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有可无的序章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红月,能沟通世界。科学家休·埃弗雷特提出:多元宇宙是一个理论上的无限个或有限个可能的宇宙的集合,包括了一切存在和可能存在的事物:所有的空间、时间、物质、能量以及描述它们的物理定律和物理常数。 自然而然的,多数人选择相信和认可休和他的平行宇宙论。可是平行宇宙存在的证据,却鲜为人知。 也许真的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银河系,同样的太阳系,同样的地球,有一个身处不同平行时间线的你,正改变着教科书里的历史,谱写着人类书籍的新篇章。 更或许只是一个来自重庆老城区,那沟沟拐拐的坎坎坡上,在五几年就成立的高中里,为祖国奋斗了一生的历史老师罢了。 一轮红月,正在朝天门棒棒的呐喊声中,冉冉升起。现在,她用那无穷的魔力,再一次开启两个平行世界的大门……《重生大明之红月传》可有可无的序章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一)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自从唯一的女儿张若兰失踪后,张宜奎年迈的身躯再也承受不住精神和时间的双重压力,开始一点一点崩溃。 先开始是手不住的颤抖,这书写了了大半辈子文章的手,已几近成了废品;再是早已弯曲的双腿,渐渐的难以移动,曾竟健步如飞,激情如血的小兵不在了。最后是医生告诉他可能患有脑梗。为祖国的革命事业奉献了一辈子的张宜奎,在多少中国人为祖国辛苦前行几个世纪后重新站在世界高处而感到自豪和骄傲的时候,支持不住了。 “脑子不好使咯,腿也不好使喽,女儿也没了。”张宜奎坐在椅子上,用手抚摸着一张破旧的全家福,迟暮老人的嗓音,带着哭腔。 桌子头解放牌的钟表滴答作响,似乎也是为时间的流逝而泪流满面。老城街上早已被灰尘包裹的路灯,正低头将自己昏暗的泪水,撒向大地。窗上被雨水洗的惨白的年画小人,显得格外悲寂。 不知什么时候,桌子旁的张宜奎已经呼呼大睡起来。正这时,一阵激烈的碰撞声,透过生锈的铁门,惊醒了还在梦乡中的老人。 “大……大……哥,这……老头一个人退休……这……这……么多年了,肯……肯……定攒了不少宝……宝……贝吧!” “废什么话啊,赶紧撬门,前几天这老头的女儿失踪了,现在他一个人在家怪可怜的,一会拿刀唬着他,拿完东西就走。” “好的……大……大……哥,没……没……问题大哥。” “死胖子!”头上带着黑丝袜,身材高大的大哥没好气的盯了一眼旁边略带口吃的重量级汉子。 老式的单元房是两层门,一层是由铁和钢做成的防盗门,另一层是实木做的内门。这栋楼上都是些老弱病残,偶尔有些外来务工人员,搬家时弄出大响声很正常,也没有保安之类的人物,所以像大哥和胖子这样的人才会肆无忌惮。 张宜奎曾在抗战时期给八路军送过信,解放战争的时候做过侦察兵,警惕已经成了本能反应。虽说很吃力,但张宜奎还是努力挪动着腿下的轮椅,向门边靠去。 由于手的不住颤抖,加上室内并不那么空旷,张宜奎的轮椅不时撞下来一些物件,几本书从书架上落了下来。 咔擦!伴随着一阵刺耳的声音。铁门开了。 张宜奎现在心里想到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拿起摆在门口的座机,打给警察。自己可早已不是当初健壮的青年了,除了警察,没人能救他。 胖子开始更卖力的工作了,留给张宜奎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张宜奎用左手慢慢撑起腰杆,伸出应紧张而加快颤抖的右手,试图去抓住那鞋柜上的座机。 “还差一点。”张宜奎的头顶已经开始冒出细汗,他知道身体一时间不可能适应过来,可是现在不是责备身体不争气的时候。 Kuala!一声,实木内门已经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裂缝。 “若是能再年轻一点就好了。” 砰!!!! 被胖子用力撞开的门扇转瞬之间到了张宜奎的轮椅跟前,带动的劲风将之前掉落在地上的书吹得翻转起来。门扇也随着惯性,向前冲去。 啪!!! 门扇重重的撞在了张宜奎的轮椅外轮胎上,巨大的冲击力把正在轮椅前踏板上半站着的张宜奎掀了出去。 噗嗤!!! 响起了血肉落地声音和胖子的呕吐声。 一滴血,悄然溅在了正翻动的书页上,止住了书页的翻转。 只见那被血染红的黄草纸上,赫然写着排排正楷: “红月当空,天下大乱,且听夙夜阑干。 山河破碎风飘絮,生世浮沉雨打萍。 吾辈当立乱世之不灭,延平四海。 驱鞑虏,平贼寇,且看大明红月。 大明吏部尚书俭事李光航” 张宜奎的脑中一片空白,只记得自己撞上了坚硬的水泥墙,留下一片鲜红。 …… “自己大概死了吧!”张宜奎想到,“人原来有灵魂啊。” 现在的张宜奎,是一道光,雪白的,明亮的光,没有形状,虚无缥缈。 “我还有思想!?”张宜奎震惊到,可周围却寂静无声。 空虚! 虚无! 倏忽间,张宜奎觉得有一股悲伤的感情从心底流露出来,并且是不由自主的。那是种不能形容的悲凉与伤感,他开始回忆起自己的一生: 1932年出生于重庆,正当天下大乱。 1936年被家人裹挟逃难到湖广。 1937年被国民党军官收养,见证淞沪会战。 1939年被共产党地下党员发掘,次年入党。 1940年在八路军大刀连参加百团大战。 1945年作为共产党代表团成员参加日本投降仪式。 1959年进入北大学习历史,政治,经济。 1985年老来得一女,因脖子带胎记且体虚多病,取名若男。 2015年…… 2015年,也就是今年,张宜奎最难熬的一年,虽然或许已经解脱,但是最痛的印记,是抹不去的。 2015年是女儿和老伴离开的年份。 巨大的悲伤让代表着张宜奎的精神的光芒闪烁不停,忽暗忽明。抑制不住的伤感从心头冲出,在着寂静的虚无中飘散。 伴随着漫无目的的漂泊。 不知持续了多久,光芒渐渐停止了闪烁,同样不知什么时候,张宜奎飘到了一轮血红的月亮前面。 红月,腥红如血。 张宜奎发现自己正不由自主的继续向那轮红月靠去。他想停下,可是也就只能是想着,却无能为力,因为他早已失去的肉体。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光芒,一点一点被红月吞噬,与红月的光芒相融合。 …… 空间又恢复了平静,一轮血红的月亮,伫立在虚无之中,似乎是等待着什么。 …… 1640年5月14日夜苏州城,暴雨如注。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乐天君当年写给琵琶女的诗句,倘若放在此夜深雨中再品,亦是别有一番风味。”一名书生,头戴明制网巾,穿着一身交领中衣,站在海南黄花梨雕琢成的“蝠”“鹿”金漆四方桌边,听着雨打在窗子上的声响,手握一本明朝才子杨慎始所撰的《丹铅总录》,眉宇间透露出万千思绪。 突然啪的一声,挂着一柄宝剑的侧窗被人打开,紧接着一个湿漉漉的身影从窗口掉了下来。 “勇哥儿!勇哥儿!那个……哎呦喂!”一名扎着小髻的明朝少女,身上穿着被雨浸湿透了的褙子,就这么从窗户上滑到了地板上,还被摇晃的剑鞘拍了一下脑袋。 “哈哈哈哈!沁儿,这大半夜,闯男丁卧室,成何体统。”看到这少女,书生紧锁的眉头逐渐舒缓开了,微笑着说到。这少女便是书生的亲妹妹,名叫李沁年方十三。 “哼!才不是呢!没谁谁愿意跑到你这个酸腐文人的房间里来啊!”李沁显得很生气,饱满欲滴的樱桃小嘴微微翘起,粉脸一嘟,用手整理起还挂着雨滴的头发,尽显豆蔻年华的活泼清纯,又显露出大家闺秀的沉着冷静。 虽然当事人并不觉得特殊,但在一旁的书生李勇,却看的有些痴了,生生将到了嘴边的“孺子不可教也”吞了下去,全然不知自己也有些失态了,哪有亲哥哥盯着自己的妹妹的脸不放。 “家兄?!勇哥儿!?”李沁见着兄长盯着自己一动不动,自觉有些羞涩,“兄长你不会真的像奶奶说的那样,被鬼神附身了吧?” …… 第二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二)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1640年5月13日戌时,大雨滂沱,苏州城外十里 咯哒!咯哒! 两匹壮硕的骏马,飞驰在满是雨水的官道上,每每跨出一步,水滴飞溅。若是伯乐在世,也会叹其不凡,若是有边军哨官在此,定会识出这马是十里挑一的好马,和塞外鞑子马有的一拼。 两名明军哨骑,戴着深色斗笠,一袭对襟罩甲,紧紧握着马绳,似乎带着一丝坚毅,飞驰向十里外的苏州城。 苏州城里,李家大院,西厢房。 “二少爷,大少爷的事情已经办妥了,只等您下令了。”一个小厮模样的人,正跪在厢房门外,身上带着些许泥泞。 屋内人影幢幢,传了几声咳嗽声,过了一会,靠门的位置,传来一阵刮茶杯的叮当声,“我知道了,你看着办吧。” “是。”小厮四顾附近无人,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雨水溅到了门柱上,留下了几点印记,小厮皱了皱眉头,望了望天色,浓厚的乌云透出一丝红光,在雨水的掩护下,快步离开了厢房。 东厢房。 “老夫人到!” 东厢房的门被两个男仆推开了,一位身穿金丝锦衣的老夫人,戴着她那斑白的两鬓,颤颤巍巍的,在两个打扮华丽的丫鬟搀扶下,走进了东厢房。 “我孙儿怎么样了。”一进东厢房,老太太就只瞅向躺在床上的李家大公子,轻声问道,“郎中,我孙儿他没事吧。” “回老夫人,听闻公子被天火砸中,可鄙人并未察见皮肉之伤,可是病情有误?”一位带着四方巾的白须老郎中,对着老妇人行礼到。 “奶奶,是真的,我亲眼见到勇儿哥……啊不!大哥他被一团蓝色天火砸中,到现在还没醒。”站在卧榻遍的一名少女大声嚷到,眼神里透出一丝惊恐,仿佛那事又在眼前发生了一遍。 “你怎么会在这里?成何体统?来人把小姐带回去房去。”老太太只看了李沁一眼,就径直走向卧榻之侧,不由分说就招呼几个丫鬟把李沁抬了出去。 厢房门被关上,屋内只剩下两个丫鬟一个郎中,老夫人和他的孙儿。 “老夫人,恕在下直言……”说到这里,郎中警惕得看了看两个丫鬟,老太太明白了他的意思,招呼两个丫鬟先出去。 “老郎中但说无妨。”老太太,显得有些急切,攥了一下手中的绸绢。 “老夫人,依在下所见,这小姐口中天火,可能不是天火。”说罢老郎中捋了一下胡须,但胡子好像不自然的动了一下,不过并没有引起老夫人的注意。 “哦?那是什么?”一听不是天火,老太太觉得心中的担子稍微轻了些。 “老夫人别急,随不是天火,但觉得小姐所言不假,最近暴雨不歇,红月当空……” 未等说完,老太太就瞪大了眼睛!心情再次坠落谷底,浑然不觉指甲已嵌入手中。 “我孙儿……被附身了?” 1640年5月13日,苏、松、湖等府的吴江、归安等地昼夜倾盆大雨,水势骤发,霎时汹涌,不分堤岸,屋宇倾倒。而米价腾踊,斗米至银三四钱,富家多闭粜,民食草木根皮俱尽,抛妻子死者相枕。强横之徒三五成群,鼓噪就食,街坊罢市,乡村闭户人情汹汹。 …… 1640年5月14日午时,初晴 “诶诶!你听说了吗?大少爷醒了。” “瞎打听什么,据说大少爷被附身了,现在府里说这些话是要出事的。” “不对啊,我看大少爷醒来还好好的啊,而且好像重新开始读起书来了,就刚才还让我把那个什么《丹铅总录》给他送过去。” “……” 无数的流言蜚语,府内似乎已人人皆知,尽管老太太严禁任何人谈起,可还是走漏了消息。 附身在古代可不是一件小事,古代封建社会,现在看来的迷信那时候就是科学,任何一件与鬼神附身扯上关系的人,在任何场合都会遭到隔离待遇,甚至有可能被打上妖鬼的罪名,遭众人唾弃。老太太明白,若是不加制止,这大孙子的名分就毁了。 于是老太太觉得亲自审问些仆人丫鬟,来寻找谣言的根源。 正当府里暗流涌动的时候,身为李家大公子的勇哥儿,却全然不知。他只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对自己的新身体充满了期望,因为他是张宜奎啊。 “哗” 张宜奎伸手掬起一些没有太多污染的池水,打破了这水平如镜的池水。波光粼粼的池水,反射着来自头顶太阳的光芒,一闪一闪的。 他将手中的水一饮而尽,顺便用池水洗了把脸,清凉的池水激荡掉了些许倦意。张宜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习惯性的摸了摸鼻梁。 张宜奎打量着还在微微涟漪的池水中的自己,不禁有些欣慰。 头戴紫金冠,一袭素色交领深衣。还挂着水渍的脸上,标准的小山眉,张宜奎不禁想起《西京杂记·司马相如》有句:“文君姣好,眉色如远山,脸际常若芙蓉”。 故有了今日小山眉、芙蓉脸二词。以山喻眉,满翠目,山色朦胧,姿态掬雅慵。 “哈哈!我是小山眉,晨早初醒,当山额,慵懒可掬的似笑还无。” 用不再颤抖的双手撑起这幅年轻人的身躯,轻轻拍一拍衣服上的泥土,抖擞抖擞精神,向着庭园深处进发。 从这幅身体的记忆来看,此处地处苏州,不同于山城重庆的七拐八弯,一马平川的长江中下游,除了偶尔的河流小丘,没有很高很大的山脉,站在这倚靠着小丘建成的园林亭墅里,视野到时别样开阔。 “东西南北桥相望,画桥三百映江城。”看这秀美的江南河山,张宜奎不禁想起白居易在《九日宴集醉题郡楼兼呈周殷二判官》诗中描写:“远近高低寺间出,东西南北桥相望。”,明代诗人高启在《枫桥诗》中写道:“画桥三百映江城,诗里枫桥独有名。”将两者佳句合之一处,张宜奎不觉有些得意。 试想自己一迟暮老人,原以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里只会留有空虚,但却神乎其技般来到了这片土地,拥有了一副未经打磨的身躯。重生的喜悦,唯有他自己知晓。 任何一个没有经历过死亡的人,是不会知道死里逃生的喜悦有多么强大。 未完待续…… 第三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三)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应是良辰美景虚设,更与何人说。”新生的喜悦是无与伦比的,但同时张宜奎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责任重大。如果自己几十年的从教经验可靠的话,那么眼前的这片土地,将在随后的几年里被破坏殆尽,这是他不愿看到的。这不仅仅是身为一个中国人的家国情怀,还饱含了张宜奎对这片土地深深的爱。 受过社会主义唯物价值观的张宜奎,对于后世的其他民族并不感到厌恶,但是爱国心让他不得不把导致近代落后的锅戴在清朝身上,仇清不仇满,这是张宜奎的世界观。 张宜奎喜欢多元化的世界,讨厌奴役和欺凌任何民族的行为。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依旧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既来之,则安之。”张宜奎向池水里丢了一块石子,石子在水面上激起五片涟漪,沉入池底,不顾而去。 风儿吹动了张宜奎的下摆,泛起了了风尘。 …… 扬州府衙。 啪!!! “这群贼寇!简直欺人太甚!”厅堂之上,一位身穿大明五品常服——镶边绣云霞鸳鸯纹长袄的中年男子,一把将地下人呈上来的书信扔到了地上。 “张大人息怒,他们要盐给他们不就完了。”跪在地上答话的人正是前些时候的明军哨骑,说话都时候,不时偷偷瞄向台上的大人。 “给?”这位早已怒发冲冠的大人,更是用力睁大他那两双小眼,“我拿什么给?以前给的东西要不是我在上面打点着,现在不说乌纱帽不保,命都没了,还让我给?拿你命来给吗?” “……”哨骑低头不语。 “再说你的命值个狗屁,喂狗都没人要。”同知大人更是气急败坏,抄起一把笔墨朝着底下跪着的两个哨骑,墨渍浸染了大片的地砖,染到了哨骑的脖子上,和厅堂的书案上。 一时间寂静无声。 “去,把李家人找来,让他们想想办法,弄些私盐。”同知揉了揉额头,叹了口气,“等我修书一封交给给都转运使。” “是。” “对了,去库房支一百两银子一并带过去。” “遵命。” “算了,我还是亲自去一趟吧。”张同知轻轻敲了敲他的酸枝太师椅背,眼神耷拉下来,好像一下子老了几岁。 “……” 李家大院。 “大少爷您要出去就跟我说啊!”一个带着明式瓜皮帽,正一遍将一件外衣披上,一遍向着正准备出门的张宜奎喊到,“我给您备车马,外边刚下了大雨,会把大少爷您的脚染脏。” 张宜奎还有点不适应这来自封建阶层的等级效应:“刘管家,就劳烦您了。” 明清时的车多用一或二骡挽行,统称“骡车”。乘人的车为小车,因其有棚子、围子,形如轿子,又称为“轿车”,后世轿车的名字由此而来。 车围子左右还要开一个一尺见方的小窗,上嵌玻璃,讲究的车前后左右均开窗,最多的可以开十三个大小不一的窗户,人称“十三太保”,窗的形状也各异,可谓是非常之讲究。 张宜奎倒是挺想体会一下古代车驾的感觉,但苦于车驾笨重,不便穿行于弄堂小巷。 毕竟李家在江南经营多年,良马车驾无数,张宜奎当过侦察兵,会些马术,也不想被车驾限制了自由。于是乎挑选了一匹高头白马——神采奕奕,有一股后世徐悲鸿大师笔下之健硕。 张宜奎踩着马镫,扬长而去,才子配良马,倒是英姿飒爽。 毕竟是江南富庶之地,乃不知淮北早已饿殍遍野,十室九空,更无论流贼猖獗。朱门人家还是酒肉安逸,灯红酒绿。士人才子,烟花柳巷,倚空台榭,爱朱阑飞瞰,百花洲渚。 一路山水人家,在江南百年水乡小巷,家家粉墙,户户灰瓦,那种脂粉白,不是干净而是朦胧,教人觉得适宜养小妾、戏子和李渔的小妾兼戏子,逼仄的空间,时时倒有柳暗花明之境。“是柳暗花明又一妾吧?”张宜奎心想。 正当张宜奎还沉浸在江南水乡的美景中时,不远处的阁楼上,却一直有位女子,坐在纱帘背后,默默注视着张宜奎的一举一动。 “看来晴不了多久了。”张宜奎看着远方飘来的乌云,有点后悔自己没有选择驾车出行,皱皱眉头,打算掉头返家。 远处阁楼里的女子,紧紧攥了一下粉拳,贝齿轻扣红唇。 “李济宁,走到楼前都不来看奴家。” 张宜奎没有觉察出什么,但似乎在李勇的记忆里,对这座阁楼有一股特殊的感情,并且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东西。 原来李勇是张宜奎现在所占据身体的乳名,而济宁是其表字,而户部典溥上的名字是李光航。 李光航的爷爷,也就是李家家主,李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李凌,二儿子李云,三儿子李峰,四儿子李靖。李光航的父亲李凌有两个孩子,大儿子便是李家大少爷李光航自己,第二个孩子就是李光航的妹妹,李沁。 古代的重男轻女观念在李家提现的淋漓尽致。自从李凌有了李光航这个儿子后,老太爷就把家族的天平倾斜向了李凌一家四口。尽管李凌本人是个浪痞子,曾经为了不读书跑去北边当边军,要不是他老子花重金把他这个长子从九边拉回来,不然的话,张宜奎也就没地方附身了。 老太爷其实很苦恼,古代人爱面子到了一种地步,家族产业理应传给长子,由长子代家主之位,但李凌就是一五大三粗的莽夫,不读诗书,不晓算术,不通礼法,老太爷觉得自己辛苦这么多年的产业,要是交到李凌手上,指不定哪天败的一个子都不剩。 正当李老太爷感到难堪的时候,李光航出生了。这小子倒也争气,九岁考上童生,十四考上秀才,对于算术也是一块璞玉,早已是远近闻名的才子了,城东都转运盐使司的张象杰同知的女儿好像对他还有意思。 这样下来老太爷就放心了,以后明传长子,礼制上不会受人诟病,实权给长孙,想来不会差到哪去。 可同时老太爷忽略了一点,被张宜奎觉察出来了,毕竟张宜奎可是比老太爷多了几十年的阅历啊,即使老太爷至今才七十有余。 这李家看似平静,实则处处暗礁。老太爷忽略的,正是李家的其他三个儿子。任何人在同样的条件下被他人忽视都会觉得不甘,何况老大李凌在其他三个儿子眼里,一直是个纨绔大哥,别的不会,吹牛打架泡妞到时很在行。 张宜奎细细想来,如是这般境况,自己岂不是要陷入如后世琼瑶小说里的家斗情节? 但他是张宜奎啊,比这个世界的人多了那么多年的阅历啊,他才不会让这种狗血的剧情发生在他身上嘞。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张宜奎挥起马鞭,在马儿的嘶鸣中奔向李家朱红色的大门。 李家西厢房。 “已经传出去了吧!”屏风后,两个妙曼的身影,正在给浴盆里加上玫瑰花瓣,浴盆中躺着一位身体修长的男子,皮肤白皙,乌黑齐腰的秀发,若是放在现在,定能和那些当红小鲜肉一比。 “回二少爷,您叮嘱的东西小的都办好了,现在老太太慌张的不得了,还不等咱们动手,就自己乱了阵脚,哈哈哈哈哈哈哈嗝!”跪在屏风外,头戴四方巾的人,因笑得太激动,黏在脸上的假胡子被嘴角的空气吹了下来,掉在了角落里。 “去,找阿九领赏去。”美男子从浴盆中起身,走向墙边,取下一副金丝开元弓。 “是是是!谢谢二少爷,哈哈哈。” 嘣! 弓弦在强健的臂力下震动,箭支滑出箭扣,穿过屏风的宣纸,最后没进血肉。 “二少爷……你……” 噗通! 他到死,眼神都带着惊恐和不可思议,他的手指指向了屏风后的人影,鲜血染红了地板。 屏风后的男子重新躺入浴盆,两旁曼妙的身影,将双脚慢慢伸入澡盆……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脏了我可爱的门柱和地板。” 翻云覆雨的夜,留下一片殷红。 未完待续…… 第四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四)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1640年5月14日夜,李光航书房。 “好了,说说你这么晚了,还来我房间干嘛。”李光航微微一笑,将手中的《丹铅总录》加上书签后,搁在一旁。 “勇哥儿,你说你一读书人,不寻笔墨纸砚,四书五经,偏偏让我给你找爹爹要盔甲干嘛?”李沁一遍头发捋干,一遍用眼睛偷瞄眼前的大哥。 “呵呵,你一个女孩子家家,不好好裹脚习理,整天打打闹闹,活像个女汉子!”李光航近前一步,刮了一下李沁的那湿漉漉的鼻梁,笑到,“快说,父亲到底同意了吗?” 女汉子?李沁还是头一回听说这个词汇,但是从字面上意思来猜的话,应该就是说自己不像个女娇娥,而似一男儿郎。“大哥真坏,”李沁心想,“到底要不要告诉大哥父亲已经同意了呢?” “喂!”张光航虽然语气显得那么不耐烦,但是脸上依然挂着一副招牌微笑,“想什么呢你,再不说的话,我叫奶奶来打你板子啦!” 一听要叫奶奶打板子,小丫头立刻被惊得跳了起来,“不许告诉奶奶!如果你敢告诉她,我就……我就……” “你就什么?”张光航再近一步,就不信自己一个拥有几十年阅历的“老头子”治不了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 “我就……我就说你非礼人家!然后奶奶就会打你板子!哼!”李沁小嘴一撅。 噗! 张光航心中一口老血喷出,心想这种狗血的剧情,居然从一个豆蔻年华的小丫头口中说出,不禁让人无言以对。 “好好好!算你狠,别卖关子了,快告诉我父亲怎么说。” “嗯……我有个条件!”李沁扬起下巴,戏谑地看着李光航。 “行行行,您说,本大少爷依了就是。”张光航脸上笑嘻嘻,心里MMP,这小妞怎么这么腹黑啊!怪不得一家都是经商的。 “也没什么,就是明天和爹爹练武的时候带我一起就行。” “练武……哦!”李光航恍然大悟,“算了,我不同意,你也不用给我说爹爹的事了,回去吧!” 