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就是你们找来的魔后候选人?”少年皱着眉一页一页地翻看,越翻到后面眉头皱得越深,终于他翻完了最后一页,抬起头扫视下面的朝臣。 少年的语气似乎很平静,并没有带上什么责备之意,然而大殿上的气氛却为之一变,属于王者的威压如海潮一般席卷而来,瞬间充满了整间大殿。站在最后的一位品级较低的朝臣,竟吓得一下子瘫倒在冰冷的黑色大理石地砖上。 这里不是寻常的地方,而是宫中的正殿,殿堂奇异的华丽感难以用语言描述,然而其中的装饰显得古怪而扭曲,仿佛这里并不是宫殿,而是一座供奉奇异邪神的庙宇。在这里,王者的权力被放大到让人难以想象的地步,失仪者将得到严酷的惩罚。 此刻恰逢朝会之时,朝臣们低着头,战战兢兢地站在殿上,仿佛在等待某种裁决。而那些长相奇形怪状明显不是人类的朝臣无疑印证了大殿本身给人留下的印象:这里确实并非人间。 然而在那高高的王座上坐着的人却实实在在长着一副与人类非常相似的相貌。那是个黑发少年,皮肤特别苍白,嘴唇却丰满红润。少年的身体似乎还没有完全长成,瘦削的身体支撑着属于王者的厚重朝服,让人不禁有些担心那衣服要把他压垮了。 不过少年本人倒并不觉得这朝服是多沉重的负担,此时他正皱着眉,嫌弃地把他刚刚翻阅着的书册丢在地上。那书册是朝臣们为了今日的朝会精心编纂、让工匠们连夜赶制出来的,烫金的封面上印有几个大字:魔后候选人大赏。 这位王者的心情显然很糟,因此没人在这个节骨眼上责备那个冒失的朝臣殿前失仪,事实上,此时大多数朝臣都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站着冒汗。门口走进两个侍卫来,把那瘫倒在地爬不起来的朝臣拖走了。 在所有这些朝臣中,只有首相安杰罗还维持着平常的仪态,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他上前一步,非常平静地回答少年魔王的问话: “陛下,这些确实都是魔后候选人。” 少年魔王了然地点了点头: “也就是说,这些长着胡子的小魔女、满身肌肉的蜥蜴男、脸色苍白得像是没吃早饭的血族……都是魔后候选人?” 面对着魔王显而易见的恼怒,首相安杰罗仍然维持着他潇洒的风姿: “这些都是从各族中精心挑选出的未婚美人,她们都以能够服侍魔王为一生最大的幸福。” 面对着一脸平静的首相安杰罗,魔王觉得自己很难对他发火,他叹了一口气,看着这位忠心耿耿一直侍奉在他左右的老臣,最终还是什么责备的话也没说出口。 方才他翻完了一整本足以媲美畸形秀演员图册的“魔后候选人大赏”,觉得自己的眼睛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与她们比较起来,朝臣们虽然长得也很丑,但至少……丑得很朴实,远没有这些“美人”们丑得这么特别,丑得这么奇异,丑得这么独出心裁。 不过魔族平均颜值和魔族的审美……确实也就是这样,实在不应该因此而苛责这位忠心的老臣。 想到这些,魔王感到难以言喻的沉重。 挑选一位魔后,这是这位新魔王登基之后需要做的第一件事。结婚是成年的标志,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年轻的魔王都需要有一位魔后,以便让臣民们放心地得知,魔王已经成年,有足够的智慧和稳重统领魔界。 然而现在看来,这第一件事并不像魔王最开始的时候想得那么容易。每一位站在这里的朝臣,都代表着一个魔族的种群。他们费尽心思,只希望自己能在他们的种群之中挑选一位魔后,就连他从前的老师、对他最为忠心的首相安杰罗也不例外。 如今关于魔后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将近半个月了,除了这本丑到爆的“魔后候选人大赏”以外,对于魔后的人选,目前还没有任何切实的进展。 即使不从魔王个人的喜好方面考虑,挑选魔后对维持魔族种群之间的平衡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先代的魔王中,一些实力较弱的魔王往往会选择与朝中重臣同种族的魔后,以便获得重臣的支持;而那些具有更强大力量的魔王却倾向于选择一些相对较弱种族的女子。 不过,这一位少年魔王却不愿意让自己的婚姻成为平衡魔界势力的牺牲品。他的王位是他亲手杀死了二十二位兄长才赢来的,并未仰仗过哪一位重臣。他昔日的老师安杰罗虽然给过他很大帮助,但他也以首相之位相报。在登基的过程中,他什么也没有欠下,因此,他也用不着考虑将这件事作为报答。 关于到底要选一位怎样的魔后,他反复考虑了很长时间,早就已经暗自下定了决心,只是还未曾对群臣透露。今日的这本《魔后候选人大赏》或许是个契机,可以让他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 于是年轻的魔王面对群臣,说出了自己作出的决定: “我要娶一位人类做魔后。” 魔王的话在群臣之中掀起了轩然大波,一些老臣已经开始哭天抢地: “陛下!这不合先例啊陛下!” “三思啊陛下!” 大殿中顿时一阵鬼哭狼嚎。 那些少壮派的臣子倒不像这班老家伙那么泥古不化。众人心里清楚,这位新任魔王的生身母亲就是人类。虽然那个女子身份低贱,并且很早就去世了,但不可避免地会给魔王的心中留下温柔的印象,魔王会想要娶一位人类魔后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更何况,魔族的种群数量难以计数,而魔后却只能有一位。与其看他娶了其他族群里的女子做魔后,倒不如他娶一位在这里无根无系的人类女子。若是有朝一日魔王对魔后产生厌倦,他们大可为魔王送去本族的美女,吸引魔王的注意。 想透了这一点,这些少壮派的臣子也纷纷赞同起魔王的想法来。有的说陛下做了决定的事情,岂容他人置喙,有的说虽然没有先例,但娶魔后这样的事情,说到底还是陛下的私事,既然从前雷纳德三世魔王陛下曾经娶过一位史莱姆做魔后,现在的魔王为什么不能娶人类? 比起那些历经三朝的老臣,少壮派的人数显然更多,脑子也更灵活些,很快想出了不少反驳的话来。一时间殿上的舆论竟呈现出一面倒的架势,老臣们瞠目结舌,一不知道该用些什么话辩驳才好。 魔王早料到会是这样的局面,露出淡淡的微笑。 可是那些老臣们却不会这么容易死心,他们很快想到了别的说法: “退一万步说,就算陛下非要娶人类不可,好歹也得娶一位名门淑女吧?可是到哪里去找这样的人呢?总不能让魔王陛下去人间求娶吧?!” 虽然老臣们有故意刁难魔王的嫌疑,但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话确实有一定的道理。魔界里虽然有不少人类女子,却大多都是魔王和权贵们所豢养的女奴。她们大多都是由人口贩子走私到魔界的,虽然很美丽却非常脆弱,在魔族粗暴的对待之下只过几年就会死去。 尽管魔王本人确实是由这样的一个女奴所生出来的,但既然他现在已经是魔王,就绝不可能娶一个这样身份的女人。 魔王沉默不语,低下了头,仿佛在沉思。 老臣们以为自己占了上风,隐隐有些得意:就算你提出想娶人类,可是想不到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还不是要乖乖听从我们的意见? 不过这些老臣们并没得意多久,魔王思忖片刻,便抬起头,对众臣说道: “这个问题我也考虑过很久,不过我确实已经选定了一个人。” 臣子们对魔王的话感到非常惊诧,魔王却并不打算多做解释。他从王座上站起了身子,走到大殿的右侧。那里摆放着一个巨大的水晶球。 臣子们都知道,那个水晶球的作用是向大家展示最近进入魔界的人类勇者的动态。有时候,当魔王觉得最近进入魔界的勇者是个威胁的时候,就会与群臣一起分析水晶球透露出的信息,拟定出合适的作战计划。这个水晶球没有任何其他作用,这让群臣有些疑惑,不知魔王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看水晶球。 只见魔王伸出手,向水晶球里注入了纯净的魔力。水晶球开始显现出一个勇者的形象来。 那个勇者看上去特别年轻,身材高挑,面容秀美。花瓣似的嘴唇总是轻轻抿着,显出坚毅的神情。金灿灿的头发仿佛日光的颜色,湛蓝的眼睛里似乎包含了深邃的海洋。这个少年浑身充满了青春的活力,让任何人看了都不能不感到羡慕。他所穿的的勇者铠甲上雕刻着着金色的玫瑰花图案,那是他的家族纹章。 魔王用满怀柔情的眼神凝视了那个漂亮的勇者一阵,随后面对众臣,说道: “我所说的魔后人选,就是她了。” 下面的群臣,无论是年轻的还是年老的,都感到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大殿中一时间鸦雀无声,安静得可怕。 还是那些老臣最先反应过来,纷纷张口向魔王直谏: “陛下不要冲动!人类中也有许多长得漂亮的女孩子!” “选一位男性做魔后会给臣民们带来非常不良的影响!如果臣民也纷纷效仿,魔界的生育率会大大下降!” “三思啊陛下!” 殿中的喧闹让魔王皱起了眉头。敏锐的群臣很快察觉到魔王的不悦,渐渐止了声息。只听那目光锐利的魔王以一种难以言喻的语气对群臣说道: “你们真的没看出来,她是个女孩?” 第2章 以赛亚·格雷斯是个人类勇者。 虽然按照规定,所有的勇者都应该是男性,虽然她有着一张能迷倒千万少女的帅脸,但她确实是个女孩。 这会儿,她正坐在魔界王都的小酒馆里,食不知味地吃着放在面前的晚餐,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真实性别早已暴露,并且已经成了魔族大臣们关注的焦点。 她的晚餐是一种以史莱姆为原料的果冻,里面添加了甜甜的乌霍果汁,在魔族常吃的食物里,这是最普通的一种。不过这东西虽然算不上难吃,但人类绝对不可能吃得惯。自从来到魔界,凯特几乎每天都在吃各种以史莱姆为主料的食物,毕竟她手里的盘缠不多,而这种史莱姆果冻套餐无论在魔界的什么地方都是最便宜的菜肴。 在来魔界之前,以赛亚从来不知道魔界居然有这么多史莱姆,它们几乎遍布了魔界中的每个角落,如果不稍微小心一点,就很有可能踩上,弄得脚上黏糊糊的,一点也不好清理——勇者教程上可从来没提过这一条。 只要是有机物,它们几乎什么都吃,城市垃圾是它们最欢迎的食料。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所以王都才有这么多史莱姆的。在咽下黏滑食物的同时,以赛亚只能尽量避免去想那只史莱姆在成为她的晚饭之前都曾经吃下去过什么。 以赛亚觉得自己大概永远也无法适应这种食物,但此时她只能用幻想来弥补眼前的现实。如果她能杀死魔王并顺利回到人间,她就可以吃到任何她想吃的东西。她至今仍然很想念幼年时与母亲一起在领地居住时,农民给他们做的乡村风味牛排和烤土豆,以及她父亲曾经带她去旅行,在海边吃过的新鲜龙虾。 想象着未来可以吃到的那些美味佳肴,眼前的食物似乎也变得好吃了一点。况且平心而论,虽然食材并不讨人喜欢,但魔界王都里的厨师手艺确实不错,以赛亚拼命劝说自己要对现状表示满意。 然而史莱姆做成的早中晚饭所提供的营养根本无法满足发育期少女的需求,少女的胃袋不断向着它们的主人咆哮: 要吃肉!肉!肉! 以赛亚的胃其实已经像这样咆哮了好几天,而她为了让她的那一小笔旅费能够多支撑一段时间,因此一直都在努力忽视它的正当要求。但是今天晚上,她即将去讨伐魔王的前夜,以赛亚觉得,或许她今晚有非常正当理由可以小小的满足一下她胃袋的需求。 她的眼睛紧紧盯着菜单,在菜单上三种最便宜的肉菜之间犹豫了许久。在心中暗暗计算着她带来的盘缠。当初在来魔界之前,她按照勇者教程上的说法,在黑市上兑换了魔界货币。等她到了魔界才发觉自己吃了亏——人界之门附近就有专门兑换人界货币的交易场,比人类黑市上便宜了将近一半!如果在换钱的时候没受骗,她现在也不必这么纠结……那些该死的奸商! 以赛亚摆弄着手里仅有的几个金币和铜板,盘算着如果她明天回不来,这些钱好像也没有什么用了。况且,如果她吃不饱,又怎么能打赢魔王呢? 这样一想,她变得洒脱起来,大声招呼酒保: “请给我来一份炙烤哥布林腿肉!再加上啤酒!” 酒馆主人本来还在以一种难以描述的愤恨神情盯着这个占了他店里最舒服的座位却只点了菜单上最便宜菜的勇者,希望他能感受到他的眼神吃完了赶紧滚蛋,听到勇者的点单,他的表情变得稍微温和了一点。 几乎每年都会有人类的勇者来到王都,想要打败魔王。但是真正能够达成自己的目的回去的,几百年里也不会有一个。酒馆主人意识到,或许这位勇者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命运,终于想开了准备要花点钱了。于是他开始奋力向勇者推荐菜单上最贵的菜: “阁下是第一次到王都来吧?哥布林腿肉这种粗人吃的东西实在不适合阁下高贵的身份,或许您想尝尝王都的特色菜,比如说……龙肉馅饼?” 只读过《勇者教程·魔王卷》的以赛亚对龙族的高贵血脉并没有什么概念,不知道真正的龙绝不可能被端上酒馆老板的餐桌,酒馆老板所谓的“龙肉”只是魔界的一种被称为亚龙的大蜥蜴肉,只能骗骗从来没来过王都的乡巴佬。因此她非常用力地咽了一口口水,数了数口袋里的金币,非常遗憾地对老板说或许下次吧。 就算她很清楚自己能回去的几率很低,但她还是要留够回家的路费。 王都的酒馆服务质量很高,勇者所点的炙烤哥布林腿肉和啤酒很快就被端了上来。和勇者所想象的粗豪料理不同,在王都的酒馆里,哥布林难看的绿皮已经被剥掉了,只留下连着骨头的红色腿肉被炭火烤得恰到好处,外表被烤得稍稍有些焦,看上去让人很有食欲。 少女非常讨厌哥布林,从前在她家的领地上,总有哥布林前来骚扰。它们像害虫一样,偷走农民家里养的猪,这些小家伙跑得特别快,所以很少被抓住,但是在这里,这玩意居然只是一种食材。 这还是少女第一次吃哥布林肉,她小心翼翼地抓住哥布林腿肉一端的骨头,把肉送进口中。 哥布林腿肉的味道比想象中要好很多。经常跑动的大腿肌肉结实有弹性,经过厨师的精心炙烤,内部充满了香浓的肉汁,口感绝佳。少女甚至考虑,等到她回到人界,是否可以大力推广一下哥布林肉的烹调方式。那些耗费了毕生精力和哥布林作斗争的农民们说不定会很高兴。 啊啊……还是不要想那么远的事情了,毕竟她的人生可能明早就要宣告结束了。 偶然想到这样的事情,让少女突然感到心中一震。尽管她明确地知道勇者的存活率几乎是万分之一,但在今日之前,她还从来没有仔细考虑过——或许是她自己每一次都尽量避免想到这件事。此时她才意识到她的生命或许即将就此断送。 如果她死在这里,格雷斯家族也就绝嗣了。父亲如果得知这样的消息,一定会难过得哭出来吧! 幸好她的父亲已经去世了。 这样想着,少女的心中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壮情绪。她举起杯子,灌下了一大口啤酒。 魔界的啤酒泡沫特别丰富,具有浓郁的麦芽甜味,口味非常不错。比人界啤酒更浓的酒精度让喝下啤酒的少女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 死有何惧?死在魔王手上,总好过被无名小卒干掉。就算她死了,人们也都会记住,勇者以赛亚·格雷斯伯爵,是在和魔王的决斗中牺牲的! 当初与同伴们一起受训成为勇者的时候,她与同伴们经常聚在一起讲此类的话。每次提到,大家的兴致都会变得很高,拿起酒瓶一起开怀痛饮,向往着为国捐躯的光荣。 虽然距离那时只经历了一两年的时光,可是在如今的以赛亚看来,那却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昔日的伙伴早已经各奔东西,而她——所有勇者之中最出色的,踏上了讨伐魔王的征程。 是啊,或许她会死。但是万一她赢了呢?她知道这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为了这一天,她十年如一日地刻苦训练,她是人类这一代之中最出色的勇者,如果有人能杀死魔王,那一定是她。她必须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活着回去,为她的姓氏增添荣耀! 以赛亚胸中热血沸腾,她抛下吃剩的哥布林骨头,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啤酒,随后跟酒馆主人结过账,重新来到了大街上,借着酒兴任意游逛。 今夜是难得的美妙夜晚,月光淡淡地笼罩着街道。魔界王都的居民们吃过了晚饭,也都纷纷出来散步,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但街上的魔族却并不显得少。 说起来,从人类的角度来看,魔族是生活在地底下的,可是这里居然也会有月光。 虽然,看上去和地面上的月亮不太一样就是了。 地面上的月光更温柔,仿佛母亲的爱抚。然而魔界的月光却那么冷……但以赛亚胸中的火焰不会轻易熄灭。 她抬起头看着天空,占星学的知识以赛亚懂得不多,但在她小的时候,她的母亲教她认识过几颗特别耀眼的星星。 “路西菲尔……”她低声念了一句。这是那颗明亮行星的名字,恰与这座王都的名字一样。 正如人类的王都是以火星玛尔斯命名一般,魔界王都的名称也来自一颗行星。这颗行星在人界被称为维纳斯,魔族却称它为路西菲尔,并把它作为他们王都的名称。 路西菲尔是非常明亮的行星,魔族大概对他们的王都感到很骄傲吧。 以赛亚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着各种各样的事情。不知不觉间,以赛亚意识到,她已经来到了魔王宫的正门前。 寻常的魔族是不会到这里来的,魔王宫前面的广场一片寂静,以赛亚突然心中一动。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为什么非要等到明天才来挑战? 以赛亚耸了耸肩,信步向魔王宫中走去。 令人吃惊的是,她在偌大的魔王宫中,竟然连一个魔族也没有碰到。 只除了……史莱姆。 如果史莱姆也能算作魔族的话。 魔王宫中史莱姆的数量简直多到令人吃惊,以赛亚几乎每走两步就会踩中一只。开始的时候,她还会停下脚步用身上携带的手帕擦拭皮靴,到后来她干脆放弃了这个没有意义的举动,只是用力用沉重的靴子将地上的史莱姆踏得稀烂。 这情形实在太过诡异,但勇者从来不会感到畏惧。以赛亚踏着泥浆般的史莱姆不断前进,脑海中突然响起了她的老师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不要瞧不起史莱姆,”她的老师总是这样对她说,“史莱姆是魔界的基础。” 虽然她从来也没弄明白过老师教导她的这句话到底有什么意义,但以赛亚下定了决心要更加小心谨慎。她攥紧了腰间的剑柄,小心翼翼地一步步向前。 魔王宫是一座极大的建筑群,而这里显然并不会有导游图之类的东西。凯尔特只能一间宫殿一间宫殿地找过去。无论到哪里都只有一片寂静,只有地上的史莱姆发出“咕啾咕啾”的声音。 正当以赛亚对于在泥浆般的史莱姆之中跋涉感到疲惫,开始后悔夜探魔王宫这一轻率举动的时候,她突然发现远处的一座宫殿似乎亮着灯。 那里一定有魔族! 她大喜过望,忘记了疲倦,以最快的速度向着那间唯一有灯光的宫殿走去。随着她离那间宫殿越来越近,地上的史莱姆也越来越少,她的脚步变得越来越轻快,她觉得自己简直要飞起来了。 以赛亚用力握了握剑柄,心脏紧张得怦怦直跳。 那间宫殿里的魔族会是谁呢?魔王吗?还是一个普通的魔族呢? 她压抑下紧张的心情,推开了宫殿的大门。 第3章 那是一间图书室。 数米高的书架上摆放着数千本书,一个酷似人类的少年正坐在桌旁,随意翻动着一本封面上镶嵌了红宝石的精装书。听见有人推门,他有些吃惊地抬起头来,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以赛亚。 以赛亚已经在魔界见识过了长相各种辣眼睛的魔族,如今无论看到多丑陋的魔族都决不会吃惊,可是看到这样的俊美少年,反而有些不太习惯了。她第一反应是认为这是个人类,然而对方那引人注目的尖耳朵和看起来非常特别的瞳仁否决了她的想法。她打量着他身上穿的衣服,试图根据这一点判断出他的身份。 他穿着黑色的套装,衣服上用银丝绣着魔族风格的图案,但并没有镶嵌宝石。这件衣服很衬他的发色,看上去很好看。凯尔特迅速在心里估算了一下这套衣服的价值,想起自己的父亲似乎也有一件差不多的制服,随即失望地意识到,这个少年大概并不是什么特别了不起的角色。 不过以赛亚是个尽职尽责的勇者,尽管对方看上去很弱,她还是非常警惕地抽出宝剑指着他: “你是什么人?魔王的侍从官?魔王呢?” 少年睁着漂亮的眼睛,对她耸了耸肩: “陛下去巡游了,此时并不在宫中。” 尽管已经走遍了大半个魔王宫的以赛亚有些相信他说的是真话,但她还是用怀疑的眼神盯着他看,企图从这个年轻魔族的口中再多挖出一点信息。而这个年轻的魔族一点都没有辜负她的期待,还没等她出口再问,就回答说: “陛下大约要一年以后才能回来,勇者大人要在这里陪我一起等吗?” 少年直接道出了她的身份,这让她稍微有些不安,不过这种不安也只是一瞬间就消失掉,毕竟,打扮成这样出现在魔王宫里的人类,除了勇者以外大概也不会有别的什么人了,少年猜出她的身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为什么她从来没听说过魔王要出巡一年啊!那她跑到这里来还有什么意义啊摔! 以赛亚深吸一口气,努力压抑下心情,问眼前的少年: “既然你是魔王的侍从官,为什么你没有跟着魔王出巡?” 少年挥动了一下左手作为回答。以赛亚这才发现,少年的左手上缠着纱布。 “出发的前夜我不小心把手弄伤了,陛下身边还带着不少侍从官,少我一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况且陛下为了安慰我,还借给我图书室的钥匙。”他特意用轻快的语气说着,可是以赛亚却看见他的眼神里带着浓浓的委屈。 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魔族少年充满了委屈简直快要哭出来的样子,以赛亚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融化了。但她所能做出的行动仅仅是向前走了一步,然后用剑尖指着他的咽喉: “别想耍花样!” 她这个突然的行动似乎有点把少年吓坏了,他丢下手里的书,面对她举起了双手: “别冲动!如果你不愿意在这里干等,我带你去找陛下怎么样?我研究过陛下巡游的线路图,咱们肯定能追上他。” 以赛亚思忖片刻,认为这是个可行的方案。虽然她对这次的魔界之行已经烦透了,但是如果没和魔王正面交锋就离开魔界,她就会永远成为人们的笑柄,格雷斯家族的荣光也将不复存在。 尽管如此,以赛亚不想显得太没有主见,她把剑尖又往前送了送,满意地看着眼前的少年畏惧地往后缩了缩身子。 “少啰嗦!你现在已经是我的俘虏了!到底要怎么样得由我说了算!” 少年看着勇者涨得红红的面颊,比水晶球里显露出的模样更加可爱。他忙不迭地点头: “那是自然,那么勇者大人现在准备怎么办?” “给我准备一个房间,我很累了需要休息。明天我们一起出发去找魔王——我警告你,可别想耍什么花招!如果你打算逃跑,或者想去搬救兵的话,我肯定要一剑劈碎你的脑袋!”勇者语气生硬地威胁着。 “不会的,”年轻的侍从官笑容可掬,“能侍奉勇者大人是我的荣幸。” 侍从官的笑容有些过分灿烂,这让以赛亚觉得有点诡异,但她并没有想太多,她对自己的实力有着绝对的自信,相信要控制一个魔王的侍从官对她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更重要的是,她今天确实已经太累了。 “如果勇者大人允许的话,我这就去为大人准备房间。” 以赛亚点了点头,看着年轻的侍从官小心翼翼地从她的剑尖下面挪出来,往门口走去。 他刚走出去几步,就又被以赛亚叫住: “等等,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侍从官楞了一下,随后露出微笑: “艾略特。”他说,“我叫艾略特。” 虽然是魔族,倒有个不错的名字,以赛亚暗忖,摆摆手让他走了。 艾略特不愧是个出色的侍从官,不过一会儿工夫,他就回到了图书室,告诉以赛亚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艾略特所准备的卧室就在图书室的附近,这一点让早已疲惫不堪了的以赛亚非常满意。船型的大床上铺着比云彩还要柔软的羽绒床垫,这让经常风餐露宿的勇者眼睛都亮了。 但她并没有马上跳到床上享受这难得的舒适床铺,她还有一个俘虏需要考虑。 以赛亚在房间里四处打量了一圈,然后将目光停留在床幔上。 她粗暴地将带有华丽蕾丝花边的床幔撕碎,然后从中选了一根看上去最长最结实的布条。 “过来。”她向艾略特命令。 艾略特顺从地走过去,以赛亚用她灵巧的双手将布条绑在艾略特没有受伤的右手上,并且打了许多复杂的结。 “今天你就在这里休息,不许离开我身边。”以赛亚指了指床脚,这样命令着——那里铺着一块厚厚的地毯,“如果被我发现你想逃跑,我一定杀了你。” 艾略特用一种难以捉摸的神情看了看他手上系着的布带,向着高傲的勇者点了点头,顺从地答应了她的要求。以赛亚这才放心地脱下了外面的厚重铠甲,只穿着柔软的锁子甲爬到床上,然后细心地把连着艾略特的布带另一头系在了自己的手腕上。做完了这些工作,她几乎一秒钟之后就进入了梦乡。 年轻的侍从官并没有像以赛亚所希望的那样躺在地毯上入睡,或者说,在她的身边,他根本就不想睡。 魔族的眼睛即使是在夜里也能看清东西,他看见以赛亚平时所表现出的坚毅外表在熟睡时消失不见,美丽的面庞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沉静,恢复了少女的温柔神情。 她原本被剪得短短的金发在魔界稍微长长了一点,披在后颈上显得非常好看。他尽情地欣赏着少女那少有的美貌,同时感到疑惑:她分明是一个长得这么漂亮的女孩,为什么那些人居然会看不出来? 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抚摩少女的双手,这是一双战士的手,上面布满伤痕,虎口和掌心满是又厚又硬的老茧,因为长久持剑而有些变形。尽管如此,拥有锐利目光的侍从官还是能看出,这曾经是一双非常娇小而柔软的手。 这样的一双手,当初是怎么举起沉重的宝剑的呢? 她一定吃过很多苦。是什么原因让这样一个姑娘非得冒充男人,到这里挑战魔王不可?艾略特很想知道。 他开始期待即将来临的旅行,他想了解她更多。这个……奇妙的女孩。 艾略特觉得,比起她睡着的样子,他更喜欢她醒来的时候。她那装出来的凶恶只让人觉得可爱,就像是一只挥着爪子的的小奶猫。 不过……那样的话,他就没法像现在这样仔细地看她了。 真是……令人遗憾啊。 第4章 以赛亚已经很久没有睡过这样的好觉了。 这么柔软的羽绒床垫,这么舒服的枕头,只在她童年的时候享用过,那记忆早已经变得非常模糊。后来她开始接受勇者的训练,就一直睡在只铺了一条薄褥子的木板床上。 以赛亚满足地伸了个懒腰。 等等……好像有什么……不太对? 她看了看手腕上断掉的布条。 该死的!那小子居然就这么跑了吗! 以赛亚开始懊恼起来。她的睡眠一向很轻,只要稍微有一点点响动就会惊醒。如果是平常的她,绝对不会被对方割断了布条还呼呼大睡,这也是她只用一根布条束缚对方的原因。 肯定是那个卑劣的魔族对她使用了邪恶的法术! 以赛亚愤恨地攥紧了拳头。 正当她开始思考等她再抓住艾略特之后要怎么让他尝尝她的厉害的时候,卧室的门被打开了。 被认为是逃跑了的侍从官此时正站在门口,仅用一只右手端着盛满早餐的大银托盘,用无辜的眼神看着貌似很生气的勇者。 “因为我看早晨已经到了,所以就出去为勇者大人弄了点早饭。”艾略特这样说,“我本来打算在大人醒来之前回来的……让大人生气了真是对不起。” 听了少年的解释,以赛亚原本恼怒的神情逐渐转为微妙: “侍从官……平时就做这样的工作?打扫房间,准备早餐?” 艾略特完全不明白勇者问他这件事的意图,他挠了挠头,回答说: “啊……说起来如果是平时的话,这类的工作都是侍女在做的。不过身为陛下的侍从官,本来就会需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所以作为侍从官,无论是早餐还是家务,都必须做得和侍女一样好才行……勇者大人饿了吧?不如还是先吃早餐?” 他一边这样说着,一边端着托盘走到床前来。 “陛下很喜欢在床上吃早餐。”艾略特念叨着,“虽然不怎么合规矩,我还是建议勇者大人也采用陛下的这种方式——毕竟要准备餐厅也是件麻烦事,而这里只有我一个人。” 以赛亚接受了艾略特的建议,说起来,她只在幼年生病的时候跟母亲撒娇,才能获得这种在床上吃早餐的特殊待遇。想不到过了这么久,她居然又享受了一回。 幼年时身为大小姐的幸福生活,本来就只留下模糊的记忆,早已经像是幻影一般,被以赛亚抛到脑后了。不知为何,这几日里,她却频频回想起那从前的岁月。 艾略特将托盘放在以赛亚的被子上。她低头一看,盘子里放着的是鸡蛋火腿三明治和新鲜的桃子。 好久没有吃过正常人类早餐的以赛亚看见这些食物,几乎要落下泪来。 “勇者大人为什么不吃?”只听侍从官这样询问,“是否这些食物不合胃口?我想勇者大人大概会想要吃一些人类的食物。不过厨房里的食材如今也不太充足,所以只能做出这种粗糙的食品。勇者大人如果不喜欢,我可以拿去倒掉重做。” 艾略特说着,就想要伸手把托盘拿走,没想到以赛亚紧紧抱住托盘,好像生怕他抢去一样: “不、不、不用了!我们还要赶时间,只吃这些就可以了!” “既然这样,那么我去给勇者大人泡茶。” 简单的鸡蛋火腿三明治被细心切成易于入口的小块,以赛亚拿起一块放进嘴里,顿时尝到了鸡蛋火腿和面包朴实的香味。在吃了三个月史莱姆果冻之后,以赛亚完全想不到会在这里吃到熟悉的人类美食。 真幸福啊……她陶醉地闭上了眼睛。 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看到侍从官正姿态娴熟地用不知道从哪弄出来的茶壶倒茶。 “勇者大人,请用茶。” 以赛亚怔怔地看着恭敬端着茶杯的侍从官,这个少年的模样竟莫名其妙地与她记忆中父亲的形象重叠了起来。 以赛亚突然觉得嘴里的食物咽不下去了。 侍从官所从事的……其实是这样的工作吗?她的父亲……曾经那么讲究派头的父亲……也曾经和那些年轻侍从一样,这样服侍过国王陛下,做着这样低贱的下人的工作? 以赛亚咬紧了嘴唇,努力不让自己流下泪来。 “勇者大人?您怎么啦?”年轻侍从官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没事!什么也没有!”她飞快地回答。 为了证明自己没事,她端起侍从官递过来的茶,喝了一大口。 “勇者大人——!”耳边传来侍从官焦急的声音。 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不过在他说出口之前,以赛亚就已经知道了—— “啊啊啊啊啊烫烫烫烫烫!” 勇者丝毫不顾及形象地大叫起来,接过侍从官递过来的冷水一饮而尽。 啊……得救了! 她长长出了一口气。 为了不再节外生枝,以赛亚以最快的速度食不知味地吃掉了盘子里剩下的早餐。 “好了,我们走吧。”她恢复了平时冷静傲慢的模样,这样吩咐侍从。侍从欣然从命,替她拉开了房间的门。 不管怎么说,这虽然是魔王的侍从官,她用起来好像感觉还挺顺手的。 如果将来能安然回到人界,回到玛尔斯王城,或许她也可以想办法找一个好用的侍从,不过这么好的侍从大概不好找呢……以赛亚这样盘算着,有点遗憾地看了一眼艾略特。 或许等她杀掉魔王之后,可以说服他离开魔界,到人界去替她服务。总的来说,他还挺像人类的,只要用帽子挡一挡他的耳朵,就不会有人起疑心…… 哎呀她到底都在想些什么!这个小子是俘虏!是敌人!绝对不能放松警惕! 似乎自从见到了艾略特,她就一直处在一种过于放松的状态之中,对于一个身在险地的战士、勇者来说,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以赛亚有点生自己的气。 而她发泄怒气的方式,就是不断地折磨可怜的艾略特。一会儿说他走在她前面挡路,一会儿又斥责他走在后面显然是想要逃跑。 可是艾略特却一直带着灿烂的笑容,好像一点也不在意。 这让以赛亚的心情变得更糟糕了。 在离开魔王宫之前,艾略特把她带回了昨天曾经去过的那间图书室,取出了一张魔界地图给她看: “陛下巡游的路线我很清楚,”艾略特指着地图这样对她说道,“从路西菲尔出发,一路东行,到达极东镇之后向南行,依次巡游南方的十七个省之后向西,再从这里往北,最后回到路西菲尔王城。陛下这次巡游,计划最少花费一年时间。” “那我们的路线呢?”以赛亚问。 “有两种方案。”艾略特说,“一种是我们直接往东南走,在霍布斯城等着他们。霍布斯城是利维坦省的省会,陛下一定会经过那里。” “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以赛亚问他。 “大概五个月。”艾略特说,“陛下走到利维坦省至少需要五个月。” “不行,太久了。”以赛亚否决了这个计划。 “那就只有第二个办法了。”艾略特说,“他们才刚刚出发两天,如果我们尽快赶路,或许还能追得上。” 这个计划符合以赛亚的胃口,她宁可跑断了腿追人,痛痛快快跟魔王面对面决出谁生谁死,也不愿意耗费五个月时光慢悠悠地等。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 第5章 虽然以赛亚已经决定好了路线,但他们还不能马上出发。 魔王仪仗行进的速度并不慢,尽管他们会经常在路上停留,但步行是没法追上他们的。勇者虽然很年轻,却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她开始强迫她的俘虏替她寻找坐骑。 “对于勇者大人您这样不懂魔法的人来说,很难找到合适的坐骑呢。”艾略特非常平静地阐述着事实,“如果大人不介意的话,我想厩房里大概还有两头狮鹫。” 狮鹫这种魔物的名气太大,即使是以赛亚这样对魔界了解不多的勇者也曾经听说过。那是一种狮身鹰头的巨大魔兽,身上长着极为有力的羽翼,可以在天空中飞翔。 根据艾略特的说法,狮鹫很难驯服,魔族所驯养的成年狮鹫都是由魔族从狮鹫卵中孵化养成的,因此性情较为温顺。但就算如此,狮鹫仍然是极为高傲的魔物,绝不容许不够资格的魔族骑上它的背。因此极少有魔族能够驯服狮鹫成为坐骑,大部分狮鹫都会被用来驾车。 艾略特的话让以赛亚非常感兴趣,她要求他带她到厩房去看一看那两头狮鹫。艾略特欣然从命,引着她离开宫殿,往关着狮鹫的厩房走去。 他们一起走出所住的寝殿,往厩房走去。以赛亚吃惊地看见,昨天晚上阻碍她脚步的那些史莱姆在艾略特的面前自动分开,如海潮一样退去,为他们让出一条非常宽阔的大道来。 所以说……昨天晚上那座宫殿附近没有史莱姆,并不是因为那座宫殿有什么特殊,而是因为艾略特在那里吗?以赛亚吃惊地看着那奇异的景象,一时间竟忘了往前走。 艾略特就像分开了红海的摩西那样不动声色,当他察觉到勇者在他身后停下了脚步的时候,他转过身向她看过去: “勇者大人,怎么了?” 以赛亚指了指面前的那些史莱姆: “它们在躲避你吗?” 艾略特以一种厌恶的表情瞥了一眼那些黏糊糊的史莱姆,它们是那么多,挤在一起仿佛构成了一片海洋。 “我不喜欢史莱姆,”他说,“所以用了一点小法术让它们离我远一点。” 以赛亚并不知道像这样长期驱散史莱姆需要多少魔力,她只是觉得这样确实非常方便,于是由衷地赞叹起来: “如果我也会法术就好了,我最讨厌史莱姆啦!” 艾略特没搭腔,只是沉默地继续往前走。以赛亚觉得他好像变得不太高兴。 不过以赛亚倒是不怎么在乎这点,当他把她带到魔王宫中的厩房,让她看见那两头正撕咬着盆中鲜肉的巨大狮鹫时,她惊讶得欢呼起来。 那是极为少见的美丽魔物,结合了狮子和鹰鹫的勇猛,无论是在空中还是陆地上都是王者,即使此时住在魔王宫中,仍然不改它们高傲勇猛的本性。王宫中的狮鹫得到了最好的照顾,它们的眼睛如同燃烧着的火焰,羽毛闪闪发亮。 当它们看到访客,就都停了下来,用好奇地眼神看着那从来没见过的人,试图判断出那是一个朋友还是一顿可供品尝的美餐。 艾略特显然经常到这里来,已经与它们非常熟悉了。他径直走到那只体型略小一点的狮鹫旁边。 “这一头雌兽叫瑟琳娜,”艾略特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瑟琳娜的鸟喙,“瑟琳娜是我的好朋友,如果好好和她说,或许瑟琳娜能够同意让我们两个一起骑她。是不是,瑟琳娜?” 那头名叫瑟琳娜的雌性狮鹫似乎很享受他的爱抚,用头蹭了蹭他的手,发出一声低低的鸣叫。 瑟琳娜是一头相当漂亮的狮鹫,但以赛亚的眼神却没法从她旁边站着的那头雄兽身上挪开。那头雄兽的身体比瑟琳娜更大,显得更强健,也更威武漂亮。就算以赛亚在此之前从来没见过狮鹫,她也能肯定,他绝对是雄性狮鹫里最漂亮的。 “那是卡洛斯。”他说,“卡洛斯是个斗士,它从来不肯让人骑它,连驾车的差使都不肯做,它好几次差点把车夫弄死,所以最好还是离它远点。” 但艾略特的警告并没起什么作用,以赛亚的眼睛始终盯着卡洛斯不放。她想要它,从小到大,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想要什么东西。她想成为它的主人,这个愿望比什么都迫切。这让她向前走了一步,深深望着卡洛斯的眼睛。 艾略特看出了她的想法,但他什么也没有做,只是谨慎地做着攻击的准备,一旦卡洛斯对她发动攻击,他就会把力量强劲的魔法球打在它脑袋上。 卡洛斯认真地看着他眼前的这个年轻的勇者,勇者的眼神让他明白了对方的意图。但它是一只高傲的狮鹫,绝对不会轻易向人低头,他要考察她。 于是它向前迈了一步,对着她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 如果是哪怕稍微有一点胆小的人,听到这可怕巨兽的吼声,也会吓得瘫倒在地。但以赛亚却完全不为所动,甚至没有后退一步,只是在它面前挺直了胸膛。 卡洛斯狠狠地盯着她看,把头往前伸,尖利的喙几乎要顶住她的鼻尖。它想要把她吓退,然而她的脸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 她伸出手,拍了拍它的鸟喙,就像此前艾略特对瑟琳娜做的那样。 艾略特被以赛亚鲁莽的举动吓坏了,他了解狮鹫的习性,知道卡洛斯此时一定会暴怒,撕裂她的身体,用尖利的喙啄出她的心脏。对于狮鹫来说,她那柔软的人类*脆弱不堪,只要一爪子就能拍碎。 卡洛斯对眼前勇者的冒犯感到愤怒不已,它狂躁地扇动翅膀,掀起狂风,向她挥舞着前爪。以赛亚躲闪不及,被他击中了左臂。 狮鹫的巨大力量几乎要弄碎以赛亚的铠甲,以赛亚在狮鹫面前发出痛苦的低吼。艾略特听到以赛亚的痛呼,只觉得胸中气血翻涌,将手中的魔法球冲着卡洛斯狠狠砸了下去。 他本来是个极为出色的战士,最懂得应该何时出手,可是以赛亚的声音扰乱了他的神思,他的打击有些过于匆忙,原本应该打在卡洛斯面颊上的法术却撞到了它坚硬的喙,反弹了回来。艾略特躲过反弹的法术,正准备再打一次的时候,卡洛斯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吼叫着用有力的前爪向他发起了攻击。 艾略特动作非常灵活,他向后跳跃躲过了攻击,蹲伏在地上,手中用法术凝成光剑,准备要一剑结果了卡洛斯的性命。 然而还没等他出剑,一个身影突然闪到了他前面,挡住了卡洛斯的攻击。 狮鹫的力量极强,就算是魔王也不敢和它硬碰。艾略特看见这年轻的勇者想要以力量与狮鹫抗衡,惊得叫出声来。 然而那勇者却像块山石一样岿然不动,她手中的宝剑撞击着卡洛斯坚硬的喙,迸发出红色的火星。狮鹫的身体极为坚硬,勇者意识到宝剑无法对它造成伤害,干脆丢掉了剑,仅用拳头来与它对抗。 狮鹫咆哮着向前,想要将眼前的阻碍撕碎,以赛亚找准了时机,一拳砸在它眼睛上。 眼睛毕竟是狮鹫相对脆弱的地方,卡洛斯被以赛亚的铁拳一砸,顿时流起了眼泪,发出一声哀鸣。 它开始后退,似乎想要获得一丝喘息的机会。 以赛亚警惕地看着它后退,它每退一步,她也就进一步。她的眼睛里带着令人慑服的力量。 卡洛斯一直退到墙脚,再没有地方可往后退了。 一人一兽就这样对峙着,仿佛要等到其中的一个屈服为止。 艾略特吃惊地看着眼前的情景。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她与猛兽搏斗,他未曾料想到她居然有着这样的力量,可以将一头强大的狮鹫逼到如此境地。他看见她的左臂受伤,眼中却闪耀着光彩,仿佛战场上的女武神。 随后他看见卡洛斯跪了下来。 这巨大的猛兽终于屈服于眼前这个女子的意志,做出臣服的姿态,表示它接受对方成为他的主人。 她伸出手,轻轻抚摩了一下卡洛斯被她打伤了的眼眶。 “对不起,”她说,“我可能用劲儿大了一点。” 卡洛斯撒娇似的发出一阵呜呜声。 她又摸了它两下,随后转身伸手拉起蹲伏在地上的艾略特: “你没事吧?没受伤吗?” 漂亮的侍从官拍了拍身上沾的尘土,向她露出一个充满感激的微笑: “我没事,多亏勇者大人救了我。” 艾略特的容貌非常像人类,他笑起来的样子仿佛温柔的月光。 这美丽的笑颜让勇者的心跳乱了一下,但她是个勇者,不会轻易地把自己的心情表现在脸上,因此她只是高傲地点了点头: “没事就好,你是我的俘虏,我不允许你被其他什么东西弄伤。” 艾略特的眼睛可以洞察人的心灵,这让他不去在意勇者的冷淡,只是微笑着对她说道: “说起来,勇者大人救了我,我却还不知道大人的姓名。大人可否将姓名告知?以便我记在心里,时时感念。” 这侍从官的话让勇者皱起了眉,她沉思片刻,才开口说道: “我的名字是以赛亚。以赛亚·格雷斯。我告诉你我的姓名不是为了要让你记住,只是为了路上方便,你听懂了吗?” 年轻的侍从官始终保持着微笑,仿佛一切事情都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拉起以赛亚受了伤的左手,在她的手指上印下一吻: “听懂了,我会永远记住你的名字的……格雷斯大人。” 第6章 侍从官的嘴唇有着非常柔软的触感。 触电似的感觉瞬间从指间蔓延至全身,让她的身体颤抖了一下。 她下意识地想要从他手中抽出手来,可是那受了伤的左手却软弱无力,根本没法轻易逃脱,它被年轻的侍从官紧紧攥在手里。 她冷着脸,皱起眉: “放开我。” 艾略特却没有听从她的命令,他用手指划过她受了伤的手臂,以赛亚感觉到手臂上传来一阵温热。 她低下头去看她的左臂,那被卡洛斯撞击得稍有些变形的铠甲在艾略特的手指下面变回了原状,手臂原本的痛感也消失了。 艾略特松开了她的手: “这是感谢格雷斯大人救我的谢礼。” 以赛亚惊奇地活动着她的左手,此时一丝疑虑涌上心头,她的目光落在艾略特受了伤的左手上: “既然你能用魔法治好伤势,为什么不医治一下你自己?” “你说这个?”艾略特向她晃晃左手,“这是魔法导致的伤,要再过几天才能好。” 艾略特自然的态度很容易让人对他产生信赖,以赛亚点了点头: “既然现在问题都解决了,我想现在我们可以走了。” 艾略特向她深深鞠下躬去: “谨遵吩咐。” 他们骑上了瑟琳娜和卡洛斯,按照早已经规划好了的路线前行。狮鹫虽然难以驯服,但一旦认定主人就会表现得非常忠诚,卡洛斯的体积很大,飞得特别稳,因此以赛亚虽然是第一次骑狮鹫旅行,路上倒是没有遇到什么意外。 他们飞行的速度很快,在夜晚来临之前,他们已经到达了地图上所标示的第一家客栈。 这家客栈离王都路西菲尔还不算太远,因此菜单和装潢都符合王都的流行,在王都之外的客栈中也算是中上水平。对于旅行者们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舒服的地方。 艾略特和以赛亚指挥着狮鹫降落在客栈前面,客栈里的伙计们看见有旅客骑着狮鹫前来,连忙跑去厨房里准备喂狮鹫的新鲜肉食。 能骑着狮鹫旅行的绝非寻常魔族,且不说狮鹫本身的价值,单单是狮鹫每日必须食用的大量鲜肉,就不是一般的魔族能够负担得起的。因此客栈老板听了伙计们的汇报,不敢怠慢,赶紧出来笑容可掬地迎接这两位贵客。 艾略特似乎曾经来过这家客栈,非常熟稔地同客栈老板打着招呼: “给我们准备晚饭!还有你们最好的房间。” 以赛亚没太注意艾略特所说的话,她的注意力全被几个端着大盆鲜肉的伙计吸引住了。只见两个伙计每人端了一大盆肉向狮鹫们走来。两头狮鹫早就饿了,看见带血的鲜肉,马上低下头大嚼起来。 这么两大盆鲜肉……得要多少钱?照这么着,她这点钱还能撑几天? 以赛亚摸了摸口袋里仅剩的五个金币和十来个铜板,感到一种潜在的危险。 这时候客栈老板已经迎着他们走进了客栈。这间客栈采用了王都近几年非常流行的家庭式设计,餐厅里摆满了温馨的木制桌椅。客栈老板将他们引至一处安静的位置坐了下来。 以赛亚决定要继续吃最便宜的史莱姆果冻套餐,用她最讨厌的史莱姆拯救她的整个行程。可是还没等她点单,各种美味的食物就被源源不断地端上来。 巨熊肉排,亚龙蛋卷,香煎王鲑鱼,粉红奶酪……还有一瓶月光葡萄酒。 与魔族贵族们经常举行的奢侈宴会上所提供的精美食物比起来,这些郊区风味的美食实在算不得什么,但对于吃了三个月史莱姆果冻的以赛亚来说,这已经堪称盛筵。 对于一个还在发育期的少女来说,这简直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然而面对着这一桌盛筵,以赛亚几乎感到绝望,她从这一桌美食之中看到的不是一个悠闲而幸福的夜晚,而是迫在眉睫的危险—— 她快要没有钱了。 是啊,她今天可以吃得饱饱的,还可以在一张真正的床上好好睡一觉,起来之后大方地用手上的金币结账,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明天呢?后天呢?等她手上仅有的金币花光,她还能怎么办?就算她能不吃东西,不住客栈,可是狮鹫们总要吃肉啊! 自从以赛亚的父亲死去,她的生活一直都过得非常艰难。