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蜀中民夫 - 高武大秦 - 绾尤 秦王政十年初,(公元前237年,农历十月。)蜀郡。 农历十月已是入冬时节,纷纷扬扬的雪花,从燕赵之地,一路蔓延至秦岭,入目所及,尽是雪白。 但蜀郡毕竟有秦岭阻隔,北方的大雪很少能蔓延过来,这一年,同样如是。 不过,淅淅沥沥的小雨,却时刻未曾停歇,并夹杂着北方寒流形成的小片雪花,十分阴冷。 即便是这样的天气,道路上也并不缺少行人,他们多是一些劳役的民夫,在阴冷的雨中,这些不甚高却十分壮实的汉子,将拇指粗的绳索套在肩上,拖着数百上千斤重的青色条石缓缓前行。 修路,这是他们正在进行着,也将长时间进行的事情。 其根源,要追溯到司马错伐灭蜀国,秦国置数代蜀君皆叛,乃使李冰为蜀郡守时。 当时,李冰在位时,曾花数年之功建造都江堰。 建成,蜀郡便富为天下粮仓,自此之后,秦国每次对外作战,几乎都要从蜀郡调粮。 尽管水路畅通,但运粮仍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修路便成为每一代秦王,所关注的事情,已持续了长达数十年之久。 前几代之时,蜀郡几乎全靠人力,跋山涉水,将粮食从蜀郡各地,运往蜀中平原,再经由水路前往。 到地方,便是民夫所食,便要去掉十之二三。 而经过数十年的道路修缮,如今的蜀中,虽不至于一片坦途,却也足以容纳牛车,省下了许多的力气。 最主要的是,粮食能够运得更多,损耗也会更小。 “快点,入夜前要是修不完这条路,谁都别想吃饭。”携剑的行伍往来奔走,大声呼喝,手中的鞭子挥舞得啪啪作响,却并未有丝毫落下的意思。 正在修路的汉子们,有人大着胆子喊了几句。“张家二郎,汝却也不要吓吾等,就这条路,天黑之前,要是修不完,我把这青石吃了。” “好,这可是....汝说的。”尽管来到这个时代已有一月之久,张仲还是有些不太习惯这样的称呼。 之前大着胆子喊的壮硕汉子,将肩上的绳索紧了紧,一边向前一边喝道。“二三子,加把劲,不要让乃公吃石头啊!” 众人发出一阵大笑,不少人高声喊道。“都停停,乃公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有人吃石头呢。” “今日,说不得便要见识一番。” 众人再次发出一阵哄笑。 但他们嘴上虽然这般说,手上的活计倒未曾有丝毫的停歇,甚至更用力了些。 张仲摇了摇头,却也不再催促,本就是乡里乡亲,他们其实也不曾偷懒,自己也不过是担心他们劳作得太晚,回不了家而已。 作为监工,张仲自然是不用干活的,他穿越过来,几乎也就只得到了这点好处。 原本刚穿越过来时,得知这里是秦朝,并得知自己姓张的时候,张仲也曾十分的亢奋,毕竟,在这个时代,有姓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于是,张仲赶紧找了找,看看自己有没有一个叫做张良的兄弟亲戚啥的。 然而,并没有。 他也不在韩国,而是在秦国,并且还在秦国腹地,蜀郡。 仲者,中也,是排行老二的意思。 由此可见,他家人取名之随意,和他前世的父母如出一辙。 并且,还有件更让他失望的事情,尽管他叫做张仲,家里排行老二,但家中却实实在在的,只有他一个成年男丁。 他大哥,他确实是有一个大哥,也不出所料的,叫做张伯。 但他这位大哥,他却连面都没见过,早在庄襄王时期,张仲弟弟的还在母亲腹中的时候,他大哥就和他的父亲,死在了对韩的作战当中。 嗯,家中,自然也就没有了老四了。 就只剩下他母亲和两个孩子。 如今,也只有他一个成年男子。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秦国的成年颇有意思,半个月前,本地亭长前来找他,让他继承爵位时,他才知道,在秦国成年不是按照年龄来算,而是按照身高(后文有解释)。 于是,这个只比弟弟大一岁,不过才十三岁的少年,便也成了年。 而爵位,便是当初他父亲在对韩国的作战当中,取下了数个首级,所得来的上造的爵位,听母亲说,当时他还兴冲冲的说,家里有了两倾良田,一处宅子,和两个仆人。 嗯,还有三头牛。 结果,良田赏赐下来了,仆人也有了,但人却在另一次服役当中,死在了韩国的战场上,连带着张仲那素未蒙面的大哥一起。 但终归是家人搏命换来的爵位,在秦国也有着不小的特权,最起码,在这种修路的事情上,前几年他还小,未曾加入,如今加入,却也并不需要干活,只需要监工就好。 真是万恶的特权阶级。 不过,真香。 并且,托秦国爵位赏赐的福,他家,在这杨树里,也算是小康之家了。 不过,也快要被他这个大胃王吃穷了就是了。 这一个月以来,他发现这具身体的胃口,何止是惊人,简直是饭桶。 但也不是全无好处,这具身体的力量,极大,具体有多大,张仲不太清楚,但就左右这些二三十岁的壮男子,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 甚至,三四个人拔河,都拉他不过。 要知道,这不知是不是中国古代的古代,这些人的力气可谓极其惊人,比如,这随便一个汉子,都能拖着数百上千斤的条石满地乱走。 更有甚者,甚至能将其举起。 比如张仲,他就可以,甚至很轻松。 要知道,包括张仲在内,这些人说好听点叫做服役,说不好听点,其实只是苦力而已。 也正因为如此,张仲这一个月来,小心翼翼,生怕惹到不该惹的人。 如果不是前身太浪,他甚至不会让人知道他有这一身力气。 但这样的想法,现在却有所改变,是因为本地亭长,据他所说,再过几日,张仲将这条路监工完毕,就可以去乡上,正式袭爵,领取秦国军中功法。 当时张仲就惊了,一度以为听错了。 但旁敲侧击的问过里中老人才知道,这件事,还就是真的。 一点都不假。 PS:书不会让大大失望的,作品已经签约,请放心投资。 2.老人说 - 高武大秦 - 绾尤 老人说,自李冰为蜀郡守以后,蜀中便有了这军功得爵的路子,也因此,能获得那些富贵人家才有的功法。 张仲虽然奇怪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就有了军功得爵,为何会直到李冰为蜀郡守以后,才开始在蜀中推行开来,但初来乍到,当时的他,却也没敢多问。 但最起码,他想要知道的,已经有了答案。 功法是真的,比真金白银还真,毕竟,这个时代的秦国,其公信力在华夏几千年历史上也是首屈一指的。 自然不可能在这种事情上,对有爵位的士卒进行欺骗。 就是不知道,这个秦国,是不是记忆中的,气吞天下,扫平六国的大秦。 但有李冰,有都江堰,还有,张仲摸了摸随身携带的小木板,那是中国最古老的身份证,验。 这些东西都有,并且,修都江堰才几十年,想来,应该问题不大。 得知了这些的张仲,对于自己的前路,也算是有了一个大致的规划,既然战功可以得爵位,享受特权,并且兵役无法反抗,那么,也只能随波逐流了。 凭借着这一身的力气,最起码,也要先得个不更吧! 毕竟,就连上造这样的爵位,都能享受到不小的特权,若是不更,不仅仅有了更多的财富,让自己吃饱,还可以不再服更役。 在与老人闲聊之际,张仲也得知了今年是秦王政十年,相国是吕不韦,如今的蜀郡守是常頞(è),也不知道是不是奔月那个。 然后,也就这样了,至于更多的,就没有了。 这也不算奇怪,你能指望这些长时间生活在乡下的人,能对国家大事,和各个身居高位的领导如数家珍? 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就算在网络发达,信息传递迅速的现代,大部分人都知道国家一把手是谁,但要是你问他国家二把手是谁,或者国防部部长,各大军区司令员是谁? 保准抓瞎。 而之所以知道蜀郡守常頞的名字,还是因为他带领蜀中人修了五尺道,若非如此,他们恐怕都不记得蜀郡守的名字。 在了解了这些之后,张仲便开始做准备,他不再像前身那般,仗着勇力,每日游手好闲,他开始有系统的锻炼自身的力气。 武技这种东西他自然是不了解的,但找个长棍,练习一下长枪的突刺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他本以为,他会练到十八岁,结果,亭长来这边办事的时候,一量身高,他就莫名其妙的成年了。 但也算是好事,最起码,能提前领取功法。 想到这里,张仲抬头再次看了看正在做活的农人,他们正有节奏的喊着号子,拉动着那些在前世,牛马拉着都费力的石头。 张仲本以为,他们会这样做到天黑。 但他显然忘了一件事情,无论是哪个时代的农人,在做活时,总是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闲不住,总想说点啥。 比如,刚刚还说要吃石头的壮汉,不过停歇了一小会儿,就又开始找张仲搭话了。“张家二郎,不,吾等该称你里正才是。” “当不得,当不得。”张仲赶紧打断他的话,这汉子他知道,嘴上就没个把门的,一会儿他就该吹到战功升爵,喊张仲广都县尉了。 让他接着说下去,那还了得? “以仲哥儿你的勇力,里长岂非仓中取栗?”这是另一个汉子,他倒是没有那般嘴碎,但言语间也尽是夸赞。 听得这话,众人便来了劲头,他们原地站定,七嘴八舌的说道。“乃父当年便是杨树里里正,你也算子承父位了。” “就是,就是。” “况且,仲哥儿的神力,这杨树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仲哥儿当里长,来年和隔壁乱石里争水,肯定能赢。” “除了仲哥儿,吾等谁也不服。” “既服我,还停下来?”张仲扬起鞭子,作势要打,众人便也不再讨论,笑着加快了速度。“赶紧做活,天快要黑了。” 待着所有人都去忙活了,张仲才仰起头,看了看天上的雨水,雨不大,但却十分密集,并夹杂着白色的雪花碎片,在空中微微反光。 蜀郡的冬天,真是不管哪个时代都一样,又潮又冷。 这种天气,还要服役,也是醉了。 摇了摇头,张仲随手将斗笠的绳子再系紧了点,说到这斗笠,却不是后世北方常见的,由棕丝所制的那种,而是由竹叶所制。 蜀中这地方盛产竹叶,叶子极长,以竹丝固定,两边编制起来,便是一顶上好的斗笠。 无论是遮阳还是避雨,都是极好用的,蜀中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直到二十世纪,才因为太丑而被雨伞所取代,退出历史舞台。 张仲顺手捏了捏身上的衣服,这衣服厚实程度还可以,保暖效果嘛,也就一般。 毕竟,这个时代是没有棉花的,皮毛大裘之类的,也不是张仲这样的家境能穿得起的。 但永远不要小瞧劳动人民的智慧,这件衣服外面是粗麻织成的,破开的孔洞里,能够见到里面是一些砸得紧密的芦苇花,没错,就是南方水边常见的芦苇。 这样的衣服自然比不得皮裘棉衣,但这个世界的人身体强健,用来御寒倒也勉强够了,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不耐高温,怕火。 不过,作为衣物来说,怕火,似乎也不是什么太大的缺点。 将目光从衣服上移开,张仲看了看前方的路,未修的路已然不长了,大约再有十来天,就能完工。 届时,这一年的“更”便算是完成了。 接下来,就只需要服兵役了。 十来天,十来天之后,他就可以去乡上找游缴领取功法,届时,就能知道,这世界的所谓功法,到底是种什么样的存在了。 是强身健体,打人挂画。 还是截江断流,移山填海。 真真是,有点期待啊! “仲哥儿,速来!” 一声大喊打断张仲的沉思,他猛然抬头,单手握住剑柄,一边向前走去,一边大声问道。“何事高呼?” PS:关于棉花:(这个时代,在会稽郡靠近南越应该有木棉,但当时的四川应该是没有的,芦苇就有了,并且芦苇花我小时候还真做过衣服。) 关于更:(秦国称徭役为更,秦国爵位不更,就是指的可以免除更役,不过,就算到了不更,兵役还是要服的。) 3,群盗 - 高武大秦 - 绾尤 叫人的是一个壮实的汉子,他脸上有着一块硕大的黑色胎记,使得整个脸显得很有些丑陋,作为黔首,取名自然没有太多的讲究,所以,他叫做丑夫。 而他的面前,还有着好几个人,皆身穿着黑色的甲胄,腰间配着青铜短剑。 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他身高大约一米六的样子,肩背宽阔,显得颇为雄壮。 丑夫此时,正站在他的面前,呐呐的听着他说些什么,手掌还不断的在身上擦着,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而其他的汉子,就连正眼都不敢瞧过去,只认认真真的做着活计。 “仲哥儿,这是乡上来的游缴大人。”丑夫见到张仲到来,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赶紧跑过来,拉着张仲走到中年男人的面前。 随后,丑夫转身就走,连张仲的名字都忘了和游缴说。 游缴? 张仲微微一怔,说实话,来到秦国这一个月,这大概是他见到的最大的官员了。 十里一亭,亭设亭长,十亭一乡,乡中才会有游缴,相当于乡镇派出所的所长,对于普通村民来说,已经算是很大的官了。 并且,张仲现在也算是半个体制内的成员。 这游缴,便算得上是他的直属上级了。 既然是直属上级,张仲也不好多问,先是认真的行了一礼,方才准备开口自我介绍一下,但话还未曾说出口,便听得中年男子说道。“吾认得你,你唤做仲。” “啊?” “吾叫徵,与乃父曾是同袍。” “庄王一年伐韩,他为吾什中行伍。” 名为徵的游缴第一句便告知了为何认识张仲,随后,他看着张仲,好一会儿,才笑着说道。“汝幼时,还曾为我所抱。” 张仲略有点尴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似乎,无论哪个时代的长辈,在和后辈说话的时候,总是喜欢来一句。“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 “是仲之幸。” “是吾之幸。”徵摆了摆手,打断了张仲的客气话,接着说道。“吾垂垂老矣,时之无多,汝尚幼,尚可搏功以耀祖先,抱汝,岂非吾之幸也。” 张仲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面前的游缴是在夸他和鼓励他,鼓励他上战场博取功劳,当然,也是在自谦。 作为上级官员,如这般说话,看来,确实是前身父亲的同袍了。 “长者尚壮,何出此言?” “老矣,老矣。”徵摸了摸下巴上繁茂的胡须,笑着说道。“不如汝之远矣。” “还未敢问,长者所来何事?” “吾自白石亭办事途径此地,听闻汝勇力过人,且来看看。” 徵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并大力捏了捏,显得很是满意。“汝之肩背,壮哉。” 张仲一时间不知道说啥,这长辈来了,你要是拉拉家常里短,我还可以接一下,你一顿夸,我该怎么回? 好在徵也没打算让他回,他沉默了一小会儿,似乎在衡量着什么,但最终还是说了下去。“汝尚非里正,本不当与你说起此事。” “但以汝之勇力,里正不过仓中取栗也,便有一事,须得汝好生防备。” “长者但说无妨。” “县上行文,言有群盗出入,吾此来各亭,便是为了此事。” “群盗?”秦国的群盗张仲是听里中老人讲过的,指的是五人以上,这种团伙作案的的盗贼。 因为量刑极重,所以,一般盗贼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凑满五人之数的,而满了群盗罪名的,一般也不止五人了。 “嗯,有双手之数。” 双手之数,那就是十个人了? 十个人的话,以杨树里的成年男子来说,想要缉拿不太可能,但也不至于畏惧。 “杨树里尚无里正,此事便告知于汝,汝须得多加防备。”说完,徵又加了一句。“不过,汝也无须过于谨慎,县贼曹掾已派人前往缉拿,汝只需多加注意便是。” “唯。”张仲躬身应是,随后抬头看了看天色,笑着说道。“天色已晚,长者不如在吾家休息一夜?” 徵也抬起头,看了看天,他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在仔细估摸着时间,随后才低下头笑道。“不必了,此时出发,尚能到滴水亭过夜。” “杨树里岂非更好?” “哈哈哈,要事在身,不得不行。”徵不再多说,将头上的斗笠扶了扶,随后向前行去,走得几步,他又回过头来。 “若有可疑人等出入,切勿妄动。” “报于亭上,自有处置。” “唯。”张仲躬身行礼。 顿了顿,徵又加了一句话。“汝尚幼,切勿逞匹夫之力?” 这是在关心我? 尽管,就算游缴不说,张仲也不可能只身犯险,但张仲还是正了正脸色,认真的回答到。“唯。” “尽快来乡上拿汝的功法。” “唯。” 看着游缴的背影,张仲才开始细想这件事情,徵是自白石亭过来的,那不是张仲所在的亭,而是隔壁的亭,他此去的滴水亭才是杨树里这边管理治安的亭所。 所以,这应该是广撒网。 可能连县里都不知道那些群盗跑到了哪里。 十里才有一亭,十亭才会有这么一乡,整个县算下来,这么多的里,杨树里应该没那么倒霉,能恰好遇到群盗。 所以说,这事情,其实跟他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就像在前世的时候,网上看到通缉令一样,了解一下,也就罢了。 待得一行人走远,丑夫才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他先是看了看已经看不到背影的游缴一行人,然后长出了一口气,对着张仲问道。“仲哥儿,游缴此来何事啊?” “一些小事。”和村里人说话,便不再有那么多的讲究,张仲也很是随意,并笑骂了一句。“汝又偷懒,干完活了?” “瞧仲哥儿说的,这活,哪有干完的时候。” 嘿! 刚刚游缴来了跑得比兔子还快,这会儿还皮上了。 “速去做活,做完吾有事要与二三子说。” “好嘞。” 张仲也只是催了催,倒也没有过多的去监督他们。 天,这不还没黑吗? 4,监工也不好做 - 高武大秦 - 绾尤 随着时间渐渐流逝,天色也越来越昏暗,汉子们的劳作让既定的目标一点点被完成。 直到最后一块青石,被两个壮汉抬起,放得整齐之后,众人发出一声高呼。 其实活干到这样的程度,这段路,就已经算是完成大半了,剩下的,就只需要用夯土将石头之间的缝隙填上就行了。 本来,秦朝的路,多是用夯土修成的,但蜀郡多山石,大石横于路中是常见的事情,且左右不是山便是悬崖。 难以移动之下,左右都是要凿开山石的,便索性将其作为修路的材料了。 也是这个时代的人,力气十分庞大,方才能勉强做到。 若是换做张仲前世的秦朝,恐怕,只能望而兴叹,喊一声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了。 “二三子,且过来,吾有话要说。”看着路上铺满的青石,张仲也颇为高兴,毕竟每完成一段路,就代表着他离功法更近了一些。 在众人聚集的过程中,他伸出脚,大力踩了踩刚刚放上去的石头。 这石头放得十分平稳,因为底下有砸得紧密的夯土,便是以张仲的力道踩上去,也纹丝不动。 对此,张仲早有预料,也甚是满意。 监工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责任的,毕竟,如果路段修得不过关,不止修路的人要被处罚,监工的人也一样会受到惩处。 甚至,还要更重一些。 毕竟,这可不是后世的包工头,在秦朝,任何工程的监工都是国家安排的。 并且,有专门的律法来约束这些不做活,只监工的大小官员,那就是司空律。 每个人所做的活,工程期时间长短,每个民夫每日所食,这在秦律中,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不论是工期时间,还是建筑质量,如果不达标。 作为监工,至少也是个不察之罪。 将大部分的石板都踩过之后,修路的壮汉们,才堪堪站成两排。 他们其中有专门搬运的,有铺路的,打石的倒是没来,因为他们走得稍早一些。 自然是比不得阅兵,甚至,还比不上高中军训,但勉强还算是整齐。 就这,还是张仲昨天教过之后的效果。 见得张仲还在一脚一脚的踩石头,一个汉子便笑着说道。“仲哥儿,你放心吧,结实得很,便是当年修五尺道,也没有这般结实的路。” 有人便问道。“五尺道你去修过?” 那汉子脸上一僵,顿时就怒了。“我自然没修过,但我父修过。” “乃父告诉你没此路结实的?” “乃公就是知道。” 一群汉子哈哈大笑,却也不再起哄,有汉子大声对着张仲说道。“五尺道吾虽没去过,但这段路,决计不会差于五尺道。” “仲哥儿实无必要看得这般仔细。” 张仲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一边继续踩着,一边笑着说道。“一年之内,有问题还需要二三子再修,岂能不细?” 没错,秦国是有建筑质量保修期的,这期限为一年,一年之内,若是有质量问题,是需要重新返工的,并且,这样的返工是不计算在更期之内的哦。 也就是,白做。 官方甚至连粮食补贴都不给。 若是一年之后,倒是可以算做更役了,也就跟修新路段差不多了。 但没有谁,愿意多出一些更役来服。 因为,若是有其他更役,你在这重新修路的更役基础上,还得继续服新的更役。 也就是说,和保修期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多了点粮食补贴。 嗯,就是管饭。 并且,还不管饱。 就问你怕不怕? 民夫服更役,作为大秦官方,所提供的食物,其实,是需要在工地上开灶做饭的,但此地离杨树里极近,这些汉子便想要将粮食带回家去,在家里做饭吃。 说什么妻做饭比开灶的伙夫做的好吃,那都是瞎扯。 还不过就是因为孩子,能多省一口是一口,毕竟秦国的税收可不低,远比不上后世十税一的程度。 而县上的司空,乡上的三老,对此也是了解的,却并没有任何过问的意思,只是将粮食发了下来,告知张仲不要误了工期。 这也是自张仲来了秦朝,第一次从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的秦朝律法当中,感觉到了些许的人情味。 “二三子。”检查好了路段,张仲便走到了一群民夫的前面,他看着面前这些质朴的脸,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到。“近日里,多注意一下外乡人,有三人或以上并行者,须得告知于我。” 他没有说是群盗,因为他担心这些汉子会害怕。 倒不是害怕群盗,这些当过兵,上过战场,戍过边关的汉子,也是提得动刀,杀得了人的。 只是担心他们,放心不下家人,心有顾忌之下,更役失期。 秦国的失期,自然不像史记.陈涉世家里那般“法皆斩”,但也绝对不好受就是了。 并且,如果失期,张仲本人,也是一个不察之罪。 “是有亡人?” 亡人,是指的秦国时,许多活不下去的黔首,选择了放弃身份逃亡,其中也包括一些犯了法,害怕受到惩处的,也有一些隶臣妾,受不了主家重活之类的。 甚至,还包括一些丢了验传,无法提供身份的。 他们,都被统称为亡人。 这是秦朝最常见的罪犯,远比私斗产生的罪犯还要多。 “是有。”亡人总归比群盗来得轻,不至于让这些汉子担惊受怕。 不过,话虽然这般说,但张仲自然也不可能,就这般让他们出来做活,万一,若是真有个万一,那群盗真的跑到了杨树里,他岂不是后悔终生? “自明日起,每日做活的,减少两人,这两人留在里中,观察来往人员。” “嗯,须得多注意生人。” 众人尽皆应是。 张仲看了看面前这群壮硕的汉子,想了想,点出了两个名字。“丑夫,大夯,你二人,明日留于里中。” 见得其他汉子担忧又带着希冀的眼神,张仲顿了顿,接着说道。“里中巡视,一日一换。” 5,里中皆服 - 高武大秦 - 绾尤 冬天的夜,总是来得特别早,不过六点左右的时间,张仲便已经有些看不清回家的路了。 好在,小半个月的监工,让他对这条路还算得上熟悉,才不至于在黑暗中迷了路。 “汪汪汪。”隔着老远张仲便听到一声狗叫,随后,一条大黄狗蹭蹭蹭的跑了上来,围着张仲一阵乱跳。 一不小心,牙齿就把张仲的麻衣划出一个小洞。 张仲拍了拍狗头,将它从身上赶下去。 随后看了看身上的衣服。 得,这才几天,这件刚做不久的新衣,已经被这蠢狗咬破了第二个洞了。 不就是撸了它几次吗? 这蠢狗,就跟找到终身伴侣了似的。 无时无刻不想往身上扑。 “是仲儿回来了?”不等张仲到家,一个妇人的声音便已经响起,这声音张仲很熟悉,是他这具身体的娘亲。 张仲还是不太愿意喊一个陌生妇人母亲,便只得答道。“是的,是仲儿回来了。” “好好好。”妇人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要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张仲看了看妇人有些黝黑的脸,犹豫了一下,还是准备询问。 但他话还未曾出口,就被一个猛然撞进怀里的身影打断了。 “兄长,今天有没有好吃的?” 张仲低头看了看怀中比他矮了一头的孩子,略有点无语,这是只比他只小一岁多点的弟弟。 嗯,只小一岁,看起来却像是小了三四岁以上。 “你兄长今日是去监工的,哪儿来的吃的?”四十几岁的妇人,将张仲怀里的小子拉开,并笑着说道。“饭食已经好了,回家吃饭吧。” “好。”张仲点了点头,一边向前走去,一边想着刚刚妇人的欲言又止,他其实大致猜到了是因为什么,便问道。“家中,如今还有多少粮食?” 妇人犹豫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尚还够吃一月。” 张仲点了点头,这数量和他心中所想差不多。 十月份其实才刚收成不久,但家中的粮食却所剩不多了,之所以会这样,全是因为前身太能吃,年年欠别人家粮食。 直到今年,刚刚收成以后,将粮食一还。 哦豁! 没了。 略微想了想,张仲停下脚步,随后笑着说道。“夜间,我去趟山上,打点猎物,抽空去乡上换些粮食回来。” 妇人却不依,拉着张仲的手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白日里,我已让小秀和她阿母去山上找了些野菜。” “最近也无甚农活,明日里,我和你弟也上山去找,食物尚不用发愁。” “对呀,仲哥儿,明日里,我和阿母多走走,肯定能找到更多的野菜。”说话的,是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小女孩。 她就是张仲母亲口中的小秀。 嗯,她是张仲家里两个仆人所生的孩子,她的父母都是被发配蜀中的罪犯刑徒,最终充作了军功地主家的仆人。 “无妨,我去去山上,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张母还是不愿意,拉着张仲的手,眼中全是担心。“山上有狼,花熊,你还小,如何去得?” 这时候的蜀中,还有着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其中野狼,熊猫层出不穷,甚至,还有老虎。 张仲想了想,自付以他现在的力气,便是前世的东北虎,恐怕也不太畏惧,便笑着说道。“以孩儿的勇力,花熊,狼,何惧之有?” “那也不可。”妇人的态度很坚决,哪怕张仲的勇力确实冠绝里中,在她面前,也不过是个孩子。 眼见妇人态度坚决,张仲也不在坚持,转而说起了一些家长里短。 一行人边说边走,很快,就到了门口,一个面容黝黑的中年正在做着竹篓,另一个身材瘦弱的妇人,正等在门口。 他两,正是小秀的父母,张仲家的仆人,濛和细。 “仲哥儿回来了?” “饭食已经好了。” 叫细的妇人连忙接过张仲头上的斗笠,随后拉着小秀去了厨房。 濛黝黑的脸上也露出了些笑容,他抬起被斩去了小半的脚掌,一脚将竹块踩弯,随后熟练的将其穿进做好了小半的竹篓里。 屋前屋后,这汉子也听到了张仲之前的话,便开口道。 “仲哥儿何必冒险,明日里,我便将竹篓给细,做些小的陷阱,捉点山兔,泥猪也是可以的。” “再不济,便去溪中捕鱼,总会有吃的。”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下来。 进门之前,他看了看濛脚上的老伤,这汉子当初也不知道犯的什么罪,才会被施以这样的肉刑。 但就张仲和他相处以来,却并没有发现这汉子,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进得屋内,入目所及的,是一盆燃烧得旺盛的篝火。 桐油太贵,杨树里的农人们都极少使用油灯,索性山中木材极多,多数时候便用篝火代替了。 跪坐在餐桌旁,张仲拿起他特质的海碗,开始刨动这碗里的羹,这东西是由稻米和栗米混合煮成的,其中还添加了不少的野菜。 嗯,还有一些没有捡干净的糠。 以至于整个碗中花花绿绿,一看,便十分难吃。 但张仲却吃得很是香甜。 近一个月的时间,他早就习惯了这个时代的食物,并且,吃得贼多。 农人家,自然也没有什么食不言的习惯,不过吃得几口,张母便开口问道。“今日里,那些壮男子,可有欺你年幼?” 张仲还未曾答话,他弟弟张季便开口了。“前日里,兄长以巨石投树,三百斤的巨石,十步之外,十发十中。” 他将碗放下,口中满是崇拜。“里中皆服矣。” 没错,那是张仲干的事情,他毕竟年幼,那些壮男子在他监工的时候,虽然不曾违背他的命令,却也很少拿他当回事。 前日,他便将其召集起来,指着十步之外的大树,拍了拍身边三百多斤重的大石,说道。“此树,吾以大石击之,必断。” 众皆不信,张仲乃于十步之外,以石击之,遂断。 众人多呐呐不敢言语,然尚有怏怏不服者,张仲乃以石复击于林,九次,皆断巨木于林中,众人乃服。 6,家有二子,出长 - 高武大秦 - 绾尤 说实话,这算是张仲来到这个世界,装比最成功的一次了,此时,由张季说来,张仲也还颇有些开心和得意。 张母其实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她只是想让张仲讲出来,让她听听,然后她夸奖夸奖而已。 此时听完,她不由得满脸笑容,喜悦而自豪的说到。“吾儿勇力过人,他日必夸功于祖先。” 这既视感,怎么那么像。“吾儿王腾,有大帝之资!” 张仲摇了摇头,将自己脑海中奇怪的想法抛开,继续吃着东西,此时回想起来,他内心中还是觉得自己当时,有点冲动了。 不是立威不好,那种情况下,立威是必然的。 也不是立威的方式不对,军功至上的秦国,再没有什么比勇力和功劳,更值得夸赞的了。 只是,砸太多了。 足足十颗,实在太多了些,要是当时失手砸歪,那不就扯犊子了? 下次要是这样的事情,砸上五六颗就好了。 数量太多的话,效果不好不说,失手的几率还更大。 “也不全是孩儿的勇力,多是各位叔伯抬爱罢了。” 张仲这句话说得真心实意,他内心中也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要是换做现代,服不服不知道,但一定会让他再来十颗。 更有甚者,还会表示,你牛逼,但我就是不服。 有本事你打我,就怕你打我一拳,你会跪在地上求我不要死。 “与得他们什么事,以兄长之勇,日后上了战场,他们的性命,还须得兄长看顾,哪敢不服?” 张仲双目一瞪,直看得张季低下头去为止。 “以后,这样的话不可以再说。” 张季抬起头,面对着张仲的目光,最终还是应了一声是。 其实,他这话说得倒也不算错,张仲有爵位,有勇力,上战场至少也是一个什长。 里中壮男子确实需要看他脸色。 但话不能这么说,在村里沾亲带故,上了战场就是同袍,张仲就算再强一倍,也须得有乡党为他看护身后。 将最后两口饭食刨完,张仲站起身准备添饭,却被一个身影挡在了身前,是小秀。 “仲哥儿,给我吧!” 张仲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你先去吃。” 小秀抢过张仲的饭碗,一边向前走去,一边说道。“我吃好了。”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 不过,真香。 秦朝时的仆人,是不能和主人同桌的,一般主人吃稻米的话,仆人都是喝米汤。 但张仲家没有这样的事情,虽然他们三人一样不能同桌,但食物却是一样的,这也是张家总缺粮的原因之一。 当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张仲吃得太多。 这屋子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加起来,都不到他三分之一的饭量。 天生神力,果然是不好养的。 君不见后世的典韦都饿得追老虎了? 所以,打猎这种事情,必须提上日程了,张仲苦练了一段时间的箭术,也正是为了这件事情。 若不然,以前身的身体素质,举起巨石倒是十分轻松,但十步之外,十发十中这种事情,还是不要想了。 很快,其他人,包括张仲的弟弟张季,都已经吃完了,唯有张仲,还在吃。 张仲自然也很清楚,他们多半是没有吃饱的,但半个多月以来,无论怎么劝,他们都不曾再多吃一口。 军功地主,军功才是最重要的,以张仲的勇力,便已经算是全家人的希望了。 甚至,是全村人的希望。 不然,这些连自家吃饭都不一定够的农人,如何会舍得将粮食借给张家? 很快,张仲也快要吃完了。 在不远处站着的小秀,立刻走了过来,她一边麻利的收拾着桌上的东西,一边笑着说道。“仲哥儿,今日给你新换了稻草,你去试试,睡着怎么样。” “有劳了。”张仲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喝完最后一口的碗递了过去。 “没.....没有。”张仲一句普通的客气话,却让这个十一岁的小女子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她一边躬身行礼,一边将手在旧衣服上擦了擦,才伸手接过张仲手中的碗。 张仲也不再多说,免得吓到这个小女孩。 张季跟随着张仲的脚步,一边向前走,一边问道。“兄长,今天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事情?” 张仲摸了摸这矮了好长一截的弟弟的头顶,笑着说道。“没有呢。” “没有啊!”张季有些失望,但很快又高兴起来。“他们都说兄长要做里正了。” “到时候,我们就有吃的了吧!” “嗯。”在家人面前张仲倒是没有谦虚,这里正其实在他心中也算是囊中之物。“会有吃的。” 不过,做了里正,就真的有吃的了吗? 恐怕不然。 据他这半个月的了解,秦国底层官员的俸禄可不高,虽然比后世明朝的俸禄要高上许多,但恐怕也不够吃。 至于贪腐,那就更不用说了,秦国对贪污受贿可是查得极严。 纵然不严,这一里之地,几十户人家,又能有多少东西给他? 更何况,他马上就要习武了,到时候所需的食物恐怕更多,除了这些粮食,或许,还需要肉食。 所以,一切还得靠自己,打猎恐怕是目前唯一的解决办法了。 “那太好了。”张季没有那么多心思,只憧憬着张仲成为里正的那天。 “等我成了里正,就央亭长给你一份传,带你去乡三老那里学字。” 秦国时期的人,出门是一件麻烦事,不仅仅要有身份证,验,还需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传,方能出行。 “学字做什么?”张季却不甚满意,他看了看张仲健硕的身躯,语气激昂的说道。 “我要随兄长习武。” “家有二子,出长,若非战事紧急,你皆可以免去征招,习武做什么?” 说到这里,张仲却停了下来,秦王政在位之时,秦国对外的大小战争从未间断过,全民皆兵的时候也不在少数。 这一条商鞅定下的律令,在这个时期,这个大一统的时代。 几乎,形同虚设。 7,一刀99999 - 高武大秦 - 绾尤 秦王政,始皇,祖龙,这些称呼的背后,所带来的,是无休无止的战争。 自他即位开始,秦国几乎无岁不战。 张仲自己有勇力,倒是还不太畏惧于战场,至少,保命的希望比别人要大,但他弟弟,就很难说了。 “习武自然是正途,但字你也需要好好的学。” 识字之后,便是真有大战,入军也可以作刀笔吏,这算是张仲为他家找的后路了。 “可是……” “没什么可是。” 你识字以后,便是为兄在战场上真有所不测,家中的老人也不至于无人赡养。” “兄长勇力过人,如何会有不测。”张季倒是比张仲还有信心,他梗着脖子说道。 “这一乡之地,有敢言胜兄长者?” 看着信心满满的张季,张仲内心中叹了口气。 还是眼界太小啊! 天下之大,英雄何其多,在这一乡之地称雄,又算得了什么? 且不论这世界的武力到底有多强。 光是凭借前世史记中,所记载的杀数十百人的项羽,现在的张仲也不见得就是其对手。 更何况,这是一个有功法的世界。 “你呀。”张仲拍了拍弟弟的脑袋,笑着说道。“兄长虽有几分勇力,但战场之上,刀剑无眼。” “左右皆是敌人,为兄便强如猛虎,又能挡得住多少刀剑?” “多些退路,总归是好的。” 听得张仲这般说,张季便从盲目的信心,变得有点怯怯,他想了想,略带担忧的说道。“那不如兄长学字去,在军中做刀笔吏,岂非更好?” “哈哈。”看着面前一本正经的小子,张仲不由得笑出了声。“便是为兄愿意,恐怕乡上游缴,县中兵曹也不会答应。” 这是事实,秦朝底层士卒的升官是按照首级来算,但一旦成为了基层军官,便须得按照盈论来算。 即战场之上,所斩敌人首级,超过手下兵卒半数,且,高于死伤人数,便算作盈论。 主将乃以此升爵。 若是换做张仲为主官,手下有数人之力的猛士,却想着读书识字,去做刀笔小吏,做梦去吧。 物尽其用才是硬道理。 毕竟,乡游缴也不过屯长,手下有壮士能取数个人头,那也是笔不小的功劳,多砍几次,他怕不是就升爵了。 “这可如何是好?”秦人闻战而喜,蜀郡虽然达不到关中老秦人的地步,但经过李冰治蜀,蜀人对于战争这件事情,还是颇有动力的。 听了张仲的冷水,张季才开始从盲目的期待中醒来,开始正视战争这件残酷的事情,才想到战场之上不仅仅有军功得爵,还有埋骨他乡。 “倒也不用过于担心。”张仲有些怀疑自己用力过猛了,把这小子给吓到了。 “以兄长的勇力,活下来的机会,比别人大了太多。” 才怪。 战场之上,哪里是逞个人武力的地方,双方战阵交锋,刀枪如林,就是铁打的身子,又能受得了几颗钉? 除非,这个世界的武力,能达到玄幻世界那般,截江断流,一人成军的地步。 但若是那样的话。 普通士卒的生存率,岂不是更低了。 毕竟,一个人一刀就是99999个,几刀下来,全军覆没,打个毛线。 至于说什么高手有高手看顾。 扯淡,他再是被人看着,还能腾不出几次出手? 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被人看着? 就算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哪怕上厕所都有人看着,打架的时候,余波总能行吧。 扫到一下,就是99999点伤害,那多扫几次,不一样全军覆没? “嗯嗯。”张季复又开心起来,笑着说道。“兄长的勇力,自然是.........” 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好的形容词,最后伸出手,做了个超级环抱的姿势。“像这么大的树那么大的。” “哈哈哈哈.....” 张仲被他逗笑了,这孩子,倒是有趣得很。 “好了,你快些去睡觉,明日里,把我教你那些字念熟,来日,我为你拿到传,你便要去找三老识字了。” 那些字是前身学会的,也没有多少,不过十几个而已。 “唯。” “唯什么唯,你才几岁?”张仲笑骂了一声,作势要打。 “哈哈哈哈。”张季抱着头一边笑着,一边跑了出去。 待得张季离开,张仲才伸手按了按床铺,这新铺的床还是颇有些柔软的,上面以麻布做了床单,不见得有多漂亮,但还算得上干净。 张仲脱去身上的麻衣,翻身上了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有些睡不着觉。 来这边接近一个月,张仲的生物钟还是有些不太适应,这八点就睡觉,对于现代人来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年轻人,若是谁不熬夜到凌晨,简直是不可能的。 左右无事,张仲便开始整理自己记忆中的信息,他在未穿越之前,算是一个退伍老兵,虽然未曾上过战场,却也不是两年流水。 退役以后,他便回到家乡教了小学。 对于历史,他还算有那么些熟悉。 秦王政十年,如果没记错的话,明年,秦王就要发动灭赵之战了。 这场战争旷日持久,打了接近十年,投入了总计数十万的兵力,并且,秦国还先后经历了两场大败,死伤人数多达二十万人,以关中一地,恐怕承受不了这般庞大的征兵和损失。 也就是说,蜀地的军队,必将投入这场伐赵的战争,无可避免。 也许明年,也许后年,张仲多半就要到赵国战场上走一遭。 但前后死伤足有二十多万的秦军,张仲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幸免于难。 左思右想之下,张仲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秦军当时的主将,应当是王翦吧! 没想到这秦国最出名的将领之一,却在赵国的战场上,吃了好大两个闷亏。 李牧,赵国强将啊! 必须要加紧工期了,明日里,会有两人留守里中,自己便不能再偷闲了,便与他们一同做活吧! 尽快完成工期,领取爵位所属的功法要紧。 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也不知道能不能练出个名堂。 8,闻鸡起武 - 高武大秦 - 绾尤 “咯咯咯!”一声声高亢的鸡鸣声响起,张仲猛然惊醒,翻身便下了床,他穿上昨日里又被咬破了一个洞的麻衣,将草鞋套在脚上,便走了出去。 不过四点多钟,大门却已经打开了,濛已经坐在阶前编起了竹篓,而细正在摘着野菜。 “仲哥儿,又起这么早?” “嗯,左右睡不着,便起来了。”张仲笑着应了一声,随后拿起了一根儿臂粗细的棍子,棍子长有丈余,乃是按照秦军制式的长矛尺寸做成的。 除了有些粗,几乎便是一根上好的矛杆。 这也并不稀奇,秦国全民皆兵,蜀郡也差不了太多,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制作一些兵器的配件。 他家的两个仆人,濛和细,便是制作矛杆的好手。 里中甚至还有户人家,能制造材士所用的强弓。 材士便是秦国弓箭手的称谓,秦国强弓劲弩冠绝天下,臂张弩,蹶张弩都是秦国的制式兵器,但最普遍的,还是弓。 将矛杆在手上掂量了几下,张仲便开始挥舞起来,他不懂得什么技法,但长矛这种东西,原本就不是为了技击而出现的,它是战场上的杀人兵器,作为步战,来回也就那么几个动作。 按照濛所说,习好这几个动作,功法若是练得不错的,便可称之为锐士。 但只练几个简单的动作,说实在话,是十分枯燥的。 但这毕竟是战场上,能保全性命,并夺得功劳的东西,哪怕十分枯燥,张仲练得也很是认真。 没有技巧,来回就那么几下没关系,小兵原本也不需要什么技巧,熟练即可。 毕竟,没有人会要求小兵在战场上,能挡住万人敌的猛将。 那不是小兵应该做的事情。 而张仲,纵然有爵位,但秦国的底层爵位可不少见,他入军能当个什长就不错了。 但这样的底层军官,其实,本质上,还是小兵。 挥舞了一阵,张仲渐入佳境,长棍所用的材料,张仲不太清楚,但就这矛杆,以张仲的力气使来,却也没有任何要崩断的倾向。 这就很是惊人了。 数千斤的力道,若是在前世,小碗粗细的树木也玩断了,但这杆子,却无甚损伤。 击打地面,甚至还能打出一个个大坑。 要知道门口地坝里的泥土,可是用夯夯实过的,纵然比不得秦国的道路,却也不是轻易能损坏的。 “你这娃子,就不知道轻点。” 张仲回头,只见张母已经走了出来,她端着一个竹制的簸箕,正看着地上的坑满脸怒气。“你这打出来的这大坑,一会儿濛还得修。” 张仲挠了挠头,侧头看了看那个正在编织竹篓的质朴汉子。 濛见得张仲看他,便放下竹篓,笑着说道。“不妨事,仲哥儿练武要紧。” 张仲将长矛杆收起,郑重其事的对着濛说道。“是仲之过。” 濛吓了一跳,赶紧站起身,手足无措的说道。“不妨事,不妨事,左右也就是一挑泥土的事情。” 张母也不再多说,只看了看张仲的手,有些心疼的说道。“练武用那么大力作甚,手疼不疼?” 我觉得地比较疼。 张仲心中吐了个槽,但受人关心的感觉还是好的,便笑着说道。“无甚损伤。” “那就好。”张母也不再多说,转身回房去了。 将长棍放在墙边,张仲拿着戳箕便走向门前的泥地。 “仲哥儿,使不得,使不得。”濛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天知道他残了半只脚掌的腿,是怎么跑到这么快的。 伸手一把抢过张仲手中的戳箕,濛一边朝着泥地走过去,一边低声说道。“仲哥儿还要去监工,若是脏了衣服,那该如何是好?” “那.....有劳了。”眼见濛态度十分坚决,张仲也就不再多说。 “不妨事,不妨事。”濛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仲哥儿还是去练武吧,这是要紧事。” 张仲看着他走入泥地,看着他将戳箕装满泥土,随后转身,朝着门口走去。 不是他不想帮忙提一下,而是这个质朴的汉子,铁定不会让张仲动手。 将挂在堂中的弓箭取下,这是张仲前身的父亲,昔年央里中的人家所制,比不得材士所用的长弓,拉力也算不得多强。 但简单练习箭术,却也足够了。 并且,由张仲使来,还射得颇准。 小心的将弓拉开,张仲拿起了没有箭镞的箭,青铜难得,本身质地也脆,若是射于石上磨损了箭尖,却损失不小。 又因为家家户户都会制作这箭杆,张仲便在上面绑上小石子。 射猎自然不可能,但练习箭术,却也不妨事。 此时天刚蒙蒙亮,视野并不甚佳,但箭术修行,首重视力,张仲来了这边以后,强忍着腥味,吃了不少煮熟的动物肝脏,便是想要让自己视力能好一些。 毕竟,动物肝,大多都具有明目和治疗夜盲症的效果。 自此之后,他便经常在这样的光线下,练习自己的夜间视力。 从十步之外,人畜不分,到现在的能分出大致轮廓,也算是有了不小的进步。 一箭接着一箭,十步之外的靶子,完全看不清楚,张仲不知道射脱靶了多少次,直到箭囊空了,他才向前走去,将其一根根捡起来。 好在挂靶的大树足够的大,枝丫也足够的繁茂,才能挡下如此多脱靶的箭。 纵然如此,当张仲拾取完毕时,也少了足足五根。 那五根已经不是脱不脱靶的问题了,而是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但张仲内心中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已经比第一次好了太多,那一次,足足少了二十多根。 提着箭囊,张仲再次站在十步之外,将弓小心拉满,他不得不小心,这弓是以前身父亲的力气所制,以张仲的力量,稍有不慎,就会将其拉断。 而他如今的家境,可没有钱财,让他去再打造一把长弓。 “吃饭了。” 练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随着小秀的一声喊,张仲放下了手中的弓,转向屋内。 ps:感谢(路瑟斯)大佬的推荐票,这也是作为新人的我,收到的第一次推荐票,感谢! 9,帝国大事 - 高武大秦 - 绾尤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咸阳,正发生着一件影响帝国命运的大事。 一辆镶金嵌玉的马车,正在千余人的拥护下,缓缓从咸阳宫中使出,在大雪地中,留下无数的车辙,脚印。 白须白发的老者掀开车帘,看向那居住了不知道多久的庞大城池,这城中,一草一木,一宫一室他都无比熟悉,这个国家的运作,每一条政令,他都曾经参与过。 但今天,他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秦国最庞大的城池。 “多少年了?” 驾车的苍老御者并未回头,只轻声说道。“自随主人入咸阳以来,已二十年矣。” “二十年了。” “遇见异人,是在哪一年?” 老御者顿了顿,似乎在细想,好一会儿才再次开口。“昭襄王四十六年,距今已二十有五矣。”(秦昭襄王四十六年,公元前262年。) “二十五年了。”老者喃喃自语,从赵国开始,从那次行商出发,以五百金结交那个公子开始,他就对这座城池,这个国家,进行了一次次的暗中操纵。 直到掌握这个国家的命脉,直到成为这个国家的真正主人。 千金的投资,终于换来了无数倍的回报。 任这虎狼之国的相邦,天下七国,尽数在他的脸色下颤抖。 召集天下贤才,著吕氏春秋。 他的人生,可谓圆满。 老者回过头,将帘子再次拉上,不再去看那个熟悉的城池,只从旁边的书架上拿下一卷竹简,那是他一生中最骄傲的事情。 远比任这虎狼之国的相邦还要骄傲。 “王上,相......吕不韦已经前往封地。” 秦王政低下头,目光从高高的阁楼上,望向城外的大雪,望向那多达千人的队伍,再将目光环视,望向那万里的江山。 这是秦国十数代的先王的积累。 也曾为人所谋,也曾被六国所围,但终究,有了气吞天下的底蕴。 而这一切,现在,都被他握在了手中。 曾经在邯郸受人欺辱,曾经被父亲所抛下,险些被愤怒的赵人杀死的少年,如今,已握住了这大秦,这天下的缰绳。 吕不韦,曾经那个教他帝王心术,教他权谋机变,教他隐藏自己喜怒的人,终究,作茧自缚。(我知道那时候没有这个成语,但有作法自毙,不过用起来感觉不对。) “寡人,送相邦。” “恭送相邦。”气势磅礴的大喊,从吕不韦的车队后方传来,响彻云霄。 吕不韦掀开车帘,自车中走出,站在车门前。 白色的雪花,不过瞬间,就沾满了他华丽的袍服,随侍的从骑御者赶紧将伞打上,为他遮住。 “不必了。”吕不韦将御者的伞推开,任由雪花落在身上,他抬起头,看向天空中的雪白。 好一会儿,才开口道。“我记得,那年送异人回来,似乎也是这么大的雪。” “不,比今年还要大。” 驾车的老者抖了抖手中的缰绳,让马车行得更慢一些,随后开口道。“那年的雪,是更大一些。” 吕不韦没有回答,他其实也不想有人回答,他转过身,看向那高高的宫墙。 从墙外到墙内,站满了黑甲的秦军士卒,刚刚的大喊,便是从他们口中发出,而这些秦人甲士,便是声闻天下的秦军中的精锐,卫尉军。 吕不韦的目光从众多甲士身上一点点移动,直到望到那高高的阁楼,那里,站着一个穿着黑龙袍服的年轻男子,隔得太远,他已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想来,应当如同他每次,在朝堂之上,那般沉静。 “赵政,是个好学生。” 老车夫不敢答话,只抖动着手中的缰绳,让马走得更稳一些。 随着车辆向前,城楼上的面容愈发的不清晰,但却渐渐的,和当初那个在他面前,学**王心术,学习治国方略,学习兵法剑技的孩子,融为一体。 鬓发花白的老者,站在一个少年的面前,少年脸上还满是愤怒,老者却并没有安慰,反而重重的训斥道。“王者,不可以有喜怒。” 少年仰着头,看着老者的脸,愤怒的说道。“纵有万金之物置于眼前,纵有杀生之祸行于尺寸。” “亦不可。” “喜则失威,怒则失智,王者,不为!” 殿室之内,烛火通明,一老一少相对跪坐,老者和颜悦色,少者亦无喜无怒。 “忠臣良将自然可贵,劲弩精卒固不可少,然,奸佞之臣,亦不可缺也。” “寡人不懂。” “夫君臣者,上下之位,君谋臣,臣亦谋君,此谓君臣之毒也,固内有奸佞,则毒输于臣,内无奸佞,则毒输于君。” “法呢?” “王,便是法。” 大日横空,咸阳内外,尽数被日头所照,少年手持长剑,一身汗水湿透华服。 “剑,一人之敌,王者威服天下,甲兵百万,何以学之?” “剑,固一人敌,然十步之内,若无甲士,你可敢当之?” “寡人十步之内,必有甲士。” “若甲士,行此一人之事,奈何?” 案几陈列,竹简满屋,老者头上的鬓发,已尽数化作雪白,而昔日那个少年,已有了几分壮男子的味道。 “兵法,万人敌,为王者,不必多学,却不可不知。” “不知兵,则将尉生患。” 大殿之上,甲士云集,闪耀着寒光的兵器,晃花了老者的眼睛,而昔日的少年,已成为昂藏男子,他脸色沉静,看不出丝毫喜怒。 “相邦年迈,寡人不忍相邦继续操劳,特许相邦回封地,以享富贵。” “请相邦就封。”面生的卫尉向前一步,他右手按着剑柄,浑身气势勃发,宛如猛虎。 满殿甲士亦同时上前一步,脚步声如同雷霆,高声喊道。“请相邦就封。” 吕不韦仔细看着秦王的脸,他面上无喜无怒,看不出丝毫的情绪,如同卫尉手中已经拔出的长剑那般冰冷,亦如同那年授剑时,那天空中的烈烈大日。 “臣,谢大王。” 一切的一切,都记忆深刻,仿佛昨日。 但这大秦,却不再是吕氏的大秦,他换了一个新的,更年轻,也更有手段的主人。 秦王政。 良久,吕不韦才低下头,转回车中,随着车架缓缓前行,只剩下一声低叹在雪地中响起。 “此去,族矣。” 10,里中老人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自然不知道帝国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刚刚用过早饭的他,将挂在墙上的青铜短剑取下,套在腰间,再将那传自他父兄的甲胄穿在身上。 “甲却有些小了。”张母上下打量了一下,忧心忡忡的说道。“吾儿尚在长身子,以后却如何穿得?” 张仲拍了拍甲上的灰,笑着说道。“不妨事,他日,军中亦有。” “别人着得双甲,吾儿也须得有。” 秦军制式甲胄是由军队发放的,但许多军功人家有余钱,便会多打造一幅。 张母来回踱步,好一会儿才眼睛一亮,继续说道。“家中无钱,但我与你父亲时,曾有些许嫁妆,制甲却也够了。”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自己可以打猎去换。 只笑着说道。“这甲胄,尚还穿得。” 张母没有再说,只帮张仲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褶皱。“且去吧!” 张仲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家中的众人,随后笑着拍了拍张季的头。“你要好好学字。” “是,兄长。” “我出去了,汝要照顾好家。”说罢,张仲转过身走向屋外,走得几步,他再次转过身来,看着在阶上站着,正要送他出门的妇人。 想了想,张仲尽量让自己表情看起来轻松一些。“野菜……就不必去采了。” “最近有亡人流窜,等过些时日再出门吧!” “有亡人?”听得消息的濛愣了愣,杨树里地处不算偏远,离广都县也不过一日的功夫,所以,治安还算良好,几乎不会有流寇亡人。 骤然间听到这样的消息,濛很有些难以置信。 “对,我已让丑夫和大夯留于里中巡视。” “事有异,便高呼他们。”秦朝的里,是比邻而居的,就算蜀中多丘陵,很多地方无法连在一起建房子,也隔得不甚远。 一声大吼,足够附近的人赶过来了。 “好,吾儿也须得小心。” “放心。” “濛,走吧!” 濛点了点头,收拾好东西,跟着张仲一起向前走去,身为隶臣,他也是要服役的。 不过,因为腿脚不便,他倒是不用去拖石头。 他是打石头的。 说起打石头这样的事情,秦国倒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国家,张仲第一次见到打石的工具时,还很有些惊讶,因为,这东西,是铁制的。 材质比他腰间配的短剑还要好。 也是看到这些他才知道,原来,在战国时,铁的冶炼技艺便已经成熟到了能大批量产出的地步。 但秦国的匠人却很有意思,他们未曾将铁用于军队,也不曾将它们铸成兵器,而是用来做了农具,不仅仅打石头用的纤,锤,甚至锄头,犁,都是为铁所铸。 而战场上所用的兵器,却大多都是青铜铸造的。 张仲不太懂是为什么,在他的想法中,对于全民好战的秦国来说,兵器才应该是第一位的,毕竟,兵刃锋利,才能杀更多的敌人。 但对于秦国的黔首来说,这也算是好事,毕竟青铜太脆,并不适合用来耕地。 “我帮你。”张仲看了看濛的背上,那是一个很大的背篓,里面是一些大锤,二锤之类的工具,数量种类不少,并且,这些工具都是实心。 其分量,就算以这个世界民夫的体质来说,也算不得轻了。 “不妨事,不妨事。”濛连忙摆手,并将背篓的背带拉得更紧了一些,以防被张仲拉过去。“背得动,背得动。” 张仲看了看头发已经花白的濛,最终还是没有多说。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地位的认可,对于主仆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他也没有什么想要解救天下隶臣妾的想法,便也听之任之了。 当然,这也和他处于主人的层面有关,若是换位,可能就是另一种想法了。 路不长,很快,张仲就到了昨天修路的地方。 一群壮汉已经在等着了,见得张仲到来,一个汉子笑着说道。 “仲哥儿,今日,你可是来得早了些。” 张仲也笑了笑,随口说道。“已少了两人,工期吃紧,便不得不早。” “今日里,汝等却不可再偷闲,须得加紧干活。” 话音刚落,就有人不服,大声说道。 “我等服役,可不曾有过偷懒。” 张仲侧头看了说话的人,偷没偷懒,你自己心里没有点数吗? 没数就算了,还敢说出这样的话来,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既然人已经齐了,便开始吧!” “早些做完,回得家中,便无须再顾忌于亡人了。” “唯。” 一群人朝着道前走去,那里是濛做活的地方,也是打好的石头堆放的地方。 走得不远,张仲便看见了濛的身影,他身边是几个同样头发花白的老者。 这些都是里中会打石的匠人,同样在此服役。 秦国的更,服役的期限,有爵位的人,比如公士和上造,是从成年开始,直到到五十六岁。 若是没有爵位,那就须得服役到六十岁方才终止。 是的,特权无处不在。 而这些老者,恰恰都是没有爵位的。 有爵位的老者,此时多半还在里中吹牛呢! 简直无情。 见得张仲过来,几名老者连忙起身来,说道。“上造且放宽心,吾等未曾有丝毫偷闲。” 张仲连忙示意他们坐下,直到所有老者都坐下以后,张仲方才开口。 “当不得老丈如此称呼,吾此来,也不是为了监工汝等的。” “当得,当得。”老者连忙说道,并顺便夸了一句。 “上造勇力过人,如何当不得。” 张仲也不再客气,主要是这样客气下去,这些老人不知道能和他吹多久。 其实,前几天,这些老人家都不带正眼看他的。 嗯,都是斜着眼睛看的。 自那日他将所有人召集起来,以巨石投树以后,这些里中老人,方才不敢再欺他年幼。 并对他的勇力十分佩服。 “吾此来,是与他们一同搬运石材的。” 此言一出,全场都沉默了下来,好一会儿,几个老人才开口问道。 “仲哥儿是说,要一起做活?” ps:新人新书,厚颜无耻的求点收藏推荐,谢谢大大们。 撒娇卖萌转圈圈。 11,逞强的人都死了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这是,没听清? 张仲心中已经有了点不详的预感,一般在说重大事情的时候,有人重复问的话,多半是有问题。 “当然。” 众人面面相觑,好一会儿,才轰然出声。 “这如何使得?”一名老者扬起手,大声咆哮,激动得连胡子都吹了起来。 “岂敢劳监工大架?” 几名壮男子也出声了。“没有这样的规矩。” “若是亭长得知,吾等如何担待得起?” 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下,张仲才了解到,原来,在秦国,不发工资的活,也不是你想干就能干的。 如果你是监工,那你就只能负责监工,不能做活,做活是服役的民夫干的事情。 如果你在其他更高爵位的手下做活,你也不能越权去监督那些比你爵位低的人。 这就很扯淡了。 要是少了两个人完不成工期,自己岂不是要眼睁睁的看着失期? 滚犊子吧! 什么鬼司空律? 但张仲还完全不能说什么,因为,从这些老者的口中得知,他们之所以会了解这些,还是因为张仲这具身体的父亲,前任里正告诉他们的。 这就更尴尬了。 这大概就是坑儿子吧! 但张仲毕竟是大活人,岂能让尿憋死? “二三子,且听我一言。” 众人停下讨论,看向正在双手虚按的张仲。 “法不可不依,然现已缺两人,失期,则众人皆罚。” 但张仲还没说出自己的办法,就有一壮汉出声了。 “左右最近也无农活可做,便让吾等妻子也来帮忙。” “如此,甚好。”众人呼应,很快,就一致通过了这个提议。 张仲连手都没来得及放下来,就一脸懵逼的看着这些壮汉随意的,就把自己的老婆孩子给坑了,完全都不带问问家里妻,子意见的。 自然,也没有问问张仲的意见。 “吾去里中告知。”刚说着,那个壮汉就飞奔了出去,看那架势,就像有人在后面在追赶一般。 好一会儿,张仲才反应过来,这些汉子,怕不是早有预谋。 最近有群盗出没,当然,以他们的理解,是亡人逃窜,不过,对于他们来说,差别其实也不算太大。 无论是亡人,还是群盗,对于里中这些人家来说,无非就是A级通缉犯和B级通缉犯之间的差别。 都是可以对里中造成重大危害的。 能早一天做完更,他们便能早一天放下心。 因为功法的原因,张仲一直以为他很着急,却没有想到,对于这些一生都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他们,远比张仲还要着急。 摇了摇头,张仲不再细想,无论里中这些人是不是早有预谋,就他而言,都算是好事。 想到这里,张仲看向面前的人群,里中的妇孺没有那么快赶过来,大家当然也不可能傻站着。 所以,张仲开始安排工作。 其实,也没什么好安排的,秦国的司空律,对每个人的服役期,期间所负责的活都是有规定的。 似这般修路的活,便是将大路段分成小路段,一人或两人一组,各做各的。 不但避免了相互之间,我多你少的争议,发生了问题,也容易找责任人。 很科学的分工合作是不是? 当初,亭长让张仲监工时,告知这些的时候,张仲也是被这些条例所惊讶到了。 几千年来被传为暴秦的时代,其实制度,远比后来的封建朝代制度还要更加先进和完善。 而路段的分割,早在之前就已经划分好了,道路两边的木桩,便是每一段路的分割线。 那是张仲亲自插下去的。 至于打石的匠人,他们便只需要打石,值得一提的是,秦朝的人普遍有强迫症。 他们打的每一块石头,都是以小路段的长短来做成的尺寸,大小几乎都是完全一致的。 看得张仲赏心悦目。 随着呼喝声响起,壮汉们和打石的匠人们,便开始了劳作。 无所事事的张仲,只好站在不远处的树木下练习击剑。 练得大约小半个时辰,熙熙攘攘的声音便开始从远处响起。 张仲回头望去。 什么也没看到…… 蜀地多山石,别说还隔着老远,就算是一二十步开外,也不见得就能看得到。 但听声音,却人数不少。 张仲想了想,还是没有上去迎接,继续练起了击剑。 一刻钟左右,众多妇孺便到了张仲所在的地方。 张仲环目一看,嚯,人好多。 若非今天这件事,他还不知道里中原来有这么多人。 然后,张仲就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是他弟弟,和这身体的母亲,还有细和秀。 “仲儿,里中的人都来了,有什么要做的,就吩咐吧!” 一个十分健硕的老者越众而出,他正是里中为数不多的有爵者,也是里中爵位最高的,簪袅。 据说,是昭襄王时期,长平之战时得来的。 这是一名老行伍,真正“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猛士。 也是张仲未袭爵之前,里中众人的牵头者。 张仲对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了解,包括长矛的刺击之术,都是他教的。 若非他不欲为官,里正这种位置,连张仲死去的父亲都轮不到。 “不敢当叔公此言,这等事情,叔公可有教我?” 他也是张仲已故爷爷的弟弟。 听得张仲的话,老者稍微想了一下,便说道。“壮者拖石,妇人夯土,幼者清路。” 言毕,他指着几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老妇。“汝等几人,且衡些粮食过来。” 随后他又看向另外两名有公士爵的老者。“汝二人,挖土修灶。” “唯。”众人皆应。 安排完事情之后,老者转过身,看着张仲,他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笑着说道。“又长壮了。” 张仲尴尬一笑,他也不想,但这身体还处于高速发育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在长。 “家中若是缺粮,便来找我。” “多谢叔公,家中尚有余粮。” 老者瞪了张仲一眼。“汝家中何等样,吾岂能不知?” “休要逞强。” 说完这句话,老者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情绪有点低落,轻声说道。 “逞强的人呐,在战场上,都死了。” 张仲:??? 12,长平旧事 - 高武大秦 - 绾尤 “叔公此言何意?” 老者拍了拍脖子,笑着说道。“老了,总是想些有的没的。” “不如叔公与我说说。” 老者诧异的望了张仲一眼,随后说道。“汝幼时,我曾与你讲过。” 还不等张仲回话,老者就来了兴头,他双眼明亮,一如张仲前世拜访的老兵。 “二十多年前,吾自蜀中出,随都尉彦前往王龁(he)将军帐下听令,进军伐韩。” 说到这里,老者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回忆着什么,张仲默默的看着,并没有出声。 好一会儿,老者才接着说道。“初至缑氏(今河南偃师市南),便听闻韩求和,欲献上党。” “吾本以为此次伐韩,与以往并无不同,不过走上一遭,便回了。” 张仲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韩国上党郡守不愿降秦,将上党献与赵国,直接挑起了长平之战。 果然,老者接着说道。“那上党郡守,叫什么亭的,真真不为人子,他尽上党城池降赵。” “待吾等至上党时,他已尽迁城中百姓,独留士卒悬赵旗以守。” “王龁将军大怒,乃以蜀中善攀爬之士为先登,关中锐卒紧随其后,一鼓而下上党。” “吾因此乃成公士。” “后来呢?”讲故事的时候,是需要有人在旁边附和的,张仲深谙此道。 “后来,赵国廉……廉颇,进军长平,吾因善攀爬,乃探军于巨木之上。” 说道这里,老者发出一声长叹,脸上满是震撼之色。“那兵甲如都江之水,见其首不见其尾。” “听军中老卒言,赵人甲兵,足四十万人。” “竟……竟如此之多?”张仲自然知道赵军的兵力,但还是努力装出了一副惊骇欲绝的神情。 见得张仲这样的神情,老者不由得哈哈大笑,他捋了捋下巴上花白的胡须,兴致越发的高了。 “那可不,且赵人不同韩人,他们个个身强体壮,皆骑得烈马,开得强弓。” “那后来呢?”左右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张仲戏精附体,一副求知欲甚强的好学宝宝样。 “后来~” “后来我军顿兵于上党,赵人猛攻不止,双方斥候骑从往来厮杀。” “每个昼夜,都有无数关中骑士,探军斥候的尸体被抬回来。” 说到这里,老者拍了拍自己的左肩,笑着说道。“我肩上的旧伤便是那时受的。” “伤痕,是男人的功勋。”张仲脸色慨然,仿佛伤是他自己受的一样。 啪! 老者一巴掌呼在了张仲的头上。“孩儿家,说什么大话?” 张仲摸了摸被拍打的地方,脸上有点尴尬。 “眼将赵人凶猛,王龁将军,便连撤城外数营,欲归上党防守,吾等蜀中士卒也自城外欲随军进入上党。” 从进攻转为防守了吗? 廉颇这么强? “赵军趁夜进攻,都尉彦领军迎敌,被赵军前锋连破数阵,死于乱军之中,也亏得吾有伤在身,未曾随都尉出战,方才免于一死。” 说到这里,老者的兴致降低了许多,他叹了口气,缓缓说到。“吾兄长,汝之公,便是那时死的。”(前文忘了说,四川人叫爷爷叫做“公”,这个称呼由来已久,不是我编的哦。) “兄长本可以不死,他在探军时受了小伤,本可以不出战,入城防守。” “但他自恃勇健,欲多得战功,乃随军而出。” 老者又叹了一口气,看着张仲的脸,正色说到。“日后,你若上了战场,切不可以逞强好胜。” 原来说的逞强就是这个? 张仲也正了脸色,对着老者恭敬一礼。 “唯。” “到得吾入城之时,赵军前锋,便几至上党城下。” 廉颇不是一直防守的吗? 为什么就目前来看,在老者故事里,王龁几乎被廉颇压着打啊! 这却是和张仲了解的历史有了很大的不同,张仲也不由得来了兴趣。 他看了看老者的脸色,好奇的问到。 “赵人竟如此善战?” “赵人,确实善战。”老者点了点头,给了赵军极高的评价。“比起韩人,便如猛虎与家犬。” 这么牛批? 那长平之战怎么打赢的? “那后来呢?王龁将军败了吗?” “没有。”老者摇了摇头,接着说了下去。“赵人攻势虽猛,但吾等秦人可不是韩国那些软蛋。” “若说赵人是猛虎的话,吾等秦人便是猎人。” 张仲张了张口,还是没敢说,猎人单挑恐怕还真干不过猛虎。 主要是说出来,可能会挨打。 “赵人三鼓,皆未上得城墙尺寸。” “及至天明,赵人于城下扎营,与我军上下相对。” “期间不断有赵军赶来,城下旗织如林,营盘交错,达数十里。” “王龁将军闭城不出,任由赵人在城下耀武扬威。” 说到这里,老者眼中回忆之色更重。 “当时军中皆言,王将军老矣,损了秦人脸面。” “但军中激愤之言,将军不但不管,反而连撤城上守卒。” “城上士卒私言,王将军于城下损兵三万,不是廉颇的对手,欲拔营撤离上党。” “吾身负兄长之仇,不愿撤离,便带伤守城。” “如此,有得一月,城上士卒已少近半,吾伤势才堪堪大好,赵人便再度进攻。” “这次,赵人攻上了东城墙,杀都尉瑕于城楼之上。” “赵人连响六鼓,我军亦不断驰援,东城楼上尸骨相叠,几无落脚之处。” 老者拉开衣袖,露出右臂上一条如蜈蚣般的伤疤。“吾臂上的伤,便是那时受的。” “但赵人还是被打了下去,吾伏于城墩之上,左右皆是蜀中同袍的尸体。” “还有那些说话听不甚懂的关中健儿。” “活着的士卒皆怒,以为我等已成弃卒。” “直到……” 老者叹了口气,方才接着说下去。“直到赵人全撤下去时,城中响起一声大吼,骑都尉漪领车骑出城追之,于百步之外斩赵前军大将于阵中。” “王龁将军乃令全军尽出,破赵营盘,逐赵军数十里,得首四万余级。” “吾亦因功得升上造。” 牛批! 等等,百步之外? 13,恃勇者,死于阵战 - 高武大秦 - 绾尤 本来听老者讲长平之战时,张仲还很有些窃喜,至少从老者的讲述来看,是没有什么一刀99999的那种变态武力值。 但这百步之外,斩赵前将军于阵中是什么鬼? 但转念一想,那骑都尉怕不是用的强弓,毕竟,在张仲得记忆里,这个时代的战场上,只要弄死了,都可以算得上是阵斩。 “骑都尉,乃是用的什么兵器?” 老者想了想,肯定的说道。“大斧。” “据说,重达一百八十斤。” 说到这里,老者突然笑了,笑得十分无良,他对着张仲问到。 “骑都尉之勇,比你如何?” 看你这话问得。 你就不怕我尴尬吗? “都尉之勇,胜我十倍。” 这不是虚言,以张仲此时的力量来说,一百八十斤的大斧,他多半还真舞得动。 但若说百步之外,斩上将于阵中。 用斧头? 我可去你喵的吧! 那是人能干的事? 老者看了看谦虚的张仲,笑着说道。 “不止,似你这样的小兵,他若不顾体力,能杀上千。” 张仲:………… 掀桌!!! 你还是不是我长辈? 有这么说自己后辈的吗? 我还是个孩子。 看着张仲满脸的无语,老者笑得更无良了。“或许,还不止。” “骑都尉,他的功法练到什么程度了?” “这我却不知。”老者摇了摇头,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才说到。 “听老卒言,军中数十万人,有这等勇力的,也不会超过五指。” 那还好,不是满地走的。 张仲估摸了一下,就算明年参加伐赵之战,恐怕他也不见得真的能遇得到。 心中稍安的张仲,随意看了看左右,里中的壮年,乃至于老弱,所有人都在忙着做活。 除了他两。 这种别人都在忙,自己却听故事…… 似乎有点…… 想了想,他对着老者说道。“后来呢?” 这样的感觉,很有点爽啊,还是超级加倍那种。 其实,主要还是,他做不了活,他做了全部都要受罚。 毫无办法。 “后来,赵人修墙于营外,那墙高数丈,且有赵人甲兵守之,吾等蜀卒连攀数次,不得入。” “王龁将军,乃以骑都尉漪为前锋,吾等蜀中士卒紧随其后。” 说到这里,老者脸上满是叹服。“吾等攀爬尚不得入,骑都尉不过三斧便将其劈开了。” 能站人防守的墙,怎么也得有个一两米厚吧! 张仲下意识的捏了捏路边的夯土,十分坚硬。 这玩意儿,真的能用斧头劈开? 那骑都尉,还是人吗? “吾等步卒趁势掩上,逐廉颇十余里,得首两万余级。” 张仲心中默默的算了一下,赵军此时的军队损失大约已经有了六万。 是的,这六万人全是死的,没有伤员。 头都被打飞了。 秦国也差不了多少,城下死了三万,城上防守,都尉都死了,那恐怕死了也不少,总共约四万人左右。 要是在后世其他朝代,恐怕都打得全军溃散了,但这边还在打。 还打的有来有往。 真是一个血腥而又残暴的时代。 “叔公因此升爵了?” 老者摇了摇头,可惜的说道。“未曾,吾与什中同袍并未抢到首级。” 张仲想了想画面,一群着甲的秦人,高呼着号子,满地去抢着一个个血糊糊的球体。 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张仲觉得有点可怕。 “此败之后,赵人退至丹河岸,吾等追击之时,听人说,赵国求和,欲以上党余城为献。” “王龁将军乃顿兵不前,与赵军彼此相对。” 虽然过程有点扯,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原来的路线吗? 这算是历史的修正,还是原本就该是这样的发展? 如果没记错的话,接下来就该是两军换帅了,然后赵括这个傻小子,被白起坑了一波大的。 “如此,有得几日,吾于巨木探军时,听见赵人发出一声大吼,那吼声聚集了数十万人,声震云霄,随后,军中旗帜改成了赵字。” 赵国换帅了,张仲心中默然,接下来就是长平大败了。 不对,你当时不是受伤了吗? 还探军于巨木之上? “叔公不是有伤在身,何以探军?” 老者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双眼之中充满了他这个年纪应有的智慧。 “与赵交战不过数月,阵战之士死伤数万之众。” “吾若是不探军于巨木之上,便要随军阵战了。” “吾从不逞强。” 你说的好有道理。 我竟然无言以对。 “如此,又有几日。” 老者长长的吸了一口气,他的手有点颤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张仲连忙握住他的手,心中倒也理解,再是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猛士,见得几十万人死在自己面前,恐怕都会留下心理阴影吧。 “那日,吾再于巨木探军,不过刚刚爬上去,就见赵军动了。” “几十万人如流水一般自营中冲出,接天连地,不知其长短。” “而那赵字帅旗,却在最前方,那赵国统帅,竟……竟行于众军之前。” 张仲听得有点懵,赵国的统帅,应该是赵括吧! 这个纸上谈兵的家伙,竟然身先士卒? “后来呢?” “后来……”老者看了看张仲,一字一顿的说道。“后来,骑都尉漪自恃勇武,领车骑冲阵,欲斩赵军统帅于阵前。” 那个拿大斧头的猛人? 结果呢? 不会真的把赵括干掉了吧,然后,然后不就没有白起什么事了? 要是这样的话,那就是神操作了。 但张仲显然忽略了老者话中的自恃两个字。 “不过一冲之间,骑都尉漪,便为赵帅所斩,死于阵中。” 张仲:??? 猛将兄就这么挂了? 说到这里,老者双眼紧紧盯着张仲,说道。“你要记住。” “战场之上,勇力不足恃也。” 张仲还有点没从这反转中回过神,只呐呐的说道。“唯。” 老者点了点头,伸出布满老茧的右手,拍了拍张仲宽厚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以力夸能者,死于乱军,恃勇而骄者,死于阵战。” 14,互肉而烹 - 高武大秦 - 绾尤 “他日,你若在战场之上,不可以自恃勇武。”老者拍了拍身边的石头,接着说道。 “石坚,而铁更甚之。” “仲儿明白了。” 好一会儿,老者的眼神才缓和下来,他接着讲了下去。“那赵人统帅,可谓勇绝。” “吾在树上得见,他自斩骑都尉后,丝毫不停,连破关中军,蜀中军,河内军数阵。” “杀都尉,足五指之数。” 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 要知道,都尉算是秦国的中高级军官了,一个都尉可以拥有千人的近卫,统帅至少一万人,五个都尉,那就是击破了足足五万人? 这赵括,生猛过头了吧! 这还是纸上谈兵本纸? 这分明就是勇冠三军的猛将啊! 老者深吸一口气,缓缓说到。“赵骑自树下而驰,吾在树上不敢稍动,直到身躯尽麻,日头西坠,吾才得见赵人后军。”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几十万人从树下跑过,只要有人抬个头,就完了。 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有心理阴影。 老者长出了一口气,叹到。“吾算是命大了。” 这何止是命大? 简直就是伏地魔史上的奇迹好吗? “赵后军人数甚众,只过,便足足过了半个时辰。” 长蛇阵吗? 四十万人出,开长蛇阵,赵括怕不是要玩儿崩。 “随后,吾便见得大量军中锐士,他们自林中出,足两万人。” 锐士? 张仲听到这个里中人说起这个称呼,不是一次两次了。 但还是不明白到底代表着什么,便问道。“锐士?” 老者正了正脸色,骄傲的说道。“我大秦之锐士,乃天下第一强军,魏之武卒,齐之技击,赵之胡服,皆曾为我军所败。” 我问这个问题,不是让你给我说光辉史的啊! 我更想知道的是,他和其他称呼有啥区别。 “与普通锐卒,健儿有何区别?” “军中未上过战场者,被称之为健儿,上过战场者,称之为锐卒。” “有特殊才能者,称之为士,攀爬之士,善射之士,皆在此类。” “而自军中选拔,以精锐组成的,便是锐士。” “此类士卒,皆有十人不挡之勇。” 十人之勇? 项羽破釜沉舟,以四万攻秦军四十万那种? “原来如此。” 老者停顿了一下,看着张仲健硕的身躯说道。“汝再长两年,经历小战,便可以得入了。” 张仲看了看自己比寻常人粗壮了一圈的手臂,心中倒是有点满意。 身体好,那也是本钱。 “再之后,林中响了鼓声,有五百主呼喝斥候,为大军前驱。” “吾为军中斥候,本归骑都尉统辖,骑都尉既死,便不得不从。” 主将死了,需要服从其他部队的军官吗? 秦国的军事制度,倒是比后世许多朝代那些杂乱的军规科学多了。 “前进中,吾乃得知,赵军前锋已至我军营盘,王龁将军正帅大军与赵将鏖(ao)战。” 一路攻到秦军营地了吗? 赵括果然被坑了。 “锐士受命断其后路,吾等斥候加入其中,与其共战。” “军中皆言,王龁将军,要毕其功于一役。” 张仲摸了摸下巴,心中觉得,秦国的小兵当真见识不少。 不过转念一想,这有可能是主将激励士气的一种方式。 张仲一边记下这些对自己可能有用的东西,一边出言附和。“王龁将军当真名将。” 老人点了点头,继续往下说到。 “吾等自山道出,攻赵人后军,杀都尉与阵中,乃断其归途。” “赵人恐慌,引兵突围,被吾等拼死拦下。” “但赵军足四十万众,其统帅更有冠绝三军之勇,且赵之胡服,更为天下车骑之先。” “其骁勇,远超吾等斥候。” “若其回援,锐士尚能挡之,吾等斥候,皆以为必死。” “却不想传令兵告知,赵人攻营盘受阻,不得破,如今已尽数被围。” “他们还带来一句话,言军中主将,乃是武安君。” 张仲早有预料,但脸上还是装出一脸惊讶的样子。“武安君?” “嗯,武安君。” “吾听过武安君的名头,却不曾见过,但关中锐士闻言,士气大振,再破赵卒。” “乃将赵人后军围于山道之中。” “入夜,吾因旧伤复发,握不得长枪,得居于营后修养。” “闻得营外杀声震天,呼号嘶鸣之声不绝。” “次日方知,赵军统帅分赵人为十部,趁夜突围,被武安君击退。” 满地开花? 一般这种情况,不是应该集中优势兵力吗? 还是说,赵括是在试探秦军弱点? 老者所讲,毕竟是一个士卒的目光,有些地方,张仲其实是听不太明白的。 所以,只能自他所说的话语,进行延伸,揣测这个时代的战场,到底是什么样的。 “午时,军中再选攀爬之士,吾得中,乃再为斥候,观赵军动向。” “于树上得见关中车骑自赵中军入,破其中军大营。” “赵人惶恐,首尾不能相顾,乃自战之。” “至于申时,又闻赵左军为王龁将军所破,粮道被断。” “诸斥候皆喜,言赵将必为武安君所擒,吾等将尽得赵人首级。” 老者停了一下,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方才说到。 “日头西坠时,赵将再次率众突围,败我军车骑于中军,为王龁将军所阻,不得破,乃退。” “赵人首尾再连,然粮道断绝,已成阱中困兽。” “然赵将勇猛,引军冲杀,昼夜不停,十日之间,杀军中锐卒甚众。” “以至于新兵畏死,不敢稍前。” “此时,有传令兵言,赵人军粮已尽,武安君将于数日之内破之。” “让吾等士卒,用命死战。” “然数日又数日,赵军仍不得破。” 说到这里,老者停了下来,脸上带着些恐惧的神色。 好一会儿,他才平复下心情,声音沙哑的说道。 “吾于树上得见,赵人以吾等秦人,乃至于同袍尸首就烹,更有甚者,交相互肉,以此裹腹。” PS:最难熬莫过于单机的时候,有什么问题尽管提,现在也不多,还好改。 对了,到了十一月,作者打算每天尽量双更,有人看的话,随便留个言,表示一下存在就好了。 15,秦国军制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只觉得蜀中的天气,似乎更冷了些,他紧了紧身上的冬衣,看向面前的老人。 他神情仍有些不自然,带着些恐惧和恶心。 张仲能理解这样的感受,因为他也有点犯恶心。 以前看长平之战的故事时,那一句“士卒互相残杀以食”,张仲其实是不太信的,但自老者讲述以后,他才知道,这确实是真的。 并且,还远远不止那一句话那么简单。 互肉以烹,互相交换自己的肉,用来煮了吃。 这是何等的残忍,又是何等的坚毅? 张仲想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意志,才会让这些士兵,宁愿割肉互食,也要与秦交战? 换做后世,别说宋朝,就是唐朝的部队,恐怕也崩溃了吧! 这还仅仅只是张仲这个局外人的感受。 而对于参加过那场战役的老人来说,他的感受,他所受到的冲击,更远不止于此。 对于他来说,见到自己同袍的尸首,被人煮来吃掉,所留下的,是一辈子的恐惧,和无法丈量的心理阴影。 过了许久,老者才缓过劲来,他的脸色仍旧有些苍白,但身躯却已经不在颤抖。 他继续往下讲到。 “如此,又有得三四日,见得旌旗招展,车马连绵,有大军自河内来。” “一问方知,昭王已尽征河内少壮男子以为援军。” “足二十万人。” 张仲知道,这是秦昭王赏爵尽起河内之兵,上至60岁,下至十五岁,尽征之,这是秦国到目前为止,最大规模的一次征兵。 而这,也代表着秦赵两国,投入了上百万兵力的长平之战,即将进入尾声。 “吾等伤重之士,被人替换,随车骑将回营修养。” “至营中,辕门,围墙,拒马,皆为赵军所破。” “军中待命之卒,尽席地而坐。” “较场之上,数名都尉尽赤上身,被军法官以军棍打得鲜血淋漓。” “一问方知,今日晌午,赵将亲率车骑冲阵,八万锐卒竟不能挡,被其攻入大军营垒,险与武安君亲兵接战。” “军法官乃因此大怒,行军法于较场。” 说到这里,老者笑了笑,拍着张仲的肩膀说到。“若说军中有免战免死之兵,则非将军亲兵莫属。” “哦?”张仲不太了解秦时的兵制,毕竟,历史书上不写这个。“愿闻其详。” “至昭王即位,改军制以来,五人为伍,设伍长,十人为什,设什长,五十人为屯,设屯长。” “再往上,二屯为百,设有百将,五百设五百主,至此,可有亲兵,为五十人。” “二五百主,设亲兵一百人,即至都尉,亲兵则千人之数,而武安君亲兵,更足万人。” 这可以算得上是是十分有价值的信息了,张仲默默记下,以备不时之需。 “亲兵护持主将左右,以保将之安危,无论是五百主,还是都尉,乃至于将军,其亲兵若尽死,便已是覆军杀将,全军尽没之时。” 也就是说,亲兵,几乎是最后才上战场的咯? 张仲眼珠转了转,暗暗记下了这点。 “原来如此。” 老者看了看张仲的身材,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说道。“若是如骑都尉漪那等勇将,亲兵却是死得最快的。” “汝切不可以入。” 不是,你看我做什么? 还这么强调? 我连骑马都不会好吗? 但与老人争论是不明智的,尤其是对方还在为你考虑的时候,张仲也只得答道。 “唯。” 老人还是不太放心,再次强调到。“夫勇将,临敌者前,撤退者后,破阵斩将,冲军夺营。” “此皆百死之责也。” “将有破军溃围之勇,亲兵奈何?” 张仲想了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他能杀出去,小兵能吗? “叔公良言,仲谨记于心。” 回答完了之后,张仲却猛然间想起一件事,如果主将被猛将阵战了咋办? 就像骑都尉被更猛的猛将干掉了那种。 想到就问,自己的叔公,也没必要客气。“若主将死,而亲兵存者?” 老者正了脸色,严肃的说道。“军法有言,主将死而亲兵存者,尽杀之。” “汝要记住。” “国辱,则死将,将辱,则死兵,此为兵之道也。” 张仲微微一愣,他倒是没有想到,这时候的秦国,都已经开始对小兵宣扬爱国思想了。 “唯。” 老者看着张仲的脸色,想了想,还是再次强调到。“若汝为亲兵,主将必死于汝之后,如此,汝家人尚有爵位赏赐。” “若主将先死,则汝死,并削爵,家人亦不得安。” 这军法,够可以啊! 从根源处断绝了亲兵不用命死战的心。 张仲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想到漏洞,这种做法,几乎只要是有家庭的,便不可能不怕。 眼见老者双目愈发凌厉,张仲急忙掐断脑海中找bug的念头,正色答道。“唯。” 老人脸色缓和了下来,他看着张仲的脸,叹息一声说道。“吾秦国,没有覆军死将的传统,便是战败,主将与亲兵也少有死者。” “听南郡之兵言,南面的楚国,若覆军,则将自刎于战场。” “亲卫,尽自戮之。” 张仲:.......... 不过念头一动,张仲就想起了某个身经大小七十余战,从未败北,而一旦败了,就乌江自刎的猛人。 张仲原以为,他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江东父老,方才自刎于乌江的。 没想到,还不仅仅如此。 听老者所言,这自刎,在楚国,貌似还是一种传统。 所以问题来了,那个猛人自刎的最大原因,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江东父老,还是因为面子? 抛开脑海中有的没的,张仲说道。“竟有如此?” 老者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兵战之事,岂有常胜不败之理,便是王龁将军........” 说到这里,老者突然停下了,好一会儿,都不曾再开口。 张仲其实知道他想说什么,长平之战后,王龁再击赵国,为赵魏联军所败。 丧师辱国。 但让一个老兵去说自己老领导的败绩,也确实有些为难。 ps:今天加班晚了些,抱歉哦。 感谢每天投票的大大,也感谢十位将每个月只有三次的投资机会,给我的大大。 比心。 16,功败垂成 - 高武大秦 - 绾尤 “不说这些,叔公且与我讲完长平之战罢。” 老者回过神来,点了点头。“善。” “诸都尉皆于校(jiao)场领罚,吾等士卒于下围观,上有传令兵高声呼喝,言道,士不用命,将之过也。” 这就是打都尉的原因吗? 张仲咂了咂嘴,心中觉得,这秦国的军官,看来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随后将旗招展,武安君立于将台之上。” “言道,汝等自随王龁将军破韩以来,已大战数月,人马俱疲,且赵人粮草皆断,仍久攻不下。” “今营盘之败,非汝等不用命死战,此皆白起之过也。” “言毕,乃取兜胄(头盔)以剑破之,曰,此吾之首级,今自断于此,以承此过。” “亲卫皆哭嚎出声,欲以剑自死,吾等八万锐卒亦伏于地上,高呼,愿为将军死战,必破赵军。” 张仲愣了愣,这也可以? 这士气,也太好激发了吧? 难道不应该是杀敌军一人者,赏银十两,杀将军一人者,赏银千两这种吗? 但看着老人脸上的慨然,张仲还是把心中的槽点憋了回去。 “夜间,吾于营后修养,见得锐卒营内奔走。” “辕门,拒马,围墙,皆连夜而起。” “如此,不过三日,赵将再突大军营盘。” “八万锐卒齐声高呼,将不惜其身,士不惜其命,乃挡赵军胡服于辕门之外。” “赵将久攻不下,乃退。” 张仲微微吸了一口凉气,这士气不是一般的高昂啊! 以普通士卒,挡住有十人之勇的赵国胡服。 其中还有勇冠三军的猛将。 白起就砍了个头盔,效果这么好? “夜间,吾居于营后,见得河内健儿十万,替换了军中锐卒,镇守大军营垒。” “养伤的车骑亲卫言,武安君趁赵军攻营盘受挫,乃使骑将再领车骑,合锐卒袭其右军,已逐其右军数里。” 张仲:…… 你来我往啊! 古时候打仗这么复杂的吗? 张仲想了想,以后,他要是有一天指挥军队作战的话。 这种数十万人的大场面,他估摸着自己的脑子,可能会不太够用。 难怪有句话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武安君着实厉害。” 老人笑了,笑得很和蔼,也笑得很是骄傲。 “自然,武安君乃天下名将,领兵三十余年,六国为其所攻者,无不破之。” 张仲看了看老人的脸,他脸上的骄傲溢于言表。 秦国战神,武安君白起,死了那么久了,还有人以曾被他统率过为荣。 这大概,算得上是将领最大的成就了。 “又过得数日,此间,大营无事。” “吾也得闲去请军中法吏,写了一封家书。” “刚回得营中,便见得有蜀中斥候同袍负伤而来,言道,河内健儿为赵将所破,损兵五万余。” “左军因此而缺,赵将欲以此突围,被车骑将以死挡之,锐卒驰援,乃退。” “然车骑将伤重,死于阵中,军中斥候亦为赵骑所逐,死伤甚众。” 张仲心中一惊,突然感觉,这赵括,似乎有点强! 断粮几十天,还能刚得住,还能领兵作战。 他的军队都不哗变的吗? “赵人既破河内健儿,何不全领大军,一鼓作气,溃围而出?” 老者摇了摇头,说道。“吾非统兵之将,却是不知。” “但想来,是怕全军溃围,为王龁将军及武安君所趁吧!” 张仲转念一想,觉得老人说的也是,兵败如山倒,赵人原本就只是凭借着一腔血勇方才鏖战不止。 如果溃围,见得生路,死战之心弱了,争先恐后的逃遁,恐怕就是一场流血漂橹的大败。 但这样下去,钝刀子割肉,大败不也是迟早的事? 看赵括这一顿操作,不像是看不懂这一点的人啊! “武安君乃再调营中健儿五万,驰援左军。” 张仲心中一动,隐隐有了些想法,便对着老人问道。“赵军断粮多久了?” “此时。”老人仔细想了想,方才说道。 “赵军已绝粮四十余日。” 一个多月,张仲想了想现代的战争,他记忆中,某个国家的部队,貌似曾因为三天没吃饱,就投降了。 是没吃饱,不是没吃的。 而赵军,已经四十多天没有粮食了,这个时代的人,韧性和忍耐力,当真举世罕见。 “次日,吾伤势稍好,起来活动,听得车骑轰鸣,战鼓炸响。” “吾爬上军中旗帜以观,只见赵军车骑,竟已至于营外。” 果然如此吗? 兵形势流的最强打法,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 张仲心中一叹,可惜了,白起不是文丑。 赵括也不是关羽。 “河内健儿五万,结阵以迎,竟不能挡其分毫,不过顷刻,便为其所破。” 以新兵对胡服,这次必然是诱饵,赵括……不应该看不出来吧! 但白起一路丢诱饵,丢到现在,赵括就算看出来了,恐怕也不得不吃了。 “吾正欲下旗,与众伤卒持枪以迎,却为旗官所阻。” “亦在此时,军中响了鼓声,赵军左右,皆有锐卒自山道出。” 果然,赵括又被包围了。 不同的是,这次,被包围的,是他的本部胡服。 “赵将却不管山道,只高呼出声,赵车骑亦高呼以应,人马不停,直冲武安君帅旗。” 斩将夺旗吗? 这恐怕是唯一的选择了。 也是唯一反败为胜的机会了。 张仲大概想明白了,赵括应该不是不知道,白起调走营内守军是为了埋伏他。 他也只是将计就计,想要以精锐车骑击破那群新兵蛋子,随后斩将夺旗。 届时,凭赵人之血勇,尚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只可惜,白起,怕是没那么好杀。 “吾等大惊,乃弃旗官之令,欲前往驰援。” “却闻得一声炸响,赵将及其车骑,陷其车马于阱中。” “赵将乃弃马以出,高呼决死。” “众胡服亦然。” “武安君亲卫持劲弩强弓以迎,一万亲卫,连射十轮,杀赵将于帅旗之下。” 抱歉,抱歉,码到现在。 没想到真的有人在等,对不起大大。 17,你想多了 - 高武大秦 - 绾尤 故事讲到这里,长平之战就已经算得上是结束了,老人也长出了一口气,将左近的妇人唤过来,让其为自己打点水来。 张仲也趁着这时间,仔细思量了一下白起的策略。 诱敌,不断的诱敌。 从王龁攻击廉颇不下,两军换将开始,秦国就开始了第一场诱敌,那是以蜀中军,关中军,河内军数万组成的第一个诱饵。 其中还有那个拿大斧头的猛人兄。 赵括领兵全线进攻之后,将诱饵迅速击破,直突秦军大营。 当时的他应该很自信,自以为可以斩王龁于营中,毕其功于一役。 如果,他当时面对的,真的是王龁的话。 说不定,还真有可能让他得逞了。 可惜,他面对的是白起。 第二个诱饵,是中军车骑,截断赵人中军,只是为了掩饰王龁带兵破其粮道。 随后是河内援军,直到白起的帅旗。 一环套一环,恐怕从王龁攻赵左军,断其粮道开始。 白起就准备这么做了。 就张仲目前所了解的来看,其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的破绽让他想不明白,但这只是张仲的叔公,一个士兵所看到的,真实的战场应该远比这,更加多变。 白起的战术战略,也必然更加的严谨和缜密。 但就只是张仲所了解到的这些,就足以证明一件事,白起,料定了赵括,料定了其勇武绝人,料定了其必会破军斩将,以求速胜。 直到赵人袭营,白起才开始收网,他趁机调了锐卒去秦左军,袭击赵人右军。 但只是击退,想来当时的赵括,是防备了这一点的,并且,赵括将计就计,领军攻秦左军新兵,逼白起再调营内守军驰援。 再之后,率本部精锐骑兵直扑白起军营,欲破军杀将,他的每一步,都不是无脑蛮干,但却每一步都落在了白起的计划之中。 直到,功败垂成,身死于乱箭之下。 想到这里,张仲微微叹了口气,白起不愧为秦国战神。 他的强,不是类似于兵形势的破军斩将,以求速胜,也不是兵权谋的以强凌弱,或者,决胜于朝堂,更不是兵阴阳家的天时地利,埋伏掩杀。 他的强,是全能的,在于能依照敌方主将,制定对付其的战略战术,直到将其击败。 譬如击败楚国,以车骑纵横,击之以勇,击败廉颇,以决胜朝堂,用之反间,击败赵括,以地利人和,诱敌埋伏。 所以,赵括当真死得不冤,估摸着赵国当时的其他名将,包括乐毅,廉颇,田单之流,只要率军出阵,恐怕,也是一样兵败身死的下场。 喝完水的老人,打断了张仲的沉思,他吐了口唾沫,接着说道。“吾出得营中,闻得赵人俱哭,以哀歌相和,声震四野。” 说完之后,老人看了看张仲,说道。“吾随大军向前,赵人四十万,皆无战心,弃甲兵于地,尽降。” 张仲有些惊讶,他确实没想到,四十万赵军,却是自己投降的。 他原本以为,这四十万人,是经过白起招降才束手就擒的,毕竟,史书上可是有“挟诈而尽坑杀之”的说法。 毕竟,这些赵国士兵,可不同于普通的士卒。 他们是被包围,没有吃的,吃人肉都能坚持下来的强兵,其心志,其坚毅,可以说整个五千年的历史上也不多见。 但此时,不过赵括身死,就全部降了。 由此可见,赵括的威望,在这支部队中,何其的强,恐怕就是赵王也不见得比得上吧! “可知为何?” 尽管张仲自己想明白了,但他看了看老者一脸你问我啊的表情,还是决定配合一下演出。“仲儿确实不知。” “将乃三军之主,譬如国之都城,人之首脑,杀之,则心胆俱丧。” 这么简单吗? 不过,好像也很有道理的样子。 “是故,军中亲卫,便可免于接战,只需护持主将安危,且主将胜,亲卫盈论,无论首级多寡。” 张仲再次一愣,还有这种操作? 当真是有多大的风险,就有多大的收益,亲兵虽然有主将死,则全军皆杀的军令,但这收益,也和风险完全成了正比。 甚至,远远超过了风险。 毕竟,纵观整个秦国,战败死亡的将军,比历代暴毙的秦王也多不了几个。 “纵然兵败,只要护持主将归去,亦可免于削爵的处罚。” 张仲点了点头,他已经懒得惊讶了,秦国的法家确实不是吃闲饭的,他们的每一条规定,都弄得几乎毫无破绽。 但明明是这么先进的法律,后世为什么要弃而不用,尊从于儒家呢? 不等张仲想明白,老者就再次开口。“夜间,诸军自点死伤,蜀中军战死三万余,关中军战死四万余,河内军多新兵,战死足十余万人。” 张仲掐指一算,足足十七万多。 他自然不至于一个简单的加减乘除都需要掐手指,但有老人看着呢,他此时,尚还是个没读过书的十三岁孩童。“竟死有十七万人?” 老人的脸色有些难看,他勉强的点了点头,声音沙哑的说道。“加上重伤不治者,共计二十万八千余人。” 这就是史书上说的,死伤二十余万? 这是死伤吗? 这是全死了好吗? 不过,老人好像是把王龁攻廉颇的伤亡算在其中的,史书上也不知道算没算。 “然赵军拾其同袍尸首以食,军中诸士卒,得其首级不过五万余。” 张仲胸口微微一闷,有点酸水自口中泛出。 打了这么久,只剩下五万的首级,他们是吃了多少人? “如此,则不得盈论,全军皆罚。” “武安君于将台之上言,赵人勇锐,主将死而全军尽降,仍怏怏不服,言道,若将军廉颇在此,必不为秦人所破。” “吾,欲尽坑而杀之。” 老人长长的叹了口气,眼中带着对于武安君的崇敬,也带着些难以回首的怅然。“武安君乃命军中士卒,驱赵军于坑中,尽杀之,共得首四十万级。” “吾因此得成簪袅。” ps:这是第二更,上一更是补的昨天的,所以,应该还有一更,我尽量在十二点前完成。 与推荐票的,悄咪咪的丢给我好么,我会接好的。 18,看什么看? - 高武大秦 - 绾尤 原来,白起坑杀赵人降卒四十万,不仅仅是因为担心放回赵国,再与秦为敌,还有这么一个原因吗? 所以说,吃人是不对的。 “舅公,粮食衡来了?”张仲刚刚想到这里,就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自身后响起,他回头望去,是其中一个爵位为公士的老人。 如果张仲没记错的话,他应该叫他.......表兄。 他的母亲是张仲母亲的堂姐,年龄相差了接近三十岁。 所以,张仲这个和他相差四十几岁的小孩子,便也成了他的同辈。 他孙砸还得喊张仲舅公。 就像他现在喊老人一样。 老人先是点了点头,随后看向不远处堆积在一起的粮食,想了想说道。“再去衡些粮食,算吾家的。” “唯。” 张仲也跟着看了看左右,壮男子都在有条不紊的搬运石头,妇人们夯土也是夯得热火朝天。 而那两个和叔公差不多年纪的老妇人,正转身朝着里中走去,她们,要再去搬些粮食。 至于另外一个老人,也已经在泥土上将灶砌好了,此时,他正单手拎着一个足有两米方圆的大釜,往灶上放去。 是的,单手。 这是张仲在里中最常见的一幕,一些在前世需要几个人抬的东西,这些农夫,几乎都是单手就拎起来了。 简直可怕。 老人站起身,看了一眼那大釜,说道。“釜洗干净些,莫要留泥沙在里面。” “羹煮烂些,多加点栗米和野菜,莫要清汤寡水。” “唯。” 老人开始向前巡视,看向那些正在做活的民夫。 张仲也跟着老人移动,他没有组织古时候民夫的经验,跟着老人能学到很多东西。 比如。 “汝是晨间未吃饭吗?” “要不要乃公让你午间也吃不了饭?” 被骂的汉子丝毫不敢反驳,连滚带爬的拖着石头走了。 “做活偷懒的,汝须得好好看管,不得留情。”老人转过身,看着张仲严肃的说道。“此时在里中他尚且偷懒,若是在军中,他的人头,便是震慑民夫的器具。” 张仲看了看远处正在拖石头的汉子,点了点头说道。“唯。” “切记,慈不可以掌兵。” “唯。” “汝留得情面,须知,军中是不留情的。” “出征在外,上至都尉裨将,下至普通士卒,统军将领,无不可以斩之。” “汝此时帮他,便是害了他。” “身死人手,便是汝之过也。” “仲儿谨记。” 老人的脸色开始缓和起来,他拍了拍张仲的肩膀,轻声说道。“汝公,父兄皆早亡,汝是我看着长大的。” “前些年,教你军中行进,教你长枪突刺,盾防剑击,汝皆不愿意学。” 说道这里,老人的声音却又大了起来,有了些怒意。“只每日里仗着勇力,在里中为非作歹。” “若非叔公还有些家财,你早就把汝家的宅子都赔出去了。” 那都是前身干的,张仲默默的吐了个槽,但这个锅他还真的就没有办法不背。“是仲年少不知事。” 老人看着张仲,看了好一会儿,方才开怀大笑,仍旧宽阔有力的大手在张仲的肩膀上使劲拍了拍,笑着说道。“吾央昔日军中同袍以身高量汝成年,却是做对了。” “汝比以前,却要懂事多了。” 我就说怎么莫名其妙就成年了。 原来是你干的? 果然,有些人表面上慈祥和蔼,背地里却不知道干了多少好事。“叔公对仲儿的好,仲儿铭记于心。” 老人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我是你亲叔公,说这些作什么。” 随后,老人拉着张仲坐下。“你既然已经懂事,此时,却也为时不晚。” “自明日里,我便教你军中阵列,盾剑攻防,箭术枪击。” “有劳叔公了。” “叔公不过小卒,所学不多,亦算不得精通,你天生膂力过人,将来必不止于簪袅,或能成大夫。” 老人叹了口气,语气中充斥着遗憾,还有些对自己无能的无奈。“可恨叔公本事太小,长平之战又太过于惜命,未能给你争个好前程。” “仲儿自当不弱于人。” “好好好。”老人连说数声好,方才再次开口。“待你领得功法,一应食物,叔公与你。” “这如何使得?”张仲连忙站起身,就要推辞。 却被老人再次按下,张仲不敢强自挣脱,怕伤到老人家,也只好跟着坐下。 “汝叔婆早亡,吾膝下止有两女,皆远嫁。” “原本,我是打算在死后,将爵位继承给你的父亲。” “但他,却死在了韩国的战场上。” 张仲默然无语,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不该装出悲伤的样子。 “你既然已经继承了你父亲的爵位,那我,便打算在死后,将爵位与你弟弟,你却不要怨我。” 张仲急忙说道。“叔公身体健壮,说这些做什么?” “人固有一死,吾如今身体健壮,但年岁来了,又能健壮多久?” “况且,长平之战时,受伤太多,虽然命大熬了过来,但旧伤终有复发的一天。” 张仲默然无语,只好干涩的安慰道。“叔公当长命百岁。” 老人摇了摇头,继续接上了之前的话头。“吾爵位既打算与你弟弟,这些年攒下的家财,便与你习练功法,似军中爵高者那般辅以药物,叔公确实办不到。” “但保你一日三餐,却也无妨。” 张仲正待开口,就被老者伸手打断。“你且听我说。” “吾膝下无子,汝是想要这家财,为外婿所得?”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张仲也没有办法再多说,只好点了点头。“叔公大恩,仲儿何以报之?” 话刚出口,张仲就感觉要遭。 果然,老人双目一瞪,大喝道。“乃公是你亲叔公。” “你报个屁,给我送终吗?” 这一声大喝何其响亮,以至于整个里中在干活的人,全都都听到了,也全部一脸懵逼的看了过来。 老人双目再次一瞪,宛如铜铃,须发皆张,发出一声咆哮。 “看什么看,午间不想吃饭了?” 19,秦国交通法 - 高武大秦 - 绾尤 “吃饭了。”张仲表哥一声大喊,终于将张仲自批斗当中解救了出来。 不过只是之前的一句话说错,原本和蔼的老人就翻了脸,足足训了他半个时辰,若不是这声大喊,估计还得继续。 “以后你再说这种话,乃公就扒了你的皮。” 拔下来的,肯定是真皮。 张仲心中默默吐了个槽,随后伸手想要扶起老人。 老人将手一拍,一巴掌打在了张仲的手上。“不要你扶。” 张仲也不多说,直接拉住了老人的手臂,将其扶了起来。 老人随着张仲的胳膊站起身,口中却大声喝道。“轻点扶,你是想把乃公提起来吗?” 张仲心中叹了口气,一时间无言以对。 老小孩,老小孩,果然越老越像小孩子。 正待出声解释,张仲的表哥,那个五十几岁的男人,就端了一大碗羹走了过来。 “舅公,先吃东西。” 老人接过,吹了吹,然后大喝了一口,“温度不冷不烫,正好,汝有心了。” “特意为舅公凉的。” 表哥一边说着,一边对着张仲眨了眨眼。 张仲也眨眼回了他一下。 “吾带且先带仲哥儿过去了。” 老人随意挥了挥手,说到。“去吧!” 表哥躬身应是,随后便不再多说,拉着张仲朝着釜旁走去。 刚刚到得釜边,张仲就看到了一个硕大的木盆,里面装满了颜色十分丰富的羹。 这是要端去给打石的匠人的吗? 张仲看了看盆子,随后不再多想,挑挑拣拣选了一个最大的海碗,刚拿起木勺,还没有开始舀,就被身边的表哥按住。 “等等。”他如此说道。 张仲:??? 不是得罪了叔公,连饭都不让吃吧? 果然,表哥下一步做的事情,就是抢过了他的饭碗,并扔在了旁边的泥地上。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嘶,恐怖如斯! “这个才是你的。”表哥伸手指了指木盆。 张仲看了看表哥的手,再看了看木盆。 ??? 这么大个盆子…… 你确定是喂我,不是在喂猪? “这是给我的?” “自然。”表哥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里中汉子吃得甚多,若不与你备足,稍后便没有了。” “且先吃罢,若是不够,晚些我再与你重做。” 张仲端起木盆,席地而坐。“够了,多谢表哥。” “客气作甚?” 张仲已经不再回答了,他的嘴巴已经靠在了一个硕大的勺子上了。 半个小时后,张仲在里中众人的围观下,在他们惊叹的目光中,喝完最后一口羹。 随后,他将空盆往釜边一放,拍了拍微微隆起的肚皮,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 好撑,终于吃了顿饱饭。 里中众人发出惊呼,叹道。“仲哥儿之腹,真盛饭之桶也!” 张仲脸色一黑,提起棍子就追了出去。 众人立马作鸟兽散,亦开始了下午的劳作。 张仲也不再追,只看了看那些开始做活的农人,他们很是卖力,连号子也喊得更响亮了。 与上午的一群病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以至于让张仲一度怀疑,他们早上根本就没吃饭,专门等着中午这一顿的。 “仲儿,过来。” 张仲看了看老人的表情,似乎不像是要打人的样子,才走了过去。 “做工,须得各司其职。”吃完饭的老人,气倒是平顺了很多,开始与张仲讲起了监工的事情。 “比如里中壮年,他们力气大,筋骨强健,可以让他们做搬运的劳作,而不用担心做得不好。” “比如妇人,她们力气要弱一些,就可以让她们做夯土的活,也能够胜任。” 张仲看了看不远处正在路上追逐的弟弟,问道。“孩童呢?” 老人脸上一僵,以一副看杠精的眼神盯着张仲,一字一顿的说道。“军中,无有孩童。” 张仲突然来了点恶趣味,对着老人反问道。“我不就是?” 老人看杠精的眼神愈发明显。随后他低下头,左右看了看,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张仲在作死的路上一去不回,问道。 “叔公在找什么?” “找一根结实的棍子。” 张仲:…… “吾秦国的道路,规定是十五尺宽,你可知为何?” 张仲眨了眨眼,我哪儿知道去? 我还是个孩子。 “仲确实不知。” 老者站起身,走到路边,然后踏前几步,站在偏左的位置。“吾秦国的车宽六尺,大约是这个宽度。” “两车并行。”老人再次向前走了几步,站在距离路边缘不远的地方。“便须得十二尺道,直到这里。” 张仲瞬间懂了,举一反三。“多余的路,是为了车辆避让吗?” “不。”老人摇了摇头,给了张仲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答案。“是为了无车之人。” 人行道? 张仲愣了一下,仔细回忆自己看过的书,疑问更明确了。 难道这时候的人,在路边走路,不是退出路段让车的吗? “如此,道路之宽,便须得十五尺。” 两车道加人行道? 张仲再次仔细看了看刚刚修好的石路,心中还是有些不能平静,谁能想到,这两千多年前的古国,所修的道路就已经这么人性化了? 但这还没完,老人接着说道。“且律令有言,车行于道中道右,人行于道左,汝以后若是驾车,须得多加注意,勿要被游缴罚了钱财。” 还有交通法。 张仲已经无力吐槽了。 秦国的法家是有多闲,才会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在不过后世两三个行省大的秦国,搞这么多的法律出来? 他们的脑洞,不去写小说当真是可惜了。 “如果违反了呢?” 老者捋了一把胡须,笑了笑,说道。“罚没倒也算不得多,十分之一盾。” 十分之一吨? 这是个什么罚款? 是粮食吗? 老人仍然在笑,只是笑得有些无良,一脸都是,你小子还不赶快问我。 张仲立马就问了。 “约摸一石粮食,三十半两。” 哦? 张仲恍然大悟,随后倒吸一口凉气,一石粮食啊! 只是因为驾车上了人行道被逮住而已。 这个时代车和人这么少。 简直吃饱了撑的啊! 20,以剑刺之,深不盈寸 - 高武大秦 - 绾尤 感觉到了法家的“凶残”之后,刚刚才得到问题答案的张仲,又紧接着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那道左行人呢?” “罚十钱。” 好嘛,没有车的,交不起罚款,少点也可以理解。 不过,问题来了。 路人该怎么才能到对面去,难不成,秦国还特么有斑马线和天桥? 卧槽!!! 震惊。 为了让自己更震惊一点,张仲出声问道。 “行人若是要去道右,该如何穿过?” “无车即过。” 张仲:??? 意思就是说,如果没有车就可以随意横穿马路了? 也就是说,行人在遇到车辆时不避让,横穿马路就要罚款,如果没有车辆,就可以穿过。 那车呢? 等等,我要捋一捋。 “那车在无行人时,靠着道左行走又该如何?” “车行道左,游缴观之,皆罚。” 只要被看见了,就要罚款。 好嘛。 懂了。 张仲稍微松了口气,这交通法,还是很原始的嘛! 还以为会有斑马线,天桥,地下通道啥的。 是自己想多了。 不过说来也是,要是秦国的交通就这么先进了,那么,后世两千年,岂不是原地踏步了? 不,要真是这样的话,那就不是原地踏步了,而是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了。 生生从先进的制度活成了原始人。 见得张仲问完,老人又讲起了之前的话题,关于路段徭役的话题。 “十五尺宽,一里长的路,凿开山石,将土夯好,再铺上石头,这是远超关中路段的困难,所以,才会派出壮年十人,石匠五人,行一个月的工期。” “若是在关中,一个月的工期,便须得做上五里的活。” 每人每天修八米左右的路? 张仲看了看那些用来夯土的巨大棍子,棍子是以石头做成的,下大上小,就像是一根根倒过来的狼牙棒。 只不过,没有狼牙罢了。 棍身粗细适中,以保证两只手都能握得住。 但这东西的分量,应该很是不轻。 因为,以里中妇人可以单手摇动果树的力量,竟然夯得很是辛苦。 用这么原始的工具,泥土一点一点砸紧密,这么宽,这么长。 这……确定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完的? 张仲心中吐了个槽,但还是没有把这疑问说出来,毕竟他也没有夯过土,说不定有什么技巧呢? “你以后要是在外面监工,工期和劳作就可以按照这样来定。” “唯。” 老人讲的这些话,都是之前滴水亭亭长未曾讲到的,他当时只是告知了张仲怎么去管理,每人需要做多少活,发多少粮食。 石板要打造成什么形状,要铺成什么样子。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完全没有说。 所以,老人给他讲的这些,完全弥补了张仲目前知识的盲区。 不过,老人说到这里,张仲就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古时候的更,多数时候,应该都是用来修城墙和宫殿吧! 除了秦国,后世好像也没有哪个朝代像这样大规模修路。 只有秦国,这个可以称得上是基建狂魔的国家,才会在人口密集度这么低的情况下,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用心用力的去修这些东西。 “那城墙呢?” 老人接过张仲表哥递过来的水,牛饮了一口之后,方才说道。 “至于城墙,活却要更重一些,须得将土一点一点往上垒,一点一点砸得紧密。” “成后,上下左右,以剑刺之,深不盈寸,方才可以。” 以剑刺之,深不盈寸,张仲侧头看了看自己的青铜剑。 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青铜剑,张仲几乎每天都随身携带,自然不是没试过。 事实上,半个多月以前,早在他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他就已经试过这把青铜剑了。 这东西确实是青铜所铸,但问题在于,这东西的坚硬程度,远远超过了后世的青铜,以当时张仲的力气,却也觉得很是结实。 难以掰断。 要知道,张仲可是天生神力,力气之大远远超出了里中任何一个壮汉! 所以说,这么坚硬的剑,刺土,真的能被土挡住,且刺不进一寸吗? 老人见到张仲脸上的疑惑,便笑着指了指脚下。“你且试试脚下的夯土。” 铮的一声脆响中,青铜剑被张仲拔了出来,他看了看地面,再看了看老人,眼中全是跃跃欲试。 老人的眼中,也全是,你尽管大胆的试。 “路段之紧,以剑刺之,深不可以......” 老人话还没说完,张仲的短剑就已经刺入了土中,深度足足没过了青铜剑一半。 老人:???? 张仲也跟着愣了愣,随后,他将目光投向老人,问道。“深不可以多少?” “个狗哔的。”老人骂了一声,随即转过身,向着前面一抓,扣住一个妇人并将她拉得转了个圈。“你怎么做的活?” 妇人一惊,整个人都慌了,她急急忙忙低下头去。 随后,就看见了张仲刺入了一半的青铜剑。 看着那把剑,她整个人先是一愣,随后更慌了,连滚带爬的跑去拖了个夯锤过来。 “妾身立刻重做。” 老人板着脸,严肃的说道。“若是再有下次,汝家做更的粮食便没有了。” 妇人急得冷汗都出来了,连声应是。 张仲将青铜剑从泥土中拔出,站在老人的身边,看着妇人三两步就走到他刚刚站立的地方。 明明是寒冷的冬天,汗水却不断顺着妇人的脸向下流淌,可见她此时的紧张。 但张仲却也不好说什么,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受罚。 毕竟,这个时代偷懒,是连坐的,损伤集体利益,让自己轻松,不能不罚。 妇人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随即在手中吐了两口吐沫,再将夯锤抓在手中,用力提至膝盖。 再之后,她口中发出一声大喝,将手中的夯锤大力砸下。 只听得咚的一声闷响,妇人就被震得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一旁。 张仲和老人探头看去。 那夯土,竟然纹丝未动,连个小坑都欠奉。 ps:最近总加班,熬夜到现在才码完。 对不起各位大大 21,以力服人 - 高武大秦 - 绾尤 “汝……下去吧!” “唯。”妇人看了看那个被张仲用剑刺出来的洞口,脸上还带着有些疑惑,疑惑到底还要不要补上。 但既然老人已经出声,惧怕于老人威严的她,却也不敢多问,只拖着夯锤向着张仲身后走去。 好一会儿,老人才开口说道。“仲儿,把剑给我。” “唯。” 张仲将青铜剑递给老人,老人信手拔出,他先是用手指拂了拂那六十公分左右的剑刃。 随后,再仔细看了看剑尖和剑脊。 “这剑,你打磨得很好。” 那是我以前当兵的时候,磨军用匕首练出来的。 张仲默默的吐了个槽,要不是我过来,你就等着这剑被前身玩坏吧! “是叔公以前教得好。” 老人点了点头,身躯半蹲,用手摸了摸地上的夯土,随后,将剑用力向下一刺。 噗的一声闷响,剑没尖而入。 老人仔细看了看泥土的位置,方才说道。“深两寸六分,善。” “那我……” 张仲话还没说完就被老人打断,他瞪着双眼,没好气的说道。“你什么你,你将夯土捅穿了。” 张仲:…… “去那边。” “唯。” 一老一少走到铺好石板的路段边缘坐下,老人将剑递还给张仲,并叮嘱道。“汝膂力过人,他日若是做为监工,以剑刺土,切不可以使用全力。” “不然,路厚不过六寸,汝便像今日这般,穿之如同朽木。” “届时,便无一人,做得完这更了。” “那力道当如何把握?”张仲蛮力惊人,并且还没有发育完毕,说力量掌控,这时候,几乎是扯淡。 除了他弟弟,他甚至都没有拍过别人的肩膀。 就怕一个不留神,就拍伤了。 至于弟弟,那是因为只有两个人在,精神集中,才敢这么做的。 老人想了想,似乎也觉得这样太为难张仲了,就替他想了个办法。 “使三人刺之,入土最浅者罚之,最深者赏,必不敢不尽全力。” 老人的智慧当真不可小觑,张仲暗暗竖了个大拇指,随后问道。“若其中两人刺得同样深,或者,三人刺得同样深,又该怎么办?” “力道,习惯,出手方式皆有不同,像这样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但也有啊!” 老人看了张仲一眼,那眼神,凌厉中带着鄙视,仿佛在看一个杠精。 但他终归还是解释道。“二人皆罚,或皆赏,三人不赏不罚。” “仲,受教了。”张仲自然知道有这样的做法,不过,自从上次闹了笑话之后,他每次问问题就不再敢不求甚解了。 必须要弄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才行。 毕竟,这是一个以律法闻名的国家,法家那群人每天闲着没事,就想着多弄几条法律条文出来。 你不懂可以,但有人会让你懂。 代价,就不得而知了。 “我累了,扶我找地方歇会儿。” 张仲连忙起身,扶着老人去了一块平整的大青石上。 随后,张仲再找了些干草,给老人垫在身下。 忙完这些的张仲抬头看了看天,今天下午的天气还算好,难得的有了太阳。 左右无事,张仲就这般靠着青石,跟着自己的叔公一起晒太阳。 不小会儿,张仲的弟弟跑了过来,说道。“兄长,你教我的字,我记完了。” “你再教我几个。” 张仲懵了一下,他脑海中的字,就那么几个。 还都是前身学下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前身这一身肌肉倒是强健,但学字,那可以说是一言难尽了。 十三年的生涯,总共就学了不到二十个字,你敢信? 如果在现代的话,像这样的孩子,可以叫脑残了吧! 至于说现代的字,那与秦国的字差别可就大了。 张仲无奈,只好看向旁边正在晒太阳的老人。 老人随手抓了一把干草,垫在脑后,满脸笑意的看着张仲。 “怎么,现在知道学得少了?” “是仲那时不认真。” “不认真?”张仲一说这句话老人就火了,他翻身爬起,四处看了看,找了根棍子。 “我费尽心力,捉了一头赤狐与你做了束脩。” 老人将手高高扬起。 张仲也不敢反抗,只能伸出双手挡住脸。 眼角的余光中,他似乎感觉到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弟弟的眼中崩塌了。 “你学了五年,给我学了那么几个字回来?” 老人倒也没有真的打,他将木棍往地上一扔,随后颓然的坐在青石上。 “还把师长家的狗活活掐死,炖了吃了。” 张仲默然无语,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给前任背锅了,他都快习惯了。 早在之前,张仲想让他弟弟学字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件事,并且,还知道这事,远不像老人了解到的那么简单。 这也是他不敢说自己也去学字的主要原因之一。 “还打了监门家的孩子。” 不,三老家的孩子也打了,只是他们没好意思说。 各种各样类似的事情,在张仲脑海中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那前任,一身劣迹,说他为非作歹都算是夸他了。 “你现在看我,看我有什么用,我也不识字。” 但老人发完飙之后,却又开始想办法,他手指敲打着地面,说道。 “至于乡三老那里,且不说我还能不能再捉到一头赤狐。” “如今,我就算再送一头赤狐过去,他也不见得肯收。” 多半是不会收的,张仲很清楚这一点,里中人都以为他只是打了他们的孩子。 其实,他连三老都差点打了,只不过没真的打而已。 就差那么一丢丢。 要不是他当时还是个孩子,而且他叔公赔礼也足够多的话,他可能穿越过来,都不知道在哪儿了。 原本,张仲是打算,等他自己练好箭术以后,去打只老虎或者豹子之类的猛兽来做束脩的。 不是说这些猛兽的皮毛,乡三老就一定会有多喜欢,而是,这代表着一个意思。 我十三岁就可以杀死这样的猛兽,你需要仔细考虑一下,要不要揭过这件事。 这叫做以力服人。 22,当头棒喝 - 高武大秦 - 绾尤 其实,话说到这里,张仲觉得家里还是挺偏心的。 就前身而言,整个家庭,乃至于他叔公的家庭,几乎所有的资源,全部都砸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长年累月的偏心,已经让张仲的弟弟,养成了吃饭吃半饱,其他的全部让给哥哥的习惯。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懂事得让人心疼。 但这样的投入,却没有能养成一个好的结果。 前身习武不认真,盾,剑,长枪,弓箭,没有哪怕一样拿得出手的。 至于学字……只能说,呵呵! 按照这样的路线长下去,多半也只能长成一颗歪脖子树。 就算张家的祖先保佑,祖坟冒红橙黄绿青蓝紫烟,也最多就能长成一个徒仗勇力的莽夫。 还不是骑都尉那种千人敌。 而是千人敌的斧下亡魂。 白瞎了一副好身板。 但现在,身体还是那个身体,但智商....... 好吧,多智近乎妖就算了,但最起码也在水平线啊! 不至于脑残。 “仲打算去山间捕猎,杀只猛兽作为束脩。” 张仲还是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那么崇拜自己的弟弟,还是要继续崇拜才对。 并且,老人年纪毕竟大了,要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吃不好,睡得也不安稳,那也是张仲的过错了。 “猛兽的皮毛。”老人仔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猛兽的皮毛虽然难得,却也比赤狐贵重不到哪里去。” “并且,想要猎杀的话,还十分危险。” 眼见老人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张仲便解释到。“猛兽皮毛虽然不算是太过于贵重的东西,但我才十三岁。” “便能以勇力搏杀猛兽。” “以乡三老的智慧,不会不明白我想说什么。” 老人愣了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遍张仲。 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样。 良久,他才开怀大笑,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抓住张仲的手,紧紧握住。“吾家仲儿,能有这般见识,将来,何愁不能夸功于先祖?” “大善,大善。” “吾张家有虎子如此,老夫,便是死了也值。” 张季虽然听不懂张仲在说什么,但这并不妨碍他一脸崇拜的看着哥哥。 毕竟在他的记忆中,老人,是很少夸人的。 许久,老人才平静下来,他脸上有了一个老兵的坚毅。 也有了几分当初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豪勇。 “如此,叔公便随你走上一遭。” “猎那山中猛兽。” “不必劳叔公如此,仲一人足矣。”这时候的原始丛林,张仲自然是没去过的,但前世在部队,也进行过山区的越野和野外生存。 只要将箭术练好,应该还是可以走一趟的。 老人板着脸,冷声喝道。“老夫在战场上杀过足十人,你是觉得我年纪大了,便老而无用了?” “仲不敢。” 张仲心中确实有这样的想法,毕竟岁月不饶人,哪怕老人在长平之战时再是勇敢无畏,此时,也不一定比得过一个青壮男子。 上山若是真的有个万一,岂不是黑发人送花白发人? “不敢……”老人双眼微眯,他从这句话中听出了不一样的意思。 “就这么定了,明日起你随我习武,什么时候我觉得你可以了,我们就出发。” “唯。”倔强的老人是最难说通的,张仲此时也打消不了他的想法,便也只能先答应下来,后面再想其他办法。 但张仲心中还没有一个章程,劝解老人这种事情,他并不擅长。 毕竟,他当初不是政委这种专门做思想工作的军官。 只是一个普通的野战军士官而已,还是没杀过人那种。 