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往事如烟 繁华的大都市里,有的人是成功者,他们能在聚光灯下收到别人的崇拜、羡慕的目光,能在生活上享受物质的奢华、车库里摆放各种香车、能拥有各种美人在怀... 更多的人,只是普通人,打工族,上班族,远离他乡,他们要为生活忙碌奔波,要为财米油盐烦恼,要为一套房价高得感人的房子努力。 成功者很多,普通的人却更多。 忙碌的一天加班工作结束,程远下了地铁,回家路上还有段距离要走,步行几百米站在十字路口处等红灯。 “最渺小的我,有大大的梦,时间向前走~”电话响起。 程远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着屏幕上的来电显示,犹豫了几秒,接听,手机里一个甜美的声音传来。 “程大叔,你在哪呢?今晚我们去唱k,要不要过来?” “冰冰,我不去了,今天工作很累,你们玩的开心点。”程远略显疲惫的面容上苦笑道。 “真的不来?我这可是有很多美女,程大叔你不来可是要后悔的哦。”电话那头的甜美声音略显调皮。 “不去了,我才刚下班。” 两人通过手机你邀我推,一分钟后。 程远有气无力说道:“真的真的不去了,你们玩,我现在只想睡一觉。” 紧接着语气加快说:“好啦,你们年轻人玩的开心点,我老人家就不折腾了,有电话进,不说啦,玩的开心点哈,拜拜。” 挂了电话,程远松了口气,看着十字路口对面拥挤的人潮,轻叹一声,人行绿灯亮,程远拖着疲乏的身躯往窝的方向走去。 刚才打电话过来的女人叫夏冰冰,一个刚出社会的小姑娘,是程远在酒吧里认识的,青春漂亮,朝气蓬勃。 程远在酒吧帮她打发了个,借酒想吃她豆腐的年轻男子,又陪她喝了些酒,聊了许多,可能程远的谈吐成熟,细密的胡渣显沧桑之感,长相也不差,对方对他这个30多岁大叔也不反感。 程远去酒吧本意就是猎艳的,所以,接下来在酒精的影响下,很理所当然的两人去了酒店开房。 两人在房间里,拥抱抚摸亲吻赤裸在床上前戏完毕,程远就要提枪上马之时,想到夏冰冰这位姑娘给他的感觉,言行举止跟以往那些出来玩的女人不太一样,亲吻抚摸也略显得生涩,于是他非常脑残地对身下美人问她是不是处。 夏冰冰给了他肯定的答案后,程远没有继续提枪,先是心里挣扎半响,接着跟夏冰冰说了句,别那么傻那么随便就把第一次给陌生人,说完在她唇上不舍的狠狠亲上一口,随即默默穿衣走人,给她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程远给自己装的这个逼打99分,少一分是怕自己会骄傲。 不是程远不行,不是他不举,不是他喜欢男人,也不是他对美色就不动心,而是他还剩下那么点可怜的良心和那低得可怜的底线。 在这个社会风气越来越开放的时代,夏冰冰如此美貌,22岁还能保持洁身自好之身,和很多年轻女孩并不一样,程远虽然会去酒吧猎艳,可他并不想投入感情。 那晚的夏冰冰喝酒过程中,明显情绪低落,似忽发生了不开心的事情,有烦恼和不开心,而去酒吧喝酒,之后和他去酒店,也可能是一时冲动,如果就这么成了她第一个男人,最后肯定是伤人伤己。 是的,不但伤人,程远也怕会伤到自己,对方身上洋溢着的青春活力,和美貌对他不是没有吸引力,夺完对方第一次拍拍屁股就走,在渣男路上走得不够彻底的他做不出来,可若是两人相处谈恋爱,双方都需要付出感情。 抛开两人年龄差距大代沟问题先不说,仅是现实问题,程远保证不了车子票子房子这些,而这些现实问题足以摧毁彼此热恋时曾经的美好。 程远曾经有段感情经历被现实所击败摧毁,所以,后来他在没有能力去承担家庭责任之前宁愿去酒吧猎艳onenight也不愿意再去谈感情。 如行尸走肉般走着的程远,心想夏冰冰肯定又生气摔东西了吧,不由再次摇头苦笑起来。 与夏冰冰之前在酒吧里有留下联系方式,那晚过后,夏冰冰似乎对他这位,在那种情况下都能忍住,没要她身子的中年大叔更感兴趣,也总是找机会约程远,他也一直都拒绝着,只有实在躲不过才答应下来陪她出去。 程远每次拒绝夏冰冰不肯出去之后,第二天夏冰冰都会微信告诉他,她摔了多少东西,摔了什么,甚至还会发摔烂的东西相片给他看,仿佛要告诉他,她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在和这个青春美丽的女孩不多的接触里,在她那活泼朝气的性格与青春气息感染下,程远头顶那老气沉沉的乌云,消散一些的同时发现他那封闭许久的心,已经悄悄裂开了一道细缝。 可越是如此,程远越是不敢上前,他已经不是愣头青,有情饮水饱也只存在幻想之中,除了害怕伤人,他更怕伤到自己。 时间,有时会让人感觉过得很快,如白马过隙;有时会让人感觉过得很慢,如日长似岁。 不管时间过得快与慢,假设程远能活100岁,那么他的人生时间线上走过了三分一,还是最重要的三分一。 如果,他活不了那么长,只能活个七八十岁,那么他就等于在人生时间线上走了一半,对此,他感到很迷茫的同时也很彷徨。 现状的他,那可怜的工资只能养活自己,不愁吃喝,若想要不甘于现状,为创业梦想买过单,才刚刚还清的债务就是血的教训。 在这座钢筋水泥的繁华大城市里,程远没能拥有自己房子,恐怖的房价让他感到是那么无力,此时的他在这里只有一间租住的二房一厅的小公寓。 这便是程远的现状,事业没有成就,爱情不敢去触碰。 俗话说三十而立,可他都过了三十好几年,在社会挣扎了十几年,事业也没获得成功,也没娶妻生子,别的男人这岁数还单身,叫钻石王老五,而他,只是所谓的loser。 当年高考之后,程远并没有落榜,他却放弃了上大学,提早步入了社会,经历了无数挫折、挑战与痛苦,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十几年。 说实话,刚踏入社会的时候,程远吃过很多苦,初始无数个早上没有早餐吃,无数个夜晚没有地方睡,流落街头,但是,那时候他并不觉得是在吃苦,把这些都当成老天对他的磨炼。 因为他有梦想,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和父亲衣锦还乡,所以,他能承受卑微、能承受委屈痛苦,能承受一切。 只是现实是残酷的,梦想也是会破碎的,不是努力了就一定能获得成功,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幸运儿。 ****** 那些飘散在空中的沉郁,就仿佛寂寞一样挥之不去,蓦然回首,那些斑斓的记忆,那些之间流动的年华里,俯仰之间中成为纠结的纹路,一切都是陌生的,包括空气。 怅然回首,唯余感伤往事如烟。 ...... 程远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公寓楼下,掏出钥匙对准门禁锁“滴”,大门打开,准备往里走。 “程远?” 程远扭头看去,一位梳着大背头,穿着正装黑皮鞋,打着领带的40岁左右成功人士模样男人站在他旁边,他的模样让程远感觉有点莫名熟悉。 “你是?” 中年男子对程远说道:“我叫程辉,我是你的哥哥。” 程远瞳孔瞬间收缩,皱着眉头盯着这个自称是他哥哥的男人半响,尘封已久的记忆模糊浮现...... 他确实有个哥哥,只是,不重要。 两人对视了十几秒。 “我没有什么哥哥,不要随便乱认亲戚。”程远冷冷说道。 “程远,你听我说。” “没什么好说的,我不认识你。”说完就迈步走进出公寓。 程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妈不行了,她想见你最后一面。” 程远刚进公寓大门的脚步停住,没有回头,几秒后,语气淡淡不带感情:“我没有什么妈,更没有什么哥哥,就这样。” 程辉上前抓住程远的肩膀,说:“我知道你心里恨我们......” ****** 两小时后,杨城人民医院。 程远不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原因答应,是什么样的心情来到这里,本以为自己根本不在乎,早看开了,对那早已失去的亲情不屑一顾,可他最后还是来了。 不过晚了,那位病床上的母亲没能坚持看到自己小儿子最后一面,带着不甘,不瞑目地去世了。 只给程远留下了一封信。 程远在医院楼梯间把信看完,坐在楼梯上抱着头,像个孩子般嚎啕大哭了很久,很久。 仿佛把一生要流的眼泪都流完,哭够了,累了,程远就在楼梯里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第二章 那年的她 “让让,借过,请让让。” “哎,撞到我了...” “跑那么快,赶着投胎啊!” “丢,这小兔崽子!” ...... 一个少年焦急奔跑冲进火车站,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甚至由于跑得太快,磕碰到别人,引来一阵喝骂。 此少年就是程远。 半个小时前,程远从一间宿舍里醒来,当他在镜子里看到那张让他既熟悉又带着陌生的年轻面孔时。 程远恍惚了几分钟,愣愣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有四周泛黄的墙壁,几架空空的铁架上下床,老旧桌子上堆积如山的高中课本,试卷,以及墙壁上挂着的日历,显示的时间是2001年7月15日。 最终发现一个事实,他重生了,返回到了自己19岁的青春时代。 接受了这个事实,程远打开记忆之门,稀疏的抑或是稠密的,模糊的抑或清晰的就是连绵波涌,是花影漫漫?是莺歌沙沙?对他而言,是哀伤重重。 回忆半响过后,程远似忽想起了什么,急速跑出宿舍楼,在校外路边拦下辆摩托车,俗称摩的,往火车站方向而去。 睡着前,程远在医院楼梯间因生母的离世而悲痛大哭了一场,醒来却返回到了十六年前,对此他震惊之余并没有多余时间去想为什么! 因为他要去拦下两个少女,不让她们踏上前往省城旅游的绿皮火车。 程远气喘吁吁冲进候车大厅,眼神四处寻找,几秒后,终于定焦候车大厅座位后排坐着的两个少女。 程远看着右边的那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焦虑的情绪平复下来,心道赶上了,便松了口气。 程远深呼吸几口,向着她们走去。 “小思”程远走到近前对少女叫道。 少女回头看到程远,瞪着大大的、漆黑而又明亮的眼眸,站起来惊讶问道:“程远,你怎么在这?” 程远看着眼眸前的这位青春靓丽的少女,一头细软笔直的长发,很漂亮,身穿白色连衣裙,脚下是一双平底黑皮鞋,此刻抿着嘴唇,瞪着明亮清澈的大眼睛惊讶看着他。 她叫秦思,是程远的高中同班同学,两人一直前后桌,程远学生时代性格很孤僻,不合群,没什么朋友,甚至连和同桌男生、宿舍舍友的关系都并不怎么好,好朋友就只有一个,就是秦思。 秦思成绩很好,程远在学习上有什么不懂的问题都会请教她,而秦思总是耐心为他解答,程远偏科严重,英语有点跟不上,秦思会主动帮他辅导。 因此惹来不少妒忌的眼光,甚至为此程远还被秦思的追求者找过麻烦,打过架,若不是程远不缺血性,被几人围殴也敢奋起反击,在被打趴下前也不让对方好过,让对方知道他并不像那种读书乖乖仔那样好欺负的,不然,这种麻烦还会没完没了。 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们两人由此熟悉起来,还成为了好朋友,或许两人彼此都有懵懂的好感,只是直到高考结束,两人都止于好朋友的关系。 上辈子,他们高考填完志愿过后,秦思和好友苏欣怡,对于地狱般的高中生涯结束高兴,趁着成绩还未出来,相约要坐火车到省城去游玩几天,放松心情。 秦思对程远发出邀约一起,只是,程远并没有答应前往。 原因很简单,家穷,没钱,别人是游玩,旅游,他除了巴巴紧的生活费,没有那个游玩的闲钱,而且他也要准备去父亲那里。 程远是单亲家庭,母亲在他六岁时,就和父亲离异,带着哥哥走了,这是他性格孤僻形成的主要原因。 而程远的父亲程建国受此打击,堕落了不短的时间,整天酗酒,赌博,浑浑噩噩了很久,本来体面的工作也由此丢了,家电家具齐全的家也慢慢变得家徒四壁,到最后连房子都卖了。 直到程远上了初中才开始振作,只是,程建国堕落了那么久,好的工作不要他,想做生意他没有本钱,甚至由于他整天酗酒、赌博还欠下不少债。 程远上小学,在亲戚和邻居们的帮助下,三餐也饿不死。 到了初中,家卖了,需要到学校住宿,学杂费等也是不小的费用,程建国就去了大城市工地干建筑活,直到程远高中毕业,欠下的债都没还清。 假期都要忙着打工赚钱,哪有时间和多余的闲钱去游玩,所以,他才没答应前往。 程远看着少女熟悉的面容,眼神有伤感,有怜惜,甚至想起夏冰冰,秦思若是不踏上火车前往省城,也会像夏冰冰一样上好的大学,毕业后出到社会,或许会遇到烦恼,会不开心,但那起码不会在短短才十七岁生日都没到的花季年华,愕然终止。 那年,秦思和苏欣怡两人到了省城,第二天晚上就出事,具体过程,程远不清楚,只听说她们遇到了歹徒抢劫,一死一重伤,秦思失去了生命,苏欣怡从此也不再出现,她们到底遇到什么可怕的过程,程远无从得知,甚至消息都是在她遇害过后十几天才收到。 得知好友离世消息后,程远伤心之余非常悔恨,悔恨好朋友对他的邀请,由于自卑他拒绝了,没有跟着一起前往,若是他跟着去,遇到危险,遇到歹徒,他可以用单薄的身子为她挡上一挡。 秦思去世后,每次返回这座城市,程远都会带上一束秦思喜欢的桔梗花,到她墓前看她,他随着岁月流逝慢慢变成熟,变沧桑,而墓碑上她的照片,依然定格在少女年华。 “程远,你不是说不去吗?”秦思旁边另一位女孩苏欣怡从座位站起来问程远。 闻言,程远从回忆的思绪回过神,能再次见到秦思,感到神奇的同时,也非常高兴,笑对秦思和苏欣怡说:“小思,欣怡,你们别去省城。” 秦思疑惑问程远:“为什么?” 对于程远突然出现,还满头大汗的样子,她感到开心,以为程远改变主意也要一起去。 程远一时语塞,他在房间里确认准确的时间后,想起她们是今天晚上的火车,还赶得及,就急冲冲跑来要阻止,并没有想到用什么理由来阻止,她们已经计划好了,程远又不是她男朋友,一句别去,好像不太够,就算是男朋友,好像也不够。 “程远,你自己不去还不许我们去啊!”苏欣怡气恼对程远说完这句,语气一转,打趣说道:“是不是不舍得思思了?你要是不舍得就和我们一起去啊。” 秦思听了,颊浮起两抹嫣红,拍打一下好友手臂,说:“别乱说!” 紧接着,看向程远,期待问道:“你急忙忙跑过来就是叫我别去吗?” “嗯,你们只有两个女孩子出远门,不安全。”程远只好用这个事实的说法,接着说:“你们两个那么漂亮,如果遇到歹徒的话,你们两个弱女子也应付不了。” 苏欣怡不满了,瞪着眼睛上下看了看程远,高是够高了,但略显单薄的身体,不屑说道:“好像就算加上你,遇到歹徒也没用吧,我们去到省城,我舅舅会来接我们,安全问题你就不用担心了。” 程远有些无语,看着也很漂亮的苏欣怡,她和秦思一样穿着连衣裙,不过是蓝色,身材发育却比秦思要丰满得多,胸前雄伟,程远目测最少是D,移开目光,暗叹就是你们这种安全意识不强,才会导致悲剧发生,不由着急起来。 “程远,别担心,我们只是去玩几天,不会有事的。”秦思微笑对程远说道。 程远的关心她很受用,心情不错,心想这榆木疙瘩终于开窍了,只是她和苏欣怡早已计划好,票也买好,也快到点上火车了。 ****** 第三章 绿皮火车 程远最终还是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把两位少女去游玩的心劝住。 去往省城的火车到站之时,程远摸摸只装着一百七十一块的可怜裤兜,咬咬牙,奔去售票窗口花了七十块,买了张去省城的火车站票。 程远寻思着,既然没借口,劝不住,也不能强行阻止,就一起去吧,跟着她们去,不让她们晚上还出门,或者走偏僻的地方,有自己的介入,游玩的行程也会发生改变,说不定都遇不到歹徒抢劫。 至于身上钱不够旅游花费,这是个问题,不过,经过十几年社会的历练,程远的脸皮厚度,早已可与城墙肩并肩,就差一起飞上天,决定吃秦思的软饭。 ****** 晚上十点,上了火车之后。 站在拥挤的火车车厢里,程远心里忍不住哀嚎,头冒冷汗。 八九个小时啊!!!! 程远此刻非常无奈,坐过绿皮火车的人都知道,若是没买到坐票卧铺,遇到假期等节日,或者高峰时,选择这种交通工具会有多惨,那火车车厢是人挤人,想找一小块空余的位置蹲下休息都没有。 程远有点怀念高铁,他读书的这个南方小城市,松州市,只是个县级市,开通高铁的希望是遥遥无期。 倒是,相隔另一座城市,松榕市,是管辖着松州这个五线开外小城市的三线地级市,松榕市后世会开通高铁,让家乡人民多了一种便利快速前往大城市,或返回家乡的选择。 “哎,老哥,别挤,你这扁担能放下吗?都撮到我了!”胸口被撮了一下的程远,对挤在他身前的一个皮肤黝黑汉子咧嘴说道,此时这汉子把扁担横着拿。 不止身前,程远身后和右边也全挤着人,在车厢走廊里,人人都是肉夹馍里的肉。 “小伙子,不是我不想放下,是没地放啊”皮肤哟黑的汉子一脸憨厚开口说道。 “那你别横着啊,打竖竖起来!”程远苦笑说着。 “对啊,你别横着,竖起来拿着!”旁边的一位四十多岁中年妇女跟着说。 她身边有位中年陪着,待遇和程远一样,只能在车厢走廊挤着。 汉子傻傻一拍脑门,说:“对,对,小心点,我把扁担竖起来。”边对着程远说,边艰难的把他的扁担竖起来。 “程远!” 程远感觉衣服左边被拉了一下,低头看着坐在旁边位置上的秦思,秦思左边是苏欣怡,她们两个的是坐票,对秦思问道:“小思,怎么了?” 上了火车后,两位姑娘坐下就一直在“咬耳朵”,不知说了什么,秦思小脸通红低着头,还时不时拍打下苏欣怡。 此时秦思两腮红晕未退,对程远说道:“你坐下来吧,挤一挤就能坐下了。” 说着还往坐里边的苏欣怡挤去,给程远空出一块位置。 程远想到要到达省城需要站八九个小时,这车是慢车,感到双腿一阵发软,心里是一阵发悚。 也不管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程选厚着脸皮挨着秦思坐了下去,感受身边少女的柔软,心想比站着要舒服多了。 “小思,谢谢你。” “不用!”秦思细声回。 “程远,你不是说不去的吗?现在又跟着上车,呵呵呵...”苏欣怡话还没说完她自己倒是乐呵起来,还对秦思挤眉弄眼,两女又是一阵嬉笑打闹。 程远听了苏欣怡的话是一阵翻白眼,还不是你们这趟铁定出事,又不肯取消,只好跟着了。 “我这不是不放心你们只有两个姑娘家外出嘛,也不知道你们爸爸妈妈怎么就放心让你们两个女孩子去。”程远尴尬说道。 接着转移话题,问:“你们怎么一定要坐火车?坐大巴多好,又快一点,躺下舒舒服服睡几个小时就到了,坐火车多累,这慢车跑得又慢,还好你们买到坐票,不然...” 说完看向拥挤的车厢走廊人群,头皮再一次发麻。 秦思身边紧紧挨着程远,有点害羞,高中三年两人除了在她帮程远解答问题,或者帮他辅导英语时会坐在一起,或者一起在校园里走着等,可身体都会分开一小段距离,并没有贴得如此近过,小心脏怦怦跳得厉害。 秦思说:“我们没坐过火车,想试试坐火车的感觉。” 苏欣怡点点头,跟着道:“对,我以前也没坐过火车。” 这理由很好很强大,程远无从反驳,因为以前他也试过这样,在放假后放弃坐大巴能躺着睡的舒适,在绿皮火车上站了差不多十个小时到省城旁边的另一座一线城市去找他父亲,试过一次后,再也不会选择这种交通工具。 上辈子的这几天,程远也会去找在大城市里做建筑工的父亲。 “程远,你估分怎样?”苏欣怡问程远,随后又有点垂头丧气,说:“我就惨了,答案错好多!” “欣怡,不是说好这几天不想这些吗?别担心了,你一定可以的,呃,不许提了。”秦思撅着小嘴不开心向闺蜜说道,说好不准提的,她倒是完全不担心,她们出去玩就不应该还想这些。 高考成绩吗?上辈子程远算得上爆发了小宇宙超常发挥,考过了一本线,报的名校寄了录取通知书,只是对他来说没意义。 他放弃了上大学,毅然走向了社会。 高考前,他和唯一的好朋友秦思约好要考同一城市的学校,一起上大学,只是秦思的突然遇险,令他伤心之余对大学的向往减了一半。 爸爸欠债累累,甚至每年连回家乡过年都不敢,以及,爸爸干了几年建筑工让本来就憔悴的他更憔悴老态,更是让身体受到不少各种小伤,一到刮风下雨骨头就疼得厉害,这些也将程远对大学的另一半向往打碎。 程远想早点出社会挣到钱,帮忙还债,爸爸可以轻松点,也不用总躲着各位债主连家乡都不敢回, 当年的家被讨债的人夺去之后,程远明白,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那种穷苦,艰辛,无助,令程远想要改变命运,想要踏出社会,想要赚钱,想要让爸爸衣锦还乡。 所以,不管爸爸如何反对,如何坚持要他上大学,他都不去,甚至连大学录取通知书都撕掉了。 当年程远想着,上大学要四年,四年他就算做和程建国同样的工作,建筑工,他也可以帮父亲减轻负担。 若是上大学,他又不是成绩考得多好,什么状元郎,没有奖金,没有助学金,这个重担要继续压在父亲肩膀上,学习上如果不是有秦思,他对这位好友不舍,加上他未成年,他早就想连高中都不想读完。 程远还记得当年爸爸对他劝阻,对他说:你是我儿子,这件事你要听我的。 他为了坚持,跟爸爸说:爸,你是我爸,我的路,你让我听你的,去上大学,将来如果还是没有出息,我会怪你一辈子,可如果今天你让我自己选择要走的路,不管将来怎样,我都会爱你一辈子。 最后爸爸同意了。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人们只会知道成功的人,却不知道还有很多人失败了,多少人在创业这条路上倒下了,不是每个人有梦想就能实现,不是坚持就一定能胜利,最后,他还是败了,梦想没能实现,没能改变命运,没能成功,也没能帮爸爸衣锦还乡。 当程远23岁,把爸爸欠得债都还清了,正要继续努力赚更多的钱时,爸爸却工作却发生了意外,从工地高楼坠了下来,去世了。 ****** 第四章 火车上的尴尬 轰隆轰隆轰隆..... 开往省城的绿皮火车依然向着目的地行驶,不时还会发出呜呜声。 秦思和苏欣怡第一次坐火车的兴奋情绪,不到两个小时,也降了下来,这是晚上的火车,外面漆黑一片,车窗外也看不到什么风景,什么兴奋都没了,感到无聊之余,秦思头靠在苏欣怡肩膀上睡着。 程远刚重生回来有很多疑问,可精神劲头不足,也早闭上了双眼休息。 迷迷糊糊中,程远感觉自己仿佛抱着一个柔软的身体,左边脖子传来微暖的气息,有点痒,脸上挨在丝丝柔滑的头发,舒服的感觉让他双手紧一紧。 几秒后,意识到不对劲,程远睁开双眼清醒之后,此时此景让他楞住。 这,什么时候把小思抱住了?她不是挨着苏欣怡那边的吗? 由于他们三人坐两坐的位置,本身就有点挤,此刻秦思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苏欣怡那边,被程远环抱,贴的很紧,秦思的头埋在他的肩膀上,左手还放在他的右边肩膀处,他左手从秦思后背环抱着她,右手放在秦思的腰处。 清醒后的程远,抱着娇滴滴的秦思,她身体的柔软的感觉更清晰,甚至她胸前一边都压在他身上,那团柔软也感受很清晰,让他感觉很舒服。 不过,此时他却很尴尬,高中时代,他或许对这位好朋友,是有懵懂的好感,但更多的是友情,过了那么多年,他也经历过刻骨铭心的感情,对秦思更多的是怜惜与惋惜。 这次跟着她们前往省城,目的是想要阻止悲剧的发生。 说实话,程远此时对这两位少女,是一种长辈的心态,毕竟他的灵魂不是只有19岁,是中年大叔,他也不是怪大叔,变态萝莉控,后来不想谈感情去酒吧猎艳,目标都没有20岁以下的。 在酒吧,程远凭还不错的外形条件,和些许沧桑感,是能吸引到年轻姑娘的,不到二十岁的都不少,但他在这方面有些许矫情,觉得那些小姑娘还小,自己这种大叔级的人就不去碰了。 秦思现在只是17岁少女,身体长开了不少,但又没完全长开,还没有成年女人的那股韵味,连夏冰冰23岁程远都觉得是小姑娘,就不用说此时的秦思。 这种情况让他有点懵,他是脸皮厚,可对此时这样的情景,他也感到尴尬。 抱着少女的手没动,不敢惊动她,轻轻转头看向苏欣怡,瞬间,程远那张堪比城墙的老脸,还是忍不住一红。 苏欣怡早就不知道什么醒来,看着抱着的他们,此时眼睛对上程远的眼神,更是让程远在她眼睛里,和嘴角微翘的表情读懂那叫揶揄。 程远只能给苏欣怡回以一个尴尬的笑容。 苏欣怡揶揄表情不变,慢慢伸头过来,狭促的对程远问道:“抱着思思,舒服吗?” 听了,程远更感尴尬,甚至都感觉到秦思的身子微微动了一下,不用说,秦思也早醒了。 程远长达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厚脸皮,还是起作用了,只见他脸上瞬间变得正经,眉头微皱,小声对苏欣怡说:“舒服,当然舒服,不过我可是君子坦荡荡。” 说完放在秦思腰上的手抬起来,拍拍秦思肩膀说:“小思,起来了,你睡歪了。” 既然醒了就一起醒吧,总要醒过来的,继续保持这个姿势,尴尬不说,程远感觉自己要受不了,下身在他没醒来时早就起了嚣张之势。 此时血气方刚的少年身体也撇开一边不说。 程远自从认识夏冰冰后,连去酒吧猎艳的习惯,都在夏冰冰这个不是他女朋友,却强行对他行驶女朋友权利,强烈要求他不许再去。 甚至,夏冰冰威胁说,程远若是还去酒吧把妹,那她也自己去,程远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答应没去了,算一算也是有一段不短的时间没碰过女人,都是靠五指姑娘帮忙。 秦思比程远要醒过来得早很多,当她醒过来发现自己被程远抱着,愕然之后就是羞涩,轻轻地想不惊醒程远挣脱他的怀抱,可程远把她抱得很紧,没办法不惊醒他挣脱,就保持那个姿势一动不敢动,她心底似乎也不想动。 听到苏欣怡对程远调笑,对闺蜜气恼之余,更是羞得不知所措,更气人的是程远说抱着她舒服,然后就这么拍“醒”她,说她睡歪了,羞怒之下对程远露出衣服外的肩膀狠狠咬上一口。 ****** 早上六点十分,程远前胸后背都背着个大双肩包,跟在两位少女身后走出火车站,还好二女东西不多,此时程远单薄的身体背着两个大包也负重得起,略轻松。 尴尬事件在程远的肩膀被咬一口,留下两排牙印之下结束,不对,是半结束,剩下的几小时车程里,秦思脑袋都趴在苏欣怡肩膀上睡觉,很少和程远说话,苏欣怡时不时对程远发射出揶揄眼神,程远两眼一闭睡觉,不理不睬。 出了火车站,苏欣怡舅舅早早就在等候,开着辆面包车带着三人回到他家那边,只是他的家住不下他们三人。 苏欣怡舅舅名叫陈伟才,年纪不算大,和程远上辈子差不多,30多岁,准备步入中年。 90年代中期带着老婆来到省城,开了一家杂货店,有个8岁女儿,他们一家三口就住在杂货店阁楼上,这种自己在店铺上加的阁楼,住下他们一家就满了。 陈伟才昨晚就给二女在离他杂货店不远处,一家看上去条件不错的旅馆,开了一间有两张床的房间。 至于为什么只开一间,可能他为了省钱,可能本来就只有二女,程远是突然多出来的,没准备好,而此时旅馆已经满员,程远只能继续厚着脸皮蹭一张床。 他可没忘他身上买了火车票过后只剩下101块,1张老人头加一个钢镚,对101这个数字程远心里也吐槽过,又不是101斑点狗,要不要这么准。 最惨的是,他一件行李都没带,一件换洗衣服都没有,这101块是铁定不够花,程远琢磨着,看来,软饭是要吃了。 程远此刻非常想念爸爸,很想见到此时的爸爸,在陈伟才的杂货店里给程建国打了个电话,说要晚几天才过去。 听到电话里传来爸爸的声音,程远差点没忍住眼泪就流出,对他来说,他失去了父亲十几年。 可这边事关好友性命,而此时的爸爸是安全的,他只能压抑住对父亲的思念之情,等二女玩够了,安全返回松州市,才能去找程建国。 两女没反对和程远住一间房,还是秦思先说的,毕竟认识了程远三年,做了好朋友三年,两人之间的默契,对他为人很了解。 苏欣怡虽然没被程远定义为他的好朋友,可她和秦思闺蜜多年,大家又是同班,都熟悉。 苏欣怡更是知道秦思喜欢程远,不然秦思干嘛一有空就帮程远辅导功课,两人又经常呆一起,在校园也大摇大摆一起走。 秦思喜欢程远这事全班都知道,估计就程远那个榆木脑袋没发觉,或者是装傻充愣。 在苏欣怡看来,程远这个有点小帅的男生平时不爱说话,和谁说话都不多,只有和秦思一起的时候才会说很多话。 之前秦思邀请程远一起旅游,她是同意的,只是程远拒绝了,现在又开窍跟随她们一起。 大家住在一起也不反对,都有撮合他们的意思,明明两人互有好感,都毕业了,程远也不表白,她都替好姐妹急。 第五章 两位美女,走光啦 杨城,千年古城,历史悠久,是国家三大综合性门户城市之一。 上辈子程远不说走南闯北,但三大国际大都市他都漂过,在杨城的时间最短,只有一年多点,杨诚的每个区他没有都去过,但还是去了不少地方。 由于工作关系,他在杨城的时候大多都呆在天海区,对这座城市他说不上熟悉,却也说不上多陌生。 坐了一晚上的绿皮火车,在火车上并不能休息好,三人感到疲惫,决定先在旅馆里睡个觉,补充下睡眠,下午再出去游玩。 程远当然不无不可,不管这辈子有了他的介入,歹徒还会不会出现,他都是把自己当做护花使者,保镖一职,把二女保护的安安全全。 特别是对秦思这位好友,不希望她生命就此停止,悲剧还会发生,重演,那种失去好友的感觉他不想再经历一遍。 程远每年到她墓前看到她那永远不会长大变老的相片,他都会感到一阵痛心与悲伤,感到上天是那么残忍。 现在二女身边多出了他一个男人,她们上辈子本来行程也可能会发生改变,歹徒不出现是最好,若是命运不可改变,还会被盯上,那么他也不怂。 上辈子,因好友与父亲的离世,母亲的抛弃,感情上不顺利,工作成就的不如意,程远身上是有带着一股戾气。 只是他平时隐藏得很好,十几年社会的磨练,他也把菱角磨得很好,虚与委蛇,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等这些技能等级也点得蛮高。 可他总有需要发泄的时候,需要把心中那口闷气发泄出来。 法制社会,本质还算得上善良的,有底线的他又不可能去作奸犯科。 所以,除了去泡吧,程远的另一大爱好就是去拳馆打拳,练拳击,郁闷的时候对着沙包打一顿,或者和人对练一场,把体力消耗掉,出一身汗是很好的发泄方式,发泄完后会让他感到轻松。 仅如此,程远并没有成为什么高手,跟职业拳手比那是远远不如,但也锻炼出了一身好身板。 准备步入中年的他,身材也没走样,身手也马马虎虎,打起来,四五个普通人是别想近他身,不说一拳放倒一个也差不多,练过的人打没练过的人,真的很简单。 程远此时年轻的身体虽然还显得单薄,意识却还在,最不济身体为好友挡一挡也是好。 对此,程远担心之余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自己做些准备,尽量呆在二女身边,尽量不走偏僻的路段,尽量晚上不去乌漆墨黑的地方。 ****** 中午14:00醒来,秦思和苏欣怡商量到底去哪玩,程远也被迫加进去讨论。 2001年,杨城可玩的地方比较后世是远远不足,连著名电视塔小蛮腰都还没开始建造,长龙游乐园和水上世界也没建,还有很多可玩的地方都没开始建。 长龙大马戏此时倒是有了,这个值得一看,大马戏是全球最顶尖水准,演员是真的用生命在表演,非常精彩,言语都无法形容有多精彩,只有看过的人才能体会到那种震撼。 来杨诚不看大马戏会遗憾终身的,虽然此时刚创建没多久,设备灯光那些应该没有全面升级,不过,想来应该也不会太差。 杨诚是一座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城市,适合游玩的地方并不少,比如一些名胜古迹,黑云山上的白云观、越修山的镇海楼、还有象刚山上的南越王墓、六荣路的六榕寺、沙面一带和西关大屋等等等,可选的很多很多。 女人爱逛街、爱shopping、完全不是问题,所谓的千年商业街燕京路,和本地特色上下十步行街,还有各区大大小小各种商场,便宜的,奢侈的,应有尽有。 想购物,只有你没钱,只怕两位小女生那可怜的荷包远远不够。 三人争论半小时,也没能决定先去哪玩,主要是二女争论,程远只是适时给一点点意见,还是可有可无那种,他的意见完全可以忽视。 “啊~程远,你说到底先去哪里玩好?”秦思趴在床上先是抓狂,双手抓乱头发,然后双手托腮,扑闪扑闪着大眼睛,看着坐在房间另一张床上的程远,问道。 “啊哈哈,你们喜欢就好,去哪都行,小思、欣怡请无视我,我只是你们的保镖兼职摄影师。”程远横趴在床上打个哈欠说道。 不知为什么,重生回来,他一直感到睡眠不足,精神不振,提不起劲头。 难道是穿越时空,精神耗费过大?程远不由胡乱猜着。 去什么去!玩什么玩!就呆在旅馆里睡几天最好,这样危险也没了,我也可以睡个饱。 程远心里想得是美,可是二女游玩兴致并没有降低。 苏欣怡看着程远那睡眠不足的懒样,不放过他,鄙视说道:“还保镖呢,如果遇到危险,你别第一个跑掉就好,还有,程远你不说不行,快说!” 抿嘴一笑接着说:“你要是给出我们都同意的意见,我就把思思给你抱,很舒服的哦,哈哈哈,思思别挠。”秦思已经挠她痒痒了。 看着二女打闹,甚至某些春光都乍泄,程远嘴角翘起,微微笑着,心叹:这就是青春啊! 又想起同样用青春感染他的夏冰冰,再仔细一算,不由心里开始懊恼吐槽:夏冰冰此时才7岁? 夏冰冰从一岁到二十三岁的相片,通过微信发给他看过,程远迅速从脑海里提出夏冰冰七岁时的相片,夏冰冰那扎两条麻花辫,两腮还抹上红晕的的样子,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接着轻叹:这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就算重生了也改变不了。 “咳咳,两位美女,走光啦!”程远脸上带着贱兮兮的表情说道。 看到二女嬉闹模样,他心态仿佛也年轻许多。 只是,他实在不敢再继续看二女的春光,这血气方刚的年少身体就算犯困,也依然会受外界刺激变得嚣张。 秦思穿着裙子,下摆都掀到腰间了,不该看到的是看得清清楚楚,苏欣怡也没好多少。 苏欣怡年龄比他们都大,20岁了,算是大姑娘,发育得也更好。 20岁的姑娘,身体发育已经完整,该凸的凸该翘的翘,和秦思青涩的感觉一对比,程远眼角多数余光不受控制都瞄她身上。 程远这一代80后不像后一两代平均上学年龄都差不多,6-7岁上小学。 他们这代有很多读书晚的,也有很多读书早的,程远是正常的,秦思算是早的,还跳过级,苏欣怡却算晚的,小学转学还留过一次级。 正在打闹的二女闻言停下,看到自己确实走光了,双双惊叫了一声,迅速整理好衣服,裙子,随后两个枕头飞跃两床之间短短的距离,砸在程远的头上。 半响过后,秦思看着程远有些污迹的T桖,想起程远什么也没带就跟着她们过来,需要换的衣服都没有,再次趴在床上,再次双手托腮,摆着萌萌的表情,嘟嘴说:“要不,我们去上下十步行街逛逛?欣怡,我们去买衣服好不好?” 苏欣怡歪着脑袋想了想,再争论下去下午都要过去了,她们申请出来可玩不了很久,于是点点头,同意说道:“好,就去上下十,程远你说呢?” 苏欣怡说完看着程远,秦思也看向程远。 程远点头道:“好,你们说怎样就怎样,我同意。” 想要她们不出去是不可能了,反正都要出去,今天也不是出事的日子,程远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就同意。 秦思迅速起来在床上崩了几下,兴奋道:“耶,欣怡,程远,那我们出发吧。” 第六章 友情之上 程远也跟着从床上爬起身,仿佛想起什么,坐在床边摸着下巴看着二女。 苏欣怡看到程远起来就坐在床边不动看着她们上下打量,不解问道:“程远,怎么了?我们穿得不好看?” 说完,原地转了一圈,裙子旋转,臭美,停止后还不忘给程远抛个不熟练的媚眼。 程远看了她那臭美模样心想:有本事你转快一点,裙子全飞起来飞高点,额,算了,刚刚已经看过了。 秦思跟着说道:“程远,怎么了?不好看?” “好看,不过......”程远停顿一下,接着说:“不过你们别穿裙子了,换上裤子,出去玩,穿裙子不方便。” 程远的想法很简单,有时候,犯罪,很多都是女方引起的,穿得少,又独自或者没有男性陪伴,夜晚走在漆黑道路上,引起别人犯罪欲望,可能流氓们本来就不是有目的的犯罪,只是巧合看到,一时shou性大发。 虽说程远都感觉自己有点想多,不过这几天还是安全一点好。 二女反对,穿着裙子美美的,最后在程远坚持下,还是闷闷不乐的换上了牛仔裤。 ****** 程远带着两个兴致勃勃的女儿,不,是少女,坐上此时杨城唯一的一条地铁,1号线,来到上下十步行街。 上下十步行街是一条长达一千两百多米的商业步行街,荟萃了岭南文化中的岭南建筑文化、岭南饮食文化和岭南民俗风情,两边商铺建筑很有特色,中西合璧的西关风情。 程远三人到此已经快到下午四点,逛街的人不少,密密麻麻,苏欣怡和秦思很兴奋,每家商铺都要进去瞧瞧。 对陪女人逛街的艰辛,程远早有心里准备,可一半路不到就叫苦了,二女很多都只看不买,东瞧瞧西看看,秦思还硬要拉着程远一起。 “滴滴嗒!” “鸡公榄,一蚊一包,有辣有唔辣!” 三人在街上走着,被号子声和叫卖声吸引,寻声望去,一位中年大叔扮着一身鸡公装,头上带着斗笠,拿着号子吹着有节奏的“滴滴嗒”,号声听上去就像粤语中的鸡公榄。 看到他,程远想起,这位大叔可算是这里的大明星了,和形象代言人差不多,在这站着卖“鸡公榄”二十年,此时是开始没几年。 在程远重生前,他的岗位似乎依然坚持,或许还会坚持下去,游客来到这,很多都会要求和他合影。 “那大叔好有意思!” 秦思早已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知不觉就挽上了程远的手臂,似忽她自己都没发觉,另一只手拉着苏欣怡,高兴说:“欣怡,我们过去看看。” 苏欣怡说:“好,目标正前方,走!” 苏欣怡当然发现秦思亲热的挽着程远,不过她没点破,看向依旧一副无精打采的程远,对程远抱怨说:“你怎么还是那么没精神,陪我们两位美女逛街有那么闷吗?” 程远是真觉得很困,左手被秦思挽着,抬起右手揉揉脸,强打上精神,深呼口气,说:“好嘞,走吧。” 三人买了几包鸡公榄,程远拿着秦思带来的数码相机,轮流给二女单人,双人拍了几张照片,再让路人给他们三人合影。 半小时后,一家名牌衣服专卖店里。 这家专卖店有男装也有女装,苏欣怡在女装那边看,秦思拉着程远在男装这边看。 “这件,嗯,不错!”秦思拿起一件短袖衬衫放到程远身前比划几下,接着说:“去换上试试,还有这些。” 又在旁边架上拿起早就选好的裤子和T桖给程远。 程远有些无奈,此种情况,哪里还猜不到秦思要给他买衣服裤子,标价他看了,老贵了,最便宜都要好几百。 对着秦思尴尬说:“不用了吧,我到隔壁外面路边随便买几件就好,这里贵。” 程远能和秦思做好朋友,很大一个原因是,秦思家也是离异家庭,他们有相同点,算是同病相怜,有共同语言。 只不过,她跟着母亲,秦思爸爸也会经常看她,而且他爸爸妈妈都不穷,不但不穷还挺富裕。 秦思知道程远家境并不好,此时程远身上也肯定没多少钱,在拉他进来这家看上去并不便宜的专卖店前,也有犹豫过,怕程远不会接受她给他买衣服。 可最后想想,以她对程远的了解,知道如果她一定要买,他不会拒绝自己的,于是鼓起勇气拉他进来,因为她想起好像都没送过程远什么礼物。 “程远,我都挑了那么久...”秦思委屈说道:“你就去试试嘛!” 程远轻叹口气,不忍拒绝好友好意,软饭就软饭,以后再送小思更多更好礼物补偿。 对重生这件事他依然懵懂,他却想过,如果世界还是按轨迹发展,有十几年的先知,他总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带着记忆读档人生,相信自己不会再像上辈子一样碌碌无为。 重生后,程远变化最大的不是外表变得年轻,而是他那隐藏很深自卑感,其实在他接受重生这个事实后,就已经没有了,反而生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自信,类似于众人皆醉我独醒。 程远觉得,对时代命脉的把握,除了那些掌控者们,估计就只有他了。 看着秦思嘟着小嘴装委屈的样子,他估计如果说不去,那在她眼眶打转的湿润,就算是装的也可能真要流出来,只好对秦思点点头,微微笑道:“好,我去试试。” 话毕,秦思变脸似的委屈没有了,眼眶的湿润也瞬间蒸发,扬起开心的笑容且带着调皮,说道:“那快去,换出来给我看看,看看我的眼光行不行。” 说完就拿上选好的衣服裤子,边推着程远往换衣间走。 最后,秦思给程远买了两套价格不菲的衣服,甚至于连男士内裤,她都红着脸给程远买了几条。 苏欣怡在旁看着抿嘴偷笑,随后他们把步行街逛了一遍,秦思和苏欣怡也买了不少物品,三人吃了不少特色小吃。 ****** 愉快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晚上八点,秦思和苏欣怡的上辈子遭遇让程远感到心悸的同时,不愿意在这几天在外面呆太晚,就拉她们去坐地铁回去。 此刻地铁上,看着秦思在苏欣怡打趣下,羞红双脸,却依然大胆挽着他的手臂,程远都快要怀疑自己的大叔属性真的对萝莉那么有杀伤力? 最难消受美人恩,程远不是感情白痴,秦思的心思他懂,上辈子的他把秦思当同病相怜的好朋友,或许带着连他自己当时也没发觉的朦胧好感。 程远此时的长辈心态少了一点,可对秦思,那是少年时珍贵的友谊,对她总有一种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感觉,不但现在是这样,或许上辈子高中时的他对秦思也是这种感觉。 秦思很漂亮,追求她的男生高中就很多,如果她能过了这个坎,以后会更多,可程远觉得,自己对她更看重的是他们之间的友谊,对这份友谊,上辈子程远很珍惜,重生回来的程远也一样珍惜。 说实话,由于成长经历的影响,以及程远自己的感情经历,他对爱情是悲观的,认为爱情面对现实的无情鞭哒之下,始终会变质,友谊或许也会变质,但风险比爱情要低很多。 帮助秦思渡过这个坎,他更愿意和秦思,把曾经的那份友谊保持下去,而不是把和秦思的友谊变成爱情,最后因为生活的各种琐事,两人相处的各种摩擦,最后爱情没了,连那友谊也没了,多少情侣分手后是老死不相往来。 苏欣怡看到好姐妹似忽放开了,采取了主动,可撇了眼程远还是那副精神靡靡的模样,就气不打一处来,暗道我们思思大美女都那么主动了,你还这个呆板样,仿佛秦思对他好是理所当然似的,有些为秦思不值,只有身为好姐妹的她才知道秦思是鼓起多大勇气才会那么主动,不但帮程远挑衣服,甚至连男士内裤都帮忙买。 第七章 恋人未满 笠日,程远白天陪着两位少女游玩几处名胜古迹,受前世记忆影响,他总感觉到一股心悸,总感觉会发生不好的事情。 于是,在下午天未暗前,强行打断两位少女继续游玩的兴致,在晚上七点前,他们三人就回到了旅馆。 ****** “好点了吗?你躺下休息一下。”秦思一脸担心对程远问道,扶着程远让他躺在床上,说:“我去拿热毛巾给你擦擦。”说完走向房间内洗手间。 “你身体也太不中用了,突然就不舒服,身体那么弱,以后怎么保护我们思思!”苏欣怡在旁边帮忙,把程远放到床上后就对程远抱怨起来,她们还准备晚上到燕京路那边逛呢。 “呃,欣怡,不好意思了,这突然头晕头疼不舒服,我也没办法。”程远咧嘴说道。 为了终止他们的行程,程远只好装病,今晚说什么也不呆在外面,白天的心悸感觉让他很不安,他解释不了,最后他只能胡猜可能自己穿越了时空,第六感变强了,到底怎么回事,天知道!!! 此时回到旅馆,程远心悸的感觉减少了很多。 “欣怡,程远都那么虚弱了,要玩等程远好了,明天,后天我们也可以继续,你就别抱怨了。”秦思热好了毛巾,从洗手间出来,对苏欣怡说道。 秦思坐到床边,对程远温柔说道:“我帮你擦擦脸,然后你好好休息,睡一觉。” “好,那就谢谢小思了!” 程远厚着脸皮闭上眼睛享受秦思的温柔服侍,暗叹以后娶秦思的男人有福气了,小思漂亮又温柔。 苏欣怡又看到程远把秦思对他好那理所当然的模样,往她们床上重重坐下,气急对秦思说道:“思思,你就别管他,你看他现在不是没什么事?” 接着看向程远,不满道:“程远,你好不好意思,思思又不是你女朋友,你要想思思服侍你,你倒是对思思说清楚啊!” 苏欣怡越说感觉越气,没忍住继续说:“思思对你怎样,你不要装不懂,你要是个男人就表个态,你到底喜不喜欢思思,我们思思又不是没人要,你不喜欢多的是人喜欢我们思思。” 面对苏欣怡突如起来的逼宫,程远楞了下,秦思的心思他懂,可他却更愿意维持这份友谊,重生回来,他对自己有大致的规划,他接下来有很多事情要做,爱情对他来说只能是累赘。 秦思现在连18岁都没到,正值青春年华,他的灵魂是一位中年男子,做情侣他心中也感觉不合适啊,这怪大叔感觉会让他很怪异,仿佛是在犯罪。 秦思此时咬着嘴唇不说话,被苏欣怡说破,她很害羞,眼睛看着程远带着期待。 房间沉默十几秒后,程远的不回答,秦思期待的眼神变得暗淡,明亮清澈的眼眸也开始湿润。 看着秦思眼泪随时都可能流出来,程远更感头疼,装作轻松说道:“我当然喜欢小思啊,我们是好朋友。” 停顿几秒,小心翼翼对秦思问道:“小思,你说对吗?” 程远的回答,秦思感到些许失望,不过她不急,此刻微笑,说:“嗯,我们是好朋友。” 看到苏欣怡还想开口,急忙对苏欣怡说:“欣怡,现在还是让程远好好休息吧,你看他脸都有点发白。” 程远此刻脸色是有点苍白,不是头疼头晕闹的,是他一直感到精神不足,睡眠不够。 程远松了口气的同时,趁机闭上眼睛,说:“嗯,还有点头晕,我先睡一会。” 没几秒又睁开双眼,对二女严肃叮嘱道:“你们晚上不要外出,有什么事就叫醒我,今天大家就早点休息,养足精神,明天我们再去游玩。” 秦思点点头,说:“好,你快睡吧!” 苏欣怡对秦思不让她继续说有点恼怒,对程远不屑说道:“你明天别又不舒服就好。” 程远只好闭上眼睛睡起来,他是真的困了,没过两分钟,程远就睡着了。 ****** 这是哪? 四周雾气弥漫,程远不知道身在何处,要去何方,漫无目的往一个不知道前往哪里的方向走着。 不知走了多久。 “程远,我好害怕!”一个惊慌的女声响起。 程远听出这是秦思的声音,往四周望去,还是白茫茫一片,试着喊道:“小思?你在哪?小思?” 没有回话,程远心里焦急,嘴里一边喊着小思,一边快步向前跑,跑着跑着,雾气渐渐减少消散,四周的景象也慢慢清晰起来。 一条小巷子,地上躺着一位少女,身边血水慢慢向外扩张。 程远停下脚步,不敢置信看着少女熟悉的脸庞,悲痛喊道:“小思,不!!!” ****** “小思,不要!”程远猛然从床上坐起来,额头满是汗水,呼吸又急又重。 原来是梦吗? 程远看着旅馆的房间四周,松了口气,心想还好只是噩梦。 随后往旁边的床看去,苏欣怡在柔和的黄色灯光中安静的睡着,秦思却不见身影。 心悸的感觉快速塞满程远感知,他快速起身走到隔壁床,抓住把苏欣怡摇着她,说:“欣怡,快起来,小思呢?快起来。” 苏欣怡睡眼朦胧微挣双眼,迷迷糊糊说:“小思不是睡在我旁边吗?不要吵我,困死了。”说完还把程远摇她肩膀的手拍开。 程远心里着急,看向挂在墙上的时钟,九点四十分。 心里一突,心悸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没管苏欣怡,快速跑出房门。 他们住在旅馆一楼,出了房门拐个弯就到服务台,此时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妈在那。 程远跑过去,急忙问道:“阿姨,和我一起那个女生有看到吗?” 大妈对这年轻一男二女组合印象深刻,有个漂亮小姑娘还是不远处杂货铺老板的亲戚,另一个小姑娘更漂亮,很有礼貌,不久前外出还和她打招呼。 “她啊?刚刚出去没多久,说要去药店买点药,你们年轻人要注意身体,别只顾着玩......哎,我还没说完呢,跑那么快干嘛!” 程远没继续听下去,脚步早就迈开飞奔出去,只想快点找到秦思,心悸的感觉越来越重,很怕上辈子秦思的悲剧会重演。 药店,药店! 程远用了十几秒从巷子跑出马路就气喘吁吁焦急地四周张望寻找药店。 药店没看到,却在马路对面看到了少女的身影,还对着他招手喊他。 ****** 第八章 曾经我也青春过 程远睡着之后,秦思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程远回答他们是好朋友让她有点失望,可也没有太伤心,想着他们约好一起上大学,还有很长大学时光一起渡过,也就没什么好不开心的。 看到隔壁床的程远,睡着了眉头也皱在一起,额头还溢出少许汗水。 以为他还在一直头疼,就想去药店帮程远买点药,起床帮程远擦了下额头汗水,就出了旅馆。 买完药,准备过马路,看到程远急忙忙从巷子里跑出来,还很紧张的四处寻找什么,秦思笑着举起手对着程远喊道:“程远!” 程远跑过马路,看着平安无事的秦思,松口气的同时心里涌起一股冲动,让他没细想就把秦思抱入怀里,抱得很紧,心有余悸说道:“不是说今晚不要出去吗?不是让你有事叫醒我吗?你吓死我了?” 程远声音带着颤抖,那个梦和前世的记忆确实把他吓到了,以为悲剧命运不可改变,还会重演。 秦思被程远突然紧紧抱住,先是愕然,接着小脸羞红不知所措,随后听到程远的话,嘴角忍不住微微翘起,心想这呆子就是喜欢她的。 ****** 秦思平安无事,证明程远那心悸的感觉,只不过是程远受到前世记忆的影响,和害怕秦思的悲剧会重演的担忧所致,和什么第六感完全没关系。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程远把悬在半空的心放下来。 由于他的加入,秦思和苏欣怡上辈子在杨城的行程,确实被他打乱了,轨迹变得不一样,没遇到那次危险,而多出他一个男人,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连睡觉都在同一个房间,也会把她们只有两位弱女子的不安因素去掉。 没有不长眼的歹徒出现,程远那双饥渴难耐,待势欲发的左右勾拳没有出手的机会,英雄救美的情形自然也就没有。 程远松了口气的同时,也厚着脸皮吃了秦思几天软饭,陪着二女尽情游玩了一圈这座国际大都市,走了很多名胜古迹,也去看了精彩绝伦的大马戏,留下了许多欢快的汗水! ****** 7月23日。 愉快的时光确实会让人感觉过得很快,在秦思母亲和苏欣怡父母的电话催促之中,三人的省城之旅结束了。 程远本来打算将护花使者、保镖的工作进行到底,护送二女返回松州市,他的行李、书本那些都还在学校宿舍,上辈子他高考完后在宿舍呆到15号填完志愿,16号才去找程建国。 可现在苏欣怡的舅舅,陈伟才也要回一趟老家,他有车,顺便开车把二女送回去,程远也思念父亲,很迫切想见到父亲,此时秦思和苏欣怡没事了,还有苏欣怡舅舅送回去,他也放心。 程远决定不跟这她们返回松州市,他在宿舍里的行李和书本,就拜托秦思帮忙收拾保存。 在秦思依依不舍的目光下,苏欣怡鄙视的目光中,三人分别之后,程远直奔汽车站,购买去朋城的车票,朋城是离杨城不远的另一座大都市。 车上,抱着一个双肩背包的程远苦笑,这软饭吃得还真彻底,不但游玩花费秦思出,全身上下的行头都换了一身,包里还有几套秦思买的衣服裤子,鞋都有两双,腕表一只,连此时这个背包都是秦思给买的,旧的破破烂烂的衣服鞋子袜子都被秦思扔了。 如果是上辈子这时候的程远,内心藏有自卑感的他就算接受,也肯定不会接受这么多,别说只是好朋友,就算是女朋友他可能都接受不了。 但此时的程远坦然接受下来,不说自卑感在重生那一刻就已经消失,仅帮二女改变了悲剧的命运,这保镖费用要认真算的话,得值多少钱! 生命可以说有价,廉价,也可说无价,贵重,算不清。 所以不管苏欣怡如何鄙视的眼光,程远这软饭是吃得心安理得。 改变了秦思和苏欣怡的命运,程远感到很兴奋,因为这证明了上辈子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不但她们的命运可改变,他自己的也可以改变,爸爸的命运他也可以去改变,不让他意外去世。 车出发时,雨一直下,天灰灰的,淡淡的,还好开车师傅经验丰富,一路上,无论路况车流如何,都能平稳安全通过。 一路直奔,转个弯就到了高速路,由于车速太快,眼前的风景如飞,弄得程远眼花缭乱,他把目光放远,再放远,望那些连绵不断的山,树林,河流,一切都随着车快速往后退,山的模样千奇百怪,或尖,或曲,或高,或直,或秀美,或雄壮,或神奇,或混乱,或规则组合一起,而那些没树木的山,都被泛黄的草披盖着,远远看去就如一黄色的毯子,又象五彩围巾飘着。 转了弯,程远又想着前面出现的景色,但是,很多美景总随着车速飞过,终成过眼云烟,偶尔还会在脑海里浮现,让程远很久也忘不了。 看着窗外的风景,怀着对父亲的思念,对命运的挑战斗志,程远坐着大巴向另一座城市而去。 ****** 与程远乘坐的大巴行驶相反的另一个方向,一辆面包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秦思坐在后车座上,看着车窗外倒退的景色,眼神些许暗淡,心情些许低落。 三人同游一个星期,在大都市里留下很多足迹,汗水与笑容,前几天程远都是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让苏欣怡抱怨不少,晚上大家同住一间房间,她和苏欣怡是女孩子,程远是男孩子,也发生了许多尴尬的事情,让程远把她们两个女孩子的便宜都看光了。 苏欣怡也没少抱怨她们两个女孩子的便宜都让程远看光了,还说她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秦思是她夫人赔了,她苏欣怡自己也跟着搭进去。 秦思从包里拿出妈妈送给她的数码相机,相机里记录了他们三人这一个星期的快乐时光。 秦思一张张看着,想起那晚程远焦急跑出来找她,还紧张地把她紧紧抱住的情景,离别的愁绪少了些,嘴角不时扬起笑容。 坐在旁边的苏欣怡看着好友傻傻的表情,是的,在苏欣怡眼里,秦思看着程远相片傻乐的表情就是傻傻的。 她承认程远是酷酷的还有点小帅,可也没帅到惊天动地,貌若潘安,才华也没有媲美子建。 学校里,追秦思的男生很多,其中才华和相貌甩程远几条街的也不少,可秦思都不为所动,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秦思就喜欢程远这个穷小子。 最让人可恼的是,秦思对他好,程远还一直装傻充愣,还说什么好朋友,拜托,有异性好朋友连内裤都帮买的吗? 想起程远把秦思对他的好,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就恨得牙齿咬得咯咯响。 想到恨处,再看到秦思的傻样,更是恨其不争,苏欣怡一把抢过秦思的数码相机,在秦思脑门弹上一记弹指神通,气呼呼说道:“还看,你啊,程远有什么好,你就那么喜欢他,要我说闭着眼睛随便选一个都比他好。” 秦思摸着被弹中的脑门,嘟着小嘴委屈道:“你要选你就选去,把相机还我,还有很多没看完呢。” 苏欣怡那怒火再涨三丈,把相机藏在背后,说:“不给!” 秦思挠她痒痒,说:“给不给?” 苏欣怡咯咯直笑:“秦思,你又来这招,你...咯咯咯,停,咯咯,不要...” 二女打闹一阵,秦思把相机抢回,苏欣怡把她抱在怀里,叹气说:“我是替你不值,你都对他那样了,他还装傻充愣。” 秦思头靠在苏欣怡肩膀上,手里还翻着相机的相片看,幽幽说道:“我知道他心里是喜欢我的。” 再翻到一张程远揽着她肩膀在白云观前的合照,自信笑着说:“他迟早会承认的。” 前座司机苏欣怡舅舅嘴角杨起莫名的弧度,对少年少女们的青春爱情感叹,曾几何时我也青春过啊。 ****** 第九章 父亲 一个半小时左右的车程,程远乘坐的大巴就到达终点站,来到了朋城这座繁华大都市。 程远走到汽车站外奢侈地打了辆的士,因为,若是选择坐公交车,那么还需要坐一个小时的车程,急着想见到父亲的他,等待不了。 此刻程远身上还是有钱打的的,他在背包侧面袋子发现存放着两百块,不用说,肯定是秦思塞进去的。 对秦思此举,他只能再次感叹:这软饭吃的!!! 两百块不多,可应急起来也够,对秦思的缜密心思,程远有些感动。 二十分钟后,目的地到达。 他现在到的地方是关外,父亲程建国不在市内,在这座城市的郊区外,若和燕京对比,相当于四环外了。 在程远的印象里,这座城市现在要进市内,几个进关关口还需要检查身份证。 程远按照记忆中的路线,找到程建国所在工地,程建国不是在大公司的建筑队工作,起的也不是高楼大厦,而是一些民建房。 他所在施工队并不是太过专业,建房子都是用竹竿在外墙搭排栅,而这时建的民房并不是只有三四层,低的有七八层,高的可能有十四五层,这种高空作业安全措施还是令人担忧的,这也是上辈子程建国发生意外的主要原因。 程远走到一栋在建的民房前,这栋楼已经建了七层,框架已经建好,如果没记错,爸爸就是在这里。 “小远?”一位四十上下的壮汉,赤裸着上身,皮肤古铜色,手里拿着一条铲子,此时对着程远有点不太确定问道。 现在的程远一点都不像穷人家的孩子,吃软饭,噢不,当保镖那几天被秦思买的,价格不菲的衣服裤子鞋子,好好装扮了一番,甚至程远看到自己少年时的发型不太顺眼,去剪了个阳光又简单的潮男短发。 此时程远身高有181,后世证明已经不会再长高多少,上身休闲白衬衫,下身休闲黑西裤,脚下一双休闲棕色皮鞋,腰系一条黑皮带,都是名牌,手带一只欧米茄腕表,那价格加起来很可观,腕表秦思说是假的,对此程远只是笑笑就收了下来。 秦思那小富婆非常舍得给他买,看到他一直没反对,是越买越贵,程远估计她多年存的零花钱、压岁钱都花在那只腕表和他的装扮上了。 前世程远自己就算买得起这些的时候,也没那么奢侈过,不然程远也不会一直感叹自己软饭吃的,麻溜麻溜的,忍不住想高喊一句,软饭技术哪家强,中国xx找小远。 程远此时的形象整体看上去,若带个墨镜,别人估计都得怀疑是不是明星之类的。 夸张了,不过和程远之前一身旧衣服,烂鞋子的土样,来了个,土boy大变潮男的戏法,秦思是越看越喜欢,感叹自己眼光好,苏欣怡也不得不承认程远打扮起来还是有点“姿色”。 “王叔,是我。” 程远认出来这中年男子是程建国的工友王叔。 没错,他姓王,名叔,隔那么多年程远能一眼就认出他来,这名字是关键,喊他名字同时就等于尊称他,这名字占尽同辈便宜,不过,他的同辈是不愿意叫他全名的。 王叔惊讶说道:“真是你小子,我还以为认错人了。” 围着程远绕一圈咧嘴笑,说:“这才半年没见,俊多了。” 确实是半年没见,不过是王叔对程远半年没见,程远有十来年没见过他。 程远暑假寒假都会上来找程建国,还会在工地帮忙,干点小活赚点生活费,就是传说中的搬砖工,搬砖,拉沙,混水泥等,样样都干,样样都精通。 所以,别看程远此时少年身体还略显单薄,力气却是不小,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类型,身体强度勉强跟得上程远练过拳击的意识,这也是程远给两位美女当“保镖”的底气。 程远略显尴尬说道:“王叔,别笑话我了,我爸呢?” 这靠吃软饭吃出来的帅,让程远是有点小尴尬,等下还不知道怎么跟爸爸解释这些新衣服鞋子哪来的。 “老程在铁皮房那边休息。”王叔指着不远处一排铁皮房,说:“就那,中间那个房,小远,你高考怎样?有把握吗?” 程远谦虚说道:“感觉还行,那,王叔,我先去找我爸,晚点我们再聊。” 王叔想伸手拍程远肩膀,手伸到程远肩膀前,看到自己的手都是泥,又停住没拍,说:“行,去吧,老程也怪想你的,我去忙完点手尾,等下一起吃饭。” “好,王叔。” 程远向着铁皮房走去,程建国他们这个施工队,在这条村,不止仅建一栋楼,此时这条村新扩建一个小区,他们工头承包了很多栋的工程,需要耗时不短,也有建了一排铁皮房给工人们长期住。 马上可以见到爸爸,程远此刻心情非常激动,对他来说,父亲离世有十几年之久。 程建国离世后,程远开始在各大城市漂,没几年,依然选择回来父亲离世的这座城市,在这里他才感觉离父亲近一点。 所以,程远其实在这座城市生活的时间不短,算起来也有十年之久,他对父亲的思念一直不少,对他来说,父亲是他唯一的至亲。 此刻,就要见到活着的父亲,他的心情比见到秦思更加激动。 由于成长经历,坚韧的性格让程远很难掉眼泪。 秦思的离世,他有伤心为当时唯一的好友留些许眼泪,可父亲的离世,却让他痛哭不止,而重生前生母的离世他虽然也痛哭了,但那只是,让他感到他真正没有了至亲之人,真正成为了孤家寡人。 是,他还有一个哥哥,可是接近三十年没见过面的哥哥,童年印象早已经模糊,大家都步入中年,程远哪里还会感到和他有兄弟之情,只有母亲,他跟自己说不在乎,其实心底还是在乎。 曾经看到别人有妈妈陪伴,他也会羡慕,只是父亲的离世让他对另一份亲情也不再奢望,只是没想到,在她离世前还是找到了他,给他留下一封信。 推开中间那间铁皮房的房门,程远感觉用光了所有力气,甚至迈不开脚步踏进去,他怕,他怕见不到父亲,怕这只是一场梦,他很快就醒来。 “谁啊?老王?是你吗?”一个雄厚的声音从房里传来。 听到这个熟悉声音,程远眼泪决堤了,怎么压都压不住。 一位沧桑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皮肤稍有点黑,宽宽的额头上深深刻着几条皱纹,已经白了一半的头发与实际年龄并不相符,手掌上是长期干苦力活,长着厚厚的老茧。 程建国看到是儿子,开心说:“小远,回来啦!” “爸!”程远真的看到了父亲,活着的父亲,突然感觉全身都充满力气,快速走了过去抱住了他。 、、、、、、 程建国被程远突然给抱住,说老实话,他们这父子平时哪有这么矫情,只感到很惊讶,还以为程远发生了什么事,或者高考不顺利,说:“好了,小远,大男人别做小儿姿态!有什么事就说。” 过了几分钟,程远平复下激动的情绪,嘿嘿傻笑。 “爸,没事,就是忍不住想抱下你。” 程建国试探问:“高考还行?” “放心吧,没问题,一本有望,等着录取通知书寄过来就行。”程远还是笑着说。 程建国听了,也咧开了嘴笑了,他最大的愿望是程远能考上好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对程远,他愧对太多,只希望孩子能争气,别走他的老路,事业感情都失败。 