这丫头真傻,哪有这么把谜底透露出来的啊,这次李光航心里也笑嘻嘻了。 “蛤?大哥你怎么这样!出尔反尔,非正人君子。哼!” 扑哧 李光航这次没憋住,直接笑了出来。倒不是因为李沁的傻白甜,只是觉得这种话到了一个小姑娘嘴里,怎么听都严肃不起来。 夜深了,太阳收回了白天撒下的余晖,也睡去了,夜里没有后世车噪影响的静谧,倒让张宜奎觉得有些不自在,经管园中的小虫们一个比一个唱的动听,还是掩盖不了李光航内心的凉意。 他既然穿越到了这个时空,也就意味着他和原来的那个世界断绝了联系,即便能复活,没有了至亲至爱,与死亡又有什么区别呢。 新的家庭,还等着张宜奎去适应,并以他的新身份,李光航。 思绪停止,渐渐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他看到了流血漂橹,饿殍遍野,伏尸百万,血流成河。 “啊!”张宜奎被惊得翻下了床,大口喘着空气,仿佛是有人扼住了他的喉咙。 夜还是那么静。 “唉,看来要走的路,还长着呢。”李光航理了理衣服,准备再上床酣睡。 突然听见内院门开合的声音。 李光航轻轻翻身下床,取下了挂在窗上的宝剑。 窸窸窣窣中,一个人影,缓缓走向西厢房。 李光航偷偷跟上,古代可没有路灯,李光航躲在了内院天井的树后,从西厢房里照出的昏暗灯火,让李光航与那人处于敌明我暗的状态下,李光航能看到那人,那人却看不到李光航。 噗通! 那人跪在了西厢房门口,径直朝门口轻声喵了三声。 不一会,一个人影出现在了西厢房门上。 “尸体处理完了吗?”人影传出了一位男子的声音。 “回二少爷,那人的尸体处理完了,您吩咐的的东西已准备妥当了。” “哈哈哈,过了明日,就不用叫我二少爷了。”人影拍了一下桌面。 “叫我大少爷!” “是!大少爷。” 李光航轻轻回到了东厢房,关上门,眉头紧皱。 一夜,辗转反侧。 第二天一大早,就看见李家大院的大红门洞开。因为有心的李光航,选择绕路远路,不走官道,说是为了理风,所以出发较早。不一会儿,一名扎着小髻的少女,穿着以翠绿为主格调的袄裙,哼着小曲儿,踏着小步儿,走出大门,脸上洋溢着代表着胜利的微笑。 还能是谁,不正是李沁嘛。 紧接着后面跟着出来一名书生,正穿着一身素色短打,背后背着一把用油布包起来的长剑,腰间挂了一个腰牌,却是出城所用。 这打扮怪异的书生,自然就是满脸黑线的李光航了。 李光航觉得李沁这丫头太狠了,昨天死缠烂打,又是威胁,又是乞求,折腾得自己没办法,只得同意带着李沁一起去城外找爹爹。 李光航的爹爹李凌,自然就是那个浪痞子,老太爷嫌他在城内不帮着家族打理生意,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吹牛泡妞,怪丢人的,于是就给大儿子在城外买了块地,修了个宅院,让李凌暂居于此。 李凌倒也是性情中人,二话不说,就把刚修起来的庭园拆了大半半,把老太爷花重金给李凌修的苏州园林给拆了,把老太爷气的胡子都翘起来了。 李凌很自觉,又去把那拆了的园林生生改成了练武场,和自己从九边抢过来的老婆整天舞刀弄枪,倒是自在。 就是这么一对剽悍的父母,生出了一个爱读诗书的李光航。 李光航之所以想找副盔甲,再跟着父亲李凌学习武艺,是想要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寻找安身立命的资本。脑海中的历史知识告诉李光航,江南的富庶,掩盖不住的是大明朝的大厦将倾。不就的将来,很可能会变成李光航昨晚梦到的一样,到处是鲜血淋漓的战场,残肢断臂,涂地肝脑,紧接着惨绝人寰的屠杀,将降临到李光航脚下的这片土地。 唯一的出路,便是仗剑剑戎马天下,练出一支强军,这样才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更不至于坐以待毙。 而对此非常重要的前提,便是李光航自己的身体素质。举个例子,若是在一群文人中有一个武人,那么这个武人便会对文人毕恭毕敬,经管一群文人一起上也打不过他。但是在战乱中可就不一样了,基本是武人当家,文人陪衬,不然也就不会那么多文人墨客选择在兵荒马乱的时代消极避世了,因为这根本就没有他们的舞台啊!即便有,还要忍受头顶粗鲁无理的武人对自己的掌控,这对当时的读书人来说是种耻辱。 所以李光航决定文武双修,既能有治国安邦的雄才大略,也拥有威慑诸将的高超武艺,就不愁没有地方伸展拳脚了。 “爹爹!娘亲!” “哎呦喂!沁儿来了?你大哥呢?也来了吗?”李凌的宅院中央,一个胡子拉碴,虎背熊腰,赤裸的胸膛上,一条狰狞的伤疤附着其上,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的男子,放下手中的一把长槊,望向正被仆人领进门来的李家兄妹二人。 噗! 李光航心中又是一口老血,这人真的不是张飞张翼德吗?怎么会是自己一文弱书生的父亲,李光航心中无语。 “爹爹~”李沁一把钻进了李凌的怀里,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水汪汪的眼睛,盯得李凌这八尺硬汉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旁的李光航心中,也是一阵无语,昨天闹得时候怎么那么厉害啊!今天见了老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李凌老脸一红,急忙用一阵超嗲的声音问到: “欧呦呦!宝贝女儿不哭不哭,爹爹让你娘给你做好吃的。” “人家这么想爹爹,可是爹爹老是只知道大哥。”李沁小嘴一撇,就要哭出来了。 “好了好了,不哭了哦,爹爹知道错了哦,再生气你就打爹爹泄气噢!” 噗! 李光航心中一万只草泥马奔过…… 因为到了府院过后已是申时,寒暄后用过晚膳,一家人就各自回房准备入睡了。 江南五月的天公喜怒无常,雨又开始下了。 “大人,这么晚了,李光航这小子到底会不会来啊!属下都被蚊虫咬了不下几十口了。” “不急,从府城到李凌那厮的屋舍,他李光航不走官道,难道想扰远路不成?”官道边的树林里,埋伏着两名黑衣锐士,让人惊讶的是,两人的肩膀上,各背了一把火器,看起来精良无比,却不同于大明鸟铳。 “这要是不来,那李家二少爷送予你我二人的东洋火器,岂不是不得施展。可惜啊。”开始的那人,翻了个身,继续盯着眼前空无一人的官道。 夜,静得吓人。 未完待续…… 第五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五)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又是一个随朝见晴的早晨,李光航和父亲早早来到了距离苏州城并不遥远的太湖边。 李光航望着东方的鱼肚,渐渐由白转红。太湖清澈如镜的湖面被太阳撒下的光辉照的波光粼粼,一阵微风吹过,银镜般的湖面荡起一圈圈涟漪。湖水中有几条早渔的木船,几名辛勤的渔夫轻轻撒下渔网,喜悦中收获颇丰。 天下又起淅淅沥沥的小雨,太湖变得朦朦胧胧的,什么也看不清楚,只能看见物体的大概轮廓,好像蒙上了一层细纱。 “勇儿,随我来。” 李凌将李光航领向太湖边的一处茅屋。由于连日暴雨,茅屋的一角已经被太湖水泡得发白。李凌用他那粗壮的手臂轻轻一指, “你要的那副盔甲,在那屋存着。” 李光航感到一丝诧异,若盔甲是铁质,那放在这般潮湿的地方,岂不会锈迹斑斑?若是纸质,那就更加糟糕了,如若这个父亲是一个细心的人,盔甲或许还有一丝完好的希望,可这个彪形大汉,真的会细心吗?自己会不会拿到一副废甲。但自己也没有选择的余地,在明代,军队的盔甲可不是轻易就能弄到的,弄到了也是要被扣上盗窃军资的罪名,轻则流放,重则杀头。 李凌自己的这幅盔甲,是自己私藏的,为了摆平这事,李家老太爷没少出血。 没有了路,只能自己找路咯。李光航硬着头皮推开了茅屋破旧的木门。 可是刚推开木门,李光航就发现不对,江南的雨水不说有多猛,但是多啊!为何这屋里屋外差距那么大!这屋内竟然一滴水也没有,离门不远处还堆放着一大袋不知名的东西。而且屋内的空气,有些干燥。 李光航记得后世故宫的防水技术是,先铺制灰背,石灰膏与细黏土掺均匀,肉眼看不出白灰点来。铺平拍打后密实度可在达到永不渗水的地步。这屋子的四面墙上,都若有若无的留有一些白点。李光航出于好奇,用手指剜下了一点白色的墙灰,仔细一瞧,竟是石灰。 “张飞穿针,粗中有细。”李光航心中不禁一叹,人果然不可貌相。 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堆在角落的东西,便是是生石灰了。生石灰这种东西,在化学中称为碳酸钙,无论是后世还是现在,都在诸多廉价的干燥剂里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用途广泛。 老祖宗还是很聪明的,并且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注重实用,虽说这使得中国在一段时间里科学技术发展引领着世界潮流,但忽略理论的后果,就是牺牲了发展的动力,这也是为什么顾炎武会提出经世致用的思想。 不过这么久了,李光航还是没看到类似盔甲的东西,除了屋中一堆半人高的干草。 李光航正想回头问问李凌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神中充满了期待。 李光航一个箭步冲到了那半人高的干草旁,也不理干草在手背上划下一条条白道,开始徒手扒掉干草堆的顶部。 “嗯?” 李光航的手碰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金属质感在李光航的指尖跳动,竟是一副铁甲。 李光航突然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出现这种情感了,岁月早已碾碎了他的热血。可是自从他来到这里,重新活过来后,他发现自己在身体深处蛰伏已久的东西,再次躁动了起来。 “那么就让它完全苏醒吧!”李光航觉得自己充满的斗志,继续投身向盔甲的发掘运动中去…… 官道上。 “驾!” 随着两匹马儿的嘶吼,一辆松木马车,载着的人,正是都转运盐使司同知张象杰。 经过一片树林,马不停蹄的向苏州西北方向驶去。 “大哥,那不是张象杰那狗官的车子吗?”树林中,一宿未眠的两人,正啃着来时自备的干粮,喝着清水。 “管他是谁,只要不是李光航,就别管他。” “哦……” 两人的其中一人,便是5月14日那晚到李家西厢房去的小厮。而另一人,则是一个胖子,膀大腰圆,面憨心痴。两人埋伏了一夜,硬是不见李光航人影,倒不是没人给他们报过信,可惜来人是晚上才来,古代没有电灯,晚上在野外乌漆嘛黑的一片,两人埋伏太深,报信的没找到他们,他们也没看到报信的。 现在又饥又渴,对于那小厮到时没什么,可对于那胖子来说,这是很不得了的事情。胖子有些烦躁,趴在树旁自己一人,边玩泥巴边抱怨。 太湖边上还是一片风平浪静。 “呼!” 李凌将一条涨水时跃出湖面的鱼儿抓住,正将鱼儿除鳞去脏,准备来一次户外烧烤。 茅屋内的李光航,早已累的满头大汗,终于将附在盔甲上的茅草除去干净。 一副完整的盔甲,展现在李光航眼前。 头盔是明代流行的飞碟帽,长长的帽檐,据说能防止流矢的冲击,头盔的顶上,用朱砂书写着一个勇字,帽檐里边,垂下一圈皮革顿项。 甲身是大红棉布包着的对襟棉甲,干燥的环境,让每一块棉层保持着韧性,明晃晃的铁甲护肩,层层叠叠的精铁护臂,胸前一块护胸铁镜,乍一看甚是精锐。 李光航记得,棉甲这种东西,是打元代开始才出现在东亚的战争圈里的,火器逐渐兴盛,东方人首先意识到了这一点,重甲骑兵在亚洲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已经不再为作战主流。而且为了保持部队作战时受天气的制约更少,更好的适应严寒,改用棉布包铁,既保持了一定的防护力,又能不使部队的机动性减弱,这也是自元明以来,东方人更重视轻甲的研发和列装,少量的重甲,都是给众多的将校军官配备的。 后世很多人觉得被称为欧洲之盾的西方板甲的防护力比棉甲强,事实的确如此。 但是精良的板甲,需要投入的物资精力是惊人的,况且欧洲土地本来就小,从葡萄牙打德国就算是远征了,不需要追求机动性,因而更加注重防护力。 在土地广袤,幅员辽阔的亚洲,人人列装板甲几乎是不肯能的,且不说机动性,光是打造板甲的消耗,就足以吓退许许多多的野心家。 李光航想了半天,觉得这副棉甲的样子有些熟悉。 突然李光航心中一闪而过三个字: “夜不收!?” “沿边夜不收及守墩军士,无分寒暑,昼夜了望,比之守备,勤劳特甚。” 这堪称明军精锐的夜不收,竟然有父亲李凌的一席之地,这让李光航对这位莽汉父亲的钦佩之情更进一步。 “难怪父亲会懂些军备养护。”李光航暗自叹到。 正当李光航觉得自己已经足够震惊的时候,突然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这棉甲的下面,竟压着一副半身锁子甲。 这老父亲,还真能贪啊! 突然李光航想起自己刚到李凌府邸的时候,李凌挥舞这的一把长槊。 李光航一阵无语,莫非这长槊也是李凌从边军弄来的? 紧接着,李光航看到了更加不可思议的画面…… 第六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六)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李光航原以为那是一块压梁砖,古人经常会在房梁上挂一块砖石,一说有镇宅辟邪之用,二说有巩固房梁的作用。可是李光航自信一看,这分明就是一个带矛头的狼牙棒啊! 李光航记得明人茅元仪《武备志》卷一四《狼牙棒》记载载:“取坚重木为之,长四、五尺。异名有四:曰枪、曰杵、曰杆、曰棒。植钉于上,如狼牙者,曰狼牙棒。“。 这种兵器的打击效果,不仅靠它的重量,锤头上的诸多尖锐的铁钉,常常产生奇特的杀伤作用。就是对身披铠甲的敌人也有很大的威力,而对于轻装甲甚至没有装甲的步兵更是连皮带肉地从身上钩扯出来。而且,其古怪的外形,硕大的棒头和恐怖的杀伤力也会在心理上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无论持此兵器者武术造诣如何。所以,在万马奔腾的马战战场上,是绝对少不了这种兵器的。 况且,这可不是普通的狼牙棒。 按理说狼牙棒前段应是实心全刺,可是这一个狼牙棒,前段却是有三个食指粗细的小孔,只有一个矛头,孤零零的伫立在三个孔洞之间。 这原来就是列装大明百万边军的三眼铳啊! 后世的李光航曾在许许多多的史料中看到过三眼铳的记载,多是装备边军而用。三眼枪铳管短,不能三点一线瞄准,但它在三四十步还是有相当的威力。尤其是后起戚继光的军队改革,北军大量使用三眼铳,而不使用鸟铳。 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边军多对阵鞑靼骑兵,一般来说,那火器如果不使用段射,在骑兵面前想要造成可观的杀伤效果,只能放在四五十步以内齐射,而这个距离对于战马来说,转瞬之间就能冲到近前。而且明朝卫所制留下的隐患,导致士兵普遍士气低下,不等将官号令就开铳的情况很多。所以北方的心性急躁的汉子,打完一波铳后就哎呀呀一阵乱叫,然后挥舞着手中的三眼铳,张牙舞爪的向对面的战马砸去。 而且对于李光航来说,三眼铳对于自己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弓术枪术一时间难以练得炉火纯青,而三眼铳这种短程火器,在弥补近远程输出的同时,给李光航这个兵器新手更多破甲杀敌的机会。毕竟任何铠甲都禁不住这么重的钝器抡击。 而且留给李光航的时间并不多了,他需要尽快学会将盔甲和兵器,运用自如。 “或许大刀的刀法可以可以用在三眼铳上吧。”李光航想起来自己在华北抗日根据地挥舞着厚背砍刀,在一次次挥舞奋力挥杀中,收割着日寇的生命,不禁再次热血沸腾起来,李光航耳熟能详的歌曲,在耳畔想起: “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 全国爱国的同胞们 抗战的一天来到了,抗战的一天来到了! 前面有东北的义勇军 后面有全国的老百姓 咱们中国军队勇敢前进,看准那敌人! 把他们消灭 消灭 冲啊! 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杀!” …… “娘亲。” 苏州城外李凌的宅邸,李沁穿着一身紫绿色的月华服,看上去有了些许灵动,好似皎洁的月光呈现出晕耀的光华,甚是美丽。 “大哥和爹爹他们去了哪里啊!”李沁趴在“后花园”的门边,望着自己的母亲,水灵灵的眼睛一眨一眨的。 “呼!” “后花园”靠近大门的角落里,李凌的妻子,也就是李沁和李光航的母亲,正把挥舞了一阵的长枪放在地上,收了动作,用脏兮兮的手抹了一把雪白的脸颊。 若是有他人再次,定会诧异,这女子竟是色目人。 她叫索娜尔,意为纯洁的。家乡是亦力把里人,大约位于后世的新疆与哈萨克斯坦交界的地方。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大明边界,与李凌结识,并跟随着李凌来到江南。 白皙的皮肤,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窝,长长的睫毛,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和后世的一位维族女明星有些相像。 唯一让人觉得不搭的,是她那代表着精壮的腹肌,和小腿肌肉的发达,当然,这些已经被一身素色短打所掩盖。 索娜尔跟随李凌来到大明已经许多年了,早已对汉话了如指掌。 “你爹爹他一天除了舞枪弄棒,就知道在外面乱跑,现在指不定正带着你大哥在哪里胡作非为呢。走,进厨房,娘给你做些好东西。” “娘,沁儿不饿呢,还是爹爹回来一起吃吧。”李沁嘴上说着不要,心里早已按捺不住地激动,毕竟老妈的厨艺可比雇来的厨子好多了。 “看来有些人是不想吃娘做的‘别什巴尔马克’了啊!”索娜尔一脸无辜的望着李沁,摊开手说到。 这“别什巴尔马克”,意为五指,就是后世称为手抓羊肉的东西。生在中国传统家庭的李沁,早就被爷爷那套老规矩弄烦了,好不容易能放纵一下,李沁可不想放过。 “那就……吃一点点。” …… 李光航在太湖边试穿了一下盔甲。虽说棉甲是轻甲的一种,但是净重也有二十来斤,加上锁子甲,妥妥的一身重甲,少说也有三十多斤。虽说这对张宜奎来说重量还算适中,可是现在他是李光航啊!一个未经锻炼,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你让他穿着这么一身重甲,怎么都像是给了原始人一把加特林,才不会冒蓝火哒哒哒呢。 况且由于李光航身体瘦弱,而且夏日并未穿许多衣物,盔甲里还留有诸多空隙。 李光航意识到,自己的习武计划可能要泡汤了,这么一副身躯,还是先想想怎么先快速强壮起来吧。 “健身?你说的是健体吧!”李凌翻动着被一根木棍贯穿了的鱼儿,看了李光航一眼,看着衣服书生模样的儿子,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那当然没问题,只不过就看你吃不吃得了苦了。”毕竟这小子是被老太爷硬生生拉去读了那么多年诗书,突然想健体习武,让李凌觉得有些诧异。 “儿子虽然一介书生,但是吃亏耐劳可是很在行的。”李光航心想,自己能不吃苦耐劳吗?后世生活那么惨,摸爬滚打多少年了,加上国家一直倡导的“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他身为一名党员,岂有不贯穿落实之理。 “是啊!是啊!不然我儿子也不会年纪轻轻就考取功名。”李凌突然有些不甘心,目不转睛的盯着烤鱼。 李凌其实一直想教李光航习武,可是老太爷哪能同意啊!之所以李光航的乳名叫勇儿,都是因为李凌啊。 “好吧,明日卯时,随我出练” “今天,先带给你找点东西补补身子。”李凌望向远处一片树林,微微一笑。 树林里,两名早已精疲力竭的黑衣锐士,不应该是一名。胖锐士已经趴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了,只有瘦锐士还背着鸟铳,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紧紧盯着官道。 李光航李凌父子俩一路收获颇丰,倚仗这李凌的武艺,现在战利品里,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应有尽有。正当要抵达森林边缘的时候,李凌发现了异常。 “等一下,”李凌勾下身子,向前摸索而去,李光航也注意到了胖瘦二人,同样勾着身子,紧跟着李凌。李凌对李光航所表现出的机敏感到意思诧异,但没有多想,两人在不远处停下来。 李光航认出了那个瘦子,就是那夜去到西厢房的小厮。 “勇儿可知道那是什么火器?”李凌一副长者的样子问向李光航。 李光航怎会不识得这是火绳枪的一种。可是装逼的机会就让给李凌吧。 “孩儿不知。” “那是倭寇的铁炮,你爹我也是读过书的。”李凌显得有些得意,随即却显得有些担忧,皱起了眉头,“这苏州怎会有倭寇的火器,莫非……这俩人是倭寇?” 李凌突然抓起了一块拳头大的的石块,用单眼虚瞄一下,卯足了劲儿,将石头扔了出去,砸中了正在瞭望的瘦子的后脑勺,瘦子一声不吭就倒下了。 “勇儿,随爹爹将这两人捆起来,明日押送到知府大人那儿。” 等胖子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和昏厥的瘦子被五花大绑在太湖边的一棵树上。 胖子那叫个气啊!这湖边蚊虫比树林里的还多。 寂静的夜,传来的一声声胖子的咒骂…… 第七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七)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娘子!我回来了。”回到李凌的宅邸,已是亥时,两人蹑手蹑脚,轻轻敲门。 不一会儿,门内传出了一几下走路的声音,伴随着开关房门的响声。 美人如画,轻轻打开了朱门。身上罩着一身长袍,乌黑的秀发,散乱地披在肩上,在月光的照耀下,高挺的鼻梁,折射出来自异域的风情。 “沁儿和老何他们都睡了,”索娜尔略带倦意的双眼,轻轻扫过父子两人身后背着的“战利品”,又转向李凌的面庞。目光逐渐柔和,完全不顾李光航就在旁边,伸出白玉般的手臂,轻轻放在了李凌脸旁,“看看你,”突然她看到了李凌手臂上一条半寸长的白色划痕,先是疑惑,又有些伤感,好像想起了曾经的过往,紧接着,在李光航不可思议的目光中,索娜尔,竟流下一行清泪。 “阿凌……我又想起了……唔,那天……!”索娜尔竟伏在李凌的胸膛上失声痛哭。 李凌时常挺起的背,在这个时候,慢慢软了下来,眼中亦是云雾缭绕。 闻着索娜尔身上传来的丝丝酒气,李光航心中的不解,已消逝殆尽。 一个是能在九边的金戈铁马中生存下来的明军夜不收,一个是跨越塔克拉玛干来到大明的异族女子,任谁都不会想不到他们的经历有多么心酸。铁汉的柔情,女子的清泪,承载的是那多少年来的凶险,承载着那刀尖舔血的峥嵘岁月。 李光航觉得自己不应该打搅他们,轻轻地,带着一群飞禽走兽,走向灶房,轻轻地,不留下一根羽毛,一片鱼鳞。 大明1640年的夜,有些寒了。 …… 次日清晨,天才蒙蒙亮起,早起的鸟儿刚刚开始觅食,李光航就已经来到了太湖湖边,开始按照记忆,做一些简单的热身运动。 自己这幅身躯,尝惯了富家公子的安逸舒适,不知道能不能承受来自边军夜不收的历练。 