张仲念头一转,就又想到了过上大约一年,就要发生的伐赵之战。 在去战场之前,他恐怕需要先见见血才是。 不然,若是见到死人时的反应太大,在战场上可不是一件好事。 会丢命的。 便先从捕猎开始吧! 多少杀猪屠狗之辈,上了战场勇不可挡,想来,杀动物也是一件磨炼意志的好办法。 心中注意打定,张仲也松了一口气,他正想和老人拉几句家常打发时间,却发现老人双眼微眯,正直直的盯着他。 “叔公有何事要说?” “汝不服?”人老成精,老人活过了长平之战,这几十年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自然看出了张仲心中的不以为然。 “没有。” “汝也不必欺我。”老人一手摸着张季的头,一边淡淡的问道。“便是万军之将我也见过,你什么心思,在我眼中,便如盆中之鱼,鳃鳞毕现。” 张仲心中第一时间闪过的不是被拆穿的尴尬,而是......有这个成语吗? “仲未曾多想。” “便算你未曾多想。”老人也不深究,一副“这些都不重要”的样子。 只轻声问道。“汝去过山野吗?” “未曾去过。” 老人的声音大了些,有了点厉喝的味道。“汝知山中猛兽习性吗?” 张仲愣了好久,才发现自己想得还是太简单了,只好干涩的答道。“不曾得知。” 老人的声音更大了些。“汝知道,比猛兽更可怕的,是什么吗?” “不知。” “这群山,周围如此多的里,皆以山为食,靠其中野兽皮毛以富钱财。”老人的声音再次低了些,平平淡淡,像是在讲一个无关于自己的故事。 “汝知道,山中有多少陷阱吗?” “每年有多少猎人踩到旁人的陷阱而受伤吗?” 张仲再次沉默,良久才开口。“仲不知。” “汝知道毒虫叮咬,当如何擦拭吗?” 张仲开始反思自己,从刚来时的谨慎,到现在的毫不细想,是因为什么。 勇力。 所有人都说他勇力过人,这也确实是事实,练过功法的,甚至练过十几年的中年人,都不如他天生的力气,甚至还差得很远。 十几天的吹捧,就养成了他现在这般膨胀。 前身如此,确实是有原因的。 张仲深深一拜。“仲不知。” 老人双眼怒瞪,须发皆张,发出一声大吼,宛如咆哮于长坂坡的猛人。“汝什么都不知道。” “也敢逞能?” 23,队形不坏 - 高武大秦 - 绾尤 蜀郡冬天的太阳温度不高,却极其困人,训完张仲不多久,老人就躺在青石上睡着了。 连带着张仲的弟弟张季,也一起睡着了。 无所事事的张仲,便看着里中众人做活,他见得妇人们提起夯锤,在砸下的时候,总是会轻轻放开,随后再抓住。 而脚下也缓缓挪动,将地面的泥土一点一点的夯得紧密,在夯完自己的路程之后,会再提些土,倒在之前的路上,张仲注意到,在她们将土放下的时候,会在土上洒上一层细密的沙。 张仲知道,这是因为昨天刚刚下过雨,泥土太湿润,为了避免泥土粘在石锤上,才这般做的。 随后,她们提起夯锤,再继续之前的工作。 将它们再砸一次。 这一看,就是许久。 直到妇人们在夯土上,铺上一层黏土,再以水打湿。 而壮汉们,将一块块石头板拖过来时,张仲才发现,原来,土已经夯完了。 “嘿哟,嘿哟。”一阵阵吆喝声从汉子们口中发出,他们两两一组,抬着一块块大小一致的石板,开始往黏土上放去。 这是蜀中人的习性,几千年未变,他们在抬东西的时候,总是喜欢喊号子,哪怕那东西很轻,一个人都能搬得动,只要是抬,就会喊。 别说,听久了,连坐在旁边的张仲也想喊上两声。 可以说是极其洗脑了。 眼见今天的活就要做完了,张仲便抬起头,向着天上看去,此时,天边的斜阳才堪堪落下,带着一朵朵大红色的云彩,极其漂亮。 张仲看了很久,他也确实很久没有看到这么美的夕阳了。 前世是因为雾霾太严重,除了小时候见过,几乎都再难一见,就连某个曾经全是山林水泽的城市,都变成了雾都。 而此世,是因为,在冬天,这样的天气,在蜀郡太过于罕见了。 “仲哥儿,别看了。”脸丑的壮汉拍了拍张仲的肩膀,随后抬起头也跟着望向天空,嘴里嘟囔了一句。“火云有什么好看的,今年秋天,你能看到想吐。” 张仲瞪了他一眼,你在地广人稀,原始森林无数的时代,又怎么会理解我心中的痛。 这样的天气,在前世的蜀郡,要是不刷个朋友圈,简直对不起老天爷好吗? 丑夫看见张仲的眼神,有点怂了,急忙解释道。“我是说,今年秋天,你可以天天看,看到恶心。” 你还不如不解释。“粗人。” 丑夫愣了愣,随后伸出胳膊,和张仲对比了一下,笑得像个八百斤的孩子。“仲哥儿如此壮实,何以夸我?” 张仲:.......... 好嘛,看火烧云的心情都没有了。 “石铺好了?” 丑夫连忙点头,说道。“铺好了,他们看着你在看火云不敢打扰,就我来了。” “你就敢?” 丑夫将手在身上擦了擦,尬笑道。“我只是想告诉仲哥儿,火云秋天要多些。” 你走,给我有多远爬多远。 “二三子,且退开,吾来试试。” 众人退开,张仲依次将石头踩了踩,点了点头,对着满怀期待的众人说道。“都站齐了。” 一声厉喝之下,众人立马动了动,好歹占成了一条水平线。 从右往左,高矮分明,看起来,好歹还像那么回事了。 张仲点了点头,在他们仿佛要糖吃的目光中说道。“今天做的活,做得合乎规矩,且回家去吧!” 众人发出一声欢呼,各找各的妻和孩子,三三两两成群的向着里中走去。 “队形不坏。”老人的声音在张仲身后响起,张仲回过头,见得老人正抱着他的弟弟张季。 张仲连忙伸手接过,与老人一起向前。 “是......”正想说是老人教得好,但脑海中却找不到他教过的记忆,便只得说道。“是觉得这样好看些。” “确实好看些,但军中却不可如此。” “为何?”张仲估摸着是老带新,但他前世未曾经历过战争,更不知道古代战场上到底需不需要这么做。 老人没有卖关子,直接解释到。“老卒在前,遇见敌人,才不至于慌张,新卒在后,稍有适应,战斗之中,才不至于溃败。” 是了,冷兵器的时代,胆气和经验,很多时候,要比力量和体格更加重要。 一路向前,期间遇到了张仲的母亲,这个极其溺爱长子的妇女,只看了看张仲,就紧紧跟在老人的身后,一阵家长里短之后,方才极小声的问道。“二爹可不可以借些粮食。” 她声音很小,似乎是担心张仲听到。 但张仲的耳朵却远比她想象的灵敏,在一两米左右的地方,听得清清楚楚。 老人看了看张仲,知道是什么原因,笑着说道。“说什么借,来搬就是。” “使不得,使不得。”妇人连忙摇头,坚定的说道。“二爹有多少余粮,衡好之后,且记下来,棠一定会还。” “还什么还?”老人这次声音大了些,也不再避讳张仲了。“我还有多少年好过?” “半截身体入土,说不得哪天就一睡不起。” “二爹的身体........” “莫要与我说这些。” 老人摆了摆手,直接打断了棠的话。 随后,他十分生气的说道。“与你们说过多少次,来搬来搬,却偏偏要去借别人家的粮食。” 见得棠沉默不言,老人叹了口气,声音低了下去,语重心长的说道。“我一个老人,连两个仆人又能吃多少?” “家中狸奴又不做事。” “全被老鼠给吃了。” “可惜不可惜?” 棠被训斥得呐呐不能言语,只低着头。 好一会儿,听得老人不再训了,才小声又倔强的说道。“那也要还。” 老人双眼一蹬,火气又上来了,张仲连忙开口,说道。“那就依叔公之言。” 他不敢说谢字,怕这老人又炸了。 听得张仲的话,老人的气好歹是消了些,说道。“这才像句话。” “我也不要你们来搬了。” “晚上,我让人给你们搬过来,你们家的仆人也过来帮忙罢。” “唯。” “一天到晚,没一个让人省心的。” 24,你再捏,就憋死了 - 高武大秦 - 绾尤 回到家中,小秀已经将羹做好了,家中几人将饭食吃完,张仲才对着张母问道。“家中余粮,其实远没有一月吧。” 棠看着张仲,觉得面前的儿子变化似乎很有些大,但谁家老人不望子成龙,张仲变得更懂事,她心中也很是欢喜。 但开心之后,她的情绪又很快的低落下去,她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告诉了张仲真实的数量。 “止有三日。”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三天的粮食说成是一个月,就是曹孟德,与袁绍在官渡交战的时候,也不敢这么吹吧! 难怪最近羹里的颜色越来越多,都有成为七彩虹的趋势了。 也难怪她会去找张仲的叔公借粮食,要知道越是这种亲人,越是知道对方不需要你还的。 你往往越开不了口。 不见后世多少欠了网贷几万,十几万的,在缺钱的时候,宁愿选择以贷养贷,也不会找父母要钱。 当然,有些人是例外的。 不过,张仲的母亲显然不是这样的例外。 以张仲前身的记忆中,对母亲的固有印象来看,要不是全里的人都去做活,外面还有“亡人”,让她不得上山采菜。 她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恐怕今天还不会让张仲知道。 “叔公家既然还有余粮,便先找他借一些吧,我会去还的!”想了想,张仲又接着说道。“弟弟,每日间也让他吃饱一些。” “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张仲看着抬起头的张季,摸了摸他的小脑瓜,笑着说道。“日后,你还需要与我一起习武呢。” 张母张了张嘴,还想要说些什么,却被张仲打断,他笑着说道。 “我现在已经成年了,家中唯一的壮男子,这些事情,便让我来做主吧!” 张母怔了怔,随后也跟着笑了,笑得和下午的老人如出一辙,同样的惊讶,同样的欣喜。 “好。”她如是说道。 正在小秀刚刚收完碗的时候,一个声音自外面响起。 “张家主母,出来接一下粮食。” 张仲才刚刚站起身,张母就风风火火的冲出去,连带着濛和细,以及张季都是如此。 张仲摇了摇头,也跟着走出去。 入目见到的,是一个脸上刻着字的健壮老人,正是里中打石的一员,此时的他,肩上扛着五个巨型麻袋,几乎把他整个上身全部盖住。 以至于他有些放不下来。 濛一边接过,一边笑着说道。“黥蝇,你少搬些,不要闪了腰。” 黥蝇一边将麻袋往下放,一边笑着说道。“那倒不会,这么点东西罢了,只是,遮住了眼睛,有些看不清地方。” 很快,濛将麻袋接了下来,一个一个的放在台阶上垒好。 张仲也跟着走过去,看了看地上的麻袋,他不太清楚一个麻袋有多重,但这四五个麻袋之大,估摸着至少有六七百斤的粮食。 也就是六石左右的样子。 放下之后,黥蝇和濛将麻袋一个个的搬进屋里,搬完,黥蝇先是对着濛说道。(之所以这么麻烦,是因为门不够高。) “濛,你且与我一同过去。” “好。” 听得濛的答复后,黥蝇转头看向张仲,笑着问道。“仲哥儿,你要不要一起过去?” “当然要去。”张仲去却不是去搬东西的,而是因为,老人借了这么多粮食给他家。 虽然说了不用还,但要是不专程去一趟道谢,那就不是为人处世的道理了。 亲情归亲情,人情归人情。 此时的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那么一点点的月光。 但众人完全没有打火把的意思,蜀中的桐油太贵,重新烧根木头也没什么必要。 因为,张仲叔公家与张仲家的距离并不算远,只有一大片竹林,和一个十多米高的小悬崖。 “小心些走,这条路刚刚被我踩塌了一块。” “好。”濛应了一声,随后叮嘱道。“你在最前方,也须得小心才是。” “这条路就是我修的,我岂会........” 黥蝇话还没说完,就哎哟了一声,身躯一栽就向着悬崖下滚去。 张仲夜盲不甚严重,眼疾手快的他,一把将其抓住,然后提了上来。 “多谢仲哥儿。”黥蝇惊魂未定,身躯还有点微微颤抖。 十来米,虽然算不得多高,而黥蝇的筋骨强健,身体素质比前世的壮年还要好上一倍不止。 所以,这悬崖的高度,多半是跌不死他的,但他这么大年纪了,若真是跌下去了,也足够喝一壶了。 众人倒是也没有笑他的,毕竟蜀中这地方,山路艰险,顺着坡滚下去的事情常有发生,身为蜀中人,要是从小到大,没跌过几个大坡的话,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 世人都说蜀中人,勇敢矫健,尤善攀爬,山道乱石之中,如履平地,城墙云梯之上,如蹬低阶。 那都是这么摔出来的。 好一会儿,黥蝇才缓过劲来,他指了指地上黑乎乎的一坨,说道。“就是这里,刚刚被我踩塌了一块。” 敢情你说的踩踏了,还要重新踩一遍才知道位置? 张仲此时一肚子的槽点,完全不知道从何吐起。 众人再次向前,黥蝇也不说话了,只默默的走在头前带路。 很快,就到了张仲叔公的家门口,一条大黄狗蹭蹭蹭的就跑了过来,正是昨天晚上把张仲衣服咬了个洞的罪魁祸首。 看见张仲的黄狗整个都亢奋了,它纵身一跃,张仲眼疾手快的抓住了它的狗头。 并握住了它的狗嘴。 “呜呜呜!”黄狗一阵胡乱扭动,但它的力气相差张仲不知道多远,完全挣脱不能。 就这样被张仲抓着狗头狗嘴,四肢悬空。 “汝再捏一会儿。”老人站在阶上,看着提着狗的张仲,没好气的说道。“它就要憋死了。” 张仲将狗放下,黄狗蹭蹭蹭的跑开了,最后,站在老人的身边。 张仲看着老人,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想,最后还是说了一句废话。 “叔公还没睡?” “我在等你过来。” “有东西要与你。” 25,敌万人和敌一国 - 高武大秦 - 绾尤 老人看了一眼黥蝇和张母他们,想了想,说到。“你且与棠她们去粮仓吧!” 黥蝇躬了躬身,应道。“唯。” 老人看着他们朝着粮仓走去,才转过身看向张仲。 “你把这犬掐死了,改日,就不好打猎了。”老人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屋内走去,走到门口,他转身看向张仲,训斥了一句。 “你这孺子,还不过来?” 张仲蹭蹭蹭的跑了过去,黄狗也跟着蹭蹭蹭的跳,将尾巴都甩成了风扇。 老人一巴掌拍在大黄狗的头上,笑骂了一声。“你这犬奴,我才是你的主人。” 进得屋内,张仲看着老人在柜子里翻翻找找,拿出了一个麻布裹好的布包。 那布包极大,整体呈长方形,像是一个被包起来的窗门。 老人伸出左手,抚摸着布包,似乎在怀念着什么,好一会儿,他才将其递给张仲。“这东西与你。” “这是?”张仲有些疑惑。 “你且打开看看。” 张仲依言将包裹打开,一层层的麻布之下,是就着油灯浮现的青铜的色泽,张仲猛然间明白了什么。 他抬起头看向面前的老人,眼中全是惊愕。 “怎么,不喜欢?” 张仲连忙摇头,说道。“这太贵重了。” 老人摇了摇头,他那白须虬结的脸上,带着些怀念,也带着些感慨。“当年王龁将军再伐赵国,我去买了它,花了足足一千五,却不成想,你三公打猎,死在了老虎口中。” “家中兄弟三人,便只剩下我了,那时,你父亲与你两个姑姑尚幼。”老人脸上有了些感伤,为不能效力于王将军麾下感到遗憾,也为自己兄弟的死,感到悲伤。 “我便不得不留在家中,以免妇人幼弱,为人所欺。” 他长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这一留,就是足足二十多年。” 张仲默然,这种事情,没有他开口劝说的份,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劝说。 “拿着吧。” “这东西我也用不上了,我这年纪,已然上不得战场。”老人叹了口气,努力平息了一下心情,尽可能的,对着张仲露出一个笑容。“你比我强,与你,才能物尽其用。” 说完之后,老人有板着脸,强硬的说道。“我留着它,难道是要与我一起入土吗?” 张仲看着老人,有一种看着迟暮的英雄的感伤,他想起了那年秋天,在军区大院,一个老人,拉着他的手,强笑着说道。“很好啊,你们比我们当时好太多了。” “这国家有你们,比有我们更好。” 直到老人双手已握不紧张仲的手,才缓缓呢喃到。“但你一定不要忘了呀,不要忘了,这国家,有我和我战友的一份。” 两个相隔数千年的身影,渐渐重合在一起,同样的苍老,同样的满怀期望。 张仲表情肃然,对着老人躬身一礼。“定不负叔公之望。” “好好好。”老人老怀大慰,笑得十分开心。“你且打开看看,这可不是寻常的盾。” 张仲依言打开,将包裹上的麻布一点点揭开,露出了这张盾牌的真容。 盾面为方首,弧肩,曲腰,平底,正面有一纵脊,中部隆起,整体长度,足有六十公分,宽度也有四十公分。 更重要的是。 它不是普通由木板包裹青铜或者铁皮而制成的轻盾,而是通体由青铜所铸,并掺杂了许多其他金属而制成的重盾。 无论防御力,还是攻击力,它都要比轻盾强了太多。 至于重量,对于张仲来说,这没有任何意义,以他的力量,可以毫不费力的将它提在手中。 轻轻挥舞了两下,张仲感觉到盾牌正中那一条尖锐的凸起,恐怕就是为他这种猛士所设计的,以他的力量,敌人若是被这盾牌正面撞击到的话。 整个人的胸骨,恐怕都要全塌下去。 好一会儿,张仲才将盾牌翻了个面,细细打量着盾面上的花纹,许久,他才将其放下。 “入得眼否?”老人直到张仲放下之后,才开口问道。 “十分喜欢。” “汝好武事,吾心甚慰。”老人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须,接着说道。“以你之勇力,他日,功法若是修炼得当,或可为军中二五百主。” “但你要记住。” “不可为车骑。” “仲谨记。”张仲知道,这是长平之战中,秦赵两国的车骑,给了老人太过于惨烈的印象,。 不过几次秦军车骑冲阵,便死了一个千人敌的骑都尉,和一个官职更胜于骑都尉的骑将,车骑的死伤,更不知道有多少。 最起码,车骑都尉和车骑将的亲兵,是死绝了。 至于赵国,那简直可以不说了。 “汝须知。”老人还是担心张仲仗着勇力,行那陷阵冲锋之事,便强调道。“人力有穷,纵强如骑都尉,也不过千人之敌。” “便是那赵将,其悍勇暴烈更远胜骑都尉,可称得上是万人之敌。” “然骑都尉死于阵战,赵将死于乱箭之下,何也?” 张仲认真的行了一礼。“叔公何以教我?” “汝须知,将乃兵之首脑,兵乃将之手足。”老人抓住张仲的手,将其握成拳头。“以拳击人,人伤而手无损也,以头击人,头伤而人无损也。” 张仲认真记下,对着老人说道。“叔公之言,仲铭记于心。” “千人之勇,万人之勇,终究不过匹夫,使万人围之,以强弓劲孥而射之,便如那赵将,身死人手,为天下笑。” 叔公你怕是不知道,过不了几十年,就有一个猛人,将匹夫之勇发挥到了极致。 不断以少胜多,几乎横推了整个大秦帝国。 张仲动了动嘴唇,最终还是说不出口,只能依照老人的意思回答到。“仲自当以他为前车,以鉴自身。” 老者笑了笑,看着张仲的眼睛里满是期望。“汝猎得猛兽之后,可让三老再教你一次,他日,或能于军中学习兵法韬略,似王龁将军,武安君那般,将数十万人。” “届时,便可敌一国。” “唯。” 26,奴婢的进阶之路 - 高武大秦 - 绾尤 鸡鸣时分,张仲再次醒来,他伸出左手,一把抓住床沿,翻身便爬了起来,并顺手将麻布包裹柳絮的被子铺上。 熟练的穿上衣服和甲胄,张仲先是将剑挂在腰间,随后才看向他新得的兵器。 盾。 将盾握在手中,一种极其踏实的感觉油然而生。 张仲伸手抚摸了一下这面盾牌,有种在抚摸一种传承的感觉。 好一会儿,他才转身向着屋外走去。 在阶上的濛看见张仲,不由得笑着打趣了一句。“今日第一次鸡鸣已过,仲哥儿可是起晚了?” “非是如此。”张仲也笑了笑,拍了拍手中的盾牌。“只是新得此盾,多看了一会儿。” “这盾。”濛昨晚上也曾见过,不过当时他扛着粮食未曾细看,此时,却走上前来,伸手敲了敲,笑着说道。“以青铜为主体,合之以锡,掺之以铁,是一面上好的盾牌。” 他复直起身子,细细打量了一下盾牌的花纹和成色。“更兼主人保养得当,宛如新盾。” 张仲将盾放在门口,拿起长长的矛杆,随口问了一句。“濛,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濛先是愣了愣,随后才勉强笑道。“自然是做罪人的。” 张仲:“..........” 我和你说个锤子。 “仲哥儿别听他的。”细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夹杂着搓衣服的声音。“他以前是军中工匠,修缮兵器的那种。” “因上官犯罪未能举报,因此连坐。” 细的声音更大了点,将濛的底子掀得一干二净。“路上逃跑回家,被乡上的游缴拿了,斩去了半只脚。” 张仲默然,这女人拆起自己男人的台,可以说是毫不含糊了。 “还害了小秀。” 濛颓然坐下,随后低下头,呐呐的说道。“我不是逃跑。” “是,你不是逃跑,我也信你。”细声音低了些,但还是有些怨气。“我知你,但旁人知你吗?” 濛不再出声,只静静的编制着竹篓。 张仲也听得不是滋味,他和濛的相处,虽然不过短短十几日,但结合前身的记忆来看,这个中年人,还当真不是那种会逃跑的人。 并且,逃跑直接逃回家,那不是找死吗? 张仲看了看濛的脸,也不像是脑子有问题的人啊! 这事情,恐怕,是有人整他吧。 濛一手捏着竹块,抖着手往里穿,却始终穿不进去。“他们来捉我的时候,我让你告发我的。” 细沉默下去,好一会儿,才低声开口。 那声音极小,要不是张仲耳力不错,恐怕都听不清楚。“谁让我嫁与你呢,也罢了。” 随后她又强硬的大声道。“我是想告你,但不是没来得及吗?” “好在,仲哥儿家中以亲人待我与小秀。” “不然,你看我打不打死你。” 张仲摇了摇头,嘴硬心软又是何必呢? 不过,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 这个时代,这个时代的人,无论是秦国的甲兵,还是秦国的仆人,都有一个极难回忆的过往。 统一,只是阵痛,不统一,这样的疼痛,会持续无穷久。 “不用想那么多。”张仲笑着打了个圆场,说道。“或许日后,我能成为军中官员,为你们削去奴籍呢。” “不必劳仲哥儿如此。”哪怕这事情连八字的影子都没有,细的声音仍然很是动容,但她还是坚定的说道。“主母活命之恩,为奴一辈子也是应当的。” 张仲走到地坝里,一边握住矛杆摆好刺击的姿势,一边随口问道。“可以与我说说吗?” 细在屋内洗着衣服,就着洗衣的声音开始讲述,语气中没有什么怨气,有的只是感恩。 “那年选隶臣妾,多少人都被选走了,唯有我与他还有小秀,因为他昔日逃跑过,被斩去了半个脚,许多人嫌弃他残疾,但更多人,却担心他会再次逃跑。” “便没有人愿意要我们,哪怕选两个奴婢,还送一个。” 这句话让张仲听得一怔,这么形容自己女儿的,怕也是少见得很了。 用后世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亲妈呀!” “按照律法,没有军功家选中的隶臣妾,会贬为城旦(终身的),夜筑城墙,日防关卡,老,死皆于城墙之上。” “主母选了我们,此乃活命之恩也。” 原来是这样,没有被选中的隶臣妾,还会被拉去修城墙,防守关卡,直到死为止。 张仲觉得自己又涨了知识! 一边练习枪术一边和两个仆人的聊天当中,张仲了解到,就算是被选为了隶臣妾,对于他们来说,也不过只是免去了城旦日夜做活的苦,事实上,还是没有太大的保障。 因为,在秦国,无论是兵役还是更役,优先选的,也都是这些隶臣妾,还有,赘婿和商人。 这些都是秦国的高危身份,稍有不对,就会被拉去填沟壑,充当敢死队之类的。 不过,也不是没救。 对于隶臣妾来说,如果在战场上,拿到了一个敌人甲士的人头,就可以被赦免,再多拿一个人头,就可以作为公士,此后,便与正常军功贵族没有什么不同了。 并且,他所积累的人头,还可以用来换家人被赦免。 听到这里,张仲心中一动,想到章邯,难怪那一个半路出家的名将,带着几十万的刑徒,差点车翻了整个六国。 受过惩治,体会过刑罚的艰难,才会更想要为家人,为自己,求一个好的前程。 是故舍生忘死。 这是无产阶级最大的优势。 因为他们,除了一条命,就没有什么,再可以失去和争取的了。 但即便如此,这又谈何容易。 临战先登,诱敌交锋,又有多少人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并求得赦免? 而濛,还要更惨一些,他因为脚掌断去了半个,每次去战场都是充当拉货的劳役,活没少做,打没少挨,却连一个敌人都没看到过。 时间就这样在一段段聊天当中度过,直到张仲练完矛,才发现,这天,还是没有一点光亮。 “今天起雾了?” 濛也站起身,看了看外面,好一会儿才说道。“那下午,当是个晴天。” 27,长矛也不简单 - 高武大秦 - 绾尤 “矛,是军中最常见的兵器,也是军中,最好用的兵器之一。”灰白色的浓雾中,汉子们呼喝的号子声下,张仲挥舞着长矛杆。 而老人,就在旁边一点点与张仲讲述长矛在军中的用处,和长矛与长矛之间的区别。 “军中长矛分数种,最长者,为战车冲阵之矛,需锐卒两人共持,足五步。” “锐卒于上,矛可探出车马,杀敌于外。” 足五步,张仲暗暗衡量了一下,大约七米左右的样子,(秦时一步是双小步,大约一米四的样子。)七米长的矛,简直不可以想象。 “但这,不是常用的兵器,冲阵折断之后,便需得弃之。”老人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示意他身躯向下俯一点,随后接着说道。“是故,战车上,还有一种长兵器。” “戈。” 说到这里,老人顿了顿,随后他一拍脑袋,说道。“汝日后又不做车骑,我与你说这些做什么?” 张仲:.......... 你对车骑是有多大的怨念? 但张仲也不好反驳,只按照老人教授的刺击方式,一遍遍练习着,直到老人想好措辞,开始了新的讲述。 “而步卒的矛,大致分为三种,丈八,丈六,丈四,材质上并无太大的区别,唯一相差的,就是长短。” 张仲听到这里,便有些疑惑了,按道理来说,像这种制式的长兵器,应该是越统一才越好,就像现代战争的子弹一样,越统一,越好补给,不应该分得如此多才对。 “可知为何?” 张仲摇了摇头,他确实不知道,并且,还不敢以后世的眼光来评判,毕竟,秦军无岁不战,打得六国苦不堪言,自然是有其道理的。“仲不知。” 老人也没有责备什么,只是对着张仲举了个例子。 “车骑冲阵,步卒持长矛以待,同等数量,可能挡之?” 张仲没有见过秦国的战车,也没有见过那传说中需要两个健壮军士共持的长矛,确实不敢评论。 但他,可以猜啊! 以老人此时的问题,和他现在的脸色来看。“不能挡。” “然也。”老人点了点头,接着说道。“车矛长三丈,而步矛远逊,军士体魄数量,亦没有差别,如此,冲阵便不能挡之。” 张仲想了想,还是问了一个问题。“矛后尚有矛,如何冲?” 老人笑了笑,似乎觉得张仲这个问题,问得很有意思。“你以为车骑的矛,只能杀一个人吗?” “你以为,车骑之上的从骑,持戈是为了看吗?” 昂! 被问懵了的张仲,只好默默的继续着突刺的动作。 “戈便是从骑挑开车骑前方兵器的,它有小耳,可勾可拦,可挡可按,亦可杀。” 原来从骑的责任是做这个的。 “如此,不得数倍之众,不可陷车骑于阵外。”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步兵的兵器被挡开了,那确实是一场灾难。 但和这长矛的长度,有什么关系呢? 张仲尽管心中疑惑,也只是憋着,因为他知道,老人接下来一定会告诉他。 果然,老人并没有让张仲久等,很快,就把原因告诉了他。“是故,军中方有此三矛,三矛相斜,丈四于前,丈六为中,丈八为后,三者前后不一,而矛尖平齐,可挡车骑于战阵之外。” 斜着站? 短的站在前面,中等长度的站在中间,最长的,站在后面? 仔细一想,张仲发现,还真如老人描述的那样,三排的矛尖,几乎都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更有意思的是,第一排和第三排之间的距离,差不多有接近一米五,加上长矛的长度,车骑那七米左右的长矛,除去在车上的部分,最多,也就只能捅穿步卒两人,第三人根本够不着。 这叫什么来着,长度换空间? 以同样的数量,做出更重叠的阵型,使得敌人面对的长矛更多,防御的范围更广阔? 并且,还防备了敌人超长的车骑矛,连续穿插数人的情况发生? 还有这种先进的战术? 卧槽! 机智啊! 古时候的战争智慧,当真是不可小觑。 尤其是秦国这个以战争为立国之本的虎狼。“原来如此!” “仲受教了。” 老人再次伸手拉了一下,将张仲的矛角度往上调整了一点。“正是如此,昔年与赵长平交战,两军数量无绝对差距,我等才能屡挫其车骑锋芒。” 张仲一遍遍刺击,老人在旁边不断指点,每一个动作,都务求其做得标准。 虽然身体当中住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但张仲现在的样子,毕竟还是一个孩子,老人似乎有些担心他不耐烦,在又一次指点之后,便说道。 “习武可以犯错,但战阵之上,是不可以犯错的,错了,便是死。” 张仲点了点头,将长矛照着老人刚刚教导的位置刺出,分毫不差。 老人暗暗点头,并纠正了张仲脚下的步伐。“命只有一次,你勿要怪叔公太严。” 平时多流汗,战死少流血,当初差点进侦察连的他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他也将每一个要点都仔细记下,不过说到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长矛这种直来直去的武器,其实,并不像它看起来那么简单。 从握住的姿势,重心,刺击的角度,方位,都是有很细致的要求的。 不然,更费力不说,还容易失去重心,为敌人所趁。 并且,在防备车骑的时候,长矛末端,立于地上,与自身的身体之间的距离,和持握的位置,如何立得更稳,如何能最大的杀伤敌人,都有很大的讲究。 一句话来说,那就是,并不简单。 “仲知道,叔公无需担心。” 老人点了点头,脸上严肃的表情有一刹那的变化,但很快,又变得严肃。“除了赵国劲骑,其余诸国,车骑皆不为我等秦人之右。” “是以步战为多,而长矛为大军之前驱。” “诸国亦莫不如此。” “习其技法,便为此时所用。” ps:紧赶慢赶,终于抢在十二点前写完了这一章,谢谢投资的大大们,签约我不敢保证,但三十天的3000字,肯定能拿到手哒。 28,望针如指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点了点头,随后突然看到自己腰间的青铜剑,便不由得开口问道。“那剑呢?” 老人身躯一动,跨到了张仲身前大约一米的样子,问道。“若敌在此,你持长矛,如何破?” 我会一拳打死他。 然后用长矛继续捅人。 但这时候,张仲要是这么皮一下,肯定人没打死,自己被老人打了。 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强忍着后世小哥哥的习惯性皮,张仲认真的询问道。“距离太近,长矛便失去了破敌的作用?” 老人未曾回答,而是转过身,招呼了一声张仲的表哥。“汝,去与仲儿打点水来。” “唯。” 做完这件事之后,老人才回过头,对着张仲说道。“正是如此,便需得与长矛之士,配上短兵盾牌,以此近战。” “剑,盾,便为两军交错,短兵相接之时所用。” 张仲瞠目结舌,他此时才知道,原来,古时候的兵种不是像三国群英那样子,剑,盾,长矛,弓箭分开的,而是每一个士卒都需要装备的。 以此,用于适应不同的战争情况。 心中一动,张仲猛然想到,这不就和现代的士兵一样吗? 步枪,手枪,防弹衣,头盔,军用匕首,手雷,等等。 几乎单兵作战所需要用到的,都会携带。 张仲越是了解秦军的战术和装备,就越是觉得后面两千多年的那些封建王朝,关于战争发展这块儿,大概是白瞎了。 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就是说的这个。 君不见后世的鞭子君,在面对坚船利炮的时候,还在用长枪和弓箭? 最尴尬,最坑爹的是,他们的弓箭,还特么没有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弓弩射程远,你说气人不气人。 技能点,全部都点歪了,直接点到生活技能上去了。 “想什么呢?”老人皱了皱眉,一脚踢在张仲的腿弯,差点将他踢跪下。“练矛要认真。” 张仲回过神,不再多想,开始全心全意的,将心神投入到这个两千多年前的长兵器上。 但对于现代人来说,哪怕对于张仲这个耐心毅力都不错的军人来说,练矛也仍然是一件十分枯燥的事情。 尤其是在张仲掌握了要领,几乎能做到分毫不差之后,便更是枯燥了。 尽管张仲练得一如既往的认真,但老人毕竟是过来人,他很清楚在练习武器时,会遇到的那些问题。 “士卒所需要练习的武器,其动作来回就只有这几个,叔公没什么本事,便也只学了这些。” 一如既往先自谦开始,随后,老人开始给张仲打气。 “但听军中五百主曾言,便是到了都尉,使得戟,枪之类变化良多的兵器,其技巧,也是自这些动作当中变化而来。” “彼若起地之柱,入之不深,则塌其房梁。” 张仲微微一愣,万丈高楼平地起的道理,他自然不是不明白,他只是没想到,这句话还可以说得这么文艺。“仲明白,叔公放心。” 老人点了点头,不再多说,改变之后的张仲给了他很好的感受,因此,他也远比以前要信任得多。 只找了块青石,静静的看着张仲练习,偶尔才会出言提点几句。 这一练,便过了许久,直到午饭做好,张仲在里中人如看饭桶的目光下吃完饭,并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之后。 那遍布山间的浓雾,才开始缓缓消散,太阳,也从浓雾的尽头一点点冒出头来,将整个工地从灰色染成了白色。 老人抬起头,看着天上光芒并不算太耀眼的太阳,好一会儿,才低下头说道。“取弓来,此时,正是练习射术之时。” “唯。”张仲依言取来猎弓。 “此处离我十步。”老人指了指不远处的一颗柏树,说道。“来,射给我看看。” “唯。” 张仲调整呼吸,平心静神,随着崩的一声响,箭矢穿叶而过,正中树上一个小洞。 “不错。”老人点了点头,又指了指另一颗树。“此处,距我二十步。” “你且射那树上枝丫。” 张仲看了看那颗光溜溜,唯有一根枝丫的树,虽然有些无语它是怎么长的。 但还是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唯。” 箭出弦响,破风之声下,树枝应声而断。 老人脸上开始有了点笑意,随后伸出手指向另一棵树,正准备开口,却被张仲接过。 “三十步那颗,对吗?” 老人摇了摇头,说道。“是五十步那颗。” 张仲:........ “那树上,有一枚黄叶,曾被牛咬去了一半,你就射它吧!” ??? 这么远,你是怎么看到它被牛咬去了一半的? “眼力,是弓手最重要的东西,有些人天生便能看到很远的地方,这是天赋,你若是看不到那片叶子,就证明你没有这个天赋。” “没有天赋的话.......” “我找到了。”张仲着实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那片随风摇摆得十分妖娆的叶子,在整个树上的叶子中,它算不得十分显眼,尤其是只知道一个大致范围的情况下。 但一旦找到,张仲就发现,这大冬天的,这货只剩下半片,还在随风摇摆,确实还挺显眼的。 “叔公,若是没有天赋,是不是就不适合练箭了?” 现代的射击,几乎只要不是瞎了,都可以。 毕竟,还有隐形眼镜这种神器。 但在这两千多年前的秦国,就不一定了。 “你如何会有这样的想法?”老人奇怪的问了一声,他也没有等张仲的回答,就对着他解释到。“眼力,是可以练习的,天赋上佳,自然更好,若是天赋不甚好,却也算不得什么。” 伸手在怀里摸了摸,老人摸出一个布包,随手甩给张仲,说道。“夜晚和早上,天色不太好的时候,从大到小,一根一根去看。” “什么时候,看到其孔如同手指,什么时候就成了。” 张仲伸手接过,打开一看,是一包大小不一的针,针孔最大的足足有两个牙签大小。 但这个大的不重要。 将最小的一根针拿在手中,张仲仔细看了看那个头发丝大小的孔洞。 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29,弓与弩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在前世曾经听过一个典故,说是一个练箭的射手,长年累月的看针孔,以此练习眼力,直到,将用来缝衣服的针,其针孔看到了鸡蛋大小。 自此之后,其射术突飞猛进,百步之外射风中柳叶,十发十中。 张仲小时候,还觉得很十分牛批,但他长大以后,入了军队,练习枪法的时候,才知道,这玩意儿,完全就特么是瞎扯的。 你就算天天对着针看,还能把眼睛看成显微镜不成? 这是当时的班长说的,张仲觉得没毛病。 但此时,再由张仲的叔公,这个参加过长平之战,见识过这个世界最残酷战争的老人说来,张仲便又有些怀疑了。 毕竟,时代不同啊! 这个世界,可是有那种一百步外,也就是接近三百米,一斧头砍死将军的猛人,比三国无双开外挂还要猛的那种。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指着远处的数木说。“之后再看吧,先射那片叶子与我看看。” “唯。” 将弓小心翼翼的拉满,张仲依照着最近练习弓术时,和前世枪法对比所得出来的经验,判断着箭支落下的位置,但这十分的艰难,因为有风。 箭支不同于子弹,子弹在这样的距离下,根本就无需考虑风向的问题,因为根本吹不动。 但箭支不同,它受到风力因素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计算了很久之后,张仲不但得不出结果,甚至,还有些头疼。 不过,不要慌。 他还有最后的一项绝招。 那就是,随缘。 崩,弓弦的脆响声中,箭支以极快的速度飞射出去,正中......树干。 距离那片黄叶,相差不过五寸。 老人看了看,随口问道。“你知道你错在哪儿吗?” 张仲其实他知道自己错在哪儿,风向的变化,和箭支的落向,他都判断错了。 尽管相距不过五寸,但那不过是歪打正着。 仗着这副身躯年幼,张仲戏精附体,将一个孩子不服输的样子模仿得形神具备,他悻悻的说道。“仲不知。” “我看你刚刚一直在判断着箭支的落点,这是很好的。”老人先是夸了张仲一句,随后才接着说道。“但你不该以弓身去判断箭支所落下的位置。” “弓,不同于弩,弩有辅射,且射击力度更大,所以才会更精准。”老人示意张仲将弓横起来。“弩机有槽,箭自弩机中出,自然偏移不大。” “但这只是近距离,若远,辅射便毫无用处。” “为何?”张仲有些纳闷,弩本就是比弓更先进的武器,它射程更远,精度更高,到了后世,甚至还有诸葛连弩这种变态连发的。 现在有人说弩的瞄准毫无意义,张仲如何不惊? “因为......”老人先是看了张仲一眼,随后指了指不远处正在煮饭的表哥。 “似他这等长年铸造材士强弓,且上过战场做过材士的人,也不能判断臂张弩在两百五十步后的落处,更何况那些闭门造弩的百工。” 原来如此,但这和弓箭的射击,有什么关系吗? 等等,两百五十步? 臂张弩可以射四百多米远? “臂张弩可以射这么远吗?” 老人点了点头,说道。“两百五十步内,可击穿青铜甲胄,三百五十步内,可击穿双层皮甲,四百五十步内,尚可击穿单层皮甲,至五百五十步方止。” “若仰射,还会更远。” 张仲仔细算了一下,这臂张弩的最高射程,居然达到了惊人的七百多,接近八百米。 这还是弩? 用手拉的臂张弩? 见得张仲脸上的惊讶,老人摸了摸脸上打理得十分整齐的虬须,笑着说道。“蹶张弩还要更远。” “且军中还有专供锐士所用的腰张弩,和专供骑士所用的踏张弩,其射程,都要比臂张弩来得更远。” “那为何还要用弓?”这确实是张仲心中的问题,弩比弓射程远,威力也更大,射得也更准确,如果没记错的话,弩还有连发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秦人步卒所装备的,主要还是弓这种武器? 老人饶有兴致的问道。“你是觉得弓无用?” “并没有。”张仲自然不会觉得弓箭无用,只是想了解这个时代,对于战争武器的看法。 “战阵之上,死于弓下的敌人,远超弩数倍。” “为何?” 老人笑了笑,重复起了之前的话,为张仲加深记忆。“你要知道,弓与弩不同之处有很多,但最大的一点,在于弩可以把握位置,哪怕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农人,也能很轻易的命中百步内的杨树。” “便是身经百战的甲士,一个不慎,也可能死于农人之手。” “但它,太慢了。” 果然是因为射速,也就是说,这个时代,连发的弩车,或者类似于诸葛连弩那种兵器,还没有发明出来。(自以为) 这倒是一个好消息,不然万弩连发之下,本事练得再好,都是肉身借箭。 “而弓不同,它需要射手自己的技艺过人,才能有过人的杀伤。” “弓更轻便,力道也因人而异,省去了许多繁琐填装之后,得来的,便是射速。”老人将弓再次板正,说道。“你能拉多快,它就能射出多少。” “是故,在真正神射的材士手上,弓杀人的数量,便要远胜于弩。” 张仲点了点头,接回了之前的话题,对着老人问到。“叔公观我此前之箭,错在何处?”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手,说道。“你的手很稳,你从拉弓满月,到射出箭支,都未曾有过丝毫的颤抖。” “这是一般人所做不到的。” 张仲微微有点脸红,这是他前世就练过的课程,枪口挂板砖,魔鬼一样的做法,好多年好吗? 如今再次训练,自然进步远超常人。 “但它的落处不单单受风向的变化影响。”老人伸手指了指张仲的心脏。“还有这里。” “我观你,从心中以为必中,到有所顾忌,至于最后,已然毫无把握。” “这就是你,最大的错处。” 30,试力 - 高武大秦 - 绾尤 作为一个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老人的眼光可以说是极其准确了,他将张仲射击时的心理变化,全部都讲述了出来,分毫不差。 “叔公可有教我?” 老人嘿嘿一笑,给了满怀期望老人能教点什么的张仲沉重的一击。 “使弓,须得练,这是没人能教得了的,风向的变化无穷无尽,我便是将自己知道的,全部与你说了,你又如何能全部都记得住。” “便是记得住,你在射击之时,又能否想得起?” 张仲默然,这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但该怎么解决呢? 除了练习,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战场百变,你犹豫,便会身死。” “对于你而言,哪怕之后上得战场时,也不过只是个新兵健儿。” “风向对于你来说,不应该有所顾忌,箭支的落点有个大致的判断,就足够了,你身为甲士,所需要做的,就是弓之拉满,箭之必出。” 随后,老人再次笑了,他拍了拍张仲的手,示意他不必太过于计较精准。“战场之上,人如都江之水,便是射偏了,也能蒙到个手脚。” “眼力,百步穿杨,都是长年累月才能练出来的。” “你目前最需要练的,是拉弓射出的速度。”老人得意的笑了笑,接着说道。“你要比别人挽弓更快,射的箭支更多,你才能在战场上,得到更多的人头。” 抢人头吗? 瞎蒙? 不过,这是战场之上,大规模作战才能用得上的吧! 若是小规模三五人的冲突战,又该如何? “那要是在战场之外,或者说,十人巷战呢?” 老人目光一亮,很满意张仲的举一反三。“你能想到这点,我很欣慰。” “但即便在战场之外,也是一样的道理。” 老人脸色正了正,严肃的说道。“只要你拉弓更快,哪怕你射得不准,只要你对着他,他便不敢先射你。” 拔枪吗? 我对着他,他还没拔出来,肯定不敢先打我啊! 哪怕我是人体描边大师。 但他又不知道。 可是,真的是这样的吗? 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就算是你想要射得更准,你拉得更快,也能练习得更多。” 时间就在这样的练习下,一点点流逝,张仲在不断拉弓射出的过程中,思考着老人之前所说的话,虽然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他总感觉哪里不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从战场的角度来讲,秦国甲士,武器良多,弓也确实不是最主要的兵器,剑和盾才是。 这样看来,会有这样训练方法,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张仲还是觉得不对。 猛然间,他想到了一个可能,一个会发生这样教导的可能。“叔公,你是不是不太擅长弓箭?” 然后胡吹大气。 老人脸色一黑,一脚踹在了张仲的屁股上,大声吼道。“拿来。” 张仲有些尴尬的将弓箭递给老人。 挽弓,拉满,箭出,一气呵成,张仲定睛一看,已然正中黄叶。 卧槽!!! 果然,你二大爷还是你二大爷。 “可服气?” “服。”张仲点了点头,七十步外射穿摆动的树叶,张仲前世的时候,奥运会冠军,恐怕也不过如此。 这确实没有办法不服气,他毕竟不是工地上出来的。 “我观你,此弓用得并不顺手,是否力道差了些?” 张仲点了点头,诚实的回答到。“是差了些,无法尽用全力。” “这是你父亲的弓。”老人将弓递还给张仲,想了想说道。“他的力气比起你来,差得太远了,他用得顺手,你却是用不顺手。” “无妨。”张仲不想老人再破费,笑着说道。“练习箭术却也足够了。” 老人摇了摇头,一边左右踱步,一边说道。“非也,军中神射,习练弓术,从小到大,须得换上十数张长弓,方有百丈射杀敌将之能。” “弓不配力,你便使不出全力,日后找到好弓,习惯使然,风向变化,远近估测,必有差异。” “在战场之上,这........可是要命的事情。” 张仲不得不承认,老人说得确实十分有道理,完全不是危言耸听。 毕竟,弓不同于后世的枪械,枪械更类似于弩,哪怕你力量再强,个体差异再大,都不影响,毕竟,枪械和弩的威力是恒定的。 而弓不同,他更需要的是射手自己的本能。 “即便未发生战事,你也须得重新适应,白费数年之功。” 老人转过头,看向正在做饭的张仲表哥,喊了一声。“丘,汝过来一趟。” 丘连忙停下手中的活,与一起做饭的人交代了一声,便走到了张仲和老人的面前。 “舅公何事叫我?” “赶明日开始,你便与仲儿重做一张弓。” 丘点了点头,随后细细打量张仲的身高,并上手捏了捏张仲的肌肉。“仲哥儿,你可知自己力量如何?” 张仲摇了摇头,这世界又没有测力的机器,他确实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有多大。 “那边有一块山石,仲哥儿可能一试?” 张仲回头看去,丑夫和另外两个壮汉,正在合力推动一块巨石。 那巨石十分不规则,不适合用来做石板,并挡住了里中人要修的路段。 “那块?” “不错,仲哥儿可能推动它?” “我试试。” 丘点了点头,跟着张仲一起走了过去。 张仲走到巨石前,拍了拍正在推石头的丑夫,说到。“丑夫,你们且退开,我来试一试。” 丑夫愣了愣,随后将目光投向老人,见老人点了点头,他才退开,并提醒张仲。 “仲哥儿要小心些,此石甚重。” “合三人之力,亦搬它不动。” 张仲没有回答,只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随后,他开始查看这石头的形状,寻找能抓牢的地方。 尽管表哥的意思是让他推动,但他在查看这块石头的时候,心中却猛然浮现了一个想法。 那想法来得十分突然,却让他心中蠢蠢欲动。 我似乎,可以把它…… 举起来!!! 31,违法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将双腿移了移,摆出一个蹲下的姿势,随后,他将双手放在巨石两侧,牢牢的抓住了巨石不规则的凹陷,深呼吸一口气,张仲双臂正准备用力,却听见一声喊。 “二三子,看仲哥儿神力呀。” 丑夫的破锣也似的声音,活像是临死时的猪叫,惊得张仲整个人一顿,险些岔了气。 “我把你这个天杀的混球。”老人抬腿就是一脚,将丑夫踹到在地,随后伸手一抓,捏住其脖颈,单臂较力,将其整个提起,并扔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随后,老人转过身看向刚刚赶过来的里中众人,他怒目圆睁,豹子也似的头颅须发皆张。“尔等欲左右观看。” “可以。” 老人缓缓踱步,目光将周遭的众人环视了一遍,他眼神凶狠而暴戾,宛如食人的猛虎。“倘若,有人敢发声惊扰到仲哥儿。” “便想想,一家老小,够不够老夫一人杀的。” 威胁,红果果的威胁。 但在场的众人却连反驳都不敢,连退数步,让出了好大一个圈。 更有大人,紧紧的捂住了自家孩子的嘴巴,生怕小孩不懂事,出了声。 在这一大群心惊胆战的人群中,张仲一眼就看见了捂住自己弟弟嘴巴的棠,顿时一阵无语。 别人也就算了,你捂张季的嘴算是怎么回事? 还有小秀,这个小女孩儿,此时只剩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濛的大手,几乎盖住了她整个脸。 “仲哥儿,开始吧。”丘提醒了一下张仲,随后退开,走到了老人的身边。 “好。”张仲将手放开,舒展了一下筋骨,然后附下身,再次抓住了巨石两边的凹陷,做出了一个环抱的姿势。 他深呼吸一口气,吐气开声,双臂较力之下,两条原本就十分粗壮的胳膊,整个粗了一圈,粗布所制的衣衫,也跟着发出了一阵线缝崩裂的脆响。 而张仲裸露在外的手背上,血管青筋也一根一根的隆起,宛如行走于江河的龙蛇。 随着里中人的眼睛越睁越大,巨石开始一点一点的离开了地面。 巨石到得腰际时,张仲双脚猛然用力,在地面的泥土上踩出了两个深深的脚印。 在众人惊叹的目光中,他整个人站了起来。 那三人共推尚且推之不动的大石,已经,被他抱在了怀中。 老人嘴巴微张,双眼闪烁着惊喜又担心的光芒,他连忙摆了摆手,让张仲将石头放下去。 张仲尚有余力点了点头,心中对于自己的力量,也有了个大致的估算。 这......还不算是他的极限,他应该确确实实,能将这块石头举起来,但这石头,实在是太过于不规则了些,不太好使力,也只得作罢。 一步一步向前,张仲走到了路边,随后将才将其放下,并给了它一脚,将其踹了个翻滚。 “嘶!!!” 里中众人,这才倒吸一口凉气,随后开始惊叹。“有三人之力。” 有人摇了摇头,高声说道。“我观仲哥儿尚有余力,恐怕不止三人之力。” 亦有人对着做过材士的丘问道。“丘,军中将尉有此神力否?” 丘摇了摇头,说道。“未曾见过将尉举石。” 在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惊叹声中,张仲缓了口气,随后,将目光投老人和表哥。 老人对着张仲微微点头,给了一个赞许的眼神,随后,他也将目光投向了丘,缓缓说道。“汝以为如何。” 丘沉吟了一下,仔细想了想,才说道。“力,六千斤不止。” “这弓,不好做。” 眼见老人和表哥都沉默了下来,张仲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便开口说道。“不然,我就用我父亲的弓罢。” 丘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张仲,而是对着老人说道。“我家中,尚有一根祖传的好筋,乃是百人敌的异兽身上取下。” “但弓臂,却着实不好找。” 老人转过身,看向那些还在交头接耳的吃瓜群众,喝道。“还不走,不用做活了?” 众人瞬间散开,很快,就只剩下张仲三人。 不等老人开口,见得老人驱散人群的丘就低声说道。“前些时日,县兵曹派人送来的那根蛮牛筋,极粗,可取下一半,与仲哥儿做一把好弓。” “不过,却比不上祖传的那根。”说到这里,丘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捏了一下张仲健硕的肌肉。“但仲哥儿年纪尚小,恐怕过不两年,就用不得了。” 张仲呆了一下,听这意思,表哥是要中饱私囊? 秦国律法那么严格,这种事,风险太大了吧! “这如何使得?”张仲急忙开口,他有些担心被查出来之后,害了表哥一家。“法甚严,表兄切勿如此。” 毕竟,家里三个仆人,不过仅仅只是不举报,就被罚为了奴隶,这种中饱私囊的事情,一旦查出,恐怕比不举报严重多了。 丘听出了张仲语气中的担心,不由得有了些笑意。“无妨,我的技艺,你恐怕还不知道。” “你须得谨慎些。”老人似乎毫不意外,只叮嘱了一句。 “舅公放心便是,我祖传的技艺,以普通牛筋佐之,没人分得出真假,县上的百工也不行。” “况且。”丘转过头,看了一眼张仲,说道。“县兵曹的力道我清楚得很,以蛮牛筋腱合最好的木材,力道太强,他也使不得。” “你须得走好程序才是。” “丘知晓,我会托邮人传行文回去,言道制弓出了差错,毁了一半。”丘轻笑了一声,对着老人说道。“罚的那一甲,还得舅公多担待些,家中不太富裕,承受不起。” 老人捋了捋胡须,笑骂了一句。“我这点家财,你也要惦记。” 丘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实在是交不起罚款。” “舅公莫不是想让我脸上刺字?” 张仲看得出来,他的表哥,丘脸上的笑容很是牵强,对于长期生活在秦国的他们来说,违法,恐怕是一件极其不愿意做的事情。 但他们做了,为了他,为了给他做上一把好弓,无论是祖传的筋腱,还是违法的事情,他们都打算去做。 且毫不犹豫。 恩重如此,当如何报? 32,悄悄告诉你一件事 - 高武大秦 - 绾尤 “仲哥儿也不必多想。” “一根上好的蛮牛筋,也不过三甲的价格。”丘拍了拍张仲的手,示意他不要想得太多。“我交了一甲的罚,便已经算是与五百主买的了。” 真的这么简单吗? 恐怕不一定。 便是在后世,法律这种东西,也一向都是,我给你的,才是你的,你挪用的,那就是犯法。 更何况秦国的法律,其严苛程度,还要远远胜过后世。 张仲对于这一点,心知肚明。 但他还不过是一个十三岁的孩童,哪怕现在做了监工,他的意见,也影响不了两位老人的决定。 他只能再重复一遍,希望他们能三思,也给自己一个安心。“法甚严,如此做,当真不会影响到表兄?” 丘笑了笑,笑容中不再有勉强的成分,相反,还颇为欣慰。“当真。” “若真是大罪,表兄也不至于去做。” 他想了想,开始给张仲进行科普,以免他内心有什么负担。 “工律有言,因工匠失误,造成材料损毁,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工匠便有失察之罪,补上损毁材料,可以免去材料的处罚,但失期,则罚一甲。” “若是未曾失期,便可以免于处罚,只需要与县中司空行文交代便是。” 也就是说,只要你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他是不管你期间有没有损坏材料,或者别的什么事情? 这么来说的话,秦律,倒是也算得上很人性化了。 “而此次材料颇为贵重,哪怕是能以其他的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丘将他和老人的处理原因,详细给张仲解释了一遍。 “但终归是补不上原本的材料,也须得罚上一甲。” “但也仅止于此了。” 原来如此。 张仲暗暗点头,心中也有些感叹。 这秦国的律令,当真是难得的全面。 “其实,以县贼曹的眼力,他是看不出来的。”丘自傲的笑了笑,接着说道。“但以防万一,便须得如此做,方可保万无一失。” 说到这里,丘已然将为什么这么做,律法上会如何处罚,都给张仲讲了。 张仲也不再多说什么,只将这事情默默的记在心里,日后,总需要报答才是。 毕竟,就算是亲戚,也不是每个亲戚,都能做到这样的程度。 别人不说,自己不能不记。 “好了,习练弓术吧。”老人看了看日头,推了张仲一把。“再不练,太阳就要下山了。” “唯。” 应了一声之后,张仲便开始再次习练弓术。 值得一提的是,弓术便不再像是习练长矛那般无聊了,它有着无数的调剂品。 比如,我要射中这片叶子,我要射中那片叶子,我要射中树上的松鼠洞,等等等等。 时间,便在这种情况下转瞬即过。 直到,今天的工期再次完成。 张仲看了看这条已经修了十几天的路,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里中所有人一起做,所达成的效果,是斐然的。 从路首到路尾,整个路段,在此时,几乎已经完成了百分之八十。 以这样的速度下去,最迟不过四日,就能彻底完成这条路段了。 若是里中人勤快些,张仲可能在第四日的时候,还能抽空去趟乡上袭爵。 日常的检查石头和训练站姿之后,张仲和母亲,弟弟,仆人汇合在一起,朝着家中走去。 路上,弟弟张季十分兴奋,扬着手一阵胡乱的挥舞。“兄长搬石头的时候,我看见叔公都惊呆了。” “哦?”张仲看了看兴奋的弟弟,突然有了些恶趣味。“你觉得很厉害?” “那么大,那么大的石头。”张季做了个超级环抱的姿势,激动得小脸通红。 “当然厉害。” “我悄悄告诉你一件事。”张仲将头低下,装出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说到。“你可不要告诉旁人。” 张季愣了愣,然后变得更兴奋了,他将小脑袋点成了啄食的小鸡。 “兄长放心,季定不会外传。” 张仲将嘴靠近张季的耳朵,说道。“其实,那块石头,是空心的。” 张季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张嘴欲叫,却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活生生憋了回去,小声的问道。“中空的?” “对。” “看起来重得很,实际很轻。” 张季满脸纠结,小脸都皱巴了起来,好一会儿才想到了问题的关键。“那丑夫他们为何搬不动?” 嘿! 小家伙挺聪明啊! 这么快就想到了漏洞。 “那是因为石头陷在了泥地里,他们才搬不动。” 张季脸上的纠结更明显了,他抓了一把头发,将整个头都弄得乱糟糟的,好一会儿才小心的说道。“兄长,我们今晚上要不要把石头推远些?” “哦?”张仲强忍着内心的笑意,问道。“为何?” “那样,就不会被里中人发现了。” 这小家伙,还真是,爱护兄长得紧啊! 到了这里,张仲却再也编不下去了,哄骗一个把哥哥敬若神明的弟弟,负罪感,可以说是十分严重了。 他站住了脚步,转过身正对着张季。 张季吓了一跳,随后立马站住,说道。“我们现在去吗?” “可是,里中人也不知道走光了没有。” 看着面前矮了一个头的弟弟,张仲沉默了一会儿,才认真的行了个道歉的礼节。“是兄长不对,骗了你。” “兄......兄长何须如此,季........”张季涨红了脸,憋了好久才憋出一句话。 “季愿意让兄长骗。” 一直静静看着的张母欣慰的笑了笑,随后说道。“仲,你以后须不再这般做了。” 张仲认真的点了点头,严肃的说道。“仲不会了。” 张母点了点头,说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你的衣服,晚上让细给你缝缝。” “不然芦花漏光了,明日会冷。” 张仲微微一怔,随后看向自己肩上的麻布冬衣,张母要是不说的话,他几乎都忘了他衣服被崩开的事情。 里中人注意到的,都是他力气有多大,能搬动多大的石头。 而面前这个妇人,注意的,却是他的衣服怀了,明天可能会冷。 33,王欲兴师?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弓的制造,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一把上等的好弓,那就更是麻烦了。 哪怕定好了规程,材料也齐备,同样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够做好的。 尤其是,这把弓的使用者,还是张仲这种,具有着非人力量的,猛人。 那做起来,就更是难了。 所以,自之前商谈好之后,丘已有两日未曾来过工地,只全心全意的去做那两把好弓去了。 这也是因为,在秦国,无论是做什么,工期都是有规定的,他不能误了五百主的弓,却也想早点给张仲做好。 便不得有丝毫闲暇了。 内心感激长辈们所作所为的张仲,也未曾因为新弓未到而偷懒,便就着之前的猎弓继续习练射速。 哪怕条件有限,张仲这两日间的习练,也仍旧有了不小的进步。 他射箭的速度,比起之前要快了许多。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原本,射得很慢的缘故。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全里动员,工程的进度加快了许多,如今,只需得再有两三日的功夫,就能将今年的更役彻底完成。 要是里中众人稍微勤快些的话,张仲甚至,有可能在第四日抽出时间,去一趟乡里袭爵。 这日下午,张仲正对着五十步外的大树练着射击,突然有一个苍老且浑厚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礁兄,你在教仲哥儿射术?” 张仲将手中的箭失射出去,方才回过头,与叔公一同看向来人。 来人不止一个,而是三个,其中为首的,是一个头戴赤色带子男人,他身躯魁梧,穿着秦人制式的皮甲,腰间悬挂着短弓,箭囊,和青铜剑。 还有一面,与张仲放在道旁的盾牌一模一样的青铜重盾。 可以说是全副武装了。 到他走近时,张仲才注意到他头发微微有些泛白,但远不及张仲叔公那般严重。 张仲看着眼熟,想了一下才想起,他就是这滴水亭的亭长,也是那个拿尺子一量,就把一个十三岁的孩童生生写成了成年的好(keng)人(huo)。 嗯,他还有一个身份,张仲叔公长平之战时的同袍。 也直到此时,张仲才知道,自己的二叔公名字叫做礁,之所以会这样,那全是因为以他叔公的地位,里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敢直呼他的全名。 就算是另一个有爵位的公士,也只敢喊他张簪袅,而不敢称呼全名。 不过,张礁,瞧瞧人家这名字,再看看自己的张仲,他顿时感觉到了来自列祖列宗的深深恶意。 这张家,他估摸着,从建立开始,到现在,怕是不止一个张仲了。 很有可能,有很多很多个。 毕竟,这名字翻译过来,那就是张二啊! 比张三好一点,也好不到哪儿去。 “炭,汝怎么过来了?”老人也不再督促张仲了,给了一个眼神,示意他跟着自己一起,过去接到来的亭长。 “有些小事,过来与你说说。”炭说完之后,看了一眼张仲,顺手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发出一声惊叹。“不过十数日不见,仲哥儿又壮了些呀。” 张仲:.......... 我能怎么办? 我也很绝望啊! 这么长下去,以后怕不是要变成四方的,到时候,威猛是威猛了,但魅力什么的,完全就无缘了好吗? 再配上一副络腮胡子,那就是活脱脱的猛张飞啊! 这还算好,要是挺个大肚子的话,画风说不得就变成真三的许褚了。 张仲心中的吐槽一大堆,但脸上还不得不露出笑容。“谢长者夸奖。” “非是夸奖。”炭捋了一把下巴上茂密的胡须,笑着说道。“实在是事实如此,若是仲哥儿,再长上一副茂密的胡须.......” 张仲:!!! 聊不下去了。 告辞!!! 炭再次捋了一下自己的大胡子,自得的说道。“便当得起美男子的称呼了。” 我听到了什么? 有人长得跟银背大猩猩样,还留一脸大胡子,居然还敢恬不知耻的说自己是美男子。 你怕不是对美男子这个词语,有什么误解。 不对,难道说,在秦国,女人们的审美观是这样的? 画风何其清奇呀! “借长者吉言。”张仲眼角余光上下打量了一下炭,身材雄壮,可称得上是虎背熊腰了,但美在哪里,确实没发现。 “别夸他了,他以前什么样,你也知道。”老人打断了炭的话,伸手想要拍拍张仲的头,却发现够不到,便拍了拍张仲的肩膀。“那都是里中之人夸的。” “骄则损。” 炭认真的点了点头,严肃的说道。“是我想的不周到。” 随后,他回过头来,对着张仲说道。“仲哥儿这身板儿,长得跟野猪似的。 老人:......... 张仲:......... 牙根痒痒,好想打人。 张仲还没有付之行动,旁边的老人就动手了,他一脚踢在炭的腿上,将他踢了个半跪,随后抬手一抓,擒住其胳膊,腰间用力,膝盖顺势一顶,一掀,就将他按倒在地。 “你是最近太闲了,想松松筋骨?”老人的咆哮声,响彻了整个工地。 张仲一惊,看向那两个亭卒,却发现他们早就偏过头了,并且,还在闲聊着些什么。 想了想,张仲也偏过头,装作没有看见两个老小孩的样子。 但被按倒在地的亭长却发出了哈哈大笑,好一会儿,才止住,他说道。“距离军中如此,过去多少年了?” 老人松开他,沉默了一小会儿,才说道。“二十多年了。” 炭翻身爬起,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他也不去看左右,他知道那些里中农人,不敢回头看他。“是二十三年了。” 老人眼睛微微眯起,就这样看着炭,看了好一会儿,方才开口问道。“王欲兴师?” 炭微微一愣,随后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没有这回事,你也知道,冬天寒冷,不是行军的时节。” “那你........” “我接到了一封行文,要出一趟门,这一去,不一定就回得来了。” “所以,找你叙叙旧罢了。” PS:公司聚餐,紧赶慢赶,赶了两章,给大大们道歉。 34,杀官的群盗 - 高武大秦 - 绾尤 “是何事,让参加过两次伐赵的你,如此胆怯?” “非是胆怯,实在是身体不由人呐,年纪大了,早已不复当年之勇。”炭揉了揉肩膀,指着左胸口说道。“你可还记得?” “当年车骑将孟咸身死,我为赵骑所逐,重伤回营。” “自然记得。”老人沉默了一下,方才说道。“你带回来的,可是河内健儿五万人身死的消息。” “这却........如何能忘?” 一阵长久的沉默之后,炭才打破了沉默,出声到。“这些日子,我的胸口又在隐隐作痛,恐伤势已然反复。” “那一戈,毕竟险些伤到了我的心脏。” 说到这里,炭竟然笑了,并笑得十分畅快。“也是那赵人长久未食,力道不佳,才让我逃过这一劫。” “活得一命。” “如今,却也不亏了。” 老人也跟着笑了,战场上,这样的伤势还能活下来,确实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你还割了他的头。” “是啊,我还割了他的头颅。”炭眼神一亮,连带着腰背都挺直了些,似乎又恢复了当年的豪气,但很快,他气势又弱了下去。“我左臂,已然使不得力了。” “如此严重。” 炭点了点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说起了此来的原因。“前两日夜间,乡上游缴来到亭中,言道,县内有群盗出入,足十人。” “十人,群盗?”老人低低念叨了一声,随后看向张仲。 张仲正准备解释,就被老人的大手拍在了肩膀上,他点了点头,夸奖张仲。“汝做得很好。” 咦??? 你这就明白了? 真的不需要我再解释一下吗? 炭看了看张仲,再看了看老人,似乎明白了什么,饶有兴趣的说道。“游缴说,他来里中时,未曾见到你,便与仲哥儿交代了。” “仲哥儿是如何说的?” “他言道最近有亡人出没,有三人以上于里中经过的外人,须得告知于他。” 老人脸上有了些笑容,显得颇为开心。“并使壮男子两人,留于里中。” 炭很明显有些惊讶,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张仲,似乎没想到这个每日里只知道打人杀狗的年轻人,会处理得颇为得当。 “临敌而不乱,言之于弱,以固军心,并防敌于外。” “此用兵之道也。” 不过刚说完,炭还没来得及捋一把胡子,就看到张仲和老人都直勾勾的看着他。 他想了想,才说道。“仲哥儿倒是.......” “倒是,还不算笨。” 张仲看他,是因为他发现面前的亭长,很是知道些兵法的道理,因此,很有些钦佩。 但此时,经过他刚刚的一句话,原本在张仲眼中还有些高大的形象就轰然倒塌了,取而代之的,是半个逗比。 你要么就夸,要么就憋说话。 “你此去,与此事有关?”老人毫不意外他会这么说,但对于逗比这种生物来说,你要是反驳他,那话题,可能就回不到正轨了。 所以,你只需要不理他,并给他一个原本的话题就好了。 “然也。”说起正事,炭就要正经多了,他点了点头,接着说了下去。“今日上午,邮人加急从县上,带回了一封行文。” “言道,贼曹掾所派出追击之人,已经找到了他们留下的痕迹,似向我们这边来了。” “那又如何?”老人双目一瞪,毫不惧怕的说道。“赵人甲士我尚且杀得,群盗便杀不得?” “一群乌合之众,若在繁茂林中,你我二人便可将之杀尽。” “并非如此简单。”炭摇了摇头,接着说道。“你可知道,他们犯的是什么罪吗?” “什么罪?” “杀官。” 老人眼睛更睁大了几分,脸上有些不可置信。“竟有人胆敢杀官?” “不怕车裂吗?” “还不是一般的杀,乡三老,游缴,和四名求盗,尽杀了。” 老人倒吸一口凉气,张仲也跟着倒吸了一口凉气。 乡三老,游缴,和四名求盗,也就是说,乡政府,连带乡派出所,几乎被整个端了。 放在后世,那绝对是一场可以全国通缉的超级大案。 甚至,还会出动军队协助捉拿。 就像当年在雾都,追捕周某那般。 “那游缴,虽未曾参加过长平大战,却也是前些年伐韩时,活下来的锐卒。” “论林中作战,单人破敌,百步射击,自然不如我等斥候,但阵战之能,却不差太多。” 炭长出了一口气,似乎要将心中的郁闷全部吐出来,好一会儿才继续下去。“但他,和四名求盗,皆被贼人所杀。” “兵器铠甲呢?” “被贼人盗走了。”炭说到这里,却揉了揉眉心,似乎很有些头疼。“他们还打开了乡中游缴武备,尽取之。” 杀警,还抢了乡派出所的枪械库。 卧槽! 要是在前世,军队出动妥妥的了。 但在秦国,看他们的样子,这算是一件大事,但还远远达不到震惊的程度。 甚至,连多畏惧都算不上。 “是以,他们不是手无寸兵的普通群盗,而是一群,弓,剑,盾齐备的甲士。” 老人看着炭,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县上让你配合捉拿?” “然也。” “我将于山路要道布防,以拦群盗。”炭苦笑了一声,随后闷声说道。“以我现在的身体。” 他指了指身后的两个亭卒。“带着这两个不济事的新卒,若真不幸遇到的话,恐怕,就要回不来了。” 老人默然,他知道了这个同袍来这里的心思,他是来寻求帮助的。 滴水亭所辖的十个里当中,上过战场,杀过甲士的人不少,但真正能在小队作战当中,杀得死甲士的人,却不多。 而他,算是杀得最多的人之一了。 而另一个之一,就是面前这个逗比。 老人侧头看了一眼张仲,作为半个里正,像这样的情况,县上是一定会征招他的。 而他自己却不一样,他有爵位,不是全国性征战,以他的年龄,都是可以免于征招的。 而同袍也知道这一点,询问他,只是为了让他自己做决定。 “仲儿,你去与我寻碗水来。” 35,九年义务不敌腰间盘突出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察觉到了不对,他仔细看了看老人的表情,好一会儿才说道。“叔公。” “让仲去吧!” 老人微微一愣,似是没想到张仲能猜到他支开他的用意,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十三岁的黄口孺子,你连鸡……” “我杀过鸡。” “你……” “我还杀过狗。” “用手。”张仲将手扬起,捏了捏拳头。“生生掐死的。” 老人胸膛剧烈起伏,大声吼道。“你杀过人吗?” “没杀过,但仲不是杀不死。” 老人喘着粗气,好一会儿才平息下来,他不再训斥,而是和颜悦色的和张仲说道。“里中众人皆在劳作,须得有人监工。” 他指了指大冬天仍然在不断擦汗的民夫们,和那些不断将夯锤提起的妇人。“若是误了修路的事情,县司空怪罪下来,全里皆要受罚。” 老人语重心长的说到。“因你一人之故,而使全里获罪,这是丈夫所为吗?” 张仲也侧头看了看,里中无论男女,都在紧张有序的工作,他们是不应该受罚,但可以让其他人监工啊。 比如身为公士的丘,和身为里监门的另一个老人。 便是没有他两,以张礁的威望,随便安排个人,里中众人,恐怕也没有敢不认真的。“不是,但是……” “没什么但是,就这么定了。”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帮他把甲胄穿的整齐些。“你须得在家中好好练习武艺,待我回来考较。” 张仲本能的就想说一声唯。 但唯个屁啊! 既然好好说不顶用,那么..... 就讲大道理吧! 我九年义务教育,还上了大学,难不成还说不过我这不识字的叔公。 “我大秦以军功立爵。”张仲正了脸色,第一次对着老人这般认真而且严肃。“可有战事?” 老人微微眯起了双眼,缓缓说道。“自然有。” “多吗?” 老人的眼睛眯得越发的小了,他似乎明白了张仲想要说什么,但还是没有说假话。“大战十数年间必有一次,小战无岁不有。” “然也。”张仲嘴角有了点笑容,随后抛出一个决定性的问题。“我已然成年,如遇战事,军中可否征招?” 老人嘴角一勾,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你才十三岁,尚未成年。” 张仲胸口一闷,像是被一把大锤狠狠擂了一下,好悬没缓过气来。 他想过老人会辩驳他,但他没想到的是,老人这么大年纪了,居然睁着眼睛说瞎话。 张仲心中,已然有了九年义务教育不敌腰间盘突出的预感,但还是强硬的反驳到。“我已然成年,乃是亭长亲手所量。” 张礁双目睁开,须发飞扬间,表情带着些老人所不应该具有的桀骜。“我现在就可以让你成不了年。” “我..........” 好嘛,这是遇到不讲道理的了。 眼见两人似乎要杠上了,炭咳嗽了一声,插嘴说了一句公道话。“户籍行文已经交上去了,现在,恐怕已经到了户曹的案上。” 他认真的说道。“已然,是改不了了。” 老人脸上一僵,似乎没想到自己的同袍会在这时候拆台,正想强硬的怼回去,却听他接着说了一句。“不过,我可以不让仲哥儿去。” 老人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给了张仲一个“你还嫩”的眼神。 这次,轮到张仲的脸黑了。 一群权限狗。 好气呀! 张仲也不再和老人争论到底成没成年的问题,而是诚恳的说道。“便算我现在并未成年,但战场,仲迟早要去。” 说到这里,张仲停顿了一下,随后,抛出了自己的杀手锏。“叔公如此,岂非是欲我,连血都未曾见过。” “就去那百死之地?” 老人的脸色有些动容,但还是想要说些什么。 张仲打断了他的话,接着说道。“若是战阵之上,仲见血而怯,岂非身死人手?” 老人终于沉默了下来,他侧头看了看旁边的同袍炭,只见得他点了点头,说道。“仲哥儿言之有理。” “见见血也好。” 老人的语气松动了些,但还是有些犹豫。“可此去,危险太大。” 炭淡定的笑了笑,接过话头,笑着说道。“我私以为不然。” “若是十人甲士,仲哥儿尚有畏惧,万人之战,当如何?” 这话说得好。 张仲暗暗为这句话点了个赞,正准备开口表示赞同,却被下一句话惊了个踉跄。 “夫野猪者,固然强猛,也须得滚得泥泞,才有虎豹咬之不动的甲胄。” “仲哥儿譬如野猪,而此战当如泥泞。” 张仲:.......... 你才是野猪,会不会夸人? 老鹰也好,虎豹也好,哪怕是黑熊,甚至是熊猫我也认啊! 说什么野猪? 但无论怎么说,这件事算是成了,老人也不再反对张仲跟着一起去,相反,他开始积极的布置善后的事情。 “二三子,且先不要做了,过来一趟。” 里中众人抛下正在拖动的石头,和正在捶打的夯锤,很快就聚集在了一起。 他们先是看了看亭长,然后才望向张礁,眼中有疑惑,有茫然,却没有出口询问。 “陶,你且过来。” 正在不远处晒太阳的公士站起身,三两步走了过来,他看了看亭长,眼中同样有些疑惑。“簪袅有何吩咐?” “汝,这几日负责监工,不可徇私。” 陶看了一眼张仲,嘴微张,却还是没有问为什么,只是答道。“唯。” 张礁环顾了一下里中的众人,接着说道。“我与仲哥儿要随亭长去擒拿在逃亡人,尔等须得好生做活。” 众人皆高声应是。 随后,老人将目光投向张仲的母亲。“棠。” “你选两个妇人出来,与你一起,负责做羹。” “唯。” “继续做活去吧!” 将离开之后的事情安排完毕,老人看着里中众人尽数走开,方才拉着张仲走到路边,对着跟过来的炭询问到。 “说罢,此事到底是什么情况?” 炭仔细思考了一下,才缓缓对着两人,说出了整件事情的始末。 36,抢亲引发的血案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事情发生在半个月前。”炭席地而坐,与张仲和张仲叔公坐成了整齐的一排,这也是秦国普遍具有的强迫症。 “在余山乡,有人举报,言道有人想要强娶其里中女子,并打了人。” “这本是一件私斗的小事,按律不过罚城旦一年,甚至都不用剃去头发之类的肉刑。”炭摇了摇头,接着说道。“若是有钱,还能以钱财替代。” “毕竟,那女子未曾受到侮辱,也并未被强行娶走。” 张仲细细的听着,并记住了亭长所说的律法,私斗,罚款,或者罚为城旦,做一年的活。 “但当地亭长,带亭卒前去捉拿时,却发现了大事。” “那贼人,来自一个叫做花蛮里的地方。”炭侧头看了一下身后的亭卒,喊了一声。“去,与我等打些水来。” “唯。” 亭卒走后,炭才接着说道。“那里不是普通的里,而是自垦田地的蛮人。” “自垦田地,蛮人?”张仲纳闷的问了一句,自垦田地他倒是懂得,但蛮人,这种古代的种族,他一直都不太明白是啥。 炭点了点头,随后与张仲说起了自实田的由来。“自垦田地,指的是一些犯罪之人,在赎回自由身后,成为黔首,自行开垦的田地。”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蜀郡是很寻常的事情。”炭指了指正在远处做活,黥了面的黥蝇,说道。“毕竟,蜀郡,向来都是流放罪犯刑徒的地方。” “至于蛮人,就是那些不识教化,不通语言,以部落而居之人,野人则指逃往山中的亡人。” 张仲了然的点了点头,这么一说就清楚多了。 不过,发现的大事,难道是这叫做花蛮里的地方,田地开垦得太多了? 或许是起了话头,炭接着说起了另一件事情,关于关中律法的事情。“在关中律法中的“徙千里”就是指的流放到我们蜀郡。” 说到这里,炭嘿嘿一笑,有点嘲讽的说道。“对于关中人来说,这可是仅仅次于车裂和黥面的重刑。” 张仲有些疑惑,他前世,和这一世,都在蜀郡,一直感觉这地方,山多水多美女多,没啥不好。“为何?” 炭这次却没有开口,他接过亭卒递过来的水,大喝了一口。 而张仲的叔公,却接过了话头。“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蜀地这地方,大部分都远不如关中平坦。” “况且。”老人指了指那一望无际的大小山丘,和其中茂密的原始森林,说道。“你看这大山,这其中,也并不是荒无人烟的。” “其上,有着无数的野人和蛮族。” “他们,吃野兽不剥毛皮,更有甚者,以吃人为俗。” “对于关中人而言,这里山道艰难,日夜与野兽为伍,更有吃人的蛮族,这难道不是应该恐惧的事情吗?” 老人这么一说,张仲顿时觉得,流放到这里,恐怕还真是一件让人恐惧的事情。 “而长年流放刑徒,使得蜀郡良家子与罪犯刑徒杂居,便是许多良家子,上数三代,也曾是罪犯刑徒。” “譬如。”老人指了指自己。“我们张家。” 也就是说自己家,在这杨树里,也曾是自垦田地的刑徒罪犯咯? 难怪叔公和自己一家,都对仆人挺好,是因为自己以前也曾是隶臣妾的缘故吗?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手,说到。“你祖辈,拼了性命,才摆脱奴籍,这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 感叹完之后,老人有继续给张仲讲起了蛮族的事情。“这些蛮人,不识教化,常袭击行人,是故,蜀地捉拿他们,以之为奴,这也是蜀地隶臣妾的主要来源。” 炭喝足了水,长吐了一口气,接过话头。“但他们当中,有些人被历代蜀郡守所教化,加入了秦国,被编入了国中的户籍,便成为了在籍的黔首。” “时间久远一些的蛮人,如今,甚至都有了爵位。” “但这只是少数,而大部分这样的蛮人,所呆的地方,往往十分偏远,在无人之地,自垦田地。” “虽然,也归属于当地的县乡所管辖,并接受律法的绳治。” “但他们,与普通秦人毕竟不同,相对于律法和当地官员,他们更愿意听从于族中长者的命令,也就是原本蛮族的首领,或其子嗣。” “而这次,当地亭长发现的大事,就是这个叫做花蛮的族群,他们,还保留着抓外族通婚的习俗。” 抓? 开局一根棍子,老婆全靠敲吗? 后世的单身狗,看到了不知道得有多羡慕? 张仲的思维日常散发,但眼见炭又要开口,就将其抛在脑后,安静而认真的听他讲述。 “当地亭长还算尽职,以查户籍之名,探得里中,竟有十余女子,皆是抓来的。” “其中多数是山中的其他蛮人,她们不属于黔首,便算不得犯罪。” 不在法律保护中的人吗? 也对,秦国自己都抓蛮人做奴隶,这些已经成为秦国子民的蛮人,抓点其他蛮人,确实算不得什么事。 “但其中,有一人,却是乡上的失踪女子。”炭叹了口气,接着说了下去。“亭长当时便写了行文发回乡中。” “之后便有了游缴带人前往捉拿的事情。” 再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张仲便知道了,那是一件举县震惊的大事。 那群不识教化的蛮人,竟围攻了过去捉拿的游缴和求盗,将他们全杀了。 随后,老弱尽入山中,壮年前往乡里,欲打开武备,携兵器逃归山中,在抢武备的过程中,被三老带民夫前去阻拦,于是,便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乡三老。 之后,他们在归山途中,被聚集起来的各个亭长带人围剿,壮年死伤近半,只剩十余人,亦偏移了原本的路线。 听完整件事情的始末。 张仲内心也是感叹,这群蛮人当真是无法无天! 也因此,张仲便知道了,为什么游缴上次来的时候,让他不要逞匹夫之勇。 因为,这些群盗,乃是杀过大秦甲士的。 还不止一两个。 37,出发 - 高武大秦 - 绾尤 第二日鸡鸣时分,张仲穿好甲胄,将剑,盾,弓,箭囊都带在身上,正准备走出卧室,却听见一阵敲门声响起,他将门打开,看见张母正站在门外。 张仲犹豫了一会儿,才问道。“阿......母,有什么事吗?” 棠摇了摇头,随后上前一步,将张仲系好的甲胄带子解开,重新系了一遍,口中说道。“甲胄不要系得太紧,会不好使剑。” 棠将甲胄系好,并为张仲戴好兜胄,嘴唇张了张,欲言又止,却又最终什么也没说。 张仲心中微微叹了口气,他自然明白妇人担心的是什么,便笑着说道。“叔公和游缴都是杀过赵人甲士的老卒,有他们在,仲儿不会有事的。” 棠强笑着点了点头,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张仲亦跟着走出门,迎面便撞上了跳动着过来的张季。“兄长,我有事要与你说。” 眼见他神神秘秘的,张仲便低下头问道。“什么事?” 张季将头靠近张仲的耳朵,小声说道。“兄长,听说杀群盗会有钱财奖励,你要多杀些,给你自己买件好的甲胄。” 杀悬赏的人自然会有赏金,张仲笑了笑,好奇的问道。“你是听谁说的?” “濛啊!”张季丝毫没有隐瞒,将自己所知道的说了出来。“杀群盗一人,可获金十四,十个群盗,那就是百四十金了。” 张季还小,根本想不到这件事情的危险性,只觉得以自己哥哥的武力,这次不过是手到擒来,便十分憧憬的说道。 “到时候,还可以把房子修修,给兄长娶个好淑女。” 张季后面的话,张仲完全没有在意,他此时所想的,全是那一百四十金。 他知道杀贼有钱,但事实上,他是真的没想到,群盗的头颅,在秦国居然会这么值钱。 要知道,据张仲所了解,秦国的一金,几乎相当于近六百钱,而一石粗粮,也不过三四十钱,也就是说,一个群盗的首级,几乎就相当于二百一十石粗粮了。 简单来说,一个人头的赏钱,就够张仲好好吃上一年了,哪怕他这个大胃王,每天吃一百斤粗粮,那也够吃两百多天了。 当然,这是换成粗粮,若是换上好的稻谷,便只有百石左右了。 但即便如此,这悬赏的金额,在任何一个朝代,也算得上是极高了! 不对,这小子什么时候会算数的? “你会算数了?” “濛教我的,他识的字比兄长还多哩?” 这是句废话,张仲内心深知,只要是个人,但凡识点字,都比他要多。 “原来如此。”张仲随口回答了一句,然后侧头看了看不远处正在墙边找着什么的濛,他知道这个男人有些难言的过去,也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便也没有问他以前为何不教。 想来,不过是因为张仲那时,太过于没有前途吧!“那你先随濛学字,我这便要出去了。” “兄长要快些回来。” “嗯。”张仲点了点头,正准备出门,就被濛拉住了。 他伸手递过来一根矛杆,正是张仲一直在练习的那根。“这矛杆,比县乡武库中的要好。” “仲哥儿带上,换上矛头,便是一柄上好的长矛了。” 张仲捏了捏熟悉的木棍,将濛仔细打量了一遍,随后,才笑着说道。“张季,就拜托你了。” “濛识字不多,亦不是有意欺瞒.......” “无妨。”张仲拍了拍他的手,示意他不用多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因为什么,就不用过多的去探究了。 “仲儿,带上这个。”张母也走了出来,她手中提着一个硕大的布包,看外形,怕不是有数十斤重。 “这是什么?” “这是阿母昨日夜里为你做的干米。”张季舔了舔嘴唇,似乎还在回味着什么。“可好吃了。” 干米,锅巴吗? 还是别的什么? 看了看那个硕大的布包,如果真的是锅巴的话,这么多的锅巴,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做出来? “此去,亭中会发放粮食,阿母何必如此辛苦?” “吾儿饭量大,须得多吃些。” 张仲不再多说,伸手将那一大包的锅巴接过,看向在人群中欲言又止的小秀。“秀儿也有东西要与我?” 小秀低下头,摊开手掌,里面有一只煮熟的麻雀。 “我....我昨日里捉了一只雀,煮熟了,仲.....仲哥儿要不要带上?” 张仲:........ 这么小,顶什么事? “好,多谢秀儿。” “不....不用。”小秀连忙摆手,怯怯的躲到了细的身后。 张仲最后看了一眼阶上的众人,然后转身,向着屋后走去。 身后传来张母的嘱咐。“你要小心着些。” “仲,知道了。” 到得屋后,张仲一眼就看见了他的叔公,他此时头戴兜胄,身着皮甲,腰间挂着青铜剑和弓箭,手里还提着一面木质的轻盾。 与一旁的亭长,和一个亭卒站在一起,很有些张仲前世在网上看到的兵马俑的味道。 张仲看了一眼,好奇的问道。“另一位亭卒的兵甲呢?” 炭笑了笑说道。“他的兵器铠甲与你叔公了,他此时带着也没什么用。” 原来如此。 张仲看了看穿着棉衣,像是出来做苦力的亭卒,内心为他默哀了一下。 “你身后这一大包,是什么东西?”张礁拍了拍张仲的背后,很有些纳闷。 “我阿母做的干米。” 张礁点了点头,深以为然的说道。“是要带些,不然与你送粮食都得专门派人。” 张仲有些脸红,强行转移了话题。“我们现在出发?” “然也。”炭转过身,顺着刚刚修好不久的山路向前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我们到广都县,有两条山道。” “大道此时各亭正在修路,民夫甚众,他们当不敢去。” “所以,我们去小路。” 张仲点了点头,顺便问了一句。“有矛尖吗?” “有的,白石亭和双桥亭的人,应该会比我们先到,他们会带去亭中的武备兵器,在山上等我们。” “除了强弩,都有。” 38,白石亭长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这是一座小山,孤零零的立在大山旁边,四周是一些开垦过的田地,和一望无垠的森林草木,山脚下,还有一条通往大山上的小路。 而张仲几人,此时就坐在小山顶上,旁边不远处,还有五个全副武装的甲士。 他们,是白石亭过来的亭长和亭卒。 而这里,也正是三亭协作的布防区域。 “仲哥儿还得多走走才是。”炭一边喝水,一边对坐在身侧不远的张仲说道。 “不然,去得军中,堕了我蜀中军爬山涉水,如履平地的名头。” 张仲此时正在用青铜箭头小心的捅破脚上的水泡,听得炭所说的话,深以为然,便诚恳的回答到。“亭长教训得是。” “是个屁。”张礁却大声的拆了台。“当年王龁将军攻上党时,以我等蜀中军为前驱,先登城墙。” “正是此人,站在云梯上,双腿都还在发抖。” 炭脸上有点尴尬,但还是强行辩驳到。 “那是因为云梯太高了,在晃。” “不是抖。” “你爬树就不高了?难道就不晃了?” 不理两个相互拆台的老人,张仲认真的检查了一下脚上,三个水泡已然全部挑破,很疼,但还算能忍住。 主要是这东西,要是不挑破的话,会疼更久。 挑破了,当时或许更疼,但之后,却会好上很多。 松了一口气的张仲,想起了自己这一路的艰辛。 自滴水亭出发,张仲经历了足足半个多时辰的山路,走了大约二十多里,才到了这里。 至于其中的过程,那简直不可描述,完全就是一场噩梦。 即便是张仲两世都身为蜀中人,也未曾走过这么艰难的路,足足付出了三个硕大水泡的代价,才走到了这里。 终其原因,是因为这时候的山道未开,大小丛林密布,许多地方根本没有路,须得自己用脚踩出路来。 其间,更有刺猬,荆棘,碎石,断木之类,层出不穷,走起来何止是一言难尽。 尤其是,在你还穿着草鞋的时候。 那滋味,简直酸爽。 从怀里摸出张礁给的药,张仲小心涂抹在伤口的位置,再将包裹上的麻布撕下一小块,给两只脚上的伤口都包上。 做完这些的张仲,缓缓将脚放在草鞋上,还未曾放好,就听得噌的一声。 一把类似于匕首的兵器,插在了张仲的脚前,距离他的脚尖,只有一寸不到。 张仲身躯本能的一抖,随后才听见炭带着笑的声音。“仲哥儿,这是你要的矛头。” 你这么投,就不怕插到我的脚上吗? “你过去。”张礁的声音,也在张仲身后响起。“再过去一点。” 随后便是炭的声音。“你要做什么?” “我想朝你投一把剑。” “不不不,我有剑了……” “且放宽心,准得很。” 张仲回过头,只见他叔公张礁正手持青铜长剑,跟着炭的移动而移动。 果然,天道好轮回。 微微一笑,张仲拔出面前的矛头,将其平放在手上仔细打量了一下。 整个矛头全长大约一尺,矛刃比起青铜剑来说并不算锋利,但顶端却十分尖锐。 两边各有一根凸起,类似于脊梁。 使得整个长矛头,呈扁平的十字形。 只一看,便知道这东西不是用来劈砍的,而是用来突刺的兵器。 矛刃往下,是一个类似于漏斗的空洞。 这是用来穿入长矛柄的。 没有螺纹,更像是后世的圆撬柄,只是要更厚一点。 张仲将其套入长柄,使劲扭了扭,随后再将长矛竖起,在地上用力杵了杵。 此时,整个长矛头便算是安装完成了,并且,轻易取之不下。 可以说,是极其方便好用了。 装好长矛的张仲也没什么事做,索性便拿起长矛忍着脚上的疼痛,开始习练长矛的突刺,以加深自己的身体记忆。 毕竟,练武这种东西,最忌讳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仲哥儿这长矛倒是练得不错。”炭摸了摸下巴,随口对着张礁问道。 “你从小教的?” 张礁摇了摇头。“认真习练,不过一月的样子。” “嘶!”炭倒吸一口凉气,由衷的夸赞到。“着实厉害。” 时间,就在张仲忍着疼痛,习练长矛当中缓缓度过。 直到,双桥亭的亭长和亭卒到来。 “我来时。”双桥亭的亭长,刚上来就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严肃起来的话。“接到了邮人带来的行文。” 张礁和炭,还有白石亭的亭长都走了过去,出声问道。“行文上怎么说?” “贼人。”双桥亭亭长指了指旁边的大山。“已被贼曹掾的追兵和各地亭长,驱赶入这大山之中了。” “他们极有可能从我等这里突破,穿过山林,直入牙门山(峨眉)。” 张仲也跟着侧头看了看旁边的大山,说是大山,其实,也不过四五百米的高度,但占地却很有些辽阔。 更兼其上的树木,多是四季常青的种类,所以,即便是立了冬的时节,整座大山,看起来也是郁郁葱葱,十分繁茂。 这样的山中,怕是不好捉人吧? 你确定是驱赶,而不是一个不注意,别人逃进去了? 但白石亭亭长听完,却是笑了。“若真是如此,那就最好不过了。” “其头颅,必成我等家中余财。” 白石亭众人皆大笑附和,全然未曾将那些群盗,当成多大的事。 双桥亭的亭长眉头皱了皱,似乎很有些反感,但并未多说什么。 “这白石亭亭长,唤做茂,大你六岁,袭的是其父的爵位,也是个未曾上过战场的孺子。” 张仲侧头,出声的是身边的叔公。 他此时正看着张仲,脸色显得分外严肃。 “他无长辈教导,不知兵凶战危,小瞧这生死之事,来日必吃大亏。” “你切不要和他学。” 这是担心我被同龄人影响,产生了骄躁之心吗? 张仲正要回话,耳间却听得那白石亭亭长,已然在和亭卒讨论,拿了赏钱要买什么了。 心中一阵无语,这家伙的心,不是一般的大呀! 转念间,张仲又想到前身,若是没有自己的穿越,他会不会也混成这幅鬼样子? 不,以前身那副德行,19岁的时候,要是真的长成这幅鬼样子,那已经算是歪脖子树长直了。 “仲,谨记。” 39,算了,私斗犯法 - 高武大秦 - 绾尤 布防,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三个里加起来,总共有十五人,不算少,但在这近百米高,几亩地大小的山丘上,也实在算不得多。 并且,还要分成三波,轮流值守。 那人数就更少了。 好在,这个山丘上有个不小的山洞,可以住人。 不然,还须得像其他布防的地方一样,自己修建住处。 “我白石亭的人,背着兵器辛苦跋涉过来,路远道艰,今夜,我们不当值。” 白石亭长的声音十分洪亮,引得张仲一阵侧目,他不由得对身边的叔公问了一句。 “他们此来,背了什么?” “十多根长矛,几把长戟和青铜剑。” 那还挺多的,是不应该当值。 张礁看出了张仲的想法,问道。“是不是觉得东西很多?” 张仲有些疑惑老人的问题,但还是诚实的回答道。“是。” “白石亭,离这里只有四里路。” 张仲:…… “那我双桥亭还背了釜,盾,甲胄,和弓箭过来呢。” 双桥亭的亭长是个中年人,声音比白石亭亭长还要大,将他的声音整个压了下去。 “本来,运送釜,盾,甲胄乃是白石亭的活,他多半是嫌累,向游缴揽了运送兵器的活,还抛开了弓箭,游缴与他死去的父亲乃是同袍,便答应了。” 难怪双桥亭的亭长这么看不惯他。 “今夜我们滴水亭值守。”炭的声音响起,平平淡淡,没有丝毫的波动。 “甚好。” “亭长和张公年纪大了,这如何使得?” 两个不同的声音,显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张仲不由得对双桥亭的亭长心生好感。 “还是我双桥亭先值守吧,滴水亭最远,来往辛苦,炭公和张公且好好休息一夜罢。” 张仲就这般看着,心中再次觉得这双桥亭亭长,确实是个值得深交的人。 “不必如此,我等还没有老到走不动路。” 随后发生的事情,张仲便没有细听了,左右不过是一番推辞谦让的话语。 直到张礁再次出声。“仲儿,与我一同过去。” “唯。” 当张仲走过去时,双桥亭的人已经开始挖土,准备修灶。 而炭,正站在石头上等着他们。 “今夜,我们值守。”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那当如何布防?” 炭指了指不远处大山上,那被茅草和灌木所遮挡的小路。“此地,下山只有这一条路。” “乃是樵夫和猎人踩出来的。” 随后,他又指了指左边的悬崖,那悬崖足有五十多米高,几乎笔直。 “绕过这悬崖有个斜坡,虽然颇为危险,却也可以下山。” “此两处,均需要布防。” 张仲看了一眼炭指的两个地方,随后,将目光投向笔直的悬崖,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若贼人自崖上悬绳以下,如何是好?” 炭和张礁对视了一眼,随后皆是一笑。 “这便是我接下来要说的。” 炭将手指再次指向小路。“我带一名亭卒,守小路。” “你叔公带一人守斜坡。” “而你。”炭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指向那笔直的悬崖。“便站在小山之上,观察有无人等悬绳以下。” “夜间甚黑,如何看得到?” 炭却没有给张仲直接的回答,而是到反问了一句。“你看不到,他们就看得到?” 张仲这才发现自己进去了思维的误区,自己在山上尚且看不见东西,贼人如何摸黑去山上悬绳? “更何况,两边悬崖之下,我们都会在其下点燃篝火。” “可保万无一失。” 炭毕竟是老行伍,做起事来滴水不漏。 张仲想了好一会儿,也没发现有什么明显的漏洞,毕竟,这个时代交通工具缺乏,也不担心贼寇从天上飞了。 正准备应下的时候,张仲猛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他要守山上? 很明显,是一个危险性最小的地方啊! 所以说,他们还是把他当成了小孩子,这次带他出来,也确实,只是想让他见见血。 字面意义上的见。 “请恕仲难以从命。” 他来这里,是想见血,但却是真正直面危险的那种见血。 而不是做一个旁观者。 更何况,两位老人年岁都大了,还有旧伤在身,夜间露水又重。 “叔公有百步穿杨之能,叔公在山上当比仲更适合。” 一阵以九年义务教育,对腰间盘突出的辩论之后,张仲还是抢到了防守斜坡的差事。 得到想要的结果之后,张仲心满意足的从张礁的黑脸下走向山洞。 之所以到山洞去,是因为运送粮食和一些宿营物品的隶臣妾到了。 他们,将为防守的亭卒们,带来以柳絮灌成的冬被和厚厚的冬衣。 还有大堆大堆的枯草。 在往前走的过程中,张仲也从炭那里,了解到了一件事。 之所以有隶臣妾,还需要让甲士自己搬运兵器,是因为秦国对于兵器甲胄的管制。 这管制说严格也严格,说不严格,那也确实不严格。 只要有了爵位,除了弩之外的兵器甲胄,你都可以买到。 但没有爵位的黔首,隶臣妾,商人,赘婿之类的,除了猎弓,其他的兵器,除非战争的时候,否则你连摸都别想摸到。 可以说是,十分的特权化了。 张仲刚走到靠近山洞的位置,就看见六个隶臣妾正在茂的训斥下,搬动着枯草和被子,为白石亭众人在山洞中铺床。 而另外四名隶臣妾,则在和双桥亭的人搬运粮食。 张仲伸手抓起剩下的两袋粮食,走进山洞,将其放在叠好的粮食一起。 随后开始自己铺床。 张礁和炭进得山洞,也未曾开口,一样开始自行铺床。 许是因为别人与自己做的不同,茂便开口说道。“这些隶奴,连铺床都做不好,还要我来指使。” 但双桥亭和滴水亭的众人,却没有一个人搭理他。 只有他白石亭的亭卒,对着他的话一阵附和。 茂自讨了个没趣,眼见得有隶臣妾的动作慢点,便一脚踹在了对方的身上。 “还不快点,耽误了乃公睡觉,乃公扒了你的皮。” 张仲看了他一眼,随后转过头去。 算了,私斗犯法。 眼不见为净。 40,守夜 - 高武大秦 - 绾尤 蜀郡的冬天总是黑得十分的早,才不过五六点钟的样子,一层一层薄雾也似的黑,就开始在山间流转,将树木,丛林,杂草,山石,一点点遮盖起来。 眼见天色将大黑,张仲便放下了手中一直在习练着的长矛,转身回了山洞。 “仲哥儿。”炭招呼了他一声,指了指地上堆放着的冬衣。“山间夜冷,多穿两件。” “唯。”张仲点头应是,他先是拿起隶臣妾运送过来的加厚冬衣,将其换上之后,再取了一件双桥里带过来的甲胄,将其穿在冬衣之外。 随后,他方才转身出了山洞,提起放在山石旁边的长矛和盾牌。 “万事小心。”张礁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并将他头上的兜胄扶正。“切记,有任何不妥,便出声大呼。” “勿要逞匹夫之勇。” “叔公放心。” 张仲转身向着山下走去,跟在他身边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亭卒,正是早上将装备给了张仲叔公的那个。 “仲哥儿。” “嗯?”张仲疑惑的看向身边的男子,他身形颇为高大,但却不像寻常蜀中人那般健壮,显得有些干瘦。 “你说今夜.....”男子犹豫了一下,才小心翼翼的说道。“群盗,会来吗?” 张仲一阵无语,这才第一天守夜呢,群盗才刚刚赶进山中不久,他除非是飞的,不然哪儿有那么快? “今夜,应当不会来。” 男子长出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变得轻松了许多。“那就好,那就好。” 张仲站定了身子,就这样盯着他看,直看得他有些尴尬,才缓缓说道。“但凡事皆有万一,须得谨慎些才是。” “仲哥儿放心。”男子拍了拍胸口,咚咚的响声中,颇有些豪气干云的样子。 他语气激昂,神情郑重的说道。“有我在,定不让群盗踏出山中半步。” 张仲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心中暗道“你刚刚要是不那么怂,我说不定就信了。” 不过,带着这么个队友守夜,恐怕有点艰难啊! 难怪当时炭对叔公说,要是他带着这两个亭卒,遇到群盗,就死定了。 这种未战先怯的队友,确实不能对他抱太大的希望。 张仲也只能指望他,不要拖后腿才好! 到得山下,张仲正准备说话,身边的男子就抢先说道。 “仲哥儿,你在这里看着。” “我去抱柴。”男子虽然有些怂,但还是很有自知知明的。 他知道自己不是防守的主力,便主动揽过了需要做的杂活。“去悬崖下,和斜坡上点燃篝火的事,就交给我吧!” 不等张仲回答,他便将长矛递到了张仲的手中,随后转身向着悬崖下,隶臣妾砍下的木柴跑去。 好嘛,是个辅助。 怂是怂了点,但也不是一无是处。 很快,山下的篝火便点燃了,张仲站在山脚,仔细看了看山上。 悬崖陡峭,足有百米高下,他此时所站的位置,完全看不清全貌。 “仲哥儿,火点好了,我们现在做什么?” 中年亭卒对张仲很是恭敬,并不因为张仲年纪小,就看不起他。 当然,如果没有在杨树里举石头的事情的话,就不一定了。 “布防吧,白天选好的位置。” “唯。” 张仲与亭卒分散开,独自走到一块大石后面坐下。 这大石,不过三尺左右,张仲坐下,刚好可以露出半个头颅,看到小部分斜坡和大半悬崖。 这也是张仲叔公,白天为他选好的防守地点。 毕竟,这只是防备群盗,不是军中守营盘,不需要全程站着。 就算是军中守营盘,那也有暗哨呢。 至于,将头露在外面,却也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秦国的兜胄,防御范围是很全面的,几乎只露出了小半个脸。 要是这样,都还有人能在夜间,从百米多高的山上射箭,隔着几百米的距离,正中张仲面门的话。 那他也认了。 毕竟,有这本事,当什么群盗,去军中当材士,混个爵位那还不是轻轻松松。 更何况,他还有盾,青铜重盾。 在左手上,随时可以举起来防御。 很快,天便完全大黑了,唯有斜坡和悬崖下的篝火燃烧得很是旺盛。 也成为了这夜里,唯一的光源。 张仲以前站过岗,似这等无人说话,聚精会神看着山道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至少,在这里还可以动。 不像前世,连蟑螂爬到鼻子上,都不能去赶。 “仲哥儿。” 但身边不远处的亭卒却忍不住了,他站起身,走出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并向着张仲所在的大石走了过来。 张仲心中暗叹了一声,还是自己年纪太小,虽然勇力让对方钦佩,但在威严上,还是欠缺了太多。 要是他叔公在这里,这家伙决计不敢这样说都不说一声,就直接走动。 毕竟,像他这种行为,可以说是十分危险的,若真在战场上,这就是暴露其他暗哨同袍的位置。 送双杀啊! 眼见中年亭卒越走越近,张仲也只得站起身,他爵位虽然比亭卒高,但毕竟不是直属的上下级,也不好说他,只得问道。 “有何事?” “太累了,我私想着,咱两是不是换着睡会儿。” 得,偷懒偷得光明正大。 毫不掩饰。 这也是种本事了。 “你去睡吧,有事我会叫醒你。” 本就是普通亭卒,也不能苛求太多,更何况,熬夜对于秦国的人来说,也实在是艰难得很。 毕竟,不是全民修仙的时代。 “仲哥儿,不如你先睡。”男子有些犹豫,但还是坚定的说道。“我一个人上半夜也能行的。” 张仲怀疑的看了他一眼,他并不打算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给这个胆小的汉子。 以他的胆量,群盗不出来还好。 要是真的有个万一,群盗从山中出来了,以这货现在的表现,能不能反应过来,都是个很大的问题。 “你去睡吧,下半夜我会叫你的。” 男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有劳仲哥儿了。” “无妨。” 41,夜半鸡鸣 - 高武大秦 - 绾尤 丑时(一点到三点),张仲看了看不远处的亭卒,他已倒在石头上,睡得十分香甜,只是睡姿,一言难尽。 之前放好的长矛,盾牌,青铜剑,都被他蹬开,凌乱的散落在地上,宛如垃圾。 摇了摇头,张仲站起身,放下长矛,提着盾牌,朝着山下的篝火走去。 将新抱的柴禾添在篝火当中,张仲抬头看了一眼大山的斜坡,那斜坡漆黑如墨,仿佛一只巨兽于夜间伸出的舌头。 这样占地广阔的山脉,凭借各乡的亭卒求盗,真的防守得住吗? 并且,张仲回头看一眼睡得宛如死猪的中年男子。 这些亭卒,多半是些没上过战场,且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黔首,真的挡得住那些杀官的群盗吗? 蛮人。 会不会是不是头顶上插着几根鸡毛,脸上画着各式各样符号的黑壮汉子? 想了点有的没的之后,张仲转过身,朝着大石走去,并抬头看了一眼小山之上,那里有一块庞大的石头,石头前,是一堆燃烧得旺盛的篝火。 而篝火后面,则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于篝火前一动不动,宛如雕像。 嗯,这是占据制高点的狙击手,他的叔公。 有他在,应该能防守住吧! 毕竟,赵国甲士,他都杀了不下十个。 回到大石旁边,张仲将长矛再次握在手中。 随后,将目光投向山坡和悬崖。 这样的事情,在今夜,他还要做很久,一直到天亮方止。 时间,便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点一点度过,期间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发生。 直到,一声尖锐的鸡鸣声响起,惊动了张仲,也惊醒了正在睡觉的亭卒,他翻身爬起,扶正了头上的兜胄,抓起长矛,惊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张仲摇了摇头,将目光上移,看向斜坡上方。“是雉鸡的叫声。” 亭卒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擦了下额头上惊出来的冷汗,有些尴尬的说道。 “吓了我一跳。” 你这胆量,怎么当民警? 以后,又怎么在战场上杀敌? 要是以后的乡党同袍,都是这幅鬼样子的话…… emmmm 张仲内心中的槽点多得无法形容,但脸上却不动分毫,只将目光投向那大山之中。 他不觉得野鸡夜鸣是什么正常的事情,毕竟,之前换的木柴,还没有燃尽,此时,最多不过堪堪寅时(凌晨三点),这不是野鸡该起来的时候。 除非,有其他的动物惊动了它。 或者,有别的什么东西,比如,人。 “你在这里呆着,有发现就高呼。”张仲将盾牌握在手上,单手持着长矛,向着山坡走去。“我去看看。” 亭卒一把拉住了张仲,有些胆怯的说道。“仲哥儿,情况不明,不可,不可冒进啊!” “不若,射上几箭试试?” 这似乎,是一个很有建设性的意见,但是…… 张仲仿佛看智障一样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 他们此次来这边布防,是没有强弩的,秦国对强弩的管制十分严格,亭的武备中,根本就没有弩这种武器,无论是臂张弩还是脚张弩。 别说亭,就是乡上的武备也没有。 所以,他们现在所持的,是秦国的制式弓箭,比猎弓强出不少,但张仲试过,有效射程至多也不过三百多米。 俯射能强些,但也不会超过五百米。 而这里,到悬崖上方,已经远远超出了这制式弓箭平射的有效射程。 更何况,这特么还是仰射,几乎四十多度的角,到悬崖上方。 这家伙,怕是还没睡醒吧! 许是醒过来了,亭卒自己也发现了不对,他放开了拉住张仲的手,呐呐的说道。 “不若,我去叫其他人起来,再一起去?” 张仲摇了摇头,一边向前走去,一边说道。“可能只是野兽惊动了它,我去看看悬崖和斜坡,是否有人悬下来就行。” “不会上去。” 夜间的山道极黑,哪怕张仲之前已经走熟,也不得不小心翼翼。 更兼他此时,还不知道是不是群盗趁夜逃了下来,便更是谨慎。 一步一步小心上前,张仲接近了悬崖的转折。 越过转折,就是另一面的山坡,张仲紧了紧手中的长矛,感觉山间无时无刻不在响起的风声似乎都弱了。 他知道这是自己太紧张的缘故,便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吐出。 平息心跳之后,张仲向前连走数步。 方一转过悬崖,还没有走上斜坡,张仲就发现了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 两颗硕大的,极其明亮的灯泡。 秦国自然不会有灯泡,所以,这是一双眼睛。 一双在篝火照耀下,宛如两个灯泡一般的卡姿兰大眼睛。 张仲将左脚前跨,身躯微微低俯,随后,左手前移,用盾牌挡住自己的半个头和前胸。 再将长矛平放,矛尖正对这看不清全貌的野兽。 这是他下意识的动作,也是他这些时日的训练结果。 整个秦国所有士卒,防御的标准姿势。 野兽没有动,就这般在黑夜中静静的注视着张仲。 张仲也不敢有太大的动作,生怕惊了这只处于黑暗中的掠食者。 一人一兽,就这般以篝火为中心,相互对视。 不知过去了多久,那两团灯泡也似的光源,突然向前移动了些许。 张仲心中一惊,精神愈加紧绷。 他右手握着长矛微微向后,做好了刺击的准备。 随着光源的不断靠近,张仲开始看到一团黑色的轮廓。 圆形的头,修长的身躯,目测,其首到后腿,至少有两米长。 张仲心中念头急转。 圆头,猫科动物? 这地方,这体型,难道是华南虎? 黑影走了几步就不再向前,它似乎,对火光颇为畏惧。 随后,它开始缓缓退去。 直到,消失在黑夜中。 但张仲还是不敢有太大的动作,他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猫科猛兽,但他,也曾是个家里有猫的人。 对于猫来说,如果害怕就不会去试探。 只要试探了,那就代表着,它将这种东西列为了它可以对付的目标。 那就必然,还会有下一次试探。 并且,不会太久。 42,盾前窥豹 - 高武大秦 - 绾尤 无声移动,是所有猫科动物的基本技能,小至奶猫,大至老虎,就没有不会的。 嗯,胖虎除外。 也正因为如此,张仲站在原地许久,都感知不到那只两米多的巨大猫科动物,到底走了没有。 他只能不断的转动,以长矛进行驱赶,并在心中安慰自己,自己穿着甲胄,还是双层,只要不被它咬到脖子,应该就不会死。 并且,以自己的力气,给它一盾,管它是华南虎还是东北虎,恐怕都吃不住。 “仲哥儿。”一个声音远远传来,是那个留守在原地的中年亭卒。 刚刚听到声音的刹那,张仲心中就浮现出了一个想法。 要遭! 许是张仲太久没有回去,亭卒喊完之后,又担心的问了一句。“要不要我喊人?” 而张仲,却根本不敢回话,因为此时,他听到了风声。 在他的头顶。 电光火石之间,以长矛的长度,根本无法回援。 张仲果断丢弃长矛,左手向上,用盾牌挡住自己的头颅,随后右手去拔腰间的青铜剑。 只听得一声皮肉撞击金属的闷响,张仲左手猛然一抖,随后,脚底一沉。 整个草鞋底,都陷进了泥土之中。 一阵指甲划过盾牌的声音中,张仲合身一推。 他不得不这么做,以猫科动物的前肢力量,和指甲的锋利程度,他若是不将其推开,等到野兽爪子划过盾牌之后。 指甲进入的,就将是他的小腹。 重物落地的声音中,刚刚拔出的青铜长剑,便携带着张仲六千余斤的力道猛然劈出。 铛的一声脆响,石头与青铜剑交击的反震力道,让张仲的右手整个一麻,这势在必得的一剑,却出人意料的落空了。 与此同时,青铜剑撞击盾牌的声音开始响起,伴随着的,是中年亭卒的大呼。 他听到了张仲青铜剑击中石头的声音,此时的他,已经在求援了。 而张仲却根本顾不得这点,他将手中的长剑向前横扫,想要驱赶这根本无法看见的猛兽。 但却毫无效果。 他面前的黑暗中,没有哪怕一丁点动静。 仿佛,那只猛兽,已经被他吓跑了。 张仲知道这根本不可能,从前世网上得来的资料来看。 夜半猎食的猫科猛兽,尤其是老虎,正是它最凶猛的时候,这时的它,是可以忍受一定程度的伤势的,除非在确定已经列入食谱的生物,能对它造成致命威胁,才会放弃。 否则,杀无赦。 山上已经开始响起了呼喊,另一边的山路,炭也带着亭卒,正在朝着张仲这边奔跑。 但远水解不了近渴,他们的来援需要时间,张仲只得一边挥剑,一边向着篝火走去。 这是目前唯一的办法,毕竟,从之前的反应来看,这只猫科动物,是怕火的。 走得几步,张仲猛然转身,将盾牌朝前一推。 砰的一声闷响中,张仲长剑直刺,却再次刺了个空。 那只猫科动物,又跑了。 但好在,张仲距离火堆已经不远。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火堆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黑暗,对于灵长类物种来说,实在是太过于不友好。 尤其是,当你在和猫科动物搏斗的时候。 不过现在好了,有光。 只要有光,张仲就不再害怕这只野兽。 因为,从之前的两次交手来看,这只野兽的力量,并不如他,甚至,还差出了不少。 只是因为它的敏捷极高,更兼有夜视。 才让张仲险些吃了大亏。 心中安定下来的张仲,开始寻找那只猫科动物的踪迹。 他环目而视,一点点扫过火堆四周的黑暗,终于看到了那团黑影。 它此时,正在远远的围着火堆游走,似乎想要绕到张仲的背后。 眼见这猫科动物,似乎并没有发现自己已经看到它了。 张仲脸上便不动声色,就连眼睛也不朝对方所在的位置去看,只缓缓移动着脚步,装出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但他眼角的余光,却一直都在估算对方的行进速度。 一,张仲默数了一声,左手紧了紧手中的盾牌。 二,张仲额头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他也不去擦拭,只默默的数出了最后的一个数字。 三。 张仲猛然转身,左手同时将盾牌举起,随后一剑捅出。 盾牌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随后,利刃刺入肉体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吼!”野兽的痛呼,几乎响彻了整个山崖。 也直到这时,借着火光的张仲,才从盾牌的边缘,看清了所面对的猫科动物,到底是什么。 它有着一颗大而圆的头颅,细密的软毛上,生着一个个黑色的斑点。 这竟然不是一只老虎,而是一只,金钱豹。 身长足足两米有余的庞大金钱豹。 此时,它的左前肢,已经被张仲的青铜剑完全捅穿。 趁它病,要它命。 张仲脑海中极速闪过这个念头。 脚下连踏,张仲尽量跟上花豹的后退速度,不让它脱离自己的青铜剑。 而左手,则将盾牌向前猛然一砸。 盾牌带起的剧烈风声中,花豹发出一声嘶吼,随后翻身一滚。 长剑划过肉体的声音再次响起,张仲手中一轻。 那花豹,竟然以整个前腿几乎彻底废掉的代价,脱离了张仲的长剑。 随后,它头也不回的朝着山上跑去。 张仲也跟着追了出去。 但很快,他停了下来,两条腿终归跑不过四条腿。 就算此时,它只有三条腿,张仲也一样跑不过。 只得眼睁睁望着它,一瘸一拐的沿着乱石,草木向上爬动。 张仲甩了甩长剑,大量血珠顺着长剑洒下,鲜红色的血液在篝火前的地面上,形成一点一点的红斑。 将长剑插在地上,张仲取下了腰间的长弓,将之拉满。 打算做最后的努力。 “吼!!!”一声绝望的嘶吼声响起,张仲愣了愣,看了看自己手中还没射出的箭支,有些懵逼。 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将弦一松。 弓弦的崩响声中,箭支划出一个漂亮的直线,正中花豹…… 身侧的巨石。 发出了铛的一声脆响。 43,张擒豹 - 高武大秦 - 绾尤 箭支的脆响,如同一记耳光,啪啪的打在了张仲的脸上。 生疼。 二十多步,不到三十步的距离,一只高一米多,长两米多的庞然大物,他居然射偏了,敢信? 将青铜剑拔出,张仲看了一眼前后腿都受了严重伤势,还在努力向前爬动的花豹。 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一个想法。 不知道秦国,有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 有个屁呀? 是豹子的皮毛不值钱,还是豹子的肉不好吃? 在这个地广人稀,野兽横行的时代,法家那群人就算是闲得蛋都碎了,怕是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吧? 左手将重盾再次提上,张仲朝着这只险些杀了他的花豹走去,他要去杀了它。 “仲儿,猛兽伤重,必起搏命之心。”张礁的声音自张仲身后传来,带着剧烈的喘息。“且用矛。” 张仲转过身,看见老人正一手持着长弓,一手握着长矛,站在不远处。 他的衣衫和须发上都沾满着露水,并且,还在拉风箱似的剧烈喘息,显得十分狼狈。 但在张仲眼里,这个老人,却着实帅气得紧,老帅老帅的。 离得最远的是他,来得最快的是他,射中花豹后腿的,也是他。 只能说一句,不愧是军中老卒,着实厉害。 “好。”张仲还剑入鞘,伸手接住老人扔过来的长矛。 豹兄,我来送你最后一程了。 随着张仲一步一步靠近,花豹开始露出它长长的犬齿,并发出低沉而嘶哑的咆哮。 “叫什么叫?” 张仲将长矛一转,用长矛的柄向下一敲,正中花豹的头顶。 “嗷~”花豹漂亮的卡姿兰大眼睛,被这一棍子生生敲出血来,发出了一声尖锐的痛呼。 脚下不停,花豹继续拖着伤腿移动,速度竟然还不慢。 张仲想了想,还是决定给它一个痛快。 他将盾牌丢在一边,双手握紧长矛,打算给它致命的一敲。 “吼!”眼见张仲弃掉盾牌,花豹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翻身一跃,竟然朝着张仲猛扑了过来。 张仲心中一惊,身形暴退,随着指甲划过皮甲的声音响起,张仲抬腿就是一脚,将这足有几百斤重的猛兽踹出十几米远。 肉体撞击悬崖的声音中,花豹口鼻溢血,浑身抖动,发出低低的哀鸣声。 眼见,就要不活了。 张仲这才低下头,看向胸前的皮甲。 那里,有五条长长的抓痕,一滴滴血液正在沿着抓痕渗出,这秦军制式的甲胄,足足两层,竟然都没有完全挡住那花豹的爪子。 大意了。 为了不破坏皮毛,干了一件蠢事。 “死了?”张礁走上前来,看了一眼悬崖边上的花豹,随口问了一句。 “嗯,死了。” 老人点了点头,将长弓挂回腰间,朝着花豹的尸体走去,张仲注意到,他的脸色很是难看。 “叔公还好吗?” “无妨,只是之前跑得急了些。”张礁摇了摇头,站定在花豹的身边,想了想,对着张仲说道。“你且过来。” 张仲走到张礁的身边,却见得老人将花豹后腿的箭支拔了出来,放进了他随身的箭囊,并伸手在张仲的箭囊当中摸了一支。 噗的一声,将其插在了花豹原本的伤口上。 ??? 这一顿操作,将张仲弄得有些迷糊,他正准备开口询问,却被跑来的炭的声音打断。“仲哥儿,发生了何事?” 张仲回过头,见得炭全服武装,已然到了篝火的旁边,而他带着的亭卒,却落了他不下百米。 这身体素质,差距有点大啊!“有一只豹袭击了我,已经被我杀死了。” 炭急速上前,走到张仲和张礁的身边,他低头看了看身长两米有余的花豹尸体,倒吸了一口冷气,惊叹的说道。“这花豹,可算得上是半只异兽了。” 不等张仲开口问异兽是什么,他就再次说道,语气中带着十分的佩服。“仲哥儿当真勇武过人,如此,已称得上张擒豹了。” 张擒豹??? 不行,赶明儿我就上山去打只老虎。 改外号叫张擒虎。 三人随意聊了几句,双桥亭的人才走到花豹的尸体旁边,他们看着两米多长的花豹,也是发出阵阵惊叹。 双桥亭的亭长,更是由衷的夸赞道。“仲哥儿之勇武,军中锐士恐怕也有不如。” 一个亭卒也附和到。“这当有十人不挡之勇啊。” “有仲哥儿在,群盗何族惧之?” 一声声的夸赞,让张仲很有些不好意思。 但同样,也有些自得,心中暗道,尽管夸吧,让我在一声声靓仔当中迷失自我吧! 直到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大晚上的,一只野兽,你就把我们全叫起来了?” 那是白石亭的亭长,他此时正指着求援的中年亭卒,大声的骂到。“不知死的隶臣,打扰了乃公睡觉,若是汝在我手下,我......” “便是在汝手下,你却要如何?”炭的声音极大,宛如一只发怒的猛虎,他越众而出,大声说道。“军法言,夜起三军,过时不到,衣甲不整者,斩。” 炭拔出长剑,向前猛踏数步,直走到了他的身前。“汝信不信,我就算此时杀了你,汝的头颅,也只是我的战功。” 白石亭的亭长茂,被吓了一大跳,他连退数步,远远的离开了炭的身前,呐呐的说道。“一只野兽也要尽起?” “以盾为号,听者尽出,这是贼曹掾的命令。”炭怒目圆睁,须发皆张,对着茂吼道。“你的盾呢?” “我我.......”茂结巴了一阵,硬着头皮说道。“没带。” “衣甲不整,你说我杀不杀得你?” 茂脸色巨变,却辩驳不得,只能俯身认错。“是茂之过,炭公恕罪。” 炭的脸色微微缓和了一点,但还是掷地有声的说道。“再有下次,我便杀了你。” 茂也不敢狂妄了,只低声应是。“唯。” 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便小声对着身边的老人问到。“叔公,亭长说的是真的?” “假的。”老人脸色不变,淡定的说道。“诈他的。” 张仲:......... 44,终于有肉吃了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这东西,浑身是宝。” 次日中午,张仲刚醒,还来不及看自己身上,处理过的伤势好没好,就被张礁拉了过来,站在他的身边,看他炮制那只死去的花豹。 他剥开花豹的皮,指了指其腿上的筋。 “它的筋,可以用来合成弓臂,使得弓弹性更佳,力道更强。” 合成弓臂,这东西难道不是用来做弦的吗? 难道我又被电视剧骗了? 也对,以前见过的军用弩,弦也不是用动物筋来做的。 管他是不是被骗了,这种太过于常识的问题,张仲也不打算去问了。 他毕竟不是百工,这不是他所应该关心的问题。 “若是早几日杀死它,我们就可以省下来一甲了。” 张仲点了点头,接过话头,问道。“若现在以此筋补给县兵曹,也不行吗?” “行文,你表兄已经递上去了,便不能改了。” “原来如此。” “不过,豹筋比牛筋要贵上许多,等制好以后,卖与县上大夫,说不得还能赚上不少。” “至少贵出一盾。”炭也起来了,他正端着一碗刚刚煮好的羹,一边喝着一边揉着眼睛。 好一会儿,他才接着说道。 “那么大的花豹,可不好对付,仲哥儿昨日是如何杀死的?” 张仲正准备开口说是自己叔公射中了它的后腿,却被老人抢先了一步。 “没看到伤吗?” “是一脚踹死的。” 随后,老人又说。“你昨日也来得太慢了些,我去时,仲儿连发两箭,都要把那豹子射死了。” “你还没到。” 张仲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说。 他已经明白了老人昨天换箭的意思了,老人是想让别人以为,那只花豹是他独立杀死的。 “我已经很快了,没看茂那小子都什么时候到的?” 随后,就是一阵相互拆台。 张仲插不上话,就准备过去吃饭,刚走几步,就看到了昨天一起防守的亭卒。 他端着一个硕大的盆子,朝着张仲走来。 “仲哥儿,你的羹。” “多谢。” “该道谢的人是我。”中年亭卒将羹递到张仲手上,感激的说到。“若是上半夜是我巡视。” “说不定已死在那花豹的口中了。” 这确实是事实,张仲听力比一般人要强,也直到那花豹快要到头顶才反应过来。 若是换成身边这个亭卒,多半是跪了。 不过,还有一个更大的可能。 “若是你,你就不会去看了。”炭在不远处笑骂了一声,随后对张仲说。 “仲哥儿若有闲暇,不如与我学些字。” 这是个好主意,张仲早就想这么说了,但一直不好意思开口。 此刻,由炭主动提出来,他没有丝毫的犹豫,顺着杆子就往上爬。 “那就有劳亭长了。” “说这些作甚。”炭笑的十分和蔼。 “我与你叔公乃是生死的交情。” “若非我每日不得闲暇,当初他也不会找三老了。” 吃饱喝足,又是一个美妙的下午,张仲取出兵器,开始继续练武。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相比起聊天打屁,练武倒还更有意思些。 这一练,便是大半个下午。 直到天不太明亮时,张仲才放下兵器,找炭学字。 学字的时候,张仲将秦国的字与后世的字,一个一个的对应,认起来倒是很快,但试着书写时,却出现了问题。 因为,秦国此时的字还是大篆(zhuan),笔画极其复杂,十分难写。 往往前面写出来,后面就忘了一两笔。 但尽管如此,也让炭十分惊讶了。 “仲哥儿学字如此之快,当时乡三老,为何不愿教你?” 张仲脸色尴尬,一笔带过。“我打了三老家的孩子。” “哈哈哈,三老也太过于小气了,孩子间的打闹算得什么事?” 如果你孩子,被一拳打掉了五颗牙齿,还被掐死了一条老狗,并且自己还差点被打了,你估计也不教了。 