第十章 好友年龄太小是个问题 上辈子程远放弃了去上大学,经过重生回来这些天认真考虑过,这大学,他决定要上。 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一条是,在爸爸去世后,程远在他的遗物中,发现一张由很多碎块粘合在一起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那是当年他自己亲手撕碎的。 程远知道,他放弃上大学,爸爸很失望,同时也觉得是他连累了自己,一直到去世前都在自责。 其实,程远对上大学并没有执着,还可以说是个小小的大学无用论者,他从来没后悔过放弃了上大学,最多就是小小的遗憾吧,对他自己来说是可补可不补的那种小遗憾。 刚踏入社会出去闯的时候,程远才知道社会的残酷,找不到工作,没有地方住,没有饭吃,所以在那段时间他什么活都干。 那段时间,他做过仓库管理员、做过保安、做过服务员,做过厨师,只要什么活能让他存活,让他赚钱,他就愿意干。 虽然吃了不少苦,也吃过只有高中学历的亏,但是在公司里,刚开始有一张大学文凭肯定比他只有高中学历要好混,但是久了,你有能力,做出成绩,老板也不会看不到。 说来这还有个小故事。 程远记得他在杨城的时候,他找一份业务员的工作,他只有高中学历,老板姓杨,老板面试他说:我们不要你,在杨城这个地方,拿十块石头从楼上扔下去,能砸中九个本科生,一个硕士生,你一没有学历,二没有工作经验,我们要你干嘛? 他问杨老板他们公司第一名的业务员干多少业绩?杨老板说了个数,他继续和杨老板说,如果你要我,我三个月之内超过第一名,做不到一分工资,一分提成也不要,最脏最累的活我都愿意干,这样你们要不要? 最后杨老板要了他,第一天杨老板让程远打扫厕所一天,当时大夏天,南方天气又热,厕所里又脏又臭,程远想到他放过的话,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干,捏着鼻子洗了一天,这样,杨老板才真正要了他,让他正式上班。 程远干了三月之后,可惜没能干翻第一名,他遵守承诺真的一分钱工资都不要,杨老板也没抄他,让他继续干,第五个月,程远才终于把第一名干翻,杨老板不但更欣赏他,提拔他,还把程远前三月没要的工资提成全都给他算。 所以,只要在公司你干出成绩,就算只有高中文凭,老板总能看到的,也会另眼相看。 程远虽然没去上大学,可也没放弃学习,培训,首先阅读量,他比大部分大学生都要多。 往后正儿八经早九晚五的白领也当过,还是外企,他的英语一级也没有,可他却能和老外交流,能做翻译工作,能写能听能说,都是靠自学。 他对计算机编程有兴趣,也会去学,自学不了,就会去找人辅导,技术猿他也是短暂当过。 一张大学文凭是让人进入社会,进入公司的门槛的通行证,可之后更重要的是个人能力,而到了社会想要进修,培训的机会也很多。 程远在社会磨炼十几年杂七杂八技能很多,找一份好工作养活自己也不难,难的在于大都市房价太高了,让他望而却步,倍感压力。 为了能在大都市买到属于自己的房子,为了能成为人上人,能成功,于是他积累得差不多本金就一头跑去“创业”,那是赔得都要脱裤子,扑街了,欠债累累,直到重生前不久才把债务还清。 对上大学并不执着,却有小遗憾,重活一次,就把前世这个遗憾给补了吧,也是顺手的事。 程远重生在高考后,若是重生高考前,那他肯定死了这条心,没那闲工夫再学一遍高中知识。 父亲的期望是其一,自身的遗憾是其二,最后一条是前世答应过秦思,有这三条理由,所以,这大学他决定上。 程远决定上大学,不代表他不会像上辈子一样,想早点挣钱帮轻父亲,学要上,钱也要挣,这是他的打算。 不但如此,离开学不到两个月,在这不到两个月时间里,他需要赚上一笔钱,把程建国欠的债还清,让他离开这个容易出意外的工作环境,还要把学费也赚出来。 程建国此时的债务可以说多也可以说不多,还有十五万左右没还清,说多是十五万在这物价还没有狂涨的年代是蛮多的,能压垮很多家庭。 说少是程远他不是真的十八九岁的少年,他的灵魂是中年大叔,有着十几年的先知。 两个月不到要赚十多万,对前世的刚高中毕业的十八九岁少年程远来说,是痴人说梦,可对此刻重生的他来说却是有可能,难度是有,可程远还是有信心能做到。 晚上在工地吃了顿大锅饭,程建国的工友对程远都熟悉,也很和善,毕竟程远也算是他们半个工友,每年寒暑假程远都会过来干活。 晚饭过后,和程建国商量他这个假期不在工地做,要出去找工作,而且,他去的地方并不远。 程建国考虑过后,觉得程远已经成年,有自己的想法,叮嘱他小心些就同意了,还塞给程远500块,程远没有拒绝,秦思的软饭都吃了,父亲给的钱他也没理由拒绝。 此时才2001年,能赚钱的方法很多,但程远没有本钱,想在两月之内赚十多万,很难。 所以程远打算先去找份工作,工作不是目的,而是通过工作认识的人把钱赚到,还是无本的那种,其实也不能说无本,只是那“本”并不是程远的。 程远先是到工地隔壁小区一间杂货铺给秦思打个长途电话,对于这位前世早逝的好友,也是人生中第一位好朋友,他很在乎。 秦思有手机,这就省了很多麻烦,拨通电话,第一声等待音刚响起,对方就接通,秦思甜美的声音传来。 “程远?是你吗?” 程远惊讶问道:“我都还没开口,你就知道是我啊!安全到家了吗?” “哼,有来电显示啊,笨蛋,显示区号是朋城的,我在朋城也不认识人,也没有亲戚在那边会打电话给我,不是你还有谁,我早到家了,你现在才打电话给我。”秦思的声音带着不满。 “好,我笨,是我不好,这不是打了吗!你安全到家就好。” “你就是大笨蛋,你宿舍的东西我一回到就去帮你收拾好了,搬回我家里放着,不过......”秦思卖了个关子。 程远只好配合,说:“不过什么?” “嘻嘻,不过我嫌重,你的旧衣服那些给我扔了好多。”秦思俏皮说道。 程远无奈,秦思这是和他的破旧衣服杠上了,以程远对她的了解,她不会不问自己就扔,应该是看他的旧衣服不顺眼,想扔,此时在试探他对旧衣服会不会留恋。 程远不在意说:“扔了就扔了吧,我早想扔了。” 十分钟后,程远挂掉电话松了口气,和秦思聊电话让他有点头疼,陪美女聊天是很好,心情愉悦。 但是秦思在见不到他的情况下说话仿佛放开很多,时不时就嗲一嗲,撒个娇,需要程远不时哄一哄。 这让程远感觉自己就像怪大叔在哄着小萝莉,也有上辈子在和夏冰冰聊电话的感觉,已经不是前世好友之间相处的感觉了,仿佛在哄女儿,若不是有夏冰冰对他的“磨炼”,他还真不知如何哄小姑娘,程远开始苦恼好友年纪太小的问题。 第十一章 青亿酒吧 程远发现重生回来这几天自己会经常想起夏冰冰,虽然一直把她当小姑娘,但不可否认,夏冰冰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强行走进了他本来封闭起来的心。 揉揉太阳穴,摇摇头,轻叹口气,把此时贵死的长途电话费付了,然后去路边拦下辆的士。 不是他就不愿坐公交,这十几年前的公交线路他不熟,曾经熟也记不清,而此时的郊区很多公交站台其实是没站台的,也就连路线指示牌都没有,又没有智能手机随时随地上网查。 别说智能手机了,程远此刻连手机都没,在杨城游玩的时候,秦思倒是想连手机都帮他买了,方便她找程远聊天,可脸皮厚也是有一个度,在苏欣怡鄙视目光下他也是有羞耻心的。 ****** 二十分钟后,晚上七点半,程远来到朋城后海一带附近,这里2001年还没开始发力开发,发力爆发于2003年之后,那可就厉害了,几十家五百强企业进驻建大厦那些不说。 只说房价,后世贵的超过二十万一平方,附近便宜的也在十万左右一平方,是的,就是这么恐怖,想要在这拥有一套房子,最少都要过千万。 程远前世连“四环”外的房子也没买到,这些更是不敢想,再次摇头叹气,这些就不想了,在这个假期里先把十来万赚出来再说。 来到一家叫青亿的的酒吧,寓意为青春的记忆。 被标签为单身狗的中年男人程远,在忙碌的城市中,总有需要一个地方可以让他放松,在孤独的夜晚中,总需要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他依偎。 前世程远和朋友经常过来坐坐,喝喝酒,呃,这并不是程远去猎艳的那种酒吧,看酒吧名字就知道偏向清吧类型,也不是有DJ嗨起来那种,有酒吧驻唱歌手,有乐队乐器,舞台边还有架钢琴,还有台大电视机,看球赛用的。 程远思来想去,实在没什么好办法无本生利,只好打技能方面的主意。 走进酒吧,此时还早,酒吧里空荡荡没什么人,一般都要九点十点过后夜生活才算开始。 “哥们,来得挺早啊,想喝杯什么?”一位看上去有二十五六岁穿着员工服装的男人在吧台里对程远微抬起头说道,手里还在忙活着。 这个男人虽然穿着员工服装,却是青亿酒吧的老板,他名叫李国华,上辈子程远来这的次数不少,自然知道。 李国华是朋城人,有音乐梦想,可现实是残酷的,他相貌一般,身高一般,只有一米七出头,音乐才能嘛,在程远看来也是一般,创作的歌曲真的一般。 每次这位老板厚着脸皮要上台表演自己创作的歌曲,观众们是强烈反对,甚至有相熟的豪客请全场喝上一杯,只为老板别上台折磨他们的耳朵,还是让漂亮的小姑娘唱吧。 想起李国华的作风,程远对着年轻许多的他,笑着说:“你好,李老板,我不是来喝酒的。” 李国华诧异道:“那你来是...” 对李国华脾性的了解,程远直接对他说道:“我是来应聘的,我叫程远。” 程远此时的装扮让他看起来并不像十八九岁,秦思给他选的休闲套装让他看起来略显成熟那么一点点,脸蛋略显得还稚嫩,可让人看上去也有二十出头。 李国华看着两手空空的程远,放下手里的工作,从吧台里走出来,开心说道:“太好了,是来应聘服务员吗?现在正好缺人。” 指着自己身上的穿的服装,继续说:“你看我身为老板都要亲自上阵,来,先坐下,我们聊一聊。” 程远礼貌笑笑,跟着李国华在靠近吧台一张卡位上坐下,坐在他对面,抬手指指门外的招聘信息小黑板,说道:“我不是应聘服务员,我是来应聘驻唱的,你们不是也缺驻唱吗?” 李国华楞了下,也就一两秒,是有很多年轻人会来应聘驻唱,有些也唱得不错,看这程远的模样也不像是来消遣他,往后座椅背靠了靠,换个舒服的坐姿,从裤兜拿出烟盒,对着程远问道:“抽吗?” 程远道声谢不客气接过来,上辈子他就抽烟喝酒,也没有要保护嗓子的想法,他又不是真的要当歌手。 李国华自己抽出一根点着,吐出口烟,对程远询问道:“你哪里人?” “粤省人。” 李国华再次吐口烟,说:“那你粤语应该没问题,不知道你了不了解,朋城不同其他地方,这里什么地方的人都有,酒吧对歌手要求也有点高,只会国语歌曲不行。” 停顿一下,弹弹烟灰,说:“加上会唱粤语歌也不够,有很多外国朋友也会经常来玩。” 接着说:“所以,会唱英文歌也是必须,你敢来应聘,肯定是对自己唱歌功底有自信,不可能是来消遣我的吧。” 说着还笑了下,继续说:“我也不问你唱得怎样,一试就知道,对三种语言的歌曲你都行吗?” 程远边听李国华说,一边熟练点火跟着抽起来,要说唱功多好程远可不敢说大话,他这业余都算不上,只是嗓音声色还不错,律感也行,不会跑调,三种语言不同的歌倒不是问题,会唱的歌也够多,唱功功力不够就才华来凑。 程远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在两月之内无本生利变出十来万块,不正常途径的方法他倒是能想到,考虑过后就放弃了,最后决定无耻的抄袭后世的歌。 拿下这份工作不是目的,宰有音乐梦想的李老板一刀才是真正的目的,李国华他自己创作的歌曲非常烂,又好面子,后世会跟一些自由歌手买歌,那程远就把自己装成音乐才子,露出几手,再无耻地偷偷卖几首歌给他。 要是“创作”出李老板心中之好,价格要高点,他咬咬牙也肯定买下来,李老板不缺钱,二代一位,开酒吧那只是他的爱好。 至于卖歌给什么音乐公司,自己跑去当歌手,程远不会考虑,他就算抄后世好歌出来,音乐公司也不会出高价,他只是一个名不见转的小新手。 歌手嘛,程远没有明星梦。 第十二章 少年锦时 李国华说的,程远大概都了解,确实,这时候的朋城酒吧驻唱要求有那么点儿高,其实,后世也差不多,会唱中英文歌曲是必须,只是地处粤省,则也得会粤语歌曲。 “这些我都了解,没问题,可以先试试,你觉得我行,就要,不行那就当我没来。”程远自信回答。 对李国华这种有些自恋的人,千万别谦虚,谦虚他觉得你虚伪,要有真本事又表现出些许自傲,他才会正眼相看。 “行,你上台去试试,我听听!”此时还早,没客人,李国华无所谓说道。 程远也不多说,起身走到小舞台上,在旁边拿起吉他试试音,他就只会吉他一种乐器,其他乐器是一点都不会。 叮铃铃! 此时门口走进一位艳丽的女人,程远抬头看了眼,呼吸一紧,只看个大概就忍不住暗赞漂亮,仿佛心脏跳动停顿了半拍。 进来女人身材高挑,散发着成熟的风韵,气质妖艳,踩着高跟鞋慢步走进来雍容的神态,身着红色紧身连衣裙,曲线玲珑完全展现,飒爽艳丽的妆容搭配魅惑的眼神,彰显其独特的熟女气质,右手食指和中指还夹着一支女人香烟,放到红唇抿一口,轻轻一呼,烟雾吐出。 “哟,娴姐今天那么早就来啦?”李国华看到此女人进来,起身笑脸相迎。 程远对此女人没印象,那么,前世就应该没见过她,这种成熟风情漂亮的女人,他如果见过肯定不会一点印象都没。 对比青涩的小姑娘,如此风情成熟女人才是他中年男人灵魂偏喜好的一类。 李国华对娴姐热情相迎,然而,他口中的娴姐只回了声嗯。 李国华无奈,指向左边靠角落的位置,说道:“娴姐,到那边先坐,我给你调杯酒,不过,我手艺不好你可别嫌弃,小吴还没来。” 小吴是酒吧调酒师。 娴姐此刻突然抚媚一笑,说:“国华,谦虚了,你调的酒也不错,别人想喝你调的酒还喝不到。” 李国华开心笑着,说:“那娴姐先坐下。” 说完向吧台走去。 程远看老板忙活去,没空听他唱歌,他也就不急着唱,继续摆弄吉他,其实也没什么好摆弄的,他又不是专业的,只是,这样被晾一边,不找点事做很尴尬的好吧。 随后几分钟,陆陆续续有人进来,有酒吧员工,也有客人,程远抬手看看时间,刚好八点。 李国华调好一杯拿手鸡尾酒,亲自端着走到娴姐座位前,把酒放下。 娴姐端起酒杯,轻抿一口,对李国华问道:“台上那小帅哥是新来的驻唱?” 李国华拍拍脑门,说道:“噢!娴姐你来了,看把我高兴得都差点忘了,他啊,是来应聘的,正想看看他有没有真本事,正好你就来了。” 娴姐抿嘴笑道:“你不用管我,又不是第一次来你这,你去忙吧,我也听听看。” 李国华应声好,转头向程远说道:“那个,程远,开始吧。” “好”程远点点头回。 随即弹唱了三首歌,普通话,粤语,英文各一首,不是抄袭后世的歌,是此时已经有了的歌曲。 李国华越听越皱眉头,他唱歌也不是专业的,也创作不出什么好歌,可他听歌确是离专业也不远。 程远嗓子没问题,声音略带沧桑感,也有磁性,在普通人里算是比较好的,但李国华一听,就能听出他并不是专业歌手,气息也把握不稳,糊弄下不懂的人还可以,并不适合当酒吧驻唱,当驻唱短也要唱两三小时,多的时候就得唱七八个小时,在他看来,程远也唱不了那么久。 娴姐倒是觉得程远唱得不错,唱出了沧桑的味道,和他那年轻的外貌有矛盾感,撇了眼李国华,说:“这小帅哥唱得不错。” 李国华此刻想把程远打发了,对程远观感变差,本以为他是有两把刷子,谁知道也就是个绣花枕头。 经过程远三首歌的时间,酒吧又来了两桌客人,他们三三两两坐着。 程远看到李国华面色不愉,就知道糊弄不过去,看来,还是要靠才华凑。 不等李国华开口把他轰下去,程远对着麦克风说道:“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自己写的原创歌曲。” 弹起前奏。 娴姐看出李国华不快,拍了下他手臂,笑道:“再听听。” 李国华摸着下巴,淡淡说:“嗯!” ...... 程远的磁性略带沙哑的歌声伴随着吉他伴奏响起。 又回到春末的五月 凌晨的集市人不多 小孩在门前唱着歌 阳光他照暖了西河 ...... 李国华本对程远不在抱希望,唱歌都那么业余,还能创作出什么好歌,只是这一听,就听了进去。 我忧郁的白衬衫 青春口袋里面的第一支香烟 情窦初开的我 从不敢和你说 ...... 李国华随着歌声慢慢陷入回忆里! 娴姐就对这首歌就没那么感触,只觉台上的小帅哥唱得不错,静静听着。 “收音机靠落在床头,贪玩的少年抱着漫画书不放手,陪我入睡的是月亮的忧愁,和装满幻梦的枕头......” 另外几桌几人也在静静听着,有的有感触,被程远声音感染,想起年少时光,有的没有,不管有没有,都有个共同点,就是觉得台上少年唱得不错。 “晴朗蓝天下,昂头的笑脸...爱很简单,爱很简单...”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酒吧里几桌客人,还有酒吧服务员都鼓起掌声,娴姐微笑鼓掌,李国华也露出笑容,给程远掌声,确实有两把刷子,而且,这首歌他喜欢。 “这首歌叫,少年锦时。” 李国华嘀咕着:“少年锦时吗?” 程远说完就往下走,李国华的酒吧有一个小乐队驻唱,他们已经来了,把位置让回给他们,程远把吉他递给一个打扮很时髦的乐队其中一人。 那人接过吉他,拍了下程远肩膀,说:“哥们,唱的不错,你的歌也很好,认识下,我叫大飞,青忆乐队主唱。” 程远认识他们,他们乐队是李国华组起来的,不过后世程远来得时候,差不多散了,或者说早散了,只有偶尔一两次才能看到他们一起在表演。 “谢谢,我叫程远,很高兴认识你。”一一和剩余青忆乐队几人握手,互相认识。 程远走到李国华这边,近距离看着这坐他对面的成熟女人。 美,一双眼睛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般清澈,眼角却微微上扬,而显得妩媚,纯净的瞳孔和妖媚的眼型奇妙融合成一种极美的风景,薄薄的唇,红艳的唇彩,美得让程远都恍惚一下。 也就一下,瞬间回过神来,对李国华问道:“李老板,还可以吗?” 娴姐抢先说道:“你好!小帅哥歌唱得不错,怎么称呼?”说完她伸芊芊玉手手。 轻握一下娴姐的手,好柔软,略微有点冰凉。 程远淡定礼貌说道:“你好,大美女,我叫程远,叫我小远就行。”被调戏不反击不是程远的作风。 “咯咯咯,小远弟弟你很有意思,我叫陈娴,你就...叫我娴姐好了。”陈娴掩嘴笑道。 很奇怪,有些女人这种作态,会让人觉得作,而陈娴给人的感觉就好似那么平常,就该如此。 李国华见自己被无视,咳嗽两声,说道:“小远,坐,你也别叫我李老板,喊一声华哥就行。” 程远坐下,李国华继续说:“老实说,你并不适合当驻唱歌手,不过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程远意料之中笑笑说道:“你问!” “你会创作歌曲,刚才那首也不错,除了这首你还有创作其他吗?”李国华沉吟几秒后问道。 “有。”程远不假思索回答,为了赚钱,他是丢掉了节操,等不差钱了再捡起来。 程远回答后,接着说:“我知道我不是专业的歌手,在驻唱这方面也没有什么经验,肯定达不到华哥你的要求,我也没法像其他驻唱那样一唱就唱几小时。” 再说:“你看,这样行吗!我在这唱歌,工资华哥你看着给,不给也没关系,我也不唱很长时间,就每天唱一两个小时就行,只为了锻炼锻炼。” 程远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驻唱的那点工资,单人驻唱很辛苦的,唱几个钟可能一晚也就两三百块,那还是后世价格,现在可能更少,小费倒是可以期待。 当驻唱小费收得再多,也没卖几首歌给李国华来得轻松来得快,李国华前世就没少买一些自由歌手写的歌,在这一带出了名的冤大头。 只是他买到的好歌没有,都是普通之极,程远可是有真正的好歌,不担心他不要,不过此时不急,先和李国华再次混熟。 陈娴此刻向李国华说道:“小远都这么说了,就答应吧。” 程远没想到陈娴会帮他说话,楞了下后就给她回以一个感谢的眼神。 陈娴觉得程远挺有意思,而且她确实觉得程远唱得挺好的,包括前面三首,她没李国华那么挑剔,于是就帮忙开口。 李国华沉吟一会儿,看着程远自信的模样,于是点点头,说道:“行!” ****** 第十三章 小驻唱 两个星期后,8月6日,周六晚上十点,朋城这座前沿大都市,灯火辉煌的夜生活才算真正开始。 青忆酒吧里。 “小远,唱一个,小远...”酒吧满座,还有一些人没座位,只能站着,他们都在举手摇曳,大声喊着。 程远此时在舞台上感慨,两个星期前,他跑来青忆酒吧面试驻唱,用了唱功不够才华来凑的招数,无耻抄袭一首少年锦时,令李国华最后同意他来驻唱。 程远虽无耻,李国华也是够赖皮,程远只是客气说不给工资也没关系,李国华最后还真就没给程远开工资,无耻之极拍着胸口对程远说:“哥哥这小酒吧就是你的舞台,想来唱你就来。” 如此,程远每天晚上都会过来青忆酒吧客串个小驻唱,李国华不开工资,程远小费却收到不少。 归功于程远会“创作”,而且创作的歌曲很不错,赚到不少小费,这些天都是打的来回,这下子,他是真的不愿意坐公交了。 经过两个星期的酒吧驻唱生涯,他在这一带也算是小有名气,头顶一个“音乐才子”的称号,不少人慕名而来,酒吧生意都好了不少,甚至程远现在都有几个自己的女粉丝。 程远抄歌开始没有抄太多,只抄了五首歌,有国语,有粤语,英语的暂时没抄,其中肯定会大火的是《拯救》。 和李国华混熟悉之后,李国华对他的才华给予肯定、认可,两人相交成为朋友,程远适时把歌曲全都成功推销卖给了他,一首五万,不二价。 李国华这位豪实在是喜欢他写的歌,也看重程远的才华,二话不说全要,还嫌不够,让程远再创作多几首歌。 他打算要帮青忆乐队给出单曲,就是拯救这首歌,把他们捧红,有程远五首质量不错的歌曲,他是充满信心。 而大飞的唱功很好,音域很广,是音乐学校出来的,最主要的其实还是,大飞是他表弟,李国华舍得把从程远那买来的歌曲给他们唱。 李国华本来更看重程远,程远能创作,能唱,外形条件要走偶像派也不是不行,实力偶像相结合肯定能火,唱功差一点点,可以通过训练补足,本意是想把程远介绍给他一个制作人朋友,让他包装程远。 程远拒绝了,拒绝李国华想帮他走明星路的好意。 仅凭那五首歌,程远要做明星也能火起来,但是,明星这条路不是他想走的路。 李国华想要更多的歌,程远没有一口拒绝,思虑过后,再抄了五首,既然早就决定丢掉节操,一首是抄,十首也是抄,那么就想抄就抄,还要抄得漂亮。 李国华这种不差钱的二代,且有音乐梦的冤大头可不好找,指不定全国都找不出几个。 这也是程远找上他而不去找音乐公司的原因,新人卖歌那价格真的很可怜,少的几百块,多则两三千,还有更多一分都卖不出。 指望更高?不好意思,你谁啊?没听过,一边凉快呆着去。 这才是音乐公司对作曲新人的态度。 程远后抄的五首歌不是首首会大火的歌,质量肯定有,最多其中一两首只能算小火。 李国华分不清歌会不会火,只觉程远才华横溢,程远出品,必属精品。 这几首程远连署名权都一起卖给他,没自己注册,可把李国华乐坏了,只有好歌唱,他兴致是有,却不是太满足。 李国华一直对创作有兴趣,因此对程远另眼相看,程远的创作才华令他折服。 程远肯把署名权都让出来给他,他无耻一点说是自己创作,那么在朋友面前,面子有了,对他们这种人来说,钱不重要,别人的认可和面子才重要。 最后,李国华给程远后五首的价格是八万一首,程远本想狮子开口十万,连署名都卖了,想想还是别太贪心,成交。 程远只凭前世在酒吧喝酒认识的酒吧老板,加上喜欢唱歌这个小爱好所记住的记忆,短短两个星期,就赚到65万,大大超过了他本来预期。 这让程远对自己脑海里的记忆,有了一个更直观的,更深刻的价值认识。 只是随手抄几首歌就赚到他上辈子要辛苦很多年才能赚到的财富,其他方面的记忆价值更恐怖。 青忆酒吧小舞台上,程远看着台下热情的客人,此时的青忆酒吧算是火了,因为,在这里能听到一首接着一首的原创新歌,还很好听。 与青忆酒吧相隔不远,还有几家酒吧,这两星期都冷清了不少,客人全跑青忆酒吧来了。 此时网上甚至流传出程远在酒吧唱的歌其中两首音频,不知是哪位客人录了传上去,程远心里有点庆幸,只有歌,没有视频,也没有他的相片,因为他早做好准备,让李国华在酒吧加几条规矩,不许照相,不许录像,原本连录音都不许。 只是,居然还有人偷偷录了,还好此时的手机摄像头很渣,偷拍不了,要偷拍,拿着相机和摄像机很显眼,还有一个因素是,程远驻唱时间不长,再久点,就难说了。 李国华见程远那么坚定的不肯走明星路,只好顺着他,就把规矩立了上去,要拍青忆乐队可以,不能拍程远,来酒吧的熟客,都会配合,不熟的客人,李国华也不吊他们,他本就不靠酒吧来赚钱,不满意,要走就走,爱来不来,富二代公子哥就是这么任性。 程远对着客人们说道:“大家好!” “小远,今天有没有新歌?”酒吧客人。 “小远,快唱歌。” “啊!!!小远,小远,我爱你!”靠近舞台的桌子上,三个小女生大声喊着。 还老鼠爱大米呢!! 程远无语看着激动乱喊乱叫的三个小女生,再次感叹他的大叔属性对少女百分百是有杀伤力的,而且杀伤力还很强。 这几个小女孩就是程远的粉丝了,让程远哭笑不得的是,她们只是十三四岁的中学生,最小的十一岁,还是小学生。 不要惊讶,小学生、中学生会出现在酒吧里,有两个是老板李国华的侄女,还有个是他亲妹妹,她们是想来就来,谁也阻止不了。 她们一个星期前周六来这玩,就被程远“迷”住了,成了程远的忠实粉丝,俗称脑残粉。 我不要做怪大叔,这大叔魅力要发挥,怎么不把陈娴大美女给迷住呢!程远心里懊恼。 这两星期,陈娴来的次数不少,程远已经和这位一眸一笑都带着一股妩媚韵味的娴姐算是熟悉,对她也有初步了解,现在她和程远的三个小脑残粉坐一起,右手手肘抵在沙发椅上,手指背撑着右脸,歪着脑袋带着笑意看着舞台上的程远。 “新歌是没有了,我已经江郎才尽,写不出来啊!”程远摊摊手对下面问他有没有新歌的客人回答,还摆出个委屈表情。 下面客人都善意笑着。 “不,小远哥哥可以的,你是最棒的!”脑残粉之一小萝莉大喊道。 剩下两个小萝莉接着说。 “对,小远哥哥最棒。” “小远哥哥我爱你!” 客人们笑得更乐。 程远决定无视自己的脑残粉,他此时已经算是青忆酒吧的头牌,最近这几天根本不用他上台唱多久,就上去唱两三首歌就行,咳嗽两声,说:“现在给大家唱首粤语歌曲,一丝不挂。” 大牌的待遇是,乐器都不用自己弹,青忆乐队就是他的马仔、小弟,他上台唱歌,他们就给伴奏。 青忆乐队几人也给力,程远抄的歌,他只会吉他伴奏,其他编曲编谱都是大飞和其余三人自己琢磨,当然和前世的原曲比不了,勉强用用了。 程远只会简单的五线谱,把吉他谱抄下来他勉强行,至于怎么编曲那些,他又不是专业的,这技能前世他也没去学,哪里懂! 程远也不怕会露陷,担心什么别人怀疑他那么年轻,怎么就能创作不同的歌曲。 这个世界有一种人叫天才,他们能做到常人无法做到的事,若担心这个,害怕暴露自己重生者的身份,那么,只能证明没见识过什么叫天才,那么,以后程远做什么事都要担心个没完,什么事都做不了。 一些历史中的天才人物不提,那些智商高上天科学家也不提,只说音乐家,出名的天才还少?莫扎特,贝多芬等等等的n次方,数不过来。 除开这些,社会每个行业里都有非常多天才,他们的脑子智商就是高,或者情商高,能做出别人认为不可能的事,他只不过抄几首歌而已,这都要担心怀疑的话。 那些写科幻,写西幻,写神鬼等等的畅销小说的作者,要被外星人抓走过,要遇到吸血鬼狼人,鬼怪,亲眼见过才能去写吗?写爱情悲情小说是不是也要作者自己去经历一遍伴侣死掉才能写?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 所以,程远对此根本不会杞人忧天,担心这、担心那,束手束脚的! ...... 就算如此,在音乐上,程远不是全能的,青忆乐队四人也对程远崇拜不已,离脑残粉不远,他们知道,他们乐队说不定就要火了,老板买下程远创作的歌曲,准备让他们去录歌出单曲,这以前根本不敢想。 第十四章 第一站结束 大飞坐在钢琴后面,看着程远的背影,对这个年纪比他小几岁的男生,眼神里带着狂热,崇拜,心里佩服,深呼吸一口气,手放到钢琴键上。 前奏响起。 ...... 分手时内疚的你一转脸 为日后不想有什么牵连 当我工作睡觉 祷告娱乐那么刻意过好每天 谁料你见松绑了又愿见面 ...... 程远闭上眼睛投入感情唱着。 台下一片安静地听着,就连程远的三个小脑残粉在程远开口后不闹腾,程远唱功不足,不代表他唱歌不好听,他的声音很有感染力,唱功不足是和专业比,那些唱歌技巧、和气息的把握没有专业的唱起来轻松、自然。 可不代表程远唱不好,前世北漂的时候,找不到工作,抱着把吉他就敢冒充流浪歌手。 唱大家熟悉的歌,听众可能会下意识和原版对比,很容易发现他的不足,李国华就是如此发现他的问题。 可是,唱新歌,港真,没有对比,他是想怎么唱就怎么唱,他的唱法才是对的,他才是原唱,唱出来的味道不太差就行。 所以,在他磁性声音而又投入感情去唱的感染下,酒吧客人们不说听得如如痴如醉也差不多,一片寂然,静静欣赏。 陈娴也在听着,只是,她的笑意在程远开口后就已消失,眼神也慢慢失去焦距,些许湿润。 ..... 不聚不散 只等你给另一对手擒获 那时青丝 不会用上余生来量度 ..... 程远双手握着竖起架子上的麦克风,眼睛没有睁开过,继续唱。 程远唱的几首歌陈娴都听过,其它的她没有多少感触,只是觉得还好,旋律好听,只有这首能触碰她的内心。 ...... “这些年望你紧抱他出现,还凭何担心再互相纠缠,给我找个伴侣,找到留下你的足印也可发展,全为你的背影逼我步步向前,如......” 酒吧客人们从程远开口就一直在安静听着,只有程远的歌声在青忆酒吧里环绕。 陈娴的眉头间微皱,长睫毛与眼角间泪珠浮现,缓缓溢出。 ...... “难道爱本身可爱在于束缚,无奈你我牵过手,没绳索...” 最后一句结束,伴奏慢慢停止,程远呼了口气,唱这首歌他也不轻松,也会想起当初的人,当初的事,也会影响到他的情绪,感到伤心,唏嘘不已。 还有,这首歌真的很难唱,应该说听上去很简单,可唱现场想唱好很难,起码对不专业的程远来说很难,连“原唱”医生唱现场和录音都差别大。 台下掌声口哨声叫好声连绵不绝,程远感叹,难怪那么多人想当明星当歌手,酒吧只有几十个人听他唱歌,为他鼓掌,这感觉就让人感到满足,幸福满满,那些明星在几万人体育馆开演唱会,不知他们站在舞台中心是什么感觉。 只感叹了几秒,程远就不再想,这条路并不是他想要的。 唱完一首纠结的,接着程远再唱一首更纠结更难唱的,《浮夸》。 程远走到陈娴旁边拿起瓶酒,就灌了半瓶下去,润润嗓子,随后走回台上,对着观众们说道:“下面,再唱一首,也是最后一首,因为唱完这首,我喉咙就要破掉了,没法再唱。” 听过程远唱的人会心一笑,没听过的在期待。 这就是大牌的待遇了,普通驻唱歌手哪能废话那么多,对一般驻唱来说,唱你的歌,别叽歪。 大飞弹起钢琴节奏,程远略带沙哑的歌声再次响起。 “有人问我,我就会讲,但是无人来,我期待到有话要讲得不到装载.....” 很多人是为听这首歌,和给青忆乐队唱的《拯救》而来,《浮夸》这首歌唱出了小人物的心态,刻画出小人物不被重视,一辈子平凡却又想不平凡,但却无处可以让自己受到理睬,越辛酸,越难过,越郁郁不得志,便从委屈到怨恨的形象。 去酒吧喝酒的人不是每个人都是高兴的心情去,也不是每个人都是成功人士,很多都像前世的程远一样,只是一个小人物,在压制人的社会上,并不是幸运儿。 上辈子程远不是幸运儿,只是一个loser。 幸运儿并不多,若然未当过,就知他为何。 ..... 台下客人们再次静静听着,直到... “我非你杯茶,也可尽情地喝吧,别遗忘有人在为你声沙,啊......” 最后几句程远仿佛发泄般,举止疯狂,撕心裂肺地吼出来,最后一字呐喊了七八秒之久,高音仿佛要把酒吧里的喇叭都震破,酒吧客人们震撼得站起来欢呼不止!!! 唱完,喇叭没被震破,程远只感到喉咙火辣辣的疼,这逼装过头了,模仿原唱模仿过头了!心里暗暗叫苦! 程远也不想这样,这种唱法对他来说有点勉强,完全凭天生的,能上得去高音的声带乱吼,最后连音都破掉了。 只是,每次唱这首歌他就想到自己,把自己代了进去,情绪控制不住,他在社会上是小人物一个,想获得成功,想得到别人的认同,想出人头地,可却在现实的无情摧残之下,抿灭于众生之中,心中一股无名火就燃烧起来。 这两首歌程远并没有卖给李国华,因为程远自己比较喜欢,程远觉得这些歌还是“原唱”来唱才有味道,所以这两首程远打算以后找机会卖也好,送也好,给回“原唱”。 酒吧里,掌声,欢呼声持续了半分钟,大家停下来后,就有人喊道:“小远,继续唱!” “小远,再唱一个!” 有豪客对李国华说:“老李,给大家上酒,算我的!” “......” 不管客人如何喊再来一个,程远都不再唱,声音嘶哑对客人们告罪后下了台,把舞台让回给青忆乐队。 不是他耍大牌,在青忆酒吧他是大牌,可就只有青忆乐队和他两个对比而已,不是第一就是第二,这大牌含金量太低。 程远现在还是个小人物,小人物没有大牌好耍,他只是不想继续沉溺于这种氛围之中。 他觉得短短的驻唱体验是时候结束了,目的已经达到了,第一站也该结束了,他还有很多事情事情要去做,父亲的债务要回去还,有人要去见,还有其余打算要去做。 程选很清醒,再不舍,在酒吧这里得到再多认同和赞美,他也没感到有成就感,只有他自己知道,所谓的音乐天才,是他伪装出来的,那并不是真实的他自己,真实是,他根本不是音乐天才,只是无耻在剽窃,抄歌目的只为了卖钱。 青忆酒吧只是程远的第一站,不是终点,而是,始点,他的新人生,才刚刚开始,他的梦想,等着他去追逐。 ...... 灯火辉煌的街头 突然袭来了一阵寒流 遥远的温柔 接不了近愁 是否在随波逐流 ...... 台上,有青忆乐队顶上,客人们对程远只唱两首就下的台耍大牌行为,没有不满。 第十五章 一百块 程远对自己要走的路有个模糊的大致规划,那么短时间,肯定没有具体的方案,但是,发展方向肯定不会是去当什么歌手。 青忆酒吧只是第一站,最初目的是赚钱帮父亲还债,此时已经超额完成,不需再留恋,以后回来也不是以驻唱的身份。 ...... “小可,小爱,小乐再见!”程远对粉丝微笑挥手说! “小远哥哥再见!”三个粉丝回! 晚上十点半,三个小粉丝轮流在程远脸上亲上一口,随后满怀不舍地被李国华叫人送回各家找各妈,小学生和初中生是没有夜生活的,噢,有,就是早点睡觉。 程远对三个小粉丝感到头疼,特别最小那个,刚才让她们一人亲下的时候,若不是他及时躲开,小女孩的嘴唇都要印在他嘴唇上,看得李国华满头黑线,程远也甚是无语! 头疼地打发了三个小脑残粉后。 程远、陈娴、李国华坐在一桌。 “小远,你真决定要辞职?”李国华拿起啤酒喝了一口对程远问道。 程远跟着喝上一口啤酒,说道:“华哥,什么辞职啊,你可一分钱工资都没给我算,我可是在你这白打工。” 李国华摇头,把酒瓶放下,抽出根香烟点着,吸上一口,对程远鄙视说:“你小子,你赚我的钱还少啊?那点工资还计较。” 程远当即反击,说:“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们那是交易,买卖,每天过来唱歌可是工作,也不看看现在生意好了多少,工资不给我发就算了,可要给我包个大红包,这都是我的功劳。” 和李国华互相调侃间看向陈娴。 陈娴心情有点低落,一个人喝着酒,仿佛沉溺于某种情绪里面。 “娴姐,别一个人喝闷酒啊,来,我陪你。”程远笑着拿起酒瓶往陈娴面前一摆。 陈娴抬起头,迎向程远的眼神,随即飒然一笑,把手里的酒瓶和程远的酒瓶一碰,“砰”,对着程远妩媚笑道:“好,小远弟弟这可是你说的,今晚就陪姐不醉不归。” 李国华见二人又无视他,急忙把酒瓶也怼过去,嘴里叼着香烟,口齿不清说道:“哎哎哎,还有我呢,你们这眉来眼去不顾旁人,注意影响。” 陈娴对李国华调侃说:“国华你吃醋咯!” 李国华瞬间败阵下来,无奈说:“哎,我哪敢吃小远的醋,还指望他以后写出好歌能记得我。”他和陈娴很早就认识,是大学同学,陈娴比他大一届,是他学姐,陈娴是美,因某些原因,他对她魅力免疫。 程远翻个白眼,感到无奈,李国华前世不愧收歌狂魔冤大头的称号,这一下十首还不够,还惦记他以后的“创作”,这程远可不保证自己赚到钱后会不会把节操捡起来不再抄。 谁知道下次什么时候缺钱又找不到别的办法,要靠无耻抄歌为生啊。 “这是必须的,不想到你想到谁,华哥大方。”程远对他竖起大拇指赞道。 随后岔开话题,对陈娴劝说:“娴姐,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心情不好,不过没关系,今晚分别,我下次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来,今晚就别想其他的。” 陈娴觉得程远这男孩很有意思,她已经知道他才19岁,行为举止老练,没有年轻人的青涩,某些时刻反而让人觉得很成熟,这不是装的,少年装老成是怎么装也不会像,他却仿佛就是那样。 还记得第一次跟打招呼,她只不过打趣称呼他小帅哥,他却淡定称呼自己大美女,一般小男生面对她可没有那种从容。 “行,都不想了,烦恼抛开,来喝!”陈娴把衣袖卷起来,秒变女汉子回应。 程远爽朗一笑,爽快说道:“干了!” “干!”李国华又把酒瓶怼过去。 ****** 凌晨时分,程远此副少年身体并没有经历过酒场段炼,没能有前世的持久,一个多小时下来,喝得头晕脑胀。 李国华不必说,开酒吧的,酒量是见不到底,陈娴巾帼不让须眉,只是双颊红晕,媚眼更媚。 看到程远差不多了,李国华问道:“小远,还好吗?今晚就到这,我找人送你到酒店休息。” 程远甩甩头,让自己清醒点,说:“好!” 陈娴此刻夹着根香烟,悠悠吐了口烟,说道:“我送他过去吧,我也喝了不少,不开车了,就在酒店住一晚,不用麻烦你。” 李国华想了想,酒店在对面也不远,同意道:“好,那小远就拜托你了。” ****** 酒店房间里。 “程远,躺好。” 陈娴那张成熟妩媚的脸就在眼前,很近,发丝散乱着垂下来,触碰到他的脸庞,有点痒,看着那烈焰般的娇艳红唇,某种欲望觉醒,吻了上去。 陈娴没有躲闪,先是定住半响,随后却热情回应。 得到回应,程远心中有谱了! 几分钟后。 两人衣服渐渐减少,直到赤裸也依然交缠在一起。 男人粗喘气息,女人娇喘声在房间里起伏。 ****** 早晨,程远感觉到阳光刺眼,在床上伸了个懒腰,揉揉眼眸,睁开双眼,没有酒后头疼,反而觉得神清气爽。 转头看向旁边,伊人不在。 昨晚吻陈娴那娇艳红唇时,他意识很清醒,知道对方是谁,自己在哪,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他并没有控制他自己的欲望,也不想去控制,一切凭本能自然而然。 他是正常男人,有正常生理需求,被夏冰冰“威胁”着,有差不多一年没碰过女人,不能去猎艳,对夏冰冰又不敢吃,早憋坏了,陈娴那种成熟女人,程远的抵抗力最低。 程远坐起来掀开被子准备起床,眼角余光看到白色床单上点点几滴红印让他楞住,仿佛被定身般,一只脚在床边半空没放下去。 扭头仔细看向几滴红印,半响后随即摇头一笑,怎么可能,再低头看看身下,也有些许红丝,一拍脑门,暗道这重生后第一炮好像不太吉利。 回想昨晚和陈娴的交缠中,虽有紧凑的包围感,却没感觉有任何阻挡,陈娴也一点不生涩,也没有痛苦表情,那女人成熟风情让他如痴如醉,没有任何怜香惜玉,猛烈进攻。 这时他不会天真往那边想,而是想到了另一边。 程远摇摇头苦笑一下就起床洗漱,在洗手台墙壁上镜子里看着自己脖间几处红紫吻痕,再次苦笑,回去跟老爸可不好交代。 半个小时后,程远拖拖拉拉洗漱完毕,在房间沙发上找到衣服穿上,穿衣服同时发现玻璃桌上有一张纸对折一半。 程远穿好衣服把那张纸拿起来打开,一张百元钞票夹在里面,纸上有一行九个字,两个标点符号。 “昨晚我很满意,赏你的!” 我勒了去,这是被女票了?还只给一百块女票资? 程远心中万头羊驼呼啸而过,手里拿着这张纸和一百元纸币,楞住了。 ****** 第十六章 小手串 朋城朋南大道中段,宽阔的八车道公路两边,是一栋栋高层商业写字楼大厦,其一栋叫海然的大厦,第十七层,其中有一间娴雅广告设计公司。 “小娴,那个朱总还是你来应付把,我是不干了,我们做出来的方案不是这里不满意,就是那里不满意,问他想要怎样,他又说不清楚!” 一位穿着办公ol装的漂亮女子,推开总经理办公室门,进去后大咧咧往沙发上坐下,对着坐在办公桌后的陈娴抱怨。 此时陈娴柔顺长发扎起了马尾,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把媚眼挡住,身穿修身剪裁的西装外套,干练硬朗的形象增加一点女性柔美,利落的西装内搭配简洁的衬衫,把原本埋没在外套下的娇媚曲线勾勒出来。 与程远晚上在酒吧见到娇艳成熟妩媚的她判若两人,成熟还在,少了几分妩媚,多了一份知性美。 陈娴早上从酒店独自离开,回家简单洗漱一番就来到了公司,今天周日她没有休息,因为她是这间娴雅广告设计公司的总经理,也是这间公司的老板之一,公司接了几张单子没有完成,其中客户要求时间很赶。 娴雅公司并不是大公司,刚成立不到一年,是她和此刻坐在沙发上的好友黄莉雅一起创建,公司只有十几名员工。 陈娴今年其实才26岁,因不满家里给她多次安排相亲,独自来到朋城找到好友一起开了这间广告设计公司,由于工作关系,和身处职位,她会习惯通过妆容衣着打扮更成熟一点。 来到公司后,陈娴一直精神不集中,坐在办公桌前,看着手腕上一串小手串,感受身下还存在的不适感,和些许痛感,思绪一直沉溺于昨晚。 陈娴没想到她会和程远发生了关系,对方是个小她七岁且认识不久的男生。 昨晚在酒店她开有两间房间,把喝得迷糊程远扶回房间让他躺好,就准备离开,他却突然清醒吻向她... 被程远吻着,开始惊慌过后,她整个人仿佛被点燃般... 意乱情迷过后,一切感到是那么不可思议,程远昨晚抱着她睡得很香,她却整晚都在迷糊。 和程远相识很短,才两个星期。 程远这个男生给她的感觉很好,除了身上洋溢着自信,也有才华,他身上更是带着一股沉稳,成熟,还有一份给人从容淡定的感觉。 透过他偶尔表现出来的沧桑眼神,让陈娴感到与他年轻的外表非常矛盾,这种矛盾感使她好奇。 在好奇的驱使下,平时只是偶尔才去的李国华那间青忆酒吧,最近却几乎天天都去,听他唱唱歌,放松一下工作上带来的压力。 慢慢的,程远身上仿佛带着一股魔力让她慢慢被吸引进去,她不是小女生,不是花痴,不是没谈过恋爱,成功男人更是见识不少。 家里安排的相亲对象,都是属于成功男士类型,她很反感家人对她感情生活的插手,也对此类男士不感兴趣,因此她毅然“离家出走”。 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且时间不短的感情经历,也是这段感情经历使她感到疲惫,伤痕累累,两年前那段感情结束之后一直封闭自己,不愿再去触碰,维持单身。 没想到,现在一个只有十九岁的少年却糊里糊涂闯进心中,甚至身体... 一切让她感到不可思议之余,也有些逃避,她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现在这种情况。 她对程远了解不多,他们,包括李国华在酒吧甚少聊自己家庭的事情,程远更是一句不提,仿佛大家有很好的默契,都不去触碰。 不管程远表现如何成熟,她比程远大那么多是事实,这是其一。 其次她在和程远接触中,在程远眼里,看到有对她的欲望,却并没有什么爱意,他们相识时间很短,对彼此的了解都只是很片面。 她虽然被程远吸引到,有心动的感觉,还糊里糊涂发生了关系,可现在她对自己说:这可能是长时间没有爱情滋润,觉得寂寞放纵了一次自己。 听到好友的抱怨,陈娴轻叹口气,把这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暂时抛掉。 看向在沙发上坐得一点不淑女的黄莉雅,无奈说道:“你就不能坐好点,让那些追求你的男人看到你这模样,他们心中对你的完美形象就要破碎了!” 黄莉雅撇撇嘴,说道:“谁在乎他们,你在想什么呢?昨晚没回家,早上来到就一直很恍惚无神的样子,我们娴美女思春了?” 从沙发上起来走到陈娴的办公桌前,俯身双手撑在办公桌面上,把脸凑到陈娴面前仔细瞧瞧,狭促的笑说道:“让我猜猜,昨晚...是酒吧那个驻唱小帅哥吧?” 这两星期黄莉雅陪了陈娴去了几次青忆酒吧,也认识了很有才华的驻唱小帅哥程远同学。 “娴美女,你这是老牛吃嫩草哦,哎哟!”话刚说完脑门就被陈娴拍了一下。 被好友无意说中心事,陈娴恼羞成怒说道:“别乱说,你才想吃嫩草,你自己一个星期有几天回家的?栽你手里的小帅哥还少?” 咳了声让自己自然些,转移话题继续说:“朱总那边我来跟进吧,剩余这两个快完成的你来接手。”从桌上一堆文件中翻出两份材料推到黄莉雅面前。 黄莉雅眼珠一转,不放弃继续八卦,对陈娴挑下眉毛,问道:“别急啊,和我说说昨晚到底怎样?小帅哥是年纪小点,可我们娴美女也不老啊,你大方上,我支持你。” 听到上字,陈娴想起昨晚程远在她身上如猛兽般猛烈撞击,那男性的阳刚气息留存让她呼吸一紧。 陈娴双颊发热浮起两抹嫣红,随即板起脸来,对黄莉雅严肃说道:“黄莉雅同志,现在是工作时间,不要谈私人事情,去把工作做好,我们的时间很赶。” “好,好,我忙去了。” 黄莉雅看好友装认真觉得无趣,不就是男女间那点事,有什么不能说的,自己的事没少和她说,不过想到陈娴的性格也不再相逼。 黄莉雅出去后,陈娴继续看着左手腕上,一串十二颗圆润紫色珠子连成一圈的佛珠手串,很漂亮,珠子大小如龙眼,珠面上线路很美。 这手串是她早上离开酒店时,看到程远美美还在睡,感到身下痛感强烈,委屈之下,从他手上扒下来的。 还给程远留下一张纸,写下一行字,和一张一百块。 看着这串佛珠手串,陈娴眼神再次迷离起来,思绪再次飘飞不知何处。 ****** 第十七章 小目标 程远浑身舒爽地、心情愉悦地、拖拖拉拉地从酒店返回程建国工地时,已经到了中午。 脖间几处红紫吻痕无法掩盖,肯定瞒不过爸爸,对此,程远没怎么担心,他又不是小年轻,中年灵魂让他对这些不太在意。 程远知道爸爸对他不会管太多,在他印象里,爸爸只有在他放弃上大学的时候才对他进行劝阻,其他时候基本就是放任他,不会管教他。 或许应该说,是爸爸心里对他有愧疚,不会像别的家庭那样,父亲对儿子进行严格的教育。 从小这样,程远早习惯了,也没觉得不好,挺自在的,他也不怪爸爸。 陈娴给他留下的一百元,程远毫不羞耻地收下了,都在考虑要不要装裱起来,第一次有女人事后给他钱耶,值得纪念一下。 程远没有被女票后的气恼,仔细想想,他的灵魂算得上是位老司机,可他的身体还是第一次呢!货真价实的雏,所以,陈娴赚大了,当收个红包了。 再说,程远感到很委屈,早上起来就发现戴在右手的佛珠手串不见了,欲哭无泪,那串佛珠是紫油梨全鬼眼对眼手串,老料很难得,是从李国华收藏那要了过来的。 虽然此时价值很普通,值不了多少钱,但过些年,最少也能卖个十万八万吧,程远对这些文玩只略知一点点,不太确定。 三天前,程远被李国华邀请到他家作客,喝喝茶,在李国华家那看到那串佛珠,觉得比较好看,加上他重生的事情,本无神论者的他对此产生动摇,不再那么坚定,就把它顺走自己带,求个心理安慰,当然是在李国华同意的情况下。 昨晚和陈娴做羞羞事情的时候,程远记得还稳稳戴在手上,一觉醒来却不见了,不用猜都知道百分百是陈娴拿走了,她为什么要拿走,程远没去多想。 同时也有点小庆幸,陈娴没把他另一只手上戴着秦思送的那块手表也扒了,倒不是他觉得陈娴会贪这种小便宜,通过这段不长时间的了解,程远知道陈娴根本不差钱,富婆一位。 只是,谁知道女人怎么想,程远对女人心思是从来不去猜,猜了也觉得自己会白猜。 昨晚的事情,程远把它定义为很普通的一次onenight,那只是男女双方在生理上有需求,在酒精把欲望放大影响下,各取所需,上辈子很多年他都是这么过来的,对此,心里没有什么起伏。 陈娴是美,在程远自己的审美里,可以说是他两辈子所见最美的女人,若秦思长大些,或许能与她一拼,或许不能,这是两种不同的美。 对陈娴,程远不认为现在的他,有能力拥有如此美人,也不会天真认为两人有过一夜,陈娴就会无可救药爱上他,而他也很清楚自己对陈娴,灵与肉,是后者。 陈娴这种极品女人,能拥有她一晚,程远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前世是想到不敢想,去酒吧猎艳也没遇到过这种高品质美女。 虽说和陈娴一晚的代价是手串不见了,程远也觉得值。 现在虽穷,可程远眼光也高了,十万八万也不看在眼里,更何况那手串,他也是白得的,问李国华要来,可没花一分钱。 好吧,这只是程远心疼那手串,心里安慰下自己,那手串他才刚戴没几天,很喜欢,没管住下身开一炮就没了,略有不舍。 不舍之余也略感遗憾,陈娴这朋友等于失去了,男女onenight后的处理,程远可以说非常了解,之后大家很少会继续再联系,甚至都不会再联系,即使再见面也会略尴尬,不自然,再想发展回到普通朋友关系比较难。 程远甩了甩头,把对陈娴的不舍和遗憾压在心底,不再去想。 自己上辈子是一个loser,连一套房子都没买到,房子票子车子这些没保障,对感情不愿去触碰。 重活一次,暂时也不想去多想感情事,他有目标要去奋斗,掌握十几年先知外挂,不愿再去做一个loser。 王大牛说:先定一个小目标,挣它一个亿,再看看用几年能挣到。 程远寻思着,这种大牛的小目标,前世他听了是白眼狂翻,心里吐槽,觉得大牛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亿还小目标,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拼一辈子都赚不到。 不过,此时开了先知外挂,这个小目标就有得想了,而且,程远相信他用不到几年就能实现,他自信。 几,汉字意译表示三到九的不确定数目,这个小目标,程远要在三年之内完成。 卖歌的钱,李国华早就在前两天全部转完账,程远的账户上已经有65万,比他最先期待要多了许多,最初,他觉得在李国华身上赚二十万左右就差不多了,现在却超出了他预期。 2001年靠卖歌卖了65万,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若是上辈子的程远自己同样不会信,可现在他确实做到了,靠着记忆中对李国华的大概了解,了解他对音乐的热爱,把好歌卖给他,他要了。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李国华是位隐形的富二代,对他不熟的人,根本不会知道他不止是一个酒吧老板那么简单,这点钱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六十五万rmb是多少钱?全部换成一百的钞票,若垒起来,会有六七十厘米高,对此时这年代很多人来说是巨富。 可在朋城来说,就算是2001年,有这点钱连有钱人都算不上,就算你有一百万,是百万富翁,可你在朋城敢说自己是有钱人,别人都笑死你。 这时候朋城的千万、亿万富豪很多很多,多到根本数不过来,夸张点的说法就是:你晚上往大排档那扔个酒瓶,说不定都能砸中个富翁。 这城市短短的十来年超光速发展,成就了一个又一个传奇,一个又一个奇迹,富人们若去夜总会找小姐,一晚就能花几十万,随随便便包养个情人,就给两三套房。 他们去豪华游轮赌场,一晚就是几百万上千万扔出去,他们纸醉金迷、极尽奢华,很多人根本无法想象,曾有一句话形容这年代的朋城:天堂在左,朋城在右。 ****** 这两星期,程远晚上到酒吧驻唱,白天也没有闲着,一直在了解2001年的各种资讯,毕竟已经过了十几年,他不可能把这十几年的所有事记得清清楚楚。 很多事情、事件、都只记得大方向,需要详细了解一遍近期的各种信息,和记忆对照,寻找筛选对自己有用的,能利用起来的信息,做准备。 ****** 工地附近一家名叫福来的小餐厅,程远和程建国选了张靠角落的位置。 “就这几样吧!”程远点了几样小抄后对服务员说道。 “好,两位稍等!”服务员拿着点菜单走向厨房。 程建国一直时不时就盯向程远脖间,对程远担忧问道:“小远,什么事情还要出来说?” 他当然看出那是女人留下的,而程远昨晚没有回来,中午回来找到他,就叫他出来吃饭说有事商量,此时有些担忧,想法多多。 程远晚上去酒吧工作一开始就和他说过,那时,他想反对,可是话到口边就说不出来。 这些年他们父子长时间分隔两地,程建国由于自身对他愧疚感,不会太过管他,教育都很少,有时候想说,却欲言又止。 “老板,啤酒来了!”服务员拿着两瓶啤酒放到他们桌上。 “爸,别急。”程远拿起开酒器把啤酒打开,倒上两杯,拿起一杯放到程建国桌前,说:“天气热,喝杯冰啤酒解解暑。” 干建筑工的人,没有几个是不喝酒的,程远寒暑假上来干活,工友们都会让他也喝点,只是不多,工友们喝的都是米酒,二锅头那些,度数较高。 程建国自从振作起来后就戒了酒酒,程远也不让他喝,因为程爸以前酗酒厉害,手仿佛上了岁数的老人般,会时不时抖,直至戒酒后才慢慢恢复。 此刻程远心里高兴,有钱帮父亲还债,把爸爸叫出来就是说这个,了结这个心里疙瘩,他已经有四年没回过老家,是什么样的心情和感受,一直在外漂的程远很清楚。 程远允许他喝酒,程建国略感惊讶,看着杯中黄色酒水,抬起头问道:“小远,你在酒吧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 “是有事情,不过不是坏事,是好事。”程远喝了杯酒,哈口气淡定说道。 外面太阳嗮得厉害,餐厅里也闷热,没有空调,天花上的吊扇根本不顶用,此刻冰啤酒下肚,整个人都感到清爽极了。 “好事?不会是你给我找了个儿媳妇吧?”程建国忍不住往程远脖子间望去,疑惑问道,实在是程远脖间吻痕太显眼。 在往杯子里倒酒的程远囧了下,苦笑说:“爸,别乱猜,我知道你担心什么,这方面我有分寸。” 把酒倒满,再灌一杯,继续说:“我要跟你说的是,我赚到了一笔钱,够我们把债还清,你也把工作辞了,这活干下去,你身体也受不了。” ****** 这顿午餐吃了一个多小时。 程远把在酒吧工作然后卖歌给老板的事情,和程建国说了一遍,接着把他的打算也说了出来。 程建国对歌能卖那么多钱这些并不懂,开始也不相信,程远费了不少口水才解释清楚,也把存折给他看里面的存款。 看到存折里的存款具体数字,程建国吓到了,儿子两星期就赚了那么多钱,他除了不敢相信还是不敢相信,楞了很久。 在程远再三解释下,同时他了解程远不会骗自己,最后才不得不相信,可依就仿佛置身梦境般。 第十八章 重返校园 一个星期后,8月14日,一辆黑色奥迪A6在通往松州市方向的高速公路上行驶。 程远坐在驾驶位上开着车,程建国坐在副驾驶位上,这辆奥迪是程远向李国华借的,他向李国华借车时,李国华爽快答应,把车钥匙和车给了他,只是叮嘱程远注意安全。 李国华不是担心程远把他的车刮了或撞了,他还有几辆车,这辆奥迪是最便宜的,程远就算把它撞烂都不会心疼。 他担心的是程远的人身安全,因为,程远的驾照是他叫人帮忙...下来的,对程远开车技术不放心。 没错,重生前程远虽然没车,但不代表他不会开车,车没少开,驾龄超过十年。 前世他在一间地产公司做的时候,给老板兼职做司机都开了一年,离开那间公司后,他自己也花了几万块买了辆二手破大众代步。 后来更是自己买了辆十来万的小轿车,只是后来搞创业亏本,亏得脱裤子,连车都卖了抵债。 在现在这个连酒驾都不查的时代,程远可没打算老老实实去考一遍驾照,找李国华帮忙找关系,报个名,一个星期不到,驾照就到手。 至于新手不能开上高速公路这种问题,嗯,是个大问题,程远选择忽视了,他又不是真的新手。 程建国虽然对程远会开车有驾照感到惊讶,可连程远两个星期就赚了65万的事都接受了,在程远随便编了个善意的谎言后,也没太过追究。 程远不觉得会开车这种小事,是什么太过不可思议,让人不可接受的事情,拜托,这年代,在大城市,只要家里有辆车,年轻人开得飞起来都不少。 即便在他的家乡,此时小轿车,豪车是少,可不少家庭桑塔纳,面包车,工具车之类的,还是有不少的,只要有机会接触到的年轻人,哪个不开个过瘾。 会开车这种真的是小事,也没什么难度,一个新手,程远只需个把小时,就能把对方完全教会,包括上路,只要不怂就能上。 后世大城市考驾照难,最难的时候,从报名到拿证要一年半,甚至两年,那是政策和报考人数太多的问题。 可学员在驾校学的,驾校师傅教的,程远觉得根本没卵用,教你的方法,只是让你考过的几率大些。 程远记得有一次,老板儿子学开车,驾校去了几个月,考过了,驾照到手了,却不太敢上路,就找程远坐副驾驶上盯着。 这一盯,程远就感觉想屎,抓个方向盘一板一眼的,左右手经常打交叉,其他问题也很多,进到车库停车倒车,老板儿子还傻傻问了句:没参照线和点,怎么倒? 对此事,程远印象非常深刻,当时他感觉是那么不可思议!这就是去驾校正统学习的技术? 去那学习怎么搞笑的吧!谁抓车方向盘一板一眼还双手交叉的?谁停个车要找什么线什么点啊?这是坑人的吧!还是说只有老板儿子去的驾校真的那么坑? 接着,也就用了一个小时,程远让老板儿子把驾校师傅教的那套全忘了,他重新教他老司机的野路子,之后就没毛病了,上路随便开,停车倒车想倒就倒,还倒得非常漂亮! 所以,这让程远坚定不去驾校浪费时间,前世他也没去过,也是当时的老板帮着...的,这辈子更加不去,打死都不去,说不去就不去! ****** 一路畅通无阻,行驶了大约六个多小时,中间几次进入休息站,短暂休息一会儿,下午四点就回到了松州市。 把车开到松州市唯一的一家,有十二层高的星级酒店,名叫星空大酒店,说是五星级,这个嘛!见仁见智了。 程远在这家酒店开了两个单人房,他们在松州的家早就卖了,无家可住,此时只能住酒店。 程远从李国华那超额赚到了钱,经过仔细考虑,他决定,提早帮爸爸小小的衣锦还乡一下,此次回来不仅是回来还债,还打算重新在松州买套房子。 程爸离乡多年,他肯定不愿继续在外,朋城虽好,却非他的家乡。 其实,程远若站在自己的角度看的话,更愿意和爸爸留在大都市,因为松州市一直到后世都不会有什么大发展,现在什么样,后世变化不太大,就是多几个商品楼盘,多几栋高楼而已。 留在大都市,生活环境和医疗条件等基础设施,都会好非常非常非常多,想转户口什么的,不靠自己,找李国华帮忙也很容易办好。 可是,再仔细想了想,还了债,剩50万,在此时看着多,可在朋城也就只能买套普通的房子,即便这时候房价没爆发,朋城的商品房均价也在5500多,程远记得这一年,朋城有块地王拍卖了22亿多,闻名全国。 此时普通人要在朋城买房也是有难度了,朋城2001年的人均工资才两千多。 再考虑到爸爸思乡的角度,和他商量过后,只能先这么决定。 程建国在外打工有六年,人在他乡的滋味,他是尝够了,当程远把决定和他说时,欣然同意,有钱还债,不用再需要躲着债主,他更愿意回到家乡。 从朋城回到松州开了那么久车,程远累了。 再累,程远也只能先狠心丢下父亲自己在酒店自由活动,到酒店外打了辆摩的离开,因为,秦思要见他,今天是秦思的生日,也是程远选今天回来的原因。 秦思的生日在暑假,程远没替她庆祝过,都是开学回来补一份小礼物,很便宜,送过两次,一次是本精装日记本,一次是个小发夹,加起来都不到十元。 下午四点半,到秦思指定见面地点,他们高中学校,松州一中。 程远在学校外面下了车,看向学校门口,学校大门画面与斑驳的记忆重合,重生那天,他心系秦思安危,从宿舍跑出来直奔马路,没有好好观察自己的高中母校。 上辈子程远毕业后很少回过学校,对母校记忆有些地方模糊,有些地方印象深刻。 迈步走进学校大门,保安没有阻拦程远,学校此时宿舍里还有不少学生放假不回去,就呆在学校。 还有,升级上来的新高三级,和高二级,几个重点班这时候已经开始补课,学校为了升本率把学生们的假期压缩的很短。 这点,当年程远一直没参加寒暑假期的补习,在朋城忙着做搬砖工。 走在校园路上,程远看着和记忆深处一样的校园环境,教学楼,宿舍,食堂,有些缅怀当年的校园生活。 回忆起多年前的高中校园生活。 关于成绩,所谓的重点班,高一高二高三都有重点班,重点班的资源肯定比普通班多,学生的竞争力也大很多,内部竞争的名次跟全级的名次几乎没差多少。 程远也在重点班,在秦思的帮助下,当年的英语短板也补齐,成绩在班上吊尾车,重点班吊尾车们成绩也不差的。 关于校园,程远是内宿生,宿舍环境嘛,十六个人一间宿舍,一间冲凉房,一间厕所,可以想象有多凄凉。 宿舍里面也没插电的地方,所幸程远的高中年代,拥有手机的同学很少,对这个城市的学生来说,手机属于奢侈品,随身听,收音机等,都是用电池。 校园很大,他们学校的大,都比得上很多大学,甚至比很多大学都要大,初中、高中部六个年级,学生很多,不过,校园大的好处是视野特别广阔,有时候晚霞特别美,从教学楼望过去一览无遗,程远在学校看过好几次彩虹,特别美,虽然毕业了十几年,他依然记忆深刻。 关于食堂,一天三餐加起来不到10块钱就能解决的伙食,最贵的一道菜是鸡腿和鸭腿,一根只要1块五,很多穷学生一顿饭就买五毛钱一包的榨菜送白饭,或者榨菜都不买,直接酱油拌饭,程远也试过,不过他对此习惯了。 可怕的是,吃饭不能大口嚼,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咬到沙子,会蹦到牙齿,那酸爽!吃太快,咬太重,把牙齿蹦坏的同学也不是没有。 吃青菜同样要看清楚,因为菜很新鲜,新鲜到都是新出土的,从菜农那直接收购的,你不看可能就把菜虫给吃进去。 关于同学校友,虽说松州一中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学校,每年考上重本的很多,每年考上清木、燕大都有。 但是,整体来看是两极化,尖子都在重点班,有好学生,有很多学霸,其他更多的是学渣。 初中中考分数不够,考不上的,又想让孩子上好学校的家长,自然有办法把孩子送进去,而学校对这类学生,欢迎,非常欢迎,热烈欢迎。 仅此一项学校以建校费等各种名义的创收,啧啧。 程远他们这一代的学生是受电影《古惑仔》影响的一代,校园暴力并不少,认真算的话,几乎天天可见,校园外,学生和混混组合的大型群架事件也是不少,甚至出了人命都有。 程远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一个夜晚睡觉前,居然还听到校外传来几声枪击声,第二天各种传闻满天飞,也就只有传闻,新闻上是别想看得到任何风声,这是社会某一方面的现实。 