伴随着湖边渔村里传来的第三声鸡鸣,李光航开始了第一天的训练。 “首先呢!”李凌在湖边捡起了一块平滑的石头,“首先,练武的第一步:吃饭!” 噗! 要不是李光航心中有张宜奎的克制力,早就想一下子飞到湖对面,然后唰的一下飞回来,来冲淡一下心中的诧异。 吃饭? 这和习武健体有什么关系? 难道说古代也有讲究营养之说?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这军伍之人,首要之事便是吃食。”李凌也不管李光航嘴长得老大,自顾自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火折子。 火折子在大明是很常见的,制作工艺也相对简单。只需在竹筒里塞一卷点燃后吹灭的草纸,用时拿出来一晃,就会燃起来。李凌身为边军夜不收能拥有火折子,李光航对此并不感到惊讶。昨日李凌烤鱼时生火,就用的是这种火折子。 李凌粗壮的手臂轻轻一挥,朝着火折子顶部吹了几口,火苗就歘的一下冒了出来。 李凌从茅屋里检出些干草,放在已经“灶台”下面。 说是灶台,其实就是那块平滑的石头搭在两块石头上。 “现在,爹爹教你如何在郊外制作熏鱼干粮……首先……” 虽说李光航在革命时期没少做过饭,当年野战炊事班跟他混的很熟,于是也懂得一点,学起来倒是并不困难。 “君子远庖厨?呵呵。” 正当两父子在湖边做饭做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却忘记了晾在一旁的胖瘦二人。 胖子一闻到烟味,口水就不自觉得流了出来,对于一个古代吃货来说,火等于烟等于好吃的。 “哼!没出息。”瘦子看着一副馋猫的胖子,鄙夷地撇了撇嘴。 不过那父子两烤的东西,闻着还真香啊! 瘦子饿一宿,未进滴米,在肚子的抗议下,吞了吞口水。 …… 南京城,都转运盐使司。 “都转运使救我!”跪在堂前的,正是都转运盐使司同知,张象杰。此时的他,没有了之前训斥哨骑的盛气凌人,只有满面长泪,好像家中有人逝去般。 “张大人莫要慌张,这区区倭商,岂能将我大明唐唐四品官员吓成这番模样!”坐在一把红木太师椅上的都转运盐使程林,穿着一身面带一丝戏谑的微笑,玩弄着手上了一枚翡翠扳指,一眼也没有看正跪在地上磕头的张象杰。好像是对着下面跪着的张象杰所说,却又像是在对着一片虚无说话。 张象杰知道这是嫌自己带的贿赂少了。 其实这一百两对张象杰来说已经不算少了,按照当时的购买力来算,大概将近70000元人民币左右。 张象杰是寒门出身,年少时立志铲除奸佞。可是到了官场,一无靠山,二无家业,明初太祖定下的以穷养廉的政策,到了明末,就成了“逼良从娼”的毒蛇了。 身为四品官同知,实际上的权利被转运使一人包揽,拿着朝庭那么一点连温饱都不够的官俸,张象杰走投无路了,才迫不得已走上了贪污的道路。 毕竟寒门子弟,良心的谴责下,张象杰只从各处克扣一小部分银两,足够上下打点,宴请应酬。百两白银,对于张象杰来说,不小不大。可对于大权独揽的程林来说,一百两?打发要饭的吧! 张象杰一咬牙:“如若大人能帮下官,下官定当奉上彩礼,以贺大人救命之恩!”说完又重重的一个响头。 程林看了看跪在地上的张象杰,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突然他想到了什么。 “张大人,我看你这花瓶不错,不如就赠予我吧。” “大人请便,若是大人把玩无趣,下官愿意出银两收回此物。” “嗯!”程林走到张象杰跟前,拍了拍张象杰的肩膀,“这花瓶,少说也值个两千两银子吧。” 张象杰拳头紧紧握了一下,已不知指甲已经嵌入了手中。 “大人神机妙算,下官佩服。”张象杰的声音有些颤抖。 “那么张大人请回吧!您的事,我来替您分忧。” “下官惶恐。” “哈哈哈哈哈哈哈!” …… 第八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八)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得手了吗?”李家西厢房,被更换一新的屏风后,一个男子的声音。 屏风外跪着一个人影,若有心细的人在此,定会发现,此人的脚趾,却和大明人有些不太一样。在食指与拇指之间,有着明显的间隔,并穿着不同于大明式的木屐。 “回公子的话,想来有东洋火器之利,定已得手。” “嗯,不说这个,”屏风后的身影慢慢挺起了身子,“我要的货怎么样了。” “公子要的的货定然无碍,只是,”跪在地上的人抬头望了望屏风上的投影,直起了身子,拍了拍经管什么都没有沾染的膝部,脸上挂着一副面无表情的假面,面具下的嘴唇微微翘起,“只是,我主人想要的东西,不知少爷您,准备好了吗?” “这个你自然不用担心,”屏风后的男子语气似乎有些有些愤怒,大概是因为那人未经他的允许就自己站直了身子,慢慢走向那挂着宝弓的侧墙边,“因为……” “因为,”那人突然提高了音量,“因为少爷你,可不是那些不识时务目光短浅泛泛之辈啊!” “你不觉得,自己有些狂妄了吗!”屏风后的男子,一下子拉满了那一石开元重弓,对准了屏风。 “狂不狂妄,取决于公子你的态度,”那人却负手而立,将自己的背面留给了那持弓之人,“公子可别忘了,公子 的身家性命,可都在我家主人手上,可别因公子一时冲动,误了公子您一家人都性命啊!” “哈哈哈,明日,汉锦华仪,希望公子不要失约。”说罢,一甩衣袖,踩着那木屐,推开屋门,大步流星。 咻! 笃! 一支利箭,将屏风上一人的画像穿破,不过紧接着,并没有传来箭矢没入血肉的声响,却是生生嵌进门柱半尺有余。 “玊儿!” “爹爹……” “那两个家伙怕是失败了。”一个中年人,原来就在屏风之后,默默听着两人的谈话。 “废物!饭桶!”李玊气急败坏,一下子将那宝弓,重重摔在了地上,桌面的茶水,微微泛起涟漪。“爹爹,给我些人手,我亲自替爹爹……” “明日带上那些‘货’,照他的意思,见一面吧。” “可是爹爹……” “好了不用再说了,明天多带些个家丁。”中年人起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西厢房。 西厢房里,李玊的身影,依旧伫立在屏风后面。脸上的五官扭曲成一坨,咬牙切齿。 “老不死的东西!” …… “娘亲!大哥他们昨晚没回来吗?”还是出门时那那一身翠色袄裙,李沁站在江南的晨雾里,清新脱俗。 “你大哥和你爹昨晚回来的很晚,具体几时我都不知道,这不,一大早,拿着一个纸包,和你大哥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索娜尔正在庭院中涣洗梳妆,一头乌黑的秀发垂在脑后,好像一条纯净的黑色瀑布,在山头上流淌。 美人梳妆,豆蔻梢头。 就算是天上的神仙见了这一幕,都会情不自禁而动了凡心。 “什么嘛!大哥明明答应我练武的时候要带我一起的啊!大哥好坏!大哥好坏!”李沁嘟起了她那樱桃小嘴,一边抱怨大哥李光航的食言,一边向索娜尔说到,“娘,你说大哥不读书,干嘛要练武功啊!” “你大哥是想保护你吧。像你这么乖巧可爱的女子,出门在外的,你大哥肯定放心不下。”索娜尔带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说到。 “大哥他才没有那么好心呢。”李沁被索娜尔逗得小脸一红,低着头嘟囔到。 看到这一幕,索娜尔发出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兄妹之间,有什么嘛!” 索娜尔笑的更婉转了,李沁羞红了脸蛋,不好意思的望向了别处。 看着正掩嘴轻笑的母亲,又看到树立在庭院角落里的棍棒长矛,李沁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娘亲,教沁儿武艺吧!” …… 太湖旁边,李光航和李凌父子,吃着来自大自然无污染的馈赠,谈笑风生。 看着正在远处吃鱼吃的不亦乐乎的一对父子,被五花大绑在树上的胖子坐不住了。 “大兄弟!诶!大兄弟!说你呢!对对对!就是你!过来!过来!” 李光航有些诧异,放下手中的烤鱼,朝着被绑在树上的两人走了过来。 胖子见他过来时没拿烤鱼,心里虽然有些不高兴,但脸上还是笑嘻嘻的。 “大兄弟!能不能行行好,把你们那烤鱼分小弟一点,小弟我已经一饿了一天了,你看是不是……是吧!呵呵!” 李光航有些哭笑不得,本以为这胖子的第一句话应该是,我俩无冤无仇的,为何被如此对待,或说是什么只要放我一马,来日必报大恩之类的求释放的江湖公式话。没想到这胖子第一件事还是想到了吃食上。 要不,调戏调戏这胖子! 李光航不知道为什么会迸发出这种念头,明明自己已经加起来快有100岁的人了,怎么会有这般心态。 没有细想,李光航决定调戏调戏这看着老实憨厚的胖子。 “啊?什么烤鱼?”李光航故作思索。 “就你们吃的那个……那个……”胖子还没说完,就被一旁的李光航打断了。 “哦!你说的就是那以清晨鲜嫩肥美的太湖鲈鱼,加上采自大明天南水北的五味香料,吃进嘴里丝滑如锦,含在口中回味无穷,芳香馥郁,实乃居家旅行之佳品!正可谓此物只应天上有,简直是无可挑剔,无与伦比的佳肴美味啊!” 本来就已经饿的头眼昏花的胖子,哪经得住李光航那生动形象的描述啊!口水哗啦哗啦的流出嘴边。 “而且你知道吗?这菜中的五味才是重重之中!五味使大明菜的味道千变万化,也为大明人在况味和回味他们各自不同的人生境遇时,提供了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在厨房里,五味的最佳存在方式,并不是让其中有某一味显得格外突出,而是五味的调和以及平衡,不仅是大明历代厨师和中医不断寻求的完美状态,也是大明在为人处世、甚至在治国经世上所追求的理想境界;还有那……”这是后世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里的台词,李光航只不过添油加醋,将里面的中国改成了大明,然后绘声绘色念给胖子听。说到激动时,唾沫星子乱飞,又从湖边拿来烤鱼,指指点点,将整条烤鱼分析了个透彻。 胖子简直欲哭无泪啊! 本来人家肚子里开始闹革命了,你不去拿食物镇压,居然还煽动了全身的情绪,现在搞得全身上下,每一处都开始闹革命了,大哥你就不能分点给我吗! 突然胖子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一口咬向了正在李光航手中接受唾沫星子洗礼的鱼肉。 “啊!” 这鱼肉,怎么这么劲道? 胖子一看坏了,这哪是鱼肉啊!这是那个小白脸的手啊! 伴随着李光航的惨叫,胖子知道,现在吃鱼肉的希望,是不可能再有了。 …… 第九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九)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唔……咻咻段勾,野油应袄一” “勇儿,他在说什么?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看着手上绳子被解开的胖子在一旁大快朵颐,时不时发出一些奇怪的声响,李凌有些诧异。 这货上辈子定是食神,要么就是个饿死鬼。 “爹爹,他在说谢谢大哥,这鱼真好吃。”李光航心中同样觉得有些好笑,不过更多的是些无辜。 明明咬了别人的手,却还能当着别人的面吃的这么欢实。 李光航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李光航不再盯着胖子,反观起了一旁的瘦子。 这瘦子不简单,起码和胖子比起来要意志坚定的多。虽然李光航时不时听到有咕咕的声响从瘦子的腹部传来,虽然瘦子面色有些偏黄,虽然瘦子那标志着一夜未眠的黑眼圈已经被肿起的眼袋所替代,但是瘦子从来没有开口乞求过什么,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湖面,顶多也就是吞吞口水。 是个真汉子! 李光航心中泛起了一丝钦佩,可是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5月14日那晚,在李家西厢房的那个小厮,就是眼前的这个瘦子吧! “唉~” 李光航起身,在胖子狼一般的眼光下,撕下了一块李凌今早带过来的已经被烤的泛白的肉片,走向了瘦子。 “哼!” 李光航没走到近前,瘦子就唰的一下子将头扭了过去,一点也不给李光航机会。 李光航先是一愣,随即微微一笑,越加钦佩这个想害自己的人了。 “壮士!” 瘦子依旧盯着远方。 “壮士何者,可敢报上名来!”这是后世武侠小说里经常出现的通用话,李光航想碰碰运气,毕竟千百遍绿林好汉,没有一个不中招的。 瘦子听到这话,好像一下子打了鸡血似的,猛的将头扭了过来。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吾乃凤阳四小龙,段落!” 噗! 李光航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没想到这个时代的侠客剑士,还真和金庸老师笔下写的一样啊!四小龙?那么应该还有其他三个兄弟。 “那……” 还没等李光航问下一句,手自己就开口了。 “公子可是道上的人?” 原来李光航的一席话,让段落误认为李光航和自己一样,是行走江湖的侠士,也没想他是自己受托要杀的人。 李光航一阵无语,你要说不是,那谈话是不可能继续下去了,你要硬说自己是,那就要有一副侠士的样子。但李光航一看就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酸儒书生,哪有一丝江湖人士的样子啊! 有了!李光航眼前一亮。 “这位好汉,吾乃漠北飞马枪李凌之子,李光航是也。” “果然是道上的人啊!想不到在这种火器横行的年代,居然还能碰到同道中人!快哉!” 刺啦! 在李光航震惊的目光中,段落竟徒手将缚在自己手上的绳索撕裂开来,一把夺过李光航手中的肉片,大口撕咬起来。 李光航心中一凛,连忙向后退了几步,面前这人竟然如此厉害,竟然能以徒手撕开拇指粗的麻绳。 不过李光航发现了一丝不对,被撕开的绳子切口过于整齐了,完全像是被切割的一样。 突然李光航看到段落的手腕处居然有一个小小的凸起,泛着寒光,竟是一精铁薄片。 李光航不知道何时自己头上已经布满一层细汗,这么短的距离,若是对方想杀掉他这个白面书生,那李光航是绝对没有机会活命的。 “壮士好身手,不如我们来切磋一下。”却是李凌注意到了这边的不对,在段落将绳子破开的时候,就已经起身,提着一把将火绳点燃鸟铳。 段落一听这话,也不管还在嘴角的肉片,抬起了头,望向了李凌。 唔! 壮硕的肌肉,胸口微露的伤疤,豹头环眼,虎背熊腰。这一定就是那书生口中的漠北飞马枪李凌了。 段落两眼放光,没想到自己要杀的人,居然有一个大侠的父亲,这让从小有个大侠梦的段落有些失望。 “漠北飞马枪,久闻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漠北飞马枪?自己什么时候取过这种称号啊!李凌先是一愣,旋即说到: “既然如此,壮士何不赏个面子,与我切磋切磋。” “好!爽快!”段落一听到要比武就兴奋的不得了了,连忙将手中的肉片一扔,就要与李凌厮杀一番。 李光航不知道段落到底武艺有多强,虽然相信自己的父亲,但也不愿冒险一试,急忙打圆场到: “壮士,我觉得此举不妥,又欠佳之处。” “哦?有何不妥,烦请直言。” “且不说壮士一宿未眠,滴米未进,而此时此地,也无他人见证,我爹爹的大侠名气是不可受非议的,若是此时比武,定会有宵小之辈说我爹爹趁人之危,有辱大侠之风范。” 江湖上的人,一是讲义气,而是讲名气,在古代的江湖绿林中,若是有不正义的行径,那么不论走到哪里都会人人喊打。不论你武艺高强,照样令人不耻。 “是这么个道理,那壮士我们来日再战,先来吃些肉来。”李凌顺势而为,给了个台阶下。 段落虽然很想和“大侠”对决,但是自己也知道名气对于一个侠客的重要性,而且自己确实有些饿了,那肉片根本不够塞牙缝的。 “好,那就坐下一叙。” 太湖的湖面还是依旧平静,鸟儿也已经吃饱喝足,正站在指头,望着三个彪形大汉,和一个白面书生,在一个石灶太前谈笑风生。 胖子还是低头啃着烤肉,只有在李凌从一个布包里取出吃食酒水的时候,才会偶尔抬一下头。李光航也在整理思绪,捋一捋最近发生的事情,默默不语。 只有段落和李凌聊的热火朝天,一会从家常说到经历,从经历说到武艺,从武艺说到天下局势,说到士林腐败。开始李凌还留有一丝警惕心理,一只手一直按在用来切肉的刀上,但是见对面并没有什么不轨的心思,也就逐渐放松了警惕。而段落呢,好像见到了知己一般,而且自从知道了李凌当过官军的夜不收,就愈发钦佩李凌。 太湖水面,依旧波光粼粼,只是晨雾渐渐消散,远处的渔村,升起了炊烟。 …… 扬州城里。 繁华的扬州城,街上人熙熙攘攘,发达的商业活动,造就了此处的富裕。人们面露喜色,卖力地干着手头的事情。好像大明朝的大厦将倾,在这里只是天方夜谭罢了。 一幢华丽的楼台亭阁,挺立在江边,门口一个巨大的牌匾,上面用金粉正楷书写着“汉锦华仪”。 “大人,明国人还真是嚣张啊,全然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 第十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十)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1640年,福建某海域。 “小井,右满舵,前面是明国郑芝龙的地盘,我们绕着走,”一艘日本小早船上,留着小胡子,扎着标准的日本武士发饰,穿着一身和服,腰间挎着一把用鲨鱼皮包裹的太刀和一把胁差,他叫岛津野正。正立在舰桥上,眉头紧锁。 “大家老,前方发现明国船只!”一个武士站在瞭望塔上朝着岛津野正大喊。 呜~ 一阵凌厉的天鹅音,从不远处一艘福船上传来。 “大家老,明国人在打旗语,”那瞭望武士一脸惊恐,似乎随时对方就会开炮一样,“大家老,我们该怎么办?” 岛津野正的手,紧紧攥了一下腰间的武士刀,这一次出海一共就随行了24个武士,因为事关机密,只乘了一艘小早船,若是对方真的想劫掠一番,自己和手下这些人,是没有办法活下来的。 “升明国旗!” “嗨!升明国旗!” 在几个武士的奋力操作下,一面印着青天日月旗,升起在了船头。 原本明代是没有官方国旗的,这种青天日月旗,是由一些海商,为了区分贸易船只,而自发设计的一面旗子,在明代仇英的清明上河图中,就有船只挂着这样一面旗帜。 自从料罗湾海战过后,东亚的海洋主导权,又回到了大明手中,准确的说,是到了郑芝龙手中。 明郑舰队最终夺取了从日本到南海的全部东亚制海权,此时,郑芝龙被称为“闽海王”,此后东南海疆唯郑芝龙是从,来往内外商人皆用郑氏旗号,史载:“每一舶例入三千金,岁入千万计。” 当时凡航行在东亚地区的船只,都必须花钱购买明郑的令旗,若无此旗,在东亚海面被拦截的概率超过百分之五十,若在福建沿海,则百分之百被拦截。 不远处巡逻的福船,望见不远处小早船上飘扬的明国国旗,收住了风帆。 “明俨兄,见寇船为何收帆不前。” “这倭人的船,不可能不知道规矩,况且已挂起旗帜,应该不是敌船,我们也不好破了规矩,”一白袍小将,身穿铁扎甲,手持一把强弓,背后背着一把长朴刀,面前放着一张藤牌,不怒自威,“回船。” “回船!~” 看着远方的大明福船掉转了船头,岛津野正紧握着的双手从太刀上放了下来。 岛津野正长长出了一口气,提到嗓子眼了的心,也放了下来,目光望向东北方向的海洋。 “挂帆返船!” “嗨!~” 在武士们一阵有力的叫喊声中,小早船载着岛津野正和他的使命,驶向萨摩。 夕阳的余晖下,一场华丽的演出,才刚刚拉开了序幕。 …… “大侠,后会有期了,”段落朝着李凌李光航抱拳行礼,“此次所接委托之事,在下看来已经没有必要了,在下敬佩大侠的为人,不愿意大侠作对。” “不过失了约,某也没有脸再留在此地了,”段落脸色显得遗憾,忽然又提高了音量,“若有缘再见,定会与大侠一决高下的!告辞!” 看着一胖一瘦,带着两把日本鸟铳,行走在夕阳之下,李光航不禁有些惆怅。 “士为知己者死!”这句话用来形容李凌和段落现在的关系,再恰当不过了。 李凌也有些许不舍,毕竟自打从九边回到江南,邻里亲戚对于自己的看法,一直都停留在年少轻狂的莽夫上。能寻见这样一个聊得来的人,是有些来之不易。 可是李凌也不能强留,人各有志。不杀李光航已经是很为难的了,再强留,恐怕会出事端,那就有缘再见吧!凤阳四小龙。 “走,回家。”李凌提起自己的衣服,和包裹,哼着小曲儿,大步流星。 李光航心中有数,跟在后面,也不出声,只怕打扰了这片宁静。 在他们身后的太湖上,渔夫们带着网儿,开始了一天中最后一次辛苦。鸟儿也忙着飞回家去,照看他的孩子。 太湖畔的一棵小树,不知何时抽出了一根新芽。 …… “娘亲!哈啊~哈啊~不要娘亲~受不了了!” “沁儿忍着点,这都是练武的基础,基本功不扎实,后面就会走火入魔的!”李凌的宅邸后院,索娜尔正在将李沁的腿按在一个木马上,拉伸着李沁这个大家闺秀的韧带。 “娘!我真的受不了了!娘!我不练了!”李沁的脸上,豆大的汗珠,顺着李沁的脸颊,跌落在夯土的庭院,原本白皙的面庞,已经憋的满脸通红。 “那怎么成!练武可不能半途而废啊!要不,怎么保护你哥哥!” 噗! 李光航前脚刚跨进屋门,后脚就听见这样一句话。李沁那小丫头片子,连杀猪都不敢看,还敢指望她保护我李光航?我怕不是吃饱了撑的吧!要是指望她来保护自己,恐怕有十条命都不够死了。 “娘子!我和勇儿回来了!”李凌将包裹递给老仆何守仁,就迈着步伐,径直往后园走去。 “娘子?哎呦~这是干什么呢!”李凌被眼前的这一幕震惊到了,他想什么也没想过自己这个宝贝女儿,居然也会习武。 不知不觉,竟看的有些痴了。 “好了,下来吧!沁儿,去沐浴一番,休息一下,娘给你做好吃的。” 咚!!! 索娜尔刚刚说完,话音未落,李沁就从木马上掉了下来,躺倒了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练武这么累,大哥是怎么坚持的?”李沁心想。 若是李光航告诉她,今天什么都没练好,就是吃好了,那指不定李沁会想掐死自己的哥哥。 “来老何,一起过来吃。”李凌从来不注重什么君子远庖厨啊,女子不得上桌吃饭啊,主仆不能同桌而事啊之类的规矩。老何在李凌这儿干了这么多年了,也摸清了李凌的脾性,索性很爽快的和李光航一家坐在了一起。 “爹爹,娘亲,何叔,大哥!” 一名素衣女子,款款而来。齐腰的长发,扎成一束,红色的头绳,系在发梢。珍珠般的眼睛,白玉般的脸颊,配上娇艳欲滴的樱桃小嘴。一身齐胸襦裙,更是把李沁衬托得倾国倾城。 李光航和李凌,就连何守仁何老伯,都看得有些呆滞。 “沁儿,快过来坐,今天有你爹爹带回来的太湖三白呢!”索娜尔并没有觉察到旁边的几人已经被惊掉了下巴。 “小姐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老何第一个回过神来,夸赞了一句,脸上浮现起慈祥的微笑。 “对对对,女儿越来越漂亮了。” “嗯嗯嗯嗯,爹爹说的对。” “哈哈哈哈哈……~” 在一轮明月的照耀下,一家人无拘无束其乐融融。 吃过晚饭,已是辰时,古代人睡得很早,一家人除了李光航,都回房休息了。 书房里,烛火被书页的翻动弄得忽明忽暗,李光航手持一本明人陶承庆所著的《商程一览》,认真的研读着。 李光航知道,乱世中,空有一身武力是断然不行的,必须要有一支可战的军队,而组建军队需要盔甲,兵器,粮食,而这三者的前提,便是银子。 虽说李家的产业挺大,但却不够大,相比那些商帮大贾,还远远不如。