这一学,又是两个时辰。 直到老人在火上,将花豹的肉都烤好了,张仲才停下来。 伸手接过老人递来的青铜剑,张仲看了一会儿上面略有些焦的肉。 内心中,可以说是感慨万分了。 他来到秦国足足一个多月,除了一只小麻雀,这是第二次吃肉。 多可怜。 前世哪怕猪肉再贵,也不至于一个多月吃两次啊! 将肉吹了吹,张仲一口咬下。 有点柴,还没有调料,腥味很重。 更重要的是,没有辣椒,失去了烧烤的灵魂。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肉。 真香。 “这即将成为异兽的花豹,肉可是大补,仲儿,你要多吃些。”张仲手上的还没吃完,老人就又递了一块。 张仲嘴中嚼动着,含糊的问道。“异兽是什么?” “异兽这东西。”炭用长剑割下一块腿肉,见得张仲发问,想了想说道。“说来话就长了。” “但简单来说,就是体型超乎寻常的兽类,常见的,有蛮牛,鬃猪,虎猫。” “花豹,倒是少见。” “主要是寻常见到。”老人也接过话头,夸赞的说道。“一般猎人也捉之不得。” 果然,这就是一个变异的世界,连动物都变异了。 之前想的,去打只老虎换个外号的事情,大概是要重新考虑一下了。 绝不是因为怂,主要是要做好准备。 毕竟,花豹都能长到两米多长,并且听他们的语气,还有更大的。 那么,老虎这种东西,怕不是可以长到四五米。 “似这等花豹,其实,还不算难以对付。” “军中锐士,持弩,可轻易杀之。” 你给我一把弩,我也能杀。 张仲想起了自己射偏的哪一箭,若是有弩的话,恐怕那一箭,当时就能要了这花豹的命,他也不会受伤。 炭也跟着说道。“他如今体型已超出寻常,若等得一两年,长得更大些,便难以杀死了。” “那时,便可称得上是十人不挡的异兽了。” 十人不挡。 再往上,是不是百人,千人? 跟老人口中的猛将划分很类似啊! 这就是这世界对于力量等级的划分吗? 当真是简单粗暴到无法形容。 45,秦律 - 高武大秦 - 绾尤 第三日,晚上十点左右,张仲停下了写字,站起身,准备给炭道谢。 却被炭一把拉住,他指了指地面,示意张仲坐下。“今夜,我教你到丑时末。” “你熬不熬得住?” 张仲双目一亮,熬夜什么的,对于他来说,完全不是事。 如果不是因为炭要睡觉的话,他能每天学到天亮。 毕竟,学习使人快乐。 学习使人废寝忘食。 “熬得住。” 炭点了点头,开始在地上写一些张仲还没有学过的字。 “亭长今夜为何睡得如此之晚?” 炭手下不停,一个个篆字开始在地上呈现,他头也不抬的说道。“今夜,是茂那个小子守夜。” “我放心不下,便与双桥亭亭长两人,分别值守。” “以免那个什么都不会的孺子,误了大事。” 原来是这样。 “仲哥儿若是到了丑时,还熬得住的话,可以找双桥亭的亭长石木。” “他到时候应该已经起来了,你可以让他教你。” 还有这种好事,那必须熬得住啊! 修仙使人青春永驻。 修仙使人长生不老。 学字的途中,炭时不时就会望向山下的篝火,以免真的发生什么意外。 而张仲就轻松多了,他只需要好好认字写字就行,若是真的有意外,身边的炭会叫他。 学习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张仲这边还没有什么感觉。 那边,双桥亭的亭长石木,就已经醒了。 张仲其实很佩服他们的生物钟,说几点醒就能几点醒,也不知道身体机能是怎么判断的。 石木整理好甲胄,走到火堆旁边坐下,他先看了一会儿张仲写的字。 再看了看炭写的字,方才笑着开口。 “盗律都写到这里了?” 是的,炭教张仲写的字,都是从盗律里面抄下来的。 让他在学字的时候,能顺便背下来整篇盗律。 可以说是用心良苦了。 “那是因为仲哥儿学得快。” “是学得快。”对于炭这句话,石木十分赞同,他知道张仲初学时的水平,也知道他才学了两天。 这样的学习速度,比起他当初学字时,要快了太多太多了。 “比我当初,快了数倍还不止。” “哈…”炭大笑了半声,突然想起别人都睡了,又憋了回去。“那接下来,就由你来教吧!” 听得此话,石木微微一怔,随后诧异的问道。“仲哥儿不睡觉吗?” 张仲立刻表示自己还可以学,并且精神状态良好。 “年轻真好。”石木感叹了一声,随后开始将盗律接着写下去。 张仲看了看石木的字,写得不算好看,但却算得上周正。 至少,不会让人认不出来。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的是,秦国的识字率,就封建王朝来说,简直到了恐怖的程度。 几乎只要是作为官吏的,都识字。 里长除外,因为不算官吏,并且,没有俸禄。 而这些官吏,还会教导其他人识字。 不过,不是无偿的。 这大概也是秦国,唯一一个可以光明正大收受礼物的方法。 以尊敬师长的名义。 这一学就到了凌晨五点,张仲仍旧神采奕奕,兴致极高。 但石木,却有些撑不住了。 他昨夜在山间防备,足足熬了一晚上,今夜又熬,着实是有些困了。 “亭长不若去睡,这里我来看着。” 正好多对比一下秦国的篆字,和后世的简体字之间的区别。 这大概也算是考古了。 石木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只是看了外面一眼,随后,低下头继续写着盗律。 “盗律快要写完了。” “明天,你可以让炭教你一些不太常见的字。” “并多记记这两天学的。” “唯。” 石木放下木枝,拿起羊皮水袋洗了把脸。 洗完之后的石木,精神了许多。“为官不可不知法,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是故,盗律为秦法根本。”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这是盗律开篇的第一句话。 不像后世把盗贼两个字放在一起,在秦国,贼是贼,盗是盗。 两者的律法,也是分开的。 区别在于,贼主要是指那些杀人,放火,危害社会治安的恐怖分子。 比如这次要抓的那些蛮人,其实就属于贼,罪名是贼杀官。 不过,为了不引起乡民的恐慌,类似的情况,亭长们一般说的都是群盗。 而盗,则是指的小偷,和强行闯人家中,盗窃东西的人。 眼见得石木很是正式,似乎要说些什么,张仲便停下了书写,认真听着。 “我且考考你。” “亭长请说。” “人有桃,甚美,路人馋之,摘五,主见,何罪?” 有人因为别人家的桃子长得好,就摘了几个,被主人发现,报于亭上,该怎么处罚? “不盈五人,不盈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黔为城旦。” 不像后世的小偷小摸,被逮住只是行政拘留,甚至,只是批评教育。 在秦国,小偷的罪名就要严重得多了。 单独偷窃,一钱以上,不足220钱,就要被罚去修城墙。 刚刚学到这里得时候,张仲就想问一句周某。 敢不敢来秦国偷个电瓶车? 当然,这是个笑话,秦国没有周某,也没有电瓶车。 石木点了点头,接着问道。“有商一人,被盗,言失钱两千,捉,得钱八百,查,商端诈,问,盗何罪?商何罪?” 有一个商人,被偷了钱,说自己丢了两千,捉到贼人,搜得账款八百,经过查实,是商人故意说了假话,问商人什么罪名,盗贼什么罪名。 “商端为,罚两甲,盗黥劓以为城旦。” 秦国的法律极其细致,对于告发人产生的诬告,是有一个故意与非故意的考量的。 这条答问当中,商人是故意加钱的,所以,会被罚款,如果不是故意,比如只说被盗了千钱,与基本事实大致符合,也不是故意加钱,就是无罪。 这就是“暴秦”的法律,严苛而又尽量保证公平性。 “有.....”石木回头看了一眼山下,正准备继续问张仲,却猛然间再次回头。 随后,他整个人一怔,对张仲说道。“你看那里,是不是个人?” 46,夜袭 - 高武大秦 - 绾尤 青铜剑敲击盾牌的声音响起,这声音来自于石木,他并没有等张仲回答,便直接敲响了盾牌。 张仲急忙起身,将盾牌,长矛抓在手中,越过火堆,朝着山下跑去。 与此同时,不远处的山洞中,也冲出了两道身影,那是合甲而睡的炭,和张仲的叔公。 紧接着,石木也停了敲击,收起盾牌,与在山上守备的茂,一起向着山下布防的位置跑去。 山道难行,夜间的山道更难行。 但张仲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身体素质都超过常人。 平衡性十分良好的他,在这走过不少次的路上,倒是也不虞会摔下去。 一阵奔跑之后,到得山下时,前夜,张仲所在的石头边,正躺着一个亭卒,睡得甚香。 张仲看他时,他还在咂嘴。 情况紧急,张仲也不去管他,继续向着火堆跑去,他此时,已经看到了那个人影。 那是防守的另一个亭卒,正躺在火堆附近的地上,生死不知。 “仲儿停下。” 张礁的大喊从身后传来,张仲连忙停下脚步,等着身后的老人和几位亭长的到来。 “举盾,上去看看。”炭将手中的盾牌举起,一马当先朝着火堆走去。 张仲将老人挡在身后,用青铜盾护住他的头胸,紧紧跟随着炭的脚步。 到得火堆,张仲才发现,那名亭卒,面向火堆那一面,有一个不太宽的伤口,捅破了皮甲,血液流了一地。 炭脸色极其难看,他蹲下身,将手中的盾牌放下。“帮我戒备四周,我来看看。” 张仲身躯半蹲,依言用盾牌挡住炭的上半身。 炭先是伸手探了探亭卒的呼吸,并用手指拉开了他的眼睑,随后沉闷的说道。 “已经死了。” “看伤口,应该是匕首一类的武器,自前胸透入心脏。”张礁摸了摸亭卒的伤口,并顺手在死亡亭卒的嘴角擦了一下。 “有水的痕迹,他曾被人捂住了嘴。” “剑未出鞘,有控制的可能,行凶者当有两人以上。” “应当正是我们要找的,杀官的贼寇。” 一直看着地面的石木也插了一句。“地上有脚印,其中一个行凶者,身高当不盈七尺。” “另一个,是身高八尺余的高大汉子。” 三个老行伍,你一句我一句,说出了许多的线索。 以至于,让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 他不禁内心惊叹,秦国的刑侦学,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了吗? 连普通的亭长都能看出这么多东西? 这还没完。 张礁看了一眼山道不远处的一块大石,眼神深邃的说道。“这火堆,燃的不对位置,贼人当是躲在这里袭击的他。” “当真该死。”炭转头看了一眼茂,声音低沉而沙哑,饱含着强烈的怒意,但终归还是忍住了。 “眼睛未变,身体尚温,贼人定然未曾走远。” “两人一队,找!” “你。”炭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亭卒,喝道。“去矮山烧坡。” “唯。” 众人各自取了火堆中的木头,四散开来,唯有那个睡觉的年轻亭卒,浑身发抖,连木柴都拿不起来。 张仲看了他一眼,知道他是因为什么而害怕,他犯罪了。 并且,是足以处死的大罪。 张仲也不可怜他,这人算是罪有应得,两人值守,同袍死了,他还不知道原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持着长矛,张仲跟随着手拿燃烧木头的中年亭卒,开始沿着山坡向下寻找。 不断向前的途中,张仲能看到身前的中年亭卒身体在微微颤抖。 “不用怕,有我在。” “仲哥儿有生擒虎豹之勇,有仲哥儿在这儿,我自然不怕。” 中年亭卒应了一声,随后声音颤抖的说道。“就是,止不住。” 我懂。 张仲没有打趣他,这时候也不是打趣的时候,他只就着火光看向四周的草木。 蜀地冬天的草木极多,且极长,很容易躲人。 搜索起来,便须得极其仔细才行。 好在手中的长矛足够的长,只需要对着草木一阵乱捅,就可以防备对方躲在草木中暗算自己。 中年亭卒因为手中没有持兵器的缘故,很没有安全感,不过才走几步,他便又有些担心的问道。“贼人会不会分散逃了。” “有可能,但我们也在分开追踪。” 其实,张仲心中知道,这些贼人多半是不太可能分开跑的。 固然,分开逃跑的成功率更大,但蜀地民风彪悍,且各亭各里,如今都有不少的壮年,一两个贼人散开,对于他们来说。 那简直是天上掉钱的好事。 还一掉就是二十八金。 而十个人就不同了,他们既然已经脱离了包围圈,只需要集中十人的力量,一路的民夫肯定不敢阻挡,只需要不停的逃。 很快,就能越过这些大小山脉,进入牙门山。 到时候天高地远,谁也奈何不得他们。 但张仲却不能这么说,前面的亭卒胆小如鼠,若是得知了自己一旦找到贼人,必然就是十个的话,恐怕,连火把都不敢打了。 一路前行,张仲和中年亭卒都没有选择固定的路线,而是不断的乱走,将附近的草木都搜索一遍,连树上也未曾放过。 但找了足足一刻钟,却毫无所获。 中年亭卒将木头倒过来,让火焰燃烧得更大一点。 做完这件事后,他小声询问张仲。“仲哥儿,贼人莫不是逃远了。” 张仲摇了摇头,没有回话。 他心中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石木几乎每写几个字,就会回头望上一眼。 从他当时发现异常,到所有人跑下去,最多不过一刻钟。 听起来似乎很长,但要知道的是,蜀郡冬天的夜,几乎是没有什么光的。 以蜀道的难度。 在不熟悉的情况下,不一步一步摸着走的话,不撞进田里,不磕在石头上,那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贼人没有走远,也没有在附近,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那就是那些贼人,还在山上,根本就没有下来。 张仲抬头看向高高的大山,越发坚定了自己内心中突然萌生出的想法。 因为,此时已经六点多了。 却没有响起野鸡的叫声。 47,冒进 - 高武大秦 - 绾尤 佐证这件事的,还不仅仅之前张仲所发现的。 更因为他这一路走来,并没有看到任何脚印。 对手的心思,此刻已昭然若揭。 以袭击亭卒,来做为幌子,让防守的士卒以为他们已经跑了,分散开寻找,到得相距颇远的时候,再一举冲出来。 或者,更等到所有人都以为他们逃走了,再冲出来。 此时,这些贼人,在张仲眼里,已经不是想象中什么都不懂的民夫。 他们当中,极可能有参加过战役的老兵。 想到这里,张仲突然想到自己的叔公,以及炭,石木两位亭长,他们岂不危险? “等等。”张仲轻喝了一声,却吓了身边的亭卒一大跳,他抖抖索索的转过身,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仲.....仲哥儿,怎么了?” 张仲抬头,看向那远比防守地点还要高的悬崖,这几乎两百米的高大悬崖,就算是结绳,也悬挂不下来。 这里,不值得搜了。 “回去。” “唯。”亭卒转过身,再次走在前方,许是因为要去的地方人多点,他倒是没那么抖了。 很快,张仲再次回到山坡下方,还没有到火堆,就听见一个极小的声音在喊他。 “仲哥儿,过来。” 张仲微微一愣,不等他反应过来,那个声音就接着说道。“咸,汝拿着火把往远处走,之后挂在树上再回来。” 咸微微一怔,随后转身向着另一个方向寻去。 直到这时,张仲这才听出,这个压低了的声音,他的主人是谁。 滴水亭亭长,炭。 张仲沿着声音所在的位置,慢慢摸索过去。 没多久,他就走到了炭所在的位置,借着天空中才开始微微泛起的光亮,张仲看见了这里所聚集的人。 炭,张仲的叔公张礁,石木,加上张仲自己。 总共四个人。 张仲大约猜到了他们在这里做什么了,但还是询问了一句,确定一下。“你们不是?” “刚刚查找之时,路上无贼人脚印,草丛无践踏痕迹。” “贼人多半未出,便是出,也未曾尽走。” 果然,他们也发现了这一点,秦国的官吏,当真可以说是抓捕犯人的行家里手了。 “那我们?” “等。” 等了一会儿,几人没等来贼人,反倒是茂带着三个亭卒回来了。 “叫他不叫?”炭随口问了一句,然后四人面面相觑,有些拿不定注意。 但很快,就不用拿主意了,因为茂已经走到了火堆旁边,蹲在地上,看着已死去的亭卒。 而侧对着张仲他们的脸上,脸色极其的难看。 至于那个曾经睡觉的亭卒,此刻脸上全是红肿,似乎被其他人打了一顿。 私斗,要是这会儿出去,应该可以把他们全抓起来了。 刚刚学完盗律的张仲,有点条件反射,就像是小时候学完勾股定理的时候,看见个三角形就想算一算。 此时,他也同样是这样,就想找个犯法的,抓一抓。 “如此,也好。”石木突然开口,他的神情在黑暗中看不清楚,但声音却很淡然。 “若全走了,贼人说不定还不信。” “也是。”炭附和了一句,彻底打消了叫茂过来的心思。“叫他过来反而误事。” 炭话音刚落,就听见铮的一声脆响,是箭支和青铜盾交击的声音。 随后响起的,是茂愤怒的暴喝。“早知道你们这群贼人没有下山,纳命来。” 不过刚刚喊完,茂就一马当先,带着三名持火把的亭卒,向着山坡之上冲去,很有些冲阵猛士的味道。 炭愣了好一会儿,才发出一声气急的怒骂。“竖子。” “尽坏我大事。” 尽管怒骂出声,炭还是不得不冲出去,见死不救是犯法的,更何况是同袍,那就更加严重了。 所以,哪怕再看不惯,四人也不得不跟上去。 途中,张礁轻声对着张仲说。“茂不得不如此,他伍中已死一人,若不得贼首,他全伍皆要受罚。” “但他不等同袍,如此冒进,却是军中大忌。” 张仲点了点头,将盾牌紧紧持住,朝着山坡奔跑。 “山中树多,矛不好用,先弃之。” 四人皆丢下长矛,拔出长剑,速度再次加快。 但他们才不过跑到半山腰,茂就带着两个亭卒向下跑回来了,他们神情惊慌,面如土色,连盾牌都丢了,只亡命也似的跑着。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巨大的轰鸣声。 张仲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被一只手抓住,拖了个翻转。 “有滚木!!!”炭发出一声大吼,随即转身,拉着张仲就往山侧的悬崖跑去。 临走之前,他对着正在奔跑的茂三人吼道。“丢掉火把。” 话音刚落,就是一阵箭支破空的呼啸。 两个亭卒发出痛呼,栽倒在地,顺着山坡向下滚去。 茂手中没有火把,目标不太明显,只肩上挨了一箭。 他虽然智商不高,但军事素质还算过硬,没有丝毫停留,连滚带爬的跑到悬崖壁,随后才捂着肩膀,缓缓蹲下身子。 而张仲这边,还未曾跑到悬崖,身边的炭就发出一声痛呼, 张仲心中一惊,以为炭也中了箭。 “不要管我,我旧伤发了。” 怎么可能不管? 长剑来不及插回鞘中,张仲便往嘴边一送,用牙齿咬住,单手一揽,将炭整个夹在腋下,朝着悬崖继续跑去。 “仲哥儿,你还年轻........” 张仲嘴中咬着剑,不好回话,只不停迈动着脚步,向前奔跑。 “炭,汝休得啰嗦。” 老人的声音在左近响起,他的奔跑速度向来很快,比起张仲这个年轻人也不差太多。 就在即将抵达悬崖边上的时候,一根巨大的木头,朝着张仲撞了过来。 张仲将牙齿咬得崩崩作响,深呼吸一口气之后,奋力一脚。 巨木发出一声闷响,张仲从脚尖到脚掌,整个一疼。 随后,巨木便转了方向,朝着另一边悬崖滚去。 再跑了十余步,张仲终于到了悬崖,他将炭放下,看了看身边,老人和石木都在,才缓缓松了口气。 “年轻怎么了?”张仲将长剑再次握在手中,对捂着左胸的炭说道。 “吾虽幼,却也不舍同袍。” 48,triple kill - 高武大秦 - 绾尤 一根根巨大的木头,从张仲身边滚过,他靠着石壁一动不动,除非实在避不开,才站出去给它一脚。 滚木不多,只有七根,很快便过完了。 紧随滚木之后的,是十来个在微光中只有大致轮廓的黑影。 光线不强,张仲看不清他们的模样,但却能看出他们的体型,颇为壮硕。 看了一眼山下被射翻,又被滚木击中,倒伏在地上,生死不知的两个亭卒,还有中了一箭,被滚木擦了一下,正在低声哀嚎的茂。 张仲心中,恨不得把这个坑爹的货活活掐死。 本来设伏等贼寇下来,再一举击破。 好好的布局,全都被这个坑货给毁掉了。 若不是他贪功冒进,自己和叔公等人,根本不会上来。 也就不会被滚木将自己四人,与山下的亭卒们分开。 并且,之前那一场滚木,要不是张仲神力惊人,估计他的叔公和两位亭长,都得死在滚木之下。 就算不死,像这货这样擦伤一下,之后再以三对十,那也是稳输的局。 哪怕是现在,张仲几人完好无损,仗也一样难打。 不仅仅因为人数上的差距,还因为,那些贼人携带有长矛和戈戟之类的长兵器。 而张仲他们,用的却是六十多公分的青铜剑。 “挽弓。”随着老人一声令下,张仲将青铜剑插在地上,拉开了长弓。 “我之过也。”炭努力将弓拉开,左胸的伤势疼得他额头都在冒冷汗,但还是坚持说完。“不当弃矛。” “不弃,就死在滚木之下了。”张仲松开右手,弓弦的脆响声中,箭支正中敌人胸腹。 其余三人的箭支也差不多,他们都是老行伍,二十多步的距离,哪怕只有一个轮廓,也不会射偏。 然而,敌人却只倒下了一个。 其他三名中箭之人,就在张仲懵逼的眼神中,胸口插着箭支,继续向着山坡下方跑来。 “举盾。”炭没有惊讶,立刻就下了另一个命令。 四人半蹲在地上,以盾牌遮住自身大半,然而一声脆响之后,竟只有一箭射中了他们的盾牌。 这命中率,不高啊! 张仲起身,此时,双方都已经来不及再射第二轮了,因为他们和贼人之间,相隔已不足十五步。 这种情况下,无论差距有多大,都只有一个办法了。 狭路相逢,勇者为胜。 炭也和张仲是一样的想法,他右手将长剑高高扬起,发出一声大吼。“岂曰无衣。” 张仲,张礁,石木,尽皆出声。“与子同袍。” 受伤颇重的茂,也发出了一声同样的高呼,随后拖着伤体朝着贼寇迎了上去。 双方迅速接近,到得还有五六步的时候,张仲才勉强看清这群蛮人的装束。 他们,穿着秦军制式的盔甲,手中持着长矛戈戟。 并将盾牌绑在了胸口,这也是之前为什么中箭不倒的原因。 除了额头上抹着鲜血,和盾牌比较怪异之外,他们看起来和普通秦卒没有任何区别。 但此时,却不是观察那么多的时候,贼人已经离张仲不足五步了。 与张仲正面相对的,乃是一个持戟的贼人。 这时候的戟,还不是后世的青龙戟和方天画戟一类的兵器。 而是,纯粹的以戈和矛合在一起的,最原始的戟。 “铛。”一声青铜的脆响,张仲原本还有些忐忑的心,瞬间安定了下来。 原来这贼人的力气,竟然如此弱小。 别说比之前杀死的花豹,就连里中的丑夫,他也比不过。 张仲将盾一侧,让戟刃顺着盾牌面划过,随后欺身上前。 那贼人心中一慌,连忙将长戟后拖,戟上长长的戈刃,正对张仲的后背。 与此同时,一柄长矛,直突张仲前胸。 这贼人,近身了不弃长戟拔剑吗? 呵,愚蠢。 张仲低低的骂了一声,左手抬起,将戟杆往腋下一夹,青铜长剑同时猛力一挥,正中刺过来的长矛。 脚下不停,张仲向前连踏数步,持戟的贼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手中的戟杆撞得失去平衡。 随后,在他惊恐绝望的目光中,张仲的大脚向下一跺。 这一脚,张仲用了全力。 他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以至于轻盾发出了一声不堪重负的脆响,青铜盾面被整个崩碎,木头炸开的碎片中,一阵噼里啪啦的骨骼断裂声随之响起。 那贼人的胸腔,竟然被他整个踩炸了,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死在了冰冷的泥地上。 原来杀人这么简单? 不容细想,一柄长戈就直突张仲头颅,之前被击开的长矛也同时刺了回来。 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两把长戟也照着张仲当头砸下。 这些贼人,几乎出了一半人来对付他一个。 情况危急,以盾牌的防御面已然防御不住,张仲索性将盾牌整个向前一扔。 砰的一声炸响,持戈的贼人被这近百斤的盾牌整个砸飞。 左手握住刺来的矛柄,张仲推着他不断前进,直到两柄长戟的戟杆砸在了他的肩上。 近身了,三位,受死吧! 左手用力一拽,持矛的贼人受不住张仲的巨力,长矛被整个夺了过来。 他脸上一慌,转身就要逃跑。 张仲将长剑往地上一插,右手握住矛柄,身躯一转,长矛便好似棍子一般横扫出去,正中贼人腰间。 这一棍何其之重,以至于木质的矛杆竟然承受不住,崩成两截。 而那贼人,更是整个腰部都被张仲完全打碎。 将手中断掉的矛杆扔开,张仲拔出地上的长剑,正要上去给两个持戟的贼人一人一剑。 却感觉腰间一疼,自己却先中了一剑。 他低下头,面前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身高不过五尺左右的样子。 还有这么小的贼人? 战场之上容不得犹豫,张仲也不细想,抬腿就是一脚,却被那小孩躲过。 早有预料的张仲,左手一抓,便抓住了其肩膀。 随手往下一按,只听砰的一声,小孩整个被按翻在地,一动不动。 肩上的长戟随之一松,张仲抬起头,将长剑紧握,正准备继续迎战。 却发现那两个持戟的贼人,竟然并没有拔剑,而是头也不回,大呼小叫的向着山下跑了。 49,锤,棍,不可力敌 - 高武大秦 - 绾尤 贼人总共不过十来个,张仲杀了三个,弄晕了一个,吓走了两个,眼前便彻底空了。 而此时,腰间短剑造成的伤势才开始生疼。 低头看了一眼,那短剑捅穿了两层皮甲。 所幸小孩力气并不算太大,张仲的筋骨亦十分强健,并未伤得太深。 但还是很疼。 至于那两个跑掉的贼人,他是不打算去追的。 不仅仅因为他腰上有伤,还因为,山下有着六个亭卒。 张仲咬了咬牙,忍着疼痛将沾满血沫的盾牌提起。 不过刚刚拿在手中,就听见一声大呼。 “仲儿,小心。” 张仲来不及细想,将手中盾牌一举。 宛如寺庙撞钟般的声音,震得张仲耳朵嗡嗡做响。 而左手上传来的巨力,也让张仲连退数步,险些摔到在地。 嘶! 好大的力气。 张仲稳住身形,看向之前所在的位置,那里,有着一柄青铜所铸的兵器,外形十分怪异。 就像是,一个多边形球体,上面穿了一根棍子。 这外形张仲并不陌生,这是长柄大锤。 他之所以觉得奇怪,只是因为…… 秦国有这种兵器? 且不管有没有,刚刚那一击,很明显就是这个大锤造成的。 张仲念头一转,心中浮现了一个想法。 “这种重兵器,好像比剑更适合我。” 微微动了动左手,将盾牌调整了一下位置,张仲感觉到小臂有些生疼,应该是被砸伤了。 但他并不在意,他现在在意的,是那个对手。 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能在力量上和他一较高下的对手。 那是一个极其魁梧的壮汉,他身高足足八尺有余,双臂横生的肌肉将冬衣完全撑起,宛如以前张仲见过的斯巴达雕像,穿上衣服的版本。 不过,此时,他似乎也并不好受。 因为,他的右手正在滴血,那是刚刚被大锤上的反作用力震开时,虎口崩裂所造成的伤势。 壮汉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再看了看张仲稚嫩的脸。 “好力道,后生,你多大年纪?” 张仲没有回答,握紧了右手的长剑,向着前方猛冲过去。 想拖延时间恢复体力? 门都没有。 壮汉也不再问,右手握住锤柄,向后一拽,同时,身躯向前踏出半步。 右手一抡,伴随着腰部的扭动,那不知多重的大锤便向着张仲当头砸下。 壮汉这一砸,将张仲整个人惊得冷汗都下来了。 似这等重兵器,在砸下时候的力道,要远远超出使用者本身的力道。 尤其是,这壮汉无论是挥锤的时机,还是落锤的距离,都把握得极其准确。 正是张仲冲过来,逃避不开,而又正在锤头之下的时候。 “单手挡不住。” 张仲脑海中浮现出这个念头的同时,右手已然弃了长剑,举起盾牌。 比之前还要响亮的金属交击声中,张仲整个脚底都陷进了泥土。 而左手小臂,更仿佛针扎也似的疼。 但好歹,是挡下来了。 而在砸下的同时,壮汉就放开了锤柄,以避开反震的力道。 随后,他再次接住锤柄,双手同握,身躯一转,大锤便横击向张仲的腰间。 强忍着腰间伤口的疼痛,张仲再次将盾牌下移,挡向这横击的一锤。 这一击的力道比之前下砸的要轻,但仍旧极其凶猛。 以至于张仲连退了十余步,方才止住脚步。 这期间壮汉亦如影随形,拖着大锤跟着张仲移动。 在他跟随张仲奔跑的同时,他右手不断在锤柄上调整位置,到张仲停下时,他已然再次握住了大锤柄的末端。 还来? 张仲看见这个姿势,整个人都不好了。 好在,这次张仲并没有前冲,身躯在没有冲力的推动下,张仲可以很容易的变向。 “待他砸到地上,抢了他的锤,或者,直接用盾牌砸死他。” 心中念头急转,张仲已经做好了放手一搏的准备。 然而,壮汉却再次出了张仲的预料。 在距离张仲还有两三步的时候,他身躯一转,将后背对准张仲的同时,右手划出了一个大大的半圆。 震耳欲聋的响声中,张仲再次立足不稳,撞在了身后的悬崖壁上。 胸口一闷,铁锈的味道从喉咙蔓延到嘴里。 张仲将血对准壮汉,猛力吐出。 壮汉丝毫不管,只微微眯起双眼,以免血液进入眼睛。 “后生,你勇武过人,我不敢留你,送你一程吧。” 说完这句话,壮汉改单手为双手,再次抓起大锤,就要趁张仲受伤,要了他的命。 崩的一声弦响,壮汉身躯一歪,大锤砰的一声砸在了石头上。 碎石划过张仲的皮甲,割出一条条白色的印记。 “是我,送你一程,”张仲双目圆瞪,以盾牌凸起处为尖,对着壮汉合身一撞。 壮汉肩上中箭,只来得及将锤的长柄横过来。 铛的一声脆响声中,他被张仲撞得倒飞了出去。 远远的摔在了山坡之上。 把口中剩余的血液吐出,张仲将盾牌从已经快要不能用力的左手,换到了右手。 脚步不停,他提着盾牌直冲刚刚爬起来的壮汉。 右手用力,猛然一砸。 壮汉将锤柄再横,挡住了盾牌,却被张仲一脚踹中了腹部。 嘴角溢血,身形暴退的途中,他将锤举过头顶,由上至下一砸。 铛的一声,正中抬起的盾面。 张仲发出一声闷哼,鲜血再次涌入了口中。 而壮汉受此冲击力的影响,虎口也再次崩开,沾满粘腻鲜血的锤柄,自他手中飞出,远远的落在地上。 宜将剩勇追穷寇。 张仲将喉咙口涌出来的血液尽数咽下,再次朝前追去。 那壮汉手中失了武器,却也不慌,只将脚在地上一铲,随后一踢。 泥沙碎石扑面,张仲不敢闭眼,亦担心冲过去时,盾牌挡住视线,被其攻了下盘。 只得将身躯微微下蹲,以盾牌挡住胸腹头颅。 叮叮当当的碎石响声中,张仲刚刚露出一点视线,就看见一只四十四码的大脚。 皮肉交击金属的闷响中,张仲再次后退。 眼角余光中,他看见壮汉翻倒在地,随后连滚带爬的起了身,抓起之前被张仲按倒的孩子,转身就朝着山下跑去。 50,抢功 - 高武大秦 - 绾尤 都这时候了,你还想跑? 张仲疾步向前,连追数步,借着身体向前的冲力,他将手中的青铜重盾奋力向前一扔,十步之外,正中壮汉后背。 壮汉只来得及将左手上的孩子抱在怀中,便被砸得连翻了好几个滚,直到撞到石头,才勉强爬起来。 刚刚起身,他便噗的一声喷出好一大口鲜血,将怀中的孩子染了一身,嘴唇张了张,血沫不断涌出,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吾箭术不佳,但十步之外,以重物而投,百发百中。” 张仲先前再走得几步,伸手在地上捡起一把长剑,随后一步步朝着壮汉走去,他面无表情,丝毫不以此自傲。“汝,该死了。” “是该死了。”壮汉此时才缓过气,他嘴中仍在不断的溢血,但还是伸手小心翼翼的抹了抹小孩身上的鲜血,却发现越抹越多,只得放弃。 “吾自以隶臣之身,入军以来,杀韩人甲士,足二十六人。” “乃换得全族共免奴籍。” 可惜了,好一个甲士。 张仲内心感叹了一下,但面上却丝毫不为所动,敌人之间的惺惺相惜,不是一个正常智商的人应该做的。 那是高智商的人,才有的资格。 “今因小人之故,亡命于此,得遇汝这等豪勇之士。”壮汉开始无声大笑,脸上的表情不知是悲是喜,最终,他发出一声长叹。“天命!” 张仲仍在缓缓向前,丝毫不因为对方的话而有所动容,也不因为对方重伤而冒进,只握紧了右手中的长剑,步步为营,不打算给他任何翻盘的机会。 “咳咳!”壮汉再次吐出一大口鲜血,他用手捂住嘴,血液却顺着手指的缝隙一点点滴下,落在怀中孩子的脸上。 将怀中的孩子放在身后,他转过身,拔出腰间的长剑。“后生,送吾一程吧!” “可。” “阿爹!!!”孩子的叫声惊动了正要奋力一搏的壮汉,他低下头,看着刚刚醒来,爬到面前的孩子。 好一会儿,他才开口对张仲说道。“他未杀过人,身高不足六尺五寸,年纪不过十一。” “吾只求你,不要杀他,以律法处置可否?” “他刺了我一剑。” “汝亦将死于吾手。” 壮汉点了点头,蹲下身,看向面前的孩子。“你会怪阿爹吗?” 小孩摇了摇头,脸上全是泪水。“阿爹,你在吐血。” “可否答应阿爹最后一件事?” “以后看不见了,不要害怕。”壮汉轻声说着,将长剑剑刃横过,正对准孩子的眼睛,他深吸了一口气,便要一剑割下。 张仲内心中一叹,还是不忍心,便抬起长剑挡住了这割下的一剑。“他的罪,将由县狱审之。” “是死是活,律法自有结果。” 壮汉微微一怔,随后将手中长剑一丢,站起身郑重的对着张仲抱拳一礼。“花蛮白荼拜谢。” “不要杀我阿爹。”小孩跪在地上,将头磕得砰砰作响,不过几下的功夫,就将额头撞出血来。“不要杀我阿爹,我可以做你仆人。” “以后,不要想着报仇,战场上立功得爵,若是你母亲被捉了,你可换她回来。”壮汉看着小孩,眼中有不舍,有心痛,有后悔,最终,却只伸出了右手,一掌击打在了他的后颈。 小孩闷哼了一声,随即晕倒过去。 张仲闭了一下眼睛,随后再次睁开,将剑对准壮汉左胸,一剑穿心。 与此同时,自山下,一支利箭射来,正中壮汉脖颈,青铜箭头穿过壮汉喉结,差点碰到张仲的皮甲。 “嗬嗬~”壮汉跪倒在地,发出两声漏风的痛呼,随后头颅一歪,死在了张仲的面前。 谁干的? 张仲将目光投向山下,只见得有接近二十名甲士从山道下方往上,为首的两个甲士,腰间还挂着三颗人头。 这些人,没见过,是之前烧坡喊来的援军吗? 张仲不认识他们,也不好上去打招呼,只静静的看着他们一步步向着战场走来。 为首的甲士,看了看站在尸体前的张仲,眼睛微微眯起,而旁边另一个矮壮甲士却开口了。“那亭卒,吾等救汝一命,还不将贼人头颅速速割来。” 割来? 这是,抢人头? 都说秦国为了首级,同袍都可以刀剑相向,难道,今天被我遇见了? 张仲心中有些不妙,对方人数众多,要是动手,他可能刚不过。 正在思虑对策间,那为首的甲士似乎下定了决心,他语气和蔼,仿佛受人尊敬的长者。“汝下去候着吧,此地自有吾等处置。” 你处置,便是割掉贼人的头颅,抢我的功劳吗? 虽然心中告诫自己不要冲动,但张仲还是有些忍不住,不由得眼神微凝,一字一顿的说道。“这贼人,乃是吾亲手所杀。” 矮壮甲士与身边为首的甲士对视一眼,再次开口。“汝是何人?” “杨树里上造,张仲。” 得到张仲的回答,矮壮甲士急行几步,几乎要冲到张仲的面前,他指着张仲的脸,大声呵斥,宛如张仲犯了十恶不赦的罪名。“汝既是上造,当知战场冒功的罪责。” 一步之内,我杀你不需要第二剑。 “汝既知罪责,也敢冒功?”张仲双目圆瞪,毫不示弱,硬怼了回去。“不怕军法处置吗?” 矮壮男子看了一眼穿过壮汉的长剑,再看张仲稚嫩的脸,突然换了语气,语重心长的说道。“战场冒功,这可是杀头的罪过。” “吾等念汝年少,不与汝计较,且退下吧!” 站在不远处的其他甲士,亦出声附和。“亭长高义,孺子,你不要得寸进尺。” “不然,狱掾处走一遭,丢了爵位是小事,恐折了性命呐!” “正是,吾等远道而来,不因道途艰难而慢行,不因身体疲乏而不战,汝尚抢吾等首功,于心何忍?” “于情于理,此皆不为人子所为,吾等念汝年幼,不知是非,饶汝一次,汝岂能以怨报德?” 张仲直接被气笑了,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在颠倒是非黑白,还说得理直气壮。 51,骑虎难下 - 高武大秦 - 绾尤 “正是如此。”矮壮汉子拍了拍张仲的肩膀,面有得色,但语气却不受影响,十分诚恳的说道。“汝尚幼,有大好前程,不要自误啊!” 说罢,他伸手拔出长剑,就要去割壮汉的头颅。 铛的一声脆响,张仲想也不想的挡住他的长剑,质问道。“汝欲何为?” 矮壮汉子顿时一改之前的和蔼,他双目圆瞪,面带愤怒,圆圆的头颅凶相毕露,宛如被张仲杀死的那头豹子。“汝既不识好意,便休怪吾等将汝拿下了。” “届时,在县狱掾处,却不似吾等这般好说话了。” 张仲心中不忿,但还不得不仔细考虑,他们如此多的证人,并如此有恃无恐,恐怕有后台在身,多半是不好相与。 为了一个首级,陷入官司,划得来吗? 秦国的律法虽然完整,但毕竟时代所限,有其局限之处。 毕竟,就算在二十一世纪,国外许多国家摄像头密布,各种高科技破案方式层出不穷,仍旧有冤假错案,有罪之人逍遥法外者不知凡几。 而此时的秦国,全凭人力破案,以最古老的证人证物判断,又岂能绝对公平公正。 要是律法执行不公,自己死了,也确实是划不来。 张仲正在思虑对策,心中甚至有些犹豫,要不要放弃这个人头,执行这个时代最常见的办法,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却听见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仲哥儿有生擒虎豹之勇,岂要汝等来救?” 张仲定睛看去,却是那个胆小的中年亭卒,他身躯依旧在习惯性的微微颤抖,但脸上却无丝毫惧色,义愤填膺的说道。 “那青铜剑已穿胸而过,有没有箭支射其脖颈,都是必死,汝等是眼瞎了吗?” 其他张仲认识的亭卒,亦同时出声附和。“就是,仲哥儿勇力过人,前日里便于夜间生擒虎豹,汝等算得什么,还能救他?” “挡得住仲哥儿一剑吗?” “吾看,他们就是想要抢仲哥儿的功劳,才这样做的。” 众人七嘴八舌,开始对着矮壮汉子进行声讨。 “汝等。”矮壮男子没想到这些原本是隶臣妾和黔首的亭卒,竟然敢反驳于他,一时间,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他回过头,将所有亭卒都扫视了一遍。“是要与他一同入狱吗?” 亭卒们一时怯了,不敢再出声,唯有中年亭卒,他的身躯抖得更厉害了,但还是强自说道。“吾不过小卒,亦知廉耻,而汝身为亭长,竟如此不要面皮。” 张仲暗暗叫了一声好,并紧盯着面前的矮壮汉子,以防他恼怒之下,动手打人。 但张仲显然低估了秦律不能私斗的威慑力,矮状汉子即便脸色十分难看,却并没有动手的意思,只威胁着说道。“既如此,便报于狱掾,汝等得了腰斩之刑,却不要怪我。” “那就狱掾处走一遭。”张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极其强烈的怒意。“汝等既欺吾家仲儿年幼,那就狱掾处再行分辨。” “正是。”炭和石木两人相互搀扶,一瘸一拐的走来。“大秦的军律,正是为了治汝等这些。” “贪功冒领之人。” 矮壮汉子眼睛眯了眯,目光将三人上下扫视了一遍,他本以为这三人,当已经尽数死在了壮汉的手中,但此时看来,竟然未曾死去。 亏那壮汉还曾是军中锐士,不想,竟如此无用? 如今,却有些不妙了。 但他念头转动之间,还是强硬的说道。“汝等执意至此?” “执意至此又如何?”张礁毫不示弱,环于脸侧的须发,将他整个头颅衬托得如同老虎。“汝等敢欺少年,便正当如此。” 为首的甲士突然走了出来,他伸手拉了一把矮壮汉子,哈哈笑着圆场。“既是张公后辈,这颗人头,许是吾等误会了,便让与他吧。” 见得张礁同意去狱掾那里进行审理,而对面那为首的汉子,却怂了。 张仲念头一转,便明白了过来,原来,那两个亭长不是有后台,而是欺负他年幼,不懂,在用律法拿捏他。 以此,来夺取壮汉首级的功劳。 “哼。”矮壮汉子尤自低哼了一声,方才说道。“既然如此,便让与汝,也算是提携后辈了。” 呵!刚刚欺负我的时候,理直气壮,此时想算了就算了? 当我是什么? 面团吗? “不劳两位亭长如此。”张仲踏前一步,直面这高大的甲士。“是非如何,狱掾自有分辨。” 矮壮汉子脸色一变,双目圆瞪,凶恶的面容几乎要碰到张仲的面前。“汝休要得寸进尺。” “得寸进尺?”炭和石木相互搀扶着上前,他们脸上没有丝毫的惧色,淡淡的说道。“原本,就正当如此。” “敢无视律法,便要做好受刑的准备。” 矮壮汉子这次不敢强行辩驳了,他额头见汗,伸手就要去拔壮汉脖子上的箭支,却被张仲一把抓住手腕。 他五指用力,直将皮甲捏得变形,矮壮汉子高声痛呼方才住手。 “不知亭长意欲何为?”张仲嘴角微翘,给了他一个微笑,语气平淡的说道。“便用力过了些。” “亭长没受伤吧?” 矮壮亭长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眼中略有惧意。 他将左手握住右手伤处,明明疼得额头冒汗,脸上还不得不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无,无妨。” “想破坏证物?”张礁将弓拉满,环顾了一遍在场的所有人。“按律,罪犯当场破坏证物者,即时杀之,无罪。” 炭和石木也将腰间的剑拔出,并靠在一起。“再有敢犯者,便葬身于此吧!” 原本布防剩下的亭卒,也紧跟着走到了张仲的身后,或将青铜剑拔出,或将戈矛横起,正对高矮两位亭长。 而他们的亭卒,却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这........”此前以律法压人,却没想到现在作茧自缚,高矮两个亭长,相对而视,皆面有悔色。 然而此时,他们已然骑虎难下。 52,县贼曹 - 高武大秦 - 绾尤 广都县是故蜀国都城,远比普通的小县要大了太多,更兼靠近成都平原,所以,他拥有着普通人数稀少的郡城的人口,足足四万余户。 是故,广都县的军政体系,便要比普通小县来得更加的复杂。 除了县令,县丞,县尉,这三个最高官员之外,县尉其下,还有着贼曹掾,兵曹掾,和数名百将。 县令其下,亦有户曹,仓曹,功曹,司空曹,金布曹,田曹,畜曹及百工。 县丞下,也有狱曹及令曹。 不过,仍旧是县级单位,所以,其上的所有称呼,都需要加上一个县。 这一天傍晚时分,广都县迎来了一队不同寻常的客人,他们前后皆有着十余名甲士开道,而中间还有数名甲士驾着牛车,车上运着兵器甲胄和尸体首级。 尽管广都县算是大型县城,城中甚至还有常备的甲士守卫,但带着人头和尸体的甲士却并不多见,以至于道路两边,许多衣着整齐的民众都进行了围观。 “这些首级,和那具尸体,就是这次杀官案的贼人吗?”毕竟是城市户口,他们对于县中发生的事情消息还是十分灵通的。 更有人大着胆子喊道。“那车上的甲士,这些人头都是你们砍的吗?” 不等车上的人回话,就有人怼了他。“是你砍的,杀人不敢去,问这么多作甚?” 围观的人发出一阵哄笑,随后,有人再次开口对着旁边的人说。 “听说那为首的贼人曾是吾秦国锐士,也不知道因何会杀官。”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听说是他族人干的事情,在里中围攻了前去捉拿的游缴。” “以至于杀了人,他添为里长,必然连坐,便一不做二不休,欲抢夺武备亡入山林。” 张仲一边走,一边听着,发现这些城里人知道的事情,甚至比他这个捉拿贼寇的还要多。 不过想想也不算太奇怪,这个时代原本就缺少各种娱乐,更兼秦国的律法还对于喝酒,声乐,等等娱乐方式,进行了一系列严格的限制。 所以,秦国人的娱乐方式,便单调得令人发指。 除了每日间练武,做活,剩下的,就只有聊天打屁了,消息传递会这么快也不足为奇。 而这些限制娱乐的律法,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秦国人耕作勤劳,粮草远较山东六国更多,更兼日夜习武,所以,尚武之风盛行,尤其崇拜强者。 便是贼寇的勇力,也会有秦人交口称赞,而不怕引起其他人的不满。 “锐士,整个广都也不多见,这贼人,可惜了。” 众人一阵附和。“如此勇力,是可惜了。” 他们对于强者的崇拜是发自内心的,哪怕对方是个贼,也惋惜于对方没走上正途。 张仲一边听着这些城里人崇拜的说着贼首的勇力,一边想着要是自己的功劳下来了,这些人该如何评论自己呢? 说实话,挺期待。 “县城感觉如何?”坐在牛车上的炭,拍了拍张仲的肩膀,他在缉捕那个壮汉时,手和腿都受了不轻的伤,到现在都不能走动。 与他一样情况的,还有石木。 而最惨的,莫过于茂了,他不但挨了一箭,被滚木砸了,还被贼首打成了重伤。 现在还起不来。 最倒霉的是,因为他贪功冒进,以至于四名亭卒身死,哪怕他自己斩首了贼人一名,可以免死,但不得盈论,削爵是肯定的了。 值得一提的是,牛车上守卫证物的甲士,却不是炭和石木,他们只是因为走不动,坐在牛车上而已,守卫的人,是乡上的游缴和求盗。 这是为了保证证物的安全,不会被动手脚。 张仲看了看连街的平房,和偶尔有两层的楼房,与后世对比了一下,违心的说道。“很是繁华。” “那是自然。”炭没有看出来张仲的表情变化,十分同意的说道。“一般小城,广都能顶他三五个。” “何止小城。”石木也加了一句,虽然他们不是城里人,但也有着对自己地域的归属感和骄傲。“普通郡城也不过如此的。” 一路说着,张仲等人继续向前,他们此来,所要去的地方,乃是贼曹。 也正是贼曹掾所在的地方。 尽管案件的审讯一般都是归属于狱曹的狱掾所管辖,但这毕竟是贼曹掾手下发生的事情,是故,需要先到贼曹,再视情况而定。 就职能而言,与兵曹负责训练和作战不同,贼曹主要负责的,是贼盗缉拿,维护城中及县内治安。 也因此,他们有着一部分与狱曹相近的权力。 毕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在县狱曹(县人民法院)来审理。 县贼曹(县公安局)亦能进行。 是以,贼曹便有着专门的审讯室,和临时的羁押场所。 更有狱曹佐吏旁听,进行定罪和复议。 一路前行,张仲等人,很快就到了目的地,贼曹。 贼曹所在之地,是一个不小的宅院,这里有着常年值守的甲士,他们大多都是服兵役的少壮男子,亦有些爵位不高的老卒。 张礁来过广都县城,还不止一次,他看着前方占地不小的宅院,对着张仲说道。“这里便是县贼曹了。” 张仲点了点头,自前日里,他与那两个亭长结怨之后,他坚决要求让对方来县中审理,不仅仅因为他咽不下那口气,还因为,他想真正的看一回,秦国律法的处置流程。 是不是像后世那么严格,细致。 说白了,身为一个即将进入体制内的人,他就是想要看看秦国律法的执行力,和官员的风气,为以后自己如何做官,有一个详细的参考。 也想看看,这秦国,到底和后世传闻中的暴秦,有多大的区别。 在与门口守门的甲士交涉之后,其中一名甲士看了看张仲和张礁,再看了看正中间守护着牛车的游缴,还有最后的被告。 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随后开口问道。“汝等,是冒功案的自告和被告?” “正是。” 53,法为天下之绳索 - 高武大秦 - 绾尤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甲士没有丝毫的为难和拖延,只对着张仲说了一声稍待,随后,便转身前往院内禀报去了。 而厅内,贼曹掾刚刚放下手中的竹简,他桌上还有着几卷相同的竹简,这些,都是昨天邮人骑马送过来的,关于冒功案件的始末,事无巨细,皆由游缴记下。 并且,其中两卷,还是自告和被告自己写的,对于自己所作所为的自行记录。 换句话说,就是原告的起诉原因,和被告的自行辩驳。 他这一天,已经将它们看了不止一遍了,事情的首尾经过,已然牢记于心。 “焕君,汝怎么看?” 年轻的狱佐焕将竹简再翻了一遍,略带嘲讽的说道。“利动人心,军爵律有言,杀魏武卒及胡服技击之士,为同职首级五颗。”(秦国没有这个律法,因为是高武,这些精兵更难对付,所以,我魔改的。) “此足以升爵之功,有此事不足为奇。” 中年贼曹摇了摇头,笑着对焕说道。“吾不是问汝此事,而是以汝之见.....” “何人说的是真话?” 焕定定的看着贼曹掾,足足看了好一会儿,方才缓缓开口。“是非对错,自有律法断定。” “未正式审理之前,主官不得带有任何自身的判断。”他将竹简放在桌上,另外拿出一根空白竹简,一边刻着一边说道。 “法为天下之绳索,不可以有私。” 贼曹掾略有无语,但也算理解,这广都县中,狱曹中的官吏,只要是法家出来的,有一个算一个,全是这副生人不近的样子。 但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秉公办案,不徇私情。 “贼掾。”有士卒在外低声叫了一声,得到贼曹掾的回答之后,方才开口说道。“告冒功之案的自告张仲,及为其所告之人,亭长尚,亭长葵,众多人证皆已至于门外。” 秦律规定,官员做事,当天的事情便不可以隔夜,所以,哪怕现在已经是傍晚,即将休息的时候。 贼曹还是认真对着甲士说道。“带他们去曹舍及曹狱,吾稍后会询问供词。” “唯。” 士卒退下,朝着前门走去。 贼曹掾看了一眼旁边的狱佐焕,笑着说道。“焕君,该走了。” 焕将面前的竹简整理好,取了其中两卷空白的,递了一卷给贼曹掾之后,方才站起身,对着贼曹掾说道。“贼掾先请。” 贼曹掾打了个哈哈,这年轻人,永远是这样,把规矩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弄得自己在自己的地盘上,也觉得怪不自在。 但还不能说他,毕竟按照规矩办事,谁也说不得闲话。“那就同去。” “唯。” 这边,张仲被禀报完的甲士,引路带到了一处小院,那小院十分幽静,地上更是有着不少落叶,在蜀郡的寒风中纷纷扬扬。 看起来,颇有些鬼片里,百年老鬼出没其中的感觉。 见到张仲盯着地上的落叶,带路的甲士笑着说道。“每日晨间皆有隶臣妾打扫,只是今日,汝来得晚了些,便又集满了。” “无妨。”张仲应了一声,随后开口对着甲士问道。“吾等现在是要去往何处?” “汝身边的两位亭长应当知道。”甲士先是笑着打趣了一句,随后才解释到。“便是这里。” “这是曹舍,主要用于滞留县城办事的各乡亭长居住的。” 原来如此,也就是说,这就是后世机关单位,所提供的临时住所? 不等张仲感叹秦国制度的健全,前方的亭卒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加了一句。“对了,要给钱的。” “啊???”张仲整个人一愣,被这个突如其来的转折晃断了方向盘。 张礁等人似乎知道,脸上没有丝毫意外的神情,但他们也并没有插嘴打断亭卒的话,甚至,还很开心的抱着手,看着张仲吃瘪。 “秦律有言,官员因出行,无论公私,一应花费,都需要自行承担。” 说完这句话之后,亭卒想了想,又接着加了一句。“无职在身的甲士也是一样。” 张仲懵逼了好一会儿,才从公职人员住机关单位的宿舍,还要花钱的事情当中缓过来,但很快,他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反正他是即将领赏钱的人,公职宿舍再贵,总不会比外面的客舍更贵吧! 很快,甲士引着他们进入了曹舍,对他们交代道。“且稍候一段时间,贼掾会前来询问汝等。” 说完他正了脸色,一改之前带路时的随和,有些严肃的说道。“汝等皆有爵位在身,更有两位亭长在此,这件事,本不需要吾来交代。” “但吾还是须得提醒汝等一句。” 他目光扫过张礁,炭几名长者,最后停留在张仲身上,十分严肃且诚恳的说道。 “汝等切记,案情经过,汝等只需要据实以报即可,万万不可以说谎。” “若被查出,便是胜了冒功案,也有不实之罪。” 张仲早在前两天,就已经记下了盗律,对于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但他还是很感激于甲士的好意。 便认真行了一礼,说道。“多谢提醒。” 甲士连忙伸手,想要拉住张仲,却力不及人,被带得腰一弯,险些和张仲碰了头。 他放开手,赶紧避开。“吾连斗食小吏都不算,实在当不得勇士此礼。” 张仲一阵纳闷,冒功案还未曾审理,按道理来说,这甲士不应该如此说话才对。“何出此言?” 甲士看了看门外,见天色还未黑,也没有人前来,便略带崇拜的说道。“县中皆传,汝膂力过人,有生擒虎豹之勇。” 随后,他看了看张仲健壮的臂膀,想起刚刚所承受的大力,发出一声感叹。“今日一见,果然。” 难怪对自己这么友好,原来是这么回事。 那些隶臣妾对于自己杀豹子的事情,居然传得这么快吗? 这才几日? 都传到广都县中了。 ps:只差27个投资就满百了,厚着脸皮求一下各位大大,可不可以赏个投资? 54,贼曹掾 - 高武大秦 - 绾尤 虽然住的是曹舍,环境也还算得上干净整洁,冬被火炉应有尽有,但实际上住下来,与前世被警察行政拘留的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无论是吃饭还是上厕所,都是有甲士随行的。 而据那个与张仲蛮聊得来的甲士所解释,这是为了避免诬告的案犯反悔逃遁。 因而如此。 也是因为在贼曹,所以还轻松一些,要是在狱曹,地方狭小不说,还不能随意走动。 就连上厕所,都只能就着房间里的桶自行解决。 了解到这些的张仲,一度浮现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商鞅这个人,怕不是后世法学院的人穿越过来的吧! 不然,就凭一个人的脑力,怎么可能想到那么多的法律,即便是经过数代人改良,但最初的律法制定,没有太多经验的前提下,那得要多高的智商,才能做到这一点? 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张仲也不去多想。 所幸,秦国的夜晚,对于黔首甲士来说,吃完饭,上完厕所,也就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要做了。 这一个多月以来,在家中,张仲也是如此,所以,也没有任何的不适应,权当是花钱住了一回好的。 毕竟,这曹舍,比他自己家中的卧室,还要更好。 因为之前的甲士提前说了,贼曹要前来询问,张仲也不好睡去,便摸出怀中的针,准备继续练习眼力,这些时日在山中防备盗贼,倒是未曾练习过。 刚刚看了一会儿,就感觉眼睛有些发酸,他知道是他熬夜太久了。 正打算再看一会儿就收起来,却听见门口有一个粗厚而威严的声音响起。 “与汝针之人,难道未曾与汝说过,观针之时,须得以功法配合吗?” 张仲回头,却见一个中年人,他头戴着三板长冠,身穿玄黑色袍服,面容威严,一看就是个大人物的样子。 张仲也知道,他确实也是个大人物,他头上的长冠,代表着他是一名公大夫,这是二十级爵位当中的第七级,一般在战场之上,都是统帅五百人的五百主。 这已经算是军中的中级官员了。 几乎相当于后世的团长,毕竟纵观整个秦国,带甲之士也不过几十万罢了,远没有后世几百万的常备兵力那么夸张。 张仲心中猜测,他应当就是贼曹的贼曹掾,但担心自己认错,所以便称呼了他的爵位。“拜见公大夫。” “不必行此大礼。”公大夫挥了挥手示意张仲直起身子,随后说道。“吾乃贼曹掾李炀,此来是要问你一些事情。” “贼掾请问,仲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李炀看了张仲一眼,有些讶异于这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却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向着身后招了招手,对跟着他的狱佐说道。 “焕,你来问吧。” 直到焕走出来,张仲才发现,原来,贼曹掾健壮的身躯背后,居然还有个人。 那是一个年轻人,他身材瘦弱,远不如寻常壮男子健硕,但一身皂衣浆洗得十分干净,头发指甲亦是整整齐齐,不见半点皮屑污垢。 这些细心打理过的外在,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显得十分的干练。 “这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张仲脑海中浮现出这个想法的同时,就将指甲缝里还沾着血痂的双手背到了背后。 见得张仲的动作,狱佐眼光柔和了些,但很快,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 他一手拿着竹简,一手拿着刀笔。“吾问,汝答,不可有欺,此皆为廷上之供也。” 我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吗? “唯。” “汝说,那贼人是为汝所杀?” “正是。” 焕点了点头,随手记下,并接着说道。“如何杀的,从实道来。” “吾先是持盾剑与其接战........”张仲将与壮汉交战的事情,事无巨细的全部说了出来,直到说到以盾牌于十步之外砸中壮汉后背,将其重伤才被狱佐伸手示意。 张仲停下来,等着对方询问。 焕在竹简上划了几笔,随后问道。“汝说,汝是以青铜盾,击中其后背,方才重伤于他?” “正是。” “青铜盾,其重几何?” 张仲虽然纳闷他问这个做什么,但还是诚实的说道。“足百斤。” “十步之外?” “十步之外。” 焕再次记下,随后示意张仲继续说下去。 张仲略过男子求他放过小孩的事情,说自己以剑刺壮汉心脏之后,一支利箭在山下来,正中壮汉喉咙。 “当时,贼首是否死了?”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剑穿心脏,尚未尽死。” “亭长尚,亭长葵两位被告,到来之时,贼首是否死了?” “他们尚在山道,贼首已然气绝。” “何以断定?” 张仲被这个问题问得懵了一下,想了想,还是说道。“嘴无微声,四肢无抽搐。” “他们到来之时,可有看到青铜剑穿胸而过?” 张仲想起矮壮汉子低头看的那一眼,肯定的回答到。“见到了。” “汝说他们曾威胁于汝?” “是。”在狱佐的示意下,张仲将对方到来争功的细节尽数描述了一遍。 “何人可以证明此言?” “敢报于狱佐,那二十一人中,有六人乃是滴水亭及双桥亭亭卒,他们都可以证明吾所言属实。” “汝之所言,吾已尽知。” 想了想,狱佐还是加了一句。“早些歇息吧!” “唯。” 看着狱佐推门出去,张仲还有点疑惑。 这就完了? 而那个身为公大夫的贼曹掾却并没有急着出去。 他仔细打量了一番张仲稚嫩的脸,突然开口问道。“汝年十三?” “是。” “可有修炼?” “未曾。” 贼曹点了点头,正想说话,却被门外焕的声音打断。 “案情完结之前,主官不得与自告之人过多接触。” 张仲明显看到贼曹掾脸上的郁闷,但他很快就恢复了原本威严的样子。 “吾家就在出门道左第一间,近得很,急什么?” 说罢,便转身走了出去。 独留张仲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55,反诬 - 高武大秦 - 绾尤 第二日,当张仲被带往正堂之时,想象中的两边一边一排士卒,携刀带剑,手持长戟斧斤的情景并不存在,路上也没有高高挂起的玄黑旗帜。 到了正堂之后,许是档次不够,他也没有见到大秦帝国中那些巨大的屏风。 只有左中右三张桌子,以主客之位摆着。 似乎,这个正堂的主要功能并不是用来审案的,而是用来待客的。 如此不正经的审问大厅,让张仲略有些无语。 他将屋子整个打量了一遍,发现唯一像是审案的地方的,大概就是墙上的那两行篆字了。 那两行篆字不大,也不怎么好看,但内容却很有意思。 法者,天下之程式,不可不严。 吏者,生民之悬命,不可不公。 大概类似于后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真言。 想了想昨天见到的那个冰山男,那一丝不苟记录案情的样子,张仲估摸着,要是秦国的法吏都是这个样子的话,恐怕,还真有可能做到这一点。 毕竟,一个不更的爵位,敢怼公大夫,那必须要有点真本事才行的。 因为贼曹掾还未曾到来的缘故,整个大厅显得很有些冷清,只有六名甲士,分别守在门口,殿内,及堂上的桌前。 而案件的当事人,张仲与尚他们两波人,则相对而立。 由于两方都是老行伍的缘故,对于流程都十分熟悉,所以,也没有在大堂之内相互攻讦的事情发生。 只是彼此对视,比谁的眼睛更大一些。 瞪了大约一刻钟的样子,贼曹掾李炀和狱佐焕才走了进来。 同行的,还有一个身穿皂衣的老者。 他捧着几卷竹简,亦步亦趋的跟在贼曹身后。 三人分主次之位坐下,随后便开始了审讯。 首先开口的,是坐于正中的贼曹掾,因为没有惊堂木的缘故,他以手指敲桌子的方式,示意堂下之人,集中注意力。 “汝等之事,吾已尽知。” “被告者鲤门亭长尚,黔山亭长葵,对于自告所说抢功一事,可有异议?” “有。”矮壮汉子踏前一步,对着上首的贼曹掾说道。“敢告于贼掾,吾等并未抢功。” 张仲内心呵呵一笑,这是因为觉得没有办法了,所以打算一条路走到黑了吗? “贼寇可是自告亲手所杀?” 听得贼曹掾的问题,张仲才发现,原来秦国的审案方式,还是这种例行询问吗? 很原始啊! 那就看我如何与你据理力争吧! 十几年的教育生涯,让张仲有十分的自信,可以将这两个抢功的亭长怼出屎来。 但矮壮汉子的下一句话,却让张仲整个人一怔。 “贼首确为自告亲手所杀,非吾等所为。” “然抢首功之事,实在是吾等射箭之时,未曾观察清楚,以为贼人为吾等所杀,吾等上前查看之时,被自告误会,误以为吾等抢功,夺其贼人首级。” 愣了好一会儿,张仲突然想明白了他们是为什么,会选择这么说。 因为秦国的法律,是分故意犯罪和非故意犯罪的,两者的量刑具有着很大的区别。 而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进行讲述,将原本的故意抢功,说成自己并不知情,以至于产生误会。 就秦律而言,判罚会轻上许多,甚至,有可能无罪。 坐在上首的李炀点了点头,他不像张仲这般意外,事实上,在游缴分开询问事实,使原告被告自写文书发来,他所收到的,便是这样的情况。 “汝上前时,是否得见贼人胸口长剑?” 尚犹豫了一下,说道。“见得。” 李炀点了点头,示意旁边老人记下,随后询问张仲。“自告对此,有何话说?” 张仲看了一眼老人和炭,他们没有什么意外的样子,似乎早有预料。 微微一想,张仲也释然了,毕竟都是体制内的人,对于秦律都是熟读过的,有这种操作不足为奇。 但他们这样的做法,却打乱了张仲原本的计划,一应物证,在此时都失去了作用。 毕竟物证只能证明死者是张仲杀死的,而关于这一点,两位被告,此时已经毫不犹豫的承认了。 但张仲还有人证。“吾有证人可以作证。” 贼曹掾转头看向旁边,那里站着老人和炭两位亭长,以及六位亭卒。 “汝等有何话说?” 中年亭卒上前一步,他身躯几乎抖得如同筛糠一样,但说话倒是不影响。“吾与同袍于山下截杀贼寇,见得三人下山,与之对战,不胜。” 坐在旁边记录的老者突然开口,打断了中年亭卒的话。“汝只需要说见到抢功之时所见即可。” “唯。” 中年亭卒被打断之后,身躯已经抖成了发动机。“吾亲眼所见,亭长尚以律法要挟,喝仲哥儿让出首级。” 老者手执刀笔不断记录,并问道。“如何说的?” 中年亭卒大致讲述了一遍,随后接着说道。“吾更亲眼所见,其拔剑欲强割贼人头颅,以为首功。” “是否已讲述完毕?” “未,未曾。”中年亭卒缓了缓,再次说道。“他还要仗势拿下仲哥儿。” “吾气不过,便与其争执,其更胁吓吾等,要将吾与同袍尽数下狱。” 贼曹掾看了一眼正在案几前跪坐旁听的焕,略有点无奈的开口,问被告亭长尚和葵。“证人所言,是否属实?” “不实。”尚应了一声,随后对着贼曹掾说道。“此证人本就与张仲熟识,更兼他身躯颤抖不停,必是为人收买,方才胆怯至此。” 说罢,他回头看着张仲,在贼曹掾看不见的一边脸上,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吾本不过误会,然上造张仲却不依不饶,言道,三名贼人他举手可杀,吾等此来,抢了他的首功。” “吾与其争执,他却不顾律法私斗之罪,动手擒拿于我。”随后,他拉开袖子,露出被张仲捏得红肿的右臂。 “此人仗着勇力过人,先是动手打伤同袍,随后更反诬吾等。” 言毕,他上前一步,对着跪坐在上首的贼曹掾高声喊道。“鲤门亭长,尚,告上造张仲,私斗伤人。” “更反诬同袍,请贼掾明查。” 56,“陪审团”的复议 - 高武大秦 - 绾尤 随着尚将袖子拉开,露出手上被抓出的红肿,到他反告张仲私斗伤人,原本还有点漫不经心的贼曹掾李炀,一瞬间就来了精神,他手掌一拍案几,大声喝道。 “亭长尚。” 尚上前一步,躬身说道。“在。” “上造张仲与汝私斗,汝可有还手?” “未曾。” “如何动手的?” “抓住吾之手腕,以大力握之。” “可有推?” “未曾。”尚回答得滴水不漏,将张仲抓住他手腕的事情,活活说成了张仲打他。 李炀侧过头,看向坐在左侧的老者。“汝,去看看他的伤势。” “唯。” 老者站起身,将尚手上的伤势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并以手指轻按,随后,方才对着李炀说道。“此伤,正是大力抓握所致。” 尚嘴角的笑意几乎快要掩饰不住,并向张仲投来了一个挑衅的眼神。 张仲心中一梗,有点被恶心到了的感觉,索性将目光投向上方的贼曹掾,眼不见为净。 刚抬起头,便与贼曹掾李炀的目光交汇,他此时亦正在看向堂下的张仲。 他目光极其凌厉,但张仲却分明看到他嘴角勾出的笑意。“汝有何话说?” 张仲已经被这一次次问答弄得身心俱疲。 他是真的没想到,秦国的审案,都是这样一问一答。 这是要一直持续到案件结束吗? 这能审问出个什么结果? 但不管秦国审问的章程如何,哪怕流程在繁复,哪怕张仲看到贼曹掾嘴角的笑意,怀疑他与尚存在着什么py交易,他也都不能不回答。 “此乃亭长尚,欲破坏证物,吾情急之下抓住了其手腕。” 不过,我倒是真的没想到,我那一抓给他手腕抓肿了。 “何人可以证明?” “亭长炭,亭长石木,众亭卒皆可证实。”张礁因为是张仲的叔公,是三代以内的亲属,是不允许作证的。 他只能在大堂旁听。 再次询问之后,事情又陷入了僵局,双方本身极其证人各执一词,相持不下。 张仲也在此时,感觉到了秦律最人性化,也是目前最坑他的一点。 那就是秦国,对于犯罪的人员,在未确定其罪责之前,多数时候,都是不允许用刑的,而讲究举证。 这一点,原本出发点是好的,但在这个没有监控录像的年代,就直接导致了张仲的困局。 因为,对于体制内的秦人来说,这就是一个可以轻易抓住的漏洞。 只要自己知道律法的程序,那就可以仗着这一点,将原本的案件,以伪证的方式,将其翻案。 反正没有确定自己的罪名,作为有爵者,自己及证人,也不可能被屈打成招。 就在张仲想不到对策的时候,那个一直以来,冷漠得一匹的狱佐焕开口了。“亭长尚,抢功一案,是否非你所为?” 亭长尚脸色一变,带着些屈辱和不忿,像是受到了天大的冤枉。“确非吾等所为,狱佐明察。” 狱佐目光一定,认真的问道。“汝,也未曾毁坏证据?” “确未毁坏。” 焕的话语一转,突然又问起了私斗案的事情。“上造张仲伸手抓汝时,汝可曾动手?” “未曾。” 焕话语不停,接着问道。“汝二人相隔几何?” “半步。” 焕说话越来越快。“可有以手推拉张仲?” “未曾。” “汝可曾伸手拔死者颈上箭支?” “未曾。” “汝二人是否相对而站?” “是。” “汝可曾拔剑?” “未曾。” “汝双手置于何处?” 尚微微一愣,正要细想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但紧接着那瘦弱的狱佐,发出了一声不同于身材的大喝。“说。” 一连串的问题,让尚无法认真去想之前到底回答了哪些,只一个激灵脱口而出。 “身侧。” 狱佐卷动着手中竹简,一改之前的急促,缓缓问道。“上造张仲动手打汝,汝说未曾推之。” 尚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感觉到了不妙,但还是回答到。“是。” “他与汝相隔半步,动手何以不推你,而伸手抓汝手腕?” 张仲听得微微一愣,这问题,有点意思啊! 相隔半步,作为两人言语不和,正常人动手都是先推才对,何至于会动手拉人。 “吾不知他为何?” “吾知。” 尚整个一愣,还不等他说话,狱佐接着说道。“因你不实。” 尚连忙辩驳道。“贼掾亦在,尚岂敢不实?” 焕将手中竹简放下,扫视了一遍原告被告身后的一大群证人,突然在人群中随手一指,指了一个鲤门亭的亭卒。 “汝上前一步。” 那亭卒脸色被指,吓了一跳,颤抖着走上前。 焕示意他站好,随后声音缓和了些,问题一转,轻声问道。“汝等昨日供词中,上造张仲未曾弯腰?” “是。” “退下吧!” 亭卒躬身应是,随后回到了人群中。 尚的脸色,也在听到这句话的一瞬间,就变得很是难看,他已经猜到了狱佐焕,问这些问题的用意了。 狱佐也不管他,只将目光看向离尚不远的张仲。“上造张仲。” 张仲也猜到了狱佐的用意,急忙上前,应了一声。“在。” “汝身高多少?” 张仲心中一定,眼中已然有了笑意,高兴的回答到。 “七尺二寸。” “亭长尚?” 尚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尽管他已经发现了自己,刚刚回答问题的漏洞,但此时,却也已经轮不到他再次辩驳了。 “在。” “汝身高多少。” 宛如吃了一大泡狗屎的脸色下,尚硬着头皮回答到。 “六尺五寸。” 焕点了点头,伸手指向堂前,未曾站人的空处。 “汝二人相对而立,相隔半步。” “且试试,汝不伸手,他亦不弯腰,能否抓到汝的伤处。” 57,秦国连坐法 - 高武大秦 - 绾尤 站在接近一米的位置,以一米七五的身高,不弯腰去抓一个将手放在身侧的,一米六不到的人的手腕。 张仲又不是长臂猿。 自然是做不到的。 说起来,在亭长尚反诬张仲打他的时候,张仲自己都未曾想到这一点,但狱佐想到了,他和贼曹掾分别问的问题,一步步将尚的诬告,查了个明明白白。 这就很厉害了。 张仲估摸着,他们昨夜研究双方供词的时候,多半就已经发现了漏洞。 所以,才有了今日这一幕。 狱佐焕再次开口。“证人证言中,上造张仲并未弯腰,汝有何话说?” “他们看错了。”看着身后一大群人,尚嘴角动了动,最终还是说不出口。 他将目光投向与他交好的亭长葵,他也是亭长,有他在,其他亭卒当不会翻供。 现如今,他也只能指望如此,还能以此抢功反诬张仲诬告。 让这个小子,与自己一样,受到律法的惩处。 “无话可说。” 听到这里,张仲还是觉得,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算足够的无耻,要是换了后世那些罪犯的话,他一定咬牙说是法官问的问题太快,以至于自己说错了。 自己的手是放在身前的。 甚至,还会说张仲说话咄咄逼人,自己为了防止会忍不住打他,将手抱在胸口的。 狱佐焕站起身,对着坐在上首的贼曹掾行了一礼,缓缓说道。“上造张仲伤人一案,狱佐复议完毕。” 贼曹掾点了点头,抬手示意其坐下,方才看向下方的尚,和其身后的众多证人。 “既张仲未曾弯腰,尚未曾伸手,私斗伤人便无从谈起,此事究竟为何........” “亭卒矛。”李炀一拍案几,发出一声大喝,声震屋脊。 是字面意思上的声震屋脊。 就连站在大堂下的张仲,都被惊得身躯一抖。 随后,他眼睁睁的看着贼曹掾面前的案几一动,那只保养不错的手,整个陷了进去。 房梁上的灰,也在这一刻唰唰落下,沾了堂前的原告被告和证人们一头。 “汝知上官犯法而不告,有连坐之责,并为其做伪,言语不实,数罪并罚,当有髡(kun),黥面,斩趾为城旦。” 茅本就被这一声大喝吓呆了,听到罪名不由得心胆俱丧。 他啪的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同捣蒜,声泪俱下的说道。 “是亭长让吾做的。” 他此言一出,尚身后的众人,连带亭长葵在内,齐刷刷的跪了一地,皆言此事是尚主使,他们是被其所蛊惑,方才铸成大错。 案件到了这时候,其实,已经算是审问完毕了。 实话实说之下,便与张仲等人所言,没有太大的出入。 接下来,就开始了宣判,由贼曹掾和狱佐相互讨论之后,开始宣读判决书。 “亭长尚,抢夺头颅,以冒首功,按律,当枭首,并意图毁坏证据,当劓,戍边,并诬上造张仲私斗伤人,私斗反坐,当罚二甲,威逼下属,以为不诚,当罚髡,黥为城旦,为吏,执法而犯之......。” 张仲看着上首的贼曹掾一条一条的念着罪状,念了好一会儿,才将其念完,然后给了一个最终的处罚结果。 “数罪并罚,判亭长尚,夺爵四级,免髡,免黥,罚二甲,劓为城旦,戍边,弃市。” 秦国的判刑让张仲再次见到了爵位的巨大用处,即便是犯了死刑,该抵的罪名还是可以照样可以抵的。 要不是尚的爵位太低,只是个不更的话,张仲估摸着,恐怕死罪也能抵消掉成无期徒刑之类的。 接下来,就是针对作伪证的其他人了。 亭长葵是从犯,他虽然没有尚那么叼的去当面威胁张仲,并毁坏证据,但众人一致指认,他也曾抢功, 并且在后来,尚在游缴及乡上求盗监视下,以指甲和树叶写字传递时,他也曾帮了忙。 最后,他因为骗赏盗功,和威逼下属,为官不直,被判了夺爵,罚为隶臣,劓,赎黥为城旦,并戍边。 说起戍边这个罪名,他看似对于好战的秦人很友好,实则不然。 秦人之所以好战,是因为战场上立下功勋,能得到各种各样的赏赐,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 而不是天天守在城墙上,日夜不休。 那不是好战,那是受罪。 并且,如果一直在城墙上,自己杀的甲士,得的封赏,装逼给谁看? 更何况,葵还不仅仅是戍边,他还有个城旦的罪名,城旦本就是白天需要做城墙上的苦活,夜里还要去外面站岗,日夜不停。 加上戍边之后,不但远离故土,估计连觉都睡不了。 并且,以秦人对于冒功的人的态度,监工多半是不会好好对他。 十有八九是活不了多久了。 除非能砍一些甲士的首级,才有可能幸免于难。 而其他亭卒,因为是被威逼的,倒是要轻了许多。 十多号人,全部因为作伪证,和上官犯法不举报的连坐罪被处罚,但因为当堂反悔,有一定的免罪,最终都被贬为隶臣妾,并黥为城旦十年。 但好歹,还有个出来的机会。 而且,城旦一般也只是就近安排,他们多半只是在广都县服刑,倒是比起两个主从犯要好的太多了。 然后,就是关于案犯,贼首的儿子,那个张仲最终选择放过的小家伙。 他因为身高不足六尺五寸,年岁也不满十六,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可以免于从贼的处罚。 听到这里,张仲才知道,秦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选身高,其次年龄,两者都达不到,才没有刑事责任。 但因为其父亲是贼首。 受到连坐,被罚为隶臣,并且,因为捅了张仲一剑,还被判了个“贼伤官”,削减罪名以后,罚为了官奴。 最后,也是最倒霉的,是那个没来的亭长,他因为自己摔伤,没办法带亭卒前来支援。 便将亭卒交给了尚和葵他们。 结果,因为亭卒犯法,被连坐。 罚了个削爵一级,并处两甲的罚款。 可谓是人在家中坐,罪从天上来。 58,律法程序 - 高武大秦 - 绾尤 宣读判决完毕之后,贼曹掾将手中所拿,汇聚了左右狱佐和狱验(验尸官和伤情鉴定师)的意见,最终所做出的判决书放下,对堂下受到处罚的众人问道。 “汝等,可有要乞鞠(ju)者?” 乞鞠,便是秦国时候的上诉审程序,作为犯人,如果对于县贼曹的判决表示不服,觉得有失公正,那你就可以当场乞鞠。 然后,就可以申请到县狱曹,由狱曹再审,再做出判决,如果还是不服,可以继续乞鞠,申请到郡狱曹。 一级一级上诉,直到咸阳的最高人民法院,廷尉。 但与后世上诉所不同的是,在秦国,你每上诉一级,如果败诉,维持原判的话,就会被加重一次处罚。 直到乞鞠到廷尉时,如果仍然败诉,可能原本的城旦,都能给你加成车裂。 毕竟这个时代的人,所有的一切全凭借人力来记载运输,如果乞鞠没有处罚,犯罪之人存在侥幸心理,不断乞鞠,不知道会给国家带来多大的负担。 不说别的,光往来犯人所在之地,查验其档案,就足以将邮人累死。 而在场的众人,大多都是知道律法详细程序的,即便是那些亭卒,不清楚这乞鞠流程的详细情况。 但耳濡目染之下,也能知道个大概。 于是,除了两个因为罪责过重,瘫坐在地上,生无可恋的亭长之外,其余众人皆低声应到。“吾等认罚,不敢乞鞠。” 贼曹掾点了点头,随后将手中的判决书,和记录案件审问经过的竹简,递给侍卫左右的甲士,让其拿给原被告分别传阅。 张仲这才知道,审判完了之后,也不是就这样完了,还有一些很繁琐的过程。 其中之一,就是存档。 秦国对于案件存档的要求,是在原被告双方都看完,并且无异议之后。 再由场上主官,现在的贼曹掾,将这两卷竹简,以及最开始的案情勘察,两方在夜间的证词,这一系列的竹简,尽数用绳子捆好。 然后,将其打上死结,再用一根削薄的软竹片绕了一圈,以青铜钉将竹片钉在一起。 再用墨浸染在钉子和竹子的连接处。 做完这些之后,贼曹掾才将这一捆竹简递给狱佐。 而这一切,都必须要在原告被告双方的眼皮子底下完成。 不然,作为审问的主官,就会因为程序不对,而受到处罚。 再之后,狱佐会将其带到广都县狱曹,由专人进行查验,期间不可以经过第三个人的手。 这不仅仅是为了保证秦国审案的公平性,更是为了保证在被告乞鞠的时候,有最开始的资料和证据可以查。 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法官在审判完之后,将判决书和众多关于案件的资料一改,任由你告上十次八次,你也胜不了诉。 对比了一下后世其他封建王朝,张仲发现,其区别是很大的,后世冤假错案一大堆。 主要原因,便是因为审案判决程序不规范,有太多空子可以钻。 尤其是官员的权利,没有得到监督。 而秦国。 肯定也有冤假错案,但对比起后世那些各种颠倒黑白的朝代。 “可以说是贼特么先进了。” 张仲心中吐槽了一句,随后开始想,要是秦国的律法,能一直持续发展下去,后世会是什么样子。 在前世,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因为这个以累世之力,一统天下的强大帝国,最终二世而亡。 成就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古老的鸡汤。 和“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这句大楚贵族放出来的狠话。 并为后世无数学者所嘲笑。 诸如“阿房宫赋”“过秦论”这一类脍炙人口,非议前朝的文章,层出不穷。 更在这个强大帝国的头上,扣上了一个永远也抹不掉的标签,“暴秦”。 但在这一世。 张仲突然想看看。 当然,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他也同样觉得,这律法条文之下,太过于血腥。 动辄肉刑,带来的必然是一辈子的耻辱,所有人都接受还好,如果不愿意接受的人多了,律法就将是压垮大秦马车的最后一根稻草。 “或许,有一天,可以稍微改动一下。” 张仲这么想,并不是因为同情尚和葵,按照当时的情况发展,如果不是有他叔公,和炭,石木两位亭长在,他多半是要被抢功的。 并且,以尚的狡猾和狠毒,他不同意,甚至可能会真的将他拿下,然后做成铁证。 死了,那也是白死。 他们罪有应得,其余亭卒为帮凶,黥面是有些重,但也算不得冤枉。 而那个啥也没干,还被罚了二甲,削了爵位一级的亭长,却让张仲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汝去带些甲士。”李炀侧头看了一眼旁边的甲士,随后说道。“押送刑徒随焕君前往狱曹。” “唯。” 随后,就轮到无罪释放书了。 这是有县贼曹开具的,相当于后世警察局开的释放证明。 这也是秦国的一大特色,当地法官会根据审判的结果,给你一个类似于秦国身份证的木牌,上面记载着你被告的罪名,当怎么处罚,如何判决,最终无罪。 这也是秦国宣扬法律的主要途径之一。 并且,张仲作为原告,胜诉之后,还有另一个木牌,那是胜诉的证明。 上面也记载着他所告的罪名,以问答的形式,简短的记录了下来,并且,还将告成功的罪名,进行了简短的讲解。 以及为什么会这样判决,最终得出的刑罚,等等,应有尽有。 写满了整个木牌。 看到木牌上的记载,张仲一时间只想说一声,卧槽! 说实话,在这一刻,他只觉得,秦国,在此时,就律法而言,恐怕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 没有之一。 罚完之后,便是赏功,这次,贼曹掾脸上有了笑意。 他看着张仲,目光中很有些赞赏。“夫甲士战于外,有功必赏。” “功之赏,不可不勤,不可不快,不可不公。” “上造张仲,上前听赏。” 59,军功升爵制度 - 高武大秦 - 绾尤 “上造张仲,力战群贼,杀从贼三人,得首三级。” “并杀贼首,前国中锐士一人,军爵律有言,杀魏武卒及赵胡服,齐技击之士,为同职首级五颗。” 张仲到这时候,才知道秦国还有这样一条律法。 “难怪尚他们会为了一颗首级,不惜铤而走险。”张仲想通了尚和葵的出发点,五颗同职的首级,那可是一笔大功劳。 更何况,当时拿到那笔大功劳的,还是一个十三岁,乳臭未干的孩子,不抢不是秦国人呐。 “前国中锐士,亦在此类,乃得首五级,共计首功八级。” “拜其爵为簪袅。”说道这里,李炀对着张仲笑了笑,递给他一个牌子。“收好,爵位和爵位的赏赐,三日之内就会下达到里中。” 那牌子与之前律法的证明十分类似,张仲伸手接过,上面写的,是他于秦王政十年,十月二十,战群贼有功,斩首八级,拜爵为簪袅。 不过? 为什么才簪袅? 张仲愣愣的望着牌子上的簪袅,一时间觉得自己的积极性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但他转念一想,又想他的叔公,战场上杀了韩赵甲士足足十人,也才不过簪袅呢。 而且,秦国律法严明,军爵律更是重中之重,必然不会有错,因此,肯定是自己前世的了解有误。 李炀此刻心情很好,任谁手下的麻烦被解决了,也会有他这样的好心情。 于是,看到脸上纠结的张仲,他便笑问了一句。“汝有何疑惑,可从实道来。” 张仲侧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叔公和两位亭长,发现他们正眼观鼻鼻观心,毫无反应。 心中无语了一下,张仲还是开口问道。“小子对军爵律有所不明,望大人解惑。” “且问。” 张仲被这问题问得一怔,想问的太多,却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但贼曹掾李炀却格外的和蔼,他对着呆愣的张仲说道。“既然你不知道从何问起,那吾便从头讲起。” “自商君变法以来,定下首功,黔首斩首甲士一级,可得公士。”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这一点在后世都传疯了,说秦国是个好时代,斩首二十级就可以得彻侯,成为人上之人。 但接下来,贼曹掾的话,就打破了张仲内心中不切实际的幻想。 “而公士,在战场之上可添为伍长,盈论便须得斩首三级。”李炀站起身,看了眼桌子上的手印,脸上微微一抽,随后继续说道。“无论是否为伍长,公士升爵上造,都须得斩首三级。” “而上造,添为什长,须得斩首五级。”李炀走过案几,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比如汝此时,才可升为簪袅。” “及至簪袅,仍为什长,便仍须得斩首五级,方可成为不更。” “不更为屯长,斩首二十级,可为大夫。” “大夫亦为屯长,斩首二十级,可为官大夫。” “官大夫为百将,斩首三十三级,且自身死亡人数低于三十三,方可为公大夫。”说道这里,李炀指了指自己头上的三板长冠。“公大夫为五百主,须得斩首一百五,方可升为公乘。” “公乘为二五百主,须得斩首三百,方可升为五大夫,五大夫为将,添为都尉,及至于都尉,野战斩首两千,方可升爵。” 哦!!! 张仲恍然大悟,原来升爵的制度是与官职有关的,并且,不论是否做了官,你一样要按照官爵的盈论来升级。 之前叔公讲的,还是太模糊了。 不过想想也正常,他当初毕竟只是一个小兵,还是不识字那种。 不过,到了后面的爵位,岂不是天文数字? 难怪白起杀了那么多人,才把爵位升到顶级。 看着张仲的表情,李炀点了点头,拍了拍张仲健硕的肩膀。“汝听懂了吗?” “多谢贼掾解惑。” 李炀不再多说,转身回到案几,对着张仲的叔公说道。“张礁。” “在。”老人精神一震,走上前去,躬身行礼。 李炀亦同时一礼,脸上带着尊敬的说道。“老丈不必多礼,后生不敢受之。” 张礁脸色变了变,十分动容,最终直起身,点了点头。 李炀此时方才坐下,他翻开竹简,对着张礁说道。“簪袅张礁,伐上党之战杀韩人甲士三人,升为公士,长平攻赵之战,杀赵人甲士七人,升为簪袅。” 这是张礁以前的战绩,李炀将其念了出来,并说出了这次讨贼的赏赐。“军爵律有言,老卒年过五十六,此为免役之年,斩杀甲士,当以倍论之。” “簪袅张礁,伐贼有功,斩首两级,倍论四级,升爵不更。” 张礁脸色激动,胡子都吹起来了,连着上前几步,双手接过木牌,贼曹掾亦双手递上。 随后就轮到了炭,这个因为左胸旧伤复发,打了一波酱油的亭长。 “不更炭,伐上党之战斩首两级,拜爵公士,伐赵长平,斩首四级,升爵上造,累首两级,伐赵二战,败,不盈,伐韩之战,斩首十级,升爵不更,累首两级,二年伐韩,斩首九级,不升,累首十一级。” 一如之前,先是念了他此前的战功,不过炭的年纪,比张仲的叔公要小不少,贼曹掾便没有起身。 “今讨伐贼寇,伍中勇士,得首十级,共首二十一,升爵大夫。” 炭虽然早有预料,但还是乐坏了,他双手将其接过,看着那木牌上的字,就差上嘴去亲了。 随后就是亭长石木,他比较倒霉,他伍中只有他一个人上山,两个人头还被茂得了一个,没有升爵位,只是累积了。 好在他伍中亭卒也没有死去的,不然还要受罚。 爵位赏赐完毕之后,张仲傻愣愣的看着上首的李炀。 李炀左右看了一下,才开口问道。“汝有何疑问?” “杀贼有赏钱吗?”张仲想了想还是决定问一下,毕竟,他还欠着公家的住宿费,和饭钱。 不还是不可能的。 在秦国,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除非你想做城旦。 60,武库被劫的武器卖回武库? - 高武大秦 - 绾尤 “没有。”贼曹掾直接打破了张仲的幻想,并接着说道。“群盗抓而有赏,群贼杀而有功。” 言下之意就是,杀群盗才有赏钱,杀群贼得的是首级。 很明显,首级更重要,但是...... 张仲缺钱啊! 贼曹掾能从一介黔首做到五百主,眼光见识自然不必多说,他一眼就看穿了张仲的小心思。 “汝想要钱?” 张仲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毕竟他现在的外貌太具有欺骗性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想要什么那都是正常的。 李炀不怀好意的笑了笑,说道。“汝要是想要钱,吾可以将汝的首功换为百金。” 算了算了,要不了那么多。 首级是多么难得的东西,这么换了可惜了,毕竟,会有赏田和宅子。 好嘛,那就只能戏精上身了。“首级仲也要,只是仲,住曹舍没钱交。” 于是,哄堂大笑。 连站在堂上的甲士都没忍住。 “我们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轻易不会笑,除非忍不住。”张仲心中给甲士加了个戏,但无所谓,他才十三岁。 不懂不是很正常吗? 我全都要不也是很正常吗? “无需担心。”李炀拿起一卷竹简,突然问了张仲一句。“可识字否?” “识得。” “且过来。” 张仲急忙上前,站在李炀的左手边,看向他面前的竹简。 上面赫然写着,上造张仲,杀甲士并贼首四人,缴获铠甲四副,青铜剑四把,轻盾三具,弓四把,长矛两根,长戟两根,箭支一百九十三,破车锤一柄。 连兵器甲胄的损坏情况都有记载,十分详尽。 “贼律有言,定贼而杀之者功,取。” 意思是,秦国定了罪的贼,你杀掉他有首级的功劳,并且,他的随身物品都归你。 但张仲整个人还是有点懵,这不是贼人从公家武库中抢的吗? 这特么也能算缴获? 这和贼人抢了银行,你杀死贼人,银行丢失的钱就算你的有什么区别? 银行不告你告得天翻地覆。 但在秦国,这还真就是正常操作。 李炀给了张仲一个切实的回答。“这便是汝的赏钱。” “这不是乡上武库的?” 李炀身子侧了点,换了一个十分休闲的姿势,并反问了一句。“乡上武库的兵器甲胄被贼人所得,汝斩杀贼人,将其带回,难道便不算缴获了吗?” 哈? 贼曹掾说得好有道理,张仲一时间无言以对。 “当然,在县上,卖给武库,这些东西值不得什么钱。” “止十分之一。” 成本价呀? 奸商。 “私之犯法。” 并且,还不可以卖给私人,但即便如此,张仲最终也得了两千多钱,黄澄澄的一大捧。 而这,也让张仲,再次感受到了秦国律法的变态。 它将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八个字,贯彻到了极点。 哪怕公家的东西被抢了,你追回来,虽然不可以卖,但他却会出钱收购,不过,价格有点低就是了。 但这已经很让张仲感叹了。 领完赏钱之后,张仲几人告别了贼曹掾,回到了曹舍,这次,没有人再监视他们了。 他们可以自由活动,并且,因为出来剿贼寇,他们没带验传的,也被贼曹这边的文吏,补上了贼曹出具的证明。 嗯,大概相当于临时身份证。 一路走去,大家都在说些有的没的,比如张仲的叔公,张礁,就说起了之前堂上的案子。 “吾曾想到他会以无端之言,以误会逃避抢功的罪责。” “嗯。”在张礁旁边的炭,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 他现在是大夫了,爵位还没下来,他就想先找贼曹要个单板长冠,想要过过瘾,但是被驳斥了。 此时正不断摸着头顶,大概是在想到时候要怎么戴,说话也有些不在状态。 还是没啥功劳的石木,心态十分的良好,他加入了讨论,笑着说道。“如此,双方皆无罪,其实也不算什么。” “但我着实没有想到,他竟敢诬告仲哥儿打他。” “当真十分诡诈。” 张礁后怕的说了一句。“若非狱佐厉害,说不得就让他得逞了。” 众人一阵附和,都有些后怕。 一阵闲聊,到了曹舍,张仲将赏钱放下,炭就过来喊他了。“仲哥儿,与我同去吃饭。” 拉着张仲走的途中,他还顺便拉上张礁石木等人。“吾乃大夫爵,曹舍这边也可以提供肉食了。” 张仲笑着看他装逼。 不管如何,有肉吃那就是好事。 然鹅,并没有。 大夫爵位还没下来,花钱也不能有,这是公职食堂的规定,和军中的规矩一毛一样。 不过,炭此时兴奋得很,哪里管这些,转身就拉着众人出去了,他们打算去外面吃。 “我的钱还在曹舍。”张仲只来得及喊了一声,就被炭拉着走了出去。 “贼曹之地,哪个毛贼敢动手?” “不怕被剁了爪子?” 说罢,众人鱼贯而出,朝着街上走去。 来时不过匆匆,此时,没什么事情,张仲索性就一边走,一边东看西看,感受一下秦国时蜀郡的风土人情。 但在外人看来,却活像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不过看了一小会儿,就有一个巡街的甲士走了过来,他完全不管其他的人,直直的走到了张仲的面前,对着穿着便装冬衣的张仲说道。 “上造,出示汝的验传。” 张仲愣了愣,看了看左右,几位为老不尊的长辈,正抱着胸看他的笑话。 几位亭卒也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 张仲一边摸向怀中,找自己的临时身份证,一边好奇的对着甲士问道。“为何独独找我?” “大街之上,走走停停,东张西望,不似好人。” 甲士说话不是一般的直,也不是一般的有道理,让张仲一时间无言以对。 将临时身份证递给甲士之后,甲士看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看向张仲稚嫩的脸,眼中全是不可置信。 “汝,就是那个年方十三,便有生擒虎豹之勇,杀前锐士于林中的张仲?” 看着甲士认真而又敬佩的脸,张仲特别想说一句。 没有老虎,那只豹子,也不是生擒。 61,市场监督管理局 - 高武大秦 - 绾尤 冬日间,没什么农活好做,更兼年关刚过,大多数人都团了个圆,是故,街上出来散步的人数不胜数。 也正因为如此,甲士不过惊讶的一声喊,附近一大群人就围了过来,这些人活像动物园看老虎的眼神,让张仲很有些不适应。 随后他们议论纷纷,从张仲的臂膀健壮程度,到张仲腰背形状,一直到张仲是不是处男。 讨论得张仲想打人。 突然,有一个商贾打扮的胖男子出声问道。“诸位壮士,可是要就飨?” 飨是官话,一般也只是城里才说,张仲第一次听到,不由得一愣。 “正是要就飨,汝家有肉乎?” “管够。”商贾拍了拍胸脯,肥肉的抖动隔着衣服都能看到。 还没走到食肆门口,张仲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大牌子,上面挂着许多的小牌子,每个牌子上还写着小字。 张仲定睛看去,上面写的是,大碗鹿肉,一百八十钱,大碗兔肉,二十钱,大碗猪肉.......等等等等。 这特么? 是菜单? 简直了....... 不过,为什么要挂在大门外面? 秦国的商家都学会搞促销了吗? 炭看到张仲眼中的疑惑,笑着对这个第一次进城的孩子解释道。“这是菜的种类。” 张仲自然知道,他奇怪的是,为什么会这么挂着。“挂在这里是为何?” “金布律有言,商贾所售之物,必须明码标价,如果不标,我们就可以扭送他去金布曹,处罚他。” “并且,商贾所售之物,有坏,而隐瞒的话,也可以扭送他去金布曹处罚。” 市场规范到这种程度吗? 金布曹? 不要告诉我,金布曹,是秦国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或者说,工商局。 听到处罚两个字,前面带路的商贾一惊,转头问道。“处罚,什么处罚?” “没有汝的事,吾等在讲金布律。” 商贾拍了拍胸口,随着胸前肥肉一阵抖动间,他高声说道。“吾家食肆远近闻名,明码实价,绝无缺斤少两。” “诸位壮士放心便是。” 商贾带他们进去之后,张仲心中对其所说的远近闻名,便有点信了。 因为整个大厅,几乎坐满了人,大多数都是在吃一些栗做的羹,和一些肉臛(粗粮肉粥),一些商贾打扮的,则吃着一些肉糜(大米肉粥)。 唯有两名带着单板长冠的吏,跪坐在堂右较空处,面前摆着几个大碗,似乎是肉。 “几位壮士,吃些什么?” 张仲看向身边的炭,请客的是他,自己钱都没带。 没有发言权。 “一大碗鹿肉,三大碗牛肉,来一盆干米,不够再言。” 这个时代,还不像后世那般吃牛犯罪,终其原因,是因为这时候的蜀中山林,野牛太多的缘故。 那些纵横蜀中山林的猎人,便时有捕获。 所以,也算是正常肉食。 几人围着长案跪坐,张仲小心的撩了撩冬衣,遮住只蒙了一块厚布的某处。 很快,食物就上来了,一个足有人腰身粗细的大碗,里面装满了一个个带着小骨的大肉块。 这特么是大碗? 这是大盆吧! 张仲已经不知道自己今天震惊了多少次了。 他曾经想过自己进城是个什么样子,自觉以后世的见识,不会有什么惊讶。 但他没想到的是,秦国的市场,居然会牛掰到这种程度。 市场规范不说,还有监督市场的金布曹,更扯的是,这样的大碗,明码标价才一百八十钱。 还是鹿肉。 这些商人都不赚钱的吗? 想到这里,张仲不由得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但转念间又想到这是秦国,在这个法家当政的国家,对于他大胆的想法,可能会有一套完整的金布律。 算了,算了,不差那点钱。 商贾刚刚将肉放在桌子上,旁边另一个商贾打扮的人,就惊叹了一声。 “嚯!你这一大碗好多,都冒尖儿了。” 商贾似乎与其十分熟悉,将手在身上一擦,高声说道。 “十三岁就能生擒虎豹,有十人之勇的壮士,如何多不得?” “嚯,原来如此,当多,壮勇之士,当多吃些。” 张仲再次体会到了勇名,在这个时代带来的好处。 虽然目前只是多了几块肉。 堂上众人议论纷纷,几乎都是夸张仲勇武过人的。 这让张仲很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做为现代人,有几个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这么称赞过的? 不过,秦国禁酒,所以,倒是没有人举着杯子上来说,“好壮士,我敬你一杯。” 等众人议论声停歇一点之后。 那坐在右边的,两个官吏打扮的大夫中,亦有人出声赞到。 “年少壮勇,此为国之福。” 张仲连忙起身答谢,却被大夫制止,蓄着山羊胡的他,捋了一把下巴上花白的胡须。 “且坐下,无有公事,便为同县。” 这也让张仲感觉到了秦国官吏不近人情下的另一面,挺和蔼。 众人就着干米开始吃肉,鹿肉好吃,但处理不到位,膻味还是比较重的。 不过,却也不算不能下口。 尤其是张仲,经过在这个时代吃不饱的折磨之后,味觉已经完全变了。 “真香。” 众人这一吃,就吃了接近一个小时,期间食肆的老板,那个胖胖的商贾,还免费赠送了两大碗肉汤。 临走之际,张仲接到了商贾递过来的木板,仔细看了看,消费的情况,就飨的人数,花费的金额都有记载。 除了材质不同,与后世餐厅的小票没有太大的区别。 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张仲才想到一个问题。 既然这个时候,就已经有这些规范市场的律令和规矩,后世为什么会等到改革开放,与西方文化交融才再次兴起呢? 是因为儒家太过于近人情,而忽略了规矩本身吗? 不管是不是因为这样的的原因,张仲都不想去多探究,他此时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因为,天就要黑了,而贼曹掾的家,就在贼曹出来左边第一间。 ps: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也算早有预料吧。 嗯,申请签约被拒了,作品未达到签约标准。 后续会正常更新,不用担心,撑不住了会发单章说的。 仲哥儿的功法也快到手了,就酱紫。 62,夜访贼曹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不太确定当时贼曹掾大声喊的那句话,是不是在提醒他,但熟识的朋友之间的交谈,按道理是不应该有这样一句的。 所以,他决定去试试。 去见这样的大人物自然不能不带礼物,但带什么礼物却是个问题。 思来想去,张仲估摸着自己身上的家当,只有那张花豹皮毛贼曹掾能看得上眼。 刚出门,转角就遇到了石木,他看了看张仲手中大大的包裹,不由得问了一句。 “仲哥儿往哪里去?” “好奇花豹皮毛的价格,想去问问。” 石木看了一眼黑下来的天空,眼中有些怀疑,但转念想到张仲也不能以一般的小孩看待,有勇力,也颇有自己的主见,便为其估了个价。 “约莫八千到一万钱,低了便是商贾欺你。” 张仲点了点头,转身自曹舍走向正门。 到了大门口,他看了看左右,右边是一个小宅,比他自己家也大不了多少。 而左手第一间,则是一个占地极大的宅子,一眼望不清全貌。 如此大的宅子,想来,应当不会有错了。 毕竟是公大夫,整个县城也不多见的。 围着宅子走了一小会儿,张仲远远就看见了一扇大门,他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选择从大门进去。 秦律严明,若是被人看到自己送礼须不太好。 更何况,他记得,在古代,开正门好像是一件十分讲究的事情,以他的身份,恐怕还够不上资格。 多走了几步,看见一个紧闭的小门,张仲伸手敲了敲。 好一会儿,才有一个老者将门打开,一边开门还在一边嘟囔道。“这大晚上的,是送柴吗?” “非是送柴。”张仲一边打量着老人,一边开口说明来意。“敢告于老丈。” 张仲在打量老人的同时,老人也在打量着他。 “吾此来是为求见贼曹……” 砰!大门于瞬间关上,险些撞到张仲的鼻子。 “求见贼曹掾走正门去,小小年纪,便多学些律令。” 声音渐渐小了,但张仲耳力过人,还是听清了最后的话语。“若不是看你年岁不大,我就扭你去贼曹了。” 走后门还走错了? 呆站在门口好一会儿,张仲才转过身,走向正门。 不管怎么说,贼曹掾既然说了那些,还是试一试才好。 就算是自己想多了,以一张花豹皮毛结交上官也没有坏处。 虽然八千多钱是笔巨款,很有点心疼就是了。 到了正门,张仲再次敲了敲门,这次开门的是一个甲士。 好巧不巧的,正是当初带张仲去曹舍的那一个。 甲士看见张仲似乎并不意外,一边将大门打开,一边熟络的说道。“仲哥儿这么晚才来?” 听到这句话,张仲心中一定。 这证明甲士是知道他要前来拜访的,也就是说,贼曹掾曾与其交代过。 “城中繁华,便多逛了会儿。” “难得来一趟,是须得多逛逛。” 甲士点了点头,取了门口的灯,随后转身朝着宅内走去。“仲哥儿随我来吧。” 因为是夜间,宅院内的环境装饰都看不太清楚,张仲便也没有什么好打量的。 只安静的跟着甲士不断前行。 很快,到了一个亮着灯的房间,甲士在门口停住,指了指屋内。“这是简屋,贼掾就在里面。” 简屋? 书房吗?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知道。 随后,甲士敲响了木门,里面的贼曹掾没有询问,只淡淡的说了一声。“进来吧!” 深吸了一口气,张仲推门进去,顿时一呆。 他本以为贼曹掾会是背对着他,或者正在拿着竹简细看之类,高深莫测的样子。 但,并没有。 入目所及,贼曹掾正跪坐在案几旁边,手边还放着些食物,随着张仲推门,他抬起头一边嚼动着嘴中的食物,一边饶有兴趣的看着推门而入的张仲。 “坐。” “深夜造访,叨扰贼掾了。”张仲犹豫了半秒,将包裹放在桌旁,随后跪坐在了贼曹掾旁边。 “这是豹皮。”不等张仲打开,李炀就猜到了其中是什么。 “正是豹皮。”张仲急忙将其打开,露出其中金黄色的一片。 “制好了吗?” “尚未制好。”毛皮的制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们当初在山上也没有条件,只是简单的处理了一下。 一时无话。 送礼当然不能等别人开口,张仲顿了顿主动说道。 “这是赠与贼掾的,若不是贼掾秉公执法,仲说不得,便有牢狱之灾了。” 李炀摸了摸下巴上短密的胡须,语气平和的说道。 “你我有案情往来,此时赠与,却是陷我于不法。” 声音尽管平淡,但就内容而言,却着实有些重了。 因为在秦国,官员受贿是极大的罪名,有革职,削爵,黥面,戍边等罪责,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处死刑。 张仲急忙起身,躬身行礼道。“贼掾切莫误会,这是仲代叔公所赠。” “他与贼掾无有案情往来,此为寻常赠与。” 看着张仲脸上的认真,李炀突然笑了。 “汝就不怕,吾是携职而挟,故意如此?” 张仲正色答到。“贼掾执法甚公,岂会如此?” “此叔公自愿赠与。” 李炀点了点头,指着花豹的皮毛说道。 “异兽血气雄浑,花豹更是其中翘楚,于体弱多病者大有好处。” “吾子早产,体弱身亏,以此做裘,确实作用不小。” “既如此,我便收下了。” 张仲再次行礼。“贼掾有用便好,如此,仲便先告退了。” “急什么?” 不急不行,我就一张豹子皮,没有多的,要是不够,我上哪儿找去? 再说,我吃饱了的,也不用留下来吃饭。 “贼掾有事,尽管吩咐就是。” 李炀摸着胡子看着张仲,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笑了。“吾岂能白收你的?” “你未曾练过功法?” 这是自见到贼曹掾以来,他第二次问这个问题。 “未曾。” 沉吟了一小会儿,李炀突然站起身,向着简架后走去。 “既如此,我便以一物与你交换。” “必然,不会亏待于你。” ps:一分钟后还有一章 63,力,疾,技,衡 - 高武大秦 - 绾尤 一阵装模作样的推辞之后,张仲强忍住内心的窃喜,等着贼曹掾的到来。 心中想着,他到底会拿什么功法过来呢? 等待期间,现代人的思维日常发散。 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功? 还是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 不对不对,以秦国取名的简略,和法家的务实。 应该会是(练武·力道)这一类的吧! 没有让张仲胡思乱想多久,李炀就再次走了进来。 他再次坐下,并随手放下了一个精致的木盒。 那木盒上有着各种浮雕,一看就给人一种很值钱的感觉。 “汝也坐下吧!” “唯。” 张仲应了一声,目光却紧盯面前放着的精致木盒。 说起来,他此时也确实是很有些兴奋,来到这个有些变异的秦国一个多月,他终于见到了变异的源头。 功法本功。 正要伸手去拿,却被贼曹掾按住。 “汝可知功法何用?” 张仲想也不想的回了一个万金油的答案。“强身健体?” 贼曹掾细细品味了一下这四个字,方才说道。“这么说,倒也没错。” “不过,既然汝未曾修炼,吾便与汝说说。” “夫锐士,习武艺,外练体魄,至于极致,内修骨骼,此时,可举大石五千斤。” “为十人不当之勇。” 五千斤的大石,张仲想了想自己当初在里中举的那一块。 自己已经有十人之勇了吗? 转念间,他又想到了那个力量不及他,却差点以破车锤将他生生砸死的壮汉。 应该还不到,技巧,经验,都还差得很远。 如果都放下武器,以拳头肉搏的话,以前世的格斗经验,多半是可以把十人敌车翻的。 “听说汝天生神力?” “其力几何?” 张仲想了想之前表兄的评价,如实答到。 “六千斤往上。” 李炀倒吸一口凉气,不可置信的问道。 “汝今年十三岁?” “去岁刚满十二,如今虚岁。” 张仲给了他肯定的回答。 随后,李炀发出一声惊叹。“吾从未见过力道如此大的孩子。” 张仲狡辩了一句。“吾已经成年了。” 贼曹掾没有理会他的狡辩,而是将张仲面前的木盒拿了起来。“如此,这功法却不适合你。” 诶~ 我觉得挺适合。 张仲也不敢上手去抢,只仗着年龄小,眼巴巴的看着那个盒子。 李炀哑然失笑,将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卷竹简。 上面写着几个篆字,秦锐士·外练。 “此功法虽是军中所领,但须得大夫爵,或入了锐士之卒,方能得之。”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但双眼还是半点不离竹简。 锐士,大秦精锐,就功法而言,想必也是最好的。 李炀想了想,解释了一句。“此功法为吾军功所换,本欲与吾家孩儿,但他尚小,暂难以用上。” “本欲以此兑汝之豹皮,却也不算欺你。” 锐士修炼的功法,用屁股想也知道不是那么好得的。“贼掾言重了,仲从未如此想过。” “不过,它着实不适合你。” 张仲也不敢反抗,只能继续装出一副小孩模样,眼巴巴的看着。 “要不,给仲看一眼?” “听说过魏武卒吗?”李炀没有理会他的卖萌,转而说起了另一个话题。 “听过,但不知详细。” 李炀将竹简放回木盒,再将其合上,做完之后方才开口说道。 “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层纯铁之甲,操五十石之弩,三十石之弓,负矢两百,置纯铁之戈,携重铁之盾,腰佩长剑,赢十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 张仲听得震惊,就这负重,怕不是有好几百斤了吧? 半天能走百里,在后世,吹牛都不敢这么吹。 也只有三国演义里面那句“力能负五百斤,而日行八百里。”可以比拟了。 但这是小兵,魏武卒巅峰时期,是以万计算的。 “此力极之军。” 力气最大的军队吗? 为了符合人设,张仲还是问了一声,以免李炀尴尬。“力极?” 李炀点了点头,开始给张仲科普。“天下功法数不胜数,但其种类,大致分为四种。” “力,疾,技,衡。” “愿闻其详。” 李炀顺手捏了一下张仲肩膀上的骨骼和肌肉,发出一声赞叹之后,方才继续解释。 “魏之武卒,以力称雄,步战而天下莫有挡者。” “军中选拔,便是汝这等力强之士。” 个个都是大力士吗? 也对,重步兵,力气不大怕是干不动。 “但,武卒练好功法,滋养骨骼,也少有强过七千者。” 张仲这才知道自己的力气,到底有多吓人。 难怪当初表兄和老人,都是一副如看人形野兽的样子。 “赵之胡服,擅疾而人马相合,可舍车而秃马疾行,平原之地,一日之内,能至七百里。” 一日之内,七百里?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这几乎代表着一天就能从重庆跑到成都,当然,巴蜀是山区,却不再此类。 但直线距离,就差不多是这样了。 “军中选拔,便主选擅骑,矫健之士。” 以速度称雄吗? 轻骑兵,应当如此才对。 “齐之技击,以技为能,身躯柔韧,左而右之,上而下之,纵横市野,以称豪侠。” 这是说齐技击之士,柔韧性好,打架奇招迭出吗? “齐王乃召豪侠,成技击之士。” 说前两个,李炀脸上还比较郑重,说到齐技击,脸上嘲讽更多于赞赏。 张仲便附和着问了一句,以满足对方的讲述欲。“很强吗?” “强?呵,一群游侠,也配于吾国中锐士齐名。” 好嘛,看来是几支军队当中最菜的了。 “吾秦之锐士,其上均衡,虽无长处,却不挑天赋,是故,人数众多,更兼士有死战之心,于是,屡败其上。” 说完这些,李炀转身,从书架上拿下来一卷竹简,拍了拍上面的灰尘。 “此功法,为我杀敌所得,以笔复抄,当适合于你。” 张仲心中有了预感,大致猜到了这是什么。 于是双手接过。 随后定睛一看,果然…… 魏武卒·外练。 63,商君书 - 高武大秦 - 绾尤 “锻体练力,力极则无不能及,今起以此成军,号武卒,当横行天下。”——吴起 这是张仲打开外练法的开篇第一句,来源于兵家二圣之一的吴起。 “吴起,是个厉害人物。”李炀一手拿着食物慢慢咀嚼,一边随口说道。“昔年,此人以五万魏武卒,击破惠王军五十万人。” “几乎灭了吾秦国。” 张仲知道这场战役,也知道吴起因此把秦国打怕了,几十年不敢攻魏。 “此人与武安君孰强孰弱?”张仲念头一动,问出了一个千古难题。 这确实是个千古难题,便是作为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李炀,也显得很难判断,他犹豫了良久,说到。“若此时二人皆在,且分处秦魏两国。” 仔细思量了好一会儿,李炀才再次开口。“各帅武卒锐士,胜负难料。” “若各尽举国之力,武安君必胜。” 张仲心中存疑,这毕竟是秦国,李炀所说不一定就是这个时代的完全看法,但这本来也与他无关,只是闲聊而已,正准备问问功法的疑惑,却听见李炀再次开口。 “兵之道,胜负不止决于军,决于将,更决于国。” 许是因为得了豹皮的缘故,李炀兴致颇高,与张仲讲到。“若士之战,锐士比之武卒,确有少许差距,双方兵法谋略亦无绝对高下,武安君也不敢轻言必胜。” “倘若决胜于国力,就此时而言,魏不如秦之远矣,以铢称镒,便是吴起复生,又能如何?” 张仲第一次听到有人把人多欺负人少说的这么文艺,且理直气壮。 但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原本就是如此,春秋无义战,遑论战国? “受教了。” “譬如长平之战,其中详细之处,汝叔公乃长平遗卒,当比吾更清楚。”李炀一边吃着东西,一边为张仲加深以铢称镒这个兵法思想的印象。 “吾便不讲了。” “但昔年赵国之败,却不止败于将,更败于政,败于国。” 张仲来了兴趣,将竹简放在冬衣怀中,兴致颇高的说道。“愿闻其详。” “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李炀先是讲了兵法,随后,才对着张仲说起了自己对于长平之战的看法。 “赵之政不若秦,而收上党,贪利之战,此一败,其食不若秦,廉颇布防而久持,此二败,赵之众亦不若秦,括使军而强击,此败三也。” “武安君尽得此三者,莫说赵括,便是孙武,吴起在世,亦不能胜也。” 这是张仲来到秦国,第一次听人讲解兵法,可以说是深入浅出,极其好理解了,他暗暗将其记在心中,并对着这个友好到极点的贼曹掾问道。“敢问于贼掾,此出自何处?” “商君之书。” 商君书,张仲暗暗记下,本想问问贼曹掾可不可以借给他看看,但转念想到,书在这个时代,应该是很难得的东西,便不好开口。 李炀看出了张仲的心思,激励了他一句。“此为商君书之战法,他日汝若为官大夫,成百将之时,吾可借汝一观。” “多谢贼掾。”张仲内心松了一口气,并后悔自己以前为啥不把孙子兵法,商君书,吴子兵法,尉缭子这些看个遍。 如果以前都看了的话,现在,不论去哪个国家,都能混个将军当当,就算不能,混个军事参谋,不也是美滋滋? “凡战法必本于政胜,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 “此则为吾等之责也。” 张仲想了好一会儿,才理解了李炀所说的意思,正了脸色答道。“绳民之以法,使其怯于私斗,而勇于公战,若仲为吏,必以此谨行。” “很好。”李炀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笑着说道。“那汝,不要忘了今日之言。” “仲定不敢忘。” 李炀沉吟了一会儿,突然再次开口。“若吾未曾记错,汝家累世为秦而战?” 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查祖上根基吗? 张仲念头一转,就想到了现代,一般这样的问题,在现代,都是考公务员才勉强会遇到,所以...... “吾家累世为秦卒,公随王龁将军战上党,后受赵将夜袭,死于上党城下;吾父兄亦为秦卒,庄王二年伐韩,身死于韩人之手。” 说到这里,张仲将脸上戏精上身的悲伤换成了慷慨。“今,吾亦当为秦卒,为秦而战。” 没想到十三岁的孩子会这般能演的李炀,果然上了当,他顿了顿,认真而又严肃的说道。“汝且习好律法,他日来城中考较,若过,吾荐汝为亭长。” 张仲脸色略有兴奋,在秦国,亭长虽然只是最基础的官职,但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有爵位还不行,还要识字,还要熟读律法。最后,还是军中老卒优先,若不是,则需要有官吏举荐。 之前在食肆吃饭的时候,炭说起此事,还曾说,等张仲学好律法之后,他将作为举荐人,推举张仲为吏。 此时,有了贼曹掾的话,便几乎板上钉钉了。 “贼掾之恩,仲定当铭记于心。” 李炀笑了笑,不置可否,只看了看天色。“吾与汝一样东西,须得收好。” 张仲连忙起身,先行礼再开口说道。“已蒙贼曹大恩,不敢再收。” 李炀摇了摇头,转身去了简架,好一会儿才转过身来,将一块木板递给张仲。“这东西,不收却不合律法。” 张仲双手接过,又是一张“小票”,上面写着秦王政十年,十月二十,贼曹掾李炀以战场所得魏武卒功法,换取张仲异兽皮毛一卷。 “看好了?” “看,看好了。”这东西,居然也要开小票的吗? 这也,太......变态了点吧! “看好了,那汝.......” “当与吾一人一半。” 言毕,李炀抬手而动,在张仲眼前一划,木块一声脆响,应声而折。 化作整齐的两半。 张仲张着嘴楞楞的看着李炀的右手。 一时间…… 竟说不出话来。 64,初练功法 - 高武大秦 - 绾尤 回到曹舍的卧室,张仲还是有些回不过神来,其实这一路,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来的。 因为,他之前看到了超人,用手一划,他尚且感觉不到抖动,木块就被削成了两半,没错,用手削的。 之前看见李炀在桌子上拍了一个手印时,张仲都还算不上多震惊,毕竟,以他的力气,虽然做不到拍出一个手印而桌子其他地方完好无损,但将桌子整个拍碎,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然而此时,张仲眼中开始有了火焰。 作为现代人,尤其是士兵,谁不想拥有超越常人的力量? 并手如刀,这几乎是武侠世界才有的能力。 并且,还不是普通的杂鱼。 最起码,也是成名高手。 这就是来源于功法的力量吗? 张仲拿出身上的竹简,将其缓缓打开,以一种朝圣的姿态,去面对他得到的第一卷功法。 正准备观看,门外就有人敲响了门。 “谁?” “我。” 我是谁? 我怎么知道我是谁? 张仲脑海中浮现出这个段子的同时,就站起身将门打开,因为敲门的,是他叔公。 “叔公还未睡?” “未曾。”张礁走进房间,随后将门关上,轻声问道。“汝持豹皮,不是去问价的吧?” “嗯。”张仲没有问他怎么知道的,无非就是石木告知,便将事情实话实说。“与贼曹掾交换了。” “甚好。”张礁点了点头,随后,转身就走,毫不拖泥带水。 “叔公不问为何?” “不用。”张礁摆了摆手,一边开门走出去,一边说道。“吾只担心汝为人所诓骗,但既是与贼掾,那便是汝自己的事情了。” 张仲怔怔的看着关上的门,突然有些感动。 像张礁这样的做法,大约算是一个长辈,给小孩子最大的尊重和信任了吧! 深呼吸一口气,张仲转过身再次看向翻开的竹简。 略过功法开篇那句豪言壮语,张仲开始细看这卷源自于吴起的外练功法。 其上洋洋洒洒千余字,除了几个不太像的图画之外,尽数都是呼吸法。 有练习眼力时配合所用的,也有练习耳力所用的,亦有针对身躯反应的。 但最多的,还是力量。 而那些图画,也全都是配合力量的呼吸法所用,锻炼身体各处的。 手,臂,腰,腿,肩,背,无所不包。 纯粹而野性的力量。 看完之后的张仲,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叹,该说魏武卒果然不愧为力极之军吗? 这功法,从头到尾丝毫不带偏题的。 这是要把魏国人,全部都练成肌肉壮汉吗? 张仲伸手握了一下自己健壮的臂膀,正好,反正自己天生就是一个肌肉猛男。 没错,纯天生的,前身十多年都没有系统的锻炼过,身上的肌肉仍旧强健得令人发指。 让现代那些天天撸铁的汉子知道了,还不得说一声,卧槽无情? 抛开脑海中的念头,张仲拿出以前在军队训练时的认真程度,看向展开的功法。 他先是按照那些四不像的动作动了几下,随后就感觉这些动作极其别扭,不像是正常人能做出来的。 更像是面团才能做出来的。 不应该啊! 横竖正反,细看了许久,张仲才发现一件事情。 或许,是由于竹简太窄的缘故,那单独两格的图画,原来是横着的。 第一个动作类似于弓步,还带上了一个挽弓的姿势。 低下还有一行极小的篆字,似乎是李炀观看时候的注解。“挽弓以虚,力起而持。” 这是说做出挽弓姿势以后,以最大的力量去保持它吗? 张仲保持着姿势,一点点按照呼吸法开始呼吸,一股冰冷的气流沿着嘴中而入,再用胸腔憋出的气将其卷回,再两相结合,涌入气管,然后........ 张仲就岔气了。 “咳咳咳!”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中,张仲再也保持不住挽弓的姿势,整个脸被咳得通红。 这真的是功法? 若不是亲眼见到贼曹掾用手削开木板,张仲恐怕就要怀疑自己拿到假货了。 时间,就在张仲一次次练习呼吸法当中度过,也因此,整个房间的咳嗽声,一声高过一声。 但随着时间流逝,渐渐的,咳嗽声越来越少,到最后,几乎再不曾响起。 而张仲,也感觉自己渐入佳境,长期保持的姿势开始又麻又痒,极其难受。 张仲知道,这是书上所说的,气锻。 也是这部锻体功法当中,唯一不用借助外力的一步。 虽然功法上没有坚持得越久越牛批的说法,但张仲还是咬着牙不断的坚持着。 就像当初他在部队练习举枪一样。 因为他记得,班长说过的一句话。 人,如果每次放松一点,最后便将一事无成。 这一练,便到了晚上十二点。 而张仲,也终于熬不住了。 他衣服也懒得脱,翻身一倒,直接躺在了床上。 长时间的练习,不仅仅让他精神上十分疲惫,就连身体,也同样熬不住。 保持拉满弓的姿势,并浑身用力,数个小时。 饶是他力气过人,耐力超乎寻常也累成了一条死狗。 但好在,这个姿势的呼吸法算是入门了。 至少,不会被呛到了。 想着功法的事情,张仲沉沉睡去。 当他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看了看天色,张仲确定了这是他起得最晚的一次。 便是之前连续熬夜,也是鸡鸣时分就起床了,而这次,张仲足足睡到了辰时。 翻身爬起,将睡得褶皱的衣服抹了抹,却发现完全抹不平。 好嘛,以后不敢合衣而睡了。 “仲儿,起来了?”门外张礁的声音响起,似乎已经等了有一段时间了。 “叔公稍待,仲马上出来。” 出了门,张仲发现不仅仅是他叔公在,石木,炭,众多亭卒都在门外。 张礁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看了眼天上堪堪起来的太阳。“走吧,该回去了。” “好。” 众人开始收拾牛车,并将昨天买的东西清点了一遍,以免有所遗漏。 不过刚刚清点完毕,上了车,还未曾走出曹舍,就听见外面有人高喊了一声。“道左有人要弃市了。” 65,弃市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弃市,是秦国最古老的死刑之一,其严重程度,介于车裂和枭首之间。 这项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先砍去头颅,然后将尸体挂起来,在市场上展示,长达数日,因此,这项刑罚才叫做弃市。 而这项刑罚存在的主要意义和作用,也不在于对犯人执行死刑,而在于,对民众的震慑。 所以,秦国每次执行这种死刑时,都会使小卒于城中呼喊,让城内的民众进行围观。 以此,来震慑不法,也展现秦国律法的威严。 然而这件事,对于张仲几人来说,心中的感受,还不仅仅如此。 因为,在此时,还是弃市的罪名,那死者就只有一个人,那个抢功的鲤门亭长,尚。 他的案子,已经被狱曹复查完毕,开始执行了。 从当庭宣判,到现在执行死刑,撑死了也就一天一夜的功夫。 这也让张仲,再一次见识到了秦国律法执行的效率,远比后世许多公司的各种申请,要来得快了太多。 几人相互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复杂。 良久,炭才开口对着张仲问了一句。 “仲哥儿,要不要去看看?” “去吧。”自己亲手送进刑场的第一个人,张仲还是想去看看他最终的结局,也想对自己进行一个警醒。 这不是后世,这里是动辄肉刑和死刑的秦国。 法,不可犯。 牛车行进的速度并不快,但好在市场距离贼曹,也并不算远。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张仲等人就远远望到了行刑的地方。 那是整个集市的标志性建筑,也是每天集市开始时的信号,市旗。 只是此时,尚还未到升旗的时候,所以只有一根孤零零的柏木杆子。 道路左右,聊天的人很多,几乎都是在议论即将开始的行刑。 坐在车上的炭也开口说道。“再有一刻钟,市旗就该升起了,那时便是行刑的时候了。” “不过今天升起的,当不是市旗。” “为何?”张仲昨天见过市旗,是一块大大的麻布,上面写着一个市字,简单明了,没有什么太多的花哨。 “今日升起的,应该是城中备军的军旗。”张礁开口打消了张仲的疑惑,并解释到。“这也是祭旗,以人头祭旗,出征则无往不利。” 张仲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颇为迷信,他家中阿母,在过年时,还要祭奠各种各样的神灵,哪怕家中都快要断炊了,也不曾有丝毫犹豫。 但张仲确实没想到,到处都充满着“法制社会”标准的秦国,还会有这种官方进行的封建迷信。 张礁指了指旗杆不远处,手持着黑色旗帜的壮硕旗士,对张仲继续讲到。“是以,所有不法而死者,都将于军旗下斩杀。” “以此,祭神灵,利出征。” “原来如此。”车继续向前,张仲干脆站起身,立足于牛车之上,看向那高高竖起的旗杆,以及旗杆下方。 旗杆下,是一个被绑着的矮壮汉子。 正是当初在山道上,以律法威胁张仲,并想要以剑强行斩去花蛮白荼头颅的尚。 此时,他身穿单薄的麻衣,头顶的布帽已经被取掉,只剩下一头杂乱的长发,宛如一只弃犬。 牛车仍在前行,尽管许多人都在围观,但道路上,却意外的空荡。 秦国的交通法,在此时,展现出了它应有的用处。 随着车越走越近,张仲开始看清了尚身上绑着的绳子,看清了他被头发遮住小半的脸,和脸上的表情。 他并没有如张仲想象的那样,在低声哭泣或高声怒骂。 相反,他很平静。 平静得不像是将死之人。 或者说,正像是将死之人。 随着黑色的军旗缓缓升起,旁边的法吏,开始拿着竹简宣读尚的罪状,冷酷而严厉的声音下,张仲终于与抬头的尚,四目相对。 尚愣了愣,随后笑出了声。“汝,是来看吾的头颅吗?” “是。”张仲并没有骗他,将死之人,也不应该被骗。“汝当是吾,绳之以法的第一个有爵者。” “其实,吾也想看。”尚停顿了一会儿,随后看向旁边甲士腰间的长剑,那长剑他很熟悉,十多年的军旅生涯,他曾握住这剑无数次。“吾曾在战场上砍下过许多头颅。” “也不知道,吾自己的头颅,有没有那般浑圆。” 不论对错,就军功而言,张仲在他面前,确实是个弟弟。 “当会浑圆许多。” 罪状停了,日头升了很高,尚眯了眯眼,以避开略有些刺眼的阳光。 “吾的头颅,是该浑圆许多。” 甲士将长剑拔出,对着尚言到。“枭首以弃,暴尸三日,汝可有话要说?” “吾自当死。”尚摇了摇头,眼神悠远,似乎看到了些什么,他那双宛如豹子的眼中终于有了泪水。“只可惜了,吾的妻,子,不想,她们会做了隶臣。” 说到这里,尚终于发出了人生中最后的一声怒吼。“吾等既然知错,汝何以赶尽杀绝?” “一颗贼人头颅,数十人为隶臣,十余家残破,张仲,汝要好好记着……” “此,皆汝之所为.......” 剑高高扬起,反射的光芒和鲜艳的血红,花了张仲的眼睛。 一颗圆滚滚,豹子也似的头颅,掉落在地上,一路滚到张仲的牛车下,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但那句话,还停留在张仲的脑海中。 自己,做错了吗? “呸!”一大摊口水吐在了那颗豹子般的头颅上。 “抢孺子的功劳,便当知有此下场。” “此时想到妻,子,抢功之时何不曾想到?” 