关于伙伴、友谊,孤僻的少年郎程远当年只有秦思一个好朋友,还是女孩纸,这... ****** “小思,在哪呢?” 程远在校园一边走着,边掏出新买的砸核桃牌黑白屏手机,拨通秦思电话。 没有智能手机的年代,其他任何手机在程远看来都是一样的,买个能打电话就行。 “我在篮球场边上,你快过来。”电话里秦思甜美的声音传出。 “好的!” 程远挂了电话往篮球场走去,篮球场和足球场相邻,不止一个篮球场,学生太多,如果学校只建一个篮球场,那就等着天天收拾因抢球场而打架的学生吧。 共有十个篮球场组合一起,边上是一块绿化带,九颗粗壮的松树相隔不远一字排开。 学校此时有不少学生,篮球场,足球场上也有人在打球和踢球。 程远走到篮球场边上的阶梯,眼神四处扫射,没有发现秦思的身影,正想再掏出砸核桃牌手机给秦思电话的时候。 肩膀突然被重拍了一下,吓了一跳,回头一看。 第十九章 小手链 秦思此刻抿嘴笑着看他,眼神带着调皮。 秦思今天的打扮很清新,随意,仿佛今天不是她生日,从而需要去隆重对待,打扮美美。 此时她身穿白色和粉色条纹短袖T恤、体型包裹匀称,下身浅蓝色束脚牛字裤,脚下一双白色帆布鞋,乌黑的头发有一点点湿润,应该刚洗过头发,没有完全吹干,这身打扮很简单也很清新,配合还略显得青涩,但非常纯美的脸庞很养眼。 秦思到今天才18岁,还是要按虚岁算,周岁才17,在程远眼里,即便是18岁的姑娘,连女人都算不上,只是,这个小姑娘太漂亮了,清澈明亮的双眸,唇若点樱,肌肤白璧无暇,不施粉黛而颜色如朝霞映雪。 此刻让他这个一直否认自己是怪大叔的中年男子,心里也有些浮动。 秦思本想吓吓他,拍完程远肩膀后,他回头看自己仿佛看呆了的样子,心里高兴的同时,两腮也浮起红晕。 程远很快回过神,心里苦笑,在陈娴身上破了色戒,似乎敏感了许多,现在立场都不坚定了。 默念几句秦思还小,秦思还小,我们还是好朋友,好朋友,如此反复默念几句,呼口气,悻悻说道:“小思,你吓到我了。” 看着程远又在装傻若无其事的样子,秦思没好气的说:“哼,我都等了十分钟了,你来得那么慢。” 程远委屈,他时间观念强,踩准点到,一分没迟,看着秦思表现出我不开心的模样,于是从裤兜里拿出个包装精美的红色小盒子,递到秦思面前,说:“让我们思思美女等那么久,是我的错,这个给你赔罪,是我给你买的生日礼物。” “小思,生日快乐!” 秦思蹦住的脸这才有变化,开心笑着接过,说道:“算你有心。” 看着手上包装精美的盒子,接着好奇问道:“里面是什么?” 程远耸耸肩说:“你拆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不要,你先跟我说。”盒子精美的包装,让秦思有点不忍拆开。 “礼物当然要自己拆开,哪有先说的。”程远无奈说道。 秦思歪着脑袋想想也对,撅着小嘴说:“好吧!” 拆开包装,打开盒子,里面装着一条漂亮的四叶草手链,手链上五片绿色孔雀石四叶草图案与黄金交相辉映,凸显出精美绝伦圆珠底座。 秦思顿时楞住了,她认出程远送她的这条手链,是梵克雅宝VintageAlhambra系列手链,她也有一条,不过不是这个系列,还是条吊坠,上一年她生日,爸爸送给她的,她知道这个品牌。 那条吊坠之所以一直没戴的原因是,她讨厌爸爸,父母在她读初一时离婚,原因是她爸爸出轨。 这条手链,秦思知道不便宜,准确说,对程远来说一点都不便宜,和她在杨城偷偷给他买那只,此时戴在程远手上的手表差不多价格,超过三万块,在杨诚把手表给他的时候,她还骗程远说是买的假货,只要三百块。 对程远的家庭情况她怎么会不知道,在学校,别人出去玩,他都不去,很大原因就是他不想浪费钱。 此刻秦思满脑子都是程远怎么会买得起?难道是假货?还是... 秦思把四叶草手链拿出来细细翻转看着。 “喜欢吗?”程远笑着问道,他对买礼物送女孩子并不拿手。 这个礼物,他想了几天,都没能决定到底买什么礼物送给秦思,最后想到秦思上辈子的厄运,才做了决定,就托李国华的朋友去朋城隔壁香江买一条回来,希望这辈子,四叶草能给她带来好运和幸运,远离厄运。 这个款式有几种颜色的宝石,不过,程远选择绿色,原因有两个,一是草本来就是绿色的好吧,二是秦思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和她做了三年好朋友,对她的一些喜好怎么可能不了解。 而,要托人到香江买,不自己亲自买是没办法,2001年朋城那种大都市也没有这个专卖店,燕京魔都好像有,他不确定,就算有,可要来回飞也麻烦,杨城他也不确定到底有没有,也没去查,他就只能确定不远的香江肯定有。 程远重生后,第一个想要去提早结识李国华这位酒吧老板,隐藏的小boss,是有认真考虑过的,不但可以卖歌给他,解决开头赚钱难的问题。 还有,以李国华的真正身份,二代,他父母从商,叔伯从政,算得上比较有能量,和他成为朋友,好处多多,很多事平常人办起来会很麻烦,但是,请他帮忙,一切都变得简单。 比如驾照,能那么快、那么轻松拿到,还有这条手链,程远如果要亲自去香江买,需要回乡办港澳通行证,耽搁不少时间。 这些都还只是小事情,没有李国华帮忙,要做到也有的是办法,但是,程远想得比较远,目光不是在眼前,还有以后,他的一些可能现在还不是很成熟的想法,打算,以后通过李国华能借到力。 远的不说,程远还打算在不久后通过李国华赚第二笔钱,数目比第一次还要多些。 所以,交好李国华,是程远很重要的第一步,还不能是普通的交好,要从他最大的兴趣爱好投其所好,程远想过,如果卖歌失败,他还会想别的办法去接近他。 在前世,程远虽然认识李国华,没少到他酒吧喝酒,可是并没有成为他的朋友,首先最重要的是,他们身份地位不对等,李国华也看不上他,这辈子,通过伪装成很有才华的创作天才,才令他高看一眼,真心结交。 检查完手链,秦思抬头看着程远的眼睛,很清澈,他微笑着也很从容。 秦思皱着眉张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看着秦思欲言又止的样子,程远大概知道她在想什么,别的女人心思他猜不透,可对秦思很了解,灵机一动,用轻松的口吻说道:“小思,别担心,我打工赚钱买的,手链是仿的。“ 举起左手,晃晃秦思送的手表,接着说:“和这个一样是假的哦,不过比这个便宜,手链才两百块,你可别嫌弃。” 说完不待她反应,伸手在她脑袋上把她头发揉乱,故意打趣继续说道:“还有,这可是花了我这些天干活赚的钱买的。” 最后这句不是假话,买手链的钱不是无耻抄歌卖的钱,虽然李国华很赖皮不给他开工资,但程远离开前还是给包了个红包,以及,那两星期酒吧豪客们给的小费,积累起来很可观,加一起赚到的。 人生就是这样,有的人有才华,却怀才不遇,赚钱很难,有的人没才华,却遇到贵人,有贵人的帮助,钱照样赚,而有才华又能有贵人相助,那么赚钱就更简单了。 程远无耻伪装出来的才华,再故意去结交李国华这个贵人,前世需要辛苦才能赚到的钱,却变得简单了许多。 虽然是靠一点心机加上投机取巧赚来的钱,可是程远并不觉得不对,重活一次,还要像前世那样辛苦上班打工赚钱。 那他四不四傻!脑子四不四被门夹过出了问题,所以,无耻就无耻吧!程远厚脸皮想到。 程远说的,秦思根本不信,最多就信了标点符号,她又不瞎,家里也有一条,虽然不同,但一样做工精美,手感相同,不可能是假的。 宝石看不出真假,手链链子的黄k金,她还是能看出来的,只是程远拿手表说事,让她有点心虚,似乎是她先骗他。 被程远当成小孩一样,揉着她的脑袋,秦思气恼,把程远的手推开,气呼呼对程远说道:“不许揉我头。” 接着,拿着小手链递到他面前,有点小害羞,随即吩咐说道:“帮我带起来。” 秦思依然好奇程远怎么会有钱买,她却不想追问,程远想说的时候会和她说,对这个礼物她很喜欢,其实,他爸爸送的那条吊坠她也喜欢,只不过,对爸爸的不满,不想带。 此时程远送她一条,秦思心里感到开心与甜蜜。 程远点头说:“好,我帮你!” 接过手链,程远低头帮她戴在手腕上。 看着程远细心的样子,想起杨城那晚程远把她紧紧抱住,秦思心里忍不住涌起一股冲动。 犹豫两秒,随后轻轻踮起脚尖,在程远左脸颊上亲一口。 受到突然袭击,程远一楞,还没帮秦思戴好的手链,手也停了下来。 “笨程远,戴那么久都戴不好。”秦思偷袭完后,脸上一阵发热,发现程远傻傻楞住,不满说道。 程远僵硬转动脖子看向她,又开始感到头疼,心里哀嚎:我真的不是怪大叔,我只是把你当我最好的朋友。 此刻程远都忍不住开始有点怀疑自己,因为秦思亲他,他居然感到有点异样,一时脑子转不过弯。 被程远盯着,气氛略为尴尬,秦思只觉眼脸发热更厉害,羞得头低下去,几秒后,杨起头撅着嘴说:“我只是很喜欢这条手链,刚才是奖励你的。” 说完噗呲一笑。 看到秦思的甜美笑容,程远跟着笑道:“你喜欢就好!” ****** 第二十章 朋友、知己 朋友,友情,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由双方都认可的认知模式联系在一起的不分年龄、性别、地域、种族、社会角色和宗教信仰的相互尊重、相互分享美好事物、可以在对方需要的时候自觉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的人及其持久的关系,其最高境界是知己。 程远会和秦思成为好朋友,除开两人都是单亲家庭,同病相怜,还有就是,学生时期的程远很敏感,比较自卑,秦思的心思却很细腻,做很多事情会顾及他的感受。 比如,学校伙食差,程远又穷,生活费并不多,不舍得到学校外面吃好吃的,而秦思不是内宿生,中午不回家的时候,会叫程远一起去外面吃饭,程远拒绝,随后秦思就会要求程远请她到食堂,吃一顿并不好吃的饭,下次就用这个借口请回他到学校外面去吃。 类似的事情秦思还做了许多,平常很多点点滴滴都能顾及到程远的感受,到后来,程远也会在一些事情上不再那么计较,和秦思在一起学习,在一起聊天,程远都会有种很自然、很舒服的感觉,两人一起甚至还产生一种很好的默契。 就如,秦思给他买的手表,他知道不是假的,也知道价格不便宜,秦思说是假的,那他就当做是假的收下了。 程远也知道自己鬼扯手链是假的,秦思也能看出来,对他怎么会买得起这对学生来说,那么贵重的礼物,心里肯定有很多疑问,也有担心,可她却也不问,礼物也收下。 知己,很难得,红颜知己更难得,这也是他明知道秦思对他有懵懂的情意,却会犹豫退缩的原因之一。 这一世,程远相信自己不会再为房子车子票子这些因素困扰。 可是,感情,钱的影响只是因素之一,就如他的父母和秦思的父母,都不是因为钱的原因才离异,却还是离异了。 人的一生很短,可也很长,几十年的时间,情侣、夫妻因为长时间的相处,会有很多摩擦,若是处理不好,双方之间的感情就很容易破裂。 程远相信人是会变的,人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接触到更多的人,接触到更多的事,会慢慢地改变。 秦思现在还小,认真算才17岁,高中毕业,她17岁前能接触到的世界也还非常的小,她的人生白纸上,还没开始真正染色作画,此时对他的喜欢也可能只是情窦初开懵懂的少女情感。 程远同样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适合她的男人,因为他知道对女人而言,他算不上是个好男人、好伴侣,性格方面有缺点,其他方面也有很多缺点。 前世程远正经恋爱的时候,和女友发生不愉快,他连架都不会去吵,情侣间吵架不可怕,俗话说床头打架床尾和。 可怕的是,连架都不吵,会使用冷暴力冷漠地对待对方,程远就是这样,或者说他性格如此,他不想去争吵,感觉说多了没意思。 后来,不正经泡吧泡了很多年,对男女之间那点破事,他其实看得很开,不需要负责任的情况下,两人你情我愿之下,他是很随意的。 就如,夏冰冰此时才七岁,不认识他,同样也威胁不到他了,让程远感觉就仿佛解放般,前些天都没忍住,很容易就和陈娴发生了onenight,秦思如果知道的话绝对无法接受。 他希望秦思能长大点,人生阅历多些,思维上成熟些,过些年,在那时候,如果秦思还坚定喜欢他,程远确认自己适合她,能给她幸福的话,那么一切才有可能。 此时还不行,其一是他还要为目标努力,不想再像前世一样碌碌无为。 自信归自信,毕竟他现在还没有获得成功,没有很好的物质基础,普通好的基础不是他现在的追求,他希望走得更高,更远,他很俗,目标是:向钱看,向厚赚,暂时不想为感情事分心。 二是程远觉得自己真的不是怪大叔,更加不想伤害秦思,他可以很随意就和陈娴上床,对秦思,他不可能用这种态度。 现阶段,程远希望与秦思维持现状,他不是不敢去面对、不是只想搞暧昧。 而是,他的灵魂是一个中年人,看问题,对感情,不像年轻人那样觉得有爱就行,考虑的问题会全面很多,他和陈娴说啪就啪,那不是爱情,那是欲望,是生理需求,对方愿意,想啪就啪了。 程远知道自己对男女间的事,和爱情观肯定和很多人不一样,很多人可能也不认同,但他不需要和别人一样,也不需要得到别人对他这方面的的认同,歌不都有的唱: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呃,想到这,程远都感觉是勉强了点。 程远很在乎秦思,对这个学生时期唯一好朋友,他一直都很在乎,前世在乎,在乎到程远每年为生活,工作再忙,在她忌日那天,都会返回松州,带一束吉梗花到她墓前看她。 现在也一样,改变了秦思的命运,她的生命不再停止、逝去,可以继续成长,她的人生路才刚刚开始,程远希望她可以健康快乐幸福的成长。 程选不愿意去伤害她,不愿意在此时他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不负责地做怪大叔把她占有。 ****** 晚霞很美,夕阳西下时,天空许多云霞,它形状变化多端,尤其是云霞的颜色,变化极多。 满天的云霞一会儿像百合色的团团棉花,一会儿像金色的波浪,最有趣的是那两朵云:一朵像一抹半灰半红的胭脂,一朵像紫檀色的鸡冠花,整个天空都显得色彩缤纷,变化无穷的云霞,使天空充满了瑰奇的神秘色彩。 校园的宽阔草坪上,程远和秦思两人在草地上安静地坐着,有十几分钟两人彼此都没说话,静静欣赏傍晚的美景程远坐着双手向后反撑在草坪上,抬着头看着美丽的晚霞。 程远心里想着和秦思关系的处理,毕业后,秦思对他的感情表现,已经很明显了,他不能就这么继续装傻充愣,有时候,装傻充愣对别人也是一种伤害,经过思虑过后,出声打破两人之间的安静。 “小思,给我们彼此一些时间好吗?” 闻言,秦思楞了下,转头看着程远的侧脸,几秒后,程远转头看向她,两人四目相对,都能在对方瞳孔里看到自己。 半响过后,秦思嘴角微翘,转头继续看天边的云霞,她说:“好,不过...” “不要太久。” 程远听了,同样转过头去看天,轻声说道:“好!” ****** 秦思今天生日,按理说,应该有家人陪伴庆祝,可她拒绝了她妈妈要给她办生日宴,父母离异后,双方亲戚见面也会尴尬,这生日宴,邀请谁,不邀请谁,很难选择,所以,她不想办。 最重要的是,早上程远给她打电话,说他今天回来松州,秦思就知道程远记得她的生日。 秦思的生日,程远陪她在校园走了一圈,看了傍晚的云霞,天快黑之后,带着她到以前他们经常去的学校附近一家中药店里,吃了顿晚餐。 那家叫安康的中药店,不止是中药店那么简单,白天,它是正常的药店,到了晚上,会在门外摆上几张餐桌,店老板和老板娘会兼职厨师,做一些小吃,抄一些小菜,其中干炒牛河和湿炒牛河最受欢迎。 程远有点怀念这个味道,老板做的牛河,味道很好吃,在里面添加了一些中草药,味道变得非常美味,他毕业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吃过。 ****** 第二十一章 市府广场 松州市只是南方的一个县级城市,并不大,2001年可玩的地方选择不多。 可也有几处是人们常去的地方,其中一处是所有松州人民应该都会去过的地方,市府广场。 松州市政fu附近不远处,有个大广场,大草坪,大花园,只要不是下雨天,每天从下午开始,很多小商贩都会集中在这里,吃的,喝的,玩的各种各样就在路边摆起来。 甚至露天卡啦ok都在草坪摆出来一个,简简单单一台大电视机,和点歌设备,麦克风,前面再摆上十来张桌子,可以喝酒吃东西,谁都可以去点歌唱,唱一首歌一块钱。 松州人民下午或者晚上休闲的时候,一人,两人,或者带上家人到那里去逛逛,散步、玩玩。 因为离市政fu近,所以这里的治安很好,不会显得杂乱,一切比较有条理,混混流氓小偷等也不敢在这边闹事。 在政fu边上闹事,额,混混们表示他们也是长脑子的。 同样,这里也是最受松州学生们的欢迎,松州大大小小十几所中学的学生肯定都会来过,松州真的没有太多可玩的地方,校园小情侣们也会喜欢来这玩。 程远和秦思两人在表面上是中药店,实际还是间饭店的安康药店吃过晚餐后。 程远骑着秦思的单车,载着她来到市府广场,和秦思玩了几个小游戏,丢圈套公仔,气枪打气球,沙包砸铁罐等。 为博红颜一笑,程远撸起衫袖,亲自下场,对秦思信誓旦旦说一定给她赢得礼物,可是,他经验不足,技术实在太烂,玩了几轮游戏,奖品还是拿不到,被秦思鄙视。 程远恼羞成怒之下,就直接任性加钱买,把秦思看中的差不多有一米高的泰迪熊公仔买了下来给她。 小贩老板刚开始很有原则,很坚定对程远说他的公仔只能通过玩游戏得到,多少钱都不卖,程远盯着老板眼睛三秒钟,心想:我就喜欢有原则的人。 于是默默掏出两张老人头放到他面前,小贩老板的原则瞬间就没有了,高高兴兴地拿过程远手里的钞票,把泰迪熊给了秦思,就仿佛刚刚那些话不是他说的一般。 为此,秦思确实被逗乐笑了!捂着肚子蹲在地上哈哈笑,一点都不淑女。 然后,两人又吃了一些小吃,冰糖葫芦、麦芽糖、萝卜牛杂等等。 接着,他们到大草坪上骑马,真马,在秦思这个寿星婆的要求下,两人共骑一马,当然是有马的主人牵着在草坪上,公园里,慢慢走上一大圈,没人牵着的话,程远可不会骑。 期间略为尴尬的是,不对,是非常尴尬,比在火车上的尴尬还要尴尬,一个马鞍坐两人,秦思整个后背倚在程远怀里,紧紧贴着,程远一只手要抱着她的小蛮腰才能稳住身体不掉下去。 由于少年身体血气方刚,程远表示这借口很好用,他身下某种圆柱形的海绵体,不受思维控制变得嚣张了起来,顶着她,把感到异样的秦思羞了个大红脸,程远也略感到无地自容。 一边哀嚎自己不是怪大叔,一边却继续装作若无其事,继续抱着秦思,程远得承认,秦思没他想象中的那么小。 两人在市府广场玩得不久,一个小时而已,骑完马结束时还不到八点半。 那么早结束,是因为,秦思不愿和家人过生日,可她还有朋友,她不像程远那么孤僻,除了她就不交别的朋友。 秦思在学校,有很多朋友,别的不说,她今天生日,苏欣怡肯定也要见她。 其实,程远刚回到就安排好了,在入住的那家,松州唯一的星级酒店,星空大酒店里的卡啦ok,定了个大包厢,并和酒店经理沟通,加快简单布置一下。 最少,气球得挂上去吧,蛋糕要去买吧,同时通知了苏欣怡,告知了她地点,让她组织人员。 程远寻思着,秦思这个生日,只有他一人给她庆祝不是不行,但更多朋友一起,她会更开心吧!把她的生命挽回之后,程远是最希望秦思能每一天都过得开心的人。 高中毕业了,她和此时的朋友们以后见面也会越来越少,此时能多相聚就多一些吧! ****** 市府广场游玩结束,程远继续骑着自行车载着秦思,悠哉悠哉沿着江边道路,逆流而上,一边欣赏江边灯光夜景,一边骑向中段大桥。 市府离酒店不远,中间只相隔一条宽几十米的江河,其水澄清如镜,故名镜江。 程远不急,和直苏欣怡一直保持着联系,她早就到了酒店卡拉OK,一直在为好友张罗,苏欣怡埋怨他们迟迟不到,对苏欣怡的埋怨与抱怨,程远选择无视,秦思也一样,让他们先唱歌玩吧。 横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秦思双手抱着程远的腰,脸贴在他的后背上,哼着不知名小曲,心情愉悦,程远没有再装傻逃避自己对他的感情,只是把时间放迟一点。 两人三年朋友,心思细腻的她了解程远,知道这已经是他默认了,他是喜欢她的,男女间那种喜欢,虽然程远嘴上还没亲口说出来,但是她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 程远认为她还小,相熟的人都会叫她思思,只有程远一个一直都叫她小思,为此她也苦恼过,可想到在马背上他抱着自己有反应,证明,她不小了。 想到两人在马背上的情景,想到那异样,秦思小脸又发热起来,咬着嘴唇,用手掐了下程远的腰间。 “哎哟,小思,你掐我干嘛?” “就想掐你。” “女侠手下留情,再掐可要翻车了。” “你敢!骑得那么慢,力气都哪去了?” “没办法啊!小思你变胖了,哎!我错了,女侠别掐了!” ****** 秦思觉得自己会喜欢程远,不是什么一见钟情,不是突然就喜欢上。 而是,两人在一起三年相处的点点滴滴,慢慢积累起来,程远不像其他男孩子一样很幼稚。 从认识他那时候起,他就仿佛比同龄人要成熟许多,她知道这都是因为家庭的原因,别的同学,包括她自己,放假了都是想着去哪里玩,而他,却是去打工赚钱。 和程远在一起,两人仿佛有一种很好的默契,或者说心有灵犀,很多话不用开口都会知道对方的想法。 她不开心的时候,程远从来不会说很多安慰的话来安慰她,只会默默地陪着她。 她生气的时候,程远就成她的受气包,任她出气,可他也从来没抱怨过,还有许多许多,这些都让她感到和程远一起时感到很舒服。 ****** 程远把单车骑得没比走路快多少,在晚上九点前,抵达星空大酒店。 两人走进预定好的卡啦ok包厢里,包厢按他要求在四周挂上了很多气球和彩带,地上也有许多,视觉效果很好,象模象样,对此程远满意。 此时包厢里面已经坐了很多人,男生们扎一堆玩着摇色子喝酒,女生们分几堆,唱歌的,聊天的。 好家伙,程远看到那么多人,有二十来个人,一阵愕然,看着那些有点熟悉感,但同时又感到很陌生的年轻面孔。 半个班都来了?把秦思生日会变成同学聚会了? 程远满脑子疑问,他只是交待了苏欣怡叫人,可没说叫那么多啊,他以为有十个左右来就差不多了。 悻悻想到还好他现在不差钱小钱,定的包厢足够大,定的是酒店卡啦ok里最大的包厢,装四五十个人都行,此时二十来个也不拥挤。 第二十二章 卡拉ok 程远和秦思进了k房后,在唱着歌的苏欣怡把麦克风往沙发上一丢,就跑了过去。 苏欣怡走到他们面前,不满说道:“程远,你总算把我们的寿星带来了,你再不来,我都想报警了,你把思思拐走那么久。” 她接着说:“你好啊思思,你这是重色轻友,丢下我,你们跑去happy。” 扭转枪口继续说道:“程远,我把班上在市里的都叫上了,来一起帮思思庆祝,怎么样?我可忙了很久,你可得好好感谢我。” “还有......” 苏欣怡一上来,嘴就像机关枪般对两人扫射,程远苦笑不语,秦思则在安抚她。 其他人见主人公来了,都停下手里的活,过来跟秦思说生日快乐。 程远反而被多数无视掉,只有几个女生在打量他,眼神带着疑惑,因为她们发现程远变化很大。 程远穿上秦思给买的衣服,换了发型,和他在学校的形象确实有很大区别。 一个个都打过招呼,他们把生日礼物给秦思后,大家分开坐回沙发上。 程远和秦思坐在对着屏幕正前方的沙发上,此时大家已经认出程远,也看到了他的改变,有的跟他打趣几句,有的没和他说话,和他说话的都是女生,男生全体不和他说话。 可想而知,程远在学校除了秦思,真的帅到没朋友,呃,不要脸的程远大叔自己无耻想到。 学生时期的程远性格孤僻,不主动和人交朋友,别人和他说话,他也不怎么搭理,久而久之,大家也不愿意热脸贴冷屁股,以及,他经常和秦思一起,容易招人妒忌,等于是班上男生的公敌。 来的男生不多,只有7个,其余全是女生。 男生们对他无视,程远也无所谓,女生找他聊,他就笑脸热情回应,年少的他是孤僻,可三十多岁的他一点都不孤僻,应付这些还没出社会的女生,没多久就熟络起来,把她们逗得不时哈哈大笑。 众女一个劲说以前怎么没发现他那么有趣。 秦思就在他旁边,程远也注意着分寸,没有过火,最起码没开黄腔。 看着程远居然热情和她的朋友们热情聊天,秦思感到不可思议,以前程远也不会不理她的其他朋友,会应付打招呼什么的,但绝对不会像此时这样待人热情,一时疑惑起来。 程远发现秦思看着自己露出疑惑的表情,只是对着她笑了笑,眨了个小眼神传递过去,没有去解释什么。 程远觉得,他的改变,她迟早会发现,也会慢慢接受,人都是会变的,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变得不一样,没有一成不变的人,这些并不需要向秦思解释太多,他也相信秦思能理解。 果然,收到程远的小眼神,秦思开心的笑了,程远的改变,在她看来是好事,以前对于程远孤僻不愿于别人过多交流的性格,她也有担忧,此刻看他和她的朋友们很轻松的谈笑风生,她感到安慰。 “程远,思思生日,你是不是得给我们思思唱首情歌啊!” 程远和秦思无声交流的时候,喝了几杯啤酒,脸有点红晕的苏欣怡开口说道。 其余女生又是一阵起哄,程远和秦思在学校经常“出双入对”,大家都清楚,其实早就习惯了,在她们眼里,他们就是一对。 程远没有拒绝,歌要唱,今天是秦思生日,她最大,不过,情歌就算了,程远点一首《朋友》。 这个时候,全国也没几家量版式ktv,北上广深好像只有北上有,广深都还没,用上新点歌系统的ktv也不多,就更不用说这家五线的小城市里的酒店卡啦ok了。 程远点歌的时候有点苦恼,很不习惯,此时的卡拉ok点歌机,是没有什么触屏点歌,能像后世点歌系统那样,能点一堆歌在屏幕里排列好,还能置顶啊,优先啊那些,很方便。 这时的卡拉ok点歌机,是需要在厚厚的几本歌单里,找到你想要的歌曲数字编号,然后再通过遥控器来输入编号,比较麻烦。 特别是在厚厚歌本里找编号,一点都不方便,有不少人甚至把自己喜欢唱的、经常唱的歌曲编号记录下来,等去唱k的时候直接输入。 在歌本里找到《朋友》的编号,输入进去,程远随后拿起瓶啤酒喝上几大口润润嗓子,每个人唱歌都有自己的小习惯,他喝点酒润润嗓子会唱得好点。 程远拿起麦克风,说道:“小思,一首《朋友》送给你。” 接着往周围的人看看,包括那几个没理过他的男生们,说道:“也送给大家,以往很少和大家交流,以后能交流的机会可能也不多,但不管怎么说,我们同窗三年,那么,大家就是朋友!” 说完就唱! 这些年,一个人,风也过,雨也走!有过泪,有过错...... 歌声起,全场安静,除了秦思,其余都惊住了,他们都没听过程远唱歌,因为这种集体活动,程远从来就没参加过,他倒是唱过歌给秦思听。 同学们此时才发现原来程远唱歌这么好! 这就是区别了,不专业的,程远能靠自封的中国好嗓子忽悠过去,对李国华那种一点点瑕疵在他耳朵都无所遁逃的,就不会说你好。 不过,程远还是有两把刷子,能在酒吧当驻唱混得风生水起,可以令全场安静下来听他唱,也可以让全场嗨翻起来,跟他节奏走,现在在座的只是些学生而已,听了后,更是被程远震住了,想拿起另一支麦克风跟着唱的男生,此刻默默把麦克风放下,给“歌神”当绿叶,还是算了吧! 唱着唱着,在程远的歌声感染下,大家就跟着节拍轻轻拍着双手,小声和着唱起来。 程远有留意到秦思撅着嘴,知道她有点不满,心中无奈。 一曲唱完,掌声响起,女生们拍得最积极,男生们就算不乐意,也跟着拍几下。 对此,程远更加无所谓,他就没指望唱一首朋友,班级男生就对他改观。 他所在班级是重点班,重点班里都是学霸,一个个心底傲着呢,小脾气倔着呢,他们这个班升本率高达百分之一百,只有程远放弃上大学,可他也是考上了的,是收到了录取通知书的。 ****** 第二十三章 我要打五个 程远以前给他们积累了那么多孤傲形象,虽然大家甚少摩擦,但不代表他们就会看他顺眼,班上最美的秦思还对他和别人不一样,就更让人看他不顺眼了。 全班男生公敌不是说说,他们班级的男生,最少有一半都会对秦思有好感,剩下一些,有的有女朋友,有的喜欢苏欣怡。 程远唱完朋友,知道秦思对他不满,正想再找一首情歌唱,让她高兴,不唱不是不行,秦思也不会真生气,但是,她生日她最大,程远希望她开心。 在程远考虑选哪首歌的时候。 卡拉ok房门打开,一个男生走了进来,他穿着一套白色正装,梳着此时还没过时的港台明星中分头,手里捧着大束玫瑰花。 吴子凡晚上收到秦思班同学的信息,说秦思他们在星空大酒店唱卡拉ok,收到消息后,换上一身帅气的西装,带着早就准备好的礼物,买上一束玫瑰花就急忙赶来。 他和秦思是初中同班同学,高中隔壁班,秦思是重点一班,他在重点二班。 他一直喜欢秦思,也一直在追求秦思,只是秦思一直没接受,反而高中和程远亲近,令他苦恼。 吴子凡进到包厢里,看到秦思,眼里只有她,向她走过去。 走到秦思近前,把花递到秦思面前,露出迷人笑容,温柔说道:“思思,生日快乐!” “子凡,你怎么来了?”苏欣怡好奇问道。 苏欣怡没有通知吴子凡,她对吴子凡无恶感,可是她知道秦思不喜欢。 这生日会是程远花钱,她组织的,她也好奇程远那穷小子怎么突然有钱,来到这的时候,卡拉ok经理说定金交了,消费都会记在在酒店入住的贵客费用里,不需要她另外给。 可到现在,苏欣怡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问程远。 秦思从吴子凡进来就皱起眉头,此刻听到他叫自己思思,感到厌恶,她不喜欢他,甚至讨厌他,理由很简单,因为程远。 “请叫我名字秦思,我们不是很熟,你怎么进来我们这?我并没有邀请你。”秦思冷冷说道。 秦思没有接他的玫瑰花,看向旁边的程远,发现程远只是在微笑着。 苏欣怡拉了秦思手臂一下,轻声说:“思思!” 包厢其他人都静静看着,没有开口,里面的恩怨他们都大概了解,此时都选择不插嘴。 那么热的天还穿西装打领带,这逼装得热不热!!! 程远看着这个穿得跟白马王子似的帅气吴子凡,一阵无语,心里却很平静,想到当年在学校和秦思亲近,被人妒忌,混混来找麻烦,把他堵在宿舍。 ****** 高一第二学期,有一天下午放学,程远在食堂吃完饭一个人回到宿舍里,准备洗澡的时候,被五个校外混混堵在宿舍,带头那个说让他以后不要再和秦思走得近,说了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的一些话。 程远没理他们,几个混混就恼羞成怒开始动手,甚至其中一个混混还拿出把蝴蝶刀吓唬他。 他身上挨了几脚,就找机会推开面前的混混,跑到宿舍其中一个喜欢锻炼的男生床上,抽出一条手臂粗的臂力棒,重量合适,手感不错,冲了过去展开了一挑五的壮举。 程远从他们发型衣着看出他们是混混,不是本校的学生,出手也就不留手,沉重的棒子专往他们头上招呼。 可惜,当年的程远没有练过,一对五,就算有臂力棒在手也不能无伤完胜,结果便是,程远给其中三个脑袋给开了瓢,血流一地。 在当时,程远下了死手,用尽力气往他们头上打,臂力棒也够结实,他在被揍的短时间内就思虑清楚,做了决定。 对方不是本校的,那么猖狂到学校里打人,这是其一。 其二是程远当年算半个未成年人,满十六岁,却没满十八岁。 最后一条也是最重要的是,对方持刀,这问题就大了,所以,程远根本就不怕下手重把人打出毛病,或者打残变白痴,是一点都不怕,狠劲他有,从小打架经验一点都不少。 小学,别人笑他没妈妈,是野种,笑他爸爸是酒鬼、烂赌鬼,听了,他就跑上去把人一顿揍,打到他们服,打到他们怕,打到他们不敢再在他面前说。 初中,学生打架这些校园暴力事件,比高中更多,高中生理智起码多一点,初中生可是没多少正常理智的,容易冲动,一言不合就打多得是,你不惹人,人惹你,软弱就被欺负,在那种大环境下,程远也是靠一股狠劲打出来的,让人不敢随意欺负。 法律常识,他也懂,这种情况把人打残,他也是正当防卫,至于是否防卫过当出人命,他不去考虑,当时自身安危受到威胁,已经把他的血性激发了出来。 混混们有刀,程远也怕自己被捅几刀,决定先下手为强,第一个干倒的就是拿刀出来的那个,接着顶着拳脚,再次干倒两个。 剩下两个也没少挨棒子,只是没被程远打中头,程远自己也挨了他们不少拳脚,剩余两个混混更是拿起宿舍的凳子也往他身上招呼,打得昏天暗地,令他受伤不轻,最终被剩余二人打趴了,肋骨都断了一根。 还好有一个舍友及时回来发现宿舍有人打架,还见血,就赶紧去找了校保安过来,最后分开他们,擒下了混混。 此事在校影响极大,引起校领导高度重视,在市影响也不小,甚至政fu都重视起来,校外混混持刀进入本市最好的中学殴打学生,事情根严重,影响很恶劣,要严办。 结果和程远事先考虑的一样,他作为正当防卫,把人打伤不轻,三人被他打破头,造成脑震荡,其中一个还很严重,他却一点事都没有,不受任何责任,不用赔钱,他也受伤不轻,是受害者。 反而,程远受到学校的安抚,住院医疗费不用自己出,更是收到一笔五千块的封口费,噢,不对,应该叫奖学金,是学校对家里穷又是好学生的一种帮助和关爱。 程远当年也勉强算个尖子生,虽然是吊尾车,但也没被踢出去啊,他当时把此奖金拿去帮父亲还上一点债。 此事之后,程远感觉自己在学校校规面前是属螃蟹的,横着走。 比如,心情不好,就逃逃课,寒暑假补习,学校要求每个年级重点班是一定要去,不去不行,可程远从来不参加,还有头发衣服等等小问题,老师从来是睁只眼闭只眼。 最喜欢在校园里抓情侣,和抓男女同学行为过于亲密的教导主任,看到他和秦思在校园挨着走,或者草坪上坐在一起吹吹风,都当没看到,扭过头。 程远也因此在学校一战成名,学校就算还有人看他不顺眼,也不会再轻易来招惹他,他被五个混混围殴,还能拼个两败俱伤,同情的有,义愤填膺的有,崇拜的有,不屑的当然也有。 而他除了陪秦思偶尔外出校门,其他时候都待学校里,也没被报复过。 那五个混混的后果就比较惨,他们都满十八岁,伤好后,还得扔进去蹲个几年,把刀亮出来那个最久,市领导都重视的案子,他们后果可想而知,虽说政fu和学校都尽量把事情往小压了下去,不过混混们后果还是比较严重。 对此程远只能表示,当混混也要知法懂法,别做个法盲。 本来不大不小的事,他们应该也只是想把程远打一顿,后果不算严重,可就因为持刀,性质就变得不一样。 更可怕的是,还不止一个人有刀,剩余四位裤兜里人人都带了刀,只是没有拿出来,他们根本就没打算用刀捅程远,最开始那个拿刀出来的,他说只是想吓唬程远。 可是然并卵,就因为持刀,非法进入市重点中学,对学生进行殴打,持刀对学生生命构成威胁,性质恶劣。 如果程远在宿舍被捅几刀挂掉,别说校领导,相关市领导都会受到影响,这事可把领导们惊到了,他们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他们都是校外无业混混,肯定有个学校里学生主使者指使,混混们却一口咬住没供出来。 却有小道消息流传,那几个混混是吴子凡叫去的,消息传得有板有眼,有理有据,不像空穴来风,值得信服。 消息传出,其中一个混混已经供出主使者,只是被吴子凡的GA局长爸爸给压下去了,改了口供,还有一些佐证,不过还是然并卵,程远只是个穷学生,追究不下去,那奖学金也有这方面的意思。 程远从小就明白,社会就是这样,他只是社会底层小人物,了解多了,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在校期间那个吴子凡以后别找他麻烦就好。 得到领导们的保证,收了封......呃,是奖金,他也就不再追究下去,想追究也没辙,还会惹人恨,别人有的是手段收拾他。 因这事,本来秦思和吴子凡还算良好的朋友关系,也破裂了,秦思不再理会他。 ****** 第二十四章 哟呵,真巧 吴子凡心里有些恼怒,可脸上却流露出委屈表情,对秦思说道:“思思,别这样,我们认识那么久,怎么会不熟。” 说完把花放在秦思前面桌台上,从西装裤兜里掏出一个红盒子,对着秦思把盒子打开,深情说道:“你的生日我一直记得,这是前些日子我到香江旅游给你买的生日礼物,希望你喜欢。” 哟呵,不会吧,那么巧? 程远喵到盒子里的一条小手链,真就那么巧,一条四叶草手链,牌子都一样。 还好,不是同款,也不同系列,相同也没关系,秦思是肯定不会要你的。 程远得意想着。 吴子凡买的是另一个系列,四页草只有一片,白色的,价格肯定也低很多。 程远送秦思那条也不是看价格买,是看其寓意,他经历回到过去这种事,已经有点迷信了,对这些很敏感,看到李国华的佛珠就想拿过来戴,甚至还打算有空拿佛珠去庙里开个光,可惜,被陈娴拿走了。 而要送秦思礼物就想到四叶草,希望能她带来带来好运。 若要按价格来选送秦思礼物,如果说,价格越贵,带来的好运就会越多。 那么,卖歌的钱,留下给父亲还债的,剩下的全花了,程远都不会心疼,说不定还会更加无节操地把他记得住的歌全抄下来,然后全卖给李国华换钱去买。 对秦思生命的重视,程远觉得没有人会比更看重,秦思父母都不行,因为,是他亲手帮秦思改变了命运,生命不再停止,从命运手里夺回来的。 吴子凡此刻自信的笑着,这手链花了他差不多一万块,在松州,谁会买这么贵重的礼物送人!而他们也只是学生而已,送个几十块,几百块就很了不起了,秦思肯定也喜欢。 吴子凡跟着决定要把价格提示一下,顺便还要提出自己有本事,想到这,对秦思微笑道:“思思,为了买这份礼物,我可是花光了我和朋友做的小生意这两月赚到的钱。” 一语双关,表面即点出价格,又点出自己已经在赚钱有本事。 旁人是一阵惊呼,与窃窃私语,一万块,在这年代,对这个五线小城市的大部分人来说,真的不少了,对他们这种学生来说,很多很多了。 后世或许因为物价上涨喜人,一万块而已,不觉得多,可此时全国一年的人均工资也就一万,松州这个五线城市普通家庭,夫妻两人一月收入还不到两千块。 一万在此时此地来确实很多了。 女生们,其中几个女生看到吴子凡的眼神,两眼泛精光,觉得他即长得帅,家境又好,才高中毕业就自己能赚钱,是优质股,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男生们羡慕的有,妒忌的有,可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心底存有一股傲气,他们是尖子生,准备要上的大学都是名牌大学,他们都是想要通过读书努力改变命运的人,相信自己以后也能凭自己的努力买得起,而且,更好,更贵。 剩余的几个女生,代表人物是苏欣怡,此时眼神有些怪异,看向秦思手腕那条手链,刚才几人打趣问程远送了什么礼物给秦思,秦思幸福表情把左手腕抬起来,说是这个,引起众女羡慕。 其他几女看到秦思戴着那条手链只觉好看,漂亮,对品牌不了解,其中还对程远追问在哪买的,她也想去买一条,程远随便说在朋城一家精品店买的忽悠了过去。 懂品牌的苏欣怡疑惑,和秦思一阵交头接耳说着什么。 ...... 秦思想到程远因为她的原因,在宿舍被打的事,很恼怒,都拒绝吴子凡不知多少次,还一直纠缠不清,对他有些不齿。 此时听到他的话,更感厌恶,对他送的礼物也不喜欢,送什么都不喜欢,站起来指着门口,冷冷说道:“我们就是不熟,你的礼物我也不会要,手链我有了,请你出去,这里不欢迎你。” 吴子凡楞了楞,随即心中一股无名火起,帅气的脸上微笑保持不下去,秦思的话出乎他的意料,更让他感到下不了台。 秦思戴在手上的手链那么显眼,吴子凡同样看到了,那条手链他在香江专卖店里,选的时候也看到过,价格也知道,他没舍得买,此时更感脸热。 高高在一旁挂起的程远,看到秦思不开心和恼怒,他也觉得这白马王子碍眼,那件事对他来说过了很多年,已有十几年之久,早就不在意,也没想过要报复吴子凡,或者打他什么的。 说实在话,一般情况下,程远是不会对没练过得普通人出手的,甚至都有些不敢,他练得是综合格斗,时日也不短,出拳力道挺重的,在拳馆和人对练,即便有护具保护情况下,没收住手都能误伤对方,就别说普通人没防护的情况下了,很容易把人打出毛病,往往可能一拳就撂倒对方,然后对方就来个脑震荡了,再运气不好点,对方出点什么毛病,那就真的要倒霉了,法治社会对平凡人来说不是开玩笑的。 这可是有例子给程远当反面教材,他有位师兄就是和人发生争执,那师兄开始也忍了,要离开,可争执那人不放过他,过去抱住他,不让他走,他挣脱,对方还是不依不挠。 师兄没忍住加上条件反射,又或许是那人站的位置实在是太帅了,就给对方来了个背摔,然后...就没然后了,直接ko,对方头部着地重伤,那师兄进去蹲了些时日。 当然,这不能说明程远认为自己就是什么功夫高手,不屑对人出手,他是个半吊子而已,能打不能收,若是有点争执就动手,把人打出毛病,结果像那个师兄一样进去蹲怎么办,而他出了社会那么久,大家成年人,也不会还像学生时期一样,什么都靠拳头解决,遇到争执能讲理就讲理,能忍则忍吧,若触及底线,实在忍不了就另说。 程远现在没想对吴子凡怎样,可谁叫他长得比自己帅,啧啧啧,那脸白的,怎么看都不顺眼,顿时不再高高挂起,暗叹一声:再不出声,小思就真生气了。 于是站起来对吴子凡笑着说道:“吴子凡,你走吧。” 吴子凡寻声看去,随即就把程远认出来,接着怒火更盛,两年前就是他叫人去打程远,只是没想到程远和那几个混混拼了个两败俱伤,把事情闹得那么大,差点把他都扯进去,最后还得靠局长爸爸才把事情解决,把他摘了出去。 吴子凡对秦思要保持风度,可对程远是恨极,一个穷学生,整天缠着秦思,不是他,自己早就泡到秦思,怒喝:“姓程的,秦思的生日,你多什么嘴,你凭什么叫我走!” “是我不欢迎你!”秦思再次冷冷说道,随即挽着程远的手臂,意有所指地说:“程远是我男朋友,他也不欢迎你,我喜欢他,不喜欢你,你不要再做那些让人厌恶的事。” 周围同学们听了,一点都没有感到震惊,对他们而言,秦思的反应,这才是正常嘛,他们真的早习惯了,在学校他们两人整天腻歪一起,说不是情侣他们都不信,有哪对男女同学敢在校园里大摇大摆,目无旁人你浓我浓的,教导主任不是吃素的,可他们就敢,更令人跌掉眼球的是,教导主任带队的校风纠察队看到了也不管。 程远若知道他们这么想肯定要叫委屈了,我和秦思那是心里坦荡好吗!好朋友,我们是好朋友! 秦思当着大家说他是她男朋友,程远一时感到无语,看向秦思侧脸,秦思转头,两人眼神对视一眼,程远笑了:“听到了吧,拿起你的花走人,再不走,我家小思就要不开心生气咯!她不开心就是我不开心,她生气就是我生气,我不开心生气起来,你不怕吗?” 说完程远对着吴子凡露出嘲讽笑容,右手摆出个炫手臂二头肌的姿势,只是,这就尴尬了,肌肉不给力,没有鼓起多少,旁边对他观感不错的几女没忍住就噗呲笑出了声。 让程远悻悻想到,都忘了现在这幅少年身体还没练壮呢。 “你...” 程远不待他说完,上前踏一步,气势顿涨,面无表情,有点不耐烦,盯着吴子凡的双眼,冷冷说道:“出去!” 吴子凡对程远是有点害怕,当年叫的五个混混,三个给他爆了头,他当时就在宿舍走廊外窗户边偷偷看着,程远反抗狰狞的表情让他印象深刻,此刻程远似乎要动手的样子。 心里更害怕,他爸爸是局长没错,可局长爸爸也鞭长莫及,如果现在程远发起疯来要爆他头,可没处说苦去,想想带头那个混混最后有点生活不能自理的样子,身体不由打了个冷颤,有了退缩之意,被程远的目光盯着,心里更是发毛,不敢继续注视程远的目光,转过头去看向秦思,说:“思思,既然你不喜欢,那么我先离开,不过,我喜欢你,不会放弃的,哪怕你有男朋友,你迟早会知道我才是最适合你的那个。” 说完狼狈的走了。 吴子凡来得快走得更快。 ****** 第二十五章 奖励你的 吴子凡被程远吓唬,狼狈走后,卡拉ok包厢里,一切回归正常,唱歌的唱歌,摇色子的摇色子,聊天的聊天,喝酒的喝酒。 男生们对程远也不再那么疏远,他们以前是看不顺眼他,但是对隔壁班吴子凡这个白马王子官二代,更看不顺眼,程远和他们是同一阶级,平民。 阶级斗争同理心当然是站在程远一边,况且,尖子生心底的傲气,对吴子凡不但看不顺眼,也看不起。 于是和程远就聊了起来,他们和程远喝酒聊天,才发现,程远并没有像以前的孤傲,对他们不理不睬,通过交谈,更是发现程远“学识渊博”,懂得比他们都多,很多事见解也非常独特,却又有理。 程远比他们多十几年阅历,即便他是个loser,也比这些没出社会的同学见识多,以及有先知bug,讲起一些不重要的国家大事什么的那些见解、预测,把几个小年轻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尖子生,文艺青年聚一起谈什么?当然是畅谈理想、歌颂爱情,讨论成绩,和关心国家大事。 讲完刚刚申奥成功后相关的这等国家大事,再讨论一下国足能不能见冲进世界杯,随后再畅谈一下关于理想,上大学。 8月4日的时候,大家都已经查到成绩,此刻交流他们要去的学校,对升本率是百分百的班级来说,能不能考上大学不是问题。 能不能考上自己想去的学校才是问题,有些人是非燕大,清木就不去,今年考不到就复读,复读不行就再复读,直到考上为止。 程远没上过全日制大学,后来觉得高中毕业证似忽不太够用,就自考了成考,混了张没卵用的,和正常有区别的大学文凭,安慰一下自己,他是没正经上过大学,可还是那句话,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手机互联网接触到的信息量不要太多,也能和大家聊这方面。 几位班上男尖子,甚至苏欣怡带着一半女尖子都参与进来,最后,他们对程远不顺眼的观感,已经发生了180度的转变。 而且,程远说话也很适度,顾及别人感受,卖见识的同时也没有让其余人觉得自己很无知,都是“友谊切磋”,让人如沐春风,让大家心里就一字,畅快,舒服。 秦思不参与讨论,只是在旁帮大家添酒,添饮料,添小吃,颇有小贤妻的感觉,让程远心里略微怪异的同时,居然也升起一股幸福感,再次感叹自己立场快要没了,要成怪大叔了。 ...... “好了,讨论结束,今晚是小思生日,我们都是为她庆祝,要上蛋糕了,我去叫下。”程远抬起手腕看看时间,随后拍拍手掌对所有人说道。 晚上十二点,程远叫服务员把生日蛋糕拿过来,简单的三层蛋糕,最上面那层写着,祝思思生日快乐!插着十七支五颜六色的小蜡烛,全着起小火苗。 大家唱生日歌,对秦思祝福,秦思闭着眼睛许了愿、吹蜡烛。 吃过蛋糕后,程远对大家说:他要送秦思回家,太晚了,秦思妈妈在等着她,想玩的可以继续玩,通宵尽兴都可以,想吃什么,喝什么都随便点,卡拉ok费用也不用担心,在酒店也给大家开了房间,喝累了就上去休息,送完秦思回去他也会回来。 大部分女生欢呼,男生也露出笑容,纷纷同意,虽然程远要送走主人公秦思,可他们班毕业后一直没聚过,由于大家分布太散,各个镇,各条村都有,不是都在市里,班长大人苏欣怡还没开始组织,也组织不起来全部人,此时当小聚一次,没程远和秦思在这“秀恩爱”,他们反而更舒坦。 ****** 2001年松州市晚上的治安还有待加强,市路不是全部路段都有路灯,以及,离秦思家有段不短的距离。 为安全着想,程远没骑秦思的自行车,把单车扔酒店放着,而是开着奥迪把秦思送回去。 秦思在程远说一句车是借的,他早就会开车,就没有多问,两人之间有一种默契与信任。 秦思相信程远不会干什么违法之事,他孤僻,只是他给自己套上一层保护层保护自己,他性格坚韧,内心其实很柔软,存有一股善良,只有真的走进他的内心,他才会把真实的自己流露出来。 ..... 秦思和她妈妈住的小区叫陶然居,是松州市唯一的“富人小区”,此时松州市只有这么一个高档商品住宅楼盘,还是刚开盘没多久,秦思和她妈妈也刚搬进来没多久。 现在才2001年8月份,此时的中国还没加入世贸组织,要到年底才加入,也就意味着,现在的国内汽车消费还没转变为个人消费为主,而消费行为发生转变的重要因素、条件,就是从加入世贸组织后开始,也就是从2002年才开始。 此时2001都还没过完,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1800万辆都不到,说的简单点就是,人民现在买车消费的行为还没开始增长爆发,说的更简单点就是,现在的轿车少,且大多都集中在大城市。 而松州市的交通工具是以自行车与摩托车为主,私家车有,但是并不多,有一辆轿车那是非常值得别人羡慕的事,身份象征,当然,过不了几年,拥有小汽车的人民就会多起来。 陶然居小区大门口保安看到程远开的奥迪a6,拦都没拦,问都没问就把大门打开,放了他进去。 秦思家楼下。 “小思,早点休息!” 秦思对程远今天的表现很满意,不仅性格有了转变,不再孤僻,与众人谈笑风生,最重要的是程远对吴子凡说的那句“我家小思”,让她幸福满满,满意极了。 此刻就要分开,虽有不舍,秦思心里也想和大家玩个通宵,可家里妈妈一直在等她。 分开时! “你过来靠近点!”秦思对程远吩咐道。 “好!”程远知道秦思想干嘛,她生日她最大,配合走近,微微低头把右脸伸过去,秦思只比他矮半个头,差不多有一米七。 上帝说:如果有人亲了你的左脸,你就得笑着把右脸伸过去让她再亲一下。 上帝很委屈,他原话不是这样说的。 今天已经亲过一次,程远也不多想,让她再亲一下,当哄女儿了。 秦思继续吩咐,说:“把眼睛闭上!” “好!”程远以为她害羞,不好意思,听话把眼睛闭起来,心里继续嘀咕她生日,她最大,今天陪她的目的,不就是让她开心吗! 程远闭着眼睛,等了几秒,都没动静,暗叹秦思怎么变胆小的时候,嘴唇上感受到两片温润,程远惊到了,瞬间只感到全身发麻、毛孔张开。 不是亲脸? 睁开双眼,程远看到近在咫尺秦思闭上的双眼,睫毛微微颤抖说明她心里并不平静。 不久,最多三秒,秦思睁开双眼,后退半步。 她说:“今天我很开心,这是奖励你的!” 说完咯咯笑着转身跑进楼。 程远看着少女一蹦一跳欢快的背影苦笑,直到秦思的身影进入了电梯,那身影都在他脑海里久久不能忘却。 ****** 第二十六章 尴尬的早晨 翌日早上。 好软,好舒服! 迷迷糊糊中,程远感到手上仿佛抓着一团难以掌握的柔软,忍不住揉了揉! “思思,别抓!” 一个女声在程远耳边响起,接着感到手背被拍了一下,再接着手腕被一只手抓住。 刹那间,程远的脑袋宛如被惊雷击中,嗡嗡响! 思思? 程远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漂亮女人的脸,弯弯的柳媚,长长的睫毛,中间秀挺的鼻子堪在上面,红润的双唇,闭着眼睛似忽在睡着! 看到这张脸,程远懵了,不可思议地瞪着眼睛。 什么情况?苏欣怡? 右手柔软感觉还在,程远瞬间回神,微抬起头一看,随即感到一阵无语,紧接着就是感到头疼伤脑筋。 苏欣怡平躺着在他左边睡着,头侧他这边,而他侧着身睡,他的右手不知怎么在苏欣怡衣服里,抓住她左边团柔软。 伤脑筋得是苏欣怡左手在她胸前衣服上抓住他的手腕。 几秒内,程远就想起了昨晚的事。 送完秦思回家,回到酒店卡拉ok,和同学们喝到很晚,他还喝得不少,在苏欣怡带领的女儿军挑战之下,他再次一挑多,只是这次他连两败俱伤都办不到,十几个人,就算是女生,一人敬一杯都够他受。 而其他男同学,那些尖子生酒场经验为零,一个个互相怼,自相残杀,可能读书读得都傻了,不懂一致对外,程远觉得他们若是“醒目”一点,说不定就能借此脱离单身,他们班女生大部分姿色可算不错,没有长歪了的。 喝到几点没注意,只记得他吐了三次,苏欣怡扶着他把他送回房间,他一碰到床就睡着了。 程远低头看苏欣怡,再看看自己,松了口气,衣服还在。 此时程远虽然有点懵,但他也清楚他与苏欣怡之间,在昨晚,没有真的发生什么不该发生的事,这点,他能确定,一定,以及肯定。 因为,程远知道自己喝酒后,酒喝得再多,第二天也不会出现喝断片、失忆的情况,不会那些像电影里、电视里、小说里那样喝酒喝醉后,男女乱性啪啪啪了,第二天就记不起来昨晚发生什么事。 在喝醉前,睡着前,程远的意识都是知道自己的情况,能感知周围,就如和陈娴那晚,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没有所谓的乱性,做了是因为他想,对陈娴他本就有欲望,陈娴也没反抗,只是酒精把他的欲望放大一些,程远觉得在那种情况下,就算没酒精影响,以陈娴的魅力,他都不一定能把持住。 程远知道昨晚是苏欣怡送他回房间,昨天他实在太累了,开了几个小时车回松州,又陪着秦思玩,接着晚上还喝到深夜,眼皮打架得厉害,碰到床就忍不住睡了,能肯定自己绝对没有对苏欣怡做什么事。 只是,苏欣怡为什么会睡在旁边? 程远再仔细想想,苏欣怡昨晚好像喝得也不少,可能累了,见到床像自己一样也没忍住就躺下。 程远回忆加猜测的同时,右手一直想从苏欣怡衣服里抽出来,这种情况,两人睡一床,他的手还乱抓,抓住不该抓住的地方,就算没真的发生什么关系,也是很尴尬的,也是会被误会的。 程远对于自己的手会抓到苏欣怡的柔软,反倒是一点都不惊讶,这是他的习惯了,有女人和他一起睡,他睡着了,手就会不知不觉抓住...对自己这习惯他很清楚。 程远努力了一分钟,尝试把手抽出来,脑门都溢出了汗,还是失败了,苏欣怡衣服上面的手,把他的手腕抓得死紧死紧的,没法不惊动她把手抽出来,他绝对不是不舍得那柔软弹性的感觉,才抽不出手来,程远发誓,真的!!! 继续努力,继续尝试!!! ...... 几秒后! “啊!!!” 还在专心努力与尝试的程远,耳边突然响起一声尖叫,吓得一哆嗦,本已经放松,尽量不握住那柔软的右手,受到惊吓时本能重重一抓。 “嗯~”苏欣怡忍不住闷哼一声! ...... 大约20秒后。 程远在床边狼狈躲开一只向他飞去的枕头,苏欣怡在床上抓起另一只枕头,就准备再飞,他急忙对苏欣怡说道:“停,欣怡别激动,别砸!” 苏欣怡瞪着程远,气呼呼怒喝:“你都对我做了什么?” 程远无语,脑子极速转了不到一秒,随即解释道:“你别激动,这是我的酒店房间,不是你的,我没对你怎样。” 略微停顿一下,继续说:“你冷静下来,仔细想想昨晚,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我们并没有发生什么!” 程远相信苏欣怡也不会有断片、酒后失忆的情况,他知道确实有些人可能会那样,但是很少,他没真正遇到过那样的人,苏欣怡也不像那样,要是她真的断片,记不起来,程远只能认倒霉,不过他们真没干什么,身体若是有异样会感觉不到吗?对此,程远不是很担心。 苏欣怡听了,冷静下来,放下枕头,伸手在太阳穴揉揉,开始回忆,昨晚难得借着秦思生日组织聚一次,程远又帮大家开了房间,很少喝酒的同学们都放开了一晚,她也喝了不少。 结束时,各自搀扶着回去休息,迷糊中扶着程远回他房间,程远甩开鞋子就往床上躺下就睡。 自己也晕乎乎的按照平时习惯,脱掉鞋子,把bra一解,抽出来一扔,裤子一脱就往他旁边一趟,睡了,记忆到这中断。 是没有发生什么,身体也没有异样感,苏欣怡松了口气。 程远看她松了气,小心翼翼问道:“欣怡,想起来了?” 苏欣怡皱着眉,说:“嗯!想起来了!”说完想起刚才醒来,程远的手在她衣服里,抓着她的...最后那一下那么重,此时还能感受到左边胸前有些许痛感。 咬着牙对程远娇嗔怒道:“可是,你刚才在占我便宜。” 随后再想到昨晚bar被她甩飞不知哪去,裤子也脱了,低头一看,自己丰满的胸前撑起衣服,两点凸起明显,身下只穿一条浅蓝蕾丝小neinei,前面隐约透过材质看到一小片黑色,薄薄的被单在一边,没覆盖在身上,只感脸上一阵发热,快速把床单拿过来盖住。 抬起头发现程远还在盯着她的身体看,恼怒说道:“你这大色狼还看!” 程远早看到了,不但如此,眼神就一直没舍得离开过,这画面感很好,苏欣怡身材很棒,脸蛋也漂亮,班上如果不是有更美的秦思,她肯定才是大家梦中情人,即便有秦思,喜欢她的也不少。 第二十七章 不再做loser 被苏欣怡识破“偷看”的小眼神,程远尴尬笑笑扭头看向另一边,随后说:“那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可是你相信我,那不是故意的,真的,真猪都冇甘真,这样,我先出去,你穿好衣服再说。” 说着程远捡起鞋子快步走出房门,他昨晚没有脱衣服睡觉,身上衣服齐全,这点证明了他和苏欣怡昨晚,真的没酒后乱性发生关系,这是一大佐证。 程远偷看被发现,虽然尴尬,但也就尬了那么一小下,苏欣怡那种春光程远不是第一次看到,在杨城那几天三人同住一间房间,二女更好的春光他都看到过,就差她们没真光光被他看到,不过也差不了多少。 秦思和苏欣怡对他防备心不强,睡觉也没有全服武装,都是按自己的习惯,对此,程远暗赞自己学生时期虽然孤僻,可给秦思她们正人君子的形象果然深入人心。 程远也就偶尔偷瞄下,其实都不用偷瞄,自然就能看到,夏天,天气热,被子薄,二女睡觉姿势都不文静,睡着睡着被子就踢一边去,他半夜起床,或者早上醒来就能看到好风光。 虽然看了,但程远真就只看看,欣赏一下,没起歪心思,一个中年人灵魂,少年身体自然反应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还是能控制好,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程远自己信了。 这个早晨比较尴尬的就是,抓到苏欣怡那团柔软,还被逮住,程远感到无奈,同时心想:是你自己爬上我的床,不能怪我啊,没真出事就阿弥陀佛了,也还好真的没事。 苏欣怡咬着下唇,就这么盯着程远离开房间,没有阻止,直到程远出了房间,把房门关上,她还盯着房门半响,不知在想些什么,只是她那纠结的表情,与把嘴唇咬得泛白显示出她的心里并不平静。 “啊!!!”苏欣怡抓过枕头往门的方向一扔,扔完仿佛发泄般喊上一声,双拳重重往床上砸了一下。 随即起床找自己的bra和裤子。 ****** 程远到了门外,不由苦笑起来,拿出包芙蓉,抽起来。 十来分钟后苏欣怡气呼呼走出来,程远看到她出来就,就笑着说道:“欣怡,没事吧?” 苏欣怡撇了程远一眼,看到他若无其事还非常淡定抽着烟,怒火顿生涨,道:“程远,你这大混蛋!” 说完就跺下脚,就走了! 这就走了?算了! 程远略感无奈。 ****** 苏欣怡没有听程远解释,程远其实也没想着去跟她解释些什么,根本解释不清,难道说:欣怡啊,我不是有意的,那个...是我睡觉的习惯? 说出去也没人信!苏欣怡也不会信,既然解释没用,那么就懒得去说了。 况且,本来就没发生什么,抓一下又不会少块肉,呃,可能不止一下,可能抓了整晚,对此,程远选择忽略了。 这种事,程远觉得苏欣怡不会和秦思说,若要说,程远也不怕,这件事情上,他坚持自己没错,他委屈,又不是他拉苏欣怡上他的床!!! 程远性格就是如此,或者说对没能走进他内心的女人,态度上不会太在乎,即便是他错,他都不会低声下气去求原谅。 况且此事错又不在他,干嘛要委屈自己去贴冷屁股,他不是没见过漂亮女人的小年轻,看到美女就走不动路,是个美女对他生气,他就需要贴上去哄着,对陈娴那种极品美女,那晚过后都不去想,果断不去联系。 若是换成秦思,他会在意,会耐着性子去解释。 他现在心里真正在乎的女人就秦思一个,不,是女孩,只是,程远此时都分不清自己对秦思,到底是哪种情感多一些,或许他不愿去细想,或许知道却不愿现在就去面对。 ****** 苏欣怡离开后,程远找程建国一起吃了早餐,接着,和他去找几位债主还债。 车上,坐在副驾驶上的程建国心里挣扎,程远能有本事写歌赚钱,他感到无比欣慰与骄傲,程远现在已经长大了,比他有出息,以后儿子日子肯定会好。 可是,对程远另一方面有些担忧,私生活女人方面,很混乱,今天早上,他看到程远房间走出来个漂亮女人,程远和她在房门前说了几句话,那女人就恼怒走了。 昨天晚上,也有一个女生,也很漂亮,程远为那个女生庆祝生日,在酒店卡拉ok庆祝,有和他说,他也看到程远骑着单车和那女生一起回来,只是他没有上去打招呼。 松州市这里,程建国就见到两个,朋城那个他没见过,这就三个了,对程远这种花心行为,他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更加责怪自己,因为他的感情破裂,导致他从小就没有妈妈,哥哥也没了,自己赌博,酗酒,欠下一屁股债,家都抵债了,远离家乡,对他没尽父亲的责任,也没能给程远做个好榜样。 程建国在暗自自责时,程远留意到父亲愁眉苦脸的样子,问道:“爸,怎么了?” 程建国扭过头,看着程远的侧脸,嘴上和下巴,少许胡渣,心叹儿子是真的长大了,他的事自己或许不应该多去插手,以前就没怎么教育过,现在教育他也不一定听。 继续想着,程远从小就比同龄人要成熟,有主见,若不是摊上自己这样的爸爸,他也应该会有个快乐的童年吧,不需要早早就成熟起来,别的孩子童年都在爸爸妈妈保护下成长,开心玩耍,他才七岁就学会自己做饭,洗衣服,做家务,上初中后,寒暑假就上去干苦力活,高中被混混堵宿舍打,他也没能力为儿子要一个公道,把主使者揪出来。 程建国再次陷入自责中! 没听到回话,程远扭头看着自己爸爸,心里苦笑,程建国自责表情,他太熟悉了,叹了口气,把车停在路边,车窗打开,拿出根香烟点着,抿一口,向窗外吐出口烟,说:“爸,别胡思乱想,也不要自责,我从来没有怪你什么,更不羡慕别人。” 想起当年高考后他的选择,接着认真说道:“你是我爸,我永远爱你。”就如当年他说的,他爱爸爸一辈子。 程建国听了,无声咧嘴笑了:“孩子,我也爱你。” 随后,父子两都感到毛孔鸡皮疙瘩起来,他们之间真的没有这么矫情。 程远收起不自然的心情,笑着把车启动。 ****** 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两父子一家一家拜访,把欠在市里的三位债主的债务还了,不仅还本金,把利息也算上一起还掉,程远不想再欠他们什么。 父子两人上门还债,债主们态度良好,对他们热情相迎,没有像以往那样恶言恶语。 程远感慨,还债之前他们见到他,说话都很难听,现在来还钱,客气得仿佛大家感情非常好似的,和前世他来还钱时一样,他也有经历过一次还债,此时不过是重复上一辈子还债的情景而已。 债务还清一大半,程建国心里仿佛轻松了许多,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看到爸爸脸上的笑容,程远心里畅快,前世他经过努力,也把这些债还了,只是爸爸对他这种放弃学业的方式去赚钱还债的行为,感到愧疚,即便把钱还清了之后也没开心起来,工作也不肯辞掉,结果却出了意外。 程远此刻心里默默坚定对自己说:程远,这辈子,你一定可以让你在乎的人不再为身外物烦恼,也一定能保护他们,不再做一个loser。 第二十八章 回乡下 松州市是程远和程建国的老家,这没错,他们的户口都在松州市里,可他们还有更老的老家,或者说乡下,在松州市管辖下面的小山村。 