但是却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陷入如此穷困潦倒、朝不保夕的境地。一时间,以赛亚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 艾略特的状态却与她完全相反。 坐在她对面的年轻侍从官丝毫没有身为俘虏的自觉,他非常闲适地坐在放满了靠枕的柔软沙发椅上,伸手拿过开瓶器打开那瓶上好的月光葡萄酒,殷勤地替以赛亚倒了满满一杯,仿佛是个好客的主人。 “你应该尝尝这种酒,”他手上的动作潇洒而娴熟,他的语气不容置疑,“月光葡萄是路西菲尔的名产,只有王都附近才能喝到这么好的酒。” 如果换一个时间,以赛亚也许会因为他这种命令式的语气而发怒,不过此时的她却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的语气。或许是为了发泄心中的焦虑,以赛亚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股奇异的甘甜涌入口腔,沁凉的葡萄酒带有令人迷醉的香气,从喉咙滚落进胃里,却又显得温暖。 喝下一杯酒,以赛亚的心情居然出乎意料地平静下来了。 手上的钱虽然没多少,不过还够付这一次的帐,至于明天的事……还是留到明天再发愁吧。 暂时放下了忧愁,以赛亚突然意识到自己此时已经饿得难以忍受。 上一顿吃的饭还是早晨的时候,艾略特为她准备的三明治。这一整天里做了那么多事,受了伤,驯服了卡洛斯,还骑着它赶了这么多路,以赛亚其实早已经饥肠辘辘。刚才因为忧愁的缘故暂时忘却了饥饿,此时饥饿却以更凶猛的势头向她扑了过来。 以赛亚向桌上的这些美食发起了猛烈的进攻,巨熊肉排尽管纤维粗糙,其中却有着大量鲜甜的肉汁,像云朵一样松软的亚龙蛋卷散发着温暖的香气,比人界鲑鱼体积大上数倍的王鲑鱼具有着不输人界鲑鱼的肥厚油脂和鲜香,而那种不知道添加了什么而变成了粉红色的奶酪……实在是太美味了! 以赛亚狼吞虎咽地吃着面前的食物,而艾略特却只吃了几口就放下了餐具,向后靠在靠枕上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吃。 无论是谁被人盯着吃饭都不会觉得舒服,所以以赛亚很快就察觉到了艾略特的目光。她抬头看了看艾略特,又看看他面前那些几乎没动过的菜肴,觉得自己有必要问一句: “怎么,晚饭不合胃口?” 艾略特微笑着摇头: “并不,我一向吃得不多。” 以赛亚扫了一眼艾略特那显得有些过于纤细瘦弱的身体,开始有些怀疑他是否有能力一路跟着她,直到她找到魔王。 如果这家伙受不了旅途的劳累死在半道上就麻烦大了。 这么想着,她捡起他放在一边的叉子硬塞进他手里: “再吃一点。” 看着以赛亚那一副“你敢不吃我就硬塞进你嘴里”的表情,艾略特露出一个苦笑,认命地拿起叉子,认真地戳着面前放着的那块肉排。 以赛亚没怎么注意这些,她忙着吃她眼前的菜肴——她今天实在是饿坏了。 在她终于把她的那份吃得干干净净之后,以赛亚抬起头,看见艾略特经过努力奋战,终于又吃掉了十分之一的肉排。 他发现她看他,抬起头对她做出一个无辜的微笑: “真的吃不下了。” 艾略特的无辜笑容让以赛亚觉得自己没法对他发脾气。她看着他面前剩下的一大堆食物,觉得自己有必要给他做出一点表率。 “我来帮你吃吧。”她这样建议。 艾略特没答话,只是默默地把面前的肉排啊,蛋卷啊,煎鱼啊,奶酪啊全都推到她面前去,顺便又给她倒了一杯酒。 以赛亚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充分享受食物带来的乐趣了,双份的食物简直就是双份的幸福,再加上凉凉的葡萄酒……不管以后发生什么,反正今天的以赛亚已经尝过幸福的滋味了。 艾略特看着以赛亚把他的那份食物也吃完了,就招手叫来了客栈老板,要求他为他们准备房间。 老板露出抱歉的神色: “实在对不住两位大人,目前正是旅游旺季,本店目前只有一间房还空着……而且……” “不要紧,”以赛亚打断了老板的话,“那间房我们要了。” 老板紧紧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恢复了平常愉快的表情: “既然如此,那间房早就已经收拾好了,还请两位大人跟我来。” 以赛亚与艾略特跟着老板走上客栈那有些颤颤巍巍的木楼梯,一直来到走廊的尽头。 “就是这一间了。”客栈老板这样说着,用钥匙打开了门,“希望二位大人今晚睡得好。” 客栈老板并没陪他们参观房间,只是把手提灯给他们留下之后就转身溜走了。这是一间非常舒适的小套间,小客厅里整整齐齐地摆着各种可爱的家具,盥洗室的装潢看上去也显得非常舒服,这房间的一切看上去都非常令人满意。 客厅的尽头是卧室,以赛亚走过去推开了卧室门。 于是……她终于弄明白那个老板为什么要那么快溜走了。 卧室里只有一张床,还是双人的。 第7章 说起来这件事本来没有这么尴尬。毕竟昨天晚上他们两个也在同一间卧室入睡——虽然艾略特是睡在地毯上。 但以赛亚并不准备让他继续睡地毯。 通过一整天的考验,以赛亚意识到这个年轻的侍从官要比她原本想象得要有用得多。 他了解魔界的情况,知道魔王的巡游路线,治好了她的伤,更重要的是,他还让她得到了卡洛斯。 虽然卡洛斯被她打成了熊猫眼之后似乎一直有点闷闷不乐,不过在刚才飞行的过程中,她能感觉到卡洛斯与她配合得极好,就像是一起练习了十几年的搭档一样。她相信用不了多久,卡洛斯一定能成为她最好的搭档和朋友。 就算是只看在这些事情的面子上,她也不应该让他再睡地毯,更何况这家伙的身体这么瘦弱,如果总睡在地上,肯定会得肺炎……如果拖慢了行程就麻烦了。 再说,强健的勇者保护柔弱的侍从官,这简直就是一种天职。 以赛亚正这么盘算着,却见艾略特已经从房间的柜子里取出了备用的床单和褥子,铺在床脚的地毯上。 “格雷斯大人不会介意我多铺一层褥子吧?”艾略特问,“秋天的夜晚已经开始凉起来了呢。” “没问题。”以赛亚点了点头,“不过艾略特,今晚你睡在床上,我来睡地毯。” 艾略特吃惊地看着以赛亚。 “这不太合适。”他皱着眉拒绝,“我不能让格雷斯大人睡在地毯上。” “我也不能让你睡地毯,艾略特。”以赛亚说,“你的身体太弱了,睡地毯会生病的。” 艾略特并不知道她是怎么得出的这一结论,但他本能地意识到她这么想对他来说并没有坏处,因此他并没有反驳她,只是耸了耸肩。 “我绝不能接受高贵的格雷斯大人睡地毯,或者我们可以一起睡在这张床上,这张床的尺寸足够两个人睡的。” 以赛亚此前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但艾略特说得没错。实际上,这张床确实足够宽了,就算是睡下三个人也完全没有问题。 但以赛亚不想和他睡在一张床上。 这感觉很怪,她虽然是个女孩,但从小被当成男孩养大,从前做勇者训练的时候也经常和同伴们睡在一起,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想到要和艾略特睡在一起,她却觉得有点……害羞? 艾略特看着以赛亚僵在一边,似乎对自己提出的建议并不感兴趣,于是他补了一刀: “啊……格雷斯大人不必勉强自己和像我这样地位低贱的人在一张床上睡,我就算睡地毯也没问题的。” 以赛亚看着艾略特无辜的眼睛,感觉到一股罪恶感向她袭来,于是决定摒弃自己这种毫无意义的害羞,与他一起睡在这张床上。 说起来,睡在同一个房间里,是否睡在一张床上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她从来也不脱里面的锁子甲,他什么也不会发现的。 以赛亚非常容易地说服了自己,对艾略特露出一个和蔼可亲的微笑: “我当然可以和艾略特一起睡,艾略特为什么会这么想,你不是魔王的侍从官吗?” 艾略特露出悲戚的苦涩笑容: “侍从官又如何?只是出身卑贱之人所寻找到的容身之所罢了。” 以赛亚见他神情苦涩,心中竟怜悯起他来,便说道: “就算是出生于富贵荣华之中,也未必就怎样幸运,你亦不必过于悲戚。” 艾略特轻轻摇头: “格雷斯大人是人类,怎么会明白魔族的事情呢……” 他的话引起以赛亚心中的好奇,于是以赛亚便说道: “或许会明白,此时时间还早,你的身世究竟怎样,不妨给我讲讲。” 听到这个请求,艾略特沉默了半晌,过了好久他终于重新绽出微笑: “以后吧,”他说,“总有一天会讲给格雷斯大人听的。不过……不是现在。” 他的态度让以赛亚更加好奇,但她并不愿意强迫他。于是她只是很简短地说了一句: “既然这样,那就睡吧。” 艾略特却没有像往常一样回答她,而是对她说道: “刚才我看见这房间里有非常不错的浴室呢!格雷斯大人不去洗澡吗?离开路西菲尔太远的话,可能就遇不到这么好的浴室了呢。” 以赛亚愣了一下,随即意识到他说的没错。 她从人界一路走到路西菲尔,虽然一直是一个人旅行,却没有什么可以洗澡的机会。一路上所住客栈中的简陋浴室几乎完全没法洗澡,她只在路过的河边洗过几次。 身为一个勇者,以赛亚总是穿着锁子甲,锁子甲的外面还要套着更加沉重的铠甲。每天穿着这些东西行动,要不了多一会儿,汗水就要浸透了衣服。 在这种情况下,艾略特实在是提出了一个很有诱惑力的提议。 但以赛亚却有些迟疑。 她装扮成男子已经很久,习惯于用她的铠甲和宝剑让自己感到安全。此时她身处魔界,身边带着一个虽然看上去无害,但仍然很危险的魔族。她却要脱去她所有的衣服去洗澡吗? 但她也不想马上就拒绝他的提议,以免让他觉得她是在害怕些什么。 “既然这样,你就先去洗吧。”最终她这样说,“我过一会儿再去。” 艾略特不需要以赛亚说第二遍,痛快地答应了一声就去浴室洗澡了。留下以赛亚一个人在房间里。 浴室里响起水声,以赛亚听见艾略特似乎在唱歌。 那不是魔界流行的奇怪音乐,而是一支在人间所流传的古老歌谣。这首歌如此古老,以至于没有人记得它的作者和名字。但每个人都知道这首歌,在以赛亚年幼的时候,她的母亲总要给她唱这首歌,哄她入睡。 浴室传来的模糊歌声,让以赛亚想念起她的母亲来。她的母亲是一位身份很高的夫人,尽管她如今已经落到近乎贫困的境地,却仍然维持着高贵的仪态。在以赛亚离开母亲之前,母亲曾经交给她珍贵的护身符,为她祈祷,希望她平安归来。 此时她的母亲还在人界的王城玛尔斯等着她回来,但她的母亲却不知道,她大概永远回不去了。 以赛亚无意识地跟着从浴室里传来的歌声哼唱,那是一首凄婉的情歌,歌词讲的是一个女子在思念她的恋人。她的恋人是一个俊美的少年骑士,他上了战场,一直没有回来。 这首歌让以赛亚沉浸于悲伤之中,没有注意到从浴室传来的水声和歌声已经停止,直到她面前响起了艾略特的声音: “格雷斯大人,您可以去洗澡了。” 以赛亚抬起头来,眼前的魔族少年披着轻薄的衬衫站在她面前。被沾湿了的衣服紧紧贴在他身上,显露出少年线条优雅而结实的身体。 月光照在魔族少年的脸上,为他原本有些苍白的面容罩上了一层光晕。 少年的美貌让以赛亚的心情纷乱,在这心中满怀悲伤的时刻,抬头去看少年几乎是半裸的身体简直是一种罪恶。她扭过头不去看艾略特,解下沉重的甲胄放在床边,只穿着里面的锁子甲,留下一句“如果敢逃跑就杀了你”就跑到浴室里洗澡去了。 少年意识到自己半裸的身体似乎给这位容易害羞的勇者造成了一点困扰,他轻轻笑了一声,随后踮着脚尖离开了卧室。 他用法术隐藏了自己的形体,往房间的门口走过去,路过浴室门前,他往里瞥了一眼。浴室门上的毛玻璃隐约显露出勇者美丽的身形,如果此时有人能看见少年的脸,一定会发现他的面颊变得微红了。 不过他并没有在此停留,他小心翼翼地打开门走出房间,去掉隐形的法术,径直走到楼下。 看到少年的身影,喧闹的客栈餐厅顿时变得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停下了正在做的事情,开始向少年行礼。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做了一个免礼的手势。此时,那殷勤的客栈老板来到少年的面前,再次向他行礼: “陛下对今天的布置……还满意吗?” 少年平常温柔无害的表情此时变得充满威严,原本被收敛起来的王者风范此时完全被释放出来,让人想要匍匐在他脚下。他对着那假冒的客栈老板点了点头: “你们做得很好,我希望到下一个地方也要做到这样。” 少年的赞许让客栈老板容光焕发,他点头称是,只听少年又问道: “仪仗现在走到哪里了?” 客栈中的另一个旅客立即上前回禀: “已经到孟德拉城了,要按狮鹫的脚程,大概还需要三天才能到那里。” “让仪仗队加快速度,”少年下了指示,“无论如何不要被追上。” 那旅客答应一声,恭敬地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少年对于这一切的布置都非常满意,他对他出色的臣子们点了点头,随即转身回到他的房间。他刚走进房门,就听见勇者冷冰冰的声音: “你刚才到哪里去了?” 第8章 已经洗完了澡,穿着锁子甲的勇者此时皱着眉,双手叉腰站在门口,手中紧握宝剑,正等着他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 艾略特心中一惊。 但他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向着勇者露出无害的微笑: “我去向客栈老板打听魔王陛下的仪仗来着,老板说他们三天以前刚刚从这里经过。” 他的表情那么自然,一点也不像是隐瞒了什么事。这种自然的态度这让勇者相信了他所说的话,没有再追问什么,只是将剑收入鞘中,转身回到了卧室。 艾略特跟在她后面,心里明白这次的危机大概已经结束了。 此时天色已晚,早到了该睡觉的时候。以赛亚回到卧室,像往常一样穿着锁子甲躺到了床的一侧。穿锁子甲睡觉并不舒服,不过她已经习惯,并不觉得怎么难受。锁子甲是她最后的屏障,保护着她的身体,让她觉得安全。 她听见艾略特窸窸窣窣地脱掉了衣服,躺在了她的身边。 两人就这么躺着,都没有再说话。或许因为过于疲惫,或许是因为不习惯身边有别人,以赛亚并没有马上睡着。她只是合着双目躺在那里,将呼吸调整为非常均匀的状态——这是勇者们在睡不着时经常采用的一种休息方式。 房间里非常安静,只能听见艾略特和她的呼吸声。这样的氛围很容易让人睡着,以赛亚觉得自己越来越困,越来越困,似乎马上就要睡着了。 可是就在这时,艾略特均匀的呼吸声改变了。以赛亚听见他在轻轻叫她: “格雷斯大人,格雷斯大人,您睡着了吗?” 以赛亚不想回答他,她马上、马上就要睡着了,为什么要回答这种问题?所以她只是继续均匀地呼吸着,一点声音也没发出来。 这时候,她感觉身边躺着的人动了。 他从他躺着的地方爬了起来。 他到底想做什么?要逃跑吗? 以赛亚顿时警觉起来,她完全醒了,但她仍是一点没动,保持着均匀的呼吸等待着艾略特的下一步动作。 但他没有要逃跑。也是,他逃跑的机会其实不少,如果他真的想要逃跑,恐怕早就已经跑了。他一定有着其他的计划。 她感觉到他靠近了她的身体。 他想要杀死她,然后去向魔王邀功吗?她会狠狠地教训他,让他明白他们身体素质的差距,让他明白这样的想法是多么愚蠢。 以赛亚的肌肉变得紧张起来,她的身体迅速做好了准备,一旦他准备伤害她,她就会马上跳起来,让他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 她贴身的锁子甲掩盖了她的肌肉所发生的变化,艾略特并没有发觉她此时已经处在清醒的状态。以赛亚感觉到他的手隔着锁子甲,抚摩着她的身体。 他的动作非常温柔,以赛亚已经很久未曾接受过这样的抚慰,她觉得舒服。在他的抚摩之下,以赛亚几乎又要睡着。可是战士的意志强迫她清醒,她要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她听见他的呼吸声变得异常粗重,他的气息喷在了她颈间,似乎是在嗅她身上的气味。这个白日里温柔无害的少年此时似乎撕去了他的伪装,变成了一只靠嗅觉辨别猎物的野兽。 他离得这么近,以赛亚在呼吸间也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他本身的气味与客栈浴室里提供的橙花浴盐味道混合在一起,变成一种特别奇妙的香味。 魔族与人类的区别很大,对于人类来说,大多数魔族的体味都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但艾略特的味道却很好,让以赛亚想要再多闻一点,但是她要控制自己的呼吸,因此不能不多加小心。 比起她的小心翼翼来,艾略特要放肆得多了。他以为她在睡着,所以肆无忌惮地深深嗅着她身上的气息。这让以赛亚觉得恼怒和害羞。她暗暗做着准备,打算等到他停留在一个适合的位置上,就会对他使出致命的一击。 然而就在此时,以赛亚感觉到一个柔软的东西贴上了她的嘴唇。 以赛亚惊得不能动弹,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那柔软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正在吻着她的,是魔族少年的嘴唇。 他的双唇滚烫,仿佛饱含热情。他似乎已经忍耐了太久,决计不肯放过眼前这大好的机会。他用灵活的舌头侵入她的双唇之间,贪婪地缠住她的舌头吮吸。 以赛亚未曾被人这样吻过,她本来无所畏惧,可是此时魔族少年的热情却让她感到恐惧。他的吻让她身体发软,原本做好了准备的肌肉松弛下来,不要说杀人,就连抵抗的动作都很难做出来。 但她并不真的那么想要抵抗,少年的身体带着令人愉快的气味,他的动作非常温柔,让她觉得很舒服。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身上还穿着坚实的锁子甲,阻挡住了他的进攻,她很可能会任由他做任何事,随便他予取予求。 他吻了她很久,最后终于满足地停了下来,翻身回到他自己的位置上,留下惊恐万状的以赛亚,简直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她到底还是睡着了,白天的时候实在太累,她此时已经没有精神再去想其他的事情。不管怎么样,睡觉以外的事情,还是留到明天再说吧。 以赛亚这一夜睡得并不安稳。 她不断地做梦,不断地醒过来又睡着,现实中认识的人不断在她梦里出现,母亲,已经死去了的父亲,她离开玛尔斯王城时谒见过的国王陛下,还有此时躺在她身边的侍从官。 她真正醒来时已经是上午了,艾略特不在身边,也许是去准备早餐了。以赛亚为自己的贪睡烦恼了一阵,然后开始回顾夜里做的梦。 她的梦境里充满了焦虑,每一场都让人心烦。在所有这些梦境之中,最奇怪的应该是那一场:美貌的魔族少年压在她的身上,贪婪地吻她的唇。 以赛亚昨夜里做的梦都很真实,一时间让她有点分不清现实与梦境的区别。当年轻的魔族侍从官端着早餐来到她面前时,她死死地盯着他,想从他的表情里判断出昨晚她经历的事情到底是不是梦境。 可侍从官的表情与往常没有一点区别,他始终是温和无害的,一点也不像她梦里那个凶猛的野兽。这让以赛亚相信昨晚发生的事情只是一场梦,她开始嘲笑自己的多疑。 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啊,不过是刚刚结识、素昧平生的人类与魔族而已。她虽然是女性,却并没有什么女性的样子……这个魔族的少年不可能会对她动情。 虽然她也曾经听说过,比起异性来,一些魔族其实对同性更有兴趣。但正直的以赛亚并没往那方面想过,只是干脆地认定昨晚的事情只是梦了。 不过认定这件事是梦并不能让以赛亚安心。她抬头看了一眼那年轻的侍从官,他的模样和人类很像,只是长着魔族的妖异眼瞳和尖耳朵。按照以赛亚的审美观,她觉得他确实长得很美。 不过,喜欢上魔族这种事从一开始就完全不在她的接受范围之内,她是人类,是勇者,是肩负了格雷斯家族复兴希望的家主,她甚至没权利去爱一个人类的男子,为什么会梦见自己与一个魔族亲吻? 以赛亚最终决定把这个梦只当成是艾略特所唱的人类歌谣导致的一场意外,那歌谣混淆了她的判断,让她在梦里把他当做是歌谣里的主角了。她是个勇者,她足够坚定,她不喜欢任何男人,更不要说魔族了。 嗯,就是这么回事。 想明白了这一点,以赛亚觉得心情愉快多了。她深呼吸了一下,然后从侍从官手中接过他端来的早餐。 小客栈的早餐比想象中还要丰盛,美味的史莱姆牛奶布丁口感非常细腻,充满甜美的奶香,与便宜的史莱姆果冻不可同日而语;煎得油汪汪的香肠虽然味道与人界的香肠不太一样,却充满了讨人喜欢的特殊风味。烤得稍微有点焦的面包片似乎是从人界运来的进口商品,一时间让以赛亚差点以为自己正坐在家里的餐桌前。 考虑到下一顿饭还不一定会是什么时候,以赛亚尽情饱餐了一顿,好好享受了一次魔族客栈里的丰盛早餐。 吃饱了早饭,两人打点好行装,下楼去找客栈老板结账。 当以赛亚一边询问花费,一边站在柜台前面掏出金币时,客栈老板却止住了她的动作,笑容可掬地说道: “大人,您的费用已经被付过了。” 被付过了? 以赛亚疑惑地转头看向艾略特。她在这里连一个认识的魔族也没有,如果说有谁能替她付账,大概就只有身后的这个侍从官了。 艾略特低下头对她行了个礼: “格雷斯大人,您既然到魔王宫来找魔王陛下,就是陛下的客人。我想,陛下有责任提供足够的费用,让您在魔界过得舒舒服服的。所以在我陪同您出来之前,带够了这次旅行的费用。” 以赛亚看着神态自若的侍从官,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付的钱?” “昨晚您洗浴的时候。我到楼下打听陛下仪仗的时候顺便付了账。我有些担心格雷斯大人的自尊心太强,不肯接受这种馈赠,所以没有对您说。” 艾略特的话说得很得体,似乎处处都在为她考虑。以赛亚觉得自己没法指责他,尤其在她口袋里没有多少钱的情况下。所以她只是点了点头,板着脸对他说道: “以后不要再私自做决定。” 侍从官的唇上泛起浅浅的微笑,他向着以赛亚,再次深施一礼: “遵命,格雷斯大人。” 第9章 以赛亚和艾略特走出客栈,骑上狮鹫再度出发,向着魔王仪仗前进的方向前行。 客栈的伙计们把狮鹫喂得很好,瑟琳娜和卡洛斯的翅膀非常强健有力,载着他们乘着风向前。 即使是在魔界,清晨的空气也总是更为清爽。风吹拂着以赛亚的头发,让她感觉到许久未曾感受过的惬意。 经过昨天的练习,今天以赛亚与卡洛斯之间的默契更好了,似乎已经成为了一对亲密的伙伴。以赛亚甚至冒险趴在卡洛斯的脖子上,从怀里掏出早餐剩下的香肠喂给它。 平常习惯于吃生肉的卡洛斯对于这种经过了调味的香肠很感兴趣。他吃完一根之后还嫌不够,呜呜叫着表示还想吃。 只带了两根香肠的以赛亚不打算把它们全喂给卡洛斯,她还想拿它当午饭呢!所以她只是拍了拍卡洛斯的头安慰它。 卡洛斯早晨其实已经在客栈吃饱了肉,此时也不过是在撒娇而已,得到以赛亚抚慰的卡洛斯心满意足,振翅飞得更高了。 瑟琳娜的力气没有卡洛斯大,卡洛斯这样一加速,瑟琳娜就落在了后面。看着以赛亚与卡洛斯的亲密互动,艾略特只能无奈地笑笑,拍打着瑟琳娜的身体要求她加快速度,但瑟琳娜却无论如何也追不上卡洛斯,只能远远地在后面跟着。 这么飞了好一阵,就到了正午。魔界的正午并不像人间那么热,不过飞了这么久,也该让狮鹫们歇一歇。以赛亚叫卡洛斯在路边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停下,从包裹里取出从客栈里带的食物,一边吃,一边等着艾略特。 瑟琳娜的速度虽然赶不上卡洛斯,但也说不上慢,她很快追了上来,停在了卡洛斯的旁边,用有力的翅膀拍打它,似乎是在抱怨它飞得太快了。而卡洛斯却一点也不敢反击,只是用翅膀遮住了头。 以赛亚从来不知道平时威风凛凛的卡洛斯居然还有这样一面,饶有兴味地看着它们,只听艾略特在一边这样说道: “瑟琳娜是卡洛斯的伴侣,当初卡洛斯的脾气那么坏,如果不是因为担心瑟琳娜难过,它早就被处死了。” “原来是这样吗?”以赛亚笑着看向瑟琳娜,“看来我还要谢谢瑟琳娜呢。如果卡洛斯被处死了,我可就没机会见到它了。” 两只狮鹫意识到主人正在谈到它们。瑟琳娜挺了挺胸脯,显得更威风了。 以赛亚走过去,对着瑟琳娜微笑: “谢谢你,瑟琳娜。”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觉得手上一空。 在她对着瑟琳娜说话的时候,旁边的卡洛斯看准机会,叼走了她拿在手里还没吃完的半根香肠。 以赛亚有些哭笑不得,可是她总不能从卡洛斯嘴里抢食。所以也就只好由它去了。 不过卡洛斯并没有把这偷来的战利品吃掉,而是叼着香肠送到了瑟琳娜的嘴边。瑟琳娜吃掉香肠,呜呜叫了两声,似乎原谅了它。 以赛亚和艾略特一边休息,一边看着两只狮鹫玩闹,只觉得非常惬意。就在此时,艾略特锐利的眼睛发现远处出现了一个黑点儿,正向着他们这里移动。 通常来说,正午时分是不会有魔族在路上前行的,这个特别的黑点儿让艾略特开始警惕起来。等到那个黑点儿走近了,艾略特才发现那是个魔族。他身量不高,头顶长着一对毛茸茸的耳朵,一望即知是出自猫人一族。 猫人以精于计算和行动敏捷出名,常常会做行商或者刺客的工作。眼前的这个猫人背着巨大的行李袋,看样子倒像是个行商。 为了确保旅途的安全,魔王的卫队早已经在这条路上来回盘查了好几遍,按说不应该有什么可疑的行人。不过,习惯于夜晚活动的猫人在大中午赶路实在让人觉得诡异。艾略特紧紧盯着那猫人,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猫人离他们越来越近,以赛亚也注意到他。不过她对魔族的种类没什么研究,不懂得一个猫人在中午出现是多么奇怪的事情。因此只是看了他几眼,就又转过脸去。 猫人却似乎没怎么注意到对面两个人的表情。他一边向他们这边走,一边用力向他们挥着手,似乎看到他们非常高兴。 既然对方是冲着他们来的,以赛亚不想显得太没有礼貌。所以她站起来身来迎接那个猫人,向他问道: “你有什么事吗?” 猫人看到这位看起来非常尊贵的狮鹫骑士亲自向他搭话,激动得浑身发抖。他向着以赛亚鞠了个躬: “尊敬的骑士大人,我是个行商,要到王都路西菲尔去,在这里迷失了方向,不知道应该往哪走,请您为我指个路,好吗?” 猫人一边说话,头上的耳朵无意识地左右摆动,样子非常可爱。 以赛亚强忍住上前去摸他耳朵的冲动,详细地告诉他路西菲尔的方位。然而这个猫人只是歪着头,好像一点也没听明白她在说什么。 “真抱歉……我的方向感不太好。我们现在究竟身在何处,我一点也弄不明白。我这里有一张地图,可否给我指出来?” 猫人的样子非常可爱,以赛亚觉得没有理由拒绝他,那猫人从包裹里里取出一卷地图,对着她缓缓展开…… 图穷匕见。 以赛亚全身都穿着厚厚的铠甲,绝对无法用匕首刺穿。因此猫人的目标非常明确,亮晶晶的匕首直冲着以赛亚的眼窝刺过去。 以赛亚是个优秀的战士,然而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惊呆了,完全没能做出反应。 猫人刺客的速度极快,就连站在一旁的艾略特也没能及时发出攻击。刀尖已经快要触到以赛亚的眼皮,眼看以赛亚的眼睛即将不保,猫人刺客突然松开了手里的匕首,身体也软倒下去,那刀尖只是在以赛亚的眼皮上划了一道细细的伤口。 卡洛斯的喙从后面啄穿了猫人的头盖骨。 狮鹫本来就是一种比较敏锐的魔物,比起人类和魔族,它们更容易察觉到身边的恶意。在卡洛斯眼里,猫人的耳朵和尾巴与可爱什么的完全不搭边,但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因此,早在猫人出现的时候,卡洛斯就非常认真地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狮鹫虽然体型很大,动作却并不比猫人慢,当看到这只猫人掏出了利刃,卡洛斯就知道自己出场的时机到了。 惊魂甫定的以赛亚一下子扑过去抱住卡洛斯,亲吻它的长长的喙: “谢谢你卡洛斯!你救了我的命!” 卡洛斯非常得意地叫了两声,似乎在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艾略特在一边看着以赛亚亲吻卡洛斯,为自己的动作比卡洛斯慢了一步而深感遗憾。尽管卡洛斯只是狮鹫,但是……艾略特还是感觉到嫉妒。 他走过去来到以赛亚身前,不着痕迹地把以赛亚和卡洛斯分开,伸出手抚上以赛亚的眼睛: “格雷斯大人受伤了呢。” 以赛亚感觉到他的手非常温暖,一道白光闪过,她眼皮上的疼痛消失了。 “谢谢。”以赛亚开口道谢,艾略特却摇了摇头表示没有必要。他松开手,走到猫人的尸体旁边,开始仔细检查。 他打开了猫人的背包,只见本来应该装满货物的旅行背包里所装着的却是各种各样的武器和暗器,毋庸置疑,这猫人是个专业的刺客。 “什么人会想要来刺杀我呢?”以赛亚弯下腰蹲在他旁边,非常疑惑的戳着猫人的尸体嘀咕,“会是魔王吗?” 以赛亚的猜想让艾略特身体一震: “不会的,”他这样回答她,“魔王陛下一向尊重他的对手,不会试图用刺客减轻对手的威胁。” “照你这么说,魔王还是个绅士。”以赛亚继续嘀咕,“我倒像是来破坏魔族宁静生活的大恶人了。” “格雷斯大人也不过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已。”艾略特安慰了她一句,伸手解开猫人的领口,到处寻找痕迹。猫人领口内侧绣着的一个黑色花朵标志引起了他的注意,艾略特顿时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但他不动声色地把猫人的领扣系上,并没有声张。 “找到什么线索了吗?”以赛亚问。 “没有,”艾略特说,“刺客身上没有什么可以显示身份的东西,大概是激进的保王党派来的吧。” “激进保王党?” “总有一些魔族置魔王与勇者的决斗传统不顾,认为应该要提前排除威胁。”艾略特耸了耸肩,“虽然他们手下刺客的水准都不怎么样,不过被他们盯上的话还真是有点麻烦。看来他们已经掌握了我们行进的路线,以后得小心点了。”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更应该加速了!”以赛亚站起身子,“必须要尽快追上魔王才行!” 看着以赛亚元气满满的样子,艾略特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如果她总这么有精神……魔王仪仗说不定真能让她追上啊。 第10章 刺客的出现似乎让以赛亚的斗志更加昂扬。她驾着卡洛斯,与艾略特一起比预定时间提前半小时到了巴雷特城,这是王都路西菲尔东面的第一座城池,艾略特带以赛亚到了他们计划好的客栈,并在那里吃了晚饭。 但她却不肯在那里住宿。 “我们已经耽误得太久,没时间享受客栈了,”以赛亚这样说着,转头去问客栈老板,“你刚才说魔王的仪仗队是几天前从这里走过去的?” “他们是三天前的早晨从这里经过的,大人。” “你看,”她对着艾略特说,“现在已经是晚上了。这就意味着我们一点也没拉近距离,说不定还让他们走得更远了,这绝对不行,我们必须追上他们。” “两位大人要在野外露宿吗?”客栈老板适时地问,“我们这里备有帐篷,还可以为两位大人准备一些适合在野外吃的食物。” 这样的建议正合以赛亚的意。她要求客栈老板拿来帐篷,还有腌制的肉类和给狮鹫准备的鲜肉,打点好行装再度出发。 狮鹫的耐力很好,只要有充足的食物就可以持续飞行。他们又按照路线飞了三四个小时,一直飞到天色黑得几乎完全没法赶路了才停下。 艾略特点起篝火,帐篷也搭好了。很有威慑力的狮鹫就在一旁,不用担心会有什么小动物过来骚扰。两人坐在火堆旁边休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火焰映照着艾略特的脸庞,为他的面容带来温暖的颜色,他的容貌如此秀美,举世无双。以赛亚看着他的面容,觉得自己简直无法移开视线。 “你长得很像人类。”以赛亚突然这样说,“我从未见过有哪个魔族长了像你这样的一张脸。” 艾略特有些错愕地看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问起这个。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点头回答她: “我母亲是人类,我大概有些像她。” 这个答案让以赛亚吃惊了。她原本以为他的容貌出自于某个比较少见的魔族种群,想不到他的身上居然流着一半人类的血。她与他的距离似乎一下子拉近了许多,她突然想起前一天的夜里,他曾经神色黯然说出的话,于是小心翼翼地问他: “你曾经说过你的出身……” 艾略特轻轻点头,为她讲起了他的身世: “格雷斯大人,您或许不知道,魔界的达官贵人们之中,一向有着在府邸中蓄养人类女奴的习惯。这些女奴中,有的是从人界劫掠而来,有些却是贪财的父母们偷偷卖给魔族的。 魔族的审美一向与人类迥异,但也有许多贵族与人类一般,喜爱美艳的人类女子,遇到出色的美女,往往会出高价购买……而我的母亲,就是这样一个人类女奴。” 艾略特这样说着,露出凄艳的笑容来。 “我的父亲是非常有地位的魔族,”他继续讲,“他有与他地位相当的妻子,以及各种各样的魔族情人,至于像我母亲这样身份的女奴,简直没有人能说清总数到底有多少。 人类女奴往往过于娇艳柔弱,并不能适应魔族的环境,而魔族在某些事情上又有些过于……暴虐。因此她们很快就会死去。这并不会有人在意,一个女奴死了,自会有更美貌的女奴添补她的位置。 因此我的母亲死得很早——事实上,她能活到把我生下来,已经算是个奇迹。她这样的身份……早早死去只能说是一种幸福。 我父亲有很多私生子,有母亲的人可以得到母亲的照顾,但我没有母亲,因此没有人照管我。我行走在我父亲的家里,仿佛一个透明的人。我自己教育我自己,我自己养活我自己,我到底是活下来了。” 少年带着奇异的平静讲这个悲伤的故事,火光在他的脸上跃动,给他的面容带来一种难以描摹的神情。他红色的嘴唇仿佛明艳的珊瑚,在篝火的照耀下显得格外动人。 “后来我的父亲死了。”他继续这样讲,“我等待了那么久,他终于死了。我的哥哥们为争夺我父亲的权力而互相争斗,没有人注意到我,因为我是最小又最卑微的那一个。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能赢得最后的胜利。我亲手用刀子割裂我兄长们的咽喉,看着他们的血沾满我的手掌。我把他们的死嫁祸给其他的兄长,让他们彼此争斗得更加厉害。最后他们都死了,只有我活了下来,站在这里给你讲这个故事。 我的职位是我唯一的栖身之所,我已经没有其他依靠。” 说完这最后一句话,他低下了头,神情黯然。这悲伤的表情让人看了更加心疼,以赛亚不觉靠近了些。轻轻碰触他的头发。 而他却又突然抬起头来,向着以赛亚粲然一笑: “这故事很无聊吧,格雷斯大人。” 少年的外表如人类一样清秀,却有着魔族的妖异眼瞳。他此刻的笑容美艳绝伦,无论是魔族还是人类,都无法与之比拟。然而这明媚的笑容并不能掩盖凄楚,以赛亚清楚地看见他眼中的低落。 “格雷斯大人觉得我太残酷了吗?”他这样问着,向她露出像平常一样完全无害的微笑,“这就是魔界啊,格雷斯大人,我就是魔族啊。” 以赛亚摇摇头。这就是魔族存活的方式,她知道。从小到大,她早已听惯了魔族残忍暴虐的故事。可是面对这个长着一张人类面孔的少年……她总是没法真的把他当做魔族去看待。 “毕竟是在魔界,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她终于这样说,“这不是你的错。” 少年眼中的阴郁似乎被以赛亚的话扫净,他突然把身子向她靠过去,吻了一下她的眼睛。 少年的动作很快,她几乎没意识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谢谢格雷斯大人抽出时间来听我的事。”他飞快地说,“已经很晚了,晚安。” 少年说过这些话,就立即钻到了帐篷里,似乎在害羞。 以赛亚一时之间,不知该作何反应。除了母亲,她未曾接受过其他人的吻,而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吻她了。 常识告诉她,男人主动去亲吻男人,即使吻的地方只是手指和眼睛,也实在显得太奇怪了。 他是在用这种方式故意讨好她吗? 不断示弱以降低她的戒心,用坦率的神情博取她的信任,再用亲昵的媚态诱惑她的心神……他到底是一个杀手还是一个探子,或者他确实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侍从官?只是想用这种方式保护自己?又或者…… 以赛亚不知道,如果在这里的勇者确实是一个男性,是否可以更理智地分析年轻侍从官做出这些举动的意义。而她只觉得被少年吻过的地方好像在发烫。 少年悲伤的故事激起以赛亚的同情,少年的美貌让以赛亚感到隐秘的心动。这个貌似无害的少年随时可能会化作一个最危险的敌人,对她使出致命一击。 前提是……如果她猜错的话。 以赛亚轻叹一声,打开帐篷门钻了进去。 为了不给狮鹫增加太多负担,以赛亚只带了一个帐篷出来……现在她有点后悔了。 艾略特已经躺在了帐篷的一侧,一动不动,似乎是已经睡着了。 帐篷里很黑,以赛亚什么也看不清。她挨着他躺下,小小的帐篷就已经被挤得满满的了。她感觉到他的身体热得异乎寻常,带得她的身子也热起来。 睡觉! 她跟自己赌气似的闭上了眼睛,却感觉到旁边的少年攥住了她的手。 少年的手细腻而柔软,比她更像是女孩子。因为多年来一直在做勇者的训练,她的手心和虎口有些茧,摸起来硬硬的。 这让她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想要让他把手松开。可是他却一定要攥着她的手,侧过了身子对着她,撒娇似的在她耳边低声说: “我母亲头发的颜色……和格雷斯大人一样。” 以赛亚有点哭笑不得。 这孩子……拿她当母亲了吗? 所有的那些猜疑,一时间都从以赛亚的心中抹去了,化为一点柔情。尽管如此,她却丝毫没有把这一点柔情表露出来,反而粗声粗气地回了他这么一句: “我可是男人啊。” 艾略特不答话,只是又往她身边蹭了蹭,把头贴在她肩上,抱紧了她的胳膊,像个孩子似的睡着了。 第11章 以赛亚很早就醒了。 说起来,前几夜她一直都睡在很舒服的床上,本来以为今晚在帐篷里会睡不着。没想到被艾略特抱着,她居然睡得很好。 前两夜,她醒来的时候,艾略特已经连早餐都准备好了。这一次她却发现他还没有醒,正躺在她怀里,枕着她的手臂。 以赛亚转过脸去看他,觉得他好看得像是一件艺术品。不是雕塑家所创造的那种冷冰冰的大理石雕像,而是神之手用血肉所创造的奇迹。一天前客栈里浴盐的浓郁橙花香气早已退散,此时少年的身上只有属于他自己的淡淡气味,很好闻。 艾略特的皮肤很白,尽管这几天两人一直都骑着狮鹫在空中飞行,但他却一点也没被晒黑。他略带卷曲的黑发衬得他的皮肤更加白净,看上去比人间界养在深闺的少女还要细腻。 简直有些让人嫉妒呢。 一个半魔族的男孩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皮肤啊,以赛亚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或者……他其实并不是男孩子? 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就这样跳入了以赛亚的脑子。 如果他是个女孩子,那么一切都好解释了:因为他是女孩子,所以他每次看见她,都要含羞带怯地叫她“格雷斯大人”,有时候还脸红;因为他是女孩子,所以会每天早晨给她准备美味的早餐;因为他是女孩子,所以对和母亲同一种族的英俊勇者大人产生了情意……这完全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以赛亚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有道理。不过猜测也只是猜测而已,还是要经过验证才行。 要想验证这一点,实在是非常容易。 以赛亚把手放在了艾略特的胸口。 手下的触感一片平坦。 啊……仔细想想,前天晚上在客栈洗澡的时候,她曾经看见过他的身体,确实没有什么胸部。 那么这家伙确实是男孩子? 以赛亚看着他好看的脸,总觉得不愿意相信。 说起来,他有一半的血统是魔族啊,魔族应该什么时候发育,以赛亚完全不懂。艾略特还仅仅是个少年,也许他只是没有发育也说不定。 就算没有胸部,也可以从别的地方判断嘛! 以赛亚的视线移到了艾略特的脐下。 只是摸摸……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但是如果被发现的话,说不定会被当成变态。 以赛亚在摸与不摸之间纠结了一秒钟,仔细听了一会儿艾略特的呼吸,确定他不会醒,就把手伸了过去。 艾略特的裤腰很宽松,以赛亚的手很容易就能伸进去。她小心翼翼地向前伸着手,然后……碰到了一团奇怪的东西。 唔,好大! 自己是女孩子,同时坚定地相信着艾略特也是女孩子的以赛亚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意识到那到底是什么,她不仅没马上缩回手,还轻轻捏了一把。 小艾略特是个元气满满的孩子,在大清早被人用这样的方式叫醒,就非常精神地抬起头来,把以赛亚吓了一跳。 啊啊啊它翘起来了! 以赛亚飞也似地缩回了手,看看艾略特的脸上似乎带上了些可疑的红晕……大概是因为早晨帐篷里有点缺氧吧! 他还闭着眼睛,呼吸也还算均匀,似乎并没有醒过来。以赛亚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过,悄悄地走出帐篷做早饭去了。 就在这时,帐篷里的艾略特睁开了眼睛,叹了一口气。 其实他早就醒了,只不过窝在以赛亚怀里的感觉实在太好,所以他并没有马上起来。 谁知道随后以赛亚就醒过来了,他为了避免尴尬,只好继续装睡。本来以为她会马上起来,却没想到她居然饶有兴味地观察起他来。 她应该过一会儿就会离开吧。他这么想着,并没有动。谁知道以赛亚居然摸上了他的胸膛。 诶诶诶……以赛亚居然在他睡着的时候偷摸他? 这个意外发现让艾略特有点害羞。 是因为喜欢他吗? 不管怎么说,现在并不是一个醒过来的好时机。艾略特保持住呼吸,等待着以赛亚的下一步动作。 但是以赛亚接下来的动作是他完全没能料想得到的。 他感觉到那只可爱的小手伸进了他的裤子里面,还……捏了他一下? 艾略特根本没法控制自己的兴奋,他只能尽力压制住自己的呼吸,以免被以赛亚注意到他其实已经醒了。 幸好以赛亚马上就逃跑了,否则她一定会发现的。 如果被她发现的话,会被当做是变态吧。 艾略特苦笑了一声,低头看了看非常有精神的小艾略特,认命地伸出了手。 现在这样子是没法出去的啊……还是先来安慰它一下吧。 …… …… 以赛亚满脸通红地从帐篷里逃了出来,羞得简直不知该怎样好。 虽然艾略特长得秀美又可爱,可是他确确实实是男性。就以赛亚所触碰到的内容来看,虽然他外表还是少年的样子,实际上大概已经可以算是成年的男性了。 为什么她会做出这种事情啊!果然是早晨起太早了不太清醒吧! 想到自己居然用手去摸那个地方,以赛亚的脸红得发烫。为了转移注意力,她开始做早饭。 昨晚点燃的篝火此时已经熄灭,冒着青白色的烟。以赛亚重新点燃火堆,把带来的肉烤熟,配上在附近灌木上摘到的浆果充作早饭。以赛亚很想吃点面包,不过昨晚他们去的客栈里并没有面包出售,因此也就只好算了。 肉刚刚烤好,艾略特就从帐篷里出来了,他好像没睡醒似的揉着眼睛,显得非常可爱。 “格雷斯大人,早安。” 听到艾略特明快的声音,以赛亚慌乱得差点打翻了食物。不过她到底还是在最后一秒钟接住了烤好的肉,没让它掉到地上,伸出手把它递给了艾略特。 艾略特接过早餐,微笑着向以赛亚道歉: “对不起,格雷斯大人,我本来应该早点起来做早饭的!” “没关系的。”以赛亚摇着头,尽量避免去看他,“你的伤还没好,我本来不应该让你准备早饭的。” “你说这个吗?”艾略特挥动绑着纱布的左手,“其实算不上什么大伤,我想现在已经好了。” 他一边这样说着,一边拆掉手上缠的纱布,那白皙的手上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原先的伤确实已经完全好了。 “这样的话,就能给格雷斯大人帮更多忙了呢!”他笑着这样说。 少年的笑容有些过分可爱,以赛亚扭过头去,以掩饰她得变微红的面颊。经过了早晨的那件事,她只觉得完全没法去看艾略特的脸。以赛亚三下五除二把早餐吞下肚,就跨上了卡洛斯的背: “我会到下一个城镇去等你,你吃完饭收拾好东西再启程。” 她就这样匆匆吩咐了一句,就准备离开。卡洛斯不想与瑟琳娜分开,发出不情愿的叫声,以赛亚抚拍着卡洛斯安慰它,随后驾着它以最快的速度飞走了。 居然……就这样逃走了呢。 艾略特有些无奈地目送着以赛亚的背影,直到空中的以赛亚和卡洛斯变成了一个小点儿,再也看不见为止。 虽然看不见她有点让人难过,不过他也正好可以趁此机会了解一些事情。 他看了看四周,拍了三下手。 十几个魔族侍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来到艾略特的面前行礼。 “把这些东西收拾一下,”艾略特这样吩咐着,“阿尔瓦留在这里回话。” 这些魔族侍卫们遵命行事,纷纷开始收拾帐篷和行李,只留下了侍卫首领阿尔瓦跪在艾略特的面前。 艾略特对阿尔瓦并不满意,他皱着眉头问: “昨天的那个猫人是怎么回事?” 阿尔瓦听到魔王询问,不敢隐瞒,连忙回禀道: “昨天我和弟兄们一起排查路口时,并没有看到那个猫人刺客。如果他不是用了什么特殊手段,就一定是提前埋伏在那里的。” 艾略特的面色更加不悦: “那么你的意思是说,侍卫内部有给刺客通风报信奸细?” 阿尔瓦低着头,不敢去看魔王的表情,硬着头皮继续回报: “侍卫们都忠于陛下,不会做出背叛陛下的事情。我们在猫人的身上,发现了‘恶之花’的标记,猫人应该是属于‘恶之花’的刺客。” 阿尔瓦的话引起了艾略特的注意,他出口询问: “‘恶之花’的标记?你说的是绣在刺客领口的黑色小花?” “正是。”阿尔瓦意识到自己说出了魔王在意的情报,终于放下心来,“‘恶之花’是一个刺客组织,只要付钱,无论是谁都可以在那里雇到刺客。” 