就连在市场上工作的金布曹小吏,也忍不住插了一句。“执法而犯之,当真吾辈之耻,还敢狡辩。” 观看的人七嘴八舌,将其死死的钉在了耻辱柱上。 “战场之上,不是同袍,便是敌人。” 张仲微微一愣,转过头却看见老人担忧的眼神。 已经戴上了板冠的炭,也跟着接了一句。“因利而不顾同袍之义者,便当死于律法之下。” 高台上宣读完罪状的法吏,突然出了声。 他说。 “若因犯罪者众而不罚,必有人众而犯之。” 66,黔水乡 - 高武大秦 - 绾尤 十月二十二日,清晨,张仲与张礁等人,架着牛车,抵达了黔水乡上,这是滴水亭和双桥亭所在的乡。 也是游缴徵,所管辖的地方。 此时,这个张仲父亲昔年的同袍,正乐呵呵的看着他,待张仲过来,伸手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笑着说道。“仲哥儿已是簪袅了,了不起。” 徵将他们几人送到贼曹就回去了,并不太清楚之后发生的事情,但县上的行文,关于众人的赏赐,却自邮人处收到了。 是以,他知道了张仲升级的爵位。 “长者勿要打趣。”张仲看着未戴兜胄的徵,留意了一下对方头顶的板冠,他这时才知道这个一直很和蔼的长者,是一个大夫。 挠了挠头,张仲装出一副腼腆的样子。“运气罢了。” 徵摇着头,转身向着乡内走去,一边走一边说。“这可不是运气,杀十人敌的猛士,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张仲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去说,就他而言,杀死那个贼首确实是运气使然,毕竟,以花蛮白荼的厮杀经验,双方纯粹以兵器互搏的话,张仲能否战而胜之,还真的不好说。 只是后来,他急着逃遁,以背对着张仲,被盾牌砸了一下狠的。 才死在了那个荒无人烟的山坡上。 左右没有什么外人,徵也直言不讳。“当初接到县上行文的时候,吾最担心就是对方跑到了乡上来。” “说实话,吾这把老骨头,可经不得十人敌的贼人两下。” “仲哥儿勇武,乡上之幸事啊!” 一阵夸奖谦让之后,徵转而说起了张仲等人关心的事情。“城中发来的行文已经收到,汝等可以自实田地,届时报于乡上,三老会使人查看。” “再报于县上田曹。” 张仲这才知道,爵位所得的田地,不是由县上进行分配,而是自己去开垦荒地。 不过,在与徵的交谈中,张仲也了解到,秦国对于自己实田的有爵者也有优待,不仅会减少新田地的赋税,还会使乡上闲置的隶臣妾帮忙开垦。 而主家,只需要管饭就行,不需要出工资,甚至,都不需要管饱。 一路前行,徵并未待上多久,只告诉他们,不要超过自己爵位所规定的田地数量,不要开垦那些生长着巨大树木的大山,就近选择荒坡之类的就行。 不然,被乡三老查到,会有处罚。 如果一切无误,县上的田曹会将乡上报上去的田地,做成档案,再发放行文回来,之后,那些开垦的田地,就真正属于他们了。 还有宅院也是一样,会有隶臣妾帮忙修建,不过,与田地不同的是,宅院的修建,是要出工钱的。 目送着徵走远,张仲想了想,转头对着老人说道。“仲欲拜访乡三老,叔公可要一同去?” “那就一起。”不止张仲的叔公,就连炭和石木也表示同去,其他亭卒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一行人架着牛车,浩浩荡荡的前往市场。 之所以前往市场,是因为乡这样的行政单位,是没有单独的金布曹的,所以,金布,仓,田等等斗食小吏,都在“乡政府”。 是以,这办公的乡舍,便离市场很近,也方便管理。 牛车沿着乡上刚修好的石板路向前行驶,很快,就步入了市场。 乡上的市,不像广都县城那样每天都会开,而是与其他乡互相联合,分别开放,一般三日一开,比如你开三六九,我开一四七,他开二五八之类的。 基本上,可以保证黔首们每天都会有市场能去买卖,也保证了乡市不会因为开市人数太少,而影响交易。 这是一种十分先进的做法,到了二十一世纪,蜀郡的乡下,都还在沿用这一规则。 而今天,正是乡上开市的时候,是以,市场的人数极多,几乎达到了人挨人,人挤人的程度。 张仲侧头看了一眼正扶着头顶板冠的炭,终于明白了昨天下午,他为何非要坚持在路边的客舍休息一夜,而不是连夜打着火把赶回来。 这和过年回家,宝马奥迪“不小心”开到稻田里,有异曲同工之妙。 果然,有人眼尖,一眼就看见了炭头顶的板冠。“这.......乡中又出了一位大夫哩。” “嚯,炭公也是大夫了啊!” “那得有多少田地?” 众人议论纷纷,羡慕的话语,让炭脸上的嘚瑟几乎就要溢于言表。 “汝等看,张公也是不更了。”秦国爵位不同,他的装束也大不一样,主要是头顶,士是以布包头,不同颜色的布,发髻的方向不同,都可以分辨其爵位。 是故,围观的众人,很快就发现了张礁头顶的变化,同样发出了一声惊叹。 老人倒是没有像炭那么嘚瑟,不过嘴角的笑容还是表示了他的受用。 众人感叹完了之后,开始看向身材高大,在牛车上鹤立鸡群的张仲。“还是仲哥儿厉害,吾等乡上,可是也出了生擒虎豹的猛士了。” 乡镇不比城里,这里荒山遍布,有大能力的人,一般不会愿意呆在这种穷乡僻壤。 毕竟,是成都的城市不够平,还是成都不够繁华? 就算去不得成都,广都县不也是一个好的选择? 是故,在这样的小乡,出了张仲这样一个猛士,对于这些乡里乡亲来说,甚至比多了一个大夫更有谈资。 “汝牛批,汝去和仲哥儿打打看。” “看他能不能把汝打出S来?” 这些话,恐怕要成为黔水乡许多人,很长一段时间的口头禅。 牛车沿着市场的道路不断向前,哪怕道路并未被阻挡,周围售卖的民夫仍旧将自己的摊位向后挪了挪,生怕挡住了张仲的车。 在阵阵夸奖声,张仲弛过了市场,到了一个占地十数亩的宅子门口,宅子年久失修,看起来颇为破旧。 这不是乡三老的家,而是乡舍,三老也是大夫,他的家,比这乡舍还要大上一倍。 而以前教过张仲学字的三老,此时正等在门口,他脸色有些黑,似乎极不高兴。 67,汝欠贼掾一个大人情 - 高武大秦 - 绾尤 对于乡三老的不高兴,张仲表示理解,任谁自己的孩子被人打过,打人那孩子还差点打了自己,现在得了爵位和勇名,第一时间就来找自己。 这要么就是想携私报复,要不就是耀武扬威给自己难堪。 能高兴得起来才有鬼了。 尤其是三老,在看到自己的孩子躲在了木柱后面,不敢出来之后,脸色更黑了。 “仲此来,是为此前赔礼的。”张仲自车上取下一匹叠好的布,这是绢,算是最常见的丝绸,虽然贵,但蜀郡本就是锦的产地之一,倒也还不至于买不起。 “此前多劳三老费心,且多有得罪,还请收下。” 三老脸色变了变,随后上上下下的将张仲细细打量了一遍,眼中全是“这小子又要搞什么幺蛾子”的眼神。 “不敢。”三老退了一步,将柱子后面的孩子拉了出来。“汝在吾处学字之时,并未有所得罪,请回吧!” 张仲看了一眼乡三老家畏畏缩缩的孩子,心中叹了一口气,这前身,都特么干的什么事? 看把人孩子给吓得。 “仲是诚心如此,昔年幼,不懂事。”张仲行了一礼,没有任何不满,毕竟,出来混,有错就要认。 当初因为想吃肉,把人家狗给吃了,被发现了还打掉了狗主人五颗牙齿。 这真的是一辈子的黑历史。 就算没有这些,以三老的年龄和爵位,也受得起张仲这一礼了。 更何况,以后需要乡三老帮衬的地方还多,不说他弟弟学字需要别人帮忙,就说他家现在,就要自实田地了,要是三老搞点幺蛾子出来,那也是件不大不小的烦心事。 他还要学好武艺,以备之后的伐赵,没那么多时间去耗。 能揭过自然揭过最好。 并且,如今炭得了大夫爵,十之八九会升官,也没时间教他,他自己说不得也需要找三老学。 “昔日之事,过去便过去了。”三老的脸色缓和了些,随后转身进了屋,很快,他提着一袋钱走了出来。“汝就要自实田地了,此时送吾以绢,不妥。” “被法吏看到,你我都要治罪。” “钱汝收好,便当是吾托汝自城中带回的。” “前事,便休要再提了。” “吾此来,是想让三老教吾与弟识字。”张仲摇了摇头,将绢递给旁边怂得一匹的孩子。“这便是束脩。” 三老家孩子原本已接住绢布,听得这话吓了一跳,将绢一扔,丢到张仲的手上,连退数步方止。 张仲:.......... 这是被吓出心理阴影了吗? 三老神情恢复如常,他看了一眼张仲,也诚恳的说道。 “汝也看到吾家孩儿了,他惧汝如虎豹熊罴,束脩之事,却不必再提。” 一阵推脱之后,还是炭上前来,说了几句好话,三老才勉强收下,不过只教张仲的弟弟,至于张仲,却不敢教。 用三老的话说就是,张仲如此勇士,他学识浅薄,不敢教导。 事实上,无非就是张仲前科在身,怕他再打了自己的孩子。 但张仲仍然很高兴,最起码,他弟弟张季的学业,算是有了着落。 不至于让他以后,在修炼功法之余,还要抽空教张季学字。 可以说,这一匹布,大有好处了。 走得远了,炭突然开口说道。“仲哥儿方才当再说项说项。” “吾已成大夫,他日许是要去余山乡任游缴。” “是没办法再教仲哥儿了。” 余山乡游缴死了,而炭现在是大夫爵位,亭长也不适合,升任余山乡游缴是应有之事,张仲早有预料,也没有意外。 “吾跑远些,找石木亭长便是。” 石木拍了拍胸口,健硕的胸膛交击手掌,发出咚咚咚的响声。“仲哥儿尽管来就是。” 张礁静静的看着张仲在几个大人之间说笑,心中很是满意,对于膝下无子的他来说。 张仲便是他对于自己未尽的事业,唯一的寄托了。 并且,远比他要优秀得多。 一群人说说笑笑,很快就出了乡,朝着滴水亭去了。 而张礁也在这样的摇晃中,沉沉睡去。 “叔公?” 张仲的叫声打破了张礁的沉睡,他抬起头来,却发现牛车已经到了滴水亭了。 因为牛车是乡上的,稍后还得还回去,所以炭只能送到这里了。 “石木呢?”老人看了看左右,还有些没回过神。 “前面路口转道回双桥去了。” 张礁这才点了点头,他揉了揉眉心,叹了一声。“老了,熬了几天就容易睡着。” “叔公是应该多休息。”张仲表示理解,并将牛车上买的东西全部提了下来。 张礁连忙伸手来拿,张仲制止了他。 其实买的东西普遍不重,但很大一堆,一个人拿颇有些不好走路,不过张仲还有一把长矛,是他自己的。 以长矛挑上,就他的力气而言,这些东西便轻如无物了。 “前日夜间,你咳嗽声不断,可是已经在修炼功法了?”张礁在曹舍时住在张仲的旁边,隔壁房有什么动静,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却直到现在才开口问。 “是,以豹皮在贼曹掾处换了武卒外练。” “武卒外练法?”张礁先是倒吸了一口凉气,随后才道。 “汝欠贼曹掾好大一个人情!” 一路前行中,张仲才从张礁的口中了解到,锐士的外练法,虽然到了大夫爵位,或者入了锐士军中就可以领取,但要是想要家人练习,就需要以军功去换。 足足十颗首级。 按照盗贼的头颅来算,一颗赏钱十四金,那就是一百四十金,折合铜钱就是,好多好多钱。 滴水亭距离杨树里不算太远,不过几里路罢了,更兼路大半都已经修好,所以两人走得很快。 不过小半个时辰,张仲就看见了十多颗高大的杨树。 那是杨树里的标志,附近的其他里,没有这么高大的杨树。 “叔公,兄长?” 张仲正要继续向前,却听见一声喊自远处响起。 他抬起头,却看见不远处的山坡上,站着一个人,身边还跟着一条大黄狗。 不是他那十一岁的弟弟张季又是谁? 68,回家 - 高武大秦 - 绾尤 十一岁的张季,因为长期少吃,身材比同龄的那个贼寇还要瘦弱一些,站在张仲健壮到非人的体型旁边,就宛如银背大猩猩身旁,站了只金丝猴。 拒绝了他要求提东西的想法,张仲随口问道。“不在家中好好学字。” “跑这么远作甚?” 听得张仲略带斥责的话语,张季连忙解释到。“今日的字学好了,有些担心兄长,便出来看看兄长有没有回来。” “本不想走这么远的,是里中路修好了,与乱石里的路连在了一起,好走了许多。” “我才走到这里来的。” “下次不要走太远。”张仲想到了他杀死的那些花蛮,即使摆脱了奴籍,野蛮的习性也并未改变,仍旧是不识教化的蛮族性子。 而蜀郡,这样的半蛮半民可不在少数。 于是,张仲对着弟弟叮嘱了一句。“你一个孩子,尽量不要单独出行。” “是。”张季从小被张仲欺负到大,听到张仲的话,也不敢分辩,立马就认了错。 “季下次不敢了。” 看着弟弟怯怯的样子,张仲突然又感觉自己说话似乎太重了些,正想着怎么补救,就听见张礁开口说道。 “也不是孩子了。” “之后与你兄长一起习武吧!” 张季一惊,随后满脸的惊喜,他看了看张仲,再看了看张礁,欢快的答到。“好,季一定认真习武。” 走了几步,张季又回过头,看着张仲欲言又止。 “怎么了?”张仲随口问了一声。 张季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小声的问了一句。“里中有人去了乡上,说兄长犯了法。” “兄长没事吧?” “没事。”张仲暗暗揣测到底是谁这么嘴碎,丑夫,恐怕就是这个货了。“是有人诬告于我。” 张季松了一口气,复又开心起来,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担心的时候,是真的担心,可以跑老远,等在山上,看兄长有没有回来。 开心的时候也是真的开心,兴头一起,就宛如一只麻雀。 “里中皆说,兄长生擒了一只老虎那么大的豹子,是真的吗?” 老虎那么大的豹子是什么鬼,还有,为啥全是谣言,能不能实话实说? “不是生擒。” 张季脸上有点失望,随后有兴冲冲的问道。“那兄长杀死了它吗?” 张仲看了身边的老人一眼,见得老人微微摇头的张仲,只得说道。“自然杀死了它。” “兄长真厉害。” “豹子皮在哪儿呢。” “季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豹子呢?” “卖了。”眼看张季问题似乎没完没了,张仲将肩上担着的兔毛冬衣递给他,免得到家之后,张母责骂他什么都不提。 “回去再说。” “好。” 但小孩子终归是小孩子,走了没多远,看见里中其他的孩子时,张季又开口了。 “兄长回去与季讲讲你杀豹的事情呗。” “里中的同龄都想听。” 合着你哥哥杀了豹子,就是给你吹牛用的?“回去之后,讲给你听。” 张季还想说些什么,张仲却不再理他,因为里中的乡亲老人,都开始和张礁还有张仲打招呼了。 比起以前张仲用石头砸树之后的畏惧,此时的他们,更多了几分崇敬。 年轻人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偶像,而年长者也会客气的邀请他们进屋坐坐,喝点水什么的。 张仲不想落个目中无人的名声,便少不得一个个回应,只是他来这边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称呼,一阵客套之后,弄得身心俱疲。 好在张仲的家就在杨树里的中间,不用从里头走到里尾,不过打了十几次招呼,婉拒了那些客气的邀请,便到了自家屋后。 张仲的家宅是标准的上造住所,就杨树里来说的话,可以算是很大了,足足有十五亩。 更兼蜀中的农村地势不平坦,所以,不是以城中一进一出的院子来修建的,而是以排房的形式修建,便显得更大了。 屋后是一个不大的房间,那是猪圈,只是里面没有猪,而屋门口则是一个大大的地坝。 因为蜀中多雨水,蛇虫,地基便修得很高,突出的屋檐,遮住的是一个两步宽的阶基,与地坝以台阶相连接。 这是张仲此世死去的父亲,在得到爵位之后,花钱所修建的,尽管里面家徒四壁,穷得叮当响,但外面看来,却也是里中的显赫人家。 望见前方那一大片的房屋,张仲心中的喜悦也更多了些,这一次出去虽然不到十天,但事情却很多,让他很有些疲惫,也更想回到这里。 哪怕,这不是他真正的家,但在这秦国,这却是他唯一能感觉到自在和温暖的地方。 一边向前走,张仲一边想着,等之后,做了亭长,要花些钱置办一下家具这些了,哪怕自己不经常回来住,也得让家人过得舒坦些。 正想着,张季就跑到了屋门口,对着屋内喊了一声。“母亲,兄长回来了。” 很快,张母和三个仆人都急匆匆的走了出来,张母先是与张礁打了招呼,邀请他进屋就坐,随后才让濛过来接张仲手上的东西。 一行人鱼贯而入,到了屋内。 一阵交谈之后,张仲取下自己腰间的青铜剑,递给张季。“这剑是给你的。” 张季将其接过,伸手拔出,剑光晃花了他的眼睛,他愣愣的看着。“这剑,得多少钱啊!” “不要钱,是我此次杀贼的缴获。”张仲缴获的兵器铠甲甚多,他留下了两幅甲胄,其中一幅是那壮汉的,他自己穿上了。 另外一幅,则是给他弟弟准备的。 还包括一把青铜剑,和一把长弓,一面完好的轻盾。 这些都是那场战斗之后,他缴获的物品中,成色比较好的。 至于其余的,都被他换成了一面新的重盾,和两千的铜钱, 说起来,要不是东西太多,也不能卖给私人,他甚至打算全部挑回来,一件都不卖给县上武库。 毕竟,这可是比某腾还坑的。 该死的。 十分之一的成本价。 69,一家老小 - 高武大秦 - 绾尤 “高祖父。” “祖母。” “表公。” 小孩子奶声奶气的声音,将家中的长辈挨个挨个喊了个遍,喊完了之后,穿着旧麻衣的小姑娘才长长的吐了口气,脸上很有些如释重负的萌样。 张仲伸手将其抱起,顺手从身上摸出一把肉干,塞在了她的手上。 这是之前张仲在城中市场上买的,以煮熟的肉食,晒干再撕成丝状的一种小吃,本来买了十来斤,但一路上张仲吃得有点多,就只剩下一小包了。 至于这个小家伙,她是张仲表哥的小孙女,才五岁。 嗯,严格说来,比起张仲只小了七岁。 就是这么一个萌萌的小姑凉,却要喊他表公,但这还不算让张仲郁闷的,让他郁闷的,马上就要来了。 果然,一个十六岁,眉目清秀的少女走了进来,她先是看了看堂上的张礁和棠,打完招呼之后,才对着张仲促狭的笑了笑,随后躬身一礼。 “表公出去多日,无恙否?” 张仲:......... 少女叫做梨,是张仲怀里小姑凉的姐姐,因为她生下来的时候,张仲的表哥正在吃梨,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随意,但还算好听的名字。 但别看她现在文文静静,一副淑女的样子,曾经,她也是张仲幼年时为数不多的好伙伴。 上山捕鸟,下水捉鱼,无所不精。 并且,她很聪明,比张仲前身那个智障,要聪明了许多。 就张仲前身的记忆,以前学字的时候,她经常在外旁听,学的字,比张仲多了几十倍不止,虽然也不过一百多个吧,但比张仲之前的屈指可数,那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了。 若非前些时日,她与张仲的表姐被乡上三老的夫人组织织布去了,张仲说不得就要找自己的孙女学字了。 “无事。”张仲想了想,决定还以颜色,来了一句后世最打击后辈,也最难回答的问题。“孙女可有找到良人呐?” 梨白了他一眼,一边走向张礁,一边说道。“可不劳表公关心,嫁人这种事情,梨自有打算呢。” 说到嫁人,在秦国,可没有后世儒学盛行时那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识字的女性在秦国是十分受欢迎的。 就张仲记忆中,自从他这外孙女满了六尺二寸以后,上门说媒的伐柯(媒人)几乎踏破了门槛。 一年数茬,从未间断。 值得一提的是,在秦国,女子结婚同样是首选身高,身高高于六尺二寸者,就可以嫁人了,这也是法定的结婚标准。 其次,才是年龄,年龄的下限是十五岁,上限是三十岁,低于或者超过,都要受罚。 宽容,但仍旧有无所不在的律法所限制。 不过,据张仲道听途说的了解,秦国的的婚姻法,还有更有趣的一点。 如果男方或者女方长得太丑,或者自身太差劲,没有媒人愿意说媒的话,超过三十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 算是给了单身狗一条活路。 不过,更有趣的还在后面,如果女性在年满三十的时候,遇到了生平第一次说媒,或者,生平最后一次说媒。 那么,哪怕要嫁的是个瞎子,你也不得不嫁。 不然,犯法。 不至于死,但会让你交不起罚款。 至于那些被说过媒,而最后一次说媒的对象已娶的情况,就会有一种更恐怖的催婚方式。 官配。 没错,国家发老公,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反正发了,你不要也得要。 相比起来,后世七大姑八大姨的催婚方式,简直是佛系了。 一家人全部到齐之后,细便提着以井盐腌好并风干的豹肉去了厨房。 之后,张母得了空,拉着张仲上下看了一会儿,才问道。“此次出去,可有受伤?” “未曾受伤。”张仲摇了摇头,他腰间的伤势不重,这几天几乎都快要好了。 便没有必要再说出来让老人家担心。 棠长出了一口气,转过头望向正在微眯着眼,享受梨捏肩的老人。“仲父,仲儿可有受伤?” 张礁一愣,抬起头看了张仲一眼,才说道。 “仲儿强健,没有大碍。” 在张母严厉的眼神下,在梨满含笑意的眼神中,张仲有点不情愿的掀开了腰间的冬衣,那里,有一条两指宽的细小疤痕。 正是被小孩子捅的那一剑。 棠伸手触摸了一下伤口,心疼的问道。“疼不疼?” 张仲看着张母眼中的心疼,不知道该如何安慰的他,念头一转,想起了一个段子。 “阿母若是再不看的话,这伤口,就要愈合了。” 众人皆笑,就连张母,也没有那般难过了。 “没事就好。” 等众人笑完,张母这才想起昨天得到的消息,有些惊惧的说道。“昨日里中人说,你在捕贼时,杀了八个人。” “是杀了八个。”张仲不好解释自己杀了个锐士,并且,如锐士这种,恐怕会让张母更惊惧。“孩儿因此升爵了。” “还杀了只豹子?” “是。” “别人都说吾儿有摧山力士之能,我却担心得觉都睡不着。”她伸手摸了摸张仲腰间的伤口,用手比了一下,眼泪瞬间落了下来。 “要是那贼人力气再大些,岂不是就捅进了腹中?” “是个小孩子。”张仲没有别的办法,只装出一副豪勇的样子。“若与孩儿一般高的话,他岂能近我三步?” 不料,棠却哭得更伤心了。“汝父亲当年也曾这么说过。” 张仲:......... “祖母。”梨走了过来,她一边伸手给张母捏肩,一边在她耳旁劝说,好听的话层出不穷,让张仲一度觉得她才是穿越者,还是外交专业的。 不多时,棠就好转过来,眼中的惊惧也化为了自豪,她看了看左右,突然来了兴致。“把这段时日的事情,与阿母说说。” 母亲有了表现欲望,张仲也没有办法,只好将事情从头到尾,全部讲述了一遍,听得众人阵阵惊叹。 直到一个清脆的正太音,自屋外响起,才打断了众人的高昂的兴致。 那声音说。“堂兄当真厉害,杀这么多,当得了许多赏钱吧?” 70,儿臂蚕 - 高武大秦 - 绾尤 随着这声音响起,整个屋子里的人,全都沉默了下来,就连兴致尤其高昂的张季,都闭上了嘴。 张仲有点不明所以,他转头望向门外,却见到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拉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走了进来,刚刚的声音就出自这孩子之口。 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胖胖的男人,也不知道是是因为远道而来太累,还是因为太胖的缘故,男人在这大冬天,竟然满头大汗。 “堂姐?”张仲脑海中浮现出这个称呼的同时,就明白了为什么家里众人会沉默了。 这个女人,在张仲的印象中,有着蜀中女子特有的泼辣,在场众人有一个算一个,除了张仲这些后辈,没有那个大人没吃过她的亏。 但在场的人之所以沉默,却不仅仅是因为这点,还因为,张礁,对他这个女儿十分不满。 因为她,作为一个有爵者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地位低下的商贾,而那商贾,竟然还拒绝了张礁让其为赘婿的提议。 老人之所以不太愿意提及自己的两个女儿,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一点。 想到这里,张仲回过头,看向在正堂上端坐的张礁,只见张礁脸色黑如锅底。“汝来做什么?看我这把老骨头死了没有?” 在秦国,不孝是重罪,张仲的堂姐哪怕昔日再是泼辣,也不敢对着张礁顶嘴。 她收敛了性子,恭恭敬敬的在张礁面前磕了个响头,随后才道。“良人行商赚了些钱,听闻父亲升了爵位,便买了些礼物过来。” “哼!”张礁冷哼了一声,随后怒斥道。 “不劳你费心,我的爵位家产,就算我死了,你和那商贾也得不到分毫。” 此时此刻,在这么多人面前,其中还有张仲堂姐的孩子,说出这样的话,就连站在旁边的张仲,都觉得有些过了。 而跪在地上的堂姐,自然感触更深,她脸色很是难看,双眼中的光亮也黯淡了下来,好一会儿,才强笑着说道。 “父亲的爵位财产,女儿不敢贪图,父亲勿要气恼才是。” “此来,只是因为听说父亲在托人求购上等蚕丝,良人行商刚好遇见,便特地买了一卷回来。” 站在不远处的胖胖的男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走了过来,他自怀中摸了摸,好一会儿才摸出一个盒子,将其打开,里面是一团丝线。 恭敬的将其放在桌上之后,胖胖的男人拉起了张仲的堂姐,转身朝着屋外走去。 走到门口,张仲堂姐突然回过头,对着堂上的张礁轻声说道。“良人前些时日,行商去了郡城,这蚕丝便是郡城所获。” 她咬了咬嘴唇,犹豫了良久,再次开口说道。“因此,听关中商贾言到,王上有意再起纳粮为爵。” “我与良人欲捐粮千石,以成公士。” “届时,便不是无爵的商贾了。” “父亲........” “大可不必再因此气恼。” 张仲完全没有注意堂姐之后的话,他心中想到的只是纳粮为爵这件事情。 纵观整个秦国存在的历史,纳粮为爵的时候不再少数,但在此时,却代表着一个信号。 秦王,应该是在准备伐赵的粮草了。 想想也是,就此时而言,郑国渠似乎还没修成,关中也并没有之后的千里沃土,大战开启在即,在蜀郡大举征粮,也是应有之事。 “时间不多了啊。”张仲心中的紧迫感更甚,恨不得现在就去练习功法。 但他还有件事情需要做,老人的性子,张仲这些时日已经摸得门清,他就是一个嘴硬心软,放不下面子,又听不得软话的人。 更何况,以秦国的律法而言,当初张仲堂姐执意嫁给商贾时,他也没有以律法告其不孝作为惩罚。 那么,这些年,无非就是磨不开当初放下的狠话罢了。 “堂姐请留步。” 张仲堂姐再次转过身,看了一眼不曾说话的张礁,她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却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对着张仲赞了一句。 “仲儿又壮实了许多。” “劳堂姐挂念了,今日家中正好都齐了,不如一起吃顿饭。” “好。” 老人就静静的看着,不同意也不反对,良久,才开口说道。 “吃完饭,就回去吧,金留下,之后与季一起习武学文吧!” 张仲的表姐夫,那个胖胖的男人,唰的一声就跪倒在地,他也不敢称张礁为父,只叩首以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商贾在秦国虽然有钱,但无论是教育,还是社会地位,以及一应福利,都远远低于有爵者,甚至,低于无爵位的黔首。 只比隶臣妾稍高。 就拿教育来说,若是张礁不开口,以他们的能力,就算再有钱,也难以找到人教他们识字。 一家人再次开始了交谈,张母眉飞色舞的与堂姐讲起了张仲力搏花豹,单杀八贼的事迹。 而张仲的大孙女梨,却笑吟吟的走了过来,对着张仲说了一句。“你知道高祖父为何原谅大婆吗?” 张仲微微一愣,难道不是因为想原谅? 或者,堂姐夫即将有爵位了,不再是地位低下的商贾了? “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你呀。” “我?” “看见那卷蚕丝了吗?” 张仲转头看向那卷蚕丝,除了比他买的绢颜色稍稍深些,丝略微粗点,其他也看不出什么特别。“看见了。” 梨眼中的笑意愈发浓厚。“你知道那卷蚕丝是什么吗?” 张仲内心的疑惑越发浓重,他再次看了一眼那卷蚕丝,还是不太明白其中有什么门道。“是什么?” “儿臂蚕所吐,蜀郡弓弦最上等的材料之一。” 儿臂蚕? 儿臂我懂,蚕我也养过,但加在一起,是什么鬼? 又是一种异兽吗? 或者说,异蚕?“儿臂蚕?” 张仲此时求知的表情,似乎让梨很是受用,她嘴唇轻启,缓缓吐出了一句文言文。 “广都县志:蜀中牙门,内有巨桑,其大如榕,有蚕,粗如儿臂,丝坚韧异常,以此做弦,力承万斤。” 71,田地啊田地,你是农民的根 - 高武大秦 - 绾尤 第二日一大早,张仲是被鸡鸣声叫醒的,起来之后,他飞快穿好衣服,转身出门,随后看见了阶基上,正在编制竹筛的濛。 “鸡鸣几遍了?” “刚刚才叫。” 张仲松了一口气,人这种生物,你必须要把握好每一次起床的时间,你才能养成良好的生物钟,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一旦放松了对于自己的要求,你就会越来越松懈。 这在秦国,在这个高武的世界,可谓是致命的。 张仲拿起放在门口的长矛,想了想对着濛说道。“日后,若是鸡鸣一遍,吾未曾起来,一定叫我。” 濛看着认真的张仲,脸上很有些动容,活了大半辈子的他,自然明白这样的做法,需要多大的毅力,于是,也认真的回答到。 “仲哥儿之言,濛谨记于心。” 一个上午的习武之后,张家迎来了一群“客人”。 那是一群穿着粗布麻衣,在寒风中冻得有点发抖的中年男女。 他们,正是为张家开垦荒地的隶臣妾,张仲才不过回来一日,乡上就派下来了。 不等张仲问话,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就走到了张仲的面前,他深深的弯下腰背,恭敬的说道。“敢问主家,我等要去何处垦地?” 张仲将其扶起,并喊了不远处的濛。“且招待他们一下,与些热汤,我去叫阿母。” 正说着,张母就已经走出来了,她提着一摞厚厚的草垫,对着为首那名中年人说道。“先拿去坐,吃完羹之后,再去垦地。” 中年男人愣愣的接过,他身为隶臣已有十多年了,却从未见过还没有做活,就先喊吃饭的。 “不敢不敢,不敢劳主家如此。” 张仲侧身看向中年人身后,十多名隶臣妾皆面有菜色,更有甚者,听到有吃的,还不自觉的舔了舔嘴角。 但明明是饥肠辘辘,却都在强笑着拒绝。 “吾等先做活吧。” “无有劳作,岂敢受主家之食?” 真是民风淳朴啊。 张仲还不及感叹,就见张母再次进屋,又提了一叠草垫出来。“谁说我让二三子不做活就吃了?” 将这一叠草垫塞在了中年男人的手上,张母指了指地坝的一角,那里,有着三头壮实的老牛。“帮我抱些草来,喂这三头牛奴。” 中年男人看了看三头健壮的老牛,随后再看了一眼另一边的草树,两者之间,只相隔了一个地坝,往多了算,也到不了五十步。(四川以稻草叠成的树,用来喂牛和铺床。)“这.......” “去吧!”张仲明白了张母的意思,对着中年隶臣笑了笑,接过话头。“吾家三头牛很能吃,一个人抱可能不够,你们都去。” 众人对视了一眼,皆能看到对方眼中的喜悦,对于他们这些官奴来说,垦地时遇到一个好的主家,那可以说是天大的运气了。 毕竟,就他们而言,最年轻的,做隶臣妾也有数年了,见过各种各样的主家,有在饭食里面夹杂细小石头的,有以糠代替栗米的,有十人共吃一小桶,连水饱都混不上的。 更有直接带清水过来的。 各种各样的都有,只有更坑,没有最坑。 毕竟,官府只管提供饭食没有,才不管对方提供的是什么。 “吾等。”中年男人嘴唇张了张,好一会儿才说道。“定将三头牛喂饱。” 十人一起,到了草树底下,他们也明白,这次的主家只是想找个借口,让他们先吃点东西,自然也不可能真的一人抱一大捆,将草树给扒了。 所以,就有了一个奇景,一群人,一人捏着一小把稻草,走到三头牛的面前,依次丢在牛槽之中。 张仲看他们做完,指了指地上放着的草垫。“二三子且先坐,我进去看看饭食好了没有。” “有劳主家了。” 当张仲转完厨房,再次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一愣。 只见三头栓在树上的牛,此时正享受的趴在地上,而一群隶臣妾,正在梳毛的梳毛,提水的提水,将三头老牛打整得干干净净。 就连地上的各种脏污,也清理得一丝不剩。 许是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老牛看了张仲一眼,嘴中嚼动着,发出了一声含糊不清的叫声。“昂~” . 开垦的荒地位于张仲家正前方的一处小山丘,那里没有什么大树,主要是因为离家近,挡住了阳光,被张母伐了。 剩下的,不过是一些杂草,连接着张仲家仅有的两倾田地。 一路向前走去的时候,张季拉着张仲兴冲冲的说道。“兄长,家中是多了一倾地了吗?” “是啊。”张仲摸了摸弟弟的头顶,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以后还会更多。” “真的吗?” “真的。” 张仲在心中默默的加了一句,等伐赵之战,我活下来,就会更多。 “主家,这里泥土颇为不错。”中年男人用锄头锄了锄地面,笑着说道。“种旱谷最适合不过了。” 张仲回过神来,客气的对着他说了一句。“那有劳二三子了。” “应尽之责。”中年男人客气了一句之后,举起锄头,重重的挖在了地面上。“必将其打理好。” “主家放心便是。” 张仲也不再多说,只走到一旁的空地上,一边练习武艺,偶尔看看隶臣妾们做活。 他们围着山坡,用铁质的镰刀将山坡低下一部分的草割掉,形成了一个大大的,围着小山丘的圆圈。 仅仅做这些,就耗费了十数人一整个下午的时间。 直到夜色渐浓,张仲停止习武已久,他们才堪堪做完。 中年隶臣将一个火把递到张母的手中,笑着说道。“主家,点火焚坡吧!” “有草木灰在,来年当能丰收。” 张母看了看张仲,打算将火把递给他,见得张仲摇头,才放弃了这个想法。 她将火把放在堆积的草上,火光渐渐亮起,最终化作熊熊燃烧的火焰,在这金黄色宛如希望的光芒中,张仲看见了张母脸上的兴奋和隐隐的泪光。 田地啊田地,你是农民的根。 72,物锻 - 高武大秦 - 绾尤 十一月初。 刚刚过完小雪,山间的常青树,黄色的杂草和泥地上,都能见到井盐也似的,一粒一粒、一片一片的霜花,就着晨间的太阳,这些小东西,一闪一闪宛如夜空之中的繁星。 而随着太阳渐起,这些小小的繁星,也一点一点的,化作了一滴一滴的露珠,那些被霜打的树叶,绿色的野菜,野草,也因此缓缓抬起了头。 向着高高在上的太阳,直起了自己的腰身。 而叽叽喳喳的声音中,早起的麻雀,也在树枝上,开始了新一天的寻食。 冬天的食物不好找,没有虫子让它们吃,所以,它们需要从树上,跳入那些夏季不太爱去的杂草丛,以寻找那些在冬天掉落下来的草籽,这是它们冬日里仅有的食物。 但草丛中,可不止它们,还有着,更多,也更危险的生物。 比如,猫。 一只正在认真寻找着草籽的麻雀,可能并未想到,它早已被另一只生物所盯上。 麻雀再次一个小跳,还未曾落地,就见黑影遮盖太空中的太阳,一只梅花状的爪子,按住了它的尾巴。 麻雀撕心裂肺的叫着,身躯不断扑腾,想要脱离这猎食者的魔爪。 但却,毫无作用。 就在麻雀想要放弃挣扎的时候。 咚! 随着一声巨响,大地突然一震,抓住麻雀的灰色野猫身躯一抖,只听得扑棱棱的声音响起,到手的麻雀........ 飞了!!! 野猫抬起头,目露凶光的看向山下,它想要给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生物,一个小小的教训。 但随着咚咚咚的声音越来越响,地面振动的幅度也越来越大,野猫凶狠的眼神渐渐的怯了,它缓缓退后,随后一个纵身,蹭蹭蹭的爬上了高高的松树顶。 视野的开阔,让它看见了那不知名的生物。 那是一块极其庞大的椭圆形的石头,本该静立不动的它,此时,正从山下缓缓走来。 它每走一步,都会在山道上,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宛如曾经野猫见过的蛮象。 随着大石渐渐靠近,野猫金黄色的瞳孔剧烈收缩了一下,其中映照出了一个人形的轮廓。 就在大石下方。 野猫一个转身,没入了金黄色遍布的草丛。 它.......需要换一个领地。 尽管野猫走远,但咚咚咚的巨响仍旧未曾停歇,在愈发强烈的阳光下,巨石下方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 那是一个赤裸着上身的健壮男子,他双臂粗如柏木,上面肌肉虬结,宛如老树根须。 随着他的前进,一滴滴汗水,顺着他的额头,滴落在道旁的草叶上,将晶莹剔透的露珠,染成灰白色。 而那些惊动了整片小山的巨响,便来源于他的脚下,他每走一步,都在湿滑的地面上,踩出了一个不小的坑洞,也带来了一声声巨响。 “叽叽。” 张仲抬起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树梢,那里有着一只小小麻雀,正在对着他叽叽喳喳的叫着。 “这麻雀胆子倒不小。”张仲心中闪过这个想法之后,顺便望了一眼即将走完的山道,随后,他再次埋下头,继续着之前的动作。 自那日防火烧坡之后,他便一日不停的修炼功法,二十日不到的时间,已然将气锻法的动作修炼到了极高的程度。 而他的力气,也由之前的六千斤往上,到了如今,肩扛大石,过万斤的力道。 今日,便是他第一次修炼物锻,足足找了一早上,才勉强找到合适的石头,直到此时,才真正将其扛了上来。 “力起于地,发于踵,传于腿,宰于腰,行于臂,以此练力,拳出,如破车之锤,铁甲不当。” 这是武卒外练法当中的开篇,也是其中的精髓,张仲每走一步,都会以武卒练法调动全身大部分的肌肉,以此来锻炼自身的力气。 配合着特殊的呼吸法门,他感觉每走一步,自身的力量似乎都有所增长。 “这具身体,真的是人类吗?”张仲越是修炼,越是感觉到了这具身体的变态程度,自身因为身体发育自然增加的力道,加上修炼得来的力道,让他越来越觉得不真实。 有种自己已经变异的错觉。 但张仲只要一想到,这样的天赋,都是用前身脑子换来的,却又觉得,并不那么变态了。 毕竟,脑子可是个好东西。 随着最后一步走下,天上的太阳再无阻挡,照耀在了张仲的脸上,他将大石放在地上,长长的吐了一口气,那气竟宛如后世的电子烟,浓厚悠长,更如一支哨箭,自张仲口中出,直穿三米开外。 这正是张仲气锻有成的迹象,来源于武卒外练的呼吸法。 “嘿,大上午的,表公裸身如此,也不怕遭人耻笑?” 张仲回过头,不但没有接过梨手上的衣服,反而还做了个秀肌肉的姿势。 说实话,气锻第三个动作要求赤裸上身的时候,看见天天过来送饭的梨,还让他很有点不好意思,躲在草丛中和她捉了好久的迷藏。 但自从后来,发现这丫头,说话居然比他还野,他就习惯了。 伸手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饭,张仲也懒得穿衣服,直接坐在了地上的石头上开始吃东西。 “我可是女子。”梨以一个十分不文雅的姿势,一屁股坐在了张仲的旁边。“表公如此,真的好吗?” 张仲一边吃一边含糊的说道。“我就是太把你当女子了,才被你戏弄了这么多年。” 听到这话,梨突然转过头,脸上开始有了蜀郡女子特有的娇蛮。“汝害我不能学字也就算了,还说我戏弄你?” 张仲懒得和她争论,只以事实捅了一刀。“说得好像狗肉你没吃一样。” “不还是你杀的?” 再一刀。“你吃了。” “你打了人。” 一刀接一刀。“你吃了狗。” 对于张仲无赖的回答,梨最终放弃了争辩,她身躯微微一倒,靠在了石头旁边的树上,怀念的说道。“不过,那狗肉挺好吃的。” “嗯。” 张仲大大的喝了一口米羹,随后舔了舔嘴角,发出一声感叹。 “甚香。” 73,好大的口气 - 高武大秦 - 绾尤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梨将散落在脸侧的头发以手指划到耳后,轻柔的声音如同山间的微风。“再过几日,我就不来送饭了。” 卧槽! 这是什么鬼好消息,分明就是坏消息好吗? 这丫头走了,谁给我送饭? “那可真是个好消息。” “表公。”梨直起身,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并揉了揉自己的耳朵。“你刚刚说什么?” “我没听清。” 不是你自己说这是好消息的吗? 呵! 女人。 “为什么?”张仲不打算和她争辩,这丫头鬼灵精怪的,和她辩论这些,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更何况,世间女人都一样,无论地方和朝代。 男人,是永远争辩不过的,纵观华夏几千年历史,为啥后面各个朝代,要限制女人以各种规矩,什么三从四德,什么七出之条之类的,层出不穷,几乎可以编出一本“女子家庭法”。 为什么? 无非就是因为男人争不过,又觉得烦,就仗着自己掌握的社会地位和知识舆论。 想从源头上限制这种事情发生。 有效吗? 有效。 但最终的结局嘛。 男xie女bu平sheng等zheng。 “是因为表公家的田地,就要开垦完毕了,之后,就不用我再来送饭了。”见张仲没啥反应,梨低下头,也懒得逗他了,淡淡的说道。“这才是我要告诉你的好消息。” 那么大一个山坡,这么快就搞定了? 不过也是,后世的人,可没有这么大的力气,一个个跟手动推土机似得。 而这,也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家里土地多了,来年收成才会多,再加上张仲之后顺利的话,还会有些俸禄,日子当会过得越来越好。 最起码,他弟弟张季,不用像以前那样把胃分成两半,饱一半饿一半了。 但话不是这么说,送饭这种事情,但凡有一点可能,谁不想让好看的女生送,干瘦的弟弟还是算了吧!“我觉得你可以继续送。” “张季可没有你那么细心。” “我才懒得送。”说完这句话,梨突然有点感伤,好一会儿她才开口说道。“我父亲,前些日子见了一个上造,是他以前军中的伍长。” “哦?”张仲心中估摸着,是不是伐赵之战,要提前征兵训练了。“有说什么事吗?” “他家有个小男子,与我同岁。” 感情是说亲的,虚惊一场,虚惊一场。 “你见过?” “见过。”梨揉了揉麻衣的衣角,长长的叹了口气,面上很有些惆怅。“小兔崽子一个。” 你不也是个小黄毛丫头? 张仲一口槽憋在嘴里,想说还说不出来。 “哪里惹恼你了,与表公说说。”张仲刨完桶里最后一口羹,站起身,拍了拍旁边的万斤大石。“表公这身力气,教训教训一个小男子,还不是轻而易举。” “就算他父亲,也不过举手之劳。” 梨抬起头,给了他一个看智障的眼神,并严肃的说了一句。“私斗犯法,身为里正者,加之,罚二甲,并削爵一级。” 张仲:....... 还能不能让人好好装一下? “那你且说说,如何看不上他的?” 梨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那小男子,与我同岁,身高尚不及我。” “如何挣得军功?” “他父亲不是有爵吗?”张仲伸手扶住大石的下方,另一只手抓向大石的上方,随口问了一句。“等他父亲死了,他也是有爵者了。” “不过才上造而已呀。” 听得梨这句话,张仲好悬没抓稳,这丫头,眼光还挺高。 “孙女有志气,上造确实委屈你了。” 张仲这句话并不是安慰,而是事实,梨长得标志,虽然算不上什么绝色美女,但也在水准之上,至少算得上清秀。 身材嘛,都已经不像是十六岁该有的样子了。 更兼识得字,还有一手好射术,说实在话,张仲当真也不觉得一个上造的儿子能配得上她。“你父亲的意思呢?” “他让我自己做主。” 不得不提的是,在秦国,或者说在整个战国,都是提倡自由恋爱的,虽然阶级之间还是有一定程度的门当户对,但要说多讲究也不至于。 至少一般情况下,父母,是不会针对婚事过多插手的。 所以,哪怕是公大夫这种爵位,娶了一个黔首,也是极其正常的事情。 但反过来,却是很少。 就像张仲的堂姐,嫁给一个商贾,就属于这种情况,但也只是他老爸有很大的意见,就社会舆论而言,却并不算什么值得一谈的事情。 更没有后世什么“有辱门楣”这种说法。 “孙女若是信得过表公的话。”张仲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孙女的婚姻大事,实在是马虎不得。“不妨再等几年。” “哦?”梨眼睛一亮,但转瞬,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略有点担心的说道。“但再等几年,梨就老了。” “老什么老?”张仲站起身,拍了拍健壮的胸肌,手掌交击胸膛,发出如同擂鼓的闷响。“再过几年,表公少说也是个大夫,到时候给你找个好的良人。” “至少,也得大夫爵,才配得上吾家孙女。” 梨手上一紧,麻衣发出噗的一声,被拉开了一条细缝,她看了张仲一眼,淡淡的说道。“大夫爵梨不敢奢望,将来,梨的良人,只需要像亭长他们那样,有个不更爵位就行了。” “免去更役的劳苦,也不至于像里中那些老人一样,受那许多苦伤。” “那倒是好找。”张仲将大石再次抓住,随着梨一声惊呼,他将大石再次举起,扛在肩上。 “但我还是觉得委屈了你。” “等等吧!”张仲抬起前腿,向前迈了一步,在咚的一声巨响中,他接着说道。“说不定,再过几年,我就成都尉了呢。” “到时候,给你找个将军,也不是什么难事。” “你是刚吃了蛙吗?” “大冬天的,哪儿来的蛙?” “没吃蛙,何以人不大,好大的话。” “........” “下午,我去石木亭长那里学字,你去不去?” “去。” 74,学法 - 高武大秦 - 绾尤 双桥亭位于山水之间,其左右有两条数步宽的溪流,其上架有两座石桥,故名双桥。 这一日,亭卒简早早就出了门,去里中捉一个偷羊的亡人,几经追赶之后,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到双桥亭舍。 刚到,他就听见里面传来的阵阵答问。 他扯了扯被绑住的小偷,对站在门口淘米的同袍问道。“仲哥儿还未回家去?” 同袍头也不抬,一边洗米一边说。“没呢,今日间恐怕要留宿了。” “原来如此。” 淘完米的亭卒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接着说道。“听说仲哥儿贼律已快要学完了。” “过几日恐怕不会再来了。” “把你这偷羊的货,还不快点走。”简再次拉了拉绳子上绑着的偷羊亡人,这家伙看见白米连路都不走了,只眼巴巴的望着,一副恨不得上去喝淘米水的样子。 “那倒是可惜,仲哥儿武艺过人,我等蒙其指点,精进可不少。” “是啊,这些时日,仲哥儿可帮了我等许多。” 将偷羊的亡人绑进亭舍旁边的小屋之后,简再次走了出来,看着一大桶的白米啧啧有声。“难怪你今日淘米,是款待仲哥儿的?” “那倒不是,这是仲哥儿孙女下午送过来的。” 说到这里,拿着米准备上釜的亭卒笑了笑,对着简说道。“你我今日,也能混上个饱。” 而室内。 “有屠一人甲,杀狗于室,弃脏外,归,人乙持肉,欲走,甲怒,追之,乙持狗以搏,甲持刀杀乙,狗重五十,屠者甲何罪?” 有一个屠夫,在家里杀狗,去外面丢内脏回来,看到有人提着他的狗,正准备跑,于是追了上去,乙看见跑不掉,反身和甲搏斗,被愤怒的甲持刀杀死了,而那条狗重五十斤,该判什么罪? 在秦国,一条五十斤狗的肉,大概价钱在220钱到660钱内,这样的偷窃,会被黥面,罚为城旦。 这样的罪是不致死的,按照常理,屠夫杀了他,会被判一个“杀刑人”也就是杀犯罪者的罪名。 但是这件事情的关键,不在于偷,也不在于杀人。 而是在于“室”,和“持狗以搏。” 所以…… 最简单粗暴的秦国律法来了。 “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意思是说,无缘无故进入别人的房间家宅,上人家的车和船,拉扯别人准备做一些不法的事情,当时,就地格杀他,是没有罪过的。 这就是秦国对于入室,或者进车挟持之类的罪犯的法律,简单,且粗暴得吓人。 这一条,不属于盗律,而属于贼律,也就是说,像这样进入别人家中,拉扯别人收高利贷什么的,都是与杀人犯等同的罪过。 当场杀死他,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而之前问题上所说的乙,最开始只是偷窃,这时候如果甲直接杀了他,是有罪的,杀刑人,不会死罪,但至少会罚为城旦。 但乙在被主人发现的时候,还反身搏斗,还拿着狗,偷窃就转变成了抢劫,这就属于贼律当中的“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也就是说,在秦国,如果一个人入室盗窃了,主人来抓你,你可以跑,但绝对不能动手,动手的话,打死你,就白死了。 “然也。”石木点了点头,将手上的竹简放下,欣慰的对着张仲说道。“十数日间,你已将捕律,贼律学完。” 石木起身,自身后的简架上拿下几卷竹简,递给张仲。“杂律,囚律,徭律的内容不多,吾最近恐怕也将有事要忙,汝便自己学了。” “唯。”但既然问到这条法律,张仲便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要是有人劫持别人拖回自己家中,杀掉,岂不是逍遥法外了? “但仲有一事不明。” “但说无妨。” “牵人于室,杀之,反诬其入宅舍而杀,如何?” 石木嘴角轻轻勾起,随后开始大笑,他眼中满是赞叹,像是老师看到自己最优秀的学生。“汝能想到这点。” “很好。” “我且问你。”石木再次坐下,对着张仲反问道。“百步之内,有不法之事,见而不救者,何论?” 在秦国,见义是必须勇为的,如果有人在道路上劫持黔首,百步之内见死不救的,都要受罚。“当罚二甲。” “里中设里正,里典,里监门,里中有外人出入,监门不问,有人呼救,里众见而不救者,何论?” 张仲有些明白了这些问题是什么意思。 秦国的里设有里正,里典,里监门,里监门有看见外人上去盘问的职责。 而里中有人呼救,听到了而不去查看,看到了不救助的,都要受罚,但秦国并非什么都不考虑就直接处罚,如果,你不在家,没有听到呼救,是可以不受罚的。 但像是里正,里典,里监门这些里中的官员,无论在不在,都要受罚。 这关系到秦国对于里中官员的要求,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留三者其一在里中。 如果留守的人听到了,去救助了,不管成功与否,都不受罚,如果听到了却不去救,三人都要受罚。“若不在,不罚,里正,里典,里监门,不论在不在,当罚二甲。” 二甲不是个小数目,秦法严苛,一般也不会有里中的小吏敢于去违反,所以,劫持人回家,当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若非住于里中......” “不居里中,不编入户,为何?” 张仲瞬间反应了过来,在秦国,没有居住在里中的人,是没有户籍的,这样的人。“此为亡人。” “亡人之告,如何?” “非公室告,不受。”就是不属于本国的子民,不在律法的保护之内。 “亡人家见黔首死,如何?” 张仲恍然大悟,直到此时他才知道,原来这条律法,还有着这么多的门道,律法,果然每一条都不是单独的,它们是相互连成一片,相辅相成的。 看见张仲脸上的恍然,石木含笑问道。“汝,可明白了?” “仲明白了。” 75,箭出即中 - 高武大秦 - 绾尤 秦国的律令,可不是如现代一般,由国家发放下来的。 而是由各个县的法家官吏,从咸阳一点点抄下来,再带回来的,低下的官员,上至县狱曹极其佐吏,下至亭长里正,但凡有律法竹简的,也都是从县法官那里,以律法原件,一个字一个字抄下来的。 并且,抄完之后,还会有专人进行核对,如果有错漏,还需要重新抄,假设官员没有检查出来,被人带了回去,出现了冤假错案。 抄写律法的官员,及检查律法的官员,都是死罪,要被处以弃市的刑罚。 是故,张仲与石木虽然交好,也不可能贪了人家辛辛苦苦抄的竹简。 毕竟,律法这般多,石木肯定也不能全背下来,他一旦拿走,要是石木再次抄写出现了错漏,就是害长者身死的罪过。 是以,他便干脆在双桥亭留宿,准备于夜间自行抄录这些竹简。 但以毛笔在竹简上书写,是件十分麻烦的事情,尤其是张仲这时力量暴涨,更是恼火。 连续写错了几根竹块之后,他一边以刀削去错字,一边看着这些竹简陷入了沉思。 这要抄到什么时候去? 明天天亮能不能搞定都是个问题。 转身出了门,张仲迎面就看见了正在和人吹牛的亭卒,简。 他身上甲胄都还没有脱,仍旧是去捉盗贼时全副武装的样子。 “借弓一用。” 简愣了愣,随后双手将长弓递上,待张仲拿好之后,他一边解开腰间挂着的箭囊,一边好奇的问到。“仲哥儿是要教我射术吗?” “这天黑了,我看不大清啊!” 看了一眼这个学习欲望甚强的小伙子,张仲老气横秋的说道。“弓术须得练,风向的变化,箭支的落点,距离的远近,这些都太过于繁复,唯有手熟方能生巧。” “是故,没人能教得了,我也不行。” 简一如当初的张仲,被这一番话瞬间说懵逼了,愣愣的问道。“那仲哥儿是要?” “射只雉鸡。” “天黑至此,雉鸡恐怕不好.......”简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崩的一声弦响,惊得他整个人一抖。 “中了。”张仲将弓随手丢还给简,人已经如同风一般冲了出去。 独留满脸不可思议的简,如同当初的他一样,站在风中凌乱。 “仲哥儿射术,竟然厉害如此?” 当张仲提着雉鸡回来时,简正眉飞色舞的对着另外几个亭卒,和出来的求盗讲解着张仲射杀雉鸡的速度。 听得众人一愣一愣的。 张仲内心为自己这个无形的装暗暗点了个赞,随后,将雉鸡尾巴上的长毛取了下来,再顺手将其递给了简。“煮了,晚上一起吃。” 简被打断了吹嘘,脸上还残留着意犹未尽的神情。 神思略有些不属的他,伸手将雉鸡接过之后,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唯。” 不再理他,张仲转回房屋,将已经开始凝固的墨再次研好,顺手将雉鸡尾羽上的血迹抹掉,以这原生态的鸡毛沾上墨便开始了抄写。 用惯了现代硬笔的他,使用鸡毛杆写起来,果然顺手了许多。 唯一的缺点就是,空心的鸡毛管吸不进太多的墨,时断时续。 但比起之前的毛笔,却好用了许多。 “毛笔字以后再慢慢练习吧,先解一时之需才是。”张仲心中想着,便沉下了心,一个字一个字的抄写着律法。 无论是囚律还是徭律,字数都不算多,只有二三十枚竹简,条文也十分简洁,每一卷往多了数也不会超过千字,杂律要多些,也不过千把字。 比起后世律法条文,可以说是十分的少了。 但内容却并不简单,每一句都可以分解出很多的意思,好在张仲生活这一段时间,勉强能明白秦国的古文内容,倒也不至于看着这些字两眼抓瞎。 不过,仍旧需要细想,才能完全想清楚其中的意思。 并且,他还不能不想。 毕竟,律法不同于儒家的学说,不可以不求甚解。 就这样一边抄写一边细想,直到天完全黑下来,张仲将油灯挑高了两次,也不过才勉强抄完两卷律令,第三卷才刚刚翻开。 内容最多的杂律,让张仲有些头大,本就抄写得有点疲惫的他,干脆伸了个懒腰。 刚回过头,就看见石木正站在旁边看他抄写。 张仲一惊,脱口而出。“亭长何时入的?” “刚刚才到。”说完之后,石木指了指张仲手上的雉鸡尾羽,犹豫了一会儿,方才委婉的说道。“你这方法,倒是取巧得很。” 不等张仲说话,他便接着说道。“不过,日后为吏,却不可如此,笔,须得多练练。” “行文书写不规范,是要受罚的。” 这也会被罚? 这也没有袁爷爷啊! 法家为何还会这么闲? 张仲一时无语,但石木毕竟是好意,他也只得恭敬的回答到。“仲今日功法小有所成,力气增长过大,毛笔实在是写不得。” 软笔最重操控,石木自然也是明白的,便也不再多说这一点,他看了看屋外,小声的为张仲出了个注意。 “汝,若为亭长之时,力量仍旧不能完全掌控,以毛笔书写太过于伤神的话,便找个识字的,来做求盗,以为代笔。” “当可解一时之忧。” 好办法,张仲心中为其点了个赞。“亭长高见,仲谨记。” 石木摇着头笑了笑,随后转身走出了门,他抬头看了一眼已经完全黑了的天,对着屋内的张仲喊了一声。“出来吃饭吧。” “今日夜间,汝便睡在客舍。” 不等张仲回答,石木又回过头,促狭的笑了笑。“记得,要给钱。” 张仲一时无语,他觉得这个事情,恐怕会成为他很久的黑历史,被众人记一辈子。 但不懂怎么了,那时自己又没有学过律法。 不过张仲也并没有反怼,而是憨笑了一声问起了另一个问题。“下午,亭长说最近有事要忙?” “是否有用得上仲的地方?” “但有所言,必竭尽全力。” 石木笑着摇了摇头,满不在乎的说道。“无甚大事,不过是捕蛮罢了。” “捕蛮?” 石木似乎不想多说,只是随口答了一句。“汝为亭长之时,就知道了。” 76,还真有这种狗血的桥段? - 高武大秦 - 绾尤 “你甲胄上的剑伤,我已经修补好了。”张母一边为张仲系好甲胄的带子,一边轻声说道。“出门在外,夜间不可卸甲。” 张仲看了看胸口,秦国的皮甲不是一整块,而是一片一片加厚的皮缝在一起的,张母所说的修补,便是将那原本被他用长剑捅了个对穿的位置,以新的厚皮换掉。 除了颜色新旧程度不太一样之外,几乎完全一致。 果然,家中还是有女人才行,换做张仲自己,完全是抓瞎的。“多谢阿母。” 棠摇了摇头,只盯着张仲的脸,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眼睛一红,她转过头,再次叮嘱道。 “去县上须得小心,路上要是遇到蛮人劫道,就高呼。” 张仲捂了捂脸,以自己的体格武力,遇到蛮人劫道,确定不是蛮人该高呼求援吗? 果然,还不等张仲反驳,张季立马就插了嘴,打断了自己母亲的话。“兄长可是能生擒虎豹,单杀八名贼寇的壮士。” “蛮人有什么值得惧怕的?” 好嘛,这生擒,看来是改不掉的了。 “那也须得小心。”张母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似乎下定了决心,她转过身,朝着门外走去。 “阿母何去?” “去找仲父,让他陪你去。” 得,儿行千里母担忧,这句话当真不假,哪怕张仲勇力过人,更兼全副武装,棠也仍旧放心不下。 要去找张仲叔公陪他去县上。 一把拉住棠的手,张仲认真且严肃的说道。“儿已成年,此次亦是去县上考核亭长,来日当缉拿贼寇。” “如此庇护于叔公羽翼之下,岂非幼雀?” “吾常听闻,夫鹰隼之属,幼时,其母必先折其羽翼,抛之以悬崖,置之死地而后生,方有翱翔天际,纵横云间之能。” “母亲是欲孩儿为幼雀,还是为那翱翔天际,纵横云间之鹰隼?” 棠张了张嘴,一句幼雀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她咬着牙,眼中含泪,却一时间无言以对。 “说得好。” 赞赏的高呼声惊动了在场的众人,也惊动了张仲。 他回过头,只见全副武装的张礁和他的表兄,正满脸赞赏的看着他。 见得张仲回头,张礁哈哈笑着解下了腰间的长剑,将其掷于地上,慷慨的说道。“仲儿既有如此志气,吾等岂能成为那投之以食的老雀?” “且去吧!” “唯。” “兄长。”张仲走出不远,张季突然跑了上来,他将一颗犬牙放在张仲的手上。“这是兄长赠与弟的黑犬牙齿,弟因此岁岁平安。” “兄长带上,必然平安归来。” 这颗狗牙...... 张仲想到了前身杀死的那条黑狗,这不过只是前身一时无聊带在身上,忘了扔,回家正准备丢弃,却看见了张季。 于是哄了他罢了。 没想到,这小家伙,竟然视如珍宝。 不过,从今天起,这颗狗牙,也确实当是珍宝。 张仲小心的将其收好,放在贴胸的地方,随后,才对着一脸期待的弟弟说道。“兄长定当随身携带。” “表公。” 张仲心中一叹,还让不让人走了? 不过出个县而已呀,后世八九岁的孩子,都可以开车跑出几百公里,怎么到自己这里,就这么麻烦? “梨有何事?” 梨摇了摇头,走到了张仲身边,将一卷竹简放在了张仲的手里,轻声说道。“孙女昨日问过石木亭长他当初的答问。” “并将其答问全数记了下来。”说到这里梨嫣然一笑,垫着脚帮张仲整理了一下头冠。“表公带上,或能有所助益。” 这.....是小抄? 我一个后世十几年教育的人,需要小抄这种东西吗? 不过,这丫头,应该抄了很久吧! “好。” . 傍晚时分,张仲抵达了一间客舍,那是一个叫做榕树亭的亭所所属的客舍。 与石木那边长年不住人的渣渣客舍不同的是,这里因为地处多路交汇的地方,生意十分良好。 也因此,外面的修缮,要比双桥亭好上许多。 粉墙朱门,就连上面榕树亭的大篆,都要比双桥亭来得好看。 张仲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向着亭舍走了过去,倒不是他不想继续前进,而是在秦国,夜路也不是想走就走的。 除非有什么急事,并且有当地主官的行文,否则,夜行人被路过的任何一地亭长或者里正这些看到,都会找人抓起来,然后见官。 哪怕没有行偷盗之事,也会有不轻的处罚。 因为,会有一个灵魂拷问。“汝既不偷盗,何以夜间出行?” 这基本上,从源头限制了夜间杀人放火的事情发生。 才不过刚刚推开门,张仲就听见一个粗豪的声音响起。“还不快将门关上,冻死乃公了。” 张仲定睛一看,只见大堂中的火堆旁边,有着两个八尺左右的壮实汉子,他们两,将火堆旁最好的位置占了,并且,还摆出一个斜躺的姿势。 而堂上其他的人,几乎都靠在另一面,显得十分拥挤。 “还不关上,要乃公亲自动手?” 下马威吗? 张仲眼睛微微一眯,他知道这两个壮汉的用意,无非就是想先声夺人,让张仲像其他人一样,挤在一起,不敢去抢他们的位置。 因为,他两也是有爵者,一个上造,一个公士。 尽管分属不同的地方,相互并没有统辖关系,但低爵位敢对着高爵位怒斥。 “是欺我年幼吗?” 张仲想明白了对方的做法原由,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关门,并不是因为这两个吼得恶形恶状的壮汉。 而是因为,那群靠着火堆,还冻得瑟瑟发抖的黔首。 “什么都不懂,还要乃公教,小男子,真是麻烦。”壮汉假意嘀咕了两句,但声音却大得很,生怕张仲听不见。 “汝等说,是也不是?” 围在火堆旁的众人连忙点头。 张仲一言不发,直直的朝着火堆走去,只是,在他朝着火堆走过去的途中,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想法。 “原来,不止是电视上,现实中,也还真有这种狗血的桥段吗?” 77,所谓传闻。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本以为要和两个壮汉做过一场,最起码,也要掰个手腕见个高低啥的。 却没想到他才刚刚走进去,还没到两个壮汉的身前,就听见一声大喝。“停下。” 张仲侧过头,看见一个正在将手上的羹碗往桌上放的中年人。 他穿着秦军制式的铠甲,腰间还佩戴着一把青铜长剑,修炼了功法的张仲眼力长进不少,一眼就看见了他腰间有一个小小的木牌,上面写着“舍人”。 “这舍人换了?”张仲心中惊疑不定,之前他与石木等人曾来过这里住宿,就是石木想要“将奔驰开进稻田”那次。 在他记忆中,这里的舍人,分明就是个老者。 还曾把他好一顿夸,是以,印象尤其深刻。 那舍人走过来之后,先是单手按着剑柄,瞪了一眼两个斜躺在地上的壮汉,直到对方直起身子,才转过身看向张仲。 “簪袅,请出示汝的验,传。” “稍待。”在张仲寻找包裹的时候,中年舍人眼神凌厉的看着他,大有一言不合就拔剑相向的意思。 对于秦国官吏在执行任务时,看谁都像罪犯的眼光,张仲表示,已经习惯了。 很快,张仲找到了验传,将其递给了中年舍人。“之前吾与长辈曾来过这里,舍人是一个长者,如今换了?” 舍人并没有立即回话,而是认真的看着张仲的脸和表情,见得他脸上没有任何心慌的痕迹,才退后一步,保持了一个既能拔剑攻击张仲,又不至于让他跑掉的距离。 “那是乃父。” 看到对方的动作,张仲瞬间生出了一个想法。“这中年人,当是个老行伍!” 生出这个想法的同时,张仲手上的盾也下意识的动了动,正对着低下头看向手中验传的舍人。 这是一个可以挡住对方长剑,并且能主动砸到对方的位置。 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 更何况,熟悉的地方,遇到了不熟悉的人,更要防备。 才看张仲验传一眼的舍人,脸上先是一惊,然后就是难以置信。 他抬起头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张仲,好一会儿,才再次低下头去。 正在大堂烤火的众人,见状不由得窃窃私语。“这人不会有诈吧。” “他识得老舍人啊!” “老舍人在这里做了数十年,只要经过的,谁不知道?” “更何况,不一定就真的见过,许是别人说的也不一定。” “傍晚行进,身带剑盾,还配着弓,确实不像是寻常行人。” “我看他头上装束,是个簪袅哩,配兵器不奇怪吧。” “不一定,最近蛮人出没,说不得此人只是故意如此,以便佩戴兵器。” 听得这话,众人大惊,往里缩了缩,竟占了两个壮汉不少位置。 但两个壮汉却不像之前反应那般大,因为,就连他们也被说得有点信了。 伸手抓过放在不远处的剑盾,两人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兴奋。 那是一种看到天降钱财的兴奋。 将剑盾拿好,两个壮汉站起身,凝神以待。 准备等舍人盘问出问题时,就拔剑帮忙。 旁人的小动作张仲没有理会,不说他的验传是真的,就算他的验传是假的,以大厅中这两个壮汉加上这个舍人和一群黔首,也拦他不住。 好一会儿,舍人才抬起头,他又一次打量了张仲一遍,神色间仍旧有些不敢置信。 “吾且问你几个问题,汝需立即回答,不得有丝毫拖延。” “唯。” “哪里人?” “黔水乡,杨树里。” “里正姓名。” “正是吾,张仲。” “亭长?” “炭。” “游缴?” “徵。” “三老?” “旱。” …… 一大堆问题之后,舍人猛然发出一声低喝。“亭长是谁?” “炭。” 见张仲前后回答皆是无误,舍人才放下了按住剑柄的手,将柏木验传递给张仲。 “职责所在,多有得罪。” “理应如此。” “不可闹事。”说完这句话后,舍人想了想,又加了一句。 “汝勇力过人,动手则易伤人性命,届时,便不是私斗的罪名了。” 我这还没怎么样呢! 你就怕我打死人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 “汝等,不要惹他。”舍人对着正在烤火的众人,尤其是两个壮汉,叮嘱了一句。 “这是县上传闻,有生擒虎豹之勇的张擒豹。” 张擒豹? 众人面面相觑,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讶。 毕竟,这段时间,他们不止一次听说过这个少年人的名字,其生擒虎豹和单杀锐士的事迹,几乎都已经在县上被传疯了。 以至于各个乡亭也知道有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人,尚未修炼功法,就有杀虎灭贼之勇。 于是,又是一阵窃窃私语。“不是说张擒豹身长过丈,有倒拖九猪之力吗?” 他们自以为说话很小声,张仲听不到,却没想到全部被张仲听在了耳中。 传闻毕竟是传闻,有所失实也是正常的,但身长过丈就算了,倒拖九猪是什么鬼? 这还没完。“还说头如猛虎,身若蛮牛。” “有深山逐豹之疾,百步投石之能。” ......... 一阵让张仲觉得在形容超人的夸奖之后,突然有人说了一句。“怎地跟我等一般,看起来寻常得很?” 能不寻常吗? 我再牛批,我也是个孩子。 张仲也不想去争辩,和他弟弟说过无数次的不是生擒,到现在都还没改过来,这些黔首,他能拿他们怎么办? 刚刚坐下,那群烤火的黔首当中,有一个女子犹豫了良久,见张仲面相似乎不太像不好说话的人,才大着胆子问道。 “县上的传闻,都是真的吗?” 张仲对站在不远处的舍人要了一盆热羹之后,才看向这个才十六七岁,还有些跳脱的少女。“如果说身长近丈,那确实不是真的。” “吾跑得也没有豹快,百步投石,能不能中,也得看天意。” 众人有些失望,但还是问道。“那头如猛虎,身如蛮牛呢?” “二三子以为,像吗?” 78,找茬 - 高武大秦 - 绾尤 “吾就说传闻不可当真。”自从得知张仲姓名之后,一直没有说话的两个壮汉突然开口。 当中的上造脸色从苍白变成了常色,他终于从张仲的勇名阴影中脱离了出来,并为自己找到了解释,强行挽回刚刚被吓到,而失去的面子。 “一个小男子,怕不是借着长辈之力,才搏出了这样的威名。” “正是。”另一个公士脸色也缓了过来,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张仲。“汝说,是也不是?” 是你大爷! 这些年轻人,真的是,没事找事? 我就开个门,你也能找茬,我烤个火,你还是能找茬。 左右也没什么事做,再加上之前进屋时,被人莫名其妙怼了一顿,张仲索性眉头一扬,摆出了一副特别欠揍的表情。 “是与不是,汝二人还敢一试乎?” 壮汉果然跟他们外形一样,丝毫受不得激,听得张仲此言,皆提着剑盾长身而起。 “有何不敢?” 铮的一声剑鸣,随后是长剑划过地面的声音,在这刺耳声音中响起的,是舍人毫无感情的律法条文。“律令有言,私斗者,罚两甲,动兵器,按贼伤人论。” 壮汉秒怂,扔掉剑盾,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看了看左右的黔首,见得他们正在指指点点。 顿时。 越想越气。 猛然,上造壮汉一拍地面,大吼一声。 “汝,可敢与我角力?” “角力”是中国历史上最原始的摔跤,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那时的华夏人,就已经有了角力的传统。 而此时的蜀郡,还远不是后世的文化中心之一,也远没有后世的蜀人那般,彬彬有礼。 在刑徒,蛮人遍布的此时,这种较技在蜀郡尤其盛行。 几乎是个蜀人,都会来两手。 张仲所在的杨树里和隔壁乱石里每年争水时,选的,就正是这种方法。 而这,也算是打了秦国私斗律法的擦边球。 张仲看了看两个壮汉,心中觉得,他们大概率是失了智。 别看他们体格过人,但要是角力的话,恐怕还真不够此时的他一只手摔的。 于是,张仲摇了摇头,顺手还拍了拍身上的灰。 “太麻烦了。” 见张仲不敢应战,壮汉有样学样,同样摆出了一个欠打的姿势,他斜着眼,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汝,可是不敢?” 真是幼稚的激将法,要是在后世的蜀郡,保证会有人回一句。“你管我敢不敢,有本事你打我啊!” 此时,要是来这么一句的话,肯定能把壮汉气死。 “既然角力,岂能没有彩头。”张仲学着以前小说里看到的套路,想着正要做亭长,要不要干脆套路两个小弟? 做做求盗也好啊! 实在不行,凭他们的体格,做个亭卒,不也是绰绰有余? “汝等角力可以。”一声轻喝再次响起,伴随着一个放在张仲面前的大盆。 “赌斗犯法。” 张仲一窒,后面的话也说不出来了,噎在喉咙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十分难受。 算了,忍一时风平浪静。 失去了兴致的张仲,抱起舍人送过来的大盆,用勺子舀了一口里面的羹,尝了尝,温度正好。 但那挑事的上造却不愿意了,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张仲,硕大的鼻孔当中,几根鼻毛以十分嚣张的姿势指着张仲的脸。“汝若是不敢,便大喊一声,张擒豹不如槐树里的葵。” “这事就算过了。” 这年轻人,得寸进尺啊。 张仲终于知道韩信为啥会受胯下之辱了,打打不得,骂还骂不过,不理他还得寸进尺。 但张仲可不是韩信。 他随手拉过一根做柴用的圆木,那圆木长两米左右,粗的一头约有儿臂粗细,更有一些疙瘩,极其好握。 而细的一头,不过一指半粗细。 张仲将粗的一头递给壮汉,自己握住细的一头。“汝二人并持,与我共决力气。” “可否?” “钩强?” 拔河这种运动,其实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盛行于世,不过这时候还不叫拔河,叫做钩强,或者牵钩。 荆楚一带的民间更是十分流行,还有专门的“施钩之戏”。 “正是钩强。” 两人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异,似乎没想到张仲一人,敢与他二人同钩。 鉴于张仲的勇名,他们此时略有点冷静下来了。 但认怂是不可能认怂的,众目睽睽之下,这辈子都不可能认怂的。 反正有律法在,张仲也不敢打他们,于是二人有恃无恐。 在看了看木棍之后,他们再次对视一眼,同时抓住了粗的一头,并将疙瘩紧紧捏住。 盛名之下,他们本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把握,就权当不知自己占了便宜。 “抓好了?” “抓....”两个壮汉一个踉跄,险些撞进了火堆里。 而张仲还保持着坐着的姿势,连动都没动。 “可服?” “不服。”上造脸色通红,也不知道是急的还是气的。 不过,以张仲看来,多半是臊的。 “那便再来。”张仲再次将木头递给他们,眼看着他们双手握紧,脚一前一后,并紧紧靠住。 姿势不错,张仲暗暗赞了一声。 可惜,并没有什么卵用。 想当初在杨树里,丑夫和大夯也是这么做的,结果嘛,不说也罢。 壮汉两人不等张仲说话,便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想要拉张仲一个措手不及。 但脸色涨红之间,他们力气使尽,连话都说不出来,张仲仍旧是坐在地上的姿势,连身躯摇动都欠奉。 “准备好了吗?” 眼见壮汉两人根本不敢答话,张仲微微一笑,右手猛然使力。 只听噗的一声,随后就是案几被撞翻的哐当乱响。 张仲看了看木头,粗的一端还残留着血迹,似乎是摩擦两个壮汉虎口所染上的。 “可服了?” 两个壮汉愣愣的爬起,摊着手看向自己掌中,原本遍布老茧的手,已经鲜血淋漓。 两人再次对视,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骇然。 上造葵嘴唇蠕动了几下,最终低下头。 “吾兄弟二人……” “服了。” 79,雇佣 - 高武大秦 - 绾尤 “服了还不赶紧过来。” “把砸坏的案几赔了。” 葵兄弟二人愣了愣,随后转过头,看向身后,只见那中年舍人正单手持剑,另一只手提着一张开裂的案几,大有你敢说半个不字,我就砍死你的架势。 葵面色一苦,结结巴巴的说道。“吾兄弟二人出来没带太多钱,能不能宽限几日?” 舍人却不为所动,只淡淡的回了一句。 “汝等挑衅于人之时,可曾想过宽限旁人几日?” 葵不敢再争辩,他一边打开随身携带的囊,一边苦着脸问了一句。“多少钱?” “不贵,百钱。” “百钱还不贵?”葵低声嘟囔了一句,却也不敢反抗,只在囊里掏了掏,摸出一大把半两,仔细数了数,又放回去几个新的。 “百钱,可要点一下?” “自然要点。”舍人接过葵手中的钱,将其清点完毕之后,装进了大厅中放着的箱子里。 随后,他就开始了对葵兄弟二人的说教。“私斗犯法,便是角力,钩强也要少做。” “汝等有大把力气,不去杀敌,在国内逞什么威风?” “须知,今日在县乡逞能,得罪于人,他日上得战场,无有同袍相助,岂不是死于非命?” 葵二人连连点头,损了钱财之后的他们,很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何况,汝二人已年入双十,竟与小男子钩强,丧脸乎?” “而竟不能胜。”关键是还没赢,舍人看着二人的脸,很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损钱财近百,日后可敢再犯?” 葵脸色更苦,连称不敢。 舍人这才缓和了脸色,从腰包里拿了些钱出来。“亭舍的钱,不可欠也,欠则有罪。” “便算是欠我的吧。” “这如何使得?” “行了,烤烤火,该睡了。”舍人也不多和他们客套,将钱递给两兄弟,转身朝着张仲走了过来。 不会我也要被罚款吧! 张仲心中一惊,随后摸了摸腰间的牛皮缝制的囊,那是张仲母亲亲手缝的,里面装了近千钱。 还好,我有钱,罚个一百两百的,也不影响生活。 “汝年幼,吾便厚颜叫汝一声仲哥儿。” “长者随意便是。” “此二人,为我母辈之子,自以为有几分勇力,便时常惹事,今日,有劳了。” 这是说我让他们知道了人外有人吗? 那倒是我吃亏了咯? “无妨。” 舍人点了点头,指了指大厅里面的一个小房间。“汝作为簪袅,夜间就寝之时,可睡于此间。” “多谢。” 舍人没有接受张仲的客气,而是很正经的回了一句。“汝拼性命换来的爵位,此为汝应得的。” 舍人走后,一群人再次坐下,所有人看张仲的眼神都大不一样了。 哪怕张仲没有头如猛虎,身如蛮牛的霸气,也让他们不敢再窃窃私语。 许久,还是那个跳脱的少女胆子比较大,她看着张仲的手臂,笑着问道。“你是怎么练的呀,何以如此大的力气?” “天生的。”张仲羹还没喝完,自然也懒得理她。 这又不是梨,梨的话,倒是还可以养养眼。 这女孩,嗯,一言难尽。 但蜀郡人聊天向来都是,只要有一个人开口,并且没有出问题,那么,其他人也会跟着开口。 两个壮汉犹豫了良久,也轻声对着张仲说了一句。“之前簪袅在门外时,吾等非是挑衅.....” 葵想了好久,猛然眼睛一亮。“吾等乃是想要以此告知舍人,有人进入。” 他弟弟连连点头,并对着一群围着火堆,做黔首打扮的人问道。“汝等以为如何?” 众人愣了愣,随后连声附和。“正是,正是。” “就是如此。” 我信了你的邪! 张仲懒得理会这两个逗比,继续刨动着碗里的羹。 众人也有意避开张仲和葵两兄弟之间的事情,从家长里短开始聊,一直聊到了国家大事。 突然,有一个商贾打扮的人,伸出手示意大家安静。 他这样出乎意料的动作,导致张仲也略有些好奇的看向这个与寻常商贾大不一样的瘦子。 “吾前些时日,行商过了趟金牛道,从其他商人处得到了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商人刚要说出口,脸上的得意却突然又变了,变得十分的伤感,他动了动嘴唇,似乎很难以启齿。 但最终,还是低声说道。“相邦,请辞了。” 夜间还要出行的,在这个年代,不是为生活所迫的隶臣妾,就是商人,有人脸色跟着一变,似乎明白了什么,紧张的问了一句。“是哪个相邦啊?” 秦国的相邦并非只能委任一人,历代委任多人的情况不少,此时,正是如此。 先前说话的商人看着同伴紧张的脸色,再次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吕相。” “什么,吕相请辞了?” 众人皆面色震惊,十分难以置信,又一个商贾不由得问了一句。“为何?” “吕相年迈,受不得国事操劳,回封地去了。” 众人皆叹,好一会儿才感慨到。“吕相为国事操劳多年,是该就封以享富贵了。” “可惜吾等商贾,才免了几年兵役之苦,又要上战场了。” “如今何人任相邦啊?” “仍是昌平君。” 昌平君? 张仲脑海中一动,似乎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与这个名字息息相关,却又想不起来。 “张簪袅。”一个商人轻轻敲了一下张仲面前的地面,见得张仲抬起头来,他才与左右的人对视了一眼,缓缓说道。“张簪袅是前往广都县罢?” 张仲被其打断,原本有点眉目的想法顿时失去了踪迹,他也不恼,想不起来就不想了。 “正是。” “吾等此去亦是广都,不如结伴而行如何?” “不了。”张仲看了看这些人的身材体格,与他们同行,必然会拖累他自己的前进速度。 “吾等可以出钱。” 我又不缺钱。 张仲一拍地面,长身而起。“多少钱?” 众人对视了一眼,伸出五根手指,想了想,又加上三根。“八百。” 谁嫌多呢? ’“好。” 80,同行 - 高武大秦 - 绾尤 第二日清晨,张仲早早收拾好了行囊,眼见着天色稍有光亮,便出了客舍的门。 刚走出去,迎面就撞见了起来入厕的舍人。 两人皆是一愣,随后舍人惊异的问道。“仲哥儿何以起得如此之早?” “吾向来鸡鸣便起。” “果真不愧为县中豪勇男儿。”舍人赞了一声,脸上有了些敬重的神情。“当真,能常人所不能也。” “长者过奖了。” 张仲随口答应了一声,便准备告辞,他要趁着时间还早,早些赶到县上,尽量争取能在今天把事情办完,明天就回去,或者赴任。 舍人走了两步,突然回过头提醒了一句。“县上最近有蛮人出没。” “仲哥儿,须得多加小心才是。” 这是张仲在亭舍第二次听见有人这么说,不由得追问了一句。“蛮人何来?” “还不是捕蛮闹的?” 似乎有所顾忌,舍人随口解释了一句之后,就不再多说,而是对着张仲嘱咐到。“三五个蛮人多半也奈何不得你。” “不过,蛮人善隐于丛林,遇茂密树林,须得小心行事。” 张仲转过身,郑重的行了一礼。“多谢长者!” “无妨。”舍人回了一礼,随后转身走向后院。 张仲目送他走远,随后转身出门。 刚要就着天上微微的光亮再次踏上了去往县上的路时,张仲才想起昨天,还答应了那群商人同行。 八百钱而已,自己也不是太缺,要不,就不要了? 不妥,以秦国法家闲得蛋疼的情况来看,说不定,这也是犯法的。 张仲只好再次进屋,将四仰八叉睡在地上的商人一个个叫醒。 刚刚起来的商人还有些搞不清状况,直愣愣的盯着地面,好一会儿才迷糊的问了一句。“天亮了?” “还没。”张仲指了指门外,随口说道。“吾向来此时出门,汝等若是受不得,便不用同行了。” 反正钱还没给,我也没收小票,应该可以违约的吧! “这如何使得。” 商人翻身爬起,拍了拍自己的脸,努力让自己清醒一些。“吾等既然邀请簪袅同行,簪袅也答应下来....” 张仲眼睛微微一眯,心中有些后悔昨夜见钱眼开,答应得太快了,以至于要被人用契约拿捏自己了。 正准备说话,却听见商人接着说道。 “吾等又如何会因为起不来而失约?” “簪袅稍待。”商人一边大声喊着其他的同伴,一边将醒过来的同伴拉起,做完这些之后,他才转过身对着张仲,拍胸口保证到。 “不出一刻钟,吾等必然准备妥当。” “一定不会误了簪袅行程。” 哈? 是我雇佣你们,还是你们雇佣我? 好一会儿,张仲才从这不一样的主从关系中回过神来,也第一次感觉到了无爵的商人,在有爵者面前,是多么的卑微。 哪怕他们每人的身家可能都超过张仲无数倍,但在张仲面前,却一点也抬不起头来。 “以前大胆的想法,看来是要放弃了。” 挣那么多钱,去对着别人低声下气,除非他智商有问题,才会在秦国这么做。 不多时,商人将从榕树亭租来的牛车和自己原本的牛车装满,对着张仲喊了一声。“簪袅,且坐车上去。” 张仲看了看满满的一车货物,奇怪的问了一句。“汝等呢?” “吾等走路就好。” 得! 这才是真正的,打工的比老板还吊! 一路前行,张仲才了解到昨晚带来吕不韦请辞消息的,是一个皮商,这次他是去各个靠近大山的乡中收购皮毛的。 之后,带回城中,让自己雇佣的隶臣妾加工,做成大裘售卖。 同行的其他商贾,都是在亭舍正好遇到的,刚好也认识,索性就一起同行了,他们二人,一个是药商,另一个是售卖奇物的异商。 至于其他的黔首,都是为他们做佣的隶臣妾。 而他们三人,也都算得上是广都的富有之家了,是在县城颇有名声的大商人。 至于持剑盾的葵两兄弟,也正是他们在榕树亭这边找人帮忙雇佣的,毕竟隶臣妾不得携带刀剑,遇到贼人济不得什么事。 至于工资,比张仲差得远了,一人才两百钱。 但这在秦国并不算少了,一个隶臣妾,辛辛苦苦做一天的活,也不过才十钱的工钱。 而这两百钱,仅仅只是要求同行而已。 当然,这和保护,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在秦国,百步之内见死不救,违法。 但这有一个好处,在于不用拼死,事不可为,是可以放弃他们逃走的。 见义勇为法,毕竟不是同生共死法。 一路上,商人们不断闲聊,说的多是些商贾之间的事情,比如谁谁谁哪次出行,卖了什么货物,获利多少。 或者谁谁谁,出行时,不与壮士同行,死在了蛮人手上。 诸如此类。 但聊得最多的,还是怎么赚钱,收买了些什么东西,该怎么加工,该怎么定价合适。 张仲听得有趣,却也没有什么想要教他们现代商业的想法,萍水相逢,他也没那么好心。 不过,从交谈当中,张仲也了解到秦国的商人,当真算得上老实。 这个皮毛商人,不远百里山路收购来的皮毛,一百钱的羊皮,由隶臣妾花数天时间制作成皮裘,居然只卖两百五十钱。 以羊毛填充麻布,做成的冬衣,更少,只卖百二十钱。 张仲粗略算了算,这特么两大车皮毛,算上一些贵重皮毛在内,大概获利也不会超过一万五,还要除去人工费,路费,税费,还要冒着生命危险。 这何止是良心商人,简直是亏本大甩卖了好吗? 要是放在后世,这些以羊皮和狼皮为主的皮毛,所做成的衣服,其价格..... 唔,狼是保护动物,不了解。 一路前行,张仲从最开始的津津有味,逐渐听得昏昏欲睡。 直到一声惊呼在远处响起,他才猛然睁开双眼。 随手将青铜盾抓起,张仲翻身下车,拔出腰间的长剑,看向远处。 以他过人的目力...... 81,蛮人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极目而视,只看到了青山绿水,树木葱翠,延绵不绝的车道,和层层叠叠的丘陵,其他的,毛都没看见一根。 “我兄弟二人。”葵与弟弟对视一眼,将腰间长剑拔出,左手将盾牌置于胸前。“上前查看一番。” “此处便有劳簪袅照看了。” “好。”张仲知道这兄弟二人是贪图擒贼的赏钱,但他并不介意这一点,不止因为他并不是太缺钱。 还因为,在情况不明时候,有人探路,对于他来说,是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眼看着兄弟两人朝前冲去之后,张仲才对着身边的商人说道。 “车不要停,继续向前。” 商人没有犹豫,点头应是,随后呼喝着隶臣妾赶动牛车,朝着声音所在之处行去。 但有意思的是,这个瘦瘦的,一看就病恹恹的商贾,在此时,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竟然在呼喝着隶臣妾赶动牛车的同时,将两卷贵重皮毛拉下了车。 人一般大的包裹,他竟然背在了背上,还走得挺快。 张仲一阵无语。 这是为了事情不对,方便逃跑吗? 再说,要真遇见了蛮人,你背着这么大一包,跑得过,我把剑吃了。 商人的事情,张仲也不好理会,只在前进的途中,将手中的长剑插回腰间,再次翻身上了牛车。 在以盾牌挡住自己身侧之后,张仲才低下头,看向自己腰间的长弓。 这弓,是秦军的制式长弓,有十石的拉力。 百步之内,可穿青铜甲胄。 也是张仲身上唯一的远程兵器。 “驾快点。”张仲低声呼喝了一声,吓得前方驾车的隶臣身躯一抖。 事实上,牛车这种车辆,它的行进速度本来算不得多快,但此时,张仲之所以呼喝,是因为,这车,更慢了。 因为驾车的隶臣正在发抖。 尤其是在张仲训斥了之后,他的驾车速度更慢了。 “别滴滴,越滴越慢吗?”张仲内心中叹了一口气,也不敢再训斥了。 只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在其猛然一惊回头之时,张仲指了指自己,亮出了手中的弓箭。“有我在。” 隶臣看着张仲稚嫩的脸,想起了昨夜张仲的勇力,和县上关于这个少年的传闻,终于安心了些。 他重重的点了点头,对着张仲说道。“隶臣不畏死,簪袅放心。” “嗯,汝驾车,我自然放心。” 我能放心才怪。 别说这个驾车的隶臣,就连前方探路的两个壮汉,张仲也同样放不下心。 不然,他也不会放弃更加顺手的剑盾,而选择了远程杀敌的弓箭。 “两位壮士,救救我父亲。” 行得不远,张仲再次听见了呼喊,这次更清楚,能清晰的听到对方呼喊的内容。 翻身而下,张仲将盾牌挂在腰间的绳索上,随手一拉,打了个活结。“我先赶过去,汝等自寻躲藏之地。” 商人们没有兵器在身,听见这声呼救原本还有些犹豫,但在听得张仲的话后,立马放下心来,应了一声。 “唯。” 张仲一手持弓,一手自腰间的箭囊当中摸出箭支,脚下也丝毫不停,飞奔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还未到,张仲远远就看见了一个穿着麻布长裙的女子,她正在朝着葵两兄弟狂奔过去,身后还跟着好几个面色狰狞,呼喊着不知意义口号的壮汉。 他们穿着晒干的狼皮,头上的长发不是如秦人一般扎成发髻,而是编成了一根根鞭子,其中一根鞭子上,还插着雉鸡尾羽,随着他们的跑动,尾羽也跟着一抖一抖...... 配合着他们衣服后面,那一根根未曾斩下的狼尾....... 竟然显得意外的,搞笑!!! “六个吗?” 这就是蛮人? 和自己所想象的,大不一样啊! 张仲心中泛出这样想法的同时,手上却丝毫不停,弯弓搭箭,一气呵成。 随着崩的一声弦响,冲得最快的蛮人连痛呼都未来得及发出,整个人就如同被重锤击打,倒飞出去老远。 这一箭,直接穿透了他的胸腔。 眼见是不活了。 张仲再次挽弓,这次却未曾射中,被蛮人躲了过去。 “还是射术不佳啊,被人看出了射的位置。”张仲暗暗叹了一口气,随后将长弓往腰间一插,拔出长剑,抓起盾牌。 那就肉搏吧! 只要不是所有蛮人,都如同花蛮白荼那么勇悍,就万无一失。 “我兄弟对付两人。”葵持盾前冲间,对着张仲喊了一声。“簪袅可缠住三个,我兄弟二人解决蛮人之后,前来助你。” 助我? 你们怕是不知道杨树里张擒豹的勇武。“管好你们自己吧!” 葵脸上有些不忿,但此时已经来不及答话了,因为他们冲的比张仲靠前,此时,已与两名蛮人短兵相接。 而另外三个蛮人,见得张仲是个少年,对视一眼之后,发出一声大吼,不约而同的,选择了这个“软柿子”。 砰!!! 兵器击打盾牌的声音中,最先攻击到张仲的蛮人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呼,就立足不稳,身躯后仰。 但惊呼声还未曾彻底喊出口,就被张仲一剑从腹中而入,自脊背而出,捅了个对穿。 那蛮人也当真勇悍,双目怒瞪之间,丢掉手中的兵器,双手死死抓住张仲青铜剑上的剑格,哪怕双手被剑锷割得鲜血淋漓,也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 在这将死之际,那蛮人竟然抓得异常的紧,以至于张仲抬手一拔,竟然只能将其连人带剑整个抬起。 张仲眼睛微微一眯。 想要? 给你就是。 手上一松,张仲抬腿就是一脚,正中剑柄。 噗的一声闷响,长剑自蛮人背后穿出,正中冲过来的另一个蛮人,那躺枪的蛮人腰间被穿出了一个血淋淋的洞口,还未曾尽死,躺在地上不断的哀嚎。 只剩下最后一个蛮人愣愣的盯着地上的同伴,但刚刚冲得太快的他,已经停不下来了。 眼见离张仲越来越近,蛮人双眼圆瞪,发出一声不明意义的喊叫之后,将长剑高高举起。 尽管对方与自己实力相差颇大,张仲的左手仍旧将盾牌微微移动,凝神以待。 铛的一声脆响,长剑被远远扔了出去,那蛮人双膝一软,啪的一声跪在了张仲的面前。 头颅抢地之间,眼泪鼻涕流了一脸。 张仲:......... 82,斗智斗勇 - 高武大秦 - 绾尤 “自己绑。”张仲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随手将腰间携带的,用来捆绑盾牌和杂物的绳索取下,丢在了跪地蛮人的面前。 做完这件事之后的张仲,才看向还未结束战斗的兄弟二人。 他们所面对的蛮人,很明显要比张仲之后所杀的那个蛮人,要壮实一些,与张仲一剑捅穿的那个有得一比。 嗯,身后的尾巴也要更粗一些。 “呀呀~”张仲低下头,只见那蛮人将双手绑在一起,跪地移动中,还在对着他发出讨好的奇怪声音。 “倒是听话。” 不过,菜鸡互啄也该结束了。 张仲单手持着盾牌,也懒得去捡地上的长剑了,大踏步向前走去,准备结束掉四人无意义的对决。 腿上一紧,张仲低头,看向那被绑的蛮人,只见他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笑容。 “崩。” 无比熟悉的声音传入张仲耳中的同时,他猛然明白了那笑容的意思,心中一惊,身躯向侧方一倒的同时,他抬起了手中的盾牌。 与此同时,箭镞击中盾牌的声音响起。 张仲猛然一蹬,将那抱腿的蛮人踹出数步之远,胸前一痛,已然中了一箭。 但张仲来不及看自己的伤势如何,因为箭声丝毫未曾停歇。 在地上连续几个狼狈的滚爬之后,张仲躲在了石头后面。 检查了一下胸口伤势的他,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箭支确实贯穿了皮甲,但只伤到了皮,入肉不到一寸。 这种射速,应该是半拉。 并且,就算半拉,这力度也差得过头了,应该不是秦军制式的长弓,只是自制的猎弓。 想清楚了这点之后,张仲才在石头后面,透过盾牌缓缓冒出头。 刚刚探出头,又是一声弦响,张仲将盾牌一动,脆响当中,他看清了箭支的来源。 那是一颗大榕树,约摸有两三百年的树龄,因为长得奇形怪状,所以,就算生长在路边,也未曾有人闲得蛋疼去砍伐它。 而那射手,此时正躲在上面。 对方射击的准度很高,五十步,对射的话,以自己的技术,恐怕难以取胜。 但这种程度的箭支,刚刚应该不是意外,是正常水准,也就是说,对方只能伤到自己的皮肉。 以目前练魏武卒锻体所得来的体魄,对方就算蓄力拉满,也很难穿透自己的骨骼。 可以一搏。 不过,张仲尽管自信,也不至于贸贸然的冲出去。 他右手将长弓竖起,以足踩住弓臂,随手拉住弓弦,左手猛然一动,盾牌向左移动的同时,右手猛然一松。 长弓随之发出一声清脆的弦响。 随着弦响声和箭镞击打盾牌声响起,张仲纵身而出,朝着榕树狂奔而去。 受到张仲弦鸣声的影响,那树上的射手果然有些反应不过来,或者说,进行了战术性躲避,当张仲离大榕树还有三十几步时,他才再次射出一支箭支。 张仲此时的功法进度,还远远没有达到听声辨位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随缘,换句话说,就是蛇皮走位。 盾牌挡住头胸,张仲右足猛然一蹬,强行向左挪移了一步。 砰的一声响,张仲原本站立之处,直直的插着一支竹杆的箭支。 “真是,感谢你射得这么准啊。”张仲内心喜不自胜,但脚下不停,不过一个呼吸之间,又向前跑了近十步。 那树上的射手,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显有些慌了,他再次半弓而出,射下一箭。 这次,张仲直直向前狂奔,并没有丝毫躲避的动作。 而箭支........却射在了左边。 “呵,蛮人。”张仲发出一声嗤笑,随后,他于奔跑中抬头,望向高高的榕树,望向那榕树上正准备转移的蛮人。 他身材瘦弱,但身手却极其敏捷,于榕树之上移动,如同猿猴。 “想跑?”张仲嘴角轻轻一勾,眼神于瞬间变得明亮,宛如夜空中定位北极的星辰。 蛮人再次纵越,跳到了另一根粗壮的枝丫之上。 许是觉得距离够了,他拉开手中的长弓,再次搭上箭支,要给这个冒进的少年,一个永生不忘的教训。 但张仲只是不屑的笑了笑,将盾牌换到右手,身躯微微弓起。 与此同时,他口中发出一声呼喝,宛如猛虎训斥羊群,惊得林间飞鸟乱突。 “下来!!!” 重达百余斤的青铜盾带着剧烈呼啸的风声,向着榕树猛然上击,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宛如雷鸣般的脆响。 那榕树合抱粗细的分支,竟然被盾牌生生击断。 随着一声痛呼,蛮人掉落在地,他长弓已失,面色惶恐,身躯不断向后挣扎,看张仲的眼神,就如同见到了蜀中无处不在的鬼神。 张仲缓步而行,走到对方身前,单手一抓,握住了他的脸,就这般将其提在手中。 转身向后拖行之间,张仲缓缓说道。“射术,汝确实超过我。” “但二十步内,吾重物而击,无有不中。” 抓住蛮人,将其提在自己的面前,张仲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汝该感谢我,没有对准你的腰间才是。” 蛮人并没有听懂张仲的装比,只是用双手不断掰动着张仲的手指,口中发出一声声不明意义的叫声。 张仲自讨了个没趣,也懒得再吹嘘了,只拖着他朝着还未结束战斗的葵走了过去。 两个蛮人原本是没有注意到同伴们情况的,但那一声巨响惊动了他们,也因此发现了七个人,如今只剩下了他们两。 随着张仲越走越近,两个蛮人转身就跑,连手上的兵器都不要了。 张仲甚至注意到,有一个蛮人踩到了投降蛮人丢下的长剑,在地上留下一个个血色脚印的同时,竟然连速度都没减。 求生欲望很强啊! 但葵兄弟二人哪里会让这些人形金钱包跑掉,奋起直追,连续数剑,将二人剁翻在路上。 将四个活着的蛮人扔在一起,葵看了看张仲的脸色,犹豫了半晌,才说了一句。 “我去叫人,将他们绑起来。” “去吧!” 起点抽风,81章已经修改 - 高武大秦 - 绾尤 81章内容错误,请重新刷新一下。早上看的应该没有影响。《高武大秦》起点抽风,81章已经修改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83,没救三连 - 高武大秦 - 绾尤 当商人们走过来的时候,张仲正在地上查看着一个中年黔首的伤势,这是那个呼救的女子的父亲。 他被蛮人从正面砍了一剑,那伤势几乎剖开了他大半个胸腔,血肉模糊,内脏隐隐约约,十分惨烈。 “没救了,等死吧!”张仲只看了一眼,心中就浮现出扁鹊,华佗,张仲景的三连绝句。 但看着身边梨花带雨的姑娘,他犹豫了良久,却终究是说不出口。 无奈之下,他也只得转头看向不远处,那正跟着牛车走过来的药商。 这年头,在各地贩卖药物,没有点医术肯定是不行的,张仲昨天听他们聊天的时候,得知这商人不但会医术,甚至,还颇为高明。 “过来看看这黔首,还有没有救。” 药商点了点头,走过来蹲在中年黔首的身前。 他先是看了对方的伤势,随后检查其眼睑,脉搏,心跳,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才面色沉重的摇了摇头,甩出了一句之前张仲想说却没说的话。“没救了。” “准备后事吧!” 张仲:....... 那强忍着泪水的女子,听闻此言,再也忍不住,脸上的泪水一滴一滴汇聚成线,最终流满了整个脸庞。 张仲看得心中略有不忍,只好回过头去,不再看她。 转而问起了正在绑着几个蛮人的葵。“这几个蛮人,当如何处置?” “送往县上,有赏钱拿。” 将蛮人绑好之后,葵直起身,看了张仲良久,才弯下半个身子,行了一个大礼。“不知簪袅勇武,此前多有得罪。” “还请簪袅不记,恕葵之过。” 这汉子,居然这么正经的道歉? 听到葵的话,张仲脑海中突然想到了“打球有点动作”的视频,心情不由得好了些,他眼珠一转,淡淡的说道。“年轻人嘛,有点脾气正常的。” 葵:??? 看着葵欲言又止,止言又欲的表情,张仲顿时觉得这家伙,好像也没有那么讨厌。 正要再说点什么的张仲,突然被一声悲恸的哭喊声打断。 “父亲!!!” 女子带着哭腔的呐喊,将张仲稍微缓过来的心情破坏殆尽。 他转过头,再次看向女子,却见对方张着嘴,眼泪簌簌流下,嘴唇蠕动,却完全发不出任何声音。 大悲无声。 张仲心中微微一叹,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 一众人不再说话,只静静的看着女子。 良久,女子终于痛哭出声。 沉默良久的众人,这时才有人说了一句。“冬日湿冷,葬了吧!” 皮商转过身,走到牛车前,犹豫了良久,取下了一卷羊皮,刚转过身的他,看了看地上躺着的中年黔首,咬了咬牙,又取了一卷。 “地处偏远,难寻陶器,便以羊皮陪葬吧!” “吾去伐树。”葵将手中盾牌放下,提着剑走向了路边。 张仲看了一眼不远处绑在一起的蛮人。“使这几个蛮人挖地吧!” 葵的弟弟点了点头,几步走到了蛮人的身前,他就着盾牌啪啪的拍打在几个蛮人的身上。 直打得他们头破血流。 “把你们这些作乱的蛮人,滚去挖地。” 蛮人被打也不敢稍动,只呐呐的喊了两声,比了一下手掌,之后用不太熟悉的话语,结结巴巴的说道。“无……无有锄。” “没有锄头,你们不知道用手刨吗?” 在葵弟弟的咆哮声中,几个被绑的蛮人连滚带爬,从地上找了几个石块,一点点的挖起了泥土。 半个时辰之后,张仲一行人站在了一个新垒出来的土堆前,静静的看着女子在前方叩头。 “仲哥儿,现在走吗?” 张仲转身看了葵一眼,随后指了指坟前的女子,他没遇到过这种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便问了一句。“她如何安置?” 皮商接过了话头。“问问是哪里人,顺路就带上吧!” 萍水相逢,救了女子一命,还搭上了他两卷羊皮,商人自觉自己,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不顺路,就让她去榕树亭吧!” 张仲点了点头,这样的安排还算妥当。 尽管他内心中觉得对方确实可怜,却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毕竟,这次出行是一个整体,不是他一个人。 更何况,他也确实没有更好的安置方法。 “汝家住哪里?” 女子愣愣的抬起头,看向张仲稚嫩的脸,和他头上代表簪袅的发髻。 好一会儿,才用沙哑的声音说道。“母亲不在了,我与父亲出来找地方帮佣。” “结果.....结果......”女子眼泪再次流了下来,她以手掩面,啜泣着说道。“如今,如今......” “已经没有家了。” 没有家了,是亡人吗?“汝是亡人?” 女子吓了一跳,她脸色苍白,牙齿轻咬嘴唇,似乎很有些紧张,但还是努力的摇着头。“不是,不是亡人。” 她伸出手,在单薄上衣中摸了摸,似乎要找什么东西。 张仲脸色一僵,侧过头去。 “这是我的验传。” 张仲伸手接过递来的验传,说实在话,这还是他第一次查看别人的验传,不由得来了些兴致,细细的将其看了一遍。 女子叫做苔,青苔的苔,家住在一个叫做亡隐里的地方,张仲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但既然是黔首,有着正常的身份,便不算是没有家。 “汝家中应有田地才是,如何不回?” 女子仍旧有些紧张,她搓动着衣角,不敢正视张仲的眼神。 只怯怯的说道。“父亲去岁犯了法,被里正收了。” 秦国有这样的律法? 里正,怎么会有收地的执法权的? “仲哥儿,上车吧!” 皮毛商人打断了张仲的沉思,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时候不早了,再耽误,就到不得广都县城了。” “好。” 商人目送着张仲向车上走去,犹豫了良久,才缓缓对着女子说了一句。“汝既然无家可归,不如去吾的皮肆,为我做佣吧!” “缝制皮毛裘衣。” “每日......”皮商犹豫了几秒,咬了咬牙。“每日十五.....” “不,十二钱。” “好。” 84,论功行赏 - 高武大秦 - 绾尤 夕阳西下,夜色将起之时,张仲终于到达了此行的终点,广都县城。 在城门口,张仲照例听到了他在秦国出门时,最常听见的一句话。“簪袅,请出示汝的验传。” 查验过验传之后,张仲进了广都城,这城池,他曾来过一次,但这次与上次不同的是,他这次,是孤身一人来的。 并且,没有官司在身,自由自在。 接过了商贾手上的钱袋,张仲扶起道谢的女子,就准备告别众人,先去市场上买点礼物,随后交了蛮人的人头和俘虏,就去拜访一下贼曹掾。 毕竟,礼尚往来,才有交情。 正准备走时,张仲突然一拍脑袋,皮毛商人,药材商人这里都有,自己干嘛要舍近求远。 而且,经过路上力战蛮人的交情,怎么,也能优惠些。 于是,张仲伸手拍了拍准备回皮肆的皮毛商人肩膀,在对方回过身来时,问到。“汝可有贵重一些的皮毛?” “仲哥儿要何种样的?”商人眼睛一亮,随后又反应过来,面前的人,是经历了生死的交情,便收起了市侩的表情,正色到。“定以成本价与你。” “异兽皮毛有没有?” 商人脸色一僵,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仲哥儿说笑了,异兽哪有这般好猎?” “棕熊皮毛倒是有一卷。” “多少钱?” “五千。” 张仲微微吸了一口凉气,倒也没有觉得对方卖贵了,事实上,这个价格,就算不是成本价,也差不多了。 商人察言观色,知道这个价格对于张仲来说可能太高了,便笑着说道。“仲哥儿若是需要,拿去便是。” “钱,日后宽裕了再给,也是无妨。” 眼见张仲不回话,商人顿了顿,接着说道。“若是仲哥儿不急着要,吾便使人为仲哥儿做成熊裘。” “御寒乃是上佳之品。” 张仲仍旧没有回答,只是在心中算了算,自己身上的一千钱,加上擒杀贼人的这些赏钱,应该是足够买了,并且,不出意外的话,还会有所盈余。 “可否等等,吾去去便回。” 商人扫了一眼被张仲挂在腰间的头颅,和拖着的两个蛮人,心中了然。“自无不可。” 眼见张仲要走,牵着蛮人的葵不由得上前一步,急切的说道。“仲哥儿,不如同去?” 张仲略有些意外,但也没有拒绝。“好。” 到了贼曹,接待张仲的,是一个面生的甲士,张仲不认识他,但他却似乎认识张仲,很是熟络的招呼了一声。“仲哥儿,许久不见?” 张仲尽管不认识他,但也不好在其同袍面前伤了对方面子,也跟着笑了。“许久不见,近来可好?” “甚好,甚好。”甲士脸上的笑容更真诚了些,随后看了一眼张仲背后的蛮人。“仲哥儿此来何为?” “路上捕杀了几个蛮人,前来交首级降蛮。” 甲士击节赞叹,随后将大门拉开,让张仲走了进去。“仲哥儿且稍待,吾去叫狱佐出来。” “有劳了。” “不妨事。” 不多时,张仲就在大厅见到了当初在庭上问得尚哑口无言的焕,他仍旧是那副冷冰冰,被人欠了数万钱的表情。 哪怕见到张仲捕捉的蛮人,也没有露出丝毫的喜意。 他雷厉风行,只是吹了吹案几上落下的灰尘,就开始了审讯。“蛮七人,路劫黔首,得斗笠一个,半两三枚,并杀人。” “可有异议?” 蛮人能大致听懂秦言,却说不太好,只小心翼翼的答道。“未杀人。” “杀人者谁?” 众多蛮人同时指向一个首级。“他。” 焕也懒得去计较他们所说的是真是假,活着的蛮人,对于秦国来说,还要更有用一些。“杀人者既死,汝等非里中黔首,无有连坐,不论。” “然他邦亡人成群,以劫道路,盗律有言,他邦亡人罪,为隶臣,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又黥以为城旦。” “两罪并罚,判汝等四人罚为隶臣,斩趾黥为城旦,可服?” 听得自己不用死,几个蛮人看了张仲一眼,露出一个劫后余生的表情,随后点头如同捣蒜。 “无有不服。” 审判完蛮人之后,焕才看向张仲,开始了论功行赏。“盗律有言,五人以上为群盗,七人,足数。” “盗律又言,群盗者,捕之赏金十四,又言,盗杀人为贼,贼律,贼杀人,记首,军爵律,汝为簪袅,得首一级,不满十,记之。” “夫七人,死者三,除首一级,其余无有甲胄盾牌之属,不记首功,盗律又言,秦群盗,捕之赏金十四,外邦群盗减之,赏四金,死活毋论。” “故赏金十六,得首一级,簪袅张仲,可有异议?” 张仲熟读盗律和贼律,此次前来领赏,自己也是算过的,便点了点头。“无有异议。” 焕提起笔,在木板上写写画画,很快,将一个木牌递给身边的甲士让他拿给张仲,随后将另一个木牌递给另一位甲士。“带去贼库。” “唯。” 之后,就是葵两兄弟的赏赐,他们捕获了两个蛮人,得了八金的赏钱,将两兄弟乐呵得跟二傻子一样。 做完这些,焕也没有与张仲客套,就送他们出了门。 在与门口的甲士客气了几句之后,张仲正准备走,却听见葵突然出了声。 这个健壮的汉子,微微犹豫了几秒,竟然对着张仲行了一个大礼。“吾兄弟二人,将在城中做力夫,一月方归。” “若仲哥儿得了亭长的差事,不嫌弃的话,吾二人可考核亭卒,为仲哥儿前驱。” 这是被我的勇力所折服了吗? 两个健壮且认识,并且还有爵位的汉子,自然要比新上任招些不熟悉的人更靠谱,于是,张仲也正了脸色,给了两人一个承诺。 “如此,一言为定。” 葵兄弟二人也同样正了脸色,他们再次深深一礼。 言道。“如此,事成之日,仲哥儿但有所遣。” “上牙门下都江,吾兄弟二人,必不敢辞。” 85,变故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近万钱,当时拿在手上的时候,可谓是好大一包,黄澄澄的一大堆,晃得张仲眼花。 但这些铜钱其实并不重,拢共也不过八十公斤。 更兼张仲还与商人交易了一波,买了一卷熊皮和一卷鹿皮,剩下的就更少了。 将钱照例放在了曹舍之后,张仲提着刚买的皮毛就出了门,这熊皮张仲认真看过,成色极好,全身上下没有任何破洞。 似乎,是被药死的。 走了一段路,张仲到了贼曹掾的门前,迎面就撞见正要关门的甲士,那甲士正是以前和张仲挺聊得来那个,他见到张仲不由得很是惊奇。 “诶,是仲哥儿?” “正是我。”张仲笑了笑,随手将为他准备的鹿皮递上,并与对方打了个招呼。“今夜又是你值守?” “添为亲卫,不得不如此啊。”甲士同样笑着应了一声,随后拉开了门。 空出双手的他,习惯性的将毛皮接过之后,低头一观,才猛然一惊,连忙将鹿皮向张仲手中递来。“仲哥儿,这可使不得。” 张仲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不知道律法的张仲了,他将双手负于背后,轻轻退了一步。 “这是我自己亲手射猎的,专程带过来,你我无有职位交集,更无公务之便,私人赠与,有何不可?” 一阵推辞之后,甲士终究还是收下了张仲赠与的鹿皮,问道。“仲哥儿此来,是为了见贼掾的?” “正是,律法,仲已熟记,来县上考核前,拜访一下贼掾,以报当日之恩情。” 听到这里,甲士猛然一惊,他停下了向内走的脚步,转过身来问了一句。“仲哥儿此来,是为考核亭长?” “怎么了?” “仲哥儿于一月之间,习得数部律法,着实厉害。”甲士先是夸赞了一句,随后装作不经意般看了看屋外,小声说道。“不过,时间不当。” “愿闻其详。”张仲内心中有了些不详的预感,暗自揣测着,会不会是亭长职位没有空缺了。 不至于呀,当初贼掾说他熟读律法,他就许自己一个亭长职位。 既然这么说了,职位应当是有空缺的才对,不应该会有什么变化呀。 甲士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提了一个建议。“仲哥儿若是信得过我,不妨等上几月,再来县上。” “届时,当如仓中取栗,绝无变故。” 张仲仔细想了想对方的提议,其实,就他自己而言,什么时候做亭长都是无所谓的,但关键在于,灭赵的第一场战争,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在明年了。 他如果到时候不想作为一个小兵,直接上战场的话,此时,就需要把握住每一个机会,不断向上爬,最好,能在伐赵之战时,做上一个百将或者五百主。 才能在战场上,有那么一丢丢的自主选择权。 也能有更高的活命机会。 才真的有可能在有生之年,改变一下华夏历史上,几千年的怪圈。 “仲,恐怕等不到那个时候。” 甲士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将张仲拉进了门,关上大门之后,他低声说道。“仲哥儿既然有所考虑,吾也不瞒你。” “此次考核,亭长之位,确实有空缺,还不止一个,足有三个亭尚缺亭长。” 三个亭长的位置,那不应该像这样才对。 “然......” “但说无妨。” “吾这般与仲哥儿讲,学室出来的法家弟子,几乎已定下了一个名额,仲哥儿想必,也没有信心能在律法答问上,胜过法家的弟子罢。” 当然没有信心,别说张仲前世是个军人,于律法这块根本不对口,就算是后世的法官,在这个时代,也不敢说自己能胜过天天研究秦法的法家弟子。 “还有两个呢?” “另外两个。”甲士来回踱了两步,似乎不知道从何说起,他组织了一下语言,方才开口。“其实,只能算一个。” “为何?” “地处偏远,且......唉,一言难尽。” 张仲心中更慌了,三个位置秒变一个,听甲士的意思,似乎还有其他的问题。 这就很尴尬了啊! “那唯一的一个,尚有其他问题?” 甲士点了点头。“仲哥儿当知,凡官吏者,无爵不得授,有爵,有人举荐者优承父爵者,军中老卒优举荐者。” 这应该是吏律,张仲还没学,其实并不太清楚。“嗯,还请解惑。” 甲士犹豫了一秒,还是与张仲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县兵曹掾,有两个远房的表亲,于战场之上退下来了。” “既是锐卒,又有兵曹掾的关系在,恐怕......” “若我击败二人,必为兵曹所恶?”张仲开始正视这个问题,兵曹掾虽然不是一县之长,但也是县上除了三巨头之外,最顶尖那一撮。 得罪了他,确实不是什么好选择。 更何况,伐赵之战,他必然入军,若是刚好在其麾下,岂不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事情,倒是有些难办了。 “那倒不会,兵曹掾没有那般小气,只是远房的表亲,举荐选拔已经不错了,何至于事事亲力亲为。” “更何况,也不过多等些时日罢了。” “但即便是仲哥儿击败其中两人,他们剩下之人,也必得两亭其中之一,然县狱曹与贼曹,虽然能秉公而处,却也不得不考虑同僚关系。” “仲哥儿就算律法出众,武艺尽败三人,恐怕,也只能任那偏远亭长,难成功绩呀。” “是故,不若缓缓。” 也就是说,就算自己将其全部击败了,剩下的那一个,也会抢走好的位置。 张仲认真想了想,倒是也没有什么不满,有人的地方,就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 并且,这其实,已经算是很正常的事情了,甚至算不上徇私,毕竟,选拔还是按照流程来的。 只是分配的位置,这种没有明文规定的地方,卖了贼曹掾一个面子而已。 同在县上为官,抬头不见低头见,本该如此,换了张仲自己,恐怕也会这么做。 思考完毕的张仲,对着甲士行了一礼,在对方不断摆手中,坚定而严肃的说道。 “仲,愿意参加考核。” 86,律辩 - 高武大秦 - 绾尤 甲士不再多说,只对着张仲鼓励了几句,随后,便带着张仲前往了贼曹所在的地方,仍旧是那个简屋。 张仲看着那熟悉的简屋,心中萌生了一个想法。“这应该是知道我要来。” 不过,也不奇怪,自己之前还去了一趟贼曹领赏,以贼曹掾李炀在县上的权势,贼曹还是他自己的地盘,不知道才不正常。 敲了敲门,在一声进来之中,张仲推开了简屋的大门。 这次,李炀倒是没有在吃东西,而是正拿着一卷竹简认真观看,只不过姿势并不雅观,完全没有书上说的那种高深莫测。 但张仲却知道,这个看起来并不如何惊人的贼掾,其武力,不可小觑。 “来了?”李炀换了个姿势,还是同样的不雅观,但看着就很舒服。 “深夜求见,惊扰贼掾兴致了。” 李炀放下手中的竹简,随意的摇了摇头,并将姿势换成了正经的跪坐。“坐。” “唯。”张仲没有推辞,走到了案几的另一边跪坐下来,随后将目光投向正对着他的贼曹掾。 然而案几不高,张仲这一眼,却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那卷竹简。 随即,他微微一愣,因为,他看到了一句很有意思的内容。 问:以刑去刑,无刑可乎? 曰:可。 这是一句答问,大致意思是说,以刑罚来惩处罪犯,使人畏惧刑罚而不敢犯法,真的能达到所有人都不犯罪,从而不用刑的目的吗? 回答,可以。 有着后世经验的张仲知道,在后世无论是那个国家,法律轻重程度差别再大,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而这句不知来源的问答中,却回答的可以。 这大概就是法家的理想化了吧,但比起儒家的道德治人,天下大同,似乎还更有操作性和建设性。 “贼掾,仲可否一观?” 李炀眼珠微微一转,似乎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他嘴角含笑。“可。” 得到了对方的同意,张仲便光明正大的将竹简拿到了身前,将其放好。 这卷竹简应该是新抄的,因为,上面墨水的痕迹还很新。 张仲略过刚刚看过的那句,接着问答向下看,其后也是问答,但内容却极其惊人,以至于张仲这一看,整个人不由得浑身一震。 问:魏地新略,民心不服,私斗成风,捕之不尽,何解? 曰:吾曾闻,轻罪重刑,则民畏之如虎,轻罪轻刑,则民视之如蛇,重罪轻刑,则民观之如兔,今魏地私斗成风,轻罪轻罚不能止,当改私斗之刑为斩趾,可止此风。 问:轻罪重刑,重罪何论? 曰:重罪愈重。 问:私斗斩趾,盗罪何论? 曰:盗罪一钱及二百二以下,劓为城旦,盗二百二以上及六百六以下,去手,六百六以上以上者,枭首。 问:盗罪枭首,群盗何论?贼伤杀何论? 曰:群盗赃一钱以上二百二以下,去手,二百二以上六百六以下,枭首,六百六以上者,弃市,贼杀伤,车裂。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干,怕不是整个魏地,到处都是没有鼻子的刑徒了。 并且,如果以重刑而治,恐怕不但得不到想要的结果,还会直接逼反。 张仲接着往下看,就看到了关于这一点的回答。 廷尉曰:不然,盗取六百六者枭首,其为人所见,必惧而杀之,杀之则为盗杀人,盗杀人为贼,贼杀人,已触车裂,则无所畏惧,必犯吏。 是故,轻罪重罚,则有轻罪逆而触重,魏地新略,民之不服,必怒而反。 此有违以刑去刑之则,非法之本意,且不为国,故驳。 问:言之有理,则魏地如何? 刚刚看到这里,贼曹掾却将竹简整个合上了。 张仲:??? 这简直和看小说看得正开心的时候,突然断章一毛一样,以至于张仲,眼巴巴的望着他。 李炀不为所动,只对着张仲问了一句。“依汝所见,当如何?” 你是怎么知道我看到这儿的? 张仲一阵懵逼之后,开始了思考,魏地新略,私斗成风,以前罚两甲及城旦的罪名不能制止,为什么? 是因为人心不服,他们不想成为秦民,想要以此来抗拒秦国的统治。 并且,最大的问题,在于捕之不尽。 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张仲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了贼曹掾一句。“魏之政比秦如何?” “差之远矣。” 张仲心中略微有数了,便想到了在后世,常规的处理方法。“新略之地,必与魏国接壤,是故,必有大军驻防。” “然。” 果然如此,那就好办了,当年极西之地,就曾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不若以军管之,私斗者,不罚钱财,服之以城旦,既加固城防,亦能减私斗之数量。” 贼曹掾眼睛一亮,嘴角已经有了些笑意。“说下去。” “如此,可稍解,再行之以法,广而告之,使知刑罚而惧之,数年,始知秦政,可全解。” 贼掾没有理会张仲的春秋笔法,而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并翻开竹简,示意他继续看下去。 张仲低下头,只见上面赫然写着。“以军捕之,服以城旦。” “使豪侠土主,商贾之类钱财甚丰者,不敢捐钱以斗。” “更减其青壮,少私斗之源。” “于黔首,宣之以法,大索为恶杀人之贼,弃之于市,以此立威,黔首于捕有功者赏,以此立信,法,信,威皆明,可解。” 牛批!!! 张仲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一时间叹为观止。 这方法,和他所想的办法大致略同,却更加详细,考虑到了很多张仲所没考虑到的地方。 并且,张仲之所以想到,是因为他,有后世的处理同类事情的经验在。 而秦国这卷竹简上的内容来源,却是彼此讨论,最终想出来的办法。 由此可见,古人的智慧,当真不可小觑。 “此出自何处?”感叹完之后,张仲突然想知道这东西的来处,其中既然出现了廷尉,想必是秦国首都讨论出来的吧! “廷尉,王十年,律辩。” 87,隐山亭 - 高武大秦 - 绾尤 经过李炀之后对于律辩的解释,张仲才知道,原来,在秦国,律辩不仅仅是一种传统,也是法规。 自商鞅变法以来,法家学说在秦国扎根之后,秦国学室培养出来的法家弟子,都会在学成之后,下放到各个地方为官,主要担任亭长,游缴之类的基层法官。 在任期内,经过一些大小案件的处理,就会对于民情,案情这些,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也能以此,将自己所学融会贯通,之后,他们会将自己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案,留在亭上,给之后赴任的退伍军人一些指导。 因为实践,自身的能力有所提高,能够胜任更高官职时,考核通过的,会回县上担任狱佐,再之后,有功者,考核达标的,会升任为法官,乃至于狱掾。 遇到战争,还会随军,充当军法官。 战争结束,会依照当地情况而定,但大多数会留在当地,对新攻略下的地方进行管理,一般会再次升迁。 亭,乡,县,郡,一直到都城咸阳的廷尉,这就是法家官吏的一条龙式升迁道路。 并且,在任期之间,对于律法有任何疑惑,都需要记下来。 然后,先按照原本的律法来进行处理。 之后,还有疑问的,就将问题交给前往咸阳答问的同僚,代为询问,或者,自己亲自前往咸阳廷尉答辩,众法官相互探讨之后,再决定要不要有所改正。 不需要改正的,会给出驳回原因。 需要改正的,会宣布新法,然后由前往咸阳的法官带回。 小问题,如果没有任何更改的话,只会将驳回原因发往提出问题的县上,并由法官或者廷尉提出解决方案。 而重大的问题,无论驳回与否,都会记载在律辩之上,发往各县。 比如之前提出的,魏地私斗成风,便是如此。 而秦国的律法,也正是这样一点点完善起来的。 “知道我为什么给你说这些吗?”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明白,随后接过话头,言到。“法吏为天下之根本。” “仲此次考核,五兵之技,必败。” 李炀愣了愣,将张仲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随后叹了一声。“孺子聪慧,更兼勇力过人,他日,可为将哉。” “然.....”说完之后的李炀,也不等张仲回话,就接着说道。“不必如此,尽全力就好。” 张仲笑了笑,随后自夸了一句。“那参加考核之人,恐怕没人胜得了我了。” 李炀也笑了,他伸手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并捏了捏他肩上的骨骼。“如此轻慢,可不是智者所为?” 虽然知道李炀说的是玩笑话,但张仲还是被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但这种情况下,他也不敢说话,怕真的给李炀留下一个傲慢的印象,只能笑着挠了挠头,装出一副孩子的模样。 李炀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起了张仲的功法进度。“如今,其力几何?” “万斤以上。” 李炀顿时一惊,脱口而出。“一月之间,汝竟然修成骨骼?” “没有,刚刚气锻完成。” 李炀倒吸一口凉气。“如此,便有万斤巨力?” 貌似,又做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张仲也不敢再往下说了,只安静的站着,等着李炀的下文。 长出了一口气之后,李炀才再次开口。“物锻最慢,成效也不大,之后药锻,增长不错,但太过于耗钱,汝酌情处理。” “唯。” 得知了张仲力量的李炀,叹到。“若如此,他三人确实不能胜你。” 这是实话,以张仲现在的力量,正面作战,就算是厮杀经验丰富的十人敌,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就拿当初差点打死他的花蛮白荼来说,放在现在,就算他拿着破车锤,张仲也可以在数招之内,就他杀死。 而十人敌,数十人敌,普遍都有大夫爵位以上,像他这般还是簪袅的,当真不多。 来回踱了几步,李炀似乎在考虑着什么事情,下意识的又加了一句。“便是各地游缴,其中勇壮者,能胜你的,也是厮杀作战的经验,纯以力量而言,连我,也不如你。” 张仲心中一动,以李炀的职位,爵位,和他当初展示出来的武力,他应该,是个百人敌。 就连他的力量也不如自己的话,是不是代表着自己,能和百人敌刚一波了? 不行不行,就那一个手刀,自己的甲胄恐怕都扛不住。 “仲不过有些许勇力,当不得贼掾如此夸赞。” “汝哪里都好,就是不知从何学得儒家那些脾性。”说到这里,李炀突然对着张仲略带训诫的说了一句。“吾等兵将,谦和自有,过谦不可。” “须知,兵无勇不能胜敌,将无勇,不能制军。” 张仲心中一动,难怪各个朝代的将军,都落不得什么好下场,须知勇武的近义词就是恃勇而骄啊! 这一点需要谨记于心。 “仲受教。” 李炀点了点头,响鼓当然不用重锤。“汝包中乃是何物?” 直到李炀主动问起,张仲才想起自己这次来的主要原因是送礼的。 他一边将皮毛打开,一边解释到。“路遇一张上好皮毛,特意给贼掾带来。” “有心了。”李炀说完之后,就准备转身取钱。 张仲连忙拉住他,随后对着贼掾说道。“考核乃是狱掾所掌,升迁任免乃是吏曹所为。” “吾于贼掾并无公务相交,私人之礼,何以不受?” 李炀微微一怔,随后哈哈大笑。“倒是忘了,你也是学过杂律的人了。” 此间事了,张仲也不便多留,便笑着与李炀告辞。 临到门口,李炀终于下定了决心,突然开口。“此次三亭,除了汝所在的滴水亭为法吏所处之外,另外的两个亭,分别是鲤门亭和隐山亭。” 张仲不太明白他想说什么,但就与李炀认识以来,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其用意。“愿闻其详。” “我想告知于你的是,无论胜与不胜。” “你都要选择隐山亭。” “这不仅仅是你的选择,也是县上狱曹,贼曹的选择。” 原来是这件事。 张仲心中了然,对着李炀恭敬行了一礼。 “仲,必成隐山亭长。” 刚刚接到通知,明天上架 - 高武大秦 - 绾尤 听说上架要写感言,但我看着三位数的收藏有点心累。 一路写到现在,一个试水,一个网站频道强。 像这样的成绩,其实好像也还不错了。 感言就不说了,谢谢大家的支持,还是会尽量保持每天两更。 