程建国很年轻的时候就离开了乡下,到了市里定居,程建国有兄弟姐妹,他还有个哥哥,和姐姐,也就是程远的大伯和姑姑,他们都不在市里,而是在乡下。 至于爷爷奶奶他们,程远没见过自己的爷爷奶奶,他们去得早,在他未出生前就去了,甚至一张相片都没留下,以至于程远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 把市里的债都还清后,剩余最后一位债主,就是程远的大伯,程建树,当年堕落的程建国也借了他哥哥的钱。 翌日早上,程远继续和程爸开始还债之旅,返回乡下! 从市里到乡下的路程,程远开车开了长达差不多两小时,开得那是欲仙欲死,实在是这年代很多路段坑坑洼洼,山路又窄且弯弯曲曲,现在没有后世那样全段都是水泥路,在程远的印象里,要水泥路到村、到户这条政策,还要好几年才完成。 路不是水泥路,又窄,这还不算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主路每段隔一段距离就会有岔道路口,这种岔道是通向各条村的,有些岔道非常隐蔽,被树木或者草丛挡住视线,若是有人骑着单车或者摩托车突然就从旁边窜出来,开在主路上的车不注意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这还没完,还有最最糟糕的,最让程远开得心惊胆战的是,路上遇到开摩托车的年轻人太可怕了,他们是在玩命,把摩托车开得比“飞机”还要快! 程远开着车在这种路上,根本不敢把时速度提超过60,平均时速四五十不能再多,而那些年轻人把摩托车开得飞起来,时速80、100或者超过100的飞,据程远了解,每年因此丧命的年轻人不少。 程远一边要留意路边会不会有车或人突然从岔道窜出来,一边还得留心那些开摩托车的年轻人,就怕撞到他们,车当然是开不快且有点无奈的。 在路上,甚至不少把摩托车开得像开火箭似的年轻小伙,他们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喇叭裤什么的,就是早期的乡村非主流,他们会对程远挑衅,竖中指,或者就在他车前晃悠。 对此,程远更感无奈,只能感叹一句:现在的年轻人呐! 你们牛,我车开不快行了吧! ****** 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程远父子终于回到了乡下,把车停在村里的大禾堂上,程远下了车,绕着李国华的这辆奥迪看一遍,看完后不由苦笑起来!心里暗叹:没事装什么逼,偏要开车回来! 李国华的奥迪a6此时的模样非常凄凉,车身上全是泥灰,车头底部都撞鳖了两处,油漆碎了小块,是路况不平,程远一个不注意没刹住磕到的,另外车身两边门处也有几道划痕,是山路长出来的树枝刮到的。 程建国也下了车,对程远说道:“车没事吧?” 车是儿子借别人的,现在车成这个样,程爸有点担忧儿子不好跟朋友交待。 程远叹了口气,不在意说道:“没事,回去扔修车厂补补漆就好,也没多大事,开车刮刮碰碰还不正常!” 说完程远站起身,四处打量着自己的真正老家,家乡。 这只是一条山里的小山村,很小,只有大概五十间房屋,每家每户房子都挨得非常近,其中有三栋三层楼高的小洋房,其他的都是黄泥砖头瓦片房。 村口处就是程远此时脚下的大禾堂,村对面是几十块大大小小的农田,还有不少黄牛在田里。 田里有种稻谷的,有种蔬菜的,有种甘蔗、番薯等等,不统一,种什么全凭各家自己的喜好和打算,比较任性。 还有一些农田已经荒废了,村里人其实不靠农田养家糊口,很年轻劳动力早放弃了耕耘,外出大城市打工,剩余的都是老人或者不愿外出的人。 这条村子叫程家村,如其村名,村里的男丁都是姓程,若要认真细究起来的话,全村的人都可以说是程远的亲戚,往上追七八九十代,大家同宗同祖,同根同源。 到底要追具体多少代才能追到同一个祖宗,程远不知道,没仔细去了解过,只知道那位祖宗是晚清时期的人,大约在上两个世纪,18xx年,他在这里开枝散叶,具体年份程远真不知道。 程家村旁边甚至还有一条兄弟村,大多也姓程,硬要扯上关系的话,也可以说是程远的亲戚。 人在外时,很多人见到同姓的人都会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在这里,不用五百年,一百五十多年前,大家就是一家。 类似于程家村这样的村子,在这边很多,隔个一两里路就一条,具体有多少,程远表示他还是不知道,因为他真的数不过来,估计也就只有政f清楚了。 两父子各自打量着村子周围,他们各自的感受都不相同,程远从小在市里长大,以前只有每逢过年,或者清明回来,对这里的感情其实并没有多深厚,此刻打量村子有点类似于玩《大家来找茬》,寻找与他记忆中不相同的地方,若用重生前的时间来算话,他也有个四五年没回来过。 程建国则不同,他在这里长大,这里是生他养他的家乡,对这的感情很深,以及,他已经有三年没回来过,现在站在家乡的土地上,眼睛早已控制不住有点发红。 “爸,走,去大伯家!”程远理解爸爸的心情,于是粗略打量完村子,找到不少后世有变化的地方后就开口说道。 “好,走吧!”程爸深呼几口,稳定下情绪说道。 这时才早上十点多点,一路上,程远没遇到人,也就无人与他们打招呼,村子真的很小,没用三分钟,程远父子就走到了程建树家。 看着面前矮矮的黄泥砖头瓦片房,程远不由想起,小时候他们过年回来,都会住在大伯家,大伯家房间不多,只有四间,以前回来过年,大伯都会留出一间给他们住,一起过年。 当程远父子站在大伯家外面思绪不知道飞哪里去的时候。 “小叔?”一个看上去20多岁的年轻男子,身穿一身绿色迷彩服,从大门走了出来,看到程远父子时,仔细辨认几眼后,不敢置信地喊到。 程远听了,笑着开口说道:“四哥!” 程建国也叫道:“阿勇。” 他名叫程勇,是程建树的小儿子,程远的堂哥,程建树有两个个儿子,两个女儿,程勇最小。 程勇兴奋地小跑过来,说道:“小叔,你们真的回来啦?” 程远微微笑着,也没想到回来见到的第一个是他,和这位堂哥如果算今世的话,有五年没见,程勇高中都没毕业就去了当兵,这五年回来的次数比他还要少,应该说,他去了当兵期间回来的次数只有一次,直到退役后才回来。 程远突然想起,此时应该是他退役没多久。 多年没见,自然需要寒暄几句,过后,程勇热情说道:“小叔,小远,先进屋坐。” 第二十九章 大伯一家 “阿勇,当兵很苦吧!你爸妈呢?” 进到屋里,在木沙发上坐下后,程建国对程勇问道。 程勇说道:“不苦,部队生活对我也是一种磨炼,今天是赶集日,他们到镇上去了,他们到中午应该就会回来了,小叔你们回来怎么也不给个电话。” 程远恍然,难怪回来时,经过镇上街道,那密密麻麻都是人,而此时村里却没什么人。 原来今天是赶集日,一般在县城以下的农村,为方便购物与交易,会在每月或者每星期,规定集中买卖市场地方和时间,人们到了那天会去市场买一些用品,食物,而这附近一带的村落赶集地方是在镇上。 “这不是想给你们个惊喜嘛!没想到刚好遇到赶集日。”程远说道。 接着说:“四哥跟我说说你在部队生活怎样!” ****** 三人接下来在屋里随便泡茶闲聊,程远对这位堂哥印象很好,大伯家四个孩子,两个堂姐这时候早已嫁人,现在应该在其他镇上,她们一般只有逢年过节才会回来,程远后世与她们见面更是少得可怜,也没有什么交流。 另外一个堂哥程武早年也曾当过兵,现在已然年过三十,也早已结婚,程远仔细想想,现在他孩子应该只有一个男孩,后世会再生两个。 程武和堂嫂此时应该在珠城打工,他老婆是外省人,他们有时候在外面打工,有时候会呆在村里,两夫妻都比较好赌,程远对他们观感极差。 最后一个眼前的程勇堂哥,程远小时候逢年过节回来,都是跟着他屁股玩,程勇带着他满山乱跑,做弹弓射小鸟,抓野鸡,放鞭炮,水里捉鱼等等等。 程远学游泳都是他教的,有时还会带他到海边玩耍,抓螃蟹捡贝壳那些,程家村虽然在山里,可往西走上一个多小时就能看到大海。 长大后,大伯和伯母岁数也上去了,只有程勇当完兵回来,没有出去闯荡,选择一直就在这边照顾他们,在农村根本没有什么发展,白白浪费了大好青春年华,不过,他为人却忠厚老实,且很有孝心,所以,程远对他观感很好。 大伯程建树年轻时也想像程建国一样走出去,可他结婚较早,而伯母不同意出去,就想留在村里,如此,平时就只能干些农活,和山里打些野味或者到海边挖些沙虫泥虫类特产去卖,这样养家糊口。 程建树与程建国兄弟感情深厚,在程建国堕落的时候,欠债较多,也是他主动对小弟伸出援手,把他多年的存款都借给了程建国还债,为此,伯母对他们是非常大怨言的。 程远还有个大姑,与他两个堂姐一样,都嫁到别的镇上,一年也没回来几趟。 这便是程远大伯一家的大致情况,程远一边和程勇喝茶聊天,脑里一边努力想着大伯一家现在这个年代的点点。 程远对自己大伯是非常敬重的,后世就算人不是每年回来,但是该有的钱,却是有转账给他们,孝敬下老人。 他虽然一个人在外漂泊,也很少回来这里,可对大伯心里还是有存有感激。 ****** 中午,程建树与妻子从镇上回来,进到屋里看到程远父子。 程建国与程建树他们兄弟久后见面,自然又是一翻感人场景,兄弟二人双手紧握在一起... 程远的伯母吴莉见到他们脸色有点不太好看。 程远也无奈,毕竟是自己爸爸当年确实挺不对的,也理解她,大伯家本就不富裕,当年把钱给了程爸后,生活上更是窘迫。 后世自己每年给他们寄回不少钱,也是有替老爸还恩情的意思。 “你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程建树久久拉着程建国的手喃喃说道。 程建国心情更是不平静,以前他实在是太过了,反而连累了自己哥哥。 ****** 伯母吴莉的黑脸,很好对付,在程远把钱拿出来放到她面前的时候,瞬间换上了热情笑脸,甚至,还招呼着说要去杀只自家养的鸡做饭给他们吃。 程远笑着应下来,说道:“那就不客气了,伯母,我来帮你忙。” 吴莉说:“不用,不用,哪里需要你帮忙,我还没老呢!” 程建树扭过头来说道:“小远,你就在这和你爸陪我聊聊天,让你伯母自己来就行。” 说完对自己老婆说去吧,吴莉高高兴兴去抓鸡做饭去了。 程勇说:“我去帮妈的忙吧!” 程建树道:“你也坐这,你退伍都有两个月了,还没决定好?” 扭头对程建国说道:“阿勇这孩子也不知道怎么想,让他出去外面闯荡也犹犹豫豫,年轻人留在村里能有什么用?” 程爸想了想,说:“那倒是,年轻人还是需要出去闯闯!” 程勇叹了口气,自己退伍回来,已经考虑了两月之久,在出去闯和留在这里,犹豫了,一方面他也觉得年轻人确实要走出去,另一方面他退伍回来,看到爸妈老了许多,哥哥姐姐都不在,又想留下来照顾父母他们。 而在这里,有手有脚,也不用担心没活干,更不愁饿肚子,在这两难选择当中想来想去都没决定好。 程勇说:“爸,你别催,我再考虑考虑!” 程远知道他最后的决定就是留下来,后来在村里一位大户打打下手,那家大户主人是村里一豪,算起来也是他和程勇的哥,和他们同辈的,年龄却和此时的程建国差不多。 过几年这位哥会在海边浅海处养殖生蚝,做得风生水起,赚了了不少钱,成长村里唯一的百万富翁,当然不包括那些定居外面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的。 想到这,程远笑着接过话:“大伯,不急,等四哥慢慢想!” 程勇听了,投来个感激眼神,程远只是笑笑,继续说:“这样吧,我们有好几年没回来,让四哥带我到处走走看看,你和我爸聊,我们吃饭前回来!” 程建树想了想,他确实有很多话想和弟弟说,有些话,两个孩子在这也不方便开口,于是便同意道:“好,让阿勇带你走走,你们也有好几年没回来过了。” ****** 第三十章 程家村 程远和程勇走到村子后面的小山坡上,这里地势高,一眼望去,可把整个村子收入眼底,甚至左右两边相隔的村子也能看全。 把这个小村子收入眼底,程远有些感慨,这村子虽然小,但确是在这一片十里八乡,算得上比较牛的村子,因为这里出的大学生多,出的人才多,出的老板多,出的官多,再过个十年八年,百万、千万富翁出了几个,亿万富豪也有一个,在官场上甚至都出了个市长。 村子现在虽然只有三栋钢筋水泥建的楼房,但是往后到2010年前,就只剩下两三栋瓦片房了,其他都是小洋房,外出拼搏的人赚了钱,都会在老家这起一栋新房,过年大部分男丁们会回来一起过个热热闹闹的年,那时杀猪宰羊还神拜祖公,是家家都要做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祖坟那边的风水好,从程建国那一代起,到程远这一代,再到程远的下一辈,连续三代陆陆续续有人考上大学,还不少,清木、燕大的就出了三个,重点大学的也有一些,这对于周围这一片穷苦村子来说是很不可思议的。 或许是有人起了头,做出了好榜样,激励了其余人,其他年轻人也努力向这条路走,程远记得村里出的第一个大学生就是考上了燕大,是他这一辈的一位老大哥,年龄比他老爸还要大。 程远更是想起村里的辈分挺乱的,这条令他挺头疼,在村里不能看年龄算,他在同辈中是最小的,是最后一个,所以,他的辈分可大可小,辈分小是因为他上面有四十个左右的“哥”,排在前面的都是白发苍苍的老头儿,想到自己以前对着白发苍苍的老头儿喊着哥的场景,忍不住乐了下。 辈分大是因为,不少同龄人或者年龄比他大的人见到他,还得对他喊声叔或者叔公,程远记得他很小的时候,不少小孩见到他都已经要喊他叔公了,这个时候辈分估计已经提升到了太叔公。 他以前过年回来,因为全村的人都是亲戚,他根本认不了那么多人,见了面都不知道怎么称呼对方,那就只能等对方先喊他,如果对方不喊他叔之类的,那么肯定就是他的“哥”了,喊对方哥就准没错。 如果喊错的话,那么对方就要坐蜡了,赶紧说清楚是他的侄子辈,不然就是对长辈不敬,毕竟是他们见到“叔”不先叫的。 程建国的辈分更高,他的同辈没剩下几个了,到后世更是只剩下程远大伯一个,这也是村里很多人其实知道程建国以前不靠谱,但是在他回来时都不敢当面说他什么,实在是辈分不足于教训他啊,哪怕他们再有钱,哪怕他们官做得再大,哪怕是同龄人或者比程爸大,可面对程建国,那辈分就平白矮了一辈两辈,哪敢教训他,不被他反过来摆长辈的谱就不错了。 村子有些封建思想一直到后世都还是保留了下来,对辈分这方面挺讲究。 想起这些有的没的,想起不出几年,村子就是来一次大变样,小小读书无用论的程远也不得不承认,读书并非无用,还很有大用,对在穷苦地方生活的人来说,读书或许就是最好、唯一、性价比最高的选择,是他们改变命运的出路。 程远扭头看到站在他旁边的程勇很沉默,闷闷不乐的样子,于是开口问道:“四哥,烦恼什么?” “哎!还不是在想要不要出去,外面的大城市我也看过,我高中学历都没,出去还不是只能进厂或者去当保安这些!”程勇有点兴味索然说道。 程勇个头不矮,与程远相仿,村里的人,从几代前分有四房,程远他们是属于第四房的,这一房不知从哪代开始,男丁身高普遍都不矮。 其他几房的人很少有超过一八零,大多都是有个一七多点,不至于被人说三等残废身高就不错了,程勇的身形却比现在的程远要壮硕多了,肌肉不像那种健身房加蛋白粉练出的,看上去很匀称,爆发力应该很强,这是他当兵五年练就而成。 程勇此刻感到非常迷茫,除了想陪在父母身边,还有就是这个没有自信因素,他的战友们此时还在部队里,而他则是因为犯了错误,被提早退伍。 若有得选择,程勇更愿意呆在部队里,那里才是他才能发挥的地方,在那里他才能继续战斗,退伍回来后,他感到非常不适应。 程勇眼神迷茫继续说道:“小远,你们都是读书人,现在你也考上了大学,以后肯定有出息,我这种大老粗到外面打工最多也就混口饭吃,我一家人连高中毕业的都没,我们这房还好有你和小叔,不然我们在村里人都抬不起头。” 程远听了无奈,心里暗忖:大学生还不是就那样,出到社会后,成功的当然有很多,但是毕业后浑浑噩噩的更多,他也见不少,像我们村这种一大波读书混出息的,归根究底是以前这里穷,他们穷过苦过,只能靠读书来改变命运,他们更珍惜得来不易的机会。 在大城市里,只有小学、初中毕业文凭的大老板同样多得是,他跟过的老板其中有两个,其中一个还不经常说:我只有小学毕业又怎样,大学生、硕士博士生还不是来给我打工,给我赚钱。 说到底,想要成功,那张文凭不是决定因素,更重要的是性格、能力、眼光、机遇、运气等综合要素组合一起,其中最重要的是把握住机遇再加上一点点运气,或许就成功了。 上辈子自己机遇没抓到,运气不太好,能力也有不足,说扑就扑街了。 程远想起自己前世的创业之旅就心里发苦,自身能力不足导致最后环节出了错误不说,好运气也没有。 这辈子,这时代机遇很多,凭借先知要把握住很容易了,但是自身的管理能力不足,倒是要补一补,不然指不定还会扑街。 想到这,程远笑了笑,拍了下程勇肩膀,说道:“四哥,虽然说有时候,很多事已经注定,但是,你要相信人定胜天嘛,别顾虑太多。” 沉吟几秒,接着说:“你现在想留下或者出去都行,若是要留下,我给你想点主意,找点事做,留在这也不是只有干农活这些!也不是一定就赚不到钱。” 不等程勇开口,继续说:“你要想出去,到时候就来帮我好了,我有点想法,过段时间会找些项目做做,需要自己人。” 在程建树夫妻回来前,他们三人聊天中,程勇就已经知道他们回来的目的,也知道他们是开着车回来,程远没说具体他怎么怎么赚钱,但是却让他知道程远现在可不是小孩子了,最少比他这个大老粗有能力得多。 程远此时想法倒是没有太过复杂,挺简单的,他对程勇这位堂哥观感很好,能拉一把就拉一把,他想留下,那只能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了,这里的山也没有什么好项目做,最多就是承包一两座小山做果园,种种果树那些,这个以前或许是赚的,但现在赚不了什么钱,这几年的水果市场价格,程远记得挺低的,比如一颗一斤多大红芒果只需要几毛钱,后世在城市水果倒是老贵了,可毕竟现在不值钱。 既然靠山吃山不行,赚不到钱,那么,这里近海,可以让他去养殖生蚝去,或者养殖螃蟹之类的,这个并不难,也有人在做了,程勇不懂同样可以去取经,这个是可以一直做到后世都是有赚头的,本钱自己也可以借给他。 若他决定不留下也行,程远觉得自己重新开始创业,能走多远,做多大他不清楚,但是,身边要有信得过的人,程勇不懂其他,但最不济也能保护他人身安全,不被别人耍手段让他出意外吧。 程远在社会上混了十几年,这里面的黑暗他也清楚,也见识过不少,商业上的竞争,互派卧底潜伏那是小儿科,这些是属于文的,可若是不小心得罪了人,挡住了别人的财路,别人来给你用武的,暗地里让你出点意外什么的也不是没有。 重生回来,程远觉得,还是得注意一下自己的人身安全,免得什么时候不知不觉得罪人,被他们背后给阴了!虽说想法有点多,也早了,可未雨绸缪也没什么错! 最主要的还是,他可是知道自己这位堂哥服役的部队不是一般的部队,从程勇身上他都感到些许压力,在他眼神里,还感受略带“杀气”,好吧,这是都是程远夸张想的,无稽之谈。 程勇没说他在哪服役,但是也给程远透露出,他是特种兵种,在边境真刀真枪见过血的,当然不是现在这时候的程勇说出,是程远后世一次回来和程勇喝酒的场合下,程勇酒后无意中诉苦吐露出来的。 在程远的想法里,若程勇跟他出去,那么他自然也不会亏待程勇,自己有肉吃,他就有汤喝。 “你也不用现在就决定,我和我爸还会留下来几天,考虑清楚再说。”程远真诚说道。 不管程勇如何选择,大伯一家,他肯定要拉一个起来,让他们也摆脱这种苦哈哈的日子,而他的两个堂哥中,他肯定选程勇,另一位观感实在太差,或者说,由于自己童年经历,程远对好赌的人观感都会差,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他爸爸就是最好的例子,而他那位大堂哥有些好吃懒做,堂嫂更是差不多,夫妻两人是半斤八两,绝配! 对好赌之人,程远是厌恶的。 程勇说:“好,我想想吧,现在不说这个,把车钥匙给我,我开开过过瘾。” 程勇看到禾堂上的奥迪,早就心动手痒了。 程远笑着把车钥匙递给了他。 ****** 第三十一章 你是不是欺负她了 程远今天早上回了老家,秦思心情有些低落,于是她便去找好友苏欣怡,她们家相隔不远,踩单车不到十分钟。 苏欣怡家,苏妈妈给她开了门,和苏妈妈打过招呼后,就扭开苏欣怡房门,走进她的房间,看到她还赖在床上。 躺在床上的苏欣怡听到有人进来,以为是她妈妈,于是说道:“妈,我不饿,不用叫我。” “欣怡大懒虫,现在都中午了,你还赖床上。”秦思翻了个白眼说道。 苏欣怡转过身,侧躺面向来人,看到是秦思,有气无力说道:“思思,你怎么来了?” 苏欣怡从昨天离开酒店心情很不好,心情也很乱,那早上的情景一直在脑里挥之不去,她知道不怪程远,那晚是她自己迷糊中躺上了他的床,她其实也猜测到程远抓她的...可能不是有意的。 即便如此,苏欣怡也还是感到很委屈,为了努力学习能有好成绩,为了能上好大学,她连恋爱都没谈过,连和男孩子牵手都没有过,反而和好朋友的男朋友“睡”了,还被他...这让她有些难以接受。 秦思看到苏欣怡无精打采的样子,关心道:“你怎么了?不舒服?” 随即看到苏欣怡穿着吊带裙睡衣,玲珑曲线完美,就仿佛一个睡美人,胸前只遮住那两团三分二,侧躺挤出深深的沟,虽然她没少看过苏欣怡的,也没少玩闹式的抓过,此时还是忍不住暗叹好大,同时也是一阵羡慕,低头看看自己的,瞬间有点垂头丧气,心想:我要是有欣怡这么身材就好了,程远就绝对不会再把她当作小孩子。 “没有,没什么,就是不想起来。”苏欣怡此时面对秦思,没来由感到一阵心虚。 “那你也得起来吃点东西,你妈妈说你昨天吃得很少,今天又闷在早上不出去吃饭,不吃饭怎么行?你到底怎么了?”秦思依然关心说道。 苏欣怡说:“真的没事,不用担心!你怎么来了?今天下午不用去练舞吗?” “今天不去了,我也没心情,程远他回老家了。” 听到程远,苏欣怡心里顿时又有无名火起,瞬间坐起身,恼怒对秦思说道:“不许提程远。” 秦思感觉有点不对劲,苏欣怡反应有点大,疑惑问道:“你怎么了?” “......” 苏欣怡觉得自己刚才似乎反应过激了些,便盲羊补牢般,若无其事说道:“你啊,一有程远就忘了我!” 秦思走到近前,在床边坐下,看着苏欣怡半响,眯着眼睛问:“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哪有什么事,还不是你重色轻友太严重。”苏欣怡心虚说道。 “真的没有?”秦思问完突然狡黠一笑,伸手突袭把苏欣怡胸前目标抓住,就咯咯笑起来。 苏欣怡被这突然袭击懵了,随即怒道:“秦思,你又来这样!痒,快停下。” “嘻嘻,你说不说!” “......” ****** 在乡下农村,是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的,尤其是晚上,人们八九点就早早睡去,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各自忙活。 这对于已经习惯了大都市生活的程远来说,非常不习惯,白天挺好,和堂哥程勇开车到处走走,到河边钓钓鱼,到海边看看一望无垠的大海,陶冶下情操,可到了晚上就苦咯,在八九点就躺床上睡,是翻来覆去都睡不着。 现在是暑假,村里很多人都没有回来,不像过年时很热闹,那时聚一起有很多活动,能玩通宵都不觉得闷,小时候程远也非常喜欢回来,由于他辈分大,别的小孩在他面前都不敢咋唬,他也算一个小小的孩子王,指挥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 可现在村里就剩一些老人家,年轻人都没剩几个,略感无聊。 这还不是最惨,不是不能忍受的,他也不是小孩子,中年男子的他还是耐得住寂寞的,最惨的是,程建树家是黄砖瓦片房,那么,床也就别指望会有席梦思之类的,连床垫也没一个,是木板床,其实,这对程远来说也不是不能忍受,他读书住宿也差不多。 最令他不能忍受的是,有木蚤,俗称臭虫,一度成为四害之一。 以前他回来也没被咬过,这次回来睡了一晚被咬得满身包。 这不,第二天晚上七点半,程远又开始无聊了,一个人在大伯家门外,躺在木睡椅上,边乘凉,边看星空,边和秦思通电话。 “你也是的,怎么都不买点药带回去,我今天给你去买了支药膏,你什么时候回来?”秦思关心说道。 “我怎么知道今年这么受欢迎,都喜欢吸我血,难道我血变香了?呵呵!再过几天吧,主要看我爸,他几年没回来,总要呆上几天。”程远无奈说,秦思的关心让他无聊加郁闷的情绪好了一些。 “你可以开车出去镇上买点药啊,镇上肯定有药店,还有,床上有臭虫,你也可以买张垫子打地铺,这样不就好了吗?” 程远笑了笑说:“你看我,都被咬糊涂了,还是小思聪明。” 程远不是没想到这个,白天都已经出去一趟买了,只不过实在太无聊,没事找事做,和秦思聊电话打发时间而已。 “那是,就你笨,笨程远,等你回来让我看看有多严重。” 呃,能有多严重?程远那不过是说了夸张点而已,实在太无聊了。 “好,回去脱光给你检查行了吧!” “谁要看你脱光!哼!” ...... 不知不觉和秦思东扯西扯又聊了二十分钟。 “程远,我有件事问你!” “什么事?” “昨天我去欣怡家找她,她很不开心的样子,问她怎么了又不说!我对她说起你的时候,她还让我不许提你,这是怎么回事?”秦思突然问道。 程远顿时心里咯噔一下,随即略感心虚回答:“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她亲戚来了?” “什么亲戚?”秦思疑惑问道。 程远汗颜说道:“呃,那个啊,你们女人每月来的那个!” “程远,你......哼,你肯定知道,你是不是欺负她了?” 第三十二章 青春的小尾巴在哪儿 程远更加心虚:“哪有,绝对没有,我在老家,怎么欺负她了!” “不然她怎么一听到我说你,她就那么生气!” “哎哟喂,我这是比窦娥还要冤嘞!我这么老实,她欺负我还差不多!” 这种时候当然是死鸭子嘴硬,不到到最后绝不承认。 我也委屈啊!这种事我找谁说理去! “程远,你说不说!” 哎,就知道瞒不过小思,她心思那么细腻,即便苏欣怡什么都没说,可她那些不自然反应被秦思看到,很容易就联想到自己身上。 程远此刻沉默了!想着在组织语言怎么和秦思说,想来想去还是不知道怎么开口。 大约十秒后,秦思的声音传来。 “嘻嘻,欣怡可能真的就是心情不好而已吧!” 程远再想了想,叹了口气说道:“其实,是个误会......不过,这事我觉得不该我来跟你说,我跟你说了,会对她显得有些不尊重,你问欣怡吧,她愿意说就说,她不愿意你也别追问了,小思,你信我吗?” 隔了一小会儿,秦思声音传来。 “嗯,我信你,我不问了,只是你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不想你们闹不愉快,欣怡是女孩子,要是你们真有什么误会,你还是要让让她。” 程远暗松口气:“好!” 随即想到我这心虚什么啊,小思还不是我女朋友呢! 只是这怎么越想越心虚。 ...... 两人再聊了十分钟左右,程远挂了电话。 随后想到秦思刚才说的,突然觉得,自己对苏欣怡那天的态度是不是真的不对?她毕竟不是不相关的女人,虽然自己一直没把她定义为好朋友,可她却是秦思的好友,而她毕竟是还是一个女孩纸,被自己那样,肯定会很委屈。 而自己还是用前世对女人那一套,也不去解释多一句,道歉也没有,似乎是有点不当,小思肯定是重视苏欣怡这位朋友的,也肯定发觉了什么,但..... 甩了甩头,程远拿起手机,按了条信息,发了出去。 ****** 苏欣怡晚餐被妈妈硬拉着吃了点饭,就又回房间里在床上躺下,依旧闷闷不乐! 滴滴!滴滴! 放在床边桌上上的手机响起。 苏欣怡懒洋洋坐起身,伸过手把手机拿过来一看,是程远发来的短信。 “欣怡,那天对不起了!” 苏欣怡拿着手机楞住半响,她没想到程远会主动跟她道歉,那天他都还是一副无赖模样,似乎根本就没觉得自己做错什么。 此刻收到他的道歉短信,让苏欣怡感到惊讶,同时心情似乎也好了一点。 苏欣怡咬着嘴唇,看着手机,打下行字,随即又删掉,接着再打,再删,反复好几次,已经十分钟过去了。 最后一次打完,撅着嘴,大拇指按下发送键,信息发出,手机就扔一边,再次大字躺下。 “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吗?” 收到苏欣怡的回复,程远顿感无语,等了半天就回那么一句,不可以那还要怎样? 随即灵机一动,拇指动起来,再发一条过去。 “欣怡姑奶奶,那您觉得怎样才可以?您说,凭我们老铁的关系,上刀山下火海我绝对不二话,我绝对不会去,掉头就走!” 苏欣怡看了,嘴角微微翘起,跟着回一条过去。 “没诚意!” 程远继续回:“诚意是什么东东?可以吃的吗?” 发完不等她回,继续发:“欣怡,我们是朋友吗?” “哼,谁跟你是朋友了!” 随后程远变着花样给苏欣怡发各种段子,逗逗她乐,就像秦思说的,她是女孩子,是得让一让,毕竟自己是真的吃了她豆腐,她委屈是应该的。 程远以前一直以来都把苏欣怡归纳为是秦思的朋友,重生回来也差不多。 其实想想苏欣怡为人还是不错的,人品也好,不然也不会跟鬼精灵似的秦思成为好朋友,或许自己现在可以把她归纳于自己好友范围,发生了尴尬的事情,就大度点低头认个错哄一哄吧! 程远现在也感到无奈,他其实是感到自己身体与灵魂的很不协调,即便回到了少年时期,心里还一直还认为自己是个中年男子,看到这时候的同龄人都觉得是晚辈,让他总感觉到很怪异。 或许需要改变一下,不让自己总这样老气沉沉。 程远抬起手腕看看时间,九点都没到,再看看周围黑漆漆的,静悄悄的,村里人基本都睡了,只能听到些许虫的叫声。 看着天上的星辰,偶尔流星划过,这种星光灿烂的的景象,后世在大都市可见不到了。 浩瀚的星空下,程远感到自己是那么藐小,自己对这无垠的星空来说,一粒微尘都算不上。 重生回来,程远挺怕安静的,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因为一安静下来,他总是胡思乱想,有时就感觉现在如做梦般,对所处环境的感觉虽然真实,却也感受到周围仿佛有一层迷雾笼罩,让他同时感到虚幻,真实虚幻相互交错的感觉让他很迷茫。 有时程远也会怀疑,这个世界还是他原来那个世界吗?还是说,这只是一个真实的梦境? 甚至有几晚半夜,程远突然就惊醒起来,莫名其妙流着眼泪,梦到什么他一点都记不得,只是感到很害怕,心慌慌很恐惧。 其实,这都是程远心里对未知的恐惧,所产生的不良情绪,毕竟重生这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他无法理解,那个领域对他来说是未知的,人类总会对未知的事情感到恐惧,这是人类的天性。 程远在胡思乱想中,强迫自己把思绪抽回来,叹口气,此时那么早,肯定睡不着,同时,感到自己心态不是太好,要去找找青春的小尾巴,改变下心态,身体重回了青春,可心却没变回青春。 如此想着,程远走进屋里把早早睡下的程勇拉起来。 “四哥,天亮了,起床咯!” 被程远吵醒,程勇睡眼迷糊,四周黑乎乎的,哪有天亮,就知道程远在耍自己,疑惑问道:“小远,怎么了?又有虫咬你?” 程远看程勇能那么早就睡去,感到无语,看来他回来两个月已经习惯了乡下慢节奏生活,于是说道:“没有,我根本就没睡,那么早睡不着,我们去镇上喝酒去。” “现在?” “嗯,现在!” ****** 二十多分钟后,两人开车来到镇上,在小镇上兜了一小圈后,程远就郁闷了,和乡下没差多少,除了少许路灯亮着,有些家里灯亮着,可能全家在看电视,街上则没什么人,大排档更是一间都没见到,两人想找地方喝酒楞是没能找到。 只能继续开,继续转,总不能出去市里吧,这种路况,又是夜晚,程远是真不想去,一不小心会撞死人的,没夸张,这里很多开摩托的年轻丢掉性命在晚上的几率大些,即便你开汽车不撞他们,他们喝了酒什么就来撞你。 没多久,程远突然听到远处有咚咚咚的声音传来,心里一动,有了。 对开车的程勇说道:“四哥,我们去迪厅。” 程勇也听到音乐劲爆声传来了,进到镇上的时候,主驾,副驾的车窗都打开了,路上不能开,太多烟尘,听到程远说了,随即应声好就寻声开去。 来到一家叫夜猫的迪吧。 把车停在外面,门外有些年轻人还瞧过来,这时候连松州市里,奥迪都没几辆,镇上连汽车都少,大家都是摩托车飞起来,此时居然看到有人开着汽车过来,都忍不住望多几眼,互相嘀咕几句。 两人叼着烟下车,程远是想来找找青春的感觉的,以及有要入乡随俗的想法,把衬衫纽扣都解开两颗,袖管撸起来,车上有瓶猫丝,打了不少在头上,把本来就不长的头发仿佛刺猬般竖起来,今天穿的裤子不是秦思买的,所以就没有心疼,在裤子膝盖处扯开两个破洞。 那派头,仿佛在告诉周围的年轻人,虽然我没有像你们一样把头染得那么非,但是我们是同类人,大家一起来乡村非主流。 程勇就没办法了,虽然没穿迷彩服,可身穿也是很普通,是非常朴素的衣服,他的头发更是板寸,令程远想把他也“非”一下,都没辙,不死心想帮他在膝盖也扯两个洞,程勇拒绝他这种行为,表示不能浪费,要爱惜裤子。 下了车随即两人走向这间很有年代感,很有乡村感的迪厅。 门口有两人守着,其中一人问道:“哥们,生面孔啊!镇上还是村里的?” 实在是程远再怎么装“非”也装不像,而且还开着辆小轿车来,就没忍住问了句。 程远还是叼着烟,斜着眼瞄了下开口那人,淡淡说道:“来这玩还要查户口?” 那态度,略显嚣张,青春是什么?其中一面就是张扬。 程勇看得感到疑惑,程远这是玩哪出? “瞧你说的,进去吧,玩得开心点。” 程远也不说话,和程勇大摇大摆就走了进去。 一进到迪厅,强劲的音浪扑面而来,震得小心肝都颤了颤,程远是习惯了,虽说乡下迪厅看上去是可怜寒碜了点,没有大都市里的气派,可也是迪厅啊! 一群年轻人在舞池那乱蹦,乱摇曳,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跳什么,不过,蹦迪蹦迪,不就是乱蹦吗! 甚至不少年轻男女身子都贴到一起,男的就若无旁人在女的身上摸来摸去,这荷尔蒙乱飞得...... 程远恶意想着后巷什么的角落,估计就有春宫上演。 程勇则感到有点不适应,不过想着反正也是陪程远解解闷,心态随即也放松下来。 走到服务台那边要了卡座,也说不上什么卡座,就是简单的一张桌子,两张沙发式的长椅,这种卡座刚好剩下一张,年轻人就顾着在蹦迪,荷尔蒙乱飞,静静在这边喝酒的少,坐下后叫服务员送上一打啤酒。 两人就一边喝酒一边看着舞池的人乱蹦,也没说什么话,实在是太吵了,说话要用喊。 第三十三章 我们是小混混 两兄弟就这样无聊的喝了几分钟后,程勇把头伸到程远耳朵旁喊道:“你不上去蹦几下?” 程勇想着,程远这年纪的年轻人应该喜欢才对。 程远听了,翻了个白眼。 我是要找青春的感觉没错,但更多我就呆村里无聊而已,纯粹是闲着没事找事做做。 要我像那些小年轻那样在那乱蹦乱跳,臣妾做不到啊!连女伴都没,就更做不到了。 于是苦笑回喊:“我们就喝喝酒看看就行!” 说完也想着逗逗自己堂哥,笑着喊道:“四哥,你很少来这些地方玩吧,你上去试试,顺便把两个妹回来。” 程勇赶紧摇头,拿起酒瓶和程远碰一下,还是喝酒就好。 他们只想在一边喝酒,可却有几波做皮肉生意的老婆娘走来问他们要不要点什么特殊服务。 刚开始,可把程远惊住了,这只是乡村迪厅啊,也有这个?再看看那些老姑娘的面容,就更无语,打发了几波后,也没有自找没趣的上来。 ...... 当音乐中停一小会儿的时候。 “两位哥,请我们喝杯怎样?”两个小姑娘来到他们座前,其中一个染了一头金发的问道。 “对啊,你们只有两个多无聊,我们来到都没座了。”另一个染红发的说道。 说完两人还很不客气就往空座上坐下。 程远心里嘀咕:还有年轻的?也太小了吧,不是卖的吧? 这两位小姑娘虽然穿着火辣,面上也化了像鬼一样的妆,可程远还是看出她们最多也就十五六七岁。 确实,程远两人坐了差不多半小时,程远要找的青春感觉没找到,却感到了些许无聊,毕竟两大男子光喝酒又聊不了天,不无聊就怪了。 心想有两位小姑娘陪陪聊天也不错,起码不至于那么无聊。 于是笑了笑道:“行,你们想喝什么自己点。” 程勇只是酷酷的不说话。 金发小姑娘倒是不客气,就大声喊来服务员,上一瓶洋酒。 程远忍不住吐槽:这种迪厅连啤酒都是假的,还点洋酒,小心喝死你。 松州市这边根本没有多少真酒,这里的山寨厂,现在已经很厉害了,各种啤酒的牌子都是山寨货,很难买到真的,虽然是山寨的,可啤酒却是真啤酒,和真的差不多,也喝不坏人,又便宜,商家当然进便宜的,程远喝着也无所谓。 至于洋酒茅台之类假的,算了吧,那些就算喝不死人,第二天也会上头,喝了假酒会头疼死的,程远是绝对不在这些地方喝这些。 人在外,若是不懂酒,喝了后第二天要是头疼了,那百分九十九点九九的几率喝的酒就是假酒。 不过,想想算了,酒这点小钱,程远也不看在眼里,当花钱买不无聊了,自己不喝就是了。 “哥,你们是干什么的?”金发小姑娘坐过来程远边上说道。 程远突然神秘兮兮胡扯说道:“我们啊!我跟你说老厉害了,我们是小混混,黑的,有组织的哦!怕不怕?” 那边红发小姑娘也靠近过来,实在从外表看,程远不管衣着样貌都更令小姑娘喜欢一些,她说道:“谁信啊,你们是开着汽车来的吧,你们下车的时候我们都看到了。” 程远淡定说:“那车啊,是偷来的!” “骗人!” “......” 就这样,有两位小姑娘陪着聊天喝酒,程远终于没感觉那么无聊了,程远也幽默风趣把她们逗得挺开心,互为互利了。 程勇就郁闷了,此刻看着程远左拥右抱的目光都带着幽怨,只能一个人在一边喝闷酒,继续装着他的酷哥,只是他都控制着量,程远可以随便喝,他还要开车呢,两个人,开着车来,总有一个不能喝多,出来玩,做哥的,当然得让堂弟玩尽兴些。 不无聊的时光总感觉过得快那么一些,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十一点,程远和两位小姑娘已经熟络起来,甚至于音浪震的时候,两位小姑娘都时不时贴程远身上,摇曳一下,更甚,两位小姑娘要拉程远下去舞池乱蹦一下,对此程远无所谓了,小姑娘是小了点,他对她们是真的没有什么想法,但是,左右抱抱还是可以的嘛,这就是青春啊,终于找到了一点儿青春的小尾巴! 程远无耻地想到,为自己左拥右抱的行为找些借口。 至于程勇堂哥,老实人是不干这些的,他是酷哥! 正当程远继续寻找他的青春小尾巴时,十来个染着各种颜色的年轻人走了过来,带头那个怒喝道:“唐倩,你在干嘛!” 唐倩是金发小姑娘的名字,此刻她正在跟程远“咬耳朵”说悄悄话呢,她们本来只是过来打算坐坐,可慢慢发现程远太有趣了,和身边那些乡村孩子一点都不一样,没多久就有了初步的好感,和程远身体接触也不再那么计较。 年轻人的怒喝声在音乐的吵杂下,她根本没听到,整个人还挂在程远身上被他抱着。 程远当然是看到了,也听到了,于是拍拍唐倩的肩膀说:“小倩倩啊,有人找你!” 程勇只撇了一眼来人,就继续慢慢喝他的酒,将酷哥形象进行到底。 唐倩疑惑扭头一看,些许惊慌,却很快镇定下来,甚至都没离开程远身上,反而贴得更紧,说道:“干嘛?” “我干嘛?我都找了你一晚了,你现在这是在干嘛,这小子是谁?” 带头年轻人激动说道,手指指向程远。 他旁边两个年轻人上前就叽里咕噜开骂。 程远表示乡音太重,他一句都没听懂,呃,其中夹在里面通用的,老母啊,叼啊,艹啊之类的倒是听懂了。 程勇只撇了一眼他们,还是将酷哥演绎到底,继续喝他的酒,不闻不问,这唐倩小姑娘都还没回话呢,就有个不长眼的,看程勇不顺眼,边走近边骂:“艹,你还喝个xx,xxxxxx” 手想去抓程勇的酒瓶,只是,手还没碰到,就被程勇迅速抓住腕关节,一扭,上身和头就趴在了桌子上。 第三十四章 青春的小尾巴不好找 程勇这一动手就等于瞬间引爆了火药桶,剩下的人嘴里叽里呱啦就都冲了上来,程勇已经起身迎了上去。 程远顿感愕然:四哥脾气也爆了点吧,哎哎哎,这什么情况都还没搞清楚好吧,而且,很明显的好吧,是我身边抱着的这小姑娘引起的麻烦,也就是说,麻烦是找我的喂! 我连一句话都没说,都还没开始表演青春张扬的个性,这就动手了?四哥你要不要这样。 程远心里郁闷归郁闷,可对方假假也有十来个小年轻,心里再吐槽,再无奈,程勇既然都一言不说就引爆了火药桶,打了起来,场面很混乱。 此刻也只能迅速把挂他身上的两个小姑娘推开,走上去就是一脚踢翻正前方一个,再上前揪住一个男的头发往这一拉,膝盖向上往他肚子一撞,同时侧头躲开一个飞来的酒瓶,左脚再踏前一步,反身右脚侧踢,“彭”,正中一个男的胸膛,他倒退了出去。 啊!啊!啊!这就是青春的感觉啊! 程远正感青春回来了,血正升温时,想找下一个目标。 回身一看,楞了,十米内没站着人了,程勇那边地上躺了五个,他这边躺了三个,剩余几个都拉开了距离,不敢上前,只敢bb,迪厅的音乐也停止了。 周围的人早发现这边可能有冲突,看热闹似的围了过来不少人,正想看好戏,没令他们失望,冲突爆发得很突然,果真开打了,可结束得更突然,就仿佛女人高chao就要来临时,男的却愕然终止,射了。 围观群众很不满足,一个劲怂恿剩下的几个小年轻:上啊,上啊,打他们啊的叫。 程远都有点懵了,四哥解决得太快了吧,不带这样的,不是我才是今晚的主角吗? 不过,有人没懵,唐倩气呼呼地走过来抓住程远手臂,怒道:“你们干嘛!”说完还挥手往程远脸上一扇。 没中,这种耳光不可能打得中程远,训练过的闪躲,条件反射般微微侧头一闪就避开了唐倩的手掌,随即皱着眉疑惑对唐倩问道:“你什么意思?” 唐倩没理他,走到被程远最先一脚踹翻的那个带头年轻人那,扶他起来,关心问道:“哥,你没事吧?” 哥?我去!不是应该是男朋友之类吃醋才对嘛? 在程远再次懵逼时,程勇走过来酷酷开口问道:“小远,没事吧?” “没事!”程远揉揉太阳穴,此时感觉有点乱。 这种乡村迪厅,打架可能天天都能见到,看场的人见了不是什么大问题,没有摔他们的桌子椅子之类的一般是不会管,只会叫你们要打出去打。 这不,几个挺健硕的男人走过来,看看现场,见没有打坏他们的东西,实在是他们两兄弟出手太干脆,都是一下一个,敌人就倒地哼哼了。 于是带头的男人皱着眉,语气不善对程远说道:“你们要打出去打,别在这里闹事。” 哎,找青春的小尾巴的旅程该结束了,这闹的... “行!”程远对那人说道,接着回头对程勇说:“四哥,走了,回去。” “嗯!”程勇面无表情回应,程远看他还在装酷酷的形象就无语。 说完抬脚就走,没走几步,身后就一声娇喝传来:“你们打了人就这么走了?” 听了,程远停住脚步,回身走到唐倩和他哥面前,淡淡说道:“不然呢?” 接着盯着唐倩她哥双眼,微微笑着三连问:“你觉得呢?谁先动的手?是不是还要到外面打一架?” 或许,他们被程远哥俩干净利落的身手镇住了,唐倩她哥张嘴想说什么,可对上程远咄咄逼人的目光,不自觉就移开,话也没说出口,唐倩想说什么,也被他拉住。 对此,程远只是笑了笑,看了看周围倒地的人,自己打的三人都站了起来,已经没什么事,自己出手控制不了分寸,程勇应该是有分寸的,就安下心来,不再说什么,转身就走。 程勇抱着膀子站那酷酷的看着,程远又是一阵白眼。 随后两兄弟就这么大摇大摆走出了夜猫迪厅,没人敢上前阻拦,两人十来秒就干趴八个人,谁还敢拦。 出到迪厅,程远忍不住苦笑:这青春的小尾巴不好找啊,心态好像依然没有什么变化,这一晚,还没有和秦思一起让人感到舒心。 此时此刻程远有点想念秦思了、想见到她了。 ****** 程远父子在乡下呆了四天,8月19日下午从乡下返回市里,继续住酒店。 程勇没有跟着一起,不过程远和他说好,让他再陪陪父母,需要的时候,就让他上来,并且不会太久。 程远实在是想以后身边有自己人,最后还是决定忽悠老堂跟他,在老家呆着浪费人才。 第二天,在乡下没能找到青春的小尾巴,于是程远就找秦思压压马路,逛逛街,走了松州很多地方,没有骑单车,也没有开车,近的走路,选的坐摩的,重温一下高中时陪秦思走过的地方,和秦思一起,青春心态不知道找没找到,程远确是感到很舒服。 晚上七点,吃过晚饭,一间名叫清清糖水店的店里。 “清清姐,我要双皮奶!”秦思甜甜对老板喊道,看着程远还在犹豫,随即调皮笑说:“再来一杯椰汁西米露。” 接着,对程远撒娇说:“你吃这个,好不好?” 程远无奈,他当然知道秦思的小心思,那两样都是她爱吃的,伸手过去揉她脑袋,弄乱她头发,说:“好吧!” “啊,死程远,你又揉我头,说过不可以的!”秦思气呼呼抓住程远在她脑袋上乱揉的手甩掉。 随后撅起小嘴表示她很生气。 “阿哈哈,没忍住,小思别气。” 秦思说:“哼,罚你不许吃,全都让我吃。”程远总是把她当小女孩让她很不爽。 “小思你不能这么残忍,自己吃不让我吃!” “哈哈哈!我就是这么残忍!” “......” 第三十五章 我们要做邻居了 秦思用小勺子勺了一小块双皮奶,伸到程远嘴前,说道:“呐,看你可怜兮兮的样子,给你吃!” 程选张嘴就咬了过去,把双皮奶吃进去后,砸了砸嘴说:“好吃!” 这勺子是秦思的,她刚才还用勺子吃了好几口,一点都不介意用她吃过的勺子喂他,对此,程远更是不介意。 对于和秦思的现状,程远没有太多抗拒,立场已经慢慢变得模糊。 秦思看到程远吃下去,还咬了下勺子,小脸有点发烫,她刚才没多想,手伸出去后才想起这是她吃过的勺子。 不过看到程远并不介意,秦思开心笑了,心里甜甜的。 看着秦思此刻开心的模样,程远心里仿佛被一种不可描述的东西塞满了,这种感觉上辈子,他从来没感觉过,谈的几段感情,也没有,若硬要想一个词来描述此时的感觉,程远只能想到满足二字。 程远从桌子上纸巾盒里抽出张纸巾,伸过去帮秦思擦掉嘴角边污迹,说:“小思,跟你说个好消息!” 程远温柔帮她擦嘴,她很受用,甜蜜说道:“什么好消息?” 程远没卖关子,直接说:“我们要做邻居了。” “什么?” 程远接着说:“你知道我爸爸一直在外打工,现在回来,他会留下来,在市里我们现在也没房子住,打算在你们小区买一套。” 秦思楞了一下,随后不敢置信问道:“啊?真的?” 程远点点头说道:“嗯,真的。” 秦思思考几秒,犹豫说道:“那里房子不便宜!”想起什么似的接着问:“对了,你都还没告诉我,你怎么赚的钱,这手链不是假的,你可骗不到我。” 秦思之前不问,可现在他们之间有很大的突破,自己初吻都给了他,现在她很想了解程远怎么在短短的时间就赚到买手链的钱,本以为,他能赚到几万就很了不起了,可现在居然还要买房子,钱从哪来? 就没指望能骗得过你! 看到秦思终于没忍住问了,程远笑了,还以为她会一直忍着不问呢! “我跟你讲讲...” 程远抄歌的把事情简单和秦思说一下,当然说是他写的,他不想跟秦思炫耀这个,这不是他的本事,心底还剩下一点点羞耻心,所以,只说了个模糊大概。 就算程远没一五一十说清楚,秦思听完之后,不可思议瞪着大眼睛看着程远,说:“你,你会写歌?还能卖钱!” 看着秦思目瞪口呆的可爱模样,程远又没忍住伸手过去揉她的脑袋,把她头发再次揉乱,得意说:“嗯,不过这些不重要!” 秦思反应过来,程远此举,让她再次火冒三丈,连程远会写歌的事都暂时抛掉,气呼呼说道:“啊!!程远,你又这样!” 怒急,伸手抓住程远的手放到嘴边,就咬上去! “嘶,痛,小思别咬!” ...... 程远哄女儿般把秦思的怒火平了下去之后,再和秦思说说买房子的事,以及聊聊天。 秦思看到程远不想细谈唱歌的事,就没有再多问,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可她对程远很了解,他不想说,那么,逼他也没用,而她也不会去逼程远说他不想说的事,反过来程远也一样,他们两人一直都是这么相处,才能成为好朋友。 程远看着这家才十几平方的糖水店,很小,此时开了一年不到,由于地方太偏僻,生意不是太好,加上他们此时客人也才寥寥几人,老板是一对母女花,同是单亲家庭,这让程远和秦思出校门都会过来帮衬。 尝着味道非常好的糖水,程远心思活跃起来,他后世回来松州市虽然少,一年才返回一次看秦思,可他也会在整个城市骑着单车走上一圈,缅怀和秦思走过的路,缅怀曾经真挚的友谊。 在程远印象里,最深刻的就是这家糖水店,他和秦思高三下的时候在这里喝过一次糖水,秦思就喜欢上了这家店的糖水味道,每样都很好吃。 所以,这里程远每次回来都会过来坐坐,在在03年,这家店就搬了,搬到了松州市地段非常好的商业街旁边,那年他还到处问附近的人才找到,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糖水店大了十倍不止,有差不多两百平方,生意却非常火爆,很多学生,很多人来吃。 而本来只有一对母女的店,服务员都多了七八个,就这样还忙不过来,程远和老板母女本来就认识,在她们还没发展壮大的时候,就认识了。 她们和程远聊天时隐晦透露出,她们生意很好,一年收入就几十上百万,把程远惊得一愣一愣的,不过仔细想想就不惊讶了,松州地方小,学校多,学生喜欢,一人一星期来喝一杯都赚得飞起来,同样有创业梦想的程远也会心里替她们高兴,她们终于成功了,好日子来了。 这还不止,她们生意一年火爆过一年。 只是在08年的时候,他再次回来,老板却换人了,具体原因,程远当时没打听到,老板母女,程远也没见到,不过程远没在意,以为她们钱赚够了,去享受生活去了。 后来偶然的一个机会才听说到一个模糊不确定的信息,她们被生意合作伙伴坑了,本店都被她们的生意伙伴夺了去,对此,程远没去太多追究是真是假。 他当时自己都在为生活忙碌,哪有资格去关心别人。 而这家糖水店到最后甚至还发展了连锁,有不少店加盟。 程远今天陪秦思在市里到处走走,不仅仅是为了和秦思重温以前的日子,也不仅是想要找回他的青春,他还有着别的目的。 程远寻思着,爸爸回来松州市,房子的事容易解决,还完债现在还剩下50万,这些钱在大城市不算什么,可在2001年的松州市算得上巨款了。 这都是相对而言的,因为松州只是个县级市,这时松州的房价都没过千,秦思家住的“富人小区”,价格也不到2000,去那买套房子也就十几二十万搞掂,所以有这笔钱,在松州说自己是有钱人,那肯定没人会反对。 等买了房后,给爸爸住的房子有了,可是他也需要有事业干,不然在这闲着闲着,闷着闷着,若他又喝酒赌博怎么办?虽然程远信任自己的爸爸有过一次教训,不会再那样,可不怕万一就怕一万。 人都要有奋斗目标,人也需要有理想,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爸爸闲着没事做也不行,他也需要有自己的事业,剩余的三十万左右也够在松州开家店铺。 即使不够也没关系,程远最多无耻地把刚捡起来没多久的节操再次丢掉,找李国华再卖几首歌,钱就有了,李国华现在就等于他没钱时候的提款机。 第三十六章 爸爸的事业 程远今天陪秦思在市里转了一圈,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有着考虑这方面的意思,看看现在市里的具体发展状况,从中寻找让爸爸从新开始的事业。 一圈下来,程远也找到了几条轻松的赚钱生意,他虽然希望爸爸能有事干,不会闲得无聊,可是却也不希望爸爸工作太过辛苦,只考虑轻松的。 程远在商业街那看到各种服装店,名牌是没有,奢侈品牌这些在松州没有市场,别说奢侈品牌,即便是阿迪达斯,耐克这些品牌,在这时候的松州市也没市场,开了就等着亏到关门,现在时机不对,要等到大家生活水平和收入上来了才行,大概要过个四五之后就可以开耐克这类了,那时候才有赚头。 中低端的休闲品牌只看到一家班尼路和一家以纯,生意非常火爆,其他森马,李宁,还有周天王代言的美特斯邦威那些通通都没有。 在发现这种情况的时候,程远想着去加盟其中一家也好,这些休闲品牌在这种小城市,算是大牌子了,很受学生欢迎,连大人都会喜欢,穿起来倍有面子,其中翘楚要数美特斯邦威,周天王要开始发力了,这个品牌有周天王代言十年之久,即便到后世也依然屹立不倒。 而选择加盟,帮爸爸开一家门店,他并不需要怎么忙,更不需要多辛苦,这不是自己创立新的服装店,有品牌支持,会少很多功夫,也可以顾上有经验的店长,员工。 而且,老爸程建国不是没读过书,没文化的人,他的文凭比前世的程远都高,是正经的名牌大学本科生,财务专业,也是程家村第一批的大学生。 程远将要就读的大学就是程建国曾经上过的大学,他将跟自己爸爸做校友。 程建国那个时代的大学生含金量很高,真材实料。 程建国堕落前在国企有很体面的工作,程远六岁前的生活并不苦,算得上生活乐无忧,比大多数家庭都要好。 只是,程爸堕落太久了,酗酒和赌博把自己弄得不成人样,最后沦为建筑工人。 此时如果开一家服装店,程爸只负责偶尔收收钱就行,实在不行,老爸经验不足。 程远考虑把班尼路,或者以纯那两家店的店长挖一个过来,看他们那两家店管理得很好,生意兴隆的模样,店长肯定经验丰富,把他们其中一个高薪挖过来也就不用烦恼了。 此时在松州市开这种服装店是一个稳赚生意。 还有另一个赚钱的就是网吧,松州市的网吧,不像大城市,每家网吧都需要办不同的会员卡。 这里的网吧,虽然每家老板不同,可是,只要一卡在手,每家都能上,只是充的钱不通用,需要在各家店充各自店的钱,而卡是通用的,这里没有黑网吧,松州市对网吧这方面管理倒是严格。 而此时,网吧开的数量不多,只有五家,但是上网的人确是很多,非常多。 松州市有十几所中学,从一中到十八中,每所学校都有初中部和高中部,全挤在这个小城市里,且大部分学校挤在江的一边,教育资源相当集中。 学校招的学生生源有市里的孩子,大部分是各个镇和各条村的学生,松州市虽然只是个县级小城市,但管辖范围挺大的,下面管辖的镇就有三十多个,村子更多,程远自己是细算不出来。 那些村落里大部分连小学都没有,镇上最多只有一所中学,有些小点的镇甚至都没有中学。 市里学校多,学生都会考到市里来,就如程远的班级,苏欣怡这个班长都聚不齐每位同学,原因就是放假后,学生各自回家后,同学分布太散,这个年代又不是人人都有手机,联系上也不方便。 松州市地方小,学校多,这种情况就导致,学生很多很多,开网吧肯定稳赚不陪,而开网吧也同样不是什么太过困难的事,找有经验的人打理就行,在这方面,程远在松州也认识人,他是孤僻性格,但不代表他什么人都不认识,怎么说也在这生活了十九年。 程远一直在犹豫,在考虑服装店和网吧之中,选哪样比较好的时候,和秦思来到这家清清糖水店,想起了往事,沉吟思考了半响,程远不纠结了,决定,就它了。 程远不清楚清清母女俩在前世,是不是真的被生意伙伴坑到连本店都丢了。 这些都不重要,程远也不在意,因为他回来了,他要参与进来,做他们的生意合作伙伴,到以后他们母女俩要自动退出,她们没损失,如果她们是被合作伙伴坑,那么程远能保证自己肯定不会坑她们,等于顺手做件好事。 “程远,好看吗?”秦思的声音传入程远的耳朵,打断了他的思绪。 程远回神后,扭过头看着秦思有点生气的样子,不知道怎么回事,疑惑问道:“怎么了?什么好看?” 秦思淡淡说道:“清清姐啊,清清姐是不是很漂亮?你刚才看她都看得入了迷,我叫你几声都没反应!” 啊?我看清清? 程远看向不远处在冰箱前端糖水的清清,嗯,确实是位美女。 此家糖水店老板母女,妈妈叫陈晓芳,现在40岁出头的模样,穿着朴素,但也掩盖不了风韵犹存的风姿,看得出来,年轻时是美人一个,咳咳,程远审美是偏向喜欢成熟女人,可这... 女儿李清清,程远用小学得过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市二等奖的能力,心算一下。 李清清此时有二十二岁,与前世遇到的夏冰冰年龄相仿,她父亲早亡,母女二人相依为命,程远也不知道她爸爸长相如何,不过想来李清清继承了母亲的基因多些。 李清清长得亭亭玉立,扎起马尾,显得干练,就算此时穿上并不好看的朴素衣着,甚至服装上沾了不少污迹,脸上不施任何粉黛,却依然不影响她美人底子的事实,反而给人一种勤劳女子的美感。 清清糖水店就是以李清清的名字命名。 第三十七章 小思学坏了 秦思见程远转眼就又看着李清清,再次看得“入迷”,气乐了,说:“哼,程远大色狼还看?” 程远无语,秦思和苏欣怡在杨城同住那几晚,抓住他几次偷看,有时就喊他大色狼,前些天被苏欣怡喊了次,现在又被秦思叫。 程远委屈说道:“我只是在想些事情!没偷看清清姐。” 呃,偷字都出来了! 程远怎么感觉自己是在不打自招,他心里承认,他在想事情的时候确实多看了清清美女几眼,这不是正常吗,男人看到美女自然会多看几眼,长得漂亮不就是给人看的吗?看几眼又不会少块肉,若看美女就是色狼,那么所有男人都是色狼,噢不,性取向不同的不是。 程远看着秦思的鄙视小眼神,略感心虚,咳嗽两声,转移话题接着说:“真的,小思,你觉得清清姐她们做的糖水好喝吗?” 转移话题这种招数用得老熟练了!!!程远心里得意想。 秦思一眼就看穿程远的小心思,不过聪明的她没有对程远追问不止,在这方面,她自信,程远只喜欢她一个。 秦思回答:“当然好喝,松州没有比清清姐和芳姨做的糖水好喝。” 拿过程远只喝了两口的椰汁西米露,也不介意程远用过的吸管,边看着程远边含着吸管就吸允着,喝完,咂咂嘴,随即舌头从左到右舔舔嘴唇,天真无邪说道:“真好喝!” 随后用迷死人不偿命的甜甜笑容对着程远笑了笑。 扑通扑通扑通! 药丸,小思学坏了,这些谁教她的!!!我要打屎他。 程远心里哀嚎,感到小心脏跳动频率都快了那么一点点。 要说哪个男人对秦思的魅力抵抗力最高,程远觉得非自己莫属,大叔灵魂不提,仅两人三年好友,经常一起,对她的魅力也差不多免疫了。 可刚才秦思无意的动作和神态让他都恍惚了一下,那是口干舌燥,歪念头顿生,想入非非。 深呼吸几口,抿抿干燥的嘴唇,心里默念秦思还小四字真言,把邪念扼杀掉。 平稳下来后,若无其事,语气轻松对秦思问道:“清清姐和芳姨做的糖水既然那么好喝,可为什么生意会那么差?” 秦思眼睛看了看店里,随后歪着脑袋想了想,几秒后,说:“地段,装修,宣传!” 说完又对程远用必杀技,甜甜笑!对刚才程远看她看走神,她高兴。 程远无视秦思的笑容,他起歪念头又不是因她对自己笑,是... 听了秦思说的,程远先是感到惊讶,不过,随即想到秦思爸爸是做大生意的,虽然和她妈妈离了婚,她现在跟着妈妈,但是秦思和他说过以前没少接触他爸爸那些,而她又是学霸,班级稳定在前三名,智商老高了,就不惊讶了。 程远班级前三名竞争非常大,没有任何一位同学能稳稳霸占住第一,想稳住前五都难,稳住前十也不容易,杀得难分难解,因为前五名分数相差并不会太大,可能几道选择题大意做错了就会掉出去,而后面的同学也随时杀上去。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隐藏在各个普通班里面的高四复读生,他们才是学校的杀手锏,会有两三个不知道学校哪找来非常牛的人,他们选择复读也不是上一年没考上,他们属于非清木,北大那些就不去的人,他们若是认真起来,随时将重点一班从年级排名斩于马下,让他们饮恨下场,只有程远这种班级吊尾车才不参与竞争,保持着不被踢出重点班就不错了,秦思认真起来也很可怕,只是... 思绪乱飞的程远回过神,继续问她:“怎么说?” 秦思翻个白眼。说:“笨程远,这都不懂。” 程远配合说:“我笨,那你就教教我呗!” 秦思又用吸管喝一口糖水,又开始无意识舔嘴唇,这次程远有心理准备,抗性提升,没乱想。 秦思说:“好吧,就教教你这个大笨蛋,地段和宣传不用解释吧?这里这么偏僻,宣传更是没有。” “嗯,说说装修有什么问题!” 秦思指了一圈糖水店,接着说:“装修,清清姐她们根本没怎么装修,或者说普通之极,位置已经够偏了,但是还是会有人经过,可是她们的店根本吸引不了顾客上门,以前,我们经过这里,如果不是正好口渴,我也不会想着要进来。” 停顿一下,秦思皱着眉说:“其实,这还不是致命的,店够小了,位置也不好,装修也不够吸引人,最致命的是,灯光太暗,不够亮,给人一种随时倒闭的感觉,进来,空间小加上灯火暗会让人感到压抑。” 程远对秦思夸奖道:“小思真聪明。” 秦思微微抬起下巴,傲娇说道:“那当然。” 看着秦思的傲娇模样,程远的“咸猪手”又没忍住伸过去想揉她脑袋,可是,只伸到一半,就被秦思一把抓住,随即又在程远手臂上留下两排牙印。 咬完后! 程远咧嘴说:“小思,你现在怎么那么喜欢咬人。” 秦思哼了声,对程远翻了个白眼,噘嘴说道:“你不揉我头,我就不咬你。” ...... 秦思说的都对,但是程远看来,清清糖水店生意不好,其实问题就只有一个,地段不好,地段选好就什么问题都没了,因为松州市不是大城市。 首先,没有竞争,虽然有很多糖水店,味道好坏也差不太远,而清清糖水店味道可算能排到前列,或者说第一, 不然,她们也不会只是换了店铺,就能做起来,其他糖水店和现在的清清糖水店一样,都是小门店,位置都没有太好。 其次,装修和宣传也不重要,还是同样原因,松州市太小,而学生太多,大家能逛的地方不多,而商业街也只有一条,可以说是每个人都肯定会去,只要地段好,选择在那里开店,有多点人来喝,不管装修如何,有没有宣传,也能凭口口相传的好口碑吸引到顾客,从而一炮而红,03年之后她们就是如此。 所以,这家糖水店其实要做大,凭她们母女做出来的好口味的糖水,只需要把店搬到商业街旁边就能财源滚滚,一点难度都没有,这也是程远决定要帮爸爸参一脚的原因。 这不能说程远在贪她们母女两的便宜,那个不知真假的被合作伙伴坑的消息不提,他现在提早两年参与进来,两年多的时间就是非常宝贵的发展时间,清清母女俩能赚到的钱只会更多。 第三十八章章 买房 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这话没错,可程远还剩不到一个月就要开学了,时间很赶,所以买房子和参与糖水店他决定同时进行。 喝完糖水,送秦思回家后,程远就回到酒店与程爸详细交谈了一小时之久。 结果便是程建国接受儿子的建议,他也觉得自己需要再次重新振作起来,那么多年了,他也有一颗想从回巅峰心,看到现在儿子那么争气,甚至想要超越曾经的巅峰,不让自己显得那么没用。 第二天,早上十点,程远就带着程建国到陶然居看房。 售楼员带着他们三人看了三套不同户型的房子:一套小户型,80平方,两套中户型,120平方的。 大户型程远不需要看,只有父子俩人,用不着,而大多数时间只有爸爸一个人住,太大不好,会显得空荡。 咦,怎么是三人,数学谁教的? 没错,是三人,程远的数学是数学老师教的,他的体育老师没机会代课数学,一直在老老实实教他的体育,因为,秦思也在。 秦思不仅智商高是学霸,情商也很高,这不,才短短一个多小时就和程爸爸相处得非常好,秦思在程建国面前表现得不仅落落大方,嘴也甜,令这些年笑容甚少程建国脸上那笑容一直挂着,想收都收不了。 