这样的答案让艾略特感到心浮气躁: “也就是说,谁都有可能是这次刺杀事件的主使?” “按说确实是这样……不过既然刺杀的对象并不是陛下,而是未来的魔后,那么或许可以从这个角度做一些调查。” “既然这样,那就交给你去办吧。”艾略特看着行李已经收拾妥当,就翻身骑上狮鹫,这样对阿尔瓦说,“如果这件事再不能办好,就算你是我的侍卫总管,我也要处罚你的。” 阿尔瓦明白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他向着他最崇拜的魔王陛下行礼致意,目送着他离开了这里。 第12章 过于羞涩的以赛亚匆匆逃离了艾略特的身边,向下一座城安普利斯特前进。卡洛斯的速度很快,他们在中午之前就到达了目的地。 那些帐篷之类的东西需要收拾一会儿,瑟琳娜飞行的速度也比不上卡洛斯,因此以赛亚断定艾略特至少还需要一个多小时才能抵达。她把卡洛斯留在客栈交给伙计照顾,离开客栈来到了街上。 说起来她来魔界也已经有数月了,已经踏足了小半个魔界,然而却一直忙着赶路,几乎从来没有闲暇在人口众多的魔族城市观光。 这样的事情想来实在有些遗憾,恰巧今日有这样的一小段闲暇,以赛亚决定稍微放松一下。 说是放松,实际上也不过是忙里偷闲,在附近的街道闲逛而已。安普利斯特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城镇,它由血族建成,是血族的聚居地,被人称作血族之城。传说其他魔族都是一些堕落的神使,而血族却是人类被神诅咒而变成。因此血族的文化与其他魔族有很大区别,反而与人类的文化有些相近。血族的寿命很长,他们大多数都是艺术家,品位绝佳而又爱好奢华,因此安普利斯特是一座极为富庶的城池,它的建筑甚至比魔都路西菲尔还要华丽。 不过安普利斯特的街道上倒是很难看见血族,反而经常能看到一些其他种类的魔族。血族不喜欢出门,出手又很大方,因此许多魔族都喜欢到安普利斯特来,想办法赚取更多金钱。 在安普利斯特,赚钱最容易的办法,大概就是与血族签订契约,成为契约血奴了。一些自持身份的吸血鬼不愿意饮用屠宰场和猎场提供的血液,他们会雇佣一些契约血奴,每天为他们提供固定量的鲜血,认为这样的方式更符合他们的身份。 而身份更高的血族贵族则认为雇佣血奴也是很没面子的事情,他们的家中一般都蓄养着高价买来的魔族血奴和人类血奴。安普利斯特离人界之门很远,因为其血族之城的名声,极少有人类奴隶贩子敢到这里来做生意。因此在安普利斯特,人类血奴的价格非常昂贵。但血族贵族们拥有惊人的财富,他们不会在意这么一点小钱。 不过说起来,魔族都是一群好冲动的家伙,安普利斯特实际上并不比其他的魔族城市危险多少。客观地看,在魔界,安普利斯特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观光地,一些有钱有闲的魔族常常会到这里来旅行观光,而一些人类的旅行家也将安普利斯特列入“魔界三大必去城市’之一。 或许这一天恰好是什么节日,以赛亚在街上遇到了好几个从路西菲尔来的观光团,他们到处指指戳戳,大声喧哗,让人烦不胜烦。 无论是人界还是魔界,除了导游和特产店老板以外,大概没人喜欢大群游客,以赛亚也是如此。因此她开始打量街道两旁的店铺,想要找一家适合的店进去躲躲,等游客们走了再离开。 街对面就是一家特产店,特产店旁边是安普利斯特人气小吃血腥柠檬塔,无论哪一家看上去人都不少。幸好街角还有一家酒吧,招牌上写着“血色月光”,里面的光线有些黑乎乎的,看起来并不会有很多人。 以赛亚避开旅行团,走进“血色月光”。正如以赛亚所料,这间酒吧此时确实非常冷清,整间酒吧里除了正在擦杯子的酒保以外,就只有一个用立领遮着脸的奇怪酒客。 既然走进了酒吧,那就没理由不点一杯酒。以赛亚在吧台和散座上扫了两眼,没有看见酒单,而吧台里面的那些没有标签的瓶子看上去对点单似乎并没什么帮助。以赛亚不想显得太外行,她坐上吧台凳,决定做一个不会错的选择: “请给我来一瓶啤酒。” 这个选择似乎并不像以赛亚以为的那么正确。听到这个点单,酒保抬起头,用一种特别奇怪的眼神瞟了她一眼,随后放下正擦着的杯子,弯下腰,在吧台下面找了好一会儿,然后抽出一瓶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的啤酒。 酒保用他的抹布擦了擦瓶子,随后启开瓶盖,把酒递给了以赛亚: “四十个铜板。” 这里的啤酒比魔界其他地方贵上一倍,酒保的奇怪眼神也让以赛亚觉得不太舒服,但不管怎么说,啤酒毕竟是啤酒。以赛亚把钱丢给酒保,随后举起酒瓶,喝了一大口。 口腔中的气泡感让以赛亚的心情充满愉悦,不再去想酒保那怪异的神情。她一口气喝掉半瓶啤酒,满足地长叹一口气。 以赛亚正享受着啤酒带来的愉悦,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个低沉悦耳的声音: “安普利斯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像您这样可爱的小姐了。” 这间酒吧里除了他们两个以外没有别的酒客,那个酒保也明显是个男人。尽管如此,以赛亚觉得自己并不能确定这句话是对她说的,因此只是僵直地坐在那里。 “没错,小姐,不要怀疑,我确实在跟您说话。虽然您穿着男人的铠甲,但您觉得我已经老到连男女都分不清了吗?偏偏我还觉得自己挺年轻呢!” 以赛亚明白这句话是对她说的了,她有些尴尬地回过身来,向着那位怪异的酒客点头致意。 “您是第一次来安普利斯特?”那位酒客继续问,“是来观光的?或者……您是要与魔王决斗的人类勇者?” 这个神秘的怪客只是一瞬间,就猜出了她的真实身份,以赛亚只觉得身上一凛。 她连忙否认: “您说笑了,勇者什么的,和我这样的小市民可没有什么关系啊。我只是个商人,穿这身衣服只不过是为了方便点罢了。” “原来是这样,”怪客的声音里带笑,“这里毕竟是血族之城啊,到这来做生意,还是需要点勇气。不过我在这里也算是有点势力,如果小姐要在这里做生意,我倒是可以提供点帮助。” 这人说的话有点特别,以赛亚未免有些好奇,转过头去仔细看他。他虽然用立领遮住了面颊,却并没有完全挡住面容。以赛亚发现他的外表很像人类,但面色灰白,双眼血红。一看便知是血族。 以赛亚露出了微笑: “真是谢谢您啦,不过我的朋友已经帮我铺平了道路,应该会很顺利吧。不过如果真的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会找您帮忙的。” 那怪异的血族向她举杯致意,笑道: “您既然是第一次来,恐怕还没有尝过安普利斯特的特色饮品‘该隐’吧,如果不尝一下就走,可是会终生遗憾的。” 还没等以赛亚答话,那血族就对酒保吩咐道: “给这位小姐调一杯‘迷失的该隐’,记在我的账上。” 酒保了然地点头,非常熟练地打开几个瓶子,把各种颜色的奇怪饮料调配在一起摇匀,然后把最后调好的饮料放在以赛亚的面前。 这种饮料的颜色是非常漂亮的亮粉红色,上面冒着气泡,看起来似乎非常适合少女饮用。以赛亚向那怪异的血族道了谢,就端起杯子,喝了一口。 与以赛亚的想象不同,‘迷失的该隐’之中并没有过浓的酒精味,而是一种口味更加轻盈的饮料,具有非常奇妙的香甜味道。以赛亚很喜欢这种饮料,就一口气把它喝光了。 “谢谢先生的热情招待。”以赛亚一边说着,一边从吧台凳上跳下来,“我在等着的友人应该差不多已经要到了,我必须得回去了。” 奇怪的血族向着以赛亚脱帽致意,以赛亚也向他点了点头,随即开始向外走。可是她刚走了两三步,就感觉到一阵头晕。 她用力抓住吧台掌握住平衡,才没有倒下去。恍惚间她听见那个魔族彬彬有礼的声音: “您感到不舒服吗?让我来帮帮你吧。” 她胡乱地点了两下头,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第13章 “该隐”是血族的一种传统饮料,由伏特加和几种血液配制而成,而“迷失的该隐”与“该隐”完全不是一回事。“迷失的该隐”虽然也有几种约定俗成的调配方法,但它几乎不能被称作是一种饮料,而是一种只在血族酒吧里流传的隐语,意味着……满满一杯迷|幻|药。 无论以赛亚的武力值有多高,她到底还只是一个对迷|幻|药毫无抵抗能力的普通人类。喝下‘迷失的该隐’之后,以赛亚整个人都陷入怪异的梦幻之中。饮料之中的粉红色泡泡似乎充斥了她的脑海,为她营造出诡异的梦境。 在迷|幻|药的作用下,她感觉到自己仿佛置身于一间装饰豪华的房间之中,艾略特站在她的面前,但他并没有穿着平常的那件侍从官制服,而是穿着一件非常漂亮的……连衣裙? “艾略特,你为什么要穿女装?” “因为我是女孩子呀!”艾略特这样说着,向她投过去一个妩媚的眼神,随后拉过了她的手,把她的手放在了他的胸脯上。 噫!好软! 眼前的艾略特,有着令人嫉妒的傲人胸围。以赛亚自己从来没能长出来过这样的胸围,事实上,因为她长期缠着裹胸,再加上过度锻炼的缘故,她的胸部比一般的女孩子要平上不少。 这样想着,以赛亚非常遗憾地碰了碰自己的胸。 等等……她的胸呢? 她的胸确实不大,不过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一点没有。这事完全不合情理,不过既然艾略特能变成女人,那么她或许也可能发生一些奇怪的变化。 这样想着,以赛亚毅然决然地把手伸到裤子里面检查了一下。 啊啊啊确实长出来了一根女人绝对不会有的东西啊啊啊啊!o(≧口≦)o 以赛亚艾略特的胸摸起来手感非常真实。而她自己新长出来的‘哔——’看起来也绝对不是假的。尤其艾略特似乎已经完全忘记自己本来是个男人这件事,看来他们是到了一个非常诡异的地方了。 以赛亚看了一下四周,这个地方看上去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但她怎么也想不起来。 这时艾略特拉住了她(或许在这章里应该用‘他’了)的手,眨着纯真的大眼睛: “格雷斯大人为什么不来陪艾略特玩?” 以赛亚抿住嘴唇,看着艾略特,问他: “艾略特,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这里是我家呀!我们今天要开舞会!” 随着艾略特的话音落下,整个大厅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不知从哪里冒出来那么多人类和魔族,都穿着舞会的盛装,在大厅里翩翩起舞。 以赛亚与艾略特站在大厅的中央,彼此凝视。艾略特的脸很红,样子非常害羞。他攥住礼服的裙角,带着腼腆的微笑问以赛亚: “格雷斯大人……愿意请我跳舞吗?” 变成了女孩子的艾略特似乎比平时还要可爱,没有人能拒绝她这样的请求。所以以赛亚向前一步,向她伸出了手: “艾略特小姐,我可以请您跳一支舞吗?” 艾略特害羞地点头,把白皙的小手搭在以赛亚的手上。 “非常荣幸,格雷斯大人。不过我不是艾略特小姐,我是艾略特公主。” 以赛亚非常吃惊地看着她,直到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艾略特的头上戴着一顶小小的金冠,那正是公主的标志。这个装饰非常明显,刚才他为什么没看到? “艾略特,你居然是公主吗?” “是的,我是这里的公主,是梦中王国的公主。” 艾略特的面容带上了难得一见的神彩,惊人的美貌让以赛亚目眩神迷。当初以赛亚还在人界的时候曾经参加过不少舞会,无论是男性或是女性的舞步都非常擅长,于是他此时揽住艾略特的腰肢,随着音乐的节奏在厅堂中不断旋转,舞出动人的舞蹈。 厅中跳舞的人很多,但没有人比他们跳得更热烈,更美妙。艾略特的衣裙随着音乐的节拍旋转,绘出一个奇妙的圆形图案。 “梦中王国……吗?”以赛亚失神地问出声来,“这是……梦?” “这是梦。”艾略特这样说,“你睡着了,所以你现在才在这里。” “为什么,为什么我睡着了就会出现在这里?” “因为你爱我。”艾略特的神情娇媚无比,她的声音不容置疑,“你爱我,可是你不敢承认。所以你就会在梦里见到我。在这里,我们可以做任何事情。” “任何……事情?” “任何事情。”艾略特的声音异常坚定,“这里是你的梦,一切都由你做主。” 这真的是梦吗?以赛亚抚摩艾略特的腰肢,她的腰肢非常纤细,她的衣裙是用丝绸所制成,具有非常柔滑的手感,透过那薄薄的衣裙,以赛亚能感觉到她柔软的身体。这真的是梦吗? “这是梦。”她似乎察觉到以赛亚的迷惑,坚定地对他这样说。她的面容近在眼前,她的气息仿佛具有馥郁的香味,以赛亚没法相信这是梦,可是艾略特的话说得这样认真,让他没法不相信。 厅堂之中奏着的音乐已经进入了*部分,舞蹈也变得愈加热烈,艾略特似乎有些体力不支,面色发红,微微地喘气。但她仍然很高兴地笑着,这让她的样子变得更加惹人怜爱,令人怦然心动。 “你知道你爱我的,”艾略特急促地喘着气,她这样对他说,“你每次看我的时候,你的眼睛都不会转动,你知道你早就被我迷住,承认这件事真的有这么难?” 她是在挑衅,以赛亚明白她是在挑衅。可是他不想反驳她,她的眼睛实在太过迷人,那倨傲的表情让她美丽的面容充满了鲜明的个性。 音乐声戛然而止,所有人停下了舞步。但以赛亚并没有放开她,他明白自己一点也不想和她分开,他揽住艾略特的腰,把她拉到怀里。 他们接吻了。 柔软的双唇互相接触,醉人的气息彼此交换,两个人都感受到对方的渴求和无穷无尽的*,周围跳舞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无踪,只留下这一对正在接吻的男女。如果这还不是天堂,那么她不需要别的天堂。接吻的感觉是如此甜美,以赛亚只愿沉醉于此,永远也不要醒过来。 但这是不可能的。 年轻的勇者在梦中听见有人在呼唤: “以赛亚!以赛亚!以赛亚!” 艾略特不见了,大厅里的灯熄灭了,周围是一团漆黑,什么也没有,以赛亚只听见陌生的声音在呼唤她。 她醒过来,看见了一双红色的眼睛。 第14章 艾略特的眼睛是黑色的,这双红色的眼睛并不属于他。 惨白的面孔,可怕的红色眼睛,以赛亚一见,就明白那是血族无疑了。她打量了一下四周,于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这个地方很难被称为是房间,四壁都是被抹平了的泥土,除了一盏灯以外没有其他的光源,这里显然是地下。她的铠甲被脱去,只穿着锁子甲,被人用绳子绑缚在一把椅子上。 对面的血族用很特别的眼神看着她,一言不发,似乎要对她做出某种评价。 以赛亚很想知道这个血族到底要对她做什么,但她并不打算贸然开口,因此她也只是在观察,同时拼命回想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之前她原本和艾略特在一起,在她家的大厅里跳舞,他们彼此之间还转换了性别……不对,那显然是梦。 迷|幻|药所营造的梦境显得太过真实,而她又是刚刚才清醒过来,头脑还不够清楚,一时间无法分清梦幻和真实之间有什么不同。她拼命转动好像生锈了一样的大脑,仔细分辨梦与现实的区别,终于想起她是在安普利斯特的奇怪酒吧里,喝下了无论名字还是外表都非常可疑的粉红色饮料。 看样子,她是被人用迷|幻|药绑架到血族的巢穴了。可是,这些血族想拿她来做什么呢?她没有钱,也没有什么权势,武力值倒是不低,无论怎么看,绑架她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眼前的血族倒是并没有让她疑惑多久,他看了她一阵,随即彬彬有礼地开口对她说道: “格雷斯小姐,请您不必惊慌,我们并没有什么恶意,只不过是有一点小事需要您帮忙,又无法跟您说明,因此只好用这样的方法把您请到这里来。等到事情办完了,我们自然会把您送回原来的地方。” 对面血族的解释只让以赛亚愈加难以信任,她开口问道: “你们这求人帮忙的方式还真特别。到底是什么事,现在可以跟我说明了吗?” 那血族摇了摇头: “或许刚才我还没有表述清楚,我们所需要的并非您的帮助,而是‘您待在这里’这件事对我们帮助很大,所以您并不需要知道什么细则,只要配合我们留在这里就可以了。” 血族的话让以赛亚气得笑了: “这只是单纯的绑架吧?不过我在这里无亲无故,就算在人界,也算不得什么的大人物。就算你们绑架我,又有什么意义呢?” 那个血族露出诡异的微笑: “您未免不够自信,要知道您的自身,自有连您自己都不知道的宝贵价值,让有些人愿意用极为珍贵的东西换取呢,您放心,只要我们达成了目的,一定马上送您离开,决不会耽误您的行程。至于现在,我要稍微离开一会儿,就请您独自在这里休息一阵子吧。如果您有什么需要,大可以大声呼唤,我们这里有侍女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血族说完,向她施了一礼,随即转身出去,留下以赛亚一个人在这里。此时她一人在此,倒是可以好好思考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看起来,这些血族绑架她,是为了要从某人那里交换某种好处。 但是他们想要交易的对象到底是谁呢? 以赛亚历数自己的亲友与仇敌,试图从中找到那些血族的目标。然而无论是她的亲友还是她的仇敌,全部都是人类。即使是其中出身最高的人,也不能对魔界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 以赛亚有些怀疑他们认错了人,不过此前的那个血族曾经清楚地叫出了她的全名,证明他们确实没有认错。 “这事情真奇怪。”她暗自思忖,这些血族到底想要从她这里得到什么呢? 以赛亚觉得,想不明白的事情,还是暂时放下比较好。目前最重要的事情,还是要从这里逃出去。 她看看四周,发现她的铠甲还在附近。但剑却不知被放到哪里去了。如果想从这里逃走,没有剑可绝对不行。 她想起刚才那个血族的话,明白附近大概有个侍女随时待命。 侍女可不像是训练有素的绑匪,侍女都贪财,都喜欢和人闲聊,轻易就能泄露机密。如果一个计划之中有个侍女,那侍女就是计划中的漏洞。以赛亚非常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她开始大声叫喊: “有人在吗?我想喝水!” 一个穿着侍女服装的女性猫人迅速从门外跑了进来,恭敬地对她鞠躬: “大人,您想要喝水吗?” 以赛亚用非常警惕地眼神看着那个猫人,自从上次差点被刺杀之后,以赛亚对于猫人这个种族就产生了强烈的不信任感。不过到目前为止,除了这个侍女以外,以赛亚还没能找到其他的突破口。因此,到目前为止,她只能从这个猫人侍女身上想办法。 尽管经过了不少日晒雨淋,以赛亚的容貌依然很美。她梳着男子的发型,穿着男子的装束,样子就像个俊美少年。这个猫人侍女似乎并不知道她的真实性别,这一点似乎可以好好利用一下。 于是她露出一个非常迷人的微笑,对那个侍女说道: “是啊,我简直渴极了,请给我拿点儿水来,好吗?” 她的声音优雅,充满诱惑力,那个看上去非常年轻的猫人侍女双颊变得通红,结结巴巴地回应: “好的大人!我我我这就去!” 侍女离开房间,不一会儿就拿了水壶和水杯回来,她把水杯放在以赛亚面前的桌上,拿着水壶往里倒水。 以赛亚仍是微笑着看她的行动,用不会有别人听见的声音向她询问: “可爱的小猫,你叫什么名字?” 猫人侍女的耳朵竖了起来,尾巴无意识地左右摇摆,似乎有点不安。她的脸红透了,用非常低的声音悄悄回答以赛亚: “我我我……我叫玛丽安。” 无论在魔界还是人界,玛丽安都是个寻常到不能再寻常的名字。这样的一个名字让以赛亚觉得挺放心。于是她继续说道: “那么,可爱的玛丽安,我能否拜托你帮我把水杯拿过来?我动不了。” 那可爱的猫人小侍女拿起水杯,送到以赛亚的唇边。以赛亚喝着水,眼睛却一直看着玛丽安。 玛丽安察觉到她的目光,非常慌乱,手一滑,打翻了杯子, “对对……对不起!”侍女玛丽安结结巴巴地道歉,掏出手帕来,试图擦干她衣服上的水渍。然而水早已透过以赛亚的锁子甲渗到衣服里面去了,玛丽安的努力一点用处都没有。 “请您别告诉拜伦大人好吗?”玛丽安的表情简直像是要哭出来,“如果让拜伦大人知道我这么笨手笨脚,一定会打死我的!” “可爱的小猫,别担心!”以赛亚温柔地安抚着她,“我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的。” 玛丽安的眼睛重又亮了起来: “真的吗,大人?您可不能骗我。” “我怎么会骗像你这么可爱的小猫呢?”以赛亚这样说着,“不过你也要帮我一点忙。” “您需要我做什么?”玛丽安问,“我是个侍女,本来就是被派来为大人服务的。” “你应该看得出来,我是个战士。”以赛亚说,“身为战士,绝对不能和他的剑分开。可是那些可恶的家伙却把我的剑拿走了。你知道它在哪吗?” 以赛亚用充满希冀地眼神看着玛丽安,可是那小小的猫人侍女却改变了神色: “原来大人觉得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侍女,不过想要骗我恐怕并没有大人所想象得那么简单呢!大人是想要逃走吗?您要知道,这里是血族的地下巢穴,有着迷宫一样错综复杂的隧道,第一次来这里的人,是无论如何也逃不出去的。就算您武艺高超,手中又拿着削铁如泥的宝剑,最后也只能落得个困死在陷阱中的下场。” 这个侍女非常轻易地看穿了以赛亚的意图,以赛亚意识到她不是那种可以随意利用的蠢蛋。但她所说的话让以赛亚感觉到某种暗示——她似乎并不打算把这件事通报给她的主人。 “既然是这样,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呢,小猫咪?” “我觉得大人应该找一个向导。”玛丽安说,“这个向导应该足够了解这里的地形,以免迷路,应该足够聪明,有足够的应变能力,可以骗过在这里出没的血族的眼睛,并且足够忠实,不会把大人出卖给别人。最重要的是,这个向导知道你的剑在哪儿,可以把它拿来给你。” “你说得倒是很好。”以赛亚微笑着赞赏,“但是我要到哪里去找这么一个向导呢?我在这里只是一个可怜的囚徒,我可没有机会和时间去面试一个向导。” “您没必要做这样的事情,”可爱的猫人侍女这样说,“因为您已经有了一个现成的。” “是这样的吗?”以赛亚保持着微笑,“那么,这个向导在哪里呢?” “在这里。”玛丽安说,“我就是您的向导。” 第15章 以赛亚有些吃惊地看着玛丽安。 这个原本看上去有些胆小怯懦的猫人侍女此时表现出一种与平时完全不同的坚强和柔韧,她高谈阔论,不像畏畏缩缩的侍女,反而像个英雄人物。 “为什么你要帮我?”她这样问那侍女,“如果你把我暴露出的想法透露给那些血族,你就能得到奖赏。” “我不在乎那些奖赏。”玛丽安这样说,“我不是在帮助你,我是在帮我自己。你要知道,我不是一个被雇佣来的侍女。” 玛丽安拉开领口,让以赛亚看她的肩膀。 少女白嫩的肩膀上,有一个蝙蝠形状的红色伤痕,看起来似乎是用烙铁烙下的。 “这是奴隶的标记,”猫人少女这样说,“凡是血族所买下的奴隶,肩膀上都要烙下这样的痕迹。做血族的奴隶是一件让人格外难以忍受的事情,他们讨厌阳光,讨厌新鲜的空气,所以我们也不能去晒太阳,只能一辈子被困在这里,直到被他们吸干了鲜血而死。” 她这么说着,认真地看着以赛亚: “而我,不想这么死。” “我去把您的剑找来,替您带路,让您可以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您把我带走。您若是救了我,您就是我的主人,我能做很多事情,不会让您觉得麻烦的。” 猫人族少女的话听起来非常可信,她的这种不幸打动了以赛亚。于是以赛亚对她说: “只要我们能逃出去,我一定带你到远离血族的地方。但是首先,我需要我的剑。” 玛丽安带着难掩的兴奋点了点头: “我知道大人的剑放在哪里,请大人稍微等我一小会儿。” 那灵巧的猫人侍女说完这句话,就跑了出去。 她去了很久,以赛亚觉得有点焦躁不安。 “或许她只是在骗我,”以赛亚在心里暗自嘀咕,“先说几句把我稳住,以避免我做出什么其他举动,随后跑去报告她的主人。作为一个侍女,她这一手可真挺高明。” 虽然她这么说,但她还是很愿意相信那个年轻的侍女,因此她仍然平心静气地等待着。 但是侍女还是没有回来。 又过了一会儿,以赛亚听见有脚步声向这边走过来。那不是一个人能发出的声响,而是四五个人的声音。以赛亚觉得有点不安。 “就是这样,”她想,“那只小猫已经把我说的话报告给了她的主人,现在他们要把我转移到更难以逃脱的地方去了。” 然而进来的人并不是以赛亚所想象的血族卫兵,而是一群和玛丽安一样的猫人族侍女。她们鱼贯而入,每个人的手上都拿着大大小小的盒子。 领头的一个把手中的盒子放在一边,向以赛亚行了个礼: “大人,我们奉命来替您装扮。” “装扮?什么装扮?”以赛亚吃惊地这样问。可是那些侍女不再理她,只是打开那些大大小小的盒子,将里面的东西一件件取出来。 最小的那些盒子里装着的是令人目眩的华贵首饰,金银珠玉,红绿宝石装了一盒又一盒,这些首饰的珍贵之处并不仅仅在于珠宝本身,而是在于其出色的雕琢工艺。以赛亚家中虽然早已败落,却也留有几件珍贵的家传首饰未曾变卖,她看到这些比她的家传首饰还要珍贵的宝物被这些侍女随随便便地对待,不免感到十分惊异。 看来这些绑架她的血族拥有着巨额财富,他们绑架她既然不是为了钱,那么肯定是出于某种更加重要的原因。 那些侍女们还在忙碌着,她们又打开那些中号的盒子,盒子里装着各种各样的舞鞋。这些鞋子制造得如此精巧,在任何舞会上穿出来都能掀起轩然大波,人界的贵女们甚至愿意用一半的寿命去换这样的鞋子。 “她们准备这些东西是要做什么呢?”以赛亚想起了之前的梦,“难不成是要让我去参加什么舞会?” 这样的想法实在太过奇怪,以赛亚很快就把这个念头抛到脑后去了。她看见那些侍女打开了那个最大的盒子。 那个盒子很大,是由两个侍女一起抬过来的。看看其他盒子里装的那些东西,以赛亚猜那是一条礼服裙。她饶有兴味地看着那些侍女小心翼翼地把盒子打开,然后她看见了里面的东西。 那确实是一条裙子,但和以赛亚所想象的完全不同,就算以赛亚完全不了解血族的结婚风俗,也能看出来,那是一件结婚礼服。 那条裙子与人类的婚礼礼服裙在样式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这条裙子的颜色并不是象征纯洁的白色,而是以黑色为主,辅以血一样的红色。 最引人注意的是,这条黑色的裙子上缀满了钻石,看上去好像繁星在夜空中闪闪发亮。 “真见鬼。”以赛亚在心中思忖,“这些家伙准备结婚礼服是要干什么?” 她这么想着,这些侍女就开始给她打扮起来。她们似乎不敢给她解开绳子,所以只是替她换上鞋子、戴上首饰。 “你们的主人到底想要做什么?”以赛亚这样问。可是每个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人回答她。 这时候,离开了许久的玛丽安终于出现在了,她身上披了一件灰斗篷,斗篷下面鼓鼓囊囊的似乎藏了什么东西。 她看到那些侍女,就对她们说道: “刚才我在拜伦大人的卧室前面碰到大人,大人要求你们过去一下,他有事情要吩咐。这里就交给我来照看就好。” 那些侍女们听了玛丽安说的话,就一起离开了房间。玛丽安站在门口,仔细听她们的脚步声,当那些侍女走远了,玛丽安就轻快地跑到以赛亚身边,敞开了斗篷,露出以赛亚的剑来: “我把大人的剑拿来了!”她这样说着,“我来为大人解开绳子!” “不必了。”以赛亚这样说着,像力士参孙那样轻松地挣断了绳索站了起来,“这样的绳子还困不住我。” 玛丽安吃惊地看着她,随即交出了宝剑,同时还递过去一件斗篷: “大人,请您穿上这件斗篷,这样血族就会把您当成是这里的侍女,不会注意到您了。我们得快一点,一旦那些侍女发现上了当,可能就会带着人回来。” 以赛亚瞥了一眼那件斗篷,却没有穿,她踢掉侍女们给她套上的高跟鞋,穿回自己的鞋子,然后拿起她那被放在一边的铠甲。玛丽安见状,劝道: “大人,如果您穿了铠甲,就不能再穿斗篷了。斗篷下面穿着体积那么大的铠甲,只会惹人起疑。” 以赛亚笑起来: “可爱的玛丽安,像你这样的侍女,大概会觉得只要能逃出去,用什么样的办法都行。但我是个战士,是个勇者啊!战士有战士的骄傲,对我而言,临阵脱逃是不能忍受的事情,我必须要让把我绑架到这里的人付出代价。更何况,这幅铠甲是我的祖先留下的遗物,我绝对不可能抛下它独自逃走。” 以赛亚穿好铠甲,手中握着熟悉的宝剑。感觉力量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上。她回过头,向着玛丽安粲然一笑: “我们走吧!” 看着以赛亚穿铠甲的样子,玛丽安突然意识到,对于这样的人,她刚才的提议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种亵渎。 穿着铠甲的以赛亚,与刚才的样子简直完全不同。如果说穿着锁子甲的她只像是一个普通的战士,那么穿着铠甲的以赛亚就像是武神,那睥睨一切的态度和飒爽的英姿让人在望而生畏的同时产生深深的向往,她俊美的外表让年轻的猫人侍女怦然心动。 听到以赛亚的呼唤,玛丽安慌慌张张地跟上她的脚步,拉一拉斗篷上的兜帽,让它遮住她的面孔,拿着火把走在以赛亚的前面,为她照亮前面的路。 以赛亚跟随着玛丽安,在血族的地下巢穴之中小心地前行。这是一座极为庞大的地宫,整体的设计极为精巧,以赛亚猜测,这座地宫的范围可能与安普利斯特城的大小相仿。如果没有玛丽安的指引,她可能确实走不出去。 这一路上比以赛亚想象的要顺利,有不少血族从他们身边经过,这些血族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无精打采地往前走,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她们。 “他们并不是拜伦大人的手下。”玛丽安这样告诉她,“这里是血族的地下巢穴,因此也有很多平常的血族在这里居住。” 他们就这样走了一阵,玛丽安忽然停下了脚步。 “再往前走就到了危险的地方了,”她这样警告以赛亚,“平常的时候,我们是不被允许到这个区域来的,但我记得这里有一个出口,当初我就是被人从这里带下来的。这个区域里全都是守卫,必须要小心行事。” 玛丽安的神情充满恐惧,然而以赛亚却拔出宝剑,露出了一个微笑: “既然他们有胆子绑架我,那么现在,也到了他们付出点代价的时候了。” 玛丽安手中的火把发出的光照耀着以赛亚的面容,她看到以赛亚的坚定神情,相信自己确实做了一个正确的选择。 第16章 在讲述以赛亚是怎么逃离血族的地下巢穴的时候,我们也应当了解一下艾略特的情况。当艾略特驾着狮鹫来到他们计划好的客栈时,以赛亚已经离开有一段时间了。艾略特从客栈伙计那里收到了以赛亚的口信,就留在客栈的餐厅里等她。 安普利斯特是血族的地盘,这里的领主是罗斯文大公。罗斯文大公对谁当魔王没什么兴趣,也不喜欢魔王插手安普利斯特的事务。罗斯文大公是一位非常强大的血族,历代魔王都认为,应该给予这位大公应有的尊重。因此,安普利斯特虽然只是一座城池,实际上却有着相当于公国的地位。正因为这个原因,艾略特并没有在这里布置太多人手,也并不打算在此多做停留。他打算等以赛亚回来之后,就迅速离开。然而他等了又等,以赛亚却始终没有回来。 艾略特清楚地知道,以赛亚希望能尽快追上魔王的仪仗,因此决不会在外面多做停留。她过了这么久还不回来,恐怕是遇到了什么突发事件。于是他招来留守在安普利斯特的探子,向他们询问以赛亚的去向。 “那位大人一到,我们就跟上去了。”探子这样向艾略特回报,“那位大人在附近的街道上逛了一阵,然后走进了一家名叫‘血色月光’的酒吧。那间酒吧是罗斯文大公的产业,我们的人没敢进去,只是在外面守着。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三个小时了,那位大人还没有出来。您看要不要派侍卫拿着您的手谕去搜查?” 艾略特摇了摇头: “很多血族喜欢生活在地下,酒吧里肯定有通往地下的通道。就算去搜查,也不可能找到人。只会白白得罪罗斯文大公。去叫我的侍从官,为我准备合适的衣服,我亲自去见他。” 这条路上的每一间客栈里,都至少有一个魔王的侍从官严阵以待,他们随身携带着魔王的服装和各种物品,以备不时之需。听到魔王的吩咐,侍从官们找出了在魔王在拜访大公时适合穿的华贵常服,服侍他换上,跟随着他一起来到那家叫做‘血色月光’的酒吧。 艾略特手下的探子还守候在酒吧的门口,艾略特要求他们离开,随即推开了酒吧的大门。 酒吧里的状况和几小时前以赛亚进来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区别。那个酒保仍然在吧台后面站着,懒洋洋地擦着玻璃杯,而那个请以赛亚喝下‘迷失的该隐’的血族还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喝着奇特的血族饮料。 艾略特走进酒吧的大门时,那位奇异的血族抬起头来看他,带着微笑对他说道: “我还在想您什么时候会来,陛下。” 艾略特也微笑起来: “您不能对我要求太高,我可是刚到安普利斯特就来看望您了,大公。” “是这样的吗?”罗斯文大公露出一个狡狯的笑容,“您的仪仗可是两天以前就从这里过去了,速度比行军还快,简直就像是有人在后面追着跑似的。” “是这样的吗?”艾略特状似不以为意,“仪仗什么的不过是个噱头,为了让那些普通魔族心安罢了。我从来不知道,像您这样的人也会关心什么仪仗。” “仪仗什么的,我确实不怎么在乎,”罗斯文大公说,“但是魔王本人要从我的领地上经过,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身为安普利斯特的领主,如果没能好好招待一下陛下,说不定是会被盛怒中的魔王军讨伐的。” “大公说笑了,”艾略特始终保持着他彬彬有礼的风度,“您的血族大军一点也不比我的魔王军差,我可不会做这种自讨苦吃的事情。” 罗斯文大公只是微笑不语。艾略特继续说道: “说起做客,我有一位友人,今日来到了安普利斯特。她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来到这里自然是想要观光游览一番。我听说她曾经来过这家酒吧,大概是被大公当做客人请去了。我那位朋友是武人出身,只怕有什么地方得罪了大公,还请大公原谅了她,让她随我回去。” 罗斯文大公听到魔王终于按耐不住,说起了此行的缘由,就笑着答道:“能被陛下称作是朋友的,只怕不是寻常的人物啊。可惜我并没有缘分见到她。今日我倒确实留了一位客人,只不过她不是武人,而是一位从人界来的商人。我看见她的模样非常可爱,想起我手下的拜伦男爵还没有成婚,就把她介绍给男爵认识了,男爵很喜欢她,我想他们要不了多久就会结婚了。” 如果此时面对罗斯文大公的是一位继位已久的魔王,或许此时还可以保持住风雅的仪态,继续跟罗斯文大公打哑谜。但艾略特到底还是过于年轻。听了罗斯文大公的话,他的面容因愤怒而变得通红,他的手按在桌子角上,把桌角捏碎了: “罗斯文大公,这里是您的领地。我知道您的密探和眼线遍布全境,因此您应该和我一样清楚,您的客人到底是什么人。我不相信您把她带走,是为了要给您手下的男爵找一位好配偶——毕竟血族是不能和人类结合的。既然如此,您为什么不把您的需要说出来,然后把我的朋友还给我呢?” 然而罗斯文大公似乎对这种游戏玩上了瘾,他做出了一副为难的样子: “好吧,就算我的客人确实是您的朋友吧。虽然您贵为魔王,但婚姻这样的事情,您到底还是管不着的。我那位可怜的拜伦男爵单身了近千年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位能够让他心动的女性,总不能轻易让他放手吧?至于您所说的血族和人类不能结合的问题,您知道,血族本来就是由人类变成的,只需要使用一些古老的小法术,就能非常方便地把您的那位好朋友永久性地变成血族,成为拜伦男爵的好伴侣。这种法术现在会的人不多了,不过我那里倒是还有一些抄本,之前正好借给拜伦男爵研究来着。” 面对罗斯文大公的无耻,艾略特只觉怒不可遏,然而以赛亚还在他们的手上,艾略特并不敢轻举妄动。他努力地压抑下怒火,笑着对罗斯文大公说道: “既然如此,就让我来给拜伦男爵一点补偿吧。据我所知,您的那位拜伦男爵自一千多年前,就开始在您手下效劳了,他虽然一直以来都忠心耿耿,却并没有给自己赢得些什么。大公,这些情况我说的对吗?” 罗斯文大公见自己的愿望即将达成,非常愉快地笑道: “陛下的记性真好,您说的一点不错,确实就是这么回事。我虽然一直希望能够给这位好人一点补偿,可是总觉得我所能给出的东西不足以抵偿男爵所付出的辛劳,因此只好拜托陛下帮忙了。” “既然这样,那就将拜伦男爵封为伯爵,再把安普利斯特旁边原本归我所有的费瑞普镇交给他作为封地,大公认为怎么样?” 罗斯文大公的神情变得倨傲起来,他站起来,有些愠怒地向着艾略特说道: “陛下,您把我的男爵当叫花子了。如果拜伦只需要成为伯爵、获得像费瑞普镇那么一点大的一块地方,我自己就可以为他张罗,不需要陛下费心。” 听到罗斯文大公这样说,艾略特也感到非常不快,他强忍住愤怒,向罗斯文大公问道: “那么按照大公的想法,我应该为您的拜伦男爵准备怎样的礼物?” 罗斯文大公从桌子下面拿出了一张纸。 “我的要求都写在这里了,”罗斯文大公说,“如果陛下觉得满意,就请在这张纸上签字。如果陛下认为我的要求太过分的话,那么很遗憾,您下次再见到您朋友的时候,她大概已经是拜伦的新娘了。” 艾略特抓过那张纸,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他的双手因愤怒而颤抖起来。 罗斯文大公不仅要求把他的亲信拜伦封为侯爵,还向他讨要巴尔默城作为拜伦的封地。巴尔默城是王畿中最重要的城池之一,位置离王都路西菲尔很近。如果血族获得了巴尔默城,将对魔王的地位造成极大的威胁。 任何一个有理智的魔王都不会签下这份协议。巴尔默城实在太重要,绝对不能这么轻易就给了血族。但是对于艾略特来说,巴尔默城可以通过战争重新拿回来,但以赛亚一旦变成了血族……艾略特不敢再想下去。 艾略特他深吸一口气,拿起笔,正准备在这张纸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酒吧门口突然传来了开门的声音。 艾略特停下笔,抬起头,看见一个他很熟悉的人走了进来。 原来是他的侍卫首领。 “很抱歉打扰您和大公谈话,陛下。”他的侍卫首领阿尔瓦一边这样说着,一边向艾略特和罗斯文大公点头致意,“但是这件事很重要,我想您应该会希望立即知道。” “什么事?” “格雷斯大人目前已经回到了客栈,一切安好。” 就算是像罗斯文大公这样沉得住气的老狐狸,听到这样的消息也不免露出复杂的表情,惊异、愤怒与失败的懊恼交织在一起,让他原本灰白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 艾略特大笑起来。 “看来您的拜伦男爵还得继续等待了。”他对着罗斯文大公眨了眨眼睛,“新娘或者爵位,拜伦男爵将来总会找到的,就算是没有我帮忙,他毕竟还有个好主人嘛!” 说完了这一句调侃的话,艾略特转过身,带着他的侍从官和侍卫离开了这间酒吧,他已经等不及要去见以赛亚了。 第17章 以赛亚的战斗结束得比她自己想象的还要快。 血族的攻击力很高,敏捷度也不次于其他种族。他们是天生的战士,血族的战士在对上普通人类士兵的时候,几乎可以做到秒杀。 但以赛亚并不是普通的人类士兵,她是以狩猎魔王为目标的勇者。她知道,等到未来她对上魔王的时候,或许会在一瞬间就被击败。但她的道路决不会被血族阻挡,在见到魔王之前,她不能倒下。 以赛亚的宝剑和她的铠甲,是她最重要的东西。这两件宝物都是她祖先的遗物,代表着格雷斯家族的荣耀。在她出发之前,她曾经把这两件宝物送到王都玛尔斯的大教堂里,请求主教为它们祝圣。主教的祝圣赋予了这两件宝物光明属性,让它们在对付魔族时可以起到双倍的效果。 此时此刻,这两件宝物终于派上了用场。 地下巢穴里很黑,只有血族守卫的红色眼睛在黑暗里闪着光,好像一盏盏小灯。以赛亚拿着宝剑,用尽全力向着发光的地方劈砍削刺,她的力量极强,剑术绝佳,随着血族的一声声痛呼,红色的光点一处处消失了。 她看不见,她只知道要向前走。她一边走,一边用力舞动宝剑,听着剑刃划破空气,划破敌人的衣服和皮肉,听着剑刃与骨骼相击,发出铿锵的声音。这里很喧闹,垂死的血族不断发出呻|吟声,但是以赛亚听不见那些声音,她只能听见她的的剑所发出的响声。 宝剑不知道从哪里反射了些微的光亮,让以赛亚可以看见自己的剑光,她的脚步很重,每一步都用力跺下去,她的剑却很轻盈,像蝴蝶一样上下翩跹。 她能感觉到自己脚下是湿漉漉软绵绵的身体,其中有一些还在微微地颤动。她觉得自己仿佛在跳一场舞,她的剑就是她的裙摆。 血族黏腻的血大量地喷洒在她的身上,有一些落在她的唇边。她轻轻用舌头舐去,尝到了一点铁锈味。 原来血族的血,也与人类的没有什么不同。 终于她感觉自己的脚碰到了一级台阶,而周围除了玛丽安所发出的声音以外,再也听不见别的呼吸与脚步声,她知道这一场战斗已经结束了。 但此时的她还算不上胜利者,她还在这里,还在这血族的巢穴之中。 她登上台阶,直到最后一级。她的面前是一扇锁着的门。 对于其他人来说,这可能是个障碍。然而对于一个战士而言,这只不过是前进路上的一颗小石子。 以赛亚挥起宝剑,把门锁砍碎了。 门自动打开了……她看见了阳光。 外界的光线实在太过明亮,以赛亚眯起了眼睛。 她回过头,看见玛丽安已经把眼睛闭上了。 “这就是阳光吗?”那年轻的猫人侍女这样问,“我已经快要忘了阳光居然有这么刺眼。它好暖和。” 玛丽安可爱的小脸上沾着一点黑色的血迹,显得有点脏乎乎的。这让她的神态显得愈加天真。 以赛亚微笑了。 “我们要快点走,”她这样对那年轻的侍女说,“如果他们派来太多追兵,我担心我也要应付不来的。” “不会的,”玛丽安的语气非常认真,“我看见你战斗的样子了,刚才我就站在你身后,我看见了。血族是赢不了你的。” 以赛亚没把玛丽安的孩子话当一回事。她拉住玛丽安的手,确认了一下方向,就往她存放狮鹫的客栈走过去。幸运的是,这里离那家客栈本来就很近,她并不需要向人问路。 她本来希望能看到艾略特就在客栈门口,这样他们就可以马上离开这里。但遗憾的是,虽然瑟琳娜确实留在这儿和卡洛斯在一起,但艾略特却并没有在这里等着她。 “您的旅伴出门找您去了。”客栈老板这样对她说,“您可以先做一下准备,我想他在外面找不到您,一定很快就会回来的。” 以赛亚觉得客栈老板说得有道理,就去问伙计要水来洗脸。去打水的伙计还没有回来,以赛亚就远远看见艾略特向着客栈走过来。 当艾略特得知,以赛亚已经脱离了险境的时候,他就以最快速度换好了平常的衣服,向着客栈飞奔去见他最亲爱的以赛亚,等到远远看见客栈的影子,他放慢了脚步,拼命压抑激动的心情,生怕被她察觉到异样。他看见以赛亚就站在客栈门口,就用力咬了咬嘴唇,克制住自己想要跑过去的冲动。 随着他走得越来越近,他看清了以赛亚的现在的模样。 她的身上沾满了血,几乎看不出她原来的样子。 艾略特再也克制不住自己了,他赶紧跑到她的身边,上上下下地看她: “你怎么弄成这样?你受伤了吗?” 以赛亚轻轻摇头,轻描淡写地说道: “这些不是我的血。我和当地的血族……起了一点冲突。所以我们要快点离开。” “就算是这样,也得先把血迹擦干净才行。”艾略特温柔地说,“否则狮鹫会觉得不安的。” 恰在这时,客栈的伙计拿来了毛巾和水盆。艾略特拿起毛巾,在水盆了沾湿了拧干,开始替以赛亚擦脸。 黑红色的血污被擦去了,艾略特重又看见以赛亚美丽的面容6。 他用毛巾擦拭她可爱的耳朵,突然碰到了一个小小的东西。 “咦,这是什么?” 那小东西被戴在以赛亚的耳朵上,轻轻摇晃着,闪耀着与她的眼睛同样的色彩,她戴着这小东西,显得似乎多出了一点女性的妩媚。 以赛亚伸出手去摸,把那小东西拉下来,原来那是一枚蓝宝石耳坠,做成了水滴形状,用珍贵的秘银镶嵌着,样式非常精美。 以赛亚想起,这对耳坠是那些侍女给她戴上的,当初她着急离开,没能顾得上把它摘下来。在与血族战斗的过程中,这一对耳坠丢了一只,只剩下这一个了。 “倒是可以当做是纪念品呢。”她这样说着,把这枚精美的耳坠收藏了起来。 艾略特继续为以赛亚擦拭身上的血迹,这时候,旁边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让我来替主人擦去血迹吧。” 听到这个声音,艾略特抬起头来。他这时才发现旁边站着个侍女打扮的猫人少女。艾略特只顾着看以赛亚,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 这个陌生的猫人少女让艾略特有些不安,艾略特锐利的目光能够看出这个少女的不寻常,于是他开口对以赛亚说道: “格雷斯大人,您从哪里捡来这只脏兮兮的小猫?这种没有血统证明的小猫带在身边是很危险的,最好还是丢回到原来的垃圾堆里比较好。” 玛丽安在艾略特冰冷的眼神中瑟缩了一下,躲到了以赛亚的身后,样子楚楚可怜。 “艾略特,你别吓唬她。”以赛亚有点无奈地看着艾略特,“这是玛丽安,有她帮忙我才能从血族的地下巢穴里逃出来,我答应了要把她带到没有血族的地方的。” 听了以赛亚的话,艾略特眼中的戒备稍微放松了一点: “既然格雷斯大人一定想要这样,那就带她一段也不妨。只不过在带她走之前,可得把她身上的血腥清理干净才行,否则卡洛斯准会把她弄死。” 以赛亚觉得艾略特说的有道理,就打发玛丽安去洗澡,而艾略特留在这里,继续清理以赛亚盔甲上的血腥,等把一切都收拾妥当,艾略特还在以赛亚的的身上喷上了一点香水,以掩盖血腥气。 闻到自己身上香水的气味,以赛亚觉得有点不自在。 “应该没有这个必要吧。”她这么问艾略特,“喷上香水的感觉怪怪的,我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个娘们儿。” 对于以赛亚的真实性别知道得很清楚的艾略特瞥了她一眼: “如果格雷斯大人想让卡洛斯把您当成血族,我倒是不介意您带着这一身血族的味道出去。” “哦,那你继续喷吧。” 艾略特给以赛亚使用的香水,是魔王宫中的调香师专门调制出来供狮鹫骑士近距离作战之后使用的,味道非常清新淡雅,却能压制住浓烈的血腥气。卡洛斯和瑟琳娜都很熟悉这种气味,因此,当他们收拾妥当准备骑着狮鹫离开的时候,狮鹫们并没有因为闻到不熟悉的气味而骚动。 