感谢一直支持我的书友们,你们是我能写下去的唯一动力。 加油! 自我鼓励一下。 昂,这本书有很多不足,大家记得提出来,作者姬会尽量改正。 历史申请被拒,军事提前安慰上架。 所有编辑都觉得我这本书火不了,我倒想看看,这本书,是不是真的,成绩永远都这么差。 希望有书单的书友们,帮忙加一下,谢谢你们。 我也只有你们了。《高武大秦》刚刚接到通知,明天上架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88,年轻法吏 - 高武大秦 - 绾尤 考核,是秦国最喜欢做的事情,而这也是华夏历史上,最早进行的官方考核,也是直到清朝灭亡,这许多朝代中,将考核分得最细的时代。 在秦国,他的官吏任职考核不像后世那般,尽数以策对,或者八股文决定。 而是按照职位的不同,来分别考核。 比如金布曹的官吏,在任职之前,会考核金布律,并进行市场间大小事情,各种违法状况处置的答问。 而吏曹,会考核吏律和军爵律,也会以各种常见或者不常见的事情来答问。 如张仲所属的贼曹,考核的范围就要更广一些,需要考核盗,贼,捕,杂,囚,徭,具这七门律法。 能过关,才能成为亭长。 当然,因为是基层官吏的考核,所以,其难度并不算太高。 最惨的,大概是狱曹,需要考核所有律法。 并且,秦国的考核,也不是真的就完全死板,他也是允许错题的,容错率为百分之十。 一百分,你能得九十分就算是合格,之后升职其他职位时,还会再次进行考核,不仅仅你任期之间的功劳,还会针对律法,进行再一次考核。 层层递进,难度越来越高。 但这,只是吏,到了官的层次,区别就很大了。 但具体有多大,张仲不太清楚,因为李炀没说。 亭长的考核,是在狱曹进行的,当张仲到了这好奇已久的狱曹门口时,才发现,相比于贼曹,这里更像是他在电视上见到的秦国建筑。 这里有着高高扬起的旗帜,有着两排健硕的持戟甲士,有着大大的厅堂,远远的,还能看见厅内,那些雕刻着一行行篆字的屏风。 “为秦之吏,当从今日始。” 张仲深呼吸一口气,就准备大踏步走进院内。 哪知他才刚刚走到大门外,还未曾踏进前院,就遇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一米八几的魁梧壮汉,就体型而言,张仲所见,唯有花蛮白荼可以与他一较高下。 其余众人,皆不及。 见得张仲走到门前,那壮汉停止了与同伴的讲话,几个踏步走到张仲的身前,挡住了张仲的去路,只在旁边留下了一个侧身而过的位置。 壮汉先是将张仲上下打量了一遍之后,才缓缓开口。 “来人可是张擒豹。” “不是。”张仲看对方似乎来者不善,也不想多招惹什么是非,反正好的亭他也不打算抢,也抢不到。 虽然自己的武力是超过了他们,但是秦国不允许私斗,要是和人吵架吵不赢,明明打得过却不能打,那不是更气了? 没必要让自己不开心。 再说,张擒豹是我吗? 原本就不是。 壮汉一窒,有种一拳打到空气的抑郁,随后他反应过来,对着张仲行了一礼。“原来是法家弟子当面,吾认错人了,还请恕罪。” 张仲眼珠一转,这才是认错人了好吧。 念头转动间,张仲突然起了些恶趣味,反正自己是个孩子,就算偶尔发发童心,惹惹事,那也是正常的事情。“无妨。” 壮汉二人退开,再次站回了原本的位置,张仲也因此进了前院。 进了前院张仲才发现,原来,考核的人还不止他和壮汉三个,另外,还有着三个年轻人和一个中年,一个老者。 这和后世考公务员非常相似,只是没有那么多人罢了,不过,秦国的门槛也高啊,最少也需要簪袅的爵位! 正想找个地方坐会儿的张仲,却被门口传来的声音所惊动。 “汝等拦我去路,意欲何为?” 张仲回头,只见一个大约十六岁左右的少年,被之前拦他的两个壮汉挡住了去路。 “久闻君乃县上豪勇,有生擒虎豹之能,吾兄弟二人无此能耐,特来结识一番。”话没毛病,但以壮汉的身高,加上其压迫性的体格,和略带嘲讽的话语,便让这场面显得十分无礼。 “让不让?” 壮汉身侧的另一个汉子,左右看了看,疑惑的问了一句。“路这般宽,吾二人又未曾挡汝的道,何出此言?” 张仲看了看少年身侧,跟他之前一样,只留下了一个侧身而过的位置。 “杂律有言,无故挡人去路,辱人私斗者,与私斗同罪。” “吾等可不是无故,吾等特来结识,更未挡汝道路,何错之有?” “倒是足下,不顾同袍县邻之义,这般轻慢,才是有错吧!” 听得壮汉倒打一耙,少年脸色神情丝毫不变,冷冰冰的说道。“吾不想结识。” 壮汉还打算说点什么,却听见少年再次说道。“巷道宅街,拦人车马,距人一步之内,堵截行人,拒而不让者,与路盗同罪。” “汝距我一步之内。”少年发出一声大喝。“还不让开?” 随着这一声断喝响起,壮汉心中一惊,下意识的退了一小步,青年大踏步走了进去,只剩下一个声音缓缓响起。“你距我步半。” “我无车马,无罪。” 壮汉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宛如川剧的变脸,煞是好看。 张仲在旁边做吃瓜群众,看得那是一个津津有味。 但心中却有些感叹,以这年轻法吏对律法的熟悉程度,莫说自己不争,就算真的去争,恐怕也比不过他。 不过,就他这瘦弱得麻杆也似的身材。 嗯,我要打十个。 刚想到这里,就见到少年直直的朝着他走了过来。 “汝是故意的?” 他怎么知道的? 听见少年这句话的张仲,不由得跟刚刚的壮汉一样,心中一惊,随后绝口否认。“不是。” 少年怀疑的看了他一眼,也不过多追究,只是抱拳一礼。“我叫索招。” 张仲这次不敢皮了,也跟着抱拳一礼。“张仲。” “我知道。”少年看了一眼远处有些咬牙切齿的壮汉,笑着说道。“我见过你。” 原来是认识我,难怪直直的找到了。 “昨日你来贼曹领赏时,我刚好在贼曹。” 原来如此。 “刚刚之事,乃是......” 少年摆了摆手,笑着说道。“无妨,军中退下之人,杀人多了,总须得有人予些教训。” “方能按律行法,而不挟私。” 89,汝的功劳到了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与索招并未交谈太久,就见得一群人走了进来,张仲认识的李炀和焕,都在其中。 另外,还有一名四十五往上的老者和两名壮年,他们之中,除了焕,其余至少都是双板长冠的官大夫,其中为首者,那位老人,更是一名公乘。 公乘乃是秦国爵位的第八级,在广都县,算是名副其实的高爵了,就算在军中,那也是统率千人的二五百主。 见到此人的张仲,不由得微微吸了一口凉气。 这仅仅只是亭长的考核而已,真是,好大的阵仗。 紧跟着一行人的,是一队甲士,他们每人手中提着一个案几,走进堂中后,将其放在了厅内。 并摆上毛笔,和空白的竹简。 众人依次就坐,并将竹简打开。 随后,张仲看着空白的竹简,有点懵逼,题呢? 但他也不敢说话,也不敢开口问,只好静静的坐着,等待着上面的人开口。 但没人说话。 场面一时安静得落针可闻。 直到一声青铜长剑击打盾牌的脆响,那些站在堂上如同雕塑的大夫们,才开始就坐。 随后,张仲就见到两个甲士,将一卷硕大的木牍,于大堂的屏风上拉开,那木牍上写满了一个个大纂,尽是问题。 原来,是这样考核的? 也对,竹简写起来这么麻烦,这样倒是省事了许多。 “律法答问自此始,午时为限,间侧头观望左右者,逐。” 焕冷冰冰的声音,将这场考核,正式拉开了帷幕。 一个时辰的时间虽然充裕,但张仲也不敢浪费丝毫,只将目光投向第一题。 “人路见梨,渴,食之,主见,捉,何论?” 张仲一阵无语,这亭长考核的题,果真一如炭所说那般简单,甚至,还远远比不上当初在双桥亭,石木问他的那个屠者的问题。 很快,张仲就歪歪扭扭的答了十余个。 他内心中好奇别人的状况,却又不敢左右张望,因为他每次抬头,都能看见焕在盯着他,就像他当初在亭上盯着贼一样。 “可能只是错觉。” 张仲想起了以前读书时候,看监考老师的感觉,那是一种无论你坐在哪儿,他都像是在盯着你的眼光。 压下心中的好奇,张仲渐渐沉下心,专注于答问。 很快,他就答到了最后两道,看着上面的问,张仲微微一怔。 因为这问题,比之前难度高了不少,而且,颇有点意思。 “人五,游,见雉,杀而食,方知其为人所养,见主,主让,五人愧,乃自缚于亭上,何论?” 这个问题,涉及到秦国好几种律法的规定,其一,盗律,群盗罪,其二,不端为,其三,庭外和解,其四,自首。 张仲念头转动间,就动笔写下。“不端为,主让,自缚,倍偿之,不论。” 一般来说,最后一题,往往是最难的,张仲深呼吸了一口气,才看向最后一题。 “市有商甲,携钱八百,归,路遇盗乙夺钱,商甲持棍逐之,追盗入其屋,盗持刀以迎,刺甲,甲臂伤,亡。” “捕,得钱八百,审乙,言商强闯其室,以棍击之,伤之无罪,问,商甲何论,盗乙何论。” 这难度,比之前那些,也大了太多了吧! 张仲一时无语,开始仔细衡量这个案件该怎么量刑。 盗窃八百钱,量刑应该是黥劓以为城旦。 但他伤了人,而他之所以伤人,是因为商人持棍追他入室。 而商人犯的罪,无非就是私斗,和强闯他人室内。 这盗乙,早不反抗,晚不反抗,被追了还不丢钱,最后的辩驳表示,他很明显就是故意的,想要在室内杀伤人搏个无罪。 不过,只伤到了臂膀,倒是乙的运气,不然,说不得要枭首了。 想到这里,张仲开始动笔,写下结论。“盗乙端为,贼伤人罪,处斩趾为城旦,盗钱六百六以上,盗罪,两罪并罚,处斩趾,黥,劓以为城旦。” “商甲,有故入人室内,无罪。” 写完之后,张仲扭了扭脖子,站起身,将答问交了上去。 刚出门,就看见了已经站在门口的索招。 一如读书时候考试完,总想和学霸对对题目的心情,张仲顺口就问了一句。“最后一题,汝如何答的?” “盗乙端为,贼伤人,盗罪,窃法,有杀人之心,枭首,家人连坐。” “商持棍入人室内,有故,无罪。” 索招后面一句张仲完全没有听清,因为他已经被前一句惊到了。 在这一瞬间,他脑海中只浮现出一个想法。 完犊子了。 我怎么没想到端为,还要加上钻律法空子意欲杀人这条罪名? 也是,不然不会加上后面那一句了。 直到出门去兵曹掾比试五兵,张仲都还有些浑浑噩噩。 “汝没答对?”索招看了看张仲的脸色,笑着说道。“放心就是,其他人多数也答不对。” 张仲看了看跟着走出来,脸上仍旧是思索神情的壮汉,心情顿时好了许多。“那倒也是。” 走得几步,张仲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按律,充黔首地以为公,有哪些罪名?” 索招看了张仲一眼,似乎有些疑惑他应该知道,为什么还问,但嘴上还是诚实的回答到。“罚为隶臣,族诛,或大罪家人连坐,无有能耕者。” “皆会充为公田。” “若全家皆罚为城旦,有年限,则刑满,还之。” 与自己了解的差不多啊,张仲想了想那个叫苔的女子,接着问了一句。“若是黔首身份未失,亦不为城旦,可有收田之律?” “不为商贾,赘婿?” 商贾确实不是,哪里去找浑身上下只有三枚半两钱和一顶斗笠的商人? 但赘婿却不知道了。“却不知为不为赘婿。” 索招似乎猜测到了什么,想了想,详细的解释到。“非商贾赘婿,非隶臣者,为黔首,黔首有田,无罪不得削。” “里正可削否?” “不可,非狱曹判定,亭长亦不得削。” 原来如此,看来,有桩不小的案子啊! “案情何出?” “亡隐里。” 索招却不再追问,只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汝的功劳到了。” 90,呵,十人敌 - 高武大秦 - 绾尤 兵曹是县兵的驻地,也就是广都县的城防军营,这里长期驻扎着四千人的兵力,由县尉直接统辖。 还有一千,则是由兵曹掾,也就是那个爵为公乘的老者所统辖,负责日常夜间巡逻和城上布防。 当张仲到达军营之外时,就看见了当初斩杀尚时,悬挂在市场的那面玄黑色的军旗。 而其下,几千人呼喝连天,正在进行着常规的训练,左而右之,前而后之,旗举则起,旗按则伏,秩序俨然。 索招看了一会儿,侧身对着张仲说道。“再过数月,这里就要换人了。” 张仲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这涉及到秦国的徭律。 徭律规定,秦国的兵役不是一家人只出一个,而是留最小的,其他孩子相互轮换,如果有大战,服兵役则是去前线参加战争。 没有大战,兵役就是这般,在城中接受训练。 对于这些接受训练的兵卒,还有那些服徭役的隶臣民夫,都归属于这一套专门的律法,徭律来进行管理。 而之所以秦国,会出现这样的规定和律法,则是因为一句话,“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说来可笑,这句话原本是儒家的孔子提出的,但他所看重的国家却没有做到这一点。 相反,他最抨击的法家,却对此深以为然,并将其纳入了实际行动当中,还规整出了一套完整的律法。 而正是源于对这句话的奉行,秦国才能每临大战,则全民皆兵,以一国之力,能抗山东六国之兵。 每临惨败,也能在国内迅速的补充兵员,不过一两年的休整,便能卷土重来,再次出兵数十万,用以攻城略地。 数十年间,打得六国苦不堪言。 “届时,我应当也会来。” 索招笑了笑,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到时候,汝,说不得就是屯长了。” 张仲正要开口,就见到几位大人已经走到了军旗之下。 与律法答问不同,许是因为几千人在场,激发了身为领导的表现欲,为首的老人突然踏前一步,开口说道。“五兵者,剑,盾,弓,戈,矛,习之则无战不能击。” 张仲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如果五兵全部都精通的话,则没有什么战场不能适应。 “然人力有穷,五者皆精,难也。” “是故,诸位可选二技以考,与律法答问最佳者,亭之。” 说完之后,老人退了一步,站回了人群,随后,开始有甲士提着秦军制式的兵器走到了校场。 这.....就没了? 张仲本以为,自己会像后世参加大会时,面对校长那般,听一场让人昏昏欲睡,还完全记不住的演讲。 却没想到,前后不过三句话的功夫,就完事了。 随着兵器布置完毕,有数名大夫爵,以及官大夫爵位的屯长;百将,从军中走了出来。 他们皆身材健硕,身穿甲胄,腰佩长剑,十分威武。 贼掾李炀站了出来,他先是瞟了一眼张仲,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之后,才开口说道。 “此皆军中勇壮屯长,百将,俱是十人之敌,不求汝等能战而胜之,但求汝等能有数人之勇。” “他日,方能捕盗于亭上。” “唯。”众人应是,随后依次散开,等待着诸位屯长百将各寻对手。 很快,众多屯长就挑选完毕。 张仲所面对的,是一个体毛旺盛,宛如野人一般的官大夫,看他的甲胄装束,乃是这数名十人敌当中,仅有的两名百将之一。 “我认得你。” 张仲只想捂脸,自从上次杀了花蛮白荼和一只豹子之后,他遇到的人,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认得你。” “花蛮白荼是你杀的吧!” 县上都传疯了,所以,这也没什么不能承认的,点了点头,张仲言到。“正是。” “他曾是吾之同袍。”宛如猩猩般的百将,将腰间的长剑拔出,对准了张仲。 “忘了告诉你,吾亦曾是蛮人,名秋蛮赫。” 张仲眼睛微微眯起,同样将长剑拔出。 “小子,吾不会留......” 铛!!! 张仲丝毫不与他废话,抬手就是一剑,砍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要不是青铜盾的防御面积颇广,这百将,说不得就要吃个大亏。 但即便是剑被盾牌挡住,秋蛮赫也一样不好受,因为,张仲的力道,太大了。 脚下连退数步,花蛮赫以盾牌挡住前方,探出的半个头颅上胡须怒张,宛如发怒的狮子。 “竖子,汝......” 又是一剑,正中秋蛮赫的盾面,在其身躯一仰之间,一只四十二码的大脚,噗的一声印在了他的小腹。 以张仲如今的力道,这一脚,即便是留了手,也将秋蛮赫踹出了足足十余米,在地上拖出了一个长长的滑痕。 能动手,就不要多比比。 尤其是在面对势均力敌的对手时。 “这距离。”张仲轻轻勾了勾嘴角,估摸了一下距离,右脚前踏,身躯微微弓起。 秋蛮赫也不愧为十人敌的猛士,力道还未尽,他就以盾牌强行将自己定住。 一个翻身,他如狸猫一般轻盈爬起,但还未曾来得及前冲,就见到了一面带着剧烈呼啸的盾牌。 还有些搞不清楚状况的他,只能下意识的将手中青铜盾抬起。 震耳欲聋的巨响中,秋蛮赫的再次倒飞出去老远,砰的一声撞在了旗杆上。 张仲也不再追击,只将丢出去的盾牌捡起,拍了拍盾面上的泥土,好整以暇的看向这起不来的百将。“汝,方才想说什么?” 坐靠在旗杆上的秋蛮赫张了张口,话没说出来,反倒是吐出了一大口鲜血。 他缓缓抬起头,看着张仲脸上“得意”的笑容,耳间听得士卒们的窃窃私语,不由得怒极攻心,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宛如死狗一样的秋蛮赫,张仲撇了撇嘴,心中发出一声嘲讽。“呵,十人敌。” 懒得去管这个眼高手低的百将,张仲上前一步,对着高高在上的诸位曹掾抱拳行礼道。 “簪袅,张仲,败百将秋蛮赫于校场。” 91,隐官 - 高武大秦 - 绾尤 “什么,隐山亭?” 张仲纳闷的看了一眼宛如吃了狗屎一样的葵,疑惑的问道。“可是有何不妥?” “不妥大了。”葵长出了一口气,脸上的纠结,几乎能打成死结。 好一会儿,他才再次开口。 “这隐山亭,不是一般的亭,这地方所住的,皆是隐官。” 在与葵的交谈当中,张仲才知道事情的始末,也知道了这亭所,为何会叫做隐山亭。 因为,这地方,乃是隐官的聚居之地。 而隐官,乃是秦国独有的一种特殊制度,也是秦国几乎不近人情的律法下,最为柔和的规定之一。 这称呼的来源,便是隐于官吏,主要指的,乃是秦国的刑满释放人员。 以及一些冤假错案当中,被错误的判罚,处以了肉刑的黔首。 因为他们曾经受过肉刑,在其他有着无数肢体完好黔首的地方,这些因为犯罪,而被残缺肢体,脸上刻字的人,难免会受到旁人异样的眼光,和或有或无的提防。 自己内心深处,也会因此感到十分自卑。 为了让这些身体残缺的人,能够正常的生活,秦国,为他们专门设置了隐官这种制度。 官吏们将这些受过罚,处以过肉刑,又再次恢复黔首身份的人,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个新的聚居地。 大的有乡,小的有里。 因为大家都曾经受过肉刑,便也没有谁看不起谁的这种说法了。 但张仲却觉得,秦国的官吏们,可能考虑的还不止于此。 有着后世经验见识的他,很清楚这些与常人有异的人,在受到欺辱之后,可能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设置这样的制度,也可以避免这些,有强烈自卑感的人,见到完人而生出怨恨,以至于再次犯罪,危害社会。 这也算是一种结合了人道主义,和律法斟酌的最好办法。 想到这里,张仲心中也明白了,为什么当时的苔,在拿出验传的时候,那般紧张,她应当是怕遭到张仲的白眼。 毕竟,这样的身份,在正常人眼中,那几乎与罪犯是等同的。 但葵二人之所以这样纠结,却不仅仅因为如此。 更是因为这样的亭,案发率,往往要比普通的亭更高。 毕竟,不是所有的罪犯,在服完刑之后,都会浪子回头,开始一段新的人生。 他们当中不少人,只是会觉得律法太过于严苛。 自己不过只是犯了小罪,就被处以这样的肉刑。 以至于肢体残缺,不能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内心怨恨之下,这类隐官,便极其不服管教。 更兼他们曾经做过案,很多人相互之间做的案还不同,彼此闲聊之下,难免有智商不错的人进行一些不寻常的犯罪。 破不了案,就会影响亭长的升迁。 积累的案件多了,还会影响亭长以后的仕途,更有甚者,还会因为办案不力而被治罪,可谓是极其坑爹了。 但高风险之下,自然也有高回报。 若是能将这些再次作案的盗,贼,绳之以法,获得的功勋,也会比其他亭要多得多。 但前提是,你能破案。 对于这一点,张仲其实没有什么信心,但一想到那个波澜壮阔的时代即将到来,各种高智商的弄潮儿层出不穷。 便又下定了决心。 若是连一群黔首都对付不了,又何谈能拉住这个不断向着悬崖狂奔的王朝。 葵来回踱步,眉头皱成了川字。“并且,这隐山亭中,还有着不少归顺的蛮人,他们习性未改,语言不顺,更是麻烦。” 看着葵的纠结,张仲内心一叹,估摸着自己,可能得去了隐山亭,再自招亭卒了。 “吾等之约,就此作罢吧!” “以汝二人之力,去何亭不能任职,相交一场,仲岂能陷汝等于危难?” 听得张仲此言,葵不但没有道谢,反而勃然大怒。“吾不过与汝陈其厉害,汝出此言,当吾兄弟二人何也,无信之人乎?” 张仲被这一声怒喝惊到了,在现代,难道不是应该借坡下驴,你好我好大家好吗? “吾二人既应亭长所请,岂能失信于人。”葵的兄弟拉了葵一把,对着张仲行了一礼。“亭长虽是为吾等做想,然言既应,行毕成。” 说到这里,他弯下腰,对着张仲行了一个大礼。“吾兄弟二人,必为亭长前驱,望亭长不弃。” 弃是不可能弃的。 这般重信义的人,在哪个时代都不算好找。 张仲将其扶起,正了脸色,诚恳的说道。“此前,是仲之过。” 见得张仲道歉,葵怒气瞬间消了,连连摆手,有些局促的说道。“吾方才,多有得罪。” “无妨。”张仲拍了拍葵的肩膀,示意对方不必太过于放在心上,随后,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对了,葵,汝识得字乎?” “识得一些,能念读公文,写的话,不到五百字。” 张仲拳击手掌,略带兴奋的说道。“如此,甚好,汝有上造爵位,便考核求盗罢!” “唯。” 三人分开之后,张仲也不找地方歇息,一路风风火火的来到了县军械库。 他是来领取自己身为亭长的福利的。 在与守门的甲士说明来意之后,很快,就有了一个皂衣小吏前来接待。 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张仲之后,将其迎了进去。“是来领取亭长的服饰甲胄,以及兵器?” “正是。” “请出示任职文书。” 张仲将任职文书递给他的时候,说出了自己之所以来这里的主要原因。“仲可否加钱,将甲胄换为铜甲?” 前几日与蛮人交战时,那射穿皮甲的一箭,让张仲真正见识到了皮甲的脆弱。 而这次去蛮人罪犯的聚居地任职,危险恐怕还要超过之前路遇蛮人,青铜甲胄便不可不备。 “自无不可,但须得加钱两千。” “善。”张仲将早就准备好的钱袋递了过去。“两千钱,一枚不差。” 小吏没有理会张仲的话,而是将其放在了旁边的称上称了称。 见重量差别不大之后,才将其递给身边的隶臣。“数一数,吾去取甲胄。” 92,秦长剑 - 高武大秦 - 绾尤 闲来无事,张仲索性就看着那隶臣数钱,他将钱分成数堆,每数满一百,就堆在一起。 效率颇有些高。 隶臣刚刚数完,军械库的小吏,就带着甲士搬出了好几具青铜甲胄,每一具,皆被擦得铮亮。 见状,隶臣急忙上去帮忙,并才对着小吏说道。“两千钱,一枚不差。” 小吏点了点头,随后将甲胄放在地上,示意张仲过去挑选。 张仲原本以为这些都是新甲,但走近之后,细细打量了一遍才发现,这些甲胄的带子,颇有些旧了,并不是全新。 但保养却是极好,连划痕都很少见。 想想后世的那些朝代,武备库的甲胄都能发霉的状态。 真真是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 想到这里,张仲不由得出言赞了一声。“这甲胄,当真护养得不错。” 小吏诧异的看了张仲一眼,随后想到他才刚任亭长,便解释了一句。“军律有言,甲胄兵器擦拭不当,罚一甲,有损不报,完为城旦。” “汝且试试,看看哪件更为合身?” “好。” 选好甲胄之后,张仲正准备告辞,却听见有人叫他。 转过身去才发现,是贼曹掾李炀的亲卫,那个和他关系不错的甲士。 两人相互客套了一阵之后,张仲便问起了对方的来意。 甲士也没有多饶弯子,随手将腰间的长剑解下,递给张仲。 “吾此来,是为仲哥儿送兵器的。” “多谢。”张仲自然不可能说军械库有兵器这种话,只一边道谢,一边将其接过。 刚刚将剑拿到手上,张仲便微微一怔。 只见那长剑以牛皮蒙鞘,青铜柄上遍布云纹。 光外形便比他腰间的制式长剑,好看了数倍不止。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柄剑的剑鞘极长,目测之下,要比制式长剑长出一尺不止。 “这剑?” 甲士看出了张仲的讶异,不由得笑了,略有些得意的说道。“此剑,乃是以少府通令全国的图纸,由郡上百工所铸,是试行的新兵。” “其刃,长足四尺有余,远超六国之剑。” 听得这句话,张仲一时无语。 你人比对方多,比他们能打也就算了,你还偷偷点科技树? “试行若是成效不错,便将在一年之内,用之于全军。” 一年之内,几十万人,说铸就铸的吗? 秦国的军工业,已经这么牛批了吗? 张仲无力吐槽,只能不断点头,完全进化为一条,只会喊666的咸鱼。 见张仲仍在翻来覆去的看剑鞘,甲士忍不住了,不由得怂恿张仲。“仲哥儿不拔出来看看?” 张仲斜了他一眼。 这家伙,是看自己震惊,看上瘾了是吧? “好。” 张仲点了点头,随后,将长剑信手一拔。 没拔出来。 “哈哈哈!”甲士放声大笑,一副今天满足了,可以吹一辈子的表情。 张仲被他笑得脸皮有点发烫,看着那还剩下十来公分在鞘里的长剑,略有些尴尬。 倒不是他真的拔不出来,而是因为长时间使用六七十公分的青铜剑,所养成的习惯,影响了他拔剑。 以至于出了个不大不小的丑。 一旁掌管军械的小吏看不过眼了,面无表情的怼了一句。“前日里送来之时,汝连拔两次,不得出,岂不更是可笑?” 甲士面上一黑,笑容僵在脸上,他挠了挠头,强行转移话题。 “此剑,乃贼曹百将所佩,材质用料,铸造工艺,皆是上佳之选,以刃轻划,能破皮甲。” 张仲心中一惊,连忙将剑还鞘,正准备推辞,却见甲士已将双手伸出,做出了准备接剑的姿势。 “吾此来,贼掾曾说,若张仲辞而不受,就带回去,不给他了。” 张仲双手一僵,随后顺势下拜。“替仲谢过贼掾。” 一阵相互打趣之后,甲士突然拉着张仲走到了一边,轻声说道。“贼掾还让我带了几句话给你。” 张仲见他这么神神秘秘,也不由得正了脸色。“愿闻其详。” “贼掾言道,汝为其所荐,便如巨木其皮,一盛俱盛,一败俱败。” 听得甲士此言,张仲面色严肃。“仲定不敢知法犯法,累贼掾受连坐之责。” 在秦国,举荐人与被举荐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十分亲密,还要胜过师生同袍,之所以这样,便是因为举荐连坐法。 律法规定,被举荐人有功,举荐者亦有功劳,但高回报之下,也有高风险,被举荐人若是犯了罪,举荐人也会受到连坐。 最著名的,就要属昭襄王时期的秦国名相范雎,他就被这条律法坑了一把狠的。 连续举荐两人,皆通敌叛国。 按照律法,这本是夷三族的罪行,但他被昭襄王所特赦,免去了族诛和死罪。 但即便如此,他最终,也没能落得一个好下场。 因为这前车之鉴,秦国官吏在举荐时,往往慎之又慎。 即便是李炀举荐张仲,也是先调查他祖上三代,见其家世清白,且三世为秦而战,才起了这个想法。 随后,人品,勇力,悟性,才能,关于政事的见解。 尽数考较过之后,才作为张仲的举荐人,推举其为亭长。 高门槛,自然也有高责任。 是以,一旦选定被举荐人,秦国官吏对于被举荐者的培养提拔,往往也是不遗余力的。 推衣衣之,推食食之,不过等闲事。 介绍女儿,妻妹(小姨子),官配夫妻亲上加亲,也只是常规操作。 如张仲这般年幼的被举荐者,举荐人甚至还会教他做人的道理,行事的准则,生怕他走了歪路。 操心程度,跟养了个儿子似的。 受举荐人大恩,在这个将信义看得十分重要的年代,便很少有人,会不顾自己举荐人去行犯法的事情。 是以,秦国的吏治,远比山东六国清明,不是没有道理的。 甲士点了点头,踏前一步,在张仲耳畔小声说道。 “贼掾还说,若是在隐山亭事有不顺,便发私信于县上,他将强征汝为亲卫。” “以此,可避办案不力之责。” 93,赴任 - 高武大秦 - 绾尤 十一月中,大雪刚过,蜀中的天气也愈发寒冷,官道上,为数不多的行人正在快速前行,想要尽快回到家中,以躲避那越来越大的风。 唯有一名老人,在凌厉宛如刀子一般的冷风下,颤抖着紧了紧身上单薄的冬衣缓缓前行。 走得一阵的他,突然停下脚步,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道旁。 那里,有着一个背着硕大行囊的孩子。 那孩子,看面容不过十三四岁,却生的十分魁梧,足有七尺多高。 腰间还配着一把以牛皮蒙鞘的怪异的长剑,似乎是个恶少年。 此时,他正站在路边,望向那高近千米的大山。 老人踟蹰了一阵,有些不敢从对方面前过去,不由得问了一声。“小男子,汝何以在此啊?” “风大雨冷,勿要冻伤了才是啊。” 那正在观望着大山的孩子回过头,先是行了一礼,才笑着说道。“吾欲翻越此山,老丈可有指教?” “这可去不得。”听得这句话,老人连连摇头,随后指着那大山说道。“此山中,有豺狼花熊无数,更有虎豹出没,独行万万不可啊!” “老丈何以教我?” 见得对方颇为有礼,不像是什么恶人,老人浑浊的眼睛不由一亮,颇有点急迫的说道。“是去山中寻找草药吗?” “不如,雇个猎人吧,可带汝走小路,倒是安全许多。” “何处可雇?” 老人拍了拍干瘦的胸膛,话语愈发急切。“吾就是啊,别看吾垂垂老矣,年轻时,也曾是猎得虎豹的猛士。” “如今虽老,带人上山却毫不坏事。” “那老丈可知隐山亭往哪儿走?” “不知,不知。”老人连连摆手,转身就走,如避蛇蝎。 “吾可以出钱。” 张仲看着越走越远的老人,心中叹了口气,这已经是第三个这么问他的人,但却没有一个,肯带他去隐山亭。 仿佛那地方有食人猛兽,给钱都不愿意去。 “百钱,汝只需要告诉我往哪里走就行。” 老人的身形远远定住,随后转过身,小跑过来。“此言当真?” “决计不假。” 得知了道路的张仲,将行囊中的甲胄取出,穿戴好后,才向着那高近千米的山上走去。 自从那日得到李炀嘱咐之后,他没有丝毫逗留,当天下午就朝着家中赶回。 在一阵或后怕,或夸赞的话语中,张仲告知了家人自己成为亭长的好消息。 当然,他并没有说,自己要去的,是一个怎样恶劣的地方。 只说是离家恐怕有百里,不易往来。 在拜别了家中的母亲和叔公等人,他正式出行,前往隐山亭任职,如今已有一天半。 但还没到。 其实,秦国的官员,在出行的时候,是可以雇车的,只是,蜀中这道路....... 唉,一言难尽。 沿着已经被杂草覆盖,几乎看不清楚的道路向上,张仲在不断走动中,也开始想,自己之后,要不要率隐山亭的人修一条路下来。 不然,这样的恶劣环境,恐怕会加深那些隐官心中的怨恨。 让他们觉得自己和山中群蛮,亡人没什么两样。 并且,修路还可以让他们有事情做,不至于游手好闲,满足了民众幸福指数的同时,还减少了犯罪的发生。 岂不是一石二鸟? 想到这里,张仲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发现了秦国之所以成为基建狂魔的根本原因。 走了许久,就在张仲怀疑那老人给他指错了路时,他才听见有犬吠的声音,转过山石杂木,他定睛望去,看到一缕缕灰黑色的炊烟。 疾步向前,不多时,他就到了炊烟升起的地方,那是一间破旧的茅屋,茅屋不远处,还有着其他几间相似的茅屋,似乎是处于同一伍。 “汪汪汪!” 犬吠声不断响起,有壮男子持着鱼叉走了出来,他见到张仲的装束先是一愣,随后赶紧放下手中的鱼叉。“是....是位亭长?” 张仲点了点头。“吾正是来隐山亭赴任的亭长张仲。” “敢问隐山亭如何走?” 男子侧过身,指向远处的一处山坡,张仲这才注意到男人脸上,有着硕大两个纂字,盗粮。 这是说他偷盗过粮食,并且,至少也是二百二十钱以上。 不然不会被刺字。 男子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他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左脸,低下头,结巴着说道。“那边,那边的小山,翻过就是。” “完刑便为黔首。”张仲拍了拍他的肩膀,和煦的说道。“此不过往事,不必如此介怀。” 壮男子有些动容,他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放下捂住脸的左手,伸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才对着屋内做了个请的手势。 “吾妻正在炖食,亭长不若吃些再走?” 张仲看了一眼这几乎家徒四壁的茅屋,想了想,还是算了。 以他的胃口,这么一去,怕不是会将这本就结结巴巴过日子的家庭,给吃垮了。 纵然他能够给钱,却也不想耽误别人去买。 “不必了,亭上求盗,应与我准备了饭食。” “好,好。”壮男子也不敢多说,只呐呐的应着。 “父亲。”一个小女孩冒出头来,似乎准备说点什么,但看了一眼张仲身上的甲胄,又惧怕的缩了回去。 直到张仲走也未曾再次露头。 张仲一边走,一边想刚刚的所见所闻,这男子,明显是耻于自己隐官的身份,而那小女孩,也很明显是有心理阴影。 不过也难怪,自己父亲犯法被抓,无论他母亲同罪与否,在小孩子的眼中,秦国的官吏,可谓都是虎狼。 法家的行事方法,条理清晰,框架完整,但还是威严过于盛了。 并且,肉刑....... 心中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张仲脚下却丝毫不停,沿着男子所指的道路不断向前,朝着看起来不远的亭上走去。 但蜀中的路,呵!望山跑死马。 张仲足足走了半个时辰,才走到壮汉所指的山坡,翻越之后,他看见了一排同样茅草蒙顶,却干净整洁了许多的房屋。 正是他所要赴任的地方,隐山亭。 94,特殊案件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亭长现在才来?” 张仲才翻过山,还未曾走到亭门口,就被葵的大嗓门叫住了。 他转过身,见得这个粗壮的汉子,正扛着一根硕大的圆木,朝着亭舍狂奔过来。 是字面意义的狂奔,泥土飞溅,在地上踩出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脚印。 “这般急做什么?”张仲侧身避开,随后跟在葵的身后,走向亭舍。 “不急不行,再不添上梁柱,这屋子就要垮了。” 张仲愣了愣,随后几个迈步走进了亭舍。 进去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这亭舍外面看着还行,里面......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都是夸奖。 家徒四壁都不能形容。 除了夯土地面还算平整之外,只有前日间,葵兄弟二人买来的稻草,和一些他们背来的粮食。 至于家具,莫说欣赏遮蔽用的屏风,就连案几,简架,这些常用的东西都没有。 并且,最关键的是,这破亭,连床都没有。 这条件,已经不是艰苦了好吧! 简直就是,坑爹!!! “吾兄弟二人待亭长足有两天了。”放好顶梁柱之后,张仲坐在亭舍外的门槛上,听着葵絮絮叨叨。“亭长倒是好,回家一趟,可苦了我们。” 张仲拍了拍他的肩膀,心中想着下午要不要先去巡视一下所属的里。“辛苦了。” “这亭,唉,一言难尽。”听得张仲这句话,葵开始讲述自己的这段时间的辛苦。 原来,他们到来的时候,这个亭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而是破败到几乎要废弃的程度。 兄弟二人见到的时候险些怀疑人生。 但毕竟答应了张仲,考核还通过了,并且之后也要在这里任职,最终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又是砍树修房顶,又是找附近黔首购买稻草,好不容易把房顶修好了。 结果今天上午,那根看着很粗壮,很结实的顶梁柱砰的一声,裂了。 于是,就有了之前张仲所见到的那一幕。 饶是兄弟二人身强体壮,连续两三天的劳作,也累得他们不轻。 “汝等去休息吧!”张仲再次拍了拍身边壮实汉子的肩膀,站起了身,他原以为来了能混口饭吃,没想到锅还是冷的。“吾今日去做饭吧!” “亭长会吗?”葵怀疑的看了一眼。 不过添柴做饭而已,以前自己会做,换了釜就不会了? 看都看会了好吧?“自然。” 然后,三人抱着半生不熟的粥喝了好久。 “我们,是不是应该找个隶臣?” “必须找,下午就动身。” 三人对于这个问题,以无法想象的速度,达成了一致。 虽然话是张仲说的,但他最终还是没有出行,而是将事情交给了葵。 因为,他还有很多事要忙。 对于他来说,半生不熟的饭吃了又不会怎么样,但事情不做,影响却很大。 由葵从乡上带回来的,前任亭长留下来的卷宗,法律文件备份,都需要整理,这些,将给他管理这个亭,带来巨大的帮助。 坐在门槛上,张仲将以前留下来的竹简一卷一卷翻开,并将其归类,案件很多,但大多数都是一些普通的盗窃案。 或者口角私斗。 一卷卷翻开,又一卷卷的卷好,突然,张仲手上一停。“这是?” “牛,广都县白丘里公士,高六尺九寸,颈有迹,大如儿掌,王九年三月初七,与人通奸,为夫见,杀之,并杀其通妇极其子,定贼杀人罪。” 灭门惨案啊! 所以,这是通缉令? 画像都没有一个,这么原始的吗? 要不是那个小儿手掌大小的胎记,恐怕看见了都不认识。 能抓得到吗? 正想着,张仲下面就又翻到了一行字。 “王九年三月十一,道左为人所见,抗,不敌,死,赏黔首爵一级,钱财自取。” 张仲:...... 我能说什么? 大秦牛批!!! 将通缉令大致看了一下,记载的十多个人当中,只有三个还在逃,其他的,要么死了,要么抓了。 放下通缉令,张仲再次翻开一卷竹简,只听一声轻响,他低头看去,地上掉下了两根竹片,竹片窄小,与竹简上的别无二致。 张仲先是细细打量了一下手中的竹简,却见得竹简完好,并未有任何脱落。 随后,他看了一眼竹简上的内容,发现上面记载的,皆是一些琐事,类似于办公日记。 并且语句还不太通顺,似乎只是寻常练笔所用。 这里面,怎么会夹着两根竹片? 将掉落的竹片拾起,张仲定睛一看,顿时便有些惊讶,因为,这竹片上,却不是如竹简上那般只是琐事,而是记载了一个特殊的案件。 “王九年,九月初三,有民木,告,言借贷强质,查之,属实,不能决,报乡,言强受,皆赀二甲。” “送民于县,反,未强制,因功使伪,里中黔首皆为证,不辩,为官不直,去爵,赀二甲。” 将手中竹片缓缓放下,张仲仔细品味着其中的内容,和其出现的方式,心中隐隐觉得,这个案子,恐怕并不简单。 “亭长。”正想着,葵粗狂的声音就远远传来。 张仲不再细想,放下手中竹简转过头去,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只见得十多个面上刺字的汉子,被葵带着,正朝着亭舍的方向走来。 “吾以十钱一人,招了这些黔首,来与吾等修缮亭舍,去除杂草。” “甚好。”张仲面上一喜,起身走了过去。“二三子中可有木匠?” 一个面色愁苦的中年人看了看左右,呐呐的应了一声。“有。” “与我先做张木几。” “再做上三张床。” 木匠看着张仲头上的赤帻,犹豫了几秒,方才小心翼翼的说道。“一日之内,找不到合适干木,恐怕......” “恐怕什么。”葵的大嗓门再次发挥了作用,他大声吼道。“汝家中的先让出来,吾又不会短了汝的钱财。” 木匠受此一喝,身躯一抖,手足无措的辩解道。“家中不够。” 张仲制止了葵,没有让别人让出自己床的道理。“放心便是,湿木也行。” “唯。” 95,突破口 - 高武大秦 - 绾尤 其他人不断忙活的时候,张仲就坐在亭舍门前的石头上,开始寻思自己如何才能打开局面。 因为,就在刚刚,这些黔首动手做活时,他曾旁敲侧击的问起了亭上各里的情况,所有人,都对此避而不谈。 只笑着说,里中无甚大事,就是偶有野猪撞坏田亩,雉鸡偷吃粮食之类。 神特么的雉鸡偷吃粮食,这都十一月了。 当时就气得葵,直接抓住了那黔首的领子,吼着问。“雉鸡是飞到你家仓里去了吗?” 黔首面红耳赤,梗着脖子说,正是,还吃了顿鸡肉。 如果不是张仲翻到了那两根竹片,他甚至会以为,这里的治安,已经好到与杨树里差不多了。 然而,并不是啊! 前任亭长,因为不直之罪,被削爵免职。 而那为官不直的罪名,来得甚是蹊跷,一整个里啊,全部做了伪证。 以至于前任亭长内心不服,特地将其记载下来,放在了一卷不起眼的竹简当中。 以待之后的亭长发现。 为其翻案。 但是这些黔首油盐不进,连野鸡飞到仓里的话都能说得出来,还能信吗? 那么,有什么突破口呢? 与他们宣读律法当中的不直之罪? 不妥。 这隐山亭当中的黔首,基本都是刑满释放的囚徒罪犯。 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受过一眼就能看见的肉刑,比如黥面。 对于已经受刑过的他们来说,刑罚或许还是让人惧怕,但肉刑却已经不至于威胁到他们无话不说了。 本就脸上有字,还怕多刻两个吗? 失去了左趾,还怕再缺个右趾? 张仲揉了揉眉心,第一次从秦国律法的威严当中,找到了其威严所存在的最大疏漏。 若是天下罪犯刑徒多到一定程度,便不会再那么畏惧于律法了。 威逼不行,那就利诱? 应该可以。 但会被利诱的人,在受到更大的利益所诱惑时,很难不反口,后世的商人们,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 威逼利诱皆不能成的话。 如此,就只有服之以力了。 年纪大的人,为生活所迫,被磨平了棱角,不容易冲动。 哪怕见到不公平的事情,只要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很难会有所行动。 但年轻人不一样,他们冲动,有朝气,最佩服的,往往就是那些武力强悍的人。 最关键的是,年轻,就受不得激。 守口也远远没有那么紧。 正好亭上还缺少几个亭卒,便以此为借口,在各个里中夸耀武力,佐之以激昂之辞,必然会有不服现在命运的年轻人应征为卒。 只要“教导”得当,想要真正的了解这亭上的情况,而不是看到别人想让自己看到的情况,应该不难。 想到这里,张仲不由得茅塞顿开。 “亭长。”葵的兄弟,盐走了过来,他脸上还有些怒意。 张仲知道他是为什么这么生气,因为,张仲走后,旁敲侧击的人,就换成了他。 “如何?” “这些黔首,只做事,什么也不肯说。” 张仲早有预料,不过,想到解决方法的他,不由得摸了摸刚刚长了点毛的下巴,高深莫测的说道。“莫急,一切如我所料。” “吾,自有办法。” 盐:…… 晚上,张仲跪坐在还有点潮湿的木几旁边,将那两根竹片再次拿在手上,细细打量。 再次看完之后,他突然想到了另外一个突破口。 那个叫木的黔首。 他身在何处? 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是为官不直,也就是说,广都县狱认定的是诬告,按照诬告反坐的原则,木应该会被处以两甲的罚款。 两甲不是一个小数目,相当于两千钱左右,一般的黔首肯定无力缴纳。 那么,就会被罚为城旦,以徭役代替。 所以现在,他应该在修城墙。 想到这里,张仲叫了一声。“葵。” 葵走了进来,他脸上有些尴尬,见得张仲看过来,他将大手在衣服上搓动了两下,嘴唇张了张,欲言又止。 张仲被他这一系列的动作,弄得很有些奇怪,好奇的问道。“怎么了?” “粥,糊了。” 这个时代不会做饭的极少,三个不会做饭的人,聚在一起的几率,可谓是微乎其微。 但这,还真就让他遇到了。 得,明儿一定要找个隶臣。 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无妨,一样能吃。” 葵这才松了一口气,他再次搓了搓手,憨笑了一声。“亭长叫我何事?” “帮我写一封行文,发往贼曹掾。” 葵跪坐在张仲对面,将墨磨好,提起毛笔。“亭长准备怎么写?” “隐山亭长,张仲,请贼曹查......” “查......” 是哪个里来着? 好像没写。 张仲愣了好一会儿,才暗自骂了一声坑爹。 寻常十个里,起码也得有数百户人家,这隐山亭,住的全是隐官,可能还要更多一些。 毕竟,他们来源于整个广都县,其中,还有为数不少的蛮人。 以木这种名字的普通程度,这数百户人家中,不能找出十个八个才有鬼。 这前任亭长,写个文件都写不完整,这下好了,我该怎么去找人? 虽说直接写隐山亭倒也不是不可以。 但问题在于,类似于这种狱曹审理过的案子,如果张仲写得足够清晰的话,李炀说不定糊弄糊弄,就给他把人调回来了。 但要是模糊查的话,一定会重启狱掾的卷宗,进行查阅。 请求征调的文书一旦发回去,就必然会经过狱曹官吏们的手。 别到时候案子还没开始查,就把自己搭进去,弄个行文不整的罪名。 虽然不至于有多大的处罚,但李炀的面子上须得不好看。 说不定还会影响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 “亭长?”见张仲久久未曾说话,葵不由得纳闷的问了一句。“查什么?” 我也不知道查什么。 算了,算了。 毕竟是去年的旧案,自己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吧! 等自己查到了木是哪个里的人,再考虑重启这个案子吧。 想到这里,张仲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没事了。” “去吃饭吧!” 96,斗隐里 - 高武大秦 - 绾尤 第二天,天还没亮张仲就翻身起了床,他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应该还是鸡鸣一声的时候。 “等今天去巡视里中,一定要买只鸡。” 只靠生物钟,迟早会越来越懒。 不能律己者,不能律人。 长长的吐了口气之后,张仲开始了每一天的日常练武。 物锻这个阶段,一如李炀若说,耗时最久,成效最少。 但却不得不练。 因为,只有身体的承受力高了,才能受得住之后药锻时,那些虎狼之药的进补。 不过,锻体的物品却十分不好找,以张仲过万斤的力道,巨木这种就不要想了,横在肩上,哪里都去不了。 只能如之前那般,选择大石头。 当张仲将剑盾弓全部收起来,准备去找块大石头时,葵就推开门走了出来,他见到张仲的第一眼,就下意识的看了看天色。 “仲哥儿何以起如此之早?” 张仲看了他一眼,随手将上衣脱掉,合着兵器盾牌一起递给他。“吾每日如此,从不间断。” 见得张仲如此动作,葵眼睛猛然瞪圆。“亭长才物锻?” “正是。” 葵瞠目结舌,好一会儿才开口赞叹了一声。“亭长天资,当真无人能及。” “别瞎扯了,与我一起找石头去。” “要多大的,这个行不行?” “小了,要万斤以上的。” 将日常的修炼进行完毕,天上的太阳便已经上了三竿,张仲抬头看了一小会儿,方才低下头。 他这是在锻炼视力,不仅仅夜间观针,白日里,也需要直视太阳。 各国功法中,有尤其擅长锻炼视力的,那些修行此类功法有成的,就被称之为“视日”。 这与为人占卜的日者不同,乃是专为大军观望敌方人数,以及其防御漏洞的军官。 嗯,自带倍镜的那种。 “亭长。”葵等到张仲看完太阳之后,方才开口,他声音极低,显得有些小心翼翼。“午间,吾等还做粥吗?” 做什么啊做? 我们自己做的能吃吗? 张仲一想到昨天吃的两顿饭,胃就有些抽搐,秦国的饭本来就不甚好吃,他们做的,那更是一言难尽。 “去斗隐里。”张仲将甲胄带子系好,并将长剑挂在腰间,随手接过葵手上的兜胄。“去那边找黔首混一顿。” “再看看,有没有健壮汉子愿为亭卒,再找个做饭的隶臣。” 说着,张仲就朝屋内走去,准备将家具先搬出来晒着。 “为何不去坐隐里雇?” “不是更近些。” 葵昨日间找来帮忙的,正是坐隐里的人,这个里中,尽是被犯法连坐的罪犯,也是离隐山亭最近的一个里。 还有之前给张仲指路的盗隐里,其他的,还有私斗犯法的斗隐里,从贼为攻杀的贼隐里,徙千里的迁隐里,以及贪功冒领的军隐里等等。 总而言之,没有一个正常的。 “坐隐里中,皆是犯法连坐之人,胆小怕事,不敢多言,亦不敢和犯法之人相斗。”张仲想了想,还是决定给自己的求盗说一下自己的想法。 “斗隐里不同,他们皆是私斗伤人较重,被处以肉刑的人,于争斗而言,要比坐隐里强上许多。” “吾等既然要招揽亭卒,身强体壮,敢于争斗之人,自然比胆小怕事更好。” 其实,还有一个想法,张仲没有对葵说出来。 像这种关系复杂的地方,想要治理,便须得拉一批,打一批,才能树立起自己的威严。 而拉哪一批,也是有门道的,首先能为自己的助力,其次,还要好管理。 相比起犯了军爵律,尽是老兵油子的军隐里,斗隐里战斗力也还不错,更没有那些老兵油子以前那么高的爵位,乃是最合适不过的选择。 “可是,若亭卒犯法,亭长亦要受责。” “便要宣之以法。” 葵点了点头,随后发出了一句灵魂拷问。“亭长知道路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我这不是不知道路,才进去搬家具,然后等你带路吗? “你不知道?” 葵摇了摇头,眼见张仲的目光越来越严厉,转身就走。“那我去盗隐里找人带路。” .... 斗隐里,位于隐山亭的东北方,依山傍水,是一个有着一百零三户人家的大里。 他们当中,普遍是私斗伤人过重,以至于罚款不能处罚其罪责,而被处以黥面这种肉刑的刑徒。 当张仲带着葵来到这里的时候,一个中年人立刻就迎了上来,他看了看张仲和葵的装束,先是行礼拜见之后才说道。 “吾昨日还与里正商量,说下午前来拜见亭长,却不想亭长,竟然亲自来了。” 张仲面带笑容,心中却暗自吐槽。“我信你个鬼。” 从葵来到隐山亭到现在,别说拜见的里正,除了他们花钱招揽过来的坐隐里黔首,连人毛都没看到一根。 虽说里正与亭长,并不是直属的上下级,但如此,也有悖于人情往来。 不是正常的现象。 但交际嘛,总归是脸上笑嘻嘻,心中省略号。“冒昧来访,倒是叨扰监门了。” 里监门,是里中小吏之一,一般是由里中爵位较高的人担任,但在隐山亭这种地方,便是由其中勇壮之人,来担任的。 因为,没有爵者。 这里监门身强体壮,却很是擅长交际,他一边在前面引路,一边笑着询问张仲。“亭长刚刚上任,便出门巡视,当真能吏。” “本应如此,当不得夸。” “可曾就飨,不如去吾家中吃点。” 这本就是张仲来此的原因之一,自然也不会拒绝。“如此,那便叨扰了。” 客气了一阵之后,张仲与葵终于走入了里中。 斗隐里所处的位置较为平坦,所以,里中黔首几乎都是比邻而居,只在房屋之间,留下了一条十五尺左右的宽阔道路。 沿着道路向前,两旁听得动静走出的黔首们,看了看张仲头上的赤帻,便恭恭敬敬的与他见礼。 张仲一边与黔首点头,一边前行。 路途中遇到一些小孩子,张仲还会笑着打声逗一下。 只是,这些孩子,不但没有觉得他和蔼可亲,甚至被吓得跑到了大人的身后。 走过了三四户人家,到了里监门家门口。 里监门犹豫了一下,突然笑着开口。“亭长年不过十三,就有生擒虎豹,单杀锐士的勇力,在此任职,着实是吾等之幸呐!” 张仲微微一怔,随后眯了眯眼,自己上任不过三天,以隐山亭的地理位置,刑徒也极少去城中,他如何会知道得这般清楚。 这是在敲打自己,说你的底细我们都清楚得很,好自为之的意思。 还是说,他在提示我什么? 97,自见者明(感谢ωǒ鮃哘線大大的盟主)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些许蛮力不值一谈,倒是监门,从何处得知啊!” 里监门摇了摇头,却又不再多说了,只笑着让孩子去叫里正,里典这些小吏来作陪。 张仲也不再多问,将这疑惑压进心里。 很快,里中小吏尽皆聚在了一起,都笑着与张仲见礼,张仲也一一回应。 饭饱之后,张仲递上钱财,相互推拒之后,监门勉强收下,随后问起了张仲的来由。“亭长此来,只为巡视吗?” “可有用得上吾等之处?” “吾新上任,亭上人手不齐,欲在斗隐里招几名亭卒,以巡视里中,纠拿不法。” 里监门与里正几人对视了一眼,立刻答应了下来。“自无不可,亭长自选便是。” “那还须得有劳诸位,与我将里中适龄男子聚集起来。” “应有之事,何称有劳?”众人客气完之后,就出了大门,朝着里中行去,独留里正作陪。 里正是一个老者,有着接近一尺长的花白胡须,干干瘦瘦,但张仲看了看他脸上的字,“斗伤三人”。 有此罪过,当不是什么易与之辈。 “亭长。” 张仲看了一眼旁边的里正,里正立刻笑着说。“吾去看看他们。” “有劳了。” 葵见得里正走远,方才开口说道。“这里中众人,防吾等如同防贼。” “在这里选亭卒,恐会被欺。” 葵这个糙汉子都明白的事情,张仲又如何能不明白。 但他却没有多说,只拍了拍这个健壮汉子的肩膀。“吾自有打算。” 不多时,里中几位小吏再次走到了张仲的面前,身后还跟着为数不少的青壮汉子,个个身材高大,孔武有力。 “里中适龄青壮,都已在此了?” “除开山上打柴猎兽未归者,俱在此地。” 张仲点了点头,不置可否。 “亭长现在挑选?” “好。”张仲从人群前方,一直走到末尾,青壮男子,共计三十四人,不算少,但以这里中一百多户人家来说。 也绝对算不上多。 “止有这些?” 里正跟在张仲身边,闻言解释到。“吾等本为刑徒,蒙律法所赦,到此自实田,山间地少,产常不足,需得做佣雇之活。” “便有许多壮男子,在乡上帮工。” 张仲继续向前,很快走过了人群,但他脚步不停,仍在继续向前。 “亭长?” 张仲头也不回。“吾巡视里中,有何不妥?” 里正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来,只定定的看着张仲继续向前。 葵亦步亦趋的跟在张仲的身边,小声问道。“亭长,这是?” “人与者蔽,自见者明。” 葵挠了挠头,似懂非懂的说道。“我们要亲自去找?” 张仲点了点头,不再多说,因为他想要去的地方,已经到了。 这是一间极其破旧的茅屋,占地极小,比一般的黔首的房屋还要小上不少,只有半宅。 张仲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此前在外张望时,他见得里监门在叩这家大门时,手未曾到得门上,也未曾发出任何声响。 似乎是在提示他什么。 常言道,事出反常必有妖,张仲对于这句话深以为然。 敲了敲门,屋里传来一个老妇的应答。“谁呀?” 随后门吱呀一声开了,那老妇看了一眼门外的张仲,愣了一会儿,才拜道。“这....这位亭长,有何事?” 张仲扶起老人。“吾来找你家壮男子。” 老人看了一眼跟在张仲后面的里正,犹豫了一下,问道。“他做活去了。” 随后,老人有些紧张,呐呐的问道。“吾儿,可是犯了法?” 做活去了吗? 难道里正说的是真的? 再试试另外那一家,如果确实如此的话,就只能从那些被里正等人挑选过一遍的人中选择了。“未曾犯法,长者勿要多虑。” 才不过转身走了几步,张仲却猛然听见一个壮男子的声音,不由得回过头去。 “母亲,外面何人?” “是......”老妇人正要说话,一个壮汉就走到了她的身边,他穿着单薄的冬衣,身量颇长,足有七尺八九寸的样子,比张仲还要高上不少。 不过刚刚到得门前,他一眼就看到已走到门口的里正,不由得勃然大怒。 “汝不分吾家耕牛,铁犁,让吾家开垦荒地须得自己以铜犁力耕,如今又来,是欺我不敢动手吗?” 里正脸上一黑,训斥道。“休要胡说,春耕将始,牛马有限,须得按家分配,汝家地少,便排在后面,有何不可?” “那我且问你。”汉子踏前一步,居高临下的看着里正。“吾家的地,为何全是碎石遍布之处?” “与汝家中的尽是好地,何有碎石?” “汝说好地?数日间,我竟挖出了数千斤的石头,这是好地?” 里正看了一眼彷如看戏的张仲,脸色更黑。“地亦是汝等自己选的,与我何干?” “是是是,与你无干。”壮汉被气笑了,一手向前,抓向里正的领子,另一手挥拳欲打。“我便打死你这不要脸的老东西。” “且看看,与不与你相干?” “来,打死我。”里正有恃无恐,甚至还向前走了一步。 壮汉左手一顿,停了下来,但脸上怒意更重,就在他决定不管不顾之时,他的手却被另一只手握住了。 是张仲。 “私斗犯法,汝既在此地,当知服刑不易。” 壮汉用力拉了拉,却发现右手纹丝不动,他转过头来,看向这个之前因为离得较远,几乎被他忽略的带甲之士。 这一看,他才发现,这个着铜甲之人,竟是一个亭长。 “吾不是端要如此,实在是他欺人太甚。” 张仲点了点头,没有抓住不放,毕竟他最开始只是放狠话,自己还停下来了,是里正再激,才差点动手。 反正也没有打到,张仲也没有抓住不放,只瞪了那里正老人一眼。 里正讪笑一声,退到了一边。 随后,张仲看向站在远处的里监门,只见他面无表情,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监门里正不和吗? 如此,全里作伪证,当不是斗隐里。 这一步,走对了。 98,宣之以法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这就是汝说的,里中青壮皆至?”放开被捏住手的壮汉,张仲转过头,看向胡子花白的老里正,训斥了一句。“汝欺吾年幼哉?” 里正张了张口,一时不知道该如何答话。 “去,召集里中所有青壮,若再不实,吾便要拉汝去县上,治汝一个不直之罪。” 里正不敢再辩,低着头应了一声,便去召集里中青壮去了。 这时,张仲才看向面前的汉子。“汝叫什么?” “柴。” “跟着我。” “唯。” 半个时辰之后,张仲站在里口的巨石上,望着前方的人群。 同样是召集里中青壮,这次,却比上次,要多得太多了。 下至十几岁刚刚成年的少男子,上至五十几岁,还未曾达到免役年龄的老者,都在这里。 乌泱泱一大片,足足有两三百人。 队形不甚规整,但也不零散,让张仲暗自点了点头。 “齐了?” “齐了。”里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自从之前被揭穿了小把戏之后,他就有点怂了。 毕竟,村长和派出所所长之间的关系,就算不是直属,他也得罪不起,更何况,还有小过在先。“身处里中的适龄男子,一个不差。” “甚好。” 随后,张仲将目光,再次投向面前的青壮。 他们的脸上有疑惑,有担心,有惧怕,但更多的,是麻木。 被生活和自身的卑微,压得没有了任何动力的麻木。 见得张仲看向他们,有些人不自觉的躲避了一下,退进了人群。 而大多数人,出于对于律法的畏惧,没敢挪动身躯,甚至,连任何想要交头接耳都没敢。 只是安静的站着,等着张仲开口。 “二三子,吾乃隐山亭新任亭长,张仲。” 众人仍旧没有什么反应,似乎谁当亭长,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面对着死气沉沉的众人,张仲心中一叹,果然是失去了奋斗目标,失去了生活信心,得过且过的一群人。 这样的人,你要想让他有激情,想要让他脱离这种死气沉沉的状态,最好的办法就是...... 揭开他们的伤疤,将血淋淋的伤口翻出来,让他们直面自己的耻辱。 方能,知耻而后勇。 “吾知斗隐里之前因,汝等皆曾犯私斗之法,”随着这句话响起,众人有了点骚动,但最终,还是归于平静。 张仲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身具肉刑,乃至于不敢行于县乡,方才于此自垦田地。” “迁故土以出,迁先祖牌位于此。” 张仲发出一声感叹。“道左遇见熟人,还需掩面而避之。” “汝等当初私斗,如今有悔否?” “悔不该打人呐。”一个穿着麻布短衣的中年发出一声叹息,随后脸上有了怒意。 “但那人着实欺人太甚。” 随着他的话,其余众人想到了自己,也不由得出声。“吾不过口角,是他先动的手。” “欺我少子,如何打他不得?” “放犬逐幼,此人所为乎?” 果然有怨气,张仲真正理解了那天看的律辩中,轻罪重刑论被驳斥的原因。 这还仅仅只是因为伤人过重,才处以的肉刑,都会如此有怨,何况只是普通私斗。 “然,汝等虽有前过,既具刑完毕,于吾眼中,便仍是黔首。”张仲声音再次拔高,带着以前听长官演讲时学来的口气,诚恳而真切的说道。 “与山外诸乡,与广都县上之人,并无任何区别。” “吾必不因汝等前过而疑,亦不因汝等受刑而弃,具律以法,为公不私。” 众人动了动,似乎有些动容,但很快,就有人躲在人群中低声怼了一句。“谁知道汝说的是真是假?” 随着这句话起,其他不和谐的声音也开始冒出来。“吾在市场上买布,金布曹吏尚且怀疑是吾偷的。” “汝说得好听。” “不欺辱吾等,吾等便满足了。” 配合得真好。 这些,都是我请的托吗? 张仲心中一喜,击节赞叹的心都有了。“汝等,或与吾之言有疑。” “然,律令有言,为官不直,处去爵,罚两甲,今吾在此,可受黔首之案,若不能秉公执法,请报县上,治吾不直之罪。” 众人真正动容,声如沸汤,突然,柴站了出来。“吾有案报。” 干得漂亮。 这是神助攻啊! 张仲就差拍案叫绝了,但脸上却不动声色,转过身示意葵去拿竹简记录,待得拿到之后,方才严肃的说道。“黔首柴,有何案情,从实道来。” “吾儿不可。”远处站着观望的人群中,老妇人发出一声惊呼。 壮汉走到老人身前,为她理了理衣裳,老人拉住他的手,轻声说道。“若判罚不公,吾等便要受反坐之罪啊!” “孩儿自有打算。” 柴转过身,也不去看脸色漆黑的里正,只对着张仲大拜而下。“吾告斗隐里里正,为吏不公,授地以其亲为肥,以其友为上,其余黔首,皆为贫地,更有甚者,乃荒山石坡。” 秦国分地,除了县上这种官田丰富的地方,其他的分田地,多半都是给你一块地,自己去开垦。 但这样的地,也是有很大区别的,荒草遍布的地,和树木遍布的地,哪个更好? 碎石无数的地,和沙土堆积的地,更是有极大的区别。 一般来说,都是各一半,好地坏地都有,特别好的地,甚至还会分成许多份,以爵位和拥有田地的数量,按比例分配。 “其分牛更私,以亲为主,做完春耕,方才与其余黔首,有私礼往来者上,与其有过者,如我,更是不分牛。” “还不允吾家借取铁器,以铜犁力耕。” 里正虽然脸已经黑得像锅底一样,但还算是记得审判的规矩,直到柴说完话之后,才出声辩驳。 “吾分地从未不公,皆是由里中黔首自选,好田地更是分成数份,人皆有份。” “分牛更是如此,汝家只是分得晚些,岂有不分之理?” “里正所言,可属实?” 壮汉涨红了脸,大声道。“他在胡言,吾家中便是荒地石坡,因无牛可用,吾便不得不提前春耕,三日之间,挖出数千斤的石头。” 你这,有点勤快啊。 体力也是牛批。 张仲略有点无语,但还是按照办案流程走下去。“荒地何在,石头可在?” “在。” “带路。” 很快,张仲与壮汉走到了山间的田地旁边。 “这地......”葵只看了一眼,就给柴投向了一个略带同情和佩服的眼神。 张仲也同样佩服,经过山体滑坡,留下大量树根,碎石,杂草的荒地。 柴不但敢耕,还特么清理出来了一部分。 你说牛批不牛批? 99,树之以威(第三更) - 高武大秦 - 绾尤 但秦国律法的审问流程,是审问者,不能带有自身的主观意向,亦不能不给罪犯辩驳的机会。 哪怕你内心中已经确定了他的罪行,也是一样。 “汝,有何话说?” 里正冷汗刷刷的往下流,呐呐了两声,强行辩驳到。“此荒地确实是他家的,但亦是他所要的,并非.......” “吾要的。”柴勃然大怒,大步上前,斥到。“汝当我无智乎?” 张仲眉头一皱,对着柴喝了一声。“非吾之所问,不得多言。” 随后转过身,看向身后的葵。“讯时喧哗,笞之。” 葵上前一步,将竹简放在怀中,随后,将腰间的长剑解下,合着鞘一起拿在手上,给柴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接受处罚。“律法无情,俯身吧。” 远处的老妇闻言,不由得向前一步,她双手紧紧的拽住衣袖,十分紧张。 民众亦开始窃窃私语,说的无非就是些官官相护,哪里能告得过之类的话。 那里正见得张仲此行,耳中听得民众所言,亦心中一定,抬起头偷偷看了他一眼。 张仲却并不理会这些,既然要树立威严,那就不能有任何错漏,全都要按照秦国的律法流程走,毫不徇私才行。 要有“我现在不是一个人,我是一个莫得感情的律法机器。”这种心态,才能让民众信服。 才能在这缺少亭长好几个月的刑徒之地,重新树立起律法的威严和公信力。 更何况,这是他办的第一个案子,不能留下丝毫的污点。 柴看着张仲,愣了好一会儿,才俯下身趴在地上。 葵也没有留手,一剑一剑的拍打在他的身上,发出一声声闷响。 张仲看了一会儿,内心中觉得这叫柴的民夫,也确实是条汉子。 因为,他连一声都没吭,就受完了刑。 “汝,接着说。” “斗隐里的田地,都是自行挑选,并非是吾分配的。” “此乃柴自行挑选,亭长明察。” 张仲点了点头,案件的前因后果都弄清楚了,接下来,就该轮到双方自行询问了,他看向刚刚受了笞刑的柴。“汝有何问?” 柴再次盯着张仲的脸看了一会儿,似乎在确定他是否能够秉公执法。 张仲亦直视于他,未有丝毫躲闪。 “汝说为我挑选,肥田亦分数份,那我且问你。” “吾家的肥田何在?” 里正看了看左右,突然急中生智。“是汝自行与旁人交换的,与我何干?” “吾没有交换。” “事实如此,汝说没有就没有?” 张仲出言询问。“交换者谁?” 里正对着人群使了个眼色,很快,就有一个男人越众而出。 “乃是吾。” 男人与葵的年纪差不多,右眼上方有着一道长长的伤疤,十分丑陋。 他缓步走到张仲的身前,行礼之后,再次强调到。“是吾与他交换的。” 张仲心中嘲讽,但脸上却当做没有看到里正使的那个眼色。 秋后的蚂蚱,跳吧。 现在跳得有多凶,一会儿被烤了就有多香。 柴看了看张仲,见得他点头之后,才说道。“吾未曾与他交换。” 然后,双方各执一词,相锯不下。 张仲抬起手,示意安静,直到场上的声音,包括民众们的议论声都停下来之后,他才再次开口。“汝说与其交换,契何在?” 刀疤男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张仲会真的问起证物,一时间有些懵了。 “吾问汝。”张仲一字一顿,随后大喝一声。“契何在?” 男子身躯一抖。“无有,无有契。” 易物不契,这是金布律的范畴,基本属于亭长的律法盲区,但好在,张仲当初在城里买东西,听自己叔公他们讲起过。 “易物不契,有罪,罚一甲,汝当想好。” 刀疤男子大惊,一甲就是几乎就要一千钱左右,他哪里有钱缴纳,回头看了一眼里正,只见里正正在朝他使眼色。 心中一定,他正色说道。“认罚。” 以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吗? 张仲看了一眼欲言又止的柴,没有理他,而是问起了里正。“汝说分配与他好田,而后双方交换,虽无契卷,但交易成立,是否?” 里正点了点头,他既然已经说了,自然要一条路走到黑。“是。” “既然如此,且将登记的竹简寻来,让吾一观。”张仲图穷匕见,露出一口白牙,对着里正笑道。“让吾看看,汝登记之田地,到底是与谁的?” 里正愣了愣,随后额头上再次泛出冷汗,他念头飞速转动,再次急中生智。“是在登记前,他们找我交换的。” 好,姑且算你如此。 “那分牛之事,所记载之竹简,且拿出来。” 秦国关于分牛,分地,养牛,这些民生的东西,都是需要记录在册的,就算里正不识字,也要请乡上田吏来帮忙书写,不得有任何遗漏。 就是为了治这些为祸里中的村霸。 里正汗如雨下,呐呐的说道。“昨日方才分牛,未曾记载。” 呵,蚂蚱还在跳。 秦国明文规定,大小的事情,官吏遇到了就不可以拖延,当天的事情,当天就要做,不可以隔夜。 “当日之事,当日记载,汝如此拖延,此吏之失也。” “二三子,可有不服其言者,皆可举之。” 眼见得风向变化,民众们不再像之前那般高高挂起,有些蠢蠢欲动了。 见此,张仲便加了一句。“知情不报,犯罪不举者,有连坐之责。” “吾可以作证,他确实分牛分地有失。”是里监门,他给了里正致命的一刀。 于是,墙倒众人推。 很快,就将此事检举成了铁案。 “见民倨傲,不安其平朝,居官善取,受令不偻,安家屋而忘官府,此为吏之失,葵,将他拿下。” 葵二话不说,冲上去按倒了里正老人,掏出腰间的绳子,将其绑了起来。 像里长这种小吏,一般都是推举产生的。“里中不可一日无长,二三子,可选出里正,先代行里正之责,待吾报与乡上,再任为里正。” 然后,洋洋得意的里监门,一脸懵逼看着黔首们推举了里典。 100,服之以力 - 高武大秦 - 绾尤 “一视同仁,不以身份贵贱而论罪行与否,秉公办案,不徇私人情面,吾能做到。” “然...”张仲扫视了一遍低下的黔首,严肃的低喝了一声。“安分守己,不行犯法之事。” “汝等.....” “能做到吗?” 众人似乎没有经过这种灵魂拷问,不由得有些愣神,以至于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突然,柴高声应了一句。“能,有亭长在,吾绝不犯法。” 张仲看了他一眼,心中赞叹,这真的是一个好辅助。 第一个亭卒,非你莫属了。 “吾且问汝等,能做到吗?” 众人高呼以应。“必不行犯法之事。” 树立了律法的威严,和本人的秉公办案的形象之后,斗隐里的民众们,看张仲的眼光就有些不一样了。 就像是看见了青天大老爷一样。 但这,还不够。 上任亭长被处罚的案件中,那个不知名的里,全里的人,都做了伪证。 由此可见,之后要是与其发生了瓜葛,或者说,自己要查清之前亭长所犯的案子,就必须要有一整个里的人,来做为自己的后盾。 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就算他日真的被诬陷,也能够有人为自己作证,不至于重蹈前任亭长的覆辙。 要是到时候查案完毕,对方不甘连坐之责,拼死一搏,与自己进行械斗的话,也不至于像当初的余山乡游缴那般,被人杀死在里中。 更何况,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伐赵之战越来越近,以秦国的官吏制度而言。 如果自己升爵为不更,入军为屯长,手下的士兵,就将从所属的亭上征发。 死气沉沉的士兵,是想让自己陪他们一起死吗? 所以,还需要一把火,点燃这些黔首们的斗志。 让他们,能真心实意的,为自己效力。 成为自己扫清这罪犯刑徒遍布的隐山亭时,手中的一把宝刀。 也能以此,做为自己在伐赵之战中的助力。 而要想做到这一点。 首要的,自然,就是给晋身之阶。 “自李郡守入蜀以来,四十余年矣。” “蜀中军功得爵者甚众。”张仲顿了顿,环目扫视了一遍下方人群。“其中受黥面之刑者,数不胜数。” “然,他们可行于市,可出于城,不必掩面以躲,亦不受人之责,何也?” “他们有爵位。” “吏之不疑。” 张仲点了点头。“正是如此,爵从何来?” “杀人。” “杀贼。” “战场之上,斩首立功。” “然吾等不过刑徒?”随着这句话说完,刚刚还有了些希望的众人,又再次沉默了。 “汝等,以受刑之身为耻乎?” 众人面面相觑,有些年轻人摸了摸自己脸上留下的大篆,更是有了怒意。 “亭长莫不是在羞辱我等?” 听见有人怒而反问,张仲非但没有觉得这是对自己权威的挑战,甚至,还很是满意。 因为,他心中想到的是。“这些人,还有得救。” “何谈羞辱?” 既然有了问题,那就好办,立个榜样就是了。 “汝等可知,刑徒罪犯之中,亦有天下名将。” 众人十分惊讶,有年轻人追问了一句。 “亭长此言当真?” “自然。” “昔年,孙膑入魏,膑足致伤,黥刑使废,足不能行地,颜不能见人,如此肉刑之身,比汝等如何?” “膑足?” “比吾等惨多了呀。” 由于都是残缺之身,众人很能代入这个角色,更有人出言说道。“吾要是受了膑足之刑,便该了却此残缺之身了。” 张仲暗自点头,人心可用。 声音拔高,张仲以慷慨激昂的语调,对着石下的众人说道。 “然其以残蔽之体,黥面之颜,入齐为将,杀庞涓,虏公子申,破魏武卒十万之众,使齐,威凌诸侯。” “因此,乃成天下名将。” 众人议论纷纷,很有些动容。 张仲趁热打铁,丝毫不停。“汝等四肢完好,身躯健壮,膑足之人尚且不弃,汝等,何弃乎?” 众人终于被激起了斗志,出声问到。 “吾等既无勇力,亦无才能,不求为将,只求得爵,亭长何以教我?” 问得好,不怕你有问题,就怕你来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直接跑偏了。 而要想让众人聚集在自己身边,以自己马首是瞻,还有什么,是比强大的力量更可靠的吗? “此前已说过,吾叫张仲。” “汝等当中,或有听过吾之声名者,但更多的,没有。” 张仲顿了顿,想到之后要说的话,脸皮有点泛红,好在有兜胄遮盖,看不大出来。 “吾曾于夜间,生擒异兽花豹,长近一丈。” 低下哗然一声,开始了讨论,大多都是不相信的。 也有些年轻男子,眼睛发亮,似乎有了什么想法。 见效果有了,张仲也不顾害臊,一鼓作气。 他声音高亢,带着强烈的自信和骄傲。 “吾,亦曾拘捕杀官之贼,于众敌之中,杀前军中锐士,十人之勇。” “亦曾与吾身边的求盗,力搏七蛮,尽擒之。” “如此勇力?” “当真?” 低下的青壮已经开始有人发问,但张仲没有回答,接着说道。“前些时日,亭长考核,吾亦于三招之间,败有勇锐之名的百将秋蛮赫,于校场之上。” “其人,亦是十人之敌。” “亭长有何差遣,但说无妨。” “吾等不过隐官,哪有用得上的地方,不行犯法之事,便也是了。” “应当如此。” “亭长年幼,当真有这般勇力?” 众人话锋偏转,渐渐从激动转为怀疑。 张仲伸出右手,向下缓缓一按。 随着张仲的动作,场上的窃窃私语也渐渐停了下来,场面再次恢复了安静。 张仲翻身而下,指了指之前站立的石头。“此石其重几何?” 柴突然出声。“此吾与里中壮年试过,足九千斤往上。” 张仲点了点头。“吾年不过十三,已是簪袅,成得不更,汝等,皆将为我屯中行伍。” 他一手托住之前所站立的石头底部,缓缓出声。“使诸君皆为将,吾不能也,然立功得爵。” 随着话音落下,张仲双臂肌肉坟起,整个粗大了一圈。 巨石随之而起。“他日战场之上,吾必亲冒矢石,与诸君共斩甲士。” 庞大的巨石,终于被张仲,高高的举过了头顶。 随着日光投下,一人一石,其身影之庞大,宛如神灵。 柴双目圆瞪,嘴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却像是失去了声音一般,什么也说不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猛然跪伏于地。“愿为亭长前驱,必无背也。” 被惊动的众人终于回过神来,尽皆跪伏于地,高声喊到。 “吾等,愿为亭长前驱,必无背也。” 101,开始布置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亭长所言之事,吾确实听说过,但不甚清楚。” “哦?”张仲眼睛一亮,急忙问到。“那便将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自前日在斗隐里服(zhuang)众(bi)之后,他便在斗隐里招收了十个亭卒。 尽是身高七尺五寸以上,魁梧健壮的汉子。 更招收一个用来做饭和打扫卫生的亭老,以及一个“山间疾走,能逐狡兔。”的敏捷之士,做为邮人。 加上葵两兄弟做为求盗,整个隐山亭的亭部人员,便算是齐了。 在使邮人前往县上,去重启隐山亭的通讯,以及帮张仲做一件别的事情之后。 张仲让葵兄弟二人,带着亭卒,去乡上领取了武备,直到今日,张仲才问起了关于前任的案件。 而此时出言的,正是张仲最先内定的亭卒,称号“神助攻”的柴。 只见他眼神放空,细想了一阵之后,方才缓缓开口。“我没记错的话,事情,应该是发生在徙隐里。” “这徙隐里的底细,我却不太清楚,只听得一些传闻,说这里中,乃是关中迁徙过来的囚徒。” “说是犯了大案,具体什么案子,也没有人知道。” “去年九月,吾于山中打柴,听闻亭长因罪被免,行于亭上问亭卒方知,乃是为官不直,被去了爵位。” “作证的,正是徙隐里的黔首。” 随着柴娓娓道来,张仲才大致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事情并不算复杂,不过是些放高利贷的事情。 这事,几乎整个斗隐里的人,都有所耳闻。 但也仅仅只是有所耳闻,真正见过的人,一个都没有。 这是因为斗隐里青壮甚多,妇孺较少,大多数都是些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很少有需要借钱的地方。 便不怎么与其往来。 更兼斗隐里的民众,大多都是私斗犯法的,徙隐里的人,许是觉得做过了,会太麻烦,也不主动找他们放贷。 是故,相安无事。 接触更多的,是亡隐里和盗隐里这些比较缺钱,还拖家带口的黔首们。 徙隐里使人借钱给这些黔首,再收取高额的利息,待到黔首还不上时,再使其子女为强质。 具体如何实施,怎么做的,柴却并不清楚。 整个斗隐里,也没有人清楚。 待得柴出去之后,张仲才开始翻开属于徙隐里的卷宗,翻看良久,才从最早发来的行文当中,找到了这些人的来源。 这是两封加盖了官印的行文,分别出于廷尉和蜀郡守。 “王九年六月,迁关中囚徒于蜀,罪,反者连坐,判,徙千里,共四千八百户。” 之后是蜀郡守的行文。 “关中徙徒,各县乡尽分,隐山亭,徙二百三十户。” 反者连坐,谋反? 是谁的案子? 秦王政九年,莫非是那个史上有名的**兄? 谋反都敢帮的人,恐怕不好对付啊! 张仲缓缓放下手中的卷宗,开始查阅一些有关于徙隐里的其他事情,却并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因为,前任亭长的记载当中,这些因为谋反被连坐的人,在隐山亭甚是老实,连偷盗都没有过。 几乎极少接触。 反倒是张仲在寻找这些人卷宗的时候,找到了一卷令他十分意外的竹简。 同样出自于廷尉,并加盖了蜀郡守印章的…… 捕蛮令。 “王元年七月,始修关中渠,缺劳役甚,蜀中蛮族,伤杀行人,捕之,迁关中以为渠。” 缓缓将手中的捕蛮令放下,张仲知道了石木所说的有事要办,和那个舍人所说的捕蛮,是什么了。 也知道了为什么那些蛮人杀了黔首,全部扔在死人身上,而焕却不追究的原因。 缺少壮劳力而已。 关中修渠,郑国渠吗? 不过,这并不要紧,紧要的事情是,知道了被放高利贷的里的来源,张仲就有了一个新的办法。 “葵,盐。” 葵两兄弟很快就到了张仲的面前,对着他询问了一句。“亭长何事?” “汝二人分别带人,去亡隐里和盗隐里,取他们的户籍卷宗带回来,就说.....” “就说亭长新任,需要查阅户籍,明亭上黔首数量。” 葵那日写行文之后,在吃饭时,听张仲讲起,便知道了张仲所发现的案子。 是故,此时的他,犹豫了一下,对着张仲询问到。“亭长不去?” 张仲想到了之前里监门那句近乎于提示的话,眼睛微微眯起。“不去。” “唯。” 去就打草惊蛇了。 “等等。” “分五队,每队两人,将贼隐和军隐以及坐隐,将其户籍竹简全部取来。” 要查就一起查,不然,岂不是给徙隐里以自己怀疑他们的信号? “至于徙隐里,我亲自带人去。” “唯。” 葵带人走后,张仲没有立即出发,而是开始细想,自己该怎么去做,能得到些什么。 就目前所得到的线索中,按照柴所说,木应当是亡隐里或者盗隐里的黔首,只要查阅到了他的户籍,就什么都好说了。 无论是从李炀那里将人调回来,还是以其他的方式,都算是有了突破口。 就能重启这自己上任遇到的第一桩旧案。 前任亭长因此免职,自己若是能为其翻案,必然能得到一个能吏的名声,对之后的升迁,会有很大的帮助。 入军之后,也能给上官一个能做事,能独当一面的形象。 可谓好处极多。 而这,也正是他想要查清这案子的主要原因。 毕竟他是成人,没有利益的事情,只要不会有处罚,自然是能查则查,没必要抓住不放。 但这件事情,对他有利,并且还不小。 那就应该去做,并且,不能轻易放过。 “柴。” 柴走了进来,身上已经穿好了甲胄,带好了兵器。 并且在腰间挂了一条长长的,用来捕获罪犯的绳索。 “亭长。” 张仲看了他一眼,这些私斗过来的壮汉,对于兵器甲胄,似乎有种特别的爱好。 “出发吧!” “随我去一趟徙隐里。” “唯。” 然而,张仲并不知道,他这一查,会牵出怎样一宗大案。 102,关中刑徒 - 高武大秦 - 绾尤 徙隐里位于隐山亭的西北方,与斗隐里分处于隐山亭的两端。 这里不像斗隐里那样依山傍水,而是在一片丘陵之上。 因为地形复杂,房屋皆是在丘陵山坡自寻平地,所以,彼此之间相去颇远。 更兼其民众足有两百三十户,分散开来之后,占地面积,便比斗隐里,大了数倍不止。 张仲一路走去,看见了不少正在活动的黔首,他们不像斗隐里那般或是舂米,或是耕地,而是在,习武。 不仅大人如此,连小孩,彼此之间的玩闹,也是胯骑竹马,手持棍棒,相互交击。 更有甚者,张仲还看见了几匹真正的马,和两名骑在马上,正在放马的骑士。 他没有学过相马,是故,看不出这些马匹的好坏,但想来,从关中千里迢迢带到蜀郡,应当是不错的。 “关中民风好武,擅攻战骑射。”跟在张仲旁边的里监门,见得张仲的疑惑,不由得轻声解释到。 “吾等便因连坐成为囚徒,这数十年来养成的习惯,却也已经改不过来了。” 张仲闻言回过头来,看了一眼身边的里监门,这是一个比他高了一个头的汉子,足有八尺五寸,体型极其魁梧雄壮。 “关中男儿。”张仲面色不变,就像是没有发现他在说假话一般。“果然壮勇。” 才怪,就黔首拥有的那几十亩薄地。 春耕之时,不好好打理田地,却在习武,是怕来年饿不死吗? 除非......有别的收入来源。 但初来乍到的张仲,并不打算深究,也不想在线索还没有查找完毕之前,与对方发生任何冲突。 是以,他不但没有反驳,反而还对着里监门恭维了一句。 “蜀中黔首,不如也。” 身边的柴嘴唇动了动,似乎很有些不服气,但他至少还记得自己的身份,没有开口争辩。 里监门谦让了两声,随后指了指远处,那稍算得上平坦的地段。 “吾等出关中之时,曾杀过些许恶盗,购了些良马,皆是肩高六尺五寸以上者。” “吾观亭长尚无坐骑,不如,去场上选上一匹?” 张仲纵然再是不懂马,也知道肩高六尺五寸是个什么概念。 毕竟,秦国成年的身高标准也不过就是六尺五寸,也就是一米五。 这马肩高与成人相等,价格必然极贵。 “律法无情,不敢消受。” “亭长不过例行巡视,吾等也未曾行犯法之事,并无公务往来,如何受不得。” “私人赠与,乃人之常情。” 张仲眼睛眯了眯,念头转动之间,便有些怀疑对方是在敲打他。 告诉他,律法他们也懂,甚至比自己这个亭长还要熟悉。 见得张仲表情有异,里监门点到为止,说出了一个提议。“亭长若还是不放心,吾等可立下契木,写以钱财购买。” “不过,亭长无须与我等钱财就是。” 这种话,当着自己两个下属,和好几个里中民众说出来,真的好吗? 你要不是想故意试探我,或者说故意想抓我一个把柄,那才是有鬼了。 “不必了,吾不擅骑马。” 为了避免自己被人以受贿的罪名要挟,张仲拒绝了这个提议。 但里监门仍旧没有放弃,他指了指正在马背上挽弓的骑士。“多练练,也就好了,关中男儿擅骑射者,皆是从小所练。” 说到这里,他略微加重了语气。“方有纵横驰骋,百步射狐之能。” “亭长如今年纪,正正适合,不学,岂不可惜。” 纵横驰骋,百步射狐,张仲将这句话默默记在心里。 从来到这里开始,许是因为心中有事的缘故,他总感觉,面前这里监门,似乎一直都在有意无意的,警告他。 并且,说好去见里正,如今却走到了马场,还与自己闲扯起来,张仲越发怀疑这里有问题。 “里正何在?” “快到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句话,在这一刻钟内,你就说了三次的话,说不得我就信了。 “吾不过方才就任,亭上公务繁忙,不可久留。” “带路吧!” 里监门脸上的笑意淡了点,随后,他指了指位于小山顶上的房屋,意有所指的说到。“徙隐亭地处偏远,山路难行,常有野兽出没,伤杀里中黔首,亭长,要当心些才是。” “无妨。”张仲看了一眼里监门,也意有所指的回答了一句。“蜀中男儿,最擅山间疾走,林中狩猎。” 眼见对方脸色有些僵,张仲垂下目光,望了一眼里监门的手掌,自顾自的说道。 “若论阵战骑射,关中男儿或许强勇,但论林中作战,山地行军,关中锐卒,不如蜀之远矣。” “汝老于阵战,当深有体会罢。” 里监门微微一怔,随后点了点头,深以为然般的接过话头。“确实如此。” “蜀中豪杰之士极多,每与攻城,必为先锋,攀爬争先,却众登城,关中锐卒确不及也。” 话锋一转,他轻声致歉。“况且,亭长年不过十三,便有十人不当之勇,却是吾,多虑了。” 张仲左手紧了紧,盾牌柄冰冷坚硬的触感,让他心中一定。 “不过些许薄名,不值一提。” “倒是监门,才是真正的猛士。” 里监门连称不敢。 随后,双方再次前行,这次的里监门倒是没有再多说,速度也快了许多。 但当张仲爬上小山之后,却发现了另外一件事情。 他看到了为数不少的黔首,男女老少皆有,他们身穿单薄短衣,正躬身在田地之中忙活,像是在春耕。 “这些,不是关中人吧?” 尽管是疑问句,但张仲的语气却十分肯定。 里监门顺着张仲的目光向下望去,只看了一眼就转过头,毫不在意的说到。“亭长当真眼力过人,这些确实不是关中人。” “这是附近里中的黔首,受吾等雇佣,特前来春耕。” 张仲深深的望了一眼这些黔首,与关中人不太一样的短粗双腿,和其身上的单薄衣裳。 随后回过头,恍然大悟般的说道。 “原来如此。” 103,前公大夫 - 高武大秦 - 绾尤 里正的房屋位于山顶之上,旁边有一片生长在山坡之上的竹林,看起来颇为雅致。 但面积并不大,与寻常黔首一样,只有一宅。 张仲到得门口,那白发苍苍的里正老人,就迎了上来,遍布褶皱的脸,宛如盛放的菊花。 “亭长远道而来,吾本应亲往迎接,然年岁太大,确实走不得远路。” “还望亭长不要见怪才是。” 我信你个鬼。 天天住在山顶上的人,说自己走不得远路,真当自己是小孩子? 但张仲仔细打量了对方之后,却又觉得,他说的可能是真话。 尽管对方的身材,健壮魁梧,比之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也不遑多让。 但脸色却很不好,像是大病未愈,极其苍白,没有丝毫血色。 “仲是晚辈,岂能劳长者迎接。” 双方客气了几句之后,老人便将张仲迎了进去。 堪堪进门,张仲就看见了一个头冠,头冠似乎经常被人把玩,上面一尘不染。 三板长冠,公大夫? 张仲深深的看了一眼身前老者的背影,有些怀疑他这是故意留在这里的? 从里监门手上的老茧,到里正老人的头冠。 无不在表示着,这些囚徒,曾是关中的军人。 并且,以其驯养的马匹来看,很有可能还是关中最有名的部队之一。 关中骑。 之前里监门曾说,他们来蜀中的路上,曾缉捕过群盗,马匹便是那时所购买。 如此的话,放高利贷的金钱来源,里中做伪证的控制力都有了。 但动机何在? 一整个里全部违法,若说是没有足够的利益驱使的话,张仲是不信的。 以秦法的缜密严苛程度,没有足够的,能让里中人都均分的利益,便都是自己的属下,又岂能放心? 要知道,在秦国,父母妻子相互举报犯法,以避免连坐罪责的例子,可从来都不少见。 是以此时,他心中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疑问,只是对那些没什么钱的黔首放高利贷,真的能维持利益均分这样子? “亭长,请。”里正老人在待客的几旁停了下来,示意张仲先坐。 张仲没有客气,跪坐了下来。 “父亲,谁来了?” 少女宛如铃铛般的清脆声音,让张仲不由得抬起头看了一眼。 那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妙龄女子,身穿粗布长裙,正站在卧房门口。 张仲一看之下,发现那女子生了一张瓜子脸,更兼细眉凤眼,琼鼻粉唇,显得十分秀丽。 “这是新任的亭长,快去煮碗茶来。” “嗯。” “不必劳长者如此,仲腹中有异,喝不得茶。” 随口拒绝了一句,目送对方走远的张仲,心中却有了些其他的想法。 因为,自背影和其脚步来看,那女子身材窈窕,脚步轻盈,似乎是练过武的。 这并不奇怪,秦人好武,以军功得爵的家庭,无论男女,几乎都会那么几手。 就像张仲的孙女梨,她就有一手七八十步,射风中柳叶的好射术。 寻常男儿也是不及。 但张仲之所以觉得奇怪,是因为心中突然浮现出的一个想法。 “这女子,恐怕有十人之勇。” 但随即,张仲又摇了摇头,甩开了这个想法。 十人敌而已,二十步左右,杀她不过一盾牌的功夫。 “这是吾之幼女,佐弋萱。”说到这里,老人突然意味深长的笑了。“今年十八。” 张仲堪堪回过神,有些没听清楚老人的关中口音,便随意应了一声。“果真淑女。” 老人眯了眯眼,捋了一把长长的胡子。 “亭长年少有为,不知可有婚配啊。” 张仲:??? 我特么才十三,你就问我这个? “若无婚配,亭长亦不嫌吾幼女刑徒身份,不如成此执柯如何?” 张仲正要回话,却猛然看见一样东西,他心中一惊,随后不动声色的说道。 “仲不过十三,尚年幼,谈此事早矣。” 随后他话锋一转,将彼此间的闲聊,拉回正题。 “吾此来,是为借阅里中户籍,以明黔首数量。” “还请里正与仲带回。” 原本张仲还想看看这个里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但现在,老人似乎有做媒的倾向,还有刚刚的所见,他便不打算久留了。 “借阅户籍。”老人沉吟了一下,方才开口。“是亭上有了案子?” “没有。”张仲笑了笑,装作一时兴起的样子。“不过初任亭长,抄阅户籍,以备不时之需。” “亭长当真干吏。” “便是关中,深受律法之地,也少有抄阅户籍的亭长。” 老人夸奖了一句,随后起身进屋,取出一卷竹简。“这便是吾等关中囚徒的户籍。” “共计二百三十九户,无论老幼,尽记之。” 张仲翻了一下,确定这卷竹简真的是户籍之后,才站起身准备告辞。 “茶好了,亭长不妨喝些再走呀。” 随着佐戈萱走近,张仲身躯一崩,左手间的盾牌也捏得更紧了些。 佐戈萱似乎没有发现张仲的小动作,只将茶放在几上,随后捏了捏耳垂笑着出声。 “不然,岂不是亏了萱的一番心意。” 低头看了一眼碗中的茶水,却不是后世传说中,那种加了肉沫之类奇怪东西的茶。 而是普通的茶叶泡水而成。 尽管心中好奇秦国的茶,到底是什么滋味。 但张仲害怕对方加料,是以不敢尝试。 “有劳里正招待,但仲属实身体不适,更兼亭上事务繁忙,不可久留……” “这便告辞了!” 三人目送张仲持着竹简离开,良久,佐戈萱才开口说道。 “这少年亭长,似乎心中有事,防备甚重,却不知为何。” 里监门摊开手掌,看了看自己掌中长年握兵器形成的老茧。 “见微知著,不能以少年看待。” 随后,他将手指握在一起,拳头紧握之间,双臂的肌肉开始虬结,但很快,他就放松下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其勇力,恐怕更在我之上。” 老人亦揉了揉眉心,显得有些头疼,随后,他将案上的长冠抓起,轻轻的抚摸了一阵。 “都退下吧!” 从头改一下古文,今天可能晚点更 - 高武大秦 - 绾尤 如题。 学了一个坑爹的专业,写着写着就放飞自我了。 决定回去改一下,能改掉的改白话吧,不能改掉的,加注释。《高武大秦》从头改一下古文,今天可能晚点更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103,郑国反间,李斯谏逐(不订不影响后续) - 高武大秦 - 绾尤 PS:为了大致还原历史场景,本章基本都是文言文…… 请谨慎订阅! 谨慎!! 谨慎!!! 前方高能!!!! 就在张仲为调查案子而头疼之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咸阳,年轻的秦王,正高据王座之上,看着其下的水工郑国。 “始,臣为间,然渠成,变秦之利也。” 秦王不置此言可否,只平静而冷漠的说道。“按律如何?” “间者,杀之。” 郑国身躯一抖,跪伏在地,辩解到。 “此渠,不过为韩延数岁之命,却为秦建万世之功。” 良久的沉默之后,郑国心中的希望渐渐消失,直到化作绝望。 “水工郑国,修关中渠有功,赐爵左更,为少府丞。” 郑国猛然抬头,却只见到熊熊燃烧的火焰。 在那火焰中,由身处韩国的秦间所书的竹简,缓缓化作灰烬。 与此同时,由郎卫递来的,是早已写好的任命文书。 郑国透过火焰,仰望秦王的面容,火焰之中,秦王年轻的脸,宛如天空中的大日。 威严而炽烈,极盛而无伤。 郑国随即想到了渠中,那个特殊的转折,和当初年迈将死的韩王,心中的坚定化作了犹豫,最终再次化作坚定。“渠必成。” “使关中千里为沃野,无凶年。” “不成,则国以身祭之。” 郑国退下之后,嬴政缓缓取出另一卷竹简,随后,发出一声嗤笑。“以溪流之浅,而度大海之深……” “韩安,少智也。” 中车府令闻言,上前应到。“此,岂非秦之幸也?” 嬴政并未回答,只将竹简随手递给中车府令。“使人彻查关中渠,勿明。” “唯。” 待得中车府令安排人手完毕,嬴政方才以手指轻扣王座。“逐客书如何?” “前日已下。” “可有谏者?” “有。” “呈上来。” . 缓缓放下手中的竹简,嬴政轻声将其上的内容念出,带着思索,亦带着惊叹。 “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地无四方,民无异国,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 “五帝三王,当真无敌?” 刚硬的声音在大殿中缓缓响起,似在问谁,又似乎谁也没问。 “此何人所书?” 卫尉桓齮(yi)踏前一步,躬身应到。 “此为吕不韦之门客,李斯所书。” “李斯。” 良久的沉默之后,声音再次响起。“让他来见寡人。” “唯。”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 “吕不韦……”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最后发出一声感叹。“倒是招得好门客。” 当李斯入殿之时,年轻的秦王,正高高坐在王座之上,左右皆是卫尉军中的勇武之士。 垂下的珠帘遮住了嬴政的面容,让李斯看不出他的喜怒。 “十二。”李斯在垂头拜下之前,数清了珠帘的数目,他心中一定,躬身下拜。 “大王见臣,是已有决断乎?” 秦王高高在上,声音平静,没有丝毫波动。 “郑国为韩人之间,以修渠之言,行疲秦之策,耗民伤财,使关中黔首,不堪其苦,而存韩之社稷。” “吕不韦为卫人,乱秦法度,兴商逐利,使黔首不争军爵,而图货贝,此毁秦之根基,乱秦之政要。” “此二人皆非秦人,而秦以国士待之,然,深负寡人之望,何也?” 李斯闻言发出一声轻笑,随后躬身大礼。“大王此言差矣。” “郑国固为间,然关中渠成,则为千里沃野,再无凶年。” “此李冰治蜀之功。” “秦以区区数年之疲敝,而再得一蜀,必成灭六国之根基。” “韩不过延寿数载,秦得万世之功业,如此之间,当愁不多也。” 嬴政早有预料,闻言,并无惊喜,只随意招呼左右。“赐坐。” “臣,谢大王。”李斯跪坐于几前,拱手再道。“吕不韦,固兴商逐利,却使秦财多者众。” “商人无爵,其钱无所彰也,每临攻战,赐爵纳粮,必云起而捐之,秦不出分毫,而得粮数十万石,以征六国。” “此等之商,当愁其少也。” 良久的沉默之后,那冰冷而刚硬的声音再次响起。“赐酒。” 李斯起身,再次下拜。“谢大王。” 秦王嬴政的声音亦随之再次响起,仍旧平淡,却有了些兴趣。“然秦幅员万里,带甲百万,良士贤才,譬如宫室之瓦,不可计数。” “而六国宾客,所忠者少,所间者众。” “何以舍近而求远,不如逐之。” “臣以为不然。”李斯再次下拜,抬头直视秦王,却发现那张年轻的脸上,并不能看出任何情绪。 “宾客尽逐,所用之士,则皆出于秦,秦固幅员万里,带甲百万,良士之众,如宫室之瓦,难以数记。” “然,世之良才,譬如昆山之玉,尘之不掩,求其不为人所见,不可得也。” “求其不为人所赏,亦不可得也。” “臣尝闻,幼犬受食,乃大,捉杀不挣。” “此类良才,譬如幼犬。” “如此,虽所得者多,必有其先得者也,所忠者众,必有其先忠者也。” 李斯再次下拜,语气极尽诚恳。“昔年,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乃强公室。” “杜私门,绝朋党,方成秦帝业之根基。” “今王上绝四方之来路,譬如死水不流,欲求不腐,何其难也?” “是以六国所间者有之,却如活水之源,可使不腐。” “故王上不论其才,尽逐之,岂非弃先人之功业,成前世之过失?” “然六国宾客,所能者寡,所庸者多。” 嬴政手指轻扣桌面,年轻的脸上已然有了一丝丝动容,却接着问道。 “不用,则必有怨言,用,则于国无益。” “何解?” 李斯心中大定,起身再拜,回到。“臣尝闻,志在四方者,不怯其远,功在千秋者,不惧其谤。” “勇力过人者,能察其强,才能出众者,能明其言。” “是故,志者自趋,能者自明,勇者自察,此三者,不趋,不明,不察,则非志,非能,非勇,失之,何足虑也?” 嬴政眼底有了笑意,但脸上的表情却依然如故。“汝,何以教寡人。” 李斯眼睛一亮,脸上的喜色几乎就要按捺不住。 好一会儿,他才强行压下心中的波动。 “臣闻古之君王,欲求千里马而不可得,遇重病而死之马,乃千金购骨,一岁之中,而得千里马三也。” 再次下拜。李斯深深弯下了腰,并保持住了这个动作。 “李斯无有征战之能,治国,亦不过只是尚可,愿为大王之马骨,以购千里良驹。” “然……”秦王站起身,宽大的黑龙袍服,掩盖不了他挺拔的身形。 “寡人,无需马骨。” “千里马,寡人亦有。” 李斯闻言心中一沉,想起了那个夏天,在仓中看见的老鼠,和在厕中见到的老鼠。 良久的沉默之后,李斯不禁在心中幽幽一叹。“终归还是要回到厕中吗?” “于寡人而言。”秦王终于再次出声,他走下了台阶,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面前的李斯。 “汝,便是寡人的千里良驹。” 李斯猛然抬头。 看见的,却是一双锐利仿佛鹰隼的眼睛。 “臣,必为大王车前之马。” “虽斧钺加身,无惧也。” 104,亭上来客 - 高武大秦 - 绾尤 “佐戈翼。” 这是那里正老人的名字吗? 张仲沿着记录户籍的竹简一字一句向下看去。“原咸阳城东市里人,关中骑将,百人之长。” “王九年三月,受骑都尉佐戈竭之令,领骑从攻蕲年宫,事败,佐戈竭死,佐戈氏三族连坐,废公大夫爵,赎死,受断脉之刑,迁蜀。” “王九年六月,更其户籍,为广都县隐山亭徙隐里人。”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攻击蕲年宫? 这是反贼本贼啊! 本以为只是一个从反的小虾米,谁知道抓出一条大龙。 不过,这样的罪名都不死的吗? 还有,断脉之刑是什么? 张仲看完对方的户籍,心中的疑惑不但没有少,反而更加的多了。 继续往下看,那个十人敌的女子佐戈萱,没有正面强攻蕲年宫,只是被处以家人连坐的罪责。 其余的,诸如里监门广,以及一众里中黔首的罪名,皆是从反连坐,削爵赎死。 整个里两百多户人,被处罚的,赎去死罪的,最少也是个不更的爵位。 张仲刚刚看完,葵兄弟二人和亭卒们就陆续回来了,他们几乎都是手中捧着竹简,身后还跟着当地里正。 在与各里正客气一番,告知他们并不是有案件发生,只是自己想要备份户籍之后,里正们才放下心回去。 随后,张仲开始查阅亡,盗两里的卷宗,但查阅完毕之后,叫木的倒是有几个,但却并没有发现那个告案的黔首的户籍。 因为,在秦国,若是有人告案,被反坐,户籍上会有所记载。 而这些叫木的黔首,一个都不是。 线索,似乎又断了。 张仲揉了揉眉心,有些头疼。 作为一个军人,让他激励士气,使得黔首敢于作战,他或许是一把好手,但办这种陈年旧案,却不是他所擅长的。 刚刚放下手中的竹简,葵就走了进来,他看了一眼桌上的户籍,示意张仲将其卷起来,随后,方才出声。“亭长,有人来了。” 当张仲出门之后,才发现来的人,是一对年轻男女,大约十五岁左右的样子,男的身材中等,身高大约七尺,女的身材比较娇小,刚刚六尺二寸。 “汝等,有何事?” 男子看了一眼身边的女子,眼中全是狗粮的味道。“吾二人,是来记婚的。” 记婚? 张仲一怔,随后望向身边的葵,倒不是他不明白记婚的意思,这不过就是秦国办理结婚证的称呼,他奇怪的只是,亭长还要管这个? 葵上前一步,靠在张仲的耳边,轻声说道。“归亭长管的,若是在乡上,便归乡上的小吏来管,但蜀郡各乡亭,因为地处偏远,山路难行,是以,不必前往乡上。” “由亭长登记上报即可。” 地处偏远,山路难行,就由亭长来做了吗? 秦国基层的官员真不好当,要是在后世,谁管你难行不难行?“进来吧!” “汝二人稍待。” 二人随着张仲走入简屋,先是轻轻望了一眼房间,随后才说道。“唯。” 张仲在简架上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登记结婚的竹简,上面还很贴心的写了登记的流程。 “汝二人的验,可带了?” “带了。” 将两人的验看完之后,张仲将其放在几上。“伐柯和家契有吗?” 这是说媒人的介绍信,和家人的同意书,秦国的婚姻在进行合法登记前,需要审查这些东西。 不过,也不是非要不可。 若是结婚双方,非要强行登记结婚,只要成年了,也可以。 “有。” 张仲刚刚将木牌接过,那个女子犹豫了一下,突然轻声说道。“亭长,亭长可以给我们念念吗?” 张仲:? 看见张仲盯着她,女子很有些害怕,轻轻的移动了一步,躲在男子的身后,低声说道。“念念伐柯上的字,吾二人识不得。” “想.....想听一听。” 原来如此,结婚是大事,想听听祝福语也无可厚非。 张仲笑了笑,心中因为找不到线索的郁闷少去了很多,将木牌拿在手上,他嘴唇轻启,缓缓念到。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随着张仲念出,二人相互对视之间,让张仲很是吃了一口狗粮。 谁说相亲没有真爱,这不就是? 接下来就是查阅双方的户籍,看双方是不是三代以内的近亲,不是,则婚姻成立,是,则以通奸罪论处。 再之后,就是科普律法,张仲将杂律拿起,对着二人说道。“汝二人既然记婚,律法便须得尽知。” 两人点了点头,从怀中拿出一卷竹简,递给张仲。“有劳亭长了。” 张仲一边与其讲解结婚的律法,一边在竹简上写下律法条例,主要内容是,“夫暴其妻,缘由不论,髡为城旦,除奸不论。” 也就是说,丈夫不管基于何种原因,不能家暴妻子,不然剃去头发罚为城旦,通奸的,不在这类。 其次,双方要想离婚的话,需要两家人先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之后,再找亭长登记,不可以一时兴起,未经过父母调解就离婚。 并且,秦国是律法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的,丈夫若是在外有了别的女人,被妻子发现,可以报官,将游行示众,并黥为城旦。 女子也是一样。 由于秦国连年征战,国内男少而女多,所以,也是可以纳妾的,但必须经过原配夫人的同意,妻子不同意而强行纳妾的,有罪。 还有就是最重要的一条,出自王九年九月的新律令。“禁止淫佚,男女絜诚。夫为寄猳,杀之无罪,夫死再嫁,子不得母,倍死不贞。” 也就是说,男人与别的女人通奸,就像是跑到别人猪圈里的公猪,被妻子或者别人的丈夫当场抓住,可以不报官,直接打死奸夫**,无罪。 女方,也是一样。 这与之前的一条不一样,那一条是外养,这一条是捉奸,考虑到了人在愤怒之下,所做出的不理智的决定。 最后一条,“夫死再嫁,子不得母,”则是针对女子的。 丈夫死后,女子仍然可以再嫁,但不可以抛弃子女,让子女失去母亲,一旦抛弃,则是死罪。 律法写完之后,张仲顿时感觉,自己从后世来到秦国,心中大胆的想法,又少了一个。 “可曾听明白?” 二人将自己不太明白的地方再细问了一遍之后,才点了点头。“听明白了。” “拿去吧!” 将竹简和“结婚证”递给二人之后,张仲正准备起身,却看见二人站在原地,并没有离开,而是欲言又止。 “汝二人,还有何事?” “吾夫妻二人,有案要报。” 105,擅杀子 - 高武大秦 - 绾尤 “什么,杀子?” 张仲与旁听的葵对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讶。 这年头,偷盗者常见,就算是杀人的也不少,但杀自己亲生子女的,却着实少见。 毕竟,虎毒还不食子呢! “吾也不知道此事算不算案,若不算,还请亭长不要治桥与妻反坐。” 桥对于律法一知半解,根本不知道如果不算案,就不会有责任。 更不知道就算告错了,只要不是故意做的,都不会有处罚。 张仲也不去纠正,因为他需要自行判断是不是故意。 所以,他不置可否,只回了一句。“且先说吧!” “那是五日以前的事情了,当时,吾与妻刚刚成婚。”桥双眼放空,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缓缓开口。“因为成婚分家,便有许多东西需要置办,吾便从军隐里出发,前往坐隐里找木匠做些家具。” “因为,因为……”桥看了旁边站着的妻一眼,因为了两声,却说不出口。 急得葵一拍木几。“因为何事,还不快说?” 桥身躯一抖,被这个壮硕凶恶的汉子吓了一跳,急忙说道。“因为夜间劳累,着实疲乏,便打算找地方稍事歇息。” “夜间劳累?”张仲眼睛一眯,正要询问对方晚上做什么去了,却突然看见桥那娇妻的脸,刷的一下,红了个通透。 张仲:…… 所以说…… 你说的劳累,就是混合双打吗? 行吧! “之后呢?” “因为担心熟睡之下,身上钱财为人所盗,吾便寻了一颗大榕树,躺在主干上睡觉。” 张仲点了点头,并没有感到惊奇,因为,这是蜀中人的常规操作。 就连二十一世纪,农村也有不少人喜欢这样做, “木干坚硬,不甚舒服,吾睡了一两个时辰,就醒了过来,正要下树,却看见里中的监门,梁,正在树下挖土。” “吾本想招呼于他,却看见他旁边有一个卷好的草席。” “心中惊奇,便多看了一阵。” “哪成想,里面,竟然装着一个人。” 桥说,他当时害怕极了,也不敢出声,就躲在树上,看着里监门将卷在草席里那人埋在了土中。 他看得心惊胆战,直到梁走后,也不敢下来,直到傍晚妻来寻他,才从树上下来,并告知了妻自己的所见。 妻让他报官,但他不知道去乡上的路,并且因为亭长没有了,出门也需要里正和监门开的证明。 所以无法出行。 并且,害怕被里监门发现,他也不敢告诉别人。 一直等到张仲就任之后,让亭卒来里中巡视,他们才知道有了新的亭长。 也才敢借着记婚出来,并向张仲举报此事。 张仲想了一下这个案情的疑点,询问了一句。“汝看清所埋之人的面目了吗?” 桥摇了摇头,说自己没看见。 葵也跟着出了声。“那汝,何以知道,他杀的是自己的孩子?” “是,是我发现的。”之前因为害羞而躲在男子身后的女子,束,终于走了出来。 她脸上还有些羞红,但还是鼓起勇气说道。“良人近日皆忙于春耕,我因为体弱,做不得重活,便在里中舂米,因为心中有事,就多留意了些。” “发现监门家的孩子,已有多日未见,我不敢问,但听旁人言,是出远门了,时间刚好对上。” “所以,我与良人便怀疑,他是杀了自己的孩子。” “竟然杀子,如何下得去手的。”葵已有家室,生了一个女儿,听他弟弟每每打趣,那叫一个心疼得不得了。 是以,根本无法理解,做为父母,是怎么下得去手杀自己子女的。“若事情属实,让我逮到,定先抽他一顿。” “打个半死。” 束急忙辩解。“我与良人句句属实,绝无欺瞒。” 张仲点了点头,起身着甲,并示意葵去招呼亭卒。“汝等之言,吾已尽知。” “这便出发吧!” 事有轻重缓急,相比于高利贷,这样杀人的案子,绝对算得上大案要案了。 哪怕,对方杀的,是自己的孩子。 那也是比罚款二甲,更高上许多的黥为城旦。 “亭长。”张仲刚穿好甲胄,带好兵器出门,外面的亭卒就已经整顿好了队形。 张仲看了一眼这些亭卒,他们听说是去捉拿杀人的人,不但没有丝毫的害怕,反而跃跃欲试。 这跟张仲那日举石有关,自从他力举万斤以后,这些亭卒,对他可谓是敬若神明。 莫说是捉拿犯人,就算张仲此时带他们去战场,只要张仲一声令下,他们恐怕也能带头冲锋。 出发之前,张仲想了想,对着葵的弟弟盐说道。“汝带几个人守在亭上,若是有人报案,或者有别的事,便先记下来,等我回来处理。” “唯。” 军隐里离隐山亭所颇有些远,还要翻过一座不大不小的山丘,而那榕树就在山丘之上。 是以,众人花了大半个时辰的时间,才抵达了案发现场。 “就是这里。”桥指了指榕树下方的一小块空地。 随后,他抬起头,指了指大树的一截主干。“我当时,就躺在那里。” 张仲顺着桥的手指向上看了一眼,发现那个位置,从树下确实难以发觉。 “这里的土……”葵和柴都是老于农活的,只不过伸手戳了戳,就确定了地方没错。 “属实被人翻动过。” 张仲点了点头,退后一步,指着泥土。“来两个人,挖开它。” 随着锄头不断挥动,一张黄色的草席渐渐露了出来。 两名亭卒回头与张仲对视了一眼,得到他的肯定之后,方才再次挥动了锄头。 “轻些,不要毁了尸体。” “唯。” 当最后一点土被亭卒用手捧开,张仲才走上前去。 他看着金黄色的草席,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将其一点点揭开。 入目所见的,是一个年轻男子的脸,有些发肿,但还勉强能看出长相。 张仲正要开口,问身后的桥,却猛然听见一声惊呼。 他侧过头,只见桥和他的妻束,皆捂着嘴,脸上全是惊恐。 106,贼杀小男子 - 高武大秦 - 绾尤 “你说什么,这不是里监门家的孩子?” 随着桥和束再次开口,葵不由得大吃一惊。 他家中亲人有爵者甚多,也是懂得些律法的,所以,十分清楚这个案子,此时已经变化成什么样子了。 因为,擅杀子,虽然在后世性质恶劣,但在秦法当中,却属于家长执刑过重,不算什么大案。 与偷盗二百二十钱以上的罪名差不多。 但这具尸体,不是里监门家的儿子,那罪过就大了。 “颈上有伤。”张仲翻开尸体,将其检查了一遍,死者年纪约摸十三四岁左右,脖颈上有一道伤口,长三寸左右,割断了大动脉。“是致命伤,割断了大动脉,应当是死于失血过多。” 应该是死于失血过多。 并且,坑底和草席上,只有极少的凝固鲜血,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与桥所说基本吻合。 “坑中及草席上,也没有凝固的鲜血,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些现代化的名词让葵听得愣了愣,他手拿着刀笔和竹简,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亭长,那我该怎么写封诊?” “颈伤,长三寸一分,断主脉,坑席,皆无血迹,非死地。” “那我们现在怎么做?” “捉住他,不要让他跑了。” 留下两个人将死者背回亭上,张仲带着众人再次出发。 之前过来,走得虽然不算慢,但毕竟是已经发生的事情,自然也算不得多快。 但这次是前往捉人,是以,张仲很是见识了一把蜀中健儿爬坡上坎的速度。 他力道虽然远超这些民夫出身的亭卒,但行军,在此时,居然是最慢的。 要不是他身后还有一个束,恐怕都没脸见人了。 不过,就算这样,也还是没脸见人就是了。 因为,束的良人,那个十五岁的桥,都在张仲的身前。 难怪每临攻战,蜀人皆为先登,就这攀爬速度,在战场之上,不去爬云梯,当真是浪费人才。 还有,这些坑货,真的是一点也不尊重领导。 要是在后世,你敢这么做? 我就敢给你一双三十四码的鞋子。 翻过山坡,到了平地,张仲修炼功法的成效立马就显现了出来,他几个健步,就追上了头前的葵。 “诶,亭长追上来了?”葵看见与自己平齐的张仲不由得大吃一惊。 好嘛,这货果然是故意的。 张仲随手就是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肩上,直拍得葵龇牙咧嘴,揉了半天的肩膀。 他讪笑一声。“这不是案情紧急嘛。” 张仲懒得理会这个坑货,因为,军隐里就快到了。 军隐里虽然离隐山亭远些,但其地段,恐怕是诸多的里中,最好的了。 它处于一片被丘陵包裹在正中心的平地之上,旁边还有一条小河,就地势而言,极其类似于一个,被缩小了无数倍的成都平原。 当张仲到达这里的时候,一眼就看见最外面的一个,有着庭院和石砌围墙的院落。 而屋门口,还蹲坐着一个中年男人,他手捧着陶碗,正在吃饭。 束和桥指了指他。“那就是里监门。” “装作无事,与他交谈时,直接擒……” 张仲话还没说完,那里监门似乎就察觉到了什么,他抬起头,只一眼,就看见张仲和其身后的亭卒。 里监门先是一愣,随后将碗一扔,一个健步就翻越了围墙。 “抓住他。”张仲见得他如此动作,也顾不得多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而去。 冲到围墙时,张仲也懒得减缓速度,只将手中盾牌一举,挡在头顶,往前一撞。 只听轰的一声,那石质的围墙不过瞬息,就崩开一个大大的缺口。 “亭长为什么不直接跳过去?” 葵和亭卒们紧随其后,一个纵越,跳过了乱石围墙。 葵差点被乱石绊倒,闻言没好气的说到。“你问我,我问谁去?” 连续撞穿两道围墙之后,张仲看见了一个正在屋后筛米的妇人,那妇人一见他整个人不由得一惊,随后发出一声尖叫。 张仲懒得管她,一边向前追去,一边对着身后喊了一声。“捉其家室,贼人我亲自去追。” 军隐里地势平坦的好处自然很多,但坏处,在此时,也显现出来了。 那里监门虽然隔着老远就开始逃跑,并且奔跑之时,也尽了全力。 但与张仲之间的距离,不但没有拉远,反而越来越近。 眼见距离合适,张仲将手中盾牌一扔,百余斤的青铜盾带着强烈的呼啸,正中里监门前方的合抱大树。 大树砰的一声砸倒在里监门的身前,挡住了其去路,随之响起的,是张仲的声音。 “汝,若是再跑,吾便治你逃捕之罪,下一盾,就当砸在你的身……” 话还没说完,那里监门伸手抓起盾牌,一个纵身,就跃过了大树。 张仲:(??°??°??) 虽然被里监门这一套骚操作弄得十分无语,但张仲心中却是不急,以他的速度,这里监门在进入河道之前,必然会被他捉住。 在彼此之间还有十步不到时,里监门许是觉得逃不掉了,转过身,手持盾牌,朝着张仲直撞过来。 呵~ 在我面前用盾。 是谁让你如此膨胀的,河豚吗? 张仲懒得与他过招,抬腿就是一脚,正中盾面。 这一脚何其之重,以至于里监门,如同被重型汽车撞击一般,连人带盾,倒飞出去十数米,方才摔倒在地。 他还想反抗,怎奈双手骨折,一时间,挣扎了一番,却连爬都爬不起来。 张仲伸手捡起盾牌,右手拽住里监门的发髻,如拖死狗一样,将其拖回了军隐里。 一路上,碎石泥土将其衣服磨破,皮肤与地面摩擦,划出道道血痕。 里监门的哀嚎痛呼之声不绝于耳。 众亭卒将其家人绑好,围成一个半圆袖手旁观,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不妥。 因为,在秦国,爱幼不是美德,而是律法。 仅仅只是教唆未成年人犯法,就是“磔”(zhe)这样分裂身体的死刑。 贼杀未成年人,更是车裂。 拖到了地方,张仲将其扔在地上。“绑了。” “唯。” 107,疑点重重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亭长,这是为何啊?” 军隐里的里正刚刚走过来,才不过刚刚开口问了一句,就被葵一个箭步上去,按倒在地,随后绑了起来。 里正一脸惊恐,大叫到。“吾未曾行犯法之事,亭长这是为何?” “犯法与否,我说了不算。”张仲看着葵将其绑了起来,随后指挥亭卒去捉拿里典。 “里吏相保,汝自求多福吧!” 里正挣扎着跪坐起来,满脸慌张的问道。“那敢问亭长,里监门到底犯了何事啊?” “敢教汝知晓......” 有亭卒张口就要说话,却被张仲一句话斥了回去。“勿妄言。” 很快,里典也被亭卒捉拿了,同样的惊慌,同样的不知所措。 军隐里的民众们,则在里外的空地上围成一大圈。 他们看见自家里中的官吏被一网打尽,不由得窃窃私语。 但张仲不动声色细听其聊天,却都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迷茫。 将正在围观的人群扫视了一遍,张仲心中还是有些怀疑,会不会有别的知情者,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不至于为了一个案子,把全里的人都抓了。 那不是法吏,那是酷吏。 “亭长。”正要转身时,一位老人突然颤颤巍巍的走了上来,他躬身正要给张仲行礼,却被张仲拉住。 “老丈不用多礼,不过里监门犯了点事,里吏相保,与汝等无关。” “好,好~”老人这才放下心回去,里中人也在亭卒的驱赶下,各自散开。 随着里中人走远,张仲才看向梁家的房门,他需要进去寻找可能存在的凶器。 尽管他心中觉得,对方应该不会有那么傻,把凶器放在房间。 但事情要做就做完,说不得,就会有什么发现呢? 然而,张仲不过方一进门,就猛然一怔,因为,他看见了一个木架。 木架上悬挂着两把镰刀,左侧靠着一把长柄的伐木斧,最上方,却横放着一把……刀。 那刀呈牛耳状,薄刃,尖向上微微弯起,这外形张仲十分熟悉。 正是他以前,用来剖乡三老家黑狗的同款。 以黔首所能得到的这些常用武器来看,牛耳尖刀,大概是最有可能造成那道伤势的武器。 但,为何会来得如此简单? 放在最顶端,是怕我看不见吗? 张仲从来不把任何人当做智障,当初的抢功案,在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他也差点被人翻了案。 更何况,这几天前发生的,没有杀人目击者,没有脚印,找不到第一杀人现场的案子。 搜寻完毕之后,张仲再次深深的看了一眼那个木架,随后转过身。“带回去。” 来时走得飞快,回去时,却提不起速度。 因为身后拖着犯人缘故,加上里正,里典,以及里监门的家属,足足有五人之数。 是故,直到天黑时分,张仲等人才回到亭上。 将除了里监门外的其余人等,包括里监门的老母,一个六十几岁的老妇人,全都关进临时监狱之后。 张仲也顾不得喝碗热汤暖暖身子,就将里监门扔进了简屋,开始了审讯。 因为桥和束是举报人,不是自告人,所以,审讯流程,便不需要双方当场对峙。 而是由官吏出面,自行审讯。 不过刚进屋,那里监门就大喊冤枉,说自己没有犯罪。 “冤枉?” “冤枉你跑什么?”先张仲进去的葵一拍桌子,摊开硕大的巴掌就要上去抽他,却被张仲伸手拦住。 “叫什么?” “梁。” 秦国例行询问,倒是不需要问性别,而家住哪里张仲也知道。 所以,他在军隐里的户籍上找了找,找到了这个名字,随后,他双眼微眯。 因为户籍上赫然写着。“梁,广都县大柏里人,不更,屯长,庄王二年与韩战,使屯中士卒,杀韩黔首三,以冒首功。” “举,得,削爵四级,判黥面为鬼薪。” 指挥士卒杀平民冒功的事情,他都做得出来。 杀一个小男子,似乎也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但越是这样,张仲心中就越是怀疑。 身为屯长,有不更的爵位,还有杀良冒功的胆子,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这般简单的,就逃跑了。 并且,还将有可能是凶器的牛耳尖刀放在门口。 “五日前,十一月十四,丑时(三到五点),汝身在何处?” 梁脸上还有着凝固的鲜血,身上裸露出来的皮肤也伤痕遍布,他轻声呻吟了一阵之后,才有气无力的说道。 “在亡隐里。” 葵双目一瞪,大声呵斥到。“汝不好好待在军隐里中,去亡隐里作甚?” “吾妻家的弟弟成婚,吾去参加婚礼,喝了些酒,便多坐了些时候。” “到什么时候?” “卯时(五到七点)。” 张仲点了点头,让葵将自己和他所问的问题记下。 “期间你可有中途出去?” “未曾。” 说完,梁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向前膝行了两步,到了张仲的木几前方。 “亭长,我没杀人啊,冤枉啊!” 张仲双眼微微眯起,面无表情的说道。 “我何曾说过,抓你是因为杀人?” 梁微微一怔,随后垂下头,不再说话。 再之后,任凭张仲如何问话,梁都不发一言,一副沉默是金的样子。 葵将张仲之前询问的话语记下,再次用大手一拍桌面,对着不发一言的梁吼了一声。 “汝再不说话,吾便要用刑了。” 听得此言,梁吓了一跳,连忙向后倒爬,想要避开站起身的葵。 爬动中,他身体不稳,啪的一声栽倒在地,手臂撞到泥土,顿时发出一声惨叫。 好一会儿,他才再次直起身子,脸上全是冷汗。 被疼出来的。 张仲静静的看着,等他恢复过来,才问了最后一句。“那小男子的死地何在?” 梁仍旧不发一言,就像是摔哑了一般。 “不打你一顿,你就不知道你犯下的是什么案子。”葵勃然大怒,起身就要去拿木板。 张仲伸手抓住这个满脸暴躁,就算在他手上都还张牙舞爪的求盗,轻声说道。“勿刑。” “我非打死他不可。”葵还在咆哮,吓得梁连连后退,但他仍旧紧闭着口,一句话都不愿意说。 眼见对方确实不愿意开口,张仲也不再多问,只将葵的弟弟盐叫了进来,吩咐到。 “等你兄长将封诊和爰书(审讯记录)写好,明日里,就由你亲自带上。”张仲沉吟了一下,才接着说下去。“再带几个亭卒,将尸体和众疑犯一起,送往县上,交给狱曹处置。” “唯。” “将他押下去,单独关起来。” “唯。” “明日到了山下道上,雇个牛车。” “唯。” 深深的看了一眼沉默不语的梁,张仲转身出门,葵也收起了脸上凶恶的表情,跟着张仲走了出来。“亭长,不审了?” “不审了。” 其实,倒也不是张仲不想再继续审下去,而是因为,作为亭长,他的权限就只有这么大。 例行审讯也只是为了避免对方,在去县上的路途中,想到别的借口而已。 不过,这一点,目前是没有任何成效了。 至于刑讯,那不过只是葵吓唬对方的。 真正想要实施,除非有了完整的证据,还要对方在人证物证皆备的情况下,多次说谎才行。 而现在,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哪怕他嫌疑再大,那也只是嫌疑,还不是被定罪的犯人,是以,“刑不上无罪之人。” 而多次说谎之后,所施加的刑罚,也不是因为要他招供,而是因为另一个罪名。 “非所宜言罪”当中的言不直。” 这就是这个号称“暴秦”的国家,对于嫌疑人,人身权利的保护,也是记载在律法当中的。 不按律执行的话,为官五失等着你。 而这,正是为了避免下层官吏,滥用职权,形成冤假错案。 但这只是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更大的原因是,自从梁主动说起杀人案之后。 张仲心中那怀疑的感觉,更加的重了。 不多时,关好梁的盐走了过来,对张仲询问到。“亭长,其他人还要审吗?” 张仲点了点头。“你亲自去,审讯其他的犯人,主要是梁的家属。” “务必查出他儿子的下落。” “唯。”盐躬身行礼,转身去了临时监狱。 “葵。” “亭长。” 张仲看了一眼被盐带走,去监狱帮忙提审的亭卒,轻声说道。“与我写一封行文,交给你弟弟,不要让别人知道。” 108,神秘来客 - 高武大秦 - 绾尤 “今夜,就委屈汝二人在亭舍歇息了。” 桥和其妻束连连摇头,行礼应到。“亭长无须客气,吾夫妻二人,就是睡地上也无妨的。” “正是要睡地上。”葵闻得此言,兴冲冲的上来插了一句。“亭舍没床。” 桥:…… 束:…… “休要听他胡言。”张仲将葵赶开,示意亭卒们去把自己的床搬过去。 事实上,这会儿的亭舍还真的没床,连亭卒们的床都才做好一半,两人一张挤着睡,哪儿有多余的床去放在亭舍。 更何况,这鬼地方,哪里有行人会来住亭舍? “不必,不必。”桥连忙摆手,与其妻束对视一眼。“吾夫妻二人睡草垛就好。” 张仲也不与他们谦让,直接就拍板做了决定,毕竟,在红色旗帜插满大地之后,无论哪里的警察叔叔,都不会有让报案人睡地面的做法。 “那亭长?” “我睡地上就好。” 夫妻二人还想再说,张仲却岔开了话题。“汝二人,做为举证之人,此次将随求盗盐一起去县上。” 桥和束笑了笑。“应有之事。” “然.....”张仲看了一眼房外,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伸手不见五指。“必然会耽误汝二人垦荒。” 桥和束沉默了下来,他两刚刚分家,桥的父母,倒是给了桥一些不用开垦的薄田,但更多的,需要自行去开垦。 这一次去县上,对他们二人的影响确实很大。 张仲笑着拍了拍桥的肩膀。“汝等,是我为亭长以来,记婚的第一对夫妻,且送汝二人一件礼物。” 桥虽然不知道张仲送的是什么,但还是很快的反应过来,急忙说道。“使不得。” 张仲却不与他们客气,只取出一个契卷,用刀笔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刻了一小会儿,随后将其中的左半边递给他们。“等汝二人回来,可以持此契卷,找亭上领些粗粮。” 一阵谦让之后,桥拒绝不了张仲的力道,被其将契卷不由分说的塞进了怀中。 待得桥二人回了亭舍,葵才走了上来,他先是看了一眼亭舍关上的门,随后才若有所思的低声问道。“亭长是担心他们二人说了假话?” 张仲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转而说起了另一件事。“邮人还没回来?” “还没。” 正说着,苍老的亭父走出了房门,并对着张仲喊了一声。“亭长,饭食好了。” “好。”张仲应了一声,并吩咐亭父到。“给桥他们二人送些过去。” “狱中的犯人们,也与些粗粮,不要让他们饿死了。” “唯。” “食物定量,汝自己把握。” 亭父笑了笑,脸上全是傲然。“亭长放心吧,吾未曾私斗之前,可做了近十年的亭父,这些事情,绝对妥当。” .... 深夜,张仲突然被一声鸡鸣唤醒,他起身打开窗子,看了看天色,随后将剑挂在身上,小心的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以剑拄地,张仲一步步绕过亭舍门前的小山坡,山坡走完之后,张仲眼前一亮。 是字面意义上的眼前一亮,因为,他看见了其后的火把。 火焰的光芒下,屹立站着两个人,一个身材瘦小,穿着粗布麻衣,另一个身材魁梧,带着一个硕大的斗笠。 张仲见到二人,并没有任何惊讶,而是笑着对其中一人说道。“辛苦你来回奔波了。” 身材瘦小的邮人连连摆手,脸上全是兴奋。