秦思今天第一次见程爸爸,特意穿了条漂亮的绿色连衣裙子,脸上画了个淡妆,涂了粉红唇彩,让自己看上去青春的同时也显得成熟一些。 程远从未见过秦思化妆,她平时最多就是在脸上脖子上手臂上抹点防晒霜,因为她不需要,她现在都未成年,程远认识她时,她也才14岁,那么年轻化什么妆。 而有的女生就算不化妆也丝毫掩盖不了靓丽光彩,秦思就是如此,她刚上高一时,那纯美脸庞就把学校许多男生迷得不要不要的,神魂都颠了倒,不然,程远在学校也不会仅凭孤僻性格就这么招人恨了,秦思才是最大因素。 高中三年,程远没听过他们学校同学有选什么级花,校花之类的,漂亮女生有很多,各种类型,每个男生都有自己偏喜好的类型,具体排名这些是肯定没有,不过,暗恋秦思的小男生可不少,明着追求的也有许多,到底有多少程远还是数不过来。 秦思今天化上了些许妆容,刚出现在程远面前时,没差点把自称对她魅力免疫的程大叔魂都勾了去,尤其是是化了妆容让她看上去成熟许多,已经符合程远对女人成熟偏喜好的最低最低要求。 当时程远再次“秦思还小”默念四字真言,以及用洗脑大法,给自己洗脑他不是怪蜀黍好几分钟,那颗老心脏才正常平稳跳动,不再加快。 看完房后,售楼小姐领着他们回到售楼处,刚进门口。 秦思笑着对程建国问道:“程叔叔,你更喜欢哪套?” 程建国对秦思露出慈祥的笑容,关心说道:“思思啊,你陪我们看了那么久,也累了,先坐下休息喝杯水。” 秦思大方说:“好,程叔叔,我们一起到那边沙发坐。” “嗯!” 说完两人都不看一旁的程远一眼就走向远处沙发,然后坐下去继续聊。 嘴角有点抽搐的程远,楞楞站在售楼处的门口。 这!无视我了?小思你不是一直想让我做怪蜀黍带你去看金鱼的吗? 粑粑!我是你亲儿子啊,买房子是我掏钱啊,而为了赚那钱,我把节操都丢掉了啊,我委屈! 喂喂喂,售楼小姐,你什么意思,看不出我才是掏钱那个吗,我才是大款,我是豪,你也无视我? 看到连售楼员都丢下自己,走到程爸和秦思那边,程远忍不住了,抬起脚也跟着过去。 程建国对自己儿子的“花心”行为,略感头疼与无奈,儿子另外两个有过“关系”的女人,他也没交流过,朋城那个不用说,那吻痕,肯定发生了关系,在酒店出来那个,一大早从程远房间出来,也肯定发生了关系,程爸是如此想的。 虽然儿子花心,但这并不影响程爸对眼前这个少女的喜欢。 短短一个多小时的交流,秦思给他的印象很好,性格好,有礼貌,人也漂亮,和儿子同班同学,那么学习成绩肯定也非常好,她看自己儿子的眼神,过来人的他看得出来是充满着喜欢。 最重要的是,秦思是程远主动让他见的,也是和他提过最多的。 其他两个,朋城那个,程远就说了句他有分寸就不说了,在星空酒店早上从程远房间出来那个,程远说都没跟他说。 程建国心里猜测,这个秦思应该才是程远真正对待的,所以,他看秦思是在看儿媳妇的眼光。 想到这,程建国依然对秦思慈祥笑,和蔼问道:“思思,那你觉得哪套好?” 秦思刚才拒绝了售楼小姐泡茶,她亲自动手,沙发前有张茶几,也有茶具,开水也烧好了,熟练得泡起茶来。 售楼处招待客人的铁观音,秦思看了,不错的茶叶,以前爸爸妈妈还没离婚的时候,她爸爸喜欢喝茶,她也经常给爸爸泡。 听到程建国问话,手上功夫不停,一边微微笑着回答:“程叔叔,这买房子主要看您喜欢,不过,我觉得b栋八楼802那套不错。” 在茶几上把第一泡茶放掉,重新倒上开水,继续说:“那套房子,坐北向南,采光也好,楼下就是花园,从阳台上看去不远就是镜江,风景视野也好,而且,八楼听着也吉利。” 程远刚走到近前听了,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秦思和她妈就住那栋楼,在九楼,而那栋楼因为确实好,只剩下几套没卖出去。 秦思这是大家住同一小区还不满足,还要更近点,做真正的邻居,在诱导他爸爸选这套。 秦思接着倒上一杯茶水,双手拿起递给程爸:“叔叔先喝杯茶。” 随后再次大方说道:“我和妈妈就住在九楼,这样大家住得近点,也可以相互照应。” 程远此时只感到秦思有点妖孽,发现自己对她了解不够彻底,或者说以前的自己被她误导蒙蔽了。 秦思有很多面,和他一起的时候,很多时候都会让自己“傻”点,从不在智商上碾压他,和苏欣怡她们那些女孩一起,很平和,能让大家喜欢她。 要知道,女生对比自己美的女生,一般都会带点不自在与敌视,可是却没有任何女生讨厌她,甚至都喜欢她,她在学校人缘非常好。 此刻对着他爸爸,秦思又能落落大方,和爸爸能大方交流,这女生见“家长”不是应该不知所措,担心说多错多吗? 可她就不,一路来和她爸爸有说有笑,又不显得夸张,恰到好处,自然,一点都不像第一次见他爸的样子。 “嗯,我也觉得那套不错,小远,你说呢?小远,问你话呢!” 程远回过神,说:“哦,好啊,那就那套好了。” 秦思偷偷抿嘴笑了下。 ...... 第三十九章 那你想亲吗 有钱,买房很简单,可是,也没那么简单,买房不是买衣服,交完钱就拿走。 程建国最后听了秦思的意见,选了B栋802那套120平方的三居室房子,程远是无所谓。 付款,很简单,程远付了全款,21万,算下来1750一平方,在这时候的小县城算是很贵了,不过,陶然居小区的绿化很好,小区里面就有个小公园,所处松州的位置也很好,周围风景等都很好,这价格很划算。 在这购房居住的邻居们也是松州市那小撮“有钱人”,有钱的人素质不一定高到哪去,但是整体环境肯定能影响、约束到他们那么一点点,本身素质不好也要装作有那么一点。 能让程远吐槽的也就安保问题了,他开着辆奥迪就能大摇大摆的进来,无人阻拦。 对此,程远只感到些许无奈,同时也能理解,这种小县城这时候不会有什么在水准之上,能有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来管理,都是开发商自己兼着呢,管理也就那样。 后世松州市的房价涨多少,程远现在其实是不知道的,上辈子他根本没留意过,程爸去世后,他就没想过回来这边买房子,不过,想来松州市的房产价值也有很大的上升的空间,涨是一定的。 买房不简单的是,为了能拿到房产证,要缴纳各种税,契税、印花税等零零总总十一条费用要交,不过,程远把这些全委托给开发商,后续也由爸爸处理,房子写的是程建国的名字,程远只负责给钱。 签好了合同,付完钱转完账后,就拿到房子钥匙,随时可以装修入住,也没什么好装修的,房子不是毛胚房,开发商已经做了普通的装修,虽然不是精装,但也凑合了。 程远父子不打算要装修得多豪华,只要买上些家具家电就可以住进去,这是小县城,也没大城市里的那一套那么麻烦。 就连很麻烦,需要时间不短才能下来的房产证,合同上开发商都承诺一个月内能办完下来,比政策规定时间还要快。 中午,三人去酒店吃了顿饭后。 让程建国先留在酒店,程远开车送秦思回家,下午秦思要去练习舞蹈,需要先回家一趟。 而他们父子下午要去清清糖水店,与李清清母女谈合作的事。 秦思家楼下。 秦思问:“你不送我上去吗?” 程远说:“那我送你上去吧。” 几分钟后,秦思家门口。 秦思问:“程远,今天我漂亮吗?” 说完她双手扯了扯裙子。 程远答:“漂亮!” 秦思接着问:“那,你喜欢吗?” 程远接着答:“喜欢!” 秦思继续问:“我今天化了妆,好看吗?” 程远继续答:“好看!” 秦思接着继续问:“那,你喜欢吗?” 程远接着继续答:“喜欢!” 秦思再问:“我今天涂的唇彩好看吗?” 程远再答:“好看!” 秦思再接着问:“那,你喜欢吗?” 程远再接着答:“喜欢!” 秦思不停顿问:“那你想亲吗?” 程远不停顿答:“想!” 哦咧??? 程远反应过来,中计了。 刚准备说话,秦思却对着他微微抬起下巴,闭上了眼睛。 看着秦思樱桃般的小嘴,程远只犹豫了两秒,心里对自己说了句:都亲过了,就一下,就一下下,再亲一下下好了! 深吸一口气,随即踏前一步,低头轻轻的亲上她涂了粉红唇彩的嘴唇。 时间仿佛定格般! 定格时间却是不久,最多三秒,吻毕,唇分! 程远后退半步,抿了抿嘴唇似乎在回味什么,随后微微笑着,看着秦思。 此时秦思双颊红润,呼吸急促,胸前起伏。 “满意了吗?” 轮到程远问了,这次是他主动亲秦思,大叔心理让他有点不自在,有点尴尬,有点...! 秦思缓了一会儿,再次微抬下巴,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程远,撅着小嘴不回答,几秒后,却说:“还要!” ****** 程远拒绝了秦思的邀请到她家坐坐,秦妈妈在家,他没有做好准备,其实,就连和秦思的友情突然变了,他也没准备好,只不过这一切仿佛不受控制似的,刚才若见到秦思妈妈他会很心虚的,会不自然的。 程远下了楼回到车上,打开车窗拿出根烟抽了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明明说好给彼此时间的,可却一转眼,秦思当晚就吻了他的唇... 明明自己也没做好准备的,可一转眼自己就忍不住也亲了她... 明明想坚定自己不是怪叔叔的,可一转眼自己却变成了怪叔叔。 其实,程远心底清楚自己喜欢秦思这个相伴三年高中的好友,前世,由于自卑,由于害怕失去,想着:我们能做一辈子朋友就够了。 现在,成熟中年灵魂也没能让他把那份自卑和害怕丢掉。 是的,程远给自己找了很多原因与借口来拖延。 什么秦思还小,他是成熟的男人灵魂,他不是怪大叔,他现在事业还没有成就,他有目标,有梦想要去实现,爱情对他只是累赘,会对他造成困扰,这通通都tm是借口而已,是程远给自己找的逃避借口。 程远知道,归根到底的真正原因,就是他不自信和害怕,害怕失去她,害怕和她做情侣后,会因为自己不够优秀,会因为生活的各种摩擦失去她,最后爱情没了,友谊也没了。 因为,秦思对以前少年的他来说,她太优秀了,任何方面都比他优秀得多。 上辈子,程远相信如果秦思不早逝,她将会有非常精彩的人生,能亮瞎他那双狗眼! 现在,程远比秦思多了十几年的生活经历,依然不觉得自己比秦思优秀,她心思细腻,她智商碾压自己,她是那么好。 曾经,程远想要考到好成绩,保住吊尾车的成绩又不被踢出重点班,需要用功苦读,悬梁刺股。 在程远的印象里,秦思从来没用功苦读过,最用功的时候就是帮他补习功课。 其他时候,上课了,老师来了,秦思经常趴着睡觉,或者看课外书,或者看漫画书,或者看一些当时程远根本看不懂的书籍,不少是国外书籍。 老师走了,她就偶尔做做卷子,即便如此,她在学习上从来不用功,成绩依然在年级前三,从未掉出去过,奥数竞赛那些她一出马就会拿个一等奖回来。 对此,程远曾经也感慨过,老天对这个女孩太宠爱了,不但给她美丽的外表,还给她高人一等的智商,如果这还不算,就连所谓的情商都比人高。 在秦思面前,程远总有一种自卑感,而能和她成为好朋友就是自己的幸运。 前世,在老天无情剥夺秦思的生命之时,程远又痛恨上天是那么残忍,给了她那么多,让她如此完美,却又在她正准备放光芒之时,无情地收走。 程远在车上想了十来分钟,仿佛想通了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想通。 最后摇头苦笑,不是他不坚定,不是他不想继续逃避,而是秦思太妖孽! 从踏上绿皮火车开始,他就仿佛掉进了秦思的套里,一步一步就陷进去,秦思或刻意或无意,一点一点就破掉了他的心理防御,让他根本飞不出她的手掌心。 火车上的尴尬相拥,杨城游玩时的亲密挽手,送她生日礼物时的亲脸,马背上的涟漪,秦思的大胆献初吻,今天...! 似忽,秦思不担心自己对她的喜欢是源于友情还是爱情,她总是那么自信。 似忽,秦思在他面前一直表现的是天真可爱那一面多些,从而使他很容易忽略了她其实并不止这一面。 程远此时觉得,秦思除了智商情商都高之外,并不像他错觉认为的那样不谙世事,单纯懵懂,她只是不在他面前表现出来,她的思维,心理年龄是比她的身体年龄要大,要成熟的。 程远再想想,也对,单身家庭孩子多数都会早熟,秦思也一样。 并不是说单亲家庭的孩子,就会变得比普通家庭的孩子更怪异,心理会有什么缺陷。 程远同样认为自己学生时期性格孤僻是正常的,不觉得自己有问题。 第四十章 谈合作一 国外有过调查,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里,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里,取数目相同的样本放在一起,通过性格测试,问答等一系列测试。 结果便是,其实人们、即便是专家,也同样分辨不清到底谁是单亲家庭长大的,谁是正常家庭长大的。 而测试出来的结果显示,真正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大多不出在单亲家庭里,而是在普通家庭里,因父母的不和、吵架、打架等这些如果经常发生,会对孩子的心理和人生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严重的,孩子性格会变得扭曲和偏激。 这说明,单亲家庭长大的人,正常情况下其实并不会异于旁人,他们不会因缺少了一份父爱或者母爱,性格就会变和正常人不一样,就会变得怪异,这些只是人们对他们存在的刻板印象,还是不正确的那种。 反而很多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很多从小就会迫使自己变得坚强与强大。 尤其是单亲妈妈带孩子,可能会很艰辛,单亲妈妈们承受的社会压力很大,不管是社会上的,经济上的可能都会遇到许多困难。 这些孩子会想让自己快点长大,可以保护母亲,不让母亲那么辛苦,随着这种想法,他们成长时一般性格会更坚韧,面对挫折的的承受能力,比那些有爹有妈一起疼的幸福孩子要强。 程远很清楚自己的性格,以前他是孤僻,不怎么主动去交朋友,可那只不过是他觉得同龄人太过幼稚,和他们交流觉得会很伤脑筋。 程远初中时也曾经会主动交朋友,也交了几个朋友,可是他们总是会因一些在程远眼中看来,只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小问题闹情绪。 他不想说话,想一个人安静的时候,对方还总是bb个没完,而因为友情,反而要委屈自己,去迎合别人。 交过的朋友,男生如此,女生也如此,后来程远就懒得再去交朋友了,想着反正大家是不同世界的人,思想也不在同一个纬度,轻松交流很难。 程远人到中年还不结婚,同样不是受到自己是单亲家庭,爸妈离婚的影响。 他对爱情悲观,这没错,可不代表他是单身主义者,不愿意去结婚,只是他的事业没成就不想而已。 俗话说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在这条上,程远选择了反过来,先立业后才会想着成家。 当程远把抽完的第二根烟嘴扔掉的时候,吐出最后一口烟,轻叹凭自己的智商也比不过秦思,拼阅历拼见识,在感情这方面没卵用吧。 程远想到自己本来对感情的事就有点呆,很多时候都是被动的,主动的话,把女人哄到床上去,他懂,技能非常熟练,可在男女情感上,他其实并不太擅长表达。 秦思优秀,程远也不知道她以后会变得怎样,在这方面,自己是现实的。 他始终认为人是会变的,只是变得多与少,对别人来说好与坏的区别。 秦思也一样,程远觉得她以后也会变,变得更成熟,变得更加有魅力,变得... 甚至于秦思很多此时少女般的想法,在以后也可能会改变,对他...也或许会变,可能因某些原因,可能因程远自己没做好,可能...有太多可能性。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会有自己的思想,在成长中慢慢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可几十年的价值观同样可能因某种小事就崩塌,人的想法是多样的,极其善变,人也会有自相矛盾的时候。 即便是秦思对他一直不变,程远对自己也是没多大信心,他的缺点实在太多,仅面对诱惑这一条,有时能很坚定,冷酷无情,铁石心肠,可有时又不一定能坚定得了,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同样有矛盾的一面。 就如,程远本来想坚定要等秦思长大点,过几年再去面对,最少最少也要等她成年吧,但这才几天,面对秦思萝莉的魅力冲击,就差没对她跪下唱征服。 本来不想搞暧昧,却现在却和秦思越来越暧昧! 世间万事万物,总存在太多彼此矛盾的方面和各不相同的形式,考虑多了,反而迷茫。 程远是越想越迷茫,越想越感觉自己脑子越乱,就仿佛浆糊般。 叹了口气,自己也感到这也太纠结了。 于是决定暂时不想了,既然友情、爱情的界限已经变得模糊,那么就顺其自然吧! 随即把车启动,找爸爸去。 ****** 下午,程远和程建国来到清清糖水店。 在座位上坐下来后,程远对着闲得在拍苍蝇的李清清说道:“清清姐,来两杯清补凉!” 李清清放下苍蝇拍,回应道:“好的,小远等等!” 程远说:“爸,先尝尝!” 程建国进来就在打量着这家小店,只觉得普通,太普通了,问道:“你真的觉得行?” 程远昨天已经把计划详细给程建国说了一遍,其实没太多,很简单的事,找李清清母女两合作,在商业街旁租一间铺位,就同样选前世她们做的那间店铺就可以了。 不选在商业街里面,是因为没必要,那个店铺位置和商业一条街是相通的,不远,逛街的人也会逛到那边去,而且那个铺位前面有空地,可以摆桌子出去,商业一条街里面不行。 “行,怎么不行,爸,你也要对自己有信心。”程远自信说道。 此时要给爸爸信心,于是接着说:“我只是高中生都能赚钱,爸你这大学生继续当建筑工实在屈才,既然过了那么多年,你不再适应上班的工作,那我们就自己创业,别担心,这种真亏不了,你放心做就是。” 港真,程远觉得糖水味道大家其实都差不多,只是缺少人去把它做大,而李清清母女俩在其中是翘楚,她们俩母女同样是一大卖点,漂亮母女花就是最好的宣传点。 少了她们,程远觉得自己也能帮爸爸做起来,可是,何必呢,做这个只是为了让爸爸在家乡这不至于无聊没事干,赚钱多少反而是小事,赚钱,程远觉得自己就够了,此时的商机实在太多太多。 程建国沉吟一会儿,儿子昨天给了他很大的信心,现在自己要是退缩,连他自己都要看不起自己了,随即松口气,笑笑说道:“那等下我们跟她们谈谈!” 第四十一章 谈合作二 李清清此刻端着两杯糖水走过来,把糖水放下,笑着问道:“思思怎么没来?” 随后看向程建国,说:“叔叔第一次来吧!你尝尝!” “好!”程建国拿起勺子就勺上一口,仔细尝了尝,说:“不错!” “思思下午有事。”程远介绍说:“这是我爸爸,程建国。” 对爸爸同样介绍道:“这是老板,李清清!” “程叔叔你好。” “清清你好。” 两人随即客套一下。 程远接着把旁边的凳子拉开:“清清姐,坐下来聊聊,反正你们现在也不忙!” 李清清应声好就大方坐了下来,和程远算是熟悉了,他和秦思这对“小情侣”还经常来光顾! “清清姐!”程远说:”最近看你皮肤可是好了许多,用了什么牌子护肤品?” “我哪有用什么护肤品。”李清清有点不好意思说道。 程远表情夸张道:“啊!怎么可能!” “真的啦。” “那是不是有什么保养秘诀?教教我呗。” “咯咯!”李清清细细瞧了瞧程远的皮肤说:“你一个男孩子学来干嘛。” “清清姐你这话我不爱听,男人也是需要保养的,你们女人天天嚷嚷着要男女平等,这事上就不能平等了?你这是歧视。”程远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有没有那么严重!” “当然有。” ...... 接下来,程远就这么不着边际地和李清清聊了半个多小时,顺便和程建国把清清糖水店十几样糖水,绿豆沙、木瓜炖雪蛤、鲜果西米露、杨枝甘露等等等都尝一遍。 李清清对他们点那么多又不吃完感到奇怪,只是,客人是上帝,要怎么喝她也管不了。 程远大叔级的阅历和在社会上锻炼十几年的交际能力,还是比较给力的,把李清清不时就逗得掩嘴笑咯咯笑。 程建国却是很少说话,偶尔程远提到他,他才回应几句,大多数时间都在冷眼旁观,看自己儿子泡妞。 是的,在程建国眼里,程远就是在泡妞,儿子在他心里就是花心大萝卜,儿子这次去朋城找他后,变化极大,给了他不少“惊喜”和惊吓,桃花运似忽也很旺盛。 对此,程建国只感到无奈,他实在管不了自己儿子啊,只希望程远收着点,别见一个就喜欢一个,他对早上那个叫秦思的姑娘挺满意,现在看着程远又对别的女孩子逗趣,心里滋味如何,是一言难尽。 越听,程建国对自己儿子也要忍不住竖起大拇指,更是惊讶,原来自己儿子这口才居然这么好,难怪儿子就这么些天就能脚踏几船。 同时感慨,这下儿媳妇是不用担心程远找不到了,可是太多也不好啊,谁知道最后会不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个不剩。 如果程远知道自己爸爸这么想,他肯定要大呼粑粑我冤呐!我不是在撩妹,这只是很正常的交际好不好。 国人的交际习惯哪有一上来就把目的说出来的,当然是先扯一大堆有的没的拉拉感情,酒过三巡之后再把目的隐晦地说出来,注意,要隐晦,不能直接问行不行,能不能,要拐几个弯来说。 这里没有酒,只有糖水,对方也不是挺着啤酒肚的客户,而是娇滴滴的美女,他只能和她先讲讲笑胡扯啦,把气氛热起来再说。 这不,半个小时的充分热场,气氛够热了,程远突然说道:“清清姐,现在生意这么不好,有没想过把店铺搬一下?搬到人流多的地方,比如,商业街那边。” 李清清听了,楞一下,程远刚刚还在讲笑话,让她觉得好有意思,都忍不住笑,这一下子话题转变太快,让她懵了下,只懵了几秒,疑惑问道:“怎么突然说这个?” 程远微微笑着说:“随便聊聊。” 李清清苦恼说道:“当然有想过,我们这里位置太偏,可是要换铺位,需要很多钱,商业街那边的铺位那么贵,转让费都就要不少钱,我们这一年也没赚到什么钱,哪有钱租下来。” 程远接着问:“那你有没有考虑和人合作?” 李清清更感疑惑,她们只是小本生意,哪有什么合作,于是问:“什么合作?” 程远指着爸爸,直接说:“我爸想和你们合作,你们做的糖水样式多,味道好,所以我爸想和你们把糖水店做大,你觉得怎样?” 好吧,程远承认了,刚才就是在撩妹,但不是在泡妞,完全就只是和美女聊天时的习惯,说着说着就开撩了,有爸爸在场,能忍住不说黄笑话就很不错了。 程远不是人格分裂,性格变化大,他孤僻性格是学生时代的,社会上混了十几年,形形色色的人都打过交道,性格若还孤僻,那就不可能了。 而现在只是要和李清清聊合作开个糖水店而已,此时看来只是个小生意,李清清也不是什么生意上的大客户,哪需要什么热气氛,那需要什么隐晦表达。 直接说就好了,把目的说出来,对方有想法就大家接着聊,继续商量,对方没想法,程远就拉着爸爸去开服装店或者网吧去,都一样。 李清清此刻看向程建国,惊讶道:“叔叔你要和我们合作?” 程建国见程远终于说正事了,心里松了口气,于是点点头,认真说道:“对,我刚才也尝过了你们做的糖水,味道确实好,希望和你们有个很好的合作。” 李清清皱着眉头问道:“怎么合作?” “你们有好的配方技术却没钱换一个旺铺,而我们有钱可以拿店铺,装修,机器那些我们都由我们投资,所以,我们两家可以合作起来......”程建国随后洋洋洒洒和李清清说了一大通。 都是昨晚程远和他说的,把李清清听得一愣一愣,李清清的妈妈陈晓芳也放下手里的活走了过来听。 程远看着自己爸爸自信起来,和当搬砖工的他两个样,已经有点他小时候印象里那位意气风发,自信满满的爸爸的样子。 心里感到欣慰,其实程远觉得赚不赚到钱真的无所谓,爸爸能重拾曾经的那份自信,有新的目标,新的人生方向,振作起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才是最重要的。 第四十二章 谈合作三 陈晓芳皱着眉头插嘴,问道:“你是说,你们到商业街那边组个铺位,装修买冰箱设备全部你们负责,我们只需要出技术帮忙就行?” 程远也插嘴点头说道:“对,我们如果合作,当然是互通有无,我们有钱拿店铺,装修和购买剩余设备,你们有技术,我们出钱,你们出力。” 其实,程建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现在他只是在强调。 听了程建国的话,李清清有些心动,因为此时她们的生意只够她和妈妈生活而已,要说赚钱,真的没有,能在商业街那边开,她也有自信把店铺坐起来,她对她们店的糖水有自信,因为,她们现在都是靠一些回头客,来喝过的,下次经过,还会过来喝,这证明她们做的糖水符合大家的口味。 “那我们合作怎么分成?”李清清问出最重要的问题,她担心她们只是出技术,钱全部对方出,她们分得少,等于打工。 程远不抢答了,让程建国说。 “五五,一人一半。” “啊?”母女花同时惊呼! 说完这句程建国看向自己儿子,眼神里都是怀疑,这是昨天程远跟他说的,他本想不同意,哪有这么做生意的,我们投资十几二十万下去,对方只出技术就占一半,没这么胡来的,开糖水店而已,在松州有几十家那么多,花少许钱,几千块都多了,什么技术配方买不到?但是程远不可理喻的坚持就这样分。 此刻看到这对母女确实貌美如花,程建国过都怀疑自己儿子是被女色迷晕了,李清清确实漂亮,儿子看她的眼光虽然清澈,可刚才他在一边看着程远在逗她,也没那么“清澈”,所以,不由他不这么怀疑。 被爸爸盯着,程远有点尴尬和无奈,虽然不知道自己爸爸心里具体怎么想,但也猜得八九不离十,做生意确实没这么做的,但他有他的坚持。 程远可以很无耻地抄别人的歌,说是自己的,装作很有音乐才华,连节操都不要了,抄歌,他又不认识原作者,抄了就抄了。 可是,让他去欺负李清清这对孤女寡母,妇道人家,他做不出来。 前世,这生意本来就是她们的,那被伙伴坑的信息,也只属于传言,是不是真他也不知道。 其次,大家同属单亲家庭,这就让程远有同理心,陈晓芳一个女人辛苦把李清清养大,李清清和他前世一样,高中毕业就放弃了学业,只为早点出来帮轻母亲,这条,也让程远仿佛遇到知己。 李清清母女发家前生活的不容易,程远能想得到,觉得不能就这么抢掉属于她们本应该得的,脸皮再厚,再无耻也不带这样的。 而,程远又不是真的为了赚这点钱,糖水店就算发展加盟也做不了太大,因为,这种饮品太甜了,在两广是有市场,但出这两省就难说了,竞争力不足。 清清糖水店在前世能称霸松州市,一年赚上百万,也是地利环境造成的,招牌打响了出去,抓住了学生这个群体,在松州市不管做什么生意,只要抓住了学生群体,那么想不成功都难,而出了松州市,开一家一模一样的,生意别指望能有像在松州市那样火爆。 后世大城市里各种奶茶店,各种贡茶店等等,这些饮品各种口味都有才受到大众欢迎,进驻各大商场,各条步行街,一对比,现在的程远根本看不上小小的糖水店,也不会多花心思自己去做这个。 综上,若和李清清母女合作,程远就觉得应该平分,与理智无关,与情感有关,只求心安。 李清清母女不敢置信,李清清甚至都怀疑程远爷俩要么在消遣她们母女,要么就是别有目的,她没那么天真,也不相信会有“那么大只蛤蟆随街跳”,她看着程远沉默了。 陈晓芳仿佛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幸福来的太突然,有些不知所措,她试探着问:“你说的是真的?” 程建国再次看了眼程远,仿佛要得到最后的确认,程远对自己爸爸点点头。 程建国叹了口气,钱是儿子赚的,他说怎样就怎样吧,于是对陈晓芳点点头,点头认真说道:“真的!我程建国不会在这种事上骗人,更不会骗你们妇道人家。” 李清清突然问道:“我不明白,为什么选我们合作?而且条件那么好,我们只不过出点力而已,就占一半。” 程远笑了笑说道:“芳姨,清清姐,我们突然说要和你们合作,一时半会你们肯定很难相信。” 拿起一杯糖水,举起来摇晃一下,说:“确实,松州市有很多糖水店,我们可以合作的人可以选择的也很多,可是,清清糖水店却只有一间,就当我们很看好你们,想要投资你们把它做大。” 喝一口糖水,砸砸嘴接着说:“你们不要觉得你们出力就不重要,店铺要开起来,还得靠你们,我是帮不上什么忙的,还要去上学,我爸也没什么经验,能不能赚钱还是要指望你们。” 再说:“你们也不要急,先考虑几天,觉得行,大家就合作,不行,也没关系,我们还是朋友,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跟我爸说,你们和他谈。” 说完抬起手腕看看时间,已经快下午五点,要去舞蹈室接秦思回家! 于是对程爸说道:“爸,我去接思思。” 程建国说:“嗯,你去吧,等下不用来接我,我约了朋友吃晚饭。” “行!” 随后,程远跟李清清和陈晓芳告辞,就走出清清糖水店向奥迪走去,车就停在糖水店门前右边处。 上了车,程远心想,这是爸爸的事业,就让他主导吧,自己出钱就是了,不多插手,随便爸爸折腾。 程远根本就没打算一五一十地去教爸爸怎么去做,昨晚都只是和他说了个大概轮廓,剩下的让爸爸自己去想,自己去做。 开间糖水店而已,并不难,若李清清母女接受合作,那更简单,前世她们母女两就能做起来,还做的那么好,现在加上自己爸爸,程远想不到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若李清清怕他们父子骗她们,不接受,那就算了,程远也不会去求她们,非得一定要合作不成,还是那句话,不开糖水店就开服装店或者网吧或者其他的去,目的就是老爸有事做就行。 不合作,程远也不去抢她们本应该得的,只要给他点时间再想想,多得是赚钱的生意。 第四十三章 看店铺 和李清清母女谈合作,已经过去了两天,这两天里,程远父子忙着去买些家具,搬家,经过两天忙活,现在已经搬进了陶然居。 没买多少东西,两张床,两个大衣柜,一套沙发,电视机洗衣机等一些必备的,先入住,剩下的程远想着慢慢再添加。 若按这边的习俗,乔迁新居,乔迁之喜,那可是一件不可马虎之大事,有很多讲究。 首先,要选择良辰吉日,避免冲煞,影响家运,以及一些风水学上的点点,天干地支对冲之类的,十分复杂,不一一细数,一句话概括:从搬迁前、搬迁时、搬迁后都有很多讲究,够主人家忙活很久。 其次,要摆宴席,宴请亲朋好友来贺,吃一顿热热闹闹的搬迁宴,更有甚者,一次搬迁之喜,那场面摆得能和婚宴媲美,其实就是和婚宴差不多,来客要随礼随红包,只不过,主角从婚礼新人变成房子而已。 最后才是入住,可入住后依然有许多规矩要遵守。 以上这些,程远和程建国商量过后,不大办,实在是太过于麻烦,家里没有女主人,忙这些够他们爷俩烦超过一个月都办不好,爷俩对这些也是半吊子,一知半懂的,让他们办也办不好。 如今他们也算不上有多么衣锦还乡,有多风光,至少在父子两人心里是这么想的,还是暂且低调一些。 程远现在虽说不再是百分百的无神论者,可也没迷信得多严重,搬迁宴就不摆了,其他风水上的注意事项,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挑严重的一些,注意一下下,也就一下下,贴上对联之类那些,并没有太过去讲究,求个心理安慰就行。 八卦镜,照妖镜什么是绝对不挂,一个弄不好,会和邻居起纠纷,被邻居揍的。 ****** 李清清母女对于合作开店的事,还在考虑中,尤其是担忧程远父子,在抱着别的目的骗她们,所以没有那么快给回应, 程远也不纠结,让她们慢慢想,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会有自己的想法。 如今和秦思现在的暧昧关系越来越严重,程远同样不纠结了。 他觉得,秦思现在虽然还小,只是,既然已经回不到从前,那么就只能向前看,且行且珍惜。 泰戈尔说:你若爱她,让你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她,并且给她自由。 在和秦思关系变得更暧昧之后,程远觉得自己需要如泰戈尔所说那样,给她阳光的同时也给她自由。 所以,程远今天做了一个非常重大决定,就是:今天给秦思自由,不霸占着她,要她陪自己一起去找那不知道能不能找到的青春小尾巴。 而是选择和爸爸去商业街那边看店铺。 泰戈尔:“......” ****** 店铺是要先拿下来的,程远相信李清清她们考虑清楚后,会答应的,时间宝贵是不可浪费的,就决定先做好准备。 父子二人来到商业街这里,站在前世李清清她们的糖水店铺位置前。 这是一栋只有两层的民房,位置处于商业街的旁边,由于有一条短短十米不到的小路链接到商业街,位置算是不错。 程远此刻有点苦恼,因为这时候,这个商铺已经开有一间服装店,卖男装的,也不是什么品牌,是自营的,生意很冷淡,那么大一间铺位,这个点,一个客人都没有。 站了一会儿,父子二人走了进去。 老板是一位五十来岁的小老头,头上有点儿谢顶,见有客上门,就迎了上去问道:“两位想量身定做衣服还是先看看?” 程远扫了一眼店里,里面的服装都是偏老成,有西装有衬衫,裤子,同时可以自己选布料定做,看完后,一时感慨,现在这种服装店不转型的话,根本做不下去。 程建国说:“我自己先转转。” 他看到这里的服装,比较符合他的审美,程远给他买了几套正装,他穿着也不太适应,决定在这看看,再买几套,谈租铺的事还有程远呢。 “好!”老板笑着说:“那你先看看。” 程远就不看了,和爸爸的审美不一样,于是对老板问道:“老板,贵姓?” “免贵姓黄。” “黄老板,生意怎样?” “还能怎样,这不都看得到吗,现在这些衣服都不受欢迎了,以前啊......吧啦吧啦吧啦。” 这位黄老板估计是闷坏了,话匣子一打开就跟喝了炫迈一样停不下来, 程远听得满头黑线,脸上还是保持微笑礼貌听着,不时附和几句:是啊,是啊!对啊,对啊,这样啊,这样啊! 大约十分钟后,程远的耐心被磨得差不多没了,于是突然打断老板,问道:“这栋楼的房东是谁?” 程远想到:扯了那么多,也该直奔主题了。 黄老板听了,疑惑问道:“怎么?找房东干嘛?” 程远笑吟吟指着隔壁说:“这不,旁边还有间小店铺嘛,我们想租下来做点小生意。” 旁边还有个和李清清现在糖水店差不多大的店铺,只有十来平方,门是关着的,没有租出去。 黄老板老板皱褶的脸突然泛起了笑容,说:“小伙子想做什么生意?” “开间糖水店。” “我就是房东,走,我带你看看。”说完就回身去拿钥匙。 程远一时愕然,这服装店老板就是房东?他本打算找房东,房租出高点把铺给抢过来,最多给这位老板点转让费就是,这个时候,这种民房,房东和租客之间签的合同没有多正式,房东若要违约起来,太简单了。 此刻,程远感到就尴尬了,不能耍小手段抢铺子。 只能硬着头皮跟着黄老板加房东去看那间小店铺,脑里极速运转想着怎么办。 思虑过后,没啥好办法,打算直接点。 “怎样?要租下来吗?我跟你说,这里位置好,地段好,房租又便宜,比商业街那要好多了...吧啦吧啦吧啦!” 黄老板极力推销着他的铺位,仿佛程远要是不租下来的话,就走宝了,会遗憾终身的。 程远叹口气,再次打断黄老板的喋喋不休,说道:“铺位是好,可是店铺太小了,根本坐不下几个人。” “里面坐不下,有什么关系,外面这块空地可以随便摆啊,我跟你保证,这绝对没人管,前面这块地也是我的,我说了算。”黄老板信誓旦旦说道。 这倒也是,要不,就拿个小店铺好了?这样,装修都省了。 程远琢磨着一小会儿,随即摇摇头,觉得不行,实在太小了,档次提升不上去。 他是打算租了这个大铺,里面装修搞好点,再设计一些千秋吊椅情侣座,吸引各大中学的小情侣们呢。 到时候直接一炮打响招牌,超光速占领学生群体,吸引他们的目光,若成,那么,其他人想模仿也没用。 程远是不想多参与,去教爸爸怎么做,可这个开头还是需要负责一下的吧,等开起来,爸爸想怎么来再怎么来好了。 想到这,于是对黄老板说道:“黄老板,你的店铺租不租?服装店那么大也没用,生意也不怎么好,干脆转让我算了。” 程远话题跳跃太大,太直接,老板听了后,楞了下,他这家服装店生意不好不是一天两天了,也有想过不做了,可是开了十几年,实在无法割舍,于是就这么得过且过。 此时听了程远想要这间铺,黄老板犹豫说道:“这个我没打算转让,我都开了那么久,就让它继续下去。” 第四十四章 我会的技能老多了 程远听他语气不是太坚定,就知道有戏,沉吟几秒,说道:“黄老板,虽然我们这里离商业街近,可是你也应该知道,商业街上服装店那么多,他们的衣服又潮流,年轻人都会喜欢。” 停顿一下,接着说:“恕我直言,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还喜欢你店里这种衣服风格了,也没有多少人买衣服还买布料让你手工做。” 程远继续对黄老板说:“生意那么差,你熬着也难受吧,虽说店铺就是你的,你也没有什么压力。” “可是你与其有这些时间耗在这里,还不如把店铺转给我。” 程远说完就停,老板听了却沉默了下来,心里不知道想什么,看得出来却是比较挣扎。 大约半分钟后。 黄老板叹了口气,说道:“你说的或许是对的,可是实在不舍得割舍啊!” 不舍得才怪,要是真不舍得,怎么两年后李清清就能拿下来? 程远心里吐槽,嘴上说道:“不舍得也没关系嘛,你开的这个服装店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大的铺,换旁边这间小点的店铺继续开也是可以的嘛!” 接着说:“铺位转给我,转让金绝对不少你的。” 想了想再说:“如果可以,我直接把你店铺买下来。” 这种民房店铺,这时肯定不贵,整栋买下来,程远现在都买得起,与其租,不如买,一了百了,无后顾之忧。 黄老板更沉默了,掏出香烟抽起来。 程远想着不能操之过急,于是说:“黄老板不急,先考虑一下,和家人商量商量,过两天我再过来。” 抽完一根烟,黄老板说:“我考虑考虑。” 随即两人再闲聊了一会儿。 ****** 晚上八点多,程远在自己的新房间里,在笔记本电脑上,认真做着什么。 笔记本电脑是在朋城的时候买的,这个年代的笔记本电脑并不便宜,程远买的这台配置在这时来说挺高的,花了一万五RMB。 在没有智能手机,若还不买台电脑,那还让不让人活。 程远买电脑不是用来玩游戏,他早就过了爱玩游戏的年龄,买来当然有别的目的。 程远略懂一些编程编码,后世的半吊子技术,虽然不高,可在这个年代,以国内此时的技术水准,他说自己是高手,别人应该也没什么意见。 在朋城的时候,程远找人给电脑里安装了一些专业编码软件,一直没事闲下来就自己弄弄,搞些东东,为以后打算。 不过,程远此时却不是在编码,新房子网线还没有拉好,没网络,所以也不是在上网。 而是,在做平面设计,厉害了我的哥,程远都觉得自己杂七杂八的技能蛮多的,老厉害了。 程远前世在社会混了这么多年,做了许多行业,许多技能虽说不是都学得很精,但许多都略懂一二,他脑子也不笨,反而觉得自己比普通人还好使那么点,学技能比一般人都要快,也比别人容易上手。 当然,程远觉得自己脑子好使,但跟秦思那种随便做做练习题就能保持班里前三的妖孽比,立马对她跪下唱征服。 由于程远前世在地产公司干过两年,他顺便就把一些室内平面设计,和制作效果图等一些小技能给学了点,不精也无证,跟专业没法比,但略懂。 现在既然打算租店铺或者把店铺拿下来,那么,程远也打算店铺的装修由自己来设计。 下午的时候仔细打量过那家店铺,记得七七八八,估摸着大概数据,就尝试自己开干。 当程远聚精会神在设计的时候,程爸的声音传来。 “程远,思思找你。” 程远停下手,伸个懒腰,对门外喊道:“小思,进来吧!我门没锁!” 他们现在就是楼上楼下的邻居,秦思要找他很方便。 “程远!”秦思打开门进来,看到程远坐在电脑前面,就走过去疑惑问道:“你在干嘛?” 秦思此时穿着拖鞋,身穿家庭休闲服,头发湿湿的没干。 “玩游戏呢!”程远胡扯道。 秦思也不管程远是不是真在打游戏,走到床上坐下,随即说道:“程远,唱歌给我听!” 秦思知道了程远会创作歌曲,还能卖钱,她当然好奇程远都创作了什么歌。 “好!”程远看到秦思又不吹干头发,走到另一张柜子,拿起吹风筒说道:“我先帮你把头发吹干,你怎么总是洗完头后不把头发吹干。” 秦思撅起小嘴说道:“我就不!” 程远无奈笑笑,走过去,把吹风筒电源插头插进床头插座里:“过来点,我帮你吹吹。” “好吧!”秦思心里甜甜的,笑着挪好位置。 程远抓起秦思的头发吹起来。 几分钟后,帮秦思把头发吹干,程远拿起边上新买来装音乐才子的吉他。 程远之前想着,既然和秦思交待了这些,为了逼真些,就去买了把新吉他。 坐回了椅子上,程远把椅子转向秦思,翘起腿,抱着吉他,问道:“想听什么类型的歌?” “你就唱你创作的。” 程远不再多问,弹起前奏就唱。 “又回到春末的五月,凌晨的集市人不多...” 十多分钟后,程远唱了三首歌,听得秦思满眼小星星。 程远看到秦思崇拜的小眼神,得意想:又拿下一个脑残粉! 有才华的人总是让人欣赏的,秦思听着程远给她唱歌,心里确实挺欣赏,在程远唱歌时,不知不觉就已经脱掉了鞋子,依靠在程远床上静静听着。 秦思此刻感觉很好,以前她不开心就让程远给他唱歌,所以她知道程远唱歌好听,只是不知道他还会创作歌曲,现在才知道程远会创作,刚听了程远弹唱,确实很好听。 想到这,秦思就撅起小嘴,责问道:“为什么你以前不唱给我听你写的歌?” 以前我不会啊!现在同样不会啊!歌也不是我写的啊!抄的,这是抄的。 程远心里如此想,嘴上略感心虚说道:“我以前就自己瞎写写,也不知道写的好不好,就没唱你听,怕被你笑!” 秦思“哼”声,说:“罚你再唱!” 于是程远继续他的卖艺生涯,其实他是不想过多在秦思面前过多表现这个不真实的自己,只是,秦思对他的要求,他很难拒绝,或者说,不会拒绝。 程远给秦思唱歌唱得口都干,累了就停下,随后和秦思聊聊天。 不知不觉,两人在房间里呆了两小时。 可把在大厅看录像的程爸急坏了,程爸眼光时不时就瞄向程远的房门,心里想着:这孤男寡女在里面那么久,也就前面一个小时左右听到程远在唱歌,之后就没动静,不会是...... 程建国可知道自己儿子现在不是雏,什么都懂了。 程远的歌他在外面也听到了,再次忍不住对程远竖起大拇指,暗想:难怪程远现在那么多女孩子喜欢。 ****** 大厅里的程爸思想不健康,房间里的少男少女还是很纯洁的,程远甚至一直坐在椅子上,秦思是他唯一的一个不会对她起歪心思的女孩,即便歪心思冒出来,他都会凭借过人的意志力立刻扼杀掉。 以两人毕业后的暧昧状况,程远要对秦思做点什么,实在太简单了,只是,程远不愿意在此时就做怪大叔把秦思占有。 程远看看时间,十点半了,就对秦思说:“小思,现在晚了,再不回去,你妈妈就要杀下来了。” 昨天搬进来程远父子和已经秦思妈妈照过面。 第四十五章 纯洁的小情侣 秦思听了,顿感无奈,她很喜欢和程远呆一起,不过确实晚了,于是闷闷不乐说道:“嗯,那我回去了!” 说完下床穿鞋子。 程远也站起身说:“我送你!” 穿好鞋子,秦思说:“那么近,哪里还用送,你是觉得我这都会迷路吗?” 程远悻悻说道:“我这是绅士风度,也就说说,你以为我还真送啊!” 秦思不乐意了:“那我偏要你送我上去!” “......” 程远绅士地把秦思从八楼送到九楼家门口。 站在秦思家门口,程远又想到那天在这当怪叔叔亲小思,不自觉的抿抿嘴唇,顿生起歪心思,刚起,咬着牙瞬间就灭了。 “小思,进去吧!” 秦思把程远刚刚的表情收入眼底,眼睛轱辘转了下,随即得意一笑,促狭的说:“程远,你是不是想亲我了?” 要不要这么妖孽,我就想了想,你就看穿了。 程远心里哀嚎的同时,秦思已经迅速在程远唇上印上一口,触及即分。 “这是你给我唱歌的奖励。”说完秦思咯咯笑着转身开门:“我进去了。” 程远这次没懵,对秦思给奖励的行为,早有心里准备,于是说:“小思,晚安!” “晚安!” 程远回到楼下,继续在电脑里弄了一会儿。 十一点半,躺在床上想着:和小思越来越暧昧了!我们这样说不是情侣真的没人会信,就连自己都不信。 胡思乱想让思绪飘飞一会儿,随即香香的睡去,程远睡着了,嘴角依然挂着满足的弧度。 ****** 两天后的中午,程远没出去,继续在电脑上捣鼓他的设计,懂归懂,可那半吊子水准,效率很低。 秦思今天早早就下来找程远,此刻她在坐在程远床上拿着本书聚精会神在看,两人仿佛老夫老妻般都各自忙自己的,各不打扰。 笃笃! 敲门声响起! “小远!”接着程爸的叫声传来。 “进来吧,没锁!”程远还在埋头苦干,听到门开的声音后,问道:“爸,什么事?” 秦思放下书,喊了句叔叔。 程爸笑着给秦思回应:“思思!”,现在在他心中,秦思就是他儿媳妇。 “刚刚李清清给我电话,她们同意了,约我们再去谈谈。”程爸接着高兴对程远说道。 “嗯!你去跟她们谈就行,下午我再去看看店铺的事!”程远不在意说道,意料之中的事,没什么好意外的,他们这是等于给李清清母女送钱,她们若是都不同意,那才要惊讶一下下。 “行!”说着程爸好奇程远在干嘛,就走到近前一看,顿时惊讶了,问道:“小远,你在做设计?” 程远的设计图效果图已经完成大半,按照他设想中的,糖水店里各种设施的摆放,空间的利用,以及他最在意的千秋吊椅式的情侣座,这些都完成差不多了,现在在做最后的渲染效果。 “对,店铺我们自己设计。”程远想了想,接着说:“把铺位拿下来后,还要去找装修队,一些座椅也要去订做!” 程爸问道:“你什么时候会这个了?” “这个啊!自己装个设计软件,再琢磨琢磨就会了。”程远还在继续弄着,头也没抬,不在意说道。 这又没什么难的,反正自己现在在老爸心中,应该属于接近天才型了吧! 何止接近,程远觉得秦思智商是妖孽,程爸此时已经觉得自己儿子整个人都妖孽了,他做了建筑工几年,设计图纸这些当然没少接触,知道这个入门是简单,但要做好也不容易,程远靠自己琢磨就有现在这水准,不是妖孽是什么。 “......” 程爸盯着程远专注的侧脸,顿感无语,随即摇头一笑,程远再妖孽也是他儿子。 于是程爸也不在纠结,说道:“那我到清清糖水店去了。” “路上小心点。” 程爸自己买了辆自行车踩,程远想给他买辆小摩托的,但是程爸说现在还是省点花,等赚钱了他自己买,程远听了后也没勉强,随他了,多踩踩自行车也好,还锻炼身体呢! 程爸出去后,程远继续弄他的设计,秦思继续看她的书。 中午一点半,秦思把书放下,看向程远,从她的角度看到的是程远的侧脸,他还在专注地做着自己的事情,秦思突然觉得此时的程远更有魅力,看着看着,小心脏都砰砰跳得快一点。 接着狡黠一笑,轻轻地从床上下来,走到程远背后,双手伸过去从背后抱住程远的脖子,在他脸上“吧唧”亲上一口后说道:“还没做好?” “嗯!就好,差一点点。”程远双手不停,回答道。 秦思抿着嘴继续抱着程远,看他给设计好的图作最后的效果,也不再出声打扰他。 两分钟后,完成,程远停了下来,呼口长气,看着电脑自己设计的图,对自己的成果感到满意。 刚才秦思这般亲密抱他亲他,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只是刚好他在收尾,小小强迫症的他不完成就不爽,没顾得上理她。 程远现在对和秦思偶尔一些亲密动作,已经渐渐习惯,毕竟抱也抱过,亲嘴嘴也好几次,抗性大涨。 扭头看向秦思,头轻轻撞了下秦思的头,微微笑着问道:“怎么?无聊了?” 秦思又嘟起小嘴说:“不是,是你要送我去舞蹈室了。” 程远看看时间,是快到时间了,秦思从小就练习舞蹈,民族舞,上学的时候练得少,但在长假的时候都会去练习。 “走吧,我送你过去。”程远说道。 想起身,可秦思依然嘟着小嘴抱着他不放手,她微抬下巴,轻“哼”了一声,程远瞬间懂了,于是伸头过去在她粉嫩的唇上重重亲一下。 如此,秦思才满意放开了他,开心道:“走吧!” 看着秦思开心的模样,程远忍不住笑了,随即站起来很自然的拉起秦思小手,一起走了出去,秦思也很自然的让程远拉着。 程远现在已经接受了自己是怪叔叔的这个身份与事实,之前心里的一些脆弱的坚持和防线,在秦思的多次进攻中,已经败如山倒,对秦思跪了。 很显然,程远和秦思将暧昧进行到现在这种程度,已经不再是暧昧了,就不能再说两人还只是好朋友,他们间从好朋友的关系,很自然而然的就过渡到了情侣关系,这点,程远否认不了,更不会去否认。 怪叔叔就怪叔叔吧,不带思思小萝莉去看金鱼就是了! 程远如是想到。 两人都没有明说什么你是我女朋友,我是你男朋友,他们却不用说得那么清楚,默契十足,他们如今就是一对情侣。 很纯洁的一对小情侣,程远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也是努力这么控制自己的,若是对秦思起了不该有的过分歪念头,立刻就扼杀掉,在程远的克制下,他们如今即便是亲亲,都只是嘴唇对嘴唇,连she吻都没,很纯洁的。 ~~~~~~~ 第四十六章 拿下商铺 松州市小轿车都少,别指望这里会有奥迪4s店,程远想找家像样的汽修店补补漆,问了几家也说补不了。 所以,程远在前天就把车开到隔壁松榕市,扔到一家能给奥迪补漆的汽修店,好好给李国华的车整整,借了别人车,李国华或许不在意,可他总要负责到底。 没有了小轿车装逼,那么程远怪叔叔只好再次骑着自行车,载着如今已经明确了情侣关系的小女朋友秦思,把她送到舞蹈室。 接着就去商业街找店铺房东,有了两天的考虑时间和与家人商量过后,房东同意卖商铺,再经过二人好好坐下来谈,程远使劲得忽悠,把他这栋可怜的小民房和房前面的地一起打包买了,一了百了。 谈判结束后,骑着自行车去接秦思的路上,程远哼着小曲,心情愉快,想起谈成的价格,他都忍不住心里偷着乐。 简直就是白菜价,七万拿下。 这价格对此时此地来说已经是高价,程远这两天早已抽空调查了一翻松州的地价房价,总体来说,地价、房价都是白菜价,若是拍下来一块200平方米左右的地,起一栋三四层左右的小民房,地价加上建房的费用一共也就七八万就能完成。 程远在陶然居买的商品房与这些自建房,价格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所以程远才会那么笃定觉得,有几十万在松州市,他说自己是豪,没人会反对,以物价和购买力来算2001年的钱和后世相比较,65万就是好几百万,妥妥的百万富翁。 商铺那栋小房子,只有两层,还是很老的房子,若不是地段在商业街相邻,在其他地方,程远根本不需要出到七万的价格。 最后,这价格房东开心,有这笔钱,他可以在别的地方买块地,起栋新房子,程远也开心,皆大欢喜。 程远是偷着乐,可不觉得房东就是亏了,若房东按他说的去他给的范围买块地起新房子,好好享受生活,什么也不干,过个十年八年,那房子最少都会涨到七八十万,若到了程远重生前的时间,涨到一百五十到两百万之间也不是问题。 松州市是小县城,程远前世也没关心这里的房价,但是他能根据脑海里各种关于这里的记忆片段,推算出这里后世的房价大概能涨到多少,买房给爸爸前程远是懒得去做这种无用功,可买了房后,他无事闲下来也会仔细想想,推算一下。 把房子买下来,程远没打算推到重建,等以后房价涨坐等收钱,那都是十年八年之后的事了,想这个还不如投资点别的来钱更快。 要买只因他懒,不想以后为店铺的事烦,给爸爸减少负担,以及,他现在钱够,以及价格便宜,就买了,而都买下来,李清清母女也有安顿的地方,直接住在二楼就好,多方便。 ****** 下午五点,接到秦思,找地方吃饭去,程爸还在李清清那边,秦妈工作忙,要晚点回家,其实秦思很少在家吃饭,由于她妈妈工作比较忙,她平时要么自己煮点东西吃,要么在外面吃,多数是去苏欣怡家吃,二女关系老铁,苏欣怡父母知道她的情况,也很欢迎她,加多双筷子。 安康中药店,程远和秦思又来了,实在是程远觉得老板手艺好,若是他是米其林美食旅游指南的编辑,就会给这里颗星星,没有三颗星星,一颗要给,这是情怀。 坐下之后。 “程远,我叫欣怡过来好不好?”秦思摇晃程远手臂撒娇道。 秦思现在跟程远撒起娇来是更加无所顾忌,随时随地想撒就撒。 程远郁闷,从乡下回来后也见过一次苏欣怡,虽然他们间的尴尬早晨事件在程远时不时给她发短信聊聊,已经化解得差不多了,成了双方认可的朋友。 可见了面却有种说不清的小尴尬,尤其是在秦思面前,他俩有共同的小秘密,一起瞒着秦思,这种感觉就仿佛偷...呃,不自然。 “好,叫吧!”心里不怎么乐意,嘴上却如此说。 秦思听了,就在程远脸上“唔嘛”一下,把旁边桌某个男生看得想往程远脸上挥上一拳,他妒忌。 秦思接着开心拿出砸核桃牌彩屏手机给苏欣怡打电话。 “欣怡,来安康药店吃饭,等下我们去学校逛逛!”通话之后秦思说道。 看着秦思脸上的笑容。 程远觉得自己是栽到秦思手里了,别人是想当年,他是想前世,咳咳,程远想他前世,对女人他是那么心硬如铁,是那么冷酷无情,是那么......如今栽到了思思小萝莉手里,是那么无原则,是那么怂,是那么... 哎,程远唏嘘不已! 二十分钟左右后,苏欣怡骑着两崭新的自行车来到安康药店门前马路边上,她的身材很好,前凸后翘,腿很长,此时更是由于天气热穿着条热裤,把两条大白腿从膝盖上十公分一直到脚腕处完全展露出来,此时引起坐在边上的几桌男生对她行注目礼,眼睛直直瞪着,就差没流口水。 苏欣怡的身材好到程远这位中年怪叔叔、老司机都觉得她身材好,程远对女人身材的审美标准很高,不是胸大就代表身材就好了,要身高,腿长等身材比例,和曲线等综合起来,他有一套严格的审判标准,苏欣怡的好身材,在程远见过的身材好的女人当中排名前三。 苏欣怡在秦思给她打电话叫出去时,她犹豫了下,因为她也觉得见到程远同样会感到不自然,她现在和程远没天都会发短信聊一会,这种方式交流,她很自然,也挺喜欢和轻松,可见了面却不太自然,她也说不清是什么样的感觉。 从毕业后她已经觉察出程远身上的巨大改变,不再是以前那个除了秦思谁都不搭理的孤傲少年。 还有更不可思议的是和他在杨城分别也就三个星期,他回到松州时就从一个穷小子到如今似乎根本不差钱的人,不仅给秦思买贵重的生日礼物,还有车又买房,前两天听秦思说他还要开店。 对于程远这种变化,苏欣怡当然会好奇,问了好闺蜜秦思,秦思却不说,让她自己问程远,通过短信问程远,他却胡扯有的没的,最离谱的是他说自己在朋城被富婆看上了,包养他这个英俊的小白脸,这...不会是真的吧?苏欣怡严重怀疑。 “欣怡,这边!”秦思对苏欣怡招手说道。 第四十七章 抓住了小尾巴 苏欣怡听到秦思叫她,先把自行车停好,就走到秦思旁边空座坐下。刚才想给程远脸上挥一拳的男生此刻见到又一位美女走到他那,对程远已经不是想挥一拳了事,是想左右开弓才能解心头之郁闷。 “思思,你不来我家吃饭,反而把我叫出来,我妈可是有意见的!”苏欣怡对秦思说道。 说完看了程远一眼却没说话。 “嘻嘻,阿姨才不会对我有意见!”秦思挽住苏欣怡手臂,继续说:“你要吃什么?我们在等你,都还没开始吃呢,饿死了!” 说完她嘟起小嘴,左手还摸摸小肚子。 “欣怡!”程远只能先打个招呼。 程远不自然的感觉还是有,若没把她归纳到好友范围,他倒能对尴尬事件坦然,可现在... “程远!”苏欣怡微微笑着回。 秦思眼睛瞅了眼程远,又瞅了眼苏欣怡,她之前猜测程远肯定不知道为什么惹了苏欣怡不高兴,现在看到他们还是不自然表情,以为他们还没和解呢。 于是说道:“你俩还闹矛盾呢?” “没有!” “哪有!” 程远和苏欣怡同时说道,完后对视一眼,都略感心虚。 秦思翻了个小白眼,摇了下苏欣怡手臂,说:“好啦,没有就没有,我们点菜!” 把老板叫过来后点上一些小菜小吃后。 然后秦思和苏欣怡这对好闺蜜就粘一起说着悄悄话,不让程远听到,二女眼睛却时不时瞄向程远,期间还咯咯笑着。 程远觉得闷,习惯性掏出包中华烟和火机,这是买来装派头的,派烟起来倍有面子,他自己反而对烟的牌子很无所谓,几十几百块的他抽,几块的他一样抽,不挑剔。 程远叼上一支,熟练的打火,火苗刚起,“呼”的一声,一阵风把火机的小火苗吹灭,接着一只芊芊玉手伸过来夺去香烟,没完,那只手顺手把火机也夺走了。 “我们都在,不许抽烟!”秦思气呼呼说道。 呃,忘了! 秦思对他会抽烟的这种恶劣不健康行为,没有像别的情侣女方那样,要求自己男朋友一定不许抽,秦思不喜欢烟味,但她没有不让程远抽,只是让程远要少抽,另外有她在的时候尽量不要在她面前抽,因为她不喜欢。 “一时忘了,小思别气!不抽了。”程远当然知道秦思不会生他气,但还是要装装可怜的,所以,他装可怜说道。 “哼,罚你等下只能看着我们吃!” “女王陛下,求你不要那么残忍!” “我就是这么残忍!” “......” 苏欣怡看程远吃瘪,此刻在旁边抿嘴笑着。 ****** 程远陪着两位美女吃了顿很有情怀的晚餐后,三人到校园里走了一小圈,就坐到草坪上。 程远更是躺下,很自然的把后脑勺枕到秦思大腿上,看着星光灿烂的星空,那些闪烁的星星是那么平静、安详。 程远和二女说说在高中时期的生活,他是被二女批判对象,因为他的高中生活很单调,学习、看书、陪秦思,没了。 悠闲无烦恼的时光一点一点的在流逝,程远不知何时闭上了眼睛,享受着这悠闲的时光。 微风拂过,听着风声,听着二女不时咯咯直笑,此时此刻,程远终于找到了他在乡下时想要去找的青春感觉,原来它就在身边。 莎士比亚说:青春时代是一个短暂的美梦,当你醒来时,它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程远一直认为,他的青春早就消逝了许多年,如今重生回到青春的时代,使他的外貌,身体变年轻了,可曾经的时光在心灵上留下的痕迹,没能抹去。 程远不知他的心是否还能变得青春起来,他已经历了太多,在社会上摸爬滚打那么久,心里其实也早就感到累了,一直都想稍微把脚步停一停,放松一下,却一直都没有去做。 少年时的青春,程远心里清楚在自己高中毕业后就没了,在秦思逝去之后,就随之消逝了。 上辈子最后的几年,自己创业失败后被打击,理想、信仰也没了,那么,他最后的青春之花也便凋零了,因为理想是青春的光和热。 程远身心如此放松,仿佛能随时睡着的时候。 “程远,给我们唱歌听!”秦思拍拍在她枕在她大腿上程远的脸,说:“要唱你写的!” 苏欣怡听到秦思这样说,一时疑惑问道:“程远写的?” “欣怡,我告诉你,程远会写歌的!很好听哟!”秦思傲娇抬着下巴说道,仿佛会写歌的人是她。 秦思也感到此时此刻的情景,令她心情愉悦,当看到远处足球场上有男生弹着吉他唱歌,脑子一转,就想让程远唱。 程远会写歌,苏欣怡是好朋友,不觉得需要瞒着她,之前只是不在没和程远商量的情况下,独自跟欣怡说程远的事,此时程远在,那么她就说了。 苏欣怡皱着眉头,没惊讶,因为她根本不信,程远唱歌是好,在普通人中说他是“歌神”,秦思生日那晚听过他唱歌的人也不会反对,可是写歌? 苏欣怡只觉得秦思可能是太喜欢程远了,情人眼里出西施,以至于程远随便哼点小旋律就夸张说会写歌。 于是带点小鄙视,不屑说道:“那倒要见识见识一下!” 苏欣怡就挨着坐在秦思旁边,程远头发都能触及她的大腿,很近,此时看到程远还是没睁开双眼,就伸手拍拍程远的小脸,打趣说:“歌神,起来表演了!” 接连被二女拍他的脸,程远无奈睁开双眼,瞄了下秦思微笑着,眼神带着期待,苏欣怡眼神带着戏谑。 叹了口气,心说又要丢节操了,这捡了丢,丢了又捡很累人的。 “还不起来?”秦思说道,再看了眼远处足球上的人,接着道:“要不要帮你去借把吉他?” 程远脖子扭动了几下,秦思看上去苗条,但还是有肉感的,枕在她的大腿上,老舒服了。随后他把脸甚至往秦思肚子上蹭啊蹭的,鼻子闻着秦思淡淡的处子幽香,他感到是那么舒坦。 那么柔软,那么舒服,才不要起来,继续蹭。 “唱歌而已,哪里需要坐起来,吉他也不用,我直接躺着清唱,清唱才能展现我的实力,才对得起我松州小歌神的称号。”已然决定又一次丢节操的程远,边蹭秦思的小肚子,边大言不惭嗡嗡说道。 没错,程远又打算抄,噢不,是要创作新歌了。 秦思肚子被程远蹭得有点痒,轻拍了下程远后脑勺,咯咯笑着说:“不许闹,快唱歌!” 苏欣怡看到程远不知羞耻、无赖般吃着秦思豆腐,想到那个早晨他...。 脸上便发热,于是说:“快唱吧!” 程远转过头看了眼天上的星星,想了想,就开口。 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听清 那仰望的人 心底的孤独与叹息 ...... 程远很淡淡地唱着,二女静静地听着!秦思对程远有信心,微微笑着,往苏欣怡那看一眼,眉毛挑了挑,仿佛在说:好听吧! 随即低头温柔看着程远。 苏欣怡有点懵,程远真的唱了,歌曲真的没听过,真的挺好听! ...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 和会流泪的眼睛 给我再去相信的勇气 oh~越过谎言去我拥抱你 每当我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每当我迷失在黑夜里 夜空中最亮的星 请指引我前行 ...... 秦思温柔注视着程远的双眼,程远也一直在看着秦思的眼眸在唱。 仿佛那就是他要找的夜空中最亮的星星! 唱着唱着,看着看着,程远突然停止不唱了,腰腹微微绷紧用力,身子就起来,左手撑着地,屁股微微往后挪,调整好位置,在秦思和苏欣怡疑惑的眼神中,右手揽住秦思的小蛮腰,随即往秦思的樱桃小嘴上吻了过去! 时间仿佛再次定格般! 两人嘴唇相触,都闭上双眼,细细品尝着这一刻彼此共同的青春! 苏欣怡瞪着眼眸,直直看着若无旁人秀恩爱的两人,心里不知为何感到心中泛起一阵酸楚! ****** 第四十八章 七夕 程爸与李清清母女已经沟通完毕,合作达成。 李清清和陈晓芳依然会疑惑,可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实在无法舍弃,李清清更是打电话找过秦思来问程远为什么要这样和她们合作。 程远在这件事情上也没瞒着秦思,和秦思说过,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分,程远没有说得太清楚,秦思只以为那是程远心底的善良在起作用。 所以当秦思接到李清清电话之时,给李清清说了许多,打消了李清清的一些顾虑。 程远和房东初步谈成买楼的事后,就开始偷懒了,接下来的手续后续那些,交给程爸去做,他只负责给钱。 找装修施工队,定做椅子那些,程远把他设计出来的几张图纸同样交给了程爸,让他去找。 程远觉得他参与得够多了,已经帮爸爸定好了方向,解决了许多麻烦,若再事事都参与,爸爸会很没有成就感的,而自己也相信爸爸有能力做好这些,真的没什么难的。 在程远的思维里,依然还是:开家糖水而已,能有什么难的。 所以他偷起懒来是理直气壮。 