但是他们遇到了另外一个问题。 卡洛斯不愿意背着玛丽安。 只要玛丽安往卡洛斯那边稍微走近一点,卡洛斯就摆出一副准备发动攻击的姿态,坚决不允许玛丽安靠近。 “既然这样的话,就让玛丽安和我一起骑瑟琳娜吧。”艾略特这样说,“瑟琳娜性格很随和,不会闹脾气的。 玛丽安有点害怕艾略特,但她对此也并没有什么解决办法,只好随艾略特一起骑在瑟琳娜的背上。 他们在安普利斯特意外耽误了太久,此时太阳已经偏西。以赛亚决定连夜赶路,等到了下一个城镇再休息。对于这个决策,玛丽安并没有什么异议,艾略特却有点担心: “格雷斯大人今天与人战斗过,本来就很耗体力。这会儿又要连夜赶路,身体吃得消吗?” 以赛亚看着艾略特担心的表情,轻轻摇了摇头,对他微笑: “一时之间身体的损耗,和追上魔王与他决斗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因为我生命唯一的意义,就只在于这件事上啊。如果我能击败魔王,就可以让我的家族重新获得荣耀。如果我死在这里,至少也算是死得其所,国王会给我的母亲送去代表荣耀的勋章,她能得到抚恤,就不必再过困苦的生活了。” 她这样说完,就驾着卡洛斯飞上了天空。艾略特怔怔地望着她远去,感觉空气中好像留下了她笑容的残影,还有那眼中的凄凉。 本来,扮作侍从官只是他一时的心血来潮,然而这件事到底要怎么收场呢? 艾略特不知道。 他叹息了一声,驾着瑟琳娜追随以赛亚飞去。 第18章 如果此时只有他们两个在,或许艾略特还可以与以赛亚说说话,但这里还有个碍眼的玛丽安。 艾略特从心底里讨厌玛丽安。这个小侍女不仅碍事,还是这次旅行中的不安定因素。没有人清楚她的来历,没有人知道她是不是很危险。猫人总是很擅长隐藏自己,这些女性猫人尤其如此。她们四处流浪,只要能谋生,她们什么都干。 偏偏她们又都生着楚楚可怜的眼睛,最会迷惑人心。对她们不了解的魔族,往往会被她们欺骗。 艾略特衷心的希望他的那些手下足够聪明,能够在他下达指令之前,就把这个小侍女的情报分析清楚。当然更好的是,等到了下一个城镇,他们就可以把这个侍女丢下。但他很担心,到时候这个侍女会想方设法留下来。以赛亚太过温柔,她说不定会同意。 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大概就是抓住这只小猫,把她从瑟琳娜背上丢下去。 艾略特往下看了看。 瑟琳娜飞得很高,倘若在这里把这只小猫丢下去,她绝无生还的可能。 艾略特这样想着,抓住了玛丽安的肩膀。 玛丽安感觉肩膀被握住,就回过头去看他: “大人,您有什么事吗?” 少女的神情一派天真,似乎对他完全没有防备。艾略特本来知道猫人的本性,可是当他真正看到这样的表情时,反倒踟蹰了起来。 如果就这么把她丢下去,对以赛亚大概不好交代啊…… 还是等一等再说吧。 这样想着,艾略特松开了手。 玛丽安向他一笑: “大人是担心我会掉下去吗?不用担心,玛丽安不怕。” 玛丽安的眼睛里充满了感激之情,好像真的相信他刚才是在保护她一样。 艾略特看着猫人的眼睛,意识到这个猫人如果不是心机极重,就是极度天真。 但在艾略特的认知中,极度天真的猫人是不存在的。 他心中的警报大声地响起来,他必须要找到个好机会警告以赛亚。 以赛亚并不知道艾略特在想什么,她此时正在好好享受着骑狮鹫飞行带来的乐趣。风吹动她的头发,带来在陆地上旅行时无法体会到的自由感。卡洛斯平时脾气很差,对她却温柔又体贴,飞得又快又稳。 刚才的战斗让她的身体有些疲惫,但她的心情却无比愉悦。长时间赶路让她感觉身体简直要生锈了,与血族的战斗却让她好好活动了一场,让她知道自己的战斗力仍然足够强悍,足以与身体比人类更加强健的魔族战斗。 与一般的魔族相比,血族的战斗力已经算是很强的。但以赛亚知道,魔王的力量远比血族的力量强大。那种强大是人类无法想象到的。正因为如此,能够杀死魔王的勇者才会被人当做传奇勇者看待。 以赛亚知道自己是一个好战士,但是到底能不能成为传奇勇者,她不知道。 她尽量避免去想这些,只是努力赶路,希望能尽快赶到下一个城镇。然而天公不作美,风突然变得很大,黑色的云团在以赛亚的眼前聚集起来,天色一下子黑了起来。卡洛斯低低叫了几声,开始下降。以赛亚意识到暴风雨要来了。 下面是一片荒原,连一个能避雨的地方都没有。他们带的帐篷倒是防雨的,然而要让那么一个小帐篷里躲下三个人,实在有点太勉强了。 但那也总比什么也没有来的好。以赛亚指挥着卡洛斯降落到地面上,找了一块地势较高适合搭帐篷的地方,然后把行李从卡洛斯背上取了下来。 这时候艾略特和玛丽安也骑着瑟琳娜降落到了这里。三个人的动作很快,帐篷一会儿工夫就被搭了起来。 这时候,豆粒大的雨点从天上落下来,以赛亚和艾略特连忙躲进了帐篷,玛丽安本来还有点不好意思,以赛亚硬把她拉了进去。 这个帐篷本来就只够两个人睡,三个人进去,只能勉勉强强坐下。外面风雨交加,电闪雷鸣,帐篷里面一团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十分可怕。 以赛亚有些累了,此时既然被迫停在这里,她就想要歇一歇,并不想说话。她既然不说话,艾略特和玛丽安也就没有话可说。帐篷里陷入一种古怪的沉默,所能听见的只有风雨声。 以赛亚把腿支起来,用膝盖托着下巴,打算稍微睡一小会儿。 她很困,很困,马上就要睡着了,就在这个时候,她觉得有人拉住了她的手。 那只手很暖,很柔软,握起来很舒服,那是谁的手? 或许是玛丽安害怕了吧,她迷迷糊糊地想着,嘴里咕哝了一句: “玛丽安,别怕。” 听见她的话,手的主人仿佛生了气,攥着她的力道重了些,把她拉过去了。以赛亚只觉得自己落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这让她觉得舒服,很快就睡着了。 玛丽安躲在帐篷的一角,尽力蜷缩身体,让自己尽量少占一点地方。她的眼睛和猫一样,天生可以在暗处看见东西。她看见那个跟着以赛亚的奇怪魔族拉着以赛亚的手,让她躺在他怀里入睡。他的神情非常温柔,那样子非常美丽,同时也非常可怕。 玛丽安很害怕那位大人。他长得非常像人类,但玛丽安知道他是魔族,他的身上有着只有高等级魔族才有的强大气势。这种气势太过可怕,玛丽安怀疑,就连她之前的主人——血族的拜伦男爵见到他也要发抖。 她并不知道那位大人的名字,也不知他究竟是什么种族。但她知道他绝不是寻常的魔族,以他的气势来看,他一定是她连做梦也想象不到的贵族。 这样的一个高贵的贵族,居然甘愿跟随在一个人类的身边,做着仆役的工作,唯她马首是瞻。在玛丽安看来,这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情。 玛丽安偷偷地看着她的新主人,她的这位主人……到底有着怎样的魔力? 以赛亚在艾略特怀里睡得很香,一点也不知道她的新随从正在打量她。然而艾略特却察觉到对面的目光。他正抱着以赛亚,不想做什么多余的动作,因此他只是往对面瞪了一眼。 玛丽安又瑟缩了一下,赶紧把眼睛闭上。 嗯,这位大人果然相当讨厌她。 从第一次见到这位大人起,玛丽安就意识到他不喜欢她。看着以赛亚的温柔目光到她这儿就只剩下冷酷无情。她几乎可以肯定,刚才他们一同乘狮鹫飞行的时候,那位大人就打算把她从狮鹫上扔下去。 如果不是她用楚楚可怜的眼神博取了那位大人一瞬间的同情……现在的她说不定已经被摔成一张肉馅饼了。这位大人……实在是太危险了。 在遇见这位大人之前,玛丽安曾经觉得世界上最可怕的魔族是拜伦男爵。原先在安普利斯特的时候,玛丽安是拜伦男爵非常钟爱的侍女。每隔两三天,男爵都会把她召唤到自己的卧室里。每次她离开的时候,她总是穿着与侍女身份不符的漂亮衣服,还会带回去一些美味的甜点。 很多侍女羡慕玛丽安的福气,但是只有玛丽安自己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拜伦男爵就像是野兽,一头穿着礼服的、优雅的野兽。他喜欢看着她在他手中挣扎,却毫无机会逃脱。他会慢慢撕碎她的衣服,看着她一点点绝望。 他会用他锋利的牙齿刺穿她大腿根部的动脉饮血,直到她因为反抗而变红的面容失去血色,直到她的肢体变得软弱无力,然后他会继续摆弄她,与她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血族的体型比猫人大很多,她总是很疼,可是男爵似乎总嫌她还不够疼,他会捋动她的尾巴,拉扯她的耳朵,让她哭喊起来,她越哭,他就越兴奋,他的红色眼睛总是闪动着可怕的光。 等他得到满足之后,就会变得稍微温柔一点。会允许她从衣橱中的女装里挑一件她喜欢的穿走,还会允许她吃点心。然后警告她不许把发生过事告诉别人,再把她赶走,直到两三天之后,他再度召唤她。 玛丽安知道,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她大概很快就会死掉的。她见过那些被贩卖到安普利斯特的人类女奴,她们生活在地底下,被类似的事情折磨,苍白得就像一朵纸花……很多人甚至活不过六个月。 因此,在玛丽安看到机会在她眼前一闪而过的时候,她以最快的速度把它抓住了。 不过现在……她并不确定这个选择是否正确。 玛丽安悄悄睁开眼睛,快速瞄了一眼对面的那位大人。他仍然用一种提防的眼神看着她。 那冷酷的眼神让玛丽安又哆嗦了一下,她闭上眼睛认真地提醒自己: 以后绝对不能惹到这位大人,绝对不能。 第19章 暴风雨下了一夜,以赛亚他们三个也在帐篷里窝了一夜。到了早晨的时候,天终于晴了。 以赛亚在晨曦之中醒来,一整夜都睡在坚硬的铠甲之中,这让她觉得浑身酸痛,好像关节都要锈住了。但当她发现自己其实是躺在艾略特怀里的时候,不免感到有些局促不安。 “我弄得你一夜没睡吧?”以赛亚不好意思地问,“被铠甲咯着,是不是很难受?” 艾略特微笑着摇头,似乎并不在意。然而以赛亚看见他的面色显得比平时苍白憔悴许多,双眼周围还多出了巨大的黑眼圈,显然是一夜没睡。 这让以赛亚感到愧疚,于是她做出了一个决定: “现在我们尽快转移到下一个城镇,然后好好休整一下再出发。” 她这个决定一出口,不仅玛丽安和艾略特感到吃惊,就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她不是一直以来都在担心追不上魔王的仪仗吗?为什么看到艾略特憔悴的样子,就觉得不忍心了呢? “不必为我考虑。”艾略特顶着两个大黑眼圈说,“昨晚下大暴雨,魔王陛下的仪仗恐怕也没法前进。如果这个时候追过去,说不定就能追上了。” 艾略特说得很有道理,但以赛亚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决定: “就我现在这个状态,就算是能追上魔王的仪仗,也没有任何意义。倒不如先休息好了再说。” 艾略特本来就不希望以赛亚太快追上仪仗,既然以赛亚这样说,他当然不会反对。昨夜下雨的时候艾略特给狮鹫们用过避水的法术,这会儿狮鹫们精神不错,随时都可以出发。他们一起收拾好帐篷,就乘上狮鹫继续前进。 在魔王仪仗所经过的地方之中,距离安普利斯特最近的就是费瑞普镇了。这只是一个非常小的小镇,尽管这里距离罗斯文大公的领地很近,又紧邻无头骑士所统领的死之域,却实实在在是归魔王所有的王畿地区。费瑞普镇夹在安普利斯特的豪华与死之域的幽暗之中,杂糅出一种非常奇妙的氛围。小镇的建筑带着些安普利斯特的华丽风格,然而这里的天气却每天都是像死之域那样阴沉幽暗。 死之域中的无头骑士们常常会在边界出现,他们给在小镇居住的魔族带来强烈的生存危机感。因此这里及时行乐的风气愈演愈烈,每天都在进行着仿佛人间万圣节那般的狂欢,以庆祝自己又顺利活过了一天。到安普利斯特游览的游客们往往会顺便去一次费瑞普镇,感受一下这种别处体会不到的奇异风情。 不过来到这里的以赛亚一行人并没有参与狂欢的兴致——他们都太累了。因此他们只是包下了客栈中的一间套房,准备好好睡一觉。 虽然是套房,房间里也仅有一张双人床。玛丽安说自己可以睡在外面客厅的沙发上,并建议她的主人叫客栈的人为那位“艾略特大人”准备一张折叠床。然而那位“艾略特大人”却跟着她的那位新主人径直走进卧室,然后关上了门。 玛丽安看得目瞪口呆。 那位艾略特大人……不是随从吗?或者……其实是男宠呢? 玛丽安想着那位艾略特大人非常符合人类审美的美丽面容和他走进勇者卧室的那种自然的态度,再加上他对自己的那种莫名其妙的敌意……玛丽安觉得自己已经看透了事情的真相。 虽然她的以赛亚主人相貌俊美,对她也很温柔,确实让她芳心萌动,但玛丽安觉得,果然还是性命比较重要。她会找到机会和那位大人谈谈,告诉他她不是一种威胁。 屋里的两个人并不想知道玛丽安对他们两个到底有怎样的看法,艾略特只是把脑袋放在枕头上就睡着了,以赛亚看看一秒就进入了熟睡的艾略特,轻轻叹息一声,卸下了身上沉重的铠甲。 如果可能的话,以赛亚有点期待与魔王决斗过之后,她可以过上不用在铠甲里面穿上锁子甲的生活。如果有一天,她能把铠甲和锁子甲都脱掉,那么她肯定轻盈得能飞上天。 但是现在,她必须得穿着锁子甲睡觉。 虽然这无论如何也不会像只穿睡衣那么舒服,至少她已经习惯了。 以赛亚躺在艾略特的身边,身体接触到柔软的床铺让她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但她并没有像艾略特那么快睡着。 她开始转过头看他。 自从她击败了血族的看守,从血族的地下巢穴之中逃出来,以赛亚就没有和艾略特好好说过话。或许因为玛丽安就在旁边,以赛亚在和艾略特说话时,总觉得不像原来只有两人时那么方便。不过以赛亚并不讨厌这样,两个人在一起时的氛围有时候总显得有些……古怪。有了玛丽安在,就可以完全杜绝这一点。 这样很好,以赛亚这么想着。他是魔王的侍从官,她是来与魔王决战的勇者。他只是她的俘虏,他们本来就不应该有太多牵扯。 她这样想着,阖上眼睛打算好好再睡一会儿。可此前梦境中的景象一下子跳跃到了她的脑中。 穿着连衣裙的艾略特在她的眼前旋转着,漂亮得像是画上的人。 以赛亚吓得一下子睁开眼睛。 艾略特就躺在她旁边,他睡熟了,完完全全是男性的样子,既没穿裙子,也没在跳舞。 “我肯定是疯了。”以赛亚这么想着,“我肯定是因为穿男装穿得时间太长,所以开始喜欢女人了。所以我才会梦见艾略特是个女人,跟我一起跳交际舞。这或许是件好事,因为我注定不可能有换回女装和男人在一起的那一天。说不定我能找到个同样喜欢女人的女人结婚。” 她把那个诡异的梦归结为她自己性取向的改变,然后就不再想这事儿了。至于她有可能会喜欢艾略特这种事,她连一秒钟都没考虑过。前一天晚上她睡得不怎么舒服,她现在只想好好补个觉。 或许因为以赛亚此前过分透支了体力,同时好几天都没真正睡个好觉。当以赛亚终于挨上一张真正的床时,她睡得昏天黑地,完全丧失了对时间的概念。 因此,等她醒过来的时候,看着橙红色的晚霞,一时间还以为现在是早上。 她转过头去看艾略特,艾略特好像早就醒了。他坐在床头,手里翻着一本房间里提供的旧小说。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她问。 “大概下午五点左右。”艾略特回答她,“我们要在这里过夜吗?还是继续赶路?” 以赛亚深吸了一口气。 “继续走吧。”她说,“我想狮鹫应该也休息得差不多了。不应该浪费时间。” “好的。”艾略特答应了一声,“我去叫客栈的伙计准备晚饭,我们吃完饭就走。” 以赛亚点点头,把这些琐碎的事情交给了艾略特,然后走出了房间。 玛丽安还待在客厅里,百无聊赖地玩着客厅里放着的几个小摆件。她看见以赛亚出来,连忙上前行礼。 “你不需要对我行礼。”以赛亚说,“我并不想当你的主人,你跟着我们,会拖慢我的行程。我和你说过,会把你带离血族的领地。现在这里是魔界的王畿地区,血族是不能到这里来抓你的。我想我们可以就此分别了。” 听到以赛亚这样说,玛丽安显得非常慌张。 “您不能把我丢在这里!”玛丽安的样子简直要哭了出来,“这里是费瑞普!这里离死之域太近了!我不想刚逃离血族,就落在无头骑士手里。” “无头骑士并不经常杀人。”以赛亚向她指出,“他们只杀和他们长得相似的人。” 玛丽安不说话,只是带着极为可怜的神情看她。直到以赛亚让步: “好吧,那就再带你一小段。” 玛丽安拼命点头,满眼都是感激的神色,看起来这姑娘确实害怕极了。 这时候艾略特上来,告诉他们说晚饭已经准备好了。他们打点好行装,在楼下的餐厅吃过晚饭,就准备离开客栈。 然而,正当以赛亚他们走到门口准备离开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呜咽声。 那不是一个人的哭声,而是数人声音的合奏,那些声音之中,有的年轻而婉转,有的年老而低沉,但能听出,正在哀哭着的都是些女子,其中并无男人的声音。 听到这声音,客栈中的魔族都惊惶起来,他们的脸色变得惨白,开始骚动,议论纷纷。以赛亚听见他们在嚷嚷着: “报丧女妖!是报丧女妖在外面!” 以赛亚不知道报丧女妖是什么,她也不怎么在乎。她推开门走出去,随即看到了声音的来源。 外面一共有六个女子,两个年少,两个年老,还有两个是中年的妇人,年轻女子穿着绿衣裙,一边哭一边用梳子梳发,中年的妇人披着典雅的灰斗篷,神态非常庄严,而那两个老妇却破布缠身,衣不蔽体。 她们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双眼通红,仿佛已经哭了很久。当她们看见以赛亚出来,就一边哭泣,一边向她的两边聚拢过来。 就算以赛亚并不在乎,此时也有些惊疑不定。她向左右看看这些女人,然后转过头去问艾略特: “这些女人……是什么人?” 艾略特的样子也显得非常吃惊: “怎么,你能看见她们?” 咦?艾略特看不见这些女人吗? 以赛亚正准备向艾略特描述这些女人的模样,可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就看见一个骑士骑着一匹无头马,向她飞驰而来。 那个骑士是没有头的。 虽然以赛亚听说过很多关于无头骑士的传说,也知道这里是无头骑士经常出没的地方,此时真的看见无头骑士的存在,她还是大吃一惊。那无头骑士驱马飞奔到她的面前,在报丧女妖的哭声之中,众目睽睽之下…… 把一整桶鲜血一下子浇在了以赛亚的头上。 随后他将抱在臂弯中的头颅往前送到她的面前。那是一个金发青年的头颅,样子非常美丽,只是过于苍白。它突然睁开了眼睛,弯弯嘴角,带着笑用情人才会使用的低语对她呼唤了一声: “克莉丝汀·格雷斯。” 第20章 听到了这个名字,以赛亚似乎被人打击了一般,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而那骑士在说出这个名字之后,与无头马一起化作黑色的薄雾,飘散在空气之中消失了。 不知是什么物种的鲜血从以赛亚身上滴落下来,看上去黏腻非常,粘在客栈门口的地垫上。客栈中的女客们似乎刚刚从突然发生的事件中醒悟过来,发出低低的惊呼,吓得脸色发白。她们慌乱了一会儿,然后开始偷偷打量以赛亚,并躲在后面窃窃私语: “好漂亮的年轻人!真可惜!” “他的身份大概很高贵吧!我觉得我好像听见不止一个报丧女妖的哭声。” “这可怜的小伙子看起来还是个雏儿呢!你们说如果我过去问他,他有没有可能愿意跟我睡一次?” 以赛亚不是第一次弄得满身是血了,比起被泼在她身上的这一桶血,以赛亚更在意无头骑士所道出的那一个名字。但她也只是在听到名字的那一瞬惊讶了一下,随后就恢复了平静的表情。 她的听力很不错,女客们的对话她听得一清二楚,但她有点弄不明白她们是什么意思,因此只是以探寻的眼神看着艾略特。 然而艾略特的表情比她想象的还要吃惊。他看着她,眼神显得有些怪异,其中……似乎包含着某种沉重。 以赛亚皱着眉看他,似乎对他的表情不满。艾略特勉强露出苦涩的笑容,对以赛亚说道: “据说无头骑士可以预言人的死亡……他们会把鲜血泼在将死之人的身上。报丧女妖也是一样,她们会在将死之人的屋门前哭泣,但只有很快要死于非命的人才会看见她们的身影。” “原来是这么回事。”以赛亚了然地点头,“也就是说我要死了。” 听说了这样的消息,以赛亚并没有吃惊,而是微笑起来。她浅浅的笑容浮现在沾满鲜血的脸上,那样子很漂亮,却也显得有点可怕。她那样子好像只是听见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艾略特看见她含笑的嘴角,心中的感觉难以描述。他宁愿看见她害怕,也不想看她在这种时候露出微笑。他看着她现在这样子,只觉得胸口压抑着难以言喻的疼痛。 “不!你不会死的!”艾略特快速地说,“预言这种东西是非常不精确的,就算是无头骑士和报丧女妖的预言,失败的几率也非常高。你不会死的!你一定不会死的!” 他明白自己所说的不是真的,他明明知道无头骑士的预言准得可怕。他年少时曾经在魔王宫的档案室里漫游,任意阅读里面关于无头骑士出现的记录,在档案中记录下的无头骑士所做的2783次预言之中,有2749次预言中的主人公在三天内遭遇意外猝然离世,而无头骑士和报丧女妖同时出现……艾略特没见过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活下去的案例。 但是他不愿意相信她会就这样死去,也不愿意看见她的那种表情,因此固执地说着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好像只要他多说几遍,她就不会死似的。 以赛亚却仍带着笑,安抚似的对面前的少年说道: “这个预言是否准确,我们不是应该早就知道答案吗?我们很快就能追上魔王,而我会在与他决斗时死去。这是命运已经决定好了的事情,我自己是无权更改的。” 艾略特张了张嘴,没有说话。一时间,他想把一切都说出来,告诉她真正威胁她性命的并不是魔王,而是躲在暗处的那些更危险的敌人。她想要找的魔王此时其实就站在她的面前,而他永远也不可能伤害她。 但他到底还是没有说,拥有着极为强大力量的魔王,第一次察觉到自己的软弱。 以赛亚没有再对他多说什么,她转身回到客栈,对客栈老板打了个招呼,上楼走回他们原先住的房间里洗澡去了。 艾略特有些魂不守舍,他失魂落魄地往客栈老板的柜台上扔了两个金币,跟着以赛亚往屋里走,然后坐在沙发上等着她。 这些事情发生得太快太突然,让两人几乎都要忘了,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尾巴。 玛丽安的存在感并不算强,以赛亚与艾略特说话的时候,她只是站在一边静静地听,抿着嘴唇看着这一切。她没有跟着他们上楼,只是坐在大厅里面等着,样子显得有些孤独。 刚才的骚动让客栈大厅里的魔族们议论了一阵,随着门口的血迹被客栈里的伙计们擦净,旅客们的话题也逐渐转向了其他事情。所有人都在期待着从明天开始庆祝的费瑞普镇狂欢节,那是费瑞普镇一年中四十个狂欢节里规模最大的一个,要连续庆祝十三天,在这段时间里,会有大量游客涌入费瑞普,给小镇带来滚滚财源。在这种热闹的气氛之中,玛丽安只是独自一人坐着,仿佛与这种热闹的气氛已经隔绝开来了。 有性情轻佻的年轻魔族看到这个颇有姿色的猫人女子独自坐着,认为她是在等待客人的流莺,不免要上前去说些挑逗的话。然而玛丽安却始终一言不发,不知在想些什么,她的目光之中似有寒冰。这样的冰冷眼神把那些轻佻的魔族吓退了,他们让她一个人待在那里,没有再来烦她。 此时,在房间里,以赛亚开始洗澡。 她用水把身上的血迹冲下去,温暖的清水顺着她金色的头发流下去。以赛亚想起了刚才的那个无头骑士,他的头发颜色与她相仿,他对她笑,叫出她从前的名字。 克莉丝汀·格雷斯。 这个名字已经有十几年没有人叫过了。就连她自己也快要忘记了自己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名字。这个名字是她的母亲取的,作为格雷斯家唯一的女孩,她的母亲觉得她是神的恩赐,因此为她取了这样的名字。 然而这个名字她并没有用多久。以赛亚回忆起,在她还很年幼的时候,有一次母亲给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新裙子,上面坠着许多可爱的蕾丝花边。当她的父亲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她非常开心地跑到父亲面前要求父亲抱她。可是父亲却带着一种极为忧愁的表情看她,把她抱起来放在腿上,然后对她说: “克莉丝汀,我亲爱的克莉丝汀,我想你可能要改个名字了。” 她那时候很小,不明白父亲是什么意思。但她还是记住了父亲所说的话: “格雷斯家族即将绝嗣,只有你能拯救。但拯救格雷斯家的不能是一个叫克莉丝汀的女孩,我要重新给你取一个男孩子的名字,你就叫……以赛亚。以赛亚,你要把格雷斯家族从不幸之中拯救出来。” 父亲的神情充满悲伤,但他的眼睛里却闪动着一点希望的光彩,以赛亚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但她隐隐约约知道,父亲希望她做一件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 从那天起,克莉丝汀就变成了以赛亚。她的粉红裙子,布娃娃和带蕾丝花边的衣服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铠甲、宝剑和一匹可爱的小马。她可爱的金色卷发被剪成男孩子的发型,她的父亲向朋友介绍她的时候会说: “这是我的儿子。” 幼年时的以赛亚并不觉得剑就比布娃娃差,而一匹小马更是让人梦寐以求的礼物。叫做以赛亚的男孩成为全家人瞩目的焦点,而那个叫做克莉丝汀的女孩就这么消失了,没有留下一丁点的痕迹。 这个消失了十多年的名字,今日从那个无头骑士的口中说出,具有一种非常不可思议的感觉。 克莉丝汀·格雷斯。 以赛亚闭着眼睛,感受着温水流过她的脸庞。轻声念着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名字。按理说,那个叫克莉丝汀·格雷斯的女孩,在以赛亚格雷斯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死了,她不应该再回来了。她是以赛亚,不是克莉丝汀,那个无头骑士,为什么要叫她已经抛弃了的名字呢? 还是说,她还有机会以女孩的身份死去吗? 以赛亚摇摇头,她不是女孩,她不能做个女孩,就算是死,她也得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去死。 她深吸一口气,换上衣服,然后照了照镜子。 镜子里的人有着坚定而又冷漠的表情,那样子看起来似乎早已经看穿了生死。 她满意地对自己点了点头。 第21章 以赛亚把身上的血迹清洗干净,从浴室里出来。坐在外面等待的艾略特看见她的身影,立即站起了身,向她露出一个无力的微笑。 以赛亚发现他的面色苍白得吓人,眼睛却有些红,简直像是哭过一样。 “你怎么了?”她问,“你病了吗?” 艾略特摇了摇头。 “很好。”以赛亚说,“如果你真的生病就麻烦了,毕竟我们还要赶路。” 听到她这么说,艾略特的表情显得非常痛苦,似乎在做最后的挣扎,他开了口,似乎在恳求着她: “我们再在这里停留一晚不行吗?” 以赛亚开始以一种特殊的目光审视艾略特。她发现他的神情之中带有难以掩饰的痛苦,眼神中似乎带着绝望,仿佛那个被无头骑士泼了一身血的人是他。 说起来他们本来就只是萍水相逢,就算是知道她要死了,艾略特也不应该如此悲伤。不知怎么的,看着艾略特的这种表情,以赛亚感觉到自己突然产生了一种想要恶作剧的冲动。 她把手搭在他肩膀上,用力一推。艾略特猝不及防,一下子被她推倒在沙发上。他挣扎着想要起来,可是以赛亚却立即跨坐在他身上,双手撑在他的肩膀上方。 梦寐以求的美丽面容就在眼前,艾略特不敢再动,害怕惊醒梦境。 他听见眼前的人这样对他说: “艾略特,你喜欢我吧?” 艾略特没说话,红晕却从脖子上一点点爬过他的脸颊。他的答案是什么,不言自明。 以赛亚笑了。 “我们两个可都是男人啊,就算我是男人,你也喜欢我?” 艾略特很清楚眼前的人本来就是一个少女,但他还是轻轻点了点头。 他看见眼前的少女露出了有点为难的表情。 “啊呀,看你露出这种表情,原本只想逗逗你,想不到你居然这么认真。” 她只是在开玩笑吗? 并不是因为知道自己要死了所以打算在死前享受一下她还从来没享受过的最后的欢愉? 艾略特觉得自己的这种想法很过分,但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失落。这种失落非常明显地从他的脸上表现出来。 只听见面前的少女轻声说道: “那就……稍微给你一点补偿吧。” 她低下头,轻轻吻了他一下。 少女刚刚沐浴过的香味充满他身边的空气,少女柔软的唇有着说不出的好滋味。她轻吻一次之后就想离开,可是艾略特用力按住她的后颈,用舌头撬开她的牙齿长驱直入。 他丝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他早已厌倦了在她睡熟时才能偷偷亲近,他已经渴求了她太久。此时的他仿佛终于吃到心爱糖果的小孩,无论如何也不肯放开。 以赛亚被他吻得身子有些发软,但她还是勉强支撑住自己,把不知餍足的少年推开,直起身子,抹了抹嘴唇问他: “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吗?” 艾略特拼命摇头: “我们能不能不走?”他带着恳求的表情问,“只要一夜,只要再在这里停留一夜,我就不再阻拦你,我会跟着你到你想去的任何地方,但是今天晚上……你能不能为我留下来?让我……再好好看看你……以赛亚。” 少年第一次叫出勇者的名字,她的名字从他的嘴里说出来,显得好像很好听。以赛亚看着他,知道他并没有哭。可是他那好看的眼眸里好像有些什么亮晶晶的东西在闪动着,看着他这样子,以赛亚那坚硬的心似乎也要变得柔软,可是她却微微偏过头,避免去看他的眼睛。 “命运是不能逃避的。”她说,“上天注定我要去做的事情,我永远不会拖延。” 她的声音非常冷酷,让艾略特颤栗起来: “即使这命运是死亡吗?” “即使这命运是死亡,我也会带着欣喜奔向我的前途。”以赛亚说,“格雷斯家的人就是这么做的。” 艾略特明白现在无论再说什么也没有意义,她的想法如此坚定,不容更改。于是他只能满怀着忧愁,跟随着她走出了房间,他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她脱离危险。 他们离开了房间,走出客栈准备骑上狮鹫离开。玛丽安看见他们出来,连忙追了上去。 以赛亚看见玛丽安,对她轻笑了一下: “你刚才也看到了,预言说我很快就会死去。你跟着我们离开只会更加危险,你真的要跟着我们吗?” 玛丽安点了点头: “如果不跟着大人,我不知道我还能再到哪里去。” 这个猫人少女似乎总是表现出这样一种孤独的姿态,这让以赛亚觉得有点心疼她。在孤独这个方面,她们似乎是一样的。 所以她默许了。 艾略特的心中一直想着以赛亚的事情,他此时也没有心情再去讨厌玛丽安,只是让她坐在他前面,然后驱动瑟琳娜起飞了。 他们的下一个目的地是押沙龙森林,那里的居民是梦魔一族。但是在到达押沙龙森林之前,他们必须要从死之域中间横穿过去。 这是最危险的一段旅程。死之域虽然在魔界,却并非魔王的领土。这里所居住的,是无头骑士和报丧女妖之类奇异的物种。他们与寻常魔族差别很大,即使是离死之域最近的费瑞普镇的居民,也对他们了解很少,只知道他们是不应该靠近的不祥之物。 历代魔王都默认了在魔界中有这么一块完全不在魔王掌控中的领土这件事,但穿越死之域是魔王巡游之中必然要经历的事情。魔王需要以此来向他的臣民们证明他的胆量和能力。 通常来说,死之域中的无头骑士和报丧女妖不会攻击进入死之域的魔族,不过,从那么一个阴惨惨的地方穿过,本身就需要勇气。 以赛亚·格雷斯是无所畏惧的。 所以就算天色已晚,她仍然决定要从死之域穿过去。 狮鹫眼神锐利,就算在夜间飞行,也不会有什么不便。它们不愧为天空中的王者,骑着狮鹫旅行,无论从多荒凉的地方飞过,心中也会感觉到满满的安全感。这也是以赛亚坚持连夜赶路的原因之一。 尽管如此,当狮鹫飞到死之域上空时,以赛亚还是感觉到这里与魔界的其他旷野不同的地方。 这里非常安静。 这里所说的安静是什么意思呢?旷野的夜晚都是很安静的,连风声和虫鸣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天气好的夜晚,在旷野上方飞过,实在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但死之域夜晚的安静完全不一样。 死之域的夜晚没有一点声音,连虫鸣都没有,连风声都没有。狮鹫扇动着翅膀掀起气流,可是以赛亚甚至听不见狮鹫翅膀的声音。仿佛死之域的空气中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把所有的声音都吃掉了一样。 以赛亚试着说话,她倒是确实能听见她自己的声音。但就算是她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好像也和平常完全不一样。自己跟自己说话的感觉不仅不会让人安心,反而会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除此以外,这里还很黑。 死之域的夜空里没有月亮,当然也不会有星星。以赛亚用在魔界买到的魔力荧光棒照亮,但在外界亮度抵得上一支火把的荧光棒在这里只发出了一点像是萤火虫一样的光,除了能给人带来一点心理安慰以外,几乎完全起不到什么作用。 以赛亚转过头往后看,后面只有两个看上去挺熟悉的光点。她想了想,意识到那是玛丽安的眼睛,不知为什么,玛丽安的眼睛似乎可以穿透这种浓雾一样的黑暗。但她的眼睛并不能给人什么安慰——在这种地方,她的眼睛看上去实在太吓人了。 在这样的地方飞行,好像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陌生又让人害怕的世界。这个世界的空气似乎是一种特殊的介质,把人与人隔离开来。在死之域,每个人都是独自行路的旅客。 幸运的是,卡洛斯倒是不怎么害怕,比人类更加敏锐的感官让他不会害怕,他只是对于不熟悉的环境稍微有些不适应。以赛亚不断抚摩着它的颈部安抚它,让它能够继续往前飞翔。她默默希望他们能够快一点离开这里。 然而事情并不会像以赛亚希望的那样发展,不知道为什么,卡洛斯开始减速了。似乎前面有什么东西挡住了它的路线。 以赛亚拼命睁大眼睛努力往前看,在死之域走了一阵,她对于这种黑暗也稍微适应了一点。但是对于稍微远些的东西,她还是没法看得像卡洛斯那么清楚。 卡洛斯又往前飞了一点,以赛亚觉得自己好像看到前面的黑暗之中隐藏着什么东西,好像黑暗与黑暗之间出现了一个边界。她好不容易才意识到,那好像是一个骑士的轮廓。 一个没有头的骑士。 卡洛斯不能再向前了,它扇动着翅膀,在空中悬停下来。它的前面正对着一个骑士。 以赛亚离那个无头骑士很近了,虽然她听不见什么声音,可是她仍然感觉到,她所面对着的,似乎不仅仅是面前的这一个无头骑士。 她仔细分辨面前的黑色轮廓,然后突然发现…… 骑着无头马的无头骑士在空中围成了一个半圆,就在这里等着她。 第22章 在出发之前,以赛亚就已经做好了面对一切的准备,看见这样的场景,她并没有表现出慌张。 但目前的情势对她来说确实非常不利,她骑着狮鹫,却没有带适合远距离作战的长矛。拿着普通的长剑坐在狮鹫身上,她几乎没有可能攻击到对方。 于是她俯下身子,凑在卡洛斯的耳边说道: “卡洛斯!快!我们到地面上去!” 卡洛斯叫了一声——它的叫声在以赛亚听来,也是很模糊的。但它好像确实听明白了以赛亚的话,急速俯冲逃脱了无头骑士们的包围,往地面飞去。 无头骑士们开始在后面追赶他们,卡洛斯的速度虽然很快,却也没法甩脱骑士们的无头马。这些无头马在天空中奔跑的速度就像在地面上一样轻盈。 卡洛斯降落到了地面上,开始用四足狂奔。狮鹫的四肢非常有力,却并不适应长时间驱驰。跑了没多一会儿,以赛亚就意识到卡洛斯的速度减慢了。 无头骑士仍在后面紧追不舍,他们的无头马似乎永远不会感到疲倦。以赛亚明白这一场战斗无可避免,于是她轻轻拍了拍卡洛斯: “卡洛斯停下,让我下来。” 卡洛斯停住了脚步,让以赛亚从它背上跳下来。就在这个时候,追上来的无头骑士们将他们再度包围。 尽管都是被包围,此时的情况却与刚才完全不一样了。 此时,以赛亚的双脚踏在大地上。虽然飞行让人觉得很舒服,但脚踏实地的感觉显然更加安全。以赛亚毕生所学的剑法都是步兵的剑法,土地能带给她力量,让她强大。 此时她持剑而立,四周是被黑夜掩盖着看不清楚的对手,但她丝毫也没有感觉到恐惧。 无头骑士们首先发起了进攻。 以赛亚看不见剑光,也听不见对方的剑劈开空气的响声,但她仍然能够察觉到对方的行动,感觉到剑锋袭来时周围空气的变化。 死之域的空气比起其他地方来更加厚重黏腻,剑锋劈开空气时的感觉比别处更加明显。凭借着这一点点细微的变化,以赛亚挡住了四面八方的攻击。她是个最好的剑客,挥剑的感觉早已经刻在了她的骨髓里。 她能挡住攻击,但她看不见她的敌人。虽然在一时之间她可以保证自己不受伤,但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最后她只会脱力而亡。 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一道光从地面上升起,汇聚成一个巨大的光球,于天际炸裂开来,炸成无数星斗,为死之域的夜晚带来了一点光明。 虽然这只是一点很微弱的光亮,黑色的无头骑士从黑暗之中显形,不再是模糊的轮廓,而是可以看清的黑影。星光照在他们的剑上,让他们的剑闪起寒光。 以赛亚回头望了一眼,透过无头骑士们手臂与身体之间的缝隙,她看到了那个施法者。 那是艾略特。 他就在后面,骑在狮鹫上,向着天空释放着魔力,为以赛亚提供着光明。在死之域,即使只是这样一点微弱的星光,也需要耗费大量的魔力,艾略特努力支撑着,希望能给以赛亚多提供一点生还的机会。 “到我这里来!”他向她叫道,“我可以给你打开防护盾!” 艾略特大概使用了什么扩大声音的办法,他的声音高亢洪亮,并没有受到死之域的影响。以赛亚听到了艾略特的话,立即掉转过头,向艾略特的方向冲杀过去。 无头骑士的躯体被她的剑猛烈地劈开,却并没有流血。无头骑士的身体并不像是人类或魔族的身躯,更像是一团凝固的黑夜。以赛亚把它劈开,那身体就散成了一片烟雾,飘在空气里,过不了多久,它又会凝固成原来的样子。 以赛亚无法把他们彻底消灭,但她还是慢慢清理出一条道路,让她可以顺利地与艾略特汇合。艾略特张开防护盾,将她纳入他的羽翼之下才终于安了心,稍稍松了一口气。 以赛亚坐在他的防护盾里,大口喘气。刚才的战斗耗费了她不少体力,可是敌人太多,又不能被彻底消灭,这让她有点灰心。 幸好艾略特用魔力构成的防护盾坚不可摧。无头骑士们守在他的防护盾四周,试着攻击了几次,发现没法突破屏障,也就不再尝试,只是紧紧围拢防护盾保护住的区域,确保他们不能逃走。 在防护盾中,艾略特支撑出一个与正常魔界状态相似的区域,隔绝开死之域的空气,让他们在里面可以更舒适一些。以赛亚调匀了呼吸,转过头去问他: “我们现在……有什么办法吗?” “如果我能支撑到天亮,无头骑士就会离去。他们通常只在黄昏到夜间这段时间里活动。但一直这样撑着需要耗费太多魔力,而这里的夜晚又太长了……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 艾略特这样回答她。 以赛亚从地上跳起来,深呼吸了一下: “既然这样,那我应该继续战斗。或许我可以在天亮之前把他们打退。”她向他微笑了一下,“我可不能浪费这样的机会,武技这么好的陪练可不多见呢!” 艾略特张了张口,想要拦她,却没有出声。他其实有能力在黎明之前保护她周全,可是如果他一直张着守护盾,届时极有可能脱力。如果敌人还有后手,他就无法施以援手。虽然他可以召来他的魔族侍卫,但在这种地方,他的侍卫们大概起不到什么作用。 他必须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她的生命。 “收起你的守护盾吧。”以赛亚说,“我要去战斗了!” 艾略特应了一声好,将守护盾收回。众多的无头骑士一下子拥上前来,围住了以赛亚,把艾略特挤到后面。他们的目标就只有以赛亚一个,并不会去攻击艾略特。 艾略特没有浪费力气攻击无头骑士,他只是全神贯注地看着以赛亚,观察着她的动作和她身边的那些骑士,手中暗暗积蓄力量,准备在她危急时施以援手。 以赛亚刚才得到了片刻的喘息,此刻又变得精神百倍。她挥动宝剑,毫不留情地砍碎无头骑士的身体,每当一个无头骑士的身体消失,就又会有新的骑士从后面补充上来,而那些被击败骑士的化作的烟雾,又飘到后方变化出新的躯体,这一场仗似乎永远也打不完。 以赛亚的剑很快,很多无头骑士在靠近她之前就已经被她击中。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她察觉到,在她左手边位置的骑士一直没有被打败。他的武技精妙,与她对抗时似乎游刃有余,甚至还带着一点漫不经心。 她意识到这是一个最危险的敌人,于是开始专心应对,把大部分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身上。她看到他用左手抱着的头颅上那张有些熟悉的面孔和金色的头发,意识到他就是那个黄昏时分在客栈门口出现、叫她名字的那个无头骑士。 那个无头骑士似乎注意到她认出了他,他手臂间抱着的头颅向她露出友好笑容。但他的手上却一点也不留情面,骑在无头马上不断用长矛向她发起攻击。 她一边反击,一边看着他的脸。无头的骑士并没有开口,可是她却似乎听见了有人在叫那个名字: “克莉丝汀·格雷斯。” 这名字在她心中激起难言的情绪,让她怀着愤懑更加努力地进攻,面前的无头骑士俯下身来迎接她的攻击,就在这时,她看见了那个骑士铠甲胸前的玫瑰花形纹章。 以赛亚对这个纹章实在是太熟悉了,她没有想到这个纹章会出现在这里。这种震惊让以赛亚的动作慢了一拍,她身后的无头骑士已经挥剑砍向她的头颅。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艾略特高喊一声: “小心!” 他手中的法术出手,击中了她身后那个骑士的胸口。那骑士顿时化作烟云向后飘去。以赛亚侧过身子,灵活地躲开了来自左边的攻击,又挥剑击中右边的骑士,在四周暂时清出一小片空场,可是此刻她面前那个穿着与她相同铠甲的骑士抓住了机会,又从正面向她攻过来。 以赛亚避无可避,眼看就要死在骑士的长矛之下,在这危急之时,艾略特的脑中突然灵光一现,大声向她喊道: “攻击他的头!” 以赛亚一边尽力躲避骑士的长矛,一边用力向骑士那张漂亮的脸上踢过去,她这一踢用上了十成力气,将那头颅高高踢到空中,而她自己也摔倒在地。 骑士失了头颅,无心再向她进攻,连忙去抢自己的头。可是以赛亚比他更快,她从地上一跃而起,大喝一声,一下将那颗头颅砍成了两半。 头颅似乎是无头骑士的生命轴心,被砍碎头颅的无头骑士直直地从马背上倒下去,他所骑着的无头马,也长嘶一声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以赛亚就这样找到了赢取胜利的办法。 攻击无头骑士用手臂好好保护着的头颅,比劈砍无头骑士的肩膀要困难不少,但是每摧毁一个头颅,她的敌人也就少了一个。比起每一次劈砍都只能起到拖延时间效果的战斗来,这样的战斗显然让人更有干劲。 发现了这一点,艾略特也开始用魔力对无头骑士展开了攻击。艾略特接连不断地发出魔法箭矢,杀敌的速度比以赛亚还要快。慢慢地,攻击以赛亚的无头骑士一个接着一个被摧毁了头颅,横七竖八地倒了一地。 以赛亚累得几乎连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她丢下宝剑,向后倒在地上……艾略特看见她在笑,可是她的眼睛里却含着泪水。 “我们赢了。”她说,“我们赢了。” 艾略特也向着她笑: “我们赢了,可是你为什么要哭?” 以赛亚眼睛里的泪水止不住地流淌下来: “那个差点杀了我的骑士,他穿着的铠甲上有我家的纹章。他是……我的祖先。” 第23章 艾略特一时之间没能弄懂以赛亚的意思,只是吃惊地重复着她的话: “你是说……那个无头骑士是?” “我家的某一位祖先,我确定。”以赛亚重复着,眼睛里带着悲伤,“他知道我的名字,我从他的面孔上认出了某些我家独有的特点……他叫我的名字,我知道他是在召唤我,或许他认为我不应该像现在这么生活……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呢?” 艾略特沉默了一会儿,才说: “死之域以前与魔界的其他地区一样,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特别的话……第一个找魔王决斗的人类勇者就死在这里,这里就此成了人类勇者的埋骨之所,数以千计的人类勇者失败后被埋葬于此。后来这片区域渐渐发生了变化,人类勇者的执念化为无头骑士出没,这里不再适合普通魔族居住,成为了独立于魔界的死之域。或许你的那位祖先,也是曾经来与魔王决斗的勇者之一。” “大概吧。”以赛亚这样答应了一声。数千年来,人界向魔界派出的勇者太多太多了,他们生前也都出身于高贵的贵族家庭,死后却湮没无闻,埋骨于魔界,实在是很悲伤的事情啊。 她死之后,是否也要被埋在这里呢? 事实上,自从死之域形成之后,勇者的骨灰会被交给到魔界来的人类商人带走,送回到人界,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没留下名字,因此他们的骨灰也就只能被洒在教堂的公墓里。艾略特知道这一点,却没有告诉她。他们一起抵御过了这一次的危机,艾略特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一起撑过下一次。无头骑士被击败了,预言的阴影却仍然笼罩在以赛亚的头上。 不过这时候,大家都已经累了。以赛亚躺在地上,一点也不想动。艾略特也消耗了不少魔力,坐在一边休息。