“亭长将如此重要的事情,交给步疾去办,步疾已十分荣幸,何谈劳苦?” 这叫步疾的人,正是张仲前几天派出去做事的邮人。 直到今天,他才回到隐山亭。 不等张仲开口,邮人就自怀中摸了摸,摸出一卷竹简,将其递给张仲。“除了亭长交代的事情之外,这次去县上,在回乡时,步疾还收到了一封新的行文。” “本应由乡上的邮人亲自送来,但他见我之后,便死活不愿意来了,是故,我便将其带了回来。” 张仲接过行文,也没有细看,只对着邮人旁边的健硕汉子行了一礼。“有劳君亲自来一趟。” “无妨。”那壮硕汉子连忙回礼,并笑着回应到。“事情繁杂,竹简说不清楚。” “理应来一趟才是。” 张仲正准备询问,却见壮硕汉子指了指他手上的竹简。“吾等的事情,稍后再说也不迟。” “亭长不妨先看看县上来的行文,或有重要之事。” “好。” 随着壮硕汉子走到远处回避,张仲才手持竹简开始打量,竹简是用绳子将其绑好的,绳子捆绑处还以薄竹片钉上,并且加上了封签。 显得十分慎重。 张仲看了一眼之后,并没有立即将其打开,而是抬头看了一眼一只手打着火把,另一只手却死死捂着眼睛的步疾。“汝捂着眼睛做什么?” 步疾尴尬的笑了笑,但手却并未放下。“乡上邮人说,在亭长观看行文时,需要回避。” “直到亭长宣布才可以知道。” “不然,犯法。” “步疾家贫,是以,不敢去看。” 这些,是行书律的规定吗? 当真是细致,张仲心中想着,随后将手中竹简缓缓打开,第一眼,他就看见了竹简上盖着的两个公章,一个来源于广都县令。 另一个,赫然来自于......蜀郡丞。 这竹简,竟然还加盖了蜀郡丞的公章? 张仲心中一惊,随后将其整个拉开。 随着字迹映入眼帘,张仲才发现,上面的内容不是普通的行文的形式,而是一个类似于上书和同意的文体。 “王十年十月中,牙门蛮王沙摩邪请附,言,蛮人修关中,渠成,内附为民。” 低下是单独的一行,上面只有短短的一个字。“准。” 再之后,才是蜀郡守的批注。“各县,乡,亭,暂止捕蛮。” 这竹简的内容并不多,但信息量颇大。 张仲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穿越者了,在蜀地生活这段时间,他深知蜀地秦人,和蛮人之间的仇恨有多深。 那几乎就是见秦就杀,见蛮就捕。 如此深仇大恨之下…… 居然请求内附? 109,质子以售 - 高武大秦 - 绾尤 “有劳足下深夜前来,仲之过也。” “不敢不敢。”带着斗笠的魁梧男子一边摘下自己头上的斗笠,一边笑着说道。“吾当感谢亭长才是。” 不等张仲再次回话,摘下斗笠的他,便深深对着张仲行了一礼。“黔首铮,见过亭长。” 客气了一阵之后,张仲直入正题。“吾此次邀足下前来,是为了重断足下蒙冤之案。” “足下何以教我?” 铮正是隐山亭的前任亭长,那个因为借贷强质案,而被刁民诬陷,受到削爵处罚的亭长。 张仲在破案进入困局时,想到了他,便让邮人去县上递交了行文,请求贼掾李炀帮忙调他过来。 原本张仲是打算让葵去的,但那邮人步疾,家中只有一老母尚在,打人也是因为别人欺负了自己母亲的缘故。 算得上是这刑徒遍布的隐山亭中,难得的清白人家。 尤其是,其人对张仲崇拜异常,几乎到了脑残粉的程度。 更兼山间疾走,速度远胜常人。 张仲索性便让他去了。 “教不敢当,铮只能将自己所知,尽数告知于亭长。” “愿闻其详。” 铮以手指轻扣几面,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这案子,我怀疑,不止我遇到的那么简单。” “哦?”铮的第一句话就挑起了张仲的兴趣。“此言何意?” “亭长见过佐戈氏了吗?” 张仲想起了那个面色苍白的老人,和他家那个十人敌的女子。“见过了。” “此里中钱财如何?” 就凭那几匹马,那也是价值不菲了,更何况,他们应该还有别的收入来源。“钱财甚丰。” “正是。”讲到旧事,铮明显有些感伤,但他很快平复了情绪。“质子不过罚两甲,以徙隐里之钱财,何至于诬我至此?” “足下的意思是?” “因我在查证之时,起了疑心。”铮身躯动了动,略微换了换姿势。“我怀疑,他们所质之子,已然并不在徙隐里。” “而是......” “被掠卖了。” 秦国是不禁止人口贩卖的,毕竟,这是一个郡县制与奴隶制并存的国家。 各个乡,县的市场上,都有专门的奴隶市场,甚至乡县官舍,还有官营的奴隶买卖场所。 那些奴隶头上挂着草绳,明码标价,甚至还不如半头牛的价格。 是的,你只需要花不到一头牛的价钱,就可以买到两个年轻的,不限性别的奴隶。 但张仲还是大吃了一惊,因为以上,只限于奴隶,黔首的子嗣却不再其内。 “买卖黔首之子?” “正是。”铮给了张仲肯定的答复,并加了一句。“应当还不止一两个。” “那些黔首,为何不报?” 铮长叹了一口气,随后缓缓说出了原因。“与人为质者,罚两甲,擅弃子以售者,与擅杀子同罪。” “他们,不是不想告,而是不敢告。” 张仲明白了铮的意思,就算只是罚两甲,以这些黔首的家境,也交不起罚款,必然会被罚为城旦。 而这些体会过城旦辛苦的隐官,对于服刑这件事,自然不会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更何况,他们还是两罪并罚。 剁去手脚指头都是轻的。 而做为始作俑者的佐戈氏,恐怕就是枭首或者车裂的死罪。 双方一拍即合,于是,狠狠坑了面前的前亭长一把。 “原来如此。”但对于铮的话,张仲也没有尽信,说不定,他只是因为怨恨故意将对方所为说得重了,所以,他又抛出了一个新的问题。 “那足下,当初为何不告?” “不敢而已。”铮面有愧色,但还是接着说了下去。“我没有充足的证据去证明,必然为对方所反。” “吾已被削爵,再反坐,便要黥面为城旦了。” 所以,你自己不敢,就在竹简里插了两根竹片来坑我? 眼见张仲眼神有了变化,铮似乎明白了什么,他急忙解释到。 “吾并非故意为之,只是当初在查证此案时,突然有徙隐里的人前来认罪,言到借贷强制乃是他所为。” 铮摇了摇头,将自己当时的情况详细的讲述出来。“吾怕惊动了掠卖之人,使得其有所准备,是以,不敢再细纠,只得匆匆结案。” “留待之后再细查。” “之后呢?” “嗨...”铮面上全是技不如人的怅然,和自身执法失败的抑郁。“哪知即便如此,也被佐戈氏察觉。” “以自首之人为刀,于堂上翻供,治了我一个不直之罪。” 以秦律的严整,他们是如何做的,才让这个积年老吏,载了大跟头? “如何翻供的?” “我自黔首及放贷之人手上得到的契据有假。” “吾一时不察。”铮面色黯然,但更多的,是对于自身无能的气愤。“被其以原契据为物证,全里之人尽皆作伪,是以,不能辩驳。” “乃累得报案之人,诬告反坐。” 铮再次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脸上全是愧疚和后悔,他低声说道。“此,吾之过也。” 原来如此。 有了这亭长在,只需要找出当时的举报人,木,这件案子,就可以重新审理了。 “木是何处之人?” “亡隐里人。” 张仲将户籍卷宗拿出,连问了几个名字,却都对不上。 “户籍非官吏不得查看,吾如今是黔首,便将所记,尽数告知于亭长,亭长再找找看。” 这是最好不过的办法。“善。” “木,亡隐里人,有女苔……” “且住。”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张仲立刻就打断了铮的话。“他还有个女儿,叫苔?” 铮愣了一下,随后微微抬头,仔细回想。“吾当没记错。” “他曾言,希望其女,如石上之苔,生而葱葱,四季不败。” 难怪查不到其户籍,秦国的户籍记录,是本着生者记,死者削的原则,死人在当地户籍上,就很难查到了。 “他已经死了。” 这却让铮很是震惊,他猛然起身,急切的问道。“如何死的?” “就在不久前,路遇蛮人劫道。” “吾亲眼所见。” 110,疑点愈多 - 高武大秦 - 绾尤 “汝等可以证实梁当日在亡隐里饮酒,申时才归?” 梁的妻弟与其妻,和三名宾客对视了一眼,方才开口。“可以证实。” “中途未曾出去?” 几人再次对视一眼,你一句我一句的说道。“确实如此。” “吾等在一起吃酒,难得相聚,便多聊了些时候。” “他酒兴发了,还打翻了碗,闹腾了一阵。” “确实未见出去。” “汝等,汝等说谎。”桥急的脸都红了,拉着张仲的衣袖,对着张仲急切的说道。“亭长,吾之言句句属实,那日吾所见,正是梁。” “绝然不会有错。” 葵闻得此言,上前一步,对着几名被询问的宾客大喝一声。“汝等当知作伪的下场。” “杀人的案子,汝等是想被斩去脚趾,戍边吗?” 众人一抖,好一会儿,才有人勉强的说道。“吾曾见他出去了一趟,许是去了溷(hun)轩。” “吾也见了。” “但很快就回来了。” 梁的妻弟也跟着说了一句。“乃是与吾同去的。” 张仲静静的看着他们话语反复,心中怀疑的感觉更多了,但此时,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查证其言语漏洞的事情,就交给狱橼去做吧! “将他们看好,不得使其相互勾连。” “唯。” 随后,张仲侧头,望向隐山亭左近的小路,那里,有着一个人,正跟随着亭卒,亦步亦趋的向着亭舍走来。 是亡隐里的里正。 他因为老了,脚步缓慢,是以现在才到。 而从他出现开始,附近也开始有了其他人,跟随着亭卒的脚步而来,皆是各里的里正或者监门。 “这小男子...”亡隐里里正走到尸体旁边,一边看,一边对着张仲摇头。“当不是吾亡隐里之人。” “汝此言当真?”葵身材高大,嗓门也好,喊这一声,吓得里正一个哆嗦。 他急忙上前两步,对着葵露出一个哭也似的难看笑容。“确不是亡隐里之人。” “言不直,可是犯法的。” 眼见葵还是不信,他顿了顿,小心翼翼的说道。“要不,老身再看看?” 张仲摇了摇头,示意对方退下,随后让人带坐隐里的里正过来。 很快,除了军隐里之外,坐,斗,盗,贼这几个里的所有里正,都观察完毕,皆说不是自己里中的小男子。 转过身,张仲看向他上次见过面的,徙隐里的里监门。“广,该你了。” 广点了点头,上前一步,细看了一小会儿,方才缓缓开口。“不是徙隐里之人,甚至,都不是关中人。” “哦?”张仲微眯双眼,七尺来高的身躯,在广宛如小巨人的身形覆盖下,气势却毫不逊色,他沉声说道。“何以见得。” “关中少男子粗犷,不及蜀中男儿秀美。”广就像没看见张仲的眼神一般,淡淡的答道。“更何况,关中徙来二百三十九户,吾没有一人不认识。” 两人对视许久,直到张仲身上的气势越来越盛,广才缓缓低下头去。“亭长若是不信,可携带户籍,前往里中点名,若有错漏,请斩吾头。” “退下吧!” 广脸色一变,手上一僵,随后躬身行礼。“唯。” 一个不是隐山亭的小男子,何以会出现在隐山亭中? 张仲看着众多里正离开的身影,心中的疑惑越来越浓重。 要知道隐山亭这地方,所处的位置,可谓是极其偏远了,离得最近的亭,爬山涉水,都需要一两个时辰才能到达。 一个小孩,哪儿来的胆量敢行走在野兽出没的山中? 不怕死吗? 并且,里监门及其家人,也拒不交代他家的小男子去了哪里。 张仲心生预感,或许,这个案件的突破口,就在里监门的孩子身上..... 不过,当务之急,是将这些疑犯和证人送往县上才是。 “盐,此去事关重大,汝须得小心行事。” 盐正了脸色,躬身行礼。“亭长放心便是。” 张仲点了点头,伸手拍了拍盐的肩膀。 在靠近他的肩膀的同时,将怀中的一物递到盐的手中。“与行文一起交,务必不要丢了,不然......” “亭长放心。”盐也不细看,直接将其揣进了怀中,并将甲胄的带子捆得死紧。“盐就算死了,东西也不会为旁人所得。” 我只是叫你不要弄丢了。 你这是说的哪里话,还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吗? “不必如此,若真事有不测,丢了就是。” 盐身躯一顿,满脸的纠结,一副想吐槽又吐不出来的样子。 “怎么了?” “亭长说不然?” “不然,就会颇有些麻烦。” 盐:...... 想了想,张仲又叮嘱了一句。“路上注意不要让他们互相串供,多留意其举止。” “唯。” 盐这次出发,足足点了五个亭卒,使田典和里正以木架抬起小男子的尸体之后,他便对着张仲告别了。 “一路小心。” “吾虽无亭长的勇力,但公士爵也是战场搏命来的。”盐轻笑了一声,随后拍了拍胸口。 “亭长且放宽心就是。” 目送盐带着众人越走越远,张仲心中的不安感越来越重,他总觉得,这个小男子的杀人案,与铮被陷害的案子,有着联系,但却找不到联系点。 “步疾。” 隔着老远的步疾,几个踏步就走到了张仲的身前。“亭长。” “有劳你去一趟乡上,持我的行文,借阅一下亡盗徙三里的户籍。” “步疾,必为亭长取来。” “快去快回。”张仲将木板写好,递给步疾的同时,严肃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吾有急用,务必尽快。” “亭长放心,便是犬奴,都不会比我跑得快。” 带着葵回了简屋,铮带着斗笠正坐在简屋的角落,他见得张仲进门,起身问道。“亭长可有发现?” “吾得先办小男子身死的案子。” “理应如此。” 眼见张仲不再说话,铮沉默了一会儿,提了一个建议。“不过,亭长或许可以,在军隐里中调查一番。” “或能于黔首处有所发现。” 111,因功使伪 - 高武大秦 - 绾尤 十一月二十日,申时初,广都县。 马不停蹄赶路的盐,擦了擦脸上的尘土,抬起头看向那高大的城门。 “求盗,我们到了。” “嗯。”盐点了点头,转过身看向躺在牛车上的尸体,以及坐在车上歇息的夫妻,还有跟在车后的一众疑犯,证人。 “二三子且先送他们去狱曹,我去买点东西。” 柴上前一步,轻声说道。“不如,我等在此等你?” 盐看了看牛车旁边的一众人等,犹豫了一小会儿,笑着说道。“好,就在此地等我回来。” “柴,看好他们,不得使其相互勾连。” “唯。” 不多时,盐提着一卷布匹走了回来,对着身后的疑犯们喊道。“汝等将入狱曹,若其言不实,须得不像亭长那般好说话了。” 军隐里里正连忙上前,高声说道。“吾冤枉啊。” “梁杀小男子的事情,吾一无所知,冤枉啊!” 随着他出声,里典也跟着喊了出来,他声泪俱下。“吾不过管些田亩收成,近日里垦荒甚多,吾早间出门,夜间才回,哪有时间知道里监门的事啊!” “求盗明察啊!” 盐不为所动,使亭卒拉车,自己紧随其后,朝着广都县狱曹走去。 “汝等,这是?” “吾是隐山亭求盗,盐,”盐自怀中摸了摸,将爰书和封诊取出,递给面前的甲士。“特来请狱橼断案。” “稍待。”甲士正色接过,转身入门。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甲士就回来了,他对着众人做了个请的手势。“汝等之事,狱橼已知,这便入内吧!” “唯。” . 第二日清晨,天刚刚亮起,盐就从床上醒来,他先是想了想昨晚回答的问题,之后才穿上甲胄出门,不过刚刚走出去,他就看见一名甲士。 “狱橼让我来叫你,准备开审了。” “有劳足下带路。” “无妨。” 入得厅堂,狱橼已高据堂上,两边的行伍亦甲胄齐整,配合玄黑色的主色调,让整个厅堂显得十分威严。 “汝等之案,吾已尽知。”狱橼正要继续说下去,却见一名甲士直入堂中。 “何事?” 甲士行礼之后,走到他的身前,对他耳语了几句。 狱橼点了点头,说道。“请。” 不一会儿,贼曹橼李炀就带着狱佐焕走了进来,他先是对着处于上方的狱橼行了一礼,才笑着说道。“吾来旁听一番,还望狱橼不要怪罪。” “贼橼与吾职责近似,旁听是应有之理。” 客气完这一句,狱橼也不多说,将双目一瞪,看向堂下的梁。“黔首桥,言汝埋小男子,可有话说。” 这次,桥不像在亭上那般沉默,他猛然跪下,大声喊道。“冤枉啊!” “吾并未埋过小男子。” “那日,吾于午时前往妻弟家中参加婚礼,难得有酒可以饮,便多喝了些。”秦国禁止群饮,但有大喜事却不再此类。“是以,有些醉了,就留在妻弟家中,申时方归。” “吾中途从未出去,又哪来的时间去埋小男子?” “何人可证?” “吾妻弟及宾客皆可。” 狱橼转头看向站在旁边的宾客,眼神凌厉。“他说的可是真的?” “是真的。” “吾等亲眼所见。” “一直在里中,直到申时,未曾出去过。” “吾等里中黔首,皆可以为证。” 狱橼点了点头,让身边的小吏将其记下,随后再次抬起头,看向跪在堂下的梁。“那日,见到隐山亭长,汝何以逃跑?” “只因...”梁犹豫了一小会儿,才低声回答到。“只因心中惧怕。” 狱橼双目一凝,大喝一声。“汝若是未曾犯法,何以如此惧怕?” “还不从实道来?” 梁低着头,缓缓讲述起那日遇到的事情。“我那日,申时回家,因酒醉,实在走不得路,倒在了草中。” “不一会儿,听见外面有人声,观望之下,乃是有人路盗,吾身躯乏力,便躲在道旁,未曾帮忙。” “按律,身为小吏,见遇盗而不帮忙,罚两甲,吾家中贫苦,交不出两甲,便要被罚去做城旦,直到交清罚款为止。” “吾不想再受城旦之刑,便想做亡人。” “亡人之罪更甚,汝舍轻而取重,何也?” 梁认命般的说道。“城旦太苦,亡人只要不被缉拿,就不会有罪。” “路盗几人?” “醉眼昏花,未曾看清,听声音至少三人。” “距汝多远?” “大约十步。” “可看清面目?” “未曾看清。” 待得小吏记载完毕,狱橼再次开口。“汝在亭上何以不说?” “吾说了。”梁膝行两步,急切的说道。“但是,隐山亭长他,他......” “他使求盗对我动用刑罚,欲让我招供杀人之罪。” “我不认此罪,他便使人笞我伤处。”梁抬起手,露出臂膀上有些发炎的伤势。“更不与我用药,不与吃食。” “说,说.....” 狱橼双眼缓缓合上一些,淡淡的问道。“说什么?” “说我不认罪,便要饿死我。” 狱橼面无表情,语气也并无波动。“何人可证?” “吾于房中叫喊甚是惨烈,里正等人,应当有所耳闻。” “吾等...”随着狱橼目光投过来,里典犹豫了一下,还是咬着牙说道。“吾确实听见惨叫,但并未见过亭长和求盗对他施刑。” “许是他自己碰到伤处,或者,故意如此也不一定。” 里正却猛然上前一步,大声喊道。“吾耳力较好,确听见求盗说要用刑,随后他便惨叫出声。” “还听见求盗葵,说要打死他。” 梁的母亲,那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也跟着出了声。“吾儿那日夜间叫得甚是凄惨,那求盗面相凶恶,一看就不是好吏。” “吾儿向来守法,怎可能行那杀人之事,还被屈打,那亭长恐怕是想要破案,见得吾儿害怕,便想以此结杀人之案,既破了案,又得了功劳。” “就连这举报人,怕是,怕是......” “怕是什么?” “怕是也为亭长以钱财所请,来作伪证的!!!” 112,无话可说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亭长,这边点清楚了,并未错漏。” “这边也是。” 张仲沉吟了一下,随后挥了挥手。“退下吧!” “唯。” 带着斗笠,站在张仲身边的铮愣了愣,轻声说道。“不该如此啊!” “当初我查借贷案时,曾查到里中有少男子失踪,何以.....” 张仲伸手将户籍展开,这是由步疾从乡上拿来的户籍,他曾与自己亭上所得到的户籍对照过,并未有任何区别。 但铮却说,于里中点名,或能查出是否有人减少。 是以,才有了张仲大清早来到亡隐里,进行点名这件事。 将手中的户籍合上,张仲看向亡隐里点过名的众人,这些人都是以张仲的办法,点一个站到旁边一个,决计不会有人作假应声。 但户籍上的名单却没有任何问题。 至少,人数上是对的。 “亭长,还有何事吗?”亡隐里的里正老人,颤颤巍巍的对着张仲问道。“若是无事,里中黔首还要垦荒地,耽搁不得呀......” “垦荒?” 张仲眉头一扬,心中豁然开朗,他发出一声长笑。“来人。” 众亭卒站成一排,高声应是。“在。” “将里中少男子,尽数集在一起。”张仲嘴角勾了勾,看着面前被他笑得不知所措的里正。 随后大手一挥,对着众亭卒吩咐到。 “使其里中少男子互聊,吾......” “要听听......” “这其中,有没有关中人。” . “狱橼明察啊!” 广都县,狱曹。 梁的母亲,和其妻子的高喊还在继续,狱橼点了点头,不置可否,转过头看向举报人桥。“汝可有话说。” “他说谎!” 桥急的满脸通红,对着高高在上的狱橼说道。“那日,我于树上亲眼得见,他在树下挖土掩埋小男子。” “以何物所挖?” “锄头。” “哈哈哈!”等到狱橼问完,梁发出一声大笑,跪地向前挪了挪。“因近日垦荒,吾家中并无锄头,皆在里正处,由其亲自保管。” “吾并未出借锄头与里监门。” “许是.....”桥年纪太轻,哪经过这样的诬陷,被里监门的大笑笑得有些害怕,怯怯的说道。“许是他自亡隐里借的。” “那更不可能。”亡隐里的里监门妻弟,猛然出列,对着狱橼说道。“吾等里中壮男子,最近受邀前往徙隐里为其垦地。” “道远难行,锄头,犁尽数都放在了徙隐里中。” “里中黔首,皆可以为证。” 盐站在堂上,眼见众人似要翻供,不由得上前一步,对着上方的狱橼说道。“吾有话说。” “从实道来。” 盐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梁,心中有些后悔当时没有跟着亭长追出去,一箭射死这个逃跑的家伙。“吾等自监门家中,发现了一口牛耳尖刀,其上有血迹残留。” “或是凶器。” “呈上来。” 很快,甲士带着刀走了上来,将其递给狱橼。 “此刀,可是你的。” 梁点了点头,爽快的承认到。“这刀确是我所有,宰杀犬奴所用。” 狱橼侧头,看向一旁旁听的狱验。“封诊结果如何?” “小男子颈上之伤,长三寸一分,深处一寸,浅处七分,断其血脉,的确是以牛耳尖刀所杀。” “其刀上血迹如何?” “其上血迹,为人血。” 狱橼点了点头,看向堂下的梁。“汝有何话说?” “哈哈哈。”梁再次大笑出声,脸上全是嘲讽,似乎是身上的绳索太紧,他轻轻挣了挣。“此刀上之血迹,确实是人血。” “但不是那小男子的。” “是何人的?” “是我的。” 他再次挣扎了一下,身躯向下俯了俯,开口说道。“吾肩背上有伤,乃是我妻以刀所伤。” “伤我之刀,正是此刀。” “解其衣。” 甲士上前,解开梁的绳索,并拉下他肩上的衣服,随后,对着上方的狱橼躬身抱拳。“梁背上确有伤势。” 狱验走下堂来,伸手拨弄了一下伤势之后,抓住刚刚结上的痂,用力一撕。 梁发出一声痛呼,趴到在地,不断呻吟。 狱验不为所动,使甲士将其按住,也不顾其鲜血淋漓,只以手拨开伤口,检验了一番。“深处三分,浅处两分。” “长两寸八分。” “是牛耳尖刀所为。” 随后他看了一眼站着的梁妻子,估摸了一下其身高。“汝如何伤的?” “是....”梁正要开口,却被甲士用力一按。“非是问汝。” “妄言,受笞。” 梁的妻子做了个劈砍的动作,随后低声说道。“那日,良人喝了酒,与我争吵,之后,便要转身拿棍,情急之下,我便....” “便不顾后果,扔了一刀。” “何以不洗?” “我.....我想让其记住教训。” 狱橼再使旁边佐吏记下,正准备开口询问之时,突然,桥的妻子束,在桥惊讶的眼神中跪倒在地。“民妇,民妇有话说。” 狱橼微微眯了眯眼,以手指敲了敲案面,缓缓出声。“有何话说?” “民妇....”束转头看向自己的丈夫,眼中猛然蓄满了泪水,好一会儿,她才认命般的开口。“民妇告丈夫桥,收受亭长之贿。” “作此杀人案之伪证。” 桥大惊失色,满脸的不可置信。“你.....你.......” 说出这些话之后,束也豁出去了,她抬起头,看向狱橼。“那日,吾丈夫报案,说见民掩尸,身影熟悉,却不知其人。” “亭长带着吾等去军隐里查询,却见得梁惊惧逃跑。” “亭长捉之。”束不再看桥,只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接着说了下去。“当日夜间,亭长与吾等二人商议,言道,他不过初上任,便遇死案,欲以此结之。” “更与了吾丈夫一张契卷,言道,我夫妻二人归来时,可去亭上,领些粮食,以为酬劳。” “吾夫妻二人,荒地尚未开垦完毕,得此粮食,心中贪图,便答应了下来。” “桥,汝有何话说?” 桥愣了好久,最后面如死灰,他垂下头。“吾......吾.....” “无话可说。” 113,契卷 - 高武大秦 - 绾尤 “将这些少男子带上。” 在听对方说完话之后,并没有发现关中人的张仲,不但没有失望,反而心中一定。 “再去盗隐里。” “唯。” 里正大惊失色,急忙上前一步,拉住张仲的手。“亭长,亭长.....” “里中未行犯法之事,如此,不合法啊!” “那吾....”张仲拉开里正的手,看向面面相觑的少男子。“便与你讲讲律令。” “凡亭上有命案,亭长有征调里民搜捕之能,如今.....” “本亭长,便要征调汝里中少年,尽搜捕之事。” “这.....这.....”里正一时语塞,面色苍白,却不知如何是好。 但紧接着,他楞了楞,然后惊呼出声。“亭长何以使人动手缚之?” 不绑起来,是让他们在自己发现问题的时候,动手杀官吗? 既然绑起来了,张仲也懒得再和他瞎比比。“吾怀疑,他们不是汝里中的少男子。” “他们父母皆在。”里正再次急行几步,慌张的说道。“此时正于徙隐里垦地,亭长让我如何交代呀。” “汝可是要拦我执法?” “不敢,不敢.....” “还不退下?” 里正呐呐退开,张仲看了他一眼,随后转头望向身边的求盗,葵。“你亲自去一趟斗隐里,尽征里中壮男子,发放亭上兵器。” “到盗隐里来见我。” “唯。” “亭长。” 张仲侧头,看向身边的步疾,只见他面色纠结,一副有话说,又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但说无妨。” “吾小时候,还不是蜀郡人,而是巴郡人。” 哦,重庆人? 火锅好吃。 张仲思维发散了一下,随后回过神来。 “尽管说便是。” 步疾转头看向众多少男子,轻轻叹了口气。“当时,各里中,总有人卖儿卖女,亭长可知为何?” “为何?” “不卖,一家皆死,卖,则一人或死,但全家皆活。” 这就是卖儿女的原因吗? 不过,这与执法无关。 步疾所说,尽管可怜,但却与“我娶不到老婆,我就去拐一个”是一样的道理。 违法就是违法,没有任何理由。 “对了。”张仲正准备走,却又突然转过头,看向里正。“有劳里正,去通知一声里典,监门,随我走一趟。” “吾等.....吾等.....” “怎么?”张仲嘴角轻轻勾起,伸出手按住里正的肩膀。 “里正是不愿意,还是说.....” “不敢?” ... “契卷何在?” 束脸上泪痕犹在,她再次抬起头,看向自己的良人,那个这些时日里对她极好,从未有过重话的男子。 但往日间笑容灿烂的脸,此时,却面色灰白,宛如将死。 她沉默了良久,低声说道。“在我良人身上。” “左右,取来。” “唯。” 甲士拉起桥的冬衣,桥满脸死寂,就这样跪坐在地,没有丝毫挣扎,任由甲士取出了放在怀中的契卷。 甲士似乎有些同情,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才起身将契卷递给了在堂上的狱橼。 狱橼看了一眼之后,对着束问了一句。“汝所言属实?” “句句属实。” 贼曹掾转过头,看向面如死灰的桥,微微犹豫了一下,还是询问到。“契卷,可是隐山亭长与你的?” 一阵沉默。 直到甲士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反应过来,猛然向前爬动两步,急声道。“是隐山亭长所赠,但.....” “吾只问你,是与不是?” “是。” 贼曹掾不再看他,而是将目光再次投向束。“契卷虽是隐山亭长所赠,但其上内容,可不能证实,此为隐山亭长,贿汝丈夫之拒。” 束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亭长他不愿落人口实,写的乃是证误垦荒,送粮于人,持卷可于隐山亭得粮十石。” “你,你不是不识字吗?”桥猛然抬头,看向刚刚新婚的妻,他声音沙哑,宛如铁刀摩擦石头。“如何,如何会识得契卷?” 束眼神更黯淡了些,声音也随之变得极低。“我若不识得契卷,不是平白与你一起违法?” 随后,她再次抬起头,向着狱橼陈情。“良人受钱作伪,我担心事败连坐,又不敢当场驳了隐山亭长,是以,到了此时,方敢辩解。” 狱橼不置可否,只淡淡的说了一句。 “这隐山亭长,做事倒是颇为周全。” 束眼睛一亮,跟着狱橼的话接了下去。“亭长既然要以此结案,当然不敢落人口实,但我不敢为从犯,是以,请狱橼明察。” 坐在右侧贼掾下方的狱佐,焕,突然站起身来,对着狱橼行礼之后,才开口说道。 “吾可否问证人一些问题。” “可。” 焕转过木案,走到束的身前。“汝说,亭长与你此卷,是为了贿汝良人?” “正是。” 焕接着问出了下一个问题。“汝当时,是见他亲手所写,还是有人代为转交?” “是见亭长亲手所写。” “此,汝亲眼所见?” “亲眼所见。” “中途,可有经过他人之手?” “未曾。” “也就是说,这枚契卷,未曾有丝毫作伪?” 束心中略有不安,但仔细想了想之后,还是肯定的回到到。“是,未曾有分毫作伪。” 焕转过身,看向上方的狱橼。“狱佐问完了。” 狱橼轻轻点了点头,随后看向坐在右侧的李炀。“贼掾,要不要看看此卷?” “吾便不看了。”李炀看了一眼下方,正在思索自己回答的束,笑着说道。“不过,隐山亭长,昨日间,使人带来另一半契卷。” “吾知道,还请贼掾与我一观。” 李炀站起身来,自怀中取出另一半契卷,递给身边的甲士。“此,应有之事。” 两枚契卷合在一起,狱橼面无表情的脸难得的笑了笑,随后,对着低下的束询问到。“汝可知另一契卷上,写的是什么?” 束心中的不安越来越浓重,但还是摇了摇头。“不知。” “不知,就对了。” “左右。”狱橼脸色一正,大喝一声。“将这作伪证的束,拉下去,严刑拷问。” 114,抽丝剥茧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亭长,查出来了。” 张仲站在巷道中,看了一眼面如死灰的里正,淡淡的问道。“说。” “里中并无关中人,但里中,总共缺少小男子小女子,足四十一人。” “四十一人!!!”张仲心中一惊,他想到了里中会缺少小男子,但没想到,会缺少这么多。 这可是一桩大案呐。 张仲沉默着,看向面前同样沉默的众多黔首,他们的脸上皆刺着字,更有甚者,连鼻子都没有。 从左到右,张仲将这些黔首的脸,仔细打量了一遍。 这些或凶恶,或老实,或狡猾的脸上,此时,表情大多一样。 惊慌,不安,恐惧,紧张。 情绪的过度的复杂,让他们脸上刺的字,都开始充血。 再将目光向下,张仲看向每个人身上所穿的,那破旧又单薄的芦苇冬衣。 穷,是原罪啊! 这样的黔首,借贷当是应有之事,因为,根本活不下去。 犯案刑徒,虽说是恢复了自由身,但他们所在的地方并不肥沃,口赋,税款,吃穿用度,都要花钱。 但最关键的还是,他们,特别能生。 这不是个例,在秦国,就张仲所见,像他家那样,只有三个孩子的,已经很少了,像他叔公家那样,只有两个孩子的,更是少之又少。 普遍都是四个以上。 这都是因为没有安全措施的缘故。 意外怀孕已经很惨了,但还有更惨的。 秦律明文规定,生下的孩子,只要不是先天残疾,或者长得稀奇古怪,都不可以杀死或者丢弃。 杀死婴儿的,与擅杀子同罪。 所以,家家户户的孩子都很多,小的时候,要养,养大了,还要娶妻,娶妻之后,还要分家。 缺钱的地方数不胜数。 “一颗贼人头颅,数十人为隶臣,十余家残破……” 张仲想起了那天,市场上,那颗圆滚滚的头颅。 想起了那些被罚为隶臣的亭卒。 那是他第一次见识秦国律法的威严。 而这次,事情还要大,两个里,接近三百户人,没有一个人,能置身事外。 如此,这一桩案子,还要继续追查下去吗? …… “民妇无罪....民妇无罪啊!” 广都县,束的挣扎辩解还在继续。 “无罪。”狱橼的脸,再次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他将两枚契卷递给甲士。“拿去给她看看。” 束看向契卷,只一眼,脸色瞬间变得灰白。 那契卷,左卷确实如她所说,但右卷上,却赫然写着。“案疑甚,举者有异,恐反,若反,以此为证。” “汝可有话说?” “民妇.....民妇......”束嘴唇动了动,一时想不出理由。 正在堂下的梁,见状不由得脸色一变,高声喊道。“许是那亭长,故意如此。” “狱堂之上,言语教唆,与互供同罪,重笞。” 但束终归还是听到了梁的言语教唆,她瞬间反应过来,急忙辩解。“民妇,民妇未曾见过亭长另一半契卷,恐是他怕我家良人受贿之后,不敢证实,故意如此。” 正在受刑的梁,听得此言不由得心中一定。 但紧接着,一根木棍带着风声,啪的一声就打在了他的腰部。 在一声声痛呼中,狱佐焕,再次站起身来,对着狱橼行礼开口。“吾可否再问案犯梁一些问题。” 狱掾点了点头。“庭上复议,应有之理。” 焕转过身,稍微站了一会儿之后,才对着堂下受完刑的梁询问到。“汝言求盗葵,对汝施刑?” “是。” “以何物所施?” “以木板笞我伤处。” “亭长是否在侧?” “是。” “可有出言阻止?” “未曾。” “可有一同施刑?” 梁犹豫了一下,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没有,只是求盗。” “汝说,隐山亭长,欲以刑罚治你杀人之罪。” “你熬住了刑,但他还是定了你的罪,对吗?” “是。” “亲口所说?” 梁沉默了瞬间,想了想自己此前的供词,咬了咬牙,愤恨的说道。“亲口所说。” “汝家贫?” “是。” “可点得院灯?” 梁愣了愣,似乎没想到焕会问这个问题,他犹豫了一下,才缓缓说道。“点不得。” “但点了火堆。” “汝当时醉酒?” “是,我那日醉酒,清晨才醒。” “如何回的家?” “天黑,摸索着回的。”想了想昨夜的回答,梁心中有些不放心,又加了一句。“当时见盗,被吓了一跳,酒醒了些许。” 焕没有理会他的亡羊补牢,而是继续问到。“当时,汝妻扔你一刀,距离几步?” “七步左右。” “汝昨夜曾说看见了?” “是,吾回头时,亲眼所见,距我约七步半。” 焕转过身,看向梁的妻。“汝情急之下,劈了梁一刀,相隔多远?” 梁的妻愣了一下,还是说道。“七步。” “劈完之后呢?” 妇人愣了愣,犹豫着说道。“我吓坏了,跑回了房中。” “昨夜你说,汝夫在院门口?” “是。” “堂门距大门几步?” “三步。” “汝距堂门四步?” “是。” “昨日夜间,你说家中点了火堆?” “是。” “火堆在正堂靠里?” “是。” 焕面色不变,看向还有些不知道问这些什么意思的梁。“汝醉酒,以昨夜里正里典所说,汝家宅院,大堂宽十五步,加院三步,靠里的火堆最低距你十步以上。” “天还未尽黑,汝尚看不清贼人,汝醉酒,背对着她,何以知道她相隔七步?” “我.....” 焕不等他回话,接着问道。“且,汝妻以刀扔之,出堂门,过院,至你肩背,当与你正对。” “火光尽挡,汝,是何以看清的?” “我....”梁怔了怔,突然急声道。“我是事后听我妻所说。” 转过身,他再看向梁的妻。“如上,背光之下,汝是何以看清他持棍的?” “我......”妇人结巴了一阵,随后双眼猛然一亮。“我据家中陈设断定的。” “姑且算你如此。”焕点了点头,接着又问出了一个抠细节的问题。“汝说,汝距堂门四步。” “据里典所说,汝家房门在正堂之侧。” “也就是说,你跑动之时,是跑向侧后方,是以……” “你转身时,他当能看清。” “你确实距离他七步半?” “这……”妇人心中感觉不妙,但又不得不答。“是。” “这也是你与他说的?” 妇人脸上有些冷汗,但还是嘴硬的答话到。“是。” 焕转过身,对着上方的狱曹抱拳行礼。“狱佐焕,复议完毕。” “很好。” “言不直,通供,言语教唆。” 狱掾将手再次往桌上一拍。“左右,上刑。” 115,法责众 - 高武大秦 - 绾尤 三百多户,加上背后放贷的徙隐里,足足五百多户人。 几乎两千人左右。 这何止是大案,简直可以震惊整个秦国。 破家灭门的亭长,自己当真要做? 但很快,他又坚定了下来,嘴上轻声念出。“若因犯法者众而不罚,必有人众而犯之。” 这个口子,不能开。 不止自己不能,这个国家也不能,开则失去了律法的威严。 必然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沉默了一会儿,张仲才再次开口。“将他们,全抓了。” “谁敢?”盗隐里的里监门,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此时,正手握着一把长长的鱼叉,他脸上全是绝望下带来的凶恶。“敢往前一步,我就刺死你。” 随着他这句话说出来,里中的壮男子,包括那些老弱妇孺,都伸手抓向旁边房屋门口用来烧火做饭的木柴。 更有甚者,还入了屋内,去寻找兵器。 看着下面人等的反应,张仲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些想笑。“汝等,欲杀官造反吗?” “是你逼我们的。”里监门脸上的绝望更加浓重,他知道他自己的罪行,也知道被抓进去之后,会怎么处理,是以,已经豁出去了。 张仲没有理他,而是看向那些受到其鼓动,而手持棍棒的黔首。“汝等当中,有的不过只是知情不报。” “这只是小罪,不过做上些许时候的城旦,便也好了。” 有人相互对望,似有所动。 张仲趁热打铁,一句不听,开启了嘴炮模式。“也有与人强质者,不过罚两甲,便是交不起罚,换为城旦,但亦不过一两年而已。” “但杀官,就是枭首的罪行。” “你说得轻松。”里典也躲在人群中以言语鼓动,其他人亦蠢蠢欲动。“若是为了城旦,我等就累死在城墙上了。” “杀官而反!”葵猛然向前,大喝一声。“是枭首的罪。” 汝等,想死吗?” “亡入山中,与蛮人为伍。”里监门大喝一声,随后持着鱼叉向前猛冲。“也比做城旦强。” “杀!!!” 然而,他冲得最快,回去得也最快。 张仲不过只是轻轻摇了摇头,一个小小助跑后,抬腿就是一脚,正中里监门的胸膛。 只听得一阵噼里啪啦的骨骼断裂声,这一脚,直将其整个胸膛都踹炸了,随着其倒飞回去,无数残碎骨骼带着血沫肉块,糊了身边的青壮们一脸。 这些不过小偷小摸犯罪的青壮,哪经得住这阵仗,顿时就是一惊,随后停下脚步,面面相觑。 张仲身后的求盗,亭卒,本来已尽皆拔剑,就要冲杀上去,但此时,却面色难看,想吐吐不出来。 张仲却丝毫不为所动,自从他在山间和花蛮白荼那一战中,踩碎了一个甲士的胸膛之后。 他就知道,以后,他踩炸别人胸口的时候,还多着呢。 “汝等,此时悔悟,吾便不治汝等犯官之罪。” 有人似乎心有犹豫,但还不等他放下武器,人群中就有人再次出声。“破家灭门的亭长,不顾吾等死活的狱橼。” “汝等还信吗?” 人群再次汹涌。 “他们就五个人。” “杀了他们。”里正的声音再次在人群中响起,随着前面两个壮汉率先动手,其他人亦双目一红,再次冲杀上来。 张仲叹了一口气,不再做思想工作,只一手将盾举起,另一只手随手抓住一个汉子的胳膊,将之一挥。 只听得一阵骨骼破碎的声音,随后,是一声凄厉的惨叫。 数名青壮,被张仲以肉身做的武器砸倒在地。 而那来被张仲抓住的汉子,更是在地上大声哀嚎。 他的脊椎,被反作用力生生砸断了。 并且,还在张仲手上,留下了一根被扯下来的胳膊。 随手将手中断掉的胳膊扔掉。 张仲将盾放在身前,合身一撞。 又是一阵噼里啪啦的骨骼脆响,和无数的惨叫声。 头顶一痛,有一根棍子敲在了他的头上,力道并不甚大。 张仲双目一瞪,那持棍的小男子,发出一声惊惧的叫声,将棍子一丢,砰的一声跪倒在地。 张仲也不管他,就要继续向前。 却听得铛的一声,他低头一看,胸口是一把伐木用的斧头,那斧头正中青铜甲胄。 若是我不穿青铜甲的话? “亭长,攻击官员之人,即时杀之,无罪啊!” …… 一声声凄厉的哀嚎在庭外响起,桥似乎想到了什么,死灰般的脸突然有了些颜色。 他膝行两步,对着狱掾慌忙说道。“狱掾……” “桥或知吾妻因何作伪。” “哦?”狱掾倒是没想到这个男子还能有别的线索,不由得探了探身。“从实说来。” “求狱掾先暂停刑罚,束……”桥咬了咬牙,还是忍不下心,求情到。“束身子弱,受不住刑……” 狱掾沉默了一下,转过头对着身边的甲士说道。“让对束行刑的人,轻些。” “唯。” 桥听见狱掾的话,脸色平静了些,他仔细想了想,才从头开始讲起。 “那时,我与束刚刚执柯,还未曾成婚,他父母曾言,要为她兄长说一门亲事。” “家中贫苦,希望我家能帮衬着些。” “家中二老东凑西凑,得了千钱,皆与了她家。” “但数日前,她父母又来找她,说家中无钱,打算借贷。” “借贷?”狱掾打断了桥。并询问了一句。“是去的乡舍?” 桥摇了摇头。“听妻回来与我商量,说是找关中人借的。” “就是去岁,自关中迁过来的那些人。” “他们,在隐山亭,做借贷事宜已有不断时日,亭上黔首皆有耳闻。” “关中人。”狱掾沉默了一下,侧头看向旁边的另一名狱佐。 对视之间,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讶。 “她父母,与关中人强质了?” 桥摇了摇头。“双方强质与否,我并不清楚。” “但我妻,平日里十分胆小,见虫鼠都十分害怕。” 他停顿了一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若非因父母之故,必不敢如此。” 116,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侧头,才发现步疾与几名亭卒已经冲了上来。 他们并排在一起,拦住了过道的同时,也为张仲挡下了攻来的木棍。 见得亭卒到来,张仲亦不再留手,将斧头往身前一拽,趁持斧男子身形不稳之际,一把握住了他的脖颈。 “饶命…饶命。”被抓住之后,男子终于冷静了下来,他伸手掰动张仲手指的同时,口中开始不断求饶。 别人都是拿木棍,你为什么要拿斧头? 张仲摇了摇头,手上一紧,咔嚓一声,捏断了他的脖子。 汉子荷荷了两声,双手一垂,死了个通透。 张仲也难得丢弃尸体,随手将其当做盾牌,往前一推。 随后他将盾牌换到右手,或挡或拍,拳脚亦不停歇。 很快,就将直面他的黔首,尽数击倒在地。 巷道并不甚宽,后面的黔首,见到前面的惨状,顿时一窒。 眼见人群有停歇下来的趋势,里正再次在人群中进行怂恿。“动手已经是死罪,谁也跑不掉。” 似乎是怕张仲辩解,他没有多说,紧接着喊到。 “他力竭了。” “杀了他。” “我等数百人,杀了他。” 不等人群再次冲杀上来,张仲便将手中盾牌往路边一扔,随着呼啸的风声,位于旁边房屋门口的大树应声而倒。 砰! 褪尽了树叶,合抱粗细的大树倒在地上,砸翻了旁边的围墙,将人群与亭卒们,完全分割开来。 “吾张仲。”张仲不等人群跃过大树,便拔出腰间长剑,一剑斩断了大树的树梢。 随后,他伸出两只大手,抱住了粗糙的树干,将其奋力一舞。“数十人敌。” 人群四散开来的同时,响起了房屋被击毁的声音。 “尔等,再有上前一步者,死!!!” 红了眼睛的黔首们,终于冷静了下来。 他们急忙后退,眼神中带着惊惧和惶恐。 退得远了些,他们才再次望向那怀抱大树,将其当做兵器的甲士。 “若非汝等,罪不至死。”张仲将大树立起,一只手抱住,缓缓开口。“刚刚,砸的,就不是屋子,而是人群。” 眼见没人再敢开口,张仲平息了一下过快的心跳,接着说了下去。“吾本可,以袭官之罪,尽杀尔等。” “然则不杀,是因为汝等受人挑唆,本身并无太多过错。” “汝等忘了当初吗?” “是谁破家灭门,将汝等尽数罚为刑徒?” “城旦的苦,二三子还受得不够吗?” 里正的声音仍旧在不断响起,声嘶力竭,极尽紧张惶恐之势。 但道中黔首,却再无一人胆敢冲上来。 不过,他们也没有散去,手中的兵器也依旧紧握。 就这般站在道上,面面相觑。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张仲心中大定,随后,他推开了步疾拉他的手,将长剑还鞘,单手放在剑柄之上,一步步走向人群。 随着他的走动,人群开始缓缓退步,直面张仲的壮男子,更是吞了吞唾沫,将手中的兵器不断握紧。 很快,张仲走到了他的面前。 男子身量颇高,足有七尺六七寸的样子,比张仲还要高出半个头。 但此时,四目相对之下,男子看张仲的眼神,却仿佛见到了食人猛兽一样。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脸上的汗水越来越多,握在手中的木棍也开始打滑。 张仲双目一瞪,大喝一声。“还不让开?” 哐! 木棍掉在地上,男子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脚.....脚软了。” ..... 当束再次被拖入庭上时,她以前纤细的五指,已然破裂,并渗出了大量的鲜血,身上,和嘴角,亦全是受责之后留下的血迹。 桥眼眶一红,挪动了一下身躯,就要迎上去问问。 但很快,他又停住了,只蠕动了几下嘴唇,但最终,却什么也没说。 狱橼将一切看在眼里,心中微微叹了口气,但面上表情不变,只淡淡的问道。“可有想要说的?” 束缓缓抬头,她平日里,那张明媚姣好的脸,此时苍白异常,更遍布泪痕无数。 这让不远处的桥,再也忍不住眼眶中的泪水,他哽咽着,说出了刚刚未曾说出口的话。 “束,你就招了吧!” 束以肘拄地,好一会儿才直起身子,她舔了舔唇,一股铁锈的味道渗入口腔。“民妇,民妇.....” 狱橼本当等她说完,再决定要不要再次施刑,但此时,他看着堂下的夫妻,却心中一软,不由得加了一句。 “汝作伪之事,已经断下,若不想再次受刑,开口之前,定要想好。” 桥眼中心痛和焦急更浓,他急忙膝行几步,到了束的身前。 犹豫了好一会儿,他最终伸出手,轻轻的放在了她的肩上,在束回过头时,桥嘴唇颤抖,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我方才问过啦。” “我若是不追究你诬告的过错,作伪证不过髡为城旦,交两甲的罚款,是可以赎去的。” “我去找父母帮忙,再去乡舍找三老借贷一些,当能凑齐。” “日后.....”桥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再次笑了笑。“日后,我便不呆在家中了,去县上做力夫,听甲士说,能有十五钱一天。” “一年半载,也就还上了。” 束怔怔的看着自己的良人,愣愣的听着他的讲述,好一会儿,才伸出手摸向那张熟悉的脸。“你怪我吗?” 桥摇了摇头,同时伸手握住了那只纤细的手腕。“不怪你。” 束扑入了桥的怀中,开始嚎啕大哭。 “狱橼。”有甲士动了动,小声的叫了一下审案的狱橼,似乎想要做些什么。 “让他们夫妇.....”狱掾沉默了一下,挥了挥手。“抱一会儿吧!” “唯。”甲士退后,站回了原位,和狱橼,狱佐,以及两旁站立的众多甲士一样,只目不转睛的盯着,防止突发变故,但再未曾出声。 良久,束才从桥的肩上直起身子,她转过身,不断向前膝行,声音带着哭腔,对着堂上的狱橼喊到。“民妇,民妇.....” “招了。” 117 - 高武大秦 - 绾尤 “你的脚,也软了吗?” 跪在地上的老人身躯颤抖,好一会儿才勉强出声。“是...是....是软了。” 张仲就这般看着老者,直看得他脸色苍白,汗水湿透发髻。 这人,正是盗隐里的里正,于人群中不断蛊惑的罪魁祸首。 想到这老人此前所做的事,张仲也懒得再说话,只一手抓住他头上的发髻,转身一拽。 如同拖死狗一样,将这百余斤的老人拖拽着,朝亭卒走了过去。 巷道间的人群,那些手持着木棍壮年,却丝毫不敢动弹,只以目光注视着张仲,看着他将自己的里正拖拽着,走出人群。 “亭长,你们没事吧。”刚刚走到亭卒的身边,张仲还没有将里正放下,就听见一声大喊。 是葵破锣也似的大嗓门。 随着亭卒们如释重负的低语,同时安下的,还有张仲的心。 尽管他被围堵之时,奋力鏖战,并摆出了一副,视这数百黔首如无物的样子。 但其实,他只是“看似稳如老狗。”内心之中,慌得一批。 没错,他是可以用“贼杀官”的罪名,将这些黔首一个不剩,全杀了。 并且,不会受到丝毫的惩罚。 但这虽然是合乎律法的,也是执法者理论上应该做的。 却仅仅只是理论,在秦国,并没有人真的愿意这么去做,就连高高在上的大秦帝国之主…… 秦王嬴政,也是一样。 他在去岁被人围攻蕲年宫,那是造反,袭杀帝国之主的罪名,若真要细纠,从者尽杀其三族也不为过。 就像后世明太祖,杀蓝玉一样,牵连一万五千余人,尽数人头落地,于律法而言,这也不算违反。 但他没有,他只是将围攻的从属士卒,判了个从反的罪名,罚了个“徙千里”的刑,将之丢到蜀郡偏远之地,眼不见心不烦而已。 是以,秦国确实是没有法不责众这种说法,但对于只是从犯的人,却又并不以重罪论。 帝国之主尚且如此。 张仲一介亭长,于理不可。 更何况,这些人同样有家有室,都是有血有肉的秦人,非战场之上,张仲又如何狠得下心,将这数百人尽数杀死? “说灭你全家,就不会留下一只壁虎。” 这样的事情,张仲是真心做不到。 红旗下成长起来的,只要不是有反社会心态的,恐怕,也没有人能做得到。 葵的声音响起不久,百余青壮就手持兵器从丘陵处奔跑出来。 他们的兵器不甚齐整,有持着秦军制式兵器的,也有带着伐木斧头的。 更有甚者,手上拿着的,竟然是菜刀。 因为长时间的奔跑,他们脸上全是汗水,浸透了发髻和胡须。 更因为穿着的差异,看起来,就像是一群乌合之众。 但他们的脸色,却极其严肃,慨然。 宛如即将步入战场的士兵。 很快,百余人就走到了张仲的身前。 他们躬身下拜,并大声呼喊,声震云霄。 “愿为亭长前驱,诛杀暴民。” 随着呼喝声起,盗隐里一百多户人家,无论男女老幼,皆丢下了手中的兵器。 他们匍匐在地,跪成了一大片。 “吾等,乞饶……” ..... “那是十日之前了。”束强忍着手上的疼痛,紧紧抓住跟过来的桥,一点也舍不得放开。“我父母来找我要钱。” “说兄长想要执柯成婚,须得,须得有间的好的房子。” “问我家中,有没有余钱。” 束侧头看了一眼身边的良人,将另一只手也放在了他的手中。“我与良人商量,良人将买家具的钱与了我。” “然后,自己去伐木,打算请人做工。” “这样……”束看了一眼身边的桥,眼眶又是一红。“这样,就能少花很多钱,只是家具不好看罢了。” 听到这里,桥亦低声说道。“不好看也没什么要紧,不妨事的,不妨事的。” 这本无关于案情,但高据上方的狱橼,和左右旁听的贼掾和狱佐,皆并没有出声打断,甚至,还听得很是认真。 “就在七天前,良人伐木完毕,准备去请人来做些家具。”束声音很轻,似乎在回忆,声音中,却带着些担忧。“但却直到傍晚都未曾归来。” “我放心不下,怕他遇到危险,便出去寻他。” “我呼喊了一阵,他便惶恐的从树上跳了下来。” “我也因此,知道了梁的事情。” 随着事情进入正题,堂上的狱橼不由得正了脸色,左右的狱佐,也将手中的笔紧紧握住,时刻打算做下记录。 “我与良人商议之后,就打算报官。” “但亭上,当时并无亭长,乡上的路我们也不熟悉,出门也需要监门的证实。” “是故,难以成行。” 狱掾手指扣了扣桌面,似乎心有所动,但他只是以笔在竹简上写了几笔,并没有出言打断。 “而我,那日也发现了梁家中的小男子不见了。” “是以,有些怀疑,其是擅杀子嗣。” 说到这里,束却停了下来,堂上的官吏们也不催促,只静静的等着。 良久,束才再次开口。 “但第二日,良人出去垦地,我却遇到了梁,他带着我的父母一起来的。” 说完这句话的束,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脸上的神情略有些惊慌,但还是接着说了下去。 “他的手中,还携带着借贷的契卷,说有要事,要找我商议。” “我与他并无交集,除了当日我良人所见之事。” 束的呼吸变得急促,声音中带着浓浓的恐惧。 一旁的桥,也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背部。 “我心下惶恐,又怕被其发现端倪,且父母在远处看着我们,是以,不敢拒绝。” “他告诉我,他手中的契卷,是我父母找他借的钱。” “足足三千。” 束将手再次握紧了些,似乎身边的人,可以让她安心。 “他还告诉我。” “他埋葬小男子的事情,是故意让我家良人看见的。” “我良人在树上睡觉,他于树下等待。” “直到……” “挖坑将其吵醒。” 今天差点赶不及,吓死 118,伪证始末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亭长当真是勇武绝人,那么大,那么大的树……”步疾比了一个超级环抱的姿势,口中啧啧有声。“嘿呀!!!” “你们是不知道,当时,盗隐里几百号人,全都吓傻了。” 步疾站在人群前方,手上连比带划,激动的说道。“亭长就吼了一声,敢有上前一步者,死。” “几百号人呐。” “没有一个人刚上前一步。” 众人皆惊呼出声,言语中很是抱怨自己不在现场,没有见识到张仲的威风。 就连张仲的求盗,葵,也是一样。 得,真养了一群脑残粉了。 不过也好。 “把他们绑起来。” “唯。” 随着张仲令下,斗隐里百多青壮散开,开始动手,将盗隐里的人尽数绑起来。 几百号人,没有一个人动手反抗,全部低垂着头,老老实实的让斗隐里的青壮将他们绑好,并以一根绳子连接起来。 “不要抓我父亲,不要抓我父亲。” “我求求你们了。” “不要抓他…” 有孩童的哭声在不远处响起,张仲没有抬头,只将手中捆里正的绳子,拉得更紧了些。 其实,类似这样的哭声,在这不到半个时辰,已经响起了很多次。 大到十三四岁,即将成年的少男少女。 小到两三岁,牙牙学语的孩童。 无不如此。 张仲的心,也从一开始的不忍,变成了现在的麻木。 他很清楚,只要他还在在秦国,只要他还没有脱下这一身甲胄,这样的事情,永远都不会断。 更不会少。 此时,不过只是捉拿,再往后,就须得杀人。 杀掉老人的儿子,女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再用他的首级,染红自己头上的冠带。 律法无情,战争无情。 张仲改变不了世界,就只能改变自己。 让他自己,去适应这个时代。 葵呼喝青壮们将绑住的人群聚集起来,随后过来请示张仲。“亭长。” “说。” “我们现在怎么办?” 现在,张仲脑海中念头一动,浮现出一个想法。 那想法带着沈某人与众不同的声线,在他脑海中响起。“摊牌了。” 摇了摇头,将脑海中奇怪的声音甩开,张仲将里正提起,朝着旁边还剩下唯一一间的房屋走去。 “当然是,先问问这个盗隐里的里正。” “到底…” “哪儿来的胆子杀官造反?” …… 不是受人买通。 而是一开始,就有预谋的诬陷? 狱掾与贼掾对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这样的案子,他们为官生涯中,并不是没有见过,但他们奇怪的是,为何要针对隐山亭。 上一任亭长,因为为官不直,被处罚,就已经让县上有所疑虑。 但也只是疑虑,而这次的亭长,不过刚刚上任,就以杀人案来诬陷。 这是生怕张仲不死吗? 但何至于此? 束还在继续讲述。“我心中恐惧,本以为他要杀我灭口。” “但没想到,他竟然让我奉劝良人,去告他。” “并且,他还告知于我,新的隐山亭长,已经上任了。” 砰! 两名甲士走了进来,仿佛扔破布一般,在堂上丢下了一个人。 正是之前还以言语教唆束作伪证的梁。 束看了一眼对方身上受刑的痕迹,身躯不自觉一抖,急忙说道。“但他却以契卷威胁于我。” “言到,我若不从,便要将我父母拉去受城旦的刑。” 梁直起身子,大声喊到。“这是假话,我从未威胁过她。” “非问而言,咆哮律堂,笞之。” 甲士面无表情的将其按倒在地,手持木板,狠狠打下。 随着一声声哀嚎,束的声音再次响起。“更言到,我良人若是不告,他便要使人杀了我们,以此灭口。” 桥这才知道自己妻子作伪证,差点将他送进监狱的始末,不由得恨恨的望了一眼里监门。 “我十分恐惧,跪在地上求他不要如此。” “但没想到,他话锋一转,给了我一个解决的办法。” 狱掾再次将目光投向堂下的束,轻声问道。“是何办法?” “他说,让我不要告知良人。”梁受笞说不话来,只以眼神狠狠的盯着束,那眼神十分凶恶,仿佛要将她吃掉一般。 束被他看得有些害怕,略微停顿了一下,才小心翼翼的说道。“狱橼可否将梁带下去,民妇,有些害怕。” “可。” “束,你全家,皆不得好死.....”梁脸上全是绝望之下带来的狠厉,他声音极轻,仿佛来自恶鬼的呢喃。“不得好死!!!” 说完之后,他突然哈哈大笑。“查吧,查吧!” “本来,不过只是死隐山亭长一个而已。” “你们若要查,那就查吧,哈哈哈哈~” “只要你们敢查,有一个算一个,没人能活下来,皆不得好死!!!” 狱橼没有将这话当做胡言乱语,而是将手往案上一拍,大声喝到。“汝,从实道来,可少受些重刑。” 梁却并不回答,只是在口中不断喊着,不得好死,皆不得好死。 喊了一小会儿,却不再喊了。 坐在几旁的狱验脸色一变,走下堂去,伸手拉开他的眼睑,仔细观察了一阵之后,突然叹了一口气。 “不用审他了,这案犯,已经疯了。 “如何疯的?” 狱验一边掰开梁的嘴巴,一边回答到。“稍待些时候,我查验一番。” “东西拿来。” 侍立在狱掾身边的甲士,转身走向屏风背后。 很快,就抱着一个箱子走到了狱验的身边。 一刻钟后,狱验将手中的工具放进箱子,摇了摇头。“查不出来。” “但据我揣测,恐是服用过异毒,具体什么毒还不知道,但功效……” 狱验再次检查了一下,仍旧毫无所得。 “平日无事,受刑过重,血液运行过快,则疯。” 说完之后,狱验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说道。“也有可能,是他承刑不过,因此,疯了。” 束脸上恐惧之色更浓,手上一紧,将桥的手捏的更重了些。 看着束表情的变化,狱掾心中一惊,急忙出声。 “汝也受过此毒?” 119,水落石出 - 高武大秦 - 绾尤 束脸色苍白,目光不断在梁的身上打量,越看越恐惧。 几乎就说不出话来。 桥将她的双手紧握,轻声说道。“有狱验在,当会有办法的。” “是,那日间他曾与我一株草药。看着我将其吞下。” 狱验急忙探出手,抓住束的手腕,探寻一阵之后。“没有异常。” “许是此毒稀有,我确实查不出来。” 狱掾心中有些后怕,若是当时,他未曾同情这对夫妻。 此时,堂上便疯了两人了。 站在角落的盐也是心中一惊,他想起了之前在亭上,这里监门一句话不说,却又摆出一副害怕受刑的样子。 恐怕当时,就想让自己的兄长施刑,让他发疯,将这个诬陷的案子,做成真正的死案。 如果狱曹没有发现疑点,张仲和隐山亭的求盗葵,以及他自己,都要落罪。 并且,还不会轻。 若是狱掾审问出案件的疑点,怀疑束做伪证,那也没关系。 因为,他必然会施刑。 皆是,再疯一个。 只要梁的妻乞鞠,满堂上下,诸位官员,一个都脱不了干系。 很明显,狱掾也想到了这一点,他对着身边的甲士耳语了几句。 之后,才再次转过身,正对着束。“继续说下去。” 束平息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才接着开口。“等到良人告他时,我便在狱曹翻供。” “治隐山亭长为官不直,屈打成招之罪。” “诬告可是犯法的事情。”狱掾想了想,问出了一个疑点。“汝识得字,当有所了解才是。” “起初,我也是这般回答他的。” 束仔细回想了一下,将当时发生的事情详细描述了出来。 “他却笑着告诉我,说我良人不过只是作伪证。” “隐山亭长或许死罪难逃,他却至多就罚两甲,届时,他可以借钱与我,让我赎他出来。” “万无一失。” “所以....”狱橼知晓了作伪的始末,心中其他的疑惑虽然多,却也只是点了点头。 “你答应了。” “是,我答应了。” “他可曾说过,为何要诬陷隐山亭长?” 束摇了摇头。“未曾说过。” 狱掾想到了张仲曾想到的问题。“他家少男子,去了哪里,汝知道吗?” “梁是监门,他家人要出去,没有人能知道去了哪里。” …… “不要打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扑倒在了里正的身上,用娇小的身躯,挡住葵挥下的木板。 她抬起头,满脸的泪水,对着葵低声哀求。 “求盗,求你不要打了。” “你再打,我公就死了。” 葵手上一僵,侧身看向跪坐在木几前方,正在泡茶的张仲。“亭长.....” “拉开她。” “唯。” “来人。”葵高喊一声,随着两名青壮走进来,他低声喝到。“拉开她。” “不要,不要.....”小女孩一阵挣扎,双手死死抱住里正的胳膊。“不要打了....” 亭卒们有些不忍心,就这样僵着手,看向张仲。 “你若拒不交代。”张仲端起手中的茶碗喝了一口,随后,才侧头看向受到笞刑,满身鲜血的里正。“汝家年幼孩童,便要被罚为隶臣了。” “于我而言,案子到此时,已是大功一件。”张仲站起身,将手中的茶饮了一口,淡淡的说道。“后续能不能查清楚,并无太多影响。” “但她不同。”张仲将陶碗放下,蹲下身,看向被抓住双手的小女孩。“汝家幼女,年不过八岁,无人教导,识不得字。” “身为女孩,没有勇力,得不到首级。” “这辈子,也别想摆脱奴籍了。” “你若从实交代,我便以自报官论,她当可摆脱此罪。” 里正仍旧不说话,只低声呻吟。 张仲也不理会他,只将小女孩的脸用手捏住,细细打量了一番。 “小孩子生得标志,与人为奴,恐怕委屈不小。” “汝便这般忍心?” 里正仍旧不说话,似乎这样的事情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 “这女孩的父母呢?”张仲转过头,看向身边的葵。 葵犹豫了一下,低下头靠近张仲的耳朵,轻声说道。“她父亲兄长,皆被亭长杀了。” 张仲:....... 算了,算了,难得想演个反派,还演不好,我还有什么用? 砰,一声巨响,张仲回头,看见柴这个大高个正捂着额头蹲在地上。 “怎么了?” “撞到头了。” “.........” “汝这般急着跑过来,可是亡隐里里正,有什么交代?” “是,他说少男少女,确实被掠卖了。” 张仲看了一眼还在呻吟的盗隐里里正。 “卖去了哪里?” “不知道。” 张仲一把拉起还在捂着头的柴,将其带出门,小声问道。“那些黔首呢,有什么话说?” “都与他们描述过小男子的长相,却没有一个人认识。” 说完以后,柴犹豫了一下,再次开口。“不过.....” “不过什么?” “有人交代,说质押的小男子小女子,都是关中人骑马亲自来带走的。” 关中人。 买卖人口的利润到底有多大,才会让这些不缺钱的人,做出这样的事情? 不等张仲问话,柴便再次说出了一个消息。 “还有……” “还有什么?” “他们说以前,山中时有外来人。” “其中,很有些被关中人捕捉的,可能也被掠卖了。” “以至于最近一月,再难见到。” 张仲想起之前在徙隐里的见闻,偌大的里,他被里监门带着走了近半,但却并没有见到过太多的少男少女。“知道带去哪里了吗?” “不知道,他们从未去过徙隐里做活,说,或许亡隐里的青壮知道。” “他们常去做活。” “亡隐里。”张仲想了想,询问到。“亡隐里带来那些少男子知道吗?” “知道一些,说可能,可能与蛮人有关。” “找二十人,将他们带往斗隐里,让黔首看管。” “其余人等,随我前往徙隐里。”张仲直起身,抓起放在几上的盾牌。“去见识见识,这些背后主使的关中人....” “到底,有什么能耐。” “唯。” 120,一张大网 - 高武大秦 - 绾尤 “等等。”张仲伸手,拦住了正准备去安排人手的柴。 “亭长,怎么了?” “你亲自带人,就留在此地看顾。”张仲环顾了一遍被捆绑起来的黔首。“若有人前来,不论做什么,全捉了。” “亭长是担心有人来查探消息?” “不仅仅如此,我还担心。”张仲虽然没有学过兵法,但闪电战,自然要保证隐秘性。“带着这些人走,会被其他里中的黔首见到,向徙隐里通风报信。” “亡隐里呢?” “我自有安排。” “唯。” 行进的路上,张仲让铮带人去了亡隐里,自己和葵带着剩下的青壮朝着徙隐里走去。 路途中无甚大事,张仲便想起了当初在山下,那个为他指路的老人,和在老人之前,不敢带路的其他黔首。 他们如避蛇蝎的样子,如今也有了解释。 并且,那个死去的少男子的来源,也有了别的线索。 他可能是附近其他亭误入这里的人。 至于为何被杀,却要看县上狱掾,能不能审问出来。 可惜,当初梁那般怕刑讯,若非证据不足,且律法有所规定,定要让他好好吃些苦头。 就像之前已经断定杀官罪的盗隐里里正一样,敲他个浑身是血。 张仲心中有些可惜,但很快就不再去想梁,而是想起了此前黔首们的招供。 掠卖和蛮人有关。 是将这些少男女,卖给了蛮人吗? 张仲顿时想起了他在路上,所干掉的那几个。 这些蛮人穷得叮当响,连三枚半两,一顶斗笠都要抢劫。 还是七个人平分。 都穷成了这幅鬼样子了。 真的有钱买这些少男少女吗? 等等…… 蛮人,蛮人……到底哪里不对? 猛然,张仲想起了那一条条,在奔跑当中左摇右晃的尾巴。 那是山狼皮毛。 “葵。”张仲停下脚步,侧身询问身边的求盗。“山狼皮毛价值几何?” 葵微微一怔,随后反应过来。“若是打理得好,可值千钱。” “若像上次所捕蛮人那般的成色,只值五百不到。” 差不多了,当初张仲得到的赏金太多,以至于有所忽略。 此时算起来,却差不多这个数, 蛮人路劫行人,知道推卸责任,苔,木,铮,山狼皮毛…… 想到这里,张仲心中突然一动,随后豁然开朗。 那些蛮人,恐怕不是纯粹的路盗。 而是为了,杀人灭口。 毕竟,以他们身上所穿的山狼皮毛,每一卷,哪怕打理很差,也可值数百钱。 不至于为了一个,浑身上下只有三枚半两的穷比,铤而走险。 并且,在张仲未曾发现铮留下的竹片之前,苔的父亲,木,恐怕是唯一一个,有可能再告他们,将案件重启的人。 并且,他去的路,是县上。 如此一来…… 木遇路盗而死,铮被构陷,借贷强质,掠卖少男少女。 这四个看似不同的案件,此时已经联系在了一起。 每一件案子之中的线索,都彼此交织,环环相扣。 最终,形成了一张大网。 张仲心中暗道侥幸,若非他先一步发现了铮留下来的竹片,并且,玩了一出声东击西的骚操作。 打了徙隐里一个措手不及的话。 此时,恐怕难以查出这些东西。 但小男子被杀案,又该有什么蹊跷? 在将四个案子联系在一起之后,张仲并不觉得,小男子被杀案,会是一个单独的案件。 此时没有联系起来,应该只是自己,没有找到将其联系在一起的线索而已。 至于线索何在? 张仲心中也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不过,当务之急,是那几个被拉去做苦力的蛮人。 以之前捕蛮令来看,这些蛮人的最终目的地,恐怕是位于关中的郑国渠。 再过几日,就难以追回了。 “步疾。” “亭长有何吩咐?” 张仲拔出长剑,就地取材,削了一块木板,并以小刀刻上了字。“劳你再去一趟广都县城,务必将此物,亲手交给贼掾。” 步疾这才松开了捂住的眼睛,接过木板,以细麻绳绑好,郑重的说道。“步疾定亲手交给贼掾。” “若有失,请斩吾头。” 张仲:…… 我看起来那么凶残吗? “不必如此,且去吧!” …… “这毒,我生平未见,恐治不好。” 狱验看着面前夫妻,瞬间变得毫无血色的脸,沉默了几秒之后,再次开口。“却也不用太过于担心,只要不受到重刑拷打,应该也不会有事。” “只是……” 桥咬了咬牙,伸手捂住束的耳朵。“狱验但说无妨。” “只是今后,汝二人,恐生不得孩子。” “不然,她怕是会疼疯过去。” 桥沉默了许久,才缓缓松开捂住束的手,见她脸上疑惑,便笑着说道。“狱验说,虽治不好,不受拷打,也不会有事。” “只是毒已深,怕以后带给孩子。” “我们就不要生了。” 束楞楞的看着他,好一会儿才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那家中父母怎么办?” “我还有弟,没事的。” 眼见二人说完,狱掾才将手中的鞠拿起。“虽有缘由,但律法无情,束,且听好,吾要读鞠了。” 束看了一眼身边的桥,突然以手臂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展颜一笑。 “束已做好准备,请狱掾读鞠。” “军隐里黔首束,与人做伪,构陷隐山亭长,念其为人所使,且有悔过之心,罚赎髡为城旦舂。” 桥仔细听完之后,才上前询问。“吾可以替代吗?” “不可。” “那……那可不可以等等,我去借钱来赎?” 狱掾看着堂下的桥,好一会儿才笑着摇了摇头。 他侧过身,看向左右的狱验,狱佐,及贼掾李炀。“诸位,不如我等凑些?” 李炀轻笑,点了点头。“自然可以。” 其他人亦笑着应是。 唯独年轻的狱佐焕,愣了好一会儿,才将自己的前辈,那个堂上的老狱掾仔细打量了一遍。 良久,他才开口。“可。” 在桥千恩万谢的磕头中,焕怔怔出神,猛然间,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突然说道。 “要记得还。” 121,关中骑卒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这不是我家失踪的小男子。”一个体态丰盈的妇人,仔细打量了一下死者,才拍了拍胸口。“还好还好,吓死我了。” “看完了还不退下。”甲士的目光在不断抖动的地方多看了两眼,随后低喝一声。“挡在这里,是想受罚吗?” 妇人赶紧让开。 “这.....这也不是我家的小男子。” 甲士看了一眼已经全部退下的黔首,转身进了大堂。“狱橼,县上于贼曹有报失踪男子者,共三人,已尽数查看完毕。” “皆不是。” “各乡亭,可有来人?”昨日夜间审问证词完毕,狱橼便与贼掾商议,清查了各乡亭的失踪人口。 并使邮人发行文,调其父母过来验尸。 “道路偏远难行,暂未有人到来。” 蜀郡啊,狱橼在心中叹了口气,要是在他以前任职的关中,一个晚上再加半个白天,百多里也走完了。“梁的妻,可有交代其子去了哪里?” “未曾,受刑不过,晕了。” 狱橼想了想,目光扫动间,看见了那几个畏畏缩缩,站在角落的男子。 正是梁的妻弟和亡隐里前来作证的黔首。 狱橼略一转念,想起了去岁的案子,那些作证的人,正是来自于亡隐里,和关中人所在的徙隐里。 尽管心中有了其他的想法,但狱橼的面上却不动声色,先与甲士耳语了几句,才淡淡的开口。 “将这几个作伪证的黔首,拉下去,重刑拷打。” “吾等皆是被梁所逼,方才作伪啊!” 几个男子一股脑跪在地上,不断磕头求饶。“非是本意!” “请狱橼明察。” 甲士站住身,转身望向狱橼。 “此前有言不实,多次说谎,拉下去,先以重刑拷之,再问。” 甲士不再犹豫,带着同袍将几名作伪证的黔首架着,向着堂外走去。 随着哀嚎痛呼之声响起,狱验沉吟了一下,想到了狱橼的用意,轻声说道。“那毒药恐怕难寻,这几人无关紧要,当未受此毒。” 狱橼并未答话,只轻轻的揉了揉眉心,显得有些头疼的样子,随后,他看向不远处的贼曹掾。“炀君不妨使些人,去隐山亭一趟。” “案犯曾多次言到,里中黔首皆可为证。”狱橼将手中的竹简再次看了一会儿。“吾怀疑此案牵涉甚广,恐要将亡隐里全抓了。” “隐山亭长,手下无人,恐制不住他们。” “昨日夜间,我便使彭百将带人去了。”李炀伸手捋了一把胡子,笑着说道。“如今,恐怕已经到了山上。” “贼掾做事,当真细致。” “过奖过奖,狱橼才是广都支柱啊。” 一顿商业互吹之后,两人哈哈大笑。 直看得焕脸色尴尬,出言打断。“亡隐里的女子,苔,所说的供词中,有言其父曾察觉里中少男少女为人掠卖。” “或能以这几人,进行审问。” “正欲如此。” ...... 这边,张仲才刚刚赶到徙隐里附近的丘陵,就于一片低坡之上,听见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这地方,马? “竖矛。”不等张仲喊出声,在山路上走得较快的葵,就已经先一步做出了决定。 “持盾。” “挽弓。” 张仲连忙从后方奔跑到人群前方,只见得一队披甲携弓的骑士,和两具木制的战车,正高据山坡顶端,与斗隐里的青壮相互对峙。 骑士并不多,只有二十人不到,但却个个魁梧雄壮。 其气势,更是远远超过了这上百青壮。 他们哪儿来的甲胄,弓箭,和铜戈? 张仲微微眯眼,目光在磨得铮亮的铜戈上停留了一会儿。“汝等,披甲执兵,欲再次造反吗?” 眼见骑士沉默以对,张仲再次开口。“大王仁慈,去岁未曾治汝等死罪,汝等不感恩戴德,反而再犯律法。” “作乱之后,受国之恩,不心生悔意,还要犯下其他的罪责吗?” “此言有理。”位于最前方的骑士开口了,张仲这才发现,他是自己很熟悉的里监门,广。 “然....”广此时正骑在一匹健硕的黑马身上,兜胄遮住了他的面容,让张仲看不清他的脸色。“亭长若不留活路,那吾等,也只能奋死一搏。” 话是这么说,但你车骑都来了,人却在这里和我放嘴炮?“汝等既不动手,必是有话想说。” “但说无妨。” 广沉吟了一下,开口说道。“人多耳众,亭长可否近前一叙。” 张仲踏前一步,在对方惊讶的眼神中,坚定的说道。“不可。” 我脑子瓦特了,才会单独一人,去直面十人骑士,和两具战车。 “亭长勇力过人,县上皆知。”广脸色一变,激将到。“不想身为数十人敌.....” 声音一变,他发出一声嗤笑。“竟如此胆小吗?” 真是低劣又毫无感觉的激将法,张仲内心中毫无波动,甚至还笑出了声。“汝若是下马,近前来,吾便与汝一谈。” 广自然不敢,他犹豫了一会儿,才再次开口。“此案,就这般结了,徙隐里里正佐戈翼,及我,监门广。” 另一个骑士驱马向前一步。“及我,里典兴。” 剩下的八名骑士,亦同时驱马上前。 “及我等,关中骑卒。” 车骑上的甲士也低声吼道。“及我等,关中车骑。” 广再次开口,带着些不甘,但更多的,是来自于战场厮杀带来的血气,彷如威胁。“皆可与亭长捉拿,以结此案。” 张仲看了一眼身边将他视如神灵,面对关中车骑也无所畏惧的青壮,心中一定,冷冷的回应到。“我若说不呢?” “那便...”广深呼吸一口气,目光变得坚定。“只能做过一场了。” 虽然知道在这样的地形上,可能怼不过,但张仲却毫不认怂。“汝等敢做,我便敢接。” 广没有如张仲预料那般继续嘴炮,反而驱马退后一步,将手中长戈一扬,大吼一声。“关中骑卒。” “在。” “关中车骑!” “在。” “随我。”他将长戈缓缓压下,直指张仲。 “冲阵!!!” 122,百人之敌 - 高武大秦 - 绾尤 “且慢!!!”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远处响起。 那声音磅礴厚重,仿佛咆哮山林的老虎,惊飞了林间的鸟儿。 正准备冲锋的骑卒停了下来,张仲也将手中从亭卒处拿来,准备投出的轻盾松了松。 虽然他仍旧面无表情,一副视车骑如无物的样子。 但心中却很有些侥幸。 他着实没想到这些关中人,刚刚还在放嘴炮,一言不合,说打就要打。 但海口已经夸下,哪怕黄连再是难吃,也得咽下去。 毕竟,团战可以输。 气势不能弱。 我不动手,谁知道我是人体描边大师? 才怪,若不是对方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那句且慢就是他出声来喊了。 随着哒哒的马蹄声响起。 不过顷刻,一匹健马便奔跑了过来,停在了骑卒们的旁边。 其上的骑士,正是徙隐里里正,前公大夫,佐戈翼。 “百将。” 啪! 一个结实的巴掌,扇在了广的脸上,直打得他的兜胄一歪,险些飞了出去。 这一巴掌何其之重,以至于让站在远处的张仲,都感觉脸上有些生疼。 “我让汝等,与亭长详谈。”老人胸口剧烈起伏,猛然咳了数声,之后,才直起身接着吼到。“汝等是想要全里尽族吗?” 广没有反抗,甚至都没有去摸脸上的指印,只平静的将兜胄戴回原位,他缓缓开口,声音冷漠,不带丝毫情绪。 “百将,你已经老了。” 佐戈翼没有理会他,只侧身看向其他的关中骑兵。“你们,也这么觉得吗?” 没有人开口。 “亭长不愿意接受我等之好意。”好一会儿,里典兴才出了声,替广说出缘由。 “不如杀了他,就此亡入山林。” 佐戈翼没有答话,而是转头看向张仲,和颜悦色的说道。“亭长。” “可否与老夫单独一叙?” 张仲看了一眼严阵以待的关中骑士,仿佛看智障一样的看了他一眼。 佐戈翼摇了摇头,脸上的笑容仿佛慈祥和蔼的长者。“自然不是这里。” 他翻身下马,将腰间的长剑解下,挂在马上,指了指不远处的山石。“那里如何?” 张仲犹豫了一秒,将自己腰间的长剑也解了下来。“可。” “等等....” 张仲一怔。“还有何事?” 佐戈翼看了一眼张仲手上一轻一重两张盾牌。“亭长,将盾留下。” 张仲目光一凝,将手中的盾牌紧了紧,仔细感受了一下其冰冷而坚硬的触感。 “不过是两张盾,公大夫也害怕?” “正是害怕。”佐戈翼不但没有受激,反而还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亭长二十步左右,持盾以投。” “广都甲士,无有能出你之右者,佐戈翼年老体衰,可不敢以身试盾。” ..... 梁的妻弟淘,被甲士架着,从堂外拖入了堂内。 随着砰的一声闷响,浑身是伤的他,匍匐在地,一边呻吟,一边求饶。“不要用刑了,淘愿意招供。” “从实说来。” “去岁,六月末的样子。” “关中人给里中一户人家借了钱。” “约摸三千钱的样子。” “那时的关中人,还很好说话,并没有什么为难。” 淘缓了口气,接着说下去。 “并笑着告诉我等,他们在关中乃是车骑,平日里只习马术车战,不善种地,让吾等平日里多去做些活,县上十二三钱,他给十钱一天,少的算利,剩下的,抵借贷便是。” “所以,你们全里都开始争相借钱?”狱掾很清楚这些黔首会怎么做。 因为他们有案底,官家的,和一些县城大商人的钱很少能借下来。 有人愿意借,并且说得十分好听,岂有不争先恐后的道理? “对,全里的人,都开始找他们借钱,多的四五千,少的一两千。” “几乎都借了,唯有木,他说……” “说什么?” 匍匐在地的淘苦笑了一声,语气中带着强烈的后悔。“他说关中人在捕鸟。” “捕鸟?” “投之以食,缚之以网……” “可惜,等我们察觉时,已经挣不开了。” “七月末,他们告诉我等,子女也可以前往做工,以抵借贷。” “之后,与了我等新的契卷,说是抵消了一部分债,当换新的。” “我等并无防备,便接下了。” “哪知他们竟然扣押了里中黔首子嗣,并告诉我等,这些孩子,都将做为质子。” “我等不愿,他便言到,新换的契卷,乃是质子的证明。” 狱掾再次开口,问出了其中不解之处。“里中当有识字者,何以被欺?” “里中识字者,皆被关中人买通了。” “那汝等为何不告?” 淘以未受刑的手肘撑住地面,缓缓跪了起来。“告了,木看不过眼,找了亭长铮,查证此事。” “我等当时,皆曾与亭长言过此事。” 这个案件狱掾十分清楚,也知道最终的结果。“为何当庭而反?” “那日,亭长自乡上回来,告诉我们,借贷强质,双方皆罚二甲。” 淘以受刑的右手,拉了拉自己的薄衣,自嘲一笑。“我等穷困如此,自然交不起。” “乃与亭长求情,亭长说,只能在县上由狱掾决断。” “也就是那天正午,关中人的里正,佐戈翼带着十几名关中人来到了里中。” “言到,若是告发他,每人皆罚两甲,交不起,则要做城旦偿还。” “不若做伪证,将隐山亭长构陷下去,便不再有人知道了。” “汝等同意了?” 淘摇了摇头,苦笑一声。“我等心疼子嗣,岂能同意?” “之后呢?” “我等与其争执,最终发展成械斗。” “但没想到……”淘眼神一变,显得很有些惊惧。“那白发苍苍的佐戈翼,竟独自一人,赤膊而战。” “于一刻钟内,击倒里中青壮四十余人。” “并告诉我等,他在关中时,曾是陷阵骑将。” “百人之敌。” “我等恐惧,不敢上前,他乃以掌,劈屋前柏木,一击而断。” “并言到,若是其全里受罚,他便带人,攻入亡隐里,男女老幼.....” ”尽屠之!” 123,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亭长少年豪杰,老夫敬佩久矣。”走到乱石旁,老人先是对着张仲恭维了一句,才继续开口。“然此事,已牵连千余人,加上徙隐里两百余户。” “就足足有近两千人。” “亭长于心何忍?” 当初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不曾想过,如今求情? 有什么用呢。 “汝当初受罚,迁蜀中四千余户,当知律法,不因人众,而废之。” “是。”佐戈翼点了点头。“法不废众。” “然此事,皆由亭长一人负责。” “吾欲携关中骑卒三十人,投案自缚。” “将此案结下,定不失亭长功绩,亦不会使亭长留下酷吏之名,岂非再好不过?” 张仲仔细思量了一下对方的建议,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不是他非要将这一两千人全部捉拿归案。 而是人多眼杂,不如此,必有后患。 至于捉拿之后,怎么判,是轻是重,自然有法吏决定。“这些话,汝留着与狱橼说罢!” “亭长查案至此,当知徙隐里钱财甚丰。” 这是打算贿赂我吗? 张仲侧头,看向山石下方,那里,正是徙隐里所在。“自然知道。” “吾可与亭长钱财二十万,以结此案?” 张仲正在查看其里中的炊烟,推测其中有多少人,闻言不由得一惊。“多少?” 佐戈翼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二十万。” “亭长天赋出众,往后需要花钱的地方甚多,有此钱财,成就百人之敌,不在话下。” 二十万,确实是很大一笔钱,说不心动是假的。 但张仲只要一想到秦律当中关于贪污的处罚,就熄了这样的心思。 钱可以慢慢挣,但命只有一条。 以他们构陷铮的情况来看,他们对于律法可谓十分熟悉。 到时候反咬一口,张仲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汝还是留着吧,车裂之刑不好受,多些陪葬也是好的。” 这句话让佐戈翼脸色巨变,他双目一凝,一字一顿的说道。“亭长当真要覆巢破卵,不留幼鸟?” “法不容情。” “法不容情……”佐戈翼愣了良久,才叹了一口气。“也罢……” “是我真的老了。” 说完这句话后,老人腰背突然一直,目光亦随之变得凌厉。 与之相对的张仲,手臂亦同时一僵,他臂上的肌肉开始虬结。 “里正,意欲何为?” “吾年事虽高,然尚有余勇。”佐戈翼将棉衣啪的一声撕开,露出一身比壮年也不逊色的肌肉。 他将冬衣扔下,握起了拳头。“关中车骑百将,佐戈翼。” “未敢请教,亭长当真…” “有生擒虎豹之勇?” 张仲倒是没有卸甲裸衣,只活动了一下胳膊。“公大夫欲一试乎?” “正有此意。” …… “去岁九月中,我等构陷亭长铮事成,木因此连坐,罚二甲。” 狱掾翻了翻甲士取来的竹简。“他交了二甲,以免去此罪。” “那是关中人借他的。”淘身上的疼痛轻了些,直起了腰背。“关中人担心他为城旦时,向郡上乞鞠。” “是以。”淘张了张嘴,有些难以启齿,但还是讲述了出来。 “让我等,以其女子苔年幼为由,唆使其借贷。” “他借了。”虽然是问话,但狱掾的语气却很肯定。 “是,借了。” “其女未曾强质。” “是。”淘点头,表示确实如此。“因木死活不肯,关中人乃未质其女,而强质其地。” “黔首之地。”听到这里,狱掾有了些怒意。“非罪不得夺。” “汝等当真敢做!” “我等也不想。”淘大喊出声,语气中带着些绝望,如同困兽的怒吼。 “但已然强制,并伪证诬陷,关中车骑在背,刀斧加身,安敢不做?” 堂上审问的狱掾,狱佐都沉默了下来,好一会儿才继续问话。“掠卖之事,是从何时开始的?” “今年十月末,关中人告知我等,钱财不用再还,并可以加赠一千,足五千钱。” “借贷不足者,补之…” “子女,便由他们带走了。” 焕脸色一变,直起身来,不可置信的问道。“汝等子女,被人掠卖,安敢不告?” 淘眼中的绝望更浓,语气中充斥着不甘与愤恨,对于堂上官员,和自己的愤恨。“告又能怎样?” “亭长没有了,去乡上的路我等虽然知道,但监门不与证明,如何出行?” “木倒是敢。”淘声音低了些,眼中也很有些敬佩,但更多的是可惜。 “我在夜间看到,他带着苔连夜翻墙出发。” “可是结果呢?”淘的声音再次加大,他脸上也不再畏惧,对着堂上,仿佛质问。 “关中人告诉我们,他死了。” “被蛮人杀死的。” “蛮人路盗,且被捉拿结案,除了户曹消籍,问都不会有人问。” “我……还敢告吗?” 淘的质问,让堂上的一众官吏全部沉默了下来。 良久…… “此案由我审理,确有失职。”焕将自己头顶的冠取下,对着狱掾行礼。“请治我之罪。” 狱掾犹豫了瞬间,在竹简上一边书写,一边宣判。 “为官不察,未错审,罚两甲,狱佐之职当报县令,削为暂代。” 焕没有任何异议,躬身应到。“唯。” 淘脸色变了变,很有些动容和难以置信。 但最终,他的脸色又黯淡了下去。“我等惧怕关中人的勇力,更兼里正监门皆与其勾连。” “便不再反抗。” “更有人说,家中子嗣甚多,能卖一个,养活全家,也算……值得。” 掠卖的事情,到此时,已经算是真相大白了。 但更多的疑惑,也同时在狱掾的心中产生。 卖去了何处? 为什么卖,五千钱,于县上买卖隶臣都足够了。 并且,还是壮年,何至于掠卖小男子? “狱掾。” 有甲士快步走进了堂中,对着在上的狱掾轻声说道。 “隐山亭邮人步疾,快马赶来,说有急事要报。” 狱掾与左右狱佐对视一眼,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急切的说道。 “快……” “让他进来。” 124,鏖战 - 高武大秦 - 绾尤 “冲阵,冲阵!” 随着关中骑士的高声呐喊,战车开始轰鸣,马蹄声,亦随之响起。 葵紧握着手中的长矛,额头上的汗水开始一滴一滴滑落下来。 但他丝毫不敢去擦,只沉默着望向那高高扬起的尘土。 直到,将手往下一压,与对面的骑士同时呐喊。“放箭。” 弓弦的崩响不绝于耳,身边青壮的痛呼让葵手心的汗更多了,几乎,就要握不紧手中的长矛。 但他仍旧沉默,直到车骑临近…… 而山石之上,张仲与佐戈翼的战斗,也进行得如火如荼。 佐戈翼,这个年龄不低于五十岁的老人,自从裸衣开始,便再不废话。 率先对张仲发起了抢攻。 他的拳头毫无章法,但却简单有效,每一击不是心脏就是咽喉。 一时间,竟然以搏命的姿态,逼得张仲连连后退。 随着进攻,佐戈翼气势愈盛,他双目怒瞪,发出一声大喝。 “亭长勇力过人,何不与老夫,快战一场?” 随着喝声起,佐戈翼左拳微收,右拳猛出,直击张仲头部。 与动作相对的,是他下巴上茂密的白色胡须,因身躯的前进,而四散开来,使得整个头颅大了一圈不止,极其摄人心魄。 张仲并不答话,他向来就认为,能动手,就绝对不要多比比,反派的尸体都叠成山了,难道还不够教训? 战阵之上,无论说得再多,到最后,不过也就是八个字。 “既决高下,亦分生死。” 深呼吸一口气,张仲抬手格开佐戈翼攻向他头颅的右拳。 同时,趁其临近,屈膝一撞。 佐戈翼反应极快,单手下压的同时,握拳凸中指,直击张仲膝盖上方的穴位。 欲以点破面。 电光火石之间,张仲已来不及换姿势,索性奋起余力,与其硬碰。 随着冷冰冰的奇怪感觉进入腿部,张仲整条腿一麻,发出一声闷哼的同时,佐戈翼的左手亦挡不住巨力,被膝撞带动,撞击在了他的小腹。 强勇的老人,亦同时发出一声闷哼。 张仲的力道之大,本就超出常人太多,更兼此时用了全力。 是以,佐戈翼整个人,便如同受到蛮牛撞击一般,连续退出去六七步不止。 双方分开的瞬间,张仲也明白过来。 他,被套路了。 关中车骑,听起来好听,然而,他们终归只是从关中驱逐过来的败犬。 车不过两乘,骑士不过十人。 以张仲投盾的技巧,只要盾牌足够,手底下的青壮也能挡得住第一波冲锋。 那他一个人,就能将这不满编的骑军,杀个精光。 包括那个魁梧异常的十人敌,广。 但此时不容张仲细想,他脚下一动,就要快步追去,继续抢攻。 然却感觉膝上筋腱一痛,右腿一软,险些栽倒在地。 而不远处的佐戈翼也不好受,他嘴角溢血,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缓过来的他,也不过多废话,右足一点,身躯如同利箭一般,直冲张仲。 狭路相逢勇者胜。 张仲双目怒瞪,强忍住腿上的疼痛,几乎同时,对着佐戈翼猛冲而上。 随着两具身体汇聚在一起,张仲抬腿就是一个正踢,被佐戈翼侧身躲开的同时,探手一抓,正中其肩膀。 “过来!”单臂较力,张仲发出一声怒喝,就要将其抓起,掷往地面...... 山下,车骑的冲锋还在继续,骑士们在矛阵之前,就拐了弯分为两队,自左右急行,欲穿插斗隐里青壮的两翼。 而车骑却毫不停歇,其上持戈的甲士荡开前方的长矛,发出一声大吼。“关中车骑,冲阵!” 眼见车骑将入,于前方直面的亭卒,脸色巨变,身躯颤抖,几乎有了转身逃跑的倾向。 “一人逃,全伍受罚。” “不逃,杀贼得爵。”葵发出一声厉喝的同时,将手中长矛向前猛刺,正中车右甲士的盾牌。 四马战车的强大力量,冲击得葵连连后退。 与此同时,左侧的亭卒亦发出一声怒吼,将长矛刺向驾车的骑士.... 山上,佐戈翼肘击张仲臂弯,受力前倾的同时,顺势踏出左脚,形成弓步。 一个势大力沉的冲拳,直攻张仲小腹。 张仲嘴角微勾,右手一把捏住其手腕,将其猛然一拽。 在佐戈翼脸色剧变的同时,张仲腰背一弯,发出一声轻喝,以当初花蛮白荼锤击盾面的姿势,将其猛然一挥…… 长矛被长戈挑开,健马急行,于一声巨响中,撞向前方亭卒的盾牌。 噗,利器如肉的声音中,一支长矛贯马而入,自前胸直入内脏,之后,才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脆响,崩成两截。 几乎同时,战马撞上了盾牌..... 佐戈翼右手挣了挣,却脱不开张仲的巨力,被拉得身躯腾空而起。 但他却丝毫不慌,被张仲挥舞的同时,发出一声大笑,于空中并手成掌,猛劈张仲头颅。 这么远? 劈空气吗? 念头刚起,张仲心中就猛然一惊,于电光火石之间,想起了当初李炀削木板的那一幕..... 执盾的亭卒被战马撞得立足不稳,倒在地上的瞬间,还来不及发出声音,就被马蹄踩进了胸腔。 战车,入阵了…… “盾牌,盾牌,顶上。”葵手持张仲的青铜盾合身冲上。“身后是你们的兄弟手足,顶上去。” 青铜盾高高飞起…… 葵左臂扭曲,被亭卒冒死抢了下来。 然而,随着他的退下,本就不甚严整的队形。 被冲开了。 青壮们本就缺少兵器,前方防守的甲士被冲破,不由得发出一声声惊惧的大呼...... 几乎同时,在山上的张仲右手一松,随着强大的离心力,佐戈翼如同风筝一般飞了出去。 他脸上的笑容一僵,随后变得极其难看。“汝母之.....” 后面的话,张却没有听清,因为他面前发出了一声巨响,一道长长的白色光痕,自空中而下,于地面上,划出了一条不深不浅的沟壑。 到张仲身前方止。 张仲愣了一秒,随后反应过来,这就是气吗? 佐戈翼。 原来,是百人之敌。 125,援军 - 高武大秦 - 绾尤 张仲不再管飞出去的佐戈翼,只转过身,双腿用力,向着青壮们的阵中狂奔。 若只是赤手单挑,他自然不惧,奈何人家开了挂。 手中无剑,却胜似有剑。 再不找兵器盾牌的话,那就是傻子。 “拦住他。”佐戈翼的大喝声在张仲身后响起,并带着急促的脚步声。 “他追来了。”张仲心中念头急转,浮现出这个想法的同时,身躯一个左移,躲开了正前方骑士射来的箭支。 “屯长?”有骑士持戈,就要向山上迎去,却被兴伸手拦住。 “此人勇武。”兴挥了挥手,将长弓往腰间一插,单手持着长戈,调转马头。“你当不是对手。” “我亲自去会会他。” 随着话音落下,他将长矛微微抬起,身躯微弓,策马朝着张仲直冲过去。 “矛是刺向我的左胸。”张仲于一个瞬间,就判断出对方长矛的落点。 但右边,是正在朝他疾行而来的战马。 两害取其轻。 深呼吸一口气,张仲瞬间在脑海中做出了决定。“向右。” 马匹临身之际,张仲右腿前屈,双手向前平推,正中马胸,战马的强劲力道,让他掌间一痛。 紧接着,他身躯被马匹强行推动,脚下一沉,在身后的左足,于地面之上,划出了一条深深的沟壑。 但随着张仲双足用力,在地上踩出凹陷的同时,健马的冲击之势猛然一停。 张仲牙关紧咬,改平推姿势为环抱,并以双手十指,扣住了马匹左右侧的健壮肌肉。 双臂较力之间,他浑身肌肉坟起,崩开了冬衣,将青铜甲胄的带子,拉成了直线。 随着战马停下,高据马匹之上的兴,整个一怔,随后慌忙将手中长矛丢弃,伸手就要去拔腰间的长剑。 但还不等他将长剑拔出,张仲就睁大双目,口中发出一声暴吼。 那吼声之大,直震得兴的耳膜,嗡嗡作响。 兴心下一慌,还不等他完全从吼声之下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坐在马上的身躯,猛然一歪。 随之而起的,是马匹恐惧到了极点的哀鸣。 在张仲坟起的肌肉下,在里典兴翻身下马时,惊恐的眼神中。 肩高六尺五寸的健马…… 砰的一声,被掀翻在地。 泥土飞扬之间,张仲双手扣住马首,左脚同时后移,划出一个半圆。 腰背力道使出,他右足同时一动。 身躯一转之间,竟然,以这重达近两千斤的健马为武器,横扫追来的佐戈翼。 山下。 车骑已经彻底冲开了挡在前方的亭卒,一路撞至了青壮的后方,将整个阵型,从中剖开,一分为二。 葵此前握在手中的长矛已断,被丢弃在地上。 左臂上剧烈的疼痛,让他脸色苍白,冷汗阵阵。 但他却顾不得查看,只单手持剑,高声指挥。“合围,合围。” “我们人多,刺死他们。” 一支利箭发出破风的尖啸,直射葵的左胸。 “求盗小心。”一具健壮的身体猛然冲开了葵,将其撞到在地。 只听一声痛呼,葵眼睁睁的看着那支利箭,自亭卒胸前入,贯穿皮甲,直透后背。 “阵型已乱。”骑在黑马之上的广,将长戈一扬。 “收弓,杀!” 骑卒自左右分别而入,于惨叫哀嚎之中,将阵型再破。 一时间,车骑轰鸣,战马嘶吼,怒骂哀嚎之声,兵器交击之响,连成一片。 而山上。 健马粗壮结实的后腿还在不停挣动,但却完全不能反抗张仲的神力,只能发出一声声徒劳的哀鸣。 在剧烈的加速中,战马带着强猛的风声,宛如天神挥下的重锤,直击佐戈翼。 佐戈翼疾步追击之下,何曾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怒吼,竖掌再劈,正中这匹优良战马的脊梁。 宛如利器入肉的响声中,健马的脊椎应声而断。 但反作用力却不因气劲破肉而消失,佐戈翼击中健马的右手上,传来一股完全非人的力量,迫使他,不得不双手同上,以阻止这如同海啸般狂暴的力量。 但仍旧挡不住。 他脸色一白,身躯不断退后的同时,口中吐出一大口鲜血。 鲜血出口,原本勇力更胜壮年的老者,亦于这瞬息之间,由强猛变得萎靡。 张仲虽然不知道他,为何承受力还不如十人敌的秋蛮赫,但战场之上,容不得他细想,也容不得他留情。 生死之间,仁义道德,胜之不武,都见鬼去吧! 趁他病要他命,才是正理。 只有活下来的战士,才是战士,死去的,那是烈士。 双手再次用力,他身躯一个急转,将此前马匹挥舞的弧线,生生甩出了一个整圆。 从背后攻来的兴,完全没想到张仲的力气,竟然没有丝毫衰竭,他只来得及将长剑一竖,想要进行最后的格挡。 然而,并无丝毫用处,他连人带剑被撞出十步开外。 一时间,竟然连爬都爬不起来。 张仲也不去管他,只双手不松,脚下连踏,拖着这近两千斤的健马,直追佐戈翼。 随着暴吼声再起,健马被张仲的神力高高扬起,对着佐戈翼当头砸下。 而此时,山下的战场,已然接近尾声。 隐山亭的亭卒,死的死,伤的伤,剩下的青壮,多数连武器都没有。 被关中人冲阵吓破胆的他们,开始四散逃窜。 众多关中骑士,亦丢下长戈,拔出腰间的长剑,开始了追杀。 “我有负亭长之望。”葵叹了口气,随后举起长剑,对着不远处再次分割阵型的战车,迎了上去。 “求盗?”跟随在旁边的青壮,伸手想要拉住他。 “今日,有死而已,何足惧哉!” “说得好。”一声赞叹从丘陵后传来,随后响起的,是轻重不一的脚步声。 葵前冲之势一停,随后回过头,看向身后的丘陵。 只见,那山间,开始出现了一队队披甲执矛的甲士。 他们装备齐全,盾牌在前,长矛居中,后方,则是三排依次蹲站,手持强弩的材士。 材士? 这些人? 是县上来的援军? 道歉 - 高武大秦 - 绾尤 昨天公司游玩,不小心着凉了。 昨晚上发烧比较严重。 现在还在医院打点滴。 迟来的道歉! 对不起,大大们。《高武大秦》道歉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126,死战可乎? - 高武大秦 - 绾尤 马匹重重落下,泥土四溅之中,发出一声闷雷也似的炸响,与此同时,噼里啪啦的骨骼断裂声不绝于耳。 迸溅而出的鲜红血液,于瞬间,染红了张仲的甲胄。 战马的头颅轻轻抬了抬,发出了马生当中,最后一声嘶鸣。 而张仲的目标,佐戈翼,此时则站立在张仲三步之外。 他微微弓着身,口中不断发出一声声,宛如拉风箱般的急促呼吸。 “他肺上有伤?”张仲听出伤势的同时,双手再次用力,将马一抖,进身再砸。 佐戈翼伤势复发之下,动作明显比之前慢了许多。 以至于,这本极容易躲开的一击,竟将他砸了正着。 健壮不逊壮年的身躯向后抛飞,撞在了山石之上,再砰的一声,趴在了地上。 张仲正欲再追,却听见了一声弦响。 在青铜甲胄的脆鸣声中,张仲肩上微微一痛。 “入肉不深。”张仲动了一下右臂,发现并没有什么影响。 既然如此,那就轮到我了。 单手扣住马首,张仲一个急转,直面正在弯弓的兴,在其惊骇的眼神中,右手向前猛然一挥。 在他倾尽全力之下,这近两千斤重的战马,带着如同山崩的呼啸,直砸十五步开外的十人敌,兴。 兴措手不及,被战马撞得抛飞而起。 张仲亦同时发足狂奔,在其刚刚落地时,就站在了他的身前。 “我……”兴刚张开嘴,不过说出一个字,就被狂涌而出的鲜血打断。 他不再说话,紧闭嘴唇,颤抖着右手,缓慢却坚定的,将手中握着的箭支刺向张仲的小腿。 一只四十二码的大脚,正正的踩在了他的胸膛之上。 直将他整个胸腔,都踩得塌陷下去。 血喷涌得更加狂猛,冲开了兴紧闭的双唇。 箭支在张仲腿边停住,健硕的臂膀动了动,最终失去了力气。 砰的一声,砸在泥土之中。 收回右足,张仲自其腰间拔出长剑,一手抓住其兜胄,长剑划动之下,割掉了他的头颅。 随手将失去脖子之后,再系不稳的兜胄扔掉,张仲抓住其发髻,往腰间钩索上一挂。 单手持剑,迎向刚刚起身的佐戈翼。 倒不是他不想直接用马将佐戈翼砸死,实在是挥舞几千斤重的东西,太过于耗力。 若是久砸不中,身躯脱力,说不定还会被反杀。 “兴也是修成骨骼的十人敌,便是在关中骑卒之中,也算得上壮勇。” 佐戈翼缓步走来,他身上的血管一根根鼓起,在皮肤上形成一张鲜红的大网。 “却不想,竟挡不住亭长两合。” 他停下脚步,看着缓缓朝他走去的张仲,发出一声长叹。“亭长神力,当真吾生平仅见。” 张仲面色不变,丝毫不因为对方的夸奖而喜悦,只平静的说道。“过奖了。” 脚步不停,腰间的头颅抖动之中,一滴滴鲜血洒在地上,留下一个个细小的红色斑点。 佐戈翼看着那鲜血,看着那头颅,愣了好一会儿,才惊觉张仲,已经靠近到他十步之内。 他双目一凝,握紧拳头再次迎上去的同时,口中发出一声不甘的轻喝。“若非老夫身受断脉之刑,岂能为你一小儿所欺?” 张仲一剑直刺,在佐戈翼躲开时,顺手一个斜划。 上挑,下劈,张仲双足亦同时欺上,并以踢踹。 一时间,逼得佐戈翼手忙脚乱。 “战场之上,只有生死,何来若非?” 佐戈翼微微一怔,被张仲趁机一剑劈中右臂。 并给了一记猛踹。 “你说得对,战场之上,只有生死。”他再次翻身爬起,身体愈发虚弱。“吾枉活五十有三,竟不如你一个小男子看得通透。” 他呼吸中的异响声越来越大,身上红色的血管也越来越粗壮。 张仲心中惊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严阵以待。 见张仲站定,佐戈翼亦同时低下头,他看了好几秒。 才伸手轻轻一按,宛如玻璃试管炸碎,迸出的鲜血,于瞬间染红了他大片皮肤。 “吾筋脉尽断,已然用不得气了。” “车裂。”他声音渐渐低了下去,近乎呢喃。“实在是最难看不过的死法。” “张亭长。” “送我一程吧!” .... “吾乃贼曹百将,彭非。”之前出声叫好的百将越众而出,看向战场当中停下来的车骑。“汝等放下武器,跪地乞降,或可免于一死。” “否则,尽杀之,家人连坐。” 百余名士卒亦出声高呼。“尽杀之。” 广没有说话,只将长戈斜放在地上,伸手抹去戈刃上的鲜血,脑海中却缓缓浮现了去岁在咸阳城的景象。 “汝等可知这是何地?”彼时,昌平君广袖楚服,威严喝问。“这里是蕲年宫。” “汝等欲造反吗?” 骑都尉佐戈竭骑着战马,屹立在大军最前方,与昌平君正对。“我等所接之调令,便是进攻蕲年宫。” 然而,一场血战,名震天下的卫尉军,关中车骑,竟然败给了咸阳城中,那些自军中退下的民夫。 伏尸千余,卫尉竭、内史肆、骑都尉佐戈竭、中大夫令齐,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尽数被枭首示众。 八千余人,被民夫所俘虏,由卫尉郎官,车骑之士,成为阶下之囚。 廷尉冷冰冰的宣判,言犹在耳。 “造反从贼,念有缘由,定罪赎死,徙千里,入蜀地,家人连坐。” “我等无罪。”广轻声念出,随后声音渐渐高了些,让身边的骑卒听得清清楚楚。 “我等受令而动,虎符是真的,令文是真的。” “如何不出兵,如何不攻?” 他疑惑出声,像是心中有疑惑不能解,又像是在对谁质问。“如此,何罪之有?” 眼见山下无人答话,彭非正待再喊,却被广的大吼声打断。 “关中骑。” “在。” “今身处绝地,亡亦死,降亦死。”广发出一阵狂笑,宛如受创严重,欲奋死一搏的野兽。“敢死……” “死战可乎?” 众骑士亦放声大笑,曰:“可。” “诸君,且随我。”在弩弦的崩响声中,车骑轰鸣而出,广抬起长戈,直指丘陵上方的百将。 “冲阵!” 关于书的想法 - 高武大秦 - 绾尤 关于本书,如果大大们,觉得确实节奏不对,我可以考虑重新开新书。 重新写,换个切入时间,将节奏加快。 但需要你们支持才行的。《高武大秦》关于书的想法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127,战毕 - 高武大秦 - 绾尤 战马奔腾,车骑的木轮滚滚而动,扬起地上的沙尘。 骑士们的高声怒吼,让直面的甲士有些紧张。 “不要怕。”一直大手搭在了他的肩上。 甲士回头,出声的,正是贼曹百将,程非。 “丘陵,非骑战之地。” “吾等蜀中士卒,在这样的地形上,无人能敌。” 甲士重重的点了点头。 “此战。”程非将长剑一扬,重重挥下。“必承蜀中山战之名,不堕。” 百人怒吼。“不堕。” 一张张弩弓被材士拉满,对准了仰攻上来的骑士。 在崩响中,这一支支无羽的箭失带着尖锐的呼啸,飞速射下。 而另一座山上。 佐戈翼的身躯,再次倒在了地上,他身上那些宛如网格般的血管,在这重重一击之下,几乎全数崩开。 泉涌的鲜血,于瞬息之间,就将他整个身躯染成了鲜红。 与此同时,张仲一个箭步奔到其身前,将手中的长剑一转,用力刺向佐戈翼的心脏。 本能的抓住长剑,满手鲜血的老人,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但还不等他说出话来,另一只手就同时抵住了剑柄,双手用力之下,一声闷响,长剑透胸而入,直至没柄。 佐戈翼双目圆瞪,身躯本能的抽搐了几下,再不动弹。 但张仲还是有些不放心,他以左手抓住佐戈翼的头颅,另一只手,握住其肩膀,双手较力之下。 随着颈椎的脆响,他将佐戈翼的脖子扭成了一百八十度。 伸手将其圆睁的双眼合上之后,张仲这才真正松了口气。 略微恢复了一下体力,他再次俯身,自尸体上拔出长剑,将老人的头颅割下,挂在腰上。 之后,方才转身,看向山下的战场。 两乘战车,有一乘已经倒伏在了路边。 而另一乘,仍在飞速奔跑,直冲阵前。 但上面的骑士,却仅仅只剩下一人,持盾挽弓的车左,以及持矛以战的车右,都已经死去,只剩下驾车的御者。 可他脸上却毫无惧色,高呼狂笑着向前冲去,直到被一支长矛所贯穿。 关中骑士在车骑的掩护下,十分艰难的冲到了阵前。 但迎接他们的,是一支支尖锐的铜矛。 还有一面面青铜重盾。 广大呼弛战,击翻了前方的重盾,想要像之前与青壮作战一般,撕开这整个阵型。 但骑兵仰攻的冲击力本就弱小,并且,他面对的,还是远比青壮更精锐许多的甲士。 最终却陷在了阵中,脱身不得。 “战斗结束了。”张仲沉默了一会儿,才转身看向斗隐里的青壮,这一看,他登时一惊。 原本六七十人的青壮,此时还完好站立在山间的,竟然不到十人。 “亭长。”看见张仲跑下山坡,葵抱着右臂迎了上来,随后单膝跪地。“是葵之过,丧兵死士。” “伤亡如何?”张仲知道,这根本怪不了葵,本就甲胄兵器不齐整的民夫,甚至,还有些根本没有兵器。 如何能挡得住久经战阵的关中骑兵。 更何况,张仲当时还被支开了。 “死者十七,重伤轻伤达五十余人。” 真是可怕的战损。“让他们聚集起来,我稍后有事要讲。” “唯。” 张仲再次侧头观望山顶,战场毫不出乎他的意料。 以十余骑兵,两乘战车,仰攻山顶,还是兵器甲胄齐全,配置合理,训练有素的百人锐卒。 哪怕是关中骑,也不可能有任何胜算。 广身中数箭,腰间还被一把长矛贯穿,身体的大量失血,让他脸色变得异常苍白,原本健壮挺拔的身躯也佝偻下去。 即便受伤如此之重,但广还未死,他不断溢血的嘴,勾出了一个凶恶异常的笑容。 “吾之头颅,值首功五级。” 他再次大笑着站起身,环顾了一遍地上关中骑士和蜀中士卒的尸体。“谁来取之?” 围在他身边的甲士面面相觑,一时间竟有些被他,和他身边甲士的尸体所震慑,不敢上前。 “合围。”程非的声音缓缓响起,安下了甲士略有些恐惧的心。 广再次狂笑,以剑直指程非。“有胆与我共决一死吗?” 程非理都不理他,只淡淡的挥了挥手。“以矛刺之,杀了他。” 长矛在前,持盾甲士紧护其身侧,于瞬间合围,利器入肉的声音不断响起。 广奋起余力,劈倒了两名甲士,最终头颅一歪,挂在了长矛之上。 程非越众而出,走到广的身边,一手抓住他的头发,另一只手,以长剑一划。 割下了他的头颅。 至此,关中车骑近二十人,尽死。 “亭长~”斗隐里的青壮聚集在一起,他们看了一眼张仲腰间的两个头颅,顿时低下头去,一副无颜见到张仲的样子。 “汝等,何以如此?” 有青壮鼓起勇气,对着张仲说道。“关中车骑冲阵之时,曾言其百将,乃是百人敌,亭长必死于其手。” 原来如此,打击士气吗? “百人敌.....” 张仲本想装一把,说一声“何足道哉”,但瞬间想到了这里,还有着外人,传到李炀耳朵里就不好听了。“被我亲手所杀。” “此战,必以盈论,吾当以其二人头颅论功,以赏诸君。” 众多青壮面面相觑,良久才有人开口。“亭长不必如此,我等不济事,挡不住车骑,如何敢贪功。” “若无汝等拼死拦下车骑,吾必死于乱军之中。” “葵。” “在。” “此前可有不惧车骑,敢于硬战者?” “有。”葵大声应道,并点出了数名青壮。“此皆敢死之士。” 张仲将腰间兴的头颅取下。“此十人敌,足首功五级,赏诸位勇士。” “可有不惧车骑,鏖战而死者?” “有。”葵的声音有些哽咽,亲手抱着一名亭卒走了上来。 并指出了数名死去的亭卒。 “二三子中,可有认识其子嗣者?” 几名受伤黔首越众而出。 张仲将佐戈翼的头颅取下,高高举起。 “此车骑百将,百人之敌,吾取其首功十级,以赏诸位死士。” “成其公士之爵。” “诸君,可告知其子嗣,自继之。” 128,此物,大善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亭长,不必费功夫了。”满身鲜血的中年拉住了张仲的手,强勾出一个笑容。“吾本刑满之身,氓隶之人,能有今日这般事迹。” “能以此身,为家人争个公士爵位。” 他指了指身上的伤势,语气中还带着留恋和不甘,但更多的,却是高兴。 “值了。” 感叹完毕之后,他开始絮絮叨叨,说起了自己的家庭。“吾妻呀,是个好女子,这些年苦了她了。” “汝家孩儿呢?”张仲正在给他处理伤势,闻言答了一句,以转移其注意力。 “吾家的孩儿啊。”说起自己的儿子,汉子整个脸都变得红润起来,激动的说道。“他脸上没有刺字,以后有了公士的爵位,就没人看不起他了。” 这都哪儿跟哪儿? 张仲听得一阵无语,不由得打断到。“你还没死呢。” 想了想,觉得哪里不太对的张仲,又接着加了一句。“也不会死。” 中年男人脸上的笑容一僵,他低头看了看被马匹撞到的位置,变得沉默下来,好一会儿他才再次开口。“亭长也不必瞒我,我的伤我自己知道。” “若是在县上,还有得救,在这里......” “没救了。” 围在附近的其他青壮也沉默了下来,静静的看着这个受伤最重的汉子,感性一些的,眼眶都开始红了。 张仲淡淡的说了一句。“那就送往县上便是。” “亭长。”包扎好臂伤的葵,伸出右手轻轻拉了拉他,并对他小声解释。 “以他的伤势,哪怕包扎好,背着他,一路颠簸着过去,也救不得了。” “所以呢?” “所以.....”葵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接着说道。“只能看着他死。” 所以说,为什么要背? “对,就是这样。”张仲将两根横着的竹子轻轻挪动了一下,将其与竖着的长竹放置为一个井字。“以麻绳将其绑好。” 看着一脸懵逼的青壮,张仲拉起了麻绳,将其围绕着两根大的竹竿,缠绕成一个宽松的网格状,并打上死结。“如此,抬上他。” “诶,亭长怎么想到的?”两个青壮试着抬了抬伤员,发出一声惊叹。“抖不到他!” “这是如何做到的?” “亭长何许人也。”躺在担架上的伤员,比抬他的两个青壮还要激动,他以“垂死病中惊坐起”的姿态,大声喊道。“亭长当是蜀郡百年才能生的神人。” “将来,必定是要做将军的。” “你以为和你小子一样?” “不想死了?”张仲看了一眼,笑着对伤员问了一句。 汉子满脸喜悦,躺在竹担架上非但不觉得尴尬,反而差点给张仲来一句真香。“当然,当然不想死,我和我妻才生了一个孩子,还想多生一个呢。” 众人一阵哈哈大笑当中,青壮抬起伤员,开始向着山下走去。 他们的速度很快,不多时,就消失在张仲的眼中。 但简易担架的制作却并没有停止,因为,还有不少的伤员需要用到担架。 他们都需要被送往县上,由县上的医官进行诊治。 张仲不是没想过,以自己后世半吊子的急救知识,来对他们进行施救。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时代的中医,对于战争所受的外伤,并不是没有任何研究的。 相反,就张仲听这些亭卒聊天说到救治的事情,从中得知,他们不但有研究,甚至还达到了一种非常高明的程度。 至少,以酒水麻醉,以细小薄刃进行小范围外科手术是能做到的。 这简直颠覆了张仲的认知。 也因此,他放弃了以自己半吊子医疗知识救助的想法,而是做了竹担架,让青壮将伤员送往县上。 趁着青壮们忙着做担架,张仲开始对战死的人员进行登记。 这是必须要做的,因为他们,是捉贼而死的,所以,哪怕是黔首,也能得到秦国贼曹的奖励。 虽然不至于有一赔暴富那么夸张,但对于黔首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亭长以己之功,而赏士卒。” 嗯,这话什么意思? 难道不可以吗? 张仲对军爵律不太熟悉,有点害怕夸下的海口实现不了。 是以,闻声之后,便不由得转头,看向正朝山下走来的百将,程非。 程非下了山之后,才接着夸赞到。“当真难得。” 这说话的气,给你喘得~ 不过,既然对方助攻,挑起话头,那自己不激励一下这些青壮,岂不是浪费? “手无兵器,以一腔血勇,而阻关中悍勇车骑,皆勇士也。” 张仲语调慷慨激昂,毫不掩饰自己话语中,对他们的赞赏。“他日披甲执戈,当为军中精锐。” “岂能不赏?” 这些因为犯罪而被黥面的汉子,向来都是受人歧视,何曾经听到过这样的夸奖? 一时间不由得脸色通红,如同饮了烈酒。 “此言不假。”程非是个聪明人,他很清楚张仲在做什么,也乐得卖个人情。 “以车骑之强,若换位而处,无有甲兵,军中精锐也不能做得更好。” “着实当赏。” 张仲看着愈发激动的青壮们,心中大感士气可用,是以,加了一句。“今日,我分功与汝等,他日,汝等当为我之前驱,与我建功。” 几十青壮,除了伤重在担架上不能活动的,其他人,全都抱拳高声以应。“他日,必为亭长前驱,上牙门下都江,绝不敢辞!” 很好,这十五颗人头值了。 程非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正准备和张仲商业互吹几句,却突然看见了竹制的担架,不由得一愣。“这是.....何物?” “我叫他担架。”张仲将其中一个担架拉起,伸手压了压。“蜀中山地难行,以竹为架,颠簸之时,便不容易加重伤势。” “此物,大善。”程百将对于竹担架,表现出了张仲意想不到的重视。“当报县百工,不,当报与县丞,于县上推广才是。” “如此,伤残士卒,当不会因为背负,而忍受伤处磕碰了。” “此,当真大善。” 129 - 高武大秦 - 绾尤 “程百将。” “多谢来援,感激不尽。” 张仲这句话说得真心实意,若非他做为援军前来,以被杀散的青壮们,多半拖不住剩下的车骑。 而一旦车骑腾出手来,配合佐戈翼一起围攻,张仲恐怕很难抵挡。 说不定,会丧命于此。 “应有之事,张亭长不必如此。” 程非笑着客气了一句,随后便告知了张仲他的来由。“昨晚,贼掾得知此案后,心忧黔首聚众犯官,担心会伤了亭长。” “便使我连夜带人出发。” “此来,正是为了助你一臂之力。” 原来是这样,难怪来得这么快。 “如今关中骑卒,已然尽数伏诛。”他侧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炊烟,伸手指了指麾下已经接近里中的士卒。“当前往里中,将其黔首捉拿才是。” “理应如此。” 然而,当张仲与程非到了徙隐里,听甲士们汇报之后。 两人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 因为,这徙隐里两百多户人,连带着在里中做活的亡隐里农人,全都失去了踪影。 以至于整个徙隐里,在此时,空荡荡宛如鬼村。 “屋内陈设大多齐全。” 张仲轻轻推开面前的木门,迎面就见到一块风干之后的兽肉,以及放在墙边,还没舂的稻谷。“连食物都没有带。” “嗯。”程非也蹲在地上,看了看被撞翻的木桶,他伸手摸了摸地面,水迹已经半干。“走得很是匆忙。” “并且,已经走了不短时间了。” 转过大堂,这房间的侧面,是卧室,其中有些还未洗的衣服,张仲和程非懒得去扒拉,便让亭卒动手查验了一番。 不出意外的一无所获。 再往后,是房屋的厨房,张仲走近石头泥土堆积而成的灶,先是看了看上面烧干的釜,随后附身,捏了捏灶上的灰,疑惑的问了一句。“这灰,竟然尚温?” 但紧接着,张仲就看到了周围掉下的,被烧成木炭的柴禾。“应当是提前放置进去的。” 以此看来,这些关中人,是做了两手准备。 之前不太清楚的地方,张仲此时也明白了过来。 佐戈翼等人,之所以先求饶,求饶不成,就要一决生死,拖延时间是主要,但想要了解此案,恐怕也不假。“关中骑是来断后的。” “恐怕在车骑直面于我时,里中人,就已经开始走了。” 程非点了点头,向后方招了招手,一个屯长装束的甲士走了上来。“百将。” “汝带本屯士卒,跟随地上的脚印去追。”程非带着张仲和屯长走出门,抬头看向那茫茫群山,和其中郁郁葱葱的树木。“若其痕迹入山,便不要再追了。” 屯长躬身应是。 “还有。”程非的话语并没有结束,他微微沉思之后,接着叮嘱了一句。“若是遇见蛮人,尽量不要起冲突。” “最近他们正与郡守商议内附事宜,不要给郡上添麻烦。” “唯。” 待屯长走后,程非带着张仲找地方坐下,一边闲聊,一边等追击的人回来,也等搜索的士卒发现别的线索。 不多时,就有甲士走上前来,想要对着程非耳语。 程非却并没有配合,而是看了一眼张仲,对着甲士挥了挥手。“直接说吧。” “我等发现了一间房屋,像是专门用来关押所用。” “并且,其中还有血迹。” 当张仲和程非到达甲士所说的地点时,已有三名甲士守卫在屋门口,见得程非,他们躬身行礼。“百将,就在里面。” 信手一推,张仲推开了这看起来,像是寻常屋舍的房门。 不过刚刚进去,他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张仲已经不再是未见过血的新兵,他很快就凭借自己的经验判断出。 这不是新鲜的血腥味,而是很久之前留下的,因为,其中甚至有了些腐臭的味道。 与程非对视一眼之后,二人疾步走了进去,入目第一眼,就看见了房中那一团团的血迹。 程非自身边甲士手中,接过一卷空白竹简,开始对于现场进行记录。 张仲则围着血液的位置,开始一点点查探。 看过之后,他觉得,这些血液,不像是普通死者能留下的。 更像是有人被别人谋杀,又在地上拖着行走,走一步歇一步所留下的痕迹。 或者说,杀死了一群人,挨个抬出去,所留下的痕迹。 张仲内心隐隐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或许还要更大一些。 “这里。”一阵查探之后,张仲在靠里的凝固血迹前站定,缓缓蹲下身,将手探入干掉的血迹中,轻轻一拉。 一枚指甲被他从凝固的血迹中取了出来。“有人的指甲。” 程非将其接过,仔细看了一阵之后,肯定的说道。“这是以夹,生生拔出来的。” “还是在人清醒之时,未曾捆绑,只按住手脚所拔。” 张仲:....... 你说起这个,为什么这么熟悉? 搜查一阵之后,几人找到了指甲三枚,之后,便再没有什么别的发现。 出门之后,张仲辨别了一下方向,朝着一个山顶走去。“我们去佐戈翼的房中看看。” “或能有所发现。” “佐戈翼?” 张仲指了指自己腰间的头颅。“就是这关中车骑的百将。” “好。” 二人皆是十人敌,脚步迅捷,没有花太长时间,就到达了佐戈翼的家,位于山顶竹林旁边的房屋。 上次,张仲也正是在这里,发现了那些亡隐里的黔首。 并对于这些做活的黔首产生了怀疑。 “我来吧!”一名甲士持盾上前,将门一脚踹开,并以盾挡住身躯,好一会儿才放下,退到程非的后方。 首先映入二人眼帘的,仍旧是那象征着公大夫爵位的三板长冠。 “这佐戈翼,以前还是公大夫?”程非也看到了,并发出了与张仲以前一样的疑问。 “是。”张仲应了一声之后,缓步走向前方,将放置在墙附近的案几推开。 随后,握住一点白色长毛向外一拽。 随着叮叮当当的声音乱响,灰尘扑面而起,好一会儿才散开。 程非也因此看清了张仲手中所持之物。 那赫然..... 是一张......白狼皮。 130,事毕 - 高武大秦 - 绾尤 “什么?” “已经尽数被捉拿了?” 张仲再次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已经全数被捉拿。” 搜索完佐戈翼的房屋,除了那张,张仲上次就在佐戈翼家中发现的白狼皮毛,和一些小疑点之外,几乎再无所获。 而前往追击的人。 也不出张仲程非二人的所料,五十多号人,追了小半个时辰,一直追到了视线远处的大山之下,一无所获。 而回转的路上,程非问起了张仲亡盗两里的事情,说自己可以带人前去捉拿。 哪曾想,竟然在张仲这里得知,那几百人已经全数被捉拿了,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惊呼。 是以,就有了此前的对话。 震惊过后,程非又想起了那数十青壮,顿时心中了然。 但他情商颇高,脸上丝毫不动声色,仍旧是一副钦佩的样子。“以青壮不到百人,而捉黔首数百。” “张亭长果然勇壮,不负擒豹之名。” 张仲还没来得及答话,身后跟着的,伤势较轻的青壮,就叫出了声。“和我等青壮无关。” “那几百人,可都是亭长孤身一人,亲自将他们捉拿的。” 这话一出,不仅仅程百将,就连左近令行禁止,沉默异常的贼曹甲士,都好奇出了声。“怎么可能?” “一人捉数百人,就连千人敌,都未曾有过。” 青壮抱着双手,十分享受左右的震惊,好一会儿,才在张仲的眼神示意下,停住了话头,不情不愿的往前走去。 但身边的甲士却不干了。 “你倒是说啊。” “说说到底是怎么捉拿的。” 更有甲士侧头看了看张仲,口中质疑到。“别是假的吧!” 青壮早已将张仲视为自己的偶像,哪里愿意张仲受人如此诋毁,顿时勃然大怒。 “汝等不知,可不许乱说。” “不乱说可以。” “但你须得从实道来才行啊,不然我等如何相信?” “吾家亭长,神力无双。”青壮走了几步,拍了拍道旁双人合抱的大树,开始了眉飞色舞的讲解。 “彼时......” “那大树,嘿呀,那么一砸。” “房子都塌了。”他连比带划,听得百来名甲士一愣一愣的。 也使得张仲,一度十分尴尬。 因为那树,真没那么粗。 但不管有没有那么粗,青壮这番话的效果,却非同一般的好,整个贼曹的百人阵,看张仲的眼神,都由钦佩变成了敬仰。 就连那两个一直以来,不太爱说话的屯长,都走过来与张仲认真见礼。 “他日战场之上,愿与张君共战。” “望张君不弃。” 伸手不打笑脸人,张仲也客气的说道。“与诸君共战,亦是仲之愿也。” 商业互吹了一阵之后,众人再次出发,因为未曾携带刑徒,还有马匹可驼负尸体,一行人便走得十分快速,并未花太多时间,就到了亡隐里。 趁着士卒前去与柴交接俘虏,程非突然拉了拉张仲,示意他跟着自己走。 张仲有点不明所以,却也没有多问,只静静的跟着。 “军中新剑,用来如何?”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腰间挂着的长剑,张仲略有点尴尬。“尚未用过。” 程非犹豫了一下,轻声说道。“大王纳粮为爵的制已然发下,广都日前已行,商贾之辈,应者甚众。” “商贾无战场搏命之胆魄,亦无杀贼于道的勇力。”张仲很清楚他们是怎么想的,因为他姑父也是商贾。“以粮补之,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我不是说这个。” “我是说。”程非踱了两步,咬了咬牙,接着说了下去。“每逢纳粮,必有大战。” “恐怕大王,将要对外用兵,发举国之卒。” “就在这一两年内。” “是以,剑这种武器,亭长,须得多练练才是。” 张仲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事,但还是很佩服这些老行伍的警觉,更何况,对方主动示好,他不可能不接。“多谢百将提点,仲定当勤学苦练。” 两人闲聊之下,渐渐远离了交接的甲士和屯长。 张仲猜到对方可能有私事要说,便停住之前的话头,主动问起。“百将还有别的事?” “但说无妨。” “此次,贼掾与了我一张调令。”程非伸手入怀,拿出一小卷竹简,递给张仲。“如今看来,是用不上了。” 强征自己为亲卫吗? 张仲心中一暖,伸手接过,并开口感谢到。“有劳百将专程为此跑一趟,仲之过也。” “同为贼掾做事,何必分得这般清楚。” 程非笑着摇了摇头,并拍了拍张仲的肩膀。“贼掾恐怕也想不到,你能以一己之力,生擒数百。” “此皆律法威严,仲不敢居功。” “不然!”程非摇了摇头,打断了他的谦虚,直接了当的说道。“不论你如何想,广都县,当尽传擒豹之名矣。” 张仲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不过。”好在程非也并没有要等他回话的意思,他难得的收起笑容,正了脸色。“贼掾有一句话让我叮嘱你。” “请讲。” “此案,必查,无论坐罪多少。” 在张仲点头应是的时候,他轻声说出了最后四个字。“法不可废。” 再之后,便是一阵对于县城和张仲事迹的闲聊,直到有甲士上前来报,说俘虏已然交接完毕。 程非示意其退下之后,方才站起身,看向面前的张仲。“如此,吾便要带人回去复命了。” “亭长是与我一起回县上,还是?” “一起回吧。”张仲看了一眼天色,天边的红云已经开始弥漫,离太阳下山也差不多快了。 “不过,当不是今日。” 程非也跟着抬头,看向天边泛起的晚霞,有些犹豫。 “山中野兽甚多,夜路难行。”张仲先是陈其厉害,在其仔细思考时,才说出了另一句。“百将连夜奔波到现在,与麾下士卒,连饭都未曾吃一口,不如吃些东西?” “然后在这里中歇息一夜,明日一早,再同去县上。” 程非仔细思考了一番,觉得有理,最终点了点头。 “好。” 131,军队的威严 - 高武大秦 - 绾尤 秦王政十年,十一月末。 冬至将到,广都县内,凌冽的寒风一日胜过一日。 不比霜雪的清冷,这些寒风无孔不入,宛如刮骨钢刀。 在这样的天气下,平日间四处撒欢的橘黄色的老狗,都蜷缩成一团,躲在草垛中,只露出半条微微弯起的尾巴。 随着枯黄的树叶被寒风卷起,那半条尾巴上坚硬的长毛竖了竖,咻的一声,也缩进了草垛中。 然而,就是这样连狗都不愿意出来的大冷天,广都县内,却一反常态的热闹。 市场上,市旗不过才刚刚升起,集市中就已经站满了人。 这些人也不买东西,彼此间也不怎么闲聊。 而那些做生意的小贩,在摆上货物,挂好价牌之后,也不去吆喝,只将目光朝着城中的官道望去。 在市场上颇为少见的,高两层以上的楼阁,更是连走廊都被站满了。 而与集市上人山人海相对的,是城中宽达三十几尺,能容纳四车并行的大道。 其上,空无一人。 直到,沉闷而整齐的脚步声响起。 一队队携弩带剑的材士,自官道尽头缓缓走来。 “来了,来了。”有黔首高呼,声音中带着得意。“看到为首那个材士了吗?” 众人聚集的时候,总是不缺少迎合别人讲述欲的。“看到了,怎么了?” “十人敌,十人敌知道吗?” “嚯,果然魁梧勇健。” “我儿子。” “嘶~”旁边站着的人看了一眼这嘚瑟的中年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正待说话,却听见那人接着说道。 “就在他旁边。” “……” 在众人的议论之中,材士们脚步不停,一路穿过城中大道,直上高高的城墙。 很快,他们就在屯长什长的指挥下,在城墙上找好了位置,半坐于地。 但与往常不同的是,他们的弩机,却并非是对着城外,而是指向了城内。 以至于有些不明就里的民众,略有些慌张的对着旁人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张擒豹听说过吧?” “听说过。” “他破获了一桩大案,牵连了足足上千人的大案。” “上千人……”破音一般的高声之后,是一阵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嘶~他也真敢抓?” “当真勇武非凡。” “那可不是。”讲述的人眉飞色舞,连比带划。“县中的长吏们,担心案犯于城中夺刃挣绳,伤杀黔首。” 他伸出五个手指,在问话人眼前晃了晃。“是以,县兵曹,出了五个屯,足足两百多人呐,用以看管这些刑徒。” “你是如何知道的?” 知道内幕的中年人捋了捋胡子,嘚瑟的指向城墙上。“我儿子就是材士啊。” “啊?” “看见那个为首的屯长了吗?” “看到了。” “十人敌,十人敌的猛士。” 行人震惊之下,一时呐呐不能言语,好一会儿,正准备开口夸赞,就被人打断。 “他儿子就是十人敌旁边,还在擦汗水的那一个。” 中年人:…… 材士尽数登上城墙之后,大道上跟着走来的,是披甲持盾,身负长剑的甲士,他们足足有两百人,个个身体强壮,威势非凡。 