程远今天甚至都把四哥程勇叫了来市里,让他跟着爸爸去走和帮忙,程勇也住进了他们家。 8月25日,是七夕,中国情人节,程远和秦思确定关系后,两人一起过第一个情人节。 纯洁小情侣今天这个情人节过得很简单,白天,两人忙各自的事情,下午到晚上就呆在家里。 程爸给自己儿子腾出空间,拉着程勇在外面忙活。 这对纯洁的小情侣没有做什么羞羞的事情,先是去买了许多食材,然后两人合作做了一顿烛光晚餐。 程远和秦思都是单亲家庭的孩子,自力更生进厨房的能力肯定是有的。 作为一只单身狗多年的程远,独立生存能力强,他的职业生涯中,连厨师这身份他都做过几个月,中西餐他都会一些。 秦思则只会简单的炒几个类似于西红柿炒蛋的小菜,不过没关系,程远主厨,她帮忙打下手。 今晚的主菜是牛排,还有沙拉,配上瓶红酒,可费了程远不少劲才凑齐做好。 烛光晚餐期间,秦思送给程远一条她亲手织的围脖,程远只送了一束花给她,没买其他礼物。 程远下午去花店买了这束白色桔梗花的时候,当时他的心突然很痛,前世,他给秦思送过15束桔梗花,一年一束,只是,她不知道。 秦思接过花时,程远把她牢牢的抱在怀里,久久都不肯放手,秦思不会懂他为什么那么激动,只有他自己才知道是为什么。 这才是程远第一次能把花亲手送到她的手上 浪漫的烛光晚餐后,两人就在家看录像带《泰坦尼克号》,这部电影程远已经看过很多遍,每一次都是他陪着不同的女性看,每一次看得心情都不同。 秦思则是第一次看这部电影。 两人坐在沙发上相依偎着看电影。 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看电影,虽然是在家里看,可也是看电影啊,松州市这年代根本没有正常的电影院,小影院有几个,都是那种不正经的,一天到晚放的电影都是三级以上,也没人管,五块、十块看一场,便宜又实惠。 程远租的这部《泰坦尼克号》录像带是不删减版的,所以... 当放到女主肉丝全裸出境时,秦思羞红双脸的同时,用手挡住程远的眼睛,撅起小嘴说:“不许看!” 程远无奈由着她。 当放到男女主车内激情戏时,秦思再次用手挡住程远的双眼:“不许看!” 这次程远不由着她了,拿开她的手,把她抱过来就狠狠吻了上去。 这个吻长达超过一分钟,程远细细品尝她的小香舌。 秦思爷整个人被他吻得都懵了,只觉得呼吸不了,全身无力发软,只能让程远怪蜀黍任意施为。 这是这对纯洁的小情侣之间第一次真正的吻,在那一刻,程远心中那条不做怪蜀黍的警戒线,已经又拉低了许多。 当他们看到这部片子那句经典台词“youjumpijump”的时候。 秦思没说什么,只是头靠在程远的肩膀上,握住程远的手握紧了许多。 程远也没傻乎乎的学男主说你跳我跳生死相随,只是同样手上握紧了许多。 ...... 当看完这部长达将近四个小时,不删减版的泰坦尼克号电影的时候,秦思没有像很多女孩子那样感动得哭得稀里哗啦,她平常是属于理性大过感性的女生,只有对程远的感情这方面才会感性多一些。 秦思的泪点一点都不低,内心其实很坚强与强大,程远从未见过她真哭过,装哭反倒是见过几次,秦思流眼泪是真是假,对她十分了解的程远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 电影看完了,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秦思要回楼上了,两人的第一个情人节就要这么平淡的过完了。 只做了一顿饭,看了一部电影。 ... 电影结束后再坐了一小会儿,程远看看时间,暗赞爸爸和四哥给力,这么晚了居然还没回来。 “我送你上去。”程远看着秦思漂亮的眼睛说道。 “好!” 于是程远再次很绅士的把秦思从八楼送回九楼她家门口。 程远按惯例说:“早点休息!” “你也是!” 接着秦思也按惯例在程远唇上亲上一口就转身开门。 程远再次按惯例说道:“晚安。” 秦思按惯例回:“晚安。” 程远转身走,才迈开两步就听到秦思喊他。 “程远!” 程远回身看着她,笑吟吟问道:“不舍得了?” 秦思不说话,走到程远面前,双手楼上他的脖子,看着程远的眼睛几秒,随即勾着嘴角说:“吻我,像在你家那样。” 这样的要求,程远不可能拒绝,没回话,低头就对着秦思的小嘴吻了上去,舌尖轻撬,就滑了进去寻找它的小伙伴相互纠缠。 秦思依然很笨拙,没关系,程老司机慢慢的、温柔地引导她。 一分钟后,吻毕,唇分。 秦思气喘吁吁,胸口起伏,搂着程远脖子的双手,依然没有放开,缓了一会儿,气息平稳后,说:“还要!” 程远笑着又吻了上去。 如此反复了三次之后,程远捏捏秦思的小脸蛋:“好了,快进去吧!明天见。” 秦思这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程远,撅起小嘴:“好吧!” 随后含情脉脉地目送程远走进电梯,秦思心脏跳动还未平静,站在家门口把心情平复下来,才转身打开自己家房门。 第四十九章 要自爱 “妈!”秦思一进房门就看到自己妈妈站在门旁边,疑惑问道:“那么晚,你要出去?” 秦妈妈这时脸上表情有点不好看,紧紧皱着眉头看着秦思。 秦思的妈妈名叫杨静,她此时身穿红色丝绸睡衣,秦思相貌与她有几分相似,特别是眼睛与睫毛鼻子,简直一模一样,她皮肤保养得很好,脸上没有什么皱纹,看上去犹如30岁左右的少妇般模样,秦思和她现在站在一起,像姐妹多过母女。 杨静今晚一直在厅里看电视,听到大门锁开锁的声音,以为秦思回来了,可等了一两分钟都没有门都没有打开,她疑惑起来,走到门后,通过猫眼看门外。 这一看,可把她惊到了,女儿搂着程远在门外亲吻,楞了半响后,她想开门出去阻止,可手放到门把,又停住了,觉得这样出去不妥,会让秦思非常尴尬。 于是就这么楞楞站着在门后,内心挣扎一小会儿,就忍不住继续偷看着,越看心里则越不是滋味。 门外的小情侣你侬我侬,杨静心里却仿佛感到要失去女儿一般,心情尤其复杂。 杨静认识程远,很早就认识了,在他们还在上高一的时候就认识了,更是知道他和秦思不仅是同班同学,还是好朋友,走得很近,秦思也邀请过程远几次来她们家吃饭。 秦思不知道,因为她和程远在学校走得太近的问题,他们班主任曾给杨静打过电话,告知她秦思和程远走得过近的事情,担心他们会早恋的影响成绩。 杨静出于对女儿的信任,当时并没有对女儿多说什么,甚至于还帮他们跟班主任解释,他们只是朋友关系。而秦思的学习成绩也从来都没让她担忧过。 前些天程远和他爸爸搬到楼下的时候,杨静还送了一套茶具给他们。 ...... ...... 秦思看着自己妈妈不说话,眼神纠结的看着自己,聪慧如她很快就猜到原因,妈妈刚才应该看到她和程远在门外的亲热了。 不过秦思不慌张,拉起杨玲的手:“妈,怎么了?” 杨静看着秦思勉强笑了一下:“没什么,刚刚想出去找你,不过你回来了,就不出了。” 秦思转身把门关上,笑着说“那我们进去吧!” 两母女到大厅沙发坐下,气氛微妙,都沉默了,杨玲在考虑怎么开口,秦思平静地等着杨玲问。 半响过后,秦思见妈妈一直不问,走去饮水机那倒了两杯水,给杨静一杯,自己喝了一口后,先出声打破这沉默。 “妈,我谈恋爱了。” 秦思说完后,无畏地看着自己妈妈的眼睛。 杨静眼光复杂的看着秦思。 秦思的眼神里带着坚定,和她年轻时是那么相似。 杨静叹了口气,说了一句话。 “要自爱,要懂得保护自己。” 杨静了解自己女儿,外貌随她,性格更是也随她,很多方面都跟自己很相似,很有主见,现在秦思主动说起,那么自己若强烈反对肯定会适得其反,只会和女儿之间本来就有些僵硬的关系弄得更僵。 既然已成事实,那么只能在这方面教导她不能吃亏,首先就要了解他们现在到了什么程度,自从程远搬到楼下,女儿就经常跑下去,在这方面她有些担忧,女儿虽然懂事,可毕竟现在才17岁,还未成年。 想到这,杨静把秦思拉到身边抱着她:“思思,和妈妈说说程远,你没和我仔细说过他,也说说你们一起的事情,什么时候开始的?” 秦思见妈妈没有强硬反对,不由点头开心说道:“好!” 接下来秦思和杨静说起和程远一起的许多事情。 杨静不时提问几句。 大致都了解清楚后。杨静心里松一口气,他们才刚开始谈恋爱,还没发生什么不该发生的。 “妈妈知道你这个年龄的女孩对爱情会很向往,你自己也很有主见,可是妈妈是过来人,有些话需要跟你说说。” “你说吧!”秦思头依靠着杨静的肩脖间,勾起嘴角说:“其实,你想说什么我也能猜得到。” 杨静听了,心情更加复杂,她又何尝不知道自己女儿从小就聪慧,但自己当妈妈的该说还是要说。 “我知道你聪明,懂很多!”杨静把手放到秦思的脸庞上摸着:“可是爱情,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我也愿意去相信你们现在都很喜欢对方,可你现在毕竟还小,你和程远现在也才刚刚开始。而爱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我和你爸爸就是很好的例子,我们热恋过,接着结婚,然后生下你,可两人相处,时间长久之后,就不再是靠曾经那份互相喜欢就能维持。” 叹了口气继续说:“现在和你说这些有些早,你再聪明,现在的年龄也还小,很多事情没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是在书本是学不到的,体会不到的。” “而女人...” 杨静兜了好几个弯说了十几分钟,看差不多了,要回到她担忧的主题。 “说了那么多。”杨静拿起水抿一口,接着说:“你和程远谈恋爱,妈妈原则上不反对你们,就是想告诉你,我们女人要自爱和要懂得保护自己,你要知道,男人的甜言蜜语会让女人变傻,变得不会思考,会让你失去了自己的判断能力,你们不能脑子一发热,就踩过了那条线。在这一点,你要跟妈妈保证,你会保护好自己。” “如果程远对你提出过分的要求,你要懂得拒绝。” 秦思只是静静听着,等杨静说完,她坐起来看着杨静的眼睛认真说道:“妈,你说的我都懂,你们不要都把我当小孩子。” “你在妈妈眼睛永远都是小孩子!”杨静疼爱说道。 “好吧!我知道了,我保证,这样可以了吧?”秦思嘟嘴说道。 杨静此刻才露出欣慰的笑容。 接下来,杨静再以“过来人”的身份跟秦思交待了许多,关于女人怎么保护自己,关于什么年龄做什么事,关于恋爱男女交往过程中,许多中国家长不好意思跟孩子说的事,等等等都一一对秦思进行教导,来一场迟了一点儿的深度启蒙X教育。 听得秦思都觉得有点小害羞,很多她也不懂,这方面的书籍她一个女孩子可不好意思买来学习。 ...... 杨静给女儿的深度启蒙教育讲得差不多之后。 秦思扭头看向墙壁上的时钟,快到十二点了,于是说:“很晚了,我还没洗澡呢,先去洗个澡,妈你早点休息。” 杨静也看向时钟:“你去吧,等你洗好,今晚妈跟你睡。” “好。”秦思在杨静脸上“吧唧”亲一口:“妈,你真好!” 接着开心地走进自己的房间拿衣服。 杨静伸手摸摸被女儿“吧唧”的脸,看着秦思的背影,眼神带着无尽担忧,心里更是苦涩。 ****** 水从沐浴喷头洒在秦思的白璧无瑕的酮体上,水的温度让她感到很温暖,闭上眼睛,抬起头把脸凑到喷头下,任由洒下的水冲击她的脸庞。 秦思想起许多事。 爸爸和妈妈当年离婚,确实给她带来很大的伤害,那时她不能理解,妈妈那么好,为什么爸爸还要在外面找情人,所以她到现在都还讨厌自己爸爸。 随即自己查阅了许多关于男女爱情的书籍,有的描写的很美,看了让人向往,有的却很现实,比自己爸爸和妈妈的问题还有现实。 这让她很苦恼,到底什么才是爱情?什么才是婚姻?情侣怎样才能长久下去? 一大堆疑问使她很混乱,感到自己的聪明小脑袋根本不够用。 在高中,周围有许多情侣,她用旁观者的身份看在眼里,有时候会恶意揣测他们坚持不了多久,毕业后或许就会分手。 哪怕最后步入婚姻殿堂,也不一定会幸福,男方女方出了社会,面对诱惑或许就和她爸爸一样,抵抗不住从而导致婚姻破裂。 那时期的她已经懂很多了,没有像周围的女生一样懵懂,看待许多事情,看待这些情感,她是理性的。 和程远成为朋友,高中三年积累起来那么多,秦思也清楚自己确实对程远有好感,是喜欢他的,但她没有想着在那时就和程远成为情侣,更没有想在这个时候就和程远挑明,还会如此主动。 本想着,大学还有四年,或许还有更多的时间来看两人到底适不适合。 只是一切在程远出现在火车站那天,秦思改变主意了。 程远那天满头大汗看她的眼神让秦思心颤,不明白程远为什么会用那种怜惜的眼神看她,而在火车来到时,程远更是跑去买了票就跟着她们去省城。 秦思那时能感受到程远很紧张她,似乎非常害怕她去省城会发生什么意外,而在省城也证明了这点,她夜晚不过出去买点药,程远就紧张成那样,那么紧张抱着她。 这让秦思明白,程远很在乎她,比以往更在乎,那时,她不想再那么理性,不想再等,想随着自己的心去做选择。 程远在校园跟她说给彼此时间,那时她才发现原来程远和她以前的想法是一样,她当时是答应了,不过...... 想到这,秦思嘴角勾起得意的弧度。 ****** 第五十章 教师节 一般正常情况下,谈恋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热恋阶段。 一开始的那段时间太幸福太甜蜜,恨不得每分每秒在一起,脑海里都是对方,各种决心诺言,这也是恋爱最吸引人的地方,这个热恋阶段大约是从交往开始的前三个月,这个阶段很少有人会分开的。 第二阶段:磨合阶段。 磨合阶段就是在热恋阶段后,热恋阶段会慢慢暴露出双方的缺点和不合之处,但热恋时那些都能容忍,不会在意,但热恋期过后问题就慢慢凸显出来了,彼此会有意见,这阶段很容易吵架闹矛盾,很多情侣因为熬不过这个阶段可能因一句冲动的分手从此变为路人,情侣们如果能熬过磨合阶段,那在一起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 第三阶段:习惯和依赖。 等过了磨合期就没什么问题了,过了磨合期就证明两个人彼此是包容的,这之后就没有那么多热恋期的激情燃烧的岁月了,多的是平淡的幸福,彼此之间习惯,相互依赖,懂得爱情的真理。 程远和秦思这对纯洁小情侣,按理说现在才是刚刚处于热恋阶段,整天黏黏糊糊才对。 只不过,他们谈恋爱属于不太正常的情况,所以恋爱步骤不按这三个阶段慢慢来。 首先,程远灵魂是中年大叔,接受了和秦思成为情侣,是找回了他想要找的青春小尾巴,可不代表着他就会变成少年那样对恋爱,对爱情的状态。 以及,程远和秦思的感情是从好朋友转变而来,以前三年的时间好友关系相处,对彼此熟悉了解,不需要从零开始磨合,他们之间本就有很好的默契。 其次,秦思其实不像很多女孩子那样粘人,在她拿下程远之后,已经从她主动变成了程远比较主动,比较粘她。 只是程远毕竟是中年大叔,他再粘秦思,也没有多离谱,反而会给双方留出有比较大私人的空间。 两人现在的热恋期,他们的状态反而像多年相处的老夫老妻般,在平淡中偶尔才有些小激情。 这也是程远最后肯做怪蜀黍的原因之一,这种轻松的恋爱状态,是他一直想要的理想状态,而这点,只有和秦思一起他才能找到。 程远现在比较享受这个休闲假期,除了程爸和李清清母女合作的糖水店有需要的时候,他帮下忙,再偶尔黏黏秦思,其他时候更多的是坐在电脑前捣鼓东东。 而秦思有时去舞蹈室,有时和苏欣怡去玩,有时跟其他朋友一起,有时会和程远在房间里安静地各忙各自的事,她看看书,程远依然捣鼓他的东西。 如此,休闲的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九月份。 ****** 9月10日,这又是一个节日,教师节。 教师节这个节日,很多人会重视,也有很多人不会重视。 还是在一般正常情况之下,读书尖子、成绩好的学生会比差生要重视那么一点,因为他们和老师平常交流的时间多,而老师平常对他们这些成绩好的学生,在态度上会和蔼一些,因此,师生双方能积累下不错的师生情。 所以在教师节的这天下午,98届重点一班的学生,苏欣怡这个班长大人组织起包括她共十位同学,齐齐到教师宿舍小区里一一拜访各位老师,送花送礼。 只有十个人,苏大班长尽力了,实在组织不了更多的同学,在这个时候很多同学早已经去他们各自的大学报到上学了。剩下来这些都是学校报名时间晚的。 他们班主任从高一带着他们到高三,其他各主科老师也没怎么变,因为各主科老师即便不是重点班的班主任,却是其他班级的班主任,同样带着一个班从高一教到高三。 重点班的教育资源,学校都会向这边倾斜,每一科的教师,都会是学校能力强的老师。 此种情况下,程远他们班的主科老师基本上不变,体育音乐美术老师倒是一年一变。 给老师们送花送礼都送了一遍之后,十五位同学凑钱请班主任到到饭店里吃饭,其他科的老师今天还要应付他们班的学生,没空一起去。 程远他们的班主任是教的是数学,叫程启明,和程远同性,可他并不是程家村人,而是松榕市人,他个子不高,不到一米七,年级不大,今年才三十一岁。 程启明年级轻轻,头顶就已经成了地中海,在太阳底下能反光,讨厌他的同学甚至还会给他取个外号,叫他阿秃,当然,没人敢当面这样叫他,只敢私底下说说。 教师是一行很讲究资历的行业,程启明年纪轻轻就能带着重点班,这说明他很有能力,除了有能力之外也意味着他后台较硬。这也是社会某一方面的现实。 程远和其他老师的关系还算不错,即便是程远偶尔逃逃课,他们也没计较。 不过他和班主任程启明的关系却是不好,源于程远当年膨胀了,有一天连程启明的课都逃掉,那天他心情犹如大姨夫来了,非常不好,于是也不管是谁的课,任性地说逃就逃。 程启明平常看程远就不太顺眼,原因还是和秦思有关,当年的少男少女心里虽坦荡,但是走得太近是事实。 程远的学校对早恋问题是抓得很厉害,抓到了,轻的通知家长来学校,重的直接让退学,那年代的学校对这个问题都差不多。可以说是最严校规之一,男女挨得亲密点,老师们都会草木皆兵。 早恋就是猛虎,是禁忌,学生们要恋也只能偷偷摸摸,根本不敢大摇大摆,程远和秦思没有早恋,可在别人眼里他们却是早恋,所以程启明对他是怎么看就怎么都不顺眼。 那天程远居然连他的课都敢逃,胆子也忒大了点,程老师那小暴脾气也是说爆就爆,当天就把程远叫到办公室一顿臭骂,桌子是拍得嘭嘭响,愤怒对程远说他教不了他,让程远转学,程远听了是一阵无语,逃个课而已,就让转学,这也太过了吧。 程远经历过在宿舍被混混揍之后,在学校也是有人也是有人罩着的,那就是校长大人。 当年的事闹得那么大,程爸肯定要回松州市,他这一和校长见面,谈起来后才知道,原来两人是大学校友,这就厉害了,关系就这么扯上,再加上程远被揍这事,学校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校长对他是有愧疚的。 所以校长大人就成了程远的后台,平常对他多有照顾,这也是他偶尔犯点小校规,老师们都无视掉的主要原因。 当年程启明发火叫程远转学,还很较真的样子,不把他踢出学校不罢休的样子。 那么,程远不想和老师顶嘴或者吵闹,没办法之下,只能去找校长大人救命了,校长这种级别的后台,对学生来说,是非常给力的,一通电话,几句话就把程启明的怒火与不满给平了下去。 这下子,师生俩的梁子算是结下了,程启明这位班主任,从此是说话都没再跟程远说过一句,就当程远是透明的。 程远也乐得清净,心情不好的时候课照样继续逃,破罐破摔,秦思在这方面也不管他,她自己上课都说睡就睡,也不干正事,纪律上更没表现得多好,最多就是程远若逃课了,她就是抽多点时间帮程远补补课,也更用心点。 ...... ...... 饭店大包厢里,大圆桌子上坐着师生十一个人。 程启明左手边坐着苏大班长,右手边坐得是他们班的学习委员,今年学校有三个考上清木、燕大,他们班只有一个,今天不在场,早早去燕京了,其余两个不在他们班,是隐藏的高手高四复读生。 秦思没考上,她报的和程远同一个学校,对此,程远觉得秦思是故意的,有点任性了。 程远和秦思此时坐在左手边离苏欣怡隔了四五个人。 “今天你们能来看望我,我很高兴,辛苦三年,你们将准备走进大学,也不要懈怠,要记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更要记住我常跟你们说的四个字,你们忘了没有?”程启明拿起茶杯喝了口茶后,看着大家说道。 对在座的十几位他带了三年的学生,每个人都将前往不错的学校,他此时心里也挺欣慰。 “老师,我们怎么忘,天道酬勤。”苏欣怡说道。 “就是,忘不了,老师就放心吧,我们不会让你失望的。” “老师......” 每个同学都轮着回差不多的话。 程远和他的班主任程启明,以前虽然结有梁子,但是,程远是承认程启明人品并不差,能力也很强,讲课水准也极高,若是能力差,就算后台再硬,能力不够也不可能带他们这班。 最重要的是,程远不再是当年那个虽然比同龄人要成熟一些,可心底还是有些叛逆的少年,他现在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子。 程远此时想得是,当年他逃课这件事本身就不对,随后再找校长来压自己班主任,这就更过了。 所以当其他同学都说了一遍之后,甚至秦思也开口之后,程远拿起酒杯倒满,毕业了,在座除了秦思都已经成年,所以,点些啤酒这些酒精度数不高的,各位同学、包括程老师都不会在意。 随后程远站起身对程启明认真说道:“老师,这杯酒敬你,同时也向你道个晚了的歉,当年的事是我不对。” 说完就举起酒杯喝光,然后真诚且坦然看着程启明。 同学们都惊讶地看着程远,疑惑程远这是怎么了,他们并不知道当年的那件事,苏欣怡也不知道,秦思却知道,此时抬着头笑吟吟地看着程远,她早就发现,毕业后的程远,更成熟了许多,也更让她喜欢。 程远心里想法很简单,不管现在的程老师怎么想,会不会接受,他道这个歉是应该的。 尊师重道,程门立雪这些道理他都懂。 其实,这个歉,他前世回来松州,其中一次在学校走走的时候,遇到过程启明,也道过一次歉,之后两人还谈了许久,他们的梁子在那时也解了。 今世,当然也要再解一次。 程启明对上程远真诚的目光,对这个学生,他心情是复杂的,叹了口气,往酒杯倒上一杯酒,站了起来,对程远举起杯子,随后抬头一仰,把酒喝完。 程启明看了眼程远,接着扫了一圈再坐的同学,再倒一杯酒举起来,说:“我为你们骄傲!希望你们以后的成就能让我更加骄傲。” ****** 第五十一章 专注的程远 笠日中午两点多,程远在他房间里坐在电脑桌前,神情非常专注,右手上拿着鼠标移来移去,左手一直放在在键盘上不时快速按着。 程远身后的床上是秦思和苏欣怡,不是程老司机把她们齐齐哄上了床,做了什么羞羞的事,这是不可能的,此刻二女穿着完整,是苏欣怡早上到秦思家找她,十一点多她和秦思下来找程远。 程爸和程勇早早就出去忙店铺装修的那些事儿,中午没回来。 于是,程远给她们做了顿中午饭吃后,程远就继续对着电脑,二女干脆就坐在程远床上聊天,说悄悄话,女孩子间仿佛有永远说不完的话题,说不完的悄悄话,对此程远不闻不问,专注在电脑前。 “你和程远发展到什么地步了?”苏欣怡在秦思耳边轻声打趣问道:“你们家离得又近,这作案时间即充足又方便,到底有没有...那个?” 说完还拉开距离对秦思挑下眉毛。 秦思听了,顿感无语,伸出食指在苏欣怡脑门上戳一下:“什么这个那个的,欣怡你思想不健康哦!” “不健康就不健康,到底有没有嘛?”苏欣怡从上往下打量秦思一眼后,接着好奇问道。 秦思翻了个白眼:“没有!” 苏欣怡不信道:“你这天天主动送上门,程远这大色狼也忍得住?” “你想多了!”秦思无奈道。 秦思觉得苏欣怡确实想多了,自己和程远之间,最亲密也就亲亲吻吻抱抱,妈妈那天对她说了许多,她虽然有主见,但也觉得男女在那方面的事情,应该听妈妈的,不能那么早就... 而她看得出来,程远对她很爱惜,不会现在就对她更进一步,每当和程远抱着吻起来的时候,自己有时都会陶醉、迷离,程远身体也会起了反应,那时他就会很果断快放开自己,拉开距离调整情绪。 程远对她这样,让秦思更坚信自己爱上的男人是对的。 苏欣怡脸上仿佛写着“我不信”三字,嘴上也说道:“才不信。” 苏欣怡当然不信,他们住得如此近,楼上楼下,关系也确定了,就连双方家长都不反对,两人经常单处一室,程远又那么色。 苏欣怡甚至还有些怀疑和程远睡一起那天,他是故意抓自己的,只是有这个可能,到底是不是,她又不可能去问程远是不是故意抓她的。 而秦思那么漂亮,她身为女孩子见了都忍不住想啃上一口,才不信程远能忍得住。 “爱信不信!”秦思不再解释。 不理她,拿起放在床头旁边一本英文书籍,翻到插着书签那页,看起书来。 苏欣怡见秦思无视她,随即又凑上去在她耳边了说些什么。 “苏欣怡!”秦思听了后怒喝一声,恼怒地把书合上,往旁边重重一放,随即把苏欣怡推倒向另一边,就骑上去挠她痒痒。 “秦思别,我错了!” “太晚了!” 如此二女便打闹起来,接着,房间便充斥着二女的咯咯笑声。 忙于自己事情的程远,听到后面的动静,手停了下来,眼睛咕噜转了转。 要不要转头偷看下? 心里挣扎一小会儿,随即叹口气继续专注眼前的事情,双手继续甩鼠标起来和按起键盘来。 对后面可能存在的乍泄春光,不去看。 ****** 程建国站在商业街旁边的店铺门外,看着店铺里工人在施工,程勇站在他旁边,这十多天他很忙,却过很充实,同时很久没感受到身体如此有活力,亦有些许意气风发。 谁能想到,一个月前,他还是一个在外漂泊当建筑工人,连家都没有,可现在不但在老家这有一套这里最好的小区房子,面前这两层楼也是他的,这家准备要开的店同样是他的。 这些都是他儿子的功劳,这让程建国骄傲的同时,心里也有小小的不自在,花儿子的钱,他并没有心理负担,只是,他略微感到自己没用,所以,对糖水店能不能成功,他抱着很大的期待,做起来更是充满着干劲、斗志。 程远把所有事情都让他自由发挥,确实把他忙坏了,还好有程勇在帮忙。 此时店铺装修进度才装了一半多点,程远搞得设计太过麻烦,成本也高很多,若让他选,他肯定就简单装修得差不多就行,只是,他现在对儿子有种盲目的信任,既然是程远捣鼓出来的,那么就按他所说的做就是了。 “小叔。”程勇说道:“你回去休息吧,我在这看就行。” “休息就不用了,还有很多事要忙。”程建国听了,扭过头看向他微笑说:“你在这看,我去清清那边,要看下她们那边怎样。” 程勇应声好:“那你去吧。” 二十分钟后,程建国踩着自行车来到清清糖水店,现在她们这家店还没关,商业步行街那边还没装修好。 程远交待要提早开始招人,培训,招学徒,服务员这些都要,最少都要多招七八个人,说他们把店开起来后,只有他们几个肯定忙不过来。 程建国考虑过后,觉得也对,商业街那边店铺大了许多,位置也好,若生意像程远说的那样好起来,人手肯定不足,而只有陈晓芳和李清清两个做糖水,也肯定忙不过来,是需要招一些学徒回来。 现在已经招了四个学徒,就在这个店里学习。 看到程建国来了,陈晓芳笑着迎上去,说道:“建国,那边装修得怎么样了?” 程建国笑着回:“快了,已经在赶工,晚上都让工人在干,预计还要个把星期就能装好。” 程建国现在与陈晓芳和李清清是相当熟悉了,天天都要碰头商量一下糖水店的事。 此时李清清端着杯清补凉走过来,脸上泛起笑容道:“程叔叔,瞧你累得满头大汗的样子,先坐下喝杯糖水。” “快先坐下。”陈晓芳跟着说道。 “这是太阳晒的,哪有什么累的!”程建国点点头坐下:“现在那几个人学得怎样?” “挺好的,都很认真,已经上手了”陈晓芳回。 李清清把糖水放到程建国面前,问道:“程叔叔,小远最近在忙什么?” 程远现在是真当甩手掌柜了,李清清都有好几天没见过他。 讲起儿子,程建国就一脸无奈:“他能有什么忙的,天天呆在家里玩电脑游戏,吃饭都不按时吃。” 随即叹口气说:“思思也不管管他。” 李清清笑道:“小远是男孩子,喜欢玩游戏挺正常的。” “不管他了,店铺那边你们有空也去看看,有什么地方需要改的,都提出来。”程建国说:“还有,现在人就先招这些,剩下的等店开了看看生意怎样再招吧。” “好!” ****** 第五十二章 像我这样拉风的男人 程远房间。 “程远!”苏欣怡说:“别玩游戏了,陪我们出去逛逛!” 说自己过了喜欢玩游戏年龄的怪蜀黍程远,此刻在玩着星际争霸,而且还玩得正嗨,操控着虫族大军正在大杀四方呢。 只见他头也不回说道:“就好,等等,最后一把了,只需要五分钟。” 苏欣怡往床上一躺,她在程远家呆了几个小时,已经快要闷死了,程远一直在顾着打游戏,玩得可认真,只有她和秦思说话,而秦思不时看书又不理她。 “思思。”苏欣怡看向秦思说道:“他玩游戏连你都不理,你就不生气?” 秦思看书正看到精彩处,听了苏欣怡的话,头也没抬说道:“我也不理他啊,他玩他的游戏,我看我的书。” 苏欣怡是更加无奈了,这对情侣之间的状态让她难以理解,谈恋爱不应该是很唯美,很甜蜜,很热情的吗?书上都是这么说的,怎么到了程远和秦思这里,此时她感到如此平淡,他们不是今天才这样,是这段日子都这样。 摇了摇头,苏欣怡接着说:“真搞不懂你们两个。” 接着说:“算了,过几天我们就去学校报道了,你们准备得怎么样,我都收拾好行李了,想到终于可以离开家,就开心。” “嗯!”秦思把书放下,点点头笑着说道:“我也收拾好行李了。” 程远听了,暂停游戏,脚下一蹬,椅子就转向她们,两手一摊:“这离开学还有好几天,你们就收拾好了?我可告诉你们,不需要带太多东西,带几套衣服还有你们女孩子家的东西就行,其他都可以到了学校之后买。” 接着说:“这也没有什么好开心的,你们都没住过宿舍,很苦的,你们都没吃过苦,到时候别受不了!尤其是欣怡,长时间离开家,到时候别想家想到就哭鼻子。” 苏欣怡眉毛一挑,说:“才不会,我早就想住宿舍了,早就想可以离开我爸我妈,你们不知道,他们平常啰嗦死了。还有不用你提醒,我也没收拾多少东西。” 程远和秦思相视一笑,对于家长啰嗦这个问题,他们都是不用担心的。这与单亲不单亲无关,于自身因素,和父母的性格还有家庭地位等有关。 程远是被放养的,独立习惯了,程爸也管不了他。秦思是太聪明,若认真和她妈妈争论起来,她妈妈反而说不过她。 苏欣怡坐起来看了眼程远,又看了眼秦思,说道:“你们就要分开了,就没有不舍得?两年哦,你们要分隔两地。” “别说这个了。”秦思听了,就撅起嘴,懊恼说道:“我都郁闷了很久,不能和你们同一个校区,早知道是这样的,我就跟你们报一样的专业。” 程远和两个少女,他们三人报的大学是同一个,都录取了,就在省城,本省最好的学校,逸仙大学,又称山大。 本来,三人填志愿第一批次都填了同一所大学,报的专业、学院也在同一个校区,可秦思报的学院,后来才知道大一大二要在珠城校区先读两年,大三后才会回到程远他们的校区读。 珠城校区不在省城,而是在省城隔壁的珠城,这两校区之间有两小时车程距离。 当秦思在校园网上弄清楚是这种情况之后,这可把她郁闷坏了,填志愿的时候,她根本没有详细去了解清楚这里面的道道,想着反正都一样,谁知道会是这样子。 苏欣怡看着秦思是一脸无奈,这就是对高考对学校不重视的后果,对秦思不去了解学校的态度感到无语,对有两年不能和好友同校区,她也有小小的遗憾。 程远看到秦思懊恼的小模样,起身走了过去在床边坐下,搂着她的肩膀,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摸着她的脑袋,安慰道:“没关系,别听欣怡胡说,什么两年分隔两地,两个校区又不是多远,要坐飞机,有空我随时就会过去找你。” 秦思哼了声:“你要敢不来找我,我就咬你!”说完抬起头对着程远呲呲牙。 程远怪蜀黍看她这般调皮可爱模样,按这些天的习惯,就亲了下去,品尝秦思的小香舌。 “唔......” 被程远吻着,秦思习惯就楼上程远的脖子,两人仿佛就当苏欣怡空气般不存在就热吻起来。 苏欣怡又见了他们这般虐狗场面,心里又是一酸,两眼一闭就再次躺下去,眼不见为净。 同时苏欣怡对他们间的相处更觉奇怪,有时候黏糊,有时候又一点都不黏糊,都要怀疑两人是不是多重人格,怎样一下一个样。 不管一边的苏欣怡怎么想,程远和秦思还是若无旁人地搂在一起热吻着。 程远早哄过秦思很多次了,甚至有考虑过自己要不要到时候换下专业,过个一年,再考到秦思的专业去陪她。 或者秦思换过来他这边也可以,反正两个学院间也说不上差别多大,都是学校王牌商院,只是秦思要去的的那个院系名气大一点点,毕业以后在珠三角一带就业这方面,属螃蟹的,可以横着走。也就排名在前面的几所名校的名头能压一压。 不过想想之后,程远觉得还是算了,两人相处又岂在朝朝暮暮,反正过个两年,秦思大三也会回到他们校区,当然前提是,他们都不选择出国交换。 据程远了解,他们学校想要出国交换的机会很多,学生想出国是人人都有机会,机会是相对公平的,黑幕也是相对少,若学生们想的话,人人都可以靠自己努力去争取,成功几率也挺大,再据他了解,很多学生其实是不想出国。 苏欣怡都躺下了两分钟,瞄了眼旁边这对虐狗人士还不分开,还在忘我的热吻,亲吻的“唧唧”声听到心烦,心中酸楚更甚,耐心也慢慢被磨光。 于是又坐起来,恶狠狠盯着他们喊道:“你们够了,羞不羞,我都让你们亲了那么久,请考虑下我的感受。” 闻言,程远这才把秦思放开,抿抿干嘴唇边的痕迹,不在意说道:“欣怡啊,不要羡慕,我们这是情到浓时控制不了,上了大学你赶紧找个男朋友脱单,到时候小思不在我身边,就让你反过来虐我。” 秦思则有点小羞涩,不多,就一丁点儿,伸手在床头边小桌子上,抽出一张纸巾,擦擦自己小嘴上程远留下的口水,就笑着往旁边抱住苏欣怡,说道:“上到大学肯定大把大把的男生追我们欣怡。” 转头看向程远:“程远你可要好好帮欣怡把关,不能让欣怡被那些坏男人骗了,当然,若是又帅又好的,就可以考虑。” 苏欣怡撇撇嘴说:“还又帅又好呢,哪找去!” 程远则一本正经拍着胸口道:“保证完成任务,给欣怡挑个又帅又好的!” 接着装模装样叹口气,仰头四十五度角无耻寂寞说道:“当然了,找男朋友不能按照我的标准去找,那是肯定找不到的,像我这样拉风的男人,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像漆黑中的萤火虫,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我这样的好男人终究是少数,小思被我深深地迷住了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待二女开口,把头抬下来看着苏欣怡继续说道:“不过没关系,比我差一点儿的男人还是有很多的,欣怡不用担心,咱让他们排着队,再慢慢挑。” 接着,微微抬起下巴向秦思傲娇问道:“小思,你说对不对?” 秦思笑吟吟装出一个花痴模样,在程远脸上“吧唧”亲上一口:“对!” “不要脸!” 苏欣怡对程远说完就再次大字躺下没眼看他们二人。 ****** 第五十三章 生命之重 下午。 程远开着车带二女到处兜风,车早就补好漆,去松榕市取了回来。 到处乱兜,兜了许多地方,松州市兜完就兜出了松州。 在下午四点多的时候,车上,程远接到李国华的电话。 “小远,有几天没给哥哥电话啊,在干嘛呢?”李国华语气不满说道。 “华哥,你又不是女人,就不用天天等我电话了吧!” 说完,程远随即想起了什么,还是别在这方面纠缠,急忙接着说道:“华哥,找我什么事?” “我是想告诉你,前几天青忆乐队单曲出了,已经拿去电台打榜,你倒是好,你写的歌,一点都不在意成绩吗?你老家在山里啊?就不知道?” 呃,我老家确实是在山里。 “啊哈哈!”程远干笑一下:“我等下就去了解了解!对了,明天我上去朋城,把车还你!” 心里感到略有不舍,这有车开,老方便了,只不过不是自己的车,借来的总要还的。 “那车你就拿着继续开吧,你开了那么久,给回我,我也不会再开。不过你上来一下也好,看看大飞他们现在,都是你的功劳。” 要不要这么任性啊!我就开了不到一个月而已,你就不要了?若是人人都像你这样心态的话,二手车还有市场吗? 程远心里吐槽,嘴上却咧嘴笑说:“华哥这怎么行,这怎么好意思,你开不开都是要还你的。” 这话说得程远自己都感觉到自己虚伪。 “你小子少来这套,你跟我借走就没指望你还,车你拿去开,以后给我写多几首歌就可以了!”李国华这才露出真实目的。 程远无奈:“这个,再说,以后再说,等我灵感爆发再说,现在没有灵感实在写不出来啊。” “你记住就行,其他的等你明天上来再说,我这还有事,挂了!拜!” 嘟、嘟、嘟、 李国华这说挂就挂电话的作风,程远不由苦笑。 坐在副驾驶的秦思都听在耳里,见程远挂了电话,看着程远不开心问道:“你明天就上朋城?” 苏欣怡在后排半个身子已经伸出了车顶窗,真正的在“兜风”。不时还能听到她“啊,啊!”的乱喊。 “开学前要上去一趟,有点事。” 秦思没问他要去做什么,只是撅起小嘴“哦”了声。 程远左手抓着方向盘,转头看了一眼秦思,随即右手伸手过去抓住秦思的小手:“小思宝贝别不开心,开学那天你爸爸和妈妈都会送你去,也轮不到我,不过,报名那两天,我报完名后会去找你。” 秦思听了这才满意笑起来。 “这可是你说的。” “嗯!!” 几分钟后,程远想到这兜了许久也没有目的地,于是问道:“想去哪?” 秦思歪着脑袋想了想,她也没有什么地方想去的,于是反身拉了一下苏欣怡裙子,喊道:“欣怡,下来了,你这样很危险。” 程远听了笑了笑,他现在把车开得时速也就三四十,路况车也非常少,还是很注意安全的。 苏欣怡把身子塞回车厢里,头发被风吹得完全散乱,就像一个疯婆子,疑惑问:“思思,怎么了?” 秦思看她这个摸样,翻了个白眼,实在无语。 程远瞄了眼后视镜,看到苏欣怡这个模样也忍不住乐笑了下:“你们不让我继续玩游戏,把我拉出来了,可现在到底去哪玩,你也没说啊!” 去哪玩? 苏欣怡懵了下,她只是不想继续呆程远房间闷着而已,现在到处兜兜风,也挺不错,心情好了许多。 苏欣怡捋一下头发后说:“我也不知道,程远你自己想,带我们去好玩的地方。” 说完还给秦思挑下眼眉,秦思会意,跟着对程远说:“对,程远你来想。” 程远无奈,早该知道是这样了,这两少女或许在别的方面很有主见,可在游玩这方面上是一点主意都没,在杨城时就这样,去哪玩很多时候都要他拿主意。 于是便不再多问,问了也白问,自己想。 两位少女看程远无语的样子相视一眼,咯咯笑起来。 ...... ...... 傍晚五点多,开着车来到松榕市的海滩,今天是周二工作日,来海滩上游玩的人很少。 松榕市有一条又长又宽阔平缓的海滩,沙质洁白细软,在此建有滨海公园,不久后还会开发成度假区。 是这边为数不多适合游玩的地方之一。 程远把鞋子袜子脱掉,卷起裤脚,秦思和苏欣怡都穿着裙子,也跟着脱掉鞋子,三人走到沙滩海边处,任由海浪来回拍打在他们脚下。 程远拉着秦思,秦思拉着苏欣怡,三人沿着沙滩海边上走着,看着太阳西下,海天连成一线的美景。 不一会儿,两位少女玩心大起,丢下程远,欢愉地开始追逐,嬉闹。 程远没有加入进去,只是对她们喊了声:“小心点,你们不要弄湿衣服!” “知道啦!”秦思回喊。 “衣服湿了,你就去给我们买换的!”这是苏欣怡喊道。 程远苦笑摇摇头,转头定定站着,略皱着眉头,微眯双眼看着海平面那边。 此刻程远看着这大海美丽的景色,海风略显急促地吹过。 他心里有些话,满天神佛都听不见。 程远这几天的心情一直都不好,心里也有些焦虑与忐忑,却一直在分心强迫自己不去想,在地球某一边的某一件大事,今天是9月11日,某个国家有两栋楼被飞机撞倒了,死伤不少人。 上辈子,曾经小小愤青一个的程远,在今天对这件事,还和身边很多人一样,很冷漠,虽然不至于像很多人甚至会幸灾乐祸,拍手称快。 但是前世的今天,秦思不在了没多久,程远的情绪很糟糕,因这大事件,人死得再多,他依然没有任何同情心。 程远今世把秦思的生命挽救了回来,同时让爸爸也离开了那个让他会发生意外的工地。 看着秦思在他身边欢快的身影,爸爸也重新振作起来的模样,这时候的他才清楚知道生命活着是多么贵重。 生命在时光长河中只是一颗小水滴,在前世秦思和爸爸,没能让他们的生命水滴在时光长河中泛起涟漪,现在则是一切都有了可能,因为对他们来说,活着,一切才有可能、一切才有意义。 莫泊桑曾经说过:生活不可能像你想象得那么好,但也不会像你想象得那么糟。 可不管你生活好与糟,日子过得如何,对于普通人来说,前提是人要活着,人若失去了生命也就什么都没了。 现在程远带着记忆回到了青春时代,从现在起,到往后的这十几年间,一直都有看新闻习惯的他,知道许多天灾人祸会降临,比今天严重得很多,还发生于自己热爱的祖国土地上的悲剧,他同样知道,可他却感到自己是那么无力。 程远已经救了秦思和苏欣怡,让爸爸离开出意外的环境也等于提早救了他,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无声无息地救下了他们三个人。 可程远依然还是感到自己很渺小,他有自知之明,以他这渺小的身躯,他不可能救得了所有人,同样不可能把他脑子里的记忆到处跟人说,那后果,用屁股想都能知道,要么被消失,要么被切片研究,当成小白鼠,自由是肯定没有了。 以及,他不是救世主,重生了,老天也没给他什么超能力。 程远非常清楚知道自己只是个小人物,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没有那个能力去阻止这些会让人伤痛的事情发生。 他能做到的只是保护身边的人。以及不让自己去想太多。 可这几天,他的脑海里总会不受控制地浮现那些曾经在报纸上,在网络上看到的悲剧画面,这让他感受到很痛苦,明明知道很多,他却不能和人诉说,更阻止不了,也挽救不了那么多生命。令他心中产生出一种见死不救的愧疚感。这时,他多么希望记忆的保存可以有选择,可以删除掉那些会让他痛苦与良心不安的记忆。 “你怎么了?” 秦思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程远旁边,看着程远关心问道。 她看出了程远现在不知道为什么非常忧伤。 程远听到秦思的声音,把看着海平面的目光移到秦思的眼睛上,她清澈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仿佛在告诉他,她现在很担心自己。 程远抬起右手温柔地抚摸着秦思的脸庞:“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吗?” 他的声音有点嘶哑,仿佛在极力压抑着什么。 秦思听到程远这么问,楞了下,直视程远忧伤的眼神,不知为何,她心里突然一痛。 秦思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一段好的爱情也许不是你有多喜欢一个人,而是那个人能让你感到他有多需要你。 在程远问她的这一瞬间,她能感觉到,程远现在非常需要她。 所以,秦思没有犹豫,而是嘴角勾起了让程远熟悉的弧度,带点调皮,带点轻松,轻轻地说了一个字。 “会。” 程远突然咧着嘴傻笑,上前走一步把秦思抱到怀里,对着这些天他天天都能亲到的小嘴,吻了下去。 海风吹过少男少女的身子,海浪拍打在他们的脚下,夕阳的余晖映在他们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风声,浪声充斥在周围。 远处还有一双暗淡的眼睛看着他们! ..... 第五十四章 信仰 晚上九点左右。 程远载着二女回到松州市,先把苏欣怡送回了她家,再回到陶然居。 “叮!” B栋电梯,八楼到了,程远按住电梯开门键不让门关上,对秦思说:“玩累了吧,回去洗个澡早点休息。” “你也是。”秦思想了想,问:“明天几点去朋城?” “十点左右吧。” 秦思“哦”了声,在程远脸上亲一口:“回去吧,我上去了。” 程远放开手,走出了电梯,电梯门自动合上。 电梯里,秦思大眼珠转了转,嘴角勾起,似乎在想着什么主意。 程远回到家,程爸和程勇都在厅里看电视,他先去慢吞吞地洗了个澡,随后出到厅里,往沙发上坐下,和他们一起看了会电视,聊聊天。 当说到程远上大学的事情。 程远对程爸说:“爸,我明天上朋城,开学了就直接去学校,你不用送我。” 在要不要送程远去学校报名这个话题,父子俩之前有简单聊过,程爸是想陪儿子去报名的,他也可以顺便回去母校看看现在怎么样,很多年了,他都没有回去看过。 可现在松州这边糖水店都没装修好,很多事都需要他亲自去处理,根本走不开,总不能丢给李清清她们。 想到这,程爸说:“你自己去就自己去,注意安全。” “不用担心我,我又不是小孩子,你现在也走不开,等你忙完这段时间,有空了,可以回学校看看。” “也只有这样。”程爸叹了口气:“你从小就独立、懂事,不需要我去教导什么。” 接着说:“你是爸爸的骄傲,我也相信你以后可能会有辉煌的人生。” 说完这句,程爸看着程远,表情非常严肃,说:“你准备上大学,可能你也不需要爸爸为你操心,不过,既然我是你爸,那么在你踏上人生新的旅程之时,我这个没用的爸爸就对你多说几句,不管你需不需要,这是每一个身为父母都需要做的一件事,我也不例外。” 程远看着自己爸爸少有的对自己严肃,现在要开始教育的模样,于是认真道:“你说吧。” 程远肯听,程爸便直接说道:“人,要有人生信仰,我说的不是宗教信仰,而是精神信仰,有了自己的精神信仰,在日后,你才能一直坚持自我,坚持不被欲望左右,不被欲望引起的邪恶击倒。” “生活中有种种诱惑,比如权利、比如金钱,都会让你变得贪婪、自私、丑陋、病态、妒忌、憎恨。” “生活中也会有种种的打击,会让你变得颓废,有时灾难也会让你的努力一切都白费。” “但是,只要你有自己坚定的信仰,就能抵挡住那些让你堕落的利诱,会坚持住自我的理想、信念,会具有独立之精神、独立之人格、独立之思想。” 程爸一句一句慢慢说完。 程远听着爸爸难得的一次对他进行教育,此刻心里没有觉得不耐烦,反而有些欣慰。 听完后,程远心里喃喃道:信仰吗?曾经我有过,现在呢? 程勇则在一边也没说话。 程爸继续说道:“这些话是当年我的老师对我说的,可是我没有坚持住曾经的信仰。受到打击反而堕落了下去,希望你能找到让你坚持的理由,找到属于你自己的精神信仰。” 转头看向程勇:“阿勇,你也是。” 程远点点头:“我会的。” 程勇只“嗯”了一声。 程爸听了,就靠在沙发上,闭起眼睛,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一边的程勇低着头,握紧拳头似乎也再回忆着什么。 程远看到他们这陷入往事的模样,感到气氛有些沉重,于是对程勇说道:“四哥,要不要跟我去朋城玩几天?” 程勇听到程远问他,抬起头,想了几秒,说:“现在店铺还有很多事要忙,小叔一个人忙不过来。” 此刻程建国睁开双眼,不服道:“什么叫忙不过来,再开多几间店,我一个人都行,你就跟小远上去走走。” 程远接着笑吟吟跟程勇说道:“放心吧,你小叔可以的,你就跟我一起去转转,弟弟我带你去见识下,什么叫大都市的诱惑,美女任你挑。” 程勇顿感无语,自己这位堂弟在镇上的乡村迪厅表现出的本事,算是让他见识到了,两个不认识的小姑娘,不到半小时就被他左拥右抱,那是又楼又抱的,亲亲脸这些也不是没有,一个还说得过去,可他两个小姑娘一起,还显得那么正常。 程勇还没来得急回答,程爸听程远这么说,瞬间不淡定了,自从程远去了酒吧工作,那变化...尤其是女人方面,他是担忧的,现在程远已经和秦思确定了关系,再胡来可不好。 于是对程远认真说道:“你别带阿勇乱来,你四哥是老实人,你自己学坏别拖上他。” 程远摸摸鼻子悻悻说道:“我哪有学坏,我就随便说说,开个玩笑,这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你们别当真啊。” 接着便一脸憨厚模样:“其实,我也是个老实人,可老实的那种。” 程爸:“......” 程勇:“......” 接着,三人再闲聊了许多,程建国没有再对自己儿子进行教育,该说的都说了,而且,除了女人这一块,程远其他方面根本不用他操心,他能感觉得出来,有时候程远说话很有深度,他都有些小担心程远反过来教育他,那样的话,被儿子训,这面子可不好看。 程建国担心多了,程远从来不会用大道理去教育谁,很简单的一个道理,说得多,只会适得其反,人的改变更重要的是靠自己,旁人的劝导也好,教育也好,只能起到一个辅助作用,从程建国前往朋城做建筑工那天起,在程远心里,爸爸就已经站了起来,并不需要别人再去对他进行什么心灵指导,只需要适时给爸爸一些支持与鼓励,这样就好。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三人各自回房睡觉。 程远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都睡不着,想着许多事情。 自己回松州有了差不多一个月,把爸爸安顿好了,有房住,有事业做。 同时也通过这段时间,重生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对他的影响,引起不良情绪安抚了大半,无忧无虑地放飞了心灵,这种停下脚步,不为金钱身外物烦恼的感觉让他感到很轻松。 最大的收获还是秦思这个可人儿成了他女朋友,撕掉了持续了许多了的单身狗标签。 虽说重生回来时那段时间,自己对秦思要不要接受,想,又不敢,还想保持友谊那些,很矫情,非常矫情,矫情和纠结到自己都要鄙视自己。 可通过感受和秦思短短十几天的情侣关系,体会到那种比和她做好朋友,还要更舒服,更轻松的感觉。 由此能确定秦思就是最适合他的女人,若是放手,肯定会遗憾终身的。 程远早些天就已经想明白,繁华三千,看淡那即是浮云;烦恼无数,想开了也便是晴天。 前世的自己有太多遗憾,重活一次,何必还让自己如此纠结,更不要再让自己留遗憾。 已经抓住了秦思的手,那么就努力维持好彼此的感情,相信秦思同样珍惜和自己间的这段感情。 ...... 第五十五章 这,不太好吧 墙壁上的时钟已经走到了十一点半,电脑桌上的砸核桃牌手机铃声,在安静的房间里突然响起,把程远不知飘飞到哪儿的思绪拉扯了回来。 程远心里疑惑那么晚谁还给他打电话,下了床,穿上拖鞋走到电脑桌前把手机拿起来,是秦思来电,大拇指按下接通键。 “小思?” “是我。”秦思的声音压得很低:“你睡了没?” “还没有,你呢?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程远同样压低声音说道。 秦思不回答,却问:“叔叔和四哥睡了吗?” 程远更感疑惑,抬头看了看时间:“他们应该睡了吧!” “那你出来开门,我在你家门口。” “啊?你在外面?” “嗯,你快出来帮我开门。” “好,等等!” 秦思提醒说:“你开门注意小声点,别吵到叔叔和四哥。” “知道了!” 程远边走出房门,走向大门,心里嘀咕:这要来就来啊,要不要这么神神秘秘,我爸爸那么喜欢你,你找我,他也不会管的。 把防盗大门打开,秦思穿着睡衣站在门口,整件睡衣全部用少女心的粉色包笼着,睡衣的裙边则是用淡淡的湖蓝色做饰,裙摆上用蓝点覆盖,给可爱又加了点成熟,韵味! 见到自己女朋友这般站在门口,程远刚想说话,就被秦思伸手迅速捂住了嘴巴,秦思直勾勾瞪着程远,另一只手竖起食指放到她嘴边:“嘘!别说话。” 程远心里感到好笑:这地下党接头呢? 秦思不再说话,把程远拉进屋里,放开程远,蹑手蹑脚地把防盗门关上,随即把程远拉进他的房间。 期间程远被秦思瞪了几眼表达“你别说话!”的意思,他就没出声。 回到房间里,关上门后。 秦思拍了几下自己胸前鼓起可观小规模的胸脯,松了几口气。 程远此刻就这么微微笑着看着她,看她稳定下来,轻声问道:“怎么那么神秘?虽然现在是晚了点,可你找我,我老爸也不会有意见的。” 随即想到了什么:“你妈妈倒是会有意见。” 秦思抿着嘴说:“我是偷偷跑下来的。” “怎么?”程远问道:“睡不着?” “嗯!”秦思点点头,情绪略显低落说:“睡不着。” 接着她走到床边,就脱鞋坐了上去,往床里边挪了挪,空出位置,随后躺了下去,伸手对看楞了的程远招了招手。 程远看着她躺上了自己的床,心里隐隐猜测到秦思要干嘛。 于是走到床边坐下,不确定问道:“你要睡我这?” 秦思拉住程远手臂,把他拉了上床:“你躺好!” 这下子,程远更确定心中猜测了。 听话躺下后,秦思抱住他,头枕在他宽阔的肩膀边。 “今晚我就睡这。” 程远心说果然如此,嘴上却矜持说:“这似乎不太好吧!” 秦思微微撑起身子抬起头,看着程远的眼睛。 看了一小会儿,只见她此时微眯起眼睛说:“有什么不好?” 程远还是矜持道:“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共睡一床,又是大晚上,似乎真的不太好吧!” 接着说:“还有,你妈妈要是知道了,我的小命要不保的。” 秦思双手用力捧住程远脸颊,把程远的脸挤变形,勾起嘴角问:“你是不是在想什么坏心思?” 这时,只见程远把秦思双手扯开,看着秦思眼睛,一脸正气凌然,一脸正人君子:“没有,绝对没有。” 心里却道:没有就怪了,这大晚上你爬上我床,还趴我身上,我都忍不住想把你就地正法,你却还要我不起坏心思,臣妾做不到啊,这也没法把坏心思、歪念头立刻扼杀掉。 秦思右手挣开,伸出一只手指点了下程远鼻子,调皮说:“我只是想抱着你睡,你不许对我起坏心思。” 说完甜甜一笑,在程远嘴唇上蜻蜓点水般亲一下,就继续趴下去抱着程远:“明天你还要开车,快睡吧,养足点精神。” 程远苦笑,对秦思这种大胆行为,是一点都不惊讶,只是这个觉能安稳睡着就怪了,秦思穿得睡衣是丝质的,虽不透明却很单薄,整个人贴在他身上,身体的柔软包括她的小胸脯,他都能感知到一清二楚,自己的下身早就嚣张了起来,是非常嚣张的那种,非常非常嚣张那种。 这种情况,程远若没点反应,那不是柳下惠,而是太监,或者是身体出现了什么羞于告知他人的问题。 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还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 秦思根本不知道她此刻的模样,对男性到底有多大杀伤力,程远觉得若是换个男人,早就忍不住扑上去了,可他现在却一动都不敢动,甚至都不敢伸手楼住秦思。 程远只觉自己的身体从未这么僵硬过。 秦思从进来就表现得很平静、镇定,可心里却不平静,她知道程远身体起了反应,也很害羞,刚才那些平静不过是装出来的。 只是,她还是相信程远。 房间里安静了几分钟,两人都没说话,都能感受到对方快速跳动的心跳声,都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声。 气氛慢慢变得有些涟漪。 程远内心更是挣扎,他的脑海里,天使小程远和恶魔小程远大战了几百回合,依然杀得难分难解。 平时抱抱亲亲,他是可以很好的控制他自己,可现在心里依然动摇了,此刻的秦思对他的杀伤力太强了,且同睡一起。让他都有点儿要控计不住他计几。 这是一道选择题。 做禽兽,还是选择连禽兽都不如?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再过了一分钟左右。 “你真要睡这?不怕我把你真吃了?”程远扭过头,头向后拉开一点距离,看着秦思的眼睛,表情严肃问道:“不后悔?” 程远知道秦思对男女间的事也不是完全懵懂,所以此时仿佛在对秦思下最后的警告。 秦思听了,略感慌张,她再聪明也只是个少女。 咬着下嘴唇,几秒后又放开,直视程远渴望的眼神,随即笑道:“那你就吃吧!” 说完,秦思闭上眼睛,微微抬起下巴。 收到这个熟悉的信号,程远心说你别吃定我了,就以为我不敢,我禽兽起来连自己都怕。 随即毫不犹豫吻了下去,去吻着那两片柔软,找到那条小香舌纠缠在一起。 不知多久后,两嘴分开,两人都“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程远看着秦思几秒,平复一下激荡的情绪后,微微笑了下,捏了下她小巧玲珑自然挺的鼻子,便翻个侧身抬手把灯关了。 房间顿时漆黑一片,程远反身回来楼住秦思,在秦思额头上亲一下:“睡吧!” 这二字刚落下,程远瞬间感觉到自己灵魂升华了,柳下惠算什么,完全比不过自己,就问还有谁。 程远脑海里的斗争,最终还是天使小程远险胜一招,灭掉了恶魔小程远。 秦思用力抱紧了点程远,打趣问道:“你不吃我了吗?” 程远听了心里又荡起涟漪,急忙求饶说道:“求别说,你就别再惹火我了。” 接着装作恶狠狠说道:“你再惹我,我可不保证还能忍下来,就真把你吃了。” 秦思听了,抬头在程远脸上“吧唧”一口,幸福满满说道:“亲爱的,晚安。” “晚安。” 程远任由秦思抱着他,此刻他脑里已经没有了那些杂念,心里只感到很满足。 秦思再次觉得自己爱上程远是对的,心里非常甜蜜,同时也感到很满足。 纯洁的小情侣就这么慢慢地陷入了梦乡。 ****** 第五十六章 再上朋城 翌日。 程远和程勇十点左右吃过早餐就出发,前往朋城。 程远把程勇带上不是有什么项目做,需要他去帮忙,纯粹是他就想找个人陪,现在他最怕孤独。 其实,程远现在也搞不了什么项目,因为他没多少钱了。又买房,又买家具电器之后,他的账户里剩余二十六万。 程远自己留下三万块,其余都转给了程爸,买那栋商铺民房和装修开店铺有二十三万肯定是够了,程远把那些钱都由程爸处理。 程远只豪气地和他爸爸说了句:“钱不够了,就跟我说,我给你再转。” 程远现在暂时没打算再卖歌给李国华换钱,刚捡起来的节操,没打算那么快又扔掉。 抄或不抄,歌都在那里,想抄的时候随手抄来就是。 这次上朋城,程远本来打算把车还给李国华的,可李国华既然不肯要回,那他就厚脸皮收下。 二手车的问题,程远没有李国华那么矫情,根本不在意,车不过是代步工具,都一样。 况且,这辆奥迪,李国华买来也没两月,甚少开,程远刚借来时,车仪表板中里程表总里程显示窗的行驶公里数,还没他回一趟松州多,说它是新车也没毛病。 至于车钱,程远就没担心过会给不起他,迟点而已。 现在不用还车了,程远此次上朋城,还真没有明确目的。 秦思和他不在同一个校区,这就轮不到他送秦思去学校报名,秦思的爸爸妈妈就算离婚了,可对女儿上大学也挺看重,这对前夫妻通过交流,决定一起送秦思去。苏欣怡同校区,同样不用他送,苏欣怡的爸爸妈妈也会送她。 于是程远寻思着,离开学还有几天,爸爸的小事业,也不用他多操心,呆在松州也休息了那么久,上朋城转一圈也没什么不好,就像李国华说的,看看青忆乐队现在。毕竟是他的歌,呃,在这个时空就是他写的,程远不想无耻承认都没辙。 ...... ...... 车上。 程勇在开着车,程远在副驾驶上和秦思就互相发短信。 “你说叔叔会不会乱想?他会不会觉得我是很随便的女孩?”秦思发给程远的。 程远:“你说呢。” 秦思:“啊!!!都是你的错,都怪你!” 程远:“这怎么能怪我,是你偷跑下来我房间的,又不是我偷跑上去你家。” 秦思:“不管,就是你的错。” 收到这条女人蛮不讲理的短信,程远无奈苦笑,不过,小女朋友还是要哄。 在手机上打上:“好,好,好,都怪我!宝贝别担心,我爸他那么喜欢你,都把你当儿媳妇了,没事的。还有,我又没有真的把你吃了,咱俩心里坦荡荡。” 输入完,随即发送过去。 程远庆幸想到:还好,自己现在跑了,不然说不准要被秦思咬上几口泄恨。 昨晚,程远和秦思很纯洁的睡了一晚,清晨,天还没完全亮,秦思不到六点就爬了起床,程远还在熟睡,秦思没吵醒他,准备再偷偷地走回楼上她家。 谁能想到,秦思起得早,程爸爸今天起得更早,秦思刚走出程远的房间,还没走出几步。 在程远房间对面的程爸房间的房门也在那时打开了,程爸刚走出来就和秦思相遇,两人同时愣住。 当时的场面就尴尬了,秦思是羞得无地自容,喊了声叔叔,然后我我我了几声也没能我出什么来。 程爸则是楞住一会儿,回过神后说:“思思那么早就来找程远啊!”帮着秦思渡过这个尴尬时刻,同时对自己儿子在这方面感到绝望了。 就这样,秦思把羞怒情绪发泄到程远身上。 ...... 今天的路况不错,没有塞车,在下午不到四点就下了高速来到朋城。 有程勇在,程远和他两人轮流开了几小时,都感觉不到疲惫。 下了高速后,再兜了二十分钟左右来到青亿酒吧这边。 酒吧没那么早开门,程远就带着程勇到青忆酒吧对面的酒店开了两间房,住进了酒店。 凑巧的是,程远的酒店房间,就是和陈娴一晚的那间,呃,哪有这么巧的事,程远当时不知道以什么心理在前台问了句:这房空着没有,前台回答:还空着,于是他就选了这间。 程远也说不出自己选这间房间是什么心态。 在酒店安顿好了之后。 程远给李国华打电话。 “华哥,我到朋城了,就在悦通酒店。” 李国华有点疲惫的声音传出:“到啦?你在酒店等等,我们现在还在忙,晚上过去找你一起吃饭。” “行!” 和李国华再闲扯几句,程远就挂了电话。 躺在白色的床单上,眼睛直勾勾盯着天花板,思绪开始乱飞。 房间还是那个房间,床还是那张床。 她现在在干嘛?我们还算是朋友吗?一个月没联系,回到了朋城,要不要给她打个电话问候一声? 程远掏出他的砸核桃牌手机,看着这台low爆了的手机,有点无奈。 在手机通讯录里,翻到陈娴的名字,盯着陈娴二字看了半响。 最后叹了口气。 自己有了秦思,不该这样。 程远把手机扔在一边,起身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打开窗,看着对面的青忆酒吧又是好一会儿,回过神后耻笑了下自己重生后变多愁善感了。 这个房间在十六层,可以看到的视野很广。 程远把目光放远一些,远处很多地方仍然在施工。 朋城。 上一世,程远在这生活了十年之久,直到重生前依然在这个城市,可以说相当熟悉。 这座城市,是一座年轻的城市,是一座改革开放后的新兴的城市。 由于发展迅速,短短二十三年间就成为了一座现代大都市,很多人争涌而至,为这座城市的光速发展添砖增瓦。 很多人说:它是一个由外来淘金者组成的城市,人们争涌过来都只为赚钱。 很多人说:它少了一点气质,它是文化沙漠,因为它缺乏历史文化底蕴,人文气息淡薄。 还有很多很多人说:它是一座没有归属感的城市、一座没有地道美食的城市、一座人性冷漠的城市、一座人心分散的城市、一座没有爱情的城市、一座空虚没有灵魂的城市、一座没有生活气息的城市! 他们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朋城太年轻了,就像一个年轻人处于年少轻狂的阶段,骄傲自大,无所畏惧,缺点多过优点! 第五十七章 年轻的城市 程远则认为,他们说的都没有错,可是每个城市都有两面性,只是朋城这座城市太特殊了! 