猫人侍女玛丽安拿着手帕从后面走过来,要替以赛亚擦擦汗。 从刚才开始战斗的时候起,玛丽安就一直躲在后面。她很安静,很老实,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艾略特和以赛亚简直要把她给忘了。现在战斗结束,她很乖巧地从躲着的地方出来,表情显得很害怕。 以赛亚看见她怯生生的样子,对她笑: “玛丽安,你看,跟着我们比留在费瑞普镇危险多啦!等我们到了下一个区域,你就走吧。找个地方过些平静的生活不是很好吗?” 玛丽安的眼中带着一点忧愁,她用手中的手帕轻轻擦去以赛亚额上的汗水: “如果玛丽安真能过上平静的生活,那真是求之不得啊……可是……可是……这已经是不可能的啦……” 她说到这里,突然伸出利爪,抓向以赛亚的颈部,以赛亚早已察觉到她神色有异,立即举臂格挡,抓住她的手臂把她向前丢去,同时坐起身子。以赛亚的力气极大,这一下大概捏碎了她的骨头,只听玛丽安发出一声极为痛苦的叫声,趴在地上不动了。 与此同时,又有一只猫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手里握着匕首从背后向以赛亚刺过去。幸而艾略特及时发现,发出两道魔法箭,救了以赛亚的性命。 他们还没来得及喘息,四周突然出现了十几个猫人。 他们披着黑斗篷,在这黑暗之中不知潜伏了多久。此时藉着这一个契机,纷纷向以赛亚扑过去。这些猫人一点也不在意自身的安全,只是拼尽了全力想要杀死以赛亚。 以赛亚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此时早已身心俱疲,再来对付这些灵活的猫人实在有些力不从心。她刚拽着三个猫人的尾巴从她身上扔下去,又有另外两只顺着她的腿爬上来。尽管如此,猫人一时半会还杀不了她,两方就这样僵持着。 艾略特看着眼前的情景,简直无法压抑他内心的愤怒。 这种愤怒化作火焰,在大地上烧过去,愤怒的火焰在顷刻之间就将那些猫人烧成灰烬,只留下以赛亚和躺在地上的玛丽安。 以赛亚并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只是脸上被猫人抓出伤口,头发也有些凌乱,看起来有点狼狈。艾略特走过去,温柔地为她整理头发,治愈伤口。然而以赛亚无心做这些事情,她走到玛丽安的身前把她拉起来,看着她的眼睛问她: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 玛丽安的神情似乎非常痛苦。 “我不想的。”她说,“我只是逃不脱。只要我活着,就永远被束缚着,永远没法离开,永远要做别人要求我做的事情。格雷斯大人……对不起。” 以赛亚听见她这么说,意识到了她要做什么,她握住她的肩膀,厉声叫道: “玛丽安!你要干什么?别做傻事!” 玛丽安向她露出一个笑容,这是一个如释重负的笑容,在诉说着她终于获得了解脱,然后这个笑容就凝固在她的脸上,再也不能动了……玛丽安终于获得了自由。 以赛亚怔怔地松开了手,玛丽安的躯体毫无生气地滑落到了地上,她的样子像一个玩偶,似乎从来就没有过生命。艾略特走上前去,仔细看了一下玛丽安的面容,然后对以赛亚说道: “看来她已经提前服食了□□。” 以赛亚抿着嘴唇,心情复杂,难以言说。无论是人类还是魔族的死亡,她都已经见过了许多,她本来以为死亡这件事不会再让她的内心产生波澜。然而玛丽安那小小的躯体却让她难过起来,她扭过头,不敢再去看那身体。 艾略特看着那尸体摇了摇头: “这样的猫人可能从很小的时候就被某些组织用很便宜的价格买来,训练好了再派到各种各样的地方,平时可能并没有什么用处,一旦有需要就会被当做是用一次就可以抛弃掉的弃子。她们一辈子都被束缚在她们的组织里,永远没有逃脱的可能。此时她死在这里,也许是种解脱。” 以赛亚知道艾略特说得都对。但她的难过却不能被这样轻易抹去。她轻叹一声,挺直了身体,向卡洛斯走过去。 “我们走吧。”她对艾略特说。 “不再休息一下吗?” “不了。”以赛亚说,“我不想再在这里多待哪怕一秒钟了。” 她这样说完,就跨上了卡洛斯的背。卡洛斯鸣叫两声,似乎对于终于又要飞向天空感到愉快。它的声音或多或少有些安慰到以赛亚,她轻轻拍抚它的背,卡洛斯就展开双翅带她飞了起来。 早晨已经到来,四周变得明亮起来,然而死之域的早晨并没有其他地方那样的勃勃生机。从空中往下望过去,只见整片区域都是灰白色的,偶尔能看见几棵黑色的枯树。 这里不是沙漠,却比沙漠还要荒凉,仿佛一幅失去了颜色的画卷。 在这样的地方呆得久了,活物身上的生命力也会被吞噬。 卡洛斯和瑟琳娜奋力向前飞去,又过了半日,他们终于看见了远方的绿色,那是押沙龙森林的边界。押沙龙森林有着别处没有的茂密树枝,充满生机的柔嫩绿叶,满溢着生的气息。 经过了这样可怕的旅行之后,再看到这充满生机的森林时,就不能不生出绝处逢生之感。以赛亚与艾略特松了一口气,两头狮鹫也飞得更有力了,似乎想要以最快的速度飞到押沙龙森林里,好好呼吸一下正常的空气。 眼前的灰白被绿色取代,狮鹫开始慢慢降低高度,要在进入森林之前回到地面上,以避免翅膀碰到树枝刮伤。它们是天空中的王者,在森林里,狮鹫的强大程度总要打点折扣。 不过以赛亚和艾略特都没去想这些,他们终于要离开死之域,把阴霾甩在身后。这件事实在太让人高兴,至于之后在押沙龙森林里是不是会发生点什么事,以赛亚倒是不怎么在乎。 击败了无头骑士又解决了猫人刺客,以赛亚感觉到笼罩在头上的死亡阴影似乎已经散去。如果真的有什么死亡预言,那预言也是针对克莉丝汀的,和她没有什么关系。以赛亚这样想着。 她是以赛亚,是格雷斯家族的救世主,她早就不是那个抱着布娃娃的克莉丝汀了。那个无头骑士管她叫克莉丝汀,这本来就是一个错误。 狮鹫的前爪踏上了黑色的泥土,以赛亚感觉到周围的气息变了。 押沙龙森林中的气息芬芳而潮湿,与死之域的空气截然不同,穿过死之域与押沙龙森林的边界,能够感觉到自己是从介质之间穿过,仿佛走入了另一个空间。 这里到处是生的气息,到处是昆虫和小动物发出的细微响声。这让早已精疲力尽的以赛亚此时重又振作起精神来: “让我们来找个好地方宿营吧!” 森林里适合宿营的地方实在不少,没多一会儿,他们就找到一片看起来非常不错的空地。两个人让狮鹫在一边休息,然后搭好了帐篷,整理出一个看上去很像样的营地来。 营地刚刚弄好,以赛亚就爬进了帐篷。这几天来她多次耗尽体力,再加上一直昼夜颠倒,休息得始终不够好。此时总算又到了安全的地方,以赛亚已经顾不上追逐魔王,还是要先睡饱了再说。 艾略特也累了,在死之域那种地方,魔力的消耗差不多是平常的三到五倍,尤其是他还使用了大面积的燃烧魔法。他从未在一天里用过那么多魔力,这让他疲倦极了,躺在以赛亚身边,也睡着了。 以赛亚睡了很久,等她醒来的时候只感觉到一团漆黑,只有帐篷前方透过来红色的火光。 艾略特并没在她身边。 他大概是先起床了。以赛亚这样想着,从帐篷里出来。她看见帐篷前面点燃了篝火,把森林照亮了。可是艾略特却并没有向以赛亚想象的那样,坐在篝火前面等着她。 以赛亚围着帐篷转了两圈,向着森林深处高喊艾略特的名字,可是她的声音仿佛被森林吞噬了,她的呐喊没有得到一点的回音。 艾略特失踪了。 以赛亚突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第24章 瑟琳娜还和卡洛斯在一起缱绻,艾略特不可能走远。 可是他能到哪去? 密林中的小径四通八达,以赛亚不敢走远,只能在营地旁边转悠,时不时地喊两声。可是艾略特并没有出现,回答她的只有夜风。 就在这时,卡洛斯突然叫了两声。 听见卡洛斯的声音,以赛亚转回头去看它: “是肉不够了吗?” 卡洛斯面前的肉还有不少,卡洛斯的的样子看起来显然已经是吃饱了。他歪了歪头,然后转向左面,用喙往那个方面指了指。 以赛亚喜出望外,连忙问它: “卡洛斯,你的意思是说,艾略特往那边走了?” 卡洛斯又叫了两声,似乎对自己能帮上忙表示非常高兴。 以赛亚向着卡洛斯指示的方向走,那是一条很窄的小径,以赛亚走过去才发现,这条路其实很短。借着月光,以赛亚看见这条路的前方被一块半人多高的大石头挡住了。 她想绕过石头,却突然听见一个惊恐的声音从石头背后传过来: “别……你别再往前走。” 那显然是艾略特的声音,可是那声音里透着的惊惶和恐惧,却是以赛亚从来没听过的。从开始旅行到现在,艾略特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那么沉着冷静,好像什么也吓不倒他。以赛亚曾经不止一次在心中暗暗钦佩他的勇气。 可是现在,这个勇敢的人却在用如此惊恐不安的声音,要求她别往前走? 以赛亚小心翼翼地又往前走了一步。艾略特听见她行动的声音,立即发出炸了毛一般的大喊: “别!我都说了!别往前走!” 他的声音里,似乎还带着点哭腔。 以赛亚非常无奈地停住了脚步,开口问他: “你到底是怎么啦?刚才我在叫你,你应该听见了吧?为什么不出声?” 艾略特没有回答她,只是嘟囔了一句: “我没事,你回去继续睡吧,别管我。” 艾略特越是这样,以赛亚就越好奇,想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并没按艾略特所说的那样回去,而是弯腰坐在了地上。 “如果你不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不回去。” 艾略特有些着急: “你坐在这里会感冒的!” 以赛亚却完全不当一回事儿: “既然你能坐在这儿,为什么我不能?我不怕感冒。” 艾略特没有办法,只好对她说: “那……等一会儿我从这里出来,你无论看见我是什么样子,都不要吃惊。” “好,不吃惊。” “……也不许笑我。” “不会笑的。” “……你要保证今晚过去之后就把这件事忘掉。” “我保证。” 得到了以赛亚三重的保证,艾略特这才慢慢地从石头后面出来。以赛亚借着月光看见了他现在的样子,不免大吃一惊。 无论是谁,此时大概都认不出艾略特了。他的形态此时已经完全改变,和平常的人形相去甚远,完全变成了像史莱姆一样的胶质,看上去就好像是……一块绿色的人形果冻。 他颤动着,改变着形状,可以看得出他非常努力,想要尽力让自己看上去与平常更像一点,至少有那么一瞬,以赛亚相信,她看见他用史莱姆的胶质身体堆成了艾略特平常的外形。 不过他的努力似乎敌不过地心引力,只一秒钟工夫,他努力维持的外形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坍塌下来,甚至没能保持住一开始的人形,而是变成了一块圆滚滚的大果冻。 以赛亚很难让自己相信,眼前的这个巨大的史莱姆就是艾略特。她张大了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而眼前的史莱姆却张开嘴(如果那道裂缝真的是嘴的话),非常委屈地用艾略特的声音说道: “我就知道你会是这个反应。” “对、对不起!”以赛亚连忙向他道歉,“你……真的是艾略特?” “除了我还会有谁?”艾略特的声音委屈极了,“我耗费魔力过度,结果变成这样了——还不是都怨你。” 虽然以赛亚觉得他魔力耗费过度这件事不能都怨她,但她觉得现在并不是讨论这件事的最好时机,所以她继续小心翼翼地问他: “你……还能变回来吗?” “明天早晨我就会变回原来的样子了。”艾略特回答她,“你现在最好赶紧回去,把我一个人留下——等过一会儿我完全变成史莱姆状态,可能会很麻烦。” “现在……你还不是完全的史莱姆状态?” “当然啦,我现在还能跟你讲话,也能看见你的样子。等我完全进入史莱姆状态,就什么都看不见,也没法说话了。那时候我的智能会降到极低的程度,一切行动都全靠本能完成,到了那时候,连我也控制不了我自己,所以你最好好好躲在帐篷里,免得被我伤到。” “可是……你在史莱姆状态下这么脆弱,要是受伤了怎么办?” “啊……没关系的……”艾略特这样回答,“史莱姆的再生能力非常强大,只要还剩下一小块,到了第二天早晨我就能重新恢复正常。” 艾略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变得模糊起来,有些让人听不太清楚,当以赛亚再问他的时候,他的声音就变成了完全听不出词句的呜呜声,他似乎已经完全史莱姆化了。 以赛亚有些迟疑,她不知道她是应该听艾略特的话,跑回到帐篷里躲着,还是应该在这里陪他待一会儿。她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听从艾略特的建议。 可是,她刚转身要走,就感觉到她的脚腕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 她低头一看,只见那缠住她脚腕的,是绿色的果冻状胶质。 不知什么时候,艾略特的身体伸长出一部分,好像章鱼的腕足那样,在她的脚腕上缠了好几圈。 以赛亚试着挣扎了两下,那“腕足”结实得很,不像果冻,倒更像是绿色的橡皮糖。 感觉到她的挣扎,史莱姆艾略特的身体从后面滑过来,随后他用他的整个身体把她的两条腿都缠住了,她的两腿好像套上了两个巨大的橡皮圈,看起来奇怪极了。 史莱姆艾略特的体积很大,以赛亚两腿都被它裹得紧紧的,动也动不得,不免觉得有些好笑。她拍了拍他,跟他商量: “我不走,你放开我,好不好?” 以赛亚不是很确定他现在是否能听懂她说话,但她总得试试。她一边拍着他一边劝他放开,自己觉得自己显得有些傻气。 但他显然是听懂了。绿色的史莱姆撒娇似的扭了扭身子,松开了她,弹了两下,又变回原来那圆滚滚的样子了。 以赛亚向他伸出手,他就伸出一根“腕足”来,缠在她的手上。 他的身体没有以赛亚想象的那么黏,显得比一般的史莱姆更结实一点,但也是弹性十足,以赛亚握了握手里的肌体,软软的,一捏就又弹起来,手感好得不像话。 “要跟我一起回去吗?”她问。 史莱姆艾略特弹跳了两下,似乎很高兴,他缠着她的手,看起来好像很满意。 于是他们就这样“手拉着手”一起往回走,回到帐篷旁边去。瑟琳娜和卡洛斯用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们,不知道艾略特怎么会变成这样。 以赛亚想拉他在篝火旁边坐下,可是他却不肯,拽着以赛亚往后躲,似乎有点怕火。 以赛亚不想坐在太冷的地方,史莱姆艾略特又不愿意离火太近,于是以赛亚决定把他带进帐篷。史莱姆艾略特的样子非常可爱,看起来一点也没有攻击性,除了撒娇以外似乎不会做别的事情。但以赛亚觉得还是有必要先说清楚: “我带你进帐篷,你可要乖一点。” 史莱姆艾略特歪着头(如果那个真的能算作是头的话),样子显得非常天真,然后他发出呜噜呜噜的声音,似乎在做出保证。 看着他这么真诚的样子,以赛亚觉得应该给予他应有的信任。 她打开帐篷门,拉着史莱姆艾略特一起进去了。 史莱姆艾略特好像非常喜欢这样的密闭空间,他一进去,就非常活跃地跳来跳去,变成各种各样的形状。他这副调皮捣蛋的样子把以赛亚气坏了,她严厉地申斥了他,警告他不许捣蛋。 被严厉申斥过的史莱姆艾略特整个蔫了下来,他把整个身体摊平,铺满了帐篷里的地面,好像一摊绿色的水。 他这样子又让以赛亚心软了,她把手伸过去,史莱姆艾略特轻轻缠上了她的指尖。 第25章 他在她的指尖绕啊绕,然后包裹住她的整根手指,再温柔地包裹住她的整只手,他这样戴在她手上,好像一只绿色的手套。看起来有点奇怪,但是却很舒服。 但是那只手套却并不满足只停留在她手上。他悄悄松开她的袖扣,包裹住她的手腕,伸进她的衣袖一点一点向上蚕食着她的小臂。 这让以赛亚有点不安,她用另一只手拉住他,想把他从她身上拽下来。 不过要摆脱史莱姆艾略特可没那么容易。 在她的拉扯下,他的身体变成极薄的一片,仍是紧紧贴着她的肌肤,她一松手,就又弹回去,好像橡皮筋。而她的另一只手,也被他借着这个机会缠住了。 其实被史莱姆包裹的感觉并不难受,他的温度与人类的体温相似,也许更高一点儿,让她觉得很温暖,史莱姆柔软的身体贴在她身上,好像温和又湿润的矿物泥,似乎能洗去她身上的疲惫,带来一种非常放松的感觉。 既然没法摆脱,那就好好享受吧。 以赛亚干脆在帐篷里躺了下来。 本来平铺在帐篷下面的史莱姆开始向她的身体聚拢,从她的衣袖和裤腿伸进去,贪婪地接触着她的四肢。 他渴望着她的肌肤,想要与她紧紧相贴。他用他的身体将她的四肢握紧,紧紧地包裹住,让她感觉好像躺在云彩里。 不过这一切并不会那么简单结束,史莱姆并不会满足于仅仅包裹四肢。他柔软的身体渐渐从锁子甲的缝隙中侵入,从衣衫的孔隙里渗透过去,当以赛亚意识到的的时候,他已经包裹住了她的整个身体。 她的肩膀,她的胸腹,无处不被他紧紧相贴。不知何时,她紧紧系着的裹胸带被解开了,布带一下子松开,原本被紧紧束缚着的两团柔软欢快地跳出来,贴上了史莱姆温润的身体。 这让她感到惊恐不安。她一直深藏着的秘密此时就在他的掌控之中,无处遁形,而他刻意触碰着她身体中敏感的地方,说不清是舒适的快意还是难耐的瘙痒,让她的身体发出轻微的颤栗。 但她已经不可能再做出什么反抗,她的身体强健而又柔韧,能够举起沉重的武器,击碎敌人的头颅,或者用人类少有的蛮力崩断束缚着她的绳索,可是她却奈何不了那柔软的史莱姆,他把她紧紧缠住,不给她一点反抗的机会。她只能低声恳求他: “别这样……” 她面对过许多强力的敌人,却未曾经历过这样的对待,未曾感觉到自己是这样的无力。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困住她的并不是敌人。 史莱姆的包裹缠绕带有着一点奇怪的柔情和眷恋,这种感觉似乎正一丝一缕地透过她的皮肤传递过来。史莱姆不会说话,只能发出简单音节,要通过这些音节表达含义是困难的,因此他们更习惯于通过表面的接触传递感情。对于人类来说,这种感觉……非常微妙。 有点舒服,有点让人高兴,其中或许还带着些隐秘的兴奋……却更让她恐慌。 她还穿着锁子甲,这件锁子甲本来是一道屏障,可以帮助她隔绝危险,掩饰她的女性身份。穿着这锁子甲,她就觉得自己像是个男人了。可是现在这时候,锁子甲早已经被入侵,它没法保护她了,它成了帮助他束缚她的帮凶。 此时,他已经包裹了她的全身,只有头部还留在外面,他缠绕着她脆弱的颈子,似乎要吃尽她的每一寸肌肤。如果他此时堵住她的口鼻,或是勒紧她的脖颈,她就会窒息而死。她没有一点反抗的可能,也就相当于说,她没有一点生还的机会……如果他真的这样做的话。 此时的他已经可以对她为所欲为,无论是杀了她,还是……对她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她都没有能力反抗,她已经完全被交到他手里了。 在以赛亚十几年的生命里,从未陷入过像此刻这样的危机。哪怕是面对着无头骑士的千军万马,她也有着一战的可能,未曾像此刻这般,软弱无力。 这前所未有的被掌控感让她害怕,却也让她无比兴奋。 但他到底是没有做出什么真正出格的举动,他并没试图把触肢伸进她的身体内部,也没有想扼死她。他只是包裹着她,温柔地,缠绵地。在稍微胡闹了一阵子之后,他也不再做什么令人害羞难受的小动作,只是乖顺地揉捏她僵硬酸痛的肌肉,让她舒服得哼出声来。 在他的温柔包裹下,她进入了温柔的梦境,进入了心无挂碍的睡眠。 当第二天早晨她醒过来时,艾略特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黑色头发的少年非常害羞地抱膝背对她坐着,好像不敢看她,却又随时注意着她的行动。听见身后的少女起床的声音,他飞快地嚷了一声: “我跟你说过要把他丢在外面不要理他的吧?不是讨厌史莱姆吗!为什么要让他进来啊!” 他的声音里满是怒气,似乎还带着一点点委屈。 刚一醒来就被责备的以赛亚怔了一下,随即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事。她迟疑了一下,有些底气不足地小声回答他: “可是……他也是你呀……” 以赛亚在后面,看不见艾略特的脸,可是他那引人注目的耳朵尖儿此时却突然红得发亮。只听他结结巴巴地大声分辩着: “那那那那种东西才不是我呢!” 以赛亚回想起来,他似乎非常讨厌史莱姆。 是因为会变成史莱姆,所以才讨厌的吗?还是说,因为讨厌史莱姆,所以自己变成史莱姆的时候,就会感觉到双倍的讨厌呢? 以赛亚这样想着,却听见他又开口重复了一遍之前说的话,声音似乎显得有点低落: “你说过讨厌史莱姆的吧,既然讨厌,干嘛让他进来啊。” 以赛亚回想起他们刚认识的那时候,她确实曾经这么说过。那时候他的神情似乎就不怎么高兴。 现在她终于知道原因了。 于是她笑了,这样回答他: “我是真的不怎么喜欢史莱姆啊。” 听到以赛亚的答案,艾略特的样子更加消沉,然而她又说道,“但是……艾略特变的史莱姆……很可爱。” 可爱。艾略特从来没听过别人用这样的词形容他。 但是……这个词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好像并不讨厌。 听见她这么说,艾略特的心中好像突然跳出来一只绿色的小史莱姆,噗啾一声,变成了一个跳动的心形。 他很害羞地小声问她: “那……他那么对你……你会生我的气吗?” 艾略特提出的这个问题并不怎么好回答。以赛亚很难说清她是否真的生他的气。按理说她应该生气的,但是艾略特在史莱姆形态的时候并不具备智能,只凭借本能行动,因此…… 但她是否生气并不是目前最重要的问题。 以赛亚回想起了前一天夜里的情景。 他包裹住了她的全身。 她的女性身份,已经暴露无遗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昨天晚上的事……他还记得吗? 虽然他看起来确实记得昨天发生的事情,不过那时候他处在史莱姆形态,说不定不会记得那么清楚。 她很想回避这个问题,但此事事关重大,她必须问清楚。 她抿了一下唇,深呼吸了一次,给自己打气。然后轻声问他: “我是否生气……这不重要。关于我的事……你……已经知道了吧?” 第26章 她好不容易才把这句话问出口,随后就紧张地等着他回答,她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可是艾略特并没有马上回答她,而是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思考应该要给她一个什么样的答案。 这短短的几秒钟,在以赛亚看来简直好像一年那么漫长。她开始猜想他可能会说的话。对于她是女孩子这件事,他到底作何反应?吃惊?厌恶?无所谓?觉得有趣?还是说……他根本就忘了昨天晚上的事情,到现在还不知道她是女孩子? 以赛亚想到了一万种可能,却没有想到他最终这么对她说: “你是在说,你其实是女孩子这件事吗?在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 他转过脸来面对着她,却仍然回避着她的眼神,垂着头,似乎在等待着她的什么裁决。他面颊上的红色还没有褪去,有些让人生怜。 然而她却没有注意到他此时这样的神情——她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注意他。他所说的话让她太过震惊,仿佛一颗炸弹在她心中炸响,激起种种昔日的片段。一时间愤怒,尴尬,多年来的艰辛痛苦和未来的毫无希望糅合在一处,击溃了以赛亚的内心。她低下头,过了好久,才冷笑了一声: “看我这样,很可笑吧。” 她的语气很怪,声音也似乎有些变了。艾略特抬起头,有些诧异地看着她,可是她却没有反应,只是冷漠地,用近乎自暴自弃的语气继续说着: “明明是个女人,偏偏要打扮成男人的样子;把不可能达成的事情看做是人生使命,拼了命地追过去;分明自己什么也做不到,谁也拯救不了,却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唔!”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艾略特已经用嘴唇堵住了她的嘴。 他的唇很柔软,在接吻时本来可以温柔得好像棉花糖,可是此时的这个吻却近乎于撕咬。少年有些粗暴地用牙齿咬着她的嘴唇,把她弄疼了。他的舌头进入她的口腔,好像一个入侵者。以赛亚觉得他好像在生气。 他吻得这样热烈,让她有点喘不过气。她的身子不由自主地软下来,不得不攀住他的身体。她的身体非常温暖,她的气息围绕在四周,这让他更加兴奋。 他吻了她好一会儿,似乎觉得这惩罚已经足够,才停下了看着她的眼睛对她说: “不许说这样的话。” 以赛亚看着他,她的样子似乎显得有点迷惑。 “不许说这样的话,”他重复着,“我不觉得你可笑。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战士,最勇敢的勇者。无关男女,你已经做到了一个人类所能做的极限,你有资格与魔王决斗,你有资格获得荣耀。” 少年美丽的眼睛透出真诚的神情,以赛亚能看出他说的是真话。 她抿了抿唇,露出一个腼腆的微笑,然后……轻轻吻了一下他的前额。 “谢谢你,艾略特。”她真心实意地说,“谢谢。” 艾略特垂下了眼帘: “我说过的吧,”他说,“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我都喜欢你。” 少年的面容透出浅浅的红色,看起来很可爱。 以赛亚怦然心动。 但是……这大概注定没有结果吧。 她这样想,也就这样说了。 “如果我不是勇者的话,或许……” 艾略特的食指按在她的唇上。 “如果你不是勇者的话,我就不会遇到你,不会被你迷住,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事,也就都不会存在……以赛亚,你真的想要这样?” 以赛亚摇头。是啊,她是勇者,她必须是勇者。不仅仅因为她要与他相遇,还因为她肩上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不是勇者”这种话,其实根本就不应该说出来吧。 说到底,以赛亚从未奢望过自己可能开始一段感情。 从小到大,她所有的友人都不知道她的真实性别,她不敢对任何人心动。她从很早就知道,如果她能杀死魔王,活着回去,或许她能找一个秘密情人,生下可以继承格雷斯家族的子嗣;如果她不幸死在这里……她也就失去了陷入恋爱的可能。 对她而言,遇到艾略特,是一种幸运。 她看着眼前的少年,少年的美貌无可比拟,举世无双。她不知道魔族们怎样看待这样的面容,但是在人界,只要他露出一个笑容,世间的女子都会为他疯狂。但他喜欢的不是世间任意的一个女子,他喜欢的是她。无论她是男子或是女子,无论她将长寿还是短命,他很坚定,他不会动摇。 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啊,或许她还有机会获得幸福?哪怕只有一瞬? 眼前的少年目光纯美,那温柔可爱的样子看起来简直不像是魔族。他的嘴唇红润,好像鲜红的果实在等待采撷,看起来非常……可口。 她伸出手,拨去他的按在她唇上的手指,托起他的下巴,然后…… 在他的唇上咬了一口。 一滴血流出来,少年吃痛地惊叫一声。 “这是你刚才咬我的惩罚。”少女舔掉他唇上的血珠,说着刚刚想出来的借口,轻快地走出了帐篷。 第27章 愉快的旅行还在继续。 粉红色的暧昧气息越来越浓烈,被咬伤嘴唇的少年执意不肯用魔法治愈伤口,声称“要享受以赛亚爱之伤口的疼痛感”。平常不爱开玩笑的少年此时说出这样的话来,让以赛亚害羞得面颊绯红。 为了掩饰害羞,她把背挺得直直的,骑在卡洛斯背上目不斜视,绝对不往他那边看。 艾略特却不像她那么害羞,他趴在瑟琳娜背上,头转向以赛亚的方向,一直都在看着她,而以赛亚却高高地昂着头,假装自己根本没发现。 森林中的障碍物过多,狮鹫无法在森林中起飞。因此卡洛斯和瑟琳娜只能在森林中的小径里用四足奔跑。此时骑手如果不能跟随狮鹫奔跑的节奏,就会感觉骨头都要被颠碎了。然而就算是掌握好节奏,这样的前进方式也会让骑手的体力更快消耗完。直直挺着后背的以赛亚很快就感到肌肉僵硬难受,骨头也疼了起来。 艾略特注意到以赛亚僵硬的表情,他叫住瑟琳娜,要她停下来。以赛亚见状,也从卡洛斯背上下来,扬着头问他: “怎么了?” “瑟琳娜累啦!”他这么说,“我们带的肉也不是很够,不如停下来休息一会儿,让瑟琳娜和卡洛斯自己去捕猎,看看能不能把他俩的晚饭弄出来。” 这是个非常合理的提议,以赛亚欣然应允,往卡洛斯屁股上拍了一把,让它跟瑟琳娜一起玩去了。留下以赛亚和艾略特两人一起坐在小路旁。 这样坐着,和骑着狮鹫前进的时候还不一样,艾略特坐在以赛亚的对面,想要看她就更方便了,他那炽烈的眼神,让以赛亚觉得坐立不安。 她伸出手挡住他的眼睛: “不许看我。” “可是以赛亚很好看。”艾略特认真地说。 似乎经过了昨天晚上的事情之后,艾略特少了几分小心翼翼。或许他觉得,既然以赛亚连他可以变成史莱姆这样的事情都可以接受,大概不会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事情吧。 只除了那个最重要、最重要的秘密。 不到了有足够把握的时候,他绝对不会把这个秘密泄露出来。 他们俩在这里坐着等狮鹫,天气很好,阳光从树叶之间的缝隙里面透过来,照在人身上暖暖的。以赛亚觉得整个身体都放松下来,她把遮着他眼睛的手放下了,开始和他聊天。 以赛亚对他能变成史莱姆的事情非常好奇。她在人界所学的勇者课程虽然并不特别全面,但是也算是对很多魔族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她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什么魔族是可以变成其他种族的。 这会儿有一点空闲,以赛亚就对他提出了无数个问题:他是不是每次过度使用魔法之后都会变成史莱姆?所有的魔族都能这样吗?还是只有半魔族会这样?再或者说其实需要达成某种必要条件?变成史莱姆对有恢复魔力有帮助吗?平时没有过度使用魔法的时候,他也可以自动变成史莱姆吗? 艾略特对以赛亚的疑问进行了耐心的解释。他告诉以赛亚,不过实际上,他也只变过两三次史莱姆而已。他第一次变成史莱姆的时候非常恐慌,因此从那之后,他就不太喜欢史莱姆了。也因为这个原因,虽然他似乎也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任意变成史莱姆,但他从来没有这么做过。 艾略特每次变成史莱姆,都需要六七个小时之后才能恢复正常。而当他恢复正常时,通常他所消耗掉的魔力也就已经补充完全了。 艾略特没有对以赛亚说出他能变成史莱姆的真实原因。他害怕她会通过这一点提示猜测出他苦心隐藏着的那个最重要的秘密。他只说这是很少见的,魔族之中很少有人知道这种情况。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几乎算得上是一种天赋。”艾略特这样总结说,“史莱姆具有会用表皮吸收空气中魔力的特性,储存魔力的速度比一般魔族快无数倍。其实史莱姆本身就可以看做是一个存满了魔力的能量块,所以大部分魔族才会选择将史莱姆当做最简单快捷的食物,只不过一般魔族的吸收能力不强,就算是吃了饱含魔力的史莱姆,也只能吸收其中的一小部分。” 听着艾略特对史莱姆的介绍,以赛亚突然又想起了那句话。 “史莱姆是魔界的基础。” 这句话她已经听到过一百多次,她的老师每次总要这样叹息。只要还有史莱姆在,无论他们杀掉多少魔王,魔界都将会继续繁荣下去,况且事实上……人类的勇者真正杀死的魔王,可以说屈指可数。 史莱姆并非勇者课程讲授的重点,以赛亚以前并不懂得老师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今天听到艾略特的话,她似乎稍微明白了一点。 魔界真正的基础并非魔王,而是……史莱姆吗? 以赛亚眼神微妙地看了一眼对面的少年。 敏感的少年准确地捕捉到了这个眼神,但他不明白她的眼神是什么意思,因此只是用疑惑的眼神回望她。 他并不是人类,并不是勇者,未曾与她一同受训,所以不知道提到史莱姆的时候,她会自然而然地想到那位在背后被准勇者们戏称为“史莱姆先生”的老师。按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以赛亚的心中总觉得稍微有一点遗憾。 如果能和他在一起多生活一段时间,该有多好啊。这样他就会知道更多她的事情,她也能更了解他了。可是她清楚,他们的旅程,大概不会太久的。 以赛亚并没有时间细想这些事,因为就在这时候,卡洛斯和瑟琳娜回来了。它们骄傲地带回来一头白色的母鹿。 狮鹫是在天空狩猎的王者,它们在森林中的表现通常并不特别尽如人意。卡洛斯和瑟琳娜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捉到母鹿,实在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以赛亚好好夸奖了它们一番,随后听到了卡洛斯得意的叫声。 他们又让狮鹫休息了一阵,然后继续上路。押沙龙森林很大,越往里走就越显得幽深。他们沿着里面最近的一条小路前进,到了黄昏时,他们已经进入了森林腹地,于是停下来扎营。 篝火点起来了,帐篷也搭好了。布置好的营地总是会让人觉得温暖舒适,令人心情愉快。一切都很顺利,以赛亚有理由相信之后的旅程还能继续顺利下去,于是他们准备要睡觉了。与稍显混乱的昨夜相比,他们在押沙龙森林中度过的第二个夜晚显得无比宁静。 但这样的宁静从来不会维持太久,他们一点也不知道,押沙龙森林里隐藏着的危险已经笼罩了他们。 第28章 押沙龙森林与魔界的其他森林并没有太大差别。如果非要从中找出什么差别来,那么只能说说押沙龙森林里的梦魔了。 梦魔是一类非常特别的魔族,平常的时候,他们从不现身。没有人在白天的时候见过梦魔,他们只在梦中出现。 他们会出现在魔族或人类的梦里,即使在梦中,他们也没有固定的形体。他们能从梦境中看到一个人的脆弱之处,他们总是不断变化成各种不同的样子,将梦境当做是游乐场,在其中玩乐不止,吞噬人与魔族在梦境中产生的喜悦、悲伤和恐惧,以这些情感为食。 从某种角度来说,梦魔是一种挺危险的魔族。普通魔族或人类的精神力根本没法抵御梦魔的侵袭,他们可以制造出令人痛不欲生的噩梦或是最为幸福甜美的美梦,而这一切都只出于梦魔自己的喜好。不过幸运的是,在正常情况下,在梦中被吞噬掉的情感还会再生,梦魔并不会对梦境的主人造成什么实际意义上的危害。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碰上一个梦魔,如果只是萍水相逢,他只跟了你几天就离开,几夜之后你甚至可能会开始想念他,想念他给你的美好梦境。但如果他很喜欢你,而你又没能力赶走他,那么你就完了,他会跟着你直到天荒地老,每天晚上在你梦里用各种手段调戏你,直到你精神崩溃自杀,或是逐渐适应他的存在。 尽管梦魔的分布遍及魔界全境,但押沙龙森林的中心才是梦魔最重要的聚集地。梦魔们诞生在这里,他们附在路过押沙龙森林的旅行者身上离开这儿,然后在一个又一个梦境之中跳跃,直到找到他们最喜欢的那个。 这情况艾略特了解得非常清楚。但他并没有对以赛亚讲过这些。须知梦魔再嚣张,也绝对不敢入侵魔王及其同行者的梦境,让以赛亚知道这些只会让她徒增烦恼而已。 于是这天晚上,他们与往常一样在帐篷里休息,白天的旅程让人很疲惫,他们很快睡着,陷入了奇异的梦境。 艾略特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 他觉得自己正躺在帐篷里,睁开眼睛看在他对面睡着的少女。少女紧紧挨着他,睡得很沉,她熟睡的样子与平时差别很大,显得特别沉静温柔。艾略特觉得自己没法抵御这种诱惑,所以他悄悄过去,在她唇上轻轻印下一吻。 面前的少女好像睡美人一样,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突然被发现的艾略特稍微有点不好意思,可是面前的少女似乎不以为忤,只是向他露出微笑。她好像刚刚醒来,她的微笑似乎还带着点没睡醒的感觉,显得有点迷茫。 她伸出手来,放在他的领口,解开他衬衫的纽扣。 一颗,两颗,三颗。 他没有动,任由她做她想做的事情。她把手伸进他的衬衫里面,触碰到他的胸膛,轻轻抚摩。 她的手很小,非常可爱,手上的皮肤又细又软。 他们彼此对望,少女的眼中充满柔情。她的手离开他的胸膛,划过他的腹部,往下伸过去。但他却阻止了她,一下子握住她的手腕: “你不是她”他冷冷地质问,“你到底是谁?她到哪里去了?” 他的力气很大,然而对面的少女却似乎并不觉得疼痛。她发出妖媚的一笑,这神情与以赛亚坚定纯真的面容一点也不相配,艾略特从未在以赛亚的脸上见过这表情。 那少女并不挣扎,也不回答艾略特的问题,她只是笑嘻嘻的,对他说: “我是谁又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我长成什么样子。这不是你一直想做的事情吗……陛下?没关系的,陛下想做什么都可以,这是在您的梦里。” 与以赛亚有着同样面容的少女一语道破艾略特的身份,让艾略特又惊又怒。她说破此时是在他梦里,艾略特突然意识到,对面的少女是一个梦魔。 梦魔这种卑怯的魔族,何以竟敢挑弄魔王? 联想起此前他们曾经遭遇过的几场战斗,艾略特意识到,或许是主使来了。 “谁让你到这里来的?”他厉声逼问,“告诉我。” 他此时的样子一定非常吓人,梦魔瑟缩了一下: “我的主人身份非常尊贵,我不敢说他的名字。不过此时此刻,他就在外面等着陛下,想要与陛下交谈。” 梦魔说完这一句话,就化作了一片烟雾,消失在空气中。 梦境中是梦魔最熟悉的领域,艾略特并没有试图去抓梦魔,而是走出了帐篷。 帐篷外面的世界已经不再是夜晚,而是白日。而周围的景色也不再是押沙龙森林中的景色,而是一片灰色的荒原,艾略特很熟悉这景色——因为他刚刚从这里离开——这里是死之域。 死之域阴沉的灰色天空沉重地压下来,梦魔所说的那位“主人”并不在帐篷周围,艾略特漫无目的地往前走,没过一会儿就看见前面有一个人影正在向他所在的方向走过来。 那是个男性魔族,看起来瘦得厉害,背却挺得很直,看上去就像一支铅笔。他长得有些像人类,但艾略特能看出他确实是个魔族。他的头发不多,眼睛下面有着巨大的黑眼圈,眼神显得非常阴郁。他的衣着考究,艾略特认出他所穿的衣服正是今年在王都贵族们之中流行着的新款。 不知为什么,艾略特觉得他的长相有点熟悉,不是好像在哪里见过的那种熟悉,而是仿佛出自同一家族的那种熟悉。如果艾略特不是确切地知道自己的父亲长什么样子,他可能会觉得那个魔族说不定有点像他的父亲。 这个奇异的魔族来到他的面前,并没有马上说话,而是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似乎是想要看看魔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那神态近乎无礼,让艾略特觉得不太舒服。 随后,那个魔族向他鞠了个躬: “我应该向您致歉,陛下。” 艾略特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他,想知道他到底要说出些什么来。只听那魔族这样说道: “按理说,既然是我想要与陛下谈话,我应该拿出一点诚意,亲自去拜见陛下。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我没法到押沙龙森林里与陛下见面,因此只能叫梦魔使出一点小手段,让你我能在梦里相会。那个梦魔是以情|欲为食的梦魔,也许做了一些冒犯陛下的事情,还请陛下不要责备她。” 他的语气恭敬,神情却非常倨傲。他的礼数无可挑剔,但谁都能看得出来,他似乎并不喜欢这些繁文缛节。 梦魔一向都是自由的种族,只有精神力极强的魔族才能迫使梦魔为之效力。除了龙族与魔王一族以外,艾略特一时之间想不到有什么种族可以操控梦魔。 眼前的这个魔族……是龙吗? 龙族是非常高贵的种族,他们通常隐居避世,不会出现在其他魔族面前。艾略特登基时,也有龙族化作类人的外形,到王都来为艾略特献上礼物。那个年轻龙族体态健美,面容姣好,身上覆盖着鳞片。眼前的这个魔族无论怎么看都实在是……太不像龙了。 艾略特惊疑不定地看着他,只见他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 “陛下虽然没有见过我,不过您也许听过我的名字……我叫波德莱尔。” 这个名字好像一只手拨开了重重的迷雾,连接起细微的线索,指出了隐藏着的真相。这个名字就是解开一切谜题的钥匙,艾略特瞬间明白了一切。 从前在王都路西菲尔,这个名字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然而在前任魔王治下的数百年间,这个名字已经成为禁忌。没有魔族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众人面前说出这个名字,这个名字的主人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说的传说。 到了艾略特出生的时候,这个名字已经基本上在王都魔族的记忆里抹去,魔族们都是很健忘的,除非有人想写什么隐秘的地下历史小说,否则这个名字决不会再次被人提起。 不过艾略特毕竟不是普通魔族,众人口中的传说秘闻,在他这里也不过是家族之中的遥远故事。这个名字他已经听过了无数次,牢牢记在他的脑海中了。传说中的魔族此时出现在他的面前,艾略特只能惊呼: “原来是你!” 第29章 波德莱尔是一位王族。 在魔族们的词典里,本来是没有“王族”这个概念的。因为王室成员之间总是要为了王位而互相杀戮,最后能活下来的,只有唯一的那一个获胜者。 因此除了死去的那些以外,魔王不会有同族。 但波德莱尔确实是王族,说起来他本来应该算是艾略特的亲叔叔。在人界,这样身份的人会被称为王叔,得到帝王和群臣的尊重……至少是表面的尊重。但是在魔界,这样一位隐居于荒野的王叔……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尴尬和威胁。 波德莱尔是先王的弟弟,他们并非同母,关系也不亲密。那时候先王排行第七,是魔后之子,身份十分尊贵,但智力和武力两方面在王子中都不显得出色,因此并非很受重视的王子。 那时公认最出色的王子,是排行第十三的波德莱尔。 他出身微贱,是人类女奴所生,性情也非常阴沉,很少与旁人讲话,每天只是躲在塔楼里读书。但没有哪个魔族能否认他的才华。无论多困难的魔法,他只要稍微看一眼就能学会,此外,他的力量也是十四个王子之中最强的。不仅如此,甚至有魔族认为,他是数千年来,魔王一族之中最强大的天才。 很多魔族都认为他会当上魔王,他的兄弟们也把他视作是最大的威胁。他们的父王死后,波德莱尔的兄弟们用各种办法暗杀他,但却没有伤到他的一根汗毛。 只有先王未曾对波德莱尔下手,只是暗暗观察着时机。先王知道自己身份虽然尊崇,力量却并不强大。他母族的大臣宁可支持他同母的兄长,也不会在他身上浪费资源,他此时必须要保存实力,才有可能做最后的一搏。 幸好,所有王子的注意力都在波德莱尔身上,并没有人注意到先王,先王由此得以在这场手足相残的争斗中幸免。波德莱尔杀死了所有对他下手的王子,十四位王子中,最终只有先王和波德莱尔两人幸存。 先王对于要面对波德莱尔这件事感到恐惧,他明知道自己与波德莱尔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但这件事他必须要做。他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向波德莱尔挑战,可是波德莱尔却并没有与他决斗。 “按规矩,我们应该打一场。”那时,波德莱尔这样对先王说道,“不过我对魔王的宝座本来无意,如果我一不小心弄死了你,我就不得不做魔王了。我并不怎么喜欢出手,或许我们可以避免这场决斗。” 先王没有问波德莱尔不想做魔王的原因,但是先王执意要与他决斗。 “如果我赢了,我一定会杀你。因为任何一个魔王都无法忍受这个世界上存在一个几乎和他一样强的人。”先王这样对他说,“但是如果你赢了,你就有资格做一切你想做的事情,我没有力量可以阻拦你。” 波德莱尔同意了。 “规矩确实就是这样,”他赞同地说,“只有赢了的人才有权做决定。” 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异常精彩的决斗,当时没有见证人,因此没人知道决斗时的具体情景到底是怎样的,史家只能根据先王对别人回忆往昔时留下的只言片语记录下当时的情景。但那块决斗场地上的痕迹一直被保留了下来,只要看看四周岩石上留下的痕迹,就能想象到那场决斗到底有多么残酷,动用了多少高等级的魔法。那场决斗结束之后,波德莱尔消失了,先王登上了王位。 没人知道波德莱尔最后到底去了哪里,先王总是闭口不谈此事,因此众人知道波德莱尔一定是赢得了胜利,离开了路西菲尔,到他喜欢的地方去了。先王并未禁止臣民们提到波德莱尔的名字,但波德莱尔的名字最终还是成为了禁忌,再也没有魔族敢在公开场合提起。他的去向无人知晓,却在一些贵族私下的小聚里越传越玄,成了令人津津乐道的密谈。 此时这个传奇人物却出现在艾略特梦里,站在艾略特面前,让艾略特心生不可思议之感。虽然艾略特是魔王,本来应该表现得更加老成持重,可是此时在这个人面前,艾略特感觉自己没法端起魔王的威严。 看着面前这个年轻的魔王,波德莱尔微笑了。 “陛下觉不觉得我们很像?”他说,“我们的母亲都是人类,我们都曾经是同代之中最强大的王子,我们都几乎屠戮尽了自己的兄弟。陛下,我们似乎有很多共同点。” 艾略特看着波德莱尔,他们很像吗?在相貌上,或许有那么一点吧。此前刚刚看到他的时候,艾略特觉得他看起来就像是自己的父亲。 “但是我们选了不同的路。”艾略特看着波德莱尔的眼睛这样说,波德莱尔的眼睛和艾略特很像,只是显得更苍老憔悴一些,艾略特觉得自己好像在看一个几百年后的自己。 “你明明可以做魔王的,但是你选择了放弃。” 波德莱尔摇了摇头: “陛下也不是自愿做魔王的吧?”