先是进入太医局学习,然后才能进入翰林医官院,运气好才能成为太医,成为御医,奋斗到四五十岁,这才能成为医官……可眼前凌霄才十七八岁呀,太逆天了! 所有人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凌霄,不明白,他到底走了什么大运,竟然一下子就当了官。 凌霄却显得很平静,听到这样喜报,也只是笑了笑,然后拱手对着那报喜皂吏道了声谢。实则在心中计算,这保和郎到底算什么官阶,俸禄又是多少? 皂吏原以为报了天大喜讯,这少年会感动的稀里哗啦哭起来,没看见刚才那三位吗,喜极而泣。可是凌霄的平静让他有些不适应。以至于凌霄给他道谢,他竟然忘记还礼。 旁边他那伙伴拉了拉他的衣袖,示意该走了。 吕老太医捋着胡子,手都有些发抖了,忍住心中惊讶,见报喜的皂吏要走,原本准备打赏500文钱,却多摸出来500个,凑成一贯,在送行时塞给了那两个皂吏。见这么钱,两个皂吏这才眉开眼笑。 …… 凌霄,哦不,现在是保和郎了,站在医馆大厅,众人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 不过马上,那些机灵的就凑上前,拱手向凌霄道贺。后面人也醒悟过来,生怕慢了一步,全都抢着给凌霄道喜。 如此年轻就做上了保和郎,前途无量,现在不去抱大腿,等待何时? 所以等吕太医送完皂吏回来时,就看到满屋和气,全都是对凌霄的恭喜声。 原本该是这次主角的范明,江平和薛涛三人,再次被凌霄抢去了风头。三人杵在当中,表情尴尬。刚才还围着他们不断道喜不断称赞的人,全都像得了健忘症,没人再去理会他们。 见此,作为他们恩师的冯为和张昭等人叹息一声,向他们走来。 范明三人感动得都快哭了,危难关头还是老恩师靠得住。见恩师走来,三人擦干心中泪水,准备好了化悲愤为力量,要在恩师鼓励下,重新振奋精神。 可让他们想不到的是,老恩师走过来没错,却绕过他们身边,然后满面春风地对凌霄拱手道:“恭喜!贺喜!凌医师晋升保和郎,乃我医馆大大的喜事!” 范明三人:“……” …… 杏林医馆,鞭炮齐鸣。 知道的是因为这里出了一个“保和郎”,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在提前过大年。 当晚,医馆在附近酒楼大摆宴席,医馆众人悉数而出。这一次的宴会主角很明确,就是刚刚晋升保和郎的凌霄,凌大医师。 配角也很明确,却是垂头丧气,被选为太医局候补学院的三位医馆学徒。 不过在这样的场合,是没人去注意这些配角的,主角的光芒太强,已经把这些配角的光芒掩盖的暗淡无光。 传闻,在杏林医馆冯为老医师和凌霄最是不和。但在当晚的宴会上,与凌霄谈得热火朝天,甚至于称兄道弟的却是这位冯老医师。 宋代是很讲究在吃饭喝酒的场合吟诗作对,尤其作词谱曲的。 这帮医生大夫也不例外,尤其那冯为,早忘了和凌霄勾心斗角的往事,真把自己当成了凌霄的拜把子兄弟,竟然抛砖引玉,做了一首不错的词儿。 这时的词儿大多艳俗,冯为这老头的词中也不乏什么樱桃小口,红粉香脂。听得凌霄直膈应,甚至猜度,这里要不是酒楼,而是青楼估计老头就要提枪上马了。 其他人见冯为开了先河,又都酒酣耳热,不甘示弱,一个个开放起来,各种艳词层出不穷,搞得整个酒席恍若成了诗词大会。 幸亏大家在作词的时候还没忘记凌霄这个男主角,起哄,让他也来一首,抒发一下自己擢升医官的心情。 凌霄推辞几番,却是推辞不过。 不过他实在没办法做出那样香艳的词儿,又感觉众人太过无聊,不去钻研救人医术,却醉心于这种艳词俗曲,于是就说:“那我就勉为其难,来一首破阵子吧。” 见凌霄真的要作词,大家全都安静起来。少数人充满期待外,大部分人其实等着看笑话。尤其范明和江平等人。刚才他们起哄也是最响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凌霄作词。 凌霄的底细他们可是清楚的,就算有什么“山中老人”传授他惊人医术,也没办法填补自己艺术文化方面的空白。 凌霄端着酒杯站了起来,说道:“看到这杯水酒,还有外面皑皑白雪,再看我汴梁城歌舞升平,不禁让我想起了戎守边疆的将士们。尤其我朝种师道种老将军,更是我之楷模。因此这首破阵子,就送给种老将军,以及那些不畏严寒驻守边关的将士们---” 言罢,凌霄痛饮手中酒,拿起筷子敲击起来,高声唱喝:“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好词句!宛如闪电劈进了范明,江平等人的心里,愣在当场,浑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先前那些做了艳词的,更是羞愧无比。凌霄这首词简直在诛心呀,对他们这些只懂风花雪月之人赤-裸-裸的鞭挞。 对比下来,他们就是一群酒囊饭袋,没半点保家卫国,忧国忧民。 凌霄剽窃完这首破阵子,震住了所有人,有些索然无味。眼角发现门口有人,望过去却见一个中年男子和吕老太医一脸古怪的瞅着他,像是瞧见了什么怪物,或者是瞧见牛粪上长出了一朵鲜嫩嫩的花儿。 凌霄不认识此人。 吕太医却是认识的,他就是艳词一绝的周邦彦。周邦彦和吕老太医交好,两人酒楼偶遇,难免热聊几句。 因为有事在身,吕太医将周邦彦送到门口,两人便听到了凌霄嘴里这首破阵子,词的好坏先不提,但从凌霄嘴里出来,使人甚感怪异。 尤其那周邦彦,他可不像凌霄那般就是个业余选手,他可是进士出身,并且艳词冠绝天下,连当今圣上都欣赏之,擢升他为大晟府提举,可以说他在诗词文章上面那是有真材实料的。 周邦彦一直认为能够在诗词上面压倒自己的只有苏大学士苏东坡,苏学士开创的豪迈词风无人能及,连周邦彦在此方面也甘拜下风。可惜,如今苏大学士已驾鹤西游,豪放词后继无人,使得他周邦彦一词艳绝天下。 但此刻,他仿佛又听到了苏词那种豪迈和磅礴。宛若苏学士从棺材板里爬出来,又开始笑傲词林了。 难道真的是苏学士的词儿?可怎么没听说过。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也真想不出凌霄能从哪抄的?难道的确是他自己写的? 看着凌霄那十七八岁的年纪,周邦彦实在难以想象,从他肚里能写出这般好词。 还有就是站在周邦彦身边的吕太医,虽然不善词作,但好词坏词还是能听出来的,因此看着凌霄目光就更加怪异了。 凌霄头上刷的冷汗直流,不知怎的有些慌张,酒意醒了七分。只得红着脸说喝多了酒,有些吃醉,借机离开。 路上,早已和凌霄称兄道弟的冯医师旁敲侧击的问了几句,没问出什么也就作罢。 话说回来,凌霄剽窃前还是做好了防备,把大宋名将种师道拉上了贼船,以至于众人以为这首词就是在写种老将军,称赞于他的。 总而言之,凌霄这抄袭是没人能发现证据的。在这个等级分明的社会,凌霄再一次可惜自己的身份,从自己嘴里念出来有点白瞎了这些好诗词,暴殄天物哪。 凌霄这首《破阵子》慢慢的传播开了,先是在文人圈子里面传开,然后传到军队里面去,再然后…… 052【破阵子】 接下来的日子,一切看起来都很平常,可是又有谁知道,在这看似平常的日子中,却暗流涌动。 大宋皇帝赵佶已经好几天没有上朝了。那些喜欢嚼舌头的朝臣们私底下又开始议论皇帝去了哪家青楼,去了哪家酒肆。 尤其听说最近圣上和京城名妓李师师走得很近,经常大半夜摸过去,傍晚才摸回来,搭乘轿子,扶着墙软腿软脚,以至于火力不集中,冷落宫中佳人许久。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大臣们在对圣上议论的时候,可以补脑那些暖玉温香,樱唇咂尝的绮丽场面,让他们可以唾沫横飞地大加斥责,荒淫无道,纸醉金迷,岂有人君模样?斥责完毕,再小小温习一下具体画面,让他们这些经常上朝扑空的朝臣们有所心理补偿。 不过很可惜,这一次赵佶并未出宫去偷香窃玉,而是老老实实待在宫里。 案几前,赵佶提笔写字,运笔如飞,很快就在洁白的宣纸上写好了一首词儿: 帘旌微动,峭寒天气,龙池冰泮。 杏花笑吐禾犹浅。又还是、春将半。 清歌妙舞从头按。等芳时开宴。 记去年、对著东风,曾许不负莺花愿。 词儿写好以后,赵佶随手在上面花押,他的花押是一个类似拉长了的“天”字,意思是象征“天下一人”。作为大宋皇帝,也只有他才有这种资格,用这样的花押。 深吐一口气,赵佶看着宣纸上面的诗词,心情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再看看他桌案旁另一幅白纸上,竟也是一首词儿,却是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豪放派新词---《破阵子》,作词人是凌霄。 一想到凌霄,赵佶的心就一阵慌乱。脑海中浮现出那个俊俏刚毅的面孔。 赵佶觉得自己脸皮儿发烫,摸一摸,很热。 他唤来茶水,喝了几口,愈发觉得喉咙干渴难忍,于是就把茶杯摔裂在地。旁边侍候他的小太监张迪低头垂目,默不作声。最近官家动不动就大发雷霆,他已经习惯了。 赵佶叹口气,挥挥衣袖,命人将地上碎片清扫干净,自己则重新走到案几旁,将自己写的艳词和凌霄的破阵子挨着放在一起。 读来,只觉是红粉佳人匹配沙场英雄。 不知怎地,赵佶的思绪就飘飞起来。 记得清楚,当他还是端王时,喜好擦脂涂粉,每每照着镜子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甚至还穿了女孩子的绿衣小褂,挽了她们的发髻。 一次却被母亲逮到,硬生生打了屁股,告诉他,做王爷就要有王爷的样子,搞不好日后可能君临天下,岂能做这种扭捏女儿态? 那时候的赵佶告诉自己,不要做皇帝,就喜欢穿那女儿花花绿绿的衣服,喜欢擦涂那香气扑鼻的脂粉。 但是现在--- 赵佶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不由自主地竟又想起了那天的尴尬来。 虽然他知道,凌霄亲自己是为了救助自己,要不然自己非被那该死的蜜饯卡死不可,但是那旖旎的一幕画面,却让赵佶记忆在心,怎么抹去也抹不掉。 凌霄的样貌随着那一亲,在他脑海中变得越发清晰,也变得越发神秘。 好像凌霄那鲁莽的得罪天子的举动,开启了赵佶内心深处某扇神秘的门。 赵佶的脸再次泛红,怒骂凌霄,可恶,那种冒犯天子的举止行动,简直可以千刀万剐;却又想到凌霄救了自己一命,却又是情不得已,情有可原。 是啊,我已经奖赏他了,从一个医馆杂役,到从七品的保和郎,对他已经仁至义尽了。 赵佶喃喃自语。 可这首词儿又是什么鬼? 破阵子? 他一个医馆杂役又岂能做出这般大气磅礴的好词? 赵佶,疑惑中。 何况这首词还牵扯到了朝廷那位威名赫赫的大将---难道凌霄那厮懂得未卜先知…… 就在赵佶遐思之时,就听近侍高声喊道:“保静军节度使---种师道,觐见!” 该来的总算来了。 破阵子的主人翁来了。 赵佶念叨。 …… 随着唱喏,就见从外面进来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将军,六十岁上下,体格魁梧,花白胡子上还沾着雪水,可见来的时候在外面吃了不少苦。 赵佶看见此人,顾不得休憩,急忙迎上前去,道:“种老将军,你可来了!” 那人刚要跪地叩拜,却被赵佶拦住,“老将军一路奔波劳苦,无须多礼。” 那人这才直起腰,道了一声:“谢陛下。”声音洪亮,充满感情。 看到种师道,赵佶也禁不住心中一热,对于他来说,这个老将军绝对是值得信赖的老臣子。 给种师道上茶赐座,然后赵佶才深深地看了一眼他,说道:“老将军,你可知我这次找你来所为何事?” 种师道再次起身,抱拳道:“老臣不知,还请陛下明言。” 赵佶点点头,忽然站起来,背着手问道:“你看春上童贯出使辽国如何?” 童贯即将出使辽国,早弄得朝上议论纷纷,种师道虽然年岁大,却耳聪目明,当然知晓此事。 种师道再次躬身,“陛下,臣乃一介武将,军令所指,定当歇尽全力。” 赵佶笑了,“朕知道老将军忠心,我只是想要知道,你是赞成,还是反对?”目光灼灼地看着种师道。 种师道卧蚕眉微皱,沉吟一下说道:“臣,反对。” 赵佶心里咯噔一下,“为何?” 种师道就道:“四个字,人心难度。” 赵佶,沉默了。 虽然种师道自诩一介武将,但熟知他的人都知道,他原任文职,因有谋略,后改武职,抵御西夏有功,方成名将。 君臣之间,没把话说透,却都明白各自心思。 赵佶一心想要借机窥探辽国虚实,以便趁虚而入,趁着辽国人心不稳,从而征伐大辽,开疆辟土。 种师道担心的却是,人心向背,瞬息可变。何况,倘若真的出使辽国,给辽国送去丰盛礼物,定能引起西夏不满,到时候边疆再起烽火,受苦受难的还是老百姓。 尤其大宋边陲之处,年年遭受“打谷草”,百姓流离失所,倘若重新伐辽,不说无兵可征,就是这钱粮就很难凑足。 作为一代名将,种师道深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重要性。 赵佶不是傻子,当然明白单靠人心向背是决定不了战争胜利的,何况,大宋虎狼环顾,除了辽,还有西夏,甚至还有再远一点的吐蕃。 可是,赵佶心中那团早已燃起来的火---收复幽州,完成祖先未完成的壮举,让他难以放弃这次难得的机会…… “老将军,你是疆场上征战的老人,你的话我会参详的……”赵佶半天才缓缓说道。 种师道知道,自己已经拦不住皇上了。陛下没有用“采纳”而用“参详”,就摆明了这次出使辽国已经板上钉钉,无人能够再去更改。 暗自叹息一声,种师道说道:“陛下,倘若真要出使辽国,微臣有一个不情之请---” “你且说来。” “老臣愿随童大人一起前往。” “这个……”赵佶沉吟了一下。“好吧,此事我会斟酌的。”赵佶给出了答复。 这边种师道知道多说无益,于是就躬身告退。赵佶摆摆手,让他离去。 桌上,种师道那杯热茶,始终未曾喝上一口,依旧冒着热气。 见种师道离开,赵佶不禁负手踱步,深思不已。 要知道,种师道可以说是他赵佶一手提拔起来的。当年西夏起兵,虎视中原,他命童贯率军征讨。童贯看上去威风凛凛,实际上只会虚张声势。 赵佶不放心,又召种师道询问策略,种师道答曰:“西夏入侵中原,我们可以反击;但是我们讨伐西夏,实在难于取胜。轻举妄动,惹事生非不是上策。” 赵佶把种师道的意见转告童贯,童贯哪里肯听!还想从内地挑选弓箭手充实新拓边塞。宋徽宗看出童贯确实在惹是生非,便再次征询种师道的意见。 种师道很有见解地说:“我担心内地调兵尚未成功,边防可忧之事已经发生。” 赵佶觉得很有道理,便赐给他金带将军服,夸奖他说:“师道是我亲自提拨的将才”。种师道也就此荣升为提举秦凤弓箭手、时五路并置官。童贯知道后心里很不高兴,种师道听说后便不敢接此重任。 赵佶对此心知肚明,所以又改任种师道为崇福宫提举,接着又改任西安知州。此后,种师道在童贯手下任都统制,拜保静军节度使。 这次童贯预计出使辽国,根本就未提种师道半句,意思很明显,一怕这位老将碍手碍脚,二怕种师道分去偌大功劳。 赵佶虽然醉迷书画,对臣子勾心斗角还是知晓的,做皇帝这么久,更懂得帝王之术,童贯不提,他就假装不知,免得把两人放在一起貌合心不合,坏了大事。可是现在老将军提出也要出使大辽,这让赵佶不禁有些心烦。 忍不住又看了一下案几上凌霄所作的《破阵子》,赵佶忍不住一手抓过,撕成了碎片。 053【还乡】 眼看新春将至,整个汴梁城喜气洋洋,各地都挂满了红灯笼,时不时传来鞭炮声。 凌霄曾经在史书中看到过隋炀帝奢侈无度,每逢佳节喜欢把树木装裹得火树银花。当今天子也不例外,汴梁城外面数十里地,因为冬季天灾,各地难民一大波一大波涌来,没吃没喝,卖儿卖女,城内却灯火通明,歌舞升平。 不过还好,这些日子里凌霄总算弄明白一件事儿,那就是自己的“保和郎”实际上就是个月俸五贯的从七品散官。 所谓散官,就是有官职没实权,说得再直白些,等同于蛀虫,只拿俸禄不办事儿,是被朝廷圈养着的一批人。很不幸,也很荣幸,凌霄就成了这匹蛀虫中的一员。 原来,大宋朝皇恩浩当,说难听些就是死要面子,明明没有空出来的官位,却应诺了那么多的官职,没办法,就只好“待定”,等猴年马月哪里有了空缺说不定就能想起你来。 总之,这个官职对于凌霄来说,除了一个月能够白白拿到五贯钱之外,没有任何意义。而这五贯钱也不是很多,因为大宋皇帝很大方,连他的上等御林军每个月的月俸都达到了一贯。 但是对于其它人来说,凌霄这简直是祖上坟头冒青烟,并且是大冒特冒,能够从一个医馆杂役,一跃成为朝廷命官,从不入流,到踏上仕途,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管怎样,如今凌霄在杏林医馆已经不是不起眼的小人物,不管是谁看到他,都要抱拳作揖,高呼一声“保和郎”。 凌霄一开始感觉很别扭,不过听多也就习惯了。 如今凌霄作为医馆的大医师,也负责为医馆收购药材,那些原本和徐善初打得火热的药材商,就把凌霄当成了财神爷看待。 比较起来,凌霄这个人比那徐善初好多了,虽然对药材的筛选严格一点,但一点都不给你使绊子,也不吃回扣,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价格公道。这使得凌霄很快就成了众多药材商心中的难得的好伙伴。 这不,快要过年了,这些药材商非要拉凌霄吃上一顿不可。凌霄推辞不过,与吕老太医打了报告。等得到那边的首肯之后,凌霄这才来参加这边的宴会。 这次负责张罗宴会的药材商名叫张旺,也就三十出头,却未老先衰,一脸老相,怎么看都像是四五十岁。就是靠着这张老脸,张旺竟然占了不少便宜,没人敢小看于他,以为他是老江湖。 张旺为人豪爽,当即在附近的酒家搞了一大桌,邀请的人除了凌霄,就是其他一些大小药材商。 众人拼一张八仙桌,拣定了酒菜,便推杯碰盏热闹起来。 这年段做药材生意的,跟跑江湖的一样,风里来雨里去,有时候还要和道上的土匪打交道,都不是什么斯文人,酒酣耳热,更像是一帮子江湖好汉,踩着凳子,划着拳,吼得不亦乐乎。 那酒家里养着几个唱曲的粉头,曲子有文雅的有低俗的,看客人点什么便唱什么。旁边包间里有几个读书人,点了些文雅的曲子,听的这边药材商们十分不耐烦。忽然粉头嗓音一转,唱起了“醉里挑灯看剑”。凌霄听得莞尔,没想到自己新作的词儿竟然传唱到了这里,心里就寻思着等会儿这帮人追问起来自己该如何回答。 待到唱完,包间里隔着帘子有人问道:“这词儿豪迈磅礴,大有东坡居士之词风,小生我闻所未闻,难道是哪位大才出的新词么?” 凌霄已经准备好了,等会儿追问起来,该如何搪塞。 未曾想,粉头却道:“是近曰城内传来的新词,传来传去却不知何人所做,且称无名氏罢。” 无名氏? 凌霄不禁一愣,自己何时改了名字? 不过貌似唐诗宋词上面的无名氏很多,都是才华乍现,却不知姓甚名谁。 这样也好,省却不少麻烦。凌霄心中念叨,却不免有一丝遗憾。 见凌霄发呆,那张旺还以为他喜欢这首词儿,就花钱令那粉头将唱的词儿抄下来,要送给凌霄做礼物。 凌霄哭笑不得,倘若让他们知道这首词儿是自己所做,不知会怎样。 …… 言谈间,大家都提到快要过年,作为药材商也要回家去看看。一年四季忙碌下来,钱没赚到多少,却舍弃了家中妻子儿女,连她们长什么样都i快忘了。 尤其那张旺,说到自己家的丫头,甚至抹着眼泪哭了起来,说自己走的时候丫头才八九岁,这已经差不多三四年没回家了,现在回去都是大丫头了,也不知头上的犄角散了没有,是否挽了发髻。 说到这里,张旺就端了酒水,一边喝,一边哭得稀里哗啦,哪里还有刚才半点豪迈不羁,完全一副儿女情长模样。 看到这帮药材商如此模样,凌霄第一次想到了自己的亲人。 一直以来,凌霄想要回避这些烦恼,可是这些烦恼却无时无刻不萦绕在他的心间。貌似不在意,内心深处却怎么也忘不掉。 “也许,我也该回家看看了。” 凌霄对自己说。 恰好这时张旺抹把老泪,询问凌霄老家是哪儿,家里有几口人。 凌霄就说了,汴梁城西郊,家中还有父亲和小妹。 张旺就说,你这还好,只需走几步路就可以赶到。又叮嘱说,只是你要小心,不管是出远门,还是走近路,现在的人都很坏,要时刻提防。 凌霄却没听太多,因为他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那个流着鼻涕抹着眼泪的小女孩。 “她叫凌雪儿是吗,她是自己的妹妹。” “回去如何说,告诉他们自己成了大医师。” “如何说,告诉他们自己做了官。” “如何说,自己这么久才来看他们……” …… 大宋朝可以说是个最仁慈的朝代,尤其体现在给朝廷官员放假方面。 在宋朝有三大节日,分别是寒食节,冬至和春节,全部官员都要放假七天。 上行下效,因此作为京城四大医馆的杏林医馆,每逢春节也都会给医馆人员放假七天。 凌霄要回老家省亲,阿丑却不愿意回去,原因是他那做工匠的老爹从未来看望他一次。阿丑肚子里憋着气,对凌霄说,打死也不回去。 凌霄知道他在置气,也不劝阻,只是把黑狗交给了他,让阿丑好生喂养。 临走时,小黑猛摇尾巴汪汪叫着,送凌霄老远,直到雪地里再也看不见凌霄的身影。 阿丑用手背抹着眼泪,看着凌霄渐行远去,嘴里嘟囔,“我是不会回去的,他都不来看我……呜呜呜!” 他哭了起来。 小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围着阿丑,只能在雪地上汪汪地叫。 054【我叫鲁达】 清晨时分,原本喧闹的东京汴梁城,笼罩在白茫茫的大雪中;原本繁花似锦的集市,变的冷清寂寥。 汴梁城西区,作为汴梁城人口较少的地区,此时更是冷清至极。 虽然快要过年,一间挨着一间的店铺,不是大门紧闭,就是门可罗雀,除了那些常见的衙门捕快外,偶尔几个军中派出的稽查军士,也是揣着手,缩着脖子,无精打采地巡着逻。 对于他们来说,今年的风雪实在太大,那些作奸犯科的人也因为怕冷,大清早不敢出门。作为稽查人员,他们更是讨厌这样的天气,倒不是因为天气太冷,出门难受,而是因为没了那些作奸犯科的不法之徒,他们就等于没了灰色收入。 大宋朝表面富庶,实际上,百姓的日子很不好过。作为军士一个月的俸禄,实际上也就那么多。上有老下有小,吃吃喝喝,逢年过节再买个胭脂,扯个布头,还有平时孝敬上级的份子钱,那些俸禄根本就不够塞牙缝的;倘若没有那些灰色收入,他们早就活不下去了。 如今的大宋朝就是这样奇怪,上面贪,下面也贪。吃皇粮的贪做贼的钱,做贼的贪老百姓的钱,老百姓日子没法过,就只能卖儿卖女,上吊自杀。 一阵冷风卷起地上的积雪,漫天漫地挥挥洒洒。 四个身穿皂色军袍的稽查军士聚集在酒铺前,聒噪着让老板热几碗热酒。 那老板是个忠厚老实之人,原本指望在这大清晨别人不做生意,自己多做几笔,没想到客人没来,先来了几个白吃白喝的。 他认识这几个人,却是军中派遣出来协助当地衙门稽查私盐,私茶,私酒,以及抓捕盗贼的军士。 说的好听是“协助”,其实就是在地方油水最足处分一杯羹。因此这些稽查人员和当地捕快衙役很不对路,也经常闹矛盾。 要怪就怪这大宋朝军差不分家,有了油水谁都想插一脚,不过论起动武,最终还是这些军士占上风。也正因为如此,这些人更加不好惹,只要是做正经生意的,见了就远远躲开。 此刻,酒铺老板见躲避不了,就只得赔了笑脸,好生伺候着,还亲自温烫了热酒。 待到那热酒咕咕作响,店老板就端将上来,这笑脸儿对那几个军士说,“天冷,几位爷多喝点。” 那个领头的军士是个黑脸汉子,膀大腰圆,体格魁梧,腰间挎着一把腰刀,此刻正有几个兄弟说得火热,见那店老板碍眼,就挥挥手,示意他忙别的去。 “这该死的天气实在太冷!再这样下去,我们可就真的没了营生。”黑脸汉子说。 “是啊,鲁哥!我家那婆娘还指望我过年前给她买一身新衣服呢。”一个瘦子军士说道。 “我比你还惨,我家又多了一个带把儿的,现在一家五口,全指望我一个人过活。”一个苦瓜脸军士说道。 “我倒是清静,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只是孝敬上头的份子钱越来越多,弄的俺好多天都没吃到肉了。”一个莽汉军士说道。 大家七嘴八舌,纷纷叫苦。 那黑脸汉子听完兄弟们诉苦,不禁叹息一声道,“谁不知道你们难处,做哥哥的清楚的很。我也不容易啊,我也有老娘要养活---可是今年这鬼天气实在太邪乎,城外已经冻死了很多人,还有很多逃难来的,搞的连城门都不敢开。就更别提我们这城里面,你看看哪家哪户敢开门做生意,不是风大雪大,就是怕那些难民逃将进来哄抢。” 说完这些,黑脸汉子就大喝了一口热酒,然后继续说道:“再说我们辖区的那些混子破落户,被咱们兄弟几个敲了几回,倒也都学乖了,大清早宁肯钻在被窝睡大觉,也不出来作奸犯科……你且说,我们去哪里捞油水?” 另外三人听完黑脸汉子的话点头不已,“是啊,这日子没法儿过了,连天子脚下都这么冷清,还不如回军队吃皇粮呢!” 就在这时,那瘦子军士忽然眼睛一亮,用胳膊碰了碰黑脸汉子,急道:“鲁哥!鲁哥!有肥羊!” 黑脸汉子和其他人望去,只见前面道路上,有一人正在独自前行。 那是一个岁数不大的少年,长得极为俊秀,身上穿的衣服虽不华贵,气质却极为特别。 当然,这可不是这些军士所关注的,对他们来说,让他们眼睛一亮的则是少年手中提着的那些东西---酒肉和布匹。 倘若只是一般的酒肉和布匹也就罢了,可那酒肉分明是沿街富贵居的特产,还有那布匹,分明是汴梁老字号的上等好布。 黑脸汉子他们几个巡视这里好久,哪家门店出什么东西,一看便知。 见如此奇怪少年,那黑脸汉子皱了皱眉头说道:“咱虽然缺钱,却不至于做那种勾当,敲诈勒索那些混子可以,却不能欺辱一个孩子。” 那瘦脸军士眼珠子一转,则道:“鲁哥说的是,我们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当然不会欺负一个孩子---可这少年实在太怪了,你看他身上穿的并不好,手中却拿着那么多东西,分明有什么古怪,我们怎么着也应该上去盘查一下。” 另外两人也纷纷附和,“是啊!是啊!看着太奇怪了,还是查清楚好些!”心里却在惦记着那少年手中东西,思忖着,待会儿怎样敲诈过来,连那些穷凶极恶的地痞无赖他们都压得住,何况一个少年。 那黑脸汉子见兄弟们这么说,又寻思自己现今状况,尤其家中那生病老娘,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将那一碗热酒,整个吞下,其他人知道,该动手了。 …… 虽然来到大宋快一个月了,凌霄对这边的物价还不太清楚,所以当他在店铺掏出一两银子买了一瓮酒,二十斤生熟牛肉,还有一匹布头时,才明白,原来宋朝的银子这么值钱。 对于很多穷人来说,他们的家财使用铜钱来计算的,家里压箱底有几串铜钱,而不是有几两银子;也明白了为何当初自己给阿丑五百两银子,他会当场拒绝,宁肯要三百两,还忐忑不安。 呼地一下,一阵风吹来。 凌霄禁不住打个寒颤。 他还是不太适应大宋这酷寒的天气,虽然这些日子坚持锻炼身体,身子骨也硬朗许多,每天又用雪水擦身,但大风吹来,卷起风雪,还是让他寒战骤起,继而睁不开眼睛。 不过当这次他睁开眼睛时发现,眼前多了四个人,看他打扮穿着,不像是大宋的官差,反倒像是大宋的军人。 果然,当头那人也说了:“吾乃此地提辖,姓鲁名达!专门稽查私酒---!”说完,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少年提着的那瓮酒水,随即扯开衣襟,亮出腰间“提辖”腰牌,当然,还有挎着的那把绝对不是装饰的腰刀。 凌霄楞了一下,看着眼前这位自称鲁达鲁提辖的黑脸汉子,印象有些颠覆。于是他忍不住多打量了鲁达几眼。 凌霄的这种反应,尤其他那打量人的眼神,这让鲁达很不适应。 要知道,一般人遇到他们这些当兵的,基本上全都吓得一哆嗦,要么就是一脸呆滞,哪有像凌霄这种……似乎对他们很感兴趣。 这是一种很怪异的感觉,让鲁达很不舒服,仿佛无形中失去了某种主动权。 为了找回那种心理优势,鲁达就故意咳嗽一声,说道:“你知道我们是谁了吗?”问完就觉得自己这句话有些白痴。 果然,凌霄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说:“你们总该不会是强盗吧?” “可恶的少年,你竟然敢把我们比作强盗!”鲁达身边的瘦子怒了。 凌霄依旧那副表情,“既然不是强盗,为何拦住我的去路?” “俺们都是抓盗贼缉拿走私的军爷,拦住你是因为有事情想要盘问。”苦瓜脸军士接口道。 凌霄反问:“我可曾作奸犯科?” 苦瓜脸:“不曾。” “可曾害人性命?夺人财物?” “也不曾。” “那为何要拦我?” “这个……”苦瓜脸语塞。 见同伴为难,那个鲁莽军士就大声嚷嚷道:“呔!你这少年!俺们拦你何须理由?!” 凌霄笑了,“倘若我记得不错,大宋刑法中可没有像你这般无缘无故拦人盘查之事---就算你们是当兵的,也要守法不是?!” 凌霄的强横使得几个军士心中一凛,心道,这小子不好对付呀。早没了之前那种轻蔑之心。 鲁达更是脸红,四个大老爷们轮番上阵,竟然被一个少年郎给呛的哑口无言,何况他们还是军队出来的。 不过很快,鲁达就明白,他们犯了一个很滑稽的错误---既然要盘查,根本无需讲道理,直接动手就行,难不成这少年还敢动手反抗。 “小子,别看你牙尖嘴利,今天大爷就是要搜你!”说罢,鲁达就给瘦子使个眼色,让他动手搜身。 那苦瓜脸则忙着去抢凌霄左手的酒肉,莽汉军士去夺凌霄右手布头。 四人分工明确,业务熟练,看起来是这敲诈勒索的好手。 055【一不做二不休】 眼看鲁达四人要对自己动手,凌霄等他们近身,一个躲闪,竟然麻利地躲过了三人,然后怒目圆睁,大声呵斥:“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难道你们就不怕王法?” 倘若在平时有人这样说,四个军士一定会笑死过去,然后说一句“王法?我们就是王法!” 可是凌霄只是个少年,此时矗立雪中,目眦欲裂,声音震耳发聩,这种惊人气势,竟然让鲁达四人禁不住一愣。 “这小子……疯了吗?这么大嗓门干嘛---”私下看看周围,还好,大雪天没什么人。 然后他们醒悟过来,自己竟被这样的少年给镇住了。 这一次鲁达不是脸红了,而是羞怒,原本他还存有恻隐之心,打算放这少年一马,顶多取了他手中酒肉和布头……可这少年太不识抬举,竟然敢和他们公然做对。 所以鲁达鲁提辖就叉着腰,非常霸气地道了一声:“王法么?老子就是王法!” 瘦子张武三人也立马拍着胸脯,“对,我们几个就是王法!你这个没大没小不通事理的小子,今天就让你知道什么叫自讨苦吃!” 说完再不犹豫,就要抢夺开来。 见此,凌霄忽然道:“且慢---” 鲁达等人又是一愣,不明白这少年又耍什么把戏。 然后就见凌霄直接就把那酒肉和布头递了过来,“不用你们抢,这些拿去!” 鲁达四人互看一眼,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还以为这少年真有什么能耐,原来也是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可笑刚才还差点装腔作势地把他们糊弄过去。 “算你识相!”鲁达冷哼一声说道,“不过你这身还是要搜的,免得都像你这样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凌霄叹了一口:“手中东西已经给你们了,你们当真还要搜?” “是又怎样?” “不后悔?” “后悔个屁呀!”瘦子张武不耐烦了,不明白平时办事干脆利落的鲁哥干嘛要和这小子说那么多,嘴里骂骂咧咧就要对着凌霄搜身。 凌霄这次没躲,任凭张武在自己身上摸索。 张武是做惯了这种活计的老手,手这么一摸,立马就把凌霄揣着的宝钞搜了出来。 原本张武只是打算从凌霄身上搜出一些铜钱,却没想到一下子搜出了这么多的宝钞,心里高兴,嘴里说道,“哎哟,没想到你身上还有票子,让我看看是多少。” 