但这些甲士却未曾登城,而是五步一人,在道路两边排开。 这一站,便是日上三竿。 直到左近观望的人群,都已经失去了耐心,开始各自闲逛,或购买东西,或大声吆喝之后。 才有马蹄踩踏石板的清脆声音响起。 “上弦。”随着这响声和吼声,广都城楼上,那些纹丝不动的材士,终于动了。 他们双手用力,于咯吱咯吱的弩机崩响中,将强弩上弦。 尖锐的青铜箭镞,于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芒,直指城下大道。 市场上的黔首们,再次聚集,并屏住呼吸,翘首以待。 直到几匹健马,和两具装满尸体的战车踏入了城门。 “百将程非。”程非驱马向前的同时,以负在身后的右手,示意张仲跟上。 但张仲此时,正在跟佐戈翼那匹,关键时刻掉链子的高头大马较劲,根本驱不动。 无奈之下,他干脆翻身下马,抱拳行礼。“隐山亭长,张仲。” “已将案犯,共计六百四十三人,尽数带到。” 城门处站立的百将踏前一步,伸手自怀中拿出一卷竹简,啪的一声,将其抖开。“案犯人数众多,狱曹收之不下。” “县尉有令,由我等接手,押往军营。” 张仲和程非看了看竹简上的内容,并核实了一下,其上县尉的官印。 “百将程非,亭长张仲,遵县尉令。” 将竹简卷好,百将看了看张仲和程非发红的眼睛,停顿了一下,声音从公事公办的冷漠变得柔和。 “诸位劳苦,可自回曹舍,或军营就飨,稍事歇息。” “这里,有我等。” “有劳了。” 张仲巴不得如此,昨夜他和程非说是在里中歇息。 实际上,那些黔首眼看要见官审判,心中恐惧之下,哀嚎痛哭之声不绝于耳。 以至于一整个晚上,张仲,程非,以及贼曹的上百名甲士。 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一个人睡着了的。 并且,今天早上,天蒙蒙亮,张仲留下人看守亭舍和三个里之后,就出了发。 路上,这些案犯也没有让他们省心,一路上搞出了不知道多少的幺蛾子。 是以,张仲此时,说是身心俱疲也不为过。 “诸位才是劳苦。”百将客气了一句之后,对着城墙上的材士们,发出一声大吼。 “材士。” “在。” “县尉有令,诸案犯,有驻足不敢前者,杀!” “有奔走冲撞行人者,杀!” 他环顾了一遍这些案犯,直看得对方面如土色,才吼出最后一句。 “有异动,欲脱绳而逃者,杀!” 城墙之上的材士,将强弩端好,高声应到。“遵县尉令,必杀之。” 然后,张仲就看见那群在路上,又是哭嚎,又是求情。 又是拉肚子,又是脚崴了,还头疼欲裂,走不得路的黔首。 一个个老老实实,安安静静,排成了长队。 走得,飞快! 132,定罪之辩 - 高武大秦 - 绾尤 “别看我。”满脸虬髯的县尉百里豹,毫不在意左近县丞的眼光,随口回了一句。“看我就是军中有敢聚众持兵,以犯上官者,尽杀之!” 县丞双眼一瞪,险些骂出了声。 六百多人,那可不是六百多头猪。 说杀就杀吗? 就不该让这军中呆惯了的混人过来。 将目光收回,他看向自己的得力助手,狱掾休。 休沉默了瞬间,艰难开口。“人证物证俱全,案犯对于自身之罪亦供认不讳,按律……。” “按律,这数百人,主犯里正,当以使民犯法,教民杀官等罪,处以车裂。” “其余人等,亦当尽数论罪,最差也是个城旦。” 刚走进来坐在上首的县令,敲了敲身前的木几,打断了他的模糊说法,问起了详细判断。“质子以售者,何论?” 狱掾与县丞对视一眼,拱了拱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当以擅杀子论。” “借贷强质,擅杀子,诬陷前隐山亭长铮,数罪并罚,当斩趾为城旦。” “不然。”焕起身拱了拱手,对着县令说道。“子不孝,父母杀之,无罪。” “擅杀子之罪,不过是不经律法而擅自惩处,非杀子之罪。 说完擅杀子的罪名缘由后,他也不去看县丞有点黑的脸。 直接了当,且简明扼要的说道。“但子无不孝,而父母售之。” “此已失父母之德,当不再为父母,以掠卖人论。” “汝可知。”县丞的声音有点颤抖,是气的。“掠卖人,乃是死罪,当处以磔(zhe)刑。” “这可是关乎数十条人命。” 焕面瘫一样的冷脸上,没有丝毫的动容,只平静的说下去。“法不却人众,刑不下王孙。” “此商君之所以强国也。” “此大秦之所以溃六国之政也。” 县丞脸上有些抑郁,关键是他一时还找不到理由怼回去。 就更抑郁了。 县令若有所思,但仍旧不置可否,只侧头看向满脸虬髯,几乎与他平级的县尉。 犹豫了好一会儿,他还是决定征求一下对方的意见。“县尉以为如何?” “这有什么好论的?”百里豹摸了摸下巴上如同钢针一般的胡须。“持械以犯上官,欲杀之逃亡,在我看来。” “除去年不足十五,身高不盈六尺五寸者,尽杀之!” 六百几十号人,你是怎么说出口的? 县令不知道在他来之前,就已经有过这么一出了。 但他心中,此时有了和之前县丞一般无二的想法。 “就不该让他来。” 不动声色的侧开头,县令望向贼曹掾李炀。“贼掾以为如何?” “下吏认为。”李炀看了一眼身边共事已久的同僚,给了他一个激励的眼神。“焕君所言极是。” “当以掠卖人论。” 一众狱佐及各曹长吏问完之后,赞同焕所言者有之,但大多数,都是赞同县丞的说法。 毕竟,这讨论的,不是普通的事情,而是数十条人命。 哪怕是法官,也没有多少人能狠得下心,将这数十人全部判处磔刑。 县丞也于此时开口了,他再次为那数十人辩驳,以争取其活命的机会。“黔首之所以质子,不过受人构陷,乃是不端为。” “然其收受钱财,出售子嗣。”焕丝毫不因为对方是县丞就有所让步,据理力争。“乃是事实。” “且端为。” 县丞一按木几,声音加高了好几度,大声喝到。“受人胁迫,非本意。” “不告官,并加以诬陷。”焕的声音同样拔高,丝毫没有给县丞面子。“不知悔改,欲杀官而反。” “此也是不端为?” “受人蛊惑,难道不是有缘由的吗?” “这有什么好争的。”眼见二人争得面红脖子粗,就像要打架一样,县尉百里豹打了一句圆场。“依我看,全......” “你住口!”县丞和焕同时回身,将其后半句全部怼了回去。 县尉倒是没有恼怒,他知道这些法吏的性子,只要是自己所坚持的,就算是死也要争一回,何况驳他的面子。 正要说点什么的他,却听见坐在上首的县令再次开口。“全杀不妥。” “去岁,反贼围攻蕲年宫,徙蜀郡四千八百余户。” “大王尚且不杀,吾等杀之,岂非质疑廷尉,质疑大王,质疑律法?” 百里豹愣了愣,随后点了点头,痛快的承认了错误。“是我思虑不周,确实不妥。” “如今何为?” “虽是受人蛊惑。”焕接着之前的话题说了下去。“然,其售子,非不端为,非不为钱,亭长就任,也非无官可告。” “然其并无自首之请,且不思悔改,欲杀官以亡,此亦是端为。” “是故,其掠卖之事,乃是事实,不可否也。” 县丞深呼吸一口气,环顾了一遍跪坐几前的同僚,开始晓之以情。“这些黔首,虽曾有罪,但有悔过之心,于亭上更从未犯事。” “是关中骑卒,以钱诱之,以力慑之,方有此事。” “如今,关中骑卒尽没,罪首已死。” “何不留他们一条活路?” “执法,本不可以有私。”焕想起了之前,在堂上的那对夫妻,一时间略有犹豫,但很快,他又坚定了下来。“如此人售子之案,前所未有。” “若不治刑以重。”他深呼吸了一口气,说出了自己坚持定重罪的最大原因。“必有人,因其罪轻而效之。” “长此以往,必售子成风,有朝一日,国无兵源,县无壮丁,岂非大患。” 焕说出这句话后,在座的诸多官吏一时皆沉默了下来。 “若尽处磔刑。”但县丞还在坚持,他晓之以理,动之以责。“这样一桩大案,一旦发上去,必举国震惊。” “在座诸位,普法不善,为吏不察的罪过,谁能逃掉?” 多数人都在细想这句话。 唯有县尉,摸了摸自己脸上的大胡子,咂了咂嘴,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 焕轻轻摇了摇头,说出了自己最后的坚持。“便是落罪,也是我等罪有应得。” “切不能开此售子之端。” “说得好。”县令打断了场上的沉默,并自怀中拿出了一卷竹简。“此中缘由,吾了解之后,便一时犹豫,不能决断。” “于十日之前,便发行文于郡上。” 县丞心中一惊有所预料,但还是报着最后的希望问了一句。“郡上如何说?” 县令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只将一卷竹简递给了县丞。 他伸手接过,快速将其打开。 只见上面写着:父母弃子以售,以此得利,轻罪则助长此风,必成大患。 不论缘由,以掠卖人论。 县丞双手颤抖,好一会儿才发出一声低叹。 “数十人呐~” 133,气境 - 高武大秦 - 绾尤 “你要是再不听话。”张仲捏了捏拳头,话语中很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我就把你炖了吃了。” 然而,回应他的,是一声不屑的响鼻。 “在驯马?”正要继续说话的张仲,被一声轻喝打断。 他转过身,一眼就看见了马上那个熟悉的身影,正是他的举荐人,贼曹掾李炀。 张仲连忙躬身下拜。“贼掾。” “不必多礼。”李炀下马扶起张仲,随后看了一眼肩高六尺七寸左右,身躯纯黑,唯有尾巴与鬃毛是灰色的健马。 “这是你缴获的战马?” “正是。”这匹马是前些日子,张仲得自佐戈翼的坐骑。 也是那些骑士,自关中带来的,最好的马。 而此时,距离他那日押解数百人来到广都县城,已经过去了十余日了。 因为狱曹贼曹需要核对数百人的户籍,还要审问他们的供词,有许多事情都需要张仲的配合,他便一直住在曹舍。 当然,他也没有闲着,没事就牵着马到县城之外的空地上,练习骑术。 但效果嘛,也就那样。 之所以进展不大,主要还是这匹健壮的战马并不配合,时不时就撅蹄子不干,以至于张仲骑上一阵还得停下来哄哄它。 他倒是想过像后世千古女王一样,用暴力去折服它,但自从他来广都之后的第二日,去市场上问了价格之后才知道。 这匹马,竟然价值五万钱。 近百金。 要知道,这可是收购价。 所以,张仲就理所当然的舍不得了。 更别说,他还并不知道那样的驯法,到底有没有效果。 “好马。”李炀将战马扫视了一遍之后,先是夸赞了一句,随后摇了摇头。“你这样的驯法不对。” “贼掾何以教我?” 李炀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意有所指的说道。“驯马譬如治军,一味示之以恩,士卒则习以为常,必轻慢主将。” “须得以威佐之,以力服之,以利诱之。”李炀牵着马转过身,张仲亦牵马紧随其后,只听得他接着说道。“此三者皆备。” “治军则无往不利。” “驯马亦然。” “多谢贼掾提点。”张仲点了点头,心中终于下定决心。 他转过身,一个环抱,将那匹健马的脖子,抱在了怀中,战马惊慌失措之下,就想要抬起前蹄给张仲一记狠的。 但还不等战马抬起前蹄,张仲就将双腿一蹲,发出一声低吼。 双臂较力之下,砰的一声,战马四肢一软,被按得跪伏在泥地当中。 一声声惊惧的嘶叫之中,它四蹄不断挣动,想要站起来。 但这只是徒劳,因为它,根本反抗不了张仲的神力。 随着时间流逝,其惊惧的嘶叫,慢慢变成了恐惧的哀声。 李炀一手牵着自己的马匹,静静的站在旁边看着张仲,眼中很有些赞赏。 许久之后,直到战马发出了绝望的嚎叫,声音都开始嘶哑,张仲才缓缓松开了它的脖子。 瞬间站起了身,战马恐惧后退之间,两条后腿站立不稳,砰的一声,摔在了地上。 随后再次站起,想要远离张仲。 张仲轻轻一拉,战马顿住。 翻身上马之后,他才感觉到这匹先前高傲冷漠,完全不将他放在眼里的战马。 此时,整个身躯都在颤抖,肌肉更是僵硬得连动弹一下都不敢。 “如今,便要诱之以利。” 李炀伸手递过来一把草,张仲信手接过,喂到战马的嘴边。 战马愣了愣,瞬间转过头。 张仲也懒得再像以前那样哄了,只将草往其嘴中一塞。 战马咬着草,整个懵了一下,嚼也不是,不嚼也不是,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就是这样,之后你再骑乘,必不敢不从。” “多谢贼掾教导。” “随我走吧!”李炀看了一眼还在发抖的战马,再看了看自己的马,翻身上去的同时,轻声说道。“县令县尉县丞,皆要见你。” 张仲驱马跟上李炀,好奇的说道。“贼橼忙完了?” “忙完了。”李炀放慢了马匹的脚步,等着还不熟练的张仲跟上。“我听甲士说,这段时日,你找过我。” “是。”这段时日,张仲确实是去拜访过李炀,还不止一次,但每次,都被甲士告知,其还在贼曹处理公务。 “可是有事要问我?” “是。”张仲与李炀的关系,早已不像初见时那么生分了,是以,他也没有多犹豫,就将自己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那日,我与佐戈翼交战之时。” “他曾使出气,长足一步半,破泥土如贯朽木。” “气劲离体,一步半?” “正是。” “关中车骑,果然盛名无虚。”李炀抬起右手,轻轻一动,张仲便看见白色的光芒一闪而逝。“一步半外,我是能做到的。” “但此人是受过断脉之刑的,若全盛时期,恐怕连我也不是他的对手。” 张仲正等这句话。“断脉之刑,是什么?” “于我等修炼功法到气境之人而言。”李炀停顿了一瞬间,方才缓缓说道。“断脉之刑,可谓比死罪也不差。” 不等张仲再次出声询问,他就自顾自的讲了下去。“截断身体血脉,以及或明或暗的筋脉,一旦用气,筋脉受阻,必血崩而死。” 原来如此,难怪佐戈翼最后甚至都不再反抗,是因为必死的原因吗? “贼橼可否为仲讲一讲气境?” “自无不可。” “锻体魄,壮气血,养筋骨,这是外锻。” 李炀侧头看了张仲一眼,笑着说下去。“气血壮大之后,筋骨亦壮,本身体魄雄健之人,便可力举五千斤或以上,为十人敌。” “譬如此时的你。” “我尚未养锻完体魄。” 李炀:....... “此三步皆成之时。”许是习惯了,李炀也懒得多说,而是接着之前的话继续讲下去。“便要开始内锻,以呼吸法,药物,滋养五脏六腑,有所成就之后,体内会产生劲气。” 他抬起右臂,短短瞬间,就有白色的气覆盖在了他的手掌之上。“气的产生,由双臂始,此时可劲气外放,杀人一步之外,更可附于兵器,截兵断甲,是为百人敌。” 原来附在兵器上才是常规用法吗? 不过以佐戈翼受刑严重的身体,就算有兵器,自己带上几块盾牌,也能无伤杀了他。 “及至修遍全身,劲气能于所有经脉皆自由出入时,疾步而走,一刻钟内,可追健马。” 修遍全身,张仲想起了佐戈翼那一声网状的血管,他当是修遍了全身的。 “到得这样的程度。” “十步左右,持剑杀人,只不过等闲事耳。” “原来如此。” 134,判决 - 高武大秦 - 绾尤 到了城中,张仲才知道,李炀所说的,县上黄金三人组要找他,是因为什么事。 因为,那被数百名甲士像赶鸭子一样,赶着向前走的黔首。 “这是?” 李炀难得的叹了口气。“这些案犯的罪定下来了,即将宣判,你也需要去旁听。” 一路跟着押送的甲士向前,张仲才发现这次的宣判,并没有在狱曹进行,而是选择了在市场上进行。 随着呼喊黔首来看的甲士归来,左右围观的黔首也越来越多。 他们站在市场旗台的周边,看着那接近五百人的甲士,和跪了满满一地的囚徒,震惊异常。 “这么多人,这么快就审讯完了?” “都说是读鞫,还能有假不成?” “县上长吏做事的勤快,汝等又不是不知道。” “你以为像你,吃个饭都能吃半个时辰?” 随着黔首们聚集起来,站在高台上的县令,县尉,县丞,以及狱曹主管,令吏,狱佐,尽数入座。 他们并没有让黔首多等,很快就进入了正题。 首先开口的,是县令,他看着场上的黔首,看着他身边的下属,缓缓出声。“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 “吾等身为法吏,当执法以公,按律惩治,不可违背律令,以己私意。” 众法吏躬身应是,随后入座,开始对这些黔首进行最后的定罪。 “盗隐里里正,身为里中之长,不思为国普法,教导里民,反而贪利而诈,与贼人共欺黔首。”狱橼休越说脸越黑,声音不由得加大了几分。“更明知贼人略卖,仍唆使里民出售子嗣。” “事败之际,还出言蛊惑里中青壮,欲杀亭长,亡入山林,何论?” 厅堂之上,负责记录的令吏抬起头,看向左近的狱佐,焕。 焕站起身,将昨夜熬夜写好的罪名拿了出来,并进行了宣判。“为官有污,脏六百六十钱以上,诱民犯法,罪略卖人,教民杀官,罪反。” “数罪并罚,处没其家,本人车裂,家人知而不告者,车裂,不知者,罚为隶臣妾,并徙关中,为渠旦。” “嘶!”围观的众人发出一声惊呼,随后开始窃窃私语。 而在左近的张仲,只见得那个曾被他打得挺惨的里正,整个瘫软了下去,他的嘴唇不断抖动,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与他同样的,还有他的妻,那个年纪五十左右的老妇。 “这才刚刚开始,就两个车裂了。”张仲心中一动,觉得这次,恐怕闹大了。 随后是盗隐里里典,他犯的罪相对要轻一点,没有教民杀官,也没有诱导犯罪。 但有协从杀官,本人同样混了个比车裂好不到哪里去的枭首,家人连坐,知情者枭首,不知情者,罚为隶臣妾,徙关中修渠。 至于之前被张仲一脚踹死的里监门,他被送到县上的尸体,也要被找出来,补上车裂的刑,家人知情者车裂,不知情者同上。 眼见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就车裂了好几个,有些惊惧的黔首们,也安静了下来,不敢再窃窃私语。 又车裂了三个,张仲看了看手持竹简的焕,心中略微有些颤抖。 “亡隐里里正,欺瞒黔首,贪利而诈,诱民犯法,更组织黔首,构陷亭长,何论?” 焕的声音,仍旧与往常一样,冰冷且毫无波澜。“为官不直,且为官有污,脏六百六十钱以上,诱民略卖,诱民诈伪,车裂,没其家,家人知而不告者同罪,不知者,罚为隶臣妾,修关中渠。” 这还没完,焕接着宣判了关于这些案犯家中,那些少男少女的处罚。 “年不足十五,男不足六尺五寸,女不足六尺二寸者,每年复量,至成年,完为城旦舂。” 与亡隐里里正罪行差不多的,还有亡隐里的里监门,里典,他们没有盗隐里里典那么好的运气,被证实皆参与了收受贿赂,以及诱导略卖。 一律车裂。 这......张仲愣愣的看着,他着实没想到,会车裂这么多人。 “带下去。”休挥了挥手,示意左右的甲士,将他们押下去,随后开口。“腊祭将至,不宜杀人,三日后,再于市场上,执此刑罚。” 甲士退下去之后,被押解上来的,是五十余名中年男女,甲士将他们按跪在地上,等待狱橼的宣判。 看着那跪了一地的囚徒,张仲开始猜测其罪名是什么。 附近围观的黔首,也缓过劲来,低声讨论,猜测其处罚。 “这是擅杀子吗?”有稍微懂得些律令的黔首,轻声与旁人交流。“但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多半会活下来吧!” “应当如此,毕竟,杀自己的儿子,才不过黥为成旦。” 有黔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略卖这种事情,应该不会比杀子更加严重吧。” 张仲心中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但他想错了。 只见高据主桌的县丞站起了身,对下大声宣判。“子无不孝,父母售之,以此得利,此失父母之德,不为父母,不以擅杀子论。” “此罪,不论缘由,皆以略卖人论。” “有被略卖者,其父母尽磔。” 随着县丞这句话落下,整个广都县都像是沸水泼进了油锅一般,砰的一声炸开了。 “全是死刑?” “六十多人呐。” 黔首们面面相觑,一时间尽是怀疑,不敢置信。 等到黔首声音渐渐平息下来,县丞才使人拉开了那些瘫软的黔首,走到台前,对着人山人海般的黔首说道。 “子不可弃,夫死,弃子而嫁者,枭首。” “妻死,弃子以娶者,同上。” 他深呼吸一口气,说出了这次之所以选择在市场宣判的原因。“弃子以售者,以略卖人论。” “磔之。” “诸位,当谨记于心,切不可因小利而犯重刑。” 他双目一瞪,没有了先前在县舍讨论时的犹豫,相反,态度十分坚决。“否则,律法决不容情。” “哪怕人数众多,哪怕杀得都江尽赤,吾等法吏。” “亦不悔也。” 正在改文 - 高武大秦 - 绾尤 正在改文,熬夜改,晚一点发,大家可以明天早上看《高武大秦》正在改文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135,腊祭 - 高武大秦 - 绾尤 看着甲士将数百人朝着军营驱赶过去,张仲仍旧站在原地,有点没回过神。 “觉得太重了?” “啊?” “是。”见到是李炀,张仲便爽快的承认了,并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诸位里吏罪大恶极,死不足惜。” “售卖孩童的黔首。”张仲想到了后面的朝代,售卖孩子的事情,在往后几乎成为常事,不严不足以震慑。“也算是罪有应得。” “但那些一时冲动,围攻于我,尚未来得及动手,就被震慑,束手就擒的青壮。” “判了去手为隶臣,并修关中渠,是不是太重了些。” “不然。”李炀摇了摇头,随后翻身上马,带着张仲朝着县兵曹走去的同时,轻声说道。“一年之间,县上杀吏之事便发生了两次,不重,不足以震慑县中。” 说完之后,李炀还告诉张仲另一件事情。“若以县尉而言,他是想要全部杀死的。” “全杀死?”张仲倒吸一口凉气,小声询问。“为何啊?” 李炀摇了摇头,意有所指的对着张仲说了一句。“为将者,当能见微知著,你且想想看。” “这话?”是说还有别的缘由吗? 张仲仔细想了想,盲猜了一个蛮人。“蛮人有异?” “不错。”伸手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李炀脸上有了些笑容。“县尉想要以这数百人的头颅,来震慑整个蜀郡,也震慑那些,即将内附的蛮人。” “原来如此。” “不仅仅如此。”李炀摇了摇头,挥手让左右的亲卫将民众驱开之后,方才接着说了下去。“以我猜测,如今郡守与蛮王的商谈,应当是进入了僵局。” “若蛮人有变,首当其冲的,便是广都县。” “是以,县尉方才这般急躁。” 张仲懵逼的听着,心中隐隐觉得李炀或许是在教他政治,或者说为官之道。“因何不杀?” “郡上回话说,售子者,以略卖人论。” 张仲明白了事情的大致始末,但心中疑惑,不由得追问下去。“郡上如此,蛮人应当未有异动才是。” “正好相反。”李炀直接否定了张仲的猜测,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件事,正是证实了蛮人有所异动。” “还请贼橼教我。” 李炀带着张仲继续向前,并远远的与撞见的兵曹掾打了声招呼。 做完这些之后,他再次轻声对着张仲解释。“若是寻常时候,这样杀数十人的案子,郡守必不愿有责,使人告于咸阳。” “如今直接定下,必是急需此事来严明律法,震慑全郡。” 原来事情这么复杂? 不过,李炀,这个名字,在历史上出现过吗? 不像是普通五百主啊! 张仲心中念头急转,但面上却不变,只装作受益匪浅的样子。“谢贼橼提点。” “无妨。” “稍后在狱曹,论功行赏之后,你须得多待片刻,还有事要与你说。” “什么事?” “赏功结束之后。”李炀这次却卖了关子,直到走到县兵曹都未曾告诉他。“你自然就知道了。” 在兵曹外等到通知,跟随甲士走入庭内的张仲。 还没来得及看清李炀在做什么,就被一只大手拍得身躯一歪。 好重的力道。 张仲心中一惊,但知道堂上都是县内长吏的他,也不敢反抗,只仍由那宽厚的大手,放在肩上,并使劲捏动着自己的骨骼。 “筋骨强健,好壮士。”随着这句话,肩上沉重的压力稍稍一松,张仲随即抬头,只看到一张被大胡子布满,见牙不见嘴的毛脸。 “县尉。”心中一惊,张仲连忙下拜,但身体在肩上大手抓握之下,仿佛被灌了铅一般,纹丝不动。 “你叫张擒豹?” 县尉声音极其冷漠,眼神也带着强烈的侵略性,只一瞬间,就将张仲看得出了冷汗。 他念头急转之下,瞬间想到了原因。“这家伙,怕是和李炀有过节。” 想到这一点的张仲,小心翼翼的说道。“这是县上人的笑谈,当不得县尉如此称呼。” “那就好。”县尉松开了放在张仲肩上的手,转过身,淡淡的说道。“我,叫百里豹。” 百里豹? 擒豹? 我....... 这又不是我的错。“是仲之过,县尉勿.....” 话还没说完,张仲就看见他乐呵呵的对着李炀笑骂。“你小子,倒是找得一个好壮士,就是有些胆小。” 这是在,逗我玩儿? 闲得蛋疼啊? 不等张仲想完,就听见一声大喝,正是来自于那个满脸胡子,见牙不见嘴的县尉。“簪袅张仲,上前受赏。” “唯。” 位于上首的县尉,这次没有再不正经,只淡淡的念出了张仲的功劳,并加以赏赐。 除了张仲自身的爵位升为不更,并记了更多的首级之外,张仲手下的青壮,也按照他所想,有不少得了公士爵位。 而死去的人,也有十人按照张仲的想法,成为了公士。 并且,以战死论,子嗣承爵,不削。 可惜佐戈翼的头颅,并没有像张仲所想的那样,值五十颗,而是只值了二十五。 理由是无爵黔首,断脉之人。 值得一提的是,张仲的求盗葵,也因功升为了簪袅,并且,还难得的被县尉问了一句。“可愿为吏。” 但葵却坚定的拒绝了,他表示这次的事情都是张仲的功劳,他自己不过只有些许苦劳而已。 得爵已是厚赏,为吏恐怕不能胜任。 等到所有人都赏赐完毕并退下以后,张仲等了许久,却并没有等到李炀叫他。 他小心翼翼的抬起头,却看见县尉百里豹和贼掾李炀,正在翻看着什么。 一副已经把他忘了的样子。 但张仲也不敢问。 只能等两人查阅完毕。 好在,两人并没有让他等得太久,随着竹简合上的声音响起。 县尉再次开口。 “不更张仲。” “在。” “腊祭将至,县上征勇武强悍之士,狩猎山中,以祭神灵。” “汝勇力过人,且有功于县,准祭。” 招勇武强悍之士,狩猎山中? 这么郑重的捕猎? 136,县上奇物 - 高武大秦 - 绾尤 “腊祭,需要准备些什么?” 傍晚,刚吃完晚饭的张仲,一边用麻布擦拭着长剑,一边向着正在给他自己手臂上药的葵,进行询问。 “应当只需要武器吧!”但这个土生土长的广都秦人,却对于这些并不太了解,只自行猜测到。“我没参加过,但毕竟是狩猎,弓箭是一定要的。” “至于其他的。” “明日清晨,我再去市场上买一条上好犬奴,以亭长的勇力,携犬上山。” “必能猎猛兽于林中,显三军以壮勇之名。” 这话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甚好。” 张仲点了点头,将长剑还鞘,拿出弓箭开始检查弓弦。“与我讲一讲腊祭如何?” “唯。”葵挠了挠头,组织了一下语言之后,才从头讲起。“亭长当知,律令有言,春二月起,不准捉鸟捕兽,直到七月才再次开放。” 这条律令,张仲自然是有所耳闻的,它来自于田律。 其中不止这一条,上面还说,自二月起,不准砍伐山林,用以建屋;不准修筑堤坝,阻挡水源;不准捕捞鱼虾,毒杀水生物;直到七月之后,开放山林水泊,才可以进行伐木狩猎。 这正是秦国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还比较原始,但却是中国最早,将保护生态环境纳入律令条文的。 “因此,一年中的狩猎时间并不多,而冬天,则又是其中最好的时节。” “更能以此,来祭祀先祖和神灵。” “这便是腊祭。” 原来如此。 念头一动,张仲瞬间想到,这恐怕就是后世腊八节的前身。 不过为啥后世少了捕猎这个节目?“你之前也是上造,还是杀甲士所得,勇力也算过人,为何不参加?” “亭长说笑了。”葵略有点尴尬,他挠了挠头,小声说道。“非十人敌不可。” “我虽然也算强健,但还没到十人敌的勇力,自然也参加不了县祭。” “只能自己去小山上捕猎,获取一些野兽,祭祀家中先祖,和蜀地神灵罢了。” 县祭? 又听到一个新名词的张仲,不由追问到。“县祭与普通腊祭有何区别?” “区别大了。” “县上的祭,所去的乃是牙门山,所获取的野兽,也不是寻常野兔、山狼之属。” “而是野牛,野猪这类的大型兽类,或者,花豹老虎这类的猛兽。” 说到这里,葵突然想起了张仲之前杀死的,在县上疯传的异兽花豹,不由得眼睛一亮。 “如亭长之前所杀的异兽花豹,若是此时获得,便是猎物中的上等,说不得能占个头筹。” “异兽花豹很难猎取?” “何止是难。” “且不说十人敌非持弩,很难击杀它们。” “就说这些凶猛异兽,其山间奔跑纵越之能,便是以百人敌的勇武,也追之不及。” “遑论十人之敌。” 也对,普通人当中的翘楚,尚且跑不过普通豹子的半速。 变异了的人,追不上变异了的豹子,倒也是合情合理。 “每年有异兽被猎取吗?” “有,多数是蛮牛,鬃猪都少,花豹之类的强猛异兽便更少了。” “最厉害的,当数王六年,有人自牙门山中,生擒了一只百人敌的花熊。” 葵口中赞叹有声。“我当时正在军中服役,于人群中亲眼得见。” “那黑白相间的身板,壮得跟蛮象似的。” 花熊,熊猫? 你确定是生擒,不是诱拐? 毕竟这萌货,最大的特征就是,有奶就是饲养员。 孩子可以不要,竹子必须管够。 将长弓收起,张仲随即脱下自己身上的青铜甲胄。 在仔细检查了一遍上面重新缝上的线之后,他将其挂在了曹舍的甲胄架上。 “与我讲一讲往年的腊祭吧!” “我没参加过,所知道的,其实也不算太多。” “只知道,每年县上,都会征招十人敌以上的勇士,前往牙门山,进行狩猎,捕杀猛兽,做为牺牲。” “并获取其内的珍惜物资。” “军中只收取祭祀所用的野兽,至于这些得自山中得来的珍惜物件,则会出钱购买,或者由士卒,自行换取其他士卒以前出售的所得。” “若不与军中,可以留为己用,但不可以自行出售。” “哦?” 这样的规则,张仲心下觉得十分熟悉。 是了,这不就是玄幻世界,最常见的宗门试炼吗? 不过,这倒是很有意思了,张仲瞬间来了兴趣,追问到。“都有些什么?” “这.....”葵整个懵了一下,好一会儿才无语的说道。“数不胜数。” “常见一些的,有儿臂蚕丝,铜梨木,花熊白竹,蛮牛筋。”葵顿了顿,接着加了一句。“这些,都是制弓的上好材料。” 儿臂蚕丝,原来这东西的来源,便是来自于腊祭狩猎吗? 不对,不是说不可以出售吗? “我家中得了一卷儿臂蚕丝,买的。” 葵并不意外,并给了张仲一个解释。“黔首自行狩猎所得,不在其内。” 原来如此。 “难得一些的,还有百年以上的药材,和一些更稀有的材料,比如银线蚕丝,铁梨木,花熊金竹这些。” 花熊金竹,金色的竹子吗? 一听就很高端的样子。 “亭长。”不等张仲再次询问,葵的弟弟,张仲的另一名求盗盐,就推开了房门。 “有个小女子在外,说要找你。” 小女子,找我? 带着强烈的疑惑,张仲跟着盐走出曹舍的区域,直到贼曹大门。 入目所及,是一个头戴狗皮帽子,身穿短衣,并以长裤的窈窕身影。 她右手环抱着一个方形的包裹。 那包裹极长,足有六尺左右,差不太多,就能比得上她整个人的身高了。 这身材,这高度,莫非? 不等张仲出声,那窈窕的身影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 四目相对之下,她明媚的脸上,于瞬间泛起了甜甜的笑,只眉眼一弯之间。 朱唇轻启,雪白的牙齿露出了浅浅一点。 张仲身体一颤,差点被一声娇气的喊酥了骨头。 那声音说:“表公,你可让我一通好找哦。” 137,金色传说 - 高武大秦 - 绾尤 当包裹被打开的一瞬间,张仲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想法。 神装! 金色传说! “这弓的弓臂是铜梨木所制。”梨敲了敲弓臂,在彷如金属般的清脆响声中,对张仲轻声讲解。“是以通体铜色。” “本来我父亲和公,打算为你染成玄黑色,但需要不短时间。” “我想着,表公多半会参加腊祭。” “染完之后,却耽误了,是以,便专程为表公送了过来。” 张仲却没有太注意梨的话,只一边随口道谢,一边打量这把看着就很上档次的长弓。 铜梨木,没想到刚刚还在说,这会儿就得到了。 伸手抚摸了一下弓弦,儿臂蚕丝带来的冰冷触感,让张仲有了些拉弓的冲动。 还不等他付诸实际,就见到一只带着些细茧的小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你知道这把弓是怎么来的吗?” “怎么来的?” “是我走了百多里山路,去到隐山亭,又从隐山亭一路走到县上送来的。” 梨的声音有些气恼,还带着点委屈。“表公眼中只有弓,连正眼都不看孙女的吗?” 这都哪儿跟哪儿? 我难不成还在以“滑稽”看你? 不过,这句话也确实让张仲感觉到了自己的不妥,一个女孩子爬山涉水,走了百多里山路,找到自己,只为送一把弓。 “走。” “干嘛?” “表公带你去开房。” “开房?” “给你找个住处的意思。” “哦~” ..... 第二日,辰时初。 作为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之一,腊祭,在秦国,是分外隆重的。 哪怕离腊祭还有两天时间,整个广都县城的人,都已经开始忙着准备腊祭当天的牺牲了。 有勇力的人,自然携弓带剑前往附近的大山小山进行狩猎。 没有勇力的,则花钱财从别人手中购买。 至于,没有勇力也没钱的人,也不会不舍得去买只家禽。 “表公,现在出发吗?”租来的马车上,梨探出小巧的头,清晨的寒风,冻得她的脸略微有点泛红。 悄悄看了一眼骑在战马之上的张仲,她脸上的红润更浓了些。“我去军营外为你助威不好吧!” “要是表公没有夺得头筹,岂不是丢脸得很?” 张仲身穿由赵人胡服改良而来的紧身小袖,合裆长裤,头戴一顶狗皮帽子,上面还插了两根稚鸡尾羽。 “怎么会?”回答之际,他伸手摸了摸头上的羽毛,很有些不舒服。 但没办法,这是此次狩猎的统一着装,用当时送衣服过来的甲士的话说,那就是山林纵猎,胡服方便。 祭祀之时,再换常服。 “有盾在手上,便是老虎我也猎得。” 张仲放下手,顺势抬头看了看才刚刚亮起的天,随口自夸了一句之后,驱马沿着市场边的大道走过。 道路的两旁,不同于平常此时的冷清,已经是人山人海,多数都在和人交谈砍价。 不时还有人热情的与他打声招呼,一时间,竟让他有种明星出行的感觉。 “嘁~”梨鄙视的看了他一眼,随后做出了一副嘲笑的样子。“别人猎兽用弓,你用盾。” “丢人不丢?” 说完之后,她接着怼了一句。“早知道我就不送过来了。” “让你用盾狩猎去。” 这丫头,哪儿都好,就是嘴上不饶人。 “有弓自然更好。”张仲心中恶趣味一起,顿时来了兴致。“以此弓的力道,只要老虎没发现我,我一箭就能射死它。” 梨果然上当,好奇的问道。“如果发现了呢?” “杀死它,它不就发现不了我了?” 梨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张仲也不等她多想,对着前方喊了一声。“葵,这里。” 左臂伤还未好,以右手抱着一只大狗,正在东张西望的葵,闻言抬起头,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了张仲的身边。 他将手上的狗子放下,长出了一口气。“这犬奴,可是整个市场上最好的了。” “我去的时候,它可是将圈里三只犬奴尽数咬翻了。” 你确定这不是得了狂犬病? 张仲心中默默吐了个槽,随即翻身下马,一手抓住狗子命运的后颈,一边打量其外形。 这一看之下,张仲顿时对葵的话信了几分。 因为,这条狗,不是一般的狗,它是猎犬,川东猎犬。 纯的。 并且,还是其中极其少见的大型川东猎犬。 “好犬奴。”张仲发出一声赞叹,心中也确实这么觉得,他小时候曾经养过这种狗的混血,山中逐兔撵鸡,绝对是一把好手。 “亭长小心些,这犬奴凶得很。” “无妨。”张仲养过川东猎犬,自然知道这种狗的攻击性有多强。 但不知为何,这只狗却不同于张仲以前所养的那般凶狠,它只是在张仲的手上一阵嗅动之后。 就将牙齿收回,紧闭嘴唇,尾巴不停摇动。 一副十分乖巧的样子。 张仲将其放下,他还围着转了几个圈。 对比了一下旁边,到现在还扭扭捏捏,欲拒还迎的战马,张仲心情瞬间大好。 “葵,买块肉来,大块滴。” 但张仲没有等来“一块够吗”这种回答。 而是等来了犁,宛如怼智障的话。“你现在把它喂饱,是怕带它上山,老虎不够吃吗?” “还是饿着的犬奴打猎更好。”葵也出了声,虽然意思差不多,但委婉了许多。“不然它跑不动。” 闲聊一阵之后,张仲看见一队甲士从左近奔跑过去,足有五十人左右。 “亭长,我们快些走。” 葵向前奔跑的同时,对着身后的张仲解释到。“前往牙门山的甲士,恐怕要集结了。” “好。” 很快,张仲到达了城门外的空地,原本很少人来的空地上,在此时,已经聚集了大量的甲士。 粗略一观,竟然不下千人。 而空地的最前方,则是一大片的马匹,普遍都只有一米三四的肩高,以至于张仲走过去时,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军中集结,姗姗来迟。”不等张仲与相熟的程非打声招呼,就听见一声训斥。“军律有言。” “夜起三军,点时不到,衣甲不整者,斩之。” 138,反常的秋蛮赫 - 高武大秦 - 绾尤 随着话音落下,张仲心中一惊,他猛然侧过头,看向声音的来处,只见到一个略有些熟悉的身影。 他骑在蜀郡特产的西南马上,正在向着张仲疾驰。 随着距离快速拉近,张仲看见了他的脸。 那脸上带着抓住张仲把柄的快意,和一丝不知为何的急切。 正是当初被他一盾牌,砸成重伤的秋蛮赫。 马蹄声仍在急促响起,宛如擂鼓。 在包括程非在内的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之前,秋蛮赫就到了张仲的左近。 于微光中,张仲看见他抬起了右手。 那右手上,竟然是一把早已拔出的长剑。 秋蛮赫放声大笑,将手中长剑高高扬起,借着马匹的极速,直斩张仲脖颈。“今日,我便杀了你,以正军法。” 电光火石之间,张仲探手拔剑,脑海中同时浮现出一个想法。 不是说击鼓之后,才会点到吗? 鼓呢? 从附近走过来,没有任何鼓声,况且,之前那五十人都还没到,我怎么会来迟? 这人是疯了吗? “秋蛮赫,你疯了吗?”程非的暴吼声响起,带着马蹄的闷响,和强弩上弦的咯吱声。 而随着他的出声,更多的声音同时响起。 “蛮人,放肆!” “尚未击鼓,汝欲何为?” “纵然来迟,军法官未至,汝敢擅自动手?” “军中弑杀同袍,乃是死罪。” “秋蛮赫,汝不要命了?” 但这些声音张仲只听了一个隐约,因为,他的长剑还没拔出来,秋蛮赫的剑,已经距离他脖颈不足三尺。 一股凉意从脊椎骨泛起,瞬间遍布张仲全身,他努力将腰背往下倒,并顺势想要拔出长剑。 然而,他高估了自己的马术。 随着战马的嘶鸣,他身躯一空,砰的一声砸在了泥土上。 秋蛮赫得势不饶人,回转马头,急冲张仲的同时,俯身将长剑劈向张仲的胸腹。 欲要将他一击毙命。 眼见长剑和马蹄越来越近,张仲右手猛然用力,随着铮的一声脆响。 长剑,终于拔出来了。 “不能翻滚,不然会被他攻击背部。”张仲深呼吸一口气,瞬间做出决定。“挡剑。” 将长剑向前一挥的同时,他伸出左手,接向踏下的马蹄。 青铜长剑相互交击的脆响中,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宛如直升机螺旋桨的呼啸,和一声手雷爆炸般的轰鸣。 然后,是一阵血雨,淋了张仲一身。 伸手抹去脸上的鲜血,视线变得清晰的他,却发现眼前空无一物。 随着咚咚咚的战鼓声响起,张仲翻身而起,定睛之下,只见得十步开外,正躺着一个不断翻滚哀嚎的人,正是刚刚还要杀他的秋蛮赫? 而他那匹来自西南的战马,整个脑袋和脖子都飞了,只剩下了下半截躺在地上,形成血肉模糊的一坨。 张仲的目光继续后移,看见了造成这样战果的兵器。 一个硕大的铜制车轮。 “县尉。”身后传来的声音让张仲回过神。 他急忙转身,躬身拜谢。 百里豹那张毛脸异常严肃,他只对着张仲随意摆了摆手,便走向正在翻滚的秋蛮赫。 “起来。” 秋蛮赫勉强爬起,他原本健壮的右手,已经弯曲出一个不正常的角度,而身上,也带着无数的擦伤。 百里豹站定,比秋蛮赫稍矮的身躯却仿佛一座大山一般,压得他抬不起头。 秋蛮赫脸上冷汗不断,身躯越来越弯,几乎就要跪伏下去,但他还是咬着牙争辩了一句。 “军中集结,此人姗姗来迟,吾执行军法,县尉何以伤我。” “伤就伤了,你有异议?” 秋蛮赫身躯愈发佝偻,脸上的冷汗连珠一般落下,以最怂的表情,说出了最刚的话。“有。” “军法无情,我便是杀了他,又何罪之有?” “军法官。” “在。”熟悉的声音响起,张仲定睛一看,居然是他十分熟悉的狱佐,焕。 “与他讲一讲,我为何伤他。” “唯。”焕点了点头,正对着秋蛮赫,随着冰冷的声音响起,张仲也知道了当初他叔公为何说炭是在诈茂。 “击鼓聚兵,点到呼应,呼名不应者,罚一甲,过时不到者,夺爵,衣甲不整,失其兵器者,斩之。” “此为军法。” “汝可听明白?” 秋蛮赫愣了愣,随后点了点头。“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就好。”焕话锋一转,随着面色变得阴沉,他发出一声大喝。“然,汝动改律法,以公律而报私怨,更欲擅杀同袍,何论?” 秋蛮赫砰的一声跪倒在地,口中开始喊冤。“吾并不知此律法。” “况且,况且....” “况且此人确实姗姗来迟,吾所记之军法,便是杀其领功,非有意如此,并无罪过啊!” 这是早有准备啊。 张仲眼睛微微一眯,心中开始盘算,要如何把这个家伙干掉。 不然,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麻烦。 不等他想到办法,焕就问出了他心中想问的问题。“确实并非有意?” “确实。” “为何其他人说出律令时,汝不停手?” “这.....”秋蛮赫犹豫了一下,好一会儿才说出口。“张仲勇武,我不敢放下兵器。” 焕眼睛微微一眯。“所以,你便要杀了他?” 秋蛮赫急忙辩解。“我只是不敢让他拔出长剑。” “当真如此?” “确实如此。” “既然知道军法不该如此杀人。”焕眼睛一瞪,发出一声灵魂拷问。“那汝在张仲坠马之后,何以不转身退开,而是继续追杀?” “这......” “说。” 秋蛮赫脸上的冷汗再次滑下,他低着头想了好久,才再次开口。“我与他有仇,怕他因此杀我。” “我判你擅动律法,军中欲杀同袍之罪,可服?” 秋蛮赫脸色猛然一变,他抬起头,须发皆张,大吼一声。“不服。” “不服乞鞫便是。”焕淡淡的回答了一句,随后转过身,朝着县尉走去。“请县尉使人,将其拿下。” 张仲闻言,脚步向前一迈,对着县尉躬身行礼。 “愿为县尉前驱,捉此恶贼。” 139,属邦 - 高武大秦 - 绾尤 广都县距牙门山四百余里,官道延伸最远,也就到了一百五十里的偏远乡上,再之后,就需要骑马走小路。 难行一些的地方,甚至还需要牵马步行。 日中之时。 张仲牵着马走上一大片乱石坡,他回头望了望,身后的步兵早已被甩得不知踪影。 除了一些坐着马车跟来的家属,和骑马来的猎人,富商之外,便再没有别的人影了。 事实上,虽说是腊祭,并且在出发之时,也按照军队的军法行事,但其实,军队也不禁止这些想要跟着猛士前往山中寻找奇珍的黔首。 左右也不过是贪些小便宜。 更何况,找到的东西,最终也会落到军功家的手中,何乐而不为? “表公。” 离百人骑队十步开外的梨,在东张西望了一阵之后,远远对着张仲问到。“丈人山距广都县不过百余里,何以舍近求远?” 张仲看了一眼左近牵马的甲士,这百余人,皆是十人之敌。 “大约,是为了和牙门蛮人炫耀武力吧!” 不然何以会组织强勇之士,并以千余士卒压阵,驱驰数百里,去山中狩猎。 “张亭长所言极是。”左近的程非听得张仲的话,接过了话头,并卖了个关子。“然亭长可知,其中还有缘由。” “哦?”张仲也来了兴致,追问到。“有何缘由。” 程非清了清喉咙,从头开始讲起。“牙门山蛮,由来已久,蜀国未灭之前,便一直为其心腹大患。” “自司马错将军伐灭蜀国之后,这些蛮人,便成秦之患,他们猎杀行人,抢夺粮食,所过之地,秦人绝迹。” “若放任如此,则蜀郡难安。” 张仲点了点头,配合了一下对方的讲述欲。“蛮人不识教化,当以力服之才是。” “然。” “自李郡守治蜀之后,使蜀中秦人修筑都江堰,内富黔首,外练强兵。”程非抬起手,指了指远处那隐约可见轮廓的大山。“于昭王三十七年腊祭之时,乃尽起三军,入此山中,猎杀蛮人,以祭军旗。” “彼时,牙门山百里之地,尽是猎场。” 原来以前的腊祭,是用人头的吗? “三年之间,所祭蛮人头颅,足有数千。” “蛮人因此恐惧,不再留于山外,复迁入林,足足数年,不敢踏出大小山林半步。” 原来,李冰还有这样的功绩在? 不过,好像也不奇怪,与他修建都江堰的千古之功相比,平定蛮族,完全算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 “李郡守果然厉害。” “还不止如此。”程非摇了摇头,表示张仲将李冰想得太简单了。 “自蛮人惧服之后,李郡守乃以此为惯例,每年腊祭,皆舍近求远,以牙门山为狩猎之场,用以震慑蛮人。” 跑这么远,也确实是有道理的。 张仲了然,随后,他对着程非抱了抱拳,感谢到。“多谢百将解惑。” “无妨。”程非一如既往的友好,他摆了摆手,接着说道。“李郡守更出收蛮之策,蛮人内附,带有家小者,可为隶臣妾,服更役两年,授其田地,为臣邦民。” 程非所说的臣邦民,张仲是知道的,这主要属于“属邦律”,但户籍律法,也有很大一部分涉及。 它所指的,正是秦国时期的少数民族,他们的地位与黔首相等,比商人,赘婿这些要高,但在政治上,却很难成为长吏。 但也只是很难,不是没有机会。 除了对少数民族有略微政治上的歧视之外,就黔首的其他的权利而言,秦国都没有加以任何限制,甚至还给了优待。 不仅仅在律法上享受相等的权利和义务,更在犯罪时,有酌情的减轻。 并且,也并不禁止国内秦人与臣邦民通婚,只是其所生子女,却有很大的限制,父亲为臣邦民,其子女必为夏子,隐瞒不报的,有罪。 “自此之后,每年都有蛮人携带家小,逃离山中,入秦为臣邦,这便是大部分蜀郡蛮人里落的由来。” “当然,也有很多,是捕蛮令下,被捉来的。” 拖家带口,跑来做更役,也要得到秦民的身份? 张仲想起了后世的某个国家,但秦国对于外来者的律法,可比他们轻松多了。 “正因为蛮人年年减少,才有了蛮王请求内附的事情。” 是了。 这样的政策,对于蛮王来说,那简直是钝刀子割肉。 与其一点点流血而死,还不如内附,为自己争取一个好的地位和职位。 “是以,前些年,都是提前十余日出发,于山中狩猎七八日方回,而今年却只有三日,狩猎一日左右,便要回去了。” “明白了。” “只是少了军功的来源。”程非的语气有些复杂,但很快就想开了,笑着说道。“不过也并非没有好处。” “至少,以后牙门山中的奇物,吾等可以从蛮人手中换取,不用亲自去狩猎了。” “免去了与野兽搏斗的凶险,倒也不差。” 旁边正走着的甲士,也跟着插了一句。“正是如此,毕竟,牙门山中,异兽可不算少。” 一阵闲聊之后,程非向侧方走了两步,靠近到张仲的身边,低声说道。“前些日子,因你之言,追回了上次路盗的蛮人。” “有何发现吗?” “没有。”程非摇了摇头,但随后又想起了什么,点了点头。“倒也不是全无发现。” “那追回的蛮人中,会说秦言之人,在狱中一夜,疯了。” 疯了? 张仲瞬间想到了梁,他也是同样的疯了。“毒药?” “狱验不太确定,但有很大的可能,是因为毒药。” “没有受刑?” “没有。”程非的表情很是复杂,似钦佩,似气愤的说了一句。“他是自己挖出眼睛,掰断手指疼疯的。” 这.....是个狠人呐。 “线索因此断了?” “断了。” 一路前行,一路闲聊,直到傍晚时分,张仲等人终于到了牙门山下。 看到牙门山的第一眼,张仲心中就猛然一惊。 脑海中只浮现出一个想法。 “峨眉山,有这么高吗?” 140,联合军演 - 高武大秦 - 绾尤 冬至已过,数九寒冬便已经开始,蜀中的天气自然也一天冷过一天,而随着夜幕的降临,湿气也开始加重。 以至于天气愈发阴冷。 “表公,冷不冷?” “冷倒是不冷。”靠在石头上的张仲,揉了揉背上的衣服,这衣服穿起来方便,但毕竟是冬衣,其中是有夹杂着布碎和皮毛边角的。 保暖倒是还好,就是很有些硌人。“就是这衣服有点硌人。” “我有带皮毛哦~”梨轻笑一声,翻开随身携带的硕大包裹,自其中取出一件羊毛大裘。 她伸手将其抖开,眉眼中全是笑意。“表公若是能说几句好听的,孙女就将它给你。” 呵~ 不过一张皮裘而已。 我是那种人吗? “孙女当真是越长越美了。” 梨面上一喜,雀跃的开心几乎要溢出来,她伸出右手,将大裘递出。“呐~” 呵,女人。 于梨聊天打趣间,天色也越来越黑。 给梨建好一个小茅屋之后,张仲也躺在石头上,和着皮裘沉沉睡去。 直到一觉睡醒,月上中天,上千步卒才缓缓出现,走了好几百里山路的他们,也顾不得休息,就开始安营扎寨。 对此十分感兴趣的张仲,也忍着精神上的困意,翻身从石头上跳下,跟着军中巡夜的李炀一起观看。 与李炀四处走动的同时,张仲也注意到了军队,对于各种建设的重视程度的不同。 他们所扎的营盘,最先修建起来的,不是营帐,而是简易的围墙和深浅不一陷阱。 随后,才是拒马和弩楼。 “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这还用问吗,当然想啊。“是。” “安营扎寨,当以御敌为先,军帐可以不要,但拒马,弩楼,围墙,缺一不可。” 张仲心中恍然,便点了点头,顺便看了看左右的地势。“那地势如何选择?” 李炀正等着张仲这句话,闻言不由得笑了笑。“凡驻军,若有高则舍下,有阳则舍阴,居高而阳实,则军无百疾。” 张仲仔细想了想其中的内容,觉得很有道理,面朝太阳处于高地,士卒确实极少会有生病的情况发生。 中国古代的兵法,在这时候,也确实是整个世界的巅峰。“仲受教。” “繁木不可以居,茂草不可以停,居草木之稀,则无火攻之患。” “不居大水之畔,则不惧水攻,溪流不远,筑井则不缺水源,其上皆备,纵敌数倍于我,亦能御之。” 张仲心中默念了一阵,将其记下之后,才对着李炀抱拳行礼。“谢贼橼提点。” “无妨。”李炀十分满意张仲的好学,兴致也因此变得极高,他指了指正在忙活的工匠。“至于扎寨,若携带的东西足够的话,则可以分工而行。” “如拒马,弩楼,皆需粗木,便可以使木匠集聚,按所需分人,各为其工。” “士卒则以泥土建陷阱,围墙,建好,则木好,营盘将成。” 分工合作,同时进行。 这样的做法,在二十一世纪也仍在沿用,是以,张仲很容易便记了下来。 因为只打算住三天,所以军营倒也没有按照战时的标准来建。 所以,不过短短一个时辰,简易的军营轮廓就扎了起来。 又一个时辰过去,士卒们才建起了给各级军官所住的营帐。 那是以喂养军中牛马的稻草,和蜀地随处可见的竹子做的顶,底下只有几根连接在一起的木架。 最后,用麻布将木架三面一蒙,以麻绳拉了一个帘子,完事。 就这般简单到无法形容的军营,还不是谁都有的。 至少,张仲这个并无军中职位的亭长是没有的。 无奈之下,他只能裹着梨送来的羊皮,躺在大石头上,打算对付掉一夜。 但他刚睡下没多久,就被吵闹声惊醒。 翻身爬起之后,他才发现,牙门山附近,亮起了满山遍野的火把。 “哪儿来这么多人?” 身边的士卒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将手中长矛竖起,赶往拒马。“不知,恐是蛮人来犯。” 听得此话,张仲翻身上了大石,几个攀爬之后,站在了一个小山丘的顶端。 随着时间的流逝,山中的火把越来越近,张仲也渐渐看清了来人的装束和面容。 正是一群身穿山狼皮的蛮人。 很快,李炀就排众而出,对着蛮人问道。“汝等深夜前来,所为何事?” “吾乃牙门蛮二五百主牙蛮飞,奉蛮王沙摩邪之令,求见广都县尉。” “说。”那蛮人二五百主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到一张见牙不见嘴的毛脸,距他不足一步。 心下一惊,他不由得后退了一步,并探手抓住腰间的长剑。 “怕什么,我又不会杀你。” 牙蛮飞脸色不变,再次后退了一步之后,才松开手上的剑柄。“县尉数百人敌,不敢不慎。” “说罢。” 牙蛮飞伸手自怀中掏出一枚竹简,扔了过去。“蛮王沙摩邪有令,牙门蛮中勇士,愿入牙门山,与秦人甲士共猎。” 百里豹伸手将竹简打开,好一会儿才将其扔了回去。“既然是郡守的意思。” “我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百里豹顿了顿,意有所指的说道。“就怕牙门蛮人不够勇壮,让我失望。” 牙蛮飞闻言,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吾等蛮人,健壮悍勇之士犹如山中林木。” “常居山内,狩猎岂非欺负尔等。” 百里豹静静的看着他,一点也没有打断他的意思。 “蛮王口令,言广都秦人若应战,便让汝等先入林中一个时辰。” 牙蛮飞脸上的笑容变得嘲讽,带着浓浓的挑衅。“如此,县尉可不要输了才好。” “蛮人鼠辈,安敢如此?” “信不信吾等现在攻破汝等之阵,杀汝于车裂之下?” 百里豹抬起手,制止了底下士卒的议论。 “吾等秦人,无论猎人首级,还是猎杀猛兽,都不会输给任何人。” 他话音一顿,看着牙蛮飞渐渐变黑的脸,一字一顿的说道。 “何须汝等来让?” 141,进山狩猎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这时代的牙门山,还不像后世那般经过道教和佛教的改造,没有直通山顶的石阶,也没有雕梁画栋的大殿。 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树木。 那些在后世蜀中并不常见的巨树,让整片山脉显得格外庞大。 就张仲所见,就比印象中的峨眉,大了几圈不止。 “诸位皆是广都强勇之士。”县尉站在队伍最前方,目光扫过站在军营内的百余名十人敌。 “然牙门蛮人,却说汝等山间纵越,持弓狩猎,皆不如他们。” 众人面色一变,蠢蠢欲动,但还是顾忌军令,没有出声。 “本将告诉那些蛮子,吾等蜀郡勇士,猎人头颅尚且不输,何况鸟兽哉!” 百里豹拔出腰间长剑,掷于地上。“此剑,为本将立下之赏。” “此次狩猎,猎兽最强者得之。” “尔等,堕我之名乎?” “必得此剑,不堕都尉之名。” 随着高呼声起,众人鱼贯而出,与刚刚走出小山的蛮人两相照面。 一阵互相听不太懂的嘲讽之后,围猎正式开始了。 “山中野兽凶猛,表公要小心行事。” 张仲回过头,只见梨站在一块大石头上,一边挥手一边高喊。“万事小心,孙女还等着你回来,给你叫好呢。” 心中一暖,张仲脸上有了些笑容。“等着吧!” “一定让你叫好。” 蜀地山路难行,围猎自然不像关中平原那般骑马狩猎,而是..... 徒步。 但这就让张仲面临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那就是牙门山的丛林,太过于茂密了些。 哪怕现在处于冬季,其间绿色的植物和黄色的茅草也足有一人多高。 更兼各种各样的参天树木,将天上的阳光遮盖得严严实实。 以至于张仲的视线,从来没有超过五米。 视线不能望远的情况下,他一路走来,连一只野兽都没有看到。 但并不是没有,草丛的动静和枝叶的晃动,都在表示着,只是张仲没看到它们而已。 “需要走得更远一些才行。” 食草动物的警觉性太高了,并且,胆子也太小,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逃离。 在这样的环境下,张仲猎一只兔子,绝对不会比杀死当初那只花豹更简单。 但食肉动物不同,它们胆子更大,遇到其他生物的第一反应也不是逃跑,而是纳入菜单。 对于张仲而言,这样的野兽,其实还要更好面对,也更好狩猎。 不是每一只花豹,都是变异的花豹。 做出决定之后,张仲不停向前的同时,也以手中的长剑斩断小树,或者在大树上留下标记,以便能找到回来的路。 偶尔看到有人影超越他,他便换上一个方向,绝不与对方同路。 倒也不是他不想超过去,而是,走山路,他确实爬不了别人那么快。 左右牙门山极其庞大,一两百人在里面,完全可以各找一个地盘,没必要吃别人的冷饭。 大约小半个时辰之后,转向多次的张仲,看到了一个脚印。 那脚印上,脚掌的痕迹宽而短,前方的五个脚趾印,则深而尖锐。 这种脚印张仲曾经见过,是熊。 心中估摸了一下,他觉得这脚印的来源,大概率是亚洲黑熊,而不是蜀郡特有的萌物。 毕竟,熊猫的指甲,怕是没有这么尖锐。 探手摸了摸,泥土上还略有点水迹。 然而,摸完之后,张仲才想起,这并不能判断这是不是今天留下的新鲜脚印。 只不过犹豫了一瞬间,张仲就做出了决定。 管他是不是,追! 只要我跑得足够快,哪怕这是前天留下的脚印,我也能追到新鲜的。 做出决定之后,他开始继续向前奔跑。 倒也不是他和这只不知大小的熊杠上了。 只是如今县上,已经将他吹成了天上少有地上全无的少年豪杰,如果不猎只大型猛兽回去,脸上须得不好看。 毕竟,偶像包袱这种事情,只有成为偶像之后,你才知道他能让你做出些什么。 纵观华夏几千年历史,因为别人的看法,而死于偶像包袱下的,可从来都不少见。 更何况只是装一装,做做人前显圣这种事。 一路追着脚印奔跑之际,张仲也不忘以长剑斩断树枝留下痕迹。 又是半个时辰,他终于停了下来。 因为,眼前的脚印,和草丛被排开的痕迹,断了。 处于前方的,是一片乱石,在张仲的左边,则是一颗数人合抱的大树,右边是一大片竹林。 伸手将最后一个脚印中,被踩入地面的竹叶捡起。 那竹叶前段呈枯黄色,但叶根处却呈青绿色。 “大概率就在这附近了。” 熊的战斗力虽然极强,但是警觉性却比老虎豹子之类差了太多。 并且,它的敏捷和搏杀技巧,也和老虎豹子不是一个档次。 对这些颇为了解的张仲,也懒得偷偷摸摸,只将手中的盾牌握紧,打算找个高地。 “这货在树上?”随着咔擦一声脆响,张仲心中一动,猛然抬头。 只见到了一个白色的大屁股,朝着他直直的砸了下来。 这腰围,这颜色? 我追错了? 想完这些的张仲倒退一步,淡定的看着那黑白相间的大胖子落在地上。 还弹动了两下。 一个翻滚,胖子灵活的爬了起来,它伸出前爪揉了揉屁股,连头都没有回,就走向了另一颗竹子。 完全没有发现它身边,还存在着其他的生物。 张仲:...... 鉴定完毕,是纯血。 伸出左手,张仲一把抓住了它的脖子后的软肉,将其提了起来。 随手一扔,胖子离地一米多高,飞出了足有十来米远,然后砰的一声砸在地上。 这一砸可不轻,以至于胖子连翻了好几个滚,才再次站了起来。 它瞪着宛如小点的眼睛东张西望一阵之后,才发现自己视力不好。 转而动了动耳朵和鼻子,随后四足狂奔,朝着张仲跑了过来。 张仲轻轻呼了一口气,将长剑收进鞘中,身躯半蹲,做好了徒手战斗的准备。 然而,一盏茶的时间后。 张仲看着坐在地上,以背对着他,并露出脖子,还不断转头示意的熊猫。 第一次。 感觉到了疲惫。 142,搏虎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这货,是玩上瘾了? 也就是我把你当国宝,不然,你被我拖出山卖了,你恐怕都还在卖萌。 信手抓住黑白色的后颈,在胖子兴奋的叫声中。 张仲将其用力一抛,正正扔在了大树中央的三叉枝丫上…… 嗯,背朝下,面朝上。 日上三竿。 距离竹林足有两三公里左右的乱石堆上,张仲正在打量着刚刚跑过的路。 只见柏木繁茂,松针葱翠,杂草灌木纵横林间,麻雀画眉高居其上。 端的是一番好景色。 但张仲却无意欣赏美景,只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些许汗水。 并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呼~ 终于甩开了那个死胖子。 要是那货动手的话,杀了也就杀了,但那家伙一副求抚摸,求收留的萌样,还真不好动手。 不过,终归还是甩掉了。 平复好心跳的张仲,开始打量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片布满大小石头的平地,具体是后世改造过的哪里,张仲却不太清楚。 但地形空旷,用来休息再好不过。 但在休息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张仲分辨了一下方向,开始在地上画穿越竹林的路线图。 之所以画图,是因为他之前甩开那只熊猫的时候,奔跑得太快,没来得及做记号。 并且,那片竹林,说什么他也不打算再回去了。 只能绕道这种事情,才能找回原来的路这样子。 但还不等他将路线画好,就听见了身后传来的狂猛动静,那是有大型生物正在狂奔所导致的树枝断裂声。 那只死胖子,是不打算放过我了? 张仲心下一惊,就准备继续跑,但跑了两步之后,又惊觉不对。 我跑什么? 打它一顿不就好了? 想通这一点之后的张仲,随意的转过身,准备给追来的胖子一次狠的。 让它长长记性,不要天天作死。 然而,这一看之下,他不由得目光一凝。 因为,他看见的,并不是黑白相间的胖子。 而是一只浑身漆黑如墨,身躯庞大如同北极熊的...... 黑熊。 这么大的亚洲黑熊? 这是变异了? 眼见对方冲得凶猛,没做好准备的张仲也来不及多想,将手中青铜盾猛然一掷。 百余斤的重盾带着尖锐的鸣啸声,正中黑熊的左前肢。 只听得一声清脆的骨骼断裂声,黑熊立足不稳,栽倒在地的同时,口中发出凄惨的哀嚎。 将腰间的长弓取下,张仲正准备趁它还未爬起,一箭结果了它。 却听见一声威胁的低吼声响起。 来自不远处的林中。 还有帮手? 张仲紧了紧手上的长弓,搭箭对准声音来处的同时,双眼亦死死的观察着林中的动静。 直到,一只体型足有三米以上的黄毛老虎,缓缓走出了树林。 张仲冷汗瞬间就下来了。 失去了盾牌的他,凭借着半生不熟的射术,可没有足够的信心面对这庞大的猎食者。 遇见老虎该怎么办? 张仲念头急转。 不能背对着它,是第一位的。 其次,绝对不能怂,要表现得异常凶残,还要发出比它还大的吼声。 因为猛兽在捕猎时,都是凭借吼声,确定未见过的猎物的强弱。 所以,只要你声音比老虎更大,你就能吓退它。 才怪。 你除非带上一个喇叭,不然你永远刚不过老虎的吼声,更何况,这还是一只变异的老虎。 没有天敌的它,只会认为你在挑衅。 “吼~”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倒在地上的黑熊翻身爬起,也顾不得脚上的伤势,三只脚努力的向前奔跑。 “这只黑熊是它的猎物?” 张仲犹豫了一下,缓缓退开。 “吼!!!”一声暴吼声,响彻了整个山林,惊得鸟儿四散,走兽狂奔。 那巨大黑熊,也跑得更快了。 但张仲却没有再退,因为那只黄色的身影。 已经,以超越了猎豹的速度,朝着他扑上来了。 手中弓弦一响,这通体金黄,力度高达万斤的超级强弓,射出了它的第一支箭。 老虎身躯一伏,在长箭划过背部的瞬间,纵越而起。 张仲抽身急退的同时,伸手拔剑。 重物落地的声音中,同时出现的,是一只巨大的爪子。 尖锐如同匕首一般的指甲,在阳光下微微反光,于弹指之间,自上而下,直掏张仲胸腹。 情急之下,张仲来不及再拔剑,只能并双手持弓,将其一横。 随后向上一推,正中虎爪。 宛如卡车撞击的力量,自长弓始,沿着张仲持弓的双手,直冲腿部。 力道冲击之下,张仲立足不稳,连连后退。 受到反作用力和张仲推力的影响,老虎亦人立而起,后续的连环爪击,顿时一窒。 但它丝毫不惊,就着人立而起的后腿,向前连跨数步,直扑再次握住剑柄的张仲。 一人一虎直面的同时,巨大的右前爪,带着尖锐的风声直拍张仲的头颅。 右爪探出不过眨眼,老虎的左前爪亦跟随而出。 而右前臂上的健壮肌肉也同时蠕动,随时准备收回前爪再次攻击。 这,正是猫科动物的必杀技之一。 连环爪击。 修炼过功法之后的张仲,反应非常迅速,他以左手中的长弓竖击老虎的右前爪。 同时右腿后移,腰背带动身躯猛然一侧。 利爪划开布匹的声音中,红色的碎布片及毛皮边角漫天飞舞。 咚的一声巨响,老虎前爪落地,借力一蹬,就准备再次扑上。 将动未动之时,一只拳头砰的一声砸在了它的鼻子上,直砸得它头颅低垂,鼻血横流。 一时间,宛如幼时捕猎吃到了苦胆,腥味、臭味、血味、苦味尽数袭来。 还未缓过劲来,一只大脚借力踩出,正中伤处。 直踩得那老虎眼眶一红,胡须尽赤。 也像小时候吃了苦胆,还是连续两个。 老虎双眼紧闭,泪水弥漫之间,以前爪乱拍,同时抽身后退。 张仲借力一蹬,在老虎抽身时,纵越而起。 单手再次一拔,随着清脆的剑鸣声起,他将左手长弓丢下,双手同时握住剑柄。 以剑为刀,借着身躯下坠的冲力。 对着老虎当头一劈。 142,杀虎 - 高武大秦 - 绾尤 长剑染血,不过稍有窒碍,就顺利划下,将张仲面前,那半人高的石头,平整的分成两半。 一滴滴鲜血由额头滑向眼角,与泪水混在一起,化作深浅不一的液体。 而它变得红白相间的额头上,正有了一条细长的剑痕,将整个王字分成两半。 长剑摩擦石头的声音中,正在后退的老虎耳朵动了动,后腿一蹦,抬起前爪再次攻上。 张仲早有预料,松开左手,长剑猛然一抬,噗的一声从前爪刺入。 “吼!!!” 正准备沿着前爪直捅老虎胸腹的张仲,只感觉剑上一沉,随后就被一声响彻山林的虎啸惊了瞬间。 铛! 长剑的剑尖被老虎的前爪按在地上,不等张仲抽出,一根长鞭也似的尾巴,啪的一声,正中他的右手。 这一尾巴力道极大,张仲手腕吃痛的瞬间,长剑一个不稳,竟然被老虎的另一只前爪将长剑按在了地上。 这老虎,成精了吧? 来不及细想,血盆大口,已经到了眼前。 这老虎的听力当真恐怖。 张仲抬手一拳,正中鼻梁。 宛如开了染坊,黄色,红色,白色,纹路黑色,尽数聚在一起。 身躯一翻,张仲躲开再次袭来的另一只前爪。 右手一动,它抓住了和猫科动物基本不是同种生物的尾巴。 老虎发出一声轻轻的咆哮,尾巴用力一抖,却纹丝不动。 不等它再次扑上,张仲就迈开大步,向前飞速冲去,随着他大吼出声,单臂较力之间,浑身肌肉开始虬结。 老虎四肢在地上划出长长的沟壑,但身躯却完全控制不住,不断被拖拽着强行后移。 它眼睛猛然睁开,金黄色的眼珠瞳孔竖立,随着腰身一转,后腿一蹬,低吼声起。 三米多长的老虎,以咬尾巴的动作,只扑张仲后背。 但张仲却仿佛背上长了眼睛一般,将尾巴一松,转身一拳,正中老虎鼻梁。 这一拳好重,直打得老虎嗷嗷直叫。 刚刚睁开的眼睛再次闭上,眼泪也紧跟着溢出眼眶。 身躯一靠,沿着老虎的前爪缝隙,直撞其胸腹。 老虎侧翻在地,随后于弹指一瞬间翻身爬起。 张仲左踏一步,随着老虎耳朵抖动,头颅左偏之时,身躯一转,一个肘击,正正打在侧头的老虎鼻子上。 “嗷~” 又是一声惨叫,老虎这次也不还手了,一个转身就想逃跑。 “该结束了。” 张仲伸手再次拽住尾巴,深呼吸一口气,抬起右腿,一脚蹬在老虎的后腿上,随着其吃痛抬腿的瞬间。 他双手同握,右脚向下猛然一踏,腰身一转之间,将老虎整个抡了起来。 砰的一声,砸在了旁边一人合抱的大树上。 大树发出咔擦一声脆响,被张仲从一米处直接砸断。 异兽老虎的体格雄壮程度,远远超过了当初的花豹,即便这般强大的力道砸动,它却连毛皮都没有破损。 甚至,还有力气反抗。 不过,随着张仲一脚踹在其两条后腿之间,这最后的反抗也消失了。 林间的怒吼声不断响起,但四肢离地的老虎,却再也无法反抗了,并且,也完全脱离不了张仲的掌控。 只不断的被抡起,随后砸下。 直到一声声怒吼变得尖锐,最后,化作了哀嚎。 到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张仲手上一松,将老虎丢在地上,之前威严雄壮的猛兽,此时已经有出气,没进气了。 身躯一软,张仲也顾不得脏,整个躺在了地上。 这一战所花的时间不长,但其间凶险,着实不为外人所知。 数次经历生死的张仲,此时,只感觉身心俱疲。 他看了看胸口被虎爪划出的伤势,那伤势足有一寸多深,流出的鲜血,将整个冬衣上身染红大半。 看了看老虎长达七寸左右的指甲,张仲心中庆幸,幸好只是被指尖擦到了。 不然,说不得就死在了这江湖有名的黑虎掏心下了。 强忍着疲惫,张仲将身上的冬衣撕开,血液已经开始凝固,但伤口血肉翻卷,很是吓人。 摸出怀中的药物自自己抹上之后,张仲索性撕开冬衣,赤着上身。 以衣服上的麻布,为自己做了一个简单的包扎。 随后,将怀中准备的物件,打成一个包裹。 做完这些之后。 他捡起长剑,找了一颗大树,爬到高处。 随后,沉沉睡去。 “呜呜~”直到一声声低沉哀伤的嚎叫在耳边响起,张仲才从昏沉的睡眠中醒来。 刚醒,他就感觉整个视线一变,世界仿佛都成了黑白。 直到一只粉红色的大舌头,对着他的脸一卷,才缓缓恢复彩色。 张仲翻身爬起,抹干净脸上的口水,一时间连打死老虎的好心情,都已经没有了。 一人一熊猫对视了良久,最终还是张仲低下了头,缓缓的叹了口气。 算了。 华南虎都打死了,还怕什么养熊猫? 就当满足一下自己前世,想养牢底坐穿兽的想法吧! 伸手提起老虎,张仲将长弓捡起,只见原本打磨得十分光滑的铜梨木,已经有了不少的划痕。 心中一郁,张仲顿时有了一种“刚买的手机,当天就掉进了厕所”的痛。 好一会儿,他才将长弓挂在腰间,随后将盾牌捡起,也不管身边的熊猫听不听得懂。“走。” “我们去杀熊。” “嗷嗷!”熊猫尽管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还是很热情的给了一声回应。 并撅着大屁股一晃一晃的向前跑去。 得,真养了只宠物。 不过,还不赖。 毕竟,除了胖点,战斗力弱点,这货再怎么,也算是只异兽。 嗯,十人敌。 一路沿着血迹向前,张仲追了大概半个多时辰,才追到那只大黑熊。 他仍在一瘸一拐的向前爬动,哪怕动作已经很慢了,但仍然锲而不舍。 十分的有毅力。 看了好一会儿的张仲,叹了口气,将手中盾牌掂量了一下,再次开始了急奔。 手中盾牌一挥,张仲正要将其一盾砸死,却猛然想到这货的毛皮,恐怕值一两万钱,不由得手上一停。 但他的长弓还没摸出来,就看见身边的胖子,嗷嗷叫着冲向了大黑熊。 其英勇无畏的样子,可谓丝毫没有丢熊。 张仲:........ 发现了书中的BUG,需要修改一下 - 高武大秦 - 绾尤 今晚上改一下书中的一个bug,涉及到之后的剧情,今天引进新剧情的时候,懵逼了。 最近年底了,年终总结文案要做。 新年文案计划要做,还要给摄影的朋友写出片文案。 996的工作,我太难了。 今晚上加班改一下bug,最近太累了,以至于出错,先道个歉。 不祈求原谅。《高武大秦》发现了书中的BUG,需要修改一下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正在改,一点之前有 - 高武大秦 - 绾尤 正在改文,大约一点钟内,能有一章。 作者君要到22才放假,过年看情况更,应该不会断。 我估摸着如果不被催婚的话,说不定会加更。《高武大秦》正在改,一点之前有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143,蛮王之子 - 高武大秦 - 绾尤 带着急促的风声,胖子一路狂奔。 于响动中,黑熊猛然回头,与胖子四目相对。 黑白色的萌货整个一愣,先是打量了一下黑熊壮硕的身躯,随后头一歪,装作不经意的样子,看了一眼身后。 眼见张仲没有跟上,它身体人性化的一抖。 但箭在弦上,已然不得不发。 是以,它脚下不停,悍勇的冲到黑熊的身边。 在其人立而起时,跑了过去。 这一冲,直接就冲进了另一片小竹林,随后,它抬起前爪…… 啪的一声。 敲晕了一只竹鼠。 并叼着它慢悠悠的往回走。 黑熊被这一顿操作弄得有点懵逼,站在原地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 果然,这种自己能把自己玩成濒危物种的货,帅,就不会超过三秒。 完全不该对这样的生物,抱有任何期待才是。 不过,它该做的,终归还是做到了。 张仲深呼吸一口气,轻轻动了动右手,感觉了一下伤势。 不轻,但还有些战斗力。 至少,拉弓是没有太大问题。 弓弦越崩越紧,带动着金色的弓臂,迅速形成椭圆。 在清脆的弦响中,一支利箭从黑熊左脸颊射入,直贯颅脑。 黑熊身躯缓缓转了转,看到了持弓的张仲,也看到了地上躺着的老虎。 随着鲜血渗满熊脸,泥土四溅,枝叶飞舞之下。 黑熊重达重达近两千斤的身体,砰的一声,砸在了地上。 张仲顾不得去看,只捂着右胸,身躯半蹲。 第一次感觉到,弓箭力道要是太强了,也不全是好事。 至少,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特别不好用。 因为,他右胸的伤势,又崩开了。 坐在地上,张仲将被鲜血染红的简易绷带拆开,再次上了些药。 在这期间,那只知道卖萌的胖子,和胆小的猎犬一起,冲到了死去的黑熊身边。 一顿又抓又挠之后,才宛如得胜的将军一样,拖着那重达两千斤的尸体,走到张仲身边邀功。 张仲没有理会它们智障一样的操作,只是看着那力气不小的熊猫怔怔出神。 因为,他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一刻钟后,两只猛兽一左一右,被张仲绑在了熊猫身躯的两侧。 “走,回去了。” 三只十人敌的猛兽,两死一生擒,哪怕再大的偶像包袱,应该也足够了。 至于牙门山中的各种奇物。 别说这个时代没有图文教程,就算有,不是土生土长的张仲,在这漫山遍野的植物当中,也完全分辩不出来。 所以,算了。 与其浪费时间,不如等到两只猛兽祭祀完毕之后,将剩下的皮毛拿去卖了。 得到的几万钱,也足够他买上不少东西了。 “汪汪汪!”随着猎犬的声音再次响起,刚刚绑好尸体的张仲立马起身,将身边的盾牌举起,做出了防御的姿态。 没等多久,就有两名蛮人走出了山林。 站在左边的,是一个偏矮的中年男人。 而右边,则是一个青年蛮人。 那青年约摸二十一二岁,比张仲稍高一些,有七尺七八寸的样子。 他赤着上身,双脚未穿鞋履,只在腰间围着一圈白狼皮毛。 青年蛮人的身高虽然只是一般,但张仲仍然十分警惕。 因为,他的身躯极其健壮,裸露在外的肌肉轮廓,比之广也不差多少。 就气势外形来看。 不出意外的话,这应当是十人敌当中的强者,多半,不会差于被合围还能连杀数名甲士的广。 想完这些的张仲,目光在其腰间围绕的白狼皮毛上停留了一瞬,才看向其臂膀上,所围着的一圈猛兽牙齿。 “这蛮人,地位恐怕也不低。” 从其外形判断出这些的张仲,伸手握住了腰间的剑柄。 “秦人?” 随着一声口音极重的疑问,身着白狼皮的青年停住了脚步,他看了一眼两具猛兽的尸体之后,才再次开口。 “真勇士也。” “过奖了。” 蛮人即将内附,一旦内附,以后说不定就是同袍。 既然对方没有找茬,张仲自然也不会不给好脸色。“两兽相争,得利而已。” “你有伤?” 张仲眼睛眯了眯,有些怀疑的看了对方一眼,正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担心对方见兽起意的张仲,淡淡的回了一句。 “小伤而已。” 青年却摇了摇头。“不像。” 不等张仲回话,那蛮人突然将手伸向腰间。 那里,有一把长剑。 随着剑鸣声起,张仲率先拔剑在手,随着绷带染红,他将长剑平举,直指青年蛮人。“止步。” “此药……” 青年手握一个小羊皮包,看着直指自己的长剑,一时有些愣神。 好一会儿,他才挥手阻止了要上前保护的中年人,接着说了下去。 “此药,乃十年生之白剑,治剑伤戈创,猛兽撕咬,有奇效。” 误会? 张仲将手中长剑放低,没有去接青年手中的药,只是表示了自己的歉意。 “长者常言,牙门之族,勇武者甚众,吾有伤在身,是以,失礼了。” “无妨。”青年蛮人面色如常的将手中布包放回腰间的白狼皮内。 然后,他向后倒退两步,指了指张仲胸口的伤势。“白剑长约三寸,状如长剑,十分好认。” “十年生虽不太好找,但也不算难得,君可以自行寻找。” 青年蛮人的一番做法,让张仲觉得很有些惊讶。 他脸色缓和了些,将手中长剑还鞘,并就着盾牌行了一礼。“多谢。” “不必。”青年蛮人对礼节似乎还有些不熟悉,手忙脚乱的回礼之后,才笑着说道。 “我阿爹常说。” “内附之后,与秦人甲士,便是同袍。” 这句话可以说是很有道理了,张仲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说得极是。” 青年蛮人脸上的喜悦更多了些。 “是以,军中互助,乃应有之理,足下不必太放在心上。” 这蛮人,倒是不太像蛮人。 更像是一个受到过良好教育的公子哥。 念头一动,张仲便不由得对他和他的父亲,产生了一些兴趣。 “未敢问,足下阿爹是?” “牙门蛮王,沙摩邪。” 144,结交 - 高武大秦 - 绾尤 蛮王,沙摩邪? 也就是说,这年轻蛮人,是蛮王子嗣? 这身份,可以说是张仲见到的年轻人当中最高的了。 要知道,就张仲的了解。 蜀郡的蛮族,并不只在牙门山范围,而是以牙门山数百平方公里的山脉为中心,辐射了后世的眉山市大部,以及周边不少县乡。 这其间的大小山林,皆是蛮人的地盘。 以蛮王直属的牙门蛮族为主体,从属的大型蛮族聚落,有沙溪蛮,白蛮,山蛮,小型的,诸如秋蛮,花蛮更是数不胜数。 在秦国未灭蜀国之前,这些蛮族便曾是蜀国的心腹大患。 自然,秦国不同于蜀国,无论战力还是政治,都超越了其太多。 两任郡守数十年的平蛮,蛮人的地盘和数量都有了大量的减少。 但即便如此,据接壤的广都县在去岁的不完全统计,山林中出没的蛮人,仍旧有十余万之众。 而沙摩邪,则是这些大小蛮族公认的蛮王,为这十余万蛮人的领袖。 更兼蛮人勇悍,全民皆兵。 若尽数聚集,控弦带兵之士,不下三万。 就其身份地位而言,即便比不上蜀郡守,也相去不远。 是以,眼前的年轻蛮人,非但算得上公子哥,还是两千石长吏家的公子哥。 “原来是牙门王子当面。”对方可以自称自己为蛮人,但张仲却不好这么说,他身躯微微动了动,表示了自己的歉意。“张仲多有得罪。” “无妨。”听到张仲名字的年轻蛮人来了兴致。“汝叫张仲?” “正是,王子有何疑惑?” “非有疑惑。”年轻蛮人脸上的兴致愈发的高了。 “而是足下在广都的勇武之名,便是我等蛮人也有所耳闻。” 但很快,他的目光扫到了张仲胸口的绷带。 略带些可惜的望了一眼后,他才自我介绍了一句。“我叫沙摩虬,年二十一岁。” “蛮王长子。” 一阵你好我好的客套之后,沙摩虬还是没有忍住,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足下勇锐,待伤好之后,可否与虬角力一番?” 看着对方眼中浓烈的斗志,年岁差不太多的张仲也来了兴趣。“自无不可。” “只是……”对方态度和人品看起来十分不错,张仲也起了些相交的心思,便诚恳的加了一句。 “只是仲天生神力,若角力未免不太合适。” 连李炀都曾坦言自己纯粹的力量不如张仲,他不觉得眼前的年轻王子,会比李炀更强。 毕竟年岁摆在这里,充其量,也就和广差不多,顶多,就相当于受过断脉之刑的佐戈翼。 这还是往高了估计。 要知道,这次围猎,双方派出的勇锐之士,可都只是十人敌,百人敌极其以上者,都在压阵呢。 “王子乃是锻骨极致,正在修炼内脏,成就百人之敌也就只在左近,汝一少年,何以如此大话?” 随着林中一声不服的低喝,一大群手拉绳子的蛮人走出了树林,为首者,是一名脖带狼牙配饰的中年。 刚刚的话,正是出自他的口中。 “勿妄言。”沙摩虬止住了身后还想要说些什么的中年人,就着张仲的话接了下去。 “敢问足下神力几何?” 张仲沉吟了一瞬,说了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万一千斤。” “嘶~”众蛮人倒吸一口凉气。 就连之前出言呵斥的中年人,也不例外,甚至,他还震惊的追问了一句。“怎么可能?” 眼见对方人数越来越多,张仲似有意似无意的敲打了一句。“若非如此,何以称得上神力?” “有道理。” “角力是有不妥。”得知张仲力量的沙摩虬倒是没有逞强,转而提出了另一个建议。“届时,你我较技如何?” “甚好。” “足下伤势不轻,恐非半月不能好。”沙摩虬点出了张仲的外强中干,但却并没有如张仲所想那般,有任何不妥的动作。 只是简单的提议到。“半月之后,沙摩虬亲往拜访如何?” “何劳王子亲自前来,仲半月之后,在校场恭候大驾。” 约定时日之后,张仲这才从树林的动静中,看到了他们拉着的,是什么东西。 那是一头蛮象,四肢类合抱巨木,身躯宛如小丘的庞大亚洲象。 “此乃王子亲手所猎…”中年人正想炫耀两句,猛然看到熊猫身上拖着的两只猛兽,话语顿时一窒。“这是你猎的?” “正是。” 中年人一时无语,好一会儿,才上前一步,对着沙摩虬低声说道。“王子,蛮象庞大,若不早些出发,恐怕天黑之前赶不到山下营地了。” “此物,足下带上。” 临走之际,沙摩虬再次摸出了那个小布包,准备将其递给张仲。 “多谢王子好意。”张仲先是致谢,随后才委婉拒绝。“但仲身上不过小伤,实在是用不上。” 沙摩虬却摇了摇头,随手将布包放在了石头上。“用与不用,是足下的事,赠与不赠,却是虬的事。” “人之结交,岂非如此?” 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也很有水平,让张仲心中觉得很舒坦。 心中不由得暗暗想到,这沙摩虬,确实不愧为蛮王长子。 有王者之风。 恐怕,自己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多谢。” “些许药物而已,不值得什么钱。”沙摩虬摆了摆手,接着便告辞了。“下山的路不太好走,蛮象庞大,吾须得早些出行。” “山下再见。” 张仲点了点头,回应了一句。“山下再见。” 眼见沙摩虬等人走远,他才缓缓蹲下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右胸的疼痛,让他额头上冷汗阵阵。 那只死去的老虎,给他带来的伤势,着实是他目前受过的最重的伤,没有之一。 而之前,因为不确定沙摩虬的来意,死命强撑,此时,伤势似乎有了加重的趋势。 好一会儿,张仲才缓过劲来,他再次将简易绷带取下,看着那几道再次渗出鲜血的抓痕,和面前的小小布包。 一时间,有些犹豫不决。 145,发现 - 高武大秦 - 绾尤 人之将死,饮鸩止渴! 正所谓两害取其轻,上药或许有异,不上药,说不定失血过多撑不到山下。 是以,张仲并没有犹豫太久,就打开了小小布包,准备相信一次那个萍水相逢的蛮王之子。 “呜呜呜!”猎犬摇着尾巴冲了过来,他嗅了嗅布包中的药粉,就准备上嘴去舔。 “一边去,这可不是给你吃的。”张仲一把按住狗子的头颅,随后在其挣扎扭动之中,念头一动。 “你是知道这东西在哪儿?” 狗子自然听不懂,但仔细嗅了嗅之后,却转过身,向着来时的山林走了两步。 随后回头,示意张仲跟上。 这是之前来的路上嗅到了? 嘿,还真是一条好狗。 白剑。 能找到当然最好,这确实是治疗外伤的上好药材,若不是怕药粉中加了料,张仲恐怕早就使用了。 “胖子,趴下。” 翻身上了熊猫的阔背,随着急促的拖行声响起。 拉着两头猛兽尸体,还驮着一个人的熊猫,四条短腿迈动之间,竟然跑出了比狗子还要快的速度。 看着两边不断倒退的树木,张仲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萌货,在山地的速度,着实有些惊人啊! 难怪当初蚩尤用它来做坐骑,不得不说,山地作战,这东西恐怕比马匹还要来得好用。 然而,萌货就是萌货。 没走多久,胖子就停了下来,伸出前爪,啪的一声掰断了一颗竹子。 肥大的屁股一坐,就将张仲扔在地上不走了。 抬腿踢了踢胖子的屁股,肥肉乱颤之下,胖子的两只前爪却纹丝不动。 送进嘴里的竹子,连竹叶都没有乱。 好嘛,我算是知道蚩尤为什么没打过黄帝了。 用这东西做坐骑,走到竹林旁边,你恐怕还要拖着它走。 如果对方在逃跑的路上扔点竹子,说不得这货能把你带到敌人营地里去。 不过,就此时而言,也不是全无用处。 至少,这萌货为张仲节省了不少体力。 “呜呜!”狗子还在前方低声呼唤,张仲只好以完好的左手将胖子的耳朵揪住,拖着它向前走。 胖子也不反抗,只是四脚朝天,抱着竹子一通狂啃。 未走多远,张仲就在狗子身边,看到了几根竖立宛如缩小版长剑的草。 正是白剑,还是十年生的。 可以呀,狗子! “回去喂老虎肉给你吃。”张仲拍了拍猎犬的头顶,在其舔自己手掌时,轻声说道。 “够你吹一辈子了。” 条件不允许,张仲自然不能将其磨成药粉,只能摘下其叶子放入口中嚼烂,随后敷在伤口上。 一阵剧烈的疼痛从胸前传来,让张仲浑身一颤。 额头上冷汗渗出,左手也猛然绷紧,将地面抓出一条条深深的指印。 良久,他身躯才放松下来。 侧头看了一眼伤口,着实是不太雅观,烂乎乎的一坨。 但效果却很好。 不过这一刻钟左右的功夫,原本还在轻微渗血的伤口,就止住了血。 冬衣已经彻底没了,张仲只好撕开裤腿将伤口绑住。 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已经开始有了西坠的趋势。 “该回去了。” 张仲左手撑地,正要起身,却看见狗子在地上不断刨动着什么。 这是拉了吗? 正要捂住鼻子的他,却猛然看到了一团黑色的线条。 这种形状,这种长度。 是头发? 山下。 梨坐在石头上,轻轻甩着两条长腿。 每每有人从山林中出来,她就抬起头,满怀希望的望去,但每每失望而归。 “亭长勇武过人,当不会有事。” 梨揉了揉有些疲乏的眼睛,抬起头,看向天上已经开始西坠的太阳。 好一会儿,她才轻轻开口。“我可不担心他,我只担心山上的野兽,不要被他杀光了才是。” 葵一时无语,正待说点什么,却看见树林中一阵抖动。 里面巡视的士兵也同时发出惊呼。“好大一头鬃猪。” “异兽啊!” “这可是今天第一头。” “果然强勇异常。” 梨漂亮的大眼睛整个一亮,猛然站起身,自大石上一跃而下,向着树林小跑过去。 葵也同样带着喜悦,跟着走上前去。 今天的围猎,到现在为止,出来的十人敌中,这是第一个带回异兽尸体的。 对于张仲极有信心的他,觉得这很有可能就是自家的亭长。 “程百将果然勇武过人。” 程百将? 葵微微一怔,看向前方那道曼妙的身影。 只见她原本欢快的步伐猛然一窒,随后停在了原地。 “当不得夸赞,不过刚好遇到而已。” 随着应答声起,葵看到了来人。 正是当初和葵有一面之缘的程非,而他手上拖着的,正是一头庞大的野猪。 那野猪鬃毛异常旺盛,宛如胡乱生长的灌木。 而身躯更是庞大如同耕牛,两根长长的獠牙高高竖起,比之寻常象牙也不遑多让。 有早已猎得豹猫出来的百将打趣到。 “自今日起,百将便可有程杀猪的美名了。” 程杀猪? 程非脸上一黑,没好气的还口。“汝岂非是牛捉猫?” “哈哈哈!”围观众人哄堂大笑。 随后,程非看见了葵。“张亭长还未回来?” “未曾。”葵恭敬的行礼之后,才对着程非询问了一句。“百将未曾见过我家亭长?” “不曾见过。” “不过,以张亭长之勇武,当不会有事,安心等待即可。” “嗯。” “嚯。”惊呼声再起,随后就是一片安静,许久都未曾有人出声。 “发生了何事?” 林外众人面面相觑,却不知所以。 直到树林排开,一头小山也似的蛮象尸体,被一群蛮人拖了出来。 “这……”葵动了动嘴唇,好一会儿才开口。“这么大的蛮象?” “这当是第一了吧?” 众多军中健儿皆沉默下来,无论如何,蛮人得到这么庞大的蛮象不是什么好事。 不等几人反应过来,就有一名身披虎皮大裘的年轻男子直直走了过来。 程非跨左一步,挡在了葵的身前。“王子有何贵干?” “汝识得我?” “程非添为贼曹百将,自然识得。” 沙摩虬点了点头,也不多客套,只留下一句话,随即转身。 “张仲在大竹林附近,身负重伤。” “王子如何知晓?” “吾亲眼所见。” “你说什么?”窈窕的身影拦住了沙摩虬,急声追问。“他怎么了?” 沙摩虬将梨上下打量了一遍,脸上生冷的表情稍有变化。“他面色苍白,发髻见汗,胸前缠伤之布,有血迹渗出,伤势应当不轻。” 梨身躯一颤,面色于瞬间变得苍白。 沙摩虬略有不忍,不由得加了一句。 “我与了他药物,若他信得过我,当无大碍。” 146,任务(大章)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这是……活埋?” 随着泥土被扒开,土包之下的圆形头颅渐渐露出了他的真容。 那是一个年轻男子,观其样貌,约摸十三四岁的年纪。 花一样的年华,却在土中度过了余生。 张仲站起身,将腰间长剑拔出,正准备刨开泥土,将其整个挖出来,却猛然在正对的大树上,看到了几条长长的痕迹。 那痕迹窄而深,以至于树皮翻卷,其下白色的树体亦被剖开数寸。 这五根长长的划痕,让张仲心中一动。 “胖子?” 熊猫抬了抬头,只愣了一瞬间,就继续低下头啃竹子,一副与我无瓜的样子。 无奈之下,张仲只好亲自走过去,拉起了旁边躺着的老虎尸体。 将其解下绳索,拖行到树旁,随后高举前爪,与树上的痕迹进行对比。 他的判断没有错,这痕迹,正是这只老虎的挂爪。 这是大型猛兽圈地盘的标准动作,也代表着这里,这片树林,正是这只猛兽的地盘。 活埋的小男子,老虎,腊祭,围猎。 这其中应该有着某种联系。 但联系点在哪里? 抬头看了看天色,还有些时间才会天黑,要是胖子下山途中不掉链子的话,将小男子挖出之后,应该也足够在天彻底黑下去之前赶回营地。 挖! 随着尸体整个被张仲挖出来,他才发现,这男子的死亡原因,并不是活埋。 而是……割喉。 以利刃断去大动脉,失血过多而死。 仔细探寻了坑洞中的血迹,张仲确定了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 也就是说,这小男子,在死之前,就被埋进了土里。 而这致命的伤势,也让张仲觉得十分眼熟,只一瞬间,他就判断出了凶器。 牛耳尖刀! 莫非? 这小男子的死,和掠卖有关? “汪汪汪!”猎犬的示警声再次响起,随之而来的,是其他的犬吠声,和一声高呼。 “张亭长,是你吗?” 这声音? “程百将?” “总算是找到你了。”随着大量的脚步声,程非壮硕的身影出现在张仲的视线中。 “表公。”梨的声音伴随着轻盈的脚步声,也在夕阳下响起。 她的声音不同于以往的淡然,带着些少见的柔弱和强烈的担忧。“表公伤势如何?” “此前已经敷了白剑,好多了。”张仲应答之后,对于她出现在这里虽然有些疑惑,却也没有多问,只是示意其稍微远离。“你先在旁边等我一会儿。” “我与程百将有要事商议。” 梨没有多说,只是温顺的退到一边。“好。” 程非疑惑上前,距离张仲还有十余步的时候,便已经发现了地上的尸体。“这是?” “我无意中发现的。” “一刀割断颈脉,失血而死?”程非一眼就判断出死者的伤势。“这伤?” “当与未结之案有关。”张仲点出了程非后面想说的话。 “事关重大,我等即刻携尸下山,去见五百主。” 张仲摇了摇头,指了指正在地上乱嗅的一群狗子。“恐怕,不止这一具。” 程非一惊,面色勃然而变。“你的意思是?” “此前,我便是因为猎犬抛地而察觉的。” 张仲摸了摸身边狗子的头。“现在,这些犬奴,似乎又嗅到了什么。” 程非怔怔的看着几条猎犬,心中一阵发冷,好一会儿才做出决定。“张亭长有伤在身,且先行下山,此处,我亲自来挖。” “便是掘地三尺。”他面带愤怒的挥了挥手。“也必将其尽数挖出。” “好。” 到张仲做好准备,骑着熊猫下山之时,程非已安排好了人手,他只留下了二十余人,其余的人,都跟着张仲一起下山。 张仲自然不需要这么多人保护,而是...... 此处是蛮人的地盘,以程非的话来说就是,目前还不知道是否与牙门蛮人有关,百人上山,若是回去得太少,恐怕会被其察觉。 不可不慎。 张仲对此深以为然。 到得山下,迎接张仲的,是前所未有的欢迎,一大群士卒,竟然不顾他身上有伤,想要将他举起抛动。 若非张仲神力惊人,恐怕伤口就要再次裂开了。 “亭长勇力当真十人敌当中的头等。”一名屯长竖起大拇指,满脸兴奋的说道。“我等可从未见过有人连猎三只异兽的。” “运气,运气,刚好遇到而已。” “瞧亭长这话说的,要是旁人遇到,那可就不是运气了,而是灾祸。” “说得极是,旁人可不能战胜这等猛兽。” “还是两只。” “亭长当真豪勇,若非如此,此次狩猎,恐怕就要被蛮人抢了风头。” 县尉百里豹的亲卫亦跟着出声。“若如此,则失了县尉颜面,我等百死难赎其罪。” “那蛮王之子,也着实厉害,单人独战,竟杀了一头蛮象。” “他可大了张亭长数岁。”有人听得这话,十分不服。“依我看来,他差亭长远了。” 先前说话之人,不服的辩驳到。“我可没说他比亭长强,只是其人勇武,却也当得一赞。” 众人这才点头称是。 一阵让张仲脸红的夸赞之后,张仲才从这一句句话中,理清楚了事情的始末。 蛮象的事情,他自然早就知道,而他猎了三只异兽的事情,蛮人也早就知道了。 是以,这些蛮人,并没有因为蛮象而对秦人甲士进行嘲讽。 但问题在于,这些秦人不知道啊! 憋了一肚子气的他们,直到此时才发泄出来。 “张亭长,且随我来。” 张仲定睛一看,才发现叫他的,是贼橼的亲卫,那个他曾送过鹿皮的甲士,拓。 “贼掾要见我?” 拓含笑点了点头。“正是。” 很快,张仲就跟随着拓,在营帐中见到了贼掾李炀。 他仍旧是一副坐没坐相的模样,见得张仲进来,先是问了问张仲的伤势,得知其以十年生的白剑敷了伤势之后。 才指了指桌上摆着的食物,笑着打趣。“早听闻汝之腹,宛如盛饭之桶。” 在张仲尴尬的表情下,他才收了打趣。“且吃吧,管够。” 食物不少,足有一大盆米饭,和一小盆炖肉,还有一盆酱,以及几碗菜汤。 而这么丰盛的食物,并不是李炀专门为他加餐,这只是公大夫爵,在军中食物的标准配置。 “贼掾吃过了吗?” “吃过了。”李炀指了指旁边的一副空碗。“军中公大夫爵,每日间有精米五斗,肉三升,酱两升半,菜汤数碗。” 李炀指着桌上的一大堆食物,笑着说道。“这等配给,我从未吃满过。” 也是,不是谁都像自己一样,小小腹部,宛如盛饭之桶。 五六十斤的精米,三四斤肉,还有几大碗菜汤,一般情况下,哪怕是百人敌,也还真就吃不完。 张仲端起大盆,抄起勺子,一边吃一边听李炀闲扯。“左右吃不完也是带下去给士卒,不如与你吃。” 紧接着,李炀又加了一句。“定要吃完。” “不然,罚款当由你自行承担,我可不会帮你交。” “唯,仲一定吃完。”对于这件事,张仲曾在与亭老闲聊的时候听他提起过。 说来,秦国军队的食物配给,可谓是十分有意思了。 它不是全军一起分发的,而是从将尉开始分发,然后是中下级军官,依照其爵位高低层层截留之后,才到下层的普通士卒。 当然,为了保证军中进食的速度,配给并不是等将尉吃完才端下去给其他人,而是由将尉自己定下配给之内的食物。 可以少,但不可以多出自己的配给。 至于配给之内所剩下的食物,也不会被存下来,更不会转换为钱财给你发工资。 而是一天归一天,没吃完就没有了。 但即便如此,一般也没有什么将官会留下自己吃不完的食物。 因为,秦国的传食律规定,索要了自己吃不完的食物,一旦没吃完,是要被罚款的。 而以这时候法家的尿性,那就是无论你地位如何,哪怕你是统率十余万人的将军,只要你还在军中,军法官就一定会找你的麻烦。 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你若是想要以配给之内的食物,来犒赏自己的亲卫下属什么的,他们不会追究,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这是你自己的食物配给,只要不浪费,就什么都好说。 但浪费,那就是你的错了,无论什么理由,罚两甲。 足够军中再买几倍的食物了。 吃完之后,张仲说起了正事。“贼掾,我在山林中,发现了一具尸体......” 从遇到沙摩虬开始,到张仲寻找到白剑,无意间发现尸体,尽数讲述完毕之后,李炀的眉头,从开始的平淡,逐渐皱成了川字。 “如此说来,此事当与牙门蛮族无关。” 李炀揉了揉太阳穴,接着往下说到。“你此次在山间重伤,乃是蛮王之子沙摩虬所告知,若真与他有关,当不至于画蛇添足才是。” “不过,你是在他走后,无意间发现的?” “正是。” “听你此前讲述,其人有意结交于你,并定下了较技之约?” “确有此事。” 李炀思索了一阵之后,伸出右手,对着张仲说到。“将药物给我,我找狱验查证一番。” “唯。” 接过药物之后,李炀以右手中指,轻轻叩了叩几面,沉思了不短时间,才再次开口。“蛮王内附,所携十余万众,此事关系重大,不可不慎。” “但若真与其有关,律法无情,不因外邦而有私,亦不可不惩。” 张仲能理解他的纠结,这种事情,稍不注意,说不定会引起两方之间的战争。 即便不会,也很有可能破坏蜀郡准备了半年左右的谈判。 好一会儿,李炀的眉头才再次松开。“也无妨,即便真是牙门蛮人所为,也不过一战而已。” “秦人,从不惧战。” 这时候,必然要给上官表示一下忠心才是,张仲起身行礼。“若如此,必斩蛮人百将,为贼掾建功。” 李炀哑然失笑,脸上的忧虑轻了许多。“事情还未到如此地步。” 他起身来回踱了两步。“沙摩虬性子颇傲,前番去往郡上,亦不过结交一二人。” “他既有此心思,这段时日,你便留在县上,结交于他。” “那隐山亭当如何?” 李炀摇了摇头,很有些无语的说道。“你此次近乎将亭上黔首抓了小半。” “如此大案之下,还有谁敢犯事?” 张仲低下头,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 “法不因人众而不罚。”李炀察觉到刚刚的话有所歧义,便解释了一句。“此事做得没错,不必放在心上。” “仲知晓。” “是以,亭上不足为虑。”李炀做出了最终的决定。“使求盗回亭代管即可。” “你便呆在县上,与其结交,但切不可使其察觉。” “能做到吗?” “能。” 147,回城 - 高武大秦 - 绾尤 第二日下午,凌晨便开始行军的张仲,一手拉着缰绳,一边俯身在马上揉了揉因为长时间骑马,而有些酸痛的大腿。 随后,方才抬头看向远处高高耸立的丈人山。 那是青城山秦时的叫法,也是广都县城最大最明显的标志。 “终于要到了。” 低头看了看跟得直喘气的狗子,和不远处躺在牛车上,正在惬意吃着竹子的熊猫。 当真是同兽不同命,阶级压制无处不在啊! “回去之后,且先休息一番吧,明日,便要准备腊祭了。” 贼橼李炀的脸上,仍然有些化不开的忧愁,这是昨晚与张仲谈论之后,所留下的后遗症。 “蛮人也会参加?” “不。”李炀指了指跟随着秦军大部队的蛮人,张仲亦回头看去。 只见那些蛮人多数未着甲胄,只身穿兽皮,露出半个健壮的胸膛,他们赤足而行,竟跟得上马匹慢跑。 数人一排,在官道上连绵不绝,足有千余人。 “他们会留在城外,安营扎寨。” “参加腊祭的,只是沙摩虬而已。” 张仲转动了一下目光,望向蛮人队伍最前方,那个赤足行走的年轻男子。“只他一个人吗?” “对。”李炀回过头,驱动马匹,让其走得快一些。“他将代表蛮王,祭祀蜀地神灵。” “以此,展示其抛弃蛮族神灵,成为秦人的决心。” 抛弃信仰,在这个时代,确实算得上最大的诚意之一了。 “郡守处谈妥了?” “我却不知,但应当还没有。”李炀笑了笑,以长鞭指向广都城。“若是已经谈妥,此次他来的就不是广都县城,而是郡城了。” 你们这些大人物,做点事情真的是复杂。“原来如此。” “不谈这些。”李炀岔开了话题,只见他嘴角一勾,露出了一个促狭的笑。“明日腊祭之后,当有好事等着你。” 张仲被他笑得有些懵,猜测着说道。“是县上有什么奖励?”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李炀脸上笑意不减,卖了个关子。“定让你惊喜就是。” 张仲挠了挠头,想起了百里豹作为奖品的长剑,突然来了些期待。 县尉这么大方,县令和县丞应该也不会小气吧! 时间就在他和李炀的聊天中度过,直到广都县的城门,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两日不见,广都县比张仲离开之前又热闹了几分。 城中黔首几乎尽出,或在大街上采买,或彼此兴致高昂的交谈。 或者,站在道旁,为狩猎回来的甲士喝彩。 他们大多数都穿着新衣,即便少有的穿着旧衣的,也十分干净整洁。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带着对于这一年的满意,和对下一个春天种植的期盼。 一路前行,张仲时不时与面熟打招呼的黔首回礼。 在这样热闹异常的景象下,他却注意到,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摆着一两捆晒干的小竹子,这东西,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华夏人,他自然很熟悉。 这就是中国最古老的爆竹,也正是爆竹这个词语的来源。 穿过靠近市场的长街,大街上人流瞬间减少,壮年人普遍不多了,多是一些正在筛糠舂米的妇人,和穿着“膺”(肚兜)满地乱跑的小孩。 他们手中拿着最古老的饴糖(麦芽糖的前身),彼此索要,并欢呼雀跃。 更有富家少男少女,手拿着长长的丝线,将一个个以绢布蒙成的布鸢,在天空中放飞,引得无数小孩子目不转睛的看着。 彼此放飞布鸢期间,两人或是深情对视,或是娇羞一笑,其表情神态,颇像张仲后世见到的那些,在旋转木马上狂撒狗粮的情侣。 尽管单身狗受到了伤害,但张仲还是很开心。 因为,这才是节日的感觉啊! 在后世,传统节日早已不像以前那般隆重,清明的祭祖,中秋的祭月,腊八节的祭神,都只是走个流程。 甚至,每天996的年轻人,连流程都走不了。 因为没时间,起床都起不来,如何去做那些繁琐的祭奠。 相反,压力太大的他们,更推崇西方传来的,没有任何回报先祖,回报天地意图,只是纯粹信仰的节日。 比如,万圣节,圣诞节。 并非年轻人不爱国,不尊重传统文化,只是太累的他们,想自由的发泄一天。 给自己一个面具,让自己真正的放松下来。 但这样的狂欢,从来就不是过节。 这般胡思乱想中,张仲突然对明天的祭祀,有了些期待。 他想听一听这个时代的祭文,想看看这个时代对于腊祭的隆重。 真正体会一下这个年代,汉文化的昌盛。 “表公?”梨的声音在左近响起,打断了张仲的思索。 “怎么了?”张仲侧头,看向身处马车的梨,只见她正目不转睛的,盯着天上高高飞起的风筝。 其表情神态,与路边那群小孩子别无二致。 这是...... “想要?” 张仲秒懂她的意思。 梨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半晌,轻声问了一句。“贵吗?” 张仲哑然失笑,哪怕平时再是看起来成熟,终归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贵自然是贵的。” 以丝绸蒙的风筝,在这个时代,能便宜到哪儿去? 但对于捉拿过许多盗贼,得了不知道多少赏钱的张仲来说,却也着实贵不到哪儿去。“但表公我,不差钱。” 转身正对着跟着的葵,张仲挥了挥手。“葵,去买三个回来。” 葵愣了愣,抬起头看向天上的风筝,看了好一会儿才尴尬的说道。“我这一大把年纪了,就不要了吧!” 看你这话说的,谁还不能有个童心? “我何曾说是给你的。” “这三只布鸢,都是梨的,放一个看两个,哈哈哈!” 梨整个一怔,随后娇嗔着说道。“梨哪用这样?” “要放,就放个开心。” “那也不用那么多呀。”声音渐行渐远,从惊喜变得轻柔。“一个就好了。” 另一个低低的声音随之响起。 “那就带回去,以后再玩。” “好。” 连夜回家,站票 - 高武大秦 - 绾尤 小可爱们,由于春节连夜赶回家,今天木有更新了~ 回家的路上所有人都戴着口罩,小可爱们也要做好防护措施哦~♡٩(•͈⌔•͈⑅)۶一起为武汉加油嗷~《高武大秦》连夜回家,站票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148,祭祀 - 高武大秦 - 绾尤 秦国的岁末是十月,也有节日,但那只叫做除旧岁和迎新岁,也就是岁末岁首,这时候,并不叫做春节。 是以,除夕仍旧是后世的除夕,立春之时的节日也叫做迎春,只是秦国向来信奉法家,一切以实用为前提。 节日,自然也不例外。 在这个土地普遍贫瘠,粮食作物普遍产量不高的时代,即便是冬季,黔首们也要忙着垦荒,而到了正月下旬,原本垦荒的黔首们,便要开始正式春耕。 从第一锄挖下,直到一个四口之家,以人力牛力将数十上百亩地尽数耕完。 要花费很长的时间。 是以,没有那么多的节日让他们去浪费时间。 并且,秦国的律法,毕竟是以全民备战为根本目的的。 所以,他的赋税可比后世的其他朝代都要高。 只是对官吏的惩治足够严格,才导致黔首看起来还活的更好一点。 但这是以牺牲附加消费为前提的。 比如,酒。 节日不禁饮酒,开放得越多,就越容易出乱子。 所以,聪明的秦国法家,就用腊祭将这几个节日全部汇聚了起来。 从祭祀神灵,祖先,以一年来的收成,对去岁许下的愿望进行还愿,到燃放爆竹庆贺春季的到来,祈求来年的丰收,都在这一天。 这也是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比岁首的节日还要隆重。 而这样的盛况之下,受到邀请参加腊祭的张仲,却裸着双足,精赤上身,跟在人群中蹑手蹑脚。 他不得不如此,因为他的下身,穿着的乃是最古老的兽皮裙装,内里则穿着条闭裆短裤。 不停挪动之间,张仲左顾右盼,只觉得脸上一阵阵的发烫。 趁着别人不注意,他偷偷看了一眼胯下。 那里,凉飕飕的有点透风。 因为,这短裤它不是紧身的。 你稍不注意,会不会甩出什么来都不一定。 这幅装容,要是在后世,都够得上有伤风化罪了。 然而,在此时却是祭祀所用。 敢信? “张亭长,我们须得快些,腊祭要开始了。” 左右穿也穿了,死就死吧! 张仲以一副上刑场的姿态,慷慨道。 “好。” 其实,他和身边同样装束的众人,都不是参与祭奠的主要角色,主要角色是县上那些穿着玄黑礼服的各位长吏,和一些身居要职的佐吏。 以及,那个张仲颇为熟悉的蛮王之子,沙摩虬。 他们,才是这场祭祀真正的祭拜者。 而张仲和身边同样装束的十人敌,都只是为祭祀表演节目的,至于什么节目? 跳舞。 手执干戚,在巫祝的指引下,模仿远古部落时代,各族之中的勇士,跳“兵舞”。 用以祭祀八神之首,农业始祖,神农氏。 所谓八神,也被称之为八腊,为首者就是先啬神农,其次为司啬后稷,他们同为农业之神,是祭祀最隆重的两位神明,也是秦国地位最高的神明之一。 所以,秦国掌管农业的官员,也叫做啬夫。 然后是农,也就是农夫自己的祖先,再然后是邮表啜,他是掌管茅棚、地头、和井的神灵。 再之后,则是猫虎神,他们司掌除害,也就是捕鼠和猎杀野猪,以保证庄稼不会被这些动物吃掉和破坏。 除此之外,还有坊,他是堤坝之神,水庸,则掌管一方降水,也是城隍的前身。 最末尾的,则是听人讲述时,让张仲大吃一惊,完全没想到的神明。 昆虫,民夫们将向他祈福,祈求来年害虫减少,保证收成。 一路前行,张仲很快就与同行的十人敌,抵达了广场之上,排列整齐之后,看向高高站在台上的各位长吏。 随着士卒们将牛、猪等动物的头,和栗、稻、麦等农作物摆在祭台上。 作为主祭官的巫祝才上前一步,清了清嗓子,以一种悠扬而缥缈的声调念出祭文。 “择吉日兮良辰,穆将报兮地皇。” “上岁和兮风雨调,五谷丰兮牲畜足。” 值得一提的是,据张仲的了解,秦国时的神农氏,还不是炎帝,而是三皇之一的地皇。 “得皇助兮无灾,受皇赐兮地肥。” 而皇的称号,也不是指的后世的皇,而是神灵的尊位。 “民安乐兮无饿殍,国康泰兮无穷户。” “神授取兮当还,神赏收兮回报。” “五音齐兮钟鼓清,舒缓节兮和安歌,” 巫祝的声音开始变得厚重,并逐渐高亢,他开始赞美放在台上的祭品。 “黄金案兮玉镇,盍芬芳兮溢香。” “白银盘兮盛肥畜,琼玉碗兮陈栗谷。” 念完这句,巫师眼光一凝,看向下方站立的百余名十人敌。 张仲被他看得略有点紧张,手中握着的干戚不由得紧了紧。 高亢的声音再度拔高,宛如疯魔。 “干戚铸兮何利,勇士招兮何强。” “着兽皮兮执神兵,舞乐伴兮示上帝。” 随着这句话起,张仲与身边的十人敌尽数踏前一步,他们手执干戚,于几乎变得尖锐的祭词中开始舞动。 秦国尚武,对于娱乐的舞蹈却并不擅长,事实上他们所谓的兵舞,应该叫做兵武更合适。 干戚相交,张仲挪步与眼前的甲士相错而过。 而后回身一劈,于青铜脆响中再对一记。 祭祀高亢而尖锐的声音还在响起,伴随着歌舞,直达天穹。 “神戎悦兮降福,赏子民兮洪恩。” “夏无干兮水不积,秋无风兮兽不行。” “人无病兮康健,畜无瘟兮肥壮。” “建功业兮身平安,家财足兮无灾劫。” 祭文没有张仲想象的那么长,远远没有达到屈原离骚的那种程度。 而巫祝,也一如秦国官员的办事效率那般,简单,直接,并且,效率。 念完之后不过一刻钟,他就直接挥了挥手,将张仲等人从台上赶下去了。 连敷衍都不带敷衍的。 刚刚下来,张仲一眼就看见了正手持皮毛大裘,等在路边的梨。 张仲看着对方脸上促狭的笑意,顿时有些不想过去。 “还不快过来?” 梨张了张口,对张仲做了一阵口型。 而那口型,分明就是。 “你有东西露出来了。” 119,掠卖去向 - 高武大秦 - 绾尤 秦国对于神明祭祀的礼节,并没有张仲想象的那么繁琐。 除了祭文和祭祀的祭品之外,就没有了。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三农之外,作为从神的其他五位神明中。 司掌捕杀的神明“虎猫神”,以及司掌虫害的神明“昆虫”,都是以神尸的方式出现的。 也就是,尸体! 张仲还因为捕杀了虎神凡身而登台,引得围观众人一阵欢呼。 也正因为上台,他第一次见到了异兽级的猫。 金猫! 虽然他不知道这豹子也似的猫,到底怎么捕鼠,但这并不妨碍他参加腊祭之后的狂欢。 欢庆自然有宴席,宴席是在县舍举行的。 足足数十案,且非不更以上爵位者不能入席。 从上午到下午,数个时辰的祭祀,让这些爵高者无不饥肠辘辘。 分坐其次之后,居堂上首位的县令就站起身。“腊祭已毕,有劳诸位辛苦,且满饮此杯。” 众人尽皆躬身,应到。“县令劳苦,吾等不敢居功。” 将青铜酒樽一扬,张仲一饮而尽。 这是他第一次喝到秦国的酒。 味道偏淡,不像后世白酒那般浓烈,但却别有一番风味。 县令放下酒樽,双手张开,广袖如同黑色的乌云。“诸位,请入席。” “唯。” “张亭长。”刚吃不两口的张仲抬头,看见了沙摩虬偏硬朗的五官。 “王子。”张仲起身举杯。“当仲前往敬酒才是。” “不必客气。”两只青铜酒樽互碰之后,沙摩虬一饮而尽。 “亭长勿忘当日之约便是。” “自然。” 说完约定之后,沙摩虬促狭一笑,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 “张君可见过我蛮人女子?” “未曾见过。” 沙摩虬来了兴致,环顾左右之后,小声说道。“我蛮人女子,虽不如蜀地秦人秀美。” “然其悍勇矫健不下男儿,其中勇力过人者,三五甲士也近不得身。” “却别有一番滋味。” 看着对方脸上男人都懂的笑容,张仲突然明白了过来,这货是想给自己说媒。“此言或许无理。” “敢问王子是否有个女弟?” 沙摩虬微微一怔,脱口而出。“张君何以知道?” 果然,不过我才十三岁啊。“仲尚年幼,还未考虑此事。” 沙摩虬摇了摇头,将两人手中青铜酒樽再次满上,并将自己的酒樽一饮而尽。“我等蛮人不识教化,向来无礼。” 听得此话,张仲立马便要打断,却被沙摩虬制止,他脸上笑意更浓。 “却不介意是年纪大小,是妻是妾。” “亭长不妨考虑考虑。” 不等张仲回绝,沙摩虬再次为张仲满上一杯。“三杯既毕,沙摩虬还需回桌,便先告辞了。” “王子请便。” 沙摩虬走后,张仲一边吃一边细想,以其王子的身份,为何会这般折节下交? 蛮王之子,其妹为蛮王之女,不因如此才对。 毕竟,人之往来,或有意气相投,志向相近,但一开始,更多的只是因为有利可图。 利,在哪儿呢? 想不通,想不通就不想。 这一场宴会,足足从下午吃到了天黑,期间各种敬酒从未间断。 便是张仲饭量过人,也吃喝得有些撑了。 散席出门时,广都县已经燃起了篝火,各家各户也都烧起了爆竹。 于噼里啪啦的响声中,一个秀丽的身影猛然出现。 “表公。”梨不知道是从哪儿钻出来的,脸色通红,似乎才刚刚奔跑过。 “吃好了?” “吃好很久了。”梨犹豫了一下,拉着张仲往曹舍走去。“表公今日上山捕虎,劳苦异常,早些歇息吧!” “难得腊祭,不用逛逛?”张仲环顾了一眼四周,略带好奇的问道。 “听说还有夜市,给你买些物件如何?” 梨摇了摇头,脚下继续向前。“太吵了,没什么好逛的,我也没有物件要买呀。” “这样?”张仲确实不太喜欢吵闹,正准备答应,就被另一只手拉住。 “张亭长,你让我一通好找。”是程非。 “百将何来?” “亭长喝多了?” “县上的赏赐会在城外发放,蛮人的军营也在左近,亭长做为狩猎之首,须得过去一趟才是。” 梨脸色一僵,随后笑着说道。“那我也去。” “好。” 再次到了城外,张仲才发现,牙门蛮人的军营,已经不再像之前那般杂乱无章。 取而代之的,是看起来颇为整齐的营盘。 这营盘与秦人军营大致类似,很明显是照着扎的。 但随着距离的拉近,张仲看见了其中布置并不合理,但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的防御体系。 细节,蛮人营盘的细节出入很大。 总体来说就是,没学好。 “描虎如猫。”走在前面的程非四下打量了一遍之后,颇为不屑的说了一句。“县尉若是领兵,可一鼓破之。” 张仲看着庞大的营盘,和其中往来奔走的蛮人,突然想到了那个对秦国文化颇为了解,并且,丝毫不以自己身为蛮人而耻的王子。 他似乎有些懂了,他的利来自何处。 “蛮人营盘若是坚不可摧。”他犹豫着,吐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此时,我等岂不是寝食难安?” 程非不愧为十人敌,肌肉比脑子健壮了不少。 他完全没有深究张仲话中的意义,而是直接了当的回了一句。“也对。” “对了。”张仲看了看左近,除了梨之外,并无外人,便低声询问。“之前百将带人于林中,有何发现?” “若是旁人问我,我便不说了。”程非犹豫了瞬间,还是低声说出了实情。“我等使犬奴寻其林中,挖土数个时辰,掘地足有里许。” “结果呢?” “死者足有百人往上,皆失踪少男女。” 百人? 张仲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如此之多?” “多?”程非脸皮略有颤抖,但声音却颇为平静。“不多。” “昔年我等随县尉征伐做乱巴人流寇,他们活埋当地秦人蛮人祭祀邪神,足有三百余人。” “有这等事?” “这还不算什么。”程非脸色深沉,很有些过来人的样子。 “二十多年前,武安君伐赵,活埋赵人甲士,足四十万人。” “那是敌对战场,不一样吧?” “我等与蛮人,和秦赵有何分别?” “蛮人内附。” “昔年六国中,未曾有请附者吗?”李炀的到来打断了两人的对话,他做出解释的同时,也终止了这场讨论。 “百人敌的耳力,汝等竟毫不防备,却是想被治“非所宜言罪”吗?” “贼掾。” “此事县上已然知晓,并会报于郡上,汝等勿要再说。” “唯。” “篝火之会要开始了,走吧!” “唯。” 150,可配张君否? - 高武大秦 - 绾尤 篝火狂欢一直以来都是蛮人的习俗,但蜀郡蛮人本就众多,与秦人两相融合之下,有些习俗便互通了。 更兼此时蛮人请附,于城外扎营。 索性,便一起举行了这场狂欢。 活动开始之前,是双方领导的会面,张仲离得远,不太清楚聊了些什么,只知道会面完毕之后,有蛮人勇士鱼贯而出,于军营外的空地上点燃篝火。 双方的士卒中,也有极大一部分放下武器,跟着走进了场中。 随着篝火越燃越多,整个城外近乎亮如白昼。 县令、县尉、县丞这广都县的三大巨头,以及沙摩虬、蛮人的二五百主牙蛮飞,就在万众瞩目下,走上了提前垒好的高台。 倒是没有什么歌功颂德,他们只是给围观的民众解释了一下此次围猎的情况,以及一些秦蛮世代友好之类的鬼话。 随后,就来到了张仲期待已久的环节。 赏赐。 百里豹身为县尉,是广都县最高军事长官,也是整个广都所有秦人中的最强者。 腊祭围猎,他亦是三军统帅,因此,名次由他判定。 “腊祭围猎,使锐士入林中,与牙门勇士共逐猛兽,此县之大事。” “律令有言,凡人众而行事,必有上下高低,上者赏之,下者罚之。” “民之生养,牧牛放马;军中角力,强弱之别;战场搏杀,首功多寡;莫不如是。” 做为职业军人的百里豹,语言组织能力并不太强,才不过拽了几句文,就有点卡壳了。 他顿了顿,也不再多说,只直接了当的说道。 “故择军中狩猎前三以为上,军中后三人以为下,行赏罚之事。” “于军阵之前,明众而示之。”百里豹的双眼扫过千余秦人士卒,也扫过了营盘中的蛮人。 凝固的气氛中,他冷冷的吐出几个字。 “有不服者。” 看着百里豹无甚表情的满脸,张仲心中默默加了一句。“斩!” “自行向军法官乞鞠便是。” 这也可以乞鞠? 律法当真无处不在。 “隐山亭长,不更张仲。” 耳听呼名,张仲不及多想,高声回应。 “在。” “登台。” “唯。” 穿过军中人群,张仲于十数步之外,无数围观的女子中,看到了进不来军营的梨,她正激动得小脸通红,跟着兴致高昂的人群欢呼。 那口型和众人的声音相合,分明就是。 “张擒虎。” 战阵之中,千军万马云集,一员骁将身着玄黑甲胄,骑着健马疾驰敌阵。 于一片杀声中发出雷鸣般的暴吼! 吾乃广都张擒虎,谁敢与我一战? 画面感很强啊! 摇了摇头,张仲甩开脑海中突如其来的想法。 但内心中,他倒是觉得还不错的样子。 上台之后,百里豹睁着豹子也似的眼睛,将张仲上下打量了一遍。 微微点头示意之后,他高声说道。“不更张仲,山间狩猎,得异兽猛虎一头,异兽黑熊一头,并生擒异兽花熊,为众士之首,上上。” “当赏!” 围观人群山崩一般的高呼中,百里豹将腰间长剑摸了摸,随后取下,持在手中。 “此剑乃牙门山铜母所铸,有陆断牛马,水截鹄雁之能。”张仲眼力过人,透过了县尉的大胡子,看到了他有点肉痛的脸。“遇敌即斩,盾甲不当。” 张仲默不作声,只弯下腰,平举双手。 百里豹嘴角抽了抽,将剑缓缓朝着张仲手上放去。“今赐汝,有愧乎?” “受县尉赏,无愧!” 这不是张仲想说的,而是程非告诉他的,也是每年受赏的固定台词。 手上微微一沉,张仲轻轻拉了拉。 纹丝不动。 他缓缓抬起头,看见了百里豹面无表情的脸。 “既无愧,当受此赏。” 冰冷而坚硬的触感入手,张仲直起身,将长剑紧握,再次躬身一拜。“谢县尉。” 县令也走上前来,他虽是文官,早年也是上过战场的。 这是秦国军功制最大的体现,几乎所有官员,都曾战场杀敌。 也因此,他对于张仲颇为赞赏。“既是勇士,岂能无甲?” 他拍了拍手,有甲士捧着一副玄黑色的重甲走上前来。 那甲士双臂紧绷,额头见汗,似乎手中分量不轻。 “此甲虽非铜母,却是重铁合之,寻常剑戟难伤分毫。” “谢县令赏。” 县令的甲胄比不得百里豹的长剑贵重,倒是没有什么舍不得,直接就到了张仲的手上。 甲胄入手之后,张仲才发现,其分量着实不轻。 本以为到了此时,赏赐就结束了。 却没想到,蛮人的二五百主牙蛮飞也走上前来。 他手捧一个不太精致的箱子,正色说道。“我等蛮人,最敬勇士。” “张君强勇,此物当为君之臂助。” 言毕,他将木箱揭开,其内是一株干枯的药材,形如萝卜。 这形状,人参? 正在张仲暗自揣测的时候,居于左近的李炀突然开口。 “二五百主好大的手笔。” 见张仲侧头,李炀微微颔首,他知道张仲不认得这件物品,一边缓解沉默之下的尴尬,一边为张仲解释。 “这老参,有百年否?” “足百五十年。” 解释之后的牙蛮飞,意有所指的回了一句。“此物用以药锻最为适合,乃王子亲手挑选。” 随后,他看向有些震惊的张仲。“张君对此物,可还满意?” 张仲看了一眼李炀,见其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才将其接过。“自然满意,谢二五百主赐,亦谢王子。” 牙蛮飞摇了摇头。“吾既然在此,他日为同袍之时便已不远,何以言谢?” 客气了两句之后,张仲在围观黔首的欢呼中走下高台。 于明亮的火光中,他微微转头,看见了刚刚上台的沙摩虬。 只见他似有意,似无意的点了点头。 张仲略一抱拳,在其真正点头时才走向篝火。 张仲到篝火不久,台上的赏赐就结束了。 第二第三的赏赐虽然不菲,却也不过是些百人敌的武器甲胄,不足以让他动容。 更远远比不上他所接受的剑、甲、药材。 但他看了看身边乐呵得跟两百斤宝宝一样的的程非,还是上前恭贺了一句。“百将果然强勇。” 一阵商业互吹之后,张仲再次看向台上。 此时站在张仲之前位置的,是两个蛮人和一名秦人,皆垂头丧气。 他们就是居于末尾的,没猎到大型猛兽的十人敌。 皆罚两甲。 三人下去之后,百里豹的声音再次响起。 “篝火之会,女子未有婚配者,身足六尺二寸以上,入。” 还不等张仲想清楚这句话的意义,只见眼前一花,一个面容偏英气,皮肤类小麦色的女子就走到了他的面前。 她微微屈身,行了个不太标准的礼。 随后,在张仲异样的眼神中,她拉了拉身上的衣服,并扭了扭身子。 “不太适应?”张仲秒懂。 “有点。”女子随手将长裙拉起,挽成一团,并打了个死结。 随着裙子撩起,一双笔直结实的长腿整个暴露在火光之下,一时,竟很有些花眼。 张仲连忙抬头,如看神人的眼神中,却发现面前的女子,其表情竟然丝毫未变。 “足下?” 英气女子不再行女性专属的礼节,转而如男人一般抱拳。“我,沙摩珏。” 张仲亦同样抱拳。“张仲。” “我知道。”沙摩珏上下打量了一遍张仲,在他宽阔的肩背上略微停留,随后满意的点了点头。“沙摩虬乃我长兄。” 同样的姓,之前沙摩虬还说自己有个妹妹,要是没有关系才有鬼。“我知道。” “吾兄长曾言张君勇力过人。” “当不得……” 沙摩珏摆了摆手,直接打断。“我兄长说是,就必然不会错。” 不等张仲再次回话,她就问出了一句情理之中,却在张仲意料之外的话。 “沙摩珏岁十五,十人之敌,可配张君否?” 151,初度之亲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这是在示爱? 张仲不经意般的侧头看了看左右,男男女女皆在寻找着中意之人,更有甚者,已经出双入对。 比如,左近那个叫程杀猪的百将。 此时他正兴奋的带着一名女子,去看他所猎杀的鬃猪。 所以说,这就是贼掾说的好事吗? 这场篝火盛会,竟然是一场大型相亲节目,由县上举办的那种? “仲尚年幼。” “无妨。”沙摩珏小手一挥,眉宇间很有些男儿般的豪气。“我也年幼。” “岂不正好。” 你这让我怎么回? 就是因为你年幼啊? 要是在他来之前的时代,娶十五岁的未成年人,三年起步吧? 仔细看了看沙摩珏的脸,眉毛细而直,唇略薄,但总体来说,是个美人胚子。 嗯,三年血赚那种。 哪怕律法允许,但张仲还是比较喜欢熟女。“多谢王女抬爱,仲受之不起。” “那就这么定了。” 什么定了? 是我拒绝得不够清楚吗? “我……” “若只是受不起。”沙摩珏打断了张仲的话,满不在乎的说到。“那就等我父亲举族入秦,以我族三万带兵之士,必为将。” “届时,使张君为二五百主,甚至都尉,就不会受不起了。” 你这脑回路,有点不同寻常啊! 等等,二五百主,都尉? 这是有意还是无意? 张仲目光一凝,仔细分辩着沙摩珏脸上的表情。 但入目所及,回应他的是略带疑惑,和感觉自己脸上有脏东西的表情。 应当是无意,一个十五岁的小女生,不应该有如此高的演技。 “未敢问,这场上豪杰不下三百,皆十人之敌,以王女之尊,何以择仲。” 沙摩珏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指了指不远处,那被一群蛮人和秦人女子包围的沙摩虬。“兄长曾问我,择夫如何?” 明知道问下去肯定要陷进坑里,但张仲此时却不得不回。“王女何答?” 沙摩珏将食指入口,一声尖锐的口哨声随之响起。 “吼!!!” 张仲身躯一紧,右手本能按在剑上,转身朝着兽吼声传来之处看去。 这声音他很熟悉,也正因为熟悉,才更加紧张。 这,是虎啸! “哪儿来的老虎?” “竟敢闯入军营,好大的虎胆!” “这体型,快成异兽了?” 张仲耳力过人,于众多嘈杂声中,听到了弓弩上弦,长剑出鞘之声。 “甲士迎上去。” “材士,射杀了它。” 沙摩珏身为十人敌,其耳力虽不如张仲天赋异禀,却也相去不远。 她脸色猛然一变,身躯一动,就要冲将出去。 “勿要惊慌,此乃我族中虎奴,从不伤人。” 牙蛮飞的声音如同闷雷,不过瞬息之间,就传遍了整个营地。 随后,便是沙摩虬的暴喝。“滚回去。” 张仲直愣愣的看着停下脚步的沙摩珏,心中已经有了些揣测。 而对于这个蛮人女子的悍勇,他也有了新的认识。 “如你所闻。”沙摩珏脸上略有紧张,说话的语速也快了许多。“我养了一头虎奴。” “它唤做九月。” 九月? 好奇怪的名字。“倒是个好名字。” 沙摩珏看着远处的人群散去,看见牙蛮飞和沙摩虬朝着场上走回,脸上的紧张平息下去。 取而代之的,是高昂的兴致。“你也觉得?” “九月是我的生日。” 当真是好敷衍的名字。“当真意义非凡。” “当时,我曾回于兄长。”沙摩珏声音拔高了些。“十人敌中,若有人能徒手生擒九月者,可为吾之良人。” 徒手生擒异兽老虎,可为王女之夫? 张仲心中一动,脑海中再次闪过一个念头,隐约间似乎发现了整件事情的脉络。 “山间围猎。”沙摩珏轻笑,伸手指向另一个方向,那里还有另外一只老虎,正在被县上屠者剥皮。 一大群人站成一个圈,强势围观。 “此虎为异兽,生长于林中,山间搏杀,其强猛凶悍,九月不及多矣。” “然兄长曾观其伤势。”沙摩珏再次看向张仲,眼神中带着些敬重。“言其所受之伤,皆为徒手相搏所留。” “而其已死,君尚存之,此等勇武岂非吾之良人?” 这话说得理直气壮,让张仲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不过,这时代嫁人的标准这么草率吗? “这般简单?” “还不够?”沙摩珏双眼圆睁,比张仲还要惊讶。 张仲:…… 不过,如此说来,沙摩虬和自己之间,结交说亲的事情,并不是因为自己与沙摩虬交好才有的。 而是因为面前这丫头对于良人的要求,自己刚好满足了,沙摩虬才结交的自己? 这算什么? 大舅子的示好? 可惜蛮人的事情麻烦太多,不得不撇清关系。 “理由自然是够了的~”不等张仲开口,一阵银铃般的轻笑响起。 传来的话语略带着些甜糯的尾音。“不过嘛~” 这声音? 张仲有些怀疑,但又不敢确定,只得回过头去,看向身后。 却见梨身着素色长裙,迈着细碎的小步款款走来。“张君可是已经有良人了呢。” 这丫头,声音怎么这样了? 还有,我什么时候有良人的? 但梨毕竟是熟到可以说骚话的人,并且还一起长大,自己不知道,不一定她不知道。 于情于理,张仲都不可能拆她的台。 只在沙摩珏的眼神下,跟着点了点头。 “谁?”沙摩珏眼神变得锐利,与梨眼神交汇之下,张仲莫名闻到一股焦味。 “正是我。”于沙摩珏十人敌的气势下,梨脸色丝毫不变。 只脚步轻移,迈着细碎的小步,走到了张仲的面前。 “我与张君。”