他问,“面对着那样的兄弟,除了当魔王以外,你并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你的父王还算是那些人里最好的一个,但他也一生都在警戒着我,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我对那个位置,实在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波德莱尔说得对,艾略特其实并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 艾略特年幼的时候,从来没有考虑过做魔王,他只是不想死。而想要不死只有做魔王一条路可走,他实际上并没有什么选择余地。如果他像波德莱尔一样强大,他或许还能有更多选择。不过…… 少年魔王轻轻地摇了摇头,或许波德莱尔更喜欢在旷野中享受自由的滋味,不过他却并不讨厌做魔王的感觉。艾略特不想与波德莱尔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他有更重要的事情想知道。 “虽然魔界并没有这样的传统,不过我还是应该叫您一声王叔。”他这样对波德莱尔说,“王叔今日费了这么多波折,特意到我的梦中见我,恐怕不是为了要和我讨论我想不想做魔王的事情吧?” 看到年轻的魔王急不可耐地把话题切换到正题,波德莱尔露出了然的微笑: “当然不是。”他这样说道,“陛下难道不是很清楚我们要谈什么吗?” 第30章 “以赛亚。”少年魔王的口中吐出人类勇者的名字,“王叔想要和我谈的,是以赛亚的事情吧?” “她的名字是以赛亚吗?”波德莱尔有些漫不经心地问,“我没太注意过这些细节。她真的叫以赛亚?这名字实在是自负得很……我个人建议陛下最好还是不要和叫这样名字的人交往……总之如果陛下所说的以赛亚指的是那个和陛下一起旅行的人类女子,那么陛下说的没错,我确实要和陛下谈论有关她的事。” “看来我们这次会面的目标是一致的。”艾略特始终保持着他的风度,“我们两次遇到的那些猫人刺客,都是王叔派来的吧?至于那些死之域阻拦我们的无头骑士,只怕也与王叔有关?” 面对艾略特的质问,波德莱尔痛快地承认了下来: “不错,那些猫人刺客确实是由我派遣,至于无头骑士……我也算是对他们有点研究。虽然不能操控他们,但也确实有些办法可以让他们为我所用。只不过他们的能耐实在比我想象得差了不少,没能在死之域干掉那位美人,实在是令人沮丧。此外,罗斯文大公那只老蝙蝠虽然喜欢到处打探*,但您觉得,他的那些懒洋洋的血族探子,真的有可能掌握您的行踪吗?” “这么说一切都是您策划的了。”艾略特说,“说起来,我并不知道血族的那件事中也有您的一份,您本来可以不承认的。要知道,这是很严重的叛国罪。” “我希望我们之间可以坦诚一点。”波德莱尔这样说,“毕竟,我们是亲戚,不是吗?说起来,关于血族那件事,我倒是要稍微替自己辩解一下。当那个女子被血族带走之后,我本来希望您能直接放弃,想不到您却像一个被恋爱冲昏了头的傻子一样直冲到那只老蝙蝠的地盘。所以我只好让我的暗线想办法把她带出来。您看,我丝毫没准备让您的国土受损,如果您真签了那份条约,那也只是您一个人的错。” “您的暗线……是玛丽安吗?” “玛丽安?”波德莱尔微微皱眉,“是叫这个名字吗?我记不清了,我不太擅长记名字。更何况像这种类型的小猫差不多每天都在换名字,她们昨天叫玛丽,今天叫玛丽安,明天叫玛丽莲,后天叫玛丽苏,总之都一样,没有什么区别。如果陛下觉得她叫玛丽安,那就叫她玛丽安好了,这点小事和我们今天探讨的主题没有什么关系。” “您做这些事情,到底是为什么呢?”艾略特问他,“您不要忘记,您自己放弃了做魔王的机会,这就意味着,您已经远离政治中心,不应该再管这些事情了。” 少年魔王看见对面的魔族摇了摇头。 “我确实已经放弃了做魔王的机会,不过要说我远离了政治中心,这实在只是您的想象。身为魔王一族,就算是已经远离王都,也依然会对政治格局造成影响。就算是我自己什么都不在意,我血管中流淌着的魔王之血也让我不得不关心王都的□□势。” 波德莱尔的话让少年魔王暗暗心惊。这位远离路西菲尔的王叔并非不问世事的浪荡子,而是能在远方掌控着政局的人物,听着他说的话,艾略特想起了他在猫人刺客领口看过的黑色花朵刺绣。 那并不是他第一次看见那个纹样。他幼年在魔王宫中探险时,曾经找到一摞空日记本,每一本的扉页上,都画着那个图案。 “我的侍卫曾经告诉我说,行刺的刺客来自有名的刺客组织‘恶之花’,因此无法找到指使者。当时我就觉得有点在意,现在想想,‘恶之花’本来就是王叔建立的组织吧?” “陛下果然很敏锐啊。”波德莱尔赞叹了一声,“陛下的大臣们虽然常常要找‘恶之花’的刺客帮忙,却很少有人知道‘恶之花’的主人是我。说起来‘恶之花’也不过是我无意之间创建的而已。虽然没什么收益,倒是很有用处,能让我这个远离路西菲尔的人知道一点王都的新鲜事。比如说,魔王居然想要娶一个人类女子做魔后之类。” 波德莱尔说完这句话,意味深长地看了艾略特一眼。 “王叔是说,您所做的一切,说到底都只是为了反对我娶人类做魔后吗?” “就是这样。”波德莱尔坦诚地说,“关于那个女子的勇者身份什么的,我并不放在心上。但是艾略特,你不能娶一个人类做魔后。” 此时,波德莱尔叫了他的名字。那语气让艾略特一时间几乎产生错觉,好像站在他面前的不是他从未见过的王叔,而是他的父亲。这句话也不是一句请求,而是一个命令。 但艾略特已经是魔王了。他不会随意听从别人的命令。 “这是我的私事。”他不悦地说,“我会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除非她自己不愿意。” “魔王的婚姻从来就不是私事。”波德莱尔看着艾略特的眼睛说,“如果当初在决斗的时候我不幸错手杀死了你的父王,我也会遵从别人的建议,娶一个我完全不感兴趣的魔族做魔后。至于你喜欢人类女子的小癖好,对于一个魔王来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完全可以让她做你的情人,把你所喜欢的一切都赏赐给她,甚至让她的待遇超过你的妻子,直到你厌倦她为止。” 他的轻佻态度让艾略特觉得不舒服。 “你为什么会用这么轻佻的语气谈论人类女子?”艾略特轻声问他,“你的母亲也是个人类。” “我的母亲吗?”波德莱尔反问了一句,他的脸上展现出一个非常苦涩的笑容,“我的母亲是被我亲手杀死的,所以不要和我提什么母亲。我只问你一句,你到底肯不肯放弃娶人类做魔后的念头?” “我决定了的事情是不会更改的。” “即使这代价是她的性命吗?”波德莱尔这样问,“我的梦魔已经把她困在了梦境里,没有我的命令,他绝对不会把她放走。只要陛下允诺我,我就可以让我的梦魔放她一条生路。如果陛下执意不肯……她就只能死了。你知道,以人类的精神力,绝无可能从梦魔手中逃脱。” 波德莱尔的表情异常认真,艾略特看出他绝不是在说笑。 “波德莱尔王叔,你是在威胁魔王。”艾略特说,“作为一个魔王,不应该因威胁而妥协,我是不会让她死的。” “那就是说陛下不同意我的想法了。”波德莱尔冷静地说,“既然如此,我们就没什么好谈的了。不过如果陛下反悔,随时都可以叫我。” 他向后退了一步,向魔王行了个礼,随后就像之前的那个梦魔一样,消失在空气中了。 第31章 波德莱尔消失之后,艾略特的周围只余下空旷的原野。 他的梦境被梦魔控制,完全模拟成死之域的样子,到处都是灰蒙蒙的,到处都是枯草和砂石,一片凄凉。 若是平常人陷入此般的梦境,只怕要陷入恐慌,然而魔王的精神力无比强大,他的梦境虽然一时之间被梦魔所控制,但只要他察觉到这其实是他的梦境,他就可以立即夺回掌控权。 为了了解清楚对方到底想做什么,也为了麻痹对方,艾略特并没有急于夺回对梦境的控制,而是压制着自己的精神力潜心等待。但就在波德莱尔离开的瞬间,他迅速将自己的精神力提高,骤然夺回了他的梦境。 梦境的主人,在自己的梦境中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他心念一动,原本灰白色的死之域霎时变成了魔王宫的大殿,而他身上普通的服饰也换成了只有魔王才能穿的华贵王袍。此时的他看起来充满威严,与和以赛亚在一起时温柔的样子截然不同。 他开始召唤梦境之中的梦魔。 毋庸置疑,他是他自己梦境的主人。在他的梦境里,一切都会根据他的意旨变化,在他自己的梦里,他是权力更大的王。即使是最了解梦境的梦魔,此时也不能从他手中逃脱。 魔王的威压覆盖了整个梦境,刚刚将波德莱尔传送出梦境的梦魔耗费了大量精神力,此时正在喘息,梦魔面对着魔王等级的精神力威压丝毫没有反抗的余地,只一瞬间,他就像是一团垃圾那样被抛到了梦境中魔王殿的大厅之上。 他还维持着以赛亚的外表,并没有改变。想到刚才这个梦魔顶着以赛亚的面容扭捏作态,而在这个外表下面其实是一个连实体都没有的梦魔,艾略特就感到非常恶心。 他用精神力紧紧束缚着梦魔,把梦魔的样子变成了一个面目模糊的侍从,然后让他跪在自己面前。 梦魔颤抖着抬头看眼前的王者,他虽然年轻,却是现任的魔王。他站在魔界的顶端,没有任何一个魔族敢因为他的年轻而轻视他。如果可以,梦魔并不想和魔王做对,然而波德莱尔殿下是那么恐怖,他不敢违逆波德莱尔殿下的命令。 此时魔王坐在高高的王座上,不得不说,尽管他平时释放出魔王威压的时候也非常可怕,但魔王果然还是身处于魔王殿中更令人畏惧,他的神情冰冷,对着脚边的梦魔下着命令: “梦魔,我要你把我传送到以赛亚的梦里。” 魔王的命令不容抗拒,然而被牢牢控制着的梦魔高声叫着: “陛下!我做不到!我刚刚把波德莱尔殿下送走,已经没有力量再继续传送了!” 梦魔的声音中充满痛苦,艾略特却置若罔闻,只是面无表情地加重了精神力的威压。魔王的精神力量何等强大,这样一个小小的梦魔,是无论如何也抵御不了的。 梦魔的精神开始崩溃。 梦魔不像别的魔族,他们没有实体,只有精神,一旦精神崩溃,就会灰飞烟灭。 艾略特看见梦魔的表情变得扭曲,此时他只要再稍微加上一点力量,这个梦魔就会立即失去生命。 他收回了威压,从高高的王座上站起来,向前走到梦魔的面前。 他把手放在梦魔的头上,一丝精神力从他的指尖灌注到梦魔身上,梦魔好像溺水的人终于抓住了救命稻草,开始大口喘息起来。 “带我去找以赛亚。”他弯下腰看着梦魔,换上了稍微温柔的语气,“你的主人或许很强,但他是无法与魔王对抗,他注定会输。离开你的主人,立誓效忠于我,带我去找她。我可以既往不咎,庇护你免受你主人的伤害。” 梦魔此时并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他不同意,此时只能死在这里。他没有力气说话,只能点点头。 艾略特又给他灌注了几分精神力,开口问他: “梦魔,你叫什么名字?” “梅菲斯特,”梦魔喘息着回答,“梅菲斯特菲利斯。” “梅菲斯特菲利斯吗?”艾略特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梦魔的身体颤抖了起来,“梅菲斯特菲利斯,告诉我,这是你的真名吗?” 梦魔痛苦得简直要哭出来: “是的陛下,这是我的真名,我未曾将其告诉过任何人。” “既然这样,梅菲斯特菲利斯,宣誓。” 梦魔举起手,用断断续续的声音宣誓: “我……梦魔……梅菲斯特菲利斯……宣誓终身效忠于魔王艾略特陛下……若有背叛……必将死于陛下手中。” 艾略特冷笑了一声: “若你真敢背叛,要让你死在我手里,还算是便宜你了。不过也罢,就这么说吧。” 听见魔王的话,梦魔梅菲斯特颤抖了一下。 他好像跟了一个比波德莱尔殿下还要可怕的主人。 听着梦魔宣过誓,艾略特就将自己的精神力灌注给了梦魔梅菲斯特,修补了他已经略有破损的精神,并给他足够多的力量,让他可以把他们一起传送到以赛亚的梦境中。 “陛下……”梦魔颤颤巍巍地说,“穿越梦境是很危险的活动,陛下不是梦魔,所以很有可能会迷失在梦境的间隙之中……” “没关系的。”艾略特冷漠地说,“我不会迷失在梦境间隙,你只要做你的事就行了。” 梅菲斯特小心地观察着艾略特的神情,小心翼翼地继续说: “在穿越梦境间隙的时候,陛下可能会感觉有点疼……” “别废话。” 梦魔识相地闭上了嘴巴,带着艾略特开始穿越梦境。 艾略特感觉到他的整个梦境被压缩成了一团,构成了一个黑色的隧道,而他被隧道吸了进去。 疼。 好疼。 没有别的感觉,就只是剧烈的疼,好像全身都在疼,也好像其实只有一个点在疼,但扩充到了全身。尽管得到过梅菲斯特的提醒,艾略特还是被这难以忍受的疼痛折磨得几乎要喊叫出来。 好在穿越梦境的时间并不长,只是一瞬间,艾略特就被黑色的隧道吐出来,落到了另一个梦境之中。 艾略特在地上趴了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抬起头,看了看四周。 这……就是以赛亚的梦境? 第32章 以赛亚梦境中的场景……是一座城堡。 就是那种人界领主所住的城堡,整体由巨大的岩石堆砌而成,周围有护城河守护着,门口还有用铁链拴着的木头吊桥。 看上去倒是显得很厉害,不过实际上,住在这种城堡里并不怎么舒服。城堡嘛,最重要的部分总是城墙、箭塔、护城河和闸门,而不是卧室。它的军事意义总是大于它的居住价值。 如果说这座城堡有什么和其他城堡不一样的地方,大概是比起其他城堡来,它的外观更粗糙,更怪异,乍一眼看过去似乎建得完全不合章法,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乱七八糟。让人觉得这座城堡的设计师一定是个疯子,否则决不会设计出这样奇形怪状的庞然大物。 植物的藤蔓沿着并不平坦的墙面蜿蜒而上,覆盖了大半个城堡,将它打扮成一个绿色的怪物。有些枯死了的枝条还黏在城堡的墙壁上不肯下来,仿佛黑色的巨大蜘蛛网。 此时艾略特站在城堡的前面,吃惊地看着这座奇异的建筑物。它如此丑陋,而又如此巨大,它好像具有某种力量,某种来自于远古时代的力量。 梅菲斯特把艾略特带到这里之后就跑得没了影儿。他已经做到了他所承诺的事情,因此艾略特并不准备召唤他。事实上,他也没法在这儿召唤梅菲斯特,这里是以赛亚的梦,在以赛亚的梦里,艾略特几乎毫无力量。 所以此时此刻,他就站在城堡的门口,盯着城堡凹凸不平的石头墙壁和墙上的植物叶子,却进不去。 城堡的木头吊桥被收起来了,闸门也紧紧地关着。 这是一座完全封闭着的城堡。 想要打开这座城堡的门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叫里面的人开门,或者换句话说,只有梦境的主人以赛亚想要让城堡开门,城堡的大门才能打开。 艾略特试着向着城堡里面喊了两声。 不出他所料,城堡里面是一片死寂,没有一点回应。原本应该在城堡中的驻军,此时也不见踪影。艾略特试图用魔法打开大门,随即却发现在以赛亚的梦里,似乎并不能使用魔法。 果然……只能这么办了吗? 艾略特苦笑一声,跳进了护城河里。 艾略特很希望这个梦境别那么真实,然而事情却并不向他所期待的方向发展。护城河的水冰冷刺骨,好像与真实的世界并没有什么区别。艾略特奋力游至对岸,开始沿着粗糙的墙面往上攀爬。 他不怎么擅长这事,不过梦境世界到底是与现实有着微妙的区别,在梦中世界里,信念往往比技能更重要,因此他到底还是慢慢地向上移动着。 梦中的城墙带来真实的痛楚,城墙很高,好像怎么也爬不到头。他的手指被磨破了,钻心的疼。幸好攀爬梦中的城墙似乎并没有爬真正的墙那么累,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成功地翻过雉堞,来到了城墙顶上。 本来应该有守卫在的城墙上如今空无一人,艾略特找到进入一段楼梯,从楼梯下去进入了城堡的内部。 城堡内部并不像艾略特所想象的那么宁静。到处是尖叫,笑声,以及某种奇怪的咕噜声,偶尔还能传来什么东西摔破叮叮当当的声音。 这里……到底是怎么了? 艾略特转过楼梯的转角,看到了令人吃惊的情景。 是哥布林。 那绿色的邪恶小人儿只有半人高,他们到处都是,在走廊里跑来跑去,他们手里拿着城堡里面的东西扔来扔去,每当有东西落在地上,哥布林中就会爆发出一阵粗野难听的笑声。他们挂在吊灯上,站在窗台上……他们出现在任何一个地方。 这座城堡……似乎已经被哥布林占领了。 哥布林是最低等的魔族,他们最粗野,最恶毒,对破坏有着强烈的兴趣,总是成群结队活动。尽管他们被分类为魔族,但大多数魔族还是把他们当成花园害虫之类的存在。他们很喜欢到人界去,在魔界之门附近大肆破坏。直到有军队出现,它们才会以最快的速度脚底抹油溜回魔界。 此时这座没有防备的城堡,似乎已经成了他们的乐园,他们尽情狂欢,将城堡中的仆人捉住,抛向空中,听着人类惊恐的叫声哈哈大笑。 艾略特在哥布林之中穿行,寻找以赛亚的踪迹。她当然不可能以哥布林的模样出现,可是她到底在哪里呢? 他走向城堡深处,哥布林的数量似乎变得稍微少了一点,随处可见的是城堡中的仆人。艾略特认真扫过每一个人的脸,可是以赛亚并不在其中。艾略特再往前走,就连城堡中的仆人也看不到了,四周变得很静,让人觉得有点可怕。 她真的在这里吗?还是说,其实他找错了方向呢? 他有些迟疑地停住了脚步。 这时,走廊的那一头传来跑步的声音,艾略特往那边望过去,看见一个穿着华美连衣裙的小女孩从走廊的那一头跑了过来。 那女孩的年纪很小,大约只有五六岁,她有着阳光一样的金发,样子非常好看。她一边跑,一边打开她所经过的每一扇门往里看,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她的神情惊慌失措,脸上似乎还带着泪痕,看上去大概是吓坏了。 这女孩的样子和这座城堡里所有的人看上去都不一样,艾略特觉得她大概是以赛亚梦中的关键人物。于是,当她跑过来的时候,艾略特拦住了她。 “年轻的小姐,您在找什么?需要我帮您一起找吗?” 小女孩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艾略特,似乎对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感到吃惊。不过他的样子好像让她觉得可信,所以她抓住了他的袖口,着急地开口问他: “我在找我的妹妹以赛亚,你看见她了吗?” 第33章 这个女孩是……以赛亚的姐姐? 以赛亚有个姐姐? 艾略特吃惊地看着那女孩。的确,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她的长相与以赛亚确实非常相像,不仅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完全一样,就连五官的形状也非常相似,只有肤色比以赛亚更白皙一些。 但是这女孩,真是以赛亚的姐姐吗?以赛亚从来没提过她有个姐姐,如果这真的是她姐姐,那就意味着,在这个梦里,以赛亚可能只有三四岁。 事情说不定会变得有点棘手啊…… 不过不管怎么样,能见到这位“姐姐”,也算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了,至少说明了以赛亚很有可能就在附近。这让艾略特的心里又燃起希望。他弯下腰看着小女孩的眼睛,认真地对她说: “我也在找你的妹妹,我们可以一起找。我是她的朋友,你听过我的名字吗?我叫艾略特。” 听到这句话,女孩子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你认识以赛亚吗?太好了!他们都说根本没有以赛亚这个人,这回总算有人相信我的话啦!” 女孩的话让艾略特觉得非常蹊跷,他继续问她: “这里……本来是你们俩的家吗?” “对呀!”小女孩点着头说,“这里是我和以赛亚的家,我们一直都住在这里。今天突然出现了那么多哥布林,我很害怕,就想找以赛亚来赶跑他们,但是以赛亚不见了,我到处也找不到她。” 说到这里,女孩扁了扁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好像马上就要大声哭出来。 她长得太像以赛亚了,这一张与以赛亚相像的脸做出这般表情,让艾略特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融化了。他拿出手帕,替她擦了擦眼睛,擤擤鼻涕。 “既然如此,我们就一起去找她吧。”他这样对女孩说,“你叫什么名字?” “克莉丝汀。” 艾略特不是第一次听见这名字。 此前在费瑞普镇的时候,往以赛亚头上泼下鲜血的那个无头骑士就对以赛亚说出过这个名字,虽然他声音很轻,但艾略特还是听见了,并且记得挺清楚。无头骑士会在预言死亡时念出那个将死之人的名字以召唤对方的灵魂,所以艾略特有理由相信,以赛亚曾经叫过克莉丝汀这名字。 这事情很好理解,以赛亚显然并非刚出生就被当做男孩子养大,她一定是曾经做过一段女孩子,打扮成女孩子的样子,有一个女孩子的名字,这事情很自然。那时候以赛亚还不知道艾略特知道她的真实性别,因此艾略特只是假装自己没有听见。 不过此时艾略特开始后悔,如果他此前能想办法多了解一下她的家庭,他就能知道眼前的这个女孩到底是以赛亚的姐姐,还是她的亲戚,抑或根本就是她本人。 小女孩和少女之间的差别本来就挺大,更何况是穿着可爱娃娃裙的小女孩和整天披着铠甲假装男人的少女之间的差距。艾略特看着眼前的小女孩,觉得的确很难判断。于是他伸出手,握住了女孩的手: “那么我们一起走吧,克莉丝汀小姐。” 克莉丝汀一点也不怕生,她小手也握紧了他的手,艾略特感觉到她的手指头软乎乎的非常好玩,一点也不像以赛亚。 她们是一个人吗? 女孩的金发被编成整整齐齐的辫子垂在后面,就算是刚才她跑了一阵,也没把那辫子弄散。她的年纪虽然还小,但完全可以看出,她确实是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贵族淑女,此时稍微安心,就又显出淑女的样子来。她的神情不再惊恐,而是变得平静,甚至还有点严肃。 “艾略特先生,虽然我不知道您是从哪里来的,但我作为城堡的主人,应该向您表示欢迎。”克莉丝汀一边走一边对艾略特这样说,“如果您能帮助我找到我妹妹,赶走哥布林,等到我父亲回家,我会要求他给您相应的酬劳。” “您的父亲不在城堡里吗?”艾略特问,“我还以为领主是不会离开他的领地的。” 克莉丝汀摇了摇头: “父亲在宫中任职。”她这样说着,骄傲地挺了挺胸,“等到他在王都安顿好了,我们很快也要搬去。父亲说,这里现在不是很安全。” 艾略特想到他刚进来时看到的那些哥布林。 “确实不安全。”他赞同地说,“那些哥布林需要一支重兵才能镇压。” “然而我们只有两个骑士。”克莉丝汀愁眉不展地说,“雅各布和文森特守住了妈妈房间的门口和窗户,避免哥布林闯进去,他们也只能做到这点了。如果以赛亚在的话……” “如果以赛亚在的话……?” “如果她在的话,就能用她的宝剑把哥布林全部打败!”克莉丝汀说着,作势挥舞了两下手臂。 穿着娃娃裙的小淑女做出挥剑的动作,样子显得非常可爱。但是艾略特此时没空注意她的可爱,他发现她挥剑的动作特别精准,那是经过十数年的锻炼才能做出来的、可以作为教学范例的标准姿势。 除了以赛亚以外,不会有哪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做出这样标准的挥剑姿势。不会错的,她就是以赛亚!她就是以赛亚本人! 艾略特忍住激动的心情,停住脚步,蹲下来,握住女孩的双手对她说: “克莉丝汀,你有没有觉得,你对以赛亚的记忆与现实有一点出入?” “你也觉得以赛亚不存在?”克莉丝汀有些暴躁地问,“你不是说你是来找她的吗?” “不,以赛亚肯定是存在的,只是和你想象的不太一样。你回想一下关于以赛亚的细节,她几岁?她学武之前是什么打扮,你能记得她出生时候的样子吗?” 克莉丝汀呆了一呆,随即烦恼地捂住了耳朵,摇晃着脑袋: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我只知道她是我妹妹!我一定要找到她!” “以赛亚不是你妹妹。”艾略特温柔地说,“她是你本人。” 克莉丝汀呆住了,拼命地摇着头: “不!不对!” 艾略特伸出了双臂,将她拥入怀中,女孩的小身体触感柔软,还带着淡淡的香气,那是艾略特熟悉的气息,他怎么没能更早一点发现呢?他抱着她,感觉非常安心: “克莉丝汀,你就是以赛亚。” 第34章 他的语气如此笃定,让女孩的眼睛里带上了迷惑: “我……是以赛亚?” 艾略特握住她的双手,恳切地对她说: “你好好回忆一下,克莉丝汀。那个会用剑,能击败哥布林的人,并不是别人,而是你呀!这里并不是现实,而是你的梦,求你了,以赛亚,想起来吧!” 克莉丝汀看看眼前的人,他的眼中满是希冀和恳求。她环顾四周,看着那些石头墙面和地砖,这一切都如此真实,如此熟悉。这些真的只是梦里的场景吗? “这是梦,克莉丝汀。”艾略特对她说,“你早已经不叫克莉丝汀了,你的名字是以赛亚,你早已经不是小女孩了,你是个最好的战士,人类的勇者。无论是血族还是无头骑士,都不能奈何你分毫。外面的那些哥布林,连给你试剑都不够格。” 女孩仍然疑惑地看他,好像一点也不相信他的话: “如果这是我的梦,那么你到底是谁?我为什么会梦见你?你为什么要来管我的事?” “我是艾略特,我知道你被梦魔困在你自己的梦里,所以到这里来救你。我是你的……”艾略特的面颊因为即将说出的话而有些发红,“……你的恋人。” 他的心跳得很快,他这么说没有什么问题吧,对不对?他喜欢她,他知道她也喜欢他,他们之间已经相吻过许多次,只差没有明确彼此之间的关系罢了。再说,这只是在梦里,不是吗?在梦里无论说些什么,都没有关系,对不对? 面红的并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克莉丝汀听到他的话,也涨红了面颊: “但是我不认识你。”她这样说,“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真的?” “我没法证明。”艾略特有点伤心的说,“这是在梦里,我只是你梦里的虚影。在这里我没有一点力量,除了能和你说话以外,我什么也做不了。现在梦魔控制了你的梦境,如果你不能打败他,你就会一直在这里寻找以赛亚,永远也出不去,直到你再也跑不动,直到你死在你的梦里。” 克莉丝汀并不认识他,可是她看见他的眼睛里充满悲伤。他的眼睛多好看啊,他黑色的瞳仁闪耀着的光泽好像宝石。这样好看的眼睛此时却被悲伤浸染,让克莉丝汀觉得莫名有些愧疚,有些想要安慰他。 她靠近他,用嘴唇轻轻碰了一下他的唇。 年幼女孩浅浅的吻让艾略特几乎惊跳起来,他用探寻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女孩,然后收到了一个微笑: “你不是说,你是我的恋人吗?我相信你了。现在教给我,到底我要怎样才能打败梦魔?” 不知从哪里来的一阵风,吹动女孩金色的额发,掀起麦浪一样的波纹。她的蓝眼睛蓝得比青金石纯粹,皮肤白得比牛奶细腻,此时她被人用缎带和丝绸装饰起来,像个商店橱窗里摆着的玩具娃娃,让人以为她只是个可以任人摆布的小女孩。可是只要她一张嘴说话,对面的人马上就能意识到,无论是六岁还是十九岁,以赛亚永远是以赛亚。 看着这样的女孩,少年也笑起来,对她说: “首先,你要闭上你的眼睛。” 女孩子听话地把眼睛闭上,少年温柔的声音继续在她耳边响起: “……然后自己告诉自己,我其实就是以赛亚,我十九岁了,我是个讨伐魔王的勇者。” 听了这句话,女孩的眼睛一下子睁开: “你敢肯定,我真是以赛亚?” “肯定是,除了你以外,没有谁的挥剑姿势能这么标准。” “我真的已经十九岁了?” “真的。” “十九岁的我好看吗?” 眼前的小女孩抿着嘴唇等着他的答案,眼睛晶亮,充满期待。少年哑然失笑。 “好看得不能再好看了。”他轻声说,“举世无双。” 女孩这才乖乖地再次闭上眼睛,只听少年继续说道: “你要知道这是你的梦。你的力量很强,比你自己想象的强得多。你的力量足以覆盖这整个世界,让它按照你的想法运转。只要你在心中描摹它的模样,它就会按照你的想法改变。” 艾略特说完这些,紧张地看着年幼的以赛亚。这个小小的身体里,是否装着足够击败高等级梦魔的精神力量呢?如果他可以,此时他愿意把自己的精神力分一半给她。可惜他在她的梦境中毫无力量,一切都只能依靠以赛亚自己。 女孩站在走廊中,闭着眼睛静默着。 不知在何处控制着这一切的梦魔似乎觉察到了这里发生的事情已经偏离了他控制的轨道,于是他开始极力干扰以赛亚的静思。外面突然狂风大作,窗外的太阳瞬间被乌云遮蔽,城堡中顿时阴暗如黄昏。闪电从天上极近的地方劈下来,几乎要劈到城堡里面,天空中响起隆隆的雷声,恍若自然的咆哮。豆粒大的雨珠从天而降,敲打在石头城墙上,发出极大的响声。 哥布林的军队似乎冲破了城堡中仆人的阻碍冲了过来,它们吵吵嚷嚷,发出令人厌恶的噪音,比风雨和雷电的响声更大,城堡很大,它们一路走一路胡闹,一时还到不了这里,但是……大概也用不了多久。 然而站在这里的女孩好像什么也没有听到,哥布林的声音并不能影响她,她已经陷入深深的冥想,外界的事物不会再对她造成影响。艾略特在心中默默祈祝,希望她能够快一点,再快一点。 哥布林发出来的噪音越来越近了,艾略特简直能听见他们打嗝的声音。艾略特站在女孩的身后警戒着,准备一看见哥布林的绿色脚趾,就扯着女孩逃跑。他知道一旦让梦魔抓住机会,他就会让哥布林把女孩撕成碎片。一旦他真的这样做了,那么以赛亚可能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不过小女孩克莉丝汀并没有让艾略特失望。 在艾略特的注视下,女孩的个子渐渐拔高,小女孩胖乎乎的柔软胳膊和大腿变成年轻女子线条优美结实的四肢,充满孩子气的脸庞发生改变,恢复了她平时的模样。整整齐齐的辫子松散开来,缩短到她习惯的长度。她身上的娃娃裙变成坚固的铠甲,覆盖了她的身体。 以赛亚……真的回来了。 她睁开眼睛,转头向艾略特一笑: “你是我的恋人?嗯?” 艾略特脸一红,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她又紧接着问道: “我怎么才能拿到我的剑?” “这是你的梦。”艾略特说,“我说过了,在这里,只要你想,整个世界都会为你改变。” 以赛亚了然地点了点头。 她闭上眼睛伸出右手握住,熟悉的剑柄顿时出现在她的手中,带来一种沉甸甸的安心感。她抬起头看了一眼窗外,窗外瞬间云销雨霁,太阳在天空中射出温暖的光芒。 “这样好多了。”她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现在只剩下哥布林了。” 哥布林的喧闹声已经很近了,好像马上就要冲过来。艾略特转过头对她说: “没必要在哥布林身上浪费时间,你可以让他们瞬间消失。” 出乎艾略特的意料,以赛亚摇了摇头。 “我一定要在这里把哥布林清扫干净。”以赛亚这样说,“我从前没有这样的机会,现在我必须要感受一下这种感觉。” 她的话音还没落,哥布林就像潮水一样袭来。哥布林平时虽然喜欢成群结队行动,一般而言也就是十几个而已,艾略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哥布林同时出现。 他们的数量太多了,因此,他们似乎并不怎么把持剑站在这里的以赛亚当回事。 但是以赛亚很快就证明他们错了。 祝圣过的宝剑无比锋利,要杀死哥布林就好像砍瓜切菜一样容易。以赛亚不过劈砍了几下,就杀死了十几只哥布林。 哥布林是很机灵的魔族,它们见势不好,就开始向后退去。然而那些后面的哥布林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它们仍然在往这边来,两边的哥布林在一起拥挤,彼此践踏而死的哥布林不计其数。 哥布林的数量太多,阻住了他们的脚步,这给了以赛亚机会。她挥动宝剑,不断砍杀,在身后留下哥布林的残缺肢体,哥布林的血流满了走廊。 哥布林的数量虽然多,却抵不住以赛亚的勇猛,更何况,这里是以赛亚的梦境,她注定会赢得胜利。 艾略特站在旁边看着她,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看她战斗,她英勇的倩影印在他脑海里,他觉得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这时候,以赛亚把剑高高举起,宝剑上此时已经沾满血污,哥布林的血液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奇诡的光泽,她干脆利落地挥剑砍断了最后一只哥布林的脑袋,然后持剑转身,大步踏过哥布林的残肢,向着艾略特的方向走过去。 这会儿她又像是刚刚与血族战斗过的那样子了,满身鲜血,恍若武神。哥布林的血粘在她的头发上,让她前面的头发变成了金红色,她的面孔本来颜色略深,此时在鲜血的映衬下却显得白皙,鲜血对她的美貌丝毫无损,只会让她显得更加性感,惊心动魄。 艾略特看见她走得近了,更近了,璀璨的笑容挂在她脸上,他不能动,只是站在这里看着她。 她吻上了他的唇,她的唇上沾上了一点哥布林的鲜血,带着一丝血腥味,不过艾略特无暇注意这些……他听见她在他的耳边低语: “谢谢你,我的恋人。” 第35章 她这是……承认他了吗? 艾略特的心脏砰砰狂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看着她美丽的眼睛发愣。 以赛亚不知道他是因为她所说的话而愣神,她意识到到自己现在满身鲜血,微笑着向他道歉: “啊……对不起,我这样子很可怕吧。” 以赛亚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身体,然后轻轻晃了晃肩膀。以她现在的能力,她还不能直接让梦中的场景变化,必须要用眼睛看着才行。在她的注视下,她身上所沾的鲜血按照她的愿望被清理干净,没有一点残余。 她又转过去头看着身后的满地狼藉,让哥布林的血肉全部消失掉,随后抬起头来问他: “我们还有多少时间?” “这是在梦里,”艾略特回答,“梦里的时间与现实中的时间是不对等的。只要你的梦境没被别人控制,仍然能够按照你自己的愿望变化,你就始终安全。只要你愿意,我们还可以在这里待很久。” 以赛亚怀念地看着城堡的走廊,伸手抚摩墙壁上的石头。 “我们再在这里停留一会儿吧。”她说,“这是我小时候住的地方。即使是在梦里,也是很难得见到的。” 艾略特点了点头,以赛亚拉起他的手就往前走。即使是在梦中,以赛亚的手仍与平常一样,并不细腻柔软,可艾略特觉得自己的心跳动得快要不受控制。 “这座城堡外形很奇怪吧?”她一边走,一边这样说着,“我的先祖曾经跟随国王征战,因为战斗勇猛而被称为‘疯狂格雷斯’。他受封了这片领地之后,就用国王赏赐的财宝在这里建造了这座城堡。这座城堡完全是按照他的意愿建起来的,城墙、雉堞,每一处都是他的设计。这座城堡就像是格雷斯家的人,坚定,强硬,永不妥协。只要有足够多的士兵守卫,格雷斯城堡永远也不会沦陷。” 以赛亚陷入了回忆之中,艾略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只听她继续说道: “我的童年就是在这座城堡里过的,这座城堡主要是为了防御而修建,其实并不怎么适合小孩子居住,我却很喜欢。我喜欢在石头砌成的长走廊里跑来跑去,喜欢站在窗口看墙上爬着的藤蔓,喜欢坐在父亲膝头听他讲‘疯狂格雷斯’的故事。” “后来呢?” “后来……后来封地上的农户被哥布林滋扰,死的死,逃的逃,我们领地上的领民越来越少,家里渐渐入不敷出,父亲只能入宫去做侍从官,以补贴领地的开销。然而他去了没多久,就有哥布林入侵了城堡……就像刚才你看见的那样。啊……或许那时候并没有这么多哥布林出现,不过大致就是这么一回事。” 以赛亚叹息一声,继续讲: “那时候我年纪还小,幸好当时城堡里还有两个骑士保护着,我和母亲并没有受伤。不过我们却不能再在这里住下去了,父亲把我和母亲接到王都居住,过着捉襟见肘的生活。正是那时候我改换了男装,重新取了以赛亚的名字,以格雷斯伯爵继承人的身份开始接受勇者的训练……再后来我成了格雷斯伯爵,拿着剑到魔界来与魔王决斗。就这样我成了现在的我,站在你面前的我。” 以赛亚淡淡笑了一下: “如果我能活下来,格雷斯家族就会恢复往日的荣光,继续绵延不息。如果我死了,或者我是个女人的事情被人知道,格雷斯家族就会绝嗣,我家的爵位也要被夺走。所以我一定得活着,我一定得赢。” 艾略特从以赛亚的声音中听到她沉重的忧愁,他不禁问她: “这就是你最重要的事情吗?” “大概是吧。”她说,“我也不知道,但这是我必须做到的事情,只有做到了这件事,我才有可能开始我的人生。不过如果实在做不到……那也不是我的错。毕竟,有几个勇者能胜过魔王呢?” 她这样说着,说不上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跟艾略特说话。她转过头又看了他一眼,问: “关于我是女人的这件事,你不会告诉别人知道的,是不?” “怎么会呢!”艾略特赶紧摇头,“我是个魔族,跟你们人间界的事儿没关系。” 以赛亚耸了耸肩一摊手: “那也不好说。” 以赛亚的这个举动让艾略特着急起来,他向上举起手来: “你要是信不过我,我来起个誓?” 他那着急的样子让以赛亚心情很好,按下他举起的手,还刮了一下他的鼻子: “别着急,逗你玩儿呢。” 看见以赛亚的表情,艾略特的心情这才放松了下来。她拉着他又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事似的,握住了他的手跑起来: “跟我走,我要带你去见我妈妈!” 艾略特的心情一下子从“以赛亚不相信我”的低落跳到了“以赛亚要带我见家长”的紧张。即使艾略特清清楚楚地知道这只是在梦里,他还是紧张得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在以赛亚的梦中,艾略特的心情就是这样一直起起伏伏。 以赛亚跑得很快,拉着他也不得不快快地跟着她跑。她带着他穿过长长的走廊和楼梯,最后在一间卧室前面停下来。 刚才拉着艾略特疯跑的少女此时突然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她踌躇了一下,才轻轻敲了敲门。 房间里传来女性温柔的声音: “请进。” 以赛亚推开门,只见洒满阳光的温暖房间中,坐着一位非常美丽的夫人。她的衣着朴素典雅,虽然服饰并不华丽,却仍然符合贵族妇女穿着的典范,非常得体,让人挑不出一点错处。她扭过头来往门口看的样子,就像是名画家画出的一副油画。 她的眉眼和以赛亚很像,只是显得更加温柔。艾略特记不太清楚自己母亲的长相了,不过在他的想象中,母亲大概就应该是像她那种样子。 她看见以赛亚就微笑起来,那是发自内心的笑容,能让人觉得她看到以赛亚确实是从心往外地高兴。她瞥见以赛亚身后的艾略特,就带着一点好奇张口问道: “你带来的那是谁呀?你的朋友吗?” 不知怎么的,一向在臣子面前不假辞色的帝王此时站在以赛亚母亲的面前竟然局促起来,还要以赛亚把他推到前面来。 “这是我在魔界认识的友人艾略特。”以赛亚这样对她的母亲说,“他帮过我很多忙,还救过我的命。” “是这样啊,”以赛亚的母亲笑得非常温柔,“以赛亚多亏你照料了,艾略特。” 艾略特也笑起来,摇了摇头。以赛亚的母亲谈吐高雅,仪态出众,让人尊敬。他们在一起说了些话,。以赛亚就与她的母亲告别,带着艾略特离开了她母亲的房间。 走出房门,以赛亚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能在梦里再看见一次妈妈的笑容,我也算没有什么遗憾了。”她这样说着,抬眼去看艾略特,用恳求的语气对他说,“现在你也算是见过我妈妈长什么样子了,我要是与魔王决斗的时候死了,求你亲自帮我火化,不要让别人看到我的身体。然后拜托你到人界的王都玛尔斯去,把我的骨灰送去给我母亲,好不好?” 艾略特未曾想她带他去见母亲竟是抱着这样的打算,不觉心里一颤。 “如果……你不去向魔王挑战呢?”他冲口而出,“如果你不去管格雷斯家的事,只是留在魔界,和我在一起呢?我们对外宣称你死了,然后你恢复女性的身份留在这里,谁也不会知道的……行吗?” 他对着她说这句话,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这几乎不再是一个建议,而是在恳求。他恳求她放弃她的身份为他留下来,可是他越说就越没有底气,他自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明知道她不会答应,他为什么要问呢? 就像他想的那样,以赛亚摇了摇头: “如果我还是克莉丝汀,我会毫不犹豫地跟你走。”她这样说,“我知道我不会再遇到一个更爱的人,但是以赛亚·格雷斯这个名字是一种责任,我接受了这个名字,就要承担它所代表着的一切,我不会轻易放弃它。等我死去,这个名字会被刻在我的墓碑上,成为我荣耀的见证。然而如果我用假死的方式抛弃掉这个名字,它就只能成为耻辱的证明,我的一生都会因此而痛苦。” “你不会死的。”他带着些悲恸说,“你会击败魔王,获得最后的胜利,我知道的。” 以赛亚笑了: “如果结局真的是这样的话,我就带你去玛尔斯,真的介绍你和我妈妈认识。告诉她,你是我的……恋人。” 这个词又一次从她口中说出来,让他的心颤抖了一下。 这个词太美好,每次他听见这个词从她口中说出,他就感觉到幸福,想要抱住她纵情舞蹈。然而他知道,这只是梦幻。 如果她真的赢得胜利,那么他也就没有机会跟她一起见到她母亲了。这件事哽在他心口,他不能说。 他只能向她笑,然后说一声: “好。” 第36章 以赛亚带着艾略特走遍了她幼时所生活的格雷斯城堡,无论是她幼年时玩的布娃娃,还是她捉迷藏时喜欢藏的灌木丛,都指给他看,等到再也没什么可看的,以赛亚打开了城堡的大门,送他回到了他来时降落的地方。 “这居然是梦,”她说,“就像是真的一样,真奇怪。” “如果你有足够的精神力,你就能任意操控梦境。”艾略特这样说,“让你的每一个梦境都按照你的心愿去变化。” “这样或许确实不错。”她笑了一下,“不过梦境毕竟只是梦境。我童年时住的城堡许久没有维修过,此时一定早已不是我梦中看见的样子了。” 她的表情带笑,眼神却有些落寞,艾略特吻了吻她的额头,向她告别: “晚安,以赛亚。” 以赛亚没有说话,只是向他报以一笑。艾略特在心中默念梦魔梅菲斯特的真名,要求梦魔梅菲斯特把他送回他自己的梦境。梅菲斯特收到召唤,从梦境的角落里偷偷出来,把他送回自己的梦中。 艾略特耗费了太多精力,一回到自己梦里就睡熟了,再无力构筑什么梦境了。他觉得他睡了很久,但等他醒来时,太阳才刚刚从树叶的缝隙中透过来一点微光。 他转身看看以赛亚,她还在这里,在他的身边。她似乎也刚刚醒,伸手用力揉着眼睛,嘟囔了一句: “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是呀,真是好长的梦。艾略特想要问她还记不记得梦里的事情,但到底没有问出口。人类的精神力通常都比不上魔族,就算是像以赛亚这么强大的人,在消耗了那么多精神力之后,也没有足够的精神储存下所有梦中的记忆。 没关系,只要她好好的在这里,就行了。 以赛亚并没表现出什么异状,和往常一样吃过早饭,收拾了东西就出发。只要他们走得快一点,要不了多久就能穿过押沙龙森林了。以赛亚对此非常着急,因为只有穿过押沙龙森林,到了城市里,她才有可能打听到他们离魔王的仪仗队到底还有多远。 她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想不想快点追上去,说不清她是想快点结束这一切,还是把旅程拖得长一点儿,但无论如何,她希望自己能多掌握一点情况。 至于艾略特,他心里所想的就是另外的事情了。 昨夜,他的那位波德莱尔王叔在梦中出现,对他提出奇怪的要求。他不知道那位波德莱尔王叔所求为何,但艾略特清楚,既然他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他一定还会再来的。 想到这里,艾略特苦笑了一声。 那位波德莱尔王叔不希望他娶以赛亚做魔后,为此费了如此大的心机。殊不知就算他不在这里捣乱,要求得以赛亚做魔后,也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啊……况且…… 艾略特打定主意,下次再见到波德莱尔王叔的时候,他会和他再好好谈一谈。 狮鹫们不知道主人们的心事,它们在夜里并没有受到梦魔的侵扰,经过一夜的休息,此时它们精力十足,带着以赛亚和艾略特继续向着目标的方向狂奔。 狮鹫的威慑力很强,有狮鹫在,森林中的野兽都会躲得远远的,而那位波德莱尔王叔在派遣了梦魔之后,似乎一时之间还没有想出什么其他的好主意来阻挡他们,因此他们在押沙龙森林的后半段旅行并没有再遇到什么阻碍,他们非常轻松顺利地穿过了森林,来到了森林那边的城市塞希利安。 现如今,塞希利安被称为狩猎之城,因为它紧挨着押沙龙森林,拥有一片很大的狩猎场。但在一千年前,这里曾经是人人称道的学者之城,整个魔界的学者都聚集于此,每日在高塔中苦苦研究新的魔法元素和咒文。每到月圆之夜,学者们会一起从塔中出来,到押沙龙森林的林中空地一起探讨学问,研究思想。在那个时代,曾经涌现出许多著名学者,他们都是曾经在塞希利安之塔上学习过的。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这里并没有城镇,只有魔界最大的法师塔塞希利安之塔孤零零的矗立在这里。那时塞希利安之塔上的学者数量很多,他们不仅需要吃喝,还总是需要很多新奇的材料,于是就有许多小贩从别处运来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到法师塔附近兜售。久而久之,这里就形成了大规模的城市。 不过研究学问什么的一向不是魔族的主流,尽管塞希利安之塔上的学者给魔界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也给自己带来滚滚财源,但一般的魔族还是更喜欢享乐而不是苦修。塞希利安之塔的繁荣只是昙花一现,一千年后的今天,塞希利安之塔上的学者数目寥寥可数,再也不像原来那样能够养活整个城市的人,因此塞希利安城的人也就只好依靠旁边的押沙龙森林生活了。 