其他几个人包括鲁达在内也十分好奇,于是就探了脑袋朝张武手中望去。 这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 那些宝钞,足足有上千两。 张武只觉手中发热发烫。 那可是上千两银子,足够他们一家老小数十年吃喝不愁。 欣喜若狂,张武双手颤抖着,忙把那些宝钞拿给鲁达他们细看。 “鲁哥,你看,这么多钱!” “是啊,这么多!”其他几个人眼珠子都快直了。 鲁达虽然行伍出身,却多少见过世面,见那宝钞质地优良,又有大红压印,应是大宋官府发行的通用宝钞,不像假货。于是越发惊异,凌霄岁数实在太小,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鲁达心念转了几下,然后又看了一眼兄弟,眼神意味深长。 瘦子张武,苦瓜脸孙六,还有莽汉董七,三人也正满脸期待的看着他,目光闪烁,眼神中充满贪婪。 不用多说,心知肚明。 身为刀口舔血的军队士兵,鲁达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以前跟随军队剿匪,也没少杀人,可以说该狠的时候,也绝对会狠,比如现在。 鲁达一把抓过那些宝钞,大声呵斥凌霄道:“你这小子,身上怎么带这么多钱?定是作奸犯科,要将你下入大牢,严刑审问才行!” 一般情况下,只要鲁达使出这招,对方定会瑟瑟发抖,接着就把银钱奉上,只为留下小命。 可是鲁达再次错误的估算了凌霄,凌霄不是那些胆小如鼠之人,更不是那些作奸犯科之辈,又怎会惧怕他这种威压。所以凌霄只是笑了笑对他说道,“这些钱是别人给我的,来路清白,你们可以去查查看。” “呔,你这小子,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奸猾!我们哪有工夫去查这些银钱来历。你倘若聪明,就乖乖招供,我们或许还能放你一条活路,要不然嘛,哼哼!”鲁达大声恐吓道。 那瘦子张武早已不耐烦,对鲁达说道:“鲁哥休与这小子啰嗦!让我搜搜看,看他身上还有什么贼赃。” 瘦子张武彻底把凌霄当成了一只肥羊,再搜起身来。 凌霄也不反抗,只是说道:“你搜归搜,只是有些东西,不要轻易去看。” 张武一边搜身,一边冷笑道:“怎么着,你的身上还有什么贼物,见不得光?” 凌霄笑了,说道:“不是见不得光,是怕吓着尔等。” 张武大笑,“老子吓大的!还没见过什么东西能吓住我。”说话间,他摸到了凌霄腰间一枚硬梆梆的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硬邦邦的?张武将那东西摸了出来。 入手沉重,难道是金条不成? 张武心中大喜,急忙放眼看去,然后就就见他“啊呀”一声,像被烫到了一样,手中东西掉落地上。 旁边鲁达等人原本见张武又从凌霄身上搜出宝贝,心中正在暗暗窃喜。然后就见张武突然“哎呀”一声,像发了魔怔似的,满脸惊容,失魂落魄。 出了什么事儿? 鲁达顾不得许多,弯腰将那掉落雪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定睛一看,立马神色大变。 苦瓜脸孙六,鲁莽汉子董七,一脸懵懂,不明白鲁达和张五怎么像见了鬼似得。 此时,鲁达手拿那枚令牌,像拿着烧红烙铁,神情古怪。 孙六和董七两人探过头来,也终于看清了。 那是一面令牌,令牌上赫然镌刻三个大字---“太尉高”。 太尉高?那岂不是高……俅…… 霎时,两人禁不住浑身一抖,汗毛都竖了起来。 不用多说,只要在这汴梁城没人不知道“太尉高”三个字所代表的含义。 这当今皇上身前的红人,管辖天下兵马,太尉高俅的权势在大宋朝绝对是众所皆知,甚至可以夜里止小儿啼哭。 鲁达他们几个又恰恰是军队出身,当然知道太尉高俅的厉害,可眼前困境是,这枚令牌竟然是从这少年身上搜出来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这少年和太尉高俅的关系不同寻常,就算不沾亲带故也一定有其他的特殊联系。 身为军队底层士兵,鲁达他们几个知道,只要得罪了太尉高俅就是离死不远。 现在怎么办? 鲁达一手握着宝钞,一手抓着令牌,心中转过千万个念头。 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不如--- 鲁达嘴角抽动了一下,眼神露出一丝狰狞,一不做二不休--- 不由自主地,手就摸到了挂着的腰刀上…… 056【挑夜香】 鲁达的表情变化虽然很细微,凌霄却看到了,他没有丝毫的惊慌,只是笑着对鲁达说:“有些事情人在做,天在看!你就算不为你这帮兄弟想想,也要想想你那瘫痪在床上的老娘!” 闻言,鲁达大惊失色。 “你怎么知道我母亲瘫痪在床?你可是认得我?” 张武,孙六,董七三人也一脸惊异的看着凌霄,要知道,鲁达的母亲才刚瘫痪在床,他们三人也是最近才知道。 凌霄神色如常地看着鲁达,说道:“你休管我是怎么知道的,你只要知道,你拿走了我的钱,也拿走了我的令牌,现在必须要还给我。”说完,笑吟吟地看着鲁达,以及张武三人。 鲁达脸上神色不定,张武三人面面相觑,脸有忧色。 这买卖没法做了,人家把咱底细摸得清清楚楚,这边却连人家到底是谁还不知道。万一出了什么事,自己掉脑袋也就算了,万一连累了家里人,那可就惨了。 鲁达不是傻子,可他却偏偏被凌霄的这番话给吓住了。 凌霄越神秘,他就越害怕。 信息不对等,更让他觉得从一开始动手就是个错误。 一想到家中瘫痪在床上的老母,鲁达不再犹豫,竟然“噗通”一声,单膝跪地,将那宝钞和令牌奉上,嘴里说道:“小兄弟,从头到尾都是我鲁达的错,和我这帮兄弟无关!更和我家中老娘毫无瓜葛!你倘若有什么气尽管撒在我身上就是。” “鲁哥!” “鲁提辖!” …… 张武,孙六和董七三人没想到鲁达会这么讲义气,大声喊叫,神情动容。 凌霄笑了,接过那宝钞和令牌,然后对那鲁达说道:“当归,茯苓,姜片最好少用一点……尤其那姜片,晚上吃生姜,胜过吃砒霜,最好去掉---老太太身子骨弱,经不起那样折腾……”说完就走了。 鲁达跪在地上,表情惊异。 因为只有他知道凌宵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几天他勤于熬药,而大夫给他老娘开的汤药,其中这三味正是主药。 …… 当凌宵来到记忆中的家时,看到的却是被积雪压塌的几间茅草屋,在屋子旁边是同样坍塌的凌家祠堂,多年没人修葺,显得极其落寞和凄凉。 他提着酒肉和布头呆呆地站立在这破屋和祠堂前面,有些失神。 不知父亲凌文和妹妹凌雪儿去哪儿了。 就在凌霄发呆的时候,“啪”的一下,一个雪球打在了他的后背上。 凌霄回头一看,却是一群流着鼻涕的孩子在打雪仗。其中一个黑头黑脸,脏兮兮,长得像铁疙瘩似的孩子,此刻正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他,挠挠脑门上的冲天辫,可见刚才那个雪球就是他砸的。 凌宵笑了笑,蹲下身子问道:“你可知道这家人去了何处?” 那孩子看着他,眨巴大眼睛忽然说:“呀,我认识你!你是凌霄哥哥!” 凌霄搜寻记忆,这才稍微想起一点来,好像这孩子叫李铁蛋,是自己家的邻居,以前自己没少欺负他。 “凌霄哥哥,原来真是你呀!我是铁蛋儿!雪儿和你爹全都搬到俺们家了。” “什么,搬去你家?”凌霄讶然。 “是呀,你们这房子住不成,前几天被雪压塌了,没有办法,他们就暂时搬去了我家。”李铁蛋用手背抹了一下鼻涕,继续说道:“对了,凌霄哥哥,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在医馆吗?听你爹说你现在可中用了,一个药方就让你爹卖了100两银子……” 李铁蛋嘴里呱唧说了一大串儿,然后眼睛就看见了凌霄手中提着的酒肉,咽了一大口唾沫,摸着小肚子说道:“好久没吃肉了,俺娘说等到过年的时候就给我炖大肉吃。”嘴里说着,眼睛却盯着那块肉直流口水。 凌宵笑了笑,就对他说:“那你快带我过去,我们中午吃肉。” 一听有肉吃,李铁蛋再也高兴不过,就急冲冲地拉过凌潇的手说:“我们现在就走!” …… 这是一处尚且殷实的农家小院,篱笆简单的围了一周,院子里还有一棵歪脖大槐树。几只贪吃的鸡子在雪地上啄食着被积雪掩埋的籽粒。 作为这家的主人,李老实正在修理他那根弯瘦的扁担;作为这家的客人,凌文正在教凌雪儿在雪地上写字。 李老实的婆娘,也就是李铁蛋的母亲正在捡拾菜篮子中的那些野菜。冬天野菜稀少,这些野菜还是她和其他婆娘一起去野地采摘来的。 李老实舞弄着扁担,嘴里对凌文说道:“林相公,你考虑清楚没有,到底愿不愿意跟俺一起干?俺知道你是读书人,要面子,不愿意跟俺一起去挑夜香……可你那100两银子还了欠账,所剩无几,总有用完的一天,到时候就算俺不问你要房租,你要怎么去养女儿?” 凌文叹口气,原本以为有了100两银子可以坚持几年,不曾想一算账,还了数年应试所借的欠款,兜里竟然没多少钱了,以至于房子连坍塌都没法修葺,生活再次困苦。 凌文心中无比纠结,他放下手中树杈,脸色为难的看着雪地上刚才所写的“礼义廉耻”几个字。自己一介书生,好歹读过圣人之学,又岂能去挑夜香,做那不入流的工作。 见凌文神色难堪,李老实就又说道:“凌相公,你不要不知好赖。可知这‘挑夜香’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是谁做就能做的。” “我们这行还有个称呼,叫做‘挑黄金’,那木桶里的屎尿都是黄金和黄金汤……俗话说的好,地里一枝花,全靠粪当家。田地想要肥沃,就全要靠这些宝贝。我们挨家挨户从城里挑来,还有十几个铜钱可拿,干得好一个月就是上百文,比干啥都强。” 见凌文还不吭声,李老实就继续说道:“你瞧瞧我,才不过做了几年,就挣下偌大家业。要不是你我以前做过邻居,再加上前两天跟我一起上工的王麻子在雪地上摔了一跤,队伍缺人,我也不会想到你。” 凌文听完这些话,知道李老实出自一番好意,可他是读书人,实在抹不开面子做这一行。 见凌文闭嘴不言,李老实就叹息一声,“好了,不用说我也知道,你是瞧不起我们这行。也是,打小你就读书很用功,一心一意想要考取功名;不像我,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儿,现在除了下苦力,还能做什么。” 凌文见李老实似乎有些不高兴,就急忙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更加不会瞧不起你。只是那种活儿我实在做不来。再说,你看我手无缚鸡之力,又哪里挑得了扁担,担得了木桶?” 李老实看了看凌文,忽然笑道:“也是。让你写几个字还可以,让你去挑担子估计能把你压趴下。” 气氛缓和了,凌文这才松了一口气。 李老实却又问道:“对了,你家凌霄在医馆可好?你说他那医方卖了100两银子,我实在有些不信。” 不要说李老实不信,实际上连凌文现在还有些难以相信,要不是那花剩下的零钱还揣在怀里,他一定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梦。 “嗯,难道我又眼花---要不然怎么看见宵儿回来?” 凌文使劲的擦了擦眼睛,看着从外面走进来的少年。 无论体格还是样貌,根本就是自己的儿子——凌宵。 李老实也看见了,瞪大眼睛对凌文说:“咦,那不是你儿子凌霄吗?” 凌文木纳的点点头:“是啊!是啊!” 心中却在诧异,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057【光耀门楣】 凌霄早已走近,李铁蛋在前面蹦蹦跳跳的带路,嘴里大声叫喊:“凌霄哥哥回来喽!凌霄哥哥回来喽!”模样十分的高兴。 凌雪儿,听见李铁蛋的叫喊声,又看见凌霄回来,早已大叫一声:“哥哥!”随即飞扑过去。 凌霄将手中的东西放下,一把抱住凌雪儿旋转几圈,然后说道:“让我看看,雪儿这么久长大没有!” 这时,凌文和李老实也走了过来。 李老实和凌霄打招呼,笑着说:“娃子长高也长壮了,再不是那个小豆芽儿了。” 凌文反倒没啥可说,感觉和凌霄面对面还有点尴尬。 这父子俩的关系十分的微妙。 上一次,凌文明明是想在临死之前看看儿子,这才去了医馆。父子俩也简单的说了几句话。现在隔了这么多天,两人再次见面,竟然变得有些生分。 幸亏有李老实在一旁圆场,说道:“大冷天的,都站在外面干嘛!快点进屋,点盆火烤烤!” 凌文这才嘟囔着说了一句,“进去吧,里面暖和。” 进屋的时候,他走在凌霄后面,见凌霄后背有雪,便轻轻地用手拍了拍。 …… 房间内有了火,顿时暖和起来。 凌霄将酒肉交给了李老实的妻子秀娘,麻烦她张罗一桌酒菜。 秀娘自去那边忙活。 作为东家,李老实就和凌霄唠开了,问了他医馆的情况。凌霄简单的说了一下。 凌文只在一旁用火钳扒拉着火盆里的柴火,耳朵里却将凌霄所说听得清清楚楚。 须臾,饭菜做好。 凌雪儿和李铁蛋两个小家伙各端了木碗,盛了饭菜,蹲在一旁嘻嘻哈哈地吃着,他们碗中全都是肥肉。 李铁蛋饭量大,凌雪儿时不时地将自己碗中的肉儿夹到他的碗里。李铁蛋只会傻傻地笑,吃得满嘴流油。 那秀娘的手艺却是很好,简单的材料却做出几个花式,凌霄尝了尝,倒也不错。 这边,李老实吃了几口热菜,嘴巴大起来,又开始数落凌文逃跑的老婆花二娘,说她嫌贫爱富,吃不了苦,又说凌文太窝囊了,当初就不该把她休掉,应当抓了她和那个姓张的少爷,直接去到开封府,治他们一个***罪…… 李老实大嘴巴说得爽快,却让凌文很没面子,尤其在儿子凌霄面前更觉无地自容。 凌霄装作不知道,只是拿起那刚刚温好的酒,轻轻倒了一碗酒,喝了一口,皱起眉头道:“这酒的味道很怪。” “是吗?我闻闻看。”李老实端起酒碗嗅了几下,然后直接倒入嘴里,还意犹未尽地吧嗒吧嗒嘴巴,说道:“这酒可是大酒坊酿出的好酒,又怎会太差?” 凌霄奇道:“你闻得出来?” 旁边凌文就说:“宵儿,难道你忘了,你李叔叔以前可是在酒坊工作,那鼻子出奇的厉害,好酒赖酒一闻就能分辨出来。” 凌霄这才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于是就给李老实倒了一杯酒,权当赔罪。 李老实却不在意,只是听了凌文的话,似乎有些感慨,一边喝着酒,一边唉声叹气道:“鼻子厉害又怎样,还不是要来挑夜香,日夜闻那黄金汤的臭味……原本我在那家酒坊工作倒也不错;只是那酒坊生意太差,官府课以重税,再加上那老板与我有过节……我只求酿出好酒,他却只为图利,将粗粮和劣等粮食当成原料,那又怎能酿出好酒?我规劝他数次,他嫌我麻烦,于是就找了一个理由把我撵走---” 李老实说完,就又大喝了一碗酒,一抹嘴巴说道:“香臭本一家!酿酒也好,挑粪也罢,只要能养家糊口,作为男人又有何怕!”嘴里这样说着,那浑浊的眼睛却有些湿润了。毕竟酿酒是他喜爱的营生,而挑夜香只是无奈之举。 凌文见他如此,想要劝他几句,嘴笨,却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凌霄只是给他们倒酒,什么也不说。 李老实又喝了几杯酒,也不吃菜,说道:“离开酒坊也好,不好好酿酒,迟早要倒闭。听说那家酒坊现在已经经营不下去,正准备转让……” 凌霄抬头,忽然道:“那我们把它买下可好?” 李老实没听清楚,“什么?” 凌霄:“我说把它买下来。” 李老实愣住了,端着酒杯,傻傻地看着凌霄, 凌文也愣住了,筷子夹着菜,放在嘴边,模样滑稽。 “你你,刚才说什么?”李老实有些口齿不清。 凌文则说:“宵儿,喝了酒不要乱说话,什么把那酒坊买下来,你知道需要多少钱吗?” 凌霄就问:“多少钱?” 凌文不知道,看向李老实。 李老实就说:“虽然那家酒坊生意差点,却也最少需要上千两银子---以前要是经营的好,那就不是这个价了。” 凌霄拿出身上的银票,亮在两人面前,“这些够吗?” 李老实和凌文全都看着银票,甚至拿在手里,仔细看看。 当确定这的确是大宋通用的宝钞,并且是上千两之多时,凌文第一反应就是:“这钱你哪里来的?”神情很是紧张。 李老实难以置信,也看着凌霄,不明白他身上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凌霄知道不解释清楚是不行的,这些人就有这样的毛病,必须要把事情弄明白,要不然就会提心吊胆。 凌霄就把自己给高衙内治病的事儿说了,然后又说自己成了大医师,并且莫名其妙地当了官,做了什么从七品的散官“保和郎”。怕他们不信,凌霄还把那揣着的朝廷封官喜报也拿了出来作证。 凌霄开始说做了大医师的时候,凌文和李老实瞪大眼睛,一脸惊容,认为这事儿太过奇妙。等到凌霄说自己当了官,并且做了朝廷封赐的七品“保和郎”,两人已经不是惊讶了,而是快要麻木了。尤其那凌文都快惊讶得喘不过气,窒息过去。 一直等到凌霄出示了证据,凌文才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才多久不见,老凌家竟然就出了一个当官的! 凌文心中翻滚,心想,自己苦读十数这么多年,不要说做官了,连科举考试都没通过;可自己的儿子却一下子成了朝廷的从七品散官,如此巨大差距,让他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 此时,凌文看着凌霄那略显稚嫩的脸庞,忽然有一种感觉,他再也看不清楚这个儿子了--- 058【孝子鲁提辖】 实际上,除了凌文外,还有一个人实在看不透凌霄,他就是抓捕盗贼,稽查酒茶的鲁达鲁提辖。 柴门犬吠,风雪夜归人。 鲁达的家就在汴梁城西厢附近,距离他巡视的街道不远;所以当他下工以后,没和孙武他们一样,去了酒馆喝热酒,而是惦记着老娘,先行回去。 张武三人知道他是大孝子,也不勉强,只是托了话给老太太问好。 沿着雪路,鲁达大步流星,急促快走,期间,因为路滑,跌倒数次。 好不容易来到家附近,鲁达径直去了附近的一个香油店。 店内大婶一看见他就气急败坏地说道:“你可算回来了,你妈太难伺候了,又是拉又是尿的,弄的我店里臭烘烘的,原本是卖香油的,现在可好,一壶也卖不出去!总之,以后就算一天给我一两银子,我也不干!” 鲁达没吭声,这话他已经听了太多,每次他出门就会央求人照顾老娘,开始是一文钱一天,然后变成三文,五文,到现在都快十文,可是依然被人埋怨。 要知道,鲁达虽然是捕头,一天也不过才赚十几文钱。 没办法,老娘瘫痪以后,吃喝拉撒全都要人伺候,擦屎擦尿这种活儿更是少不了,这种脏活连儿子女儿都不一定肯干,何况这种临时央来的人。 鲁达叹口气,把瘫坐在椅子上的老娘背起来,一只手拎着顺道买来的面片,说:“走,娘,咱们回家喽!儿子给你做面片汤吃。” 老太太张张嘴巴,很艰难地发出一个字:“好。” 看着鲁达背着老娘离开,那个邻居大婶满脸的晦气,拿起抹布使劲去擦拭那老太太躺过的地方。 …… 背着老娘,鲁达一步一步地踏着积雪,朝自己家走去。 因为怕腰刀硌着老娘不舒服,鲁达就把那腰刀的悬绳套在脖子上,晃荡着。再加上雪地路滑,鲁达怕摔了老娘,于是就走得更加小心翼翼。 老太太趴在他身上,嘴里艰难地说:“你……没去……喝酒?” 老太太未瘫痪前,鲁达可是有名的夜不收,最喜欢和张武一帮呼朋唤友,在那酒店里痛快畅饮,酩酊大醉。 鲁达就笑笑说:“天冷,他们也都回去了……一个人喝酒没劲儿。“ 老太太:“那……那就好。” 就在这时,鲁达直觉背上一热,一股热流顺着后背往下淌。 老太太像做错事的小孩:“我……我没,没忍住,又尿了。” 早已习惯了这种情况的鲁达脚步没有丝毫停下,嘴里说道:“没事儿,娘你想尿就尿,别憋着,儿子这衣服洗一洗就好了。” 嘴上说得轻巧,鲁达自己却知道,这大冬天洗衣服有多辛苦,不说别的,如今自己身上这套衣服还是从董七那头借来的,自己的衣服都被老娘尿湿了,骚哄哄的,至今未干。 好不容易推门进屋。 一股浓烈的汤药味扑鼻而来,再观屋内,几乎一贫如洗。 土坯混合毛糙夯成的矮墙,上面压着几扇木板,勉强凑成一张屋顶,屋顶上面光线很好,因为破了几个大洞,很显然有人试着用茅草来把几个大洞塞着,可是功效甚微,如今只剩下一小撮茅草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再看屋内的摆设,一条桃木长条凳,一张梨木长条桌,卓上面摆放着一面锈迹斑斑的菱花铜镜,铜镜边是一把断了齿的月牙木梳…… 除此之外,地上还支着架子,上面摆放整齐锅碗瓢盆,空荡荡的瓦陶米缸上,一只小老鼠正吱吱地叫着,明显是肚皮饿得难受。 如此破烂境况,堪称“家徒四壁”。 原本鲁达就是那种花钱大手大脚之人,虽然身为捕头,油水外捞很多,却总是存不住。 如今老娘瘫痪在床,鲁达才知道钱的金贵,几乎把家中能够抵押变卖的东西全部当掉变卖,好不容易凑到了一定的银两,这才请动了“嗜财如命”,却又医术高超的孟神通孟神医。 只是可惜,貌似自己老娘的病重了点,孟神医用尽了针砭之术,却还未让她老人家好起来。 想到这里,鲁达把老娘放到一张他自制的躺椅上。那椅子上铺了被褥,前面备了火盆。 去墙角取了柴禾,用火石敲打几下,冒出火星,很快便将那火盆点燃。 这些柴禾都是秋日堆积起来,压在底部,未曾遭受雨雪,质地十分干燥,引燃后也烧的很快。火光映衬下,整个房间升腾起一种怪异的红光,也让狭小的屋子内立马暖和起来。 火盆中的柴禾啪啪作响,鲁达顺手将一个铁架悬在上面,然后取来药罐加满水,习惯地正要将孟神医开的药草放进去煎熬--- 这时,鲁达想起了先前凌霄所说的话---当归,茯苓,姜片最好少用一点,尤其那姜片,晚上吃生姜,胜过吃砒霜,最好去掉---老太太身子骨弱,经不起那样折腾…… 稍微思忖了一下,鲁达竟一咬牙,将姜片直接去了,另两位主药也去掉一点点…… 不知为何,鲁达总觉得那少年不会无缘无故说出这样的话,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何况老娘吃药这么久,病情却一直未见好转,也让鲁达起了一样的心思。 这边,鲁达将那药罐挂在铁架子上煎熬,然后就又忙碌开来做饭。 他所做的饭菜很简单,就是将买来的面片下锅,做成面片汤,然后再取来腌制的咸菜做拌菜。 咕嘟嘟,汤锅内雪白的面片翻滚着,时不时地冒出一股股热气。 鲁达有些笨手笨脚地捞起一片儿,尝了一口,随即大手一张,抓把盐巴洒了进去。 说实话,他做饭的手艺真的很赖。 以前饭菜这玩意都是老娘来做的,他只管敞开肚皮吃喝就是;现在方才知道,做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甚至比抓贼还要难。 鲁达拿着汤勺,等到面片儿差不多时,这才捞将出来。 盛了小半碗,鲁达又取了半碟咸菜---他记得清楚,老娘以前最喜欢吃咸菜拌面片儿。 …… “啊,对了,就这样……慢慢吃,别噎着了。”鲁达像哄小孩一样,老太太张着嘴,费力地吃着面片儿。 鲁达样子认真仔细,丝毫没有平时那样的粗鲁,如果说他平时是拎刀的大汉,那么现在就是绣花的姑娘。 他在一口一口地喂着自己的老娘。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 这些的大道理,他不懂。 鲁达只知道,小的时候自己尿了裤子是老娘洗的,生病吃饭是老娘喂的,自己能长这么壮是老娘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就这么简单。 当面片汤吃完,差不多那汤药也煎好了。 鲁达就将那汤药从药罐中避出来,端了一小碗,给老娘喝下。 往往这时候,也最是难伺候的时候,原因老太太不喜欢喝这种花了大钱却没什么用的药汤,何况那药汤苦涩难挡,着实难喝。很多时候老太太甚至边喝边吐,使得鲁达手忙脚乱,又是擦拭,又是喂药。 今天情景却似乎有些不同。 老太太竟然一口气将那汤药喝完,并且口齿不清地说了一句,“这次……没那么……苦……” 鲁达楞了一下,“是吗?” “嗯。”老太太甚至舒服地哼了一下,然后说:“换了……大夫?” “没有。”鲁达说完,忍不住偷偷地看了一眼那去掉的姜片,还有两味主药…… 继而想起了那个神秘的少年…… 059【凌家祠堂冒青烟】 院子内,歪脖大槐树上--- 大公鸡不畏惧初冬的寒冷,依旧伸长脖子对着那晨曦拼命地打鸣。 凌霄早早地起了床。 旁边,和他凑一块儿的凌文盖着破被子,还在轻微地打着呼噜。 昨晚凌霄给他惊讶实在太大了,自己儿子一下成了从七品的朝廷命官,这让他彻夜难眠。好不容易睡着觉,却做一连串古怪的梦,一会儿是凌霄骑着高头大马,后面跟着牛车载满了金银,敲锣打鼓,光耀门楣;一会儿又是凌霄被官府抓了起来,五花大绑,连带他和女儿一起要被秋后问斩…… 怪梦一连串,让凌文时而朦胧,时而清醒,脑袋昏沉的难受,直到天亮这才真的睡去。 凌霄起了床,以为自己已经够早,却没想到李老实比他起的还早,双肩担着木桶,却已是挑完夜香。 将臭烘烘的木桶放置在一旁,铲了积雪擦拭干净,李老实这才细心地把扁担收起来,看见凌霄,李老实赶紧抱拳作揖,恭恭敬敬地道一声:“保和郎!” 凌霄郁闷,就说这样显得太生分,让李老实不要多礼。 李老实也觉得这样很别扭,可他这么大的人第一次见这么大的官儿,何况还住在自己家里头,感觉自家走了大运,烧了高香。 好不容易李老实才调整好心态,对凌霄说道:“我想了一大晚,你昨天说的可是真的?” 凌霄笑笑,“当然是真的,我骗你干嘛。” “你当真要买下那家酒坊?” “如果价钱合理,他们也愿意卖的话。” “你为什么要买下它。” “酿酒啊。准确地说,我还想造一些酒精。”凌霄毫不隐瞒。 “酒精?”李老实地一次听说这个新鲜词。 “就是从酒中提炼出来的一种东西,可以用来消毒。”凌霄说,“有了酒精以后就可以更好地处理伤口,避免感染,那样病人就能好的更快一些。” 李老实不太懂凌霄的话,实际上凌霄的很多话他都听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凌霄的信任。 信任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很多时候,只凭感觉。 “倘若你真想酿酒,还有造什么酒精,也许我可以忙你。” 凌霄笑了,“我就等你这句话。” …… 凌文也终于起床了,不过他起床所干的第一件事儿竟然是跑到大街上足足买了三两银子的香火,然后拿到自家那倒塌的祠堂烧起来,直烧得香烟缭绕,香烟滚滚。 邻人远远望之曰:凌家宗祠冒青烟矣--- 听说凌家那小子回来,并且当了医官,还是朝廷册封的七品“保和郎”。 虽然不知道这个官到底是干啥的,但七品这个等级很多人还是知道的,有的县令才九品,正所谓九品芝麻官,七品比九品大许多,那一定比县令还要厉害。 于是,原本扬言要和凌文这个穷鬼断绝关系的亲戚们大老远都跑了过来。一个个带了鸡鸭,携了猪羊,有的甚至还用车子拉来了米面。 以前凌文向他们求救济,都推脱没东西,自家也没米面下锅,现在那些东西全都冒了出来。 凌文也不介意,来一个接待一个,最后还敲锣打鼓,宰羊杀猪,直接在凌家几间草房前面摆起了流水宴。 大冬天,一帮人顶着寒风,冻得眼泪鼻涕直流,稀里哗啦吃着宴席,好不热闹。 整整三天,凌家大摆宴席。 与此同时,人多力量大,那原本被风雪压塌的草房也被翻新,连带那凌家宗祠也被重新修葺。帮忙修房盖屋的,一份工钱都不要,只道一句,能帮七品“保和郎”盖房是莫大福气。 凌霄第一次知道了,原来当官还有这般好处。当然,如果让这帮人知晓,这“保和郎”其实只是一个没半点实权的虚官,又会如何。 …… “如意酒坊”,就在汴梁西郊河畔。 如果是春夏季,这里绝对是最热闹的地方,不说那垂柳依依,只说那河水潺潺,清澈犹如翡翠,就让人流连忘返。 如今,整个汴梁河都结上了一层厚厚的冰。一些胆大的孩子和大人,甚至敢于在河面上行走。更有甚者,也不知是谁在这河当中掏了冰窟窿,几个妇女拿了棒槌在欢快地捶打着衣服,看她们样子,似乎根本不惧怕这天气的寒冷。 此时的汴梁城和清晨大不一样,至少有了人气。尤其那拱桥上面,竟然出现了许多做小买卖,卖杂货的。什么胭脂水粉,什么蜜饯针线,还有糖葫芦,吹糖人……热闹得不得了。 当李老实带着凌霄来到如意酒坊门口时,却见那小酒坊门口正堵着几个壮汉,吵吵闹闹,似乎与里面的人发生争执。 李老实认识那几个人,却是酒坊以前的伙计。 听他们争吵,却是因为酒坊已经大半月没发工钱,这些人为了生计,只好堵在门口讨要。 李老实与相熟的人打了招呼,听他们抱怨酒坊老板欺人太甚,干了活不发工钱不说,还骗他们说年底会补齐,拿他们当骡马使唤。 李老实本就喜欢打抱不平,当初在酒坊时,他也长替这帮兄弟说话,当下按耐不住,就窜到前面与那帮酒坊的监工理论起来。 那些监工都是酒坊老板的亲信,平日里作威作福,根本没把这帮苦哈哈放在眼里,闹腾起来也是用皮鞭狠抽,又哪里会害怕李老实几人。 双方争吵了几句,就开始推搡,那些监工就顺势抽出小皮鞭,准备给这帮不识好歹的东西一点颜色看看。 这时,一个公鸭嗓子道“嚷嚷什么呢?你们这帮不知好歹的家伙!真以为我稀罕你们那点工钱么!要不是我可怜你们,给你们一口饭吃,你们早饿死在大街上了!”随着话声,一个四十几岁的男子,戴着护耳,绒帽,晃悠着走了出来。 李老实认识那人,却是酒坊的东家王金德。 李老实身边一个浓眉大眼的健壮后生说:“我们只是讨要工钱,给了钱,就走人!” “是啊,只要给了我们兄弟工钱,我们就离开你这家破酒坊!”另一人说道。 王金德冷笑,“胡天,胡地,你们兄弟两缺脑子呀,真不知道你们爹娘怎么生出来你们!老子我现在没有钱,拿什么给你们。要工钱么?好,我也不是那种没了良心狼心狗肺之人---爷今儿个大方,酒坊里那些酒你们随便搬,权当是我可怜你们,工钱有多少,你们就搬多少!” “那些酒水都是你用发霉了的粮食酿出来的,味道跟馊水差不多,我们要了又有何用?” “啧啧!这就不赖我了。”王金德对着手上的翡翠指环哈了一口气,眼神轻蔑地说,“给你们酒水抵账,你们又不要;我现在一个子儿都没有,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你这是在耍无赖!”李老实实在看不下去了,大声说道。 “谁,那是谁在大声嚷嚷?”王金德厉声道,然后看见李老实,笑了,“原来是你呀!李老实,你不是被我撵出去了吗,怎么又滚回来了?” 李老实大步向前,说道:“我今日来是要买下你这酒坊!” 060【卑鄙的最高境界】 话说李老实大步向前,说道:“我今日来是要买下你这酒坊!” 王金德笑了,像是听到了什么最好笑的笑话,“你说什么?买下我这酒坊?就凭你!” 晃悠身子走到了李老实面前,王金德呲着牙花,啐一口吐沫说:“就算我这酒坊如今破落了,也最少值个几千两……好,不说那么多,我就再给你便宜点,一千两!只要你能拿得出来,我就把这酒坊卖给你!”眼神充满了轻蔑,不屑,还有瞧不起。 李老实的底细他可清楚的很。被自己撵走以后就去做了挑粪工,每日里赚那一丁点铜钱,别说一千两银子了,估计连一两银子他都拿不出来! 李老实涨得满脸通红,气呼呼地正要开口,就听一人说道:“他拿不出来,我能拿出来---这家酒坊,一千两,我买下了!” 众人一听,禁不住一愣,只见不知何时站出来一个少年,风雪中身姿挺拔,面带微笑。 此人正是凌霄。 …… 室内--- 围着桌子。 啪地一下,李老实一口气将茶杯中的热茶看完,然后狠狠地放在桌子上,拿眼瞪着眼前的王金德,出了一口恶气。 王金德看看眼前货真价实的一千两宝钞,看看怒气未消的李老实,再看看那个神秘的少年。 “朋友贵姓呀,面生的紧!”王金德打探凌霄底细道。 “你可管我是谁,只要这钱是真的就好。”凌霄懒得理他。 王金德有些语塞。 