李光航需要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来维持自己军队的开销,可是自己对经商没有经验,这副身躯里的知识也不够和那些商界老油条较劲。所以李光航觉得先从读书入手,白天练武,晚上读书。 争取先用知识武装自己,再想着怎么扩大市场产业。 不知何时,窗外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大雨。 …… 官道上,一辆疾驰的马车,在苏州城外的军营停了下来…… 第十一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十一)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来者何人!军营重地,闲人免进!”楼寨上,一名身穿鸳鸯战袍的卫所士兵,拿着一杆生锈的铁矛,大声询问。 “吾乃苏州府运盐使司同知张象杰,我要见卢佥事,速速通报。” 楼上的士兵一听是张象杰,看着张象杰车夫举着的正四品官印,立马站的笔直,抱拳作揖后,向营内传话。 “运盐使司张同知到!~” 不一会,一名同样穿着鸳鸯战袍的卫所士兵,腰挎着一把厚背腰刀,单膝跪地, “卢大人请您营内一叙。” “嗯。”张象杰教马车夫挥起了马鞭,顺便从怀里掏出几枚银豆子丢给了前来报信的士兵。 看着那报信的士兵被楼上的几个兵丁逼着交出了一些银豆,张象杰不禁有些感慨。 这个门,自己已不记得有多少次,带着同样的马车夫,进去了又出来。 “老不死的,你还要再帮一次我啊!” 马车的实木轮子,碾压在军营的夯土地上,留下了两行深深的车轮印。 …… 一夜之间,苏州的城外的花草,像是沐浴过一般,挂着大大小小的露珠,清清淡淡的晨雾,不知何时,再一次立在了苏州城头。 “嗯~” 李光航站在屋前的房檐下,伸着懒腰,深深吸一了口这江南新鲜湿润的空气。用袖子擦了擦眼角,整理整理发冠,望着那摆在院子里的十八般兵器,习惯性的摸了摸鼻子。 这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四天了。 “时间过得真快。” 李光航心中想到。 望着眼前远处江南星罗棋布的村庄,李光航知道,这样的美景,在大明,很快就要消逝了。 历史知识告诉他,明末一连十多年的连绵不绝的天灾,造就出了无休无止的战乱与流贼,直到吞噬掉这个国家的最后一丝血气。大厦将倾,人命如草芥,与其说是在世外桃源,不如说是苟延残喘的活在这美好的假象之中。 可是连这片假象,很可能同样朝夕不保。 即便如此,李光航的心中,却有一丝兴奋,但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他知道,美好,从来都是建立在万千尸骸之上的,就如那被后世捧上天了的“康乾盛世”,也都是在小冰期后,气候回暖,人口复苏,于是在以人丁兴旺为傲的封建社会里,自然而然的成了盛世。 唰! 李光航从琳琅满目的兵器堆里,抽出了一支长枪。李光航紧紧握住长枪,长长的枪杆上,系着一根红色的布条。 这枪,就是李光航在这乱世中活命的本钱啊! 再过几月,杨嗣昌就要带兵入蜀剿贼了,那个时候,就是他李光航的一个机会。 一个建功立业,拉起一支队伍的绝佳时机。 时间紧迫,李光航觉得不能再耽搁了。 盯着手中的长枪,李光航突然想到了什么。 一个箭步。 刺! “哗”的一下把长枪送出,怒目而视。 拉! “呼!”的一下将长枪抡动,中心转到右脚,左腿虚跨,枪头重重地砸向地面,一时间土石飞溅。 横! 收住右脚,借着击打地面产生的弹力,将长枪一下子横档在胸前。 挑! 左脚向前一弓步,以左手为支点,右手下压,借力上挑枪头,一块黄土石块,被挑的飞出了庭院。 跃进! 跃退! 转身横档! 一套后世人民解放军的标准刺杀技法,被李光航演绎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好!好!好!”却是李凌看到了这一幕,连叫了三声好。自己的书生儿子何时变得这么天赋异禀,长枪入手既通晓,舞的那一套无花哨虚招的枪法,倒是炉火纯青。莫非这小子背着老爷子偷偷习武? 若是李光航告诉他,这是后世士兵最基本的训练招式,李凌恐怕会惊掉了下巴。 明末卫所制废弛,大量军田被卫所军官所兼并,当官的吃空饷,喝兵血,怎么可能还会让操练这种应付上司的差事存在?李凌在边军多年,也就除了夜不收有着一套成熟的操练典籍,其他的多数边军,只有一把破旧的长枪,多处缺口的腰刀,和一身破烂的鸳鸯战袍。 好的兵器对士气也是一个提升,可是边军没好装备,也没有好的操练,战场上没见敌人,自己就先慌乱了阵脚。这还怎么跟兵强马壮的清军打?越墙犯边,清军倒是屡试不爽。 “勇儿,你这一套枪法,是何时晓得的?为父从军这么多年,如此精简实用的枪法,还是头一次见。”李凌的眼中,透露出一股兴奋,毕竟武痴,对功法自然有常人不可比拟的热爱,否则也不会跑到危机四伏的九边当夜不收。 这该怎么回答啊!总不能说这是后世的PLA(People's Liberation Army 人民解放军的缩写)教给他的吧!人家要么觉得你在乱编不愿意透露出来,要么觉得你得了失心疯,加上前几日开始传的附身流言,自己保证没什么好果子吃。 想这么多,其实也不过是一息的时间。 “实不相瞒,爹爹,这套枪法……说来话长啊。”李光航故作高深,负手而立,眉宇间,多了三分成熟之气。 “哦!勇儿,快与爹爹说来”李凌没管那三七二十一,张口就问道。如果说那个时代李凌敢说自己对功法的热爱排第二,那就没有人敢排第一。 李光航心中一阵无语,自己说这么多,就是为了有时间编个故事,这故事的影子都还没见,李凌就发问了。 “看来,只有那一种办法了。”李光航心想。 “那日朝醒,寅时三刻有余,金乌未明,四下皆不见五指,月黑风高夜,闻而轻叩于房门……” “停停停!”李光航转过身来,望见一脸愁容的李凌,“勇儿啊,你知道你老子我是个粗汉子,你说这些我都听不懂啊!能不能……说些我能听懂的话……嘿嘿……嘿嘿……” 李光航早就知道会这样,后世不是经常说环境描写能交代故事发生的背景 ,烘托情感。然而有时候,环境描写的作用,可不止这些。比如李光航的这一番环境交代,只起了一个作用——拖延时间。 脑海中思路已然清晰,李光航长舒一口气,目视前方,开讲了…… 第十二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十二)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李家大院。 身穿一身短打,头戴明制网巾,穿过四道朱门,快步走在通往第五进院子的石板路上,曹杰畅快地出了口气。 虽说大明商家的院落,但对于日夜风餐露宿,机惕难眠的曹杰这种人来说,这种院子,给自己的感觉就犹如浩浩宫墙给予那三千佳丽般的无上威严,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己是第一次来李家。朱红色的大门,西北面栩栩如生的雌雄双狮,不时挑灯行走的深院护卫,低头不语排列穿行的数不清的婢女,穿著尽显富态的老嬷嬷。 他们的眼神里,带着一丝傲气,即便他们只是奴仆,名义上比曹杰他们兄弟更加低贱。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是曹杰唯一能在这时候想起的一句诗。 四年的哨骑,实质上是给官家跑腿,穿行于高官显爵,或富商大贾之间。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对于曹杰来说,等若珍宝的诗书经赋,也是那些富家子弟用完既丢的东西罢了。 君既不惜美人,美人我惜之。 曹杰秉承着这种理念,倒是从那些个家仆手里,讨要来了些公子们读过诗书。 同知大人给他了一封信,他没敢看。因为那信,不是他这种能踏入的深渊,明哲保身,才是曹杰该做的。 “何时,才是个头啊!”曹杰望着走来的一老伯,不经意的摇了摇头。 “小兄弟如何这般愁眉苦脸,不妨说来与老朽相知?”李老太爷身穿深色裋褐,发髻无冠,手持一根编制粗乱的笤帚,白色泛黑的绑腿,脚上一双破破烂烂的青丝履,长度及颈的白须,慈眉善目,让人看了很是心安。 曹杰有些奇怪,这朱门深院里,怎会有如此穿着的人。 “老父亲,某一介粗人,怎敢强说愁。”曹杰拱手见礼。 老者颔首轻笑,未掌笤帚的手,轻捋白须。 “嗯!年少者,乃须有苏辛之凌云壮志,须有岳武穆杀敌报国之满腔热血,须有诸葛孔明鞠躬尽瘁之胸怀天下。年少者,天下也。” 曹杰诧异的望着眼前的老人,在确定自己没有看错的情况下,发出一声惊叹。 “吓!老父亲一言,胜某三年诗书啊!”曹杰由诧异,转到了敬佩。不曾想到,这么一位衣着寒碜的老伯,竟会说出如此极富哲理的话语。 “嗯!小兄弟,可否背背老朽,去得那后园赏花亭?” 虽然曹杰是第一次来李家,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后园之地向来都是朱门深墙里的真正主人才能进入的。这老伯何许人也,竟想进入后园? “老父亲,这后园……” “小兄弟经管走便是。”老者捋须一笑。 曹杰无奈,只好俯下身来,让老伯慢慢爬上自己那宽广的脊背。 “嗯~”老伯看着那虎背熊腰,笑容更深了。 一步步稳稳的,曹杰背着老人,向大院深处,缓缓走去。 老伯的笤帚头,在尚有青苔的石板上,拖动着,唰唰作响。 …… “一日出门游玩,途中暴雨,雷声中一长袍老道,披发而行。走至近前,上下打量于我。曰‘贫道看你骨骼惊奇,是个练武奇才,将来维护天下正道于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我这有一套枪法,看你有缘就教于你了。’余遂跟习老道三日有余,老道与我叮嘱,此事不足为外人道也。直至今日,父亲乃吾外第一人晓得此事。”李光航把后世星爷电影里的台词搬了出来,用着最老套的套路——老道传功,来充实一下李凌那被好奇心搬空的大脑。 “希望这个有效吧!”李光航心想。 李凌一听是老道传功,倒是有些怀疑。虽然从嘉靖年始,道教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发展壮大,但对于老道传功的故事还是很难接受的,毕竟真正在前线抛头颅洒热血的人,是一个个像李凌一样的边军士卒啊! 可是人家的枪法就摆在那里,如何能说是编造的呢?难不成是偷学?李凌心想。 但是很快李凌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就凭李光航那一套三脚猫的功夫,可没有偷师学艺的胆量啊!要知道,偷师之罪,在古代可是影响巨大的。李光航若是敢偷师,那么现在的李光航要么缺胳膊,要么少腿脚,不可能这么完整的站在这里。 而且,失踪三日,好像真有这么个事。 李光航小的时候,经常爱在外面玩,读完书后,就跑了出去。可是有一次,居然去了整整三天,李光航当时说是待在一群野孩子家里,现在看来,大概就是学艺了吧! 嗯!就是这样。 李凌双眉微翘,对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高兴。 李光航看着面部表情丰富的父亲,有些奇怪。 若是李光航知道现在李凌心中所想,哪怕是早就一口老血喷出。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时候,自己贪玩,偷了人家木匠的一根木头,被抓住绑了三天,若是当时说出来,不得被禁足才怪呢。 “原来如此,为父保证不与他人谈论此事。”李凌大义凌然的样子,李光航看着有些好笑。 突然李凌一下跑到了李光航面前,眯着眼,用一副来自边军大汉的微笑,对着李光航,双手不住摩擦。 “嘿嘿……嘿嘿,那个,能不能教教为父这套枪法。” …… 李家西厢房。 “老爷子又出去了,”李玊横卧在榻上,白皙的手臂,捏着一颗火红的荔枝,望着坐在不远处的李家老二,李云,“貌似老爷子最近在忙着招些什么人,具体情况不清楚。” “老头糊涂了,真的打算把家族交给李凌那个莽夫吗?” 李云用力的拍了一下桃木桌子,惊起一桌纤尘。 “哼!有我在,那莽夫就不可能得到属于我的东西。”端起茶杯,汩汩吞咽。 李玊眯着眼看着正在牛饮的李云,嘴角泛起一丝冷笑。 “对啊!属于我的,谁都拿不走。” …… 第十三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十三)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老人和青年,一上一下,就在这深墙间穿行。一路上仆人渐稀,只有笃笃的脚步声回响在夹道两壁之间,倒是格外清净。 “小兄弟,如何称呼?”老伯依旧笑容可掬,目光平视前方,盯着幽长的甬道。 “哦。”曹杰原本正琢磨着如何与李家家主会面,现在老伯的话,让他觉得有些突兀,“老父亲,我叫曹杰,平时兄弟们就称我阿曹。” “嗯?兄弟?”老伯眼睛一亮,仿佛兄弟这两个字是什么黄金宝藏般。老伯不再盯着甬道,转而望向身下正喘气呼吸着的年轻人,“那小兄弟何处高就啊。” “我乃是一卫所小旗,从哨探事物。”说到这里,曹杰似乎有些自豪,扬起了头,但随即目光便黯淡了下来。“但是,也就是个给官家跑腿的命啊!” “哈哈!”曹杰背上的老伯突然放声大笑,这让曹杰觉得有一丝恼怒,觉得这老伯是在嘲笑自己。 “老朽再斗胆问一句,小兄弟的刀可否见过血?” 曹杰打了个冷战,猛的停下了脚步,有些诧异的回过头去,看着正背在自己身后的老伯。 慈眉善目,若有若无的微笑。 无论怎么看,这就是一庶民老人,为何说出的话,像是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呢? 突然曹杰想到了一些可怕的东西。 …… 东瀛,鹿儿岛城。 已盛开一月有余的樱花,飘落在天守阁的本丸上,古老而带着刀尖划痕的石板,见证着这座战国名城所经历过的刀光剑影。 可是如今,站在城墙边值守的岛津武士,早已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群配着日本铁炮的足轻。 大友和岛津家,曾在群雄逐鹿的战国时代,引领着日本接触世界的潮流。尤其是自1549年葡萄牙传教士萨比埃尔由此登陆后,所带来的西方文明,给日本以重大影响。南蛮具足,南蛮大筒,南蛮铁炮,这些来自所谓南蛮的强大兵备,一次次屠戮了手持武士刀的战国群雄。 科技的传播,往往伴随着痛苦,这不是普普通通流血的痛,更是一种文化的痛。岛津家的人或许更容易明白和意识到这些道理。 岛津光久,这个萨摩蕃第二代蕃主,望着那闪耀着寒光的精铁铁炮,眉头紧皱。 九州岛上的局势,岛津光久感到有些不妙。自江户幕府,五次颁布锁国令后,虽然幕府并没有什么针对萨摩蕃大动作,但岛津光久知道,这项政令颁布后,岛津家慢慢失去了全部对外贸易的利润,这就像是一把屠刀,正一点一点的嵌进岛津家的脖子。失去财政,就是失去了战争的资本,让速来与德川家族不和的岛津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无论是岛津家的武士,还是城下町的庶民,都或多或少的意识到了这一点。 为了岛津家的未来,岛津光久不得不做些什么了。 开采金山、开发新田,以振兴藩内的产业。另一方面,加强对琉球的剥削。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明国人的生丝和武器。 “报~” 嘣嘣嘣嘣,一名岛津武士,低着头,飞速奔跑在门外的回廊上。 砰的一声,岛津光久所在的房门被拉了来开,一个武士一下子跪倒了岛津光久身后。 “大家老,回来了。” …… 落日的余晖,洒满了太湖上的碧波荡漾,渔人满载而归。岸边的一座茅屋旁,李光航和李凌父子俩手中挥舞着的长枪,却一点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勇儿啊!你这枪法,可比军营里那几个练头教的好用得多啊!”李凌用袖子抹了一把脸头上的汗水,又忽的转了个姿势,继续挥舞着长枪。 李光航有些疲惫了,虽然自己心态很好,把很久都没有感受到的热血重新激发出来,但是这幅身躯毕竟是个书生的。 李光航一下子将长枪扔到了地上,顺势倒了下去,喘着粗气。 “爹,咱们休息……休息一会吧!” 看着气喘吁吁的李光航,李凌心中突然有些欣慰,也将长枪立在一旁,停下来,望着李光航,露出一排牙齿,微笑着。 “臭小子,不好好跟着你爷爷经商读书,学武到底想干什么啊!” 李光航当然知道,大明这座蛀满蚁穴的大坝,就要一溃千里了。可是李凌却生在荣华富贵的环境里,不知大难临头。 李光航不会告诉他,几年后的苏州城,将会变成尸山血海的战场,满是辫子旗服。 李光航也不会告诉他,到时候,他的许许多多的家人朋友,将惨死在汉人手中。 “练武,当然是为了保家卫国,建功立业呀!” “君子当自强不息,踏破贺兰山缺,戎马天下。” “哈哈哈!好一个自强不息,戎马天下啊!好好好!” 李凌连叫了三声好,想不到自己儿子竟有这般志向。 其实李凌心中有数,这大明早就不安稳了。近年来灾祸不断,据说张献忠和过天星他们已经入蜀,流贼之祸早已波及大半个大明的土地,前几天还有人说在中都凤阳见到些许流贼。 有一门本事,就有一分在乱世活命的资本。 沉默了好一会,李光航觉得该告诉李凌些东西了。 “爹,那日我们俩放跑的那两个人,”李光航顿了顿,望着李凌的面庞,“那两个人,是二叔的人。” “什么!”李凌一下子坐了起来,瞪大他那牛铃般的双眼,不可思议的望着李光航,“那他要杀的人……” “是的,他要杀的人,是我。”李光航点点头。 “可是……可是二弟他有什么理由要除掉你呢?”李凌有些焦急的来回走来走去,脸色不佳。 “爷爷的身体,出问题了。” “怎么可能?我前些日子见爹他……”李凌站定下来,望着李光航,眼神耷拉下来,“那药……不是给我娘的?” “恐怕不是,”李光航下意识的负手而立,“而且不出个把月,爷爷就可能撑不住了。” “那这么说,二弟是想……” “没错,如果我遇害了,以爹爹您的威望是压不住家族其他人的,到时爷爷不在,其他几家趁机发难,恐怕后果不堪设想啊!” “那该如何是好啊!放走了那俩人,等于现在没了证据,这怕是……” “爹爹,”李光航咧嘴一笑,“没有证据,那我们就制造证据。” …… 第十四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十四)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二少爷,大少爷准备在明日回城。” “嗯,我知道了。” 随着仆人将门带上,李玊平静的面庞上,渐渐浮现起一丝不易察觉微笑。 “好啊!这是个机会,”李云一脸欣喜地从卧榻上坐起来,“去找那倭人借些打手来。” “这次我亲自去,”李云的目光逐渐阴沉下来,“不能再失手了。” “儿子去为父亲安排,”李玊拱手退了出去,“一定会安排妥当的。”李玊脸上泛起了一个阴沉的微笑。 …… “这明国江南之地,竟如此繁华。”一身穿日式华服的男子,负手立在巍巍楼阁上,望着眼前千帆过尽,颔首微笑。 “明国人向来骄傲自满,视中华之外皆蛮夷,空守繁华一方,却错失了大海之外的财富。”在那男子身后的,却是一蓝眼金发的白人,穿着一身黑色的修身长衫,戴着一顶长檐羽饰帽,腰上别着一把伊贝林式的护手剑。 “嗯,上次供货的那个明国人又来了。”那日本男子将手搭在了雕蟒的栏杆上,目光望向那血红的落日。 “恐怕是那明国人的手下失败了,”白人男子亦缓步走向看台,“如果没猜错的话,那明国人是想找你借些人手。” “要人手,就给他些好人吧,”他回过头来,和那白人相视一笑,“给他们带些东西过去吧。” “哈哈哈哈,高啊!营人兄果然厉害,”白人明白了他的意思,微微一笑,“用明国人自己的话说,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哈哈哈哈……” …… “小姐,那少爷哥儿怎么不来看你啊!”一个穿着青色小袄裙的丫鬟,站在苏州城东边的一间阁楼里,正给一个穿著华丽的女子捶着背。 那女子双眸轻轻开合,上好的江南胭脂,取自安南的翡翠玛瑙,从清早花露中制得的口红,将美人装扮得倾国倾城。 她是苏州运盐使司同知张象杰的女儿,张怡晨。 回眸一笑百媚生。恐怕就是形容这样的女子吧! “傻丫头,你是不是急着本小姐被娶走,你好跟着当通房丫鬟享福享乐是不是。”张怡晨转过头来,用开玩笑的语气,对着着这小丫鬟。 小丫鬟被张怡晨这么一看,小脸瞬间就红了起来,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 “不是不是!小玉只是觉得,那少爷哥儿,不来看小姐,小姐会伤心的。” “嘿你个傻丫头,翅膀硬了是不是,居然想插手本小姐的事情。”张怡晨装着很生气的样子,伸手去捏小丫鬟的脸。 “哎呀!小姐,疼。” “哼╯^╰!谁叫你多管闲事了。”张怡晨停下了不断揉捏着小丫鬟脸蛋的双手,突然像泄了气一样,“他不来,我又有什么办法呢?难不成我自己跑去见他吗?那还不要被人耻笑。” 突然张怡晨玉手一拍桌子,身子挺直,一双翠眸瞪着小丫鬟。 小丫鬟有些不知所措。 “小…小姐……” “耻笑就耻笑,难不成他们还能把本小姐怎么着吗?丫头,告诉爹爹一声,明日我要去找他。” “啊?” “啊什么啊?还不快去。” “是是是……” …… 第十五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十五)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又是一个雨雾绵绵的清晨,平静的太湖湖面,渐渐泛起一轮轮微波,鱼虾蟹贝们,都迫不及待的钻出了栖息之地,享受着早日的暖光。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这片宁静。 李光航穿着一身道袍,骑在一匹长腿白马上,从太湖边向李凌的宅邸飞奔。若是有细心的人会发现,李光航的胸前,一闪一闪的,那是一套精铁锁子甲。李光航的腰腹部,还有一个L状的凸起。 紧跟在后面的彪形大汉,穿着短打,正是李光航的父亲李凌,骑着一匹褐色的蒙古马,马鞭昂扬。马背上还挂着一个包裹,里面貌似是些铁器,随着马儿的颠簸哐呛作响。李凌的腰间,还别着一把腰刀,马上还插着一副反曲弓,更是挂着一根长长的马槊。 若是不知情的人会认为,这是哪家纨绔公子带着仆人游猎而归呢。 “爹爹,马车准备好了吗?” “嗯,全都按你说的做了。”李凌点了点头,又一脸疑惑地看向李光航,“你能不能给爹爹说说,那东西到底什么用啊!” “爹爹到时候便知道了。” …… “李桑,这些都是我岛津家很厉害的武士,就交给你了。”岛津营人微笑着拍了拍李云宽大的肩头,李云顿时点头哈腰。 一旁的李玊见到这一幕却皱起了眉头,转头看着眼前一群摩拳擦掌的浪人。有的衣冠不整,有的面色不佳,只有手中的武士刀散发着寒光,才让人明白这些可不是什么乞丐,而是杀人不眨眼的日本武士。 李玊扫视着一片木屐上的脚板,仔细看来,他们每个人脚上大拇指和食指之间的间隙,都要比一般都汉人宽得多。 所以说,眼前的如乞丐般的所谓武士的男人,都是货真价实的倭人。 “岛津大君,这是犬子李玊,还劳烦太君以后多多关照。”李云伸手指向正在一旁察言观色的李玊,肥如猪面的脸上挤出一个献媚的笑容。 “嗯,”岛津营人点了点头,但是看也没有看李玊一眼,径直走向那浪人头领,用一口标准的九州方言说道,“事成之后,每人赏银十五两,这个男人就是你们的头领,只听他一人的话。” 岛津营人正用手上的扇子指着李玊,微微一笑。 李玊的目光正对上了岛津营人的目光,两人的嘴角,都挂起了一丝笑意。 李云弯着腰小步跑了过来,向岛津野正微笑着点了下肥硕的头颅,转头用油腻的嘴唇在李玊耳边轻语:“这倭人讲了些什么啊?” 