以赛亚和艾略特来到塞希利安的时候已经是黄昏。骑着狮鹫在地面上奔跑实在是件苦事,幸好押沙龙森林边上就有一间专为狩猎者提供服务的高档狩猎旅馆,他们刚刚离开森林,就已经到了狩猎旅馆的门口。 负责接待的侍者看到骑着狮鹫的贵人出现,连忙出来迎接。他帮他们从狮鹫背上取下行李,对他们骑着的狮鹫发出啧啧称赞: “真是一对好狮鹫!我在这里工作这么多年了,见过不少骑狮鹫的贵人,却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一对宝贝!我看就连之前过去的给魔王仪仗拉车的那几头狮鹫都比不上他俩!” 以赛亚听那侍者提到魔王仪仗,连忙开口相询: “魔王仪仗之前从这里过去了吗?” “是啊,确实是从这儿过的,四头狮鹫拉着车!那排场真是豪华,我还从来没见过。” 以赛亚连忙又问道: “他们走了多久了?” “走了有一天功夫了,现在估计应该已经在下一个城镇宿下了吧。”那侍者说着,打量了他们一番,“怎么?两位贵人是追着魔王仪仗到这儿来的?” “没有,只是在路上看见了,随便问问。”艾略特搪塞了一句,就拉着以赛亚进了旅馆,在餐厅找了个地方坐下。 “刚才那个侍者说的话你听清了吗!”以赛亚激动地小声跟艾略特说,“如果他们宿在下一个城镇,只要我们今晚不住宿,就一定能赶上!” 艾略特看了一眼刚才还在抱怨背痛的以赛亚: “就算是你牺牲睡眠追过去又能怎样?跟魔王说你背太痛了让他等你休息好了然后再跟他决斗?” 听到艾略特的话,以赛亚悻悻地打消了马上追过去的念头,拿起菜单丢给艾略特让他点菜。 押沙龙森林为附近的狩猎旅馆菜单提供了大量的珍馐野味。这里不仅有鹿肉熊肉和野猪肉出售,还有押沙龙森林的特产黄油蘑菇。艾略特每次都会点菜单上最精致可口的食物,自然不会错过这里的特产。 狩猎旅馆精致的红酒酱烤鹿肉排与他们在森林里吃的粗犷烤肉不可同日而语;肥瘦适中、具有细腻口感的押沙龙森林野猪肉也是旅馆的招牌,再佐以黄油蘑菇和野菜沙拉,就是一餐难得的美味佳肴。 以赛亚在外风餐露宿了这么久,这回终于又吃到了一次正常饭菜,不免胃口大开。等到她意识到自己已经饱了的时候,她早已经吃掉几乎是平时两倍的食物了。艾略特准备好了房间,早已经困得东倒西歪的以赛亚打开了房门,连盔甲都没脱就一下子扑倒在软绵绵的床铺上,感觉自己简直是得到了拯救。 她昏昏沉沉的睡了一会儿,腹中的食物太多,她睡得并不怎么安稳,几个小时之后就醒过来,感觉胃里有些涨,更糟糕的是后背酸痛,疼得几乎爬不起来。 她看见这会儿艾略特正躺在她旁边翻一本书,还没有睡。就迷迷糊糊地叫他: “艾略特,我的背好痛。” 她的声音可怜极了,还带着点没睡醒的鼻音。艾略特见她醒了,就把手上的书放在一边,转头看她: “需要我来帮你按摩一下吗?” 以赛亚用力点头: “要!” 还没等艾略特再说什么,以赛亚就脱掉了外面的铠甲和锁子甲,只穿着薄薄的衬衫趴在床上。她想了想,随即又把衬衫也脱掉了。 “这样按摩效果是不是会更好一点?”她转过头睁着天真的眼睛问他。她那几乎从未显露在外的纤瘦背部此时就这样裸|露着,显出肩胛骨纤巧的痕迹。 从未见过以赛亚裸背的艾略特觉得他的血一下子全都冲到了头上,震得他的耳膜嗡嗡直响,快要爆炸了。 唔,还好并没有流鼻血。 以赛亚一点也没意识到她的裸背给可怜的艾略特造成了怎样的冲击,她只是在催他: “快一点,这样很冷。” “哦哦……好!” 一阵慌乱之后,艾略特温暖的双手按上了以赛亚的背。 她背上的皮肤很少露出来,显得非常白皙而细腻,她有些瘦,肩胛骨和脊柱的骨头都能看得分明。艾略特的手指沿着她的脊柱划过,感觉到她本来僵硬着的肌肉,在他的手下放松了些。 他加了些力气,专门揉捏她背上僵硬的部分,她背上的肌肉在他手中好像面团一样渐渐软和了,他听见她舒服得喘息起来: “对……就是这里……就这样……” 他未曾听见她发出过这样娇媚的声音,她的声音挑动他的情思,让他心旌摇荡了。魔王的仪仗队最近走得不是很快,他会要求他们再快一点,让他们给他再留一点时间,一点就行,让这个旅程再长一点。因为他已经决心要帮她实现她的愿望……因为这个缘故,他能不能向她提出一点请求,要求一点奖赏? 他这么愣着神,手上的动作就慢下来,手掌下的身体摇晃了两下,似乎在表达不满。这让他醒过神来,连忙道歉: “啊啊!对不起!” 他这么说着,准备集中注意力认真替她按摩,以赛亚却转过身来,用手臂勾住了他的后颈把他拉过去。 他看见她妩媚的笑容。 第37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虽然有点想发三个但是收益太少了不敢发。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请拿好红包先去散个步?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如果不是有人养,阿夜现在的收益平均一天就够吃两个馒头,嗯,你没看错,两个,连电费和咸菜钱还没赚出来呢。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38章 以赛亚处在痛苦的梦境中。 尽管她此前向艾略特学过了操纵梦境的手段,但此前刚刚在梦中耗费过大量精神力、又处在生病状态中的以赛亚并没有多余的力量去操控她的噩梦,她也醒不过来,只有在痛苦的梦中沉沦,沉沦,沉沦。 这种痛苦其实本来就是从现实中来的,梦中的痛苦所映射出的原本就是她躯体的痛苦,因此,就算是有操纵梦境的能力,也无法驱除这种痛苦。 以赛亚在痛苦的梦境之中挣扎,在如地狱般的火焰中默默承受,无论在哪里都找不到一个出口,她只能彷徨。 就在这时,有不知从哪里来的清泉润泽了她的指尖。 这一丝清凉沿着她的指尖逐渐向上,裹住了她的手。 好凉快…… 温柔的清泉包裹着她,从手,到胳膊,再到前胸……很快,令人难以忍受的火狱不见了,她的身体就好像被泡在清凉的泉水里一样,痛苦减轻了,疼痛即使没有消失,也算是得到了安抚,不再那么难受了。 她沉入更深的睡眠,不再为病中的疼痛所苦了。 艾略特不知道以赛亚在梦境中是否得到了解脱,但他确实用尽了自己的全力去拥抱以赛亚。 他现在只是史莱姆,很多事情弄不懂,但他只是包裹着她,承受着她身上过高的温度。她的温度让他的身上变得热乎乎的,但他尽力排出那些热量,尽量让自己的身体处在一个能够让她觉得舒服的温度上,他现在只能做到这些……但是还总比什么也做不到的好。 在这种沉静之中,有人轻轻敲了敲门。 一下,两下,然后又是比较急促的三下。 这是一种暗号式的敲法,如果艾略特此时还是人形,或许会回应来人。然而史莱姆形态的艾略特并不具备这样的智商,事实上,他被以赛亚过热的体温烤得迷迷糊糊,快要睡着了。 此时,门锁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声。 如果房间中有一个清醒的人,那么就能意识到,这是有人在撬锁。室内的人应该提高警惕,拿起武器好好警戒,然而现在屋里除了昏睡不醒的以赛亚,就只有史莱姆形态的艾略特,实在没办法真正警戒起来。 艾略特要是知道这件事,肯定会摊起手来跟人细说变成史莱姆时的不便。不过此时他正处在史莱姆状态之中,因此他也只能是趴在以赛亚身上,一动不动了。 撬锁的人手法还算熟练,没多一会儿就听见“咔哒”一声响,门锁开了。 进来的人并不是什么危险的生人,而是阿尔瓦。 此前他接受了魔王陛下的嘱托,去为以赛亚寻找能够医治人类疾病的医生。按理说这事本来极难,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然而不知是以赛亚的主角光环保佑,还是阿尔瓦誓要完成任务的决心感动了上苍,不过才过去了几小时工夫,阿尔瓦就找到了一位非常符合魔王需要的先生,虽然他既不是人类也不是医生,但阿尔瓦觉得,在这种地方能找到这么个人就已经不错了。 正因为如此,阿尔瓦非常着急地想向魔王陛下报告目前的情况。然而他用暗号轻轻敲门,魔王陛下却并没有回应。 阿尔瓦从艾略特年纪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分配做他的侍卫,至今已经有很多年了,因此他对艾略特的生活习惯很了解,知道他平时睡得并不实,稍有一点动静就会惊醒过来。然而他敲门之后却并没有听见陛下的回应,这让他的心情非常焦灼。 陛下出了什么事?被绑架了?被刺杀了?因为未来魔后生病的事情感到绝望而自尽了? 不不,只有最后这个绝对不可能,陛下是坚强的魔王,不会进行像自杀这种弱者的行为的。 不管怎么样,出于侍卫的责任心,阿尔瓦觉得自己有必要进去看看。 他撬开门锁,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景。 他万分崇拜的魔王陛下……变成了陛下平时最讨厌的史莱姆形态……裹在未来魔后的身上,把她包得像是一个人形大果冻。 这场景太美他不敢看。 阿尔瓦觉得他实在不适合在这种场合下待下去,趁着没有人注意到他,连忙悄悄地从门口退了出去,还贴心地替他们把门重新锁上。 未来的魔后陛下在病中还能魔王陛下玩这种play,这个作风……实在是很狂放很适合魔界的风格啊!原本还担心魔后陛下会不适应魔界的氛围,现在看来大概完全没问题! 而最讨厌史莱姆的魔王陛下居然会配合魔后陛下……两位陛下的感情一定很好呢!或者说,实际上是魔后陛下开发了魔王陛下以前从来没有发现过的自己? 阿尔瓦就这样迈着轻快的步伐,带着与事实完全不贴边儿的认知愉快地离开了。 魔王艾略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侍卫对自己的认知与实际情况之间产生了微妙的误差,他趴在以赛亚身上吸收了一整晚的热量,终于在早晨的时候重新恢复了人形。 以赛亚还病着,不过她的温度已经退下来,不再像之前那么危险,无论如何,这实在太好了。 阿尔瓦所率领的侍卫队在队长的指示下,替他们心目中的未来魔后准备了在塞希利安很少见的谷物和新鲜蔬菜,以保证病人饮食均衡,至于队长阿尔瓦本人,他将塞希利安之塔目前的主管者奥林普先生介绍给了魔王陛下。 出身小魔女一族的奥林普先生年纪很大了,他留着很长的白胡子,坐在漂浮魔法球上,这副样子在其他魔族看来实在显得有点搞笑。不过从小魔女一族的审美来看,奥林普先生实在是小魔女一族少有的美男子。 小魔女一族擅长用水晶球预知未来,但这种能力只有女性小魔女才有。这位奥林普先生不具备预言的能力,却是一位痴迷于研究人类的生理和疾病的学者。阿尔瓦在塞希利安之塔附近搜索时听说了他,立即意识到他或许可以给以赛亚看病。 阿尔瓦是一位谨慎的侍从,他进入了塞希利安之塔,找到这位奥林普先生,装作无事的样子和他闲谈,说起了他的主人。 阿尔瓦并没有透露魔王的真实身份,只说这是一位从王都来的贵人,带着他的人类友人到这里来游玩,而这位人类友人突然生病,急需一位医生,而他四处搜寻,却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选。 “奥林普先生,您既然是塞希利安之塔的管理员,难道不能想办法帮帮我吗?”阿尔瓦这样问道。 听到这里,奥林普先生露出了嘲讽的微笑。 王都的贵人和他们的“人类友人”?谁会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那些穷奢极欲的王都贵族无论走到哪里,总要带着宠爱的的人类女奴。若是心爱的宠物死掉了,那些贵族老爷们大概会很头疼吧。 奥林普先生对于王都中的贵族和他们的人类女奴并没有什么兴趣,也不打算刻意去结交。因此他摇了摇头,打算找个借口离开这里。 “这真可惜!”那侍卫遗憾地说道,“我的主人在朝中权力很大,他本来想着如果能在塞希利安之塔找到一个医生,就从财政支出中给塞希利安之塔多增加一点补助。” “补助”这个词让奥林普先生的脚步停了下来。塞希利安之塔中生活着许多学者,他们的生活费和研究经费一向是由官方提供的。从前塞希利安之塔鼎盛的时候,政府官方每年都会为塞希利安之塔提供大量研究经费。然而近年来塞希利安之塔人才凋零,许多重要项目的研究停滞不前。这导致了官方提供的资金也大大缩水。 没有资金,不但许多重要的炼金材料无法购买,学者们也不能雇佣足够数量的学徒。这样下去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塞希利安之塔的状况只会越来越糟。 “如果塞希利安之塔实在没有医生也没办法。”阿尔瓦说,“我最近好像听酒馆里的人说有个巫医到塞希利安来了,虽然巫医什么的总是不太能让人信得过……不过还是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强。” 作为塞希利安之塔的管理者,奥林普先生意识到自己必须抓住这个机会。 “何必去找什么巫医呢!”奥林普先生连忙说,“我刚才只是在考虑最近的工作计划而已。我想起来了,明天上午有一个会议刚刚取消,或许明早我可以去看一看。” 第二天一早,奥林普先生怀着忐忑的心情,被阿尔瓦带到了他的主人面前。 出乎奥林普先生的意料,侍卫阿尔瓦的那位主人并不是什么痴肥的中老年王都贵族,而是一个长相很像人类的少年,他的衣着也并不特别华贵,让人很难猜测出他的身份。 这位神秘的少年并没有向奥林普先生透露他的姓名。这让奥林普先生的心里直犯嘀咕。 这样年轻的少年,真的有能力左右财政部的决议吗? 或许是他脸上的表情实在太过明显,这位少年向他露出一个微笑: “阿尔瓦把事情都跟我说了,只要奥林普先生能够治好我的朋友,我会给塞希利安之塔增加百分之三十的拨款。” 少年的话中似乎自然而然地带有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奥林普先生发现他无法对这个少年的话提出质疑。 这少年到底是谁?王都中的贵族里,真的有这样一位人物? 奥林普先生把他知道的贵族全都在心里数了一遍,终于恍然大悟。 莫非是……他吗? 第39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日常更新的时候进行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阿夜现在全职码字,经济上全靠家人支持,非常迫切地需要赚到足够自立的钱。您购买正版的支持能让阿夜的码字事业能够继续进行下去,继续为大家提供有趣的作品。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40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正版中的《魔界大辞典》《魔界大百科全书》实际上是本书最有趣的部分之一。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41章 “图书馆?就是你说的那个吗?”以赛亚转头去问艾略特,“那个存放了魔界数千年来出版的所有书籍的图书馆?” 艾略特做了一个肯定的表示。 “但是它怎么能装下那么多书呢?以赛亚问,“顶层的空间按理说不是应该很小吗?” 奥林普先生露出了愉快的神秘笑容: “通常我会给游客们解释一下塞希利安之塔顶层的构造,不过既然两位马上就要跟我上去,我又何不给两位留下一点神秘感呢?就让我们一起上去吧。” 以赛亚和艾略特跟随着奥林普先生继续往塔楼的上层走去,他们穿过三层的实验室——那里不断响起奇怪的爆炸声,然后又路过四层的办公室,听到了学者们羽毛笔发出沙沙声。 在第五层,一位看上去很厉害的*师正在给学徒们授课,奥林普先生仙人觉得不应该打扰他们,所以直接把他们带到了第六层。 第六层塔楼看起来和第一层的大厅风格很像,只是面积小了不少。第六层的墙壁上绘制着颇具神秘气息的壁画,地面上用银色的颜料绘制了一个非常复杂的传送阵,传送阵的七个角上,各自放着一个银色的小盒子,每个小盒子上都放了一块魔法水晶。 “我们让这一层的传送阵保持它原本的模样,只不过现在已经不再使用它。”奥林普先生说,“塞希利安大人曾经非常喜欢用这个传送阵做王都与塔楼之间的旅行,不过我想现在王都那边的传送阵保护的应该不像这个这么好,可能已经损毁了。” 奥林普先生只是简单地为艾略特和以赛亚介绍了一下第六层的装饰和传送阵,就带他们走上了通往第七层的楼梯。 图书馆的门是锁着的。奥林普先生找到钥匙,却并没有急着开门。他转过身来问艾略特和以赛亚: “你们准备好了吗?” 准备?不过是参观图书馆,还需要做什么准备吗?以赛亚有些迷惑不解,转头看了看艾略特,随后对奥林普先生点了点头。 塔楼里的其他钥匙都是用黄铜做的,只有图书馆的钥匙由魔法水晶制成,上面用七色的宝石镶嵌成星座的图案,非常精致,好像艺术品。 钥匙被□□了钥匙孔,轻轻一扭,门锁开了。 奥林普先生故意用极慢的速度推开大门,让这神秘的图书馆可以慢慢地展现在参观者的面前。 随着门被一点点推开,无数个高达数米的书架映入眼帘。第七层塔楼的四周仿佛没有墙壁,四面是布满繁星的穹窿,室内有魔法水晶的碎片悬浮在空中。站在第七层塔楼的地板上,就好像来到了天上,站在群星之中。站在这里会让人产生某种错觉,感觉自己似乎产生了某种力量,某种超越了人类和魔族的力量,上升到了神的范畴之内。 “第七层的墙壁是在塞希利安大人死后建造的。”奥林普先生轻声说,“塞希利安大人的骨灰就在这里与砸成碎片的魔法水晶和其他魔法材料混在一起构成了这墙壁。这里的墙壁是完全由塞希利安大人自己设计的。他说这就是他在那天晚上看见的情景。” “在塞希利安死之前呢?”以赛亚问,“这里不是图书馆吗,没有墙壁的话,很难把书籍保存好吧?” “在塞希利安大人死前,整个第七层都是没有墙壁和顶棚的。”奥林普先生这样解释,“当时第七层的地板四周全部被塞希利安大人摆满了魔法水晶,再配合塞希利安大人所绘制的法阵,整个第七层都被罩上了一层透明保护膜。在那个年代,无论何时,只要站在塞希利安之塔的第七层,都能欣赏到最美丽的穹窿,感受自然的奇景。保护膜保证了无论是风霜还是雨雪,都不会损伤到这一层里存放的书籍。” 以赛亚踏上图书馆的地板,小心翼翼地往前迈步,这景色太让人震惊,让以赛亚不敢不放轻自己的脚步,她觉得一旦她走得稍微快一点,就会被周围的星空吞噬。 她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在出发去魔界之前,她曾经去过人类的王宫觐见过国王,那栋宫殿是人类建筑史上的高峰,华美而典雅,符合人类王室的特征;她也曾经持剑走遍魔界的魔王宫,见识过魔界建筑奇诡的风格;在安普利斯特,她看到过许多由血族所设计的华美房屋,兼具奇异与豪华,表现了血族的独特审美…… 但无论在哪里,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像是塞希利安之塔这样的建筑。它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一座建筑,不像是一座有着实际用途的法师塔,它是个梦幻,是个狂想,是一首诗。 塞希利安是个法师,他的著作都与法术有关,或许他并没有作过诗。但这并不影响他实际上是个诗人,他的狂想超越了时代。他用华丽的装饰将自己和以自己为名的塔楼装扮起来,然而这种装饰虽然华美,却还不能遮盖住他本人所展现出的光辉。 她在书架之间穿行,这里的书数量极多,许多都是用她不认识的文字写的。她随意看着书脊上印着的书名,直到看见熟悉的文字。 这里的书籍品种似乎很多,不仅有各种法术书,还有历史书和小说,星算医卜之类无所不包,甚至不入流的奇谈怪论也被搜罗其中。只是这么一会儿,以赛亚不仅看见了像《魔王生理》《元素与元素魔法》这样的严肃著作,和《史莱姆饲养技术》《怎样清除你家的哥布林》这类的实用技术类书籍,还看到了类似于《王都贵族逸闻录》《雷纳德三世》这类的奇怪小说。 以赛亚抽出一本《史莱姆魔后秘史》,打开随便翻了一页: “……雷纳德三世陛下此时早已全身赤♂裸,轻轻抚摩着史莱姆魔后滑嫩的皮肤,喘着粗气将他的‘哔——’伸进魔后的……” 以赛亚满面通红,呯地一声把书合上了。 说起来这样的东西到底是怎么通过正常渠道出版的啊!魔界的出版审查未免太不严肃了吧! 因为内心受到了这本描述魔界王族私生活的低俗小说的冲击,以赛亚暂时不想再去翻动任何一本书。 她从哪些高高的书架旁边穿过去,小心翼翼地站在星空墙壁前面。青金石与法术叠加在一起的力量让这墙壁看上去仿佛无穷的宇宙。 以赛亚慢慢地向着墙壁伸出手去,她总觉得她的手说不定会从本来应该是墙的地方穿过去,所以她非常非常地小心。 不过事实证明,不管看起来多像是星空,墙壁到底还是墙壁。以赛亚的指尖碰到闪着星光的坚硬墙体,停了下来。 这墙壁的触感很特别,具有某种奇异的滑腻感。以赛亚轻轻地抚摩着墙壁,感受着这种奇异的手感……随后,她听见好像有人在她脑海里说话。 那声音很小,就像是某种耳语,以赛亚抬起头左右看看,艾略特和奥林普先生都在离她比较远的地方,似乎一点也没注意到有声音,这声音似乎确实是从她的脑子里传出来的。 她想要找一找这声音的具体来源,放下触碰着墙壁的手往两边看,可是就在她放下手的同时,那声音就突然消失了。 这声音……和墙有关系吗?她觉得好奇,再次把手掌贴在墙壁上,这一次她用上了两只手,那窸窸窣窣的耳语一下子变得清晰了起来: “喂?喂?你听见了吗?我在叫你。” 那是个陌生的男性的声音,以赛亚可以肯定,她从来没在别的什么地方听过那声音。他在叫谁?是在叫她吗? 她刚一这么想,那声音就又在她的脑海里响起来: “没错,就是这样,我叫的就是你。” “我?” “对,你还要我说多少遍才行?”那声音显然有点不耐烦,“这里没有别人,显然我是在叫你。” 这奇怪的声音让以赛亚警觉起来: “你是谁?” “你居然不知道我是谁吗?”那声音似乎有点失望,“你现在可是在我的塔楼里面啊!” 诶诶诶? 以赛亚突然想起了她刚到塔楼前面来的时候,奥林普先生所讲过的事情。他曾经说在这座塔楼里的人有时能够和塞希利安大人交谈。她非常吃惊地在脑海中问: “您是塞希利安?那个建了这座塔楼的塞希利安?” “当然了。”那个声音说,“在我的塔楼里说话的除了我以外,还会有谁呢?如果你再问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那么我只好也把你当成一个没法沟通的蠢货了。” “啊……对不起。”以赛亚在脑海中向那个声音道着歉,“我只不过是太惊讶了而已……” 她停了一停,继续问: “为什么已经死去了数千年的塞希利安会想要和我说话?” 第42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正版中的《魔界大辞典》《魔界大百科全书》是本书最有趣的部分之一。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第43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第44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第45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46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47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鳳/凰/ 更新快请搜索//ia/u///】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48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49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50章 当初得到那几幅画的时候,艾略特还年少,身体还没完全长成,心智也才刚刚开始有了点成年魔族的样子,只是约略开始懂得爱慕女子之类的事情。他没什么玩伴,也无人可以交流,更显得懵懂。 那时候,他对女子的概念还很模糊,他是魔王之子,不像是其他种族的少年那样,在选择伴侣的时候有种种限制,无论是未来正式的妻子,还是上不了台面的情人,理论上讲,他都可以随意挑选。 先王是一位喜好渔色的帝王,与一些爱好专一,只偏爱某一两种种族的魔王不同,先王的情人几乎涵盖了魔界的所有常见种族,除此以外,宫中还有着大量的人类女奴可以任他享用。为了能让他的情人都能有着符合地位的居所,先王曾经三次扩大魔王宫的规模。 艾略特少年时曾在魔王宫中到处漫游,几乎见过他父亲所有久居宫中的情人。他甚至去过专门供人类女奴居住的宫室,那些地方宫室的布置略显简陋,防守也显得比其他地方更严密些,却也不会禁止未成年的王子进入。艾略特在年幼时就已经见过了各个种族最为优秀的美人,然而他却并不认为她们美丽。 即使是对那些和他母亲同族的人类,他也并没有表现出额外的好感,那都是些憔悴的花,快要凋零的花,像他的母亲一样,甚至还比不上他的母亲——他的母亲至少还有把他生下来的力量。 就在这段时间里,宫中为他换了新的卧室。侍从官们打开了魔王宫的藏画室,让他自行选择挂在房间里做装饰的画作。 藏画室里的画作很多,艾略特却被几个血族画家所画的人类女子所吸引。 那是些极具魅力的人体,充满活力,与那些憔悴的花不一样,她们是自然的宠儿,无比美丽,令人心动。 画中的她们丝毫不愿将她们美丽的*遮掩起来,披上任何一段布料似乎都是对赋予她们此种美貌的自然之神的不敬,于是艾略特得以从画中看到人类女子丰腴的线条与充满活力的身躯。 那都是些艺术价值很高的作品,不会引起人粗鄙的遐想,只会引起对至美的赞叹。模特身体的每一寸都完美得令人吃惊,可以看得出来,在画下这些作品时,这些模特都正处于最美丽的年龄,她们的时间被画家定格在画布上,停止在花朵盛放前的最后一秒。 艾略特在这些画作之间流连,挑选其中最美的作为他卧房的新装饰。这些画都太漂亮,有时候让他很难选择,不过,他最后还是在其中一个画家的作品前面停下了脚步。 与其他的血族画家相比,他的作品尤为特别,其他的血族画家用画笔记录下许许多多人类女子盛放时的那一刻,然而他却只有一个模特。 第一幅画是个刚刚开始发育的少女。 女孩的身体裸着,就像其他血族画家所画的那样,但不同的是她更加修长而瘦削,低着头,稍微含胸,好像对自己的身体感到羞怯,她的皮肤白得好像在发光,某些地方露出细细的青色血管,好像在这*之中涌动的河流。 第二幅画上的少女似乎大了几岁,身体多长了点肉,稍微丰满了一点,也更自信了一点,似乎对于在人前展露肌肤这件事不再有那么大的排斥,她挺起胸房,脸上的表情不无骄傲。 然后是第三张、第四张、第五张…… 这个奇怪的画家一直只画着这一个人类女子,从青涩的花苞画到盛放的花朵,再到……她凋谢之前的样子。 最后一幅画里的主角已经是一个老妇。 她的身体仍然没有任何遮盖,她的胸房已经枯萎,皮肤已经起了褶皱,她变得很瘦,比第一张图的那时候还要瘦。死气盘旋在她头上,任何人看到她的那样子,都会明白她马上就要死了。 她露出不好意思的姿态,就像第一幅图里那样,她似乎羞于将这样的躯体展露与人前。 但画家把她画得很美,即使她的身上实际上可能已经没有哪一处会让人觉得好看,可是在画里她还是很美,美得令人心惊。 有些人将过了最美好年华却仍然美丽的女人比喻成过熟的果子,她们会散发出*前的特殊甜香。但这幅画里的女人却早已经不是过熟的果子了,她是冬日里落尽了树叶的枝条。 不,甚至连落尽了树叶的枝条可能都不算,落尽了树叶的枝条到了第二年还能重新发出新叶,可是这个女人在为这幅画做模特的时候,可能已经活不到第二年春天了。 她是一棵马上就要完全枯死的树。 可是多奇怪啊,快要枯死的树居然也能这么好看,居然也能这么被爱着。血族画家们一向偏爱处于盛年的模特,他们在人间拣选最美丽的女子做情人,每遇到一个美人,都开始一场新的狂热恋情。然而这个血族却画了这个将死的老妇,把只有从他眼睛里才能看到的美色描绘了出来,数十年过去,他爱她始终如一。 那个时候,艾略特看这些画入了迷。 现在,眼前,以赛亚的*也像是一幅画。 她已经开始成熟了,但还没有完全成熟,还带着点青涩。她很美,她的日子还很长,日后还足够再画上七八十张很美的画。艾略特知道总有一天,她也会变老,就像画上的那个女人一样。很老,但是仍然很美。 他本来希望自己能像那个血族的画家一样,一直看着她,饱看她每一个阶段的美丽,直到那无可避免的最后一天到来。但他现在知道自己做不到了。 会有人看着她老去,但那个人不会是他。 以赛亚此后的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七十年都不会是他的。 他有的只有现在。 艾略特明白,他得把握时机。 现在她就在他眼前,美味可口,鲜嫩多汁,也还没和什么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奇怪的猫做什么奇怪的事,她整个儿都是他的。 整个儿都是他的。这种说法似乎显得有点傻气,可是让他自己觉得挺好,他又把这句话单提出来,自己又嚼了一遍。 嗯,她整个都是他的。 他亲亲她唇角,伸了舌头舔舐她的锁骨,他的手在她身体上游移,抚摩着她,感受着她。 她有些苦恼似的轻叫了一声: “别闹,痒。” 她到底痒不痒他不知道,可她这一声着实让他痒到了骨头里,他兴奋得受不了。他抬头看她的神情,这会儿她终于不笑了,可他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继续生气,她的面颊有些红,眼角带上了奇异的妩媚。 她的身体有几分像是小男孩,按照人类的观点来看,从来都算不上性感。但艾略特觉得她很性感,此时她就这样在他的面前,仿佛在告诉着他,不要错失了机会。 他开始用手指感受她,他发现她的身体内部湿润而柔软。他意识到时候到了。而他也早已兴奋起来,于是他进入了她。 两个人同时发出难耐的呻|吟。 屋子里的空气似乎被他调得太热,再加上压抑不住的兴奋,让他身上沁出汗来。他开始动作,每一下都仿佛用上了全身的力气,这不是平常的□□,这是报复,这是只有一个观众的表演,他得让她明白,她想要抛弃的到底是什么。 以赛亚被束缚着,任由他动作。她看着他的脸,这张面孔此时被情|欲浸染,显露出前所未有的奇异模样,魔族的血统在他脸上显现,以赛亚从未像此刻这样深地意识到他是异类。 是异类,却并不令人感到恐怖,反而让以赛亚更兴奋,她突然想抱抱他,碰碰他那异族面孔,她想贴近他的身子,想要用手感受他的身体,就像他感受她那样。 但她的手还被束缚着不能动,这让她觉得不自由,她开始挣扎。 然而她的挣扎却让艾略特慌乱起来。 她为什么要挣扎?他让她不舒服了?他技术不行?她要去找那只猫? 艾略特此时几乎完全被他魔族的那一半血统所控制,也就是说,变得暴躁,易怒,顽固,极端,本来已经冷静下来的他再次进入了狂怒的状态,他用力抓紧她的肩膀,身下的动作也变得更加粗暴。 他把她弄疼了,无论是疼痛还是手上绑着的东西都让她开始恼怒,她冲他大喊: “艾略特!停下来!” 可是艾略特没有听从她的指令,此时他被*牢牢控制住,几乎什么也听不见,他只想要深深埋进她的身体。 艾略特的丝带远比以赛亚想象中结实,她挣了几下都没能挣脱,这让她真的生气了,用尽了 第51章 谁能想到这床居然这么不结实,就这么一下,床就塌了。乓的一声巨响,好大一下震动,一时间谁也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以为突然赶上了天塌地陷,地震火山爆发。 他们两个都从床上摔下来,小艾略特都被吓软了,好在俩人都一点也没受伤。 等弄明白到底怎么回事,两个人笑得喘不过气来。 这事儿实在太好玩,可能一辈子也碰不上一回,就算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会遇上。这种时候,哪还想得起来生气吵架闹别扭。 那张床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不规则的n形,肯定没法继续睡了,好在地上的地毯还挺厚,软软的摸着很舒服。 两个人笑完了,看看对方全身□□着坐在地毯上,都觉得有点尴尬。 尤其是艾略特,怒气消退,他开始觉得不好意思,这会儿,他有点惶惑,不知所措。 一只手抚上了他的头。 他的头发是黑色的,有些柔软,一点也不像魔族的头发。 她从他的头发开始往下抚摩,轻轻揉捏他的耳朵尖儿,他的耳朵尖在她的手指下面变得通红了。 好可爱。 他的身体白皙,似乎略显单薄,皮肤比她的还要细腻,真是令人嫉妒啊。 她的手向下游移,抓住了小艾略特。小艾略特刚才受了惊吓,此时只是软软地耷拉着头,看起来一点也不精神,叫人很难相信这个软软的小东西就是刚才深入她身体的凶器。 她用指尖点了点它的头,轻轻摩挲。 呦!跳起来了呢!真是很容易就精神起来的小东西啊! 她凑过去,亲了亲它。这个特别的举动让艾略特的整个身体都一下子变红了,好像煮熟了的虾子。 然后……她挺起身子,再度把他纳入她的身体。 最后的结合并没有花费太久,两个人都兴奋得几乎要崩溃,他不断挺动身体,试图达到更深的地方……最后他怀着不可告人的心思射在她里面,满心希望她说不定会怀上他的孩子。 一切结束之后两个人都累了,躺在地毯上睡着,一点也没想起来浴室里还关着一只小猫。 …… 等他们想起来这点,打开浴室的门查看的时候,那只小猫已经又困又乏地躺在地上睡着了,怀里还抱着闪着光的水晶瓶。 虽然这只小猫落到这个地步多半是咎由自取,以赛亚还是稍微觉得有点歉疚。她叫醒玛丽安,把衣服还给她让她穿上,然后问: “你还愿意和我们一起走吗?” 艾略特从后面过来,他的眉头皱得很紧。要知道他从前就不喜欢玛丽安,出了这样的事情之后,他就更不喜欢了。如果说有什么是比一个同性的情敌更糟糕的,那就是一个异性的情敌。然而以赛亚居然还想让她跟着! 不过他知道他无权申诉,他刚跟以赛亚说他不能一直陪着她……现在再反悔,好像已经晚了。 因此他只能用一种明显不欢迎对方的眼神看着玛丽安,期待她能明白他的意思。但玛丽安显然并不把他的想法当一回事,她只是看看以赛亚,然后拼命点头,毛茸茸的小耳朵在头上拼命晃。 噫!好可爱! 不得不说,猫人这个种族的外表实在是很有欺骗性。看到这么可爱的耳朵在面前晃来晃去,估计谁都会警惕性下降想去撸一把,难怪猫人族的小偷特别多,他们在你撸他们耳朵的时候,轻而易举就能把你的钱包顺走。 不过玛丽安当然不会顺走以赛亚的钱包,她对以赛亚简直崇拜得不得了。对于可以继续和以赛亚一起旅行兴奋得要命。 看见小猫面对着以赛亚满脸通红的崇拜表情,早被遗忘在一旁的塞希利安在瓶子里傲娇地哼了一声。 总之,两个人的旅程现在变成了四个人(或许应该算三个半?),这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支队伍了,虽然这支队伍中每个人的目的都不太一样,但他们总归是走在一起,并且觉得这样的成员构成还不算坏(除了艾略特)。 以赛亚的病刚好并不是继续在这里休息的理由,他们必须要出发了。 所以,到了第二天一早,他们结算了房钱,准备好其他的旅行用品,确保无所遗漏,随后就准备出发。 塞希利安好好地在瓶子里,问题不大,不过被卡洛斯讨厌着的玛丽安就只能继续和艾略特共乘一骑,这实在是件很尴尬的事情。 艾略特身边携带着能让狮鹫喜欢的香氛,如果他能让玛丽安喷上一点,说不定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不过比起与玛丽安共乘一骑,艾略特更讨厌的是让她和以赛亚坐在一起,所以他只能忍耐。 不过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快,当他们刚迈出旅馆的大门,准备到旁边的厩房去牵狮鹫的时候,突然有一个旅馆的伙计从远处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大喊: “龙灾来了!快跑!是龙灾!” 龙灾这个词,以赛亚以前从来没听说过。不过看到这个旅馆伙计这副惊恐万状的样子,可以想象得到,这大约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她抬头去看艾略特,期望艾略特能给她个解释,想不到艾略特也一脸凝重,就连站在一边的玛丽安,看起来也吓得够呛。 他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塞希利安的叹息声从瓶子里传出来: “塞希利安城好不容易才能发展成现在这样,谁能想到居然会在这时候遇上龙灾……” 以赛亚茫然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期待有人能跟她解释解释,但艾略特却拉住了她的手: “没时间解释了!”他说,“快带着狮鹫到森林里去!” 以赛亚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不过艾略特的表情让她意识到这是很严重的事情。好在他们所住的旅馆就在森林边上,他们又有狮鹫代步,很快就到了似乎比较安全的地方。 直到这时,艾略特才有时间跟她解释。 在魔界各地,自然灾害经常发生,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泥石流都很常见。不过,魔界法师众多,就算是遇到这些灾害,大部分魔族常常也能安然度过。魔界最危险的灾害,是龙灾。 龙灾顾名思义,与龙有关。龙作为魔界食物链顶层的魔族,一向不屑于与其他魔族有什么交往。大多数龙族都与他们的族群一起,生活在魔界西南部的群山之中。说是“一起生活”,不过实际上,每条龙的领地都极为广阔,其中至少包括一个能容纳他躯体的山洞,和足够他捕猎的猎场。 不过刚刚成年的龙不会马上就在族群附近寻找领地,他们必须要离开族群,到处去寻找财宝,以便积攒够能让族人刮目相看的财富,然后他们的族人才能承认他具有在领地生活和寻找配偶的资格。 许多单身龙往往要在这一事业上耗费数百年,毕竟魔界的金银宝石矿虽然不少,要想搜集到数量能让见多识广的龙族长老们认可的财富却并不是件容易事。因为这件事实在太难做到,有些奋斗了几百年,积蓄却仍然少得可怜的龙族往往会陷入疯狂。 苍天在上,要知道,就算是一个疯掉的普通魔族,也能带来巨大的麻烦,而一个疯掉的龙族,简直意味着一场灾难。疯掉的龙族往往会大肆破坏旁边的城市,他们那巨大的体型和超高的攻击力,让他们几乎可以完全破坏掉一整座城市。 魔族一般把这种情况叫做龙灾。 把龙灾和自然灾害放在一起算好像有点奇怪,但就破坏力来说,两者没什么区别,比较起来,还是龙灾造成的损失更大。通常来说,每当某地发生龙灾,除了将已经陷入疯狂的龙杀死以外,别无他法。 龙灾也不仅仅是灾难。 对于广大爱做研究的法师和渴望高档装备的战士来讲,龙灾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成是一场值得庆祝的狂欢。无论是龙皮龙骨龙血龙肉龙鳞龙趾,全都是极为稀有的材料。龙族对同族极为重视,若有人敢于为了这些稀有材料而试图屠龙,或是偷偷潜入龙族的墓地,一定会受到龙族全体的报复。这样的代价,是任何魔族或人类都承受不起的。 只有在龙灾发生时,魔界的英雄们才能名正言顺的屠龙。龙族的长老们尽管对此不满,也不好意思索取闹出了大乱子的疯龙尸身。疯龙的尸体中除了龙头可以归屠龙者所有之外,他身体的其他部分会都被分割拍卖,获取的资金会和疯龙此前收集的财富放在一起,用于灾后重建。 不过在魔界,有能耐屠龙的英雄可不多。 等到屠龙小分队听说某地发生了龙灾,以最快速度赶过去的时候,起码也得是半个月之后的事情了,在这半个月里,一头疯龙足可以将一座城市破坏殆尽。对于不想要龙皮铠甲和龙血药水 第52章 龙可以变为与人类相近的外形,当他们在城市中活动时,魔族往往会把他们当成是某种不太常见的普通魔族看待。但在他们自己的领地时,他们习惯于保持原型。 龙灾之中的疯龙,自然也会以原型的状态出现。 他的身体就像塞希利安之塔那么高,双翼展开时仿佛能够遮蔽天空。他的身体整个呈红色,这是红龙的典型标志。在龙族之中,红龙的数量最多,地位也比较低,攻击力相对较弱,是龙灾之中最常见的种类。 这头红龙正处在盛年,此时他的体长达到一生中最长,体能和其他方面也处在巅峰,他的体型非常流畅好看。不过此时他已经陷入疯狂,他的双眼之中闪动着火焰。 塞希利安城的魔族惊恐地看着他从城的那一边过来,向着整座城市喷出火焰。塞希利安城顿时变成一片火海,许多没来得及逃出来的魔族在火中发出凄惨的叫声。 塞希利安城在一瞬之间变为地狱。 以赛亚与艾略特他们此时躲在距离城市有一段距离的森林之中,龙灾一时之间还蔓延不到这里。他们往城市的方向望去,只看见一片火光。 “所以说,我们必须要等到龙灾过去才能出发吗?”以赛亚问,“你刚才说大概要多久来着?” “按照一般龙灾发生到结束的时间……大概半个月吧。”艾略特回答她,“依我看我们不如换个方向,从森林向南绕过去,在必经之路上等魔王的仪仗到达,这样的话应该会稳妥很多。” 因为以赛亚的病,他们已经耽搁了好几天,这样看来,听从艾略特的建议似乎很有必要。以赛亚想了想,又问: “如果我们往南绕,需要等多久?” “这段路大约需要五六天,估计再在那里等上一周,就能等到魔王的仪仗了。” 以赛亚沉思片刻,随即绽出笑容: “既然时间还很充足,那么……我们去屠龙吧!” 玛丽安和艾略特都吃惊得睁大眼睛。塞希利安一声也没出,不过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他有眼睛的话,他的表情大概也会和玛丽安艾略特一样吧。 “我并不是一时兴起。”以赛亚说,“我在人界训练时,虽然每天都非常努力,却始终没有经历过实战。到了魔界之后,我与击败过血族,击败过无头骑士,击败过刺客,但我却从未和一个真正强大的的敌人交过手。我一直在怀疑,在恐惧,这样的我,真的足以站在魔王的面前,和魔王决斗吗?” 艾略特听着她所说的话,渐渐明白了她的意思。 “如果我贸然去向魔王挑战,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局吧。但是如果我能击败一个与魔王差不多的对手,那么在面对魔王的时候,我就可以更有底气了。” 她微笑着说出这些话,丝毫也不畏惧。艾略特每次看到她这样的神情,都觉得怦然心动。不过她的目标是要击败魔王啊……这样一想,艾略特也就只能苦笑了。 “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屠龙吗?”她转头问他。 “当然啦。”艾略特对她微笑,“虽然不能和你一起对抗魔王,但这样的事情,我还是可以陪你一起做的。” 艾略特说完,旁边传来了玛丽安有点怯怯的声音,“虽然玛丽安没什么战斗力……但我也能帮忙!” 玛丽安的自告奋勇让以赛亚很开心,这时候,塞希利安也在瓶子里开了口: “虽然我算不上战斗力,不过现在在这里的人,恐怕没有一个比我更了解巨龙。我可以给你们提供资料,但相应的,如果你们能杀死巨龙,要分给我一些材料,我要把龙材料送给塞希利安之塔里的法师们。” 以赛亚笑了: “口口声声管他们叫白痴,其实你心里还是很惦记他们的嘛。” 塞希利安被人戳破心事,梗着脖子强辩: “哼!我只是怕这帮蠢货什么都研究不出来,有损我塞希利安的威名!” “知道啦知道啦!” 众人笑着答应,屠龙的事就算是商量妥了。 不过要想屠龙,光他们几个商量完了还不行。龙灾一出,附近的佣兵队都想来凑热闹,做个屠龙英雄。如果各个佣兵队一拥而上,彼此之间会互相干扰,如果真的杀死疯龙,也很难判断奖励应该归谁。所以龙灾一出现,当地马上组织了屠龙临时公会,所有想要屠龙的英雄都必须先到这里登记,然后按顺序依次去和巨龙搏斗。 他们先在树林里休整了一夜,到了第二天才去找隐蔽在押沙龙森林之中的屠龙临时公会。说是公会,实际上也就是在森林里放了一张桌子。当以赛亚他们找到这里来的时候,桌前已经有一组佣兵等候了。 这一伙魔族佣兵一共有四个人,由两个蜥蜴男、一个小魔女和一个魅魔组成,在魔界,这种等级的佣兵组合平常顶多也就是接接“赶走花园里的哥布林”“追回猫人小偷偷走的钱包”或者“帮我揍一顿总欺负我的邻居,给他点厉害瞧瞧”之类的工作,而这四个魔族竟然敢到这里来接屠龙任务,着实让人感到惊异。 公会的审查员似乎倒是对此并不感到吃惊。他们懒洋洋地拿出一摞表格交给他们签字。等他们签完了,其中一个工作人员指指前面: “上一队佣兵已经在战场上了,你们可以到那边一边观察一下战况,一边准备上场。如果你们看了情况觉得不敢上场,记得要回来跟我们说一声。” 审查员的话引起了一阵大笑。 “你以为我们会不敢上战场吗?”其中一个蜥蜴男大声说,“我们可是这一带最出名的佣兵!你们这些孤陋寡闻的家伙难道从来就没听说过洛克、查尔斯、蒂娜和维多利亚?” 审查员们眼神冷漠,似乎在说你们无论多有名都与我们无关,领头的那个蜥蜴男狠狠啐了一口,领着他的队伍走了。 以赛亚他们走上前来,一个审查员瞥了以赛亚他们一眼,开始询问: “队伍人数?” “四人。” 那个审查员又抬头看了他们一眼: “如果不是全员到齐的话,是不允许报名的。” “我们全员都在这里了。”塞希利安在瓶子里说,“不过我是个搞研究的,我不上战场。” 毕竟这里是魔界,审查员什么样的怪人都见过,所以也就没多问,只是继续记录: “姓名?职业?” “以赛亚,战士;艾略特,战斗法师;玛丽安,刺客;塞希利安,法师研究员。” 塞希利安这个特别的名字促使那个工作人员又看了他们第三眼,不过他什么也没问,只是懒洋洋地拿出了一张文件: “请在这里签字。不方便签字的可以由同伴代替。” 以赛亚大致看了一眼文件的内容,大致是说屠龙属于个人行为,如有致死致残,屠龙临时公会概不负责,屠龙成功后屠龙者按常规将获得龙头作为酬劳,龙身其他部分将交由政府拍卖之类。 他们各自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塞希利安的名字是由艾略特代签的。审查员看了一眼表格,确认没什么问题,就对他们说: “你们可以站在前面那组的后面等待。