之前,他瞧不起李老实,估测他拿不出来那么多钱,这才说一千两卖掉,现在……他又有些后悔,觉得一千两卖少了。 见王金德一双狡猾的老眼滴溜溜乱转,李老实就呵斥道:“你不会是想要耍赖吧,刚才你的话大家可都听得清清楚楚!” “怎么会呢,呵呵!”王金德干笑两声,寻思着怎么办才好。很快,老奸巨猾的他就有了个卑鄙的主意。 好吧,既然你们想要低价买下我这酒坊,我就让你们吃不完兜着走。 王金德冷笑一声,然后就提高嗓门笑着说:“我是生意人,当然说话算话。一千两,这家酒坊就卖给你。” “那好,立字据,一手交钱一手交店!”李老实有凌霄为自己撑腰,底气十足。 王金德嘿嘿一笑,“别急嘛,你们先喝口热茶,我这就去给你们写字据。”说完,慢吞吞起身,自去那边起草字据契约。 这边,李老实小声对凌霄说:“实在太解气了!以前总被这老东西欺侮,今天才算是吐了一口恶气。” 凌霄握着茶杯,笑了笑,没说话。 须臾--- 那王金德从内室走了出来,手中还拿了墨迹未干的字据,吹了吹,然后递给凌霄道:“你们一份,我这边一份---看看如果没什么问题,那就画押吧!” 凌霄接过字据看了看,这王金德倒写得一手好字,字据内容也很清晰,大宋政和元年,几月几日,交易对象以及内容等,写得都很详细, 凌霄仔细甄对了一下,并无错漏。 画押,按上手印。 一切完毕。 王金德将一份字据交给凌霄,凌霄将一千两银票递给他。 王金德笑眯眯地把银票揣进兜里--- 凌霄问:“这酒坊何时可以腾出来?” 王金德眼睛一翻,“为什么要腾出来?” 李老实怒了,“你不是卖给我们了吗,当然要腾出来。” “哦,是吗?卖给你了,我怎么不知道?”王金德摊摊手做出一副懵然状。 凌霄看着他,目光寒冷。 李老实勃然大怒:“你刚收了我们的钱,还立有字据---怎么,想反悔?” “字据?什么字据?你是说这玩意?”说话间就摸出自己那份字据,刺啦,撕掉,直接丢入火盆。 瞬间,字据被焚烧得不见踪影,就算抢夺也来不及。 “你这无赖!别以为这样就行!我们要到官府去告你!”李老实气得都快说不出话来。 凌霄看着王金德,寻思,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王金德却嘿嘿一笑,“说什么,去官府告我?不用你们费劲儿,我已经请他们来了!” 说话间,就见王金德拍拍巴掌,吩咐下人道:“让那些军爷们进来……狗日的,我倒要看看到底谁告谁!”看他样子,似乎早做好了准备。 李老实知道他们已经掉进王金德的陷阱,看起来那来的军差也不会是什么好人,十有八九早和这姓王的串通好了。 想到这里,李老实就看了凌霄一眼,见凌霄神情淡定,李老实无形中有了主心骨。是啊,站在自己身边的可是七品“保和郎”,自己怕个鸟啊,难道说他们还敢敲诈朝廷命官不成? 门帘掀开,一阵冷风灌入。 然后就见四个身穿皂服的大宋官兵走了进来。 一见来人,王金德立马凑过去,用一种苦主嘴脸说道:“鲁提辖,你可要为我做主呀。这李老实和这姓凌的小子突然闯进来,强迫我画押立下字据,想要强行夺了我这酒坊。” 什么叫“恶人先告状”?这就是。 那军官头目拿眼扫了一圈,正要依计行事,和这王金德演一场好戏,可是忽然他的目光落到了凌霄身上,表情变得十分怪异。 旁边,他那三个伙计也看见了凌霄,更是像见了鬼似的,张大嘴巴。 凌霄看着他们四人,笑了。 …… 鲁达鲁提辖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凌霄这个魔障。 上一次自己死里逃生,差点被这个背后有大靠山的少年害死。没想到这次来到这里竟又遇见。 眼见凌霄对着自己笑,鲁达当下做出了决定。 见王金德谗着脸对自己笑,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和他狼狈为奸,鲁达就挺胸凸肚,别过脸,冷哼一声道:“某家作为本地提辖,专管抓捕盗贼,以及敲诈勒索之徒---事情真相一查就知,我岂能听你一面之词!” 王金德热脸贴了冷屁股,心道,还装蒜,赶快把这小子搞定就是,还装什么公正严明。 “鲁提辖说的是!事情是要查清楚的,我王某人一向为人清白,又怎么会随便诬赖人。” 鲁达道:“你说他们强迫你签订什么买卖契约,可有证据?” “证据么?”王金德眨巴了一下眼,“我自己就是证据呀,我是受害者。” 李老实见他耍无赖,就说:“我们才是受害者!是他拿了我们的钱,却撕毁契约,如今又诬陷我们---” 鲁达看了凌霄一眼,“你可有话要说?” “说什么?字据在这里,画押也在这里,人证,物证俱在,此事一清二楚。”凌霄毫不犹豫,直接就把那字据拿了出来。 王金德立马指着那字据道:“这是假的!绝对是假的!我根本就没与收取他一千两银子---你们看他那穷酸样,又哪里像有钱?” 王金德的这番狡辩看起来似模似样,却让鲁达半点都笑不出来。 “胡说!有没有钱,怎么能单凭衣着外外貌?我虽读书不多,却也知道什么叫做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鲁达嘴里大义凛然,眼神却是看向凌霄的。大有暗中拍马屁的嫌疑。 王金德越听越觉得不对,这鲁提辖吃错药了,怎么总站少年那边? 又瞅了一眼鲁达身边的张武,孙六和董七三人。那三人却装作没看见他,丝毫没有以前在酒桌上称兄道弟的热乎劲,一个个板着脸,像自己欠他们八百文钱似的。 王金德心里嘀咕着,后悔当初没找那些衙门的捕快,为了图省事儿,却找了这些军队出来的粗汉,真的是狗屁不通。 想到这里,王金德还不死心,心道,吃到肚子里的难道还能吐出来?那一千两我黑定了!到时候老子的钱,你们一个子儿都别想分。 王金德暗暗给自己打气,然后就冲凌霄道:“你这少年实在无理!你说我坑了你一千两银子,可有证据?单凭这张字据么?我还要告你强迫我签写这张契约呢!” 闻言,鲁达又看向凌霄,不知为何,他总觉这少年不简单,往往后发制人,让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果然,凌霄笑了,“没错,单凭这张字据是判别不出真假的---那就把你怀中宝钞拿出来看看,证据就在上面!” “什么?”王金德一怔,下意识地就去捂自己胸口。刚才和鲁达打过招呼,以为是自己人,走个过场就结束了,以至于还没把这宝钞藏起来。 不等鲁达使眼色,张武,孙六和董七三人就一起上前,两个架住王金德,一人搜他的身,很快,就把那一千两宝钞搜了出来。 看着那宝钞,似曾熟悉哈,上次自己兄弟几个就差点死在这上面。 鲁达看着那宝钞,第一次觉得这玩意是那么的晦气。 虽然被搜出了一千两,王金德依旧抵赖道:“这是我的钱!是我准备购置庭院所用!” “你的?不多不少刚好一千两?”鲁达冷笑一声。 “是又怎样?”王金德硬气道。 “那也太巧也吧---不过更巧的是,这上面的字……”鲁达翻看宝钞,然后把亮给王金德看。 王金德拿眼看去,却见那宝钞边角貌似多了一只苍蝇,再一看,竟然是一个小楷写就的“凌”字…… 霎时,王金德脑门的冷汗就出来了,心脏更是噗通噗通跳得厉害。 他怎么也没想到凌霄会这么奸,竟然在这上面做了手脚。 “你还有什么话说?”鲁达问道。 王金德失神地摇摇头,忽然像是又想起了什么,张嘴正要说什么。 啪地一声! 鲁达一个嘴巴抽了过去,打得王金德嘴角冒血。 “你这鸟人!还想胡说八道什么?做错了事儿就要认!倘若随便咬人,某家就打掉你的狗牙!” 王金德还想回嘴,这时候早做好准备的张武,孙六和董七三人,再不犹豫,直接上前堵住他的嘴就是一番拳打脚踢。 噼里啪啦,一顿爆揍。 王金德嘴里呜呜,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 061【酿酒】 凌霄从未怀疑过鲁达的心狠手辣。 虽然没说,凌霄也知道,那王金德这次就算不死也要脱层皮,原因很简单,他不守规矩! 不管是做好事,还是作奸犯科,都要有个规矩。不守规矩的人,就会出局,就会死的很惨。 很显然,王金德踩过界了。不管他做什么,都不能把鲁达供出来,而他显然没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挨了一顿狠揍。 鼻青脸充的王金德被张武等人拖了下去,如果猜得不错,等待他的将是牢狱之灾。 鲁达不是笨蛋,绝对不会让这么一个随时会卖掉自己的家伙活着从大牢中出来。 这年头,做人要心狠手辣,能做到军士头子,手头没几件冤案是不可能的。 只看鲁达那充满杀机的眼神,凌霄就明白,这猪一样蠢笨的王老板,已经离死不远。 …… 没了那王金德的嚎叫,整个房间又变得清静了。 鲁达笑着对凌霄说:“凌公子,从现在开始,这家酒坊就是你的了。” “那我是不是该说声谢谢你?”凌霄语言充满玩味。 原本有些得意的鲁达急忙收敛神情,恭敬道:“不敢当!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鲁提辖可别太谦虚了。”凌霄似笑非笑。 鲁达的表情有些尴尬,更有些紧张。 李老实看着凌霄和这些官爷对话,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些平日里见了老百姓如狼似虎的军士们,在凌霄面前怎么像猫儿一样。 鲁达咳嗽两声,让张武他们先带李老实下去,详细地做好口供。 这边,见众人离开,他也顾不得面子,冲凌霄抱拳作揖说:“凌公子,你可折杀我了,我怎么敢在你面前耀武扬威---上次幸亏你大人有大量,放我们兄弟一马,这次就算某家投桃报李,答谢你的恩情了。” “恩情?我可承受不起。换做是其他人,你还会这样做吗?”凌霄挑眉轻笑。 鲁达无言以对,只好干笑。内心越发觉得这少年深不可测,似乎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凌霄看出了鲁达的恐惧。 恐惧是人最大的弱点,只要你掌握了它,就能左右这个人的灵魂。 而恐惧往往来自于对对手的无知。 很显然,到现在为止,鲁达还看不透凌霄,看不透这个少年真实的面目。 凌霄不再纠缠这个话题,忽然道:“你母亲的病可好?” 鲁达楞了一下,忙道:“不太好---公子可有良策?”后面一句话只是他情急之下脱口而出,对于他来说,自己母亲的病连一代怪医孟神通都救不了,这少年又怎么会有办法。 可让鲁达想不到的是,凌霄闻言笑了笑,说道:“一般中风之疾,又有何难。” 鲁达:“……?!” 突然,噗通一声,直直朝着凌霄跪下---! 上一次他为了活命,也只是单膝跪地,这次为了救治母亲,竟然双膝跪地。 猛地一个磕头,鲁达双目赤红,直视凌霄,动容道:“凌公子,救命!” …… “恩威并重”这个道理凌霄还是很清楚的。所以他并没有拒绝鲁达的祈求。 准确地说,凌霄摸透了所谓的人性。 现在鲁达是对自己心存畏惧,可那是建立在自己背后靠山高俅高太尉身上。 可是现在,倘若凌霄帮他医治母亲的疾病,无疑,会让鲁达更加感激涕零。 …… 在去给鲁达的母亲治病之前,凌霄先找来李老实,交代他酒坊的事儿。 按照凌霄的意思,李老实也叫来了胡天胡地两个兄弟。 说实话,这兄弟俩对凌霄买下这家酒坊并不感冒。在他们看来,酿酒可不是人人都能做的。 像那王金德,以前也做成过很多生意,最后还不是在这酒坊上砸了锅。 何况,凌霄年纪实在太小了,他们怎么看都不像是那种能够做成大事儿的人。倘若不是李老实喊他们,他们甚至不愿意过来。 房间内,就他们几个人,胡天胡地兄弟俩一个挖鼻孔,一个抠指甲,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见此,凌霄也不多说什么,当即取来笔墨纸砚,很快就画出了蒸馏白酒的图纸,还包括如何提炼酒精。 事实上,凌霄的毛笔字很烂,虽然以前为了学习医术,搜集了不少手抄的珍贵古籍,其中不乏一些书法一流的作品。但书法这事儿可是需要苦心练习的。凌霄就没那种功夫,因此勾画图样,写词题字什么的,比起宋代的很多人,只能用很烂来形容。不过还好,至少他写画的东西还能看得清楚。 “那些馊酒不用倒掉,就按照我上面的方法,提炼酒精。”凌霄对他们说,“剩下的你们看着吧,我只能提供技术,具体操作还要靠你们。当然,这家酒坊的盈利我也会分你们一成---一句话,酒坊好,我们都好!” 凌霄说得简单,却让李老实和胡天胡地三人惊异不已。 首先,他们看了那图纸对上面的酿酒技术惊诧莫名。作为多年酿酒的行家,他们一眼就看出上面图样的可操作性---没想到酒还可以这样酿造。 如果说凌霄这匪夷所思的酿酒技艺让他们吃惊,那么接下来凌霄说要提炼什么酒精,就让他们有些莫名其妙了。 幸好李老实知道一点,就装作很懂地对胡天胡地两兄弟解释说,那是一种宝贝,是东家拿来行医用的,可以消毒杀菌啥的。 胡天胡地似懂非懂,对于消毒,杀菌那更是一脸懵逼。只觉这老实哥很有知识,很有文化,懂得真多。 不过他们最惦记着的却是凌霄那句分一成利润。虽然酒坊如今不景气,可要是经营的好,以后可是能赚大钱的。 瞬间,胡天胡地兄弟俩就下定决心,要拼命地干。 有了凌霄的保证,三人那可是兴奋之极,凌霄却又提到了一个重点,那就是技术保护。 凌霄可不是什么大善人,也没有随便把酿酒技术拿出来普度众生的崇高理想,他要做的就是垄断。 只有垄断,才能保证取得最大利润。 原以为这会是个难题,不曾想李老实三人拍胸脯说这点请放心,他们一定做得滴水不漏。决不让这技术外传。 凌霄这才醒悟过来,虽然大宋没有什么专利保护,不过作为商业最为繁华的一个朝代,各行各业都有一种自己特殊的技术保护方法。自己却是白操心了。 回头,凌霄又吩咐了几件小事,酒坊大致经营就确定下来。 凌文掌管财务,以及进出账务。这点交给他应该没什么问题;至少在凌霄看来这个便宜老爹别的本事没有,算个帐,记录个目录什么的,应该很容易。 至于酿酒工坊就让李老实张罗,他是这里的老人,工人们也都听他的,再加上胡天胡地兄弟给他打下手,应该没什么问题。 如此一来,凌文也不用去附近租房子,直接和雪儿搬到这里来居住即可。酒坊地方很大,不要说住人了,就算是塞几头牛进来也是绰绰有余。 062【锅煮亲娘】 处理完酒坊事情,凌霄这才离开了酒坊,外面,一棵大树下,鲁达鲁提辖正在耐心地等着他。看他脚下被踩得零碎的积雪,可见他内心是多么焦急。 “好了,我们走吧!” “嗳!”鲁达面露喜色,当先领路。 风雪呼啸,这该死的天气变得似乎更冷了。 当林萧跟着鲁达来到他的家时,有些诧异。在他的印象里,或者说认知中,鲁达的家应该是比较富裕的,毕竟他是个提辖,并且是那种不怎么“遵纪守法”的小军官头头。可是当凌霄看到那简陋的家中摆设,以及鲁达那瘫痪在床的老娘时,才知道自己猜错了。 鲁达的老娘看到凌霄很高兴,自从她瘫痪以后,鲁达已很少带外人过来了。 老太太口齿不清地用含糊的话招呼着凌霄。 凌霄也和她打了招呼。 鲁达说:“娘,这是我为你新找的大夫。” 老太太就笑了,也许在她看来,这个大夫太年轻了一些。 老郎中,老郎中,大夫还是年岁大一些靠谱。 老太太虽然不明白,儿子为什么找这么一个少年来为自己看病,可他还是很和气的对凌霄说:“我的病是看不好的……” 她实在不愿意儿子再花什么冤枉钱。 凌霄不再多说什么,只是伸手为老太太把脉。 老太太的脉象很不好,凌霄只是片刻就知道了她大致的病情,皱起了眉头。 鲁达一直都在关注着凌霄,见此就问道:“怎样,我娘的病可有救。” 凌霄说:“她这是中风,导致下肢瘫痪。不过还好,有的救。” “真的吗?”鲁达大喜过望。 “你信不信得过我?”凌霄盯着他的眼睛忽然问道,“我可以救好你母亲,但需要你配合,并且完全相信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必须要做什么!” 鲁达忙道:“当然!有什么需要您尽管吩咐。”抱拳鞠躬。 凌霄点点头:“那好,你去给我准备十斤醋,还有十五斤油。” “这个容易,我去邻居借一些就是。” “还有一个大锅,那种很大的锅!” “什么?”鲁达一愣,“要它何用?” 凌霄就说:“我要把你娘拿来煮了!” …… 在医术针灸中,为老人针灸是最难。尤其那些瘫痪的老人。因为瘫痪的缘故,经脉老化,血气不足。这时候要是贸然为他们针灸,很容易导致经络破裂,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为此,在针灸中有一些特殊的方法,可以暂时将病人的经脉软化,并且活动血气,用醋油之水蒸煮就是其中之一。醋可以软化血管,油可以活络血气,两者合在一起就是很好的治疗老人风湿和血脉僵化的很好“药物”,当然,如果条件好的话可以浸泡酸性温泉,只是在这大宋朝,估计很难。 其实这种方法来源自江湖术士中的“下油锅”,或者佛教徒所谓的“油锅打坐”。 凌霄记得清楚,曾有人在《三教九流江湖秘密规矩》一书中就介绍过,此乃祝由科中大过门也。用油十余斤置锅内,下燃烈火,少顷油沸,先以自手执巾探入油内,以巾染油而揩抹病人患处,则微热而不焦灼,故人皆以为神奇。盖水火无情,岂滚油亦可假耶。 法曰:以大锅置炭火上,先以醋十斤倾入锅内,然后用油十五斤倾于醋上(油则浮于醋面而不和也)。少顷醋滚,则油亦沸腾,探手入油,温而不烫也。盖醋在下则先沸,醋沸则满锅抛动,而油亦涨波也,实则油尚未至大热也。且醋性酸而敛,故热气不易入油,直须沸久,然后油渐热矣,然终较常油之热相去天壤也。 实际上,在沸腾油锅里洗澡的秘诀就是,锅越大,油醋越多,效果越好。尽管看上去油面滚滚,实际上温度只有摄氐60度左右,和洗脸水的温度差不多。 这时有人说了,即使油没沸腾,但是醋沸腾了,那也不得了啊,打坐的话,屁股还不烧烂了?其实这里面还有一个秘诀,那就是偷偷把开水壶中的水碱(碳酸钙)或碱块或者明矾或者硼砂投到热醋中,这时醋立刻就会沸腾起来,但温度并不升高。原来,碳酸钙与醋反应生成二氧化碳气体,冒出到液体的面上造成假沸腾的效果,实际上,油和醋都没有沸腾。 现在凌霄所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来帮老太太活络筋骨,疏通血气。 告知鲁达,鲁达似懂非懂。 不过鲁达毕竟是见过世面的,偶尔也见过在汴梁城一些江湖术士弄些不可思议之举动。又想到这少年凌霄没必要欺骗自己,何况是自己求人家帮忙治病的,之前又答应了要听从对方的话,大不了等一会儿自己先试一试那油锅温度就是。 有了这样打算,鲁达自去准备大锅,和醋油。 当邻居得知这大孝子鲁达要“锅煮亲娘”时,却都轰动了。很快,不仅仅本地的人赶来看热闹,连带附近十里八村的人也闻讯而来,要亲眼瞧一瞧这“大煮活人”。 很快,醋油借来了,大铁锅也借来了。 这大锅是村东头一户人家用来蒸馒头用的,别说装人,就算是装一头牛犊都不成问题,装一个小老太太更是绰绰有余。 凌霄没料到事情会闹这么大,本来他想要低调行事的,可是眼看越来越热闹,也只能顺其自然。 …… 周围聚拢的人越来越多,在鲁达家外面的雪地上,已经搭好了一个煮过的架子,架子地下塞满了柴禾。 凌霄吩咐人先将那大锅架上去,然后把十斤醋和十五斤油倒进锅里。鲁达则在下面用火石将那柴禾点燃。 这时一个认识鲁达的人劝阻他道,不要听那少年鬼话,人进了这油锅又岂能活命? 更有人说鲁达,分明是丧心病狂,借故为老娘治病,却是想把老太太害死,以便不用再伺候。 总之,说什么的都有,大家都对着鲁达指指点点。 虽然鲁达已经得到凌霄的指点,知道这所谓“油锅煮人”的秘密,更知道凌霄这样做的确是在帮老娘治病,但人言可畏,何况他还是出了名的孝子。 那油锅很快就沸腾起来,冒着热滚滚的热气。 老太太也被鲁达背了出来,之前老太太也知道了这是为给自己治病,虽然不太清楚凌霄所说的油加了醋就很容易烧开,温度也不高,不过他是相信儿子的。何况她实在是不愿意再给儿子添麻烦。就算真的死了,那也是一了百了。 聚拢的人越多,聒噪声就越大。 一开始人们只是对鲁达指指点点,可是看着老太太当真就快要被下油锅了,大家就开始一致指责这件事的罪魁祸首---凌霄。 “呔,那少年!心肠也太毒了!借故为人看病,却要对一个老人家下此毒手!” “就是!这大活人岂能放入油锅烹煮?!” “鲁提辖快快醒悟,把他下了大牢!” …… 面对这些聒噪,凌霄一笑置之。 对于他来说,本来就没打算让这些村妇愚夫理解自己在做什么,倒不是看不起他们的智商,而是因为大宋朝就是这样,没有娱乐项目的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看热闹。 063【幻影神针】 周围人声鼎沸,都在聒噪凌霄这样做是坏了良心,鲁提辖听信谗言,活该下地狱。世上哪有这样给人看病的。人怎么能下油锅蒸煮?真的是前所未闻。 当那大锅开始沸腾起来时,面对大家聒噪,凌霄做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儿---他直接把手伸进了油锅里。 周围看热闹的众人全部惊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凌霄会这么大胆,更没想到的是凌霄的手从油锅中拿出来,竟然安然无恙! 怎么会这样? 鸦雀无声。 所有人傻呆呆地看着凌霄,像是在看什么怪物。 凌霄也不理他们,只是对鲁达说,“温度刚刚好,让她浸泡一会儿,我要开始对她针灸。” 鲁达原本还要自己试一试温度的,没想到人家凌霄先帮自己试了。这还有什么怕的,直接和老母亲商量了,也不除去那外衣,就这样把老太太抱入大锅之中。 老太太一开始还有些心悸,可是等人进了大锅以后,忽然感觉---舒服! 这原本就是严冬,难得那大锅温暖如春,醋油沸腾开来温度又不甚高,浸泡其中,竟然舒服至极。 旁边众人都眼盯着老太太,就等她惨叫一声,然后立马动手救人,甚至有一些粗壮后生已经把砸锅的石头都准备好了,可让他们想不到的却是,老太太进了大锅,竟然闭上了眼睛,还一脸的惬意。 周围人全都懵了。 以他们的智商实在想不出,这到底发生了什么。 眼前的一切,俨然已经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范围。 不过更加让他们惊讶的还在后面,就在老太太浸泡在醋油之中时,凌霄出手了。 他隔着老太太的衣服,竟然手持银针,准确无误地给她进行针灸。 这一下,就算再不明白的人也知道了,凌霄的确是在给老太太治病。 只见银针飞舞,快到出现幻影,只见凌霄的手闪来闪去,老太太身上短短几秒钟已经被刺入上百针…… 快! 实在太快了! 凌霄的针灸速度已经超出了极限。即使大宋朝最擅长针灸之术的大医师,看到这一幕也定会自叹弗如。 鲁达鲁提辖此刻脸上已经不是单纯的惊讶那么简单,而是大大的震惊。 虽然他对凌霄的医术抱有很大的希望,可万万没想到,凌霄的医术竟然强悍到如此地步。准确地说凌霄这种针灸绝技,绝对无人能及。即使像鲁达这种习过武的,竟也看得眼花缭乱,幻影重重。 凌霄施针如飞,额头早渗出了汗水。 终于,他将最后一针收回,然后深深地吐了一口气。 恰好这时,一片雪花飘落。 周围人抬头看看天,说:“哦,下雪了。” 凌霄也看了看天,然后对鲁达说:“好了,扶她出来吧。” 鲁达见凌霄模样憔悴,心中难免感激。按照凌霄所说,试着要把老太太从大锅中抱出来。 或许是因为他太紧张的缘故,刚将老太太抱出锅内,脚底一滑,整个人趔趄一下,老太太就没抱稳,眼看就要跌倒在地上。 鲁达心中别提多紧张了,周围人也发出了惊呼。因为大家都知道老太太双腿瘫痪,可怎么站得住? 可让大家目瞪口呆的是,老太太竟然一手扶着儿子,双腿稳稳地站在了地上…… 所有人瞪大眼睛,全都看着老太太,一脸的不可思议。 鲁达也惊诧地看着自家老娘,心道,“怎么可能?!” …… 神医庐内--- 炭火正旺,暖和异常。 “神医”孟神通号称“嗜财如命”。他的医术很精湛,但是对钱财却充满贪婪。 他不开药店,不设医馆,只是靠着自己医术高超的名声,硬是在这东京汴梁城杀出一片血路,成为除了四大医馆之外,一个特殊的存在。 此刻他正在给一个老顾客---东京汴梁城做丝绸生意的张大少做针灸治疗。 听说最近张大少纳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小妾。那小妾原本是妇道人家,却被张大少用手段给娶了过来。那女也的确是个骚媚狐子,懂得一些取悦男人的技巧,搞得这张大少晕头转向,忘乎所以,以至于在狮子楼得罪了仇家,被人直接从楼上扔下去,摔断了腿儿;如今只能找孟神医来帮忙,用针灸之术来刺激穴位,以便尽快恢复双腿功能。 就在孟神医施针到一半时,脚步声响起。却是孟神医派出去打听消息的小厮回来了。 原来,不久前孟神医忽然听说鲁达鲁提辖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一个少年江湖郎中要给他那瘫痪数月的老娘治病。 孟神医原本也不在意的,不过那个瘫痪老太太却是他医治过的病人,这就不能不关注了。 在孟神医看来,那鲁达简直是急疯了,连他都看不好的病人,谁又能医治的好? 于是孟神医就派遣自己身边小厮过去打探一下消息,看看那个小郎中是如何治病的。 没想到打探过来的消息差点让孟神医笑岔气---什么,用油锅和醋水大煮活人?! 他行医一辈子,从没听说过这样给人治病的。 当即,孟神医就把对方当成了那种装神弄鬼的江湖庸医。 孟神医原本找回小厮不再打听那边的事儿,奈何那小厮却是个好奇心很重之人,竟然想要看一看这大煮活人最终是怎会样结果。 见此,孟神医也就没拦他,任他在外面打探。 此时小厮回来了,步伐匆匆,气喘吁吁。 孟神医姿态潇洒地将一枚银针刺入张大少的风池穴,用指尖轻轻搓动,嘴里呵斥小厮道:“我说过你多少次了。遇事莫要慌张,只有心静如水,才能沉稳如山,这也是针灸的最高境界。” 小厮擦了一把头上汗水,喘着粗气说道:“可是……可是……”急得说不出话来。 孟神医再次呵斥,“可是什么?见了人也不施礼---” 张大少大度摆手道:“我没事儿的---” 小厮忙给张大少作揖,然后对孟神医说:“我是说……那个鲁提辖的老娘……” 孟神医微微一笑,“可是死了?” “不,活着,并且能下地走路了!” “什么?”孟神通手中银针一抖。 “哎呦!”张大少痛得大叫。 064【此酒只应天上有】 鞭炮声声辞旧岁。 新一年到来,家家户户贴上了喜联,就算再穷的人家,也把门上贴了喜字。 这种从五代十国开始流传的风俗,在大宋显得更加普及。 对于“保和郎”凌霄来说,却没有丝毫过年的味道,这两天他一直都在酒坊忙碌着。 首先,对于如意酒坊的工人进行一次大的整顿,那些愿意留在这里干活的,签订酒坊酿造保密协议,不愿意留下的,每人发300文钱,直接遣散。 听说要签订什么保密协议,并且协议内容极其苛刻,动辄让你倾家荡产,甚至蹲大牢。一些酒坊老油子就不去多想,直接拿了300文离开。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手头有技术,到哪儿都饿不死,干嘛非要签订这狗屁协议。 原本六十来人的酒坊,霎时走掉了一大半。剩下的都是一些木讷老实,拖家带口,害怕找不到营生的老实人。 李老实和胡天胡地三人,感到很忧虑,跑了这么多人可怎么办,酒坊还开不开了。 凌文虽然不懂酒坊酿酒程序,却也知道这种技术工人比较难招,为此,也很担心。自己才接手这里,就遇到这么大的难题。 凌霄对此却很满意,甚至于他认为走的人还太少。 对于李老实等人来说,根本不会明白“精兵”的含义,无论做什么,人越多越好,人多力量大。 接下来凌霄所要做的就是,指导那些工人怎样去蒸馏白酒,提炼酒精。 这些工人都与酒坊签订了协议,不怕他们泄漏这种技巧,因此凌霄教的很认真,大家学的也很卖力。毕竟在这样的年代,很少有机会学到这种不可思议的酿酒技术;何况,春节上工,一天当三天,三倍工钱当天发放,谁不愿意。 事实上,作为酒坊工人,处于底层的苦哈哈,他们根本没想到凌霄会这么大方,对他们这么好,给出的待遇简直超出了大家的想象。以前春节不仅要在酒坊加班,还要被克扣工钱,现在工钱不扣不说,反而多出三倍,可见凌霄的仁义。 大家都是有良心的,将心比心,于是就更加下定决心要在这里好好干,不辜负新老板对自己的期望。 凌霄也真是说到做到,第一天直接就给每个工人发了30几文钱,三天下来差不多就100文。 那些拿到钱的酒坊工人一个个高兴的不能行,除了拿回家一些外,忍不住凑在一起大吃一顿,毕竟100文钱以前可是要赚大半个月的。 听说这个消息,看到以前伙伴有吃有喝,那些拿了300文离开酒坊的老人,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这些人实在不明白凌霄怎么会这么舍得花钱,难道这些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吗? 的确,这些钱不是大风刮来的,但凌霄却知道,只要自己的白酒一酿出,那将会是滚滚而来的大元宝,说是聚宝盆也不为过…… 此时七天假期已过,酒坊酿酒工作到了最关紧阶段。凌霄不得已,只好托人给医馆那边捎话,晚些回去。 这边,刚让人捎完话,就见李老实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一脸的惊喜道:“出酒了!” 虽然凌霄早有心理准备,却还是被这喜讯惊得一愣,赶忙和李老实一起朝酒坊内走去。 此时,酒坊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包括父亲凌文在内,甚至连小妹凌雪儿和李铁蛋也在里面。 大冬天,外面寒风刺骨,酒坊内却热气腾腾,到处弥漫着白酒醇厚的香味。三十几个光着膀子的酒坊工人,一个个面带喜悦,聚集在一起,似乎在谈论着什么。 见凌霄过来,这些人不由自主地分开一条道路,对于这个年轻的少年郎,他们心中充满了敬意。 凌文看到凌霄,感到很欣慰,可是在欣慰中又有点老不自在,总觉得作为父亲应该比儿子强,可他们凌家恰好相反,儿子动辄光芒万丈,搞得他这个做父亲的经常黯然失色,不,准确来说,凌霄还经常帮他收拾烂摊子。 凌霄快步上前,自有酿酒的工人拿了一酒瓢给他。凌霄也不多说什么,接过酒瓢,就在刚酿好的酒桶中舀出一瓢白酒来。 事实上白酒的蒸馏酿造工艺并不复杂,传统烧酒中最著名的是茅台酒。凌霄记得在《续遵义府志》有载:“茅台酒,……出仁怀县茅台村,黔省称第一……。法纯用高梁作沙,煮熟和小麦曲三分,纳粮地窖中,经月而出蒸烤之,即烤而复酿。必经数回然后成,初曰生沙,三四轮曰燧沙,六七轮曰大回沙,以次概曰小回沙,终乃得酒可饮。” 宋代酿酒技术比起其他朝代发展迅速,尤其其“酒课”在国家财政中举足轻重,收入超过盐茶仅次于商税,北宋时期通常保持在1200万贯以上,可谓税收中的大头。 因此酿酒技术在宋朝非常之发达,但也仅仅局限于黄酒,果酒,米酒之类。为何那些英雄好汉可以一口气整一桶酒,要么就一口气喝足十八碗,说白了,酒精度不高,那些酒没什么劲道。 如今,凌霄只是捅破了酿酒中的一层纸,告诉这些酿酒工人,如何去酿造出高强度的白酒,仅此而已。 凌霄舀了一瓢白酒,饮了一口,尝了尝,皱起眉头。旁边人见他皱眉头,以为不好,或出了什么事故,一个个神情紧张起来。 尤其那李老实,可是负责酿酒的主事,见凌霄皱眉头,一个心就吊到了嗓子眼里,紧盯着凌霄问:“怎么了,可是有什么错漏?” 凌霄咂了咂嘴,道:“淡了一点。” “什么,还淡?”李老实接过凌霄的酒瓢,仰头就是一大口--- 突然,咳咳咳! 他剧烈咳嗽起来,整个脸呛得通红,嘴巴更是辣的不能行,使劲儿用巴掌抹着嘴片。 凌霄见他这副辛辣模样,这才醒悟,自己以前喝惯了高度白酒,所以才会产生淡的感觉,可是对于李老实他们来说,这白酒的度数已经够高了。 “东家,这酒好辣呀!”李老实终于红着脸说了一句话。 其他人见此,全都哈哈笑了起来。 