正因为它的特殊,它的年轻,这里冰冷的钢筋水泥,正好构成了别样的人类丛林,其实很适合年轻人来这发展,来这奋斗,这里属于年轻人,大家各凭本事、生存、拼搏,优胜略汰,一切如此简单。 而归属感,在程远看来,在任何一座大城市,在很多外来者、打工族们的心里,离开了家乡,去到大城市打工,同样会对那座大城市没有归属感。 程远在燕都、魔都、杨城都呆过,所以也一些有肤浅的认识,这几座城市的市民是骄傲的。 像燕都,他们市民的骄傲或许是他们在天子脚下,皇城子民,几朝在那建都,每来到一个新的,他们摇旗呐喊,每垮一个旧的,他们敲锣打鼓。 像魔都,他们市民的骄傲或许是,上个世纪31年时,他们最先见多识广,洋鬼子的毛胸膛,白俄女人的丰满大腿。 像杨城,他们市民的骄傲或许是语言,对语言的保护很用力,跟陌生人打招呼,可能先说的第一句话都是粤语。 朋城的市民其实也是骄傲的,最早到朋城的那一批人,并非有后来那样有如此多的高素质,高学历人才,多是在故乡,在原单位不那么受欢迎,甚至于混不下去的角色,可他们在此成就了自己,成就了朋城,因此,他们是骄傲的。 朋城年轻,是一座移民城市,一句来了就是朋城人,代表着这座城市的包容和开放。 所以这座城市的市民,大致上其实是不排外的,不歧视外地人的,歧视外来人口这个许多地方都存在的问题,或者说每一个地域、每一座城市一定存在的问题,程远在朋城反而很少能见到。 当然,这只能代表程远自己所见,他确实是很少在朋城见到歧视外地人的情况。而在另三座一线大城市不仅是见到,亲身感受到那种歧视经历也有。 朋城在这个问题上,肯定是有的,但也能肯定的是,相对少,因为在这里,歧视外地人就是歧视他们自己,朋城的“本地人”实在太少了,在庞大的城市人口中只占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都是外地人,或者曾经是外地人,全国各个地方的人都有,即便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们还靠收外地人的房租过日呢,欢迎还来不及。 作为一个特区,朋城从不缺少政策的支持,它的产业,高科技、金融、服务业,往后十几年依然还会有很多人年轻人来这奋斗。 它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从来没有减弱过,因为这里有良好的创业环境,相对公平的竞争氛围,有能力的人总能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且人均工资待遇高,在全国前三。后世甚至有人调侃说朋城人拿牛奶当水喝,由此说明,这里很多企业工资待遇确实好。 那么多年轻人蜂拥而至,但是程远前世在这里接触到的外地年轻人,基本没人会一来就想在朋城买房,房价实在是伤不起啊伤不起。 他们来的原因有三。 一,老家小城市住的太无聊,没什么事做,来朋城闯荡见见世面。 二,怀揣创业梦想,自己也有些真才实学,在老家根本就无法发挥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理想。 来朋城创业,理想万一实现了呢? 三,老家父母安排的工作,工资太低!来朋城挣钱或者镀金。钱挣够了就回家享福。 每年都有不少以这些心态到来的年轻人,有些人或许感受到这里人情冷暖,这里的残酷,适应不了,很快就回去了。 同样有许多年轻人适应了下来,在这里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最后反而喜欢上这里的生活环境,这座城市的绿化面积比很多外国的那些大城市还要大,公园之类的很多,这里也没有雾霾侵蚀。 所以,很多年轻人在实现了理想之后,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之后,就买房定居下来,甚至会把在老家的家人们都接上来一起生活。 朋城这座城市有很多优点,就连历史短这条,甚至于都能成为它的优点,年轻说明有朝气、创新。在这里,到处见到的都是年轻的面孔。第一批来朋城的人,很多到程远重生前的时间也不过才五十多岁,很多依然都没有退休。 当然,与其他一线城市对比,朋城也确实缺少了许多东西,如社会医疗、如没有一所自己的名牌大学、如很多很多方面都比不上。同样有很多不可辩驳的缺点,很多人说的那些,人情冷暖、没有爱情、金钱至上等在客观上都是是存在的。这里同样存在大都市的残酷。 “天堂在左,朋城在右”这句话也不是凭空而来,这八个字也不仅说它风光的一面,更是代表着里面的一些残酷现实。 还有就是朋城小,只有2000多平方公里,只相当于杨城的一个区,对比其他一线城市,二线城市同样小很多,地小人多,所以这里的房价是非常喜人,同样在全国前三。均价超杨城,媲美燕京魔都。 后世,当全国的房地产房价都涨不动的时候,这里是例外,从未停止上涨的步伐。政策上的限购,朋城户口的人只能买两套,非朋城户口只能买一套,等等等一些措施,同样解决不了人们对房子的渴望和购买的欲望。 程远想到自己上一世想在这买房,心里又是一苦。其实有段时间房价没涨得那么狠的时候,他是能买得起房子的,只是错过了机会,后来房价是越涨越感人,越涨越伤不起。 想到关于这座年轻城市的种种,想到自己在这生活了十年里的许多点点滴滴,在这拼搏、在这遇到的无疾而终和有疾而终的爱情、在这里的各种喜怒哀乐,想到这些,程远心里突然泛起一丝苦涩。 苦涩过后。 所有的一切一切,最后都化成一声叹息,前世的种种终是过眼云烟,现在他有了新的选择,新的人生。 ...... ...... 第五十八章 青忆乐队 晚上七点左右,酒店餐厅包厢里。 程远和程勇坐在里面,等了一会儿,李国华和青忆乐队到来。 “小远。” “华哥,大飞...” 程远起身边走边叫,过去和李国华拥抱了下,放开手:“先坐。” 李国华拍了拍程远肩膀:“坐吧。” 大家坐下寒暄几句,给程勇相互介绍一下,叫来服务员点好菜之后。 程远青忆乐看着队此时每个人都精神饱满,大飞更是隐隐有些意气风发。 大飞全名叫周禹城,大飞只是相当于一个外号,小名。 青忆乐队其余三位成员分别是,鼓手曹新,主音吉他手杨小海,贝斯手赵博超。他们年龄相仿,都是年轻人,都只比程远大个三四岁。 看到大飞得意的小模样,程远有点儿忍不住乐了下,《拯救》这首歌现在是小火了起来,电台,广播,这些打开随时可能听到。他也知道慢慢的也会越传唱来越广。 “大飞,曹新,小海,博超,你们现在当明星感觉怎样?”程远说道。 大飞咧嘴笑说:“哪有什么感觉,现在才出一首歌,等出了专辑,那才算得上是歌手。” 曹新接着说:“要说是明星也是大飞,我们几个根本没人认识。” 其余二人纷纷表示没感觉,大飞长得俊,有粉丝也先奔着他去。言语之间很明显有股醋劲。 程远注意到他们这样,不在意笑了下,这种事情他也没办法解决,国内一支乐队若火了,很多都是主唱红,剩下的若不是自身才华技术过硬,很难盖过主唱。 而在程远看来,青忆乐队就只有大飞算得上有才华,有潜力,其他三人是随便换掉都一点关系、一点影响都没有。 像beyond乐队,最红的是谁根本不用多说,其余人本身就属于自身硬,黄家驹去了后,他们也依然能靠自己的才华与能力立足,只是无法再达到黄家驹还在时的巅峰高度而已。 而国外的乐队,主唱不是最红的乐队有很多,比如,ACDC、Cream、枪花等等,原因还是同样,每位乐队成员才华与能力技术过硬,有真本事,才能让大家喜欢,其中某位成员名气能盖过主唱成为乐队核心是有可能的。 所以这除了看脸,还要看才华啊,青忆乐队,就大飞一人脸和才华都有,有粉丝都喜欢他也才是正常。 青忆乐队成员间的磨合和心态调整,只能靠他们自己处理,其余成员与其有闲工夫去妒忌大飞,还不如多想想怎么提升自己的能力,不过,程远可没打算连这个也插手,去帮他们操心。 于是,程远只好虚伪安慰说:“现在不是刚开始嘛,慢慢肯定都会被大家认识的,同样有粉丝的。” 曹新他们都扯下嘴角笑了下。 李国华这时说:“出专辑的事,急不了,你们录一首歌都录了那么久,其他还要慢慢来。” 接着对程远说:“小远,出单曲,一首歌而已,很简单,可出专辑哪有那么简单,而你写的歌都要等制作人和编曲老师他们重新编过,大飞他们那个半吊子编曲水准,在酒吧表演一下,糊弄下客人是可以,但是要出专辑,哪能那么儿戏。” 大飞露出委屈表情,这才华被否定,不嗨森。 程远听了李国华的话,仔细想了想,确实是这样,因为编曲真的很重要。 这要从作曲和编曲的区别说起。 现代社会,在商业音乐里,作曲和编曲分开了,很少作曲人会像以往作曲家进行艺术创作时会一手包办,包括作曲和编曲在内完完整整的创作。 一首流行商业音乐的歌曲,作曲歌词旋律这部分是重要,可编曲同样重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作曲”更重要。 什么叫编曲呢?它就是一个出现在商业音乐里的概念。程远所剽窃的歌都属于商业音乐,抄下来的吉他伴奏就是简单的编曲。 在音乐产业化的环境下,为了便于流水作业,音乐工作者有时把音乐创作分成若干环节,比如作曲,编曲,乐谱准备,演奏,录音,音乐工程制作,混音,母带处理…… 编曲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作曲的工作有时仅限于构思音乐结构和部分线条。 把编曲理解为“配器”其实也可以,因为这就是编曲的主要工作。 有的时候,编曲还要负责为音乐写作多声部织体,配和声、写对位。总而言之,编曲就是将作曲未完成的工作完成。 程远只能“作曲”,和单样乐器吉他伴奏简单的编曲,然后弹唱出来。 至于其他各种乐器配合的伴奏编曲,他哪能记得清楚,即便是记得清楚伴奏里有几样乐器也同样抄不了。 隔行如隔山啊,他真的没学过这些,对这些他只了解个大概轮廓,编曲在理论上怎么编,他是知道一点点,真的只有一点点理论知识而已,还是上辈子闲着没事就多看书,在一本音乐书籍上看到的,要他亲自动手编曲就直接懵逼。 这种情况下,程远抄出来的歌,当然需要专业的人来重新编过曲才行,而之前在酒吧里唱的歌,由大飞他们编的几样乐器配合的编曲,水准只能说一般般,在酒吧表演可以忽悠过去,是够用的,在酒吧这种场合表演,即便是仅有一把吉他弹奏表演都可以,可是,出专辑这种玩真的就不能那么儿戏。 大飞是音乐学校作曲系专业出来的,作曲能力或许不强,编曲能力却是不错,他不同程远这种装出来的音乐才华,大飞才是专业的,有真材实料,不然怎么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捣鼓出了好几首歌的简单编曲。 程远当时是有配合他来编曲,噢不,说配合都是往他脸上贴金了,准确说,是在看大飞编曲,偶尔提点小意见给他。 比如,程远能想起来前世这些歌的伴奏中,大概有什么乐器,就跟大飞说那首歌适合配什么乐器好。 程远当时观摩大飞编曲之下,能看出大飞对基础乐理和声学、复调、曲式这些理论知识的掌握很扎实。对各种乐器的演奏方法、编配方法、音域、发音方式、技巧的熟知,对各种乐器的配合联想能力也很天马行空。 在当时程远便觉得,如果大飞继续专注努力这个方面,以后是有希望能成为很好的编曲人。只是,现在的大飞经验还不够,他还需要更多的磨炼。 而李国华则对大飞他们的编曲能力不认同,要找专业的编曲人来重新编过曲,那就需要时间来创作,肯定没那么快。 这只能怪自己不是专业人士了,没能把前世完整的一首连编曲在内的歌曲抄下来。 至于李国华他们能不能找人把那些歌的编曲,编到能有前世的水准,这个程远觉得就很难说,不确定,希望他们可别毁了自己抄的歌。 一般情况下,作曲人创作了一首人声歌词旋律的歌,录了小样,有很多小样听上去都会是干巴巴的,如果旋律不是特别朗朗上口,是不会显得多好听的,这是因为编曲配器单调的原因,整体显得太单薄,没有经过专业的编曲,有些好歌是可能就会埋没下去的。 上一世,程远看了许多歌唱选秀比赛,参赛者唱的歌,很多都会对老歌进行改编,不但主旋律改动一些,乐器伴奏更是全改编了,本来在以前不算太火的老歌,经过重新改编后,一听,给人感觉“原来这歌还挺好听的!”然后那些老歌就重新火了一把,这充分说明好的编曲对一首歌来说它的重要性太大了。 程远想到这些有的没的,同时也笑着对李国华说道:“是要慢慢来,要把编曲质量提上来。” 接着对大飞他们说:“你们也不要着急,有华哥带着你们,罩着你们,还怕出不了专辑吗?” 第五十九章 再回青忆 大飞作为乐队的核心人物,既得利益者,听到程远的话后,开心说道:“那当然,有华哥和你写的歌,我们一点都不担心。” 程远和李国华相视一眼,都笑了。 李国华现在是青忆乐队的经纪人,青忆乐队现在的事都是他在管理,他是即出钱又出力。 程远对于李国华这位富二代公子哥的任性行为也感到好笑,他好好的二代不当,不去他老爸公司那当高管,跑去开酒吧,现在又干起经纪人的保姆工作,实在是任性啊。 同时程远挺羡慕李国华的,家里有钱,父母又不管他,他能任由自己的兴趣,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很潇洒。 接下来,一桌人吃吃喝喝,谈了许多,让程远也对青忆乐队现在的情况了解清楚。 说起来,程远是卖完歌,拿了不少钱就跑,也感到汗颜啊。 酒过三巡后,李国华对程远说:“其他的歌编好了曲,你要帮忙把把关。” 程远拿起茶杯喝口茶,想了想,把下关也好,不求跟前世一样,可也别差太多,若是差得多,自己作为原作者,可以给提点意见,便说道:“行,编好后先让我听听。” “你答应就好。”李国华笑了:“还有,你写的歌有粤语,有国语,不可能放在同一专辑里面,你是不是再包下几首歌来?” 青忆乐队几人此时满脸更是期待,两眼放光盯着程远。 程远心说又来了,李国华这是一直都不死心。 不由苦笑说道:“别,写歌哪有那么容易,灵感又不是女人的R沟,挤一挤就会有。” 其余人听到都笑了。 程远接着说:“更何况,你见过哪个明星的专辑,全部歌都是作曲人都是一个人包的。” 大飞此时抢话道:“有,周结伦。” 程远看着大飞有点懵,心想大飞这都知道?此时的周天王才出了一张专辑,在大陆名气没那么响好吧,没到家喻户晓的地步啊。 程远看着大飞幽怨说道:“大飞别插嘴,我都还说完了。” 大飞憨厚笑笑,对程远伸手做个“请”的动作:“你继续。” “我想说的是,作曲人是同一个人的是有,但他们都是自己创作自己唱,他们是创作型歌手,但是大部分歌手一张专辑,唱的都是好几个人写的歌。” 李国华听了说:“哥哥这不是更相信你的实力嘛。” 程远罢下手:“我还没说完呢,一张专辑就主打两三首歌,剩下的哪需要多好听,随便找几首风格差不多的凑一凑里好了。” 李国华说:“这些我都懂,可他们第一张专辑当然想着追求完美一些。” 程远此时感觉自己似乎忘了什么,想了想,想起来了,卖给李国华的十首歌,六首国语歌加四首粤语歌,那四首粤语歌中,有两首是有国语版本的。 想到这,说道:“华哥,这样,新歌现在我暂时写不出来,那几首粤语歌曲,我尝试下再填下国语的词。” 李国华也想了想,在国内出专辑肯定是要出国语歌的,在他眼里,程远的填词能力也很强。 于是点点头说道:“那好。” “还有,华哥你也可以找填词人重新作一下国语的词,谁的好就用谁的。”程远补充说道。 程远只能改其中两首,剩余的两首,曲肯定是质量高的,抄得香江乐坦的歌曲,在香江是火的。 可他实在无法自己创作,没那本事啊,凭记忆抄自己行,还抄得贼溜,可要自己创作,即便只是填词,也实在是没那水平,没那本事,这些歌都不是那种网络口水歌,歌词可以直白到: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若这样,程远还是自信自己可以写出这样的歌词的。要多少有多少,只是卖给李国华那些歌曲的旋律实在不适合那么直白。 “这样也好。”李国华同意说道。 ...... ...... 这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接下来,几人就一起去青忆酒吧坐坐。 程远辞职走后,青忆乐队也很少在酒吧唱歌,忙着他们的录歌去,酒吧老板李国华虽然去当经纪人玩票去了,可也没把青忆酒吧关掉,只是不再亲自打理,请了个经理来管理酒吧,驻唱歌手也请了新的。 到青忆酒吧时,已经晚上九点多,程远和青忆乐队都走了不再驻唱后,酒吧的生意已经打回原型,今天又不是周末,现在酒吧的客人比较少,只有三桌人。 新请的年轻女驻唱在小舞台上唱着一首英文歌曲,还是爵士乐《misty》,这种曲风在国内很小众,喜欢的会很喜欢,不喜欢的也听不进去,还不如来首广场舞曲“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来得爽快。 程远站着听了一小会儿,小姑娘打扮得很有个性,唱得也挺有味道,就忍不住模仿了下周董,把食指放到鼻子旁,对李国华说一句:哎哟,请的这小姑娘不错哦! 李国华则无视他。 几人在大卡座刚坐下时,有一桌熟客认出了程远他们,招手打了招呼,就走近一番寒暄,还问程远和青忆乐队今晚唱歌不,程远摇头说:“我就不抢大飞他们的风头了,他们才是这里的主角。” 回到”自家”,青忆乐队则肯定要上去表演的,只是此时人少,等晚点客人多些才上去表演,没有程远抢风头,他们就是青忆酒吧的大牌,这里是他们的主场。 而熟客听了他们的话,则开始呼朋唤友,叫他们朋友赶紧来青忆酒吧。毕竟,青忆乐队虽然才出了单曲,可他们在这一片早出名了,更何况,程远消失了一个月后又出现,这是这个酒吧客人小圈子的大新闻。 打发完热情的熟客之后,程远说:“华哥,你可得拿几瓶好酒出来,我在松州可是除了啤酒,就没喝过别的,已经不知道洋酒是什么味道了。” 李国华听了,笑了笑,还是爽快说道:“行,你想喝什么就自己拿,难道回来这里,你还等小吴他们给你送上来啊。” 第六十章 太浪了 程远听李国华这么说。 随即就乐呵呵地对程勇说道:“四哥,我们家那边酒的牌子假的多,在朋城这里,我也不保证出来玩就一定喝到的就是真酒,假的也有很多,可是在华哥酒吧这里,是绝对没有假酒,所以你想喝什么,随便说,这里品种齐全,我给你拿过来。” “我随便就行,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程勇腼腆说道。 程勇当了一晚的小透明,吃饭的时候,程远他们说话他在一边静静听着,搞清楚了程远是怎么赚的钱,心里是一阵羡慕和佩服。 程远心里吐槽下让四哥随便说,他还真说随便,然后也不管他,乐滋滋去吧台拿了几瓶轩尼诗之类的洋酒,也没贵到哪去,没好到哪去,他只是嘴馋了而已。 程远拿着酒回到座位上继续和李国华,青忆乐队四人,程勇他们喝酒、抽烟、聊黄笑话等等这些不健康的恶劣行为。 还有四位年轻姑娘在场。程老司机这次没左拥右抱。 怎么突然冒出来了四个年轻姑娘?不要惊讶,青忆乐队几位成员作为玩音乐的小年轻,私生活能有多好?不说滥交也好不到哪去。 姑娘们全是大飞喊过来的小模特,其中一个还是大飞现任的女朋友,程远恶意揣测很快就不是了。因为程远上个月只当了两个星期小驻唱,就看到大飞和好几个女人有暧昧不清的关系。 大家说说笑笑喝喝抽抽一会儿,气氛正热时。 只见程远取出一枚一元硬币对几位姑娘说: “美女们,我来给你们表演一个小魔术。” 几位穿着火辣的小姑娘拍着小手说:“好啊,好啊!”,“快表演!” 剩余的男人包括程勇在内,都在看着程远,一脸鄙视的表情,程远将要要魔术他们都曾见识过,那是惊天地泣鬼神,只不过此时都不说破,大飞还和他的队员们贱贱地对视了几眼,想笑又忍住。 程勇见到程远又开启撩妹模式,在心底轻叹一声老弟又开始了。他也只好再次开启了他的酷哥模式,实在是适应不了这种场景。 程远拿着硬币放到坐他旁边叫coco的小姑娘面前,同样一脸贱贱的表情说道:“coco美女,我能把这枚硬币变到你的胸里!你信不信?” coco娇嗔一声,小锤了一下程远手臂,接着嗲嗲说:“你坏死了,我才不信!” 程远瞬间脸变得严肃:“不信是吗!那我就表演给你看。” “你看,硬币在我左手。”程远把硬币放到左手心,握紧说道。 接着把握紧的左手伸到coco面前,故作神秘说道:“你吹一口气,魔术就成了。” coco笑嘻嘻听话对着程远的拳头,“呼”的一声吹了一口气,继续嗲嗲说道:“吹好了。” 程远在她吹完气后,开始装13,模仿某位魔术师说道:“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然后快速把空空如也的左手张开,硬币确实被他变“没”了,向大家展示:“呐,硬币没了,已经变到coco胸里了。” “我给你们找出来。”边说就边不待她们反应,迅速把手伸向coco那露出来的沟前。 程远的手就要接触到coco胸部的时候,被coco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小远弟弟,你这招数,我已经看穿了。”说完不仅coco笑起来,其他几女都哈哈笑起来。 青忆乐队几人更是捂肚子哈哈笑个不停。 程远一脸惊讶看着coco,那么快就看穿了?这智商媲美小思啊! 众人笑了一会儿。 大飞搂着他女朋友,一脸贱笑对程远说道:“小远,你这惊天地泣鬼神的魔术,我早跟我家宝贝表演过了,coco她们同样知道。” 噗,程勇顿时一口酒水喷了出来,连老实人都忍不住喷了。 “你不早说。”程远则满头黑线,眼神幽怨看着大飞说道。 几人又是哈哈大笑。 李国华则是静静地看着程远和大飞他们,嘴上挂着微笑,此时心里想的是,青忆乐队现在要走明星路,私生活方面要开始管一管才行。特别是表弟大飞,身为乐队核心,更要维持良好形象,不能再继续这样玩,没出名前他们怎么玩也没人会说什么,可如果出名后,再这样,可不行。 不过,李国华想了想,今晚就再他们再乐呵乐呵。明天再说。 这时,程远的厚脸皮再次发生作用,也不尴尬,继续一脸贱贱地对coco说:“我会的可不止一个魔术,还有别的呢,要不要表演你看?” coco那声音嗲得能媲美志玲姐姐,继续嗲程远:“好啊!这次要把硬币变到我身体哪个部位?”说完那小媚眼对着程远抛去。 “当然不是!这次我变扑克,要变四条烟。”程远不为所动,拿起一副扑克说道。 大飞说:“小远会的魔术可多了,不过coco你要小心点。” 众人又大笑起来。 “......” 程远无语,再次幽怨看着大飞,心说你能不能别拆我台?说好的撩妹二人组难道要散了吗? ...... 如果秦思此时在酒吧里见了这场面,即便是她比较放纵程远,也要把醋坛子摔破,对程远要管上一管才行,程远实在太浪了。 程远此时是在撩妹,可他心系秦思,没什么不良心思。 这只是大家随便乐呵乐呵。 即便是刚才那个无节操的把硬币变胸里的魔术,也不是真的要抓上,这个魔术有两个版本,程远刚才只是想装个样子,逗大家乐呵一下,随后在表面上看上去,硬币仿佛真的能在coco胸前的沟里拿出来,只是这才表演到一半就破功了。 即便是逢场作戏,程远也是有底线的,有原则的,没有和秦思确定关系前,他在这当驻唱的时候,与大飞他们一起撩那些出来玩的姑娘,表演的硬币消失魔术才会向另一个版本那样,无节操那方向进行。当然是在女方不会反感他前提下,不然,可要被当成色狼扇耳光的。 现在都是有女朋友的人,程远是有觉悟的,肯定不能还像以前那么过火。 ...... ...... 第六十一章 见或不见 青忆酒吧地处朋城的北山区,相隔的富田区朋南大道这边。 陈娴和好友黄莉雅居住的小区,离她们自己的公司不远,即便是走路,也只需十多分钟。 今天陈娴在白天忙完一天的工作之后,在傍晚不到六点之时,从公司步行回到了家,她的好友兼室友黄莉雅,在下了班后就忙着和帅哥约会去,只对陈娴说一句:“今晚不用等我回来了。”就扔下陈娴一人。 无奈之下,晚餐陈娴就自己做了沙拉,和意大利面吃。 饭后,陈娴走进到自己卧室,脱掉粘了些许油烟味的休闲服,露出白壁般的肌肤,从衣柜里拿出睡衣,正准备舒舒服服洗个澡放松一下,去掉一天工作的疲惫之时。 接到了李国华的电话。 “娴姐,在哪呢?”李国华问道。 “在家里,国华,有什么事吗?”陈娴柔声说道。 “小远从老家上来了,晚上约了一起吃饭,要不要过来一起聚一下?” 当听到程远的时候,陈娴心仿佛停顿了半拍。 自从和程远那一晚过后,她只去过一次青忆酒吧,就再也没去过,和李国华也极少联系。 平时都是通过繁忙的工作来使自己不去想太多。 而程远走了就没有再联系过她,让她明白了程远的态度,两人只是一夜露水情。 “不去了,工作上还有些事没处理好,今晚要加加班处理下。”陈娴的声音显得些许低落。 听到陈娴这么说,电话那头李国华沉默了。 对于程远和陈娴的事情,李国华知道的不多,但在程远走后,陈娴那次去酒吧,他在陈娴面前提起程远,陈娴的表情很不自然,有伤心,有难过。 再联想到程远辞职那一晚,是陈娴送程远到酒店,李国华有他自己的一点儿猜测,怀疑或许那一晚,程远和陈娴之间或许发生了点什么,只是不确定。 李国华并不是多管闲事的人,那时没有追问,朋友间相处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互相尊重,在私人的事情上,不能事事打破沙锅问到底,所以他都只是记在心里,没去问陈娴,同样没去问程远。 现在程远回来,他邀请陈娴一起,陈娴却用工作推辞,此时李国华心中更加确定他们两人之间,真的有发生了些什么。 男女这种事情,以李国华的身份,背景,和他开酒吧,见太多了,可以说是很正常的事,并不会多大惊小怪,可如果这种事发生在他这位学姐身上,则是让他有点惊讶了。 于是李国华沉默了几秒后,说道:“那好,晚上我们还会在酒吧坐坐,如果你想过来就过来吧,我们在那等你。” 陈娴听了也沉默下来,李国华耐心等她回话,过了一会儿,陈娴的声音传来。 “我看看吧!” “那好!” 随后,李国华再说了几句,陈娴心不在焉也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挂掉电话后,陈娴抬起手幽幽看着手腕处的手串,这手串她每天都带着,不是要睹物思程远,而是渐渐习惯了,或许是因为心理作用,看着它,有一种能让她心平气和的感觉。 只是此刻陈娴的心并不平静也不气和,同时心里也有些许挣扎。 去或不去?见或不见? ...... ...... 时间已经来到了晚上十点,青忆酒吧此时已经高朋满座,热闹非常。 程远和青忆乐队今晚一起回到了酒吧的消息,在熟客间喜大普奔,一传十,十传百地传了个遍。 收到消息的人,有空闲的都赶了过来,他们还记得一个月前,由程远在青忆酒吧掀起的酒吧小型“音乐会”。 在那时,不管大家怀着怎样的心情,开心或不开心,去到青忆酒吧,都能在那找到共同的开心点,那气氛热闹得仿佛能让人把所有烦恼抛开。 只是,程远对大家不告而别,说不见就不见了,李国华老板只说程远已经辞职,随后青忆乐队也甚少出现,就连李国华这位老板出现在酒吧的次数都少得可怜。 这段时间的酒吧气氛,回到了从前,让他们心中感觉到失落,仿佛失去了什么。 人生就是如此,会有许多离别,就如青忆酒吧的名字,不仅是青春会逝去,成为回忆,青春过后遇到的人或事同样慢慢会成为回忆。 由于,程远的不告而别,突然消失,让不少赏过他小费的客人感到伤心,对他那种行为感到痛彻心扉。 于是,青忆酒吧里,程远已经被众人“围攻”了,数落了许久,要他今晚一定要唱歌,还要一直唱,直到他们满意为止,这样才能安慰他们被程远伤害过的小心灵。 “各位哥哥、姐姐,我错了,我唱,我唱还不行吗!”程远苦笑拱手对着周围说道。 程远觉得他这时如果敢耍大牌说个不字,绝对能被口水沫子淹死,有四哥这位“保镖”在身边保护也没卵用,只会一起被淹死。 其实程远心里也吐槽,在座的客人们比他前世年龄大的也就只有寥寥数人,要叫他们哥哥姐姐,程远心里也无奈啊,谁叫现在这副身体年龄小。 “小远,这样才对嘛,唱得好,正哥我赏起你小费来是不眨眼的。”一位之前在程远当驻唱时,给程远赏了不少小费的豪客这时说道:“不多说,老李,先给每桌上打啤酒,算我的。” 他那声音掷地有声,一脸哥哥就是豪,你们服不服的样子。 众人立刻欢呼叫好恭维之言连绵不绝。 “正哥威武霸气。” “正哥天人下凡。” “正哥......” 这时,正哥旁边桌,一位三十五六少妇模样,穿着打扮艳丽的女子,一拍桌子,先是鄙视正哥一眼说:“阿正,你这请啤酒不够看啊!” 接着对李国华说:“老李,每桌上瓶轩尼诗,或者威士忌,算姐姐的。” 再对程远说:“小远,别说小费了,你今晚要是愿意陪姐姐一晚,姐姐是不会亏待你的哦。” 说完给程远抛个极为熟练、略有风情的媚眼。 众多吃瓜群众又是一阵口哨声,叫好声,又是一阵马屁送上。 “乐姐威武霸气!” “乐姐巾帼不让须眉!” “乐姐......” 第六十二章 再登台 程远听了后脸都垮了,酒吧环境氛围就这样,熟悉的男女互相打趣,是什么玩笑都敢开。不过程远在这位少妇看他的眼神,说不定她就是想来真的,富婆包养小白脸这种事,在朋城太常见了。 赶紧对着那少妇摇头加摇手求饶道:“乐姐,我们不约,我可是冰清玉洁的小雏,祖国的小花朵,未来的社会栋梁,千万不要来祸害我!求放过。” 众人听了更乐,看热闹不嫌事大,桌子更是拍得“砰砰”响。 “小远,你就从了乐姐吧!” “跟着乐姐吃香喝辣,多好啊!” “乐姐,小远不愿意,你看我怎样?” “乐姐...小远...” 各种各样的调侃瞬间从吃瓜群众嘴里说出来。 ...... 豪客们表演如何败家,众人称其天人下凡,此时,程勇内心更是觉得程远是天人下凡,堂弟这要牛逼上天啊。 ...... 青忆酒吧现场众人都很欢乐。 最欢乐的还要数李国华刚换上的酒吧经理,他乐得嘿嘿咧着嘴笑,想合都合不上,心想这今晚营业额就能顶他之前一个月。 可他的高兴、欢乐之心情没能维持多久,在他老板开口之后就变成了苦瓜脸。 “各位很热情啊,正哥,乐姐,你们别抢了,这第一轮酒由我来请你们。”李国华被激起二代的败家基因,这时败家说道。 接着扭头对他请的酒吧经理说道:“陈经理,记好了。” 陈经理苦瓜脸应道:“好的,老板。” 然后让服务员给客人们送上酒,要啤酒的上啤酒,要洋酒的上洋酒,要茅台之类的,不好意思,酒吧真没有这个,酒是好酒,可实在是和酒吧氛围不搭啊。青忆酒吧没进这些。 ...... ...... 小舞台上。 程远带着他的小弟们,青忆乐队四人组,都各就各位了。 虽说程远心里不想抢青忆乐队的风头,可现在骑虎难下,在青忆酒吧,在这些熟客心中,还是程远咖位比青忆乐队高一点,如果不唱,那后果不堪设想。 “各位哥哥姐姐,我现在上台了,这下满意了吧!” “好好唱你的歌,别说这么多废话。”正哥调侃说道。 众人又是一阵哈哈笑。 有人跟着说:“你这小驻唱哪来那么多话,快唱你的歌。” 乐姐倒是和正哥杠上,这时说:“小远多说几句,我就喜欢听你说话。” “.......” 程远决定无视他们,赶紧唱歌,唱完好下台,举起右手打个响指。 小弟大飞还是坐在钢琴边,收到熟悉的信号,就弹起前奏。对于在青忆酒吧,程远比他们以酒吧署名的乐队还受欢迎,只能苦笑了,这同样是没办法的事,他们现在有希望能步上星路还是靠程远写的歌呢,他们这些玩音乐的心里才清楚,创作不是那么简单的,没天分是创作不出好歌的。 比如他们老板李国华,李国华拿出五首歌说是他写的,可他们谁心里不清楚,那都是程远创作的歌,只是不敢拆穿李国华而已,就让老板自欺欺人的乐呵吧! ...... 程远这次还是选择粤语歌曲,就是卖给李国华的歌中其中一首有国语和粤语两个版本的歌,《边走边爱》。 大飞给了前奏,程远就跟上开口,再一次装他的音乐才子。 ...... 从指尖跨过乱发到梦魂内 从枕边走出世外 从沙丘穿过闹市继续期待 从车站步向月台 ...... 程远开口唱歌后,酒吧里本来吵杂的人声瞬间就停了下来,静静地听着,只有程远的歌声和乐声。 熟客们仿佛穿越回到了一个月前,慢慢地,他们发现这是一首他们没过的歌曲,以为程远又创作了新歌,这让他们感到兴奋。 ...... 这一生多侥幸赶上过你 不想知终点时你在何地 不管几多里路也试过缠在一起 未算别离 ...... 几分钟后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程远睁开双眼,听在耳里的还是熟悉的掌声,熟悉的欢呼声... 程远伸出双手向下压一压,客人们的声音停止。 程远说:“这歌,大家说好听吗?” 众人回:“好听!” 程远说:“这首歌,是我们李老板创作的歌曲,只是让我唱一下。” 说完给看向一直盯着他看的李国华个“满意了吧!”的眼色,李国华回以程远一个“算你会做!”的眼神。 这首歌程远确实没在酒吧唱过,是连署名都卖了给李国华五首歌中的一首,这既然已经卖了,收了钱的,不管别人信不信,程远都要说清楚,这是操守。 众多熟客是一脸不敢置信看着李国华,李国华则装模作样笑着对大家拱拱手。 李国华心里暗自偷乐,大感有面子之时。 正哥却一语道破真相说道:“老李,你有这本事?不会是把小远写的歌说是你的吧?” 李国华听了脸立马黑了,笑容也僵住。不快之表情尽显无疑。 程远见正哥拆台,略感头疼,心说人艰不拆的道理都不懂吗? 于是急忙对着麦克风说道:“别怀疑,我们老板也是很有创作才华的,他是厚积薄发,细水长流,我是三板斧,写了几首歌就灵感枯竭,怎么憋也憋不出新的。” 李国华这才满意地摆出傲娇模样,抬起下巴,也不正眼看正哥他们,仿佛再说:不跟你们一般见识。 程远接着说:“我在给大家唱两首我们老板创作的歌。” 说完继续装酷抬起手打个指响。 大飞他们几个继续扮演他的小弟角色,给起伴奏。 程远对着麦克风准备再唱之时。 看到门口走进一女子,进来女子身材高挑,散发着成熟的风韵,气质妖艳,踩着高跟鞋慢步走进来雍容的神态,身着红色紧身连衣裙,曲线玲珑完全展现,飒爽艳丽的妆容搭配魅惑的眼神,彰显其独特的熟女气质,右手食指和中指还夹着一支女人香烟,放到红唇抿一口,轻轻一呼,烟雾吐出。 第六十三章 再相见 程远在舞台上见了她,神情突然恍惚了一下,这一刻,他同样和许多客人们一样感受到一种穿越感,仿佛回到一个多月前。 陈娴走进青忆酒吧的动作与身穿衣着,与程远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模一样。这让他心中泛起涟漪。 程远之前有想过,陈娴今晚可能会来,心里已经作好了一些准备,因为他今天回来,李国华一句陈娴都没提过,这太吊诡了,以大家在一个月前打下的交情,李国华不可能提都不提一句,所以他能猜出李国华应该有告知了陈娴他回来的消息。 程远有心理准备能见到陈娴,也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甚至都幻想过再相见时的画面。 或许可能是这样的。 陈娴见到自己,一言不语,抬手就给自己一巴掌。 或许也有可能是这样的。 见面时,两人尴尬得要命,相视无言。 又或许是这样的。 两人都装作那一夜根本没发生过,继续像之前一样,可以继续小帅哥,大美女互相调侃。 再或许 ...... 只是,他没想过陈娴的出场方式是和一个月前第一次见她时一模一样。 此刻程远呆立在舞台上,楞楞地看着陈娴,青忆乐队他们弹的前奏过了,程远依然没有开口唱歌。 大飞几人对视一眼,感到疑惑,随后大飞打了个手势给其余三人,于是重弹前奏。 李国华顺着程远的目光往门口那边看一眼,看到陈娴出现,嘴角就翘了起来,这让他内心有种恶作剧成功的喜悦感。 酒吧其他客人则还是在耐心等待程远开口,只是很多人感到奇怪:这前奏怎么那么长。 陈娴姿态优雅地走到李国华桌前,看了一眼其他四个年轻姑娘,还有在一边酷哥形象的程勇,没理会他们,就在李国华边上坐下。 这让四位小姑娘感到压力,给陈娴的散发的冷艳气场压住,几女无言对视几眼,至于要表达什么就只有她们自己清楚了。 在陈娴坐下来后,李国华说:“娴姐,来啦?” 陈娴“嗯”了声,便面无表情地看着舞台上的程远。 李国华眼珠转了转,继续慵懒地依靠在沙发上微微笑着,也不再说话。 大飞他们已经弹第三遍前奏了,心里有些焦急,在他们感到莫名其妙,不知程远为什么就是不开口之时。 程远已经从恍惚回过了神,移开对注视陈娴的目光,接上音乐节奏开口,不管怎样,都要先把歌唱了。 ...... 约会像是为分享到饱肚滋味 有任何难题却不提起 这若是浪漫我怎麽觉得就快分离 你哭过但眼影闪得更艳美 ...... 程远再唱的这首歌依然还是一首粤语歌曲,叫《你瞒我瞒》,歌词大意一句话概括:一对情侣,她心里有别人,他装作不知道,因为太爱。 这歌获得过10年香江十大金曲奖,可在前世国内不算太火,连火都算不上,只能说在香江和珠三角一带还是有许多人喜欢听,其他地方的人,估计是没怎么听过,这是没办法的事,香江乐坛流行音乐已经过了巅峰时期,开始没落了下去。 2001年之后国内已经崛起,不管经济上,还是娱乐方面都会慢慢迎头赶上,反超,娱乐业方面,连韩国的那些假脸们都要来我们这圈钱,湾湾和香江艺人们如果想要继续红遍大江南北,都要到国内重新发展他们的事业,特别是香江的歌手们,更是要学习国语,唱国语歌,不然就继续呆在香江那弹丸之地继续不温不火吧,对新人和过气明星来说,是这样。 ...... 陈娴再次见到程远在舞台上唱歌,在舞台上,他依然散发着吸引人的光芒,只是,程远唱的歌词什么的她一句都没听进去,脑海里想的画面都是一个多月前的种种 ...... 到好奇心引起的最终那一晚。 看着程远,陈娴心里同样有苦涩,暗叹:女人对男人的好奇心真的不能太重。 ...... 无言的亲亲亲侵袭我心 仍宁愿亲口讲你累得很 如除我以外在你心 还多出一个人你瞒住我 我亦瞒住我太合衬 ...... 程远用假音唱完最后副歌,最后的音乐结束,台下依然给面子拍起掌声,欢呼声,可听在程远耳里,略感心虚,唱歌的时候他跑调都不知道跑了多少次,因为根本静不下心来唱,偶尔扭头接触到陈娴冷冷的目光,他就感到心虚,怎么可能还唱得好。 程远庆幸还好这歌也是没在酒吧唱过的,别人也听不出来跑没跑调,这歌依然还是连署名都卖了的五首其中一首,只是这首歌没有国语版,噢,好像有网红在网上写了国语的词,在程远看来,一个字:一般。 当然,程远自己连一般的词也作不出来,或者说他根本不想自己去填词,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不去丢这个人,只能靠李国华自己找填词人作国语版的去。 看着客人们再次为自己鼓掌欢呼,程远装模作样抬手捏捏喉咙,轻咳几声,压抑着喉咙假装声音嘶哑,然后对着大家说:“好了,各位哥哥姐姐,对不住了,我嗓子有点不舒服,先下去休息一下,让大飞他们给你们唱,他们可是未来的大明星,你们现在不多听一下,以后可没这种机会了。” “小远,刚还说再唱两首,还有一首呢?”正哥不满说道。 “你没听到小远声音都沙哑了吗!”乐姐先是顶了正哥一句,接着对程远说:“小远,不舒服就休息一下。” “ ...... ” 其他客人有的理解,有的还在继续调侃,不轻易放过程远。 而程远说完之后,也没心思理客人们满不满意,继续“耍大牌”,回头给大飞他们使个眼色。 大飞会意,习惯了,程远如果不想唱了就会这样,于是,大飞很熟练的立刻上台,安抚大家的情绪。 程远下了台,心情忐忑地走回李国华这边,目光甚至有点儿不敢和陈娴对视,他一时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心虚。 心想或许是因为那么久一条短信也没发过给陈娴吧,可不联系才是正常吧!但怎么还是有点心虚。 这人呐,总是这么自相矛盾,此时此刻,程远心里脑里都很乱。 走近了,程远看着陈娴漂亮的脸庞,漂亮是很漂亮,怎么感觉有点冷,只好硬着头皮,挤出个笑容,说:“娴姐。” 陈娴直视程远双眸,眼神有些复杂,红艳的嘴唇紧紧抿着,发出一个声音:“嗯!” 程远那晚过后一次都没有联系过她的态度,确实有伤到了她心。 她是成年人,也清楚相熟男女之间意乱情迷发生了关系,从此不联系或许是最好的处理。 可陈娴明白归明白,清楚归清楚,不管自己理性地多次对自己说:不要去在意。 只是,最后她都做不到,因为,程远这小男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哪能说不在意就不在意。 挂李国华电话后,陈娴在家里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来了,甚至于故意打扮上第一次在酒吧遇到程远时的服装。 程远看着陈娴的眼神流露有点幽怨的感觉,顿感头皮发麻,同时也非常尴尬,僵住当场。 “灯火辉煌的街头,突然 ..... ” 大飞他们已经开始表演,钢琴伴奏再次响起,大飞的高亢歌声已经开口,酒吧气氛又再次升温。 可程远却感觉置身冰天雪地之中。 第六十四章 喝 程勇和四个姑娘看着相视无言的两人,感觉出了怪异。 特别是我们四哥,是瞄瞄陈娴大美女,又啾啾程远,来回看了好几眼,老实人都能看出他们两个有奸情。 李国华看两人的反应,恶作剧是成功了,也百分百确定了心中猜测。 只是这..... 似乎与自己想象中,不太一样啊!比想象中还要复杂啊! 于是便开口对程远说道:“小远,坐下来,娴姐也来了,我们许久没聚过,一起喝几杯。” 程远的灵魂毕竟不是真的小年轻。 此种onenight过后再相见的情景,在上一世也同样遇到过,算是有经验。 所以,程远也就僵住一会儿,迅速调整好了心态。 便继续笑着开口:“对,娴姐来了,是要喝上几杯。”说完就在陈娴对面位置上坐了下去。 coco这时往程远身边靠过来,伸手想挽上程远的右手臂,又开始嗲程远:“小远,你唱歌真的好好听哟。” 程远只是笑笑,然后不动声色地从座位微微探起身,伸手抓向桌面的一瓶轩尼诗vsop,避开coco的手后,再拿起酒杯,往杯中倒满酒水。 拿着酒杯就往陈娴面前一摆,镇定自若道:“来,娴姐,多日不见,我们先喝一杯。” 被程远躲开,coco心里有点小恼怒,不死心想继续挽住程远,然而,陈娴没理程远这种熟悉的动作,而是微眯着眼睛往coco那冷冷一瞪。 杀气弥漫! coco被瞪得心里莫名一虚,已经快要抓住程远的手就停了下来。 实在是此刻陈娴的气场太强大,那姿态就仿佛正牌女友瞪小三,瞪得coco心慌慌。 李国华此刻也看着她,目光甚至同样有点冷,同样没说什么。 大飞的女朋友见过陈娴一次,知道陈娴是老板李国华的朋友,这种情况心里也想法多多,于是赶紧扯了下coco,向她微微摇摇头。意思很明显:别参合进去。 coco并不傻,她是觉得程远有趣,有才华,有些好感,可也没多喜欢上,得到好友的提示,随即也就放弃刚才脑子发热,想要争强好胜的想法。 好尴尬! 这是此刻程远心里的感受。 陈娴瞪coco的眼神他当然注意到了,而他拿着酒杯摆在空中好一会儿,陈娴也不理会,这同样会尴尬得好吧。 “还有我呢!小远你看到娴姐又无视我。”李国华及时把酒杯怼过来化解这小小的尴尬气氛。 陈娴撇了眼李国华,又看向程远,突然对着程远妩媚一笑,举起酒杯轻碰一下:“小远弟弟,回家乡玩得可开心?” “我家乡在山里,能有什么好玩的,连手机信号都收不到,想给你们打个电话,聊聊天解解闷都不行。”程远脸不红心不跳但很心虚地说着谎。 停顿一下,继续撒谎,若有其事道:“这不,我连大飞他们出歌打榜好几天都不知道,还是昨天出到市里,华哥才联系到我,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就赶上来了。” 说完向李国华投递一个“华哥,救命啊!”的求救眼神,希望他能读懂。 那么明显,李国华当然读懂了,这时也分析不出程远和陈娴到底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这个时候也不是分析的时候。 于是李国华对陈娴说道:“说起这个,娴姐你可不知道,之前我天天给小远打电话都打不通。” “哦,这样啊!”陈娴不可置否说道。 程远松了口气:“娴姐最近还好吗?” “不怎么好!”陈娴的声音略显慵懒。 程远心里咯噔一下:“怎么会呢!” “怎么就不会?”陈娴看着程远的眼睛微微笑着问道。 程远一时语塞,拿起酒喝上一口。 李国华这时说道:“娴姐,小远难得上来,就别提不开心的事,过两天他又要离开朋城上学去,再想逮住他,可没那么容易。” 给自己倒满酒,接着说:“所以啊,今晚不能放过他。” 听到李国华这么说,陈娴才想起来,程远这年纪,确实还需要上学,只是程远之前没提过,而他表现出的成熟,也让人很容易忽略他的实际年龄。 “在哪上学?”陈娴故作轻松问道:“几号去?” 程远心思转动一秒,这个撒不了谎,便老实回答道:“杨城山大,15号去。” “哦。”陈娴说:“那今晚是要好好喝一喝。” 李国华说:“是要好好喝一喝。” “行,那今晚不醉不归。” 程远话音刚落就意识不妥,和陈娴发生关系那晚也是喝了酒,自己虽然不觉得那是乱性,可酒精确实是罪魁祸首。 便改口说:“还是不要喝太多,娴姐开车来的吧,今天又不是周末,你明天肯定还要上班,我们意思意思就行。” “我是公司老板,上不上班,我说了算。”陈娴淡定说道。 “小远,你是不是怂了?今晚你可逃不了。”李国华接着说。 “怎么?现在不愿意陪娴姐尽兴喝酒了?” 程远和陈娴对视一眼,在陈娴妩媚的眼里什么都读不到,心里暗付:女人的心思果真不好猜,也就小思面对自己的时候,喜怒哀乐全摆在脸上,让自己一读就能读懂,陈娴现在到底在想什么,根本猜不出来。 咦!我好像忘了什么,对了,我有保镖啊,四哥,四哥救命。 程远同学终于想起了自己堂哥。 “啊哈哈!怎么会不愿意呢,愿意,当然愿意。”程远对陈娴说:“对了,娴姐,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堂哥,程勇。” 程远看着程勇说:“四哥,这是娴姐,我在朋城的好朋友。” 程远把“好朋友”三字略微说重一点,也不知道是暗示自己还是提示陈娴。 陈娴听了,脸上只是继续保持着笑容,没说什么。 在酷哥这条路上越走越远的程勇,这时腼腆说道:“娴姐,你好。” “你好。”陈娴对着程勇妩媚笑了笑回应。 这可把我们老实人四哥更感受不了,老实人也顶不住陈娴的魅力,只能努力维持着自己酷酷的表情,同时想着这娴姐肯定和程远有一腿,自己要顶住。 陈娴接着举起酒杯对程远说:“既然愿意那就喝吧。” “喝,当然喝,四哥,来,一起喝。”程远拿起酒杯和陈娴碰一下,在喝酒当中给程勇打个眼色。 程勇就没李国华那么“醒目”,刚被陈娴电了一眼,这脑袋还晕乎乎呢,谁知道程远要表达什么意思。 “好,我喝,喝。”程勇一边想继续装酷,可一开口就破功了,憨厚说道。 说完就举起杯自己怼完一大杯。 程远翻个白眼,心说:四哥我是想叫你看着我点,我不行了,你就帮我顶住。 程远无奈道:“娴姐,这杯敬你。” ...... 接下来,青忆乐队还是在舞台上继续唱歌,四位小模特被程远四人晾一边自己玩。 而程远几个则在不停地喝酒,程远认命了,放开了喝,同时也想把自己给怼醉了。 说老实话,程远现在面对陈娴心里感到有些压力,虽然猜不到陈娴心里想什么,也不觉得陈娴会对自己怎样,可也意识到陈娴似乎并没有把两人那一晚完全放下,那么,最好的办法便是把自己给怼醉,醉了就一了百了。 ****** 第六十五章 宿醉过后 一觉醒来,程远从床上坐了起来,先是低着头揉揉自己的太阳穴,倒不是头疼,青忆酒吧没有假酒,他不喝到假酒一般都不会头疼,现在的状况是正常的宿醉后头晕脑胀,口干舌燥,胃里还一阵一阵翻涌,浑身都没劲,浑身都不舒服。 程远昨晚怼自己怼得比较狠,所以也躺得比较彻底。 就这么坐了一会儿,他酒后不会断片儿,这次也没例外,朦胧中想起昨晚醉酒时候做的事,都是一些碎片,慢慢连贯起来,就完整了,可想清楚昨晚的事,他宁愿自己会断片儿,这都什么啊! 这一刻,程远是多么羡慕那些喝醉酒了会断片儿的人。 再低头看看自己身体,果然是如他在酒吧唱过的歌一样,一丝不挂。 在上一世,程远在感情上,有诞生过那种想要跟一个人过一辈子的想法,可那不过只是某一瞬间的冲动,绝大多数时候,他懦弱又自私,渴望不受牵制地自由穿梭于一段又一段感情,热爱就发光,不爱就麻木,还告诉自己,这些都是身体的本能反应,从这个角度而言,男女感情没有孰对孰错。 而这一世,程远同样诞生了想要跟一个人过一辈子的想法,就是和秦思,这次不是某一瞬间的冲动,而是有多一生的阅历,他考虑得很全面也很清楚,在他心中,没有别的女人比秦思更适合自己。 在松榕市的海边,那个女孩很轻松地给了程远一个承诺,她的语气很轻松,可对程远的冲击却不小,这让他感受到无比强烈的幸福感。 再想一会儿,仿佛想明白很多事,比如有些事该面对的还是逃不掉。 酒店的房间,床的右手边不远处就是卫生间,卫生间不全都是水泥砖头白灰墙壁,处于房间里的两面墙壁,是磨砂材质的玻璃围着。 当程远沉溺于思绪之中时,突然听到旁边传来水声,揉太阳穴的手停下,抬起头转过去,一道模糊的曼妙身影出现在磨砂玻璃之中,似乎那身影刚从浴缸中站起来,这种玻璃材质看不清里面的人的面孔,只能看到一个黑色的身影,但是程远还是一眼就看出来那是谁。 程远定定看着这道身影,眼光有些复杂,更是感叹女人的心思太复杂。 卫生间里的女人拿起毛巾擦身子,一件一件地穿上衣服。 昨晚,程远确实想把自己灌醉,不愿,或者一时不知怎么去面对陈娴,他还没想清楚,而四哥在身边,就算喝醉了,也有人看着。 但在程远的记忆片段里,喝酒的四人,李国华这位酒量不见底的酒吧老板依然没醉,而陈娴昨晚喝得其实不多,很多时候都是小口小口的抿着,让程远寄予厚望的四哥程勇反倒是第一个躺的,给李国华和陈娴敬下酒,就狂怼自己,怼得比他都狠。 这让程远对四哥的怨念深重。说好的保镖呢?保镖把自己先怼趴了,哪有这样的。虽然四哥躺了,但面对陈娴幽怨的眼神,程远也没有停止怼自己的行为,这副还没把酒量锻炼得多厉害的身体,不负他所望,很快也趴了。 只是,趴是趴了,身体也到了不受自己控制的地步,可意识对周围感知依然清楚。 这也是程远喝酒的其中一面,酒品算得上是非常不错,非常好,前世的朋友们约一起去喝酒都不会忘了叫他,程远喝酒不耍赖,喝多了不会哭,也不会闹,更不会疯言疯语,或者干出什么出格的事,因为,他在酒后睡着前,哪怕感觉到身体不像是自己的,一点都控制不了,可他意识都是知道自己在哪,自己在干嘛,自己的情况到了什么地步。这才是程远觉得自己从来不会酒后乱性这一说的原因,即便乱也是因为他意识里想,才会去做。 程远也从来都不会出现有些人那样喝高了就会“耍酒疯”的行为。 此时程远有些羡慕那些喝了酒会“耍酒疯”,然后睡一觉之后对自己酒后的丢人行为会忘记,会断片儿的人,老羡慕他们了。 问题就在这里,由于程远在真正睡着前,都是有自我意识的,而又从来不会断片儿,所以很清楚的想起昨晚还是陈娴扶他回酒店,照顾喝多了的他,脱衣、擦拭身子等等,都是陈娴一个人在照顾。 仅仅如此,程远也不会有太多浮动,毕竟他是个喝趴了的人,身体软得和陈娴也干不了什么羞羞的事,在昨晚他更是无心也无力去做这些,所以和陈娴并没有发生再一次不可告人的事。 陈娴只是很细心地照顾酒后的他,这样,程远最多只会有些小感动。 让程远此刻心里比较浮动,比较复杂的是,他的这种酒后状况,在这一世没人知道,他也还没告诉过任何人,也没和别人讨论过酒后大家行为不同的问题,所以陈娴同样不会知道她昨晚照顾的全身软趴趴的程远意识是清醒的。而是以为他确实喝醉了。 当面对一个喝醉酒的男人或者女人,而那个人在你心里有一定分量,你有许多话想喝他(她)说,可在大家清醒时因为种种原因而不好去开口的时候,面对一个“睡着”的他,或许就容易开口去述说想说的话。 陈娴就是如此,不管她和程远之间感情其实严格来说并不深,可程远是她第一个男人,她一个人远离家生活在另一座城市,无依无靠,也会感到寂寞,也会感到空虚。 陈娴并不是一个坚强的女人,那么多年的人生,她的生活一直被父母规划,安排,上大学,工作等等都是听父母的,而她做的最坚强的两件事,一是曾经偷偷谈过一次恋爱,二就是对自己父母在她的婚姻安排上毅然say no,一个人来到朋城。 在昨晚,陈娴以为程远喝醉了,睡着了,是无意识的,所以对着这样子的程远说了许多话。 而这些话,在当时程远朦胧中听到了,现在宿醉醒过来,也同样没有忘记,能全部想起来。 第六十六章 无题 当程远在仔细回想昨晚陈娴说过的话时。 “你醒啦!” 陈娴走出卫生间看到程远坐在床上,关心说道:“还好吗?我给你拿瓶水。” 说完便走到电视机旁边拿一瓶矿泉水走到床边,把矿泉水递给程远。 “谢谢!”程远看了一眼陈娴的眼睛,声音嘶哑说道。 “有头疼吗?或者哪里不舒服?”陈娴柔声问道。 程远确实感到口干得厉害,说话音声都干,扭开瓶盖喝口水,润润喉咙:“没有,我没事。” “嗯!”陈娴在床边坐下:“你的衣服昨晚被你自己吐脏了,我让酒店服务员拿去干洗,这个点应该很快会送回来。” “没关系,我包里有换的。” “嗯!” 随即两人都沉默下来。程远低着头看着手中矿泉水,陈娴则看着程远,眼神有点空洞。 “娴姐,谢谢你昨晚照顾我。”程远率先打破沉寂。 “不用。” 程远听了,想起陈娴对他说的话,突然升起一阵愧疚感,抬起头和陈娴对视一眼,立刻就移开了: “你 ... ” “我 ... ” “你先说。” “你说吧!” 随即两人又是一阵沉默。 程远是真的感到头大,刚才有想明白是要面对,逃避不了,只是,真面对了,此时又不知道对陈娴说些什么。 难道自我感觉良好的说:娴姐啊,我们那只是一夜,都不要想太多。 如果这样说,先不说陈娴怎么想,程远自己都感觉有点渣。 陈娴昨晚说了许多她的事情,真的说了挺多,她的喜怒哀乐,她的过往都对“睡着”了的自己说了许多,可能陈娴心里憋得也苦,这一说就说了许久,而他又一直没完全睡过去,都听到了,这让程远对陈娴的了解更深了一层。 同时程远也清楚了和陈娴那一晚,居然是两人的第一次,呃,这一世,他确实也是第一次。 程远第一反应是不信,可仔细想想,却又信了,因为陈娴没必要骗一个“睡着”的自己。昨晚陈娴的行为与其说是对他述说,倒不如说是她在对自己说。 信了后,程远最怕的就是这个,在上一世就怕,对夏冰冰就是因为怕负责任而不敢,说他矫情也好,懦弱也好,总之他就是怕这种。 可现在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而最让程远搞不清楚的是陈娴的态度,搞不清楚陈娴此刻到底想自己怎样,更无奈的是,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现在到底要怎么去面对陈娴。 程远知道她对自己是复杂的,好感,肯定有,也清楚自己对陈娴有好感,但两人之间如果要说爱,那应该双方是真的都没有,不仅他对陈娴没有这种情感,也相信陈娴对他也肯定没有到爱这一步。 毕竟两人相识时间真的很短,彼此间根本了解不多,能有什么爱? 程远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如果一对男女发生一见钟情,那么他只会肤浅的认为双方都是“见色起意”,就是这么肤浅,不管别人能用多么华丽的、高尚的、有深度的语句、词藻来形容一见钟情的美好。 又或者在心理学上从生理、心理、潜意识等等来剖析、解析这种现象,程远依然还会固执且肤浅的认为这种本质就是见色起意。说得更肤浅一点就是,“我对你一见钟情”跟“我想上你”,这两句话没多大区别。 在程远自己的爱情观里,始终认为爱需要双方都了解彼此才能产生,若连对方真实的一面都没有了解清楚,就去爱,那是盲目的。也是不靠谱的。 他和陈娴之前彼此的了解都只是很片面,可发生过关系,还糊里糊涂是第一次。 这让程远想不明白陈娴此时是什么心态,他不认为自己魅力大到女人见了自己就会爱上,更何况是陈娴这种美女,甚至于现在他都没想明白陈娴那次为什么不拒绝,陈娴昨晚在这个问题上也没说清楚。 程远是越想越头大,酒精没让他感到头痛,这措手无措的感觉却让他头痛起来,忍不住闭上眼睛揉揉太阳穴。 陈娴同样是有些措手无措,同样不知道对程远说些什么,昨晚程远“睡着”,她能很轻松说了很多,可现在两人单独相处,都是清醒状态,反而不知如何去表达,就仿佛回到少女时期,什么理智,成熟那些都放到一边了。 看到程远有些“痛苦”的样子,陈娴伸手抓住程远的手腕,紧张问道:“你真的没事吗?我还是去给你买点解酒药吧。” 程远想了想,暂时不知道对陈娴说什么,两人在一起也略感尴尬,更何况,自己现在还一丝不挂。 而陈娴此时的小女人状态也让程远感到不适应。 于是就应道:“好,麻烦娴姐了。” 陈娴把头发挽到耳后,突然“噗”笑出声:“昨晚的你更麻烦,好了,你再躺下休息一会,我出去买药,很快回来。” 陈娴一笑,程远也感到气氛轻松了一点,微笑说:“娴姐谢了。” “说了不用,这只会让我感到很疏远。” 说着就起身向门口走去,在打开门时,陈娴定住半响。 “昨晚你电话一直响,是你女朋友打来的,我帮你接了,她让你醒来给她回个电话。” 接着不等程远说话就走出了房间。 轻“嘭”一声,房门关上。 程远起身在床头桌边找到自己的手机,拿起来看了下,有三个未接电话,一个已接。 都是秦思打来的。 看着秦思的名字,程远突然心里涌出一种男人在外“偷腥”的负罪感,略感忐忑。 衣服都没顾得换,立刻回拨秦思电话。 “小思。” “你醒啦?” “嗯!醒了,让你担心了。” “怎么一上去就喝那么多酒。”秦思声音带有一点点埋怨。 “这不是躲不过去嘛!” “以后别喝那么多,伤身体。” “好。” 程远小心翼翼地跟秦思说了喝酒的前因后果,当然是改编过的版本,提都没提陈娴一句,这时候提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 聊了几分钟过后。 秦思意味深长问道:“你没有什么和我说吗?” 程远心说来了,淡定说:“有啊,想你了。” “还有呢?” 程远继续无节操说:“还有,想见你了,想亲你了。” “除了这些呢?”秦思沉默了几秒继续问道。 程远对着电话张嘴想说什么,可却变成:“没了。” “嗯,没了那我挂了,欣怡在我家,今天我们两个一起做饭吃,现在要出去买菜了,不跟你说了,你要注意身体。” “你也是。” “还有,你说报名那两天会来找我的,我…”秦思停顿一下说:“我也想你了。” “会去的。” …… 挂了电话,程远摸摸脑门溢出的少许汗水,松了口气,心说小思没纠缠,暂时过关了。 同时心里在安慰自己,这不算出轨吧,和陈娴昨晚并没有发生什么,而发生什么的时候,秦思还不是自己女朋友呢,这时间上说不上出轨啊。嗯,是这样的。 程远给自己洗脑小会儿,终于相信自己没出轨,虽然陈娴昨晚帮他擦过身子,但还是能闻到自己身上全是酒味,略难闻,于是开始拖着还有少许不听使唤的身体走进卫生间。 ****** 松州市,秦思房间。 秦思挂了电话后,皱着眉头,略带一丝愁容想了一会,此时,苏欣怡的声音从大厅传来。 “思思,跟程远打完电话没有?我饿死啦!” “来了。” 秦思走出房门时已经换上从容的微笑走到苏欣怡边,挽上她的手臂,开心道:“走吧,买菜去,程远教过我做糖醋排骨,等会我做给你吃。” “不会把我毒死吧!” “总比你来做的好。” …… 第六十七章 迷茫 中午。 酒店顶层西餐厅里,靠窗边的位置。 程远和陈娴在吃着午饭,两人没有说话,陈娴很优雅地切着牛排,小口小口的吃着。 程远则没有胃口,只点了份沙拉,一杯鲜榨橙汁,宿醉过后的人哪能吃得下牛排这些,看着陈娴吃那半生不熟的牛排,都有点想吐,还是吃点蔬菜水果,补充点维他命养养胃的好。 桌上的蔬菜水果程远也没有吃多少,他的目光一直看着窗外,这里够高,视野比在酒店房间里看得更远,可以看到大海。 目光再放远一些,海的另一边就是香江,在地理上,朋城和香江本来就是隔海相望,并不止在这里能看到香江,朋城很多个区都能从肉眼视野上看到香江,两地实在是太近了。 朋城的高速发展崛起,本就是由这种天生优势的地理位置造成的,从而发展起来。 程远目光没有放在香江那边,那没有什么好看的,从这个角度上也看不到什么,他对香江没有什么好奇心,反而还很熟悉,在上一世,他去香江的次数太多了,多到他自己都数不过来有多少次,每年工作上的出差,香江和湾湾都要经常跑。 私底下陪朋友、女朋友、女性朋友们去那游玩次数也很多,特别是迪士尼游乐园,去得都想吐。 可能程远实在是女人缘还不错,在朋友方面,女性朋友比男性朋友要更多一些,而女人心里总装着一个童话梦,所以,陪她们到香江,除了必须要购物这一条,另一则必然要拉着程远到迪士尼游乐园去玩上一圈。 程远此时的目光放在了中心区,所谓中心区是未来的事,朋城此时的中心不在这里,而要中心西移到这边,还挺久远,直到程远重生前都只是还在进行中,此时的中心区只是一片海而已。 朋城地域狭小,临海而居,想要获得更多宝贵的土地资源,自然就需要填海,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一直到后世,填海造地一直在进行。 目光所向的那一片海,就是未来朋城将要打造的中心区,未来的滨海国际门户。这边在那时也将是最多豪宅扎堆的地方。甚至有个地产开发商失了心疯,将还算不上豪宅的开盘价定在37万一平,最后被政fu叫去谈了下人生,才降了下去。 重生回来还差两天就两个月了,程远在对自己的事业上,其实是一点紧迫感都没有,虽然给自己定下了三年内一个亿的小目标,可依然没有任何紧迫感,实在无法紧迫起来,因为他脑里的记忆实在是太过BUG了。 刚回来时,可能会有一些紧迫感,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程远慢慢整理顺了自己脑海里的记忆,最终得出了一个让他很迷茫、又很好笑的结论。 就是:钱,他可以很轻松就能赚到,成为亿万富翁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了太大的难度。 因为,以程远对几个一线城市的发展的了解,这个时候随便把他扔在哪一座一线城市,仅仅只是赚到钱就囤房,都能轻易成为一个身价不菲的富豪,就如现在身处的朋城,此时身处的后世朋城中心区附近,在这周围买下几栋老房子,然后什么都不用干就能成为许多人羡慕的,亿万身家的寓公。 程远现在身处的位置,04年前这里的房价还不是很高,这附近房价高则四五千,少则两三千,而到后世这里的房价已经涨在10万左右,是最便宜的那种,哪怕是有二三十年房龄的房子,依然是这个价。 还有,每座一线城市发展途中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城中村改建,凑巧的是,做过房地产这一行业的他,连时间地点,他都知道。 特别是朋城这一座城市,哪里要拆,要改建,那么多条地铁路线怎么规划,哪里的房价涨多少,哪里的房价涨得最厉害,程远都知道。 