一般情况下,估计再过两个小时就能轮到你们了,最好提前准备一下。” 听着审查员的冷漠语气,以赛亚颤抖了一下: “你们觉得……上一组只能撑两小时?” “差不多也就半个小时吧。”其中一个审查员似乎有点聊天的心情,这样对她说,“还得给再上一组留一个多小时。另外,看到前面那组人挂了别马上冲上去,等龙吃饱了,他的攻击会减弱不少。” 那个审查员的冷漠语气让以赛亚身体颤抖了一下。 “谢谢。”艾略特代替她对审查员说,“谢谢您的提醒。” 审查员耸了耸肩: “你们已经是我在今天看到的最靠谱的一支队伍了。我有义务提醒你们一下。” 以赛亚不知道这些审查员是从哪里看出他们比较靠谱的,不过这到底还是一句听起来比较令人安慰的话。 他们往审查员们指着的方向走过去,刚才的那支四人队就在前面藏在树丛里观战,他们挡住了以赛亚的视线,以赛亚看不见他们在看什么,但以赛亚看到,领头的一个蜥蜴男的腿似乎有点发抖。 第二个蜥蜴男靠在树上,冷漠地点评着: “这几个家伙实在太弱,还真是不自量力啊。老大,你不是看见这种场面就腿软了吧?” “当然不是啦!”那个被叫老大的蜥蜴男叫道,“你知道我的膝盖是怎么回事,这都是老毛病了。” “我们当然会比他们强得多了。”那个魅魔这样说,“我想要一副龙皮手套。”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看起来很镇定,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是来送死的。 这时候,似乎前一场战斗结束了,这四个佣兵都紧张了起来。 第53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鳳/凰/ 更新快请搜索//ia/u///】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54章 比起普通的火焰来,龙焰的威力要大得多了。 龙焰不仅能像普通火焰那样烧伤对手的表皮,其中蕴含的魔力还会逐渐侵蚀伤者的身体。被龙焰灼伤的魔族就算当时能够保住性命,往往也很快就会死去。当看到扑面而来的龙焰时,蜥蜴男洛克感觉自己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洛克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死得这么早。他才当了二十年佣兵而已。蜥蜴男佣兵的平均寿命是五十九岁,洛克今年才三十二,他还远远没到该死的岁数。更何况,他的未婚妻明娜还在等着他出人头地,一起回老家买地修屋子…… , 明娜也是个佣兵,蜥蜴男一族里,无论男女,到了年龄之后一般都会找份佣兵的工作,这类工作对蜥蜴男来说很轻松,通常用不着费脑子,只要肌肉结实就行。明娜是个出色的佣兵,总有许多蜥蜴男小伙子围着她转,这让洛克很有危机感。为了不让明娜对自己失望,洛克一直都在拼命赚钱。这一次听说这里在闹龙灾,他也就和他的佣兵团一起过来,想着如果能成功的话,肯定能让明娜刮目相看,屠龙获得的战利品不仅能让他弄一身龙皮铠甲,还能攒够和明娜结婚的钱,有了这么一笔钱,他们就可以在蜥蜴谷弄个舒舒服服的屋子,好好孵一窝蛋…… 但是这些事情都不会发生了……洛克知道,自己会死在这里。 他闭上了眼睛。 但灼热的龙焰并没有喷到他脸上。 洛克感觉到自己被什么东西抓住了,他的身体跟着那东西迅速向后飞过去,风声在他的耳边作响,但并不让人感到恐惧,洛克意识到他可能安全了。 洛克睁开眼睛,想要看一看他的救命恩人,于是他看到了一张酷似人类的男子面孔,那不是一张成年魔族的面孔,更像是个少年,他的身材纤细而修长,样子很美。但洛克注意到的并不是他的长相,这个少年身上有非常令人畏惧的东西,洛克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魔族,他应该是一个等级很高的贵族。 那个少年并不跟他说话,只是斜了他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一团垃圾,随后用鼻子哼了一声: “蠢货。” 啊,他说得对。洛克这样想,如果不是因为他太蠢,自不量力,他们说不定不会落到这种地步。 他看了看旁边,这位救命恩人的手法有点粗暴,旁边的查尔斯落地的时候撞到了头,此时还有点晕晕乎乎搞不清楚状况,蒂娜和维多利亚也在旁边,她俩因为魔力消耗过度,这会儿疲惫的闭着眼睛。 洛克没向他的救命恩人致谢,谢谢这两个字太轻,抵偿不了救命之恩,他的能力又太弱,要对对方说报答什么的,估计会让对方笑掉大牙。因此他只是静静地目送着他的救命恩人和他的同伴们一起,向着前面龙所在的空场走去。 “我原本以为你不会救他们。”以赛亚对艾略特说。 “是啊,我自己也是这么以为的。”艾略特一边往前走一边回答她,“魔界不像人间,魔族们互相杀戮是常事,只要不造成太巨大的损害,灭掉某一种族,按理说都不应该干涉。更何况这几个佣兵本来就是咎由自取……” “但是你还是下手救了。” “是啊……”艾略特叹息了一声,“我只是……不太忍心看见这种事发生在我面前,或许因为我还是有点像人类。走吧,走吧,别再说这个了。” 他的脸有些发红,好像为救了那几个魔族而感到愧疚。 “那就来探讨一下作战策略吧。”以赛亚说,“玛丽安的速度最快,可以吸引龙的注意力——玛丽安,你能做到吗?好好保护自己不要死了,我很怀疑你应该不能再复生一次了。” “没问题。”一直在一旁没有说话的玛丽安迅速回答,“那条大笨龙伤不到我的。” “好的,然后我会想办法到达巨龙的腹部附近,在那里进行近距离攻击。至于艾略特,你要站在比较远的位置,瞄准他的鼻子或者眼睛。” 艾略特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三人跑动起来,开始寻找自己的位置。 此时的龙正处在狂怒之中。 原本已经在嘴边了的食物突然消失,无论换了谁都不会感到高兴。不过经历过束缚咒和塞壬之歌的轮番轰炸之后,此时的龙显得稍微有些疲劳,他虽然愤怒,行动却并不敏捷。 玛丽安就这样跳到了巨龙的面前,手舞足蹈地吸引他的注意: “嘿!你这条大笨龙!看我看我!你能抓住我吗?” 玛丽安的体型很小,不过她这样大喊大叫起来,很容易就吸引了龙的注意力。龙疑惑地看看四周,想知道这个奇怪的小东西是从哪里来的。 玛丽安担心他会发现以赛亚和艾略特,继续拼命大喊: “你在看什么?大笨龙?我在这里!” 龙族一向在意别人的言论,很容易被言语影响,玛丽安喊着的“大笨龙”让巨龙怒不可遏,他冲着玛丽安喷出吐息,想要把她烧死。 玛丽安的动作非常敏捷,她看到龙准备发起进攻,就迅速往旁边转移,巨龙徒然喷出火焰,而让他恼火的那只小猫却毫发无损。 “来呀来呀,来抓我呀!”小猫的声音从巨龙身侧传来。 巨龙转头寻找声音的来源,突然感到腹部一痛。 他迷惘地低下头,看到一个穿着铠甲的战士将剑深深□□了他的腹部,剑身穿透巨龙腹部的皮肤,一直没入巨龙的身体,直至剑柄。 以赛亚意识到巨龙在看她,她抬起头,对着巨龙粲然一笑,握紧剑柄向下一拉—— 锋利的宝剑在巨龙的肚皮上开了一个大口子。这让他不再去注意那胡言乱语的小猫,而是向面前的战士伸出了他那巨大的爪子。 以赛亚毫不畏惧,拔出宝剑斩向巨龙的爪子。 就在此时,艾略特开始行动了。 在玛丽安开始吸引巨龙注意力的时候起,艾略特就已经站在角落里开始咏唱咒文了。巨龙的防御力很高,若想给他留下一些实际的损伤,需要积蓄很长一段时间的力量。 此时咒文吟诵完毕,力量也已经积蓄了很久,艾略特将手中的魔力抛向巨龙的眼睛。 一股强大的力量击中了巨龙的黄色眼睛,红色的龙血流出来,剧烈的疼痛感让巨龙发出震天动地的吼声,他的动作有了一瞬间的停滞,以赛亚看准时机,斩落了巨龙的趾爪。 他们第一次的进攻非常流畅,配合默契,给巨龙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只是这样体型的巨龙,是不可能这么简单就被杀死的。以赛亚迅速从巨龙身边撤离,到达稍远处观察巨龙的动向。 巨龙腹部所受的伤不轻,但他右眼的伤却让龙更容易感觉到恐慌。少掉一半的视野让巨龙无法看清全局,弄不清敌人的位置到底在哪里。 他徒然地转着圈,试图发现敌人的位置,但右眼流出的血液让巨龙的左眼也变得模糊起来,他拼命扫动尾部,想要用尾巴击中敌人。 以赛亚和玛丽安远远躲开,看着巨龙发狂似的转着圈,准备等着巨龙停下来的时候再发动第二轮攻击,而艾略特站在高处,已经开始第二轮的蓄力了。 或许是因为巨龙发现这样的动作并没有太多意义,或许是因为龙因为受伤而体力下降,巨龙转了几圈就停了下来,摆出一个防御的姿势,站在那里喘息。 以赛亚明白,攻击的机会又来了。 巨龙腹部受伤,非常在意伤口所在的地方,因此这一次她从巨龙眼睛受伤的右侧过去,一直走到巨龙的尾部。 巨龙的尾巴根部也是巨龙身体中相对比较脆弱的部分,以赛亚举着剑拼命砍下去,一直砍到骨头才停下,然后小心翼翼地躲过巨龙的甩尾攻击。 此时玛丽安从巨龙左侧跑过,一边跑一边大笑着嘲弄巨龙。她的笑声特别清脆明快,特别适合激怒傲慢的对手。满怀怒意的巨龙果然暂时放弃了观察其他敌手,只想着要先把前面的这只小猫碾死。 玛丽安跑得很快,还很擅长挑选狭窄的道路前进,巨龙试了几次,都没能捉住玛丽安,不免发出暴躁的吼声。玛丽安把它引到离艾略特不远的地方,艾略特第二次击出了魔力。 他手中准备好了的魔法准确地击中了巨龙完好的左眼,这下巨龙的两只眼睛都被击中,再也看不见东西了。 “可惜。”塞希利安的瓶子被艾略特挂在腰间,此时他一边观战,一边发表着评论,“巨龙的眼睛是很不错的炼金材料,如果能保存完整,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 不过有心情发表这种评论的,也只有塞希利安了。双目失明的巨龙变得更加狂暴,不断往各个方向喷吐火焰,以赛亚和玛丽安拼命逃跑,没有被龙焰波及。 艾略特在高处观察着巨龙的行动,此时巨龙已经伤痕累累,似乎也非常疲倦了。艾略特对着他使出了一个束缚魔法,随后对以赛亚高喊: “快!快点过去!用你的剑穿透他的心脏!” 艾略特的束缚法术与刚才的小魔女所用的法术不可同日而语,他的力量强大而绵长,能将巨龙牢牢控制住,此时几乎已经脱力的巨龙被这样强大的法术控制住,连动也不能动一下,只能趴在地上喘息。 以赛亚走了过去。 与巨龙作战需要不断地来回跑动,以赛亚虽然体力过人,身穿重甲这样跑了几回之后,也已经累得不堪了。此时她听从艾略特的话,来到了巨龙的面前,正对着他的心脏。 她看见巨龙的胸口在不断起伏着,她面对着那胸口,高高举起了宝剑。龙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但以赛亚知道,她必须要这么做。她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完成一个仪式,做完了这件事,她就会成为一个更强大的战士。 她抿住了嘴唇,闭上眼睛,对着龙的心脏刺下去。 巨龙胸口的起伏停了下来,一切都结束了。 第55章 在塞希利安之城作乱的巨龙被杀死了。(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被巨龙破坏的城市开始以极快的速度被恢复原状,整座城市迅速从恐慌状态调整到了狂欢状态,刚刚听说巨龙被杀,市民们就已经开始准备巨龙拍卖会上需要用的东西,速度快得简直不可思议。 或许只有魔界才会有这样的事情吧。 巨龙拍卖会被定在万圣节这天举行,相当于把两个庆典合在一起。在魔界,万圣节是非常重要的秋季祭典,魔族们会在这一日肆意狂欢。而在万圣节祭典上召开巨龙拍卖会这一活动,更会让祭典变得更加精彩。 以赛亚他们作为巨龙头颅的主人,也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不过此时,龙头上的血肉和神经已经被送到塞希利安之塔,作为珍贵的炼金材料。龙皮也被剥下来交给皮匠硝制,准备给以赛亚做一套龙皮铠甲。玛丽安要了龙嘴巴里面最小的两颗牙齿,打算做成两枚匕首,众人都得偿所愿,只除了艾略特。 “你就没有什么想要的吗?”以赛亚看着留下的巨龙头骨问艾略特,“你理应得到你的那一份。” 艾略特却只是摇头: “我最想要的已经得不到了。我有各种各样的好剑和铠甲,这巨大的龙骨,就算有再多价值,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意义。你可以再留一颗龙的牙齿,让工匠把它打磨成宝剑,剩下的骨头拍卖掉换成金子,对你而言或许更有用些。” 艾略特的话让以赛亚悲伤起来。 她不也是一样吗?她能得到龙皮铠甲,龙牙剑,这些都是战士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宝物,可是她最想要的,到底还是得不到的。 艾略特发现了她的低落,轻拍她的肩膀转换了话题: “今天是万圣节呢,不要想过于沉重的事情,一起来玩吧。” 是啊,今天是万圣节。 在人界,当万圣节这一天到来,平民的小孩会装扮成鬼怪和魔族的样子,挨家挨户讨要糖果。以赛亚虽然听说过这种风俗,却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同样,在她长大之后,她也没有参加过万圣节的化装舞会,她生命中的每一天,几乎都在训练中度过,节日与平日,对她而言并没有什么分别。 此时能在这里感受一下魔界的万圣节,倒是别有情趣。 魔族们本来就长得奇形怪状,在魔界,参加万圣节的庆典并不需要什么特殊的装扮,只需换上节日盛装即可。 不过以赛亚并没有什么盛装,她到魔界来是为了打仗的,没有为这样的节日庆典准备什么衣服,因此她仍然穿着和平常一样的铠甲出席了庆典。 这一次的万圣节庆典一共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巨龙拍卖会,巨大的龙身将在这场拍卖会上分块出售。拍卖会结束之后,还会有盛大的晚餐会和舞会召开。 作为屠龙英雄,以赛亚他们在拍卖会和晚餐会上获得了最佳席位。 “我们为什么要参加拍卖会?”以赛亚问,“我们又不打算买什么龙身上的东西,他们把龙头骨卖掉之后,自然会把应该给我们的钱交给我们。” “虽然这场拍卖会被叫做巨龙拍卖会,不过他们所售卖的并非只有巨龙身上的部分,我们可以看看是否能买到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既然艾略特都这么说了,以赛亚也只能赞同。他们带着塞希利安进入了会场,至于玛丽安,她对拍卖什么的毫无兴趣,自己先跑出去玩了。 他们在拍卖会最前面的席位落座,没过多久,拍卖会就开始了。 在拍卖会上首先出售的,是一根白色的魔杖。 “我们考虑了许久,最终决定将这根魔杖作为本次拍卖会的第一件拍品。”主持人这样说着,“虽然大部分擅长法术的魔族都无需使用魔杖就能施法,但也有一些魔族认为,使用魔杖作为媒介,可以让施法变得更加顺畅。这根魔杖就是一根用龙骨制成的佳品,上面雕镂有少见的古代魔文,根据专家鉴定,这根魔杖有数千年的历史,它不仅是一件顶用的武器,同时还是非常值得收藏的古董……” 放置魔杖的展示台开始旋转,为了让大家都把这根魔杖看清楚。 这时候,塞希利安突然发出低低的惊呼: “天啊天啊,这是我的魔杖啊!” 塞希利安的话出乎人的预料,艾略特皱着眉问他: “你还有一根魔杖?按理说,你的遗物不是应该都被收藏在塞希利安之塔里面吗?” “这根魔杖是我在年轻的时候用的。”塞希利安这样回答,似乎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中,“那个时候,我用它来研究元素魔法,它很好用,给我提供了很多帮助,后来有一天我不慎把它弄丢了。等我再回去找的时候,发现定位法术不起作用。捡到它的人大概对它使用了什么保护咒。坦白说,当时我并不怎么看重它,所以也就随它去了。可惜以后我再也没弄到过这么好的魔杖。”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把它买下吧。”艾略特一边这样说,一边举起牌子加价。 对这根魔杖有兴趣的人并不多,毕竟在元素魔法的时代,大部分魔族都不会使用魔杖,而且这还只是第一件拍品,在看到最重要的东西之前,参加拍卖会的魔族们还不想贸然出手。因此艾略特很轻松地把它买了下来。 在魔杖之后,他们又拿出了几件武器装备,以赛亚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看得格外仔细。不过她很快就注意到,这些并不是一流的装备,大多都是由铁匠学徒做出来的,因此也就没了兴趣。 拍卖会比以赛亚想象的无聊,她看着眼前的商品被一件件买走,内心没有一点波动,到后来,她甚至睡着了,在睡梦中,她隐隐约约觉察到身边的艾略特买了一些什么,不过她完全没在意。 又过了好一阵子,艾略特伸手把以赛亚拍醒: “拍卖会结束了,我们去吃饭吧。” 听到“吃饭”这两个字,以赛亚才突然发觉自己早已经饥肠辘辘。她跟着艾略特来到庆典的宴会厅,随即被这一场盛筵惊呆了。 只有魔族才会召开这样的庆典,巨大的宴会厅里,十二张长桌上摆满了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高高的香槟酒塔一直摆到天棚,一个踩着可升降魔法球的侍者从最上面的那一层依次往下取下酒杯,交到每一个宾客手中。 塞希利安之城紧邻押沙龙森林,在准备食材这方面具有着天然的优势。在人界价值高昂的松露蘑菇,在这里就像一盘平平常常的菜那样摆在角落里。比起什么少见的蘑菇,魔族们还是更喜欢肉类。 为了契合“龙”的主题,这场晚宴上最主要的食材,就是被称作亚龙的中级魔物。亚龙的体型巨大,肉质比较粗糙,所以经常被做成馅饼。馅饼这样的食物当然不能作为这样一场盛筵的主菜,所以厨师精心选择了没有长成的亚龙幼体,腌制后用小火慢烤,做成极受欢迎的亚龙烤肉。 厨师们还为这场筵席准备了数千枚亚龙蛋,巨龙造型的巨大亚龙蛋糕被摆在大厅的最中央,这个蛋糕会在晚宴结束之前被切开,分送到全城居民的手中。 亚龙蛋的做法很多,除了造型奇妙的大蛋糕以外,厨师们还准备了大量的亚龙火腿煎蛋卷,风味十足充满嚼劲的亚龙火腿肉被片成飞薄的大片,裹在又厚又软的鸡蛋卷里,再加上番茄酱,就是一道难以抗拒的美味佳肴。 除了龙主题的菜肴以外,狩猎主题的菜肴也是此次晚宴的重点。秋季是非常重要的狩猎季,这一时节,押沙龙森林之中的巨熊最为肥硕,肉质也非常细腻美味。狩猎主题的桌子上摆了一整头烤巨熊,有一个侍者拿着刀子站在旁边替客人们分肉,很难想象他们到底是用多大的炉子才能烤下这一整头巨熊的。此外还有用野鸡和鹿肉制作的美味佳肴,不一而足。 宴会厅里到处都摆着南瓜灯,还有种种以南瓜为主料的甜食,这一点倒是和人类的万圣节很相似。香甜南瓜派,奶油南瓜汤,史莱姆南瓜布丁,还有加入了南瓜的小曲奇饼和烤面包片摆满了桌子,充满了节日气氛,非常令人愉快。 以赛亚用不着等着别人让,她走进宴会厅,选取自己喜欢的食物依次品尝,参加晚宴的魔族们兴致都很高,每一个魔族从以赛亚身边经过,都举着酒杯向她祝福,以赛亚感觉到,她此生从来没有参加过这么令人愉快的晚宴。 但晚宴总是要结束的。蛋糕被切成一块一块的分了出去,其他的菜肴也都被侍者收拾好端回了厨房。以赛亚转身去找艾略特,想和他一起离开,然而此时艾略特出现在她眼前,拉住她的手说: “我们去跳舞吧。” 以赛亚露出有些为难的表情: “可是我没有跳舞的衣服啊,艾略特。难道你想让我穿着铠甲和你跳舞吗?” 艾略特只是笑着摇头,他说了一句“跟我来。”随后就拉住以赛亚的手,带着她跑到楼上的休息室去。 他打开房间的门,以赛亚看见里面的衣架上,挂着一件非常漂亮的礼服裙。 那是一件非同一般的礼服裙,奇异的布料闪动着珍珠般的光泽,灯光照耀的角度不同,裙子也就呈现出不同的色彩。裙子的整体设计非常典雅,富有古典色彩,上面镶嵌的宝石又给整条裙子增添了某种华贵之气。 以赛亚目瞪口呆: “这是什么?” “当代设计师能拿出来的最佳杰作。”艾略特沉着地回答,“东方海鲛人所织出来的面料配上珍贵宝石,再加上设计师的巧手设计……这么好的作品近几年已经很少见了。” “这是……你在拍卖会上买的?要送给我?” 艾略特点点头: “穿上这条裙子,去和我一起参加舞会,行吗?” 以赛亚看看这条裙子,又看看艾略特,这条裙子很漂亮,价格大概也很昂贵,但以赛亚总觉得它并不适合自己。这么多年过去,以赛亚早已忘记了穿裙装的感觉。 她有点为难地看艾略特,艾略特回以恳求的眼神,似乎在说,如果能看见她穿裙装的样子,他就心满意足了。他的神情让她有些心软了,她抿了抿嘴唇,对他说: “你先出去,等我换衣服。” 艾略特明白不应该得寸进尺,于是就干脆利落地出去了。站在门口等她。他等了好久,久得他甚至开始怀疑,以赛亚是不是不想穿女装和他跳舞,所以跳窗户跑了。如果他现在去敲敲门,会不会显得太心急太没礼貌? 他犹豫了一会儿,又考虑要不要用个窥探术观察一下房间里的情况,但又觉得这种方式实在不够绅士,正踌躇间,眼前的门一下子开了。 她就这样出现在他眼前,穿着他给她买的衣裙。她已经许多年没有穿过这样的衣服,样子看起来显得有点局促,和她穿铠甲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但同样显得很美。 她抬起头来看他,与平常相比,她的眼神丝毫未变,这样的眼神与这样的衣服本来不会显得很搭配,但艾略特却觉得这样子出奇的协调。 她向他露出一个仿佛要去打仗的时候才会露出的笑容,像平常一样对他说: “走吧。” 第56章 最近几日替换时间可能比平常稍晚,勿急。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第57章 这两天被不热的暖气折腾够呛……今天的更新还没写,会稍晚点,但估计仍能在18-20点的区间内更新。(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第58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59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60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更新快&nbp;&nbp;请搜索//ia/u///】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第61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 第62章 今天的更新可能会稍微晚一点,今天的稿还差好多才能写完……这两天总是觉得特别累,精神很差,一直想攒几天稿子,然后把章节扩充到4000但是总也做不到……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63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64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更新快&nbp;&nbp;请搜索//ia/u///】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第65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 第66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在清平县人的记忆里,从来没下过这么大的雨。 早晨还是天朗气清,没想到午时刚到,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简直要掀起屋顶上的瓦片,大雨像瓢泼似的从天上落下来。分明是大中午,可是天色已经黑得像是黄昏一般。 老人家们都说,这样的大雨绝非龙王赐下的甘霖,定是有妖邪作乱。说完这话,他们就都急急闭了房门,回家给灶王爷上香去了。 清平县中央那一条平常热热闹闹的街今日也变得冷冷清清了。小摊贩们看着天色不对就赶紧回了家,几家绸缎庄、车马行、酒馆茶肆也都早早关了门。 这样大的雨,还会有谁会出来呢? 只有街尾的一家小酒肆还开着门,露出一点灯光。 虽然开着门,这里却并没有客人。这间酒肆的主人家湛露是个女孩儿,穿了一件深红色的旧衣衫,上面隐约有着暗色的花纹,梳着双鬟,额发轻轻随风飘动,样子婉娈可爱。此时她正坐在门口,用手拄着头,一双明亮的眼睛里满是愁烦。 这酒肆虽小,却也开了一百来年,传到她手上,正是第五辈。祖上百年留下来的家业明日里就要易主,这要她怎么能不愁? 从前清平县城里只有她家一家酒肆,生意十分兴隆,七年前,对面开起一家叫做得意楼的大酒楼,抢去不少生意。得意楼布置得富丽堂皇,还雇着三四个厨子,七八个跑堂。这样的大酒楼,哪里是湛露的小酒肆可比的。幸而还有几个老主顾照拂,这小酒肆才勉强存活下来。 湛露虽然今年刚十四岁,接手这酒肆却已经有了五年光景。五年前她才九岁,一场瘟疫让她家破人亡。那时候正是酒肆最艰难的时光,她爹娘无钱医治,早早死去,只有她命硬,熬到圣上派下御医前来清平县里开了药方,才捡了一条性命。 自那时候起,她就一个人独自支撑起这酒肆,虽然有阿箸娘子帮衬着,日子还是十分艰难。 得意楼的主人春娘几次想买下这小酒肆,都让湛露拒绝了。然而湛露的爹娘死后,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湛露欠下了债务难以还清,明日里债主就要来讨债,这间酒肆到底是要易主了。 湛露本想着最后一日好好开张,兴许还能多挣些盘缠。偏偏赶上这样的天气,而阿箸娘子又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湛露原想明日与债主交接过了,就与阿箸娘子一起远走他乡。可阿箸娘子却跟她说,她是要守着酒肆的。湛露本来以为阿箸娘子迟迟不走,是怜惜她年幼。却没想到阿箸娘子真正看重的却是酒肆,倒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各有志,湛露也不能勉强她。 湛露想着这些,看看门外大雨滂沱。 再怎么样也不会有客来了,倒不如省些灯油。她叹了一声,起身刚要关门,却见一个白色的人影冒着风雨跌跌撞撞往这边来。 这样的天,竟还有人出来打酒吗? 湛露吃了一惊,赶紧撩开帘子让他进来。那人影急急进了屋,一下子跌坐在桌前。 湛露看那人修长身形,只道来人是城东的陈秀才,那陈秀才本来是个滴酒不沾的老实人,自从妻子死后,每日里借酒消愁,无论什么样的天气,他总要来打一壶酒。湛露见他模样狼狈,不禁嘴里说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连把伞都不带,陈嫂子地下有知,心里一定难过。” 她一边说,一边去拿了手巾要替他擦拭,结果转身冷不防看见那人模样,惊得后退了两步。 这男子并不是湛露心里以为的老主顾陈秀才,而是个陌生的男人。他穿着的那一袭华美白袍已经浸满了雨水,变得有些透明,紧紧贴在他身上,勾勒出极为结实好看的线条,实在引人遐思。就算湛露年纪小,看了他那模样,也羞得得满面通红。 这人惨白着脸,披散着头发,样子狼狈不堪。可是就算是这样的狼狈,也掩盖不了他那令人吃惊的美貌,斧劈刀裁似的面容,漆点墨画似的眉眼,英气勃勃,俊美无俦。更难得的是,这个人衣衫虽然已然湿透,他的神态却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窘迫,表情肃然,让人不敢轻亵。 湛露虽然年纪小,却也知道女孩家不该盯着男人的身体看,连忙掩住心跳,背过脸去。手臂直直向前伸,把手巾递给了他。 他也不在意,只是随手接过毛巾,擦净了手脸。问了一句: “可还有酒食吗?” 湛露本来准备了一整天的菜蔬酒食,却没想到天气突变。此时正午刚过,早晨备下的材料还有不少,听见客人问起,忙不迭答话: “酒食菜蔬,应有尽有,郎君想吃些什么?” 那男子点一点头: “若有现成酒菜,不拘荤素,有多少拿来就是,这点银子便赏了你。”说着,便从怀中取出一物随手抛在案上。 抬眼看见那物,湛露又是一惊。 那是五两一锭的银子。 湛露自小在这酒肆里长大,酒肆小,酒菜也便宜,通常的主顾吃几杯酒,两碟小菜,也不过就是用几十个铜钱。偶尔有人用银子付钱,也是用夹剪剪成一二钱的碎银,用秤称了又称,还要分辨成色好坏。却还从没见过这样阔绰的主顾,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 湛露不敢抬头看他,把银子紧紧攥在手里,跑回厨房里忙去了。 就在湛露准备酒菜的这当儿,那人一边用手巾擦着头发,一边打量起这屋子来。 细细看去,这小酒肆仿佛有些熟悉。 差不多一百年前,他似乎是……来过这儿。 当年的老板娘做得一手佳肴,让他久久难以忘怀,想不到此时他躲避追捕,误打误撞竟是又到了这里。 他从来不太注意人类的面貌,因此也记不得原先那老板娘长相,更不知这酒肆的小妞儿是否就是原来那老板娘的后人,倘若真是,说不定他今日还能一饱口福,再尝一尝那世间难得一见的美味。 想着昔日品尝过的佳肴,他舔了舔嘴唇,喉结轻轻滚动,咽下一口唾液。 这下……更饿了。 他今日到这里来,本就不是游山玩水,也不是为了品尝佳肴。他被人追捕,腹中饥馁,无力作战,只得借着雨遁逃至此。若不能赶紧填饱肚子,只怕性命堪忧。 厨房里没什么动静,他等了又等,觉得有些不耐烦,一下子站起身来。 若是没有酒菜,方才那个小妞儿,甜丝丝香喷喷,尝起来也一定鲜嫩可口,肥美多汁,正是一道好菜。 只是若是在这里吃了人,只怕要暴露了行藏。 不怕不怕……若是吃饱,就算是暴露了也没什么要紧,大不了再与那些爱管闲事的神仙大战三百回合便是了。他安慰着自己,想象着那白细甜美的嫩肉在舌尖打转儿的美妙口感,只馋得又咽了一口口水,挽了挽袖子便要进厨房捉那小妞儿吃。 混沌初开的上古时候,他也曾吃过不少人,后来人类成了万灵之长,天宫中神仙多是人类得道飞升,吃人便成了天理不容之事。人类擅长烹饪,他化了人形四海遨游,饱尝九州美食,过得逍遥快活,倒是多少年也没再动过吃人的念头。不知今日是否饿得狠了,看见这小妞儿,他却突然动了此念。 他刚往前走了一步,却见那小妞儿端了个大托盘过来。一阵桂花香飘过,让他晃了一下神。 那小妞儿抬头见他站在那里,慌忙低下头去,脸儿红红的,更显得美味。只听她嗫嚅着说了声: “郎君请用。” 他看那托盘上,摆着一盘酱牛肉,两碟菜蔬,两碟鲜果,一盘饼,一壶酒,倒是丰盛得很。可是他心中却隐隐有些失望。 吃人本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如今酒菜来了,自然不该再起吃人的念头。 只是这美味的小妞儿,不亲口尝一尝,真真遗憾。 他咬着唇,心里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此时正是要隐藏踪迹的危急关头,这小妞儿……还是改天再尝罢。 第67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湛露不知他心里百转千回的念头,放下托盘,低头却看见他衣襟上一片鲜红,不觉惊呼起来: “郎君……受伤了?” 他竟还没注意,低头看看自己的衣襟,伸手一摸,才发觉原来是腿上划了好长一道口子,大约是在逃走的时候被天兵的方天画戟划伤的吧。 他苦笑了一声。 自从他明夷君生在这世上,一向踢天弄井,肆意妄为。他得意时,莫说是一个小小天兵,就算三清四御,他也可张开大口,一下吞下肚去。这千万年来,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未曾料想过自己竟有一日会落到如此狼狈不堪的境地。 果然是天道无常。这天道,他是越来越琢磨不清楚了。 想到这数万年来因果,明夷君恍惚了一会儿,一时间竟忘了饿。他拿起酒壶,斟了一杯酒,一口喝了下去。 这酒并不烈,入口绵甜,香醇无比。除了桂花香以外,其中更有一种说不出的特殊香气。明夷君在人世游走多年,桂花酒也喝过不少,却从未尝过这样的好滋味。他本来不嗜酒,尝了这酒,却忍不住一饮再饮。开口赞道: “好酒!” 没有别的客人,湛露就站在他身后不远伺候着,一边暗暗打量他。这样一个人,在这样的天气里来到这小店里,怎么看都透着古怪。 湛露不免想起老人们常常讲起的那些故事,故事里总有个才华横溢俊俏非凡的书生,独自在草庐苦读,赶上大雨天,又总会有一个妖艳至极的女子前来敲门,这个美女若不是鬼,就必定是狐妖,来寻这书生,要吸他精气,最是危险不过了。 这郎君这般特异美貌,难不成是个狐妖? 狐女惑人的故事,老人们实在讲了不少,男妖狐的故事,湛露却是没听过。只是她想着,世间阴阳雌雄相对,既然有狐女,自然也要有狐男了,万万没有只有狐女能化人的道理。千金小姐的深闺难进,要来找她这样当垆卖酒的女子,却是容易得很。 湛露越想越觉得是,不觉打了个激灵。 狐妖到底是怎么吸人精气的?老人们没详细说过,可故事一讲到此处,那些酒客却仿佛都知道的样子,一起露出让人难以捉摸的古怪微笑,让人觉得那只怕是一件妙事。 若是这些酒客表现得不那么古怪,她可能也不至于好奇。偏偏那奇怪的神情激起了她的好奇心。她也偷偷问过阿箸娘子,可惜什么答案也没得到,只换得头上被凿了几个爆栗。 她悄悄打量那独酌的美貌郎君,他受了伤呢,一定需要养伤,他也会吸她的精气吗? 虽然是这么想,湛露竟是不怎么害怕。恍恍惚惚之间,竟然觉得,自己已是孑然一身,如今连酒肆也保不住,活着也没什么趣味,若是舍了此身,能救这美貌郎君,却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正在这时候,忽然听见眼前的人冷冷道了一句: “小人儿异想天开,竟将本座与淫|邪下贱的狐妖并列,真是有眼无珠。” 湛露是小孩儿心性,不过是胡思乱想而已,自己也明白做不得真。不想这郎君竟是将自己心中所想一语道破,这才明白眼前这郎君果然不是人类。听他那语气,自己竟是无意间得罪了他,未免吓得魂不附体,竟是一动也不敢动了。 却听得那郎君却又和缓了语气,道: “不过念在你还算是有心,肯为本座舍身,本座也就不与你计较了。本座倒是很久没吃过人,身上这点小伤,也用不着你舍身,只把那酒再拿一坛来就是了。” 听他这么说,湛露方才松了一口气。看来他大概是不会杀她了。这一放心,就想起方才自己心里想的那些,都叫他听了去。她虽然懵懵懂懂,却也甚是害臊,面上一下子红了,连忙跑去厨房拿了酒来。 明夷君将那一壶酒喝光,用筷子夹起一片牛肉放入口中,不觉皱了皱眉。 酱牛肉本是酒肆之中寻常的下酒菜,通常要选用上好的牛腱肉,放上酱油八角葱姜等物,小火慢炖一两个时辰,放凉了切片便成。酒肆之中常煮酱牛肉,因此都存着多年的老汤,只要用老汤煮,便可以煮得极入味,最是酥嫩甘美。然而这里的酱牛肉,又干又柴,嚼起来满口尽是渣滓,不仅口感不好,而且无味之极,那感觉,简直就像在嚼一块干木头。 他又尝尝那两道小菜,一道太咸了些,另一道又太淡,除此以外,倒是平平,说不上好吃,倒也不至于难吃到哪里去。 明夷君吃遍了天下的美食,自然懂得分辨好坏。只不过天下做得糟糕的菜肴,他也吃过不知有多少,倒不至于因为菜不好就吃不下饭,只是少了兴味罢了。记得从前他到这里来,也曾吃过酱牛肉,却不是这个味道。 看这小丫头忙进忙出,这酒肆大约只有她一个人支撑。可惜当年好好一间酒肆,如今竟是败落成这样了。 菜不好吃,他也无心细细品味,便低下头,一盘食物顷刻吃得罄尽。他刚吃完,湛露已经拿着酒过来了。她放下酒,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大着胆子说了一句: “郎君既然受了伤,只怕还是不要饮酒更妥当些。” 明夷君抬眼瞟了她一眼,湛露连忙垂下了眼帘,也不知是羞是怕。 他也不说话,只是哼了一声。这菜这般差,这酒却是妙绝。他把酒壶往湛露那边推推,她会了意,拍开酒坛上的泥封,把酒倒在酒壶里。 他倒了一杯酒,又细细品味一番,只觉得神清气爽,心情也好了几分。转头又去看那心思奇异的妞儿,问了一句: “这酒是谁酿的?” 湛露连忙答话: “是小女子自己酿的。” 明夷君有些吃惊,这酒如此之妙,他从未尝过,只道是当地哪家有名的酒坊精心酿造的,却想不到它竟是出自这样一个小妞儿之手。不过想想也是,这小酒肆已经如此破败,又哪里有钱去酒坊订名酒呢? “这桂花酒味道倒是好,本座从未喝过。” 听见这郎君夸她的酒,湛露便来了精神: “这是今年秋天刚开的桂花浸的,我一朵朵拣出来,费了好些心血呢。浸的时间虽然还短,下的工夫却大。” 明夷君又呷一口酒: “本座尝你这桂花酒,有一股特殊香气,与别家的都不相同,你可是放了什么别的香料?” 湛露忙答道: “既是郎君问起,湛露不敢欺瞒。我想这桂花虽然香甜无比,然而放在酒里,到底显得过于甜腻,便往其中加了一味陈皮。陈皮略带酸味,可中和桂花的甜腻,其中更有一种特别的辛香之气,与酒味相合。桂花陈皮两味又都有化痰止咳暖胃健脾的功效,秋天喝我这桂花酒,是再好不过的。” 明夷君点一点头: “确实是好酒。这菜也是你做的?” “是我做的。” 明夷君轻笑一声,淡淡说了一句: “酒酿得如此好,菜做得如此之糟,倒也是一件奇事。” 湛露知道自己做菜不可口,但是这么被当面说出来,却还是第一次。她脸色一白,辩解似的答道: “酿酒的手艺是家传的,至于做菜……我小时生过一场大病,病好之后味觉就坏了,辨不出五味。我这酒肆是小本买卖,请不起别的厨子,也就只好这样了。” 听她这么一说,明夷君开始觉得有些可惜。尝了她这酒,他便知道这小妞儿本来是极有天分的,可惜失了味觉,又没有人好好调|教,致使做不出好菜来。 不过现在不是惋惜的时候,还是先填饱肚子才是。这么想着,他吩咐道: “再给本座拿些饼饵菜蔬来。” 湛露早看见他面前碗盘都空了,不禁暗暗为他的食量吃惊,因为忌惮他懂读心术,不敢多想什么,连忙又跑进厨房准备去了。 得知那郎君并非人类,她心里到底是惊惧万分,只怕自己行动慢了,一时间惹了他不悦,便要张口吃人。这郎君如此美貌,恐怕也只是惑人的障眼法,倘若化了原形,又不知是怎样可怖的妖物。她不敢细想,只怕那郎君查知,只是手上快快地准备着。 外间里除了雨声,一点动静都没有,湛露料想那郎君在喝酒,大约还可以等上一会儿,心里略略安定了些。 第68章 大家好,这里是防盗章,买到防盗章的同学不要着急,请迅速到本章下留言,阿夜将给第一名买到防盗并留言的同学红包奖励……本章将会在一段时间后替换。@樂@文@小@说|(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 本文独家发表于晋城,如果您是在其他网站看到本章节,请到晋城支持正版。 以下防盗章出自《饕餮的酒肆日常》 湛露不知他心里百转千回的念头,放下托盘,低头却看见他衣襟上一片鲜红,不觉惊呼起来: “郎君……受伤了?” 他竟还没注意,低头看看自己的衣襟,伸手一摸,才发觉原来是腿上划了好长一道口子,大约是在逃走的时候被天兵的方天画戟划伤的吧。 他苦笑了一声。 自从他明夷君生在这世上,一向踢天弄井,肆意妄为。他得意时,莫说是一个小小天兵,就算三清四御,他也可张开大口,一下吞下肚去。这千万年来,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未曾料想过自己竟有一日会落到如此狼狈不堪的境地。 果然是天道无常。这天道,他是越来越琢磨不清楚了。 想到这数万年来因果,明夷君恍惚了一会儿,一时间竟忘了饿。他拿起酒壶,斟了一杯酒,一口喝了下去。 这酒并不烈,入口绵甜,香醇无比。除了桂花香以外,其中更有一种说不出的特殊香气。明夷君在人世游走多年,桂花酒也喝过不少,却从未尝过这样的好滋味。他本来不嗜酒,尝了这酒,却忍不住一饮再饮。开口赞道: “好酒!” 没有别的客人,湛露就站在他身后不远伺候着,一边暗暗打量他。这样一个人,在这样的天气里来到这小店里,怎么看都透着古怪。 湛露不免想起老人们常常讲起的那些故事,故事里总有个才华横溢俊俏非凡的书生,独自在草庐苦读,赶上大雨天,又总会有一个妖艳至极的女子前来敲门,这个美女若不是鬼,就必定是狐妖,来寻这书生,要吸他精气,最是危险不过了。 这郎君这般特异美貌,难不成是个狐妖? 狐女惑人的故事,老人们实在讲了不少,男妖狐的故事,湛露却是没听过。只是她想着,世间阴阳雌雄相对,既然有狐女,自然也要有狐男了,万万没有只有狐女能化人的道理。千金小姐的深闺难进,要来找她这样当垆卖酒的女子,却是容易得很。 湛露越想越觉得是,不觉打了个激灵。 狐妖到底是怎么吸人精气的?老人们没详细说过,可故事一讲到此处,那些酒客却仿佛都知道的样子,一起露出让人难以捉摸的古怪微笑,让人觉得那只怕是一件妙事。 若是这些酒客表现得不那么古怪,她可能也不至于好奇。偏偏那奇怪的神情激起了她的好奇心。她也偷偷问过阿箸娘子,可惜什么答案也没得到,只换得头上被凿了几个爆栗。 她悄悄打量那独酌的美貌郎君,他受了伤呢,一定需要养伤,他也会吸她的精气吗? 虽然是这么想,湛露竟是不怎么害怕。恍恍惚惚之间,竟然觉得,自己已是孑然一身,如今连酒肆也保不住,活着也没什么趣味,若是舍了此身,能救这美貌郎君,却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正在这时候,忽然听见眼前的人冷冷道了一句: “小人儿异想天开,竟将本座与淫|邪下贱的狐妖并列,真是有眼无珠。” 湛露是小孩儿心性,不过是胡思乱想而已,自己也明白做不得真。不想这郎君竟是将自己心中所想一语道破,这才明白眼前这郎君果然不是人类。听他那语气,自己竟是无意间得罪了他,未免吓得魂不附体,竟是一动也不敢动了。 却听得那郎君却又和缓了语气,道: “不过念在你还算是有心,肯为本座舍身,本座也就不与你计较了。本座倒是很久没吃过人,身上这点小伤,也用不着你舍身,只把那酒再拿一坛来就是了。” 听他这么说,湛露方才松了一口气。看来他大概是不会杀她了。这一放心,就想起方才自己心里想的那些,都叫他听了去。她虽然懵懵懂懂,却也甚是害臊,面上一下子红了,连忙跑去厨房拿了酒来。 明夷君将那一壶酒喝光,用筷子夹起一片牛肉放入口中,不觉皱了皱眉。 酱牛肉本是酒肆之中寻常的下酒菜,通常要选用上好的牛腱肉,放上酱油八角葱姜等物,小火慢炖一两个时辰,放凉了切片便成。酒肆之中常煮酱牛肉,因此都存着多年的老汤,只要用老汤煮,便可以煮得极入味,最是酥嫩甘美。然而这里的酱牛肉,又干又柴,嚼起来满口尽是渣滓,不仅口感不好,而且无味之极,那感觉,简直就像在嚼一块干木头。 他又尝尝那两道小菜,一道太咸了些,另一道又太淡,除此以外,倒是平平,说不上好吃,倒也不至于难吃到哪里去。 明夷君吃遍了天下的美食,自然懂得分辨好坏。只不过天下做得糟糕的菜肴,他也吃过不知有多少,倒不至于因为菜不好就吃不下饭,只是少了兴味罢了。记得从前他到这里来,也曾吃过酱牛肉,却不是这个味道。 看这小丫头忙进忙出,这酒肆大约只有她一个人支撑。可惜当年好好一间酒肆,如今竟是败落成这样了。 菜不好吃,他也无心细细品味,便低下头,一盘食物顷刻吃得罄尽。他刚吃完,湛露已经拿着酒过来了。她放下酒,迟疑了一下,到底还是大着胆子说了一句: “郎君既然受了伤,只怕还是不要饮酒更妥当些。” 明夷君抬眼瞟了她一眼,湛露连忙垂下了眼帘,也不知是羞是怕。 他也不说话,只是哼了一声。这菜这般差,这酒却是妙绝。他把酒壶往湛露那边推推,她会了意,拍开酒坛上的泥封,把酒倒在酒壶里。 他倒了一杯酒,又细细品味一番,只觉得神清气爽,心情也好了几分。转头又去看那心思奇异的妞儿,问了一句: “这酒是谁酿的?” 湛露连忙答话: “是小女子自己酿的。” 明夷君有些吃惊,这酒如此之妙,他从未尝过,只道是当地哪家有名的酒坊精心酿造的,却想不到它竟是出自这样一个小妞儿之手。不过想想也是,这小酒肆已经如此破败,又哪里有钱去酒坊订名酒呢? “这桂花酒味道倒是好,本座从未喝过。” 听见这郎君夸她的酒,湛露便来了精神: “这是今年秋天刚开的桂花浸的,我一朵朵拣出来,费了好些心血呢。浸的时间虽然还短,下的工夫却大。” 明夷君又呷一口酒: “本座尝你这桂花酒,有一股特殊香气,与别家的都不相同,你可是放了什么别的香料?” 湛露忙答道: “既是郎君问起,湛露不敢欺瞒。我想这桂花虽然香甜无比,然而放在酒里,到底显得过于甜腻,便往其中加了一味陈皮。陈皮略带酸味,可中和桂花的甜腻,其中更有一种特别的辛香之气,与酒味相合。桂花陈皮两味又都有化痰止咳暖胃健脾的功效,秋天喝我这桂花酒,是再好不过的。” 明夷君点一点头: “确实是好酒。这菜也是你做的?” “是我做的。” 明夷君轻笑一声,淡淡说了一句: “酒酿得如此好,菜做得如此之糟,倒也是一件奇事。” 湛露知道自己做菜不可口,但是这么被当面说出来,却还是第一次。她脸色一白,辩解似的答道: “酿酒的手艺是家传的,至于做菜……我小时生过一场大病,病好之后味觉就坏了,辨不出五味。我这酒肆是小本买卖,请不起别的厨子,也就只好这样了。” 听她这么一说,明夷君开始觉得有些可惜。尝了她这酒,他便知道这小妞儿本来是极有天分的,可惜失了味觉,又没有人好好调|教,致使做不出好菜来。 不过现在不是惋惜的时候,还是先填饱肚子才是。这么想着,他吩咐道: “再给本座拿些饼饵菜蔬来。” 湛露早看见他面前碗盘都空了,不禁暗暗为他的食量吃惊,因为忌惮他懂读心术,不敢多想什么,连忙又跑进厨房准备去了。 得知那郎君并非人类,她心里到底是惊惧万分,只怕自己行动慢了,一时间惹了他不悦,便要张口吃人。这郎君如此美貌,恐怕也只是惑人的障眼法,倘若化了原形,又不知是怎样可怖的妖物。她不敢细想,只怕那郎君查知,只是手上快快地准备着。 外间里除了雨声,一点动静都没有,湛露料想那郎君在喝酒,大约还可以等上一会儿,心里略略安定了些。 她如前般准备好了一盘肴馔,怕那郎君着急,连忙急匆匆端出来。她出得厨房门口,抬头一看,便看见那郎君的所为,吓得惊叫一声,手上一松,托盘掉在地上,摔得米分碎。