作为酿酒人,大家都知道,白酒越辣越好,那种喝了能淡出鸟的才是最次的水酒。 “来来,你们也尝一口!大家都来尝一口!”李老实端着酒瓢,像展示宝贝似得,让那些酿酒工每人喝上一口。 果不其然,不管是谁喝了,立马露出惊讶表情,对于他们来说,这一辈子也没喝过这么香醇,这么爽辣的白酒。 连带凌文也喝了。不善饮酒的他,喝过以后也禁不住摇头称赞道:“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尝。” “我也尝尝,我也尝尝!”李铁蛋这娃子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非要喝上一口。让他喝了,立马瞪大眼睛,吐着舌头,大叫:“辣啊辣!” 众人再次哈哈大笑起来。 065【高太尉说好就是好】 凌霄没想到这次酿酒会这么顺利。如今白酒已经出来了,可如何销售? 原本这如意酒坊和汴梁城一些酒楼有很好的兜售关系。可是自从酒坊开始耍小聪以劣充好,这些酒楼就不再进酒。 如此好酒,就算好到能引来天上神仙,卖不动还是白搭。看着摆放在酒坊酿好的一桶桶白酒,凌文和李老实两人不禁有些头疼。 原本满心欢喜的工人们也都开始愁眉苦脸,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酒坊的生意好坏可是和他们的工钱挂钩,如果这些酒真的卖不动,东家还会给他们发那么高的工钱吗? 对此,凌霄却早有决定。 凌霄让人统计好酒水的数量,一共是八桶。然后让人找来三种大小一样的酒瓮,要求,必须是那种比较上档次的酒瓮,能够出入大户人家所用。其次,让人把那些白酒分别装入这些酒瓮之内,共计三十瓮。 这些准备做完,就来重点了,用喜庆的大红纸给这些酒瓮命名子,做编号。 统一名字,“太白醉!” 寓意很明显,诗仙太白喝了也会醉。 编号从一开始到十……,每十个分成一个档次,分别用三种酒瓮装盛。 最后,凌霄做了一件事儿,把编号为“一”的那瓮白酒,送给了高太尉。 …… 汴梁城,太尉府--- 围着桌子,转着圈子。 太尉高俅盯着这瓮白酒“太白醉”左看右看,甚至在猜度凌霄为什么要送自己白酒?里面是否下毒? 当他知道凌霄现在竟然开了一家酒坊后,不再犹豫,斥了一声:“不务正业!”然后就命人将那瓮酒打开。 外面看,这酒包装挺别致,尤其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编号“一”。 看到这个编号,高俅感到很诧异,不明所以。幸好连带这瓮酒附了书信。看过书信他才知道,原来这个“一”,代表着“头酒”的意思,显示尊贵,身份与众不同,才能享受到这样的礼遇。 对此,高俅说了两个字,“胡闹!”脸上却露出一丝笑。 那酒瓮一打开,立马就有一股子醉人的酒香扑鼻而来。 作为朝廷忠臣,高俅也算是见多识广,更是喝过不少好酒,当然明白这酒越香就越好。 高俅忍不住抽了一下鼻子,然后命人舀出一杯来尝尝。 旁边侍女自是取了一杯,然后递给高太尉。 高俅矜持地嗅了嗅,然后轻尝辄止。 哎呦,味道还不错。 高太尉心中诧异了一下,然后又抿了一口。 怎么与其它白酒不一样? 他又抿了一口。 味道为何如此怪异? 忍不住喝了一大口。 然后,他不停地喝呀喝--- 酒酣之时,忍不住高赞:“好酒!” …… 酒坊内--- 三位画师很纠结,看着凌霄摆出来的三十贯钱,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该怎么做决定。 他们不明白凌霄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的后果可能会很严重,可能会杀头,掉脑袋的。 不过凌霄说了不怕,并且说不会连累他们,于是三个画师就一咬牙,各把十贯钱揣入兜内。 “好,我干!” …… 人有多大胆,画有多大产。 只是一天时间,三位画师就花了将近一千张宣传画,画上的内容很简单,也很大胆:一个三角眼老头龇牙咧嘴,竖起大拇指,“太白醉,好!” 下面配以文字:如意酒坊特产“太白醉”---高太尉说好就是好! 宣传画张贴了出去。 汴梁城各大酒馆,酒楼,酒肆,以及富人聚集地的大街小巷,全都是这种画。 高太尉龇牙咧嘴的漫画形象,一下子“深入民心”,与此同时,被他夸赞的“太白醉”也成了街头巷尾很多人的话题。 当高太尉知道此时之后,第一是勃然大怒,然后冷静下来,知道自己被凌霄这小子算计了。可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自己白白喝了人家一瓮好酒,被利用一下也说得过去。 只是可恨,自己的模样有那么猥琐吗?怎么可能龇牙咧嘴?以后还让自己怎么在庙堂上混! 高太尉为此很纠结。 一想到朝堂上蔡京,童贯,王黼,以及种师道,宗泽等人嘴脸,高俅就一阵恶寒。 可让他想不到的是,当今天子陛下竟然不知从哪儿也搞了一副宣传画,并且见到高俅打趣说,这画很好,很亲民。 至此,高俅哭笑不得。 …… 不得不说,凌霄这次找高俅做“广告代言”算是找对了。虽然高太尉为官的名声不怎么好,但人的名树的影,伴随着高太尉竖起大拇指一声“好”,如意酒坊特产的“太白醉”也成功地吸引了众多酒楼老板。前来酒坊询问这批酒价格的人络绎不绝。 对于问价的,凌霄一律热情接待,然后非常认真的告诉他们,这批酒属于头酒,数目限量,一瓮酒100两银子,并且是第三等的,第二等的要200两,第一等的要300两。 那些老板二话没说,甩袖子就要走,“打劫呀你!” 做生意这么久,谁不知道一瓮好酒能卖到一两银子已经不错,这里竟然翻了百倍。 见此,不过多说无益。 凌霄直接让人上酒。 虽然这短时间“久仰”这“太白醉”大名,却还真没喝过。 准备走的酒楼老板就又坐了下来。 凌霄让人把那白酒端上一杯递给他们。 那些酒店老板一开始还漫不经心,可是在品尝了酒以后,就愣住了。 一个个瞪大了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凌霄这时说:“想要买的请尽快下单,数量有限哦。” …… 如意酒坊的人怎么也没想到,凌霄只是送出去一瓮好酒,立马就把新酿出来的酒全部卖掉,总计5700两银子。 这些工人每人发了10银子作为奖金。 这可是从未有过的事儿,一时间,如意酒坊成了很多人挤破头皮想要打工的地方。 那些之前离开酒坊的老工人,这次不是肠子悔青,而是拿头撞墙。 与此同时,太尉高俅也派人来了。来人是高俅的一个心腹,专管财务方面,见了凌霄至竖起一根指头,然后说:“传太尉大人的话,以后一年一千两银子,那个‘太白醉真好’随便用!” 凌霄莞尔,没想到这个高太尉还有如此这般经济头脑,知道维护自己的形象产权。 不过这样也好,有了老高开金口,以后宣传起来就更方便了。别说一千两银子,就算三千两凌霄也愿意拿,与前世那些明星大腕比起来,高太尉这已经算得上“物廉价美”。 066【救灾】 凌霄见酒坊步入轨道,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给酒坊制定的计划很简单,好酒要限量来酿造,绝不能大量酿出。这让很多工人不明白,酿的多不是能卖的多吗?凌霄也懒得和他们解释,什么叫“物以稀为贵”。 不过开酒坊赚钱一直都不是凌霄的主要目的,他的主要目的是从酒坊得到消毒专用的“酒精”。 而酒坊工人也没辜负他的期望,很快就制造出了凌霄所需的这种什么“酒精”。 当凌霄说用这种东西来给病人伤口消炎时,包括李老实,胡天胡地兄弟在内,所有人都很诧异,这么好的“酒”拿去消毒?太浪费了吧! …… 不过没等凌霄过多地享受这些劳动成果,杏林医馆那边就托人传来消息,让他赶快回去,说是出了大事。 事实上,不是杏林医馆除了大事儿,而是整个汴梁城出了大事儿。 原来,这段日子城外聚集了很多逃难而来的难民。作为大宋天子,赵佶当然不会不管不问,毕竟也是自己治下子民。但又不能把这些人放入城里来,有碍观瞻不说,万一这些难民起来闹事,那可就难办了。因此赵佶一直都是软硬兼施,一方面下令朝廷开设粥场,鼓励大户人家布施财物,另一方面调集军队严关把守,不随便放那些难民进来。退一步来讲,那些难民就算要进入城中,也需经过数次检查,并且每日限定人数,不能逾越。 原本这样的政策倒也管用,毕竟外面那些难民都是平头老百姓,没什么大的胆子,只要饿不死有口饭吃就行。 偏偏这时候过春节,城里歌舞升平,酒池肉林,外面却衣衫褴褛,饥肠辘辘,对比起来那些难民就有些不自在了。 不过这种不自在也只能暂时埋在心里,不敢爆发出来,只等一个时机。而这时机就是---瘟疫。 城外聚集了这么多人,吃喝拉撒,都没法统一管理。不说别的,单单那屎尿到处都是。想要出恭,只需寻一空地,裤子一脱直接解决。到最后整个汴梁城外面臭气熏天。这还不算,那些冻死的,饿死的,还有病死的难民,身体往往一放七八天,天冷还好说一些,但是随着冰雪解冻,麻烦就来了。而这时候最可怕的就是瘟疫。 幸亏那些救济难民的,其中不乏一些有见识之人,已发现瘟疫苗头,就立马禀报上峰。 上面得到消息之后,不敢延误,毕竟这里是汴梁城呀,是皇帝老子居住的地方,万万不能有半点闪失。因此就又快马加鞭把这消息报给了大宋皇帝赵佶。 赵佶得到消息后,也是一惊,立马让翰林医官院,和太医局组织人马,将城外瘟疫苗头扑灭。 两大政府医疗机构开动起来,直接下令汴梁城的大小医馆全部动员起来,参与城外的医疗工作。 作为四大医馆之一,杏林医馆也未能幸免,由大医师兼保和郎凌霄带头,率领老医师冯为,张昭,以及医馆学徒范明,江平,薛涛等人,托运着医馆捐赠药物,赶着牛车马车,浩浩荡荡地赶赴城外。 …… 等到凌霄他们赶到城外一看,了不得,四大医馆中的悬壶医馆,济世医馆,还有春雨医馆也纷纷到齐。除此之外,汴梁城稍微大一点的医馆和药店,也都有人员派遣出来。放眼望去,差不多两三百人。 这么多医疗人员貌似够多了,可是与那些人山人海的难民相比,却少得可怜。 雪地里,围着城墙迤逦千里,全都是临时搭建的帐篷,有一些难民搭不起帐篷,就直接用积雪堆砌成防风墙,躲避在里面,遮风挡雪。 看那黑压压的人头,骨瘦如柴的人流,还有脸上写满饥饿的表情,让人很难相信,这些都是大宋的子民。 不远处,一个面黄肌瘦的妇女怀里抱着一个刚刚死去的婴儿在嚎啕大哭。那婴儿瘦得像干瘪的树皮,临死前嘴里还使劲儿嘬着母亲那没有半滴奶水的****另外一处,一个白发老汉正在掩埋自己死去的儿子。那是个青年男子的尸体,身上的衣服早被扒光,赤-裸-裸地露着一根根清晰可数的肋骨,僵硬地躺在雪地上,嘴巴张得大大地,双目死死地望着天空,死不瞑目。 除了这些,还有更加触目惊心,更加惨绝人寰的一幕幕…… 那些难民,所有人脸上写满了麻木,眼神充满了空洞…… 以四大医馆为首的救助人员全都停住了脚步,傻呆呆地看着眼前一切,不知所措。 …… 凌霄来到大宋这么久,从了在乌衣巷见到过许多“冻死骨”之外,还没见到如此凄惨的民众。尤其还发生在富饶的京城附近,然后听说这些人都是山东一带逃来的,这让凌霄马上就想到还有六七年就发生的梁山起义。也许此时那些梁山好汉已经开始竖起大旗,呼风唤雨了吧。 一匹马得得前来,后面跟着一队大宋官兵,看那些官兵穿着,竟然是朝廷一等禁军。 再看骑在白色高头大马上那人,白面无须,也就是二十三四岁,剑眉星目,面如冠玉,却是个英俊小将。 那人骑马到了凌霄等人前面,猛地一勒缰绳,白马一个后仰,蹄子扬起,惊得凌霄那边的牛马一阵慌乱。 见此人如此威风,四大医馆负责人都不敢懈怠,其中悬壶医馆的林老医师站出来,抱拳作揖打招呼询问对方是何人。 那小将一脸傲色,道:“吾乃禁军校尉刘锜是也!” 凌霄听得不太清楚,却听旁边一些聒噪之人议论,原来此人就是边疆节度使刘仲武的虎贲子。 凌霄这才想起来此人是谁。 史册记载,这刘锜出身将门,相貌俊美,善于射箭,声如洪钟。少时随从父亲刘仲武征战,有一次营门口水缸中盛满水,刘锜一箭射中水缸,拔出箭矢缸中水如注涌出,刘锜随后又射出一箭正好将原来的箭孔塞住,人们叹服其射技精湛。 不过要说刘锜之所以后来被朝廷重用还不得不提他的老爹刘仲武。刘仲武除了军功很高外,还很会做人,尤其对太尉高俅有“恩”。原先高俅刚被赵佶宠幸,为了把高俅提起来,就让他去边疆镀金,积攒一些军功。因为在宋朝文官难做,做武官却很容易被提拔,做皇帝运作的能力也很强。就在那时,刘仲武帮了高俅不少忙,后来高俅就投桃报李,将刘仲武的虎贲子刘锜推荐给了徽宗赵佶,赵佶就任命他为禁军校尉,可见对他的器重。 弄清楚这个虎贲小将是谁,凌霄就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傲了。 将门之后,又有虎贲之名,当然会瞧不起他们这些做医生做大夫的。 067【医之屠夫】 话说弄清楚这个虎贲小将是谁,凌霄就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傲了。 将门之后,又有虎贲之名,当然会瞧不起他们这些做医生做大夫的。 林老医师得知对方是谁后,也不敢倚老卖老,就询问对方有何指教。这样问已经很客气了,毕竟林老医师这么大岁数,又是奉旨前来“救灾”,可那刘锜冷哼一声道:“你们这些医护人员,全部要听从我的指挥,不得私自行动,若不然军法处置。” 闻言,林老医师一个个面面相觑。 之前悬壶,济世,还有春雨三大医馆还在明争暗斗争夺这次行动的指挥权,凌霄冷眼旁观。不曾想,一来到这里就成了这位小将的“兵”,犯了错误要军法处置。 虽然感觉受到了侮辱,包括四大医馆在内的医疗人员,却没人敢吭声,尤其被刘锜身后那些虎视眈眈的禁军一瞧,就有些脚软骨酥。 刘锜就开始发布命令了,命令四大医馆为首,分成东南西北四个方面军,去救助那些难民。 原本二三百人的医疗队伍,很快分散开来,凌霄带着杏林医馆的人,从西面开始,救助难民。 凌霄这边救助队伍与其他医馆有所不同,基本上人人都戴了口罩,并且在救助的时候做了蒸醋等消毒措施。凌霄的要求很简单,免得自己人感染病菌,或者瘟疫。 见杏林医馆人马如此模样,其它医馆难免指指点点笑话不已。 可是接下来几天,其它医馆人员不断有人被病人传染疾病,反观杏林医馆众人却无恙。再打听,原来打扮成那样可以有效预防自己也被病人传染之后,不管是真是假,一些医馆人员竟也找到杏林医馆,要来口罩戴在嘴上,掩住口鼻。 可惜,凌霄让杏林医馆制作的这种口罩不是多。最终只有一部分人获得。 凌霄的注意力没在这里,而是在那些病人身上。那些病人几乎清一色的穷苦难民。并且大多数都是得了严重的冻伤。手脚溃烂,伤口处更是化脓不堪。一些严重的,必须要进行截肢处理。 当听说自己要被断手断脚,那些难民吓了一跳,情绪有些激动。对于他们来说,手脚断了,以后的生计怎么办?尤其作为家里顶梁柱的那些男人,就更是嚎啕大哭起来,自己一个人断手断脚没事儿,却是要了一家人的命。 见此,凌霄只说了一句话,断了你手脚,我收留你! …… 这次前来救灾,杏林医馆带来了许多“麻沸散”和凌霄新制造的“酒精”。这对于做外科截肢手术来说,方便许多。 听说杏林医馆的年轻大医师,朝廷册封七品保和郎要给难民截肢动手术。很多人都围过来观看。 恰好那虎贲小将刘锜巡查到这里,见挤满了人,询问之下不禁一怔,保和郎,截肢? 作为军队出身,刘琦自小就跟着父亲刘仲武一起征战沙场,虽然没经过太大的战斗,但像剿匪,灭盗这类的大小战役没少参加过。当然也见识过战斗中那些医护人员如何治病救人,可是眼前一幕却颠覆了他的认知。 …… 第一个要截肢的是一个三十几岁的山东大汉。他的左脚基本上已经溃烂,影响了腿部机能,必须从脚踝处截掉。 此时凌霄已经戴上口罩,露出一双眼睛,显得神秘诡异。按照他的吩咐,阿丑负责给那个大汉进行麻沸散麻醉。然后用酒精消毒。 那大汉却拒绝使用麻沸散,说自己要亲眼看着自己的腿被截掉,然后要求喝几口酒精,说自己喜欢喝酒,闻这味道就是好东西。 凌霄点点头。 那人就端起酒精猛喝几口,道一口:“爽快!” 凌霄截肢用的工具是让阿丑专门打造的锯刀。如今手里有钱,完全可以选用精钢打造。因此锋利程度足以媲美前世的手术器械。毕竟大宋朝的钢铁锻造技术也是很厉害的。 手术开始。 人群骚动起来。 虎贲小将刘锜也在一侧骑马观看。 因为大家注意力都被凌霄吸引,没什么人注意到他。 凌霄毫不犹豫,拿起了锯刀,然后开始对着那脚踝下手--- 他的动作很快,很麻利,锯着人脚,就像是锯着木头一样轻松,一样淡然。 本来这样的手术应该很痛,但那山东汉子喝了酒,再加上他这脚溃烂到麻木,锯动的时候,竟然咬着牙不吭一声。果然是一条好汉。 很快,那溃烂的脚就被锯掉下来,截肢处,平滑整齐,可见凌霄手法之犀利。 不等那大汉松口气,凌霄却直接拿起阿丑递过来的烙铁,对着伤口处就是一按。 这次那大汉再也受不了了,大叫一声,疼得快要昏死过去。 事实上,用烙铁来防止伤口发炎感染,也是无奈之举,凌霄虽然有消炎可用的青霉素,却数量不多,而排在后面需要截肢的人还有一大群。 为今之计,只能暂时如此。 “下一个!”做完截肢手术,凌霄喊道。 ……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间。 凌霄身边的地上,触目惊悉,那是一堆的断手断脚。 而凌霄就坐在那堆断手断脚之中,犹如地狱修罗,不断地动手截去坏的四肢。 不要说旁边周围观看的人禁不住反胃呕吐,就连虎贲小将刘锜也觉得胸口气闷,一种悚然之感油然而生。第一次,他正眼看凌霄了。 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稳若泰山,此人比那些沙场屠夫还要冷血,还要心狠手辣。 …… 凌霄砍人手脚的事情在这城外难民区不胫而走,而他鬼医的名声也再次响起来了。不管是谁,听到这个名号都禁不住一哆嗦,想起凌霄端坐在残肢断臂之中模样,就心中一阵恶寒。 甚至有人开始用凌霄的名字来吓唬不听话的孩子,“还哭?再哭就让鬼医凌霄把你抓走!” …… 不过现在凌霄头疼的可不是自己名号不好听,令小儿止哭。他头疼的是对这些被截肢难民如何兑现承诺。 没手没脚,我收留你们。 凌霄告诉自己,说的出就一定要做得到。 068【英雄好汉】 事实上,如今有很多人开始关注凌霄了,除了悬壶,济世,和春雨三大医馆的那些人外,对凌霄关注最多的则是灵芝堂的大小姐赵若兰。 这一次救灾难民,他们灵芝堂也收到了命令,并且提供了大量的草药和人力。这还不算,还由她这位千金大小姐亲自带队来这里救灾。 不过为了行事方便,赵若兰和上次在乌衣巷一样,也是女扮男装,并且不主动出头露脸,以至于没多少人认出她来。 这次凌霄在难民西边大出风头,鬼斧神工的手术技法,让很多医馆汗颜。赵若兰也不禁对凌霄再次刮目相看。 能够以屠夫手段活人性命,这可是很多医生都做不到的事儿。继而对于自己上次未能把凌霄招揽到灵芝堂再感遗憾。 …… 事实上,除了赵若兰之外,还有两个人对凌霄那是“刮目相看”。一个就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另一个是缉拿私茶私酒的鲁提辖鲁达。 这一次来城外“救灾”或者说“防范”难民,朝廷可谓动了大力气。赵佶派出了能够调动的所有人马,而林冲和鲁提辖这样的小人物也就出现在了这里。虽然不懂医术,两人却可以下点力气,提个水,搭个帐篷什么的。最主要,防止难民暴动。 林冲和鲁达两人对凌霄各有不同感觉。 林冲认为凌霄和高衙内是狼狈为奸,依靠高俅那个大树,为虎作伥。 鲁达则对凌霄印象颇好,主要是凌霄救了他瘫痪在床的老娘,现在老太太已经可以下床走路了。 但有一点两人是有共识的,那就是凌霄的医术绝对精湛。 林冲知道,要不是凌霄,可能那个欺负自家贞娘的高衙内早就死了。何况在这里见识到凌霄那骇人的截肢手术,更是心有余悸。 鲁达呢,对凌霄的医术早佩服之至,这次见到凌霄鬼技救人,再次佩服的五体投地。 总之,这两个不同官职,未来成为生死之交的梁山好汉,第一次在救灾现场相遇了。 彼此看对方一眼。 一个正在提水。 一个正在搭帐篷。 林冲看见鲁达心道:“好一条黑大汉,双手提四个水桶,真乃力大无穷。” 鲁达也看林冲一眼,心道:“好一个豹头环眼,搭帐篷手艺不错,一看就是野战的好手。” 于是两人拱手作揖,互相问道:“敢问兄台贵姓?” “某,林冲!” “某,鲁达!” “可饮一杯水酒否?” “恭敬不如从命!” …… 当晚,林冲和鲁达几杯酒下肚,一个道:“痛快!”一个道:“爽!” 两人挤在一个帐篷内,秉烛夜谈。 谈得起劲儿,两人惺惺相惜,禁不住称兄道弟,最后跪地搓灰,拜了把子。 林冲岁大,做了大哥。 鲁达岁小,做了小弟。 …… 难民救助绝对不单单是个体力活。 对于凌霄来说,除了医治一些令人头疼的病症以外,还要严防瘟疫的发生。现在是冬天还好一些,万一到了春暖时候,那些腐烂的尸体,以及到处堆积的粪便,都有可能引发瘟疫。 为此,凌霄一方面命令人将那些尸体收集起来烧掉,一方面让人找来石灰等物,做好隔绝处理。最关紧是做好难免的卫生工作。可是对于他来说,这些太难了。 这些难民连吃喝都没有,又怎么会去洗澡,去处理自己的卫生问题。凌霄对此也无可奈何,只能尽人力听天命。 可让凌霄万万想不到的是,除了这些医疗方面的事情之外,还有更加令他烦心的事儿。 原来,这帮难民自从在汴梁城外面“安居”以后,总不能什么也不做,就此听天由命。一些身富力强的,就趁机找到机会,通过检查进入汴梁城打一些散工。 汴梁城守城那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白把这些人逼急可能惹出大事儿,必须要给人家一条活路。 那些有机会进入城内打工的,大多数做一些下苦力的重活,比如帮人装卸货物,又比如给人家搬石担土…… 城里有钱商人大兴土木之时最喜雇佣这些难民,可以用最少的工钱,雇到最多劳力。 无形中,这些难民就和城里的那些卖苦力之人成了竞争对象,时常发生一些摩擦。甚至于有一些人呼吁把这些难民赶出去。 这还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那些有钱雇主,见此不仅不阻止这些摩擦和冲突,还趁机克扣这些难民工钱,当这些难民索要工钱时,更是趾高气扬的派出打手驱赶。 这些难民本就够可怜了,还被人当成狗对待,怎么忍受的了。这时候有人就想起了凌霄。 为什么会想起他?主要原因是凌霄如今在难民尤其那批山东难民中有很高的威望。他救助的难民最多,也是最尽心尽责。甚至承诺要照顾那些被他截肢的难民。 这帮难民都都像是无根飘萍,本就没人理会,即使官府也只是做做样子,哪有像凌霄这般实在的。无形中,很多难民都把凌霄当成了救命恩人和自己的主心骨。遇到事情的时候就第一时间想起了他。 尤其这次在城中和那帮打手对峙的,都是一些山东难民,对于他们来说,鬼医凌霄就是能帮助他们的最知心之人。 凌霄也没有辜负他们。 当得知消息以后,就立马和阿丑赶到城里,来到现场一看,幸好事情还没闹大,只是十几个难民和十几个打手在对峙。 凌霄也认识那些难民,就交待那难民中的头头,让他控制住这里的局势,千万不要真的打起来,然后就带了阿丑,上了马车,两个人一起赶往开封府。 …… 大宋开封府很有名,这里曾经出过一个铁面无私辨忠奸的包青天。对于凌霄来说,印象最深的就是这里应该有三口大铡刀,龙头铡,虎头铡和狗头铡。 可是到了开封府一看,根本不是这样。 别说铡刀了,连根毛都没有。然后凌霄也知道了,老包根本就不可能做什么开封府尹,因为这个职位在宋代都是由亲王担任的,也就是那些皇储们,在登上帝位之前,先做一做这什么开封府尹,美其名曰体察民情,审理案件等等。实际上他们也只是挂名,并不管事,管事的是少尹或是临时委派的官员。 而这什么少尹也不是想见就能见到的,在他们手下又有很多六七品的推官。这些人才是负责开封府一切杂事的主事人,比如现在负责“民事诉讼”的开封府推官---徐几。 069【真乃朕的福星】 开封府小推官许几吃饭的时候总觉得有点不踏实,他一直很相信自己这从小就有的第六感---许几当然不知道什么第六感,他们家里人都把他这种能力称为乌鸦嘴,为这许几小时候没少挨打,到后来他就不再把这种感觉说出来,所以现在只能称为乌鸦感了。 突然有个衙役跑进来说有个自称“保和郎”凌霄的少年要求见官,并且手持太尉高俅的虎头令牌。说到令牌的时候,那衙役还强调了那令牌的模样,以及真实性。可见当时吃惊不少。 听完禀报许几觉得一阵轻松和一阵慌张,看来不祥的感觉是冲着今天来的,不过确定的危险总比不确定的危险让人安心。可是这少年到底找我干什么呢?他又怎么会有高太尉的令牌?难道和那高俅有什么亲密关系?如果真是那样,自己行事就要谨慎了。 如今太尉高俅权势滔天,除了太师蔡京之外,谁也不放在眼里。这许几虽是小人物,却抱有大志向,深知保护好“有用之身”之妙用,因此第一反应就是千万不能得罪这高太尉,因此也就不能得罪高太尉身边的人。至于这个少年郎到底是什么来头,待会儿一问便知。 想到这里,许几心中不管有多慌乱,还是稳住心神镇定下来,盘算着一切事情等见了人再说。 第一眼看到来人的时候,许几只觉眼前人太丑了,简直丑似鬼。一张脸上有一大片血红的胎记,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恶心。 不过马上他就知道自己搞错人了,因为旁边衙役悄声对他说,那人叫“阿丑”,是那姓凌少年郎的跟班。然后许几就看见了凌霄,第一印象,这简直没天理嘛,一个长得那么丑,一个却长得这么俊。 何况,人哪有长这么俊的?尤其与刚才那个丑八怪比起来,简直差别太大了。 这大宋朝到了赵佶这个时代,上行下效,最喜以貌取人,不管是科举选试,还是选拔官员,基本上都看要看相貌,拼颜值。相貌好的,处处占先。 这许几也不例外,虽然他老人家其貌不扬,却最喜那些样貌英俊之人,自家使唤的小厮也都是俊俏无比,可是与眼前少年郎比起来,那就差远了。尤其凌霄身上那股子特殊的说不出来的气质,让许几怎么看,怎么觉得与众不同。 就在许几对着凌霄胡思乱想,赞叹他长的俊俏时,阿丑挡在了他前面,用一张丑脸对着他,双眼更是恶狠狠地瞪着他。 许几思想抛锚,被阿丑这么一瞪,竟有些心虚,幸亏他想起来自己好歹也是一个官,底气一下又恢复了不少。 “你找本官,到底所为何事啊?”当然这话是对着凌霄说的,自从恢复镇定之后他就再也不看阿丑一眼。 凌霄把难民在城内打工的情况说了一遍,当然描述的侧重点在与奸商克扣难民工钱,还雇用打手要打讨要工钱的难民。 然后凌霄着重说了,如果这些难民真的闹腾开来,联手外面的难民一起来个暴动,那汴梁城可就要翻天了。原本朝廷对外面的难民就很重视,深怕发生意外,倘若出事,那是要追责的。 这一番话已经惊得许几一愣一愣的。 凌霄再加把火,说高太尉知晓此事深感痛心,继而勃然大怒,说如果发生流血事件定会将一干人员捉拿起来军法处置,而那些坐视不理的官员也难就其责,就算不革职查办,也要吃一顿板子。 这番话直吓得许几双腿发软,心想那高俅心狠手辣,绝对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主儿。就自己这身子骨,不要说吃板子了,就算是挨一拳也要咳嗽三声。 总之,许几听完凌霄的话后心里把那些奸商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就为了那几文钱居然惹出这么大麻烦,连累自己也有吃板子的危险。天可怜见,自己做这个芝麻大的官容易吗?尤其在这天子脚下,随便是谁放个屁都都比自己官大,何况还是那心狠手辣的高太尉! 许几脑子转悠了一大圈,又寻思着,退一步来讲,即使高太尉不出手,饶自己一命,万一那些难民真在城内弄出事情,传到上面“办事不力”的评语也是跑不了的。 想到这些,许几赶忙表示自己会立即彻查此事,一定狠狠惩罚那些为富不仁的有钱人,保证让高太尉满意,给那些受害难民一个交代。 看看火候差不多了,凌霄也对许几表示了感谢,同时告诉他毕竟现在这个事情还只是小事,只要警告一下那几个商家把拖欠和克扣的工钱如数偿还清楚,并且保证不再私自欺压和压榨这些可怜人,高太尉也不希望贫富对立,以后没人肯再雇佣这些难民,断了他们营生。 许几自然连连答应,然后恭恭敬敬的送两人出门,叫了一个捕头带了人马护送两人回去,顺便把那一干奸商全部抓回来。 凌霄的马车走远之后,许几使劲擦了擦头上的汗,突然像是想起什么,忙回过头问身边幕僚:“这少年说自己是‘保和郎’,这保和郎又是几品官,竟得太尉大人如此器重?” 幕僚,懵逼。 盖因赵佶随兴册封凌霄为“保和郎”,此官职乃由旧医官阶官西绫锦副使改置,很少有人知道是几品。 …… 快马加鞭,凌霄带着捕头来到闹事地点,那些难民和打手仍然在对峙,当那些难民们看到凌霄带着官差走了回来,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呼。 打手们背对着凌霄他们,没有看见,就算看见他们也不认识凌霄,看到难民突然士气大涨,他们自然紧张的朝后退了几步。 等捕头走上去出示身份以后,事情就变得简单了,奸商们老老实实的去见官老爷,打手们也立刻跟着散去了,而难民则簇拥着凌霄兴高采烈的出城回到了自己的落脚点。 一场原本会闹大的风波,就这样被凌霄轻描淡写地化解掉了。得知消息后的刘锜禁不住把此事秘密上报朝廷。 皇宫内,正在逗鸟玩的赵佶闻听此事,禁不住大笑,“保和郎真乃朕的福星!” 这句话很快传到宫外,“保和郎”凌霄第一次进入很多朝廷命官的眼帘。 与此同时,第二天一早好消息传来,那些难民全都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工钱,并且那几个奸商还道了歉,难民们再一次围着凌霄欢呼雀跃。 周围一些医馆人员不明白发生什么事儿,只觉得这凌霄净会整一些幺蛾子。 070【一首词,惊世骇俗】 凌霄很头疼,他身边聚集的难民越来越多,差不多已经有三百人。这些人的生计以后都要指望他来张罗。而凌霄不缺办法,就是缺钱。 钱啊,是个难题。 原本以为自己手头有五六千两银子,再加上医馆兜售“麻沸散”红利,差不多也有八千两已经不错,够自己一家人吃喝不愁。可谁叫自己要承担这么多责任,现在骑虎难下。 不过很难快凌霄就有了主意。 他托杏林医馆老太医吕望溪,找到了大晟府提举周邦彦,然后请他帮忙。 当周邦彦听说凌霄找自己举办什么“慈善拍卖”时先愣了一下。对于这个新鲜词汇他是很好奇的。当凌霄解说这种活动就是大家伙出钱出力,筹集资金帮助那些难民,不仅可以筹集善款,还可以帮人传播名声。 周邦彦是什么人,稍一思索就明白这个“慈善拍卖”有多巧妙。 当即答应下来,不过要让凌霄承诺自己一个条件。凌霄不假思索,就应承了。 …… 周邦彦在搞文艺活动方面很有能力,只是发了个话,整个汴梁城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以及那些文坛才俊全都蜂拥而来。当得知这次要搞什么“慈善拍卖”,都觉得无比新颖和好奇,甚至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看看是什么节目。 这次凌霄拿出来拍卖的东西很特别,就是他手头的那难得一见“肉灵芝”。 当肉灵芝出现在众人眼前一刹那,周邦彦本人发出一声惊呼,“哦,我的天啊。” 凌霄从他的眼中看到了贪婪的目光。凌霄知道自己的计策成功了。其他的人更是围了上来,也各自发出了惊呼。 “凌兄弟,没想到你手头竟有这样宝物,可否不进行拍卖,直接卖给我?”周邦彦之前在李师师处,得知连赵佶都对这肉灵芝十分感兴趣,他当然也想拥有。 “凌公子,这可是好东西,俺赵百万也愿意买,并且是高价购买!”一个大肚便便的胖子叉着腰,扯着大嗓门说道。 看着胖子那嚣张模样,再加上他哈出来的口气,貌似没怎么刷牙,凌霄非常庆幸自己还没吃午饭。 