她一手挽住张仲的左臂,一边笑着出声。“是初度(周岁)之亲呢~” 沙摩珏脸色一阵变幻,有愤怒,有羞辱,但最终归于平淡。 她象征性的抱了抱拳。“既如此,珏告辞!” 张仲堪堪抱拳,还未曾行礼,就见到了其纤瘦的背影,她竟然完全没有等待张仲的回礼。 “这蛮人女子,好生无礼。” 无礼? 张仲倒是不觉得,以沙摩珏的身份,这已经算是教养良好了。 不过这一次,恐怕把他们兄妹两得罪死了。 “你我,当真是初度之亲?”周岁时候的定亲,张仲还真没有记忆。 一时间,有些半信半疑。 若真有此约定,和梨之间的关系,倒是须得好生思量了。 “当然。”在这肯定的回答中,张仲身躯猛然一紧。 梨眼波流转,眉眼轻弯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 “当然不是呀。” 不等张仲从懵逼中反应过来,梨就以一副鄙视的表情看着他。 “我把你当长辈,你竟然想娶我?” 152,行刑 - 高武大秦 - 绾尤 车裂,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它所存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战车最早存在的时代,也是后世五马分尸的前身。 这刑罚的执行方式,是以战车拉扯受刑者的四肢头颅,直到将其从身躯中彻底分离开来。 其间所受之痛苦,可谓惨绝人寰。 因此,即便秦国律法量刑极重,但能到车裂这种档次的受刑者,也极其少见。 非罪大恶极者,不能得此刑罚。 “广都县多久没有过车裂了?”清晨,张仲刚刚停下习武,走出曹舍的大门,就听见了周围赶往城外的民夫的声音。 “不知,好像上次举国用兵,伐赵之后,便再没有见过了。”一名胡须斑白的老者捋着胡子努力回忆,最终摇了摇头。“我秦国律令严明,此次车裂之刑,想来也是刑徒自取。” 他语重心长的告诫众人。“汝等当以此为前车,不可覆辙才是。” 众人皆心有戚戚,点头称是。 随着众人离去,张仲也沿着台阶走下,准备出城门,去围观这场广都数十年未见的大刑。 “张亭长?”刚刚转过巷道,迎面就撞见了身穿广袖秦服的沙摩虬。 “王子。”张仲正要行礼,却见沙摩虬摆了摆手。 “我,蛮人也。”沙摩虬指了指自己,笑着说道。“礼节向来不合规矩,你若行礼,我却回不好。” “何况你我年岁相近,不如直唤我名,我还自在些。” “沙摩兄也是去观看行刑?” “正是,同行如何?” “好。” 城门距离曹舍不算太远,张仲二人习武有成,不过一刻钟功夫,就到了城门。 期间二人很默契的没有提起昨天的事。 “这么多人?”刚刚到城门,张仲便是一惊。 只见寻常时候,人数不算太多的城门,此时已经聚集了无数准备出城围观的黔首。 而护城河之外,那能容纳五车并行的大道上,更是是人山人海。 粗略一看,竟不下万余。 作为爵位不低的不更,张仲是有资格上城墙的,而沙摩虬身为友邦王子,更是有专人前来带领。 是以,二人沿着高高的台阶,步上了城墙。 这是张仲第一次上广都的城墙,他没有去过长城,不知道古时候城墙的高度如何。 但就他走来,这城墙恐怕不下十丈,也就是二十米以上。 “这城墙,倒是坚硬异常。”沙摩虬轻轻捏了捏墙上的夯土,赞叹到。“十人敌持破车之锤,恐怕也难伤两寸。” “而此墙厚足一丈,当真雄城。” 领路的百将是位长者,听得此言,不由笑到。“那是王子未曾见过函谷关。” “那才是天下雄关。” “哦,愿闻其详。” 难得了解到蜀郡之外的情形,张仲也不由得有些好奇。 “函谷关以铁石为基,合以浆土,高二十余丈,城门更是千年铁木,坚不可摧。” 二十余丈,这么高? 沙摩虬不像张仲这样没见过世面,只瞬间,就问出了一个问题。“若千人之敌,以罡气攻之,如何?” “深不足尺。”百将来了兴头,一边回想,一边说起了往事。 “庄王三年,我随蒙骜(ao)将军攻魏,连战皆胜,取魏高都、汲。” “魏国震恐,乃求援各国,合魏楚赵韩燕五国之兵,以公子无忌为将。” “于魏地,我等接战不利,乃退于河外驻营。” 听到这里,张仲突然明白了他所说的是哪场战争。 这是六国第四次合纵,河外之战。 说到这里,百将脸上还有些庆幸的神色。“那公子无忌亲冒矢石,剑断河渠,戈截城墙,一战而溃我大军十余万。” 剑断河渠,戈截城墙? 信陵君果然大佬! “蒙将军乃引兵回关布防,于函谷关拒联军数十万,使之不得寸进。” “期间,公子无忌曾卸甲裸衣,亲持长戈,强攻城楼。” “其人勇武,数千人不可敌也。” “然而连攻数次,不得登墙半步……” 时间就在这般的回忆讲述下,一点点度过。 直到一声锣响,惊醒了吹兴正浓的百将,也惊醒了张仲与沙摩虬。 “车裂之刑,耳闻久矣。”百将告辞之后,沙摩虬看着渐渐拉近的旗帜,突然对着张仲笑到。“不知比我蛮族人糜之刑如何?” “人糜?” “剁人为糜,使众分而食之。” 张仲眨了眨眼,腹中突然有些滚动。 “放心便是。”沙摩虬脸上有些整人的笑意,随后出声解释。“自我父为蛮王以来,废此刑十有七年矣。” 也就是说,真的有过? 够恶心的。 “恐怕比不过。”不等沙摩虬回话,张仲指了指底下。“要开始了。” 城下,来自军中的五百主发出一声大喝。“军旗何在?” 两名健壮的力士搬动着硕大的木柱,将其矗立在地面。 随着风起,玄黑色的旗帜开始猎猎作响。 而城楼上,身着常服的张仲,则和好奇的沙摩虬一起,目不转睛的盯着城下。 入目所及,只见哭喊哀嚎之声不绝。 那日,被宣判死刑的数十人,一个不漏的被一根长长的绳索连成了一串。 由甲士驱赶,缓缓步入了城下空地。 随着几十号人被士卒按住,强行跪倒在地之后。 狱佐焕,也在狱掾的示意下,走到了刑徒前方。 他要再次宣读罪状。 焕冷冰冰的声音,盖不住那不断响起的求饶,和绝望的哭嚎、怒骂。 但他丝毫不为所动,直到轰鸣声起,士卒们驾着战车走上前来。 “以上之人,受车裂之刑,以明律令。” 最后的宣判完毕之后,一条条绳索被甲士套在了刑徒的四肢和头颅上。 “售子是黔首自己要售的,若非如此,我等如何蛊惑?”有人还在涕泪横流的争辩,但迎接他的,却是一根套在头上的绳索。 “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破家灭门,张仲,彼当无后,彼当无后。” 绳索开始勒紧,刚刚还在咒骂的男子,头颅极速充血,再讲不出话来。 随着战车轰鸣,他的四肢头颅,渐渐承受不住拉扯的巨力。 最终, 与喷薄而出的鲜血一起,发出一声闷响。 124,遇刺 - 高武大秦 - 绾尤 售子之案,被判车裂者不多,只有十数人。 但蜀中的军队,从来就不以车骑见长。 因为西南马矮小,山地攀爬固然出众,但受体型所限,能拉得动战车作战的极少。 即便是加上当初缴获的关中简易战车在内,也不过十乘而已。 哪怕这次行刑还征调了公家用的车驾,也不过堪堪凑齐了二十乘。 如此,要行刑完毕,便要来回数趟。 于战马来回奔跑中,下方怒骂诅咒之声从未断绝。 张仲从生子无后,到死于战场,乃至于十八辈祖宗,都被挨个问候了一遍。 “这些人,真是毫无悔过之心。”怒骂之声中,夹杂着许多让沙摩虬听不懂的低俗语言,但即便如此,他脸色也有些难看。“张兄不怒?” 张仲倒是并未发怒,人之将死,让他们逞逞口舌之利也是应当。 更何况,那些看热闹的黔首,已经帮他反驳了。 是以,他摇了摇头,说出了自己对于这个时代最深的感悟。“只有败者才会怒骂不平。” “强者,千夫所指,也能一骑当千。” “一骑当千。”沙摩虬重复了一遍,脸上很有些动容。“此语,当真豪勇异常。” “会有那么一天的。” 车裂之后,便是磔刑,此罪皆是出售子嗣的父母,人数众多,足有数十人。 这还是因为有部分逃走了,不然还会更多。 但即便如此,这一场杀戮,也杀得地面赤红,围观人群面如土色。 沙摩虬沉默良久,长出一口气说道。 “来年,当有大胜。” “胜从何来?”张仲强忍内心中的不适,目不转睛的看着城下。 看着那先被枭首,再分裂四肢的黔首,以及之前那些被马蹄来回奔跑,而踩成肉酱的残肢。 他需要适应,适应以后可能见到的,更加惨烈的修罗场。 沙摩虬倒是十分适应这血腥场面,他原本因骂声微变的脸色恢复如常,信手指向那高高扬起的旗帜。 “以人祭旗,自当战无不胜。” “战无不胜?”张仲看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笑着开口。“便无人祭旗,秦人也战无不胜。” “然也。”沙摩虬没有拆台,而是顺势接了下去。“秦吞灭巴蜀数十年,难安蜀地,如今并我牙门蛮族,巴地蛮人必望风而降,届时,秦不费拾柴之力,而得雄兵十万,使巴蜀再无掣肘。” 他回过头,双眼直视张仲。“十万蛮人入关中服役,一年之内,关中渠必成。” “皆时,提百万之众,以蜀郡关中之粮食之,再顾山东六国,滚滚大势,如何不胜?” “沙摩兄当真见识非凡。”张仲没有问他如何知道山东六国,蛮人人数虽少,却也算是一个国度,并且,与秦人作战已久。 什么都不知道才不正常。 他比较好奇的是,既然知道六国与秦之间的关系,如何还会选择内附? 坐山观虎斗,猥琐发育才是一个敌对势力的正常操作好吧! 面对张仲的夸奖,沙摩虬却摇了摇头,意有所指的说到。“此皆大人所言,非我之智也。” 大人? 沙摩邪? 猛然间,张仲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这念头将此前的许多事都连成了一串。 吕不韦被驱逐,秦王政正式掌权。 此时的秦国,此时的秦王,正是需要大力臂助之时。 蛮王率众内附,解决了巴蜀内部忧患和关中民夫缺口的同时,也满足秦王政对外用兵的欲望。 这样的时间点,恰恰是为蛮族搏求富贵的最佳时机。 不对,蛮王是年初选择内附的。 而吕不韦也差不多那个时候被罢免的。 消息不应该有这么快。 去岁…… 去岁,嫪毐(laoai)做乱,秦王尽起咸阳黔首,赐爵以战。 难道是因为这件事? 那么,关中人…… 但不论是因为嫪毐还是因为吕不韦,能从这些事情中见微知著,揣测出年轻秦王的能力,并选择内附的人。 都可以算得上十分有远见了。 有这等见识的人,不至于会为了人口交易或者献祭来影响自己和族人的前程。 不对,他为何要告诉我? 除非,我只是他的传声筒。 而能让沙摩虬做出这样的应对,那他多半已经清楚了那些,并未向外宣扬的隐秘。 他若直接开口,必然会被县上长吏所怀疑,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 而自己,在他需要一个人当传声筒时奉命结交,可谓一拍即合。 “王子过谦了。”张仲心中念头急转,脸上却不动分毫。“还未敢问,王子会在广都停留多久?” “少则一月,多则半年。”沙摩虬脸上的忧虑一闪而逝,再次化作了此前的平淡。 他一边向着来时的路做出一个请的手势,一边笑着说道。“你我校技之约,虬定不失信,张兄放心便是。” “如此最好不过,仲定要见识一番王子的勇力。” “必不让张兄失望。” 一边闲聊,二人一边沿着城墙向来路行去,期间商业互吹从未断绝。 让张仲有了一种后世看校领导见其他学校过来的领导时的样子。 说话间,二人转过城楼。 “张兄。”沙摩虬停下脚步,望向那栋两层高的食肆。“时辰尚早,不如一起就飨如何?” 这才刚刚看完尸骨烂肉,你就打算去吃饭,吃得下去吗? 但不说还好,一说起来,张仲就感觉自己也有些饿了。 好像还真吃得下去。 “让仲一尽地主之谊。” “地主之谊?”沙摩虬念叨了一遍才反应过来。“那我便不客气了。” “何须……”张仲话还未曾说出口,耳中就听得一声炸响。 他猛然侧头,于日光下,被一道擦过梁柱的流光惊了眼球。 因为擦过梁柱的缘故,流光稍有减速,也因此,张仲看清了它到底是什么。 那是一支利箭,一支远比他平时所使用的,要庞大许多的利箭。 “小心。”话音出口之际,他的手已经先脑一步,抓向那道流光。 而与此同时,另一只手也伸向了同一个方向。 是沙摩虬。 154,陪葬 - 高武大秦 - 绾尤 血。 鲜艳而赤红的血液汇聚成细流,在夯得紧密的泥土上,划出一条条蜿蜒的痕迹。 血流的起始点,沙摩虬正仰躺在地,他原本健硕的左胸,被一支无羽箭深深刺入。 怔怔的看着躺倒在地的王子,张仲下意识紧了紧右手,只感觉手心温热湿润,黏腻异常。 他愣了好几秒,才发出一声高喊。“有刺客。” 随着这声高喊,整个广都县都被惊动,城墙上的无数甲士,城墙下维护秩序的贼曹士卒,乃至于那些高高在上的五百主、二五百主,都尽数行动了起来。 不过顷刻间,他们就完成了对城下民众的管制,和对于案发现场的保护。 并组织了大量的士卒前往城内,开始搜寻刺客。 张仲也因此,被此前带他上来的百将使人围住。“事关重大,张亭长见谅。” “无妨。”作为案发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张仲自己也是有嫌疑的,了解这些的他,自然不会因此而抗拒。 砰! 巨响声起,城墙随之一抖,似乎有一个庞然大物登了上来。 “何人遇刺?” 张仲侧头,只见到一张熟悉的毛脸,情况紧急,他也顾不得客气,伸手指向躺倒在地的王子。“沙摩虬。” 百里豹的脸色没有丝毫变化,似乎早有预料。 他大踏步向前,伸手一探鼻息,紧接着将手下移,抚在伤口附近。 足足数秒,他才缓缓松开。 “汝在此地稍待,李炀会带人前来诊治。” “唯。” 行礼抬头的瞬间,张仲只见百里豹宛如一只大鸟,飞跃城跺,直入下方民宿。 随后响起的是一声炸响。 张仲急步向前,趴在城跺上向下望去,只见城下的地面上,那原本平整的石板,如同被重锤击打,留下了一个不小的坑洞。 物理轻功吗? 这县尉,有点虎啊! 回头的最后一眼,张仲看见一群力士,正在关闭城门。 而更多的士卒,则如同猎犬一般,四下寻找那以弩袭击沙摩虬的刺客。 转过身,张仲自怀中取出上次残余的白剑,入口嚼烂敷在沙摩虬的伤患处。“沙摩兄,我等着你一骑当千的那天。” 没有得到回应的张仲站起身,看向来时的城墙。 那里,有脚步声。 “遇刺的是沙摩虬?” 李炀带着狱验走上了城楼,他的身后则是张仲见过几面的狱验。 “正是。”见得来人是李炀,张仲终于松了一口气。 狱验三步并作两步,快速走到沙摩虬的身前,开始为其检查伤势。 “贼掾不去捉拿刺客?” 李炀摇头。“县尉之勇武远胜于我,多我一个无甚作用。” “但断案,却是我分内之事。” 说完这些,他转头看向围住张仲的百将。“此处是汝之防区,有何话说?” “贼掾。”城墙上的百将躬身一礼,随后解释到。“遇刺之时,我受命带领材士以防有人逃脱和做乱。” “城上,确未留意。” 李炀深吸了一口气,挥手说道。“自去军法官处领罚吧!” “唯。” 百将带人退下之后,李炀才再次看向张仲。“你有发现刺客吗?” 回头看了一眼沙摩虬,张仲摇了摇头。“未曾见到。” “不过。”他伸手指了指城楼的梁柱,那里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缺口。“箭支是从这个方向射来的。” 李炀走向梁柱,伸手摸了摸柱子上的痕迹,随后望向下方的民居。 那里,县尉百里豹正带着人不断搜查。 “此箭…”不远处的狱验,探手捏住沙摩虬身上的箭杆,检查了一番粗细形状。“由其杆来看,当出自五十石之强弩。” 试了试箭杆的硬度,他摇了摇头。“吾老弱,却削它不动,倒是要烦请贼掾出手了。” “分内之事。”剑光一闪,箭杆自伤口往上一寸而断。 “可否?” “可。” 张仲目不转睛的看着,将李炀如何拔剑,出手的角度尽数记在心中。 随后,他整个一愣,因为狱验已经开始取箭了。 “这般取出,不会失血吗?” “不会。”狱验已经将沙摩虬身上所穿的虎皮和狼皮自箭失上取下,并将创口割开。 “他被人用劲气,截住了血脉流动。” 话音刚落,箭支就被他拔了出来。 对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处理之后,狱验在阳光下将箭失的箭镞细细打量。“如此强弩,军中非百人敌不可持也。” “百人敌?”李炀略一沉吟,紧接着开口问道。“沙摩虬伤势如何?” “我已进行处理,但是生是死,还未有定数。” “不过,箭支似乎受人阻拦,至多只有五六千斤的力道,沙摩虬身躯之强健近乎于百人敌,活下来的可能很大。” 眼见狱验和李炀看向自己,张仲犹豫了一下,随后摊开右手,只见他手心有着一条长长的伤痕,宽而深,宛如沟壑。 “我接住了,但力道太大,未尽全功。” 李炀点了点头,再次看向梁柱。“这百人敌,应当不常用弩。” 狱验放下手中的箭失,接下了李炀要说的话。 “正是如此,不然沙摩虬必死。” “不,他死了。”见得二人惊讶的目光,张仲踏步上前,再次重复到。“我说,他死了。” 李炀愣了两秒,突然笑了。 他与狱验对视一眼之后,伸手拍了拍张仲的肩膀。 随后连踏数步,对着蛮人军营发出一声震彻云霄的大喝。“王子并无大碍,诸位不必忧心。” 很快,牙蛮飞的声音响起。“让王子出来一见。” “王子肩上有伤,须得静养一些时日。” “让王子前来答话?” “王子疼痛难忍,已经昏迷过去。” 这番话可谓漏洞百出,但张仲却突然明白了。 这与他所说,王子已死,有异曲同工之妙。 果然,牙蛮飞并不相信。 “日落之时,我等要见到王子。”他宏大宛如奔雷的声音中,带着强烈的怒意。“王子若死。” 蛮人的脚步声滚滚而动,如同山体崩裂时的乱石。“则我等蛮人,将尽杀城外黔首。” “为其陪葬!” 155,秦蛮交锋 - 高武大秦 - 绾尤 “王子未死,但行动困难,不便相见。”李炀脸色冷了下来,他再次重复这句话,并加了一句。“言尽于此,二五百主若是不信。” “秦人大好头颅在此,不妨来取。” 他扫视了一眼城下蠢蠢欲动的黔首,和满脸怒容,却又不得不忍住的甲士。“就怕汝这千余人,猎不得吾等这项上人头。” “哈哈哈,贼掾此言有理。”程非一抹满脸的胡子,迈步上前,挡在黔首们的正前方。“二五百主大可进军。” “秦人,从不惧战。” 随着这句话落下,数百维持秩序的贼曹士卒,皆拔出了腰间的长剑。“秦人,从不惧战。” 围观的黔首们,也从先前的惊慌失措中镇定下来。 大量青壮男子上前,七嘴八舌的话语,最终汇成一句话。“秦人,从不惧战。” 一时间,城下剑拔弩张,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张仲听在耳中,不由得有些担心的对狱验说道。“牙蛮飞,不会真的?” “他不敢。”狱验仍旧在检测沙摩虬的身体,闻言头也不抬的说到。“广都武库,常备数万兵甲。” “分发黔首,合军中服役者,能得甲士两万不止。” “便是蛮人举族而动,也不惧他。” “天黑之前,我要见到王子。”牙蛮飞沉默了一阵,还是固执己见。“不然……” “你若再敢上前一步,我现在就杀了你。” 声音由远及近,最后一个字,竟然在城下响起。 这声音。 张仲连忙向前,伏在城跺之上向下望去,只见得刚刚还在城内的百里豹,此时已经站在了集结的士兵正前方。 而直面他的牙蛮飞,脸色却是一阵青红不定。 他唇角动了动,似乎想要反驳。 但终归还是忍了下来,而脚下也再未曾向前一步。 随着他的停下,千余蛮人士卒,也跟着停下了脚步。 “叫沙摩邪来吧!”百里豹略仰着头,有种视牙蛮飞如无物的狂妄。 “进攻广都,你还不够格。” 牙蛮飞的脸色愈加难看,有心不管不顾领军冲杀,但浑身上下如同针刺的危险感,却又让他犹豫不决。 三军阵前,秦蛮交锋,让他如何认怂? 一时间,竟有些骑虎难下。 “我去吧!”就在他准备不管不顾,强行突破对方气势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如同铃铛的声音响起。 打破了场上的沉默,也解开了牙蛮飞的困局。 牙蛮飞长出了一口气,但一想到内容,刚刚放下的心又猛然提起。 不等他出言反驳,一只黄毛老虎便在几个纵越中过了人群。 而这只猛兽的背上,正是张仲有过一面之缘的沙摩珏。 这次的她,和昨夜见面时的区别很大,她没有身着秦人广袖,而是穿着一身皮毛短打,一双修长而笔直的腿,就跨坐在老虎的两侧。 年岁不过十五的小女孩,在百里豹的气势下却丝毫不惧,竟然比牙蛮飞的表现还要好的多。 很快,老虎在百里豹身前站定,其上的沙摩珏微微抱拳之后,便将头微微抬起,直视这广都最高军事长官。 “既然兄长行动困难,不能出城,便让珏入城一见。” “如何?” “不可。”百里豹尚未答话,牙蛮飞就抢先一步拦住了她。“王子生死不知,王女岂能只身犯险?” “若是有个闪失,我如何与王上交代?” “刺客正受人围捕,无暇他顾。”沙摩珏摆了摆手,止住了牙蛮飞的话。“何况,广都勇士众多,岂会让珏伤了汗毛?” 她目光一凝,眼神锋利宛如百里豹腰间的长剑。“你以为呢?” 声音渐冷,一字一顿。“百里豹。” “放肆!”底下甲士的厉喝声,以及长剑出鞘之声,便是张仲在城楼之上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尽管情况似乎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一场大战,但张仲却不由得对当初篝火旁边,那个有点跳脱的少女高看了一眼。 不管她当时如何跳脱,对婚姻大事如何的儿戏,但此时,确实是有王女之风,未堕其父兄的威名。 张仲刚想到这里,就被一只手拍在了肩上。“帮我把他背下去。” “到哪儿?”说话的是狱验,他将手在张仲肩上蹭了蹭,擦干净血液之后,指向城下的贼曹。 “去贼曹,不然沙摩珏来了,恐怕瞒她不住。” “唯。” “那日,贼掾与我一份药材,说是汝自沙摩虬手中所得?”张仲力气过人,为了不让沙摩虬伤势加重,乃是以双手将其抱着。 不过即便这样,他也显得十分轻松,闻言不由得追问到。“药材如何?” “十年生白剑,磨得十分细致,在蛮族中,恐怕也只有他这等身份才能有如此精细的药材。” “上好药材?” “上好药材。” 张仲心中一动,正要开口问起另一个问题,却又想起了程非的交代,略有沉吟,换了灵一种问法。“当日吾在林中所见尸体,伤势如何?” 狱验似有所觉,但却没有多问,平淡的解释到。“如你所见,牛耳尖刀,放血致死。” “坑中有血,乃是身死之地。” “时间?” “距汝发现,不过数个时辰。” 数个时辰? 也就是说,是在那天夜里,当时牙蛮飞带人从林中穿行而来,足有千人。 而城下,百里豹摆了摆手,止住了身后赶来的亲卫。“只要你不自杀,没人能动你一根汗毛。” “来人,带她去城内。”说罢,百里豹转身就走,民众也开始缓缓向着城内退去。 牙蛮飞眼见秦人黔首准备入城,不由得高喊一声。“且慢。” “你拦不住。”百里豹头也不回,平淡的语气中带着蔑视。“想动武,让沙摩邪来!” “使人将此事告知我父王。”沙摩珏驱动着老虎,紧跟着向城内走去的百里豹。“若兄长当真死于此地,蛮人也不惧一战。” 这话当然不是向着牙蛮飞说的,而是向着百里豹说的。 只可惜。 那道健壮魁梧的身影,却毫不在意,只这顷刻间,便已经步入了城门。 156,利? - 高武大秦 - 绾尤 沙摩珏不过刚刚入城,就有甲士引路,将其带到了贼曹。 尽管她脸色镇定,未曾有丝毫慌张,但内心中却并不如面上那般平静。 兄长遇刺,生死不知。 她自己亦在情势所迫之下,不得不只身犯险。 进入秦人守备森严的城池。 她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但原本,她是打算在和谈完毕之后,在秦人的客气下入城。 而不是这样剑拔弩张的情况下。 并且,除了那只大猫之外,她没有任何能护卫自身安全的随从。 “王女,请!” 略微扫视了一遍眼前不同于蛮族的建筑物之后,她轻轻拍了拍大猫的头颅。“九月,进去吧!” 巨大的猫科猛兽,在她的命令下却十分温顺,迈动着前爪,一个纵越进入了贼曹的大门。 刚进去,就有一名头戴板冠的甲士站在了她的面前。 她识得这板冠,自他父亲改蛮族军制以来,曾对她与兄长讲过。 没记错的话,是公大夫。 “吾乃贼掾百将愈。”头发花白的长者象征性抱了抱拳。“王女在广都期间,将由我及麾下材士,护卫你的周全。” 沙摩珏回头看了一眼缓缓关上的大门,心中不由得微微一紧。 以至于她不得不将眼睛眯起,以掩饰自己的情绪。 好一会儿,她才平静的说到。“不准进出,也是足下护卫的一部分?” “自然,还请王女见谅。” “见谅?”感受到沙摩珏情绪的再次波动,老虎张开大口,发出一声凶恶的低吼。 而贼掾士卒也将手中强弩抬起,大有一言不合就将这只猛兽射杀的意思。 略微安抚了一下九月之后,沙摩珏才说出了之后的话。“若不见谅又如何?” “王女说笑了。”口中虽然这般说,但百将眼中却并无丝毫笑意。 他手按剑柄,一字一顿的说道。“这不是在与王女商议。” 良久的沉默之后,沙摩珏才深吸了一口气。“带我去见兄长吧!” “狱验及城中医师正在诊治,等王子伤势稍好,自然会让王女一见。” 他伸手指了指身后的屋子。“现在,还请王女入内等候。” 沙摩珏咬了咬牙,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好。” “此虎乃猛兽。”愈指了指沙摩珏胯下的坐骑。“不可入内。” “九月,趴在门口。”沙摩珏再也忍不住,翻身下虎,怒气冲冲的进了房间。 随着门响,只在原地留下一句冰冷的话语。“若有人想进来,咬死他。” 这才像是沙摩珏的脾气,不过为何要这般为难她? 除非…… 曹舍,一间打开窗户的房间内,张仲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随后,他侧头看向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李炀。 “贼掾怀疑沙摩珏?” “十五岁的女子,杀其兄长的可能性不大,但人之关系譬如蜘蛛之网,谁又能说得清呢?” 这是说,背后的人吗? 也对,到了一定程度,事情不一定在决策者的把握之下。 你不想做,有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会逼着你做。 就像李世民,弑兄杀弟,逼父退位,要说他真的想这么做,那也未必。“利?” “不错。”这句问话,似乎勾起了李炀的谈性,他话锋一转,说起了一段往事。“王六年,五国曾合纵攻秦。” “当时,六国甲士不下五十万众,过关而入,距咸阳不足百里。” “你可知,文信侯是如何以强征之众,而退六国之兵的?” 文信侯,吕不韦吗? 张仲将其对号入座,并接了一句。“愿闻其详。” “文信侯将兵,与常人大不一样。”李炀陷入了回忆,好一会儿才笑着开口。“也是立功心切,文信侯巡营时,我曾以兵法引他注意。” “虽未曾为文信侯所用,却也得他提点兵法,言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六国合纵而攻秦,皆有其利。” “得利而趋,疾如猛虎,失利而散,溃如败犬,是故,甲兵虽众,却可不战而胜。” 张仲虽然懂了,但不想太过于夸张,表现出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 尽管如此,李炀也十分满意,并以此时的事情为例子。 “沙摩虬遇刺身死,虽是大事,却不能伤蛮族筋骨,当为小利。” “凡趋利而战者,必以小利而掩大利,小利既然与他,当有所动。” “此乃利战。” 利战,自政胜,兵胜之后,张仲再次了解到了一个兵法流派。 利胜。 不过,作为这个计划的发起人之一,他虽然他想得没有李炀深远,但查漏补缺还是没问题的。“假如行刺之人不是蛮人,又当如何?” “秦人擅弩,而蛮人擅弓,行刺之人以强弩而射,两百步内尚不能避开梁柱。” “若是军中百人之敌,当不至于此。” 张仲点头,不是他没有疑问了,而是再说下去好像有点杠。 “当然,军中百人敌皆会查证。”李炀何等见识,那能不知道张仲欲言又止中隐藏的想法? 是以,多解释了一句。“以防贼人故意如此。” 既然该想到的都想到了,张仲也不再多说。“贼掾所虑,当真面面俱到。” “不过,若我是贼人,且与沙摩珏无关,在无法逃走之时。” 眼看着逃不走,那就会来一场震惊全县的刺杀。 比如,旁边那间房。 里面还有一个上好的目标。 李炀笑了笑,满意的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将后面的话接了下去。“会铤而走险,回来一趟,杀沙摩珏。” 送他们兄妹团聚,才能确保秦蛮冲突万无一失。“正是。” “我若在此,他必不敢来,是以,我会离去。” “你有伤在身,能挡否?” 张仲略微动了动双手,右胸的伤势仍旧严重,但左臂却并无太大影响。 更何况,这里还有百余名手持强弩的材士。“若只是百人敌,有盾在手,就算不敌,我也能拖住片刻。” “片刻足矣。” “仲必竭尽全力。” 见得张仲的郑重,李炀却摇了摇头。 “不必如此。” “若是你挡他不住,大可放他进去。”他伸手指了指门口趴着的大猫。 “那只老虎,还能挡一阵子。” 157,这刺客,不对劲。 - 高武大秦 - 绾尤 李炀走后,坐在房门口的张仲,开始检查自己的战斗力。 县令赏赐的甲胄已经穿上,县尉给的长剑也挂在腰间。 但右胸以及右手上的伤势还未曾痊愈,剑技的话,大概是不能指望了。 腰间强弓虽然力道出众,但需双手而持,即便不顾伤势,顶多也只有一箭之力。 还射不准。 唯有盾牌,才是自己的杀手锏。 无论对方有多强,只要没有达到百里豹那样的速度,他就有绝对的自信,在二十步左右的距离击中他。 而携带万斤巨力的盾牌,就算是百人敌恐怕也不会好受。 还有,一只十人敌的熊猫。 以猛兽体格的强壮,即便不能敌,做个肉盾也是能够胜任的,就像当初张仲打死的那只老虎。 寻常百人敌要是让他抓住,以神力砸上几下,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但那老虎,足足叫了两三刻钟,才真正死去。 “吱吱。”刚刚想到这里,一只粉红色的舌头便舔上了张仲的左手,在张仲回头的瞬间,它摸了摸自己的大肚腩。 这还没干活,就饿了? 还想着借助这只萌兽的耳力和勇力,现在看来,是指望不上了。 招人带熊猫去寻找食物之后,张仲站起身,想了想将长弓取下,放进了房间。 蛮人擅射,若是一个不慎,被其夺弓而逃,恐怕会造成大麻烦。 左右自己也开不了弓,放在房间里更保险一些。 准备妥当之后,张仲靠在梁柱之上,紧闭双眼,开始细听周遭的动静。 除了贼曹附近遍布的百余材士的呼吸,以及偶尔路过的巡逻甲士的脚步声外,他未曾听到任何可疑的动静。 直到,一声暴喝响彻全城,张仲的双眼才猛然睁开。 来了。 进入城中的黔首越来越多,此时的声东击西,是他最后的机会。 “停下!” “贼曹重地,擅闯者杀!” 门口甲士的呼喝声响起,伴随着狂猛的蹄声。 张仲刚刚回头,便看见两匹浑身是血的健马冲进了院落。 而健马身后拉着的,是一辆燃烧着熊熊火焰的马车。 难怪这马匹这么慌张,连身上的伤势都不顾。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行刺的贼人,他在哪儿? 不过,吸引注意力的东西来了,他应该也不远了。 念头急转中,张仲环目四顾,开始寻找敌人的踪迹。 而埋伏在左右房间的材士们,他们的百将愈,应该和张仲是同样的想法。 所以,除了在门口守卫的几名甲士急忙上前拦截之外,并没有任何人对着那两匹受惊的健马出手。 哪怕,它们已经冲进了贼曹,正在朝着沙摩珏所住的房间冲去。 “吼!”人可以克制,但猛兽不行。 随着这震耳欲聋的咆哮声响起,沙摩珏所喂养的九月,已然带着呼啸的狂风,合身扑上。 猛虎的战斗力本就强悍,更何况,这还是一只即将成为异兽的猛虎。 不过一扑一咬,一抓一掏之间,血液便如同泉涌,将地面染成了鲜红。 而两匹健马恐惧的嘶叫,也变成了将死的哀鸣。 张仲深深看了一眼九月,脑海中念头急转。 以老虎守卫门口,自然有其好处,但坏处就在于,它暴露了沙摩珏的位置,让贼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判断,便能直接找准目标。 如果我是贼人的话,行动必在此时。 刚刚想到这里,一道黑色的身影便从车内一跃而出,趁着九月刚刚袭杀马匹,还来不及反应之时,直冲曹舍。 那贼人,竟然躲在着火的车内。 他不怕被烧死吗? 惊讶一闪而逝,因为来不及多想。 他所冲向的目标,正是王女沙摩珏的房间。 而且,已经没有老虎守卫了。 “放箭!”这一刹那的变动,让愈措手不及。 紧张的大吼伴随着强弩的箭失,将门口的猛虎以及马车,全部纳入了攻击范围。 不过瞬息之间,毫无防备的九月便身中数箭,它发出一声暴怒的吼叫,并开始攻击院内的甲士。 这百将,真是猪一样的队友! 张仲心中暗骂,但反应却丝毫不慢,跨步而出的同时,左手盾牌已经先一步砸了出去。 宛如房梁倒塌的动静中,贼人身形一顿,随后猛然一侧。 正对张仲的方向,露出了一块玄黑色的盾牌。 这人,居然还带了盾牌? 盾牌与盾牌相互交击,发出一声炸响。 贼人脚下不稳,连退数步,砰的一声撞在了曹舍门口的梁柱上。 随后他身形一侧,随着巨大原木的闷响声,几根无羽的箭失,紧紧的钉在了他先前所靠的位置。 “我双腿经脉已通,汝等大可以赌一赌,是你们射中我,还是被我躲开,射中房内的沙摩珏?” 宛如钢铁磨动石块的沙哑声音响起,带着些嘲讽和自负,但其内容,却让贼曹的材士,有些投鼠忌器。 “看来,地方没错。”蒙着面的贼人发出一声轻笑,随后,他将目光投向正在发疯的老虎。“哈哈哈,沙摩珏当真是养了一头好虎。” 对于自己的盾牌被挡住,张仲并不意外,没人见过的底牌,才叫底牌,见过的那叫明牌! 对方可以见招拆招。 若是贼人丝毫不防备他的投盾,他恐怕还有些担心。 如今,不过各凭本事罢了。 “以足下之勇力,军中可为五百主。”张仲一向信奉能动手,就绝对不要多逼逼,但此时,却不得不以嘴炮拖延时间。 因为那个小女孩,死不得。 “财富美人一念可得,何以行此必死之事?” 对于张仲拖延时间的话,贼人却似乎并不在意,他看了看张仲年轻的面容,略有讶异,随后平静的说道。“黄口孺子,安知其中利害?” 眼见对方配合,张仲心中一喜,顺口接了下去。“愿闻其详。” 本不过是随口一说,想要勾起对方身为反派的嘚瑟,但让张仲十分意外的是,那贼人竟然真的接了下去。“若一人之死,而全蜀郡三军之战功,当死否?” 当死吗? 当死。 秦国的军人是没有选择权的,即便作为弃子,也不得不死。 “蜀郡地处偏远,小战不至于劳师远征,而每临大战,涉足千里却众登城,死伤甚众。” “是故爵位难得,而伤死易也。” 随着贼人再次开口,其中内容让张仲顿时一惊。 “蛮王若降,皆郡县守丞之功,将尉甲士之功何来?” “更允其为黔首,此绝蜀人之战功也。” “再以十万之众,入关筑渠,渠成,蜀郡更败,如此,不出十年,关中黔首乘车骑马,而蜀中黔首衣食无着。” 这意思? 难道…… 有人要养寇自重? 如果这人说的是真话,这件事情包括之前的案子,恐怕麻烦大了。 “此与汝之刺杀有何关系?” 愈不过刚刚开口,张仲就知道要遭。 这分明就是给对方送助攻啊! 果然,那人发出一声长笑。“蛮王沙摩邪,生得二子一女,若其皆死,必怒而反之。” “率众攻城,广都难下,必有一番大战。” “其胜,则举国震怒,蜀中甲士便有用武之地。” “若败,遁入山林,则数十年不得安。” “秦蛮征战首级无数,届时,去发髻而着板冠,弃私车而架公乘……” “岂不快哉?” 158,遇敌即斩,盾甲不当 - 高武大秦 - 绾尤 “一派胡言。”张仲没有犹豫,立刻怼了回去。 但也仅仅只有他怼了回去,其他人,似乎已经有点信了。 这贼人说这些话,或许只是为了乱军中士卒的战心,但就秦国的国情而言,却还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很有几分道理。 “胡言?”贼人不以为意,信手指了指张仲的头上的兜胄。“汝兜胄之下的冠带,可有一点不是鲜血铸就的?” 这句话说出来,怼了张仲一个措手不及,一时间竟然不知从何反驳。 “蛮人为民无耕种之能,论战无尺寸之功。”贼人语调更加激昂,带着浓浓的愤怒和.....蛊惑。“十余年来,为吾等擒获,不过做庸耕之事,尽筑城修渠之力。” “此为隶臣。” “然无能无功之辈,携众而入,竟因此得爵,高居吾等甲士之上,添为上官。” “汝等,甘居隶臣之下吗?” 整个贼曹霎时安静下来,再无任何声音,唯有这句话缓缓回荡。 不能让他再说下去了,整个贼曹的材士似乎都已经没有了战心,若是再说下去,或许不至于倒戈,但绝对不可能尽全力保护,若是沙摩珏死了,以上的一切皆有可能发生。 对于军功狂人来说,这确实是值得期待的。 但对于县上黔首,以及那些在丘陵定居的乡:亭:里,决计不是一件好事情。 “蛮人若战,县中黔首如何?”张仲只能就着这一个方面,去挑起士卒们的战意。“广都有城,而乡亭之辈何也?” “吾等添为甲士,受爵得田,岂能弃黔首于不顾?” “何况,吾等家人皆......”不等他说完,只听得砰的一声,那贼人竟然撞开了沙摩珏的房门,一跃而入,而左右埋伏的材士,被其言语所惊,竟然完全没反应过来。 中计了。 张仲来不及多想,抓住身边躲避老虎的甲士,并一脚将九月踹出老远,抢过盾牌就冲了上去。 方一进屋,迎面而来的,便是一把长剑,张仲将盾牌举起,随着一声脆响,他腰间一痛,已是中了一脚。 这一脚力道不甚强,但其中含着百人敌的气劲,宛如浪潮。 一时间竟踹得张仲气血不畅,浑身乏力。 手上一软的瞬间,张仲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想法。“完了,要死在这里。” 然而,本该乘胜追击的贼人,却停了下来,张仲抽身急退的同时,也发现了他为何愣神。 因为,他反手的一剑,劈开了两步之外的木床,将其上的人形被子一起,断成两截。 但本应该是睡在床上的沙摩珏,却不见了。 “整个贼曹,材士甲士不下二百之数。”张仲左手微微下放,做好再次砸盾的准备。“纵然汝是百人之敌,也不可能于重围之下寻得沙摩珏。” “束手就擒吧!” “就擒?” “吾自从军以来,历大小三十余战,杀人无数。”黑布蒙面,张仲看不清他的神情,但想来是极骄傲的。 至少,他的笑声,有不下于当初广冲阵时的豪迈。“今身陷绝地,固死,然岂能不战哉?” 战死,本就是军人的荣耀,张仲不再劝降,他将身躯微伏,做好迎接困兽之斗的准备。“请。” 贼人看着张仲有些细细胡须的脸,目光在其右手上的绷带上停留了一下,随后开口赞了一声。“汝可称得上少年豪杰。” “可惜....”长剑破空,于盾牌高举之时,轻轻一转,带着浓烈的白光直劈而下。“你不懂百人敌。” 不等张仲想清楚这句话的意思,只觉得手中盾牌一轻,竟然被劈开了一半。 两剑,他两剑劈在了同一个位置? 气劲,他的气劲竟然可以劈开盾牌? 电光火石之间,张仲想清楚了他移动长剑的用意,但此时,已然来不及退了。 前冲,方有一线生机。 张仲将盾牌一斜,以劈开的尖锐部分直刺贼人,他若是执意劈下此剑,受盾牌阻挡之后的力道不一定能劈开张仲重铁所铸的肩甲,但他自己,一定会受不轻的伤势。 长剑一如张仲所料,落在了左肩之上,但却并无丝毫力道。 因为,那贼人将长剑一侧,向后退步的同时,手腕轻动,顺势一划。 他的目标从来就不是张仲的左肩,而是他的脖子。 那里,只有兜胄的护颈。 生死之间,张仲也发了狠,他将脖子猛然一缩,以较厚的兜胄挡向长剑,左手的盾牌向下一压,随后一抛。 如此抛出的盾牌,自然谈不上有多大的威力,但他却不得不如此,因为那百人敌的速度,超出了他许多。 他的前冲,还比不得对方急退。 如此的话,就算划过的长剑,击不穿他的兜胄,对方也能拉开距离补上一个直刺,致他于死地。 金属相互摩擦的刺耳声音中,同时响起的,是盾牌与盾牌的交击,和一声失望的叹息。“重铁......” “可惜了。” 崩! 清脆的弦响,随之而起的,是一声声尖锐的呼啸。 它们自张仲两侧而来,以贼人为尖,形成了一个三角。 是贼曹的材士,他们终于追上来了。 “蹶张弩。”愈的大吼声与材士的应和声连成一片。“射杀了他。” 以脚拉弩的咯吱声中,贼人脸色猛然一变,随后踏前一步,欲以张仲为盾,让材士投鼠忌器。 他不得不如此,因为蹶张弩乃是秦国军队中的重刑弩,其射程威力,要远远超过了普通材士所持的臂张弩。 与十人敌所持的三十石强弩持平,甚至略有超出。 也在这时,张仲双眼猛然一亮。 锵,随着右手虎口以及肩上伤势的再次崩开,张仲腰间长剑出鞘,横扫贼人。 贼人的反应很快,盾牌侧向张仲长剑的同时,右手猛然回收,随后剑尖向上,直刺而出。 目标正是张仲没有甲胄防护的脸。 然而长剑尚未到达张仲的脸庞,一颗头颅便冲天而起。 是贼人。 他的盾牌被张仲破开,而携带万斤巨力的长剑并未力竭,顺势斩下了他的头颅。 一如县尉百里豹所言。 此剑,遇敌即斩,盾甲不当。 159,扑朔迷离 - 高武大秦 - 绾尤 “这……死了?” 当然死了,头都打没了。“是死了。” “这可是百人敌。”愈愣愣的看着贼人的头颅,好一会儿才再次出声。“张亭长当真勇武。” “百将过奖了。”张仲抱拳应了一声,随后朝着贼人的头颅走去,他要掀开对方脸上的黑布。“不过逞兵器之利罢了。” “甲兵虽强,却也要看谁来用。” “吾从军多年,见过太多承爵之人,身着双甲而死于徒夫之手。” “若非百将使材士助之,仲也死了。” “亭长勇锐,便无我等相助,亦当杀此贼人。”愈仍旧在说着好话,并跟着张仲向贼人头颅走去。 “百将有事,但说无妨。” 许是没想到张仲这般轻易的,就看穿了他的心思,以至于这个年近半百的百将,很有些尴尬。 他犹豫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道。“此前吾为贼人蛊惑.....” “百将何出此言。”不等他说完,张仲就打断了他的话,因为他知道他想说什么,也正好还他一个人情。 “百将此前之言有差。”在愈微怔的眼神下,张仲诚恳的说道。“若不是百将来援,地上躺着的,必然是仲。” 这是实话,那贼人武力超过他,厮杀经验超过他,就连速度也超过他,要不是被蹶张弩所迫,张仲绝无机会反杀。 更大的可能,或者说必然,会死在对方的手上。 这是救命的恩情。 相比之下,受人蛊惑来援不及,倒还是小事了。 “亭长高义。” “百将救命之恩才是真的。” 愈仔细看了看张仲兜胄外的五官,确定他真的未曾放在心上之后,才松了一口气。 “战场同袍,本该如此,亭长无需放在心上。” 几句交谈,张仲便走到了那颗血淋淋的头颅前方,他手上一动,掀开了贼人脸上蒙着的黑布。 随着黑布被揭开,同时响起的,是愈有些惊讶的低呼。 一颗头颅自然不能让这老兵如此惊讶,真正让他惊讶的,是那贼人的脸。 那张胡须甚少的脸,上面全是纵横交错的伤疤,将整个面容毁得一干二净。 莫说容貌,就连年岁也分辨不得。 见到这张脸的一瞬间,张仲就想起了对方之前说话时,那宛如钢铁摩擦石块的声音。 也因此,他明白了对方到底经历了什么。 “毁容吞炭。”愈的想法和张仲不谋而合,事实上,这本就是行必死之事时的基本操作。 在战国这个刺客横行的年代,更是常有耳闻。 不过,真正见到还是第一次。 “当是如此。” “不知此人为谁尽忠,竟有如此胆魄。”愈感叹了一声,随后俯身细细检查他脸上的伤口,以判断其毁容的时间。 然而,一无所获。 “看看他的身上,是否有胎记。” 张仲回头,是一个魁梧健硕的身影,和一张熟悉的毛脸。 正是百里豹。 “唯。” 有士卒领命前去检验尸身,而百里豹则走到了张仲的身边,看向那张面目全非的脸,还有一旁断成两截的盾牌。“汝杀的?” “是。” 百里豹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斜了一眼张仲腰间的长剑。“此剑如何?” “破盾裂甲,如劈朽木。” “李炀曾说,汝智勇皆过常人,吾信了,方才赐此剑于汝。” “当不要辱没了它。” 百里豹不说,张仲还当真不知道有这回事。 不过,此时想来却也没错,不过狩猎赐剑,何以用如此贵重的长剑? 一把装饰用的,象征意义大过实际意义的剑,还要更合适才对。“必不负县尉之赐。” “十三岁,斩首而成大夫.....”百里豹再次看了一眼贼人的头颅,话语中有些犹豫。“蜀郡还未有此例......” “有志不在年高。” 百里豹微微一怔,随后讶异的看了张仲一眼。“此言有理。” “禀县尉,贼人身上并无胎记,但多处有伤,恐以伤势盖之。” 百里豹并不意外,点了点头之后,便向门外走去。“将尸首交给狱验。” “唯。” 走到门口,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意有所指的说道。“蛮人不平,蜀郡不安。” “征战,不仅仅有军功,还有战死。” 百里豹来得快,去得也快,但临走时的一句话,却把愈吓得面如土色。 直到李炀到了贼曹,他才勉强缓过劲来。 一番例行询问之后,张仲跟着李炀走到了一旁,眼见左右只有李炀的亲兵,他便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贼人入室之后,一剑断床,却未曾发现沙摩珏。” “若非如此,以其勇力,恐怕当真得逞了。” “这间房内有一暗门,在屏风之后。” 李炀没有解释贼曹的房间内为何会有暗门,张仲也没有多问。“难怪。” “你伤势如何?” “不甚严重。” “我曾让你放他进去,为何不做?” “不知贼掾早有定计,不敢放他入内。” “沙摩珏不能死。” 一阵沉默的前行,李炀突然屏退左右,在张仲惊讶的目光中,伸手自怀中摸出一卷竹简。“且看看罢。” “这.....”竹简上的字数不多,但其内容却颇为惊人,正是之前贼人蛊惑院内甲士时所说的话,而这,居然被制成了竹简。“之前贼人也曾这般蛊惑我等。” “本该如此。”李炀没有意外,并对张仲解释起了竹简的来源。“此竹简,乃是我与县尉自民房所得。” “民房?” “对。”说到这里,李炀的面色略显沉重。“不过盏茶的搜寻,便发现了不止一卷。” “莫非真如贼人所说.....”张仲伸出左手向上指了指。“郡上....” “慎言。” “唯。” 又是一阵沉默,好一会儿张仲才听到李炀再次开口。 “郡上的可能不大。”被内劲强行压低的声音,若非张仲耳力过人,恐怕都听不见。 李炀的小心让张仲有些紧张,他也不敢答话,只定定的看着李炀,等他的后续。 “夫用兵之道,虚则实之,实则虚之。” “越是明显的目标,越不是对方的目的。” 160,施恩图报 - 高武大秦 - 绾尤 越是明显的目标,越不是对方的目的。 张仲心中沉思着这句话,但从未经历这样勾心斗角的他,却着实是想不明白。 并且,他也不像李炀一般,有内劲压低声音,心中纵然有事,此时也不好说出来。 只得远远看了一眼那只被他一脚差点踹晕过去,然后被贼曹士卒生擒的老虎九月。“这老虎如何处置?” “放它出去。” “此虎身上有伤,恐会袭杀行人。” “正是要它身上有伤。”李炀极小的声音传入了张仲的耳中,随后他看了一眼老虎身上所携带的箭矢,装作不甚在意的说到。“道上已然戒严,使甲士逐之,便伤不到人。” 这是要让人以为沙摩珏也死了吗? 不过,这样难道不会将蛮王直接逼反吗? 若是蛮王不管不顾,直接不听解释率众攻城又如何? 或者说,下令使蛮人袭击秦人地方,伤杀黔首以为报复,又该如何? “贼掾若有闲暇,不妨与仲就飨如何?” 李炀微微一怔,随后明白过来。“可,然汝伤势不轻。” “且先随我去见狱验。” “唯。” 狱验此时也在贼曹,并且离的很近。 事实上,李炀与他谈话时二人所走的路,便是朝着狱验医治沙摩虬所处的位置走去的。 张仲亲自将其背过去,心中自然了如指掌。 当守卫的甲士拉开房门,张仲第一眼看见的,正是之前在房内失踪的女子,沙摩珏。 此时的她,正担忧的跪坐在床头,紧张的看着狱验为沙摩虬处理伤口。 就连门被人所打开,也未曾有丝毫要回头的意思。 不仅仅她如此,同样跪坐在床边的狱验,以及在沙摩珏旁边站着,看起来像是监视的健壮百将也同样如此。 “伤势的处理,恐怕到了紧要时候。” 张仲念头转动间,便想到了这样场景的缘由,他轻轻将门合上,却不敢关死,担心响动惊扰了他们。 随后与李炀一起站在室内,不再上前。 左右不过只是旧伤复发而已,多等一些时间也是无妨。 约摸一刻钟之后,狱验疲惫的声音才缓缓响起。“贼掾来了。” “嗯。”李炀点了点头,带着张仲走了上去,并开口询问。“沙摩虬伤势如何?” “无有大碍,最迟明日当能醒来。” 李炀松了一口气,尽管早知沙摩虬不太可能死在这样的伤势下,但得知这一点之后,才能完全放下心。“我此来,还有一事须得劳烦与你。” “贼掾但说无妨。” 见得李炀挥手,张仲连忙上前两步,躬身行礼。“是仲,伤势复发了。” 在张仲解开甲胄之后,狱验仔细探寻一番伤势,不由得微微吸了一口凉气。“何故如此?” “强行出手,尽了全力。” 狱验是聪明人,不过转瞬就想到了缘由。“是那贼人?” “正是。”张仲点了点头。“此人极其勇武,仲止左手不能敌,故此。” 张仲伤势虽然看起来严重,但不过只是外伤,未曾伤到内附,狱验不过一盏茶左右的时间就处理完毕。 他将新焕的麻布系好之后,叮嘱张仲。“虽是外伤,汝亦筋骨强健,但已反复数次。” “切记这十余日中,不可再逞强动手,否则成了老伤,则悔之不及。” 见得狱验的郑重,张仲不由得追问了一句。“会影响以后的修炼?” “那倒不至于。”狱验摇了摇头,出言解释。“汝物锻将成,皮肉对于之后的修炼影响不大。” “但再反复,伤势一老,届时若于战场之上,与人生死互搏......” “伤势复发之下,恐失性命。” “仲当谨记。” “少男子啊......”狱验看着张仲的脸,低声念叨了两声,突然对着身边的百将说了一句。“有劳足下寻根绳索来。” 片刻之后,张仲看着自己被绑在甲胄上的右手有些无语。 狱验探了探绳索与冬衣之间的空隙,并伸手捏了捏冬衣的厚度,确定其不会影响血液运行之后,才满意的点头。“汝膂力过人,此绳索当困不住你。” “是故,若有身死之虞,不妨挣开。” 居然还考虑到了这一点,张仲颇为感动,躬身应到。“多谢狱验。” “无妨。“ “然汝谨记,一旦使力挣开,伤势再次复发,便很难再痊愈。” “唯。” 一旁的沙摩珏静静的看着狱验处理完之后,才站起身走到张仲的身前。 想到之前拒绝对方的场景,张仲不由得有些尴尬,正准备装作行礼来掩饰时,却不想沙摩珏竟然先一步行了礼。 仍是那不太标准的样子,但却很是郑重。 张仲行动不便,又不好接触对方,只能左手虚抬。“王女缘何如此?” 沙摩珏认真行完礼之后,才抬起头。“这是珏应该做的,也是牙门蛮族应该做的。” 不等张仲回话,她就说出了缘由。“珏素有耳闻,秦军强弩五十石者,三百步内,可破铜盾而杀着甲之士。” “若非君接此一箭,兄长必死。” 原来是因为这个,但沙摩虬...... 张仲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多说。“举手之劳而已,王女不必放在心上。” “并非如此。”沙摩珏虽然脾气颇大,但人却算得上是爱憎分明,她摇了摇头,正色说道。“君乃秦人而救我兄长,非是本分。” “此救命之恩。” 说罢,沙摩珏再次躬身。“日后但有所用,珏必不敢辞。” “牙门蛮族,必不敢辞!” 张仲本想拒绝,但听得此言不由心中一动,整个蛮族的人情,这可真的是好大的一个人情了。 但直接应下来,是不是太施恩图报了些? “真是当了那啥还要立牌坊......”暗暗骂了自己一句,张仲干脆躬身回礼。“如此,仲谢过。” 不想沙摩珏听闻之后,反倒眼前一亮。“君真大丈夫也。” 张仲微微侧头,却见李炀正捋着胡须,脸上颇为满意。 而狱验以及那不知姓名的百将,也是同样带着些欣赏般的神情。 这...... 先秦的人,看事情的角度,当真不同寻常。 161,智商不够蛮力凑 - 高武大秦 - 绾尤 “饮得酒吗?” 酒? 看着面前兴致极高的长官,张仲一时间,竟有些不知道如何做答。 因为张仲的沉默,李炀也是微微一怔,随后想到了缘由。“三人以上才算群饮,有罪。” “二人对饮,却是无妨。” “仲有伤在身,怕是要有背贼橼好意了。” 李炀没有多劝,叫过门外的亲卫,让其送酒过来之后,才轻声询问。“汝有事,但说无妨。” 张仲看了看门外,那里站着数名披甲执剑的精锐甲士,正是李炀的亲卫。 而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则是李炀的府邸。 之前在狱验处医治伤势完毕,李炀知他有话要说,便干脆带着他回府中就食了。 然而兹事体大,经过之前刺客入城行刺,并清楚的知道各个目标的位置之后,张仲也不敢以为整个广都都是铁板一块。 哪怕此时是李炀的府邸,他也很有些犹豫。 李炀也没有开口,只静静的等着。 直到亲卫将酒送上来转身出去之后,张仲才想到了万无一失的主意。 他伸出左手,在多余的酒樽中倒满,并将手指沾湿,一笔一划的在桌上开始写字。 虽然张仲左手投盾也是极准,但他本身却并不是纯粹的左撇子,所以写得每一笔都写很是缓慢。 而李炀也没有催促,只静静的等待,并注意着他的每一个字。 张仲也沉住气毫不急躁,只一点一点,将想说的事情写了出来。 随着一个个纂字跃然桌上,李炀双目瞬间睁大。“当真?” “当真。” 整个室内再不曾有人开口,唯有李炀手指轻叩桌面的笃笃声缓缓响起。 那声音的节奏十分稳定,但听在张仲耳中,却能明显的感觉到其力道的不均衡。 他的心,远不像他表情的那般平静。 良久,李炀低声叹到。“倒是小看了他。” 张仲将桌子上的酒水擦干净,也颇有些感触。“此人智勇双全,是个厉害人物。” “如此,我便即刻去找县尉。” “此前的布置,恐怕还需要些变动。” 张仲点了点头,恭敬的说到。“这是大事,贼橼自去即可,不用担心于仲。” 李炀点了点头,指了指桌上的饭菜。“你食量甚大,若有不足之处便呼唤亲卫,我视你如子侄,却不必与我客气。” “唯。” 李炀走到门口时,突然转过身。“你那孙女,我会差人请过来。” “你伤势颇重,居于外我不甚放心,便住于我宅中。” “待伤势大好之后,再回亭上。” “唯。” “若要出门,记得让甲士随行。” “唯。” 李炀交代几句之后,转身便出了房门,却是连饭菜也不吃了。 而吃饭的途中,张仲也暗自揣摩事情的始终,此前灵机一动时想起的事情,此时也真正的有了眉目。 却是来自于今天那只老虎。 以沙摩珏的身份,她所定的征婚要求,蛮人当中的适龄青壮多半会尽力去完成。 被张仲杀死那只猛虎,刚好就是一只十人敌的异兽。 并且,它的领地离山下的距离并不算特别远,十分好找。 而沙摩虬当初猎杀蛮象时的队伍中,还有不少少年蛮人,恐怕正是怀有杀虎的心思。 不然,如何会离得那般近? 所以,若非他先一步在外面猎杀了寻食的老虎,事情的发展当是有蛮人勇士猎杀掉它。 而埋于土中的尸首并不算深,以异兽老虎的强横,一番大战之下,多半会有人发现。 无论是谁,恐怕都会一探究竟。 而秦人蛮人共猎,若有秦人刚好见得蛮人挖尸,岂不会怀疑他们正在埋葬? 更其死亡时间,与当夜牙蛮飞来山下的时间接近。 如此,便是黄泥滚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以秦国的律法之严明,秦人之性子,莫说是蛮人,便是山东六国做出此等事,恐怕也会有一场大战。 但袭杀蛮王一子一女,又是为何? 是挑起战争没错,但仅仅只是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吗? 不对,广都未曾封城,百人敌或许好入,但五十石的强弩从何而来? 就算有内应,恐怕也需要时间准备。 李炀曾说,越是明显的目标,越不是对方的目的。 那就应该跳出来看全局,蛮人不内附,蜀郡不安,对谁更有利? 一边吃一边细想,张仲越想越是迷糊,因为有利者太多了。 不仅仅如那贼人所说,秦人中好战者利益不小,还有那些从未见过,但有所听闻的巴郡蛮人。 他们若是不想内附,难保不会将牙门蛮人拉下水。 还有,那蛮王的另一个子嗣。 鹰派,巴蛮,蛮王次子。 想了许久,张仲又在桌子上写下了一个字。 楚。 没错,山东六国也不会想要蜀郡安稳,甚至比前两种人还要急切。 而离得最近的就是楚国。 但楚国的话,当如何与关中骑士联系? 相反,要是秦人中的鹰派的话,就很好解释了。 无论联系关中骑士,还是以钱财资助他们,甚至杀百人嫁祸蛮人,乃至于行刺沙摩虬派出的百人敌刺客。 以及,让刺客混入城中,提供武器的内应,都有足够的人脉和手段去做到这一切。 还有,留下的竹简,不管有多少人信,其都会在蛮人心中扎上一根刺。 也会在秦人的心中扎上一根刺。 即便现在不反,此后寻找机会,逼反的可能性也不小。 官场啊官场,可真是够烧脑的。 一个小小的县城就能有这么大的局,以后要是成为郡上官员,乃至于进入秦国朝堂...... 还有即将到来的滚滚大势。 以及之后始皇死而地分,李斯,赵高,萧何,陈平,张良,范增...... 又如何玩得过他们? 自己大概是唯一在智商上自愧不如的穿越者了吧? 看了看李炀倒满却没动的酒樽,张仲拿起来一饮而尽。 喉咙的炙热感,让他稍微好受了一些。 好在这不是普通的秦国,这里有着非人一般的力量,如果自己达到叔公故事里的赵括的武力程度。 一万亲卫连射十轮,才能射杀的那种。 就算是有再大的阴谋,恐怕也能以蛮力破之。 162,蛮王往事 - 高武大秦 - 绾尤 “实话告诉我,是不是想和那蛮人王女执柯?” “何出此言?”张仲强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将目光投向面前的梨,以避免伤势处的疼痛。 “那你那么拼命干什么?” “你可是说了,狱验诊断,要是你再不顾伤势出手,这右手可能就废了。” “嘶~你轻点。”张仲整个右臂的肌肉都在颤抖,疼的。“不然不用出手,现在就废了。” “呵.....”梨嗤笑一声,但手上却轻了些。“那也是活该。” “我可是长辈。” “长辈怎么了?”梨将药物收起,鄙视的怼了一句。“长辈也得听我的。” 蹬鼻子上脸啊! 很快,梨放好了药物,又走了回来,她一边给张仲的右手绑上绳子,一边抬起头,看向张仲的脸。 眼见张仲疼得龇牙咧嘴,又有些不忍心了。“我,我下次轻点。” 呵,女人.... “好。” 原本敷药不用这般勤快的,只是李炀下午差人送回来一瓶药粉,说是在县尉处得来的,乃是许多百年药材配合而成。 对于外伤十分有效,所以张仲便重新换过。 等梨帮张仲穿好衣服之后,他看了看天色,突然想去看看城外蛮人的动静。“药换好了。” “不如出去走走?” 梨是不太愿意的,哪怕张仲说让十余名贼橼亲卫跟随出去,她也不是很放心。 可惜最终还是拗不过张仲,被他拉着走出了房门。 戒备蛮人时的城墙,自然不是谁都可以上的,但是张仲有李炀赐予的行文,却也没什么问题了。 登上城墙,他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蛮人的大营。 张仲眼力过人,能看见其间攒动的人头,也能看见那无数的走兽皮毛。 那些蛮人,他们不再像之前那般无所事事,而是正在修建营垒。 以秦人扎营的方式。 至于城外原本驻扎着防备蛮人的秦军士卒,已经放弃了那简易的营盘,回到了城内。 此时,大多数都在城墙上布防。 “这阵仗,看起来可不像是在闹着玩儿啊!” 若是真有一战,要不要不顾伤势再混些战功? 或许,能更进一步,成为官大夫。 “张亭长?”张仲闻言侧身望去,却是关系还不错的程非。 “百将在此布防?” “亭长说笑了。”程非笑了笑,指了指城墙上的甲士。“布防是兵曹的事情,贼曹的士卒还不能胜任。” “那百将?” “执军法于此。” 原来是军中纠察队。 不过也正常,贼曹的士卒与兵曹不一样,他们毕竟身处执法部门,耳濡目染之下,或多或少都知道些律法知识,做执法队正好合适。 “蛮人可有动静?” “有快马出去。”程非左手撑在城垛上,伸出右手,一指蛮人大旗。“但这旗还未换,今夜当不会动手。” “何以见得?” “蛮人行战,必先祭旗,猛虎旗。” “不过。”解释一句之后,程非有些鄙视的说道。“不是我小瞧于他,此时蛮人不过千余,便是野战,城内士卒也能杀他个精光。” “岂有攻城之胆量?” 也是,千余人攻打有上万精锐士卒且战意熊熊的大城,双方顶尖将领还处于劣势,就是隋唐演义都不敢这么写。 “听说亭长斩了百人敌?” “侥幸而已。” “嘶~当真斩了?”程非倒吸一口凉气,他环顾左右之后,小声说道。“那岂不是要恭喜亭长成为大夫了?” 就算贼人并未着甲,也不是全副武装,但至少也值得上二十五颗人头,以张仲之前累积下来的首功,大夫爵几乎是妥妥的。 但张仲想起百里豹的话,还是有些不太确定。“恐怕只能是借百将吉言了。” “若是在他国,或许还有不测。”程非看出了张仲的不自信,但他却比张仲有信心得多。“然我秦国,律法严明,军官猛将,必发于行伍之间。” “有功必赏,绝无差错。” 张仲顺着应和了几声,随后问道。“我记得百将是本地人?” “程家三代世居于此。” “可否与仲讲讲蛮王沙摩邪?” “沙摩邪...”程非沉默了一下,随后点了点头。“此人我亦知之甚少,多是听上官长者所言。” “愿闻其详。” “若从头讲起,便要说起昭王四十七年的伐赵之战。” “时昭王,尽起国内甲士以伐赵,蜀郡因此空虚,蛮王沙摩罴乃率众而出,欲举广都。” “强攻数月,广都不下,乃引军劫于黔首,四十八年,为郡尉回军所破,死于乱箭之下。” “至此,沙摩邪为蛮王,乃引本部蛮人退守,归还黔首及财物,并以牙门奇珍为献,以此息战。” 昭王四十八年,也就是说成为蛮王二十几年了? 不对,沙摩虬身为长子,年龄都不超过二十岁,这蛮王?“牙门蛮王,当时年岁几何?” “这我却不知,但不会超过十六。” 不会超过十六,也就是说,还有可能更小? 他是怎么服众的? 并且,十六岁就能做出这种以大代价议和,然后休养生息事。“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决断,不简单呐?” “何止是不简单。”程非接过话头,语气很有些感慨。“昭王四十九年初,郡尉领军反攻,其毫不接战,弃土数百里直入牙门,并再献奇珍以为和。” “我等秦人。”程非长叹一口气。“皆以为其不足为惧。” “更昭王再征赵国,乃不再伐蛮。” 好一手示敌以弱。“后来呢?” 程非没有多想,接了下去。“郡守发教化之令,引蛮人来投,数年之间,广都增籍三千余户。” 绝户计啊! 蜀郡守怕不是看穿了? 一个一个,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此绝蛮人之根基,蛮王不怒?” “非但不怒。”程非看着底下的大旗,眼神有些悠远。“反而约束各部蛮族,禁其伤杀秦人黔首,数年不犯。” “我等皆以为其是无胆之辈,然.......” 程非突然沉默,并侧头看了看周围,显得很有些犹豫。 眼见程非如此小心,张仲知道接下来的话,恐怕要涉及到隐秘了,便压低声音说道。“若是涉及隐秘,便不用说了。” “以免为百将带来麻烦。” 程非沉默了好一会儿,方才摇了摇头。“也不是甚隐秘,王元年,始修关中渠,下捕蛮之令。” “郡尉乃发兵两万征牙门山,以捕蛮族。” 肯定没打过,不然牙门蛮族就不会存在了。“结果呢?” “为其所溃,重伤而归。” “县尉重伤?” “不错,险些身死。”程非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随即附于张仲耳边。“据说,乃是沙摩邪亲手所伤。” 亲手所伤,重伤濒死? 被人击溃了还可以接受,但说到重伤,这可是武力超乎寻常的秦国,身为郡尉其武力值绝不可能低,至少不会在百里豹之下。 何况,还在军阵之中。 除非,蛮王沙摩邪.....“千人敌?” “沙摩邪是不是千人敌,没人说起过。”程非话语中虽然是不太确定的样子,但语气却并不带有疑惑。“但郡尉却是数百人敌。” “且依我看来,即便当时不是,这些年过去,恐怕也是了。” 难怪当初沙摩虬在城上讨论城墙的事情时,会问出“千人敌以罡气攻之,如何?”这样的话。 原来,他父亲,蛮王沙摩邪。 正是千人之敌。 与叔公故事中,宛如传说一样的,百步之外,一斧头能劈死大将的骑都尉相等。 不过,如此一来的话,事情似乎更一步指向了那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无论是时机,动机,利益,私仇,全都有了。 这也确实不是自己能追查下去的了,难怪李炀让自己安心修养,不要多操心。 确实是为了自己好啊!“仲伤势未愈,便要回去修养了。” “身体要紧,自当如此。” “叨扰了。” 163,蛮王援军 - 高武大秦 - 绾尤 知道事情不再是自己能插手之后,张仲便开始回到李炀府中养伤。 而县尉百里豹赐下的药也确实是好药,不过一日一夜的功夫,伤口便开始结痂,即便轻轻用力,也不再渗血。 虽然还没有大好,但对于张仲来说,这已经很满意了。 唯一可惜的是,他的习武,从狩猎回来到现在,已经断了有一周左右了。 尽管他还是每天都保持着鸡鸣起床的习惯,但他还是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退步。 并不是说自己的力量下滑什么的,事实上,他因为还在长身体,力量仍旧在稳步上升。 只是心态,今天早起的时候,他居然有了赖床的想法。 而自己给自己的理由是。“反正起床也不能习武,不如多睡一会儿。” 这是从未有过的。 从他来到这个时代,知道以后要经历的战争,便一刻没有放松过。 但不过几天的养伤,之前养成的良好习惯,就已经有了功亏一篑的趋势。 “还是得想办法练武,或许,左手投盾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想什么?”梨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在为张仲擦脸之后询问到。“好些了吗?” “好些了。” “我刚刚来时,听贼掾亲卫说,蛮王增兵了。” 增兵了? 张仲双目猛然一亮,蛮王增兵,就代表着李炀的障眼法有了效果。 至少,蛮王是上当了。“可知增兵多少?” “他们虽然闲聊,但也很小心,看见我时便不再交谈了,却未曾得知。” 城墙不好去,虽然不太可能打起来,但万一呢? 要是真打起来了,自己伤势未愈,陷入战场太过于危险。 看来,是时候去见见沙摩虬了,他应该已经醒了。“走吧,出去一趟。” “不准去城墙。” “好。” “不准动武。” “好。” 得到张仲的承诺之后,梨便不再阻拦。“去哪儿?” “贼曹。” 当张仲到达贼曹的时候,昨日间防备森严的守卫已经全部撤走,又恢复到之前只有大猫小猫两三只的样子。 但张仲却明白,贼曹的守卫力量,恐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 因为一个人,一个站在不远处,一刻钟内能逐健马的人。 县尉,百里豹。 看见他的第一时间,张仲上前见礼。“县尉。” 百里豹拍了拍张仲的肩膀,五指轻轻拿捏之后,点了点头。“伤势恢复得不错。” 作为县尉,如此关心自己,确实让张仲颇为感动。“此皆县尉赐药之功。” 秦国人不喜欢过于谦虚,也不怎么喜欢客套,他们更崇尚直来直往,功赏过罚。 即便这样大好的收买人心的机会,百里豹也并不愿意去揽功。“非赐,实是有功而赏,不必放在心上。” 但张仲还是记在了心里。“谢县尉赏。” 百里豹点了点头,转而说起了张仲最关心的事情。“汝的功绩我已经如实发往郡上,不日,大夫的爵位和板冠就会赐下来。” “县尉提拔之恩,仲必不敢忘。” “不必。”百里豹侧头看了一眼远处,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意有所指的说道。“他日战场之上,多杀些甲士,便足够了。” “唯。” “有事便自去吧!” “仲告退。” 带着梨朝着沙摩虬养伤地走去的途中,张仲回过头看了看百里豹所在之地,依稀能看到一个人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按理说,蛮王增兵,身为县尉的他,应该在城上督军才是,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怎么了?” “没事,走吧!” 很快,张仲就到了沙摩虬的养伤地点,门口已经没有了甲士守卫,只有一名隶臣正在远处清扫地面。 张仲犹豫了瞬间,正要开口,却听见梨说。“我陪你来,只是不放心你。” “我现在要出去买布了,正好这段时间给大人做件衣裳。” “带钱了吗?” “带了。” 走到门口,张仲还未曾推门,就听见一个声音响起。“是张兄?” “是。”张仲推开门,大步入内,他先是看了一眼站在床边如同雕塑的护卫,随后才开口问了一句废话。“沙摩兄醒了?” “早间就醒了。”沙摩虬躺在床上,声音很有些虚弱。“可惜,还下不得地,却不能与张兄见礼了。” “无妨,沙摩兄伤势如何?” “已无甚大碍。” 一通不得不问的废话之后,两人相对,一时无话。 良久,张仲才开口。“汝家大人,增兵了。” “我知道。”沙摩虬没有意外,并说出了准确的增兵数量。“几乎举族而动,增兵两万有余。” “各部蛮族恐怕也接到了号令,五日之内,兵力当能增加到五万。” 五万,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即便是动不动就发生举国大战的秦国,出兵五万的战争,也不算常见了。“事已至此,你......还不出去吗?” 沙摩虬摇了摇头,指了指不远处的几。“坐。” “好。” 张仲坐下之后,沙摩虬看了一眼身边的中年甲士,才缓缓开口。“县尉和贼掾也曾来过,他们和我的想法一样。” “还不到时候。” 看了甲士一眼,并提起了李炀和百里豹,张仲秒懂他的意思。 甲士值得信任,想问什么,随便问。“那你打算如何做?” “等。” “等时机成熟?” “对。” “我不问你想要做什么。”又是一阵沉默之后,张仲余光瞟了一眼床头的护卫,确定是秦人之后才缓缓开口。“我只问那日,你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预料?” 沙摩虬明白了张仲的意思,坦诚说道。“我不知会有人行刺,自然是临时起意。” 清澈的眼神不似作假,张仲心中一松,话语也不再如之前那般带着质问。“沙摩兄平日皆有随从,为何那日却独自一人?” “那日不过想找张兄一观行刑,带了人却不太妥当。” 这也能考虑到,做朋友细节做到这个程度,实在是不错了。“沙摩兄思虑细致,多谢。” 沙摩虬虚弱的笑了笑。“也正因为独自一人,才被人找到机会行刺,不是吗?” 这话说得没错,那日在城楼上的人若是蛮族,必然不顾性命以身为盾,刺杀多半得不到任何成效。 并且,沙摩虬也决然不会有按照自己想法处理的机会。“确实如此。” “珏说那刺客为你所杀?” “是。” “要说来。”沙摩虬话锋一转,突然说起了自己的妹妹。“珏这段时日的处理还算妥当。” 张仲想了想,点了点头,沙默珏这段时间做的确实不错,让他高看。“只身入营,避免战端,有勇有谋,不愧为王女。” 沙摩虬眼中的笑意越发明显。“张兄当真如此觉得?” 对方眼中那促狭的笑意,让张仲心中有了不详的预感。“当真。” 果然,沙摩虬下一句便是。“不如成此执柯?” “仲年幼,还未考虑。” “无妨。”沙摩虬似乎并不在意张仲的拒绝,继续说道。“可以多等几年,女子二十而嫁,岂非正好?” 你是有多不待见你妹妹? 不对。 张仲心中一动,沙摩虬年纪虽然不算大,但却绝对是个聪明人,而他明知道这件事情的不可能,却还是说了第二遍。 这不正常。 除非,他是想送客。 想明白在这一点的张仲,也不等沙摩虬回话,直接站起了身。“沙摩兄伤势未愈,仲便不打扰了。” 沙摩虬一如张仲所料,并没有留客,只是认真的说道。“救命之恩,虬必谨记于心。” 张仲仔细想了想,还是说出了对沙摩珏没说出的话。“救命之恩确实谈不上,即便那日我不出手,你也不会死。”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件事。” 张仲不再往下说,只抱了抱拳。“沙摩兄,我等着你一骑当千的那天。” “若与张兄并肩而战,才是荣幸。” “告辞!” 164,以秦人祭旗 - 高武大秦 - 绾尤 出门不远,张仲就看见了百无聊赖正蹲在地上数树叶的梨。 对于她并没有去买东西这件事情,张仲并不惊讶,因为蛮王援兵到达之后,城中已然戒严,哪里还能去买布。 而她此前所说,不过只是一句托词,以避免张仲尴尬而已,他亦对此心知肚明。 “走吧!” 梨眼神一亮,迎了上来。“事做完了?” “做完了。” 梨咬着唇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轻声问到。“最近不会再出门了吧?” 感受到自己孙女的担心,张仲笑了笑。“应该不会了。” “那就好。”梨瞬间喜上眉梢,雀跃的说道。“那就回去养伤吧!” “你伤势不好,我始终不放心。” “好。”张仲回头看了一眼沙摩虬的房间。“回去养伤。” 前行的途中,梨突然想到了什么,略有些担心的问道。“蛮人能破城吗?” 张仲定定的看了她一眼,只见她眼中的担忧几乎要溢出来。“不能。” “我也觉得。”梨长出了一口气。“就算蛮人再多,也破不了城。” “当然。” “等等....”梨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住脚步,脸色变得煞白。“杨树里离牙门山那般近,会不会?” 其实,这也是张仲一直支持蛮人内附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会。” 不过,张仲还是给了肯定的答复。“自杨树里入牙门,山丘连绵,其间悬崖峭壁无数,且山道狭窄不能容二人,更猛兽遍布,伤杀行人乃是常事。” “若是一二十人,或可冒险。” “多了,走不了。” “也是。”梨仔细想了想,刚提起的心又放了回去。“真要从这般路上来,恐怕摔死的都不会少。” “正是如此。”尽管说的信心满满,但张仲内心还是有些忧虑,因为他和梨所说的话其实只说了一半。 自牙门山直接去杨树里自然不好走,但经过官道,再从官道转过去,却是一片坦途。 因为,都修了路。 这也是他今天去询问沙摩虬还不出去的主要原因。 梨没想到这一点,倒是颇有点开心。“况且,有官道直通广都,也不至于舍易求难。” “对。”不过,坦途是坦途,但也不算近,大军行进,挡路的或许会顺手解决,行数十里去灭一个小小的里,应该不至于。 “唯一要担心的,是牙门到广都途中那两个乡。” .... 与此同时,城外的蛮族大营迎来了一支新的援军。 那是由上万人组成的队伍,军容算不得整齐,但个个彪悍异常,为首者,是一个身材健硕如牛且体毛旺盛的蛮人。 他手持一根混铜长棍,铜铃也似的眼睛顾盼生威。 “牙蛮兄。”刚一入营,那蛮人便翻身从与他身材不成比例的马匹上一跃而下,将混铜长棍在地上一插,单手抚胸。“我来迟了。” 牙蛮飞静静的看着,看着那毛发旺盛的蛮人,却并没有上前答话。 因为,他叫的不是他。 “哈哈哈,山蛮兄。”牙蛮飞身侧,一个皮肤类古铜色的壮年迎了上去,伸出拳头在对方胸口锤击了几下。“你确实来迟了。” “路上有事,稍有耽误。”山蛮首领面带愧色,再次郑重的行了一礼。“只盼不要误了大事。” “蛮王还未号令进军,此时倒也正好。”牙蛮岐拉着山蛮异向军中走去,对左右蛮族将官和小部族首领笑道。“这便是山蛮第一勇士,山蛮异。” “有力破数百之勇。” “山蛮兄一到,我等可谓高枕无忧了。” “是极是极。” “那百里豹勇名在外,十分不好对付,有了山蛮兄,却也不惧他逞威了。” “说的哪里话。”山蛮异面色一变,故作不悦。“牙蛮兄是我族柱石,用兵如神,百里豹虽有勇名,与我也不过伯仲之间,匹夫而已。” “岂能是牙蛮兄的对手?” 众人一愣,随后出言附和。“正是,两位将军在此,百里豹何足惧哉?” “都是为我王效力。”一阵意有所指的互夸之后,牙蛮岐转过身,指向那高高的广都城。“破城以祭王子王女,才是正事。” “我此来,亦取了数百秦人首级。”山蛮异挥了挥手,左右有蛮族士卒拉车上前,其上尽是人头。“不足祭王子,用以祭旗却也够了。” 看着装满大车,男女老幼皆有的人头,牙蛮岐眼睛微微一眯,随后放声大笑。“山蛮兄果真不愧勇武之名。” “吾等两万大军自牙门来此,一路不曾有尺寸之功,山蛮兄不过同路行军,却尽杀数百秦人,我王得知,必然心中大悦。” 山蛮异似乎并未听懂其中含义,带着一脸自豪的笑意。“来时我见一乡秦人正在撤离,使人追击,方有此胜。” 眼见众多将官及首领皆未附和夸赞,他不由得有些诧异。“可是有何不妥?” “并无不妥。”见其尴尬,牙蛮岐立时出声。“此乃我族首胜,当禀明王上以赏此功。” 闻言,山蛮异更是惊讶。“王上还未至?” “未曾。”牙蛮岐挥了挥手,示意左右蛮人士卒退下,方才小声说道。“王上二子一女,如今已去其二,秦人必是想绝王上之后。” “少主年幼不能远行,亦担心为人所刺,是以,王上不得不陪伴左右。” “应当如此。”山蛮异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随即暴怒出声。“早说秦人不可信,王上却要举族而投,如今岂非见识了其狼子野心。” “山蛮兄.....”牙蛮岐面色一变,冷声说道。“慎言。” 山蛮异愣了愣,随后俯身告罪。“非是我要议王上是非,而是秦人.....唉!” 左右蛮族将官首领亦心有所动,却并无人出声附和。 牙蛮岐看着面前俯身的雄壮身躯,突然笑了。“左右不过是战上一场罢了。” “正是如此。”山蛮异雄壮的身躯再次挺直。“且以这数百秦人首级祭奠猛虎,必破广都。” 牙蛮岐捏了捏冰冷的剑柄。“山蛮兄既有此豪勇.....” “便为先锋罢。” 165,上兵伐谋 - 高武大秦 - 绾尤 山蛮异略有惊讶,随即面色一正,俯身下拜。“先锋之责,山蛮异当仁不让。” “甚好。”牙蛮岐松开了按住的剑柄,笑着扶起了他。“那今夜便祭旗出征,望山蛮兄能却众先登,为王破城。” 左右蛮人首领亦出声附和。“山蛮兄,可不要负了王上之望才是。” “山蛮兄勇武过人,必能破城而入。” “尽杀秦人以祭王子,就在今日。” “数百秦人不是山蛮兄一合之敌,城上这五千秦卒想来也不过栏中鸡犬,引颈受死之辈。” 众人声起,将山蛮异捧得如同神将,但身为当事人的他却大惊失色。“今夜?” “可是有何不妥?” “非是不妥。”山蛮异的目光在牙蛮岐握住剑柄的手上停留了一瞬间,咬了咬牙。“只是吾麾下儿郎远道而来,人困马乏,还需稍事歇息才是。” “非也。”牙蛮岐摇了摇头,声音平淡,如同陈述事实。“山蛮兄虽远道而来,然破阵杀敌兵锋正盛,正当一鼓作气才是。” “不然.....”牙蛮岐目光轻扫,在车上头颅停留一瞬。“岂非浪费了这场大胜。” “正是如此。”左右蛮族再次出声附和。“若是祭旗不出,岂非亏了虎神之佑?” “我等必尽压阵之责,山蛮兄不必担忧。” “祭旗不出,殊为不利。” “山蛮兄,请吧!” 山蛮异环顾四周,心中不妙的预感越来越浓,但众人如同逼宫,让他骑虎难下。 “山蛮异不过一介匹夫。”他面色一正,抱拳而起,再未有丝毫的犹豫。“承蒙诸君看得起,吾这便去点齐麾下儿郎。” “攻破广都,就在今日。” 言罢,翻身上马,就要去点齐兵马,行攻城之事。 哪知马匹经过日间不停行走,身躯乏力,竟然承受不住他的体重,发出一声嘶鸣,栽倒在地。 而山蛮异大惊之下,伸手一按,想要在地上借力而起,却未曾注意到自身的重心。 只听得咔擦一声,那只能力提百余斤铜棍鏖战的右手,竟然生生折了五指。 这一阵惊变,让在场众多蛮人将领都未曾反应过来。 直到山蛮异痛呼声起,才有人望了牙蛮岐一眼,将其扶起。 “山蛮兄可还好?” 山蛮异满头冷汗,却强撑着说道。“只是小伤,无甚大碍。” “定不误攻城之责。” “岂能如此?”将山蛮异一通表演看在眼中的牙蛮岐面色一变,显得十分担忧。“百里豹强勇,山蛮兄带伤上阵,若是有个万一,却叫岐如何与王上交代?” “诸君且自行休息吧。” “攻城之事,容后再议。” . 城外蛮人大营发生的事情,张仲自然并不知道。 此时的他,正在陪李炀吃饭。 尽管蛮人大营在不断增兵,但身为贼橼的李炀,却意外的闲。 甚至还有兴趣给张仲解答武学上的疑难。 见这段时间总是愁眉苦脸的李炀兴致高昂,张仲大约猜到了他是因为什么。“贼掾的事情忙完了?” “虽还未完。”李炀放下手中的竹简,那是张仲的魏武卒外锻。“却不远矣。” 张仲有心想问具体情况,却又不好开口,毕竟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亭长,要不是伤势在身,恐怕都要回去赴任了。 这样的关乎于整个县存亡的大事,确实不是他所应该知道的。 但年龄毕竟是一个优势。 所以李炀一如既往的,饶有兴致的问了他。“有何疑惑,但说无妨。” “城外蛮人增兵,听沙摩虬所言,当不会低于五万。”张仲看了看李炀的脸色,见其并无意外才接着说了下去。“若是尽数攻城,以广都一县之力或能自保,但城外毕竟不能防守,无忧否?” 李炀摇了摇头,手指轻敲案几。“夫兵法之道,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张仲:emmm “愿闻其详。” 张仲的呆愣,让李炀哑然失笑,但很快他就解释到。“蛮王内附,是为伐交,破秦蛮联盟,是为伐谋,增兵而至,是为伐兵,全军而上,先登破城,才为攻城。” “此五者,有上下高低之分,兵势强弱之别。” “是故,凡兵战之事,有交不伐而伐兵者,不智,有谋不伐而伐交者,不智,有兵不伐而攻城者,不智。” 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老李,你这不像是个五百主的样子啊!” “还请贼掾解惑。” “秦不比前蜀,法度严明,民以攻战为荣,私斗为耻,良将强兵更胜周武。” “自王即位,更内修水利,外伐不臣,有气吞天下之心。” 秦始皇的野心还未完全展开,但国中的有识之士,似乎就已经从政策当中看出了端倪。 比如正在张仲眼前的李炀。 说完秦国方面,李炀又开始以蛮王的角度为张仲分析。“蛮王若能伐谋,使大国去其强,则必不伐交,更不会送子为质,是以,行刺之事必不出于蛮王。” 这似乎是一句废话,但张仲却明白了李炀的意思。“所以,他屯兵而至,其用意只是展现武力,本质上仍旧是伐交?” “然也。” “同理,我等若能伐谋,分裂蛮族,使其自相混战,再出上将尽取其族为隶臣,则不必以重赏收蛮族为用。” 张仲恍然大悟。“所以,蛮王应该知道此事不是我等所为?” “然。” 似乎很有道理。 但是.....这么自信吗? 蛮王沙摩邪如今得到的消息,可是死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正常人都不会忍得住吧。“若蛮王不胜其忿,一怒而起,如之奈何?” 李炀哈哈大笑,很满意于张仲的独立思考,但还是说出了缘由。“凡攻城之道,器械为上,大军五万,具云梯冲车,一月不成。” “将若不胜其忿,当使士卒蚁附,而蛮人此时何为?“ “蛮人在修建营地......”张仲说到这里,突然双目一亮,理解了李炀的意思。“他们在待命。” “贼掾是说.....” “然也。” 166,其次伐交 - 高武大秦 - 绾尤 日出日落又是一天。 张仲白日间又上了一次城墙,蛮人还是没有修建攻城器械,他们仍旧在扎营,似乎要扎到天荒地老。 城上的秦人也乐得如此,甚至还饶有兴致的评价了一番对方的营地。 “有些样子了。” “要是将拒马再摆放得密集些,陷阱再多一些,就算得上不错了。” 当时的张仲也跟着看了好一阵子,认为那几个百将的说法还算中肯。 因为蛮人的营盘,是真的很有几分样子了,看得出来,他们这几天扎得很认真。 想完白天的事情,张仲看了看天边的夕阳,又想起了昨夜。 李炀的一席话,让他所得甚多,也让他跳出了棋子的身份,纵观了一次棋局。 尽管李炀当时并没有完全明说,但他心中却也已经有了更多的想法。 正如那一场关于兵法的教导,蛮王伐交,就不必伐兵。 同理,他伐交至此,也不至于自己破坏联盟,因为那没有任何的好处。 所以,除了广都秦人和蛮人之外,还有第三方在这个局内插手,将这原本清澈的水完全搅浑。 目前来看,最有可能的,就是蜀郡尉。 他曾经被沙摩邪击败,险些身死,心中有怨是正常的。 并且,秦人对于功劳和首级的追求远超其他国家,于公他也有可能这么做,因为这代表着一个利益集团。 至于广都的安危,说句不好听的话,对于他来说,并无太大的关系。 即便城池失了,战死殉国的,也只是百里豹,他甚至还能收复失地,再立一功。 但这并不是一定的,因为,很有可能是有人栽赃。 就算不是栽赃,这个局,很有可能还有第四方在插手。 张仲可不会忘记,这个庞大的局,其最初始的展现,是当初那个萍水相逢的叫做苔的女子。 她的父亲,正是死在蛮人的手上的,而其目的,是为了灭口。 此时看来,当初的灭口事件,是因为那幕后的黑手,不想让计划太早展露出来。 可惜活下来的蛮人,已经自杀了,得不到别的消息,不然也不至于这么被动。 至于说伐交。 蛮族的性子,从沙摩珏的表现就可见一斑,那是一种信奉力量而不在意权谋的态度。 作为蛮王的沙摩邪,虽然看起来并不一样,但蛮族不是他一个人的蛮族,到了这样的地步,他该怎么破局? 算了,不想了。 反正自己也做不了主,还是尽快养好伤才是正事,蛮人若战就混些战功,不战就等着升官。 左右没有什么坏处。 想罢,张仲便转过身,回房休息。 但他没想到的是,他才刚刚就寝不久,就听见城内呼声大作,极尽慌乱惶恐之势,更有无数的脚步声在街道上响起。 那些脚步声沉稳有力,不像是普通的黔首,更像是....甲士。 难道,蛮族攻城了? 被自己想法惊到的张仲,不由得翻身而起。 出得门外,却见整个贼曹的府邸,都被李炀的亲卫戒严了。 他们个个手持兵器,甲胄齐全,严阵以待。 张仲一眼就看见了不远处那个与自己熟识的甲士,如果没记错,他似乎是亲卫的什长。 在张仲看见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张仲。“亭长起了?” “发生了什么事?” “这.......”甲士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咬了咬牙,告诉了张仲一个宛如晴天霹雳的消息。“县尉遇刺了。” “什么,县尉遇刺了?” 在张仲震惊的眼神中,甲士点了点头,接着说了下去。“就在刚刚,县尉巡查城楼,有早已归附的蛮人百将趁其不备,持剑行刺。” “有恙否?” “据军中传来的消息.....”甲士脸上带着些焦虑,但更多的是愤怒和担忧。“伤势不轻。” 早已归附的蛮人百将,像当初的秋蛮赫一样? 到底是谁这么大手笔,这是要把秦蛮两族,刺杀个遍啊! 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做? 逼双方动手吗? 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阴谋家,不打仗不好吗? “刺客呢?” 甲士左右环视,仿佛门内门外的阴影中,还存在着别的刺客一样。“被县尉亲卫围攻,见不能逃,自尽了。” 也就是说没有留下线索咯? “亭长伤势未愈。”甲士看了看张仲未曾披衣的上身,那里有着一圈圈麻布。“尽量不要出来走动,若是遇刺,我等便只能以死谢罪了。” 亲卫的责任便是保护主将,于城中便是保护家眷,张仲虽然还算不上家眷,但此时呆在贼掾府邸,若是遇刺,亲卫绝对要被治以重罪。 是以,他很理解对方的担忧,抱拳一礼。“仲这便回去,足下也要小心行事。” “有劳亭长挂念,请。” 回到房内,张仲再无睡意,心中担忧之下,他不由得拿出了长剑,轻轻擦拭。 兵器冰冷而坚硬的触感,让他心中的焦虑慢慢缓解,再次恢复了平静,也因此,他察觉想到了不对。 百里豹乃是数百人敌,据与贼掾交谈中流露出的信息来看,这个境界的强者,是将气劲修遍了全身的。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一刻钟内,能逐健马的强者。 秦国的马匹,品种之间大小差距甚大,但能冠以健马名头的,自然不是西南这种矮小的马匹,而是如同张仲的坐骑,那匹来自关中的高头大马。 更因为这个世界的特殊,这马比起后世还要快得多,据张仲衡量,其加速到巅峰时的极限速度,绝对不会慢于后世的猎豹。 只是这样的急速奔跑并不能持久,至多也不过一刻钟左右,就撑不住了。 而那句一刻钟内,能逐健马,说得也正是这样的极限速度。 三十多米每秒的速度,百里豹的身体反应也绝对要比常人快得多,不然不能驾驭这样的极限速度。 普通十人敌要行刺他,就如同常人持匕首,近身偷袭猎豹一样。 并且,蛮人还未攻城,百将这样的职位想来是不可能拔出剑等着的,所以,还要加上一个拔剑的动作。 那就绝对不可能这般轻易的得手。 故布迷障。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这么做了,但意义何在? 不等张仲继续往下想,开着的大门口就出现了一个人影。 “还未曾睡?” “贼掾。”听着李炀平静的声音,张仲还有点不安的心终于彻底平静下来,如果百里豹真的重伤,李炀应该不会这么快回来才是。 既然想通了,张仲索性直接了当。“县尉没有受伤吧。” 李炀微微一怔,随后笑着点了点头。“不错。” 他随手将门关上,走到案几旁边坐下。“行刺之人,你也认识。” “谁?” “秋蛮赫。” “他不是......”这是一个张仲万万没想到的名字,他当初将秋蛮赫擒下,他的罪可是死罪,如何能够出狱? “县尉放他出来的。” 张仲整个一懵,脱口而出。“是县尉让他行刺的?” “不错。” 卧槽!自导自演啊。“他如何愿意?” “以战死论,家人得爵。” 原来如此,对于一个有爵位的死刑犯来说,这恐怕是最大的诱惑了。“但县尉为何如此?” 李炀略微停顿了一下,在张仲双目圆睁中,讲出了一个更加骇人听闻的消息。“因为今日傍晚.....” “蛮王入城了。” 167,其次伐兵(谜团真相) - 高武大秦 - 绾尤 “孤身前来。”张仲内心中的震惊还未曾缓过来,李炀就再次抛出了一个重磅消息。“我亲自出城去接的。” “当真好胆色。” 即便未曾见到其本人,张仲也仍旧很佩服。 因为广都加上退役在家耕种的士卒,可是有着近万的兵力,即便沙摩邪身为千人敌,也有被围杀的风险。 并且,这种可能绝对不小。 “是好胆色。”李炀点了点头,言语中也对其颇为钦佩。“做局的人,决然想不到,他会只身入城。” 这才是真正的豪雄,所以....“他料到子女皆还活着?” “没有。”李炀笑了笑,给出了另一个答案。“他只料到沙摩珏还活着。” “那他见到他们了。” 李炀很满意张仲的举一反三。“对,见到了。” 呼~张仲长出了一口气,如此看来,今晚上都是些好消息啊! “那这场战争,看来是打不起来了。” “恰恰相反。”李炀摇了摇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这场兵战,非打不可。” “为何?” “因为今日黎明。”张仲还未曾从之前的消息中完全平静下来,又被一个重磅炸弹炸懵了。“蛮王也遇刺了。” 张仲:.......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蛮王沙摩邪,乃是千人敌。”反应过来的张仲,瞬间提出了疑问。“何人能刺得了他?” 李炀顺手将桌上摆着的饴糖拿了一块丢进嘴里。“所以,刺杀之人也是千人敌。” 这......千人敌不要钱吗? 不过如此来看,行刺的人应该不是郡尉了,当初与蛮王交战的他还不是千人敌,即便现在是了,他恐怕也不会亲自动手。 更何况,他也不可能那么轻易的进入蛮人的地盘吧。 好容易才从这句话中缓过劲来,张仲顿时感觉这事情更加复杂了。“那行刺之人呢?” “死了吗?” “当然没有。” 这是一个让张仲颇为惊讶的答案,他曾自沙摩虬兄妹口中,得知了牙门蛮族本部的兵力,应该有至少三万人。 此时城下增兵两万,牙门蛮族的驻地应该还有接近一万的兵力,配合一个千人敌,竟然没有杀死行刺之人。 但很快,他就有答案了。 “蛮王曾说,此人罡气不稳,乃是新近突破,他尽全力应该可以搏杀掉他,甚至可以让他逃都逃不掉。” “因何不杀?” “因为那人只是试探,目的是他的幼子。” 这是要让蛮王彻底绝后啊!“成功了吗?” “没有。” 李炀敲了敲案几,很有些感慨,也很有些佩服。“不过,蛮王说自己对行刺之人的身份,已经有所猜测,是以干脆顺其意装作毒性日深,携子疯逃。” “毒?”这又是什么情况?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这毒你也知道。” 看着李炀停下话头,张仲不由得念头急转,不过瞬间,他就想到了咸与他说的,当初在堂上疯掉的梁。“疯毒?” “不错。”李炀将整个局为张仲联系了起来。“所以,蛮王的子女遇刺,其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挑动双方的战争。” “更因为.....” 张仲受到其提点,也明白了一切,便接过话头。“让其不能承受丧子之痛,失去神智而发疯。” “然也。” 眼见李炀不再说话,似乎等待他自己考虑,张仲便以手指轻扣桌面,开始细想。 蛮王神智尽失,其子女皆死,受益人最大的,绝对不是郡尉,也绝对不会是蜀郡。 对于蜀郡来说,留下一个沙摩珏,让其一个女子得到即位名义却又不能服众才是最好的选择。 虽然这样做,很可能让其有本部牙门蛮族支持,但底下众多大小蛮族必然不服,这般貌合神离一盘散沙才是对蜀郡最有利的。 因为这样,沙摩珏绝对不会甘于蛮族分裂,必定会拉一方打一方,自削实力,并且因为年纪和实力的问题,短时间内不可能再次一统。 而所有即位者都死去,蛮王疯掉,只需要蛮族中再出一个有足够威望的强者,就可以很轻松的再次整合蛮族。 这并不符合蜀郡的利益,所以.....“行刺之人是蛮族?” 李炀脸上全是逸散开来的笑意,那是一种老师看到自己得意的学生的表情。“不错。” “所以这场兵战,非打不可。” 张仲点头,并接了下去。“因为蛮王将军队全部调动到了广都城下,他要整合蛮族,必然亲自前来。” “然也。” 话说到这里。 一切就都联系起来了,那一场百余人的活埋,只是为了让蛮人,还必须是沙摩邪的本部蛮人发现并挖掘尸体,引起路过秦人的猜忌,并发生冲突。 并且,沙摩虬之所以出现在那附近不远,恐怕也是对方故意为之,为的就是引沙摩虬入局,还有谁比沙摩虬亲手挖尸更有说服力? 只要有冲突,就会有流血,就会有人红了眼,对方也必然有办法保证死人。 之后,秦人不胜其忿,刺杀沙摩虬也就是合情合理了。 再之后,蛮王幼子遇刺,蛮王发疯,一切都成了定局。 只是他没有料到的是,那只老虎外出觅食,被自己给杀了,就没有人找到老虎窝了,也更没有人挖到那些尸体。 至于被分布开来,准备搞事情的蛮人,张仲想起了沙摩虬当初猎杀蛮象之后,那一大群帮忙拖动尸体的蛮人。 怕不是在引动沙摩虬之后,被征调了。 至于为何没有备用手段引动沙摩虬去挖尸,就需要等以后有机会和他讨论一番了。 并且,在秦人少男子的事情上,他一样估错了人心。 身为秦人的佐戈翼并不是太想杀秦人,从他愿意束手就擒以性命抗罪就能看得出来。 也因此,他做事不密,让木成了漏网之鱼。 也让那幕后的黑手,不得不派出蛮人前往灭口。 以乡镇的情况来看,当时虽然正逢亭长考核,但参加考核的,几乎都是簪袅,至多也就不更,几乎不可能有十人敌。 七名蛮人,当中还有一名神射手,这样的阵容,已经近乎万无一失。 可他更想不到的是。 刚刚好,遇到了自己前往县上考核,将近七名蛮人尽数击溃了。 同样,因为不想沾染秦人的鲜血,佐戈翼在前任亭长铮的事件上,也留下了首尾,露出了破绽。 以至于被自己抽丝剥茧,不得不拼死一搏,也因此让毒药先行在众人面前露出了痕迹。 而作为质子的沙摩虬,在广都期间自然也对此有所耳闻,便一切都败了痕迹,只好孤注一掷,行刺杀之事。 想要凭借毒药还未解,先射杀了沙摩虬和沙摩珏,让蛮王发疯。 如此,就一切都还有翻盘的机会。 “想清楚事情的始末了?” 张仲点了点头,并将自己代入对方的角度细想了一下,想到这已经孤注一掷的计划的必备条件。“要保证能彻底掌控这支军队,他还需要内应。” “这内应还必须有足够帮助他掌控蛮族的兵力,或许就是其本部蛮族。” 李炀给张仲倒了一杯水,并顺手递了一块糖,以示鼓励。“不错。” “所以蛮王需要等,等蛮族兵力尽数聚集,才能看出其是哪一族的首领。” “贼掾为何要告诉我这些?”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168,其下攻城 - 高武大秦 - 绾尤 深夜,张仲坐在案几旁边,以左手持笔,正在一卷空白的竹简上,一点一点的做着笔记。 笔记的来源,则是这段时间李炀为他讲述分析的兵法。 作为一个家境普通,没有兵书战策查阅,以前也没看过这种类型书籍的穿越者,要适应这个时代,他不得不如此。 “上兵伐谋......” 歪歪扭扭的写下这四个字之后,张仲转念就想到了李炀那句“使大国去其强。” 也就是说,上兵伐谋中的伐谋,并不是指的计谋,而是指从根本上瓦解敌人,摧敌首脑。 敌方的国君,军队的主帅,一切的根本战争意图,都包括在这个“谋”中。 而此次,有人想要破掉秦蛮联盟,便是从根本上瓦解蜀郡的大好局面,是为上兵。 对于蛮族来说,有人因为不愿内附,并贪图蛮王之位而自愿入局。 他所布下的一切对他有利的手段,也都只是为使蛮王这成名已久的千人敌,去其强。 然后,取而代之。 这是蛮人的利益。 至于早先的策略事败之后,蛮人补救仍旧事败,所导致的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那场蛊惑人心的语调和竹简,则应该不是出自蛮人之手。 因为蛮人,对于秦国的文化绝不可能渗透得这么深。 所以,插手的那一方,要么是郡尉。 要么,就必然是国外的间谍。 有句话说得很好,自己可能不了解自己,但你的敌人一定很了解你。 基于这样的原因,张仲更倾向于后者。 秦国官职体系十分复杂且森严,郡守郡尉一如县令县尉,是一地的政治和军事长官,他们相互倚靠,但也相互制衡。 没有郡尉的帮助,郡守震慑不了地方,但没有郡守的帮助,郡尉则调动不了大军。 这是基于秦国的虎符制,无论是郡尉还是县尉,他们虽然是军事长官,但都没有直接调兵的权利,需要守令的配合,各取出一半的虎符才能调动。 而郡守和县令也是同样,另一半虎符在尉手上,两相结合之后,才能以尉,也只能以尉去调动防军。 也仅仅只是防军,全郡调兵还需要请到秦王的命令授权。 这就是秦国的根本国策,郡县制。 这一系列复杂的操作,想要调动百人敌行刺,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百人敌,在郡上也至少是个五百主,那刺客还不是普通的百人敌,虽然还未曾修遍全身,但辗转腾挪,皆不是普通百人敌能比得上的。 这样的人物,在郡上肯定也是有数的,死了绝对能查到。 而那人恰恰不是蛮人。 既不是蛮人,也不是秦人的话,就很清楚了。 “楚!”张仲在竹简上写下一个小字,但很快就抹掉了,写上了两个新的字。 赵! 韩! 相比于楚国,秦国对于赵国和韩国来说,才是真正的敌人,死敌。 因为,楚国太过于强大,不容易被吞灭。 秦国自昭王开始,一直以来都将重心主要放在了这两个国家之中。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这大概算是自己第一次经历国与国之间的交锋吧! 若不是各种阴差阳错,这场谋算,多半就是成功的,有蛮族拖后腿,蜀郡出的兵力绝不可能多。 这能为下次举国大战,减轻不少的压力。 相比之下,死去一个百人敌,倒也算不得什么了。 至于伐交,蛮王为张仲展示了一场完美的伐交,不因个人喜怒,只选择最对的,能获取最大的利益的决定。 而百里豹的行刺....... 张仲停下笔,犹豫了良久,才反手写下了一句“示其清”。 幕后蛮人自己没有下令刺杀,这场戏可能瞒不过他们,但却能向不知情的牙门蛮族嫡系兵马,传递出一个信息。 “刺杀的人不是秦人。”这就是他想要说的。 仔细想了想,张仲又想到了一点。 刺客虽然死了,但幕后蛮人不一定知道。 如此一来,或许还可以给做局的蛮人一个错觉,那就是两位王子真的死了,刺客行刺百里豹为他们创造了机会。 或许,还能借此激起城内士卒的同仇敌忾之心。 当真是一招秒棋,可谓一石三鸟。 想到这里,张仲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左手写字殊为不易,张仲还要一边写一边添加上自己的感触,直忙到了凌晨,才停下了笔。 至于之后的伐兵,攻城。 他打算等这场战争结束之后再写下来。 正如李炀话中的意思,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自己将来要想作为将领,这些兵法是必须要了解,并融汇贯通的。 没有什么外挂,那就认真学习。 .... 卯时(5点到7点),城外。 牙蛮岐军帐。 一名浑身湿淋淋,宛如从水中捞出来的蛮族汉子,正跪在牙蛮岐的面前,他神情慌张,宛如遇到了天崩。 高据主位的牙蛮岐心中有些不详的预感,但语气却十分平静。“快马前来,持令入帐,有何要事?” 蛮人看了看左右,皆是被马蹄声惊醒,闻讯而来的蛮族将领。 他犹豫良久,才缓缓开口。“王...王上有令,须得....须得与牙蛮将军一人分说。” 牙蛮岐定定的看着他,看了良久,才对左右站立的,包括山蛮异在内的蛮族将领说到。“诸君,请。” 山蛮异看了看跪在地上的蛮人,再看了看高据主位的牙蛮岐,随后抱了抱拳。 “既然王上不欲我等从蛮得知,必有其故,山蛮异这便告退。” 牙蛮岐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随后才看向那些眼神有变的大小蛮族首领。“诸君皆军中柱石,若是命令自无不可。” “然我与王上乃是妻兄,有些私话,自然也不便告知于诸位。” 他伸了伸手,指向营帐大门,对丝毫没有告退意思的山蛮异说道。“请吧!” 但帐内蛮族还未走出营门,踢踢踏踏的马蹄声便急促响起,从营门口开始一路不停,直冲帅帐。 牙蛮岐被蹄声惊动,也不等下首蛮人说出详情,起身出帐。 刚刚走出,他就看见一名骑士手持一根硕大的獠牙,那是自异兽老虎身上拔下来的,并刻有一些防伪的纹路。 牙蛮岐回头一看,那跪在地上的蛮人亦是一脸迷惑。 电光火石之间,牙蛮岐念头急转,他反手取下腰间长弓,发出一声大喝。 “持假令擅闯大营,受死!” 他反应已经足够快,但还有人比他更快。 那是一只大手,啪的一声按在了他的长弓之上,将其压下。“天色昏暗,难辨真假,若是杀错,岂非误了王上大事?” 牙蛮岐肌肉坟起,但弓却纹丝不动,他双目猛然睁大,脸上须发皆张,宛如暴怒的狮子。“山蛮异,你敢抗拒将命?” “将军言重了。”山蛮异话语平静,面色如常。“只是担心杀错而已。” “不如等其靠近,再行分辨不迟。” 牙蛮岐心中的不详预感愈加浓重,但见身侧一道流光闪动,一支利箭直射骑士。 “安敢!”山蛮异如同豹子一般窜出,伸手一抓,却只摸到个尾羽。 眼见箭矢就要射中骑士,那骑士却似乎早有预料,身躯一侧,直接躲过,并发出一声高喊。“少主遇刺身死。” “王上有令,请牙蛮将军速速攻城。” 169,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 - 高武大秦 - 绾尤 崩! 清脆的弦响声中。 一支利箭宛如流光般穿过了骑士的胸膛,将其从马上射下,直接钉在了冰冷的泥地上。 这支箭,正来源于被山蛮异放开的牙蛮岐。 然而为时已晚,那命令整个营帐的人都已经听见了。 “抢令,这件事情有问题,必须要先声夺人。”牙蛮岐念头转动之下,身躯猛然一动。 他浑身经脉已经大半贯通,速度宛如奔马,极其迅捷。 但还是有人比他更快。 “令是真的。”刚刚冲出去接箭的山蛮异,此时已经到了死去骑士的身边,他捧起那颗硕大的猛虎獠牙,满脸都是杀错人的懊恼。“牙蛮将军,你可是杀错了呀!” “山蛮异....” 不等牙蛮岐多说,他便先发制人,一手提起骑士,一手将獠牙传视左右其他大小蛮族首领。“这令,汝等也看看。” 被他将獠牙递上的小蛮族首领连连摆手,几乎都要哭出来。“识不得,识不得。” 但他部族小,不敢冒头,更多的人却沉思一阵之后,认真点了点头。“令确实是真的。” “虽然令是真的,但或许......” “此人盗令.....”牙蛮岐自别人的提醒中反应过来,但话还未说完,又被一声惊讶的大喝彻底打断。 不出意外,还是山蛮异。 “甚好。”这毛发旺盛宛如熊一般的汉子,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牙蛮岐定睛一看,只见他单手高高举着一张兽皮。 “他身上有王上手书,还加盖了印玺。” ....... 城内。 张仲鸡鸣起床,刚刚以左手练完投盾,正准备休息休息然后吃早饭,就听见轰隆隆的鼓声。 那鼓声极其狂猛且急促,宛如暴雨。 随之而起的,是更多的鼓声,它们连城一片,几乎响彻了整个城池。 心中略微一惊,张仲急忙转身入室,不过刚刚披好甲胄,将长剑长弓挂上,就看见门口站了一个人,正是李炀。 “跟我来。”李炀也不多说,拉着他便走。 张仲也不多问,顺手提上盾牌,跟着便出了大门。 前行途中,不断有士卒向前奔跑,大多都是披坚执锐的甲士,也有部分是驾着战车的车骑。 张仲在车骑上停留了几眼。 守城吗,要车骑做什么? 不多时,二人就沿着城内的石阶上了城墙。 眼见李炀停下脚步,张仲终于找到机会开口。“贼掾。” 李炀摆了摆手,直接打断了张仲的后续,并伸手指向城下蛮人的大营。“且看蛮人之旗。” 城墙距离蛮族的军营颇远,张仲定睛细看,好一会儿,才以过人的目力在渐起的光亮中发现了一面旗帜。 那旗帜整体呈现猩红色,其上有着一只以生丝绣出的白色猛虎,做仰天咆哮状。 而一名健壮宛如巨熊的蛮人力士,正以环抱的姿势,将其高高举起。 这外形,是猛虎旗? 张仲想起程非的话,心中一惊,不由得脱口而出。“蛮人祭旗了?” 李炀并不惊讶,或者说他早就知道了。“确切的说,是蛮人要攻城了。” “怎会如此?”张仲想到昨晚和李炀探讨时自己的想法,那幕后主使要掌控蛮族兵力,他此时难道不应该稳住局势夺权吗? 要收服数万蛮人,其中还有原牙门蛮族的嫡系军队,甚至还有可能是蛮王死忠的大小部落。 一晚上的时间哪里能够? 又不是什么虎躯一震,二震,三震,天下臣服的挂比。 “这便是我要告诉你的。”李炀昨夜听过张仲的想法,他之所以却没有打断他,也没有对其所判断出来的结论提出任何建议和看法。 就是准备在今天,让他真正的看看。 看看这战场,这权谋,这个时代的用兵之道。“还有什么夺权,比让牙门蛮族两万大军,尽数葬身此地更好呢? 牙门蛮族,两万大军尽数葬身此地。 这幕后的蛮人当真可怕,但.....面前这一早就知道会出现这样情况的李炀,才更可怕吧! “你要记住。”在张仲惊讶异常的眼神中,他缓缓吐出四个带着血腥味的字。“慈不掌兵。” 张仲身躯微微一抖,看向李炀的眼神,由刚刚的赞叹化作了尊敬。 这,是一名将军。 无论他现在是什么职位,以后都绝不会差。 “所以,这次进攻的大军。”好一会儿,张仲才压下心中的惊讶,没话找话般的询问。“是蛮王沙摩邪的本部?” “不错。”李炀点了点头。“正是牙门蛮族的本部大军。” “他们没有攻城器械,这般早早祭旗。” 张仲趴在女墙上,看向城下打了太久酱油,闲得只能扎营盘的蛮族大军。“这般高的城墙,难不成他们打算蚁附?” “自然是蚁附。”李炀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但却驳回了张仲的第一句话。“至于攻城器械,当然有。” 李炀信手一指,张仲顺着望了过去,只见靠近城池不远的山坡上,有着无数的蛮族士兵正在伐木。 一颗颗高达三四十米的树木被斧斤砍倒,并削去枝丫。 而更多的蛮人,则是在砍伐那些蜀地随处可见,却又十分粗壮坚韧的楠竹,那些楠竹高的竟不下于大树,而粗壮程度也不差于柏木。 他们难道要用这些东西攻城? “这是要做成梯子吗?” 怎么可能? 这要死多少人,才能攻上来,蛮人应该没有这么傻吧! 张仲心中的疑惑李炀并没有解答,他只是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缓解了一下他有些紧张的情绪。“稍后便知。” 时间一点点流逝。 城中的鼓声还在不断的响起,不时有士卒到了城墙之上,但更多的士卒却在城门口被聚集了起来。 张仲定睛看去,皆是身体强壮,甲胄齐全之士。 他们在空地上整齐排列,宛如后世电脑图片上的兵马俑。 秦人的效率十分的高,所以集结很快,不过一鼓响完,下方便集齐了差不多三千人。 而三个千人阵的正前方,则是几名身披重甲的将校。 他们手持长戈,骑在蜀中不多见的高大马匹上。 而身后,则是十余辆四马拉动的战车。 这些将校张仲大多不识得,但为首者,却不陌生,正是广都县尉,百里豹。 但张仲的目光,却不在这号称广都最强的百里豹身上。 因为他在那几名将校中发现了不同。 那是一个兜胄将脸部包裹得严严实实,倒拖着一柄大钺,强壮宛如棕熊的汉子。 他的身高可谓十分惊人,粗略估算,便有一丈。 但更惊人的是,他骑在一匹西南特产的矮小马上,因为马匹肩高不够,双脚几乎就要垂到地面,显得十分滑稽。 而那西南马似乎也很是不凡,驮着这般宛如巨人的汉子,和一柄一看就十分沉重的大钺,竟然没有丝毫费力的样子,甚至,张仲还觉得游刃有余。 “城内军营有这么健壮的勇士吗?”张仲仔细想了想当初的亭长考核,似乎没有在军营中见到这个人。 如果不是军中的勇士,那么..... 张仲心中一动,已经有了点眉目,但很快他就将其抛在了脑后。 因为他此次前来,不是为了探究这些的,而是为了学习。 很快,城下蛮人的鼓声也响了,那是攻城的鼓声。 一响沉过一响,一浪高过一浪。 蛮人 攻城了。 170,杀士卒三分之一 - 高武大秦 - 绾尤 随着进攻的鼓声响起,身处战场之上的张仲,血液开始加速,有一种想要发泄的欲望。 战场,永远是男人的浪漫,他会让怯弱者变得勇敢,也会有勇敢者变得懦弱。 张仲很明显就是那种变得更加勇敢的,因为他原本就是一名军人,在后世那种更注重意志培养和心理素质的训练下,以野战为目的培养出来的职业军人。 “在举国大战之前,见识一下真正的战场。”李炀看出了张仲的躁动,也很满意他的反应和心理状态。“是很难得的机会。” “多谢贼掾给仲机会,临城而观。” “你我之间,不必如此客气。” “好好看着罢。” “唯。” 张仲不再多言,再次将目光投向下方砍伐的蛮人,他们竟然没有将竹木做成梯子。 而是直接扛着便出了阵。 这......不可能吧! 直接爬吗? “每一场兵战,无论是秦还是六国,乃至于蛮族,冲城登先者,皆是囚徒隶臣,这没有不同。” 李炀再次开口,他指着下方足足三千以上的蛮人。“区别只在于对刑徒登城的律法。” “在秦,这类人虽皆为刑徒,或是外族俘虏,是有该死之罪,然兵战之时敢死冲阵登城而回者,免其罪而赏之,不战而退者,斩。” “家人并坐。” 即便李炀不说,张仲也很清楚,这些人就是试探广都城池防御力,和消耗他们物资体力的先登敢死之士。 俗称,炮灰。 至于律法,当初张仲的叔公,在上党城下时,便是这样的炮灰中的一员,因功得爵,才进入了正式的军队中,之后才有了现在的身份和地位。 张仲对于自家的发家史,可谓清楚得不能再清楚。 城下,蛮人们四人一组,其中两人口中含着青铜剑,肩上扛着树木或者数根捆绑的楠竹,而身边则跟着一名持盾的甲士。 他们缓步出阵,身后足有近两万的前军,也开始缓缓推进。 而后面的中军则纹丝不动,只将帅旗高高悬起,给前方的士卒以信心。 “蛮人进攻,颇有章法啊!” 李炀没有答话,只是将右手缓缓举起,随着他的动作,城上开始响起咯吱咯吱的强弩上弦声。 蛮人缓步而行,到距离城池六百步左右时,步伐开始明显加快。 随着距离再次拉近,到了靠近弩箭射程的五百步时,他们猛然提速,赤着的双足开始狂奔。 “攻城时,入得射程便要急速前冲。”李炀仍旧没有挥手,甚至还在给张仲讲解。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这样能不容易被射中。” “不,只是因为,跑得快不一定能活下来,但不跑,必死。” 说完,李炀右手重重一挥。 弓弦的崩响声连成一片,箭矢宛如骤雨,密集而下。 正在奔跑的蛮人中,持盾的蛮人猛然举起盾牌,并再次加速。 身边扛竹木的蛮人,同样将身躯躲在特质的巨大盾牌之下狂奔,但仍旧有不少人被射中,栽倒在地。 “攻城先登,不能倒地,在这样的战场上,倒地就意味着死亡。” 张仲点了点头,因为他看见有许多明明没有死去的蛮人,被身后的同袍踩着冲了过去。 也有秦人贪图首级,直接瞄准了这些失去了行动力的蛮人。 弓弦崩响,箭矢仍旧在不停发射,毫无间断。 秦人的弩阵,从来就不止一发。 “五什一屯,轮换射击,可以保持体力,也能使箭矢不间断。”李炀仍在看着城下,但语气却十分平静,似乎底下的修罗场与他毫无关系。 “若是对方进攻猛烈,不能挡,便以二什一组。” 很明显,对于城上接近两千左右的弩手来说,三千多前后不一的蛮人,还达不到进攻猛烈的程度。 所以,他们需要保持体力。 因为他们真正需要面对的,是那紧随其后,已经渐渐远离中军靠近城池,足有两万人的前军的凶猛进攻。 而这两万人的前军,在炮灰的掩护下,进入秦军的射程已经过了百步,前方的盾阵甚至已经经过秦军几次洗礼。 李炀信手一指城墙下方那正在不断靠近的盾阵,对着张仲低声喝到。“看着他们。” 张仲闻言,目不转睛的盯着下方的盾阵,他盯了并不久,就见到盾阵开始裂开,其下是一张张拉满的弓。 不等张仲出声,身边李炀冷静的声音便已经响起。“五,举盾。” 张仲侧头一看,举盾的正是刚刚射击完毕才退下来,还未曾装填箭矢的甲士。 这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能耐,我能学得来吗? 并且,第一次直面战争,张仲也发现了秦国军队编制的效率,五百设五百主,其下设屯,每屯为五十人,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这十数为代号。 其下设什,以一二三四五为代号,如李炀之前的大喝,则是指的其统率之下的,所有编号为五的什。 这便是秦国中层军官在指挥时下令的方式,十分的方便快捷,效率极高。 而上了五百人则称左右,千人以上,一般则由都尉指挥,而都尉则又由裨将或者主将直接指挥。 整个兵制,可以说是十分的先进了。 “放。”一声沉闷的吼声在城下响起,随之而来的,是无数的箭矢。 “一三四,伏。” 叮叮当当的声音连成一片,许多射在了盾牌上,但更多的,射在了城墙上。 张仲亦不及细想,急忙举起大盾,将靠近自己和李炀的流矢尽数挡下。 “三四齐射,一二替之。” 箭矢变得愈发狂猛,比起之前更胜一倍,更多的蛮人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爬起来。 “三四退,一二伏,进。” “五,举盾。”李炀再次发出一声大喝。 刚刚收回盾牌,退后一步让同袍射击的甲士闻言,再次上前一步,将手中盾牌抬起。 张仲眼睁睁看着那些箭矢,刚刚好被盾牌挡在了弩手身外,不由得一阵呆愣。 要是秦国的五百主,都是这种素质的话,何愁六国不灭。 尽管城上的弩阵愈发凶猛,但前冲的蛮人,仍旧有漏网之鱼,他们或是同袍已死,单独拖拽着巨木,或是丢去了盾牌,单持长剑。 但终归,还是靠近了城墙之下。 也因此,张仲很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做“蜀中擅攀爬之士,借木登城,如履平地。” 只见那些躲过齐射的蛮人汉子,再次两人一组,扶起为数不多的巨木,或者一根根粗壮的楠竹,再次加速,直冲城墙。 到得城墙之时,前面的士卒将竹木一扬,便靠在了城墙之上。 其后的蛮人口中含着青铜剑,一个助跑,便像是猿猴一般顺着巨木、竹竿向城上爬来。 张仲手持盾牌,从侧面小心看去,只见地上满是蛮人的尸体,初略估计,这三千余名炮灰前锋,至少折损了三分之一。 目光再转,他看向正在攀爬的蛮人,赫然发现,他只是观望底下战场这短短时间,这些蛮人也才不过几个跃动,竟然已经过了竹木的四分之一。 “三四,弃弩投木,一二轮换射击,五举盾。” 李炀的命令仍旧在有条不紊的下达,平静得像是一个没有丝毫感情的战争机器。 收到命令的两千士卒中,所有的三四编号的什皆放下了手中的弩箭,伸手抱起早已放在女墙下的防御物资。 那是一根根被切断的,以水泡了许久用以加重的圆木。 这也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城防兵器,重达数十斤,砸着便死,磕着便伤。 随着呼喝声起,湿木被城上的士卒直接顺着竹木丢了下去,将正在向上爬动的蛮人砸得头破血流。 一声声绝望的惨叫中,城墙上滚下了一具具健硕的身躯,血液横流之间,泥土被一片片染成红色。 张仲心中的躁动越发浓重,有种想要找人厮杀的冲动。 而他身边的李炀,仍然在定定的看着蛮人前军,看着他们逐步向前推进。 随着沉闷的脚步声,那黑压压的一片,宛如阴云。 四百步时,有浑厚豪迈的歌声开始响起,并渐渐连成一片,并以刀盾相和,声震云霄。 歌声中,蛮人的脚步开始急促,越来越急促,宛如雪崩。 经过这段时间与蛮人的相处,张仲自这歌声中,略微听懂了两句。 那声音在唱着。 “祭生牲兮告虎神,携刀兵兮破敌寇。” “生当战兮死何惧,魂不散兮佑牙门。” 171,而城不拔者 - 高武大秦 - 绾尤 尽管身处敌对,张仲仍旧发出一声感叹。 “这歌声,当真雄浑豪迈异常。” 这样的战场,对于李炀来说似乎并不算什么,他不但在有条不紊的下令,甚至还有余力给张仲解释这歌谣的来源。 “蛮王沙摩邪,曾以广都奇珍和楚国交易,得《诗经》和楚辞数十卷,此歌便是他所作。” 能文能武啊! 张仲又想到了那个三米多高的巨人,这外貌不像是能文的样子啊! 莫非是人不可貌相? “战场之上,身为百将五百主,最紧要的,莫过于衡量距离。”李炀仍在看着前军,他关注的点显正是前军距离城墙的远近。“这能让你更准确的把握对方攻击的意向。” 张仲闻言,亦将目光投向前军的蛮人,观察其与城墙之间的距离。 三百步。 两百八十步。 两百五十五步。 突然,李炀双目一亮,发出一声响彻城中的大吼! “开城门。” 城门旁边有着早已等候多时的力士,他们鼓胀起浑身的肌肉,将沉重的城门缓缓拉开。 而列阵等候的百里豹也将手中的长戈扬起,一马当先冲出了城门。“诸君,冲阵。” 众多将校亦紧随其后,豪迈的大吼声,即便城墙上也清晰可闻。“唯。” 随着马蹄声响起,车辙轰鸣,脚步声宛如山崩。 “冲阵?” 张仲猛然低头,看向城下那密密麻麻几乎不见边际的大军,心中不由一惊,秦人这么彪悍,三千人冲两万人? 但很快,他又想起了自己此前的猜测,心中便有了明悟。 他将目光自百里豹身边后移,看向那个他在城内军中看见的,高大壮硕得出奇的汉子。 果然不出他所料,那汉子并不像其他秦人将校一般,紧随百里豹左右。 他胯下小马急速奔跑,竟然超过了百里豹,随后张仲便见得他伸出左手,猛然握住了兜胄。 单臂较力之间,张仲仿佛听到了刺啦一声,那青铜所制的兜胄,竟然被他一把撕开。 随着兜胄被抛开,映入张仲眼帘的,是一头短鞭,和左耳上带着的,如同手镯一般的巨大骨质耳环。 张仲看不到他的正脸,但随着他提起右手的大钺,那滚滚如同狼烟的气势缓缓散发开来。 映照得这城下壮硕如山的背影。 仿佛鬼神。 果然,蛮王沙摩邪,没有出城。 但张仲还是有些想不通,李炀和百里豹是如何相信他的,万一他只是以身为饵,钓城中守军出击该怎么办? 想到就问。“若沙摩邪以身为饵,何如?” “其一子一女皆在城内为质。”李炀很明显想过这个问题,听得张仲问起便解释到。“更有三千甲士,皆带蹶张之弩,其人纵然有万夫不当之勇,此时若反,也必死无疑。” “何况止千人敌乎。” 也是,以身为饵要有足够的利益才对,说句不好听的话,以蛮族的五万大军,加上蛮王沙摩邪这个千人敌。 若不惜一切代价,广都还真不一定守得住。 着实是没有必要。“原来如此。” “更其本部蛮人为前锋,三千冲阵之士若战,必首当其冲,纵能留下我秦人甲士,折损也必然不轻。” 随着城门打开,车骑轰鸣之下,原本攻城的蛮人刑徒,似乎有些发愣,竟然停了下来,并开始向后退却。 “沙摩邪有智之人。”因为攻城士兵的退后,李炀制止了还想要射击的秦人材士,也因此有了闲暇,与张仲说更多的事。“二虎诤人而斗,人得二虎之事,他必不行。” 不过短短几句话的功夫,冲阵之士便已经出城百步,而蛮人冲锋的前军也开始放慢脚步,并将盾牌长矛举起,缓步推进。 随着蛮人脚步减缓,那冲阵最前方的巨人将手中大钺向下一挥。 空气不堪重负的爆鸣声中,随之而起的,是一道高达十余米的庞大罡气。 那罡气于刹那间越过三四十米,在地上划出一条长长的沟壑,随后开始渐渐萎缩,直到跨越百步,到蛮人阵前方止。 两万蛮人豪迈雄浑的歌声一窒,竟然有停下脚步的趋势。 这就是千人敌吗? 一人之威,竟至于斯! 张仲看得热血澎湃,他知道对方的身份,也知道这场战争就快要结束了,但能见到千人敌的威势,对于他来说,着实是一种幸运。 战场的安静并没有持续多久,便被一声暴喝打破。 “吾乃蛮王沙摩邪。” 仿佛平地起了一声惊雷,矮小的西南马附近,被声波扬起的烟尘滚滚而动,直让方圆十数米如同迷雾。 提着大钺的健壮身躯越过烟尘,出现在两万蛮人的正前方,他的身后,是同样停下脚步的秦人甲士。“牙蛮岐听令。” 一匹大马自蛮人军中急速而出,其上将领翻身滚下,以头抢地。“末将在。” “后军变前军,攻....”沙摩邪将大钺向前一指,正对那悬挂着猛虎帅旗的中军。“山蛮部。” “蛮王有令。”牙蛮岐翻身而起,发出一声几乎破音的怒吼。“后军变前军,攻山蛮部。” 传令兵的声音紧接着响起,带着浓烈的自信和崇拜。 “蛮王有令,后军变前军,攻山蛮部。” 无数的声音渐渐汇聚成一片,随后响起的,是豪迈而雄浑的歌声。 歌声中带着强烈的,战无不胜的信心。 他们如是唱着。 “并族群兮服外敌,蛮王伐兮无不胜。” 172,此攻之灾也 - 高武大秦 - 绾尤 随着歌声响起,前军开始转向,而距离前军近千步的中军也开始变得骚乱。 看了一眼连绵不绝的官道,张仲犹豫了一下,出声问到。“山蛮族,现在撤军还来得及吗?” “自然是来不及了。” 李炀脸上带着如释重负的笑,这场从劫道引发的庞大案件,到现在基本已经落下了帷幕。“中军距离前军不过千步,此时后撤,必被衔尾追杀。” “死伤必众。” 随后,他伸手指向中军背后的大营,那是数万蛮人花了数天时间一点点完善起来的,虽然算不上坚不可摧,却也在水准之中。“营盘修建日久,固守,或可一搏。” 张仲定睛看去,战局一如李炀所料,蛮人中军开始收拢,缓步退入营盘,成固守之势。 “太远了些。” 李炀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张仲有些不明所以。“什么?” “下去看看吧。” 下去看? 张仲双目一亮,躬身下拜。“固所愿也。” 当张仲和李炀带着亲卫,到得战场不远的山坡上与秦人甲士汇聚在一起时,才发现牙门蛮族的军队也并没有冒进,而是停下的脚步,与中军相互对峙。 随后,张仲便见得有快马自前军冲出,他们是去传令后军,使得原本在后军待命的小部族舍去原本的中军,与牙门蛮族汇聚在一起。 集合四万蛮人,一起合围。 不过两刻钟左右,整个蛮人大营,就被这四万蛮人三面合围。 “此围三缺一之策。”李炀指了指战场,继续对张仲进行讲解。“譬如狼群围猎,不可尽围,尽围则困兽死斗。” “有伤身断爪之险。” “自然,也不可随意。” 张仲很清楚自己的不足,李炀愿意教,他自然也愿意去学。“还请贼掾指点。” “夫围猎之道,围,则使之不可力敌,放,则以强补之。”李炀指了指左右,让张仲环顾秦人甲士所处的位置。 “比如此时。” 环顾之后,张仲顿时心中有数,秦人甲士所处的山坡正是放开的一面,也正好在牙门蛮族本部的旁边。 也就是说,这看起来人数最少的秦人,其实是有着整个牙门蛮族为后援的。 对于这传说中的围三缺一,张仲心中有了想法。“是以围三缺一,缺才是致胜的关键?” 李炀捋了捋下巴上的胡须。“孺子可教也。” “那下一步又当如何?” “下一步....”李炀非但没有回答,相反他还反问了一句。“你以为如何?” 我以为。 张仲仔细盘算了一下,既然都是蛮人,蛮王围三缺一还占着大义,强攻肯定不可取,所以他必然会。“乱其军心。” 沙摩邪骑着那匹矮小的西南马走到牙门蛮族正前方,正对着中军大营。“汝等判令而反,其罪当诛。” 事实上,蛮王的土话张仲是听不太懂的,秦人当中也几乎没有人能听得懂。 但好在军中有蛮人派来的翻译,没错,就是那个小女孩,沙摩珏。 此时,她正站在李炀和百里豹的旁边,轻声复述着蛮王的话语。“今本王至此,本当破军斩将,尽杀汝等以正蛮族军令。” 中军略有骚动,但仍旧稳定了下来。 “然,身为同族,虽有不赦之罪,本王也不忍相弃,是故,杀山蛮主将者赏,请降者不罪。” 蛮王这番话很好理解,但正因为很好理解,中军才更加骚乱。 “若是我,此时便要强攻大营。”李炀看着骚乱的中军,话语中略有些可惜。“趁其骚乱不安,必然一鼓而下。” 张仲略有无语,他能理解蛮王的心情和想法,此时冲阵无论胜败,死伤的都是蛮人,说是自断一臂也不为过。 中军的骚动不过一炷香左右,便有一名健壮的汉子走到了营盘的正前方,他直视着沙摩邪,义正言辞的说到。“吾等与秦人世代血仇,这广都城下,累累尸骨皆为吾等祖辈。” “吾虽为从蛮,却也知十世之仇不敢或忘的道理。” 不等蛮王再次开口,他便指着鼻子骂道。“汝身为蛮王,不思报先祖血仇,反而投靠敌寇,有何面目见汝先人?” 这话不可谓不诛心,但蛮王却晒然一笑,略带嘲讽的开口。“山中凄冷,吾等幼时亦缺衣少食,日日与野兽为伍,每临冬至劫掠秦人以补不足,然所得甚少,以至于大人年迈,不忍就食,死于山中......” “何也?” 随着这话说出,场上的蛮人皆陷入沉默,有一种浓重的悲伤,开始蔓延。 沙摩邪声音变得宏大,说出了自己之所以入秦的主要原因。“大人昔年也曾破军冲阵,老迈却无得安享。” “以己之死,换汝等活下来。”声音低沉,宛如质问。“有愧乎?” 自然有愧。 随着这句话落下,张仲能明显的感觉到蛮人们士气的消沉。 是所有蛮人,包括蛮王沙摩邪本部在内。 “先祖之仇自不敢忘,然昔年吾率军破秦,一番大战之下,仇已然报了。” “今入秦得黔首之籍,春耕秋收,使大人不至于死与冬季,幼小不至于哀哀求食。”他将大钺轻轻抬起,有一种举起整个族群的慷慨和豪迈。“吾沙摩邪,有何不可面对先人。” 张仲深呼吸一口气,眼中有些动容。 凭直觉,他觉得蛮王沙摩邪所言恐怕是真的,他是真的这么想。 也因此,张仲第一次将蛮王从一个政客和一个将领的角色,换成了一个英雄。 随着大钺越抬越高,宏大而磅礴的气势开始蔓延。“今固有战,然降者既往不咎,可得秦籍以养老幼,顽抗者,尽杀之。” 身后的两万牙门蛮人,及两万小部族亦同一时间发出大吼。“顽抗者,尽杀之。” 一时间,前军后军,士气如虹。 李炀沉默了一会儿,也叹了口气,指了指士气被完全消磨的中军。“此攻之灾也。” 张仲因此无言,这确实是原本作为进攻方的山蛮族的灾难。 因为, 这场战斗,已经没有任何悬念了。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