李玊表情复杂的看着有些猥琐的李云,装作一副无奈的样子,摊开双手,“父亲,我不懂倭语啊。” “哦哦。”李云只好悻悻的耷拉下了肩膀。 …… “小姐,马车准备好了!”一扇朱红色的大门前,一个身穿翠色?裙的丫鬟,正站在一个身穿灰色裋褐的车夫身旁。小丫鬟的若不经风,和一旁车夫的虎背熊腰,倒是让人有种不可名状的美感。 “小棠,”一声春水般的轻吟,伴随着一身霓虹的倾城佳人,从朱门里轻轻流淌出来。 她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她肌肤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为之所摄、自惭形秽、不敢亵渎。但那冷傲灵动中颇有勾魂摄魄之态,又让人不能不魂牵蒙绕。 听她吐语如珠,声音又是柔和又是清脆,动听之极,向她细望了几眼,见她神态天真、双颊晕红,却又容色清丽、气度高雅。 世间竟会有如此明珠美玉般俊极无俦的女子。 一时间丫鬟和车夫,望着这人间极品,竟有些痴了。 “小棠?” “啊?!小姐……”叶小棠,也就是那个小丫鬟,不知张怡晨那张精致的脸颊已飘到近前,一下子清醒过来,羞红的脸蛋低了下去。 车夫也回过神来,正准备给张怡晨行礼,但是倏忽间再次定在了那里。 叶小棠原本就清纯可人,现在,素夏的风,仿佛携来了天上一抹红云,衔上叶小棠的眉,掠过叶小棠的的眼,在白玉般的脸颊上印上一丝艳艳的红。 “真…真…美。”这是车夫付老大唯一能想到的词语。付老大他就是个车夫,可不是什么大才子,根本没有华丽的词藻。 叶小棠装作没听见,但是脸上更加分明的羞红,却将心思暴露无遗。 “好了好了,上车吧!”张怡晨却没有注意到两人的不正常,玉手轻轻一挥,就大步跨上了马车。若是有旁人在此,定会被这种作为惊掉下巴。前一秒的大家闺秀,怎会做出如此粗鲁的动作,全然没有富家千金的矜持。 但车夫付老大和叶小棠,却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古代的等级制度森严,一般人也不知逾越,于是车夫驾车,叶小棠呢,只能和几个护卫随从,步行跟着车驾。不过因为是小姐的贴身丫鬟,小姐出嫁后还要当通房丫鬟,身份不一般,倒是可以站在车窗旁边,随时传达车内主人的命令。 这车驾也不一般。这辆四品官千金的马车四面皆是昂贵精美的丝绸所装裹,镶金嵌宝的窗牖被一帘淡蓝色的绉纱遮挡,使车外之人无法一探究竟这般华丽、飞驰的车中的乘客。但车内的贵客又仿佛能瞥见外面的行人盈盈挥手、偷笑。乃观绿野的一片繁华,好似“春草初生驰上苑,秋风欲动戏长杨”。 一行人,浩浩汤汤地向李家大院进发。 突然,纱帘背后的贵客,突然撩起了淡蓝色的帘子,精致的脸蛋凑近窗口,带着一丝淡淡的微笑。 叶小棠以为小姐要发话了呢,也将小脸凑了过去。 “小姐……啊!”一声娇喘,从叶小棠口中传来,只见张怡晨的纤纤玉手,正捏着叶小棠的脸蛋,使劲揉搓。 “臭丫头,是不是思春了啊!”一边肆意妄为,一边带着戏谑的笑容,用责备的语气对着叶小棠说道,“我看那汉子对你有意思,要不要我把你许配给那车夫,啊?要不要。”说着,在叶小棠脸上的一双手,变本加厉得肆意揉捏。 “小棠才不要呢!小…小姐……” 不等叶小棠说什么,张怡晨就拉开了车帘,对着正驾车的付老大,大声说道:“兀那汉子!我家小棠喜欢你。” “……” 第十六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十六)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江南的晴空,总是远去的如风儿一般简洁,天空中飘起了小雨,五月的空气,混着雨水与泥土的腥香,有些许阴冷。 曹杰看着园中扫地的老人,有些无奈。 自从昨日入园以来,就被那老伯领到院中,一天尽是问曹杰些戎马历程,生平祖籍。曹杰倒是想知道何时才能见到李家太爷,可是这位老伯总是岔开话题,不正面回答自己的问题,逼问急了还会责备曹杰心急。 “这么急躁的年轻人,老太爷才不会喜欢呢!” 老伯常说。 曹杰从父亲手里继承了大明军户的军籍,但却受到贪官污吏的排挤,加上出身贫寒,养成了沉默寡言的习惯,除了别人问什么答什么,很少说话。 “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曹杰心想,“若是这么耽搁下去,张同知定会怪罪下来的。” “不行,还是要先找李家家主。” 曹杰整了整衣袖,拍了拍衣裳的灰尘,深吸了一口气,鼓起了勇气,径直走向已经扫地的老伯。 “老父亲,请问……” 正当曹杰准备问话的时候,后园的大门被打开了,一个小厮冲了进来。 “老……”小厮要说什么,却看到了曹杰,生生将到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顿了顿。快步走到那老伯跟前,低头轻声耳语,那白须老伯的眉头渐渐挤在了一块,脸上阴云密布。 少倾,那报信小厮飞奔出了实木园门,若是仔细观察,他的手中多了一块木印。 老伯走到墙边一角,将手中的笤帚搁在一边,回过头来,脸上便重新换上了微笑,轻捋白须。 “小兄弟,跟我去见人吧。” “……” 在那浩瀚无边的天际上,裹挟着些许雨点的薄云后,两轮腥红,慢慢爬出了神苍。 一轮在东,柔和而神圣,却难以直视。 一轮在西,阴冷而嗜血,却不如前者明亮。 李光航看着暗红色的那轮,眉头微皱。 这轮并不刺眼,足以直视的“太阳”对于李光航来说,再熟悉不过了。正是这轮腥红之月,带着自己残存的魂魄,来到了这个世界。 天空被两束不同的光芒,分割开来。一条明确的分界线,沿着笔直的官道,铺陈开来,通向远方。 安顿好妹妹李沁和母亲索娜尔,李光航将马儿挂上车辕和笼头,李凌呢,就把马儿背上的包裹,叮叮当当装进马车车厢。 “勇儿,你这些技术都是从哪里学来的!” “哦!还是那位老道传予我的。” “那老道竟懂火器军械?” “啊,”李光航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军…军械嘛,无师自通。嘿嘿……嘿嘿。”李光航唯恐李凌再问下去,上次能编,这次可就不好圆了,急忙站到了车头上,握紧柳条制成的马鞭。 “父亲,走吧!” 李凌跳进车厢,车厢里顿时一阵甲叶碰撞的声音。 “嘿呦!装了这么多东西啊!”车厢里一阵翻箱倒柜,“这些东西你小子都是从哪弄来的!” 李光航一阵无语,不过嘴角还是慢慢翘起。不知道自己已经多久没有上过战场了,这一次,就是检验宝刀到底老没老。 “坐稳喽!” 李光航撸起宽大的袖子,混血的面庞,带着一丝高傲与坚毅,“吟鞭东指即天涯!” 手中的柳条马鞭,在李光航的努力下,重重挥了下去。 “不要!” 突然一声大喊。 李光航还在寻找声音的来源的时候,三条柳枝做成的马鞭已经重重击在了马臀上。 聿聿!~ 一声马儿痛苦的嘶鸣,伴随着前蹄蹬地,后蹄高高翘起,一脚踹在了李光航英俊的面庞上。 噗! 巨大的冲击力,将鲜血与口水混合在一起,裹挟着一粒雪白,从李光航口中飞出。 余下的后劲,带着李光航,从马车上弹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 “哎呦,疼死我了!” 李凌听到叫喊,也从马车厢里钻了出来,一脸震惊得看着摔在远处嘶声呐喊的李光航。 只不过,李光航的面门有些青了,肿了,貌似还少了一颗牙齿。 “噗哈哈哈哈!”李凌实在没忍住,笑了出来。 “唉~小少爷,马可不是这么赶的。” 李光航抬起惨遭蹂躏的面颊,看着来人。 说话的人,原来是李凌府邸老何。老何原来是山西大同人,鞑子南下劫掠,为逃难保命,不得不携妻带子。路上被土匪打劫,要不是遇上李凌同样带着索娜尔南行,恐怕连命都捡不回来了。 在向南走的路上,老何的妻儿得了痢疾不幸丢了性命,或许走投无路,或许为了报答李凌的救命之恩,就跟着李凌回到苏州,做了这大宅子的唯一一个仆人。 或许这就是命吧!老何照顾着索娜尔,见证了李光航和李凌的诞生,一家人都感情深厚,所以老何也知道父子俩要去干什么。 现在老何见李光航受伤,更是急切。 “小少爷,就让我来赶车吧!” 看着老何轻车就熟的拾起了缰绳马鞭,索娜尔和李沁拿来跌打创药,父亲李凌担忧的眼神,李光航心中渐渐感到些许温暖。自己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原以为难以感受到如前世般的情亲,现在,李光航心中,那个残存的张宜奎,逐渐被这个世界的人和物所融化。 无论是苏州街上叫卖的商贾小贩,还是咿呀学语的婴儿,或是定时巡逻行礼的消防队,亦或半夜打更的更夫,还有那美甲天下的苏州园林,太湖水中活蹦乱跳的禽鱼虾蟹,或多或少的,都在李光航的心中刻下一道道痕迹。 这美好,需要守护。 或许李光航自己生来就是为了在这新的生命段中,保护这片美好,守住一方繁华,心怀淳朴,弥救苍生。 李光航慢慢从地上爬起,拍拍衣袖上沾染的泥土,望着脚下的青虫缓缓爬走。目光顺着官道,飘向远方。 “勇儿,走吧。” “嗯~” 再深深呼吸一口这充满温情的空气,提起手中的宝剑,奔向战场。 …… “勇儿,你会唱歌吗?助助兴!”李凌粗犷的脸上充满欣喜。 “私塾可不教习唱歌吧!”老何再一旁打趣道,脸上挂着慈祥的微笑。 “孔圣人的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关于这乐还真有学问。”李光航从脑子里翻出了些许关于古人素质教育的资料,不免有些想显摆的意思。 “哦!那勇儿给你爹爹我和老何讲讲,这君子六艺,到底有何深奥之处呢?难道不懂这礼…乐啥啥的,就不是君子了吗?” 李光航其实心里有一个目标,就是将后世的全民素质教育搬到这里来,不论以后是强兵还是富国,接受过教育的人,比没接受教育的人,起的作用可是不可小觑的。 就通过这次对六艺的阐述,顺便明确一下对于进后社会改革的结构顺序。 “这六艺中,……” 一路欢声笑语,时而震惊,时而疑惑,拥有近百年知识积累的李光航,时而变成张宜奎,时而变回李光航自己,不断在一次次发问中,使自己的理论更加系统化,条理化。 李光航不知道的事,这件车上小事,会在不久的将来,被写进历史教科书里,史称李光航思想的发展与成熟阶段,是李光航同志第一次理论阐述国民素质教育的重要性,标志着李光航思想的发展。 “说了这么多,还不如唱首歌呢!我这莽夫倒是半天没听懂多少。”李凌笑呵呵地挠了挠脑袋,打趣道。 “好啊!各位看官想听些什么歌儿呢?”李光航装作一副街头卖艺的小厮般的嗓音,高声说道。 “来首军歌吧!” “好嘞,各位听好咯!” 李光航清了清嗓子,打开车帘,对着那掠过马车的树木花草,放声歌唱。 记得当初离开家乡 带着青春梦想走进部队 时间它匆匆似流水 转眼我就要退伍把家回 告别亲如兄弟的战友 走出热气腾腾的军营 回头再看看熟悉的营房 历历往事再次涌上心扉 忘不了第一次手握钢枪的陶醉 忘不了第一次紧急集合的狼狈 忘不了第一次探家的滋味 忘不了第一次过年 深夜独自一人想家时流眼泪 流过多少汗哪 但我从不后悔 吃过多……” 嘹亮的歌声,招来只只小鸟,伴着马车,驶向苏州城…… 握着手机差点睡着了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太困了,第二更已经写了1700多字了,明早更《重生大明之红月传》握着手机差点睡着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十七章:初来乍到是非多,提刀立马斩乱麻(十七)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苏州城外十里。 官道边一间废弃的农舍里,气氛有些沉闷。 扛着一把把明晃晃的武士刀,二十几个浪人显得有些烦躁。且不说小小的屋子里,挤着如此多的人,潮湿的墙角边,不知什么动物的尸体散发着恶臭,老鼠窸窸窣窣的声音,一阵一阵传来,让这些住惯日式木屋的浪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李云肥胖的身躯,不停地往外冒着汗,偶尔用衣袖擦拭着面颊。 李玊也有些诧异,李凌他们为何走的这么慢,害得许多心急的浪人差点拦住几辆平民的车,暴露了目标。 也不理身后众浪人叽叽喳喳的抱怨,李玊背着他那把开元重弓,走上了屋顶。 嘴里不知从何处找来一支干草,咬在口中,望向远处的官道。 突然,李玊瞪大了眼睛。 远处的官道上,出现了一个黑点,随着黑点的不断接近放大,李玊看清楚了一个老头驾车的身影。 李玊和老何有过一面之缘,但已经不知过去了多久,加上老何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李玊一时间没有认出来。 “你,去问问他们是谁。”李玊指着屋内一个懂些汉语的浪人,示意他上前问话。 等车到近前,那浪人便推门出去。 “喂!你滴,去哪儿干活。”蹩脚的汉语,从一个胡子拉碴的浪人嘴中飚出。 老何这边早就注意到了这件屋舍的情况,破旧的屋顶上,站着一个持弓人,正是李家老二的儿子李玊。 “诶~”老何顿了顿,“土豆哪里挖,土豆哪里挖,土豆地里挖,一挖一麻袋,一挖一麻袋!” 老何照着李光航教给他的“日语”,一边点头一边说着。 “???”那问话的浪人一脸茫然。 “哦~”老何表现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锅你得洗哇,碗你得洗哇,锅碗你得洗哇。” 老何的笑容更加真诚了。 可惜浪人是不会明白的,而且是永远不会明白了。 因为一杆三眼铳,正从车厢门新开的空洞上伸了出来,黑洞洞的铳口正对着浪人的胸口。 砰! 一颗铅子,以肉眼难以辨明的速度,从铳口中喷出,裹挟着大量火光与烟尘,噗嗤一下,侵彻进浪人的血肉之中。 三眼铳虽然射程近威力小,但是在十五步以内,就能击穿铁甲,何况身无寸铁,距离仅仅五步以内的血肉之躯呢? 小拇指粗细的铅子,在火药的推进下,将浪人的胸口,撕开了一个狰狞的伤疤。暗红色的鲜血,喷涌而出。 那问话的浪人,眼中充满被暗算的愤怒与不甘,仰头倒了下去。 老何已经在开铳的一瞬间,跃下马车,按照李光航的安排,向官道旁边的树林跑去。 这时,没等屋内的浪人回过神来,一个魁梧的身影从车厢里钻了出来。肩头的甲叶叮叮当当,修长的柳叶腰刀反射着寒光,头盔上的羽饰,随着微风翩翩起舞。胸前的护心镜上,有些许瑕疵,但依旧寒光凛凛。 李玊瞥见这一身精良的盔甲,心就凉了一半。 这是碰上硬茬了! 如果不是官军或达官贵人,一般人是很难拥有这样的衣服精良的盔甲。或者是李光航早有准备,铁了心了,下老本保护自己的性命。 最终还是侥幸心理战胜了理智,李玊带着最后一丝希望,大声嘶吼: “壮士,我们是不是有些误会,我是……” 还没等李玊说完,年久失修的屋舍房梁却断了,李玊猝不及防,一下子摔倒了地上。 咔擦一声,好像是摔断了肋骨。 “啊!”李玊发出了一声声嘶力竭的叫喊后,晕了过去。 “儿子!”李云将肥大的身躯挪动到了跌倒在土地上的李玊旁边,咬牙用力,将李玊向后院拖去。 破落的木条,从李玊的腰间,扯下一块锦包,落在地上。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了,众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失去了一个人。 李凌大步向前,势不可当,一时间如入无人之境,所向披靡,将还处在震惊中的浪人,又杀死的两三个。 浪人被杀的慌了阵脚。不过李凌却收手了,退到车旁,护卫着车厢。 正当浪人门想舒一口气的时候,黑洞洞的三眼铳铳口,再起冒气了火光。 砰! 一个站在屋门不远处的浪人应声倒地。 砰! 又是一个浪人,捂着腹部,跪倒在了地上,却未死。 流弹击碎木屑,飞零的木屑以极大的力道击打在众多浪人的面庞上。 一时间,恐惧与慌乱笼罩着浪人。 三枪打完,也没有填装弹药,李光航就跳出了车,拔出三眼铳,扔给李凌。李凌丢掉手中的腰刀,接过这把造型狰狞的“狼牙棒”,再次杀近人群。 李凌心中,对于倭人的映像很不好,在他眼中,倭寇的打家劫舍,就等同于鞑子入关劫掠,罪无可赦。与其他明国人一样,李凌没有明确的地理知识,所以就自然而然地认为,倭寇=倭人。所以下手杀这群浪人,却不带一丝怜悯。 李光航心中对日本人的仇恨,与李凌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说,杀几个倭寇,对于李光航来说是没有心理障碍的。不仅仅是因为江南之地经常受到倭寇的袭扰,而且因为李光航心里住着的那个张宜奎,可是经历过十四年抗日战争的。带着人民的血与泪,带着八路军的满腔热血,抽出宝剑,随着李凌杀向浪人。 少有的几个浪人逐渐在混乱中冷静下来,绕过战神般挥舞着狼牙棒的李凌,在李凌被更多回过神来的武士围攻的时候,袭向看起来更加瘦弱的李光航。 李凌渐渐觉得有些吃力了,更多的浪人逐渐冷静下来,浪人久经沙场和娴熟刀术,开始显露出优势。虽然武士刀很难破开李凌的甲胄,但是武士刀轻便,浪人无甲,相比李凌来说更加灵活,一时间攻守易式。五个浪人和李凌对峙在一起,不分上下。 一个浪人不小心就被李凌手中的三眼铳砸了个稀巴烂,血肉横飞。 李凌的棉甲上,也被武士刀划出一道长长的割痕。 不远处,三四个浪人来到了李光航面前,也许是因为李凌的影响,几个浪人对李光航保留有一丝警惕,并没有一股脑的冲上来,都保持在三步之外,观察着李光航的一举一动。 李光航前进一步,他们就后退一步,李光航后退一步,他们就前进一步。 大眼瞪小眼,谁都没有胆量挥出第一刀。 突然一个浪人忍不住了,大吼一声就冲了上去。 “呀!~”举过头顶的武士刀,朝着李光航挥了下去。 叮!当! 是刀剑相触碰的声音。 张宜奎可是当过兵的,大刀队那时候可是正面抗击过日寇的,刀法上李光航有张宜奎,不会太吃力。不过体能方面,才练了不过几天的书生,怎么能比得上久经沙场的武士呢? 李光航只觉得虎口被震得生疼,皱起了眉头。 “身体素质还是不行啊。”李光航心想。 旁边的三个浪人显然是有了信心,因为他们看得出李光航臂力有限。 张牙舞爪的向李光航冲了过来。 砰! 在浪人不可思议的目光中,李光航的腰间掏出了一把手铳,火镰划下,死神来临。 刚刚还处在一定上风的那个浪人,半边脑子被轰得血肉模糊。 肉眼可见的脑浆与鲜血,一下子喷涌而出,撒在了正冲来的浪人身上。 同伴的死,让他们变得麻木,现在被热血泼洒,一瞬间,所有的浪人都几近疯狂,喊叫着向李光航冲了过来。 正在这时,传来一阵马蹄声,老何骑在一匹飞驰的骏马上,左手中提着一根柴刀,右手牵着另一匹骏马。 “小少爷,我来晚了!” “不早了,送走他们吧!”李光航充满欣喜得朝老何回话。 “呀!~” 老何将一匹马放开,自己骑着胯下的马,冲进人堆之中。 顿时浪人高昂的士气,重新跌落至谷底。 瞳孔中不断放大的柴刀,成了这个浪人最后的恐惧。 第十八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一)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墨色的浓云挤压着天空,掩去了刚刚被天穹之上红月的满眼猩红,沉沉的仿佛要坠下来,压抑得仿佛整个世界都静悄悄的。 淡漠的风凌厉地地穿梭着,将浪人们的惊呼抛在身后。柔弱的小花小草早已战栗地折服于地。 一滴鲜血,顺着泛着寒光的剑尖滑落。 血液浸透了李光航的衣袖,素色的长衫被染成了暗红色。李光航的胸口,破碎的布匹下,露出被斩得有些变形的锁子甲。 李光航被马蹄踢中的半边脸上,也多了一小段口子,虽然很短,但也依旧淌着一片鲜红。 二十多具尸体,像一朵莲花般,散布在一起。 三个身影,屹立在花蕊处。 每个人,都是一颗颗鲜红的莲蓬子。 三把长短不一的武器,无不是腥红一片。 李光航觉得恍惚之间,自己又回到了朝鲜尸横遍野的上甘岭,回到了那流血漂橹的孟良崮。 望着最后的敌人缓缓弯曲他的双腿,跪下,再倒下。 李光航觉得自己像个修罗一般,即便只是手刃了几个人。 什么是修罗?修罗就是的残缺的神。具有近似于神的力量,但却不懂得什么是爱,为了寻求自己缺失的爱,痛恨其他的一切生灵,在仇恨中和神作永久的战斗。为了寻求爱而战斗,为了寻求爱而迷失。在痛苦和无助中永久的沉沦,直至永生。修罗的存在就是孤独。那么,什么又是孤独呢?孤独的滋味,就是在无尽的黑夜中聆听自己的心跳,一下下撞击虚无的灵魂,细微的声响也来不及发出,就开始跌落的滋味。孤独的感觉,就是在心灵被寂寞割破的时候,自己用尽全力去遮盖伤口,但血还是一点点的从身上渗出,心一点点地麻木,一阵阵地落寞,一丝丝地冷却,然后绝望的感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存在,存在着却又无法感觉得到活着的气息。奔跑在永久黑暗的地狱中找不到出口。 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即使本该在那正常的世界里被孤独所折磨。 自己来到了这里,这里有了父亲,有母亲,有妹妹,有一副未经锤炼的身躯。 可是李光航觉得,自己一瞬间变得孤独。 只有他一个人知道重生的喜悦,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后世那个伟大的祖国,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世界需要的真理是什么,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历史的长河怎么样流淌,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只有他一个人有能力,去改变这个世界。 他现在是李光航,亦是张宜奎。 “少爷,你要的东西拿到了。” “嗯。” 老何走到李光航面前,递给李光航一个锦包,正是之前李玊所遗留下来的锦包。精美绝伦的苏绣,展现出他之前主人的不凡。 李玊父子两跑的很快,当老何走到农舍后院的时候,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木桩,上面被绳子捆绑的印记,证明了这里曾经拴着马匹。 哐当一声。 原来摆在农舍里的一个破瓦,被人拨动了一番。 “是谁?” 李光航再次警惕地握住了手中的长剑,尽管虎口隐隐作痛,丝毫不影响李光航的本能反应。 李凌也重新拾起那沾满不只是何处内脏的三眼铳,慢慢从侧面走向了屋舍。 正当李凌将脚探进屋内的时候,一双血手,抓住了李凌的脚踝。 “塔司……开胎……(助けて日语意为救救我。)” 一个满脸是鲜血的浪人,一手捂着腹部,一手用放在李凌的脚上,眼神带着一丝乞求。 仔细看看,这个浪人面目清秀,甚至有些像明国男子,年龄似乎并不大。 这个浪人,就是那个最后一个被三眼铳的铅子击中未死的浪人。 李凌叹了口气,走上前去,将那浪人背起来,慢慢走向官道。 李光航和老何也靠了过来,看着一个奄奄一息的浪人。 “活得了吗?”李光航皱起了眉头,询问李凌。 “若是现在去求医,还有一丝希望。”李凌有些担忧得点了点头。 这个时代的医疗技术并不高,每年因为伤口感染而死亡的士兵成千上万,数不胜数。一是十七世纪初期还没有抗生素的诞生,加上本就不完善的伤口处理技术,被铅子打中,感染的几率可能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 李凌只是假定不会感染,否则就算有了医生,也救不回他的这条命。 “好!”李光航点了点头。 “那就先带他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这种话也只有张宜奎这种受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才会说出来。