凌霄作出一幅为难的样子,这时其他一些腰缠万贯的大商贾也急忙上前劝说凌霄把肉灵芝卖了,并且表示他们也愿意买。 “周提举,还有这位赵老板,大家都是朋友,可肉灵芝只有这么一块,你们都要买,这怎么办呢?”凌霄思索了一下,最后为难地说:“还是按照先前商量好的,进行拍卖,价高者得,免伤和气。” “那也只好这样了。” 叫价的过程真是高潮迭起,最后由周邦彦把价钱叫到了八万两银子,赵百万猛地站起来一拳捶在桌子上“十万两。”趁着其他人发愣的一瞬间凌霄急忙连问三声,然后一锤敲下“好,肉灵芝,就由赵百万赵老板十万两购得。”其实凌霄一开始就打算把肉灵芝卖给赵百万,周邦彦也在一旁尽量帮忙抬高价钱而已。 接下来,赵百万拿出一大沓宝钞,凌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看见赵百万欢天喜地地把肉灵芝接过去,凌霄在心里想:这玩意可不能乱吃,弄不好会吃死人的。 …… 回去的路上凌霄对自己没有在皇帝赵佶出三万要买下时卖掉这块肉灵芝感到非常满意,现在可是卖到了十万两啊。 周邦彦虽然是个文人,可还是对凌霄得此横财表示了极大的兴奋和羡慕,大概因为他也有出力的缘故,死活要求凌霄请客,并且就近去那飞凤里,直接搓一顿。 …… 临近元宵佳节,京城灯火辉煌,各处都挂满了灯笼。据说,元宵节是大宋朝最重要的节日之一,尤其是那些少男少女们最期盼的节日。 大街上,有人行走看灯,红男绿女,吃着糖葫芦,喜气洋洋。 看着眼前景象,对比城外那人间地狱。 凌霄心中不知是何滋味。 走进飞凤里凌霄马上感到这个小巷与众不同,目光忍不住巡视起来。这个巷子两边矗立着各种各样的房子,大一点的好象酒楼,小的看起来也很考究。所有的房子大门口都点着灯笼,有些房子的门口还站着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向凌霄抛媚眼,凌霄寻思今晚上不会是喝花酒吧,看起来宋代的文人蛮堕落的,怪不得能出柳永那样的风月词人。 找到得月楼,还在门口犹豫是不是要进去,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就迎了出来。奇怪,大宋朝的社会分工难道都分在脸上吗,象这个女人一看就知道是老鸨。 “哎呦,两位爷好久不见了!快点里边请,里面暖和!”说着就把凌霄给拉了进去。 凌霄忙一把推开老鸨说道:“好了好了,我自己进去,你还是伺候我这位朋友吧。” 凌霄把老鸨推给了周邦彦。 周邦彦也不矜持,直接搂住老鸨蛮腰道一声:“他面嫩,等会儿就知道你的好了!”说完哈哈大笑。 看起来真是个风月老手。 走进得月楼,凌霄就看见周邦彦拱手作揖开始和一些熟客称兄道弟。甚至于直接邀请他们一起玩。 很明显,周大词人把凌霄当成了行走的钱庄,这次要狠宰一顿,免得自己心理不平衡。 一个偌大的房间,七八个人聚在一起,显得热闹异常。这些人中最年轻的也二十几岁,只有凌霄面嫩,才十七八。弄得凌霄坐在他们中间不得不作揖,称呼这个大哥,那个兄台……这时安排的美女过来,大家就一个人搂抱一个,刚才的道貌岸然也都变成了猥亵嬉笑。见此,凌霄只能叹口气,哎,既来之则安之吧。 那些搂抱美女的都是这里的熟客,叫的也都是这里的老相好。 周邦彦作为“带坏你的老大哥”,主动嚷嚷着要替凌霄叫局,把写满名字的牌子递给凌霄,凌霄急忙推辞“我一个都不认识,就不叫了吧?” 这时坐在他旁边的一个“娘娘腔”把牌子接了过去说到:“既然里穷不认识这里的姑娘,那我就帮你推荐一个吧,嗯,就点莺莺姑娘吧。” 凌霄又推让了两下做作样子也就不再坚持了,毕竟连他自己也弄不清自己现在的想法,反正是很矛盾就是了。 接下来周邦彦开始郑重的向凌霄介绍在座的各位,不过介绍的重点在这些人的别号和事迹上,可惜凌霄没能记住几个。 其实不记得这些人的名字也怨不得凌霄,那个时代人的称呼很复杂,又是名、又是字、又是号的,谁能弄得清楚。而这些人都是文坛中的名士,所以又有别号,象那个娘娘腔就叫“菊花居士”。凌霄感觉,这个名字很贴切。 介绍完众人,周邦彦回头对着凌霄神秘一笑,道:“凌兄弟,现在该兑现你的承诺了吧。上次你一首醉里挑灯看剑,让我惊叹不已;这次恰逢元宵佳节,大家难得聚在一起,凌兄弟可要作一首好词助兴。” 凌霄这才想起自己之前答应过这个老周,是要作一首词的。 想必这老周对自己上次那首“霹雳弦惊”很是怀疑,这才搞突然袭击。 周围人都是好事之人,急忙一起起哄。 凌霄想也不想,脱口道:“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吟完这首词,凌霄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脑海中却泛出城外那凄惨惨的一幕幕,还有刚才城内那歌舞升平,红灯高悬的画面。 包括周邦彦在内,整个现场全都愣住了。 傻呆呆地看着凌霄,像是在看什么稀奇古怪的怪物。 071【桃花居士】 对于这些听惯了风花雪月,赋惯了香艳词曲的大宋才子们来说,凌霄这首“众里寻他千百度”,令他们全部惊愕莫名。 许久,他们目瞪口呆,似乎还在回味凌霄这首词的意境。 当他们轰然叫好,拍案叫绝时,凌霄已经不知喝了多少酒,他需要麻醉。 周邦彦已经把凌霄看成了奇才。如果说那首醉里挑灯看剑充满豪情,那么这首众里寻他千百度就充满了柔情。 英雄柔情。 难得!难得! 当知道凌霄没有别号时,众人一起叫了起来:“如此大才岂能没有别号,一定要取一个。” 一个油头粉面马上就摇头晃脑起来:“苏大学士叫东坡居士,凌兄才华横溢,不如就叫南坡居士好了。”他旁边一个人不满意“不如叫南北坡居士,这样就可以盖过苏轼了。” 这帮白痴究竟在想什么,盖过苏轼?他们究竟有没有脑子?不愿意跟他们再闹下去,凌霄借着酒劲就抛了个名字出来“我就叫‘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好了。”此话一出口立刻招来一片赞叹声,“凌兄果然雅士!”“凌兄大才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居士,妙啊,好啊!”,就在这喧闹声中凌霄感到一个柔软的身体靠在了自己的胳膊上。 凌霄感到浑身僵硬以至于没有办法回过头去。不过借着飘过来的一阵香气他终于放松了下来,不知道是什么香气,大概是胭脂、香粉还有头油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吧。 闻到这种香气凌霄眉头一皱,自然酒醒几分。接着耳边响起了软软的细语,说的是什么凌霄是没听懂,可很不幸的是她嘴巴里的味道凌霄却闻到了。 其实这个时代的人由于没有口腔清洁的概念,嘴里多少都有点味,只不过平时说话距离都比较远罢了。闻着这种味道,天生喜欢干净的凌霄十分后悔来之前为什么不嚼几头大蒜,要不然这个叫“莺莺”的女子绝不敢靠自己这么近。 经历了这次闻香识女人之后,对这次艳遇已经完全失望的凌霄回头看了一眼,却见对方竟然长得很漂亮。只可惜,妆有些浓,不是自己的菜。 以前看文章经常有从画中走出来的古典美人这一形容,真的见到了,也就这样。 有洁癖的凌霄实在受不了如此这般从画中走出来的口臭美人。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后,凌霄把注意力又转回到酒桌上来,她爱坐在自己身后就让他坐去吧。 可是酒桌上的气氛也越来越让他不舒服,那些大宋文人一直在谈诗论赋,绝大部分凌霄听不懂,偶尔听懂一两句又发觉毫无意义,完全无病呻吟,让他兴趣索然。唯一令他满意的是这菜肴的味道不错,如果能够来点自己酿造白酒,那就更好了。 就在他觉得眼前的东西微微有点晃的时候,那个娘娘腔“菊花居士”又凑了过来说写了一首诗要凌霄这位新晋的“桃花居士”跟着和一首。 桃花居士? 凌霄皱了皱眉头,接着酒劲一拍桌子站起来,一把把那个“菊花居士”的领子提起来,作为一个现代人,凌霄比那些大宋文人要高半个头,这么一拎起来立刻显得威猛异常。 凌霄看着手里这个人,盯着他的眼睛,一段台词脱口而出:“你写诗干什么?你知不知道你写了诗一点性格都没有了?” “是吗?” “唉,文也不行武也不行,你不作词却写诗,你想做状元啊?” “我有想过……” 有趣,这小子还蛮配合自己的“省省吧你!改变什么形象,好好地做写词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去吧!”说完双臂一振,把那个娘娘腔推出去,凌霄转身摇摇晃晃的走了出去,脸上鄙夷,口中禁不住吟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屋内,周邦彦一群人呆呆地看着凌霄趔趄背影,耳边回响着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尤其那周邦彦眼中露出一丝深思。 …… 到了外面夜风一吹,凌霄觉得要多爽有多爽,长出了一口气,凌霄回头一瞥发现居然有个书生跟着自己出来了。“怎么,不服是不是?有种过来练练。” “凌兄真乃当世豪杰,刚才您的一番话说出了我多年的心声啊。” “看来你没听懂我那番话,那是在骂你呢,知不知道,你还真是犯贱!” “我知道凌兄在骂我们,凌兄骂得实在太好了,你是不知道我这些年参加这种诗会有多痛苦,那帮家伙不学无术、附庸风雅,我在他们中间笑也不是气也不是别提多难受了。” “那你干吗还要跟他们后面混?” “凌兄有所不知,我出身书香门第,一直希望能够晋身科举,在京城活动全要仰仗他们帮忙。” “瞧你这口气倒好像有些真才学一样。” “不才在家乡江宁也算小有名气。”那人显得极其谦虚谨慎。 “那你现在出来陪我,你就不怕他们了吗?” “其实是他们派我来看看你的,他们怕被你打,所以我就自告奋勇来了。明天等你酒醒了以后他们肯定会来向你赔罪。” “我打了他们,他们还要向我赔罪?” “有什么办法呢,周提举说了,你是他的朋友,而这些人又都要周提举帮衬---这个世界实力决定一切。” 说不定此人还真是个人才呢。 凌霄仔细打量了对方一下,一袭青衫,模样俊朗,拱手作揖,斯文有礼。 “以后你跟着我混吧。”凌霄摆摆手说道。 “谢谢凌兄,谢谢凌兄。” “现在你先把我扶回去,我有点认不得路了。” …… 第二天,凌霄昏昏沉沉地在床上醒了过来。 看看四周,很陌生。可以肯定,不是自己住的地方。 凌霄起床,正要找人问一问时,发现一个陌生人睡在外面的躺椅上,仔细端详了一下才想起来是自己昨天收的小弟。推了推他,“醒醒,你到睡得快活。” 那个书生揉揉眼睛坐了起来,“凌兄,您这么早就起来了?” “嗯,肚子饿了。”凌霄说道。 那人就大喊一声,“大宝。” 大宝是他雇的仆人,听到喊声大宝急急忙忙得跑了进来,“少爷有什么吩咐?” “去街上给我们买点吃得,要快。”书生塞了钱过去,催促道。 看到大宝跑了出去,书生这才把头转了过来,对着凌霄笑道:“这里是我住的地方,寒酸了点,还请见谅。” 凌霄这才明白,原来昨晚自己喝醉,对方把自己带了这里来。 “唉,你叫什么来着,我昨天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凌霄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我姓秦名桧,字会之。” “秦桧?什么,你叫秦桧!”凌霄脑子短路。傻傻地看着眼前书生。 072【收个小弟叫秦桧】 见凌霄似乎在发呆,发呆中貌似还有一丝后悔,书生警觉道:“凌兄,昨天我说以后要跟你混的,凌兄不会忘了吧?” 看到秦桧一连紧张的样子,凌霄不觉感到好笑,“我现在想起来了,秦桧是吗,你说自己是江宁人?” “是的,祖籍江宁。为父曾任静江府古县令。” 凌霄:“那你还跟我混?我只是一名大夫,你知道吗?” “知道?周提举说你也是朝廷的七品保和郎。” “那倒不假。” “周提举还说你和高太尉走得很近。” “算是吧。”凌霄不否认,毕竟自己可是拿了高俅来为自己酒水打了广告,估计现在全京城的人都知道自己和老高关系不一般。甚至一些忠臣估计在骂自己奸人了。 “周提举还说,皇帝很欣赏你。”秦桧说完这句,闭嘴了。 凌霄看着他,半天才说,“这老周不做密探亏才了。” 然后反问:“你信吗?” “信。” “为什么?” “因为当今天子及其喜爱词学。而凌兄昨晚那首众里寻他千百度,必定传遍京城。” “呵,你对我很有信心啊。”凌霄摸了摸下巴,“对了,你除了懂得读书,还懂得什么?” “倒是懂得一些经济之学,比如钱庄方面的……”秦桧小心翼翼,他明白考验自己的时候到了。虽然才和凌霄接触不久,他已经明白凌霄需要什么样的人来辅佐。 钱庄?也算是以后的银行了吧。等等!凌霄觉得自己好像想到什么,可一时又整理不出头绪。猛地反应过来,凌霄一把抓住秦桧:“你在钱庄做事?那你对整个钱庄的运作很熟喽?” 秦桧边回答边想,这位凌兄果然是个豪杰,做事总是这么有气魄。 “惭愧,读书不成,教书也不成,反倒钱庄之事我却很熟悉……不过我应付官场上那些人不太在行,所以不是很受重用。” “为什么呢?你不是中过秀才吗?你因该比那些家伙更适应官场才对啊?” “正因为我是秀才,所以我见到官员才放不开。” “明白了,开个钱庄麻不麻烦,我能不能开。” “以凌兄现在的财力要是开家大钱庄那是不行的,可如果业务只局限在以偶一地,那是没问题的。” “太好了,我们马上干起来,你做副管事,我去请个人做总管事,官府那边我负责,你要干得好给你一成的干股。” 秦桧不太明白干股是什么,总觉得凌霄脑子里的东西稀奇古怪,却又好像很有道理。 见他发懵,凌霄就解释了干股是什么,秦桧立马道:“太谢谢老板了,不过钱庄我都懂,不必再费钱请个人了,真要找个很精通的那工钱可非常高。” 秦桧此时有了揽权的念头。 “请个人倒不是说不放心你,也不必找个很懂的,主要是现在在大宋办什么事儿,你都要找个能撑得起门户的门面,有了这个门面,以后做什么事情就都好办些。” “这好像有点非君子所为……” “什么好像,这本来就是。放心,我对请人自有分寸。” …… 利用完老子,利用儿子。 接下来,凌霄就把算盘打到了高衙内高强的身上,直接找到高强,告诉他,别做纨绔了,做点正事儿吧,我要开一家钱庄,咱一起做合伙人。 高强二话没说,干。 废话,凌霄给出的条件太丰厚了,他什么都不用干,一个月净拿几百两银子。 于是凌霄就扯虎皮做大旗,拿着高衙内的名号开始筹建钱庄。 不过让凌霄诧异的是,自己办钱庄的概念貌似和大宋这边的不同。 按照秦桧所讲,这边办钱庄,都是那些需要存钱的人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帮他们存钱,这样来获取利润。 凌霄出给的概念则是,凡是存钱的人都可以支取一定的利息。 秦桧不理解啊。 这不是赔钱做生意吗? 直到凌霄给他解释了什么叫拿别人的钱去玩投资,这位前世的大奸臣才恍然大悟,看着凌霄的眼神简直崇拜到了极点。 凌霄很不适应这种崇拜眼神,只是告诉秦桧去好好做。 有了这样的得天独厚的“利息条件”,未来凌霄拿出十万两银子投资的如意钱庄像雨后春笋般在汴梁城发芽,茁壮……很快就抢走了一大批原始钱庄的生意。 …… 与此同时,凌霄醉里挑灯看剑,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才名已经响彻京城。 京城文坛都道,“又一才子横空出世。” 因此在筹建钱庄的过程中,他凌大才子的名气再刷新高,免不了逢场作戏,又写出了“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等名句,一时之间,令京城文坛再次震动,而凌霄也坐实了豪放派新才子的名号。 凌霄对这些名头不屑一顾,他关系的是钱庄。他之所以对钱庄突然这么感兴趣主要是看中了钱庄圈钱的能力,虽然办钱庄的利润不是最大的,但办钱庄用十万两银子的本钱可以获得一百万两银子的支配权,这对他以后发展大计可太重要了。 …… 转眼间,已经是三四月份。 京城外面难民情况有所好转,很多难民被遣返回家,小部分难民留在原地,不愿离去。 家中无房无地,无吃无喝,既然在家中是死,在这里也是死,又为何要回去呢? 这让朝廷很头疼。 说实话,朝廷不是拿不出养活这些人的钱,而是那些钱另有用处。主要是大宋朝廷又开始布置出使辽国事宜,钱财方面也十分吃紧。 朝廷头疼的时候,凌霄却开始悠哉悠哉了。 难民人数减少,无疑医疗方面就轻松很多,四大医馆已经开始陆续派人返回医馆,只留下来少数人应付这些难民。 凌霄也把这些任务交给了冯为,张昭等人,自己返回医馆从长计议。 从长计议什么?当然是那些跟着他难民的安顿问题。如今,被凌霄截肢的难民差不多有上百人,这些人没了依靠,拖家带口差不多八百多人全都“赖上”了凌霄。谁让凌霄承诺要照顾他们。 大宋人民淳朴呀,有的甚至愿意直接卖身给凌霄做凌家的佣人,还有的眼巴巴看着凌霄,等他给出一条活路。 凌霄叹一口气,为了自己,为了这些人,那就再无耻一次。 073【面圣】 这几天开封府推官许几眼皮子一直在跳。按照他的“乌鸦感”来看,又有坏事儿要发生。 可偏偏发生的貌似不是什么坏事儿,而是好事儿。一大波难民不知道在哪里弄来锣鼓敲锣打鼓给他送来了“明镜高悬”的牌匾,放着鞭炮送到了衙门口。 许几摸不着头脑,自己何时成了青天大老爷?问过才知道,原来是上次处理难民和城内奸商争执之事儿。 许几总算松了一口气,继而高兴起来,于是就非常兴奋地把那牌匾收了。顺便还慰问那些难民几句,意思显示自己亲民。 没曾想,那些难民竟然掏出一样东西,许几一看,我的娘啊,竟然是“万民书”,并且要他帮忙上呈朝廷。 许几撞墙的心思都有了,自己绿豆芝麻大的小官,哪里有资格把这玩意上报朝廷。何况听说天子最近正在为出使辽国的事儿烦心,自己再把这东西报上去,不是火上浇油吗? 可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何况刚才自己还明镜高悬,青天大老爷,难道现在立马就成置之不理,置难民生死于不顾的狗官? 许几郁闷啊。 特别的郁闷。 也总算明白了自己的眼皮子为何老跳。 看着衙门外跪着的七八百人头,许几一咬牙,一切齿---狗日的,逼我吗,我就来个缓兵之计! 可是没等许几缓兵几天,就听闻皇上已经知道了他有万言书要上报。 许几懵逼,怎么回事儿?我没透露呀。 没错,他是没透露,是凌霄帮他透露的,准确地说是周邦彦告诉皇帝的。 许几把万言书呈了上去。 双腿打颤,身子骨发软。 赵佶看了书,勃然大怒。 许几汗流浃背,感觉自己快要死了。 书上的意思很简单,作为大宋子民他们有活下去的理由,要求朝廷给出活路。 赵佶却觉得这是在逼自己。 堂堂大宋皇帝,还解决不了几个难民。 可是很快,他发觉,还真难解决。 原因是那些剩下难民大多数都是缺胳膊少腿儿的,根本没有人肯雇佣他们。 残疾人在大宋就等同于死人。 难道要朝庭养活他们一辈子? 赵佶拿眼看着许几,这个斗胆给自己找麻烦的家伙。 许几跪在他面前,浑身发抖。 “你很好呀,是个大清官。”赵佶说。 “臣,不敢!”许几拼命磕头。 许几虽然被吓得浑身发抖,脑子还算清醒,再加上本人也不是傻瓜,立马就想到了一点,对赵佶说道:“回禀陛下,其实这事情不是没法解决……” “你说,有什么办法?”赵佶恶狠狠道。 许几就说:“听闻保和郎凌霄曾经承诺过那些难民,说要养他们。” 赵佶不语,背着手,脸上神情诡异。 许几大气不敢喘,更不敢看赵佶一眼。对于此事他可是做过功课的,因此才会把凌霄这个倒霉鬼抛出来。 果然,赵佶说道:“既然他说过这话,那就让他去做。” 许几揣摩赵佶意思,“那我……要做什么?” “你说做什么?”赵佶衣袖一挥,离去。 许几再次汗流浃背。 …… 许几真的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了。 快马加鞭去了杏林医馆。 作为杏林医馆现今的头牌大医师,凌霄的诊室外面排满了人,以至于许几很艰难才挤进去。 作为开封府衙门推官,这样艰难才见到凌霄,许几觉得很悲哀,以前可是很多人求着见自己的。 再次看见凌霄,许几的感觉和第一次不一样,怎么看都觉得这少年不同寻常,尤其对方笑眯眯的眼神,似乎正在等自己到来。 许几要求和凌霄单独免谈。 凌霄给了他一盏茶时间。 许几再次感觉到悲哀。 貌似给别人一盏茶时间可是自己的特权。 然后许几想起了对方是保和郎的身份,心中多少找回点安慰。 凌霄问他来意,许几也不啰嗦,直接说天子下令,让凌霄安置那些难民。 凌霄点头,只说了一句话,“这本就是我该做的。” 许几闻言,觉得自己可以走了。这少年到还挺识相。 可没等他放下茶杯,凌霄就又说,“那许推官是否也该做一些事情?” 许几一愣,“做什么?” 凌霄指了指西边,说:“汴梁城外面西边有一处荒地,依山傍水,位置挺好,可否借给我?” 许几立马大吼,“大胆!那可是皇家宗室之地!” 西边那处荒地乃是大宋赵氏家族的财产,属于宗室用地,即使空着,也没人敢动,没想到凌霄竟然把主意打到了这片地上。 要知道,宋朝宗室范围大。除了当过皇帝的太祖和太宗的后裔被列为宗室外,太祖的三弟魏王的后裔也被列为宗室。另外宋朝宗室外延大。周、汉、唐诸朝,宗室出五服之外就不被列为宗室了,也就是说上不了皇室的家谱了,而宋朝则不然,即使出五服也仍然得到皇室的承认。 宋朝宗室集中居住,由政府提供统一住房、食物和其他基本生活资料。越多越多的宗室,越来越大的开支成为政府财政的一个巨大负担。尤其在土地方面,很多宗室的孩子还没出生,就先把地给占了。 凌霄所要借用的那片地就是属于大宋赵家宗室,无人敢动。 凌霄对于许几的反应很淡然,只是耸耸肩,然后说:“不借也可,那些人我也无能为力。” 直接撂挑子。 许几都快疯了。他恨凌霄耸耸肩的样子,看起来一点都不潇洒。可是偏偏有一种让你不得不发火的感觉。 “保和郎,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可是答应过那些难民的。”许几半天才想出这样的理由。 凌霄的回答很蛋疼,“那只是缓兵之计。” 计你妈呀! 许几都快哭了,因为你这狗屁的缓兵之计,我都快被陛下给削职查办。 “保和郎,做人不能这样呀,要讲信用。”许几话语中都带哭腔了,他觉得很丢人,像小寡妇在找婆家。 凌霄只是微微一笑,然后说:“我也无能为力。你好自为之。” 许几,真的哭了。 …… 没了办法的许几最终还是把这份奏折上报给了朝廷。可以说心情是提心吊胆,却又逼于无奈。 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大宋皇帝赵佶看到他这份奏折以后,并未大发雷霆,只是告诉他,“去,把凌霄给我叫来!” 074【忠臣的不能再忠臣】 雕栏玉砌,鳞次栉比; 宫廷画壁,金碧辉煌。 这就是大宋皇宫。 凌霄第一次来到大宋的皇宫。 如果是其它人,估计看到皇宫,连台阶都走不动,浑身打颤,毕竟这是天子居住的地方。 但凌霄不同,前世他可是逛过无数遍故宫,甚至连皇帝老子的龙椅也坐过,因此对眼前的皇宫印象只是还不错。 为何只是不错?在凌霄看来远远不如后世的紫禁城那样雄伟壮观。 当然,这只是凌霄心中的想法,不能表现出来,相反,表情还是要露出一些忐忑和不安的。毕竟这是皇宫嘛,多少要给这里一些面子。 凌霄的忐忑,让身边观察他的小太监很满意,土包子毕竟是土包子,没见过大世面。 凌霄看了一眼鄙夷自己的小太监,心中也感叹,太监就是太监,鼠目寸光。 两边虎视眈眈的御林军,多少让人有些气息发喘,尤其那眼神和架势,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拖出去斩了。 凌霄对于这些人,却有一种看戏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前世去了某个古城基地,看到了一排排扮演的士兵。 因此凌霄看他们的眼神是谐趣的,像是在欣赏某种艺术品,或者说雕塑。 好不容易来到赵佶所在的地方,那小太监对他说:“你稍等,陛下在里面。” 凌霄点点头,然后摸出一两银子塞了过去。 小太监脸色不变,眼神却露出笑意,说:“陛下弈棋的时候最烦人打扰,你只在一旁候着就是。” 凌霄道谢。 小太监忽然觉得凌霄很不错,是个值得结交的人,虽然官小了点。 …… 凌霄目不斜视地走进了延福宫。 对两旁御林军视若无睹。 前面,不远处,大宋皇帝赵佶一身绣龙便装,正在与一名大臣对弈。 凌霄就没出声,站到了一边。 旁边,一个面目俊俏的太监恶狠狠地瞪他一眼。 凌霄认出他来,却是上次去杏林医馆那个俊俏小厮。 凌霄冲他笑了笑。 俊俏太监别过脸去,鼻子一哼,一副不领情的样子。 见他如此,凌霄就眼观鼻,鼻观心,站在一旁。 见凌霄这般,俊俏太监气恼,却又不敢发出一言,只能瞪着眼睛,模样很是搞笑。 与赵佶对弈的是一名白发苍苍的老人,模样和蔼可亲,给人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 赵佶心神用在围棋上,却拿眼瞥了一眼凌霄。 凌霄依旧眼观鼻,鼻观心。 赵佶不说话,把白子放在一个位置上。 那白发老者笑了,然后吃了一子。 赵佶皱起眉头,然后又把白子落地。 白发老者再次吃去一子。 赵佶眉头皱的更厉害了。 白发老者就笑着说:“陛下的心思乱了,老臣胜之不武。”说着就把那棋盘毁去。 赵佶这才瞥了一眼老神在在的凌霄,说道:“乱我心者此人也。” 老者奇道:“哦,是吗,此人为何能扰乱陛下心神?” “还是卿家你来问他吧。”赵佶起身。 白发老者也悠然站起来。 两人来到凌霄近前。 赵佶背着手,拿眼看着凌霄,问:“抬起头来。” “臣,不敢。”凌霄嘴里说着不敢,却抬头看了赵佶一眼。 赵佶莞尔,“你这叫不敢吗?还鼓动人给我呈递万民书,我看你不是不敢,是胆大包天。” 凌霄不说话。 依旧眼观鼻,鼻观心。 赵佶气结,“你是哑巴?” “臣不是。” “那怎么不说话?” “臣不知该说什么。” 赵佶怒道:“那就说,你为何这样做?” “做什么?” “为何要蛊惑人心?” “臣不敢。” “又是不敢?你难道就不会说些别的?” “别的什么?” “……”赵佶忽然觉得和凌霄说话很没劲,像在做绕口令,兜一圈,就又回来了。 “好,朕暂且不与你说那些……如果记得没错,你好像有一宝贝曰:肉灵芝?” “微臣是曾经有过。” “朕还听人说,你说只有当今天子方才值得拥有如此宝物。” “微臣好像是这样说过。” “你倒挺诚实。” “臣不敢。臣知道说谎乃欺君之罪。” “好个欺君之罪!朕封你保和郎,就是看在你一片丹心份上;可是现在可好,原形毕露---你竟然斗胆把那肉灵芝卖掉!”赵佶龙颜大怒。 周围空气一冷,凌霄随时都会有被旁边执金吾拖下去杀掉。 那个白发老者一直都颇有兴趣地看着凌霄,看他和圣上“斗嘴”。 依照他对圣上的了解,赵佶倘若真要杀人,是不会说这么多废话的。 凌霄露出诚惶诚恐模样,忙道:“陛下圣明。就算你借臣十个脑袋,臣也不敢欺君!之所以那样做,实在是有隐情……” “隐情?哼!”赵佶冷哼一声,目露精光,面露杀机,“倘若说不出一个缘由,我要你的命!” 周围气温似乎又下降许多。 白发老者也惊异地看了一眼赵佶,在他看来赵佶这次似乎有些不同寻常。 凌霄诚惶诚恐:“回禀陛下。微臣这样做实乃逼不得已……微臣只是一介郎中,秉承治病救人之理念,受到陛下圣召,救助那些落魄难民。不曾想,救人病痛只是一时,想要救助他们还需耗费大量的精力物力,尤其耗费银子---臣,郎中耳,又哪来那么多钱可以挪用,因此逼不得已这才把那肉灵芝卖掉,筹集银两以助人……” 说道这里,凌霄深深地看了赵佶一眼,又道:“倘若因为这件事儿,陛下要治臣之罪,臣亦无话可说---这正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说完,一脸的正气凛然,忠心耿耿。 赵佶一怔,连带旁边的白发老者也一怔。 他们都被凌霄那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给刺激住了。 凌霄把文状元的这首诗念出来,当真是慷慨激昂,忠臣的不能再忠臣。 赵佶很快就发觉自己表情不对,就道:“就算你解释有理,现在又为何蛊惑那些难民,向朕索要土地?” “臣不敢!”凌霄拱手道,“臣刚才已经说过,微臣不过一郎中耳,奈何想要安置那些难民,就需要大片的土地……臣读书不多,却也知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只有陛下之圣明,才能解决这些难民的土地问题……” 那白发老者笑了,这番话真够巧妙的,估计要难为住圣上了。 果然,赵佶一怔,竟无言以对。 是呀,这天下本就是我的,安置这些难民也本该是我的事儿。 这时候那白发老者笑着,开口了,“陛下,臣有话说。” “哦,爱卿有何话要说?” “臣以为,保和郎赤胆忠心,所做都是为社稷考虑……然,出使辽国迫在眉睫,此等小事可以暂且搁置。另外,听闻这次辽国宗主有病,寻求我中原名医。保和郎年纪轻轻就如此忧国忧民,更闻他医术高超,可堪大用……不如让保和郎一道先去辽国,等回来之后再从长计议。” 听完这话,赵佶大悦,说道:“如此甚好!” 凌霄忍不住看那白发老者一眼,厉害! 软刀子杀人,不费吹灰之力。 如此一来,那八百难民的重担只会再次落到凌霄肩膀上;而凌霄又要离开大宋去辽国,更不用说无法去照顾这些难民。到时候难民即使有事儿,也会把凌霄怨恨上,认为他沽名钓誉,只会口头承诺,却置他们生死于不顾。 …… 凌霄离开了皇宫。 送他离开皇宫的人就是引路那个小太监。 一路上,都很沉默。 直到快要走出皇宫大门,凌霄才又塞过去一两银子,问道:“请问,那白发老者是谁?” 小太监将那银子揣入衣袖,看看四周,小心翼翼地说道:“他就是当今蔡太师。” 蔡京?! 凌霄终于知道那个面貌和蔼的老者是谁了。 075【奇才】 延福宫内--- 赵佶看着书桌上那首新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不知为何,一看到凌霄,赵佶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凌霄在他面前看似诚惶诚恐,可是赵佶却看得清楚,凌霄对自己丝毫没有敬畏之心。 那种感觉很奇妙。每次朝堂对着那些臣子,莫不对自己俯首称臣,即使像蔡京那样的大人物,赵佶也能感受到他对自己的敬畏。偏偏凌霄,一点都没有。 赵佶有些气恼,又有些好奇,还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支配着他,让他也捉摸不透自己的心思。 赵佶闭上眼,深深地吸一口气,这时贴身太监张迪提醒道:“陛下,天色已晚,您也该歇息了。” 赵佶没说话,挥挥手,示意太监和宫女全部下去。 很快,整个延福宫就只剩下赵佶一个人。 赵佶走到古琴旁,拨弄起来。 琴声悠悠,终于让他乱的心平静下来。 这时候,琴台上的铜镜映出一轮明月,明月间是一张粉妆玉琢俊俏的脸。 赵佶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忽然泛起一种诡异的心情…… 他想起了苏大学士的那首“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 不知过了多久,明月再次躲进了云层中。 延福宫内,烛影摇红。 突然--- 咣当一声! 正站在外面当值的小宫女忙惺忪眼睛,不敢再偷懒打盹,急忙朝里面走去,嘴里道:“陛下,出了什么事情?” 她刚闯进去,就看见一人端坐在梳妆台前,看所穿黄袍,正是大宋皇帝赵佶。 “陛下!”小宫女急忙跪拜。 可是当她抬头看过去的时候,愣住了。 赵佶回过头来。 那是一张怎样的容颜? 涂了胭脂,抹了口红…… 柳眉凤眸,眉目如画。 眼前的大宋皇帝赵佶简直比美女还要娇艳三分。 小宫女吓了一跳,忙垂下头去。 赵佶冷冷地问:“谁让你进来的?” 小宫女结巴,瑟瑟发抖。 赵佶把头重新扭过去,喝道:“来人,杖毙!” “陛下饶命!陛下饶命啊---”小宫女凄厉地喊叫着,被外面进来的护卫拖了下去。 赵佶轻轻地擦着自己嘴上的口红,不闻不问,眼神迷离。 …… 接下来的几天,凌霄不得不头疼地开始想办法暂且安置这八百人。 对于这些人来说,如果没有自己的土地,一切就都白搭。对于凌霄来说,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唤来秦桧,想方设法把这些人的活路给安排好。 凌霄设计的方案很简单,首先,将如意钱庄尽快建立起来,这也需要招募一些钱庄人员,大约又能安排一百左右难民。如意钱庄的存储模式和大宋朝的其它钱庄都不同,单单给人利息这一招,就足吸纳很多的存户。当然,这也免不了一些大钱庄的打压,不过有高衙内和高太尉这样的“虎皮”,估计就算他们要打压也不敢太过分。 其次,借用如意钱庄的活钱,做酒坊投资。准确地说,就是扩大酒坊规模,按照连锁模式,将如意酒坊开遍整个汴梁城,甚至延伸到周边城市。这样一来,就需要招募很多的酒坊工人,至少能安排四五百难民。这样可能会引起其它酒坊的反感,甚至发生恶性竞争事件,但这些已经不是凌霄能够考虑的范围了。 最后,凌霄又配制出很多火锅底料,决定了开火锅店。对于凌霄来说,这样做也是逼不得已,也算是拿了钱庄的活钱来投资的另一项目。毕竟民以食为天,而凌霄恰恰又掌握着最为经典的一种火锅技术,不用岂不可惜?因此未来的如意火锅店也必将开遍京城,誉满大宋。 凌霄这三个奇思妙想的计划,让自认聪慧的秦桧惊诧不已。如果说以前他看好凌霄是因为凌霄和高俅的关系,佩服凌霄,是因为凌霄所作的那几首新词,那么现在,秦桧不得不重新审视凌霄的智慧,才十七八岁,就有如此头脑,此人不可小觑。 实际上,大宋一直鄙夷商贾之流,即使一些官员有很强的经济之学,经商头脑,也会被认为本末倒置,不务正业。毕竟大宋朝还是以科举为主,以进士出身为荣,其余一切皆被列为杂流,甚至不入流。 秦桧出身江宁,虽饱读诗书,奈何耳濡目染并不认为经商有何不堪。反而认为商道一途大有可为,甚至可以左右一地之贫富。 在前世,那个做了奸臣的秦桧更是如此,对于经济之学颇有心得。例如有一阵子,南宋京城的市场上铜钱匮乏,导致了一系列的经济问题。最严重的,就是因为缺少铜钱,百姓没钱买东西,以物易物又极不方便,导致了消费低迷,大量的货物积压,卖不出去。这可愁坏了相关的官员,用尽了一切办法,收效甚微。 秦桧是宰相,一听说这个难题,眼皮也不抬地说,容易,看我的!秦侩叫来一个管财政的小官员,告诉此人,因为货币缺乏,国家准备发行新货币,到时旧货币也就得停止使用了。因为平日里有些关系,所以才提前告知他,好让他有个准备。最后,秦桧还神秘兮兮地告诉他,这是个秘密,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秦桧让对方保守秘密。可谁知真应了那句广告语,这秘密一传十,十传百,变成官商皆知的秘密了。秦侩唯恐天下不乱,又照着这个劳什子“秘密”的模式告诉了其他几个官员。这些人的嘴巴,就像广播站一样,瞬间将这消息广为散布。 为了怕旧钱过期作废,有钱人纷纷抛出手中的铜钱,疯狂购买货物,囤积起来。结果,市场上囤积已久的货物一扫而空,货币量也增加了好几倍,难题迎刃而解。 困扰已久的难题,就这样被秦桧不费吹灰之力地解决了。在这件事中,秦桧可谓才华尽施。首先得精通经济学理论,又对心理学颇为了解。 正因为如此,此时的秦桧才会对凌霄刮目相看,认为此人不简单,不但精通医术,懂得诗词歌赋,竟然还懂得如此奥妙的经济之学,简直是盖世奇才,以至于更加笃定了跟着凌霄“混”下去的信念。 76【衣锦还乡】 凌霄自己有苦自己知。 十万两银子,还没焐热,眨眼就没了。 要不是酒坊生意好,再加上杏林医馆给出的“麻沸散”销售红利,凌霄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养活那七八百人。即使这样,钱财还显不足。 凌霄算是知道了什么叫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不过还好,作为医师,凌霄满脑子的灵丹妙药,于是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又和杏林医馆达成了数十个秘方的分红方案,其中包括滋补肾阴的“六味地黄丸”,治疗食积停滞的“保和丸”,以及号称延年益寿,强身健体的“益母膏”等等。 按照凌霄的估计,这些红利下来,自己一年最少能分到上万两银子。 也许,这可以以解燃眉之急。 凌霄这样想。 却不知道,他这些灵丹妙药直接帮助杏林医馆成为四大医馆之首,并且医馆规模扩大不少,财源方面更是滚滚而来…… …… 再过几天,凌霄就要和大宋团队一起去辽国。因此决定回老家去看一看。况且父亲凌文不久前因为在酒坊操劳过度,告病回家休息,作为子女,凌霄也有必要回家探望。 搭乘马车,凌霄回到家乡附近,远远看去,就见一帮乡民蜂拥而至,却不知是谁走漏了消息,知道“家财万贯”---拍卖肉灵芝的事儿早已传出,并且是朝廷七品“保和郎”的凌霄要回乡探亲,就一直在凌家附近路口侯着。 凌霄一看,都是熟面孔,大多是新搬迁后认识的周围邻居,还都携带了礼物而来。 不得已,凌霄只好留下一挂大蒜,几个红枣、一对山药,还有一把青菜,算是收下了街坊们的心意,这才脱了身。 抱着这些礼轻情意重的东西,他回到了新建的凌家大院。 自从有了钱以后,凌家就直接从原先的旧地方搬迁出来,到了这处较为繁华地带,并且挨着这处新宅。又修建了一座宏伟的凌家祠堂。 可以说,如今的凌家已经不复从前模样,不管是房子多大规模,还是气势在乡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尤其那耸立雄伟的凌氏祠堂,更是日夜香火不断,毕竟凌家现在也算是家大业大,也不在乎这点香火钱。 凌霄到了家,准备跟父亲打声招呼,探望一下他的病情。 谁知院里站满了人,一见他进来,呼啦一声围上来,纷纷笑道:“咱们家的才子回来了。” 凌霄心说:“你们谁呀?我怎么成你们家的了?” 这时,父亲凌文咳嗽一声从屋内走出,看气色样貌似乎并无大碍,见凌霄被人围着,他就忙儿子解围,挤到他身边,与有荣焉的笑着给他介绍,这个是七大姑、八大婶,那个是三叔叔、二大爷,反正都是他的亲戚,而且是满门抄斩能杀得着的那种。 听着耳边的嗡嗡声,凌霄顿时一个头有两个大,低声央父亲凌文帮忙挡住,自己则以去祠堂“祭拜祖宗”的名义,堂而皇之的溜掉了。 …… 等到外面人群散去,凌霄这才又抱着一堆东西摸回客厅,却见客厅内端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人是父亲凌文,另人一则是一捋着胡子的佝偻老者。只见那老者似秀才打扮,戴一顶桶子样抹眉梁头巾,穿一领皂沿边麻布宽衫,腰系一条茶褐銮带,下面丝鞋净袜,貌似饱读诗书,面白须长。 父亲凌文就介绍说这位乃是乡里学馆德高望重的李教授。 凌霄脑海中稍有印象。 听说这李教授学问很大,培养出来不少能人,凌文以前就跟他学习上课。因此凌文对他也十分的恭敬。 凌霄不敢怠慢,先给李教授行礼,再给父亲见礼,然后便规规矩矩站在一边,听两位长辈说话。 李教授笑容可掬的打量着他,对凌文呵呵笑道:“载之啊,你可生了个好儿子啊。” 凌文也看着凌霄,脸上的自豪之情难以抑制,却还要言不由衷道:“小孩子瞎胡闹而已,李教授谬赞了。”说着朝凌霄沉声问道:“你怀里抱的是什么?” 凌霄知道老头在装权威,心中暗笑,面上却乖巧道:“回父亲大人的话,这是孩儿回来时,街坊们送的。” “嗯?”凌文吹胡子瞪眼道:“你还敢拿别人的东西?我是怎么教你的?” 凌霄赶紧一脸惶恐的解释道:“父亲大人息怒,一见到孩儿回来,街坊们便纷纷送我东西,孩儿推辞不过,只好一样收下一点,意思了意思。”说着一举手里捧着的东西道:“您看,都不够做一顿饭的,显然孩儿只是收下心意,不算拿人东西……吧?” “哼,巧言令色!”凌文这才放过他,转而一脸唏嘘的对李教授道:“您看看这孩子,说一句他有十句在那等着,实在是顽劣刁钻得很。不过好在……本姓还算不坏。” 李教授笑吟吟道:“载之,不是我说你,你这是有福不自知啊。小小年纪已经是从七品的保和郎,医术精湛,这样的子女去哪里找?” 凌文还是摇头道:“医术再精又有何用?怎么说也还是杂流……书读得好才是正途。” 李教授似乎很认可凌文这番话。捋着胡子,点点头说道:“你所说也并无道理。如今朝廷肱骨重臣,哪个不是进士出身,翰林出身?那都是读书好的结果……不过这孩子也不晚,既然能做出那番惊艳之诗词,对于文章一行也必定有灵性,只需稍微点拨日后定能成大器……”说完笑眯眯地看着凌霄,眼神暧昧。 凌霄心中一愣,什么意思,难道要让我拜这老头为师学做文章?忙苦笑道:“小子不才,对文章一途一直不怎么上心,也不愿意再花费时间用在这上面---所以李教授您的好意我心领了。” 开玩笑,读书考状元,这可不是凌霄想走的路。再说,他对那些经史子集一直不感冒,看到就头大,又哪里能学好。 没想到凌霄会这么直接拒绝,凌文的脸色很难看。作为父亲,没有不想让儿子学好,上进的。虽然凌霄封了七品保和郎,但凌文知道这种官衔属于杂流,根本入不了朝廷那些大佬法眼。因此他才会借着这次机会,希望李教授能够收下凌霄为徒,日后也能金榜题名,步入正途。可没想到……这孩子太不争气了! 再看李教授,也被凌霄这直来直去的拒绝弄得很尴尬,脸色有些难看。 “先生息怒。”凌文从呆滞中恢复过来,满脸严肃道:“霄儿,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你要珍惜跟教授学习的机会,学好学问更要学好做人!” 凌霄刚要开口,就听见外面敲锣打鼓,热闹纷纷,不知出了什么事儿。 凌文和李教授也很诧异,心说这大白天的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077【又升官了】 再看外面,不知何时围满了人,甚至连周围村子的人也追了过来。 被围着的是一队人马。 全都穿着大宋禁军衣衫,其中一名俊俏太监正被人搀扶着从马上下来。 扫视一眼周围,俊俏太监鄙夷这帮人的粗鄙。 凌霄他们也出来了。 一看见那太监,凌霄笑了,是你呀。 原来那太监正是当今万岁爷赵佶的心腹张迪。 张迪也看见了凌霄,心中转过千般念头。 最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拱手道:“恭喜保和郎,贺喜保和郎。” “不知喜从何来?”凌霄不明白他在卖什么关子。 “当然是有好事儿了。”张迪说话间,就从怀里掏出一封圣旨--- 扫视一眼众人,呵斥:“凌霄,还不接旨---” 凌霄一愣,周围人更是一愣,不过马上回过神来,齐刷刷跪倒一地。 凌霄也不得不跪了下去,不明白,这圣旨写些什么。 然后张迪就开始宣读圣旨了,没有凌霄习惯的那种“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后来凌霄才知道这种词儿明代才有,而是很开门见山地告诉凌霄,看在你小子忠心耿耿份上,再封你个官当当,从从七品的“保和郎”,一下子升级成了从六品的“和安大夫”。 凌霄一脸懵逼。 周围人全都傻了眼。 谁能想到,才两三个月凌霄就官升一级。这种速度,简直比骑马还快。 要知道,大宋朝的官儿可不好当,尤其一些当官的,一辈子都在七八品上熬,熬到头发白,还是七八品,哪像凌霄这样的,直接飙升到六品,虽然是从六品,以他的年纪来说,已经破了大宋的升官记录。 凌霄想的却不是这样。赵佶偏偏这时候找一个太监给自己传旨升官,很明显是打一巴掌给个蜜枣;另外自己的官儿高了,去辽国的时候应付差事时,大宋的面子也好看。 赵佶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凌霄虽然医术精湛,奈何年纪太小,只有在官职上给他下功夫,才能让那辽人看得起。要不然就会说他大宋皇帝赵佶随便派遣一个小子过来糊弄人。 “谢陛下万岁万万岁岁!”凌文代替儿子带头叩起头来,神情又紧张又激动,仿佛封官的不是儿子,而是自己。 连带那李教授也叩首顿拜,对于他来说,这个凌霄太妖孽了,从七品蹦到六品,这种升官速度闪瞎他的眼。另外心中也不免惋惜,没能把这样的妖孽收为弟子,实在遗憾。 …… 张迪念完圣旨,不饮茶,直接要走。 凌文虽然读书多,却也不傻,何况有李教授这样的人精在,急忙塞了五两银子过去。 张迪也不客气,他本就知道官家故意差遣自己来办,就是要给自己好处。 对于凌霄,他还是看不顺眼的,不为别的,就为凌霄那种骨子里说不出的傲气。 看似谦恭,实则傲慢。 这是张迪对凌霄的评价。 张迪等人来的快去得也快。 一溜烟宣读完圣旨,又一溜烟赶回去复命。 …… 忙碌大半天,将那些宣读圣旨的太监送走,等凌霄回来时,凌文再不复方才的严父模样,呵呵笑道:“宵儿,你可真替为父争气。” 凌霄哭笑不得,忙岔开话题道:“听闻你身子骨有病,如今好些了么?” 凌文点头道:“小毛病而已,得此喜讯我的病已经全好了。” “那就好。”凌霄一边从屋里收拾些滋补品,一边轻声道:“这些东西不能久放,该吃就吃。” “怎么吃的完。”凌文笑道:“上次你送回来的还没吃完,这次又拿来好多。”说着一指自己脸盘道:“昨天雪儿说我脸上红光焕发,你说是不是补过了?” 凌霄点头道:“我也觉着过犹不及。”便将各式各样的补品收拾起来一部分,拎成一麻袋:“吃不完就送人好了,这些我先帮你送给李叔。这阵子他一个人支撑酒坊蛮操劳的。” “什么时候回来,等不等你吃饭?” “快则半个时辰,慢则一两时辰,等的着就等,等不着就不等。”丢下不负责任的一句,凌霄闪身出了门。 “毛毛躁躁的臭小子!”凌文笑骂道。 …… 院子里的人群并未散去,又费了好一番功夫,凌霄才得以脱身。他不明白这些人都杵在这儿干吗,为什么既不上去又不离去,仿佛在等什么似的。后来他才知道,父亲凌文得知儿子又升官,早准备好了开流水席庆贺,这些三姑六婆都是来排队蹭饭的。他们之所以在自己院子里候着……也许是觉着在这里站站,待会吃得会更理直气壮些吧。 …… 出了凌家,继续往东走,便渐渐离了繁华地带。黛瓦粉墙、整齐精致的二三层楼房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些个低矮破旧的平房,…… 但他们绝不是最惨的,还有些赤贫的穷人,连平房都建不起,只能在更偏僻的河边“结庐而居”。这四个字看起来很美,但落到实处却只剩下无奈……所谓结庐便是搭建草舍……屋顶是晒干的稻草编成草爿,如鱼鳞般镶嵌而成;横梁是粗大的毛竹;支撑屋顶的立柱呢,便是更加粗大的毛竹;至于房屋四壁,则是用中原人叫做干打垒的土坯墙糊弄。 这样的草棚也只能勉强算作容身之处,连遮风挡雨都不合格,一阵台风便能将其卷到琉球去。但是半年前,凌家便居住在这样的草棚里。 循着记忆在这片货真价实的棚户区穿行,凌霄看到了原先父亲居住的小草棚,伫足望之,里面已经有了新的主人。他便打消了进去一观的念头,轻轻的走开,没有再回头。 不一会儿便到了李老实家。让凌霄十分郁闷的是,这里也如赶集一般热闹。站在大门口,往四敞大亮的正屋里一看--- 嚯!左邻右舍的老婆汉子齐聚一堂,正在兴致勃勃的询问李老实,在酒坊工作如何,住宿条件怎样,吃的饭里是米多还是肉多?事无巨细都要反复追问,模样貌似十分羡慕李老实如今的职业。 看到李老实消瘦的脸庞,以及鬓角新生白发,凌霄心中不禁涌起阵阵愧疚,若不是自己把整个酒坊的事务都交给他打理,他也不会如此这般辛苦劳累。 想到这里,凌霄就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听见有人进来,屋里众人齐刷刷转过头来,老邻居们眼神十分好使,稍一错愕便认出了凌霄,登时兴奋的不能自持。呼啦一声围了上来,激动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方才还炙手可热的李老实,一下子被弃之如敝屣。 这些老邻居可比新家那些光说不练的亲戚实在多了,他们一边围着凌霄亲切地叫着,一边让女人回家,把好吃的统统搬来。那股亲热劲儿,让他十分的熨帖。 李老实一家人也无比热情的支桌子,架椅子,尤其那鬼头鬼脑的李铁蛋更是殷勤地搬了椅子给凌霄坐,一边吸溜着鼻涕,一边小声问:“雪儿咋没来?” 凌霄刮了他脸蛋一下,说:“想见我们家雪儿么,先把你脸上的鼻涕擦了再说。” 然后像是想起什么就对李老实说:“李叔,你身上可有钱否?” 李老实一愣,“你有用处?”说着就从身上摸出钱来。 凌霄点头道:“是啊,托人去买些熟食回来,还有黄酒也买它一缸,我要请这些街坊吃饭。” 李老实点点头道:“行,叫人跟我走吧。”这些天下来,他都习惯了被凌霄指使着跑动跑西,当然他也愿意东跑西颠的。 谁知凌霄一开口,老邻居们却不同意,都道:“你这相当于回老家做客,我们应该尽地主之谊,怎能让你破费呢?” “不妨事。”凌霄摇头笑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该我请诸位长辈的。”双方又反复拉锯几次,最后还是李老实不耐烦,扬长而去道:“管你们吃不吃,我先去买了再说。” 见凌霄一定要破费,老邻居们颇不好意思,唯恐自家婆娘舍不得,便纷纷亲自回家,将最好的吃食拿来,请凌霄品尝。 078【俺要做大将军】 这边,凌霄又问候了李老实的妻子秀娘。 上次见面的时候秀娘还瘦些,现在丰腴了不少,可见李老实家状况越来越好。 尤其凌霄是医生,看见秀娘肚子微微鼓起,就知道李老实很不老实,又把老婆肚子搞大,估计要不多久,李家又要添丁。 凌霄也不是外人,就问,几个月了,看过大夫没有。 秀娘知道凌霄是医生,不过毕竟是女人家,难免羞涩,就笑道:“看过了,还好。” 凌霄点点头,“有空让李叔去医馆取些益母膏,莫要太过操劳。” 这时李铁蛋又探头探脑凑过来,说:“啥叫益母膏,好不好吃?” “你就知道吃。”秀娘用指头杵了铁蛋脑门一下。 李铁蛋挠头笑道:“俺爹说了,吃多了东西才能长大个。等俺长大了就也去酒坊工作,赚好多好多的钱……” “赚那么多钱干什么?” “娶媳妇呗!” 李铁蛋的回答让秀娘笑掉大牙,原以为宝贝儿子会说孝敬爹娘,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有这样的坏心思。 看着李铁蛋一本正经模样,凌霄可就多了一个心眼,笑着对李铁蛋说:“娶媳妇可不是看钱多少的,还要看你有本领没有。” 李铁蛋苦着脸,“那啥才叫有本领呀?” “一般来说就是文考状元,武当将军;不过我看你状元是不成的,那么就试着当将军吧。” “将军啊,骑马打仗那种?” “嗯,骑马打仗那种。” “那我怎么才能当呀?” “先学骑射,再熟读兵书战策。” 李铁蛋使劲儿挠挠头,忽地挺胸凸肚道:“俺决定了,以后要当将军!” 一屋子人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只有凌霄看着李铁蛋,轻轻地拍拍他的小肩膀说了一句,“加油!” …… 李老实办事极为麻利,小半个时辰便去而复返,身后还跟着两个褐衣伙计,各推着辆手推车。 “搁这吧。”到了家门前,李老实从怀里掏出两块碎银,丢给俩伙计一人一块道:“多了的权作押金,你们先回去吧,等回头一道算清。” 那俩伙计心里本来很不情愿,一是李老实穿着打扮不似有钱人,也不知能收到钱款否;二是路途遥远,费了若大力气,可谓吃力不讨好。 现在银两入手,一试,皆有二两沉。俩伙计登时心欢喜,笑道:“您老慢用……”点头哈腰,恭敬不少。 见两人前倨后恭,李老实暗爽,心说早知这般就把钱早点拿出来,于是底气更足,叉腰对院里喊一嗓子道:“出来几个帮忙的!” 左邻右舍欢天喜地,搬来七八张方桌,在院子里排成一排,又在屋里给女人和孩子开一席,把李老实买回来的十双酒糟鸡,四十斤糟青鱼干,二十斤酱牛肉、十斤猪下水、十斤羊杂货,还有自家煮的毛豆花生摆了个满满当当。 看到这么梦里才会出现的美食,孩子们登时忘记了顽皮,老老实实的坐在屋里,直勾勾的看着桌上的肥美鸡肉,只听一片吞咽口水的声音,但在屋外大人没有开动之前,却没有一个敢动手的。 屋外的大人们用水瓢从大酒桶中取酒,将金黄的酒液倒入白瓷碗中,啧啧道:“这才是酒嘛,东头老王卖的那些,还不知掺了多少水呢。” 有嘴贫的哈哈笑道:“你该问他们掺了多少酒才是!”顿时引来一片哄笑,坊间老王向来水酒各半兑着卖,大伙都是心知肚明的。可谁让人家的酒比大店里贱一半呢? 李老实却尝了一口酒,皱眉头道:“这算啥好酒,等明儿我从酒坊搬一坛好酒回来,让大家伙尝尝。” “呀,听说你们酒坊一坛酒要卖上百两银子!” “是呀,那酒哪是喝的,就算倒一碗我们也不敢下肚。” “百两银子,想想都怕。” …… 对于他们这些穷哈哈来说,那种上百两一坛的酒实在太奢侈,太难以想象了。 凌霄就笑笑说:“过几天让李叔搬回来几坛,就当是我送给大家伙的。” “什么?这怎么可以!” “使不得,千万使不得!” 众人推拒道,这礼太大了。 李老实却端一碗色如琥珀、鲜艳澄清的黄酒,恭敬搁在凌霄面前,动情道:“小官人,又让您破费了!您是好人,我代表大家伙谢谢你!” 周围乡亲们也纷纷端起酒碗,附和道:“是要谢谢的!”齐齐望着凌霄,想让他讲两句开场白。 凌霄不喜唠叨,就随便应承两句,然后把这重任又交给了李老实。 李老实觉得自己有必要多说一些,这样才能表达自己对凌霄的感激之情,这样才能不负凌霄让自己开口发言的信任之情。 于是就搜肠刮肚,先表示了自己的激动之情,再感谢了大家的赏光,还对酒坊工作的详细介绍,尤其重点强调了凌霄这个甩手掌柜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一番长篇大论久久不能结尾,大伙早就饥肠辘辘,却还得耐着姓子听着……直到一个奶声奶气的童声从屋里传来:“娘,俺都睡一觉了,他咋还没说完呢?” 李老实顿时老脸通红,讪讪道:“啥也不说了!来,干!” 此话一出,立刻引来一片叫好声,十几只大碗立刻碰在一起,金黄的酒液飞溅出来,大伙齐声道:“干!” 饮尽这一碗,气氛就融洽起来。 围着凌霄说起话,李老实工作报告般说了自己和胡天胡地兄弟俩对酒坊的一点建议。 凌霄就好的采纳,又补充了一点自己的建议。 如今凌霄作为幕后老板,掌管着三大生意。分别是钱庄,酒坊和酒楼。 钱庄由秦桧这个奸雄打理,凌霄高枕无忧。酒坊让老爹凌文和李老实打理,凌霄也放心不少。唯独那酒楼生意确实需要找一个合适的人,最终凌霄选了一个“老朋友”,那就是虞侯陆谦。 为什么选择陆谦,凌霄也是考虑很多。酒楼生意最是难做也最是好做。好做在只要酒菜好,就能吸引顾客光临。难做在于需要和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因此需要那种八面玲珑之人,心要黑一点,奸诈一点,太善良,太老实忠厚是不成的。刚好,陆谦就是这种人。 结果也不负凌霄期望,这陆谦表面谦恭君子,实则小人一枚。应付酒楼生意绰绰有余。只是所要工钱多了点。凌霄直接一句回应,要钱没有,股份还是有的。开玩笑,凌霄可是把陆谦摸得清清楚楚,于是就用捆绑秦桧的方法也把这个小人捆绑在了自己的利益链上。 酒到酣处,凌霄不得不提及自己被朝廷册封和安大夫,并且要出使辽国,父亲凌文又身子骨不好,言下之意,以后这边的酒坊生意就要全靠李老实来打理了。 听完这话,不仅李老实,在座众人全都傻呆呆地看着凌霄。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凌小官人竟然又升官了,并且还是六品的大官。 看大家如此模样,凌霄只得端起酒水道:“好了,不多说,我们再干一碗。” 众人这才醒悟过来,甚至诚惶诚恐,这可是六品官给自己敬酒呀,感觉身子骨都酥了,于是全部一点不剩,喝得干干净净。 喝了酒,大家就又热乎起来,大声谈论关于那大辽国的事儿。有的说那辽国人就是青面獠牙的鬼;有的说那辽国人身高八尺,力大无穷,惯于冲锋打仗,为此大宋死了不少人。还有的说辽国人就是野蛮人,茹毛饮血,甚至生吃人肉…… 总之大家把那辽国说得有多可怕就有多可怕,仿佛这次凌霄跟人出使辽国危机重重,前途未卜。 对此,凌霄只是莞尔一笑。 辽国?不就是前世的东北么?貌似以前还看过那里的二人转。 嗯哼,很期待。 079【离家别】 凌霄酒量不错,虽不是千杯不醉,却也能喝很多。其他人兴致高昂,更是喝得衣襟尽湿。 见此,媳妇秀娘便不许李老实饮酒了,小声道:“喝喝喝!喝歪了看你怎么办!” 李老实果然很快喝高了……在酒场上发挥了自己做人老实实在的特色。十分豪爽、十分没数,别人向他敬酒,他便来者不拒。尽管凌霄示意人每次都给他倒一半,可一圈下来,十几碗黄酒下了肚,整个人登时就飘了…… 李老实喝醉酒也不哭也不闹,就是坐在那里嘿嘿直笑。起初大家觉着着实有趣,可听久了也觉着瘆得慌。凌霄只好起身道:“天色不早,我也该回去了,晚了就进不去门了。” 众人见此,知道大户人家规矩多,也不好挽留,赶紧跟着起来,将凌霄一直送出老远去。 后面,几位大叔又自告奋勇,将酒醉的李老实扛到了床上。 李老实床上哼宁着,嘴里嘟嘟囔囔也不知说些什么梦话。 旁边李铁蛋不知从哪里摸了一把木刀,插在腰间,挺胸凸肚地踱着步,对老娘说:“你看我啥时候能当将军啊?” “当你个头!快去睡觉!” 李大将军的屁股上挨了一巴掌。 …… 当凌霄回到家时,父亲凌文还没睡,站在大院门口东张西望,不用说,在等凌霄回来。 看见儿子平安归来,凌文这才松了一口气,忽然觉得,凌家也该买一些佣人仆役,像这种事儿就可以让仆役陪同凌霄一块出门。再说,儿子就要去大辽国,若大的庭院没人照看怎么成。 实际上自从凌家发达以后,很多周边穷苦邻居想要投名来做下人。奈何凌文过意不去,就没接纳,现在搞得更不好意思去外面买一些婢女佣人来用。 “回来了,快进屋,雪儿还在等着你呢!”凌文拍打了拍打凌霄肩膀上灰尘,热心地说。 说起小妹凌雪儿,凌霄心中就是一热。 如今妹妹也懂事许多,尤其去了私塾上学。在凌文看来,女孩子多少也要知书达理才行,尤其现在家大业大,未来搞不好儿子官越做越大,自家人更要努力。 客厅内,身穿翠色小褂扎着双丫髻的雪儿困的不能行,用小手支着下巴,眼巴巴地盯着火烛,时不时用手拍拍嘴巴,打着哈欠,耐心地等着哥哥归来。 当凌霄出现的时候,小丫头先是愣了一下,揉揉眼睛,发觉这不是做梦,眼前真是哥哥,这才跳起来扑到凌霄怀里,嘴里喊着“哥哥”。 凌霄将她抱起里,小丫头貌似又重了许多。凌霄掏出给她买的糖果,递给她说:“想我没有?” “想。”小丫头剥开糖果舔了一下,快乐地说。 “怎么个想法?” “这里想,这里也想。”小丫头歪着脑袋,指了指自己的头,又指了指自己的心。 “还有这里对吧!”凌霄指了指她馋嘴的嘴巴。 凌雪儿咯咯一笑,“人家没有啦。” 这时凌文进屋,咳嗽一声对雪儿道:“哥哥一回来你就让抱着,成何体统?快点下来。” “不要么,我就要他抱!”雪儿在凌霄怀里扭了扭。 凌文只得摇头,忽然说道:“霄儿,你真的要去辽国吗?不去不行?” “嗯,不去不行。” “为父读书少,却也知道那辽国乃荒蛮之地,民风彪悍野蛮,极不通情理,以前又与我大宋势同水火,为父担心……” 凌霄不等他说完,就笑了,说道:“父亲大人休要担忧,现在大辽国不同往日,据说那里也科举取士,并且也有很多人熟读四书五经。” “当真?”凌文瞪大眼睛。 实则,辽政权从后晋搏燕云十六州地之后,为了安抚和统治新附之区,辽国急需选用汉士,曾举行科举考试,这是一次为选拔汉官治理汉地的权宜之计。976年,才正式建立了主持科举考试的常设机构。988年,“诏开贡举”,科举渐成定制。统和六年至重熙元年,大抵每年举行一次,重熙后为三年一次。前者为沿袭唐制,后者则是受宋朝的影响。 辽代的科举专为选汉官、取汉士之用,只有汉人、渤海人可以应试。对契丹人参加科举限制甚严。辽国契丹人中虽不乏文学之士,但他们却多不是进士出身。后来契丹人参加科举考试的限制逐漸放寬。在实行科举的同时,辽代设立学校培养人材。五京州县设有学校,颁《五经》传疏,置博士、助教,契丹、渤海、汉人子弟皆可入学学习。 凌文一直惦记着读书应试,又哪里有机会行万里路去了解周边国家环境,因此听凌霄说大辽国也有科举,不禁诧异不已。在他看来,那些茹毛饮血的契丹人,又怎会熟读圣贤书。 凌霄抱着凌雪儿坐下,宽慰老父亲道:“因此这次出使辽国并无大碍,相反,很多朝廷命官还挤破头皮想要去辽国镀一镀金,孩儿得此机会,也算是得了圣眷。” 凌文对镀金新鲜词汇不甚了解,却也大体知道意思,只是对儿子所说半信半疑。没办法,大宋朝一直以来都把辽国契丹人当成是洪水猛兽,想要一时间改变他们对辽国的看法还很难。 “霄儿,我知道当今陛下对你圣眷,要不然也不会给你升官这么快,现在问题是,我实在不放心你,路途遥远,又不安宁,万一出了什么事儿……”凌文忙又呸呸几声,“看我这乌鸦嘴,我儿命大福大,又怎么会出事儿。” 凌霄笑了,“父亲大人请放心,不要忘了,我可是大夫来着,何况大队人马护卫,又岂会不安全。” “嗯,看起来是我多心了。” 凌霄不语,忽闻鼻息声,再看妹妹凌雪儿不知何时早已在他怀中睡着,红扑扑的小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手中依旧紧握那颗甜美的糖果。 …… 当天晚上,凌霄和凌文父子俩抵足而眠。 两人随便唠着嗑,说着以前的闲话。 当凌霄沉沉睡去的时候,凌文却还毫无睡意。 他起身,数次帮凌霄盖好被子。这么大的人了,睡觉怎么还踢被子。 走到窗前,外面月光洒了进来,凌文想起自己三十几年来一事无成,反倒靠着儿子才有了今时日子,又想起那背弃自己改嫁他人的后妻,凌文心中不禁酸楚,又想,倘若她知道现在的自己也不一般了,会不会后悔? 一声叹息,月光如霜。 080【出使辽国】 短短半天功夫,凌霄官升六品和安大夫的消息就不胫而走。 传到杏林医馆的时候,老太医吕望溪禁不住抚掌痛饮几杯水酒,就着花生米,哼起了小曲。 因为只有知道,这和安大夫可是翰林医官中最高级别,想当年,自己身为太医熬了三四十年也未曾达到这样的职位,却被凌霄不到一年就做到了。 杏林医馆有子如此,夫复何求。 …… 大宋出使辽国的事件已经确定下来,凌霄作为出使成员之一,不得不和其他人一起接受这次出使辽国之重任。 凌霄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医馆的时候,吕老太医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将他叫到了自己的私人书房。 凌霄原以为他要叮嘱这次出使一路小心云云,却不料老医师只对他说了一句话:“等你回来,这医馆就交给你打理。” 凌霄有些发愣,老太医却不再多说一句,只是挥挥手,意思是,你走吧。 …… 凌霄离开医馆,阿丑背了行李,后面全都是医馆送行的人。 凌霄挥手与他们作别。 阿丑吹了一声口哨,黑子壮硕的身影从医馆里面蹿出来,汪汪叫着,追上了凌霄两人。 不远处,朝廷派下的轿子远远守候着,见凌霄过来,就恭敬地打开轿门。 凌霄舒舒服服坐了进去。 阿丑坐了另外一顶轿子。 黑子摇头摆尾,呜咽着想要蹿到凌霄的轿子,最后还是失望地蹿到了阿丑那里,也许它在想以后要勤洗澡,这样主人才会宠爱自己。 