这仅仅只是房产这一方面,他脑海里装的记忆并不只有这一面,还有许多。 而买房需要的钱,程远也有办法赚到,同样不难。实在是程远高中毕业后生活的地方,都是各大城市,不是生活在老家山里的那样没见过世面的人,眼界可以说很开阔,他摸爬滚打多年,接触到很多行业,赚钱的办法,知道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也就是所谓的机遇,可以说如果他要抓,伸伸手就能抓到。 而且,从01年到17年,这十六年的时间,随便他浪费几年,哪怕是他从2016年才开始行动,他都能在那时抓到机遇,至少,在那时候,赚几套房子出来总可以的。这种情况下,他实在无法对赚钱这种需求,能产生出什么紧迫感来。 得出这种结论,那么,问题就来了,又到矫情的时候了,程远在感到好笑的同时就开始迷茫了。 好笑的是,前世辛辛苦苦也没能买到一套房,这一世已经不再是苦恼的问题,要买一百套他也不是不能做到。 迷茫的是,当成功可以来得很容易的时候,还有必要辛苦去拼死拼活吗? 这段时间,程远一边优哉游哉享受休闲时光,一边想得最多的就是这个问题,在他的感知里,十六年太长,他拥有的先知期足够他此时随意挥霍。没必要一下子让自己立刻掉进钱眼里,他有的是时间慢慢考虑自己真正需求是什么,怎样去做才能让自己最心情愉悦。 野心,程远当然有,但是真心不算大,没有想过成为什么首富,在社会上叱咤风云,那不太现实,重生这个bug很给力,可也不是万能的,除非突然给他一个硬到什么都不怕的背景,随他折腾到天翻地覆也有人罩着,让他无事,那么,他才敢放开手脚去搞风搞雨。 不然,程远觉得自己还是老实一点,务实一点,别想太多,做好自己的小人物。 理想,这个很广,程远当然也有,成为有钱人也算得上其中一个吧,这个理想虽略显得有些铜臭,可也是理想啊,只是,成为有钱人好像并没有那么难。 程远很俗,想要向钱看,向厚赚,可是,钱多到只要够一辈子随意花,那么,他可能就满足了。 至于要多少才能够随意花,程远还真说不出个具体数字,他没有当过富豪,不知道他们的感受,要多少钱才够用。 他前世只是一个小人物,没拥有过多少钱,最多的时候,存款里的数字有7位数,在七位数以内的概念里,他是清楚知道这些钱有多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而一个亿和十个亿的区别,九位数和十位数的区别,可能对程远来说,都是一样的。 对于他这种普通人,一个亿也好,十个亿也好,都是够他随意花上一辈子的,普通人的生活也不会动不动就想买几架私人飞机,装逼装上天啊! 于是程远产生了这种迷茫,给他的感觉,就像一个小人物突然中了大奖,那中奖的钱够他任意的挥霍的时候,那么还有必要去努力赚更多的钱吗? ...... 陈娴早已放下了刀叉,看着对面微皱着眉头看向远方的程远,就是这种感觉,就是程远现在这种眼神里透露出的沧桑感,就仿佛他饱经风霜,久经世事,和他整个年轻的身体外貌太矛盾了。 在认识程远的那段时间里,程远很多时候是表现得油腔滑调,不正经,那样的他是和他的年龄相符的,那时候他才像是一个只有十九岁的年轻人。 可是陈娴还是敏感地捕捉到程远对人,对事,包括面对自己的时候,骨子里其实都有一种冷漠和高傲,那种冷漠就是一种不在意。而他的表现出来更多的那些热情和不正经就好像是伪装出来的。 程远有才华,却含蓄内敛,甚至可以说很低调,李国华想帮他走明星路,可他不愿,对成名不削一顾。甚至连自己创作的歌都能连署名都卖给李国华,这实在是不像是一个只有十九岁的年轻人,在对名和利时能拥有的态度。 在这一点上,程远卖歌给李国华,包括连署名都卖,这些事情,陈娴都是知道的。 认识时间虽短,彼此了解也很片面,可陈娴还是感觉得出来,成熟的那一面才是真正的程远。正是接触下来,程远身上的这种成熟与沧桑感蛊惑了她的心,让她一下陷了进去,以致于那一晚,没有拒绝。 “你在想什么?”看了一会儿,陈娴实在没忍住,出声打断了程远的思绪。 程远转过头来看着陈娴,有点懵。 我在想什么?在想钱太好赚了也是一种烦恼啊,阻碍了我的进取心,实在是当寓公这个看上去很有前途的职业,太有吸引力,诱惑力太大,把我的惰性全勾了出来,压都压不住。 “没什么,脑袋空白,发呆而已。”程远绅士般笑了笑说道。 对于程远很明显不愿意说,是在敷衍自己,陈娴有点失落,就这么看着程远。 又来了,程远对陈娴的幽怨眼神只觉心慌慌。 第六十八章 植物园 午餐结束。 陈娴说:“陪我去个地方。” “去哪?” “不愿意?” 陈娴眉毛一挑瞪了程远一眼。 程远立刻怂:“没有,我去,绝对愿意,别把我卖了就行。” 陈娴说:“我想把你卖了也没人要。” “那可不一定,我可值钱了!”程远撇撇嘴不认同说道。 “你哪里值钱了?” “我长得帅。”程远无耻说道。 “ ...... ” 陈娴无语相对,只觉程远又开始把虚假面具带了起来。 若让人知道我是先知宝宝,我的价值那是无法估算,每个国家每位富豪肯定会想要不折手段得到我,占有我,比痴汉想要得到美女的那种还要强烈一万倍,我就是现代版的唐僧肉,各种妖魔鬼怪都想吃。所以,这个绝对不能暴露,打死我也不说。 程远把剩下最后一口果汁喝完,叫来服务员买单,贵,贼贵,接近九百块,这还是没点酒。 程远一边心里吐槽贵死了,一边肉疼的从钱包里抽出10张票票递给服务员,装出个绅士笑容:“不用找。” 肉疼归肉疼,国际惯例的小费还是要给,不给会被鄙视的,为了不被鄙视,程远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给了。 服务员则礼貌微笑道声谢。 程远对陈娴说:“那,娴姐,我们走吧。” 陈娴看到刚才程远买单时肉疼的神色,忍不住勾着嘴角笑了笑:“嗯,走吧。” 一小时左右后。 程远此时的身体还略有点宿醉后的不适感,不适合开车,为安全着想,所以就不继续装绅士,而是坐上陈娴的悍马,给她带到了植物园。对于女性开悍马,程远曾也感慨娴姐霸气,不过细细推断一下,又觉得陈娴应该和他是同一类人,都属于比较缺乏安全感那种。 朋城这个植物园是4A景点,植物园里收集有几千种植物,有十几二十个植物科专区,这个时间点有多少,程远不知道,后世是一共有21个专区,8000多种植物,里面还有个古生物博物馆。 植物园占地面积极大,地理位置也好,东倚朋城第一高峰,西倚朋城水库。 这里也是受朋城人民欢迎,喜欢来游玩的景点之一。 程远来过此地很多次了,当然是上一世,在朋城生活十年,时间够长,不同在杨城,那一年多点的时间只是呆在一个区多,也不同在帝都,魔都,都是为生活赚钱努力,忙于生计,极少游玩。 在朋城生活时间够长,闲余的时间够多,因此了解也很多,够细,朋城所有的区,所有的景点,程远都一一或工作奔走,或闲时游玩过。 而朋城植物园又是较受女性喜欢的一个景点,景区里的花花草草树树都很美,程远同样没能逃过要陪朋友、女朋友、女性朋友们来这转一转,是相当熟悉。 不过,此刻程远凭直觉猜测陈娴来植物园,目的不是游玩,而是来烧香拜神,因为这除了植物园出名,还有个朋城规模最大的庙区,很多人来这里可能也不是要看各种各样的植物,反而有很多人来此是直奔庙区。 于是,停车时,程远问道:“娴姐要去寺庙?” 陈娴拔出车钥匙,扭过头疑惑问道:“你怎么知道?” “猜的。”直觉终于准了一次,程远得意道:“娴姐你心事重重,来这里应该是想要去拜拜的。” 说完程远就意识到好像得意忘形了,陈娴心事重重明显是跟自己有关,还口不择言说出来,此时都忍不住想抽下自己的嘴巴。 果然,陈娴听到程远这么说,又启动幽怨眼神看着程远的眼睛。 程远又是头皮发麻,急忙补上:“娴姐,我们走吧。”说完就下车。 今天天气极好,不是阳光普照,这个月份,在朋城,如果阳光普照肯定要热死,现在是多云,云朵们把太阳的身影挡住,阳光不能直直照射下来,再由微风轻轻一吹,程远只觉凉爽极了,郁闷的心情随之舒爽开来不少。 佛像前,程远和陈娴手上都拿着点燃的香,在佛前拜着,陈娴跪着,程远则是站着。 程远前世不信佛,不信鬼神,所有的一切迷信思想,一切牛鬼蛇神他都不信,不畏不敬且不惧。 这一世有那么一点动摇了,看着佛像庄严的面容,心中有了敬,可依然不惧,说不上为什么,或许程远的骨子里更信科学那一套。 程远是在诚心拜着,但他心中无所求,拜完上柱香,他就向佛殿外走去,打算在殿外等陈娴,在殿里让他有一种压抑的错觉,并不是太舒服。 程远的脚步略急,走到殿门时,迎面撞上一位僧人,但不重,两人只是轻轻碰了一下,程远停住,双手合十对僧人道:“小师傅,对不住了,你没事吧?” 程远撞上的不是扫地僧那种上了年纪的大师,而是一个年龄很小的小僧人,看上去只有十三四岁。 小师傅看着程远却没有说话,几秒后,程远被他盯得有点心里发毛,于是问道:“小师傅,是不是撞疼你了?”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小师傅很神秘的留下一句话就微笑着从程远身边走进殿里。 是的,程远只觉这小师傅神秘叨叨的,同时暗付:要不要这样啊,一言不合就拽金刚经,拽完了就走,小师傅你什么意思。 程远想跟上小师傅的脚步,可刚抬起脚来,立刻就转向了门外。 程远头也不回走出门外,避开人群,下了阶梯,到一颗榕树下,拿出香烟抽着,这个位置是可以抽烟的,旁边不远处就有个垃圾桶。 这里也还有一颗接近千年的大榕树,程远没跑到那去,那里人多,都在照相合影。 两根烟的时间后,陈娴走了过来。 程远问:“好了?” “好了。” “接着去哪?” 陈娴扭抬头看着山顶上。 程远又是一阵头皮发麻,这次不是被陈娴幽怨眼神瞪得,而是,他讨厌爬山。 第六十九章 爬山 程远苦着脸陪陈娴开始爬山。 他的兴趣爱好很广泛,喜欢健身、练拳、跑步、游泳、潜水,冲浪等等健康的有氧或者无氧运动。可唯独对爬山这一条打心底抗拒。 没有因由,人生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对于人这种动物来说,很多事很多喜好都是毫不讲道理的,如果硬要扯理由的话,就像人喜不喜欢吃香菜,听说是由基因决定的,那么程远觉得他讨厌爬山也是由基因决定的。 上一世陪朋友们来植物园这边玩,朋友们想爬山,他是绝对不参加,说不去就不去,就是这么倔强。除非有缆车可以直达山顶,他才愿意“爬”山,可惜,这里没有。 对于爬山这种运动,即便是秦思要求,程远估计自己也有勇气sayno,然后哄着她打消要去爬山的想法,然后去玩更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亲亲我我虐虐单身狗什么的,那样多有意义。 本来陈娴是穿着高跟鞋的,程远甚至都用这个借口说,可她回到车上就换上一双球鞋下来,让程远无话可说。 再加上,程远此时对陈娴有种莫名的愧疚感,咬着后槽牙,认命了,爬就爬吧。 半山处。 两人停下脚步休息。 陈娴坐在一块石头上,揉揉自己的小腿肚,随后喝一口矿泉水,突然对程远问道:“你不信佛?” 程远依然苦瓜脸,有气无力说道:“说不上信,也说不上不信。” 陈娴盯着程远眼睛半响。 被陈娴定定看着,还是觉得不习惯,于是反问道:“你呢?” 陈娴没有直接回答:“人不都需要一点敬畏心吗?” 程远想了想后,说:“嗯,是需要。” 陈娴问:“那你对什么敬畏?” 程远又想了想,他一时猜不透陈娴为什么要问这个,却猜测她问自己应该不是指害怕什么具体的事物。 可如果太过抽象来理解和回答,那就能扯到很远了,历史、人文、宗教、信仰、寓言等等等都能说上去。在这个问题上延伸下来,会延伸出很多问题和答案,以他闲着没事就看书的知识储备,能扯上三天三夜不带喘气的,这样的话又显得没必要,这又不是学术讨论。 程远没急着回答,而是细细思考一下,自己内心深处到底真正敬畏的是什么。 陈娴则耐心等着。 不久,程远摘下旁边垂落下来的树枝上一片树叶,放到两唇间吹上一小段优美旋律,陈娴对程远多才多艺的表现已经见怪不怪了,仔细听着,觉得旋律很美,有种凄凉感,却很悦耳。 优美旋律停止,程远随后微微摇头笑了笑,和陈娴对视一眼,此时陈娴眼神没有幽怨感,很平和。 或许真是自己太过敏感,想太多,以致于陈娴现在的一举一动,问点什么都觉得她是另有深意,可能陈娴就是随便问问。 于是对陈娴认真说道:“我对未知恐惧,对生命敬畏。” 程远最后选择用这种大路般的答案。这也是他此时内心深处真正敬畏的东西,他不敬畏神灵,不敬畏权利,不敬畏...作为一位红旗下长大的80后,又孤身寡人那么久,他不敬畏的东西太多太多了,能令他敬畏的东西太少太少。 在前世,如果不是心底有一份信念,有一份坚持,能调节好自己的心态,不然的话,或许就走到社会的对立面,或毁灭他人,或毁灭自己。 程远觉得陈娴说得很对,人都需要有一点敬畏心,且一定有,即便是说自己什么都不怕、无所畏惧的人,都会有,只是他自己没发现而已。 如果真的有人能做到对什么都没有敬畏的话,细思下来就会极恐,那就很可怕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那个人是非常危险的,他是无法无天之人,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行为都不足为奇。 古人语: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 意思大概是凡知道畏惧的人,必言谨身正,说话有分寸,行为不冲动,虽偶尔有些出格之处,但不会出现大的过失。 判断一个人是否成熟,从这个角度上看,也能分辨得出。 就如,曾有个朋友和程远酒后吐真言,说他很怕死,可他在出社会前就是个愣头青,不知害怕为何物,脱掉衣服就敢跳进江河洗澡,开摩托车就敢把速度飞到120,别人敢骂他,他就敢冲上去干一架,打得对方妈妈都不认识,可后来,是越来越怕死,游个泳都要留意泳池边有没有救生员,开摩托车就没敢把速度提超过60,别人骂他,他绝不动手,会和对方讲道理。 在程远看来,他不是越来越怕死了,而是对生命心存敬畏,对别人的生命负责,更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成熟了。 三观正的三好少年程远同学是真的想太多了。 陈娴则是真的只是随便问问,由于从酒店到现在,两人说话交流很少,两人之间仿佛存在一种隔阂感,她只是想和程远找话题聊聊,说说话,想要了解程远多一些。 而女人那一点都不讲道理的第六感,让她能感觉出程远有一种缥缈感,有点不真实,她想了解真实一点的程远。 听到程远所说他的敬畏,陈娴说:“你说的第一种,是人的天性,人人都有,而第二种,大多数人也会有,很敷衍我哦。” 程远则一脸正经说:“没有敷衍,别人怎样,我也怎样,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仿佛想起了什么,忍不住自乐道:“虽然,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可再不一样的烟火,也同样是烟火嘛!” 大概陈娴不是张国荣的迷妹,没听过这首歌,get不到程远的点,一脸迷茫道:“你说什么?什么烟火?” “那是最坚强的泡沫。” “......” 烟火变泡沫了?陈娴一脸懵。 陈娴是成熟妩媚,可此时瞪着大眼睛懵懵的表情还是对程远有杀伤力。 移开目光,程远不再多说这个,以后她自然懂这个并不好笑的梗。 ...... ...... 第七十章 山顶 休息够了,山也爬了一半,继续吧,程远是讨厌爬山,但更讨厌半途而废。 “休息够了吗?我们继续吧!” 陈娴注意到程远刚才看她的眼神有点灼热,眼珠一转,微微笑着说:“走不动,脚好疼,你背我。” 说完还一边装模作样继续捏自己的小腿肚,嘴上边说:“疼死了。”,要多假有多假。 “啊?”程远不可置信道:“背你?” 陈娴又是眉毛一挑,对程远又是一瞪:“不愿意?” 程远再次准备就要怂,不过还是挣扎道:“不是不愿意,是太危险了。” 随即心里叫苦,这是爬山,爬山啊,不是走路,路不是平路,路是阶梯,脚一软,滚下去会死人的,即便不脚软跌倒滚下去,也会把我累死的。 “好像是有点危险......” 听到陈娴这样说,程远暗松口气时,陈娴语气一转:“既然那么危险,那你就更要小心点,别把我摔了。” “......” 程远直勾勾看着陈娴,有些无语。 你们这些女人是吃定我了是吗?以为我是假程远吗?想前世,我对女人是那么铁石心肠,是那么冷酷无情,是那么绝情......绝情起来连我自己都怕。 想到这,程远立刻将目光瞪向陈娴的眼睛,陈娴毫无畏惧迎上,两人就这么无声对瞪了大概三秒。 突然想起昨晚,气势一松,最后程远还是认怂了,垂头丧气道:“我背,我背行了吧!” 陈娴此刻少有的流露出少女般的开心笑容,喜悦之情全摆在脸上。 程远抬头看向在他眼中,长得仿佛一眼看不到尽头的阶梯,心中一股悲凉之意升起。 轻叹:我为何变得这么怂?现在的我一定是个假程远。 ...... ...... 背着陈娴安全到达山顶之时。 程远已经满头大汗,上气不接下气,出气多,进气少,背人爬山,即便中间休息几轮,依然要觉得顶不住。 陈娴则心满意足从程远背上下来,甚至打趣道:“小远弟弟,你的身体不行哦,还需要多锻炼锻炼一下。” 程远听了这种风凉话,差点一口气上不来就背过去,这次轮到程远幽怨看着陈娴了,太委屈了。 男人怕什么?就怕女人说他不行。 程远真想对她说:我身体不行?换个人试试!看能不能把你这一百来斤肉从半山腰背上山顶?我不行?别忘了那晚你叫得......呃,打住,这个不能想下去。 幽怨加委屈对陈娴看了几眼,独自走到一块大石头上就坐了上去,继续自顾口鼻共用“呼哧”“呼哧”喘粗气。 陈娴笑吟吟随后就跟着走过来在程远旁边坐下,拿着一直在手上准备好的纸巾,温柔地帮程远擦着汗水,擦完就拿起矿泉水喂他喝,程远实在无力说些什么,由着她服侍了,这是他应得的,老累了。 此时到了下午快五点,山顶已经聚有不少人,等着看日落,中午这边虽然多云,可远处不是,且这边天上的云朵早就散去或随风远去,日落的美景今天肯定能看到。 程远和陈娴的到来,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陈娴才是聚光点,她这种级别的大美女可不常见,从他们来到植物园下车开始,一路上,陈娴就一直吸引着目光,此时也不例外,而男人们的目光注视到在陈娴身边的程远,那不说羡慕嫉妒恨也差不了多少,如果目光能杀人,程远怀疑自己已经死了一千遍啊一千遍。 过了几分钟。 “在那些苍翠的路上,历遍了多少创伤,在那张苍老的面上......” 一个男歌声唱着beyond的《大地》,伴随着吉他伴奏从背后传来。 有了几分钟的大喘气,程远已经缓过了过来,扭身向后看去,顿时就被震得里焦外嫩,我勒了去,居然有人卖唱卖到山顶上来了。 看了几眼,随即就忍不住想竖起大拇指,牛,太牛了。 一个看上去年纪和程远差不多的年轻帅气小伙子,抱着把吉他在弹唱,身边有个三脚架高高撑起雨伞,挡雨挡太阳用,身前是一支架起的麦克风,链接着身后两个小喇叭。麦克风前是横放着的吉他背包,打开着,里面有不少零钱。 这副模样,简直正宗得不能再正宗的单人卖唱,设备齐全的卖唱,好专业的样子。卖唱小伙周围有许多围观群众。不时就有人走上去往吉他包里扔点零钱,钢镚。 听了一会儿。 “那小帅哥唱得不错!”陈娴看着程远故意如此说道。 “哦。”程远撇了一眼陈娴,淡淡说:“比我差远了,还有……他没我帅。” 陈娴笑道:“我看未必吧,你看他多受欢迎。” 程远再撇她一眼:“什么叫未必?我在酒吧不受欢迎?比这火爆多了。” 接着说:“你说的那个小帅哥不行啊,粤语唱得不标准我忍了,可能他不是粤省人,可以理解,可是,他那么年轻,又不是老一辈的人,为毛连国语都唱不标准,这我就不能忍。” 陈娴口中卖唱的小帅哥,唱的这首《大地》,前半段唱粤语,后半段唱国语,其中某些咬字,粤语发音和国语发音,唱得都不算标准。 此时程远是在鸡蛋里挑骨头。 正常情况下,程远从来不会去评论别人说粤语或者国语发音不标准的问题,特别是身在粤省听粤语,更不会去评论。 因为,在国内之中,程远认识的所有不是粤省的人说粤语,注意,是所有,他认识的有一个算一个,不认识的,听过的也算上,不管他们自认为说得多么熟练,多么没毛病,听在程远耳里,他们说的粤语很多咬字都是有问题,是不标准的。 尤其是听他们唱粤语歌的时候,那是一种折磨,心里很是别扭,但别扭归别扭,以己度人,程远也能理解,毕竟这不是他们的母语,不能说得或者唱得完全标准才属于正常。 就如,程远觉得自己的英语说得很标准,听在老外耳里可能同样觉得某个单词发音是别扭的。 只不过,程远此时听到陈娴叫别人小帅哥,不知为何,心里有一点点不舒服,泛起一点点酸意,说话就略显得刻薄了一些。 程远语气中的酸意,陈娴听出来了,心里有些小得意,想了想后,说道:“那要不,你去唱试试,看比他受欢迎不?” 随后自信说:“我可以叫他让给你来唱哦!” 程远此刻已经反应了过来,但寂寞说道:“不去,如果我唱了,有对比,别人就不愿意听他唱了。” 接着夸张说道:“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这都不懂吗?” 陈娴听程远这话说得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心思转动,对着程远眉毛一挑,眼睛一瞪:“怎么?我想听你唱歌,你不愿意?” “......” 又来,真把我当假程远了,这次我要硬气到底:“累,不去。” “那等你休息好了再去。” “......” 五分钟后。 “休息好了吗?” “我感觉还有点气喘。” 十分钟后。 “现在不气喘了吧!” “我感觉没有力气。” 十五分钟后。 陈娴已经懒得问程远,在卖唱小帅哥再次唱完一首歌之后,就起身走了过去,跟卖唱小帅哥说了几句话,然后就对着这边的程远招手,在这周围的所有人都看向程远。 无奈之下,程远耸着肩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不情愿地走了过去。 程远到来,陈娴从卖唱小帅哥手里接过吉他,帮程远挂上:“唱吧,那么多人看着。” 程远叹了口气,强打上精神,站好位,环视一圈周围人群,最后对上陈娴期待的眼神,想到陈娴还不知道烟火是什么,就弹起吉他,这次前奏弹得比较久,大概有40多秒,随后才慵懒地压低声音,让声音更显得有磁性开口。 快乐是快乐的方式不只一种 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 不用闪躲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 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 我喜欢我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 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盛放的赤裸裸 ....... 陈娴感到自己要犯花痴了,看着程远慵懒的唱歌模样,心砰砰加速直跳。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在程远开口唱后,卖唱小帅哥脸有点发热,不是一个级别的。 周围的吃瓜群众陶醉地听得连钱都忘了丢进吉他盒了,好吧,这是程远看一直没人上前扔钱,感到没面子,自我安慰。 一共唱了五分钟,众人鼓掌,但还是没人上前扔钱,这就尴尬了,程远小脸也有点发热,只能再次自我安慰,国人是含蓄的,这上前赏点小钱都不好意思。 程远想把吉他还回给卖唱小帅哥,如果一直唱下去,真要断人财路了,至少是断了今天的,没看到他唱都没人给钱了吗! 只不过,有人却不肯放过他,当然是陈娴了,不但喊了声:“再唱一个。”还走上前从她的小包包里掏出一百块放到程远面前的吉他盒里,随即抬头电了程远一眼,就走开。 有了人带头,又有两个小姑娘走上前在吉他盒上扔下10块钱,对程远微笑了下。 程远感觉自己脑门有黑线滑落,这样算是托儿吗? 第七十一章 《try ...... You don ' t have to try , try , try , try You don ' t have to try You don ' t have to try Take your make up off let your hair down Take a breath Look in to the mirror,at your self Don ' t you like you ? Cause I like you 程远一直看着陈娴把这最后一首歌唱完,这首歌是唱给她听的。 唱完这首然后就不继续唱了,把吉他还给卖唱小帅哥。 这时,有吃瓜群众意犹未尽喊道:“不唱了?再唱啊!” 程远没理会。 “你唱得真好。”卖唱小帅哥接过吉他对程远说道,看了一眼不远处陈娴,羡慕道:“你女朋友真漂亮!” “你也唱得不错。”程远则对他说陈娴没有去回应,只是笑了笑,最后没忍住对他多了一嘴:“呃,可以的话,好好练练国语,我们年轻人还是要把自己祖国的语言说好一点。” 说实在话,这小伙子能卖唱卖到山顶上来,程远也有些许佩服!由此也能看出来他对音乐肯定是热爱的,应该有小小的音乐梦想,不管这个小小梦想能坚持多久,粤语说不好也没关系,但是普通话要练好吧。 他的唱功是可以的,程远也不敢说自己比他好,长相也够帅气,程远说自己比他帅那只是对陈娴的嘴硬,然而,长得再帅,唱功再厉害,发音不准这一条就减分减得厉害了,在专业的眼光里,都能把他给减到负数。 把国语练好,以后国语歌才是主流,唱好了,说不准以后被星探给挖掘了呢?这种事情谁知道会不会发生?朋城这座城市从来都不缺少奇迹,这里是造梦的地方。 “好。”卖唱小帅哥被说得脸一红,有点尴尬:“我叫曾友。” “程远。”随后伸手和他握一下。 程远转身走到陈娴旁边,和她并肩走到山顶边上找块石头坐下来,开始欣赏日落的美景。 此时,太阳的脸是鲜红鲜红的,它的光像是被谁掠去了似的,不再耀人眼目,而是十分柔和明亮。它向西缓缓地退着,像个俏丽的少女一样温存、恬静。 “你喜欢不化妆的我?” 陈娴眼睛看着远处的落日,眼神却有点儿空洞,没有聚焦点。 “你化不化妆都一样美,只是…” 程远扭头看着陈娴绝美的侧脸:“你不觉得累吗?” 陈娴听了,转过头看着程远有些怜悯的目光,心中一颤,定住几秒后,挽上程远手臂:“让我靠一下。” 不待程远答应,就把头依靠在程远肩膀上,继续眼神空洞看向落日。 程远没再说什么,只是静静感受回此时的美景。 两人就这么沉默下去。 程远之前在唱完《我》之后,又唱了几首歌,都是张国荣和beyond的歌。 最后一首却唱了英文歌,美国歌手Colbie Caillat的《try》。 没错,程远终于把他的无耻魔爪伸向了英文歌曲。 这首为陈娴而抄的歌曲,是基于昨晚陈娴对“睡着”的他说了太多,让程远对她了解更深了。 陈娴认为程远一直带着虚假面具,她又何尝不是。她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迎合别人,连她独身在朋城拼搏,目的也是想得到父母的认可。 她年仅26,程远虽喊她娴姐,可这不是无奈之举嘛,谁叫他的身体年龄小,在他心里,陈娴同样只是小姑娘。这个小姑娘撑起一间公司,打扮成熟,与客户虚假迎合周旋,她现在所做的事,并不是她真心喜欢做的事。 程远之前认识的陈娴同样不是真实的她。 《try》这首歌是鼓励女人卸掉妆容,做真实的自己。 程远则是希望陈娴卸掉面具,做快乐的自己。他带上面具,是伪装,让自己在别人眼里正常一些,是一种自我保护,这不代表他带上了面具就不快乐。 人都会给自己准备有许多假面,如果带上一个假面,可以让自己真心快乐,这又何尝不可,不一定偏要去做那个最真实的自己。 矛盾吗?矛盾就对了,万事万物就是这么矛盾。 只是,陈娴带上了假面也不快乐,反而内心深处对她现在的生活感到厌倦,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坚持? …… 夕阳西下,明月升起,夜幕已经降临。 不管陈娴再怎么瞪,下山的过程,程远坚决硬气了一回,就是不背陈娴,下山还背人,那是真的对两人的生命不负责。 …… …… 下了山,由于中午那顿西餐吃得程远肉疼,晚餐就不再装绅士和陈娴再去吃什么西餐。反而,程远恶趣味顿起,带陈娴去个路边摊吃麻辣烫,还限制陈娴只能吃六块钱。 陈娴这种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娇娇女,哪吃过这些,以她的美貌,又哪会有男人这么小气到带她去吃什么路边摊。 可程远带她吃路边摊就算了,居然只能吃六块钱。 然而,女人这种生物,她们大多数从未停止过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和追寻,反反复复,乐此不疲,仿佛就是为了爱情而活着。 陈娴也是女人,即使她年龄比程远要大,但似乎,她依然陷进了真实面目实际上是大叔的程远,这个矛盾结合体漩涡之中。 对程远的这种无厘头要求,乖乖顺从,不仅吃了她人生第一顿路边摊麻辣烫,还觉得挺有意思。 …… 晚上十点半左右。 还是那间酒店、还是那间房间、还是那张床,床上两人正相拥热吻着。 就在这时,程远突然停止在陈娴身上游走的双手,随即撑起身子,定定看着身下的陈娴,此时陈娴是无妆的面容,美丽依旧,只是显得年轻了许多,不再是熟女模样。此时她双颊娇艳欲滴,双眸迷离,呼吸略急,一副极为动情样子。 没一会儿。 程远依然楞住不动,陈娴伸起右手摸上程远的脸颊,柔声问道:“怎么了?” 第七十二章 鱼和熊掌 “我有女朋友。” 程远直视着陈娴的双眸,说出了两人在植物园一游的这一天都有意去忽视的问题。 陈娴说:“我知道。” 程远接着说:“我很…喜欢她。” 他本想说“爱”的,可话到嘴边就想到他现在的所作所为,心虚得楞是没能把爱字说出口。 陈娴把左手也伸上去,两条如藕般的手臂勾住程远的脖颈,把他勾下来压在自己身上,粉嫩的唇齿微张,轻嗯一声。 随即对程远妩媚一笑:“那我呢?你喜欢我吗?想要拥有我吗?” 喜欢吗?想拥有吗?答案很显而易见,不然此刻也不会这样。 程远心里早就知道答案,现在只不过是更加确定而已。 他没有回答陈娴,而是对着陈娴的唇吻下去,刚触碰到时。 闭上双眼,心里默念一句:醒来。 …… …… 程远与陈娴吃完六块钱的麻辣烫之后,是想把陈娴送回她的住处,然后自己打个的士回酒店。 陈娴却说她还有东西落酒店房间里,要回酒店拿。 于是两人就回到了酒店。 进到酒店房间后,陈娴说爬山出了一身汗,不舒服,要洗个澡,随即就在程远房间里洗澡。 程远出汗更多,更不舒服,则走到隔壁四哥房间洗澡。 见到程远,我们四哥用比陈娴更幽怨的眼神瞪了程远许久。 四哥委屈,程远把他带到朋城说是游玩,程远自己则跟女人出去玩,不带上他。 结果他只能一个人玩,还好,程远把车留下了,同样宿醉醒过来后,在酒店感到无聊,他就开着车把朋城都转了小半圈,去了许多地方。 即便如此,他还是对程远这种有女人就不顾哥哥的行为,感到悲愤。 程远悻悻地在程勇房间洗了个澡后出来,突然想找人说说话,于是对程勇问道:“四哥,你有喜欢的女人吗?” 程勇说:“有。” 程远来了兴致,继续问:“是谁?” “你伯母。” “……”程远说:“别闹,你知道我问的是什么。” 程勇酷酷回答:“没有。” 程远对上自己堂哥感到很无力。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不是文化人,我只是个粗人,对你们这些男女情情爱爱更是不懂,你的情况想问我,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你说。” 程勇酷酷地抽出根香烟,点着火抽起来,随手把烟盒扔给程远后,接着说道:“你只能问自己的心。” 程远接住香烟,抽出根烟,再接过程勇抛过来的火机,点上,吸上一口,走到窗边,看着外面依旧灯火通明的街道。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心,和程勇聊天纯粹只是有点郁闷而已。 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心灵港湾在秦思那里,在秦思那找到了安全感之后,重生这件事给他带来的恐惧感也随之消散,晚上睡觉再也不会惊醒过来莫名流泪。 他本身就属于缺乏安全感的人,前世这份安全感没有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找到,今世却在秦思那找到了。 所以,秦思对他而言,是非常重要,他是非常珍惜的。 可自从昨晚听了陈娴诉说心扉开始,对陈娴了解加深后,心中对这个装坚强的小姑娘,在有好感的基础上多了一种喜欢且又复杂的情愫。 这种情愫的诞生,不是因为知道陈娴的第一次给了他,或许有,但不完全是。 在这个问题上更多的是令他对陈娴产生了愧疚感。 程远没能想明白具体原因,总之结论就是喜欢上了。 同时,程远审视了一遍自己的内心,发现他对陈娴滋生出一种想要占有的欲望。 对此,程远倒是没有惊慌,觉得这是很正常的,若是对陈娴这种极品女人不会产生占有欲,那就厉害了。 然而,程远不厉害,他只是凡人,三情六欲通通都有,再加上,他还曾拥有过她一晚,本身对她就有比较强烈的欲望。 想归想,想并不犯法。 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在“淫”这个方面,不管是道德上或者法律上,想并没有什么罪。会不会去做才是关键。 程远意识自己对陈娴产生比较强烈的占有欲,可是他有了秦思,在他心中,都不用细想,秦思的分量肯定是要远远超过陈娴,也很明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所以他能克制住这种想要占有陈娴的欲望和想法。 在这一晚,当陈娴洗完澡之后,拿到了她落在程远房间的东西之后。 在程远毫无挽留之意的情况下,她带着失落的情绪独自离开了酒店。 对陈娴而言,她确实是对程远动了情,昨晚照顾喝醉的程远,她留了下来,可这时大家是清醒状态,她的意思很明显。 如果程远主动让她留下来,她会留下,毕竟和程远早有了肌肤之亲,第一次都给了他,这没有什么可害羞的。 可程远不主动,甚至流露出不愿她留下的意思,那么即便陈娴再喜欢他,女人心底的矜持,还有和底线,她也不可能不要脸留下来。 陈娴走后,程远则跟秦思聊电话聊了许久。 …… …… 清晨。 天微微亮,酒店房间里。 程远睁开双眼,无奈叹口气,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自己潜意识里对陈娴的占有欲望很强烈啊。 梦到这种梦,在梦中,他和陈娴热吻时,就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关于这个,程远并不觉得奇怪,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过。 这种梦也叫清醒梦,每当在梦里面,他意识到自己其实在做梦的时候,有时候会很快自然醒过来,有时候在梦中“清醒”的时间维持比较长。 清醒梦不是什么超能力,也没有电影《盗梦空间》那么夸张,是很正常的现象,许多人都会有过,而程远只是比较容易触发的那一类人而已。 程远起床,走进卫生间简单洗漱一下,穿上运动装,就出了酒店,开始晨跑。 他一直都有晨跑的习惯,重生回来也一样,除了宿醉那种在早上起不来的特殊情况,他都会早早起来出去跑上一圈,锻炼身体。 第七十三章 有点怕怕 今天是这个暑假的最后一天了,程远明天就要再次离开朋城。 上午,晨跑完后。 程远陪程勇又在朋城转了小半圈,去了许多地方。 2001年的朋城和后世区别也很大,准确说,是除了此时的朋城真正的中心区,其他的地方变化都会极大,特别是郊区的变化会更加大。 此时的朋城地铁还未开通,一条都没有。 当经过一些未来地铁沿线附近的时候,程远那颗想当愚公的心又蠢蠢欲动起来,只是很快又被他按捺了下去。 当经过到自己居住了许多年的小公寓的时候,有些感慨,那个小区此时都还未开发,只是一个小山坡。 程远还到了一个老小区,在一间士多店看到了一个前世比较要好的朋友,看看他此时年轻版的模样,到那买了两包烟和两瓶汽水,就和他随便聊了起来。 他名叫宋俊辰,这家士多店是他妈妈开的,此时他在帮他妈妈看店。 宋俊辰不是朋城本地人,老家在H南,但他们一家早就转了朋城户口,他爸爸妈妈是第一批来朋城的,只是并没能在此成就多高,成为什么富豪,成为什么成功人士,而是城市中众多普通家庭一员。 宋俊辰今年刚从杨诚理工大学毕业,此刻是处于找工作的无业状态。 虽然此时程远和他并不熟。 但是宋俊辰能被程远认为是他较好的朋友,那么就说明程远前世与他是真心结交,那么说明程远对他的人品、性格、兴趣爱好等等方面都是极为熟悉。 所以程远在话题上投其所好,很迅速就博得对方好感,话题是越聊越开,两人相谈甚欢,程远临走时,两人还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 在程远看来,前世他结交的朋友有很多,但交心的并不多,只有寥寥几个,他这一世的生活轨迹不可能再和前世一样,在前世真心结交的几个朋友,如果他不主动去找,或许一辈子都可能再也遇不上。 而此时只有两个朋友身在朋城,宋俊辰是其中一个,剩余的几位朋友在 2001年的时候,都不在此地,所以程远只能先找到他,现在混个脸熟,然后慢慢再通过联系重新相熟回来。 在中午的时候,程远和程勇开着车路过一所中学时,停了下来,在这等了半个小时,学校放学后,在校门口看到他前世其中一任女朋友,是他的几任女朋友中,唯一一个分手后还能成为朋友,还会有联系的女人,她同样是被程远划分为好友的其中之一。 这时候的她还只是个初三学生,留着短发,穿着修改过的校服,很帅气,这次,程远没有上前,只是远远看了几眼。 程远没打算现在就重新认识她,只是刚巧路过,想起她就读这所中学,中午都会到校外吃饭,突然想看一下她少女时期的模样,本来没把握一定能见到,可还是很幸运地见到了。 他真的只是想见一见而已,和她的爱情早已结束,并没有在心底存留有什么念想,分手的情侣如果还看不开这一点,那么是做不回朋友的。 下午和程勇去找李国华,来到一间专业的音乐录音室,看了青忆乐队他们录歌,程远对此比较有好奇心,好好在那看了许久,甚至自己也忍不住进去录了一首歌,感受一下,过一把专业的瘾。 过完专业的瘾后,李国华把程远单独带回他的家里。 李国华家有钱,父母都是大豪,可兄弟姐妹多,包括他就有四个,而他那么大岁数的人了,并没有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他自己住在富田区一个豪华小区里,离青忆酒吧的车程只有二十分钟。 这时,程远坐在李国华家大厅里价格不菲的真皮沙发上。 心里有点小忐忑,上次来李国华家做客时,陈娴也在,他倒是不怕,可此时被李国华单独叫过来,还神神秘秘的,此刻想法多多。 甚至心里有点怕怕且自恋地想到:娴姐已经喜欢上了我,华哥不会也被我的魅力迷倒了吧? 程远在上一世是知道李国华的性取向的,知道李国华不喜欢女人,李国华是同性恋者。 对于李国华这个取向,程远不会去歧视,也没有过多的什么想法。 上一世他就认识几个同性L的朋友,男的、女的都有,不会觉得这是什么不正常的事。 甚至有个女同朋友被他掰直了回来,后来成了他女朋友,只是,可能两人性格实在是不太合适成为情侣,最后又和平分手重归朋友关系。就是中午见的那个帅气女孩。 同性这个的问题,在很多地方都是禁忌,特别是我们国内,更是饱受歧视严重,很多人嘴上说不歧视,但行为上还是会带有歧视成份。 其实在程远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人类从古至今,性取向同性的,一直就存在,而且还不少,这部分人一直都在人类中,占有大概百分之五的比例。 在西方,同性L的发生率可达百分之十,有些城市甚至还要高得多。 从理论上说我们国家的同性L占有比也是不少,因为这是人类的生理共性,只是在儒家思想的灌输下,主流民间社会不愿意承认这种人性,认为是不道德的。 而科学界认为,同性L是人类乃至哺乳动物三大性倾向之一(异性倾向,同性倾向,双性倾向),它是一种正常的性倾向。 在2000年时,中国已将同性L从精神病目录中删除,实现了同性L非病化。也就是说,同性L不再被认为是疾病。 程远的交友原则是只看人品,朋友间相处能相互尊重。至于其他方面,却是可以忽略,他前世认识的几个同性L的朋友人品都挺好,甚至可以说心地很善良,所以程远会和他们相交成为朋友。 程远自己是真心不带有色眼镜看待同性恋者,可是,如果李国华真的看上他,那么他还是会觉得很头疼的。 头疼的是他不是同啊,他能很平等看待他人,但他真的不是。他肯定会拒绝李国华,那么,李国华因爱成恨怎么办? 他花那么多心思才交好了李国华,和他成为朋友,如果因为这个两人朋友关系破裂,很得不偿失。 程远很看重李国华只因两个字,人脉。 李国华所拥有的人脉关系才是程远最看重的,这也是程远此时最缺少的,他不缺少知识,不缺少赚钱路子,很多都不缺,只缺人脉。 如果说血脉是人的生理生命支持系统的话,那么人脉则是人的社会生命支持系统。 常言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人成木,二人成林,三人成森林”,都是说,要想做成大事,必定要有做成大事的人脉网络和人脉支持系统。 人脉是一种资源和资本。而人脉是需要积累而成的,程远前世自己在社会上十几年积累下来的人脉,自重生回来那一刻就已经清零。他现在的身体才十九岁,如果要重新慢慢积累人脉,即便是他有先知,能人所不能,也有其局限性,至少效率比较低。 而李国华的人脉和朋友圈子肯定甩程远前世几条街,身份地位不同,程远根本比不上。 而交好了李国华,即便此时程远还未真正打进他的朋友圈子里面,但他可以随时利用得到。 李国华是重情义之人,他看不上你的时候,肯定不多看你一眼,可和他成了朋友,需要他帮忙的时候,他肯定会帮。特别是有共同利益的时候,更是会尽全力。 在程远的计划里,他的创业之始,是非常需要李国华的。实在是性价比太高,交好他一人,需要的时候,他的人脉就能用得到。 这才是此时程远心慌慌的原因,他不想失去李国华这个朋友。虽显得功利,但这并无对错。 在程远胡思乱想、些许担心之际,李国华手上拿着一杯开水走了过来,把水杯放在程远面前桌上。 然后就笑眯眯看着程远,也不说话。 此时被李国华这样笑眯眯看着,程远心里有点发毛,于是问:“华哥,到底什么事情需要来你这说?” 李国华还是笑眯眯看着程远,只说一句:“不急,等下你就知道了。” 接着说:“对了,今晚就在我家吃饭。” 也不再理程远,就起身走进厨房自顾忙活了。 程远无奈,只能继续心情忐忑在大厅坐着。 大概二十分钟后。 叮咚,叮咚。 门铃响起。 “小远,帮忙开下门。”李国华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 “好!”程远回应一声走去开门,同时心里一块石头放下了,还有人来,看来是又想多了。 门开,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靓丽身影,是陈娴。 “娴姐,你怎么也来了?” “你能来,我不能来?” “呃…不是,先进来坐吧。” 此刻的陈娴穿着很休闲,头发扎起马尾,浅蓝束脚牛仔裤搭配白色宽松短袖t桖,脚下一双粉色球鞋,脸上不施粉黛却依旧很美,和他梦中一样,比上了妆的她显得年轻许多,显得有青春活力。 第七十四章 不能也 两人在沙发坐下后。 程远有点摸不着头脑,李国华把他们两人叫来家里干嘛。 “我这样好看吗?”陈娴突然问道,眼神有期待。 “好看。” “你喜欢我个样子吗?” “……” 为什么女人都爱问这个问题,小思这样,陈娴也如此。 喜欢,这是肯定答案。 但是程远没回答,而是低下头不说话,既然已经有了决定,还是不要暧昧下去。不然,只会越来越复杂。 陈娴看程远沉默下去,心中突然有些惊慌。 隔了一分钟左右,程远抬起头看着陈娴,轻声说:“对不起。” 陈娴说:“我不需要你对我说谢谢,更不需要你对我说对不起。” 程远无话可说,再次低头不说话。他同样心里不好受,他看得清自己,知道秦思才是对他最重要,可是,陈娴他打心底也有喜欢,一样想要占有她,只是,不能。 即便他再有钱,他也不能,因为秦思不可能接受。 程远见过很多“老板”们,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情人一堆,很让人羡慕。 更让人羡慕的他都见过,老婆和情人能相处同一屋檐下,和和美美。 这些在朋城这座城市里有非常多,此时的朋城甚至已经有了许多条“二nai村”。 在那些村里面,住着很多别人包养的情人,因此在知道内情的人里得此村名。 还有许多高档商品楼盘最受此类人欢迎,做过房产业的程远,他随口都能说出十来个情人集中的地方。 养情人在那些地方的男人,有的是真的有钱人,至少都是千万富翁,而有些根本算不上有钱人。 奇怪吗?一点都不奇怪,程远上辈子接触到的有钱人,只爱老婆一个人的,有,但是非常少,一只手都数得过来,更多的,他们都包有情人,这是社会现实。 在这个男权社会,男人有身份、有地位、有金钱之后,诱惑就会自然而来,能抵抗得住的太少。 特别是那种爆发起来的“老板”们,谁没养个情人?他们在外应酬,是不带老婆的,而是带情人去炫耀,认为如此才有面子。 而没多少身价的也同样会养,那是很多香江人到此养的情人,那些香江人很多根本算不上有钱人,他们很多的真实身份其实只是普通的白领,甚至于只是司机、工人这类的,可他们照样在此养情人,一样有女人愿意做他们情人。 矛盾吗?这个倒是一点都不矛盾,只能说可笑。 可笑的是,一套“香江人”的外衣就能让很多肤浅的女子,在明知道对方家里有家室的情况下,还愿意贴上去,不少甚至会为他们生有子女。 这些,程远在此地都见得太多了,在别的大城市同样见识过许多。 程远有问过自己,想同时拥有秦思和陈娴,享受齐人之美吗? 答案必定是想的,只是根本不可能,陈娴愿意不愿意,程远不知道,秦思则肯定不愿意,她妈妈就是因为她爸爸养情人才离得婚,秦思对这个受过伤害。 程远觉得如果他也这样干,那么以他对秦思的了解,即便以后两人结婚了,也必定是离婚这个下场。 别看秦思年龄小,情根种在他身上,可她是一个坚强且有主见的女孩,底线同样有。 秦思的底线,程远能猜测得到,如果他在外只是“玩玩”个一次两次,不动真情,仗着秦思对他的宽容,他低个头认个错,或许都不用坦白,秦思可能就睁个眼闭个眼当没发生过。 可若是像她爸爸那样在外养着一个女人,秦思则必定要翻脸。 别的女人程远或许了解不透,自己的这个女朋友是例外,两人彼此都太了解对方了。 程远有时都觉得自己女朋友情商高得可怕,就如他宿醉醒来和她的那通电话,秦思问他还有没有什么想跟她说,程远心里知道她问的是陈娴,他不想在这个事情上对她说谎,选择不说,秦思就没追着问。 程远甚至怀疑秦思能从他的态度上,猜到他在朋城和别的女人发生点什么,可她现在根本不追问,那么程远觉得自己要醒目一点了,该断则断。 如果秦思能接受,陈娴也愿意,程远倒是想把陈娴给占了。 然,这也就想想而已,就像鱼和熊掌,哪里会那么容易兼得。 齐人之美这个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骨感的。 不是不想,是不能也。 程远叹口气后就不再多想这个,再说他现在也就一介白丁,做这种春秋大梦自己也觉得有些可笑了。 想到这,只见程远目光坚定起来,摆正心态,再抬起头来,看着陈娴的眼睛几秒,随即准备想对陈娴说些什么做个了断之时。 嘴才微微张开,说出一个“我”字,就听到李国华的声音传来。 “娴姐,小远,来吃饭,试试我的手艺。” 陈娴此刻的心沉了下去,刚才程远看她的眼神,有些“可怕”,很冷,想不明白昨天程远还好好的,对她很顺从,可过了一晚,现在感觉态度就变了。 被李国华打断,程远才意识到这是李国华家,不是合适的时机。 于是对陈娴说:“先吃饭吧。” …… 红木餐桌上摆了几道色香味看上去到很不错的菜肴。 程远夹起一块水煮鱼片,放到嘴里,嚼了几下,口感鲜爽滑嫩,辣的程度也刚刚好,咽下去后说:“华哥,看不出来啊,你的厨艺那么好,都快比得上我了。” 听了,李国华对程远的无耻再次有了新的认识,鄙视看了他一眼后,笑说:“如果我去开餐厅,肯定比开酒吧要赚钱。” 程远恭维说:“那是、那是。” 陈娴没有接话。 程远问:“你叫我们过来,有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吧。” “也没多大事。”李国华拿起开酒器开了瓶红酒:“你明天就去上学,就是想给你践个行。” 给程远倒上酒,接着说:“哥哥够意思吧?给你亲自下厨。” 再给陈娴也倒上,再说:“还有一个就是,你们两个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说完对程远挑下眉。 程远和陈娴对视一眼。 “没有。”程远说:“哪有什么瞒你的。” 陈娴只是幽怨看着程远,依然不支声。 李国华见程远这么说,再看看陈娴这模样,好像不对啊。 他已经猜到他们两人有问题,还以为他们在一起了呢,把他们叫来除了给程远践行,就是想确定一下。只是,现在不像啊。 “哦。”李国华犹豫一秒,还是按耐住了好奇心,笑着说道:“没有就没有吧。” 接着说:“对了,你之前跟我说过的事,我觉得可行,你具体想法是怎样的?” 李国华没追问,程远暗松了口气,如果继续说这个,那气氛太尴尬了。 只不过,李国华话题转得太生硬,程远一时不知道他指哪件事,疑惑问道:“我说的什么事?” “那么快就忘了?音乐网站啊!” “什么音乐网站?”陈娴这时说道。 程远不肯承认,她也不会自己来说,此时调整情绪过来。 第七十五章 李国华这一说,陈娴这一问。 程远倒是想起来了。 刚认识的朋友,肯定要多联系才能加深感情,程远对李国华重视,所以在松州的时候,有经常和李国华通电话聊聊,培养和加深友谊。 刚重生回来的时候,程远对赚钱是有点迫切感的,有认真考虑过自己的发财之路怎么走。 而从2001年到2017年,他拥有先知期的这十六年间,什么行业生命力最旺盛? 房地产业是爆发式增长的一个,这个普通人都不需要深入去了解,只看那房价狂飙的风骚身姿就知道了。 程远在房地产公司上过两年的班,在那家企业,他学到了很多房地产相关的知识,同时更是对国内房地产业很多方面都了解得很深。这里面的行情,他可以说一清二楚。 中国的房地从1999年开始快速发展,2001年出现投资投机狂潮,后面就开始升温。03年地王频出,04年房价大涨,05年短暂低迷,06年继续上涨,后面就开始暴涨,这是整个国内的大环境的趋势。 细节上也了解得够多,程远能对这个行业的细节能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然而,即便了解得够多,房地产这个行业,对刚重生和只是一个普通平民老百姓的他而言,他要背景没有背景,要人脉没有人脉,一时插足不进去干大票的,最多就是靠先知囤房当寓公。或者就是小打小闹。 如他爸爸以前在工地干活的包工头一样,程远也去做一个包工头,召集一批人,承包些小工程做做,或者做点别的赚钱,赚到钱就买地皮,接着建自己的房子,如此反复,坐拥几十栋房子之后,等到房价暴涨之时,身家自然就变富了。虽说是“小打小闹”,可在房价是必然暴涨的结果之下,做个身家不菲的富豪程远还是有自信的。 而朋城更是不缺少此类型的富豪,隐藏在各条城中村之中的千万级以上富翁,太多了,亿级的也很多很多。 程远也有一颗当寓公的心,但是,或许是因为他内心深处,对这样毫无含金量的致富之路有些兴致缺缺,就没急着去走这一条路。 程远也曾当过半吊子的程序猿,编过程,编过码,做过APP手游的开发,再加上,平时爱好上网这个喜好,也让他对互联网这个行业的发展非常清楚。 互联网。 中美互联网的发展根本不在同一条跑线上。 美国早在1969年,就已经实现了分组交换网络的远程通讯,标志着世界互联网正式诞生。 那时,我们的国家还在进行轰轰烈烈的十年之痛。 1983年,美国诞生了真正的Internet。 那时,我们的国家还处于改革开放初期,首届春节联欢晚会在那一年直播。 1994年,雅虎创始人杨致远与大卫·费罗(DavidFilo)推出了互联网导航指南,已经着手制定互联网世界的游戏规则。 那一年我们国家最伟大的壮举是三峡工程开工,其他的小事都不太起眼,比如,中国通过一条6K的国际专线才接入国际互联网,中国互联网诞生。 这就是中美互联网的差距。 然而,在这个时代除了程远,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去幻想这样一个事实:到了后世,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将和美国并驾齐驱,成为世界公认的互联网强国,一起包揽了全球互联网公司前十强,美国占有六席:谷歌、脸谱、亚马逊、易贝网、Priceline、雅虎,中国四席是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 2001年,二十一世纪才刚刚拉开大幕。 但是这一年,不是国内互联网狂热的年份,此时这个行业处于低潮。 在整个纳斯达克崩盘带来的冷风中,国内的各大互联网公司此时都在寻找自己的救赎之道,当他们找到出路的时候,就是崛起之时。 如三大门户之一的网易,现在公司内乱,这个时候都被停牌了,持续四月之久,面临官司,甚至有可能被摘牌,可在丁大牛的带领转型之下,楞是让他走上了首富的位置。 在这期间,有一个让程远很羡慕的关键人物,就是创了小霸王和步步高的企业家段大牛也,在今年年底以一美金左右一股的超低价大量买入网易的股份,赚得那是一个盘满钵满。 对于这个,程远知道,也很想在年底跟着一起买进一波网易的股票,可是,即便他能通过李国华的关系网在美国买到股票,可他现在没钱啊,无解。 程远对国内互联网的发展都算是了解,BAT的发展之路不必说,后世大多数人对三巨头多多少少都会了解一些。 此时若投进国内互联网刚崛起的这个大时代,程远也有自信能做出一番事业来,当然了,没自大幻想过,凭借知道的这些见识就想自己开公司去取代BAT,在这个时间点上已经是属于不可能的。 这三巨头背后有着国际资本,他们要技术有技术,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要背景有背景,程远这小胳膊小腿根本拼不过,还是无解。 先知给程远带来自信心是很强大的,同样不会妄自菲薄,只是,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你想就能做成,他重生的时间点已经没办法去取代它们了,若早个几年,或许还行,现在,真的不行。 三巨头的爆发期虽然在几年后,但此时它们已经奠定了良好的开端,和扎实的基础,爆发已经属于必然。 程远觉得自己还是要务实一点,不可能的事情不去多想,但可能的事是可以想的嘛。 必如游戏业和SP业务,做这些才是这几年来钱快的现金奶牛。 程远清楚自己的优势不在于他本身有什么能力和技术,而是在于眼光,能准确知道这十几年内什么行业是的蓝海,能准确知道什么网络公司会崛起,能准确知道移动互联网时代肯定会降临,能...... 换言之,程远知道的太多了。 那么如何能发挥这个优势就是程远必须要考虑的,怎么去做也是他需要认真考虑的。 当然了,程远现在还是个穷小子,没钱。 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人脉,他可以通过李国华借到,知识,他可以通过上学得到。钱,同样可以得到。用了漂游,就是这么自信。 ...... 现在李国华提到的音乐网站,程远抄歌卖给李国华时,就联想到了这个,觉得可以做一做,就在和李国华平时的联系当中,提过几嘴。 跟李国华说过他现在自己在开发一个音乐网站平台。这是练手之作,到现在都只完成20%左右。 “这个啊!你不提我还真要忘了。”程远悻悻说道。 第七十六章 mp3 “你们看现在,歌手卖专辑,销量是逐年下降,最红的那些以前轻轻松松卖几百万上千万张,现在很难了吧?以后就更可怜了。”程远看着李国华说道。 李国华说:“现在确实不如以前好卖了。” “那是因为什么?”不等李国华回答,程远拿起酒杯喝上一口就自顾说道:“还不是因为数字音乐播放器这种神器出现了。” 说完就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小巧的白色mp3播放器,程远喜欢听歌,没有智能手机的时代,随身听个头相对也大,还要装碟,那么还不买个mp3听听歌,还让不让人活?当然了,现在程远拿出的mp3播放器不是苹果的ipod。 很多人都知道,智能手机时代是乔布斯开启的,iPhone的出现,改变了世界,更是让现在是霸王级别的砸核桃牌手机堕落了下去。 但是在乔布斯推出iPhone之前,在乔布斯重归苹果掌权之后,在2001年推出的ipod就已经改变了世界的一小部分,在今年10月23日,乔布斯会在发布会上推出初代的ipod产品,音乐就会让世界变得不同。 “装在你口袋里的一千首歌。”这句经典的广告语来自于乔布斯和他的ipod,2001 年10月,乔布斯推出了这款产品,它的出现,让人们听歌的方式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尽管在这之前,人们也能随时听歌,但是还没有哪个公司,能够做出存放 1000 首歌曲的设备。 想前世,程远也是一个苹果迷,不同于很多人是在iphone出现之后才成为苹果迷,而是在ipod出现的时候就喜欢上那个小小的音乐播放器了。每一代的ipod他都有买。 也是在苹果推出了ipod之后,这个行业就开始火爆了,各大公司相继进去这个市场,如海尔、方正、联想、爱得乐等厂商在2002年全面进军mp3播放器市场。 带来的结果便是,这种MP3播放器以其小巧时尚、广泛的音乐来源和强大的移动存储功能备受年轻人的青睐。 歌手们,特别是我们国家的歌手们就苦逼了,专辑卖不动了,准确说,无法再像以前那样卖得火爆了,外国虽然也有影响,但国内国外的版权意识根本不在同一条水平之上,国人的意识是有免费的,当然听免费的了,没毛病。这就导致后世的歌手光靠唱歌卖专辑就太苦逼了,只能多方面发展才能赚到很多钱啊。 对于这个,程远没有去操心,想要去改变这个,根本不可能嘛,教育水平不提高,不立法保护等等都不可能改变得了国人这种贪小便宜、“免费”的意识。 mp3行业的火爆,那么,各种音乐网站就犹如雨后春笋得冒出头来,后世大部分音乐网站都是从2002年以后出现的,而在这之前最多就是一些个人站,没有形成真正商业化。 那么,程远自然就想做一做了,单单做音乐网站,在这时候是根本赚不到钱的,反而要烧钱,那为什么程远还要浪费他的休闲时间去开发这个呢,编程编码的工作是既枯燥又无聊。 这就要说起程远了解得另一个方面,SP业务,既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是通过移动通信网和定位技术获取移动终端的位置信息,开展一系列应用服务的新型移动数据业务。 三大门户网站,腾讯等他们都有自己的SP业务,这也是它们前期收入盈利的主要来源。 其实程远对这个了解不算深,虽然他知道得很多,但是也不是全能的,不可能对每个行业每个方面都掌握了解得事无巨细。 对与SP业务,程远最了解得还是彩铃业务,从2002开始火爆的网络口水歌曲,一首火爆的网络口水歌能衍生出来的利益简直让人不敢想象,比很多歌手出一张音乐专辑差不了多少。甚至其中利益还要大,比如《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2002年的第一场雪》等等这些都日赚斗金的歌曲。 关键还是,很多这种网络口水歌,实在是因为旋律歌词太洗脑,魔音灌脑之下,程远听过后都不用经常去唱来记忆,是想忘都忘不了,只要看到合适的联想词,都有可能不自觉得哼出来。 一首火得网络口水歌能衍生出的利益是巨大的,随便一首就是几百万上千万,但是,利益是大了,可你歌手能得到的只是很少得一部分而已,对于创作人来说,就更是少得可怜,很多把歌的版权卖了后就于你无关了。 程远能抄出很多歌曲,但他没办法把利益最大化,他也不可能去建立什么音乐公司,自己捧红歌手那些,他现在只是一个学生啊,强调他只是学生,要上学的,虽说现代已经不是旧时代那样百无一用是书生了,但他要上学,想要学更多自己能力不够的知识,那就意味着他的闲余时间不会有太多。 创业和管理一间公司,不是说创就创,说管理就管理的,比如程远前世创业,就是管理能力不够,内部问题、关系一团糟,还有货物铺出去后,钱就不能及时回来,资金链一段,好嘛!扑了。 在音乐这方面,程远是没发亲自去开什么公司赚什么钱了,可是有一个人可以啊,就是李国华,他现在就等于是自己开了间小音乐公司,大猫小猫两三只,旗下,呃,暂时只有青忆乐队这几位艺人。准确说都算不上音乐公司,称呼其工作室才妥当。 但是李国华有时间,有能力,有关系,有背景,程远自己做不了的,李国华做起来都很简单。 程远由自己炒歌卖钱联想到音乐网站,由音乐网站想到网络歌曲和sp彩铃那些业务,又由这些想到自己在娱乐业这方面拥有很多“资源”,这方面的“资源”不止音乐一个方面,还有各种火爆的综艺节目真人秀,而他又无法自己把这些资源利益化。 但是人的社会是群居的,很多事单打独斗是不行的,一个人的手伸不了那么长的,但是程远若是要把他的手伸进娱乐业,在他刚重生的这个时候,可以与李国华合作,互通有无。 齐齐把手伸进去,说不定以后他也能成为潜别人的人呢,啊哈哈,程远这个也就恶趣味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