毕竟人命在李光航眼中,是无价的。 即使前一秒还在做一个别人眼中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现在却变成了一个在草菅人命的乱世里扮演菩萨的人。 老何听了李光航的话先是愣了愣,看着已经晕厥过去的年轻浪人,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于是给李光航打了声招呼,就将那浪人和李凌一起抬上了马车。 收拾完年轻浪人和其他浪人的尸体后,李光航和李凌还有老何,准备启程了。 李凌和李光航一人骑着一匹老何牵来的骏马,走在前面,老何架着马车,跟在两个高头大马后面。 三人准备兵分两路,由老何带着那年轻浪人去城里求医,李凌和李光航父子二人则直接先到城东李家大院去。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年轻浪人的伤较重,需要及时处理,另一方面是因为昨晚李家大院就有报信的人来,告知李光航今日有贵客的来访。 “老何,我们先行一步了。”李凌挥挥手,冲着老何打招呼道。 “行,这年轻人就交给我了。”老何也礼貌得摇了摇手中的马鞭,微笑致意。 “对了,小少爷,莫要忘了,赶马不用重鞭!” 渐渐地,三个黑点慢慢消失在了官道上。 等待已久的雨水,现在争先恐后地从昏黑的云层中蹿了出来。 没过多久,流淌的雨水,将地上的血液冲得一干二净,好像这里并没有发生过任何流血事故般,一切又恢复了平静,孤零零的废弃农舍,依旧撑着那最后一片墙,守望着远方。 苍穹上不知什么时候,只剩下了一颗柔和的太阳。 …… 苏州城,李家大院。 “不行,我要矜持。”一个绝世美人,贝齿叩红唇,正抑制着一脸嗔怒。 突然一声撕心肺裂的惨叫,击穿了云层。 “李济宁你个混蛋,敢晾着本小姐。” …… “哈啾!” “怎么了?着凉了?”李凌有些奇怪得望着李光航。 李光航摇摇头,眯起眼来望着前方正逐渐放大的苏州城,摸了摸鼻子。 第十九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二)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如注的暴雨,被骏马卷起的风儿吹断。像是知道李光航的到来,苏州的城墙上,悬挂起一条条朱色的幡儿,猎猎作响。 那是守城的士兵正向城里城外的游人宣告可能的汛情。 五月的苏州,竟有些凉了。 一个身穿鸳鸯战袍的卫所小兵,望着那被雨雾弥漫的笔直官道,有些疲惫地打了个哈欠。 突然,两匹骏马,朝着苏州城飞驰而来。 那小兵立刻抓紧了手中的长矛,一下子打起了精神,直到百二十步左右,看清来人。 一个身穿棉甲的八尺武士,和一个衣衫褴褛的白面书生。 城门下值守的几个小兵也从睡梦中清醒过来,站成了一列,架起那一排排寒光凛然的长矛,组成前阵,挡在城门口。 “城下何人!速速下马,报上名来!”那城楼上的一个校官,已经招呼着几名弓手,拉开弓弦,对准下面的两人。 李凌见到这一幕,微微皱起了眉头。以他的经验,大明各地营兵除了边军与京师三大营之外,几乎不可能有士兵保持这般机警,除非…… “父亲,这守城的兵是何人麾下,反应竟如此迅速。” 李凌摇了摇头,“恐怕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城下何人,速速报上名来,莫怪刀剑无眼!”箭楼上的校官见并无回应,遂提高了音量。 “军爷,某是城东李凌!” 城东李凌?校官一时间没想起来,有些纳闷。旁边一个小兵指了指口袋里的银子,再朝着吃剩的饭碗一指。那校官立刻就明白了什么。 “军爷,何时如此戒备来人?莫非有军情紧急?”李凌顶着暴雨,拱手道。 “原来是李家公子,”那校官示意弓手放下弓箭,长枪手也让开了道路。“实不相瞒,军报说有流贼入了我南直隶境内,千户大人有令,严防流贼细作,请海涵!” “不敢当,有足下精锐之师拱卫苏州,定叫那流贼有来无回……” 李凌说着说着就和那校官谈笑起来了,前一刻的剑拔弩张,后一秒的谈笑风生。 “商业互吹。”李光航小声嘀咕,不过心里却有些不安。 历史上的1640年五月,自张献忠正月在枸坪关被左良玉击败,率部突入四川。入川途中,在太平县的玛瑙山又受到郑崇俭和左良玉的夹击,伤亡惨重。接着又受到湖广军、四川军和陕西军的追击堵截,农民军连受重创,退居兴安归州山中,又被左良玉等军围住,农民军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这校官口中的那股流贼,定时张献忠被打散的一支部队。一支从数十万大军的围追堵截中掏出来的部队,其精锐程度不得而知。农民军的作风一贯是烧杀抢掠,遇坚城围而不攻,能用细作,就用细作。 江南富庶,若是不剿灭这股流贼,受伤的百姓,不知道会有几何。 李凌和李光航在士兵的指引下走近城门。原本以为这守城的士兵乃精锐之师,可是接下来的一幕,让李光航再度刷新了对卫所军队糜烂的认识。 原本用来悬挂兵器的兵器架上,挂满了士兵脱下来的衣服,存放粮食的麻布袋子上放了一个碗,碗里放着三两个骰子,还随意丢着几个银豆子。 这是在赌博! 李光航很难想象,这样的一队人马,怎能与刀尖舔血过日子的流贼一争高下呢? 流贼恐怕一冲锋吼叫,这队看似颇有其实的小兵蛋子,就会吓得抱头鼠窜。 李光航越看越有些失望,但更多的是气愤。 他看到折断的弩箭,看到生锈的铁矛,看到枪膛有了裂纹的鸟铳,看到填装了一个孔的三眼铳,虽然还有一把掣电铳,不过貌似李光航只瞟到了两个自铳。 这种火器,在战场上只能是杀死自己武器。 “这些军士的火器为何如此简陋,如何与贼一战?” “哈哈哈哈,”李凌虽然也有些失望,不过他知道原因。 “若是你有一个吞田掌银的上司,还和军务司的人串联起来,你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李光航低着头,看着脚下肆意交换着的马蹄溅起水花,沉默不语。 …… “奶奶,我先回去了,既然公子不在,就不叨扰了。”笑容满面的张怡晨一跨出门槛,就瞬间变得一脸黑线。 “小…小姐……”叶小棠低着头,跟上张怡晨的步伐,为张怡晨撑起了一把油纸伞。 “小棠,我们走!”张怡晨绝美如珠的双眼,有些泛红。 “昨天是谁让我来找这个混蛋的!” “小姐…内个,昨天是你自己说要来的。” “死丫头我不知道吗?还用你说。” “是……是小姐,小棠知错了。” “知错能改,那什么子可教也,呸呸呸,我们回家。” 招呼着车夫付老大,放下些名贵的礼物,缓缓向李家大院的正门走去。 绝美的容颜,配上一个如玉的小丫鬟,在李家大院行走的张怡晨一行人,无不受到来自李家仆人的侧目。 咯哒咯哒!吁~ 两匹骏马停在了朱红色的门前,一个中年人和一个书生翻身下马,快步走向前去。 一步一步,慢慢接近那被铜丁装饰的朱门。 仆人为张怡晨拉开了朱红色的正门。 映入眼帘的,是如注的暴雨,和已经在雨水中停好的马车。 张怡晨眼帘显得有些落寞,原以为刚刚传来的马蹄声,会是那个人。 不再烟雨江南中,寞寞难忆当时,清华无语。 …… 李光航推开大门,一个仆人正站在后院中,顶着一把油纸伞,看见了李凌和李光航,急忙跑过来,作揖行礼后,招呼道: “老太爷正在后园徐风亭等你们呢。” “嗯。”李光航不知怎么的,心血来潮,选择从李家大院的后门进去。 有时候,缘妙不可言。 也许只是几进院子的长度。 红鞋踏出,皂靴迈入。 一朵盛开在屋檐下的花儿,在于清风的共舞中,被沿着鳞次栉比的瓦片的雨水,轻轻的,撕下一片花瓣,盖在一个臭虫的身上。 亦是道孤,我心向明。 第二十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三)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后园景色简洁古朴,落落大方,不以工巧取胜,而以自然为美。所谓自然,不矫揉造作,不亡加雕饰,不露斧凿痕迹,力求山水相宜,宛如浑然天成。沧浪亭园外景色因水而起,园门北向而开,前有一道石桥,一湾池水由西向东,环园南去清晨夕暮,烟水弥漫,极富山岛水乡诗意。 入门即见黄、土石相间的假山,山上古木新枝,生机勃勃,翠竹摇影于其间,藤蔓垂挂于其上,自有一番山林野趣。 但山无水则缺媚,水无山则少刚,遂沿池筑一复廊,蜿蜒曲折,既将临池而建的亭榭连成一片,不使孤单,又可通过复廊上一百余图案各异的漏窗两面观景,使园外之水与园内之山相映成趣、相得益彰,自然地融为一体。 正所谓“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 但当你真真正正得见过了,才有资格评述美好,这也是李光航第一次,真真正正的,欣赏苏州园林的美景。 远远的,由一整块黄山石雕刻而成巍巍石亭里,端坐这一位布衣老人,他的身边站着一位年轻的小伙子,正是前来替张象杰送信的斥候曹杰。 曹杰从未想过,这个让他背着在后园里兜圈子的老人,会是李家家主。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远处走过来的一个甲胄齐全汉子和一个衣衫褴褛书生,竟然是李家老大和他的儿子。 “来孙儿,坐坐。”慈祥的老人,充满褶皱的面庞上,带着一张和蔼的笑容,招呼着李光航坐下。 李光航向李家家主虚行一礼,整理整理已经破碎不堪的衣袖,长吁一口气,便与老太爷一起席地而坐。 “都坐,都坐。”老太爷招呼着李凌一同坐下。 “小杰,来,你也坐。” 曹杰被这突如其来的关系弄得不知所措,他是断然没有想过,能和千金之家的家主,长子,长孙同亭共坐。 “这是曹杰,”李老太爷指着曹杰,向李光航和李凌介绍道。 李凌和李光航点头示意。 “这两位,是老头我的长子和长孙。”老爷子继续向曹杰介绍道。 “两位……好……”曹杰有些不有自主的紧张,毕竟眼前的这三位,随便一个人动动手指,自己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银子就会从账上飞出流入。 “哈哈哈,莫要拘谨,以后就是一家人了。” 老太爷一句话把在座的各位弄得有点吃惊,曹杰更是满脸不可思议。 李光航也有些诧异,不过他现在重要的是要找些衣物,被雨水和鲜血浸湿的衣袖,让李光航的身体感到丝丝凉意。 亭外,淅淅沥沥的暴雨,依旧肆虐。 李凌也有些不好受,原以为急忙通知回家是有些重要的事情需要拿主意,结果却干坐在这里寒暄。雨水与鲜血,同样在李凌的盔甲和衣物中,慢慢带走李凌的体温。 “哈啾!” 李光航没忍住,打了个喷嚏,唾沫星子一不小心飞到了李老太爷的袖口上。 李老太爷并不以为然,依旧笑眯眯得,打量着眼前的孙子。 湿漉漉的发丝下,罩着一对秀美的小山眉,白皙的脖子,插在领口,隐隐约约望见衣衫褴褛下的锁子甲衣,袖口滴着来自雨水与鲜血的馈赠。 半边脸,貌似有些青肿。 李老太爷有些皱起了眉头。 李光航以为老太爷是对自己无礼感到生气,于是有些诚惶诚恐地,向老太爷赔罪,顺便找个开溜的借口。 “原谅孙儿无礼,实是有些湿寒,一时半会儿没有忍住,还请爷爷原谅。”说完,李光航站了起来,拱手弯腰作揖,用一双晶莹剔透的眼睛,偷偷瞄着李老太爷,想看看李老太爷的表情。 见李老太爷面色稍有缓和,李光航接着说:“孙儿恳求爷爷,父亲与我实在有些吃不消,还请爷爷候些时候,待我与父亲更衣沐浴不迟。” “嗯……”李老太爷轻轻捋了捋胡须,点了点头。 不一会儿,一个身穿短打的男子,带着三两个丫鬟,撑着一把大伞盖,将李凌和李光航领出了后园园门。 走在路上,李光航心中有些不好的念头。刚刚李家老太爷,也就是他的爷爷,看起来并无大碍,反而精神矍铄,这与李凌所描述的不符。 而且那旁边的男子,貌似有一股熟悉的感觉,就像是与鲜血共舞过一般,有股让人热血沸腾的感觉。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 一时间李光航想不起来了,这种感觉到底来自于哪里?为何自己如此熟悉。 在仆人丫鬟的帮助下,李光航脱光了衣物,一丝不挂得立在铺满香料的热水盆里。 温暖的热水,随着李光航的坐下,顺着李光航的肌肤,慢慢爬上了李光航的肩膀。 李光航瞬间觉得自己的身体放松了下来,惬意得躺在热水中,享受着这地主阶级的待遇。 躺着躺着,李光航竟然睡着了,并开始做梦。 他梦到一个身影,回眸一笑,倾国倾城,红纱素衣,绝美的五官,无论淡妆浓抹总是相宜。突然那女子眼含热泪,双臂虚张,朝着李光航做出了一个乞求的姿势,然后消失在梦的尽头。 李光航一下子惊醒了过来,确定自己还是好端端得躺在浴盆里面。才长长吁了一口气。 笃!笃! 竹鞋敲在木板上的声音,逐渐接近李光航的所在。 李光航装作还在休息,半闭着眼睛。 在李光航的注视下,一个小丫鬟,偷偷走到了李光航的浴盆前,做出了一个令人血脉喷张的动作。 一层层褪去衣物,就连亵裤一样脱去,踮起小脚,轻轻放入浴盆。 正要玉足入水的一刹那,李光航一把从浴盆里站了起来,一把抱住这个小丫鬟,一手抓过挂在浴盆边的衣物,替小丫鬟遮全身。指尖不小心触碰到一丝柔滑,引得李光航有些窘迫。 小丫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得不知所措,沉默良久,俊俏的脸蛋儿,逐渐变得羞红起来,突然小丫鬟意识到了什么。 “啊!!!!!” 一声惊雷,划过夜空。 第二十一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四)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窗外还下着大雨,雨水击打在屋檐瓦缝间,叮咚作响。 李家大院的一间屋子里,一个男子,正拥着一个赤裸着上身的丫头,两人完美的胴体之间,只间隔了一层薄薄的中衣。 少女那曼妙的曲线,被浸泡了热水的中衣勾勒得完美无缺。 唯一不和谐的因素,是一双男人的手,放在一对柔软的雪白上。李光航心中无感,毕竟多少年的沉淀,还算有些定力。 但是,对面是位小姑娘啊! 年纪看起来并不大,十有八九的样子,乌黑的秀发,披在洁白如玉的肩上,两双轻盈小手,因为紧张而随着修长双臂耷拉在两边。 水玲珑般的眼睛,朱唇榴齿。 乍一看,又是一美人胚子。 “你……” “啊!放开我!”那小丫鬟突然开始奋力挣扎,要挣脱李光航的双臂。 李光航无奈,只好轻轻放开。 小丫鬟见李光航手臂一松,一把抢过用来遮羞的中衣,眼神中充满的幽怨,光着脚跳出浴盆,正准备飞奔出屋子,却突然想到了什么,垂头丧气的走了回来,披着那件打湿的中衣,蹲到了屋子的角落里。 李光航本想起身看看,然后意识到自己也是一丝不挂,只好半蹲在依旧温热的水中,将头漏出来,暗中观察那莫名其妙的小丫鬟。 一时间,有些安静。 “呜~” 突然房间里传来一阵轻轻的抽泣声,伴随着泪水落在木地板上的声音,然后声音越来越大,泪水滑落的频率也越来越快了。 毫无疑问,这房间里除了李光航和小丫头,不会有第三个人了,李光航不是精神分裂,知道自己没在哭,那么就只能是那个小丫头在哭泣了。 李光航很纳闷,甚至有些委屈,不是你自己投怀送抱吗?况且我还什么都没做呢!你自己就哭这么厉害,搞得好像我已经做了什么事似的。 “唉~” 李光航叹了一口气,翻身重新躺在了浴盆里,用水将耳朵淹没,只留一个鼻子在水面上呼吸。 小丫头听到了动静,停止了哭泣,抬起她那梨花带雨的脸蛋,望着香柏木做成的雕花浴盆。 “大少……爷?”小丫头试探地问了一下,有些疑惑。 李光航没有回答。 小丫头突然起身,不顾那中衣,被跑动时带起的风吹得贴紧着她妙曼的身躯,快步冲到了浴盆跟前。 看着只有一个鼻子露在水面上的李光航,本来就被泪水弄得红红的双眼,变得更红了。 怕不是大少爷溺水死了吧! 小丫头显得有些焦急。 如果李光航知道小丫头的想法,定会笑出声来。不过可以理解的是,小丫头从来没有见过大明人会这样在水中躺着,而不被水钻进口鼻。所以自然而然的就认为,李光航是溺死了。 “呜~”这小丫头被吓得又哭了出来,不只是什么原因,哭得更加泣不成声。 李光航听到了哭声,一下子从水里坐了起来。 这一下子,小丫头就不哭了,不过更可怕的还在后面。 “啊!大少爷饶命啊!不是我害死了你啊!是你自己淹死了啊!您大人有大量,放过奴家,先去投胎吧!”说完,丫头又哇得一声嚎啕大哭起来。 李光航一阵无语,不过李光航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你这贱婢!竟勾引你主人,我为艳而死,怨气冲天,现化为厉鬼,索你性命!快把这勾引我的原委说出来,我就网开一面,也好跟地府当差的交接。”李光航装作一副凶神恶煞的厉鬼模样,用一口阴阳怪气的口音对着小丫头说道。 “少爷饶命,我说!我都说!求少爷网开一面,我家里面特别的困难,从小我的妈妈告诉我,穷人的孩子要早当家, 我为了我的家人……” “噗!” 李光航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一段台词那么熟悉,连口音也是,莫名想笑,“好了,好了,阴差给我的时间不多,直接告诉我谁派你来勾引我的,勾引我有什么目的就完了,那么麻烦干嘛。” 说完这话,李光航自己就觉得有些不妥,不过现在也只能看这小丫头的反应了。 不过小丫头的反应,让李光航一瞬间觉得,迷信,果然是拉低智商的好东西。 只见小丫头一脸惊恐,低着头,给李光航磕了一个头,中衣因为磕头的动作滑落在了地上。 初具规模的双峰,展露无遗,令李光航有些难堪。 盯着看总觉得不对,但是不看保准会露馅,李光航只好稍稍转移了一下视线。 “奴婢未受人指使,是自愿来的,只是因家父常在外被痞子欺负,想在少爷这讨个名分,却不想……”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可以走了,阴差特批给我还魂了,还魂期间生人莫近。”听着这丫头所说的话,李光航觉得有些惋惜。 这种情况在古代富家是很常见的,尝尝有些丫鬟丫头,为了爬上高位,与男主人同房,不论是否是主动,男主人会迫于伦理压力,给同房者一个名分。虽然不可能是正妻,但是能有丫鬟的家庭,一般都不是普通的家庭,受到的待遇自然就不能和市井之流相提并论了。 做出这种事情的女子,如若不是心狠手辣,贪得无厌,唯利是图,那就只能是被生活所迫,冒着可能会被正妻打断腿的风险,去争取一个名分。 李光航年轻,而且在李光航小的时候,就是一个饱读诗书,知书达理的人,对于任何人都是不加歧视,和气待人,算是个善良的主。 李光航有些同情这个小丫头,即便未经许可就闯入了自己的浴室。 只不过很可惜李光航并没有做出什么事来,小丫头经过了多少次心理斗争得来的计划就这样失败了。 “奴婢先告退了!”小丫头抹了一下挂在眼角的几滴清泪,如蒙大赦穿好衣服,正要离开。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没有名字,只知家父姓茅。” “那我就给你一个名字,”李光航看着园中的一棵杏树,又望了望不见转晴的暴雨如注,“你就叫余杏雨吧。” “余杏雨……” 今天作业有点多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到现在还没做完作业,抱歉啦,明天更《重生大明之红月传》今天作业有点多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周六三更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周六白天三更《重生大明之红月传》周六三更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二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五)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李光航心中有些凉意,不过这一点也不影响他对于资产阶级享乐主义的无法抗拒。 做工精致的明制直裰,芬芳四溢的苏绣香囊,玲珑剔透的翡翠玉佩腰,色调简朴却尽显端庄的黑色皂靴。 配上一张还算清秀的脸蛋,李光航现在的样子,就完完本本的成了个富二代,不对,富三代。 要说区别于那秦淮河畔花桥三百里的花花公子哥儿,也只能是差一把绣字折扇,和一个秀色可餐的娇美丫鬟。 李光航看着门外淅淅沥沥的大雨,长长得舒了一口气,似乎心灵也被这雨水洗刷得纯洁下来。 一滴雨水,顺着打开的窗户缝隙,钻进了屋里,跳到了李光航的鼻梁上,一丝冰凉,让李光航重新有些怔住了。看看通知用膳的小厮匆匆向李光航所在的屋子走来,才方觉时日已深。 小厮走到,门口,瞥见窗户后屹然而立的李光航,将手中举着的竹木伞夹好,抱拳行礼作揖。 “大少爷,老太爷在院西的廊桥上摆好了膳食,请公子过去。” “嗯,一会我自己过去。” 小厮再次作揖,打着竹伞,匆匆离去。 李光航用手理平有些褶皱的衣物,揉揉还有些青肿的脸颊,顺手从衣架上抽出一把油纸伞。 选竹 削伞骨 上伞面 绘花 上油 传统油纸伞那种雅致天成的美感,一直以来都是西方工业化生产出的方便携带、价格低廉,但却是毫无生命的工业品所无法企及的。 望着手中做工精致的油纸伞,李光航想起教科书里的一段话: “‘伞’的正体字‘伞’字里有五个人字,象征着多子多孙,伞面张开后形成圆形,为祝福新人生活美满圆满的意思。男子16岁成年礼时,父母会赠予一把油纸伞,希冀支撑门户之意。” 这把伞,可不是那对性情中人所赠予的,而是那一直期望李光航能真正做为李济宁,济家业而宁家院的李家老太爷所给予的。 老太爷大半的期望,都寄予于此伞之上。 李光航轻轻转动伞把。 咔的一声~ 听到伞杆中传出一声榫卯开合的声响,李光航用力一抽,一把寒光凛凛的直刃苏钢刀,从中滑出。 “龙泉苏星” 覆泥煅烧过的刀背上,雕刻着四个字。 李光航看着这把名师所铸的直刃宝刀,有些感慨。 万恶的资本主义。 想到后世一把真正的龙泉宝剑,少说也要几十万元,自己现在手中就操着一把,真是富家不知劳动人民血与汗。 李光航用力一挥,刀刃携着劲风,斩向檀木的衣架。 厚厚的紫檀木侧板,挡不住的是削铁如泥的苏星宝刀。 卡啦 衣架应声而裂倒。 李光航看着手中完好无损的刀刃,有些欣慰地点了点头。 一个书生的力气,配上一把名刀,能做到将半寸厚的紫檀木斩断,而毫不费力,可见这刀的锋利几何。 李光航将刀重新收起,用手撑开厚大的伞盖,推开门,向着廊桥出发。 老祖宗的建筑智慧,是现代人都无法企及的,这里李家六进的院落,每一处都展现着建筑师的技艺高超。 李家大院本是一个四四方方的院子,可是在西北角,却是少了一块四四方方的建筑。 那少的一块,就是一片湖泊,廊桥就架构在湖泊之上。 与其说是湖泊,不如说是自己挖的水池,而引水相平。加上些荷叶莲花,人工桥廊,就变成了一副湖光光景。 匆匆的仆人们,端着盘盘碟碟,行走在绕湖两边的廊桥上,廊桥的中央,一个风雨亭里,李凌和曹杰,还有李家老太爷,早早的就在亭上候着了。 李光航见自己来的稍晚,有些惭愧,拒绝了仆人帮忙拿伞的要求,径直走到亭中,将伞放在亭边,向着已等候多时的三人作揖致歉。 看着孙子,儿子向自己作揖道歉,李家老太爷和李凌有些欣慰地点了点头。 可是一旁的曹杰显得有些窘迫,对于一个连井外都不知有雨的井底之蛙,突然遇到了井外生灵的问候,不知所措也是理所应当。 曹杰心想,自己回礼也不是,人家是道歉,自己不回,显得有些尊卑不分,毕竟自己只是一个替官家送信的信差啊。 曹杰不由得用手刮了刮鼻子。 这一系列动作,被李家老太爷看在眼里,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来,到爷爷这边坐。” 让李光航感到诧异的是,老太爷所指的位置,竟然是李凌的与老太爷的旁边。 