轿子颤颤悠悠动了起来。前面自有人鸣锣开道,从六品医官待遇还算不错。 轿子行了很远,凌霄在里面隐约似乎听到谁在大喊:“等一下。” 掀开帘子,回头张望,却不见任何人。 …… 凌霄走了,走后不久,后面一里处,李艳春下了马车,急急忙忙奔来,却早不见了凌霄的影子。 李艳春气喘吁吁,他大声喊,却无济于事。 他没想到凌霄会选择今天离开。 也没想到自己家中今天突然出事。 更没想到就这样错过了与凌霄告别的机会。 愁别离,愁满腔。 再一想家中事故,也不知能不能躲过这一劫。 作为李家唯一儿郎,自己必须要做一些什么…… 想到这里,李艳春用手紧紧地抓着旁边柳树的树皮,指头都快抓住血来。 再看一眼凌霄离去的方向,眼睛中射出一丝依依不舍的光芒。 别了,朋友。 别了,凌霄。 也许当你回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李艳春。 只希望你还认得我! 转身,李艳春失魂落魄地走向一个人方向,却不是杏林医馆,不远处,一个老太监模样的人正等着他。 “想好了吗?只有那个法儿可以救你们一家人。” 李艳春点点头,咬牙,上车。 老太监阴阴一笑,“这就对了,只要办好了,别说救你们一家人,荣华富贵都等着你!咯咯咯咯---!” 李艳春,忽然觉得想吐。 …… 出使辽国的队伍在汴梁城城外汇拢。原本搭乘轿子而来的凌霄到达城门口的时候就不得不从上面下来,因为人太多了,车马轿子都堵塞在了一起。 步行朝城外走去,凌霄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当他来到出使辽国的团队,这才发现,原来这样的团队不简单,简直是人才济济。 作为朝廷任命的和安大夫,医官中的最高级别,凌霄的品阶也算可以,但是和这支出使团队中的牛人比起来,就是小人物了。 首先,这个出使辽国的团队“话事人”乃是大太监童贯;副领队则是朝廷重臣端明殿学士郑允中。种师道种老将军终因“身体不适”被排除在了出使辽国之外。再加上大宋朝的一些文武官员,还有一些希望去辽国“镀金”的纨绔子弟,比如说高衙内之流混迹其中,使得整个团队的编制更加混乱。 不过就在这混乱的团队中,以凌霄为首的这帮医疗人员反倒很抢眼。谁让这次大辽国宗主要求大宋朝多派一些名医高手过去,因此凌霄等人的身份地位就水涨船高,除了负责团队整个行驶过程中的医疗救助外,其次就是去辽国给大宋长脸。 但凌霄等人的抢眼,却让很多人感觉不爽。 作为医生和大夫虽然在大宋地位提高不少,但是归根结底还属于杂流。 所谓杂流者就是不入法眼,并非正式的进士翰林出身,完全靠着自己的奇技淫巧,或者说雕虫小技这才得圣上青睐,获得一时虚名。 虽然自己是太监,童贯却没有半点做太监的觉悟,在整个团队中耀武扬威,团队还未开拔,他就立下三大军令状,无非是,听部队指挥,听他的话,出使辽国事关重大,大家要有很好的思想觉悟。 这些鬼话骗骗其他人还可以,在凌霄这里就显得很无效。 …… 大队开拔的时候,凌霄没想到父亲凌文会带着妹子凌雪儿,还有一干父老乡亲前来送行。 凌雪儿眼圈红红的,小脸蛋露出舍不得神情,凌霄摸摸她的头,说:“听话,哥哥回来给你捎好吃的。” “我不要好吃的,我要哥哥。”凌雪儿哇哇哭起来。 凌霄心里一酸,别过头去。 这时,凌文带头,将一杯水酒端给凌霄,只说了一句,“异地千里,吾儿保重。” 凌霄想也不想,接过那碗水酒一饮而尽,然后就把那酒杯往地上一摔,抱拳来一句:“当尽全力,不负所望!” 妹妹还在哇哇地哭,凌霄心烦意乱。不敢再去看家人一眼。 原以为这事儿结束,就没事儿了。谁知李老实,秦桧,以及陆谦分别带着酒坊,钱庄,以及酒楼的团队也端了酒候在一旁。 李老师自不必说,跟凌霄一家算是熟络得不得了。 陆谦呢,虽然小人一枚,却最懂得做场面活儿。这次凌霄要去辽国,他当然要来送行。一来彰显自己和凌霄亲密无间的雇佣关系;二来告诉所有人,凌霄那些新开的酒楼都是我罩着的。 再说那秦桧,虽然与凌霄结识较短,却对凌霄的一竿子策略佩服之至。此时在欢送队伍中更是打出我办事儿,你放心的口号,那意思很明显,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会好好管理好团队,让它好好好发展。 面对如此热情的三个属下,凌霄无奈,只得又痛饮三大碗白酒,摔碎三个大海碗,这才一抹嘴,豪气万丈道:“开拔!” 这时,那童贯早看他不顺眼,日你娘,作为团队老大也没人给他送酒送行,这小子是什么人,竟得如此礼遇? 当得知凌霄乃当今圣上册封的六品和安大夫,童贯不禁撇撇嘴,“小人耳!” 是啊,对于童贯这个权势滔天的牛人来说,凌霄还真就是一个小人物,出使辽国的小搭配。 可是让童贯没有想到的是,队伍还没走出一里地,就又被一大拨人给拦住了。 只见拦截队伍那人有七八百之多,跪地不起,口口声声非要见凌霄不可。 童贯呆在轿子里,算是彻底把凌霄给记住了---他实在搞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为那个小大夫送行。 凌霄收到消息,来到前面一看,那些人他都认识,不是那些难民是谁。当前那位就是被他截去一条腿的黑壮汉子。 凌霄见此,就急忙将这些难民一一搀起。那黑壮汉子二话不说,又是一碗水酒端出,只说一句,“恩公,请饮酒!” 凌霄也算是业务熟练,再次端起那杯酒,一饮而尽,然后砸碗在地,说了一句:“都回去吧!等我回来!” 那些难民们这才起身,面带感激,依依不舍地离去。 凌霄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心中起伏万千;再看向后面,旌旗飘扬,大宋三四千人的出使队伍犹如长龙蜿蜒不绝,也不知道这一去几时才能归来。归来时,又剩下几人。 081【战神童贯】 既然要出使辽国,就必须要有大部队押送赠送礼品。 因此这次出使队伍中战斗力最强的就是当今天子赵佶选拔的禁军护卫队,而率领这些强人的就是凌霄曾经打过交道的虎贲小将刘锜。 作为这次的武力值代表,刘锜打扮不一般,金甲金盔,头上还插了一撮羽毛,这撮羽毛迎风飘荡,秀外慧中,让凌霄很容易就想到了鸵鸟屁股后头那撮靓丽。 作为整个出使团队的大脑和主心骨,大宋朝陕兵心目中的“战神”,童贯很明白自己的重要性,因此也就很重要地把自己放在了押解队伍的中心地带,与那些宝贝做伴,时刻被人保护着。 除此之外,就是押解辎重和医护人员了。凌霄就混迹其中。 准确地说,整个出使团队不仅仅只有凌霄一个大夫,竟然还有四名宫廷御医,另外还有从大宋民间征招来的五名名医。 凌霄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 认识的是那个灵芝堂的赵家大小姐。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混进来的,依然是一身男子打扮,女扮男装,想当花木兰?看见凌霄,她还调皮地眨了眨眼…… 另外还有一名擅长针灸的民间神医,据说叫孟神通,精神头很旺的一个老头,看见凌霄一副咬牙切齿模样。凌霄实不知自己哪里得罪了他。 作为大宋最高医官,凌霄可以说是这这帮人的头头。不过凌霄可不愿意去揽这个烂摊子。别看这些御医和名医表面上和和气气,医者父母心,实则心气高傲,谁也不鸟谁。 凌霄没工夫和这帮人耍心机斗心眼,太累。因此平时除了给那些生病的士兵把把脉开开药,就不怎么露头。一个人躲在辎重车内不是煲汤,就是熬火锅。 在离开大宋的时候,凌霄可是贡献了很多火锅秘料,现在正好拿来一一尝试。 原本这种出使队伍在吃喝方面就很难料理。毕竟不是自己家,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偏偏凌霄成了很好的厨子,凡是他煲出的汤,还是熬成的火锅,必定香飘十里。 凌霄就这样和自己的跟班阿丑一路享受美味,黑狗小黑摇头摆尾等着施舍狗骨头。又因为香飘十里,引得那高衙内那厮时不时从前面窜到后面,口口声声对凌霄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然后凑到锅前,坐了小马扎,卷袖撩发,筷不停手…… 作为护队首领,刘锜很讨厌凌霄这种不遵法纪,私自开小灶的行为。既然是一个团队,那么大家就都要同甘共苦,有什么吃什么,岂可为了口舌之欲,私自做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因此,刘锜刘小将军觉得自己有必要对凌霄这个和安大夫进行批评教育。他策马来到后面,只见后面的辎重队伍人员一个个伸长脖子,吧嗒着嘴,眼睛发出垂涎欲滴的光芒,对着一辆马车上面,望眼欲穿。 不用说,这就是那和安大夫凌霄的搭乘。 刘锜摇了摇头,医生不好好治病,却去熬什么汤锅,不知所谓! 他掀帘子上车,正准备大声呵斥凌霄休再胡闹,这里是队伍,不是酒楼,却见车内不止凌霄一人,还有一个胡子大汉正蹲在那面,拿了筷子,夹了水煮肉片往嘴里送--- 刘锜看看胡子大汉。 胡子大汉看看他,然后问:“刘骁骑有何事?” 刘锜半天才回过神来,忙拱手作揖道:“童太尉您怎么在这里?” “咳咳!”童贯貌似这时才想起自己高贵身份,捋了一把胡子上沾染的油水---这把胡子可是童太尉的最爱,谁说太监不能有胡子,这就是他男人的证明。 “刘骁骑,你不在前面好好守护,却来这里作甚?”童贯摆出官架子,威势不小。 刘锜看一眼和童贯蹲在一起,刚才同捞同煲的凌霄,不明白啊,这不对路的两人是什么时候凑一起的。 刘锜想不明白,其实很简单。 作为太监,去了势力的男人,能够满足欲望的只有两样,一种是钱财,另一种就是口舌。 恰巧童贯对于吃很讲究。 又恰巧高衙内很会巴结人,没了老爹罩着,他就要找个能罩得住自己的人。很显然,在这个团队中童贯就是老大。所以高衙内每次来凌霄这里蹭吃蹭喝时,就会预留一些,打包给童贯童大人,孝敬他老人家。 一来二去,童贯就觉得总吃别人吃剩下的打包饭太不爽,于是就找个机会,冷着脸,哼着鼻直接凑到了轿子里来。再然后……他吃了水煮肉片,吃了剁椒鱼头,吃了梅菜扣肉,吃着吃着就和凌霄建立了微妙的吃货关系。 童贯除了喜欢吃,还喜欢亲自下厨做吃的,也正是因为他有一手好厨艺,这才能让官家赵佶对他宠幸有加。很多人只知道他童贯专会逢迎拍马,又有几个知道他是“厨林高手”。 只是可惜,高手寂寞。 整个出使团队在漫漫长路上跋涉,团队厨子也就那两把刷子,不把饭菜做成刷锅水已然不错,又哪里指望和他们切磋厨艺。 可就在这时,凌霄出现了,了解凌霄的厨艺之后,童贯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同为吃货,又同为厨艺高手。 童贯十分欣赏凌霄的化腐朽为神奇,一块简简单单的猪里脊肉,就能做成辛辣爽口的水煮肉片。一个没人要的大鱼头,就能变成味道鲜美的剁椒鱼头…… 这不是一般人呀。 童贯很快就从看凌霄不对眼,变成了我欣赏你。 对于凌霄来说,他对童贯的印象并太好,甚至可以说,他之所以知道童贯这个人,主要是来源于《水浒传》,一个极其猥琐而又弱智的太监。 然而历史上的童贯,远非小说中所描绘的不堪,作为一名宦官,他创下了多项历史纪录,至今无人打破。他是历史上掌握军权最大、军功最盛、官做得最大的宦官。为了进一步实现自己的权力野心---“封王”,童贯一手导致了辽的灭亡和金的兴起。 不过真的和童贯接触以后,凌霄忽然觉得前世那些小说都是狗屁,面前的童贯就是一个身残志坚,又喜欢摆弄锅碗瓢盆,喜欢做菜的老男人。 看着一胡子油水的童贯,刘锜很尴尬地离开了。离开的时候,他分明又看见童贯童大人竟然又蹲过去捞菜…… 刘锜摇摇头,觉得这实在有些不像话,虽是武将也不能如此不成体统。 再一想,觉得自己有比要把这种情况告知端明殿大学士郑允中。 082【雕虫小技】 既然能够被朝廷称之为端明殿大学士,可知这个郑允中不是一般人。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这个郑允中大学士,才华方面不用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懂得吟词作赋,深受赵佶器重,认为他的诗词妩媚凄婉,很合自己胃口。 最重要的是这位郑大学士很懂得察言观色,一般清高文人不屑去做的,他都能厚下脸皮去做,一般文人不敢去做的,他更是揣摩圣意,做到极致。因此在大学士那一行列,老郑有个绰号就叫做“郑三姑”,意思是像老姑婆般不要脸,又懂得耍手段。 刘锜心思纠结地来到大学士的座驾前,寻思着该怎么打童贯童大人和凌霄的小报告。 可是还没等他央人禀报大学士,就见从大学士那边钻出来一个面面目丑陋之人;再看那人模样,正是那凌霄的跟班阿丑。 送阿丑出来的下人态度很是恭敬,只见那阿丑一副趾高气扬模样,叮嘱那下人道:“记清楚了,我家和安大夫开给大学士的方子必须要每日饮用一次,每日清洗一次,只有这样才能够药到病除。” 下人频频点头道:“定会谨记在心。” 阿丑这才挥一挥衣袖,扬长而出。 看着阿丑一副小人得志模样,刘锜实在搞不懂,那大学士为何会对凌霄这个医官如此高看。 再一想,倘若自己此时去大学士那里打童贯和凌霄两人的小报告,那岂不是白搭? 这刘锜毕竟不是蠢笨之人,当然明白这样做纯粹无用功。还是从长计议吧。 于是虎贲小将就又非常忧虑地退了回去,只是好奇,那凌霄又是怎么和郑大学士勾搭上的? …… 再说那名服侍郑大学士的贴身下人,名唤郑三儿。 刚跟了郑大学士不久,就非常幸运地被大学士挑中,一起来出使辽国。 在外人看来,这绝对是个幸运差事,跟大学士在一起不仅能培养感情,还能一路欣赏风情人物,最重要的是听说那辽国女人很是豪放,郑三儿血气方刚年龄,免不了遐思,于是就鬼使神差地跟了出来了。 出来以后他才发现,这真的是一顿美差,不过不是美好的美,而是倒霉的霉。 原来那郑大学士是有皮肤病的,他的脚掌上面生着许多顽癣,有癣必有虫,时时作痒。日间还好维持,到了夜间睡在被窝里,双脚上得到相当的温度,许多癣虫便在脚背蠕蠕活动,待到痒得不可开交,两只手同时爬搔只恨爷娘替他少生了几个指头。 其实呢,多生指头也是没用的,也不能解除当时的奇痒。这个毛病叫做足癣,文人称之为“一夜春风桃花开”,意思是手一抓就片片落白,死皮一片。 从来癣疥之疾往往忽视,然而一经沾染,受累无穷。一时救急的方法惟有用着烫水,将双脚放进去,使劲儿狠烫,烫水着肤,肌肉上自有一种形容不出的快感,不知不觉的自己会得道出“适意”两个字来。为何这样?从医学角度来讲,痒处—经水烫,可以在十二小时内控制双脚足癣的活动。但是过了规定时间,癣虫又要渐渐蠢动了。 这郑三儿也算是倒霉到家。本来跟着大学士一起出使辽国,已经够辛苦的,吃的,穿的,住的都很简陋,一路走来,日夜颠簸,想要睡一个好觉都很难。可往往到了夜晚,他正裹了被子睡眠,那郑大学士却开始唤他。不用说,足癣发作,奇痒难忍。 大学士要热水。可这深更大半夜的,又是在出使辽国的路上,不像家里那么方便。无奈,郑三儿只好惺忪眼睛,打着哈欠,去了那生灶做饭处,生火煮水。 像这样一次两次倒也罢了。可是郑大学士的足癣却活动顽强,彻底一副玩死郑三儿的模样,一夜至少三四次。郑三儿算是被折腾惨了,每日顶着一双熊猫眼,骑在马上都能睡着。 就这样,郑三儿在郑大学士的折腾下,欲仙欲死。一日半夜煮水时,遇到了凌霄的跟班阿丑。阿丑心眼好,看他这么凄惨,就忍不住说,我家凌大人医术高超,说不定能够医治你家学士的顽癣。 郑三儿就像溺水的人抓到救命稻草,也不管是真是假,就急忙在大学面前吹风,说那凌霄凌医师艺术多么高超多么厉害,多少人遇到他都能药到病除。 大学士郑允和半信半疑,要知道他这双臭脚已经诊治过多次,连那些有名的朝廷御医都束手无策,这个岁数不大,靠着一些功绩上位的和安大夫又有什么能耐。 不过急病乱投医,大学士幻想也许自己这老顽癣真的有救,就勉为其难,用很客气的态度邀请凌霄来给自己看病。倘若放在平时,以大学士清流身份,对凌霄这种人绝对不屑一顾。 凌霄倒没什么。反正闲得无聊,于是就来看了看,最后得出结论,此乃中医所称的“臭田螺”,如《医宗金鉴》外科心法有云:“臭田螺疮最缠绵,脚、丫瘙痒起白斑,搓破皮烂腥水臭……” 得知了病因以后,凌霄就直接给这位大学士开了医治足癣的方药。有饮用的,还有浸泡的。 饮用的乃大蒜60克、老姜30克、陈皮30克、小豆60克、鲫鱼1尾。鲫鱼洗净,和上药共入锅中,加适量的水煮熟后食用。脚气病与脾、胃有密切关系,恢复脾胃的功能即能消除水肿。小豆和鲫鱼都有消除水肿的功能,陈皮起辅助作用。 浸泡的乃黄柏、生地榆等量煎水洗泡,每天1次。 大学士得了这方子,当晚就实践起来,先是让郑三儿熬了汤药一饮而尽,然后就舒舒服服地拿了一本《中庸》睡了过去。 半夜足癣再次发作,他就又想起凌霄的浸泡之法,据说一泡见效。于是就起身传唤郑三儿赶快把泡脚水准备好。 那郑三儿长了心眼,实际上把那泡脚水早备好,闻声,就端了出来。 大学士架子十足要郑三儿端着脚盆到床边伺候,直到那双脚浸泡在药水中,竟然一怔,随即说不出的舒爽,连连不绝的唤着“适意适意,”大学士腹有诗书,一壁唤“适意”,一壁还要咬文嚼字的说道:“熊掌吾所欲也,此水亦吾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熊掌而取此水者也……” 那郑三儿原本还提心吊胆,怕这药方子无效,没想到大学士泡了以后这般舒爽,这才把心放下。不过让他更没想到的是,大学士泡了脚以后,竟然一夜未曾再唤他,总算让他睡了一个好觉。 不用说,一定是凌医师的那方子凑效了。 一时间,郑三儿简直把凌霄当成了救命恩人。 郑大学士呢,最有感触,当即,凌霄神医之名算是在出使团队中传播开来。即使以前那些不怎么服气凌霄的御医也不禁愕然,要知道,大学士这足癣他们可是诊治过的,结果都是无功而返,可是现在…… 唯有那民间征招来的“名医”孟神通,对此嗤之以鼻,言道:“雕虫小技尔!” 083【雄关漫道】 很快,半个多月过去。 大宋出使辽国的团队也业已到达边关要地,前面不远就是大名鼎鼎的雁门关。 作为出使团队的精锐禁军,一开始的时候还能保持精气神,毕竟是皇帝老子手中最精锐的部队。可是随着一路颠簸,再加上天气变得炎热,这些精气神很快就涣散了。 俗话说得好,有什么样的皇帝就有什么样的兵。 大宋以前的禁军都是挑选那些部队出身好,身手好,又能吃苦耐劳者充之。可是到了现今,因为禁军待遇好,很多世家子弟,还有有关系之人,就把一些纨绔安插进去。这些人哪能受得了苦,一个月下去,就原形毕露。 恰又是六月份,天气炎热无比,这些原先在大宋老百姓面前尚能军装端正,挺胸凸肚的禁军,一看出了关外,就放松开来,一个个敞开衣襟,歪戴着帽子,更有甚者勾肩搭背,犹如散兵游勇。 作为虎贲头目,刘锜是看不过去的,奈何他本身也是出身世家,那些禁军成员大小也都互相认识。所谓的军法处置如何能做到。最后还是童贯出手,一下子斩了三名军容不整,态度散漫者,出使团队这才重新振作起来。 可是随着行军队伍行动缓慢,天气也变得越来越热,尤其到了七月份,那种炎热是难以形容的。整个队伍穿戴沉重,每个人都挥汗如雨。 作为军队的最高领导,童贯却做到了能与士兵一起同甘共苦,越是艰苦的时候,越是和士兵吃喝在一块,甚至一起下河洗澡,当然,洗澡的时候童大人一个人在上游,并且是穿了亵裤的。 相比之下,一直以清流自傲的端明殿大学士郑允和就有些受不了了。天气太热,他就让郑三儿弄了一个大木桶,搞了干净的水,每天泡在里面,甚至行军的时候,也把那大木桶塞进轿子里,自己依然泡在里面。 作为被老爹塞进来镀金的大宋纨绔,高衙内高强实在是受不了这种炎热之苦。 在团队中他地位不高,虽然人人都知道他老爹是高俅,奈何这里面的人论背景都不是省油的灯,谁又会在乎他的感受。 高强苦也。 想以前在家的时候,每到炎热夏天,自己都会喝着冰镇酸梅汤,听着小曲,看着歌舞,哪像现在,没人伺候不说,还要自己去伺候别人。 可是很快,高强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貌似好久都没看见凌霄了,当别人下车纳凉的时候,依旧不见这厮身影。 该不会出了什么事儿? 本着一起吃过火锅的友谊,高衙内就非常关心地去探望凌霄,不曾想,刚把马车上面的门打开,一股凉风就扑面而至。 再看凌霄,正舒舒服服地斜躺在车内,靠着坐垫,吃着西瓜。在凌霄脚下,竟然是三盆冒着寒气的大冰块! 高强高衙内彻底傻眼。 这冰块哪来的? 要知道冰块储存艰难,大宋皇宫的冰窟内储存冰块,都是在每年冬季的时候切割搬运而来,有的时候甚至派遣车队专门从外地千里托运而来。 高强身在大户人家,当然明白夏日搞到冰块之艰难,何况这里是行驶的车队,又哪里有机会弄来如此稀罕之物? 高强脑海中飞过无数个诧异和疑惑。却再顾不了许多,直接扑在那冰盆上,感受那冷爽的寒气,嘴里大叫:“舒服死我了!” 制冰这种法门在前世可以说没啥神秘的,就算是稍微懂一些物理化学常识的高中生,有了材料也能把冰块给制出来,何况凌霄乎。 说白了,这种原理就是“硝石制冰”。 在一个大盆里倒一些水,再放入一个小盆,小盆里也倒一盆水,然后在大盆里倒入硝石,小盆里的水就会很快结成冰块。 凌霄是医生是大夫,在出使辽国之前,就已经考虑到了炎热天气,于是就带了很多的硝石,别人不懂,还以为他是拿来做医药之用。没想到他会用来制冰。 对于高衙内来说,他是理解不了这些原理的,甚至对大宋朝的很多人来说,这种制冰方法简直就是变魔术变戏法。 因此凌霄也懒得和他们解释,只是接下来的几天,童贯,郑大学士,凡是出使团队中地位显赫的,就都享受到了“冰块”空调的高级待遇。当然,大家嘴里不说,却都对凌霄这位制冰达人感激不尽,因此凌霄在团队中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成了一个特殊的存在,没人再敢小看这位从六品的和安大夫。 为了良好地鼓舞士气,童贯童大人是不能一直呆在冰块马车内,每到中午,他就会随手抓几块冰,塞入帽子内,然后出去巡查军容军纪,大热天顶着毒辣辣的太阳,冰块化成水从他头顶盔甲流下,看得士兵们一个个感动不已--- …… 女扮男装混迹在医疗团队中的赵若兰这段日子过的很辛苦。她甚至怀疑自己代替父亲出这一趟远门是对是错。 由于是女儿身,在这以男子为主的队伍中很不方便,先不说吃睡方面,单单一个小解问题就让她头疼。还好,这队伍中还有一些大宋皇帝赵佶赠送给辽国国主的美女歌姬,赵若兰尚可借助与她们诊病机会,表明女儿身,得到一些帮助。 可是随着天气越来越热,洗澡沐浴方面就成了一个大难题。 …… 这一日,出使军队驻终于抵达宋辽两国边界的雁门关。 根据史料记载,雁门关得名最通行的一种说法是,因为雁门山东西陡峭,且高耸入云,连南北往来的大雁都飞不过去,只能从这里狭窄的关隘飞过,所以起名为“雁门关”。 代山高峻,鸟飞不越,中有一缺,其形如门,鸿雁往来,因以名焉。 说起这座雁门关,对于大宋来说,寸土寸地,都是用大宋猛将和士兵的血肉铸成的。 公元986年,大宋太宗皇帝领兵30万,分3路向辽发动大规模进攻,宋太宗亲自指挥,其中战功赫赫的大将军杨业就在西路军中担任副帅。萧太后带领年幼的新帝辽圣宗亲自到今天的北京城一带抵御宋朝的东路、中路军,先后全面击退了宋军进攻;辽国大将耶律斜轸奉命抵御宋朝的西路军,萧太后下令务必活捉杨业,且不能使之受伤。在朔州一带,耶律斜轸几乎全歼了杨业的部队,辽国军士用箭射伤杨业并将其生擒。耶律斜轸亲自劝说杨业投降,杨业拒不投降,绝食3天而亡。后人为纪念他的战功和忠贞精神,在雁门关北口立了“杨将军祠”。 作为一名有雄心有抱负,身残志坚的大太监,童贯一直希望马上封侯,成就一个太监的传说。因此对杨老令公也是很尊重的。在团队到达雁门关以后,他并未直接下令休憩,而是风尘仆仆直奔“杨将军祠”。 084【靖边寺,聂小倩】 这次出使辽国,大宋禁军精锐尽出,“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四军为上军,习称为“上四军”。 这隶属精锐的“上四军”,再加上押解辎重等人,人数众多,黑压压差不多四千来人。此时狂奔而来,卷起沙尘千里,远远望去犹如一条灰色巨龙,颇为壮观。 很快,大军就到了那屹立在雁门关关口的“杨将军祠。” 放眼看去,杨将军祠虽然雄伟异常,却破败不堪,祠堂内,杨老令公的彩塑凛然地静坐在祠内。 童贯下马,深深唏嘘一声。 后面跟随着的大部队也纷纷下马。 原本在车内享福的凌霄,也不得不带着阿丑从车上下来,黑狗小黑极不情愿地用舌头舔了一下盆子里的冰块,这才抖擞精神从车上跳下来,看到那炙热的太阳,又忙钻到凌霄脚下,呜呜地叫着。 再看那童贯,扶正头盔,整理衣冠,这才迈步走进杨将军祠,身后郑大学士,以及“虎贲小将”刘锜等,也忙紧随步伐,步入祠内。 祠堂太小,其余人只好顶着大太阳,稳稳地站在原地,等待童大人等人出来。 凌霄刚感觉苦逼,就见那高衙内偷偷朝他挤挤眼睛,然后就跟在了童贯队伍后面。 凌霄也不管三七二十,跟了上去。 祠堂虽小,却还是可以容纳数十人。 凌霄进去后第一感觉就是凉爽。原来这祠堂建造的时候,大多是用青石堆砌而成,再加上形状犹如庙宇,使得祠堂内冬暖夏凉。 再看那童贯童太尉,神色凝重,眼睛虎虎地看着祠堂内端坐着的杨老令公,然后拱手叩拜,嘴中念念有词。 凌霄距离稍远听不太清楚,只是依稀听到“忠义千秋”“吾之楷模”等词汇。 叩拜完,就又有小将送上水酒,童贯童太尉就用手指头沾了沾,然后将酒洒倒地上,道了一句:“杨老将军请饮酒。” 跟在他身后的人也同样端了酒水,纷纷给这位大宋朝保卫边关的老将军老英雄敬酒。 尤其那郑大学士,虽然一向看不起武职,但对杨业还是很敬重的,因此在敬酒时还不忘来一句,“请保佑大宋边塞安宁,保佑这次出使辽国顺利成功。” 刘锜和身边的一干骑兵都知,步兵都头,例如陈才,赵康,张扬等,也纷纷敬酒,叩首,表示出了对这位沙场老英雄的足够尊敬。 凌霄和高衙内眼见大家伙敬酒,自不能闲着,看那酒碗有限,别人用着,自己又抢不到。 高衙内急得像猴子一样,抓耳挠腮,倒不是他对杨老英雄有多敬仰,而是因为这种场面可是很有面子的事儿,怎么能少得了他。 凌霄呢,不慌不忙,直接把自己腰间悬挂着的酒葫芦解了下来,打开葫嘴,酒香飘溢。 凌霄先倒了一点白酒在地上,然后豪爽地大饮一口,直觉神清气爽。 说起来,凌霄对“杨家将”的故事可是很熟悉的,什么“杨四郎探母”,“杨七郎打擂”,熟的不能再熟。 没想到今日会有机会近距离瞻仰杨家这位先烈老英雄的祠堂。 高衙内见此,就急忙来一句“借葫芦一用”,把凌霄酒葫芦夺了过去,见样学样地先洒一些在地上,然后猛喝一大口,因为喝得太猛,又忘了这可是凌霄自酿的高度白酒,瞬间呛得他脸红脖子粗,咳嗽不止。 周围人见此,纷纷侧目,只觉这高家纨绔洋相百出。 这动静却是影响了童贯祭拜老将军,忍不住严肃地瞪他一眼,高衙内吓得忙用手捂住嘴,眼珠子突兀,再不敢吭声半句。 …… 看着童贯等人轮番祭拜,还有外面守候着的四千大宋精兵,凌霄不禁想,杨业泉下有知,也该瞑目了。 看童贯做的如此隆重,不管他是在收买军心也好,还是真的对杨业心存敬仰,从某方面来说,凌霄觉得这童贯还不错,如果不是宋军太过腐朽,也许未来的他真的能够平辽灭夏,成就一番伟业,以太监的身份,靠着盖世功绩,铭刻在大宋朝的史册上…… 祭拜完杨老令公,童贯出了祠堂看看天气,正值中午,酷热难耐,于是就下令开拔雁门关左侧靖边寺休整。 待到太阳西落,气温下降,童贯又与郑大学士一起出来查看军情。 在这寺院后面有一条小河,青草依依,河水潺潺,却是个洗澡沐浴的好地方。 那些军官士兵好不容易得到机会休整,正准备脱衣脱裤,洗澡抹背放肆一番,却不料童大人到来,顿时吓得鸡飞狗跳,光着屁股各自忙着找衣服穿。 童贯见此,拂须叹息,“这就是吾大宋精锐乎?” 自此,那些军士就算热死,也不敢轻易下河脱衣洗澡。 视察完军情,童贯童大人又回到靖边寺,面对靖边寺“佛法无边”的门匾和堂内神龛上“一心念佛”的横幅,联想自己出使辽国的处境,以及肩负开疆辟土重担,于是童贯诗兴大发,就在门板上写下了:“佛法无边休度我,一心念佛非吾辈”的联句。 想到自己征战沙场,杀人无数,日后就算死了也是要下地狱的。可只要能帮助陛下完成大宋开疆拓土之伟业,即使下地狱不成佛又如何? 一时间,童贯雄心勃勃。 …… 那些军士被勒令禁止在靖边寺后面的小河洗澡嬉戏,却无法约束另外一些人。因此河边就成了随军医师,厨子,以及车夫的天堂。 不过大家的嬉戏也禁止于白天,晚上却是不敢再在这里逗留戏水。为何?据说这靖边寺之所以建造,就是为了镇压边关数十万宋辽冤魂。 当年大宋和辽国不断在雁门关开战,使得白骨遍地,伏尸千里。很多冤死的士兵无家可归,就变成了孤魂野鬼,游荡在这雁门关周围。 直到重新修葺这座靖边寺,以此来祭奠战国时期的赵国名将赵牧。赵牧乃统领千军万马的大将,自可以收纳这些孤魂野鬼--- 但如今靖边寺年久失修,又从祭祀赵牧,变成了祭奠佛祖,因此那些孤魂野鬼又开始游荡起来,尤其寺后那条小河,就是鬼怪经常出没的地方。听人说,常常有人在此地被恶鬼害死,并且七孔流血,死状极惨。 大宋这些人都是怕鬼的,听了这故事以后,就不敢深夜在这河边逗留。 对于凌霄来说,却觉得好笑。 这里又不是“兰若寺”,难道还会有聂小倩? 085【奇遇】 凌霄不信鬼神,当然也就不畏惧那条小河了。 相反,他向来喜欢洁净,炎热天气晚上泡个澡最是舒服不过。 于是到了半夜,凌霄就带了小黑,一人一狗逛荡到了靖边寺后面的小河边。 边塞气候多变。 白天时候,天气炎热异常,如今大半夜却又起了一阵凉意。 凌霄掬把水泼在脸上,感觉那水的温度正好,看看四周无人,于是就脱光了衣服,赤条条地跳进了水里。 身体入水,只觉微微温热,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爽感。相比白天河水被太阳晒得发热,晚上热度还没散去,反倒成了很好的泡澡地方。 凌霄舒服得忍不住伸了一个懒腰,黑狗小黑在岸上用前爪试着河水,疑神疑鬼。 凌霄忍不住泼水过去,小黑嗷地叫了一声,躲避不及,身上被水泼到,于是就一阵猛抖皮毛,像是受了委屈的孩子,用黑溜溜的眼珠瞅着凌霄。 凌霄笑骂一声,不再理它,径自舒服地平躺在河面上,随着河水起伏。 放眼看去,是无限湛蓝的星空,没有月亮,那些星星就成了独霸天空的精灵,一个个调皮地冲他眨着眼睛。 从未见过这样湛蓝的夜,凌霄有些痴了。 忽然,感觉脸庞痒痒的,一看,却是一些摇摆着身姿的水草,在朝他招手微笑。 于是凌霄就斜躺在那些墨绿色的水草上面,在它们的浮力作用下,竟然沉不下去。 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岸边又传来小黑汪汪的叫声,也不知道它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事物。 凌霄懒得搭理这只怕水的狗。 狗和人一样,有勇士,也有孬种。 很可惜,小黑成了怕水的孬种狗。 小黑叫了好久,这才停歇。 凌霄不闻岸上还有什么声音,猜测它或许已经回去了。伤心遇到委屈的时候,这只孬狗就会去找阿丑,然后猛舔阿丑的手背和脚背,做出一副小可怜模样,再然后阿丑就会心疼地喂它骨头或者馍馍…… 凌霄吸了一口气,有时候狗和人一样,都需要找安慰---将头埋在了水里面。 整个人沉浸在温热的河水中,凌霄忽然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仿佛自己一下子沉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又仿佛与外面的世界彻底隔绝。 