古代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讲礼仪,循礼法,崇礼教,重礼信,守礼仪,是中国人数千年的传统。“不学礼,无以立”,礼的核心是人的社会行为规范,是中国民众已经习惯和风俗化了的社会性行为准则、道德尺度与各种礼节。 如果让李光航坐在那里,那么就是说李光航的位置,比李凌更高一筹。李光航却不明白老太爷的用意,若是自己坐了,指不定成为人柄,攻击自己不知礼数。 保险起见,李光航选择了推辞。 “孙儿不敢,恐他人道孙儿不知尊卑。”李光航再次拱手致意。 老太爷也不强求,捋捋白花花的胡须,点了点头。 李光航于是径直走到了曹杰一边,坐了下来。 一个丫鬟,端着一个香炉,低着头恭敬地走到桌前,将香炉放在桌子的上风处。 丫鬟突然抬头,看到了李光航,一下子羞红了脸,手中的准备给香炉填料的勺柄微微触碰到了炉壁,发出叮的一声。 “杏雨?”李光航一下子认了出来。 茅杏雨脸胀的通红,想起自己刚刚的所作所为,真是悔不当初,欲哭无泪的双眼,显得摄人心魂。 “女婢告退。” 匆匆离去。 李光航望着那娇小的背影,怔住了。 一旁的老太爷看着李光航和远去的丫鬟,本来灿烂慈祥的笑容一下子阴沉下来,皱了皱眉头。 一旁的李凌,却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仆人们端来的菜品上。 馥郁芳香的饭菜,正罩在瓷盆下,等待着饭局的开始。 第二十三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六)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李凌看着一桌饭菜,傻眼了。 扣着的瓷盆上,用墨汁写着菜名,看起来倒是山珍海味,无所不有。 可是当真正被丫鬟仆人掀开的时候,让在座的除了老太爷,觉得非常吃惊。 翡翠白玉汤?别想了,开水煮白菜。 天妇罗?就是几个鸡蛋韭菜饼。 玲珑玉心?就是心形的大白萝卜儿。 佛手观音莲?嗯,毕竟菩萨不吃肉,吃白菜也不错。 什么百鸟归朝,凤传金衣,唯一能像肉一点的,就是那道名闻后世的赛螃蟹。 毕竟菜就摆在那里,李凌也不好指指点点。只是李凌和李光航不曾想过,一向大方的老太爷,居然会用一桌素斋来招待他的大儿子和大孙子。 李光航怔怔地看着一桌饭菜,有些不清楚老太爷的用意,莫非是有何影射? 素斋而配奢名,要说常见也罢,毕竟有钱人的生活,如此这般。 但在李光航的映像中老太爷向来不是一个愿意在吃饭上省钱的人,即便他老人家老了注重养生,也不至于弄得满是萝卜白菜豆腐花吧! 李老太爷不知儿孙心情复杂,只是挥挥手,示意侍者离去。 几名丫鬟小厮欠身告退,偌大的风雨亭里,转眼只剩下了一桌酒菜和三少一老。 老太爷缓缓举起了筷子,慢慢挪动到餐桌上。 令在座的几位没想到的是,老太爷的筷子,却是直接伸向香炉。李光航这才注意到,香炉的盖子上,镶嵌着一个指头大小的金块。 老太爷用筷子夹住那金块,轻轻一抖手腕,那块金子就从香炉上分离开来。 老太爷一手夹着金块,一手取来一把汤勺。轻轻地将金块放入汤勺,然后在众人不可思议的目光下,将汤勺,连着金块,一并丢下了廊桥。 “来来来,吃饭吃饭。”老太爷像个没事人一样,不在乎李光航紧皱的眉头,亦不论其余两人的震惊诧异,依旧缓缓抬起那双筷子,将一片切好的生葱放入了嘴中咀嚼。 咀嚼两口,大概是被青葱辣到了,又夹起一片雪白如玉的大白萝卜片,清脆的咀嚼声响,标志着老太爷还完好的牙口。 李光航心中似乎有了一丝明悟,但是朦朦胧胧,隔着一层纱纸,但却无力戳破。 “济宁啊,你见过你二叔了吗?最近他老是向我提起你。”老太爷一边夹菜,一边微笑着问李光航。 李光航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不过自己确实没有见到过李云,即使手里握着李云的家的一块信物。 那是他自己丢的啊,总不能说是二叔他老人家转赠与我的吧。 “嗯,今日刚刚见过,连着二弟一起,二弟还把他随身带着的锦包赠予了孙儿。”说完,李光航顺手从腰间取出了一个苏绣锦包。 李老太爷看着那锦包,一眼就认出那是自己二孙子的东西,捋捋胡须,嘴角掀起一个赏识的微笑,不过脸上佯装凝重。 “本是同根生,相煎分外急啊。”老太爷用筷子翻转着被菜籽油炸得酥黄的颗颗油菜,夹起来一个,喂进了嘴里。 明眼人自然能看出,这老太爷,是知道些东西的啊。 可是李光航不解,若是老太爷知事,自然知道是李玊先要害我,此时说出这番话来,莫不是想劝我收手?不要做的太过了。 “若无薪柴流火,油不沸而菜不黄;若无人食此菜,庖不烹而不相煎也。”李光航这句话大概的意思是,如果没有柴火加热,油就不会滚,油菜就不会被炸黄,如果没人要吃这道菜,厨师就不会做这道菜。言外之意,便是背后有人指使煽动。 李光航说完,从怀里取出了一把胁差,鱼皮包裹着刀柄,放在了桌上。 “对了,二叔也送了我一把倭寇刀,蛮是锋利。”李光航一脸无辜的微笑。 听到东洋两字,老太爷的筷子抖了一下,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这一幕被李光航看在了眼里,他知道,很可能老太爷不知道李云可能勾搭上了倭寇,这种事要是败露,李家就不要想在这江南之地立足了,甚至会影响到李家在大明各地的产业。 “倭刀以其利而闻达天下,唯缺是者,倭人也,名士配好刀,刀亦菲也。”意思是说,倭刀锋利,但是缺点是用刀的人是倭寇,好刀给好人使,才会提现出刀的价值不菲。 也就是说,老爷子在说倭寇没有资格使用好刀。换句话说,倭寇就是烂人。李光航从这句话里听出了老爷子的不满,不知怎么的,有些感到高兴。 一旁的李凌和曹杰,听得云里雾里的,完全不知道这两个读书人说的是什么,一会什么乡间太极?什么我倒肥?搞得两人晕头转向。 爷孙两个一个比一个更懂对方心思,无论是语言还是眼神交流,两人就像一对同龄知己,无所不谈。 老爷子从家事谈到产业,从产业谈到经济,又从经济谈到社会现状,又谈到国家状况与发展趋势,李光航的一些超前的观点,令从商多年的李家老太爷都有些诧异。 “论大明之潮流,有工商皆本一说,一地有农,而民足食,再而有商,则农闲时用闲工而富民,商而有利,而国得税,富民而富国。且大明民数千万,而重传宗接代,民多而地少,使有人而无地耕作,闲人居多,均粮复少,温饱不足矣。且有大商立工厂,以他地钱粮,本地之工,使民有所做,商有所利。且时耕民减少,地有所空,而民多入城而求工,则农地须增产方可温饱城人,以活市井之民。故以农机而负人之劳,以优肥肥田,循序农作,例有西洋基塘农业,蚕沙养鱼,塘泥肥桑,以稻米杂交而抗倒伏而多穗,旱地种以西洋耐旱高产之红薯玉米,集多品同食,亦活多人……” 李光航阐述的,只不过就是那些后世常见的基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生产,加上美洲过来的多种高产植物,加上后世袁隆平培育出的杂交水稻,这些在后世非常常见的东西,放在明代,必然会引起渲染大波。 史书载:以李光航同志为总书记的大明内阁,高举大明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大明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大明发展要求,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 第二十四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七)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李光航还阐述一下关于城市化的问题。城市化,也叫城镇化,是指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 城镇化过程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之有不同的解释。李光航坚持一切从大明实际出发,对城市化的概念分别从人口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予以了阐述,毕竟自己一个文科生,这些几乎都是必修课。 李光航明白,理论还是理论,虽然对于实践有着不可替代的指导作用,但是目前阶段,知道科学正确理论的人很少,就算知道,明白的人也很少。所以在国民教育普及之前,李光航能做的,也只能是尽可能的将思想宣扬出去,让更多的人知道。理不理解自然是另外一回事了。 但是要知道,历史上每一次思想启蒙运动,都是在一定阶级基础和思想基础上实现的。 同样的,从知道到了解,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等到量变到达一定程度,再把握机会,由李光航亲自来促成质变。 关于一些方面独到的见解,让老太爷也听得入神,等到中途,唤来管家,笔墨纸砚,关键地方让李光航进行复述,再由老太爷整理记录。 “听我孙儿一席话,胜我半生阅历啊!”原本还因李光航和一个小丫鬟眉来眼去而有一丝阴云的李家老太爷,现在却是满面春风,半脸的白须都被吹得翘了起来。 “快和爷爷说说,你这些学识见解,都是何人教来的。”老太爷一脸欣喜若狂,用那本就慈祥的双眼,认真的看着李光航。 老太爷很难想象,在中国以老为尊的时代,竟有此等深远的见解,完全超脱了同龄人的存在。尤其是听到李光航那一句“工商皆本”更是让老太爷又惊又喜。那个时代,虽然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但是中国由儒家统治的社会,对于商人的地位认同,还是停留“农为天下本务,而工商皆末”的论点上。 对于商人来说,自己有了金钱而没得到应有的地位,这是非常不平衡的。就连能让庶民鲤鱼跃龙门的科举制度,对于商人子弟来说,都是一个限制。 虽然有张四维,王崇古等明代商家子弟当上官场大佬,但是在普通人眼中,商人的社会地位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此时李光航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这父子两简直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老太爷现在询问李光航的眼神,和那天李凌的眼神简直一模一样,渴望的痴狂。 李光航其实很纠结,这是来到这个世界后常有的纠结,那就是根本不知道如何解释自己知识和阅历的来源。说自己是附身穿越的,还不被乡里当妖怪一样人人喊打,即便老太爷再怎么宠爱,也会失去与其他兄弟争夺家产的机会,只要再给扣个癔症疯癫的帽子,那李光航这辈子就别指望翻身了。 但是实话不能说,假话又不知道如何说,这让李光航真的很纠结。 那就只好硬着头皮上咯! “回爷爷,孙儿之所以懂得这么多,皆因一贵人指点。” 李光航说完停顿了一下,抬起头来观察老太爷的表情,顺便酝酿一下情感。 老太爷也是一脸兴奋,期待的看着李光航。 “梨洲老人——黄德冰。”李光航一字一顿,缓缓说出。 “黄德冰?”老太爷有些迷惑。 李光航心中有些忐忑,这梨洲老人黄德冰就是明末清初三大儒之一的黄宗羲,至于黄德冰先生到底是多少年才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张,李光航记忆有些模糊,不过想来1610年9月24日出生的黄德冰先生,到现在已经有了近三十了吧,对于古代人来说已经要到而立之年了,提出个主张应该不是问题吧。 “孙儿可说的是那崇祯四年来我南直隶复社的黄泰冲、黄宗羲吧!” 崇祯四年,当时张溥在南京召集“金陵大会”,当时恰好也在南京的黄宗羲经友人周镳介绍参加复社,成为社中活跃人物之一。 估计这黄爷的名声那时候就已经在江南传开了吧。 “不对,黄小兄而立之年,何能称老人尔?”老太爷蹙眉沉声嘀咕到。 “正是,孙儿所说之人,正是那黄先生。”李光航从青瓷瓶中斟一碗白酒,耍帅似的喝了下去,不过帅不过三秒,李光航就差点一口老酒喷出来了,自己原以为能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十碗不过岗,结果嘀咕了这江南女儿红的劲头,一下子涨红了脸。 老太爷到时没有在意这些,继续低头思索。 “黄师与我年长,自天气七年阉党剪除羽翼,黄师欲有心振兴东林,可是官场腐败,黄师处处受排挤,似觉已老十岁,故号曰梨洲老人。” 说了这么多,除了阉党被崇祯剿灭和东林崛起的事情,李光航记得的并不多,基本上都是靠连蒙带猜,加上编造史实,来圆这个难圆之语。 老太爷若有所思,轻轻叹了一口气,左手不自觉地在黄花梨木桌上敲了敲,眉头再次蹙紧。 老太爷突然一拍脑袋,恍然大悟。 “孙儿莫怪,我有些好奇,差点把正式给忘了。”老太爷突然站起身来,引得在一旁边听戏文边狼吞虎咽的李凌和曹杰也立了起来。 当然李光航也一样,挥挥衣袖,出于礼节的站了起来,身子微躬。 “孙儿,这是曹杰小兄弟,原来是干哨骑的,有些马上功夫,懂些军器知识。我跟卢千户打了招呼,除了他的军籍,寻到他父母。现在,他就是你的贴身护卫,”老太爷在李光航吃惊的目光下,将曹杰领导到了李光航近前,“愿你二人,能结与兄弟,不离不弃。” “护卫曹杰!参见!” 请假一天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有作家朋友觉得小说存在一些问题,和我探讨了一下,准备明天先写好草稿,修改完成后发布,不会像现在这样晚上现写了。 现写既速度慢,又不能做到文笔好,思路清。小说还存在很多问题,请各位不要吝啬得提出来,我会尽量改正的。《重生大明之红月传》请假一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五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八)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弱肉强食的,无论你是谁,有多少权力,有多少金钱,坐拥百万虎贲之师,一旦有敌人到了你的近前,那么这一切的一切,都将化作浮云。在这个时候,除了你身上的那副盔甲,唯一有希望救你的,就只能是你的贴身护卫了,虽然也许只是给你一个争取活下来的机会。 当然,有的,总比没有的好。 在中华大地几千年灿烂的文明长河里,在历朝历代的更更迭迭中,“忠义”二字,一只是穿插在历史血与泪中的精神宝剑。无论是找文王的三千门客,还是靖难之役大骂成祖的方孝孺,无不在用身体和血肉,贯彻着这至死不渝的信条。 士为知己者死!亘古不变。 李光航深深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得失,多一个贴身门客,就是多一分活下去的资本与希望。老太爷何许人也?能在这腥风血雨的江南商界打下一番天地,谋得一口饭吃,怎会看不清天下大事,大明的大厦将倾,早已在老太爷眼中演绎。但和多数晋商徽商一样,老太爷毕竟也是唯利是图的商人,想做的,也仅仅只是保住家族的利益,在乱世中以立命安身。 毕竟改朝换代,对于一些商人来说,并不比金钱来的实在。 所以大多数时候,商人豪强,总是在战乱的时候结寨自保。不论是流贼还是以后入关的清军,对于这种防御力堪比大城市的小庄子都不怎么下手。一个堡子里,一个家族的人,同心协力,抵抗试图威胁到家族安危的敌人。就像后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样,在遇到外国侵略的危难时刻,全国人民团结一致。 因为,国,就是一个家。 我们就是这个家族的族人,家国情怀,从始至今,一直流淌在中华儿女的血液里。 曹杰的挑选与赠予,就是老太爷出于家族的利益,也就是身为家族继承人的李光航的安全所考虑的。 老太爷的眼光当然是毋庸置疑的,经过这几天都观察,老太爷从曹杰的身上,看到了许多老太爷想要的东西。 未涉世事的青涩,简朴无华的憧憬,遇事不急不躁的耐心,甚至对老年人的恭恭敬敬,都在老太爷的眼里留下深深的映像。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曹杰高超的武艺和过硬的军事素质。 老太爷听曹杰谈起过,曹杰的祖上,有一位和当年叱咤大明千里江山的战神戚继光、戚少保所建立的淮军有关联。 老太爷曾试探着问了许多关于兵法的问题,比如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辩论;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等等等等《孙子兵法》里经典的战法。曹杰几乎都略知一二。 老太爷让曹杰干些农活,曹杰干活的动作,也让老太爷很高兴。曹杰干起活来,懂得正确地用铁锹翻土,曹杰说他知道这样可以使土壤变得更加松软,也有利于蔬菜根部的生长与营养的吸收。土翻好了,曹杰又用铁耙子将大的土块敲碎,然后将翻好的土整平。 菜地整好了,接着就可以种菜了,老太爷一共给曹杰了三种菜籽,分别是荆芥、玉花菜、和豆角,老太爷让曹杰按照我的意见把菜地分成三块,每块地分别中上不同的菜。 后园西面的一小块地,种的是玉花菜,曹杰将黑油油的玉花菜种子均匀地洒在了地里,然后用铁耙子耙了几下,让菜种子都埋在了土里。 后园东面有一大块地,被老太爷分成了两小块,一块种荆芥,另一块种豆角,荆芥的种法与玉花菜基本相同。豆角的种法就大不同了,曹杰先用铁锹将土翻了几个土埂,曹杰说这样便于浇水,可以更好的保持土壤的水份,土埂翻好以后,曹杰便开始用手挖坑,每个坑大约3-4厘米深,每隔大约15厘米挖一个坑,曹杰一个人将所有的坑挖好以后,便把豆角种子放在坑里,每个坑里放4—5粒豆角种子,最后曹杰再将每个放好种子的小坑盖上土,用手压平,这样豆角就种好了。 当时老太爷看完了曹杰的动作后,差点没高兴的昏过去,在老太爷的眼里,曹杰简直是一个全能的人才,高超的武艺,过硬的军事素质,娴熟的耕作技巧,要不是曹杰是个男的而且门不当户不对,说不定老太爷就会把李光航和曹杰来个喜结连理。 可是,谁让曹杰是个男的呢?当妻子不行,当个兄弟还不行吗?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得李光航这个长在温室里的花朵体验一下庶民的生活。 当然,老太爷想多了,关于农业方面,在这个世界上李光航敢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 不论是抗日战争期间,还是解放战争期间,李光航多次被下放到农村,美其名曰体验生活,对于现代化农业的经验和实际操作技巧,有着明代人不可比拟的优势。 李光航当然知道老太爷的用心良苦,但是自己却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毕竟一个现代人,突然有人拉着你的手说免费给你请了一个愿意为你风险出生命的保镖,正常人都会觉得别扭。 李光航只能说,自己一个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党员,享受着来自封建地主阶层的优越条件,不知道算不算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万恶的资本主义! 万恶的封建主义! 万恶的地主阶级! 李光航心中五味杂陈,不过还是给了曹杰一个灿烂的微笑,下意识地向曹杰伸出了手。 “遭了!”李光航心想,“我忘了握手礼这时候是没有的!”李光航心中愈发窘迫。 曹杰和老太爷更是一头雾水,完全不明白李光航想做些什么,三人面面相觑。 只有李凌,盯着一位侍女端上来的素排骨,怔怔地流口水。 “内个,各位先吃法吧,菜要凉了。” 貌似章节有违规的地方被删了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发的章节有些违规,但是没有那一段衔接不了剧情,今天可能要重新写过了,明日尽量两更。《重生大明之红月传》貌似章节有违规的地方被删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六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九)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枝头上的鸟儿显得有些焦急,湿漉漉的羽毛让它不能振翅高飞,无力的望着远方巢穴里嗷嗷待哺的雏鸟,叽叽喳喳的叫着。 一家人用过膳后,因为李光航与老太爷的谈话,让时间向前走了几个时辰,已经有些晚了李光航回到了自己的厢房。闲来无事,李光航拿起了许久未见的笔墨纸砚,准备做一件以后会经常做的事情。 总结。 经过今天的事情,李光航明白,自己目前最大的门槛就是身体素质。其实在第一次短兵相接的时候,李光航的虎口就有些支持不住,皮层下大面积出血,到现在依旧隐隐作痛。 体能训练,以后要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其次,这次事件,也让李光航明白了,一支私人武装的重要性。 虽说李家也养着一些家丁打手,不过就是些看家护院之辈,打人可以,打倭寇和鞑子,就不太行了。 而且李家本来都家丁就只有百人左右,还要负责些李家货物的运输,让原本就紧缺的人口变得愈发稀少,根本成不了什么气候。 李光航要做一个大胆的决定,一个已经在心中谋划已久的事情。 练兵。 要说到练兵,李光航就不由得想到那位叱咤风云嘉靖半边天的戚少保了,他的那一套士兵的训练方法,虽然说投资大了点,不过各个都是人才,战斗力又高。 戚少保的这只军队,在几百年后,已经成为了一个传奇,并以一个光荣的名字永远载入史册——戚家军。 根据《纪效新书》记载,但凡新兵入伍,戚少保总要训一番话,鼓励大家学武,次段话实为奇文,可供现在的某些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参考,故摘录如下:诸位都听了,练武不是你答应官家的公事,是你来当兵,杀贼救命的勾当,你武艺高,杀了贼,贼杀不了你,你武艺不如他,他便杀了你。若不学武艺,是不要性命的呆子。 当然,作为一名新兵,这些话你大可当是耳旁风,但戚少保也压根儿没指望新兵能自觉执行,随已经预备了许多惊喜,以保证新兵充实地度过这段难忘的军营生活。 关于戚少保思想教育之后,接下来就是站队列了,包括队伍行进转向等等,具体形式和今天差不多,但如果士兵转错了方向,走错了队列,就不仅仅是拉出去罚站了,那是要打板子的,打完了也不会让士兵去医务室看看,还得接着练。 练完队列后,戚少保将教大家学习号令,包括擂鼓是前进,鸣金是收兵、以及旗帜挥舞的各种意义,如果士兵不识字,不要紧,戚少保在就计算在内,会亲自会教士兵。但如果教完了士兵又还给了主将,那就不好了,为保证士兵下次记住,主将会打士兵板子,直到你哭爹喊娘,发誓一定记住为止。 在完成既定课程之后,下面该学习武艺了,教官都是从各地进来的武林高手,全部都是练实战的,套路选手一般不在聘请之类。 考虑到大家文化程血不同,以及智商的差异性,为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戚少保还专门建立了一个类似后世的“成绩考察制度”,成绩分等,这一点是最值得李光航借鉴的,毕竟竞争中出状元嘛。 