这里只有水,只有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沉在水中的凌霄终于憋不住气了,猛地探出头来,粗粗地喘气几声。 正当他准备划动河水,朝那岸边游过去的时候,突然,发现岸边走来一个长发女子。 凌霄大骇,心说,难道这里真的有鬼?要不怎么会大半夜出没在这里? 稳定心神,再看将过去。 再看那鬼一样的长发女子站在岸边,望着河水,再望望身后,貌似有些犹豫--- 她在干什么? 凌霄看去,很快就明白过来,那女鬼竟然在宽衣解带…… 难道她要洗澡? 凌霄讶然,再定睛一看那女子身形,凌霄哭笑不得,认出她是谁了---不是那女扮男装的赵若兰还会是谁。 再稍微一寻思,就更明白了。 估计这赵若兰想要洗澡,又怕被人看见,于是就偷摸着大半夜过来,却把自己吓了一跳。 想清楚这一点,凌霄就更不敢吭声,只怕惊住了对方,只好隐好身子,双手轻微划动,朝着水草茂盛处藏去。 赵若兰哪里晓得这河中有人。 这段时间也算是为难她了,一个女孩子家藏身在这帮男人中间,简直把她折腾够呛。 尤其生性喜欢干净,在家几乎每天都沐浴更衣,在这里却……想要干干净净洗一个澡比登天还难。 这不,好不容易逮住机会,都说这河边半夜有鬼,不敢过来,她虽然心中胆怯,为了把身子洗净,算是豁出去了。 提心吊胆脱掉自己的衣服,留出一个凹凸有致的完美身材来。双峰突兀,蛮腰一握,蛮腰后面勾勒出来的臀儿犹如诱人的水蜜桃…… 赵若兰脱掉衣服后,并未直接下水,而是自顾自怜地看了看自己完美的身材,也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轻啐一口,这才迈腿伸足,入水。 她的感觉和凌霄差不多少,也是惊喜这水温之可人。再也忍耐不住,她朝河水里面走去,心喜时,更忍不住用手掬水湿发,泼洒戏耍。 晶莹剔透的水珠儿在她洁白无瑕的身子上滚动,星星似乎也羞于看她那诱人的美态,偷偷地藏进了云层。 凌霄看着眼前美人,眼神中没有丝毫的亵渎。 对于女人来说,一般裸-露的有两种美,妩媚性感的美,另外一种就是体态的美。 凌霄所欣赏的恰恰是那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体态的美。 凌霄不是正人君子,也不是屁股正,三观正的圣人,他只是一个人,一个普通的男人,前世也没少花天酒地,风花雪月,可是此时此刻,夜阑风静,在这潺潺河水中站立的美人,却给了他一种无法诉说的美感。 …… 不过很快,凌霄就从遐思中回过神来,只因那赵若兰竟然慢悠悠地朝他这个方向游来。 怎会这样? 凌霄有些纳闷,不敢肆意乱动,只好屏住呼吸,悄悄地隐藏在水草之中,只希望赵若兰发现不了。 赵若兰划动双臂,像一条光滑的美人鱼,游到了河水中央。她之所以要游到这里,也是怕河边不安全,会有人出现。河中央有水草做掩护会好上许多,至少能给她一些安全感。 哗啦,哗啦! 水声越来越近,凌霄甚至可以清楚地看清赵若兰那娇艳的容颜。 无奈,他只好将头悄悄埋进水里,只希望这丫头会赶快从身边过去。 如果说刚才在水中屏住呼吸是一件很享受的事儿,那么现在,享受就变成了磨难。 凌霄用手按在自己的脉搏上,尽量让自己的心跳变得平稳,甚至缓慢,作为医生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憋气时间更长。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凌霄已经不太能控制自己的心跳了。 突然,水波袭来,他埋在水底,眼前却出现一个身影,而自己的脸面恰好对着那人最为羞人之处…… 凌霄立马捂住了嘴,生怕自己发出半点声音。 赵若兰很喜欢这片水草之地,觉得那水草就像是一只只小手,挠得她身子痒痒的。 忍不住,她轻轻地哼起了歌,那是她最熟悉也最会唱的一首歌儿。 可就在她唱到最婉转处,忽然--- 水花四溅。 她忍不住一声惊叫,就见眼前冒出一个人来。 …… 凌霄呆在水里实在是憋不住了。 他算是明白了那些俗称的蛙人是多么牛逼,能在水里呆足十几分钟,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凌霄甩头冒出,耳边就听见赵若兰惊叫声,忙伸手捂住了她的嘴巴。 眼前情势十分的有趣。 一个瞪大眼睛,想要叫喊却发不出声音。 一个不断用眼神示意,捂住对方的嘴,生怕发出响动。 还好,很快赵若兰就认出了眼前从水里冒出的不是鬼,而是凌霄。 见凌霄慌里慌张用个眼神朝自己示意,嘴里还小声警告:“不要叫,会有人来的。” 赵若兰再也忍不住,一口咬在凌霄捂着的手上。 凌霄疼得呲牙咧嘴,却不敢大声叫出,那种感觉,坏透了。再看自己的手,被咬的不轻,都出血痕了,看起来这丫头够毒的。 “哼,现在你知道叫不出的难受了吧!”赵若兰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过很快,她就发现一个很羞人的问题,自己是光着身子的! 自己岂不被凌霄全看完了? “啊”地一声,赵若兰急忙用手捂住了胸部。 凌霄无语,现在才捂,刚才干什么去了? 凌霄正要回避过去,却突然愣住了,眼睛死死地看着赵若兰。 赵若兰羞涩难当,自己可是未出门的黄花大闺女,冰清玉洁不说,甚至连手臂都没被男子看过,此刻这个可恶的凌霄竟然还看得“入神”了。 她刚要开口呵斥,却见凌霄神色凝重地说,“不要动!千万不要动!” 什么意思?不动让你看吗?大坏蛋!赵若兰心中骂道,伸手就要打过去。 凌霄却直接握住了她的手,然后将她整个人揽入怀里,说道:“不要动!”神色凝重。 肌肤相亲,还是如此坦对,赵若兰整个人都要酥软了,幸亏她意志力坚强,才没让自己瘫软在凌霄怀中,此时她也发觉事情有异,因为凌霄瞪大的眼睛中充满诡异--- 好不容易让自己稳定住心神,赵若兰朝凌霄看去的地方望去,然后也惊骇地瞪大了眼睛…… 只见在她左侧水草上面,不知何时出现了一条模样狰狞可怖的金色小蛇。 那条小蛇身子细长,脑袋上有一颗鸡冠似得的红色肉瘤,仿佛是一顶火红色的皇冠,戴在自己的头上。 金色小蛇蜷伏在水草上面,不仔细看,犹如青色的水草上面镶了一道靓丽的金边。 此刻小金蛇一双碎金色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赵若兰和凌霄,发出“咕咕”古怪的声音。 见此情景,赵若兰整个人霎时冰凉,心道,天啊,这是什么怪物?! 086【驯蛇】 很快,赵若兰惊异地发现,金色小蛇的“咕咕”声音竟然是从头上鸡冠发出来的,那“鸡冠”在小蛇的脑袋上嗡嗡震动,因为动的太快,这才发觉不出。 搜遍自己看过的所有典籍,赵若兰也认不出这条小蛇是什么品种,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如此奇怪的小蛇一定不是善物,尤其它蛰伏的那些水草,俨然已经从色泽翠绿,变得慢慢枯萎…… 就在赵若兰惊异之时,忽然听见凌霄嘴中发出丝丝的声音。 然后就见那条金色小蛇仰首发出丝丝声音,似乎在回应。 凌霄额头渗出汗水,然后拥着赵若兰慢慢地超岸上走去。 那小金蛇似乎被凌霄发出的声音控制,也在水中游走着,尾巴拨动水纹,犹如河水中的一条金线。 凌霄两人好不容易上岸,丝毫不敢松懈。 凌霄让赵若兰躲在身后穿衣服,此时也顾不得男女之防,赵若兰迅速地穿着衣服。凌霄继续用嘴唇发出声音,引诱那条小金蛇,免得它突然发狂,攻击人。 不过这种声音似乎很费劲儿,凌霄已经快要坚持不住了,只见那条小金蛇似乎恢复了清明,碎金色的眼睛发出骇人的光芒。 如果熟知蛇性,就该知道,这是蛇类即将发出攻击的警告。 凌霄这次真的有些担心了,为了壮胆,他拔开酒葫芦,大大地喝了一口--- 酒香四溢。 那小金蛇嗅到酒香,竟然如痴如醉,身子晃了两晃。原本盯着凌霄的碎金色眼睛,转而盯向了酒葫芦。 凌霄见此,再不犹豫,直接把酒葫芦里面的酒倒一些出来。 小金蛇上前,竟然喝起酒来。 怪异。 实在怪异。 没想到这条小蛇还是个酒鬼。 凌霄顿时有了算计。 葫芦中的白酒差不多已经没了,凌霄就一点点地往外面倒,小金蛇就一点点地喝。 身后,赵若兰见此也不禁愕然,还有这种贪酒的蛇。 最后,酒葫芦告竭,凌霄就把葫芦放倒在地上,葫芦嘴儿对准小金蛇--- 果不其然,有不了诱惑,小金蛇就滋溜一下,钻进了葫芦里面,吸食里面残余的酒渍。 凌霄急忙行动,快速将那葫芦嘴塞住。 砰砰砰! 小金蛇在里面拼命撞击,想要逃脱出来,可惜,已经没了办法。 凌霄摇摇葫芦,听里面传来咕咕的声音,这才松了一口气,转身对赵若兰说,“好了,没事儿了。” 赵若兰提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可是马上她就发现凌霄竟然还是光着身子。 “坏蛋!”赵若兰轻啐一声,急忙转身就走。 凌霄摸不着头脑,心说,这女人,我救了你命,你竟然还骂我。 看看四周,寂静无人。 凌霄忽然觉得身子一冷,这才发现自己身无寸缕。 靠,走光了! …… 大宋出使团队出了雁门关。 关外就是大辽国的境地。 原本耀武扬威的大宋军,到了辽国境内却也不敢造次,毕竟辽国威名犹在,数次把大宋打得像孙子一样。 辽国的边疆也十分萧条,没什么人,只有烈阳和草原,要么就是荒漠。行走在这期间的大宋团队,更显孤单。 既然孤单,那么就要找乐子,因此在休息的时候,大宋士兵就会举办各种各样的角力比赛,比如扳手腕,拔河等。 这些古老传下来的勇士游戏在夕阳下焕发着新的色彩。 赵若兰的心思可不在这些游戏上面,这段时间她总是睡不好觉,脑海中总是想起凌霄与自己光着身子坦诚相对的一幕。 提心吊胆地过了几天,赵若兰生怕碰见凌霄,见面不知该如何是好。可让赵若兰意外地是,这些日子凌霄就像是失踪了一样,毫无踪影。 …… 马车上面。 凌霄将两边窗户掩得紧紧地,小黑警惕地盯着他手中的酒葫芦。它不知道这已经是多少次了,每次看到主人打开这只葫芦,它都有一些害怕……不过为了保护主人,就算是丢掉性命也是不惜的。 凌霄将那酒葫芦放倒在地上,然后,轻轻地拔出塞子--- 咕咕! 一条金色小蛇从酒葫芦中游了出来。 它探头探脑,似乎在查看周围情景,很快,它就看见了凌霄,这几天自己最大的敌人。 凌霄屏住气,也紧盯着那条小金蛇。别人也许不知,凌霄却清晰地知道,这条蛇就是《五毒真经》上面记载的绝毒之物“朱冠金线蛇”。 此蛇毒绝天下,就连眼镜蛇,金环蛇都不是它的对手,在凌霄那个时代,这种蛇种早已绝迹,没想到现在却被自己抓到一条。 既然抓到了,就绝对不会放过。 凌霄按照《五毒真经》上面所载,用驯蛇之法来训练这条小金蛇。 金蛇丝丝地吐着蛇信,头上血红鸡冠更是快速抖动,发出怪异的咕咕声。 一双嗜血的碎金色蛇眼,死死地盯着凌霄,寻思着从哪个方位攻击。 经过这几天的训练,凌霄神色凝重,伸手弹出一缕白色粉末,这是他配制的药粉,专为驯蛇之用。 被灼热的药粉袭击,原本气势如虹的小金蛇发出痛苦的丝丝声,身子扭曲。 凌霄不顾它的疼痛,继续用白色粉末攻击。 小金蛇躲避着,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困兽犹斗,总是逃不出凌霄的攻击范围。 似乎发出一声痛苦的丝丝声,小金蛇的行动变得缓慢,原本金光四溢的身子也变得暗淡无光。 凌霄见时机差不多,就不再攻击,反而将袖子撸起来,然后伸手过去,慢慢地靠拢小金蛇,有一手把它抓住的意图。 小金蛇嘴中发出警告,那大手却依旧抓来。 毫不犹豫地,小金蛇一口咬上去、 报仇雪恨。 凌霄手背被咬,手臂瞬间变黑--- 他急忙掏出自己配制的解毒药,服下几颗,这才缓过劲儿来。 记得第一次被咬,自己差点死掉,凌霄心有余悸。 再看凌霄的手背上,差不多已经有了七八处蛇咬的伤口。 小金蛇似乎真的累了。 咬了这么多次都咬不死这个家伙,它已经没了意志力,更没了底气。 凌霄作势准备再次弹出粉末,小金蛇吓得一哆嗦。 凌霄看得清楚,嘴中发出丝丝声,然后将葫芦拿在手里,葫芦嘴对准小金蛇--- 乖乖地,小金蛇终于屈服了,乖乖地钻了进去。 “呵呵,以后你的名字就叫小金。”凌霄笑着说。 087【飞雪】 天空是火红的颜色,云很低,没有风。 远处是沙漠,附近有水草。 不见房舍,没有人烟。 黄昏时分。 几株一人多高的石柱子散置在眼前,象是久历沙场的一行勇士。长久以来,它们挺受着来自大漠的“焚风”侵蚀,石面上形成蜂窝一般的一片斑痕,人儿斜倚其上,赖以舒展着整日价四下奔腾的疲倦身躯。 来自大宋的出使团队就这样蜿蜒地穿行在这大辽广袤的国境中。 炎热的天气,毒辣辣的太阳,让原本气势如虹的大部队,再次变得萎靡不振。 童贯端坐在马背上,喝了一口皮囊里面的清水,火热的喉咙这才稍微滋润一点点。 马车内,郑大学士无奈地解开衣襟,露出自己排骨般的胸脯,拿着一本《孟子》卖力地呼扇着,想要汲取一点凉风。 虎贲小将刘锜依旧金盔金甲,汗流浃背,坚毅的脸上露出对炎热绝对不屈服的表情。 后面迤逦的大宋禁军团队,还有负责辎重的车夫们一个个都喘着热气,仿佛要被这烈阳烤死一般。 凌霄也躲在马车中,那些可以制冰的硝石已经用光,现在的他也必须要忍受这酷热的折磨。 一声嘹亮的马嘶! 又一声嘹亮的马嘶! 无数的马嘶声突然在出使团队前面响起。然后就见前面沙尘滚滚,犹如风暴席卷过来。 “全体戒备!”童贯心神一凝,挥手下达命令。 自从大部队从大宋境内开拔以来,基本上没遇到什么大的问题,那些小盗贼,马贼之流,根本就不敢和这样的大部队做对,即使眼馋这些贡品,也无可奈何。 可现在这里是大辽国。 辽人就是契丹人,生性残忍,凶暴好斗。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在乎你有多少人,他们只在乎你押解的有什么宝贝。 忽地,又是一声马鸣。 马鸣听来别具一种肃杀的意味。 很快,就见前面出现一支庞大的骑兵。 上千战马在前面嘶吼,杂乱的蹄声,蒸腾着弥空而起的漫天黄尘,象是一幢百丈高大的黄色透明罩子,笼罩在半天之上,引起了一天的乌鸦,在那里低飞盘旋不去。 包括童贯在内,所有人全都抽出了兵器,心神紧张地戒备起来。 辽人! 看他们战马模样,果然是辽国骑兵。 难道说他们准备打劫? 还是没看见出使团队的旗号? 不过很快,他们就看出前面马队有异--- 因为那队大辽骑兵突然形成一个包围姿势,围住了一匹马,一匹雪白的,犹如飞雪般的白马。 虽被围着,却傲然无惧。 “它”驻立在一块高出的石头上,昂着首,怒睁着那一双玛瑙也似的红眼睛,在同侪之中,它就是那么的杰出!那么不落凡俗,俨然是王者的风范。 “王”永远是孤独的。 辽国骑兵中的一个锦衣汉子死死地盯着这匹白马。 他注意它已经很久了。 可以说今天他带领千军过来,为的就是捉到它。 作为大辽国最勇猛的勇士,只有他耶律野火才配占有这匹宝马。 在整个下午,他带领骑兵追逐了它近千里,使得它只喝过一次水,吃过一次草,大多的时间,它都是在奔逃。 它清高,它骄傲! 清高是因为它不落凡俗! 骄傲是因为它是马中之王。 可是此时,它只能作为一个逃跑的马王,被耶律野火追赶。 …… 西边的老日头已渐渐的垂落下来,橘红色的光华,在远处原本鹅黄色的漠地上,洒上了一抹鲜红,在附近的水草地上渲染出一片五彩斑斓的奇光异彩。 起了云,也起了风。 耶律野火也看见了前面大宋的马队,他没有去过多关注,在他看来,这里是大辽国,没人敢主动挑衅他的骑兵。 他只关注那匹白马,那匹马王。 耶律野火吹了一声口哨,骑兵耸动着,再次缩小包围圈,朝着马王靠拢。 白马抖着身上的鬃毛,嘶叫了一声,扒开四蹄,围绕着围拢的骑兵转了几个圈子,站在最前面。 真是好样儿的!窄面、长颈、阔肩、平背,那双红光晶莹的玛瑙眼珠,和额前披散着四五寸长的一层马鬃,无异说明了它“马王”的身份。 飞雪,这就是它的名字! 耶律野火从自己的战马上下来,徐徐的走到了前面。 因为他知道自己所骑着的马根本就不敢靠近那匹飞雪,唯有自己亲自下地动手,才可能捉得到它。 耶律野火抖了一下身上的衣衫,右手紧抓着绳套圈,左手的驯马鞭,象蛇也似的缠在他的腕臂上。 风声飕飕,四野萧然。 对面,大宋团队所有人看着这奇妙的捉马一幕。 …… 就在飞雪第二次的长鸣声里,它动了。 飞雪扬蹄狂奔。大辽骑兵再次围堵,顷刻间黄尘万丈,山摇地动,真有石破天惊之势! 耶律野火趁机腾身而出,迎面狂奔而来的飞雪,乍见此情,陡地人立前蹄,发出了稀聿聿的一声长嘶。 就在耶律野火的套绳尚未掷出的一瞬间,后蹄着劲,用力一弹,足足跃起了一丈五六,已落身巨石,倏地向附近石柱林内穿去。 耶律野火发出了向对方示威的一声长笑。他太了解它了!就是这一手,他似乎也早在算中。 一声口哨,大辽骑兵闻声而动,已经将石林之口封死。 就在这一刹那间,飞雪再次转身,从石林中跃起,耶律野火早已待机而动。 马身人影交错的一刹那,耶律野火手上的绳套已经掷出,不偏不倚的正好套在了马首。飞雪厉嘶一声,落下的身子是那般的疾烈,似是澎湃的浪花,频频的起伏着。 耶律野火紧扣着手里的绳索,死也不肯松手,他显然是具有惊人的臂力,否则万难控制飞雪雷霆万钧的起落势子。 就这样他两臂交替着,渐次的向着马身接近。 白马怒到了极点,霍地张唇咬住了系在颈上的绳索,在一个凌厉的翻仰势子里,耶律野火整个身子蓦地腾空摔起,噗通!倒落尘埃。 在飞雪凌厉的齿锋下,那根紧系在它颈项上的绳索顿时一折为二,断成两截。 088【双雄】 周围众人,包括那辽国骑兵和大宋禁军,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谁也没想到这匹马竟然如此犀暴烈。 就在耶律野火诧异刹那,只见马王“飞雪”身子平跃而出,箭矢般的向着骑兵缺口突围。 到底人总是人!人比马聪明应该是不争的事实。在这个逻辑之下,即使是这匹马中神骏,亦不例外。 因此就在它前蹄方一踏下的瞬间,已受制于预先伏设的“井”字形绊马绳索。 飞雪的冲势太猛了,足足跌出了丈许以外。 这一下摔得不轻! 当它滚翻的身子方自跃起的同时,耶律野火已窜出如电,爆喝一声,只一闪,已落在了飞雪的背项之上。 飞雪一声嘶叫。 暴躁地跳腾着。 耶律野火不敢放松,身子甫一落下的同时,两只手一前一后,已分抓住飞雪的前鬃后尾。 一种极其悲愤的嘶鸣声,发自飞雪的嘴里,它开始展开了狂暴不羁的野性,暴躁的跳动不已。 耶律野火不愧是擒马的高手,观其擒马的决窍,乃在一个“贴”字,只要容他身子坐在马背上,再烈的怒马也休想把他掀下来。 尤其难能的是,他仍然保持着从容姿态,一任胯下烈马颠动得如何猛烈,他始终保持着刚才上马的姿态,一手抓着马鬃,一手抓着马尾。 沙地里卷起了片片黄尘,飞雪抱定了绝不妥协的态度,凭着它天生的倔强性情,绝不甘心受制于人。 只是它的对手太强了,强在它虽然展出浑身的解数,依然不能把他由背上蹶下来。 怒嘶,狂啸,暴跳,滚翻! 背上的那个人,只是适度的掉换着他坐在马背上的姿态,一待马身直立时,他仍然保持着原来的坐姿。 人马由跳动的颠踣战,进入到第二阶段的旋转战,卷起的黄沙,象螺旋般的打转而去。 那匹牲口旋转的身子,有如旋风般的疾烈,人不服马,马不服人,刹那间纠缠一团,但只见灰黑二色,在地面上陀螺般的旋转着,疾烈时只辨其色,不见人马。 当真是动人心魄的一幕! 足足有半盏茶的时间之久,马势才渐渐趋于缓慢。 突然间,人马静止了下来。 那只是极为短暂的一刹那。 紧接着这匹飞雪发出了清脆的一声长嘶,箭矢也似的窜了出去。人马展开了第三阶层的拼搏,也是这匹马中之王最后的一招杀手锏---撞击石柱。 人马俱亡! 耶律野火大惊,眼看那石柱就在眼前,自己和马就要一起撞击上去。 耶律野火暗骂一声,他身份尊贵,可不会为了一匹马而冒这么大的风险。 但是--- 他实在太爱这匹马了。 一咬牙,耶律野火骑在马背上,巍然不动。 死就死,谁怕谁! 他对马说。 可令人惊讶的是,飞雪在撞击上石柱那一刻,竟然诡异地折了一个弯儿,朝着大辽骑兵唯一的空隙---大宋使团那边奔去。 所有人都傻了眼,谁也没想到这匹马会这么狡猾,更没想到耶律野火敢这样做,为了一匹马竟然连命都不要了。 再看飞雪,一人一马,极速狂奔。 象狂风里的一片云,象脱弦的一支箭!一颗流星,一道闪电! 总之,那是你生平从未曾领受过的一种速度。 迎面的狂风,把耶律野火的长发箭般利落的甩在了脑后,他不得不把身子伏下来,以减少迎面的阻力。他的两只腿紧紧的夹在马腹上,上躯前倾,前胸与马颈几乎贴在了一起。 那是惊天动地的一阵奔驰。 马速快到极点时,仿佛凌云直起,天地万物,都是一色的朦胧。黄沙,水草,原野交织成一片混沌的颜色,人性早已丧失,突起的是发自血液里奔流欲出的野性,野性的冲击! 没天、没地、没有你、没有我、没有动、没有静,只是奔驰,忘命般的奔驰。 大地日落后日出。原野罩笼着一片雾色,日出前的一刹那,景色是那般出奇的美! 兀鹰在清朗的天空里盘旋着,走路鸟在沙堆上展示着羽翼,几株仙人掌,滋润着晶莹的露珠,远处传来牧羊人的螺笳声。 在一片晨光霭色里,一骑人马渐渐的走近过来。 飞雪全身为汗所湿润,看上去油般的滑亮,它似乎已失去了昨日的神骏,不再是那般的自负不可理喻了。它背上的耶律野火,也显得疲惫不堪,那么无神,深深垂着头,两只手松弛的支在马背上。无论如何,这大辽草原万金难找的马王“飞雪”已经属于他所有了。 在绵亘的阴山碧影里,红日露出了一半,晨光遭到了日光的介入,顿时显得生气蓬勃,五彩缤纷。 疲倦的人由失意的马背上徐徐翻身而下,眸子里交织着难以诉说的情感,他打量着它,轻轻攀抚着它的颈项。 他用一块洁白的绸巾,小心为它揩着身上的汗。 不远处,对峙着的大宋使团和大辽国骑兵,看见他出现,终于松了一口气。 耶律野火心情似乎很高兴,降服了难得一见的马王飞雪,让他心情真的很不错,所以他没有摆架子,而是非常主动地走上前,直接询问那大宋团队--- 那被询问之人不敢造次,直接把大宋出使辽国的事儿说了,然后说领队的是童贯童太尉,还有端明殿郑大学士。 耶律野火听到童贯的名字时,还算尊重,毕竟人的名树的影,童贯在大辽陕军号称“战神”,数次与西夏交锋,甚至和大辽国也有过交手,从军人角度来说,这个太监很厉害,是个人物。 至于那个什么端明殿大学士,耶律野火就嗤之以鼻了。他一向看不起这种文人,更因此在辽国与这种文臣不和。 在耶律野火看来,现在的大辽国主天祚帝已经没了契丹人的雄心壮志,只喜欢那宋人的诗词歌赋,甚至连皇宫排场也仿照宋人模样,这些都是那些文人惹出来的贻害。 …… 大宋团队内,童贯不得不站出来。 看见耶律野火,童贯就知道此人不简单。据闻此人不单单在军事上很有本领,治兵带兵很有一套,在政治上也颇有见地,只是可惜那天祚帝耶律延禧不怎么喜欢此人,不为重用。 此时,大宋朝威名最为显赫的“战神”,和大辽国军中最为耀眼的“将星”,面对面,站在了一起。 089【初临上京】 大辽国乃是中国历史上由契丹族在中国北方地区建立的封建王朝。 公元916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统一契丹各部称汗,国号“契丹“,定都临潢府(今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南波罗城)。公元947年,辽太宗率军南下中原,攻灭五代后晋,改国号为“辽“,1066年改为“大辽“。 如今的辽国国都上京,堪称盛世之地,不管是西来的西域人,还是南来的汉人,还混居着西夏人和女真人,可以说五胡杂居。 大辽国近百年来,深受宋朝文化影响,如今野蛮的马上民族,倒也变成了文质彬彬的圣朝。 作为大辽皇帝,耶律延禧甚至用非常隆重的方式来欢迎大宋使团。 尤其在到达大辽都城门口时,一直呆在马车中训练小金的凌霄也被外面热闹的声响惊动了。 他掀开车帘,映入眼中的就是那大辽人欢呼的模样,黑压压的看不到头。 看着这些无论穿着打扮基本和宋人无疑的辽人,凌霄终于明白他们日后为何会被灭掉了。 没了爪牙,学会了衣冠之举的野兽,最终会被真的野兽所击败。 作为大宋使团的童贯高高地端坐在马上,他微笑着面对大辽人民的欢呼,实则在观察这些辽人的精气神。 好的战士都是那种距离老远就能感受到杀气的士兵,显然,眼前这些辽人已经没了契丹人那种野性和血性,有的只是华贵衣冠,以及喜悦的呐喊,仿佛在他们眼中欢迎的不是宋人,而是凯旋的英雄。 童贯那原本担忧的心放下了,这就是曾经猛如虎的契丹民族乎?彼饮马东陲,烽火西域的日子指日可待。 童贯心中荡漾起难以名状的雄心壮志。 …… 骁骑校尉刘琦也看到了这些欢呼自己的大辽人,他看到的又不一样,在这些和谐的画面后面,是那些依旧穿着兽皮,头上梳理着辫子,甚至剃成阴阳头骁勇善战的契丹人。 也许很多契丹人已经被大宋文化同化,但还有那么一些契丹人依旧是野兽。再看前面童太尉那傲人表情,刘琦不禁担忧起来,想起出塞前老将军种师道交代自己的那几句话,心中更是像压了石头般沉甸甸的。 …… 作为引路的大辽名将耶律野火对于眼前视若无睹。 不用说,大辽人这种恬不知耻的欢呼又是自家那皇帝陛下弄出来的把戏。 盛世吗? 这就是盛世? 盛世是用一刀一血拼杀出来的,不是靠着眼前嘴皮子喊出来的。 耶律野火目光冷峻,心如坚冰。 …… 大宋出使团队四千多人在辽人的欢呼声中进入了大辽都城。 作为出使团队的首领,童贯,端明殿郑大学士,以及刘琦等人分别随着耶律野火觐见大辽国国主耶律延禧。 凌霄等一般品阶较低的,就只能够在宫殿外面候着。 古代礼仪非常繁琐。 像这种觐见是初来之后的首见。过后,大宋众人还要沐浴更衣,再次觐见大辽国主,这叫次见。然后大辽国主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宴。亦或者,直接把人放入使馆,不再理会。倘若设宴款待,就是三次觐见。每次的套路都不一样。 差不多过了一个时辰,童贯等人这才出来。风尘仆仆的模样,宣布,去使馆歇息。 …… 沐浴更衣。 凌霄总算在木桶内泡了一个澡。 浑身泥渍,还有酸臭全都一扫而空。 凌霄甚至想,这会儿那赵若兰该不会也和自己一样泡在浴桶里。 美人出浴,端是美丽。 黑狗小黑伸着爪子逗弄着装着小金的酒葫芦。对葫芦中的这小小蛇,它充满了畏惧。可是在畏惧中又充满了好奇,以至于它不断地吠叫着,似乎在宣告自己是多么强大,多么不怕对方。 凌霄捧了水泼洒在小黑身上,一直都不爱洗澡的小黑哀怨地发出唔叫。 酒葫芦在地上滚动了一下,吓了小黑一大跳。 凌霄伸手将葫芦抄起,拔出塞子,然后就见小金蛇乖巧地从葫芦中爬出来,缠绕到凌霄的手腕上。凌霄逗弄着它,和它说着话。 小黑吃醋了。就又叫了开来。 小金蛇故意在凌霄手臂上游来游去,一幅撒娇模样,摆动着小尾巴,荡漾起浴桶中的水纹。 小黑叫声更大了。 敲门声响起。 阿丑在外面说:“凌霄,好了没有,我们出去走走吧!” 来到辽国以后,阿丑就急不可耐,想要四处转转看看这个宋人口中恶魔般的国家。 所以在休息以后,他就迅速洗刷一个澡,迫不及待地赶来找凌霄一起转悠。 凌霄应了一声,这才起身擦拭身子,穿衣服。 小金蛇就依附在他的脖子上,宛若一条细细的金项链。 直到凌霄穿戴完毕,敲了敲葫芦,小金蛇这才有些依依不舍地重新钻进葫芦里。凌霄顺手在里面丢了一粒药丸,那是他炮制的丹药,可以帮助小金蛇更好地成长。 门开了。 阿丑正等着凌霄,小黑跑出来在阿丑胯下钻来钻去。 凌霄招呼阿丑道:“走吧,出去转转,但要小心,毕竟这不是咱大宋,万一出了事儿可能会有大麻烦。” 阿丑说声知道,他只是好奇这些契丹人是怎么过活的,并没有招惹是非的意思。再说了,就算他阿丑胆子再大,也不敢在这大辽国乱来。 …… 辽国的城市十分繁荣,酒肆,勾栏,以及做买卖的商铺一样不少。 街道上人来人往,穿戴也都阔绰,可见这里的人都很富裕,相比来时辽国那些偏僻地方,衣不蔽体,茹毛饮血的族群,这契丹人也真的分化了。 抱着看热闹的心思,凌霄和阿丑在辽国都城上京好好地游览了一番。 据凌霄所知,辽国实行五京制,五京中上京临潢府为正式首都,其余四京为陪都。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南京析津府(今北京),上京临潢府(首都,今内蒙巴林左旗林东镇南郊)、中京大定府(今内蒙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东京辽阳府(今辽宁辽阳市)。 而上京是辽国的真正大本营,无论是驻扎军队,还是经济政治都要比其它四京强上许多。 不过上京地方实在太大,两人转悠半天,这才走了不过几个街道,几个集市。 凌霄感觉有些口渴,正要招呼阿丑一块儿去酒肆饮些茶水,这时身后传来一些异声,在集市吵闹声以外,他听见了一些串铃的声音,乍听时很象走方郎中手里的那玩意儿,其实却是扣结在牲口颔颈上的响铃。原先只不过是很模糊的一种声音的意识,不过转瞬的当儿,那种声音已变得十分清楚,显著而错综。 所谓“错综”那是因为听见了别种的声音——蹄声。 并且是纵马狂奔的马蹄声。 在这样人流熙攘的闹市,有人如此,也不怕伤人。凌霄禁不住循声望去,一看,吃了一惊。 老实说,在这闹市,这么大规模的马阵是很少见的。一共来了多少匹马,一时还弄不清楚,不过第一批八匹坐马,却已经清楚在目。 八匹大概同属于一个颜色——黄色的骏马,并成一横列,以同样快的速度,践踏着被掀翻的水果,枣儿,风驰电掣般的疾快,刹那间已临近前。 如非是八匹马的颈项上,都拴着一串醒目银铃,单单只凭蹄声,那是不易听出来的。 此刻,那些串铃声非但清楚在耳,甚至于已有些震耳了。月光之下,八匹同色的骏马上,各自端坐着一个十分魁梧的汉子。 八名汉子,看起来几乎是同样的高矮,也是同样的姿态,同样的衣着。 每人一袭缎子的箭祆,那是大辽国勇士常见的衣服式样,前大襟一角拉下来,露出祆里子,老大的一块皮裘。 八个人脸上也都扎着同样色泽的一根丝绦,在他们每人坐鞍之前,各悬着一口细长微微弯曲的长刀,刀的式样,甚至悬挂的地方也完全一致。 在凌霄惊奇的注视之下,这一拨八匹健马,已自眼前风驰而过。那是很雄迈,整齐壮观的一列马步。如其说马步的划一令人惊讶,不如说马上人的精神划一更令人惊异。 八个人不如说八“尊”人来得恰当,因为这些人看上去简直就象木头雕刻出来的一样刻板,八双锋利的眸子,只注意着前方。 如此闹市,如此怪异的八人。 就在凌霄无限惊异的眼光尚未离开这八骑人马背影的一刹那,他耳中却又听见了第二拨马蹄的声音。 第二拨是四骑人马,马色大概是枣红色的,马上人的衣质,同样属于缎质,只是色泽较浅,每人头上多了一顶同样色泽的风帽,帽后飘着长长的两根帽翎,日光下十分潇洒。 这四匹马同先前的八匹马一样,风驰电掣的由凌霄面前奔驰而过,给与凌霄的感觉,只是惊鸿一瞥,除了惊奇以外,什么都来不及思索。 然而当他再回过头来时,情形就更不一样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面前又出现了两匹马,和一辆闪烁着金漆光泽的彩车。两骑人马,连同着这辆双辕二马的金漆座车,就在凌霄回过身来的一刹那,已近眼前。 首先映在他眼前的是马上一双神秘男女,男女二人,各人跨骑在一匹雪白的骏马之上。这两个人可不似先前那两拨人马那般的刻板,也许是他们身负的使命远较前行各人为重,或是身分不同。总之,就在他二人方一发觉到眼前凌霄这个人时,两个人情不自禁的同时扣勒住马缰。两匹奔弛正疾的坐马,陡地收蹄,就地里打了个圈子,牲口不住的打着响鼻,马上男女四只明锐的眸子,已经目不交睫的盯在了他的身上。 原因很简单,凌霄挡住了他们的路。 再看四周其他契丹人,不知何时早已躲避一边。就连阿丑也躲到了酒肆里面,唯有凌霄因为好奇和惊异,晚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