于是,在这种几近惨无人道的训练方法下,新兵同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每天都遍体鳞伤,然而正是在这个残酷的环境下,他们练就了非凡的武艺,成就了非凡的事业。 在中国历史上,曾有过无数支精锐的特种军队,比如汉代的虎贲军、三国时魏国的虎豹骑、唐代的玄甲军等等,其战斗力之强罕有匹敌,但纵观古今,能名闻天下,且以将领的名字命名的军队只有两支: 除去戚继光外,就惟有岳飞能够获此殊荣了。(俞大猷的军队也叫俞家军,但名气不大)。 对于戚继光和他的军队而言,这是一个当之无愧的评价。 李光航想以戚少保为目标,练出一支足够抵挡后金十万铁骑的强军。 不过李光航现在遇到了一个和戚少保当年一样的问题。 兵源问题。 在戚继光看来,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必须具备如下素质: 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 ——孙子兵法 这就是被无数军事家奉为经典的“六如真言”,兵家有云,达“六如”者,战必克,攻必取,无往不胜! 而在“六如”之中,最后两如要靠将领,前面四如必须要靠小兵。 所以说,从古至今,导致士兵精锐与否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兵源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戚继光曾与当时的台州知府,后来的举世名将谭纶有过一段极为有趣的谈话,谈话内容经后人整理,大致如下: 戚继光(下简称戚):虽然我已尽全力操练,但经历战阵之后,我才发现,新军有很大的问题。 谭纶(下简称谭):什么问题? 戚:我所部三千新军中,大部都是处州(今浙江丽水)兵和绍兴兵,这两地士兵各有特点,比如处州兵,作战十分勇猛,听命从不迟疑,冲锋陷阵,非常积极,是战斗的主力。 谭:有什么问题吗? 戚:但他们每次打仗之前,都要和我谈条件。 谭:谈条件? 戚:作战以前,他们要求必须知道作战的对手和人数,然后自行内部商议,如果认为能打,就作战,但要是他们认为不能打,即使费尽口舌,他们也绝不会卖力。 谭:…… 这还没完,头疼的在后面。 戚:相对而言,绍兴兵更加听从命令,无论打什么仗,他们从来不会拒绝,完全服从,而且不怕辛苦,扎营修城之类的力气活,安排他们干,他们就会尽力去干,且从无怨言。而在战场上,如果敌人退却,他们会主动追击。 谭:遵从军令,作战勇猛,这不是很好吗? 戚:但问题是,如果敌人进攻,他们就会主动撤退。 谭:…… 戚:当然,如果敌人再退,他们还是会追,但若敌人回军,他们会再次撤退,据我统计,但凡与敌相接三十步内,即将肉搏之时,他们一般会全军退走。总而言之,关键时刻实在靠不住。 谭:那你打算怎么办呢? 沉默片刻后,戚继光用一声重重的叹息结束了这次谈话: “我也没有办法。” 其实在两人的这次谈话中,涉及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地理决定论,一般说来,生活在艰苦山区的人性格比较强硬,而且民风彪悍,不怕死,而在经济发达地区,混碗饭吃实在不难,不到万不得已,鬼才愿意拼命。 处州地区多山,经济条件差,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当地人向来信奉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之类的玩命理论,绍兴山清水秀,读书人众多,且主要从事脑力劳动(如徐渭),实在不行还可以搞点旅游服务业,实在犯不着去拼死拼活。 而对于这种地区差异性,单靠训练是无法解决的,戚继光确实没有办法,就算是李光航这个“活了”百年的老怪物,一时间也是无法解决的。 第二十七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十)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嘉靖三十七年(1558),戚继光因事出公差,事情办完后,他没有原路返回,却兜了个圈子,准备视察民情。 然而当他偶然路过一个地方的时候,却看到了一幕让他触目惊心的情景。 他经过的地方,叫做义乌,他看到的场景,是打架斗殴。 作为一名见惯杀人放火、尸横遍野的军事将领,戚继光的心理承受能力是相当强的,但他依然被这次斗殴震惊了,因为这并非一次寻常的街头流氓打架,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次载入史册的斗殴,是一次改变了抗倭历史的斗殴,是一次光荣、成功、团结的斗殴。 事情是这样的,义乌原本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老百姓都很穷,偏偏老天爷够意思,该地陆续发现许多矿藏,于是当地的农民纷纷离开耕地,改行当了矿工。 矿自然比粮食值钱,慢慢地义乌人发家致富了,这下子旁边的穷兄弟永康(今浙江永康)不干了,希望义乌能拉兄弟一把,有钱大家一起赚,有矿大家一起挖。 但义乌人不答应,俺们挨了那么多年的苦,好不容易熬出点盼头,现在你来吃现成的,你算老几? 然而永康的穷兄弟们依然出发了,带着农具、铁铲和管制刀具,向着梦想中的致富地点奋勇前进,反正穷命一条,当今世上谁怕谁,吃定你了! 义乌方面得到消息,立刻组织数千人前往拦截,双方在义乌城外的八宝山(偏偏是这名字)相遇,就此开始了这场惨烈无比的斗殴。 戚继光之所以有幸看到这幕盛况,绝不是人家上午开打,他下午就赶到。真正的原因在于,这是一场十分特别的斗殴,义乌的百姓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一个事实——原来斗殴也是可以旷日持久的。 自嘉靖三十七年(1558)六月起,义乌矿工、乡民与从永康赶来的开矿者爆发械斗,双方参与殴斗人数累计达三万人左右,历时四个月,直到十月秋收方告结束,死伤共计二千五百余人。 那是让戚继光永生难忘的一幕,无数平凡的义乌百姓在那一刻变得如此不平凡,他们不论男女老幼,大家一同上阵,用所有能找到的武器打击敌人,农民用锄头,矿工用镢头,连家庭主妇也拿起了菜刀,眼中冒着凶光,狂叫着冲进敌阵,大砍大杀,生人勿近。 他们不但砍人勇猛,还极具牺牲精神和优良的斗争传统,父亲伤了儿子替,哥哥残了弟弟上,就连被人打到剩一口气,抬到家就死的人,临死前还要留下一句遗言:我死之后,你们接着打! 这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戚继光由衷地发出了感叹。 关于自己的所见所感,后来戚继光曾对俞大猷讲过这样一番话: “我自幼随父从军,转历四方,二十二岁参加会试,正遇俺答进犯,担任警戒,后驻守蓟门,曾亲眼目睹鞑靼铁骑,来无影去无踪,动如惊雷,堪称迅猛。而后奉调入浙,与倭寇作战,此类人善用刀剑,武艺高强,且性情暴戾,确为难得一见之强敌。” 然而顿一口气后,戚继光终于说出了心中的恐惧: “征战半生,天下强横之徒,我大都曾见过,却也从无畏惧。但如义乌人之彪勇横霸,善战无畏,实为我前所未见,让人闻风丧胆,可怕!可怕!” 有戚继光这个老大哥铺路,李光航现在也有点想看看这些剽悍的义乌矿工了。 李光航记得《江南经略》中,有着这样一份详细的招生简章,是当年戚继光选拔军士时用的: 凡选入军中之人,以下几等人不可用,在市井里混过的人不能用,喜欢花拳绣腿的人不能用,年纪过四十的人不能用,在政府机关干过的人不能用。 喜欢吹牛、高谈阔论的人不能用,胆子小的人不能用,长得白的人不能用,为保证队伍的心理健康,性格偏激(偏见执拗)的人也不能用。 李光航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即使打虎英雄武松先生前来应征,也是会落选的,因为他不但曾任公职(都头),而且性格也不太好(杀人之后用血留名)。 而被录取者,还必须具备如下特征:臂膀强壮,肌肉结实,眼睛比较有神,看上去比较老实,手脚比较长,比较害怕官府。 概括起来,戚继光要找的是这样一群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为人老实,遵纪守法服从政府,敢打硬仗,敢冲锋不怕死,具备二愣子性格的肌肉男。 事实证明,义乌确实人才辈出,虽然招聘要求如此之高,但经过海选,依然有四千多人光荣入选,可见当地群众除了极具商业潜质外,还有着相当高的政治觉悟。 这样一来,李光航心中对于在义乌招矿工这个想法更加肯定了。 李光航拿起朱笔,在一副画风极其浮夸的地图上圈圈点点,把义乌和苏州的几个地方圈了起来,并且圈了两个特殊地方,澎湖列岛和舟山群岛。 没错,李光航还想招些海贼,此海贼非彼海贼,没有强大到手脚能像橡皮筋一样伸长然后以一敌百。李光航要的,是一股狠劲。 在李光航的映像中,后世的士兵训练严格,战斗素养高的可怕,但是很重要的一点,士兵多数都没见过血,这也是为什么后世某大国的电影里,新兵杀人后往往是双腿发软,热泪盈眶,然后抱头痛哭: 我做了什么(What I done)?! 比狠,要是在那个大航海的时代能狠过海贼,那是不可能的。 除了海贼,谁能忍受一年大多数时间摸不到女人,戾气无处发泄的痛苦? 这些痛苦,给了海贼上阵杀敌的暴戾气势。 老子受了一肚子气,好不容易找个人发泄一下?咋捅一刀就死了呢! 海贼,以后会作为教官,让本就剽悍的义乌人,更加充满战斗力。 李光航用黑墨记录下这些想法,吹一吹宣纸,为了让墨迹更快的干结,再提起来放在一边,又拿出来一张新的宣纸,放在一边。 李光航的目光,聚焦到了桌上那个浮夸的地图上。 这地图,不敢恭维啊! 最近收集资料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有书友反应史料有些不对称,尤其是关于曲裾到底在明朝有没有延续穿著等问题,整理一下资料,后面速度就快了《重生大明之红月传》最近收集资料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资料整理好了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资料整理好了,理清思路,明日更新《重生大明之红月传》资料整理好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八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十一)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说:“1500年至1736年的这些岁月是全球开始统一的时期,是从1500年以前时代的地区孤立主义到19世纪欧洲的世界霸权的过渡时期。” “全球开始走向统一。” “欧洲世界霸权逐步确立。” 大航海,一个标志着欧洲辉煌的时代,伴随着火药与枪炮的怒吼,无数探险家们,带着从中国大地传来的技术与工具,逐渐征服了世界。 火药,给了西方资产阶级打败骑士阶级的武器。 造纸术、印刷术,让启蒙运动和文艺复兴的火炬点亮了整个欧洲。 罗盘,也就是指南针,带着无数贪婪的期盼,将西方文明,带向远方。 但是在任何时候不可缺少的,只有一样东西。 地图! 地图这种东西,从古到今,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之物,走到哪翻一翻地图,找个标志性的东西做参照物,就不愁会迷路了。 大明也有地图,而且还不是一般都地图。 就如李光航手里拿着的这幅地图,简直就像后世某导航软件一样,能把一个人从大道上导到沟里去。 抽象的画风,浮夸的比例尺,扭曲的道路,除了大城市的主要位置还有一些山脉官道之外,其他地方,不说是偏个十万八千里,也有个百二十里。 根据明朝官方所说,市面上庶人能看到的地图,是官方为了防止敌人细作而故意浮夸绘制的,目的是迷惑敌人,真正标准的地图,一般都是机密文件,没有某某办公证是不要想拿出来的,而且一般此类地图,一个州府有一副就不错了。 李光航本来想找苏州的官员讨要一幅,但是想了一下,李光航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泄露军机,这在古时候任何一个朝代,都是罪不容诛的大罪,除非你是铁了心的叛国,而且有把握把现有的国家消灭掉,不然不会有人去冒着诛九族的风险去犯这个大忌。 地图,还得要自己绘制。 李光航有些庆幸,还好自个儿是个文科生,地理什么的,必修啊! 依照后世的高考制度,李光航摸索出了学习地理的一个重要方法——地图。 李光航在后世几乎将整个地球仪的地形地貌特征都记得滚瓜烂熟,随便一指,即便没有任何标识,李光航也能准确地将当地的气候地形等区位因素说出来。 如果没有其他原因,除了气候方面,后世有全球变暖等威胁外,地形和大明此时的地形应该是大致相同的,不会存在一座没有的山出现在后世里。 李光航嘴角一翘,拿起一块镇尺,压住了桌面上的宣纸,研好墨汁,用狼毫毛笔轻蘸,在砚台边轻轻挂几下,拔去突出来的狼毫,挽起袖子,大笔一挥。 刷刷 两条曲线便被画在了宣纸上。 这两条线,就是后世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划分的一二三阶梯的分界线。 李光航用毛笔在左侧的线条上标注着:昆仑山脉—祁连山脉—横断山脉,这是一二阶梯的分界线。 然后在右边的线条上,同样标注下:大兴安岭—太行山脉—巫山—雪峰山,这是二三阶梯的分界线。 然后在一二阶梯分界线的基础上,勾勒出被后世称为世界屋脊的地方,我国海拔最高的高原,青藏高原。 唐古拉山脉,冈底斯山脉,雅鲁藏布江,李光航还不忘标注出那世界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以及那拱卫着高原的纯净女神——喜马拉雅山。 呼!不知过了多久,李光航放下了手中的笔,展现在眼前的,正是一幅精妙绝伦的青藏高原地形地貌图,每一条河流,每一个山川,甚至每一个有名字的沟壑,被一一标注清楚。 西藏,一直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李光航心中,早已对这个没有纳入大明领土的地方,有了自己的蓝图。 开疆拓土,不对,是收复失地。 喝了口已经变凉的清茶,李光航再次提起了手中的笔,重复之前的动作,让笔头重新焕发生机。 笔尖来到了属于青藏高原北麓,那是昆仑山,连接着中国最大的盆地——塔里木盆地。紧接着,是天山,然后是准噶尔盆地,阿尔泰山。 画到这里,李光航顿了顿,用笔,在准噶尔盆地西北,画了一个湖泊,巴尔喀什湖。 不知道为什么,李光航想起来历史教科书上那段刻骨铭心的话语: 软弱无能的清政府,与沙皇俄国多次签订不平等条约,割让给俄国大约两个法国的土地,近150万平方公里。 巴尔喀什湖,那个数代中国人想触碰的边界。 李光航摇了摇头,同时眼中充满了坚毅,将来,是死去的将来,历史会在自己的推动下,步入正轨。 接着是河西走廊,蒙古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东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四川盆地,云贵高原,东南丘陵,海南诸岛,一直到曾母暗沙,再到宝岛台湾,再到钓鱼岛,凡是我华夏领土,缺一不可!失一不可!夺一不可! 画工虽不精湛,但娴熟的记忆,让李光航把这幅祖国的万里河山,展现得淋漓尽致,若是徐霞客在此,恐怕也会惊为天人。 精细如毛! 这估计给这个时代的人唯一的感受了。 因为从未有过如此精细的地图,出现在华夏大地上。 若是早有这些地图,说不定徐达就不会大漠中伏,明成祖朱棣也不会深入大明百里而不见一夷,土木堡,萨尔浒,说不定就不会以惨败收场,大明的国祚,说不定也会延续百年。 可是历史就是这样,一切皆是命中注定,历史不会因怜悯而改变,不会因仁慈而倒退。 于是有人会挑起这个重担,让裂土分疆不复存在,让浩浩人殇不再发生,让黎明百姓不再奔波,让天下归心,让灯火长明。 历史,从来不会迁就任何人,任何事,历史给人的启发,就是无与伦比的热血与澎湃。 让人铭记,霍大将军万里踏破贺兰山缺,封狼居胥;冉闵大帝挥刀斩破汉家牢笼,千古一人…… 历史,给了他热血与自豪。 请假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资料多数被老妈当废纸扔了,乘着有思路再捋一遍,存一下稿。《重生大明之红月传》请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亲们,没太监呢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期末班主任抓得异常紧,每天一片英语范文,加上读的文科,政治地理什么都样样要背,除了历史比较拿手,基本上都活在整理笔记和背书当中,加上周末补课。 更新会有的,请各位不要放弃等待,不行养肥再看《重生大明之红月传》亲们,没太监呢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明日恢复更新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明日开始更新,大约每日2000字《重生大明之红月传》明日恢复更新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已完成1300字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情节上卡住了,正在努力构思《重生大明之红月传》已完成1300字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恢复更新通告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今年前,先个各位拜个早年,关于早期断更一段时间表示歉意,学生职业的辛苦就在这里,临近考试时的时间是由不得你支配的,前几天补习班也上完了,休息了两天来给各位老爷们更书了。 除了大年三十和初一可能断更外,其他时间定会给大家更文。可支配时间更多了,我会更加注重质量而不是数量,希望各位老爷继续支持!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恢复更新通告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二十九章:红月压城城欲摧,黑云未尽复须行(十二) - 重生大明之红月传 - 信鸾修士 和多数所谓的小人不一样,张象杰与这位卢大人的交情可不是一如既往地同而不和。在明末腐朽不堪的官场中,算是一股清流 卢大人的真名叫卢俊树,他自己解释呢,就是俊然树人,英俊潇洒,正直无私。人如其名,五官端正,眉目清秀,为人不拘小节,爱喝酒,性情有些与五柳先生般“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自然而然,官场上没有人喜欢他,要不是杀敌有功,就连现在这个小小的卫所千户都保不住。 这张象杰好歹一个从四品大官,怎么会和一个小小的五品千户有染呢? 这还得从几年前张象杰刚刚上人苏州的时候。路上遇到一伙流民,大概是被贪官欺负了,看着张象杰的车架就打。张象杰初来乍到,带的人手也不多,马车上只有他自己一家老小和四五个丁夫,六七个丫鬟,哪里招架得住。正当张象杰被流民们抓出来准备祭天就地正法的时候,卢俊树带人正好出公事路过,就顺道将张象杰一家救了下来。 起初卢俊树并不知所救之人是都转运盐使司的四品同知,简单的聊记姓名,护送张象杰一家赶到苏州城,意外之喜就是一群可发作苦役的流民。 正像前文所言,张象杰贫苦出生,在官场里混到四平八稳的层面是不容易的,玲珑之余张象杰也养成了观察人的习惯。见此人行为不羁,倒是勾起了张象杰心中残存的一缕正义感。 在就职当天,就上表言功。苏州宵小一看,卢俊树此人背景居然如此深厚,居然傍上了四品官员,一时间苏州卫大营车水马龙,卢俊树手下的兵,日子也渐渐舒适起来。 卢俊树随行为上有些粗陋,但也是明眼人,不会有好出不拿,于是也就一一笑纳,每逢佳节,还专门邀张象杰同饮,谈些豪云壮志,叹些官场黑暗。 很多事儿,也是有卢俊树的一些支持,张象杰才下得了手,毕竟卢俊树本就不怎么听从号令,加上明末军备废弛,在所驻之地行军,也没有人问责什么。 只要张象杰一招手,卢俊树就会拉上百来十个大头兵,跟着张象杰壮壮威势,若有过问,美其名曰:轮番拉练。 这招倒也屡试不爽,不过张象杰也知道分寸,萝卜加大棒,倒让苏州一群人对他服服帖帖的。当然,不包括张象杰的上级,都转运盐使本人。 这一次,张象杰来,也是为了寻求帮助,只不过,这次不针对苏州的其他人,不针对所有大明的人,针对的,是来自海洋的敌人——海寇。 这帮海寇并不是一般都海寇,如果张象杰没猜错的话,这群海寇团伙的背后有人,而且可能不是一般人,并且这人和前些日子来的一队东洋商人,有着莫大的联系,可惜张象杰能力有限,也无更多海外信息来源,所能想到的也就是这些了。 “八百?不行不行!”军营一处校场内,一个满头大汗的汉子正挥舞着左手,对面的人正是张象杰,“张大人,老卢我不是不想帮你,平时一二百人带着跑跑也就算了,这八百人调动,且不说没有兵部调令,能不能出八百都是个问题啊!” 张象杰知道卢俊树说的没错,明代卫所千户,所下辖的官兵也不过一千余人,加上基层军官吃空饷的事情时有发生,凑足八百,实在是有些牵强。 可是张象杰不是傻子,不可能不知道实际情况,他之所以明知故问,是因为他已经走入一个沼泽里面,不动用非常手段,是走不出去的。 自从上一次被海寇以走私私盐的罪名敲诈了一笔,坏事是一波接一波的来,他张象杰因一时失误犯下的过错,成了海寇不断索取回报的把柄,当他拒绝支付的时候,海寇就以当地村民的性命威胁。 “谁的命不重要,我只知道倒卖私盐,是重罪。”这是张象杰去求助都转运盐使程林时受到的答复。 张象杰觉得自己是官场上没有丢去良心的那少数人,不会愿意用村民的性命去得到什么。 于是只能一次次满足海寇的要求,可是海寇就像一只饕鬄,怎么喂都喂不饱,不停地喂,不停地要,并且胃口越来越大。这也是张象杰奇怪的一点,如果这帮海贼身后没有人,那么谁去帮他们吞下这么大的一批货物,至少,凭张象杰现在的关系,都吞不下去。 “八百,就八百,就是凑你也要给我凑齐!”张象杰的语气中有些颤抖,也有些怒火。 卢俊树一惊,这是两人相识以来,张象杰第一次用这种语气对自己说话,加上张象杰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表情,卢俊树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 “老弱病残也要?” “要!” “杂役要不要?” “要!伙夫都要!” 卢俊树被张象杰这一顿歇斯底里的大吼震慑到了,用他那双粗壮的手臂敲了敲校场旁的木栅。 “行,你放心好了。” 简单的一句话,似乎让张象杰冷静了下来,不知怎么的,每次只要卢俊树说出这句话,张象杰都会很放心,就像从前一般,好像一切事情,都会帮他摆平。 士为知己者死! …… 未完待续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